第一章:奸商 李维很苦恼。 不知什么原因,最近总有一些声音突然在他脑里响起,像针一样钻来钻去。有时,这些声音来自路边,像极了咒骂声,可他朝那看去,却只见到一丛杂草。有时,它来自地下,“窸窸窣窣”的一片,似乎有人在对他倾诉,但他只动了一个“想要去找”念头,它们却立刻诡异的消失。越往后,声音出现的次序就频繁,持续时间也越久。最近的一次是昨天晚上,他刚闭上眼,那声音就来了,是一种嘈杂的嗡嗡声,像两伙人在对骂。从开始到结束,竟然持续了三四个小时。 在它们的骚扰下,他苦不堪言,已经好几晚都没睡了。 用手撑着头,李维努力让越来越重的眼皮睁的更大些。因为长时间失眠,他浅灰色瞳孔的眼睛已经布满血丝,黑眼圈也越来越重。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 喊了几声后,也没得到回应,阿瑟·罗林有些不耐烦。他头微微抬起,立刻发现宝座上的金发青年已闭起双眼,朝一边微咧开的嘴,嘴角处挂着一串闪亮的不明液体。 他面色一冷,重重地冷哼一声,大声喊:“领主大人,不知您意见如何?” “意见?什么意见?谁是领主啊,问谁要意见呢……” 李维如梦方醒般睁开眼睛,一时慌乱着说着话。但看着周围人严肃的面孔,他很快冷静下来。擦了擦哈喇子,他坐正了身体。 现在他在一个不算富丽,但十分大气的西式大厅里。大厅十分宽阔,面积足有七八百平方公尺,整体用纯白色的大理石砌成。 而他的宝座,位于正南一端的中心位置,背后不远就是高达七公尺的白墙。 站在他的宝座正前方,一抬头首先望见的东西,是他的宝座之上那枚镶嵌在后方墙壁中的硕大金色徽章。 这枚徽章轮廓近似圆形,直径能有四公尺有余,表面十分奢侈的贴了一层闪耀的金箔。它的中心图案,底景是一条在大地穿行的蜿蜒长河。一面修饰以龙纹的鸢形盾牌,出现在河的正上方。盾牌前,还有两把剑柄朝下,剑刃互相交叉的长剑。 在徽章的映衬下,端坐在铺着白裘皮宝座上的李维,很有几分上位者的庄严和气场。现在他正襟危坐,眼睛直视前方,气势还要更盛。但目睹了刚才那一幕,阿瑟却很想冷笑几声。面前这位年轻的领主大人睡眠不足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剧院里那些以“沐猴而冠”为卖点的小丑戏。就连站在李维宝座一侧的安德鲁,也是不断的摇头。 这位灰发老人用眼睛余光瞥向李维湿润的袖子,不禁有老泪纵横的冲动。 “领主大人,不知道您对阿瑟先生的提议怎么看?”安德鲁转身看向李维,微微鞠了一躬。 至于他说话时的口气吗,着实有些不客气。 李维只有讪笑几声。开会睡觉这种事落到谁身上,都是很不光彩的。“你说意见,那是没有的,因为我刚才没听到你们说什么。”他决定实话实话。毕竟,他现在受到不可控力的影响,那些钻到他脑子里的声音可不是他自己愿意听到的。 但他这么直接,很多人脸上就挂不住了。 阿瑟冷哼一声,“想不到我们的领主大人居然是一个聋子。”说罢,他一摆长袖,双手收在腰后,原本宽阔的腰围,现在更加挺拔了。 然而,下一刻,这位锦衣华服的中年人就看到李维很奇怪的朝他望来。 四目相对,象征这位领主大人血统的浅灰色眼睛,明显地流露出一种情绪,很像是蔑视,但又夹杂着几分可怜,还有些许的同情与关怀。 “我不是聋子,这点我可以肯定。但你一定是个瞎子,没看到我刚才睡着了吗。我在睡觉的时候,听不到你们说话,很奇怪?难道你睡觉的时候,能这么做?”李维像看一个智障一样,盯着这个不客气的胖子。 这位领主大人,现在很想问一句“这谁啊,在我的地盘也敢这么狠”。 他这不卑不亢的态度,却让一旁的安德鲁吃了一惊。作为灰岩领的首席大臣,这个穿着灰袍的老人赶忙打圆场,“领主大人,阿瑟先生不是那个意思……” “那他是什么意思?”李维也一摆袖子,脸上明显有些不耐烦,“当着我面,就敢骂我是聋子,还把不把我这个领主放在眼里。他爸妈是怎么教他的?你问问他,他懂不懂一点做人该知道的礼仪……” 这下,阿瑟的脸色已经不是发红,而是一片铁青。他再重重地冷哼一声,转头看向别处,摆出一副“竖子不足与谋”的高姿态。 “……你看,说他几句,他还吹胡子瞪眼,这什么人啊?是个做客人的样子?这里可是我的地盘,不是他的。开玩笑吗,这不是……” 李维更加不客气了,一张嘴像连珠炮一样,不断蹦出新的东西。 安德鲁看局面越来越僵,赶忙插嘴:“领主大人哎,人家阿瑟先生可不是来做客的。他是来做生意的,我们灰岩领与他有一笔生意,一笔很大很大的生意。”这一刻,这位老人感觉心脏越跳越快。喘了几口气后,他努力深呼吸,“唉,总之您刚才说的话,实在有些不客气。我劝您,向阿瑟先生道一下歉。人家也是有身份的人,不会和您计较的。毕竟,您还年轻……” 但李维一听,心情更不好了。 “他是有身份的人,我就不是了,开玩笑!你被人当面骂聋子,你高兴?不就是做生意吗,你告诉他,我不做了……” 然而,这话刚出口,撇过脸的阿瑟当即冷笑一声。他回过头,很不客气地对李维道:“这生意,你想不做都不行。” “你个死胖子,还敢强买强卖……” 安德鲁看李维还要耍横,赶忙解释,“领主大人,这生意的确是不做不行,因为它早就开始了啊。您刚才没听到,我现在和您解释一下。阿瑟先生曾经给予您父亲一大笔钱,用作建立灰岩领的卫队。按期限,它到了该还的时候,所以他才来我们这……” “敢情是要债的,怪不得这么横,我还以为他是一个强买强卖的奸商……” 第二章:契约 安德鲁刚要批判几句,但等他回过味来,不禁哑然失笑。对方确实是个奸商,这一点真没错。但有些事是只能放心里的。 “您明白就好,希望您能体谅一下阿瑟先生的苦衷,您刚才实在是太失礼了……” 没等他说完,李维就转过头,看向另一边这个背对他的“死胖纸”。“那啥,对不住了啊,刚才是我不了解情况,有点歇斯底里了。唉,最近不知道怎么了,这睡眠质量不太好,人也比较暴躁,请你多原谅,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吗。如果昨晚能睡的好点,估计也不会闹成这样。”他口气软了下来。欠了人家钱,这腰杆挺不直啊。 阿瑟没回头,依旧背对着他,但还是回了话。 “我可以把您刚才的话,视为是正式的道歉吗,领主大人?” “你这么想也没问题。” “那好,这样我们才可以谈下去。”这个颇有威势的中年人这才转身。他看向李维,对方正打着哈欠,这让他不禁笑了笑。 不知为什么,经过了刚才一番“交锋”,阿瑟心里仅有的一点不快也烟消云散了。相反,他倒对李维产生了一点好感。他知道和这种心直口快的人打交道,有时是会显的幼稚了些,但胜在简单。简单,也就意味着不要多费脑筋。 “李维大人,现在情况您也算了解了,不知道您有什么想法?”阿瑟直接开门见山。 “在我有什么想法之前,你可以明白一点告诉我,我老爹到底欠了你多少钱。” 李维打完哈欠,也不绕弯子。 “根据契约,您要付我的钱,是三万吨颗粒饱满的麦子的实时市价,并且它还得是你们河谷地出产的,初秋收割的前几批麦子。”阿瑟竖起三个手指,然后将手势变化为“六”,“根据现在的实时价格,大约是6万金瓦尔。”(换算成人民币,大约是6千万。一个金瓦尔,约等于1000人民币。) “什么,这么贵?!” 李维吓了一大跳,“我那个老爹居然这么能败家,厉害啊!”感慨了一番,他当即朝安德鲁挥了挥手,示意“靠近一点,并附耳过来”。 灰袍老人看着他的手势,虽然不乐意,但还顺着他的心意。迈开步子的时候,他朝一边的阿瑟尴尬地笑了笑。 “喂,老安啊,这个死胖子有没有说谎?” “这倒是真没有,但他这时候来确实捡了一个便宜。” “怎么说?” “领主大人,您是不知道。因为今年河谷地闹过水患,收成不太好。上个月收割的粮食,价格比往年翻了至少十分之三,等于您得白给许多钱。” “这又是怎么个说法?怎么我还钱,还要受天气影响?” “的确是要受天气影响啊,因为您要还的钱是麦子的市价。麦子涨了,钱自然也跟着涨。”安德鲁又朝着李维右边一个端盘子的侍女挥了挥手,对方当即走近宝座,将手上端着的东西交给这位长袍老人。 摊开手上这张印有朱漆的羊皮纸,他指着其中一段有文字的地方,“您看,文契上明确写着需还的钱,是‘三万吨河谷地当年出产的麦子当年的市价’,后边还有一系列的限制条款。这一点上,他真没骗你。” “这也太古怪了?”李维整个人愣住了,“我从没见过这么借钱的。” 安德鲁解释道:“您的确没见过。要知道,这事过了将近二十年,那时可和现在不一样。”顿了一下,他又接着道:“我简单解释一下。您父亲当年之所以借下这笔钱,也是为了在兵荒马乱的时候自保。二十年前,包括我们灰岩领在内,整个河谷地都受到讨逆战争的影响。当时,我王和叛逆两两方对峙,虽然我王天命所归,人心所向,但叛逆也财雄势大,一度争执不下。为了筹措军费,两边都各自废除旧币,发行新币,导致王国内一度出现了三四种不同的瓦尔。这样是一定会出事的!所以,那时的借贷多半都用这种方法。钱可以一夜间贬值许多,但这麦子总相差不大。” “原来这么有来历。”李维点点头。他突然听到冷哼一声,看到等在一边的“债主”有些不耐烦的样子,心里急了起来,“这些不说多少了,那我们现在有多少钱……” 他一下不说话了,因为他看到安德鲁那哀声叹气的样子。 “钱不够?” 安德鲁点点头,他声音更低,“何止不够,还差了很多很多。我们灰岩领今年收成不好,加上您之前救济过一波灾民,现在财库里大约只有这个数字。”他竖起四个指头。 “才四万?”李维刚要惊呼,却看到对方朝他摇了摇头,他深吸一口气,颓然道“四千?这不是开玩笑吗?” “您现在知道为什么刚才我站在阿瑟先生一边了?实在是这位不能得罪!”安德鲁说话时,狠狠地盯了李维一眼。 但他却听到李维这么说:“看他样子,也不是计较这点口语之过的人,你想的太过了。难道我对他客客气气,他就能把帐免了。”这却让安德鲁高看他一眼。 一边的阿瑟却再也等不下去了。 “李维大人,不知您商量的怎么样了?” “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李维又低下头,开始新一轮的窃窃私语。“那老安,这帐可以赖掉吗?”。他却看了看宝座下那两排全副武装的侍卫,他们现在的位置正将阿瑟包围其中。 “不行!”安德鲁很坚决地摇了摇头,他又摊开手上的文书,“您再看看这文书上的见证人是谁?” 看面前的老人口气很严肃,李维朝那瞥了一眼,他也吃了一惊。“开玩笑吧,是国王?哦,是我王陛下。陛下居然还签了字,这……这简直不可思议?”他一把抢过文书,再接着看了下去,马上大汗淋漓,“什么,还不了钱,爵位还要被削?这怎么一回事?”他猛地看向安德鲁。 安德鲁叹了一口气,继续解释。 “这文书其实是第二份。它签订在十二年前,是由陛下见证后的第二份。契约的原版,规定在签订后第五年就要讨乞。要不是陛下介入,也拖不了这么久……” 第三章:蜥蜴的“俯卧撑” “……,其实讨逆战争结束后,这份契约就已经到期了。灰岩领这时候虽属于胜利的一方,但受创颇深,并没有还款的能力。” “唉,河谷地十七个伯爵领在开战之初就公开支持我王。包括我们灰岩领在内,一共有十个领地更是直接派出军队支援。这也让叛军对我们恨之入骨。后边局势大变时,为了挽回败局,他们拿出了潜藏的武器,这就是地、盔、虫。叛逆当时召集了许多巫师,暗中将这种来自北地的魔虫的虫卵遍洒各处。我们河谷地是攻击的重点,那年冬天的损失可谓惨重啊。好在来年初春,我王就已将叛军降服,这才没有让局势继续恶劣下去。” “这份由陛下亲笔签订的契约,也是考虑到这种情况才订立的。” “向阿瑟先生这些半岛商人借贷的事,那时并不少见。许多独立的领地为了自保,都用它来筹措军费。但由于地盔虫的来袭,战后一个个捉襟见肘。偏偏,王国当时百废待兴,要想恢复元气,又需要他们这些大发横财的家伙大力协助。考虑到这种情况,陛下才亲自出面,让这些契约一起延期。” “所以领主大人,您可要仔细看看上面的条款。这一份契约可不简单。在我看来,这笔钱您恐怕是非还不可。毕竟,给它做担保是陛下。而且如果您有什么出格的举动,我可不敢保证您会有什么后果。” 安德鲁说完后,还朝后指了指。 “同时,您可别认为,对阿瑟先生动武是一件容易的事。议事厅的门外,可还有他的一队侍卫呢。虽然他们人少,但个顶个都是精英,真打起来,可不敢保证我们一定赢。而且,像阿瑟先生这样财雄势大的人会没几样保命的手段?您看到他脖颈戴着的那件宝石坠链了吗?我可告诉您,上面那一颗很闪亮的红宝石,就是大名鼎鼎的瞬移宝石。只要阿瑟先生他出现了什么意外,它可以立刻让阿瑟先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再退一步说,就算您刺杀成功了。但如果阿瑟先生之前做过财产分割,为这份契约找到了一个继承者,您的情况可基本不变。” 李维也看了一眼“死胖子”胸前的吊坠,他额角冒汗,“那我岂不是死路一条?” 安德鲁面色肃然,“还没到那时候。我刚才不是说了,像我们这情况并不少见。那时候许多延后的契约,在这一两年估计都到了该讨乞的时候。所以,我们只有拖,拖到大多数人和我们一样有燃眉之急,这件事情才有可能会有转机。” “老安,我全听你的,你说说我们现在怎么办?”李维喘了一口气,眼睛放光地盯着面前的老人。 “那好,领主大人,您可要配合我。” “这是一定的,你放心。” “那我就说说我的想法了,我们可以这么来……” …… 又过去了十几秒,安德鲁见商定了好了,便离开宝座,他转身看向等在一边已经很不耐烦的债主大人,“阿瑟先生,让您久等了。适才,我与领主大人经过仔细的商议,认为这事事关重大,不是一时可以做出决定的。尤其领主大人最近身染恶疾,这脑子时常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是没办法做出什么决议的,还望您见谅。” 他话刚说完,李维突然“哎呀”的大叫一声,他一下用手捂着头,“快来人啊,快来人啊,我头又痛了,送我去看医生……” 宝座后面,那两个身着板甲,并全副武装的侍卫立刻向前几步走,一边一个的抬起他的胳膊,将他搀扶着朝门那边走去。 “那啥,阿瑟先生啊,等我头好了,一定和你好好商量,哎呀!我的头好痛!我的头好痛……” 看到他这样子,原本还要说几句的阿瑟,顿时没了兴致,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一边的安德鲁,嘴角露出了轻蔑的笑。 这个中年人一挥袖子,跟着李维三人走出大厅。 和阿瑟一行人告别后,李维循着记忆,朝自己卧室走去。当然,做戏做到底,他并没有让身后扶着他的人放手。 城堡规模很大,相似的走廊和那些或大或小的房间、内院,简直将这里变为一个迷宫。而在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李维走在其中,还是有迷路的感觉。他左顾右看,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根据他了解的信息,这里常驻的人口就有两三千。必要时,甚至可以容纳近万人。而这么一大块地方,现在可都是他名下的资产了。 突然,他的脑子又钻进来那种声音,这次是微小的“砰”、“砰”声。 怎么还来啊,还给不给人睡觉了? 正当他烦不甚烦,想大骂一番时,声音却有了变化——它慢慢淡去,但附在它身上的紧张、恐惧的情绪越来越明显。到最后,它完全变为了另一种东西,没有音节语调,却清晰的传达发出“人”的情绪,好像对方与他的意识直接相连。 李维朝左侧看去。 他现在正在一条走廊中。繁盛的葡萄藤覆盖了木质的顶盖,一串串鲜红发暗的葡萄,果实累累的垂落下来,有些掉落到临近的草丛。现在他所看到的地方,就有这么一串掉下的葡萄。它大半已经腐烂,因而吸引了许多乱飞的黑色苍蝇。有条浅灰色,约莫有成年人巴掌大的蜥蜴趴伏在葡萄的一边,但它却没伸出舌头去吃飞来的蝇虫,而是背向葡萄,正对草丛深处。 李维顺着它的方向,继续看向草丛。他吓了一跳。蜥蜴头正对的方向,大约半公尺远,有一条碧绿色的蛇潜藏在一丛杂草中。 蛇吐着黑色的信子,腰身粗如一握,有两公尺长。 皱了皱眉头。也许是声音有了变化的缘故,李维能断定钻到他脑子里的怪声正是蜥蜴发出的。它现在的忐忑不安,让他感同身受。看了几秒,他甚至浑身颤抖了一阵,脸色也变得苍白。但他很快摆脱出来,因为动了一个“不要这样”的念头,他与蜥蜴的链接就被切断了。这个发现,让李维感到很振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特异功能? 李维止步不前,他想做一个实验。 再度看向草丛,他动了一个探知那条蛇的念头。然后,他满脸喜色。那条蛇此刻的心声,真的被他探听到了。喜悦、威胁、恐吓,同蜥蜴一样,再出现在他脑海里的,不再是持续的声音,只是一些单纯的情绪。 突然,蛇的心声出现了变化。威胁恐吓依旧,但高兴变为疑惑,又朝纠结发展。最后变为一种反复掂量的心态,像是人在决策前的左右不安。 李维又看向蜥蜴,又吃了一惊。这条蜥蜴在那做俯卧撑。没错,它真的在那做俯卧撑,不断用它那又小又短的前肢撑起身体,一下接一下!它做的越奋起,那条蛇传达出的情绪就越纠结,到了最后甚至出现了“是否放弃”的想法。 这什么魔法? 纳闷了一会儿。忽然,李维脑子像通了电,一些过去的记忆映现在他的脑海。 蜥蜴这种俯卧撑的行为,是为了展示自己体力充沛,表示自己很健康,很强壮。对天敌来说,它大概是这么一种意思——“我这么厉害,你一定抓不到我”。 再结合蜥蜴和蛇的心声,逻辑一下通顺了。 第四章:前世今生(这一章的内容,好像发布的有些迟) 一回到卧室,倦意上来的李维挥退随行的侍卫、侍女,直接扑向他的那张温暖而富有弹性的床,合衣睡了过去。 他再醒来时,已是夜半时分。明澈皎洁的月光,透过那扇帘布半掩的窗户流泻下来。拜它所赐,屋内虽未点灯,但床、柜、凳、椅都依稀可见。与之一同的,还有穿街过巷的晚风,它伴着“沙沙”的树叶声拂过他的耳畔。 转过头,朝窗外看去,李维的眼睛盯准了那轮君临星空的皎月。 虽然,这一个月里,几乎每一天晚上,他都要探出头看一看它。但在与它四目相对的这一刻,他还是为它的美丽而迷失。 在他原来的故乡,可绝没有这么大的一轮月亮。 那里的人们形容明月,往往称之为银盘、镜月。但他现在所见的这一轮,却大如屋宇。如果月亮也有人格的话,现在的它更像是一位统治夜空的帝皇,而不是那位柔弱的蟾宫美人。 它也让他明白,这里的名字叫做“罗兰”。 也许,这也是他总喜欢看它的原因。 已经一个月过去了。 三十多天的时间,并不算长。对面临巨变的他而言,更是很短很短。但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已经完成了一个巨大的转变。 有关于那个名为“地球”的世界,它所有庞杂的一切,都在他脑海里慢慢淡去,只留下一些实在令人映像深刻的细节。只是偶尔的一些时刻,它们会历历在目。仿佛他过去的二十年时光,只是一个详实但不切实际的幻梦。 和地球相比,罗兰并没有那些高楼,也不存在那些纵横交错的水泥道和走在上面的川流不息的人群。这里的白天,绝不会烟尘弥漫。这里的晚上,更是一片静谧。它野蛮而原始。但他的所见所闻,所听所感,他的眼睛、耳朵、鼻子所有能感知的一切器官,都在明确告诉他:这里才是真实的。 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困扰着他,直到他有了那个想法:我把过去的那些当做我的前一世好了。 只是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自己都似乎过的挺艰难。 在地球上,李维出生在一个破碎的单亲家庭。并且,从小到大都平平凡凡,小学、中学、大学,都是那种淹没在人群找不出来的普通人。 一开始意识到自己穿越的时候,他还有点小高兴的。相较于过去的那个自己,现在的情况明显好多了。而他在地球上,实在称得上了无牵挂,和他相依为伴十多年的母亲,在把他送到大学后安然去世。她一直在和病魔做斗争,也许只是放不下他,才没放弃自己。 这一世,他的身份是一位拥有自己领地的贵族。而且,还不是那种空有头衔的花瓶,而是实实在在拥有着权利和地位。 他的统辖之地——灰岩领,据他了解,是一片面积能有十数万平方公里的地方。虽然地广人稀了点,人口却也有数百万之多。放到古代的地球,足够称得上一个“王国”。 让他有些吃惊的,是这个世界的科技实力。 虽然从种种方面看,这个世界的政治体制类似于封建时代的欧洲,但它在基础科技方面的成就,却逼近后文艺复兴时期,接近第一次工业革命,类似于纸、玻璃、水泥都已出现,甚至还有堪比火药的发明——龙火,听说蒸汽机也进入了人类的视野,只不过它还在萌芽阶段。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罗兰是一个另类的高魔世界。 李维很肯定一点。 按照过去网文的划分方式,这个名为“罗兰”的世界绝对有高魔级别。毕竟,他现在随意一个侍卫,都能有徒手搬动几吨巨石的力量。实力悬殊的个人战力,让这个世界的军事体制都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变化。它十分精英化,类似百人斩、以一敌千这种事经常发生。一支十来人的精良小队,甚至可以在千军万马的杂牌军里畅行无忌。 更别说,它还有类似魔法的神秘力量,这里的人称之为奥术。使用奥术的人被称为巫师。虽然巫师在这个世界仍旧属于极为少见的一类人,以至于许多人都拿它来坑蒙拐骗。但它的确是存在的,在刚来世界的那一刻,他就见到了一位。对方给予了他一个复苏记忆的法术,让他在下一刻就获得了隶属于这个身体的所有记忆。 麻烦,也就麻烦在这一点。 因为发生变化的不止是人,还包括这里的其他生物。罗兰的大地,生活着许多恐怖的动物和植物,它们不仅占据原野,还时常入侵人类的领地。几乎,每一年都有“怪物入侵城镇”的消息。 作为一个很年轻,并没有多少保护别人能力的领主大人,它常常让李维苦恼。 灰岩领,可不是一块安生之地。 而且,今天还出现了这样的事情。被人上门讨债,这种经历他在地球上就时常经历。没想到,现在穿越到别的世界,还要面临这一遭。 突然,他想到了白天里的遭遇,尤其是特异功能这一块。李维一下又有些振奋。也许从这一刻开始,一切都开始改变了。 心思一动,想到自己骤然获得的这个新能力,他打算再试上一试。 闭上眼睛,他开始回忆白日里的那种感觉。 突然,他有了发现。似乎有一个强大的意识体正在自己附近。并且它传达给他的情绪很危险,这是面临威胁的恐惧感。 他不由自主地转动了一下脑袋,马上吓得大叫一声,“呀,什么鬼?!”李维身体颤抖着,并不断朝后退去。只见他右侧的床底下,有两点幽幽的蓝光滞留在半空中,一闪一闪。蓝光隶属于一个朦胧的黑影,而这个黑影正匍匐在反射冷光的地板上。 喘了好几口气,李维这才看清楚,这个黑影分明是一只豹子大的山猫。至于那两个幽幽的光点,正是它那一对铮亮的眼睛。 努力让自己恢复镇定。 李维有了决定。他全力发动自己的能力,努力地感受这只可怖野兽的心理。 第五章:大山猫 另一边,山猫在短暂的慌乱后,也快速恢复了镇定。 它环顾周围,借助强悍的暗光视力,短短十数秒内已将这里一览无余。随即,它富有野性的狡黠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床上的李维。 他与它相隔的距离,只有三公尺远,不过咫尺之间。平常它纵身一跃,能轻易跃过这一距离的四倍长度的障碍物。 这只满身斑点,蓝底黑纹的山猫忽然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上唇。它很饥饿,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吃东西了。伴随这一想法的出现,它的一对猫爪那收缩起来的指尖骤然伸出,身子慢慢弓起,摆出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这一刻,李维感到它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情绪,充斥着它身体的是喜悦,看见猎物的喜悦。他想起白天见到的那条蛇。 原本压下去的恐惧感,再次爆发了。李维吓得汗不敢出,他重重地深呼吸,努力不让自己昏阙过去。这一刻,他能听到自己心脏越来越剧烈的跳动声。 现在的他,和那条蜥蜴有区别吗? 正这么想着,李维突然眉头一皱,猛地记起了什么。 他的眼睛越来越亮。 对面这只大山猫,其实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到。李维还记得,一周前他带着侍卫“微服私访”时,曾见过一只这样的野兽。当时,那只山猫被关在笼子里,一边的猎户还在介绍抓捕它的经历,他听得津津有味。狩猎可是他很感兴趣的一项活动。上辈子的他就是一个超级的动物迷,还曾因为一本名为《所罗门王的指环》的书入坑过动物行为学。 李维开始回想那个老猎人说过的话。直觉告诉他,这里有破解死局的方法。突然,他脸色大变,一股难言的喜悦出现在他惊恐不定的脸上。 只见他直起上身,让后背靠在墙面上。这一刻,他努力感受山猫的情绪,生怕它因为这点改变而做出什么可怕的举动。但察觉到对方只是疑惑,并没有发动攻击的意思,他胆子一下就大了起来。上身起来后,双腿也要站起来,并用手拉起一边的被子裹在身上。 据那个老猎人讲,这种山猫力大无穷,而且极为狡诈。但它们对人来说,却并不是一种极为危险的野兽。因为它们个性谨慎,只喜欢袭击捕食熟悉的猎物,人类并不在它们的食谱里边。除非真是饿的过头了,不然它们是不会攻击人的。就是攻击,也只选择一些老弱妇孺。在野外,如果遇到它们,千万不能背对它们,让自己看上去有可乘之机。还有,尽量要站直身体,处在高处,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面对它们。 李维当时就感到这个老人说的很有道理。据他了解,大部分动物其实比人还惜命,是不会随意冒险的,这种大山猫的习性并不违反逻辑。 现在,他只有祈祷这个方法真的有用了。 站立起来,并居高临下的李维,现在脸色苍白的很,脸颊、后背全是冒出的冷汗。一边和山猫对峙,一边还要感受它的心理,他感到整个人快累得虚脱了。就是这样,他也不敢稍微放松警惕。对方近在咫尺,只有稍有一点想法,他很有可能就一命呜呼了。 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李维的神经也变得越来越敏锐。压力之下,他的能力也有所提高,他感觉到山猫的情绪映现的比原来清晰。 发现这头野兽的疑惑变得越来越确切,他有振奋的感觉。那老头说的不错,他现在做的事还是有点用的。 但一两秒后,局势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李维突然发现大山猫的情绪不再是疑惑,而变为了试探。只见山猫的毛发骤然乍起,健壮的前肢朝前探了一小步。而它的眼睛,却死死盯着自己,明显表现出一种警惕。 这一刻,一个新的名词出现在李维的脑海:折衷行为。 动物虽然在某一时刻只能进行一种活动,但它却可以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的行为动机,比如面前的大山猫,就同时拥有猎食和防范危险两种内在的动机。不同的行为动机互相冲突后,会有一定可能使它们做出折衷行为。 很明显,大山猫现在的姿态,就是一种折衷行为。一方面想要猎食自己,另一方面却害怕这其中有什么危险。两相综合之下,让它打算试探一下自己。 但这不是要他的老命吗? 就在李维感到伤心绝望的时候,一边猛然响起的“砰砰”声,却救了他一条命。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您有什么事……” 伴随这阵敲门声,还是人的呼喊传了进来。显然,是李维刚才的怪叫声起了作用。大山猫立刻一惊,它再望了李维一眼,便回头转身,猛地朝前一跃。 然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它居然凭空消失! 没错,这只山猫跃向半空的身体,像是进入到一道任意门,完全转入到另外一个时空一般。只见,它从头开始,再到伸起的前肢,然后脊背、后肢、尾巴,全都消失不见。 这时候,李维才发现屋子里根本没有被闯入的痕迹,门窗被关的好好的,地面、天花板上也没有什么破洞。 难道,它也是这么进来的? 李维感到自己的脑仁在隐隐作痛,他左思右想,把他现在的记忆回复了一遍又一遍,但他却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是我太无知,还是这种能力在这个世界也是很神秘,几乎不为人知那种? 那这只大猫,为什么来袭击我? 种种问题萦绕在他的脑海,但他并没忘记自己还处在危险中,“快把门打开,你们这些混蛋,我遇袭了!听到没有,我遇袭了!你们给我快点……”模仿着自己过去的说话方式吼出了一大段话,看着破门而入的众人,李维脸色深沉。 后半夜,他是在一队铁甲卫士的看护中入眠的,卧室的屋门依旧碎成三截,瘫在地上。 到了黎明时分,这里又有了一个闯入者。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昨天你不是答应我,不对阿瑟先生下手吗!怎么你昨天晚上还派人去袭击他……” 安德鲁一进门,立刻手扶着破碎的门框,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还是对一脸茫然的李维吼了起来,“我告诉你,这下事情麻烦了……” 第六章:阴谋 对于安德鲁,李维是赞叹有加的。 这位老同志的身上,有着许多老一辈的优良品质。位高而不倨傲,身老而能事必躬亲,并且办事能力强,熟悉各种“业务”。最关键的是他忠心耿耿,虽然李维估摸着其中有一大半是看在他“爹”的面子上。但这小小的瑕疵,丝毫不影响他的评价。毕竟有这位老管家在,他可真省了不少的心。 现在,看着他这么急冲冲地闯进来,而且语无伦次,李维的第一反应——事情一定大发了。 “老安,怎么了?你说我袭击那个死胖子,这是怎么回事?我从没有下这个命令……”坐在床边的他有些慌张,“昨天晚上,我遇袭后,可一直待在这里。你是不是弄错了,谁会去攻击那个死胖子?” 这时候,歇息了一下的安德鲁,也从自己的震惊暴怒中苏醒过来。 这位依旧一身灰袍的老人,看了看自己手扶着的门框,还有碎在地上的门板,房间里围成一圈,现在全副武装的侍卫,还有他那个一脸懵懂的领主大人,“这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你这全是人?阿瑟他派人来攻击你了吗?可这不对啊?昨天他带来的人全军覆没了,我刚刚去数过,一个不少。等等,你说什么。不,您说什么,您没派人去袭击他,这是怎么回事?您没骗我吧?” 看到他一脸茫然,李维更加奇怪了,“等等,我们两个还是挨个说,这样比较好,不然容易乱。老安,我先来,我先把情况告诉你。然后,你再把你知道的事情告诉我。这样,挨个来。”话一落下,他整理了一下思绪,随即把昨天发生的情况,包括那只莫名其妙出现在房间里的山猫,和他派人去四处警戒的后续,全都一五一十地交代给对方。 等听完他说的这些,安德鲁整个人愣住了,“领主大人,您说的是真的吗?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您真的没派人去攻击阿瑟先生?” “我自保还来不及,去攻击他干什么。老安啊,你随便看看,现在全领地的精锐可都在我这个房间里,我哪有人去攻击他?”李维感到莫名其妙,“行了,我的话说完了,现在该你了。那个死胖子是怎么回事,你不会听错了吧?” 安德鲁却没有回话。他环望一周,求证似地看向这个房间的各个侍卫。这里所有的人他都认识,如李维所说,他们的确是隶属于灰岩领的精锐。但这一圈望下来后,他却没有看见一个人脸上有否认的情绪,这让他倒吸一口冷气。 老人脸色深沉,他很严肃地问道:“领主大人,您可敢保证您刚才所说的没一点虚假!” 李维很有些不耐烦。但看到他一脸严肃,也只好叹一口气,“我向你保证。老安,我刚才说的东西全是真的,你究竟怎么样才能相信我,难道要我对着族徽起誓吗?” 安德鲁仔细盯着他的脸,想努力找出他说谎的证据。但很可惜,他失败了。凭借他多年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他知道面前这个人真的没有在说谎。 对李维,他是比较了解的。要说这家伙是那种心理深沉,连他都辨认不出的真演技派,那他第一个不信。开什么玩笑,这个花花公子怎么可能这么厉害? 但这样的话,剩下的只有那一种可能。 “如果您说的一点不假,那我们现在的麻烦可就大了。”安德鲁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娓娓道来,“领主大人,我现在说一下我了解的东西。就在不久前的黎明时分,我刚出卧室,准备晚上招待阿瑟先生的宴会的时候,却猛地接到了那里遇袭的消息。急忙赶过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好好的领馆,已经是一片狼藉了,全是死人。真的,全是死人,而且一个个都死不瞑目。但阿瑟先生,他却不在这堆死人里。针对这情况,我又询问了不少人,这才知道昨夜那儿的天空闪过彩光。如果这是瞬移宝石发出的,那么他一定离开这里了。刚才,我急急忙忙跑过来,就是为了向您说明这个情况。我错认您干的,因为那里还有一些我们的人。” 安德鲁面沉似水,“领主大人,再加上您这边的情况,这事不简单!” 它简单得了吗?李维咽下一口唾沫,以他那不高的政治智商,此刻也明白他身陷到阴谋里了。这种只在故事中听说的事,骤然发生到自己身上,他真有种做梦的感觉。李维感到脑袋晕乎乎的,“老安,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安德鲁也是语塞,愣了半天后,“恐怕我们什么也做不了。这事没头没尾,就算要调查,也不知从那里下手。而且,它基本是一场暴风雨的前奏。如果,阿瑟先生他真的逃出去了,并且认为这一切是您干的,那您接下来的情况可就糟糕了。这个节骨眼上偏偏出了这样的事,发生什么都有可能。” 李维面若死灰,他忽然很想笑,“我这是招谁惹谁了?什么事情都能被我碰上?不行,不行!”他情绪一下激烈起来,“我可不能这么坐以待毙。既然人家都找上门了,我怎么可能一点事情都不做!我现在可是领主啊,一个领主啊,我怕什么,这片地方既然是我的,那谁都别想翻起浪来!”他拳头握得紧紧。 看到他咬牙切齿,却斗志昂然的样子,安德鲁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是他认识的那个领主大人吗? 不过,既然上面这位都是这个态度了,他也没理由“消极怠工”。 “领主大人,现在我们处境堪忧。但这个世界从没有真正的死路,只要我们仔细研究办法,一定有解决之机。在我看来,那个人最有可能的想法,是想借阿瑟先生之手,给您泼一盆脏水,让您有口难言。只要照成您是因为债务问题而恼羞成怒,愤而出手的话,就会让您陷入极度的被动。之后,如果他再从中挑拨,那您极容易从您的宝座上跌倒下来。单纯欠贷不还,可没这样的破坏力……” 第七章:最坏的准备 “……原来的局势虽然很不利,但尚未严重到那一步。” “您这次如果只是无钱可还,事情还是好说的。只要您在明面上对阿瑟先生以礼相待,我们可有许多从中斡旋的空间。今年河谷地的水患,是所有人都看在眼里的。阿瑟先生这时候来,摆明了是为了发些不义之财。您又主要因为是接济灾民,导致财库空虚,债务问题不止我们一家。可以这么说,这事如果闹大,您未必处于不利的一方。” “但如果您成了‘杀人凶手’,局势会立刻反转。” “上次,我和您在议事厅商议的时候,因为太过匆忙,阿瑟先生又待在一边,有些事却没来得及和您说。您恐怕不知道,我王陛下最近为了争取数块迦兰的飞地,计划与所罗兰诸国动武。为了筹措军费,他特地以观礼月山节为理由,邀请了阿瑟先生这些财雄势大的半岛商人前往王都。阿瑟先生他这次极有可能是顺路来我们灰岩领的。最近,可是他们大放光彩的时候。您如果‘言而无信’,做出这种事。无论是出于利益,还是道义,陛下可不都会站在您这一边。您极有可能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如果敌人的打算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还派来一只大山猫袭击您。据您所说,这只大猫还是一只极为稀罕的奥法兽。这却有些解释不通了。” 安德鲁说到最后,满脸都是疑惑。 李维听他这么一番分析,思路顺畅了不少,“这只是细枝末节的事,我们暂时不用关心。现在首先是度过眼前的难关。”他思索了一会儿,“那老安,情况再坏,是不是也就是那国王,哦,是我王陛下,他老人家在盛怒之下,与我们灰岩领撕破脸皮。为了那些半岛的家伙,下令出兵讨伐我们?” 老人点了点头,“没错,就目前这些推算,局势再恶劣,也只止步于此。” “那你感觉我们有迎击的可能吗?”李维鬼使神差地问道。他看到面前人吃了一惊的样子,补充道:“只是可能,你觉得我们有迎击阻敌,并反败为胜的可能吗?” 安德鲁怔怔地看着他。 稍过一会儿,他放弃了揣摩李维的心思,开始仔细思索这个问题。为人臣子,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做的是忠诚,但第二就是服从。 一会儿后。 “如果真的开战,我们未必没有胜利的希望。”老人也为自己这一判断感到吃惊,一时心潮起伏,不禁加大音量,“没错,领主大人,我们的确有一线希望。这事如果放在一般的伯爵领,那么绝对是死路一条。甚至不用动用王军出征,都有可能土崩瓦解。” “因为按照埃多的惯例,臣下若与君王作战,君王可行驶两样权利,一样是明令要求王国内一切领地与其断绝贸易,二是发布群征令,命令该领地周围所有的封主一同出兵讨伐。当然,个人所获的战果,包括领地、财物、奴隶,也归个人所有。” “我王陛下并非庸主,他自即位以来大兴王权。如今,声望如日中天。如果他真的命令断绝贸易,并发布群征令,王国内绝没有一个领主敢逆反他的意志。光是这两样,已足够置人死地。” “但很可惜,它对我们灰岩领的影响微乎其微。” “灰岩领的位置十分特殊。它在河谷地的东北一角,而河谷地放在整个埃多,也只是一片边境之地。王国内与我们交界的领地,只有我们西面的冬龙城。而我们与它平日的贸易来往都十分有限,就是真的断绝了,也不过伤及一些皮毛。” “另外,河谷地在之前讨逆战争里,因为从王之功,曾获得一项特权,即‘手足永不相残’。它是特别针对群征令的。河谷地十七个封领,在这一方面可完全自主,不必听从君王号令。” “这样的话,如果陛下真的要与您作战,恐怕只有派遣王军这一条路可走。但灰岩领于王都相隔万里,若集结大军,光往来的时间估计就得数月。现在正是秋末,半个月后寒冬已至。他们不可能冒着风雪与我们两军对垒。真要发难,得等来年的初春。但那是又是农忙,光准备粮食草料都是问题。估计得到夏中,第一批作物收割之后,他们才会思考动武的事。并且,现在与所罗兰诸国的战争一触即发,陛下不可能分心二用,对我们使出全力。” “灰岩领毕竟只是一块贫瘠之地,哪怕他这次大获全胜,也捞不到一点油水。其中的取舍,作为明主,陛下一定是心里了然的。” “综合下来,我们面对的压力其实并不大。” “只要初期获得胜利,就能让王都那里和我们缔结合约。” 他的脸上泛出了笑容。 “而我们的实力,也值得一提。” “灰岩领,明面虽是一个伯爵领,但其辖地却并不比一般的侯爵领小,甚至可以比拟一些公爵领。我们的人口,更有三百万之多,足够支撑一支万余人的军队。另外,我们还有强援,那就是牛头人的部落。您应该知道,我们灰岩领的东北边,还有一支万余人的牛头人部落吧?他们可与我们有过盟约,说好守望相助。” “倘若真的开战,我们还可以大力招募迦兰那边的游民。” “这些人,出没于荒野里,战力不容小觑。但通过给予他们土地,却极容易收获他们的效力。而灰岩领最多就是荒地,而且是可供开垦的荒地。过去,您父亲早有这打算。但是考虑到王国的削武令,一直没下这个狠心。毕竟,伯爵领的卫队不能超过三千。这一方面,又是‘眼里不揉沙子’的事,王都那里每年都会派人来查探。只有这点人,要一旦出事,可镇不住大量涌进来的游民。” “现在,我们都要开战了,自然不必管它。只要先行招募卫队,等人数达到一定地步,还怕这些游民不乖乖听话?” “而半年多的时间,足够我们进行必要的准备。” “领主大人,恐怕我们唯一得担心的是人心。要与王国开战,必定会动摇一批人。我王陛下可是雄主,不是所有人都有胆量与他为敌的。但在这一点上,您也有优势。不得不说,水患时您救灾的举动,为您收获了大量人心。这次,您与王国开战的理由,外边是一番说法,但咱们家里可又是一番。您完全可以说是为了拯救灾民,才导致您无奈失信。这种情况下,您在领民的眼里,可是身在道义这一边。半岛那些人声名狼藉,这里的人对他们并没有好脸色。就是这事真是您干的,他们也只会拍手叫好。” “总之,这事大有可为啊。” 到了最后,安德鲁也好像受到了什么鼓舞。虽然,下一刻他立刻收敛了这一情绪。作为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他可明白任何战争都不是好事。 李维已经眉开眼笑,他兴奋地拍起了手,“我们就这么干,这叫做最坏的准备。如果这事最后发展到这地步,就是一战,又有何惧。”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看向安德鲁,“老安,还有一件事,你现在把我们领地里有些名气的猎人都找来,我有大事让他们去做。这事,你现在就去办,一刻拖延不得。” 到了这一刻,李维可再也不打算“藏拙”了。当明白自己多出来的能力后,他过去的那些知识也许就能派上用场了。 第八章:地盔虫(一) 议事厅里,李维高坐在他铺着裘皮的宝座上,脸上阴晴不定。突然,也不知想起了什么,他回头仰望头顶的黄金巨徽。 “现在你保护不了我了,谢谢你让我过了一段舒服的日子。” 拥有了这具身体的记忆,虽然意识的主导权并没有转换,但李维对于目前这个身份还是有一定认同感的。 通过对身体原主人记忆的探知,他得到了许多原来不了解的东西,比如他血统的来历,以及这段血统背后的传承。 罗兰世界,毕竟和地球有所不同。因为个人武力相距甚远,导致它的贵族制度也不太不一样。或者这么说,它一直保留了这套制度起初时的风范,并未腐化的太过严重。这里的大多数贵族,依旧像是狼群中的头狼,享用最好的东西,但与之相对,是他们时刻得冲锋在前,用剑与盾捍卫自己所守护的一切。虽然称不上高尚、无私,但绝不可鄙。 他之前的十任领主,有七任最终血洒疆场,包括“他”的祖父、外祖父和曾祖父。可以这么说,他现在的安稳生活,都是亚瑟家族的先辈用鲜血换来的。 对于这一点,哪怕之前的“花花公子”李维,也心存敬意,时常为自己的不努力而羞涩惭愧,以至常常对着这枚族徽忏悔。 当然,作为一个还未拜托低级趣味的人,这一位也只停留在“想”的阶段,从没有在“实际行动”这个层面有所表示。 结果到了现在,他得背上这个“锅”,把“捍卫荣誉”、“将家族发扬光大”这几杆大旗接过来,谁让他现在是李维·亚瑟呢? “吱呀”的开门声,打破了他的思考,李维整理了一下衣冠,努力让自己更威严些,毕竟现在才是他第一次的正式亮相。 之前他坐在这张座位上,只是在扮演另一个人而已。 议事厅的大门,被守候在两边的侍卫推开后,安德鲁首先迈过门槛。老人的后边,相继跟来十来个人,老少不一,其中最年轻的也有三十多岁。他们全是猎户打扮,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着一些特别的装饰,比如兽皮外衣、獠牙项链。这也是罗兰的一大特色。从事哪个行业,就得带上象征那个行业的器物作为随身装饰。比如佣兵,哪怕身着常服,也要在右胸处带上剑盾徽章。换成铁匠,则随身带上一柄小铁锤揣在腰后。拜它所赐,人走在大街上,可以很容易辨别出陌生人的身份。这么做,当然也是有理由的。它可以大大避免冲突的发生,让大多数人在高武值人员的交往里保持必要的小心。 待后边的人一字排开,挨个站好之后,安德鲁向不远处的李维鞠了一躬,“领主大人,您面前的这些人便是我们领地最为出色的猎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突出的战绩。比如我后边这一位长者……”他挥手指向自己身后的一位头发发白,但看上去精神奕奕的老人,“他名为班森·灰岩,年轻时曾参与过一场针对龙的围猎,并组织了其中的陷阱制作,这些有一半的人是他的弟子。他可是我们灰岩领曾经的骄傲。您的父亲,也曾隆重的接待过他。” 班森老人听到这些恭维话,只是面色如常。 他朝李维鞠了一躬,之后依旧腰杆挺直的站着,那剃刀般犀利的眼睛左右审视,整个人有一种宗师般的气场和风范。 这位老人,也是这里打扮最为普通的人。 若不是胸前那一串兽牙串成的项链,仅看他的衣着,恐怕谁都会认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农夫。李维在打量他的时候,特别注意了他的脚,发现他居然只穿着一双草鞋,不由得对这个朴实无华的人多了几分敬意。 “愿天父护佑您身体康健。” 李维说话时,还双手合十,对老人很友善的笑了笑。 班森之后,安德鲁又指向老人左侧的那个长着浓密胡须的光头大汉,他是这里最为高大魁梧的人,看上去就像一头巨熊。打扮的也最为华丽,光是身上的龙鳄皮铠甲,就让人移不开眼睛。 这个人和班森老人所占的位置,恰好处在所有猎人的正中间。 “毕维斯·灰岩,一位强大的武士,三年前他曾是一个人数达到近千人的佣兵团团长。去年的冬季,他一个人狩猎了十条成年的地盔虫……” 和班森老人不一样,毕维斯从进来的第一刻,那对铜铃大的眼睛就直盯着李维宝座后那两个如雕像般的武士。 向李维鞠了一躬后,毕维斯主动打了招呼。 “原天父庇佑您的健康,并让您荣誉长存。” 李维点头致意,“祝你猎运亨通。” 之后,安德鲁又连续介绍了三四个人,李维都一一和他们打招呼,表现出求才若渴的样子。 等到安德鲁介绍完毕后,李维一本正色地开口道:“这次,请大家来,是有一件大事。今年年中,我们灰岩领出现了十多年不遇的水患,这大家想必是知道的。灾祸无眼,让我们领地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但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次领民的伤亡并不多。只是,今年的收成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领地里有不少贫困的家庭,很有可能都度不过即将到来的寒冬。作为灰岩领的领主,以及埃多王国的亚瑟伯爵,我不能容忍这种事的发生。但由于水患时,我个人已花费巨资购买了大量的粮食及其他物资,这时也心有余而力不足。邀请诸位前来,是为了集思广益,想为这些困苦的镇民多谋几条生路,以便安然度过今年的冬天。在这里,还请诸位不要藏私。当然,对于有功的人,我是大大有赏的。” 他这番话说出来来,这里一片窃窃私语声。连站在他们一边的安德鲁,也面露疑惑。但这个老人思忖一会儿,立刻咳嗽两声,压低了这些私下的议论。 李维却不管他们怎么想。 “我想请问大家,领地内的荒地,有哪些物产相对珍贵些,并且数量众多,不愁销路,最好是一些特别的动植物……” 第九章:地盔虫(二) 李维发现他每说一个条件,身前的众人便倒吸上一口冷气。话到最后,一个个面色诡异。尤其一部分人,那看向他的眼神怎么都透着点特别的意思。 知道他们是觉得自己异想天开,但他也只有憋在心里。 李维叹息。恐怕自己在做出一定成绩前,被人认为是妄想症患者,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事了。 但咱大人大量,不和你们一般计较。 总不能现在告诉你们——“我来自另一个世界,而且突然有了超能力,可以做到好多你们不能做到的事”? “……,好了,你们有什么想法,现在就可以提一提,我们大家一定要畅所欲言。毕竟,这是事关我们灰岩领的大事。” 李维说话时,眼睛挨个扫了过去,他学着以前小学语文老师的口气,循循善诱,“不要拘束,这里没人笑话你们,说错话也不要紧,重要的是说出自己的意见……” 突然,有人打断了他的话。 “我们不拘束啊,只是感觉你,您说的话有些莫名其妙。现在哪还有什么又贵,又多,还不愁卖的玩意。如果真的有,它早被人发现了。” 说话的人,是队伍靠右的一个高大汉子。他是这里打扮的最另类的人,身上穿着颇为原始的兽皮衣,头插一束五颜六色的彩羽,脸上还涂抹了许多红色的颜料,像极了电视上,类如“人与自然”节目出现的原始部落酋长。看到他这么口无遮拦,李维的记忆翻涌起来,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还真是啊。他的记忆告诉他,面前这个家伙应该来自迦兰某个原始的游民部落。这一类部落民的文明层次,和地球上那些同胞还真差不了多少。 汉特刚一开口,就有些后悔,但他还是坚持把话说完。眼神朝上瞥,看到坐在前边的这个金发年轻人没有生气,他还继续开口:“领主大人,你这有些强人所难。我们只是猎人,只能为你狩猎些野兽鸟雀。您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去找那些整天捧着书的学者。甚至问那些商人,也说不定能给您答案。现在在这里提出来,只能说您太看得起我们了。” 他说着话,还抬起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 整个大厅的人,都被他的话逗乐了。当然,他们只是笑他的口无遮拦,而不是因为他的话内容可笑。 许多人都看着李维,想看看他这提出问题的人如何反驳。 但没等李维开口,又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汉特,你理解错了,领主大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可不是你想的这样。而且,灰岩领以及周边的山岭中,的确有许多像领主大人所说的珍贵,数量众多,不愁卖的东西。只是获取它们的方法极难,谁也没办法轻易得到它们。像是地洞里的银电鱼,松林里的火鼠,都符合领主大人的说法。领主大人邀请我们来,恐怕也是为了向我们商讨如何得到这些东西。这样的事,询问我们,自然要比其他人强。你举荐的那些人,大多只会一些过去的死知识,这方面怎么比得上我们!” 说罢,班森老人重重地冷哼一声,他瞥了满脸羞色,已低下头去的汉特一眼,显然对这位之前的话很不满意。 他这么一番分析,让在场的人心思都活泛起来。 安德鲁也暗暗点头。 这位灰岩领的首席大臣,这一刻才不感觉李维做的这件事是儿戏。不过,他并不认为它有多少做成功的可能,只能说聊胜于无吧。 至于李维,他的眼睛都快冒星星了。他看向班森老人的眼神,像是看到一块宝贝似的。人才,这绝对是人才! “您所说的,正是我的意思。听您说,有不少这样的东西,比如那什么银鱼、火老鼠,它们为什么难抓?” 班森老人纠正他道:“是银电鱼和火鼠。” “银电鱼是因为它生活在地下的暗河里,只有先通过山里的一些深潭,潜到深水里才可以见到它们。除此之外,它们还是一种奥法兽,能放出可怕的电能,并且长有尖利的上下颚,有集群的习性,一般的方法对付不了它们。” “银电鱼的数量并不少。我在年轻时,曾在一次潜水的经历里,见过数个有近千只,上万只的大鱼群。它的味道极为鲜美,是我们河谷地出了名的珍味。据说,以它为主料烧制的鱼汤,被誉为埃多的十大佳肴之一。可以这么说,但凡只要捕获上来,一定不乏食客花重金购买。” “至于火鼠,它身上最值钱的,是它的皮毛。对于火鼠皮,可有一个专门的名目,称为火裘。用它制成的衣服,可放出暖气,是最顶级的御寒衣物。而火裘皮最妙的地方,是它们不需清洗。脏了,只要烧上一把火,立刻光亮如新。” “火鼠之所以难捕,是因为它对人的味道极敏感。数公里外,就能察觉有人靠近。往往,人还没来,它们已经一哄而散,藏到自己挖的地洞里。因为鼻子灵通,陷阱一类东西,对它们从来不起作用。而它们挖掘的洞,七拐八绕的能将一座松林挖空,灌水放烟都是白忙活。只有一些特别的日子能抓到它们。” 听他如数家珍地介绍这么详细,李维有些泄气。对这两样,他的超能力可起不了作用。 “还有别的吗,比如那些头脑简单的,类似虫子一类的东西,并且容易接触一点?” 这几天,他仔细测试过自己的能力,发现它只在他周身二三十公尺以内的地方有效。隔太远了,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 老人依然想都不想,直接回答。 “有。” “地盔虫!” “这东西的皮壳,是最顶级的盔甲。无论你狩猎多少,都一定有人要。哪怕你把这里所有山头都捕空了,它也不会贬价。” “一套完整的地盔虫盔甲,至少值一千个金瓦尔。” “而山里的地盔虫,能有数万只。到了冬天,这个数量还要翻上几倍。” “它这玩意脑子也简单,除了吃喝,就是睡觉,然后混在一块乱玩,之后生崽。” “接触它们很容易,但能从它们嘴下逃生却很难。” 李维听到“除了吃喝,就是睡觉,然后混在一块乱玩,之后生崽”这一句话时,心思一动,他迫切地道:“您要和我仔细说说。” 这一刻,他似乎看到了未来的曙光。 第十章:地盔虫(三) 班森老人只介绍了一半,李维已经忍不住兴奋之情,大叫:“是它,是它,就是它!我的发财大计,全靠它了。” 大厅里的人更惊奇了。 对地盔虫,他们作为整个灰岩领最出色的猎人,自然一定是有过接触的。比如班森老人身边的毕维斯,更是这一方面的行家里手。但正因熟悉,他们才更明白其中的困难。这种身长十几公尺,有十几吨重,浑身刀枪不入的魔虫,可不是好相与的。 安德鲁有些不满的看着李维。 他也知道不少地盔虫的事。二十年前,魔虫之乱后,这些来自遥远北地的怪物已经深深扎根在河谷地。它们让这里的冬天变得异常险峻。每一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因为它们死去。为了解决它们,这边的人不知想了多少办法,他也曾为此出谋划策过。怎么到了这个花花公子眼里,它们成了发财大计?还笑的那么开心,这简直是开天大的玩笑! 灰袍老人不由得回头望了望,看着后边这一个个又私下讨论起来的人,心想要不要警告一下,免得他们出去乱说。虽然自家的老大的确不像话,但这些事要传出去,他脸上也无光啊。 安德鲁叹息连连。做这里的首席大臣,真是够有挑战性的。 李维冷静下来,感觉大厅里的气氛更加怪异了,他抱以一笑,整个人显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站起来,对着班森老人鞠了一躬,“老人家,我代表灰岩领十数万贫苦的领民,向您表示郑重的谢意”。 班森依然面色不动,只是看向李维的眼神有些诧异。忽然,也不知他想起了什么,鬼使神差地问:“领主大人,您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人?这里的事,都是他要求您询问的?” “我哪里遇到人了……” 这句话刚要出口,李维硬生生的憋住,他看着老人疑惑的样子,眼珠子不由得转了一转,“这个吗,这个吗,不可说,不可说。”脸上故作高深,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 班森老人看到他这样子,短暂地疑惑后,他也来了兴趣,“那领主大人,那一位,不,您现在什么想法,可以和我说说吗?” “很简单,是希望您和这里的其他人,配合我,填一个——填一个表格。”说到最后一个词时,李维满脸的怪异,因为他现在所说的语言根本没“表格”这个词汇。他现在说出的表格,还是直接音译的。 “这里说的表格,是一种特别的,嗯,一种特别的书写体裁,你们之前一定没接触过。但它还是通俗易懂的,我简单的展示一下,你们就知道了。” 李维当即吩咐一边的侍女,让她拿来纸、鹅毛笔、墨水瓶一系列东西。他和班森老人的对话,让大厅里又雅雀无声,都不明白他们在搞什么。 一会儿后,当李维简单制作了一个表格,放下去轮流传阅后,这里的议论声更大了,人人都像是瞧到了什么珍奇的玩意。 尤其是安德鲁,作为这里最精通文案的人,他一眼看出了这什么“表格”的特别。虽然类似的体裁,他接触并使用过。但和它相比,只能说那是一个雏形,根本没达到它的高度。老人愣愣地看着李维,他又瞥了一眼后边的班森,望见这个同龄人对着表格也若有所思的样子,心里更好奇了。难道,他真是遇到了什么人?这个人能解决这里的事? 李维看到气氛有了明显的好转,便让人把表格重新拿回来,又对它指指点点,“待会,我想请大家做的,是帮忙填一下这里的内容。挨着这上面填写,比如这里的繁殖行为,就是说它们是怎么怎么求亲、生崽的。要写这一行,就要先把你们知道的事回想起来。然后对照着竖列,将这些事分为你们十分确定,和你们不确定,只是听人说的两种。这里一共要填写的,是繁殖、觅食、五感、领地、通讯、防御、攻击,待一会儿,我会详细和你们解释这些词语的意思。我先介绍完了,大家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什么不懂的?” 李维又在努力扮演着他那位小学语文老师。 但他刚说完。 “领主大人,你说的俺都懂,只是俺不识字……” 这个弱气的声音,迎来了哄堂大笑。 不过,议事厅里,起码有一小半的人没有笑,或是笑的很尴尬。文盲,真的伤不起! 李维拍了一下大腿,“怎么把这一岔忘了?”他懊恼起来,抬头看向那个满脸“羞涩”的汉子,“你放心,我会找人来帮你的。安德鲁,我的首席大臣,请你帮忙找来同样这么多的识字的人,给他们一人派一位。你现在就去做,一定要找聪明一点的。” 安德鲁看向他的眼神越发怪异了。 这么雷厉风行,可不是这个公子哥的“优良传统”? “如您所愿,我的领主大人。”向李维鞠了一躬后,老人漫步走向议事厅的大门口,一边走,一边满脑子都想着李维的变化。 安德鲁这时有一种莫名的直觉:这个坐在他面前的人,不再是那个花花公子。 但他不是他,还能是谁呢?被恶魔附体了吗?不像啊,要真被恶魔附体,会这么好说话吗?估计,是真遇到什么人了? 还是最后这个猜测,得到了他的认可。 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正是那位古井无波的班森老人,“他也许知道什么事情?” 可不管他怎么想,还安稳坐着座位上的李维,继续着他的发言。 “……可不止是你们,但凡是你们认识的,了解地盔虫的人,有一个说一个,全都把他们给我请来,而且是立刻。实话告诉大家,我和它卯上了,一定要把它的事解决掉。不要怀疑我的决心和毅力……” 第十一章:猎人与科学实验 熄灯后,班森老人躺在他那张硬质的木板床上,缓缓吐气。 今天他累得不轻。 但他很愿意像现在这样,把自己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因为在这份劳累之外,他收获了一种异样的充实。 这样的感觉,几乎只存在他的记忆里,几十年来他都未曾感受过。似乎他在青年时,和他的师傅学艺,才有类似的体验。这也让他颇感诧异。 没想到,在他老了的时候,还能再这样体验一把。 现在的他,可已经是许多人的师傅了。甚至,有许多人都认可这一种看法,他是灰岩领这片地方所有猎人的师傅。 有太多人受过他的指点了。 一说到灰岩领,甚至一说到河谷地,但凡是了解一点这里情况的人,谁都不知道他是这片土地最厉害的猎人。 班森老人对这点不以为意,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代表着一份认可,对他的技艺和过往辉煌的认可。 这份认可,常常让他拥有一些特权,比如许多拥有权力、财势、力量的人,一见面时,对他的那句问好:愿天父庇佑您身体康健。 光是这份荣耀,已经是许多人求之不得了。 但班森老人对此毫不在意。 到了这把年纪,还是孤身一人的他,要说在乎的事,恐怕也只有那两样:传承他的技艺,并且让这份技艺再进一步。 前面的事,他一直在做。 而对于后者,他早在十多年前已经死心。 但最近的事,让这份心思死灰复燃了。 三天前,他在那个大厅里,见到表格,并明白上面记述的是什么的那一刻,内心已经有所触动。接下来一系列事情,让他明白在自己有生之年,一定可以做出突破。 这份信心,在于那一份“拨开云雾见天明”。 那位年轻的领主大人,也许的确认识了那个人。不然,以他那样的年纪,一定说不出那么深刻的见解。正是他的那些话,让班森老人彻底摸清了自己未来的方向。 按照对方的说法,他所奉行的东西叫“实证主义”。 它的大体意思,是认为知识的来源,必须基于对现实的观察。只埋头在屋子思考,或简单诉诸权威,认为先前的人所说的一定是对的,这样是不能得出正确结论的。解决争端的最好方法,是对矛盾的东西分别进行详细的检验,而不是在口头上比个输赢。 在这份思想的基础上,他还告诉了他们“实证主义”最为重要的武器:科学实验。 领主大人还亲手向它们展示了一个科学实验。 两天前,他当着他们的面,将一头刚刚破卵而出的地盔虫幼虫,置放在一块特别处理的草地上。 这块草地在做实验之前,已经提前布置。一筐筐从附近高山采来的,还未融化的冰雪倾倒在这上面,将它简单的布置成一片雪地。 按照领主大人的说法,这叫尽可能贴近实验物的生活环境,避免多余的干扰。 然后,当着众人的面,他让人开始模拟地盔虫一种天敌——雪熊的吼声,来查看这只地盔虫幼虫的反应。 雪熊是一种十分高大的熊类生物,并且还是一种奥法兽,它能使用一个名为寒冰盔甲的法术。在和敌人战斗的时候,可以在自己体表结出一层冰晶组成的盔甲,用作攻击和防御。 这是一种比较危险的动物。 据领主大人说,采集它的吼声,可费了一番功夫。他还特地去找了巫师,请他们制作一种记忆声音的魔导器。 实验一开始,似乎并不顺利。 那只地盔虫幼虫,在恢复正常之后,并没对雪熊的吼声起什么反应。 领主大人并没有泄气。 他让人换了一只幼虫,继续着他的实验。 这一次,他搬上来的是一架木头制作,可活动的雪熊雕像,并在雕像里塞入了沙石,来进一步模拟雪熊巨大的体重。 让人控制着这个雕像,模拟雪熊的走路方式,踩在雪地上。 这一次,那只还把头埋在雪里的地盔虫幼虫,立刻警觉了。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它身子一阵颤抖,并且抬起了头看向雕像所在的位置。 只是,在这之后,它依旧变为原来的样子,仿佛雕像对它并没起到什么作用。 领主大人,在短暂思考后,忽然从他怀里掏出他的那个小册子。然后,让人取来许多还发红发烫的木炭,并让这些木炭全都塞到雕像里边。 这个举动,让他们这些在场的人一片茫然。 没人相信,这些木炭会和地盔虫扯上什么关系。 但雪熊的雕像,自从注入了这些木炭后,它仿佛有了什么魔力。 这次,再换上来的幼虫,和上一只一样,感知了地面的震颤后立刻抬头。而和上一次不同,它看向雪熊雕像的第一眼,便发出一阵刺耳的尖鸣。像看到了真的雪熊一样,拼命钻地,这是幼年的地盔虫最主要的逃命方法。当时众人看到这一幕,一个个都倒吸冷气。 哪怕是他们这些自诩经验丰富的猎人。 他们之中,狩猎地盔虫经验最为丰富的人是毕维斯。这个就像一头巨熊的人,那一刻是又哭又笑,像受到了什么可怕的刺激。 后来,班森老人才打听到这个中年人也有一段特别的过往。甚至,他放弃了他经营多年的佣兵团,特地回到他这个穷乡僻壤的家乡,也是出那个原因。 最后,实验大获成功后,领主大人是这么对他们说的:“这种地盔虫的幼虫,看来一共有两种感官,一种是震颤知觉,另外一种是红外视觉。你们恐怕不知道,这个世界所有的物体,都会放出一种特别的光,我把它称为红外线。温度越高的物体,放出的红外线越强。当然,我们人是看不到的,但有些动物,比如这些地盔虫却能感觉到。这才是为什么在它们面前,怎么躲藏都没有用的原因,它们根本不靠眼睛去感受世界,而是通过这些红外线。” 之后,实验并没有结束。 但它的方向变了,变为控制雪熊雕像的上下、尺寸,乃至于它的形状。 班森老人,无法说出他看到“科学实验”进行的那一刻的感受。但他明白,长久以来,笼罩在他头顶上的乌云已经消散了。 正打算闭眼,老人突然看见屋里亮起了诡异的白光。 “老朋友,好久不见了……” 第十二章:奥术星海(一) 这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后,班森老人再度镇定。“居然是你,还真是好久不见了”,他依然躺在床上,还翻了一个身,背对这个来人。 屋里越来越亮,几个眨眼后,已如白昼。 亮光的来源,是来人手持的那柄特别的长杖。 这根似乎由某种木材制作,但却通体发出金属光泽的长杖顶端,有一颗鸡蛋大小的水晶宝珠。虽然是它通体泛着美丽的淡紫色,但它发出的光却为纯白,照得一室皆明。 手持这根特别长杖的老人,是典型的巫师打扮,他身着灰白色的长袍,头戴一顶尖尖的长角帽,整个人既高且瘦。 “你似乎不愿意见到我。” 安托万看到班森老人的动作,不由叹气,“看来你还没有原谅我”,他捋着长长的灰白胡须,满脸的颓丧。 “安托万,有些事无法被遗忘,也不能去遗忘。奥萝拉的事,我会记你一辈子。” 班森老人依然没有转身。 “好了,你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事。我不相信你这个大忙人,千里迢迢的来这里,只是为了叙旧。” 坐在椅子上的巫师,面对他这种态度,也心下黯然。 “难道在你眼里,我就那么不堪?这次,我只是有一些重要的事告诉你,并不是寻求你的帮助。班森,我们都老了。当年屠龙的人,还活着的,只有你和我。我真心不想,我们两个人还像过去那样矛盾重重。奥萝拉的事,是我的错,我向你承认。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注定了它不可挽回,我们只能朝前看……” “忘记过去,是对现在的背叛!” 班森的口气很严厉。 他翻过身,盘腿坐了起来。望见面前这个和他同样苍老的人,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好了,那些说过无数遍的话,不要再提了,你有事说事。” 安托万也抬头与他四目相对,一脸郑重,“那个预言是真的!”手杖重重敲了一下地面,“班森,你没听错,那个预言是真的。” “怎么可能?”班森老人瞪大眼睛。“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他盯着面前人的脸,想发现一点蹊跷。 安托万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一把年纪了,可没有那种开玩笑的心思,这件事千真万确。我找到了证明它的证据,你现在想看看吗?” 班森很诧异,“什么证据?你居然还把它带来了……” “我没办法把它撂下,因为我就是那个证据。”安托万抬起一只手,袖子滑落之后,它突然有了诡异的变化。 自他的手肘开始,一股诡异的冰蓝色火焰腾的冒起,迅速覆盖他的手臂,并延伸至他的手腕、手掌,最后把他伸出的五根手指都包含进去。 他心思一动,火焰骤然爆燃。 以他坐着的地方为中心,灰石砖铺就的地面,连同他两边的桌椅,通通覆盖了一层厚实的冰霜。 “五天前,我在冥想时,意识突然去了奥术星海。回来后,我就发现我多了这一个能力。现在我所控制的火焰,如果我没猜错,正是寒火。传说中,冰之女神艾林诺赐予她信徒的最强大武器。自第三纪以来,它已经有三千年没有出现在世界上了。” 安托万很沮丧。 “这和那个预言说得一模一样,‘过往众神的力量重现人间,它们使大地重燃战火’。” 班森也面色冷峻。 “不会只是一个巧合吧?按照亚恒的调查,不是说在往常的时候,也会有个别人复苏出类似的能力。而且,几乎每隔数百年,就会有一两个这样的人吗?” 安托万摇头,他有些丧气,“班森,你不是巫师,所以你才有这样的想法。这个不可能是巧合,因为我在奥术星海有了更大的发现,完全可以佐证这个推断。” “你知道奥术星海是什么吧?那里,可是我们巫师的圣地。甚至可以这么说,正因为它的存在,我们巫师才会出现。” “对于它,我们有过透彻的研究。” “尤其是近三百年来,我们在迦兰荒漠里发现的许多古迹,让我们离它的真相更近了一步。现在凭借了解的情况,我们已经肯定它一定与那遗失的八百年有关。尤其是它的力量之源,很有可能就是消逝的诸神。” “像它这么关键的所在,现在却出了问题。还和那个预言预知的内容如此之像,这用巧合解释不了!” 安托万看班森还是一脸疑惑,继续解释。 “奥术星海,哪怕对于我们这些巫师而言,都是一个秘密。像你这样的局外人,不知道是正常。” “我在这里,可以和你简单地说一下。” “但请你保密,因为这些内容,是我们每一代巫师都恪守的秘密。所有的巫师,在戴上我们头上这顶帽子之前,都曾被告知‘和它有关的一切一定不可外传’。这基于一个不知源头为何的预言,‘如果它的秘密,有一天广为人知,那魔法塔里的巫师会迎来消亡’。虽然,不知道这个预言是真是假,但它的确时刻警醒着我们,以此产生了这个传统。” “如果不是情况实在紧张,我是一定不会和你说这些的。没有一个巫师会拿这些开玩笑!你要知道,巫师的传承已有千年,但这些依然是一个秘密。” 班森老人听到这话,当即一脸认真,“我向你保证。但凡你在今天和我说的秘密,我会严守到我咽气的那一刻,一个字都不会透露出来!” 等他说完,安托万点点头。 “你听我说,奥术星海并不是一片现实存在的地方。它甚至可能并无实体。至少,要来到它这里,你必须进入冥想的状态,以意识的身份降临。” “如果,真的前往到那里。” “你会发现,自己置身在一片无边无际的虚空中,你的上下周围没有一点支撑物。而在你的周围,有无数的光点在闪耀,它们组成了一片海洋,和这片虚空一样无边无际。” “一般时候,你只有观赏这片星光海洋的美丽。” “但也有一些特别的时刻,会有一些特别的变化,比如那些闪烁流动的光点会突然窜入你的身体……” 第十三章:奥术星海(二) “……” “对我们巫师而言,这是天大的惊喜。因为这些光点蕴含着力量,当它窜入你的身体,等于为它所有的那一部分力量,从此为你所用。” “这些漫天飞舞的光点,一共有三种。其中有两种,是我们时常遇到的。” “一种是绿色的光点,它的作用很简单,即提升我们的感知力、控制力,让我们在施法者这条道路越走越远。它的数量是最多的。” “奥术星海中的光点,一千个里,它估计能占到九百九十九个。” “这种绿色光点,本身有明暗的区别。我们把它的这种特性,称之为辉度,并分出九等。但无论哪一种,都可以被我们用一些方法捕获。” “第一等辉度的光点,若是附身,可瞬间提高我们数个施法者等级。它对于我们感知力、控制力的提高,相当于我们一两年的苦修。但这很罕见,一般能被我们捕获的,只是最末等的一些绿色光点。” “这种光点,是这里最简单的一种,虽然它对我们很重要。” “和它不同,第二种常见的光点是赤红色,发出火焰一般的光芒。” “和前一种一样,它也有辉度这个特性,只是界限比较模糊。为了和绿色光点对应,我们勉强把它分出十等辉度。” “这种光点的一大特性,是无法被我们捕获。它进入我们的身体,完全出于自己的意志,我们不能干预它的选择,只能被动的接受。” “而它投入我们身体,所带给我们的,是原始奥术。” 安托万又伸出刚才示范的那只手,他的食指指尖突然冒出白光,越来越亮。 “班森,我记得你以前问过我,为什么使用照光术这个奥术,我从不需要准备奥术材料,也不用施法手势。过去,我对此都笑而不语。在这里,我告诉你,因为这份力量是我在奥术星海获得的,它几乎等同于我的本能。” 把手放下。 “它能使我们掌握新的奥术。我们把这种奥术,称之为原始奥术。这类不需要咒语,不需要手势,不需要奥术材料的奥术,也只有进入奥术星海才能获得。” “原始奥术种类很多。所以这些光点,除了辉度外,一定还有其他的区别。虽然它们几乎完全一样,但它们能带来截然不同的原始奥术。比如我是照光术,但杰诺特却可能是流雾术,亚恒被换为冰气弹。” “目前,我们记述的原始奥术,已经超过三百种。除却四大元素奥术外,所有的奥术都出自这三百种原始奥术。可以说,正是它缔造了我们巫师。” “如此众多的种类,再加上它本身的随机性。让不同的巫师,很难拥有同种的原始奥术。这一点,再加上它的便利。对我们而言,自己的原始奥术是一个值得保守的秘密。” “原始奥术之间,也有许多区别。” “比如红色光点的辉度越大,它所能给予你的力量也越强大。” “而你获得的第一种奥术,可能也决定你未来可以获得的其他奥术。一般来说,同一个巫师懂得的数种原始奥术会具备一定相关性。” “虽然,很多人一生只能有一次获取的机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原始奥术所使用的力量,来自于你自己。” “不需要施法材料的真相,是它的施法材料是你本身。” 他停顿了一下。 “而第三种光点,是最为神秘的一种,它比红色光点还要珍惜的多。你进去十数次,才能看见它一次。” “即使是望见的那一次,也是匆匆一瞥,不能得见全貌。” “这类光点,一般颜色是灰色。它并不像其他两种光点一样,具备辉度这个特性,因为它是闪烁不定的。发出的光,可以从最高级别的辉度,一下降低到最低级别的辉度。” “对于它,我们巫师从发现的那一刻,便开始各种争论。三千年了,也只是各种猜想,没有明确的结论。” “这次奥术星海出问题的,恰恰是这一种光点。” 巫师沉浸在回忆里。 “我这次诡异的进入奥术星海后,便发现自己陷入星光的包围里。” “但围绕我的,不是往常那些绿色、红色的光点,偏偏是这点难得一见的灰色光点,足足有几百个。它们快速的流动,幻化出一道道轨迹不明的灰线。” “然后,它们飞舞一段时间后,居然一个个都变为了金黄色。虽然依旧闪烁不定,但它们发出最强的光,能高出原来最高辉度的好几倍。” “有一个钻入我身体后,我的意识立刻脱离了那里。醒来后,我立刻发现我多了一种如此神奇能力。偏偏是这一种,偏偏它所带给我的能力如此特别!” “班森,你该明白我的担忧不是空穴来风吧?” 班森木纳地点了点头。 但他还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但这样又如何?安托万,就算它发生突变,那只是说那些预言只对了一句,剩下的那些是否是真的,还未可知。” 安托万却一口否定。 “只要它是真的,剩下的那些基本一定会发生!”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班森疑惑起来。 巫师却吐出一口气。 “因为奥术星海的特殊性,还有这种灰色光点本身很多特点。总之,预言剩下的一切极有可能只是水到渠成。” “你不知道,我身上多出的这种能力是多么的特别。来自第二纪的古籍有明确的记载。这种力量名为神恩之力,拥有它的人被称为选民,神的选民。在上古时代,他们可是人与神之间的桥梁,是代理神明统治万物的存在。” “这不仅是一份荣耀,它的背后,是力量铸就的坚实根基。虽然得到这份力量的人,不需付出任何代价。但在得到它之后,哪怕你瘦弱得连孩子都不如,也能立刻拥有匹敌巨龙的伟力,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存在之一。它不需要修炼,使用它也根本没任何条件。它只需得到给予人的认可,如此而已。” “奥术星海让这一切更糟。” “在久远的过去,哪怕神恩之力如此可怕,但它的给予好歹基于神明的选择。但在今天,诸神已经消逝了,奥术星海成为了它新的赐予者。” “这片神秘的所在,可有一个根本不会改变的特性——一切均等。” “它对世界万物都是平等的,无论是人,还是其他生命体,只要你的感知达到一定地步,它便能容纳你的存在。” “而这个标准,是如此之低。低到随意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被它所青睐。班森,你应该知道我们巫师的出现是随机的。任何一个人,只要在十八岁之前,都有一定可能成为巫师。同样,巫师并没家族传承。哪怕父母全是巫师,子女依然是一般人,没任何不同。” “而神思之力的选择,从我的个人经历看,甚至不限年龄。它还极有可能和原始奥术一样,是自己拥有选择权。” “那么,这几个结合起来,会发生什么呢?你可以想想,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在一夜之间拥有巨龙般的力量,那有什么后果?!” “而这个还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它对一切都是开放的,包括那些荒野里的怪物。” “它们并不被奥术星海所排斥。” “虽然,它们的感知力达到那个标准是一件困难的事。但它们的种群那些优异的变体,比如荒行种和恐暴种,还是有许多能够达标的个体。” “也许是作为弥补,得到力量后,这些奥法兽可以将力量遗传给自己的后代。只要寻觅到合适的配偶,它们甚至可以生能造出一个种族。” “按照我们的记录,现在每一百年,都会多出数百到上千种不同的奥法兽。这是为什么荒野会越来越危险的原因。如果,神恩之力也可以被它们所拥有,并且它们还可以遗传这份伟大的力量,哪怕只是分毫,我都不敢想象……” 安托万已经痛苦地闭上眼睛,他的心思仿佛回到那片古迹里。那面巨墙记述的那些文字,突然一个个都活了过来,在他眼前四处飞舞。 班森老人听完这些解释,脸色也灰败异常。 “没想到,在我死之前,却还要经历这一切……” 坐在椅子上的巫师,眼神重新坚定。 “这是我们的命运,不可避免的命运。也许在发现那里的时候,我们便注定与它共舞,成为它的经历者。” “安托万,这些恐怕就是你要告诉我的全部东西吧?你来的对,我的确需要知道这些……”班森刚说到这里,却被打断。 安托万摇了摇头。 “还不止。在发现它的异变后,我连夜去了黄昏教会,没想到又得到了新的消息。听我说,班森,你这里很有可能要面临剧变。” 班森老人的耳朵顿时竖起来。 安托万和刚才一样认真。 “河谷地这里,挨近迦兰的一侧,是一片亚空间的入口。这里和其他类似的地方,最近会出现一些空间缝隙。按照他们的推断,一般这种时候,由于空间的极度不稳定,组成它的基本元素会有一定改变,从而出现一些诡异的物质。一本古书上记载,会出现这四类:根土、种火、源风和始水。” “每一种都会让这里的动植物发生突变。” “根土,可诱变出巨神生物。种火出现的,是焚烧者。源风为虚空种和无迹游荡者,始水则是各种水王一族。” “它们让我更加确定,灾难爆发的时间就在这一两年。因为,这会照成大量凭空出现的变异种。这些变异种,和荒行种、恐暴种一样,很容易突破感知力的限制,神恩之力若被它们过多窃取……” 序章 李维默念完最后一个字,迫不及待地睁开眼睛。他放下翘在桌上的脚,伸手取来摊在一边的那张写满了字的纸,好好审视了一番。 “一字不差,果然一字不差,我就知道……”我们的领主大人喜不自胜,哈哈大笑起来。 这已经第三遍了。 上边的东西,他终于背的滚瓜烂熟,能够一字不差的说出来。 确认无误,剩下的自然是要做出处理。 拿着手上的这张纸,把它和桌上剩下的,集中到一起。拿着它们,走到一边的壁炉,李维投到了那堆烧的正旺的炭火中。 “你们已经没用了……” 他像一个奸计得逞的反派,发出歇斯底里地笑。 壁炉里的白纸一被点燃,腾起的火焰立刻顺着纸页蔓延,快速扭曲炭化,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一并化去。李维还随手取来烧火的铁钎,搅得它们一片纷纷扬扬。 这下,秘密可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 李维烧毁的正是他这一个多月的成果,他把它称之为“地盔虫的全系行为谱”。 在他前世学习的动物行为学教材上,行为谱的定义是“一个物种正常行为的全部名录或记录”。他这一份全系行为谱,正如这个定义一样,详细的记录了地盔虫各个种类的行为,从生长、求偶到取食、防御、睡眠,事无巨细。 李维敢保证,对地盔虫这个物种,这个世界绝没有任何一本书比这里记录的更全。而将它们烧毁之后,他将是这个世界最了解地盔虫的人。 现在他对地盔虫的认知,已到了十分可怕的地步。 只需结合他那特别的感知能力,他能对地盔虫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行为给出明确的预判,并且准确率无限接近于100%。 如果这是一场擂台赛,那么等于他在对手出拳之前,已经明确知道对方出的是什么拳,他的发力方式,出拳速度,乃至下一步的准备。 知己知彼,自然百战不殆! 能在一个月内做到这些,李维自己也感到很不可思议。 在地球上,针对某个物种建立一份详细的行为谱,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它需要这一方面的学者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比如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动物相处,还得尽量避免影响它们的日常活动,并随时做好记录工作。许多动物学家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不惜长期生活在荒郊野地里“与狼共舞”,因为唯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准确的得到第一手资料。 自己能取得这样非凡的成功,李维认为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他研究的对象:地盔虫,本质上是一种十分简单的动物。 虽然它具备强大的力量,但从行为学的角度,它的进化程度大约是金字塔底端的那一类。它的身上,属于本能的东西占据主导地位,这些很容易用实验来进行验证。到最后,因它自身所限,这一份记录可谓详尽的行为谱,也只有薄薄三四页纸的量。从熟悉到将它滚瓜烂熟,李维只用了三四天的时间。而且,背的那是相当随意。 (他还有事没事骚扰侍女呢。) 第二,地盔虫并不鲜为人知。 因为它的破坏力,河谷地周边的人,在这二十年可想尽各种办法对付它。十多年前,就重金收集了它绝大部分的资料,并公之于众。将了解它的人找来一堆后,李维短短一天内已绘制了它大概的行为谱。这里边有三分之二的东西,都符合之后的一连串对比试验。最后完成的行为谱,有三分之一多一点都是原封不动的照搬过来。剩下的,有一多半也只要修改一部分。只有大约五分之一,是他独立完成的。 第三,自然是他本身的能力。 李维目前所有的超能力,可以让他直接感受地盔虫的情绪,以至于省却大量繁复的工作。 比如,他可以尽可能简单的搭建实验环境,通过抓住最关键的要素,让地盔虫感到“宾至如归”,从而全面展现在野外的真实行为。这一点,可是地球上的生物工作者们难以想象的。也许,这就是魔法世界的神奇之处吧。 除此之外,他现在的身份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毕竟,作为领主,他可以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 不管这里边有多侥幸,或多困难,对地盔虫的研究总算告一段落了。当这份全系行为谱化为一滩白灰,也意味着这个阶段已经结束。 即将到来的冬季,他李维·亚瑟——这位初出茅庐的伯爵大人,可到了大显身手的时刻! 第一章:狩猎地盔虫(一) 安德鲁摘下单片眼睛,揉了揉发红的左眼。感到腰部有些酸麻,他干脆合上了账本,想起身走两步。但两只腿像灌了铅,一时使唤不了,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 真是人老了。 灰袍老人微微叹息。但这一刻,他却不像往常那样伤感,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这种微妙的心理,之前可不会有。 桌上的账本,让他发生了这样的转变。 入冬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在这二十多天里,足足有七笔进账,每一笔的数目都非常大。现在账本上的数字可十分喜人,整整存余10万金瓦尔。 这可是净存余,不是总的入账数目。它扣除了城堡入冬后的一系列开支,还有即将用于扶贫那一大笔粮食支出。 如果在往年,这一大笔钱将一分不少的待在金库里,直到冬天逝去。 可惜,现在不同以往啊。 安德鲁只觉有口气闷在心里。 究竟什么人陷害我们?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这个冬天,还会不会出手? 他的脸色顿时阴沉。 毕竟,知道自己的背后有一个图谋不轨的窥视者,并且他在暗处,自己在明处,谁的心里都不会好受。 安德鲁早已排除李维下手的可能。 之前,出于对李维的了解,他就不太相信“他”真的会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但作为主要嫌疑人,李维和被害的阿瑟一行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他同样不敢贸贸然的否认,只是把疑问压心里。但伴随冬天的到来,李维已经用行动澄清了他的嫌疑。事情才过去不到五十天,领地已多了15万金瓦尔的入账。相比之下,那6万的债务,显得相当不起眼。 但既然不是他,又会是谁呢? 只能多加小心。 这位灰袍老人暗暗地想。 正在这时,他听到一阵猛烈的敲门声,“进来”。安德鲁喊话后,当即有一个侍卫打扮的人猛地推开门。 他的脸色很慌张。 “首席大臣!不好了,首席大臣,广场那边出事了!有一架飞艇徘徊在上空,他们对我们说,他们是王都来人,让领主大人快去迎接他们。这些人口气很不好,一露面就让我们解除武装,还放出了话,不这么做,要直接拆了这里……” 安德鲁的脸色,立刻晴转多云,多云转阴。 “你快点带我去……” 等不及对方说完,他已出口打断,迈开步子走向门口。 …… “……还像之前那样,先小心埋伏,等这些家伙聚集齐了,再小心行动。注意埋伏的时候,一定要找准自己的位置,这样才能把它们包围住……” 李维戴着墨镜,坐在厚大的后背椅上。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娇俏可人的侍女为他撑着大伞。虽然,这么做有些多此一举。 在李维面前,站着三四排外穿羊皮,内覆盔甲的人,有二三十个。每一个人,都在聆听着他的训话。虽然是老生常谈,但一个个都竖起耳朵,听得十分认真。即使不愿意这样,但也摆出姿态,谁让他们的领主大人最喜欢“指挥若定”这一套呢。 他们这一行人,站在一个颇高的小丘上。 丘下有一片连绵的松林,郁郁葱葱。雪刚停不久,许多挺拔的松树都披上银衣。现在虽是晌午,但天却是浅灰色,满是阴沉的云。 “……好了,就是这样。你们有什么不明白的,现在和我说,别到时候掉链子。”李维挨个看过去,他的目光划过他们的脸。 回答他的是一声整齐的“没有”。 (虽然,很多人在纳闷“掉链子”的意思。) “很好,现在时间不早了,你们出发吧……” 他的命令一发出来,这些人立刻化做鸟兽散。他们相继离开丘顶后,三五成群的朝底下的松林跑去,又各自分散开。 狩猎开始了! 李维也站起来,他摘下墨镜,放在一边矮桌上。随手,又拿起来了一边的长筒望远镜。抚摸着木制圆筒刻有花纹的表面,他心里五味杂陈。 刚看到它的那一刻,他还真吃了一惊。 这个世界,果然“卧虎藏龙”,连这样的发明都有,而且完善程度如此之高。他把玩一番后,都给不出任何的修改意见。 幸好,你哥哥我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人,不然,真得吃土啊。 带着长筒望远镜,他走到丘顶的边缘,身后持伞的侍女,和他那两个雕像般的侍卫亦步亦趋,牢牢跟在他的后边。 用长筒望远镜,对准松林中那片开阔地,李维审视起来。 他现在看去的地方,白花花一片,那些倒卧在地的松木全都披上了雪,只有偶尔一些地方露出些斑斑点点。 在它们的对比下,视野正中那个深蓝色,发出浓重金属光泽的圆球,倒是颇为醒目。因为光滑的表皮,它上边没沾上一点雪 李维不由啧啧称叹。 哪怕这些天狩猎了这么多地盔虫,眼前这一个的巨大,还是让他吃了一惊。 虽然,它映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拇指大的小斑,但和周围那些倒地的松树一对比,立刻能显出它的本身的尺寸。 大约六到八米。 没错,这个满身金属光泽的虫球,直径能有六到八米! 李维估计,一旦伸展开蜷缩的身子,它从头至尾起码十五米长,堪比五层楼的高度。再加上骇人的体宽,一架超大型双层公交车啊! 在地球上,他哪见过这么巨大的虫子啊。 不过,这么大又怎么样,还不是乖乖变成老子的金瓦尔。 放下望远镜,李维掉过头,“行动吧,趁着天没下雪,不然又得拖到晚上了……”。命令一发出,他再度拿起手上的东西。这次,他的目光四处游弋,划过一个又一个提前布置的埋伏点。 这时,他椅子后边,那待在飞艇一侧的人顿时张弓搭箭。 他们所使用的箭,是传令用的火箭。它的箭头是中空的,里边塞了浸过沥青的布。将布点燃,箭飞射到空中,能划出一道明显的火线。 第二章:狩猎地盔虫(二) 伴随弓弦拉动,信号箭一支接一支发射出去,在阴沉的天空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抛物线。 行动开始了。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离虫球所在地相距数百米的另一片林中空地。 到达这里的人,很快认出先前标记好的一株松木。三两下爬上去,他来到一处枝桠上,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那把先前准备好的铁锹。回到树下,用铁锹掀开树干周围的一大圈雪地,直到那个摆了一圈石头的地方映入他的眼帘。动手开挖,短短一两分钟,他已将里边的东西清理出来。 在他挖掘的浅洞里,有一个巨大的冰块静卧其中。它直径足足有四五米,薄薄的冰层下,是成堆成堆的碎肉、血块和内脏。 将它从土地翻出来,这个人又拿出揣在腰后的卷轴。 展开后,他立即念动咒语。伴随卷轴上亮起一个个血色符文,一股热浪朝他涌来,周围的空气同时扭曲变形。卷轴此刻如同一个火炉,释放出巨大的热量。将卷轴摆在冰块一旁,这个人转身就走。他知道,接下来这段时间,卷轴将持续发出高温,融合冰层,直到将里边的东西暴露在空气中。冰块里的碎肉、血块、内脏,对于地盔虫而言,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一旦嗅到所散发出的浓重血腥味,它们会迫不及待的赶来这里。 正如他所料,当冰块消融殆尽,里边的碎肉、血水接连解冻时。数百米开外,那个硕大的虫球忽然颤动起来。它舒展开身子,变为一条长达十六七米的长虫。 手持望远镜的李维,立刻发现了它的动静。 镜筒对准那边,李维静静欣赏它复苏的这一刻,有一种玩味的情绪袭上他的心头。 地盔虫的形象,非常接近他熟悉的西瓜虫。 就是那些在墙角、砖下或腐叶地上,经常可以发现的黑灰色虫子,它们的身体一节一节的,好像身披重甲。一受到惊吓,就会缩起身子,变为一个一动不动的圆球,属于鼠妇科。 只可惜,现在出现在他眼里的这一个,可不是那些呆呆萌萌的小虫子。 和主食腐叶的西瓜虫不一样,体型比它们大上无数倍的地盔虫,隶属于掠食者的行列。它们是杂食动物,虽然也食用各类植物的根茎叶,但对于血肉却有着病态的渴望。 像李维关注的这只雌性地盔虫,此刻突出的展现了它的本能。一嗅到血腥味,它立刻从沉睡中苏醒。而在一般时候,饱食后的它,起码还要再睡上许久。 和鲨鱼一样,血腥味对它们而言,无疑是一个超常刺激。以至于一旦接触,就会让它们陷入疯狂。 雌地盔虫舒展完身子,趴伏在地不动,只见它的头颅两边的小孔,伸出了一对羽毛状的触角。这对触角的尺寸非常大,长度能有三四米,像是两把长长的羽扇。李维透过望远镜,都能看清它的形状。上钩了,这家伙心里一喜。根据脑海里的知识,李维知道这种羽状的触角,是许多虫类生物的嗅觉器官,比如蛾类昆虫。 雌地盔虫的触角一伸展出来,立刻左右扫动。 短短五六秒后,它确定了方向,腹下的十数对尖利的长足有序移动起来,带动它硕大无比的身子朝着那个方向进发,一路雪尘纷飞,摧枯拉朽。 洁白的雪地,顿现一条刺目的疤痕。 李维面色一喜。 第一阶段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放下手里的望远镜,他俯视底下这一整片松林。现在他只有一个想法:祈求松林潜藏的雄性地盔虫能够多一点。这么大一片地方,怎么也得三四十只吧?钱,这可都是钱啊! 雌地盔虫到达开阔地后,扑向浅坑之前还犹豫了一会儿。透过红外视觉,它发现气味的来源地,有一个十分明亮的物体,这让它有些不安。但此刻的它,已被血腥味诱惑的几近发狂。只见它那极像蚂蚁的大颚,猛地张开,里边喷出了一道无数碎冰组成的射流。眨眼间,已将卷轴所在的那片地方冲击的七零八落。 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它身体依然在前进中,只是速度稍缓。 当卷轴被它破坏的那一刻,雌虫庞大的身子也来到浅坑一边,它迫不及待开始啃食那些堆积在一起碎肉、内脏。 “吧唧”,“吧唧”,短短一会儿,数百公斤的肉脏血块已被它吞食一空。连浅坑底部周围,那些沾了血的积雪和泥土,都被清理了一遍。 这里的饵料并没毒。 地盔虫对于各类毒素很敏感,这也是所有奥法兽最古怪的一个特性。在它们食物下毒,是不可能成功的事。因为它们在品尝第一口的时候,就能立刻发现猫腻。 李维在这里投饵,自然有其他的目的。 这是这段时间,针对地盔虫,他最重大的一个发现:雌性地盔虫在饱食后,会即刻进入发情阶段,如果身处在林地中,它们会释放信息素来吸引周边的雄虫。 想通这一点,可是极不容易的一件事。 这起源于一个巧合。 起初,李维召集一群人,询问地盔虫的觅食行为时,刚好他前一个问题是关于它们的求偶。 于是,“饱食一顿后,它们才会开始交配”这个观点,才会被他发现。 李维在那一刻,立刻联想到大多数雌蚊也有类似的习性,即吸血之后才能产卵。在这里,很有可能情况是一样的。动物的血肉,对这些以素食为主的虫子有同样的作用,比如刺激排卵,提供制作卵子的蛋白质。总之,这一行为绝对是地盔虫繁衍的关键。 通过连续十数组的对照实验,并解剖了多个地盔虫后,这一点已经确凿无误。 实验中,李维还发现了更多的细节。 比如地盔虫雌虫有存藏血肉的习惯,它们体内有一个类似胃的囊状器官,可以存储吞噬的血肉,直到它的量达到一定标准。 雄虫在雌虫吸引过来后,也会进行一定的捕食行为,它们会用这种方法来延长雌虫的发情期。 还有,当雌虫一次吞食了足够多的血肉后,会立刻进入发情阶段。如果周围环境允许,它们能立刻释放出信息素。 这些看似极端,并古怪之极的行为生理,结合它们的生存环境,并不难理解。 地盔虫生存繁衍的地方,不是气候严酷的冰川极地,就是地势高耸的雪山冻原。在这些白色荒原里,绿色的植物都十分稀罕,更别提温血的动物。如果血肉真在它们繁衍中,具备那么巨大的作用,那么以此衍生的一连串极端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对任何动物而言,生存和繁衍才是第一要务。 第三章:狩猎地盔虫(三) 将浅坑处理干净,雌虫又蜷缩身子,变为一个虫球。 处在这个状态,它的防御力达到最强,可以有效弥补消食、睡眠或产卵等行动照成的体质下降。 这次,它只保持半个小时当它再度舒展开,尾部突然喷出一股粉红色的气体,随风四散。 雌虫一连喷溅四次。 停歇下来,它硕大无比的身子静卧了一会儿,猛地又扑向面前的松树。借着自身磅礴大力,将这株足有几人合围的老树拦腰撞断。爬到松树倒下的树冠处,雌虫开始嚼吃松针和一些嫩枝。为了接下来的交配,它必须多进食来维持必要的体力。 刚才,它喷射出来的东西,就是召集雄虫的信息素。这种粉色气体对雄虫的诱惑,丝毫不亚于血腥味对它的吸引力。雄虫对于血腥味的感知,可相当迟钝。 李维在相关的实验中,发现它们这个古怪之处:在嗅觉感官上,地盔虫存在雌雄异态。 据他所知,地盔虫起码有三种感知能力,即嗅觉、震颤知觉和红外视觉。在嗅觉这一点上,雄虫和雌虫有着明显的分化。 雌虫着重强化对血腥味的辨识。在这一点,它达到了恐怖的高度。李维曾让人做过实验,发现了在顺风的条件下,哪怕相隔五六公里,雌虫依旧能辨识血腥味的来源,并能有效地进行追踪。与之相比,雄虫大大不如。哪怕是最灵敏的那一些,对此感知力也只限于百米。 雄虫真正感兴趣的是,恰恰前者散发出的信息素。和雌虫一样,它们也能在数公里之外,准确地追踪信息素的发出地。 可惜,无论雌雄,这种超常嗅觉只限于这一两种味道。 其他的气味,哪怕再刺鼻,再独特,再让人难以忘记,它们也只会置若罔闻。 李维对此倒不感觉多奇怪。他知道,地球上有一种飞蛾具有类似的现象。 雄飞蛾能在顺风时,凭借强悍的嗅觉,找到相隔10公里之外的未曾交配的雌飞蛾。但与此同时,它们却几乎不能感知任何其他气味。 偏执的强化一方面,其代价是放弃另一方面,这是一种特别的取舍。自身种群的昌盛,也佐证了这么做自有一番道理。 只可惜,它们偏偏遇到了“诡计多端”的人类。 听到手下人汇报,雌虫已经“红雾缠身”,李维立刻从座椅上起来,他接过望远镜,将镜筒对准底下的松林,四处扫视。 然后,抬头望了望天空,发现虽然依旧昏暗,但相比刚才好了不少。现在,一定到了雄虫出来觅食的时候。 李维再度看向底下,果然在东边一处角落,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那里纯白色的雪地,突然多了一道扭曲不定,但总方向不变的黑线。其伸展的方向,正是雌虫所在的那一片开阔地。 可把你等来了。李维露出冷笑。 和堂堂正正的雌虫不一样,雄地盔虫要猥琐的多。也许是体型远小于前者,它们在休息时,会像幼虫一样钻入地下,而不是蜷缩身子,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地表。 同时一有风吹草动,雄虫的第一动作就是钻地,完全不像捕猎时那么威风凛凛。 这些行为,让它们难觅踪迹。 如果不是发现了它们繁殖的秘密,李维真没有一种大规模聚集它们的方法。 这一点,他倒喜欢雌虫的风格。 和它们的丈夫不同,雌地盔虫可爷们多了,面对任何风吹草动,都是一个字——“打”! 当然,这样的前提,是它们的战斗力远比雄虫厉害。在所处环境中,雌地盔虫处在高端掠食者的位置,雄虫则低上不少。 发现了这道黑线后,李维又四处环望,果然又接连发现了好几道。 这片林子的地盔虫,还真不少,只一会儿,就出来这么多只了。看来,这次会是一个大丰收。李维将视线收回,专门盯着雌虫所在的开阔地。 已经有两只雄虫出现在雌虫的周围。 和体长达到十六七米的雌虫一对比,这些后来的雄虫矮小的如同侏儒,它们还没雌虫的一半长。如果并排走在一起,不知道的人,估计还以为它们是后者的孩子。 起初,刚得知它们差距的那一刻,李维也吃了一惊。他那时有一个不好的念头:相差这么大,它们是怎么做那活的? 后来得知答案,真是大失所望。 这玩意居然是体外受精:当雌性产出卵块之后,雄虫再在卵块上忙活,让这些卵子受~精。一点观赏性都没有,他原以为还有很猎奇的展开。 松林里的雌虫,并没有因为这两只雄虫的到来,停止它的进食。一般情况下,起码要等到十来只雄虫,它们才会进行择偶仪式。 和大多数动物一样,地盔虫是雌性亲代投资更大的动物。在孕育后代方面,它们奉献出的时间和精力更多。比如它们为卵子奉献的能量,就比雄性的精子多。在受精卵产生后,它们还要付出一定时间和精力照看。虽然时间并不长,只有十数天。但和雄虫相比,它们也算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了。后者在交配完了之后,第一动作是饱食远去,相当的不负责任。 在这方面的付出,自然会在其他方面有所回报。 这个回报,就是选择权。亲代投资更大的一方,差不多都会有交配的选择权。 尤其地盔虫还是雌强雄弱,雄虫想霸王硬上弓,都没这种能力。它们那小身板,估计还顶不住雌虫轻轻一撞。 在这一方面,李维知之甚详,他了解它们的交配仪式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将雄虫聚集起来,雌虫会将第一批卵块交给它们中最强大的个体。 第二阶段,是剩下未被选中的备胎雄虫,贡献类似食物一类的东西,雌虫会选择敬献最大最好的那几只,交给它们第二批卵块。 最后的阶段,是最后的那批千斤顶雄虫,可通过提供肉食,来延长雌虫的发情期,以至获得交配的机会。 他选择的攻击时间,是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之间。这时因为交配,无论是雌地盔虫,还是雄地盔虫,都到了最脆弱的时候。 第四章:狩猎地盔虫(四) 一个多小时后,雌虫周围已是热闹非凡。足足四十一只雄虫相继来到这片开阔地,等待在它的身边。 雄虫大小不一。最大的一些,体长能有七八米,甚是魁梧。最小的才刚刚成年,只有前者一半大。但看到雌虫的那一刻,无论大小,没有不躁动不安的。许多雄虫刚一到来,已控制不了体内的荷尔蒙,通过不断排挤其他雄虫,以试图占据离雌虫最近的位置。 第一阶段的交配仪式,在它们的争夺战中拉开帘幕。 一番你争我夺后,雌虫周边的一圈地方,已被五只最大的雄虫占据。它们翘首以盼,等待雌虫回应。在它们的后边,失败者嫉恨地盯着它们的背影。但每当这些家伙想要朝前扑来,首领雄虫会毫不犹豫地回头恐吓它们。 雄虫的呵斥方式十分特别。 每至情绪激烈,它们腹下十数对尖足会一起划地。雪尘纷飞下,另传出一种令人烦躁的碎音。 其他的雄虫通过地面的震动,感知这一信息。在首领雄虫划动最剧烈的那一刻,它们往往最安静,并会不断退却,虽然很快故态复萌。 有这么一段小插曲。 雌虫西边的一个角落,当那里的首领雄虫发出警告,一只比它小上许多的雄虫色令智昏,居然还要朝雌虫靠近。这一举措,无疑激怒了占据这里的雄虫。它腹下的利足一停,整个身子猛地朝这个不识相的小子撞了过去。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后者击飞到空中,撞到一株老树上才停下。那只弱小的雄虫,被击飞的距离能有二十米。 这个失败者,虽然才成年不久,但它体长也有五米多,体重足有半吨。可想而知,将它击飞出去的首领雄虫力量能有多大。 同样吓人的,是它撞树后跌倒地上,竟然只是身体摇晃了一会儿,又站起身子。一两秒后,再次朝雌虫挺进,只是这一次再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体质之强,亦可见一般。 事实上,成年地盔虫背壳那一节一节的盔甲,强度要胜过三倍厚度的钢铁。再加上,它们自带“冰盔”、“反制魔力”这两个天然的法术。在完全防御的状态下,它们甚至能忍受数十公斤炸药的轰炸。在同体型的生物中,防御力那是首屈一指。 又是半个小时,雌虫终于不再进食。它扭动身子,用头部那对能感知红外线的怪眼环顾四周。身边的雄虫早已停止争夺,等待它的临幸。 长达二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这里的雄虫数量达到骇人的四十九只。如此多的雄虫,在激烈的位次争夺战中,最后决胜出四个胜利者。这四只雄虫,每一个身长都在八米以上,它们分别绕着雌虫,占据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其他的雄虫,都不敢随意接近它们,以至相互间留下一段三四米宽的空隙。 雌虫对它们的感觉也十分不错。 在停止进食的那一刻,它腹部一阵涨缩,尾部的生殖孔里排出了纯白色的卵块。这些卵块的外形不定,大约手提水桶大小,样子有些像是充满了泡沫的浮冰。但互相间,有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必定有一个面内凹下去,出现一个尺寸不小的洞。 这是供雄虫排精的地方。 卵块刚暴露在空气中的一刻,白气不停地从它们表面散出,显然还留有雌虫的余温。 雌虫一连产下四个卵块。 每排出一个,雄虫群里就是好大一阵骚动。 但在四个首领虫的镇压下,骚乱又很快平息下去。面对首领虫腹下利足不断划地的噪音,失败者们犹如丧家之犬,没任何抵抗的意志。 得到雌虫的认可后,首领虫们才小心翼翼地拿走了属于自己的卵块。它们用大颚衔着这些浮冰似的东西,仿佛它们是十分珍贵的瑰宝。在雌虫面前,这些首领虫也不敢造次。和其他雄虫相比,它们很强大,但真要与大上几番的雌虫较量一番,简直自寻死路。 得到卵块后,首领虫移到一边的空地。先把卵块置放在松软的雪地上,然后扭动肥大的身体,将腹下的生~殖器对准凹洞,一阵嘿嗦。 其他雄虫眼看雌虫又继续啃食那些松针,对它们了无兴趣,一个个急躁起来。也不知谁起的头,都开始颤动身子,疯狂呕吐起来。 刚开始,吐出的只是胃部存有的半消化的食物。但紧接着,一种浅黄色的液体喷溅出来,粘稠的好像蜂蜜。并很离奇的,散发出莫名的清香。这些液体一遇到空气,即快速冷却凝固,将底下的呕吐物一圈圈包裹起来,变为类似琥珀的固体。 这种被称为“地盔虫的魔液”的物质,是这些雄虫吸收雌虫排卵的关键。它们对人类而言,也是一种珍惜的奥术材料,因为里边含有多种能量物质。也正是它们的珍贵,才有可能使雌虫接受贿赂,给予它们繁育后代的机会。 魔液是雌虫第二轮选择的关键,数量多少,直接决定分泌者能否获得交配权。但分泌这种魔液,对雄虫而言,是一种可怕的负荷。排出多少,得看它们认为是否值得,这自然又取决于它们追求的对象。 这次出现在它们面前的雌虫,可相当不一般,它巨大的体态远胜同类。对它们而言,可相当于西施貂蝉一类的美人。以至于一个个都分外卖力,恨不得把自己的心肝都呕吐出来。甚至,那些交配后的首领虫,也加入这支大军。进入第二轮,它们并没有过多的特权。能否获得认可,起决定作用的是魔液多少。一般情况下,这些雄虫可不会这么做。过多分泌魔液,对它们并没好处。但这次对象太迷人,它们有了一次后,还想要第二次。 通过望远镜观察这一切的李维,真想大笑三声。有些雄虫分泌的魔液晶体,甚至能透过镜筒,被他一眼看见。尺寸之大,可想而知。 看着这一个个卖力的样子,他决定一定不能辜负它们的努力。 “动手了,这次大丰收啊……” 第五章:狩猎地盔虫(五) 回答这一声命令的,是弓弦拉动的声音。 第二波用作传令的火箭,相继在空中划过一个个美丽的轨迹。埋伏在底下松林中的人,接到这个信号后,纷纷开始下一步围猎的行动。 二十多人,此刻全部躲在开阔地四周的老树上。他们处在树冠顶部,居高临下地观察着远处群虫的交配。 为了对付地盔虫的红外感官,李维最终接受了猎人们的建议:让他们在埋伏的时候,尽可能躲到树上,而且越高越好。 地盔虫的红外视觉,对于人类这些恒温体的感知,似乎只限于周身二十米,如果离地高度超过这一距离,那自然万无一失。 最初把埋伏点设计在这片开阔地,也是考虑这一需要。在这边的附近,有许多挺拔的老树可供人躲藏。 知道攻击的命令已经发出,狩猎队的人,赶忙查看了一下身下雪地的情况,随即从树梢下来。 一落地,他们从随身的包裹里,拿出一个个拇指粗的竹筒。拔掉塞子,对着里边冒着火星的芯料吹气,让火星重新燃烧,变为腾起的明焰。需要点火的目标物,恰在他们埋伏地不远。因为下过一阵雪的原因,这些提前被刷上沥青的松树和周围一样披上了银装,但它们残留在外的斑斑点点,和它们散发出的浓烈气味,还是彻底暴露了它们。 这些处理过的松树和相连的灌木,刚好将开阔地围了一圈。 狩猎队的人,用手上的储火筒将它们一一点燃,一个不落。 作为一种性质十分突出的易燃物,这些从沼泽地取来的天然沥青,只稍稍接触一点高温火焰,即刻整个燃起。伴随滚滚浓烟,火舌肆意翻卷,将这一株株苍劲老树笼罩在火光中。黑色的烟,赤红的火,洁白的雪地,构成了一副诡异的场景。 远处正在交配的地盔虫,立刻察觉到这一突变。 受到本能的驱使,它们的交配仪式即刻中止。雄虫挪动着身子,将雌虫包围其中,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虫圈。 此刻,无论胆量大小,它们一起用腹下的立足划地,发出阵阵扰人的噪音。扬起的阵阵雪尘,正是它们最严厉的警告。 地盔虫们,一个接一个泛起蓝光。 冰晶顺着它们耸立的背壳四下蔓延,一层层的累积后,最后变为一套厚达三十公分有余的冰之铠甲,将整个背部包裹其中。 这是它们天然懂得的奥术——冰盔! 在这层冰盔的护佑下,地盔虫原本就相当可怕的防御体系,此刻已坚不可摧。冰盔的坚实程度,相当于同等厚度的石墙。并且,它还为它们提供了一件反击武器。 组成冰盔的冰层,可在它们的操控下自动爆裂,化为四散的碎冰攻击敌人。 这些由魔法组成的坚冰,在爆破的那一瞬间,所拥有的可怕穿刺力,不亚于强弓劲弩! 爆裂冰盔,是一种可持续使用的攻击手段。除非地盔虫魔力耗竭,否则每隔三十秒,它们既能发动一次。 即使突破冰盔的攻击,并成功击垮组成它们的坚冰,也不等于大功告成。因为紧接着摆在你眼前的,可是它们那一层不同凡响的几丁质硬壳,不仅强度超过三倍厚度的钢铁,还自带抵制魔力的奥术,可免疫中等级别的奥术攻击。 地盔虫的防御体系,正由这两层构成,它们各自相互配合。在奥法兽中,它是首屈一指的。 但李维明显不想和它们硬干。 他很清楚,就下边这一点人,要是真两军对垒,对面那群如狼似虎的虫子能把他们生撕了。 平常,他的这些狩猎队队员,五六个人对付一只可都很费劲。 现在聚集在这里的地盔虫,光雄虫就有足足四十九只,还得加上那一只“一个打十个”的霸主级雌虫。真要是硬啃,能把他牙崩了。 那他放火的目的是什么呢? 李维手持着望远镜,仔细盯着那边的一举一动,他的嘴角突然翘起,露出了一个狐狸般的狡诈笑容。 通过镜筒,他望见开阔地那里正在发生的“激战”。 雄虫将雌虫包围后,卖力地朝四周发光的地方攻击。 它们张开大颚,一道小巧的气旋萦绕在两颚的周围,上下翻转。它们身下的雪地,不断有细微的冰尘被气旋席卷、聚合,化出一道道菱形的碎冰,朝着四周着火的地方激射而去。 地盔虫,对于火焰这一类高温物体的感受力,能有数百米。在它们生活的环境里,类似一株高达十数米的大树着火的事,就已十分罕见。像现在这样,一大圈腾起的火焰将它们包围其中,更是空前绝后。这种未知的遭遇,让它们变得十分胆怯。哪怕往常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雌虫,一样心存恐惧。更别提,那些原来就是胆小鬼的雄虫。 往常面对这种诡异的场景,这些雄虫的第一选择是——回缩。 这也是许多动物,在面临危机的本能:躲到安全的地方,比如自己挖掘的洞里。 但此刻,它们正处在交配仪式中。因为身边的雌虫,它们体内的荷尔蒙分泌过量,让它们又有了第二种动机:炫耀。 在雌虫面前炫耀自己,以获得交配机会! 事实上,不仅体型大的雄虫可获得青睐,战斗力强,并勇敢的雄虫一样有可能脱颖而出。在第一轮,就有可能获得交配机会。 哪怕被暂时忽略,第二轮敬献魔液的过程中,一样可获得印象分的加成。只要魔液的量相差不大,雌虫更愿意接纳强悍一点的雄虫。这一点,和大多数智慧生物颇为类似。 因为雌虫的这一选择倾向,地盔虫的雄虫自然也发展出了相应的炫耀行为。交配仪式起初的位次争夺战,正是它们展现自己的机会。 这场突变发生时,它们处在第二阶段处。体内的激素分泌,达到了顶端,这一行为的动机已被大大加深。 现在,许多雄虫炫耀自己的冲动,甚至压过第一种动机——规避危险。 动物在单一时间,只能有单一的行为,但却可以同时身具多种动机。如果这些动机互相冲突,往往会出现折——衷行为。 此刻,团聚在雌虫身边的雄地盔虫,在规避危险和炫耀武力这两种动机的冲突下,采取的折衷行为,即是它们此刻的奥术——寒冰突刺。 这些边缘异常锋利的碎冰,从它们口中喷射出来,径直射向周围那些着火的大树。攻击的最远范围,在四五十米左右,刚好是它们与这些大树相距距离。 这自然也在李维的计算之内。 李维通过实验,发现了它们处在火圈包围下,这一折衷行为的变化曲线。 碎冰射流,是地盔虫唯一的长距离攻击奥术。 当令它们畏惧的敌人,处在它的攻击范围以外,它们会静静等待敌人跨过这一距离。 而当敌人离它们太近,它们体内规避危险的动机,会逐渐压过其他动机,让它们采取回缩的躲避行为——这时候,它们会试图钻入雪地。 只有距离不大不小,刚好这么多的时候,它们才会大量使出这一奥术。尤其在雌虫在场,出于炫耀的冲动,它们往往控制不住自己。有相当大的可能,一直采取这一动作,即不断使用寒冰突刺攻击敌人。因为这时候,它们会有大量的同类竞争者在场,这会让它们形成攀比。 故意用沥青涂抹松树,并在周围埋下多个油桶,就是为了防止它们摧毁火圈。沥青这种重油物质,一旦着火,可不是那么容易扑灭的。 当一两分钟过去,雄虫的攻击还未停止, 但李维如果就在它们的身边,他一定可以惊喜的发现:包裹在这些雄虫身体上的冰盔,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薄。 作为它们最重视的防御奥术,却出现这个变化,说明它们已经离魔力衰竭只有一步之遥。对奥法兽来说,魔力衰竭可不仅仅只是使用不了奥术! 地盔虫的钢铁壁垒,正被它们自己瓦解。 第六章:狩猎地盔虫(六) “气”是罗兰世界一个诡异的存在。 只要体型超过一定尺寸的生命体,都有可能开启“气”。并借助“气”的提升,向更高级的生命体进化,进而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和更久远的寿命。 其中,“气”所能带给持有者最直观的好处,是肉身的强化,以及罡气的使用能力。 罗兰有一些学者认为,不借助材料、手势、吟唱等辅助手段的原始奥术,是“气”的更高级运用。他们的这一推断,基于对奥法兽的观察。 如地盔虫这一类奥法兽,是天然的“气”的持有者。它们一出生,就开启了力量之门。而在奥法兽的身上,有一种特别状态——魔力耗竭:如果短时间过量施法,以至突破体内的平衡,会让它们暂时失去施法能力。 在此基础上,有人发现一旦进入魔力耗竭,它们体内的“气”也一并萎靡。 最先观察这一点的人,是魔法塔的巫师。他们通过反复的验证,已经认定这一种相关性的存在。并且,提出了一个观点:“气”既是魔力,它是原始奥术的动力之源。 无论这个说法是否正确,有一点是肯定的:奥法兽一旦魔力耗竭,它们体内的“气”也会一并处在衰落状态。 “气”一旦萎靡,会带给持有者什么样的改变呢? 很简单,它会让气的持有者不再是个超人。无论是体力,还是对各种侵害攻击的抵抗力,都会大幅度的下降。 严重一点,甚至还会伤害使用者本身。和过度运动,会照成肌肉拉伤是一个道理。 李维打的正是这个注意。 他故意挑选第二阶段,雄虫大量分泌魔液后展开突袭,并在此之前,让人用火圈包围它们,都是为了让它们用尽体内的“气”。 这时候,地盔虫坚不可摧的防御体系,就会有可乘之机。 躲在开阔地四周的人,看到地盔虫群的攻击越来越疲弱,乃至大部分雄虫已经不再使用奥术,而是准备“风紧扯呼”,遁地逃窜的时候,他们相继按下机关。 “轰”、“轰”、“轰”,一连串的巨响,从火圈外的松林传出。 一并出现的是剧烈的破风声。 数十个被塞的满满,大到足够装人的麻袋,突破前方火焰的屏障,冲向了一片混乱的地盔虫。在它们与虫壳、雪地、树木相撞的那一刻,猛地爆裂开,发出更巨大的爆响。可怕的冲击波,整个掀开了地上的雪层,将无数冰晶、尘土、碎石、断木一并抛撒到空中…… 短短一两个眨眼,虫群的所在地已是一片狼藉。 这幕场景,通过望远镜的镜筒传到李维眼里的时候,这个始作俑者发出歇斯底里地狂笑。他仿佛在说——你们快看,这是我的杰作。 这一刻,他也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你们快带我下去,我要看看究竟有多少。哈哈哈,这次我们是大丰收,真正的大丰收……” 在侍卫将他背在身上,准备前往底下的松林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虫群中央,那只巨大的雌虫,似乎未在这场爆炸中受到伤害。在爆炸之后,它立即卷起巨大的身体,再度缩为一个虫球。随即快速滚动身子,朝前突进而去。一个照面,已突破了外侧的火圈,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它虽然未曾受伤,但经历了刚才那么可怕的一幕,已让它规避危害的本能占据上风。所以,它不顾一切的逃走了。 其实,如果它胆子大一点,这里所有的雄虫说不定都能活下来。 仅凭它的力量,已经足够对付李维这一伙人。 但谁也没有上帝视角,处在它的角度,它此刻做出的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这一天,发生在它身上的事太过诡异了,已经让它失去了判断的能力。再说了,作为一只吃了睡,睡了吃,偶尔生生孩子的虫类生物,它并不具有那么复杂的脑筋。 只是关于它的离去,有很奇怪的一点:在它前进的轨迹上,随处可见许多焦黑的印痕,仿佛是被大火灼烧过一样。 离它逃遁方向最近的几个人,在于它擦身而过的片刻,也仿佛感觉有一个火炉经过自己。 如果这一变化,真的是由它产生的,那就十分奇怪了。 地盔虫,是一种进化很彻底的寒系生物。它们所懂得的五个奥术,只有抵制魔力不属于寒系类别。至今为止,从而听说这么特别的地盔虫存在。能照成这种情形,分明是火焰系能力的使用者。 只是如果不是它,那又会是谁呢? 这个似乎很重要的问题,并没被李维这伙人重视,他们完全沉浸在大丰收的喜悦里。 看着倒在地上,这些横七竖八的大虫子,这些人喜笑颜开。三天的准备,此刻已然有了结果。他们的报酬,完全抵掉了他们的付出。 很多狩猎队的人,已经在想这次报酬会是多少。 李维对他们和他一起狩猎的人,可是相当不薄。 毕竟,这一位现在做的事,要是传到外边去,可会带给他一连串麻烦。但凡知道一点底细的人,都会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财富、名声、权利,全都离你一步之遥! 为了保险,李维挑选的这些人,都是跟随他们家族好几代的自己人。并且,一个个都出了名的忠厚老实,并全都成家立业,有了老婆孩子这些真正的牵挂。 在此基础上,李维还给他们一个承诺:只要证明自己的忠心,他会给予他们荣誉,将他们授封为骑士,成为贵族。 至于工资之类的,更是丰厚的吓人。 李维认为:唯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忠心。 听到李维这一计划的安德鲁,也是大大褒扬这一决定。在这位见多识广的老人看来,哪怕出卖他们,也未必能在这些方面获得更多。 当李维和背着他的人到来开阔地时,先前下来的狩猎队成员已经开始了后续工作。 他们将地上这些被炸昏的地盔虫翻过身来,用随身的佩刀刺入它们腹下,沿着处在两边利足间的那条明显的中轴线快速划落。 这是地盔虫的甲壳,几乎唯一一个弱点。 如果不能击溃地盔虫的盔甲,那么只有像现在这样,将它们翻转过来,刺向这里,才能彻底杀死它们。 事实上,哪怕魔力衰竭,并经过了那么一轮轰炸,这些虫子也只是被炸晕过去。不做处理,只要一两个小时,它们就能恢复过来。 “咦,这是什么……” 第七章:怪蛋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西边的一个角落,有人指着他跟前的东西,不断向周围人喊话,“这里有东西,是一个蛋,你们快过来看看……” 他用手指向的东西,正是地盔虫分泌的魔液沉积物。这块好似琥珀的微黄色晶体,底部直径达一米,高近两米,个头实在不小。虽然看上去,它们近似蜡质,但实际颇为坚硬。刚才那一轮震天动地的轰炸,都没损伤它分毫。 李维被勾起了兴趣,他带着身后的侍卫走向那边。果然在半透明的晶体里,看到了一颗足有西瓜那么大的蛋。 这颗蛋正在魔液晶体的最底部,和无数木屑、骨粉、碎叶搀和在一起,一眼就能看见。 领主大人不禁想起地盔虫特别的口器。 这种大虫子,好似钳子的大颚后边,另有一张嘴专供进食。这是一种为昆虫所独有的四瓣嘴,上下左右有四个肌肉突触,表面各自覆盖一层坚实锋利的磨牙。后者的材质,和它们身上的硬壳同属一种材料。连坚硬的岩石,都禁不住它刮蹭咀嚼。 这颗蛋显然是吞掉它的地盔虫,从胃里呕出来的。能在这样的嘴里走过一遭,真心不同凡响。 他正盯着看的时候,又有声音传了过来。 “你们快看,这里也有……” “我这也有一颗蛋……” 到最后,找到的四十九个魔液晶体,足足有七个里面装着蛋。 将它们摆在一起,李维看着它们,那是百思不得其解。之前那五次狩猎,可不像这次一样,有这么惊人的发现。 在身边人的看护下,李维对这七个魔液块进行一番比较。 他发现其中一个里边的蛋,明显和其他六个不太一样,它的尺寸要小上一号,更加浑圆。透过晶体微黄色的外壳,还能隐约看它蛋壳上有一些深色斑。其他的六颗,可是一点杂色都没有。 再瞥了几眼其他的蛋,李维感到脑仁隐约作痛。 “这些蛋什么来历?” 四十九个雄虫,有七个吐出这样的蛋,显然不是孤例,可他从没听说地盔虫有这么古怪的习性。过去那一个月,他为了完成行为谱,可没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难道是这些蛋本身有问题? 它有一种吸引地盔虫,并不被它们伤害的能力? 如果是这样,它们又是哪种动物产下的? 被地盔虫吞到肚子里,是寄生,还是出于其他原因? 或者,只是一个单纯的意外? 李维想了半天,也只是摇了摇头。这个世界有太多秘密了,相比之下,他了解的东西还是太少。在这件事上,并不足以给出明确的判断。 “把它们分别放在一起。到领地后,直接运到我卧室那边,可不要搞混了……” 蛋的事,只是一个小插曲。 大部分狩猎队的人,关注它的同时,也一刻不停地干着自己的事。 地盔虫浑身是宝,但处理它们却要费一番功夫。 首先是剥离它们的虫壳,这是很费劳力的一道工序。 虫壳,作为地盔虫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单纯从外部入手,是很难将它们剥开的。哪怕用刀插入壳中的缝隙,也解除不了这些重重叠叠的甲胄。唯有从它们腹下那条线入手,先用刀放血,再将五脏六腑掏空,才有进一步施展的余地。剩下的几步工序,是清除掉附着的肌肉,用火融化壳上的肌腱。当这些一解除,虫壳会自动分离。 而取下的虫血和内脏,可作为施法材料出售。小丘上,正有人从飞艇中取来玻璃器皿,当作它们的容器。 至于那些肌肉、肌腱,则是觉醒药剂的主要成分,能让不具备“气”的普通人开启力量之门。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东西,是玛纳晶体。 “玛纳”,并非出自罗兰的人类语。它来自远古时代的神秘文字——龙语,意思为“生命力量的本源”。这是一类天然为水滴形,具四十二面的宝石类晶体。但凡拥有“气”的生物,死亡后,都会在体内合成它。可以这么说,它们是“气”的另外一种存在方式,有种种不可思议的妙用。 晶体,处在地盔虫头颅正中,离外壳只几公分远。要制作完整的地盔虫盔甲,这是不可缺少的材料。 地盔虫的玛纳晶体,大约有成年人的拳头大小,玲珑剔透,很像一颗无色透明的水滴状钻石。它具备寒系的元素化表征:表面总是笼罩在一层朦胧的白气中。 将它们握在手里,也有触手冰凉之感。 这四十九只雄虫,虽然大小不一,但生产出的玛纳晶体却出奇一致。堆放在一起,不借助一些手段,是分辨不出其中区别的。 李维检阅这些收获时,整个人笑逐颜开。那些恼人的问题,全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这次,可是真正的大丰收! 身长七米以上的地盔虫,被他整整抓住了八只。这些雄虫,作为自身种群的翘楚,无论是虫壳还是虫血,都远比一般个体珍贵。任意一只,都能带给他1万金瓦尔以上的收入。剩下的四十一只,大半也都是过五米的优秀个体。按照上几次的交易,每只的价值起码在5千以上。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意外之喜:魔液的数量,要远远多于以前几次。 这种珍贵之极的东西,采集难度十分之大。它只在雄虫交配时分泌,其他时候,哪怕将雄虫大卸八块,也不见一点踪影。 它们也是这里唯一的非卖品。 这种有价无市的宝贝,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放在仓库里,待价而沽。 看着面对堆在一起的虫壳,和放在大型玻璃瓶的虫血、内脏,再加上一边闪烁发光的魔液晶体,李维是满满的成就感。 “大家回去吧。这次,我重重有赏……” 李维归心似箭,他急不可待的想要回去,给安德鲁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他这次的收获,可抵得上之前好几次的总和。唯一的一点缺陷,是没能把那只雌虫留下。但也不要紧,留下的四十九只雄虫让他赚的盆钵满满。 但李维却不知道,他此刻的家里,正有一伙来自王都的不速之客。 第八章:达摩西豹人 汉特扛着一捆干柴,推开门大步走到屋里。 重燃壁炉后,他拎着已经结冰的水桶,放在一边解冻升温。水才化掉一部分,他已开始擦拭脸上那层厚厚的颜料。 这时,厚重的兽皮早已褪去,他上身只穿了一件无袖的单衣,两只多毛的手臂空荡荡地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 洗去颜料,汉特还用这些初化的冰水洗头,将乱发重新梳理整齐后,取来草绳系作一个短马尾。 望着一边壁炉里的火,这个汉子心思一动,取来一根刚被点燃的干柴。吹灭了上边的火,他抽出随身的匕首,将碳化的一头削尖。 又进到地窖里,取来白纸和木制的三角架。 将纸钉在支架顶的木板上,他用干柴做的炭笔作画。原本握着重斧的一双大手,现在分外轻柔。优美的线条相继在纸上绘出,十来笔已勾勒出一个人形的轮廓。 汉特沉醉其中。 熟悉他的人,如果看到这一幕,估计得把嘴张大到吞下一个苹果。 一般人眼里,汉特·夜日可是一个粗壮有力的汉子。他来自迦兰的野地,总是手持一把坚石铸就的利斧,身披威武的虎皮。而无论是他脸上鲜红的油彩,还是挂在他脖颈上那条煞气四溢的骷髅头项链,都显出他只是一个闯入文明世界的野蛮人。 现在的他,却散发出一股艺术家所独有的优雅气质。 健硕的体型,梳的笔直的短马尾,稀疏粗硬的短须,棱角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再加上那忧郁的眼神,分明是一个落拓不羁的美男子。 等汉特放下炭笔,一个笑语嫣然的美人已跃然于纸上。她有着一头长波浪卷的披肩发,明媚的眼里,闪动着万种风情。 望着她,男人的眼神更加温柔了。 但一声叹息,他已取下这张素描画,将它仔细叠好,再放入一边的炭火中。因白纸腾起的火光,照在他忧郁的脸上,将他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你画的很不错,为什么要把它烧了……” 一个声音,突兀地在汉特的背后响起。 怵然一惊,汉特面色如常,“你什么时候来的?”他撇过头,看向后边的人。 “在你勾画她眼睛的时候。真是精彩的画技,当时她就像活了过来。那一刻,我简直怀疑你画出了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粗矿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回答。 “在我心里,她永远是最美的,无论哪一刻……”汉特忽然闭上眼。等他再度睁开时,眼里的温柔已消失殆尽,“安其罗,你来我这里,是为了什么事?王哪边,又有什么新的指令?” 这个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突然站起来。他转过身,犀利的眼睛直盯面前的怪人。 对方离他不过五米远。 安其罗的长相极为怪异,简直是人和野兽的混合体。 他虽像人一样双脚站立,但手足身体却生满遍布斑点的暗黄色兽毛,脖颈上干脆顶着一个豹子的头。鼻有长须,眼露凶光,一对锋利的獠牙哪怕口部闭合,亦清晰可见。 如果有一个见多识广的人在这里,那么他光凭安其罗的长相,就能将他的来历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罗兰世界并没有一个豹头人身的智慧种族。 能以这样的面目出现,很显然是因为他的血统。 当开启了力量之门的生命体,借助“气”的进化,最终到达顶点时,它即被称为——传奇。传奇级别的生物,在拥有力量和寿命的同时,还有跨越物种的繁衍能力。与类人智慧生命结合,其诞生的后代,即是半人半兽的传奇子裔。 在罗兰的各大地域,只有迦兰依旧存在传奇子裔。这片原始而野性的土地,特别尊崇他们,将其称之为神裔武士。迦兰不同地方的神裔武士,也各有不同,这涉及到各片地域的历史。如安其罗这一类豹头人身的人,他的家乡是南迦兰的大野地。在那边,他们有一个专门的称呼——“达摩西”。 达摩西豹人,是南迦兰出名的望族,也是最被人了解的一类神裔武士,这得归功于他们钟爱贸易的传统。 但安其罗现在的所在地——灰岩领,离他的故乡南迦兰足有万里之遥,并不属于他们经常活动的地域。 “汉特,你还像以前那么敏锐。” 因为高达四米的粗壮身体,安度罗不得不弯腰驼背,以免撞到头顶上的房梁。见汉特转过身,他打起招呼来:“老朋友,好久不见了。请原谅我刚才的疏忽,居然见面后不首先和你打招呼。不得不说,你出色的画技,让我魂不守舍……” “说这些废话干什么。”汉特眉头一皱,“安其罗,王那边究竟有什么任务,你倒是快点说。” 安其罗豹眼一眯,“王让我来你这里,是让我协助你。从现在开始,我在这片土地的一切活动都由你发号指令。” 他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 正在收拾三角架的汉特,感到有些吃惊,“这里虽然有了一些特别的变化,但不至于连你都要派驻进来。是王那边,又发现了什么吗……” “你猜得不错,王那边对你很重视。汉特,你恐怕不知道。我们根据你提供的消息,追查到了一些特别的事。灰岩领这里,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大量出售和地盔虫有关的东西。入冬的这一个多月,他们先后出手了五批。做的可都很隐秘。我们出了重金,打听到的消息,也只是‘为了过冬,不得不出售这些库存的宝物’这类玩意。他们真够狡猾的。不了解内情的人,可绝猜不出一点猫腻。毕竟,他们这些贵族世代沿袭,暗藏的宝库中,有几件好东西也理所当然。” 豹人顿了一下,“不过,这不是王让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我被派驻到这边,主要是为了调查那个小家伙背后的人。你不知道,王对这里的情况有多震撼。当时,王听到那什么‘实证主义’、‘科学实验’,简直震惊到无以复加。一连好几天,都和长老们商议这些事。只可惜那帮老糊涂,对这些一点也不热衷,连带着其他人也有抵触情绪。后来,它还引起了波澜。王想要按照科学实验的方法,推测这边抓捕地盔虫的办法,结果却并不理想。这让很多人,借此非议她的决定。王很生气。我这次来之前,她特意嘱咐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毛头小子背后的人。王认为,他对你们说的方法,一定有所保留。还对我这么说,‘安其罗,你也知道,这是事关我们未来的大事’!” 汉特有些吃惊地望着他。 “真没想到,王居然会这么重视我上报的这些东西……” “你把王想的太简单了。她可不是一般的人,作为一个神赐之力的拥有者,她不仅力量无人可敌,智慧一样非同凡响。在她还未出现前,恐怕我们没人相信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成为南迦兰的统一者。”伴随脑海里出现了那个倩影,安其罗不由愣愣出神。 “王是了不起的人,这是得到我们所有人认可的。” 汉特却别有心事。 “也许吧。至少王在这里的计划,已证实了她是一个明智的君主。利用劫杀那些满身铜臭味的家伙,加大埃多王与半岛的纠葛,不得不说是一步妙招。如果成功挑动河谷地与埃多王室的纷乱,我们自然有机可图。” “这是一定的,王的决策向来少有失误。而王的计划里,这里是重中之重。她一直和我们说,只要灰岩领一反,河谷地一定出现大的动荡。到时,她接着横扫东、南迦兰之势,可以在顺势在这里埋入钉子。时间一长,早晚将这边也收入囊中。”安其罗冷哼一声,“埃多人根本不属于这片土地。他们只是从山那边过来的入侵者,作威作福了这么多年,却毫无建树。哪怕他们占据最好的土地,也只是任由这些地方荒芜,我们的脚下就是一个实例。如果王有这么稳固的地盘,以及如此之多的人手,恐怕早几年就能有现在的成就。哼,这些埃多人早晚会被我王血洗。他们治下的土地,也会被我王重新收纳,重归迦兰人的怀抱。” 这个达摩西豹人加大音量,“迦兰的土地,是属于迦兰人的,而所有的迦兰人,都会向王臣服!” 第九章:雪崩巨蛇 李维站在甲板顶端,俯视四周一望无际的云海,心中豪情顿生。他拍了拍栏杆,指着下方的苍茫大地,“这都是朕的江山……” 心里别提多美滋滋。 真没想到,上辈子活了二十几年,都没坐过飞机上天,这辈子却可以像这样畅游云海,而且脚下的东西还是自己的。 咱也算是有私家飞机的人了。 李维不自觉朝周围看去,他很满意。 也怪不得他这么说。罗兰世界的飞艇,大体样貌和飞机还真有几分相似。它只有作为主体部分的机体,并不像地球上飞艇,需要顶部那充氮气或氢气的艇体,尾部也没明显的推进装置。但它的飞行原理,却和飞艇和热气球类似,靠自身提供的浮力升空。 设置在飞艇上的奥法机关,替代了艇体和推进装置的作用。 罗兰飞艇在准备飞行时,镶嵌周身各处的四十二个奥术法阵会自动启动。首先是重力削减法阵,然后是尾部的推进法阵。当飞艇借助底部机轮移动到一定速度,一个巨大的流线型光罩会随即笼罩在飞艇的四周,这是它的升空装置、防护装置。 光罩的外形,像是一个巨大的雪茄,两边细,中间粗,十分符合空气动力学。它的体积十分巨大,完整成型后,飞艇至多只占去它十分之一。 附着在光罩内壁的十数个巨大的法力气囊,具有吸纳空气并加热的能力。 这运用了热气球的原理。空气加热后会膨胀,密度随之降低,从而自动上浮,提供升力。在重力削减法阵的帮助下,它能力被近一步扩大。 综合来看,罗兰飞艇是一个集飞机、热气球、飞艇于一身的怪异飞行器。 正当李维处在陶醉状态时,一阵巨大轰隆声猝然传到了他的耳里。他感到身体一阵颤抖。朝四周一望,发现脚下的飞艇也震荡不休。 急忙看向下方,他只见声音传来的地方,是一片三山环绕的谷地,那里出现了雪崩。无数的洁白冰雪,此刻汹涌澎湃,汇集出三条长龙似的飞瀑,朝中间地势低矮处汹涌冲去。顺势朝下望,李维突然在谷地深处,发现一根绿线在四处游动。只是这时,飞艇已经驶出这边的上空,他的视线被一侧雪山的阻碍,再也望不清里边的东西。 其实,他所看到的绿线,正是一条长达数百米的巨蛇。 这场雪崩也由它引起。 巨蛇栖息在山脚下,正处在冬眠中。但不知什么缘故,深埋地下的它,身体突然暴露在雪地上。好在午后阳光照射,让它恢复了些许体温。 感知到周围一片冰冷,巨蛇本能的想要追求光热。 对于一条蛇来说,达成这一目标的最好办法是什么呢?自然是爬到不被阻碍的高处,来一场舒服的太阳浴。 它自然也打算这么去做。 然后,雪崩出现了! 之前,它进行这样活动的时候,只是一条长约两米的小蛇。所攀爬的地方,只是离地数米的岩石。但现在它身长扩大千百倍,能被它看重的高处,只有周围白雪皑皑的高山。攀爬的时候,巨蛇的身体与山岩剧烈摩擦。以此产生的震动,刚好与周围的冰雪共振,导致了这场雪崩。 巨蛇被无数冰雪裹挟而下,它巨大的身子在这片雪海里挣扎,然后重新被冲击到地下。更多的冰雪,接连砸在它的身上,将它牢牢压在雪地之下。 伴随体温慢慢下降,巨蛇逐渐失去了反抗的力量。 但它现在的所在之地,处在低谷中。当冬天逝去,这片地方将会重新解冻,不知道那时候的它还能不能苏醒。 发生在它身上的事,并不是孤例。这片广袤的大地,此刻有许多一夜巨大化的生物在冰天雪地里挣扎。 当然,这一切目前和李维无关。 事实上,连巨蛇的事,都早已被他抛在脑后。因为再过不久,灰岩领就要到了。 飞艇的行动速度很快,一个小时大概能前进100公里,不比一般的飞鸟慢。只是看了一会儿风景,它已经带着他从狩猎地,回到了现在的老家。 现在才入冬不久,雪也是一阵一阵的下,灰岩领有大半都属于山下平原。低矮的地势,让这里还有半个月才到雪封期,现在依然山清水明。 已经往来了好几次,李维现在也能根据地上的一些标志物,分辨出灰岩城的位置。 再过了一两分钟,飞艇已经行驶到城市的上空。密密麻麻的房屋巷舍,代替了山山水水。眨眼的功夫后,一座威严的城堡出现在飞艇的上方。 飞艇内壁的法力气囊不断缩小体积,带动飞艇降低了高度,马上它就要降落了。 但看到城堡中心的那座广场时,李维惊奇地发现,那里居然还停靠了另外一架飞艇。 突然,那架飞艇甲板上的一个图案,引起了他的重视。 图案的中心,是一座发光的城堡,它的左边是连绵的群山,右边则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通过他脑海里的记忆,李维知道这个图案的名字叫——埃多山海,它正是埃多王室的徽章! 贵族徽章在这个世界,具备特殊的意义。无论是签订法令,还是缔结合约,都需加盖徽章这一关键步骤。而一般来说,器物刻上它的徽记,往往意味着它被徽章所代表的家族所拥有。 如果是这样,那他面前的这架飞艇,岂不来自埃多王室? 李维想通这一点,立刻从甲板走到舱室。 “你们,听我说。待会下去的时候,一半人跟我走,其余一半人留下来。和我走的人,不要这么兴高采烈,一个个都得哭哭啼啼。你们挑出几个,装作在这场狩猎中受伤的样子。” 面前的人,还未从懵懂中苏醒过来,李维又吼道:“飞艇的东西,只能搬三分之一。剩下的那些,留下的人,可给我守好了。我会再派人过来,协助你们。但在此之前,你们必须守在后边的仓库里,吃喝拉撒都在里边,一刻都不要离开!听明白了吗,一刻都不要离开!到时候,除了我本人带人返回这里,其他所有人的话都不要听。哪怕来人说是我派他来的,你们也不要理……” 第十章:寸步不让(一) 海德曼·铁岩安坐在议事厅的北边。 这个来人的打扮,和安德鲁颇为类似,身着着一件样式相仿的袍衣。只是他身上的,明显做工更精细。而且是黑袍,不是安德鲁的灰袍。 这代表着作为拂晓教会的学者,他比侍候一旁的灰袍老人地位更高。 但他很年轻。 无论是油亮的一头黑发,还是饱满的脸庞,都显出这个留有浓密胡须的中年人,至多只有四十岁。这样的年纪,却有这样的成就,称得上一句“年轻有为”。 和大多数第一次走进这个建筑的人一样,海德曼入座后,首先抬头看向正对面的高墙。他开始鉴赏那枚硕大的金色徽章。 没有任何背景,却以三十七岁的年纪,成为王都外法部的次席大臣,海德曼的见识自然不凡。此刻,在对李维一点也不了解的情况下,他已将李维的身份来历猜测个八九不离十。 这依靠的是纹章学的知识。 海德曼首先注意的是徽章的轮廓。轮廓决定了徽章家族的爵位,它的贵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鸢盾形、六芒星形、五方形、圆形、长椭圆形,正相对应王、大公、侯爵、伯爵、子爵五类不同的爵位。李维的这一枚,外围轮廓正是圆形。 紧接的是图案,鸢盾双剑是很常见的修饰,它代表着爵位来自军功。而它底下那条蜿蜒的长河,倒让海德曼微微吃了一惊。由这条河的形状,他第一眼判断出它代表的正是亚瑟河,罗兰世界的第二大河。这条大河,起源于神秘的北地,自西向东,由南到北,途经埃多、迦兰、所罗兰,最后在安德烈半岛一分为二,分别在大金角湾和安度因港入海。对埃多至关重要的艾伦大河,也只是它的一条分支。作为一条影响力如此之大的大河,出现贵族徽章中,自然不是稀罕的事。古怪的是将它作为底景。海德曼从这已知道这枚徽章的名字——亚瑟盾剑。他眼睛一眯,脑海里闪过一些不好的念头。 但他很快把这一思绪压下。 “亚瑟伯爵,我这么称呼您,没有错吧?” 坐在他对面的李维微微点头,“不知您怎么称呼?”他并未意识到对方根本从而打听过他,仅凭他的徽章,已猜出了他的姓氏。 现在他的宝座已经撤下,换上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宽背椅。 坐下位置也比之前更前。 虽然依旧坐南朝北,但他却出现在议事厅中央的长条桌的一端,完全不是之前的高高在上的姿态。 这张专供议事的长桌,是刚才搬上来的,只因来人特别的身份。 作为他的首席大臣,安德鲁有幸成为入座这里的第三人,正在李维右边下手的位置。 “您可以称呼我为爵士,或海德曼,海德曼爵士也行。在下三年前授封,目前服务于陛下跟前,乃是沐浴陛下光辉的外法部的一介官员。”海德曼开门见山,“伯爵冕下,我在这里就不绕弯子了,您应该明白我此来的目的吧?陛下很生气!” 最后五个字,这个人一字一句。 他脸上的笑容一并消失殆尽,换成了一张冷脸。 海德曼打算速战速决。 他并不认为,自己这趟旅途有多重要。之前搭上飞艇时,他并未查阅李维资料,由此可看出他的轻视。 开头就是一个下马威,李维微微吃了一惊,不愧王都来人。咽了口唾沫润润嗓子,他提高音量,愤慨地说:“不仅是陛下生气,我也很生气。这帮歹人,居然对阿瑟先生这样的正经商人下手,还在我的领地里。” 李维面容严肃,“和海德曼爵士您说一句。只要他们落在我的手里,我一定会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海德曼却苦笑不得,他朝李维露出一个玩味的微笑。 “看来伯爵大人,您是没听清我刚才的意思?” “我听清了,不是说阿瑟先生遇袭,陛下很生气吗?我在这里可告诉你,我也很生气!阿瑟先生是我父亲的朋友。我对他的尊敬,是发自内心的。听闻他回去半岛后,一直长卧不醒,昏迷了好几个月。我十分担心他的安危。像他这么正经的商人,已经不多见了……” “伯爵大人,看来您还是想绕弯子……” “这怎么叫绕弯子。爵士,你的话我怎么就听不懂了呢……” “呵呵呵,听懂听不懂,可不是嘴里说出来的……” “不是嘴里说出来的,那还是鼻子出气发出来的!海德曼爵士,把话说明白点,你这么弯弯绕,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 坐在李维下手位置的安德鲁暗暗发笑。幸亏,在此之前,他和李维特意排练过。不然,这么真刀实枪的上,估计第一回合就得露怯。 这件事十分特殊。口头上的东西,如果不注意,稍不留心就得跌跟头。 李维最后摆摆手,“爵士,我最后和您说一句,您想说什么,直接在这里和我说明白了。我这个人,脑子比较直接,一向不喜欢拐弯抹角。既不喜欢这么去说,也不喜欢这么去猜。我们有一说一。不然的话,我和你说不起来……” 看到他现在还在装傻,海德曼微笑着摇摇头。 第一轮的试探,算是失败了,自己还是太小看面前的人。 “好,那我直说了。有一些人认为,阿瑟先生遇袭是由您主导的。陛下让我此番前来,是为了澄清您的嫌疑。毕竟,作为我们埃多的伯爵,可不能背负这样的骂名。所以,请您和我去王都一趟。” 他说的很得体,但李维听着却不是滋味。 什么叫“为了澄清我的嫌疑”,分明是串通好了,想把我卖出去! “原来爵士你说的是这个意思,那刚才直说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绕圈子……” “闲话少提啊,伯爵大人。你我的时间都是很珍贵的,不要浪费在这种地方。请您正式回答我,您是否答应陛下的要求,去王都那里表明您的清白?” 第十一章:寸步不让(二) 李维果真不敢接口。 “想不到陛下如此重视我,真令我感激涕零……” “哎,伯爵冕下你这么说,明显是见外了。陛下对待忠诚于己的臣子,一向关怀有致。这次您遇到了如此污蔑,他怎能袖手旁观。还记得,这次来之前,陛下可对我说——一定要把您请到。”海德曼好整以暇,“您放心,您一到那里,陛下一定为您主持正义,不会让任何人污蔑您。如果有谁敢这样,陛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王军,将视之以敌!” 李维当即咽了一口唾沫。 “想不到陛下如此重视,真令我诚惶诚恐。” “陛下一向如此。他始终站立于正义的一边,是最坚定与强大的卫道者,伯爵大人。”海德曼已抓住了谈话的主导权,他再进一步,“事不宜迟,您准备一下,现在就跟我一起离开。您要明白——谎言如秋天荒野里的火,一刻不容懈怠!而这件事,不仅您的荣誉,也有关陛下的尊严!” “爵士,你说的这些,真令我感动,真的……”李维依然不敢答话,他看了看一边的安德鲁。老人朝他眨了一下有眼,顿时心领神会。咳了两声,“上次我如此感动的时候,也在这片地方。而那个令我感动的人,正是这次事情的另一受害者——阿瑟·罗林先生。这位长者,拥有不逊于他财富的智慧和品德,他真令我感动。” 瞥了一眼对面的人,李维有所期待。 “您似乎对阿瑟先生的评价很高。”海德曼忍不住插嘴。 和对李维一无所知不同,他对大商人阿瑟还算有所耳闻。两人之间还碰过面。每当想起这人挺着大肚子的傲慢模样,他就想冷笑。 “当然!”李维一口答道。 “爵士,您听说他的所作所为,一样会为他感到钦佩。这次,他千里迢迢的来到我的领地做客。首要的原因,自然因为之前那笔债务。但听闻了我们这里的惊变后,主动把这个话题搁置。和我约定好了,要再做商议。他真是一个好心人。”回忆准备好的那篇书稿,李维“声情并茂”地念出了这些话,“这里,我们这里闹了水患。灾年吗,什么东西都涨,尤其这麦子贵了许多许多。阿瑟先生原本能凭借这些条件,大赚一笔。但善良的他,却伸出了援助之手。” 李维拍打桌子,情绪十分“激动”,“那些污蔑我的人,实在是太恶毒了。我怎么会对这么正直善良的人下手!” “原来如此。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您快去准备,我们现在就走。不能让这些恶毒的小人得逞!”海德曼瞥了一眼身边的的速记员,立刻回过味来。 这些被记录在案的对话,可都是要交予裁决院,让那些人过目的。 李维却和安德鲁交换了一下颜色。 “好,我这就和你走,一定不能让这些人得逞!”年轻的领主大人拍案而起,“这次,有陛下在,他们若敢多嚼口舌,我就用我的剑刺进他们的喉咙!” “您可不能去!”一旁的灰袍老人闻言,赶忙出言阻止,“领主大人,您若是现在一走,那我们灰岩领的老老少少可怎么办。您是我们这里的主心骨。若没有您在这里主持大局,这个冬天我们可是雪上加霜了。这里的百万领民需要您啊……” 李维顿时“纠结”起来,他一会看看安德鲁,一会又望望对面的海德曼,突然“拿不定主意”。 “我不能辜负陛下的一番好意……”李维“欲言又止”,“而且,陛下特地派遣爵士过来,我若不去,成何体统?” “您对陛下最大的忠诚,即是上交您的税金。”老人“苦言相劝”,“陛下,只是您的君主,不是您的主人。您有权向他效忠,为他看护好这片边境。但他的光辉可照耀不到这里,您才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人民,效忠的人是您!” “您需要以您的力量守护他们,用您的智慧引领他们。这些是陛下不能给予的。即使要走,起码在冬天结束之后。现在,灰岩领一旦失去了您,将有无数的家庭分崩离析。”他又看向对面悠然自若欣赏他们表演的海德曼,对这位王都来人微微颔首,“请您和陛下说明这里的情况。毕竟,身为护佑一方的贵族,护卫领地才是第一任务。现在入冬已深,魔虫即将来袭,领主大人是一定不能走的。王法里正有一条推延令——身具护土之责的人,当肩负此责任时,即使是他的君主的命令,也可不必接受。请您回去上报之后,千万要说明这一点。不要让领主大人担上怠慢君主的罪名。” “这——这,这似乎不太好吧?”面对老人的自作主张,李维“不置可否”,他也看向了一边的海德曼。 “这没什么不好的。伯爵大人,您这里的情形,我来之前听说到。二十年前,罪王将他邪恶的魔手伸向了这里。导致这片广大的地区,每至冬天,都如临大敌。幸好有您,和您的这些手足兄弟鼎力支撑,这里的人民才能安享乐土。”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后,海德曼也不想做那个明面的恶人,直接顺水推舟,“您安然守护这里吧。这边的情况,我会向陛下特意说明的。至于那些谣言的事,我只能说一声抱歉。您一日不去那里,它们就一日澄清不了。” “真是多谢爵士相助了……” 李维暗地里冷笑。想请君入瓮,他才不上这当呢。你当我没打听过啊,这些坐在审判席上,全是半岛那边的人。 同时,他也为自己身处封建时代感到庆幸。 历史书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作为一个拥有自己领地的贵族,他和埃多王的关系,更像是合作者。自身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抓捕他需要一系列程序,可不是简单一个命令,就能将他束手就擒的。这要是中国古代,简直大逆不道啊。 第十二章:底线(发布的晚了一点,抱歉) 海德曼临走的时候,撂下这么一句话——“既然您决心已定,我只能祝愿您一切安好。这里的事,我会一五一十的汇报给陛下,请您不必担心。” 不担心才怪,谁知道你们又打什么鬼主意?李维一脸郁闷。有时候,真是有理说不清。明明那个喜欢哼哼的胖子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却要承担责任。拜托,当天晚上我也遇袭了,怎么没人关心我?还有你们就这么肯定,这事是我干的? 李维忽然看向依然坐在椅子上的安德鲁,“老安,我们这关是过去了?”后者正为刚才的事愣愣出神。 老人不回答这个问题,只叹了一口气。 “您来之前,我已经和他交谈过。和预料的一样,这个人软硬不吃,我没办法让他收下我们的东西。这下事情麻烦了。陛下显然已做出决定。他让人过来,已表明了他的态度。之所以还这么客气,只是顾及到您的贵族身份。但我们这么明显的拒绝,算把他得罪死了。现在,局势已没有任何的缓和余地!” “这个情况,不是早有预料吗?”李维也是无奈,“走到这一步,我也不想。他们做的不那么过分,我也不想和他们翻脸。这次要不是听到那些消息,我真有可能和这什么爵士一起走。呵呵,他说的好听。但裁决院那边的安排,是怎么回事?说为我洗刷嫌疑,结果一个个和半岛那些家伙沾亲带故,有一个居然是那死胖子的亲侄子。”他一阵冷笑,“这些人做的太明显了吧。” 安德鲁也是无言。 王都那边传来的消息,的确很不好。除了裁决院的安排,还有更过分的事——一个亚瑟旁支的女孩冒了出来。那个小姑娘,按辈分说,是李维的表妹。在李维没有明确子裔的情况下,她算是爵位的有力继承人。谁让李维家,已经是四代单传呢。在这区区的两个月,这女孩突然声名大显。凭借南区总督养女的身份,已成为王都那边的名媛。但有许多人能证明——在此之前,她只是该总督辖地里的一个放羊女。 “领主大人,幸亏我们有所准备。入冬只两个月,您已筹措出了来年的军费。财库里的钱,扣除阿瑟先生的还款,可还有九万金瓦尔。”他脸上稍有些喜色,“这才出售了库存的一半。您这次归来,听说也是收获甚多。可以这么讲,只要给足我们时间准备,这一仗还是可以打的。” “那死胖子的钱,到时真的要还给他吗?”李维撇撇嘴。 “这是一定的。”安德鲁起身,对李维鞠了一躬,示意自己就要离开。 他最后说:“这是礼仪,不可缺少的礼仪。这笔钱象征着我们的清白。您在开战初,当着所有人的面将它还掉,就不会有人事后生事。战争的胜负,将直接决定您的未来,不会再有其他的干扰因素。事后也不会有人以这个名义,对您发出第二场战争。您是埃多的伯爵。所以,这只是内斗。自己人和自己人闹别扭,是有严格底线的。即使强力如我王陛下,也不会愿意碰触它。就像这次,他派遣人来的借口——为了洗清您的嫌疑……” 当李维也从议事厅走出去后,城堡中央的飞艇才完整的将东西卸下来。 这是,已是晚风吹拂的半夜。 李维待在飞艇的一边,看着面前众人在上边忙活,一时百无聊赖。 他心思一动,想起自己的超能力来。左顾右看了一会儿,他瞄准了身边的一片草丛。经过这么多天的练习,李维已对这项能力有了透彻的理解。通过它,他可以探知任意动植物的情绪。探索的幅度,已经固定在他周身五十米。对情绪的感知强度,和距离没有关系。还有探知的个体数量与质量,限制着他的能力发挥。 稍稍遗憾的,是不能借它来查探人类的情绪。 李维甚至猜测,所有的智慧生命都在适用范围以外。前些天,他特意让人找来一个凶鼠人,做了一个测试。但最终也一无所获。在那半天的时间里,他始终无法将意识末梢与它相连。似乎,对方与他的能力是绝缘的。 凶鼠人是罗兰世界最低级的智慧生命。如果它都不行,恐怕其他的也不会乐观。只是李维不会放弃探索。这事得讲个万一——万一要是成了一个,他可相当于拥有了另类的读心术。 草丛传达给他的情绪,是安静祥和的——如在睡眠一样。李维对此不感觉奇怪。植物也能感觉昼夜之分,在生物节律方面,和动物有一定的共通点。 咦,这个怎么不一样。 李维朝左侧一望,很快找到了异变的源头——那个有蛋的魔液晶体。现在,这些要存入他卧室的东西,就放置在他的一边。 走近了一些后,李维发现这个魔液晶体里边的蛋,正是最特别的那个。它和其他六个蛋,都有些不一样。从它身上的一些细节,他估计它甚至可能是别的物种。 集中精力,李维感知到它旁边发生异变的草,所传达的情绪居然是崇敬与恐慌。而且,这一情绪的强烈程度,是他所没经历过的。 等了一会儿,李维突然发现又有几株草有了类似的情绪。 它们所在的位置,似乎离自己很近——呃,压根就在脚底下。 李维离开后,发现这种情绪传达到了别处,居然还在自己脚底下!看来让它们发生突变的人,就是他自己。 奇怪,怎么之前我没这么感受过。 纳闷的时候,李维感到脑海里又有几株草发生了这一改变。它们离他的距离,大约有七八米远,在他左侧偏前一点的位置。 咦,那里什么也没有? 李维正奇怪这能力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他却怵然一惊,因为他再看向那里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细节——那边出了问题的草,分明有一大半被压在地上。 再看向那里,李维满脸的惊疑不定。正要大喊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到他的耳边——“你居然能发现我的存在……” 第十三章:大奥术师和密室 这个声音很洪亮。 李维对此颇感诧异。他下意识朝四周一望,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周围人根本没反应!声音这么大,你们都没听到吗? “别紧张,我对你没有恶意。另外,我现在对你说的话,只有你一个人能听到。”他顿了一下,“李维伯爵,如果你愿意认识一个朋友,那么请你保持沉默。我不想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会泄露我的行踪,也对你不利。我可以现身和你说话,但看到我的人,只能是你。并且,只能是你一个人。会面的地点由你选择,如果你同意的话,那么请你点点头。如果不同意,直接摇头就好。” 李维思忖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点头。 这因为他想通了一件事——哪怕是他摇头的话,这个透明人也不一定会消失。继续让这位跟在后边,保不齐会出点什么事。 他可是一个有秘密的人。 “这就好。从现在开始,我是你的朋友了。”苍老的声音得到他的首肯后,催促起来,“现在,你可以行动了,寻找一处你认为安全、隐蔽的角落。只要能给你带来安全感。这是为了我们对话的方便,毕竟你我还未认识,要想做到取信对方是一件很难的事。希望这会是一个很好的开头。” 他说的古井无波,李维听得却不是滋味。 这什么意思?直接说我没困住你的能力,这样不就好了,这么弯弯绕干吗? 但领主大人叹息后,也只有照着对方说的去做。他现在“寄人篱下”,随时有小命不保的危险——能不被别人发现,而接近他十步之内,并有“传音入密”这么高端的本事,想来取他性命也是轻而易举。我怎么这么命苦,都穿越成一个领主了,还三番两次被人这么威胁? 李维最终选定的地方,是他的卧室。 这里在虚空山猫事件后,被整体改造了一遍。它和周围三个房间之间相连的墙壁,都被打通,集体布置成一个仓库的模样。 为了保险。它进出的门只有一个,偌大的地方没设置一扇窗户,由布置在在四周墙壁那些密密麻麻的通气孔保持空气流通。除了门口常设的守卫,内部也布置了许多机关陷阱。还有最重大的一个改变,就是它的墙壁、地板、天花板全都砌了一层魔岩。这是一种墨黑色的石头,无论硬度、可塑性、抗压性,都不算出色。但它却有一种特别的能力——阻绝魔力。它对奥术等特异能力具有隔断效用,和金属对电磁波的阻绝有异曲同工之妙。 布置它的原因,自然是为了防止那只山猫的再度来袭。 通过事后查阅资料,李维发现它居然是一只罕见的虚空种——被起初之力感染的怪物,除却能运用风系的奥术,还具有虚空位移的特殊能力。为了防止它再度近身,李维只有忍痛的掏出一大笔钱。魔岩可价值不菲。 但为了对付山猫布置的这些,拿来对付跟随他身后的人,可就很有不足了。 命令侍卫点起魔法灯后,就直接出去,等大门关闭的一刻,李维环看四周,“出来吧,朋友,现在这里没人了。” 他坐在卧室中间的床上,周围是垒砌在一起的箱子。 这些箱子里头,除了是成堆的金币,就是一些价值不菲的东西——当卧室布置成功,李维让人把它们也搬到这里,以防止它们被人偷拿。知道有人暗中窥视自己,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 “这个地方,还真不错。”安托万打量四周,频频点头,“至少对付一般的人,绝对够用了。” 言下之意,就是你很不一般了。李维泛着死鱼眼。这一刻,他的正前方那张椅子上,忽然出现了一个手持长杖,衣着长袍,头戴长角帽的老人。 借助一边魔法白灯的亮光,李维看到对方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心思稍安。 ——至少看上去像个好人。 “不知道你……”他换上了敬语,“不知道巫师阁下跟在我后边,有何贵干?” 从对方的一身装束,李维知道他是一个巫师。 “只是好奇而已。”看到对面这个衣着华丽的少年努力憋出微笑,安托万也是开怀,“伯爵冕下,你也不用太过拘束,我对你没有恶意。甚至在知道你的来历后,我还有保护你的打算。请你相信我,在即将到来的****中,我们会是坚定的盟友。” 哪怕李维的年纪比他小上好几轮,巫师也没有倚老卖老,摆出了一副平辈相交的姿态。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安托万·灰烬。” 李维怵然一惊。 “灰烬”,他喃喃念着这两个字。 最近几个月,通过恶补这个世界的知识,李维见识大涨。自然明白,它们代表的意义——“灰烬”这个姓氏,只有灰烬魔法塔的人才可以使用。确切地说,只有被这座魔法塔认可的巫师,才可以将它作为自己的姓氏。 而想获得这一殊荣,唯一的办法是成为大奥术师。 李维的眼睛,不由的瞥到老人手持的那根长杖。杖顶那颗隐隐泛光的宝珠,吸引了他许多注意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智慧法珠? 宝贝,这可是天大的宝贝啊! 他现在是一点也不害怕了,对方真如自己所说的那样,那绝不可能对他“谋财害命”。 要知道,百万人中才会出现一个奥术师。五十个奥术师中,只有一个能成为大奥术师。换句话,整整五千万人,才会有一个人拥有这样的身份——罗兰世界,大约有30亿人,大奥术师的数量大约也恒定在60人到70人。 这么凤毛麟角的存在,到哪里都是地位杠杠的。他这样的小贵族,在对方面前,完全不值一提啊。 李维现在明白老人不让他暴露自己的原因了。 如果被人察觉,有这么一个大奥术师在他的领地上。估计隔个几天,埃多那位不可一世的国王陛下都有可能过来亲自迎接。 但这样问题就来了,这么一个世外高人跟踪他干什么? 还有广场边草地的事情——为什么自己和这个尊贵的老人,还有那颗蛋,会让那些草出现那么古怪的情绪? 第十四章:实证主义派 发现面前的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先是吃惊,然后拘束起来,安托万有些诧异——他真是那个人的弟子吗? 但转念一想,老人的脸色即刻苍白。 该不会是他出了问题? 通过这数天的见闻,安托万已认定了李维的身份。言谈中的真知灼见,以及施展的“诡异”手段,不可能出自其他人之手。 根据对那人的了解,老人确信他不会将这些随便教予他人。能如此熟练使用,只能说明面前这位年轻伯爵大人是传承他衣钵的弟子。 既然如此,那李维这一刻的表现,恐怕别有隐情。 “至于你的名字,我早已从老友那里知道了,李维冕下。”安托万又恢复一脸镇定,他含笑说道:“对于跟踪你的事,我向你道歉。并希望你原谅我的这一举动。在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我只能通过它能尽快了解你。” ——这就是你当一个偷窥狂的理由? 李维暗地里撇撇嘴。 但他这一刻却美滋滋的。 这么一位大人物,却来暗地跟踪我,难道因为我是什么天赋奇才?他想收我做徒弟,才特意这么干的?不然,为什么要尽快的了解我?忍不住捂嘴偷笑了一会儿。但李维随即又有些慌张——巫师可不是一个轻松的活! 根据查询的资料,李维知道一些巫师世界的内情。 这是一个特别的小社会,它内部运行自有一套秩序,和世俗世界格格不入,甚至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旦成为巫师,需放弃外边的一切。 要是真成他徒弟,岂不也等于我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李维纠结起来。他对现在的身份地位,还是比较满意的。虽然目前面临“职业危机”,但不是没看到胜利的曙光。突然要和它们说拜拜,他真有点舍不得。 “但既然你发现了我,那我势必不可能再这样躲藏下去。好在跟踪你的这段时间,已让我了解到足够多的东西。仅凭这些,已勉强可以让你与我展开下边的对话。”可没想到,短短一会儿,李维已转过这么多心思,安托万继续往下说:“李维冕下,从你的身上,我看到昔日一位故人的影子。你在这个冬天发生的变化,实在是令人深刻。我需要您回答我一个问题。您认识一个叫亚恒·影月的人吗?”他的眼睛盯住李维的脸。 “不认识。”李维随口答道。 他却注意到面前老人的脸色突然变得很诧异。 原来你是找人的。李维有些庆幸,但又有些莫名的失望——感情他刚才那么激动,全是自作多情? 但这个误会一解开,他也主动搭话。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人和您有什么关系。但安托万先生,如果他真的是您很重要的人,人又在我治下的这片领地,我会竭力帮你。您可以和我说说他的样子吗?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您说我身上有他的影子这些话。” 但忽然之间,李维神色有些难看。 【你在这个冬天发生的变化,实在是令人深刻。】 这跟在后边的话,让他不由得咽下几口唾沫。难道这老家伙跟踪我,是发现了我的秘密?不对!至少我超能力的那部分,他一定不了解。不然,他也不会被我发现。那剩下的东西,只有对付地盔虫的那一套了。李维脑海里闪过不少画面。他脸色微微有些难看——实证主义,科学实验这一套,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可是一种很新奇的东西。现在能把它总结出来,可是“除他一家,别无分号”。这老家伙难道是因为盯住上了这个? 他现在才猜出对面这个老人的一些想法。 “你真的确信,你不认识他?”安托万神色突变后,又恢复以往,“他可能换了另一个身份与你见面。毕竟,他一向行踪诡秘。”顿了一下,“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我也不再饶弯子了,直接说了。李维冕下,你可以为我引荐,让我去见你师傅一面吗?” 我哪来的师傅?李维撇撇嘴。但这时候,他也明白对方正因为这个才发现他的。 他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说他有,那人呢? 说他没有,谁信啊,难道这一切你是无师自通的吗?你说是,呵呵,你果然是个天才——蠢成猪的天才,这种鬼话也说的出来…… 果然解释知识来源问题,是附体的穿越者必过的一道坎。 失策啊,当初不应该把动静弄的那么大。但领主大人细细一想,只有颓然下来。不这样,他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完成地盔虫的全系行为谱。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但他这幅样子,却让安托万隐隐验证了自己的猜想,“难……难道,难道他已经去世了?”巫师一脸紧张的盯着对面的人。 李维依旧不置可否。 他很想接过这个话,说的确是去世了。但接下来,他还要面临一连串问题——既然去世了,那他葬在那里?他去世后,有什么亲人来找过他?他遗留了什么东西没有…… 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去弥补。李维明白这个道理。 但看着面前人这着急等待的样子,他也知道再不回话,极有可能没好果子吃。 “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您。大奥术师阁下,我也不知道他具体的下落。但他临走之前告诉我,如果有人来找他,那么只需找我就够了。在实证主义面前,所有人是一缕平等的,没有哪个人是独特的……”鬼使神差一般,李维说出了这些话。 他既没有说是,也没有明确说不是,只是推给“不知道”这三个字。剩下的东西,自然也全是胡诌的。但对方很难从这些内容判断他的真假。 这是他想出的最好办法了。 然而,下一刻令他想象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你果然是他的徒弟,也只有他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唉,我也只是到现在才明白,他所真正信奉的是什么。实证主义是你们教派的名字吧?我相信它一定会在未来大放光彩的……” 这哪对哪啊? 第十五章:大地行者 李维忽然打断了他的话。 “安托万先生,您不感觉我们目前的对话有些尴尬吗?也许您真的知道很多内情,以至于从我的只言片语中便能明白许多。但这样不是对等的,至少您的许多话,我都听得不太明白,也不知该怎么回答。不如,我们换一个方式……”他打算主动出击。 再让对方把持谈话的主导权,他势必要面临更多难关。李维并不感觉每一关都可以这样蒙混过去。如果自己一个不小心说漏嘴了,那事情可就难办了。 他可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 和面前这位神秘老人的会面,应该是他穿越以来的最大的危机。对方很有可能发现他的秘密:“李维”已经死了,现在的他来自于另一个世界。 这一位属于最容易发现这一点的人——巫师是罗兰世界公认的最博学的群体,能以灰烬为姓的大奥术师,又是巫师的翘楚。 更别提,“他”一定看过李维的资料。 “我像您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吧。想必您在跟踪我之前,一定调查过我,对我的过去已经了如指掌。正如您所想,过去的李维·亚瑟是个很不成熟的人。他像是一个宠坏的孩子,自由自在,随心所欲。虽然年轻轻轻,便接过了他父亲的重任,成为亚瑟家族第二十任领袖,拥有了一片偌大的领地。但他却做的很不成功。”特意顿了一下,“只是,人总是会长大的。半年前,当我看到水患发生时,我治下的领民名不聊生的样子,我内心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我那时想到,正是这些人终年的辛勤劳动,才让我吃喝不愁,享用这里最好的东西。但在那一刻,我对他们的苦难却无能为力。”他拉长了的语调,整个人低下头。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有一个母亲,抱着她已经死去的,被洪水泡的发胀的孩子,一整天都在那呆滞不动。她那张因痛苦扭曲的脸,像根针一样,始终在我的脑海里钻来钻去。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半夜做梦都会梦到她!这是我改变的契机。所以在水患发生时,我不顾他人的反对,坚决救济灾民。也正是这一举动,让我遇到了那个人。” 李维到这一刻图穷匕见。 “大约也是一个晚上,我正对着窗外发呆时,他出现了我的床边。然后在我的惊讶中,他对我说‘少年,你渴望力量吗,改变这一切的力量’。”他故意把说话声音放慢,仿佛在不自觉的模仿,“然后,这个笼罩在一身黑袍的人又对我说,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是改造世界的智慧!而我在这场灾难中的反思,和我最后的行动,让他认定我有学习它的资格。所以,他特意找到我,想要把他所知道的一切交给我。我当时就懵了,完全不知道如何应答。总之,之后的一个多月,他每天晚上都来我的房间。” 领主大人把头撇到一边,似乎沉浸在回忆里——其实他是怕被人看到他努力憋笑的脸。 “就在那里。”指着另一边的桌椅,他唏嘘起来,重复道:“就在那、里,他将实证主义、科学实验这一切都告诉了我。然后,当我能熟悉这些时,他嘱咐了我几句,就离开这儿。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感觉也许我永远都见不到他了。我和他之间,并没有师徒的名分,但在我心里,他是我的师傅,永远都是我的师傅!” 安托万看到他说到这里时,已经有些哽咽,心里也颇多感慨。在李维发言后,他曾有数次想打断,但每次都把话憋了回去。 虽然这浪子回头的故事,在他这般阅历丰富的人眼里已不算新鲜。但面前的人生动“演绎”,还是让他颇有感触。这一刻,安托万看向李维的目光更柔和了——他自认李维的了解,比过去更深刻。 “……刚才那句话,是他临走之前告诉我的。唉,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他的名字。”李维“自嘲”的笑了笑。 他的笑容很“苦”。 “……在他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我的父亲。”突然他像想起了什么,急切地问:“您刚才好像对我说过一个名字——亚恒·影月!” 口气又突然舒缓下来,“我刚才从您的话里,能够听出你对他的了解。您可以和我说说他的事情吗?”李维一脸期待地看着对方。 他敢保证,以上说的话,里边每一个字都绝对出自真心——仅限于最后一句。 安托万接过话头,“孩子,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对于他的了解,并不比你多多少。知道他的名字,也只是机缘巧合。这么说吧,他的事迹,我是一清二楚的。但对于他这个人,我却还未见过一面。不然,也不会特意跟踪你,寻求与他直接会面的机会。”顿了一下,“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是你们大地行者的传承得以绵延。虽然,我有些诧异,他为什么选择你作为这一代的传承对象。但如果你果真用他所教予你的这些,造福这里的人,那也是一件大好事。” “那真是太可惜了。” 李维叹了一口气——他这关总算是过去了。 刚才,他就在赌:赌对方也不太了解那个人。在讲述故事时,提供的诸多细节,都模棱两可。哪怕是这位发现不对劲,也不能指认他说谎。结果,真让他赌对了。 ——“大地行者。” 领主大人揣摩着这四个字,把它和“亚恒·影月”这个名字一起牢记在心里,忽然又想起另一个错认他“背后有人”的老人:班森·灰岩。 李维知道,无论这个老猎人,还是面前这一位大奥术师阁下,明显都属于见多识广,有丰富人生经验的长者。他们同时判定自己有那个人的影子,还能说出那个人的名字。说明这一位一定是存在的。并且,他懂得了一些类似实证主义的原理,并且身体力行,做出了一些成绩,虽然并不广为人知。 李维对此并不奇怪——这个世界的科技树已经够高了,出现一两个类似达尔文、牛顿那样的先行者,也是理所当然。 在博得对方的信任后,李维与安托万的相处就十分融洽了。当知道对方此来的内情时,他神情真是变化的厉害。总之,这一夜他都没睡觉。 之后,每个月固定有那么几天,他们都要会一次面。密会的内容,除了他们两个人,自然只有天知地知了。 第十六章:粗窥地盘 汉特扛着刺毛野猪,慢慢在街道上踱步。 他现在还是那副野人打扮。脸涂油彩,身披虎皮,一柄巨大的石斧插在他的腰后。街道上的行人,自动为他让出一条路。不说他这一身吓人的打扮,光是他肩膀上扛着那头足有数人大的长牙野猪已足够骇人。 不过,这个迦兰人收获的不仅是好奇、恐怖的目光,也有不少人和他友好的打着招呼。这些都是认识他的熟人。汉特的人缘其实不错,来灰岩城的三年里,也结交认识了不少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对他这个魁梧的野人有着好印象。 看着这一张张对他微笑的脸。汉特心里有些黯然。不知道将来那一天后,这些“朋友”又会如何看他呢? 甩了甩脑袋,他不再想这个问题。 街道忽然有了一些骚乱。 路的一端尽头,一匹骑着长鬃马的骑士不断发出呵斥声,让两边人群为他让路。到达街道中央,那面巨大的石墙底边,他翻身下马。将捆扎在背后的包裹解开,先在白墙上刷了一层浆糊,然后将白布制成的公告贴在上边。 “大家过来看看啊,伯爵大人又下发了新的命令……” 在骑士的吆喝声中,墙边缓缓聚集起人群。 汉特发现了这边的情况,也扛着野猪朝墙这边走来。 “你们看,这次伯爵大人好像是要募集侍卫啊……” “不会吧,七天前不是已经募集了好几百人吗……” “你们真是死脑筋,上边不是说这次冬天会有大规模的虫群过来……” …… 在人群的议论声里,汉特抬头看着上边的公告。他视力极佳,哪怕离墙边相隔十数米,还是能将那些并不大的字看的清清楚楚。 脸上花花绿绿的油彩,掩盖了他真实的表情。不然,这刻注意到他的人,一定会发现这个野人一脸古怪的喜悦。 汉特的目光,最后定格在这一行字——“有极佳野外生存经历的人优先,最好本职为猎人,不限出身”。 *********** “……上一批投入训练的人,他们的本事训练的怎么样了?”李维看了一眼跟前的这个高大魁梧的男人,他郑重地道:“两天后我可要将他们拉练一番,这次会有许多普通的领民前来观看。如果他们不成样子,倒时候我们可脸面无光。之前,话已经放出去了,说有他们在,今年不会再和往年一样。还有巫师塔那边,可接到了消息。封冻期离我们至多只有十天。到时候虫群来袭,这批人可是抵抗的主力。” “您请放心,如果他们未能让您满意,我主动辞去现在侍卫长的职务。并请您收回我的封地,将我的爵位削除。” 奥斯顿·灰岩左膝跪地,他右手按着剑柄,对李维深鞠一躬。按照骑士礼,他此刻说出口的话将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事后李维问责起来,他将为此付出代价。 看着他一脸肃然,李维当即朝他点了点头。 “奥士顿骑士,我不是怀疑你的意思,只是这事事关重大,不得不谨慎对待。”领主大人努力让自己的腔调富有威严。 “您请放心。”骑士起身后,又对他鞠了一躬。 “好了,我忠心的骑士,你先下去忙你的事情吧。”看到面前人和自己告辞后,昂首阔步走出议事厅的大门,李维不由得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 他真不喜欢这种一板一眼的感觉。尤其是这些大到能当他父亲的人,对他又是鞠躬,又是下跪,让他感觉很窝心。毕竟,他曾经生活过的世界,“人人平等”已深入人心。不过,考虑到自己目前的身份是一个迷途知返的好少年,他也只有默默忍受——此刻他羽翼未丰,擅自传播那些理念,只会让他惹火烧身。 一步步来吧,咱先把这封建制度改革成君主立宪,再考虑下一步。 李维转头又看向安德鲁,“老安啊,这些天让你准备的东西,弄的怎么样了?”他脸上有些期待的样子。 “已经准备妥当了。” 老人对他微微颔首,对一边侍女使了一个眼色。 埃多的议事厅有一个明文规定:除去领主和他的侍卫,其他一切人进入退出,都必须两手空空。即使有东西要带入内里,也必须先转交给侍候在一边的奴仆侍女,事后再由他们拿取上来。哪怕作为灰岩领的首席大臣,安德鲁也不能破例。 和端着一本厚厚的书的侍女,一起上来的还有两个高大的侍卫。他们托举着一个木制的脚架,上边挂着一幅地图。 “领主大人,我们领土里所有城镇的人口资料,包括各城镇的统治者和相应官员的情况,都记载在这里。”安德鲁接过那本看上去像账本的厚书,他抬起一下,示意说的就是它。又把书递给一边的侍女,指点起地图来,“这幅地图,正是按照您的意见改制的。它上边的山川河流,都用不同颜料标注。您请看这里,这边弯月型的一大片地方,就是您的辖地灰岩领。而它的中心地区,也就是这个绿色圆圈标注的地方,既是灰岩城的统治范围。这片地方的人口,大约有七十万,有一小半居住在灰岩城里,剩下的分散在附近的村镇。” 回头看向李维,他郑重强调,“这里也是我们统治的重点区域。管理它的人,是由您直接任免的官员,税入也是直接入库的。” 李维也朝地图看去,他问:“那它周围那些绿色的小圈,又指代什么?” 这一刻,他真是汗颜。这些问题,居然穿越半年后才提出来。但他也没办法,通过对原李维的探知,他可知道这个世界有“恶魔附体”那一套。如果改变的太明显,被人扣上这顶帽子可不得了。所以,在起初两三个月,他都在扮演“李维”。至于时间如此之久,除了适应这个身份之外,也是他自己惰性——不得不说,当一个随心所欲的熊孩子,是一件别人很糟心,自己很舒心的事。 之后,出了死胖子的事,他决定奋发图强。但努力的重点,被完成地盔虫的全系行为谱占去了。入冬后,整天又谋划狩猎的事。 最后,居然了解地盘这么重要的事,一直拖到现在。李维很郁闷——他估计是这方面意识最差的穿越者。好歹,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这里是您分封的骑士领地,管理这边的人,是您和您的家族授封的骑士。他们直接对您负责,但他们也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安德鲁解释起来,“这些人统治下的人,大约有四十多万,分散在数十个骑士领中。他们也向您宣誓效忠,但您是控制爵位发放间接管理他们的。这一些人不接受您派驻的大臣,但却认可您授封过,有一定自主权的骑士。从这一点看,他们大体也是可信的。” “为什么有这种区别?”李维有些纳闷。 “因为他们的内部,都有自己的秩序。不是投靠您的迦兰部落,就是由一些家族控制,自身自治传统悠久的村镇。”安德鲁特意顿了一下,他又指点起地图,“还有最重大的一个原因是——路。不知您注意到没有,您直接管理的这片地域,它里边城镇与城镇之间,有密集的河网相连,相互间交通便利。而这些环绕在外的领地,却是阻绝的……” 第十七章:北望 “……因为交通的不方便,我们和他们的联系远没有和周边这么紧密。所以,对他们也鞭长莫及。”安德鲁解释时面带笑容,这个观点可是他多年经验的累积,“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修路。在陆地上,修建出一条条大路,将它们一个接一个串联起来。不过,这对我们来说,就像夜空上的繁星那么遥远。您可别有那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这句好心的提醒,却犯了李维的倔驴脾气。 他阴阳怪气的问道:“难道做这个很难?” “不是很难,是非常难!”安德鲁一脸郑重,他指点起地图,“您最近才处理政事,所以对修路这件事了解不深。那些荒芜的野地有多么可怕,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会明白。我年轻时,曾参与过一条野外大路的修建,那段经历至今还想噩梦一样缠绕着我。领主大人,可不要认为您组织过几次狩猎,就对我们城镇之外的地方足够了解,不是哪里都像冰山雪谷那样贫瘠的。真要那么容易,我们外出的方式,也不至于除了乘船,就得搭飞艇。” 老人绘声绘色的说:“如果你置身在野外,那你可得随时面对致命的挑战,无时无刻都得提心吊胆。无论千奇百怪的猛兽,还有各种瘴气毒虫,都有可能夺走您的性命。更可怕的,还有各种异人,鬃狼人、凶鼠人、蝎身人、蛛化人,蝙蝠人等等,层出不穷,应有尽有。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智慧,也懂得修寨养兽。您要是想增多一点对他们的了解,不妨询问一些迦兰人,他们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 原以为说这些,李维就会心生胆怯,但安德鲁却还是听到他的领主大人向他提出了那个问题。 “这些暂且不提。老安,从你的话里,我明白有人成功的这么干过。那么,如果我真的将这条路修建起来,串通了周围的领地,那我可以借此机会将它们完全收入囊中吗?” 老人摇了摇头,心想你还是太年轻。但当他头再度抬起,还是给出了回答:“自然可以。如果您有那样的人力财力,不仅是这些地方会被您收入囊中。事实上,在那一刻,您将完全有称王的实力。因为这么一来,您所治下的土地,能够养活的人将徒增十倍不止。有数千万人向您效忠,自立一国理所当然。” 李维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安德鲁叹了一口气,他再度看向地图,然后又盯着李维呆滞的脸。 “领主大人,您还是不了解它的意义。事实上,当这片地方能够突破河流的限制,彻底连成一片。您在这张图上看到的每一个点,都会在那一刻引来新一轮扩张。它们连同将它们组织在一起的路,会形成一张巨大的网,将这里的一切包围其中。”指着弯月型的灰岩领,“到时会有大片的野地会被侵蚀,变为耕种的良田。在不缺人手输入的情况下,它足以能在短短十数年里翻天覆地。但要完成这一壮举,何其艰难。我年轻时,参与过的那条路,不过数百公里长,却已是倾国之力。您要将这片地方连接起来,投入下去的精力将是它的数十倍!” 李维只有倒吸冷气。 他看到了老人那微微嘲讽的脸,明白自己刚才说的话确实有些异想天开。 看来在这个世界,“要想富,先修路”可是一个重大的挑战。虽说一旦成功,收益徒增十倍,但难度于此同时也提高十倍不止。 但他看向那副地图,眼睛里却还是燃烧着野心的火焰。 稍过一会儿,李维指着地图,“老安,那被我们领地包着的那片地方是什么。就是地图上,我们右边偏北的一片地方。我怎么看过有城池的标记?” 他看向老人,“这里属于人类的领地,不是只有我们灰岩领这一家吗?” 安德鲁听到他的这个问题,也拐过头看向身后的地图。 虽然不知李维问话的目的,他还是给出了解释,“您问的这片地方,是一片废城。对于它,我也知道的不多。只知它的名字叫帕加索斯,曾经是一个古王国的都城。但在千年前,被一条古龙毁灭一旦。”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补充道:“事实上,我们灰岩领的建立,还有我们周围的这一大圈地方,都受到它的遗泽。灰岩城的原址,正是附属于它的一座城池。我们是在废墟之上,重新建立新城的,周围其他的地方也多半如此。对了,上一个做到这样事情,正是它!” 老人面带笑意的对李维道:“我想起来了,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这个古王国曾经辉煌一时,在它的极盛期,曾经的确为了连通周围的城镇,修建了许多复杂的陆路。这个举措,让它一度成为当时罗兰最强大的王国。据说,现在野外的一些地方,还可以看到它当初的一些遗迹。但可惜帕加索斯被摧毁之后,由于连年战乱,它也被废弃了。因为维持这条路需要巨大的成本。之后,连带着这里也逐渐荒芜。直到数百年前,您的先辈带人过来,重新开垦这一片土地。” 听到这里,李维像是受到了特别的鼓舞。 他看向领地之北的那一片丘陵,忽然攥紧拳头。 ********** 离开议事厅之后,李维下意识要朝卧室走去。 但这路才走了一小半,他突然脸色一囧,只因想起了盘踞在这里的不速之客。 这得从三天前说起。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当李维正缩在被窝时,他被一阵轰隆声突然吵醒。 然后他看到了异常诡异的一幕:在那些箱子组成的屏风后边,有一个地方电花四溅,无数攒动的电蛇伴随雷鸣声,照亮了整个屋子。 当李维开灯之后,愕然发现——变化的地方正是一块内部有蛋的魔液晶体。 在蛋壳激发出可怕的雷霆后,包裹在蛋周围的魔液快速消融,黏着地流淌了一地。 最后在一声巨大的雷霆声里,大蛋裂开了。 第十八章:大恐鸭雏鸟的认亲实验 从蛋里出来的是一只鹅黄色的幼鸟。 出壳后,它眼睛已经睁开,伶俐的身子被密实的绒羽覆盖,“呀呀”叫了几声后,它已经在蛋壳周边转悠。 从这些细节,李维知道它属于早成鸟。 鸟类的幼鸟,一般可分为两种类型,即早成鸟和晚成鸟。早成鸟是指幼鸟在出壳后,已体披厚密绒羽,腿脚有力,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鸟类。和早成鸟相对,晚成鸟的幼鸟发育很不成熟,它们出生时几乎全身裸露,双眼也无法睁开,只有依靠父母喂食、保温。 还未从震惊中苏醒过来,门外的人觉察到李维这边的动静,已破门而入。他们的这一举动,惊吓到了这只刚出壳的幼鸟。 然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被来人吓得逼退到墙角的幼鸟,在极度惊恐中,施展了可怕的神通——它浑身被淡紫色的电光包围,好似穿上了一套用雷霆凝练的铠甲。“呀呀”声里,一道道电弧朝李维这些人涌去。一时电光四射,霹雳大作。 幼鸟身上激射的雷霆威力奇大,偌大的卧室短短几个眨眼内已一片狼藉。 在侍卫们的忠心护佑下,李维才逃出升天。 虽然这次并未照成人员伤亡,但这只雷霆幼鸟的可怕,却被所有目睹过它的人记在心里。 被李维选中看守卧室大门的人,是灰岩领数百万人中层层选拨出的绝对精锐。他们不仅气力极大,还可以催动体内的“气”在身体外结成一件无形甲衣,用以抵抗飞箭投石,奥术火器。领地最近的狩猎活动,让他们人人都换上了一套价值不菲的地盔虫铠甲。后者不仅刀剑难伤,还继承了“抵制魔力”的能力,可以免疫中层以下的奥术。而在这双重保护的加持下,他们在幼鸟发出的雷霆面前还是不堪一击。如果不是行动迅速,估计全部得栽在卧室里——这还是幼鸟无心伤害他们。 那一刻,李维正运用自己的能力与幼鸟相连。 他很清楚幼鸟对他们的攻击行为,内在动机是保护自己——和兔子急了也咬人没多大区别。这是动物在面临危险后,自认为退无可退,所会采取的最后一种手段,并非是蓄意的攻击行为。危机解除后,这一行为会自动截止。 如果幼鸟真要追杀他们,恐怕他们一个都逃不了。 事后,李维也特地折返过。他想通过自己的能力来化解这次危局。卧室,毕竟是他目前重点布置的一块地方,灰岩领有一多半的“现金”都积压在这里。真要放弃它,他是绝不会甘心的。而且,他也害怕幼鸟会做出过激行为,比如突然冲出去,大开杀戒。 三天里,几乎每一天他都得来回那里几趟。 正是如此,李维有了特别的发现——幼鸟体内最强大的动机,居然是找妈妈。 这并不是奇怪的事。 对一只刚出壳,“孤苦无依”的鸟儿来说,还有什么比它更重要。 然后李维就有了不一样的心思。 “我们走,看看亚摩斯那里布置的怎么样……”对身后的侍卫这么说,他改变了行动的方向,朝城堡另一处地方走去。 一边走,李维另一边却沉浸在了回忆里。 幼鸟的认亲机制,可不是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物体”,便会被它们当成爸爸妈妈。 的确,有些种类的鸟认亲机制是这样,但并不是所有的鸟都是这样。 它们其中有许多是根据气味,还有的是根据叫声,诸如雌鸟的外形特点,比如头身比例、羽毛颜色,也都有可能是考察的重点。 若想知道这只幼鸟的认亲机制,还是得看它属于什么品种。 哪怕亲缘关系近到属于同一个科属,但不同种的鸟类之间,区别还是较大的,甚至天差地别。 好在这只幼鸟的来历,并不难找到线索——它是在地盔虫的肚子里发现,而地盔虫在雪线下移时,行动范围很有限。 找到这一区域内生活的鸟雀资料,再按个比对,说不定能有所发现。 这个搜查任务在半天内已有了结果。 根据雷霆幼鸟自己的尺寸大小和它一些体表特征,以及孵出它的那颗蛋的特点,李维他们已经认定它属于——大恐鸭,一种长着尖喙,腿脚强健的雁鸭类动物。它并不属于游禽,大体习性和鸡、鸵鸟这些地栖鸟类相似,是一种杂食动物,不仅啃吃松子,还能凭借较大的体型捕猎一些小型的雪地动物。大恐鸭彻底长成时,大概能有一般的鸵鸟大小。 更让人惊喜的,是已经有人开始养殖它——大恐鸭虽然生长缓慢,但它的产蛋量却很不错。而它的蛋营养丰富,口味也是尚佳。 大恐鸭畜养时间虽只有百年,但已有了一些规模,灰岩领境内就有数个养殖场。 这给了李维大大的便利。 凭借这些现有条件,已足够让他做出一组完整的科学试验。 到达城堡西边,一处靠近中心广场的角落,李维正看到不远处的亚摩斯正站在广场上,指挥着一群人做事。 对方是他新近挑出的管家,人今年已有四十多岁,长得十分粗野,但脾气却是甚好。他专门负责一些“机密要务”。亚摩斯为人没什么才能,更不具有任何的野心抱负,但他忠实可靠,乃至于时常有人骂他是个憨子。正是这一点,让李维相中了他,让他负责一些秘密的事。比如这一次的大恐鸭幼鸟的认亲实验,他是重要的组织人员。 看到李维走到近前,亚摩斯迫不及待地说:“领主大人,您让孵出的那批鸟,今天可已经有一半出壳了……” “什么!”李维又惊又喜。 他按着面前人的胳膊,很紧张地说:“你之前有没有按照我说的,将它们分散在数个密闭的屋子里,并且将这些地方布置的一模一样。” 亚摩斯点点头。 “当然是照您说的这么去做了。” “那就好,你再去带一点人来,去采集一些雌鸟身上的羽毛、粪便。”李维忽然想起什么,“提拿它们的时候,记住一定要带上我之前发给你们的那些橡胶手套。并且,将手套清洗的一点异味都没有。这很重要……” 第十九章:“鸠”占“鹊”巢——老司机杜鹃如何让冤大头替它养孩子 亚摩斯的动作很快,半个小时就完成了任务。 他带来的那些羽毛、干粪,被李维用来布置木匠制作的模型。 李维在一边,命令制作这些模型的木匠,提前将这些羽毛插在预先准备好的孔洞里。这里的模型一共有三种。第一种是1比1的实体模型,第二种是2比1的缩小后实体模型,第三种是平面模型,比例尺和第一种一样,也是1比1。最后这一种,他是让人刷上了对应的颜色。 在插入羽毛之前,他还让人用干粪涂抹了一遍:恐鸭身上的味道,很像这些干燥后的粪便,这代表着两者含有的气味物质是一样的。 布置完这一些,前期准备才算完成。 再询问了亚摩斯更多的一些细节,李维决定实验就此开始。这次,他跟前的这位管家一共为他准备了十个房间的小鸭,足够他进行第一批次的实验。 但在这一刻,李维自己却忐忑起来——哪怕实验成功,他成功找到了恐鸭雏鸟认亲的机制,也不一定能对付得了他卧室里那只雷霆幼鸟。 且不说它身上发现了什么变异。 单单是它认亲机制的本身,就注定了他有失败的风险。 这得从动物的刺激过滤说起。 动物的生存环境,是一片包容各类信息要素的海洋。任意一只动物无时无刻都会面对无限量的环境信息——各类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信息。而在这海量的信息中,只有极少部分是它们需要的。 因此,对动物来说,它们生存繁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有选择的筛选信息,并对这些外在刺激作为反应。 动物有两套能有效过滤外界信息的器官系统,这就是它们的感觉器官和神经器官。受到这些限制,动物的信息筛选能力也受到制约和得到相应发展。 比如我们人类感知声音,有声音频率这一限制。 不能感知到的次声波和超声波,算是被我们感觉器官筛选掉的无用信息。但于此同时,我们也无法像是蝙蝠那样对它进行利用。 每一种动物,在于周围环境的适应中,都发展出了一套独有的行为刺激系统。 这个系统,一方面它们受到自身的限制。一个是感觉器官,比如视觉、听觉、嗅觉,这决定了它们对光、声音、气味等环境信息的感知。还有是它们的神经器官,这又决定了它们对外在信息的进一步的处理能力。 另一方面,周围的环境信息自身有巨大的区别。对于动物来说,它们被记录的价值并不一样。如一些颜色远比另一些更加鲜艳瞩目。相较于那些寡淡的颜色,它们更容易成为要点。这是为什么有毒生物都有鲜艳外表的原因。 在这套系统中,有一个现象是不得不提的——这就是关键刺激。 如一头猎豹去捕食羚羊,那它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环境中分辨出羚羊来。而一头羚羊身上,有许多可被猎豹感知的信息:它的形状、颜色、大小,具有的独特气味,发出的叫声,乃至于体温、电场都是真实存在的信息,都可被猎豹感知到——只要猎豹有这个能力。 羚羊数个种类的信息混杂在一起,可被称为一种复杂刺激。 复杂刺激的各个组成成分,可被单个分离开,再挨个呈现在受试动物面前,以确定哪种刺激是关键的,哪种刺激是多余的。 许多动物对于刺激的感受都有选择性。 比如银鸥雏鸟的啄击反应,只能被亲鸟喙上的信息激发。因此一个银鸥成鸟模型,哪怕其他部分非常走样,只要喙上的一些特征不变,一样可触发幼鸟的这一反应。 之所以这样,得从关键刺激这一现象带给动物的好处说起。 如果动物只对环境的极少数信息发生反应,它的行为反应会大大简化,失误也大大减少。只要这类信息,可以代表生物学意义上的客体——如捕食者、猎物,或巢穴、产卵地等。其他信息就是多余的,不必要的,甚至会分散注意力,所以只对这些发生反应就好。 关键刺激最重要的一个要点,是它在环境中独一无二。 还是猎豹捕食的例子。 如果羚羊身上有一种气味是独一无二的,只有它能散发出来。那么,这种气味就有可能是诱发猎豹捕食行为的关键刺激。被猎豹熟知,甚至被刻入它们的基因里,以至形成一种代代相传的本能。但如果这种气味随处可见,任意的花花草草都能发出来,猎豹自然不会对它过多关注。 关键刺激,还有可能诱变为超常刺激。 一个突出的例子,是杜鹃雏鸟嘴裂斑纹。它比山雀雏鸟的嘴裂斑纹更加醒目,可以更好的诱发山雀父母的喂食反应。 其实,像杜鹃这种孵卵寄生性的鸟类,它们将卵产在别的鸟巢里的行为,可被视为是对动物生理行为的另一种运用。 这也是被它们寄生的山雀认雏机制不发达的锅。 如山雀这类独居的鸟雀,它们的繁育机制保证了它们的后代没有错认的可能性,以至于在长期进化中并没产生发达的亲子识别系统。对于幼鸟的认知抚育,只限于几种简单的,乃至可被模仿的信息刺激,让杜鹃这类老司机钻了空子。之所以还有这类本能,只是说它带给它们的好处依然大于坏处。 如果将山雀换成那些群居的,由于互相巢穴挨得过近,在抚育过程中有幼鸟错投现象的鸟类,杜鹃这类孵卵寄生的家伙就没那么容易做到这一点。这类鸟有更复杂的亲子识别机制,所依靠的信息也是多种多样。 现在李维只希望恐鸭的幼鸟认亲机制,只是一些简单的,可被他模仿出的关键刺激。如果它内在机理很复杂的话,那可一定会让他大失所望的。 第一个进行的实验,是完整的模型实验。 这次搬到幼鸟面前的,是一个和成年恐鸭等比例的木头模型,不仅用羽毛装扮起来,身上也有干粪处理过,另外还配备了发声装置。 它将确定恐鸭幼鸟认亲机制的关键刺激在不在元素之中。 第二十章:怪物娘初现 实验之前,李维还特地挨近一个有小恐鸭的房间,努力探知小鸭们的情绪。发现它们目前还处在一种稳定的状态中,才下令实验正式进行。 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排除额外因素的干扰。 毕竟,进行实验的地方是室内。虽然也做过一些处理,比如地面铺上了一层松针和碎石子,来模拟恐鸭巢穴的真实环境。但有区别,就是有区别,科学实验是非常讲究控制变量的,它需要尽可能排除额外因素的干扰。 第一组实验获得了成功。 当母恐鸭的模型出现在满地乱跑的小恐鸭面前,并发出了提前用魔导器录好的声音,小恐鸭们立刻处在呆滞状态,然后疯了一般朝母恐鸭涌来。 在兴奋之中,李维下令立刻进行第二组“要素分离”实验。 九组实验是同时进行的,分别从视觉、听觉、嗅觉的角度,提供给小恐鸭单一的信息刺激。 比如第一组提供的恐鸭模型,体表并未装饰羽毛,也没有发声装置,甚至都没用恐鸭干粪处理过,一点也不具备真实恐鸭应有的气味。 第二组虽然具备气味,但它却是平面模型,只是一块切出恐鸭形状,染上颜色的木板。 以此类推。 如果这一批次的实验失败了,那么接下来的第三组实验,提供的母鸭模型将具备两到三种要素,比如同时兼备恐鸭的羽毛和叫声。因为第一组实验的成功,已确定了幼鸭认亲的关键刺激就在这些要素内。剩下的工作,只是将它们一一分解,排列组合。然后通过不同组小恐鸭的反应,来确定哪些是激发它们认亲机制的关键刺激,哪些又是无用的亢余信息。 但如果第三组开始,那么他“捕获”卧室那只鸟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因为这证明了幼鸭的认亲机制非常发达,只有多种信息组成的复合刺激才能达成认可,成功激发它们认亲的行为。 “至少能把那小家伙引走……”李维开始做失败的心理准备。 对于这一底线的完成,他倒毫不担心。 第一组实验成功的那一刻,这已经提前确定。毕竟,这证明了关键刺激就在这些要素中。剩下的事,不过只是使用排除法,挨个对这些要素进行筛选。他并不缺少实验材料。灰岩领境内可有数座恐鸭的养殖场,恐鸭这种鸟又是终年繁殖的动物。这一次,亚摩斯可是只准备了两天,就已经为他弄出了十组刚破壳的恐鸭幼鸟。 在他焦急等待之下,九个房间一一结束了自己的实验。 “……我这里没反应……” “……那些鸭子对我不理不睬……” “……没动静啊,领主大人……” …… 前面七个结果,都令人沮丧——幼鸭对这些突然出现在房间的模型毫无反应。 甚至到最后,李维自己都打算放弃了。 这时,第八个房间突然传来了自己的消息。 “成功了,领主大人,那些鸭子跟发了疯一样……” “……好,做的好,我奖励你。(愣了一会儿)这么吧,你那个屋子的鸭子全归你了。这可是很值钱的东西,给我好好把它们养大……” 高兴之中,李维立刻进行最后的完结组实验。 第八个传来胜利消息的房间,放入的恐鸭模型是一比一的平面模型,它提供给小恐鸭的是母鸭的叫声刺激。那里魔导器录制的声音,是母鸭在育雏时才特意发出的。 现在李维要来测试这些声音音节、频率,以及它是不是只是单一的声音刺激,连模型都不需要提供。 这次的实验材料,就是剩下的八组小鸭。为了抵消刚才“人为闯入”的不良影响,实验故意在一个小时后才进行。在此之前,李维还再窥探了一遍,发现它们只是有些饥饿,其余和上一次没任何区别。 结果是大大喜人的。 一会儿后,李维来到卧室那扇纯铁制作的大门,他对伫立在门前的那两个满身盔甲的男人嘱咐道:“待会有点风吹草动,你们可得立刻冲进来,一定要保护我的安全……” 一边说话,李维另一边开始探知里边幼鸟的情绪,发现它隔了三天依然稳定,才咽了口唾沫。“成功还是失败,就此一搏吧!”同时他也在心痛。你个败家玩意,又吃了我多少魔液!没错,里边这只能浑身散发雷霆的小鸭子,三天以来的食物就是那些魔液晶体。它会用雷霆之力先将它们融化,然后再去啄食。而它饭量极大,几乎每天都能干掉小半块——比它的身体还大! 看它蹭蹭涨的个子,李维就心痛。 卧室的铁门被重新打开了,开门的一刹那,李维立刻憋着嗓子吼:“嘎嘎,嘎嘎嘎,啯啯嘎……” 恐鸭雏鸟认亲的关键刺激,就是这一组包含了三段嗓音和两种叫声的组合鸣叫,它们只对它产生反应。甚至为此忽略了音色差异,哪怕是人干吼那么一嗓子,它们依旧会把他当成是自己的“母亲”。 将卧室搞成一团乱麻的小鸭,听到李维叫声的那一幕,整个呆滞住了。 还待着融化魔液块一边的它,呆愣愣的盯着门外还在喊的李维。因为屋内的魔法灯光,它可以看清李维身上的每一个细节——他离它只有五六米远。 小鸭突然瞪大眼睛,身体僵立着。 一分钟后,它“呀呀”大叫,朝李维扑了过去。 …… 帕加索斯。 垂垂西落的夕阳,将火红的霞光照射在这片被废弃的旧土上,让它在一片入冬的荒芜里多出些早已失去的妩媚。 这一人类昔日的辉煌,已完全被自然的伟力倾覆。 它昔日宽阔整齐的街道,满是一片冬日寒风的萧瑟。因为久远岁月而变得无比巨大庞然的行道树,已经用发达的根系改变了这里往昔布局。它们摧毁街墙,在街道肆意蔓延。此刻繁华落尽,又有无数的枯枝败叶随秋风落下,遍洒在密生青苔的地砖上,为古城染上了晦暗的枯叶灰。两边高耸的建筑已坍塌了一半多。蔓蔓青藤覆盖在它们表面上,掩盖着那日大火的余烬。 巨城之中,却有一个角落依然如往日生机盎然。 那一片即使落败,却依然恢弘的宫殿中,西边的一个角落,那座醒目的高塔四周,仍旧如春夏一般,生机盎然,繁花似锦。 来自罗兰各地的奇花异草,还在这小小的地方争奇斗艳。 就像三千年前的那一天。 这里的奇异与独特,早已被生活在巨城的动物发现。在不断的争夺中,衍生出一条无言的规则:只有这片地域最强大的生物,才可以占据如此美好的所在。 但这个冬天,它却有了一点小小的变化——占据这里的王者之兽,已经相继换了三次。 “嗷!” 一头青灰色的大豹散发出恐惧的气息,它大声喝退了来袭的那头怪狼。对方正浑身沐浴在火焰里,脚下的石地无不化为闪亮的熔岩。 退敌后,帝豹沿着小径又回到花园中央,那座高耸的白塔一边。 才刚来了半个多月,它已将这里作为标记,牢牢记在自己脑子里——白塔是花园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覆盖的地方。哪怕它脚下白石铺就的广场早已是一片绿色,一丛丛不知名的草沿着砖块间的缝隙蔓延。 正趴到广场上,它打算歇息一下。突然,异变发生了! 惨叫中,这头足够与龙角力的猛兽却被广场四周的一座雕像吸去。 那里是东边的一个角落。 发现异变的雕像,它所刻画是一个穿着甲胄的女武士,她样貌绝美,却浑身散发出摄人的英武之气。 帝豹被“她”吸来后,相碰的那一刹那,两者都沐浴在一片金黄色的光里。当光芒达到顶点,只见他们都化为一蓬亮灰,而后聚合在一起。 半个小时后,再出现的原地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 凯瑟琳诧异地看向四周。 这里是哪儿? 忽然她鼻子一皱,美丽修长的身体又生出青灰色,极富金属光泽的豹毛,手脚也变为利爪——只因为她嗅到了猎物的气息。 第二十一章:巨神动物(一) 灰岩领野外。 “阿尔瓦,你是迦兰那边的人吧?我可没听说过灰岩城有巨斧这个姓氏……” “事实上,不仅这边没有,我故乡那里也没有。这个姓是我自己编的。你可以这么理解,我是巨斧家族的第一任家主。” 阿尔瓦对面前人笑了笑,他取下背后皮套里的巨斧,并拿过一边的杂物袋。“嚓嚓”、“嚓嚓”,磨石磨蹭斧刃,使它变得更加光亮锋利,“安东尼,你相信不相信,我会让这个姓氏发扬光大?” 他对面的中年人依然面无表情,但阿尔瓦通过自己敏锐的眼睛,还是看到这位有那么一刹那咧微微开了嘴,他自嘲地摇了摇头,“不说我了,那你呢,安东尼?灰岩这个姓太普通了,我走在大街上,可发现这里十个人中,起码有五个人姓这个。可以告诉我,你的来历吗?” “这不是什么秘密。”安东尼一口回答道,“我的家庭,从我的上上一代开始,就为亚瑟家族服务。我的父亲,还曾经有机会被封为骑士。如果他那天晚上没有喝醉酒的话。到了我这里,自小就经受正规骑士的训练。虽然有一段时间因为手头拮据,当过一阵佣兵。但我三十岁那年,还是回来接过父亲的职务。浑浑噩噩混了两三年。没想到今年冬天时来运转,被伯爵大人相中。” “可比我好多了。”阿尔瓦笑的咧开了嘴,“至少混到能和你在这里谈话,我吃得苦,绝对要比你的多。” 看着他左脸上,那道从额头开始,划过整个脸颊,一直延伸到下巴的狰狞疤痕,安东尼对此没有任何意见。 “你未来的成绩,一定也会超过我。”这个留着短须的中年人点点头。 “那可未必。”阿尔瓦却摇着头,“有些事情,你没经历过,所以你不懂。比如出身……”他突然闭口不谈。 这个看上去也有三十多岁的男人,忽然看向身后,那里是灰岩城的方向。“希望伯爵大人和别人不一样,可以不计较这点……” 一阵愣愣出神。 “再说了,我的本事未必比你大。”再回头来,阿尔瓦那对豹子般的眼睛紧盯着跟前这个古井无波的男人,“实话和你说吧,安东尼。我们这支狩猎队,我唯一看不透的人只有你。你一定是个有秘密的人。”阿尔瓦大有深意的笑着。 “你们迦兰人似乎都这么嘴快。”安东尼脸色丝毫未变,“再说了,这个世界有没有秘密的人吗?” 话说到这儿,他忽的掉过了头,看向自己的后边。 他们这一行人,正在一片雪地下的地洞里。 这里是他们在入夜前动手掘出来的。通过移除几块特别大的山石,再朝下挖了一段,只半个小时,他们已经挖出这一个面积能有二十多平米,高矮有两三米的洞。这么可怕的工程量,自然依靠的是他们非比常人的气力。 现在这个洞里有两丛燃起的篝火。 一丛只有安东尼和阿尔瓦这两个人。 他们的后边,那一丛更大的篝火,却整整围了八个。 安东尼掉头的时候,那里正爆发出一阵嘈杂之极的喧嚣声。 “……我对你们说,当时伯爵大人真吓得和什么一样。躲在那个帐篷里一动不动。听说他回去之后,就被老领主打了一顿,关了三天的禁闭呢。你们说奇不奇怪,没想到这区区两三年,他变化居然有这么大!这次,我可听人说对付地盔虫的法子,是他一个人想出来的,这可是了不得的事……” 格纳看向对周围的人,嘴里依旧说个不停。 “……可不是吗,他即位的时候,我们还担心他上来就一通乱搞呢,没想到做的真不错……” “……今年冬天,听说附近镇子的穷人,全都被集中起来分配工作,一些老人和带着孩子的寡妇都被挨家挨户的发了粮食,还有好多衣物呢……” “……你们说伯爵大人哪来的那么多钱……” “……喂,你就那么肯定城堡里没藏着几个金库,伯爵大人的家族已经统治这里三百年了啊……” …… 看着他们在这个话题越扯越远,安东尼重重地冷哼一声:“说够了没有!” 那里当即雅雀无声。 “如果,你们还想穿身上的这套衣服。我劝你们千万注意自己的嘴,有些话是不能说的!”安东尼只说到这里。他猛地看向格纳,对这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露出了一个很凶的眼神。对方当即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地洞已安静地针落可闻。 ——至少是个好人。 一边的阿尔瓦看着跟前的人回头时依然冷冷着一张脸,不由地暗自揣摩。 身后的篝火,只是安静了一会儿,马上又是一阵喧嚣不止。但这次,他们明显换了一个话题,比如城里的哪家的姑娘最漂亮,哪一家的屁股最挺。 正当他们相继打开铺盖,准备席地而卧时,突然地面一阵颤动。 他们头顶处,那用奥术制作的冰盖出现了一条条裂纹,好像有重物在上边走动。 洞里所有的人都神经紧张起来。他们拿过放在身子一旁的武器,直接沿着一边的小路冲了上去——这条路是他们挖掘时特意留下的,它的出口离地洞边际足有二三十米远。这是为了防备敌“人”来袭所做的特别准备。 安东尼、阿尔瓦一行人哪怕睡觉时,都没脱下身上的盔甲,只将蒙在外边的一层裘皮大衣脱掉。 当他们从洞里钻出来后,立刻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只看到茫茫雪地上,突然多出了一排巨大的脚印,每一个都有三四米长,一两米宽——其中有一个刚好在他们睡着的地洞附近,最多只相隔半米不到。 发现自己刚才险险的躲过一劫,这些人全是倒吸冷气。 天下的雪依然在飘。 而凝望着那个被风雪包裹着的,渐行渐远的背影,阿尔瓦咽了一口唾沫,他看向身边的人,“看来这就是领主大人让我们找的东西,我记得不错的话,应该叫什么巨神动物吧……” 第二十二章:巨神动物(二) “不,还不能确定。雪原这里有一些原生巨兽,貌似可以达到这种体型……”安东尼解下左腰的佩剑,将剑鞘插入一边的巨大脚印里,他从各个趾部开始检查。 刚才,他们冲出来的速度很快。从洞里颤抖的那一刻到达这边至多只有五分钟。这么短的时间,飘落下来的雪花并没有将足迹掩埋多少。 “你这是……”阿尔瓦诧异地望着这个中年人,很快闭上了嘴,因为他发现对方剑鞘的那一点特别之处:鞘上那一排直线排列的水晶珠,实在太过整齐了。知道这位是把它当做尺子来用,他也不说话,只是静等结果——安东尼可是这里最熟悉野外的人。 一会儿后。 “看来我的担心有些多余了,是你想的那样。”安东尼对阿尔瓦点点头,将佩剑重新挂回左腰的皮鞘,“的确是巨神动物。从脚印上看,这是一只数十吨重的老鼠。虽然听说鼠种的奥法兽种类繁多,但达到如此体型的,闻所未闻……” 他的这句话,像是一粒落入平静湖泊的石子。在一片疑惑声里,阿尔瓦好奇地向他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是一只老鼠的?” “并不难猜。”安东尼的目光划过阿尔瓦,再一一瞥过其他人的脸,“你们也不用惊讶。只要跟对人,在野外又待上一两年,做到这点可一点不难。” 他指了指一边的脚印,“老鼠的足迹很特别。它们前爪4个趾,后爪5个趾。并且两对爪子留下的足迹,其趾长、深浅都有一定不同。熟悉的人,一眼能分辨出来。但这家伙大的有些吓人,如果不是领主大人告诉了我一些详情,我还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老大,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的意思是跟上去。”安东尼又看向阿尔瓦,“你的看法是什么?” “一样。”这个左脸留着恐怖刀疤的男人同样点头,“我们出来已经有四五天了,好不容易找到一点线索,可不能把它跟丢了。现在雪下这么大,等过了明天,这里的足迹都将被掩盖掉。” 他再看向其他的人。 “你们有意见吗?” 回答他的是一声“没有”,但喊话的人明显都有些中气不足。 八个人中,此刻有六个人倒吸冷气地看向足迹消失的一端——跟踪这么可怕的东西,实在是很考验心理承受能力。 但对于这个命令,他们还是能勉强接受的。李维在他们启程之前,已经和他们说明:这次只让他们跟踪,不是让他们去抓捕,只要把消息带回来就行。 主意已定,这支队伍立刻开始收拾行李。 他们这次因为突降大雪,加上连日辛劳,休息的非常早。这一刻,夕阳才刚落山,西方那由连绵群山构筑的地平线还残留许多红霞。 出发之前,借着暗淡的天光,阿尔瓦一一给队伍里的人施加了“照明术”。 从随身的背带中,取下那个装着银尘物质小瓶。拔开瓶上的软木塞。他盯着小瓶望了一会儿,两只眼睛不知为何已血红一片,最后竟变得仿若两颗剔透的红宝石。 阿尔瓦嘴中念出古怪的音节,瓶中的那些银尘随之发出巨大的光亮,将周围数米的地方照耀的犹如白日。 咒语念叨完毕的那一刻。这些闪耀的银尘忽然飞起,一股分出十股,分别投向身边众人左手的手腕——那边的护甲,其手背各自镶嵌了一片椭圆形白色水晶,约有一个鹌鹑蛋大。 “还是以前那样,对着这里拍两下,它就会发光。之后如果要熄灭,那再拍两下就好了。很容易记吧?”拍了拍自己的,阿尔瓦做出示范。 他将小瓶塞会后边的背包,里边的银尘物质已被他用去了三分之一。 “我们出发吧。再过一会儿,雪下大了,可不会找它。”检查完自己的,安东尼发出了命令,“还是之前排练好的队形。我殿后,其他的人守在阿尔瓦的四周。” 数个小时后,雪已不再下,天空也放晴了,他们终于根据足迹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此刻,入夜已深。 夜空中那****如屋宇的明月,放出一片清光,为雪白色的大地再添上一片银尘。 安东尼、阿尔瓦一行人正躲在一块巨石下。他们借着明澈的月光,观看远处那个庞然大物的一举一动。 安东尼的判断并没有错。 刚才将他们惊醒的正是一只鼠类动物。 从它进食时,那鼓鼓的两颊来看,它具体一点讲应该是一只仓鼠。 这只特别的仓鼠,有一身黑灰色的皮毛,体背相对腹部颜色更深,但都光亮的犹如最顶级的丝绸。它毛茸茸的尾巴极为短小。手足都是粉红色,上边蒙上了一层稀疏的白毛。最值得一说的,是它那明亮如黑珍珠的眼睛,反射天上银光的样子,像是什么稀世的珍宝。仅仅看它的外表,并没有给人任何狰狞之感——相反,倒显得很是可爱。 只是它此刻趴在雪地上进食,耸起的体背就有七八层楼高。跟前那些苍劲挺拔的老树,被它一爪一个拔地而起。 巨神仓鼠处在松林的边际,它不断啃食着手上的松木,一片木屑纷飞中,已换了另一株。周围郁郁葱葱的松林,树冠层的平均高度能有三十米——但对于它,不过只是平常栖息的稀疏草丛。 队伍距离巨神仓鼠只有三十多米远,他们甚至能听到尖牙啃食松木的杂音。 阿尔瓦还记得李维的嘱咐,他将左手手背的那片施加了“照明术”水晶对着身下的雪地——以防它发出亮光,惊动对面的怪物。 拍了拍后,只见他的手背毫无反应。 安东尼同样试了试,结果一模一样,水晶薄片毫无反应。 其他人也是如此。 这一刻,他们无不心惊胆战。 领主大人来之前的话,已经应验了——这只巨神仓鼠,周围真的笼罩了一层禁魔力场,足够屏蔽任何奥术! 却不管他们的惊愕,巨神仓鼠继续啃咬着自己的食物。 好不容易发现一种能够填饱肚子的东西,对于已经巨大化的它而言,这可是天大的幸事——它过去熟知的那些食物,早已经在它眼前消失不见,这让它焦急跑动了好几天。直到当饥饿降低了它觅食行为的阈值,它才终于吃上松树这种新的食物。 第二十三章:巨神动物(三)(对不起,这次有事耽搁了一下) 足足啃掉了一亩地的松林,巨神仓鼠还未停止进食。 它不知道,它现在吃掉的食物其总质量已超过它庞大的身体。 看着它周围这一片狼藉,安东尼一行人面面相觑,彼此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震惊、恐惧和无奈。悄然从松林边退出,这一行十人飞快地远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真没想到,领主大人说的居然是真的。”格纳不由得回头望去,脸上心有余悸,“你们说这怪物会不会去我们哪儿……” 他说的哪儿,自然是指灰岩城。 “格纳,闭上你这张乌鸦嘴!” 少年身边的人,对他狠狠呵斥起来。 “什么叫乌鸦嘴,我只是正常地猜想一下。”哪怕讨了个没趣,格纳也没有闭嘴的想法,“再说了,领主大人让我们来,就是为了摸清它们的底细。如果不是这些东西有可能袭击我们,他会让我们这么去做?没事派人到一片荒郊野地,他闲得慌吗?”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骂他的人,感觉心情十分烦躁,“这事还轮到你说,领主大人自己有自己的想法。” 格纳却朝这位轻蔑一笑,“瞧你吓成什么样子了,估计那玩意真来的时候,你第一个当逃兵……” “你倒是勇敢,那你刚才为什么不上?直接用你那家传的宝剑拿出来,砍它几个窟窿,然后将它献给领主大人,说不定能恢复你们家族的骑士身份……” …… 眼看着周围人又吵起来,阿尔瓦只觉心烦意乱,“闭嘴!”,这个刀疤脸男子对他们呵斥道。他掉头看向后边,发现走在队伍最后的安东尼还是一脸冷冰冰的样子,“喂,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直接回去吗?” “怎么可能,才发现一个而已。”殿后的中年人朝身后望去,他喃喃起来,“只希望这些家伙不是太多。” 队伍的气氛一下沉重起来。 ********** 三天之后,在一处近山的低谷边。 “……这居然是一只蝴蝶……” “……长这么大,不可能吧……” “……原来能够发生变化的,不仅是老鼠……” …… 在他们的吵闹声里,安东尼正小心将埋于雪下的这只蝴蝶清理出来——它四片重叠起来的华丽翅膀,每一片翼展都足有十多米! “你们快看,这里还有一只!”正当这时,一边的阿尔瓦又有了发现,“不对,恐怕还不止,你们快过来看……” 最后,当他们将这片雪地全部清理完,整整三十三只蝴蝶摆在了他们的面前。之中最小的一只,其头、胸、腹组成的身子,也有一个人大。安东尼特地掂量了一下它的重量,发现除去翅膀,它也至少在一百公斤以上。 “它或许比那只大仓鼠更麻烦。”指着这些蝴蝶蜷缩起来的长喙,“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一种吸血蝴蝶。它嘴上的尖喙,平常时已足够刺穿人的皮肤。我曾经看到有一只受伤的鹿,被一群这样的蝴蝶吸干身上所有的血。” 他们的发现才刚刚开始。 *********** 在仓鼠、吸血蝶之后,这些人相继又在雪地中发现了蜈蚣、蝎子、马陆、蜜蜂、蟾蜍。各种各样的巨神生物,不断刺激他们的神经。 “我不是在做梦吧?” 格纳这个黑灰色的大东西从雪地里拉出来,整个人像梦游一样——这次是一只一人大的蚂蚁,它的一对发亮的大颚足有脸盆大小。 “希望这家伙只是一两只……” 这句话也是一旁所有人的心声。 在他们看来,这最微小的蚂蚁反而比那些大若山岳的怪物更加可怕——只因为他们想到无数只这样的蚂蚁,如潮水般涌来的情形。 可惜,他们的这一幻想被现实无情的否决了。 当这片乱石地被清理出来后,他们一共发现了数百只这样的大颚黑蚁。据安东尼介绍,这种蚂蚁貌似还有毒,并且还会喷射酸雾。 “你是怎么知道的?” “当你在野外没带麻醉剂,或它用完的时候,它们嘴上分泌的东西是很好的替代品。”安东尼这么说道,“很多东西,都有意想不到的用法。” “不对,这家伙还活着……”正要离开时,队伍里有一个人忽然发出尖叫。 在他的喊声中,这支离去的队伍后边十多米处,那堆在一起的蚂蚁像爆炸一样——一只长着两对双翅,比周围的蚂蚁还有大上一圈的巨蚁“突破重围”飞了出来。它嗡嗡的振翅声,十分像是直升飞机的螺旋桨搅动的声音。因为强大的升力,周围的蚁尸都被它排开老远。 一旁的安东尼立即搬起一块石头,朝它投掷而去。 只可惜他动作还是慢了一步,那块带着呼呼风声的石头早被这只飞蚁发现,在相撞的一刹那,它险而又险的躲开了。 身边的人,有两个带着弓箭的,也是立刻行动。但等他们张弓搭箭的时候,飞蚁已经下落不明。它飞行的速度极快,一两个眨眼的功夫,已消失在茫茫天空里。 望着它离去的方向,这些人只留下满腔的遗憾。 但对于这个结果,他们也只是惋惜而已。 现在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这次失误,将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 这只被他们发现,并从他们手中逃出的蚂蚁,不仅是巨神生物,还曾进入奥术星海,是一只具有神力的怪物——这也是它不被寒冷天气击败的原因。最为关键的是,它是一只已经发育成熟的蚁后。仅仅它这一只,就已经足够培养出一个数量繁多的种族。 这只后来被称为“狂蚁主母”的怪物,后来被视为人类有史以来面对的最强大的对手。有很多人认为,它对人类可能具有的破坏力,还要大过远古神话时代的诸神。 第二十四章:风龙来袭 “真没想到昔日高高在上的神,也会有这样的一天……” 艾瑟儿·瑟金之手抚摸着面前这尊残缺的女神雕像。 虽然雕像的头颅以及右臂都已缺失,但她还是从它肩上趴伏的四条小龙,判断出它是火焰女神伊莲恩的神像——这个强大的神祇也被称为四龙之主,她真身降临时,会有四条强大的火龙相伴左右。 艾瑟儿曾经在一次女神降下的神迹中,远远看到她驾驭四龙,驱役万千神兵的情形,对她的强大深有感触。 但哪怕这位高高在上的女神,也经历不住岁月的考验。也是,当命运的车轮开始转动,谁又能在它的面前号称不朽。 摇了摇头,艾瑟儿不由得想起刚见过这尊雕像的情形。 当时,她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深为看到的繁华景象而吃惊。从别人口中打听到的消息,让她知道脚下这片名为灰岩城的地方竟然有二十多万的人口。在她那个时代,可没有一座雄城有这么多的人。哪怕是最负盛名的神光之城——伊西斯,也不过只有十万人常居。当她正感慨这也许是神明消逝后的又一变化时,猛地在一处街角发现了“她”。 “她”正待在一个裁缝店里。 虽然只是一尊残缺右臂的无首雕像,但“她”婀娜的体态,以及和常人相似的大小,还是让“她”很好的完成了“衣架”的工作——如果艾瑟儿来过地球,她会知道这玩意的确切名字叫服装模特。 总之,看到店里的人不时给雕像更换新的衣服,将“她”当人形的衣架用,艾瑟儿心里很不是滋味。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她”挺拔的胸部,明显比周围的地方更加油亮洁白。她很快知道了原因。一个迈入店里的猥琐男人,路过“她”旁边时,旁若无人地摸了一把。 艾瑟儿虽然不是伊莲恩的信徒,但自小经过的教育,让她明白应该对这些伟大的存在心存敬意。尤其火焰女神还是她这一阵营的神祇。 但在短暂的愤怒后,她陷入了一片茫然里。 昔日的诸神真的已经消逝了,现在已经是八千年后,她熟知的一切也全都烟消云散,那她这个死而复生的人又该何去何从。 “那个人为什么将我复活,他又是如何做到这件事的?” 艾瑟儿疑惑起来。 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她醒来的那一刻,只是发现自己不做片缕,身处在一片空旷的,似乎是遗弃广场一般的地方,一边还有一座高大的白塔——事实上,她连这个地方的名字都不知道。然后只待在原地看了几眼,那里就将她排斥出去。 那一刻,艾瑟儿只觉有只无形大手猛地捏住了自己的身体,让她动弹不得。然后,她就被抛飞到空中了。 一直飞行了很久,直到越过底下那座废弃的巨城,才在一片杉林里落地。 这些茫然并没有困扰她多久。 “不管如何,至少我重新活了过来,可以再痛痛快快的活一次!”艾瑟儿由此坚定了信心。那一刻她的脸上,露出了可怕的笑容。 凭借她现在拥有的力量,以及这些天的所见所闻,艾瑟儿已决定再像上一世一样大闹一番。瑟金之手的威名,将她由重新建立。 现世不到二个多月,她已经成就不小,收纳了一帮人,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势力。 她再看了跟前的雕像一眼。 “从我还活着这一点看,你还不如我呢。”她对着这位昔日的女神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正当她转过头去,准备这次动手的计划时,突然她的宽阔豪华的屋子里,飞进来一个十分恼人的不速之客。 “嗡嗡”、“嗡嗡”,一只苍蝇从门窗的缝隙里钻了进来,开始四处寻觅东西。它忽然被一阵香味吸引,飞向那个黑色的物体。 “噗呲”一声,它已命丧黄泉。 穿着一身黑裙的艾瑟儿开始呕吐起来,此刻她的舌头足足伸长了数倍,形状更发生了可怕的改变——与变色龙特化过的舌头有些相似。 “你们几个小兔崽子,不要命了!不是说,让你们一只苍蝇都不要放进来!”艾瑟儿对外边大吼道。她努力控制身体,让两边脸颊突然泛出的龙鳞消失,“再有下一次,我把你们全都剁碎了喂狗。不,是喂你们吃一百只,一千只苍蝇,噎死为止……” “对不起,大姐头……” 总之,在一番骚乱之后,艾瑟儿重整旗鼓,威风凛凛的走了出去。 “记着,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看家。这次,要是弄成功,可有一条大鱼被我捞住了。”她站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对后边一众凶神恶煞的人小心嘱咐,“遇到厉害的人,暂且不要理。等我回来,再为你们出头,我可不想看到我的兄弟们一个个出事。” “请大姐头安心,我们等着你胜利的好消息。”这十数个人同时大声应和。 “很好,那我可就走了。”艾瑟儿再回头的时候,她的身体骤然变大,很快撑破了衣服,白暂如牛乳的肌肤同时密布黑色龙鳞。 短短一个眨眼,这个身材高挑的美丽女人已化身一头黑鳞巨龙。 此刻的她,一双玉臂已变为强壮的龙翼,双足化为利爪,背后拖着长长的尾巴。鳞片密布的身体,满是一些狰狞的突刺,尤以背脊、尾末最多。 最后,她身长足有二十多米。高昂起的头,可以轻松够到五六层高的楼。 从她头上那对镰刀似的,末端朝上凸起的弯曲长角,以及她那条强壮尾巴上的元素化表征——萦绕着火红色的气旋。可以很明显的知道,她正“是”一条疾风龙。 身后的人,显然已见怪不怪,纷纷高喊:“大姐头威武,祝大姐头马到成功……” 艾瑟儿朝天发出一声巨大龙吼,似乎是对他们的回应。随即只见她疾行几步,当速度达到一定地步后,开始挥动几乎与身长等宽的龙翼飞向空中。 这一刻,一张年轻的脸浮现在艾瑟儿的脑海。她知道他叫李维·亚瑟,是灰岩领的现任领主,埃多王国的亚瑟伯爵大人——也是她这次擒拿的目标。 第二十五章:鸭爸爸李维的幸福生活(把鸟名换了一下) “嘎哦嘎,嘎哦嘎……” “睡吧,睡吧……” 李维呢喃着这些话,但他的肚子上,却依旧传来“嘎哦嘎,嘎哦嘎”的声音。意识到自己这么说是没有用的,李维干咽了一口唾沫,干嚎起来,“歌安,歌安……” “呀呀,嘎哦嘎,呀呀,嘎哦嘎……” “歌安,歌安,歌安……” “呀呀,嘎哦嘎,呀呀,呀呀……” “歌安,歌安……” 连续这样一问一答,睡在他肚皮的雏鸟终于将叫声全变为欢快的“呀呀”声,缩回了脖子,闭眼睡了过去。 “嘎哦嘎”的意思大概是“我在这里,你在哪边”。而“歌安”的回复,大约是“我就在这里”。在黑布隆冬的晚上,如果听到“嘎哦嘎”一叫声,不给出“歌安”的回复,丫丫会一直这么吵闹下去。时间一长,它还会烦躁不安,以至不断哭泣发火——这是还在幼年期的雏鸟最通俗的反应。 但这只拥有雷霆之力的大恐鸭雏鸟,晚上真正睡着的时间并不长。基本每一个小时,都要呢喃两句“嘎哦嘎”,来询问李维在不在。每当它的这一个“爸爸”烦不胜烦,不打算回复的时候,它就会大吵大叫。在丫丫看来,“母亲”的陪伴是最重要的。如果发现“母亲”不在自己身边,它能一直扯着嗓子呼唤。他现在这种这样不能翻身的睡眠方式,也都是被丫丫逼的。丫丫睡觉的时候,必须感应到母亲就在身边,不然依旧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为此,李维好几次气的都要打它。但一想到这娃可怕的雷电之力,他也只有忍了——谁知道这小东西生气之下,会干出什么事情? 曾经在一连五天连续失眠的情况下,李维放弃了收养它的打算。没办法,时间和精力成本投入的太过夸张。但当他把丫丫塞到一只还在育雏的母大恐鸭身边时,丫丫的反应却让他于心不忍。这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每一次都跑出窝追在他的身后。恐怕在它看来,这是他和它在玩游戏。遗弃它的这个打算,在那一刻算是被他抛弃了。 实在不忍心啊! 不过,哪怕是这样,李维也要说一句——做爸爸的感觉,真的好累! 等丫丫真的睡过去后,李维才闭上眼。 但他知道他肚子上的“娃”,估计只让他安稳睡上一个小时。 这也是甜蜜的苦恼吧。 等到天亮时,李维顿感额头轻轻一痛,睁开迷蒙的睡眼,就看到丫丫竖起头顶的绒毛,向他叫了几声。这算是它的问好。 李维只有苦笑。 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起来,这个站在自己身上的小祖宗又会闹起来。没办法,它每天清晨都要出去遛弯,小小的身子似乎有使不完的劲。 只可惜了我这把老骨头——生理年龄十七岁,心里年龄二十一岁的李维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让丫丫从身上爬下去,掀开被子起身,李维开始穿戴衣服。 一会儿后,他带着身后的丫丫离开了这个护卫重重的密室。开门离开的那一刹那,李维分明看到两边的侍卫偶然瞥到丫丫时,那露出的羡慕眼光。知道他们是“嫉妒”自己有一只这么强大的魔宠,但对这一点,李维只有冷笑。把你们换做我,估计就能知道这一行水多深了。 但要是真的有人这么干,李维一定是坚决反对的。他对丫丫还是挺满意的,这个娃除了食量大点,比较粘人以外,其实很乖巧,没任何脾气。他想让它做什么,它就会做什么。当然,前提是得让丫丫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这一点很重要! 丫丫可不是他,可以明确感知别“人”的情绪。而且****有别,目前来说,它还听不懂他的人话。因此传达讯息,成了他们之间的一个大难事。 但李维对此也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借助自己的能力,并在恐鸭圈里待了一两天后,他已整理出一套“语言”谱,总结出了这种鸟类数十种叫声相对应的意思。 通过这一套东西,他可以和丫丫进行有限度的沟通。对此,李维还有一个感叹:做一只鸟,其实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担心语言学习的问题。 这数十种叫声,可是丫丫生来就会的,是刻录在它基因里的一个本能。 但李维对丫丫可以学习人类语言这一点,还是抱有很大信心的。从丫丫能进入奥术星海这一点,已经明确说明了它智商上绝对可以。 并且从丫丫比同龄雏鸟大上一倍的体型,李维还知道它属于恐暴种。这一种变体,可以聪明狡诈著称,历史上出现过多次“口出人言”的现象。 恐暴种和荒行种,是一般兽类,包括普通野兽和奥法兽,时常出现的两个变异类型,和“白虎”、“黑豹”属于一类。但它们属于有异变异。在许多至关重要的方面,比如气力、智慧、体质,荒行种和恐暴种都要比同类要强大。唯一一点缺憾,是它们在生殖上有些问题。但只要这个问题一解决,它们时常可以原有物种的基础上,造出一个新的,更强大的物种。 而奥术星海的事,李维是从安托万口中听说的。从那位大奥术师阁下身上,他可知道了不少东西——这也是他特地派人去查探巨神怪物的原因。 来到书房,李维开始完成每天早上的学习任务。 “……巫师的起源?这个我得看看。巫师起源于四千年前的所罗兰诸国,当时他们被人称为魔人,因为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特异之处,比如口喷烈焰,手足生光。虽然大多只有一两种怪异的能力,但他们却因此被人视为不祥。早期的历史里,他们时常受到迫害。直到,后纪4236年的春天,大奥术师圣索罗曼建立了巫师塔,结束了这一段对巫师来说无比悲痛的历史。最初的巫师塔,建立的目的,是用以收纳那些被人排斥,受到迫害的无辜巫师。但当巫师聚集在一起后,他们却有了特别的发现,比如他们可以借由一些手段,施展其他巫师的能力。真是基于这一点发现,一个崭新的人群出现了……” 翻看到这里,李维合上这本《奥术起源》的旧书,不由开始思考起来。 第二十六章:巫师之谜与龙袭 这段记述有最大的一个硬伤,那就是巫师的人数。 据他看过的另一本书介绍:自从千年前,巫师的身份变得尊崇起来。有关他们的一切,就一直是罗兰各国研究的重点。巫师所拥有的强大力量,是它们得以进行的推动力。其中,有一个事实,也因为这些研究揭示出来。 百万人里出一个巫师。 它和巫师不能世袭,谁也不能预测巫师的出现,以及十八岁之前,谁都有可能变为巫师,这几个人人都知道的东西,并列为有关巫师的常识。 那么问题来了。 四千多年前,有那么多人吗? 一百万人中才出现一个的巫师,在一亿人口的国家,那也只有百余人。现在罗兰世界,不过才二三十亿人,巫师的数量也只在二三千左右。 如果按照这方面说的,最早的巫师群体发源于所罗兰,他们的出现被广泛迫害。那么人口是个巨大硬伤啊。许多书上可都指明,所罗兰的开发时间相当之晚,到坎库斯历5040年,西帝国重新建立时,也只有雄城百座,人口千万。 罗兰世界,因为荒野十分危险,导致人口和地盘的增长几乎成正比例关系。如果坎库斯历5040年时,所罗兰只有一千万左右的人口。那么,之前一定还要更少。就算这一千年的增长直接忽略,那巫师塔建立的时候,估计存世的巫师不过十余人。 再加上一个可以认定的事实:那时,所罗兰和现在一样小国林立。岂不是说,这十余人还要瓜分个几十上百份,一个几十万人的国家还分不了一个。 结合这些内容,这段话的东西就十分可疑了。 李维倒不认为它完全不可能。 但可能性太低,这是可以肯定的。人数少到这地步,而且分布范围如此之广,再加上落后之极的通讯,巫师能不能被广泛歧视,再扭成一股势力反抗这是一个大问题。而且,如果他们的团体固定只有十多人,那么能不能碰撞出奥术这一智慧的结晶,也十分可疑。 难道,是那时候的巫师出现的特别容易?或者,那时对巫师的定义和现在不同? 后一个猜测,让李维想起了阿尔瓦以及领地里另一些迦兰人。他们也能凭借自己的能力使用一些奥术,且身上都有一些异于常人的表现。据他们说,这是由于自己特别的血统。虽然,这一类被称为先知子裔的人,人数依然极少,大约数千人只有一两人。但和更加稀少的巫师相比,还是云泥之别。他这个小小的领地,都能找出几千个。 也许,那时候的巫师也包括他们? 这样想了一会儿,李维笑着摇了摇头。 他发现自己走入了一个误区:现在他这么囫囵看书,只是为了增加一些常识,而不是去当学者。这么专业的问题,还是交给别人的好。 正打算继续翻下去,他一边的窗户突然“砰隆”一声,所有的玻璃龟裂爆开。于此同时,一个巨大的爆炸声传了进来。 “怎么回事……” 李维惊坐而起,他看向左侧的窗户那里。 一边正在书房里四下晃荡的呀呀,也尖叫几下,飞扑着跑到他的脚下。 “嘎嘎,嘎嘎嘎……” 听到这个声音后,李维哭笑不得,他知道这是呀呀表示“爸爸,保护我”的意思(其实是“妈妈,保护我”)。 但这上战场的事,不是你干的吗? 还在为脚边孩子的“不懂事”苦恼的时候,李维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了声音。 “……龙,龙啊……” “……小心,它冲过来了……” “……结阵,防御,千万不能让它过去……” …… 正当李维以为自己正在梦游时,他的那双眼睛,突然看到外边有一团脸盆大的火焰径直冲向窗户,正对自己射来! 赶忙一个卧倒,趴在了地上。 好在,那团火焰在攻击这里之前,被地上发射的一团巨石及时挡住。相撞一刹那,魔火全都附着在巨石之上,被巨石带到天上。 它并没有引起巨石爆炸,也没撞飞巨石,强行改变对方朝上飞的轨迹。魔火的效果,只是让这块挡住它的石头发红发亮,直到最后落地时化为一团炽热的岩浆。 窗外的危机解除了,李维却还没有起身,他依然趴在地上。 “我的天,不是真来了一条龙吧……” 领主大人满脸的诧异。 虽然这剑与魔法的世界,龙可算是标准配置。但据他了解,罗兰世界虽然有龙,但十分的稀有,可不是轻易现世的。他来了这世界半年多了,也只在一些雕塑、器物上看到龙的身影。现在,突然玩起“巨龙攻城”这一遭,他可真有点吃不消。 一把抓住一边同样瑟瑟发抖的呀呀,把它护在怀里,李维在心里祈祷:外边的人,你们一定要给力点啊,我的这条命可就交到你们手里了。 天空之上的艾瑟儿,却把她的目光移向他这个房间。 她刚才故意对地攻击,引发了那一场爆炸,就是为了聚集人群,让别人发现她。然后对着城堡四下攻击,这是为了测试李维的位置——作为这里的领主大人,他的身边一定防卫重重,是这里防护的重点。两三轮攻击下来,可大大减少她的搜查力度。 作为老手,艾瑟儿对这一套实在是驾轻就熟。 看到效果果然突出,她认准了那个被重点保护的方向。 “嗷!”。 一声巨大的龙吼声后,艾瑟儿猛地冲向李维那边。 其实,她现在依旧是佯攻。 能够顺利找到人,那自然是最好。如果找不到人,但他却在这里附近,势必要被她一吓。这样她第二次进攻时,可就轻松太多,直接照着人最多的地方打过去就行了。 艾瑟儿一点也不担心对方防卫的人手,她对自己现在的力量非常自信。 “哪怕就是那些神的选民来,我也有一战之力。” 当她冲向这边时,聚集在城堡地下的人,纷纷朝她投掷巨石、弩箭,但全被萦绕在她身上的红色气旋挡下。 这时又有一伙人过来,他们搬来了一尊龙火大炮。 “先不要急着点火,领主大人就在那边……” 第二十七章:被囚 眼看离城堡越来越近,乃至于可通过它外侧的窗户,看到许多房间的内景,艾瑟儿朝前猛地一挥龙翼,以降低自己的落地速度。 她的龙身,从头至尾有二十米长,伸展开的两翼与其等宽。 而李维所在的这座大理石砌成的高楼,不过上下六层,纵宽三十余米。如此大小的体积,和她不过是伯仲之间。 于是,当她这一个庞然大物猛地一扑翅。龙翼裹挟而下的巨大风压,当即摧毁了这一楼层剩下所有的窗户,并通过这些缺口倒灌进去。 躲在长桌底部的李维,当即感到有股劲风从窗户那刮了过来。一下吹飞了他两边好多的东西,两边的书橱更直接倒了下来,许多零碎的东西直接被冲到后边的墙壁上。如果不是他刚好躲在这个巨大沉重的书桌底下,李维简直怀疑自己也会被吹飞出去。 正怀疑出了什么事,他猛地发现窗外的天色突然黯淡下去,宛若黑夜降临。而下一刻,地面、天花板以及之间的一切都在剧烈颤抖,好像发生了一场巨大的地震。还未适应这一变化,李维又惊慌失措地看到一只满是鳞片的巨爪朝窗户抓摄过来。 只一下,一面墙已被它掏去! 然后,一只有水缸那么大的碧绿眼睛,骤然出现在缺口那里,正自己这边望来! 艾瑟儿还来得及看上一眼,她就感觉后背一痛。朝后瞥去,身后那离它三四十米远的广场已聚集了一大群人,一个个都身披甲胄。 人群正中,有一尊巨炮正对准着她。 从炮口周边的龙纹,艾瑟儿认出正是龙火大炮。这一八千年后新出现的武器,倒是让她颇感有些难缠。但它所能给予她的麻烦,也只到让她皱眉的程度。 像刚才正中靶心的那一发,不过只是让她微微一痛。炮弹的击中处,那一片的龙鳞一点破损都没有,甚至连白痕都未留下。 这个等级的伤害,对她来说,大约只是小孩子扔石子的游戏。如果不能伤到她的要害,力道再大,也是不痛不痒。 然而,这些人的做法却引起了艾瑟儿的注意。 她之前调查过龙火大炮的底细,知道这玩意的装填速度很快。正常情况下,她回头看这么一眼的功夫,也足够它发射一两次了。但她这么看了许久,却发现身后的人居然“纹丝未动”。看起来,似乎对这一边颇有忌惮。 难道自己真的找对了? 艾瑟儿不由得嘴角一翘,萦绕在她尾巴的红色气旋快速笼罩住她全身上下,像是她升空的那一刻。然后这道气旋,又伸出无数细小的旋风,朝一边的石楼涌去。每一道旋风,都对准一个窗户,径直钻了进去。尤其是之前她用龙爪掏墙的那三个地方,更受到了重点照顾。这些由她天命能力驱动的旋风,很快把这座楼里的所有人全都裹挟了出来。 “……啊,救命啊……” “……谁来救救我,真的有龙……” “……不要吃我啊……” …… 蹲在一边的艾瑟儿,快速用眼睛在这些人身上游离,她马上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驱动气旋,将剩下的一个个安全送到地上。艾瑟儿发出了一声高亢的龙吼,随即带着李维朝上飞去。 她带人的方式很特别,既没有用爪子抓住对方,也没有让人待在她的龙身上。而是通过气旋,让她的携带物围绕自己四处旋转。两者相隔的距离不远不近,似乎之间有一根无形的绳子互相牵动,像是月亮绕着地球一样。 怀里抱着呀呀的李维,只感觉天旋地转,一下就要晕阙过来。他还有意识的那一刻,突然感到左右传来剧痛,似乎有东西拉着那里。 然后,他就失去意识了。 底下的人只有面面相觑。他们眼睁睁李维被这条龙抓走,却无计可施。现在因为李维不断围绕着龙身四处乱飞,也不敢再用龙火大炮攻击。一时都僵持下来。等到艾瑟儿离开这边的天空,再也看不到的时候,震惊和恐惧还未从他们的脸上散去。 不过,这时他们还有一种情绪,那就是担心——担心他们李维的安危! *********** “这里是哪儿?” 李维睁开眼睛,猛地发现自己手脚被捆。挣脱了好几下,他都弄不开。 赶忙朝四周望去,只见这地方很小,大约只有三十多个平米。地板、墙壁,以及顶上的天花板,都是用一种灰白色的岩石砌成。门也只有小小的一扇,朝它反射出的金属光来看,明显是精铁所铸。唯一的一扇窗户,也在东边的高墙上,离地足有七八米的地方。 这明显就是监牢吗! 李维面色发苦,没想到自己真的被龙抓住了。他刚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个梦呢? 正在这时,他听到“呀呀”的叫声,朝自己左边一看,发现这只毛茸茸的小鸭子正待在自己身边,只是现在它粉红色的小脚也被人用绳子捆住。 看到李维发现了自己,呀呀赶忙朝朝他叫了几声,还挪了挪身子,抖抖自己被束缚起来的脚爪。它可怜的样子,让伯爵大人好一阵心疼。 安慰了几句,李维又朝自己右边看去。 因为呀呀的事,他突然记起来,刚才他眼睛的余光好像在那瞥过一个物体。 果然,他在他的右边发现了一个人。 看到对方面容的那一幕,李维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查尔斯,怎么是你?你怎么也被一起抓来了……” 这个人,不是其他人,正是他的一名亲卫,几乎每天他都要看到“他”。 听到这个声音,还在愣愣发神的查尔斯·灰岩立刻转过头,他松了一口气,“领主大人,您终于醒了,这下我可放心了……” “你还没说,你怎么也在这儿?” “您忘记了,之前您被龙抓住的时候,我曾用绳子勾住了您的脚。只是那条龙的魔法太过厉害了,连我也一起被卷走。然后,我就和您一起被关到这里……” 李维听到这句话,立刻看了看自己的左脚,他突然记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 “唉,真是苦了你了,现在陪我在这里受苦。那条龙要抓的人,明显只有我一个啊……” 第二十八章:埃多王 “……陛下,这就是我出访的经历。不辱您的厚望,布鲁斯三国的王均表示愿意遵守与您的契约,在您进攻黯月之峡时不做阻挠。其中,红山王国的君主甚至愿意为您提供必要的补给。当然,需要您用市价支付。” 海德曼见面前人颔首,脸上微微一喜。他忽然又想起了什么,接着道:“但这次,您中途让我去做的那件小事,却让您失望了。灰岩伯爵李维·亚瑟并没有随我一道前来。当然,他没有丝毫忤逆您的举动——至少在表面上没有。这次,他只是对半岛那里的指责一概不理,大意是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而他拒绝您的征召,所用的托辞是推延令,借河谷地那里每年冬天的魔虫之乱为借口,自言有守土之责,所以拒绝了您的邀请。这在法理上并没有问题。” 这个中年人,将“邀请”这两个字咬的很重。 “我与他的言谈记录也一并带来了,您可以随时翻看。” 居于他面前七米之远,正低头俯视他的埃多之王巴泽尔·里奥雷乌斯·铁岩,在听到他说“灰岩伯爵李维·亚瑟”时,特意点头,示意自己记得这个人。 当他陈述完后,巴泽尔三世还不由得轻笑起来,他看向一边,“有意思,拿上来给我看看。” 这个看面容,约四十岁出头的男人,说话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具备一种让人不敢触犯分毫的威严。配上这幅声音的,是一张极为极具男子气概的脸庞。而他身上的锦衣华服,以及身下的霸气四溢的龙首王椅,更衬托了他极为伟岸的气质。 起码在表面上,这个端坐在王座的高大男人,无愧于王者之名! 听到埃多王的命令,王座左端那穿着仆服的老人,顿时向巴泽尔三世行礼,随即朝议事厅的北端走去。 他们所在的这片地方,布局装饰都和灰岩领同样名称的大厅惊人的相似,看得出来是同一类型的建筑,但远比它金碧辉煌,磅礴大气。 “我记得,这是一个年轻人。”见老人下去,埃多之王又望向自己的臣子,“海德曼,你说说你对他的映像。” “李维伯爵,看上去颇为稚嫩。无论行事风格,还是言谈举止,在他这一年龄的人都称不上个中翘楚。”海德曼回忆起来,他脸上不禁带上了笑意,“虽然他对我的态度尚且和蔼,但我能看出他心高气傲,整个人有一种特别的自信,果然无愧于天生贵胄。” “年轻人,气盛一点也是常事。”巴泽尔笑了起来。 他听得出面前人的意外之意——这家伙一点也不高明,但不是一般的狂傲自大,可以说除了出生没多大本事。 笑过之后,埃多王面色转冷,“但年轻气盛,可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 这句话一落地,老人拿着一个牛皮封面,表面还有火漆的大纸封,再度走了进来。将手上的东西交给巴泽尔三世后,重归原位。 “让我看看,这个心高气傲的小伙子具体说了什么。”巴泽尔朝下边看了一眼,示意对方等待,随即动手撕开纸封。 海德曼当即朝他一个鞠躬,然后毕恭毕敬的退后三步。 一会儿后。 放下手上的东西,埃多王脸上泛出冷笑,“‘有权向我效忠,为我看护好这片土地,但我的光辉照耀不到那里’。还有‘那边的百万臣民效忠的是他’,这几句话说的真是好啊,有礼有节!”他将纸封重交给老人,再看向朝前三步走的海德曼,“看到这个年轻人如此气盛,我不由得想起与他同龄的另一个人。海德曼,你知道阿齐尔·博曼吗?” “有所耳闻,艾伦大公的次子,仅十六岁已立得军功,现为雷思湾的总督。”海德曼低下头,“我曾数次于王都的聚会里,见过这个年轻有为的青年人。” “那你说,他这人怎么样?” 海德曼沉思了一会儿后,“虽然自负,但其才华足以盖过这点瑕疵。” “呵呵呵,他何止是自负,简直是狂傲之极。”巴泽尔三世笑了起来,“但你说如果我因类似的事,传令他会王都,与我会面,他会如何做?” “不会有任何逆反,阿齐尔公子出身名门,可是识大体的人……”海德曼还要再说,却被对面的人打断了。 “何止是不敢逆反,我相信只要我这个命令一发出,他能立刻跑回王都,然后跪在王城的大门外请罪。”巴泽尔再度冷笑,“但我们这一位同样心高气傲的年轻人,又是怎么做的?要说出生,阿齐尔胜他十倍。比较才华,更是百倍不止。再说地位,阿齐尔现在统领的地方,可有七百万人不止,且是海湾雄城,可不是他那个穷乡僻壤可比的。他狂,阿齐尔更狂。但为什么,他却敢做这一件阿齐尔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海德曼支吾起来。 他低下头,再对埃多王鞠了一躬,示意这个问题他不便回答。 “你不敢说,我替你说了吧。因为阿齐尔,他的一切,还有他父亲的一切,都是我给的。想收回来的话,不过也只是我一句话的事。而这个‘了不得’年轻人,底气如此之硬的缘故,是他背后有百万领民的效忠。今天,他能凭借他们忤逆我的决定,明天就敢扯旗造反!”巴泽尔三世微微一咬牙,他摇头叹道:“仅仅是这一点区别,足够他们表现的天差地别。我的王国内,可还有数十个这样的‘灰岩伯爵’。” 越听到最后,海德曼头低的越厉害。这样的话题,可是他绝不敢参与的。 “陛下,请问您打算如何处置这件事,我们对李维伯爵的态度是否也有所改变?”他打算岔开这个话题。 “既然这个自命不凡的年轻人拒绝了我的好意。那这件事,我们公事公办就好。他和半岛的纠葛,交给他和半岛那些人自己处理。”埃多王叹息起来,“原本,我还记着他父亲的忠心,打算从中斡旋保他一命,让他起码衣食不愁的活下去。可惜啊,他拒绝了我的好意。” “您似乎李维伯爵的父亲印象不错?” “当然了,这个世界总是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人少。二十多年前,连我都不确定我一定能赢的时候,他们这一帮人却还是依照盟约出兵出粮。仅凭这一点,我在这件事上,还是愿意中立的。哪怕这个年轻人如此不知天高地厚,我也不会在他的事上随便搀和。”埃多王还要多说时,议事厅的大门忽然打开,走来一个背插绿旗的黑甲武士。 他路过一边时,海德曼望见这人手上握有一个信封。 不过,作为时常往来这里的人,海德曼明白这人是王城内部的最神秘的黑甲军,也不敢多看几眼。 接过武士递来的信函,埃多王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值得他的卫士打断这里的对话。把信封打开后,他看了许久,却长叹一口气,“海德曼爵士,我们无须再担心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了。他已经被他们抓走了,出手的就是半岛那些人。呵呵,龙袭。我佩服他们能请来一条龙。世道果然乱了起来,一个禁军千余的伯爵居然也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从自己的堡垒抓走。幸好,我早收到了消息……” 第二十九章:那只鸭子会放电 灰堡。 瑟金之手广场,一架豪华的飞艇旁。 广场的东西两面,以飞艇为交界线,旗帜分明的分为两拨人。 “……美丽的女士,您这次可帮了我们大忙。” 说罢,加文紧紧握住与自己相握的手,就要用他的一张肥嘴亲去。但艾瑟儿一下抽出来,并对面前这个想占自己便宜的胖子露出冷脸。 “我这里可不是您那边,这么古怪的吻手礼请恕我不接受。” 听到对方如此干脆的拒绝,加文很是遗憾。当然在表面上,他还笑语晏晏,“果然是性情中人,性格就是如此直接,呵呵,呵呵呵……”笑声中,他指着身后的一个青年,对艾瑟儿道:“艾瑟儿小姐,这就是这次我的雇主——格伦·罗林,也是您的交易人,他可对您仰慕许久啊。” 身着红裙的艾瑟儿对他飘了一个白眼。然后微侧着头,目光移向这死胖子身后的人。 “您好,罗林先生。” 她像刚才一样伸出手。 格伦朝前几步,和她轻轻一握,“很高兴认识你,美丽的女士。” 这个嘴边留须,看上去约莫三十出头的男子,个子不高,只有一公尺六十公分左右,比艾瑟儿还要低上一个头。样貌也十分普通,属于典型的路人脸。可以说,他整个人除了阴沉的表情,就没有什么可记住的细节。和他一对比,他前边的死胖子可要“出众”许多。 这一位实在是人高马大,不仅体宽骇人,体长方面依然出众,高大两公尺。整个人立在那里,就像一面长脚的屏风。 “挪动”巨大的身体,格文对他们两个人道:“既然大家都认识,那么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完成交易吧。女士,请您现在就带我们去‘看货’。只要核实了灰岩伯爵的身份,罗林先生自然会把尾款交予您。作为这次交易的见证人,我十分荣幸的表示可以亲眼目睹这一幕的发生。” “这是当然。”艾瑟儿转过头,朝后走去,“两位,请随我来。” 她身后的众人,自动为她让出一条路。 看着这样一个美人却令这群凶神恶煞的大汉为她俯首帖耳,犹如羔羊指挥狼群。加文和格伦相望一眼,各自都能从对方的眼里发现忌惮。 但他们还是带着五个身披盔甲的武士,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女士,这一次合作之后,我希望我们还能继续保持联系。毕竟互相倚为助力的话,对大家都有好处。”加文又不甘寂寞的提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对我们而言,您的力量会是我们的利剑和坚盾,让我们的生意更上一层楼。对您来说,我们可为您牵线搭桥,认识更多需要您的人。双方通力合作……” “加文先生,有些事先不急着说。把眼前的事做掉,再一桩桩的处理,这才是最安全的做法。不瞒你说,我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艾瑟儿对他回头一笑。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加文脸上露出遗憾的样子。等对方回过头的一刹那,他的脸上一下变得阴沉可怕。知道这个女人想要待价而沽,这对他来说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一旁的罗林,也有些担心起来。 这次的事情实在太过顺利。以至于他的注意力已经不在“落马”的李维身上,而转移到了这位伯爵大人离奇的遭遇。 大庭广众之下,一位位高权重的领地伯爵,却可以这么被轻飘飘的抓走。哪怕作为始作俑者,也实在让他不寒而栗。谁知道这一遭会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果然,那个传言是真的! 很显然,这个小个子的男人知道一些内情。 在他们各自打着自己算盘的时候,艾瑟儿带他们走进广场后边的城堡。 如果将这一处地方,和灰岩城中间的红堡一对比,就会发现它们两者是惊人的相似,无论是空间布局,还是各类雕塑、装饰。 他们走了很长一段路。 城堡面积很大,关押李维的密牢又在城堡的底部,需要迈过数层朝下的楼梯才能到达。 但当他们到达通向监牢的甬道,并打开里边走廊的大门时,惊人的一幕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通过走廊两边燃起的火炬,艾瑟儿一行人惊讶地看到走廊中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人,一个个四脚朝天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怎么回事?”艾瑟儿冲了进来,她走近离她最近的一具“尸体”。正蹲下来,想查看情况。一股电流却突然霹雳作响,通过她摁在对方肩膀的手,猛地传到她的身体上。“啊!”惊叫声里,艾瑟儿应声而退。这时,她再看向地上这些“尸体”,那是满脸的忌惮。 “不好,那门怎么打开了……”矮个子的格伦,走到走廊的这一刻,却从未关心地上的人,他只注意自己这次的目标。一看到走廊一边,那有一扇铁门被直接打开,他直接对艾瑟儿道:“女士,这是怎么回事?” “你觉得呢?”艾瑟儿只朝他看了一眼,就继续低头下去。她尝试伸手检验下边这人的呼吸,发现依然平稳,这才舒了一口气。 这次,她伸手的时候,依然有触电的感觉,只是比刚才要小上许多。 “现在事情可能出现了一些变故,我的这些兄弟被人打伤了。”她站起来,整个人冷若寒冰,“还请你们做好准备,这里发生了什么事都有可能。” “其实,我认为如果女士您想提高一下加码,可以直接讲。”加文突然插嘴,“完全不必要玩这一遭……” “你说的意思我懂,但这次真不是这样。”艾瑟儿苦笑着摇了摇头,“跟我来吧,我们看看他们俩还在不在这里。” 她一马当先的走上前去,格伦和加文再对视一眼,也急忙跟上。 当他们走到那扇被打开的铁门旁边,果然看到里边虽然有一个人,但却不是李维。 “电,那只鸭子会放电……”这个靠着墙边,浑身泛着电芒的人,一看到艾瑟儿,立刻挣扎着说完这句话,然后倒了下去。 第三十章:绝处逢生与巨神穿山甲 “不好,他们已经发现我们逃走了!” 正在山腰处一片疏林里,被查尔斯负在背上的李维,偶然朝后一回眸,却发现了山顶上的那座城堡突现异变——四边高耸的角楼腾起滚滚黑烟。 “估计他们马上就要行动了,小心点啊……” 听到他的声音,查尔斯加快了脚步。 他带着怀抱着呀呀的李维匆忙朝山下密林钻去。 这个看上去约三十多岁的俊美男子,身手不是一般的敏捷。无论拦路的是溪流、巨石,还是成片的倒木,全都阻止不了他前进的步伐。好像这障碍重重的山林,不过是一片一马平川的细草地。 一番风驰电掣后,他们已来到疏林的边际,再过一片杂草遍地的大乱石滩,就能到前方那片郁郁葱葱的林地里。 然而,一声嘹亮的龙吟却骤然传到他们的耳畔。 李维回头一望,只见城堡那边突然窜起一个黑点,在空中盘桓了一会儿,即朝自己这边扑来,越来越近。长颈长尾,背生双翼的身形,很快了映现出来。 “查尔斯,你再快点,那条龙追来啦!”李维咽了口唾沫,随即把手伸进怀里,掏出了他的秘密武器——呀呀。但是后者一往后看去,吓得和什么似得,不仅“嘎嘎嘎”的乱叫,还瑟瑟发抖地要重新钻到他怀里。 看到这个小东西的反应,李维实在叹了一口气。呀呀才出生二十来天,现在就让它上战场,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了。 但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再朝后望去,发现那条龙已笔直朝他们冲了下来。于是,强忍着不舍,让呀呀继续回头望着对方,不给它一点逃避的机会。 艾瑟儿认准目标后,当即放弃了一部分奥术带给她的升力。然后借着龙身越发加剧的重力,她朝下俯冲,快如一根离弦飞箭! 八百米,六百米,四百米,二百米,一百五十米,一百米…… 最后当她距离地面约四十多米的地方,猛地一振翅,强大的风压朝李维他们扑去。 然而,她这么做却遭到了李维的算计。 “呀呀,该你上了……” “噗呲!” 当艾瑟儿化身的风龙离他们最近的一刻,呀呀猛地闭上眼睛,一道巨大的霹雳由它身上引出,以雷霆万钧之势打到艾瑟儿的身上! 巨大的电流,在与其相触的一瞬间即令对方晕阙过去。 于是,当艾瑟儿用龙翼产出的风压令李维三人一下倒地不低时,她也双眼一闭,猛地陨落到乱石丛生的地上。 要知道,许多动物在退无可退的情况下,最后对敌的防御措施恰恰是“狗急跳墙”。当逃生的希望已经十分渺茫,强敌又紧追不舍,不给一点喘息之机,那它们也只有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俗语所说的“兔子急了也咬人”,正是对这个现象的一个正确总结。这是它们自身防御机制的最后一道关卡——虽然结果往往比较惨烈。 但呀呀不一样,作为一只拥有雷霆神力的鸟。一旦让它进入这种状态,准备开始殊死搏斗时,后果绝对非同小可。 这也是李维唯一能让它攻敌的方法——呀呀太小了,出壳还不到一个月,他即使训练都没时间。 再度起身,李维三人对后边这头浑身冒出电芒的龙理都不理,继续朝前进发。几个眨眼后,他们已来到密林里。 呀呀的雷霆之力,并非如真实的雷霆电击一样,只是由电压高的地方,冲击到电压低的地方。它具有选择性,可由呀呀随意操控,不会伤及无辜。所以刚才它发出“打雷”攻击时,手握住它的李维只感手臂有一阵酸麻,背着李维的查尔斯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们钻入密林后,大约相隔半分钟,艾瑟儿才再度睁开眼睛。 此刻,她依然没有解除龙化。想挣扎着站起,却发现半身麻痹。望着身体上那些流动窜起的电芒,艾瑟儿惊魂不定。刚才那一瞬间,她甚至有与死神插身而过的感觉。 ——“那只鸭子会放电!” 这句话骤现在她的脑海。 艾瑟儿后悔起来,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妄自尊大,连这么重要的情报都忽略掉。等她能够站起时,再看向前边的密林时,却是进退失措。 那一下打到她身上的雷霆,实在是令她心生恐惧。但一想到,如果自己这么半途而废,那岂不是前功尽弃,她就有些不甘心。 “咦,不对,如果他们真的有打败我的能力,那之前为什么还会被我抓走?”还是一条龙的艾瑟儿,骤然想通了什么,“还有,为什么我明明倒地不起,他们却不来攻击。有那样的能力,不应该怕我啊?” 迟疑了一会儿,她已明白这里的猫腻。 ——那只鸭子的能力一定有限制,不是它可以自由掌控的,我刚才只是误碰了“陷阱”。 明白了这一点,她立刻坚定信心。 等身上的电流流逝掉大部分,感觉身体一如往常时,艾瑟儿尝试检查了自己现在的情况。她发现完全正常,无论魔力运行还是肌肉拉伸都没一点问题。 于是,她再度发出一声嘹亮的龙吟,离地飞去。 如果连那一击,都只能令她晕阙麻痹,却不能实际伤害她,那她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飞行到谷地上空,艾瑟儿催动了身上的气旋,让林地的边际缓慢形成了一道旋风。伴随着她不断加大魔力,这道风的体积越发骇人。半刻钟后,它已完全有了自然发生的龙卷飓风那样的规模,破坏力还要更强,一时催木断河,飞沙走石。正是八环奥术——强袭龙卷! 艾瑟儿已升到离地百米的空中,控制着飓风龙卷在林地中四下扫荡。 然而,当她行进到林中中央后,却猛地失去了对龙卷风的控制,体内的魔力也开始躁动不安,好像是遇到了什么特别的刺激。 稍稍下降了一些高度,发现了底下的情况,艾瑟儿顿感棘手。 在她的下方,有一大片地方林木倒折,其最中间处,赫然出现了一个黑黝黝的,似乎深不见底的巨洞。巨洞的一边,正蹲伏着一只巨兽。 它身体十分狭长,微微隆起的背部兼连短小的四肢都覆盖着厚密的鳞甲,之后还有一条长而扁平的尾巴,一样披覆坚鳞。其头部尤为特别,呈圆锥状,吻部十分尖长,一对眼睛特别的小。 正是一只巨神穿山甲! 第三十一章:异世界“地铁”的设想 艾瑟儿并非第一次见到这头巨兽。 她不仅与它碰面过好几次,还曾较量了一番。虽然那一次交手,只出于她的一时好奇,因而并没有出全力。但艾瑟儿对它还是颇有忌惮。无论是它那一身坚固的鳞甲,还是它周围笼罩着的禁魔力场,都让她感觉很难下手。 当然,并不是怕它。 奥术使用不了,但她还有多种天赋神通,这却是不受禁魔力场影响的。 但她现在追逐的对象,可有一只会放电的鸭子。哪怕她拥有巨龙的身体,在那强力的电击下,也只有抱头鼠窜的份。虽然知道对方的能力一定有限制,但她却不知道限制是什么。 这么想了一会儿,艾瑟儿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为了搜查的方便,她势必要将这头巨神穿山甲从这里驱逐。但她如果现在飞下去与它对战,那么战斗到了关键时候,那帮人却可能会半路杀出,像刚才一样用雷霆将她弄晕过去,这样事情就麻烦了。艾瑟儿知道,她对付这头巨神穿山甲最大的优势,是她的飞行能力和敏捷的速度。如果在战斗中突然倒地不起,那她可要直接面前那足以开山劈石的尖爪! 这头巨神穿山甲和她不是一个量级的。 她体长能有二十米,但它从头至尾却至少两百米,大她十倍不止。体长的差距,换算成体积体重,还有再乘以次方,那样就是数百上千倍了。 这么说吧,如果将他们同时缩小,那么她对于它,不过就是一只稍大点的麻雀。活的对付不了,但“死”掉的,还不是随便拿捏吗。 正当她左右掂量时,身旁的飓风因为失去她的魔力供给,一下崩散了。 另一边,巨神穿山甲对她的出现却一无所知,它还在继续觅食。 先用巨大的前爪扑倒身边的高大古树,当周边的鸟雀虫兽被其惊动,进而四处逃散时,它会将它那长长的吻部对准事发地,伸出那条极细极长,包裹着一层粘液的粉红舌头,像舔食虫蚁一样一网打尽。它动作极快。不一会儿,已经推到了一公顷的林地。 但它觅食时制造出的巨大动静,却让山林的野兽对它避之唯恐不及。往往在它到来之前,已远远的四处逃开。 很快,它的周围已经变成一片寂静的死地。 再一连扑倒十来株古树,却发现一点收获都没有,巨神穿山甲犹疑了一会儿。它走向大洞那边,准备换一个取食地。 但它却不知道,此刻它耸立的背上有一处角落,却蹲伏着两人一兽。 李维他们正躲在两片鳞片中的空隙里。 这头穿山甲实在太大了,大到这一处小小的地方,都已足够容纳他们。 “你看,那条龙走了。”李维指着天上,看向身边的查尔斯,“看来我们这个决定是对的,她真的不敢跟来。” “幸好,领主大人您想到这个办法。”查尔斯也松出一口气,“不然的话,我们可就麻烦了。那条龙可真厉害,居然能变化出一道龙卷风。真让它这么四处扫荡,我们早晚还是要被它抓住。”顿了一会儿,“您真的很有本事,居然想到了松针捏汁,涂在身上这个方法。” “这没什么,只是刚好知道一点它的事。”李维被这么恭维,也有些不好意思,“像我们下边这种叫穿山甲的动物,它的视力很差,但嗅觉十分灵敏。只要想办法蒙混过它的鼻子,我们就能避过它的探查。这次我们能够攀上来,也多亏了你身手敏捷。” 跟随巨神穿山甲进入它挖掘的深洞里,他们两个人开始小声对话。 正在李维怀里的呀呀,却不想他们这样有闲情逸致。它似乎对身下这头巨兽颇为忌惮,跟着李维上来的那一刻就在瑟瑟发抖。 但好在有李维陪伴在它身边,让它的情绪还能保持稳定。 “那领主大人,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查尔斯望着四周一片昏暗,“难道一直攀在它上边,谁知道这家伙会到什么地方?” “先静观其变吧,好歹逃出来了。”李维想了一会儿,“只希望它不是只有这一个取食点。不然的话,大洞一定还有别的出口。” 巨神穿山甲四肢移动频率并不高,但由于它巨大的体型,让它的速度有了质的飞跃。一刻钟后,它已从洞的这一段跑到洞里的另一端。 等它出来的那一刻,李维他们精神一震,不由得四处看去。他们身后那三座白雪皑皑的高山,一下映入了他们的眼帘。 查尔斯和李维对望一眼。 “领主大人,恐怕我们现在已经出山了。”查尔斯仔细对比那三座山的大小,他指着它们,“这明显就是我们之前看到那几座山。这家伙可真了不得,居然能挖出这么长的洞,而且它速度居然那么快!” “没错,简直和坐地铁一样……” “地铁?领主大人,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没听说过?” “没什么,我只是说错话了。”李维赶忙转移话题,“查尔斯,你说什么什么时候下去?” “先等待时机吧。”待在他一旁的侍卫,果然被这句话吸引了注意力,“最好它再走到一片密林中,这样我们下去的机会可就多了。” 他显然是打算利用巨兽与古树插身而过的那些时刻。 听到查尔斯的说法,李维也摆出一副安心的样子。 实际上,怀抱着呀呀的他还是有些魂不守舍。“地铁”这两个字,在李维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再朝后探出头,透过鳞片的边缘看向身后的大洞,他已经开始估量这个计划的可能性。那一日,了解了自己的地盘后,“要想富,先修路”的计划已生根在他的脑海。之后的许多天,他都在查阅相关资料,但也因此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可怕。 毕竟,地球上最强大的陆地动物也就是非洲象那个级别。在人类的各种造物面前,它庞大的身体不值一提,随便一辆大货车就能对付它们。 罗兰可是一个高魔世界,连龙这种存在都有。甚至可以这么说,出了人类的城镇,就是一片龙蛇混杂的蛮荒野地。在这个大背景下,修建出成套的交通网那可十分不容易。 但如果换一个思路,把视线从地表移到地下,是否可以大大减低难度? 李维的脑海,已勾勒了相关的蓝图。 ——繁忙的地下轨道上,蒸汽推动的火车头,拉动一节一节的车厢。每一节上,都满载各种各样的物资。而它们构成的地铁线,连接着一座座城镇…… 第三十二章:大地母神殿(一) 但地铁貌似不是蒸汽驱动的,是电力驱动的。如果只是将铁轨移到地下,那称之为“地底铁路”更确切一点。 不过,这样依旧要解决很多问题。 比如究竟多深的地底,才能彻底避开凶兽袭扰。还有地下交通一旦开启,排水问题、通风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挖掘地洞的人力物力投资,一定也是个天文数字。而他作为一个门外汉,修建这么巨大的工程势必需要技术支持。 果然万事就怕认真,这么仔细想了一会儿,李维又感觉困难重重。 正当他打算结束“胡思乱想”,身下巨兽在跨越山坡时的颠簸却让他心头一震。我这是在一个高魔世界,连穿山甲都可以变得这么大,那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不由想到自己的能力,还有脑海里那些生物学、行为学的知识,他又认为大有可为。只要这件事做的有价值,并且有成功的可能性,那我见招拆招,谁怕谁啊! 李维坚定了信心。 他又想到几个月前,自己被人上门逼“债”的窘迫。但那事只隔了两个月,他已依靠自己的能力赚的盆钵满满。 像地盔虫这种别人眼里如何也解决不掉的难题,到了他的手中,不过只费了一番功夫。由此可见,他依然有立足于这个世界的底气。 “领主大人,您先做好准备,我们的机会来了。”查尔斯看他六神无主,不由出言提醒,“前方不远就是一片林地。” 听到这句话,李维恢复过来,他也小心站起,朝前探看几眼。 穿山甲的鳞片是朝后连续叠加的,处在其中的缝隙里,他们回头看很容易,但要朝前望,却是一件麻烦的事了。 “我知道了,待会你也一定小心啊。”回到原位,李维对查尔斯笑了笑,他指了指埋在他怀里的呀呀,“这小东西可禁不住颠簸,小心它急起来,又胡乱攻击……” 但这时异变突生,驮着他们的巨神穿山甲突然改变了路线,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它现在行进的地方,是一片高低不平的草地。而它改道后,前往的地方更加陡峭。那里是一片地势不断攀升的陡坡,与地面倾斜的十分厉害。放眼望去,全是崎岖不平的山岩,只有斑斑点点的角落有一些绿色的踪迹。 陡坡有数百米高,即使以巨神穿山甲的体型,攀爬上去,也颇费了一番功夫。 “怎么回事?”李维紧抓住鳞片边缘,想努力维持自己的平衡,“这家伙突然改道干什么,那里又没它要的东西……” “也许是它发现了什么。”查尔斯说话时,朝前探去,只看了一眼,立即回头,“坡上果然有东西,像是什么建筑!” 穿山甲这时已迈过高坡,走上之后的平地。不管是刚才的爬上爬下,还是现在正常行进,它的动作都十分机械,完全没有之前的灵活劲。 再过了一分钟,穿山甲停住脚步,它四肢蹲伏下来,巨大的身子朝一边躺去,竟是睡了过去! 这一刻它背部靠在地面,紧抓鳞片的李维两人,很轻松落了地。 “这是怎么回事,它简直像中了邪……”李维还要再说些什么,脑里却钻进来一个声音。 ——“伟大的神之选民,聆听万物之声的非凡者,吾在此恭迎您的到来。” 这个一个很美妙的声音,说话的人似乎是一个妙龄女子。她的态度很谦恭,但其中那股不食人家烟火的味道,却足以拒人于千里之外。 听到这句话时,李维故意看了看一边的查尔斯,发现他还在四处查探,显然是没听到这些。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这短暂思索的片刻,那声音又来了。 ——“您还在等待什么,这里是大地母神的殿宇啊……” 你这么一说,我更不敢去了,这神神鬼鬼的,谁知道里边的古怪。李维左右纠结,他想着是不是把这件事告诉一边的查尔斯。 但看了看一边的巨兽,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如果对方唤醒它,来个“霸王硬上弓”,那问题可麻烦了 “查尔斯,我们先去那儿看一看”,话一出嘴,李维突然摇了摇头,他发现自己好像受到了蛊惑,前往那边的动机变得越来越强。 “嗯,领主大人。”查尔斯对他点了点头,“如果您决定要去,那待会儿您可一定要小心点,这地方有些古怪。” “我明白……” 还有再说些什么,李维却猛地迈开了腿,大步朝前走去——这一刻,他发现似乎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巨神穿山甲蹲伏的地方,与前方那座神殿相距并不远。 李维他们朝前走了不到五分钟,已来到这座巍峨建筑的脚底下。抬头仰视着它,真是离它越近,越能感受到它的巍峨巨大。 这座和希腊帕特农神庙颇有几分相似的大理石建筑,是标准的梁柱式结构。 它四周耸立着数十根高大的立柱,每一根直径都有七八米,高度更在三十米以上,堪比十层高楼。立柱依次排列,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形。立柱之上,还有高大的弧形拱顶。拱顶之上,趴伏着一头似龙非龙的巨兽,浑身金光闪闪,似乎由纯金雕刻。 神殿之前,还有数十级台阶。 踏上第一级时,那个声音又来了。 ——欢迎您的到来,伟大的神之选民,聆听万物之声的非凡者…… 控制我的身体,这就是你欢迎我的方式。李维心里苦笑。离这边越近,他越发现自己的身体脱离他的掌控。难不成真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这简直是开玩笑! 但他也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选民”这个词语,他耳熟能详,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在和安托万会面的那一晚,他已经明白自己“超能力”的身份。 因为他明确记得“他”真的去过奥术星海,就在半年前,他刚穿越的时候。 如果安托万的推测是真的,那他的确有可能拥有某位远古神明的力量。这种情况下,被认定为选民也算是合情合理。 第三十三章:大地母神殿(二) 缓步走上台阶,越往前去,查尔斯越感觉不妥。他看着台阶干干净净,不说落叶苔藓,连一点灰尘都没有,而周围山风不小,里边可有不少的沙土尘埃。 “领主大人倒是镇定,是他怀里的那只鸟的原因?”查尔斯不由得看了看一边的李维,发现这位面色如常,又暗暗的想,“就算如此。但一个连宰羊力气都没有的人,却能这样从容自若,我却是有些不像话了。” 他握紧了拳头,步伐坚定起来。 可不管身边的人怎么想,李维却有苦难言。刚迈上台阶时,他至少还能转动一下脖子,环看周围的情况。现在他却连这点自由都没有了,连呼吸都变得一板一眼,好像在完成既定的程序。不是说你很尊敬我,说我是伟大的神之选民吗,怎么对我做这种事?正当他暗地吐槽神殿主人的言行不一,那个声音又传到他的脑畔。 ——聆听万物之声的非凡者啊,您不必动怒,这是母神对您的特别恩赐。与神觐见,需要繁琐的礼仪,而您生于荒野,是自由奔放的野地之主,素来未碰触这些。此刻对您的禁锢,恰是母神对您的爱护,它将使您免于礼节的瑕疵,至于被人嘲弄的境地。 李维怵然一惊。 她已经能听到我的话了!这个发现,让他连想都不敢想了。眼珠子四处乱动,东瞧西看,南望北观,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台阶很快走完了,当他们来到之后的平台,赫然发现神殿并没有门。或者这么说,所有立柱间的空隙,都是神殿的门户。 他们走上来的一刻,原本空空如也的殿宇,正中突然放出万丈金光,一尊高近十余米的女神像随光现出。 这一刻,李维停滞不动,竟是双膝跪了下去,磕了三个响头,每次都将额头碰到神殿光滑的地面才抬起。然后趴在地上,四肢全部伸展,摆出一个“大”字,两只手臂一阵乱晃…… 查尔斯目瞪口呆,李维这一番“跳大神”,实在超出了他的接受范围。 “领主大人,您这是怎么了?”他大喊道,抬脚就要走到李维身边。然而下一刻,他却见李维朝他望来,脸色肃然,“这是祭神的仪式,你快跟着我学……” 毫无疑问,这句话是控制李维的人对查尔斯说的。 懵懂了好长时间,查尔斯也将信将疑的学习起来,他脸上的忌惮却越来越重了。 整整一刻钟,又是跪地磕头,又是大吼大叫地绕圈子乱舞。仪式全部完成的一刻,李维恢复了身体的主导权。 但他还没来得及表示庆幸,又猛地发现周围情况大变。他所在的地方,由一片大理石砌成的庄严殿宇,变成了生机盎然的原野。 这是一片宁静的湖边,湖岸青草盈盈,四边古木参天。抬头一望,银白色的月光普照大地,让他周围的青草和百花莹莹生光,像在牛乳洗涤过。忽而,一阵渺茫的歌声传来,只见身一侧的湖岸,有无数长着碟翼的美丽仙女轻声曼舞。她们穿着浅绿色的长裙,露出雪白的胳膊和光洁的后背,秀美的长腿时隐时现。 仙女环绕着一片散布许多鹅卵石的绿茵,这里花团锦簇。有一个戴着王冠的美丽女人抚摸着一匹健美的独角兽,她在这一匹神马的耳边轻轻低语。 忽然这个萦绕着一层光辉的女人,移目看向了李维。 “你来啦……” 这个缥缈的声音刚一响起,李维猛然发现四周一切如常,他还在那座神殿中。查尔斯还在他的身边,待在他怀里的呀呀依旧在“嘎嘎”的叫。 拍了拍脑袋,李维骤然回忆起刚才看到的女人,他发现她的样子很眼熟。突然,他脑袋像通了电。“妈妈”,这个女人根本就是他这一世的妈妈!他几乎每一天都可以在画像上看到她。但她不是在他刚出生时就已死去了吗? 不对,这个女人不是“妈妈”! 画像上的“妈妈”,一脸的温和慈祥,并不像她这样满身“贵气”,有那么强悍的气场。两个人应该只是长得像。 但为什么“他”这一世的妈妈,会和她长得那么像,李维就不知道了。 而且,他可有了猜测。这个女人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是这里的主人——大地母神。即使不是她,也一定和她有些关系。这一世的妈妈和这么有来头的人扯上关系,这让他有很不好的预感。 一会儿后。 安托万和班森这两个老人的脸,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他们一口认定自己背后有人,尤其是安托万这位大奥术师阁下,还说自己获得了大地行者的传承,该不会和这个也有关系吧? “大地行者”与“大地母神”,听名字都能感觉到它们一定有些渊源。 这时,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 ——“想必您一定见过伟大的母神,现在我可以告诉您,我的来历。我在刚才,已被您所望见。女神陛下那时正对我低语。她对我说的话,是我跨越漫长的时间与您相见的原因。” 李维一个激灵。你居然是那匹马,不,独角兽,你居然是那只独角兽?! 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那个声音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我与您在此相见,只因叛徒的计划已经启动。他邪恶的爪牙,不久后即将全部复苏,到时母神以及母神的信徒会面临一场可怕的灾难。这些死而复生的人,她们生前已具有了可怕的力量。脱离死神的掌控,她们还获得了额外的馈赠。叛徒通过牺牲了自己的神躯,将神力分散于她们的身上,让她们可以与最强大的野兽合二为一……” 在她说话的时候,李维的眼前突然出现一幕幕场景。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那条抓捕自己的龙也在他此刻看到的东西里。而这条龙与其雕像混合,最后产生出的那个女人也被他发现。 好大的胸啊…… 第三十四章:死亡游戏 这段话有一个有力的结尾。 ——母神会赐予您一项强大的武器。您的任务,正是用它终结她们。 李维面露难色,听到这位独角兽姐姐要给自己送东西,他还是有点小高兴的。但一想到与那些妹子为敌,他就比较忐忑了。 不久之前,他可和她们中的一位交手过,那叫一个狼狈不堪。如果这些妹子都这么强悍,他胜利的希望可就十分渺茫了。但他也知道,自己说不定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 总之,先听听那样强大的武器是什么。 也许是听到了他的心声。 ——母神赐予您的武器,即是拘役她们的神力。叛徒虽然强大,但其神力之源毕竟来自于母神。他赐予这些复生者的力量,一样可被母神设置枷锁。只是虽是同源,却有所区别。总之,您获得了这份神力后,可借由杀死她们,增大自己的力量。被您抹杀的往生者会再度复活,成为您忠实的仆从,她的一切将为您所有。这样通过挨个猎杀她们,您会逐渐拥有一支强力的军队。 这些话响起的时候,李维的眼前出现了一幕幕变化的场景。 通过这些讲解,他很快知道了这是什么意思。 独角兽姐姐这段话的大意,是这些可变化为野兽的妹子一旦被他杀死,那么她会立刻复活,对他言听计从。每杀掉一个,就等于多出一个帮手。他的实力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这听起来挺美妙,但实际做起来难度颇高。 要知道,他连其中那个变龙的妹子都打不过。如果这一个个知道消息,联合起来一块上,那他岂不是要玩蛋了? 而且,对这些妹子下手,他有些于心不忍。 ——聆听万物之声的非凡者,您不必担心这之后的成败。即使您身死,母神的这一力量,也会阻止叛徒的阴谋。因为您的这份力量,会被杀死您的往生者得到。神力会在她的体内发生变异。让她在脱离叛徒控制的同时,还获得一份新的能力。即她可以通过杀戮自己的同伴,来夺取她们的力量。和您的不同,被她杀死的人,力量会直接被她掠夺,成为她自身的一部分。而如果夺取您力量的这个往生者,她自己也被人杀死。那无论她的死因如何,母神的神力会直接赐予她们之中最强大的人。这个人将和她一样,拥有杀戮同伴提高自己的能力。以此类推,虽然这么做的后果,极有可能造出一个新的神,但叛徒的计划也将同时流产。 这不就是养盅吗? 李维随即叹气起来。既然如此,不如一开始你就照后边计划去做?为什么还要特地找上我? ——您不必疑惑,后边的布置只是万全之策。您是这个计划的核心。如果您在这种战争中成为胜者,那等于叛徒的力量重新回到母神的怀抱。吾与母神,俱十分相信您的力量,坚信您一定可夺回母神的神力。 “那这份赐下的神力,除了这个外,还有其他的作用吗?” ——并没有。这份神力,除却让您感知她们的存在以及束缚她们,就再也没有其他的用处。看来您对自己似乎不太自信。大可不必,作为荒野之主,与无数野兽搏杀中得道的至强者,您绝对强于她们之中的任意一人。所要担心的,不过是她们的阴毒诡计。为此,母神也有了相应的计划。实不相瞒,您在这里的这一幕,会被她们所有人知道。神力的作用自然会被她们了解。这样她们势必会相互猜忌,您就有了可趁之机…… 李维却越听越灰心 刚在脑海里喊了声坑爹,突然他看到前方那尊雕像大放光明。当它光芒达到最盛,连带着雕像本身也化为一束光,冲到自己的身体。 声音最后响了起来。 ——伟大的神之选民,聆听万物的天选者。从这一刻开始,这份母神赐下的神力就托付给您了。希望您不负女神所托,将这些往生者剿灭,以让她们重归正途。 说到最后一个字,神像光芒也全部冲进他的体内。 这一动静,同时被李维身边的查尔斯发现,他很诧异的望着这位领主大人。 李维却一点高兴的心思都没有——现在开始,他就进入一场死亡游戏里了。赢了,自然是美滋滋,但输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可不确定自己还能再穿越一次。 这么想着,他忍不住对那位大地母神吐槽起来。 你对我就这么有信心?“荒野之主”是什么鬼?我怎么就和“无数野兽搏杀”了?能不能事先调查一下?怪不到几千年前就灰飞烟灭了,就这智商水平,活该被人坑死! 突然一道晴天霹雳猛的响起,吓得他赶忙改口——我只是随口说一下,您可不要介意。权当是我年轻幼稚不懂事,不能理解您的苦心。 但在这阵霹雳响起后,李维却感到手臂一阵发烫。捋起袖子,看着上边突然出现的赤红符纹,他才松了一口气——这道符文可是安托万给他绘制的,以便他们随时联系。 他看着符文的时候,神殿上空依然电闪雷鸣,却一点乌云都没有。所有的雷电都凭空产生,地点在离地百米的一处虚空。这里很快出现一道漆黑色的深痕。 黑痕慢慢加深,最后变为类似于“门”的长方形。一个人影从中走出,凌空悬浮在半空中,正是安托万。 关闭传送门的魔法后,安托万通过感应附加在李维身上的魔力,很快望见底下这座诡异的神殿。只看了几眼,他已经发现站在神殿上侧平台的李维二人。 这一刻,他心中那块大石才算落地。 径直飞向那里,还在半空中,他的声音已远远传来。 “你可真是让我好找啊,伯爵冕下。” 但李维一看到他,有一句话却脱口而出,“你可坑死我啦……” 第三十五章:聆听万物之声 李维很纠结。 看到安托万,他的第一感觉是庆幸,因为这下终于安全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愤怒,他恨不得掐死这个老头。 要不是这位之前信誓旦旦的保证,说他的城堡经过那一番布置,已经固若金汤。他也不会产生误判,将自己身边的大半护卫调走,让他们参与对地盔虫的狩猎。尤其是他那八个贴身护卫,如果龙袭的时候他们还在,他即使还会被抓走,也绝不至于那么狼狈。 “你放心,我一定会补偿你的。”安托万看到李维这样子,哪能不知道这位的想法。但好歹见得世面多了,他可不和这个小肚鸡肠的家伙一般见识。 人一降落,老人即刻挥舞了一下长杖,身前左侧一米处的虚空赫然出现了与刚才一般无二的深痕。 次元裂缝这次只变宽约一个手掌。停止涨缩后,里边随即涌出一粒粒的光点,像夜空中的点点萤火。 等这些闪烁的银尘,一共涌出了千百粒后,安托万关闭了它。手再一挥,光点开始四处飞舞,于神殿里外盘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座旧神殿里有一样东西,它可以让你永远不必担心龙袭。”老人微笑着对李维说,“伯爵冕下,你也不必那么怪我。我之前的布置,只说可以防范刺客,可没说能防得住龙……” “领主大人,这位巫师阁下,看起来是您认识的人?”安托万的这一番动作,却引起查尔斯的警觉。 “嗯,没错。查尔斯,你不必担心,安托万先生是接应我们的人。”李维看到自己的侍卫紧张起来,当即解释,“他算是我的——嗯,是我的叔叔。他是我父亲的朋友,我也是这半年才认识他的。” 给安托万安了顶帽子后,李维狠狠地盯了老头一眼,他又开始哄怀里的呀呀。 这小家伙看到安托万的奥术,一下有了兴趣,急不可耐的想爬出他的衣襟,去追逐那些乱飞的光点。 看着李维面色如常,查尔斯也不再紧张,他向安托万鞠了一躬,就不再说话了。 安托万也判断出查尔斯的身份,对他微笑着点了一下头,算是接受了他的问好。 “伯爵冕下,这次您是怎么逃出来的?还有你们是怎么找到这儿的?像这样完整的旧神殿,可是稀有的很。”老人又看向李维。 “说来话长,我们还是回去再说吧。”李维不由四处乱瞥,“这里可不是一个能够说话的地方。” “明白了。”安托万看他表情怪异,也认真起来。又念动了一句咒语,周围的银尘光点飞舞的越发迅疾。 再过了十多秒,光点们像找到了目标,一同朝神殿顶部的那头龙兽雕像汇集。 “你们从这儿先走,我一会儿再来。”目睹了光点变化,老人又长杖一挥,他跟前再度出现了一道空间裂缝,深痕这次再度变为门的形状。“次元门的另一端,就是你的卧室。你们迈过门,到达那里后,最好先不要说话。等附加在你们身体上的压力散去的时候,再这么做……” 又说了几个注意事项,却发现身前两人的眼神满是狐疑,显然是对次元门有所忌惮。 “你们快迈进去,我可支撑不了多久。次元门,我一天也只能用两三次。如果你们这次错过了,那么很有可能得等到明天。但我可不敢保证,那条龙会不会追来。” 这一下,李维和查尔斯对望一眼。哪怕心里再害怕,他们也只好先后跨过这道怪异的“次元门”。 他们离开后,安托万长杖顶端的宝珠一下绽放出耀眼的辉光。 盘恒在龙兽雕像周围的银尘,每一粒周围都浮动着火焰。当这些幽幽的绿光,再度朝雕像涌去,雕像表面忽然出现了一个光罩。 一会儿后。 安托万也迈进次元门,他走到卧室时,原本干净的黑袍满是灰尘。 “你没事吧?”坐在床上的李维,看着他“风尘仆仆”的样子,心里有些担心。他又瞥到老人右手拿着的珠子,“这就是你说的那玩意?” “我没事。”安托万把手里的这颗鹅蛋大的宝珠扔给李维,“这玩意可很罕见,只有一些旧神殿才有,用它可以制作避龙法珠。只要你这城堡安上这玩意,保准没有一条龙会愿意来你这里。”他又看了一下卧室,发现查尔斯不在这里,“你刚才欲言又止,是在那座神殿里发现了什么吗?” “我说出来,你一定不相信。”李维叹了一口气,“我特么的撞到神了。” “你说什么?” “我是说,我在那儿碰到一个神,大地母神!”李维思考了一下,就把刚才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面前的老人。现在他火烧眉毛,可不能顾及太过。要是还藏着掖着,等到那些妹子打上来,他可连帮手都找不到。 当然,有些内容他却是隐去了。 比如他这一世的妈妈,和他在幻象里看到的那位大地母神样貌相像这一件事。 “……我以上说的这些,你信吗?” “信,为什么不信?”安托万神情虽有一番变化,但总算比较镇定,“李维,你确定那座雕像真的钻到你身子里了?”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李维叹了一口气,“这事,查尔斯也看到了。还有,你恐怕不知道,我还望见抓我的那条龙,居然也是对方说的往生者。但让我莫名其妙的是,为什么她偏偏找上我。她好歹是一个神,难道一点眼力劲都没有吗?” “这一点都不奇怪。如果你拥有的能力,真的是‘聆听万物之声’,那么你还真是一个合适的对象。”安托万解释起来,“据我所知,这个能力在第二纪的时候,只有一类人才可以获得。那就是极力追求武道,以至放弃人类的身份,孤身前往丛林野外的苦修武士。这些人,无一不是凡人中的最强者。大地母神赐予他们这个能力,只算是锦上添花,让他们在荒野中更加方便而已。真正奇怪的,是为什么她这个时候才来找你。还有她口中的那些往生者,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才苏醒……” 第三十六章:改革军制(一) 回到领地,李维的第一件事就是证明自己的身份。 毕竟,两天前他可当着一众人的面被龙抓走。这个消息,还经过有心人的一番运作,在这短短两天一夜的时间里就广为人知。 不提灰岩领,整个埃多都传的沸沸扬扬,甚至许多其他国度的人都在谈论他的不幸遭遇。 虽说怪物攻城的事情年年发生,但一位手持重兵的伯爵大人,在自己防卫森严的城堡被一条龙抓走,这么耸人听闻的消息还是很有传播价值的。要知道,最近这三四百年,一直没有龙的传闻。罗兰世界的人们,对于这一强大物种的好奇心已达到了一定地步。从这事的热度来看,它能当许多人三四个月的谈资。 从安托万口中,李维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个名人了。但因这种糗事出名,他实在高兴不起来。 验证身份的事,虽然麻烦,但还是很快得到解决。 早在来到卧室的一刻,李维已经让查尔斯从这儿的一条小道出去,先去找他的首席大臣安德鲁。当天夜里,他就将安托万介绍给了这位老人。不这样的话,他也实在没办法取信对方。然后通过安德鲁的口讯,李维提前会见了领地其他重要人物,尤其是掌管军队的数名骑士。让他们相信自己的关键,是他提供了地盔虫的一些讯息。这些知识,可是严格保密的,许多内容只有两三个人知道。 不过,后来的人可不像安德鲁,能有幸见到卧室里的大奥术师阁下。对于他们,李维说自己去而复返是因为那条龙半路把他撂下。他还解释,这个强大的生命之所以发动龙袭,估计只是一时兴趣。 对此他的这些手下,纷纷点头称是,说他讲的有道理。但李维看得出来,这些人起码有一半“口服心不服”。 但他也没办法,有些事注定是见不得光的。 后边的这个说辞,也是一天后真实上演的剧本。 那天晚上,李维的书房里。 “老安,领地里这两三天没发生什么大事吧?”李维询问起来,“我的那些计划都照常展开了吗?” “您被抓走,就是最大的事。其他的还能有什么。那些人就是再耐不住性子,也不会连这一两天都等不及。至于你后边问的这个,倒是真受到了一些影响。您的许多亲卫听说您被抓走了,一个个都提前返回到领地,准备搭救您的事。这些天,他们缠着许多人打听龙的消息。”安德鲁满脸的微笑,“看来您还是挺得人心的。” “这我倒是没想到。”李维也有些吃惊,“想不到这些家伙这么重义气!唉,这事是我考虑不周。当初听说半岛人要对我下手,就应该小心一点,居然还做抽掉人手的事。这一次我要出事了,他们这些人可怎么办?” “可不止是他们,您若是真的一去不归,或发生了其他的意外。灰岩领这一大片地方,都要翻天覆地。”老人语重心长,“牵一发动全身,这句话还是您告诉我的。放在这儿可十分的贴切。到那时,首先的继承人问题就足够牵动不少人。要是后来即位的人心怀不轨,这里的百万领民可都要遭殃了。他们因为您的努力,好不容易才过上好日子。您要是一走,他们只能成为随波逐流的浮萍,一个个命运多舛。” “我只做了一点很小的事情。”李维听到这话,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冬天,能和往常不一样,还是靠大家的努力,我就起个带头作用。” “领主大人,您这个就是谦虚了。我说的一点都不过,你换任何一个人,只要是对我们灰岩领有所了解的,都会给您这个评价。”安德鲁一脸认真,“您是不了解,往年的冬天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光是那些地盔虫,就足够让人头疼了。每年因为它们,领地各处都得死伤数千人。今年又是大灾年,往常这种时候都是饿殍遍地。哪像您这样,还给衣放粮。甚至以工代赈,为那些穷苦人修建房屋。我可听说,入冬的这二个半月,可没有一个人饿死冻死。这可是了不得的政绩。您父亲在位的几十年,可没有哪一年像现在这样。” “也没你说的那么夸张。我做的还不够,还有许多可以改进的余地。”李维还在谦虚,不过从他满脸的笑容来看,显然是有些飘飘然,“不过,既然他们都回来了。原来安排给他们的任务,刚好可以作废掉,我有一个更大的计划需要他们参与。” 顿了一会儿,“老安,实不相瞒,这次龙袭的事让我的心态有了很大的转变。我感觉目前做的事,还是太过保守。虽然它们在别人眼里,已经是激进得不像样。但对于我们即将面临的剧变,却有些不合时宜。我打算把步子再迈大一点!” “您的意思,是继续征兵,还是其他的事。”安德鲁立刻满脸的认真,他想了好长一会儿,才明白“把步子再迈大一点”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我劝您还思考一下。按照您对我说的那句话,这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只是时间不等人啊。”李维叹了一口气,“你昨天晚上见过安托万先生了。那你可知道,这位大奥术师阁下为什么来到我们这个地方?我可告诉你,可不仅是因为他和我父亲认识,实际他们的交情很浅。安托万先生来这里,可有别的目的。” 他欲言又止,“等再过几天,我派去调查的人回来,你就能知道它的真相了。” “那您说的,这个把步子迈大一点的计划是什么?”老人见状,也没有多问,而是把话题换回原来的这一个,“您可以和我说说吗?” “当然可以。我这次找你,就是为了和你商量这件事。”李维变得一本正经,他加重了口气,“我即将展开的计划,是全面、深入的发动领民,打算全民皆兵。从这个冬天开始,我会组建民团,对领地里所有的成年男子展开军训。同时大力开展扫盲工作,让每个人都能读书写字……” 第三十七章:改革军制(二) “……第三件事,我需要建立一个资料库,统计领地内的耕田数量,包括已经开垦的田地和尚未开垦,但具备开垦价值的荒地。”李维着重强调,“不仅是灰岩城这片地方,它必须涵盖整个灰岩领!这个冬天,剧变就会影响到这里。到时候,一定会有大量的耕地被遗弃。我们必须早作准备。老安,你预先准备一笔钱,用作将这些耕地收归己有。有了这些田产做后盾,前面两件事可大大减少推行的助力。” “您——您,您说的太过骇人了。”他的这一席话,让安德鲁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个人感觉,这些计划并非没有道理,但都不切实际。唯一有点可行性的是第三件,我们领地内的自耕农不多,大部分田产归那些庄园主所有。如果真有些风吹草动,他们想出去避难,大量抛售田产这是有可能的。只要动用一些手段,我们的确可以低价收回。但第一件第二件委实太过离奇,请您收回这两个想法。” “……”李维却感到不可思议。 他原以为第三件才是最难的,毕竟“夺人钱财,犹如杀人父母”。但没想到,在跟前老人的眼里却是最容易的。也是,罗兰和地球还是有本质不同的。类似怪物攻城,的确会大大影响房屋田地这些不动产的价值。 “前面两个,你不用担心,我有完成的计划。”李维成竹在胸,“前一段时间,我们不是招募了不少人吗。我打算新一轮扩编,再募集一千人,凑足一支八千人的军队。这支军队,我将它称为预备军。扫盲的工作,首先从这支军队开始。我事先了解过,他们之中除了那些迦兰人,其余都家境不错,至少能识字读书。由他们互帮互助,我们再给予一点辅助,可以在短期内解决他们的识字问题。将这些人训练出来,再由他们去训练其他人,这样可以积少成多。无论民团练兵,还是扫盲识字,我的要求都比较浅。一个普通人训练两三个月,就能完成这些任务。” “这也许可行。”安德鲁诧异的点点头,他也在思考这个奇思妙想,“如果您的目标,只是训练他们粗懂武艺,以及只会识字就可以。那借助这八千人,倒是有一点成功的可能。但您如果真的这么做,那您可得得罪许多人。尤其是学者城那,他们很抵触这种行径。在他们看来,读书识字是学者和其他一些人的本职和荣耀,其他不相干的人学这些只是多此一举,甚至是一种亵渎。说不定听到一些风声,会集体抵制您。” 不就是知识垄断吗?李维轻蔑一笑,“老安,这个你不用担心。当我的领地,人人都能识字读书,学者的作用也不会那么大。人们可以从书本直接学习知识,还需要他们的横加干预吗?还有,那些家伙就只会耍嘴皮子,要是有利可图,一个个都成了闻到腥味的猫……” 他看到自己说完这些,老人的脸色明显有些不太好,顿时很尴尬。 怎么忘了老安也是学者? 真是失策。李维知道,自己刚才那番话直接针对对方的出身。 要知道,罗兰的学者可不是泛称。它是一个正规职业,发展的非常成熟,不仅分门别类,还有详细的等级划分,并由学者城这一组织专门管理。能被称为学者的人,必须经过专业学习,然后通过学者城的考核。考核的内容,从文案处理到国家政事、天文地理,几乎无一不有。因此,他们内部还划分为历史学者、礼仪学者、占星家等。像安德鲁,就是其中的政法学者,还是学者城“认证”过的,他身上的一身灰袍就是证据。 “您不必不好意思,这是我们中许多人的弊病。在这一点上,我和您的看法是相同的。仗着读了一点书,就高人一等,这个很不合理。学者之所以为学者,应该有更严格的标准。”安德鲁一阵神色变化后,也畅所欲言。在这方面,素来奉行实用主义的他,还是很开明的,“但这至少是个麻烦,不知道您有没有应对的方法?” “其实,这根本不是麻烦。真有学问见识的人,不会因为我的做法特别抵制我。那些没本事的,多半又见利弃义。剩下的那些,只是一些自诩清高却没本事的人。这些人来投奔我,我都不要。” “也没您说的这么简单。不过这个问题,也确实不太大。他们不来应征,我们不妨自己请人训练。反正按照您说的,都要推广这——这个教育了,也不差这点功夫。大陆上,也有许多国家对学者城很抵制,但都是自己有自己的方法。” “那我就安心了。”李维顿了一会儿,“其实当民团成熟,我还会在此基础上设置第一军。它将是我们灰岩领的正式军队,第一军的一批班底,由预备军中出身清白,有特殊贡献,做事可靠的人组成。但再补充人员,就从民团里直接选取。只要给予所有人机会,我相信那些真正的人才一定会自己出头。推行教育,也是为了配合这一点,让领地的人都意识到保护自己家园的重要性。这样由他们组成的民团,就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从民团选取的第一军,也将成为一支真正的人民军队。它对这里的忠诚度,可不是募集的军队能比的,毕竟这里是他们自己的家。这就叫‘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努力抑制自己“背党章”的冲动,“接下来还有一个举措,就是成立第二军以及与之配套的科技部。在这里,我和老安解释一下科技的意思。它的大意,是能发挥实际作用的知识成果,就像我之前总结出的那套地盔虫的行为谱。这两个机构,将由我直接统率。我要用它们,配合我的一系列研究,争取再创造几个地盔虫的奇迹……” 第三十八章:改革军制(三) “……第二军,我打算分为内军和外军。内军主要是我的亲卫,还有之前随我去狩猎地盔虫的人。它的职责是护卫我的安全,以及配合我做各种调查研究。这些都是机密要事,所以需要可靠的人。外军的门槛要比内军要低,他们负责驻扎各地,监视即将而来的剧变。还有就是收集信息,尤其是领地中各种动植物的资料。” 李维顿了一下,“而科技局,它设立的目的,首先是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整理,筛选出其中最有价值的内容。然后,我和内军会对他们筛选出的信息进行选择,然后展开更深入、确切的研究。等有了一些成果后,还要请这些人对我的探索进行重复验证。之所以将它单列出来,是因为科技局对局内人员的知识水平要求较高,这势必又要募集一些专门人士,比如班森老人这样真有本事的猎人。事实上,内军的一些事,我也打算交给他们去做。” 这一步是他攀“科技树”的重要手段,科技局算是十分低劣版的科研机构。它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的。 因为科学的方法论有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是公共性。 科学知识绝不可能只被某一个特定的人所拥有,它需要被发现者以外的人重新发现。这要求它具备“可重复”这个特点。 在此基础上,一项科研成果如果想在科学界获得公认,就必须以一种能够让其他科学家尝试相同实验,并获得相同结果的方式呈现给科学团体。如果别人也按照这一途径,得到和发现者相同的结果,那说明这个过程是可以被不断重复的。这样科研成果,也就具备了公共性。它证明了它不是来自发现者的异想天开,或自我欺骗,也不是因为某某失误导致的错误结果。 能做到这一点的发现、发明,也意味着它不再为个人所有,它能够为其他人获取、拓展、批评,或以他们各自的方式得到应用。 其实,科学从来都不是一座孤岛。它需要科学家们通力协作,并互相不断针对、批评,以保留各自研究正确的部分,删除掉错误的部分。正是科学家们的相互联系,才使科学得到累积性发展,不断在原有知识基础上进行新的探索,做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一切的关键,正是公共性。 科学和诸多伪科学的区别正在于此。 “真理只属于少数人”的世界观,和科学界有一些水火不容。因为能够被现行科学界认为是范论,从而众所周知的观点,一般也是目前最为可靠的知识。它经过了许多人的检验,度过同行评审的重重关卡。真理只属于少数人,在这里只适用于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些前沿的发现和研究。但前沿不代表标新立异,它是在现有知识基础上的一种新的思考、探索。即使这些少数人才知道、了解的东西,也得像之前的理论、知识一样,经过重重验证,才能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科技局的设立,也是为了给“同行评审”一个途径。 虽然“聆听万物之声”被他独有,让他比别人有优势,但不代表他每一次的发现都是正确的。有它在,可以大大减少他的错误,并针对性的做出改善。只是保密行动一定要做好。 “您的想法还是有些保守了。”安德鲁思考了许久,才给出了这一回答,“和前那三件事相比,它有些鼠目寸光。这个词语,我记得您告诉我,它的意思是眼界有限,那它用在这里应该是正确的。”老人点了一下头。 “……”李维大吃一惊,他没想到安德鲁居然这么说。 “您似乎受到了某些限制。其实您所奉行的那一套,真的大有可为,不单单是可以拿它来研究动植物,它几乎可以应用于一切领域。”安德鲁语气十分坚定,“我坚信这一点!无论您所擅长的方面,还是我们学者所涉及的那些,它都应该成为一种准则。这种被您成为实证主义、科学方法论的东西,可以使我们所有人‘拨开云雾见天明’。所以,既然您给这一机构起名为科技局,科技的定义又是能发挥实际作用的知识成果。那么它就应该包容万象,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点上!” “你——你,老安,你可真让我吃惊。”李维咽了一口唾沫,面前人的开明远超他所料。但他自己也有顾虑,“我这么做,是考虑到在研究生物这一点上,我是具备优势的,其他的知识……” “科学方法论和实证主义,就是您最大的优势!”安德鲁打断道,“领主大人,我以下的这段话现在讲出来,您恐怕会不相信,但它确实是真的。我告诉您,我年轻时在埃多王都那边的学者城做学徒时,发现有许多知名的大学者,他们每天的任务就是翻阅旧书。以不断找寻古代学者们的只言片语,为自己的终生任务。而哪怕只发现一句古人的随口唠叨,只要是别人不知道的,都能让他们欣喜若狂。虽然有一些人持着和您相同的观点,但却总是少数。大多数人,不是对上边的学者附耳贴耳,就是像这样尊古崇老,完全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前些天,我回去了一趟,发现这个风气越来越严重了。” 他顿了一下,“您之前那一个计划,我深思熟虑后,发现自己太保守了。其实,只要您坚持这一套,并将它设立为准则,一定会有许多真有本事的人来投靠您。不仅仅是学者,武道领域也是一样。他们中的主流,也都把自己的古老传承作为对错标准,将那些师傅、祖师说的话奉为衡量一切的尺规,而不是注重实际。但这些年,就我的观察,那些真有本事的人却基本和您一样,都是‘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当下的世界’。我相信,其他的领域也都一样。所以,您所坚持的这一套,就是您最大的优势……” 第三十九章:避龙法珠(最后加了点东西) “你真的决定把避龙法珠安置在飞艇上?”安托万手捧着发亮的宝珠,看向一边的李维,“这东西一旦和魔脉完成连接,就等于永远附着在魔脉的所在物体上。当魔脉遭到损毁,它也会一并消失。从这一点上看,将它和你的城堡相连,明显比放在这架飞艇上更好。” “我也知道,但我这不是没办法。”李维叹了一口气,“现在强敌当前,如果我将它放在城堡上,等于我只能困在那里。将它放在这儿,好歹我行动能自由一些。反正你不是说,无论这颗珠子在什么地方,它周围十数公里的一个大圈都不会有龙出现。但我怀疑,这破东西是你说的这样吗?” 安托万笑了,“嘿,发现它的那个地方,你又不是没去过。作为那座神殿的中枢之一,具被这种能力很难理解吗?” “我了解神殿的特别,只是不清楚它具体有多大作用。”李维还是将信将疑,“这珠子虽然看上去挺神秘,但它能对龙产生那么大的威慑?” “不是威慑,是袭扰!”安托万否定了他这句话,“在这颗珠子面前,龙无时无刻都处在一种被袭扰的状态。好像我们身在一个充满刺耳噪音的房间,又像是用眼睛直接对准日中时的太阳……” 顿了一下,“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 “你是说它能对龙的一种感觉器官产生袭扰?”李维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它对龙的作用,类似于让用来看的眼睛遭遇强光?让用来听的耳朵面对巨大的噪音?而它之所以对我们没有效果,是因为我们感受不了它所释放的东西?” 安托万满意地点点头,“其实何止是龙,所有运用那种感觉的生物,都会受到它的骚乱。只是通过我们的调试,让它对龙的效果特别突出。那种感觉,我们称之为气感。龙族虽然不是唯一拥有气感的生命,但它们的数量却起码占了十分之九。” “所以它才叫避龙法珠。”李维有些好奇,“那奇怪了,你们是怎么发明出它来的?从你的话里,我明显听出来它不是随拿随用的。还得经过一番改造,才可能有那么突出的效果。” “因为我们能变成龙。”安托万加重口气,“别奇怪,我们巫师目前发明出的近千种奥术,就有一种是变成龙的奥术,它的名字叫化龙术。虽然借助它,只能变龙大约半个小时,但也足够让我们反复试验了。” “你们可真厉害……” “那你想不想学?”安托万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话,“如果你能成为巫师,那么你拥有的能力,将不止你那一种‘聆听万物之声’。告诉你,光我们掌握的原始奥术就有三百种,以此衍生出的其他奥术足以近千。只要你能成功,这些不同的能力都可供你选择。” 李维很诧异,“老头,你可别开玩笑。别当我不知道做巫师的苛刻条件,我可没有连接奥术星……” 他停顿下来,“但我进入它,获得的这种能力,和你们应该不一样吧?听你说,它不是一种神恩之力吗?” “正因为是神恩之力,我才打算在你这试一试。如果你也能经过训练,成功进入奥术星海。那么很有可能,所有的选民都像巫师一样,具备连同它的可能。”安托万一脸肃然,“之前,之所以没和你说这件事,那是因为我不知道你也——你是选民。现在我知道了你的这一身份,所以才提出来。总之,事关重大,你得配合我完成这个测试!” “我知道。”李维看这位这么认真,也点了点头。他现在还有求于对方,这个要求又对自己有利,只是一些细节需要商量,“我答应你。但是,我如果这样做,岂不等于拜你为师了?据我所知,你们巫师对这一点很重视。还有,如果我真的成为巫师,那是不是要告别现在的身份。” “没那么麻烦,不同的巫师塔传承体系也不一样。有些重视这个,有些根本不重视。你们对我们的这一误解,是因为你们对我们的了解太少。不过,这个也怨不了你们。”安托万叹了一口气,“造成这样的,还是我们自己。再说了,你的身份十分特殊,即使你和我学艺,我也不会把将你收为徒弟。我决定代师授艺,让你与我平辈。这不是说,我不打算认真教你,而是希望你有更大的作为。” “更大的作为?”李维一脸懵懂。 “你还记得两天前颁布的那条成立科技局的政令吗?”安托万提醒道,“昨天,我可听到消息,说你们这里的猎人工会特别召开了集会,谈论内部改革的事情。我是受到那个启发,才有这个打算的。” 他没把他和班森的关系告诉李维,所以这时一笔带过。 “原来你说的是这个。”李维忽然笑了起来,“我上次听你说,你们巫师不是挺理性的一个群体吗?怎么也喜欢上我这一套了?” “正是因为我们理性,才选择你这一套。”安托万再叹了一口气,“按你教我的那句话,这叫‘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巫师是很注重传承的,崇古的传统一直都有。虽然和你具备相同观点的人也不少,但他们在这条路上走得并不远,只能说尚处在萌芽阶段,没有达到你们大地行者的高度。所以,它达不到一锤定音的效果。这些年,我们可是分出两股势力争论不休。将你拉进来,是希望你可以结束这个情况。” 他望向李维的眼神更加热切了。 “这么重大的任务,交给我合适吗?”李维尴尬地笑了笑,“我可没你说的那么有本事。而且,作为一个有名大奥术师阁下,你的地位可比我这个刚初出茅庐的人高多了,何必多此一举?昨天,猎人们的会议我也参加了。在班森老人的支持下,在场的众人可是一呼百应。由此可见,这事需要一个地位够高的领头人……” “关键是,我们巫师派系众多,谁都没有像班森——你说的那个老头,我们谁也没有他那么高的地位,可以在自己人的圈子里一言九鼎。另外,这事如果不是你起了一个头,猎人们的改革也不会那么顺畅。改变往往是从外边开始的,尤其是‘是非标尺的选择’这么重大的事。”安托万有些丧气,“我和你不一样,你成为巫师之后,你还是一个封地伯爵,因此你继续把持你那一套,没人会说你什么。但我却只是一个巫师,尤其还是一个知名的大奥术师。这种情况下,哪怕我倾向于你的观点,那也只能在两股思潮中选择中立。这是我们巫师的规矩——大奥术师不能直接参与这种争论,它阻止了我们巫师的分裂,避免让我们兵戎相见,但也断绝了我们进步的可能。这么重要的事,光靠小辈怎么能决定……” (本书还是种田流,为主角加入巫师的设定,只是为更好的展开剧情。毕竟能力设定只有周身二十几米,有些事不够方便,^_^。) 第四十章:合一(有事,这章迟了一点,对不起了……) (前一章又加了一些,。) 李维不由语塞。 他倒不怀疑安托万说的话。作为这个世界最具智慧的群体,巫师能做到“一半对一半”,这完全不必怀疑。从这点看,他们也真的有可能从这个“群魔乱舞”的时代脱颖而出,成为最初走出蒙昧,完成理性启蒙的一群人。 看来自己还是瞄准“文盲”比较好,聪明人不好忽悠啊。 “这你就看轻我了,什么叫‘有些好事就别想了’,好像我在图谋你们一样。”李维沉声道,“不愿意来,就别来,我还不稀罕了。” “知道你小子‘心怀鬼胎’。其实,我也想让一些人到你这里。毕竟这次灾变涉及的数个地方,只有你这边尚有人烟,可以做一些准备。但你这条件太差,却让我不得不打消了这个注意。”老人摇了摇头,“被人发现和你这种土包子打交道,我会被人笑死的。” 李维,“……” 一会儿后,他怒极反笑,“我这边怎么了?怎么就条件太差了?看起来好像是我这很穷,养不起你们……” “你真的养不起。”安托万摇了摇头,“知道一个巫师正常花费是多少吗?这么说吧,把你这个冬天全部所得都捐献出来,大约才能吸引了一个脱离学徒阶段的小巫师。你们这儿的那位老先生,实力倒是不差。但他是记着你们家族一直照顾他家人的恩情,外加这里是他的故乡,才勉强在这里驻扎。而且,如果没有你们从野外搬来的那些废砖废瓦,为他建立了一个还像点样子的巫师塔,我想他也不会答应留下来。你虽然本事不小,但我不相信你可以像你父亲祖父一样,再折腾出来一座来。没有巫师塔,你拿什么来吸引巫师到你这儿?” “……”李维只有继续沉默。 他明白,修建一座巫师塔的花费确实是海量。虽然从地盔虫那也算积累一点家底,但要投进这儿,只会是三个字——打水漂。当初,灰岩领能建出一座来,那是运气好的吓人,靠附近的废墟,才逐渐收集起那些材料。但这两三代人的积累,可不是他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怎么样,我说你养不起吧?李维伯爵,你还是好好奋发。别到时候你自己成了巫师,却穷酸到连巫师塔都建不起来,那样传出来可笑死人了,连我也脸上无光。”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安托万心中大是畅意。叫你没大没小,当着我面就敢骂我老狐狸。“好了,这个话题留到以后再说。现在,我最后问你一句,真的这么决定了?将它按上后,可再也拿不下来了。” 老人抖抖捧着宝珠的左手。 “我确定。”李维没有半刻迟疑,他抬头看向对方。因为刚才的事,他满脸的憋屈。但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口气吗?于是处理好正事后,领主大人很认真地说:“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们高攀不起!” 他还竖起中指。 “我等着。”安托万以微笑回应他的挑衅。 确认了李维的选择,他也不说什么。只是默默念动咒语,催动手上的宝珠。 当这枚约莫鹅蛋大小,表面光滑晶莹的珠子浮空升起时,它绽放出了巨大的光亮。将仍有些阴暗的广场,映照得犹如正午时分。 广场中心,那艘静止不动的罗兰飞艇,也在回应宝珠的光芒。 这个庞然大物纵宽三十米,长度更达到骇人的两百米,其上下高度堪比周围的六层高楼。这一刻,它类似帆船的艇体,表面一层光亮的几丁质甲,骤现了一道道闪亮的,类似蛛网的赤红纹路。当光华达到鼎盛时,好像是一片浮动的火焰。宝珠到达最亮时,它们一并达到顶点。 避龙法珠彻底脱离了老人周边,径直投入飞艇上空十数米处。在一片犹如耀日的璀璨光辉里,它与飞艇合二为一。 飞艇表面的几丁质甲,取自于地盔虫,原本它们是墨蓝色的,散发出漂亮的金属光泽。被宝珠附体后,一下出现了很多金黄色的符文。符文并非固定不动,而是游离不定,忽而变大,忽而缩小,为这艘飞艇添加了许多神秘色彩。 守卫在广场四周的护卫,有不少人的目光被吸引过来。 观察魔脉已经稳定,安托万不再念动周围,而是长杖一挥,撤掉了包裹飞艇的那层浅绿色的半透明光罩。 光罩的形状近似为半边倒扣的蛋壳,李维二人也在它的笼罩范围内。在它的遮挡下,他们二人显得身形不定。 被撤销的一刹那,安托万的样貌忽而大变。虽然依旧高瘦,但他的“申”字脸,却变成“国”字脸,颧骨更高,两颊也多出了许多深深的皱纹。于此同时,手上的长杖也彻底换了一个样貌。 这位大奥术师阁下,可没有现在公开身份的想法。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吗?”安托万看向身边的李维,“这样是不是有点太急了?” “时间不等人,难道我们的大奥——安托万先生。”李维及时修正了口误,“我们的安托万先生,现在有别的要事。那不妨先忙,等我回来告诉你结果,这样不就好了?” 他可还记得,老人刚才对他的一番奚落。 “用不着这样阴阳怪气,这一次我是一定要跟着去的。”安托万脸上再度认真起来,“听你的说法,这次我们追踪的巨神动物,极有可能成为我们人类的一大天敌。但你上次语焉不详,现在可以和我详细说说吗?” “很简单,我是从这些家伙一夜变大这个角度来想的。”李维也收敛起脾气,“按照你提供的消息,它们虽然变得很大,但基本的习性却不变。如果这一点是真的,那么它们当中的大多数都不会和我们故意为敌。别把我们人类想到太重要,在这些动物眼里,我们并不特别。只要它们的觅食、求偶以及领域等行为,与我们并无冲突,那还是有可能相安无事的。真正会对我们抱有敌意的,是那些与我们产生矛盾的一些物种。” 他特意顿了一下,“针对这个问题,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将我们人类反过来缩小无数倍,那和微观生存环境哪一个物种最像。弄清楚它,就能明白什么种类的巨神生物会和我们敌对。在这一点上,我们缩小和它们放大,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看来,你已经有了答案。” “没错。”李维一脸肃然,“那就是——蚂蚁。我们人类如果缩小了无数倍,和我们最像的就是蚂蚁!” 第四十一章:“食蚁动物”——可能的人类之敌 (蚂蚁属于膜翅目,白蚁属于等翅目,两者亲缘关系很浅,之所以外貌、行为相像,是因为趋同进化。) 从某个侧面上讲,蚂蚁、白蚁等社会性昆虫,确实是和完成阶级分化,发育出城市文明的人类最像的物种。 它们营集体生活,一个蚁穴可能容纳数万只到数百万只同类个体,彼此分工明确。如切叶蚁,还懂得用树叶培育真菌,这让它们完全称得上是农耕物种。还有一种更加奇妙的蓄奴蚁,通过“战争”等行为,它能将其他种类的蚂蚁变为自己的奴隶,过上“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些都和进入文明时代的人类具有很大的共同点。 换个角度而言,当人类缩小许多倍,那最像的岂不就是蚂蚁? “蚂蚁?”安托万怵然一惊,他紧张地思考了一会儿,“你说的有道理。当我们缩小许多,的确和蚂蚁最像。你这次出行,就是为了验证这一点?” 李维点点头,“当探查巨神动物的人回来,我连夜翻阅了他们的报告,发现了一些特别的地方。呃,和你解释一下,在我们这儿,下面的人汇报给我的东西都被称之为报告。”他顿了一下,“总之,在他们汇报给我的东西里,我突然有了一些灵感,然后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当我想通我们与蚂蚁最为相像的时候,我就盯准了那些以蚂蚁为食的动物。这次,我要去探查的对象就是一种食蚁兽,它是一只长舌兽。” 他口中的长舌兽,是一种类似土豚的动物,它通体黑色,前爪锐利而强壮,头上像鹿一样长着树枝状的角。 这是一种李维从未见过的动物,估计是罗兰的特有种。但他从它的一系列特征,如锐利的脚爪,尖窄的嘴,特化的吻部,以及又细又长,布满粘液的舌头,还是知道了它食蚁兽的身份。当他问到这家伙是不是以蚂蚁为食时,下边做汇报工作的安东尼还颇感诧异——长舌兽可不是灰岩领这边常见的动物。 其实,这并不难猜。 蚂蚁的一系列习性,让以它为食的动物很容易发出一些趋同进化。 食蚁兽、土豚、穿山甲,还有这种新发现的长舌兽,都具有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利爪,这是为了掘开坚固的蚁穴。还有尖而窄的嘴,细长并布满粘液的舌头,则是为了取食方便。舌头细长,才能尽可能探入蚁穴,至于附加的粘性分泌物,会让它们更容易裹挟蚂蚁。 “长舌兽?!”安托万想了一会儿,慢慢也记起这种动物来,“你打算怎么测试?” “当然是用我的聆听万物之声啊,我得了解弄明白它会不会把我们当成一种新的蚂蚁。如果是会的话,那说明我们有这种危险。”李维表情严肃,“不仅是这种大型的食蚁动物,许多小型的昆虫也得特别注意。某种角度而言,它们比巨型的食蚁兽更加危险,因为它们更隐僻。” 他顿了一下,“报告上还有一件事让我十分注意。那就是小型昆虫体型虽不会变的太大,但变巨的数量却可以十分的多。上面提到一件事,他们在一片山谷中发现了数百只和人差不多大的蚂蚁,甚至还放跑了一个。从逃跑的那只背生双翼这一点,我甚至怀疑它是一只蚁后。总之,这代表了它们有可能发育成一个新的种群。对此我有一个猜想,地盔虫这种巨型虫类,它们的祖先是不是一种巨神生物……” 话说到这儿,他忽然看了看泛红的天空,“好了,不多聊了,再迟可能就来不及了。” ************** 飞艇升空。 站在前方的甲板上,李维的目光穿过飞艇外侧的透明光罩。他不自觉地俯视灰岩城的街道巷陌。然而,望着穿行其间的道道人流,却他突然神色一滞——飞艇离地已有二三百米,此刻朝下看,这如织的人群可不渺小的就像一只只蚂蚁? 因为之前那个猜想,他的脑海里骤现出一幕幕场景。 …… 长着狰狞大颚的巨蜂,埋伏在城门一旁。待人出来一口咬住,用尾刺刺入胸膛注入毒素,随后振翅而起。 八条腿的骇人巨蛛,躲在房前屋后。在安宁的月色下,悄无声息的编织出一张张大网,设置在房屋门前,十字路口。 平坦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一个深坑。当有人好奇走近时,不自觉会脚下一滑,落进坑里,被等待其中的猎手大卸八块。 可怖的巨兽,挥动巨大锋利的前爪,以掘开坚固的城墙。它们进入到城镇里,不断推到房屋建筑。然后低下头,射出细而长的舌头,像舔食蚂蚁一样捕捉人类。无数的人发出哀嚎,但最后都消失在它尖而狭长的嘴里。 …… 李维捏紧拳头。 不说他现在的身份是这里的领主大人,单单只作为一个人,他都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一直要阻止它们! 当飞艇驶离这边地方,来到城镇之外更加开阔的荒野时。 安托万从后边的舱室内走出。 “你之前的想法,的确可能是真的。”老人看着甲板上的人,“地盔虫拥有的抵制魔力,和巨神生物的禁魔力场很像。甚至可以这么说,它就是低劣的禁魔力场。” 李维听到他的话,顿时回过神来。 “啊,你说是真的?”他转过头,看向出现在身后的老人,“它们之间真的有联系?” “的确可以这么说。”安托万一脸肃然,“我仔细想了一下禁魔力场的特点,将它和抵制魔力一对比,果然发现的有许多相似点。禁魔力场之所以对奥术具有隔断效用,是因为它可以诱使魔力发生突变,从而从各方面瓦解算式。抵制魔力,虽然效用不及,但其原理还是相似的。它一样是使魔力突变,从内部瓦解奥术。但它却只发生于奥术成型的第三阶段。虽然我主修的不是防护学派,但这两种力量的诸多性质,我还算了解。” “你说的这么复杂,我完全听不懂吗?”李维一脸茫然,“可以说的简单点吗……” 第四十二章:可能的人类之敌 (蚂蚁属于膜翅目,白蚁属于等翅目,两者亲缘关系很浅,之所以外貌、行为相像,是因为趋同进化。) 从某个侧面上讲,蚂蚁、白蚁等社会性昆虫,可能是和完成阶级分化,发育出城市文明的人类最像的物种。 它们营集体生活,一个蚁穴可能容纳数万只到数百万只同类个体,彼此分工明确。如切叶蚁,甚至懂得用树叶培育真菌,这让它们完全称得上是农耕生物。还有一种更加奇妙的蓄奴蚁,通过“战争”等行为,它能将其他种类的蚂蚁变为自己的奴隶,过上“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些都和进入文明时代的人类具有很大的共同点。 换个角度而言,当人类缩小许多倍,最像的岂不就是蚂蚁? “蚂蚁?”安托万怵然一惊,他紧张地思考了一会儿,“你说的有道理。当我们缩小许多,的确和蚂蚁最像。你这次出行,就是为了验证这一点?” 李维点点头,“当探查巨神动物的人回来,我连夜翻阅了他们的报告,发现了一些特别的地方。呃,和你解释一下,在我们这儿,下面的人汇报给我的东西都被称之为报告。”他顿了一下,“总之,在他们汇报给我的东西里,我突然有了一些灵感,然后思考这个问题。当我想通我们与蚂蚁最为相像,我就盯准了那些以蚂蚁为食的动物。这次,我要去探查的对象就是一种食蚁兽,它是一只长舌兽。” 他口中的长舌兽,是一种类似土豚的动物,它通体黑色,前爪锐利而强壮,头上像鹿一样长着树枝状的角。 这是一种李维从未见过的动物,估计是罗兰的特有种。但他从它的一系列特征,如锐利的脚爪,尖窄的嘴,特化的吻部,以及又细又长,布满粘液的舌头,还是知道了它食蚁兽的身份。当他问到这家伙是不是以蚂蚁为食时,下边做汇报工作的安东尼还颇感诧异——长舌兽可不是灰岩领这边常见的动物。 其实,这并不难猜。 蚂蚁的一系列习性,让以它为食的动物很容易发生趋同进化。 食蚁兽、土豚、穿山甲,还有这种新发现的长舌兽,都具有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利爪,这是为了掘开坚固的蚁穴。还有为了取食方便,进化出的尖而窄的嘴,细长并布满粘液的舌头——头尖狭,舌头细长,才能尽可能探入蚁穴,至于附加的粘性分泌物,可以让它们捕食更多的蚂蚁。 “长舌兽?!”安托万想了一会儿,慢慢也记起这种动物来,“你打算怎么测试?” “当然是用我的聆听万物之声,我得弄明白它会不会把我们当成一种新的蚂蚁。如果会的话,说明我们有这种危险。”李维表情严肃,“不仅是这种大型的食蚁动物,许多小型的昆虫也得特别注意。某种角度而言,它们比巨型的食蚁兽更加危险,因为它们更隐僻。” 他顿了一下,“报告上还有一件事让我十分注意。那就是小型昆虫体型虽不会变的太大,但变巨的数量却可以十分的多。上面提到他们在一片山谷中发现了数百只和人差不多大的蚂蚁,甚至还放跑了一个。从逃跑的那只背生双翼这一点,我怀疑它是一只蚁后。总之,这代表了它们有可能发育成一个新的种群。我可有一个猜想,地盔虫这种巨型虫类,它们的祖先是不是一种巨神生物……” 话说到这儿,他忽然看了看泛红的天空,“好了,不多聊了,再迟可能就来不及了。” ************** 飞艇升空。 站在前方的甲板上,李维的目光穿过飞艇外侧的透明光罩。他不自觉地俯视灰岩城的街道巷陌。底下穿行其间的道道人流,却他神色一滞——飞艇离地已有二三百米,此刻朝下看,这如织的人群可不渺小的就像一只只蚂蚁? 因为之前那个猜想,他的脑海里骤现出一幕幕场景。 …… 长着狰狞大颚的巨蜂,埋伏在城门一旁。待人出来一口咬住,用尾刺刺入胸膛注入毒素,随后振翅而起。 八条腿的骇人巨蛛,躲在房前屋后。在安宁的月色下,悄无声息的编织出一张张大网,设置在房屋门前,十字路口。 平坦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一个深坑。当有人好奇走近时,不自觉会脚下一滑,落进坑里,被等待其中的猎手大卸八块。 可怖的巨兽,挥动巨大锋利的前爪,不断掘开城墙。它们一进入到城镇里,就推到房屋建筑。然后低下头,射出细而长的舌头,像舔食蚂蚁一样捕捉人类。无数的人发出哀嚎,但最后都消失在它尖而狭长的嘴里。 …… 李维捏紧拳头。 不说他现在的身份是这里的领主大人,单单只作为一个人,他都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一直要阻止它们! 当飞艇驶离这边地方,来到城镇之外更加开阔的荒野时,安托万也从后边的舱室内走出。 “你之前的想法,的确可能是真的。”老人看着甲板上的人,“地盔虫拥有的抵制魔力,和巨神生物的禁魔力场很像。甚至可以这么说,它就是一种低劣的禁魔力场。” 李维听到他的话,顿时回过神来。 “啊,你说是真的?”他转过头,看向出现在身后的老人,“它们之间真的有联系?” “的确可以这么说。”安托万一脸肃然,“我仔细想了一下禁魔力场的特点,将它和抵制魔力一对比,果然发现有许多相似点。禁魔力场之所以对奥术具有隔断效用,是因为它可以诱使魔力发生突变,从而从各方面瓦解算式。抵制魔力,虽然效用不及,但其原理还是相似的。它一样通过魔力突变,从内部瓦解奥术,但它却只发生于奥术成型的第三阶段。我主修的虽不是防护学派,但这两种力量的诸多性质,我还算了解。” “你说的这些,估计只有你们巫师才能明白,我一点听不懂。”李维一脸茫然,“可以说的简单点吗……” 第四十三章:趋异进化(一) (这一章原本是第四十二章,但因为插入三十九章:宣布,所以变成四十三章。插入三十九章,是感觉有些东西没有交代好。) “……奥术炼成一般需三个步骤,储材、塑能及化变。储材的意思,是准备相应奥术材料。塑能是指运用感知提取这些材料内的魔力物质,再进一步用该奥术的算式塑造它们。化变是激发奥术发挥效果。”安托万解释起来,“每一个步骤,魔力的状态和性质都不同。我们依照顺序分别给它们命名,将其称之为原始态、塑能态和激发态。禁魔力场对三态魔力都有影响,所以在它笼罩范围内,奥术的形成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抵制魔力,却只对激发态的魔力起作用,这给予了一些操作的空间。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吧?” “好像是清楚了不少。”李维点头的同时,心里很是诧异。 对方是大奥术师,他自然不会怀疑这些话的正确与否。那么问题来了。他这段时间通宵策读的书,居然没一本记载了这些内容。从这些话的性质来看,它涉及的东西根本是最基础的,和九九乘法表、元素周期律没本质不同。连这都保密,巫师们的手伸的也太长了吧! 不过,这个还是先放一边。 “这也就是说,它们的这种能力,真的可能继承于一种巨神动物。”李维很讶然,“我这个猜测是对的?” “很有可能,水王一族和焚烧者也有类似的现象。”安托万忽然叹了一口气,“还是资料太少。按照记载,像现在这种情况,每隔三四千年才会出现一次。上一次它发生时,得追溯到古帝国中期,那时又没有记录历史的风气,导致相关资料严重匮乏。至今我们从他们那得到的东西,也只限于几种异变生物的特性。至于更久远的,那就不提了。” “古帝国?”李维感到很诧异,“看资料上说,那不是一个很伟大的时期吗,甚至有人说近几百年我们才重新达到它的高度。” 老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你不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一些特质,他们的文明程度是非常之高。只是他们更加崇尚现实和探索,认为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而记录过去是一件无趣的事,所以很抵制。” “这么说,我们这次其实等于从头开始。”李维很丧气,“开玩笑吧?” “没错,的确是从头开始。”安托万却打趣起来,“你别垂头丧气。要知道,‘一无所有的开头,也等于一切荣誉的起点’。如果你在这场天灾中有了惊人的表现,并且它传之后世,那你说不定也能名垂千古……” “得了吧,和那相比,我更喜欢金子。”李维摇了摇头,“可惜在得到金子之前,什么苦活、累活都得我干……” 正这么说的时候,飞艇顶部的数个法力气囊突然干瘪下去,连带整艘飞艇都在缓缓下降。 李维注意到这个变化,赶忙朝下望去。果然看到了一座“熟悉”小丘——他在地图集中看过它的插画。 不得不说,罗兰世界在绘画技艺方面,真的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它的素描技术比之地球也不遑多让。他看的那副插画,是一副等比例缩小的俯视图,各个细节都描绘的极尽详细。李维通过它,一眼就认出这个地方。 飞艇最后降落在丘顶的上空。它停滞不动时,离地面约有二三十米。 艇下的龙骨一边,很快出现了一个一两平米的缺口,里边抛下一根绳子,滑落向地面。它透过飞艇外侧的光罩时,还让这层光罩荡起一圈圈涟漪。 最后绳子落在丘顶上,守在这里的人立刻接过它,飞艇上的人也赶忙把他拉上来。 飞艇再度升空时,李维知道追踪开始了。 这个上来的人,身上附带有追踪符文。这是一种特别的奥术,它唯一的作用,是让数个刻上它的“人”互相联系。一个人通过身上的追踪符文,可以知道另一个刻有相同符文的“人”与自己的大概方位。 可惜,追踪符文有距离限制。范围超过十公里,它就失去效用了。 为此这次狩猎队的人员,采用了互相接力的方法——每隔十公里,留下一人,以保证目标不丢失。飞艇通过接受这些人形标记,可以迅速找到之后的方向。 之后,李维一行人在途中降落了三次。到第四次时,才和去跟踪的大部队汇合。这时,这支追踪小组还剩下大约二十多人,可以再去追踪一二百里。 将底下的人全部拉到飞艇上,研究终于到了末尾阶段。 “老头,你可把我抱好了。要是我一不小心摔下去,我可找你算账。”还待在甲板上,李维和脚下的呀呀一阵依依惜别。已经出生了一个多月,这小东西也不像之前那么粘人了,但它还是喜欢跟着李维。然后,他转头看向一边的安托万,“你可别说我没对付你的手段,呀呀可饶不了你。” “呵呵,瞧你这话说的,你也太看轻我了。”安托万捋着长须,“你放心,我一定保护好你。” 一会儿后。 老人拎着李维的一边胳膊,直接升空而去。 他起飞的那一刻,和底下的飞艇一样,都被一层光罩笼罩周身,连光罩表面的法力气囊都如出一辙。但很快这层光罩就消失不见。不过,在它内部的李维通过四周光线折射,还是知道它并非真的消失,只是变得透明。 “奥术真神奇啊……” 他在心里感叹起来。虽然不喜欢巫师趾高气扬的样子,但对于他们的这一造物,他还是相当佩服的。 他们两人的目标,是不远处那一个巨大的庞然大物。 望着它,李维的脑海浮现一些文字。它们主要和两个概念有关,第一个是阈值,第二个是趋异进化。 当时空异变,动物一夜巨大化,它们势必要面临与过去截然不同的生存环境。因为它熟悉的一切,都相对它们缩小了无数倍。这时,它们的觅食、求偶等诸多行为一定也受到严重的影响。 尤其是前一项,这直接关于它们的生存。 过去的取食地和那些赖以为生的食物全都消失不见,它们又该何去何从?这对研究巨神生物,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李维正通过上边这两个概念来理解这一变化。 首先是阈值问题。 阈值是指释放一种行为所必须具有最小刺激强度。低于阈值的刺激不会导致行为释放。阈值越高,说明该行为的释放难度越大,相反则越容易。而阈值并非恒定不变,它受到动物的生理状况和外界刺激的综合影响。 动物处在长期饥饿状态下,就会降低与觅食、取食有关行为的阈值。这直接导致一个后果,通俗点而言,就是“饿极了,什么都吃”。 对此,李维认为这是它们“趋异进化”的第一步。 第四十四章:趋异进化(二) 趋异进化详细一点的概念,大约是“因生活在不同坏境和经受不同的选择压力而使近缘物种向不同方向进化并增加差异”。 《遗传学名词》对此的定义,为“同一物种在进化过程中,由于适应不同的环境而呈现出表型差异的现象”。 无论是这两种的哪一种,都说明了趋异进化的三个特征。 第一是主语“同一物种”、“近缘物种”,它们代表发生趋异进化的物种,关系十分紧密,有相同的祖先。 第二是适应不同环境,面对不同的选择压力。 第三向不同方向进化,导致各自出现了差异。 这一概念和“趋同进化”相对,后者是指“亲缘关系较远的生物,由于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相似,因而在长期适应过程,形成体形或器官等异常相似的现象”。 “趋异进化”的概念,放在这里并不十分准确,因为它是“适应环境”在前,“改变自己”在后。巨神生物刚好相反,它们是先增大体型,然后再去适应全新的环境。但它们的一些内核却一样的——生物来到新的环境! 从这个角度,加上阈值的问题,李维对“巨神化食蚁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作出了初步的预计。 ——当这些巨大的怪物,因寻找不到往日食物,处在长期饥饿状态时,它们必定会降低体内觅食、取食行为的阈值,导致它们瞄准新食物。这一步是它们改变的开始。探索的起初,和原有食物具有相似点的事物,会成为它们的目标。如果解决了饥饿问题,它们会逐步适应,并习惯于这新的取食方式,不断调整行为。但若是失败,它们的目标会逐步扩大,将更多类型的食物纳入食谱。被它们盯准的对象,按照与原有食物的相似度,呈金字塔形排列。相似度最高的最先被它们攻击。 类似于取食地、筑巢点的选择,应该也遵循这一原则。 但这恰恰是李维所担心的。 要知道,动物的食性,从食性特化种到食性泛化种是一个渐变的连续体。前者比如粪金龟近乎完全以畜粪为食,后者如蚯蚓什么都“吃”,几乎一切都能被它消化掉。 大多数动物,自然处在绝对的食性特化种和绝对的食性泛化种中间。而像他关注的对象,却明显偏向食性特化种。这意味着它们的选择面很少,容易走极端。 蚁类作为一种随处可见的食物,的确有资格让食蚁动物为它发生变化,趋向于只以它为食。像他这次盯准的这只长舌兽,它各个器官都已经为取食蚂蚁特化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它的感觉器官,让它认定蚁穴与人类城镇具有共通性,并尝到了一些甜头,那它很有可能会变成一头专门以人为食的恶魔。 这个结果,让李维不寒而栗。 他不由想起逃难时,遇到的那只巨神穿山甲。它成功发展出了“拨草”觅食,已逐步适应自己的变化。说明在这一点上,它们绝不是干等着饿死的呆子。他的担心是完全有根据的。 生命会自己寻找出路! 收敛起心思,李维开始专注眼下的事,他可没忘记自己正飞在空中。 由于离底下奔行的巨兽越来越近,李维发现了它身上的诸多细节,比如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左右摇头的习惯,和头顶那巨大的树枝状犄角,柔滑富有光泽的皮毛——这些都隐约表明它具有良好的视力。 李维左右望望,他很害怕自己被它发现。 倒不是害怕它会攻击他,现在他离地能有三百米,离它尚有一段很长的距离。而是害怕这会“打草惊蛇”。野外跟踪这件事,“隐僻”工作可是重中之重。 但领主大人不知道自己这是瞎担心——早在刚才那一刻,笼罩在他周围的光罩一“消失”,他们也一并变透明了。 巨兽对李维这两人的出现浑然未觉。事实上,哪怕刚才飞艇那么大的动静,都没被它放在眼里。 虽然它知道这东西可能体积不小。 没错,这头通体漆黑的巨兽已经明白自己发生了变化。借助发达的视力与脑力,它从周围的许多细节辨认出这一真相。困惑了一段时间后,它已经逐步适应全新的生活。长舌兽并非是一种群体生活的动物,它们只在生殖期间才聚集在一起,所以它并不感到多孤单寂寞。 巨兽的动作并不慢,它们原来也是颇为矫健的动物。现在身躯变大了千百倍,让它简直“健步能飞”,一个小时能奔行数百公里。 现在它每一踏足,都飞震起一大片雪尘。由于硕大身躯的带动,这些冰雪与尘埃也是一片沸沸扬扬,紧密纠结在一起,形成一大片灰白色的浓雾。此刻在大地流动不定,犹如一条长龙大蟒。 在其衬托下,它更显得势不可挡。 当两个小时过去,这头巨兽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一片被废弃的城镇,此刻它和周围的荒野一样,被掩盖在一片冰雪中。 “能不能靠近一点,我要感受这家伙的心声。”李维看向身边的老人,突然他又反口,“还是不要了,这家伙周围可有禁魔力场……” “放心,作为一个大奥术师,我不会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说话间,安托万已带着李维逼近底下的黑色巨兽,“禁魔力场只是能使魔力躁动,又不是阻绝魔力。在它的笼罩下,我施法是困难了一点,高级一点的奥术干脆不能用了。但飞行术却不在此列。” 后边的解释,李维却只听了一半,现在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身旁的巨兽上。聆听万物之声起作用时,他隐约感受到了一种情绪。 这是一种特别的喜悦,类似“他乡遇故知”的那一种喜悦。 与此同时,还有强烈的觅食冲动! ********* “夏洛特姑姑,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 “是啊,我也没想到。没想到我这个长公主当初的牺牲,居然全无作用,让凯瑟琳你重蹈覆辙,成为了另一个我……” 第四十五章:凯瑟琳 “……如果早知道这个后果,我势必拼死一搏。”夏洛特·里奥雷亚眼里冒出怒火,“而不是屈辱的死在断头台!” 这个全身笼罩在黑色罩袍里的美人,看向跟前和自己颇有几分相似的凯瑟琳。她们两人相隔距离约有七八米,都站在灰岩城外侧的围墙边,脚下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地。 虽然借由相似的面容,夏洛特辨认出了对方的身份。但她盯看对方许久,最终也不能将这位和记忆里那个爱笑的小女孩重合在一起。 “凯瑟琳,你死去的时候大约多大?” “二十五岁。” “比我还小一岁。”夏洛特喃喃道,她对着面前的侄女点点头,“但你比我有出息,最后轰轰烈烈的死在战场上,而不是苟且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你恐怕不知道,八千年后依旧有人记得你,还为你谱写了一首首长诗……” “没有区别,姑姑。”凯瑟琳打断了她的话,她重复道,“没有任何区别。我们都没能拯救自己的国家,让它在战火中幸免。所以无论你我,都是失败者。只是我的失败,更容易引起别人的关注和同情。但后世的人附着在我身上的东西,又与我何干?无论他们如何赞美我,如何为我惋惜,我只是一个亡国的公主,一个战死沙场的统帅。我牺牲了生命,几乎奉献了我的所有,也没能拯救我的国家。” 一身白衣的凯瑟琳,双目犹如冷夜寒星。她松下兜帽,将扎成长辫的白金秀发放下。只见她绝美的面容犹如飘雪的极冬,让人见之生寒。 虽然她神情一直森严,但夏洛特还是听出了她在说这些话时有明显的情绪波动,心中不免出现了几分怜惜。 “你真的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喜欢跟我后边的小女孩。”夏洛特心情很复杂,她隔了好长一会儿,“都怪我当初没有坚持到底,让你也陷入这趟浑水……” “姑姑,这没什么。人都是要长大的,没有经历那一切,我也不会是现在的我。”凯瑟琳安慰道,“作为迦兰的公主,这是我们的宿命。您当初即使没做那个决定,也不可能庇佑我一辈子。有些事情,实在是我们一出生便已决定好的。” 又是一阵沉默。 夏洛特好几次想要开口,却又闭上了嘴。 她和对面的人,生前是至亲,现在既是死后重生,又久别重逢,原本是一定有许多话想要说的。但现在看着对方的眼睛,她却发现自己前言不搭后语,便知道她们两人之间早已出现了深深的隔阂。只因当初离别的时候,她跟前的人还不到十岁。现在再度重逢,出现在她面前的却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成年人。 和她一样,对面的凯瑟琳也是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一会儿后。 “这些伤心的事,我们还是不要多说。”夏洛特想了许久,才打破沉默,她换了一个话题,“凯瑟琳,你什么时候醒来的?” “十天前,确切的说,是12月4日的黄昏。”凯瑟琳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一醒来,便把一股力量拘束住,然后被它扔到很远的地方。之后在丛林里游荡了三天一夜,才找到出去的路。等到了12月8日的清晨,我来到最近的城镇。在那盘桓了两天,忽然发现您留下的消息,特地赶来与您汇合。” “这么说,你很可能是最近复活的一个人。”夏洛特急忙问道,“你注意观察广场了吗?知道那里究竟还有多少尊雕像?” “二十九尊。”凯瑟琳直接回答,她也问道:“您复苏的时候,那里大约多少尊?” “三十四尊。这么说的话,包括你在内,这两个月那边一共复活了五个人。”夏洛特接着道,“看那边的布置,我之前,应该还有一个复活的人,也就是说现在大约一共七个往生者复苏过来。” “您刚才说两个月前。这么说您留下的那些布置,都是这两个月里设下的。”凯瑟琳微微有些诧异。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夏洛特叹了一口气,“以我现在拥有的特殊能力,如果还不能做到这些事,那才出人意料。和你想的一样,金蔷薇商会现在已经被我控制。” “您还像过去一样聪明。”凯瑟琳赞叹了一句,她又问道,“您对那一个人的了解如何?发现了他的踪迹没有……” 她却看到自己的姑姑笑了起来。 “凯瑟琳,说起来你恐怕不相信。这次我们要对付的这个人,他就是这里的主人。”夏洛特加重语气,“他的名字叫李维·亚瑟。这一边所有有人的地方,都归他管辖。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埃多王国的伯爵。不过你对这八千年后的制度可能不太熟悉,因而不了解这个头衔的意义。总之,他和我们那个时代的荒野之主不一样。” “果然岁月流传,连这些最顽固的人都被改变了。”凯瑟琳叹了一口气,“也是,这个时代连诸神都已消逝,那还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 “永恒不变的还是人心,有复杂的人心就有随之而来的斗争。”夏洛特接过这个话题,“这两样是永恒不变的。你和我,现在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凯瑟琳,看你的样子,估计也目睹了他在神殿中的那一幕。可以和我说说,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吗?” 她切入正题,此刻那对明亮的眼睛盯着自己的侄女。 “姑姑,看来你已经有了打算。”凯瑟琳的眼睛不躲不让,直接与她四目相对,“只是无论您有什么企图,我都只想置身事外。” “你的意思是……” “没错,我的意思是不想搀和这件事。无论它背后是什么人,它能带给我什么好处。”凯瑟琳口气很坚决,“上一辈子,我一直过着牵线木偶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都是被人提前安排好的。现在能够重新活一次,我决定按照自己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人生。所以,我决定暗地‘保护’他。只要他活着,这场可能发生在你我间的战争,就永远不会发生……” 第四十六章:神逝 “……在得知您还在世的那一刻,我已坚定了这个想法。”凯瑟琳一本正经。 她的决然,有些超出夏洛特的预料。 “你所说的保护,我想不是贴身保护他吧?”黑袍女人笑了起来,但她语气很冷,“可否说的详细一些,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发生误判。” “自然不会是那种保护。我说的保护,是指让他不死。”凯瑟琳加重语气,“只要他不死,他身上的诅咒就不会起到作用。当然,我并不想被他奴役,所以我要暗中‘保护’他,尽量不让他发现我的存在。事实上,这可能只是我的异想天开。作为荒野之主,他的实力原本就深不可测,极有可能强过我们所有人。与保护他相比,我可能更需担心自己的安全。但这并不影响我的决定。” “和你不一样,我目前还未决定立场。”夏洛特收敛起脸上的笑容,“这件事极有可能只有两个发展方向,第一是我们被这位李维伯爵奴役,第二是我们相互厮杀。无论哪一条路,都严苛的吓人。而且,这事迷雾重重,涉及到天上的诸神。让我们复活的人,必定会采取行动……” “姑姑,你想错了。”凯瑟琳突然打断,她很肯定地说,“创造出我们的人,早已消逝了。包括大地母神,她这次也只是回光一现。现在这个时代,和我们当初有根本的不同,它是一个无神的世界。” “为什么这么说?”夏洛特很诧异,“神明是不可测度的。你确定他们是消亡,而不是避世?” “我肯定他们是真的消亡。”凯瑟琳很认真地点头,“神明并非不可测度,他们也有自己的弱点。您应该不知道,即使选择避世,神明也必须满足一些要求,不然就会沦为真的消亡。” 她顿了一下,“我知道这些的原因,是因为我那生活的时代,诸神之战已渐渐拉开序幕,这些秘密都被相继揭开。关于他们的事,我知道的远比您要多,所以我可以给出这个判断。可以这么讲,哪怕我复活只有十天,接触这个时代的人更只有五天四夜,但我已明白诸神黄昏已变为现实。” “也许你真的知道许多东西,但我不明白你的底气何来?”她的这番话,很让夏洛特吃惊,“我们面对的可是真正的神明,他们的强大可超出了我们的理解。” 凯瑟琳依然镇定,“那又如何?您去世后的第二年,已经有一位神明陨落。而到了我死的时候,这样的事一共发生了七次。我甚至亲身参与其中的三次。一次是为拯救辉月女神,还是两次是对恶神的讨伐。我不仅与诸多选民会面,还曾亲眼见到了辉月女神的真身,甚至和她缔结盟约。在我那个时代,神明早已不再迷雾重重。” “这些是真的吗,凯瑟琳。你说的东西太过骇人……”“夏洛特依然满腹疑惑。 诸神的强大和神秘,已深深烙印在她的心中。她很难想象这些可怕的存在居然也有弱点,并会真正的消亡。 “你只比我多活了十六年,为什么肯定它们是真的?”她追问起来,“哪怕是真身经历,也有造假的可能。” “但这八千年后的一切,已让它不容置疑。”凯瑟琳还是一口回答,“姑姑,你复活了两个月,应该比我更了解现在的世界。我想要问你,现在的人除了那些深藏高塔的学者,还有哪些能说出神的真名,哪怕只是一两个真名也好。没有,真的没有!现在这个时代的人,对诸神几乎一无所知。但您知道吗,神明的存在,是需要世人的‘认可’的,真名即是保证这一切的关键。连真名都遭到如此待遇,那只能说明他们真的灰飞烟灭了。” 看着面前人还有些不可置信,她再补充了一句,“总之,说来话长。如果您需要明白这些东西,我事后会对您详细说明。但在这里,我们还是先把眼前的事解决。因为我们是敌是友,还尚不清楚……” “凯瑟琳,你似乎并不愿意和我携手同心。”夏洛特也转回正题,她微笑起来,“我能知道原因吗?” “因为我了解您。”凯瑟琳看着她的眼睛,“姑姑,您是一个强者。而强者最痛恨的是命运操控于别人之手,我想您的死亡让更您坚信这一点。而这件事,唯一可以把握主导权的方法,就是杀死那位蒙有神荫的荒野之主,将诅咒转移到自己身上。如果您选择这么做,那我们势必要站在对立面上。” 夏洛特却笑了起来,“但我却不了解你。真没想到,你居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化。你的成熟,实在是让我不敢相信你是那个小女孩。这样也好,有些事说开了,可以让我们更好交流。” 顿了一下,“凯瑟琳,你在这件事的立场,大约是站在他这一方,但与他保持距离。只在他困难的时候,给予一些帮助。但至始至终,都打算消声灭迹,隐藏在黑暗里。因为只要这位李维伯爵不死,那么我们就不会为了神力厮杀。我这么讲,正确吗?” “没错,这就是我的想法。”凯瑟琳点点头,她立刻询问起来,“那您的打算又是如何?可以和我谈一谈吗?” “那一天,我得见他进入大地母神殿,一度有过你说的那个想法。你说的不错,我很厌恶自己的命运被人操控。对于我来说,最合适的方法,自然是首先手刃荒野之主,夺取他的神力。只要这件事做成功,那我可就有成神的可能。不得不说,它对我很有诱惑力。”夏洛特笑的很冰冷,但她又忽而温柔起来,“但我一想到你,又放弃了这个决定。因为我实在不想后悔。夺取了他的神力后,我害怕将来的某一天,我会忍不住对你出手。这是我唯一的顾虑,因为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当我在广场看到你的那一刻,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知道,那个时候,我对一切都一无所知。一切的记忆,只停留死亡的那一刻。但我凭着感觉还是认出了你,你长得和我太像了,还有你胸前的项链……” 第四十七章:瞬移宝石 飞艇途径灰岩城外侧围墙时,李维突然有种“下边有东西”的感觉。但他走出舱室的一刻,这种感觉又骤然消失了。 “难道是最近压力大,弄得整个人神经失调了?”摇了摇头后,他无奈地叹气。强敌在前,实在是让他没法放松。 好在我身边还有高手。李维看了看一旁乔装打扮的安托万,不由安心下来。有这位在,估计那些女人来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伯爵冕下,我恐怕要离开一趟……” “什么,你说什么!” “我是说,我要离开一趟。”安托万重复之后,环看了一下周围,并给李维打了几个眼色。很明显,他是想表达“这里不方便说话”。 “开什么玩笑……”李维刚吼出来,但发现周围人都盯着自己看,马上闭上嘴,然后一把拉过安托万的胳膊,“安托万先生,你和我来一趟。” 走到甲板,当一层浅绿色的半透明光罩笼住他们两人,李维立刻歇斯底里地大喊:“你开什么玩笑?你这一走,我可怎么办?那些女人一个个如狼似虎的,我可招架不住。要是一个不小心栽在她们手上,我可告诉你,没人帮你研究这些东西……” “先别急,先别急,我有……” “我怎么可能不急,你不知道我这段时间压力多大。刚才我还出现幻觉,怀疑城墙底下有人呢。果然不是刀架在你脖子上,你就不知道……” “好了,好了!”安托万再次打断道,“你说了那么多,总该让我说一句吧。我离开前,有礼物送给你。”一边说这话,一边从他袍子底下拿出一条红宝石项链。 “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吧?”老人得意地问了一句。 然而,李维左右盯了它好几眼,还有一脸茫然。虽然他也感觉这玩意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看过。 “果然土包子,连它都不认识。”他的反应,让安托万有些失望。老人为了节约时间,决定不再绕弯子,“里边那颗红宝石,就是大名鼎鼎的瞬移宝石。就算你不识货,但你总该听说过吧?” “什么,是它?!”李维一把抢过项链,仔细地审视,“我记得那死胖子身上也有这个,那天就是它救了他的命。” “能救他,自然也能救你。”安托万介绍起来,“这颗宝石自带次元门魔法,并有强迫移动的能力。只要感知你体征下降,生命垂危,就会直接触发里边的奥术,将你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在它移动的那一端,如果结合复原池,效果还会更好。我昨天在你的卧室,就设置了一个小的复原池。为了万无一失,我还做了一个改动——它发动的那一刻,你身上的永恒生命符文也会触发,让我能立刻接到这一消息。到时,我会尽快与你汇合。这样安排,你满意了吗?” “怎么可能满意,我恨不得你一刻都不要离开这儿。”李维看的更仔细了,“不过,知道老头你不会永远待在灰岩领。有它在,至少能安慰下我的心情。对了,这玩意不会只能用一次吧?” 他又提出了一个问题。 “你以为它能永远用下去?”安托万诧笑起来,“能救你一次,已经很不了起了。另外和你说一句,它可是我唯一的存货。如果你将它用掉了,我可不敢保证还能为你再找来一条。瞬移宝石可不是一般的东西,珍贵的很……” “你这么一说,我心情又不好了。”李维叹气起来,他将项链挂在自己脖子上,“难道就没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 “那个方法,是你自、强!”安托万一针见血,“别人的力量,终究是别人的。你得想办法提高自己,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他顿了一下,“好了,不和你多说了。这次你的发现,实在是太重要了,让我没有耽搁的功夫。还记得我们俩之前的约定吗?告诉你,我下次来的时候,也许就能改变你这个情况。虽然巫师的修习,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让人多几手杀手锏,这在短期内还是能办到的。不过,这个也得等你成为巫师再说。” 话到最后,这个老人长杖一挥,他跟前的虚空骤现出一道次元裂缝。 “你现在就走?”李维满是诧异,“就不能多留一会儿。” “时间不等人啊……” 这句话还未说完,安托万已经一脚跨进次元门里。 看着对方就这凭空消失了,李维只有摸了摸胸前的项链,大大呼出一口气,“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其实,安托万这次到达的地方,并不是万里之外的灰烬魔法塔。 “班森,你现在这个地方,才勉强配得上你的身份。”安托万走出次元门的一刻,立刻左顾右看。 他来到的地方,是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 这里十分开阔,能有数百平米。东西南北四面高墙,都各自布置了五色琉璃制作的长窗。此刻日落黄昏,金红色的霞光经过它们的投射,更加迷离梦幻。而它布置许多壁画的天花板,那均匀分布的六盏蔷薇花灯,提供了室内正常的照明。明媚的灯光下,首先入眼的是一排排乌木书架,和摆放其上,码的整整齐齐的各类书籍。它们被布置在长窗一侧,将这里装饰的很有几分古典的美感。 而班森老人坐在的地方,是在房间的西面。 他跟前是一张巨大的红漆桃木书桌,上边散乱的放着许多打开后的书籍,有表面是硬纸包的新书,还有许多都已发黄的羊皮卷。 “你知道我的性子,一向都不喜欢这种表面的奢华。”班森老人还是一身常服,看上去依旧像一个精瘦的老农,但他却坐在一张古色古香,看上去价值不菲的红漆雕花宽背椅上,“但李维那小子非要这么做。他认为作为科技部的主管,我如果还像过去一样,那会有不好的风气形成。以至不管我怎么反对,非要把这个地方盘下来,做我处理事情的地方。听他说,几天前他就找人布置这儿了。看起来,他是‘早有图谋’。” 第四十八章:南迦兰女王 班森老人又换了一个坐姿。 镶嵌在红漆宽背椅上的天鹅绒坐垫,让他这坐惯了硬质座凳的屁股很不舒服。 “早晚有一天,我要把它拆了。”指了指身下的座椅,“坐在它上边,太难受了。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人的爱好,居然喜欢这种软绵绵的东西?” 安托万却忍不住发笑,“看起来,那小子还是挺懂人心的。知道由着你的性子来,科技局其他人的日子会很不好过。毕竟上行下效,你这第一人的习惯可会影响其他人的做法。这个世界上,还是贪图安逸的人多,到时免不了出现一些矛盾。这种麻烦,的确能少一个是一个。再说像这样的地方,没点气场怎么能行?” “所以,我才勉强答应他。”班森老人放下手上的书卷,脸上认真起来,“你这次找我,是有什么事?我可不相信你来我这边,只是为了和我闲扯几句。” “我马上要去灰烬那边,所以想询问一下你的意见。”安托万说罢,便把李维关于“食蚁动物”的那些猜测,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这些事太重要了,我必须告诉其他人。” “的确不能耽搁。”班森老人点了点头,他询问道,“你来找我,该不会是为了那小子的事吧?你放心,有我在这边照看,他的安全还是能保证的。你说的那些往生者,如果只是那条风龙的水平,那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上次,是我没注意。经你提醒,城堡那边我也布置了一些东西” 却看到对面的人摇头,“不是这个,那还能有什么?” “我来是想问你,能不能帮他一把?”安托万一脸严肃,“你应该知道,我说的帮他一把是什么意思。在他身上,我看到很大的潜力。但这家伙身上的一些性格,却让我很不安。唉,如果这方面他接近传统的大地行者,我可能没那么多顾虑。” “李维身上有那些让你感觉不妥?”班森笑了起来,“我倒是对他挺满意的。” “他的市侩、贪婪,还有那些不着调的成分。单纯和他相处,他的这些小毛病自然不是问题。事实上,正因为它们,我和他相处的很融洽。”安托万回忆起李维一些时候的样子,也忍不住发笑,“它们让我明白,人的转变是需要过程的。哪怕有大地行者这样的人辅导,也不可能一夕之内彻底改变一个人。” 老人突然敛去笑容,“但我却担心,这些东西会成为一粒粒种子,在他身上逐渐发育一些可怕的东西,比如权谋,比如野心。” “你害怕他会改变?” “没有一个人会永恒不变,经历的越多,改变的越多。班森,我们年轻时,恐怕也不会想到自己是老头的样子。你当时的梦想,是扬名立万,成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而我却只想和阿曼达结婚,过上普通的日子。但你最后,却选择退隐田园,我却成了一个大奥术师”安托万一下陷在回忆里,他隔了一会儿才开口,“世事无常,谁又能料得到未来的事。” “既然未来一定是难以捉摸的,你为何又要下这个判断。”班森看着安托万长瘦的脸庞,“难道是李维让你想起了什么人?” “你还是那么了解我。没错,在他的身上,我是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安托万缓缓说出了一个名字,“黛碧伊蒂丝拉加恩,我以前对你说过她。” “没错。但你第一次提到她,她分明是叫伊蒂丝影歌。”班森大笑起来,“想不到区区八年的时间,她已经先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上黛碧,然后又多了拉加恩的后缀,成为南迦兰的统治者,德斯伽基的御主,屠戮六龙之人,伟大的神光女王。我可记得当时你可信誓旦旦的对我说,她绝对会改变整个南迦兰。用她的智慧和魅力,让这片土地重归宁静。她还真的做到了,只是采用了一种最特别的方式。” 老人发现自己每说一句,面前人的脸就铁青一分,心情大是畅意,“安托万,至少有一点你说对了,她的确是个非凡之人。” “伊蒂丝的确与众不同。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却用自己的双手,终结了一片土地近千年的。虽然她采用的是最暴力直接的方法,但她的确完成了自己的夙愿。”安托万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一阵变化。 悔恨的同时,又是几分自得和骄傲,但最后却是深深的恐惧! 他接着说,“正是她,让我对李维有些不安。虽然我不认为这小子会有伊蒂丝的出息,但他却极有可能发生伊蒂丝的变化。伴随着他逐渐征服难关,攻克一个个阻挡他前路的障碍。总有一天,他会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凡人物,而拥有了那些雄心壮志。我敢肯定,他的未来绝不只是灰岩伯爵。所以,我才担心受怕。谁知道他会不会是另一个她?” 安托万深深叹了一口气,“班森,你没见过伊蒂丝之前的样子。那时的她,聪明、努力,却有着发自内心的善良,是一个十分柔和的美丽少女。她在外人面前,简直害羞的像只兔子,说话都轻声细语。被人取笑两下,能整张脸涨的通红。也会像同龄的女孩一样,把自己的房间打扮地精致可爱。但现在的她,还有一点那时的影子吗?没有,一点都没有!”顿了一下,“去年我再见到她时,只看到一位威风凛凛的女王。” “和她发生的变化,我更好奇的她的经历。”班森却还是笑意不减,但这时他的笑容满是讽刺,“你们究竟对她做了什么,才让她发生这么大的转变。” “你就不要再说这些风凉话了” “我偏要说,和奥萝拉一样,你最终还是没能保护她。让她像一个正常的女孩接触这个世界” “不,不!至少在伊蒂丝身上,我问心无愧!”安托万用长杖重重敲击地面,“那时,我告诉她,如果她不愿意回到南迦兰,那没人可以强迫她。但你知道,她是怎么对我说的吗?唉,她只是一直哭着,最终还是抹干眼泪,对我这样说,谢谢你,老师。但这是我的宿命,我不能放弃我的家人” 第四十九章:不可强求 “……她的确没放弃自己的家人,但她却忘却了初心。希望那片土地重归宁静,最后却让它烽火遍地。自己也在权力的追逐中逐渐迷失,不再是当初那个单纯善良的少女。”安托万沉吟,“正是想到了她,我才对李维很担心。伊蒂丝那么纯洁的女孩,都抵制不了诱惑。李维这小子各方面都比不上她,恐怕只会变得更糟。” “我感觉你的担心好像全无道理。”班森老人提出一个问题,“李维身上究竟哪一点,让你感觉他有成为非凡人物的潜力。在我看来,他也就是一个好运气的小子。靠着一场偶遇,才发生了一些蜕变。” “是他的见识!”安托万一口答道,“这小子的见识大大超过我们这个时代。无论是他的实证主义,还是那些异想天开的计划。民团、科技局,抑或是第一军,这些东西因为只是萌芽,所以还不显眼,但它们绝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只要给予一些时间,它们一定可以惊艳整个世界。” 他补充道,“这也是他和伊蒂丝不一样的地方。伊蒂丝是她的智慧和毅力,让我感觉她的未来一定不平凡。李维这些方面都平平无奇。但他的特别之处,是他远超常人的见识和他身份地位的奇妙结合。普通人哪怕拥有了他的眼光和见识,却受到了自身限制,只能畏首畏尾。擅自提出这些超出时代的观点,还有被视为疯子的可能。李维却不一样。他是灰岩伯爵,真真正正的世袭贵族,拥有执行这一切的力量。而他身上不多的优点,偏偏又囊括了自信和行动力。这么说吧,综合起来,是他的见识和他改革的勇气与信心,加上他的出身给予他的地位,让我感觉他很有潜力。” “还是运气的成分占大多数。”班森摇了摇头,“他给我的感觉,太一帆风顺了,所以我才认为‘他只是一个好运气的小子’。至多,他优秀的行动力算是他超出他人的一个特质。至于能不能成为一个非凡人物,我感觉现在言之过早。可能也是你我对‘非凡人物’的定义不一样。我始终感觉,那些拥有百折不挠的勇气与改天换地的意志的人,才配的上这个称呼。” “这一点,我的看法确实和你不一样。”安托万开始陈述自己的看法,“‘能做出不一般作为的人,即为非凡人物’。这是我对它的定义。但我们的这点不同,却不耽误我们探讨这个问题。班森,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我是害怕他会因为未来的作为而自我膨胀,最后在权力的道路上迷失本性,就和伊蒂丝一样。这是我询问你的原因。”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班森不答反问,“哪怕李维迷失本性,变为一个野心勃勃的人,那他还会不会用自己非凡的见识去造福这个世界?伊蒂丝也一样,即使她手上沾满鲜血,但她的出现对她统治的土地究竟是好是坏?我想请你回答这两个问题。” 安托万怵然一惊,整个人沉默起来。 班森看着他的样子,“是不好回答,还是不想回答。我可认为,即使李维野心勃勃,但他那不着调的性子,也注定了他不会成为多坏的人。再说了,他明显对权力并不热衷。和它相比,恐怕这家伙更喜欢富足随意的生活。只是出于责任心和身处险境的危机感,才像现在这样努力。至于伊蒂丝,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和你的关注点并不一样。她的消息,我也听闻了不少。据说她在南迦兰那边可很得人心,因为她在战争期间,并未做出类似屠城、杀俘的事,事后也没对敌对部落进行多可怕的清理。统一后的这两年,还颁布了许多实用性的政令,比如统一度衡,钦定语言,实行十一税等。这些手段,甚至许多敌对部落都出现了拥护她的人。我想,她对于那一边,也不仅仅只是一位铁血女王……” “你说的问题,我确实回答不上来。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衡量他们的一切。善良的心,以及正确的,对这个世界有价值的行为,在我眼里具有相同的地位。”安托万满脸颓然,“所以我害怕李维失去本心,也在不断惋惜伊蒂丝的蜕变。我曾想过传说故事里的那些老人一样,引导他们,帮助他们。只是到了后来,我却明白,我根本没有这一能力。伊蒂丝只是性子温柔,但她一直都很有主见。至于李维,他倒毛病不少,但他的见识太过惊人。许多方面,我甚至都要向他学习……” 巫师苦笑起来,“在他们面前,我有一种无力的感觉。” “那就不要想太多。既然这些人是我们引导不了的,那我们不如默默关注他们的发展。”班森也叹了一口气,“你和我都已经老了,这个世界终究是他们年轻人的,交给他们自己去闯吧。” 顿了一下,“至于你的这个问题,我只能说‘能帮多少是多少’。李维面对的困境和那位迦兰女王不一样。和半岛那些人的苟且相比,这里突变的荒野才是他真正需要克服的难题。他所能动用的手段也与人无伤。这一前提下,我认为即使他野心勃勃,也不太可能走上伊蒂丝的路。安托万,你要知道他的出身的确给予了他自由发挥的舞台。但这限制了他,他的死敌是可怕的自然,而不是人世的势力。” “我明白你的意思。”安托万回过神,这才点点头,“从这点看,我是有些多虑了。谢谢你,班森。和你这一席话,我受益良多。” 班森老人却笑了笑,然后带着感触道,“安托万,人生注定是不完美的。所以千万不要太过强求,对人也好,对事也罢。我就看穿了这一点,才回到这边。成不了将军,但我至少为此痛痛快快的奋斗过。你也一样,即使你那时没和阿曼达结和,她也嫁给了别人。但你们十多年后再度相遇,却还是在一起了。” 第五十章:冬狼来袭(一) 安托万走了之后,房间重归宁静。直到夜幕已降,城里处处燃起炊烟,紧闭的大门才被开启。 几声敲门声后,安东尼推开面前的门扉。走进来的一刻,他的目光瞥到门上那个白色的号牌:“科技部首席办公室”。它让他感觉很刺眼。无论是白色长条形的外壳,还是上边工整却没一点笔法的数个黑字,都和周围古典奢华的风格格格不入——就像一只绿头苍蝇落在精致的糕点上。 但安东尼对此无言以对,因为它就是他亲手挂上去的。 “领主大人的趣味真独特。” 这个具有冰山般气质的男人,突然有了几分异样的情绪。但他很快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开门后,安东尼看向正对面的老人,深鞠一躬,“首席,有要事向您汇报。” “安东尼,不是和你说了吗。私下没人的时候,叫我老师就好。这么一板一眼,我可受不了。”班森放下手上的书卷,他脸上也认真起来,“什么事值得你特地跑一趟?” 他和安东尼关系可不一般。确定的说,他是安东尼非正式的老师,过去曾指点过这个中年人很长一段时间。 “明白了,老师。”安东尼又低头抬头,“伯特、比尔、宾,他们有特别的发现,冬狼回来了……” “什么?!”班森老人拍案而起,“冬狼!你们没有搞错吧?这些畜生怎么可能出现在冬天?” “他们找到一条冬狼的尸体用作证据。”安东尼一本正经地补充道,“听伯特说,其实早在半个月前,他已经有所察觉……” “半个月前?那怎么到现在才说!”班森老人拍拍桌子,“你快点带他来,我要问他几句。另外将那条狼也带来,必须得详细检查它的情况。这事非同小可,说不定马上就能有大乱子,这个冬天可还有两个半月!” “是。” 看到安东尼躬身后退,班森老人重坐回镶着天鹅绒坐垫的椅子。但屁股下传来的那软绵绵的感觉,却让他尤为烦躁。 “该死的,早晚把你拆了!”他整张脸都有些发青,为之生气的真正对象自然不是这张椅子。 班森老人很愤怒。没想到自己当首席的第一天,就有这么大的事情处理。尤其是那句‘半个月前’,更让他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半个月前的事情,拖到现在才说,偏偏又是科技局建立的第一天这么重要的时间。毫无疑问,它折射出过去他这一行的许多缺陷——猎人除了狩猎之外,还有负责通报领地内外各种野兽动向的任务。而他对自己猎人身份的认同,甚至还要大过“屠龙者”。 一会儿后。 “伯特,你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现它的?”老人盯着身边的矮个子男人,“你可要一五一十的说!” 他说话时,正半蹲在地上,不断翻看面前野兽腹背上的伤口。 在班森老人的跟前,有一条体尺吓人的巨狼,它口中的獠牙能有二十公分,硕大的体型能有一头成年公牛大小。巨狼通体雪白,唯后背靠近尾部的毛发稍灰。现在它身子底下还垫着一块灰布,以防身上结块的血灰沾到地上。 “老师——哦,不,首席。这条狼是我昨天发现的,不信你问比尔和宾,他们都能为我作证。”伯特看到班森老人竖起灰眉,顿时静若寒蝉,“昨天他们俩和我一起去山口那里。我们在一片树林里烤火的时候,突然听到许多狼嚎。熄火隐僻一会儿,这才在林中发现它……” 一旁的比尔和宾纷纷应和。 他们看到老人一副“正在气头上”的样子,都有些吓坏了。和安东尼不一样,他们是班森的正式弟子。对于这位对他们有授业之恩的老人,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在他面前,都胆小的像只老鼠。 比尔是一个体高近两公尺的壮汉,他一边的宾个子和伯特一样矮小,只是肤色极黑,让他整个人像块黑炭。现在三人都有些手足无措。 “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它真的在山口那边被你们发现,时间又是昨天。那你们上报还算及时。”班森老人站起身来,“再晚了的话,可能就有些来不及了。” 他指着地上的巨狼,“这头畜生死在它同伴手上,它又腹内空空,这可是一个很不好的信号。” “老师——哦,不,首席,您确定它真的死于冬狼之手?”心直口快的伯特,最先发言,“冬狼会做出自相残杀的事?” 其余几人,包括一旁的安东尼都纷纷点头。 冬狼在罗兰世界,可素有团结的美名,“像冬狼一样守望相助”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谚语。 “那是你们对一些情况不清楚。”班森老人叹了一口气,“它们上次出现这种情况,已经过了三十年,中间隔了一两代人。你们中最大的是安东尼,他今年才三十四岁,你们当然不了解。事实上,我在灰岩领这儿待了近四十年,也才见过五六次这种情况。但每一次,它都让我记忆犹新。” 老人陷在回忆里,剩下的四人看他那肃穆的神情,全都沉默下来。 “总之,我检查过它身上的伤口,这些是确凿无疑的……” “老师——哦,不,首席。那它到底发生了什么?您倒说清楚啊。”伯特有些心急如焚。作为当事人,他确实是这里最急的一个,“快别卖关子了……” “你也不用这么急,我知道你害怕自己隐瞒不报,会有严重的后果。但你事先不知情。而且,你半个月前发现它们时,可能它们根本还没这种变化。”班森老人安慰了一下,他又指着地上的冬狼,“你们听我说,每当出现这种情况,都意味着它们会形成大规模的狼群,准备进犯城镇!” 这一下,所有人都是瞠目结舌。 “你们知道为什么一向团结的冬狼,却一下手足相残吗?”班森老人叹了一口气,“因为它们饿昏了,还有杀它的那条狼,和它并不是一个狼群的。一般的冬狼群,相互间之所以和谐,是因为它们中的大多数成员,原本就是夫妻子女的关系。这种至多十来只的小狼群,是绝不会发生这种事。它们成员之间的任何矛盾,都点到即止。像这样自相残杀,只能说明它们已经由数个小群发展出一个大群。彼此间的关系,原不如过去那么亲密,加上饥饿的引诱,才有可能这样……” 第五十一:冬狼来袭(二) “……这种情况下,同类相残并非是难以理解的事。唉,当初最先发现这个现象的人,还是我的师父。只是他一直秘而不宣。”班森老人忽然感叹起来。 “师父,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您师父会选择这么做?”说话的人还是比尔,这个足有两米高的壮汉一向有话就说。 “这个问题,你先问问伯特。为什么半个月前的时候,他已经发现冬狼了,却昨晚才和你们才去查证?”班森老人不答反问,他瞥向比尔身边的矮个子伯特,“你说说看,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伯特十分尴尬,“我不敢说。谁都知道一件事——因为地盔虫,它们已经在冬天绝迹了。即使我说出来,也没人会信。” “那你为什么又在昨晚和比尔他们一起去?”班森老人又问。 “当然因为昨天早上的事。老师,你和领主大人不是说,有重大发现可以直接领赏吗?这该不是骗我们的吗?”伯特又有些担心起来。刚才,他还害怕自己“隐瞒不报”会受到什么惩罚。听到老人的保证,心思稍安,但那点花花肠子又冒了出来,“你们可不能说话不算数,我下个月还要娶安妮当妻子,正缺钱用呢?” “叫我首席!”班森老人恨铁不成钢地盯了他一眼,然后瞥过头看向比尔,“你明白了?冬狼在一般人眼里,是绝不会发生这种事的。那句谚语怎么说的,‘像冬狼一样守望相助’。所以哪怕老师亲眼目睹,但也有心无力。科技局成立的目的,正是为了杜绝这种‘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从实际出发,而不是听从大众。”说到后边这些,他不自觉地引用了李维的原话。 “知道了,老师。”比尔对一边的伯特嘲讽地笑了笑,转过头时,他方正的脸庞一脸认真,“您和领主大人真有远见。有了科技局,我们猎人一定可以发扬光大。” “未来科技局里的人不止是我们。只是因为沾了李维的光,我们才占得先机。现在看来,改革已经很有成效。李维说的对,像这样的事情,不能依靠个人自觉,必须得发扬什么‘主观能动性’。”班森老人又狠狠地盯向伯特,“幸好你这家伙醒悟的还算早,不然耽误了事,有你好受的。” “那老师,不,首席,我的赏金呢?”伯特还是厚着脸皮,“首席,这对我很重要,安妮还等我呢……” “放心,这事我公事公办。但明天晚上你来我家一趟,我要好好打你一顿……” “只要有钱,随便您怎么打骂……” “你个不成器的东西!”班森老人脸上青筋外露。看他生气的样子,一旁的比尔和宾赶快好言相劝,同时不断“训斥”伯特,这才稍稍缓和了气氛。 “首席,那这事您看怎么处理。”安东尼也开口询问,“需不需要上报给领主大人,虽然这才第一天……” “一定得上报,这事非同小可。你们不知道冬狼一旦集群会有多可怕。”班森老人认真起来,“待会我们把这件事理顺一点。安东尼,你就和我去一趟。必须尽快把它告诉李维,要是拖久了,那可了不得。” “明白。” “还有,都说了让你叫我老师,不要一板一眼的说首席。” ********* 灰岩堡,李维的书房。 “什么,又哪边冒出冬狼了?”李维惊讶地合不拢嘴,他放下手上的书,看向面前的安东尼,“才第一天你们就有这么大收获了?” 用过晚餐,李维就带着呀呀来到书房,进行惯常的“刷书”任务。安托万的那番话大大刺激了他的神经。所以,他更加努力地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站在他面前的人,正是安东尼。因为同时兼任他的亲卫和科技局官员,所以一旦有什么重大的事,都由这个中年人负责通报。 “领主大人,还望您相信我们。这可不是我们诓骗您,它是有真凭实据的。班森首席也特地过来了。”安东尼抬起头看向李维,“虽然这才第一天……” “哎,我又不是怀疑你们,说这些干什么?”李维明白面前人的意思,“早在改革提出的时候,我就料到这种情况了。任何事情在开头阶段,都很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再说了,猎人这个行业也是积弊尤深。” 这倒让安东尼高看了他一眼。 李维接着道,“既然首席都来了,那你快去把他请过来,我要询问一下这里边的情况。” “是。”安东尼闻声后退。 一会儿后,他带着老人,还有那条被包在灰布里的巨狼,来到古色古香的书房。 让人给班森老人搬了张椅子,“首席,这次您的发现确定属实?我听安东尼说,它似乎很严重。”李维说话的同时,瞥向地上那条巨狼,顿时有些目瞪口呆。好大的一条狼啊。但脑海里涌出的记忆,却让他脸上的惊讶很快消失。 通过涌出的这些记忆,李维知道了许多事。 冬狼并非是难得一见的动物,它在灰岩领野外属于较为常见的奥法兽。因为实力高强且天性狡诈,又有集群的习性,时常危害城镇周围的牧群。但这些年,它们一般只出现在春夏季节。入秋后,就会相继进入深山。原因是冬天大雪封山,加上地盔虫的侵扰,导致它们的食物大量减少。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十几年。 班森老人立刻给出肯定的回答,然后将了解的情况一五一十地陈述出来,李维的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 “……您是说,它们一旦完成集群,会专门盯准人类的城镇?”领主大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没错,我亲身经历的六次都是这样。这些畜生狡诈的很。它们会专门选取目标,以盘踞在那些不大的,但有大量畜群的村镇周围,然后日夜不停的袭扰。一开始只是试探,如果获得一些战果,就一拥而上。”班森老人仔细回忆起来,“你可别小看它们。会攻击城镇的狼群,数量起码能有数百条。我年轻的时候,甚至还看到超过千条的大狼群。虽然很快散伙,又化分为数个小群。” 李维感到很不可思议。 如果老人说的是真的,那可真颠覆了他的世界观。 第五十二章:焦头烂额(一) 李维不由瞥了瞥“瘫”在一边地上的狼老兄——比牛还大。维持这样的体积,得需要多少食物?数百上千只这样的家伙聚在一起,简直难以想象。虽然听说奥法兽和一般野兽有很大不同,但这也太夸张了。 咦,不对,熊孩子的记忆里,好像也提到冬狼群的规模并不大,也就十几二十只。李维思忖了一会儿。他又想到,狼在冬季是会有“混群”现象。但混群和面前人述说的有很大不同——先找寻目标,然后针对性的,分步骤的进行攻击,明显需要更高级别的组织能力。 迷惑了一会儿,李维又很快释然。 罗兰毕竟是一个高魔世界,千奇百怪的生物都一大堆,狼的习性发生一些进化也是理所当然的。 总之,是真是假,还得自己“亲眼所见”。 “首席,那它们聚群需要长时间?然后又什么时候开始攻击?中间又有什么步骤?”李维开始询问一些细节,“您了解这些吗?” “听我师父说。它们由小群变为大群,需要大约十数天。这段时间里,陆陆续续会有许多小的狼群从山口那里出来,然后一个个开始‘比武’。一般自相残杀的事,都在这时出现。之后等它们分出上下次序,就会像过去那样守望相助。正式狩猎前,大狼群还会先散去,重新变为小狼群各自退出山口。但会有一批狼,特意驻扎在原地不动,听新出现的大狼群头狼派遣。它们相当于哨探,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四处搜寻城镇,直到找到合适的目标。最后当头狼确定,狼群才再度聚集起来。后一个过程,大概也需十来天。这样的事可重复许多次,有时甚至会形成七八个不同的大狼群。”班森老人很谨慎地补充道,“有一年冬天,我亲身查探过一次,发现真实情况和这些大体不差。但像你说的,这种事需要多次检验,所以我也不敢百分百这么说。” “这么讲,目前它们还处于第一阶段。”李维点点头,“那我们还有准备的时间。现在派出哨探监视,应该来得及。另外,还要提前通知各个村镇,让他们做好准备。首席,这件事就先交予你了。” 他又看向站在一旁的安东尼。 “安东尼骑士,第二军的人暂时交给你指挥,一定配合好首席的研究。特别注意,你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把收集到的信息及时上报给我。这事很不简单。消失多年的冬狼,偏偏又在这时出现,中间一定有原因!”李维装着很有威严的样子,“你听明白了吗?” “是!”安东尼立刻半跪在地,表示接受这一任务。 但哪怕布置完成,李维也是忧心忡忡。 没想到刚完成军改,这套新创的制度就要直接面临考验,也不知这次的事情能处理成什么样。但无论如何,第一军、第二军这些计划,他都一定会坚持下去。这可是他的立根之本。 另一边,坐在椅子上的班森老人欣喜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对他来说,处理冬狼入侵,完全不比“屠龙”容易。因为前者与后者不同,它涉及方方面面,难以依靠个别人的勇武解决问题。只有面临它危害的人万众一心,才可能将它的破坏降到最低。过去,他一直有心无力——哪怕他对荒野无比了解,也曾做过屠龙的壮举,但对于这纷繁的人世、复杂的人心,却总没有多少办法。现在,他总算看到一点曙光。 ********* 等到夜深人静时,李维才回到卧室。 将安睡在他怀里的呀呀放在床一边的摇篮里,为它盖好毯子。他一下瘫在床上,开始大口喘气。 今天的事情未免也太多了。 原本光“食蚁动物”就足够烦心了,没想到又多出冬狼的事,这个冬天可真是不平凡。正在唉声叹气,他猛地又想到什么,于是痛苦地闭上眼睛。冬天难过,来年春天恐怕更难熬。目前才是突变的开始。从安托万那里,他可知道巨神动物之后,焚烧者、虚空种、水王生物可会相继出现,直到临近这里的亚空间再度稳定。 虽然不知道什么“亚空间”这些东西的含义,但他明白自己有的忙了。 唉,难道这就是对我起初几个月无所事事的惩罚。拜托,那是融入这里的必要步骤,我也不是一个太好逸恶劳的人。 正杂七杂八的想着,李维突然听到“哗啦啦”声音,好像是山涧流过河滩,水与岩石激撞出的那一种。 循声一望,吓得他立刻坐起来。 在头顶上那施加了“永恒白灯”奥术的魔法灯照耀下,他看到一股水流从门缝里溢出,然后固定不动。它们形成的水滩,不断朝上蔓延,并缓缓凝聚成形,化成一个人形模样。 “您可真难找啊,强大的荒野之主,以及灰岩城的统治者李维·亚瑟大人……” 这是一个清脆动人的声音,仅仅是它,就足够让人想入非非。但李维却感觉很瘆人,因为将它说出来的,是一个半透明的水人。 “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我的领地!”李维辨明清楚后,立刻装成镇定自若。他不怒而威的样子,好像自己分明是个绝世高手。 从水人凹凸有致的形状,加上妖媚极了的声音,他怎能不知道来访者是一个女人。 目前,只有一种女人会特地来到他的卧室,那就是被神明复活的往生者。 安托万走之前告诉李维,奥术星海包括神恩之力都是机密,一般人根本不知道。换句话说,这些从远古时代过来的女人极有可能也不知情。她们会把他错当成那个时代的绝世高手,这样就有“狐假虎威”的可能。 从那句“强大的荒野之主”,李维证实了这个判断。 “我是谁,难道您不清楚吗?”水女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呵呵,我还以为您早就知道了。” “猜测当然有,只是我不敢确定。”李维很“豪迈”地道,“如果你真是她们,我只能佩服你的勇气。我没来找你,你倒先来找我了……” 第五十三章:焦头烂额(二) “不愧为荒野之主。仅这份豪迈,已让人敬服。原本我还以为您堕落了,失去了该有的野性。毕竟在我的时代,聆听万物的非凡者可不需要别人的护卫。他的久居之地是一望无际的原野,更不是设置了重重关卡的堡垒。”水女带着浓浓的嘲讽,“我这次原本是想和您直接交手,却没想到根本来不到您的面前,只能派遣这一个分身和您会面。但它连您门口的侍卫都能随意击散,这可让我很失望。与您这样的强敌对战,可是我的一生所求。” “那可真遗憾。”李维听到“连门口的侍卫都能随意击散”,简直喜上眉梢。但这个逼已经装起来,他还不打算放弃,特意大笑许久,“我也迫不及待想试试自己的身手。看看阁下这些数千年前的人物究竟多厉害。虽然我不愿欺负女人,但你却不在这一行列。你的自信让我明白,你是一个强者。” “谢谢您的夸奖。仅凭您这句话,我这次就没白跑一趟。”水女轻声微笑,“实不相瞒,我是来向您下战帖的。不仅是您的性命,您脚下的城堡以及这座城市,包括它所统治的这一大片地方,都将为我掌握。” “好大的口气。”李维再度大笑,但他额角已微微冒汗,“你让我感觉很狂妄。在你做出这一决定前,我劝你再仔细想想,真的要这么做?” “不必了,原本我还有顾虑。但与您的这几句话,却让我回忆起那些过去时光。有时就得让热血沸腾一会儿,不然会留下许多遗憾。”水女也大笑了一会儿,她接着补充道,“总之,如果您不是这样的骄傲与强大,我真得犹豫一会儿。另外告诉您一声,我的先遣之军,已相继到达您领地的边缘。只要我一声令下,它们就会果断出击。您对它们一定很熟悉,因为它们正是荒野里最团结勇猛的野兽——冬狼。我即是狼群之王,它们都听从我的号令,会竭尽全力完成我的任务。” 李维:“……” 他满脑子都是五个字“装逼被雷劈”! 敢情这个女人是软的不吃,专啃硬的。 “我想你是误会了?”再抬头的时候,李维“霸气”尽去。虽然装逼被人撞破是件很尴尬的事,但若因此卷起一场战争,那就太搞笑了。“我刚才的话不是那个意思,我……” “我懂,谢谢您的道歉。但事实上,我确实是个很狂妄的女人。”水女打断他的话,她再次发出了银铃般的微笑,“好了,不打扰您了,我们很快会再见。”话毕,她崩散成地上的一滩水。 李维看到她走的这么干净利落,不由捏紧拳头,他恨不得朝一边墙上撞去。这个蠢女人理解错了。我说误会了,不是指最后说你狂妄的那一句,而是之前我装逼的那些话! 我们的领主大人再度瘫倒在床上,他只感到焦头烂额。 冬狼如果真是这女人引来的,他可有的烦了。还有她说的其他话。既然冬狼是先遣军,那一定还有其他的部队。看她自信满满的样子,估计手下一定很强,不然也不会放话既要自己的命,又要灰岩城了。 不是说她们才复活一两个月吗,怎么变成这样了? 李维又想起之前变龙的那个女人,该不会和她也有关系? 果然屋漏偏逢连夜雨啊。 ********* 第二天黎明,灰岩城外城。 “……这是第二军现在的任务。”安东尼看向面前的人,询问道,“阿尔瓦,你愿意参加吗?” “可我不是猎人,能够胜任吗?”阿尔瓦提出一个问题,这个脸上有道狰狞伤疤的男人奇怪地看向安东尼,“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来找我?” “你的确不是猎人,但罗格镇那里是你的家乡。”安东尼解释起来,“我想你对那儿一定很熟悉吧。另外之前和你去寻找巨神动物时,我发现你虽不是猎人,但你对打猎那一套很熟悉,至少懂得追踪、隐匿、躲藏这些。它们足够让你胜任这次任务了。现在大雪封山,也并没有太多值得注意的东西。” “这些我是懂,但我可比不上职业的猎人。”阿尔瓦对他笑了笑,“我虽然狂妄,但知道猎人需要懂得的东西很多,不是会打猎就可以配上这个称呼。我们领地内猎人不少,你为什么偏偏来找我?” 安东尼面无表情,“因为我能信任的人并不多。现在改革才在起初阶段,许多人都没适应这一变化。这种情况下,你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是不想上边交代给你的事办砸了。”阿尔瓦笑的越发大声,“也是,你目前可是领主大人身边的红人。那次回来就直接封为骑士,又加入了科技局,现在已经当上第二军的临时统领,和我们这些人不能比。” “没必要这样奚落我。”安东尼解释起来,“我可记得你也成为亲卫扈从。下次你再立得功勋,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受封。” “你确定你和我的区别,只是因为你先前已是扈从,而我并不是。”阿尔瓦很是玩味的看着面前的中年人,“当然,我并不否认在上次任务里,你起到的作用远比我大。” “你的意思我懂,我对此也不想解释什么。但也请你注意,现在灰岩领正处于一场剧变里,过去的那些真代表不了什么。未来能决定你走向的,还是你自己的能力。尤其我们还被划分为第二军,这可是凭实力说话的地方。”安东尼重新把话题引回来,“好了,你愿意接下这个任务吗?” “当然。我可不想下次再见到你时,你已经升任统领,而我依然只是一个亲卫扈从。”阿尔瓦认真起来,“你放心,我一定完成这一任务。” “这就好。” 安东尼对他点点头,“但你有一件事说错了。我不会升任统领,担任这一职位的有且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领主大人自己。” 看着面前人惊愕的样子,他古井无波地解释道,“第二军与第一军齐名,这么重要的职位可不会落入其他人之手。未来当配套的科技局扩大,它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大。另外由于它的性质,导致它各阶段的任务不一样。由此看来,临时统领这个职位也是不断轮换的。” 如果李维在这边,一定会十分诧异——这个中年人现在所说的话,和他想的完全一样。 第五十四章:鬃狼人 灰岩领,罗格镇。 巴洛一大清早就从暖和的被窝里爬起来。 轻吻过一旁熟睡的妻子,他穿上厚实的衣服,推门出去了。 这时,天微微亮,东方的地平线才露出一抹浅红。但巴洛走到街道上,却已看到一副人山人海的热闹景象。 “……是巴洛啊,早上好……” “……老大,你可来了,晨练开始了吗……” “……天可真冷啊,明天可以推迟一点……” …… 和往常一样,巴洛或是微笑点头,或是随口回答两句。等走到街道前端那片白石砌成的广场,这个魁梧的男人站定不动,他大声喊:“大家按照顺序站好,今天的训练开始了!” 话一落地,广场周围以及两旁街道那些散漫的人群立刻噤声,开始有序移动。一番忙乱后,罗格镇的男人们己经排列整齐,形成一个秩序井然的巨大方阵。 “好,听我的命令。以东边三排为首,其余的人接上。由东到西,绕着镇子跑一圈,然后大家就散去……” 巴洛洪亮的声音一发出,他面对的方阵立刻行动,化成一条由人组成的长龙,真的由东向西跑去。 当方阵中最后一列人也开始移动,巴洛和他周围那些殿后的预备军立刻追上。 罗格镇是一个并不大的镇子,它只有一条中心街道,共几百户人家。此刻,镇上的大多数青壮男子都在这支奔跑的队伍里。 这一周来,每一天他们都要经受这番训练。 刚开始这个命令传出来,可是一阵风风雨雨。但当发布它的背景一为人熟知,很快尘埃落定,像其他地方一样。 罗兰世界的人,对“巨兽攻城”这一套并不陌生。哪怕没有亲身经历,但各种各样的故事都已将他们洗脑,明白这种事有多可怕。尤其看到飞艇运过来的那些“大蝴蝶”、“大蚂蚁”,许多罗格镇的镇民的第一反应都是“领主大人果然是个负责任的人”。 外加加入民团,还有诸如衣服、粮食的补贴,更让许多人失去免疫力。 早上起的早点? 就训练不到一个小时,又不耽误事,还能治治懒病! 于是,如李维所料,他们全都“沦陷”了。 阿尔瓦打开窗户,看向底下长龙般的队伍,不由得想起安东尼那句“有远见”是什么意思。 短短一个小时,分散在全镇各个地方,身份地位各不相同的数百人,却能毫无矛盾的排成一支整齐的队伍。这样的组织能力,一旦发挥在其他地方,那将有多么可怕?阿尔瓦摇了摇头。至少在这一刻,他认定自己留在这里的决定是正确的。 这个脸上有狰狞刀疤的人,此刻正在镇上的旅馆。这里是一座三层石楼。虽只有十数米高,但算得上罗格镇的地标建筑。 当队伍跑到旅馆的下边,阿尔瓦特意朝队伍最后的巴洛吹了声口哨。 一会儿,当晨练的队伍解散,巴洛主动敲开了他房间的大门。 “你怎么来了,不是听说你在灰岩城那儿混的不错吗?”这个魁梧的中年男子,一眼瞥到绣在阿尔瓦肩上的图案,顿时笑呵呵的道,“好家伙,你都成骑士扈从了,这才几年啊。到时候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 “你这话说的,只是骑士扈从而已,离真正的骑士还远得很呢。我又是迦兰人,估计止步于此了。倒是你老兄威风的很,这就指挥起全镇的人了。”阿尔瓦笑了笑,然后又话归正题,“我这次来,自然是有事。实不相瞒,还是上边派下来的。” 巴洛原本还要嬉笑几句,一听这话立刻认真起来,“可以和我说说吧?” “当然。不能的话,我还找你老兄干什么?”阿尔瓦也收敛起了笑意,“领主大人让我密切注意这边动向,他怀疑有敌人来袭。” “我们这边哪里有敌——敌人?”巴洛怵然一惊,“难不成领主大人接到消息,知道山那边的鬃狼人打算袭击这里?” 他口中的鬃狼人,是一个类人智慧物种。它们一般体高两米,虽像人一样双足站立,却生有狼首,通体长毛,尤其背部的鬃毛尤为浓密,因而得名为鬃狼人。这种异人聚群而居,但他们的群落只有几十人,通常为一个巨大的家庭。鬃狼人虽有智慧,但却如他们外表一样野蛮如兽,加上力气骇人,一直是一个祸害。不过由于数量有限,又没精良的武器,并非很难对付。 “也许有这个可能。”阿尔瓦并未否认,“领主大人也未告诉我太多,只说了让我驻扎在这里,以便有事汇报给他。” 他还故作神秘,“我怀疑这事不仅和鬃狼人有关,说不定和即将到来的剧变也有关系。不然他不会让我秘而不宣。另外,我把它告诉你老兄,是因为知道你巴洛是个可靠的人,你可别辜负我的信任!” 冬狼可比鬃狼人可怕多了。一条成年的冬狼凭借奥术和强壮的体格,可以团灭一整个鬃狼人部落。所以来之前,安东尼特意嘱咐过他,一定不要透露冬狼群来袭的消息,让他编一个其他说辞。 “放心,这种事我知道深浅。”巴洛一本正经地道,“总之,如果你需要我的配合,到时直接开口。” “谢谢了。”阿尔瓦笑了起来,然后认真起来,“需不需要我把上边的东西拿给你看看?这又不是小事……” “不需要,我还能不相信你吗?”巴洛对面前人大笑起来,“你这家伙是不是出去后,就看不起家里人了,这么见外。” “哪儿的话?”阿尔瓦笑的有些尴尬。 面前人的信任,让他有一种道出真相的冲动。毕竟,罗格镇也是他半个家乡。但一想到安东尼的嘱咐,阿尔瓦只有把话默默憋回心里。 如果不是出于对李维的信任,认为暂时的隐瞒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他才不在乎这些告诫。 “对了,说到这个,最近在镇子里有没有奇怪的事?” “还真有。”巴洛一口答道,“最近埃布尔家的毛羊,还有艾伦家的大雪鸟,包括安格斯那家伙养的白针猪,总是每隔几天失踪一两只,我们还在地上发现一些类似冬狼的脚印。你说奇不奇怪,这畜生不是一到冬天就消失了吗?还有每次就消失一两只,不像它干的事?真是狼袭,整个羊圈里没有一只羊能活……” 第五十五章:追踪(一) 正是黎明之前,天最暗的时候。 当统治夜空的主人,那大如殿宇的圆月也躲入云层,大地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与死寂。无论灰岩砌成的房屋,铺着碎石子的街道,还是结冰后又铺上一层雪的溪河,同样雪白的荒野,远处重重叠叠的群山,全都在这一刻混沌一体,被这片静寂染上最深沉的夜色。 一会儿,天上又飘起了雪。 刚开始只稀稀疏疏的下,当风粗猛起来,一并下的迅疾。很快漫天都是飞扬的雪花,它们随狂风乱舞,没有目的地四处飘落。 罗格镇被“裹”了厚厚一层。 刚刚几周的好天气,已让它的街道巷舍再度多姿多彩,现在又将变为一片纯白。 然而,这严酷的天气却是安托万所期望的。 这个背负双手巨斧,左脸有道狰狞疤痕的男人,正匍匐在雪地里。 他穿着厚实的白色兽皮,此刻四肢紧密的贴在地上。为了保持体温,他身下垫了一块灰白色的厚布,厚布底下有一个塞满碎纸的麻袋。同时他背部盖了块白色的羊皮毯子,上边放了张缀满枯枝败叶的破渔网。 此刻飘下的雪,让他变得更加隐僻。 阿尔瓦的眼睛,已经通红一片,隐隐放出红芒,好像两颗晶莹瑰丽的红宝石。周围的黑暗苍茫,在这双眼睛的作用下,像加了一层强光滤镜,变为晨昏时分的黑白世界。虽然并不算十分清晰,但已让他能大体分清轮廓。 “黑暗视觉”,这是他的血统所带给他的一项特异能力。 这个埋伏在雪地的人,正透过顶上枯叶间的缝隙,牢牢盯着不远处那个四周布置栅栏的羊圈。 这个地方面积不小,能有四五亩,里边畜养了一百多只膘肥体壮的毛羊。 毛羊是一种很高大的羊类动物,它大概身型近似山羊,能有数百公斤重,雄羊头顶有一对镰刀似的长角。虽然长相较为威武,但性格十分温驯。作为一种毛用动物,它们在秋季会不间断的生出茂密的,富有光泽的羊毛。这是编织呢绒的上佳原料,也让毛羊避免了被屠宰的命运。 突然,阿尔瓦的眼睛一眯! 他不断皱起的鼻子,闻到了一些异样的气味。 复苏血统后,他的嗅觉也异常灵敏,不比一般的猎犬差。 努力感觉风的方向,这个人朝自己的上风口望去。 在黑暗视觉的帮助下,他在羊圈一边发现一个朦胧的轮廓,能一下全部透明,和周围的实影完全不一样。 正诧异的时候,这个轮廓由虚凝实,变成一头实实在在的巨狼。 “朦胧术”这三个字一下出现在阿尔瓦的脑子里。 他屏气凝神,静等这个不速之客接下来的动静。 被他发现的冬狼,一在羊圈边显出身影,贪婪的眼睛已盯准羊圈中的那些毛羊。这可怖的狼眼,在黑暗中发出深蓝色的光芒,好像两点幽幽的鬼火。 毛羊因为它的出现,猛地骚动起来。“咩咩”、“咩咩咩咩”的声音里,羊圈中离冬狼最近的方向,一下被空了出来。所有的羊都在往后挤,想离这两点“鬼火”远一点。但下一刻,让它们胆战心惊的这两点鬼火却消失了。 同时响起的,是一个重物落地的声音。 冬狼四足一用力,它高大的身子就越过了高达三米的栅栏。此刻身在羊圈里,它努力抑制自己杀戮的冲动。突然,它朝群羊中最为肥大的那一只冲去。 这头冬狼肩高能有一米七,身长达到四米有余,比一般的高头大马还魁梧几分。与它差不多大小的这头毛羊,一个照面就被咬住脖颈,然后气绝身亡。 浓重的血腥味散发在羊圈中,让剩余的毛羊像发了疯一样,一番骚乱后,它们远远躲在栅栏四边,努力离中间的野兽更远一点。 瞥了它们几眼,冬狼拖着自己的猎物想离开羊圈。 它走的方式十分特别,只见它强而有力的脖颈一用力,被它咬住的这只肥大的毛羊就被它抛了出去。直接被甩飞到栅栏外,最后落地时离栅栏能有十数米远。 这头毛羊能有五六百公斤重,木栅栏的高度在三米左右,被甩飞的距离更达到二十米。而做到这一切的,仅仅只是“猎人”的一记摇头。 躲在雪地里的阿尔瓦看到这一切,也是面色森冷。 能有这种力量的冬狼,一般都是各自狼群中的头狼,它们是荒野里最矫健强悍的猎手,敢于向领地一切野兽发出挑战。但这么一个强大的家伙却这样偷偷摸摸,这实在让他有不好的预感。 冬狼却没顾忌他的想法,它再度一跃,来到栅栏外的野地。奔行到那头不幸的毛羊一边,它再次叼住对方脖颈,将这头猎物的身子甩到背上。然后撒开四足,朝前奔跑。背上与它等重的猎物,只让它的脚印更深了一些,对它其余的一切没半点影响。 直到它慢慢消失在风雪中,在他眼睛里化为一个小小的黑点,阿尔瓦才掀开背上的羊皮毯子。 不由得握了握背后双手巨斧的斧柄,他还是决定跟了上去。 现在风急雪大,仅这一会儿功夫,冬狼的脚印已被覆盖许多。一身厚衣的阿尔瓦见此情况,也深吸一口气,朝前狂奔而去。 他双腿如风,此刻速度已不下一般的奔马。但阿尔瓦明白,前方那条狼速度比他还要更快几分。 一分钟后,罗格镇四周的界林已映入他的眼里。 这片界杉林,几乎没有一棵树的高度在四十米以下。最小的那一些,粗壮的茎干也能有五六人合围。树与树之间生长的十分紧密,几乎只能容纳一两人并排行走。这也是栽种这些庞然大物的目的。 界杉林宽度达到一定地步,可以有效阻止许多种类的巨兽入侵。 罗格镇周围的耕地外,种植了一整圈界杉林,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它们与镇子的历史一样悠久。事实上在镇子还未建立起来之前,界杉的种子已被人为播种到现在的位置。等过了十数年,它们初有所成,这片被它们圈出的荒地才正式开垦。 第五十六章:跟踪(二) 循着冬狼的脚印,阿尔瓦窜入林中。在高耸入云的界杉丛中东拐西绕,足足用了半刻钟,才离开这一片茂盛之极的林子。 罗格镇周围的界杉林,平均宽度能有一公里,它们像镶在镇外的一圈绿带,拱卫着镇子的安全。 出了界杉林,阿尔瓦特意放慢脚步。虽然冬狼的身影已消失在茫茫雪夜,但他知道它一定降低了速度。 判断的根据,是他对这里的了解。 在罗格镇生活了十多年,生性爱跑动的他,熟悉这里的每一片土地。在出林的一刻,根据远处的山影,他已经判断出自己到达了镇子东侧的一片根棘草地。 虽然这里和其他一样,都是一片茫茫然的雪白色。 靴子踏入雪地发出的“吱呀”声,佐证了阿尔瓦的判断。这是缝入靴底的铁片与根棘草多刺粗硬的根茎相摩擦发来的声音。 生满根棘草的地方,地面会被这种植物发达的根茎网络覆盖。这些密密麻麻的,能有手指粗细的匍匐茎极坚韧,表面还有细微的刺状突起,像玫瑰的茎。一般的鞋靴根本耐不住它们,可能走上几分钟就要破底。除此之外,它还有“绊马索”的作用。茎上每一处关节都生有抓地的根须。一条绵延数米长的根棘草,能有数十处这样的连接点。这让它们与大地紧密相连。一旦被它们勾上,等于要将这株草大部分根节拔出。而往往一陷,就有十几株草同时绊上。因此大多数的动物,都只能在上边慢行。 根棘草能够种植在界林外边,还有一大特点是它们有毒。 一般的草食动物啃吃它们的叶子后,会立刻口吐白沫,连续几天腹泻不止,直到体力衰竭。因此在种有根棘草的地方,绝对看不到“风吹草低见牛羊”。 事实上,它们是人类构筑的第一道防线。对阻隔荒野怪物的重要性,恐怕还在后边的界杉林之上。 除此之外,根棘草是一种生长极快的植物。一次收割后,它们只需两三天时间,就能长出一米高的草丛。通过人为发酵,叶子中的毒素可以被中和掉,重新被牲畜利用。等于起到牧场的作用。 灰岩领这种四季分明的地方,几乎所有城镇的外围都覆盖了大片的根棘草地。这是人类长期与自然搏斗的过程中发明出的新手段。 罗兰的人类拥有文字的历史已有万年,畜养牲畜、种植作物还要更久。 根据权威的划分方法,人类历史一共分为五纪。至少在五千年前的第三纪,荒野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可怕。那时人类可以在猎犬等驯兽的帮助下,正常在野地里放牧,也曾出现过辉煌的游牧文明。但当第四纪到来,这种现象已经绝迹,野兽们变得越来越可怕,且每隔百年就能多出一两个全新的危险物种。 为此人们不得不绞尽脑汁,为了自己的生存努力。 无论界杉林,还是根棘草地,都是罗兰世界的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杰作。 阿尔瓦一路快走,多年的生活经历,让他明白在根棘草地疾行的方法。凭借这一优势,他已缓缓追上前方那条冬狼。 但当对方在他视野出现,他却又放慢脚步,只因感受风向在渐渐改变。 冬狼的灵敏嗅觉,阿尔瓦是深有感触。虽然跟踪前,已在身上涂抹了一种消除气味的草汁,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就这样,始终和前方奔行的野兽相隔数百米,他慢慢走出了根棘草地,来到之外真正的荒野中。 远处的群山变得越发分明,他甚至能依循记忆,说出其中几座最高大山峰的名字。 再过了一会儿,黎明将近,雪也越下越稀,这个在荒野里苦苦追踪“猎物”的男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前进方向。 哪怕冬狼的脚印此刻完全消失,他也能知道它究竟去了哪里。 “苍白龙王之峰”,这座顶上覆盖皑皑白雪的巨峰,在阿尔瓦的眼中变得越来越大,它东南方向那条低陷的峡谷也若隐若现。 那里正是被罗格镇,乃至整个灰岩领称为“山口”的地方,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刚懂事的小孩都能知道它是灾厄之源。 山口之后的峡谷,就是大名鼎鼎的“游龙之峡”,它的得名由来,是许多人亲眼目睹“有龙在其中穿行”。 这绝不是传言,因为这处走廊一般的地方,径直通入莽苍山脉腹内,是大迦兰平原和埃多平原唯二的两条通道之一。沿着峡谷奔涌前行的莽苍河,可直接由迦兰来到埃多。千年前,它是一条重要的商路。但突变的自然改变了它,让它逐渐荒芜。现在它的主人,是冬狼那样的猛兽以及鬃狼人这种类人种族。 每到秋末冬初,游龙峡地会成为一条另类的交通动脉,是众多野兽、异人迁徙的必经之路。而初春万物复苏,它们又会一涌而出,这是山口被称为“灾厄之源”的原因。 离苍白龙王之峰越来越近时,“山口”的轮廓也逐渐清晰。一条银帘似的大河从中涌出,宽达百米的河道,只封冻了两边的河滩,中间大半河床的流水依然朝前奔行。 “山口”的两边,是苍白龙王之峰脚下的两座矮山。它们通体纯黑,构造它们的是一种特别山岩。偏偏又高而陡峭,其底基与顶峰相差不多,简直差不多粗细。让它们看起来,像两个把守在这里的巨人,又像是残缺的门扉。 现在天还很暗,当阿尔瓦远远的仰视“山口”,真感觉它是一座地狱之门。 冬狼最后投入到山口附近茂密的松杉林里。 阿尔瓦却徘徊在林地周围,这座林子时不时发出凄厉狼嚎,是他止步的重要原因。 安东尼的话又回响在他的耳边。 尤其是那一个“冬狼集群”的推断。如果它是正确的话,那意味着这里很有可能驻扎一条狼王。 冬狼本身已经是非常厉害的猛兽。 能让一个大群的冬狼对它臣服,那它的实力又将高超到什么地步? 正当阿尔瓦进退不前,林子却突然有了动静。 一声断石分金般的狼嚎过后,伴随着通亮的火光,一股浓烟冲天而起。突然又青光大放,骤现一道飓风…… 第五十七章:跟踪(三) 阿尔瓦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前方的松林,一道可怖的飓风接天并地,它卷起无数的冰雪、泥沙、碎石,连身旁松树上的松针、细枝都一并袭走。当它规模越来越大,周围的风势也被它强行扭曲,无数飘雪从四面八方向它汇集,好像它是一个无底深渊。 至于先前的浓烟、火光,被它横扫的一刹那,直接被它吸入风眼。不可计数的火尘与它融为一体时,释放了全部的光热。在那个瞬间,一道照亮天地的火龙飓风在那狂嚣、肆虐,然后光与火一并敛去,唯风永存。 飓风发展到最后,犹如腰如殿宇,高不见顶的巨人。很快,阿尔瓦这儿也受到了影响,尽管他离那边能有一两公里。 看着周围的飞雪一起向它涌去,无论地上空中,这个背着巨斧男人逐步后退。刚才火龙飓风形成的一刹那,他甚至还看到一个龙形黑影在飓风风眼里振翅,这打灭了他所有冲动的心思。 任何熟悉“山口”这个地方的人,都明白它的可怕。 这里出现任何东西都不算奇怪,无论龙还是凤鸟、麟兽。越精明能干的人,越明白在这个地方,自己不过渺小如蝼蚁。 但当阿尔瓦退出能有半公里,飓风却猛地崩散了。与此同时,还有震天动地的龙吟发出。下一刻,一条通体泛着银光的龙骤现在半空,它随即腾空而去。然后,又有一声嘹亮之极的狼嚎响起,像是对龙吟的回应。 阿尔瓦被这动静吸引,他驻足不动。 然后,他就听到前方的松林里有无数声狼嚎与之回应,一时这方世界简直成了狼的乐土。 当这些声音渐渐平息,他才呼出一口气,正当他又犹豫不决,不知自己是进是退时,松林里又有了动静。 林地的边缘,又陡然冒出一道青光。 正是一条魁梧之极的冬狼,它身形虽不比一般的冬狼更大,但它仪态、气概比之后者却如鹤立鸡群。 这条冬狼一身白银般的长毛,即使合上嘴,亦獠牙外露。此刻遍体青光,宛若传说中的神兽降世。 安斯艾尔走出松林的一刻,就瞥了瞥阿尔瓦那个方向,露出一个不屑的眼神,它又缓步走回松林。 远在数百米之外的安东尼,看它身上发出的青光能照亮周围数十米,一下冷汗淋漓。 绝对不会错,它就是冬狼之王! 罗兰世界,无论人或野兽,都有开启力量之门,从而超凡入圣的可能。关键点是燃起身上的“气”,它意味着向传奇迈进。 但气的修炼,有重重关卡。 罗兰世界的人类,形象的将这一过程比喻为“武之殿堂”。修炼自身的“气”,即如在殿堂行走。前方的重重关卡,好似殿堂中的一道道门。人在屋宇中,每叩开一道门,就能看到一扇门里的风景,炼“气”的过程亦是如此。 由此引申出“七重门”的观点。 它代表着气的修行中,所必须经过的七个阶段。每开一重门,意味着朝前更进一步。与此同时,力量更上一个台阶。高一个阶段比低一个阶段,在“气”这个层面上,能相差大概十倍。 阿尔瓦开启了第三重,而他面前的这条冬狼至少开启了第五重门。 “萤光于体”是开启第四重门的生物,才能做到的事。它是气的力量一种特别的外放形式,类似于元素化表征。能将气之光笼罩周围数十米,只有开启第五重门才能做到。而要知道,每开一道门,气的能力能陡升十倍。 换句话讲,他的“气”能力大约只有对方的百分之一。 当然生死搏杀,“气”的能力只能算是一个重要因素。犹如毒蛇搏虎,即使虎的力量强蛇百倍,但毒蛇凭借一口毒牙,也有与之同归的能力。 在“气”的较量上,许多种类的奥术也能起到毒的作用。 但冬狼作为天然的奥法兽,它自身懂得的七种奥术攻守兼备,是同类猛兽的佼佼者。即使和它同级,阿尔瓦也没必胜的把握。 知道自己刚才险些丧命,阿尔瓦缓缓喘气,脸上全是大难不死的庆幸。 刚才的那一刻,他真是紧张到寒毛直竖。好在这一关总算是过去了,那条可怖的冬狼并没有找他麻烦。 正这么想的时候,再一次异变突生。 有一个东西离开松林,远远朝他飞来。刚要防御,阿尔瓦却看见它落在自己一边,一动不动。 仔细一瞧,居然是一个鬃狼人! 阿尔瓦的左手悄然摸到斧柄,他缓步接近四五米外这个鬃狼人。只见对方浑身浴血,各式各样的伤痕布满生满黄褐色长毛的身体,尤其胸口还插入一截手臂粗细的断木,明显已惨遭厄难了。 这时,他耳朵又听到一阵劲风。 抬头一望,又一个鬃狼人朝自己这边飞来。 这个过程一共重复了五遍。 当最后一个鬃狼人飞来后,松林里传来一声断石分金般的嘹亮狼嚎。 阿尔瓦看着自己四周的这些尸体,他很快意识到发出刚才那声狼嚎的,极有可能就是之前走出松林的冬狼之王。对方在龙卷飓风出现前,也曾嚎叫过。并且那条龙飞走时,发出的那一声,应该同样是它。 但它为什么要把这五个鬃狼人扔给自己? 难道刚才放自己一马,目的就是为了这个? 阿尔瓦百思不得其解。 正是纳闷的时候,他的脑子像通了电,一个惊人的猜想骤现出来。 难不成冬狼王误会自己和这五个鬃狼人是一伙的,而它和这五个鬃狼人也并不是敌对关系,因此才这么做? 阿尔瓦又想起之前的龙卷飓风,以及飞走的银龙。这个猜想,在他脑子中逐步完善。 刚才自己追踪到这里时,松林里正有一场战斗发生,交战的双方是冬狼之王与那条遁走的银龙。这五个鬃狼人正在那边附近,也受到了波及,一个个死去。当冬狼之王战胜敌人后,发现了自己,因此才走出松林。但它却误会我是这五个鬃狼人的同伙,才放过自己,并把他们扔到这儿…… 第五十八章:鬃狼人王国(一) 这个猜想虽然合理,但有一个严重的逻辑硬伤,那就是冬狼之王与五个鬃狼人的关系。 阿尔瓦从未听说冬狼会和鬃狼人联合。虽然都占一个“狼”字,但它们之间可是捕食和被捕食的关系——嗯,鬃狼人是冬狼的食物之一。 这可不是小道消息,阿尔瓦虽然并未亲眼目睹,但他认识的许多人都表示见过这个情况。 其实不仅是鬃狼人,在极端饥饿的情况,冬狼敢于猎食一切,人类勉强也在它们的食谱范围内。 阿尔瓦不由想起这次来之前,安东尼和他提到过一件事。二十多年前,地盔虫还未出现时,冬狼有聚群攻击城镇的习惯。到时不仅是牲畜,连人也沦为它们的食物。甚至都“酒足饭饱”了,它们也要大肆杀戮。一个富饶的城镇一夜变成鬼城,这样的事确实出现过,班森老人就是亲身经历者之一! 总之,猜想因为横在这儿的问题,彻底进行不下去了。阿尔瓦摇了摇头,他又把目光移到身边这五具鬃狼人尸体上。 不管怎么说,冬狼之王诡异的行动,已证明了他们不一般。 阿尔瓦很快就已经有了发现。 他看到左侧那个最是高大魁梧的鬃狼人,一边的手臂上居然有金属制品!挨近到它的一边,阿尔瓦蹲下身子,开始检查这个特别的金属臂环。【ㄨ】 只见它的横截面是拉长了的长椭圆形,厚度在一个手指左右,但上下宽度却能有五公分。因为颜色与它的体毛很是接近,他刚才那粗望的一眼,才没有发觉它。盯着臂环上那刻着的“孤狼啸月”的花纹,哪怕是没有艺术细胞的阿尔瓦这时也惊叹起来,这确实是个了不起的艺术品。 但当他将臂环从多毛的手臂上取下后,整个人都惊愕住了。 臂环的背面也有花纹,不同于正面的“孤狼啸月”,这里的花纹具有浓郁的种族特征。没错,它栩栩如生的刻画出了一个手持阔剑的“鬃狼人”形象——阿尔瓦很肯定是鬃狼人,这“半人半狼”的怪模样除了它们,确实没谁了。 那问题就奇怪了,什么时候鬃狼人这种满脑子都是肌肉的蠢玩意也能冶金炼铁?掂量了手里的东西,并再度擦拭了它的表面。从那反射出的金属光来看,阿尔瓦判断构成它的材质正是精钢。 加上臂环表面这些精细的,富有美感的花纹,这个背负巨斧的男人真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 这天中午,臂环外加一封长信已出现在李维的书房。 和阿尔瓦一样,李维把玩了一会儿这个金属玩意,然后满脑子都是疑问。 那个熊孩子的记忆,分明可告诉他鬃狼人是一种外表如野兽,凶猛如野兽,并且蠢笨也如野兽的东西,除了双足站立,实力弱鸡,和他们的远亲冬狼并没多大区别。 但这样的描绘,在这个臂环面前,几乎在脑门上刻上“谣言”这两个大字了。 开什么玩笑?野兽能冶金?还炼出精钢这么高级的玩意!拜托,精钢可是一种成分十分复杂的合金,需要在炼制过程里,按顺序在铁液里添加多个种类的金属。 这也就算了,上面的花纹是怎么回事? 李维特别让人取来一些表面雕花的金属物件。 仔细对比了一下,他骤然发现自己堂堂一个领主,拥有的东西居然还比不上一头“野兽”! 谣言,这一定是谣言! 他又摇了摇头。 不,这是幻觉,这一定是幻觉! 李维再度感觉有些不妥。 细想了一会儿,他一拍大腿。要么它是自己眼花了的幻觉,要么“鬃狼人蠢笨如猪”就是一个天大的谣言。 正当他为理顺思路而欣喜不已,一个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里。 “这东西你是哪边得到的?” 话还未落下,骤然现身的大奥术师安托万,已拿过鬃狼人的臂环,好一阵端详。 “不会错,不会错,这样的工艺只有矮人工匠才有……” 听到“矮人工匠”这四个字,李维的嘴巴张大到能吞下一整个红彤彤的大苹果,“你——你,你说啥?矮人工匠?!他们又怎么冒出来了?” 一时间,他居然忘了打招呼,对方可消失整整一周了。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安托万也十分诧异,他拿着臂环对李维摇了摇,“这样的图案我从未见过,最诡异的是上边的这几个字‘艾希斯王国’。这分明是火翼文,但我可从而听说过第二纪有一个艾希斯王国。尤其上边还刻画了这么古怪的形象,鬃狼人那种蠢东西什么时候能有这种待遇了?” “可能你的疑问还要再加上一个。”李维把身边的长信一推,“这是发现它的报告。上边说,这个臂环是从一个鬃狼人手臂上取下来。而这个鬃狼人是冬狼之王抛给他的。那条被他称为‘冬狼之王’的家伙,之前和一条银龙打了一架……” 说着说着,就变成了绕口令,领主大人现在满脸的不可思议,“这特么的,到底怎么回事?” 安托万听到他的话,也放下臂环,取走桌上刚拆下来的长信。因为这个意外情况,这位大奥术师先生连一边的次元门都忘了关闭。 好在“次元门”这个奥术,需要魔力维持才能固化形态。如果失去魔力供给,它不得已解除时,也只会有一些小波动,比如掀起一阵狂风。 于是,当这道门型空间裂缝解除时,李维的书房像上次遭受了龙袭一样,被突然涌出的飓风肆虐地一片狼藉。 李维自己被直接掀到了地上,他后边的书架上的书受到这突然的扰动,有十好几本砸到了他的头上。 “你搞什么!”领主大人发了疯似的,对书桌一边的老人大吼。 刚才他撞到书架的那一刻,上边的书是一本接一本的砸下来,还都对着他脆弱娇嫩的后脑勺。于是,他像小鸡啄米一样,在那不断点头抬头。 “……看东西就看东西,能不能记得把门关上……”领主大人吼完,都带着哭音。 然而,对方回过头来,却是一个道歉却没有,而是认真严肃地对他说:“你这次麻烦大了……” 对天发誓,李维从未看过这位尊贵的大奥术师先生脸色这么难看过! 第五十九章:鬃狼人王国(二) “你可别吓我……”李维的脸色也变得很不好。 “吓你?我没那么无聊。”安托万继续一本正经,“这封长信上,我看到冬狼群要袭击你的领地。而鬃狼人又和它们一起在山口出现,之前这里还有一条银龙。我一下想起一件事。十几年前,我的龙族老朋友亚萨和我的一次会面里,曾提到游龙之峡里有一个规模不小的鬃狼人王国。但当时他带着戏谑说的,认为这个纯属无稽之谈,还说提供这个消息的贝芙丽是睡久了脑子发昏,才有这样的奇思妙想。” 他补充道,“贝芙丽是一条银龙。游龙之峡靠近山口的地方,就是她的领地。那座苍白龙王之峰还建有龙巢,这是她从她父亲,一条名为亚度尼斯的强大古龙继承的。在你们家族还未到来之前,她已经盘踞在那边数百年了。” “你的意思该不会说,这上面讲的全是真的?”李维的嘴再次张大到能吞下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他无比惊讶的说,“我还以为这什么龙啊,冬狼之王啊,鬃狼人啊,全是这家伙眼花,或干脆是他瞎掰的。没想到,他真亲眼目睹!” “我只是告诉你,真的有这个可能。”安托万也满脸诧异,“我也不相信鬃狼人这种蠢物居然能形成自己的王国。但摆在眼前的东西,却让我不得不信。” 他瞥向桌上的臂环,“李维,你恐怕不知道游龙之峡的秘密。我之前为了空间异变的事,曾深入探查过那边。发现进入山口大约五百公里,有一个特别岔口。它通向一片特别的地下世界,那里盘踞着一个颇为强盛的矮人部落。但因有事在身,我没和他们直接接触。只观察了几个小时,就飞离了那边。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矮人部落有不少鬃狼人。但我当时以为他们是矮人的奴隶,并没过多注意。” 李维也盯着臂环,说不出话来。 但他就奇了怪了。又是鬃狼人王国,又是矮人部落,怎么这些东西都一个个冒出来了?而自己居然全不知情! “怎么一夜之间,我多出这么多邻居了……” 正要发几句牢骚,李维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更是苍白。 马上,他就把那个“水女”的事告诉眼前人,“……老头,你说她不会和他们有关系吧?” “你确定她真的出现在你的卧室里,还以那么古怪的方法?”安托万也是诧异,“你那个地方,我可布置了封绝法阵,这不是禁魔力场、抵制魔力。它能隔绝一切的元素力量,形成真正的拒魔空间。这种情况下,她怎么能做到这种事?” “千真万确,我是亲眼看到她这么进来的!”李维急了起来,“老头,你可要仔细想想,究竟什么奥术能起到这样的作用?你们不是有几千种吗?那么多,你遗漏了一两样,也是有可能的……” “但这不关奥术的事。哪怕奥术的种类太多,也不可能像这样,它违反了奥术的根本原理。除非它根本不是奥术……” 安托万突然愣了一下,“没错,这的确不是奥术,而是神恩之力!”再度抓起臂环,盯着鬃狼人花纹下边的数个怪字,喃喃道:“没错,的确是艾希斯,水之王神艾希斯,她是水神化身的选民!” 大奥术师先生等情绪缓和了一下,才重新看向李维,“我明白这个女人的来历了,她是水之王神艾希斯的选民,拥有水神化身的神恩之力。所以,她才可以来到你的卧室。但因受到封绝法阵的影响,水神化身的能力发挥不了百分之一,这才有那句唠叨。没想到这些往生者复活后,居然还可以拥有原来的能力?!” 这时,李维刚要爬起来,听到老人的这些话,又吓得摔在地上。 “敢情她和他们也有联系?” 李维忽然发现这句根本是废话。灰岩领周围大半是荒芜之地,除了他的这些“邻居”,还有谁拥有短期内攻打他的能力?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安托万没有立刻答复他,而是仔细思考了一会儿。突然,这个老人像是明白什么,“查,一定要查。这么多的人,不可能没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见李维脸上全是懵懂,他解释起来,“我的意思是让你仔细查一查。据我那个老朋友说,那个鬃狼人王国能有两万人。但我去游龙之峡逛了一大圈后,却发现根本没有他们活动的迹象。但这是不可能的事,一个两万人的国家,可需要很多东西。最主要是粮食,鬃狼人的食量比我们大的多,他们的食物又和我们很相近。但我却没有在那边看到大片的耕田,也没看到牧场……” “他们可以去打猎,那地方不全是野兽……”刚把这话打断,李维突然又不说话了。他猛地想起在地球上看过的一本书,上面可介绍渔猎是支撑不了多少人口。一般人数达到上千,就必须转向农耕或游牧这种更高效的方式。罗兰世界虽然奇异,但在“饿肚子”、“吃东西”方面和地球真没多少区别,这个定律应该也是通用的。 “你说既没有耕地,也好像没有放牧,那维持这些人的食物来自哪里?”李维先提出这个问题,然后他眼睛放出精光,自己给了自己答案,“贸易,一定是贸易!这些鬃狼人一定是通过贸易,才得到这些粮食的。而能提供他们这些粮食的地方,难道——难道,该不是我的灰岩领吧?” “你倒不是太笨。”安托万点点头,“的确是你说的这样。按照游龙之峡的方位,离他们最近,且有大量耕田的地方,也只有你的灰岩领。尤其你别忘了,你脚下的灰岩城可有几十万的人口,这势必涉及大量的粮食买卖,完全有浑水摸鱼的可能性。再加上这个。矮人的手艺可是首屈一指的,他们和矮人接上头,未必不能拿到合适的商品。”他拿起臂环扬了扬。 “查,一定要查!”李维也受到鼓励,他一跃而起,“我倒要看看,这帮人在我眼皮底下做了什么事?” 第六十章:灰岩龙鼠人商会(一)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和安托万商量一会儿,李维立刻让人请来他的首席大臣安德鲁。整个灰岩领的经济行政,都由他手下这位第一能臣负责,对方绝对是最懂这个方面的。出于对安德鲁的了解,李维坚信这个老人一定不会辜负他的信任。 果然,如他所料。 接到这个任务后,仅仅隔了一天,灰袍学者安德鲁已带着一大堆账本来到他的书房。 “……如您所料,粮食贸易上,确实有大问题。我通过翻阅领地内的税入账本,发现灰岩领出产的粮食每年至少有十分之一去向不明。漏洞在于运输,如果真如账目所言,那么我们领地负责车马、船舶的商会至少少交了近三千金瓦尔的税收。将这笔帐一换算,恰好就是那十分之一粮食的仓储运输费用。” “那这笔去向不明的粮食,大约能养活多少人?”李维迫不及待地追问。 “按照正常的口粮计算,它大约能供给七万人的日常生活。”安德鲁特意补充道,“领主大人,我们灰岩领辖地内的耕地众多,加上种植的又是许多高产作物,粮食出口一直是我们一大进项。每年出产的粮食,除了领地里百万人生活所需,还能有近五十万人的空余。这些粮食一般出口到临近的冬龙城,还有和我们友好的牛头人部落。哪怕今年水患,年内出产的粮食也足够满足领民的需要。您支出的那笔钱,只是将用作贸易的粮食截留,重新分配给一些受灾严重的人。” “居然真的有问题!”李维倒吸几口冷气,“想不到这帮邻居瞒着我们干了这样的事。老安,出问题的人查出了吗?” 他却看面前的老人得意地笑了几下。 “虽然他们做的不可谓不精巧,但还是让我发现一些猫腻。”灰袍老人指着摆在书桌上一个红皮子的账本,“这个火铜炉商会是最主要的幕后人。他们经营铁器、药材、奥兽和粮食贸易,尤其是矮人出产的珍贵武器是他们的招牌之一。而他们最大的问题,是他们的经营方式上。铁器、药材,还有各种珍惜的奥兽材料,这三样贸易他们几乎只卖不买。惟独粮食,是只买不卖。最古怪的是他们号称将粮食售卖到冬龙城,但我查过和他们有贸易往来的其他商会,尤其是经营运输的那些商会。结果真相大白。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这笔粮食真是出口冬龙城的,那和他们有关的商会税收可少大一笔。要么是后者集体漏税,要么就是前者撒谎。我本人倾向于后一种推断。因为这笔少收的税,刚好也是二三千瓦尔,和前边的帐刚好对上。” 李维一拍桌子,厉声道:“给我抓,这帮家伙居然敢在我眼皮子底下打马虎眼!一边偷我的粮食,另一边却用这些粮食养兵打我,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养兵打您?”安德鲁一脸诧异。虽然他同样奇怪吃“熊心豹子胆”和偷卖粮食有什么关系,但考虑到李维时常扯出一些谁听不懂的词汇,他故意忽略了,专门针对前一个问题,“领主大人,是什么人用这些粮食图谋不轨?” “忘了告诉你了。”李维一拍额头,他想起光让对方去查,却还没告诉查的原因,“老安,你听我说,这件事是这样的……” 李维把由冬狼扯出来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对方。 “你说这帮家伙气不气人?!” “什么,我们附近有一个二万多人的鬃狼人王国?”安德鲁也是懵了好一会儿,“那种蠢家伙居然能做出这种事,这怎么可能?” “可不可能,还得我们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看到老人一脸的不可置信。李维骤然发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居然是最镇定的一个。看来罗兰世界,“种族歧视”的现象还是很严重滴。“还记得我们的实证主义吗,任何事情都要基于现实,而不是刻意遵守那些广泛流传的通理。这一件事,也许真能给我们所有人上一堂课……” 还未说完的时候,书房这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我和你们一起去。”安托万撤去了隐身术,就这么手持长杖的出现了。他对循声望过来的安德鲁微笑了一下,算是问好,“李维,你这次派去的人,得加我一个。” “……”坐在椅子的李维,被他这一出现弄得很是懵懂。他特别注意到这位大奥术师先生,居然没换作另一张脸。上次,他逃回来的时候,这一位可是特意“隐姓埋名”,好好的乔装打扮了。 虽然弄不懂这位大奥术师阁下为什么这么做,并提出这么古怪的要求。但这是人家自己的选择,他也不好干涉。不过,既然是平白送上来的劳力,那不用白不用。 到了这天晚上,灰岩城堡的议事大厅里,已多出一个跪在李维面前的人。 拜伦跪在地上,他身着锦衣华服的肥胖身子被人用精钢制作的铁链捆了一圈。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用的还是最牢固的“猪蹄扣”。看他那蓬头乱发,还有脸上那一个已经发青的巴掌印,显然在被捕之前有事情发生。 “……我冤枉啊,领主大人……”这个前一刻还是成功商人的肥大男子,现在却是鬼哭狼嚎,他两颊上的肥肉一颤一颤,“……我是个遵纪守法的人,一直按时纳税,只是有几个私生子,至于这么对待我吗?” “我抓你,又不是因为你乱搞男女关系?”李维满脸尴尬。发现对方还没弄清楚情况,他给这个一脸委屈的死胖子一个好心的提示,“说说看吧,每年你弄走那么多粮食,目的是什么?” 果然一听到这话,拜伦立刻脸色发白,衬得那个巴掌印越发明显。好一会儿,“领主大人啊,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粮食……” “别狡辩了,我已经发现铁证了。”李维也不想和他废话,他照例看了宝座身旁的安德鲁一样。 这位灰岩领的首席大臣立刻让人取来账本,措辞严厉地对拜伦说了一通。 这一下,原本还想要抵赖的拜伦登时吓晕过去。 被人泼了桶冷水后,这个体重骇人的家伙醒觉过来,还以为自己做了一个恶梦呢? 但李维接下来的话,却像是一根扎在他大腿的针,让他不得不面对这比恶梦更恶梦的现实。 “现在我给我两个选择,第一上绞架,第二……”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第六十二章:灰岩龙鼠人商会(二) 还没等李维说完,拜伦直接抢答,直接体现了他见风使舵的优良品质。只见他喘了几口气,一段被尘封的往事在他口中娓娓道来。 “这事,得从我爷爷说起……” 听到这个死胖子说的第一句话,李维已经张大嘴巴,虽然还未到吞下一个红彤彤大苹果的地步,但已足够表明他此刻的惊讶。 敢情这事还有历史? 慢慢的,一旁的安德鲁也瞠目结舌。 这个老人几乎把一辈子都奉献给了灰岩领,但却没想到自己老了的时候,却发现这边居然潜藏着这一个巨大的秘密。 据拜伦所言,他们家族大约在一百年前,他爷爷那一辈已经开始这样不“正常”的贸易。 这么长的时间中,他们作为中间商,从自己的上端龙鼠人那边得到便宜的武器、药材和许多奥兽材料,并将这些在灰岩城内销售。所获得的利润,归他们自己所有,但那些本金必须用来购买粮食,再度移交给龙鼠人。 一切的起点源于一场偶遇。 一百年前,他的爷爷迪克·灰岩还是灰岩城里一个穷苦的少年,身份是一家小商会的学徒工。在一个特别的夜晚,他偶遇了改变他人生的人。 确切的说,那并不是人,而是一个鼠人,一个受了伤的龙鼠人。 总之,出于一片好心,迪克救下了它,并把它养在自己寄宿的家里。两个月后,龙鼠人伤愈后不告而别。但只隔了三天,它就带着东西来到迪克的身边。那是一个珍贵的玛纳晶体,龙鼠人用它来酬谢迪克的帮助。一开始,迪克并未接受这项礼物,他认为这是对方偷窃所得。直到在龙鼠人的带领下见识了龙鼠人的地下社会,才明白这并不是赃物。他将玛纳晶体售卖,但只收取了龙鼠人养伤的费用,剩下都交还原主。这一做法,得到了龙鼠人的认可。这也是他们家族正式开始的第一笔生意。 之后,迪克和鼠人的合作便开始了。由于出色的经商天赋,他制定出了一条特别的经营路线。 首先通过鼠人的渠道,迪克获得大量便宜的货物。他用自己的人类身份做掩护,成立了专门的商会出售它们,并为鼠人收购粮食及一些其他东西,从中赚取差价。短短十数年里,已经积累下了一份不薄的家业。 而作为他们的合作方,鼠人也垄断了灰岩城的地下贸易,集体成立了自己的商会。“灰岩龙鼠人商会”在那个世界大名鼎鼎。 “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李维简直歇斯底里,“这个灰岩老鼠什么的商会,又是哪儿冒出来的?还有鼠人那种东西,怎么可能……”他忽然闭口不谈了,因为现在连鬃狼人都能成立国家了,鼠人为什么不能成立商会呢? 李维开始默默回忆起鼠人的资料。 鼠人,确切的说是凶鼠人,它们是类人智慧生命的一种,大概也是最特殊的一种。它们大概外貌就是一只大老鼠,是所有类人生命中,最接近原生体的一种。 可不仅是这一项,它们还囊括了多个第一。 鼠人成年后,大概能长到一只中型犬大小,体重在10公斤左右,是最小的类人智慧生命。 鼠人的繁殖能力达到骇人的地步。它们终年发情,每年可怀孕三次,一胎能产下七八个幼崽。第一年诞下的鼠人,第三年就已经发育成熟。是生育能力最强的类人智慧生命。 鼠人的生命分为好几个段落,寿命决定一切。因为生存环境的严苛,鼠人的平均寿命大约为十二三岁。虽然他们的自然寿命比人类还长,达到惊人的三百岁。十岁以下的鼠人,智慧等同野兽。但若突破这一界限,在接下来的十余年里,它们拥有第二次发育大脑的机会。二十多岁的鼠人,智力已大约等同于十岁幼童,能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如果能活到三十岁,那么在接下来的二三年里,它们将开启第三次蜕变。这一次不仅大脑得到发育,连身形都会发生变化,四肢比例逐渐趋向于人,变成半人半鼠。这时,它们才可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类人智慧生命。要是活到一百岁,它们还能再度“进化”,懂得多种特异能力。这时候的鼠人,被称为长老,是鼠人群中的绝对领袖。这种明确的阶段发育,也是类人智慧生命中最特别的一个。 李维并不是没有见过鼠人。之前为了实验“聆听万物之声”的能力,他特地让人抓来了一只,但令他很失望。 回忆起那个笼子的家伙,李维一脸嫌弃。 不得不说,一般的鼠人确实其貌不扬,活生生就是一种放大版的下水道黑老鼠,还是两只眼睛还通红的那一种。 “……我不得不说,你爷爷是个好人,能对那样的东西产生怜悯心。”李维补充着说了一句,“我看到它们,只想打死它们……” “领主大人,不是的。龙鼠人可不是一般鼠人的样子,它们长着挺可爱——呃,挺漂亮的,完全不是一般凶鼠人那邋遢的样子。”拜伦打断了李维的话,愣了好一会儿后,他又哭天抢地,“领主大人,我们虽然不算光明磊落,但做的是正经生意啊。这些年,也是给你和你的家族交了不少税……” “少来,我的命还没那么不值钱。”李维面色一冷,“我问你,鬃狼人的事,你有知道多少?” “鬃狼人?”拜伦刚要反驳,听到这三个字也是愣住了,“它们和我们有关系吗?” 又像想起了什么,“您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听迪恩说到过,有这么一回事。和它们打交道的人中,是有一群鬃狼人。还是一个大户,每年都要销售给它们一万多人的粮食。但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啊,我们只卖给他们粮食……” 李维渐渐也听明白了。 感情这龙鼠人也是二道贩子,它们把灰岩城的粮食集中到自己手里,然后出售给下边的人。尤其七万人多人粮食,却出售了一万人,说明它们还有不少客户。 叹了一口气,李维只感觉一团乱麻。 真是越查,才发现麻烦越大。 第六十二章:龙鼠人现身(又加了一些东西) 同时,李维也感觉脸面无光。别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么“嚣张”,他却像个棒槌一样一无所知。 底下的拜伦看到他不说话,一脸有心事的样子,当即又大哭大闹,大喊大叫。听得李维烦不胜烦,正当他打算挥挥手,将这个跪在地上的死胖子带下去时,意外发生了。 议事厅的大门,“吱呀”一声,被一个身披盔甲的人打开。 这位一进门,就对正对面身在宝座上的李维大喊,“领主大人,城堡前边有事发生。一堆怪模怪样,长的很——很奇异的鼠人,要求见你……” 侍卫的这些话,让李维不由一愣。因为他刚想发布命令,要抓捕这些偷运粮食的“老鼠”。没想到,它们自己送上门来了。 既然如此,他没有理由不接收这些家伙的诚意。 “把它们带上来,我要会一会它们。”李维面沉似水。对方直接找上门来,他除了有点意外,佩服这些龙鼠人的胆量之余,倒不感觉有多惊奇。毕竟底下这个叫拜伦的死胖子都抓来小半天了,它们不可能没接到消息。 但这么一来,如此处置它们就成了一个大难题。毕竟,这些家伙并不是和自己为敌的。鬃狼人说到底也只是它们的客户之一,可能还不是最主要的客户。 得看它们够不够坦白,如果一五一十地把情况说出来,倒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理。不然的话,那只有抗拒从严了。李维默默地想。 大约一个钟头后,爱德华一行人已经来到议事厅里。 它们走进来的一刹那,一个个都瞪大眼睛四处张望,好像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但这些长相很萌的家伙,却都衣着华丽。不说为首的那两人,剩下十几人的衣服都是由金丝锦制作的。 这种由上等丝绸编织的锦缎,因边角镶着极细的金丝闻名,是一种名闻遐迩的华贵布料。李维只在记忆里一些上流社会的聚会中见到过,没想到这群“偷运”粮食的龙鼠人却有这样的财力。 他不由仔细瞧了瞧它们的样子。 它们虽是同来的一行人,但实际分为两类。 走在前边,那两个身着长袍的龙鼠人,看上去年纪很大。它们弓着背,嘴边的胡须和附近鼠毛都成了牛乳一般的纯白色。 其头身四肢比例很接近人类,尤其弓背垂腰的走姿,和他前世看过的忍者神龟里的老鼠老师斯普林特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或者可以说,它们就是斯普林特的缩小华丽版。 而它们后边那十来个龙鼠人,除了相似的头部和金色的皮毛,和它们几乎是两种不同的生物。那些可爱的评语,就是对它们发表的。 这十来个腰部佩剑的龙鼠人,四肢比例和一般的仓鼠没任何区别。这意味着,它们的小短腿相较巨大的身子几乎可忽略不计。但拥有高等智慧的它们,却不想仓鼠那样趴伏而行,而是双足直立。走动时,需要不断扭动肥嘟嘟的屁股,却有一种不一般的矫健。滑稽的样子,一和它们头戴三角帽,身披黑色丝绸披风的剑客打扮结合起来,简直充满了杀伤力。 当然,是对女人孩子的杀伤力——太可爱了,实在让人想要捏捏它们长着两撇胡须的小脸蛋。 这纯良的模样,让李维立刻放下戒心。仅有的一些对它们的恶意,此刻烟消云散。 作为一个“看脸党”,立刻不得不说,这些家伙还是很有一套。现在,他算是明白了那死胖子的爷爷为什么要救那只鼠人了。 换了他,不仅要救,还要养! 这出门带一只在身上,用来当僚机把妹,简直神器级别的杀伤力。 “尊敬的李维伯爵,爱德华·长牙向您致以最真诚的敬意。”鼠人长老环顾周围后,朝后边的下属看了几眼,顿时压服它们的种种骚动,随即它转过头,盯着宝座上的李维,“请您原谅我们此刻激动的心情,因为数十年来,我们龙鼠人无数次梦想来到这片地方。此刻心愿达成,实在抑制不了激涌的情绪。虽然在感动的同时,更多是不安和恐惧——我们并不想和您以这种方式见面。” 它的声音很苍老,音色上倒是和一般人类没区别。 李维看它说话很得体,已经知道这些家伙真不是什么野蛮人,估计受过这个世界的高等教育。 爱德华发言后,它身边的戴安娜紧接着开口。 “李维大人,我们这次来见您,是来向您请罪的。请您原谅我们在您的城市居住这么多年,却一直隐姓埋名。但请您相信我们,我们从为干过您和您的家族视为不法的事。我们所获得的一切,都来自于正当的贸易。” 两个“老人”一开口,它们后边的侍卫顿时肃穆起来,用黑珍珠一般的小眼睛瞧着宝座上的李维。 听到它们的这些话,李维恍惚间有一种错觉——自己才是反派,还是那种巧立名目,压迫他人的贵族小boss。 “这些事先不提。”摇了摇头后,他忍住苦笑的冲动,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从你们的话里,我感觉你们似乎挺了解我,但我们好像才是第一次碰面?” “您的大名,在我们的世界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爱德华苦笑两声,“实不相瞒,我们在私底下都认为你会是地下商路的终结者。或者给予它的新生,或者给予它毁灭,这全看您的意志和是否有一颗善良的心。” “什么意思?”李维有些听不明白了,“还有你说的地下商路,又是什么东西?” “我可以解答您的一切疑惑,只是需要您有一些耐心。”龙鼠人长老爱德华对李维深鞠一躬,“可以请您给我一些时间,让我讲述一下我们龙鼠人的故事吗?” “当然可以。”李维一口应允,“希望你实话实说,我心里可有很多的疑问。” 爱德华再次鞠了一躬。 “这其实不仅是我们的故事,也是这边所有类人部落的故事。它得从一个伟大的鬃狼人说起,我们称他拂晓之光……” 正当它打算娓娓到来时,一阵巨响传达了城堡里。 安托万突然在议事厅现身,巨响传来的同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我的朋友,现身过来吧……” 老巫师一听,就知道这是他的同僚,同为大奥术师的艾格森。而这是风讯术发出来的,意味着对方离他不过百米! 第六十三章:灰烬铁令 安托万的骤然现身,让整个议事厅陷入一阵慌乱。 正当所有人都惊讶不已,一股诡异的奥术波动却在这小小的地方传播开。刹那之间,整个大厅除却安托万这位大奥术师,所有人都像中了石化术,一动不动。 熟知这个奥术的人,估计此刻看到这里的情形,都能念出一个名字——埃尔文群体定身术。 这是一种威力极大的精神震慑类奥术,属于大奥术师级别才能使用的超阶奥术。一旦施法完毕,可瞬间限制上千人的活动。 “看来,这次来的老朋友不少啊。”安托万左顾右看了一会儿,他身着长袍的瘦长身子突然由实转虚,变为一个身高六七米的半透明巨人,虽然样貌打扮依然是原来样子。但构成他的身体的物质,不再是血肉骨骼,而是一片浅绿色的气体。 现在的他,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一个幽灵。 忽然,安托万腾入空中,化为一阵草绿色的风。在宝座上的李维身边转了一圈后,径直冲向议事厅的门口。 随后绕过一座石塔,来到城堡的中心广场,这里是他感觉出奥术波动的地方。 看到广场中心,那两个和他一样打扮的老人,安托万由虚凝实,再度化为了一个手持长杖,头戴尖角帽的黑袍老人。 “艾格森、埃布尔,你们两个怎么来了?”安托万微笑着向他这两位同僚问好,“是来找我的吗?” 他这话刚一说完,广场的上空又传下来一句话,“来的人,可不是他们俩,还有我们。” 安托万循声看去,果然在离地十数米的左侧天空,看到一个一身黑袍的中年人正穿越次元门。还未和这人打招呼,他右侧天空又有一道空间裂缝缓缓张开,并化为一道门的形状。接下来的半分钟里,这样的情形足足重复了十七八次。 最后,一共有二十一人通过次元门奥术来到灰岩堡的中心广场上。 这些人无论男女老少,都一律身披黑色长袍,头戴长长的尖角巫师帽。区别只在一些细节,如类似戒指、项链等不同的装饰品,或绣在长袍上的那些特别花纹,闪电、流水、飞云、烈火时有出现。 他们也都有着和安托万一样尊贵的身份——大奥术师。 没错,这些通过次元门撕裂虚空,骤然现身的二十一人,全部都是大奥术师! 罗兰世界,百万人才出一个奥术师,每五十个奥术师才有一人能铸就传奇,成为大奥术师。两两相乘,等于五千万人中,才能有一人穿上大奥术师的巫师法袍。罗兰各大陆的人口总合,大约有三十亿人,大奥术师的人数也大概在六十人到七十人左右。确切的数字是六十四人。 此刻,有足足三分之一降临在这小小的广场上。 “好大的阵势。”安托万不由咋舌,这个老人再环顾一圈后,就停留在对面众人中间的艾格森身上,他的脸色还带着一丝戏谑,“是有什么事要通知我吗?” 艾格森的样貌,和安托万一样苍老,看上去起码有八九十岁的高龄。但他身材适中,那留着短须的国字脸满是一本正经,尤其那对内蕴精光的眼睛让人不禁想起“沉静如渊”这四个字。总之,这是一个极有威仪的老人。 “你说的不错,老朋友,的确是有一件重要的事。”他的声音很干哑,却有一股震荡耳膜的沉重感。这位大奥术师说话的那一刻,他面前的虚空忽然出现一片火光,随即有一张龙芯草纸显现出来。 暗暗发红的纸张,却散发出银白色的金属光泽。镌刻在它上边的每一个字,都闪烁迷离,像一片浮动的火焰。 “这是刚刚结束的灰烬会议的结果,上边镌刻着最新一条禁令。”艾格森加重口气,“从这一刻起,所有灰烬巫师都不得直接参与战争。不仅是直接入塔修行的大奥术师,包括他们的追随者、弟子,都不得违反这一禁令。除却舍弃这一身份!” “原来如此。”安托万在最初有些讶然之外,倒是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但他脸色一冷,“但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没人通知我?” 老人再度环看四周,他一个接一个瞥了过去。 “因为你是涉事人,安托万。”艾格森依然古井无波,“作为涉事人,我们有权将你屏蔽在外。其实哪怕你加入会议,也对这个结果毫无影响。因为这项禁令的签署者,已经有三十二位大奥术师,你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安托万当即瞥了一眼艾格森前方的龙芯草纸,果然在文字的最后,看到那三十二个闪烁发光的名字,每一个都蕴含着浓烈的元素波动。 罗兰的大奥术师,共有六十四人。 其中十七人投入黑暗世界,四人投身宫廷,三人未加入任何势力。剩下的四十位大奥术师都投身在巫师世界的核心——灰烬巫师塔,他们也构成了巫师世界的权利中心。由这四十位大奥术师共同参与的灰烬会议,是决定一切的权利机构。一旦一项提议,在灰烬会议通过,并且赞同人数达到四分之三,那么它即刻成为铁令,具有最高级别的法律效用。此刻,安托万面临的就是一项灰烬铁令。 “如果仅是这些,我想用不着你们过来这么多人。”安托万的脸上依然带着戏谑,他用手上的长杖敲了敲广场的地面,“你们也太放心不下我了!” “老朋友,请原谅我们对你的冒犯。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禁令发布出来,却有一位大奥术师公然违抗,这对灰烬巫师塔是严重的冒犯。”艾格森接着补充,“我了解你的性格。但在这里,我想请你自己尊重一下自己。作为一位大奥术师,我们拥有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力量。你应该明白,这里的任何一人都能轻而易举的毁灭我们脚下这座数十万人的城市。我们对于世俗世界,就如同人类对于蚂蚁。擅自用自己的力量参与不属于我们的争端,既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不尊重。‘龙有龙的天空,鼠有鼠的草丛’,原本两者就应该泾渭分明。老朋友,你现在已经一只脚踩在规则的边缘上,我不想你另外一只脚也迈过去。” “规则又不是永恒不变的。”安托万据理力争,“艾格森,你我都知道,即将而来的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剧变。到时什么规则都是过眼云烟。现在还保持原来那一套,我们得付出惨重的代价。现在已经到了改变的时候……” “也许吧。只可惜,大多数人都不认同的你的看法。”艾格森也是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也只有委屈你了。在灰岩领即将到来的战争结束之前,我们要限制你的自由。” 他顿了一下,“请你原谅我。” 话一落地,将安托万包围的众人,一个个都释放出骇人听闻的元素波动。 一时间,整个灰岩城的上空,都被冲天的奥术力量所影响,甚至一度出现了“百日凌空”的奇景! 第六十四章:绝境(一) 面对同僚们的咄咄逼人,安托万叹了一口气。 哪怕他再有自信,也不会想和二十一位大奥术师同时交手。整个罗兰,也根本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能耐。只因为每一个大奥术师,都是站在世界顶端的人物。即使远古时代的诸神,面对他们的进犯,也得神魂陨灭。 将长杖收回次元空间的一刻,安托万仿佛一下苍老了许多岁。 此刻,他是真的后悔前一段时间的“高调”。巫师的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世界,他帮助李维做的那些事确实有些出格。虽然,他并没有跨越底线。 “我只希望你对待别人,就和对待我一样。”安托万摆了摆空空如也的双手,宝珠长杖是他主要的施法道具,此刻被他收起来,已经代表他“俯首就擒”,“艾格森,既然你如此严苛的对待我,那我不希望看到别人逍遥法外。不然的话,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他口气很严厉。 “安托万,我们相识这么久,你还不了解我的为人吗,居然说出这种话!”艾格森有些生气,“你放心,作为灰烬执法者,我绝不会容许那样的事情发生。在这里我把话说清楚了,也请各位同僚做一个见证。如果我做了有违职责的事,我即刻离开巫师塔。”老人也朝周围看去,他身后的众人无不点头。 “好,既然如此的话,我就和你去一趟,希望你们遵循诺言。”安托万说罢朝前走去。 看到他摆出这幅样子,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一会儿后,在艾格森和安托万的联合施法下,一道巨大无比的次元门出现在灰岩广场上。它足足高达十米。随即二十二位大奥术师鱼贯而入,彻底消失在这片天空。 当他们离开的这一刻,守卫在广场四周的人与议事厅的人同时恢复自由。但人人都心惊胆战。 被艾格文群体定身术固定住的他们,身体虽不能动,但依然能察觉周围的一切,自然明白自己中了别人的法术。 议事厅里,李维的身体一恢复掌握,他就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刚才安托万化身的那阵风,吹过他的时候,他惊觉自己大脑里多出了什么东西。当他仔细回忆,那些“篆刻”下去的“记忆”,立刻化为各种各样的文字和图案,骤现在他的眼前。简单回复了一遍,李维赫然发现它们全是巫师修行的内容。 另外,“记忆”的末尾还有一句多余的话——“快去找班森,他会告诉你一切”。 虽然不知道这位匆匆离去的大奥术师先生,和他那位科技局首席有什么关系,但李维还是即刻下发了命令。 “快把科技局首席班森大人请来,我有事要找他……” 这句话还未说完,议事厅里就又多出一个闯入者。 “不好了,领主大人,科技局那边出事了。”这个侍卫前脚刚迈进门槛,后脚就吼了起来,“班森首席被三个女人围攻,有一个突然变成水人把他抓走了……” “什么,你说什么?”李维满脸的不可置信,“那你们还不快去救他,这里可是灰岩城,我告诉你,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我一定……” 他的话再次被打断了。 “与其担心别人,不如担心自己吧。” 当这个冷媚的女声一想起,李维当即倒吸冷气,“护驾,快点护驾”,也不知道为何,他吼出了这句话。 站在他宝座后边那两个一身铁甲的武士,当即持盾朝前。同时,把守在议事厅外表的一队侍卫也立刻冲了进来,将里边的人包围其内,组成一个大大的包围圈。 此刻,目睹这接连的变故,鼠人长老爱德华和戴安娜相视一眼,各自都满脸苦笑。和他们一起过来的那十数个鼠人武士,也将他们护在其中,组成了一个小包围圈。只是看着它们这“袖珍”的样子,也没多少人把它们当一回事。 后一个说话的人,很快就出现在议事厅里。 轰隆一声,将精钢制作的大门破开后,安婕妮可正式出现在李维的面前。 不同于上次化身水女,这一回她身着白裙,头戴王冠的走了进来,那绝美的面容满是胜利者得意的微笑。 她现身的这一刻,哪怕明知她是敌人,大厅里的人还是为她的美丽而一阵目眩。 安婕妮可身材高挑,镶嵌银丝的长裙将她衬托的格外凹凸有致,曲线玲珑。 她挺拔的胸脯上边,露出大片雪白。那美丽的锁骨,配合秀长的脖颈,有一股特别的诱惑。而她格外精致的五官,好像由纯白大理石雕刻的断臂维纳斯。至于她那一头白金色的秀发。它们高高盘起,嵌入那顶黄金、宝石制作的王冠中,与其相得益彰。 此时此刻,安婕妮可冷夜寒星般的明亮眼眸,配上翘起的嘴角,让她有盛气凌人之感。但这样的表情,却更贴切的体现她的身份——女王。 走进大厅的这个女人,是一位傲人的女王。 白衣女王的身边,东、西、南、北四个角落,分别飘浮着一个高大的水人。她们样貌打扮和她颇有几分相似,只是各自能有四五米高,流水雕刻的五官神情极为冷峻。 “尊敬的荒野之主,你可瞒得我好苦。”安婕妮可遥望着宝座上的李维,她取笑起来,“我还以为您是故意隐藏身份,原来您就只有这一点斤两。在那两位强者,也就是被你们称为大奥术师的人拜访我之前,我真没想到聆听万物之声的神力,居然可以被你这样的人窃取。” 她笑着摇了摇头,“我还真佩服您。至少在演技这一方面,你出乎我的意料。如果不是非杀你不可,我倒是可以考虑原谅你的冒犯,让你直接去你最该去的地方——剧院。我最近还是挺迷歌剧这些东西的。” 李维脸色煞白。 对方的这些话,分明已经表示她看穿了自己的真面目。装逼装到他这份上,简直是失败透顶。 但他并没有因此气馁。 “哪又怎么样?即使我什么都不是,你在这儿也未必杀得了我。”李维硬着头皮这么讲,他脑海里浮现出刚刚获得的那些知识,“这里已经埋入魔脉,对你的压制,即使不如我的卧室,但绝对非同小可。我手下还有这么多人……” “呵呵,这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笑话。”安婕妮可笑着打断了他。之后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她面色转冷,“就凭你这些人也想对付我,看来你真不知天高地厚……” 第六十五章:绝境(二) “……你对我一无所知,卑微的盗窃者。” 安婕妮可轻蔑地望着李维,“我已经不想和你废话了,就此消失吧。” 这话才说到一半,她前方的两个水人坍塌下去,形成的水团相继发出“嘶嘶”的声音,随即硕大的蛇头从中冒了出来。 两条流水化出的大蟒,鳞甲森森,都能有八九米长,约人的腰口粗细。它们犀利而邪恶的三角蛇眼,像是诡异的宝石,发出迷离的蓝光。 成型的那一刻,水蟒就猛地朝李维扑去! 安婕妮可满是残酷的笑意。在她看来,这一击就能达成她的目标。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水蟒窜向人群的刹那,它们的身体顷刻间塌陷、爆裂,从中爆起的水花飞溅各处,泼洒到周围众人的脸上。 这个变化发生的是如此迅速,以至于安婕妮可轻蔑的表情还停留在她的脸上。 怎么可能? 白衣女王一脸的不可置信。 作为一个神话时代复活过来的人,她对于自己的这一份神力——水神化身,可有着相当的自信。 在水神化身的作用下,流水可被塑造成各种各样的人或野兽。这些水之化身,由于组成身体的是流动不定的水,免疫一切的物理打击。同时,它们可瞬间凝聚为强度不下于钢铁的玄冰,用作攻击、防御。还能神力的作用下,发出含有破魔力量的水箭、冰刃。甚至还可以随意分化瓦解,组成新的水之化身。 它是她真正的杀手锏。在她过去的生涯,为她屡克强敌。哪怕到了这个时代,也是威风依旧。 但此时此刻,发生的是什么情况? 两条凝聚了她三分之一力量的流水大蟒,像是被人揭穿的戏法,众目睽睽之下,这么“烟消云散”了? 不仅是安婕妮可,大厅里的其他人也是一样惊愕。 一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事发地,那水蟒爆裂的地方。果然,他们在那儿看到了两个人。 两个龙鼠人! 这两个直立起来,还不到人膝盖的小家伙,此刻正做出一副拔剑防御的姿势。 它们肥嘟嘟的身子和小短腿,依然很不配潇洒的剑客打扮,但现在已经没人朝它们嬉笑了。 沉默! 宽阔的大厅,陷入了诡异的沉默里,寂静的针落可闻。 “银狼神使,你实在是太过分了。”驼背弯腰的鼠人长老安其罗最先打破沉默,它在剩余鼠人剑客的保护下,对正对面的安婕妮可怒叱,“不是说你的到来,是为了我们双方的和平吗?为什么做出这种事,我看你分明是想刺杀李维伯爵,让这里战火四起!”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们这群可爱的小老鼠。”安婕妮可在水蟒消散的那一刻,也注意到大厅对面这些出众的家伙,她对安其罗摇了摇头,“你应该换一个称呼,叫我女王,伟大的艾希斯女王。那里所有的豺狼人、野魔、火发巨人,都已经向我臣服。一周之前,我已经进行了加冕礼。” 指了指头上的黄金王冠,“你应该很眼熟吧?” 鼠人长老原本没注意她头上的这样装饰。这时经她提醒,不由朝那看去,马上他大惊失色,一时气喘不定。 “你——你——你,你把亚尔林,把亚尔林……” “到地狱去找你的老朋友吧。我加冕所用的红毯,就是用他和他那帮支持者的血染出来的。” 安婕妮可再度发出了银铃般的微笑。但这清脆悦耳的声音,此刻竟都显得毛骨悚然! “你放心,我对待你们会很温柔的。毕竟你们长得这么可爱。即使你们反对我,我也只会把你们关到笼子里,看你们囧囧的样子。”她补充了一句,“当然不包括你这个老东西,你就长得太难看了。” “魔女,不要太嚣张,知道为什么你刚才召唤出的水兽全无作用?”安其罗冷笑起来,“亚尔林就是担心你失去它的挟制,突然肆意妄为,才将最后一张龙蜕交给我。和他不一样,我一开始就不相信你的鬼话。一得到它,我和柯拉就开始提纯里边的龙力,最后制作了这十二把龙棘剑。它们就是专门用来对付你的。” “混蛋,我早就知道那披毛带角的家伙不是好人。还说为了表示对我的尊重,要销毁那些龙蜕,呵呵。”安婕妮可发出冷笑,“原来早有后手啊。原本对他的死,我还是有点愧疚的。经你这么一说,我只能说杀得好!” “可恶的女人,你果然一开始包藏祸心!”安其罗被她气的连连跺脚。突然,这个半人半鼠的老人回头望去,对身后宝座上的青年喊:“李维伯爵,你赶快下令铲除这个魔女。她的轻敌冒进,可给了我们千载难逢的机会……” “你以为恳求这个草包,就能打败我?”安婕妮可继续冷笑,“可不要笑死我了,死老鼠。看来你是不知道这小子仰仗的两个强者,一个被同伴禁足,一个被我抓获。就凭他这点本事……” “你闭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实力的实情。”安其罗回头大吼一声,然后继续朝李维喊,“李维伯爵,别听魔女的恐吓。她失去了诡异的水之力,只不过是一个厉害点的武士。您身边两名勇士,任何一人都能对付她。再叫上我们龙鼠人这十二名剑客,一定可以” “神之力的盗窃者,你愿意听他的满嘴鬼话……” “魔女,不要以为你能蒙蔽李维伯爵,他和亚尔林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只不过一个是蠢蛋,一个是废物……” “……你闭嘴,魔女,你一定受到惩罚……” “……在此之前,我会把你们先送到地狱……” …… 李维一脸懵懂地看着他们吵了起来。 今天发生的事实在太多,而且一个个都这么突然,实在是让他有大脑被掏空的感觉。 “你们不用再说了,我决心已下。”李维下发了命令,他先对身边两人道:“快下去,帮助龙鼠人对付那个玩水的魔女。” “还有底下的人听着,一旦战斗起来,随时等待进攻的机会,并做好支援。”发布任务后,李维用一种轻蔑的眼神,看向对面那个一脸冷峻的美丽女人,“你当我傻啊,既然都是一死,那我怎么也得试试!” 第六十六章:绝境(三) 李维的命令发出后,持盾庇护在他身边的侍卫,又相继抽出腰间的短剑。“嚓”的一声后,他们同时盯住下方的白衣女人。 与他们虎狼一般的眼神相触,安婕妮可才明白问题已经严重了。她这次亲临敌营,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容易。 于是,这位白衣女王冷峻的脸色,又变成傲气凌人的样子。 安婕妮可脸上出现醉人的红晕,她此刻的笑容异常的可怕。 和许多人不一样,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安逸的人。恰恰相反,“冒险”这两个字简直刻印在她的基因里。 越是危险的事,越能触动她的神经,越能对她产生吸引力。每当面临险境,她都会感到有一种怪异的刺激,仿佛自己的灵魂在震颤。 这让她沉醉、入迷,不可自拔。 只是她还拥有极高的理智,才能压制这股疯狂。 “好,继续你决心已下,那我就陪你们玩玩。”白衣女王冷笑起来。笑声之中,她身后的两个水人忽然张开嘴,一道道纤细如针,冒着森森寒气的冰刺激射出来,它们密集的如同一片暴雨。 冰刺的速度极快,眨眼间已经扫射到人群中。 但组成包围圈的那些侍卫,却像一道铁壁,将它们牢牢拦在外边。 这些身披坚甲,手持巨盾长枪的人,身体四周的空气都扭曲起来,像有一道无形屏障环绕在他们身边。如同钢铁一般锋利的玄冰棘刺,一与它们接触,即刻被一股怪异的力量扭曲航迹,弹射到其他地方。 护身劲! 这是打开“气”的第三重门,才能有的特别能力。 灰岩领至少也是一个辖地千里,人口百万的地方,作为这里的最高统治者,李维身边岂能没有两三个高手? 冰刺突袭的那一刻,最先朝前的那两个老鼠剑客,即刻朝安婕妮可冲去。只见它们骤然脱去长袍,并扔下头顶上那顶宽大的、缀着鲜艳羽毛的三角帽,集体趴地而行。和一般老鼠的行动方式一样,它们四肢轮替行进,金黄色的身子快如一根离弦飞箭,刹那间已冲到安婕妮可的身边。 但它们取下叼在嘴上的龙棘剑,准备攻击时,肥嘟嘟的身子就被甩了出去。 安婕妮可遍身发出银白色的亮光,庇佑她体外的护身劲已到了宛如实质的地方。 没等她有所动作,李维身边的那两个披坚执锐的大汉,已大喝一声,分别腾地而起。各自跃过数十米的距离,泰山压顶般冲到白衣女王的面前。 他们的落地处,离安婕妮可不过三米远。脚踏实地的同时,一左一右推盾朝前。两面纯钢制作的鸢形巨盾内蕴巨力,表面因力罡的作用,更莹莹生光。 持盾二人,都是人高马大,魁梧的身体高达两米有余。和他们相比,安婕妮可丝毫不占优势。 但她还是同时击掌而去。 两只温润如玉的手臂,在于巨盾相触的一刻,化身为一对生毛的狼爪,撞击在巨盾上。轰隆的巨响后,两个持盾的巨汉登时立足不稳,被巨力击后数米。 低头一望,只见自己的鸢形钢盾被击出一个碗口大小的凹陷。正诧异的时候,耳边狼嚎大响,只见那白衣翩翩的美人遍体生毛,窈窕的身子如公牛一般魁梧。她衣衫~尽去,化身一头银白色的冬狼! 这一刻,那两个还在扫射的水人各自坍塌下去,变为两滩水。 击退他们的同时,安婕妮可丝毫未作停留。她大吼一声,就朝前方冲去。强大无比的护身劲,像击飞两个老鼠剑客一样,将两个持盾巨汗撞飞到两边。随即又调过头,笔直冲向宝座上的李维。 “快拦住她!”李维身子不断朝后移去,他大吼起来。 安婕妮可健美的狼身,突然又笼罩在一股青色的旋风中。 一股股纤弱的气旋离体而出,快速转动起来,最后幻化出一柄柄弯月形青光风刃。它们不断回旋飞舞,朝前边挡路的侍卫激射而去。 但在于侍卫相触的一刻,却如热水融冰,寸寸消融。 奥术崩散出一股股杂乱的旋风,吹动侍卫的衣角和他们的发梢。作为一支百战劲旅,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们的阵势丝毫没有紊乱。即使眼前这头魁梧异常的银狼,凶猛异常地冲到他们面前,他们也勇敢的举枪而对。 四米多长的长枪,此刻有二十多杆同时撞在银狼的身上。但它们锋利异常的枪尖,却没能伤害对方分毫。 银狼的身体之外,那一层护身劲已由虚凝实,化为一层坚不可摧的力罡。它让前方刺来的所有枪尖全都无功而返,停留在它身外一寸的虚空。这是非凡的力量,是护身劲强化之后的产物,它名为金刚体。只有“气”能力再进一步,达到第五重门才能使用这样的招式。 安婕妮可还是人身时,她的确只有第四重门的实力。但这时,她却可以使用诡异而强大的水神化身。 但这一能力被压制,她实力就大大下降。鼠人长老安其罗说的并没有错,失去神力的她,的确只相当于李维那两个贴身侍卫。 这两个体高两米的壮汉也开启了第四重门。借助武艺的优势,以二打一,确实能让她陷入险境。 但白衣女王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见到水神化身被龙棘剑克制,她干脆使用自己的第二种能力。 此刻她化身的巨狼,让她的本体实力直接跃升了一个台阶。不仅在肉体力量上,直接达到第五重门,还有七种强大的天命奥术。只是代价是她再也使用不了“水神化身”这一神恩之力。 从目前形势来看,她的选择无疑是对的。 如果在换一个地方,面对一群普通的敌人,安婕妮可照样能有压倒性的优势。 但她偏偏身在李维的城堡,面对的又是一群身着地盔虫盔甲的人。 为了防范刺客来袭,大奥术师安托万特地在城堡植入了魔脉,让这片地方笼罩在驱魔力场之下。 和禁魔力场不一样,驱魔力场只能压制奥术,让后者的威力下降一个层次。 但它和地盔虫盔甲一结合,却产生了化学作用。别忘了,后者也有抵制魔力的奥术。两两结合,直接化解了大部分的元素力量。 又一番此长彼消,安婕妮可发挥出的力量固定为一个五段气能力使用者。 即使如此,她依然傲视群雄的能力,只是再也没有“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潇洒。此刻,她就陷入苦战。 论肉体力量,她强过面前每一个人。如果他们各自是一,那她起码在十五以上。但别忘了,此刻刺向她身体的可有二十多柄长枪。 等于她同时面对持枪的所有人。 密集的阵势,弥补了个体力量的缺失,让胜利的天平再次摇摆不定。 而正当安婕妮可与这群人角力时,被她撞飞出去的两个大汉同时朝她冲来。那些只起到她膝盖的老鼠剑客们,也都叼起了龙棘剑。 第六十七章:绝境(四) 安婕妮可面对长枪如林,只有稍退一步。 两个持盾大汉已扑倒她身后。驻足不动的一刻,他们借着身体的去势,各自一挥短剑,斩向银狼两边后股。 六个毛茸茸的老鼠剑客,也挺剑而上。 它们嘴里叼着的龙棘剑,除却化解水之神力的妙用,也是一等一的神兵利器。这次突进,各自瞄准安婕妮可身上的薄弱之处,双目、下颚、内腹都有人盯住。 但一个眨眼后,这八人的攻击全被安婕妮可化解。 首先倒飞出去的是两个大汉。他们手里的利剑与银狼皮毛相触的那一刻,好像砍在一块坚固无比的岩石上,短剑手柄传来的反震力直让他们手腕发麻。两人分神的这一刹那,安婕妮可已离开长枪阵的攻击范围,金刚体瞬间变为护身劲。伴随她周身气流涌动,他们腰腹当即受到重击,好像有人用攻城锤狠狠撞来。仅一下,就让他们一个踉跄倒飞出去,各自摔在地上。好在有盔甲的保护,他们没受什么重伤。 至于接下来袭击而来的六个老鼠剑客,情况还要更不堪。袭到它们身上的护身劲,虽已分力六道,但依旧劲力骇人。除去一人被击飞到半空,剩下数人直接变成了一个个金黄色的皮球,一地乱蹦。 危机一解,安婕妮可又猛地向前冲去。 但长枪如林,二十多柄四米多长的尖枪依旧朝她刺来! 护佑在人群前方的这些侍卫,此刻组成了一个前七中十后六的阵势。最前七个人半蹲在地上,空出上面的空间让给后方十人。最后的六人,再寻找空隙。不仅如此,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目标。前面的人盯住银狼后方的腰腹,后边的人全力攻击狼头和两只前爪,相互配合。虽然实力远远不如那两个持盾巨汉,甚至连老鼠剑客们都能打败他们。但他们的这一次进攻,却抵住了进犯的安婕妮可。 护身劲的攻击范围,只有周身半米。因为是震荡空气发动的攻击,还要受到物体表面积的影响。所以虽然攻守兼备,但却有重大的缺陷。四米长的长枪组成的枪阵,正是针对它发明的。 而防御能力更佳的金刚体,却没反戈一击的作用。 以至于实力更胜一筹的安婕妮可,此刻却只能选择角力这种方式。她可不敢保证,将金刚体换成护身劲,这二十余柄长枪不会将她捅出同样数量的窟窿来。 缩在宝座的上的李维,一丝不苟地盯着前方的激战,他这下才明白为什么安托万之前夸下海口。 当类似奥术的神奇力量,被压制到可以忽略不计时,纯粹的肉体对抗又将变为冷兵器的那一套。这时,通过长枪阵这一类密集阵势,可以用数量弥补质量。 而他大脑多出来的“记忆”,还告诉他,这也是罗兰世界最通俗的一种固点防御方式。类似宫殿、宝库等不容有失的重要场所,都采用魔脉布置驱魔力场,以大大降低奥术之类的神奇力量对作战的影响。虽然耗费极高,但效用却是极好。 当然,对龙这种身长二三十米的巨型生物,它也是无能为力。他上次惨遭毒手,就是一个例证,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 那时,艾瑟儿变化的风龙直接从外边攻打进来,压根没进到城堡里。 即使她真进来了,四米多长的长枪布置的密集阵势,对她这“庞然大物”起到什么作用也是两说。 和艾瑟儿不一样,安婕妮可的待遇可就一天一地了。 她是室内作战,强大的奥术能力全部压制住。并且变化出的冬狼只有公牛大小,依旧在长枪阵的防御范围里。 局面陷入僵持的一刻,不断有新的侍卫从门口冲了进来。尤其为首的还有两个打开第四重门的武士。 胜利的天平,再次李维这边倾斜。 正当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一声轰隆大响却又打破了平静的局面。 议事厅东侧的石墙乱石纷飞,又有一个女人阔步走了进来。 和安婕妮可不一样,莎莉丝特此刻身披甲胄,打扮的像一个将军。 她一头起到腰际的黑色长发,扎成一根马尾垂落在腰后。因为穿戴的漆黑色板甲,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空隙。 因为未带头盔,所以议事厅的众人还能看清她的样貌。 望着这个丝毫不逊于安婕妮可的美女,这么大大方方的走了进来,李维一头乱麻。怎么又冒出一个?不过今天发生的事比较多,他倒也不太介意这个意外。 “防御,快,结阵防御啊……” 在领主大人排兵布阵的时候,一身英气的莎莉丝特轻蔑地笑了起来,她转头看向陷入包围圈的安婕妮可,怒叱:“无耻的女人,你果然在这里,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看来你不打算遵守约定,那就别怪我与你为敌……” 还要再说什么,莎莉丝特突然闭上了嘴,只见她那褐色的眼眸突然闪烁发光,变成了夺目的明黄色。 黑甲女子立刻左顾右看,她瞥到哪里,哪里的人就骤然心里一紧,好像胸口堵着什么东西。 一两秒过后,莎莉丝特哈哈大笑。 “原来这里有克制你的东西。”她这时盯着老鼠剑客们手上的龙棘剑,对它们竖了一个大拇指,“小老鼠们,做得好。我很早就看这个女人不顺眼了……” “原来是飚龙神使。”龙鼠人长老安其罗突然发声,它看向莎莉丝特,“您的意思是打算置身事外,并不想搀和这里的事。” “当然,这个女人既然背信弃义,我自然不会帮她。”莎莉丝特冷笑着看向还是银狼姿态的白衣女王,“也该你倒霉了,这可不要怨我。” 说完这句话,她就在众人目光下转身,迈开步子要走出议事厅。 然而,正在这时。 “莎莉丝特,你可别忘了,这里除了小老鼠,还有那个冒牌货呢。如果我死在他手上,那可意味他就是我的主人。”安婕妮可又化身成了白衣女王,她继续朝想要远去的同伴大喊,“到时候,我看你有没有本事对付我的神力……” 第六十八章:绝境(五) “……我死在这里,你也好不了。” 安婕妮可身处万枪从中,此刻已被完全包围。她用眼睛的余光,瞥了瞥后来的那两个魁梧的战士,有些亢奋,但更多的是紧张。 这两人的打扮和周围人并不一样,他们身上盔甲更加高级,尤其他们的头盔还有一束雪白色的翎羽。在埃多统治的土地,这是受封过的骑士才能有的装扮。 安婕妮可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已判断出来他们绝对是第一流的武士。虽然和之前那两个大汉,同处第四重门的关卡,但他们在各方面都要远胜之。只有“气”能力的情况下,即使她化身巨狼,也势必要经历一番苦战。更可况,他们还有一群帮手。 发现自己这句话一落地,莎莉丝特就停下脚步,安婕妮可不由轻笑起来。 “我最忠心的将军阁下,我就知道你不会抛下我。” “少来,那不过逢场作戏,你真以为我把你当成我的女王?”黑甲美女莎莉丝特很是不忿,她顿足后,又转过了身,“真想把你这个混蛋扔在这边,免得总给我惹麻烦。” “你不过是口硬心软。”安婕妮可心里大石落地,她笑着说:“可真吓死我了,我还在想你要是一走了之,那我可怎么办?落到这家伙手里,我可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到时,我的一切都是他的了。当然,你和辛西娅、艾瑟儿一样好不了。男人吗,我可见得太多了。”她指向一边宝座上的李维。 领主大人发现周围众人都朝自己望来,眼睛满是疑惑,还有许多绯色的遐想,那是一脸的尴尬。 他很想大吼一句,自己是无辜的。但这双方明显已势如水火,扯这些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 于是,只能继续“沉静如渊”的坐下来。 安婕妮可见周围众人防御的重点逐渐朝莎莉丝特偏移,她很满意的笑了起来。 “要不然这样,既然我们俩都已经来了,干脆把他一并抓走。然后按照原本的计划,我先将他封印住,交给那个黑袍老人。你知道,他会替我们完成接下来的事,将这个卑微的盗窃者扔到一片渺小的亚世界里。”她刻意带着一种诚恳的口气,开始诱惑莎莉丝特,“你说好不好?” “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别总把人当傻瓜。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不敢保证你不会中途变卦。这件事要做,起码也要艾瑟儿、辛西娅她们在场。”莎莉丝特用嘲笑的眼神,回望了安婕妮可,“下一次,你可别想把我们再撂下了。说什么要留下来查看这里的动静,实际却趁机来这边夺取神力。依我来看,那个穿着黑袍的家伙一定对你交过底,让你知道这边发生的事。你这家伙可从来不临时起意!” “唉,真是的,我这一片好心,全部你扔到亚瑟河的滔滔流水里了。” 被人说破心事,安婕妮可依然静静笑了起来。 你不笨,这样才有意思。她看着莎莉丝特,暗暗地想。 她们两人的这番对话,清晰的传到议事厅里各个角落。 因为实在拿不准莎莉丝特的能力,手持长枪的侍卫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在李维等人的示意下,他们分出一部分人调转枪头对准新来的黑甲女人。 此刻恰有一片金黄色的阳光,从墙壁的大洞斜射出来。 它们与莎莉丝特身上板甲相触的一刹那,为其笼罩上一层金黄色的光圈。漆黑色的板甲,每一片用铆钉固定的金属板都在闪烁发光,将上边那些精巧的花纹映照的一片迷离。同时,也照射在她象牙一般雪白的肌肤上,为她显目的五官更添一片英气。 即使知道这个女人也是来犯之敌,但此时此刻,还是有许多人为她的美丽而目眩神迷。 “我得纠正你一下,是一片机心。”莎莉丝特盯着不远的白衣女王,“你从来都是暗藏机心,对什么人都是一片算计。好了,不和你多说了,这场闹剧也该到了收场的时候。” 她再看向一边的李维,“荒野之主,你已时日无多了,好好准备后事,这是我能唯一提醒你的事情了。” 话毕,这个一身黑甲的女人已变成一头似龙非龙,似虎非虎的异兽。 她健硕的身躯,为明显的虎形。 铁头长尾,四爪着地,微微一张嘴,两对狰狞的犬齿立刻展露出来。 但这魁梧的身子,却遍布鳞甲,只有她胸口、脊背,和脖颈两侧有灰褐色的长毛。脖颈上下两面,是大片板状的鳄鱼鳞。其余地方和一般的爬行动物一样,覆盖着琥珀色的菱形细鳞,密密麻麻。而到四肢又是一变,覆盖其上的更像一层暗黑色的岩石,而不是骨甲鳞毛。除此之外,她的下颚有两排细而长的棘刺代替了鬓毛的位置,头顶也多了一对羚羊似的螺旋形尖角。 莎莉丝特化身成的这头飙龙,肩高三米有余,体长达七八米,比一般的大象还要魁梧几分。 她化身的一刹那,两个鼠人长老立刻大叫,“小心,飙龙神使有控制金属的能力……” 但这句提醒实在有点迟,莎莉丝特在它喊出的同时,已使用自己的种族异能排开了挡在前边的侍卫。 这些人身上的地盔虫盔甲,在制作的过程中,掺入了大量的金属。在拥有磁力的莎莉丝特面前,它们简直脆弱地像是玩具。 奔行的一刹那,她所化身的巨兽还发生了诡异的变化。 只见这头魁梧健硕的飙龙,突然像是镀了一层深色的黄金,全身金光闪闪。它利爪着地时,还发出金属与岩石相碰的清脆声音。 “瑟金魔身”,这是金属系奥术中最强大的近战奥术。 一旦使用,身体会拥有瑟金的许多特性,比如那骇人的强度和防御力,于此同时还能维持原有的活力,变成一堆会活动的瑟金机器。 而要知道,作为最顶级的奥术金属,瑟金的强度是钢铁的十五倍。 因为这一奥术因为作用对象是自己,驱魔力场丝毫影响不了它的使用。后者和抵制魔力、禁魔力场不同,它只对放出型的奥术有抵制作用。 加上地盔虫盔甲的抵制魔力,只有周身一两米的作用距离,控制磁力又是飙龙的种族异能,此刻的她所向彼靡,拦路的一切都被她击飞出去。 在阻挡安婕妮可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长枪阵,在这头拥有至高物理攻击力的巨兽面前,再度不堪一击。 当然,莎莉丝特志在救人,她只将周围的人弹飞出去,并不打算大开杀戒。 奔行到安婕妮可身边,当这个女人一个翻身攀上她后背后,莎莉丝特直接将议事厅的另外一面墙壁撞毁。 然后,她旁若无人的一路直行。 冲破城堡外的大门后,又沿着灰岩城的一条主干道冲向城外,无人可抵。 ******* 一会儿后,李维的卧室里。 “快点告诉我,那两个女人究竟什么身份?” 第六十九章:绝境(六) 因为一连串突发状况,李维几乎到了崩溃边缘。 那两个女人的对话,给他的刺激最大。 由于安托万临走前给予他的“智慧灌输”,李维的脑海多出一大堆知识。这让他很快明白安婕妮可说的那段话是什么意思。“先把他封印”、“扔到一个渺小的亚空间里”,这分明是指“次元放逐”,它可是空间系奥术中,最为歹毒的复合奥术。 了解了它的机理,李维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屋大法”。 一旦他真被关在这“黑屋”里,那等于永生不死,但身体却因处于封印状态,完全不能行动,只能四下感受。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事是所在的地方是一片静寂的,无光无火的黑暗世界,一无所有。这等于被永远被关进一间黑屋子里,不能吃,不能动,甚至连听和看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特么比死还可怕! 李维万没想到那群女人居然找到了这种方法。 也是,如果他真被“次元放逐”处理了,等于那份神力也处在封印状态,她们再也不必自相残杀。 唯一让李维有些庆幸的,是那位艾希斯女王的表现。 她的言谈举止,以及她与同伴的对话,明显表现出她的野心。这已经让她们内部产生矛盾,以至后来的黑甲美女有所顾忌,并没有选择袭击自己。 一想到自己能活下来,居然只是因为内讧,李维就非常郁闷。他感觉自己就是案板上的一块肉,早晚得被切上一刀。 “李维伯爵,您先冷静下来,这事急不得。”安其罗看他这红着眼的样子,也明白这一位承受的压力有多大,好生相劝,“银狼神使,飙龙神使,虽然很厉害,但并不是无敌的。之前,亚尔林在和那群堕落者作战的时候,敌人就想出许多办法对付她们。龙棘剑就是仿照这些发明的。” “怎么又冒出‘堕落者’?”李维有些气急败坏,坐在床上的他狠狠挠着自己的头,整个人烦躁不安。“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一个接一个冒出来。我作为这边的主人,居然什么都不知道!”被瞒在鼓里的郁闷,让他都忽略了后半句话。 “李维伯爵,这其实是有原因的。你听我解释。”坐在椅子上的老鼠长老,有些尴尬的笑着,“其实真算起来,您并不是这边的主人……” “你说什么!” “请听我说完。按照你们人类的观点,您确实不是这里的主人,确切的说只是百万人类与近山大平原的统治者。但这片地方,还有众多其他智慧生灵。您所熟悉的牛头人部落,就是其中之一。像它那种规模的势力,足足还有十多个……” “你不会开玩笑,十几个?”李维瞪大眼睛,他可明白数万牛头人部落的实力,“怎么可能这么多?” “您知道帕加索斯所统治的北迦兰,具体有多大吗?”安其罗只有苦笑,再度示意对方冷静下来,“按照你们人类的计量方法,这里的土地大概有近百万平方公里。您的灰岩领所在的近山大平原,只是其中十分之一。剩下大部分都是我们类人的地盘,有这样的规模不算奇怪。” “我好像理解一点了。”李维有些诧异的看着对方,“如果你是指的帕加索斯曾经的国土,有这样的规模倒是不奇怪。但这里周围不是荒地吗……” “只是你们人类眼里的荒地。对我们而言,它却是一个巨大的宝库。”安其罗打断了他的话,但他脸上的笑容却突然一滞,“但不得不说,人类确实是星空下最伟大的智慧生命,居然只用了十分之一的土地,养育了这里最多的人口。我们这些类人,拥有十分之九,加起来却只有你们三分之二。” “就算你说的是对的,但为什么我对你们一无所知?”李维又一次提出这个疑问。“明明你们有这么多人,而我熟悉的只有一个牛头人部落?” “因为他们和你们人类,都是外来者。”安其罗解释起来,“我们一般是不和你们接触的。加上你们这边近山大平原,离我们聚居地很远。你们在寒冷的南地,而我们生活在温暖的北边。” “‘外来者’,为什么这么说?”李维很诧异这句话。 至于对方说的后边半句,他倒不奇怪。了解了罗兰的地理后,他估摸着灰岩领应该在南半球,所以四季是相反的。 “李维伯爵,您的家族带领埃多子民到来这里时,只有数百年。牛头人扎根在这边,也不过千年。但我们已经在这边生活了四千年不止。圣龙给予我们血脉的时候,这里的主人还是帕加索斯。他们的后裔,您应该有所了解,就是你们这边的迦兰人。但漫长的岁月,已经磨灭了他们的文明。”安其罗加重口气,“所以你们是外来者。迦兰人,才是这里的原生人类。” 李维看面前的老鼠长老这么郑重其事,忽然有种想笑的感觉。感情自己的家族,对于这片已牢牢扎根的地方,不过是一群外来者。 “计较这些没意思,你们也不过在这里生活了几千年。真要算的时候,这里荒野上的草才是这边的主人。它们早在千万年之前,已经生根繁衍了。”他把拉回原来的话题,“那为什么你们不和我们接触,仅仅是排外?” “因为你们发展的太快了。”安其罗再度苦笑,“我们没和牛头人接触,是因为他们居住地太远,在近山大平原最南边的角落。而没和李维伯爵你们接触,却仅仅因为畏惧。你们仅仅来了不到百年,就已经成为这里最大的一股势力。发展至今,拥有的人口比我们的总和还要多。看到你们一座座坚城相继建立,我们实在心存恐惧,所以秘而不宣。直到这个冬天,因为一些意外才让我们不得不做出抉择……” 第七十章:绝境(七)加长版哦 安其罗又陆陆续续说了一大堆话,李维心中的疑惑才得到解决。 原来这一块遍布废墟的土地,真的有十分灿烂的历史。 这里先前的文明,可追溯到第三纪的开端。 大约六千年多前,人类第二次踏入主大陆的历史大潮中,许多先民通过白银走廊和游龙峡谷,穿越了莽苍的重重群山,到达了这片广袤富饶的土地。 经过近千年的开垦,一个辉煌的国度建立了,它就是北迦兰王国。其统辖之地,包括帕加索斯高地为代表的广大丘陵,西南方向的近山大平原,游龙峡谷朝内延伸近千里的走廊地带,还有北方四季如夏的雷霆海岸。它东以莽苍山脉为界,西南是一望无垠的万魔荒地,北部比邻亚西伯恩海,是一个辖地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国。 北迦兰王国绵延三千余年,到第三纪的末尾,才被坎库斯帝国彻底消灭。 和大多数第三纪的古王国一样,因坎库斯帝国没有保存历史的习惯,它的存在被漫长的岁月磨灭了,现在只剩下遍地废墟。 作为它的传承者,北迦兰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文明,大部分沦为茹毛饮血的野蛮人。 而这边类人群落的历史,起源于四千年前。 那时,北迦兰王国处于衰落期。积年累月的战争,让这个国度迫切需要强大的武力。于是,某一任国王被自己的野心蒙蔽,开展了一项特别的计划。 他们抓捕各大类人种族,将他们关押在暗无天日的牢笼里。却不是为了奴役他们,而是将他们作为战争的消耗品。北迦兰人发明了一种特别的方法。他们结合多种药物,将强大生灵的血肉植入类人种族的身体,使其转化为一种嗜血怪物。但这一行动,却招致了他们的毁灭。因为这一过程,他们狩猎了大量的龙。这惹恼了一条强大的古龙,他就是帕加索斯的毁灭者——苍白龙王亚度尼斯。毗邻山口的苍白龙王之峰,传说就建有他的龙巢。 亚度尼斯反向窃取了迦兰人的研究,并用自己的龙血为此改良。然后他拯救出了大量的类人种族,赠予了这一新的力量。在他的努力下,北迦兰王国雪上加霜。当首都帕加索斯也被亚度尼斯毁灭后,北迦兰最后分裂成三个小国,相继被它的昔日劲敌坎库斯帝国吞并。这一伟大的国度就此灭亡了。 更加凄惨的事情还在后边。 到了第四纪,恶魔军团的两次入侵,北迦兰均成为了战场。持久的战争,加上越演越烈的野外环境,最终毁灭了这里。昔日繁华的城镇,沦为大片大片的废墟。之后的二三千年里,它鲜有人迹,似乎被其他人彻底遗忘了。 然后数百年前,李维家族的祖先才带来全新的人类文明。他们在这数百年里迅猛发展,又繁育出近百万的人口。 而受到他们的鼓舞,或者威胁,许多类人种族也开始文明化的过程。最先的改革者,是一个伟大的豺狼人,他被这里称为拂晓之光。 豺狼人的王国,在一百五十年前建立,现在已经绵延了七八代人。 除了他们之外,巨人部落、野魔部落、矮人部落都打算建立国家,开拓各自的贸易。龙鼠人就在这大潮中脱颖而出,成立这边最大的地下商会。通过贩运来自灰岩城的粮食,成为了各方的座上宾。 “那你口中的堕落者,又是怎么回事?” 一听到这个“堕落者”这三个字,安其罗顿时激动起来,“他们是敌人,真正的敌人!是恶魔留在这里的遗种,我们所有类人的敌人!” “恶魔?!”李维很是讶然,“居然和他们也扯上关系了?” 他可明白恶魔这两个字的含义,人类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国度——坎库斯帝国,就是毁灭于这群异界的入侵者手中。 如果说第一纪的历史,是古人类的黎明。那第二纪就是诸神大战,第三纪是坎库斯帝国的征服史。而第四纪,则完全被两次恶魔入侵占据。 “没错,他们的确是恶魔的遗种。多年以来,盘踞在帕加索斯的他们,不断入侵我们类人部落,以获取奴隶。或者将我们作为祭祀的牺牲品,来召唤恶魔,强大他们的实力。这群可恶的堕落者,是这边最可怕也最无耻的强盗。他们的人口仅次于你们人类,需要我们类人群落联合起来,才能抵抗他们。”安其罗咬牙切齿,“这个冬天,正因为他们,才使我们不得不做出选择。也不知道他们通过什么方法,竟然可以将一头巨爪食蚁兽变得如同山岳那么大。然后那个该死的怪物四处入侵,我们根本抵御不了。” “巨爪——巨爪食蚁兽。”李维的耳朵登时灵敏起来,他迫不及待地询问起来,“它变大之后,是不是可以令奥术失效?” “李维伯爵,你怎么知道?”安其罗很是惊讶,然后他更加愤慨起来,“就因为这头怪物有这么古怪的能力,我们才抵抗不了它。那群堕落者,也不是它的对手。他们聚居的帕加索斯,已成为它新的肆虐之地,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家伙可不是那群堕落者制作的。”李维的神情很怪异,他已经确定自己当初的担心已经成真。食蚁动物一旦巨神化,确实会入侵城镇。咽了一口唾沫,“那两个女人,又是怎么回事。听那个白衣女人的说法,好像她们还不止两人?” “您说银狼神使她们。没错,她们确实不止两人。巨兽入侵以来,她们有三个伙伴相继来到我们那里。”安其罗虽然奇怪李维的前一句话,但还是先回答下边的问题,“她们都有变身的能力,而且实力非常强大。到来后,还大展神威,击退了巨兽和堕落者的多次进攻。我们才承认她们的神使身份,但没想到引狼入室。尤其低估了银狼神使,仅仅入冬这二个月,她已经掌握大权,将亚尔林击败,成为新的统治者。听说她还击溃了野魔部落和巨人部落,一并建立了那个什么艾希斯王国。” 他顿了一下,“这个女人的野心非常大。她掌握军权时,已经透露了入侵您这边的野心。借助飙龙神使的能力,她知道您这边军力弱小。所以想攻打这边,将它变为自己的私有物。还放出了话,要将您的家族驱逐,并将这里的百万人类全部变为奴隶。这个计划,早在半个月前就开始了” 李维:“……” 领主大人无语了,他真想找堵墙一头撞上去。对方居然才复活两三个月,就已经有争霸天下的雄心。他却整整浪费了小半年的时间。 “那她们厉不厉害?”李维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和我比起来怎么样?” “就我看到这些,我认为你对她们来说不堪一击。”安其罗叹了一口气,“虽然我们私下总说你们人类坏,专喜欢奴役别人。实际和你们比起来,我们才像是自己说的这种人。李维伯爵,您的子民足有百万,但实际手持兵器的人却只有五千。这足以说明,您的家族和您的子民真正向往和平。但这种军力,放在我们这边不值一提。原来豺狼人的王国,就有近万的兵力。野魔部落的人口虽只有五千,但体高三米的他们,就连小孩都十分可怕。火法巨人更不用说了,他们是这里的无冕之王。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我们这边许多类人都拥有圣龙血脉,因此都有龙化能力,还畜养了大量的龙兽。其实,这里任何一个大型部落都足以能对付你们。” “你不是在开玩笑?”李维目瞪口呆,“既然你们这么厉害,为什么还要怕我?” “因为不想橄榄枝从你们人类手中滑落。”安其罗说了一个著名的谚语,“你们只有五千的兵力,是因为你们只想有这么多。而亚尔林的豺狼人那近万人的军队,却是他们只能有这么多。整个豺狼人王国才不过七万人。我们不是笨蛋,知道和您开战的后果。即使一开始持续胜利,但接下来等待我们的只会是屠刀。您的背后,可是强大的埃多王国,它有数亿的子民。即使不依靠它的力量,一旦战争持续,您持续扩兵的话,我们也绝不是您的对手。因此,即使堕落者都不愿意得罪您,哪怕他们垂涎您许久。” “既然这样,为什么又突然要打我了,不怕我发飙吗?”李维很是郁闷,“难不成是那女人胸大无脑,自以为是……” “并不是因为这样。”安其罗叹了一口气,“因为前一段时间,我们接触了一个特别的来人。她有化身巨龙的能力,可能也是银狼神使的同伴。她告诉我们,您似乎和埃多王国有许多矛盾。哪怕和您开战,那边也不会帮助您。并且,您重伤了一位重要人物,他的家人发誓对您报复。如果我们如他们所愿,和您开战,还可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就连堕落者也想插手的想法……” 第二十章:收复 实验之前,李维还特地挨近一个有小恐鸭的房间,努力探知小鸭们的情绪。发现它们目前还处在一种稳定的状态中,才下令实验正式进行。 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排除额外因素的干扰。 毕竟,进行实验的地方是室内。虽然也做过一些处理,比如地面铺上了一层松针和碎石子,来模拟恐鸭巢穴的真实环境。但有区别,就是有区别,科学实验是非常讲究控制变量的,它需要尽可能排除额外因素的干扰。 第一组实验获得了成功。 当母恐鸭的模型出现在满地乱跑的小恐鸭面前,并发出了提前用魔导器录好的声音,小恐鸭们立刻处在呆滞状态,然后疯了一般朝母恐鸭涌来。 在兴奋之中,李维下令立刻进行第二组“要素分离”实验。 九组实验是同时进行的,分别从视觉、听觉、嗅觉的角度,提供给小恐鸭单一的信息刺激。 比如第一组提供的恐鸭模型,体表并未装饰羽毛,也没有发声装置,甚至都没用恐鸭干粪处理过,一点也不具备真实恐鸭应有的气味。 第二组虽然具备气味,但它却是平面模型,只是一块切出恐鸭形状,染上颜色的木板。 以此类推。 如果这一批次的实验失败了,那么接下来的第三组实验,提供的母鸭模型将具备两到三种要素,比如同时兼备恐鸭的羽毛和叫声。因为第一组实验的成功,已确定了幼鸭认亲的关键刺激就在这些要素内。剩下的工作,只是将它们一一分解,排列组合。然后通过不同组小恐鸭的反应,来确定哪些是激发它们认亲机制的关键刺激,哪些又是无用的亢余信息。 但如果第三组开始,那么他“捕获”卧室那只鸟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因为这证明了幼鸭的认亲机制非常发达,只有多种信息组成的复合刺激才能达成认可,成功激发它们认亲的行为。 “至少能把那小家伙引走……”李维开始做失败的心理准备。 对于这一底线的完成,他倒毫不担心。 第一组实验成功的那一刻,这已经提前确定。毕竟,这证明了关键刺激就在这些要素中。剩下的事,不过只是使用排除法,挨个对这些要素进行筛选。他并不缺少实验材料。灰岩领境内可有数座恐鸭的养殖场,恐鸭这种鸟又是终年繁殖的动物。这一次,亚摩斯可是只准备了两天,就已经为他弄出了十组刚破壳的恐鸭幼鸟。 在他焦急等待之下,九个房间一一结束了自己的实验。 “……我这里没反应……” “……那些鸭子对我不理不睬……” “……没动静啊,领主大人……” …… 前面七个结果,都令人沮丧——幼鸭对这些突然出现在房间的模型毫无反应。 甚至到最后,李维自己都打算放弃了。 这时,第八个房间突然传来了自己的消息。 “成功了,领主大人,那些鸭子跟发了疯一样……” “……好,做的好,我奖励你。(愣了一会儿)这么吧,你那个屋子的鸭子全归你了。这可是很值钱的东西,给我好好把它们养大……” 高兴之中,李维立刻进行最后的完结组实验。 第八个传来胜利消息的房间,放入的恐鸭模型是一比一的平面模型,它提供给小恐鸭的是母鸭的叫声刺激。那里魔导器录制的声音,是母鸭在育雏时才特意发出的。 现在李维要来测试这些声音音节、频率,以及它是不是只是单一的声音刺激,连模型都不需要提供。 这次的实验材料,就是剩下的八组小鸭。为了抵消刚才“人为闯入”的不良影响,实验故意在一个小时后才进行。在此之前,李维还再窥探了一遍,发现它们只是有些饥饿,其余和上一次没任何区别。 结果是大大喜人的。 一会儿后,李维来到卧室那扇纯铁制作的大门,他对伫立在门前的那两个满身盔甲的男人嘱咐道:“待会有点风吹草动,你们可得立刻冲进来,一定要保护我的安全……” 一边说话,李维另一边开始探知里边幼鸟的情绪,发现它隔了三天依然稳定,才咽了口唾沫。“成功还是失败,就此一搏吧!”同时他也在心痛。你个败家玩意,又吃了我多少魔液!没错,里边这只能浑身散发雷霆的小鸭子,三天以来的食物就是那些魔液晶体。它会用雷霆之力先将它们融化,然后再去啄食。而它饭量极大,几乎每天都能干掉小半块——比它的身体还大! 看它蹭蹭涨的个子,李维就心痛。 卧室的铁门被重新打开了,开门的一刹那,李维立刻憋着嗓子吼:“嘎嘎,嘎嘎嘎,啯啯嘎……” 恐鸭雏鸟认亲的关键刺激,就是这一组包含了三段嗓音和两种叫声的组合鸣叫,它们只对它产生反应。甚至为此忽略了音色差异,哪怕是人干吼那么一嗓子,它们依旧会把他当成是自己的“母亲”。 将卧室搞成一团乱麻的小鸭,听到李维叫声的那一幕,整个呆滞住了。 还待着融化魔液块一边的它,呆愣愣的盯着门外还在喊的李维。因为屋内的魔法灯光,它可以看清李维身上的每一个细节——他离它只有五六米远。 小鸭突然瞪大眼睛,身体僵立着。 一分钟后,它“呀呀”大叫,朝李维扑了过去。 …… 帕加索斯。 垂垂西落的夕阳,将火红的霞光照射在这片被废弃的旧土上,让它在一片入冬的荒芜里多出些早已失去的妩媚。 这一人类昔日的辉煌,已完全被自然的伟力倾覆。 它昔日宽阔整齐的街道,满是一片冬日寒风的萧瑟。因为久远岁月而变得无比巨大庞然的行道树,已经用发达的根系改变了这里往昔布局。它们摧毁街墙,在街道肆意蔓延。此刻繁华落尽,又有无数的枯枝败叶随秋风落下,遍洒在密生青苔的地砖上,为古城染上了晦暗的枯叶灰。两边高耸的建筑已坍塌了一半多。蔓蔓青藤覆盖在它们表面上,掩盖着那日大火的余烬。 巨城之中,却有一个角落依然如往日生机盎然。 那一片即使落败,却依然恢弘的宫殿中,西边的一个角落,那座醒目的高塔四周,仍旧如春夏一般,生机盎然,繁花似锦。 来自罗兰各地的奇花异草,还在这小小的地方争奇斗艳。 就像三千年前的那一天。 这里的奇异与独特,早已被生活在巨城的动物发现。在不断的争夺中,衍生出一条无言的规则:只有这片地域最强大的生物,才可以占据如此美好的所在。 但这个冬天,它却有了一点小小的变化——占据这里的王者之兽,已经相继换了三次。 “嗷!” 一头青灰色的大豹散发出恐惧的气息,它大声喝退了来袭的那头怪狼。对方正浑身沐浴在火焰里,脚下的石地无不化为闪亮的熔岩。 退敌后,帝豹沿着小径又回到花园中央,那座高耸的白塔一边。 才刚来了半个多月,它已将这里作为标记,牢牢记在自己脑子里——白塔是花园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覆盖的地方。哪怕它脚下白石铺就的广场早已是一片绿色,一丛丛不知名的草沿着砖块间的缝隙蔓延。 正趴到广场上,它打算歇息一下。突然,异变发生了! 惨叫中,这头足够与龙角力的猛兽却被广场四周的一座雕像吸去。 那里是东边的一个角落。 发现异变的雕像,它所刻画是一个穿着甲胄的女武士,她样貌绝美,却浑身散发出摄人的英武之气。 帝豹被“她”吸来后,相碰的那一刹那,两者都沐浴在一片金黄色的光里。当光芒达到顶点,只见他们都化为一蓬亮灰,而后聚合在一起。 半个小时后,再出现的原地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 凯瑟琳诧异地看向四周。 这里是哪儿? 忽然她鼻子一皱,美丽修长的身体又生出青灰色,极富金属光泽的豹毛,手脚也变为利爪——只因为她嗅到了猎物的气息。 第三十九章:宣布 “你真的决定把避龙法珠安置在飞艇上?”安托万手捧着发亮的宝珠,看向一边的李维,“这东西一旦和魔脉完成连接,就等于永远附着在魔脉的所在物体上。当魔脉遭到损毁,它也会一并消失。从这一点上看,将它和你的城堡相连,明显比放在这架飞艇上更好。” “我也知道,但我这不是没办法。”李维叹了一口气,“现在强敌当前,如果我将它放在城堡上,等于我只能困在那里。将它放在这儿,好歹我行动能自由一些。反正你不是说,无论这颗珠子在什么地方,它周围十数公里的一个大圈都不会有龙出现。但我怀疑,这破东西是你说的这样吗?” 安托万笑了,“嘿,发现它的那个地方,你又不是没去过。作为那座神殿的中枢之一,具被这种能力很难理解吗?” “我了解神殿的特别,只是不清楚它具体有多大作用。”李维还是将信将疑,“这珠子虽然看上去挺神秘,但它能对龙产生那么大的威慑?” “不是威慑,是袭扰!”安托万否定了他这句话,“在这颗珠子面前,龙无时无刻都处在一种被袭扰的状态。好像我们身在一个充满刺耳噪音的房间,又像是用眼睛直接对准日中时的太阳……” 顿了一下,“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 “你是说它能对龙的一种感觉器官产生袭扰?”李维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它对龙的作用,类似于让用来看的眼睛遭遇强光?让用来听的耳朵面对巨大的噪音?而它之所以对我们没有效果,是因为我们感受不了它所释放的东西?” 安托万满意地点点头,“其实何止是龙,所有运用那种感觉的生物,都会受到它的骚乱。只是通过我们的调试,让它对龙的效果特别突出。那种感觉,我们称之为气感。龙族虽然不是唯一拥有气感的生命,但它们的数量却起码占了十分之九。” “所以它才叫避龙法珠。”李维有些好奇,“那奇怪了,你们是怎么发明出它来的?从你的话里,我明显听出来它不是随拿随用的。还得经过一番改造,才可能有那么突出的效果。” “因为我们能变成龙。”安托万加重口气,“别奇怪,我们巫师目前发明出的近千种奥术,就有一种是变成龙的奥术,它的名字叫化龙术。虽然借助它,只能变龙大约半个小时,但也足够让我们反复试验了。” “你们可真厉害……” “那你想不想学?”安托万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话,“如果你能成为巫师,那么你拥有的能力,将不止你那一种‘聆听万物之声’。告诉你,光我们掌握的原始奥术就有三百种,以此衍生出的其他奥术足以近千。只要你能成功,这些不同的能力都可供你选择。” 李维很诧异,“老头,你可别开玩笑。别当我不知道做巫师的苛刻条件,我可没有连接奥术星……” 他停顿下来,“但我进入它,获得的这种能力,和你们应该不一样吧?听你说,它不是一种神恩之力吗?” “正因为是神恩之力,我才打算在你这试一试。如果你也能经过训练,成功进入奥术星海。那么很有可能,所有的选民都像巫师一样,具备连同它的可能。”安托万一脸肃然,“之前,之所以没和你说这件事,那是因为我不知道你也——你是选民。现在我知道了你的这一身份,所以才提出来。总之,事关重大,你得配合我完成这个测试!” “我知道。”李维看这位这么认真,也点了点头。他现在还有求于对方,这个要求又对自己有利,只是一些细节需要商量,“我答应你。但是,我如果这样做,岂不等于拜你为师了?据我所知,你们巫师对这一点很重视。还有,如果我真的成为巫师,那是不是要告别现在的身份。” “没那么麻烦,不同的巫师塔传承体系也不一样。有些重视这个,有些根本不重视。你们对我们的这一误解,是因为你们对我们的了解太少。不过,这个也怨不了你们。”安托万叹了一口气,“造成这样的,还是我们自己。再说了,你的身份十分特殊,即使你和我学艺,我也不会把将你收为徒弟。我决定代师授艺,让你与我平辈。这不是说,我不打算认真教你,而是希望你有更大的作为。” “更大的作为?”李维一脸懵懂。 “你还记得两天前颁布的那条成立科技局的政令吗?”安托万提醒道,“昨天,我可听到消息,说你们这里的猎人工会特别召开了集会,谈论内部改革的事情。我是受到那个启发,才有这个打算的。” 他没把他和班森的关系告诉李维,所以这时一笔带过。 “原来你说的是这个。”李维忽然笑了起来,“我上次听你说,你们巫师不是挺理性的一个群体吗?怎么也喜欢上我这一套了?” “正是因为我们理性,才选择你这一套。”安托万再叹了一口气,“按你教我的那句话,这叫‘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巫师是很注重传承的,崇古的传统一直都有。虽然和你具备相同观点的人也不少,但他们在这条路上走得并不远,只能说尚处在萌芽阶段,没有达到你们大地行者的高度。所以,它达不到一锤定音的效果。这些年,我们可是分出两股势力争论不休。将你拉进来,是希望你可以结束这个情况。” 他望向李维的眼神更加热切了。 “这么重大的任务,交给我合适吗?”李维尴尬地笑了笑,“我可没你说的那么有本事。而且,作为一个有名大奥术师阁下,你的地位可比我这个刚初出茅庐的人高多了,何必多此一举?昨天,猎人们的会议我也参加了。在班森老人的支持下,在场的众人可是一呼百应。由此可见,这事需要一个地位够高的领头人……” “关键是,我们巫师派系众多,谁都没有像班森——你说的那个老头,我们谁也没有他那么高的地位,可以在自己人的圈子里一言九鼎。另外,这事如果不是你起了一个头,猎人们的改革也不会那么顺畅。改变往往是从外边开始的,尤其是‘是非标尺的选择’这么重大的事。”安托万有些丧气,“我和你不一样,你成为巫师之后,你还是一个封地伯爵,因此你继续把持你那一套,没人会说你什么。但我却只是一个巫师,尤其还是一个知名的大奥术师。这种情况下,哪怕我倾向于你的观点,那也只能在两股思潮中选择中立。这是我们巫师的规矩——大奥术师不能直接参与这种争论,它阻止了我们巫师的分裂,避免让我们兵戎相见,但也断绝了我们进步的可能。这么重要的事,光靠小辈怎么能决定……” (本书还是种田流,为主角加入巫师的设定,只是为更好的展开剧情。毕竟能力设定只有周身二十几米,有些事不够方便,^_^。) 第四十章:避龙法珠 (前一章又加了一些,。) 李维不由语塞。 他倒不怀疑安托万说的话。作为这个世界最具智慧的群体,巫师能做到“一半对一半”,这完全不必怀疑。从这点看,他们也真的有可能从这个“群魔乱舞”的时代脱颖而出,成为最初走出蒙昧,完成理性启蒙的一群人。 看来自己还是瞄准“文盲”比较好,聪明人不好忽悠啊。 “这你就看轻我了,什么叫‘有些好事就别想了’,好像我在图谋你们一样。”李维沉声道,“不愿意来,就别来,我还不稀罕了。” “知道你小子‘心怀鬼胎’。其实,我也想让一些人到你这里。毕竟这次灾变涉及的数个地方,只有你这边尚有人烟,可以做一些准备。但你这条件太差,却让我不得不打消了这个注意。”老人摇了摇头,“被人发现和你这种土包子打交道,我会被人笑死的。” 李维,“……” 一会儿后,他怒极反笑,“我这边怎么了?怎么就条件太差了?看起来好像是我这很穷,养不起你们……” “你真的养不起。”安托万摇了摇头,“知道一个巫师正常花费是多少吗?这么说吧,把你这个冬天全部所得都捐献出来,大约才能吸引了一个脱离学徒阶段的小巫师。你们这儿的那位老先生,实力倒是不差。但他是记着你们家族一直照顾他家人的恩情,外加这里是他的故乡,才勉强在这里驻扎。而且,如果没有你们从野外搬来的那些废砖废瓦,为他建立了一个还像点样子的巫师塔,我想他也不会答应留下来。你虽然本事不小,但我不相信你可以像你父亲祖父一样,再折腾出来一座来。没有巫师塔,你拿什么来吸引巫师到你这儿?” “……”李维只有继续沉默。 他明白,修建一座巫师塔的花费确实是海量。虽然从地盔虫那也算积累一点家底,但要投进这儿,只会是三个字——打水漂。当初,灰岩领能建出一座来,那是运气好的吓人,靠附近的废墟,才逐渐收集起那些材料。但这两三代人的积累,可不是他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怎么样,我说你养不起吧?李维伯爵,你还是好好奋发。别到时候你自己成了巫师,却穷酸到连巫师塔都建不起来,那样传出来可笑死人了,连我也脸上无光。”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安托万心中大是畅意。叫你没大没小,当着我面就敢骂我老狐狸。“好了,这个话题留到以后再说。现在,我最后问你一句,真的这么决定了?将它按上后,可再也拿不下来了。” 老人抖抖捧着宝珠的左手。 “我确定。”李维没有半刻迟疑,他抬头看向对方。因为刚才的事,他满脸的憋屈。但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口气吗?于是处理好正事后,领主大人很认真地说:“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们高攀不起!” 他还竖起中指。 “我等着。”安托万以微笑回应他的挑衅。 确认了李维的选择,他也不说什么。只是默默念动咒语,催动手上的宝珠。 当这枚约莫鹅蛋大小,表面光滑晶莹的珠子浮空升起时,它绽放出了巨大的光亮。将仍有些阴暗的广场,映照得犹如正午时分。 广场中心,那艘静止不动的罗兰飞艇,也在回应宝珠的光芒。 这个庞然大物纵宽三十米,长度更达到骇人的两百米,其上下高度堪比周围的六层高楼。这一刻,它类似帆船的艇体,表面一层光亮的几丁质甲,骤现了一道道闪亮的,类似蛛网的赤红纹路。当光华达到鼎盛时,好像是一片浮动的火焰。宝珠到达最亮时,它们一并达到顶点。 避龙法珠彻底脱离了老人周边,径直投入飞艇上空十数米处。在一片犹如耀日的璀璨光辉里,它与飞艇合二为一。 飞艇表面的几丁质甲,取自于地盔虫,原本它们是墨蓝色的,散发出漂亮的金属光泽。被宝珠附体后,一下出现了很多金黄色的符文。符文并非固定不动,而是游离不定,忽而变大,忽而缩小,为这艘飞艇添加了许多神秘色彩。 守卫在广场四周的护卫,有不少人的目光被吸引过来。 观察魔脉已经稳定,安托万不再念动周围,而是长杖一挥,撤掉了包裹飞艇的那层浅绿色的半透明光罩。 光罩的形状近似为半边倒扣的蛋壳,李维二人也在它的笼罩范围内。在它的遮挡下,他们二人显得身形不定。 被撤销的一刹那,安托万的样貌忽而大变。虽然依旧高瘦,但他的“申”字脸,却变成“国”字脸,颧骨更高,两颊也多出了许多深深的皱纹。于此同时,手上的长杖也彻底换了一个样貌。 这位大奥术师阁下,可没有现在公开身份的想法。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吗?”安托万看向身边的李维,“这样是不是有点太急了?” “时间不等人,难道我们的大奥——安托万先生。”李维及时修正了口误,“我们的安托万先生,现在有别的要事。那不妨先忙,等我回来告诉你结果,这样不就好了?” 他可还记得,老人刚才对他的一番奚落。 “用不着这样阴阳怪气,这一次我是一定要跟着去的。”安托万脸上再度认真起来,“听你的说法,这次我们追踪的巨神动物,极有可能成为我们人类的一大天敌。但你上次语焉不详,现在可以和我详细说说吗?” “很简单,我是从这些家伙一夜变大这个角度来想的。”李维也收敛起脾气,“按照你提供的消息,它们虽然变得很大,但基本的习性却不变。如果这一点是真的,那么它们当中的大多数都不会和我们故意为敌。别把我们人类想到太重要,在这些动物眼里,我们并不特别。只要它们的觅食、求偶以及领域等行为,与我们并无冲突,那还是有可能相安无事的。真正会对我们抱有敌意的,是那些与我们产生矛盾的一些物种。” 他特意顿了一下,“针对这个问题,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将我们人类反过来缩小无数倍,那和微观生存环境哪一个物种最像。弄清楚它,就能明白什么种类的巨神生物会和我们敌对。在这一点上,我们缩小和它们放大,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看来,你已经有了答案。” “没错。”李维一脸肃然,“那就是——蚂蚁。我们人类如果缩小了无数倍,和我们最像的就是蚂蚁!” 第四十一章:誓言 (蚂蚁属于膜翅目,白蚁属于等翅目,两者亲缘关系很浅,之所以外貌、行为相像,是因为趋同进化。) 从某个侧面上讲,蚂蚁、白蚁等社会性昆虫,确实是和完成阶级分化,发育出城市文明的人类最像的物种。 它们营集体生活,一个蚁穴可能容纳数万只到数百万只同类个体,彼此分工明确。如切叶蚁,还懂得用树叶培育真菌,这让它们完全称得上是农耕物种。还有一种更加奇妙的蓄奴蚁,通过“战争”等行为,它能将其他种类的蚂蚁变为自己的奴隶,过上“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些都和进入文明时代的人类具有很大的共同点。 换个角度而言,当人类缩小许多倍,那最像的岂不就是蚂蚁? “蚂蚁?”安托万怵然一惊,他紧张地思考了一会儿,“你说的有道理。当我们缩小许多,的确和蚂蚁最像。你这次出行,就是为了验证这一点?” 李维点点头,“当探查巨神动物的人回来,我连夜翻阅了他们的报告,发现了一些特别的地方。呃,和你解释一下,在我们这儿,下面的人汇报给我的东西都被称之为报告。”他顿了一下,“总之,在他们汇报给我的东西里,我突然有了一些灵感,然后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当我想通我们与蚂蚁最为相像的时候,我就盯准了那些以蚂蚁为食的动物。这次,我要去探查的对象就是一种食蚁兽,它是一只长舌兽。” 他口中的长舌兽,是一种类似土豚的动物,它通体黑色,前爪锐利而强壮,头上像鹿一样长着树枝状的角。 这是一种李维从未见过的动物,估计是罗兰的特有种。但他从它的一系列特征,如锐利的脚爪,尖窄的嘴,特化的吻部,以及又细又长,布满粘液的舌头,还是知道了它食蚁兽的身份。当他问到这家伙是不是以蚂蚁为食时,下边做汇报工作的安东尼还颇感诧异——长舌兽可不是灰岩领这边常见的动物。 其实,这并不难猜。 蚂蚁的一系列习性,让以它为食的动物很容易发出一些趋同进化。 食蚁兽、土豚、穿山甲,还有这种新发现的长舌兽,都具有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利爪,这是为了掘开坚固的蚁穴。还有尖而窄的嘴,细长并布满粘液的舌头,则是为了取食方便。舌头细长,才能尽可能探入蚁穴,至于附加的粘性分泌物,会让它们更容易裹挟蚂蚁。 “长舌兽?!”安托万想了一会儿,慢慢也记起这种动物来,“你打算怎么测试?” “当然是用我的聆听万物之声啊,我得了解弄明白它会不会把我们当成一种新的蚂蚁。如果是会的话,那说明我们有这种危险。”李维表情严肃,“不仅是这种大型的食蚁动物,许多小型的昆虫也得特别注意。某种角度而言,它们比巨型的食蚁兽更加危险,因为它们更隐僻。” 他顿了一下,“报告上还有一件事让我十分注意。那就是小型昆虫体型虽不会变的太大,但变巨的数量却可以十分的多。上面提到一件事,他们在一片山谷中发现了数百只和人差不多大的蚂蚁,甚至还放跑了一个。从逃跑的那只背生双翼这一点,我甚至怀疑它是一只蚁后。总之,这代表了它们有可能发育成一个新的种群。对此我有一个猜想,地盔虫这种巨型虫类,它们的祖先是不是一种巨神生物……” 话说到这儿,他忽然看了看泛红的天空,“好了,不多聊了,再迟可能就来不及了。” ************** 飞艇升空。 站在前方的甲板上,李维的目光穿过飞艇外侧的透明光罩。他不自觉地俯视灰岩城的街道巷陌。然而,望着穿行其间的道道人流,却他突然神色一滞——飞艇离地已有二三百米,此刻朝下看,这如织的人群可不渺小的就像一只只蚂蚁? 因为之前那个猜想,他的脑海里骤现出一幕幕场景。 …… 长着狰狞大颚的巨蜂,埋伏在城门一旁。待人出来一口咬住,用尾刺刺入胸膛注入毒素,随后振翅而起。 八条腿的骇人巨蛛,躲在房前屋后。在安宁的月色下,悄无声息的编织出一张张大网,设置在房屋门前,十字路口。 平坦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一个深坑。当有人好奇走近时,不自觉会脚下一滑,落进坑里,被等待其中的猎手大卸八块。 可怖的巨兽,挥动巨大锋利的前爪,以掘开坚固的城墙。它们进入到城镇里,不断推到房屋建筑。然后低下头,射出细而长的舌头,像舔食蚂蚁一样捕捉人类。无数的人发出哀嚎,但最后都消失在它尖而狭长的嘴里。 …… 李维捏紧拳头。 不说他现在的身份是这里的领主大人,单单只作为一个人,他都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一直要阻止它们! 当飞艇驶离这边地方,来到城镇之外更加开阔的荒野时。 安托万从后边的舱室内走出。 “你之前的想法,的确可能是真的。”老人看着甲板上的人,“地盔虫拥有的抵制魔力,和巨神生物的禁魔力场很像。甚至可以这么说,它就是低劣的禁魔力场。” 李维听到他的话,顿时回过神来。 “啊,你说是真的?”他转过头,看向出现在身后的老人,“它们之间真的有联系?” “的确可以这么说。”安托万一脸肃然,“我仔细想了一下禁魔力场的特点,将它和抵制魔力一对比,果然发现的有许多相似点。禁魔力场之所以对奥术具有隔断效用,是因为它可以诱使魔力发生突变,从而从各方面瓦解算式。抵制魔力,虽然效用不及,但其原理还是相似的。它一样是使魔力突变,从内部瓦解奥术。但它却只发生于奥术成型的第三阶段。虽然我主修的不是防护学派,但这两种力量的诸多性质,我还算了解。” “你说的这么复杂,我完全听不懂吗?”李维一脸茫然,“可以说的简单点吗……” 第六十一章:灰岩龙鼠人商会(二) 还没等李维说完,拜伦直接抢答,直接体现了他见风使舵的优良品质。只见他喘了几口气,一段被尘封的往事在他口中娓娓道来。 “这事,得从我爷爷说起……” 听到这个死胖子说的第一句话,李维已经张大嘴巴,虽然还未到吞下一个红彤彤大苹果的地步,但已足够表明他此刻的惊讶。 敢情这事还有历史? 慢慢的,一旁的安德鲁也瞠目结舌。 这个老人几乎把一辈子都奉献给了灰岩领,但却没想到自己老了的时候,却发现这边居然潜藏着这一个巨大的秘密。 据拜伦所言,他们家族大约在一百年前,他爷爷那一辈已经开始这样不“正常”的贸易。 这么长的时间中,他们作为中间商,从自己的上端龙鼠人那边得到便宜的武器、药材和许多奥兽材料,并将这些在灰岩城内销售。所获得的利润,归他们自己所有,但那些本金必须用来购买粮食,再度移交给龙鼠人。 一切的起点源于一场偶遇。 一百年前,他的爷爷迪克·灰岩还是灰岩城里一个穷苦的少年,身份是一家小商会的学徒工。在一个特别的夜晚,他偶遇了改变他人生的人。 确切的说,那并不是人,而是一个鼠人,一个受了伤的龙鼠人。 总之,出于一片好心,迪克救下了它,并把它养在自己寄宿的家里。两个月后,龙鼠人伤愈后不告而别。但只隔了三天,它就带着东西来到迪克的身边。那是一个珍贵的玛纳晶体,龙鼠人用它来酬谢迪克的帮助。一开始,迪克并未接受这项礼物,他认为这是对方偷窃所得。直到在龙鼠人的带领下见识了龙鼠人的地下社会,才明白这并不是赃物。他将玛纳晶体售卖,但只收取了龙鼠人养伤的费用,剩下都交还原主。这一做法,得到了龙鼠人的认可。这也是他们家族正式开始的第一笔生意。 之后,迪克和鼠人的合作便开始了。由于出色的经商天赋,他制定出了一条特别的经营路线。 首先通过鼠人的渠道,迪克获得大量便宜的货物。他用自己的人类身份做掩护,成立了专门的商会出售它们,并为鼠人收购粮食及一些其他东西,从中赚取差价。短短十数年里,已经积累下了一份不薄的家业。 而作为他们的合作方,鼠人也垄断了灰岩城的地下贸易,集体成立了自己的商会。“灰岩龙鼠人商会”在那个世界大名鼎鼎。 “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李维简直歇斯底里,“这个灰岩老鼠什么的商会,又是哪儿冒出来的?还有鼠人那种东西,怎么可能……”他忽然闭口不谈了,因为现在连鬃狼人都能成立国家了,鼠人为什么不能成立商会呢? 李维开始默默回忆起鼠人的资料。 鼠人,确切的说是凶鼠人,它们是类人智慧生命的一种,大概也是最特殊的一种。它们大概外貌就是一只大老鼠,是所有类人生命中,最接近原生体的一种。 可不仅是这一项,它们还囊括了多个第一。 鼠人成年后,大概能长到一只中型犬大小,体重在10公斤左右,是最小的类人智慧生命。 鼠人的繁殖能力达到骇人的地步。它们终年发情,每年可怀孕三次,一胎能产下七八个幼崽。第一年诞下的鼠人,第三年就已经发育成熟。是生育能力最强的类人智慧生命。 鼠人的生命分为好几个段落,寿命决定一切。因为生存环境的严苛,鼠人的平均寿命大约为十二三岁。虽然他们的自然寿命比人类还长,达到惊人的三百岁。十岁以下的鼠人,智慧等同野兽。但若突破这一界限,在接下来的十余年里,它们拥有第二次发育大脑的机会。二十多岁的鼠人,智力已大约等同于十岁幼童,能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如果能活到三十岁,那么在接下来的二三年里,它们将开启第三次蜕变。这一次不仅大脑得到发育,连身形都会发生变化,四肢比例逐渐趋向于人,变成半人半鼠。这时,它们才可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类人智慧生命。要是活到一百岁,它们还能再度“进化”,懂得多种特异能力。这时候的鼠人,被称为长老,是鼠人群中的绝对领袖。这种明确的阶段发育,也是类人智慧生命中最特别的一个。 李维并不是没有见过鼠人。之前为了实验“聆听万物之声”的能力,他特地让人抓来了一只,但令他很失望。 回忆起那个笼子的家伙,李维一脸嫌弃。 不得不说,一般的鼠人确实其貌不扬,活生生就是一种放大版的下水道黑老鼠,还是两只眼睛还通红的那一种。 “……我不得不说,你爷爷是个好人,能对那样的东西产生怜悯心。”李维补充着说了一句,“我看到它们,只想打死它们……” “领主大人,不是的。龙鼠人可不是一般鼠人的样子,它们长着挺可爱——呃,挺漂亮的,完全不是一般凶鼠人那邋遢的样子。”拜伦打断了李维的话,愣了好一会儿后,他又哭天抢地,“领主大人,我们虽然不算光明磊落,但做的是正经生意啊。这些年,也是给你和你的家族交了不少税……” “少来,我的命还没那么不值钱。”李维面色一冷,“我问你,鬃狼人的事,你有知道多少?” “鬃狼人?”拜伦刚要反驳,听到这三个字也是愣住了,“它们和我们有关系吗?” 又像想起了什么,“您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听迪恩说到过,有这么一回事。和它们打交道的人中,是有一群鬃狼人。还是一个大户,每年都要销售给它们一万多人的粮食。但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啊,我们只卖给他们粮食……” 李维渐渐也听明白了。 感情这龙鼠人也是二道贩子,它们把灰岩城的粮食集中到自己手里,然后出售给下边的人。尤其七万人多人粮食,却出售了一万人,说明它们还有不少客户。 叹了一口气,李维只感觉一团乱麻。 真是越查,才发现麻烦越大。 第六十四章:女王 面对同僚们的咄咄逼人,安托万叹了一口气。 哪怕他再有自信,也不会想和二十一位大奥术师同时交手。整个罗兰,也根本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能耐。只因为每一个大奥术师,都是站在世界顶端的人物。即使远古时代的诸神,面对他们的进犯,也得神魂陨灭。 将长杖收回次元空间的一刻,安托万仿佛一下苍老了许多岁。 此刻,他是真的后悔前一段时间的“高调”。巫师的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世界,他帮助李维做的那些事确实有些出格。虽然,他并没有跨越底线。 “我只希望你对待别人,就和对待我一样。”安托万摆了摆空空如也的双手,宝珠长杖是他主要的施法道具,此刻被他收起来,已经代表他“俯首就擒”,“艾格森,既然你如此严苛的对待我,那我不希望看到别人逍遥法外。不然的话,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他口气很严厉。 “安托万,我们相识这么久,你还不了解我的为人吗,居然说出这种话!”艾格森有些生气,“你放心,作为灰烬执法者,我绝不会容许那样的事情发生。在这里我把话说清楚了,也请各位同僚做一个见证。如果我做了有违职责的事,我即刻离开巫师塔。”老人也朝周围看去,他身后的众人无不点头。 “好,既然如此的话,我就和你去一趟,希望你们遵循诺言。”安托万说罢朝前走去。 看到他摆出这幅样子,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一会儿后,在艾格森和安托万的联合施法下,一道巨大无比的次元门出现在灰岩广场上。它足足高达十米。随即二十二位大奥术师鱼贯而入,彻底消失在这片天空。 当他们离开的这一刻,守卫在广场四周的人与议事厅的人同时恢复自由。但人人都心惊胆战。 被艾格文群体定身术固定住的他们,身体虽不能动,但依然能察觉周围的一切,自然明白自己中了别人的法术。 议事厅里,李维的身体一恢复掌握,他就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刚才安托万化身的那阵风,吹过他的时候,他惊觉自己大脑里多出了什么东西。当他仔细回忆,那些“篆刻”下去的“记忆”,立刻化为各种各样的文字和图案,骤现在他的眼前。简单回复了一遍,李维赫然发现它们全是巫师修行的内容。 另外,“记忆”的末尾还有一句多余的话——“快去找班森,他会告诉你一切”。 虽然不知道这位匆匆离去的大奥术师先生,和他那位科技局首席有什么关系,但李维还是即刻下发了命令。 “快把科技局首席班森大人请来,我有事要找他……” 这句话还未说完,议事厅里就又多出一个闯入者。 “不好了,领主大人,科技局那边出事了。”这个侍卫前脚刚迈进门槛,后脚就吼了起来,“班森首席被三个女人围攻,有一个突然变成水人把他抓走了……” “什么,你说什么?”李维满脸的不可置信,“那你们还不快去救他,这里可是灰岩城,我告诉你,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我一定……” 他的话再次被打断了。 “与其担心别人,不如担心自己吧。” 当这个冷媚的女声一想起,李维当即倒吸冷气,“护驾,快点护驾”,也不知道为何,他吼出了这句话。 站在他宝座后边那两个一身铁甲的武士,当即持盾朝前。同时,把守在议事厅外表的一队侍卫也立刻冲了进来,将里边的人包围其内,组成一个大大的包围圈。 此刻,目睹这接连的变故,鼠人长老爱德华和戴安娜相视一眼,各自都满脸苦笑。和他们一起过来的那十数个鼠人武士,也将他们护在其中,组成了一个小包围圈。只是看着它们这“袖珍”的样子,也没多少人把它们当一回事。 后一个说话的人,很快就出现在议事厅里。 轰隆一声,将精钢制作的大门破开后,安婕妮可正式出现在李维的面前。 不同于上次化身水女,这一回她身着白裙,头戴王冠的走了进来,那绝美的面容满是胜利者得意的微笑。 她现身的这一刻,哪怕明知她是敌人,大厅里的人还是为她的美丽而一阵目眩。 安婕妮可身材高挑,镶嵌银丝的长裙将她衬托的格外凹凸有致,曲线玲珑。 她挺拔的胸脯上边,露出大片雪白。那美丽的锁骨,配合秀长的脖颈,有一股特别的诱惑。而她格外精致的五官,好像由纯白大理石雕刻的断臂维纳斯。至于她那一头白金色的秀发。它们高高盘起,嵌入那顶黄金、宝石制作的王冠中,与其相得益彰。 此时此刻,安婕妮可冷夜寒星般的明亮眼眸,配上翘起的嘴角,让她有盛气凌人之感。但这样的表情,却更贴切的体现她的身份——女王。 走进大厅的这个女人,是一位傲人的女王。 白衣女王的身边,东、西、南、北四个角落,分别飘浮着一个高大的水人。她们样貌打扮和她颇有几分相似,只是各自能有四五米高,流水雕刻的五官神情极为冷峻。 “尊敬的荒野之主,你可瞒得我好苦。”安婕妮可遥望着宝座上的李维,她取笑起来,“我还以为您是故意隐藏身份,原来您就只有这一点斤两。在那两位强者,也就是被你们称为大奥术师的人拜访我之前,我真没想到聆听万物之声的神力,居然可以被你这样的人窃取。” 她笑着摇了摇头,“我还真佩服您。至少在演技这一方面,你出乎我的意料。如果不是非杀你不可,我倒是可以考虑原谅你的冒犯,让你直接去你最该去的地方——剧院。我最近还是挺迷歌剧这些东西的。” 李维脸色煞白。 对方的这些话,分明已经表示她看穿了自己的真面目。装逼装到他这份上,简直是失败透顶。 但他并没有因此气馁。 “哪又怎么样?即使我什么都不是,你在这儿也未必杀得了我。”李维硬着头皮这么讲,他脑海里浮现出刚刚获得的那些知识,“这里已经埋入魔脉,对你的压制,即使不如我的卧室,但绝对非同小可。我手下还有这么多人……” “呵呵,这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笑话。”安婕妮可笑着打断了他。之后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她面色转冷,“就凭你这些人也想对付我,看来你真不知天高地厚……” 第六十五章:拼死一搏 “……你对我一无所知,卑微的盗窃者。” 安婕妮可轻蔑地望着李维,“我已经不想和你废话了,就此消失吧。” 这话才说到一半,她前方的两个水人坍塌下去,形成的水团相继发出“嘶嘶”的声音,随即硕大的蛇头从中冒了出来。 两条流水化出的大蟒,鳞甲森森,都能有八九米长,约人的腰口粗细。它们犀利而邪恶的三角蛇眼,像是诡异的宝石,发出迷离的蓝光。 成型的那一刻,水蟒就猛地朝李维扑去! 安婕妮可满是残酷的笑意。在她看来,这一击就能达成她的目标。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水蟒窜向人群的刹那,它们的身体顷刻间塌陷、爆裂,从中爆起的水花飞溅各处,泼洒到周围众人的脸上。 这个变化发生的是如此迅速,以至于安婕妮可轻蔑的表情还停留在她的脸上。 怎么可能? 白衣女王一脸的不可置信。 作为一个神话时代复活过来的人,她对于自己的这一份神力——水神化身,可有着相当的自信。 在水神化身的作用下,流水可被塑造成各种各样的人或野兽。这些水之化身,由于组成身体的是流动不定的水,免疫一切的物理打击。同时,它们可瞬间凝聚为强度不下于钢铁的玄冰,用作攻击、防御。还能神力的作用下,发出含有破魔力量的水箭、冰刃。甚至还可以随意分化瓦解,组成新的水之化身。 它是她真正的杀手锏。在她过去的生涯,为她屡克强敌。哪怕到了这个时代,也是威风依旧。 但此时此刻,发生的是什么情况? 两条凝聚了她三分之一力量的流水大蟒,像是被人揭穿的戏法,众目睽睽之下,这么“烟消云散”了? 不仅是安婕妮可,大厅里的其他人也是一样惊愕。 一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事发地,那水蟒爆裂的地方。果然,他们在那儿看到了两个人。 两个龙鼠人! 这两个直立起来,还不到人膝盖的小家伙,此刻正做出一副拔剑防御的姿势。 它们肥嘟嘟的身子和小短腿,依然很不配潇洒的剑客打扮,但现在已经没人朝它们嬉笑了。 沉默! 宽阔的大厅,陷入了诡异的沉默里,寂静的针落可闻。 “银狼神使,你实在是太过分了。”驼背弯腰的鼠人长老安其罗最先打破沉默,它在剩余鼠人剑客的保护下,对正对面的安婕妮可怒叱,“不是说你的到来,是为了我们双方的和平吗?为什么做出这种事,我看你分明是想刺杀李维伯爵,让这里战火四起!”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们这群可爱的小老鼠。”安婕妮可在水蟒消散的那一刻,也注意到大厅对面这些出众的家伙,她对安其罗摇了摇头,“你应该换一个称呼,叫我女王,伟大的艾希斯女王。那里所有的豺狼人、野魔、火发巨人,都已经向我臣服。一周之前,我已经进行了加冕礼。” 指了指头上的黄金王冠,“你应该很眼熟吧?” 鼠人长老原本没注意她头上的这样装饰。这时经她提醒,不由朝那看去,马上他大惊失色,一时气喘不定。 “你——你——你,你把亚尔林,把亚尔林……” “到地狱去找你的老朋友吧。我加冕所用的红毯,就是用他和他那帮支持者的血染出来的。” 安婕妮可再度发出了银铃般的微笑。但这清脆悦耳的声音,此刻竟都显得毛骨悚然! “你放心,我对待你们会很温柔的。毕竟你们长得这么可爱。即使你们反对我,我也只会把你们关到笼子里,看你们囧囧的样子。”她补充了一句,“当然不包括你这个老东西,你就长得太难看了。” “魔女,不要太嚣张,知道为什么你刚才召唤出的水兽全无作用?”安其罗冷笑起来,“亚尔林就是担心你失去它的挟制,突然肆意妄为,才将最后一张龙蜕交给我。和他不一样,我一开始就不相信你的鬼话。一得到它,我和柯拉就开始提纯里边的龙力,最后制作了这十二把龙棘剑。它们就是专门用来对付你的。” “混蛋,我早就知道那披毛带角的家伙不是好人。还说为了表示对我的尊重,要销毁那些龙蜕,呵呵。”安婕妮可发出冷笑,“原来早有后手啊。原本对他的死,我还是有点愧疚的。经你这么一说,我只能说杀得好!” “可恶的女人,你果然一开始包藏祸心!”安其罗被她气的连连跺脚。突然,这个半人半鼠的老人回头望去,对身后宝座上的青年喊:“李维伯爵,你赶快下令铲除这个魔女。她的轻敌冒进,可给了我们千载难逢的机会……” “你以为恳求这个草包,就能打败我?”安婕妮可继续冷笑,“可不要笑死我了,死老鼠。看来你是不知道这小子仰仗的两个强者,一个被同伴禁足,一个被我抓获。就凭他这点本事……” “你闭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实力的实情。”安其罗回头大吼一声,然后继续朝李维喊,“李维伯爵,别听魔女的恐吓。她失去了诡异的水之力,只不过是一个厉害点的武士。您身边两名勇士,任何一人都能对付她。再叫上我们龙鼠人这十二名剑客,一定可以” “神之力的盗窃者,你愿意听他的满嘴鬼话……” “魔女,不要以为你能蒙蔽李维伯爵,他和亚尔林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只不过一个是蠢蛋,一个是废物……” “……你闭嘴,魔女,你一定受到惩罚……” “……在此之前,我会把你们先送到地狱……” …… 李维一脸懵懂地看着他们吵了起来。 今天发生的事实在太多,而且一个个都这么突然,实在是让他有大脑被掏空的感觉。 “你们不用再说了,我决心已下。”李维下发了命令,他先对身边两人道:“快下去,帮助龙鼠人对付那个玩水的魔女。” “还有底下的人听着,一旦战斗起来,随时等待进攻的机会,并做好支援。”发布任务后,李维用一种轻蔑的眼神,看向对面那个一脸冷峻的美丽女人,“你当我傻啊,既然都是一死,那我怎么也得试试!” 第六十六章:反将一军 李维的命令发出后,持盾庇护在他身边的侍卫,又相继抽出腰间的短剑。“嚓”的一声后,他们同时盯住下方的白衣女人。 与他们虎狼一般的眼神相触,安婕妮可才明白问题已经严重了。她这次亲临敌营,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容易。 于是,这位白衣女王冷峻的脸色,又变成傲气凌人的样子。 安婕妮可脸上出现醉人的红晕,她此刻的笑容异常的可怕。 和许多人不一样,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安逸的人。恰恰相反,“冒险”这两个字简直刻印在她的基因里。 越是危险的事,越能触动她的神经,越能对她产生吸引力。每当面临险境,她都会感到有一种怪异的刺激,仿佛自己的灵魂在震颤。 这让她沉醉、入迷,不可自拔。 只是她还拥有极高的理智,才能压制这股疯狂。 “好,继续你决心已下,那我就陪你们玩玩。”白衣女王冷笑起来。笑声之中,她身后的两个水人忽然张开嘴,一道道纤细如针,冒着森森寒气的冰刺激射出来,它们密集的如同一片暴雨。 冰刺的速度极快,眨眼间已经扫射到人群中。 但组成包围圈的那些侍卫,却像一道铁壁,将它们牢牢拦在外边。 这些身披坚甲,手持巨盾长枪的人,身体四周的空气都扭曲起来,像有一道无形屏障环绕在他们身边。如同钢铁一般锋利的玄冰棘刺,一与它们接触,即刻被一股怪异的力量扭曲航迹,弹射到其他地方。 护身劲! 这是打开“气”的第三重门,才能有的特别能力。 灰岩领至少也是一个辖地千里,人口百万的地方,作为这里的最高统治者,李维身边岂能没有两三个高手? 冰刺突袭的那一刻,最先朝前的那两个老鼠剑客,即刻朝安婕妮可冲去。只见它们骤然脱去长袍,并扔下头顶上那顶宽大的、缀着鲜艳羽毛的三角帽,集体趴地而行。和一般老鼠的行动方式一样,它们四肢轮替行进,金黄色的身子快如一根离弦飞箭,刹那间已冲到安婕妮可的身边。 但它们取下叼在嘴上的龙棘剑,准备攻击时,肥嘟嘟的身子就被甩了出去。 安婕妮可遍身发出银白色的亮光,庇佑她体外的护身劲已到了宛如实质的地方。 没等她有所动作,李维身边的那两个披坚执锐的大汉,已大喝一声,分别腾地而起。各自跃过数十米的距离,泰山压顶般冲到白衣女王的面前。 他们的落地处,离安婕妮可不过三米远。脚踏实地的同时,一左一右推盾朝前。两面纯钢制作的鸢形巨盾内蕴巨力,表面因力罡的作用,更莹莹生光。 持盾二人,都是人高马大,魁梧的身体高达两米有余。和他们相比,安婕妮可丝毫不占优势。 但她还是同时击掌而去。 两只温润如玉的手臂,在于巨盾相触的一刻,化身为一对生毛的狼爪,撞击在巨盾上。轰隆的巨响后,两个持盾的巨汉登时立足不稳,被巨力击后数米。 低头一望,只见自己的鸢形钢盾被击出一个碗口大小的凹陷。正诧异的时候,耳边狼嚎大响,只见那白衣翩翩的美人遍体生毛,窈窕的身子如公牛一般魁梧。她衣衫~尽去,化身一头银白色的冬狼! 这一刻,那两个还在扫射的水人各自坍塌下去,变为两滩水。 击退他们的同时,安婕妮可丝毫未作停留。她大吼一声,就朝前方冲去。强大无比的护身劲,像击飞两个老鼠剑客一样,将两个持盾巨汗撞飞到两边。随即又调过头,笔直冲向宝座上的李维。 “快拦住她!”李维身子不断朝后移去,他大吼起来。 安婕妮可健美的狼身,突然又笼罩在一股青色的旋风中。 一股股纤弱的气旋离体而出,快速转动起来,最后幻化出一柄柄弯月形青光风刃。它们不断回旋飞舞,朝前边挡路的侍卫激射而去。 但在于侍卫相触的一刻,却如热水融冰,寸寸消融。 奥术崩散出一股股杂乱的旋风,吹动侍卫的衣角和他们的发梢。作为一支百战劲旅,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们的阵势丝毫没有紊乱。即使眼前这头魁梧异常的银狼,凶猛异常地冲到他们面前,他们也勇敢的举枪而对。 四米多长的长枪,此刻有二十多杆同时撞在银狼的身上。但它们锋利异常的枪尖,却没能伤害对方分毫。 银狼的身体之外,那一层护身劲已由虚凝实,化为一层坚不可摧的力罡。它让前方刺来的所有枪尖全都无功而返,停留在它身外一寸的虚空。这是非凡的力量,是护身劲强化之后的产物,它名为金刚体。只有“气”能力再进一步,达到第五重门才能使用这样的招式。 安婕妮可还是人身时,她的确只有第四重门的实力。但这时,她却可以使用诡异而强大的水神化身。 但这一能力被压制,她实力就大大下降。鼠人长老安其罗说的并没有错,失去神力的她,的确只相当于李维那两个贴身侍卫。 这两个体高两米的壮汉也开启了第四重门。借助武艺的优势,以二打一,确实能让她陷入险境。 但白衣女王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见到水神化身被龙棘剑克制,她干脆使用自己的第二种能力。 此刻她化身的巨狼,让她的本体实力直接跃升了一个台阶。不仅在肉体力量上,直接达到第五重门,还有七种强大的天命奥术。只是代价是她再也使用不了“水神化身”这一神恩之力。 从目前形势来看,她的选择无疑是对的。 如果在换一个地方,面对一群普通的敌人,安婕妮可照样能有压倒性的优势。 但她偏偏身在李维的城堡,面对的又是一群身着地盔虫盔甲的人。 为了防范刺客来袭,大奥术师安托万特地在城堡植入了魔脉,让这片地方笼罩在驱魔力场之下。 和禁魔力场不一样,驱魔力场只能压制奥术,让后者的威力下降一个层次。 但它和地盔虫盔甲一结合,却产生了化学作用。别忘了,后者也有抵制魔力的奥术。两两结合,直接化解了大部分的元素力量。 又一番此长彼消,安婕妮可发挥出的力量固定为一个五段气能力使用者。 即使如此,她依然傲视群雄的能力,只是再也没有“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潇洒。此刻,她就陷入苦战。 论肉体力量,她强过面前每一个人。如果他们各自是一,那她起码在十五以上。但别忘了,此刻刺向她身体的可有二十多柄长枪。 等于她同时面对持枪的所有人。 密集的阵势,弥补了个体力量的缺失,让胜利的天平再次摇摆不定。 而正当安婕妮可与这群人角力时,被她撞飞出去的两个大汉同时朝她冲来。那些只起到她膝盖的老鼠剑客们,也都叼起了龙棘剑。 第六十七章:黑甲将军 安婕妮可面对长枪如林,只有稍退一步。 两个持盾大汉已扑倒她身后。驻足不动的一刻,他们借着身体的去势,各自一挥短剑,斩向银狼两边后股。 六个毛茸茸的老鼠剑客,也挺剑而上。 它们嘴里叼着的龙棘剑,除却化解水之神力的妙用,也是一等一的神兵利器。这次突进,各自瞄准安婕妮可身上的薄弱之处,双目、下颚、内腹都有人盯住。 但一个眨眼后,这八人的攻击全被安婕妮可化解。 首先倒飞出去的是两个大汉。他们手里的利剑与银狼皮毛相触的那一刻,好像砍在一块坚固无比的岩石上,短剑手柄传来的反震力直让他们手腕发麻。两人分神的这一刹那,安婕妮可已离开长枪阵的攻击范围,金刚体瞬间变为护身劲。伴随她周身气流涌动,他们腰腹当即受到重击,好像有人用攻城锤狠狠撞来。仅一下,就让他们一个踉跄倒飞出去,各自摔在地上。好在有盔甲的保护,他们没受什么重伤。 至于接下来袭击而来的六个老鼠剑客,情况还要更不堪。袭到它们身上的护身劲,虽已分力六道,但依旧劲力骇人。除去一人被击飞到半空,剩下数人直接变成了一个个金黄色的皮球,一地乱蹦。 危机一解,安婕妮可又猛地向前冲去。 但长枪如林,二十多柄四米多长的尖枪依旧朝她刺来! 护佑在人群前方的这些侍卫,此刻组成了一个前七中十后六的阵势。最前七个人半蹲在地上,空出上面的空间让给后方十人。最后的六人,再寻找空隙。不仅如此,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目标。前面的人盯住银狼后方的腰腹,后边的人全力攻击狼头和两只前爪,相互配合。虽然实力远远不如那两个持盾巨汉,甚至连老鼠剑客们都能打败他们。但他们的这一次进攻,却抵住了进犯的安婕妮可。 护身劲的攻击范围,只有周身半米。因为是震荡空气发动的攻击,还要受到物体表面积的影响。所以虽然攻守兼备,但却有重大的缺陷。四米长的长枪组成的枪阵,正是针对它发明的。 而防御能力更佳的金刚体,却没反戈一击的作用。 以至于实力更胜一筹的安婕妮可,此刻却只能选择角力这种方式。她可不敢保证,将金刚体换成护身劲,这二十余柄长枪不会将她捅出同样数量的窟窿来。 缩在宝座的上的李维,一丝不苟地盯着前方的激战,他这下才明白为什么安托万之前夸下海口。 当类似奥术的神奇力量,被压制到可以忽略不计时,纯粹的肉体对抗又将变为冷兵器的那一套。这时,通过长枪阵这一类密集阵势,可以用数量弥补质量。 而他大脑多出来的“记忆”,还告诉他,这也是罗兰世界最通俗的一种固点防御方式。类似宫殿、宝库等不容有失的重要场所,都采用魔脉布置驱魔力场,以大大降低奥术之类的神奇力量对作战的影响。虽然耗费极高,但效用却是极好。 当然,对龙这种身长二三十米的巨型生物,它也是无能为力。他上次惨遭毒手,就是一个例证,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 那时,艾瑟儿变化的风龙直接从外边攻打进来,压根没进到城堡里。 即使她真进来了,四米多长的长枪布置的密集阵势,对她这“庞然大物”起到什么作用也是两说。 和艾瑟儿不一样,安婕妮可的待遇可就一天一地了。 她是室内作战,强大的奥术能力全部压制住。并且变化出的冬狼只有公牛大小,依旧在长枪阵的防御范围里。 局面陷入僵持的一刻,不断有新的侍卫从门口冲了进来。尤其为首的还有两个打开第四重门的武士。 胜利的天平,再次李维这边倾斜。 正当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一声轰隆大响却又打破了平静的局面。 议事厅东侧的石墙乱石纷飞,又有一个女人阔步走了进来。 和安婕妮可不一样,莎莉丝特此刻身披甲胄,打扮的像一个将军。 她一头起到腰际的黑色长发,扎成一根马尾垂落在腰后。因为穿戴的漆黑色板甲,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空隙。 因为未带头盔,所以议事厅的众人还能看清她的样貌。 望着这个丝毫不逊于安婕妮可的美女,这么大大方方的走了进来,李维一头乱麻。怎么又冒出一个?不过今天发生的事比较多,他倒也不太介意这个意外。 “防御,快,结阵防御啊……” 在领主大人排兵布阵的时候,一身英气的莎莉丝特轻蔑地笑了起来,她转头看向陷入包围圈的安婕妮可,怒叱:“无耻的女人,你果然在这里,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看来你不打算遵守约定,那就别怪我与你为敌……” 还要再说什么,莎莉丝特突然闭上了嘴,只见她那褐色的眼眸突然闪烁发光,变成了夺目的明黄色。 黑甲女子立刻左顾右看,她瞥到哪里,哪里的人就骤然心里一紧,好像胸口堵着什么东西。 一两秒过后,莎莉丝特哈哈大笑。 “原来这里有克制你的东西。”她这时盯着老鼠剑客们手上的龙棘剑,对它们竖了一个大拇指,“小老鼠们,做得好。我很早就看这个女人不顺眼了……” “原来是飚龙神使。”龙鼠人长老安其罗突然发声,它看向莎莉丝特,“您的意思是打算置身事外,并不想搀和这里的事。” “当然,这个女人既然背信弃义,我自然不会帮她。”莎莉丝特冷笑着看向还是银狼姿态的白衣女王,“也该你倒霉了,这可不要怨我。” 说完这句话,她就在众人目光下转身,迈开步子要走出议事厅。 然而,正在这时。 “莎莉丝特,你可别忘了,这里除了小老鼠,还有那个冒牌货呢。如果我死在他手上,那可意味他就是我的主人。”安婕妮可又化身成了白衣女王,她继续朝想要远去的同伴大喊,“到时候,我看你有没有本事对付我的神力……” 第六十八章:绝处逢生 “……我死在这里,你也好不了。” 安婕妮可身处万枪从中,此刻已被完全包围。她用眼睛的余光,瞥了瞥后来的那两个魁梧的战士,有些亢奋,但更多的是紧张。 这两人的打扮和周围人并不一样,他们身上盔甲更加高级,尤其他们的头盔还有一束雪白色的翎羽。在埃多统治的土地,这是受封过的骑士才能有的装扮。 安婕妮可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已判断出来他们绝对是第一流的武士。虽然和之前那两个大汉,同处第四重门的关卡,但他们在各方面都要远胜之。只有“气”能力的情况下,即使她化身巨狼,也势必要经历一番苦战。更可况,他们还有一群帮手。 发现自己这句话一落地,莎莉丝特就停下脚步,安婕妮可不由轻笑起来。 “我最忠心的将军阁下,我就知道你不会抛下我。” “少来,那不过逢场作戏,你真以为我把你当成我的女王?”黑甲美女莎莉丝特很是不忿,她顿足后,又转过了身,“真想把你这个混蛋扔在这边,免得总给我惹麻烦。” “你不过是口硬心软。”安婕妮可心里大石落地,她笑着说:“可真吓死我了,我还在想你要是一走了之,那我可怎么办?落到这家伙手里,我可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到时,我的一切都是他的了。当然,你和辛西娅、艾瑟儿一样好不了。男人吗,我可见得太多了。”她指向一边宝座上的李维。 领主大人发现周围众人都朝自己望来,这一双双眼睛满是疑惑不解,还掺杂着许多绯色的遐想,那是一脸的尴尬。 他很想大吼一句,我是无辜的。但双方明显已势如水火,扯这些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 于是,继续“沉静如渊”的坐下。 安婕妮可见周围众人防御的重点逐渐朝莎莉丝特偏移,她很满意的笑了起来。 “要不然这样,既然我们俩都已经来了,干脆把他一并抓走。然后按照原本的计划,我先将他封印住,交给那个黑袍老人。你知道,他会替我们完成接下来的事,将这个卑微的盗窃者扔到一片渺小的亚世界里。”她刻意带着一种诚恳的口气,开始诱惑莎莉丝特,“你说好不好?” “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别总把人当傻瓜。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不敢保证你不会中途变卦。这件事要做,起码也要艾瑟儿、辛西娅她们在场。”莎莉丝特用嘲笑的眼神,回望了安婕妮可,“下一次,你可别想把我们再撂下了。说什么要留下来查看这里的动静,实际却趁机夺取神力。依我来看,那个穿着黑袍的家伙一定对你交过底,让你知道这边的事。你这家伙可从来不会临时起意!” “唉,真是的,我这一片好心,全部你扔到亚瑟河的滔滔流水里了。” 被人说破心事,安婕妮可依然静静的笑着。 你不笨,这样才有意思。她瞄了一眼莎莉丝特,暗暗地想。 她们两人的这番对话,清晰的传到议事厅里各个角落。 因为实在拿不准莎莉丝特的能力,手持长枪的侍卫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在李维等人的示意下,他们分出一部分人调转枪头对准新来的黑甲女人。 此刻恰有一片金黄色的阳光,从墙壁的大洞斜射出来。 它们与莎莉丝特身上板甲相触的一刹那,为其笼罩上一层金黄色的光圈。漆黑色的板甲,每一片用铆钉固定的金属板都在闪烁发光,将上边精巧的花纹映照的一片迷离。同时,也照射在她象牙一般雪白的肌肤上,为她显目的五官更添一片英气。 即使知道这个女人也是来犯之敌,但此时此刻,还是有许多人为她的美丽目眩神迷。 “我得纠正你一下,是一片机心。”莎莉丝特盯着不远的白衣女王,“你从来都是暗藏机心,对什么人都是一片算计。好了,不和你多说了,这场闹剧也该到了收场的时候。” 她再看向一边的李维,“荒野之主,你已时日无多了,好好准备后事,这是我能唯一提醒你的事情。” 话毕,这个一身黑甲的女人已变成一头似龙非龙,似虎非虎的异兽。 她健硕的身躯,为明显的虎形。 铁头长尾,四爪着地,微微一张嘴,两对狰狞的犬齿立刻展露出来。 但这魁梧的身子,却遍布鳞甲,只有她胸口、脊背,和脖颈两侧有灰褐色的长毛。脖颈上下两面,是大片板状的鳄鱼鳞。其余地方和一般的爬行动物一样,覆盖着琥珀色的菱形细鳞,密密麻麻。而到四肢又是一变,覆盖其上的更像一层暗黑色的岩石,而不是骨甲鳞毛。除此之外,她下颚那两排细而长的棘刺代替了鬓毛的位置,头顶也多了一对羚羊似的螺旋形尖角。 莎莉丝特化身成的这头飙龙,肩高三米有余,体长达七八米,比一般的大象还要魁梧几分。 她化身的一刹那,两个鼠人长老立刻大叫,“小心,飙龙神使有控制金属的能力……” 但这句提醒实在有点迟,莎莉丝特在它喊出的同时,已使用自己的种族异能排开了挡在前边的侍卫。 这些人身上的地盔虫盔甲,在制作的过程中,掺入了大量的金属。在拥有磁力的莎莉丝特面前,它们简直脆弱地像是玩具。 奔行的一刹那,她所化身的巨兽还发生了诡异的变化。 只见这头魁梧健硕的飙龙,突然像是镀了一层深色的黄金,全身金光闪闪。它利爪着地时,还发出金属与岩石相碰的清脆声音。 “瑟金魔身”,这是金属系奥术中最强大的近战奥术。 一旦使用,身体会拥有瑟金的许多特性,比如那骇人的强度和防御力,于此同时还能维持原有的活力,变成一堆会活动的瑟金机器。 而要知道,作为最顶级的奥术金属,瑟金的强度是钢铁的十五倍,硬度比肩钻石。 因为这一奥术因为作用对象是自己,驱魔力场丝毫影响不了它的使用。后者和抵制魔力、禁魔力场不同,它只对放出型的奥术有抵制作用。 加上地盔虫盔甲的抵制魔力,只有周身一两米的作用距离,控制磁力又是飙龙的种族异能。议事厅的布置,完全影响不了她。 尤其在阻挡安婕妮可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长枪阵,根本连阵势都没有摆出来,就直接被瓦解了。 当然,莎莉丝特志在救人,她只将周围的人弹飞出去,并不打算大开杀戒。 奔行到安婕妮可身边,当这个女人一个翻身攀上她后背后,莎莉丝特直接将议事厅的另一面墙壁撞毁,冲了出去。 然后,她旁若无人的一路直行。 冲破城堡外的大门后,又沿着灰岩城的一条主干道冲向城外,无人可抵。 ******* 一会儿后,李维的卧室里。 “快点告诉我,那两个女人究竟什么身份?” 第六十九章:前因后果(一) 因为一连串突发状况,李维几乎到了崩溃边缘。 那两个女人的对话,给他的刺激最大。 由于安托万临走前给予他的“智慧灌输”,李维的脑海多出一大堆知识。这让他很快明白安婕妮可说的那段话是什么意思。“先把他封印”、“扔到一个渺小的亚空间里”,这分明是指“次元放逐”,它可是空间系奥术中,最为歹毒的复合奥术。 了解了它的机理,李维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屋大法”。 一旦他真被关在这“黑屋”里,那等于永生不死,但身体却因处于封印状态,完全不能行动,只能四下感受。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事是所在的地方是一片静寂的,无光无火的黑暗世界,一无所有。这等于被永远被关进一间黑屋子里,不能吃,不能动,甚至连听和看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特么比死还可怕! 李维万没想到那群女人居然找到了这种方法。 也是,如果他真被“次元放逐”处理了,等于那份神力也处在封印状态,她们再也不必自相残杀。 唯一让李维有些庆幸的,是那位艾希斯女王的表现。 她的言谈举止,以及她与同伴的对话,明显表现出她的野心。这已经让她们内部产生矛盾,以至后来的黑甲美女有所顾忌,并没有选择袭击自己。 一想到自己能活下来,居然只是因为内讧,李维就非常郁闷。他感觉自己就是案板上的一块肉,早晚得被切上一刀。 “李维伯爵,您先冷静下来,这事急不得。”安其罗看他这红着眼的样子,也明白这一位承受的压力有多大,好生相劝,“银狼神使,飙龙神使,虽然很厉害,但并不是无敌的。之前,亚尔林在和那群堕落者作战的时候,敌人就想出许多办法对付她们。龙棘剑就是仿照这些发明的。” “怎么又冒出‘堕落者’?”李维有些气急败坏,坐在床上的他狠狠挠着自己的头,整个人烦躁不安。“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一个接一个冒出来。我作为这边的主人,居然什么都不知道!”被瞒在鼓里的郁闷,让他都忽略了后半句话。 “李维伯爵,这其实是有原因的。你听我解释。”坐在椅子上的老鼠长老,有些尴尬的笑着,“其实真算起来,您并不是这边的主人……” “你说什么!” “请听我说完。按照你们人类的观点,您确实不是这里的主人,确切的说只是百万人类与近山大平原的统治者。但这片地方,还有众多其他智慧生灵。您所熟悉的牛头人部落,就是其中之一。像它那种规模的势力,足足还有十多个……” “你不会开玩笑,十几个?”李维瞪大眼睛,他可明白数万牛头人部落的实力,“怎么可能这么多?” “您知道帕加索斯所统治的北迦兰,具体有多大吗?”安其罗只有苦笑,再度示意对方冷静下来,“按照你们人类的计量方法,这里的土地大概有近百万平方公里。您的灰岩领所在的近山大平原,只是其中十分之一。剩下大部分都是我们类人的地盘,有这样的规模不算奇怪。” “我好像理解一点了。”李维有些诧异的看着对方,“如果你是指的帕加索斯曾经的国土,有这样的规模倒是不奇怪。但这里周围不是荒地吗……” “只是你们人类眼里的荒地。对我们而言,它却是一个巨大的宝库。”安其罗打断了他的话,但他脸上的笑容却突然一滞,“但不得不说,人类确实是星空下最伟大的智慧生命,居然只用了十分之一的土地,养育了这里最多的人口。我们这些类人,拥有十分之九,加起来却只有你们三分之二。” “就算你说的是对的,但为什么我对你们一无所知?”李维又一次提出这个疑问。“明明你们有这么多人,而我熟悉的只有一个牛头人部落?” “因为他们和你们人类,都是外来者。”安其罗解释起来,“我们一般是不和你们接触的。加上你们这边近山大平原,离我们聚居地很远。你们在寒冷的南地,而我们生活在温暖的北边。” “‘外来者’,为什么这么说?”李维很诧异这句话。 至于对方说的后边半句,他倒不奇怪。了解了罗兰的地理后,他估摸着灰岩领应该在南半球,所以四季是相反的。 “李维伯爵,您的家族带领埃多子民到来这里时,只有数百年。牛头人扎根在这边,也不过千年。但我们已经在这边生活了四千年不止。圣龙给予我们血脉的时候,这里的主人还是帕加索斯。他们的后裔,您应该有所了解,就是你们这边的迦兰人。但漫长的岁月,已经磨灭了他们的文明。”安其罗加重口气,“所以你们是外来者。迦兰人,才是这里的原生人类。” 李维看面前的老鼠长老这么郑重其事,忽然有种想笑的感觉。感情自己的家族,对于这片已牢牢扎根的地方,不过是一群外来者。 “计较这些没意思,你们也不过在这里生活了几千年。真要算的时候,这里荒野上的草才是这边的主人。它们早在千万年之前,已经生根繁衍了。”他把拉回原来的话题,“那为什么你们不和我们接触,仅仅是排外?” “因为你们发展的太快了。”安其罗再度苦笑,“我们没和牛头人接触,是因为他们居住地太远,在近山大平原最南边的角落。而没和李维伯爵你们接触,却仅仅因为畏惧。你们仅仅来了不到百年,就已经成为这里最大的一股势力。发展至今,拥有的人口比我们的总和还要多。看到你们一座座坚城相继建立,我们实在心存恐惧,所以秘而不宣。直到这个冬天,因为一些意外才让我们不得不做出抉择……” 第七十章:前因后果(二) 安其罗又陆陆续续说了一大堆话,李维心中的疑惑才得到解决。 原来这一块遍布废墟的土地,真的有十分灿烂的历史。 这里先前的文明,可追溯到第三纪的开端。 大约六千年多前,人类第二次踏入主大陆的历史大潮中,许多先民通过白银走廊和游龙峡谷,穿越了莽苍的重重群山,到达了这片广袤富饶的土地。 经过近千年的开垦,一个辉煌的国度建立了,它就是北迦兰王国。其统辖之地,包括帕加索斯高地为代表的广大丘陵,西南方向的近山大平原,游龙峡谷朝内延伸近千里的走廊地带,还有北方四季如夏的雷霆海岸。它东以莽苍山脉为界,西南是一望无垠的万魔荒地,北部比邻亚西伯恩海,是一个辖地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国。 北迦兰王国绵延三千余年,到第三纪的末尾,才被坎库斯帝国彻底消灭。 和大多数第三纪的古王国一样,因坎库斯没有保存历史的习惯,它的存在被漫长的岁月磨灭了,现在只剩下遍地残垣。 作为它的传承者,北迦兰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文明,大部分沦为茹毛饮血的野蛮人。 而这边类人群落的历史,起源于四千年前。 那时,北迦兰王国处于衰落期。积年累月的战争,让这个国度迫切需要强大的武力。于是某一任国王被自己的野心蒙蔽,开展了一项特别的计划。 他们抓捕各大类人种族,将他们关押在暗无天日的牢笼里。却不是为了奴役他们,而是将他们作为战争的消耗品。北迦兰人发明了一种特别的方法。他们结合多种药物,将强大生灵的血肉植入类人种族的身体,使其转化为一种嗜血怪物。但这一行动,却招致了他们的毁灭。因为他们狩猎了大量的龙。这惹恼了一条强大的古龙,他就是帕加索斯的毁灭者——苍白龙王亚度尼斯。毗邻山口的苍白龙王之峰,传说就建有他的龙巢。 亚度尼斯反向窃取了迦兰人的研究,并用自己的龙血为此改良。然后他拯救出了大量的类人种族,赠予了这一新的力量。在他的努力下,北迦兰王国雪上加霜。当首都帕加索斯也被亚度尼斯毁灭后,北迦兰最后分裂成三个小国,相继被它的昔日劲敌坎库斯帝国吞并。这一伟大的国度就此灭亡了。 更加凄惨的事情还在后边。 到了第四纪,恶魔军团的两次入侵,北迦兰均成为了战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加上越演越烈的野外环境,最终毁灭了这里。昔日繁华的城镇,沦为大片大片的废墟。之后的二三千年里,它鲜有人迹,似乎被彻底遗忘了。 然后数百年前,李维家族的祖先才带来全新的人类文明。他们在这数百年里迅猛发展,又繁育出近百万的人口。 而受到他们的鼓舞,或者威胁,许多类人种族也开始文明化的过程。最先的改革者,是一个伟大的豺狼人,他被这里称为拂晓之光。 鬃狼人的王国,在一百五十年前建立,现在已经绵延了七八代人。 除了他们之外,巨人部落、野魔部落、矮人部落都打算建立国家,开拓各自的贸易。龙鼠人就在这大潮中脱颖而出,成立这边最大的地下商会。通过贩运来自灰岩城的粮食,成为了各方的座上宾。 “那你口中的堕落者,又是怎么回事?” 一听到这个“堕落者”这三个字,安其罗顿时激动起来,“他们是敌人,真正的敌人!是恶魔留在这里的遗种,我们所有类人的敌人!” “恶魔?!”李维很是讶然,“居然和他们也扯上关系了?” 他可明白恶魔这两个字的含义,人类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国度——坎库斯帝国,就是毁灭于这群异界的入侵者手中。 如果说第一纪的历史,是古人类的黎明。那第二纪就是诸神大战,第三纪是古帝国的征服史。而第四纪,则完全被两次恶魔入侵占据。 “他们的确是恶魔的遗种。盘踞在帕加索斯的这些魔人,不断入侵我们类人部落,以获取奴隶和祭祀的牺牲品。这群可恶的堕落者,是这边最可怕也最无耻的强盗。他们的人口仅次于你们人类,需要我们类人群落联合起来,才能抵抗他们。”安其罗咬牙切齿,“这个冬天正因他们,才使我们不得不做出选择。也不知道他们通过什么方法,竟然可以将一头巨爪食蚁兽变得如同山岳那么大。然后那个该死的怪物四处入侵,我们根本抵御不了!” “巨爪——巨爪食蚁兽。”李维的耳朵登时灵敏起来,他迫不及待地询问起来,“它变大之后,是不是可以令奥术失效?” “李维伯爵,你怎么知道?”安其罗很是惊讶,然后他更加愤慨起来,“就因为这头怪物有这么古怪的能力,我们才抵抗不了它。堕落者也不是它的对手。他们聚居的帕加索斯,已成为它新的肆虐之地,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家伙可不是那群堕落者制作的。”李维的神情很怪异,他已经确定自己当初的担心已经成真。食蚁动物一旦巨神化,确实会入侵城镇。咽了一口唾沫,“那两个女人,又是怎么回事。听白衣女人的说法,好像她们还不止两人?” “您说银狼神使她们。没错,她们确实不止两人。巨兽入侵以来,她们有三个伙伴相继来到我们那里。”安其罗虽然奇怪李维的前一句话,但还是先回答下边的问题,“她们都有变身的能力,而且实力非常强大。到来后,还大展神威,击退了巨兽和堕落者的多次进攻。我们才承认她们的神使身份,但没想到引狼入室。尤其是低估了银狼神使,仅仅入冬二个月,她已将亚尔林击败,成为新的统治者。听说还击溃了野魔部落和巨人部落,建立了那个什么艾希斯王国。” 他顿了一下,“这个女人的图谋非常大。她掌握军权时,已经透露了入侵您这边的野心。借助飙龙神使的能力,她知道您这边军力弱小,所以想攻打这边。还放出了话,要驱逐您的家族,并将这里的百万人类全部变为奴隶。这个计划早在半个月前就开始了。” 李维:“……” 领主大人无语了,他真想找堵墙一头撞上去。对方居然才复活两三个月,就已经有争霸天下的雄心。而他却浪费了小半年的时间。 “那她们厉不厉害?”李维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和我比起来怎么样?” “就我看到这些,我认为您对她们来说不堪一击。”安其罗叹了一口气,“虽然我们私下总说你们人类可怕,专喜欢奴役别人。实际和你们比起来,我们才像是自己说的这种人。李维伯爵,您的子民足有百万,但实际手持兵器的人却只有五千。这足以说明您的家族和您的子民是真正向往和平的人。但这种军力,放在我们这边不值一提。鬃狼人的王国,就有近万的兵力。而野魔的部落有五六个,虽然最强大的部落人口也只有五千,但体高三米的他们,就连小孩都十分可怕。火法巨人更不用说了,他们是这里的无冕之王。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我们这边许多类人都拥有圣龙血脉,具有龙化能力,还畜养了大量的龙兽。” “你不是在开玩笑?”李维目瞪口呆,“既然你们这么厉害,为什么还要怕我?” “因为不想橄榄枝从你们人类手中滑落。”安其罗说了一个著名的谚语,“我们不是笨蛋,知道和您开战的后果。即使一开始持续胜利,但接下来等待我们的只会是屠刀。您的背后,可是强大的埃多王国,它有数亿的子民。即使不依靠它的力量,一旦战争变得旷日持久,您持续扩兵,我们也绝不是您的对手。可以这么说,你们只有五千的兵力,是因为你们只想有这么多。而亚尔林的鬃狼人,拥有近万人的军队,却是他们只能有这么多。整个鬃狼人王国才不过七万人。因此,即使堕落者都不愿意得罪您,哪怕他们垂涎您许久。” “既然这样,为什么又突然要打我了,不怕我发飙吗?”李维很是郁闷,“难不成是那女人胸大无脑,自以为是……” “并不因为这样。”安其罗叹了一口气,“前一段时间,我们接触了一个特别的来人,她有化身巨龙的能力,可能也是银狼神使的同伴。她告诉我们,您似乎和埃多王国有许多矛盾。哪怕和您开战,那边不会帮助您。并且,您重伤了一位重要人物,他的家人发誓对您报复。如果我们如他们所愿,还可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就连堕落者也想插手的想法……” 第七十一章:山穷水尽(一) “……十天前,在欢迎龙女的宴会上,魔人也一并出席了。他们对我们讲,人类才是这片土地的敌人。既然有此天赐良机,他们愿与我们休战,只要事后给予他们五万人的俘虏。银狼神使对这个提议颇感兴趣。但由于我们所有人都强烈反对,她才暂且不提。现在她大权独揽,恐怕它已经成真了。”安其罗大叹一口气,“如果真让他们达成心愿,那一定有大动荡。这五万人用作祭祀,可以召唤出一千个恶魔……” “他们居然有祭坛?”李维怵然一惊。 罗兰世界的召唤系奥术中,存在一种邪法——用智慧生命祭祀,来召唤恶魔。它不仅恶毒,而且极为残忍。作为祭品的人,在步入祭坛之前,要先划破手筋脚筋,体内鲜血由此流出,直到失血而亡。更可怕的是,祭祀的过程会一直受到燃灵之火的折磨。这种火焰,是直接作用于灵魂的,它可以给予人最大程度的痛苦。整个过程需一天一夜的时间。往往到最后,祭品都主动请死,实在是遭受的一切太过可怕。 所幸,这种邪法的运行需要严格条件,首先就是祭坛。 第四纪末期,在古帝国的努力下,建筑祭坛的方法被全部销毁,绝大部分的祭坛也都被直接拆除。 现在罗兰世界的恶魔祭坛,已经如凤毛麟角。 “所以,我们才称呼他们为堕落者。”安其罗大是感叹,“被他们掳掠的类人,除却成为奴隶,很多都成为了他们的祭祀材料。依靠召唤恶魔,他们才雄霸一方。如果这次他们的愿望成真,那真是生灵涂炭。我就是看不惯银狼神使的态度,才选择站在您这边。万没想到,她已经直接下手了。” “一定得阻止他们!”李维也捏紧拳头。 他脑海里浮动的记忆,让他明白这种邪法有多么可怕。 安托万灌输到他脑子里的东西,显示出来的可不全是文字,还有许多图画、光影。恶魔祭坛这里,有大量受害者的“影像”资料。他们苍白无力又布满绝望的脸孔,像是一根根深深刺在李维心里的针,让他有非常难过的感觉。 人皆有恻隐之心。 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他实在接受不来。 李维很快开始愤慨。果然最毒妇人心,为了自己的欲望,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人渣,败类,当心不要落到我手上! 他暗暗对安婕妮可、莎莉丝特竖了两个大大的中指。 “其实我们想要攻打这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峡谷那边出了一些事。”安其罗又补充道,“我们这些类人部落,主要居住在峡谷两岸。那里有丰富的食物,其中最主要的是两种,一是峡谷洞穴里边的菌类,二是莽苍河里的鱼。但不知怎么了,今年秋季河里出现了许多怪鱼。它们有操控水流的诡异能力,还能凝水成冰,破坏大量的渔网。很多类人部落都没有鱼获,只能靠菌类和打猎过活。如果没有我们龙鼠人运来粮食周济,早就有暴动了。也是这个诡异的情况,才让大家相信银狼神使。她一开始告诉我们,她会想办法和您协商,找来足够多的粮食。我相信她真要攻打这边,一定会拿它说事。” 李维看到鼠人长老又冒出一个说法,“水王一族”四个字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咽了口唾沫,领主大人一脸窘迫。 屋漏偏逢连夜雨,说的就是他这个情况。 又和安其罗交谈一会儿,李维干脆连戒备森严的卧室都不敢待了。 因为他听到“森蛇神使拥有控制石头的能力”、“像在水里游泳一样,在石头里穿行”、“既能将石头变成泥水,又能将泥水变成石头”等字眼。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上飞艇。 接下来和鼠人另一长老柯拉的交谈,就在他安置了避龙法珠的飞艇上。 之后,他还先后接见了广场上那些侍卫,和科技局的一些卫兵、官员。之前他听到的那声巨响,就是科技局总部那边传来的。 到了这天深夜,李维再度瘫在床上,他总算弄明白了一切。 根据两位鼠人长老的消息,敌人为首的就是三个往生者。除却露面的两人,还有一人名为辛西娅,她拥有变为森蛇的能力,可以自由控制泥石。 今年秋季,她们三人相继来到游龙峡谷。最先出现的人是银狼神使,也就是那位艾希斯女王。她被人尊为神使的原因,是她拥有控制冬狼的诡异能力。而她最先接触的,恰好就是鬃狼人王国。这里极度崇拜冬狼,认为这种强大的野兽是他们的祖先。所以可以化身冬狼,又有控制冬狼能力的她,一下拥有了极高的地位。而伴随她两个同伴相继到来,她们三人开始大放异彩。先后在巨神食蚁兽和堕落者的战争中,获得巨大的成功,甚至一度征服了和鬃狼人王国有矛盾的三个野魔部落。 十天前,擒拿自己的龙女往生者,又带一伙人和她们汇合。 这时,鬃狼人王国还未彻底剧变。和鬃狼人友好的各大类人部落首领,都有幸出席典礼以及参与之后的会议,其中包括龙鼠人。 来人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意图,直接阐明和灰岩领交战的重要性。和类人部落一向敌对的堕落者,也表示愿意中断战争,全力对付灰岩领。其中有一个插曲,飙龙神使莎莉丝特直接提出这里潜伏两个高手,她们未必是对手。但来人中,有一个穿黑袍的老人,他表示可以将最麻烦的那个带走,由她们对付剩下那一个。 结合广场侍卫和科技局卫兵的说法,这两个高手基本可以肯定为大奥术师安托万和科技局首席班森老人。 由安其罗和柯拉的说法,以及亲身体验,李维也预估出那个飙龙神使的能力——“真实之眼”。 这也是一种神恩之力。 从资料上来看,它与“聆听万物之声”齐名。赠予它的神明,是战争之神塔罗斯。只有获得“百战之王”荣誉的勇士,才能得到它。在第二纪,“荒野之主”和“百战之王”是并称的最强武者。 第七十二章:山穷水尽(二) 灰岩城,某一个角落。 “辛西娅,你怎么看?”莎莉丝特仰视了一会儿天空,望向身边的同伴。她现在裹在一件黑色的罩袍里,宽大的兜帽完全遮住了她绝美的脸庞。 她的身边,艾瑟儿、安婕妮可、辛西娅一字排开。她们三人的衣着和莎莉丝特一般无二,这也是灰岩城妇女冬日的通俗装扮。 “没有任何办法。”穿着粉红色罩袍的辛西娅低下头,看向莎莉丝特,一本正经的回答道:“飞艇实在太高了,我的攻击对它照成不了威胁。” 和身边三个伙伴比较起来,辛西娅看起来是最年轻的一个。她柔美的面庞,大约只有十八九岁,但她的美丽绝不逊色分毫。 她留着一头褐色的短发,五官分明,配合起来有一种青春洋溢的美感。尤其是她笑起来的样子,像初夏清晨还沾着露水的蔷薇。如果说安婕妮可给人的感觉是女王,莎莉丝特是征战沙场的武将,那她就是久在深闺,未知人事的贵族小姐。 辛西娅是她们四人中唯一具有远程攻击能力的人,听到她这样否决,三人都叹了一口气。 她们正在一个僻静无人的巷子里。 因为前几夜的大雪,这里的地面泥泞不堪。雪化后的冰水,将土壤搅合成污泥,在寒冷的午夜凝结。到了清晨回暖,又化冻破冰。雪、冰、泥,这样分而复合,不分彼此。但奇怪的是,此刻她们的脚下却多出一片石质地面,让她们的精巧的马靴纤尘未染。 “就没有办法了吗?”艾瑟儿又看向天空上那一个黑点,她咬牙切齿,“可恨这里居然有避龙法珠。不然的话,我一定让他们好看。” “看来我们这次是白跑一趟了。”安婕妮可却不像她们三人这么沮丧,说话时还面含微笑,“我还真佩服那个家伙,居然想出了这么一个方法。也是,躲到天上去,总比在地上安全。” 她身边的莎莉丝特,狠狠盯了她一眼。 “看来你还没有死心。” “如果我说,我现在死心,想和大家一起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你会相信我吗?”穿着白色罩袍的女王,对自己的“大将军”眨了几下眼,她微笑道:“既然意图已经被你们发现,那我再隐藏下去,岂不是自取其辱?” 这句话一说出,其余三人都厌恶地望着她。 “你也别高兴的太早,还是有机会的。”莎莉丝特再度看向天空,她喃喃起来,“我就不相信他永远不下来。” “你说的不错,他的确有下来的一天。飞艇上的食物和水不是无限的,一定需要补给。而他那个精通次元门的帮手,又被同伴关押起来,这里又没驯养大型的飞禽。”安婕妮可娓娓道来,“到时他一落地,我们就袭击他。凭借我们四人的实力,这里没什么人可以拦住我们。我说的对不对,莎莉丝特?” “这的确是我心里的计划。”莎莉丝特整了整自己的兜帽,“请问有何见教?” “但我只说了一半。”安婕妮可又朝她眨了几眼,她冷笑起来,“然后你就可以先杀他,再将我们挨个除去。吞噬了我们三人的力量,其他的往生者哪里是你的对手。到时,这个无神世界可要多出一个真正的神,就是我们伟大的莎莉丝特·阿莎德隆!” 一旁的辛西娅和艾瑟儿被她这话吸引住了,两个人朝莎莉丝特看了一会儿,又望向她许久,最后还对视一眼。 “那个卑微的盗窃者胆小如鼠。他选择降落的地点,一定是他防卫森严的城堡。听黑袍说,那里埋有魔脉,并且这家伙的手下全穿戴了地盔虫甲,奥术根本使用不了。这也就是说,我们对你而言,不过只是待宰的牲畜。利用完我们,你可以一个个将我们除去。我说得对不对?”安婕妮可大笑起来,“我的神力,被小老鼠们发现破绽,根本使用不了。艾瑟儿又受到避龙法珠的影响。辛西娅变化的森蛇虽然厉害,但却控制不了埋有魔脉的岩石。一旦真到了那儿,我们三人联合起来,都不是你的对手。” “那你的意思是我孤身一人前去那边。”莎莉丝特也开颜大笑,“我又不是真的无懈可击。上次能够那样,只是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再来一次,他们不可能没有准备。小老鼠们可知道我的底细。不说别的,光龙火大炮就能伤害我。如果他们在降落地点,布置了大量类似的武器,那我凶多吉少。” “你就不能为大家牺牲一下?”安婕妮可直接“将军”,“我们跟你一起去,的确能帮上你不少忙。毕竟化身后,即使只能使用‘气’,那边也没有足以抵抗我们的人。但对我们就太不公平了,到时你一个人可轻易消灭我们三个。” “同样,我也放心不下你。哪怕我只是重伤,胜利的天平也会向你倾斜。毕竟龙蜕全在小老鼠手里,它们又全在飞艇上。”莎莉丝特一样口出诛心之语,“我和辛西娅、艾瑟儿三人联手才能对付你。一旦失去了我,你獠牙毕露,我们可怎么办?” “说的冠冕堂皇,还不是自私自利。” “我问心无愧。再说了,我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看在眼里,又不是你决定的。” “呵呵,你敢发誓,说自己真的绝无私心?”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 看着她们两人针锋相对,艾瑟儿和辛西娅也是苦笑。 “你们两个别说了。情况既然这样,那就说明这件事不可行。”艾瑟儿出言打断她们俩,她发表自己的意见,“要抓捕那个冒牌的荒野之主,唯有大家都不受制约,才有实施的可能。不然,可挡不住有心人的算计。” 她盯了安婕妮可一眼,又微微瞥了莎莉丝特。 “换句话说,只有当我能变龙,辛西娅的实力能完全发挥,并且你们也都安然无恙,这件事才能做成。” “说的不错。”安婕妮可对艾瑟儿笑着点点头,然后看向其他人,“艾瑟儿说出了我的想法。但我们如何做成这件事?那个卑微的盗窃者又不会坐以待毙,他还会飞在天上。只要他这样,我们就没办法对付他。摆在我们面前的其实只有一条路,毁灭他的城堡,打破避龙法珠。到时他无家可归,擒拿他轻而易举。但这样的话,一场战争必不可少。总不能我们自己去做,那样太不安全了,我们四个人可对付不了他们千军万马。” 最后,她带着胜利者的微笑望向莎莉丝特。 “我的大将军,为我作战吧。即使你要离开,也得为我打下这座城市。” 莎莉丝特面若寒冰,一旁的辛西娅也吓了一跳,“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非得这样做……” “也许真的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但我们想不出来,那就等于没有。辛西娅,知道你和莎莉丝特一样好心,不想发动战争。但很多时候,人是身不由己的。”女王最后“一锤定音”。 ************ 突变的第二天下午,李维在飞艇上接到了一封战书。 于此同时,还有一连串不幸的消息在等着他。 第七十三章:山穷水尽(三) 避龙飞艇。 “……总之,因为半岛商会的干涉,冬龙伯爵也拒绝了派兵的请求。河谷地十七个伯爵领,只有北山领和东岭城愿意提供一些支援。他们暗地援助的十尊龙火大炮,已经随飞艇运回来了。根据北山子爵的说法,王城对这事态度暧昧,他们也身不由己。”安德鲁叹了一口气,“但这点东西,压根起不了任何作用。” “完蛋了,这是真完蛋了。”李维手捂着头。 “领主大人,您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今天,我听到的第三个坏消息。老安,你不知道,那个什么艾希斯王国正式下战书了。” 一边说话,他一边将桌上黑色布帛推给面前的人。 坐在书桌后边,李维已完全瘫在椅子上,说话时都有气无力。 “上边说,他们派兵两万,已经整军待发。”领主大人缓缓吐出一口气,“根据龙鼠人的线报,战书上的内容并没夸大多少。他们这支军队,实际有一万五千人。主力是八千人的鬃狼人,和三千个的野魔,五十人的火发巨人作为先锋团。另外还有二十尊龙火大炮,数百头地行龙兽……” “难道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安德鲁越听,脸色越差。 “怎么可能有?我们能拿出来的人,加上入冬新增的,都才只有六千,才六千啊!其中二千多,还是刚刚训练的新兵。”李维痛苦的闭上眼睛,“依照我们埃多的习惯,这些人只能说预备军。因为职业军人的实力,底线是打开第二重门,不然压根组成了合格的战线。但你知道敌人有多可怕吗?”他忍不住咆哮,“他奶奶的,任何一个鬃狼人都起码有城堡卫队的实力!这样的人,我们能凑出一千都了不起了,但他们有一万五!该死的禁武令,该死的鬃狼人!该死的王八蛋女王!你不能等几年再打,现在我一切才刚刚起步!!” 李维歇斯底里的大笑几声,他欲哭无泪。 “领主大人,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安德鲁好言劝慰起来,“我总感觉您这次一定可以幸免于难。先不说丧气话,再想一想其他办法……” “哪里有办法可以想?”李维打断这句话,他哭丧着脸,“我已经山穷水尽了。原本老头在,我说不定有反击的机会。现在他这一走,我连抵抗的能力都没有。你没看到,这两天我都只能飞在天上吗?唉,老安,其实你不知道这里的实情。”说罢,他就把“往生者”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面前人。 “……你说我有活路吗?那几个女人是一心想要我死,偏偏她们又那么厉害。那天,你又不是没看到,她们一个人能打一百个!我们这边没任何人可以抵抗她们。现在班森首席都被她们抓走了。唉,他之前怎么不说呢?要早知道他是高手,我早派兵保护他了。还有该死的巫师铁令,不仅安托万走了,连艾文那个老头也一起消失,连奥术卷轴都断货了啊……” 李维重重的拍打桌子,“这种情况怎么打?一旦两军对垒,她们事先弄个突然袭击,把我们的军官全弄死了,我们怎么办!” “不还是有呀呀吗?”安德鲁反驳道,“领主大人,您可不要忘了,还有呀呀……” “呀呀才一两个月,对自己的能力还不熟悉。而且它只是一只鸟,压根拼不过她们。再给它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在这种场合起到作用。”李维痛苦地说,“还有,它是我一手带大的,我不能让它送死。” 想起呀呀,李维一脸黯然。 他现在很后悔弄什么认亲实验,让呀呀以为他是它的亲人。 一想到如果因为自己的关系,害呀呀被人发现,然后惨遭厄运,他就很不忍心。没办法,动了真感情。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呀呀半月龄后,已经逐渐脱离父母,开始独立生活。这意味着哪怕他不在,它也有自己生活的能力。 安德鲁看他这么悲观,还想要说些什么,但却发现自己什么都开不了口。论阅历,一千个李维都比不上他。现在连李维都能明白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不明白。之所以一直说宽慰对方的话,只因为心存希冀。李维过去的一连串计划,给予了他很大的希望,让这个老人对未来充满幻想。现在中途夭折,实在让他难以接受。 “老安,你听我说,这场仗是打不下去了。”李维深呼吸,努力抑制情绪,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我们必须向前看。明天早上,你就带着呀呀离开这里,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生活下去。如果它真的拥有智慧,并能发挥自己的能力,倒时再做其他打算。我这次最有可能的结局,只是被次元放逐封印,这不是死,还是有翻本的可能。你可别忘了,还有安托万这位大奥术师在呢,他需要我的能力帮他做事。所以,不会不管我的。次元放逐虽然难以应付,但未必没破解的可能。” “领主大人,别这样讲,我们还有……” “已经没有路了,我已经走到悬崖边了!”李维说到这边,他骤然顿了一下,然后换成一副一本正经的表情,“我是死定了,但你们不能跟着我一起死。接下来,我们唯一要做的事,是为灰岩领百万领民寻觅出路。一旦灰岩城被这些人攻占,这边大多数人可能遭受厄运。毕竟来袭的人,不是我们埃多的同胞,是一群压根不熟悉的类人。他们很野蛮,还有畜养奴隶的习惯。更可怕的是,这件事背后还有魔人的掺和。我们必须要为他们做一些事,不能让他们和我一起死!” 停顿许久,“我已经想好了。到时候,我直接和她们讲,灰岩城我可以直接让给她们。但她们必须留下撤退的时间,让这里的人可以顺利离开。老安,你倒时候全力去做这件事,将它闹的越大越好。幸好,我们那里还积累了一些钱,它们可以帮助你。这件事真要传出来,我不相信埃多王他无动于衷,这可是一百万人的性命!作为这里的领主,我一直以来都做的不够好,但我不能留下一个烂摊子!” 李维说话时,已带着哭音,“这里的人都尊称过我一声大人。仅仅因为这个,我就不能眼睁睁看他们惨遭厄运。如果她们不答应我的需求,那我直接自杀。到时我体内的神力,会直接移到她们最强的那一个。呵呵,我就不相信,她们对此没一点顾及……” 第七十四章:柳暗花明(一) 到了这天晚上,李维已经精神恍惚。 突如其来的打击,击溃了他的心里防线。那些曾经有过的美好幻想,全部被冰冷残酷的现实一一破灭了。 什么穿越者啊! 有我这么倒霉的穿越者? 这世界的老天爷,你是不是在耍我? 一切才刚开始,就让我面对那么可怕的敌人? 六千打一万五,敌人还一个还能打我五个,这仗怎么打? 敢情您老人家让我来这儿,纯粹是为了让我播撒科学的种子,之后就穿上裤子不认账,什么都不管了? 有你这么做事的吗?送你八个字——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坑死人了! 手捂着脸,李维简直感觉自己在做梦。 惊人的实力对比,在其碾压下,不给别人留一点活路。这样的情况,不应该是反面角色的遭遇,为什么轮到我了?难道我这个穿越者,是遇到位面之子这等人物,一下运气全无? 乱七八糟地想了好长的时间,他恍恍惚惚的闭上眼睛。 李维真想一觉不醒。 不然的话,他又得面对这残酷、无情,又无理取闹的世界。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声音模模糊糊的传到他的耳畔。 “李维伯爵,我想和你谈一谈?” “有什么好谈了,我很快就玩完了,和我这样的人能谈什么……”李维下意识搭话起来。 “事情还有转机,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还能有什么转机,我都死到临头了!” 李维烦躁起来,他一下抬起上半身,对这个女人喊:“你能不能闭嘴,让我安静休息一会儿,我……” 他一下不说话了,整个人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女子。 下一刻,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传了出来,“有刺客,快来抓刺客!” “你不必这么激动,我对你并没有恶意。而且,这里我已经设下结界,声音是传不出去的。”凯瑟琳淡淡地道,“我来找你,只想和你聊一聊。” 她内穿甲胄,外套一件白色的罩袍,此刻坐在在李维一侧的床边,神情还是那样的冷漠,但她明亮动人的眼睛却分明闪动着火焰。 “李维伯爵,和你说实话。早在你上这座飞艇时,我就已经跟来了。你之前和其他人的话,我都听到在耳里。”凯瑟琳直直盯着李维的脸看,“我先介绍一下自己,我的名字叫凯瑟琳·里奥利亚。” “什么,你叫凯瑟琳,里奥什么亚。”李维忽然感觉这个名字很耳熟。 透过天花板上的魔法灯盏,他看着这个女人美丽但冷若冰霜的面容,不由犯花痴了一段时间。 然后意识刚复苏的一刻,就被这怪异的名字吸引住了。 “是里奥利亚,凯瑟琳·里奥利亚。”凯瑟琳长公主再仔细说了一遍,“这样的名字,在你这个时代,似乎是独特了一点。” “里奥利亚?”李维喃喃起来,然后他就哈哈大笑,“你真叫这个,哈哈哈,那真是太搞笑了,我记得这个人好像戏里的人……” 看见对方似乎对“戏”似乎不太明白,他还兴高采烈的解释起来,“我告诉你啊,这个‘戏’,就是指的歌剧。凯瑟琳·里奥利亚分明是一个歌剧里的人物,我几个月还去过剧院,看过她的戏剧呢。她好像是古代的一个很厉害的公主……” “如果你看的戏剧,描绘的人是奥士顿王国末代公主,那的确是我。”凯瑟琳点了点头,“虽然有很多缪传,比如我从未喜欢过一个叫米卢·坎库斯的人。但不知为什么,大部分长诗和您看的那些歌剧都把我和他编排在一起,居然还说我们有私生子。” 听到这样的话,李维先是一惊,然后又是一惊。 第一惊,是这个女人居然承认了? 第二惊,是这个女人居然承认了! 前面惊奇的原因,是感觉她神经错乱,居然把自己当成是古代人。 后面惊讶带着恐惧,因为李维想到真的有这个可能性,而且一个疯女人是不可能避过层层关卡,来到他的床边? 除非他在做梦? 不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就坐在自己身边,确实美的像是一个梦,一个他不愿意醒来的美梦。 当然在犯花痴之后,就是深深的恐怖了。 虽然在此之前,已经有过“舍生取义”的觉悟。但事到临头,他还是挺珍惜自己这条小命的。 “你真的不用害怕,如果我要杀你。早在刚才已经动手了。”看着李维脸色一阵变化,最后又变成恐惧,凯瑟琳好心提醒,“这一次,我只想和你说一些话。李维伯爵,我对这边情况还不是很了解。之前,您居住在城堡中,因为那里的层层关卡,我一直没能和您接触。这几天埋伏在您的飞艇上,总算知道了一些事。但太过零碎,我需要详细一点的消息。” 她这么一说,李维倒弄不明白了。如果说她来是为了杀他,或者抓他去关小黑屋,那他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这么和颜悦色,明显有些不正常。 “我想问你,那个要攻打你城池的女人,是不是拥有水神之力的往生者?而且,她还自号艾希斯女王?”却不管他的心思,正坐在椅子上的凯瑟琳问出了第一个问题,“她真的只复活了两三个月,就已经这么做了?” “没错。就是她,听两个老鼠长老的说法,的确是这个女人。”李维虽然诧异对方的态度,但看她并没伤害自己的样子,还是给出回答。 “那就没错了。这个女人,看来真是安婕妮可·卓戈萨·艾希斯。她是我那个时代,最大名鼎鼎的邪神选民。”凯瑟琳冰冷的神情,有了一些变化,“如果不是数百年前,她布下的那一个阴谋,我的国家也不会灭亡。没想到她复活之后,依然如此邪恶。我之前跟踪她时,就惊讶过居然会有这么像的人。没想到,还真的就是她。” 顿了一下,“李维伯爵,你之前的担心是完全有道理的。她真的有可能做出那种事……” 第七十五章:柳暗花明(二) 伴随凯瑟琳的叙述,李维的脸色越发不好了。 “这么可怕的事,她都做的出来?” 他还真没想到,自己遇到的敌人是一个古典军国主义分子。按照面前人的叙述,这位艾希斯女王真是“斯巴达”到了极点。 她秉持着“武力第一”,“国家不过是军队的附属”的传统,并糅合了部分种姓主义的观点,认为“人”得分三六九等,哪个种族的武力强,哪个种族就有优势地位,其他种族就是他们的奴隶。而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然后用它四处掠夺。国内的一切资源,都用来满足这支军队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只有能打仗的人才有生存价值,其余的不过如杂草一般低贱。 “这些事是我亲眼所见。”凯瑟琳补充道,“我曾经去过她的国度,亲眼见识了他们军人的入伍仪式。其实就是杀人,每一个新入伍的军人都必须当众手刃五个普通人,让自己的武器见血。这些被屠戮的无辜者,并非是什么罪犯,而是抽签决定出来的平民。” “这么滥杀无辜,不怕别人反抗?” “她的国度确实一直动荡不休。事实上,她自己就被密谋暗害。”凯瑟琳叹了一口气,“但他们的军队实在太过强大,所以到了我的时代,依然肆意横行。不过我这些天翻看资料,发现我的国家灭亡后,他们不久后也被取而代之。” “别这么说。长公主殿下,您的国家之后可大放光彩。”李维和对方这一番交谈,关系亲近了一些,“坎库斯帝国的祖先,就是你们国家的移民。传说首任坎库斯国王,还是你的孙子……” 他忽然笑起来,“我想这是为什么他们编排你的原因?米卢·坎库斯,就是凯尔·坎库斯的祖父,你难道真的不认识他?” 李维的八卦之魂熊熊燃起。 “好像见过一面,他似乎是个矮个子,但人长得不出众。”凯瑟琳不由回忆起来,然后她轻笑起来,“如果真是你说的这样。那我只能说,政治真是一个无趣的东西,连我这死去多时的人都要利用。” 她这段时间书看的不少,但复活时间太短,有些事确实不如李维这个半土著熟悉。 长公主殿下这一个微笑,让李维着迷了许久。聊了足足半个多小时,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笑。 只是乐极生悲,领主大人很快又想起一堆烦恼的事。 “可惜,我没有本事保护他们。”李维又哭丧着脸,“他们太厉害了,我没有一点反抗的能力。” “未必,之前我听到你和你的骑士的商议,我感觉那个计划是可行的。只要你真能保证,地盔虫可以按计划来到灰岩城外郊的树林。”凯瑟琳有些诧异的问道,“李维伯爵,你真有这样的本事?” “想不到被你听到了,其实这都是胡言乱语。我是逼急了,才冒出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毕竟我们这边地势独特,完全可以利用一下。他们的军队虽然厉害,但却并没有大规模翻山越岭的能力。”李维叹了一口气,“但和奥士顿将军一研究,发现这个计划很不靠谱。敌人有很多高手,我这一方却没一个能阻止她们的人。而砍伐树林,圈定地盔虫的行动范围又是瞒不了人的,只好作罢。没办法,她们不仅军力强于我们,连顶端战力都是一副碾压的态势。这样,战争是进行不下去的。” “如果我能做到牵制她们,你有没有把握做成这种事?”凯瑟琳询问起来。 “什么,你说什么?”李维很吃惊地望着面前的人,他简直怀疑刚才出现了幻听。 “我是问,如果我能牵制她们,你有没有把握实施这个计划?”凯瑟琳加大音量重复了一遍,口气没有任何变化。 “你不是会在开玩笑吧?”李维惊讶地看着对方,“我被抓走,对你也有利,为什么要帮我?” 他可没忘了对方往生者的身份。 由于体力那份诡异的神力,注定他和她们是敌非友。 “不需要她们兴兵讨伐,我现在就能抓走你。但那样,这里的人可要遭殃了。”凯瑟琳很认真地说,“你这个冬天为这里做的事,我有所耳闻。坦白说,我很欣赏你。李维子爵,虽然你年纪很轻,但你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领袖。在飞艇上的这两天,更让我坚定这个想法。所以,我打算帮助你。” “可我们俩是——是敌人啊?”李维懵了,他万没想到面前人说出这样的话,“你不怕我陷害你,我……” 他一下住嘴。 又不是正牌的荒野之主,他有什么能力对付面前的人? “我们并不是敌人。如果大地母神依然存在,你也是真正的荒野之主,我们才有可能是敌人。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和你,原本互不相识。一个来自八千年前,一个来自八千年后,又怎么可能是敌人?”凯瑟琳口气陡然有些严厉,“相比之下,我和那位艾希斯女王却水火不容。她是我国家祸乱的根源,仅仅因为这个,我就不能原谅她!” 特意停顿下来,“李维伯爵你不用想的太多,单纯把我当成是一个复仇心切的人,这样就好了。” 李维愣愣的望着她。 难道我命不该绝,遇到活雷锋了? 总之,在凯瑟琳吐露心意后,李维再和她商谈了一会儿,就熄灯睡觉了。这个晚上,他难得的做了个好梦。 离开李维的卧室,凯瑟琳无声无息地来到飞艇底部的一个舱间里。 她将这次和李维的和谈内容,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面前人。 “……,总之,我想要帮他度过这个难关。” “但这和我们的利益不符。凯瑟琳,我们和安婕妮可的仇暂且不理,先把他的事情处理掉,才是最正确的做法。他始终是我们的麻烦,即使他一点能力都没有,也极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夏洛特望向身边的侄女,“你这事做的不太理智。” “我只想随自己的心任性一次。”凯瑟琳却淡淡地道,“作为一个经历过国破家亡的人,我实在无法袖手旁观。这次,我为的不是他,而是这里近百万的无辜者……” 第七十六章:永恒窥视符文 “你很快就是我们的。” 鬃狼人裂牙咧开了嘴,他贪婪地觊觎着前方。沐浴在晨光里的灰岩城,倒映在他琥珀色的瞳孔中。 和大多数鬃狼人不一样,裂牙对于女王入侵人类的这一决定,是感到欢呼雀跃的。 这和他特殊的经历有关。 裂牙虽然出生于鬃狼人王国。但他幼年就被其他鬃狼人部落掳走,还作为奴隶,贩卖给了野魔部落。随即又被转手,交到一个人类马戏团。那时他十二岁,而他逃出来的时候,刚好满三十二。在那个马戏团里,他度过了整整二十年的人生,见识了人类世界的繁华。 马戏团的生涯,对裂牙来说,是一段颇为美妙的过去。因为团长是个正派人物,他并未遭受多少虐待,对人类也是有一些好感的。但他对这个花花世界,却有一种病态的渴望。哪怕回到故乡,过上了正常的日子。那些繁华的光影也时常出现在他的美梦里,并在许多时刻被他记起。 和人类的世界一比,鬃狼人王国简直破落的如同边远山村,实在是让他欣赏不起来。虽然他对这个故乡有着强烈的归属感。 现在好了,只要女王打下这座城市,他就可以再度回到这个世界。而且,这一次他将不再是一个被人嬉笑的小丑,而是一个威武的军官大人。 裂牙嘴角流涎,眼神变得更有侵略性。 然而,就在这时,天边的一阵骚动却引起了他的警觉。 朝头一望,只见碧蓝的天空忽然出现了一只漆黑的大鸟,袭上了他头顶环飞的鸟群。 它与鸟群快要接触的一刹那,裂牙看到他放养的数十只大鸟四散而逃,远远传来凄厉的惨鸣。 通体漆黑的不速之客,并没有放过这些逃散的家伙。只见一道道流星似的火焰,在它身上一闪而过,飞窜着攻击到猎物身上。一两个照面,已将它们全部打落。 由于裂牙正在鸟群的下边,其中有一只变为黑炭后,正落在他栖身的松木上,砸到了他的后背。 这个鬃狼人攀在一株挺拔的古松上,交错的枝桠和一层层松针遮掩了他的身影。此刻,他被天上的异变惊吓一动不动。哪怕变成黑炭的大鸟,带着炙热的余温砸在他背上,他也一声不吭。刚才黑色大鸟与鸟群交错的一刹那,他可判断出了对方的尺寸。 要知道,他此刻带来的信号鸟,可是一种巨大的高山秃鹫,双翼展开能有四五米长。但它们和那只漆黑的大鸟一比,却如巨人身边的侏儒。 对方的翼展,至少超过三十米,和他那天看到的那条龙差不多大小! 天父在上,什么时候这里多出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 看着黑鸟将秃鹫赶尽杀绝,裂牙咽下唾沫,他趴在枝桠上的身体在颤抖。 不断祈祷它快点离开。 也许真是他的这些念叨起了作用,诡异的来袭者再一振翅,飞离了这方天空。 发现自己已经安全了,裂牙第一个念头就是赶快回去,将这个情况告诉女王大人。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只漆黑色的,能发出火焰的巨鸟绝对故意为之。 然而他付出行动,却在半个小时后。 裂牙在马戏团里,就靠着一手训鸟的技艺过活。这个能力,让他回到鬃狼人王国后,依然有用武之地。 在他的努力下,王国多出了一个训鹰的小队。 这一次出征人类,由他负责的这支小队背负侦查的任务。他们负责盯住城内最大的那一个飞艇,需要时时将情报通传回去。 为了这个任务,裂牙特地选取了高山秃鹫。 这是一种特别的奥兽,除却“追踪符文”这一个能力,其余和一般鸟类没任何区别。 “追踪符文”的特性,是半径十公里生效,印有相应符文的数个个体可以互相感知对方的方向。 符文消失,对其他有相同符文的个体也是一种刺激。 在裂牙等人的训练下,鸟群一旦死伤大半,剩下的秃鹫会立刻回巢。 但这次,盘旋在他头顶的秃鹫已经全部死光,城内的秃鹫却毫无反应。这让他很意外。要知道他头顶上的鸟群,起码占到一半的数量。 难道——难道是那只黑鸟消灭了所有的秃鹫? 这个猜测,让裂牙的心跌落到了谷底。 原本他等待在这边的原因,是想告诉通知回巢的秃鹫继续盯准目标,不要管符文消失的事情。但这半个小时,一点动静都没有,实在消磨了他的耐心。 “回去,我得立刻回去,城内一定出事了……” 却不管这个鬃狼人的惊讶,夏洛特化身黑凤凰后,继续朝下一处地点行进。她巨大的身体,此刻全被一层漆黑色的火焰包裹,掩盖她极具冲击力的外形,那些纤长、靓丽的尾羽也收缩起来。 所以,她飞在天空时的样子,看上去一只稍大一些的黑鸟,其余平平无奇。如果高度达到一定地步,甚至都让人忽略她的巨大的体型。 凤凰能和龙相提并论,真要是出现这边,一定会引起轰动。 夏洛特可不想过早暴露自己的存在。 当飞完灰岩城一周,消灭了所有的高山秃鹫,她再度升高,冲入灰岩城的上空,对着底下巨大的飞艇发出了一声清鸣。 隐约听到这声呼唤,凯瑟琳抬头一望,发现了正有一只黑色大鸟在上空盘旋。 “秃鹫已经被清空了,是时候开展你的计划了。” 站在一旁的李维当即点点头,他对身边的侍卫说了几句后,一只黑鸢就从飞艇放飞,窜向底下的城堡。 这些天他都待在天上,传令消息都必须飞鸟传书。可想而知,已经被逼到了什么地步。 “长公主殿下,你真的有把握知道她们的具体位置?”李维还是心有余悸,“我真害怕如果这一下降,她们一起围攻我,那可怎么办?” 他却见面前的女人忽然一阵金光闪烁,随即化身成一头青色的,极似豹子的猛兽,然后又恢复原样。 凯瑟琳淡淡地道:“我多出来这一化身,是帝豹。它有一种极为特别的能力,叫永恒窥视符文。只要被它盯上,就会在身上留下无形印记,由此提供自己的方向和距离。那一天,她们三人大闹灰岩城。动静太大了,吸引了我的注意。于是,我在她们身上一人种下一个。前天,她们又和另外一人,组成四人队伍来到这边,看来是想抓捕你。我自然也不会这个好机会。听你说,她们一共才四个人,所以我才有把握向你做出那个保证。” 特殊通知 恐怕要让等更新的各位亲们失望了。 这次整理大纲的过程中,我个人翻看了一些对写作很有用的书。通晓策读一两天,猛地发现这本书的开头存在很多问题。 最大的一个就是节奏缓慢,都到了二十万还没有到一个剧情高潮,放在慢热书里的都算是失败的那种。 于是,我有了大修的计算。 加上这段时间翻阅行为学的资料,让我对这本书的创作有了新的看法。 总之,我有了一些野心——想创作一本能被读者记住,可以在完结之后,依然被时时提起的书! 和编辑联系后,他也赞成我大修重写的意见。但听说我的计划,建议我说开一本新书。因为直接在原稿做这么大的修改,是吸引不了读者的。 经过一番思索,我决定奋战五六天,重新开一本新书。 当然,人物、设定、干货一概保留,只是换一个我更熟悉的背景,大概剧情也没多大改变。它连名字都不会改变多少! 核心依然是动物行为学与种田流结合。事实上,我做出这个艰难的打算,正是为了这个创意能够开花结果。在我个人看来,它一定可以大放光彩。 在此,我做出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中途变卦了。 作为对网文有一定了解的人,我明白总这么做,是留不了读者的。 新书下一周就会问世,这次我打算每天六千字。到时,会再做通知! 还望喜欢这本书的亲们,给我一个让它变得更好的机会,在此我对大家深鞠一躬。 试看开头 (因为开头要交给编辑审核的原因,所以下一周新书才正式出来。在这里先放出一个开头,让大家先试看一下,欢迎踊跃留言,十分需要大家的意见。) 第一章:龙现 李维在照镜子。 站在一面与人等高的汞锡底玻璃镜旁,这个少年仔细审视自己现在的样子。 镜中出现的人,有着棱角分明的轮廓。那双浓眉大眼,瞳孔还是银灰色的。鼻梁如高山一般挺拔。而上唇、两鬓和整个下巴,像秋后的麦茬地,布满了稀疏的胡渣…… 李维的眼睛睁的大大的。虽然人变帅了很开心,但东方人到西方人的跨度,还是让他有点吃不消。 敢情也就板寸头还是原装货。这家伙挠了挠后脑勺。又玩心大起,对着镜子扮了好几个鬼脸。伴随耳朵拉长缩短,鼻子搬来搬去,这张脸带来的“沉静如渊”的男神气质被毁灭殆尽。 这时,门外突然脚步声大起,同时传来一片紧张的叫喊声。 “……龙,龙,那条龙又来了……” “……你们拿好兵器,快去那儿……” “……真是倒霉,怕什么,来什么……” “……你们喊什么,以为我们这个样子真能去屠龙……” “……一个个别吵了……” …… 不会是那条龙吧?李维怵然一惊,他的眼睛登时浮现出许多画面。 昏昏沉沉过了两三天,这具身体的记忆已经被他融合。所以,一听到“龙”这个字眼,他立刻绷紧了神经。 穿好衣服,李维大步走向门口。 一推开房门,李维就望见门外的长廊人流如潮。不断有身披盔甲,手拿长枪的士兵从东端出现,朝西端跑去。面目长相和前世电影里的欧美人非常象,只是都是黑头发、黑眼睛。许多人一边走,还一边四处招呼,脸色仓促紧张。他的出现更像一粒落水的石子,搅动起更多的涟漪。 推门声一响起,整个长廊在短短数秒的时间安静下来,几乎所有的人都朝走出来的李维望来。很显然,他的出现是一件十分意外的事,以至于每一个看向他的人,身子都仿佛被定格住,眼神中的疑惑、诧异、喜悦、纠结不一而足。 但其中有一些,在片刻的惊讶后,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当然,这些家伙都没能逃过李维的一双锐眼。 看把你们这帮畜生高兴的,小心你们也有落难的时候。暗暗对他们竖了一根中指,李维学习记忆里的样子,板起了脸。 “还愣着干什么,这是敌袭!” “一个个别光顾着看我,那边的事才是大事!” 对着长廊吼了两句,他迈开双腿,带头朝西端那里跑去。这一番干净利落,让长廊立刻恢复往常,许多人动起来之前,还高兴地对他喊“是,李维少爷”。 渐渐地,有一批人自动跟随在李维的后边,人数越来越多。 发现后边的变化,还在跑动的李维嘴角微微翘起。那个名字和我一样的小子,人缘还真不错。 没错,李维附身的这个人也叫李维。当然,不是“姓李名维”,单单只是读音像,这个李维在罗兰语的意思大约是“天赐之宝”。 而他的全名,叫“李维·亚瑟”,出身于一个颇有名望的家族。虽然到他父亲亚恒·亚瑟这一代已经破落,除了能让陌生人惊讶一句“原来您出身于亚瑟家族”,不剩下任何东西。 长廊只有二十多米,每隔三米,两壁就各自放置一盏油灯。走出长廊,他们迈上朝上的台阶,盘旋而上,最后来到顶端的露天平台。 平台为一个巨大的环形,面积能有十来亩地。它围绕台阶出口处的圆墙,绕了一大圈,外侧是凹凸起伏的垛口。而它南北两边各有一道五六宽的岔道,与其他两座平台相连,共同构成了长墙的顶端。 李维一带人出来,垛口边的人纷纷看向他。虽不像长廊那样,但也是好大一阵喧嚣。 不少人看李维一脸镇定,眼睛没一点呆滞,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这些分明表示李维从“丧父之痛”中恢复过来。 有一部分人在讶然后,惊喜的向李维打起招呼。很快,“李维少爷好”的喊声遍及每一个角落。就连相连的两座平台,都有人兴奋的挥起手。 “大家先不要看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 和在通道一样,李维赶紧朝四周大喊,维持原本的秩序。在他的指挥下,城墙顶端又恢复往常,重新变为一副忙碌的景象。 当然,他的这番作为却让一部分人接连冷哼。对他们的心怀不轨,李维并不想和他们计较。 只有猪才会喜欢没事哼哼。李维同志傲慢的想道。 走到平台的边际,李维瞪大了眼睛。虽然那个人的记忆已带他走马观花过这里的景色,但此刻身临其境,他才感受到这里的壮阔。 脚下这座巍峨的城墙,怕是十几层楼高,从这里俯视下方的大地,当真是山河成寸,人小如蚁。 往两边望去,灰褐色山岩铸究的墙体,以中间的三座圆筒状的角楼为界,由南到北可分为四个部分,长度怕是能有能有一两公里。之后与之接壤的地方,是两座高越百米的山丘。它们几乎寸草不生,只有很少一些地方才有些岩石地特有的灌木长草。嶙峋的表面,和墙体颜色近似,看起来是同一种质地。山丘后边,群山叠叠,一条如龙的山脉蜿蜒起伏,一直连到天边。 目光收回来,李维又看见不断有士兵从后边的出口鱼跃而出,补充到环形平台里。三座露天平台各自有人员往来,已经有近千人参与城墙的防御。 李维所在的中间平台,正是三座平台中面积最大的一个,这里布防的人数也最多,能有三四百人。 这么多的人,分为二十多个小组,一字排开。 每一个小组,围绕中心那架巨大的全钢床弩各尽其责。有些人负责上弦,有些人负责调试,更多的人从后方的角楼中搬来相配的箭盒,堆压在一起。 这些盛放箭只的狭长木箱,每一个都有两三米长。打开封盖,可见一捆捆闪烁发光的符文弩箭。它们碗口粗的箭杆,原材料是导魔能力一流的橡木,表面漆上了一层黑漆,刻上的符文闪烁不定,像一簇簇火焰。 一时半刻后,这二十架床弩已经箭在弦上。 这时,后边角楼的出口也安静下来。大战降临,平台陷入一种诡异的,让人有些心慌的宁静里。 同在垛口边的李维,发现两边有许多人朝后望去,他知道这是他们在思念后方的亲人。 这道巍峨高耸的城墙之后,是一片肥沃的大地。经过二百年的开垦,已经人烟稠密,街巷云集,整整两万三千人在此男耕女织,过着平静的生活。因为四面环山的地势,他脚下这道坚墙成了守卫它的最重要的一扇门户。 这道赫赫有名的贝托长墙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它中间这座最大的角楼,同时也是领主府邸。每一任统治灰岩镇的灰岩伯爵,都以此地为自己的居所。 用李维的话讲,那就是“相当老大,你得先守住大门”。 这也是李维身份尴尬的原因。 哪怕他那位便宜老爹生前是这里的领主,掌管所有的军队。作为长子的他,也不具备任何继承权。 为什么那些人对他翻白眼,一听到“李维少爷”就浑身不爽,就是因为他爹一死,他已经配不上这个称呼了。 这个诡异的魔法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残酷无情。 李维蹲在垛口这里,还有人特地给他拿了一枚加持了鹰眼术的瞭望镜。 握住这个圆筒状,好似原始望远镜的东西,李维对这个送它过来的人甜甜一笑。依循脑海里涌出的记忆,他开始使用这件魔法制品。 罗兰的瞭望镜,使用是元素力量,可不是凹面镜、凸面镜那一套光学原理。总之,将它放在左眼上后,李维按动上边一个符文按钮。每按一下,视野中的事物就扩大一倍,使用起来十分方便。镜筒下边,也有一个类似的符文按钮,不过作用却相反。 果然是高科技。 李维笑呵呵地朝下看,很有一种过去在长江大桥远眺的震撼感。他远望了一会儿,就发现了自己的目标。 城墙外的一大片疏林,有一个蜥蜴状的怪物缓缓而行,离城墙这边越来越近。 它通体漆黑,背上齐整的鳞片让它好像穿上了一层甲胄,拖在后边那与身体等长的尾巴遍布棘刺,不断来回甩动。 刺盔龙已经与城墙相隔不到百米。 当它行进到一根倒树旁,骇人的体长登时显现出来。 城墙外部这一片疏林,栽种都是灰面包树。这种圆筒状的乔木,一旦成材后,高大浑圆的茎干能有十数米长。倒卧在地的这株老树,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但这条刺盔龙却比它还长出一大截。 李维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愣住了。 无论是它漆黑的外表,脊背处井然有序,犹如扎甲的龙鳞,一节一节,像一根狼牙大棒的尾巴,头顶羚羊似的龙角,全都如黑夜中的萤火一般闪亮。没有错,绝对没错,它绝对是他记忆里那个家伙。 一幕幕场景,在李维银灰色的眼睛里飞闪。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位“少爷李维”带着他的思维,回到了五天前,剧变发生的那一刻。 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个骑着骏马的中年男子,五官和现在的他颇有几分相似,但却蓄有长须,不苟言笑的面容极具威严。 这个人,正是他这一世的父亲,灰岩镇的庇佑者,有着“雄狮”之称的亚恒伯爵。 “他”也骑着一匹骏马,走在父亲的一边,后方还跟着十数个人。 而他们这支队伍所在地,是一片长墙外侧的松林。周围树影森森,时而响起几声鸦鸣。但一阵冷风乍起后,随行的猎犬开始不断狂吠。 异变突生,伴随许多重物坠地的声音,许多冷箭朝他们射来,一群样貌诡异,体披灰鳞的蜥蜴人也迅速现身! 这些一半像人,一半却像蜥蜴的怪物,站立起来三米多高。它们弓背驼腰,头和四肢都像蜥蜴,但躯体却和人一般无二。大多穿着简陋的皮质衣服,有一些甚至不着片缕。 手持长矛的蜥蜴人,仗着魁梧有力的身体,直接冲了过来。剩下的那些不断拉开手上的紫衫长弓,射出一只只鹫羽箭。 这帮弓箭手的人群里,还有一个穿着怪异黑袍的矮小蜥人,它尖利的爪子抓着一个卷轴似的东西。 当它的同伴正要与他们交战时,它突然撕开了这个卷轴,只见一片彩光萦绕,然后一个庞然大物凭空出现。 这是一头长相有些怪异的犀牛,它十数吨重的魁梧身躯,覆盖的不是粗厚的犀皮,而是一层闪耀的金鳞。现身的一刻,就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 在它的助阵下,他们一行人陷入苦战。 但他的父亲不愧为灰岩雄狮,凭借着出色的指挥,以及之后的果断出手,不仅杀死了大半的蜥蜴人刺客,还将这头犀牛怪兽逼入绝境。 连续两次发动攻击后,犀牛兽的肚腹被砍出一个巨大豁口,肠子、内脏流落一地。 当他们调转矛头,正要对付剩下的蜥蜴人刺客时,这头濒死的怪物却全身发光。一个眨眼后,它化为一片飞舞的光尘,一齐朝身体一侧飞去。随后,另一头更加巨大的怪物原地出现,它就是这条刺盔龙。 和犀牛怪相比,刺盔龙的实力简直强大到可怕。 在它的帮助下,蜥蜴人立刻占据上风,哪怕灰岩镇的援兵及时到来,也不是这群不速之客的对手。 最后,“他”父亲为了保护“他”,死在蜥蜴人的冷箭之下。 “他”也一并昏迷过来。 李维摇了摇脑袋,心里泛起的哀伤让他的眼角有些湿润。 身体原主人的愤怒、不甘,和对自己无能为力,眼睁睁望着亲人惨死眼前的埋怨与悔恨,都让他感同身受。 努力摆脱这种情绪,李维将注意力转移到现实世界。 借助瞭望镜,他仔细端详这头来袭的巨兽,心里却满是疑问。 李维对刺盔龙并不陌生。 它在灰岩镇可大名鼎鼎。这里一直有一个传说,大意是讲这里在很久之前,还是一片荒野时,其实隶属于一条龙的地盘。 这条龙生性好淫,常喜欢变化出各种野兽,与其他生物那啥那啥,以此诞生出了大量的龙裔。山林里的蛇、蜥蜴和鳄鱼,是它最喜欢XXOO的三种动物。所以,看到一些外形诡异的蛇啊,蜥蜴啊,要特别小心。 对于这个传闻,大多数人都是当笑话看的。 但有些好事者,却依照传闻里的诸多细节,判断出那条龙应该是一条地系的巨龙。还翻阅资料,查出它与蛇的后代会变异为蛇龙,鳄鱼的变为龙鳄。至于蜥蜴,正是刺盔龙,这种背如盔甲,尾生棘刺的巨兽。 他们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的考究,深深刺激了很多小孩子。 在灰岩镇长大的人,大多都有小时候饲养宠物的习惯,但不是蛇,就是蜥蜴,只因人人都有成为龙骑士的梦想。(至于为什么不是鳄鱼,那玩意成本太高,而且长大了吃人怎么办。) 总之,“李维”小时也是饲养大军的一员。借助父亲的实力,他甚至还详细了解了刺盔龙的诸多习性、能力,为自己以后如何成为一个伟大的地龙骑士而努力着。当然,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梦碎了,人醒了。 李维愣神的时候,刺盔龙却突现异变。 它不再朝前移动,似乎前方的土山有什么怪异的东西。 李维发现这个情况,仔细盯向它。一会儿后,他就看见这个庞然大物在做“俯卧撑”。没有错,真的在做俯卧撑,只见它强壮的前肢撑着龙身一上一下,肚上坚硬的黑鳞不断撞在地上,震荡起一片片土灰…… 城墙上的所有人眼睛都瞪大了。 这是打算施展什么惊天动地的魔法吗?很多人手心都在冒汗。 不可能吧?李维却生咽了一口唾沫,拿着瞭望镜的手不断颤抖,镜筒却朝右下偏移,对准地盔龙正前方的土山,不断放大那里。 当那一端为发黑的白线,放大了十几倍,一条黑头白身的蟒蛇竖起身子,骤现在他的眼中。 还真的是它?! 李维凭着记忆,知道这种蟒蛇叫黑头烈蟒,是一种能长到三四米长的无毒大蛇。并且,它专好以蜥蜴为食。 李维陷入深深的思考。 刺盔龙的俯卧撑,让他想起了一些特别的知识 作为一个动物发烧友,李维曾因为一本书入坑过动物行为学。因此,他知道很多种类的蜥蜴在面临捕食者时,都会通过俯卧撑的方式,表达“我健康,你待会一定追不到我”来让对方知难而退。不仅是蜥蜴,羚羊在面对猎豹捕猎时,也有类似的行为。它们发现猎豹踪影后,会不断原地蹦跃,往往能一跃四五米,这也是为了展示自己很健康,不是一个可以轻易捕食的对象。 而蹦跃厉害的羚羊,猎豹是不会碰的。作为猎食者,它们得考虑捕食的成功率,自然更倾向于攻击老弱病残。 但现在发生的是什么鬼? 如果刺盔龙做俯卧撑的原因真的是这个?那岂不是说它害怕这个比它小上几百倍,能被它一脚踩死的玩意! 一个二十多米长,几十吨重的庞然大物,会怕还没它脚趾大的小蛇? 李维只感胸口堵得慌,这简直是老鼠把猫吓尿了,吉娃娃吼一嗓子,把藏獒吓的掉屁股就跑…… 太不可思议了吧?! 他又赶忙拿着瞭望镜观察了一会儿。 渐渐地,李维心思松动了。 那段特别的记忆,让他明白这条刺盔龙的出现似乎是一个意外。极有可能,它就是一条蜥蜴蜕变出来的。发现变化的时间,还就在五天前。 这么短的时间,即使蜕变成龙,它也不太可能改变自己的习性。面对昔日强大的捕食者,出现一点应激反应也是正常。 同样发现了蜥蜴的变化,平台边的其他人却不像他这么淡定。他们看到刺盔龙在那不断俯起卧下,还以为它在准备什么犀利的魔法,一个个都紧张的不行,有些人已经吓得叫妈妈了。 刺盔龙实在太大了,四十余米高的城墙只是它两个身长,光是骇人的体积,就已经让它翻越城墙的实力。 再加上它懂得的那些魔法。 和李维一样,这里有不少人小时候可都想成为龙骑士,对刺盔龙自然不陌生。 不过,让李维有些感动的地方,是面对这么可怕的压力,城墙这边还没溃散掉。 远处又传来新的动静。 被堵在土山边,黑头烈蟒突然昂起上身,张来一张大嘴,作势欲扑,而它对面的刺盔龙俯卧撑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老天爷啊! 李维张大嘴巴看着这一幕,他有些怀疑刚才的判断。 即使刺盔龙以前被欺负惯了,以至牛B了有些不自信,但你这条小蛇又是哪来的底气。真胆大包天了,敢和这么一个大家伙横,不怕它一脚踩死你? 然而再看了几眼,李维也发现了一点特别之处,那就是黑头蟒所处的位置。 它身后挨近土山,四周又没有明显的遮蔽物。某种程度而言,似乎真的被逼到绝境了。李维知道,一般动物被逼到绝境最后的反击方法就是挺身反抗,“兔子急了也咬人”说的就是这么回事。 因为这个发现,他再看向那条不断俯卧撑的刺盔龙,很有种想笑的冲动。 果然强者需要不仅是肌肉和体格,还需要一颗无畏的心。 但一时三刻后,情况又发生了变化。 当黑头蟒越发嚣张的时候,刺盔龙突然停滞不动。李维分明看见它有一个左右摇头的动作。 然后,这个大家伙突然龇牙咧嘴,尾巴的棘刺剧烈抖动起来,它身体四周骤然出现了四个巨大气旋——这是真打算放魔法了。 李维顿时有些紧张。难道我的推测是错的。 城墙上的人,已经愁云惨淡。他们看到刺盔龙身边的气旋越来越大,以为它真打算发大招了。有些人瞪大了眼睛,想再看这个美丽的世界一眼,因为一会儿后他可能再也看不到了。呜呜的哭声,隐隐连成一片。但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视死如归的守在这里。 贝托长墙是灰岩镇的生命线。只要这里一被突破,他们后方的家园可就哀鸿遍野了。为了家人,为了故乡,他们已经做好了牺牲的觉悟。 然而,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身长二十余米,体重三十吨以上,比双层公交大巴还大上许多的刺盔龙,趁着面前这条刚过三米的蛇不注意,一个转身就朝后撒开四爪,溜没影了…… 不仅它面前的黑头盾蟒不可思议,站在城墙上观看到这一幕的李维惊讶地眼睛都要掉在地上。 感情刚才全是虚张声势,但你这么个大家伙需要这样吗? 李维苦笑不得。 而他的周围,已经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很多人都跪倒在地,高呼“天父在上,感谢圣火之神”云云。 在他们眼里,这绝对是神迹! 李维却心口堵得慌。 如果他的猜测是对的,以后他们可不会那么容易过关了,一切只因为三个字——“习惯化”。 习惯化,是指动物学会对特定的刺激不发生反应的一种机制。这些被逐渐忽略的刺激,往往是无害的和毫无意义的。 大多数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有一段对什么都害怕的经历,但引起它畏惧的事物多半无害,并毫无意义。比如羽翼未生的雏鸟,连飘落的枯叶都会害怕。它们必须渐渐习惯这些东西的存在——如果总是对无害的刺激重复的做出反应,无疑会浪费很多时间和能量,并对一些重要的活动,比如取食、筑巢照成影响。 简单一点说,就是小心一点没什么问题的。但太过小心了,遇到丁点事情就跑,连吃饭的功夫都没有,那就有大问题了。 这也是许多动物喜欢窝在固定地方的原因。 自己的地盘,差不多都探索完毕了。什么有危险,什么没有危险,那是心中有数,自然一点不慌。 而到了陌生的环境,它们又要重新开始习惯化的过程。 可不仅仅是兔子,老鼠会这样,事实上连狮子老虎都会受到类似的影响。古罗马斗兽场里,驯兽师们常常要为猛兽进行适应性训练。因为大多数被抓来的狮子、老虎,并不适应全新的环境,尤其周围人山人海的观众席,常常让它们浑身发抖,害怕的窝在角落里。 如果不能让这些猛兽恢复凶猛的习性,敢于人群前攻击角斗士,训兽师们要面临严重的惩罚。 正因如此,李维明白刺盔龙不是永远这样。 体型变大了这么多,等于将它挪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当它逐步适应,并习惯了那些对自己无害的东西,那它会真正成为一条龙。 到时候,情况可就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