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总览 ———————————— 种族篇 ———————————— 本故事登场的种族极多,主要种族有 【人类】:数量最多的种族。奇幻小说里绝对不会缺席的主要种族。 【兽人】:外形几乎是直立行走的野兽,兼具人类和野兽二重特征和习惯的种族。根据野兽的部分,划分部落生活。 【两栖兽人】:兽人的一个重要分支,融合的并非野兽,而是能够在水里生活的生物。把它单独分类出来,是因为两栖兽人和兽人相差太远。不管是习俗还是外貌还是生活习性。 【半兽人】:外貌几乎是人类,身上生着兽耳和兽尾的种族。为人类和兽人、半兽人通婚,或者半兽人之间结合的产物。具有人类和兽人的双方优点。 【翼人】:背后生着巨大翅膀的特殊亚人种族,身体非常轻,可以依靠背后的翅膀飞上天空。 【亚人系】:外形有点接近人类,但又和人类相差甚远的种族的统称。比如哥布林,比如食人魔。 【精灵族】:外形酷似人类,但比人类更高,也比人类更瘦。身体内蕴含着相当丰沛的魔力元素的种族。 【半精灵】:精灵和其他种族通婚结合的孩子,半精灵会比普通的精灵更加强壮。 【恶魔】:栖息于岩浆之中的有着结实皮肤的种族,没想过破坏世界,只是因为恶魔数量越来越多,希望能够扩大自己的领地(让世界化为岩浆)。在上古“人魔战争”时,作为败北的一方,被封印在世界南方的火山群岛中,世界上仅有少数恶魔还在活动。 【亡灵】:死而复生的特殊“生灵”种族。种族分级格外森严,下级亡灵寿命大概70年。中级亡灵寿命能达到120年。而上位亡灵则能以千为单位的生存。人类普遍认为它们“亡灵憎恨生者”“亡灵渴望破坏世界”。然而事实似乎有点微妙的不一样? 【龙族】巨大而强悍的狩猎者。能够飞上云霄,破坏力惊人。龙族种族繁多,基本上可以归类为巨龙,飞龙,亚龙,海龙。习性各不相同。除了巨龙的生命长达数百年之外,其他龙族生命普遍只有30年左右。(注:本文小说中,龙族具有一定的智力,但是智力并不高,无法说人话,也没有什么能够幻化城人类的设定) 【更多更详细的资料,会随着正文展开而逐步描写。敬请期待。】 —————————————————— 人文地理篇 —————————————————— 本文发生于一个和地球相似,但却完全不同的星球上。 科技水平类似于中世纪末期,工业革命之前。战士们身披铁甲,手持铁剑。马匹和骑兵枪依旧是时代的宠儿。魔法师们聚集在魔导国里,每天展开学术讨论,精研学术,讨论魔法。 东西两块大陆隔海相望,风土人情各不相同。【注:本书有地图,可是因为点娘现在不允许传图片了,想看的请加群吧。】 西方大陆名为【里根蒂勒大陆】,其国家有:(自北向南,自西向东) 【北部联邦】:大陆北方,地缘辽阔的国家。因为高纬度,气温严酷,曾经在大战中收到过诅咒,大地难以生长食用植物。不得已,这个地区的人类和兽人抱团在一起,男性出去做雇佣兵,赚钱寄回给家里。最后形成了特殊的风土人情。北部联邦最出名的,就是佣兵。被尊称为【北联军人】。 【艾诺林】:在大陆西面,三面环海的广袤森林地区。向东北和【北部联邦】隔山而望,向东南和【格罗斯帝国】隔山相望。这里是精灵的国度,精灵族和部分兽人种族栖息于此,海贸发达。 【格罗斯帝国】:大陆中心的人类帝国,敌视兽人等异种族。兵力强悍,现任皇帝热衷于开疆扩土。积极谋划着侵略战争。然而帝国的现任皇帝也很聪明,被征服的国家,臣民均是心悦诚服,衷心效忠。不知道帝国的侵略矛头,又会指向哪里? 【自由者同盟】:因为遭到了日渐扩大疆土的【格罗斯帝国】的迫害,在那些地区生活的兽人们不得不向南深入沙漠,依靠着山脉和地势的险恶,兽人们和祖辈栖息与沙漠的人类共同构建了【自由者同盟】。为了讨回兽人的应有的权益,积极和【格罗斯帝国】对抗。 【魔导国】:大陆东南临海的特殊国家。严格来说,这里并不是国家,而是以【秘法协会】为核心的,学术城市。只不过最近两百年里,来这里讨论研究魔法的人越来越多,城市一再扩建,已经隐约成为一个小号国家了。周围国家为了方便称呼才叫它们魔导国。实际上这里是自由都市,专门研究魔法的学府。 ———————————— 东方大陆名为【阳洲】,其国家有:(自北向南) 【卢蒙普伐利公国】世代栖息于东方大陆北部山脉的公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驯服了飞龙,并可以把飞龙当作坐骑大范围装备给士兵的国家。以被称之为【飞龙公国】 【同国】:地缘辽阔的大国家,主张“天下大同”的综合性国家。融合了人类、半兽人、兽人、精灵、亚人、翼人甚至是亡灵等等多个种族为臣民,有两个种族的皇帝共同执掌国家。而人类皇族【秦氏一族】据说血脉里寄宿着奇妙的力量。 【图德皇国】:位于【同国】南方的国家,臣民全部都是亡灵,在这里,亡灵族过着自己宁静的生活。大陆上只要是有点智能的亡灵,都会选择把这里作为自己的栖身之所。是以大陆上能看见的基本都是没有智力的低级亡灵。 —————————— 其他国家: 【安格利尔教国】:海岛国家。位于北部联邦东方的海域中,信奉光明神,人人都是圣职者的国家。虽然国土小,影响力不大,但是他们一大独大的掌握着神圣魔法。就连魔导国里都没有能够使用神圣魔法的人。教国虽然国土小,但是和其他国家外交频繁。为了教义,每年都会排出两只巡礼骑士队伍,在东西两个大陆上周游,消灭亡灵,拯救伤患。是不折不扣的光明神的信徒。 【星耀】:位于格罗斯帝国和同国之间的海域。虽然很小,但作为两片大陆的中转站有着重要意义。星耀小心的维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 【具体的设定和更为详细的风土人情,会随着小说正文而展开,敬请期待】 【人物卡】恐怖骑士-弗利德 【姓名】:弗利德 【性别】:男 【种族】:亡灵族-鬼王种 【职业】:恐怖骑士 【身高】:183 【体重】:51KG 【外貌】:漆黑的软发和漆黑的双眸是其特征,皮肤惨白没有血色,仿佛生了重病的人。 【惯用手】:双手均可 【战斗力】:50+(注:一般人1,士兵10-15,冒险者20-30,王室亲卫队40-50,精英冒险者60-70,流派宗师80左右,本书并不是数据流,所以只是让大家知道他大概是什么等级的强度,不会有什么高低压制。就算是战斗力1的普通人,用炸药也能干掉战斗力100的大师。) 【持有能力】:剑术最上级、骑枪最上级、弓术大师、搏斗宗师、盾牌宗师、重甲专家、圣光魔法宗师级,骑术最上级,亡灵系魔法达人级,黑暗系魔法熟练,领军大师级 【武器装备】: 骑士剑:弗利德用自己的死气创造出的制式骑士剑。能力和一般起始价没有区别,但因为是创造的产物,折断的话可以迅速再生。 漆黑全身甲:弗利德用自己的死气创造出的极为坚固的漆黑全身甲,防御力格外出色。 漆黑战马:弗利德召唤出的战马,和主人心意相通,具有亡灵属性,不需要进食不需要呼吸和休息 【兴趣爱好】:保养武器,阅读书籍,收集宝物,教育弟子,四处游历 【擅长事物】:战斗,指挥,骑术,简单的厨艺烹饪,交涉 【苦手事物】:精致食物烹饪 【偏好口味】:相对刺激的口味 【厌恶口味】:无 【喜欢的动物】:马 【简述】:乐天派的圣骑士,战斗力惊人,生性随和自由,处事方针机动灵活,又在意外的地方有着骑士的荣誉感。是一个很难给人留下高傲和讨厌的印象的骑士。 正文读前须知 0、本书更新频率为周一到周五每天1章,双休日每天两章。综合来看,一周9更。每天早上6点到6点05,自动更新,书评区每天都会看至少一次。 1、本书属于慢热型,展开会相对比较慢,奇幻小说嘛,我感觉让大家详细了解背景是必须的,毕竟只有了解了,才会身临其境嘛。第一次的打戏在小说第八章出现,自那之后,节奏会有所加快、 2、本书出现了相当多的种族和一些很另类的设定,还请读者大大们不要带入其他作品的设定到我的书里。我知道魔兽世界也有兽人,但是人家的兽人是绿皮肤的,我的兽人是直立的野兽,虽然大家都叫兽人,但真的,设定是不一样的,如果可以,还请不要刷其他的作品如何如何,万分拜托。 3、写书不容易,我的家人不支持我写作。因此,这本书是我的【最后一搏】,约定如果到明年年初,收藏数不足一定数量,我就必须停止写作……我是真心热爱小说,热爱写作的,我衷心的希望我能继续走下去。 如果读者大大们阅读之后,如果您喜欢我的小说,还请您能帮我宣传给您的朋友。正所谓人以群分,您喜欢的,您的友人应该也不会讨厌。 如果读者大大看了两眼,感觉一般。打算养肥了再看,或者是说准备等之后看其他书累的时候打发时间,那么我恳请您点个收藏,因为如果明年年初收藏量不足,本书恐怕真的会彻底断掉……就当帮我的忙,救我一命。 如果读者大大看了之后,感觉完全不喜欢,那么我深表遗憾,希望您能留下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知道我的不足和改进之处。并祝您能早日找到自己喜欢的类型,毕竟现在“书荒”严重,我只能祝福您了。 4、如果到了明年年初,我还能继续我的写作事业的话,本书一口气加更10章,当作对读者大大们的支持。再此先行谢过大家了。 序章、山村的少年 诺恩村是一个宁静的小村庄。 依靠着高耸的山脉,在一片青葱中,这个小村子安静的绽放着自己的生命力。 和所有的村庄一样,依山吃山,依水吃水。山脉是个好东西,自然的馈赠足以支撑起一个三四百人的村庄生活。可以找到各种食用蘑菇,可以狩猎肥实的野兽。当然,每年的冬天要难挨一些,不过聪明的人类当然会提前储存过冬的食物。 以狩猎为主的村庄,每天的生活节奏是趁着天明时分上山,花去大约三四个小时,把上午的时间全部花在狩猎上。然后带着丰富的食物下山,然后下午处理毛皮,制作熏肉。 哈特作为诺恩村的一员,自然也是这个作息。 同样作为诺恩村的男性成员,哈特的职业自然也是“猎人”。今年只有十七岁的他,或许略显稚嫩,不过因为常年的狩猎生活,少年结实的身板已经足以称得上是个成年人了。 淡淡的介于金色和亚麻色之间的头发最近才刚刚削过,因为是用匕首对着河水自己处理的,实在是没法期待这个发型的美感,不过对于山村的少年来说,舒适才是重点。 至于则皮肤和其他人一样,常年奔赴青山,变得结实且粗糙,锋利的草叶也无法伤其分毫。身上的衣服是用动物毛皮处理过的薄皮衣,不仅防寒,还具有一定的防御力,当然,对于这大山里的野兽来说,这点防御力根本没有什么用,只能起到心理安慰的作用就是了。 装备上,则是标准的猎人装束,背着弓箭,揣着匕首。 然而,这名年轻的猎手和其他人还是有点不同的。 “唔……今天的收成,有点少啊……” 他看着陷坑里的猎物——只有三只兔子,两只已经恹恹无力了,一只一动不动,应该是摔死了。 自从无意中发现了一条细小的,被枯叶杂草覆盖的暗流之后,哈特就在这里设下了陷阱。动物生存不能缺水,所以他们势必会聚集在水源充沛的地方。不过湖泊泉水也往往会把猛兽吸引过来,所以聪明的小动物们往往会选择这些隐藏的暗泉。 沿着绑在树干上的绳子,他轻松的下到了陷阱底部,把它们捡起来,扔到狩猎的筐子里。 这就是刚刚提到的“不同”了。一般的猎户都是配备弓箭和标枪,在山林中小心的潜行,狩猎猎物,可是哈特认为这样太消耗时间,比起狩猎,他更倾向于陷阱。即便陷阱的收益不够好,可是对于他而言,并不在意:时间才是最重要的。 沿着绳子爬上去,接近成年人体型的男孩子的体重终于显示了出来,手臂上肱二头肌坚硬的隆了起来,他攀着绳索,一步一步的爬了上去。 “姑且能够交差了吧。” 哈特的家里只有自己和姐姐,两个人的话,三只兔子勉强能够开锅。不过昨天抓到了一只鹿,做的熏肉还剩余不少,哈特倒是不担心储藏粮食的问题。毕竟现在已经是三月了,春日临近,万物复苏。预备粮食什么的,起码未来几个月不用担心。 一想到自己只带回去这点猎物,姐姐大概会露出苦笑的吧?那温柔嘴角上苦涩的弧度,简直比长枪棍棒更有威力。 不过少年也有自己的理由,只要一想到这个,就连姐姐的苦笑都能承受的住! 看看太阳,应该是七八点了,心里盘算了一个“刚刚开春,猎物不好寻找”的理由,哈特果断的放弃了继续狩猎的打算,迅速的向着自己的秘密基地跑了过去。 与其说是秘密基地,倒不如说,那只是一块没多少人知道的开阔的空地罢了。 土地结实,周围树木稀疏,猎人们讨厌这样的环境,因为小动物们不来,来了“大动物”的话,谁是“猎手”就有待商榷了。 不过哈特很喜欢这里,因为空间足够开阔。 把盛着兔子的篮筐放在一边,碍事的弓箭也是。 做完了一切,哈特从旁边的树枝上抽出了一把用木头削成的单手剑。这是哈特找了一根折断的树,自己一刀一刀削出来的。 “喝!” 他嘴里发出这样的激昂声音,脸上的神情瞬间变得肃穆起来,双眸有神的盯住面前,仿佛这里站着敌人。结实的臂膀随着声音大幅度挥动,高举起木剑,随后沉重的发出一击劈砍。 剑术。 “哈——喝!——哈啊!!” 哈特模仿着小说中的骑士,大幅度挥动的自己的手臂,身体随着手臂而转动,发出了沉重的攻击。 随着每一次攻击,少年都大口的吸气,鼓舞自己的士气之后,伴随着锐利的眸子,大喊一声,发出下一击。 如果有其他人——尤其是剑术大师——目睹了哈特的行为,大概…… 大概——会惨痛的叹气吧。 因为这个少年的剑术简直一团糟。 说的好听点叫【小孩子等级的剑术】,实际上这只是【乱挥】罢了。如果这个也能叫做剑术的话,那么只要能拿起武器的,全部都是剑术大师。 不仅步伐散乱,呼吸也是毫无技巧,手臂更是单纯的挥剑,别说从身体各处借力了,这个势头,别成为身体的阻碍就好了。 除了气势之外,毫无亮点的剑术训练。 这就是哈特这三年来每天都要进行的工作。 抓住足够糊口的猎物,然后拼命练习剑术。 即便没有人监督,也没有人指导,少年也毫不懈怠的每日坚持练习,只有这个毅力,值得称赞。 “呼……呼……” 因为没有正确的训练方法,哈特只挥出了七八十刀就开始气喘了,身体还能继续挥动,但是肺部先受不了了。 错误的呼吸给身体带来的负担是恐怖的。 “不够……每天,至少要挥一百剑!……要不然……可就……没资格做骑士了!” 骑士,平民眼中最为高贵的战士。 身穿华丽的装甲,手持名贵的武器,骑着骏马,接受万人膜拜。这就是民众对骑士的印象——当然,骑士基本没有这个样子的,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一般民众也看不见骑士老爷。 能看见骑士老爷的时候,要么是在城镇里,看他们趾高气昂的骑马闯过。要么是作为征召兵上战场,这时候也就没余裕关注骑士老爷穿的好不好看了。 可是,作为憧憬的目标的话,完全没问题。 哈特的父亲当过兵,而且非常幸运的,服役数年之后,因为腿伤而退役。虽然听上去着很悲剧,但是腿伤,总好过丢了性命不是? 父亲带回来的是少量的铜币,一些军队的制式装备,还有就是一些军伍生活用来打发时间的小说。 很久之后——直到父亲过世之后——哈特才知道,这些装备,是为了少发退役的军饷而强制发放的,名义上是“卖给”军人的军队纪念品,既然是卖,自然要花钱,又因为是强制军人购买的,所以父亲退役的军饷就这样被克扣接近七成。 这些遗物中,哈特最中意的,就是那些小说了。里面反复的描写着高洁的骑士们如何建功立业,如何和巨大的怪物战斗,如何击溃恶龙迎娶公主,虽然千篇一律,但是在这个识字率都很低的小山村里,纸质书本身就是稀罕物。 千篇一律也好过一点没有不是? 哈特憧憬着骑士,希望成为一名骑士。所以,他坚持锻炼,不论寒暑。 勉强着肺部承担着不应有的负担,哈特总算完成了挥刀一百次的训练,不顾及形象的,他大大展开身体,呈大字形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对于猎人来说,身上沾着泥土才正常,哈特并不在意。 现在的他,状态非常奇妙。明明身体还有余裕,但是肺部却像是着了火一样,让他感觉痛不欲生,无法继续挥剑。而一旦休息,肺就会很快复原,可是一旦挥剑,马上又会复发。 哈特很早就摸清楚这个“怪病”的规律了。好像冥冥中,天神就不让他训练一样。 真不愧是骑士啊。 能够面不改色挥剑千百次,一旦发怒,能把森林的树木一排排砍倒,顶着邪龙的火焰屠杀恶龙…… 我还差得远呢! 鼓舞着自己,哈特勉强爬了起来,耳朵传来了蜂鸣的声音,哈特极力无视了它,继续挥剑。 全神灌注! 他这么喊,深吸一口气,让身体冷静下来。 然后,没有挥剑。 正是因为他的身体平静下来了,他才隐约听见了草木颤动的声音。 以及不知名的足音。 是什么?! 哈特一个激灵,马上把剑随便扔到了哪棵树上,背上弓箭,跨上草筐,随时准备把框子里的兔子扔出去——如果是野狼什么的,说不定能吸引它的目光,趁机逃走。 足音很沉重,频率很高,让人一下子就能明白,它的体积。哈特努力凝聚心神,想做到屏息凝神,可惜的是刚刚经过了错误的锻炼,他根本无法压抑自己火烧一样的肺,粗重的喘息停了片刻,便变本加厉的传了出来。 哈特不禁埋怨自己,为什么要这时候做训练。 这个念头刚刚兴起,马上就被他打消了:成为骑士的话,自己绝对不能做出这么失礼的念头。训练是最重要的!而训练的基础,就是日积月累!不能中断!怎么能想那种事情! 野兽的足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哈特努力阻止身体逃走的欲望:如果不知道是什么野兽就贸然逃走的话,是很危险的。如果是猛虎之类的,必须选择狭小的路径,如果是野猪,则要赶紧爬上树木。 努力回忆着心目中的骑士形象,眼前仿佛看见了洁白的盔甲和殷红的头盔穗子,哈特勉强从尚未落回体温的肺里挤出一点勇气。 哒哒…… 这是没听过的足音。 很清脆。 伴着低矮灌木的刷拉拉的叶片摩擦声,忽然,足音停止了,咯噔一声,一个漆黑的影子飞跳出来。 是马! 哈特还是第一次见到野生的马!这种生物一般栖息在平原上,居然是马! 漆黑的,仿佛是从水墨画上跳出来的黑马! 咚。 它在半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沉重的落在地面上,四蹄踏碎了土壤。漆黑的身影仿佛夜空一样深邃迷人,而猩红的眼眸,则给人恐怖的印象。 “为什么……会有马?” 这是哈特的第一反应。 马并不属于凶暴的生物,哈特终于松了口气,虽然看上去这么高的家伙很可怕,但至少没有生命危险了。 这匹马背部比哈特整个人还要高一些,属于真正的【高头大马】,在它背后,是一个穿着同样漆黑颜色盔甲的男人,仿佛受了伤似的,他紧紧伏在马背上。 他身上是华丽全身甲,大块大块的金属板反射着从林间漏下的光斑,铠甲的缝隙中涌出不祥的黑色气息,仿佛冰块的白色雾气一样,飘渺又真实。哈特听说过,传说中的【魔法装备】就会散发着奇异的光彩,大概就是这样的色彩吧? 骑士应该是昏迷了。哈特叫了他好几声,没有反应。 哈特敏锐的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叛军。 哈特的眉宇间迅速的窜上一丝担忧。 虽然凯恩村现在隶属于【格罗斯帝国】,但是在这之前,是属于一个“现在不能提起名字”的王国。这个王国被格罗斯帝国击破了,支配了。作为从属村庄,凯恩村也因此被划归【格罗斯帝国】。 在去镇子的时候似乎是听说过,王国的骑士们在谋划着,筹备着复国,不过因为和哈特没有什么关系,他就没多了解。 如果这个人是叛军,那么不去管他才是正确的。 即使少年完全没有关于马的知识,也是知道比人还要高的大马价格肯定不菲,加上草料的饲养费,除了贵族是骑不起的…… 如果他是叛军里面的贵族,很可能会被格罗斯帝国的军队追捕…… 可是…… 哈特的目光不由自主的移到了这个骑士的佩剑上。 那是一把以金色和红色交织的,华丽的加长型骑士剑,散发着神圣的气息。柔和的乳白色光辉仿佛凌晨刚升起的太阳,朦胧又极具希望。造型精致,精细的花纹让人联想到大圣堂里的彩绘玻璃,或者是传说中东方的雕梁画柱。 这是哈特梦寐以求的宝剑。 这是只会在梦中和小说中出现的,最优秀的圣剑。 到底……要怎么办? 哈特一时间没了主意。 看看骑士,再看看骏马,最后看看宝剑,哈特吞了口口水。 他明白,自己即将做出一个重要的决定。 他缓慢的,把手伸向了骑士的佩剑。 然后…… 把它取了下来——插在了自己的腰带上。 第一章、苏醒的骑士 漆黑的骑士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白色油纸糊成的窗户上,落着时间推进而带来的橘红色,映照在上面,透出一股暖意。 通过这个细节,骑士迅速判断出自己所处的时间和地点。 现在是黄昏,我在一间屋子里。 用油纸做窗户的话,应该说明这家人的生活条件并不好,大概是普通的农家或者是居民。因为稍微有钱一些的人,都会选用玻璃。 出乎意料的,骑士的思路格外的清晰。完全不像是一个刚刚苏醒的人。 他保持身体不动,转动眼睛去捕捉尽可能多的信息。 这间普通的民居整体是木制结构,屋梁上几根熟褐的长木支撑起结实的屋顶。屋子的整体印象和自己常识中的民居一样,以大厅为主,两耳延伸出卧室和厨房。依稀能透过大开的门确认厨房里有人在忙活。 发现自己并不处于危机中,漆黑的骑士松了口气。 “现在什么时候”,“这里是哪里”,“我是谁”。 这三个问题交替在黑色骑士心里出现。这是专业的战士在混乱中保持冷静的秘方。在混乱的时候,这三个问题就会下意识的出现,自问自答,然后帮助战士迅速把握现状,解除混乱。 然而…… “我是谁啊……”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怎么样也想不起来。 仿佛有人用刀子,把自己的记忆切除了一样。 漆黑的骑士仔细搜索着自己的记忆:最普遍的常识没问题,基本的战斗技巧也还记得,关于马匹的知识和骑马作战的知识也很清晰。唯独和自己身世相关的记忆一个也想不起来。 不过,即使想不起来,骑士也轻松的把握到了一点线索。 我会如此冷静的做出判断,大概,我是一名专业的战士。而且,我懂的骑马的方法和战斗的技巧,马匹可不是普通人能骑的起来的,太花钱。如果自己不是某个国家的骑兵或者是大贵族的话,很难想像自己有骑马作战的经验。 不过,大贵族会落魄到这个程度么? 骑士冷静的分析着现状,就在他即将得出结论的时候,温柔的女声闯入了他的思绪。 “啊,您醒了吗?” 大概是之前听到了骑士的呢喃吧,女性的声音马上做出了回应。 循声看去,那是一位看上去二十五六的女性,亚麻色的长发微微卷曲,透出一股成熟的风韵,海蓝的眸子里更是写满了温柔。 骑士一眼就看出了她有着养育孩子的经验。否则,根本无法解释她眼睛里那无尽的母性关怀。那是只有亲身养育过小孩子的人才会有的包容。 “抱歉小姐,冒昧占用了您的床这么久。” 骑士心里闪过了好几个礼貌的句子,最后他还是选择了这个最为平淡随和的句子。正如之前的判断,这里肯定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地方,说话太礼貌只会让房主人不知所措。越是善良的人,越会因此自责。 “哪里,我们才是,要您睡在这么硬的地方。” 骑士稍微感受了一下,诚如她所说,只能感觉到坚硬的感觉。不过很快骑士就明白,这是因为自己没有脱下盔甲的原因。 那身漆黑的全身甲依旧套在自己身上。 看起来,这名女性没有给自己脱掉盔甲,说来也对,骑士用的全身甲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脱下来的,那玩意光是穿上去,在有人帮助的情况下都要花去至少一个小时,肩甲更是用铆钉固定过,如果这玩意被一个普通的民家女人给脱下来了,还真是有够讽刺。 “请问,温柔的小姐,是您救了我吗?” 骑士不动声色的开始收集情报。 “不不,是我弟弟。如果您要感谢的话,就去感谢他吧。” 女人唇边闪过温柔的笑意,骑士看出了她海蓝色眸子中的宽慰。 大概是担心自己的身份吧。 毕竟对于她而言,自己是个来路不明的人,如果是山贼盗匪,那可就得不偿失了。估计是看到自己可以交流沟通的人之后,松了口气吧。 说来也巧,刚刚才提到了这个弟弟,就听见外面风风火火的传来了男人的声音:“姐姐姐姐!不好了!那个骑士老爷的马,那匹黑马不见了!” 随着焦急的话语声,一个明显是山村里的男孩子闯了进来。 他穿着薄皮衣,有着随意的介于金色和亚麻色的短发,眼睛和他姐姐一样,是明亮的海蓝色。 马?漆黑的?骑士老爷的? 漆黑的骑士迅速把握到了重点。 “啊啦……哈特,怎么这么不小心呢……” “不,姐姐我发誓,我真的一刻都没挪开视线啊……” 姐弟两人的对话,让骑士不禁轻笑出声。姐弟两人这才反应过来失物的主人就在自己面前,赶紧向骑士道歉。 这对善良的姐弟救了自己,自己怎么会因为丢马这种小事而谴责他们呢?骑士赶紧安抚他们,同时,也和这对姐弟聊了起来,希望能赶紧把握住现状。 大概花了十分钟,骑士终于弄清楚了来龙去脉。 这里是凯恩村,隶属于一个叫【格罗斯】的帝国。位置是差不多南部边境的位置。依靠着一座无名大山。 救了自己的这户人家里,只有姐弟两人。母亲早亡,父亲早年因为军队的工作常年不在家,一直是姐姐充当起母亲的角色,用父亲寄回来的军饷拉扯弟弟长大。之后父亲受伤退役,结果还没享受多少天伦之乐,就因为感染风寒加上腿伤恶化,去世了。 现在这家人依赖弟弟上山打猎,姐姐在家打理家事,帮其他人家洗洗衣服,缝缝补补,姐弟两人勉强生存。 今天就是因为弟弟上山打猎,所以才会偶然发现了自己晕倒在坐骑上。 “这把剑是您的佩剑,我看挂在马背上不方便,我就取下来了……” 哈特面色难看,有些恋恋不舍的从柜橱里取出一把漂亮的宝剑。 从柜橱门打开的一刻,原本因黄昏而阴暗的房间马上明亮了许多,乳白色柔和的光辉,灯火似的填满了房间。 原来,之前少年哈特取下骑士的佩剑,并非是见财起意,而是因为那匹黑马实在是太过高大,而骑士的佩剑又因为要防止丢失,正好阻挡在骑士和马鞍之间,哈特碍于那把剑,根本没法把骑士从马上弄下来。 当然,有个小小的私心,就是哈特也想真正过一把圣剑持有者的瘾头。虽然只是把骑士带回家的这一路,短短的行程,却大大满足了哈特的虚荣心。 哈特的这份正直是让骑士颇为感动。 听他的描述,大可以把自己放在荒郊野外,抢了宝剑就跑,反正没人看见,死无对证。而且,面对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说不定就是恶棍,叛军或者是恩将仇报的禽兽,把人带回来施救,着实是个豪赌。 还是说,少年反而是心思繁多,担心自己日后找剑,会给村子带来麻烦?不过看着少年因为苦闷而不敢抬头的样子,骑士已经多少明白了,一个会因为弄丢了自己的马而露出这样悔恨表情的人,应该不是个恶人。 一片柔和的白光中,骑士打量着这把佩剑,金色和红色共同勾勒出流畅的花纹,支撑着扁圆捅似的剑鞘。剑翼仿佛一对翅膀,这个造型让漆黑的骑士马上联想到教会,紧随其后的,就是发自心底的恶心感觉和四肢百骸传来的轻微痛苦。 看过这把明显是神圣属性的骑士剑,结合哈特刚刚的话,再想想自己身体的反应。骑士笑了笑,让哈特把剑收了起来。 “哈特,你先别忙着道歉,你去外面看看,我的马是不是回来了?” 随着骑士的话,哈特将信将疑的出了门,不过片刻,马上见他兴奋的跑了回来:“果,果然!回来了!” “大概是吃不惯咱们这里的草料吧。” 哈特的姐姐蕾娜微笑着做了猜测,看着姐姐舒展的眉毛,哈特心里一块大石也算是放下了。对于一户生活拮据的山村农家而言,一匹骏马可是赔偿不起的巨债啊。 “那,那个,能问问吗,骑士老爷您是什么骑士,是因为什么来这里的呢?” 哈特大着胆子询问道。 毕竟,对于山村的少年而言,真正的见到骑士,这还是头一遭。 同时,他也在心里不停的祈祷,希望他不要说出来是反抗军什么的。 骑士笑了笑,道:“说出来,大概会吓到你们吧。” “果然,是大人物么?” 哈特眼睛里憧憬的神色更为鲜明,他梦寐以求也想说一次“我的身份说出来会吓到你们”之类的台词。 “大人物?不,正相反。我大概,是个亡灵骑士。而且,应该是隶属于【鬼王种】这个分类下的【恐怖骑士】。” 骑士对他们露出了一个微笑。 “哎,王陵?是负责看守国王陵墓的骑士吗?” 哈特一时间没理解这个词的意思。 抑或者,他明白了,大脑刻意的扭曲了这个词的意思,努力让自己不去思考讨厌的东西。 “不,是死而复生的那个种族。亡灵族。” “……” 姐弟两人都是一愣,而紧随其后的,是哈特“呜啊啊啊啊”的惨叫,山村的强壮少年激动的连椅子都弄倒了,面如土色、手脚并用的向后退步,少年惊恐的神色让骑士颇为心痛。 虽然想到了亡灵肯定是不受人类喜欢的种族,但是被救命恩人这么露骨的表现出厌恶,还是有点痛苦啊。 不过,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事情,隐瞒下去可就对这对苦命姐弟太不公平了。人家以诚相待,自己却隐而不报什么的,是在有悖于自己的正直。 诚然,他可以隐瞒这一点,隐瞒下去对自己更有利。然而,自己的本心却义正词严的否定了对救命恩人使用谎言这个选择。 黑色盔甲和黑色的骏马,这些都是亡灵族骑士的特征。或许一提【亡灵】,所有人想到的要么是骷髅,要么是腐烂的尸体,然而这只是人类这个种族的偏见罢了。 而且,那匹马会消失,是因为那根本不是马,而是这名亡灵骑士的能力的表现形式。就好像鱼生下来就会游泳和水下呼***天生就会鸣叫一样,属于【本能】的一种。 还有一个很大的佐证就是,当哈特把圣剑捧出来的时候,骑士的身体明显的表现出来了厌恶。 大概,自己会昏迷在马上的原因之一,就是带着这把圣剑吧。神圣属性大幅度的弱化了骑士的力量,最后让他连自己的意识都没法保住。如果不是哈特取了剑,恐怕自己现在还不会醒过来。 这一切的结论,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自己是一个亡灵。 “不,不,不不不,不要吃我……我,我可是救了你的……” 就在亡灵骑士顾影自怜的时候,哈特勉强挤出勇气的声音传了过来。 抬头看去,只见他正牙齿打颤,手里横着一把剥皮刀,张开手臂护住自己的姐姐,挡在自己面前。 这个动作让亡灵骑士苦笑不已。 勇气可嘉,然而着实不够明智。对于亡灵而言,而且是对于鬼王种这个听上去就很上位的亡灵种族而言,剥皮刀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就算是最精锐的骑士也一样。 “我说啊……你好像对亡灵有很深的误会啊……我想,我们可以稍微谈一下这个物种。” 第二章、关于亡灵族 亡灵,从字面的意思上理解,就是“亡者的灵魂”。 就表现形式而言,生物失去了生命之后,本应就此安息的身体灵魂却依旧在活动,这就是亡灵。只要满足这个条件,都可以称之为亡灵。 因此,最常见的三种亡灵,就是身体彻底腐烂的【骷髅】,拖着残破身体的【僵尸】,还有没有实体飘来飘去的【鬼魂】,一般人理解的亡灵,也就是这样了。 这三种亡灵一般而言都是比较低级的,智力不高,因而对于人类而言,这些家伙简直是一个灾难等级的邻居,所以,人类对亡灵的态度一向不太友好。 再者说,人类是一个讲究“入土为安”的物种,自然无法接受将死之人拖着死体到处乱跑的。 “不过,我明显不像是那三种吧?” 漆黑的骑士笑了一下,露出一片白色的牙齿。 骑士有着绝对不会让人联想到亡灵的身体,非要说的话,那就是皮肤过于白皙了,简直像是病态的惨白。漆黑的头发柔顺且富有光泽,温柔的盖过耳朵,在额前分成三股。黑和白的鲜明对比,会让人联想到漆黑的溪流。 而他的眼窝和鼻梁,则是幽谷和山峰。在幽谷中,是骑士漆黑的眸子。哈特无数次在小说里读到“目若朗星”的说法,想来,用来形容面前的骑士是相得益彰。 骑士的嘴唇亦然,给人一种没有血色的苍白感觉,因为微笑而露出的牙齿,怎么看都觉着都点干涩了。现在哈特已经知道了他亡灵的身份,细节上自然容易把握的多。 这样的一个人,不管是谁看见了,第一反应都是“病弱的骑士”,在多看看,,就会发现他的容姿端正,气质也透着高贵,第二反应就是“病弱的贵族骑士老爷”,绝迹不会想到【亡灵】这个凶险的种族的。 再加上骑士那富有逻辑的发言,哈特混乱的心情多少也得到了缓解。 不管他是什么种族,至少漆黑骑士表明了自己没有敌意,而且有足够的智能可以交流。 或许,是他的【骑士】身份让哈特憧憬。亦或者,是他的逻辑性让哈特觉着他还可以交流,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实感】,虽然骑士自称是亡灵,但看上去真的和人类没什么分别。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哈特涉世未深,容易轻信他人。 如果今天在这里的是个老油条或者是老顽固,大概就会觉着漆黑骑士是在拖延时间,说不定不问青红皂白就要消灭他了。 哈特姐弟都是第一次见到亡灵,弟弟哈特多少还从书本里得到了亡灵的知识,在骑士小说的世界里,亡灵是永远不会过气的反派,各种阴谋中,总少不了亡灵族战士的身影。他们拖着羸弱的身体,以数量阻挡勇敢的骑士,然后被骑士一排排的砍翻。 姐姐蕾娜则完全没有亡灵的概念,听了漆黑骑士说了这么多,她既不懂弟弟为什么惊讶,也不懂骑士嘴里的“亡灵”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比起这些,她更关心自己锅子里的炖菜会不会炖烂了,对于拮据的家庭而言,浪费是最为可耻的。于是她笑了笑,问了一句饿不饿,就去照看料理台了。 这点让黑骑士格外的感激,没有被女主人排斥,看起来今天说不定能借住一晚了。 “那个……晚饭的话,亡灵先生要吃什么呢?” 从刚刚的对话里,蕾娜大概理解了他不同于人类,不过她也只是把亡灵和精灵啊,哥布林啊什么的混为了一谈:你看,亡灵,精灵,有一个字是一样的嘛!没怎么见过世面的蕾娜就这么随便的理解了。 “啊,不需要,亡灵的话,没有进食的必要呢。” “哎,真是方便的种族啊。” 蕾娜笑了一下,淡灰色的睫毛扑闪出一股温柔的气质,微微勾起一点善意的笑容,转过身继续处理哈特早上“狩猎”的兔子了。 “你,你真的不吃人?” 哈特惊魂未定的,弱弱的发问。 “不吃。” 漆黑骑士笑了笑,继续给哈特解释亡灵的分类。 刚刚提到的三种亡灵都是低等的亡灵,也是最常见的亡灵。而稍微强大一些的亡灵,基本都具有自己的意识,他们有着不输给人类的思考能力,越是强大的亡灵,越能够用语言沟通。 二话不说就要毁灭世界、消灭生者的亡灵只存在于小说里——想想就知道了,毁灭了世界,亡灵住在哪里?消灭了生者,以后就不会有亡灵诞生了啊……亡灵可没有通过交配繁衍后代的能力啊! 亡灵族的分类,在人类这边,是按照“亡灵的物种”来划分的。比如,鹿,就有驯鹿,麋鹿,梅花鹿等等分类一样。亡灵的话,大体上划分为:幽魂种,吸血种,骷髅种,僵尸种(瘟疫种),统军种,鬼王种,尸巫种。 幽魂种,就是没有实体的幽灵。因为没有实体,所以刀剑攻击效果微乎其微,不过相对的,因为是灵体,魔法攻击效果奇佳。其自身战斗力一般,多半被用于下咒啊妨碍啊什么的工作。 吸血种顾名思义,就是需要吸取生物的血液才能生存的亡灵,吸血种战斗力格外的优秀,基本上诞生的时候,吸血种都能达到生前战斗力的三倍左右。美中不足的是,吸血种寿命普遍较短,而且吸血种的成长空间很低,很多吸血种到死的一刻,战斗力和刚刚诞生时没什么两样。 骷髅种也很好理解,外观是个骷髅的都算骷髅种。最常见的就是小说里提到的骷髅兵,战斗力很低,但是数量很多。 僵尸种又叫瘟疫种,是指那些随身携带大量瘟疫病毒的亡灵,也是最不讨其他种族喜欢的亡灵,除了亡灵本身,几乎没有物种喜欢和瘟疫种生活在一起。 统军种属于上位亡灵,自身智力优秀,战斗力并不强,基本而言,比生前状态还要弱一些,但是却天生拥有能够统帅大规模低级亡灵的力量,可以操作数量庞大的低级亡灵,类似于人类社会的将军。 尸巫种,诞生时能够使用亡灵巫术的魔法师型的亡灵,寿命和人类相似。不过尸巫种擅长移魂之术,所以强大的尸巫生存时间也很长。 而黑骑士所属的【鬼王种】,是在亡灵中最具有威胁性的种族。他们的几乎和生前外观一样,只是皮肤会变成惨白,失去血色。他们的毛发和眸子会变成漆黑的颜色。而他们诞生的时候,战斗力很弱,大概只有生前的一半。 然而,【鬼王种】的寿命很长,而且随着时间的增长,鬼王种的力量会不停的增加,没有上限。 而【恐怖骑士】,则是在这个最具有威胁力的种族中,专门强化了战斗力的骑士。他们身上缠绕着浓重的死气,并能够把死气创造成刀剑,铠甲,骏马。配合亡灵不需要进食,不需要休息的特殊体质,可谓是最强的骑士。【恐怖】这个冠词就是因此而来的。 简单的对应一下,【幽魂种】是斥候和间谍,【吸血种】是战士,【骷髅种】和【僵尸种】是士兵,【统军种】是地主或将军,【尸巫种】是魔法师,【鬼王种】是精锐骑士和精锐战士。而【恐怖骑士】就是精英中的精英,王牌战士。 听了漆黑骑士的讲解,哈特将信将疑,不知道该不该信任他。 对于了解外界基本靠小说的哈特而言,漆黑骑士描述的亡灵这个种族,既充满了奇幻风格的浪漫幻想,又具有一定的逻辑性,十分勾引哈特年轻躁动的心。 可是,他说的跟哈特的“常识”相差未免太远了…… 混乱的哈特,最后只抛出了一个关心的问题: “那个,你,你刚刚说了吸血吧,你,你难道不吸血吗?” “我并不是【吸血种】而是【鬼王种】,特点就是容貌和人类没有太大区别。而且,能够用死气召唤出自己的军马和装备,这则是【恐惧骑士】这个种族的特色。对了,哈特,我姑且给你科普一下,一个吸血种一年需要的血液,也只有三十斤。而且他们吸血之后也不会变强,所以根本不存在为了吸血而袭击人类的吸血鬼。” 而黑骑士本人,在侃侃而谈的时候,心里也为之惊愕。 为什么,自己会对亡灵有这么深刻的理解呢?这太奇怪了。这么专业的划分,很难想象自己生前的工作和亡灵没有什么关系。 需要和亡灵打交道,而且自己还有战斗的记忆……加上骑士这个很烧钱的职业……在加上自己随身携带的圣剑…… “呵,让我试试看吧。光之精灵——光耀!” 一段记忆浮上了心头,漆黑骑士简单的念了两句咒语。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天花板上,仿佛渗透了无数的雨滴似的,凝聚成一个悬浮的光球,乳白色的光辉迅速填满了空间,给这越发昏暗的房间里,补充了让人安心的光明。 “这,这是?!” 专心做饭的蕾娜对自己的弟弟又一次惊讶而不满的皱眉,摇摇头,最后什么都没说。毕竟他还是个小孩子嘛,见到什么都觉着惊讶。 当然,她并不知道,正是因为自己的无知,才不觉着黑骑士身上有多少让人惊愕的事情。 “初级的光明魔法,光耀术,在教会里普遍被当做照明使用的魔法。” 漆黑骑士的回答简单而明快,他的嘴角带着笑容,漆黑的眸子里满是连他自己都很震惊的光彩。 “不,我不是问这个……为什么……亡灵能使用……神圣的光明魔法?” 哈特的海一样的眸子里满是惊愕的骇浪:亡灵?使用神圣魔法?! 这这这,书上明明说的很清楚,亡灵是不能使用神圣魔法的,不光不能用,神圣魔法是亡灵的克星啊! “呵呵,那是因为……我生前,是一名圣骑士啊。” 漆黑的骑士微笑着,如是说道。 圣骑士,是经教会认可的神之战士,只有最优秀的骑士才能成为圣骑士。很多人认为会使用神圣魔法的骑士就是圣骑士,其实是“本末倒置”了。圣骑士要学习神圣魔法,但是会使用神圣魔法的,不一定就是圣骑士。 圣骑士的职责,主要是巡礼大陆,消灭扰乱生物安居的亡灵。因此,圣骑士需要相当细致的亡灵知识。既然名字叫圣“骑”士,而且要在一整块大陆巡礼,骑术是必不可少的。再加上自己身上佩戴的圣剑,金色是教会最常使用的颜色,因为会让人联想到光明。而且造型——尤其是剑翼的翅膀形状——也给人神圣的感觉。应该是教会里的武器。 结合起来思考,自己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多亏了给哈特讲解亡灵的知识,漆黑的骑士自己确立自己的身份,那就是教会的骑士。而且是骑士中的骑士,【圣骑士】。 确认了自己是圣骑士之后,漆黑的骑士便回忆起了当年学习光明魔法时候那段苦楚的经历了。身为一个骑士,却要整天混迹于教堂和修行所,在白麻团上一座一整天的冥想。这些记忆,基本就是自己身份的证明了。 然而,名字之类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东西还是想不起来。 似乎,唯独不能回想“自己是谁”这个问题。 真是让人头疼的失忆啊,难道以后都要用【黑骑士】来自称了吗? 嘛,总之先给自己起个代号吧。 嗯……那么,就弗利德(英语:自由的)好了。 刚刚决定了自己全新名字的漆黑骑士心里好了起来。而哈特的眸子里则是惊愕,钦慕,感慨交织起来,在他海蓝的眸子里掀起了剧烈的暴风雨。不过看他的样子,漆黑骑士弗利德知道,自己至少在这个家里不算是被排斥了。 这大部分要归功于这对姐弟的善良。 如果今天换了其他人,尤其是教会的人,大概会二话不说就净化掉自己吧。 不过,亡灵种族的圣骑士么…… 还真是有趣啊。 弗利德心里泛起苦涩的味道,正是因为他知道这么多亡灵知识,所以他明白…… 想要从尸体化身为亡灵,需要经历名为“冥河”的一条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的洗礼,圣职者因为常年使用神圣魔法,身体里堆积着神圣魔法的残余,会和冥河河水剧烈的冲突,根本不可能诞生出亡灵。 而圣骑士的身体更是有神圣魔法加护的,是绝对不会变成亡灵的。这是铁则,就好像水能灭火一样。从没听过有圣职者死后化身为亡灵的。 不过,如果起火点是油类,浇水也没有用。嘛,还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弗利德心情很好的自己反驳了自己的观点,嘴角笑容更加明显了 我大概是唯一一例吧。亡灵族的圣骑士,嘛,还真是有够稀有的呢。 第三章、人的价值 次日清晨,伴随着数声鸡鸣,哈特朦朦胧胧的张开眼睛,视野里是熟悉的天花板。虽然光线昏暗,可是这景色太过熟悉,哈特依旧能清楚的数出天花板上的木头年纹数量。 要知道,冬天是基本没有猎物的,而且天气寒冷,哈特可没少缩在被窝里。而缩在被窝里,打发时间的方式也就剩下数天花板的年纹了。 什么?读书?别闹,手臂会冻僵的。如果只是把手伸出被子,又会破坏被子的结构,开了一个口,温度会迅速流失,不再温暖的被窝可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唔…… 哈特打了个呵欠,随着身体的挪动,被窝露出了一个开口,早上的清冷空气灌入,哈特身体一激灵,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虽然是春天,但冬日刚刚消融的冰雪所带来的寒气尚未消退,在这样的日子里,起床就是很纠结的事情了。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哈特都准备在享受一下被窝的温度了…… 哎? 特别的事情么? 啊啊啊! 哈特这才想起来,昨天和那奇妙的漆黑的骑士相遇的事情。 他赶紧跳下床,连衣服顾不上穿,就套着小背心和四角裤,飞也似的跑到柜橱边,哗的一下拽开橱柜门——温柔的乳白色光线马上给少年脸上笼上了一层柔和。神圣的光辉无比真实的照耀着少年的瞳孔,提醒着他昨天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看到宝剑还在,他松了口气。 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到底是因为没有弄丢宝剑而宽心呢?还是因为得知了昨天的传奇不是一场梦而宽心呢? 不过……那位骑士老爷呢? 哈特打了个寒颤,一边把皮衣套在身上,一边思考着。 哈特的家里只有两个房间,一间是父母的,一间是姐弟的。自从父母亡故后,就是姐姐一间,自己一间。 骑士老爷就算是亡灵族,可也是个男性,怎么可能和姐姐同床共枕呢?再加上,哈特自己也很想和骑士老爷聊聊,最后结果,就是两个男人在床上谈到了半夜。 亡灵是不需要休息的,如果精神不疲倦的话,亡灵可以不进食不休息,有人说亡灵是最完美的战士,从这点看,毋庸置疑。 打开两人话匣子的第一个问题,是弗利德问的。 “为什么要救我呢?在明知道我可能是叛军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对我伸出援手呢?” 这个问题简直尖锐,完全不像是一个被救的人对他的救命恩人所说的话。 说这话的时候,弗利德的脸上只有认真的神色,为了不给哈特压力,他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不过因为是夜里,他那没有血色的脸和嘴唇只会给人可怕的联想。 面对这个问题,哈特的回答格外的简单。 “见死不救的话,我就不配去努力当个骑士了啊!” 在哈特心里,骑士的印象完全来自于小说,而小说的主要目的是鼓舞士气和改善人民对军队的印象,怎么可能会有品格不好的骑士呢? 山村少年简单的头脑中,骑士等于高贵,等于一切美好的词汇。 弗利德笑了,这是他醒过来之后,第一次发自内心的露出了笑容。 不管一个人的力量如何,这份善良都是难能可贵的。力量可以后续慢慢练习,如果身体有所不足,也可以用武器和装备弥补,甚至也可以选择魔法这个手段。可是,一个人的品质却是最难改变的。 弗利德格外感激,哈特居然是这样稀少的单纯又淳朴的善良人。这种人在弗利德的印象中,简直可以用“屈指可数”来形容。 以这个问题为开端,两人打开了话匣子,不过基本上,都是哈特在提问。书本里一笔带过的内容太多,哈特想问的问题一本书都写不完。 弗利德面对哈特一个又一个的提问,回报给他的,是一段又一段的讲解,为了不让哈特觉着无聊,时不时给他举几个有趣的例子,或者几段故事。因为这些故事,弗利德自己也回忆起曾经纵马驰骋的生前记忆,唏嘘不已。这些充满奇幻色彩的话语,引导着渐渐疲倦的哈特,沉沉的进入梦乡。 后来哈特试着从这些事情中,总结了一下这位漆黑的亡灵骑士所具有的知识。 战斗相关的知识非常丰富,行军打仗的知识也是格外的多,似乎曾经周游过世界,对各个种族都有理解,对大陆的基本地理也很清楚。为人彬彬有礼,教养很好,懂的很多杂学,排除了种族是亡灵这点,他简直可以说是理想中的骑士,就像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一样。 而同时,弗利德也从哈特的口中了解了一些基础的常识。 首先自己死了应该超过四五十年了。因为弗利德知道的历法和哈特的知道的历法完全不一样,计算年份的历法,【更替】可能一两年就能完成,可是要被人完全遗忘,那就需要起码四五十年的时间,等待知道旧有历法的人生老病死,人民彻底熟悉新纪年。 其实弗利德还想了解一下地理方面的知识,可惜的是哈特自己也只在村子周围活动过,连身边的大山都不敢说完全熟悉,更别说整个大陆了。他也只能暂且作罢,等到了大城市里寻找一些年代历表或者是大陆地图什么的。 哈特熟练的把衣服穿好,早上刚起床的衣服还不具有防寒的功效,哈特一边搓着胳膊取暖,一边寻找漆黑骑士弗利德身影。 不多时,他就找到了——毕竟他的家一共才多大。 在院子里,漆黑的骑士正穿着朴素的黑色的衬衣,单手拿着一把砍柴刀,右腕一翻,仿佛一条漆黑的闪电……不,这么说并不贴切,因为闪电固然迅速,但行动轨迹太过单调。 非要说的话,对,那就是传说中东方的蛟龙,有着蛇一样细长身体的特殊的龙,灵活在半空中舞动出绚丽的痕迹。 明明手里只是一把砍柴刀,但在弗利德手里,这仿佛是一把最为优秀的宝剑,翻腕,特殊的7字型的黑色刀身迅速向周围五六个方向刺出犀利的穿刺,没有寒光四射,然而骑士精准又洒脱的动作弥补这个缺憾,不等招数用老,弗利德马上后撤身体,拽开距离,脚尖合拢,向后倒去,速度之疾,匪夷所思。 哈特只觉着一道黑光闪过,吓了一跳,还以为他一个没站稳要摔倒,吓得差点喊出声。 然而弗利德仿佛面前站了一个看不见身影的敌人一样,向后倒了片刻,就见他身体仿佛陀螺一样旋转起来,飞起一脚踹向面前的“敌人”,同时双手握住柴刀,利用柴刀没有刀尖的特点,在地上一撞,整个人借力弹了起来,趁机,双手高举过头,迅捷的一击兜面劈砍。 就算是哈特这从没学过剑术的外行人也看得出,这一击的凶猛,和自己所谓的“劈砍”完全不是一个等级。更难得是,弗利德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连贯度极高,这种灵活迅猛,不拘一格的剑术风格,可是山村少年从没见过的。现在他满脑子都想着“啊,好厉害”,他匮乏的辞藻积累中,也只有这平实的语句最符合他的心情。 直至此时,弗利德稍稍出了一口气,停下了动作,向旁边的哈特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早上好。” 他黑色的眸子仿佛星辰一样,吸引着哈特的眸子无法挪开。 “唔,啊,弗利德先生,你已经起来了么?” “当然。亡灵不需要睡眠啊。” 他说着,甩了甩黑色的头发,柔软的线条在空气中飞散出柔软又具有力量的线条。 “啊啊……不对!我,我是想说,好厉害啊弗利德先生!明明是柴刀……为什么?!” 哈特瞪圆了眼睛,仿佛一只好奇的猫一样,绕着弗利德转了好几圈,就差没拿个笔在脸上写上“我很羡慕”的字样了。 “大概,因为我生前就很强吧。鬼王种诞生的时候,力量大概是生前的一半。这么反推回去,我活着的时候应该很强吧。” 他说着,手指灵活的转动柴刀粗厚的刀柄,这把毫无美感的工具在他手指间飞速的旋转起来。 “好厉害!” 哈特这才注意到,在骑士身边,是堆叠的整齐的柴火。因为它们太过于自然,所以哈特下意识的把它们当做了房屋的一部分。切口整齐的灰褐色圆柱一排排的搭建起来,四四方方的,仿佛一间新的木屋。 “这些,都是您收集的?” 哈特好奇的摸了摸柴火的断面,非常的光滑,简直像是打磨过一样,根本不像是被柴刀砍下来的。 “啊,我觉着,总得为我的救命恩人做点什么啊。” “说是救命什么的,您这么强,就算没有我肯定也能自救吧?” 哈特神色一暗,头颅不好意思的垂了下去,亚麻色的头发也仿佛失去了精神,像是一蓬枯草。 “怎么会。如果不是你拿走了我的圣剑,我大概醒不过来。神圣魔法,不愧是亡灵的克星啊。” “说起来,为什么您会带着圣剑啊?” “不知道。唯独和我自己的身份相关的记忆想不起来。唯一能知道的,就是那把剑不是一般的圣剑,是【最高规格的圣剑】。” “那么……您要走了么?要去寻找自己的记忆了么?” 哈特的声音中,恋恋不舍的情绪非常明白。这是少年第一次和自己如此憧憬的职业近距离接触,自然不希望和他分开。 “不。” 出乎意料的,弗利德微笑着否定了他的说法,哈特惊愕的抬头,海蓝色的眸子里映出弗利德温和的表情。 “我确实要走,不过不是现在。我说过了,我要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而且,就算我走了,也肯定不是去找回我的记忆。” “哎?” 弗利德回答大大的超乎了哈特的预想。 明明失去了记忆…… 但是却不想找回来? 为什么? “为什么?” 少年最后还是没忍住,问出了自己最为关心的问题。 “为什么?” 弗利德仿佛被他的问题逗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骑士把柴刀随便放在柴火垛上,露出认真的模样。既然是救命恩人的提问,他并不准备敷衍过去。 “呐,哈特,你觉着,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是什么呢?” 在严肃的表情之后,弗利德平静的问出了一个深奥的问题。 “哎?” 山村的少年那里想过这么哲学的问题,一下子被他问蒙了。哪里知道怎么回答?只能呆若木鸡的站在微冷的风里,大大的张着嘴,不知所措。 “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走过多少路,见过多少人。我会去旅行,但是那是为了丰富我个人的阅历,让我能够重新认识世界,增长见闻,而不是为了找回我的记忆。身为亡灵的我,旧有的记忆已经和我不相干了。就算见到过去的友人也只会徒添麻烦。既然都失忆了,这也是神的安排吧,能不能想起来,就随缘吧——反正我都死一次了,哈哈。” 俊朗的骑士爽快的一笑,哈特被这豪放的话语给震慑了。 去旅行么? 少年心里反反复复嘀咕着骑士的构想,低垂的眸子里,钦慕的神采无尽的流了出来。这是少年梦寐以求的生活,骑马驰骋,在大陆上谱写自己的故事。 “不过,我暂时还会叨扰一段时间,对于普通的家庭而言,最能报答的东西,果然是钱吧。还是说……” 弗利德脸上笑意更浓,他的语气里仿佛带上了一些开玩笑的色彩。让哈特弄不清他的心意。 “还是说,你想要我的那把圣剑?” 第四章、价值与实际价值 “还是说,你想要我的那把圣剑?” 这…… 弗利德无心的一句话,仿佛一刻沉重的石块,在哈特的内心泛起了惊涛骇浪。仿佛晴空里一个霹雳轰在哈特身上,让他整个人都过电似的,麻木到没有知觉。 如果要哈特选择,当然圣剑是第一位的! 有再多的钱,这么华丽的宝剑都是很难买到的。 但是,这样的话,未免太贪心了吧? 简直就好像,是为了这把圣剑才刻意来营救弗利德的。 而且,骑士精神里,也有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说法。 哈特很想豪气干云的来一句:“不,不需要回报。” 可是,一想到家里的窘迫,他实在开不了这个口。就算不是圣剑,不不不,这个根本不能想!只要弗利德能稍微拿出一点钱,甚至只要多劈一些柴火就好了,家里的生活就能好很多…… “呵呵,这么纠结,看起来你很喜欢啊。没关系。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 弗利德大手一挥,仿佛送出的是什么微不足道的东西,哈特整个人都愣住了。 看哈特的样子,弗利德也不傻,当然能看出这个憧憬着骑士的少年到底有多喜欢自己的佩剑。 “不,那怎么行,太贵重了。” 少年连忙摆手,慌乱中连头也跟着一起摆动,拒绝的心情强烈而真实。 看哈特拒绝,弗利德心道一声好。不是谁都能拒绝自己最狂热的欲望的。 “贵重吗……不过在我看来,那把剑可不值多少钱啊。” 弗利德在哈特“这个人脑子没问题吗”的怀疑眼神中,露出温和的笑容,仿佛要将他的错误思维纠正似的,仿佛教师一样将自己的想法娓娓道来。 物品的价值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固有价值。比如面包,一个铜钱能买五个。第二种就是实际价值。这个价值要综合多方考虑。比如,小麦短缺,面包可能要卖的更贵。如果是天下大旱,那么更是物价飞涨。而如果卖面包的人多了起来,价值则会降低。 弗利德随身的圣剑的固有价值当然高的吓人,不夸张的说,拿着这把剑去跟国家交换城市,说不定都会有同意者。就是这么稀有的神器。 然而,对于弗里德来说,这把剑的价值是0,完全没有。 首先,圣剑对亡灵是最大的毒药。光是呆在它旁边,弗利德的力量就要被限制。更别说拔出来挥舞了,在打败敌人之前,自己肯定先一步被圣剑反噬死亡了。 其次,这把剑也没法卖。先不说有没有人买得起这个问题,真卖了它,问题肯定更多。买主会希望从自己身上套出这把剑的来龙去脉,投机心理让他们总觉着能从这把剑的来历中,推测出其他同等级的宝物的下落。 而没有买到的人则更是会缠着自己,一样是逼问圣剑的来历。这里面说不定就要有多少人跟自己刀剑相向。他们大家的共同想法就是,能得到这么一把好剑的人,说不定知道其他的弄到好剑的宝库。 这就很麻烦了,更何况对方也未必真的会出钱买,好面子又好钱的大贵族,说不定会使用袭击自己的方法。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有责。 而且,这剑都说了是“圣剑”,肯定会引起教会的想法,就算买主很讲义气,其他人遵纪守法,教会会坐看一个亡灵把圣剑卖掉吗?他们会怎么想?肯定会觉着,这是亡灵从那个圣骑士的陵墓里偷来的……肯定又得找自己麻烦。 归根结底,这是一把用也用不了,卖也卖不掉,卖掉了还会给自己招来麻烦的这么一把圣剑,实际价值当然是【没有】了。所谓烫手山芋,大概就是这玩意了。不过山芋放凉了还能吃,这把剑连吃都没法吃,还不如烫手山芋。 如果哈特能欢乐的表示接受,弗利德还真的愿意把这破剑送给他,解决一个大麻烦。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自然要承受选择之后的风险。弗利德不会谴责他的贪欲,然而,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选作承担相应的后果。 不过,哈特拒绝了。他用理性阻止了自己的贪念,弗利德也不准备欺骗他,便把这些分析全盘托出。这圣剑根本就不值一钱,用它当酬劳,根本就是在坑害哈特姐弟。不但不是什么丰厚回报,简直是包藏祸心。 哈特光是听着就惊出一身冷汗,自己忠于骑士道的本能而拒绝,居然还让自己逃过一劫?同时,他对这个睿智的亡灵骑士的敬佩更上一层楼——这些事情,哈特是想不到的。 “哈特,为了赚钱,我需要一点情报,你知道这附近的城镇怎么去吗?” 在哈特低头反复玩味着弗利德刚刚告诉他的知识的时候,弗利德的一句话又把他的注意力拽了出来。 “啊,知道,怎么?” “我需要一点情报,打算去大城市的酒吧里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 “啊……如果是那个的话——我,我可以带您过去!” 哈特刚想说我可以告诉你怎么走,话到嘴边楞了一下,他果断把原本的句子吞了下去,换成了现在的内容。 “哦?那可是帮大忙了,不过狩猎这边没问题吗?” “额……储备粮的话,应该还够……” 听他提到家里最迫在眉睫的问题,哈特面色一红,一想到姐姐,愧疚的心情袭上心头。 家里的储备粮,也只是勉强的程度,哈特知道,如果自己不在家的话,姐姐基本都是用野菜饼直接凑合过去的——为了节约开支。只有自己坐在饭桌前,烹饪好的炖菜和腌制的咸肉才会被摆上餐桌。 而哈特,不但因为自己成为骑士的理想而消极狩猎,现在更是为了自己的欲望:单纯的想和这位优秀的骑士更多的相处,更多的学习,想亲自带路过去,以便在路上更多的听他说他生前的传奇故事。 这样一来,出门的干粮肯定要准备,还有旅费…… 姐姐的温柔,哈特的“自私”,两种情绪交替在哈特心里浮现,浓厚的愧疚感涌上心头,他越发自责了。 他现在真的很想告诉弗利德,自己不去了。可是,能和自己梦寐以求的职业一同旅行的机会实在是过于稀有……错过这次,可能一辈子都不再有骑士访问这个村子…… 我真是太烂了!优柔寡断不说,还一再伤害家人的感情…… 哈特无力的低下头。最后,还是照顾了自己十多年的姐姐在自己心里占了上风。 “那个,弗利德先生……我……” “哈特,跟弗利德先生去吧,正好把家里兽皮拿去卖掉,顺便买两匹白布回来。” 空气中传来蕾娜小姐的声音。哈特惊异的回头,已经褪色的门框旁,自己的姐姐站在那里,亚麻色的长发微微卷曲,随意的披散在胸前,能看出大体梳理过了,不过小细节上——比如头顶——还能看见几丝翘起的发丝,证明着面前温柔的女性其实刚刚起床罢了。 哈特心里又高兴又难过。 贩卖兽皮,的确是猎户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可是兽皮这种东西,其他猎户家里肯定不需要,所以在诺恩村这个都是猎户的山村里几乎没有销路。因此,毛皮的销路主要是附近的艾叶兰镇,把剥好的毛皮卖给制皮工匠,换取一笔生活费。 不过,正如前面提过的,这一去,脚程快的话,也至少是一天,如果是没有急事的赶过去,悠悠哉哉的走,大概要2、3天,要在野外露营一次,旅费和干粮都要准备。所以,贩卖兽皮,基本是每个月一次。而就在一个星期前,哈特刚刚去过临镇。 这是温柔的姐姐,对任性的弟弟的又一次包容。 哈特默默的下定决心,如果自己有朝一日成为了万人景仰的骑士,绝对要先让姐姐过上好日子。 不过这个内情,身为外人的弗利德自然无从得知。他倒是从哈特纠结的表情中断定他不好意思让姐姐一个人,不过哈特家的情况,弗利德可猜测不到。 他的种族是亡灵,而不是神灵,读心术和预知能力都是没有的。 “太好了哈特,你可以一起来咯。” 弗利德微笑着摸了摸他介于金色和亚麻色之间头发,为少年能有一个这么包容,这么体贴的姐姐而开心。 “那么,我就去准备早饭啦,吃过早饭再走吧。” 蕾娜小姐心情很好似的,踏着小碎步躲进了厨房。 院子里就留下哈特和弗利德两个人。就算蕾娜再怎么擅长做饭,也是需要一点时间的。在这之前,究竟干点什么打发时间呢? 弗利德想了想,侧头对哈特道:“哈特,你昨天晚上提过,你在练习剑术对吧?” “啊!是!” 一提剑术,哈特整个人精神都抖擞了起来,刚刚的纠结和失落简直像是骗人的。喜欢把自己的心情表现在外面这点,弗利德并不讨厌。 哈特从柴火垛里抽了一根趁手的木柴,把它当成了长剑,兴致勃勃的在弗利德面前拉开了架势。 要知道,能被真正的骑士指点,哈特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了。 “喝,哈!喝!” 伴着哈特极有精神的喊声,木柴化成一道棕灰的影子。连续三次切砍下来,弗利德已经不知道该路出什么表情了。 我到底是应该苦笑呢?还是应该哭呢?还是该严肃呢? 这是弗利德脑海里最纠结的问题。 “那个,怎么样!” 少年踮着脚尖,把自己充满了希冀的表情凑近了弗利德的脸。面对少年炯炯有神的目光,稀世的亡灵圣骑士居然因为惊愕而转开了眸子,随便的搪塞道:“啊……那个……怎么说呢,嗯……很,很有气势啊……” “是吧!我可是练习了三年啊!” “啊……啊哈哈……三、三年……” 不知道为什么,弗利德的表情简直像生吞了一只苍蝇。 哈特不知道,练习会让身体产生习惯记忆,而错误的练习,自然就会有错误的习惯。弗利德知道,这个少年三年来的苦练,不光没有用,而且……恐怕他还得花一段时间改回来呢。 想到这里,弗利德叹了口气,到底,该不该告诉这个少年自己的训练方法有问题呢? 第五章、最高规格的圣剑 一整个早上,哈特的心情都不太好。 眉头时刻紧锁不说,眸子也从让人联想到大海的明媚海蓝变成了让人联想到深海静寂无声的阴沉灰蓝。 这一切都源于弗利德真诚的告诫了哈特:你完全走错了方向。 要知道,“南辕北辙”可比“止步不前”更伤人。 错乱的呼吸,就是哈特每次挥剑一百次这个训练时,他会肺部如烈火中烧的罪魁祸首。 老实说,挥剑100次只是剑术入门中的入门,大多数剑士新手都能轻松的挥剑两百次,熟练的剑士挥动上千次也并非不可能。哈特本应和他们一样的。 事实上,他经常要上山下山,这运动量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差。而他的身体在挥剑一百次之后还留有相当的余裕,也证明了少年体质并不输给其他人这一点。可惜,他错乱的呼吸导致他的肺部先一步跟不上了。 错乱的呼吸给肺部造成的多余负担,实在是过于沉重。跑过步的人都知道,均匀的呼吸和粗暴的喘息,哪个更合适长久的运动。回想一下哈特那“充满气势”的训练,被骑士小说误导的少年,就这样误入歧途了。 如果哈特有个剑术老师,大概早就纠正他了。可惜的是,这种四五百人的小村子里,哪里会有人去学剑术呢? 为了狩猎,男人们都是练习弓箭和标枪这些狩猎工具的。学习剑术?打兔子之类的小动物时用不着,对付狗熊灰狼什么的用了也打不过,自然无人问津。 看着哈特沉默着把干肉塞到嘴里,魂不守舍的咀嚼的样子,弗利德只能苦笑。如果不告诉哈特,他肯定还会继续错下去,最后肯定也是一事无成。长痛不如短痛,还不如由自己亲手纠正他的错误。 等他从打击中回复过来了,就把自己的剑术修行方式告诉他吧。 弗利德的剑术基于西方剑术,不过以骑士剑进行过特别改编,分为单手剑、双手剑、剑盾和骑马战四种。到时候就把最容易成型的双手剑术教给他吧。虽然对成为骑士于事无补,不过少年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姐姐,会一门双手剑总比啥都不会强。 成为骑士可没有哈特想的那么简单。骑兵和骑士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册封”。 骑兵只是普通的士兵。 而【骑士】清一色都是“大人物”册封的。要么是达官贵族,要么是领主国君,再或者就是教会的神职人员,最次,也得找一个骑士,跟从他历练,从随从骑士开始慢慢训练成为骑士。 那么,大人物们选择骑士的标准是什么呢? 是够不够强,够不够高贵吗? 当然不是。 第一标准当然是忠诚,其次才是勇武,最后才是高贵。毕竟骑士的主要工作是作为精锐战士上战场,不听话的战士,再强有什么用?因此,贵族册封骑士的时候,总是选择熟人和信得过的亲信,自然轮不到外人。 不过,弗利德没有告诉哈特这个悲伤的事实: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哈特可能一生都无法成为骑士,那么,让他怀着对遥不可及的梦想的憧憬又有什么问题呢? 现实总是残酷的,如果一点心灵寄托都没有,人就会变成行尸走肉。 哈特的异状当然被自己的姐姐看在眼里。母亲早逝,哈特简直可以说是被姐姐拉扯大的,几乎就是姐姐的孩子了。母亲哪里会不知道孩子的情绪呢?蕾娜悄悄侧过身——这个明显的动作哈特都没看见,他实在是过于沮丧了。 “亡灵先生,他怎么了?” “啊……大概是我说的过分了,抱歉。” “不会哈特大概又是钻牛角尖了吧?这孩子,就是容易认死理。” 蕾娜并不知道两人聊了什么,不过从弗利德满是歉意的脸上,她清楚的读出了他的诚意。再加上对自己弟弟的了解,蕾娜判断,大概是哈特一直以来对骑士的执念中,有什么被面前的骑士老爷给否认了吧。 不得不说,虽然只是个普通的村姑,但蕾娜对自己弟弟事情的判断格外的精确。 无言的饭后,弗利德看着哈特收拾东西。 沮丧的少年连背影看起来都单薄了许多。 兽皮数量不多,毕竟只是一个星期的量,再加上哈特只是靠陷阱来“应付事”,那就更少了。只有两张鹿皮,一张狐狸皮和十七张兔子皮,凑起来也就是一捆。 一边把毛皮打捆,哈特背对着弗利德,沉默了许久,第一次开口了。 “我……没机会成为骑士了吗?” 是的。 没机会了。 贵族基本都只会选拔自己亲信、家臣、幕僚的孩子成为骑士,国君虽然会公开选拔,但是负责海选的是官员和贵族,他们当然也会选择自己熟悉的人或者自己的同乡。 这也就是所谓的【阀派】。 而教会的话,只会选择信仰虔诚的信徒成为骑士,不是教徒的哈特连海选的资格都没有。 至于成为一名骑士的随从这条路,需要哈特先遇到一个骑士。 无论哪条路,哈特这个出身于边境贫苦山村的少年,都走不通。 让哈特成为弗利德的随从骑士?当然不行。弗利德虽然是骑士,但种族是亡灵,是最为人类忌讳、厌恶的种族,一旦成为了他的随从骑士,哈特就算是彻底没有出头之路了。 而且弗利德本人既没有封邑也没有名号,这样的他就算把哈特收为随从,只会给他带来麻烦。难道以后有人问哈特名讳,要他这么说吗?“我是亡灵圣骑士弗利德阁下的随从!”大概马上就有教会的巡礼骑士来剿灭两人了。 不过,弗利德并没有把这话说出来。思虑片刻,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问道:“你还在对剑术的事情耿耿于怀吗?” “……嗯……” 少年的鼻音里明显透着沮丧的味道,低沉的男声让人想到离家的小狗。 “剑术的话,入门很快的。特别是西方大陆的剑术。那是用于战场搏杀的剑术,为了让每个士兵学会,所以格外简单。即使你浪费了三年,训练一下的话,应该很快就能重新成材的。” “哎?!可,可以学会的吗!” 整个早上,少年都沉浸在自己浪费了人生最宝贵的三年,却在错误的方向上训练自己而失落,他一度认为自己已经错过了学剑的最好年龄,已经不能在成为骑士了。弗利德的话一下子给他重新点燃了希望。 不过……这也只是偷换概念罢了。 弗利德深信他会被剑术的话题吸引,并且认为学好了剑术,就能成为骑士这天真的想法。利用了这点,他巧妙的错开了棘手的问题。 “啊,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 “太,太棒了!感谢您!弗利德先生……不不,弗利德教官!” “哈哈,你改变的也太快啦。” 弗利德揉了揉他的头发,不知道为什么弗利德很享受摸他头发的这个动作,哈特也很喜欢这个亲昵的动作。 难道说,我是个父亲么?还是说,我有个弟弟或者是妹妹?亦或者我有个这样的后辈? 弗利德脑海里迅速划过几个念头,随后他摇摇头,可能性太多,还是别多想的好。 心情欢愉,办事效率自然提高,哈特三下五除二,干净利索的绑好了兽皮捆,在怀里踹了三枚铜币,万一兽皮没有卖出好价钱,哈特可以用它们垫付。还要储备的,就是睡袋和干粮。 严格意义上来说,去临镇【艾叶兰】需要差不多两三天的时间,虽然一天也能到,但那是建立在哈特全力跑步,一路上不休息的前提下。 这种情况下到了城里,也是傍晚了,兽皮店已经关门,少年必须投宿旅馆,投宿肯定是要钱的。少年刚刚还对姐姐心怀愧疚,实在不想加剧家里的支出。这样就要在路上露营一次了,什么都要准备。 “呐,哈特,把我的剑背上吧。” 就在哈特准备完成的时候,弗利德忽然这么建议道。 “哎?不是说,会引来其他人的窥伺吗?” “当然不是让你那么大模大样的带出来。总之,你找个包裹什么的把它装起来,然后背上试试看。” 在弗利德极力推荐下,哈特将信将疑的找了一个大号的旅行包,这还是哈特父亲留下来的遗物,当年他就是用这个大包把影响了哈特人生的骑士小说带回来的。 把圣剑装进包里,哈特把它背了起来。虽然别人看不见,但宝剑的重量确确实实的加在他的肩膀上,让他心里充满了成就感,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哎? 使不完的力气? 哈特马上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从肩膀的带子上,确确实实能感受到一股温暖的,仿佛液体似的什么东西,流入了自己的身体。透过皮肤,渗入自己的血管,随着血液一起流遍全身,随着自己的呼吸,张弛出强健的力量。 “这是?!” “没听说过么?魔法武器上面都会附加一些魔法,有些是强化武器的,有些是伤害敌人的,还有一种,就是强化使用者的。” 弗利德虽然记不清自己是谁,为什么会有圣剑,但是这把剑的属性他很清楚。这是他生前被称之为最高规格圣剑的武器。 这把剑上附加的魔法有:【无毁】(不会损坏)【神圣增幅】(增加了圣光魔法伤害。)【神圣刀锋】(刀刃外面包裹着一层神圣斗气,能够对恶魔系亡灵系敌人增加伤害。)【神圣庇佑】(保护使用者不会陷入异常状态,同时增幅使用者的力量和敏捷) 这把剑对于一个圣骑士而言,可谓是无往不利的神器。 可惜的是,哈特不会神圣魔法,估计也遇不上恶魔和亡灵系的敌人,也就是神圣庇佑这个魔法能够生效了。 哈特惊异的活动着身体,果然身体轻飘飘的,感觉力量无穷无尽。少年尝试了自己能想到的一切锻炼方法,蹲起和俯卧撑,还有跳远,果然不管怎么活动,都能清楚的感受到背后的剑刃上流入自己身体的力量。 感受着他这么折腾这么雀跃的样子,正在收拾准备去洗衣服的蕾娜姐姐嘴角不易察觉的露出一个微笑,弗利德心里也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了喜悦,心里满是报答了些许恩情的爽朗。 有人说,感情是会传染的,果然不假。身边人的欣喜和悲伤,都会传染给周围的人。哈特那溢于言表的,能够接触到自己心中梦寐以求的宝物的欢愉,也顺着空气,传染了他身边的弗利德。虽然呆在这么具有神圣气息的宝物身边,让他感觉有点不舒服,可是心情上的爽朗足以抵消这份痛楚。 “哈特,就暂时背着它吧。万一路上遇到了危机,这也算是一重保险。” 让哈特背着剑,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这把剑的神圣气息非常浓,传导到哈特身体之后,会缓慢的提升哈特的身体素质,虽然效果十分微弱,但总比没有强。这个感觉,就有点类似于穿小一号的衣服的时候,会把衣服撑大,经常接受圣气的洗礼,会慢慢改善他的体质,还兼具让他消耗的体力快速回复的优点,在他训练的时候能够起到相当重要的辅助功效。 至于瞒着哈特这一点,则是担心他听说这么好用的东西之后,会产生依赖心理。到时候总是梦想一步登天就得不偿失了。 “呐,哈特,准备好的话,我们该上路咯。” “是!弗利德教官!” “还是叫我弗利德吧。” 第六章、初次骑马 “啊啦,看起来哈特已经完全打起精神了啊。” 两人花了点时间收拾东西,离开家门的时候,蕾娜正在把刚刚从河边洗好的衣服晾在自家的晾衣杆上,穿着简陋的亚麻长裙,两条修长的手臂提着一张泛黄的白床单,因常年干活而渐渐粗糙的手指把它挂在枯黄的杆子上。 亚麻色的长发随风飘了两下,微微拂出一丝弧线,不过浸过水的布块格外沉甸甸的,一丝不动,正好充当了蕾娜的背景,在一片素白中,她明亮的眸子里正透出盈盈笑意,温柔的发自内心的为弟弟走出低落而欣慰。 “抱歉姐姐,让你担心啦。我们出门了!” “嗨,一路走好!” 蕾娜的笑容,印在两人的眸子里,久久不散。 牵着弗利德黑马,把行李放在上面,两人一路离开村子,弗利德笑道:“你有一个好姐姐。” “嗯,姐姐……真的是……太辛苦她了。” 哈特说着,心里对姐姐的感谢更上一层。 如果没有姐姐,哈特只怕早就饿死了吧。至少,会放弃骑士的梦想,老老实实迫于生活做一个猎户,毕竟梦想的最大敌人,就是生活。 “那么,就让我们早点去,早点回来吧。” 弗利德一拍马背,漆黑的长衣化为一道疾风,大腿娴熟的跨坐在马背上。以这个动作的熟练来看,他至少千次万次的重复过这个动作。 “上来吧。” 马背上的弗利德比哈特高了太多,山村的少年只能呆若木鸡的仰望着他的身影。明亮的太阳在他背后闪耀,哈特甚至不敢去看他。 高高在上的人对哈特伸出了手。 哈特呆住了。 这个动作的意思并不多。 不如说,这个场合下,这个动作只有一个意思。 可是,哈特的犹豫让他不敢相信这是在邀请自己一起乘坐上去。 在他短暂的十七年的人生里,他根本乘骑过任何坐骑。 面对着这比他整个人还高的高头黑马,少年不知所措的惊慌着。 而且…… 自己这样的人,剑术不到位,只会让姐姐露出苦涩表情的坏孩子,真的能乘坐在这个高贵的位置上么? “怎么了,哈特?” “不,那个……我……我还,还是算了吧。” 哈特心虚的瞥了一眼马头,就见那猩红的仿佛在发着光的眸子里,凶狠的敌意透了出来。 在骑士小说里,骑士的爱马简直是通灵的神物。马作为骑士的最密不可分的搭档,自然也是被神化的焦点。 它们拒绝其他人的骑乘,它们有着睿智的思虑,它们懂的多种知识,比如寻找水源,比如寻找路途,比如在骑士危难的时候带主人脱离陷阱,甚至在危机时刻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一跃千里…… 哈特担心自己骑上去,会不会惹怒这忠诚的搭档。 “呵呵,没关系的。连马都不会‘骑’,那还算什么‘骑’士啦!” 弗利德漆黑的眸子里映出哈特略显怯弱的身形,亡灵骑士心里暗笑他的规矩,再次把自己的手伸了伸。因为没有全身甲,现在对哈特伸出来的是一只白皙到有些病态的手。 “我……” “来吧。你也不想让姐姐久等吧?” 亡灵骑士和小说中呆板木讷形象完全相反,说出了让哈特无法拒绝的诱饵,与其说是骑士,这更像是恶魔的耳语了。 “那……我,我不客气了……那个,我上去了。” 一提到姐姐,少年被打动了。哈特小心翼翼的对着马头低了下头,这才拉住弗利德的手,任由骑士把他拉上自己的坐骑。 “抱歉啊,因为我的马是用我的力量制造出来的,所以没有马鞍。” 弗利德的声音传了过来。 哈特的位置在他身后,这匹马格外的高大有力,坐两个人绰绰有余。双手环抱着弗利德的黑色衣衫,哈特明显感受到亡灵骑士那微冷的皮肤和生前结实的肌肉。 对于亡灵,哈特原本还担心会不会有尸体臭味,然而这是他想多了,昨天睡觉的时候就没闻到。今天的弗利德身上更是只有森林的味道,大概是早上深入森林砍柴的时候,不小心被林叶染了味道吧。 至于弗利德说的话,哈特不明白。没有马鞍?额,那有什么关系吗? 直到……这匹神骏的黑马跑了起来…… “哇啊啊啊!” 憧憬着骑士生活的山村少年,第一次骑马,也是第一次发出如此灿烂的哀嚎。 弗利德的马是召唤出来的。 亡灵这个种族,只要属于上位亡灵,均会使用【役灵术】或者【召唤术】,这是类似生物本能的技能,就好像人类生下来会哭泣,鸟类生下来会鸣叫一样。其中,弗利德的分类【恐怖骑士】,则是亡灵战士中的佼佼者。 鬼王种这个亡灵分类,其能力大部分都是强化自己本身的战斗力的。弗利德也不例外:能够不眠不休的战斗,完全听命于自己的战马,防御力奇高的漆黑盔甲和锋利的长剑骑枪,这些条件对于骑士来讲过于有利了。 不过也正因为全力强化个人战斗力,鬼王种这个分类下的亡灵,大部分不擅长役使低级亡灵,而是专精于召唤马匹、武器盔甲的【召唤术】,或者说【创造术】。这到底归属于那个门类,在哈特的记忆里,研究亡灵的司教们是分成了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论到个人战斗力,一个鬼王种的恐怖骑士,基本能够单挑两个人类骑士,如果是生存时间超过三年的恐怖骑士,则能单挑十多人。而统军种的亡灵,则能轻松役使上十万数额的低级亡灵,而十万亡灵,则能轻松剿灭一支人类的兵团。 亡灵的种族结构类似于蚂蚁,不同职责,分工明确,额外严谨。 既然是召唤来的马,弗利德几乎是和它心灵相通的。因此,他不需要马鞍,他和这黑马是一体的。 因为是战马,负重,速度均是一流。而且这匹马是召唤产物,也不存在疲劳和进食的问题…… 结果就是,哈特裸骑了一匹时速超过六十公里,而且不会感到疲劳不需要休息的骏马…… 一开始还好,但是黑马加速到最高速的时候,哈特只感觉周围的风景仿佛向自己就冲过来一样,哈特还没来得及分辨它们,青葱的树木,结实的枝干,甚至是冷彻的空气,全都像是跟自己有仇一样扑了过来。 而且,弗利德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身影,以免留下麻烦,他没有走村庄到城市的官路,而是选择在森林里穿行。和骑士一心同体的黑马在森林里简直是如履平地。 可是这可苦了哈特…… 人类发明马鞍的原因,就是为了让人能够更好的乘骑马匹,这个发明大幅度降低了骑马的难度。没有骑过马的人不会明白的,疾驰的马背对于人类那柔软的臀部是怎样的折磨,上上下下的甩个不停,几乎就是在跳舞。为什么有人说骑马会减肥,为什么有人说骑马很累人,就是因为这个震动。 弗利德的马是一流的好马,速度更快的同时……震动也更大。 然而这良驹的配置反而比一般的更差,连马鞍和马镫都没有,可怜的哈特简直都觉着自己要被甩下去了! 糟糕了!果然生气了啊马兄!我,我,我不是要骑你啊,是是是,是你的主人让我上来的啊啊啊啊啊啊,求放过我啊! 哈特在心里大哭着求情,他想哭喊,可是一张嘴,马上就是疾风灌入,迅速夺走口腔温度,哈特的抱怨全都被冻在嗓子里了。 而且,虽然马的最高时速是六十公里,可是一般而言,马匹全速奔跑个十几分钟已经是格外稀有的良品了,马匹的奔跑一般只用于躲避捕食者,所以要在短时间内提高到最高速。在马儿一口气甩开捕食者之后,就会悠悠哉哉的放下速度,继续悠闲的散步吃草。 基于这个生活习性,几乎所有的马匹都是擅长短时冲刺,而不擅长长距离奔袭的。 长距离行军的时候,骑兵都是让马慢慢走的,一方面是配合步兵的速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存马的体力,免得开战的时候马累的浑身大汗,跑都跑不动,那仗就别打了。 而弗利德的战马因为是召唤来的,不具有生物的属性,不会疲劳,可以一直保持全速冲刺,而这一点,毫无疑问的加剧了哈特感受到的恐惧——因为他连休息一下的余裕都没有了。 骑士、骑士果然好厉害啊!!! 这是死死抱住身前亡灵骑士的少年的唯一的想法。 而始作俑者弗利德则舒服的呼了一口气。 虽然自己死了一次,可是身体还记得骑马的方式,或者说,骑马已经成为了自己的“本能”之一,只要抬腿跨坐在上面,就能自然而然的做出最合适的反应,身体顺着马匹的震动,小幅度的配合着。 在他的感知里,只有能吹散烦恼的舒爽的疾风,还有森林里特有的清新空气。偶尔会惊飞禽鸟,偶尔会吓走野兽,哒哒的马蹄踏碎了泥土和落叶,带着骑士一往无前的冲锋着。 心念一动,弗利德右手上仿佛烟幕的黑气涌现出来,渐渐在他掌中凝聚成型,一把圆锥形的尖锐骑枪赫然出现在他手上。 他按照记忆中的战斗方式,调整骑枪的位置,仿佛面前就是百万敌军,弗利德心情愉快的和假想敌作战着,再次催动战马,又提了一档速度…… “哇啊啊啊啊!” 结果就是,给哈特初次骑马的恐怖回忆里,填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哈特?哈特?” 哈特恍惚的意识中,好像有人在叫自己。 这个可怜的少年,因为过于刺激,整个旅途中都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就要晕过去了。只是凭借毅力,勉强抓住弗利德腰,要不然早就被甩下去了。 该说万幸么,还是该说不幸呢?在旅途开始之前,弗利德问过了哈特目的地的方向,而且只要沿着森林周边的土路行动,也就不担心迷路的问题。因此他一路上一次都没有问过哈特该怎么走,也就是说,一次休息都没有…… 弗利德心中苦笑,自己实在是太勉强这个孩子了。他暗暗告诫自己,返程的时候绝对不能再这么加速了。 或许是因为死而复生之后,有一种新鲜感吧,弗利德作为亡灵的第一次骑马旅行让他自己也兴奋不已,结果就…… “唔……我,我这是在哪?” “艾叶兰镇,到了哟。” “哎哎?!” 第七章、艾叶兰镇 艾叶兰镇位于【格罗斯帝国】现在版图的东南边界。 这里原本属于一个名字不能被提起的王国。自从格罗斯帝国攻破王都,并且将王国的大贵族几乎全数歼灭的之后,格罗斯帝国精于军略的皇帝马上颁布了一道命令:从即日起,不允许再提起这个国家的名字,以便加强自己的统治。 或许有人会怀念那个名字都不能提起的王国,这个人可能是王国的王子公主,可能王公大臣,但是,唯独不会是平民百姓。 对于百姓而言,最关键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的统治者究竟能不能让自己填饱肚子。 把国王换成了皇帝? 所以,那又怎么样?说的好像之前自己头顶上是国王的时候就能亲眼看见他一样。 换了皇帝还吃不吃饭? 当然要吃。 反正普通人一样的纳税,一样的生活,一成不变。 对于之前的王国,大家反而还有一点怨念:因为格罗斯帝国接手这里之后,马上颁布了另一条命令,在艾叶兰镇附近修建了两个军事城堡。为了向更南方,于栖息于沙漠和戈壁中生活的兽人种族开战而做准备。 战争不是好事,然而在开战之前,为了做好准备,格罗斯帝国大量从艾叶兰镇购买军粮和战略物资,间接的丰富了人民的钱包。同时,频繁的中转往来,也让这个城市的服务业界尝够了甜头。 而且在赋税方面,格罗斯帝国的人头税比原本的王国的还略有降低,因为他们规定,如果民众拿不出赋税,可以用从军来抵税。要知道,在格罗斯帝国占领这里之前,民众从军是“义务”,除了军饷什么都拿不到,赋税还是要交。 从军自然是抽选精壮劳动力,这就导致了民众农耕劳作的时候,缺乏劳动力,生产力下降,赚的钱减少,还要交税?!结果这个举动直接给格罗斯帝国带来了相当的民心和充足的兵力。 以往王国战争的时候,都是强行征召农民拿起武器从军,数量上格外可怕,可是装备只有最低限度,甚至有些人只能拿着草叉。对于侵略者而言,这些除了数量一无所有的军队简直是个笑话。比起数量,格罗斯帝国更看重士兵的质量。 结合以上种种,这一次改朝换代,这个王国的民众很愉快的接受了自己变成格罗斯帝国臣民的消息。热火朝天的开始从事生产。 弗利德和哈特走在艾叶兰镇的街道上,随处都能感受到人民热情的活力。弗利德知道这个城市,他作为教会的巡礼骑士曾经来过这里,那个时候,这个城市还不叫艾叶兰。 可惜的是,四五十年已经足够一个城市大变样了,弗利德的知识根本排不上用场,他和每一个刚来到这里的旅客一样,只有新鲜感。 这是一个依附森林边缘建立的城市,空气中漂浮着林地边缘特有的湿润空气,向北走进森林,可以伐木和采集草药,向南就是平原,可以开垦农田。向西北和西南分别是两个军事堡垒,铸铁冶金制皮棉纺织行业永远不缺乏客人,酒馆里永远都有放假的士兵过来“潇洒”。城镇远比之前更有生机。 青石拼接的地板被各式各样的鞋子踩的圆滑,磨圆的青色方块之间,隐约可见一些青褐的苔藓。布鞋、皮靴、铁履,各不相同的足音交汇在一起,街边小贩随便扯开一张包袱,便把自己的商品摆了出来,大声吆喝。铁匠铺里透出铁锤敲击的声音,将空气提高了两度。酒馆里正值休息的士兵和冒险者正应和着这升温的空气,吹嘘着自己的人生和未来。 “不管看几次,都觉着很有活力啊,这里!” 哈特大大张开手臂,颇为骄傲的给弗利德介绍着。看着少年那比自己还要兴奋的样子,弗利德只能面露苦笑,没有回应。 哈特兴奋的原因,大概是能够在自己面前说些什么吧?一直被自己教授骑士的知识,他也想偶尔教导自己一下吧? “不过,虽然城市很有活力,可守备未免太过薄弱了吧?” 弗利德斟酌了一下用词,以不会给哈特浇一头冷水的温柔的话语,说出了自己的不满。 弗利德是亡灵,自然不可能骑着黑马大摇大摆的进城。他们在城外大概一公里的位置停了下来。然后徒步进城。 哈特的辛苦终于有了回报,原本要走一天多接近两天的路程,在亡灵骑士不知疲倦的全力冲锋之下,居然仅仅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这速度简直快的匪夷所思了。 不过,吃惊归吃惊,能够大幅节约时间哈特很开心,因为这样自己就能更早回家,也就能更早的让家里回复狩猎。 哈特暗暗发誓,回去之后把错误的剑术训练停掉,花一天的时间专心狩猎——然后明天再跟弗利德请教剑术。反正三年都错了,不介意多浪费一天。 弗利德说的“守备松懈”自然是说艾叶兰镇的守城士兵了。身上的铠甲倒是质量不错,铁片扎连起来,保护着胸腔和肩膀,头上是半覆式头盔,额头的位置印着格罗斯帝国的标志:一只直振翅的雄鹰。 然而那个泛着让人安心的冷光的金属头盔下面,则是一张懒洋洋的脸,站岗的姿势也松松垮垮的,一把泛着寒光的铁枪随意的靠在肩膀上。这样的松懈,怎么能期待他们的战斗力? 而且,一般入城都是要登记一下的,弗利德他们进来的时候才发现,这根本就是走个形式:仅仅是写个名字而已。当哈特提到自己是诺恩村的村民时,他们也只是象征性的让哈特说了一下村长的名字,发现对得上号,连弗利德的出身都不问,就在登记本上写了一个“同上”。敷衍的态度可见一斑。 这样的松懈守备,如果发生了战斗怎么办? “啊哈哈……也是,有原因的吧……” 哈特老实的脸上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嘴巴微妙的勾起一个弧度。 正如前面所说,艾叶兰镇的繁荣离不开两个军事堡垒的落成,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城市旁边不到30公里就有两个军事堡垒,哪里还会有不长眼睛的强盗过来袭击呢?至于敌人的军队,那就更不可能了。艾叶兰镇向北是森林,森林之外就是海岸线,格罗斯帝国的巡逻全无死角,海上属于重点方位对象。而艾叶兰镇向南是中立都市,真要是发生战争,肯定先有难民逃过来,后有军队的异动,避难也很方便。 这样一个城市,简直是最安全的地方,自然而然的,守卫们就松懈了。 “嘛算了,托他们松懈的福,我才能这么轻松的混进来啊。” 亡灵骑士自嘲的笑了笑,如他所说,如果艾叶兰镇的守备格外严格,自己可就头疼咯。毕竟,自己是死过一次的人,各种意义上都很麻烦。 哈特笑了笑,给弗利德指明了酒馆的方向,背着兽皮捆,一刻不停的沿着熟悉的路冲向熟悉的店铺。 沿着熟悉的路途,挤开拥挤的人群,在居民们皱着眉的责备声中,哈特用力推开了挂着一张熊皮当招牌的店面。 “打扰了!” 扯开嗓子,少年的声音一下传遍了采光不太好的屋子。 在主人之前,制皮铺子里特有的血肉臭味便熏的哈特直皱眉头。 “唔唔,吓死个人啊——这不是哈特小子么。今天怎么过来了?” 从黑暗的角落里,打着呵欠的强壮男人单手揉着后脑勺,眼角透着没睡醒的慵懒感觉,跟哈特打招呼。 男人有着一般印象中的壮汉形象,手臂的肱二头肌比哈特大了不止一圈。他一边走过了,一边从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咕嘟喝了一口,吐出一团腥臭的酒气。 “兽皮生意。估个价。” 哈特也不多客气一下,直接说出了目的。 “真是的,真会挑人家午睡的时候过来——” 老板一边抱怨着,一边清点兽皮捆的毛皮和质量。哈特不安分的抖动着肩膀,他心里焦急的催促老板快点清点。 “嗯,大概是这个数吧,你看怎样。” 壮汉老板左手比了一个一,右手比了一个三。 “一个银币外加三个铜币。” “成交。” 壮汉一愣,感慨于哈特的爽快。 以前这个小子从来没这么爽快过:一定是自己估价之后,甩下一句“那个,容我考虑一下”,然后露出有点愧色的不好意思的脸,扛着一大堆兽皮跑走了。有时候会回来,有时候不会。 老板心知肚明,他是去“货比三家”了。卖东西嘛,谁都希望卖的贵一点。今天是因为正好前段日子来了一大批订单,赶制了一批靴子,鹿皮存货全吃空了,现在正缺鹿皮补充存货,他才额外把金额提高了一些,也做好了如果他要货比三家,就稍微加点钱把鹿皮买下了的准备。 没想到,哈特这次这么爽快…… “那个,你姐姐该不会出事了吧?缺钱的话,我这里也不是不能通融。” 老板和他打过两年交道,只言片语的交流中,对哈特也大概有了个了解。知道姐弟俩个不容易。 “啊,没有,只是这次有点赶时间。” “唔,这样啊。没事就好。” 老板是做生意的,连客人都不在乎,自己和比上赶着送钱给人家?老板从占满了血肉臭味的钱袋里取了钱给他,银白色和黄铜色压在少年手心。哈特马上攥住,甩了一句下次再见,便冲了出去。 看着他急匆匆的步伐,老板摸不着头脑,只好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在皮肉臭味里,他又打了个呵欠,关上门,继续睡觉去了,昨天刚忙完,睡眠正不足呢! 而哈特这么着急的理由,当然是弗利德。 一方面是希望能跟心目中崇拜的职业哪怕只是多一秒钟的交流,另一方面,也是担心会不会出现弗利德被人识破的情况,虽然他看起来很有常识也很精明,但毕竟曾经死过一次,记忆好像也有缺失,万一被人看出马脚,自己在的话,多少能帮他打个圆场。 基于这两点,哈特放弃了货比三家,反正也只是三五个铜币的差距——少年还是没有一个过日子的心啊。 急匆匆的,哈特一刻不停的奔向酒馆。喘着粗气推开了木制大门。 少年的视野里是酒客们觥筹交错的场景,而在那些人中,弗利德的黑衣黑发着实是太容易分辨了。 哎…… 哈特还没来得及露出一个安心的表情,就发现弗利德对面做了四个人,每个人都穿着皮甲铁甲,配着大剑或长枪…… 糟了!难道,被识破了?! 第八章、邀请 “啊,那个,弗利德教……” 哈特快步走过去,原本想叫出弗利德教官的,结果转念一想,这样说不定会给弗利德带来麻烦,少年便把敬称吞掉了。 不过一时之间,少年也想不出必须这么做的理由。 哈特打量着四个人,他们身上都透出一股彪悍的战意,一看就不好惹。而且每个人都配备着武器,应该是从事着什么战斗相关的职业。大家以皮甲为主要装备,厚实的牛皮叠成可靠的防御壁垒。 “啊啦,这个小弟弟难道就是刚刚提到的那个?” 和弗利德并桌坐着的四个人中唯一的女性看他打量自己,露出一个媚笑。 她有着常见的金色头发和高挑的鼻梁,尖锐的眉毛下面是一双海蓝的眸子,西方人中,这样的外貌格外常见。 她的脸上明显能看出化妆的痕迹,嘴唇红的像是刚采摘的玫瑰,透着妖异的味道。哈特注意到,她手里的杯子上明显印着一个红唇的印记。 这些极具成熟女性风韵的小细节,都让哈特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惊愕,脸颊迅速染上一片绯红。 “是的。暂时寄住在他家。虽然我是很想帮忙,可是毕竟是借住在别人家里,总不好麻烦人家配合我的时间。所以抱歉啦。” 弗利德露出一个好涵养的歉意的微笑,主动结果话题,替害羞的哈特回答。 除去那病态的白皙皮肤和没有血色的双唇,单看他仿佛星夜的眼眸,任谁都会觉着弗利德是一名出身良好的贵族。让人情不自禁的愿意听听他说什么。 事实上,就因为这句话,刚刚跟哈特搭话的妖异女人的眸子转移到弗利德身上,明明是海蓝色,却给人浓厚的暖意,仿佛能射出炙热的光线一样。明显,她对弗利德更有兴趣。更明显的,哈特大大的松了口气,和这么妖冶的女子交流,实在太超乎哈特的能力范畴了。 从短短的句子里,弗利德表露出两个观点,第一,自己借住在哈特家,是他的亲戚。第二,是自己在推脱这些人的什么邀请。弗利德这么说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哈特配合他,推掉这些事情。 不过,哈特一个山村的猎人,哪里遇到过这么多弯弯绕子的事情?刚刚又被那个女人弄得心神不宁,再加上“高贵的骑士精神”作祟,一听到“帮助”这个字眼,少年心里那助人为乐的骑士道高尚精神马上主导了他的内心。 那女人明显是对弗利德有意思,没注意哈特,然而四个人中看起来是领队的光头男人见哈特这表情,眸子里露出狡猾的神色。 他身上穿着薄棉衣,外面套着一件铁色的胸甲,不过因为使用的有年头了,能明显看出上面凹凸不平,很多地方还有修补的痕迹。虽然铠甲很容易买到,但不是谁都愿意花钱换一件的。尤其是一些没什么名气的小佣兵和冒险者。 之所以觉着他是队长,一方面是他坐在四人中间,一方面是他的体格最健壮,从胸甲的两侧,仿佛从骨头里挤出来的结实肌肉透出一股迫人的压力,几乎比哈特的胳膊粗了一倍,就连刚刚见过面的制皮匠也明显不如他的块头。 在他后背背着一把长杆的八角战锤,这种武器同时兼具长杆武器,重型武器,利器(锤棱)和钝器的使用方法,只要使用者本人力气够大,就是战场上无往不利的凶器。 哈特看了看他粗壮的手臂,吞了口口水,看着块头就知道,他肯定能使好这把战锤。 “哎,兄弟(指弗利德)别急着拒绝嘛,我看这小兄弟(指哈特)气宇轩扬的,是个明是非懂道理的人啊,既然兄弟你说碍于小兄弟的面不好帮手,我们直接问问小兄弟能不能帮我们个忙嘛!” 弗利德眉宇间一缕不快的神色一闪即过。这个人上来先是兄弟长兄弟短的套近乎,然后跟哈特说的时候,又是先好一顿夸,然后在用“帮忙”这种低姿态来请求。估计是看出哈特涉世未深,打算从他身上突破了。这个光头看上去五大三粗的,实际上心思很灵活。 看起来,今天这帮是不帮不行了啊。 正如他预料的,哈特一个父母早亡的少年,邻里邻居的,夸他懂事夸他能干的倒是不少,可气宇轩昂啊明是非懂道理啊什么的,还是头一回。心里热乎乎的,再加上骑士精神作祟,哈特差点直接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 不过他马上想到,人家不是来求自己的,悄声附在弗利德耳边,低声问:“弗利德教官,他们是拜托你做什么啊?” “哎!小兄弟放心,肯定不是坏事啊。而且,是大大的好事。” 光头壮汉一见有戏,马上叫来酒保,给自己满了一杯麦酒,唾沫横飞的讲述起来。 这四个人是冒险者。 这个职业的工作,正如他们的名字,精通于“冒险”这件事情。所有的冒险者隶属于冒险者公会,其主要任务,就是探索大陆上的“逢魔境”。 逢魔境,传说是距今千年之前,被称之为“人魔战争”的时候,恶魔军团在大陆上留下的驻扎点。在人类联合了多个种族,击败了恶魔之后,这些驻扎过恶魔的地方,便留下来深厚的魔气,会吸引魔物栖息,诞生出强大的怪物。 冒险者的主要任务就是探索逢魔境,能击溃是最好,魔兽身上的素材都能卖个不错的价钱,而且运气好,还能找的之前挑战这里失败的冒险者们的装备。无法击溃,那么就尽可能调查信息,回去之后反馈给公会。 当然,在没有找到新的逢魔境的时候,还是会做一些其他人的委托。比如寻人寻宝,比如送信送东西什么的。 而这四个人,就是看出弗利德的那不同凡响的战士气质,希望能拜托他,大家一起去探索一个刚刚发现的逢魔境。 弗利德冷淡的瞟了他一眼,不带感情的说道:“我可没听过那种事情。逢魔境不是‘灵气汇集,容易吸引魔物’的地方么?什么时候又和那什么大战有关系了?” “啊呀?这样吗?抱歉啦,你看哥哥我五大三粗的,人家这么说,我就这么信啦!” 听出弗利德语气里不悦的味道,光头壮汉马上摸着脑袋露出憨厚的傻笑搪塞过去。 弗利德心里嗤之以鼻:什么不知道,什么被欺骗,你根本就是看哈特满腔热血,想用少年人都憧憬的屠杀恶魔,匡扶正义来刺激哈特,让他答应你。 想到这里,弗利德对他的恶感又多了两分,不过没有表露出来。他看了看哈特,明显他海蓝的眸子里泛着憧憬的神采,大概是感觉自己也能为了剿灭恶魔匡扶正义出一份力吧。 完全中了光头的套儿了啊。 “那,那里肯定很危险吧?” 哈特兴奋之余,眼神里忽然转出一些担心。注意到这点,弗利德心里一暖,笑道:“别在意,哈特。寻常魔物是伤不了我的。” 在明知道自己是亡灵的情况下,还能对自己这个异种族关心,担心自己,弗利德又怎么能辜负他的心意呢。 “是啊!我就是看中兄弟你的武技啦!到时候探索之后的宝物大家平分,不但如此,不管有没有收获,哥哥都给你五个金币当酬劳你看成么?” “哦!?此话当真?!我跟你们走!” 回话的——当然不是弗利德,而是旁边一个看上去是雇佣兵的男人,穿着厚皮甲,背后扛着一把大剑。 他就坐在众人旁边的位置喝酒,估计是偷听了这边的对话吧,他主动过来加入对话。 弗利德很理解他的心情,因为自己也心动了。 现在的物价和他过世之前相比,增加了一倍左右。即便如此,五个金币在骑士的记忆中也是不小的财富了。 钱币按照价值,分为水晶、黄金、白银、黄铜这么四种材质,以百为进位。哈特之前接近一个星期的狩猎换来的毛皮,才卖了一个银币,这还是老板急需鹿皮,刻意提高了价格。即便如此,也只有这个光头壮汉提出来的报酬的五百分之一而已。 五个金币啊,这得自己打多少毛皮啊…… 哈特现在感觉自己的眼睛不是蓝色,而是金色了。兔子什么的太好抓了,卖不到什么好价钱,狐狸和鹿已经属于中型的狩猎者,不太需要去隐藏的水脉喝水,落入陷阱的几率不大。熊和狼就别说了,真要是有这么大的猎物掉下去,哈特也没力气把它们扛出来…… 少年脑子里已经满是钱的换算了。依照弗利德的性格,肯定不会把这钱自己独吞,不说五五分账吧,哪怕只是一个金币……不不不,那么只有二十个……只有十个银币分给自己都好,这样家里的生活就能好很多了。 事实上,弗利德也确实被这个金额打动了。 同时,也明白了这钱肯定不好赚。 这个光头傻么?明显不傻。 一个不傻的人会拿出这么丰厚的酬劳,只能说明风险相当的高,高到值得他付出五个金币来买人跟自己冒险。 不过也无所谓,说他自负也好,弗利德并不觉的这个任务会威胁到自己,高等级的亡灵个个都是恐怖的家伙,如果是跟神圣系的敌人作战另当别论,普通的魔物可很难从亡灵手里讨到好处。 “哎哎,你这就别凑热闹了啊,没看见我正和这黑衣服小哥说话嘛!” 光头男人不满的喝道,驱赶的意思很明确。不过这个中途插话的大剑士也是个急脾气,看他推开自己,马上站定,抢着说:“我好歹也是个职业的战士,跟这个黑衣服的比也不差,你反正都要雇人,雇他雇我不一样么!哎哎,黑小子,你出来咱们两个比划比划,让他看看,谁更合适这五个金币。” 光头男人的眸子里瞬间闪过惊愕的神色,他对自己的臂力很有自信。毕竟是战锤战士,那可是没有力气使不来的家伙。而就在刚刚,光头男的一推,居然被这个壮汉给硬生生的撑住了,这足以说明对方的力量之强。这次怕是碰上好手了。 可是奇怪的是,光头男的神色十分纠结,看得出,他不想用这个壮汉。 到底是他和这个大剑壮汉有什么交情呢?还是他有什么必须让自己帮忙的理由呢?弗利德心中思忖。 这个大剑士说完那血气方刚的发言,急忙刷拉一下抽出自己背后的大剑,威慑似的挥了挥,银亮的光芒晃在弗利德脸上,淡淡的银色光辉表明,这把剑并非是普通的剑,而是附加了低级魔法的剑。 不过还没等弗利德表态,酒店里马上站起来四五个士兵模样的人,手里提着长枪,吧台后面,两个壮汉也把腰上的砍刀举了起来,吓得大剑士赶紧把剑背了回去,赔笑道:“没准备在这打,没准备在这打!我们出去比划!” “施加过魔法的剑么?阁下看起来对自己的本事很有自信啊……” 弗利德叹了口气,冒险者的生活可以说是拿安全换钱,自然的,活得久的人才能赚的更多。魔法武器价格远远高过普通武器,一般而言,冒险者的第一件魔法装备,都是强化过的护甲。会在一开始强化自己武器的,只有对自己本事非常自信的人。 就当是为了哈特姐弟俩个吧。 弗利德心中有了结论。 而且,亡灵骑士也准备看看自己曾经的本领,现在到底还剩下多少。站起身来,弗利德漆黑的眸子里,坚定的神色对上了大剑士挑衅的目光。 “那么,我就陪阁下切磋切磋。” 第九章、骑士锐锋(上) 一听说要打架了,好凑热闹的酒客们哪里能放过。白天的酒店里客人并不算多,毕竟一大清早就来买醉的人不多,除了整天泡在酒馆里的丧家犬之外,这个时间段里的酒客们都很清醒,而且很闲。 有免费的架看,大家赶紧把视线集中了过去。古代有王公贵族观剑舞饮酒,估计也就是这个感觉了吧? 酒店这种地方,来的自然都是喝酒的,酒精可以麻痹人的大脑,让人得到解放的欢愉感,格外适合常年拼死拼活的职业过来发泄。顾客以军人和冒险者为主。 而这两个职业的人要么需要大量训练,要么经常和死神打交道,急需酒精减压的同时,这两个职业的人也是最血气方刚的,再加上酒精的促进作用,经常就有热血上头的醉汉,仗着自己“武艺高强”噼里啪啦的打起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之前酒店老板的应对那么神速了——见的多了,已经快成条件反射了:一看有人拔出武器,马上招呼保镖亮家伙。 为此,他还专门在酒店后面设了一个简易的擂台,专门给这些热血上头的家伙发泄他们无尽的精力。 说是简易擂台,这里还真不愧于这个名字。随随便便在青砖底座上,用麻绳围出一个二十米见方的空间,里面什么都没有。就连规则都是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最为粗野的一句话,哪里还能期待它有什么专业的? 哈特虽然在最前排,被十几个好事的酒客簇拥着贴近麻绳,但同时,他也被那四个冒险者保护在中间,他们做出一副让弗利德专心战斗的体贴样子。 虽然擂台有绳子围着,但实在不能相信它的防御力。万一有人踉跄摔倒,或者武器脱手飞出,对于观众而言都很灾难。 弗利德没有带剑,现在他用的是冒险者四人组中一个不爱说话的青发男人的单手剑。 老实讲,这把剑着实有够粗糙的。用果实来比喻的话,那就是又小又萎缩的,还有虫子咬过的那种。 铁是下等的生铁,剑身也粗糙的很。 不过…… 够用了。 弗利德看了对面的大剑士一眼,他早就穿好了全身装备,右手整个都被钢铁护手保护起来,身上是硬皮甲,脚上是一双铁靴。 钢铁护具价格昂贵,对于普通的战士而言,都是只订做自己最需要保护的位置,剩下的慢慢凑,如果是佣兵,还可以明目张胆的在战场上抢走敌人的护具当作战利品。 可是大剑士即便没有凑够一整身钢铁护具,和弗利德那黑衣配铁剑的寒酸样子一比,大家都觉着这个大剑士的装备相当优秀了。每个人都为弗利德捏了一把汗,不过他本人到不太在意。 对于真正的骑士而言,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战斗。武器只是武技的辅助,只要不是别有用心的人故意使坏,骑士就不会强求武器的强大。骑士可是用于战场的精锐战士,如果武器消耗光了怎么办?不打了?举手投降?如果敌人夜袭,来不及拿最趁手的装备怎么办?引颈待戮? 因此骑士固然有自己的爱剑,但换上劣质武器,战斗力依旧惊人。用武器劣等来当理由,未免过于难看。当然,这并不是鼓励用劣质武器,只是因为弗利德要用死气凝聚出盔甲武器的话,未免太过奇怪,不得已而为之。 不过,这把剑让弗利德颇为奇怪。这是那个男人的佩剑,也就是说,他平日里就是用这把剑战斗的,不过……对于冒险者而言,把命交给这么粗糙的武器,是不是太草率了? 仔细观察对手,弗利德面色凝重。 左手握在剑柄底部,而右手则利用钢铁护手的防御力,握住了大剑的剑刃下段,这个姿势让大剑士看上去与其说是用大剑,倒是更像在使用长枪了。 这是娴熟的大剑士的标志。 一般人对大剑士的理解,就是双手握着剑柄,胡乱挥动发出暴风似的沉重一击的职业,属于没什么技术含量,单纯看臂力的下位职业。 然而事实上,大剑的实用技法并不少于其他剑。 这个大剑士用的就是通过这个特殊的握剑姿势,改变了大剑力臂的长度,以此来增加大剑的灵活性。这是对单手剑时的常用姿势。 “那么,我要上咯!” 大剑士颇为公正的做了进攻宣言,铁血嘎查一声踏出一大步,身子弓步弯曲,而握住剑身的右手,则急速下滑到剑柄底部! 佯攻姿态! 之前那“增加灵活性的姿态”根本就是个骗局!为了让弗利德误会,然后好趁机放出雷霆一击! 真是聪明的做法。 大剑士强壮的身体做出了急速的反应,粗实的腰部肌肉鼓动起来,全力拧腰,侧着身,双手全力挥动着仿佛棍子一样的大剑,全力平扫出了一道银亮的弧线。 剑刃呼啸,淡淡的魔法光辉舞成一片银亮的粗重光环,众人光是站在场外观看,就隐隐能够感受到浓烈的杀气,恍惚中,仿佛能感受到被剑刃排挤的不甘心的空气在发出哀嚎! “好!” 人群中有懂剑的人,情不自禁为这一击喊出了声,哈特急的瞪了那边一眼,可惜十多个观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他哪里知道是谁喊得。只得瞪了所有人一眼,愤愤然转头回去继续看战斗。 这一击来势迅速,大剑是一种刃宽三寸以上,刃长超过1米,全长可能到达1.5甚至1.8米的大型武器,重量基本在3公斤上下。光听大剑这个名字就是知道,它肯定大的不得了。 这么长的大家伙,全力挥动起来力量和攻击范围都大的吓人。而且,越是沉重的武器,用足够的力量挥动起来之后,在惯性的加持下反而会比轻型武器更为迅速。 如果是其他武器,弗利德大概会后退,避其锋芒,然而大剑攻击距离太长,又是全力偷袭,速度奇快,弗利德深知自己的速度大不如前,后退来不及了,势必被这一剑扫中。就算勉强躲开,也会被剑刃带动的强风袭击,被大剑士带入节奏,之后就彻底落入被动了。 然而,自己的武器也是劣等品,如果用它格挡,先不说弗利德力气够不够,这把剑首先就会断掉。 面对疾驰而来的剑刃,弗利德凝聚心神,没有血色的嘴角,却露出一丝微笑。 咣! 清脆的金属撞击的声音。 “唔!!” 人群中惊愕的呼吸。 面对超大范围超强力量的平扫攻击,只见弗利德左腿弯曲,右腿则高高踹了起来,正好踢中那边飞驰的大剑。而他的身体则全力向后摔倒,单手撑在地上,居然从下方避开了这一剑! 大剑士为了不让弗利德逃开,选择了横扫这个攻击范围最大的攻击方式。而弗利德,正是利用了横扫的攻击死点,也就是剑刃下方,巧妙的躲开了这必杀的一击。 “好!” 人群中又有人叫好,大剑士的一击又快又狠,先用姿势骗弗利德做出错误的应对,忽然改变姿势发动强袭,这思维固然难得,可弗利德临危反应,玄之又玄的躲开了来人的偷袭,这份应变力更为洒脱。这次的叫好哈特听的舒服,浑身暖洋洋的,仿佛被表扬的是他自己一样。 不过,和人群中的兴奋不一样,弗利德自己知道这根本不好。星夜似的眸子了迅速笼上了凝重的神色,锐利的剑眉微微凑出了褶皱。 刚刚的那一脚,自己原本是要把大剑士的大剑踢飞的,结果脚尖撞上大剑之后,反馈来的力量强的吓人,大剑轨迹则纹丝不动!吃了一惊的黑衣骑士只能迅速以脚尖传来的力量为基点,迅速弯曲身体从下面躲开了一击,这才发现这剑异常的沉重,光是速度和力量解释不了,只能理解为魔法了。 不是增加“锋利度”,而是增加“重量”。这个大剑士,很睿智啊。 弗利德心中暗赞对手。很多大剑士都喜欢给自己的武器强化锋利度,认为这样能大幅度增加攻击力。然而他们却忘了,大剑根本不是利用锋利度去切开对手的。 这种武器开发出来的初衷,就是应对全副装甲的敌人。沉重的剑身,更长的力臂,这两样东西带来的是破坏性的威力。全力挥动之下,臂力和惯性双方作用,沉重的重量被扩大成恐怖的杀伤力。如果敌人自诩装甲坚固,这么这强横的一击将把他连人带甲一起砍翻。 因此大剑并没有太过锐利的剑刃,它的使用方法更接近于战锤之类的钝器,依赖重量去切开敌人。因此锋利度对大剑的影响不大。 而重量就不一样了。 刚刚那一脚,弗利德清楚的感受到了大剑的重量,那是远超3公斤,恐怕要有十五六公斤的沉重重量了……这么沉重的重量,加上精锐战士全力挥动,惯性和臂力双重加持下,这道银色的弧光就是最可怕,最凶暴的杀器。别说用这破剑去挡,就算给弗利德一把精心打造的骑士剑,只怕也会被砸成两半。 而刚刚那一击,大剑士吃惊更大。自己全力挥动之下,这沉重的凶器挥舞一周只需要半秒。用假动作迷惑对手,让对手误以为自己是小心的准备缠斗,再忽然发难,一口气用最强战技切开对手的身体,这是大剑士的必胜法门。 一般人在面对自己忽然变招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吃一惊,惊愕之中,人的反应就会变慢,如果恐惧感支配了身体,那么还可能做出逃跑这个错误的反应。趁着这时候,大剑就会呼啸而去,轻者被切开身体,重者甚至会被拦腰砍断。 而对面这个黑衣男人,不仅躲开了自己的攻击,而且身体的柔韧性和反应的灵活度都大大超乎了大剑士的预料。 更重要的是,刚刚那一脚,强悍的冲击力居然震的自己手腕发麻!若不是自己全力压着,武器也是强化了重量,还真说不定就被他给踹飞了!不光具有速度和灵活性,还有判断力和力量!这家伙…… 这家伙……是个好手! 几乎同时,两人一起想道。 而就在这时,场外骚动起来…… 第十章、骑士锐锋(下) 在战斗之外,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有一个声音高喊起来:“大家觉着谁会赢啊?” 以这句话为开端,原本就在窃窃私语的围观者们迅速哄吵起来,仿佛炸开的油锅:支持弗利德的,支持大剑士的,认为灵活的单手剑可以耗死迟钝的大剑的,认为威力无穷的大剑只要一击便能决胜负的…… 人群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我赌20个铜币,那个大剑赢定了!” 赌博,一种让人一旦沾上就总是戒不掉的习惯。投机心里下,人们总是认为自己会成为小几率下唯一的获利者,从而把赌注不停的投进去。 而赌博的一大种类,就是赌斗。 这种从奴隶制社会流传下来的野蛮而血腥的行为,至今已经渐渐发展健全,成为了一向广受军人和冒险者青睐的赌博方式。一来,胜率很高——有50%呢!二来,有了赌金,上台战斗的战士们便更愿意卖命,战斗就会变得精彩起来。 就算自己输了,也可以安慰自己说,这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的必要投入。心理上能好受一点。 根据不成文的规定,赌斗的金额有2成是直接归属于战斗的胜利者的。同时,战斗者也可以给自己下注,不过参战者只能压自己。之前大家不敢下注,是因为担心两人中有一个很弱,会被秒杀,经过刚刚的交手,大家马上明白这两个人都是少见的好手,好奇心和投机心一起涌了出来。 弗利德听到外面居然在赌博,心里大感好奇。他生前是教会的巡礼圣骑士,在世界上到处游行,经验和阅历是有了,可赌博这种“三教九流”的东西,碍于教会的名面可没有沾过。 若不是现在还在战斗,他还真想亲自去赌一把呢。 刚刚大剑士的横扫没有命中,弗利德迅速一个翻身跳了起来,提剑向着大剑士刺了过去。 那么沉重的大剑,再加上全力挥动,其惯性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境界,大剑士别说回防了,就连收住大剑都很困难。这就是重型武器的最大弱点:虽然“挥动过程中”一往无前威力无穷,可一旦攻击落空,想要调整姿势发动下一击,也是格外困难的。 弗利德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漆黑的身体仿佛毒蛇一样迅速滑动,脚下步伐连动,呼吸间已经冲出了七八次碎步,漆黑的身体迅速切近了大剑士的身体,手中生铁长剑上,粗糙的反射着阳光。 虽然是劣等剑,可依旧比皮甲要强一些,划上去的话,多少能让大剑士受点损失。看到大剑士本领如斯,弗利德暂时不去想一击制胜之类的事情,慢慢积累小的伤害,最后把它转化为胜利,这种战法和骑士道可不冲突。 然而,大剑士与大剑为伍,怎么会不了解这么简单的常识呢?一个人最熟悉的就是自己,他怎么可能明知道大剑有这么大的缺点,却不去想方法弥补呢? 一般人攻击挥空之后,都会选择停住剑刃,然后反向挑斩,或者是突刺,逼开敌人。而大剑士知道,这些手段根本没有用。 弗利德太快。 娴熟的战士只需要交锋一次就知道对手的特性,大剑士现在完全理解,弗利德就是全方面都很强,没有短板的中规中矩的剑士。不,应该说,全方面优秀没有弱点的剑士。 面对这种人,大剑停下的瞬间,就是分出胜负的时候。 更何况,自己的大剑附加了提高重量的魔法,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停下了。停止它少说要1秒,蓄力再次挥动则需要2、3秒。加起来4秒的时候,足够弗利德把剑刃抵住自己的脖子了。 所以,大剑士选择的完全不同的应对。在明知道自己的横扫不能奏效之后,他便马上采取了措施,双脚并齐,迅速的两个碎步转换,大剑士居然没有选择停住大剑,而是选择了顺着大剑挥动的驱使继续转身! “哎呀!那可是臭招!” 人群中有人喊了起来,额头见汗,估计是刚刚压了大剑士获胜吧。 他大概懂剑,看大剑士的样子,应该是要旋转身体,以“旋风斩”这个战技来对敌,那是充分利用惯性,把武器在身边旋转,仿佛旋风一样挥舞的战技,破坏力一流。 诚然对于一般人而言,这个战技威力很大,暴起的护身剑光也可以逼退近身的敌人,可是,可是这个黑衣的东方人太快了啊!他的速度和敏锐,绝对能在大剑士转完一圈之前扑过去,大剑士等于自己把最脆弱的后背暴露给敌人了啊!! 现在大家都觉着弗利德是东方人,毕竟只有东方大陆的人,才是黑发黑瞳。这个颜色在西方极其少见,即使有,也是移民和混血儿。 就在这个人着急自己的钱打了水漂的时候,大剑士的一个动作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 嗤—— 大剑迅速压低,带着沉重的惯性,轻而易举的,仿佛切豆腐一样没入青石地板,远处老板心疼的直吸气。而大剑士,而借此停住了大剑,趁势左腿向后反踹! 居然是格斗技! 武器比肉体强,这是人类的共识。毕竟武器本来就是为了弥补人类的战斗力不如野兽而开发的。因此,很多新手都会走入一个误区,那就是过于依赖自己的武器。 就好像刚刚提过的大剑,新手大剑士往往会在攻击结束之后,停止大剑的挥舞趋势,然后再次攻击。这个过程消耗时间太大,整个过程中处于无防备状态,简直是作死。 而娴熟的大剑士,则清楚的知道,这时候就是利用起自己其他武器的时候了。而这位大剑士选择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人类与生俱来的武器。 快速向后踹的脚,让人联想到马的后踢,大剑士大胆的露出后背给弗利德,正是其对自己武技信任的表现。 这一脚来势迅猛,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大剑士的脚精确无误的踹在弗利德的手腕上,再加上弗利德去势迅捷,即使看到了他的回踢,也有点收不住脚,握剑的手被他给踢的高高举了起来!不得已,他弓下膝盖,强行想用自己的蹲姿来换取手中长剑的攻击位置回到正确,就在此时大腿吃了一击。 剧痛顺着弗利德的大腿扩散开来。亡灵也是有痛觉的啊,这是弗利德的第一感受。紧随其后的,就是扩散到整条大腿的疼痛。 大剑士居然在踹飞弗利德的手之后,大脚迅速下落,踹中了他的大腿!本来大剑士就身体强壮,力量巨大,脚上还是铁靴,咣的一下,一击沉重的脚踢踹在弗利德大腿上。 以此为基点,他全力落脚,逼得弗利德无法抽腿,同时,庞大的身体向后压去,原本是弱点的后背,此时却变成了强悍的攻击手段!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可见他曾经用这套连续技将多少试图攻击他后背的对手葬送掉了。 弗利德原本要用剑攻击他没有防备的后背,现在倒好,人家把后背露出来给他,他却因为剑被踢飞而无法攻击! “啊!” 哈特关心则乱,看弗利德处于下风,情不自禁的叫了出来。少年原本明朗如春风的脸上,现在满是忧心忡忡的愁云,咬着牙,少年脸上简直都快变成哭丧脸了。 而这一击还不算完,大剑士暴喝一声,粗壮的手臂上鼓起仿佛花岗岩一样棱角分明的肌肉,全力抽动中,大剑士硬生生把贯入大地止住动势的大剑给拔了出来!在这之后,利用大剑的长柄,直接穿过肋下向弗利德胸口刺了过去! 要知道,大剑为了平衡重心,尾部是有配重球的。而这把大剑的配重球还特别做成了尖锐的圆锥体,就是为了必要的时候把剑柄当作突刺武器! 不得已,弗利德只能一边用剑柄拦住大剑士的反身突刺,一边全力支撑着身体,不被他沉重的体重压垮。 所有人都为弗利德捏了一把汗,以那个大剑士的攻击方式来看,一旦挨上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再加上弗利德身上没有护甲,这不更危险了吗!原本为了利用速度而采用了轻装上阵的策略,结果反而被自己的策略给害了!哎呀哎呀!! 现在战况僵持住了,弗利德勉强抵抗着大剑士的身体,大剑士全力压倒自己的身体,两人暂时都停止了攻防,角力起来。 看热闹的人里,有一些压了弗利德胜利的人心虚的搓着手,牙齿打颤,向自己信奉的神明祈祷,祈求黑衣剑士千万别输。甚至有人开始跟设赌局的人商量,用弗利德身上没有护甲和趁手武器为理由,看看能不能把自己压在弗利德身上的钱币退回来。 “呐,哈特……” 僵持中,弗利德开口了。 虽然在和大剑士角力,弗利德的声音中也只是微微带了颤抖,听起来胸有成竹的样子。 一听他开口了,所有人的支起耳朵,好奇这个黑衣男人在这危难关头到底要干什么。难道,是要说什么秘策或者是要拿出什么制胜的法宝?!大家的好奇心全被勾起来了。 “是!弗利德先生!” 一听自己被点名,哈特赶紧应声,激动的心情让他的声音扩大了好几多,下了旁边的女冒险者一跳。 “帮我个小忙可以么?” 弗利德勉强转过头,眉头紧皱,眼睛微微眯着,可嘴角却荡漾着压不下去的微笑。 “是!什么忙都行,您尽管说!” “那边的冒险者,我们说好了,五个金币的吧?把它们交给哈特吧——哈特,去下注!全都……” 说道这里黑衣剑士故意卖了个关子,带着迷人的微笑,他刻意停住了自己的话头。 所有人的心里都只有涌现出了一个词:狡猾! 在他们心里,弗利德已然变成了一个为了骗赌金而不惜输掉比赛的,毫无尊严的人了。因为参战者不能压对方赢,所以才这么干的吧! 大家脸上鄙夷的、厌恶的、嘲讽的、甚至还有钦佩的,各种神色表露无遗。那张颇为俊朗的面容,现在也变得面目可憎起来,许多人甚至感觉他身上缠绕了恶魔一样的漆黑气息。 弗利德似乎很满意这个效果,他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哈特,五个金币下注,全压我赢!” 第十一章、绝地反击 弗利德的豁达和快要满出来的自信让所有人都是一惊,着其中最吃惊的,莫过于大剑士本人:两人实力相仿,虽然在敏捷上自己输了黑衣剑士一筹,可是论到力气肯定是自己更大。 现在两人贴身角力,他有再多技巧也使不出来,就算速度快,身体灵活,单纯的角力中都使不出来,怎么还敢说自己会赢? 莫不是,疯了? 还是说,虚张声势? 大剑士脑海里迅速闪出两个不同的念头。就趁着他思考的当口,大剑士回刺的圆锥形配重球上,弗利德的施加的力量忽然消失了。 就好像拔河的时候,有一方忽然松开了手一样。大剑士全力回击的力量忽然没有抵抗力——不但如此,还反而获得一股助力?!在大剑士反应过来之前,没有阻碍的双手全力向后振去! 糟了,这么大的力量,怕是要戳死那个黑衣剑士了! 然而,回刺的尖锐配重球没有击中弗利德的触感。就在大剑士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他庞大身体全力向后压下的重量也失去了支柱,弗利德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大剑士的力气没有了阻碍,拽着他的身体失去掌控一样的向后摔倒。 这就是背对敌人的最大弊端,无法精确彻底的掌握敌人的行动。 而且,这种无法掌握平衡的感觉着实是太糟糕,大剑士下意识松开了踩住弗利德大腿的脚,咣当一击踏住大地,支撑起自己的身体。 这就好像落水的人会乱挥手脚,做了噩梦会忽然坐起身体一样,属于本能反应。失去平衡对于战士而言是最糟糕的状态,是以,他的身体先于意识做出了支撑反应。 “糟了!” 他背后没有长着眼睛,但他仍然知道这下不好了。 那个黑衣剑士肯定已经逃出了自己庞大的身体!逃出了最不利的角力状态!可恶,好狡猾!但是,也很勇敢啊…… 弗利德刚刚其实做的事情很简单,那就是放弃了抵抗大剑士的配重球,不但如此,他还空出一只手,拽着大剑士的剑柄往地上摔。同时,弗利德放松了自己的支撑力,拽着大剑士摔倒了。 因为一只脚踩在弗利德大腿上,大剑士身体的“失衡感”非常明显。再加上弗利德这一拽,这感觉更加明显。 越是精锐的战士,越是对自己的“平衡”看重,就连普通人,在做噩梦梦到坠落山崖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手脚乱挥,试图保持平衡,更别说精锐的战士了,那种铭刻在身体本能中,为了活下去而自然而然的进行了动作。 这是身体的潜意识的保护反映,就好像很多时候战士们并不知道有人狙击自己,却能本能的规避一样,越是优秀的战士,越是具有这方面的素质。 而弗利德故意加重了这个摔倒的感觉,就是为了逼得大剑士把“失衡”的主要原因——自己的大腿——松开。 随着大剑士的那句糟了,就见弗利德化成一条矫健的黑蛇,迅速后撤了三步,蛇一样的滑行后撤,脚上漆黑的长靴蹬蹬两步,黑衣猎猎作响,他的身体轻灵的拉开距离,仿佛刚刚被大剑士踩中的膝盖没有任何损伤一般。 同时,苍白的手指扣起指节,在剑刃上一弹,伴着锵的一声金属鸣奏的清啸,淡淡的白色气息仿佛无形的剑鞘一样包裹着那粗陋的铁剑。 “斗气!” 人群里有人喊了出来,不过语气中惊讶没多少,倒是带着十足的好事心。 斗气只要是个稍微优秀点的战士或者军人,都会使用。基本上能够当做是区分下级和中级战士的区别。 因此,斗气虽然不是谁都会,但稍微强一点的人都能用出来:不足为奇。不过,从弗利德使出斗气的一刻,就意味着他认真了起来,那么战斗就更有看点啦!这才是那人欢呼的主要原因。 伴着这声不怕事多的高喊,弗利德的铁剑迅速化为一道银光,不,是三道!几乎同时,弗利德向着大剑士空挥了三式剑招!淡然却存在感十足的斗气蓬勃凝聚,灵动的三剑在半空中留下锐利的轨迹,附着在剑刃上的斗气转瞬化为半月形的凶刃,向着大剑士飞驰而去! 气刃斩! 将凝聚的斗气随着挥剑撒出去的初级武技。利用空挥出去的斗气刀刃,弥补了剑士和战士的攻击距离,因此广受好评,而且,这个武技的上手难度相当低,基本算是入门等级的武技。十个战士里,有九个都会先学会这个武技,技多不压身嘛。 然而,像是弗利德这样速度迅捷又连贯的三招空挥可不是谁都能用出来的,每一剑都精确的挥洒出一道半月形的气刃,而且剑招利落漂亮,毫不拖泥带水,银色的光弧一闪即过,围观者们都感觉三股清凛的银光水一样倾泻过自己面前,所有人几乎同时发出了赞美的感慨,心里估摸着,自己能不能也像是他这样利落的连续挥动气刃斩。 在一片好评中,唯一一个另类,大概就只有和弗利德对峙的大剑士了。 此时大剑士也知道自己怕是再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不过他倒是也不气馁。偷袭的强大,只在于一个“奇”字,引申一下可以解释为出其不意,一击必杀。能够奏效最好不过,可是被人防住,也不属于稀有情况。 可是现在弗利德已经有了防备,那么就用正攻法和他硬碰硬! 大剑士心中也燃起了好胜心,使出了一开始的姿势,在钢铁护手的保护下,右手握住了大剑剑刃的下段,好像在拿着一把长矛。这在大剑的技术中,被称之为【折剑】。 透过被捂得温热的金属,大剑士清晰的感觉到手中搭档的重量,心里多了两分底气。 最初的目的被他忘了一干二净,现在的他,只想作为大剑士,堂堂正正的和对面的单手剑士交锋。 这一次,他是确确实实准备用这个姿势和弗利德战斗了,没有半点花哨。 大剑的灵活度是硬伤,只能通过缩短剑身长度,把大剑当作短矛来使用,勉强弥补一些灵活。 嗤!嗤嗤! 就在大家好奇大剑士会如何应对的时候,他果然没有让众人失望:只见他先横移了半步,改变了自己的位置,第一道气刃切在钢铁护手上,无功而返。气刃毕竟只是斗气,本就没有追踪功能,又离体飞出了一段距离,消耗了不少,切开皮甲已然是极限,自然不可能对钢铁造成太大伤害,这一击仅仅是留下了一个淡淡的白印。 与此同时,大剑士仿佛手里真的拿着一把短矛,手中大剑刷拉一下突刺,沉重的剑刃带动使出迅捷且流利的一击,卷动起螺旋的风压,将飞向自己额头的半月斗气砸了个粉碎,好像烟花一样,碎得美丽。 这一闪,一戳,两招应变都是极快。在一般人概念中,大剑士是笨重而迟钝的,这两招连续反应之快,着实是让人叹为观止。两者叠加,更加凸显了大剑士的速度感。 可是,弗利德剑势来势更快,他躲开两击,而瞄准他肋骨的第三击,却是怎么样也没办法了。 若是普通的大剑,保不齐还能回剑拦截,毕竟他手里的大剑强化了重量,获得了更大破坏力的同时,也加大了操作难度,止住突刺的动态之后,刀刃已经贴上他胸口的皮甲了! 围观者们有些不忍的闭上眼,不想看大剑士被割开皮肉的惨样。可是又有些好奇,忍不住想知道战斗结果,折中之后,大家眯着眼睛,一面用手挡住眼睛,一边把视线从指缝里投了过去。 只见大剑士也不抵抗,低喝一声,淡淡的土黄色斗气从他身体上冒了出来!仿佛每个毛孔都在喷出斗气,有人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的盯着他的身体——果然,自己的目光没有出错!这个大剑士!他,他的身体在变大! 原本就坚实如花岗岩的肌肉此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起来,气刃划在硬化的皮肤上,只是浅浅的切开了个口子,然而在他肌肉迅速膨胀的时候,紧致的身体居然自行堵住了伤口!连血都没有流! 大剑士原本就高大的身体又蹿高了一头的高度,这才停下。原本他只是比弗利德略高一点,而现在,已经可以俯视这个黑衣剑士了。 武技【肉体强化】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将斗气灌注在身体里,大幅度强化肉体力量的武技。让人惊愕的是,一般人的肉体强化,也只是让肌肉更加结实,哪有像是他这样,整个人都变的巨大了?现在他简直像是一个人形怪兽,整个人的轮廓扩大不止一点,比起人类,更像是一个猿族兽人了! 只有把肉体强化这个武技极度精研,才可能有这样骇人听闻的效果! 而结实的肌肉带来的,是更为强悍的力量:原本沉重的大剑是身体的负担,现在身体强化之后,已经可以完全使用这把剑了!强行使用力量,把这把难以驾驭的野马用暴力强行顺着自己的意思行动。 这一下让观众们松懈的心情又被勾引了起来!原本以为弗利德稳操胜券,可是现在大剑士如果能随意使用那把大剑的话…… 人群中又热闹起来,大家赶紧趁着胜负未定,又压了一波赌注。 “哈特,好好的看着我。” 弗利德忽然喊话了,声音清凛,在铜臭味的嘈杂中,他的声音凛然威严,清晰可辨。 就在好事者们下意识的把目光集中在弗利德身上,甚至连被点名的哈特自己都还没来得及揣摩清楚意思的时候,弗利德漆黑的身影迅速撞向了大剑士凶暴的身影,一大一小两个人撞在了一起! 什么?!弗利德居然没有选择逃走和游击,而是选择正面抗衡?!这个人脑子没毛病吧?面对那种怪物,还会选择这种不要命的战法,要么是脑子有病,要么是战斗力过于惊人……看他的样子…… 说不定是后者啊! 观展人群难掩心中的激动,使用这两种武器的人暗暗记住两人的战斗,准备日后回去好好揣摩,不会用的人也认真观看,以便日后在酒馆里和人吹吹牛:你们可是没看见啊,那两个人,简直是怪物中的怪物啊! 身体庞大了一圈的大剑士仿佛感受不到手里的大剑那惊人的重量似的,一击呼啸的砍向了弗利德,强风贴在刀刃上发出尖锐的短啸,大家几乎感觉能看见剑刃前端透明的罡气。 而黑衣剑士则轻灵的一个回身小跳,双膝提起,双脚居然仿佛冲浪板一样的踩在了大剑士的剑脊上!获得了落脚点,弗利德又是迅速一个小跳,提起膝盖飞撞向大剑士。 咚! 一声闷响,弗利德的膝盖精确的命中了大剑士脸上最为突出的部位——鼻子。观众都替大剑士感到鼻子疼,不少代入感强烈的观众头冒冷汗的直摸自己的鼻梁,庆幸不是自己跟弗利德战斗。 而弗利德一击得手之后,迅速两脚踹在他结实的胸肌上,借力迅速倒跃逃开,半空中,他又是刷刷两剑,飞出两道气刃斩阻碍大剑士的追击。 大家一开始还奇怪他怎么不乘胜追击,而是选择了逃避,很快,答案就来了。 因为大剑士把大剑交到了没有保护的左手上,包裹着钢铁的右腕迅速往脸上抓去,若是弗利德退的慢了,肯定要被他给抓住了。 肉体强化可不光是强化了力量,抗击打能力,回复能力,和肉体相关的一切全部都得到了强化。 弗利德的跳跃很高,在空中划出优美的黑色弧线,之后稳稳落地,大剑士高举着大剑向他冲了过来,庞大的身体每走一步都透出巨大的压迫感,弗利德也不躲避,双手持剑,居然迎着大剑士冲了上去! 紧接着,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就是超高水平的贴身战了。 大剑士的身体暴若狂兽,单手挥舞着大剑,全力挥动的手臂几乎在空气中拖出了一条肉色的残影,残影末端,冷酷而致命的银光仿佛带子一样随心挥舞,一阵又一阵的掀起惊天的气浪。 而弗利德漆黑的身影就在这密集的攻击中来回躲闪,反应力一流的他,每每都能在大剑士的大剑即将砍到自己之前,先一步滑到安全的位置。惊险的贴着刀刃躲闪,一旦大剑士攻击结束,马上他就提着铁剑向大剑士攻过去,逼他回防——那把破剑确实没法和大剑抗衡,然而让它和人肉对抗,那还是稳稳当当占了优势的。 而一旦大剑士回防,弗利德马上就会发动攻击,或者是剑,或者是拳,抑或者是腿,这个黑骑士仿佛全身都是置人于死地的凶器。 哈特看得都呆住了,大大的睁着眼睛,嘴巴张的比眼睛更大,惊讶的神色溢于言表。他是知道弗利德战斗力非凡,可是亲眼见到之后,冲击力果然完全不一样啊! 冒险者四人组也是一样,他们原本只是觉着弗利德身上气质不一般,应该是个强手,但是没想到,居然会想到这个程度!这五个金币,不冤枉! 两人攻防奇快,一个以力强行挥剑,提高速度。一个则以身犯险,伺机反击。明亮的剑光和斗气摇曳朦胧的效果交织在一起,组合出来的,是远超一般程度的华丽攻防战。观众们看的呆了,良久,人群中才有人反应过来,高声喝彩。 掌声中,交战双方表情都越发凝重起来。 要分胜负了! 第十二章、反败为胜 大剑士从没见到过像是弗利德这样难缠的对手。 东方流传的谚语中,有这么一句话:“以力破巧”,其意思是说,在绝对强悍的力量面前,技巧根本就是毫无用途的笑话。以猛攻为主要技法的他,对这句话深表理解。 然而,就在今天,他一直奉为经典的战斗之道,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论力量,有武技加持的自己比面前这个黑小子不知道厉害到那里去了,然而,绝对的力量并没有“破巧”,自己还是被他打得这么狼狈。 肉体强化这个武技是他第一个习得的武技。坚信着武技要适合自己的战斗方法才好的他,自习得之后从未疏忽过这个武技的修行,直至登峰造极。 勤能补拙,熟能生巧,他一直坚信着,没有无用的功夫,任何战斗方式修炼到登峰造极都是最恐怖的战争杀器…… 然而,今天先是自己必杀的偷袭被闪开了。之后自己的背撞和配重球回刺也被挡住,紧接着,作为王牌的肉体强化之后狂风暴雨一样的大剑挥砍也被他轻松的闪开……这实在是太伤他的自尊心了。 难道……一直追求极致力量的我……走错了路么? 大剑士心里不由得泛起一丝浮躁,手中的大剑速度更快,力量更猛,每一次挥动银亮的修长剑身上,便卷起一阵强风,连看热闹的人们都感觉强风吹乱了发丝,还好离得远眼睛勉强还能睁开。 剑光编织而成的死亡之网更加密集且变化多端,然而在这银亮的网络中,黑衣剑士仿佛一艘沉稳的巨轮一样,稳稳当当的航行在剑光的海洋里,不管多么狂猛的剑招,都无法撼动黑衣剑士的从容。 大剑士最清楚自己的状态。 肉体强化最多可以维持十五分钟,可要是像现在这样狂乱的全力攻击,最多维持三分钟,斗气一旦溃散,自己就彻底没有取胜的可能了。而现在,已经过去一分多钟了,弗利德还是没有半点要被自己击中的倾向。 他不仅仅是快,还有一种类似未卜先知的急速反应力,能够在大剑士挥剑的同时做出反应,这只能理解为,这个黑衣剑士在战斗经验上远不像是他那惨白的脸色那么难看,相反,他的经验一点都不比自己这个身经百战的人要少…… 在敌人发动攻击的同时,看破攻击的轨迹,预判落点,然后选择安全的路线攻过来…… 这家伙……是怪物么…… 大剑士早就没有一开始的豪情万丈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别输的太惨。 估算着身体的能力使用限度,大剑士已经决定投降了。只要肉体强化的限度一过,自己马上认输。认输不丢人,尤其是弗利德的强大有目共睹,不是自己不够强,而是弗利德太可怕。 然而…… 弗利德再次加快的进攻的步伐。 他的意思很明确,要在他使用了肉体强化,战斗力处于巅峰的时候战胜他。 不光是单纯的好胜和面子,最主要的是,哈特在看着自己。这个憧憬着骑士道的少年,是那么热切的那么虔诚的信仰着骑士,崇拜着自己。于他而言,自己就是最强的存在。 弗利德看过哈特父亲留下来的小说,那根本就是写出来娱乐大众的,把骑士说的太神了。 骑士也是人,挨打也疼,被杀会死,需要吃饭喝水睡觉,也有七情六欲,看见美丽的女孩也会心动,他应该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那些小说里的骑士,个个都是神。 可是……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像一开始说的,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哈特只要还在相信世界上存在那么十全十美的人,自己就会拼上全力展示出最高水平,不让哈特失望。 报恩,最重要的是让对方确实感受到恩惠。否则,那就只是自我满足罢了,做出一个“我已经报恩了”的姿态,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满足,全然不管被报恩的人是否能够感受到喜悦。 对于哈特这个憧憬着骑士道的少年而言,最好的报恩,就是让他相信,梦想中的骑士是存在的。 为此…… 我必须在他全盛的时候击败他! 弗利德再次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而且…… 弗利德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些笑容。 越是危险,越要笑的从容。因为这个笑容,不仅仅是自我暗示,还能给对手施压,让他总感觉自己还有余力。 弗利德的这个笑容中,还包含着快要溢出来的自信,唇角牵动的肌肉配合漆黑的眸子,这个男人的脸上只有优胜者才会有从容态度。 热身,结束了。 弗利德刚刚才变成亡灵,并没有适应自己的新身份。虽然战斗的意识没有衰退,曾经经历了万千死斗而获得的战斗经验完美的保留了下来,然而可惜的是,自己僵硬身体却跟不上自己的反应——说起来,这个也算是“死后僵直”了吧? 弗利德知道,鬼王种的力量是生前的一半,可是,这就好像一个人经常看别人骑马,和他亲自骑马的微妙区别一样。这个“一半”的“操作感觉”,说出来很好理解,但是真正的使用这份力量去和别人交锋的时候,完全不是一码事。 否则,自己也不会被大剑士的后背压住。 不过,就在刚刚的激烈战斗中,弗利德终于找回来了,那种身体和大脑完全挂钩,忠实完成大脑命令的感觉,总算是找回来了。 这也让弗利德确信,自己生前,绝对是相当强力的战斗专家。即使全方面被削弱了一半,还是能和面前这位大剑高手战斗。 “那么……下一击分胜负吧!我还想早点拿到我的金币呢。” 弗利德微笑着,开了个玩笑。 这是故意说给光头冒险者四人组听的,希望他们能误认为自己是一个贪财的人,这样一来,他们就会更愿意私下里用金钱来贿赂自己,一旦开始暗中交涉,弗利德就能得知他们盯上自己的原因了。 弗利德可不觉着会有人无缘无故找上自己,要自己去冒险。他们选中自己,肯定有他们的自己的理由。 如果自己是个名满天下的大游侠,或者是一个飞扬跋扈喜欢宣扬自己武力的人也就算了,自己这么低调,为什么还会被人找上? “唔?!” 大剑士神色一凛,心道:这小子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情说出来?说下一击分胜负,我不是就能全神贯注的应敌了么? 不过,说是全神贯注,可惜的是,自己已经是全力以赴了啊……大剑士嘴角只有苦涩。 他勉强打起精神,做出了决定,防御住弗利德的下一击,然后就认输。只要说“阁下说好下一击分胜负,这都结束了。不如我们就此罢手,算个平局吧。” 这样既不会失了面子,也能结束着耗神耗力的接近战,天晓得,这恐怕是大剑士今生最累的一次贴身战了。 弗利德的胜利宣告之后,身体迅速的一个下潜,弯着腰,身份柔软的像是灵活的黑猫,小步疾跑冲向大剑士。大剑士也不犹豫,提起大剑呼啸着就是一击横扫,而就在这时,弗利德第一次挥剑攻击了! 咣! 弗利德的剑和大剑士的剑交击了! 人群中一起爆发出惊愕的吸气声。弗利德手里的破剑大家是知道的,那根本不可能和魔法武器相抗衡。 可是,惊人的事情是,弗利德的剑砍中了大剑士的剑之后,居然没有折断! 何等的惊人! 只有少数武技修炼的比较好的人才清楚的目睹了弗利德的这神速的剑击,脸上露出了钦佩的笑容。 答案是两人的斩击位置。 大剑士因为速度不如弗利德,所以攻击的时候,习惯使用横扫,这种攻击非常的聪明:横扫不如竖砍威力强,可攻击范围大得多,最合适和单手剑这种武器作战,尤其是对方还没有配盾,面对大范围的横扫,他只能选择后退。 而弗利德,正是利用了这点! 他在挥剑的同时,跳了起来,利用自己的剑,砍中了大剑士的剑脊,剑都是扁平的,和两侧削尖的剑刃比起来,宽阔的剑身威力就小得多了,即便是破剑,砍上去也不至于断裂。 在紧张的接近战中,准确的瞄准对方疾驰的武器,这是何等的胆大! 漆黑的剑士在半空中急速的翻身,仿佛一道漆黑的旋风,剑刃劈在大剑宽阔的剑身上,大剑士只觉着手上一沉,下意识的抵住弗利德的剑刃压下的力量,而借着大剑士自己的力量,弗利德迅速的抬高了自己的身体! 腿击! 泛着冷光的长靴又是直向这大剑士毫无保护的面门,鞭子一样的踹了过去! 大剑士早有防备,迅速抬起右臂,可靠的金属护手甲迅速变成了保护脸部的最佳防具。 然而,咣的一声脆响,大剑士就觉着手上的一股大力撞来,啪的一声手掌落在脸上,他下意识的握紧拳头,却什么都没抓到。因为紧接着,他就感觉到了手甲上又来了一击攻击! 观众眼中,就见黑骑士仿佛一只急速爬升的黑鹰一样,一个旋身,一招腿击,身体居然已经轻飘飘的飞到了大剑士的头顶!与此同时,他重重一脚踵落,脚踵磕在大剑士的护手甲上! 咣! 又是金属交击的声音,大家几乎都要以为这个骑士的脚其实是钢铁做的了!事实上,如果不是弗利德能说会道,而且身体灵活,很多人都揣摩,他是不是南方的魔导国度里,魔法师们创造的钢铁傀儡了。 传说中娴熟的魔法师能够用木头,石头,钢铁之类的,拼凑出自己的傀儡守卫,注入魔力之后,他们便成为了最为忠心的保镖。专门制造傀儡的魔法师被称之为“魔匠”广受尊敬。 大剑士的感觉糟糕透了。 弗利德的速度太快,在加上自己的手拍在脸上,大大阻碍了视线,更是捕捉不到弗利德的身影。现在他只觉着手臂传来另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往面前仰去…… 轰! 这是什么声音?!发生了什么?! 大剑士根本来不及转身,什么都不明白。 “结束了哟。我赢了。” 弗利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同时传来的,还有背心上剑刃锐利的触感。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大剑士木讷的解除了肉体强化,身体一下子脱力似的,扑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在他身后,弗利德甩了一个剑花,把手里的破铁剑插回了腰间。 “发生了什么事……” 他不得不向围观者询问,输的,不明不白的…… 直到此时,大剑士身上的汗珠才大颗大颗的滚落,仿佛下雨一样,迅速浸湿了地面,青石板上,一大块湿热的青痕扩散开来。 之前,弗利德的那一脚踵落不光是为了攻击大剑士,他自己也清楚,自己的腿根本不足以给包裹着铁皮的手腕造成伤害。 这一脚,仅仅是借力罢了。 就算是亡灵骑士,就算是被冠以鬼王之名的最强亡灵战士,也无法在半空中凭空生出力气,能在空中自如的移动,那只有翼人这个种族才能做到。是以,弗利德只能用这个方式,借着踵落获得的反冲力,他迅速一个翻身,落到了大剑士身后。 刚刚那“轰”的一声,就是弗利德落地时,脚踝踩碎地板的声音。长靴掀起大团的尘土,青石碎成不规则的形状。 在酒店老板大为心疼欲哭无泪的表情里,弗利德头也不回,脚尖在地上迅速向后滑行,同时剑刃反手从自己肋下穿了出来,随着弗利德的后退,两人的后背撞在了一起,弗利德的剑刃,正好抵住了大剑士的后背心口的位置。 输的……不冤枉…… 大剑士苦笑,翻了个身,咣当一下躺在地上。 呵呵,花了这么大力气,五个金币也没入手……这可真是有够赔本的买卖啊! 他大口喘息中,胸口肌肉不停的起伏,虽然他心里在嘲讽自己,脸上却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呐……黑衣人哟,你叫什么名字。” “弗利德。” 黑骑士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对着他伸出了手,示意要拉他起来。 “呵,没听过的名字。真是相当厉害的人啊。别管我了,让我躺一会吧。” 他拒绝了弗利德帮助。 刚刚战败,就算是心里清楚他不是自己的敌人,可是心无芥蒂也是不可能的。弗利德也明白这点,作为获胜者的自己,不管做出什么举动,都只会让他觉着自己是在嘲讽。 “那,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么?” “嘛,败军之将,名字什么的无所谓吧。等到我那天赢过了你,你在问我吧。” 弗利德耸耸肩,对大剑士这奇妙的骄傲感到一阵理解。 黑衣骑士迎着哈特炙热的目光走了过去,每接近一步,少年双眸中闪动的神采便更多了两分。 面对这纯净仿佛水晶的眸子,弗利德竟然有点无语凝咽。这让他想到了自己生前的后辈,也曾经用这样热情和憧憬的目光看着自己。不过碍于记忆,他想不起其他人的名字,也记不清是在进行什么训练。 斟酌着用词,弗利德最后只说出了一句最为平淡,也最为真实的话。 “我赢了。” 第十三章、与众不同的圣骑士 两个人的战斗以弗利德的优胜落下了帷幕,周围的人群中爆发出了惊人的掌声。对于两位优秀的战士,大家可不吝惜自己这点力气。 最卖力气的,自然是光头冒险者四人组。只要拍拍手就能送的人情,这多大的便宜啊!冒险者碍于生存的压力,思想格外市侩。 不过,奇怪的是,看到弗利德战斗力这么优秀,他们虽然脸上堆满了笑容,可怎么看怎么虚伪,简直就好像是弗利德这么强反而是一种阻碍一样。 经过这一战,再也没有人敢打那五个金币的主意,或许弗利德和刚刚那个名字都不知道的大剑士在世界范围内算不上一流强者,但也是普通人望而生畏的存在了。跟这样的强者抢饭碗? 不过大家崇拜归崇拜,在弗利德去跟大家要赌资的时候,所有人一致对外,坚定的说弗利德虽然说了要下注,可是五个金币却没有放在赌桌上,因此空口无凭,做不得数。 哈特义愤填膺,弗利德倒也爽快,取了五个金币,又拿了属于自己百分之二十的获利,没有追究。 即便如此,弗利德还是获得了一枚银币外加十六铜币的额外收入,光是这个彩头,就比哈特一星期的兽皮收入还要高了,哈特不由得一阵心酸。 回到酒桌之后,光头冒险者叫了两个小菜,正式开始给弗利德和哈特介绍任务流程。也就是这时候,弗利德才知道那个光头冒险者名字叫格伦,而那个女冒险者名字是莱温,另外两个人分别叫戈洛和普法克,都是西方大陆上常见的名字。 至于姓氏,在场六人都是没有的。普通人都没有姓,有姓的要么是一个庞大的家族,要么是一方的贵族,姓氏是身份尊贵的标志之一。 “我最后确认一次,我们的任务就是探索艾叶兰镇北方森林中的【逢魔境】,里面可能栖息着危险的魔兽,任务达成方式是将那里完全探索完毕。报酬为定金五个金币,探索到的钱财宝物对半平分。” 弗利德重复了一次,光头壮汉格伦豪爽的一点头,笑道:“就是这样!” 说完,他一抬手,咕嘟把杯子里的麦酒一饮而尽,吞咽酒精的声音透出一股冲天的豪情。 他提出来的这个方案未免过于优厚了,弗利德可不觉着会有那么简单。 不过,他实在无法拒绝哈特那可怜的眼神。在他心里,骑士就应该去主动帮助别人。弗利德也只能把苦都吞到肚子里,勉强打起精神,漆黑的眉眼盯着光头格伦的脸,希望能通过这样窥到他的目的。 光头格伦则假装没看见,专心喝酒。 “我接受可以,但是我还有个条件。把哈特一个人留在这里我不放心,我希望他能跟着我一起行动,这样也可以么?” “唔……嗯嗯,虽然,原则上是不可以啦,不过,如果是兄弟你的话,我信得过!你的本事,够硬!” 信得过? 弗利德只觉着眼角的肌肉都在抽搐:最好被誉为最狡猾的种族——人类——是可以天真到信任一个刚刚见面的人。就连哈特都是因为受了骑士小说的佘毒才会信任自己的。 这个条件也是一个试探,如果是正规的任务,他们绝对要推脱哈特这个拖油瓶的。 因为冒险者们还有一些准备要做,去探索逢魔境,可不能赤手空拳的过去。比如油灯,必要的治疗药水和卷轴,说不定还要用到自燃粉,解毒的草药等等,常言道有备无患,常言又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常言真是说的太有道理了。 所以六人的小队暂时分开了。哈特和弗利德重新变成了两人的队伍。 他们两人一个是亡灵,可以自己制造亡灵装备,一个是普通村民,根本没有战斗经验,倒也没什么可准备的。距离约定好碰头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两人随便在街上闲逛,随便聊着。 “那个,弗利德……先生,那个,我能冒昧的问个问题么?” 哈特有些怯生生的问道,弗利德正在一个水果摊上挑选苹果,通红的颜色看上去格外喜庆。他见哈特发问,没有血色的唇角勾起一个微笑,捡了一个捏起来软软的苹果,直接塞到了哈特嘴里。 这个洒脱的动作和唇边和善的微笑让卖水果的大妈心绪大动,弗利德的容貌即使有惨白的脸色打折扣,依旧属于俊朗一派。 和平凡的哈特不一样,弗利德的容貌一看就是哪里来的有涵养的贵族——也不知道谁定下来的规矩,贵族长得都好看,尤其是公主皇子什么的,好像当贵族子弟的条件之一就是相貌好。 嘴里被塞了东西,哈特的话当然被堵了回去,弗利德一边付钱一边笑道:“哈特,你是不是想说,我看上去和印象中的骑士不一样?” 付过钱,弗利德带着哈特,在店主无限寂寞的眼神中离开了。挑了一条僻静的小路,确认四周无人,弗利德这才问出这个问题。 “嗯……” 哈特咬了一口苹果,忽然觉着这软绵绵的苹果意外的甜,不知道是弗利德有挑选苹果的能力,还是自己很少吃苹果,心理作用。 “哈特,我确实是圣骑士。这个我可以跟你保证。不过有一点,哈特,到底是谁规定过,圣骑士就必须一板一眼,不苟言笑呢?” 弗利德说着,脸上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锐利的剑眉弯出了柔和的弧度,黑色柔软的头发落在鼻梁上,配合他同样漆黑的眼眸,仿佛最璀璨的星夜。 “哎哎?” “谁规定了,圣骑士就不能是一个喜欢说笑又不拘小节的人呢?” “哎,这个……” “圣骑士这个称呼,只是用来称呼被教会承认,被允许使用神圣魔法的精锐骑士的。嘛,虽然我这么说,其实,我也是属于特异者就是了。” 弗利德一番话说的哈特无言以对,说到骑士的相关知识,当然是弗利德更多。哈特只是从小说里听说过罢了。 让哈特心里有点如鲠在噎的,就是弗利德今天的行为。不管是拒绝帮助冒险者,还是参与赌博,还是故意让别人误会自己再瞬间逆转,全都不像是一个高贵的骑士该有的行为。 可是,哈特又隐隐约约觉着,虽然他做了这些不像是骑士的行动,但是自己却更加喜欢这个人了。 他非常真实,好像自己家隔壁的大哥一样。他温柔,善良,但是偶尔有点坏心眼。他强大,可靠,但是又偶尔会有点小脱线。他不像是小说里说的那样无私助人,但却像小说里一样温柔强大…… 哈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毕竟哈特看的小说里,把骑士彻底的神化了,而哈特阅读这些有失偏颇的文字的时候,又会在脑海里自动美化一番,结果就是更加失真。哈特心中的骑士,根本就是披着骑兵铠甲的神明。 如果真的有人可以整天不求回报的去帮助别人,那么他只能是神灵或者亡灵,因为只有这两个种族是可以不吃饭不睡觉的。没有报酬,那就没有收入,没有钱就没法买东西,那自然就得饿死了。 不过弗利德也不强求哈特能够改变观点,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好改变。尤其是一直以来坚信的事物——弗利德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是个亡灵……毕竟他的常识里,圣骑士的遗体是被神圣加护的,绝对不可能成为亡灵。身为巡礼骑士的他,消灭了无数的亡灵,也从没有一个是圣职者转化的。 “哈特。” “啊,是的!” 正在面色沉重的回味弗利德话语的哈特吃了一惊,赶紧回神,应了一声。 “不要一味的听信传言,不管是关于什么的。只要是‘评价’,就一定经过说话人主观的篡改。你只要相信你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做出你自己的判断就行了。” 弗利德下意识的又摸了摸他的头发,介于金色和亚麻色之间的柔软头发蓬松而舒适。哈特被他这么一弄,半懂不懂的嗯了一声。 今天的话,对于一个昨天还在用陷阱抓猎物,挥舞木剑试图成为骑士的孩子而言,太过于复杂。 不过,只有两点是哈特清楚的。 第一,面前的这个人很不一般。他是圣骑士,同时是亡灵,性格也和自己印象中的骑士大相径庭。 第二,这个人,并不讨厌。相反,哈特觉着,和弗利德一起聊天,很愉快。 第十四章、初入逢魔境 一个小时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很快,到了和光头冒险者们说好的时间。来到城市北门,迎着森林里吹来的清爽的风,两人找了一颗背阴的树木休息,等了一会,这才看见四人每个人都背了一个颇大的旅行袋。不消多说,他们迟到的原因就是这个了。 “抱歉啦弗利德兄弟,哎呀哎呀,常言说,有备无患,哥哥准备的多了点,那个,你不介意吧?” 弗利德摇摇头表示不介意。 “哎呦?兄弟你这剑?好剑,好剑!” 光头壮汉格伦豪爽的哈哈笑了两声,似乎对弗利德腰间的佩剑很有兴趣。 这把剑是弗利德用“死气”创造出来的,威力自然是强劲。虽然会对身体的“死气”略有消耗,不过可以忽略。 死气对于亡灵,就好像魔力对于魔法师,斗气对于战士,属于一种特殊的能量。虽然弗利德没有学过怎么使用死气,不过当他成为亡灵的一刻,脑海中自然而然的明白了该怎么用。 换句话说,这属于先天的技能。 弗利德生前虽然是圣骑士,不过看他的样子,对于使用死气这件事并不在意。一切事物都有两面性,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关键是怎么运用自己的力量。 至于为什么没有把战马和盔甲和盾牌创造出来,则是因为弗利德并不信任这四个人,他们浑身上下都透着可疑的味道。那些要留在最后,当作王牌使用。还有就是……制作亡灵仆役,这个如果可能,弗利德并不想用。人类社会讲究入土为安,贸然动用别人尸骨制作出奴仆,别说其他人怎么想,弗利德自己都觉着有点恶心。 客套了两句话之后,光头格伦在头前带路,六个人的小组深入森林。 他们绝口不提哈特的事情,既不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也不关心他为什么没有护甲和武器。弗利德越发觉着可疑,不过想到了某些细节,弗利德并不担心他们会弄出什么大问题。 森林的土地很软,因为落叶的关系,踩上去总是发出沙沙的声音。或许之前下过雨吧,森林里落叶很多,部分地方还有水坑。空气里漂浮着微凉且湿润的空气,带着草木植物特有的清新的味道。 不过这些对于哈特而言没有什么吸引力,毕竟山里也有森林,哈特每天都要上山,走的多了,只觉着景色千篇一律。就连广为好评的森林中的清新空气,哈特都觉着比山上的要浑浊一些。 为了打发走路的无聊时间,哈特把视线定格在格伦四人身上,这还是哈特第一次亲眼见到冒险者这个职业,也是第一次跟着冒险者队伍去探索,少年胸腔里熊熊燃烧的正义之魂和快要涌出来的滚烫的热血,让他丝毫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 或许,他潜意识里相信,不管出了什么麻烦,自己黑色的前辈都会保护好自己的吧?他既然主动提出来希望自己跟着,那么肯定有他的道理,哈特不想多问。 队首的格伦双手攥着战锤,一副不敢大意的样子。能清楚的感受到他作为前卫的谨慎,身上套着铁甲,双手也佩戴了护手,靴子是厚厚的鹿皮靴,每一脚都在柔软的泥土上印下清晰的脚印,然后伴着黏着的声音抽脚,随后踏出下一步。 他的身体很稳当,起码哈特是这么觉着的,铁甲搭配战锤,总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 在队伍后面的,就是一直都没怎么说话两个男人,他们清一色的穿着劣质的皮革甲,透出一股皮革特有的臭味,外面套着一身墨绿色的连帽披风,估计是为了在森林里隐藏自己吧。他们清一色穿着布鞋和麻布手套,一个腰间则插着之前弗利德借用过的破旧铁剑,另一个腰间挂着一把精致的角弓,不过这把弓的素质明显比那个铁剑高档了不少。 在他们中间,则是那个略显轻佻的女人,哈特不喜欢这个人,总觉着她把自己当作小孩子看,而且,总觉着她在别有所图的接近弗利德。不过年幼且不谙世事的哈特还不太能理解女性和男性之间特殊的那种感情。只不过,每次看见弗利德冷淡又不失礼节的拒绝了她的“好意”,哈特心里都是一阵报复似的快感。 一行人在斑驳的林荫中走了大约一小时,光头格伦这才回头,略带惊愕的看了哈特一眼。 要知道,走路一小时,对于普通的孩子而言,应该算是比较累的了,再加上是森林,而且刚刚下过雨,柔软的泥土会增加脚的负担。弗利德也就算了,怎么这个孩子也是面不改色气不喘,额头微微见汗,可疲倦的神色一点都没有。 他可不知道,哈特练剑的时候虽然呼吸大错特错,可确确实实在挥剑,身体本身可是被锻炼的很结实了。尤其是手臂的肌肉,单论腕力,说不定能和普通士兵较量一下——当然,也只是较量一下,赢估计是赢不了的。 况且,哈特背后还背着那把圣剑,源源不断的神圣气息从哈特肩膀流入,快速恢复着他的体力。这也是弗利德敢把哈特带来的最大保证。即使哈特什么都没有学过,有这把圣剑,也足以自保。 不过在光头格伦眼中,那就是另一种景象了。 为什么弗利德非要拉着哈特?他一开始也很奇怪,不过现在想想,如果哈特是个不错的武者不就都能解决了么? 为什么带上哈特?他很强啊! 为什么他没有武器装备?大概就是背后那个黑乎乎的袋子吧。 不过光头格伦并不在乎,随便做了个猜测,不让大家久等,笑道:“就在前面了!诺,废墟已经出现了!” ———————— 光头格伦说的逢魔境,是一个破弃的修道院。 几乎算是全毁了,一片荒芜。 树木到了这附近逐渐稀疏,空出一片百米见方的荒地来,被烧焦的木梁和垮塌的砖石构建出一派衰败的景色。地面因为时间的关系,焦黑的痕迹渐渐消退,只能勉强辨认出这里曾经起过一把大火,把一切都烧的干干净净。 弗利德知道这里是修道院,是因为每个修道院门口都会摆着两尊天使的雕像,有钱的用黄金或者钻石,没钱的用石雕,如果连石雕也用不起,自己拿木头雕一个也可以。 而这里,门口明显摆着两个石头基座,能看出天使雕像身上的素纱长裙,雕像自腰部断裂,上半部分不见踪影,一个雕像勉强还能看出翅膀的样子。 就在弗利德检查这里的时候,光头格伦快步走到修道院的废墟里,搬开了一块烧焦的大石,高扬大手,喊道:“这边!”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人家连报酬都给过了,自己不跟过去不像话。弗利德只能收回自己探索的心思,两个箭步,黑色的身影闪电似的蹿到他身边。 “你们看,就是这里了!” 那是一个通往地下的洞口,估计是地下仓库一类的地方,不用多说,弗利德就知道里面栖息着魔兽。 为什么?因为粪便和血肉的臭味已经让哈特直皱鼻子!而且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上,半凝固的红色极为显眼。弗利德非常清楚,这是血的颜色。 它是红色而不是黑色,而且还没有完全凝固,这说明这血很新鲜。最近才有猎物被拖进去过。 拖进去啊……弗利德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能做到这点的,应该是稍微聪明一点的魔兽吧。 而且是身体很大的魔物。 能明显看出来,洞口被破坏过了,不规则的形状,说明曾经有谁试图用暴力扩大入口——而且他成功了。扩大入口的可能性,只可能是庞大的怪物试图进入……有这么庞大体型的魔物可不多见。 光头格伦把背包取了下来,点上了一盏油灯,之后取出来一张羊皮纸,哗啦一下撕掉了。 随着他粗暴的动作,淡淡的蓝色水光惊奇的从那碎掉的羊皮纸上冒了出来,蓝白双色的文字,仿佛有谁拿着笔在半空中写字似的,逐行出现,又逐行消失,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空中大概出现了五六行魔法文字,伴着哗啦一声水响,从羊皮纸上飞出数个拳头大小的水球,在半空中漂浮着,不停涌动变化着形状,乖乖的漂浮在空中。 魔法卷轴。 只要撕碎就能发动上面记录魔法的方便道具。 而且弗利德认识这个魔法,水属性二级魔法【常驻驱邪术】。 顾名思义,【驱邪术】就是用纯净的魔法之水把目标身上的异常驱除,比如中毒,比如精神麻痹,比如诅咒,把这些异常的【杂质】融入魔法之水中流走。常驻两个字也很简单,“经常保持”的意思。毕竟很多时候战斗紧迫到来不及撕碎卷轴,或者等不及卷轴起效,常驻魔法效果的卷轴优点就凸显了出来:只要战斗中陷入了异常状态,都会引动驱邪术发动,那个拳头大小的水球会自动碎掉,洗去自身的负面效果。 顺便一提,因为这个水球造型,这个魔法被使用者们亲切称之为“护身水”。 这个卷轴虽然不贵,但新手冒险者肯定想不到。弗利德暗赞他的小心。 光头格伦把水球一人一个分了,这才清清嗓子,道:“这次的任务,就是探索这个地下室。经过初步探索呢,这里内部有着相当庞大的结构呢。总之,小哥能拜托你打头阵么?” 弗利德耸耸肩,做了一个轻松的笑容,带着自信和礼节道:“当然。” 既然拿了钱,承担相应的风险也是自然的。弗利德可没有天真到觉着自己可以躲在队伍后排。 弗利德抽出腰间的长剑,心里做好随时凝聚出自己黑色盔甲和左手腕盾的准备,用左手提着油灯,带着哈特率先走了下去。 他所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四位冒险者脸上都露出了松了口气的笑容。那别有所图的笑容,不管谁看了都不会觉着舒服。 第十五章、人心险恶 “哈特,感觉怎么样?如果觉着恶心的话赶紧告诉我。” 弗利德走在最前面,声音在结实的石头墙壁之间回响,仿佛有好几个弗利德同时在讲话一样。 油灯并不算明亮的灯光给他的身体打上了一层橘红轮廓,在他宽阔的后背上,是光头格伦手里的灯光,也是橘红的。 哈特心里渐渐涌出的对幽闭空间的恐惧,和对未知事件的担忧,两种情绪均被弗利德那被墙壁扩散到四面八方的声音鼓舞起来。 他在心里告诫自己,想要成为骑士,这根本不可怕啦! 小说里,圣骑士们别说是地窖,满是骷髅的阴暗山洞啦,栖息着巨龙的裂谷啦,或者是食人魔的聚集点啦什么的,都能轻松的微笑面对。自己虽然不是骑士,可能打不赢他们,但是这个微笑面对危险的态度,他还是能学个三两分的。 更何况…… 他在心里重复告诉自己,弗利德不会让自己出事的,圣骑士肯定不会坐看自己这个弱者受伤的! 想到这里,他强装镇定,大着声音道:“没问题。” 事实上,对于哈特而言,这里让他恐惧的只有“封闭”“昏暗”和“未知”。血?臭味?那都无所谓,哈特是猎户,不是农民,猎户是射杀动物,解剖动物,剥取毛皮的时候,血见的多了!晕血?那还当什么猎人?——虽然哈特一直在依赖陷阱就是了。 随着深入,即便是哈特,也觉着有点奇怪了。 这里是地下室,他本来以为应该是储存粮食啊储存酒水啊什么的,毕竟地窖最开始的功用就是保存粮食。而这个地下室不一样。 首先,这里是一个狭长的隧道。入口很小,但是内部却很大,足够容纳四个人并肩行走,头顶的高度也足足有三四米。墙壁清一色是用烧好的方砖拼成的,和外面随便用石头堆砌起来的废墟墙壁完全不一样,每隔一段空间便有一个用来安放火把的基座,在油灯昏暗的光线中看不真切。好像一开始就是为了修建地下室,然后修好了为了掩护才在上面修了个修道院。 哈特忽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浑身一个激灵。假设自己想法正确……那么,那么那些修道院里的人……难不成…… 对世界的认识基本止步于骑士小说的少年脑海里迅速冒出来“恶魔崇拜”之类的奇怪念头。有了这个先入为主的感想,哈特看什么都觉着有一股邪教的味道。 以弗利德为先锋,大家走了大约两百步远,终于遇到了第一个分岔路口。一路上一头魔兽都没遇到,但是血迹却从没止过,一直延伸到目不可及的深邃黑暗中。 “那么,我们先探索那边?” 弗利德毕竟是受雇于人,道路选择什么的,还是问问雇主的意思比较好。 “唔……” 格伦摸着自己的光头,一副为难的样子。 “头儿,那边好像有个箱子?看起来,还挺精致?” 说话的是一直戴着兜帽,一言不发的人。直到现在,他终于肯说话了。 弗利德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果然,有一条岔路的上,一个颇为精致的蓝色宝箱躺在那里,用金色沟边,蓝色和金色的组合感觉非常神圣。而箱子上,用金线勾勒着一个类似眼睛的图案。 “唔,不觉着很奇怪么?为啥这种地方有个这么突兀的宝箱啊?” 格伦紧皱眉头,两团结实的肉块挤的眉心一团乱。 你要说奇怪,从你们非要邀请我过来我就觉着奇怪了。 弗利德在心里回应着,现在,他彻底确定,这些人是故意把自己带过来,不过目的还不明白。对自己身手颇有自信的弗利德倒也乐得轻松,一副见招拆招的样子。 光头四人组和不同于那个大剑士,一眼就能能看出来,他们作为战士的等级是不一样的。 用动物来比喻的话,哈特是温顺的兔子,大剑士是凶恶的黑熊,而这四个人,大概只是柴犬的感觉:有攻击力,然而战斗力实在不值一提。 “可能是‘拟态魔’吧,那个,弗利德兄弟,虽然这话不好听……那个,能拜托你去看看么?” 格伦一副不好意思让弗利德以身犯险的样子。不过弗利德还没说话,旁边另一个穿斗篷的男人不屑的说:“我们花了那么大价钱,他说不去就不去?” 这一句话可谓是毒辣,直接封死了弗利德的退路——不过他也不准备退缩就是了。东方有一句名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见招拆招就行了。 “哈特,跟我来。”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弗利德叫住了哈特。哈特赶紧两个小步跑到他身边,跟着他一起过去。 弗利德弯腰,白皙的手已经推开了箱子,可是刚刚露出一个缝的时候…… “就是现在!” “轰!” 格伦的高喊和一声惊天的轰鸣一同响起。弗利德毫不迟疑,黑衣翻飞,随着他的意念,左臂上迅速展开了一面三角形的臂盾,挡在了哈特面前。 烟雾翻涌,空气中血的味道和一种奇异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弗利德嗅了嗅,眉头紧锁。 那是用来吸引魔兽的特殊香料,冒险者在接到消灭魔物的任务时,很少去魔物栖息的地方战斗,那样魔兽有地形优势。他们大部分时候都是用这种特殊的香料把它们吸引到外面,抵消了地利优势在开战的。 现在这里只有弗利德和哈特,用这个香…… “呵呵……” 弗利德笑了出来。他背后延伸出一条漆黑的披风,温和的把哈特包裹在里面,没有一点烟尘落在他身上。 一切都明朗了。 弗利德看着爆炸的元凶——自己面前的箱子。 里面依稀能看出人类的肢体。不消多说,这应该是那四个冒险者设下的陷阱了。在箱子里装好炸药,吸引魔物的香料,人类的血肉,然后在引来一个贪财的外人去打开箱子——这么明显的陷阱,弗利德要是都想不明白,那他也就别当巡礼骑士了。 他回过头,亡灵锐利的目光刺穿了四起的烟尘,却没有看到四人组。不用多说,肯定是走另一条路了。 这里肯定栖息着食人的魔兽,而且很强,至少那四个人是打不过的。在他们牺牲了一个,或者几个同伴之后,他们四个逃了出来——不,看那块封门的石头,应该说,他们四个发现有问题,马上逃走了,堵住门,把同伴当祭品,逃了出来。当然,也可能是同伴让他们去求援,最后他们背叛了。不管怎么样,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找上自己的原因么……弗利德真希望自己没有想到,毕竟很多时候,一个人能看破阴谋,他本人也就具有成为阴谋家的潜质,一旦被欲望吞噬了内心,越是睿智,就越是会给世界造成伤害。 找上弗利德,就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替死鬼。打开这个陷阱,吸引这里的嗜血魔兽,趁机这四个人一路冲到宝物藏匿的地方,拿了宝贝走人。 至于为什么必须是自己,弗利德还没想明白,不过,自己被人算计了这点很明确。 因为,弗利德清楚的看到,自己来的时候的路,被封死了。 一道半透明的空气墙壁封住了来时的路。 气系四级魔法,凝空盾墙! 魔法的分类方法很多,比如,按照效果,分为攻击魔法,妨碍魔法,辅助魔法,保护魔法,陷阱魔法,常驻魔法和治疗魔法,按照施展的工具,分为魔杖魔法魔石魔法魔导书魔法和召唤魔法等等,最广为人知、也是使用的人最多的分类方法是先按照属性分,是土、水、火、气、光、暗、亡灵魔法,然后再按照等级划分为一到五级。 四级魔法已经是相当上位的魔法了,能弄到这样高等级的魔法卷轴,再结合之前给自己的五个金币……这里面的宝物真的那么值钱么?值得他们花这么大精力去弄到手? 凝空盾墙的效果是在某个位置制造出一堵空气高度蓄积的墙壁,既可以用来当做掩体,又可以用来防备飞行道具,还能像这样,必要的时候封住敌人道路,虽然不具有攻击性,但用途广泛,属于昂贵的魔法卷轴…… 至于那四个人里是不是有人会用这个魔法?弗利德认为是没有。如果一个魔法师能熟练使用四级魔法,那么他根本没必要和格伦这样的人组队。能够和豺狼一起的,只有豺狼,能够和狮子同行的,也只有狮子。 而且,越是高级的魔法,吟唱时间就越长,而不管多少级的魔法卷轴,发动时间都差不多,因为只要撕碎就可以了,当然,威力都会有所弱化就是了。从刚刚爆炸时那一声“就是现在”和凝空盾墙出现的时机做一个整合,答案只可能是魔法卷轴。 弗利德自嘲的笑了笑,披风下的哈特还在瑟瑟发抖,感受到这点,弗利德轻声念叨:“光之精灵,聆听我的意志,以此身僭越行使神权,光之风暴,所向睥睨!” 随着弗利德口中冗长的句子,空气中肉眼可见的聚集起来魔法元素,象征着神圣属性的柔和的光辉迅速蓄积在弗利德的周围,明明是在密不透风的地下密室,光之斑点汇集成光之洪流,洪流涌动,呼啸的龙卷就此降世! 如果有教会人士在这里,一定会跪地礼拜,感动的涕泗横流吧。 神圣系五级魔法【神圣风暴】,即使是安格利尔教国中,也只有不到三百人有资格学习这个魔法,而其中,只有一百人勉强算是学会了,能够灵活运用的,大概也就只有教会的精锐中的精锐了。 最高等级的神圣魔法,却在一个亡灵手里释放了出来。 不过魔法本身可没有意志,不管是谁发动的,都无所谓,随着弗利德的命令,光之龙卷,急速冲向了透明的气墙,轰鸣的声音不绝于耳…… 第十六章、乐观的囚徒 “那,那个……我,我能出来了么?” 在漆黑的披风中,哈特什么都看不见,从第一声巨响开始,到之后呼啸尖鸣的风声,再到风声渐渐衰弱,他什么都没看到,从一开始就被弗利德完备的保护了起来。那披风和手中的盾牌都是亡灵死之气息的具象化,防御力足以匹敌品质一般的魔法防具。 “嗯,当然。” 哈特从披风里探出头,介于金色和亚麻色之间的短发被毛料弄得有点蓬乱。虽然刚刚经历了爆炸,油灯熄灭了,然而,他的视野反而更好了。 在哈特头顶,一团水流漂浮着,在它不远处则是乳白色的无实体的光球。一个随时静候着哈特出现各种异常状态,另一个则马上替哈特驱赶走了“目盲”这个问题。 初级神圣魔法,光耀术。相当实用的探索魔法,如果不是因为神圣魔法被安格利尔教国一家垄断,恐怕光耀术会成为冒险者们人手一个的广泛魔法。不但能够驱赶黑暗,而且还具有轻微的驱赶亡灵系怪物的功用,最重要的是,它的消耗很小。 被光耀术照亮的,是一个仿佛地下城堡的地宫。弗利德坐在地上,毫不介意尘土。哈特站了起来,左右看看,忽然急道:“格伦他们呢?我听到了爆炸,他们没事吧?” 弗利德心头一暖,虽然被那个光头算计了让他有点不愉快,可是哈特的善良瞬间冲淡了这份不愉快。 “哈特,他们没事——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计算好了,要让我们成为诱饵。” “诱饵?” 哈特这么淳朴的人,哪里能想到那么多,弗利德笑了笑,把之前发生的一切娓娓道来。 根据弗利德的推测,格伦他们应该是一个冒险者团队,无意中探索到了这个逢魔境,结果却在里面遭遇了强大的魔物的攻击,最后只有格伦他们四个逃了出来,或者说,格伦他们四个以其他人为祭品,趁着魔兽享用自己队友的时候,搬动石板堵住了出口,自己逃掉了。 之后,他们又回来过一次,目的,自然是确认自己队友的身亡。临阵脱逃这可是大忌。试问,谁愿意和一个曾经背叛过同僚的人共事呢?而确认之后,他们心里想到了一个阴谋。 他们肯定有某种方法,确认这里只栖息了少数的魔兽,那么,只要把魔兽吸引到特定的位置,他们就可以趁机探索这里了。 弗利德没有太多的遗迹相关知识,关于这里,他只能说很不一般。外面是修道院,而地下却有这么一个地宫,说明这里势必隐藏着什么事情。格伦四人大概是想捞一笔吧。于是他们设下了触发式的陷阱。 把炸药,同伴的血肉,吸引魔物的香料放在一个精致的箱子里,设置好引爆开关,有人打开,就会爆炸。 然后——就是找个替死鬼了。 用“五个金币”的天价,和“可以预先支付”这两点,让人热血上头冲昏脑子,然后在用拿钱了就要办事来逼着他去开箱子,开箱子的同时,发动魔法卷轴,用凝空盾墙拦住这个诱饵的唯一出路。 这时候,巨响、血腥味、吸引魔物的香料,这三者叠加,就是最为阴险,最为致命,也最为让人不耻的死亡陷阱。 格伦四人,想用弗利德来充当魔物的粮食!趁机去搜刮里面的宝物! 事实上,弗利德的推测几乎全中。 格伦原本属于一个二十人的冒险者团体,在自由探索的时候,发现了这个修道院下的问题。然后,二十人留了两个人在上面,大家在里面探索的时候,遭遇到了强悍的魔兽的攻击,先锋组两人瞬间被扑杀,先锋战线迅速崩溃。 格伦他们四人也确实是逃了出来,其实原本一起出来的是五个人,结果魔物一路追到了门口,不得已,格伦只能牺牲掉最后的一个人,趁着魔物享用她的尸体的时候,搬动石块堵住了门。 和弗里德的推测几乎一样。 哈特愣住了,这个山村长大的少年,从没听说过这么肮脏的事情。 书中描写的世界,骑士永远是高贵的,围绕着他们的,是忠心耿耿的扈从,是值得交心的伙伴,是善良勇敢的牧师。就算是敌国的骑士,也会在交手之后,萌发惺惺相惜的友谊…… 这算什么! 血腥…… 背叛…… 甚至,还有阴谋和算计…… 哈特愤怒的表情在光耀术的明亮下格外的狰狞,眉心的肌肉整个凝成一团,帮助主人发泄他心中的不满。他默默的往回走了两步,果然,空气中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虽然柔软,但却阻止着哈特无法再进一步…… 四级魔法可不是山村少年说闯过去,就闯过去的…… 都怪我…… 忽然间,哈特想到了最开始,弗利德被四人邀请时候的情形。 那时候,弗利德的态度很坚定,他并不想来,大概,就是看出了端倪吧? 结果,还是因为我的任性,他才接受了四个人的委托,现在,才会被困在这里…… 如果,自己死在这里…… 姐姐,姐姐她怎么办呢?! 一想到蕾娜,哈特钻心的疼,刀割似的锐利刺痛从心口开始扩散,沿着每一根血管,撕碎了哈特的身体。 泪水涌出眼眶,哈特极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我们……回不去了吗?” “不,谁也没说过这种话吧?” “哎?” 哈特惊愕的回头,黄色的眉毛皱成一团,脸上带着委屈的表情,眼角挂着泪,嘴巴则惊愕的合不拢。 怎么回事? 不是说,被四个人算计,然后,被魔法卷轴封路,回不去了么? “诚然,我们被困住了。不过哈特,你觉着,我为什么在明知道这里是个陷阱的情况,还要带你过来呢?” 弗利德站起身,那身漆黑的全身骑士甲已经套在了他的身上,坚固的结构在光耀术下泛着明亮的高光,同时,也被神圣魔法伤害,缓缓冒着黑气。 因为,你想要我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不对…… 哈特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暗骂自己怎么也变的像是格伦四人组一样的心思了。面前这位骑士老爷,虽然是亡灵,但也确确实实是个骑士。那种事情,他干不出的。 “因为,我有绝对的把握保你周全。所以我才会带你过来,让你亲自领略一下人性的丑恶。这个世界,光是善良是活不下去的。想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必须先明白险恶的人会怎么迫害你,否则,你就不是一个善良的人,而是一个善良的死人。噗……由一个亡灵来说这种话是不是有点奇怪啊?” 弗利德开始是一本正经,结果说道最后,噗嗤一下笑了出来,仿佛自己说了个什么有趣的笑话。这种乐观的自娱自乐精神,确实不像是一个圣骑士就是了。 哈特不关心这些。于他而言,最重要的只有一个结论:“我们,我们不会死在这里吗?” “安心吧,孩子。没问题的。” 凝空盾墙是四级魔法。 弗利德所能使用的最强攻击魔法是神圣风暴,五级魔法。孰强孰弱,从等级就知道了。 神圣魔法的用途有两个,第一,治疗和辅助队友。第二,诛灭亡灵系魔物。因此,很多人觉着神圣魔法攻击力不足,那是无稽之谈。 神圣风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魔法威力无穷,随着自己心意,能够创造出半径十数米的巨大龙卷风,神圣力量凝聚出的刀剑随风飞舞,绞杀误入其中的敌人。在所有五级魔法里,这也是前几位的杀伤魔法。 那么为什么弗利德之前的神圣风暴没有打碎气墙,哈特还会被阻碍呢? 答案很简单。 弗利德是亡灵。 亡灵就算可以使用神圣魔法,那么第一个受伤的是谁? 当然是亡灵自己。这个魔法被开发出来,就是为了剿灭数量巨大的亡灵“海洋”,每年死亡的各种生物,数量何其庞大?统军种的亡灵随随便便就能役使上万上十万,最高级的统军种甚至能统领上百万上千万的骷髅和僵尸,上千万是什么概念?东西两片大陆全部国家的兵力集合起来恐怕也没有一千万。 从古至今,死亡人口何止千万?亡灵从来不缺乏兵力数量。 为了和数量庞大的亡灵族作战,所以,必须有一个大范围,高强度的杀伤性魔法。这就是神圣风暴。 因此,弗利德使用神圣风暴,第一个受害的,就是他自己。 弗利德隐藏起了的右手,已经被神圣风暴几乎溶解了一半,亡灵族特有的腐绿色血液滴答滴答的落在地板上,和干涸的深红色血液混合在一起。 神圣风暴可以打破这个魔法,可惜,弗利德很难维持这个魔法。 即便如此,弗利德刚刚的攻击也大幅度削弱了凝空盾墙的防御力。 这个魔法原本能坚持大约20分钟,用卷轴的话,效果会略有减弱,不过也能维持15分钟左右。被弗利德那么一攻击,神圣魔法元素迅速消耗了气系元素的活性,大约也就还剩下三分钟左右吧。 听了弗利德解释,哈特这才松了口气。咣当一下,少年安心下来,身体瞬间乏力,跪坐在地上。低声啜泣起来。 “呐,哈特,不过,要不要尝试着,把那魔兽剿灭掉呢?” 对着安心下来的少年,漆黑的骑士微笑着,抛出一个极具魅力的提案。 “剿灭?” “是啊。把那吃人的魔兽,剿灭如何?不管怎么说,五个金币已经拿了,就这么离开,怎么也有点不地道吧。” 而且…… 弗利德笑了笑,目光悄悄瞥向了身后,在那深邃的黑暗中,隐约传来了什么的声音。咣当咣当的,越来越响。 而且,看起来这里好客的主人亲自来迎接我们了呢。 弗利德在心里说着。 这就是带哈特过来的第二个目的了。 第十七章、哈特的首战 “哈特,老老实实告诉我,你想当骑士么?” 弗利德的声音清楚的传到了哈特的耳中,可是哈特却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面前的黑色骑士总是那么睿智,这个问题,应该也有隐藏其中的深意吧? “想。” 顺从本心,哈特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随后,又补充了一句:“做梦都想。” “那么,想成为骑士,必不可少的第一课就是……干掉过来的那家伙。第一次的对手不是人类,真的是太好了呢。” 弗利德仿佛发自内心的为他感到高兴一样,无血色的唇角上扬出满意的弧度。似乎丝毫不觉着自己说了什么过分的话。 “哎?” 我? 不是弗利德先生,而是我来杀掉魔兽吗? 哎哎哎?!那可是,那可是连格伦他们四个人都对付不了的怪物啊! 哈特心里不由得有点胆怯,他虽然没看见过格伦战斗,可光看他胳膊上的肌肉,还有那明晃晃的战锤,哈特就知道他肯定比自己强大的多了。 “哈特,这是第一课。相信你的老师。我既然要你做,你肯定能做到的。” 在少年怀疑的时候,亡灵骑士的声音仿佛暖流一样融入了他的心胸。书中提到过,恶魔的耳语让人心中激动难平,可从没提到过,亡灵的声音可以温暖人心。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弗利德的话,哈特也感觉自己能够做到了。 “可是……我,我该怎么办?” 哈特着急左右环顾,现在连他都能清楚的听到怪物的脚步声了。勉强能辨认出的,是他的速度不够快。可是,速度慢又怎样?哈特可是从没进行过专业的战斗训练,拿过的能称得上武器的,只有木剑和剥皮刀…… “第一步,拔出你的剑。” 即便大地被怪兽的足音震的颤抖,弗利德的声音依旧冷静。 “我,我没有……” “你有。不就在你背上么?把它拔出来。我身为亡灵不能接触圣剑,然而你是人类,没道理做不到的。拔出来,然后架起来。” 弗利德耐心的指导着哈特,帮他矫正站姿。 他知道,哈特现在格外的恐惧。 可是,恐惧中学东西是最快的,尤其是学本能反应。经过这样的训练之后,哈特以后心生畏惧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拔剑,而不是逃走。 面对强敌,感到恐惧是肯定的。然而面对恐惧的态度,则有很多种。弗利德只是选择了生存几率最大的一种教给了他。 “脚分开,双手握剑。深呼吸。保持平静。天下所有的剑术,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在敌人杀掉你之前,反过来杀掉他。这是魔兽,没有必要动恻隐之心。” 哈特嘴里发苦,弗利德说的简单,可坐起来哪有那么容易啦!最好是知道了这点之后,所有的的敌人都能迎刃而解。 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大,粗重的呼吸声终于能够听见了。心道一声:终于来了,弗利德用眼睛的余光,瞥了一眼身后,怪物的轮廓清晰可见。 那是一个酷似人类的生物。身高比人类高得多,大概有两米三四,相当的高大。身体整体呈一个鸭梨的样子,肚腩肥大,双腿比例较人类更短,双手比例则比人类略长一点。让人惊愕的是,它身上不光有肥肉,那在一坨一坨,甩来甩去的脂肪里,能明显的看到钢铁一样结实的肌肉。 稍有战斗常识的人都知道,脂肪有利于保暖和吸收冲击力,而肌肉则能够使出强大的力量。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能兼具这两者,而面前的怪物正是这样矛盾的结合体。 它的容貌有些像是人类,不过颧骨更高更突出,又有点像是猩猩,宽大的嘴巴几乎能裂到耳朵附近,四对长牙呲出肥厚的嘴唇,上下唇各两对,上面都粘着干涸的暗红色的血迹。 魔兽的皮肤是土黄色,上面青紫色的正在发光的图案不停的变化着,仿佛有着自己的意识。怪物脖子上挂着一个简陋的项链:一个人类的颅骨,已经被啃干净了。而他左手里提着一只没吃完的人手,右手里则是一把人类用的车轮大斧,虽然宽大而且有着长杆,可是和他庞大的身体一比,小的不成比例。 亚人种族的生物,食人魔。依靠强大的臂力和强大的自我再生能力而出名的怪物。食人魔智力不高,大概相当于人类十岁上下的智力,并非不可交涉的存在。不过他身上涌动的纹路,就是无法交谈的证明——那是魔化的表现。 长久的生活在逢魔境,虽然灵脉汇集会让栖息于此的生物感觉到欢愉,可是一旦呆的久了,就会被灵脉污染,变成狂暴的怪物,也就是通称的“魔兽”。 “额……” 哈特看见它手里的胳膊,胃里一阵阵难受,想吐。 看见过动物的尸体,和看见过人类的尸体是两个概念。一旦看见和自己形态类似的生物惨遭灾厄,人就会不由自主的去想“如果我遇到了该怎么办”这种假设,最后自欺欺人,把自己吓一跳。 看哈特这样,弗利德心中对他道歉。 如果想成为骑士,血腥,是必然的。不管是屠戮魔兽守护人民,还是为了君王开疆扩土,骑士的一生,就是杀戮的一生。如果有人没有经历过任何血腥就成为了骑士,那么他最好每天都虔诚的祈祷别有战事发生,要不然,最先死的就是这些根本没有经验,却每天养尊处优的人。 弗利德见过很多高贵的骑士。但不得不说,更多的时候,骑士都只是一个趾高气扬的刽子手罢了。 至于弗利德自己,他撇撇嘴,在心里给出了“随意的圣骑士”这个结论。 虽然自己说有点自卖自夸的意思,弗利德确实觉着自己对得起这个称呼。圣骑士就必须刻板?就必须不苟言笑?那么弗利德就是圣骑士里的异端了。不过,自己好像爬得位置还很高,真不知道自己是用了什么手段。 厉害啊我自己! 一边在心里夸耀着自己,弗利德轻声念动咒语,明亮的光明魔法元素迅速在空气中凝结成形,随着弗利德的意愿,温顺的魔法元素忠实的飞到哈特身上。 “哎?” 就在哈特惊讶中,就看见自己身上多了一层半透明的盔甲! 而且,身体里迅速涌出了让他自己都惊讶的力量!全身暖洋洋的就好像泡在温水里一样! 神圣魔法:【圣光甲】【力量增幅】【自然愈合】 这三个魔法,都是神圣魔法中初级却实用的魔法,弗利德是亡灵,自然没给自己加持魔法,而且使用中级高级魔法又会伤到自己,是以只能用这些低级的辅助魔法了。 这也是弗利德最大的依凭。 哈特加上圣剑,加上自己的魔法加成。应该会打出一场漂亮的战斗。 哈特最大的问题有两个,首先,他对于骑士和战斗的知识都来自于小说,错误百出。其次,就是他不够自信。特别是自己告诉她,他训练错误之后。他急需一场胜利来让自己充满自信。尤其是以极弱,胜极强。 弗利德瞥了一眼过来的食人魔,很强。强大的臂力,加上自我再生能力,确实能消灭一只冒险者小队。只要不能给予破坏性的一击,那么就只有绝望的看着不管怎么砍,食人魔都会再生的绝望景色了。 对于哈特而言,这个敌人,足够强,也足够可怕,如果能击溃它,这个孩子作为战士的未来,一片光明。 “吼!” 食人魔发出了渗人的咆哮,以这为信号,哈特的初次战斗,开始了。 第十八章、笨拙的圣剑使 食人魔的学名是巨魔,是一种体型庞大的亚人,严格来说,巨魔并非是专门食用人类的怪物,他是迟缓且智力不足的肉食性种族,捕食人类,是因为人类最好捕获。同提醒下,羚羊和驯鹿比人类更快,野狼和老虎比人类更难寻找,为了生存的更舒服,巨魔多了一个食人魔的别称。 唯独人类,不光遍地都是,而且个体战斗力普遍不足——特别是在巨魔那让人惊愕的恢复力下,人类的钢铁武器也变得不痛不痒了。 暴躁的食人魔挥动着他手里的战斧,几乎比哈特整个胸腔都要大的车轮斧在巨魔强悍的力量下呼啸生风,向着哈特脑袋砸了过去。 巨魔的智力的确不高,可即便是十岁的孩子,也是懂得怎么挥动自己手里的树枝的。 眼看呼啸的斧面就要砍在哈特头上了,少年吓得闭上了眼,这和勇气啊,荣耀啊什么的不一样,单纯的是自然反应。下意识的,哈特架起了剑。 弗利德的圣剑基于骑士剑改造,剑刃大约一米,圣洁的银白色上映出哈特战战兢兢的表情。剑翼则是金色和红色交接,构造成类似翅膀的造型,剑柄通红,剑尾是金色的配重球,上面纹刻着教会圣洁的符号。 这把剑融入了很多稀有的金属,非常沉重,大约有四公斤,比一般的大剑都要沉重。哈特必须双手紧握,才能保证自己能够撑住。 咣! 金属交击的声音。 紧随其后的,是食人魔不甘心的怒吼。 “哎?” 挡住了么?! 哈特心里一喜,赶紧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漆黑的披风和漆黑的发丝,银色的长剑从披风里延伸出来,挡在哈特面前。 这把剑的剑刃和哈特的额头仅有五厘米左右的距离,而这把剑和巨魔的斧刃,零距离接触。 是弗利德! 他在哈特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出手的时候,举剑替他挡住了这一击! 两人体型差距巨大,和巨魔一比,弗利德的身体简直像是个小孩子。幸亏这个逢魔境修建的够大,要不然,以食人魔的体型,乱挥刀刃最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地宫崩塌。 “哈特,战斗的时候,怎么能不好好看着对方呢?” 弗利德回过头,惨白的脸上却是温柔的笑容,漆黑的眸子里,满是坚韧的光辉。 “抱,抱歉!” “没关系,那么,下一次要自己上了。” 弗利德说着,声音里透出力量的感觉,眉头微皱,亡灵骑士的手腕上迅速暴起一块结实的、坚硬的肌肉。 “吼!” 食人魔在咆哮,力量上的绝对,这种庞大的怪物还从没输过——当然了,如果他输了不就被对方屠戮了嘛! “再来,哈特。好好的刺过去。” 银色的剑刃顶着宽厚的斧刃,缓缓上升。刃口交接处,无数的黑气飞散开来,这把剑是弗利德用死气创造的,被破坏的时候,自然会这样。可,即便如此,剑刃的宽度没有变化,剑刃的去势没有停止。 这个又黑又小的人类,居然用剑,把食人魔的斧刃硬生生的给逼了回去! 何等可怕的力量! 哈特双目圆瞪,看得呆了,这可比书上写的真实多了!也精彩多了! 随着亡灵骑士手腕的挥舞,食人魔硬生生的被他推回了三四步! “哈特,集中。该你了。” “啊……啊!是!” 哈特赶紧架好剑,心里大为慰藉,得知自己身边有一个肯定不会让自己出事的人,哈特心里有了底气。 “啊——” 少年下意识的大喊了一声给自己鼓劲,虽然弗利德跟他说过,这是错误的,可是习惯这东西,可没法说改就改,特别是延续了三年的习惯。 少年感觉自己的双手充满了力量,手心里沉甸甸的重量,让他倍感真实。 他从没这么真切的接触过骑士的世界。 在弗利德来之前,他的世界仅仅是这个小村子。 双手持剑,皮靴仓仓两步,少年高举着剑,没有什么花哨的,对着食人魔迎面就是一击! “吼!!” 鲜血和怒吼一同从食人魔的肩膀喷了出来。 食人魔太高了,哈特虽然试图砍中他的头,可是够不到,最后高举的剑仅仅是落在了它的肩膀。 圣剑不愧是圣剑,锋利度一流,即便是哈特这样新手,刀刃依旧轻松的切开了皮肉,深可见骨。 食人魔吃痛,下意识的后退了三四步。 “成,成功了吗?” “嗯,成功了。” 面对少年的惊魂未定的询问,弗利德笑了笑,给出了回答。少年心里迅速涌起了勇气:自己现在,正和小说里的骑士老爷们一样除魔卫道!!之前被格伦四人组背叛抛弃的心情早就抛诸脑后。现在,只有兴奋了。 不过,还没等少年享受片刻的喜悦,食人魔肩膀的伤口已经迅速愈合了起来,一样的肉眼可见,被切开的组织里迅速萌发出粉嫩的肉芽,刚刚深可见骨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别怕哈特,继续上。” “是!我,我知道了!” ———————— “啊——” 少年哈特的声音在砖石走廊里回响着,明明是热血的狂吼,却在无数次被腐旧的砖石的传音中,渐渐失去了本意。传到格伦耳朵里的时候,这已经是单纯的惨叫了。 “嘿,格伦,你听见了么?” 女冒险莱温颇为嘲弄的问道。 “听见了,不过你可别想让我去救他,赶紧趁着那怪物被引走的时候,把队长他们的装备回收了!那可都是好东西!” 四个人现在正在全力奔跑,走的,自然是之前和弗利德他们分开的另一条路。 格伦他们的冒险者队伍被食人魔歼灭了,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或者说,这四个人临阵脱逃了。 可是,人心这东西,最说不好。能够影响它的因素太多了。 如果之前葬身于此的十多个冒险者能有一个活着出去,格伦四人都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生死关头背叛自己的同伴,这个罪过实在是太大了。而逃走之后,还要用石头把其他人逃走的道路封锁起来……那更是罪无可赦。 可是啊,如果这十多个冒险者一个都没活,那么格伦四人就是全力在和食人魔交锋的时候挣脱出来的勇士,为了向后人传达这个食人魔有多危险。过街老鼠瞬间变成了冒险者的英雄和勇士,改变的何其之快。 格伦他们当然相当英雄,但是,他们更想当一个有钱又体面的英雄。死人不需要武器和装备,更不需要金钱和首饰。格伦他们这次雇佣弗利德,就是为了能够没有风险的寻到队长他们的尸体,然后回收他们的装备,能用的就穿上,用不到的就交换,坏掉的就卖给铁匠铺,怎么看都是不赔本的买卖。 冒险者的资金往往很短缺,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全副武装,而是添置自己最迫切需要的装备。 前卫一般是铁甲,剑士则是护腕,有些人会选择铁靴。而现在,他们都死了,只要能找到,这些都是格伦的。 而且,格伦记得很清楚,自己的队长,手里拿的是一把附加了魔法的车轮大斧!乖乖,那可是好东西!不管格伦是以后改用斧头,还是卖了换一把魔法战锤,都值得一赌。 至于两人身后一言不发的人,其实,是奴隶。 在格罗斯帝国之前,某个不被允许提起名字的王国是支持奴隶贸易的。大多数的冒险团都会雇用自己的奴隶——当然,冒险者买奴隶,仅仅是用来维持补给线,换言之,就是负责背包的,团队人员达到20人的话,光是必要的食物和水就足够沉重了,冒险者还要保存体力应对战斗,所以大团都会有自己的奴隶。 而奴隶,自然也不需要武器。在格罗斯帝国攻破王国之后,对奴隶贸易的态度,变得很暧昧,聪明人马上选择了观望,给奴隶穿上衣服,配上武器,模棱两可的静候帝国的态度。 这就是为什么弗利德借来的剑那么粗糙——奴隶不需要好武器,他们根本没有战斗力。 这也是为什么两人一言不发——奴隶也不需要说话。 至于那张精致的角弓,则是那个女人的逃走之时,从某个团员身上抢来的。 挂在奴隶身上,仅仅是因为她担心角弓的弓弦会割伤自己的手。 四个人跑了一阵,轻车熟路。 他们毕竟探索过这里一次,对于自己的队伍去了哪里,还是清楚的。 尤其是食人魔这个生物,有着把猎物拖回家里再享受的习惯。而很巧合的是,之前的探索中,格伦正好跟着前锋直达了食人魔的住处。当时他正在睡觉,原本准备一鼓作气消灭它,却没想到,被它那恐怖的恢复力给打垮了。 四人沿着熟悉的路途,迅速冲到了之前食人魔用作巢穴的房间。 那是一个酷似神殿的地方,不过年久失修,里面的精美装饰坏的坏,烂的烂,堆积这食人魔的粪便,猎物的血污,还有吃剩下的骨头残渣……逢魔境逢魔境,这里总算有点魔境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食人魔不在。 果不其然!队长他们的尸体也在! 格伦一眼就看出队长那华丽的盔甲了! 果不其然!就算是食人魔,也没法几天里吃完十几个人。 “太好了!哈哈,出去之后,一定要好好感谢他们啊!” 格伦兴奋的难以自制,这个世界很少有比不劳而获更让人觉着幸福的事情了。虽然他花了五个金币,可是很奇怪的,他一点都不心疼。这只能解释为,他认为自己获得的远远超过了五个金币。 “好了,赶紧去吧,我可不想等那傻大个杀回来——哎,你说,有没有可能,那个黑头发的把那怪物给杀了?” 忽然,莱温想到了这个可能,他怯生生的问道。 “怎么可能,那可是食人魔!还是魔化的!那个恢复力!你看见了,咱们砍了它脑袋!他居然长了个新的!这TM有人能宰了他就见鬼了!——成了,你要是不放心,咱们出去的时候把那洞口轰的炸了,一了百了嘛!我记得炸药还剩下了不少吧?” 格伦笑嘻嘻的跟莱温打趣,说着,还趁机在她屁股上捏了一把,莱温咯咯娇笑,推了他一把,忽然转过头,脸上的笑意忽然消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怒骂:“你们两个,愣着干嘛!赶紧撑起袋子去装!看着值钱的全给我拿过来!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带着兜帽的两人瑟瑟发抖,赶紧点点头,赶紧从腰上解下来两个麻袋,逃也似的冲进了食人魔那肮脏的“寝宫”。 “啊!” “啊!” 而几乎同时,两个奴隶一起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哀嚎! “怎么?!” 格伦吓了一跳,赶紧把战锤提到手里。而莱温也抽出了两把匕首,刀刃隐约泛着绿光。做出作战姿势的两人,姿势都有点奇怪。 格伦侧着身体,左脚不自然的后踏,挡在莱温的腿后。而莱温的刀刃也不自然的接近了格伦的肚子。 面对危机,两人的决策惊人的一致,真不愧是队友:必要的时候,牺牲掉对方,也要赢得逃走的时间。 “什么人!” 壮着担子,格伦大吼了一声。 昏暗的空间里,回应两人的,是轻微的窸窣声,还有此起彼伏的轻微呼吸声,几双泛着浑浊光彩的小眼睛,在黑暗中缓缓走了过来! —————————— PS:关于【巨魔】和【食人魔】的称呼,可能读者们会觉着无所适从,举例来说,就好像【人类】和【杀人犯】。杀人犯是人类,但不是所有人都是杀人犯。吃人的【巨魔】是【食人魔】,但不是所有的【巨魔】都吃人 第十九章、最好的陪练 “喝!” 随着坚定的低喝,神圣的银色剑刃瞬间化为最为致命的武器,凌厉的一刀切开了食人魔的抓着战斧的右腕。不知畏惧为何物的怪物也不禁发出痛苦的咆哮,庞大的身体摇摇摆摆后退两步,勉强站定了身体,再次吼出一阵腥臭的风。 “干的不错哈特。” 弗利德笑着拍了拍哈特的肩膀,他现在站在哈特背后,仿佛他的披风一样。 “接着,我要教给你的是,剑术中的‘荡剑’,这是西方剑术中特有的,东方的长剑没有配重球。荡剑,就是在挥剑的时候,充分利用配重球的力量,让手腕发出灵巧的一击……” 弗利德说着,闪电似的抓住了哈特的右手,同时膝盖一弯,因为两人距离极近,弗利德的膝盖直接压到了哈特的膝窝,逼得他弯下了腿。 “放低你的重心,然后挥剑的时候,充分体会配重球在你手腕外部的滑动轨迹……” 说着,弗利德抓着他的手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又长又流畅的刃之轨迹,招数虽然简单,但效果确实华丽的。不得不说,圣剑那淡淡的乳白色光辉加了不少印象分。 圣剑的神圣属性透过哈特的身体传导到弗利德身上,让他感觉浑身都在刺痛,仿佛自己不是再抓哈特的手,而是一个被烧红的铁刺猬,又热又疼,不过他完全把自己的痛楚隐藏了起来,不露一丝痛苦的继续给哈特讲解剑术。 食人魔右腕的伤口迅速的愈合了起来,它高举着战斧,双手握住,嗷嗷乱叫的砸了下来,声势浩大,大有把两人连着地面一起砸得粉碎的意思。 咣当! 斧刃沉重的砸在地上,直接把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古董地面给削了一个大口子。在半空中,弗利德空出的左手凝了一把骑士枪,圆锥形的可靠银枪直接格开了食人魔的大斧,金属交锋发出了让人感觉的耳朵生疼的摩擦声,巨大的凶器所携带的狂暴力量尽数贯入大地,伴着轰隆一声,砖石为止碎裂,飞溅的尘土中,无数的细碎砖石飞溅四方,哈特只感觉一阵强风吹过,发丝乱舞,好几块石头砸在脸上,生疼生疼的,可也就仅仅是这样了。 弗利德先生……好强。 这是哈特的第一感受。 不光是实力强劲,而且还有理智的判断力,而且还很温柔。虽然言行很多时候不像是传统的圣骑士,但却不得不说,他肯定是个好人。 一边在战斗,一边教导自己…… 自己名义上是救了他一命,可实际上,他的实力这么强!说不好那也是他的自谦而言。 真的是,太强了。 这种和心中偶像几乎是零距离接触的机会着实太少见了! 哈特在任何一本小说里,都没有见过骑士一边击退强敌,一边谈笑风生的给毫不懂剑的人讲解如何用剑,并亲自带着他训练的情节。 幸福来得太突然,哈特只希望现在不是一个梦,不会出现自己眼睛一闭一睁,发现根本没有什么黑色骑士,自己还是要每天上山,检查陷阱,练剑,欺瞒姐姐,周而复始。 曾经沧海难为水,哈特忽然觉着,自己可能无法在继续回到那个天真无邪的时候了。 而弗利德心里则是十分的欣慰。 这次带着哈特过来,可是来对了。 食人魔的自愈能力非常强大,汲取了太多灵脉,魔化之后,失去了大部分的理智,换来了更为恐怖的攻击力——可即便如此,食人魔还是没有超过弗利德的力量。 即便是硬碰硬,自己也有绝对的把握取胜,事实上,自己刚刚就是这么做的。 毕竟,食人魔被人恐惧,仅仅是因为他们“吃人”这件事,大多数时候,食人魔为人类所恐惧,都是人类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排除了吃人这点,食人魔并没有那么可怕。一头食人魔大概有2个成年男子的腕力,这并非什么很可怕的力量。 不过再生力确实值得敬畏,被魔化之后的食人魔,即便被砍下头颅或者贯穿心脏也不会死。正确的消灭方法是同时击溃心脏和大脑,让身体的自愈能力瞬间崩溃。无论这两个器官还存着哪一个,都会激发身体的自愈能力。 什么?弗利德为什么明明知道他的弱点还不杀了它? 开什么玩笑,这么好的陪练哪里去找? 自愈力一流,就是说被砍多少次都会回复,就连稻草人木偶砍的多了都会坏掉,重新扎一个或者买一个都很麻烦。 而且被魔化了之后,外形恐怖,面对这么可怕的家伙都能挥动刀刃,哈特心里的成就感和直面恐惧的勇气都会得到培养。 最重要的是,魔化之后的食人魔,本来就蠢笨的脑子更加一根筋,根本想不到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之类的话,单纯的想要赶紧利用自己的自愈力耗死这两个家伙,把它们吃掉。 一个不会逃走,不会轻易死亡,会主动攻击的免费陪练,哪里找一个去? 是的,对于弗利德而言。将格伦所属的冒险团消灭的食人魔,实在是太弱了。 即便是现在这个刚刚诞生不久的自己,要消灭这头食人魔,都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而这点,早在来这里之前,弗利德就知道了。 原因很简单。如果是足够强大的敌人,这四个人逃不走。如果是弗利德当他们的对手,格伦这个等级的战士他可以轻松剿灭二三十人,甚至是四十人的队伍都能尝试一下全歼。而面对未知的怪物,他们则逃走了四个。 结果很明显,怪物强于格伦四人组,而自己比怪物更强。 诚实是骑士的美德,更何况这只是正确的判断战斗力而已。如果过度看低敌人,那么是自大,如果过度的看轻自己,那么就是自卑。这两样都会成为战斗预判的大敌。诚实,不光是对别人,更是对自己。 而同样的,因为谦卑也是骑士的美德,所以弗利德没有告诉哈特这一点。知道自己比别人强是一回事,到处去宣传自己比别人强就是另一回事了。 从一开始,弗利德就准备让哈特来这里接受锻炼。 有自己在身边,安全有保障。这样总比日后他自己出去闯荡要安全的多。战士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首战,在怎么丰富的训练也比不上一次实战。值得高兴的是,哈特在刚刚开始学剑的时候,就遇到了这么难缠的对手,会成为很好的经验。 而自己在身边,则可以保证他绝对不会出问题。 就算他受了伤,弗利德也掌握着相当数量的治愈魔法。即便哈特重伤垂死,弗利德也有把握把他救回来。 这一切,都是为了报答哈特的救命之恩。 知恩图报,善良的人都能做到。 可是报恩的时候要确确实实从对方能够得到最大利益这点出发,就很少有人考虑了。 弗利德认为,单纯的付钱,并不算是报恩了。必须要让哈特确确实实得到好处。拿了钱,他们能干什么?无非是穿的好一点,吃得好一点。 而他现在做的事情,会让哈特一辈子受益匪浅。 报恩,回报给恩人的东西,必须和恩人给予自己的相当。 哈特救了弗利德的命,弗利德则回报给他一个光明的作为战士的人生。 日后,哈特可能无法成为骑士。但是却能成为很好的士兵,或者是冒险者。不管是哪一个,都比作为一个憧憬骑士的山村少年在大山里耗尽一生来的好一点。 想到这里,弗利德再次打起精神,准备把下一招教给哈特—— “噢噢噢噢!” 食人魔发了疯似的狂吼起来,或许是久攻不下,让这个食人魔终于变得狂躁了,亦或者,是因为他又吸取了灵脉,变得更强大了? 不管如何,弗利德心中迅速闪过了危险的信号。 这是被战士们称之为第六感的东西,这玩意谁也说不出它的原理,可是每个人都备受它的的帮助。 “光之精灵!无毁防护!” 弗利德来不及解释,抓住哈特的手把他用力向后甩了过去,同时,他快速念动周围,左手上泛起一圈神圣的涟漪,扩散在哈特身上,无数的金色鳞片拼贴在哈特身上,化成了一件保护他的盔甲。 而正是这个动作,弗利德没有来的躲开…… 先是极近距离接触圣剑,神圣气息大幅度弱化了弗利德的力量。 之后,又是甩开哈特,又是给他加持魔法,浪费了宝贵的反应时间…… 战斧急速的落下,从左肩到地面,一击切的精确又狂猛。 哈特的身体仿佛一块被扔出的石头,哐当一下,毫无美感的摔在地上…… 他抬起头的时候,是大字形站立的亡灵骑士,还有他背后喷出的腐绿色的血液,还有…… 一头浑身赤红,双眼简直像是血珠一样的凶悍怪物! 第二十章、恐惧 “弗利德!” 声音先于意识而发出,哈特浑身上下一阵发抖,恐惧让他的双脚发软,因此,他只能用双手努力往弗利德面前爬过去。 他眼见那名亡灵骑士放弃了逃走的机会,并使用着那会伤害自己的神圣魔法,保护了自己。 他无法理解,为什么刚刚占了压倒性优势的弗利德,会忽然被食人魔压倒,攻守瞬间逆转…… 然而,弗利德理解了。 他清楚的看到,那把车轮大斧上,炽热的红色和鲜艳的血色化为两股浓郁的浊流汇入食人魔的身体,汇入涌动的花纹中,两股脉动的能量于变幻中染上浓重而狂乱的紫。 魔化生物,或者说“魔物”,是因为吸收了大量的灵脉而异化的生物。 灵脉是一个很难理解的概念,有人称之为以太,有人称之为魔脉,有人称之为龙脉,但总体而言,大家都认为这是一种存在于大地和空气中的,仿佛人体脉络一样的能量流,它们数量万千,它们大小不一,它们交错纵横,它们分部在每个生物体内。 东方的建筑学家们,讲究将国都定位在灵脉丰沛而且安逸的地方,他们坚信龙脉会保佑国家的繁荣昌盛。而事实上,几乎一统东方大陆的【同国】已经风调雨顺几百年了。 然而,这个庇佑国家风调雨顺的灵脉,一旦汇集成点,那么便是人人头疼的逢魔境。 就好像蜂蜜很甜很有营养,但是吃多了就会发胖,一口气吃的太多会噎死。灵脉并非是越多越好,可惜生活在逢魔境的生物们大多数并不知道这点。 在日常生活中,呼吸,进食,每一个行动,都在他们身体里聚集着灵脉,最后,终于因为灵脉过于强大,而变成贪婪的魔物。 而刚刚食人魔手上战斧那奇妙的现象,正是魔物吞噬灵脉的现象。 而这食人魔吞噬的目标……就是他战斧上凝聚的魔法! 那不是一把普通的战斧,而是一把魔法战斧!被附加了魔法! 一般而言,直接从魔法武器上夺取附加的魔法属性是很困难的。然而魔化食人魔被弗利德和哈特伤害了多次,再生力再强,也是需要能量的,而消耗的能量,该怎么补充呢? 食人魔只能从身边疯狂的汲取灵脉,而距离他最近的,毫无疑问就是它手中的车轮大斧。 而且,说来也巧,这把战斧上面的两个魔法能力之一,恰好有一个是“肉体强化”。 这个技能作为武技而言,大多数人都是浅尝辄止,然而作为魔法属性而言,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想要习得【肉体强化】这个武技,需要付出大约一年的训练。而想要达到那个大剑士的水平,则需要三五年。对于一个武者而言,太长了。他们宁可选择其他的,更容易出现效果的武技。而魔法属性【肉体强化】,只要付钱,魔法师不用两个时辰就能做好。 肉体强化这个魔法对人类而言,效果有限,毕竟人类本身就不是以力量著称的种族,但是对于食人魔而言,他们的力量是人类的两倍以上,魔化会增加接近一倍的力量,在加上肉体强化……那已经是灾难等级的怪物了。 另一个魔法,则是【附加火焰伤害】,这把战斧的原主人,对这把战斧一定很看重,有两个魔法能力的魔法武器,价格可不是乘以二那么简单。 现在,弗利德身后的食人魔迅速膨胀了一圈,身上的肌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加了,结实又突兀,血管清晰的浮现,交错纵横,随着它重浊的呼吸而起伏。而且,皮肤迅速燃烧了火红的颜色,鼻孔里不时有火花喷出…… “别过来,哈特。” 出乎意料的,亡灵骑士的声音格外的冷静,听不出一丝情绪。这才符合人类对亡灵的一贯认识:不会悲伤,不会痛苦,没有人类所有的任何感情。 “啊!好!您,您一定能击败这头怪物吧!” 仿佛溺水的人会抓住最后一丝稻草一样,哈特现在满心都是鼓舞自己的话语,他不停的告诫自己,如果没有自己拖后腿,如果没有圣剑去削弱他的力量,那么这位亡灵骑士一定是无敌的! 所有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从没有骑士会死于这么不名誉的战斗。 “很遗憾啊,哈特,现在,确实是这头怪物更占上风呢。” 弗利德闪电式的转身,漆黑的皮肤翻飞,强风随之卷动,被披风压迫的空气迅速凝聚成沉重的气流,吹得哈特睁不开眼,视野迷离中,亡灵骑士的背影虽然瘦削,但是可靠。他背后的伤口,那道腐绿色的伤口里,汩汩的喷出让人怀疑是不是毒液的东西。 骑士双手握剑,银亮的剑刃勉力抵挡住压杀的大斧。 而这次,角力并没有持续多久。 轰! 战斧落地。半截剑刃飞到半空中,在贯入墙壁之前,先一步化成了漆黑的死气,消散在空气里。 武器的折断给弗利德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黑色的身影迅速侧身躲开,身体贴着大斧规避,斧面两侧尖锐的风直接在亡灵惨白的脸上割开了一道狭长的口子。 没有错过这个机会,弗利德趁着食人魔大斧贯入大地,一脚踩了上去,钢铁长靴和钢铁长杆相撞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旋身两步,伴着乐器似的两声脆响,弗利德已经切近食人魔的手臂。趁势,弗利德暴喝一声,双手持剑,狠狠切入了食人魔的手腕中。 锋利的剑刃在亡灵骑士强悍的力量下,热刀切黄油似的,轻松切开了它的皮肉,却被食人魔结实的骨头阻挡,弗利德试图抽剑离开,忽然他松开了握剑的手,只见那边死气凝聚的骑士剑已迅速的变红变热,随后化为一团黑气消失了!食人魔的伤口里仿佛火焰喷泉一样的赤色能量流喷涌出来,直到伤口愈合才消失,现在的食人魔不光是战斗力惊人,也能随着本能发动火焰能力,十分棘手。 一见弗利德后撤,食人魔迅速抬起他粗壮的豪腕,卷着弗利德往天花板砸去。弗利德赶紧一脚踹在长柄上,飞身后跳,同时手里黑气涌动,凝出了一把剥皮刀投了出去。银亮的剑刃在神圣魔法点亮的空间中卷成一团银光,切向食人魔猩红的眼眸。 食人魔躲也不躲,硬是用自己的皮肉抵挡这一击。伤口不深,迅速喷出的火焰直接吞没了刀刃。 食人魔也深知自己的速度远不如弗利德,它举起空着的手,攥成豪壮的铁拳,能清楚看到指节的拳头上呼的一下燃起了赤红的火焰,轰然砸向弗利德。骑士只能再次侧身躲开。 火拳落地,汹涌的赤炎迅速散射的到处都是,弗利德举起腕盾,保护着自己。 “弗利德!” 明知道自己不应该打扰他,可是,一见弗利德受挫,哈特还是情不自禁的喊出了声。 不这样做,不做点什么的话,不行。绝对不行的。 哈特鼓励着自己,他努力想要回忆起书里勇猛的骑士形象,可是脑海中刚刚回响起一丝盔甲的冷光,也在食人魔狂怒的咆哮中被冲刷的一干二净。 每个人都觉着,自己有能力面对巨大的灾难。而只有当灾难真正降临的时候,他们才会明白,“觉着”和“能做到”是两回事。比如哈特,他现在光是发声就需要巨大的勇气,浑身颤抖,每个细胞都在倾诉着恐惧。 他甚至站不起来。更别说去和弗利德并肩作战了。 我,我真是个懦夫…… 他这么想。 “呐,哈特,别露出那种表情。面对拥有绝对力量的强敌之时,如果不感到恐惧,那么和死人也就相差不远了。” 或许是为了给哈特鼓劲,弗利德左手架好漆黑的盾牌,右手则重新凝聚出银亮的长剑。幸好亡灵的生命和血液没有什么关系,如果现在弗利德还是人类,恐怕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失神,变成食人魔的点心了——当然,如果他还是人类,他的战斗力是现在的一倍,也不会被这种食人魔偷袭就是了。 他迅速挥动双手,切近了和食人魔的距离,利用车轮战斧的长杆,尽可能减少自己的伤害——比起斧刃的直击,还是长杆的殴打更好熬一些。在这一系列迅捷的动作的空隙中,弗利德的声音清晰而且坚定。 “可是……可是我……” “人类之所以崇高,在于面对恐惧之时的勇敢,而并非感觉不到恐惧。你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战斗,你会恐惧,你会畏缩,这才是正确的。如果你高举着剑冲上来,那只是送死,只是满足自己狭隘的荣誉感罢了。” 一边说着,亡灵骑士用他的盾牌格挡住斧头的长杆,同时,挥动长剑刺入食人魔肥厚的肚子,锐利的寒光在它身前留下了一个长达半米的口子,黄色浑浊的脂肪混着鲜红的血液露了出现,它们还没接触多久空气,便仿佛从未出现过似的,飞速愈合了起来。 而食人魔趁机卷起一脚,弗利德赶紧提盾挡住,整个人被巨力撞的倒飞出去。 “我……我好怕……我,我好怕啊……不想死……我不想死……” 弗利德的话中的某个词,触动了哈特心里最柔软最敏感的部分。与死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一天内见识到了太多的大起大落,少年脆弱的内心终于崩溃了,哭了出来。 如果自己死了,姐姐会有多难过呢?原本两个人的家里,居然还要再少一个……姐姐,会露出怎样的表情呢……明明,明明什么都没为他做…… “呐,哈特,你为什么会觉着你会死呢?” “哎?” 被击退的亡灵圣骑士阁下,语气中充满了轻松的味道,仿佛之前的凝重是骗人的。如果哈特仔细回忆一下,就会想起来,好像在之前不久,自己刚刚见到过这个表情,刚刚见识过这个展开…… 弗利德回过头,在光耀术的照耀下,他的脸颊泛着一层淡淡的金光,自信的笑容被这华丽的光辉加持,变得更加充满自信。仿佛冬日里的太阳。 “我从一开始就没说过我会输啊?我只是说,他比我强。难道弱者,就一定要输么?” 哈特愣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直到此刻弗利德还能露出微笑。 他更不明白,为什么弱者能胜过强者。 他只能呆呆的看着那阳光的笑容和触目惊心的腐绿色伤口,任由恐惧的泪水滑过脸颊。 第二十一章、一意专心,一击必杀 “仗剑游行的我们,经常会遇到敌人远远超过我们的情况。这种时候,第一要考虑逃走。” 自称圣骑士的某人,随随便便的说出了逃走这种不名誉的话。趁着说话的功夫,他侧开身体,迅速向左边逃开两步,躲开了食人魔的战斧强袭。要知道食人魔加持了魔法武器的属性,威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就连弗利德也不敢正面对其锋芒。 虽然他嘴里说要逃走,可是他的身体却没有后退,他大幅度挥动左手,把腕盾当作飞镖一样的甩了出去,目标正是食人魔最脆弱的眼睛。三角形的臂盾仿佛一个圆盘似的回旋,咣的一声撞在食人魔面门,硬生生挤压着他脸上的肥***出了一声爆吼。 “如果我们不能逃走,那么,就要冷静下来,深呼吸,架起剑,仔细的注视着对方的每一个动作。” 弗利德没有再次凝聚成臂盾,而是双手握住了手里的骑士剑。 食人魔早就被灵脉侵蚀了心灵,化为贪婪的魔物,智能本来就低的巨魔种族,现在更是什么都无法思考,只能趋从于自己的欲望,贪婪的吞噬一切。它无法理解弗利德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死,也不在乎这点。 食物就在面前,要做的就是,打死他,带回巢里,吃掉,睡觉,醒来之后找新的食物,周而复始。 因此,魔物的动作往往具有一定的模式。 特别是人形的魔物。 这一次,食人魔拧动庞大的身体,双手抓住战斧,使出了粗狂又威力无穷的一击。而在这之前,弗利德已经先一步躲开了。战斧切碎的地面,轰鸣的声音伴随着四溅的乱石,噼里啪啦在周围的墙壁上反弹出嘈杂的细索声音。 仿佛预知了这一击似的,弗利德漆黑的足甲在被砸的裂痕交错的地板上踩出清脆的足音,随后停住了。他仿佛嘲讽一样的,看着那呼啸的冷金属擦过他的鼻尖,却无法伤及自己分毫。沉重的武器挥动带来的是狂猛的罡风,黑骑士的头发狂乱飞舞,仿佛传说中的蛇发怪物。 这种大胆的规避方式震惊了哈特的心灵,巧妙的算好对方的攻击距离,这可是小说里都很少见的描写,如果真的能做到,这个人得多精通战斗技术啊! “然后,找出对方的强项,规避掉。不要和敌人在他的优势中硬碰硬。如果力气大,就躲开,如果速度快,就强行用力量逼他无法逃走。如果他没有短板,那就用魔法——冤死于此的亡魂,助我一臂之力!” 弗利德最后的句子,声调忽然拔高,他双脚并拢,腿甲交击发出清脆的声音。同时,他竖剑于胸,左手轻轻按在剑刃上。 随着他的低吼,只见他身上疯狂的涌出漆黑的颜色,仿佛在一杯清水里注入了一滴墨水一样,空气中,黑雾摇曳,和光耀术的圣光接触之后,发出了嘶嘶的声音。 食人魔可不管这一套,看着这个黑小子停下了,赶紧上前一步,正要再次发出威力无穷的一击。结实宽厚的手臂用力振在身后,正要来一个全力的横扫! 然而,横扫并没有出现。 无形之中,仿佛有什么抓住了它的手,让它难以挥动手里的战斧。 它惊异的看过去,只见无数的墨点仿佛一个人类的手腕一样,抓住了它的手臂。 而他肥大的身体周围,更是无数的黑影涌动,仿佛传说中的鬼魅一样缠上了它的身体。把它的肥肉一坨一坨的聚拢,捏起。 亡灵一级魔法【恶灵缠身】 不同属性的魔法有不同的特色,火系多攻击,气系攻击路径诡异,水系多回复,地系则大多和地面相关,神圣系兼具回复和攻击,黑暗系魔法则有着最强的攻击力和削弱其他种类魔法的效果。那么为什么要单独把亡灵魔法也拿出来当作一个魔法属性呢? 自然的,是因为亡灵魔法也有它自己独一无二的特色。 那就是召灵。 毫不夸张的说,全大陆没有哪个地方没有出现过死者。亡灵魔法的特色,就是和一个地方的“死气”相关。逝者越多,亡灵魔法威力越强,逝者辞世时间越短,亡灵魔法威力越强。 是以,在当年的战争中,亡灵巫师和尸巫们一度凭借亡灵魔法制霸战场——要说哪里死人多,而且死亡时间短,那么也就是战场了。 现在,弗利德所处的逢魔境里,这头凶暴的食人魔最近才击毙了十多名冒险者,在更久之前,不定有多少生命消逝于这怪物手下。亡灵魔法一用出来,弗利德就感觉整个空间都充斥着亡者无尽的咒怨。 原本恶灵缠身只是一个干扰和削弱的魔法,它会召唤出大量的恶灵骚扰敌人,被恶灵抓住的话,死气就会侵染对方,虚弱对手的力量。然而在这里,在死气的加成下,恶灵仿佛被捅了蜂巢的马蜂一样,倾巢而出,只能用“铺天盖地”来形容了。 这里……果然不对劲。 这么浓郁的死气,可不是十几个百十来个人的死亡量。在这周围的土壤中,至少沉睡着上万具尸体…… 这是什么地方啊…… 弗利德脸上一阵厌恶,虽然他现在就是亡灵,可生前毕竟是圣骑士,对这些事情还是本能的厌恶。 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如果自己的强项能够给敌人造成伤害,那么就一口气扩大优势!” 趁着食人魔被弗利德召唤来的恶灵纠缠住的时候,亡灵圣骑士不但没有后撤,反而双手提剑,欺身上前,泛着冷光的黑色盔甲透出沉重的压迫感,进步,钢靴碾碎了地砖,尘土飞扬。拧身,腰力带动着手臂,银光一闪。 骑士剑并非是以切斩闻名的剑种,它有着宽厚的,三角形的剑身,原本是为了利用起特殊的结构,像是锥子一样刺穿敌人的板甲的。然而,在弗利德手里,这些都不是问题。 剑刃卷着沉闷凝滞的污丑空气,形成了锐利的罡气,随着弗利德激发的斗气,剑刃仿佛涂了一层热油一样,泛着奇异的光彩! 嗤! 一剑斜斩,一条细长的血线浮出于食人魔的身体。 弗利德迅速两步后退,身体轻灵的如疾飞的乌鸦,乘着食人魔吃痛的狂吼,他轻飘飘的拉开了距离。光是这样还不够似的,他再次脚尖连点,这次终于有点“撤退”的样子了,弗利德一口气撤出了大概二三十米远,来到了哈特旁边。 就在此时,食人魔身体上狭长的血线终于迸发,为了驱使这么庞大的身体,血管里自然涌动着大量的鲜血,它们争先恐后的从食人魔身体里喷涌出来。同时喷涌的,还有炽热的魔法能量,仿佛一台喷火的战车一样。 刚刚那一击精确的切开了食人魔的心脏,这是巨魔这个种族的两大死点之一。只要心脏和大脑同时收到创伤,那么即便是以再生力著称的巨魔也会死。 食人魔自己也明白这点,也不追击。生物的本能就是保护自己,就好像人类面对直冲面门的飞行道具会本能的闭眼一样,巨魔的心脏或大脑遭到破坏的时候,也会优先回复自己的身体而非继续进攻。 这点,弗利德当然知道。 身为巡礼骑士,他曾经走遍大江南北,不可避免的和多个种族交手过。巨魔,老实说不在少数。 他左手捏了个剑诀,小心的驱动着那些恶灵顺着伤口流入食人魔的肥肉,鲜红的肌肉和浑黄的脂肪之间,黑色的恶灵迅速贴了上去,她们经过的时候火焰也为之消退,贴到皮肉之上,则鲜活的血色肉眼可见的失去了色泽! 把食人魔最大的王牌【再生力】封印了! “然后,就是最后的一点了——在取得优势之后,绝不放松的,直到将敌人彻底击溃!过来,我的搭档!” 哈特颤抖的视野仰望着弗利德的身影,伫立于一片光辉中的黑色骑士,山脉一样的威严。明明并不属于雄壮的身材,却给人无比可靠的感觉。 随着他的低喝,一匹神骏的黑色骏马仿佛从他的披风里延伸出来一样,安静的落在他身边。修长的四蹄配合结实的肌肉,有力,而且可靠。 翻身,上马,弗利德右手里刷的一声,一杆银亮的骑兵枪出现在他手里,超过两米长的圆锥形的枪身不怒自威,银色的光泽流露出骑士制霸战场数百年的威严。 这是何等威风的姿态啊! 哈特由衷的感慨着,双眸里满是钦慕,因为过于感动,他的泪水停不下来。 他光是知道人在悲伤的时候和极度欢喜的时候会流泪,从没想过感动一样会让这灼热的液体烫伤脸颊。 不需要再多的言语,人马融为一体,四蹄踏地,伴随着第一声咯噔的足音,黑骑士的速度瞬间加速到最高,把骑枪架在肋下,枪尖高抬,对准的,正是食人魔那丑陋的脸! 咔! 全力冲刺产生的速度,人马和盔甲叠加的重量,一同转化为势不可挡的狂暴冲击力,为了保护骑手不被反力击溃,长枪清脆的断裂声轰然若雷霆。 黑马跃起,枪刃撞击在食人魔坚固的头骨上,巨大的冲击力瞬间折断了坚固的枪身。同时折断的,还有食人魔的颅骨,整张脸碎的血肉模糊,连濒死的哀嚎都发不出。 而在这隆隆雷音中,马匹的四蹄谱写出雄壮的旋律,庞大的魔物倒地,掀起的尘埃为优胜者谱写着赞歌。汹涌澎湃的火焰能量爆发飞腾,熊熊燃烧着食人魔身体上那肥厚的脂肪。 东方人信仰火焰会带走生者的罪恶,希望这火焰也能带走这怪物的杀业吧 伴着逐渐放缓的马蹄声,弗利德调转马头,他的位置很远,哈特只能勉强看到他的影子,少年的双瞳满是泪水,视线朦胧中,骑士的身姿凛然若天神。 第二十二章、继续探索 “得……救了么?” 哈特的声音颤抖的连他自己都很惊讶。 在危难关头,自己被恐惧支配,身体使不出半点力气……这实在是有点丢人。 从没看哪本骑士小说的主角会这么瑟瑟发抖的。 “能站起来么?” 弗利德随便把手里折断的骑士枪扔到地上,明明是死气凝聚的战枪,却仿佛金属制品一样,在空洞空间里发出骇人的混响。银色的金属撞击在地面上,迅速化为一团浓重的黑气,涌入了弗利德的盔甲缝隙。 如果,这种时候还需要他帮助的话……实在是…… 想到这里,哈特心里别扭的心情涌了出来,咬着牙,强迫自己的身体行动起来。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没问题。” “抱歉啊,哈特。” 听到少年逞强的话语,弗利德意外的没有对他伸出援手,他就站在哈特身边,俯瞰着少年的努力。 “是我的问题。让你受惊了,虽然作为战士,你总有一天要面对这些,不过,现在确实早了点呢。” 空旷的空间里,伴着食人魔的血污,亡灵圣骑士的声音在四壁之间回荡出懊悔的味道。 本应该是高贵的存在,被人尊称为“老爷”的圣骑士,向哈特低下了头。 “不,是我……我不应该热血上头,您明明都察觉到有异常了,我还傻傻的相信他们!” 一只手扶着墙壁,颤颤巍巍站起来的少年,嘴里漏出满含恨意的句子。弗利德当然听出了他话语里的怨念,无论是谁,被人这么恶意的利用,都会觉着憎恶的吧。 如果是说的清楚,格伦他们花钱买命,那么无所谓,开价够高,就有人愿意卖。可是用这种欺瞒的手段,那么就让人心情非常的不愉快了。 事实上,弗利德心里也有点不痛快,不过他很快就忘记了。身为巡礼骑士的时候,他每天遇到的烦心事比这个多得多。 而且,他也不准备开导哈特。 如果有人被这么背叛了,还能跟个没事人一样笑呵呵的,要么他是智力障碍者,要么,就是城府极深的大阴谋家——这两种人弗利德都很厌恶。他倒是宁愿哈特成长为一个真实又鲜活的人。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哈特问道。 在刚刚的战斗中,两人背后那已经被消耗的差不多的凝空盾墙早就随着那暴鸣的骑枪折断声一起粉碎了,那本就不是能坚持多久的魔法,又遭到了五级神圣魔法的强攻,本来就不长的维持时间变得更加可怜。 现在两人可以随时离开,况且,这次是格伦四人组不义在先,就算弗利德他们拂袖而去,也未尝不可,至少问心无愧。就算格伦他们要找冒险者公会理论,也是他们理亏。 对于冒险者而言,契约是他们最基本,也是最重要最神圣的东西。在契约中弄虚作假,那么会遭到冒险者协会的最高惩罚,试问,当契约不会被遵守,那么谁还会签订契约呢? 弗利德确信,两人离开之后,格伦四人绝对不会敢去找他们的麻烦。 然而,哈特的问题不是“要回去么?”而是“该怎么办?”。在少年心里,愤怒在他心底的角落里,悄悄铭刻了名为“复仇”的烙印。 “嗯,如果你不害怕的话,我觉着我们可以在探索一下这里。” 弗利德做了一个微笑,惨白的脸色被光耀术照耀的更加苍白,漆黑发丝甩在上面,黑白双色泾渭分明。明明是面无血色的惨淡的微笑,可是哈特却觉着他比任何一个人都帅气,都亲切,都更像是一个人类。 弗利德的想法是,既然格伦四人敢拼上这么多的钱,赌上自己日后的名誉也要探索这个逢魔境,说明这里肯定隐藏着值得他们这么做的宝物。而格伦四人坑了自己一把,肯定不敢多做停留,肯定最快速度的抢了东西就跑。而这么大的地下迷宫,里面不一定就只有格伦发现的那点宝贝呢! 最重要的是,弗利德和格伦四人做好的协议是“探索逢魔境”。换句话说,还没有到达最深处的两人,并没有完成这个任务。 对方不义在前,弗利德仍然没有单方面终止契约的想法,在骑士漆黑的头发下,出乎意料的,是一个重视承诺的大脑。 什么事情都是一种经验,包括被人背叛。 听到弗利德说要探索,哈特眸子里隐约闪过一些痛快的味道,他明显是想找到格伦四人组,然后劈头盖脸的狠狠骂他们一顿!那得多痛快啊! 紧接着,少年心里又想起一个声音:你怎么能这样呢!这根本不是一个骑士该有的行为! 哈特知道这个声音是正确的。可,他就是无法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 一正一邪两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吵来吵去,弄得他头都大了。最后,哈特也有说话,任由脑海里天人交战,默默跟着弗利德搜寻着地下迷宫。 地下空间很大,岔路很多,像是一个巨大的什么东西的巢穴。如果不是周围都是结实的方砖,弗利德还真的会以为这里还栖息着什么巨大的魔兽。 光耀术的照明效果远远好于油灯,很多之前看不清楚的细节,现在都能确认了。比如,墙壁上每隔七八米便有一个用来安放火把的底座,一律用青铜铸造,上面青锈遍布,只能勉强看出一丁点的黄色。做工颇为精巧,勉强能看出造型在模仿着蛇。 使用青铜和动物崇拜么? 弗利德虽然想不起自己是谁,可是生前掌握的知识并没有消失。 他清楚的知道,青铜很早就被铁器取代了。 诚然,青铜颜色鲜亮,明亮的黄色给人一种贵气的感觉,(注:青铜主要是黄色的,略偏红一些,生锈之后才是青色的。)可是铁在开采量上,价格上和耐用程度上都占有优势,而且同体积的青铜器要重于铁器,因此,很早之前,铁器就取代了青铜,成为了主流的金属。 这里用青铜,到底是时代问题呢?还是故意而为之呢? 这就不知道了。弗利德是巡礼骑士,不是冒险者或者考古学家,这种细节的事情他不明白。 他只知道,这里的主人,肯定很有钱。确实有值得格伦四人拼上冒险者的前途也要探索的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岔路虽然众多,但是并没有多复杂,因为没有陷阱。弗利德根据自己走过的路,隐约在心里画了一个造型复杂的图案的一角…… 大概,是故意把地下通路修建成这样的吧。 比如……宗教的意义。 哈特心不在焉的跟着弗利德,心里一直纠结着到底应该不应该憎恨格伦四人组。忽然噗咚一下,他一头撞在亡灵骑士的后背上,柔软的毛料似的披风迅速堵住了他的口鼻,哈特吓了一跳,刚要喊出来,弗利德赶紧闪电似的探出手,捂住了他的嘴,哈特马上联想到小说的情景,闭上了嘴,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他要自己保持安静。 弗利德用手语,努力给哈特比划着:前面有问题,我去看看。 随后,他提着剑盾,又给哈特身上补了一层圣铠魔法,这才小心的向前走。 哈特也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喘。眸子紧紧盯着弗利德的身影。周围没有声音,连弗利德的铁靴踏步的声音都没有。能够在穿着钢铁长靴的前提下,做出这么安静的潜行,弗利德的武艺可见一斑。 他走向的,是两人所处道路的终点。 同时,也是八条延伸到各个方向的道路的起点。那里有一扇足以容纳刚刚看过的两头食人魔并肩而行的巨大的入口,纹刻着长蛇的大门被推开了,里面黑洞洞的透出险恶的气息。 弗利德的身体猫一样的迅捷无声,提着剑盾,已经溜到大门口。 漆黑的盔甲仿佛要融入那门内的黑暗一样的,消失于空间中…… 呜啊—— 忽然,黑暗中仿佛有什么野兽在咆哮一样! 与此同时,黑暗的房间瞬间灯火通明,那炽热刺眼的白,仿佛无数的利剑贯穿了弗利德眸子! 利用眼睛无法适应剧烈的光暗变换而造成短暂失明! 非常实用的战斗技巧! 是埋伏?! 弗利德心中一凛,迅速两个后撤步后退闪开,把左手的臂盾护在身前。 咚! 箭矢撞击在盾牌上的声音,巨大的力量直接推着弗利德再次后退了三五步! 被偷袭了?! 第二十三章、偷袭! 被耀眼的光线瞬间夺走了视力,一般人都会慌乱的四处乱逃,然而弗利德仅仅后退了两步,抵消了盾牌传来的巨大力量,就放弃了后撤,他架起的盾,恰好挡住了袭向他肩膀的箭,随后,他继续保持着举盾的姿态,静候即将到来的下一次攻击。 这是巧合么? 然而,不管是不是巧合,弗利德都知道自己的情况有点糟糕。即使是亡灵也无法在双目失明的前提下战斗。亡灵同时具有【亡者】和【生者】的部分属性,幸运和不幸的是,【视力】这个属性恰好同时属于这两者。 恍惚中,弗利德的脚踝发出阵阵麻痒的刺痛。 同时袭来的,还有肩膀上锐利的刺痛。 无需视力,弗利德的身体下意识的传达给他危机的信号。 对于战士而言,名为第六感的特殊感知力是格外重要的武器。 它无比的可靠,在无数次亲身和死亡擦肩而过之后,人类就会渐渐获得在危机到来之前的一种“预感”。 而弗利德的第六感,格外准确。这是他生前和无数强敌恶战而逐渐觉醒的力量。东方也有一种称呼,叫它“心眼”。总之就是那么神秘的东西。 同时三个方向的攻击? 敌人不止一个。 在必经之路上设下简单但是极为有效的目盲陷阱,然后趁机一口气发动雷霆一击么? 娴熟啊! “小心!小心背后!小矮子!” 哈特多少也明白忽然的强光对人视力的影响,冬天的时候,山顶偶尔会积雪,阳光映照在雪地上,偶尔会发出足以让人视野炫目的光。 哈特很怕,可是,他之前逃避过一次,这次,无论如何都不想逃避。 他双手紧握弗利德的圣剑,感知着手心里温暖的温度,大声吼叫提醒弗利德。同时希望那两个只有成年人一般高的干瘦怪物,能够认为自己是个威胁,从而减轻弗利德的压力。 现在想来,哈特非常的后悔。 后悔自己为什么之前没有克服恐惧,没有站起来和弗利德并肩作战。有没有战斗力是一回事,但是有没有战斗意识,是另一回事。 这次,哈特不希望自己后悔。 而且,他清楚的看到,两个怪物一个起跳攻击肩膀,另一个则利用自己的身体矮小的优势,就地一滚,往弗利德脚边滚去,上下夹攻,配合默契,一看就知道合作过多次了!行动速度格外迅捷,即便是弗利德,恐怕也难以躲开! “哈——” 然而,弗利德并没有躲开。 对方的精诚配合他确实看不到,但是从刚刚的一系列动作中,他已经亲身领略了。 在双目失明的状态下,任何胡乱的行动都是致命的。 既然躲不开,那么干脆不躲了。 亡灵骑士带着惯有的从容,猎豹一样的弯下了身体,右手攥紧了骑士剑,把它高高举在身后,哈特隐约感觉,弗利德的右臂粗了一些,那是肌肉鼓动的效果,之前在酒馆里看过一次的,淡淡的白色斗气再次凝聚于亡灵圣骑士的剑刃之上。 拧身,进步,漆黑的盔甲配合势若雷霆的一招横扫—— 轰鸣的暴风席卷了空间,那是哈特在小说里无数次阅读过的场景,愤怒的骑士仅凭挥剑便可放出排山倒海的力量! 不过,这招可没有小说里那么威风就是了。只是单纯的斗气外放,威力也没有多少,只能用来干扰对方。 剑刃迅速落地,手臂碍于胸腔,无法继续前进。 机会! 袭击者们心里涌现出同一个词。 在一招结束的时候,攻击者势必会露出破绽! 他停下剑刃的那一瞬间,就是攻击的最好时机! 袭击者们抵抗强风,静候着这张暴风的熄宁。 然而,黑骑士的行动打碎了他们的妄想——弗利德没有停住!右臂已经彻底贴在了胸前,剑刃甚至碾碎了地板,然而他的动势没有停止! 撤步!转身!左手捏住披风——黑色的柔软布料瞬间化为最可怕的武器,仿佛侵略者的旗帜,指挥着无数漆黑的气流再次加入战局! 个人的勇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武器的差距。东方说法中,飞花落叶皆可伤人就是这个境界。 弗利德很强,他自己很清楚这一点。 将斗气灌注在披风上,同时,大幅度凝聚死气,通过甩动披风为引,随着骑士的转身剑舞,漆黑的风暴取代了淡白色的风暴,弥补了后背没有防御的缺憾,仿佛东方概念里的太极图一样,一黑一白,一阴一阳,二重飓风随着弗利德转身,交替的袭去! 斗气风暴还好说,然而之后的死气风暴就有点难挨了! 在这里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人,高纯度的死气之下,弗利德根本不用特别召集,只要一个命令,它们便忠实于上位亡灵的号令,席卷而去。 两名矮小的袭击者直接被暴风吹了回去,咕噜咕噜的打了好几个滚。 听到这个声音,弗利德才停下攻击,睁开眼睛,已经隐隐约约能看见东西了。 “唔?!” 而他一睁眼,就是一枚没有箭头的木杆子直冲自己肩膀而来,先端明显的涂成了紫色,很显然,有毒。弗利德微微凝神,右手利剑仿佛白蛇吐信一样,精确的命中了箭杆中心,羽箭的速度成为了它自己最大的敌人,迎着钢铁剑刃,木杆四分五裂。 这一手也有示威的意思,告诉对方自己的视力恢复了。 如果能吓退他们最好,虽然弗利德不畏惧混战和乱战,但是必须为哈特的安全考虑。尤其是刚刚他那一嗓子,已经明显告诉袭击者,这里还有一个。 或许是真的被吓住了吧,两个矮小的袭击者对视了一眼,就地一滚,毫不在意食人魔“寝宫”里遍地都是的血渣和粪便,左右逃开了。 仅仅一个照面,弗利德迅速认出了他们的身份。 那是被称之为“哥布林”的亚人种生物。 这个种族普遍矮小,成年的哥布林身高也只有人类的一半左右,有着尖耳朵和小眼睛,脸上没有什么肉,皮包骨的容貌极容易和“邪恶”挂钩。 根据分部的地域不同,它们有着不同颜色的皮肤,比如森林哥布林就是绿色的,荒原哥布林则是土黄色,身处不同的环境,自然会进化成不同的保护色,就好像金钱豹和雪豹的颜色不一样是同个道理。 很多人都会觉着哥布林非常的脆弱,毕竟他们那么小,然而这明显是个想当然的错误理解——被认为不可战胜的巨魔也并不算强大,即便他们体型那么大,而且还要吃人,可是只有生前一半力量的弗利德却击毙了一头魔化的食人魔。 而就从刚刚那个夹攻来看,这些哥布林恐怕相当的难缠呢。 就在弗利德凝神搜索隐藏着的哥布林时,他忽然发现了神殿角落里,格伦四人被五花大绑,麻绳栓在他们身上,每个人嘴里都塞了一块布。看起来,是被哥布林给俘虏了。 哎呀…… 弗利德耸耸肩,心里只觉着造化弄人:他们引开了食人魔,结果却遭遇了哥布林……啧啧啧。 不过还没等弗利德做出更多的反应,忽然他感觉到身后生风,不需要用眼去看,身体的本能迅速驱使着黑骑士做出了正确的应对,左脚迅速向后飞踹,仿佛长了眼睛一样,精确的踢中一把厚背大刀。 咣! 骑士的足甲和冷金属大刀碰撞出清脆的回音。 攻守两人都感觉一阵大力传来,弗利德借着脚上传来的反冲力,左脚急速落地,嘎达一声渐飞一阵含着血的尘土,脚尖刚一落地,右脚和左脚同时发力,骑士灵活又迅捷的小跳,半空中,身体利落的回环,不到一次呼吸的功夫,他已经转过了身体,骑士剑高举过头,迅速的向着袭来的哥布林砍了过去! 哈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他的视野里,弗利德逼退了两个进攻者,忽然后踢了一脚,然而空气中却发出了金属交锋的声音,而直到声音落下之后,他才勉强看清楚一个瘦弱的浑身青色的小矮子的身影,高举着一把厚背砍刀,踉跄了三四步。而弗利德则不依不饶的小跳转身,利剑化为闪电,袭向那青皮肤的小个子! “乔里姆!” 空间中回响着巨大噪音,足音仿佛撼动大地的重锤。 迟钝又缓慢的步伐中,巨兽突入了战线! 来了! 弗利德心道一声。自己就是在等这个。 围魏救赵的战略。 根据他们精诚的配合不难推测出,这些哥布林彼此都是友人,至少经常混迹一起。有了感情之后,就很容易感情用事。一看队友可能出事,马上前来增援!弗利德就在等这个! 他的双脚刚刚落地,马上三步连踩,又陀螺似的转了半圈,准备对着敌人刺出他银亮的长剑! “唔!” 然而,弗利德最后换成了左手的臂盾,冷静如他,也不禁露出惊愕的音节! 他想过,这群哥布林应该有一个老大,老大应该比他们强的多,然而,面前的情景还是让他发自内心的吃了一惊。 那是亚龙。 被称之为“岩甲龙”的龙族陆行亚种! 而几乎有食人魔那么巨大的岩石巨兽背后,一只青色的小小的哥布林,十分滑稽的坐在上面,纤细的手指正指着弗利德! “给我撞他!” 第二十四章、哥布林龙骑士 居然是龙骑士! 这还真是吓了我一跳! 幽默感让漆黑的亡灵骑士在内心嘲弄着自己。 咣! 即便是有盾牌充当缓冲,弗利德仍然像是狂风中无力的一页残叶,只能任由身体随着不定向的力量四处飘荡。 黑骑士的身影被撞飞,巨大的岩甲龙发出低沉的吼声,不过听不出愠怒的意思,它听从哥布林的命令,撞飞了弗利德,却停在了当场,不再继续攻击。 到底该责备这头巨兽的蠢笨呢?还是该称赞这头巨兽的听话温顺呢? 弗利德倒是觉着这点不错。不够机灵总好过乱机灵,更何况自己刚刚被它的“服从”救了一命。 就算是亡灵骑士,肉身被碾碎也是活不成的。 坚固的骑士盔甲撞在墙壁上,非常可笑的撞碎的砖石,印下一个人类的背型,弗利德单手在墙壁上一拍,赶紧借力起身,重新做好临战准备。 对方也不着急攻击,龙骑士哥布林吹了个口哨——不得不说哥布林的声音原本就尖锐,这个口哨实在是难听的很。 仿佛听到了命令一样,从食人魔的寝宫里,三个瘦小的身影钻了出来,刚刚被弗利德当作诱饵的哥布林也赶紧两步踉跄,回到队伍里。 一个五人的哥布林小队! 还有一个地龙骑士! 哎呀,这可真是有够稀有的,至少弗利德绞尽脑汁,搜索着自己那些常识,结果一无斩获:就算是曾经作为巡礼骑士周游世界的自己,也是头一回听说哥布林龙骑士。 看见对面没有攻过来,弗利德也没有主动攻击的意思,从他们的配合中不难推测出,他们应该有着不错的智力,未必不能交流。 趁着这宝贵的和平时间,他打量对面的哥布林队伍。 五只哥布林在外表上没有什么区别,两个是青色的,三个是土黄色的。有一种说法是哥布林是精灵的劣生种,不过精灵和哥布林双方都否认这个说法。可是没有不着边际的留言,不得不说,哥布林确实酷似一个矮小干瘦的精灵——虽然精灵本身就是以干瘦著称的。 之前一上一下偷袭弗利德的土黄色哥布林,明显是两个战士,他们身上穿着粗藤蔓编织而成的盔甲,上面绿油油的泛着油光。这是一种特殊的防具,相传栖息于森林中的某些部落,会用柔软的植物制作盔甲,然后涂上一种特殊的魔法油,在魔法油庇佑之下,植物会同时兼具钢铁的坚韧和藤蔓的柔软。 弗利德毫不怀疑他们穿的就是这种藤蔓盔甲。这两个哥布林手里的武器都是弯刀,明晃晃的冷光无声的宣扬着自己的价值不菲。藤甲之下,是粗麻布的衣服,因为经常涂油的关系,上面泛着一层灰绿,腰间系着一条皮带,斜插一把短刀。纤细的腿上蹬着兔皮靴子,也插了一把匕首。 在两人身后,是刚刚被弗利德级踢中大刀的哥布林。他有着青色的皮肤,不难推测出,他原本栖息于森林,绿色会成为最好的保护色。 他的护具更类似人类的装束,那是一件合身的小皮甲,揉淬过的皮革在光耀术之下泛着好看的光,不过整件衣服的针脚颇为粗糙,能看出他们努力做的精细了,不过真的不行。皮衣外面用皮带扎着,不过他腰间的武装是一把大号弹弓,几乎有弗利德小臂那么大了,对于哥布林而言,这简直是“巨大”的型号。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哥布林脚上穿的是一双东方款式的布鞋,上面淡淡的散着紫色光辉。 布会发光吗?当然不会! 居然,是一双附加了魔法的布鞋! 弗利德更加感兴趣了。 别的不说,光是这三个哥布林的装备,就比格伦四人一丁点都不差。这和弗利德印象中总是使用劣质装备的哥布林完全不同。 借着进入弗利德眼帘的,又是一个土黄色的哥布林,而且能看出是个女性,她左手杵着一根歪歪扭扭的登山杖,高度几乎超过了她的身高,顶上固定着一个山羊头骨,插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不知道什么禽鸟的羽毛,两根红绳从羊头骨的眼窝里穿了出来,下面挂着一大串东西,粗略一看,有贝壳和草药和花花绿绿的石头,一眼就能看出神秘学的味道。 而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是巫术师的哥布林的另一只手上,却提着一把精巧的手弩,上面已经搭好了一根新的弩箭,估计之前袭击弗利德箭矢就是她发出来的。干瘦土黄的皮肤上用红色勾勒着不知名的图案,身上的衣服最简单,只有一件亚麻裙,腰上系的是布袋。 最后一人,弗利德需要仰望——哇,一个需要仰望的哥布林! 骑士又在心里开自己的玩笑。 不管那个无趣的玩笑,弗利德凝神观测着哥布林和他的龙。 岩甲龙顾名思义,身上披着酷似岩石的角质层,极具防御力,传说中,就连精工打造的刀剑都难以伤其分毫,如果试图狩猎这种庞大的生物,斧锤之类的重型武器才是聪明的选择。利用全力挥动产生的势能,穿透盔甲直接震荡内脏或大脑。 这种亚龙生活在山岳地带,以岩石和泥土为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性格温顺。身上的岩石一样的皮肤,既是天然的盔甲,又是极佳的伪装色。捕食者不喜欢这种无处下嘴的巨兽,猎人亦然。没有天敌自然而然演化出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部分聪明人就开始打起来它们的主义。就好像驯服野猪来食用,驯服野马来乘骑,那么这种温顺迟钝的龙,又能怎么做呢? 答案就是“乘骑”。它们巨大的身体和坚固的皮肤仿佛一堵会移动的城墙!在战斗中会成为援护队友的最佳肉盾!因此,衍生出了一种全新的职业,人类称之为“龙盾卫士”。 当然,驯服岩甲龙是很困难的事情,龙族普遍高傲,岩甲龙虽然温和,但这点是一样的。很难想像,一个瘦小的哥布林居然能驯服高傲的岩甲龙,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 而乘骑在龙背上的小小骑士有着青色的皮肤,他身上穿着一件酷似人类骑兵板甲的小号盔甲,坚固的金属透着让人安心的冷光。他头上带着一顶全覆式头盔,护面推了上去露出一张绿色的脸和琥珀似的眸子。不知道为了掌控缰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没有戴手套,四根绿色的瘦弱的手指头捏着一根长绳。 此时,他也正打量着弗利德。 “喂,我说人类!” 龙骑士哥布林说话了! 弗利德惊愕于自己居然能听懂,哥布林居然再说人类的语言。他不知道的是,亚人系生物为了和人类做生意,以便获得自己没有的物资,只要和人类稍有交集的村落都会说人类的语言。 “什么事……尊敬的骑士大人。” 弗利德顿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敬语。智慧生物的话,都不讨厌敬语,这是弗利德的经验之谈。 “骑士?不不不,我只是一名冒险者,人类。” 冒险者? 弗利德看着头盔下哥布林那颇为自豪的表情,心里不知道该做什么感想。 “人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这里是危险的食人魔的巢穴。你来这里,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除魔卫道?还是为了财宝?” 哥布林尖细的声音透出一股小丑似的滑稽,弗利德耸耸肩,笑道:“我只是被四个冒险者雇佣,来协助他们探索这个地宫而已。” “雇佣?” 哥布林眉头一挑——他们没有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嘲讽的味道。 听着两伙人的对话,格伦四人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感想。 没想到!那个黑衣剑士居然真的那么强! 而且,他还找过来了! 最糟糕的事态! 现在格伦那光溜溜的脑袋里飞速闪出了几种可能:弗利德杀了自己泄恨啊。弗利德丢下四人不管,任由哥布林宰割啊,弗利德虽然没杀自己,取出大肆宣扬自己背叛啊等等的。 就算如此,这也是格伦自己做的决定,他也考虑过弗利德大难不死,逃出生天之后,自己的人生就毁了——可是,那个时候自己应该是把这次探险的财宝全部换成了钱,改头换面改名换姓,过着逍遥自在快活的日子才对…… 格伦可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人俘虏啊!结果一件宝物没捞到!还要身败名裂!这可是赔的太过分了啊! 格伦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贪心,接受某人的委托,来邀请弗利德了——随便找个喝醉的士兵绝对比现在好!可是,如果那样的话,作为这个陷阱的核心一环四级魔法卷轴也就无法入手了……真是两难。 “呵,咱可没在这魔窟里见过什么人——你们几个,见过没?” 随着龙骑士哥布林的问话,下面四个哥布林一人一句开腔了: “没有啊,人类可没见到。” “倒是见了四个猪头!” “嘿,你居然侮辱猪头,你以后都别吃猪肉了!” “居然用血和引魔香设下陷阱,哥布林可不会这么对自己的同族!” “你的意思猪就会这么对自己的同族吗?!” “我可没说过!好吧好吧!那么猪屎总可以了吧!” 一人一句,他们争来吵去的,可是每个哥布林脸上都是嘲弄的笑容。龙盾卫士哥布林冷笑了一下,道:“怎么,你在找的是人类呢?还是猪屎败类呢?” “呵,我在找付我钱的雇主——因为我不但没有死于陷阱,还顺手斩杀了一头食人魔。多劳多得,我想我的报酬应该加倍。不过,在那之前……” 弗利德主动收起了剑,表示出自己没有敌意——当然,他的右手始终没有松开剑柄。 “我想知道,各位哥布林是哪一边的呢?自称冒险者的你们,是为了除魔卫道,还是为了财宝呢?” 弗利德苍白的脸上微笑着,把哥布林之前抛给他的问题,重新抛了回去。 第二十五章、哥布林冒险团 弗利德虽然面色惨白,可他并不是病弱,在幽闭的空间里,他的声音格外的洪亮而言清晰,被墙壁反射之后,清晰无比的传到了格伦的眼中,让这个光头冒险者的眸子里涌出了兴奋的火焰。 我还有机会! 他这么想。 弗利德刚刚的对话里,明确的提到了“报酬增加”,古话说: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情! 差点都忘了,这个黑衣剑士,对金钱格外的看重啊! 听了五个金币之后,他马上不推脱了,之前也是故意先做出失势的样子,然后下注给自己爆冷门。现在他想要我们提供足够的报酬?!这个是好机会啊! 当然,格伦也知道现在就算把自己的装备全卖了也换不了两个金币——可是,谁在乎,先出去再说! 只要先跟他说,没带钱在身上,出去之后总比跟这群小矮子怪物谈条件来的好!而且弗利德是个聪明人,他肯定知道,如果干掉了自己,那么就真的拿不到额外的奖励了! 所以格伦也不太担心自己付不出钱他会把自己怎么样,聪明人都不会意气用事,大不了就是给他干白工,找个新的逢魔境干他票大的,或者,找个不知名的小村子,只要事后处理够干净,没人会知道。这种肮脏的事情弗利德这种高手肯定是不屑的,自然就落到自己头上…… 这样一来,弗利德有了甜头,也不会抛弃自己……自己也能抱住这个大腿,乖乖,这可是能干掉20人都解决不了的魔化食人魔的超级强者! 格伦心里算盘越打越快、越打越响。 可惜的是,他虽然“聪明”,却只是小聪明。 如果他像是弗利德一样敏锐的话,就会发现一个微小又巨大的漏洞——爱财的人,真的会轻描淡写的放弃赌局上赢来的一大笔赌资么? 然而,无独有偶,忽视了这个条件的,还有莱温这个女冒险者。 她会跟着格伦,只有一个原因:全团活下来的只有自己和格伦,外加两个奴隶,排除了自己,格伦在剩下的三个选择中鹤立鸡群。 依附强者并不可耻,就好像人类不会赤手空拳、衣无片甲的和黑熊搏斗一样。因为自己不够强,就借用外物,求助外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嘛!那些穿熊皮大衣的人有几个是亲自跟熊搏斗的?冒险者不就是这样职业咯?!因为那些有钱人自己不乐意干,所以就委托冒险者咯! 不过,格伦的算盘里没有莱温的影子,莱温的心里则确确实实叨念着格伦的名字——作为投名状。 她当然知道两个人的窘境,全身装备都换不了几个钱,自然不可能满足弗利德。于是,她想到了一样东西,一件女人的“武器”。 莱温不觉着自己是个倾国倾城的女人,可至少也算是容姿端正,打扮一下的话,还能再加不少的分数。只要弗利德喜欢……那自己当然是愿意的! 而且,当格伦这个狡猾的家伙说出谎言的时候,自己只要当场戳穿表明忠诚,然后在提议把格伦卖做奴隶——当然莱温知道现在奴隶贸易不合法,可是正如冒险者团体里还有奴隶一样,贩奴者这个职业并没有消失,莱温刚好就认识几个。 两人因为利益而凑在一起,同样,也是因为利益,最后分道扬镳…… 这两个人的心思正在交换情报的几人自然不知道。面对弗利德提问,龙盾卫士哥布林颇为自豪的伸出右手,拍了拍自己的全覆式头盔,随着咣咣两声脆响,头盔尾巴上的翎羽抖了几下。 “我是亚伯!伟大的哥布林冒险团的团长!咱们的目的么,当然是除魔卫道!剿灭这里的食人魔,把它那蠢爆了的脑袋装点在我们的旗帜上!总有一日,咱们哥布林冒险团的名号会响彻大陆——就从割下那个蠢脑袋开始!” 不得不说的是,一个小小的哥布林却说出了如此豪言壮语,实在是有点微妙。而且他们既没有自己的旗帜,那个“蠢爆了的脑袋”也被弗利德给碾得粉碎,血肉之躯怎么能和钢铁匹敌,更何况是一名亡灵骑士的全力冲锋! 弗利德还没来得及说出这两个问题,自称亚伯的哥布林龙骑士继续用自己那尖利的声音笑道:“咱们几个一个多礼拜前就发现这里有头蠢怪物,每天仔细推演着它的行动规律,最后给它的食物里掺了足够量的催眠药!结果呢!这头蠢怪物蒙头大睡的时候,居然闯进来二十多个人类!嘿!真是一点先来后到的礼节都不懂!如果他们屠了这怪物也就算了,结果二十个人打它一个,还输了!嘿……” 哥布林亚伯说着耸耸肩,做了一个轻蔑的表情,不过正如前面提到的,他身材矮小,这个嘲讽的动作在他做出来只有搞笑的意味。他胯下的岩甲龙则不快的打了个鼻音,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当然了,岩甲龙只关心岩石和土壤。 “不过,他们打输了,还死了十五六个,咱们就觉着,该到咱们屠了这怪物的时候啦,所以趁着他外出的时候在老巢里给他设了陷阱,谁成想,蠢大个没打到,倒是把屠了蠢大个的人类给算计啦!哈哈,抱歉啦人类!” 听了亚伯的话,弗利德终于理清了整体的顺序。 原来哥布林没有对自己下手的意思,只是埋伏好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弗利德也能理解,第一次嘛,总是有点紧张的。盘算了无数次的战术,一旦得到了信号就会本能反应似的扑上去。是以,他们根本没注意到自己不是食人魔。而且讲道理,人类和食人魔,在哥布林的世界里还真是差不多,都是巨大的存在。 不过,还是不明白,为何格伦四人会找上自己,而且是执意找自己来成为他们的伙伴。如果是为了找个替死鬼,那么理论上,找谁都无所谓吧? 同时,弗利德的眸子从“高高在上”的亚伯身上转移到了那个穿皮甲的哥布林身上,也就是被亚伯叫做“乔里姆”的哥布林。弗利德没有感知的他的气息,也没有看到他的人影,直到他忽然袭击,自己才顺从第六感做出了反击,可见这个哥布林精通潜入技术。 大概是精通于潜行的斥候一类的人吧,亦或者,是他那双魔法布鞋上面的魔法?如果是他的话,偷偷去给食人魔下安眠药也是可能的。 “不过——” 亚伯话音一转。 “不过——咱们哥布林可不是蠢大个,人类哟,既然你屠了他,那么荣誉应该属于你。真是的,白忙活了。这里的战利品,我能允许你挑一些走。” 哥布林指了指身后被食人魔随便扔到一边的人类尸体,虽然在食人魔残虐的攻击下,大多数武器装备都折损严重,可是有一些还淡淡的散着魔法的光辉。而且,还有他们的钱袋和随身物品,食人魔可不懂这些的价值。 “等等,如果你们承认是弗利德先生击杀了食人魔,那,那么应该战利品都属于他才对吧!” 一直默默的听着他们的对话,直到此时哈特才状着胆子插入话题。 哈特之前因为专心于比赛,而没有及时的把金币推上赌桌,导致弗利德失去了一大笔收入,他现在还耿耿于怀。现在发现弗利德又要被人侵犯利益,少年可坐不住了。 “呵?这不是那个小跟班嘛!确实,很有勇气的人。不过,似乎有点不讲道理。” 亚伯瞥了哈特一眼,又把视线转移向弗利德。 “抱歉,他还是个新人——哈特,不是那么计算的。” 弗利德转头过去,一边打手势示意他把圣剑收起来,一边示意他过来。哈特很听话的照做了,不过却没有凑过去,和弗利德保持了大概十多米的距离,少年坚信,和弗利德越远,圣剑却不会影响他的身体。 “我们确实击毙了食人魔,可是优先探索到这里的却是哥布林冒险团。换句话说,就好像我们打败了看守宝藏的猎犬,然后才发现这个宝藏已经先一步被人占据了。” “嘿!虽然你穿的丧气,可是很懂道理嘛!我欣赏你!我特别同意你多拿一些!人类,你叫什么名字?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弗利德。” 说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哥布林冒险团的人终于也收起了武器,哈特松了口气的同时,心里总觉着哪里不太对,但是又好像他们说的有道理。 哈特毕竟没有和冒险者接触过,并不知道冒险者协会的相关协议。因为探索逢魔境有危险,所以大部分冒险者都不愿意去。为了鼓励他们,冒险者协会推出了两个协定: 第一,如果登陆在案的冒险者在探索逢魔境的时候亡故,那么根据他生前最后一次在协会的档案中的装备,折合成钱币,一半交给家人,一半交给幸存者。 第二,如果在探索逢魔境的时候,发现了殉难者,以安葬他们为前提,可以把他们的装备当作“战利品”收入口袋,先到先得。 即便死了也能给家人送去抚慰金,而且还可能入手前辈冒险者的武器和装备,自然逢魔境也就没那么惹人厌了。 因此,哥布林冒险团把格伦他们团体的殉难者的装备当作自己的战利品,从人情世故来说固然有点让人心寒,可是从规矩和体制来说,毫无问题。允许弗利德从中选取战利品,已经是相当的优厚待遇了。 说话间,亚伯驱动座下温和蠢钝的巨兽,让开一条通路,仿佛邀请似的,迎着弗利德往那小小的宝山前行。 第二十六章、最初的战利品 弗利德没有拒绝哥布林冒险团的“分赃邀请”,至少哈特是这么理解的。 可是一想到弗利德的名论点:骑士也要吃饭,想吃饭就不能没钱。哈特也只能接受面前的骑士老爷像是一个商人一样审视这里的装备。 食人魔以肉类为食,自然不会去动那些嚼不动的铁玩意。可见食人魔盘踞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堆积在洞穴里的武器装备不少。一翻检查下来,不算坏掉的,光是魔法武器有五把,加上之前食人魔夺走的战斧,一共六把。盔甲更多,可惜,对于食人魔而言,它们只是阻碍,大多数都被这个脑袋蠢笨的家伙用蛮力破坏了。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好像一个没有开罐器的人要吃罐头一样,他只能把铁皮罐头给强行撕烂。 弗利德仔细挑拣着被哥布林冒险团分类好的宝物,单手拖着下巴,仔细思考着。 好武器对于战士的重要性不需多言,所以往往大家都会小心谨慎的选择自己的武器。这是半点马虎不得的。 就在弗利德选择中,之前能够隐去身影的哥布林【乔里姆】拖着两个皮袋子走了过来,哗啦哗啦的把它们都倒在地上,混着血污黏在一起。 弗利德马上注意到,这是格伦四人的随身物品,他曾经见过格伦的皮袋子。 出乎意料的,能够拿出五个金币的格伦四人携带的东西只能用寒酸来形容,排除了冒险者都会随身携带的调味品和一些随身的书籍和钱币之外,在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了。 哥布林乔里姆撇撇嘴,露出了不屑的音节。似乎是在嘲笑格伦四人的家产,连死人都不如。 “怎么样!我的朋友!有看得上眼的么?你看这个怎么样!” 龙盾卫士亚伯已经从那条巨大的岩甲龙背上跳了下来,在地上选了一把战锤。 那战锤明显是给人类设计的,对于哥布林的身材来说,实在是过于巨大了。四方形的锤头几乎有半个亚伯那么大,三面都印着雷电的标志,蓝色,紫色和青色的电弧不停的在上面涌动着。 弗利德一阵感慨,这把战锤是在场战利品里最有价值的。附加三个魔法的魔法武器相当稀有,如果找一把武器给它附加魔法,第一个很容易,可是第二就会变得困难,毕竟魔法属性经常会彼此冲突。第三个,简直是难上加难。因此,附魔成本也会呈几何倍数增长。 这么一把战锤,就算弗利德不擅长用战锤,把它卖掉或者交换自己趁手的武器都好。 弗利德感慨的是,亚伯居然真的会把战利品里最有价值的东西给自己,实在是热情。 看这个黑衣骑士没有表示,亚伯还以为他看不上战锤,说来也对,他之前的战斗中一直在用剑,大概想用把好剑或者是好盾吧?亚伯又翻了一下,从一堆白骨中抽出一面盾牌,金色沟边的蓝色三角形臂盾,盾面用纯金烙印着一头狮子的花纹。 “那,你看看这个!乖乖,这可是附加了【魔法盾】的盾牌!嘿!双重防护!你肯定喜欢!” 这次亚伯又拿出了了不得的东西。 众所周知,刀剑斧锤等武器和魔法造成的伤害属于两个体系,盾牌能够挡住刀剑,却无法抵抗魔法,因此很多战士为了和魔法师交锋都会选择魔法盾作为盾牌的附魔。这样一来,盾牌既能对抗武器,也能对抗魔法,双重防护。 当然,也因为魔法盾基本都是用来和魔法师战斗的,所以很少有魔法师愿意给战士的装备附这个魔法,这面盾牌的主人一定花了很大的价钱才弄到了这个。 “抱歉,我也不能要。我的话,选择这个。” 弗利德微笑着谢绝了亚伯的好意,他拿出一片真诚对自己,自己也不能失了风度。他选择的是一把大剑,上面流露着淡淡的白色,看得出它格外的锐利也格外的漂亮。 亚伯叫来了女巫术师哥布林,跟她耳语一翻,询问这是什么附魔,不过不等女巫术师回答,弗利德自己给出了答案。 “这上面的是【迅捷反击】。当大剑招架住敌人的攻击之后,所发动的【反击】会得到魔法力量的加持,变得迅速而致命。” “哦——可是,这个东西有那么重要吗?” 亚伯不明白,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亚伯觉着自己肯定会选战锤,虽然自己用不了,但是能换到其他魔法武器来强化自己。冒险嘛,就是这样,经常拿到自己团队不需要的武器,大家都会选择交换。 可是,这把剑的属性听上去很厉害,可是论价值不如刚刚的战锤,论实用性不如魔法盾。为什么弗利德会选择这个? “亚伯团长允许我挑选战利品,那是您的豪放。您愿意把最优秀的武器交给我,则是您的豁达。然而,我如果选择了它们,我就是贪心了。” 说着,弗利德转过身,对哈特笑了笑,后面的话明显是说给哈特听的。 “我们收取报酬,一定要注意的原则就是,要收取和自己的所做相符合的报酬。我们固然为亚伯团长消灭了食人魔,可是这既不是雪中送炭也不是锦上添花,因为他们的团队歼灭那食人魔完全不是问题。选择最好的战利品,是太贪心,选择最次的战利品,是太虚伪。如果不选,则是不给亚伯团长面子。所以,我选择了一把无论是价值还是实用度都在中等的武器。因为这是我应得的。” “哦哦!” 还没等哈特反应,亚伯先鼓起掌来,两只孩子一样的绿色的小手啪啪的拍的直响。 “像你这么通情达理的人可是不多见啦!我见过很多人类,但是大部分一看我们就大骂怪物,哪个会跟咱们好好说话,哪个会跟咱们讲道理!好!好好!” 小小的哥布林却发出了冲天豪气的爽朗,他双手叉腰,仰天长笑——当然,这里是地下,这个仰天的天,只能是天花板了。 “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类!这里面还有喜欢的东西吗?随便挑,再选一件。剩下的,我就拿去强化咱们哥布林冒险团的装备啦!” “那么,我选择这个。” 或许是预先猜到了亚伯团长的话,亦或者他一开始就在纠结要选择哪个。听了亚伯团长的话,他马上从一片血污里拾起了一本小册子。 亚伯哦了一声,这是刚刚乔里姆拿到的,格伦四人的随身物品之一。可是那里面应该没有好东西啊?难不成,是乔里姆看走眼了? 亚伯必须承认,哥布林的知识量并不如人类,因此,确实可能出现人类才明白价值的东西。 “那是什么?” 面对亚伯的问题,弗利德大大方方的把手里的册子递给他看。亚伯开始还以为这是魔道书,或者是魔法卷轴之类的——在哥布林的眼中,值钱的纸张就是这两种了。 不过,这个册子很薄,而且质地很硬。魔道书是一种通过把魔力注入书页来发动上面记录魔法的“武器”,所以很厚。魔法卷轴则需要撕碎来发动,所以一般很软。这个册子完全不符合这两点。 亚伯瞪着自己琥珀似的小眼睛,努力阅读着封面的字样。 “帝国……起……器……骑士……招……招?” “帝国骑士学院招生手册。” 看亚伯念人类的文字念得那么吃力,弗利德善意的一笑,读出了封面的文字。 “哦哦,这啥?新品种的魔法书?” “并不是。不过,却是我现在最需要的东西。” “哦,那个,恕我蠢笨我的朋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是魔法道具吗?” 看起来在哥布林的小脑袋里,“有价值”的书籍都是“魔法道具”了。 弗利德耸耸肩,亚伯这种转不过弯的地方也很有趣,让他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怎么说呢,如果是城府深的人,是不会这样暴露自己的无知的。 看起来,亚伯是真的把自己当朋友了。而无视了种族问题,他确实是个不错的朋友:有多少人能面对宝山,可以把最珍贵的东西送给朋友呢? “这不是魔法道具。这是‘知识’。” 甩下这句话,留下玩味这句话意思的亚伯,弗利德走向了格伦四人。 被五花大绑,仿佛咸鱼一样的被随便摔在地上的两人,现在看着弗利德的身影简直像是看见了最绚丽的天使一样! 被堵住的嘴里发出唔唔的音节,不消说,自然是希望弗利德赶紧救了自己! 毕竟是同族啊!都是人类啊!肯定不会抛下我们的吧! 两人的心里一样。另外两个奴隶倒是显得安稳的多,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 “呐,四位。刚刚我拿到的那本帝国骑士学院招生手册,那是谁的东西,能给我介绍一下么?帝国骑士学院。” 苍白的脸上露出颇具贵族气息的微笑,苍白的手帮他们解开了口部的束缚。弗利德蹲下身体,做出无害的样子,询问两人。 第二十七章、遵从本心的选择 “我,我知道!” 刚刚松开了嘴上的封布,格伦和莱温抢着说,看出弗利德对这里感兴趣,两人只盼着能马上引起弗利德的兴趣,以此来获取更多的活下去的机会。 奈德汀赛骑士学院。 这里是格罗斯帝国专业培养骑士的学府。 众所周知,格罗斯帝国热衷于战争,对于他们而言,邻国只是尚未臣服的领土。 如果想要打仗,必不可少的就是“士兵”。而为了更好的击溃敌人,需要“精锐士兵”。也就是骑士。 不管再怎么擅长征战的国家,也不可能做到无损。正常情况下一名骑士的培养成本、时间都太大。格罗斯帝国为了能迅速弥补损失的骑士数量,特别开设了帝国骑士学院,起名为“奈德汀赛”(意为光明与王权)。 其他国家的骑士都是最宝贵的精锐战斗力,死一个都心疼,因此其他国家战场上的主力是步兵军团,而不是大规模的骑兵。而格罗斯帝国率先改变了这个观念,把骑士当作是“量产”产品来生产。在学校里专业而系统的学习一名骑士应该掌握的战斗技术,毕业之后,直接获得男爵的头衔,代价是必须为帝国服役五年。 弗利德不得不感慨格罗斯帝国的做法,报名的费用极为低廉,只需要1个银币。和“梦想”一比,实在是过于廉价了。想必报名的人一大堆,这样就需要筛选,而没有被选中的人,当然是不退报名费的!而且报名的年龄限定非常宽泛,下到15岁,上到40岁均可报名,这也就意味着,没有选上的人会有一大批重新报名……虽然一个银币很少,但是积少成多嘛! 而且,培养出来的骑士,最后也会全部用于格罗斯帝国的战争中,等于是源源不断的补给骑士的数量。这样一来,和其他国家直接把农民当作征召兵送上战场的除了数量一无是处的杂牌军一比,格罗斯帝国在军事上便占尽优势。 打胜仗之后,自然就会获得大量的财富。之前领主搜刮来的钱财宝物尽数充公,骑士数量也会得到清理,阵亡的阵亡,升迁的升迁,空出来的名额正好可以把骑士学院的士兵补充进来。战争获得的土地,奖励给有战功的骑士们,老百姓看见甜头,自然更加愿意去报名参加骑士学院,以求获得名誉和土地…… 打的一手好算盘。 哈特的梦想是成为骑士,那么,只要护送他去帝国骑士学院就可以了。 这样的话,少年救了自己一名,自己完成少年的梦想。报恩就算是结束了。到时候,就可以安心的周游世界了——亡灵的自己有着充足的时间,而且不需要进食,马匹可以自己制造,这下连旅费都省了。 “大人!我,我们可是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放了我们吧!” 两个人竹筒倒豆子似的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抬着头,粘着血污的脸上露出谄媚的表情。 “哎,你们不是把我当成弃子了吗?” 弗利德故作惊讶,漆黑的眼眸瞪得大大,里面写满了嘲弄和不屑。看他这样格伦心里咯噔一跳,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这种人格伦见的多了,先表示自己很生气,然后趁机拉高报酬的砝码。 不过,只要能用钱解决,那就还好,这小子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在外面有多少家产? “我,我们那不是一是鬼迷心窍吗!而且,我们选您的原因就是看出来您的英雄气概啊!我们相信您不会输给食人魔的!对吧!” 一听格伦有要自己帮腔的意思,莱温哪里会不应,两个人要是都能出去,那就最好。 “对啊对啊,大人您看看,您这孔武有力的,隔着衣服就能看见肌肉,这是,是那个!只有经常用剑的人才会有的手臂啊!我们也是没办法啊,队伍里所有人都葬身于此了,我们活着的,总得帮他们把尸体抢救出来掩埋啊!” 莱温情急之下,也不管什么情理了,胡乱的说着,只祈求弗利德能够同意。 弗利德心里只觉着好笑,这个人的话漏洞百出啊。如果是说想找一个高手,那么之前那个大剑士就很强。如果是说想要把尸体救出,那么应该找大队人马碾压过去,而不是找一个人当诱饵。 弗利德不说话,只是面带微笑的看着他们。忘了是谁跟自己说过了“微笑是最好的武器,对峙中微笑是从容。面对阴谋微笑是洞悉,面对谎言微笑是看破,如果对方很聪明,微笑就是伪装。”因此弗利德很喜欢微笑,不光是对人友善,更多的时候,是为了让别人自乱阵脚。 果然,他还没笑两分钟,格伦莱温就乱了,两个颠三倒四的,一开始莱温指责格伦不地道,自己是组织过的,马上格伦就就开始说最毒妇人心,是莱温想要团长的钱和装备…… 哎呀,明明自己什么都没说,他们两个倒是先开始折腾了。 “好了。” 弗利德打断了两人的互相拆台,真让他们说下去,不定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 “不管怎么说,我们约定的内容,只有探索逢魔境。这里确实是逢魔境的终点,你们承认吧?” 两人赶紧点头。 “那么,我就算是完成了这个委托了。我们可以好好算一下,委托中没有提到过我们会成为诱饵,也没有说过我们会面对魔化食人魔,所以,这是你们的失误,我索取更多的报酬,没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 两人赶紧点头,心中窃喜:他主动提条件就好!就怕他不提条件!只要有欲望,那么就有希望! “您要什么我都答应!我外面私藏了一大笔钱!” “我,我也是,魔法卷轴啊什么的,我能省就省,也攒了一点!” 两人争先恐后,生怕弗利德会抛下自己。在他身边,那五个小个子彼此交换着眼色,奇怪弗利德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为了钱?感觉也不像啊? “那么,这本宣传手册我带走了。” 弗利德伸手把亚伯手里的小册子抽了出来。 要知道,冒险者可以获取前辈冒险者的“遗产”不假,可是格伦四人还没死呢!所以他们的行李并不属于“战利品”。弗利德跟亚伯解释了一下,这个哥布林倒也豪爽,小手一挥,两个土黄色哥布林马上把之前格伦他们的行李装了回去。当然了,格伦他们的行李不值几个钱是主要原因之一。 “哎?” 格伦他们眼看着弗利德拿了册子就要离开,着急的喊道:“壮士留步啊!好商量啊!救我们离开啊!大家都是人类,在怪……在亚人面前得展示我们人类的和谐啊!” 和谐这个词差点没让弗利德笑出声来:难道你们说的和谐就是把少数人当作诱饵,自己趁机闯进来搜刮吗?那还真是有够和谐的。 “报酬什么的好商量啊!先救我们出去啊!!” 莱温也是着急了,落到这么小个子的怪物手里,那还有好的了?莱温确实不介意出卖自己的身体,可是对方如果是哥布林的话……那实在是…… 这种乱七八糟的念头弗利德自然无从得知就是了。 “那好吧。也不是没得商量——哈特,你怎么看。” “?” 少年脸上大大的写了一个问号,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 他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忽然弗利德会叫自己的名字。而且,看?看什么? “你觉着,这四个人,我们应该救么?” “啊……” 当然应该!无私助人可是骑士的美德啊! 如果没有之前的一系列事情,哈特肯定脱口而出了。 然而,格伦他们可是想要自己的命哎! 而且,也确确实实给自己造成了困扰,事实上,如果不是弗利德超强,自己还真的就葬身于此了。想到这里,哈特又觉着没有补上一刀已经是足够仁慈了。 可是转念之后,他又想到,能够原谅这些错误,那才是骑士的宽宏大量吧? 未经世事的少年陷入了纠结。 “别想太多哈特。根据你的本心,告诉我答案。救,还是不救?” “我……” 少年在犹豫。 格伦或许是发现哈特才是唯一的救命稻草,赶紧玩了命的喊:“小老爷!小英雄!快救救我们吧,为了正义,可不能弃我们不顾啊!” 莱温也跟着喊:“是啊,之后肯定有重谢啊!什么都行!” 真是丑陋。 哈特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出来。 与弗利德有恩必报,而且设身处地的为自己着想的崇高姿态完全相悖,格伦他们为了生存低声下气的样子只能用令人作呕来形容——他们只看重自己的性命,其他人怎么样才不管。先抛弃了自己的同伴,紧接着又诱骗了自己和弗利德来当替死鬼……哈特真的无法相信,自己居然曾经相信了这样的人! 而且,他们曾经就用那些美好的词骗过自己,现在居然又想用一次! 越想越窝火,越看他们的渴求,哈特心里越是有一种怒气熊熊燃烧,顿时恶向胆边生…… “救了你们,下次说不定就是谁被关在气墙后面了!” 少年狠狠甩出这么句话,弗利德揉着他的头发,对目瞪口呆的格伦笑道:“你看,我的同伴可是这么说了。你们好自为之吧。下次记得,别想邪魔外道的东西了。” 甩下这句话,弗利德不顾及身后格伦撕心裂肺的声音,辞别了亚伯,带着哈特回到了地上。 出去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昏暗了,赤红的颜色涂上了慵懒的云卷,透出一片让人懒洋洋的温暖。呼吸着森林里特有的清新空气,哈特只觉着活过来了一样。 今天的一切都让这个山村的少年来不及应对,只能被动的接受,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哈特的心里又有悲哀,又有兴奋,又有热血,又有激情,当然,占了绝对多数的,是疲劳。 对于一个以狩猎为生的孩子而言,今天的一切太让他疲倦了。 现在,他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庆幸的是,现在两人并不缺钱。 第二十八章、回家 “呐……弗利德先生……我,我今天做的选择,正确么?” “总之,先把敬语去掉吧。就叫我弗利德就好了。” 哈特和弗利德回到艾叶兰镇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因为还有帮蕾娜小姐买白布的任务,而市场早就结束了,两人便找了间旅店,暂且休息一天。 哈特还是第一次睡旅馆,以前他来镇子的时候,都是为了节约开支在直接露营的。不得不说,旅店的条件真的是!!! 有够烂的…… 根本就和哈特家没有什么区别嘛! 非要说的话,哈特的房子以木头为主构建结构,这里是以石头为主,就这么点的区别。床也是在木板上面铺了几层毛皮,能对付就对付。不过重点是新鲜感。弗利德并不介意住宿环境,哈特直接是花着弗利德的钱,有牢骚也不敢发,况且,也没有那么糟糕嘛!唯一糟糕的地方就是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果然,现实和梦想差了很远啊。 对于刚刚经历了那么刺激的大冒险的哈特而言,今天着实是值得纪念的日子,少有的,他兴奋的睡不着。躺在结实——或者是硬梆梆——的床板上,感受着兽皮毛茸茸的温暖感,哈特向旁边床上的弗利德发起了话题。 睡不着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像之前那样,和自己的偶像继续聊天。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呐……弗利德……我,今天做的选择是正确的么?把他们放在哪里不管。不是都说,以德报怨什么的什么的?” 对于今天格伦那个光头的背叛,哈特还是有点不能释怀,不,应该说,他现在冷静下来了,越发感觉不对劲了。 “那个……弗利德你要我选择,其实,是想看看我的人品吧?那,我最后的选择,是正确的么?” 哦?居然想到了这一层么? 弗利德耸耸肩,笑道:“不用想太多。我说过吧,骑士也是人,是人,就会有喜怒哀乐,是人,就有正确错误,不同人,见过不同的事,就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所以,人类会在怒火上头的做出错误的选择,也会因为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出与众不同的选择,也会因为没有全面的看待事物也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可惜,我们自己无从知晓。评价我们是后人该做的事情,我们只要做出最真实的选择就可以了。错了,那么去弥补,然后吸取教训,下次不要重复。不用太在意,少年。” 正常情况下,人们都会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是如果一个孩子每天都在被他父亲酗酒之后毒打,那他就不会赞同这句话。他的父亲死后,他不仅不会痛苦,还会很痛快。 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对待,经历过不同的事情,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骑士也是人,是人,就不可能全知全能,是人,就会被感情所左右,同情心也好,憎恶感也好,不管是哪种感情,都是人必不可少的。它们可以被压抑,但是不能缺少。 哈特今天的选择,或许有更好更恰当的处理方式,但放着他们不管,才是最符合哈特心情的。 因为这个淳朴的孩子刚刚经历了差点丧命的情况,没有要求弗利德补上一刀已经是宽宏了。这或许不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真实的选择。 弗利德很满意哈特的选择。 “呐,弗利德……我所知道的骑士……是不是和现实中的骑士有点不一样呢?” “嗯,是有点。不过,别太在意就是了——说起来。” 弗利德不太想继续跟哈特讨论这个问题,对于这个淳朴的孩子而言,自己说的太多,很容易让他直接全盘接受自己的观念,这就不太影响他的未来了。 “说起来,你想去么?骑士学院。我看了一下,招生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把你护送过去。” 这样的话,我的报恩就结束了。 就从黑骑士给自己起名为“弗利德”(自由的)而不是“布莱特”(光明的)就能看出来,比起死板的神圣骑士精神,他更喜欢四方游历。 “我……想去……可是,姐姐那边……我又有点怕。” “怕?怕什么?担心她不支持么?” 弗利德笑道,在他心里蕾娜小姐应该是非常关心弟弟,而且格外的温柔体贴的,没道理会拒绝吧? “不……我是……觉着那样对姐姐是不是太不公平了……让她一个人生活……什么的……” 哈特的声音很消沉,没有什么精神的样子。 他和姐姐相依为命,说是姐姐带大的孩子都没关系,有着深厚感情的姐弟俩个,忽然要分开,也难怪哈特会这么想。 “嗯,这么说也是呢。到时候,好好跟姐姐谈一下吧。对话才是沟通的桥梁。你一个人乱猜也是没用的。” 如是安慰着哈特,弗利德主动把话题转移到冒险上面去,一直聊到了深夜,哈特才在疲倦袭来之后睡去。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两人早早的爬了起来,帮蕾娜小姐买了两块白布,两人骑马迅速回到了村子。 即便耽搁了些时间,到达村子的时候也才刚刚是早上而已。这可比哈特平日里跑一趟快得多了。 “姐姐,我们回来了!” 伴着少年放松的声音,他伸手推开了自己的家门,少年海蓝的眸子里,映出姐姐同样海蓝的眸子,还有她眸子里的惊愕。 “你,你们怎么这么快?” 蕾娜赶紧两口把手里的东西塞到嘴里,脸颊鼓鼓囊囊的。 即便如此,她一个女人,嘴里能装下多少东西呢?更何况,她手里的东西是野菜根,即使是用力,也很难咬断的粗陋食物…… “姐姐……” 哈特的眸子扫了一下桌面,野菜根和飘着野菜叶子的白水,这是姐姐的早饭。没有面包,没有奶酪,没有肉干,也没有炖菜。 对比一下平日里自己的伙食,哈特心里一阵阵的泛疼,他不顾自己已经是半个成年人了,大大的张开怀抱,死命把姐姐搂在怀里。 “哎哎,怎,怎么了啊,那个,弗利德先生看着呢……” 蕾娜犯了难,弗利德温和的笑了笑,把两匹白布放在桌子上,悄悄的退了出去,接下来的时间,属于姐弟两人。 在门口,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反正自己现在是亡灵,衣服脏了就扯掉,再用死气凝聚成新的就可以了,弗利德也就不那么讲究了。 真是感人的姐弟情呢。最平实的,也是最深入人心的。 弗利德一边想着,一边解下了马匹身上的钱袋,仿佛一个小桶、鼓鼓囊囊的,让人一眼就能看出里面的钱币数量不少。 这是弗利德这一次外出获得的报酬。五枚金币一枚银币十六枚铜币。 当然,五枚金币不可能这么多,弗利德很贴心的帮姐弟两人换成了铜币,五万零一百一十六枚铜币,那数量可就不少了。 没错,这是帮“姐弟两人”兑换的。匹夫无罪怀必有责,如果一个山村的少年和村姑忽然出手一个金币,那么肯定会引起轰动,还会惹来麻烦,那可不是弗利德想看见的。正如他的原则,报恩,要确确实实让对方得到恩惠,而不是满足自己报恩的心理诉求。 兑换成铜币,就不会那么显眼了。 这些钱,弗利德准备全部送给这对善良的姐弟。对于生活拮据的家庭而言,钱是不会贬值的。 真是美好啊,人类这种生物。虽然也会有格伦那样的败类,可不得不说,好人也是不少的。 闲来无事,弗利德便开始把数过一次钱在数了一次。这些钱,足够姐弟两个人生活到三五年了,如果继续这么拮据的生活,说不定能用半辈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总之是弗利德数到第四万六千多枚硬币的时候,哈特出来了。眼角带着泪痕,明显是刚刚哭过。山村少年略显粗糙的脸上泛着红,海蓝的眸子在一片血丝中,显得更加具有神采了。 “怎么样哈特?” “姐姐……同意了……她想跟你说什么……” 哈特的声音有些哽咽,弗利德的点点头,提着铜币袋子,走了进去。 蕾娜小姐各方面都称得上一个姐姐的典范。 容姿端正,长发飘然,性格温柔体贴又落落大方,关心弟弟又不会过度的强迫他。而且,最重要的是,支持自己弟弟的理想。 尤其是…… 弗利德看了看桌子上的白布,估摸着它们穿在哈特身上的样子。 从一开始,蕾娜就默默对弟弟的梦想表示了支持。对于一个山村的猎户家庭而言,布的需求很少。特别是两匹。 大概,这就是姐姐最后能为弟弟做的事情吧。让他体面的走出这个山村。 “我弟弟,真的是感谢您的照顾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我,我给您跪下吧……” 一看弗利德进来,蕾娜一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弯下膝盖就要跪下,弗利德赶紧拦住。 “那里的话,我才是,如果没有哈特,我就真的葬身于山林了。和我的命比起来,这可不算什么呢。” “您真的是,太谦虚了。我听哈特说了,他想去试试看,去就读一下格罗斯帝国的骑士学院。虽然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可是那个孩子从小就没出过什么门……我又是个妇道人家,帮不上忙,能不能,请您帮他一把呢?” 蕾娜说着,脸颊泛起一丝羞红,这得给他填多少麻烦啊……可是,为了自己弟弟的旅途顺利,蕾娜宁愿丢脸,主动请求弗利德的帮助。 “这是我的荣幸。这也是报恩的一部分。还有这些。” 弗利德把口袋放在桌子上,沉甸甸的发出呼啦一声,钱币清脆的撞击声让蕾娜吓了一跳。 “这,这怎么行?!” “这怎么不行。哈特一走,家里的生活就更是难挨了。总不能天天啃菜根吧,这是哈特和我共同赚来的佣金。请允许我送给你们——否则,哈特就算出门了,也会经常担心您的生活吧?” 弗利德巧舌如簧,说服蕾娜把钱币留下来,让哈特能够心无牵挂的出发。 蕾娜推辞了一翻,最后还是拗不过弗利德的坚持,千恩万谢的收下了。 而哈特,跑到了森林里,最后确认了一下陷阱里的猎物…… 可惜的是,这次什么都没有。 第二十九章、旅途的开始 自从哈特救回弗利德之后,已经过了一周。 这是梦幻且沉默的一周。 弗利德仿佛哈特家的顶梁柱一样,每天跟哈特外出打猎——不得不说,弗利德的弓箭技术相当的优秀,有次遭遇了山熊,也被弗利德一箭射穿了脑…… 因为弗利德技术的优秀,每天上午都会获得相当的猎物,下午弗利德会让哈特在一边练剑,而他自己,则帮蕾娜小姐剥兽皮和制作熏肉。终于,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圣骑士也遭遇了难关,他虽然很擅长把食物弄熟,可惜的是,让他把肉类加工成可以长久保持的熏肉和腌肉,他总是把握不好盐的分量。也让哈特亲身体会到了“人无完人”这句话的意思。 哈特的剑术总算的到了正式的教授,弗利德掌握的剑术是以骑士剑为核心的剑技,毕竟骑士很少有机会接触骑士剑之外的剑种。弗利德教给哈特的是最为正规的骑士剑训练,而且是特别改良过的双手剑技术。 而哈特用于训练的,正是弗利德的战利品,从哥布林亚伯那边拿到的魔法武器。从一开始,弗利德就准备把这把剑送给哈特。 至于剑术本身的进步,哈特总算是从“门外汉”到“新手”的程度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平心而论,哈特之前给自己做的训练并不差,他的错误仅仅是呼吸,还有对骑士的错误认识。得到了弗利德教授,哈特的剑术进步简直是——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该不会真的有人觉着有个好老师就能一日千里了吧?!那都是小说里骗人的。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哈特改了一星期都没习惯,只是说,他现在总算有一个剑术新手的样子,最起码做的训练是正确的了。 至于蕾娜姐姐,她从黑骑士被弟弟救回了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拦不住弟弟的心。他收那些小说的影响太深,她不止一次看见哈特狂热的一遍又一遍的翻阅小说,也很清楚跑一上午只有三只兔子的猎物实在是很奇怪。 更重要的是,如果哈特真的是用弓箭打猎的话,先不说他手指之间会生出老茧,用于狩猎的“箭矢”上面怎么可能没有沾着血?只能说,哈特的伪装工作实在是不到位。 而且,哈特自己都没注意到,每次他回来的时候,手肘和肩膀都会落着土,这是很奇怪的事情,为什么他会在这些地方沾着土?答案就是下陷阱的时候不小心擦到的。 蕾娜知道自己的身体太弱,所以没有亲身上过山去监察弟弟,生怕一个不小心,还会成为哈特的负担。 然而只要一涉及自己弟弟的事情,她马上脑力全开,思考着山上的情况,还有她浅薄的知识,山村的普通女人以足以匹敌最优秀的智者的思虑认真考虑着。 最后她推断出,哈特应该是做了一个陷阱。那么他为何要撒谎每天都在狩猎呢?只可能是为了赢得时间了。 古人说知子莫若父,在这个缺少双亲的家庭里,父亲的指责就落在了蕾娜的头上,责任感让这个温柔的村姑努力的像是一个侦探似的,推导出了哈特的行动。 之前让他去买白布,就是为了给他做一身新衣服。出门在外可不同于在山村里。村子里都是熟人,谁也不在乎,大家都穿皮衣,这样又换暖和,又可以防御草叶树枝的割伤。而在外面,这种粗陋的东西只会惹人笑话的!更何况是骑士学院,那里全都是未来的骑士老爷啊!蕾娜支持弟弟出去,可不是支持弟弟出去给人徒添笑柄的! 三人仿佛生活默契的一家子,每个人专心负责自己的工作,沉默的为彼此做着准备。哈特训练,为了不让姐姐担心,姐姐做衣服,为了哈特出去不会被人嘲笑,弗利德狩猎,为了让这个家庭即使失去了唯一的顶梁柱,也不会垮倒。 三人都知道,这个微妙而且默契的生活,不会维持太久。 离别的日子是弗利德到来的第九天的中午。蕾娜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那是一件完美贴合哈特身形的两件衣服,让弟弟换着穿。素白的长衫款式简单,不过针脚细密,肩膀手肘和腰部这些容易被磨损的地方,都被蕾娜巧妙的用兔子皮加固过了,肩膀上还采用了弗利德的建议,加了一块垫肩进去,可以让哈特的身体棱角更加明显,透出男子汉气概。 给哈特穿好,白色的长衫,结实的兽皮皮带,略微褪色的金发,还有少年坚毅的表情。这是放在任何城市里,都不会显得寒酸的一个少年。这是最低的目标就是了。 少年的剑被一个简单的兽皮剑鞘装着,别在腰间,沉甸甸的重量让哈特感觉到了一种特殊的使命感。 蕾娜亲手把父亲留下来的盔甲给哈特穿上。那是一件制作低劣的镶钉扎甲,在一件酷似长衫的无袖皮衣上,把四方的铁甲片用钉子镶钉在上面,最后在外面在覆一层皮革的盔甲。就外形而言,酷似一个无数方形口袋排列的衣服,造价低廉,制造简单是它唯一的优点:反正哈特的父亲是退伍了嘛,军队认为他也不需要什么好装甲,就随便凑合一下给他了。 不过弗利德很喜欢这盔甲,甲片保证了一定的防御力,而且万一损坏,维修成本也低得多——只要抽出坏掉的甲片,然后装新的就行了嘛! 蕾娜姐姐带着一些黑眼圈,眼睛红得厉害,不知道是睡眠不足,还是因为刚刚哭过,她努力保持着微笑,可是视线却越来越模糊,朦胧的水雾让她看不清弟弟戎装的样子。 她努力眯起眼睛,弟弟的身姿稍微清晰了一些。 “很好。你,很好。” 最后,蕾娜也只是说出了朴实的句子,最直接的表明了自己的心声。 “姐姐……谢谢……谢谢……” 涕不成声的,还有哈特。 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姐姐呢? 千言万语,最后全被声带哽咽成了一句谢谢。 如果我能成为骑士,一定接姐姐去最大的城堡生活!过上贵族小姐一样的生活!丰衣足食! 少年骑士在自己的心里做出了这样的誓言。 弗利德则主动承担起了行李的任务。亡灵不需要进食和休息,这不代表哈特就不需要,必要的食物和充足的淡水,调味品和火种,当然还有帐篷,这些东西汇集起来,就变成了相当大的一个包裹,几乎有弗利德半个人那么大。 蕾娜完全不顾自己生活的,拼了命的把肉干和面包塞进去,只为了能让弟弟吃得好一点。同时她也一把把的把铜币抓出来塞给弗利德,让他照顾好哈特。弗利德也只能苦笑,最后拒绝了她的好意。 带着太多钱反而会引起盗匪的注意。听了这个理由,蕾娜这才罢休,只给了必要的两千枚铜币——即便如此也太多了,毕竟弗利德一路上也准备顺便做点冒险者的工作,赚外快。 一涉及到弟弟的事情,这个温柔体贴,好像不会大声说话的女性就变得富有激情和勇气。这就是亲情的力量吧? 山村里前来送行的人很多,毕竟愿意走出山村的孩子很少,就算有,也是在附近的艾叶兰镇生活,很少有哈特这样一路去国都的。而且,还有一位骑士护送。 村庄里民风淳朴,人们的交流往往比城市更为密切,再者说,万一哈特真的成了骑士,这可是给全村长脸的事情!以村长为首,一大列人夹道欢送。 哈特是明显被吓到了,连声道谢。在村民们你一声我一语的交流中,弗利德跨上了黑马,把哈特也拉了上去。 “感谢大家的送行。我们出发了。” 在一片欢闹中,骑士和少年,踏上了旅途。 终章、暗流涌动 某时某地。 “大人,这,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我们不是说好了,事成之后五十枚金币么?” 说话的是格伦,他那个锃光瓦亮的脑袋上还能看出些沾着泥土和血污,语气里,那里还像是个冒险者?低三下四的声音与其说是协商,更像是乞讨。 听了格伦的话,在他旁边一起跪着的莱温也慌忙的点头。 “和说好的不一样?” 一个全身穿着黑色袍子的人冷笑了一下,他的声音很低沉,不用细想就知道,他的年纪应该很大了,五十?不,说不好有六十岁。 “我们约定过,你们把那个黑衣年轻人给我引到逢魔境里,然后困住他,马上来通知我……我们是这么约定的吧?那么,你最好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在里面只找到了你们四个呢?” 中年人的声音里透出一丝愠怒,漆黑的袍子和昏暗的天色给他的话语多了两份压迫力。格伦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赶紧抢着说:“他,他他跑了啊!那个男人超强的,不光是食人魔,还有那个魔法,魔法……什么魔法来着?!” “凝空盾墙!” 莱温知道格伦不懂魔法,赶紧提醒他,生怕说慢了引得这个中年人愠怒。 “对对!我们也不知道啊,这个魔法我们绝对没有昧下!绝对放了啊!谁谁知道他,他能打败那个食人魔,啊,一定是他从其他路出去了!” “可是,我们约定的内容是:把他困在里面,【马上】来通知我,没错吧?你们为什么会在神殿最深处呢?” 中年人故意咬重了马上这个副词。 格伦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为什么要指名弗利德?答案很明显了,因为格伦也是收人雇佣。不过,雇佣的内容,是让格伦他们困住弗利德。可是格伦却开动歪脑筋,想尽办法想多弄一点钱出来。结果弄巧成拙,把自己给搭进去,还惹得雇主不开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格伦知道,自己理亏,他赶紧斟酌了一下用词,仔细思考着面前的雇主为什么非得指定弗利德。否则……他的目光落在中年人腰间的弯刀上,那是为了骑马战斗而特别强化过弧度的马刀,其作用就是为了切入敌人体内之后,连血肉带骨头一起砍断! 如果那雪亮的刀子砍在自己那肉乎乎的脖子上…… 格伦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我们想啊,您,您和那黑小子这么大仇,我们索性帮人报到底,送,送,送佛送到西啊,就,想引出食人魔,直接击杀这小子……我们在神殿深处,就是为了确认,他,他肯定会死啊!” 格伦一番话逻辑实在是不够通顺,可是也难为他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能编出来一个还勉强说得过去的谎言。 中年人又是冷笑了一声,鼻腔里露出的不屑让格伦格外的心惊胆战。不知道是动了杀心,还是单纯的下意识动作,他枯瘦的右手搭在了马刀滑腻的木柄上。 “就是说……我冤枉你们了?” “没没没!我们没干好!都是我们的不好!我们不自量力!求求您发发慈悲吧!” 莱温也看出苗头不对劲,生怕中年人一刀砍了自己泄恨,赶紧磕头求饶,看莱温这样,格伦也赶紧跟着磕起头来。 “呵,自作聪明,谁说我要杀了他了?” “对不起!对不起!是,是我们瞎担心!” “而且……为什么你们会觉着我会杀了你们呢?” 中年人又是一声不屑的鼻音。 “谢不杀之恩!杀我们这种下三滥简直是侮辱了您的宝刀啊!” 两人一起磕头,见他们这么低三下四的样子,就连中年人也觉着讨厌了。 “那你们搞砸了我的任务,还要更多的报酬么?” “不敢了不敢了!” “哎——这就对了。走吧。” 中年人大手一挥,掀动长袍发出呼啦一声,在格伦心中,这就是救命的铃声啊! “是!我们这就滚蛋!” 两个人赶紧拽上两个奴隶,刚刚站起身,正要逃走,忽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又弯腰了。 哎哎?为什么会弯腰呢? 格伦还没弄明白这个问题,就感觉天旋地转,莱温的身体,两个奴隶的身体,莱温的腿,两个奴隶的腿,黑色的天空,黑色的大地,赤红的篝火,一切都像是漩涡一样,在他视野里混成一团。 随后就是迅速传导到大脑里的剧痛,那种仿佛要彻底麻痹掉大脑的剧烈的痛苦,瞬间剥夺了格伦的思考能力,他晕过去了。或者说,休克过去了。 直到失去意识,格伦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说,【我】不杀你们……但是我没说不要你们的命啊。” 中年人冷哼一下,面对地上被砍成了八段的四个人,冷淡的吐出了两个字的评价:“败类。” “你的身手一如既往的利落啊。雷因。” “承蒙夸奖,老爷子。拿大剑的,稍微一不利索,那就死定了,那还有机会听您说一声‘身手迟钝’呢?” 如果当天和弗利德同酒吧喝酒的人在场,一定会惊叫出声吧。 和黑袍老人对话,被称之为雷因的男人,正是之前和弗利德为了五个金币大打出手的大剑士。 此时,这个大剑士身上还是那身剑士打扮,不过上面溅满了血珠,他的大剑握在手里,淡淡的魔法光泽被血液沾满,柔和的白光变成了血光,无比的瑰丽,也无比的血腥。 和弗利德一战中,最灵犀的一剑在此刻重现,威力更强,速度更快,恍若闪电。明显能看出来,和弗利德交手的时候,大剑士手下留情了。 攻击方变了,而对手也变了,不过是变弱了。格伦四人加起来也没有一个弗利德强大,面对更加洗练的一击必杀,他们可没有躲开这一招的能耐。连注意到都没有,四个人一起,被拦腰砍断。 “呵,如果连皇家剑士团的首席大剑士都会死,那么复国大业可就在没希望了。” 中年人说着,把自己的兜帽撩了起来,露出一头花白的头发,他的皮肤仿佛百年大树那干瘦的树皮一样,皱纹堆叠,而且看上去就很干燥。高挺的鼻梁下,是一蓬利落的花白胡子。虽然上了年纪,可那深陷的眼窝里,却透出了少年人都无法比及的坚定与炙热。 “如果复国是看个人武力,那么谁也不用那么费劲了。” “呵呵,是啊。这四个人要不是鬼迷心窍,我们说不定就能多一个盟友了……雷因,你和他交手过,怎么样?” “很强。比我一点不弱,倒不如说,比我要强。而且是强得多。” 大剑士雷因顿了一下,最后还是照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哦?居然比王国首屈一指的大剑士还强?我听光头他们说的时候,好像跟你打平了啊。而且,我嘱咐过你,用六七成力就成了。” 被称为老爷子的白胡子男人笑了一下,欣慰,错愕,难以置信还有对格伦四人的憎恶全部融合在这个笑容里。 “是的。即便只有七成力,我还是能看出很多东西:要知道,我的剑是跟了我十多年的宝物,他的剑只是劣等的生铁剑,如果他也是用自己趁手的宝剑,不会比我差。他的剑术明显能看出脱胎于骑士剑的路子,动作洗练又干净,漂亮的很。只不过又融合了很多东方的打斗理念,不拘于形。身为剑士,能够在战斗中放弃用剑,而用格斗技分胜负,作为剑士而言,他已经相当成熟了。” “哦,评价这么高啊。” “不光如此,您知道,我在探察逢魔境的时候,发现了什么么?” “食人魔的尸体,尸体跟你‘说’了什么?” “胸腔被一刀两断的割开了,心脏被砍成了两断,同时脑袋被巨力碾碎了。” “……可怕的战斗力。” 老爷子说着,眸子里闪出可惜的情愫,他更加恶狠狠的瞪了格伦四人的尸体一眼。如果不是这四个混球临时搞事,现在说不好自己已经和这个年轻人把酒言欢了。 “不过讲真的,我感觉老爷子你更可怕,居然在这个男人一进城的时候就发现他不一般了……这洞察力……” “呵,你要是在议事厅成天到晚听那群只会吃肉和投敌的畜生讨论大事,你也会变得这么敏锐的。” “敬谢不敏……” 从弗里德进城的一刻开始,他就被老爷子看中了。这个人生阅历丰富的老人,一眼就看出黑衣剑士不同凡响的味道。 这个男人的眼神,那是上过战场的眼神。统过军队,亲自上过战场的人都会染上战场的味道,永远也散不去。 为了“复国”,他希望尽可能多的拉拢人才加入到流亡政府里。可是贸然让自己的人和他接触就太危险了,万一他是个死板的人,直接高喊卫兵就坏事了。所以,老爷子找来了刚刚经历了一次惨烈的“战斗”的格伦四人,希望他们能雇佣弗利德去逢魔境冒险,那张四级魔法卷轴,自然也是他提供的。 当然,雷因会去挑战,也是老爷子安排的,一方面能看看弗利德的身手,另一方面,也能让雷因练练手。 如果格伦他们没有乱来,那么剧本应该是,弗利德被困在逢魔境里,然后老爷子带队去救援。然后顺其自然的邀请他到自己的营地里一聚,趁机提高和他的亲密度。 现在,全被这四个混账给毁了! 看能人很准,可是看混账就没那么敏锐了。 他只能这么自嘲了。想来也是,如果他看混账也很准的话,早就在议政厅里把未来投敌的那群混账给砍了。 可是,事已至此,也没办法了。 “雷因,你觉着,他能招揽么?钱?女人?还是名声荣誉之类的?你觉着他喜欢什么?能拉拢么?” “讲道理,我跟他才见一面,哪里能那么清楚。不过钱的话,应该是没什么吸引力吧。虽然他为了五个金币接受了任务,可是后来对赌的时候,他却很果断的放弃了跟赌徒们讨价还价,要知道,他那五个金币原本能翻一番的!所以,我感觉与其说他爱财,倒不是说,当时正好他手头拮据,需要一笔钱。” “……这样啊……真想拉拢过来啊。” “那,我再去试试?” “别。你太有名了,太危险。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事关重大,我并不准备让你出面。我会再想法子的。只要有一丝可能,我就要为了桑戈尔王国的光荣复兴而拉拢他。要钱就给钱,要土地要荣誉就给他,要女人,只要不对王太女下手,都好商量。” “讲真的,老爷子,我们真的有必要这么拉拢他么?我承认他很厉害,但是,复国这种事情,忠诚才是第一位的吧?” “你说的对。可是,雷因。你多大了?” “额?三十七。” “我今年六十五。你我算是现在桑戈尔王国里仅存的将领之一了。你不擅长军略,我又没几天好活了,我总得为了复国之后做打算。到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撑得起台面的将军。总不能从那群刚刚拉练起来的新兵蛋子里抽几个当将军吧?” “……抱歉,是我想得太少了。那么,我派人紧盯他。” “不,那样反而容易出事,只要知道他去了哪里就行了。别的不用操心——把这四个人处理一下,直接扔到逢魔境里吧。手脚利索点,别让王太女大人发现了。” 老爷子的话音还没落下,他的身后,就响起了恍若莺啼的清鸣。 “老爷子,我已经看见了。” “抱歉。” 老爷子赶紧向身后的跪拜,视线低垂,集中在来人身上的金属腿甲上,看着上面雕刻的玫瑰花纹,不敢抬头。 “老爷子快起来。我知道,为了复国,有些时候我们要用点非常手段。但是,我希望您至少能告诉我。我绝对不会阻止您……只是,我希望我能记住,到底有谁,有多少人,为了我流过血。” “王太女大人您太言重了!桑戈尔王国上上下下,都愿意为了您的伟大复兴而拼尽最后一滴血!哪里值得您多费心力呢!” 老爷子缓缓起身,视野里是结实的女性用全身铠甲,银白色在火光的衬托下,染上了炙热的红。来人太阳一样耀眼的金发披散在上面,仿佛一条黄金的河流,在盔甲上熠熠生辉。 直视着王女紫色的眸子,老爷子对雷因打了个手势,示意他把格伦四人的尸体处理掉。而跳跃的火红色中,王太女紫水晶一样的眸子,始终看着着肮脏的一幕。 “而且,老爷子,如果……有必要的话,联姻我也会做的。” “哎!折煞我这老骨头了!您大可不必!” 老爷子赶紧摆手,心知道自己刚刚的话是被王太女大人听见了。 “没,也不算什么吧。比起那些不知道那个国家那个贵族的腐烂公子,我倒真希望自己的夫君是一个忠诚的骑士来着。” 不知为何,王太女把“忠诚”咬的很重,两人都不说话了,伴着篝火哔哔啵啵的声音,不知道是谁,叹了口气。 ———————————— 某日某时。 艾叶兰镇里,每个人都庆幸着自己今天能够留在城里。 原因无他,一只特殊的队伍来到了艾叶兰镇。 这支队伍有接近两百人,清一色的白色着装,白色骏马,大致分成两类,一半是穿着银白色,纹饰着奇异花纹的全身骑士铠甲的骑士,一半则是身着白底金边长袍的圣职者。 巡礼骑士队! 在东西两片大陆,没有人不知道这支队伍。每年安格利尔教国都会排出两支巡礼骑士团,在东西两片大陆上进行巡礼,驱除疾病,消灭异端。 为首一人有着利落的金色短发,眼窝颇为深陷,蓝宝石一样的眸子微微眯了起来。他身穿白色骑士铠,外面套了一件纹着安格利尔教国国徽的披风,浑身上下透出一股贵气。最吸引围观者眼球的,就是他腰间配着的红金双色的宝剑。 那是只有最高贵的圣骑士才被允许佩戴的,教国特别制造的圣剑仿品。 “怎么了,达菲兰斯大人。” 或许是注意到巡礼骑士团的首席骑士露出了凝重的表情,他身边骑着白马,穿着白色铠甲的女性骑士驱马前行两步,向他询问。 首席圣骑士达菲兰斯淡淡的瞥了她一言,不苟言笑的唇角张了张。 “这里,有浓重的亡灵死气。好好探查一下,到底是什么类型的亡灵。如果是高危险的统军种、吸血种甚至是鬼王种,趁早祓除。” “是!” 【序卷·漆黑的骑士卷?END】 序章、被追击的少女 青葱的草原一望无际,碧连天这个形容词恰到好处,一望无际的草原尽头,便是蔚蓝如洗的天空,草叶和泥土的清新味道便浓郁又微妙的充盈出一片安闲的空间。正如天穹点缀了些许洁净的云朵一样,草原上也稀疏的生长了几颗老树,宽大的树冠仿佛支撑着天空,让一无变化的视野多了一点起伏。 空气清新,景色如画,对于旅者来说,这应该是最好不过的出行日了。不过,似乎不全是这样的? “呼呼……” 年轻女性粗重的喘息声水波似的扩散至宁静的空气中,她哒哒的足音成为了打破草原宁静的罪魁祸首。 文学家或许会喜欢吧,他们大概会说这一阵足音以动写静,衬托出草原的安静祥和——然而,被他们所讨论的女主角,目前可没这么多有用没用的想法。 褐色的长发随着奔跑的动作,飘扬的在身后,划出优美且匆忙的曲线,琥珀色的眸子里满是惊恐的光,张合的双唇里露出疲倦的呼吸。 青蓝色的让人联想到水纹的精致披风随着头发一起甩在身后,下面是白色的学术长袍,无论是衣服还是披风,都用金线纹绣着奇异的淡雅花纹,隐约散发着淡淡的水蓝色的光辉。 同样精致的针织长靴紧紧包裹着黑色的长袜,原本为了突出小腿线条的布料,居然在意外的时候派上了用场,紧紧包裹着少女小腿柔软的皮肉,把它们聚拢成结实的形状,便于她更加快捷的逃走——虽然这个加成微乎其微。 在少女身后,是可怕的追击者。 那是一种外形酷似蝎子的生物,它们用六条干瘦的节肢长腿迅速爬行,一对前肢和一对人类胳膊似的钳子耀武扬威的高举着。没有头,在“应该是脑袋”的地方,甲壳里分开一个缝隙,延伸出了一对小小的冒着红光的圆眼睛,全身上下——包括他们的大钳子上全都覆盖着盔甲似的复合夹克,边缘生着锐利的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这样的怪物,超过七八匹的追杀着女孩子。 这是名为“溪甲杀手”的生物。 它们是栖息于溪流或者是湖泊附近的软泥里,静候并且捕食前来喝水的生物的残忍的狩猎者。很难想像它们会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追杀一个少女,就好像无法想象一头冰原熊会在热带沙漠里捕食一样。 这里并不应该是它们的狩猎范围。被追杀的猎物——穿着华丽的少女是这么想的。 这种肉食性的生物极具攻击力,那对钳子能轻松的剪断雄鹿的脖子,少女不可不觉的自己的脖子能比雄鹿更结实。 真是的!我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 她懊恼的这么想着,可是连开口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一旦开口,本就开始紊乱的呼吸势必会更加杂乱,燃烧的肺部势必更加糟糕,她只能把一切抱怨都吞在肚子里,继续亡命奔走着。 听着背后溪甲杀手特有的嘶嘶叫声声,少女一边估算着它们的距离,一边热切的在心里叨念着:拜托了来个人救救我啊! 她现在只盼着能够遇到一只佣兵队伍或者冒险者队伍,能够救自己一命……她从未像是今天这样虔诚的信仰着自己的神明。 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今天很微妙的,她没有在草原上遇到任何一支商队或者是佣兵队。 少女比谁都清楚,自己的体力快到极限了,小腿在十分钟之前就在不停的传达着痛苦的信号,胸腔里仿佛一切脏器都失去了自己的功能,无法喘息,耳边都是嗡嗡的蜂鸣,一切的一切都逼迫着她:停下休息。 是少女信奉的神明显灵了么?还是说,命运的无限巧合呢?就在少女感觉视野模糊,周围的一切都在变暗的时候,混淆不清的眸子里终于映照出了人类的影子! 她终于发现了旅行者! 幸运! 她这么想着,高高举起双臂,正要呼喊,声音马上就要突破喉咙,顺着干涩的唇角呼喊出去,少女的良心却拼命阻止了她的行动。 等她看清了那旅行者的时候,心马上就沉到了绝望的海底,冰冷的绝望仿佛流体一样,顺着血管侵入到她的心里,瞬间剥夺了她的体温。 因为——她看见的只是两个人。 一人穿着白衣,一人穿着黑衣,两人拿到长剑,好像是练家子,围着一个帐篷在比斗着剑术! 只有两个人! 自己背后可是足足有七八只捕食者啊! 自己求救的话,反而害了他们! “快跑啊!有,有怪物啊!” 女性尖锐的声音因为过于激动而响彻云霄。 连她自己都很惊讶,因为过度的劳累,自己的干渴的声带还能发出这样巨大的声音。 或许,这就是使命感吧? 少女知道,自己误入这些捕食者的视野,被它们追杀捕食,那都是自己的不小心。所以,没道理让别人跟着自己一起送命。 少女一刻都没想过把他们当祭品,好让自己逃出生天的念头。人性的高贵,在此刻尽数展现,面对死亡的威胁,少女做出了果决的选择。 她一边全力呼喊引起两人的注意,一边改变了自己奔跑的方向,向着两人旁边的方向逃走了。生怕那群追着自己不放的怪物会转而袭击两个无辜的人。 呼吸越发的沉重,因为刚刚的呼喊,少女只感觉肺部被抽空了,眼前已经是一片漆黑,为了填充空洞的肺部,她大口的呼吸,却好像连吸入鼻腔的都是火焰,烧却的痛苦扩散到全身。小腿被汗水打湿,袜子黏在腿上,一股恶心的触感中,酸麻的无力感让她越来越难以抬腿了。 噗通,少女终于坚持不住,膝盖率先投降,失去了支撑,身体再无前进的力量,栽倒在地。泥巴和草皮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接触到大地的脸颊热辣辣的,可能是擦破了皮,可是大地本身确实冷飕飕的,让她感觉十分惬意。她努力闭着嘴,这才避免了自己吃一嘴的泥。 这是致命的问题。跌到的少女,再也没有机会逃开那些凶猛的捕食者了…… “仁慈的水神啊……请引导我来到您的面前吧……” 心知自己怕是难逃一劫了,低声叨念着最后的悼词…… “还有……拜托,请保佑那两个无辜的旅人,不要被我连累……” “悼词什么的可别随便念啊,很不吉利的。” 忽然,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很不礼貌的打断了少女人生最后的,也是最好最虔诚的祷告。 那是一个充满了温柔的声音。 少女惊愕的投去视线,只见一道黑色的山峰挡在了自己面前。黑衣黑甲的骑士骑在一批漆黑的骏马上,手里提着一杆银亮的长枪,山岳似的挡住少女的敌人。他的背影高大宽厚,一条漆黑的披风卷在空气中,边角露出一点金属的冷光,那柔软的毛料下面一定是结实的铠甲。 啊,每个女孩子都梦想过有王子骑着马来救自己啦……不过……黑马……是不是有点……不吉利啊? 毕竟在神话传说里,黑马总让人联想到死亡,传说中死神麾下的首席猎头骑士,就是骑着一匹黑马提着镰刀收割人命的。 啊啊啊!我在对救命恩人想什么失礼的念头啦! 少女马上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太失礼了。赶紧甩甩头,努力把这些念头抛诸脑后,翻了个身,仰躺着,希望能尽可能多的目击救命恩人的影子。 黑马上,身穿白衣的少年已经跳了下去,背着一个大包裹——那是几乎覆盖了少年整个后背的包裹,他双手攥着一把大剑,和骑士并肩站着。 溪甲杀手可没有人类那么讲究军事韬略,一看有人(猎物)阻挡,口腔里发出兹呀一声,挥舞着大钳子向黑马切了过去。 没有什么先后,也没有什么阵型,甚至,连正确估量敌我战斗力都做不到。 野生动物都很机敏,为了生存,捕食者们发起进攻的速度必须无比迅捷。 溪甲杀手既然被冠以“杀手”之名,足见它们的技能娴熟程度。两把大钳仿佛两道电光一样飞射而出,它曾经用则对钳子猎获的数不清的猎物,这次,也不会失手。 然而,这次它的希望落空了。 并非“以逸待劳”的伏击者,本来就失去了最大的优势,再加上,对手也不是蠢笨的野生动物,而是精通战斗的战士…… 银光突现! 黑骑士手中银枪化为一道闪电,精确无误的沿着大钳最脆弱的关节发动进攻,直接把溪甲杀手的美好算盘打的粉碎! 扁平的枪刃锐利无比,贴着甲壳的缝隙,忠诚的武器直接切断了它的钳子,墨绿色的汁液粘在上面,有点恶心。 骑士调转枪身,银亮的长杆在他手里化为一团银弧,稳稳的回到他手里。而入侵者的血液则在半空中划出一条绿色的血练,隐约透着腥臭的味道。马蹄踏了两步,稍微挪动了下位置,骑士侧马挡在少女面前,保护着她。 在他身边,白衣少年双手持剑而立,小心翼翼。介于金色和亚麻色之间的,给人褪色感觉的利落短发下,是凛然威风的海蓝色瞳仁,战士应有的专注和认真从眸子里透出来。 他全神贯注的和对面的狩猎者对峙,率先耐不住性子的,是狩猎者,溪甲杀手飞射出自己的钳子。 然而,少年的动作一点都不比旁边的黑骑士慢,只见大剑上爆发出浓郁的银色光辉,瞬间扩散到少年全身,似乎他是一个白银铸造的人。伴着刺眼的银光照耀,少年迅若雷霆,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银亮的白影! 只见他一矮身子,巧妙的绕开了钳子的攻击轨迹,双手剑爆起一团银光,自下而上,疾驰的剑刃携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砍了上去! 咔! 剑刃砍碎了钳子的甲壳,绿色的血液顺着龟裂的黑色纹路缓缓流了出来。不过他没有正中关节,大剑的力量并不足以切断这头怪物的武器。只是让它抬起了钳子。银光瞬间消失,少年一愣,来不及蓄力,赶紧一剑落在溪甲杀手面门,咔嚓一声,又砍出了一个口子! 好厉害! 少女已经认出来了,这黑白的二人组,就是自己遇到了旅行则!一开始是怕两人会被卷入袭击而死,没想到,他们居然身手如此利落! 两个人手里的武器都泛着魔法的光辉,银白色和漆黑色的气息仿佛烟雾一样缠绕在武器上,光是能拥有魔法武器这点,就说明他们身手不凡了。少女不由得开始抱怨自己,要是早发现这点,就直接朝他们去了…… 溪甲杀手单调的攻击模式用来捕食饮水的大意野兽或许没问题,但是应对精锐的骑士着实不够看,掌握了攻击模式,漆黑的骑士枪如游龙,胯下战马闲庭漫步一样的走了两步,坚硬的蹄铁卷起草叶和泥土,骑士高大的身躯缓慢的接近它们。银色的枪刃急走出飞驰的光影,编织起华丽的光之网,不消一刻,被冠以杀手之名的凶残捕食者已经尽数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您好,美丽的小姐,没有受伤吧?” 黑骑士下了马,走到少女身边,温柔的蹲下身子,对她伸出了手。 他有着俊朗的五官和贵族似的气质,礼节仿佛化为了他身体一部分似的,随着他任何一个动作凸显了出来。可惜的是,他的脸色非常难看,好像身患绝症一样,透出病态的苍白。 少女牵着他的手,从地上坐了起来——她实在不想站着了。 “谢谢您救了我的命,我叫泰蕾莎,泰蕾莎?温斯特,从南方的【格海姆尼斯】而来。万分感谢。” 少女低下头,骑士这才注意到,她褐色的长发侧边还绑了一条辫子。透出一股文质的气质。面对骑士体面的礼节和俊朗的容貌,少女泰蕾莎脸上不禁泛起一点红晕。 “您好,泰蕾莎小姐,我是弗利德,这位是我的旅伴哈特。那么,请允许我冒昧——作为救了您性命的报答,您能回馈给我们什么呢?” 哎?! 你这不是一个绅士该有的发言吧! 这个展开不太对吧! 少女泰蕾莎吃了一惊,琥珀色的眸子里明显凝聚着惊愕的神色。当然,她也不是不想付钱啦,只是单纯的觉着,对面那么绅士风度的人,还以为不是这种人呢。 不过……嘛,算了! 她在心里安慰自己,毕竟人家救了自己的命啊。拿出报酬也是必须的。 于是她打开了自己的钱包,取了两个银币当作必要的旅费,把剩下的全部递向了黑色骑士。 出乎意料的,黑骑士弗利德摇摇头,笑道:“不。” 哎?!不是钱?! 泰蕾莎心中惊愕更胜一筹——难道是要趁火打劫?! 她下意识的伸手捂住自己柔软丰满的胸口,现在再也不觉着弗利德的脸上都是温柔的表情了,她惊恐的神色中,弗利德保持着微笑,在此张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不需要那么多,我的小姐。” “哎?哎哎哎哎哎哎?!” 第一章、魔导国的旅行者 “什么嘛,真是吓了我一跳。” 被追击的少女泰蕾莎松了口气似的,和头发一样是熟褐色的眉毛稍微弯起了安心的弧度,眉心略起涟漪。坐在地上揉着小腿,她用一种介乎娇嗔和无奈的口吻向坏心眼的骑士抱怨:“别吓我啊。” 救下了泰蕾莎,这个少女已经因为疲劳一步也动不了了。 人类在面对危机的时候往往能拿出强大无比的力量,可是疲劳也是同样的“强大无比”。泰蕾莎浑身见汗,也顾不上淑女的形象,稍微把领子松开了一点,只见蒸腾的热气不停的从那蓝白相间的领口跑出来,衬托着少女姣好容颜上垂下的汗珠。 人类经常把女性比作花朵,弗利德这时候才觉着这个比喻真的是恰当极了,娇嫩的肌肤,还有上面滚落的汗珠,确实给人一种联想到花朵的感觉。面对泰蕾莎半开玩笑的谴责,黑骑士耸耸肩,大块的结实盔甲随之耸动了两下。 “抱歉,我听说,玩笑可以帮助人缓解压力来着。” 顺便一提,弗利德没有要泰蕾莎的全部家当,只是要泰蕾莎支付了4枚银币作为报酬。这是泰蕾莎旅费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弗利德收下钱一边跟泰蕾莎打趣,一边用眼角余光注意哈特的训练姿势有没有问题,能让这一对组合在半路停下来的原因,自然只有剑术上的训练了。 “可是一般而言,绅士都会说‘救人水火是我的荣誉’什么的吧?” “那样的话,不光是绅士自己,连医生都要没饭吃了。” “啊哈哈……深有感触啊……” 作为治疗师和草药学的专家,泰蕾莎非常理解弗利德说的事情。 得到恩惠,就要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可以不大,但是不能没有。 试问,如果有一个人游历大陆,免费给人看病,会是怎样的情况呢?结论就是所有的医生都会受到冲击。 一旦生了病,谁也不愿意花钱了:“明明人家看病不要钱,你为什么要跟我们要钱?”,面对这种质问,最后的结果就是医生赚不到钱,赚不到钱就没有人会当医生,最后…… 救人也是一个道理。 泰蕾莎很理解的点点头,一边惊异于弗利德会懂得这个一般人想不到的道理,一边打发时间似的,跟他攀谈。交谈是很好的获取情报的方式,攀谈中,泰蕾莎和弗利德得到了不少的信息。 对于弗利德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了解了现在这个时代的事情。要知道,哈特这小子出身于山村,身为一个猎人,连狩猎的事情都只是一知半解,更别说全大陆的人文历史了。 这名少女名为泰蕾莎,是从南部——比哈特所在的小村子更加南方的魔导国出来旅行的魔法师。在魔导国里,她主修治疗魔法和草药学,学业略有小成,为了应对升级考试,泰蕾莎希望能够出来旅行,切实的开拓一下视野,提高自己作为治疗师的知识和实际治疗水平。 魔导国的考试主要是论文,那是一种如果你不真正的去提出一些很有特色或者很有意义的东西,就很难被那群头发都掉光的老学究们认可的考试制度。遗憾的是,泰蕾莎能想到的论文主题,要么前人写过了,要么自己没能力去写。是以,她准备来旅行看看能不能有点突发奇想的灵感。 至于魔导国本身,则是一个徒有“国名”的巨大城市,并非真正的国家。 这里的前身是一个叫做“秘法协会”的组织,在大约四百年前,秘法协会的诞生初衷,只是一群热衷于研究魔法的魔法师们自发组成了一个魔法研究组织,他们定居在大陆东南方的热带草原边缘,临海修筑了自己的法师塔,彼此交流魔道上的智慧。 众所周知,魔法师也是人,是人就要吃饭的。饭从哪里来?总不能让这些魔法师大人再兼任农民吧?一边扛着锄头耕地一边研究药水的组合方式?这太不魔法了。所以他们需要粮食。魔法师自然也是需要家具的。家具哪里来?总不能让魔法师大人自己扛着斧头去砍树吧?更何况草原也没有多少树木可以砍。还有魔法师需要用的各种魔法素材。 有“需求”就会渐渐出现“供给”。渐渐的,熬过了最艰难的开始,大陆东南方的草原上,一个小小的港口修建起来了,听闻这里订单丰富,渐渐的,海运日益繁盛。秘法协会以此为据点,不断精进自己的魔法水平,创造出更优秀的魔法和魔法道具,越来越广为人知。 四百年间,越来越多的慕名而来的魔法师前来此地定居,研究魔道技术,学术氛围浓厚。更多的魔法师带来了更多的商机,更多的商机则带来了更多的居民和服务人员,渐渐的,这个小城市一步一步扩大,偌大的草原都是他们扩张的土地。 四百年的积累,当年那五六座法师塔,已经扩展成了一个人口超过一千万,魔法师超过六万人的超大城市,单论面积,几乎都有一个小国家那么广阔了。 这个城市的名字是【格海姆尼斯】,意思是“神秘的”,很符合魔道的神秘主义。其他各国,则更愿意称之为“魔导国”——即便他们自己并没有独立成为国家的意思,也没有依附于任何国家的意思。 要知道,如果格海姆尼斯也能算是一个城市的话,实在是太伤人了……小国家的全体军队可能也就是七千人,魔法师最多也就是三五百。一个拥有六千魔法师的【城市】!这要其他城市多自卑啊!这要其他国家多自卑啊!所以他们宁愿承认这个人畜无害的城市为“国家”。 “你刚刚说,你是主修治疗魔法的?” 弗利德问道,说完,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温和的无害的笑容,补充道:“这可是真是比较少见的分类,你懂我的意思,大家一般都按照属性分类来着。” “啊,确实啊,外人的话,这么区分比较容易嘛。在格海姆尼斯里,大家的分法可细的很呢!” 泰蕾莎说着苦笑了一下,从她那颇为困扰的表情来看,应该是吃过这个苦头。 “那,神圣属性的治疗术也有涉猎么?” 弗利德看似漫不经心的询问道。 在弗利德生前的记忆里,安格利尔教会是独占了神圣魔法的,坚定的不外传,所以圣光魔法几乎就是安格利尔教会的特征。 当然,同样的还有亡灵魔法。这个魔法倒是没有不外传的说法,可是想使用亡灵魔法,前提是:使用者必须是死人,要么必须用其他人的死体当媒介,这就基本决定了,只有亡灵才会使用亡灵魔法。 “哎——您又说笑了,神圣魔法完全被安格利尔教国掌握了啊,外人没得学啦——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独占这么好的技术……” 少女花朵一样柔和美丽的脸上染上了一些惆怅,灿烂若明星的眼睛里流出无尽的怜惜。 大概是真的希望能多救治一些人吧,如果神圣系的魔法能流传,说不定就能解决更多的疾病了。出乎意料的,这个看似十七八岁的少女,居然会怀着这么远大又圣洁的心情。 或者说……正是因为她只有十七八岁,还没有被世俗污染,所以才会这么圣洁呢? 不过,少女的话里一个名词触动了弗利德的心情。 安格利尔……教【国】。 是么,不是【教会】是【教国】。建国了啊。 弗利德知道,太久不说话是对另一个人的不尊敬,马上说了个小趣闻:“不过,安格利尔教国不让神圣魔法外传的理由我倒是知道。” “哦哦?!” 泰蕾莎一下来了兴致,瘫坐在草坪上的身体也多少坐直了一些,一副期待的样子。 “因为,人类啊……” 弗利德说道这里,脑海里忽然闪过了一个人……一个中年人,正在对自己说教。大概是自己生前的老师吧?不过,印象很模糊,记不清他的脸,不过,心底回荡起来的声音,清晰可闻。 “因为,人类对于和战争相关的东西学的实在是太快了啊。神圣魔法一旦外传,就会被用在战争中,扩大战争的规模。神圣魔法不光是能用来救人,也具有很多高强度的杀伤魔法,那么原本为了扫荡魔物保人平安的魔法,势必会成为战争的帮凶,亲手把要保护的人类屠戮。战争就会导致死人,死人就会加剧亡灵的出现,这样就会陷入一个无尽的死循环。” 弗利德把心中反复回响的理由说了出来,泰蕾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觉着他说的很有道理。不过她脸上并没有因此而更加阴沉,可见她对于【战争】仅仅是了解了一个大概,否则她不可能这么淡定,经历过战争的人,都会本能的厌恶战争。如果有人热衷于战争,那么他一定是个嗜血的魔人。 上述的理由,就是安格利尔教会不外传神圣魔法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因为这点,教会才会组织巡礼骑士,在大陆游荡,协助那些不会神圣魔法的平民,帮他们治疗,同时也协助他们消灭魔物,作为不外传神圣魔法的补偿。 或许有人觉着,教会是不是为了奇货可居,可是,教会并没有贩卖神圣系魔法卷轴,也没有出售自己的牧师和圣骑士队伍,根本不会去“贩卖”,那就谈不到“奇货可居”了。 只是不知道,现在的教国,还是不是我曾经知道的教会。 弗利德的心里忽然也有点惆怅了。不过很快,他心里就释怀了:管他呢!我都是亡灵了,我还管教会的运作,我是多嫌自己命长啊! 要知道,鬼王种的亡灵,战斗力是生前的一半,弗利德生前是巡礼骑士,也就是说,只要巡礼骑士这个职业没有随着时间而劣化,一个巡礼骑士战斗力就是现在弗利德的一倍。 更何况,弗利德只有一个,巡礼骑士基本都是五十人一队的巡游……这还怎么打?明知道人家要消灭亡灵,自己这个亡灵还上赶着去探究教会的秘辛,这不是找死么? 就在弗利德在心里开着自己的玩笑时,哈特终于结束了自己的晨练,带着一头汗头,兴冲冲的跑了过来: “弗利德,训练完成了!” “哟,那么,准备吃午餐吧。” 第二章、魔法武器的弱点 所谓的午饭,其实只是普通的炖菜罢了。 对于厨艺这回事,弗利德和哈特都不精通。也可以理解,男人嘛!总是大大咧咧的,大部分男人——尤其是旅行者——对于食物都有一个普遍的标准:能吃就行。吃了不会死就行。 要让两个人把生肉烤熟,不要烤焦,那很擅长。但是要他们仔细的调味,那就做不到了…… 弗利德作为巡礼骑士的时候,团里肯定会有专门负责野外烹饪技术的队友,犯不着自己动手。哈特更是专心于剑术,这种东西都是粗略的一学。 说是炖菜,如果把蕾娜小姐的菜打个一百分的话,弗利德的手艺只能拿两分,怎么说呢,勉强能吃。 把土豆和胡萝卜普通的切成丁,和腌过的肉干一起放到清水里煮,撒一点盐就成了——刀功倒是很漂亮,几乎所有的碎块都是统一的规格,但是调味么…… “……” 泰蕾莎默默的吃着,眸子不由得看向了哈特,琥珀似的漂亮瞳孔里,情不自禁的流出了同情的颜色。尤其是看着哈特满不在乎、乐呵呵的一边吃一边和弗利德讨论剑术的问题,专心致志的模样,她眼中的同情神色更胜…… 可怜的孩子……吃到这种东西都会这么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泰蕾莎感觉有点心疼哈特。 一言以蔽之,所有的东西都是统一的味道:水的味道。 汤是水的味道,土豆是水的味道,胡萝卜也是水的味道。腌肉倒是咸味——可是咸的过头了。毕竟腌肉的主要用途是用盐巴来保证肉类能够尽可能多的保存一些时候,如果处理得当,甚至五年之后再吃都没问题。自然,咸味重的很。 弗利德就是考虑到了这点,才尽可能没有在汤里放盐,大概是觉着盐味会从腌肉里扩散开吧…… 真是天真的想法。就好像把一个学剑十年的人和一个初学剑术的人绑在一起,然后就会得到两个学剑五年的人一样,天真啊…… 泰蕾莎一边在心里无奈的感慨着:男人的厨艺啊!一边保持沉默,她当然有自知之明,自己是客,本来就没有什么立场说人家嘛。 为了让自己的注意力从舌头上挪开,她试着听两人的攀谈。 正如战士总是对魔法充满了好奇一样,魔法师也总是惊奇于有人只用肉体和武器就能和敌人作战。 “……哈特,今天第一次实际和什么东西战斗,你有什么感觉没有?” 面色惨白的骑士抿了一口和他脸色同样不佳的汤,问道。 “嗯,感觉很奇妙啊,那个……就是,身体有一瞬间好像不是自己的了,感觉有一双手,在推着我的身体做出反应。” 哈特如实说了自己的感想。 “哈哈,确实。因为你的剑上附加的魔法是【迅捷反击】,这是一个很特殊的魔法属性,当你的攻击会被定义为‘反击’的时候,魔法能量就会充盈到你的身体里,辅助你做出下一次攻击。所以你才会觉着有一瞬间,那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岂不是无敌了?这个魔法属性?” 哈特心里想到:只要能比敌人先一步反击,那么自然就能赶在对方攻击自己之前先一步击毙敌人啦?那只要不是遇到食人魔那种恢复力强的可怕的敌人,根本就是不败的吗? 面对这个问题,弗利德笑了笑,这是小孩子的通病,总是想着“天下无敌的力量”。 事实上,并非没有“天下无敌”,而是天下无敌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发生在一个成天到晚只是做梦的孩子身上。 “不是这样的,反击这种事情,首先你要能看破……算了,还是让你实际体会一下比较好。哈特,来来,把剑架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泰蕾莎对此感兴趣,弗利德特意走到了泰蕾莎的正前方,哈特作为他的对手,自然也提着剑走了过去。 附加了魔法属性的大剑散发着柔和的光辉,哈特双手提着大剑,把它立在腰前——这是弗利德交给他的三种大剑基本站姿的一种,便于应对多种情况的临敌姿态。 一看他们要战斗,泰蕾莎也顾不得吃饭了,之前战斗的时候泰蕾莎先是摔倒了,视野很低,又是心情紧张,无心观战,看得不真切。现在有了机会,她可是要好好看看,明亮的眸子里清楚的映出了两人的身影,好奇的神采仿佛宝石的光泽一样闪耀。 和哈特对面而立的,弗利德单手持剑,身体侧了过来,尽可能减少了哈特视野里自己的身体范围。冰冷的银白剑刃直直的指着哈特的身体,这个站姿与其说是单手剑,更像是宫廷的细身剑的姿势,为的,就是能够迅速发动急速的【突刺】。 少年水蓝色的眸子里,漆黑的长衣仿佛无形的大山一样威严的立在他面前,在之前食人魔一战之后,弗利德在哈特心里就是天神一样的角色了……他不觉自己能赢,但是,自己也不想这么输了,要不然,也太对不起弗利德的教导了。 努力回忆着弗利德的教导,哈特很快回忆起来,这是弗利德教过的姿势……下一击是突刺么? “准备好了么?” “嗯。” 用一个简单的鼻音传达了自己的感情,哈特稍微压低了重心,凝神准备应对。在魔法属性的加持下,哈特感觉,自己未必没有赢面! 弗利德动了!漆黑的身影刷刷两步,黑色长靴踏倒草叶,在飞溅的尘泥中,黑色骑士的身影伴着闪电似的光辉,迅速的切入了对方的攻击范围! 来了! 哈特压下心底的混乱,不由得吞了口口水:弗利德剑术课程第一课,面对敌人的攻击,慌乱是最大的敌人。 努力让自己冷静,少年海蓝的眸子全力的锁定了弗利德身体,身体后退了两步拉大了距离,赢的反应时间,同时,目光在手腕,脚踝,大腿,腰侧不停的扫荡,试图看破弗利德的攻击位置。 然而,哈特什么都看不出来…… 弗利德的攻击是平平无奇的一招突刺,任谁都会使,哈特总觉着这是什么奇妙的佯攻,或者是变招的,可是自己眼力有限,实在是看不出来。 不管了! 前进总是比后退要快的,更何况弗利德的身法本来就比哈特快,后退两步拉开距离已经是极限了,再不“反击”就要被弗利德打倒了! 面对突刺,最好的应对是!自上而下的压倒他的剑,然后趁机进步,躲开剑刃的同时,把大剑架在他脖子上! “你输了。” 然而,在哈特行动之前,弗利德的剑刃先一步顶在了哈特的喉头,尖锐的冷意顺着不知材质是什么的剑尖,传达到哈特体内,激的他浑身鸡皮疙瘩。 “这是破解这个魔法属性的第一个方法,只要在主人做出反击动作之前,先一步封杀就好了。哈特你想到反击的时间太晚了,导致魔法属性没有发动。” “抱歉。” 弗利德解释着,落下了手,银色的长剑在他手里耍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后退了回去。随着背影,他的话也一起传了过来:“哈特,这次,我还用一模一样的招数,先想好什么时候反击,准备好了,再叫我。” 啊? 这是什么道理? 泰蕾莎大感好奇,刚刚弗利德的话她听的一知半解,不过身为魔导国的学生,魔法武器的相关知识她还是有的,只不过主修治疗魔法而不是附魔技术,她知道的不多。 应对【迅捷反击】的方法,正如弗利德刚刚说的,利用魔法属性没有发动的这个破绽,发动抢攻。 可是,现在这个金色头发的剑士已经知道了啊?那还怎么打? 不过,看弗利德那游刃有余的样子,泰蕾莎感觉,他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就对了。之前黑衣黑马黑披风的飒爽登场实在是给泰蕾莎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再加上哈特的客气态度,她隐约觉着,弗利德应该比哈特更强。 再看哈特,那里有半点大意?还是凝神站定,这次,他还特意多退了两步,以便获得变招时间。 “我准备好了。” “那么……我来了。” 随着黑骑士的这句话,和刚刚完全一致的剑招再次出现,剑刃闪电似的直刺哈特喉咙,哈特这次提前知道了弗利德招数,心里凝神,找准弗利德攻击的薄弱点! 身体里仿佛涌动着水流一样的奇妙力量,视野里一切都像是水银一样的变换了起来,色彩完全混杂,直到他背心传来了结实的触感…… “哎?” 哈特视野里,是和他眸子颜色一致的天穹。 自己……怎么倒下了?! 被魔法力量支配了身体,哈特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不像是自己,眼前的景色过于迅速的变换,使得他眸子彻底无法捕捉到精确的景物,大脑更是来不及反应……回过神来,魔法力量消失,自己也躺在了地上。 可是,泰蕾莎看的清楚:正所谓旁观者清,在场简直没有比泰蕾莎更旁观的人了——当然,再场的也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哈特的身体被魔法力量支配,他迅速的举起大剑,明明是长条状的剑刃,却因为过于迅速,舞动的剑身化为了炫目的银镜,一闪即过的剑刃携带冰冷的寒意,迅速切向了弗利德的剑刃! 就在哈特的大剑即将撞上弗利德剑刃的时候,这个黑剑士已经先一步欺近了他的身体!左脚闪电似的踩在哈特承重的左腿上,以此为基点,飞身一脚踢中了哈特的脑袋! 这一脚来势奇快,速度更狠,又是顺着哈特劈砍的反方向施加的力量,哈特的身体本来就因为挥剑而处于一个平衡微妙的地步,这一下子,直接被弗利德一脚直接给掀翻! 哈特仿佛一个银亮的陀螺一样,空转了一圈,剑刃掀飞了一大块泥土,青绿的草根和黄褐的泥土一同飞上天空,哈特被魔法力量加速,本来就没有什么控制力,身体机械性的重复着之前脑海的动作,根本没有根据情况变招,直接咣当一下摔倒了! 泰蕾莎注意到了三件事情: 第一,弗利德确实比哈特要强,而且强的多。 第二,弗利德是个很温柔的指导者,他用回旋踢打倒了哈特,他的剑刃始终好像黏着似的贴在哈特大剑上一样,提防它反弹伤到自己不成熟的主人。 第三,这次的午餐算是泡汤了,因为一大块泥土直接落到了大家的汤里……本来就不怎么样的食物,这次直接变成了“不可食用”了…… 第三章、同行 少女纤细的手腕捏着一把银亮的小刀,白玉似的五指抓着一颗马铃薯,熟练的削下了它沾满泥土的皮。仿佛心情还不错的,泰蕾莎抿起的水润双唇里,漏出温婉的音色,似乎是在哼一段叙事诗的旋律。 因为哈特和弗利德的交手,一大块泥土落到汤里,自然是没法吃了,于是泰蕾莎自告奋勇的提议让自己来烹调。趁这个当口,哈特偷偷拉着弗利德到了泰蕾莎背后,反复确认少女没有回头之后,哈特压低的声音,介于金色和亚麻色之间的短发贴近弗利德。 “她……该不会也是……别有用心的吧?” 不得不说,格伦四人组给哈特上了宝贵的一课:不要随便相信一个陌生的、忽然对你好的人。也不要相信看上去就很优厚的条件。 这个教训让哈特铭记,是以,他有点多疑了。 “应该不会吧。” 弗利德耸耸肩,亡灵苍白的脸色上,露出一个无所谓的笑容。 如果是好几个人类在追杀泰蕾莎,那么倒是可疑多了,但是如果换成了野兽,那么不确定因素就太多了。人是可以交涉和利用的,然而想和动物交涉,需要的时间太长,不确定因素太多。 如果是想来混入自己的队伍,或者是对自己别有用心,这个方法实在是不够有效率,而且失败几率太大。 而且,弗利德也弄清楚了为什么泰蕾莎会被那些溪甲杀手追杀了。 答案就在泰蕾莎本人身上。 她是个魔法师,而且是主修治疗系魔法的魔法师,除了神圣魔法,就属水属性恢复系魔法最多了,因此,她应该是一个水属性魔法师,她的长袍以水蓝色为主色也能证明这点,魔法师的外袍都是特制的魔法织品,通过和魔法师日夜相处,魔法袍会逐渐染上魔法的力量,并在必要的时候,从法袍反馈给魔法师。是以,法袍基本都和魔法师的主属性一样。 而溪甲杀手的“溪”字,自然和水脱不了干系。 大概,是泰蕾莎取水的时候被溪甲杀手发现了,身披浓郁水属性魔法长袍的她,自然就是溪甲杀手最喜欢的了。 不过…… 弗利德眯起了眼睛,虽然感觉泰蕾莎没问题,但是这次的事情确实有点蹊跷。 一般而言,溪甲杀手这种生物,是栖息于水属性丰沛的溪流湖泊边缘的泥土里的,为什么会爬出泥土来追杀泰蕾莎呢? 而且,就算她浑身都是水属性魔法元素,也没可能比一个湖泊溪流还要丰富…… 这个地方……出了什么问题么? 因为生态出了问题,所以溪甲杀手不得不从水域离开? 唔…… “应该……啊哈哈……” 听到弗利德那不确定的语气,哈特干笑两声,不由得有点尴尬。 “嘛,东方的古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什么?难道对方算计我们的时候,我们想逃就能逃出去么?” 弗利德倒是看得开。 不过,他也有看得开的资本就是了。如果是智略浅薄的人设下的圈套,根本伤不到他。如果是城府极深的大阴谋家,那么肯定也会考虑到之后弗利德的一切反应并作出应对,那么也肯定是逃不掉的。 这也是弗利德没有问格伦四人为什么非要选择自己的原因。因为知道了也不会有太大改变,反而还会让幕后主使知道弗利德开始在意他了,下一次的阴谋只会更加的严谨,那么就更难搞了。 见招拆招,这才是弗利德的风格——轻松随意的风格。 生性豪爽的黑骑士就这样轻松的笑着,轻轻挥着苍白的手掌,劝说哈特不要担心。 这就是……强者的余裕么! 哈特眼睛里的敬意都要满出来了,在海洋一样的眸子里,仿佛日出落下的璀璨金光。 “那个,完成了哟。不介意的话,请尝尝我的手艺!” 泰蕾莎从地上跳了起来,娇小的身体随着弧线迅速拔高,胸前的柔软也随之涤荡出漂亮的线条。她用一种颇为自信的口吻呼喊两人——事实上,在吃了弗利德的手艺之后,她确实很自信…… “唔!好吃!” 这是哈特给出的唯一评价。 说完之后,他整个人都埋首于饭碗,狼吞虎咽着。 毕竟哈特刚刚进行了激烈的训练,训练之后又和弗利德来了一次模拟战,心情的紧张再加上消耗的体力,让他腹腔中的饥饿感贤明又突兀的涌现了出来。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意图,泰蕾莎和之前弗利德做的一样,是用土豆胡萝卜和腌肉做的菜汤,不过明显在调味料的把握上,两个人的水平完全不同。在保留食材本身的鲜味的同时,恰到好处的盐味让所有的味道变得统一起来。 弗利德做饭的目的是填饱肚子,泰蕾莎做饭的目的则是满足味觉。 看到哈特这么喜欢,弗利德笑了笑,也说了好吃。 对于亡灵而言,进食是没有太大必要的。根据弗利德生前的记忆,亡灵都会经历“冥泉”的洗礼,虽然保留了生前的外形,但是血管里流动的并不是红色的血液,也是“冥泉”洗礼之后的特殊体液,可以用于维持生者的外形。亡灵的生命力直接来自于冥泉,所以不存在进食的问题。 万幸的是,味觉还存着。弗利德倒是也不介意把这些的东西吃下去。 听到两人一致好评,泰蕾莎不由得有点开心,小小的琼鼻稍稍挺立了起来,漏出一个自信的音节。 “那个……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暂时跟你们一起旅行一段时间呢?不,不会打扰太久的!” 趁着好评,泰蕾莎说出了自己的主要目的。 是的,露一手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泰蕾莎希望和他们一起旅行。 在之前,泰蕾莎路过一个池塘的时候,准备去取点水,结果没想到遭遇了溪甲杀手的追击,万幸它们这次没有埋伏在泥土里,否则泰蕾莎当时就一命呜呼了。 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一个人在逃跑的时候,会怎么做呢? 会背着大量的干粮和行李一起跑么? 当然不会,肯定会尽可能的减轻自己的负担,让自己跑得快一点…… 为了保命,泰蕾莎的行李和干粮全都扔在路上了……包括泰蕾莎准备的一些药物,还有地图和便携帐篷…… 现在最尴尬的事情就是,泰蕾莎自己玩命的跑了这么久,自己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方向跑过来的,也不好意思麻烦人家帮自己找。只能暂时拜托他们一起旅行,到了下一个村子,添置补给品之后再分开就是了。 这茫茫草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没有地图帐篷和食品药物,那跟自杀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不过,真要让泰蕾莎开口这件事,少女的面子还真有点挂不住……白吃白喝,还要借用帐篷,还顺便蹭到了两个保镖……至少,要做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目前而言,泰蕾莎能为他们做的,就是饭了。 看出来两人之间那类似师徒一样的关系,泰蕾莎觉着,训练之后,如果能吃点好的,应该是相当的诱惑吧? 泰蕾莎琥珀似的眸子里涌动着激动的神采,脚尖也不自觉的抖动着打起了节拍。 “嗯,那么真是帮大忙了,如你所见,两个大男人一起旅行的话,伙食实在是个问题。真是帮大忙了。” 少女的小动作都被他看在眼里,略一思忖,弗利德也就明白了,脸上保持着温和的笑容,黑骑士不动声色的改变了两人的立场。 原本泰蕾莎是求着自己,希望能被自己保护到下一个村子的。可是被弗利德这么一说,主客关系瞬间翻转,变成了弗利德求着泰蕾莎跟自己一起旅行,变成了泰蕾莎做人情给弗利德。 看出少女的小心思之后,弗利德用这么一番话,减少了泰蕾莎的内疚感。 “哪里!我才是要说,帮大忙了!” 就这样,三个人的小小的队伍就这么组成了。 哈特和弗利德的行程并不算快,主要是两人经常会就地训练,哈特初学剑术,自然而然的,会有很多问题,有时候漫不经心的一个问题,引动了弗利德的教学心,就会停下旅程,就地指导,而且一练就是一上午,时间都耽搁在训练上了。 虽然有一匹黑马作为载具,但是一匹马背着那么多行李,实在是无法再让三个人乘上去。是以在泰蕾莎入队之后,本来就不快的行程变得更加缓慢。 不过摸着良心说,泰蕾莎还是满感激这种情况的……毕竟是女孩子家,而且是魔法师,没有太过于苛刻的锻炼过自己的体能……如果走得太快,她实在是没把握能跟得上。 两人的目标是北方,准备去格罗斯帝国的首都,北方虽然不是泰蕾莎的目的地,不过,她本来也没什么目的,而且,只要到了下一个村子,泰蕾莎补充了补给品,也就不好意思再麻烦两人了。 对于哈特而言,能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同行——那自然是极好的!傻瓜才会拒绝呢! 弗利德也很欢迎有一个博学的魔法师同行,每天晚上不着痕迹的,黑骑士海绵似的补充着自己由死转生的空白时间的知识。 三人行走了四五天,粮食已经快见底了。 可以理解,毕竟弗利德不需要进食,所以干粮只准备了哈特一个人的份。现在泰蕾莎来了,自己就算是装,也要吃点东西,一个人用的干粮三个人吃,自然消耗的快了。 而且,又不能暴露亡灵马的身份…… 实在不行…… 这天中午,弗利德帮着泰蕾莎把所有的储备粮都煮了。 “这?不好吧?如果省着点的话……应该能吃个三……额,两天?” 一提到粮食储备,泰蕾莎花朵似的脸上便泛起不好意思的红晕,如果没有自己,他们脚程会快得多,而且消耗也会小一些…… “没关系。吃了这一顿之后,我会让哈特骑马先一步去村庄的。” 弗利德把手里切好的土豆扔到锅里,从身后抽出一张地图,用手指给她看:“喏,我们走了这么多天,就算脚程不如一般的旅人,应该也不会太差。让哈特去采购点食材回来就行了。” 如果只有哈特的话,亡灵马速度全开,那点路程算什么? 弗利德有恃无恐。泰蕾莎感觉他说的有道理,虽然感觉有点赌博,但毕竟自己是外人,点点头,应了一声,专心处理食材。 既然就要到村子了,那么,就差不多要分开了吧?在那之前,展现自己最好的厨艺吧! 抱着这个想法,泰蕾莎给自己鼓劲,把自己随身带着的一些香料精心的按比例撒到锅里,一股奇异的香味透了出来。即便弗利德不太擅长料理,依旧能感觉到,这次一定是相当美味的佳肴。 “啊,好香……有点厚脸皮,那个,我们能凑过来一起蹭个饭吗?” 第四章、洛兰 过来搭话的是一个明显是冒险者的女性,她带着不好意思的笑容,红色的眉毛翘起一个微妙的弧度,黄绿色的眸子微微眯了起来,露出一股困扰的味道。 她有着红色的齐肩短发,两侧稍微鼓起,可见她是属于发量丰厚的类型,为了固定发帘,扎了一条紫色的丝带,在左耳附近简单的打了个结,随意的两点飘柔的丝角正好成为头发的装饰。 身上穿着黑褐色的罩袍,米黄色的粗厚线条横向在胸口区分了一道显眼的色彩,并在背后汇成一个十字的模样,面料颇为讲究,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这件罩袍上用暗红色的丝线绣着无数火焰似的暗纹,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在这考究的罩袍下,挂着一把类似军刀的武器,旁边勉强能看见一点锁子甲的痕迹,在锁子甲下面,则是便于行动的短裙,两条修长而有力的小腿伸进一双鹿皮长靴里,整个人的搭配飒爽又凛然,大开的罩袍又透出一股随意的味道…… “那个……额?在听我说话吗?” 看泰蕾莎琥珀似的眸子上上下下打量自己,但却迟迟没有给出答复,女冒险者脸上尴尬又不好意思的表情变得更浓,她微微裂开嘴,洁白的牙齿露出一个微妙的笑容,而她微眯起的大眼睛里,写满了尴尬二字。 一看她这么说,泰蕾莎赶紧回神,也是尴尬的笑道:“我,其实不是管事的人啊……” 说着,泰蕾莎悄悄往弗利德那边指了指,示意她:管事的在那边。 就算是泰蕾莎这个外人,一起旅行的几天里也明白了,哈特根本就是弗利德的跟班,最后拿主意的,肯定是弗利德。 “我听到了。如果只是蹭个饭,那么无所谓的,不过你可得付出相当的代价。” 黑衣骑士肩膀耸了耸,在跃动的弧线里,他微笑的嘴角里,笑容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奇怪的坏心。 啊……又来了…… 泰蕾莎忽然想到了自己刚刚和他们碰面的时候,好像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别看弗利德一副成熟的样子,在意外的地方很孩子气呢! 果不其然,女冒险者也是下意识的护住了胸口,脸颊微微泛红,两道剑眉微微颤抖,一副即将发怒的样子,泰蕾莎赶紧过去给她解释了。 …… “什么嘛,让人误会。” 女冒险者脸上还带着些许不满的神色,不过嘴角的笑容已经说明了她并不介意了。把背后的大号旅袋一甩,她坐了下来帮泰蕾莎处理食材,顺便聊了起来。 “我是洛兰,隶属于天炎杯冒险团。” 她说着,颇为自豪的挺了挺胸口,在左胸上,一枚精致的银色徽章佩戴在她的胸前,在黑色罩袍的衬托下银色的徽章仿佛真正的白银一样闪烁着贵气。 弗利德有所了解,这是冒险者协会的规定之一,当冒险者团队完成了足够的委托,值得信任之后,便可以由协会出资,定制自己的团队标志。初级为铜。铜徽冒险者团体如果在之后的工作中表现优异,徽章则会被替换为银色——当然,为了节约开支,只是在徽章外面镀了一层银粉罢了…… 能佩戴银色徽章,说明这个女孩子隶属于一个实力不错的冒险者团体…… 当然,也有不少冒险者会自己偷偷定制徽章,滥竽充数,虽然被发现会被严惩,可是在利益面前,这样的行为依旧屡见不鲜,也不能排除这个女孩子是冒充的这个可能性。 顺便一提,在银徽章之上,还有金色和水晶两种。能佩戴这两种颜色的,都是冒险者之中的精英。 简单的攀谈中,冒险者洛兰满不在乎的说出了自己找上弗利德原因。 “哎呀……遇到了凶暴的草原魔兽,大家混战之后,结果就走散了……我虽然带着行李和干粮……可是,我手艺实在是不行啊。” 洛兰苦笑着,把手里削的乱七八糟土豆举了起来。 嗯,那是一眼就能看出她不擅长料理的证明,一个土豆接近四CD随着皮一起切落了……心疼泰蕾莎差点没哭出来,特别是刚刚经历了食物不足的危机,少女现在最看不得的就是浪费,简直比在魔导国的时候错过便宜的魔法材料还要心疼…… “嗯……那么,烹饪这方面就交给我们吧,你……” 弗利德脑子里快速思考着有什么能交给她做的……忽然,他的视线落在了远方哈特的身上,心里有了主意:“能拜托你指点一下那边的孩子么?” “没问题!交给我吧!” 看得出,对于洛兰而言,挥剑比做菜容易得多,她脸上露出了自信的表情。笑容明显比严肃更合适这个少女。 哈特正在练剑,改正了呼吸问题之后,哈特的剑术已经有模有样了。弗利德教了他一些基础的剑术架构和应对姿势,不过都只是停留在最粗浅的部分,对于初学者而言,基础远远比“奥义”更重要。 洛兰安静的站在旁边,左手柔软又随意的搭载剑柄上,右手自然下垂,看着哈特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挥剑动作。 虽然是最粗浅的基础,可以就能看出一个人的问题。见微知著这个成语就是因此而生的。 一个人训练时候,挥剑的动作,步伐的移动,重心的控制,还有对力量的把握,都能看出老师的水平。最能看出一个人功夫的,往往不是他掌握了多少秘奥义,而是看他的基本功如何,基本功不扎实,再好的奥义也难以发挥。 看哈特的架势,不难看出他有一个不错的老师,哈特的身体姿态完全正确,进攻防守之间的转化严谨又圆滑,俨然有大师风范,可惜就是因为不够熟练,动作生疏的很,看起来傻乎乎的。 假以时日,这个孩子一定会成长为相当不错的剑士的。 让洛兰有点奇怪的是,哈特背后背着一个奇怪的双肩背包,非常的长,沉甸甸的,随着少年的动作而轻微摇动。问了弗利德之后,洛兰才知道那里面都是石头。 至于为什么是石头,洛兰倒是有点猜测。估计,是为了日后能够穿着锁子甲之类的铠甲而做准备吧。 总有人觉着,锁子甲的最大特色是【轻】,和其他盔甲不同,锁子甲属于轻量化的盔甲:毕竟都是一个一个的铁环嘛。 事实上,洛兰本人在亲自穿上锁子甲之前也是这么想的。 然而悲伤的事实就是:绝大多数没有实际经验的“想”都是错误的。 锁子甲的优点很“方便”,或者叫“灵活”,它仿佛一件衣服一样柔软的贴在身上,不会干涉到身体的动作。但是!它的重量一点都不轻!足足有二十斤!这和一般的盔甲没有什么两样。 而且锁子甲是直接套头穿在身上的,这意味着这二十斤的重量全部压在了使用者的肩膀上,所以,穿着锁子甲的要点在于,肩膀力量要大。 恐怕这些石头就是凑足了二十斤,到时候哈特卸下石头,背起锁子甲,不会感受到难以适应…… 这个老师,很厉害嘛。 洛兰对弗利德的评价上升了一些,虽然有些喜欢恶作剧的小孩子秉性,但他本质上是个熟练的剑士。 当然,哈特的背包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把弗利德的圣剑装在里面。石头只是伪装。有【无毁】这个魔法属性,他也不担心传说中的圣剑会被石头磨坏。 “呐,这位小哥,你叫什么?” “哈特。” 一边挥剑,哈特伴着不止的汗水,坚毅的表情下简短的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因为格伦四人的原因,哈特现在对冒险者这个职业可以说是“完全不敢相信”。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从格伦骗了哈特去送死到现在可还没过十年呢! 或许是感觉到了哈特简短话语里透出了的“别理我”的气息,洛兰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心道:还怪我打扰他了?真是个有热情的孩子。 不知道哈特经历了什么,洛兰只能往好的方面去思考了。 “那,哈特,一个人练习挺没意思的吧?要不要,和我来一次模拟战呢?” 红发的少女嘴角露出无敌意的温和笑容,黄绿色的眸子紧紧盯着哈特,映出了他那微微气喘的表情。 “这……” 哈特海蓝的眸子则望向了弗利德,直到自己唯一信任的人点了点头,哈特这才应道:“嗯,我知道了。” 第五章、兽袭剑(上) 和哈特面对面,洛兰更是感觉到哈特的不同寻常。 这个浑身上下透出新手味道的少年,架起大剑的姿态却是格外的严谨。 双腿微微错开蹲下,把重心放低,因为对手的轻快的单手剑,哈特刻意把双手一上一下握住剑柄,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大剑的“长度”。 一个新手,却浑身透着严谨,只能说明他有一个很好的老师。哈特的战斗姿态直接脱胎于弗利德,身为巡礼骑士的他,自然在剑术上格外优秀。 事实上,只有安格利尔教会里首屈一指的圣骑士才会被允许成为巡礼骑士,否则,自己半桶水晃荡的水平,那就不是“巡礼”骑士是“丢脸”骑士了。 洛兰悄悄瞥了一眼弗利德,漆黑的柔软头发和漆黑的衣服共同组建成漆黑的背影,洛兰在心里暗赞他的剑术水平之高,同时盘算着,要不要顺便也蹭个指点什么的——要知道,剑术名家可是非常少的,而且大家更愿意把剑术传给自己的弟子,所以包括拜师礼节啊什么的,繁琐的很。 因此,冒险者之间流传的剑术,大部分都是一些普遍的武技,真正有价值的,都被剑术大师雪藏着呢。 看弗利德的样子,不像是那种迂腐又小气的“大师”,本着试试看没坏处的心情,洛兰决定一会打完了,不着痕迹的问一句“我的剑怎么样?”。 和洛兰的轻松态度不一样,哈特拧成一团的眉毛足以说明他的小心。海蓝色的眸子在微眯的眼睑下聚集着视线,努力把对手的每一个动作都收入眼里——当然,他现在也只能看看就是了。 洛兰的武器有点奇怪。 她的武器是白刃剑,那是一种军队用的武器,结合“砍刀”“骑士剑”“大剑”还有东方的“侍刀”,四种刀剑类武器的优点,最后发展出来的“专门用于白刃战”的量产型军刀,这个特殊的武器种类也因此得名【白刃剑】,意味【白刃战专用佩剑】。 剑刃细长,形似刀但是没有弧度,形似剑但只有单锋,整体呈现出类似锥型的结构,越向剑尖的位置刀刃越细。同时兼具劈砍,突刺,穿甲三种用途,可谓是白刃战的最佳武器。 这种剑哈特听都没听过,自然无从应对。只是从外形上,看出了这是一把单手剑…… 洛兰的姿势和之前弗利德姿势有点像。 按照弗利德的说法,单手剑大部分都是配盾使用的,那,洛兰毫无疑问是属于小部分的:右手提着冷森森的单手剑,洛兰侧过了身体,和手臂呈一条直线,身体弓步弯曲,左手撑在腰间,因为这个动作,黑褐的罩袍仿佛流水一样从她胳膊上倾泻下来,流畅的线条散发着流畅的美感。 这是脱胎于宫廷刺剑术,重视突刺和流畅的直线进攻的姿势。 “那么,要来了……” 洛兰当然知道哈特是个剑术新手,不会特别为难他,稍微收了些力气,想要多看看哈特的训练程度。 左脚长靴迅猛的发力,以踏碎大地的气势,借着草皮反馈而来的充实反冲力,洛兰黑褐的身影仿佛一道黑色的光柱,银亮的刀刃向着哈特的肩膀刺了过来! 咣! 拦住了! 洛兰心里大惊,诚然,自己只用了三成的力气,可对于一个剑术新手而言,那应该是足够强的力量了,可是…… 在自己的剑戳中哈特之前,这个新人闪电似的后退了半步,侧身举剑,大剑长而累赘的宽厚剑刃神速的转动了一刻,精巧的拦截住了洛兰的攻击! 洛兰黄绿的眸子短暂的染上了魔法的乳白色:是魔法武器?! 给一个剑术新手用魔法武器?! 这是哪里来的大贵族还是哪里的土豪乡绅啊! 少女冒险者忽然有点不是滋味,魔法武器的昂贵是人所共知的,基本上,一个冒险者的经济实力,大家都是看他有多少魔法武器的。比如之前提到的,水晶徽章的冒险者,那个等级的冒险者基本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魔法的光辉,洛兰甚至都觉着,他们是不是连盔甲下面打底的衣服袜子都是附加了魔法的! 至于洛兰所属的“天炎杯冒险团”,虽然每个人都有魔法装备,但那也是一件,就连团长也只是有三件罢了。 自己一个银色徽章的老资历冒险者,和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剑士有着一样的装备水平! 这这这! 少女心里充满了对老天爷不公平的怨念,大家都是人,怎么自己就没有这个金钱运呢? 不过这是战斗中,也就是因为哈特和洛兰战斗力差距太大,她才有闲暇在战斗中胡思乱想。 哈特的大剑挡住了洛兰的突刺,少年手臂迅速鼓起一圈肌肉,常年奔波山路,顺着绳子攀爬陷阱锻炼出来的肱二头肌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伴随着魔法【迅捷反击】的加持,少年的手臂全力顶了上去! 洛兰原本想要加力,后来一想,自己和一个新人还那么认真,实在是不应该,嘴角自嘲的笑了笑,没有加力,长靴在地上一点,身体轻飘飘的飞了起来。 哈特本身的力量不小,再加上洛兰收了力气,伴着刺啦一声金属摩擦的声音,洛兰整个人被哈特的力量给抛飞了起来。轻飘飘的,像是一个风筝,又像是一片落叶,迅速的后撤,拉开了距离。 然而魔法武器可没有智能,即使洛兰撤走,还是忠诚的实现了哈特的“反击动作”:顶飞攻击,然后顺势补上一招横扫。这一斩本就又快又急,加上魔法的加持,更是迅捷,仿佛一道银亮的光之圆盘,呼啸的刷过哈特的面前,撕碎了空间。 哈特刚刚回过神,眼前还天旋地转的,魔法武器就这点不好,发动之后意识跟不上动作,所以会在攻击之后,产生大约半秒的晕眩感,而高手之间的战斗,这半秒就足够决定胜负了。 稍微恢复了一下心神,哈特抄起大剑,高举着把它抗在肩上,这是劈砍的预备姿势,只要洛兰进入哈特的攻击范围,哈特就能迅速的发动劈砍,肩膀和双手一同用力,就能在最短时间里爆发出最强的攻击力,配合大剑的重量,可谓是无往不利。 不过,哪有那么简单呢? 洛兰身为冒险者,见多识广,当然不会被哈特这初学者骗到,从刚刚那莫名其妙的横扫,洛兰敏锐的猜测出,哈特的魔法武器上附加的魔法恐怕不是他能驾驭的。 单手剑的优势就在于灵活,快节奏的灵巧小招数才是洛兰的特长,第一击只是试试看哈特的水平,结论就是,完全不像是一个初学者,应对很快,而且很正确,简直像是一个学剑个把月的剑术学徒了。 可是…… 洛兰仿佛一只黑豹一样,柔软的身体大幅度的弯了下去,修长的双腿弓了起来,大腿几乎贴住了小腹,左手轻轻按在草皮上,微凉的触感格外舒服。右手提着剑,仿佛肉食性动物的獠牙一样,贴着肩胛骨笔直的探了出去。 “呐,哈特,可能会有点疼——不过,尽可能拦住哟!” 洛兰在笑,娇嫩的嘴唇下透出玩味的带有攻击性的笑容,黄绿色的眸子微微眯着,睫毛投下柔软的灰色阴影,朦朦胧胧的,仿佛镜子里的宝石一样。 哈特知道厉害,心中一凛,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双手沾满了训练过后的汗水,还有刚刚刺激的剑术对抗惊出的冷汗,滑滑腻腻的贴住剑柄的防滑纹,格外的不舒服。 “嗯,没问题:战斗中敌人可不会给我准备时间。” 明知道对方是强大的冒险者,哈特还是不服输的选择了较劲。被人看扁的感觉可不好受。 “很好的觉悟——那么,兽袭剑……我来了哟!” 第六章、兽袭剑(下) 为了使出不同的剑招,剑士往往要做出不同的预备姿势。比如跳跃需要弯腰弓腿,比如劈砍需要举剑过肩,这些都是为了使出“招数”而必备的。 然而洛兰这样趴在地上,宽大的罩袍充当了良好的掩饰,黑褐色几乎将她的全身都藏在了下面,只能看到一段雪亮的刀刃从双肩的漆黑羽绒里探出来。 这是什么姿势? 哈特可没听弗利德提起过,不过结合“兽袭剑”这个名字,哈特隐约猜到,这大概是模拟野兽使出的剑术吧?看一个容姿端正的女孩子这样趴在地上,着实是个新鲜的感受,她好像一只山猫,蓄势待发的趴在地上。 不敢大意的架起剑,哈特也尽可能放低自己的重心,双腿的肌肉紧紧绷起,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他都能第一时间使出力气,逃走,或者发动攻击。 “很好的觉悟——那么,兽袭剑……我来了哟!” 随着洛兰的宣告,她的身体动了! 仿佛一只灵活的野兽,在地面奔袭着! 在一边观战的弗利德看的真切,洛兰罩袍下面的靴底以极高的频率踏着碎步,往哈特的方向奔袭,而且每一步都让自己的重心更加放低,这说明她的攻击点绝对不是她盯着的双脚。 或许是想向两边滚开,切割小腿,或者是想跳起来,总之,不会是攻击双脚。 这太明显的。把身体刻意压低到这个程度,已经近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了,人家都有了应对,却偏偏要往人家的拦截上闯,那只是愚昧罢了。 果不其然,弗利德的预感是正确的,哈特看她急速奔驰,两人距离本就不远,这么一来,哈特反应过来的时候,洛兰已经贴上了他的身前,下意识的,哈特双手持剑,嗤的一下插进了大地,拦截在自己面前。 同时他飞起一脚,用脚侧踹击宽厚的剑身,硬皮长靴把少年暴起的力量传递给大剑,硬是把宽大的剑刃当作铲子用,掀飞了一大团泥土来遮挡洛兰的视线。 可惜,哈特经验不足,预判失误,如果洛兰真的是向从他双腿直接钻过去,那么确实哈特的应对很正确也很迅速,可惜了—— 伴着哈特的剑刃拖出泥土,洛兰身影忽的跳了起来!黑褐色的罩袍和红色的头发仿佛一团灾厄的爆炎,迅速的拔起突起! “什?!” 还不等哈特水蓝的眸子里闪出惊愕的神色,山猫一样的少女咣咣两脚踩在哈特的剑上,这招弗利德也用过,可是哈特可没有魔化食人魔那么逆天的臂力,少女就算不重,最少也有七八十斤,这个重量踩下去,哈特就感觉剑刃忽的一沉,原本全力抬升的手臂直接受阻,自己的臂力仿佛泥牛入海,毫无用武之地!只能顺着沉重的力量挥落大地! 长剑落地,不愧是魔法武器,质量有保证。仿若无物的刺入大地的剑身,多少给哈特提供了一点支撑,不过即便如此,哈特依旧大幅度弯下身体,矮了不少。 洛兰趁着这个机会,直接在大剑上再次起跳,这份平衡力可不是谁都能有的,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可就难了。少女在哈特肩头一拍,右手迅速把剑背在身后,只见银光伴着浓郁的黑色急速绕过哈特的肩膀落下,银光几乎是贴着哈特的后背切过去的。幸好洛兰用的是刀背,白刃剑类似于直刃刀,仅一面开刃。如果是真正的战斗,哈特已经被切开了后背。 哈特感到后背的寒意,下意识一个寒颤,往前踉跄一步勉强支持身体,定定心神,还想继续战斗!实战中,被切开后背可不一定会死! 右手操着剑柄,左手凭着皮手套和大剑不够锋利,直接攥上了剑身!这是之前酒馆里,雷因对弗利德的时候使用的大剑握法,特点是比正常的握法更为灵活,哈特把大剑当作短矛,呼啸着一击要回身砸向洛兰…… “你输了。” 清脆的女声带着些许愉快的笑意,如是宣告。 不知何时,洛兰已经来的的哈特的面前,手里银亮的剑刃已经指在了哈特喉口。 在“切开”哈特后背之后,洛兰的兽袭剑并没有结束,只见她伸出长腿,白花花的皮肤在黑褐罩袍的衬托下格外美丽,腿长,就意味着每一步的范围很大,洛兰最大限度的伸出长腿,一步,转身,已经从哈特后背,急速绕过了哈特的肋下,仿佛一只掠地的疾鹰,狠毒的鹰目精确无比的抓住哈特的破绽,黑褐的长翼迅捷而灵动的发动了攻击。 洛兰整体呈现蹲姿,腿长的优势让她两步从哈特身后来到了哈特面前,背对着哈特,少女的双臂仿佛鹰翼一般全力后振,右手里的白刃剑仿佛苍鹰锐利的喙(音“会”,意思是鸟嘴),不差分毫的捕捉了猎物。 “好剑术!” 听到有人叫好,洛兰和哈特都收了武器,哈特隐约感觉自己的后背湿透了,不知道是训练时留下的汗水,还是刚刚一战被吓出的冷汗,贴身的背心黏糊糊的粘在皮肤上,好像一块湿冷的泥巴,格外难受。 哈特忽然想洗个澡了。 弗利德一边鼓掌一边向这边走了过来。洛兰的剑术名为“兽袭剑”,结合她刚刚的表现,大概是揉合了猎豹,山猫和苍鹰等等肉食性狩猎者的捕食特色,最大限度的活用了自己的身体柔韧性而开发出来的武技。那份平衡感和对细微动作不差分毫的把握,足以说明洛兰的剑术造诣不低。 得到夸奖,洛兰本来就颇为自豪的心情更加舒坦了几分,没有什么比被人承认更让人心生愉快的了。特别是被自己重视的人尊敬。 “您也很厉害啊,哈特小哥的剑术虽然生疏,但每一个动作都非常精到,针对我的进攻,应对措施也很正确。真的很难看出是初学者呢。” 洛兰坦率的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假以时日,哈特肯定会成长为和自己比肩的剑术好手,洛兰非常确定这点。 天才是稀有的,然而善于教导的老师更为稀有。能够把一个天才教导成世间罕有的大剑豪,那很容易。可是把一个普通的山村少年,在短短几个星期里培养成这个样子,那就很困难了。 现在的教育者,要么是徒有名誉,这是跟其他人相互吹捧时吹出来的。要么是实干家,真让他拿起剑去打去杀,那么所向睥睨,可是让他教会其他人,就很困难。要么,就是一味的把自己曾经收到过的训练一股脑的扔给弟子,全然不管合适不合适,最后只是培养出一批和自己全然相似,或者还不如自己的徒弟。 而弗利德的教育明显不是这些。同样是用剑作为武器的,洛兰能清楚的感受到哈特剑身中蕴含的底蕴。 有人说,武器没有灵魂,所以它们是最直率的,它们会直截了当的反映出使用者的灵魂。从哈特的剑刃上,洛兰体会到的是为哈特量身定做的大剑路子,充分活用了少年的臂展和结实的身体,绕开了细碎的步伐转换。可惜,少年毕竟是初学者,假以时日,自己大概会陷入苦战吧。 交锋之后,洛兰更加坚定了自己要混一两句指点的心情了。 “充分利用了女性身体的柔软,以速度作为基点,发动角度刁钻的强袭,果然是灵活如兽,凶悍如兽,漂亮的剑术。” 弗利德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词:反正又不要钱,说说没损失嘛。更何况洛兰的剑术确实可圈可点,那是和正统完全不沾边的,随意且重视实用性的冒险者的剑术。 “哎嘿!那么,在弗利德前辈看来,我的剑术如何?” 洛兰不着痕迹的叫了一声“前辈”,这么一来,主动把自己放在后辈的立场,无疑是亲密了一层,也是志在必得的希望弗利德能教自己两手。 “嗯……” 弗利德闻言,皱起了眉。 “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过于重视‘灵活’了吧。在刚刚,选择从哈特的肩膀发起攻击确实不错,可如果是娴熟的战士,大概会迅速向后摔倒,逼你回身,那时候就能顺势扬起大剑劈过去。就算跳到了背后,对方如果心生胆怯,后退的话,回刺咽喉也只是一个昏招。感觉,有点刻意卖弄灵活的感觉。” 弗利德苦笑了一下,直言不讳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洛兰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皱起眉眼睛尴尬的眯了起来:自己刚刚还真就是想卖弄一下!想在弗利德面前露一手! 结果被说破了……有点尴尬啊。 “如果是我,大概会选择从哈特的左肋发起攻击,刻意拔高一些身体,装作要起跳的样子骗他防御,然后趁机绕过左肋,顺势切开他的肋骨或者腋下,然后放弃后背,顺势绕去右肋,如果他反应过来了,可以逃开,利用伤口,进入拉锯战消磨体力。如果他没有反应过来,就能顺势发动雷霆一击。” 黑衣骑士侃侃而谈,哈特和洛兰都是一惊,面面相觑。哈特没想到还有这么阴险的战法,不是一击必杀,而是切开伤口,慢慢耗死对方。洛兰惊的是,弗利德说的剑术,正好是她兽袭剑的一个变招,名为“群狼猎狮”,自己不停在敌人身边游走,仿佛一群狡猾且饥饿的野狼,不急于给予致命一击,而是不停的积累小的伤害。 狮子远比狼更具有战斗力,可单个的狮子再强,也不是狼群的对手。团团围住敌人,从诡秘的角度不停发起小的攻击,积累伤害,积累疲劳,最后拖垮对手…… 好厉害的人!居然能和自己的思考一致! 洛兰心里敬意更胜一筹,正要继续请教…… “那个……饭,做好了哟?” 被打断了。 洛兰肚子咕咕一叫,少女脸上一红,默默凑到了篝火前。 第七章、凶暴的兽群 “哎……也是被凶暴的野兽追击了么,还是溪甲杀手!……啊,还真是幸运呢,那些家伙虽然偷袭一流,可是移动起来速度并不快呢。” 洛兰咬了一口手里的土豆饼,一边把肉酱涂在上面,一边感慨着。 在场四人都是年轻人,平均年龄在二十岁上下(至少外表是这样的),稍微坐下了一会,大家就聊开了。 泰蕾莎的料理技术着实不错,很难相信这个女孩子是一个魔法师。 弗利德印象中的魔法师都是一群整日和药草药水、魔石法杖打交道的人,身上散发着羊皮纸和各种草药的味道,如果是精研魔石魔法的人,还会带着矿石的土味,很难想象粘着食材气味的魔法师是个什么样子。 魔法师中,绝大部分都是狂热的学者,对于他们而言,食物什么的随随便便搞搞就行啦!节约时间,以便能够把尽可能多的时间用于探究神秘学的领域。 泰蕾莎能有这么好的手艺着实是惊人。 然而弗利德所不知道的是,他对于魔法师的误解真的是太严重了,就好像哈特对于骑士的误解一样。确实大魔法师忙得很,可是他教导的那群新人魔法师,当然要负责打杂啦!就好像拜师之后,老师会狠狠使唤弟子一样,大魔法师自然也很乐意把麻烦的琐事——比如做饭——推给自己的弟子。 大家剩下的素材只有土豆和肉干,哈特试着狩猎过,可是这大草原是在不合适狩猎:视野太好了!不光是人类如此,动物亦然。 至少在两百米开外,机警的野兔就能发现人类的踪迹,逃之夭夭。 能在大自然残酷的“弱肉强食”的法则下生存的,弱者为了生存,只能不断地磨练自己的逃生技巧。 再加上弗利德和哈特都不擅长狩猎,论弓箭技术还勉强过关,可似乎狩猎又不单纯的看射箭技术!想在这大草原里狩猎,还不如省点力气赶路呢! 把土豆和肉干交给弗利德,大概他只能随便的做个肉汤吧。可是在泰蕾莎手里,巧妙的把土豆捏碎,混合着泡好的肉干,捏出来一个又一个的可口的土豆饼。陪着便携的肉酱,淀粉补充进肚子里,食材的味道混着和盐的咸味留在嘴巴和喉咙里,真正意义的齿颊留香。 洛兰说话的功夫,转眼已经消灭了两个,把手伸向了第三个。泰蕾莎听她说起自己的经历,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应答。 倒是哈特半开玩笑的说:“好像这里的生物都很暴躁啊?先是溪甲杀手,又是袭击洛兰小姐的兽群。” “嘛,叫我洛兰就好了。” 赤发少女一边把嘴巴塞满,一边说着。对于冒险者而言,填饱肚子才是第一位的,吃相?礼节?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保不齐什么时候危险的野兽就会被食物的香味吸引过来,为了在那时候能拿出全力迎战,必须缩短进食时间。 这是冒险者们常年在外奔波积累起来的智慧。 弗利德沉默不语,确实有点反常。 兽群袭击冒险者,这还算是常见,也说得通。但……溪甲杀手就有点不靠谱了。 举个例子来说,狮子捕杀猎物的方式,是四肢奔跑,直接用嘴咬杀,不管出现什么情况,狮子都不会拿出刀叉,双腿追逐猎物,一刀把它砍倒再剥皮烧烤——那样就不是狮子而是狮型兽人了。 同理,溪甲杀手的捕食习性是藏在泥土里,静候猎物饮水的时候发动雷霆一击……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潜伏”型的猎手,转而变成奔袭的呢? 弗利德隐约觉着有些不对劲的地方。这无边无际的草原,恐怕隐藏着某些危机。见多识广的他,本能的感觉到了阴谋的味道。 不过,野兽暴走……那真的是人为能够操作的么?而且……就算操作了,到底是想干什么呢?线索太少,这种时候根本没法做出正确的推理。如果强行得出结论,反而会阻碍之后的思路。 弗利德叹了口气,把视线转移回来:这是一派和乐的休憩场景。有着坚定表情的哈特,温婉的泰蕾莎,颇具活力的洛兰,三个人凑在一起,让弗利德有一种自己年华不再的感慨。 “洛兰小姐,能拜托一些事情么?” “嗯?” 忽然,弗利德开口打破了这份安宁,他拜托的事情,是希望洛兰在自己出行期间保护两人。 原本他是准备让哈特骑着自己的马去采购粮食的,这样是考虑到泰蕾莎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专精治疗魔法的魔法师,一旦被野兽接近,那么根本没有反抗之力,自己要留下保护她。 可是现在听说了野兽变得狂暴的消息,弗利德觉着,还是应该自己去。洛兰的剑术水平不错,保护两人应该没问题,最不济,也可以带着了两人逃走——反正干粮都吃完了,钱也不会太占地方。 洛兰自然满口答应,出于冒险者的准则,收取了五十枚铜币作为报酬之后,三人目送弗利德跨上黑马,黑色的遒劲身影几个起落,扬起一阵蹄声,便消失在众人视野尽头。 “啊……好厉害的骑术啊!” 洛兰心里对他的尊敬更多了一分,那可是没用马鞍哎!裸骑哎!而且那匹马神骏的不像凡品!到底是怎么饲养的啊,一定价值千金吧?好羡慕,有钱人! 当然,洛兰会这么想,跟她的梦想有关系。 只要不是腰缠万贯的有钱人家的孩子,应该都曾经做过一夜暴富的美梦。洛兰当然也不例外。 特别是做了冒险者之后:吃饭要钱,住宿要钱,维护武器装备要钱,购买魔法道具要钱,治疗伤口要钱,什么都要钱!更加剧了她相当个有钱人的想法。 “无所事事,醉生梦死”。用这句话来形容洛兰的梦想最合适了。为了实现自己这个堕落又甜美的梦想……所以必须努力工作赚钱积累财富…… 真是又合情合理又让人心生悲凉的努力啊……也难怪她三句话不离钱了,为了自己的梦想,她可做不出什么“没关系,咱们的交情,我帮你护着他们不要钱!”的豪爽。 不过这些弗利德都不清楚。他现在只想赶紧去到地图上的村庄,好好探寻一下到底是什么在作祟。 估摸着自己超出了三人的视野,弗利德催动黑马,健壮的四蹄踏碎泥土,仿佛一道黑色的光线,向着村庄的方向奔跑。 那是一个看上去就给人狭小感觉的村子。远远看去,大概有五十户人家左右,对于村落而言,并不算大。 利用枯草和泥土搭建的茅草房围拢在一起,枯黄的屋顶远远的连成一片,在青葱的草原上格外显眼,外围简单的用树枝篱笆围了一个羊圈,不过圈门大开,里面只有几只羊在悠哉的啃草。 在羊圈附近,则是一亩亩麦田,西方大陆以面包为主食,对于小麦的需求自然不小。田地里的麦子已经开始生长了,矮矮的透出一片整齐的绿油油的风景线,随着微风拂动,仿佛波浪一样泛着涟漪。 可是却没有人在田地里忙活,只能偶尔看见几个懒洋洋的男人,脖子上搭着汗巾,坐在田埂休息。 远处偶尔能看见一些惬意的羊群,估计这就是羊圈空空如也的原因吧。它们慢慢悠悠的散步,在一片干净的绿中,点缀出一些带着尘土的白,可是负责牧羊的人却有气无力的跟着…… 不光是干活的人,村里的村民也是,大部分门户禁闭,偶尔在外面的,也是行尸走肉一样的游荡,毫无生气可言…… 怎么回事? 毫无生机的小村子? 弗利德眉头一皱,知道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暴动的野兽……无力的村庄…… 这……果然不对劲! 第八章、疫病的村落 弗利德找到了村长。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五十多岁的老庄稼汉,身上有着农民该有的一切感觉。平平淡淡的,不出彩,但是也不出格。 “唔,想到点干粮么……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卖给你倒是没关系……” 村长的口气里,明显透出了浓浓的担忧,好像把干粮卖给弗利德不是好事似的。 听出这一丝微妙的抗拒感,弗利德心中打起精神,不着痕迹的问道:“为什么?一般来说,没有旅行者会拒绝食料吧?” 老庄稼汉有气无力的打量了弗利德一眼,深陷的眼窝里,隐约能看到瞳孔上浑浊的反光。看着他病态惨白的皮肤,眸子里隐约透出一种同情的神色,或者说:同病相怜的神色。 “嗯……如你所见,我们的村子没有什么活力……” 村长说着,干枯的手指扫了一圈,在随处可见的茅草房子外,黄土道路上行人寥寥无几,透出一派荒凉的景色。 同样是小村子,哈特所居住的村子可不是这个感觉的。因为村子小,所以为了生存下去,对抗大自然,人类必须团结在一起,就算彼此关系陌生,也会见面打个招呼,如果狩猎到了大型猎物,也会广邀亲朋邻居一起品尝。这份温暖的感情,便是村庄特有的亲和的感情。 哈特家因为早年丧母,父亲又参军去了,常年不在家,该不会真的有人觉着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有能力独自养大一个更小的男孩子吧?邻里邻居的,帮忙可是不少。 可是看看这个村子……只能用人性淡漠来形容。如果哈特的家庭在这里……只怕姐弟两人早就饿死了。 村长本就不期待弗利德会有什么回应,他用一个简单又悲伤的句子总结了村子的情况之后,继续操着粗厚的声音道: “因为闹了怪病啊……” 村长叹了口气,絮絮叨叨的开始说起来。 人一上年纪就容易感慨和怀念过去,也容易变得絮絮叨叨,经常一开腔就是长篇大论。弗利德很理解他经过无数风霜之后,格外需要一个人来聆听自己的历史,点点头,没有打断他。 老人的话很长,从里面弗利德总结了一下有用的资料,同时感慨,万幸是自己来了,换了哈特,大概没法记住老人絮絮叨叨的嘱咐吧? 啊……我怎么也开始感慨了……果然,亡灵虽然肉体上是重生了,可是灵魂还停留在当年的水平——我果然是个老头子么? 弗利德在心里苦笑着打趣自己。 一言以蔽之,这里爆发了奇怪的瘟疫。 去隔壁的镇子里找了医生,但是也无能为力,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村子把疾病传播了过去,没多久,城镇里也开始爆发了这种奇怪的瘟疫。 主要表现特征为:“没有力气,精神恍惚,恹恹无力,没有食欲”。这个怪病不光发作在人身上,还有动物。 正确的说,是从动物开始,后来扩散到人。先是饲养的牛羊渐渐开始不吃东西了,之后,就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也渐渐没有力气,没有食欲。 没有食欲就不吃东西,不吃东西就更加没有力气,因此虽然是农忙的时候,却没有谁在田地里照料庄稼。牛羊也是放任它们在草原上自生自灭。 这种怪病,连逃走都没办法,牲口没力气拉车,人也没力气走路,能怎么办?只能呆在这里等死。 “我们找过医生,也请过牧师……可是都没有用。谁也查不出问题所在……不知道这怪病是哪里来的,说不定食物也被污染了。所以我并不推荐你从我们这里补充食物啊……” 这样啊……弗利德点点头,如果是未知的疾病,倒是说得通居民的漠然态度了。 不过,食物肯定要补给的,要不然到下个城市之前,就先饿死了。吃了食物不一定感染瘟疫,可不吃,至少哈特和泰蕾莎就先饿晕了。 感谢了村长的提醒之后,弗利德采购了足够量的肉干和面包。把它们一筐一筐挂在爱马身上。 疾病?弗利德倒是不担心。 首先,自己会使用相当多的神圣魔法,只要对食材进行驱邪和净化,就能大幅度削弱里面的毒素。别说是一般的毒素了,就连有人可以谋下的毒药也能清除。 就算有残余,自己是亡灵,本来就不会生病。哈特有圣剑的加持,圣气的庇佑下,不会出事。泰蕾莎是医生,还担心医生会生病不成?让她使用治疗系的魔法的话,应该能解决问题。水属性的魔法里,恢复系和治愈系的魔法格外的多。 听村长的意思,这怪病发作需要时间,否则也不会提到“牛羊先生病”这种说法了。这样就更提高了食材的安全性,短时间不会发病的话,只要趁早离开这里去大城市就医就好了嘛。 然而,弗利德面对这未知的异变,并没有说出“我来帮你们找出问题的源头”之类的话。 那样太残忍了。 没有什么比无端端的予以希望更残酷了。 让村民们怀有希望,那么万一失败了,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弗利德当然会探查这里出事的原因,可是,茫茫草原,从何找起?如果找了好几天,还是一无所获,那么怎么办?是继续履行诺言?还是先护送哈特去帝都? 如果不能完成自己的承诺,那么还是不要许下的好。换了年轻的、正义感过剩的骑士,大概早就拍着胸脯说交给我了吧。可是,真正这么做的人里,又有几个是能解决这奇怪瘟疫的呢? 是以,弗利德选择不语。尽力而为,可是如果真的无能为力,那么自己必须以报恩为主。虽然很残酷,但弗利德只是一个亡灵,并不是神灵。 “或许,是激怒了蛇神吧。” 应该是很少有人愿意听村长说这么无趣的老掉牙的传闻吧,这个中年庄稼汉脸上带着激动的神色,仿佛老树皮一样粗糙的皱纹微微颤抖着。 他用一种近乎忏悔的口吻阐述着,他心里明白,不管自己跟面前这个黑衣冒险者说多少,都无济于事。毕竟这可是连大城市的医师和牧师都束手无策的怪病,面前这个冒险者怎么可能有办法呢?术业有专攻,或许面前的黑衣剑士是冒险者中的精英,可是对于疾病,却未必有所了解了。 老人说这个话,只是单纯的因为太久没有和人聊过了,内心热切的翻涌着想要说点什么的感情。他只是想把自己的心情告诉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罢了。 “蛇神?” 弗利德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了之前和食人魔交手的逢魔境。在那里,铜器和蛇的图案随处可见。 “嗯,相传那是上千年之前的事情了,当时盘踞在这片大陆上啊,有诸多的邪神呢。其中一个就是统治这茫茫草原的蛇神。后来,蛇神被光明神所斩杀,安格利尔教会把安定和祥和带给了这片土地……或许,是蛇神复苏了吧……相传,那是一条非常——非常——非常——巨大的蛇,它口中喷出的是毒液,它身体擦过的地方寸草不生……哎,说不定,就是蛇神又回来造孽了吧。” 村长的说法一点依据都没有,可是,他还能找什么理由来安慰自己呢?有人说,人最虔诚的时候,就是他快要死的时候。那一刻,他会疯狂的向所有他能想到的神去祈祷。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普通人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虚构出一个神明的存在。对于这位见证村子走向灭亡的老人而言,现在他需要的不是能够拯救他们的光明神,而是能让他们慷慨赴死,能让他们唾弃憎恨的蛇神。 弗利德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村长,亲眼见证自己生活了无数时日的村子变得毫无生气,亲眼目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变成行尸走肉,这种感觉,弗利德不明白。虽然知道他很悲痛,但……真的无能为力。还能说什么呢?自己只是一个外人罢了。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倾听,让老人积蓄的牢骚有个发泄口。 “真是……我这老骨头瞎说什么呢。别在意了,小伙子。你还要赶路吧……我们这里实在不安全,你就将就将就,去野外露营吧,说不定运气好,能避免瘟疫的感染呢。” “感谢您的好意。” 弗利德微微欠身,心里一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位老人在坚信自己死定了的时候,没有选择多脱一个人下水,而是努力想着能救一个是一个。 真是慈爱的人啊。 在临镇停留的时候,尽可能的,帮他们探寻一下问题的源头吧。 蛇神…… 呵…… 难不成,还真的是魔物作祟? 这么揣摩着,黑骑士翻身上马,胯下使力,催着自己四条腿的伙伴回程。村长则站在一片了无生机中,默默眺望着弗利德的背影,直到他彻底消失。 第九章、分别 “瘟疫么?” 泰蕾莎秀气的眉毛拧成一团,恬静的眸子里闪烁着不忍心的光彩。 弗利德回来之后,便把听闻的情况说了出来。 仿佛在为这里的人民担心似的,少女双手合十,洁净的十指相互扣结,白皙的皮肤和披撒在肩头的熟褐长发彼此映衬,伴着少女虔诚的姿态,透出圣洁的味道。 心地善良的泰蕾莎发自内心的希望村民们能好起来。 “嗯,好像是说,医生和神官都束手无策来着。” 弗利德应了一声,平淡的口吻更加加深了泰蕾莎的痛苦。 经历了格伦事件之后,哈特已经明白,自己阅历不足,虽然心里想着,身为骑士应该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但又怕说错了话让弗利德难办,所以聪明的选择了闭嘴。 “那个,虽然抱歉,但请允许我在这里告辞吧。” 思忖一下,泰蕾莎主动提议道。。 自己不是一般的医师,而是隶属于魔导国的魔法师,精通治愈魔法的自己,说不定能帮上点忙。 这不是泰蕾莎过于自负,正所谓术业有专攻,医生的主攻方向是草药学和药物调配,牧师的主要的经验是祷告忏悔和婚丧嫁娶的司仪工作,而泰蕾莎,则是专业学习魔法知识的魔法师,他们的经验排不上用场,保不齐自己就能想到解决办法。 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自己没有办法,也只是“跟没做一样”,不会更坏了。 再加上泰蕾莎本身就不愿意过多的打扰弗利德和哈特的行程,让两个人迁就自己缓慢的脚程。 看到少女琥珀似的眸子里那宝石似的光泽,弗利德也不坚持:她本来就是因为遭到魔兽袭击,干粮丢失所以才不得不和自己结伴的,现在找到了可以补给的地方,实在没有留下她的理由。 “那个……万一,在遇到危险呢?” 哈特还是没忍住,双眉因为担心而皱起,对于这份关心,泰蕾莎回报以微笑:“没关系,我好歹也是个魔法师。只要不是一大群的过来,应该能解决的!” 说着,少女攥起粉拳,做了一个“力量”的姿势,引得哈特一阵憨笑。 同行了这么久,哈特心里还是有点舍不得的。能够聊上话的同龄人总是越多越好的。虽然和弗利德也能聊,但是更多的时候,哈特都感觉自己是一个聆听者,一个学徒,而不是作为一个平等的朋友的身份。 “那么,你呢?” 弗利德看了洛兰一眼,少女耸耸肩,露出一个满不在乎的笑容:“嘛,我本来就是蹭个饭的啦,厨娘都走了,我也不会不知趣啦!这附近的镇子也就是【卡洛镇】了,我得去那边的冒险者协会去联络同伴,你们也得去镇子吧?那么目的地一样了,到时候可记得来找我玩哟!” “嗯,到时候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 洛兰正如她给人的印象,风风火火的来,又风风火火的走了,原本热热闹闹的四人队伍,因此变得冷清起来。弗利德带着哈特继续赶路。 “哈特……从现在开始,不管出了什么事情,圣剑都要带在身上。” “额……嗯,我知道了。” 听着弗利德严肃的声音,哈特不敢嬉皮笑脸的,认真的回答,同时悄悄紧了紧肩膀的袋子,沉甸甸的重量传达到手心,哈特心里安稳多了。 “嗯,记得就好。因为……这里的瘟疫明显有古怪,那把剑上有附加有【神圣庇佑】的魔法属性,绝对不会让持有者陷入异常状态,疾病也在其中。” “那您呢?” “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亡灵会生病?” 弗利德的反问让哈特苦闷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对于一个善良的孩子而言,分离总是让人感伤的,当然,最感伤的一点就是,以后又要变成两个不会做饭的大老爷们一起吃饭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东方的谚语总是格外的有道理。吃惯了泰蕾莎的饭菜,哈特有点怀疑自己能不能再普通的啃干粮了。 “总之,别苦着一张脸啦,到时候我们先去城里落脚,然后,咱们去附近探索一下逢魔境。” “嗯!” 一听说逢魔境,哈特心里又是兴奋又有点害怕。不过总体而言,还是兴奋占了上风。这也是剑术初学者的通病,一旦入门,就感觉自己变强了不少,老是跃跃欲试的准备战斗,想要试试看自己的斤两…… 嘛,算了,还是个孩子嘛。 弗利德心里想着这种念头,一路往卡洛镇前行。 刚刚和洛兰交手过,哈特的新鲜感还没过去,弗利德教的东西,哈特兴奋之下学的更快,这让弗利德倍感欣慰。 照这个进度,哈特很快就能比得上一个普通的士兵了。 两人一边训练一边旅行,好不惬意的享受着草原风光,三天之后,卡洛镇的城门终于远远的从地平线上露出了头角,刚青色的轮廓坚硬又沉重的落在视野尽头,让旅行的两人都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卡洛镇位于诺恩村西北,是格罗斯帝国“南北交汇”的要冲——旁边的补给点。 提到格罗斯帝国的“南北交汇”,那么必须从格罗斯帝国最近的历史讲起。最早,格罗斯帝国并不占有这块土地。 西方【里根蒂勒大陆】整体看来有些像是一个葫芦,中间狭窄的大陆上,名为【乌诺连山】的两条南北走向的山峰,将原本就狭窄的土地变得更加狭窄,人类能够便利通行的平原只剩下狭小的一条带子。某个国家并在这里设下了关口,以后人们习惯性的以此来划分南北大陆。 当时格罗斯帝国的领土在关北。直到发动了侵略战争,以特殊的战略,逼迫南方的邻国仓皇之中集结兵力,趁着指挥混乱之际,发动斩首战术,同时策反大贵族,最后墙倒众人推。 这个国家的下场就是沦为格罗斯帝国的领土,并且,失去了自己的名字,连提都不能提起。 既然是关口,那么就要有驻军,有驻军就要有人提供粮食。 卡洛镇就在乌诺连山的东南山脚,向东通向港口,向西北直接入关。海路陆路贸易往来都很便利,活络的人流量带来的就是经济的繁荣——和更为严密的审查。 “嗯,身份核实没问题。是诺恩村的人。” 在哨岗里,针对弗利德和哈特的身份,守门士兵做了一些小调查,最后确认确实两人来自诺恩村。 真是万幸,如果当时在艾叶兰镇也这样严格的话,恐怕就露出马脚了。还好还好,回去之后,弗利德和哈特早就合计好了应对哨岗的话,而且,越往北方,越难露出马脚——谁会为了一两个旅客的身份跑到南部边境去核实啦!就算是信鸽也得飞个一天啊。 有惊无险的混过了警卫,等待两人的,是耳目一新的城市——老实说,这段日子一直在草原,绿油油的景色确实生机无限,但是看多了也只会让人感觉到恶心……终于,见到了有点人味的地方啦! 第十章、初到卡洛镇 正如之前提到过的,卡洛镇很繁荣。 超乎一般的繁荣。 这个城市的地理位置很好……不,应该反过来说,因为地理位置很好,所以这里从一个小小的山脚的村子发展成了一个人丁兴旺的大城市。 人类最早发展成村落,或许有其偶然性,可村落发展成城市,则有其“必然性”。对于卡洛镇而言,就是“交通要枢”。 这里向东通向港口,向西北同向关口,向南则通向一片广阔的草原。而草原的另一端,是自由都市和魔导国。这两个地方出产的魔法产品一旦运到物资匮乏的北方或者是热衷于收集的王公贵族,都是十数倍甚至数十倍翻利润。 在金钱的驱使下,无数的人涌入这个城市,从北方穿越关口来的,需要在这里补充足够的粮食穿越大草原。从东方港口来的,也会选择把运来的货物卖到这里,因为卡洛镇永远不缺少买家。 如此繁荣的贸易往来,自然需要“安全保障”,所以在卡洛镇西南大约一百里的地方,一座军事堡垒拔地而起,在没有战争的年代,自然而然的,军人的义务就从“战争”变成了“保家卫国”。军人自然是要吃饭的,饭从哪里来?还是得让卡洛镇输送。军人增加了商人的安全感,商人的货物填满了军人的肚子。 得天独厚的条件,难怪这里会发展成大城市。 因为上述原因,卡洛镇的特色就是宽阔的街道,为了便于马车和货车行动,街道修建的格外宽阔,街道两侧没有私自摆摊的小贩,因为会堵塞交通,他们被统一的管理在一块市场区域,东西各一个,临近城门,方便旅人。 用打磨过的上好的青石拼合而成的道路,散发着泥土结实的味道,密集的石板铺合而成的,是足以容纳八辆马车并肩而行的宽度。道路中心凸起两侧略低,边缘则是又窄又深的排水口,即便是夏日连绵的暴雨,也能确保道路不会积水打滑,方便急切的商人行动。 走在这样的街道上,理应看到的,是摩肩接踵的密集行商才对…… 可是…… 这里和艾叶兰镇的氛围差不多。 明明卡洛镇比艾叶兰镇繁华的多,可是人流量却严重的不足…… 难不成,也是那莫名其妙的瘟疫么? 行人络绎不绝,可是对于如此宽阔的大路而言,着实是有点过于稀少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或许真的是托了这瘟疫的福,所有人都想着赶紧买了东西赶紧走,旅店生意不佳,弗利德和哈特很容易的就找到了下榻的旅店,这次的店终于正规了起来,能够看见精致暖和的羽毛被,房间也是仔细用**刷过一次,案头也放了一束鲜花,虽然依旧简陋,可至少能看出店家的用心。 既然店家用心……当然不可能是白给你用心啦!这件旅馆的租金也比其他旅馆要高出不少。不过性价比还是合适的——因为它是少见的自带浴室的旅店。 在草原上旅行了那么久,根本没有余裕洗澡。总不能把重要的淡水拿去洗澡吧?如果遇到了池塘还好,但是可惜,两人没有遇见。 汗水沁出又风干在身上,然后又有新的汗水流出来,实在是一种让人感觉很恶心的体验。弗利德是亡灵还好,至少不会出汗。可哈特就不行了。 弗利德甚至觉着,泰蕾莎会选择离开,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在疲劳之后,能够热热乎乎的洗个热水澡,那可是相当的享受啊。 浴室建在旅馆后面的一个大房间里,三个大木桶依次排开,足够容纳一个成年人蹲在里面。跟老板说了一声,他马上派了个伙计去帮哈特准备热水,伙计还很机灵的接过了哈特脱下的白色长衣,上面黏满了汗渍,透出一点枯黄的颜色。 跟哈特商定了一个铜币的价格,伙计欢天喜地的去洗衣服了——他跟老板的协议里明确提到了,这种额外的收入都属于他自己,洗个衣服就能赚一个铜币!他自己做梦都会笑出来吧。 热水很快准备好了,哈特到达城市的时候是中午,并不属于洗澡的高峰时段,空荡荡的木板空间里只有他和木桶做伴,蜷缩身体,把它整个浸泡在热水里,哈特简直感觉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舒服他哼了一声。 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他全力捏紧了拳头,逐渐发育的肌肉迅速在白皙的皮肤上凸显出坚硬的轮廓。 嘿,这样看来的话,多少也变得有点男人样了吧! 哈特假装自己手里握着一把剑,闭着眼幻想着自己的姿态,呼的一下,虚砍了一刀。因为这动作,桶里发出哗啦一声,不少热水溅了出去,哈特心里泛起一丝愧疚,感觉有点对不起店家。 老实了的孩子蹲下身,把头没入水面,感受着头发被打湿的感觉,体会着自外而内传导的温热,舒服的感觉自内而外的涌了出去。 从旁边的木盆里抓了一把沐浴灰——这是一种用草木燃烧之后的灰烬,淋上油之后做成的东西,原理是什么哈特可不知道,只知道这玩意能帮助人洗干净身体。廉价又好用。 不知道是不是和泰蕾莎这种可爱的女孩子的邂逅,让少年心里多少涌出了一点男人都会有的小心思,他认真的清理着自己的身体。 哈特的洗浴一直到热水变温,换上姐姐准备的第二件衣服,他发现自己放在门口的皮靴不知何时已经被人刷干净了,鞋面简直要透着亮眼的光。估计是那个伙计吧,一个铜币光是洗衣服可太昂贵了。 换好了新衣服,少年也仿佛焕然一新似的,整个人透出不一样的感觉。 哈特的相貌并不出众——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利落就是男人最好的装扮,介于金色和亚麻色的短发微微有些卷曲,刚刚被水打湿,大块大块的黏在贴在皮肤上,勾勒出棱角分明的线条,西方人普遍的白皮肤上,海一样的眸子里透出少年特有的青春活力和剑术学徒的硬朗。 身体多少长了些肌肉,撑着白色长衣,透出男人该有的健壮,衣服裁剪得体,看得出蕾娜姐姐在上面付出的心血,肩膀的位置加了垫肩,流畅的肩膀线条让少年显得更加利落,突出一种剑士该有的犀利感觉。 姐姐…… 少年忽然有点怀念姐姐了。 不过很快的,哈特甩甩头发,背起满是石头的挎包,二十斤的重量沉甸甸的压在肩头,少年努力挺直了腰杆,做出了男子汉的样子。 这也是弗利德的要求——无论何时都不能和圣剑离开太远。洗澡的时候哈特也小心的带着它。 “感觉精神多了啊哈特。” 看的少年回来,弗利德从床上跳了下来,他身上已经换上了黑色的长衣,外面套着银色锁子甲,隐约有黑色的气体隐约漂浮,散在空气里。腰间配着单手剑,骑士有力的右手随意的搭在上面。 “是,弗利德。” “那么,咱们走吧。” “哎?” 看着骑士过于自然的要出门的动作,哈特楞了一下。弗利德笑笑道:“怎么?你忘了?人家不是邀请咱们,过去找她的么?” 插入章、巡礼骑士的行动 艾叶兰镇附近,逢魔境。 原本被食人魔盘踞,堆满了血污和粪便的房间,现在已经被打扫干净。光耀术产生的光球仿佛天上的繁星一样,温暖的光辉填满了昏暗的房间。边角浑圆的砖石叠加成稳固的结构,支撑起一片方形的空间,空气里隐约还透着一点血臭,可至少不会让人觉着难以接受——这里已经彻底看不出曾经被食人魔盘踞过了,彻彻底底的打扫。 “不洁”会滋生病菌,由土地、蚊虫等渗透到外面的话,很可能引发大范围的疾病甚至是疫病。 在房间的正中,五位身着银白盔甲的圣骑士和五位身穿洁白长袍的牧师围成一个圆环,他们正中,一名散发着贵族气息的男人持剑而立。所有人身姿挺立,仿佛一座座雕像,透出巧夺天工的技艺和石膏似的坚硬气质。 共计十一人的阵型中,圣洁的金色光辉仿佛潮水一样,从他们脚下涌出,纯净的流体一接触地面,就好像烧红的铁块浸入冰水一样,沸腾的喷涌出黑色的气体。 不消多说,这是安魂阵,将一片地区的死气净化祓除的阵术。需要十一名巡礼骑士联手释放,可见这里的死气之浓郁。 之前弗利德就发现了,这个遗迹里,埋葬着太多的逝者,是以,弗利德一召集的时候,那铺天盖地的黑色足以说明这里究竟埋葬了多少人。 死气,会影响大地中的灵脉,把死之灵气顺着灵脉传导出去。从这点来看,这里是逢魔境真是太好了。灵脉汇集在这里,死气无处可去。可是,这又引发了一个问题,死气会诞生强大的亡灵。尤其是这里刚刚才死掉了一头巨魔,万一变成了巨魔僵尸什么的,那就麻烦了。 阵型正中,手持圣剑的男人口中呢喃着模糊的祷词,仿佛教会的天使雕像一样,透出坚毅和美感的脸庞在光辉中印着严肃的表情。他洁白的手甲里,金色和红色交织,华美又不失实战效果的骑士剑上,炽白的光辉仿佛瀑布一样流入大地。 男人有着利落的金色短发,那是让人误会是不是直接用黄金拉丝编织而成的抢眼金发,它们明显得到了很好的保养,柔软又富有光泽,被主人整齐的梳理过了,一根不乱。 眼窝略微深陷,透出一点不合年龄的苍老,给人一种疲劳过度的感觉。五官整体而言,起伏很大,透出明显的纵深感,干净的瞳孔透着仿佛天穹的苍蓝,眼眸中的光彩让它整体看起来像是一颗精心打磨过的蓝宝石。鼻梁高挺,仿佛高耸的雪山,薄嘴唇紧紧闭着,却透出了厚重感,整张脸仿佛用最坚固的大理石雕刻而成,栩栩如生,却严肃的不像是活物,每一个部分都透出了“威严”二字。 身上的穿着银白色的骑士铠甲,大块的银色甲片彼此咬合,链接成坚固的整体,边角用铆钉联合,坚固度可以信任。大块的甲片上面暗雕着魔法的符号,密密麻麻,一旦需要,主人只需注入神圣的魔力,便能启动盔甲上面的魔法,大幅度节约了吟唱咒语的时间。 他的身姿挺拔,不管是他所站的位置,还是他浑身透出的上位者威严,都无言的诉说着他的身份。 安格利尔教国,巡礼骑士团团长,达菲兰斯。 同时,也是安格利尔教国,首席圣裁官,达菲兰斯。 在安格利尔教国……不,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极有名望的年轻圣骑士。被认为是最接近传说中的圣骑士的男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蒸腾的死气渐渐消失,达菲兰斯拔起了插在地上的圣剑,圣洁的纯白颜色乖巧的顺着金红剑刃退入身体。他单手挽了个剑花,还剑入鞘。在他身边,女性副官捧着一条披风上前,达菲兰斯接过披上,背后安格利尔教国的国徽完整的展现在一片神圣的光辉中。 “辛苦了,达菲兰斯大人。” “没。除魔卫道,是我们的职责,谈不到辛苦不辛苦——关于这次的事情,你怎么看。” 年轻的巡礼骑士团团长用岩石一样坚毅冷彻的口气询问道。比起“询问”,更像是“考核”了。 在他身边,女性副官略一思索,美目低垂,快速驱动着大脑,把连日在艾叶兰镇所打听到的事情综合了起来…… “我以为,应该是诞生出了新的亡灵……图德皇国那边没有发来相关的声明,而且,如果是皇国的亡灵,偷渡入境也不会留下这么多马脚,我想,应该能认为是新生亡灵,还不懂事。从这里沉眠着众多亡者来看,诞生原因大概是这里浓郁的怨气和死气。从没有尸体被使用,这个镇子里的人没有被袭击这点来看,应该不是统军种和吸血种……那么,有这么强大力量的亡灵,应该是鬼王种或者尸巫种……” “呵,这是个人都知道!而且,尸巫种也得排除!” 尖酸的话语回响在密闭的空间里,说话的人脸上带着和话语一样尖酸的表情,身上是银白的骑士甲,华丽而圣洁。不过擦得曾亮的盔甲里却映出他本人的表情,却写满了丑陋的嫉妒。 这些我也想到了!要我说,肯定比这女人说的一点不差!不,肯定比她要好! 说话的骑士心里明显带着蔑视。 听到这话,女副官不着痕迹的瞪了他一眼,没有还嘴。 这个讨厌的男人是她惹不起的人。 安格利尔教国,艾尔达尔大主教的独子,怀尔德骑士。 因为大主教老年得子,自然宠爱有加,教会的人虽然不会因为他是主教的孩子而上前巴结,可至少也没有谁真的傻到去得罪他。 是以,顺风顺水的怀尔德骑士渐渐心高气傲起来。倒不是说他本性多坏,只是单纯的看不起不如自己的人罢了,教会主张的“众生平等”这条教义,不知道被他扔到哪个角落里。在私下里,他素来是以世界第二圣骑士自居的。 而那个女性副官,别说出身高贵,简直是贫贱到不行!她是十多年前的巡礼骑士队带回来孤儿,因为村庄被强大的吸血种亡灵给袭击了,巡礼骑士来晚了一步,最后只救出了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只能带她回来教国。 看看!这叫差距! 怀尔德骑士一开始也对这个可怜的孩子颇有照顾,可是随着年龄增大,越发的觉着,自己是大主教的孩子,一言一行都要给大主教长脸:和这种来历不明的野丫头走得太近,风评会被害的! 所以渐渐的,怀尔德骑士和这个出身贫贱的孩子断了来往。 可是没想到,当怀尔德成为光荣的巡礼骑士团的一员的时候,这个出身贫贱的外来贱民居然比自己先一步成为了巡礼骑士!这让他高傲的自尊怎么受得了?!是以,他有事没事就要找她麻烦,而她也习惯了。 闻到这两个人之间的火药味,达菲兰斯眸子里闪过一丝不快,轻咳了一声示意两人收声,肯定道:“逻辑严密,米斯琳。不过,还差了一点。” 听闻达菲兰斯最后的半句话,怀尔德骑士高傲的发出一个轻蔑的鼻音:看看,我就说吧,出身贫寒的人就是不行!要是换了我,肯定不会出差错! “根据死气的分布来看,艾叶兰镇最浓的死气点是酒馆。根据骑士团收集的的情报来看,这段时间,有一个武艺强大的黑衣剑士在酒馆里和人交手。巧合的是,这个黑衣剑士是外来的旅客,似乎是来自诺恩村。可是派去诺恩村的骑士反馈,村子里并没有一个叫做弗利德的骑士……告诉我,米斯琳,这意味着什么?” 达菲兰斯的声音中抑扬顿挫较少,平缓的句子里听不出他的情绪。只能单纯的理解他说的内容,如果有人试着分析潜在台词,那么就得伤一下脑筋了。 女副官米斯琳皱着眉,不自觉的咬了嘴唇,思虑片刻,道:“这意味,这个男人应该是鬼王种的剑……不对,是骑士。从发现的巨魔残骸来看,颅骨被碾得粉碎,亡灵中具有那么强大威力的,只有恐怖骑兵的冲锋。而且地板也有被马蹄踏过的痕迹。” “正确。鬼王种的特色就是能够保持生前姿态,普通人认不出也情有可原。而且,鬼王种只有生前一半的力量……这意味着,这头新的鬼王种,危险度非常高。新生就能击杀巨魔,绝对不能给他成长的时间。” 达菲兰斯眸子里闪过一丝清冷的寒光,继续说道:“确实,我们和图德皇国有约定,不对皇国中的亡灵下杀手。可是,这匹亡灵还没有加入图德皇国。根据死气的浓度分部来看,这匹亡灵应该是北上了,半数继续原定旅程,半数人随我追击,探明它的危险程度!我们在格罗斯帝国的首都汇合。” “是!” 整齐划一的应声回响在打扫干净的大厅里。墙壁上的蛇头纹路清晰又可怕。 第十一章、冒险者公会 卡洛镇,旅馆。 把行李——其实主要是干粮——放下,弗利德带着“崭新”的哈特出门了,目标,正是和洛兰约定过的冒险者协会。 一来,那里都是冒险者,消息灵通,说不定能找到些蛛丝马迹。二来,弗利德也想试着打听一下附近的逢魔境的位置,顺便接受一点任务,赚点外快。 冒险者协会倒是很容易找,和酒店铁匠铺之类的地方一样,冒险者协会也有自己的招牌。 那是一个方形的木头牌子,上面雕刻着一个独特的纹章:剑,枪和弓箭交错在一面扇形盾牌上,周围装饰着火焰的浮雕。这个徽章预示着冒险者们的武器,剑,枪,弓箭,盾牌,还有魔法。虽然简单,但却很具有实际意义。 冒险者协会是一个三层的建筑物,第一层是供冒险者接洽任务和提供给委托人休息的。有点类似酒馆,以一张长木桌为分界,柜台和大厅泾渭分明。大厅里摆着几张木头圆桌,边角里放着几张精致的沙发,角落装饰着绿色和红色的观叶植物。柜台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独立柜台,里面摆放着酒水和点心,更旁边,是一个巨大的木板,上面贴着仿佛叶片似的白花花的纸片。 冒险者的委托流程很简单,但也很麻烦:首先委托人要和协会的接洽员协商,详细说明任务流程和要点,支付报酬的条件。 因为大家要交涉,交涉就需要时间,所以一旦委托人过多,很快就会出现“排队”的情况。接洽员确定了任务,就会把任务划分难度等级,写明要领张贴在木板上,冒险者们就是从这块木板里寻找自己希望接洽的任务的。冒险者找到心仪的任务,还要去接洽员哪里做登记…… 冒险者很多,委托人也很多,可协会的接待员始终是有限的,这就经常会用到那些酒桌了。 协会的二楼是专供于冒险者休息的空间,那里有着足以容纳三十人的长桌,角落里摆着六七张床铺,书架上摆着娱乐小说,这是给冒险者们养精蓄锐的。毕竟酒馆客栈不是什么时候都有位置,而且也不是谁都有足够的钱去住旅店的。 这里的条件虽然简陋,但多少是个家,随便休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至于三楼,则是一个小型图书馆,里面陈列着冒险者们的智慧,诸如魔兽的分部图,历史文献,探明的逢魔境的位置,还有一大堆可能用得到也可能用不到的杂七杂八的玩意。 当然了,二楼和三楼只对冒险者开放。 弗利德一推开冒险者协会的大门,就感觉到了浓浓的温暖的感觉,几个冒险者凑在桌子前喝酒,嘈杂的交流的声音透过木制墙壁透了出来,一下浸染了准备入内的弗利德。 门口挂着一个铃铛,门一开,叮铃一响,接待员迅速站好了身体,露出营业性的微笑。 “您好,有什么可以为您做的吗?” “哦,我有一位冒险者朋友,应该来到这边了。我们约定要见一面的——她的名字叫洛兰,隶属于天炎杯冒险团。” “好的,请稍候先生。” 接待员好涵养的对他一笑,低下头翻阅起来记录来。 看到他手里厚厚的登记表,弗利德好心提醒他:“我们分别没多久,应该就是这几天来的。” 接待员点点头,快速的翻阅起来。 片刻之后,他合上了登记表,翻起了另一本书,刷拉拉的翻页。弗利德大概等了三分钟,接待员终于抬起了头,脸上满是歉意的表情: “抱歉先生,洛兰小姐确实是天炎杯冒险团的一份子,可是她并没有来协会。会不会,是你们约定了其他的地方?” 额? 没来?! 这次轮到弗利德露出错愕又惊讶的表情了。 难不成,又出事了? 说不定,又是魔兽的袭击…… “那个,你刚刚说谁?洛兰,天炎杯的那个洛兰?” 隔着老远就透出一股酒精味的男人凑了过来,他身上穿着精致的锁子甲,腰间别着一把单手战锤,可见是一个前卫型的战士。 闻到酒臭味,哈特眉头不由得一皱,觉着有点恶心,悄悄的退了两步。这种喝醉的人最没有道理可讲了。就好像现在,明明没有人和他说话,结果酒劲上头的他还是主动过来搭话了…… “嗯,怎么,阁下是她的朋友么?” 弗利德心里也是不快,不过好涵养让他没有表现出来,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和洛兰应该有关系。 “朋友?不不不,哈哈,我只是……额!出于友好的……提醒你一下,哈哈,跟洛兰那小丫头,千万别信她说什么的‘在哪见面’的!” 明显喝多了的男人话都说不利索了,他好像在寻求其他人的支持似的,大开着双臂,向后转了半圈,道:“对吧?” 在他身后,同桌的、明显和他是同一个小队的冒险者赶紧尴尬的站起来把他按回桌子上,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不好意思啊,他喝多了!” “哎——没多!就算——多——多了,洛兰那小丫头,那,那也不能信!” 弗利德偷偷瞥了一眼接待员,发现他脸上都是尴尬的笑容,没有反驳。冒险者的评价会直接影响到协会的整体荣誉,看他没有反驳的样子,看起来,洛兰好像风评不佳啊? “怎么,洛兰她难不成是个没有信誉的人吗?” 面对弗利德的提问,接待员明显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身为接待员,他不能欺骗弗利德,可是身为接待员,他也不能让洛兰风评被害……这这这…… 最后,还是刚刚拦住醉鬼的冒险者硬着头皮给弗利德解释:“倒不是说信誉问题……那个洛兰啊,是公认的路痴啊!” “啊……” 路痴么? 弗利德赶紧详细打听,这才知道,原来这几个人是曾经和天炎杯冒险团合作过的冒险者,当时洛兰也在……漂亮的女孩子总是引人注意,洛兰自然在满是老爷们的队伍里格外显眼,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然而一旦开始冒险……大家就开始庆幸自己的选择是多么的明智了。 这个女孩子仿佛有一种特殊的“天赋”,天生就分辨不清东南西北,看地图的时候,如果不能分辨这些,那可就糟糕透了。跟着大家一起走也就算了,如果让洛兰领队,基本上每次都会大幅度偏离目标,而且一旦进入大范围的混战,稍微一不注意,就不知道洛兰跑哪去了…… 说她是故意不守信用?那可是大大的冤枉洛兰了,她自己也想好好干的。 可悲伤的事实就是,洛兰经常迷路,在城市里有道标的情况下尚且会迷路,更别说满眼都是绿色的大草原了…… “原来如此。这样的话,实在是没法说她的不是啊。”弗利德理解似的点点头,看起来,洛兰是指望不上了……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遇到洛兰的时候,她说的“因为野兽袭击而和队伍走散了”,大概是分头逃走之后,约定了地方,结果洛兰不小心又迷路了…… 真是个有点迷糊的人啊……不能辨别东南西北什么的…… 于是,弗利德便开始问询自己的第二目标:“那么,能介绍一点工作么?” 冒险者协会并非只为冒险者服务,如果有外人想要临时赚一点钱,冒险者协会也会提供相应的帮助,当然,是收钱的,也就是所谓的“手续费”。这个金额大概是报酬的三成,就算失败了,也不会退回去。 如果不想支付——那么来当冒险者就行了!冒险者协会用一个看似合情合理的方法,大幅度刺激了外人加入冒险者协会的欲望。毕竟,三成的手续费着实不低。 不过对于弗利德而言,倒是不准备加入冒险者。登记就很麻烦,尤其是身份证明,弗利德的身份根本就是“黑户”,自然不可能大摇大摆的写上“诺恩村-弗利德”。 协会的接待员点点头,一边取出了一份任务清单,一边趁着弗利德翻阅的时候,不停的劝说他加入冒险者协会…… 弗利德只能苦笑,默默的翻找着符合自己需要的任务。 第十二章、冒险 冒险者这个称谓的由来,自然是【冒险】了。 人类——尤其是有钱的人类——有着永远无法满足的贪婪欲望:名贵的宝物,稀有的材料,美味的食物,还有响彻天下的名声,这些都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人的欲望各不相同,但不存在着没有欲望的人。因为“没有欲望”,本身就是一个“欲望”:希望自己变成一个无欲无求的人。 为了满足这些欲望,人类便会付诸行动。为了吃得好,那就去狩猎,想要好宝物,那就去探索。有一位名人曾经这么说过“世界各个角落都隐藏着价值连城的宝藏,只是需要人类自己去挖掘”。 而这些有钱的大老爷们,难道真的要自己背上弓箭,拿着武器,去狩猎,去探索逢魔境吗?别开玩笑了,万一有个什么闪失,那怎么行!大老爷们的命可金贵得很呢! 于是,最早的冒险者就诞生了。 其实,早期的冒险者和佣兵的界定相当的模糊,大家基本也是用佣兵来称呼他们的。有钱人提供资金,佣兵负责卖命。 可是,术业有专攻,佣【兵】的兵字,是士兵的意思,他们的专长,自然是战场杀戮了,这个职业就是为了弥补正规军军力不足而出现的,可以说,佣兵学习的技术,都是如何杀“人”的技术。 而冒险,往往要深入险恶的地形,比如沼泽,比如深林,比如洞窟,对于野外求生的能力要求极高。而且,冒险的敌人往往是非人类,或许是猎豹狗熊,或许是亚人魔物,很少和人类战斗。 渐渐的,有些佣兵尝到了甜头,便开始认真学习相关的技术,并且专门处理这些有钱人的委托,逐渐发展,最后发展成了专为有钱大老爷们“冒险”的冒险者。 而现在,弗利德和哈特,就在亲身体会冒险者的创立初衷。 弗利德身上披着漆黑的全身铠,因为是死气凝聚而成,光亮的甲片结合的地方,黑色的雾气氤氲扩散到空气里,有一种危险的味道。右手提着骑士剑,剑如长虹,银亮的光辉瞬间贯穿骑士面前的空气,锐利的剑光瞬间穿透了一个猴子似的魔兽的心口。 骑士剑顾名思义,是给骑士用的剑。骑士的主要敌人就是骑士自己,全副武装乘骑马匹的骑士,在战场上就是一台沉重又迅速的杀戮机器,全身板甲可以有效的防止敌人的刀剑砍伤骑士。 为了对抗骑士,如果贯穿盔甲就是首当其冲的问题。骑士剑最早的含义,不是“给骑士用的剑”而是“为了对付骑士而用的剑”。剑身成三角形,酷似一个锥子,剑身宽厚,配重球很大,以此来配合马匹使出沉钝的突刺,锥子一样的构造能够轻松的贯穿板甲的铁皮,直接刺入骑士的胸口。 这是一种强化突刺的武器。 弗利德几次和哈特交手,都是以“突刺”作为主要战术,也有这个意思在里面:哈特到了骑士学院里,遇到的对手肯定大部分使用骑士剑,应对突刺是基本功。 不过,这也侧面印证了,能够用骑士剑“切开”魔化食人魔身体的弗利德究竟强到了什么地步。 弗利德和哈特接受的任务有七件,总结起来,就是两大类:首先是,击杀特定的野兽,然后收集它身上某个值钱或者美味的部位。然后是,击杀附近出现的强大魔兽,然后消灭它。 一来可以赚外快,二来可以让哈特积累经验,三来,可以一边做任务一边在卡洛镇周围转一转。 这次的兽群暴动明显的不正常,所以弗利德想趁着还留在卡洛镇的时候,尽可能多的去调查这次暴动。 而且……也能明显的看出来,这些野兽也变得狂暴了。 弗利德这次讨伐的野兽,名为“风叶猿”,这种猴子全身青色,生长着和鸟类类似的羽毛,头顶上会生着一根特别大特别漂亮,蕴含着风属性魔力的“顶羽”。这就是两人这次的目标了。 这根顶羽一只风叶猿只有一根,仿佛宝石一样剔透,在阳光下会透出翡翠的光辉,特别收到有钱人的追捧。而且里面蕴含着浓厚的风之魔力,在魔法师之间也属于畅销的魔法材料,销路不低。 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出大价钱收购——估计是要成批量的加工,然后卖出更好的价格吧。 不过这就不是弗利德该考虑的了。 弗利德一剑贯穿了面前的猴子,浓厚的死气顺着伤口注入它的体内,在心里为它祷告超生之后,弗利德顺势拔出了骑士剑! 嗤! 失去了封口的骑士剑,猴子体内涌动的血液顺着伤口喷射出去!在弗利德的死气加持之下,每一颗血珠都好像是飞驰的弹丸一样! 噼里啪啦一阵乱响,飞溅的血珠化为了凶险的暗器!沿着伤口飞射而出,猩红色打倒了几只风叶猿。 一般而言,见到同伴惨死,风叶猿会选择逃走,猴子是公认的聪明的生物,见势不妙,当然要逃。可是这次不一样,伙伴的死,反而激发了它们的血性,在树枝上发出一阵嘹亮的嗥叫,青绿色的猴群们高举着有力的爪子从树枝上扑了下来。 面对四面八方同时袭来的攻击,弗利德倒是还能能应对:要知道,巡礼骑士团的敌人主要是亡灵,那是几乎无穷无尽的骷髅海洋,一对多可是基础!只见那长剑仿佛银亮的圆盘一样,剑光四射,每一击都能确实斩杀一只风叶猿,同时,脚上的铁靴和左拳的护手也交替使出洗练的组合技! 急速的左直拳!为了弥补出拳硬直,双腿迅速且细碎的踏着步子,巧妙的挪动自己的位置,与漆黑的眸子配合的相得益彰,对距离的把握分毫不差,双腿交替,仿佛沉重的战锤,呼啸的砸向扑过来的敌人! 仿佛捏碎番茄一样容易,骑士的拳,剑,腿,无一不是凝练到极致的杀戮凶器!为了应对各种情况,巡礼骑士无一例外的研修了多种武技,弗利德生前自然也不例外,剑术,体术,长枪,骑枪,还有一系列杂七杂八的武术…… 交替使出的组合技,让弗利德俨然成为了一个锋利的陀螺,将杀戮化为流风守护在身边,只要试图接近,就一定会遭到黑骑士无情的打击。如果是娴熟的战士那么另当别论,说不定尚有一战之力,可惜,对方只是狂暴的猿猴。 因暴怒而失去理智的野兽,根本不足为惧。 不到片刻,弗利德已经轻松解决了试图从四面八方发动无死角攻击的猿猴,好整以暇的观赏着哈特的战斗。 大剑本就不是重视灵巧性的武器,而猴子,偏偏又是在诸多野兽中因灵活而闻名。虽然弗利德有意控制了涌向哈特的敌人数量,仅仅让过去了四只猴子,还是让哈特陷入了苦战。 猴子比人小得多,风叶猿的大小,和之前见过的哥布林差不多,它们灵活的运用这自己瘦小的身体,左蹦右跳的围着哈特打转,把他的大腿,手臂,长剑,全部当作了会活动的树枝,灵活而又讨厌的找准哈特的破绽飞身上去,又抓又咬的。 还好哈特穿着父亲留下来的无袖扎甲,要不然,里面姐姐亲手缝制的外套,怕是要被这群畜生给撕碎了。 弗利德解决了全部,哈特这边才勉强杀掉两只,气喘吁吁的他胡乱的操着大剑,使出威力强劲的斩击,却每每都被那些灵活的猴子闪开。 有些看不下去了,弗利德捡了两块石头,嗖嗖两下,石子仿佛暗器一样,精确的打中了飞跳的猴子,把它们半空中灵活的动作给硬生生打断了。趁这个机会,哈特赶紧一剑挑斩,将两只猴子一齐斩杀,热血仿佛喷泉一样溅了他一身。 回去又得洗衣服洗澡了……这是哈特最想抱怨的事情。 “那个……其实……我,再给我点时间,我也能解决的。” 似乎是觉着被弗利德看到了丢脸的一面,哈特红着脸,小声的不服气的支吾着,黑骑士苍白的脸上露出些许安抚的笑容,仿佛在哄着哈特心情好转一样。 “嗯,我知道。不过,咱们的时间比较紧嘛。还是早点解决比较好吧?” 听出自己当作老师一样信任的骑士温和的话语,哈特低顺下头,默默的点头,以示回应。 第十三章、亡者复苏 战斗之后,哈特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清洗自己的皮甲。皮革扎甲和皮甲有一样的特点,那就是防水,溅到上面的血液只要即使清理,就不会留下污渍。不过不管是什么盔甲,直接把饮用水倒在上面来清晰都是相当浪费的行为。 不过,如果不赶紧清理的话,等血液干涸之后就麻烦了。而且,这里是森林,血的腥味会引来野兽的!本来就狂暴的野兽,闻到血腥味还不一定会怎么做呢! 为了赚外快,也为了让哈特成长,也为了找寻瘟疫的源头,弗利德和哈特基本没有休息,就来到了卡洛镇背面的山脉,根据任务,收集风叶猿的顶羽。 弗利德趁着哈特清洗盔甲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风叶猿尸体头顶那祖母绿似的长羽毛收集起来,放在贴身的袋子里。 相传,风叶猿的顶羽会随着他的年龄一起长大,在这里得到了相当直观的感受,不同于一般羽毛那角质层似的根,风叶猿的顶羽根已经接近皮肉的程度了。割下来之后,溢出的鲜血染红了弗利德的手指,顺着黑色的手甲缝隙稀稀拉拉的淌了下去。 “虽然我不太想用……不过,没办法。” 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自我说服,用手背托着下巴,黑骑士惨白又俊朗的脸上透出了苦涩的表情。 哈特很快理解这份苦涩的原因。 弗利德站了起来持剑而立,不过和他利落的动作一比,他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似的,眉毛困惑的皱成一团,好像什么都懂的亡灵圣骑士,现在好像一个面临考卷却想不起答案的孩子一样。 “唔,应该……是……这样吧?啊,这种事情我只看人家做过啊……” 虽然说着没底气的话,弗利德还是慢慢抬起了右手,漆黑的死亡气息仿佛烟幕一样从他手掌里飞出了,漆黑的手甲和漆黑的气息,仿佛涓涓细流一样的黑气丝线一样传入那些死亡的猴子的遗骸内。 就在哈特擦洗皮甲的时候,他无意中瞥见,地上原本应该死透了的尸体,居然隐隐约约动了起来! “小心弗利德!” 哈特下意识的喊出声来,刚刚安宁下来的空气,被他这一嗓子给惊的嘈杂了起来。 “嘛,没事啦哈特……只是,亡灵的役灵术。不过,确实是搅扰逝者安宁呢,抱歉啦哈特,不愿意看的话,就别看了。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东西。” 役灵术,或者说“招魂术”,这是上位亡灵都会使用的一种能力。将自身浓厚的死之力量注入亡者的体内,通过死气构筑上下级的“直接联系”,从而可以像是操作提线木偶一样,将尸体操作起来。 弗利德的种族是鬼王种下的恐怖骑士,专精于战斗,役使亡者这种事情并不精通,如果是统军种的亡灵,大概轻轻松松能控制上千的亡魂,而弗利德只是操作这么十几个猴子就已经分心乏术了。 小心翼翼的操作着这些尸体,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体验。有点类似提线木偶,但是却不需要用手,而是要用大脑模拟出这种动作…… 看着别人使用和自己亲自来用,果然不一样啊…… 无视了弗利德那无奈的心声,接受了命令,尸体们摇摇晃晃的爬了起来,四肢完好的抱着身体残缺的,所有的猴子仿佛训练良久的士兵一样,服从的站到了弗利德的身边,列队站好。 身上还带着血污和泥土块,可是风叶猿队伍的面无表情,冲淡了这只看上去就不严肃的无力感,整齐的排列成一个小小的方队,等候上位者的检阅。 黑骑士满意似的点点头,不知道是表扬他们服从命令有秩序呢?还是因为自己刚刚顺利的使出了从没用过的役灵术呢? “挖。” 他对自己矮小的军队下达了这个命令,只见这些猴子僵尸服从的弯下腰,遍生羽毛的矮小生物用它们还保持着柔软的爪子挖掘地面,前肢将泥土掘开,后腿则把泥土进一步踢到外面,许许多多的猴子一同挖掘地面,场面着实有些壮观。 而且这些猴子的身上还沾着血,有一些还被拦腰砍断,只剩下一半被同伴抱在怀里挖掘,这个场面就从壮观变得诡异起来。 “这,这是?!” 哈特吞了口口水,他心里已经有了定论,这毫无疑问就是传说中的亡灵的役灵术嘛! 虽然在小说里看过很多次,可文字和画面的表现力是完全不一样的! 比如“血流成河”,光看文字并不会觉着有多可怕。同理,亲眼看着死尸爬起来挖坑也绝对不是什么能够让人轻松的东西。 “嗯,我想,至少把它们埋葬。如果不做点处理,这些可怜的家伙大概会被路过的猛兽吃得一干二净吧。” 当然,黑骑士自己也知道,这只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不过,即便如此,该做的还是要做。 挖一个坑很容易,但是挖一个足够容纳十几只猴子的坑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弗利德操作了它们的尸体,要他们自己埋葬自己。 哈特沉默不语,也不反对,也不支持,只是用他海蓝的眸子,把这一切都印在心里。 “怎么了,哈特?” 是注意到了哈特的异样了么?弗利德询问道。 “没。我只是看看。” 少年海蓝色的眸子里,猴子们迅速的挖好了一个大坑,老老实实的,一排一排的,好像睡觉一样躺在里面。 这里是森林,而且靠近海洋,水汽丰沛,自然泥土不会太干燥,挖掘起来难度不高。弗利德奇怪的看着他,拔出佩剑,长剑横向一刀,汹涌的斗气仿佛狂躁的龙卷,在林叶之间引动了强猛的飓风,伴着沙沙的声音,黑骑士一剑将挖掘出来的泥土推进了坑里,温柔的大地安静的拥抱了它的子民。 确实,哈特感觉死者苏生这件事有点恶心,同时感慨着,弗利德果然是个亡灵!但是,哈特并不讨厌弗利德。仔细想想就明白了,即使弗利德这个亡灵搅扰了逝者的安宁,也比某些剥夺其他生者的性命的家伙强的多了。 哈特曾经因为自己的独断专行导致了悲剧,现在,他彻底吸收了教训。 所以,哈特没有否定弗利德。 弗利德做的事情,肯定有他的道理。讲真的,如果不是用这些猴子自己的手,恐怕真的要挖个好久。 哈特看了看天空,青翠的叶片之间,斑驳的赤红色透了出来。这是黄昏才会有的景色,看日头,大概再有个三四十分钟,天就会黑下来了吧。 一会两人还要赶路——至少不能再杀戮的地方休息,血腥味会引来猛兽的——为了效率,这样是最好的。 同样的,哈特也没有肯定弗利德的。 将死者安息的身体操作起来,这无论如何都无法让哈特感到信服。 这是难以被原谅的事情。作为生者,哈特有一种“自己以后也会被这样做吗”的忧虑。 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哈特只是看着。就好像弗利德要他第一次做出“选择”那样,问他是否原谅格伦四人。那时候,他是这么说的: “你只要遵从本心做出选择就好了。” 所以,这一次哈特选择沉默,把这一切看在眼里,铭记于心。无论对错,至少,这是“必须做”的。不管世俗怎么看,不管礼法怎么写,哈特坚定的认为,弗利德这次的做法是正确的。 将血污简单的处理了一下,把浮土踩实,弗利德深吸一口气——说起来,明明亡灵不需要呼吸,他却还吸气实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那么,走吧哈特。” “嗯。” 少年点点头,跟上了骑士的脚步,跨上了骑士的黑马,不管骑了几次,不舒服就是不舒服。马匹行动时候,那份顺着尾椎骨一直沿着脊柱传输到大脑的震动都让哈特不适应。 而且,哈特背上圣剑微微散发出去的斗气也会刺激弗利德的亡灵战马,让它发出痛苦的低鸣。 两人一马,黑和白的身影快速穿行在森林里,不一会便消失了。 第十四章、被遗忘的神殿 夜幕渐渐低沉,夕阳的橘红色逐渐变得暗淡,仿佛是放置过久的颜料风干褪色,紫黑的颜色随着日轮西沉而逐渐明显,悄无声息的覆盖了整个天空。 弗利德抬手念了段咒语,一个小小的给人温暖感觉的光球浮在他手上,柔和的光辉穿梭于他漆黑的护手甲,从指缝的空隙中透出,却仿佛把热铁投入冰水里,护手剧烈的反应,升腾起涌动的黑雾。 神圣魔法不愧是亡灵的克星! 连没什么杀伤力的【光耀术】都能对弗利德的亡灵盔甲造成损伤! 借着【光耀术】那明亮的光辉,两人轻松的看到了周围的事物。让人心生畏惧的黑暗就这样被驱散了开,周围的环境也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遗憾的是,因为这里是森林,湿气重,腐叶多,自然的蚊虫也多得很,再加上虫子的趋光性……弗利德是亡灵无所谓,可哈特就惨了,不一会的功夫,少年就感觉手腕和脖子痒痒的。虽然是初春,森林也开始滋生蚊虫了! 而追逐光亮的……也不光是蚊虫啊…… 弗利德明显感觉到了昏暗的森林里,传来了野兽的喘息。低沉的呼吸声中,伴着轻微的足音,风动树叶的沙沙低鸣中,隐约能感受到某种敌意。 对于夜行性的野兽而言,弗利德手里的光球简直就是一种挑衅,就好像对着公牛抖动红布一样。夜行生物本来是依靠着天色昏暗伺机捕食的,结果现在忽然冒出来一个光球,充沛的光线直接暴露了它们的位置!这让它们怎能不恼火呢? 唔,真是糟糕。弗利德漆黑的瞳孔左右打量,黑曜石一样的眼眸里是同样漆黑的天空和微微透着褐色的森林…… 虽然名字里有一个字是相似的,可是亡灵和神灵的差距很明显,亡灵可不是全知全能的存在,夜视能力的话,如果不是特殊种类的亡灵,和人类没什么本质区别。弗利德隐约感受到森林里有不少生物被自己手里的光球吸引了过来,但是却无法辨明它们的数量和位置…… 如果它们忽然发难的话,自己还好,可是哈特就…… 当然弗利德是有“停下来,把野兽消灭,再出发”的这个选择的,可是杀戮的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野兽,最后就是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这也是为什么弗利德没有选择消灭风叶猿的地方就地扎营的原因。 自己自然是不怕兽群的,可是,万一兽群袭来,再加上本地的狂暴化……一旦有个闪失,误伤了哈特,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自己可是在蕾娜小姐面前打了包票的,如果哈特受伤了,自己要怎么跟她交代呢? 就算没有蕾娜小姐这层关系,自己是为了报恩才要带哈特去骑士学院的,如果半路上出了问题,那根本不是报恩,那是报复。 要排除这种可能性,所以需要一个简单的类似洞穴似的地形,至少要把野兽袭击的方向缩减到一处再扎营。如果只有一个方向有敌人,弗利德倒是颇有自信能拦住。 “那个,弗利德……我们……” “啊,稍微找个舒服点的地方……嘛……看起来,找到了呢。” 弗利德原本只想安慰哈特的不安,说话的功夫,他漆黑的眸子无意中的捕捉到了天空边缘的一丝反光,建筑物特有的质感在夜空和树林中格外显眼。催马过去,哒哒的马蹄回响在夜晚的宁静中,飞驰的骑士一口气拉高速度,把一众追杀的野兽远远甩在后面。 夜行性的野兽讨厌光亮,看那讨厌的东西消失了,大多数都从戒备中放松了,继续运起它们柔软的肢体,寻找着深眠的小动物。 奔马一刻,呈现在弗利德他们面前的是一栋巍峨高耸的类似修道院的地方。 事实上,【巍峨】本来不是用来形容建筑物的,可是弗利德只能用这个词才能表达出这个建筑物给他带来的惊讶…… 因为——真的是太震撼了。 在荒郊野岭里,忽然出现了这么“巨大”的一个建筑物!光看正面,那是横向宽度超过两百米的建筑,依在略有倾斜的山麓上,周围稀疏的生长着几颗古木,碧绿的枝叶几乎和墙壁连在了一起。 高度的话,根据弗利德的估算,大概有四五十米高,而且造型奇特,整体造型呈现三层的结构,仿佛一个蘑菇,又像是一个奇特的炼金烧瓶,细小的主干支撑着一个巨大的圆顶。这里也是,自二楼开始,一个半球形的平台压在上面,隐约有流水的潺潺声音穿过枝叶。 这附近没有水源,弗利德很确定。因此,这潺潺流水,只可能是建筑物内发出来的。 而且,建筑风格也不一样。 西方大陆的建筑重视简洁,因为西方大陆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王朝。多个国家并存,就意味着纷争战乱不断。战争是最消耗金钱的了,所以西方的建筑普遍修筑的简约又实用。 而弗利德面前的建筑,不但高大,而且有着典型的东方建筑的特点,首先是用门口的青柱,那是上好的石料打磨而成的,雕刻着精致的蛇龙图案,覆满鳞片的长龙栩栩如生的盘踞在柱子上,即便因为岁月的风化腐蚀,这里变得古旧且残破,依旧透出一种沧桑的威严感。 石柱后面是一扇朱红色的大门,门上明显曾经镶嵌着各种宝石,如今只剩了被挖去的残口,无力的诉说着曾经遭到的劫掠。 而屋檐更是东方特有的“飞檐”,边角的位置,屋檐仿佛振翅欲飞似的高耸勾起,这个结构既有利于内部采光,又有利于排泄雨水,还能突出建筑的轻灵感,是集合实用性和美观性一体的奇妙结构。不过从二楼开始那突兀的平台来看,这个结构应该是单纯的装饰罢了。 这……在西方大陆,居然有这么明显的东方式风格建筑? 事出反常必有妖! 弗利德多了个小心,骑着黑马,左手凝聚出一面鸢形盾,右手换上了一根矛枪,小心翼翼的接近门口。 把矛枪插入门缝,弗利德以不直接接触的方式,小心翼翼的“撬”开大门…… 这样是最安全的,如果有“触碰”式的机关,自己也可以有反应时间,不管是凝聚死气还是纵马逃走,都需要反应时间。 而里面传出来的,是清新的味道。 一般而言,常年封闭的空间里,都会蔓延着尘土的味道,如果曾经埋葬了生者,还会带着浓重的尸臭味,可是这里没有。 非要说,隐约能闻到水流的味道。 通过门口的石柱图案被风化的程度来看,这建筑物起码存在于此数百年了,即便是这么长时间依旧空气清新,足见这个建筑物的通风性之优秀。 这里是什么地方? 弗利德多了个小心。 “光之精灵啊——聚圣灵之息于此身,现身,灵光之守卫!” 亡灵骑士再次念动了生前无数次使用的念词。 随着他的轻吟,无数斑驳的光点仿佛萤火虫一样群集而来,在弗利德身侧,凝聚成了一个八九岁孩童大小的巨大光球。不仅如此,光球好像黏土一样,不定性的扭动歪曲,真的像是一个人似的,生出了双手和头的,酷似一个人类的半身像。 神圣系四级魔法【耀灵护卫】,这是广受神职人员——尤其是不通武艺的牧师系神职人员喜爱的魔法。 大量凝聚神圣能量,构架出一个保护使用者的虚幻战士,因为没有实体,所以可以随意飞行,可以穿越墙壁等固体。一旦感知到对使用者的敌意,便会自动对敌人投射光之羽箭,是个集合了【索敌】和【防卫】双重效果的极为实用的魔法。 弗利德用这个魔法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感知敌意。如果在这里有什么对自己抱有敌意的话,耀灵护卫会先一步发动攻击。黑骑士不指望这东西能帮自己多少忙,只要能够告诉自己敌人的位置就足够了。 哈特瞠目结舌的望了望那忽然出现的一团光明元素,又转过头,惊愕的看着黑骑士纵马走入那又大又空旷的建筑。 弗利德让耀灵护卫走在前面,看到它没有反应,小心翼翼的碎步前行,长枪时刻架在他的腋下,提防着随时可能过来的暗箭。 正如外面看见的,这个建筑物内部也是大的可怕。 里面明显应该曾经有些什么的,不过估计是被先来的人抢走了吧,只剩下空荡荡的房间和刮痕严重的石柱和雕像,可想而知,当年的掠夺者们,肯定是连柱子上的宝石和装饰都不放过,丧心病狂的夺走了他们能夺走的一切。 不过无法夺走的东西还是没有办法的。 比如,偌大的屋子正中装饰着的喷泉。 能够看得出,设计者对于“水”的艺术非常执着,屋顶上分出三层,每一层都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涓涓喷出一股溪流,九股泉水飞流涌下,汇入喷泉中心,和喷涌而出的水幕汇在一起。 水流源源不断,要么是魔法装置,要么是精细的水流循环系统,不管如何,都能看出设计者对水的喜爱…… 然而……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里的水流已经彻底变成了乌黑浑浊的颜色,原本应该是让人赏心悦目的清澈的白泉,结果乌黑的颜色只会让人感到讨厌。而且,更加奇怪的是,没有臭味。不管是腐败的味道或者是尘土的味道,都没有。 弗利德发动了常驻光耀术,光球仿佛顶灯一样飞到屋顶,温和的光线充满了周围的空间。 他非常庆幸自己这个正确的反应:每到一个地方,先保证视野,然后观察周围。 否则,就会酿成大祸了。 不知何时,两人进来的大门已经悄无声息的关上,锁死了。 而那些被破坏的严重的柱子下面地板精妙的挪开了,从地下,伴着蛇吐信子一样的嘶嘶声,数台身上明显透出石料质感的雕像浮出地面!当它们完全现身之后,居然动了起来!伴着嘎达嘎达的关节响动,仿佛一个生物似的,这些雕像动了起来! 是魔像! 魔法师们制作的无机质魔法生物! 而那不停流汇的黑泉中,几只染的乌黑的水元素聚合体扑了出来!! 糟了!是敌袭?! 为什么耀灵护卫没有反应! 弗利德已经来不及想这个问题了,身体先一步做出了反应:跃马后撤,拉开距离,而他刚刚站立的地板,已经被沉重的魔像挥拳打碎了! 第十五章、魔像与水元素 转瞬,弗利德看清了敌人的真面目的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耀灵护卫会没有反应了。 因为,敌人根本没有敌意啊! 攻向弗利德的敌人有两种: 魔像。 这是被统一被雕塑成半人半蛇的珊瑚礁,被打磨光滑的大块珊瑚巧妙的交接成了巨大的存在,胸口装饰着拳头大小的魔石,海蓝的颜色正恍若流体似的扩散到魔像全身。红与蓝的组合,微妙的散出一些紫色。 众所周知,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魔法师因为常年研习魔法,对于自身体质和武技的训练自然而然的就疏忽了。所以魔法师大多身体羸弱。 然而很多时候,他们又不得不进行一些体力劳动和战斗,所以,魔像被发明了出来。 魔像的诞生,其实要归功于亡灵巫师。 魔法师看着他们将死气注入人体,然后操作死者进行战斗,从而获得了灵感——如果把死气换成魔力,把死者换成人工的什么东西,能不能创造出提线木偶死的忠心耿耿的强大战士呢? 人类因为是血肉之躯,所以很容易受伤死亡。那么,如果用坚硬的木头,石头,钢铁,甚至是黑曜石,用这些坚硬的材料铸造出的无生命的战士,不正是理想的战士么? 不会疲累,不会背叛,不会死亡,就算是被打碎了,重新制造一个就是了。至此,魔像正式作为魔法师的“保镖”登上了历史舞台。 而魔像的制作者,被统一称之为“魔匠”。他们精心雕琢出造型精致的魔像,撞上魔石或者别的装置,或者自己用,或者卖给其他的魔法师,魔像制作,正式成为了魔法师的一个分类。 然而正如前面提到过的,魔法师大多数都是身体羸弱的人,就算是【魔匠】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即使是熟练的工匠,雕琢一台魔像也需要相当的时间。因此魔像的价格不菲。 再加上这是珊瑚礁雕琢而成的,正所谓物以稀为贵,珊瑚礁和石头木头那个罕见,毋庸置疑……因此价格上还要再加上一些。 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遇到魔像! 而且,半人半蛇么…… 弗利德忽然想到了之前遇到的村长所提过的“蛇神”。 莫非……就是这个? 不过……比起蛇神…… 这个根本就是纳加族吧? 那是栖息于地穴和水流中的一种特殊兽人,因为生活习性和常见的兽人不一样,被学者们用“两栖兽人”这个特殊的分类统一划分了物种分类。 纳加族有着人类的上半身和蛇的下半身,普遍有两对手臂,然而也有一对手臂和三四对手臂的特殊存在。 总体而言,纳加兽人喜欢潮湿阴暗的地方。要么居于潮湿的地底,要么居于湖泊海洋的阴面,站立的时候,和人类差不多大小,但耐力要比人类强得多,同时生着鼻子和鳃,因而有两套完全不同的呼吸系统,必要的时候,身体里往往比人类能存储更多的空气来应对各种情况。 袭击弗利德的魔像做工极为精致,不难看出制作者的水平一流。珊瑚虽然和石头特性相似,然而却比石头产量低得多,也很少见到大块的珊瑚。因而珊瑚雕刻大部分都是一只手能托起来的小玩意,很少见这么巨大的产品——这个魔像可是只比弗利德骑马矮上一点啊! 纳加魔像上半身的关节做的圆滑,而且大幅度削减了无用的关节,既节约了材料,又增加了运动性。下半身的蛇尾更是做工精细,不到两米的蛇尾,足足有上百个可动关节,在魔力的驱动下,仿佛真正的蛇一样扭动着。 起码在弗利德印象中,这种精致的魔像,价格都要从五位数开始起跳。当然,单位是金币。 而另一种生物,则是栖息于流水中的元素聚合体,也就是俗称的“水元素”。通过汇集大量的某一属性的魔力而自发凝聚而成的怪物。造型酷似一个装满了水的人形水球,里面的流水好像果冻一样的奇妙的流动着。 这种元素聚合体就有点像虫子。放久了的垃圾会自然而然的生出蚊虫,同理,某一种元素魔力很活跃的地方,也会自然而然的诞生出元素聚合体。 这两种敌人,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物”。既然是不是生物,自然也就没有自己的思想。 是以,他们根本不是准备在这里伏击弗利德。自然没有敌意。也难怪耀灵护卫没有察觉到了。 魔法虽然便利,可如果什么时候都相信魔法,在特殊的情况下,可是要吃苦头的——比如现在。 直到刚刚,魔像袭击了过来,做出了这么有敌意的行为,耀灵护卫这才有了反应,挥动着自己的粗壮的光之手臂,数十根光剑从他手上飞了出去,汇入了魔像的身体。 可惜的是,对于魔像无机质的身体而言,根本不痛不痒就是了。 趁着这个空挡,遭到了袭击的弗利德第一反应便是撤退。 带着哈特,他一丁点险都不想冒。 然而…… 大门已经关上了。 浓郁的蓝紫色的半透明光辉仿佛一层薄薄的冰甲笼罩其上,弗利德的长枪刚刚伸过去,就感到一股偌大的排斥力,直接顶着枪刃,不得打开! 是魔法门! 只能“进入”而不能“离开”的门! 或者说,只能从门外打开,但是不能从门内打开的门! 这种门最常见于堡垒和法师塔,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或者安全,领主和法师们往往会制作出各种各样的陷阱。其中之一,就是这种只能从外面打开的门。当敌人误入之后,就会被困住,好运一点的,会被里面的陷阱或者伏兵杀死,坏运气的,恐怕要活活饿死……着实可怕。 弗利德刚要施展魔法,就好像曾经破坏凝空盾墙一样,用神圣风暴抵消魔法力量。他马上很注意到,大门和地面交接的地方,水蓝色的光辉仿佛一条又一条细长的蛇一样,从门上四面八方延伸出去,贪婪的咬住大地,明亮的颜色不停的汇聚入魔法大门…… 果然! 这是和灵脉相连的魔法门!灵脉会充当魔法门的能源,举个例子,就有点类似巨魔的再生力,只要不能一口气击溃这个魔法,灵脉就会迅速补充被抵消的魔力。 弗利德格外庆幸自己没有下意识的乱来,神圣魔法对自己的负担奇大,不能打开这扇门的话,自己等于是白白浪费了宝贵的体力。 这里!难不成古代是用作监狱或者是藏宝库的地方吗?! 原来如此,用非生命体充当护卫,只能进入的魔法门当陷阱,等外来人入内之后,关门打狗…… 啧啧啧,真是简单又实用的机关啊! 不过,有一点弗利德很奇怪,这里明显曾经遭到过洗劫,也就是说,这些机关,在当时侵略者入内的时候没有发动,否则它们应该被破坏了才对……或者说,是侵略者洗劫之后,又有人重新设下了陷阱? 弗利德眸中透出一点焦急的神色,看起来,自己有点大意了呢。 或者说,自己还没有调整过来心态。 不夸张的说,弗利德现在的实力,勉强解决这些并不难。不难推测出,以弗利德生前的实力来看,这些根本就是小菜。 作为巡礼骑士,作为随身携带圣剑的圣骑士,弗利德的实力绝对是世界一流水平……当一个人很强,极强,强到无所畏惧的时候,他的行动风格就会变得随意,因为他绝对不会出现危险,这就是所谓的强者的从容。 然而,现在实力减半,弗利德还有点不太适应。 “哎呀,我得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有点得意忘形了。光之精灵——无毁防护!” 他用困扰的表情这么说着,决定回去之后要好好的检讨一下自己,一想到又要做文书工作,他眉毛微微皱成一团,抬手,给身后的哈特加持了一次圣甲术。 那是神圣系二级魔法,也是牧师们格外喜欢的魔法之一,将雄厚的神圣魔力编织成盔甲保护身体,当受到攻击的时候,所有的神圣力量都会向收到攻击的地方涌过去,全力挡住一击。 对于身体羸弱的牧师而言,这相当于保命的魔法了。 弗利德也只能给哈特加持魔法了,身为亡灵,如果给自己加持这个魔法,还不如脱了衣服直接跳到油锅里来的舒服。 即便不是直接施加给自己,弗利德还是感觉到背后热辣辣的刺痛,神圣的除魔力量透过他凝聚死气形成的盔甲,沸腾的热量让他咬紧牙关。 “弗利德?!” 哈特惊叫了他的名字。少年的视野几乎全被漆黑的死气给覆盖了!神圣魔法不愧是亡灵克星,直接将亡灵骑士后背的盔甲给腐蚀的够呛!大片大片的死气升腾,直接挡住了哈特的视线! 就算哈特不懂原理,也能推测出弗利德肯定很不好受。 “抓紧了哈特……如果掉下去的话,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调转枪刃,弗利德和自己的战马化为一体,英勇的冲向了敌人! “五台纳加魔像,三只水元素么?呵……小心一点的话,并不是解决不了的!” 第十六章、突围 漆黑身影跃马强袭! 弗利德本就身材高佻,骑着马之后,身体更高,不夸张的说,足有三米的高度。纳加魔像只比他矮一点,足见其体格庞大。 有着四条手臂的纳加魔像仿佛山岩一样,不可侵犯的凛然威严,没有表情的雕琢出来的脸上凶相毕露,四条手臂两上两下,以X的形状向弗利德扑了过去。 这里的房间虽然宽大,可是五台巨大的魔像和依旧把弗利德围的死死,那仅存的可怜兮兮的一点缝隙,也被水元素那不定性的身体给塞满了,仿佛一堵移动的城墙,向弗利德逼了过去。 当自己数量占优势的情况下,围剿敌人,力求从敌人多个角度发动攻击是“常识”。设下这个魔法机关的人明显不是没常识的蠢货,这种基础的战术还是教给了它们。 可是,也同时暴露了,设计者对于战斗并不了解。 战术,是“相对而言”的。 时间、地点、交战双方,这些都是影响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的确,面对寡数的敌人,围剿是很正确的战法。 可是,八打一,尤其是这个【一】还是【一名骑士】,这就很尴尬了。 因为…… 骑士这个兵种,最擅长的就是一点突破啊! 弗利德架起矛枪,身体前趴,浓重的黑气迅速包裹了他的长枪,塑造成圆锥形的锐利枪刃。 从长枪,化为了骑士枪。 骑兵使用矛枪来缠斗,可要说骑兵最强的攻击,那么还是要说骑兵冲锋。圆锥形的沉重骑士枪可以把沉重的冲击力集中在最细微的一个点,圆锥的造型则保证了“一旦刺穿了一个点,就会顺着力量撕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特别是,恐怖骑士和人类骑士有着至关重要的区别,那就是恐怖骑士的战马是亡灵马,和骑士心灵相通,而且,亡灵不会有所损耗,瞬间就可以达到最高速! 咔! 哗啦! 长枪折断,锐利的枪尖将无穷的力量传递在纳加魔像心口的魔石上,为了保护使用者,长枪瞬间折断,将同等的反作用力碎在空气中! 强悍的力量一击将魔石打的粉碎,浓郁的魔法粒子仿佛哀嚎一样散落在空气中。如果有魔法师在场,一定会心疼的哭出来吧。那么大的魔石,就这么白白的被糟践了…… 不仅是魔石,力量贯彻之下,硬生生将纳加魔像的珊瑚身躯给打成了碎粉的珊瑚礁!珊瑚固然结实,可也不过是石头等级的结实,跟钢铁之流没得比。 骑兵冲锋讲究的是力量!极快的瞬间速度,沉重的重量,两者叠加产生了瞬间的爆发力。现在弗利德马背上可还有一个人呢!而魔像则失去了自己的核心魔石,魔法动力源停止,更加脆弱,遇到这一击,直接化为了碎片! 弗利德用自己的行为,完美的阐释了“锐不可当”这个词。魔像固然宽大坚固,可惜,为了“包围”,它们一字排开,“厚度”上就不行了。 这就是战术上常见的“教条失误”,太过于直白单纯的套用学来的知识。对抗骑士,绝对不能使用的战术就是把阵型横向散开试图包围骑士。极其擅长一点突破的骑士,如果没有足够的“深度”,那无往不利的骑士枪一定会轻松将包围的“口袋”戳个窟窿! 被弗利德破开了一个口子,黑色身影瞬间从被打开的缺口冲了出去,轻而易举。 而耀灵护卫则被弗利德命令,堵住了这个缺口,成为了“众矢之的”,反正在这种混战中,它的用途微乎其微,还不如用来吸引目标,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黑马一口气拉开的距离,渐渐减速,弗利德从马上跳了下来。哈特刚要跟着一起,弗利德按住了他的大腿:“呆在上面。” “是……” 是因为我拖后腿么? 哈特心里涌出沮丧的感情,五味杂陈的,有点难受。 “别误会了,哈特。我是让你,好好看看我的战斗方法。训练固然重要,可有些时候,吸收别人的优点也是必要的。” 弗利德双手空握,空无一物的掌心里,黑气涌动,从掌心里延伸出来,构筑成一根极长的黑棍子,雾气散尽,一把几乎有弗利德本人那么高的大剑被创造了出来。 而且,不是一般的剑,结构分为三段:剑柄,用于握的钝刃,和波浪形的利刃。 这是被称之为“焰形剑”的武器种类,多见于教会,火焰似的波浪刀刃是教会威严的象征。教会的圣裁团里,有相当的人选择焰形剑作为自己的武器。 有人用,自然不可能是华而无实的武器。波浪形的剑身打磨的锋利,和一般大剑用重量压倒对方不同,焰形剑被设计出来,就是用于对抗鲜有装甲的敌人。 安格利尔教国的敌人主要是亡灵,亡灵的盔甲绝大多数都是死气凝聚而成,只要在焰形剑上附加神圣魔法,轻而易举就能破坏他们的甲胄,在焰形剑面前,亡灵的盔甲根本就是纸片。 不需要切开盔甲,自然就不需要沉重的重量和加大接触面积的粗糙刀刃,焰形剑那奇特的造型只有一个用途:尽最大的力量给敌人留下撕裂的口子!有人曾经做过实验,同样规格的大剑和焰形剑,在切割皮肉的时候,焰形剑造成的伤口几乎是直刃大剑的两倍! 对于曾经是圣骑士,在教会里侍奉光明神的弗利德而言,这把武器更合他的品味。 双脚开立,弗利德双手全部握在了剑柄,微微沉下了身体,把大剑竖在面前,这是强调攻击力的站姿。敌人不是生物而是魔像和元素,弗利德催动死气缠绕在剑刃上,确保它能给水元素造成足够的伤害。 让哈特观战,一方面是保护他的安全,自己和黑马心意相通,如果有人袭击哈特,自己可以操作黑马闪开。一方面,也是希望能给哈特做个范例。 大剑是一种很极端的武器,威力十足,使用难度也是十足。一旦攻击失误,基本上就奠定了剑士的失败。 所以,娴熟的剑士都会精修步伐来确保自己能躲开敌人的攻击,然后,把自己的攻击打过去。 这就是剑术的奥义:在被敌人杀死之前,先一步杀死敌人。几乎所有的武术,都在遵循着这个原则。弗利德希望哈特观看自己的战斗,能有一点感悟。 当然,前面哪条只是玩笑话。 大剑的诀窍,就在于步伐的变换。保持最佳的攻击距离,到达最佳的攻击位置,然后发动攻击。大剑的威力很强,基本上一招命中,就能分出胜负,是以,也就不需要太多花哨的变招。如何将自己全力的一击打中敌人,才是大剑士该研究的课题。 看看哈特最近的战斗,弗利德发现,他有点过于执着于正面交锋了。他总是习惯于挥动大剑在正面拦截敌人的攻击,伺机反击。 这是弗利德的骑士剑的剑路,完全不合适大剑……恐怕,是自己连日的战斗,让哈特不自觉的开始模仿了吧。 这是个好现象,也是个坏现象。 生物会不自觉的模仿比自己更好的存在,比如动物幼崽,会模仿父母的行为,人类也会模仿偶像的衣着品味。哈特是个人,而且是极度崇拜骑士道,几乎是神化骑士道的人,自然会对自己进行模仿了。 不过,他还不明白,不同种类的剑术有不同种类的使用方式。根本不能生搬硬套的。 面对四台纳加魔像,转眼间,耀灵护卫便化为一团圣光消失了,毕竟那个魔法是神圣魔法,由亡灵使出来,威力减弱了一份,这里的水之魔脉相当活跃,相对而言,除了水属性之外的元素,都略有消减。再加上耀灵护卫攻击是损耗自己身的神圣能量了,此消彼长,几乎没打几下就消失了。 这个魔法原本就是用于大军团作战,如果能聚集几百个,甚至上千个牧师一起施展,那么几乎就是所向睥睨。如果是单独使用,基本都是用于“索敌”,发现敌人,然后做出应对。 发现敌人,就是它最大的意义——从这点来看,这个魔法这次根本就没派上用场。 失去了攻击目标的纳加魔像迟缓的转动身体,似乎在寻找着敌人的位置,弗利德不等他们找到,先一步举起了大剑,后脚微微抬起,脚底迅速擦出一股强大的推力,推动着弗利德冲向了纳加魔像! 战斗,开始了! 第十七章、伪兽袭剑? 弗利德很清楚,血肉之躯和珊瑚石之间的巨大差异。 生长于大海深处的珊瑚礁,即使只是用常识去考虑也会明白,能够承受住海底那么强的压力,绝对不会是什么柔软的东西。 再加上体积差……珊瑚纳加魔像几乎比弗利德高出一半,四条手臂势大力沉,不消多说,如果正面吃了一击,就算是弗利德也讨不了好处。 不过……珊瑚和石头的性能相差不多……而石头,比钢铁则弱的多了…… 这也就是说——加大了重量和长度的钢铁焰形剑,绝对不会是什么无力的存在。弗利德攥紧了手里的钢铁凶刃,沉甸甸的重量感倍感可靠。 纳加魔像注意到这漆黑的家伙扑向了自己,哪里会坐着挨打!四条手臂攥成拳头,两条高高举了起来。从手势上不难分析出,魔像曾经是被制作成使用武器的,估计是这里储备的武器已经被洗劫了吧,所以它们现在只能用拳头,帮了弗利德不小的忙。 双手握住剑柄,黑骑士右腿大幅度向前蹬了出去,钢铁长靴发出沉重的暴鸣,双臂后振,身体仿佛要被这后仰的力量掀飞一样,夸张的向后延伸。 增加威力的方式有三个:第一,使用者本人力量变大。这个现在不现实,弗利德没有习得相关的武技。第二,就是让剑刃的重量增加,这也不现实,弗利德也没有在战斗中自己的武器附加魔法的能力。第三,就是加快这一击的速度! 足够的重量配合足够的速度,所产生的强大破坏力,已经从骑兵冲锋这种经典的攻击模式上得到了验证。对于弗利德而言,现在就是实践它的最好时刻。 右腿踏住大地,一口气把身体前进的倾向停住,剧烈的“运动状态”的变化所带来的,是无比巨大的惯性,巨力粗暴又直接的拽着弗利德的身体挥出了全力的一击! 与此同时,骑士沉厚盔甲下的身体肌肉暴起!腿部肌肉紧绷,为身体提供足够的支持力,腰和手臂同时发力,爆发性的力量顺着惯性一同砍了出去!明明没有斗气缠绕,焰形剑的外壁依旧仿佛包裹了一层透明的空气壁垒一样! 咚! 好硬! 大剑拖着摇曳的半透明的罡风,毫无偏差的砍中了纳加魔像纤细的腰部,纳加这种生物的构造很有趣,上半身仿佛一个倒三角,上宽下窄。而下半身则是一个细长的倒水滴形,同样是上宽下窄。两者组合的结果,就是它们的腰部有着一个明显的好像沙漏一样的凹陷——当然,没有沙漏那么夸张就是了。 弗利德瞄准的,就是这里。理由很简单,这里最窄嘛!材质一样的话,薄的和厚的相比,自然是薄的更容易坏掉。 然而,残酷的事实就是,弗利德失算了。 这一剑根本不是砍在了什么珊瑚石上,这根本就是砍中了一个实心的钢铁疙瘩! 在剑刃即将和身体交接的时候,珊瑚石暗红的表面上,迅速涌起碧蓝的文字,瞬间构架成了强大的助力,看上去无力的文字,居然成为了刀剑无损的原因! 强化魔法! 铭刻在魔像装甲内侧的铭文!在遇到袭击的时候,瞬间将珊瑚石的防御力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给魔像附加强化魔法?还真是很经典也很实用的做法! 利用自己坚固的外装甲拦住了弗利德的攻击,纳加魔像高举的双手合掌为拳,锤子似的抡了下来!而下面的两只手,则像是拍苍蝇似的,一左一右向弗利德拍了过来! 左右上!全都有攻击! 那么—— 走下面就好了嘛! 弗利德随意的露出一个笑容,他用焰形剑的次数并不多,可是即便如此,他丰富的战斗经验和武术之间触类旁通的那一丝通彻,让他的大剑技术丝毫不弱于其他的大剑战士。 只见他迅速抬起身体,刷刷两**替飞踢,正是向着纳加魔像的下臂踢了过去!目标,是手肘! 那是生物最容易吃力的关节! 是要踢断它吗?! 哈特看的热血沸腾,心中不禁描绘起来弗利德轻松碾压纳加魔像的姿态。 然而,预想中的胳膊断裂没有出现……也对啦,弗利德只是个生物嘛!这一脚的用意,并不是攻击,而是趁势打断敌人的攻击! 吃了这一脚的力量,纳加魔像原本挥下去的拳头瞬间受阻,而上面的拳头没有随之停下,四条手臂反而成为了障碍,坚固的下臂咣当一下打中了自己的上臂,露出了一个巨大的空挡! 趁着这时候,弗利德迅速勾起左脚,仿佛蝙蝠一样吊挂在纳加魔像的肘窝,右脚则顺势踩上了它的大臂,身体大幅度蜷缩起来蓄力,左脚一送,右脚一蹬,离弦之箭似的向着魔像的肋下钻了过去! “兽袭剑!” 远处观战的哈特下意识喊出了这个名字。 洛兰的兽袭剑给他的印象实在是深刻,根本忘不掉。像是野兽一样压低身体的姿势,想忘记都很困难啊……而现在,弗利德的动作虽然和洛兰的动作相差极大,但那份野性的灵活,让哈特下意识的这么喊出来了。 刺啦啦! 随着弗利德的身体移动,焰形剑随之滑动,贴合在弗利德身侧的大剑,仿佛鲨鱼的利鳍,锐利的划过纳加魔像的肋下,波浪形的剑刃和坚固的珊瑚装甲摩擦发出了让人不禁同情自己耳朵的剧烈声音!锋利的钢铁刀刃上黑气涌起,努力对抗着水蓝色的强化铭文,趁着防御符文弱化的机会,弗利德的大剑在它侧腰的装甲上划了一道浅浅的伤口。 切,只有这样么? 真是硬的可怕啊…… 一般人面对攻击,都会本能的选择向后躲闪。然而弗利德的习惯却完全相反。 因为越是精明的对手,越是会设想各种情况。向后躲开,是最容易被针对的一种闪避方式。 所以,弗利德为了不被针对,往往会选择迎着对方的攻击,奋力的冲过去,死中求活。 突破攻击,突破预想,然后,一口气突破困境。 真是非常有骑士风格的做法。 现在也是,顺着腰侧飞身突击,弗利德几乎是擦着纳加魔像的右下臂冲过去的,转眼间已经到了它的背后! 可是…… 别忘了,还有被污染的水元素呢! 那些元素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是顺势而为之的行动,攻击弗利德,也仅仅是因为他是“外人”,而且距离自己最近罢了。 切…… 弗利德眉头稍微一皱,大剑上缠绕上浓重的死气。对抗元素聚合体,常规的物理攻击手段效果不大,必须用魔法的力量去伤害它的身体,中和其中的元素能量…… 死气,就是一种魔法能量。否则,也不会有“亡灵魔法”这一个分类了。 咔! 弗利德抬起了手腕!大剑长而锐利的剑刃轻松的刺入了地板,面对水元素的扑击,他迅速的向后跳了起来! 手里的大剑因而转动,仿佛撑杆跳一样,弗利德的身体拖着大剑飞了起来!飞跃的弗利德轻松的躲开了水元素的扑击! 趁势,他拔出贯入地板的大剑…… 水元素可没有什么智商,一看见弗利德跳过了自己的头顶,马上耀武扬威的举起水拳,向着弗利德拍了过去!然而,它们却忽略了弗利德的大剑!随着骑士起跳,被插入大地的大剑,正好和身体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巨大夹角!飞在半空的骑士,和插入大地的剑,造型活像是一个7字,看水元素的目标转移到自己身上,弗利德带着自信的微笑,左手松开的大剑,握成拳头,漆黑的死气浓浓爆发出来,迎着它们的脑袋就是一拳!而同时,右手全力拔出了大剑! 自上而下的全力出拳!自下而上的回剑切斩!两者都是饱含死气的攻击! 若是对于常规的敌人,别说是魔像,就算是普通的人类,这一招的效果都不会太好,可是对于水元素聚合体,那可是奇效。弗利德的手毫无阻碍的打入了它们的头部,同时,大剑回升也切入水流…… 噗嗤!紧随其后的,就是浓郁的死气和浓郁的水元素交击,剧烈的反应仿佛煮沸一样,水元素体内咕嘟咕嘟的翻滚着黑色的泡沫,体型肉眼可见的缩小了!剧烈的黑色气息疯狂的涌动起来,简直分不清是弗利德的死气,还是被污染的黑色水元素的哀嚎。 毕竟是元素聚合体,消耗它体内的元素能量,就能轻松的消灭它们。而且,没有实体的它们,对于魔武双修的弗利德而言,简直是靶子。 战斗的要点不是攻击力,而是如何把魔法能量导入进去和它相杀。即便是半空中挥出的羸弱无力的剑,也轻而易举的消耗了它内部的元素! 而就在这时…… 原本应该背对着弗利德魔像回过了身体! 对啊! 它们是魔像啊! 纳加兽人的话,身体里有脊柱,不可能转身180°,可是魔像没有啊!它直接松开了腰部的结合口,身体陀螺一样的迅速转身!四条手臂章鱼似的扑向了弗利德! 第十八章、行云流水 人类没有翅膀。 所以,人类无法在半空中移动。 这点,就算是曾经的巡礼骑士也做不到。 弗利德在半空中,应该是处于绝对劣势,不可能逃掉的才对。 发现了目标跳在空中,围靠过来的四台纳加魔像几乎一同把身体转动了起来,十六条手臂迅速构架成了密集的攻击网,无论弗利德向着哪个方向突围,都只会被拦截,然后击中的吧。 就算是亡灵,吃了魔像全力的一击,也会承受不住的。 毕竟,那是为了弥补魔法师接近战无力而被开发的战斗武器,自然重视攻击力。 可是,弗利德也有自己的应对方式。 在生前,别说是魔像了,和翼人僵尸也没少战斗过,那些背后生着巨大羽翼的半兽人,一旦化身为僵尸,便会成为最可怕的存在。翱翔于五六百米的高空,寻常手段根本攻击不到……这样,他就掌握了主动权,随时可以发动攻击,对手却只能被动挨打。 这样的僵尸——自己还不是赢了吗! 身为圣骑士啊,身为巡礼骑士啊!就是要面对任何战况,任何敌人,都能打出漂亮战绩的人啊!那可是人类憧憬的顶点,最光辉耀人的职业啊!必须比任何人都优秀,比任何人都强大,让人类心生憧憬,从而对世界保有希望。 半空中,弗利德全力把大剑刺向地面,借着剑尖传来的一丝支持力,黑骑士迅速转动了身体!漆黑的板甲仿佛一个巨大的陀螺飞舞起来!顺着旋转,黑骑士两条长腿鞭子似的柔软的搭在了身边扑过来的纳加魔像的肩膀! 左右脚咣咣两声先后落下,钳子似的夹住了纳加魔像的脖子!顺势,弗利德全力运起腰部肌肉,身体迅速折向纳加魔像的头! 空闲的左手探了出去,死死的扣住了应该是眼睛的地方的凹陷,毕竟是魔像,没有真正的眼球,也不用担心会出现什么让人恶心的血腥画面,三点借力,弗利德仿佛爬在墙壁上一样,依附于纳加魔像旷阔的胸腔前! 嗤! 纳加魔像反应也是神速,发现自己的目标进入了自己的怀抱,马上四条胳膊猩猩似的锤向了自己的胸口! 跳! 弗利德松开了抓着眼窝的手,双脚踹在珊瑚岩那附加了魔法力量的光滑表面上,全力一蹬,炮弹似的弹射出去,以自己的肩膀为接触点,弗利德径直撞上了地面,只见他顺势一滚,接了一个单手侧翻,黑骑士一口气拉开了差不多两米的距离! 好娴熟! 好敏捷! 哈特看的呆了,虽然看上去是弗利德落于下风,可是那流畅的应对方式,简直是心旷神怡!不不,心向往之!不对!应该是梦寐以求?! 哈特自己都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并非是单调的挥剑,而是把自己所掌握的全部战斗方式都运用在战斗中,不拘一格,没有束缚,随心所欲,那份洒脱的流畅,牢牢烙印在哈特的脑海。 而刚刚被弗利德当作落脚点借力踢开的魔像,身体大幅度后仰的同时,沉重的拳头咣咣两下重重砸向了自己的坚硬的胸口。 它的拳头是特别强化过的,为了能够将御主的敌人毁灭。 它的身体也是特别强化过的,为了能够替御主承担伤害。 那么问题来了,用它强化过的拳头去砸他强化过的身体,会怎么样呢? 答案是都没有损伤。 拳头完好无损,胸甲亦然。 两者都是被强化过的,自然不会出问题。可是…… 魔像本身就不一样了。 胸口遭到重击,自然而然的,魔像的身体大幅度后仰,原本就暴露在腹部的魔石更加凸显了! 弗利德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焰形剑迅速回势,搭在自己心口,剑刃直指魔像心口冒着水流一样魔力的蔚蓝魔石。 “气刃斩!去!” 浓郁的斗气顺着骑士的呼吸涌动而出,从他漆黑的手甲里流入大剑,锐利的斗气仿佛一根尖锐的长矛,随着骑士的命令,斗气枪刃飞射而出! 这是气刃斩的另一种使用模式。 横向劈砍使出的气刃斩,仿佛一道圆弧,攻击范围广是其优点,可是同时,那个造型也加大了接触面积,在气刃斩飞行的过程中,大量的斗气会消散在空气中, 而这次,弗利德将斗气凝聚在一个点,就好像河流越是在狭窄的地方流速越快一样,相同的斗气量,越是集中在一点,就越是有强悍的突破力和速度。 魔像的后仰可不会等人,弗利德必须确保自己的一击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攻破对方的魔石! 飞驰的斗气枪刃呼啸而去,没入了纳加魔像腹部的魔石! 咔! 一道细微的裂痕应声而出,紧接着,仿佛树形图一样,裂纹迅速扩散到周围,再次龟裂,细密的黑色纹路蜘蛛网似的爬满了魔石蔚蓝的颜色,蕴含的魔力顺着这些细小的口子涌了出去…… 失去了动力源,后仰的纳加魔像再也没有了动静,顺着重力,咣当一下摔落在地上。 成功了。 不过…… 为什么啊? 弗利德有点奇怪了。 要知道,这个纳加魔像做的非常精致,行动力很优秀,防御力也很优秀,偏偏却把自己最大的弱点暴露在外面……这是怎么回事?好像在勾引敌人攻击这里一样……正常的想法,这个都应该是陷阱啊?怎么,这么轻松就解决了? 实际上,这倒是弗利德冤枉设计者了。 这种奇特的纳加魔像的设计初衷,就不是“单兵作战”用,而是和魔法师一起连携行动。 纳加这种生物身体柔韧性很好,这种魔像最大限度的还原了纳加的灵活性,如果把魔石藏在护甲里面,势必造成运动性的不足。灵活的行动配合四条手臂组合起来使出没有死角的攻击,如果再搭配着上好的武器,甚至是魔法武器的话,一骑当千不敢说,以一敌百绝非难事。 而且,魔石的魔法容量有限,同时担任动力炉和防护魔法的魔力提供,已经足够吃力了,需要找寻特大号的魔石来充当动力源。如果还要让它同时保护自己,只会额外消耗魔力,让魔像整体实力下降。如果继续扩大魔石的规格,又会损坏最重要的灵活性。 设计者恐怕也是绞尽了脑汁,最后才确定了这个规格的吧?为了保证灵活性和魔力量,设计师放弃了隐藏魔石,也放弃了保护魔石。 是以,这种武器开发出来的目的就是和魔法师一同作战。 举个例子,刀这种武器是让人拿到手里砍人的,因此,不需要考虑到没有双臂的人如何使用刀这件事,不需要让刀具有【自动飞行】【自动索敌】【自动杀人】的功能——即便这些功能听上去真的很赞。 同理,纳加魔像的使用,也没有考虑到魔法师不在身边的情况。事实上,如果有魔法师在附近的话,直接利用魔石溢出的浓郁水属性魔力,能够轻松的在魔石面前附加上诸如冰甲,或者是流水护盾之类的防御魔法。 到时候,魔法师负责保护魔石,几乎就相当于一个额外的保护壳了,想要击破魔石就必须打倒魔法师。 可是想要打倒魔法师,就必须先打倒魔像,可是魔像做的极为坚固,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击破的。有魔法师的情况下,连外露的核心都不是弱点,简直是坚不可摧。 如果有人试图绕开魔像,那么重视灵活性的纳加魔像就可以迅捷的转动身体,四条手臂拿着各种武器,对身边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发动攻击。 这是一个完美的循环模式。 这本来应该是一个无解的完美兵器。 可惜的是,设计者并没有考虑到魔法师已经亡故了的这个情况。就好像铸刀的铁匠不会考虑到“万一刀的主人没有双手怎么办”这种事情。 并非是“完美”的才是最好的,“适合”在大多数时候,都比“完美”好得多。 不过,这个设计确实是帮了弗利德不少的忙。 不,根本就是死中求活啊!如果这里有五个魔法师辅助魔像,那么就算弗利德本领通天,也难免要这在这里栽个跟头了。 第十九章、以少敌多 不管模拟的素体有多强,自动化的防卫的魔像兵器那模式化的追击模式,让它比真正的生物弱得多了。 这就是弓箭手们经常嘲笑同行的一句话:你的弓箭再强,也得射到敌人不是? 同理,纳加魔像再强大,前提条件也必须是能够确实的伤害到敌人。 没有魔法师辅助防御和下达命令的魔像,实在是战斗力一般。 弗利德站了起来,小心的调整着大剑的握姿,双膝微微屈伸,小幅度的活动着自己的膝盖。 五台纳加魔像转眼间被消灭了两台,被污染的水元素也被弗利德的死气消耗了大半,成不了气候,战况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沉睡在这里不知道多少年的魔法防卫兵器,时至今日依旧在践行着它们被创造出来的命运,守护这里。即便岁月流转,风景不在,它们依旧没有动摇。 不知怎得,弗利德忽然有点感伤了起来:自己是不是也是类似的情况呢? 从不知道多久的长眠中醒来,然后面对一片物是人非的场景呢? 不过,幸运的是,不等弗利德多考虑,忠心耿耿的纳加魔像便主动扑了过来,没有御主的它们,只是机械化的实行着自己原初的目的,守护神殿罢了。 这个行动帮了弗利德大忙,让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去胡思乱想,弗利德身体一转,脚步两步交替踩出,身体仿佛一个优雅的舞剧演员似的,双手握住大剑,长剑随着身体旋转,轻灵而流利的舞动出致命的弧光,半透明的罡气混合这弗利德的死气,剑刃描绘着致命而优雅的线条。 恍如圆月。 观战的哈特忽然想到了曾经在夜里打水的时候,窥见井中明月的场景。此时弗利德流利的长剑正如一轮水中明月,银亮的光辉庇佑着黑色骑士的身影流转前进,逼近袭击的纳加魔像。 伴着魔像关节咬合的沙沙声,三台魔像从三个方向夹击弗利德。面对此景,弗利德只是勾起一抹笑容,身影一转,脚步停下了! 焰形剑沉重的重量在挥动中产生了巨大的惯性,在弗利德脚下停住之后,身体继续被着惯性所摆布,顺势小步跳转了半圈,腰侧的双手抬高,焰形剑坚韧的剑身随之爬上,卡在弗利德结实的肩甲上!与此同时,弗利德单脚起跳,拧身!顺着惯性一个回旋! 被抗在肩上的大剑迅速顺着弗利德的转动,仿佛一道闪电似的落下,欣长的剑刃挥出银亮的弧线,随着重量的牵引,迎着纳加魔像的肩头劈了下去! 这是东方被称之为“袈裟斩”的斜向劈砍剑术,弗利德略加改良,以转身和起跳,让它具有更快的速度和破坏力!纳加魔像知道厉害,就算没有思考能力,两台魔像的损坏依旧让它们明白面前的敌人不好对付。机械化的自动应对中,把弗利德当做是最大的敌人来看待,四臂高举,利用坚固的手腕护甲,拦截向弗利德的大剑。 因为还有两个队友,只要它们协击,依旧能击败弗利德。这就是魔像低劣的思考方式。 然而,不得不说,古人的智慧总是优秀的。它的应对虽然机械化,但依旧正确无比。 咣! 弗利德的焰刃大剑硬生生被四条手臂构架的无死角的防御给挡住了!四条手臂彼此叠加,硬是展开了一面超过半米厚的“墙壁”!饶是弗利德起跳转身,大剑的力量仍旧无法劈开纳加魔像那有魔力符文保护的手臂! 结实的触感从大剑流畅的剑刃上反馈了回来,力量都是相互的,一旦不能顺势击溃敌人,大剑那沉重的破坏力便会尽数返还给使用者。 骑士枪为什么清一色制作成一次型的,就是为了避免骑枪反馈的力量直接折断骑士的胳膊。 威力惊人的大剑一击无法击溃纳加魔像,剑刃反弹的力量,直接把大剑结实的握柄拧开了骑士的手掌! 作为剑士!居然无法把握住自己的大剑! 哈特吓得大惊失色,差点没喊出声。可是转念一想,弗利德最近的战斗中,哪次不是化险为夷呢? 好像这就是这个骑士特殊的战斗方式,先用这样的低姿态佯装出事,紧接着再用出乎意料的战斗方式,一举将大意的敌人击溃…… 啊! 莫非?! 哈特好像明白了,弗利德让他看的东西。 不光是步法和发劲方式,不同的战斗自然需要不同的步法,为了使出不同的剑术,自然要有不同的发力方式,这些都不是可以参考的…… 但是,战斗的意识,是可以模仿的啊! 难道是,他是希望我学会他那独特的战斗思考方式么? 先是示敌以弱,然后迎合敌人的攻击,佯装出事,然后顺势击溃因为得意而大意的敌人…… 哈特屏息凝神,恍如海洋的眸子里,强行压下不安的惊涛骇浪,恍若暴雨来临前的低压一样,紧张,认真,全神贯注。如果他猜的没错,弗利德的反击,就要开始了! 他的大剑受力脱手飞出,然而,如果哈特的剑术在精进一些,自然就会注意到,弗利德的身体动态,根本没有半点受阻! 他的身体依旧保持在最优秀的状态,肌肉紧绷,关节柔软,眼神里那份云淡风轻的坦然让他随时能够应对任何状况。 大剑脱手而飞,弗利德半空中仿佛一根漆黑的长枪,双脚嗖的一下笔直落地——这是斗气的一种运用方式,其名为“反冲推进”,将斗气凝聚在体外,然后贴着身体零距离爆炸,以此获得反冲力来临时移动的特殊“武技”。 双脚刚刚接触到地面,漆黑的足甲那复杂的咬合关节迅速彼此拼合起来,他的膝盖随之弯曲,整个人弹簧式的蓄力蹲下。 不等面前的纳加魔像巨腕挥下,弗利德的双腿先一步发力,身影急速的向后空翻,双手一撑,转瞬之间,身影闪电似的撤开了!借着翻身的动作,他手腕凌空一抄,正好接住了半空中的大剑! 此时,弗利德和纳加魔像的距离有三四步远,简直是近在咫尺。 而三台纳加魔像从三个角度包抄弗利德,在黑骑士逃出包围网之后,自然而然的,它们迟钝的反应和根本没有的预判,让它们无力应对弗利德的反击! 双手握剑,平举在头侧,银亮的钢铁恍若镜子,映照出弗利德那漆黑如星辰的眼眸,他轻喝一声,体内的斗气顺着他的意念扩散至全身,充满他的手腕,大剑化为一道闪电,迅捷的【突刺】,迅猛的发力,手腕在斗气的加持下急速的发力,瞬间赋予了大剑近乎恐怖的“冲量”,一击震碎了纳加魔像心口的魔石。 咔! 碎裂的魔石中浓郁的水元素失去了束缚,流体似的涌出,四散而去浓郁的蓝色恍若浪涛。 弗利德无暇欣赏,反手握剑,又是闪电似的一击抽刺,贴着第二台纳加魔像的手臂间隙打了过去! 这台魔像反应倒是很快,一看队友被攻击,马上双手两上两下发动了攻击,纳加兽人的迅捷在这一击上体现的淋漓尽致,脱胎于擒抱的技术,四条手臂以倒八字的姿态向弗利德攻击了过去! 可是弗利德比它更快! 平心而论,纳加魔像的反应简直是神速,常规意义上来说,即便是弗利德也没有足够的速度反应才对…… 这点,弗利德比谁都清楚。 因此,他没有选择拔剑挥动:那样的话,势必速度会受阻,左右挥动的大剑势必要被坚固的珊瑚外甲阻拦,时间上绝对赶不上。 于是,弗利德选择的是,直接抽出大剑!为了保证挥动的手感,剑类武器都有配重球,这样才能保证重心的稳定。而一般情况下,配重球都是菱形或者球形,为了在必要的时候,当作锤子使用。 曾经和弗利德在酒馆里赌斗的大剑士【雷因】,也用过类似的技法。 沉重的金属球威力十足,弗利德一剑突刺,紧接着抽剑后撤,直来的突刺,又笔直的原路返回,自然不需要太多的力气,配重球迎着敌人的两上两下的手臂中心空挡发动了突击! 黑骑士仿佛也化成了一只纳加兽人,脚下步伐细碎滑动,仿佛一瞬间不再被大地的重力所束缚一样,仿佛背后涨了眼睛似的,他敏锐的绕开了敌人的攻击,沉重的配重球啪的一声正中心口,砸碎了敌人的魔石。 一口气,两台纳加魔像! 不愧是圣骑士!好厉害! 哈特的心里涤荡着无尽的激动,眼神中,热切又钦佩。 第二十章、神殿探索 五台忠心耿耿又无比强大的魔像,转瞬便被弗利德破坏殆尽,仅剩的一台自然翻不起什么波浪。 魔像是用来弥补魔法师接近战无力的【武器】,没有精通战术的魔法师在身边辅助,魔像也只是一种比较强大的武器罢了。 根本不值一提。 再好的武器,也要使用者的水平跟上。弗利德不希望哈特过早使用圣剑,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哈特在自己水平不佳的时候使用圣剑,很容易变得依赖神器的力量,疏忽自身的锻炼。 凡事都有两面,即便是教会传承的圣剑也不例外。 仅剩一台的魔像依旧忠诚的发起了冲锋,可是,弗利德先一步上前,大剑上缠绕的斗气在半空中划出闪电式的轨迹,无视了重量和结构的神速连击,剑刃点在魔像的四条手臂上,力量贯穿,直接把四条手臂的防御给架开了!趁此机会,弗利德高举大剑,一击袈裟斩切碎了魔石。 伴着汹涌的海浪,最后一台魔像也停止了工作,狰狞的表情彻底变成了死气沉沉的样子,高举的拳头临死前还试图挥向侵入者,最后,赤红色的珊瑚石之拳也没有打中骑士。它就这样,停止了工作。 见势不好,本来就被死气消耗了大半的水元素哪里还敢继续迎战?滋遛滋遛的,仿佛一团有意识的果冻布丁,钻进了大厅正中的喷水池里,不见了。 元素聚合体的特点尽显无遗,它们可没有智慧生物最基本的骨气和尊严,见势不好,赶紧就逃。低等生物的信条只有一个“趋利避害”,现在,这个浑身漆黑的家伙,明显是【害】。 弗利德双手持剑,沉重的重量在他手腕间流转,银亮的剑刃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流利的弧线,随即化为一团黑雾,汇入了弗利德的手腕。 “哈特,明白我的剑术了吗?” 他转过身,身上沉重的全身板甲发出了清脆的响声,随后就是披风刷拉的翻飞声音,干脆又利落。弗利德脸上带着些许自信的笑意,眉宇间带着让人安心的恬静。 面对他的提问,哈特仿佛这才回过神似的,坐在马上,张皇的摆手: “我,我说不好,那个,我给您说说,你看我说的对不对!” 紧张和激动的心情同时回荡在少年的胸腔内,随着心脏强有力的脉动频率,两种情愫随着炙热的血液涌动到全身。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可是已经把弗利德当作自己老师的哈特,一荣俱荣,光是看着他大展神威,心中那份骄傲和激动就足够美妙了。 在弗利德期盼的神色中,哈特说了自己的感悟:弗利德寄托在大剑中,那份不拘于形的随意。 哈特现在稍微理解了,弗利德为什么会给自己起名叫弗利德(自由的)而不是布莱特(光明的)。他的为人处事也好,他的剑招武术也好,全部都透露出一种不被任何事物束缚的自由豪迈。那不是一个“光明磊落”能形容的。 不拘泥与任何事物,当然,也不拘泥于光明啊,正义啊之类的事本身。他能够使用神圣魔法,会骑马,战斗力很强,有着自己的信条和行事原则,他的行动无愧于圣骑士的称号。 然而,他也会赌博,也需要赚钱,也会讨价还价,也会生气愤怒和悲伤,他是一个真实的活在哈特身边的人。因为,“圣骑士”这个身份也无法束缚住这个自由的灵魂。 忽然,哈特简直觉着,他会死而复生,也是因为生性自由,不愿意被“死亡”所束缚吧? 哈特恍惚了,弗利德的惊愕更大,仿佛什么时候都能保持淡定的圣骑士大人,这次终于露骨的表现出了惊讶的神色,眉毛高高挑起,病态的惨白脸上挤出了惊喜的笑容。 “呵,哈特,你比我想象的更有‘灵性’。作为骑士而言,这是相当难得的品德。” 从古代流传至今,关于【骑士精神】的说法有过数次变动,其中最广为人接受的,是“骑士八大美德”,既:谦卑、诚实、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性。 前面七点都比较好理解,唯独最后这个“灵性”,实在是太让人捉摸不透了。 很多骑士倾其一生都不明白【灵性】是什么。 因为从他们不能理解这个词、开始探寻它的意思的那一刻开始,就意味着他们永远也学不会这个词了。 如果让弗利德来给这八种品格划分程度,排个先后顺序,弗利德大概会把灵性放在第一位。其他七件美德,全部是后天可以培养成型的品格,唯独灵性,是人生下来就具有的,虽然可以锻炼,却始终不如先天特长来的优秀。 灵性常规意义上,指的是“领悟力”。 参考动物会比较好理解吧?人类把善于学习知识,或者是善于模仿自己和其他智慧生物行动的动物,称之为有“灵性”的动物。举例而言,比如:“这只猴子很有灵性”。 对于骑士而言,灵性指的是“领悟力”,它体现在一个骑士生活的方方面面,战斗,生活,言谈,举止。高贵的骑士,势必是一个极其善于学习的人,不光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习“本质”。 很多骑士倾其一生,都在学习前者。知识积累了很多,战术战法积累了很多,可是,最后只是籍籍无名,沦为历史河流的一部分。 只有少部分灵性的骑士,才从枯燥又漫无边际的学习中,透过“知识”的表象,去学习到了“本质”。从而超脱成为一流的骑士。 而哈特,具有灵性。 即便他只是一个出身贫寒,而且自幼丧母,同时缺少父爱的孩子。但是他真心热爱骑士道的心灵,让他对于和“骑士”这两个字相关的东西,学习的格外的迅速。 老实说,弗利德这次只是为了给哈特演示“战斗不一定非要从正面攻击”这点,没想到哈特已经透过了这点!开始学习弗利德剑术的“本质”! 比如,战锤和穿甲剑,这两件武器的造型和用法完全不同,可是“本质”是一样的。那就是“伤害身穿重甲的敌人”。 为了达到这个本质,前者极力强化重量和打击面,即便无法贯穿盔甲,沉重的力量依旧能顺着铁甲传递到胸腔,震碎骨头和内脏。后者则强化了外形,上窄下宽,呈现锥子似的三角造型,缩小接触面积的同时,以特殊的造型避免盔甲滑开自己的攻击,一击戳破板甲的铁皮,同时贯穿敌人身体。 这两种武器,虽然造型和用法不同,但是“本质”是相同的。弗利德作为教会的圣骑士,并没有使用过战锤和穿甲剑,但是触类旁通,如果把这两种武器交给弗利德,他依旧能用得很好。 掌握了本质,就能迅速理解自己的武器,自己的战术,不光是单打独斗,连军事韬略都是这样,前提是,真的有人能看透【战争的本质】。 不过这样话题就说远了。 哈特的成长让弗利德由衷的欣慰,他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士。 弗利德在心里暗赞哈特的前途无量,同时,心底也涌起了一点异样的失落:如果这个孩子,和还是人类的自己相遇就好了。那样的话,一定能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号,以圣骑士的名义,开创一翻震古烁今的大事记。 不过,现在暂时让我保密吧。 看着哈特那雀跃的神色,弗利德苦笑了一下,担心哈特如果忽然得到这么高的评价,一下子飘飘然,反而有害。 让哈特下了马,两人徒步散步在这奇妙的建筑物里,这里明显是一个神殿之类的地方,有着东方风格的雕梁画栋之间,透出来的是一种大气磅礴的震撼。刚刚进来的时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震撼”两人都没来得及好好观察,现在一看,这里的装饰明显具有神秘学的色彩。 看建筑的风化程度,想必伫立在这里几百年以上了,在那么久远的时代,修建这么高大的建筑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可是难以计数的。有财力修筑这么宏伟的建筑物的,要么是王权,要么是神权…… 不过,就弗利德本人的看法,这里更像是神权。 答案很简单,建筑物中心的那个喷泉,比起王权宣誓富贵的“装饰性”,更像是神权让人心生敬畏的“精神偶像”了。恐怕,这里曾经是供奉着水之神明的神殿吧。 如果泰蕾莎还在就好了,她好像是水神的信徒,应该会有所了解吧?关于水神,关于“蛇神”…… 这么想着,弗利德和哈特凑近了那喷泉,在明显被洗劫过,停止了功能的神殿里,唯独这奇妙的喷泉还在运作,恐怕是个什么特殊的机关吧? 不过,还没来得及细看,空荡荡的正殿里,隐约回荡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弗利德眸子里闪过一丝冷峻,急促的命令道:“哈特!隐蔽!” “嗯!” —————————————— PS:大家可以猜测一下,大厅空空荡荡的,两人会藏身于何处呢?明天揭晓 第二十一章、再遇洛兰 “哈……哈……哈……有,有人在吗?!有人进来了吗?!拜托!如果你很能打的话,拜托啦!帮我一把啦!” 沉寂的空气中,回荡在空旷四壁中的,是女性迫切的呼救声。 那是一个两人颇为熟悉的女性声音,虽然焦躁侵染了她的音色,可依旧不能把话语中的那份爽朗和直率掩盖住。 两人藏身的地方是直接打碎的魔像身体内,披着大块的赤红珊瑚礁碎片,来人的声音穿过魔像坚硬的珊瑚石外甲,清亮的音色变得沉闷,又在密闭空间里微微回响起来,几个声音叠在一起,耳朵的感觉非常微妙。 要知道,纳加魔像,那可是和弗利德骑马状态差不多高大的东西,再加上为了灵活性和魔力的疏导,内部中空,被打碎之后,选择大块的“残骸”,两人轻松做出了一个“避难所”。 这么短的时间内,想把大厅打扫成“没人来过”是不可能的。 于是,弗利德反其道而行,把大厅装饰成了“来人已经走了”的感觉,而自己和哈特,就大大咧咧的藏身于碎裂的魔像残骸里。东方的古训中有一句话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弗利德就是在践行这点。 当然,哈特双手紧握着魔法大剑,胸腔中沸腾的血液烧灼着少年的理智,呼吸因紧张而变得紊乱,而弗利德左手盾右手剑也做好了随时迎战的准备,如果来人有敌意,第一时间就能进入战斗状态。 来人急促的脚步声伴着急促的喘息,连大厅中的空气仿佛都被侵染了上一层紧张的颜色,哈特一下就认出来了,这是洛兰的声音! 毕竟哈特认识的女孩子一共就那么几个,蕾娜姐姐肯定不在这里,泰蕾莎又不是这个感觉的,自然,只可能是洛兰了。 简单的排除法。 不知道为什么,哈特忽然感觉自己有点可悲,悲从心生。 弗利德明显也发现是洛兰,对哈特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出去:哈特点点头。虽然胸腔里回荡着正义感,不过还是遵从这个人生大前辈的建议。 不听他的建议,吃了大亏,那种五脏六腑盈满的罪恶感和无力感,哈特可不想再来一次。 可是,心里那份【见死不救】的不舒服的感觉,怎么都挥之不去。为了分散注意力,哈特开始漫无目的的注意各种细节。 比如,根据回荡的声音,不难得出洛兰是穿着皮靴的。 皮革和钢靴、草鞋、布鞋的声音不一样,一下就能听出来。 比如,根据洛兰的状态,不难得出有什么东西在追杀她的结论。 再比如…… 为什么她会在这里啦!说好的先去卡洛镇的冒险者协会呢? 哈特心里浓浓的不信任感又浮现了出来。 少年质朴的脸上露出的这份“机灵”让弗利德面色一冷,但他什么都没说。 声音越来越大,洛兰黑色的身影从二楼转了出来,天炎杯冒险团统一的黑褐色罩袍在湿润又清新的空气中划出一道浓重的色彩。 她刚刚跑出来,明显是没注意到面前不再是“道路”而是二楼的回旋楼梯,可是全力奔跑的惯性让她根本来不及改变…… 只见她也不减速,身体呼的向后一倒,充分利用皮靴滑腻的侧边,整个人在地面上滑铲出去!她本就身材娇小,居然直接从栅栏的空隙里钻了出去!! 要知道,扶手栅栏下面,可是二层高的高度啊!洛兰难道是准备硬生生的跳下来么?! 然而,洛兰虽然不觉着自己会被摔伤,但她也不准备凭空让自己吃这么一下子。 只见她空余的左手在栏杆上一抓,纤细柔软的身体柔软的吊在半空,两个回荡便把下落的势能给抵消掉了。右手还剑入鞘,从宽大的便携腰带上扯下一个装满了翡翠色液体的瓶子,向着逃出来的方向扔了过去。 啪。 伴着清脆的玻璃破碎声,失去了外壁的阻拦,内部的液体毫无规律的扩散开来。 呼! 液体接触到空气的同时,绿色的火焰瞬间升腾了起来!熊熊火焰随着瓶子里液体的肆意流淌而扩散,转眼封住了洛兰逃过来的路。升腾的绿色火焰,仿佛强光下摇曳的森林,浓厚的绿光给周围的全部都染上了一层浓厚的绿色。 这是冒险者们经常会用到的一种魔法试剂【自燃液】,因为碧绿的颜色,也被戏称之为【翡翠火】。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不会熄灭】,只有在试剂彻底烧尽之后才会消失。和常规的火焰一比,温度要低了一些,可是不会被水流浇灭这点还是广受好评。 顺便一提,因为是魔法道具,比常规的火种贵了不少,这个小瓶子摔碎的时候,洛兰感觉自己心里也有什么一起被打碎了。 不过,她还是毫不吝惜的用了。 毕竟,命才是最重要的嘛! 冒险新手最常犯的错误就是,把最宝贵的药物、装备、道具保留着不用,当作底牌,结果直到死的一刻都没用到……这点从冒险过程中,搜索到的前辈遗物中就能知道,那些足以当作底牌的宝物,往往都变成了“遗物”。 生命是最重要的,再优秀的道具,也必须在生前使用。虽然这个小瓶子昂贵的很,洛兰也不后悔——当然,肉疼是另一回事!肉疼又不是后悔! 鼻腔里充斥着魔法药剂刺激的味道,火焰产生的灼热让湿润清冷的空气中透出一种焦躁的灼烧感,热辣辣的,很不舒服。可嗅到了这个,少女被映的翠绿的脸庞反而松了口气,被绿色侵染的红色发丝随着少女的小动作扫了扫,紫色的头带也通灵性的点了点。 与心情同时松开的,还有她保持身姿的左手,失去了支持力,少女黑色的身影呼啦一下跳了下来。罩袍摔在地面上,透出细碎的声音。 “喂!有人在吗!拜托,既然这么能打的话就帮我一下啊!救我一命,拜托啦!” 长靴落地,洛兰顾不上休息,焦急的喊着,同时恢复了跑动的姿态,小腿强烈的蹬出,冒险者少女一刻不停继续逃亡。 帮她? 不知道为什么,哈特一听到这个词,心里就有些不舒服。 不,原因不是很清楚么?就是因为格伦四人,给哈特的善心上来了致命一击,让他变得多疑起来了。 为什么,在不知道我们过来的前提下,洛兰还能对我们呼救呢?哈特心里升起了不信任的想法。 可是,这确实是冤枉洛兰了。 她是听见这边有战斗的声音才过来的,既然有战斗的声音,自然是有人来咯? 过来之后,发现这里只有魔像的碎片,洛兰最清楚魔像的实力了,已经猜到这里又有人误入,而且能够击碎魔像,肯定说明有足够的实力啊。是以,洛兰一开始还在用疑问的口吻:“如果你很能打”,而跳下来之后就变成了“既然你这么能打”的肯定口气。 洛兰只是在一瞬间做出了大量的分析,虽然有点路痴,但是洛兰绝对不是什么笨蛋,这种事情还是分析的出来的。 面对少女的呼喊,弗利德权衡了一下,给哈特打了个按兵不动的手势,而他自己,却主动跳了出来。 “洛兰小姐!怎么了?” “啊!弗利德!没时间解释——话说这魔像是你干掉的?!” 洛兰刚想拽着他一起跑,紧接着,她就发现值得注意的地方了。 弗利德也不谦虚,点点头。谦虚是要用在正确的地方的。战场上需要的实事求是,每个人根据战斗力各司其职,谎报战力是大罪。 虽然惨白的脸色给人一种病弱的感觉,可他的身手早在草原上露营的时候就见识过了,洛兰信得过他的身手,那可是能窥破自己兽袭剑的人!至少比自己要强啊,在结合地上粉碎的魔像残骸,洛兰放松了心情,哈的一声长叹,毫无形象的坐到了地上。 “太好了……总算是得救了……我刚刚再被魔像追啊……什么啊那东西,手臂那么多,半人半蛇的,而且还硬的可以……” 似乎是判断出弗利德能击败追杀自己的人了吧?洛兰完全忘了自己刚刚才说过“没时间解释”这种话,放松下来之后,便是一连串的牢骚。弗利德面色微妙的点头称是,安抚着洛兰的心情。 “那个纳加魔像,确实是很缠人的存在啊。被施加了防御性的强化符文,如果不是魔石外露,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它。” 装甲很厚,灵活度也很高,四条手臂的挥动没有死角,除了魔石外露这点,简直没有破绽,如果洛兰也是一次遇到了好几台,不难理解为什么她要逃走。 兽袭剑的特色是“利用灵活的身法,不停骚扰敌人,积累小的伤害,最后拖垮敌人”。面对根本无视了刀剑锋利度的纳加魔像而言,几乎没有用。 弗利德理解似的点点头。 “魔石外露?不不不,如果有那种明显的弱点我早就赢啦!!” “哈?!” 第二十二章、潮汐的守护神 洛兰惊愕的声音还没完全落下,少女清亮的音色就被轰然响起的炸裂声吞没殆尽,洛兰脸上表情转瞬变得严肃,那是她设下的简易魔力陷阱,一旦有东西经过就会爆炸。 听到这个,洛兰马上就知道,追杀自己的魔像过来了!轰鸣之后,耳蜗里嗡嗡作响,逐渐清晰的听觉世界中,仿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不停的啃咬地面,又干燥又尖锐的摩擦声再次刺痛耳膜。 轰! 不等两人做出反应,巨响之后,刚刚洛兰逃过来的二楼的门已经轰然崩塌了!再次轰鸣的声音成为了危机的信号,被切碎的石料粉碎爆起一阵浑浊的烟幕,扩散中,无数粉尘伴着翡翠似的火海,华丽又致命的场景。 模糊中,某物呼的撕碎了烟尘,在一片尘云火海中拧出坚硬的轮廓。 那是一把刀。 流利的东方式的刀,略弯的弧度配合锋利的刀刃,寒光尽显的刀锋能够轻松的切开敌人的皮肉——这是重视劈砍的利刃。 那是在东方被称之为“侍刀”的武器,东方大陆上有着名为“武士(侍)”的特殊战士,侍奉君主,以忠诚为最高信条的他们,使用着重视切斩力的薄刃刀,因为过于有名,大家都以主人的职业名字,称呼它为【侍刀】。 锐利的冷金属泛着流利的蓝色光辉,不消多说,这是一把魔法武器。 嗤,又是一声锐器破风的声音,有一把侍刀在烟雾中突兀出自己的身影,两把侍刀仿佛剪刀一样交叉,随后,迅速向两侧一分,武器上仿佛涌起了类似海浪的波涛,巨力卷起强风,劲风混着魔法创造的水流,撕碎了烟雾,冲散了火海,一片烟雾朦胧中,强风撕裂开一个格外清晰的空洞,半人半蛇的轮廓在里面狰狞出无法忽视的魄力。 或许,它会用水魔法是考虑到洛兰逃走的时候扔下的燃烧瓶吧。 不过,魔法燃烧瓶的特点就是,不会被水浇灭,这种翡翠火的最大特色,就是只要自燃液没有被消耗干净,就会不停的燃烧下去。 翡翠的火海不但没有被流水浇灭,反而顺着水流,再次扩散开来,原本就广阔的火海,一下子更加不可收拾,刺鼻的自燃液的味道扩散开,宽阔的大厅里一下笼上了一层绿色。 弗利德看了看洛兰那泛着绿色的眸子,又看了看哈特藏身的地方,最后,又把视线转移回了追击的魔像。 明显的,那是纳加魔像的一种。 但是,又有不同。 因为…… 上半身明显不一样。 那是三个半人的身体。 三个形似人类的上半身背靠着背,构架起一个没有死角的环形,每个身体上各自连接着四条手臂,刀刃是和拳头铸造在一起的,共计十二把利刃的冷光显现出来,狰狞又突兀。 头部自然,也是三个身体各有一个头,三张典型的纳加面孔上,被雕刻上了【愤怒】,【平静】,【狂笑】三种不同的表情,在三人背心,隐约有水蓝色的光辉冒出来,魔像赤红的背后上,被蓝色晕染出紫罗兰似的色彩。 这个造型,一下子让弗利德想到了东方神话传说中的怪物,阿修罗。传说中这种半人半神的大力神,暴躁易怒,经常被当做是凶神或者破坏神,传言中有着多头多臂,赤身怒目而立,口中吐火。但是这个形象太难表现,画家也好雕塑家也好,都简略成三头六臂…… 一看到那魔像三身合一的形象,弗利德第一感觉就是阿修罗的纳加版本…… 难办了…… 弗利德回忆起了之前对抗纳加魔像的时候,大剑砍在外甲上的时候,那份坚不可摧的手感,珊瑚石并不是什么坚固的东西,它的质地和石头很像。但是上面雕刻的魔法符文实在是太棘手了…… 而且普通的纳加魔像,守备范围只有面前,四条手臂里也没有拿武器,即便如此也够麻烦了……如果不是致命的动力源【魔石】露在外面,弗利德恐怕根本无法击败它们。 这台阿修罗纳加魔像,有着三个身体!十二条手臂!这根本就是无死角的攻击范围了!而且,每个手里都握着东方的侍刀,每一把侍刀上,都流动着魔法武器的光辉! 这里的主人之前到底是有多富豪啊!魔法武器大放送? 不过仔细想想,倒是也能理解,毕竟对于魔法师而言,给武器附魔并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而且魔像的用途是保护自己,花去的成本越高,自己的安全就越有保证……就好像一个富豪平日里能省则省,但是一涉及到自己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就会毫不吝惜的大把砸入金钱。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这台魔像的核心在【里面】。 普通的魔像,为了身体三百六十度旋转,不得不把把核心外露,这这台魔像利用他特殊的结构,保护起来了魔石!没有弱点! 这还怎么打? 光是普通的纳加魔像就够难办的了,这个拿着武器的,简直就是一个刀刃堡垒的纳加魔像就更别说了。 弗利德很有自知之明,自己打不过这个魔像,自己的攻击很难对它造成伤害,当自己无法击溃敌人的时候,战斗势必进入消耗战,自己的精力会逐渐被削弱,最后出现失误,亡灵只是不需要休息,但是过度消耗心神,还是会精神恍惚的。 这点上,魔像就厉害多了。 “弗利德,你有对策么?” 洛兰也感觉到弗利德的态度不太对劲,好像他打倒的魔像和这个完全不一样。 弗利德无奈的耸耸肩:“哈特。” “在!” 一直凝神倾听周围情况的哈特,一听到他叫自己,马上窜了出来。 弗利德看着那熟悉的金发向自己跑来,脸上坦率的露出了笑容,他看向洛兰,说道: “洛兰,我没对策,跑啊!” 弗利德直接把自己左手的盾牌向着【阿修罗纳加】魔像扔了过去,空出的左手抓住了哈特的手腕,右手把剑插回腰间,拽着洛兰的胳膊,不顾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大步跑动起来! 有勇气和无谋的突袭是两回事。 现在自己没有对抗纳加魔像的对策,只能走为上计了。 咚! 阿修罗纳加魔像可没有那么好对付,弗利德扔出的盾牌回旋镖似的转成一道笔直的光影向着魔像头顶打了过去,然而魔像的反应也是极快,两条手臂交叉,侍刀交成一个X,刷拉一下就把盾牌击落了。 因为这个格挡,它蛇形的身体已经爬上了熊熊燃烧的翡翠火海,火焰侵入了精心打磨的珊瑚石缝隙,却没有丝毫的损伤,淡蓝色的仿佛符文迅速爬满了它的下体,蛇形的长尾拖着一大推防御符文,硬生生的顶着火海冲了出来。 这么多防护符文,足见它的制作者对它的信心十足,恐怕是准备做成“最终底牌”的吧? 也就是所谓的“抑制力”,万一出现了什么难以应对的情况,才让它出面,解决问题。 话说……洛兰为什么会在这里? 又为什么忽然引来了这么厉害的守卫? 想问她的话真是山一样的多…… 不过,此时纳加魔像已经挥刀砍断了二楼的防护栏,和洛兰一样,顺着栏杆的缺口,直接跳到了地上!坚固的护甲和同样坚固的地面碰撞,清脆的声音仿佛战锤一样敲击在三人心头,些许的恐惧涌了上去。 正如在外面看到的,这个神殿格外的宽阔,三人从洛兰逃来的反方向跑上了楼梯,登上了二楼的回廊。 纳加魔像速度奇快,蛇尾摆动,左右摆动之间,与三人的距离不停缩小。尾腹细小的关节不住收缩,伴着让人牙酸的刺耳声音,珊瑚石魔像柔软灵活的滑动着,看着姿态,哪里像是【魔像】!根本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纳加兽人了! 弗利德眉头一皱,攀登楼梯的同时,右手抽出骑士剑,刷刷数剑突刺,原本就是用来穿透敌人护甲的锥子似的结构,在弗利德手里超常发挥。银光乍现,数个透明窟窿出现在众人刚刚逃走的楼梯上,弗利德紧接着一脚踹上去,硬是把三四段台阶给踹下去了! 阿修罗纳加魔像手里都是武器,而且没有脚,面对这么大的空挡,应该会比较麻烦吧?拖延一段时间,趁机拉开距离,剩下的之后再说! 第二十三章、路痴没药医 神殿二楼的空旷房间里,只能听见三人细微的呼吸声,轻微的呼气声和心脏紧张的跳动声,在无比安静的空间里突兀出扣人心弦的紧迫感。 这是一件类似储藏室的地方。 在远离门的地方,弗利德大大的扬起背上的毛料披风,不由分说的裹住了两个人,三人抱成一团。弗利德和洛兰的长剑交错在一起,提防着可能到来的攻击。 洛兰身上带着微热的汗味和奇妙的香草味道,头发上则是另一种清新的味道,看得出,她对于自己的打理并不是敷衍了事。而在洛兰和弗利德之间,又能清楚的闻到铁的味道,那是剑和锁子甲的味道。 哈特还是第一次跟女孩子这么接近,本就紧张的心更是乒铃乓啷的响个不停,心情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神殿的结构很奇怪,正如弗利德在外面看到的那样,基座是四方形的空间,二楼则变成了一个球形,空间一下子开阔了起来,密密麻麻的房间仿佛蜂窝一样排列开来,每个房间的摆设都很类似,空荡荡的房间,势必会有窗户、积灰的石桌和积灰的多层柜子。 这更加坚定了弗利德“这里曾经遭到过劫掠”的这个猜想。 如果在结合之前的“这里是个神殿”的猜想的话,不难得出结论,这里曾经应该是用来囤放杂物或者药材的地方吧。 从一楼到二楼,有四条通路可以上来,而从二楼上到三楼,则只有一条路。 这样的话,一楼用来会客,二楼用来囤放,三楼则是真正用来研究神秘学的塔楼……这样的话,倒是勉强可以解释这个结构了。 现在,三人正躲在二楼其中一间屋子里,小心的听着外面的敌人的声音。该说万幸么?纳加魔像因为是珊瑚石做成的,行动之间会发出巨大的摩擦声,三人正好用这个声音来判断敌人的位置。 沙沙…… 仿佛钢铁划过石头的刺耳声音。 咯噔咯噔…… 仿佛坚硬的石块彼此敲打的声音。 哗啦哗啦…… 这是金属刀刃不住彼此碰撞的声音…… 然后……声音渐渐小了,小了,直至消失。 三人松了口气,脸上的凝重土崩瓦解。 “看起来,暂时是安全了。” 弗利德松了口气似的,绷直的身体松了下来,连带他身上的全身盔甲也一起松懈的发出啪啦一声。 洛兰也猫儿一样慵懒的伸了个拦腰,活动着自己的身体,随后,黑褐的罩袍掀了起来,洛兰伸出长腿,被熟皮长靴包裹的洁白皮肤仿佛艺术品一样,洛兰倒是毫不吝惜,粗暴的**着小腿肌肉,让紧绷的它们放松下来。 在遇到弗利德之前,洛兰根本没机会拉开距离,一直被那台魔像追杀,直到现在才能舒缓一下,放松身体。 在能休息的时候尽量休息,这是冒险者的信条。因为不知道下一次休息是什么时候了。 听着魔像的声音消失,弗利德心头的石头才终于落下,正如他的推测:魔像是“人工生命”,不具有自己的【判断力】,因此,它会追逐众人,肯定是在追踪着某种目标。 根据洛兰刚刚扔了燃烧瓶却没有吸引到它的注意力这点判断,它的索敌目标不是“热量”。 那么除了热量,恐怕也就只有“声音”能够当作是追踪的目标了。于是,弗利德才会做出用披风包裹三人的做法。 能够被捕捉的声音,主要是“呼吸声”“心跳声”和“行动产生的一切声音”, 第一种可以控制——屏息就好了。 最后一种太容易误判,声音类型太多了…… 于是,弗利德估计,恐怕这台魔像的工作原理是听“心跳声”,因此他才会用自己的披风包裹三人。多孔的结构有助于吸收声音,再加上心跳声本来就很微弱,又跟魔像隔了一道门…… 从魔像的声音渐渐消失这点来看,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认为亡灵没有心跳,事实上,这是完全错误的。除了骷髅种和幽魂种之外,亡灵基本上都是有心跳的。 因为它们不是“死者”,而是“特殊的生者”。 举个最典型的例子吧,水属性魔法“生命感知”可以探测到亡灵,同时水属性的治疗术也可以作用于亡灵,医疗亡灵的伤口,而且,亡灵也会“死”。以上三点都证明了亡灵是确确实实具有生命的【物种】。 被人类认知为是“死者”的,其实是另一个物种,不过那就和现在的情况没什么关系了。 亡灵的身体里流淌着被亡灵称之为“冥泉”的特殊毒液,从心脏迸出,再涌现到全身。亡灵的呼吸器官不是鼻子,而是皮肤,通过皮肤吸收空气、大地中的死气,再由血液补给回心脏。和人类的生命反应是从心脏开始这点正好相反,亡灵的生命反应,是以冥泉流回心脏作为终结的。 “吓死我了……” 洛兰大口的吐了气,脸上严峻的表情瞬间瓦解,她大大咧咧的坐在地上,不顾及自己棕黑的罩袍被染上了一层灰色。她满不在乎的拽开罩袍的领子,里面露出染上金属颜色的亚麻衬衣和外面透着铁色的锁子甲,左手并做扇子,少女用力的给自己的领口扇风,刚刚紧张的逃难让她感觉浑身燥热。 “呐,洛兰小姐,能说说看,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么?” 情况终于安定下来了,弗利德也可以耐着性子去提问了。 “啊……倒是没关系啦。嘛,反正暂时也逃不走……” 面对弗利德的问题,洛兰倒是显得很轻松,双手抱膝,膝盖抵住胸口的感觉让洛兰感觉到心安。就好像很多人会抱胸,或者是摸后脑,是一个道理。 少女缓了口气,用不好意思的口吻,半开玩笑的讲述起来…… —————— 洛兰真的不是有意放弗利德鸽子的。 事实就如同冒险者协会的接待员说的那样,洛兰是个严重的路痴…… 来龙去脉,要从稍微早一点的地方说起来了。 洛兰是天炎杯冒险团的一员,他们从更南方的魔导国接受了护送委托(具体内容则要对弗利德他们保密),陪着委托人来到了格罗斯帝国。结果,路上遭遇到了狂乱的兽群…… 以天炎杯冒险团的实力,倒不至于出事……不过野兽的数量太多,战斗到激烈的时候,大家的各自分散了……毕竟战场是大草原,周围一望无际,很容易专心于规避敌人的攻击,结果和队友走散…… 结果,悲剧就发生了。 洛兰……落单了…… 严格来说,洛兰不是路痴,她只是无法分辨东南西北罢了……原本,大家约定好了,分散之后,要回到南方的自由都市汇合…… 结果……洛兰本着“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口诀,和“太阳在东边”这个“常识”,成功的走错了方向……一路绕着弯子北上……一直到和弗利德相遇。 而之后约定了在卡洛镇汇合之后,洛兰再一次…… 迷路了。 不过这次迷路的程度还算好,至少还是在卡洛镇附近的…… 路痴不可怕,可怕的是…… “哎?迷路?不可能不可能啦~我承认我有点迷糊,但是东南西北我还是分得清的嘛!” 哈特没忍住,调侃了洛兰一句,结果洛兰就不高兴了,皱着眉毛,不高兴而嘟着嘴里说着不甘心的反驳,她愤愤然站起身,继续道: “你等等啊,我看一下太阳然后告诉你那边是北!” 说着,洛兰的双手推向了窗户。 “哎?” 无形中,仿佛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保护窗户,洛兰掌心的力量仿佛在推一潭湖水似的——人类能把湖泊推着走吗?当然是不可能的。洛兰的力量空荡荡的,没有受力,仿佛那窗子具有神秘的魔力一样。 “别想了。这里的恐怕是为了困住闯入者而施加了魔法。大门都不能走,窗户自然也被封住了吧。” 弗利德无奈的笑了笑,笑容和他的脸色一样苍白。 见状如此,洛兰这才愤愤然的坐下,不依不饶的跟哈特争执自己是不是路痴的问题。 顺便一提,两人都没注意到,现在是夜晚,根本不可能有太阳的……弗利德也不是不识趣的人,就把这个小秘密藏在了心里。 “真不理解啊,为什么这里好像经历了劫掠,那些防御机制还在运行呢?” “啊……” 听到弗利德自言自语,洛兰好像凭空被闪电击中了一样,整个人僵硬了起来…… “啊……” 看洛兰这样,弗利德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那个……好像……” 果不其然! 洛兰沉吟片刻,脸色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眉毛压着漂亮的眸子,弯成歉意的弧度,上齿下意识的咬住下唇…… “那个好像……是我干的……” 第二十四章、祸不单行 在洛兰和弗利德他们告别之后,该说是果不其然呢,还是该说理所应当呢?不能正确分辨出东南西北的洛兰,不负众望的…… 迷路了。 和弗利德他们一样,洛兰来到这里的时候也是傍晚了,虽然露宿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啦,但是可以选择的话,大概没有人会愿意露营吧。蚊虫啊,危险啊什么的。 这种时候,如果能遇到一个没有人烟的荒废古堡,那就真的是太棒啦!什么的…… 结果…… 真的出现了…… 结实的外墙怎么看都给人一种安稳的感觉,打开之后,里面也没有奇怪的味道…… “哎?洛兰小姐没遇到伏击吗?” 哈特吃惊的打断她的话,问道。 要知道,两人刚来的时候,忽然冒出来的纳加魔像可是吓了他一大跳。那种造型恐怖的战斗兵器,实在是…… 怎么说呢,不符合哈特的美学——嘛山村少年也没有什么美学就是了。 “伏击?没有啊。要不然我早就跑啦!” 洛兰不知道是自豪呢,还是自嘲呢,她露出一个颇为灿烂的笑脸,挺起了胸膛,宽大的罩袍下面凸显出少女应有的曲线。她摸了摸鼻子,语气里带着不知道是自豪还是自嘲的感情:“不是我自夸,逃跑的话我可是很擅长的。” “嘛,确实没有什么可自夸的啦!” 弗利德笑了笑,配合洛兰打趣道。 两人都是揶揄的口味,沉闷的空气里,紧张的氛围终于多少被轻松给冲淡了。 “然后,我就想,反正来了也是来啦,顺便探险一下呗?于是,就开始冒险啦!” 洛兰的思路让哈特不太能理解:明明探险是那么危险的事情,遇到什么危险都很正常,可是为什么洛兰还是能做出一个人探索这种事情呢? 当然了,探险是有风险的,所以一般而言,冒险者都是组团行动。 但是啊!如果是组团行动的话,找到任何东西,都是大家的吧?那都得平分的吧?这是肯定的吧? 所以结果就是,组团行动更安全,可是收益低。独自冒险更危险,但是收益更高。 洛兰为了达成自己的“梦想”,可是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而且,非要说的话,危险其实差不多的。冒险者团体,一起葬身于逢魔境的消息也很常见。 说白了,就好像赌博一样。 于是,洛兰一路爬到三楼……这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或者说,什么都被洗劫一空了……洛兰只能感慨自己的命运不好,冒险者的习惯让她下意识的准备探索完这个地方:各种遗迹的探索情报,也可以卖给协会,虽然报酬不多,但是蚂蚁虽小也是肉,金钱就是要积累的嘛! 于是,她误入了那个房间…… 那是一个因为年久失修,边角被腐蚀严重的一扇暗门。嗅到了宝物气息,洛兰欣喜若狂的翘开了它……然后就感觉到周围的空气汹涌的流入了房间里……那台阿修罗纳加魔像狰狞的在空间里突兀出无法忽视的存在感,紧接着魔像的眼中透出了重新启动的光彩,房间里水蓝色的光辉仿佛电流一样,迅速沿着墙壁传感出去,洛兰明显感觉到,空气中的水汽充沛了起来…… 然后……那台魔像忽然就开始追击她了…… 根据洛兰的回忆,那是位于三楼的顶端的房间,里面好像摆放着类似祭坛的什么东西,里面充盈着水蓝色的光辉…… 大概,就是这个吧,洛兰不小心打开了“机关”。 “这下倒是说得通了。” 弗利德笑了笑。 他很喜欢笑,忘了是谁曾经嘱咐过他,越是危机,就越是要笑的从容。因为笑容不仅可以迷惑敌人,更重要的是,它也可以迷惑自己,让自己潜意识里真的相信,自己拥有解决问题的力量。 弗利德很喜欢这句话,更喜欢其中包含的乐观精神。 看洛兰歪着头,脸上大大的写着“我不明白”四个字,不知道她是不明白弗利德口中的“说得通”呢,还是说不明白弗利德为什么会笑呢? 弗利德苦笑着给她理了一下时间线。 “这里大概是数百年前的遗迹了,不难看出这里曾经是某个魔法相关的地方,可能是魔法塔,也可能是魔匠的工房,然后,某一天里,这里遭到的入侵。敌人用了某种手段,封印住了这里的魔法……” “那种事情可能做到吗?!” 洛兰情不自禁的打断了弗利德的话,面色苍白的男人的表情随着话语一起停在半空中。洛兰见状,尴尬的挤出一丝笑意:“那个,抱歉……您,您先说……” “那个自然可能做到了。魔法那么强大,自然有人研究怎么破解它。封印魔法力量,曾经一度也是热门呢……我记得,好像世界上就流传了一些‘禁魔’属性的魔法道具吧?说不定就是用这个。” “哇……那一定很贵……” 是的,洛兰的关注点还是落到了钱上……要知道,对于魔法师而言,禁魔道具那可是致命的东西!该不会真的有人觉着魔法师能拿着刀剑和战士硬碰硬的对战吧?因此,禁魔类的道具只要卖给魔法师,一定能赚超多的!能够确实杀掉自己的道具,果然还是保存在自己手里最安心! 少女黄绿色的眸子里一瞬间冒出金币的黄灿灿的光辉…… 喜欢钱啊?嘛,倒是也很正常啦。 弗利德在心里笑了笑,洛兰这个很真实的反应让他感觉很放松,至少比格伦他们表面良善心里阴暗好得多了。 “那么我就继续说了。使用某种禁魔道具,就能完美的绕开入口处的魔法机关,同时,居住在这里的魔法师也自然无力招架……结果就是,这个神殿的惨遭洗劫。剩下来的,自然就是入口处的防护机关和顶楼的秘密武器……恐怕,洛兰小姐打开的房间,就是类似‘中枢’的地方,一旦有人打开了那里,就意味着敌人攻击到了最深处,里面的魔法力量就会激活神殿全部的防护机关,并且放出强大的‘守护者’。可是,因为禁魔道具的力量,这个暗门没有魔力流动,无法开启,这台魔像也就没有被发现,之后,袭击者们离开了,这里在没有人来往,于是,因为这些机关就封存了下来。直到洛兰你打开暗门,内部的防卫魔法误以为你是侵略者,一瞬间激活了仅存的防御,我和哈特进来之后,就遭遇的入口处的袭击。” “啊……就是说,我正好打开的……哎呀,还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啊。” 洛兰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歉意覆盖上少女青春靓丽的眉眼,让她看上去多了两分女孩子的魅力。 “不会。不过……如果我的推测没错……那么,恐怕不用多久,这里的防护就会停止工作。虽然一楼的魔法门是建筑在灵脉之上,恐怕是出不去了,可是二楼的窗户并没有,恐怕,等到应急的魔法能源消耗完,我们就能打开窗户跳出去了。” “哎——真是博学啊!弗利德大哥!” 不知何时,洛兰对他的称呼已经近了一步。 不知道为什么,哈特听着她这么叫,总有点不是滋味。 “那么,弗利德大哥,你觉着,我们该怎么办?” 洛兰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笑的灿烂。她自己不太擅长处理这种事情,现在双方都被困在这里,可谓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自然要互相帮助啦! “唔……这样吧,我先去稍微看看,那台魔像去什么地方了……如果二楼是安全的,我们就先留守在这里吧,乱动的话,恐怕会激怒它。干粮的话,我们还是有的。” 弗利德说的拍了拍腰包,里面鼓鼓囊囊的。 “哦哦!娴熟的应对啊!” 洛兰眼中崇敬的神色更重了。 哈特不太舒服,悄悄拽了拽弗利德的披风,凑到他耳边:“弗利德,小心她别有所图啊!” 听到哈特的话,黑骑士只是笑了笑,没有应答。小心的提着剑,他凑近了唯一的入口,悄悄的,抬着门把手,打开了门。 呼! 迎接他的——是数道银亮的刀光!交错的光弧,编织成致命的光网! “什么?!” 第二十五章、猎人的智慧 面对交织而成的刀光,弗利德下意识的挥剑,骑士剑用来穿透盔甲而特别做的宽厚的剑身派上了用场,锵的一声脆响回荡在三人的耳膜,弗利德只感觉剑刃上传来一股巨大的力量,赶紧把左手也按在剑身上——饶是如此,他还是被强悍的力量给反震了出去! 是那该死的阿修罗纳加魔像! 埋伏! 这家伙!其实早就知道了三人的位置!不但知道!它还故意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悄无声息的潜伏在门口,趁着三人大意开门的瞬间突发袭击! 这家伙!好可怕! 人类为什么会成为万物之长?如果说力量,它不如狮子老虎,如果是说行动范围,它不如飞禽游鱼。人类实在是很脆弱的生物,他们能够如此繁盛的原因,全在“智慧”两个字。 也正是这台阿修罗纳加魔像所表现出来的最为可怕的一点! 一台具有狩猎者智慧的自动防卫兵器! 何等可怕的存在! 随着开门的瞬间,赤红色的胸膛突兀的填满了视野,阿修罗纳加魔像四条手臂中四把银亮的侍刀交错在一起,形成了一道四边形的切斩,彻底封杀了唯一的出口! 若不是弗利德反应神速,恐怕已经被大切八块了! 一击不成,伴着刷拉一声,魔像四把刀刃空挥出去,庞大的身体陀螺似的急速转了一百二十度,因为攻击而处于硬直状态的纳加被替换了下去,身侧的第二台纳加魔像已经蓄势待发了!四把刀刃仿佛弹簧似的蓄积在身侧,一到达攻击地点,银光乍现,致命的光线向着弗利德的心口突刺而去! “趴下!” 忽然,洛兰暴喝一声,半空中急退的弗利德几乎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两人事先没有进行过任何交流,但是专业战士的职业精神在他脑海中构架出了洛兰的用意! 嗤! 半空中弗利德没处借力,趴下什么的,实在是不方便。这也看出洛兰情急之下,乱中有错。 倒不是说弗利德本人的技术问题,要知道,他穿的是全身铠甲,骑士全身铠的特点就是——笨重……是的,笨重。那是在关节处用铆钉连接的大块铁板,虽然防御力一流,但是铁板同样束缚了人类的敏捷性。如果是布衣,弗利德绝对有把握做到…… 于是,他做了另一个反应,急退中,双脚点地,飞身起跳,骑士剑笔直朝天花板一剑,为了刺穿盔甲而特别强化过的剑刃在弗利德的蛮力下硬是穿入了天花板!它可没有防御符文抵挡伤害,仿佛热刀切黄油似的,弗利德轻松的把剑刃贯穿了进去。 身体忽然被阻,顺着惯性,弗利德身体迅速向天花板贴了过去!黑骑士把斗气灌注在双脚,咣咣两声,足甲砸碎了天花板,黑骑士整个人贴在上面! 就在此时,见他反应神速,洛兰心赞一声漂亮,飞起一脚,直接把多年没人用的石桌的桌面给踹了起来!这个动作吓了哈特一跳,洛兰看上去娇滴滴的,没想到,一脚居然!这石桌看上去,怎么也得有六七十斤啊! 当然,哈特没有注意到的是,洛兰双腿上那半透明的斗气。 人类是脆弱的,但是通过斗气的强化,人类的身体足以媲美凶器,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有着许多徒手作战的“格斗家”。 洛兰虽然不擅长这个,但把斗气包裹在特定地方,强化力量的技术她还是有的。在飞踹石板引发的大量飞尘的灰色中,洛兰双腿的若隐若现的散发着微弱的光辉,这就是斗气融汇的特征。 宽大的石桌呼呼两声在半空中转了起来,仿佛一堵城墙拍向了阿修罗纳加魔像!魔像高大的身体终于在此刻化为了它最大的敌人,它在这狭小的门口,根本没有回闪的余地!再加上魔像四击已然挥出,力量越大,惯性越大,自然难以变招,不等魔像的自动防卫术式做出应对,四把刀刃已经瞄着石桌突刺了过去! 咔哒! 魔像的力量,在它打飞弗利德的时候就能确认了,石桌来的也是又快又猛,两强相撞,可是苦了中间的武器了。 刀刃接触石桌的瞬间,魔像赤红的身体上爬满了碧蓝的防护符文!强大的反作用力直接引动了魔法的防护! 然而,武器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无毁】是一种很好用的魔法属性,奈何这个魔法属性实在是太稀有了。这些刀剑也只是被附加的【防锈】的附加魔力,根本没有无毁属性。 结果就是,伴着清脆的一声,四把刀具一齐折断! 大快人心! 哈特心里充满了耀武扬威的快感:叫你那么狂气的追杀我们!武器断了吧! 不过,弗利德和洛兰都没有露出欣喜的神色……洛兰紧跑两步,抽出武器,飞起两脚先后踹在石桌上,给纳加魔像施加压力,同时借力后跳,轻灵的身法仿佛燕子疾飞,罩袍猎猎作响拉开距离。 与此同时,弗利德趁机跳回地面,蹲身旋步,刷的一剑回砍切落了一段书架,引起一阵飞尘的同时,长剑挑着木板,把它当作飞行道具,向着阿修罗纳加魔像投掷了过去! 咔嚓! 轰然的声音晴天霹雳似的炸响,浓重的粉尘一口气爆发了出来!刚刚立下大功的“无言英雄”转眼就被破坏了……一个大大的X的形状画在上面,坚硬的石板硬生生被四分开,吃不住力的石板轰然断裂! 木板冲入尘埃中,隐约能看到水蓝色的光辉闪烁了两下,锐利的银色闪动,硬是把木板给切成了木渣! 居然把石板给切开了?! 好厉害的魔像……开发者到底是多强啊……难怪会被当成是最后的王牌! 没有魔法师辅助,魔像尚且能发挥出这样的实力…… 可怕。 弗利德已经注意到了,纳加魔像又转了一面,最新换上的这个身体,四肢手臂里的攥着的武器清一色的闪烁着刚青色! “洛兰小心,这是【斩铁】属性的魔法武器!大幅度强化【切割力量】,钢铁和石头什么的,根本挡不住它的剑!” 其实那里用弗利德多话,那么厚重的石桌都被它的攻击切豆腐似的断开了,她哪里会不知道这些剑的厉害?她的佩剑不光是价格不菲的【白刃剑】,而且还是魔法武器,虽然这么说好像很小气,但,她可不愿意这么昂贵的武器折损在这里!真的很贵哎! “真是麻烦的家伙啊……到底是谁设计出这么讨厌的魔像的啊!” 洛兰小声的抱怨了一句,弗利德提剑挡在了洛兰面前:“我的武器上附加了防御的魔法,这四把交给我,洛兰,你去拦住另一边的四把,趁机找机会破坏中心的魔石——拜托了,兽袭剑。” 弗利德提剑拦住了魔像的四条手臂,洛兰点点头:“我知道了。交给我吧!让你看看专业人士的觉悟!” 两人很默契的,谁也没有给哈特分配任务。 实力上的差距……让哈特从心里感到了挫败感。 自己,果然还是太弱了。 如果能变得更强一点,就好了…… 现在,他能做的,仅仅是一声不吭的看着他们战斗,不去添乱…… 第二十六章、雷光兽影 以凌乱的金属交击声为信号,恶战开始了。 阿修罗魔像有三个身体,无死角的保护着核心。看似很可怕,但因为是“三个身体”,所以每个身体的活动范围都很有限,必须通过转动来发动切换位置攻击敌人。 而现在,一面魔像的四把侍刀全数折断,威胁度大减。 弗利德选择的是看上去最强的,四只手臂里全部攥着施加了【斩铁】属性的武器,对于一般的对手而言,这个属性足够难缠了。 不过,弗利德是知道的,它的弱点。 或者说,侍刀这种武器的弱点。 那就是【过于强化锐利度】了。 这是侍刀的最大优点,同时,也是最明显的缺点。过度强调锐利度,自然能使出威力强劲的劈砍和突刺,但同时也造成了使用方式的特化。 即便是魔法属性,也无法弥补这点。 面对切斩特化的武器,只要自己剑刃不去触碰侍刀的刀刃就好了。 不管是刀侧还是刀背,都没有攻击性。 这点上看,拥有双锋的骑士剑就站有一定优势了。 “那么,我也稍微认真一点吧……” 在脑海中仔细构架着曾经以骑士剑战斗的时候而开发出来的剑术! 锵! 锵锵锵! 连接四声清脆的金属交击声音一同响起! 只见弗利德手中长剑仿佛急速切向了阿修罗纳加魔像的身体!银色的剑光暴起,华丽的一击正中纳加魔像手中侍刀!骑士剑锐利的造型一下和对方手里的武器碰撞,一击命中,剑刃迅速反向突击!如此往复,恍若雷光的一击! 剑技【雷光剑】,这是模拟雷电划破夜空而诞生的战技。 以急速为特点,一击命中,毫不迟疑的转向发动下一次攻击。这并非是攻击型的战技…… 以弗利德的速度为开端,阿修罗纳加魔像的攻势被阻断了! 正如前面提到的,侍刀的攻击方式基本可以概括为劈砍和突刺,而这两种攻击模式,都对【力量】很敏感。 流利的攻击,一旦收到外力的加持,就很容易失去平衡。 如果有剑术大师在观摩这次战斗,一定会为弗利德的剑术而惊叹吧。 他的骑士剑本就厚重,每一击都精确的顺着侍刀的劈砍方向的侧面施加了力量,伴着清脆的声响,阿修罗纳加魔像的攻击仿佛主动绕开了弗利德一样,四条银亮的弧光扫过了他的身体,锐利的强风吹动他漆黑的头发,脸上自信的笑容古井无波。 论力量,魔像远在弗利德之上。但是论技术,十台魔像也比不上一个精锐的剑士。 弗利德恰好就是一个精锐的剑士。生前被选为巡礼骑士的他,在武艺的层面上优秀的没的说。 如果是正面交锋,恐怕弗利德的骑士剑又要被阿修罗纳加魔像那狂暴得的力量给震开了,在这种贴身的接近战中,任何一个破绽都是致命的。 于是,他选择了顺着对方的攻击,侧向用力,并非是“阻拦”,而是“引导”。水可疏不可阻,引导对方的攻击挥空,远远比拦截对方的攻击更为容易。 当然,也更为凶险。这不光需要极大的胆魄,更需要精密的技术和对长剑分毫不差的把握力。 趁着四击挥空的这个破绽,弗利德飞身一步上千,一脚踩住阿修罗纳加魔像那腰部奇妙的收缩结构,获得支持力,身体进步再次突进,一剑向着弗利德正面,那平静的巧夺天工的纳加魔像的头颅刺了过去。 嗤! 蔚蓝色的防御符文再次忠实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阻挡住了敌人的攻击,给身体的反应赢得了回环时间。 防御符文不可能是无限的,只要积累足够的伤害,一定能破坏它! 可是…… 在那之前,自己会不会先累垮了呢? 鬼知道这么强大的魔像,它的能源能撑多久。 弗利德一击命中,心里调侃了两句,趁着宽大的魔像挡住了自己的身体,他悄悄运起死气,漆黑的气息仿佛烂泥一样黏上了阿修罗纳加魔像的身体,和防御符文撞在一起。 魔像一击不中,反应也是神速,魔像不同于生物的【结构】体现的淋漓尽致,只见它手腕嗤的一声,硬生生转动了一百八十度!包括手肘在内,原本【挥砍】的外向手臂,一下子变成了【擒抱】的内向手臂了! 原本攻击失误绕开了弗利德的四把侍刀,现在清一色的对准了弗利德没有防备的后背! “好手段!” 设计这台魔像的,一定是名家。 强,实在是太强了。 即使没有魔法师的辅助,也能做出这么敏锐的判断。 索敌功能,静候猎物麻痹大意的计谋,强悍的力量,以及对魔像特殊结构的利用,这些都和弗利德印象中的魔像大相径庭。 不过,弗利德也不是没有应对就是了。料敌先机是一种习惯,而考虑敌人也料到自己的先机,则是一种谋略家的态度。永远做出最坏的打算。 心里有了准备,面对攻击弗利德也不惊慌,只见他迅速弓起身体,原本踩在魔像腰侧的脚弹簧式的蓄力,紧随其后的…… 踢了出去!弗利德压低身体,利用脚下铁靴的光滑构造,滑动后退,一边急退,一边全力把双腿分开,整个人从【大】字迅速化为了【土】字,大幅降低了自己高度的弗利德,惊险的躲开了回刺的刀刃。 嗤嗤! 上臂的两把刀刃没来得及的回旋,这个仿佛擒抱的动作直接让它们戳中了魔像的身体。水蓝色的防御符文骤然亮起,紧接着……就崩溃了。同样的是魔法属性,一个是矛,一个盾,【斩铁】和【防御】的强度对比,看起来,是斩铁占了优势啊! 两把刀刃浅浅的刺入了胸膛的位置,留下了两个难看的凹痕。 而下臂的两把刀则终于转了回来,发出了魔像最后的还击——自上而下的贯穿突刺! 可惜,也没有奏效,压低身体高速后滑的弗利德已经先一步逃出了它的攻击范围! “躲得漂亮!” 洛兰情不自禁的感慨了一声,老实说,她和弗利德的情况一样,不容乐观。可是,自己就没有那么优秀了。 之前光是从哈特这个人来侧面了解弗利德,现在见到了面,只觉着他的剑术比想象中更加优秀,更加精妙!队友的强力让洛兰安心了不少。 纳加魔像的四条手臂着实是难以对付,力量奇大不说,洛兰对抗的四条手臂,每把武器上都流动着颜色不同的光辉,火之赤,冰之苍,雷霆之紫,疾风之翠,四种颜色交错挥动,绚丽,又致命。 这是魔法武器中,最为常见的【属性】:附加魔法伤害,将元素的力量附着在武器上,攻击敌人之后,随着心意,可以将魔法的力量穿入敌人身体。 就算是烂大街的属性,魔法武器就是魔法武器!很贵的!制造这个的人到底是何方土豪啊!有这么多钱你就不能到处接济一下穷人吗?身体是珊瑚!魔石还那么大块,现在连武器都是魔法武器! 洛兰心里充满了穷人的怨念,恨不能抓着设计师的衣领子,责问他为什么那么有钱。 虽然心里想着不庄重的事情,洛兰的攻击可没有因此而断流,反而化悲愤为力量,她像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一般,大幅度压低了身体,几乎是趴在地面上应敌了。 要知道,纳加魔像的高度大概和弗利德骑马一样高。 而身体结构,和人类相似。 换句话说,他们的攻击位置,比人类高出了不少。 就好像骑兵不擅长应对低身位砍马腿的特殊士兵一样,这么高大的魔像,也不擅长应对洛兰的低身位。 自上而下的攻击,可以借到势能,发动比平日更强的攻击。 然而,这也有一个巨大的缺点,那就是,对下段攻击的应对力不足。 之前弗利德会选择蹲滑逃走也是因为看透了这个弱点。 洛兰的兽袭剑本身就是灵活见长,再加上身位矮小的优势,更加轻灵了。 炎之侍刀呼啸飞砍,洛兰漆黑的身影则猫儿一样侧位飞跳,不等冰之侍刀追击,她马上在魔像手臂上一踩,小步跳上了纳加魔像刚刚落地的手臂。 雷之侍刀和风之侍刀左右追击,洛兰则提起白刃剑,咔嚓的一下刺在身下——当然,还是无法突破魔法符文的防护就是了——脚下一刻不停,迅速后撤,刀刃沿着本应是筋脉的地方划了过去,只见她的白刃剑上呼的燃起了一股炙热的火焰,和水蓝色的符文撞击在一起! 【附加火焰伤害】,魔法属性中,最为常见的魔法属性。常见就意味的容易入手,冒险久了,洛兰也获得了自己趁手的武器。 这一击洛兰本就没想着能够刺穿防御,炽热的火焰魔力和防护的水流魔力彼此交锋着,发出黏着的嘶嘶声,洛兰趁机后撤,长剑在身下拽出一条炙热的白气。 这两个人,一个剑术流利,一个身法灵活,硬是把那实力强劲的阿修罗纳加魔像给拖住了! 第二十七章、交错的剑刃 弗利德和洛兰两人的剑术造诣都是极高,虽然没有打过商量,但是两人配合默契:魔像不管有多少身体,它的尾巴只有一条,换言之,同一时间,它只能留在一个位置。 攻击范围,自然也就是以尾巴为中心,周围的一个大圆。 领悟了这点,两人马上开始有条不紊的“拖延”魔像了。 弗利德剑术风格一下大改,骑士剑本身就是注重突刺的剑种,现在他更是完全舍弃了切割,集中注意力,剑刃专挑阿修罗纳加魔像的手腕攻击,流畅的突刺恍若雷光,一击必中,一击脱离。 与此同时,哈特敏锐的注意到,弗利德的姿势变了。 不,该说是姿势吗? 还是该说,气势呢? 哈特说不好。 但是,总觉有什么改变了。 弗利德的之前舍弃的盾牌,现在也不好使用死气凝聚一面新的,避免洛兰生疑,单剑对抗四剑,这本是一场险恶的对决,然而弗利德的脸上一如既往的挂着笑容,仿佛这个人除了笑容之外什么不都会一样。 弗利德黑色身影转而飘忽起来,全身铠甲的反光里,映出了纳加魔像木讷的表情,和黑骑士高傲的笑容。 进步,迅如闪电,然而一旦攻击得手,既不追击,也不连携,立即抽身离开。如果魔像追击,弗利德就再退一步,寻找机会突刺,如果它不追击,转而攻击洛兰,那么弗利德就进身,再次发动攻击,如此往复。 是……调动么?感觉,身体的移动频率变高了? 哈特隐约好像明白了什么,他忽然想到,自己之前对弗利德的那个理解:不拘于行。 现在的弗利德,就没有被剑术啊招数啊什么的限制住,攻势和守势,完全根据对方的应对而来。进进退退之间,随意看上去移动很大,可事实上,纳加魔像也好,弗利德也好,两人的最终位置几乎没有变化。 啊,难道说! 哈特马上把视线投向了洛兰——毕竟弗利德是他认为是老师的人,于公于私,他都更关心弗利德的战斗,一看洛兰,他好像就能理解了! 因为,洛兰的身影也在悄悄的向一边倾斜! 原来如此! 因为阿修罗纳加魔像的身体是三位一体的,虽然这样攻击范围变的巨大,但是为了不让十二条手臂彼此扰乱,三台身体面向三个方向,这是固定死的,改变不了,所以,之前魔像四把武器被折断的时候,不是其他的手臂来援护,而是直接转动了身体……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个破绽,失去武器的那一面,便是最为薄弱的地方!看起来,是在给洛兰小姐提供援助啊!准备拖延魔像的攻击位置,让洛兰悄悄移动到没有保护的那面,然后……从缝隙击破魔像! 弗利德现在全心应战,没有注意哈特的表情,要不然,少不了又是一些夸赞。哈特具有成为一名骑士最重要的品质,而这份品质让他仿佛海绵一样,急速的从弗利德身上吸收名为骑士道的水分。 在加上他常年奔波山野,体力很好,现在调整了呼吸,剑术基础也有了,越是注视弗利德,感悟就越多,感悟会转化为自身的【体悟】,最后,体悟又会让他学到更多。 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然而,弗利德现在只能想着战斗的事情。 附加了斩铁属性的侍刀可不是能马虎对待的武器,魔像的力量本来就高于弗利德,再加上特化切斩力量的武器……如果有一点闪失,结局都会是弗利德被切成数段,原本就是死而复生的亡灵,结果马上就要体会生而复死,未免太过悲哀了。 事实上,哈特的关注完全正确。 现在弗利德使用的,是东方的剑术。 东方和西方不同,很早就形成了统一的王朝【同国】,以【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为最终奋斗目标的辽阔国家,之后,虽然有过数次皇位更替,国号更替,但始终都是一个完整的国土。 既然是完整的国家,战争自然要少,农商日益发达,最后演变出来的,是和西方的【佣兵】完全不同的武者集团——【游侠】。 他们往往不会穿着太过沉重的盔甲,“仗剑行千里”是对他们生活的最好写照。西方的佣兵经常要奔赴战场,奔赴陷阱,而在东方,这些工作全部交给了军队,那么游侠们就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武道了。 西方人学武,是为了养家糊口,东方人习武,更多的是一种兴趣爱好和信念,理念不同,武道自然会衍生出不同的风格。 总体而言,西方的武术有着明显的【实用性】,注重【易于上手】和【效果拔群】,那是用于战场的武术,能快速培养出足够的士兵奔赴战场,是它们的使命。 而东方的武术更加精于技巧,飘逸灵动,变化莫测,不光具有一定的杀伤力,更具有观赏性,东方的侠客们热衷于开宗立派,广收弟子,交击剑术,拆解招数,俨然一派以武会友的学院派风格。 而刚刚弗利德用的,就是记忆中某人教给他的东方剑术。正如哈特感受到的,那是精于变化和细节的招数,一共十一路变换,招招瞄准人的手掌和腕骨交接的缝隙。在这里,有一条主动脉流经,一旦剑刃刺中这里,手掌动作势必全数受阻,稍有动弹,剧痛和鲜血便会封杀敌人的行动。 精于变化的剑术接连递出,弗利德脚下踩着果断的步伐,剑刃精确的刺中阿修罗纳加魔像的手腕,虽然无法伤其分毫,但这里毕竟是人类手腕的要害,力量贯穿,用来破坏纳加魔像的攻击方向,却是足够了。 对于魔像而言,它们没有人类那么灵活的大脑,如果短时间内给予它们多而复杂的变化,它们的应对就会变得越发迟缓,弗利德就是利用这点,拖住了它,恍若闲庭信步一样,漆黑的全身甲漫步于刀光剑影,一招一式中,东方剑术的飘逸尽显无遗! 在哈特眼里,那条翻飞的黑色披风在纳加魔像挥舞出的致命银光中猎猎作响,毫不犹豫的涉身险境,又毫不出错的递出长剑,将那致命的银光一一挡住…… 这是何等美丽,又何等惊人的武艺啊! 不由得,哈特心里忽然升起了沮丧:自己,真的能像是他一样,这么流利的挥剑么? 两人之前也没有叫上自己……太弱了……不甘心……想要和他们一起应敌……想要站在那个人身边,帮他分担敌人的攻击…… 披着黑色的两人和红色的魔像恶战。 金发的少年,亦陷入了苦战。 想和他站在一起…… 哈特攥紧了手里的大剑,胸腔中,某种感情沸腾如岩浆。 我……想和他同赴战场! 第二十八章、决胜之刻! 被拖住的阿修罗纳加魔像光是应对弗利德和洛兰双面的夹击就有些应对不过来,已经渐渐开始出现失误了,机械毕竟是机械,没有人脑来的灵活,若不是因它身上刻满了防御符文,早就被两人击溃了。 能力上它的确占上风,但是它用来反击两人的思考回路,却被两人灵活闪动的步伐给搅的一团糟,已经有点处理不过来。 越是高明的战术家,越是会对周围人每个细节做出反应。比如剑士吧,最顶级的剑士,光凭对手瞳孔的移动轨迹,便能预先判断出对方的共计走向。战斗中,综合所有的信息,最后得出预测,提前拦截,或者趁势反击。 设计这台纳加魔像的魔匠,一定有着相当的战斗经验。是以,这台魔像才会具有那些普通防卫魔像没有的智慧,知道伏击在三人藏身的门口,静候他们出来,在最大意的时候发动雷霆一击。 可同时,这份智慧也让他关注了太多无用的信息,弗利德和洛兰现在都是以轻快的剑术发动攻击的,左右蹿动的步伐,本来就给阿修罗纳加魔像造成了大量冗余的信息,再加上之前被弗利德利用了斩铁属性的侍刀,不小心误伤了自己之后,它的思考回路里,有添加了“小心自己的武器”这点,结果就更难以处理了。 就好像人类在思考大量的事物之后会疲倦一样,魔像的思考回路在接受了大量无用的信息之后,也开始吃不消! 之前哈特的猜测基本正确,不过缺漏了这点。 刀光剑影中,弗利德的身影仿佛狂澜中的一片树叶,随波逐流,但却不会沉没。阿修罗纳加魔像明显慌了,迟迟不能击溃两人,让它的攻势越来越狂暴,锐利的刀刃交织成密集的光轨,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弗利德小心翼翼的穿梭其中,若不是亡灵不会出汗,现在,他恐怕已经满身虚汗了。 饶是曾经身为巡礼骑士,这种程度的战斗也很少见。 这台纳加魔像的实力,着实是有够惊人的,远不是常人能够应对,就弗利德所知,自己生前从没听闻过这么优秀的魔像技术。 不过,洛兰倒是感觉轻松多了。 越是狂乱的攻击,寻找破绽就越容易。她和弗利德的定位不一样,不需要强行攻入它的攻击范围,它砍的再怎么密集,自己躲开就好咯。 两人正一步一步的,让阿修罗纳加魔像的思考回路过载。 这是弗利德战斗中才想到的。 消耗护体的魔法能量,那么,为什么不能直接消耗它用来思考的魔法回路呢?就是这灵机一动的念头,让他改换了剑术,西方的剑术用于战场,易于上手是它的优点。 可东方的剑术主要适用于剑术家们切磋技术,百年千年的积累之后,剑法套路繁杂,动作众多,弗利德选用这种剑术,就是为了给它的思考回路增加负担。 看起来,很有效。它的攻击明显乱了! 那么……差不多了…… “洛兰!” 弗利德的声音回荡在无机制的房间里,内壁的积灰被这一声震的隐隐颤抖,交错的鸣金交锋的声音中,黑骑士凝眸窥视,提剑上去,紧逼着阿修罗纳加魔像的身体,挥出了剑刃!正是要用最强的攻击,强迫阿修罗纳加魔像留在原地! “哟!明白!” 少女期待已久的信号,终于来了! 漆黑的罩袍迅速后跳了一步,玄之又玄的避开了兜面砍下的侍刀,洛兰山猫一样的趴在地板上上,三肢着地,右手把剑背在身后。 “来喽来喽!洛兰秘技?兽袭剑!” 少女颇为得意的喊出了自己招数的名字,两步上去,一个飞身,仿佛狩猎的孤狼一样,充盈着力量的飞扑,以万夫莫当之气势,向着魔像脑袋攻了过去! 是上面么?! 魔像迅速做出反应,它很清楚,自己的构造,头顶是最大的软肋:三台坚固的魔像背靠背,把魔石保护在中心,这个结构的最大弱点,就是头顶。从那里,可以一览无余的看到魔石的全貌。自然,从那里发动的攻击,足以威胁到魔像的【生命】。 之前他刚露面的时候,弗利德在烟雾中注意到水蓝色的光辉,也是因为魔石外露这点,不过这次外露是外露在“背后”的,被三台武艺精湛的魔像保护,可谓是安全至极。 知道自己弱点,阿修罗纳加魔像对头顶的攻击格外敏感,之前弗利德抢攻面门,它就是不顾一切回旋手腕扑击,不惜误伤自己。现在洛兰又是飞扑,它不由分说的,四把侍刀两两交叉,硬是叠起了一张刀网,拦住了洛兰的去路! 不管是谁,跳跃的时候,路线都很好判断,只要在必经之路上拦下一张刀网,她自己的速度就会成为她葬身的原因。 然而,这个反应,自然…… “早就预料到啦!” 洛兰嘴角勾起得意的弧度,能够在弗利德面前露一手,那得多拉风啊~ 只见半空中,被少女甩在背后的剑刃上,忽然炸开一团斗气! 略带赤色的半透明斗气,仿佛一个炸弹似的,在她背后爆炸了开来! 虽然不多,但是,炸裂的斗气给洛兰的身体提供了弥足珍贵的推进力!少女高高跳起仿佛孤狼一样的身体,顷刻间化为翱翔于天空,伺机捕食的雄鹰! 黑鹰急速落下,趁着四把刀刃高高举起防御头顶的时候,洛兰仿佛一只羽箭,笔直的钉回地面!刚一落地,洛兰不等身体的麻痹全部消除,身体顺势往旁边一滚,一下来到了两台纳加魔像身体交接的缝隙处! 头顶有那么大的破绽,怎么可能让人那么轻松的攻破啊! 不管是洛兰还是弗利德,都明白这个道理。 事实上,洛兰的兽袭剑就是利用这个道理才会发明出来的剑术。 做出陷阱,引诱敌人做出错误的攻击。 那个破绽那么明显,自然而然的,防守肯定是天衣无缝。 因此,洛兰马上定下了从侧面攻击的目标。 借着翻滚来到了侧面,这里的魔像一台四肢手臂高高举起,一台固定在手里的侍刀全部折断,根本不足为据! “拿下了!” 洛兰情不自禁的高呼出声,银亮的白刃剑向着阿修罗纳加魔像身侧的缝隙攻了过去! 目标,体内的魔石! 咚! 洛兰的身体倒飞了出去! 跨啦! 墙壁震动的轰鸣,天花板积累的飞灰大块大块的落下了!仿佛一阵肮脏的雨雪! 噗…… 洛兰忍不住,喉头一阵酥痒,刚想开口,一团涌起的血流混着口水喷了出去…… 到底……发生了什么?! 洛兰无法理解,只是感觉自己心口忽然遭到了重击,整个人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紧接着就是倒飞出去……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 洛兰只感觉视野模糊,阿修罗纳加魔像的身体,也模糊成了一团混杂的红色…… 明明……应该没有攻击方法了啊? 为什么自己…… 洛兰只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热辣辣的疼,仿佛有一把火炎熊熊燃烧在自己体内。 联想到自己的冒险团名字叫天炎杯,里面有两个火字,洛兰不禁失笑,又是一口淤血吐了出来。 她自己都很佩服自己,为什么这时候还能说这么轻松的笑话。 “为什么……会这样……呢?” 第二十九章、圣剑威能 面对洛兰理应是天衣无缝,闪电似出乎意料的偷袭,阿修罗纳加魔像做了一个人类绝对无法做到的反击行动。 因为从没有人类使用过类似的攻击手段,洛兰也没有留心,这才中招了。 就好像,人类在狩猎兔子的时候,或许会留心兔子会不会从自己胯下钻过去逃走,却不会担心兔子长出翅膀一飞冲天。 在那危机的一刻,阿修罗纳加魔像那四把利刃断掉的肢体上,硬是把防护符文解除了! 与此同时,两对上臂关节处瞬间失去了魔法的支持力,沉重的手臂顺着重力跌落地面,在那之前,两队下肢则把拳头舍弃了!失去拳头的空荡荡的下肢,硬是接住了失去了肩膀关节的上臂,紧接着,左右两条长臂如此往复,硬生生把四条手臂连在一起,组合出了一根巨大的石棍! 这根本不是人类能用出来的招数。 首先不会有人为了一次战斗隔断自己的手腕。 就算有,他也没法把切断的手臂连接在自己断掉的手腕上。 这是只有无生命的魔像才能做到的技术! 洛兰就是吃了这个亏,魔像瞬间伸长的手臂仿佛全垒打一样,轰然使出了全力一击把洛兰给击飞了!那是连弗利德都感觉力量无法对抗的敌人,更别说洛兰是一个重视速度和灵活性的剑士了…… 巨力冲击之下,洛兰只感觉眼睛模糊,耳朵里嗡嗡的都是轰鸣。 一开始肚子里还乱窜的疼,现在,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了,只有灼烧的感觉,这是因为剧痛开始麻痹了身体的神经,这是最坏的趋势…… 好疼……好难受……喘不过气! 这是洛兰的直观感受。 抱歉……我失败了…… 紧随体感的,就是脑海心头一起涌现出了的愧疚感。 最后,看着逐步接近自己的魔像…… 啊,我就要死了吗? 是这种很平静的念头,平静的洛兰自己都很奇怪,一定是刚刚的攻击让自己的脑子坏掉了。 我……还没有体会过那醉生梦死的人生啊…… 可恶……下辈子……绝对要出生在富豪的家族…… 这是洛兰最真实的心情。 呼…… 有什么东西挡在了洛兰身边。 那是使用过的,透着破旧感的皮革扎甲,没有袖子,两条干净的白袖子从里面延伸出来,背着的巨大袋子配合他的金发,给人一种强烈的反差,透出一种落魄的感觉。 是哈特…… 你来干什么啦…… 洛兰苦笑一下,却发现自己连勾起嘴角这个动作都觉着疼…… 如果要来,还不如弗利德来啦。 不过…… 有人愿意挡在自己面前,啊啊,真是……很幸福的感觉啊。 洛兰的视野被哈特充斥着,这个少年战战兢兢又坚定不移的身影,深刻的烙印在洛兰心里柔软的角落。 如果可以,真想让你活着逃出去啊…… 果然……贪财的人,都活不久么…… “哈特,低头!” 在洛兰感觉自己即将失去意识的时候,弗利德的暴喝让她的脑子多少清晰了起来…… 低?头? 洛兰努力让眼睛聚焦起来,然而视野朦胧了几下,最后还是只能看到一片模糊。 在她记忆的最后,是哈特面前,那无比耀眼的金色光辉。 —————————— 哈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冲到洛兰身边。 是因为使命感? 亦或者正义感? 还是说,单纯的想要在这么可爱的女孩子留下一个好印象,为了搞好关系而英雄救美? 哈特自己也不知道。 在大脑给出命令之前,身体先一步冲过去了。 双手架起魔法大剑,少年的身体仿佛山岳,拦在了魔像和洛兰之间。 直到站了过来,他才感觉到身体中生出的无尽恐惧感,面对无能为力的强敌,哈特恐惧了,无比的害怕……那是能把弗利德打飞的魔像,自己肯定不是对手的吧? 可是,如果面对受伤的女性还不能伸出援手…… “我还算什么骑士……” 少年喃喃的嘀咕着,那就是说给自己听的,说给自己的良心听的。 面对强敌,打得过打不过是一回事,打不打是另一回事,胸腔中满溢的正义感,终于冲破了格伦四人给他带来的阴影,让少年行动了起来,并不宽大的身影,却坚定的拦住了魔像的去路。 姐姐……我,至少死的像是一个英雄…… “哈特,低头!” 弗利德的声音。 哈特不明白他要干什么,恐惧感已经让他失去了应有的逻辑分析能力,可是,对弗利德的尊敬,对骑士的尊敬,让他潜意识服从了他的命令。 在他人混乱的时候,命令似的口吻远远比其他口吻更容易让人照办。哈特听话的低下了头,随着这个动作,一直被抗在他肩膀上的背包,随着这动作弯了下来。 弗利德的身影快如闪电,飞手探入那沉重的包裹里,抓住了那自己无比熟悉的触感。 斯! 仿佛绯红的铁块投入冰水的剧烈声音。仅仅是握住剑柄这个动作,弗利德就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手甲以能够感知的速度被融化着,神圣的力量以他的手为接触点,迅速传导到整条手臂,被誉为亡灵杀手的神圣力量,确实而有效的破坏着弗利德的身体! 啊! 圣剑! 哈特自己都快忘了这个武器了。 老实说,哈特现在已经不贪图这把宝剑了。比起没有灵魂的铁块,哈特更希望弗利德能传授给他骑士的宝贵言行。 然而,这把剑,在此时派上了用场! “切……连主人都认不出,你这圣剑,还真是耿直的很啊!” 弗利德紧皱眉头,惨白的脸色因为他惨痛的表情而变得惨烈起来。然而,他强行忍耐着痛苦,暴喝一声,硬是忍着手臂急速融化,抽出了曾经的爱剑! 金色的光辉。 那是让人联想到太阳的光辉。 哈特此时才真正理解【最高规格】是什么意思。 拥有这样强烈炙热的光辉,当真无愧于最高规格这个评价。 炽热的光之粒子汇聚成温暖又锐不可当的剑之洪流,纳加魔像知道厉害,马上转动了身体,之前和弗利德缠斗良久的斩铁侍刀划出四条锐利的轨迹,每一条都直取弗利德的项上人头。 然而…… 啪! 折断了。 炽热的光之剑扫荡出的,是无坚不摧的狂暴力量。光明,可不光是治世救人,除魔卫道,也是光明的一部分。 让无数妖邪灰飞烟灭——现在也正在让某个亡灵恐怖骑士灰飞烟灭的圣剑,轻而易举的迎着侍刀的刀刃,把四把利刃一同折断! 因为速度太快,四把侍刀居然只发出了一声清脆的断响! 何等锐利的剑! 哈特看的呆了,光辉浓重,却不耀眼,哈特能轻松分辨出弗利德那涌动着死气的身影。 侧身挥剑,弗利德紧接着小步旋转,伴着披风猎猎作响,他灵活的一个转身,又是一剑劈了过去。 嗤! 之前被防御符文加护,变得坚不可摧的身体,清脆的断开了。 切面平整光滑,仿佛没有经历任何阻碍,圣剑就切断了它的手臂。 紧接着,是一剑突刺。 弗利德的手甲已经彻底融化了,绿油油的,让人感觉到恶心的血液正从他握剑的手里汹涌的喷出来。 最后这一击,正中了魔像的小腹。 瀑布似的光辉一瞬间吞没了魔像的身体,甚至连身后的房门都不放过,强悍的神圣力量连房门的石块都刷下去了一大块,伴着啪的一声,硬是打碎了另一边的玻璃,冲天的炙热白光奔流出去,点亮了夜空。 弗利德一击得手,赶紧倒转剑柄,略一瞄准,向着哈特脚下扔了过去。 啪哒。 铁块落地。 失去了弗利德的手持,之前耀眼的光辉仿佛都是骗人的一样,红金双色的圣剑光辉大减,只有温柔的,奶油似的淡淡的光芒了。这把圣剑持有增幅神圣魔法伤害的魔法属性,弗利德曾经是教会的圣骑士,即便是现在也能使出神圣系最强魔法,这把剑自然会增幅他体内的神圣力量。 现在没了主人,圣剑恢复了原有的色彩。 不用弗利德多说,哈特机灵的抄起圣剑,插回自己的包裹里藏了起来,回头看看洛兰,发现少女的双眸早已合拢,均匀的呼吸声证明了她的生命没有出事。 噗咚。 就在少年安心的时候,远方传来了重物落地的声音,和他的心脏一起,咚的剧烈跳动了起来。 抬头看去,少年海蓝的眸子里,黑骑士的身影,轰然倒地。 “弗利德!!” 第三十章、污染 弗利德的状态明显不是很好。 原本就让人联想到【憔悴】这个词的面无血色的脸,好像更加惨白了,坚毅的脸上,骑士的眉毛不住的抽动,强忍痛苦,对哈特做出了一个让人心疼的微笑。 哈特跑过去的步伐停住了,关切,却不敢上前。 原因无他,自己背后背着圣剑,碍于弗利德一开始的命令:不许把圣剑离身,他现在等于就是一个移动的亡灵杀手,现在弗利德这么虚弱,自己凑上去,明显是给他找罪受啊! 不过,看上去,他至少没有失去理性,漆黑的眼眸中,闪烁着睿智的光辉,仿佛黑曜石一样漂亮。 “我没关系。比起这个,洛兰怎么样?” “她,她好像晕过去了……” 哈特小心翼翼的凑过去,一边在心里默念我没其他意思我没其他意思,一边端详着洛兰的微微皱起的眉心,安详又痛苦的熟脸伴着均匀的呼吸,她明显是晕过去了。 哈特松了口气:看起来,她应该是没有看到圣剑的光辉。 大概吧…… 哈特忽然又没底气了,少年纠结的思索了一会,试图自己思考出结论…… “那个……弗利德先生……为什么,会使用它呢?不是说……可能造成麻烦么?” 最后,哈特也没有得出结论,这句话如鲠在咽,不吐不快,纠结了好一会,他最后还是说了出来。 “那,哈特,你为什么要抢到洛兰面前,架起剑呢?” 面对这个问题,弗利德惨淡的笑容变得光彩了一些,抛出了另一个问题。 虽然不要用问题来回答问题是常识级别的事情,但心乱如麻的哈特明显已经不太能理解常识了。 “这……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站过去了……” 哈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弗利德笑着伸出手,哈特察觉到他想揉自己的头发,赶紧低下头。不过弗利德最后还是把手缩了回去。 从这个动作里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右手没有什么力气,估计是刚刚被圣剑灼伤了吧。 “那就对了。防人之心是必须有的。但,面对初次见面的人,不妨稍微报以信任吧。” “可是,万一要是格伦那样的人……” “吃一堑长一智,这是东方的谚语哟。而且,被他们欺骗一次,不久彻底认清他这个人了嘛。这么一看,还是值得的吧?所以……” 他笑了笑。虽然面色苍白,但嘴角灿烂的弧度弥补了没有生气的缺点。 “所以,锻炼出足以应对任何情况的强大力量吧。身为骑士,光有品格可不行啊。” “是!” 说话的功夫,弗利德已经站了起来,周围的空气里,淡淡的黑色气息不停的涌入他的身体,似乎是一种特殊的疗伤方式?似乎是看出了哈特的困惑,弗利德给他解释道: “这是死气……但是很奇怪,这里不像是埋葬了大量死者的地方……哈特,你在这里照顾洛兰,我去四处看看,如果有情况,你就大喊我过来。” “哎?嗯,我知道了!” 少年坚定的点头:如果是这种事情,我也是能做到的。 弗利德跟哈特分开,径直走向了自己最关心的地方。 一楼大厅,一进门就绝对不会忽视的,那极具存在感的喷泉,或者说,水循环系统。 为什么,那里流动的水,是漆黑的颜色呢? 说道漆黑,弗利德能联想到的,只有亡灵的死气。 可是,正如前面他提到过的,这里不像是埋葬了大量死者的地方。没有尸骨也没有尸体臭味——难不成,侵略者还会很好心的把尸体埋起来?明显不可能。 如果是后来有人打扫,把尸体埋葬的话,那么应该是死者的同族,那么出于道义,也会立起墓碑。 在神殿周围,也没有类似的地方,否则弗利德也就不会随随便便推开大门了。 这里聚集着这么浓重的死气,明显有问题。 来到泉水边,越是接近,弗利德越是能清晰的感受到亡灵特有的死气浓重的聚集到自己的手臂上,填补着自己的伤口。 这是他不经意间发动的亡灵能力【聚灵术】,高级亡灵具有操作其他生物死亡之后产生的死气的能力,如果是统军种或者尸巫种的亡灵,甚至能够聚集死气,诞生出无比强大的仆从来战斗。不过对于弗利德的种族而言,聚灵术只能用来回复自己的伤势。 死气是一种很特殊的能量,身为圣骑士,弗利德只知道它们从死者身上诞生,是一种特殊的能量,具体是怎么诞生的,什么原理,他可不知道。 但是,有一点很清楚。 死气和死亡有着直接联系。 弗利德试着把手臂伸到水里,乌黑的颜色迅速的聚拢在他的手臂里,死气入体的感觉极为奇怪,很难描述,就好像,有一团又甜又软的棉花糖,轻轻抚弄没有皮肤保护的肌肉的感觉。又柔软,又轻缓,又甜蜜温柔,又刺痛的肌肉发疼…… 弗利德更加奇怪了。 四处调查了一下,整栋建筑物里,没有其他的敌人。和哈特一起把洛兰搬运到一楼大厅自己能看得见的地方,弗利德把哈特叫来了喷泉附近。 “哈特,趁着洛兰没有醒,把圣剑插在水里。” “是。” 少年马上照做,金灿灿的长剑一接触,水流马上好像沸腾了一下,嘶嘶的翻涌起来。 弗利德双手合十,比了一个教会常用的祈祷手势,虔诚的念诵圣词,明明是亡灵,却和天地之间的光之精灵沟通,借来了光明的力量,注入哈特的身体,顺着他的双手,流入圣剑。 污水沸腾的声音更浓了,不停翻涌的死气,漆黑的颜色瞬间包裹了两人。如果不是哈特手持圣剑,神圣气息的庇佑的话,光是这阵死气就足以让他身染重病了。 大概过了五分钟吧,这里的黑气才逐渐减少,又过了十多分钟死气终于散的差不多了。喷泉也终于回复了原有的清澈感觉,那是彻底净化干净的,几乎透明的水。 不是常规意义的蓝色,而是干净的透明。 让人舒服的颜色。 “这是?!” 哈特愕然,心里虽然有了猜测,可是自己的浅薄见识,实在是不敢在弗利德面前卖弄。 “这是被污染了。果然,和我的推测相似。这里虽然没有死者,但却积累了死气,原因就在于此。” 弗利德表情严肃了起来,哈特收起圣剑,没过几分钟,清澈的泉水里,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些头发丝似的黑色,因为泉水几乎是透明的,格外的显眼。 “听到奇怪的瘟疫的时候,我就在考虑了,瘟疫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肮脏。污秽的垃圾会诞生出强烈的病毒,通过人类迅速传播到彼此身上。可是我们去的卡洛镇也好,之前去过的小村子也好,都不属于肮脏的地方。然后就是大战之后,死者众多,来不及埋葬就腐败,也会成为瘟疫的成因。可是这里明显没有那种死者堆积的情况。然后就是一些生物传染的瘟疫,但是这种瘟疫不应该是让医生束手无策的……” 弗利德一口气说了很多,哈特半懂不懂,只是嗯嗯啊啊的点头。弗利德看出他的困惑,笑了一下,直接给了结论。 “刚刚在这里的净化,让我确认了。这里,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污染源,将亡灵的死气扩散到大地里,悄无声息的影响着所有人。如果我的推断没有错误……应该是一个亡灵巫师,或者是尸巫种的亡灵盘踞在这附近。” 第三十一章、天炎圣杯 亡灵的死气对于生者而言,属于“瘴气”,如果只是一时半刻,稍作接触,并不会有问题。然而如果常年接触,就会让人感觉到身体不适。 最典型的就是盗墓贼这个职业,常年累月的出入死者的陵寝,死气侵染之下,基本所有的盗墓贼晚年都会惨遭恶病困扰,也就是古语说的“损阴德,遭天谴”。 如果说,这里盘踞着亡灵巫师或者尸巫种的亡灵,那么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里的人民会没来由爆发疫病了。 死气通过它的魔法研究而扩散,看着清澈的流水被缓慢污染的速度,对比一下之前看见的那深黑的水流……恐怕,它已经盘踞在这里足够久了,死气传入大地,大地汇入草皮,草皮进入食草动物体内,食草动物又把死气积累给肉食动物。 大自然精妙的“食物链”,已然变成了“传染链”!越是高级的生物,收到的侵染越深。 一开始,恐怕只是精神萎靡之类的小状况吧。经过数年,十数年,甚至是数十年的积累,死气终于演化为了大规模的疫病,让这里的人民苦不堪言。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没法解释外来的商人为什么没有染病。 瘟疫的特色就是“传播性”,那么,刚来这里的泰蕾莎也好,洛兰也好,卡洛镇的外来人也好都应该染上瘟疫了才对。 结论就是,这瘟疫没有传染性,所以众人没事。 同理,因为疫病是一层一层积累起来的,所以收到影响最深刻的是依山吃山以水吃水的小村落,其次是土生土长的原住民,最近搬来的人反而没有什么影响,卡洛镇虽然繁盛程度大减,但依旧保持着城镇该有的风范就是因为这点。 “那,如果能找到那个……额……抱歉……” 听到弗里德的话,哈特兴致勃勃的攥起了拳头,一听这里盘踞着邪魔,大有要替天行道的意思,不过拳头刚刚举过头顶,就好像气球漏气似的,干劲迅速干瘪起来。 “啊哈哈……我是不是太理想了?” 糟糕,又是脑子一热,没仔细想就说出口了。 弗利德笑了笑道:“的确很理想主义。不过,试试看也无妨。能解决最好,解决不了,也没办法。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接受这么多冒险者的委托呢?” 从怀里掏出地图,弗利德用红色的记号笔在上面涂画了六个点,哈特马上注意到,这是他们在冒险者协会时,接受任务的主要地点。 六个点,恰好绕着卡洛镇分部,各个方向都有! “难道说?!” “对。每次休息的时候,我都有设下简单的圣印。接着只要融合进地图的话……” 弗利德手指上凝聚起神圣的光球,伴着手指嘶嘶的声音,地图上六个点里,四个都浮现出了小小的圆形印记。哈特注意到,这就是白天他们去过的四个地方。 这是神圣系的探测魔法,或者说,这是“圣骑士专用的冒险魔法”。在附近设下圣印,在通过地图之类的地方连锁展开,圣印就能化为最好的探测器。 如果是亡灵,就是黑色,各种属性的魔法,则有各自对应的颜色,普通人,则是无色,通过观察圣印上各种颜色的变化,就能清楚的知道有谁,从什么地方过来了。属于阵地防御的不二选择。 然而,如果像是弗利德这样,把它当作探测装置的话…… 果然,能清楚的看的圣印所在的位置不同程度的被死气污染了。 “这样的话,就能推测出大概的位置了。” “好、好厉害!” 不光是战斗力很强,还有这份缜密的心思!真不愧是弗利德! 哈特胸腔里充盈着炙热的感情。 哎…… 好像……不光是心里? 哈特好像感觉自己胸腔的里热血沸腾的传遍每一个毛孔,全身都开始发热了! 再看弗里德,脸上的表情也迅速凝重了起来! “哈特,躲开门!” 轰! 不过,不等弗利德话音落下,只听轰隆一声,之前那阻挡着两人逃生道路的大门,仿佛遭遇了炸药的轰击一样,大块的炸裂开来! 弗利德急步闪到哈特面前,挥剑挡下了几块门板,在一片烟雾中挡住了哈特。 “咳咳……还真是……有够麻烦的东西啊!” “团长,请不要用这种装傻方式糊弄过去!” “啊哈哈哈,别在意。” 灰尘渐渐落下,映入弗利德漆黑瞳孔的,是一个和洛兰相似,穿着黑褐色罩袍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脸上写满了略显倦怠的随意笑容。紫黑色的披肩发仿佛瀑布,随便的披在身上,紫色的眼眸仿佛水晶。 他右手托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纯金酒杯,柔和的颜色中,炙热的火苗在杯口上空熊熊燃烧着。随着大门被冲破,即便是亡灵,弗利德也清楚的感觉到了温度的变化,灼烧的温度随着烟尘一路铺展过来。 那个杯子明显是宝物,再结合天炎杯冒险团这个名字…… 难道,那就是所谓的“镇团之宝”?名字由来的“天炎圣杯”吗? 这个宝物弗利德只是有所耳闻,传说中,那是能够将一切能量统统转化为火焰力量,同时能够无限存储火焰力量的神器。 这么说,恐怕不是很好理解它的威力。只要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把天炎圣杯放在空气里,或者水里,不到五分钟,就能蓄积起释放三级魔法的魔力量。因为空气中有气流的【能量】,水里有水流的【能量】,天炎杯可以把它们统统转化为火焰能量,并且存储起来。 对于火属性魔法师而言,这就相当于一个无尽的魔力熔炉。对于战士而言,这是能够破解任何攻击魔法的超级凶器,因为魔力也是【能量】,只要把攻击自己的魔力吸收入天炎杯就好了。而且不光是吸收……还有释放,一个身手灵活的战士,如果可以随时使用火焰系大魔法……这就是一个低配版的魔武双修啊! 真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这件火焰属性的神器!而且再看这个年轻人握着杯子的手,明显能看到虎口处的茧皮,这是只有常年用武器的人才会磨出的痕迹…… 饶是弗利德见多识广,也不禁露出了惊愕的神色。 陪在他身边的人有两个,一人穿着一样的罩袍,应该也是天炎杯冒险团。另一个人则穿着黑色的羊毛衫,手里提着长枪,看起来,是陪同过来的人。 “啊嘞?哇……抱歉抱歉!吓到你们了吧。” 不等弗里德反应,手里举着天炎杯的黑发男人友好的笑了笑:“我是天炎杯冒险团的团长,我在找我们的同伴,那个你见过……哎?不就在那么!那个路痴洛兰!” 第三十二章、会晤 “唔姆姆……啊……啊列?团长?” 带着迷糊的表情,被什么东西摇晃身体,洛兰睡眼迷蒙的开始窥伺周围的环境。 看起来,根本就是睡了一觉,哪里像是被打趴下了? “哟,好久不见。话说,我不是说过了,绝对不要和同伴走散嘛!” 在她面前,天炎杯冒险团团长,那个有着紫黑色中长发的青年嘴角勾起欣喜的弧度。不过很快,他就把喜悦藏了起来,换了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皱眉头轻声呵斥了她两句。 或许是自认为理亏吧,洛兰哎嘿嘿的一个傻笑,没有搭话。 这个男人名为阿贝尔,紫黑色的头发总让人联想到东方大陆的居民,事实上,他的体内确实流淌着四分之一的东方血统。从奶奶那里继承来的血脉,给予了他这抢眼的黑发。 而跟在他身边的两人,一人穿着天炎杯冒险团的罩袍,手里不住把玩着一根银白色的长箫。 一开始哈特还以为这是银或者是白金,直到看仔细了,吓了一大跳:那是冰! 那是一根冰块雕刻成的长箫!不住在他手上翻舞旋转的冰蓝色,散着冷森森的白气。 居然没有融化? 哈特只能想到“宝物”这个词了。 这个男人看到哈特感兴趣,白皙的脸上笑意更浓,青色的眸子里映出得意的神采。指尖加速,让长箫在指节间旋转的更快了。似乎很享受哈特投去的钦佩目光,男人挺直的胸膛,骄傲的神色尽显无遗,仿佛连他那保养得体,恍若金沙的长发也染上了两份骄傲的颜色。 后来经过介绍,这个人是天炎杯冒险团的一员,莱杰?斯特兰。在西方,姓氏可是稀罕的东西,有姓氏的人,要么名声显赫,要么祖辈有光,要么大富大贵。看一个人出身如何,基本上从名字的构成就能略知一二。 而另一个穿着羊毛衫的男人,看上去足有三十四五岁的样子,身体强壮,只穿了一件羊毛衫的他,肌肉的轮廓清晰的突兀在柔软的布料上。他有着浅浅的青色短发,除了一条项链外,再没有其他装饰,整个人简单明了。 不过,弗利德却注意到,这个人不同寻常的气质。 那种隐藏在他身体里,锐不可当的磅礴的感觉。 这个男人,非常强。 再细看的话,就能发现男人虎口和手指上布满了半透明的老茧,这种特殊的皮肤组织,只有常年累月的磨损才会生成。对于用枪的男人而言,虎口和指肚有老茧很正常。但是指缝也有就很奇怪了。 这说明,这男人,经常会用到指缝……男人手里的是实心的钢枪,枪尾落地的时候,发出了清脆的咣的一声,推测重量不低于十五六斤,能把这么沉重的重量在指缝间滑动,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用枪的名家。 这不是正常人的水平,明显是超一流的战士。 这个男人则是洛兰之前提到过的“委托人”。 当然,委托的内容没有透露给弗利德这个外人就是了。 双方简单交换了情报,原来,天炎杯冒险团早就知道洛兰那无法分辨东南西北的“天赋”,一跟他走失,马上全团分散,向着八个方向寻找洛兰。委托人则大度的表示了理解,并主动提出,随着团长阿贝尔一起行动,顺便完成委托。 然后,恰好的是,阿贝尔在探索到附近的时候,忽然看见一道光束冲破夜空,感觉不对劲的他马上赶了过去。 结果就是发现了这个“陷阱”,被魔力封印住的大门。 考虑到里面有可能关着洛兰——事实上,曾经出现过好几次类似的情况,洛兰这个人,仿佛有一种意外的天赋,总是会不经意间被卷入麻烦——而且,就算没有洛兰,看见那冲天的光柱,也知道里面肯定出问题了。 本着冒险者之间互帮互助的原则(当然,也有报酬),阿贝尔用天炎杯强行夺取了门上寄宿的水之魔脉,趁着魔法门的威力被削弱,把吸收的水属性魔力转化为一发爆炎轰烂了大门,流水侵染,让大门温度很低,结果忽然来了爆炎,温度剧增,直接导致了大门的炸裂!这就有着之前的一幕。 “哎呀,结果真的在啊。给您添麻烦了……” 阿贝尔满怀歉意的对弗利德一个鞠躬,瞥见洛兰一脸不关我事的茫然样子,他赶紧伸出右手,按住洛兰的头发一下把她的头暗了下去:“添麻烦了!” “不不,没有的事。” 既然门被打开了,哈特悬着的心终于松了下来。无力的瘫倒,夜色已然深沉,宽下心的少年只觉着眼皮直打架,也不顾地板坚硬冰冷,道了声晚安睡了过去。 趁着他睡觉的时候,弗利德和天炎杯冒险团简单开始了一次报酬划分。 这次的事件中,一共消灭了5台纳加魔像,1台阿修罗纳加魔像。 纳加魔像的材料是珊瑚石,即便是打磨过了,但碎块很大。珊瑚雕刻的玩物大部分都是手指头大小的玩意,把这么大的碎块卖给店家,也能赚一大笔。 魔石碎片也是数量颇大,可惜的是,价值就小多了。毕竟魔石只有完好的时候才能发挥魔力,碎块只能拿去研磨成粉,当作魔力材料的辅助素材,这东西就太常见了,赚不了几个钱。 看着一地的魔石碎片,洛兰眼睛里止不住的流眼泪啊……这是糟践了多少钱啊……她内心如是思考着。 真是一个忠贞于自己欲望的女人啊,像是她这么表里如一的人可不多见了。如果天下人都是她这样的,恐怕就和平多了。 可惜的是,弗利德的带不走太多,随便装了一个包裹,剩下的就大方的交给天炎杯冒险团处置。 这个大方的举动一下子抓住了洛兰的心,对金钱的大方态度,一下子让洛兰对弗利德的好感度飙升。 然后,就是阿修罗纳加魔像。 这台魔像除了碎片之外,还有三把武器剩下。 三具身体,每具拿着四把侍刀。四把折断在石桌突袭中,四把附加斩铁魔法属性的侍刀和一把不知道是什么属性的侍刀被弗利德的圣剑一击削断,折断的魔法武器,里面所固化的魔力会彻底湮灭,不能再用。 仅剩的,是附加了【火焰】【冰封】【雷电】力量的三把侍刀。 老实说,对于弗利德而言,侍刀他并不会用,武器虽然触类旁通,但是熟练度也是很重要的一环,擅长使用刺剑的人,给他一把大剑他自然也能用,但威力铁定不如他用了许久的刺剑。 留下这侍刀没有什么用……不过,这是弗利德的应得报酬,他并不准备推脱。而且,魔法武器就算自己不用,也可以卖给秘法协会,或者交换其他的武器。 “没有洛兰小姐打开机关,我也就没有办法获得这额外的收入了。所以,就按照我一你们二的数量划分吧。” 弗利德本性大度,除了必要的报酬之外,对金钱没有过多的欲望。看出洛兰的白刃剑和侍刀那异曲同工的一点相通之处,直接度让了一把给他们。 这让阿贝尔脸色不好意思起来:“可是如果不是洛兰,你们也不会以身犯险啊……按理说,应该你们二,我们一……不过说实话,看老兄你不像是会玩侍刀的,而我的团员里,确实有人使用侍刀……这样吧,就当是我们买了一把,补给你们两个金币如何?” 阿贝尔也是公正,不愿意占弗利德的便宜。两个人都是有原则的,相互推辞两下,弗利德知道他真心,也就不强求,收下了金币,让阿贝尔心安理得的收下了侍刀:一路上,两人确实还要用到不少的钱。而且,到时候哈特在骑士学院里生活,肯定也是处处需要钱。不是有那么句话么?艺多不压身,钱多不扎手。 划分了冒险所得,大家便一起休息了,在大厅里打了地铺,夜色沉重,安宁的空气弥足珍贵的让众人心里安稳了不少。 而唯一发出轻微汩汩声的喷泉里,黑色的死气正缓慢的慢慢增加中。 第三十三章、疑云 次日,哈特醒的很早。 一般认为,人要是积累了大量的疲劳,睡得很晚,就会起的很晚。 但凡事都有特例。 哈特刚刚经历了大战,心情激动的很,期待着明天的冒险,再加上平日里每天都醒的很早,身体早就形成了生物钟,虽然比平日里的起床时间晚了不少,但考虑到昨天睡觉的时间,已经算是很早了。 一觉醒来,弗利德马上带着哈特告辞了。 天炎杯冒险团既然把委托人带到了这里,自然就是说明他们的任务在这附近。 自己是个外人,呆在这里也不像话,只会徒增尴尬:昨天自己那么大方,天炎杯冒险团自然不会对自己过于淡漠,不好意思说出让自己走的话。 于是等哈特休息之后,弗利德主动提出了要赶路,赶紧带着他离开了。 这就是弗里德的处事方针,不给其他人添麻烦。想做到这一点,比起帮助别人,更多的时候,要学会理解别人,从对方的角度出发。 而且…… 天炎杯冒险团的团长和委托人都是一流的好手……弗利德也担心,万一被他们看出端倪就坏了。 看看哈特对亡灵的反应就知道了,普通人听到亡灵的时候,第一反应都是邪恶的,富有正义感的人听到亡灵,自然就是除魔卫道。 弗利德即不准备死在这里,也不准备在这里杀掉他们,那么还是赶紧离开的好——而且是对所有人都好。 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森林中,淡出视野,天炎杯冒险团的团长阿贝尔这才露出了一点认真的神色。 “苏先生,您委托的地方是这里吧?” 天炎杯冒险团的众人没有离开这神殿,自然【这里】指的就是流水神殿。 被称之为苏先生的黑色羊毛衫男人点点头,这是个很典型的东方的姓氏,足以说明他体内流动着东方人的血脉。 “不过……还真是误打误撞啊洛兰……” 阿贝尔苦笑一下,看看身后还在睡觉的洛兰,有些无奈的耸耸肩,露出一个不知道该不该说她的样子。 “呵呵,这样真性情的女孩子可不多见了。” 苏先生倒是看得开,也对啦,这又不是他的事情,跟他没关系啊,当然看得开。不过,就本性而言,洛兰虽然冒失,但至少不属于被人憎恨的类型。苏先生很喜欢她这种无忧无虑又忠贞于欲望的样子。 这很真实。让他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哈哈,真性情么?算啦,不说这些,您是要调查这里吧,需要我们天炎杯回避一下么?” “不,我既然雇佣了各位,就是信得过你们。” 苏先生温和的笑了笑,大度的让阿贝尔留了下来,他一边四下打量着这里的布置,一边好像打发时间似的问道:“阿贝尔团长听过说这里的故事么?” “额,没有,遗迹啊什么的,我只知道逢魔境的事情,这种遗迹我们没得赚,自然就不太了解啦~就知道,好像是蛇神什么的?” 阿贝尔露出了不太好意思的神色,谦虚的摸着脑袋,这个动作隐晦的表露出了“请给我解释一下”的意思。 “这里应该是古代的遗迹。而且,说不好还能当作‘地质变迁’学说的证据。对于我们秘法协会而言,光这条消息就够让无数学者纷杳而至了,到时候他们还不是要拜托你们冒险者护卫?这可是隐藏的商机呢。” 苏先生倒也没有说什么长篇大论,听他话语中的意思,他自己应该也是一个秘法协会的学者,可是却没有很多学者长篇大论,不得要领的毛病。 “哎……没想到啊,我还以为只有硕星财团才会这么看重【商机】呢。嘛,反正我就是个普通人,有活儿我就做啦~~” 阿贝尔倒是比苏先生更看得开,明明是事关自己的生活和钱包,结果他反而豁达的放了过去。 深知阿贝尔的为人,苏先生轻松的笑了笑,和秘法协会有来往的冒险团少说也有三四十个,比天炎杯人数多的或者是战斗力更强的冒险团大有人在,苏先生选中天炎杯的原因,就是因为阿贝尔这个随和的性格。 不过,这个轻松的笑容很快就敛了起来。 因为…… “唔,阿贝尔,我们来聊聊那个年轻人吧。你怎么看。” 苏先生的目光集中在堆积在一楼大厅的魔像残骸里。 “战斗力相当优秀啊……前面的魔像一台被打的粉碎,可见力量之恐怖,其他魔像都是魔石粉碎,身上没有伤口,可见他之后没有和魔像正面交锋,都是一击穿心。还有那台复合的魔像,看切面,那么完整,可见他是一刀干净利落的切断,在配合洛兰的说法,是个相当强大的战士啊。而且,昨天的利益分配,也能看出来,不让自己的利益,也不会过多的损坏他人的利益,今天早上恐怕也是怕咱们不好开口赶人,自己主动离开了。有原则的好人啊,真想好好结交一下啊。” 阿贝尔眸子里燃起了炙热的战意,那是看见强敌之后,结合这个眼色,阿贝尔口中的“结交”,意思很明显了。那是发自内心想要和他交战,学习,最后共同进步的武者之灵魂。 “嗯,基本上和我的推测一样,而且,还要加上我们看见的那道光束。恐怕,他身上还有某种强大的魔法道具。当然,也可能是身怀武技。还有一点……空气中漂浮着浓郁的神圣的属性的魔法残渣……安格利尔教国可是从不外传神圣魔法,甚至连卷轴和道具都不会外传……这个年轻人……等我回去之后,交代秘法协会注意一下他吧。这样的人,日后必成人物。” “嗯嗯,不过,在那之前,咱们是不是该开工啦?我记得,任务是调查这个神殿的价值,然后确保三条以上的通往这里的通路是吧?” “嗯。” ———————————————— 弗利德和哈特离开了神殿,骑在马背上,哈特没过多久就是一阵困意上涌。 心情激动是一方面,身体疲劳与否是另一方面,人类的意志虽然强大,但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强行逆转自己的疲惫。如果意志力真有那么强,谁也不用种地了,衣食住行全用毅力解决就好了。 弗利德也只能苦笑,继续向下一个任务地点前进。 想要调查出那个亡灵巫师或者尸巫种的位置,光有四个点是无法确定的。 虽然同为亡灵,可弗利德没有觉着对方可能和自己一样的想法。 每个种族都有特例。 老虎是黄色皮毛加黑色花纹,但是也存在这白色毛皮的稀有种类。 同理,虽然存在着弗利德这样践行骑士道的亡灵,但是更多的亡灵是为了自己的研究,漠视生命和其他的一切。 想也知道,他们已经失去了一次生命,很多事情也就看得开了。 不过,不管他们是为了什么而盘踞在这里的,弗利德都准备驱逐他。 亡灵就应该呆在亡灵该去的地方。 在东方大陆的最南端,那是亡灵的聚集地。 被称之为“图德皇国”的土地上,所有子民,清一色是亡灵。 由【骷髅皇】【尸妖皇】【恐怖皇】三位上位亡灵统治,那才是亡灵该在的地方。 弗利德是教会的人,对这里很清楚。因为教会和亡灵曾经数次展开全面会战,最后双方都是损失惨重,最后才定下这个规定。 其实,原本是有四位上位亡灵的,这四位都是传说中上古时期就存在于世的,活了不知道多少岁月的恐怖存在。 不过,其中的【幽鬼皇】被弗利德亲手消灭了。这段经历,他简直记忆犹新。 而且,虽然叫不上名字,但是他身边,也有不少教会的圣骑士,大主教,甚至连教会的领军人物【法王】都牺牲了两位。 惨烈的战斗之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亡灵统治亡灵的国度,教会绝不插手。但是,亡灵也不能在图德皇国之外的地方胡作非为。否则就会被无情的歼灭。 因此,世界各地一旦出现有灵智的高级亡灵,教会都会加以规劝,让它们聚到图德皇国去。低等亡灵或者无视劝告执意开战的亡灵,都会被剿灭。 以此,亡灵和人类总算开始相安无事。 可是……现在的这个亡灵明显已经触犯到了教会的利益。 他做的研究,死气太重,已经引发了瘟疫,弗利德和他同族,更加有义务规劝他了。当然……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少不了就是一战啊。 弗利德悄悄转动了手腕,之前收到的圣剑的反噬伤害还隐隐作痛。 对自己都这么有效,更别说其他亡灵了。 连上古时期的鬼王都被弗利德的圣剑消灭过,更何况这种小角色呢? 第三十四章、圣女? 刚刚和阿修罗纳加魔像交手过,曾经沧海难为水,弗利德简直感觉之后对付的角色都是小喽啰……再加上哈特惊魂未定,弗利德也不准备教育哈特,也不需要考虑到哈特的适应,直接剑若游龙,干净利落的解决了目标。 轻松解决了需要剿灭的魔兽,哈特在精神上的成长已经超过了弗利德的预期,这个孩子很有素质,至少,剑术上不再是个“外行”,是“初心者”等级。虽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可至少比平均数值要高得多了。 只要明白“目标”,跨进了【门槛】,挥剑就会变得有条理的多。 很多初心者打不过人家,并非是训练不足,而是心生恐惧,一看见明晃晃的刀子,心里先多了好几分恐惧,生怕被刀刃割伤身体,流血啊,留疤啊,甚至是残疾身死等等,心里一恐惧,再加上接近战的时候双方速度都是极快,稍一分神,反而更加破绽百出。 现在哈特已经没有这个疑惑了。 弗利德说的清楚:“伤痛是成长必经的东西,别担心,我不会让你留疤、残疾的。” 以弗利德掌握的神圣魔法,别说是治疗,就算是起死回生都不是太难的事情。可惜的是,起死回生这种魔法太过于圣洁,现在的弗利德使出来的话,那不叫起死回生,那叫共赴黄泉…… 至于治疗魔法,弗利德也不想用太多。如果过于依赖魔法的力量,产生了依赖就不好了。和不让他使用圣剑的原因一样。 有了弗利德的保证,天真的少年全心全意的相信,剑术也使得有模有样,配合大剑上面的魔法,伴着银亮的光辉,倒是也能解决一些低等级的野兽了。 而且,知道了弗利德在安排魔法阵,每次战斗之后,哈特都会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撇过去,关注弗利德的行动。只见这个黑骑士,果然在战斗之后,把剑刃拖在地上,描绘着巨大的魔法阵。不过之前哈特战斗之后都在思考自己的事情,没注意到。 原来如此,不能只关注着自己的事情,要开阔视野么? 哈特若有所思,殊不知,自己已经领悟了许多剑士一辈子都未必能领悟的事情。 解决全部任务之后,天色渐晚,弗利德吃了潮汐神殿的亏,已经不想再带着哈特露宿了,两人共乘黑马,死气催动,加紧速度向卡洛镇赶了过去。 离开了两天,卡洛镇的变化可谓是极大。 能明显的感觉到城市特有的热闹气息,或者说,嘈杂气息。 哈特海蓝的眸子里,尽是人头攒动的景色,在天空带着紫色的橘红颜色下,形形色色的人,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有着各不相同的身份和立场,然而,他们却全都涌上了街头,看看空荡荡的小路和被围的水泄不通的主干道,少年也只能感慨“万人空巷”这个成语果然不是骗人了。 两人花了相当的功夫,这才挤入了人群,回到了自己的旅馆里,连冒险者协会都没来得及过去,任务的话,看起来只能等到晚上再去交付了。 “这是怎么了?怎么忽然这么热闹了?有什么活动?” 弗利德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个让人心生好感的礼貌微笑,同时,右手拇指,悄悄按了三个铜币在红木桌子上,往旅店老板的方向推了推。 不知道是看在笑容还是铜币的面子上,旅店老板从自己的事情中抽出身来,看看门口,道:“还能是什么?你们没听说么?圣女的传说。” “哦?不知道,愿闻其详。” 弗利德谦逊的态度让旅店老板一阵暗爽,人类总是在发现别人不如自己的时候,获得满足感,老板也不例外。看着弗利德这戎装,就知道他是一个很厉害的战士,可是他再怎么厉害,还是不如自己见多识广不是? 而弗利德也正是算准了老板会因为自己的态度而暗爽不已,这才使用了谦逊的态度就是了。 或许是很久没和人聊天了,亦或者是单纯的想要卖弄自己的学问,老板左右扫视一下,压低身子,神秘感满满的凑到了弗利德和哈尔的耳边。 圣女,严格来说,不是她的称号。 不知道是谁开始叫的,总之,现在大家都把这个不知名的少女叫做圣女。 既然是圣女,自然是做了什么让大家都能心悦诚服的事情了。 这个少女做的事情…… 就是驱逐瘟疫。 对于被不知名的疫病困扰许久,已经开始影响人类的生命的卡洛镇及其周边地区而言,这简直是神迹! 教会的牧师大人和城镇里久负盛名的医者,都束手无策的大病,就这样被一个少女给轻而易举的化解了! 而她使用的方法也很简单,当时起效,把一些神秘的药粉撒入清水里让人饮下,不出五分钟,因瘟疫而恹恹无力的人,全都感觉精神了不少! 这个少女最先是在卡洛镇周边行医,这是昨天傍晚才刚刚到了这里。今天早上马上就开始在最宽敞的主干路上摆下摊子,免费为人们祓除病魔。 这样的人,不是圣女还能是什么? 于是,听闻了卡洛镇有一位能够解决瘟疫的圣女,不能动的让家里能动的求药,没有出现瘟疫症壮的,也赶紧过来看看自己是不是安然无恙。 结果就是两人看到的样子了。 真是了不得啊。 卡洛镇简直像是变了一个城市似的,充满了狂热的气氛。 仔细想想,也就能理解了,毕竟是事关自己生命的事情吗……保不齐什么时候疫病就夺走自己的生命了,当然是早来就医早好咯。 大家都是求人家看病的,自然态度不会太差,家里富裕的就提着礼物,家境贫困的更是千恩万谢,人来再加上礼往,简直比十五天一次的大集市都热闹! 不过…… “免费么?” 弗利德紧皱眉头,嘀咕着这个词,眉头皱成一团。 “嗯。当然了,要不然,怎么说她是圣女呢?要不是超凡入圣,谁有这个高洁的心肠!” 老板不屑一顾的哼了一声:心里除了高傲,还多出了两份鄙夷,到底是一介武夫,哼!粗陋寡闻。转而,他粗眉一跳,平和的口吻有些严肃了起来:“我可警告你们,那位圣女正住在咱们旅店里!等人家累了一天回来休息的时候,你可不许打扰人家!我丑话说在前头,圣女大人对我们卡洛镇有救命大恩,绝对不允许你们这些人胡来。” 看老板严厉的样子,刚青色的眸子里,简直要射出熊熊赤炎一样火热的情愫,似乎是为了加强老板话语里的说服力,柜台旁边的保镖把粗木棒啪啪的在手里拍出声音,一副“别不识趣”的架势。 见状,弗利德就知道,他应该是打发了好几批心怀不轨的……也不能说不轨吧,应该说是心术不正的登徒子了。弗利德再三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这样,这才带着哈特上楼休息了。 “居然是圣女!” 一到房间里,哈特激动的难以自制,双手合十,一脸憧憬:“能和圣女同个旅店!一定会得到神明的庇佑的!” 看哈特的样子就知道,虽然素昧谋面,可哈特的心已经被这个圣女给勾走了。 憧憬骑士道的少年,对于“神”啊“圣”啊之类一听就很厉害的人特别没有抵抗力。这让弗里德有些不以为然:你小子,可是和巡礼圣骑士一起旅行啊。 不过,崇拜么? 虽然记不清名字和具体的身份,不过,弗利德还是能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也是无比憧憬着骑士团的。当年自己还收藏了一大堆首席圣骑士的木雕来着…… 说起来……我家在哪里来着? 不知道是不是某种禁锢的原因,成为亡灵的他,对于其他的记忆,哪怕是小时候买了多少个木雕,木雕的细节都能清清楚楚的回忆起了,唯独想不起和自己身份相关的事情。 这么说来……确实啊…… 圣骑士本身就不应该是能够转生成亡灵的…… 自己……难不成……也是某些人别有用心的产物么? 看起来……等到一切告一段落,要去图德皇国一次了。亡者复苏的事情,还是要找专家啊。 第三十五章、所谓斗气(上) 因为街上被四方涌来的人群围了个水泄不通,弗利德被迫放弃了马上去协会汇报任务进度。考虑到哈特的疲倦,让他休息一下也不错。 不过,正如很多人一到睡觉的时候就会忽然精神一样,哈特一听说可以休息了,反而精神了起来。 看他这样,弗利德忽然想到了什么,放下了手里的工作。 “那么哈特……” 黑骑士随手扯了一张椅子,伴着椅子腿滋滋啦啦拖行的声音,顺势趴在椅背上,这个非常生活化的动作让哈特颇感亲切。 “你应该也注意到了吧,不管是之前在酒馆里战斗过的大剑士,还是我和洛兰,大家都会使用一种淡淡的半透明的气息。” “嗯!” 哈特点点头,半肯定半炫耀的应了一声,道:“是【斗气】对吧?” “没错。那么,你现在基础也打好了。我现在,正好给你讲一下斗气的训练方式吧……不过话虽如此……” 惨白的面容上,露出了苦涩的困扰的表情,黑骑士眉毛弯曲成困扰的感情:“我自己使用的斗气,是脱胎于圣骑士使用的神圣力量,换言之,这是安格利尔教会不外传的东西……所以,我没法教给你,只能用其他的方法让你理解了……不过,可能会有点疼,大概未来一天两天里都没法自如的行动,这样可以接受么?” “可以!” 哈特双眼直冒金光! 要来了吗?!终于要来了吗!骑士小说里约定成俗的套路!人气配角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的力量转移给主角!难道说! 自己也要来了吗!弗利德,要把斗气转移一部分给自己吗?! 文学的浪漫主义情怀涤荡在少年的胸腔里,把不安和未知当作原材料,酝酿出一种醇厚的感情,通过血管渗透到全身的每个角落。 让哈特脱掉上衣趴在床上,弗利德的手指按在了少年背后右边肩胛骨附近的皮肤上。 他的手指非常凉,没有正常人类应该有的体温,让哈特身上不由自主的泛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 “这里,是人的肺部。也就是我们呼吸的地方。” 之后,哈特感觉背后凉凉的感觉往下延伸,大概到了肋骨末端。 “而这里,则是胸腔和腹部的隔膜。对于我们使用的斗气而言,这两个地方可谓是至关重要的。东方的气功,讲究气沉丹田,然而很抱歉的是,我不太理解丹田是什么地方……所以,我只能告诉你我知道的。总之,哈特,你做好准备,会有点疼……” “嗯!” 哈特点点头,从旁边抓了一块毛巾塞在嘴里咬住,一脸我绝对不会叫出声的架势。就算真的叫出来了,那么多孔的毛巾也会大量吸收声音,不会影响到外人。 看他准备好,弗利德把斗气凝聚在指尖,从背后按住了哈特的肺部…… “唔唔唔!!” 哈特支吾声里,明显能透出痛苦的音色,眉毛好像他嘴里的毛巾一样,扭成了一团,不片刻,他头上便沁出了细密的汗珠,毫无疑问,少年此时正在忍受着煎熬。 虽然有点粗暴,但这是让哈特理解斗气的最好方法。 弗利德的手指成为了连接哈特肺部的桥梁,中正平和的斗气顺着这条狭小的道路,仿佛水流一样涌入少年的肺部。 这个感觉,绝对不会太舒服。 弗利德自己也曾经体会过,这是仿佛溺水的感觉。 不停的有什么东西涌入自己的肺部,强行鼓动着原本空间有限的器官,可不就像是溺水?不管愿意不愿意,水都会强行灌入身体。非要说比溺水舒服一点的,大概就是注入哈特肺部的斗气,哈特可以通过鼻孔排出去。 这是注入斗气最痛苦的一步。因为不曾锻炼过的肺部,能够容纳的气息有限,而注入者,则必须把被注入者的肺部开垦一下。 就好像,为了装下一只烤全羊,就需要一个巨大的盘子,如果没有,是不行的。现在弗利德做的事情,差不多就是把哈特的“盘子”回炉重造,做成一个足以容纳珍馐美味的巨大“盘子”。 这个过程没有太久。 该说因祸得福么? 少年当年错误的挥剑姿势,每次挥动都要乱叫的坏习惯,反而让他的肺部变得强韧。每天都在勉强自己的肺部,让少年变得很适应痛苦。 充实的痛楚之后,就是火热的触感,仿佛肺部自内而外的燃烧起来,火焰一样的灼烧感鲜明的触动着感知痛苦的神经。 紧接着,斗气扩散开来,顺着血管,流入哈特的全身,原本灼烧似的痛苦,也逐步降温,变成了热水澡的程度,经历了刚刚的痛苦,斗气充盈全身的感觉,舒适的挤破他身体的每个角落。 哈特脸上痛苦的神色明显得到了缓解,他大口的喘粗气,无力的趴在床上。 “嘛,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吧。来,哈特,试着凝聚斗气吧。” 不知何时,弗利德的手掌完全按在了哈特汗淋淋的背后,明显能看到他张开的五指,每个指尖都缠绕着半透明的温热气流,而在他手下,哈特呈现小麦色的身躯上,也隐隐约约散发着斗气的痕迹。 这是强行把斗气注入哈特身体内,让他感受一下斗气是什么的做法。 如果比作教育的话,正统的斗气习得,是先经过学习书本知识,在通过老师的授课,最后才让学生单独完成某些任务,作为验收。 而弗利德的做法,则是直接把最后的这个任务带着哈特做一次,然后下一次,他照猫画虎的重走一次,就会轻松很多。而且有了实际体验,再回去学习理论知识,就会容易得多,至少会很好理解。 哈特顺从的听着弗利德的话,按照他说的,试着引导身体里流动的斗气,只感觉那温热的气息真的随着他的意志,在他身体里扩散开来,暖洋洋的,好像浸泡在热水里一样。斗气流经的地方,身体的骨骼,肌肉,神经,血管,全部传来了有力的信号。 这就是为什么斗气会成为武者和普通人的分水岭。 掌握了斗气,将斗气包裹在身体或者武器上,就会大幅度提高身体强韧程度和武器的攻击力。就好像未经锻打的铁块和千锤百炼的名刀的区别。 “如何,能理解了吧?那么,我就好好的给你讲解一下,斗气的来由吧。不过,我用神圣魔法比较多,对魔力的理解明显超过斗气,能说多少,我就说多少吧。” 第三十六章、所谓斗气(下) 斗气是一种很常见的能量,其实说白了,那是一种特殊的“呼吸法”。 因此,肺部的空气容量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 每个人的身体,都有着名为生体能量的一种特殊能量,它广泛的存在于每个人类的身体里,它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有人和火属性魔法适应性高,有人则对火属性完全不行。这种素质,就是生体能量的一种表现。 每个人都有,只是会不会利用。 再举个例子的话,受到刺激的人类,往往会使出更强大的力量。比如战场上被逼入绝境的人,有过“徒手搬起磨盘大的石头扔下去”的传闻,算算重量,那是上千斤的重量,正常人是做不到的。 农村里,弗利德也听说过一位老太太看见亲孙子被狼叼着,愤而提起柴刀,白发苍苍的老人硬是把一头壮年的孤狼给追杀砍死了。 这也是生体能量。 将战士最重要的气息,汇入生体能量,再把它导入身体的各个部分,刺激身体使出力量,这就是所谓的“斗气”。 顺便一提,东方的气功虽然说法和原理都不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都是用气功来引出人体被隐藏的力量。 联想一下洛兰吧,被她踢飞的石桌,少说也有百十斤,这可不是一个女孩子随便一脚就能踹动的,而且,踹动,和踹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好像举重,双手举起来,和一只手拿起来扔出好几十米是两个概念。 这就是生体能量。 人类是一个潜力无穷的生命体。弗利德是最清楚这点的。 身为鬼王种的亡灵,他的力量大概是生前的一半,即便如此,他也展示出了如此惊人的战斗力,可想而知他生前到底是怎样睥睨天下的强者。 弗利德做的事情,就是利用自己的斗气,激发哈特身体里的生体能量,有过一次体会之后,学起来就容易多了。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最后一步。 “哈特,最疼的要来了……你做好准备。” 忽然,弗利德说话了。 身为亡灵的他手指冰冷,可没想到,身为亡灵的他,连说话都是这么冰冷。哈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吞了口唾沫,不停在心里安慰自己…… “就,就疼这么一次么?” 少年嘴里的毛巾稍微松动了一些,漏出这么一句话。 “啊,我向你保证。之后再不会收这种罪了……当然,也不会比这个更疼,不会再受罪了。不过,挨了这一下,大概未来两天都要躺着了吧?” 弗利德说的轻松,或许是希望这样能让哈特感到轻松吧。 不过,他这云淡风轻的模样,适得其反的,加剧了和哈特的恐惧感…… “……我、我知道了……” 心里还有点胆怯,但黑骑士一直以来付出的真心得到了回报,哈特点点头,接受了他的提议,大胆的应了下来。 弗利德把哈特翻过身来,让少年仰面躺好,嘴里的毛巾没有取出来,以免喊出声惊扰他人,也避免不小心咬到舌头大出血。 少年常年奔走于山林锻炼出的体力在此刻得到了充分体现,虽然还存有些许稚气,但少年的身体一如猎人般的强韧,肌肉结实而匀称,富有爆发力。因为刚刚注入过斗气,还能看出淡淡的气流从他体内钻出来。 弗利德深吸一口气,将自己的肌肉——也不知道亡灵身体里,这个算不算肌肉啦——坚固的聚集起来,力量鼓动,让弗利德的手臂整个粗了一圈…… 紧随其后的…… “哈!” 一拳猛击哈特的小腹! “唔————————” 被毛巾堵住的声音顺着多孔的毛料缝隙钻了出来,少年的身体里满是痛苦的感情伴着大量涌出的气流,疯狂的让哈特感觉到了剧痛。 因为嘴巴被堵住,气流的出口只剩下鼻孔,可怜的哈特什么时候体会过这种感觉?之前是被弗利德不停的灌入斗气,就好像无视肺部容量大量大量的吸气。现在又是一拳逼迫气体喷出,这次也是无视身体感觉大口大口的喷气,少年从没感受过这么绵长的呼吸,一吸一呼都是那么的长,长到对时间的感觉都麻痹了。 事实上,这是因为大脑短暂缺氧导致的神志不清,不过,这也突出了弗利德着一拳的力量。 当然,这不是殴打。 否则的话,以弗利德臂力,哈特没可能活下来。 这是为了逼迫哈特喷出身体里蓄积的所有气体。 第一,先用自己的斗气激活身体的感官。 第二,在用自己的斗气撑开哈特的肺部。 第三,最后用自己的斗气逼迫之前蓄积的气息全部涌出。 出乎意料的,弗利德的拳头并没有给哈特带来太大的痛苦,主要的疼痛,来自于哈特无法自如的掌控自己的呼吸。 这样一来,准备工作就结束了。 一个问题。当人喝水的时候,忽然杯子消失了,水不见了。人会怎么办? 当然是拿起旁边的杯子继续喝了。 弗利德先是让哈特的身体进入“被斗气激发”的状态。现在又把自己的斗气给驱散了开,那么,哈特的身体会怎么办呢? 当然是从少年强韧的身体里榨取生体能量了。 紧接着,弗利德把哈特不离身的圣剑包裹取了过来放在他身边。虽然隔着布料,弗利德的手掌依旧感觉到了灼烧的痛楚,可见圣剑神圣力量的强大。 在哈特胸口画了一个聚集灵气的画印,这个阵法可以提高圣剑神圣力量传导到哈特体内的效率。 也就是所谓的“增益”啦。 弗利德碍于教会的规定,不能对哈特“教授”自己的神圣斗气。 但是,这不是“教授”啊。 这是哈特的身体,自己从圣剑里夺走的。 而自己也只是给圣剑施加了一个魔法阵而已。安格利尔教国不允许神圣魔法外传,怎么,还不允许给武器附加魔法了?这是什么道理? 这样一来,不出意外的话,哈特就能获得和自己一样的资质,使用罕见的神圣属性的斗气。 或许会引来麻烦吧?不过,安格利尔教会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对人类很友好,就算真的要究责,也是追究自己,而到时候,自己还不定在什么地方逍遥的。 弗利德的心里充满了这种很不名誉的诡辩。看着少年力尽,双目涣散,无力的躺在床上,弗利德笑了笑:“好好休息吧,少年。” 悄悄的,他走到了一边,安静的坐在桌子前,摊开地图,探测盘踞在此地的亡灵的位置。 第三十七章、足不出户,确定目标 天色渐暗,弗利德也终于从地图中抬起了头。 昏暗的采光,让弗利德由衷的感觉到时间的推移。 的确,弗利德使用的【地图探测术】是很常见的东西,基本上看一眼就知道魔法阵反馈的内容。 然而,只是用眼睛确认的话,谁都做得到。 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新人的区别,也就在这里。很多时候,专家和新人在能力上是很相似的,只是“利用”上不一样。 通过卡洛镇周围六个点反馈来的信息,弗利德确认死气的来源在北方的山脉附近,越来越浓重。那是被称之为乌诺连山的南北走向山脉,浓密的森林和险峻的地形便是天然的保障。 卡洛镇不同于艾叶兰镇,这是一个依附商业往来和港口的城市,靠山吃山?卡洛镇已经熬过了这个阶段。比起上山冒着被袭击的危险,还不如乖乖服侍那些远道而来的名商大贾来的实在。 所以,卡洛镇虽然临山,但是山脉却鲜有人迹。如果藏身于此,确实是个很好的选择。 这个结论,谁都能得到,只要会看地图,能认东西南北就可以。 啊……好像不是谁都能做到……尤其是无法分辨东西南北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某个有着红色头发和紫色头巾的女孩子的造型出现在了弗利德的脑海里。 总之,这种粗浅的知识谁都有。 于是,弗利德拿出了另一张地图。 那是从冒险者协会那里买到的【秘法协会的地图拓本】,售价超过20银币的超昂贵的东西。 秘法协会是个很庞大的组织,虽然一开始知识探寻“魔道”的奥秘,可是不知何开始,渐渐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多,只要是“未知”的事物,全部是他们探寻的目标。 比如秘法协会的地理分部,就是专门考察各地风土人情,地质风貌,研究整体世界的。虽然本身对魔法的探求不是很多,但却给其他研究学者提供了大量的可参考资料。 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20银币的高档拓本,质量不是2铜币的普通地图能比拟的。 比如……等高线。 比如……精确度。 比如……古代遗迹。 比如……逢魔境。 这是一张卡洛斯附近的地图,向东西南北延伸出四十公里,密密麻麻的各种图标都印在上面。 有了严密的地图,就可以进行推导了。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推理。 对于亡灵或者亡灵巫师而言,他们的目标从来不是毁灭世界。他们最多就是在研究自己的课题的时候,不小心顺便危害到了世界而已。那不是目的,而是过程中不可控制的变数。 既然是要做实验,首先,地形是肯定的严加筛选的。 如果是占据了前人的遗迹,那么首先这个遗迹要足够安全。逢魔境是不行的,那里太容易吸引来冒险者和魔物。 然后,普通的遗迹也不行,秘法协会的地理学者们,经常愿意来这种名胜古迹做考证,而且身边还要带着冒险者。 以这个亡灵巫师,死气积累了数十年还没有被发现,可见他是个为人小心的人。这么一来,他肯定不愿意呆在可能被人打扰的地方。 结论就是,在地图上没有被绘制的建筑物,可能性奇大。 这一下子,弗利德排除了地图上接近三成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弗利德对比一下昨天遇袭的地方,发现地图上没有标注,看起来,那个流水神殿并没有被人发现。搞不好,天炎杯冒险团就是去调查神殿的。 当然,如果这个亡灵巫师更小心一些,他就会选择挖掘一个地宫来当自己的研究室。 这样一来的话,就更好确认了。 事实上,在山脉上,合适开凿洞穴的地方不多,首先,不能太热闹,尤其是不能有大量的动物啊猛兽啊附近逛游。这样一来,林木草叶丰沛的地方要先排除,而林木草叶都是需要阳光的,采光良好的“山之南侧”的阳面,往往林木更加茂盛。 茂盛的植被会吸引食草动物的光临。而食草动物是食肉动物的美餐……这样又缩小了范围。 而之后,如果是想修建地宫,那么地点也很需要考究。很多人可能觉着,山上那么大,是不是应该找山峰挖洞穴啊?或者是说,在哪里都一样啊什么的。 然而事实上,真正合适开凿隧道和地下宫殿的,是谷地的下面。 这要涉及到很多地理学的知识,弗利德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学者,但是他听自己的同伴说起过,向斜成山背斜成谷之类的地理学专业知识,也知道背斜因为防水和顶棚稳固而合适开凿隧道——总不能刚刚挖好地宫,然后就塌了吧?这多委屈啊。 一步又一步的缩小范围,虽然足不出户,但是弗利德已经否定了大半张地图的位置。 然后,再结合自己的圣印地图指出的方向,弗利德再次缩小了范围,有问题的地方,就剩下四个了。 这就是专家的从容。 弗利德生前经历了无数的冒险,或许不是一个合格的学者,但绝对是一个优秀的冒险家,各种杂七杂八的知识丰富到难以附加,简直是行走的百科全书。 掌握知识,并且用它处理问题,这就是专家和初心者的区别。弗利德的身体虽然退化,但是智力则保持正常。被允许佩戴最高规格圣剑的圣骑士,怎么可能是一个弱者呢? 一个下午,弗利德就选出了几个最可能是敌人潜伏位置的地方。明天等哈特差不多了,教他两招剑术,就带着他去探查一下。 看看天空,火烧云懒懒的赖在一片青山之中,视野尽头隐约能看见一点海的蓝色,低头,则是向各个方向离开的人群。 哦? 圣女的救助结束了吗? 弗利德确认了一下自己的素材袋子,准备去冒险者协会先把任务报告了。顺便,帮哈特带点吃的回来。 少年在床上睡了一个下午,精神反而更好,面色红润不说,肌肉都感觉更有力量,连那介于金色和亚麻色的短发,现在也好像变成了纯正的金发。 这是因为圣剑上的神圣力量流入了哈特体内,并且激发了他的身体导致的。 这样一来,哈特也能跻身武者行列了。之后,教他一些运转斗气的法门,便能把自己的剑术教他一些了。这样的话,哈特也能多一点战斗力。 推门出去,弗利德就看见下榻旅店里挤满了吃饭的人。 然而,气氛……有点不太对劲的样子。 每个人桌子上都有相当的饭食,而每张桌子,都是八人满座。大家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这话,眼睛却若隐若现的瞥着门口。 这是什么意思? 弗利德无力的耸耸肩,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怎么?这家旅店是这么多人的吗? 看起来,只能等一会在外面给哈特外带一点食物了。 在看旅店老板,一双小眼睛瞪得好像铜铃,简直要瞪出来了,精明的目光利刃一样来回扫视周围的人,柜台旁边,保镖粗壮的手里提着粗木短棒,肌肉高高隆起,上面能看到暴涨的血管,豹眼怒视,里面能看到愤怒的血丝,如果有人乱来,肯定要挨上一发。 怎么了?这么剑拔弩张的? 弗利德奇怪的皱皱眉,心说一声不关我事,径直往门外走去。 然而黑骑士前脚刚刚迈出大门…… “哎呀?” 正好和某人撞了个满怀,少女娇柔受惊的声音一下子传遍了旅店的每个角落! “什么人!” “没事吧!” “杀了他!” 原本安静的空间里,一下子充斥着各种各样强烈的感情,几乎所有人都是拍案而起,有武器的抄家伙,没武器的挽袖子,气势汹汹的,一副要把弗利德杀之后快的表情…… 啊! 弗利德这才想到…… 好像…… 酒店老板说过…… 圣女大人……就在这里下榻来着?! 第三十八章、圣女大人 步履匆匆的人在门口碰上,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以世界为范围,那么每天都要发生个上千次左右。 可就是这么稀松平常的事情,却让弗利德陷入了困境。 看大家的反应,毫无疑问啊,自己撞到的这个女人就是传说中的圣女…… 就说嘛,这种旅店,就算人多,也不可能多到座无虚席。这些人恐怕都是来瞻仰圣女风采的。 在结合之前老板对自己的威胁……说不定里面就有多少个登徒子,准备一亲芳泽呢。 结果,这么好的事情被自己给撞上了。 额,还真的是“撞”上了。 估计群情激奋慷慨激昂的人群之中,已然分成了三派了吧? 正直的,以为弗利德是登徒子的正义之士。 直性情的,希望自己是弗利德,正好和圣女撞个满怀的嫉妒者。 还有就是跟着瞎起哄的。 不过不管以什么原因,他们对弗利德的憎恶是一致的…… 哎呀,这还真是撞了个马蜂窝啊。 “抱歉,没事吧?” 自己也是有错在先,弗利德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个绅士的笑容,强忍着那些满是恶意的眼神,彬彬有礼的对瘫坐在地上的圣女伸出了手…… “啊……弗利德先生?” 然后圣女的应对,一下子让激动的人群更加暴乱…… “什么!那小子?!” “怎么可能!” “莫非,是熟人?!” 结果一下子,铁板一块的旅客们,现在炸开了锅,彻底乱套了…… 之前只有三派,这下子,变成了五六派了! 有嫉妒的:为什么和圣女认识的不是我!! 有拘谨的:啊,原来是圣女大人的朋友啊,可不能失礼! 有别有用心的:哎呀,可得好好搞好关系,跟圣女搭线就靠他了! 有想得太多的:该不会,这个家伙是个骗子,已经准备对圣女大人下手了?! 自然,最多的还是看热闹的:关我屁事,反正我就是希望局面混乱,越乱越好,反正我只要有美人看就OK了! 不过不管如何,弗利德冰冷的手里,传来了圣女大人温热的温度。 “你手可真凉。” “抱歉,体弱。” “啊,却是……弗利德先生脸色不是很好呢……” 弗利德随意的找了个理由搪塞了过去。然而圣女的几句搭腔,则仿佛给本就干柴烈火的空气里,浇上了一盆炙热的沸油…… 这下子,原本就混乱的场面,更加难以控制。 然而,弗利德的内心和他们一样惊愕。 出现在弗利德面前的女人,正是前不久才和两人分开的泰蕾莎! 这还真是个惊喜! 毕竟三人相识的时候,泰蕾莎正在被追杀,弗利德会担心她也是人之常情,看她这么精神,还成为了圣女,说实话,心里放松了不少。 “说起来,你怎么成圣女了?发现解决瘟疫的方法了?” “嗯!” 一提这个,泰蕾莎两眼放光,炯炯有神,就差没扑到弗利德面前拽着他的手跟他念叨了。 看这样子,她肯定是找到了解决瘟疫的办法了吧? 呵呵,之后再来听听吧。 “抱歉,我得先去一次冒险者协会,等我回来能说给我听么?” “好!一言为定。” 大概是能帮助人心情愉快吧,泰蕾莎的脸色红润,双目激动的颤抖。不过脸颊不可避免的透出疲倦的苍白,仔细看看的话,她的瞳孔也在游离,应该是辛苦了一天了。 暂别了泰蕾莎,弗利德一个人去冒险者协会汇报任务。 期间被醉鬼纠缠了七次,故意撞到自己的人二十二次,几乎每个人都再瞪着自己,不怀好意和别有用心的视线有如长矛,刺入弗利德的身体。饶是身经百战的圣骑士大人,也被这些光芒刺的浑身难受,只能感慨人心的力量了。 泰蕾莎真的很得人心啊。 也对,毕竟是解决了无药可医的瘟疫的人啊…… 对于小镇的人而言,她就是救世主。再加上是妙龄少女,浑身还透露出温柔的气质,自然很有人气。不,不如说,没人气才比较奇怪。 这么一说……弗利德忽然想起来当年在安格利尔教会的时候,和自己同期的圣骑士们,也确实是女性骑士更受欢迎一些。男人们不介意养眼,女孩子更是不介意和同**流。 有一种被歧视了性别的感觉啊。 弗利德不为人知的苦笑了一下。 在柜台前,把任务所需的素材递了过去,满满当当的小袋子换来了同样满满当当的小钱袋。 算算钱,差不多能给哈特添置一件优秀的护甲之类的。现在他身上穿着的皮革扎甲,防御力不差,但是头和手的防御力很弱。应该优先添置一些才是,让他提前习惯护具的重量。 如果能买到全身锁子甲就更好了,可惜那种东西可遇不可求,除非找工匠特别定制,否则基本上很少有地方出售整套锁子甲。 返程的时候,弗利德敏锐发现,旅店里的人看自己的目光都不一样了。 各种各样的神采,还有无声的压迫力。 明明座无虚席,却鸦雀无声,这种诡异的感觉,让旅店老板喝茶的声音都变得洪亮了起来,弗利德撇撇眉毛,心说:你们这么抵制我也没用啊?你们不受欢迎是因为你们不去跟她搭话,敌视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说道这里,弗利德忽然想到了自己生前好像也跟谁探讨过这个问题。 最后对面的女孩子用欢脱的语气笑道:“虽然解决不了问题,但是至少心里好受啊?有一种我确实做了什么事,只不过没有收到回报的感觉!大概就是这样啦!” 记不清她的脸,但唯独她笑的很灿烂这件事弗利德的记得很清楚。 那是……对我而言……重要的人么? 嘛管他呢。 弗利德耸耸肩,轻松的把自己的烦恼抛在脑后,不去理它。这就是他最大的优点。以自由为名的骑士,行事作风也是无比的自由,随心所欲。然而他本人却受过相当良好的教育,随心所欲,也不会超脱规矩。这是东方人讲究的“从心所欲不逾矩”。 率意而为的骑士就这样,迎着大家敌视的目光,大步到老板面前,问了门牌,叩响了泰蕾莎的房门。 “我是弗利德,可以进来吗?” 第三十九章、圣女与传说 泰蕾莎居住的房间,明显和弗利德的那一间不一样。 当然,旅店老板也是做生意的,自然不会弄什么的差别对待,虽然会划分上中下品,但不至于同品质的房间给予太大的差别。比如给弗利德很差的房间,或者给谁很好的房间。品质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服务和附赠的食物上,于房间本身的差别,只有大小等几样要素罢了。 单从布局来看,两人的房间都是没情调的石头堆砌而成灰色墙壁,四堵墙壁围成了安宁的空间。边角带着黑乎乎污垢的木头窗框,上面糊着不太透明的白色油纸,本来因为黄昏而变得暗淡的光线,透过这层油纸之后变得更加微弱,和木桌上点燃的油灯发出的昏黄的光线混合在一起,摇曳出一点贫穷的光线。理所应当的,床和桌椅都是普通的木材拼凑的,算不得有多华贵。 这些都是一样的地方。 泰蕾莎毕竟也是个旅行者嘛,不可能那么铺张浪费,旅费什么的,永远是旅行者永远的痛。不担心旅费的那种,不叫“旅行”,叫“旅游”,这个游字,就是游玩的意思。 那么,明明说了这么多相似的地方,为什么弗利德还会觉着不一样呢? 排除了房间基本构造的差异之外,可能性就只有一个了。 那就是装饰品。 泰蕾莎的房间里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袋子简直要把房间堆满了一样。 简陋的,有随便用粗麻布包裹的,豪华的,有上等的金丝楠木的礼盒。有的包装着漂亮的花纹布,有的则在干脆就直接在礼物外面绑个丝带。不用多说,这都是“礼物”。 诚然,圣女给村民驱除瘟疫是免费的,但是,人家要不要是一回事,看病的人给不给是另一回事。退一万步说,真要是有人免费看病,病人心里也是一阵阵含糊,老觉着欠了人家什么的。 毕竟人家是救了自己的性命,每个人都不吝惜自己的感激之情,凑出大大小小的礼物,知道泰蕾莎一个女孩子不方便,就都送到了旅店里。虽然每个人送的东西都不多,但架不住送的人多啊! 最简陋的有农副产品,比如鸡蛋和萝卜马铃薯,豪华一点的比如点心,桌子上一个漂亮的黑色木盒子里正散着甜腻的味道,估计是泰蕾莎昨天没吃完的。还有各种各样报着袋子看不出用途的东西。 假设看病的人里每一百个里面有一个愿意送礼,卡洛镇极其周边地区,何止百万人?人口基数一大,不管多小的几率都变得庞大了。 用一个词语就能形容现在弗利德看到的情况,那就是“蔚为壮观”。 而泰蕾莎就坐在一大推大包小包里,一副累惨了的样子。 轻轻拨弄着自己秀丽的褐色长发,少女纤细白皙的手指灵巧又漫不经心的编织着自己的头发,捏起三缕,快速把它们编织成一条小小的装饰性的发辫,然后再解开,如此往复,似乎这样就能让她平静下来一样。 而在她无力的发帘下面,琥珀色的双眸随着粗重的喘息声而微微扑朔着,看起来有点恍惚,应该是精力消耗过大了吧。弗利德当年训练的时候,练习太狠,当天回宿舍的时候就是这个感觉。 听到弗利德进来的声音,泰蕾莎赶紧站了起来,清秀的脸上那繁多的倦意消散了一些,略显涣散的琥珀似的眸子也重新聚集的视线,落在弗利德身上。她努力想勾起嘴角,露出个笑意,可嘴角却不自由的打着呵欠——看得出,今天的“治病”让她极为劳累。 仍旧努力把自己的倦意驱散,泰蕾莎强装着挤出了一个干劲满满的笑容,道:“又见面了啊,弗利德先生。” “哎?我可不记得我什么时候有过【圣女】朋友啊~” 弗利德耸耸肩,双手无辜的一个平摊,开了个小玩笑。 领会到他是在逗弄自己,寻自己开心,泰蕾莎赔笑了一下:“别取笑我啦,什么圣女的,怪不好意思的……而且,我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啊。” “嘛,在我看来可是够特别了。居然能驱逐那些大人物都做不到的瘟疫——你是怎么做到的?” 弗利德找了个大件的稳定的礼品盒子,坐了上去,双手支在膝盖上,拖着下巴,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 他坐下了,这是一个信号,暗示泰蕾莎也坐下聊。毕竟她今天累了一天了,弗利德可不想多增加她的负担。 泰蕾莎看他坐下,果不其然,也重新坐回了床上,疲倦的脸上满是兴奋的笑容,一提到自己的本职工作,泰蕾莎马上来了兴致。 “哎嘿,其实,是一个突发奇想啦。” 接受了黑骑士话语中隐含的赞美之情,泰蕾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脸颊飞起一丝红晕,一脸小孩子被夸奖时候,又欣喜又腼腆的样子,不过她很快就沉浸在自己的魔道中,继续解释着: “其实,也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啦。在【格海姆尼斯】里,有很多的东方来的学者和术者,他们使用着名为【符术】的技术,将魔道的力量注入符纸之类的地方,保存起来使用。有点类似劣化版的魔法卷轴吧,不过据说比西方的卷轴早了百余年呢!虽然有效果略有劣化的缺点,但胜在制作简单,而且效果发作更快。我就是收了这个启发来着。” 一提到自己的专业——泰蕾莎提过,她出来旅行就是为了应付魔导国的魔法师升级考试,不出意外的话,她刚刚说的东西都会作为考试的论文的一部分。跟弗利德讲解的时候,泰蕾莎无意中感觉,自己好像是站在魔导国的讲台上,对着下面万千的魔道探寻者,明显有点兴奋起来,语速渐渐加快,脸颊的红晕越发明显。 简单来说,泰蕾莎就是开创了一种特殊的驱咒魔法。 泰蕾莎将水属性【驱邪术】(就是弗利德和格伦任务中被使用的那种,被亲切的称之为【护身水】的魔法)制作成符咒,然后将魔道的力量扩散到水里,以水为介质,让符咒从人类的体内发挥效果。 和一般的【驱除病毒】的魔法完全相反的,泰蕾莎想到的是自内而外的【吸收】毒素,利用“护身水”的特殊魔法效果,将人体的毒素聚集起来,然后随着新陈代谢排出体外。 原来如此,弗利德马上理解了为什么泰蕾莎的方法立竿见影了。 对于医生而言,治疗疾病是基于草药调配的药水药剂,这种方法虽然对普通疾病和突发性疾病很有效果,可是对于死气积累这种特殊的病因而言,毫无用途。 因为死气并不是一种病毒,自然草药也就没法驱除了。 再加上这是多年死气的积累,保不齐这些草药里本身就含有浓重的死气,服用了之后,病情没有加重就算是好事了。 就算真的驱除了死气,那也是治标不治本,过不了多久,死气就会顺着各种渠道进入他的身体。 而对于牧师和祭祀而言,他们往往都只是掌握了神圣属性的【疗伤】魔法,比起“医护”他们更擅长“传教”。 缺乏作为医者经验的他们,看到病人知识体质虚弱,便随随便便加持一些强体的增益型魔法,然后放一些驱散魔法,然后喂给他们一些常规的驱邪药。 问题和前者一样,治疗术也好,驱邪魔法也好,都只能驱除浅层的病毒,对深入五脏六腑的死气没用。虽然当时见效,但是魔法效果渐渐衰退之后,没有被连根拔起的病魔自然而然的再次削弱了人体机能。 而且,光与暗的强烈碰撞,只会让病人痛苦,这一疼,自然打心里就感觉没有什么医疗效果了。 而泰蕾莎想的就是另一回事了。 水属性的魔法中,治疗相关的魔法相当的多,泰蕾莎选用的就是【驱邪术】,或者叫做【护身水】。格伦意图谋害弗利德他们的那次,给他们施加的魔法就是这个。 这个魔法的特点就是把人体内的杂质吸附到魔法水流里,然后排出去。这样一来,人体自然就恢复健康了。 这点上,神圣属性的【疾病驱除】就要麻烦的多了。 泰蕾莎坦言,自己并不知道瘟疫是怎么回事,但是她觉着,不管是什么问题,都是因为病原体导致的,只要能想办法驱除了它们,自然瘟疫也就消失了。 于是,泰蕾莎将水属性魔法注入符咒作为载体,再把符咒切碎成小片撒入水里,水和水属性魔法自然是相容最好的,服下了符咒的人,水属性魔力会在他体内流动,吸附他身体里的污秽,最后随着正常的新陈代谢排出体外。 而且,符术的特点就是制作简单,比起魔法卷轴来,消耗魔力小,而且材料简单。可以大量应对消耗。 所谓的“药到病除”“立竿见影”,其实就是因为驱邪术大量吸附了死气,人体内堆积的死气少了,自然就感觉舒服多了。 然而…… 弗利德眉头紧皱,明显是想到了什么。 看他面色沉重,泰蕾莎还道是自己说的话题太无趣了,想来也是,除了魔法师,谁会对魔法感兴趣啦! 大概黑骑士只是随口那么一奉承,结果自己就当真了,滔滔不绝的说了这么久,怪丢人的…… 想到这里,她赶紧转移话题:“那个,哈特先生呢?你们还在一起旅行吗?” “哈特的话,在睡懒觉哟。嘛,之前做了一些冒险者的委托工作。” 弗利德微笑着使用了所谓的会话技术。他说的都是真的,哈特在睡觉。之前也做了一些冒险者的工作。然而却没有明说因果关系。虽然是真话,但是却能达到谎话的效果,也就是所谓的“用实话骗人”。 诚然,骑士道里有“诚实”这个美德,但是诚实和什么玩意都往外说,是两回事。 “啊哈,听上去就很有趣的样子……跟我讲讲吧!你们的冒险!” 想要挽回自己尴尬的泰蕾莎赶紧借着这个话题继续讲,在摇曳的烛光中,少女的笑颜仿佛纯粹的宝石。 第四十章、学习武技 弗利德和泰蕾莎简单的交换了一下彼此的情况,聊聊哈特,聊聊魔法,聊聊冒险。泰蕾莎也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在魔导国长大的她,每天每天接触的都是书本上的魔道知识和各种讴歌美好的诗文,对外面的【冒险】充满了好奇。 黑骑士讲述的经历,和书本上记载的内容大相径庭,获取知识本来就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再加上弗利德很会讲故事,声情并茂,讲到战斗的时候,随手抄起一跟萝卜,硬是把它当作宝剑挥动起来。 会讲故事的人,嘴巴都有种特殊的魔力:一不留神,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弗利德倒是还没讲完,可看着泰蕾莎上眼皮下眼皮打架的样子,弗利德也不忍心,约定了下次再说,笑笑告辞了。 就着走廊里昏黄的烛光回到房间里,哈特还是没有醒过来,一片黑暗中,哈特的身体微微散着柔弱的乳白色光亮。弗利德却能感觉到,哈特身体里,斗气已经开始顺着呼吸运作起来了。 这是一个不错的表现,这说明哈特的身体开始自发的产生斗气了。 只要哈特以后常加锻炼,斗气就会越来越雄厚。 明天,就好好教他点什么吧。前提是,他能下得了床。 弗利德点燃了油灯,燃烧油脂发出的特殊味道快速充满了房间。考虑到哈特可能闻不惯这个味道,黑骑士推开了窗户,清冷的空气一下穿透了他的皮肤,凉意渗透了弗利德的身体,不过,毕竟是亡灵,没有起鸡皮疙瘩或者是浑身打冷战这种感觉。 漆黑的眸子眺望着漆黑的夜空,星辰似的瞳光锁定在清幽的月亮上,温和的白纱似的光辉在他坚毅又棱角分明的脸上留下了柔和的光影分界。可是,这份柔和却没有化解他眉头深深的皱纹。 弗利德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 泰蕾莎……这次有点危险啊。 倒不是说她治病是坏事。 坏就坏在她治病的手段。 用魔法内服,在人体内运行吸收杂质,这确实是一个很有效果的治病方法。 但是,这也有一个巨大的问题。 泰蕾莎不知道这些人的病因是死气的聚集。 想想就知道了,在人体内运行的魔法之水,无法自然的排出体外,只能随着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也就是尿液排出。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种事情,是有了尿意就要去厕所的么? 当然要先积累咯。 把本来分散在身体各处的死气集中在一点……在排出去之前……很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病情。人们感觉身体变轻松了,是因为杂志从身体里被吸收到了魔法里,而之后魔法堆砌起来的时候……则会再次爆发。 到时候,本来以为获救的人,恐怕会做出更加严苛的指责吧。 希望,很多时候是最残忍的东西。因为希望越大,一旦失败,所收获的绝望也就越大。这也是弗利德不会轻言许下诺言的原因。 在事情不可收拾的地步之前,如果不能抓住罪魁祸首…… 那就糟糕了,真的糟糕了。 弗利德不敢往下去想,不管怎么想,都只能联想到糟糕的发展。他只能希望自己想得太多了,毕竟自己死了很久,大家都说“人心不古”,希望这次不是“世风日下”吧…… 每当这种时候,弗利德都格外期望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 眺望着夜空,一夜无话。 次日,哈特活蹦乱跳的下床了。 真是个有活力的小家伙啊。 看得出,他虽然行动上还有一些迟缓的滞怠感,可是在常年养成的早起习惯和练剑习惯的双重压制下,他的精神终于还是拖着身体爬了起来。 穿好衣服,背好石块和圣剑,手里提着弗利德送给他的魔法大剑,哈特随便捧了一簇凉水浇在脸上,擦都不顾,迎着早上清冷的空气走向了室外。 有毅力,而且有灵性。这个孩子未来的成长肯定不会差。 旅店的后院里有一方空地,征得老板同意后,这里暂时被弗利德和哈特借用了。反正现在大家都一心系在圣女泰蕾莎身上,谁也没注意到后院里弗利德在指导哈特剑技。 “哎?连刺?” 哈特的声音有点意兴阑珊了。 原本听说自己斗气开始运转,而且弗利德要教授自己武技,连续两个重磅炸弹让哈特美的飘飘然,不禁开始“展望未来”:长剑一挥,剑气纵横,四方强敌纳头便拜,这是何等威风? 可是…… 连刺? 弗利德说要教给自己的武技,光听名字就好像很弱的样子啊。 第一个武技的名字这么搓没问题吗? 不说是什么拉风的武技吧,至少教我点剑气波啊什么的嘛! 哈特心里充满了类似的抱怨,不过考虑到弗利德始这段时间留下的优秀印象,他选择了沉默,眉头微微皱起,把所有的不满锁在心头。 不过,少年的小心思哪里瞒得过弗利德? 知道对于年轻气盛的孩子而言,连刺这种没有“时髦值”的武技不受欢迎,甚至可以说不受待见,弗利德也没生气,耸耸肩,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 “哈特,可别小瞧了连刺啊……把剑给我。” 弗利德几乎是夺过了哈特手里的双手大剑,拽开架势,长剑平举在胸口,魔法大剑微微发光的剑刃上映射着黑骑士坚定的眸子。 他长吸一口气,身上半透明的斗气疯狂涌动,让哈特感觉自己的视野前面燃烧了一根蜡烛,模糊的半透明的光影,扭曲了黑骑士身边的空气。 “喝!” 伴着黑骑士一声低吼,只听他脚下擦啦一声挪动半步,无数光点仿佛暴雨倾盆一样从他手上滚滚而来!刚灰色的利刃摇曳着清晨还不算充裕的光,把它黏在刃口,飞刺出华丽的光影! 哈特还没来得及看清,一刀突刺已经结束,转而,第二次攻击倾泻而来,紧接着是第三次,第四次……刀光剑影华丽的编织成细密的阵型,一下子笼罩住了哈特,脸颊,发丝,鼻梁,都感觉到了武器冷森森的寒气。 这是……连刺? 哈特吓了一跳,这,这哪里是连刺啊,根本就是暴雨啊! 要知道,当速度超过一定的程度,人类的眼睛就无法捕捉了。极快速挥动手腕时,手掌会在眼睛里留下好几个手掌的成像。同理,因为弗利德的剑刃实在是太快,哈特的视野来不及捕捉,这一次剑光还没消失,下一道已经刺了过来,此起彼不伏,无数平平无奇的突刺硬生生构架出一次美丽又致命的强袭! 不过一次呼吸的功夫,弗利德挥出的寒光已经消失。黑骑士的身影早已回到原地,纹丝不动。银色大剑依旧平举在身侧,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是一次梦境。 此时弗利德才长长呼了口气,清晨的空气还有点微凉,骑士饱含斗气的温热呼吸仿佛一杆无形的白色长枪贯穿而下,常人的呼气都是一团白雾,哪里见过这么长这么凝聚的气息? “好,好厉害!” 哈特瞠目结舌,直到此时才取回说话的能力,双手啪啪啪拍的直响,大脑一阵空白,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震惊。 “这就是连刺了——不过我身体真的是不行了啊……如果是平日里,一次呼吸的话,大概能突刺三十五六次吧?” “刚刚,也很厉害啊!二十次?三十次?” “哈哈,哪有,只有十一次罢了。只是因为你吓了一跳,这才感觉数量多。” 然而,一次呼吸之间,十一次连刺也是人类少见的强者了。 弗利德笑了笑随便打发了他,大剑调转了一圈,弗利德把剑柄递给哈特,哈特哪里还敢小看这个名字不起眼的武技?赶紧有样学样,跑到一边摆姿势了。 看着他干劲满满的修行,弗利德这才松了口气:选用这个武技,不仅仅是为了“武技本身”,更是为了“锻炼技术”。 为了在挥动第一击之后,迅速的发动第二次连击,这对剑士的身体素质要求很高:他必须学会如何掌控武器的重量,身体的力量,这样才能在发出第一次攻击之后,迅速调整身体回到攻击点,发动第二次攻击。 二段刺很简单,然而三段就是非常困难了,四段,五段,六段,难度自然就是陡然上升。 的确,如哈特所疑惑的,一般人都是先从斗气外放的招数学起,用斗气来弥补攻击距离的不足,比如弗利德自己,第一个武技就是气刃斩。 但是,弗利德和哈特有个决定性的不同。 那就是【基础】。 弗利德从大约六岁左右就开始学习剑术,正统的学习了三年之后,这才开始学习斗气,在之后才学习武技。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之前的基础打好了,弗利德在哈特这年纪,对剑的理解非常精到,不管是重心的使用,还是手腕的翻转,都是相当熟练。 这点,哈特就不行了。 不夸张的说,同样的年纪,弗利德能打至少二十个哈特。 他的基础实在是太弱,如果现在给他学习气刃斩,他的基础不足的问题,可就被那么跳过去了。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气刃斩根本打不准的。 学习连刺,对他的手腕和身体,还有对斗气的掌控都是一个绝佳的训练。 教导这种事情,就应该因材施教。不能照本宣科。这是弗利德的想法。哈特不合适气刃斩,连刺才是他应该学的。 等到他学习连刺的时候掌握了用剑的技术,自然反过来学气刃斩,就容易多了。 不过,谁知道他要学多久呢? 想到这里,弗利德嘴角漏出一个随意的笑容,看着少年奋力挥剑的背影,心中暗中给他加油:努力吧,少年。 第四十一章、追凶 将连刺的诀窍教给哈特,他这才算明白什么叫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看弗里德轻轻松松挥出了十多次连突,哈特寻思着,自己要求也不高,二连刺总归是没有问题吧? 结果就是,他连二连刺都做不到。 连刺的主要作用,是集中攻击点,一口气瞄准敌人弱点予以强大的攻击。 如果是重型装甲或者结实的皮肉,那么累积攻击,利用利刃刺穿它。如果是没有护甲的薄弱地方,就要一口气输出大量伤害,力求一击必杀。 综上所述,不管怎么样,连刺的基本要求是,第一剑和接下来的攻击必须是同一个目标,否则那就是【乱挥】,不是【连刺】了。 然而当哈特真正做的时候就明白了,突刺很容易,然而之后想要把剑收回来,就很麻烦了。 之前刺出去的力量,会在自己收剑的时候全部转化为阻力,如果试着用力量强行拽回来呢,则会因为后力不足而导致姿态崩溃。 如果之前刺出去的力道不够,那么速度就不够,不可能在一次呼吸中完成复数的攻击。只有一次突刺,那算哪门子【连】刺啊? 就算哈特勉强使出来了,两次突刺集中在一次呼吸里,前后两剑位置可是差了不少,如果第一剑是顺着脖子去的,那么第二剑最多只能戳到胳膊,紧张和心里越发的焦急让哈特越来越感觉手里大剑的沉重。 哈特反反复复尝试了三五十次,硬是一次连刺都做不好。 之前光是被这个朴实无华的名字给迷惑了,感觉这么弱的名字,应该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然而残酷的事实给了哈特一个响亮的耳光。 剑术都是需要基础的,没有基础不能说无法学剑,但至少会是事倍功半,习得的武技威力也会大减。 更可怕的是,半吊子基础的人刚刚学会武技,带着兴奋的心情挥剑,自然怎么挥怎么感觉自己变强了,不去反思自己,结果薄弱基础更加薄弱,最后害了自己,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武者生涯。 连刺则是所有初级武技中,对基础要求相对严格的武技。 相对的,也是初级武技中,相当培养剑士的武技。 弗利德也不说破,就看着哈特自己体会剑技,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哈特的汗珠大颗大颗的滚落,脚下青石被汗水打湿,黑乎乎的,晕染开一大朵“水花”,他整个人则像是穿着衣服去游泳了一样,湿淋淋的。保持同一个姿势,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期间,泰蕾莎早就继续作为圣女出门救人了,随着她的离去,能明显感觉到旅店里的人呼的一下少了接近七八成,只能感慨偶像的力量和崇拜的力量了。 ———————————— “呐,哈特,你之前说过吧,想要试着解决这次的瘟疫?” “嗯?嗯!” 早课结束之后,两人正在吃午饭,将切片的面包上面涂上果酱,这样的吃法又普遍又省钱。 最重要的是,如果稍微多加一些果酱的话,嘴巴就能无视掉面包粗糙的口感,至于嘴里那甜到发腻的味道,之后喝水就能冲淡。 这样的午餐,自然是为了省钱。 虽然两人旅费足够,可是常年穷日子过出来的哈特,对金钱有一种近乎崇拜的心情,可不愿意乱花钱来着——与其花在吃饭上,哈特宁可省下了,回头邮寄给姐姐。 吃着让嘴里叫苦的食物,哈特满脑子都是怎么完成连刺这个武技,结果弗利德的话音一落,他还没反应过来,先是一个疑惑的音节,转而想明白了,顾不上嘴里还咬着半片面包,赶紧重重点头! 看他的意思!难道是!要带我一起去解决瘟疫吗?! 哈特心里充满了激动。 “那么,我推测了几个真凶可能在的地方,你愿意和我一起么?” “哎!我愿……” 听着黑骑士温和的问话,哈特下意识脱口而出,然而转瞬就困惑了,自己,该去么? 之前几次战斗里,都透出了一个意思,哈特就是一个拖油瓶的。战斗力不行的他,只会成为弗利德的保护目标。而且自己的智慧也不够,很容易进行误判…… 果然,这种时候,自己不在才是对他的帮助吧? “在担心么?别担心哈特。这次的对手,你和你的圣剑绝对能排的上用场。” 黑骑士何等毒辣的眼光?一眼就看出了哈特的担心。 能手持最高等级圣剑的圣骑士,绝对不可能是什么新兵,只有最高位的圣骑士才有这个资格。 事实上,就连之前在艾叶兰镇落脚的巡礼骑士团,首席圣裁官达菲兰斯,手里的武器也只是圣剑的仿制品。 而弗利德手里的,是正品。 这个身份差距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如果弗里德生前不是一个江洋大盗,那么就只可能是一个顶级身份的圣骑士了。 身为高位者,不可避免的要学会察言观色,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领袖。哈特的小心思,根本不可能和这么大身份的人隐藏起来。 这次,弗利德倒不是在跟哈特客气。 答案很简单,这次的敌人,要么是亡灵,要么是使用亡灵魔法的巫师,以死气为战斗基础的这些人,根本就是被圣剑克制到不行。 而且,哈特在弗利德的引导下,自身的斗气隐隐约约呈现神圣属性。 而圣剑上附加的魔法,正好可以增幅神圣力量。 这样一来,哈特手持圣剑的话,技巧上虽然比洛兰弱的多,但单说和亡灵战斗,破坏力远超洛兰。 圣剑可是连弗利德这鬼王种都无法触碰的存在,哈特只要稍微运起斗气,在圣剑的加持下,绝对会成为主要战斗力。 而且…… 圣剑的神圣气息,也会成为探测亡灵的最好武器。 更重要的是,这次要探索的地方是荒郊野岭,一直以来担心的“露白”问题,也不用担心了。 哈特从见到圣剑的那一刻起,就在渴望着有一天能把这武器握在手里,诛杀邪魔,这次,终于有机会了。 把这些分析一说,哈特心里又是激动又是感激,弗利德总是这样,不着痕迹的为他人着想,确实的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怎么样做才是最好的。 少年的心中一暖,仔细想想,确实是……弗利德的话也不全是安慰,圣剑的威力自己是亲眼见到的。洛兰和弗利德束手无策的魔像,被轻松的一刀解决。 这还是魔像不被圣剑克制的情况下发挥出来的战斗力! 而且,圣剑对于亡灵的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弗利德无法亲自使用它也是肯定的。 那么结论,就只有一个了。那就是让自己来使用。 啊!难不成,是因为这个,才会教我斗气,教我剑技吗! 哈特心里好像明白了什么,可是转而,心里又升起了一个困惑:那么,为什么不等自己学好了武技,再来邀请自己一起去呢? 少年海蓝的眸子里泛着宝石似的光泽,深邃的瞳孔里,映出黑骑士温和又儒雅的笑脸。 不管了。 已经决定了,不会再怀疑他了。 不管他有什么理由,有什么隐情,就冲他这些日子对自己的付出,就算他真的要坑自己一把,那么哈特觉着,也值得了。 想通了这点,少年心中满是清爽的感觉。 “好的!请务必允许我同行!” 第四十二章、敌袭 经过弗利德筛选之后,地图上可疑的地点就剩下那么几个。 普遍集中在后山人迹罕至的地方,而且是容易开凿地下宫殿的地形。 其实,如果对本地有所了解的话,应该选择经常距离墓地很近的地方之类的。尸体的堆积会诞生出亡者的死气,对于亡灵而言,这是绝佳的条件。 而且亡灵的巫术大部分都和尸体相关,有一个新鲜的尸体供应源的话,绝对是良好条件。 弗利德?他只能说是亡灵中的另类。身为圣骑士的他从没想过变成亡灵是这样的感觉,事实上,他现在还没有什么实感,只是理性单方面强迫身体接受了这个事实。 如果能够利用死气,弗利德肯定会获得相当的便利…… 然而…… 不知道啊! 难道安格利尔教会里会记载亡灵怎么使用死气的?别开玩笑了,如果安格利尔教国能记录这玩意,那么亡灵的国度【图德皇国】就有好几部教会的圣典! 人类吃猪肉,但是有多少人能够听得懂猪的语言? 对于教会而言,亡灵就是猪。 顺便一提,亡灵也是这么看教会的。 因为卡洛镇的主要经济来源是贸易枢纽带来的丰厚利润,传统的开采山间资源的生活被先进又多金的生活习惯所取代,流连于交通便捷带来的好处,人类的生活范围集中在城市里。 一路上山,青山碧空之间,两人一共才遇到了三四个猎户。 想来也是,用于供应来来往往的客商的食用,猎户那种没有保证的肉类来源是不可靠的。餐厅旅店都是直接从肉商和牧户那里成批量的买肉,传统的打猎因为多种制约因素,卖不出好价钱。 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没发跟生存过不去,因为一旦和生存对着干,就再也没有机会干别的了。为了生存,猎户纷纷改行,不管是去跑堂还是去卸货,虽然身体累点,但至少是个稳定工作。 再加上瘟疫和圣女,更没有多少人上山了。 看到这里人迹罕至,哈特心里多少有了底气。 只要能让他挥动圣剑,那么肯定……额……应该……嗯……大概,大概不会输给邪恶吧? 这么想着,胸腔里鼓舞起来的气势,居然越来越泄气了,哈特心里忽然生出一些紧张的情绪来:跟很多人一样,越是到了紧要关头,越是容易紧张。 昨天挨了弗利德一拳,今天还没好利索呢,肚子隐隐约约传来热辣辣的感觉,不知道是疼痛的残留还是热血的雄叫。 黑马一刻不停,奔赴目标,从地图上看感觉不到什么,但是真正走起来,山间复杂的地形和地图的比例尺换算等等问题全部暴露。明明地图上只是一根手指的距离,可是真正走起来可费了劲了。 再加上弗利德也没有明确的路线,不能全力奔跑,一边找一边走,两人硬是一路走到了黄昏还没到达。 简单的扎了营地,就地取材升了一堆篝火,伴着哔哔啵啵的细碎响声,用明火加热了肉干,随便煮了点汤,切片肉干夹在面包里,简单的补充了体力。 “唔……到底会在什么地方呢?” 哈特叹了口气,因为嘴里含着食物,话里的感慨随着咀嚼转了好几圈,最后和食物一起被吞到肚子里。 “哈,没耐心了?” 弗利德笑了笑,随手用骑士剑逗弄篝火里的柴薪,哈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大概是感觉弗利德在谴责他吧? “别在意……冒险就是这种事情啦。经常会这样的,别在意……而且啊……说不定……我们的目标,意外的离我们很近呢……” 弗利德明显意有所指的话让哈特精神一凛,再看那张惨白的脸,漆黑的眸子已经瞥向了身后,弗利德右手闪电似的一划,骑士剑雷光一般,嗤的贯穿篝火,挑起一段木柴,仿佛暗器似的向身后飞射而去! 咔嗒! 仿佛什么钝器交锋的声音! “喝!” 弗利德暴喝一声,嘴里念了一段咒文,只见一个明晃晃的金色人影从篝火赤红的不定性的轮廓里浮现出来! 这是之前哈特见过一次的魔法,耀灵护卫。 这次,它终于发挥了最初的用途。只见这个模糊的人影双手抬起,瞄着弗利德身后,数跟光之羽箭飞了过去。 嗤嗤嗤! 伴着破风声,明光点亮的森林,哈特终于看清楚了。 那是一看就知道是“亡灵”的东西。 也是一提亡灵大家最先想到的东西。 骷髅。 身上还粘着没有彻底腐烂的肉渣,白森森的骨头混着血的颜色,那是熊和狼的骨头,还有少量的人类的骨头。 四五具骨架正向着两人缓步走了过来。 “出、出现了!” 哈特下意识拾起了自己的魔法大剑,架在身前。 “不,哈特。直接把圣剑拔出来。干掉他们。这可是最弱的下等亡灵,交给你咯。” 弗利德轻松的一笑,看着哈特从堆满石头的包裹里抽出了自己的圣剑。 红金双色的基座上,延伸出纯洁的白色的剑刃,被哈特握在手里的瞬间,淡淡的乳白色的光辉明亮了许多,连带着哈特的身体,也隐隐约约发出了金色的光辉,恍若神话里提到的【圣人】。 “这是?!” “哈特,加油啊。我昨天给你导入身体里的,是神圣属性的斗气。和这把剑的相性应该是最佳的。这样的话,你也应该能对抗敌人咯。” 弗利德虽然说的轻松,可是右手却没有松开手里的骑士剑,这也是给哈特的暗示,如果真的出了问题,他肯定会出手援护。 哈特重重点头:如果自己连区区骷髅都解决不了,那才真的是别当什么骑士了! 不管是小说还是历史,骷髅种的亡灵都是公认的下等亡灵。没有思维,没有理念,只能机械化的执行简单的命令——的确,图德皇国有着被名为【骷髅皇】的至高存在,但骷髅皇严格而言,是属于【鬼王种】的。 骷髅就如它给人的印象,是最弱小的亡灵。唯一的优点,就是数量。 不夸张的说,这个世界上的骷髅和人类的数量对比,少说也有几万比一,人总有一死,死了之后,那就是亡灵的素材。在那个火葬还没有普及的年代里,多少尸体在泥土中腐朽成枯骨呢? 数量的积累,引发质量的飞跃,骷髅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哈特双手握住圣剑,几乎同时,身体的斗气自发的运作起来,圣剑上附加的魔法属性【神圣增幅】马上起效,哈特刚刚开始修习的神圣斗气,在拿起圣剑的那一刻,生生不息的运转起来! 哈特凝神,也不摆架子,小心调整着位置,强忍着大喊的欲望,向着骷髅兵冲了过去! 第四十三章、尸冢 骷髅兵是一种很常见的低等亡灵,不管是民众的认识还是文学作品之中,骷髅都是亡灵这个大分类下不可或缺的组成。 在尸体接受冥泉洗礼的时候,肉体无法承受住冥泉力量,被腐蚀掉,吞噬掉,最后只剩下人体最为坚韧的骨骼。 倒不是说骨骼不会被冥泉吞噬掉——可是连骨骼都被吞噬掉了,那边也就不可能作为亡灵重回人间了嘛! 人类的行动中,各种动作,都是骨骼和肌肉相辅相成的,骷髅兵没有肌肉,自然而然的,也就使不出什么力气,也没有什么速度,唯一的亮点就是数量了。 如果有亡灵法师在旁边加以辅助那么另当别论,骨骼是亡灵巫术的良好导体,将死气注入进去,将骷髅当作提线木偶的话,或许还有一战之力。 可只是一副孤零零的骨架的话,即便是哈特这样的剑术新丁也没有问题,再加上圣剑的辅助,更加得心应手。 全身流转的斗气,让哈特感觉身体无比的轻灵,手中圣剑不停把温暖的水流似的能量汇集在自己的身体,暖洋洋的。仿佛,什么动作都能做得到。 从肺部汹涌翻滚的斗气,每顺着身体运转一周,便强大一些,神圣属性被圣剑上流转的魔力所加成,再反馈回哈特的身体,周而复始,其他人的斗气越用越少,唯独哈特的斗气,越用越充沛! 哈特小步上前,切近位置,骷髅兵先按捺不住了,两头明显是熊一类的生物,骨架嘎达嘎达的发出撞击声,踩着草叶,从两个方向向哈特扑了过来,裂开长满尖齿的颌骨,前肢的利爪探了过来。 怎么办?左边,还是右边? 哈特略一犹豫,不知道该优先攻击哪边。弗利德的曾经教过他怎么应对多方攻击,然而一到战斗力,那些原本牢牢的知识全都不知道那里去了。 就在此时,弗利德身边的耀灵护卫已经再一次发射出一发明亮的弓箭,炽热的光辉正中哈特右边的骷髅。 这次距离近,哈特明白的看着弓矢命中了亡灵的头盖骨,漆黑的气息混着墨绿的颜色,仿佛炸弹一样轰然炸了,就剩下一堆枯骨,摔在地上,劈哩啪啦的碎成一堆。 少了一个目标,哈特不再迟疑,双手下垂,一招挑斩向扑过来的熊骷髅劈了过去,剑刃疾驰,随着攻击,金耀光彩大盛,熊骷髅的身体被金光笼罩,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流畅的手感反馈给哈特双臂的,是一种无比舒适的感觉。 “哎?” 身体……轻快的不像话! 现在,哈特只感觉自己的身体,比原本强大了不知道多少!手腕使出的力量贯穿剑刃,剑刃反馈的手感则传递到大脑…… 这种舒适的手感! 哈特惊愕的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只觉着那熟悉的部件,无比的陌生。 “别分神!” “啊!是!” 弗利德的大叫把少年的心念拽了回来,哈特暗中憎恨自己,怎么能分心呢!这可是在重要的战斗中啊! 在战斗中分心,这不是自找麻烦么! 在他身边,剩下的三具骷髅已经扑了上来,哈特也不心慌,知道圣剑的威力,他也没什么可害怕的,状着胆子,提剑攻了过去。 看着哈特的样子,弗利德赞许的点点头,还以为食人魔那次会给他心里留下阴影,看他流畅挥剑的样子,应该是没有留下不能挥剑的阴影。没事就好。 且不说哈特那边,弗利德心里已经有了盘算。 这一次,自己明显是猜对了地方。 要说证据,就是这几具骷髅兵。 弗利德希望哈特跟来,也有希望他能充当【诱饵】的意思。 或者说,【刺激】。 正如上次误入流水神殿之前的情景一样,两人用光耀术照明,夜行性生物被光亮所激怒,诞生出了敌意。结果两人不得不随便找了个地方休息。这次亦然。 亡灵天性厌恶神圣属性,圣剑那么大一个神圣属性的武器,自然而然的,会扩散出激怒亡灵的气场。 如果是上级亡灵也就算了,大概会估摸自己和敌人的战斗力差距,会明白神圣力量是自己的克星……可是下等亡灵则没有这么高的智力,感觉到有人挑衅,那么就要扑过去将他歼灭。 弗利德的盘算,这就是这个。即便是缩小了搜索范围,需要搜查的地方还是太多,有哈特的话,只要能引来守门的下级亡灵的攻击,就等于宣告“这附近有敌人的老巢”了。 上级亡灵都有着奴役下级亡灵的习惯,尤其是亡灵巫师,他们不受大多数生灵的喜欢。 而亡灵巫师自己也往往都是独行侠,为了完成自己的研究,他们往往会孤僻的呆在自己的工房里,继续他们残酷的研究。因此,奴役数量巨大的下级亡灵来作为自己的仆从。 由此,判断出对方可能有一个自己的工房,里面应该就有数量庞大的骷髅僵尸和幽灵。 最外围的卫兵,恐怕就会被圣剑挑衅,这样顺藤摸瓜,就等于是确定那个亡灵的工房,位置就在附近。 趁着哈特战斗的时候,弗利德眸子左右打量,快速搜查着附近看上去可疑的地方。 这是一个相对偏僻的地方,森林浓密,草叶丰茂,但是却很少有动物活动的细碎声音,既没有水源,也没有动物…… 这和弗利德的猜想有一点点不一样,但…… 果然。 弗利德很快在一处灌木丛上发现了问题。 那里杂乱的灌木,明显有被什么东西冲破的痕迹。弗利德提剑过去,刷刷两下,斗气贯穿在骑士剑的两侧,锋利的气刃割开了灌木,一个明显的地洞出现在弗利德面前。 里面浓郁的死气正滚滚而出,简直要把空气都化为漆黑的颜色,不用多说了,这肯定是敌人的据点。 弗利德眸子里闪过一丝安心的光彩。 剩下的,就是驱逐它了。 转眼间,哈特已经清理了剩下的骷髅,本来就是低级亡灵,再加上圣剑的增幅,想输给它们也需要一点技术。 解决了骷髅,看弗利德在这里的凝视,哈特好奇的凑了过来。 “难道……就是这里?” 哈特不由得吞了口唾沫,心脏咚咚咚跳的飞快,手里的圣剑光芒大盛,仿佛少年的决心。 “嗯。不过,明显,这个洞穴有人工的痕迹,里面不知道会有多大,有多少陷阱,哈特,随时小心。我走在前面,你跟着我。” 弗利德随手给哈特身上施加了几个防御性的神圣魔法,随着乳白色的魔法能量涌动在哈特身上,手里的圣剑光芒再次暴涨,好了,这下连光耀术都不需要了,哈特简直一个人性自走的照明灯。 再召唤一个耀灵护卫,两人一灵小心翼翼的走进了敌人的大本营。 洞窟很深,而且很狭小,七扭八歪,一路上几乎每隔三五十步,就会遇到一些骷髅和僵尸在挡路。应该是所谓的哨兵吧。 现在弗利德已经不担心会被敌人听到风声了——只要那家伙脑子不傻,绝对不可能会不知道的。 亡灵巫师对于自己奴役的亡灵有着绝对的掌控权,一路上击败了这么多,恐怕,他已经知道自己被人发现了。 要么,他会逃走,要么,他会留下迎战……但是考虑到他盘桓在这里那么久……恐怕,他留下的几率会更大吧? 那样最好。 只要能带着罪魁祸首的尸体回去,说不定……还能救下泰蕾莎…… 第四十四章、缝合僵尸 亡灵巫师所居住的地宫很大。 即便是亡灵巫师,也是【魔法师】的一员,为了探寻魔道,自然需要大量的魔法器具和炼金容器,为了容纳这些细索又数量巨大的杂物,魔法师的居所往往会修建的格外的宽阔。或者是十几层几十层甚至是上百层的高塔,或者是漫无边境的豪迈工房。 为了增加效率,法师驱使着魔像和自己的弟子,亡灵巫师奴役着下级亡灵,虽然核心角色只有一个,或者几个魔法师,但魔法师的居所,往往人口众多。 这个盘踞在卡洛镇周围许久的亡灵肯定也不例外。 一路击破拦路的低级亡灵,大约走了二十分钟,蜿蜒折叠的道路一路向下,终于,来到了一闪还算锈迹斑斑的大门面前。看上去是要用钥匙打开的,可是锁眼红成一片,铁锈已经彻底堵死了锁眼,恐怕有钥匙也没用了。 “哈特,直接破坏它。” 少年点点头,圣剑的剑刃抵住了锁孔,嗤的一下便把门锁给贯了个洞穿。最上级的圣剑,威力自然不同凡响。 示意哈特后退,弗利德左手盾牌,右手凝聚出一根矛枪,咣当一脚踹开了大门。 根据他的判断,现在隐藏已经没用了。两人一路打进来,里面的凶手肯定早就知道有人入侵了。从之前的种种来看,这个亡灵巫师应该是极为谨慎的存在,很难想像一个谨慎的人会露出这么大的漏洞。 一脚踹开大门之后,扑面而来的就是无比的恶臭,那是怎样的味道啊!哈特简直没法形容自己的感受。不光是大脑,连鼻子都热辣辣的,光是让这恶臭通过呼吸道,哈特就感觉格外难受。 那是混合着血气和肉类腐烂的味道,还有各种各样难以形容的气息,因为是临海山脉,地下颇为潮湿,空气简直像是粘合剂一样,凝滞的让人恶心。 这是一个类似地牢的地方。 青黑的砖石堆砌成方形的空间,四壁上挂着骷髅头,有人类的,更多的是大型猛兽的头骨,每一个里面都燃烧着熊熊碧火,幽绿的照明用光辉让本来就压抑的氛围变得更加可怕。 左右方向各有一列巨大的铁栏杆,和大门一样,锈迹斑斑,明显是使用过很久了,里面栖息着数头亡灵,正喘息出粗重的死气。 在栏杆外,明显是**作用来打扫和巡视的骷髅,一看大门被踹开,至少三十匹人形的骷髅兵,马上拽开身边的铁栅栏门,伴着齐刷刷的咣当一声,被关在里面的亡灵一看可以出去了,潮水似的涌了出来。 “什……什么啊!” 哈特错愕的长大了嘴,但是紧接着就明白,张大嘴这些空气不是又要涌入嘴里了吗?吓得他赶紧闭嘴,如果不是因为人类必须呼吸,他甚至都想屏息了。 被关押在笼子里的,明显是亡灵。 而且,看不出生前的物种。 因为…… 随便举个例子吧。 最前面的,身体明显是大型猎犬,但是却有着熊的头骨,前肢非常长,既不像是熊,也不像是狗,倒是有点马或者鹿的样子,不过蹄子的地方被换成了不知名的尖锐的瓜,后腿则毛茸茸的,估计是狼一类的东西。除了头是骨头之外,其他地方还勉强残留着血肉,不过已经腐烂了,嗡嗡的绕着各种虫子,毛皮里也好,血肉里也好,勉强还能辨认出红色的伤口里,涌出绿色的脓汁,肢体各处都有缝合的痕迹…… 不消多说,这就是亡灵臭名昭著的一个分类“缝合怪”。 顾名思义,缝合怪就是把不同生物尸体缝合在一起的怪物。通过亡灵巫术,这些本来绝对无法融合的器官即便是被勉强拼合起来,也能继续发挥作用。 类似于法师为了弥补接近战的弱项,而开发了魔像一样。亡灵巫师为了弥补自己的弱点,开发出来的,就是缝合怪。 看起来,这就是用来“迎接客人”的家伙了。 弗利德粗略一打量,左右两边各自涌出了七八匹缝合怪,有的是人形,有的是兽形,各不相同。想来,屋子里这腐败的臭不可闻的气息,就是这些东西身上的散发出来的吧? 一般的亡灵巫师,役使的缝合怪也就是三五只,而且为了统一指挥,缝合怪的规格也很相似。再看这些,缝合怪各不相同,仿佛是为了研究各个器官肢体和其他器官肢体的搭配性。 看起来,这个亡灵巫师研究的范畴,应该是缝合怪。所以……才会选择这种地方啊…… 荒山,意味着来的人少,外出狩猎动物会变得很方便。 临镇,意味着尸体多。这么大的镇子,每个月不得死个百八十人的?生老病死,自然死亡或者非自然死亡,人口基数大了,自然,死亡人数就随之上升了。只要挖一条隧道通向坟地或者乱葬岗,那么就能随时补给尸体了…… 难怪会凝聚这么多的死气。 如果一直在进行缝合怪的研究,诞生出的死气自然小不了……然后死气污染了土地和流水,生物食用土地上长出的草,饮用被污染的水……自然而然的,就会积累死气,然后人类在捕食这些生物…… 难怪溪甲杀手不再栖息于河流附近守株待兔。依靠水源而生的它们,恐怕是最早发现水源变异的物种了。感觉到继续在湖畔狩猎会出现问题,它们才会追逐泰蕾莎。 她是水属性的魔法师,恐怕,溪甲杀手是察觉到她身上清澈的水属性魔力了吧。 难怪野兽会变得暴躁,死气的堆积,会剥削人类的力量,自然也会剥夺野兽的体力。他们不是暴躁,而是感觉到命不久矣,正在濒死狂暴。 这家伙…… 弗利德眸子里闪过一丝怒意。 绝对不能放过他。 “哈特……” “是!” 一听弗利德低沉的,明显蕴含着怒意的声调,哈特心头一凛,下意识的板直了身体。 “跟我杀进去。好好回想一下我和洛兰的战斗方式。现在你的身体里流淌着神圣属性的斗气,会被圣剑加持,你现在,虽然比洛兰要弱一些,但不会弱太多!” “是!” 那里还用弗利德多说呢,哈特早就明白了自己身体里的力量不同往日,轻盈的不像话,简直……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好像自己在用自己的意识,操作其他人的身体! “那么,要上了。一口气,突破进去!” 弗利德收起了盾牌,左手重新凝聚出一把长枪,伴着身边耀灵护卫飞射出来的光之羽箭,带头冲入了缝合怪的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