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始奴隶社会 王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不在酒吧里,而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用几根木头架起,上面铺着一些干草。 “主人,饭弄好了。”一个人在旁边说道。 王炀回头一看,见到一个大约五十岁的老汉,头发散乱在头上,光着膀子下面围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恭敬在站在自己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哪里? 王炀觉得身上也凉凉的,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上半身赤.裸着,下半身围着一片兽皮。身上的肌肉隆起一块一块的,很强壮的样子。 自己不过在酒吧里上个厕所,怎么就跑到这里来了?自己的身体也不是自己的?王炀一阵恍惚。 王炀问道:“这是哪里?”话一出,王炀就觉得有些奇怪,自己说的这句话,有些像普通话,却有些不像,但是自己为什么会说呢?这样一想,刚刚这个人说的话也是这样的音调。 “主人,这是您的屋子。”那人依旧恭敬的说道。 主人?刚刚这人就叫自己主人,见两人的装束,也不知道自己处在那个野蛮的时代,难道自己不在原来的时空了?王炀回过神来,看来自己身上发生了奇怪的事情,看样子现在“自己”地位也不算底,王炀追问:“现在是几几年?” “年?几年?”那人好似听不懂自己的话,一脸疑惑的望着自己。 王炀心里一紧,难道这时还没有年月日的出现?摸着脸又问道:“有没有镜子?”这个身子不像自己的,也不知道长得怎么样。 “镜子?”那老汉茫然的看着王炀。 这个连年的没有的年代,自然没有镜子,王炀道:“打盆水来给我。” 老汉连忙点了点头,转身出了门。 王炀连忙站起身来,在这个所谓的自己的屋子里转了一圈,他从来不是什么轻言放弃的人,他是家里的老二,有个听话的大哥,都说父母爱幺儿,可他家却相反,大哥一向乖巧听话,他却从小顽劣不堪,被请了无数次家长,没读完高中就从农村出来,不顾家人的反对只身一人来到Y市,因为他知道,村里的高中,就算再用功读,也考不上好大学,何况家里也负担不起两个人读大学的费用。他从走出农村的那一刻,就有一种感觉,自己再也不会回去了。用了十年在Y市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他向来都是很有主意的一个人。 就在这十年中,他发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就在他试着和一个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交往时,他是同性恋的消息被老乡传回了老家,家里人本就对他来大城市一直心怀不满,这时更是放出了话,不认他这个儿子。王炀回了一趟家,一句话没来得及说,就被家里人毫不留情地赶了出来。 王炀在家门外等了一夜,那扇大门始终没有开过,他把带来的礼物放在门口,没有再回头,回到了Y市,只是每年都会打十万块给父母。他知道父母不是不爱他,只是因为村里的流言蜚语,他们要面子,一直不认同自己的处事方法,他们一直希望自己赚够了钱就该回老家买房娶媳妇生小孩,而自己却呆在城里,也没有结婚生子,况且还是个同性恋。他能理解父母的行动,却也不会原来那样把心放在他们身上了。自己的路一直只有自己在走,就算是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他只会打起精神来,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这是王炀早就想明白的道理。 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王炀快速地检查了一下屋里的东西,没有什么精致的东西,却出现了一些粗糙的木制品和一些兽皮兽牙,还有一串贝壳,王炀推测这里的生活水平很落后,有贝壳,说明离海不远。王炀低头检查了一下身上那唯一遮挡物,一块豹子皮,这块兽皮很软,摸着很舒服,也很透气,看来这是经过鞣制后的皮草了。王炀掀开皮裙,看了一眼自己的那玩意,有一小块兽皮兜着那活,做的很精巧,很舒服,那玩意也不错,比原来的大了不少,看着就很威风,王炀觉得如果原来他这里就像这样,完全可以去拍G.V了。 这时那个老汉抬着一盆水进来了,那是一个粗糙的木盆,王炀走过去对着水面,看到一张跟原来自己很相像的脸,只是现在的脸比原来的棱角更分明,眼窝更深,更充满力量,很年轻大约二十岁的样子,原来王炀长得也不错,现在又添了几分野性的气息,越发更具魅力,难道这是个巧合?王炀比较满意地摸着自己脸,一边想道。 看来自己真的穿越了,而且还是不带上身体的穿,王炀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来的这个人身上。也不知道原来那世的自己怎么样了,变成一具尸体,还是失踪?自己投资的生意和一些存款,会留给父母吧,自己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主人?吃饭吧?”那老汉打断了王炀的思绪。 王炀也发现自己的肚子有些饿了,便点了点头,随便把手伸进盆里洗了洗手,老汉莫名奇妙看着王炀把手洗干净,才把水放到一旁。 领着王炀出了屋,一边道:“今天出去打猎的男人和奴隶还没有回来。” “奴隶?”王炀有些诧异了,难道现在已经是奴隶社会了,看这里的设施一直以为是原始社会。 王炀一眼望去,自己的这个屋子的确是这块里区域里最大的了,自己的屋子前面空着一块地,像是一个小广场,周围散落着六七十多间更简陋的屋子,几个光着上半身的女人见到自己便低下了头。突然见到这么多露在外面的咪咪,王炀突然有种不忍直视的感觉,平常见到哪个美女穿着低胸还要偷偷瞄几眼,现在这么大大方方露在外面,神秘的面纱不在,突然觉得很没意思。何况自己一个同性恋,本来就对女人胸前的那两坨肉不感兴趣。 老汉还以为王炀质疑自己的安排,连忙道:“主人,这几日肉不够了,才让令带着五十个奴隶去捕猎,那些奴隶绝对不敢逃跑。” 王炀点了点头,不想露出马脚,含糊的问道:“其他人呢?” 那老汉道:“还有二十名奴隶在种地。” 王炀目不斜视的跟在那老汉身后,心道:这里屋子也不多,都是女人,男人应该出去打猎了,现在自己的地盘上加上奴隶两百人左右,看来也是个不小的部落了。 老汉带着王炀走到一处空地,三个女人对自己行了礼,小心翼翼地从一口陶锅里,把肉汤倒出在一个木碗里递给王炀。 王炀咕噜咕噜一口喝的干干净净,咂了咂嘴,觉得汤的味道不错,接着把碗里的肉放到嘴里嚼了嚼,发现肉质很香,煮的很软,不过汤里只放了盐,只是靠着肉质的鲜美。王炀抬头一看,几人都盯着自己手里的木碗,就连刚刚在旁边的干活的女人也偷偷看着自己这边。 王炀把碗递给老汉,问道:“大家有没有吃?” 老汉接过碗,道:“男人打猎回来,大家才吃。” 王炀大手一挥道,“还剩多少,你们一起分了吧!” “主人,部落里只有三口陶锅,都是主人专用的。”老汉着急地看着王炀。 王炀道:“陶锅只会越来越多,以后大家一起用,让每个人都能喝上热汤!” “哦哦嗷嗷”听到王炀这话,周围的人都跪倒在地上,大声喊叫着,应该是一种庆祝的仪式。 王炀向他们招了招手,道:“都起来准备喝汤吧。”众人又向王炀拜了拜,才起身。 王炀见老汉紧锁双眉,不肯动,便自己称了一碗肉汤给老汉道:“喝。” 老汉才接过碗,仰头全部喝了进去。王炀才笑道:“你过来,我有些话问你。” 王炀不留痕迹地向老汉套出了部落的情况,部落叫做“海”,应该是部落靠海较近的缘故,部落里有一百五十个人,七十个奴隶,跟王炀估计的也差不多,这些奴隶是战败的部落的人,这种战败部落的人变成奴隶的现象已经出现了很久了,几年前,有一个攻击他们的部落,被“自己”领导着族人打败了对方,还存活下三十多个人变成奴隶,其他的奴隶都是跟其他部落换的。部落里的人基本上是一夫一妻,不过只要愿意,也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或者是两个女人或两个男人在一起生活,当然作为部落的首领可以有好几位女人或男人,两人决定在一起后就会举行一个仪式,举行仪式以后,就不可以擅自分离,除非主人同意,在仪式之前可以自由恋爱,互相到对方家里试住,这让王炀心里不禁大呼这原始人还真开放,目前“自己”还没有举行过仪式。 部落里主要的食物是靠打猎,还有种植一种叫做“大果”的粮食,这几年部落里情况还算不错,没有人饿死,奴隶被打死了两个。 部落和部落之间的交流集市已经形成,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在小平原上都会有一次集市,每次都会有好二十多个部落去交换,这时还没有货币,只是以物换物,王炀所在的部落周围有三个部落,两个部落与他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在部落的南方有一条河流,在北方走半天的路程是海洋,盐、贝壳、是部落的优势,那三个陶锅也是在集市上用盐跟远方的部落交换来的。 老汉叫做“黄”,是部落里除自己外地位最高的,因为他会画画,对,这时还没有出现文字,黄能在部落不远处的大石头上简单地画出来,他就得到了自己和全部落尊重。 王炀了解的差不多,对部落的情况还算满意,只是发现这里的情况不符合自己所知道的历史,也不知道这里还是不是地球。 第二章 令 王炀巡视了一下自己的地盘,发现部落位置选地很好,是一处山丘的平顶上,平顶很大,部落周围还有很大一部分空间,再多住个两三千人根本不是问题,虽然只有七八米的高度,地势却属于高处,易守难攻。 走到不远处的农地里,正在干活的有几人穿着围裙,另外一些则全.裸着身子,明显是奴隶,众人见到王炀,都低下了头,那些奴隶还跪在地上朝着王炀磕头,一个领头的人走到王炀恭敬道:“主人。” 王炀看到面前绿油油的的叶子,是自己中从没见过的植物,含糊地问道:“怎么样了?” 那人道:“种植的大果已经很茂盛了,再过不久,到了秋季大果就会成熟。” 王炀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道:“好好干,过会儿大家一起喝肉汤。” “哦哦嗷嗷”在场的人一起高兴地喊了起来。 “主人,这次我们收成不错,秋季集市我们多换一些陶锅吧。”那人道。 王炀笑了笑道:“没问题。” 那人望着王炀憨憨地笑了。 王炀走回了部落,随意进到一间屋子里,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见到都低头道:“主人。” 王炀摸了摸那孩子的头,察看了屋子里的情况,几张兽皮铺在地板上,还有几个木桩子和五六个果子,很是简陋。 突然外面一阵喧闹,黄出去看了一眼,笑道:“主人,是令回来了。” 王炀走了出去,见到在中央的空地处堆着一大堆猎物,大家都围在周围,一个浑身充满发达肌肉的男人走到自己面前,帅气的脸上有一道浅浅的疤痕,他露出一口大白牙道:“主人,我们回来了,收获了十二头花鹿、两头毛猪和一头小牛,没有人受伤。”这人身上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定是经历过许多战斗。 想来这人就是令了,王炀对令颇为欣赏这类的男人,便笑道:“很好,辛苦你了。” 令没想到平日颇为严厉的主人居然会表扬他,摸着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王炀见花鹿就是斑点很多的鹿,有些像梅花鹿,却比梅花鹿更大,毛猪就是长着一层灰色稀疏短毛的猪,而那头小牛居然还活着,身上长着毛茸茸的黄毛,两只角被栓了绳子,脚上受了伤。这些动物都长着毛,这里的冬天一定很冷。 王炀摸了摸小牛的背,这头小牛真是初生牛犊,也不怕他,只是瞪着大眼睛看着王炀,王炀心里一动,便道:“把它鼻子打上环,养起来,可以托运东西。” 令疑惑道:“托运?”他根本想不通为何要把食物养起来。 王炀想了想,也许可以做一部牛车,不过这头牛还小,可以慢慢来,道:“牛耐力好,可以帮我们背东西,现在养着,等到冬天没吃的,也可以做口粮。” 令眼睛一亮,他倒不觉得牛可以背东西有什么作用,只是想到冬天时粮食匮乏,很难打猎,只能躲在屋里尽量节约吃食,如果可以把动物养起来,也是一个好办法,问道:“一直养到冬天?” 王炀点了点头道:“你可以尽量活捉一些食草动物,平日让人打些草来喂喂就行了,如果它们下崽,动物就会越来越多,就不用辛苦去打猎了。” 黄也在一旁插口道:“部落里的孩子女人都可以做这些事。”怎么原来就没人想过可以养食物,草到处都是,根本费不了多少时间,冬天就可以吃活物了。 令也点头道:“我明天就多抓些黑羊和牛回来。”接着王炀就看着令和几个身材健壮的男人用石刀麻利地把花鹿和毛猪现场分割,让王炀不得不感叹原始人的强壮,令首先把两只鹿腿和毛猪腿分给了自己,又分给每一家人,剩下一些边角废料则分给了奴隶。 王炀看着那条毛猪腿,想起原来吃过的烟熏火腿,便让人把猪腿腌一腌,再用烟熏。 “腌?”黄一脸疑问看着王炀,他发现今天的主人比原来精神了好多,好像突然知道了很多自己从没听说过的东西。 王炀一拍脑袋,对呀,这里的人应该不知道可以把新鲜肉做出腊肉火腿,这样也可以在冬天增加食物。王炀道:“把吃不完的肉用盐揉一揉,挂在屋檐下,风干后可以保存很久。” 黄和令都睁着眼睛兴奋地看着王炀,黄高兴道:“这样冬天就不怕饿了,我明日就叫人去海边多弄一些盐。” 令道:“我们会多打一些猎物回来。” 黄笑了一会儿,又有些奇怪地看着王炀。 王炀见到黄的眼神,突然察觉到自己今日表露的太多,肯定已经引起了黄的怀疑,如果自己还想改善部落里的生活,只能编了一个借口了,王炀脑海里快速过滤了一遍理由,也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只好硬着头皮道:“我刚刚睡了一觉,发现头脑里就知道了很多东西。” 黄早就觉得今日的主人异常英明,听王炀这么一说,立马跪下高呼道:“这是神的眷顾。” 众人也一起跪下,朝王炀低下了头,王炀其实很不习惯这样的场面,感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这些人如此信任自己,自己决不让他们失望,心里一热便喊道:“我们部落只会越来越强盛,不会有人饿死。” 众人一起喊道“哦哦嗷嗷!主人!” “我宣布从今日里,我就叫王炀。”王炀没有问原来这个身体的名字,既然现在由自己掌管,那就不要留原来的影子,这是一个新的自己。 两个字的名字?每个人心里都浮上了一个问号,又涌上一种满足感,神眷顾的主人,理应特别些,众人把头放在了地上,在心里默默念着主人的名字。 王炀在兽皮上睡了一夜,虽然兽皮很软,却也想念原来自己的棉被。 两个奴隶给王炀做了早餐,毛猪腿也挂在了梁上,王炀也让他们一起吃了早餐,两人诚惶诚恐地等着王炀吃完,才把王炀剩下了肉吃了。 王炀走出房间,看见那头小牛的鼻子上已经穿上了绳子,就拴在一颗树旁,腿上的伤也结了疤,王炀走过去喂了一口草给它,它乖乖地吃了,最后还用鼻子蹭了蹭王炀的手,王炀见小牛的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突然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萌”字,他决定给这只牛起一个名字,叫做萌萌。 这时一个j□j岁的小孩抱着一堆青草走了过来,见到王炀有些紧张地放下了手里的草,道:“主人。” 王炀温和的笑了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道:“我叫辉。” 王炀看着地上的草问:“你打了草是来喂小牛吗?” 小孩点了点头道:“是。” 王炀低头拿了草,喂给一直望着青草的小牛,道:“我刚刚给它起来名字,它叫做萌萌,你要好好照顾它。” 那小孩挺了挺胸膛,大声道:“我会好好照顾萌萌的。” 王炀摸了摸小孩的头。 第三章 不速之客 王炀正在看一个女人怎么鞣制一张兽皮,那女人虽然在主人的目光下有些紧张,却还是娴熟的操作着。 王炀在部落里呆了两天,已经对那些随风晃动的咪咪有些麻木了,他能正常自如地看着一个女人,这里的女人都很彪悍,有一次王炀的余光不由自主地追着部落里一个胸型最好的女人,那女人也发现了王炀的目光,还对着王炀挺了挺胸,甚是骄傲。从此王炀便放开了,这些女人不怕,自己还不好意思什么啊。 令今天抓回了十头活羊圈养起来,加上昨天弄回的五只野鸡和两头花鹿,王炀觉得也差不多了,里冬天还有五六个月,先试着养养,太多了部落额负担不起,这个季节是狩猎的好季节,加上令这两天卯足了劲捕猎,每天都能分到不少食物,家家户户的门口或多或少都挂起了几条腊肉。 “主人,你快去看看。”令脸色凝重地对王炀说道。 “怎么了?”王炀跟着令往外走,边问道。 “山的那边来了一群人,是朝我们部落的方向。”令眉宇间带着担忧。 王炀的脸色也跟着严肃起来,“多少人?”说话间,王炀已走到了平顶的边缘处,见到面前密密麻麻的的一片人正朝着自己移动,明显超出了自己部落的人数。 “五百二十多人吧。”令用着肯定的语气道,“而且他们绝不是周围部落的人,周围的部落都没有这么多人。” 不管他们是来自哪里,来者不善啊。王炀眯着眼睛望着那些移动的人影,比自己部落的人多了两倍多,王炀问道:“能打赢吗?” 令捏紧了拳头,他坚毅地道:“我们部落里都是勇士。” 王炀知道令的潜台词是他们不怕,却不能保证能打赢,王炀压住心里的慌张,显露出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道:“把勇士都召集起来吧。” 王炀淡然的表情给了令一种无形的力量,令身上好似散发着一股血气,说道:“是,主人。” 没过多久,部落里的七十名身材健壮的男人站在了王炀的身后,他们之后是四十名强壮的奴隶,再之后是三十名彪悍的女人,他们都静静地看着慢慢靠近的那群人,那群人刚刚分成了两批,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留在了原地,剩下的三百多人继续往前走。 这是一个不好的信息,那些留下来的人都是些妇女孩子,前进地则是拿着武器的男人,这说明他们已经在做好攻击的准备了。 每个人都捏紧了手里的武器。 那群人越走越近,渐渐能看清他们裸着健壮的上半身,手里高高举着尖尖的武器,王炀瞪大了眼睛,那些长矛上绊着的居然是金属,是青铜武器!! 王炀震惊了,居然已经出现了青铜器,这些从远方过来的人居然已经会铸造青铜器了,这些人大约有一半人都有着青铜的矛尖,王炀心里一沉,自己部落里的只是用尖石头做矛头,加上人数是己方的两倍,胜算越来越小了。 三百多人停在了二十米开外,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的部落。看着那些一根根做工粗糙的青铜矛尖,王炀一阵眼热,他原来也不懂这些金属,也不知道要怎么炼造,如果自己部落里能有青铜器就好了。 这时走出一个高大威武的男人,英俊的面庞,高耸的鼻梁,优美的曲线,还有他头上戴着羽毛做精美的帽子,散发出一股迫人的气势,一切都让人觉得非常有魅力。王炀紧紧地盯着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一切都很对他的胃口,比他原来在酒吧好上的那个人更有感觉,这人应该是他们的首领,他有一双如雄鹰一样桀骜不驯的眼睛,他抬头扫视了一圈,看到了这个部落有不少强壮的战士,还有这里的地势,然后把目光紧紧锁定了王炀, “你们的主人是谁?”他开口了。 王炀的族人坚强地站在自己身旁,没有一丝退却,王炀却知道如果打起来自己部落很可能会输,输了的结局就是要不就战死要不就变成奴隶,王炀根本没想到自己只来到这个世界两天,都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主人的权利,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最好要避免这场战斗。 王炀温和的笑道:“我是这里的主人王炀,远方的客人,来到这里有什么事?”王炀的笑容包含着真诚和尊重,他笑起终会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他的朋友都说,那是一种无法抗拒的笑容,这也是王炀的一大优势。 奎看着这个笑起来很好看的男人,感觉到王炀的不简单。两个字的名字?很奇怪,不过可以确定他们打不过自己的人,奎扬起了头,高声道:“我是奎,我和我的族人看上了这块地盘!” 奎得话引起了众人的怒火,每个人都怒视这个企图侵占自己家园的男人。王炀觉得这不愧是原始人,还真是直白的可怕,却还是一脸灿烂的笑容,既然喜欢直白,自己也就直白的说了,王炀道:“尊贵的奎,我能看出你族人的强壮,可是我的族人绝不会输给你们,加上我们的地理优势,就算你们人数众多,你们也绝对讨不了好”这时令很配合的展示了一下他那强壮的手臂,“我不想我的族人受伤,我想你也不想让你的族人受伤,不如我们好好谈一谈。” 他有些搞不懂这个王炀的意思,问道:“你们要投降?”这一瞬间奎有些看不起这个看似强大的主人,不敢打仗?他的族人看起来可是很厉害。 “不不不,我们绝不会投降。”王炀这时不得不收起来的笑容,正色道。 奎微微皱起好看的眉头,他越发搞不懂王炀的意思了“那是?” “我们交换吧!”王炀道,又露出自信的笑容。 “交换?”奎疑惑道。 王炀道:“我的族人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之久,上面还有很大一块空地,足够你们全部住下,而我则对你们的青铜铸造很感兴趣。” 奎问道:“你用你们的地盘来交换我们的青铜?” “还要教会我们如何打造青铜器。”王炀说道。 奎知道这些人虽然人数少,但是如果自己打上一场硬仗的话,最少也要损失一百多个的战士,损失战士就代表着打猎的人减少,也就意味着食物的减少,族人都是自己的亲信,自己也很心疼,这个代价虽然很大,但是自己也做好了准备,因为这块地方真的很吸引人。可是这个人居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真是从未遇到过。如果能不战斗,也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选择。奎想了想问:“我们两个部落住在同一个地方?” 王炀道:“是。” 奎仰起头,高傲道:“一个地方,只有一个主人。” 第四章 结盟 王炀依旧面带微笑,望着奎道:“我们可以结盟,你们远道而来,这里有很多规矩,周围还有三个部落,都会我的部落关系不错,我和我的族人会尽力帮助你们,好东西可以互相分享,互相帮助,附近的猎物很多,我们可以划开区域,各自狩猎,我们结盟这是双赢。”王炀说出了周围有三个部落,这是一种威慑,三个部落加起来绝对要比这个奎的部落人多,他不得不考虑这一点。 当王炀说出这一席话时,所有人都愣了一下。一个部落在准备进攻另一个部落,现在两个居然要结盟,这反差也太大,从来没有在这种情况下结盟的先例。 令也惊讶地看着王炀,他已经准备为了部落付出生命了,他是绝不会做奴隶的。 双赢?这个词奎第一次听说,却打动了他的心,奎低头沉吟了一会儿,问道:“我怎么确定你不会偷袭我们?” 王炀这次真心的笑了,他知道奎这样问已经说明他倾向同意了,王炀道:“我们可以向神起誓,永远不伤害彼此。”王炀已经了解到这里的人对誓言的认真,对神的虔诚,这时的神是抽象的,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并没有具化,所以在这个时代,神都是通用的。 奎点了点头道:“好。” 王炀望向天空,对着那根本不存在的神道:“我,王炀对神发誓,我的部落和亏得部落结为盟友,我和我的族人永远不会伤害奎和奎的族人,否则天打雷劈!”这时每一个人都很严肃,这是一个改变两个部落的时刻。 奎望向天空,道:“我,奎对神发誓,我的部落与王炀的部落结盟,我和我的族人永远不会伤害王炀和王炀的族人,否则,天打雷劈。”奎起了相同的事,微风吹过他飘逸的长发,显得奎异常的英俊,王炀这时才发现奎的头发是自己见过最干净的。 王炀挥了挥手,族人让开了一条路,王炀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奎对身边的一人说:“通知后面的人过来。”招呼身后的战士一起走上平顶。奎看着眼前这一片土地,眼里毫不掩饰的满意。 见两伙人都有些警惕,王炀便扬声道:“都放下武器吧,现在我们是盟友了。” 王炀的族人慢慢放下了紧握的武器,而奎的族人看见奎点头时便也放下了手里的武器。 王炀走到奎面前,还没等王炀说话,奎就道:“带我去那里看看。”他手指向王炀部落的屋子。 王炀笑着点了点头,领着他往前走,一边问道:“你们是从哪里来?” 奎道:“从日出的方向,十一天的路程。” 王炀道:“我把日出的方向叫做东边,日落的方向叫做西边,东边的左边是北边,右边是南边。” 奎嘴里小声重复了一遍,冷峻的脸上没有再说话。 王炀暗想这人还真不好搞定,又近距离看了这个奎的确是个美人,漂亮的小麦色,凌厉的脸型,浓密纤长的睫毛,真是越看越迷人。 奎没注意到王炀的目光,只是看着家家户户挂起的腊肉,问道:“那是什么?” 王炀道:“那是腊肉,可以是肉保存的时间更长,可以留到冬天再吃,我明天会教给你们。”奎面无表情,可是他身后的人却露出了惊奇的神色。 这时留在屋子里的妇女老人儿童走出了门,好奇地看着这一伙从没见过的人,王炀对着他们道:“这是我们的盟友,风部落,我身旁这位就是他们的主人奎,以后我们会共同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他们是我们最亲近的邻居,大家要互相帮助。” 众人感到惊讶之余,稀稀落落对着奎低下了头。 奎点了点头,接着他走到部落里最大的一间屋子前,王炀跟了上去,瞧奎的脸色,笑道:“这是我的屋子,在你的部落没有盖好房子之前,就一起住吧。” 奎点了点头,问道:“我的族人呢?” 王炀道:“我会腾出一半的屋子给你们暂时使用,现在请你的族人去砍一些树回来,明天我的族人也会帮助你们一起建造房屋。” 奎道:“可以。” 王炀问道:“你的族人还没吃饭吧?我们会为你们简单地弄一些食物。”这绝对是一个十分慷慨的主意,因为在这里,食物就代表着一切,王炀愿意把食物分给风部落,令奎都有些意外,他已经准备好今晚冒险去打猎了。 奎好像终于感受到王炀一直的示好,脸上的冰冷好像有了一丝松动,他看着王炀道:“谢谢,我的部落后面会把食物还给你的。” 王炀没有拒绝,道:“好。”姿态也不能放得太低,而奎这种不贪图便宜的心理让王炀觉得这个人越发不简单。 虽然令这几天打猎很凶猛,家家都有富余,却还是不够五百人的吃食,王炀决定把刚刚才饲养的动物杀了,当然,除了那只可爱的小牛萌萌。 奎看到那些活着的山羊和花鹿,虽然没有问,脸上却显示着疑惑。 王炀主动解释道:“这是我们部落饲养的动物,每天喂些草就行了,它们还可以下崽,养大了就变成食物了,你们也可以试试。”不是王炀真的如此好心把一切都告诉奎,这些东西就算自己不说,他们也会知道的,还不如大大方方说了。 奎看着王炀,这个人带给自己的惊叹还真是不少。 王炀看到奎的族人抬出了十口陶锅,惊奇道:“你们还会制陶?” 奎笑了笑,骄傲道:“我的族人很聪明,你所说的青铜器就是要用陶器制模。”说着看了王炀一眼,又道:“我也可以教给你们,但是你要保证,不能传给其他部落。” 王炀觉得这惊喜来的有些突然,忍不住裂开嘴笑了,道:“我保证。”他突然有些庆幸奎的到来了,也许这就是一个发展部落的契机。 奎的族人长途跋涉,早已饥肠辘辘,动作麻利地把新鲜的肉架在了烤架上,正在兹兹冒油,十三口陶锅(加上王炀的三口陶锅)也开始煮了,陶锅里煮的就是才腌制了一天腊肉和大果,大果有着青色的皮,白色的肉,口感像土豆和芋头的结合体,是一种能够长期保存的果实,这时也在扑通扑通煮沸。 不一会儿,平顶上就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第五章 造床 王炀把自己的烟熏腊肉贡献出来,和大果一起熬制,等到烟熏肉的味道融入到大果里面,散发出一股特别的香味。 王炀把端了一碗给奎,说道:“这是烟熏的腊肉,别有一股风味,你尝尝。” 奎看着这碗肉汤,动了动鼻子,的确有一股自己从没闻过的香味,奎接过碗,用木勺先吃了一口肉,确实有一股烟味,奎再嚼了几下,发现这肉特别又嚼劲而且特别香,自己原来从没吃过,奎毫不掩饰对烟熏肉的欣赏,对王炀道:“好吃。” 王炀笑了笑,看着奎吃完了一碗又添了一碗给他,心里突然浮现出一句话“想要征服一个男人,就要先征服他的胃。” 等奎的族人吃完了饭,天已经完全黑了,这时两个部落的人通过一场餐宴,气氛变得缓和起来。 王炀带着奎去了自己的屋子,奎指挥着他的奴隶把他的兽皮搬进了王炀的屋子,毫无疑问,奎的兽皮更多更软。 不一会儿,兽皮就铺好了,奎躺在兽皮上,一身健硕毫无赘肉的身体展现在王炀面前,线条曲线无不充满了野性美,王炀心里有一点点可惜,如果奎没带兽皮,也许他们就可以睡在一张兽皮上了。 奎看着在发呆的王炀问道:“你还不睡?” 王炀把手里的火把弄熄,这时的火把就是把不好的兽皮蘸上动物的油脂做成的,比较珍贵,王炀道:“睡了,晚安。”说着躺进自己的兽皮里。王炀轻轻叹了口气,这真是漫长的一天,然后疲惫地闭上了眼。 奎则思考了一下晚安是什么意思才睡着的。 第二天,大家起的都比较晚。王炀和奎都待在部落里,有三分之一的人出去打猎了,王炀摸了摸有些酸疼的背,决定要做一张床。 王炀发现今天的早餐还是同样的肉汤,已经吃了两天,王炀决定要改善一下伙食,他一直比较讲究吃,就算是穿得不好也决不能吃得不好,王炀找了两个大果放到水里煮,又找了几把野菜,用水焯了一道,放到一旁,见奎站在自己身后好奇的看着自己。 王炀客气地问道:“要吃早餐吗?” 奎从没见过一个有上百个族人的主人会亲自动手做食物,想起昨晚吃到的美味,奎问道:“还有烟熏肉吗?” 王炀轻笑了一下,看来奎真的喜欢烟熏肉,说道:“还有一点,不过腌制的东西吃多了对身体不好,容易致癌。”说着就把昨天剩下的熏肉拿了出来。 奎问道:“致癌?” 王炀道:“一种可怕的病,身体里长瘤。”看着手里的石刀,怀疑自己根本切不动,王炀决定跟奎借一下铜刀。 “奎,能借我一下你的刀吗?” 此时的王炀不知道,在这里,武器是一种很宝贵的东西,属于很私人的用品,除了很亲近的人,是不会外借的。 奎犹豫了一下,拿出了自己的刀递给了王炀,不可否认,奎是一个很高傲的人,他把自己的佩刀借给王炀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他实在忘不了熏肉的味道。 王炀先观察了一下手里的铜刀,发现做工不错,很锋利,王炀把熏肉切成丝状,然后把煮好的大果捣成泥放到陶锅里,加上熏肉丝,又放了些水进去一起熬,搅拌均匀后,已经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王炀盛了一碗又在上面摆上刚刚焯好的野菜,看上去又美味又好看。 奎接过碗,先好好观察了一下,觉得王炀做的食物还真是好看,尝了尝,觉得王炀还真是神奇,居然能把寻常的大果做出这样的味道。 王炀看着在一旁目瞪口呆的族人,又盛了一小碗给那女人,道:“记住我刚刚的做法没有?” 那女人点了点头,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露出惊喜的神色。 王炀也饿了,把锅里剩下的大果粥全吃了,可惜没有油,要不是放上一点动物油会更香,想起油,王炀不禁想起炒锅,只要学过青铜的制作方法,就可以制作一个炒锅,炒菜吃了,不过那估计要花费不少时间。 王炀对奎说道:“我想要做一个床,能再借你的刀用用吗?” 奎点了点头,既然已经借出去了,也就无所谓了,何况吃了美食的他,现在心情很不错,好奇的问道:“床是什么?” 王炀道:“睡觉的东西,直接睡在地上太硬了,而且到了冬天会更冷。” 奎挑了挑眉,他发现王炀知道很多他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王炀带着几个族人要去找一棵大树,奎也跟着一起去了。 王炀第一次走出平顶,来到深林,发现这里的树真的很大,大多数都有自己腰杆那么宽,王炀选了一棵不算太粗的树,就怕太粗的树难砍,如果能做出一把锯子就好了。 王炀拿着奎的刀,砍了两下,砍进去两指的深度,王炀还算满意,觉得照这个速度,今天应该能完成了。没想到,奎却道:“我来吧!”说着拿过王炀手里的刀,七八下就把树砍倒了。 王炀看着奎那耸起的肌肉,形成优美的弧线,心里愤愤不平,自己的身体也算健壮,可是跟奎比起来,还真是差远了,亏得自己刚刚还有些得意。王炀握紧了拳头,决定从明天开始,每天都开始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奎问道:“接下来呢?” 王炀道:“先搬回部落吧。” 在回去的路上,王炀在回想床的构造,这时还没有钉子,只能做出铆了,到了部落,王炀在地上用树枝画了简单的图,才开始动手操作。 族人们都惊奇的看着王炀的画,虽然他们看不懂王炀在画些什么,可是他们认为他们的主人真是了不起,他们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画。 奎在制作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他的力气很大,而且有巧劲,能精准地按照王炀的要求,把树砍成各种形状,有了奎这个大力士的帮忙,在打猎的人还没回来的时候,史上第一张床就诞生了。 虽然这张床有些凹凸不平,还有些摇晃,但是每个人都惊讶地看着这个神奇的东西,几根木头就拼成了这个精致的东西,王炀的族人已经跪倒在地,向他们的主人欢呼。而奎的族人则敬畏地看着王炀。 奎的眼里也闪过一丝惊讶,这个王炀懂得还真不少。 王炀笑着让他的族人起身,扬声道:“这叫做床,我们可以睡在上面,冬天时可以更暖和,争取在冬天之前,每家每户都能用上床。” “哦哦嗷嗷”这时连奎的族人也忍不住跟着嗷了两嗓子。 奎点了点头,他已经记住了床的做法,他决定也让自己的族人用上床,不过当务之急应该给他们盖上房子。 这时两个部落的人已经找了不少木头和干草,堆在空地上。 奎看了看,觉得准备的差不多,便道:“我让他们开始建房了。” 王炀拉住奎道:“先不忙着,我觉得房子应该改造一下,等我想想。” 如果不是刚刚做出的床,王炀说出这番话,奎肯定会觉得奇怪,可是这时,奎决定要相信这个带给他很多惊喜的男人。 第六章 砖头 王炀又开始在地上开始画图了,大家都围在一旁,不敢出声打扰了王炀。 现在的房子有简单的地基,只是用树杆围起来一个圆形的空间,然后上面用一种叫做惠草铺上,王炀思考着,一个房间太杂乱,也不舒服,应该要弄成方形的,隔成几间。 这时,打猎的人回来了。 这次因为有奎的族人的加入,打到的猎物格外多,令还带了不少活着的山羊。每次打猎回来的人都会受到族人的欢迎,这是他们的荣誉。 令走到王炀面前,一脸严肃道:“主人,他们的青铜器很锋利,打猎时很厉害。” 王炀点了点头,道:“以后我们也会有的。”接着观察着令的表情问道:“令,你会怪我允许他们和我们分享同一片土地吗?” 令跪在王炀面前道:“主人,也许昨天我有些难过,但是我今天见识了青铜器的厉害,我相信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们的确打不过他们。”说道后面,领的语气有些苦涩,他是部落里最凶猛的勇士,要承认自己打不赢对方是一件很难受的事。 王炀笑了笑,原始人还真是诚实,他把令扶了起来,揽着他的肩膀道:“现在我们是盟友,他们厉害就说明我们厉害,这是好事。” 令点了点头,这时令才看到放在空地上的床,惊奇道:“主人,这是什么?” “这是床,睡在上面可以更舒服。”王炀道, 令又指着地上的画,奇怪的问道:“这是主人画的?” 王炀道:“是,我在思考,也许我们可以建造更牢固,更舒服的房子。” 画画和床,令更惊奇于床的构造,从来没有人把木头摆成这种形状,“主人,躺在这个上面吗?”令小心的用手碰了碰床。迎接族人的奎也走了过来。 王炀道:“是的,这样会更暖和,我会争取在入冬前让每一个户都拥有一张床。” 令严肃道:“主人,在入冬前我是不会躺这样的床的。” 王炀奇道:“为什么?” 令道:“躺在大地上才能感觉到地面的震动,感知到危险的到来。” 王炀发现令真是一名天生的勇士,居然每时每刻都在严格要求自己的感知,王炀刚刚要赞扬令。奎却说话了,“在空气也能感觉到。” 令望着奎,他能看出这个男人与生俱来的侵略性,带着些敌意道:“在地面上的更清晰。” 奎倨傲地道:“如果你锻炼你对空气的知觉,会比感受地面更全面,要不断挑战自己。” 令有些不服地看着奎,他不相信奎能做到他所说地那样。 奎也看出了令的想法,只是闭上了眼睛,深吸一口气,飞快地把一把匕首扔了出去,这引起大家的一阵惊呼,因为匕首从两个人之间穿过,距离一人的耳朵不过两厘米。大家往远处一看,见那匕首竟然刺中了一只豚鼠,那豚鼠还在吱吱的叫唤。 奎的族人小跑着把豚鼠和匕首拿到了众人面前,这一手真是惊住了王炀,真是没想到,王炀脑海里只出现“百步穿杨”四个字。 这时奎才睁开眼,令看着奎,终于低下了头问道:“怎么锻炼?”这一刻令已经从心里承认了奎的强大。 奎道:“坚持还有信念,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方式”说着,奎把自己的匕首递给了令,道:“我很欣赏你,勇士,这是我给你的。” 令眼光灼灼的盯着前面那把佩刀,毫不怀疑他是如此渴望一把锋利的武器,连王炀都以为令要收下的时候,令却拒绝了。“谢谢,不过我拒绝,我想我的主人以后会给我更锋利的武器。” 奎笑了,他眼神里包含着对令的欣赏,奎对王炀道:“你有一个非常忠诚的勇士。” 王炀也笑了,令还真是让他刮目相看,他对令道:“只要我们学会了铸刀,你将是部落里第一个拥有青铜武器的人。” 令跪在王炀的脚边,道:“谢谢主人。” 奎也听出了王炀的言外之意,便道:“练铜器需要一种石头,在我们来的方向,也就是东边,半天路程就有一处。而制陶需要一种泥,在西南方向的不远处就有,明天就可以派人去取。” 奎在选择部落的新址时充分做好了准备,他们走了十多天,才找到了矿山,然后又找到了窑泥,发现这片区域猎物比较丰富,最后看中了这块平顶,这里处于高地,让野兽不能轻易地攻击,属于天然的防护,易守难攻,还可以观察到四周的动向,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 王炀笑着点了点头,道:“先吃饭吧。” 令领命去分肉。 王炀见奎十分喜爱烟熏肉,便又让人做了两大条烟熏火腿。 吃完饭后,王炀又开始在地上用树枝开始画画了。 盖房子需要很多东西,如果墙壁用木头的话,保温性差一些,下雨天很容易变得发霉,现在条件不好,只能找简单的材料了,王炀记得小时候村子里的墙是用泥巴,高级一点就是用石头,如果有钢筋、水泥、砖头就好了。等等,砖头? 王炀向奎问道:“奎,你们在做陶器的时候,有没有曾经烧制出一些硬硬的石头?” 奎挑眉重复道:“硬硬的石头?” 王炀解释道:“那种石头并不细腻,有些粗糙。” 奎回忆了一下道:“我记得好几年前,有一次烧陶器时失败了,出来的东西好像就是你说的那个东西,比陶器更坚硬,会漏水还不好看。” 王炀激动道:“对对对,就是那个东西,那是砖头,可以用来盖房子,你还记得是怎么做出了的吗?” 奎道:“盖房子?要问问当时烧陶的人。” 王炀点头道:“叫他过来吧。” 奎对身边的人道:“叫夯过来。” 不一会儿,一个瘦瘦高高很精干的男人出现在两人面前,那人向奎行了一个礼,道:“主人。”又向王炀点了点头。 奎道:“王炀想了解一下那次烧陶失败制出的东西,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 夯道:“那次绝对是因为窑泥里的沙子太多,我的主人,其他的流程都和原来的一样。” 王炀高兴道:“对对对,砖头里含沙,你还能再烧制那样的砖头吗?” 夯有些疑惑,不懂为何要烧制那样失败的作品,却点点头道:“应该没问题。” 王炀拦住夯的肩膀道:“好的,你要知道砖头非常重要,可以建造更暖和的房子,形状就弄成方形,多少天能弄出来?” 夯顿时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便认真道:“我也不能保证,先要把窑建好,才能烧制,也许五六天,也许十多天。” 王炀把黄叫过来,吩咐道:“黄,这是夯,他是负责制陶的,这几天他还要烧制一种叫做砖头的石头,你要尽全力调动部落里可以调动的人手帮助他,知道吗?” 黄自从听到这个人是负责制陶之后,就笑地把脸上的褶都挤在一块,他立马就接收到了王炀的另一层含义,就是在跟在夯的身边学习怎么制陶,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对夯友善的一笑,道:“是的,主人。” 黄是一个很聪明有野心的人,很多时候他看不起部落里的很多人,因为那些人太傻了,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没有人想过如何提高自己的地位。黄在地上努力练习着画画,终于有一日,他在石头上的画震惊了主人,从此,黄不用打猎,不用搓麻绳,不用鞣制皮毛,却成为了部落里第二尊贵的人,因为他会思考,能打理主人的琐事,之后黄越来越受到主人的重用。 可自从他那日见到主人的第一眼起,他就发现主人的改变,而后的王炀的表现的确带来了很多惊喜,主人变得更智慧了,更关心族人,更受到族人的关心,甚至改了一个两个字的名字,还与一个很强大的部落结着很亲密的盟友关系。黄确信,这一定是神的旨意,他已经看到部落强大的雏形,部落的壮大,也意味着自己权利的壮大,黄很兴奋。 而今天,黄看到了王炀的画,比自己画的不知好了多少倍,他知道他已经不能带给主人什么更多的东西了,他在画画的才能不会再引起主人的重视了,他需要尽力追赶主人的脚步,不能让自己落伍,现在主人给了他一个机会,那就是制陶,黄笑了,他会把握住这个机会的,他才不会让出部落里第二人的位置。 奎对夯道:“你要教会他们怎么制陶,还有制铜。” 王炀顿时觉得奎的声音优美极了。 第七章 选木匠 王炀晚上睡在木床上,虽然一翻身木床就咯吱咯吱响,他却依旧睡得很香。 第二天,黄和夯一大早就带着十多个人去找窑泥。奎正准备出去打猎,被王炀拦住:“奎,今天你还是留下吧,我打算做一个车。”王炀想着要运窑泥,要运矿什么的,只靠人力抬着太费力费时了,便决定再依靠奎的巧手弄一辆推车出来。 “车?”奎问道。 王炀笑道:“我做出来你就知道了,需要你的帮忙。” 奎也有些期待王炀还能做出什么奇妙的东西,便点了点头。 他们到了森林又砍了一棵树拉回平顶,王炀在地上画了图,给奎介绍道:“车是一种运输工具,跟昨天做的床有些相似,但是多了轮子。” 奎有些懵懂地看着地上的图,问道:“轮子是什么?” 王炀指着图说道:“这就是轮子,圆形的东西可以更容易在地上滚动,圆是最省力的形状。” 奎道:“我懂了,就像圆形的石头。” 王炀点头道:“对,就是这个意思。”接着王炀教奎怎么看制作图,奎因为有了昨天做床的基础,没用多久就看懂了车的构造,又叫了两个力气大的女人一起削木头,一个上午就把一辆手推车做了出来。 一群人惊奇的围在一旁,奎迫不及待地扶着木车的把柄,轻松地把车推动起来。 大家发出欢呼,又是跪倒一地。 王炀让他们起来,让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去试试木车,见有几个奴隶也跃跃欲试,王炀也示意他们可以试试,奴隶眼里露出感激的目光。 大家争先恐后地抢着推木车,还试着在车上放了不少东西,不得不说,原始人体格就是好,两个十岁的小孩推着一车东西,在平顶上绕了一大圈,才喘着气停下,可以想象如果是成年人,这车上能放多少东西。 奎望着那辆木车,道:“这个东西好,一个人就能运五个人抬着的东西,再多做几个吧。” 王炀笑着道:“对,部落里还需要培养几个木匠。”余光扫到远处的牛萌萌,心道:等萌萌长大了就可以套上绳子,弄一个牛车。 奎歪着头看向王炀。 王炀道:“木匠就是专门做木工活的,也不能一直让一族之长削木头。” 奎见识了王炀对木头改造的能力,这时听到王炀愿意培养其他人制作木具,越来越觉得结盟是一个好主意,微微勾起一个嘴角,问道:“我能推荐我的族人吗?” 王炀道:“当然可以,先每个部落选一个人出来吧。” “主人,我可以做这个木匠吗?”在一旁的女人对王炀问道。 王炀知道这个女人,叫做荟,身体健壮,力气不小,这种类型是部落里比较受欢迎的女人,王炀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会对木匠感兴趣,便问道:“我记得你还有一个两岁的孩子,你忙得过来吗?” 荟拉着身边另一个女人道:“我姐姐会帮我照顾小孩的,”说着挺了挺傲人的胸膛,道:“主人,我很喜欢木头,我相信我能做好这个工作的。” 王炀点了点头,道:“好,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做木匠可以获得格外的食物补贴。” 那女人开心的一笑,向王炀行了个礼,周围的人听到可以获得格外的食物,几个女人也叫道:“主人,我也可以做木匠吗?” 王炀笑道:“刚刚你们也听到了,一个部落只要一个就够了。”见大家露出失望的神情,王炀又道:“这只是暂时的,不久以后还会招人的,你们不用心急,总有适合你们的工作的。” “哦哦嗷嗷”王炀的族人高兴地喊着,他们十分相信他们的主人说的每一个字。 奎有些惊讶气氛的轻松愉快,他从来没有这样与他的族人相处,被王炀族人的带动,奎的族人也有不少彪悍的女人也报了名,奎选了一个比较聪明的人“兰”。 王炀教两人看图,荟和兰认真问道:“主人,这些画真漂亮。” 王炀道:“我会教你们俩学习这种画的。” 两人一脸兴奋,叽里呱啦让王炀赶快教她们。 “其实画画也不难”说着王炀把两根树枝递给荟和兰,让她们在地上画了起来。也许是因为第一次画画,两人有些艰难,在地上画了一堆看不出来的东西。 王炀鼓励两人先练习一些简单的图形,两人听话很认真地在练习,王炀很是欣慰,看到荟跑到两米开外,王炀奇怪问道:“荟,你在干什么?” 荟道:“我想画一张主人做的床,有这么宽,我要站远一点才行。” 王炀道:“不用,你画小一点就行了,写上比例就行了。” 荟问道:“比例是什么?” 王炀在地上比划着道:“比如要画一张床,只要画这么大就行了,做的时候把这个放大两倍的大小就可以了。” 荟和兰都崇拜地看着王炀道:“主人真是厉害。” 王炀想了想,决定还是要规定一下丈量单位,也许应该做一把尺子。 等令和黄回到部落,看到车,很是惊奇的试了又试,夯兴奋道:“这样运矿石就简单多了。” 黄看着一堆人围在一起,很是奇怪,还有比车更吸引人的东西吗? 黄走了过去,见了一人拿着一根木条一边比划一边开心地笑道:“我的手有比你们都长,哈哈哈。” 一人道:“不对不对,我的才是最长的。” 那人道:“你的才有七十二厘米,我的有七十三厘米。” 又有几人说道:“不比手长,我们来比鼻子。” 黄问道:“你们再说什么?什么厘米?”黄在部落里还是比较有威信,见他来了,几个人就围了上去道:“来来来,你也来量一量。”说着就把黄的手脚都举了起来,一人还颇为娴熟的用尺子把黄全身上下都量了一遍。 第八章 长度比赛 一把一米长的尺子可是花了王炀、荟和兰一个下午的时间。主要是在精确度上有很高的要求,前面已经做废了五把,终于做好了一把,其实王炀也知道这尺子的尺寸跟现代社会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个世界也没有尺子,自己说是多长那就是多长,不得不说,这种界定一个世界尺寸的感觉还真是不错。 这时部落里的一群人已经从鼻子比到了脸,风部落的人在一旁看着也有些眼红,因为是王炀做出来的东西,他们一直等着海部落的人看完,可是这伙人怎么越来越有没完没了的趋势。 一人终于忍不住道:“你们看够了,也给我们看看。” 海部落的人忙做一堆,叽里呱啦,也不知是没听见还是听见了不想理,依旧玩得很开心。 那人见没人说话,脸色也有些难看,把声音提高了一度道:“我们部落的兰也一起做了,我们也可以一起看。” 王炀也插话了“你们自己比有什么意思,以为赢了部落里的人就赢了全世界吗?你们也大气一点。” 海部落被自己的主人一激,个个嗷嗷直叫道:“好,我们就跟你们比比!” 风部落的人毫不落后,高声道:“比就比,谁怕谁?”“来呀!”“快把尺子也拿给我们玩玩!” 海部落的人本来对风部落占了自己世代相传的地盘有些不满,虽然大家结了盟,但是大家可都没忘记风部落当初高举武器的模样,这时火药味十足的对喊了起来,“来来来,你们派个人出来比比谁的部落里手最长。” 就这样由一把尺子引发的比赛开始,结果风部落里真的有一个手比海部落长的家伙,风部落得意洋洋看着海部落,海部落的人个个气得鼻子冒气,喊道:“别以为你们手长就厉害,我们再来比比脚!” 风部落的人笑道:“让你们输的更惨!”可这一次却是海部落赢了,这回风部落又不干了,“不行不行,我们再来比比脸!” 无止境的比赛开始了,两群人孜孜不倦热情高涨,比完手长比脚长,比完脚长比脸长,比完脸长比指头长,输的部落永远不服气,比完一样比另一样,大家都执着地相信自己部落还有没有发现的优势能胜过对方,最后在比完身体的明显部位后,大家发现好像找不到可以比的东西了。 沉默了一会儿,落后是海部落一人提议道:“比鸡.鸡的长度!”这个主意得到了所有人的同意,塞点居然放在了比鸡.鸡长度上。 王炀一直乐于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他觉得看一群原始人这么兴致勃勃玩自己发明的东西还是挺自豪的,也觉得这样能有助于两个部落的交流,听到这个比赛居然往这个无下限的方向前进,有些无语,真是最奔放的是原始人啊。 就在大家把小皮裙脱下的时候,奎出现了,他冷峻的脸庞带着一股浓浓的气势,他一抬头冷语道:“都闲着没事干了?比这个算什么?要比就去比武,比狩猎的本领。” 两个部落的人在奎逼人的视线中低下了头,有几个兴致高涨的人还想说点什么,可看着奎严峻的眼神,都把话吞到肚子里。 奎看了一眼王炀,意思很明显,你怎么不出来管管。 王炀走出一步,笑道:“奎说的好,我提议,每年举行一个比武大赛和狩猎大赛,赢得第一名的人将会获得我和奎送出的礼物,赢得荣誉。” “哦哦嗷嗷”大家兴奋高声喊着,勇士都想得到荣誉和主人的重视,第一名,想想都觉得兴奋了,况且到时候一定会让对方输的很惨,真是令人期待。 奎虽然觉得举办大赛的确可以激励族人,还是一个观察族人水平的好机会,可是他有一点纳闷,什么叫我说的好,我说的可不是这个意思。 “主人,比武大赛和狩猎大赛什么时候举行?”一个两眼放光的人问道。 王炀想了想道:“就在集市之后吧。”秋季食物丰盛,到时候房子也该建好了,给这群精力旺盛的人找点事情做做。“你们要抓紧时间练习!” “哦哦嗷嗷”族人又是一通乱叫。 王炀这天起来,先围着平顶跑上两圈,既锻炼身体,还可以巡视自己的领地,见到王炀的族人都会向王炀微微低头,王炀发现自己的体质真的好了很多,自己大约跑了三四千米,却只是有些气喘,也不觉得累,在原来是根本不可能想象的,王炀边想着边走到空地上,开始做体操。 一开始,几个族人好奇地看着王炀,不知道主人是在干什么,不过怪好看的。接着人越来越多,越围越多,开始有人在小声地议论。 王炀也感觉有些不自然了,这么多人围着自己看做体操,还真是有点别扭。 “主人,你是在跳舞吗?”一个大胆的男人开口了。 王炀停了下来,道:“这是我昨天想到的,叫做体操,可以算做舞蹈的一种,能拉伸肌肉,舒展筋骨。” 看着一群露出傻乎乎表情的原始人,王炀突然笑了起来道:“我教你们吧。” 族人们咧开大嘴,高兴地点了点头。 几天后,神奇的一幕就出现了,在平顶上,一股体操风悄然兴起,王炀一开始只是一个人做体操,然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队伍,连奎也非常赞成这个体操,“能拉伸身体,提高柔韧度”这是奎的原话。至此,奎的族人也加入了早操的行列。 现在做体操成了一个大家早上必备的节奏,由王炀带领的体操风吸引了全体老老少少,一大早,一群穿着小皮裙裸着上半身的原始人认真整齐划一的开始做体操。 王炀都觉得这画面有点搞笑,又有些心酸,这些人这种时候还真是傻得可爱。 第九章 打猎 几天时间里,王炀带着荟和兰做了许多东西,包括两辆木车、五张木床、六把尺子、两个桌子、四把椅子(部落里原先也有一个大树桩当做桌子,几个小树桩当做凳子)、十把梳子、还有一个没有门的柜子。 不得不说,王炀最庆幸就是发明了梳子,最起码现在部落里的人头发不再时一坨一坨的了,部落里的男男女女最喜欢就是梳子了,每每拿了食物给兰和荟,想让她们给做一把,有这东西一是好用,二是有面子。 荟和兰现在也察觉出这个木匠的好处来,每日努力做些木活,不但每日能分一些食物,还总有人会送食物来换东西,比原来的生活可好多了,心里对王炀又多了几分感激。 部落里的人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看看主人又创造出什么新鲜玩意,然后不厌其烦的去尝试,主人带给他们的惊喜实在太多了,简直让他们应接不暇,这一定是神的眷顾。 奎有时候和令一起去狩猎,有时候和王炀一起做东西,他原来也见过类似的东西,却远没有王炀做的精细,他手里就有一把梳子,奎也是爱干净的人,也较为喜欢这个梳子,每当洗澡时梳一梳,头发比原来干净多了。 夯和黄在平顶的一个角落盖好了窑,正在紧张的制作砖头中。奎派了十个人守在窑旁边,不让其他人进入。王炀也十分同意奎的做法,制陶工艺也算是现在的高科技机密了,也该小心些。 做完早操,吃完早饭,王炀决定跟着令去狩猎。令为王炀准备了一把最锋利的石刀和一把石锤,王炀拿上比划了两下,觉得还算趁手。 这一次令带了三十个族人和三十个奴隶,而奎一行人就跟在他们的不远处。 到了森林边,奎向王炀打了个招呼,就往南边走了,王炀有些疑惑,难道不是一起打猎吗? 令在一旁解释道:“主人,风部落这几天都是到南边的森林狩猎,而我们在这边,要不是在一个区域里狩猎的人太多的话,动物会不敢来的。如果发现动物比较多的情况,会用叶子发出长哨声,如果是情况危急,会吹比较短促的哨声,互相支援。” 王炀点了点头,原始人也知道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性,还知道团结合作,对令一笑道:“你安排的不错。” 令摸了摸头,憨憨的一笑。 这时,令眉毛一动,脸上表情一变,道:“有东西。” 王炀回头一看,见一条有脸盆那么粗的蟒蛇正爬在不远处,盯着这边,把王炀吓了一跳,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蟒蛇,这蟒蛇大约有二十米长,吐着红色蛇信,似乎发现了前面有很多人,想打退堂鼓。 令发现了它的意图,大喊了一声:“上!”说着就大步冲了过去。大家听到令的发令,举着石刀石锤追了上去,那蛇以惊人的速度折了个头,飞快地游动着身体往森林里逃跑。 王炀一看,也赶紧跟了过去。 王炀跑着跑着,发现自己有些跟不上他们的脚步,也不是王炀速度不够快体力不行,而是森林里树木丛生,这里有块石头,那里有个土堆,有时候踩下去软绵绵的也不知踩到了什么,王炀根本不适应在森林里狂奔,而这些原始人身体灵活的不像话,更像是脚底板长了眼睛,几个人从不同的方向包抄上去,王炀只能集中精力盯着前面那个人的落脚处,然后照着他的脚步前进,堪堪吊上了车尾。 王炀见前面的人停下了,上前一看,原来那条大蛇已经被围住了,王炀暗自舒了口气,再这样跑下去,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跟上。 蟒蛇盘踞着身体,警惕地看着站在最前面的令,扭动着身体,好像随时要扑上来,令却把手里的石刀递给了另一个人,王炀看着不由得紧张起来,难道令要和这条蟒蛇肉搏? 几个人用长棍子戳着蟒蛇的身体,吸引它的注意力,蟒蛇不耐烦地呲着牙,就在它转头的一瞬间,令首先扑了上去,双手紧紧的抓住了它的头部。 蟒蛇快速地把令裹了起来,试图甩掉令的手,几秒钟的时间就只看到令的脑袋露在外面,其余都被蛇身缠绕住,王炀屏住了呼吸,差点大喊了起来,这时又有五六个人冲了上去,两人抓住了蛇尾,其他人紧接着把蛇身一圈一圈从令身上剥了下来,令的手一直紧紧捏住了蟒蛇的脑袋,虽然那条蟒蛇还在不停地挣扎,不过王炀知道这条蛇马上就要死了,王炀放松了握紧地拳头,原始人对付蟒蛇还真有一套。 最后,蟒蛇被拉成了一条直线,蟒蛇头上被栓了根绳子,令才放手,拿起了石斧,狠狠向蟒蛇七寸的位置砍了两下,蟒蛇疯狂地扭动着,蛇的肌肉很灵活,里面都是神经,在它死后还会收缩肌肉,几人都放了手,任由这条死蛇在地上滚动。 王炀见识了族人捕猎的厉害和胆量,微笑地看着大家赞扬道:“大家做的很好,特别是令,很勇敢。” 令有点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道:“这种蛇没有毒,好对付。” 王炀看着这条二十余米长的史前巨物,怕也只有原始人才敢说好对付。 “哗、哗、哗、哗——”一阵急促而尖锐地声音传来。 这是......王炀才想起令前面才和他说的话,这是风部落发出的信号,风部落有危险!王炀毫不犹豫道:“走!” 留下四个人处理蟒蛇,其余人都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跑了一会儿,就听到前面有猴子“吱吱”的叫声,声音又亮又尖,很是刺耳,隐约还有人的喊声,奎他们就在前面。令却在这时拉住了王炀,说道:“主人,这是猴子的警告,前面是它们的领地,风部落肯定是受到了猴子的攻击。” “猴子?”王炀诧异道,猴子攻击人? 令郑重道:“主人,这一带猴子很多,虽然它们会偷取我们的食物,但是猴子一般不会攻击我们的,肯定是风部落擅闯了它们的领地,它们的牙齿可是很锋利的。” 牙齿很锋利?王炀好像越发迷茫了,猴子是吃桃子的吧,属于杂食性动物,牙齿跟人的差不多吧? 一只猴子见王炀他们还不后退,便挂在树枝上,呲出了牙齿发出“吱吱,呲!”的声音,它身后又出现了十多只猴子,面目狰狞地看向王炀一行人,王炀这时可清楚地看到了那个猴子嘴里尖尖地牙齿,果然很锋利的样子,这绝对不是地球品种,这个猴子看上去就一脸暴戾。 王炀问道:“这里大概有多少只猴子?” 令看了看那猴子道:“这一群猴子大概有一百多只。” 王炀也有些担心风部落的人,便问道:“那我们能不能打赢?” 令盯着那只猴子,高傲道:“当然能赢,只是猴子肉很酸,不好吃!” 王炀轻轻一笑道:“那就上!”说罢用力把手里的石刀扔向那只猴子,那猴子躲也不躲,因为王炀的准头是在有些差,石刀离猴子的位置大概还有两米远。 不过,石刀扔在了树枝上,把树枝砍断了,刚好那只猴子就站在这根树枝上,猴子没想到树枝断了,猝不及防惨叫一声,从树枝上掉了下来,然后又灵活地抓住另一个树干,吊了上去。 后面这些细节王炀的族人并没有注意到,他们只是看到主人扔出石刀,猴子就惨叫着掉了下来,主人的英勇刺激每一个人的斗志,众人“哦哦嗷嗷”大吼,第一次知道还可以把武器扔出去这一招,见主人使了效果很厉害,一个个瞪着眼睛把手里的石刀也朝着那群猴子扔了出去。 树林里一片混乱,大家准头好像都不这么样,不过有两个歪打正着敲中两只到处乱串的猴子,还有一个砍中了树枝,树枝倒下了砸中了一只在刚好跳在空中的猴子。 第十章 猴王 这是攻击的信号,猴子一开始就损失了三只,猴子们很愤怒,三四十只猴子从树上跳了起来,张开了嘴露出尖牙,跳向王炀等人。 几个人颇有默契的背靠背,用手里的石锤狠狠砸向袭来的猴子,王炀则和令和另一个奴隶一起,三人负责自己那一方,原始人的体格很好,力气都很大,只要砸中猴子,猴子便必死无疑。王炀用石锤砸中一只猴子的头部,那只猴子的头变得稀巴烂。 只是这些猴子非常灵活,一击不中就会跳到身上,被咬到可是很疼的。 王炀看了一眼自己的族人,有几人被猴子咬伤了,身上都有血迹,不过不影响行动,这时猴子死了二十多只,情况已经稳定住了,只是担心风部落的人,便道:“一起走过去,受伤的在中间,把地上的石刀捡起来,保持住队形。” 一行人开始往前走,令道:“猴子很灵活,在树林里很难抓,而且它们很记仇。”说着狠狠地看了一眼跟在他们身后剩下的几只猴子。 王炀沿途看到猴子的尸体,能听到前面混乱的局面,不断有人惨叫,还有猴子的厉叫,王炀知道他们离风部落的人不远了,便大声吼道:“奎!你们还好吗?” 奎听到王炀的声音,心里一喜,道:“小心这些猴子。” “吱吱吱!!”一声很响叫声吼了起来,随后好像陷入寂静。 王炀他们已经穿过树林,看到了风部落的人,地上有十多个面部血肉模糊的人,王炀扫过一眼就没仔细看,王炀可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血腥的画面,喉咙里还有些不舒服,还有五六个人好像受了重伤,被其他人围在里面,地上躺着好几十只猴子的尸体,而一眼望去几乎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血。 也许是因为刚刚那声叫声,猴子们回到了树上,密密麻麻地好像有三四百只,正在与地上风部落的人对持,王炀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有这么多猴子。 令皱着眉头小声对王炀道:“这么多猴子,肯定是出了猴王,把几个猴群都合并了。”说着望向树林。 王炀顺着令的视线,看到了一只特别的猴子,这只猴子居然是红色的,而且毛发旺盛,体型高大是其他猴子的两倍大,显得威风凛凛,刚刚那个喊声应该就是它发出的,显而易见,这就是猴王了。这只猴子咧着嘴,凶狠地盯着刚刚到来的王炀他们。 奎就站在不远处,手里捏紧了刀,死死地盯着那只猴王。 王炀好好看了看奎,见他没受伤,便对令道:“分几个人去保护他们重伤的。” 令点点头,打了个手势,海部落的人把重伤的人围了起来。 跟在王炀身后的猴子来的了猴王面前,猴王看了它们一眼,仰天大叫了一声“吱吱!”,然后转身走掉了,猴子们在几秒之类就消失的干干净净。 奎把手里的刀扔向树林,骂道:“混账!” 王炀能体会奎的心情,看着地上的尸体,和手指被咬掉的人,王炀心底也对这些残忍的猴子起了一种愤怒之情。 令走上前道:“猴子在树林里,没有人能追得上。” 奎道:“我一定要杀了那只猴子。”王炀知道奎说的是那只猴王,猴子在树上穿梭自如,人却只能在地上跑,自然很难追上猴子。王炀想到,如果有远程武器,那就不一样了,他心里有了打算。 王炀道:“以后会有机会的,你们怎么遇到这些猴子的?” 奎道:“这些猴子想偷我们的猎物,被我们打死了两只后,就出现越来越多的猴子来攻击我们。” 令道:“原来的猴群不会轻易攻击我们的,如果它们偷食物被发现了就会逃跑,猴子很记仇,它会记住你的气味相貌,过十年都不会忘,猴子虽然是群居在一起,但是它很自私,只会记着自己的仇,找机会跟在人后面偷袭,很少会集聚起来攻击人的,所以我们一般只会把它赶走,或是直接杀死。这肯定是那只猴王才引起猴群的巨变。” 王炀道:“这个猴王的统治让猴群更凶残,战斗力更强,以后狩猎要小心了,不要进入这片区域,不要单独行动。” 奎此时变得冷静了一些,说道:“那只猴子很有野心,他竟然能集聚这么多猴子,肯定是要扩宽他的疆土,我们总是避让,也解决不了问题,总有一天我们会遇到的。” 王炀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道:“我们要尽快想出一个对付猴子的方法,要不它们在暗,我们在明,没有优势。” 令和奎都点头。 王炀道:“先处理伤员吧。” 风部落的一人走到奎面前道:“主人,死了八人,重伤二十二人,轻伤八十九人。”这人叫做焦,是奎身边的得力干将,长得很精干却是狩猎的好手。 奎道:“重伤的都抬回去,剩下的人继续搜猎。”他们刚刚猎到的两只山鸡已经趁乱被猴子抢走了,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王炀却道:“只要受了伤的都回去吧,好好休息一下,如果再遇到猴群就麻烦了,我们刚刚猎到了一只大蛇,放心,不会让你们饿肚子的。”王炀对着奎笑了笑。 奎没有说话,算是默许了王炀的话。 风部落的人发现王炀虽然不像自己主人那样勇猛,但是他的笑容拥有一种令人心安的力量。 原始人信奉自然,一般不会处理尸体,就用树叶裹着放在森林深处,这是回归自然。 几人采了很大的叶子把死去的族人包了起来,因为怕被猴子回来吃掉,奎让他们背着走了大约半小时才放在了一小片空地上,在附近放了一些气味浓重的草,防止其他动物靠近,做了一个简单的仪式,进行靠别。 随后,一行人在池塘边,猎到了两头正在打滚的水牛,食物也够吃了。想到族里多了很多伤员,幸好原始人还认识几种疗伤的草药,王炀便让人挖了很多草药回去。 回到部落,已经是夕阳了,大家看到多了这么多草药,都很高兴,部落里的草药马上就要用完了。 今天的分食物大会,因为伤员的存在,没有了往日的热闹,王炀告知大家猴王的出现,让大家不要独自去森林。 还有几个女人小孩跪在地上,老人则抹着泪,这些都是刚刚死去勇士的家属,奎走了过去正式宣布了死亡的消息,女人们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孩子看着母亲哭了,也跟着大哭了起来。 王炀看着也于心不忍,便拿着一些食物送给了这些人,又安慰了一番,告诉他们“勇士们是为了部落死的,死的光荣,神会保佑他们的,不要太难过。”等等的话。家属们得了食物,听了王炀的话,明显精神多了。 第十一章 吹箭 王炀回到房间里就在想怎么制作远程武器,第一个跳出脑海的就是弓箭,随后心里就浮现出奎拿着弓箭威风凛凛的样子,王炀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色心不小。 以现在的技术能制作的远程武器大概有:吹箭、长矛、弓箭、弓弩等。其中长矛适用于平原,森林作战不适用,首先淘汰。弓弩有些复杂,等把弓箭做出来再来研究。吹箭更像一种暗器,只有淬了毒才有杀伤力,而森林里自然不缺毒物,王炀决定制作吹箭和弓箭。 王炀把令喊了过来,问道:“知道有什么有毒的东西吗?” 令道:“森林里有些色彩鲜艳的蘑菇,原来有人吃过就发疯了,还有的死了。还有的蛇和蜘蛛有毒。” 王炀道:“明天你去采一些毒蘑菇回来,平时见到毒物,也可以抓一些回来。” 令点了点头。 一直在打磨铜刀的奎忍不住开口问:“你想做什么?” 王炀道:“我想制作一种武器,在上面抹上毒药,专门对付猴子。” 奎听到对付猴子眼睛亮了起来,奇怪问道:“什么样的?” 王炀道:“明天你就知道了。” 奎知道王炀的本事,点了点头,道:“陶器明天就会出窑了。” 王炀笑道:“那真是太好了。” 奎也微微露出笑意,随即又冷语道:“等陶器成功,就可以制模,接着就可以做铜器了,我一定要把这些猴子杀了。” 第二天,王炀跟奎借了刀,带着荟和兰砍了一些比较细的竹子,在回来路上看到一种拇指大小的青蛙,色彩艳丽,背上有着花斑和条纹,很是好看,王炀只觉得眼熟,想了一会儿才想起这是毒箭蛙,毒箭蛙体积虽然很小,但是毒性很强,这才是吹箭的最佳搭档,南非人当初发明吹箭,就是把毒箭蛙的毒液抹到箭头上的。 王炀问荟,“知道这种青蛙有毒吗?” 荟道:“族里不许有人碰它,因为看它体型小,又没有什么肉,颜色又艳,应该是有毒的。” 王炀点点头道:“抓一些回去试试吧,不要用手直接接触。”虽说毒液应该进入血液才会发作,不过还是小心一些好。 灵活的荟和兰用树叶把毒箭蛙抓了起来,一路上抓了十几只,拴在一起。 回到平顶,王炀挑选竹节距离长的竹竿,把竹节砍掉,又削尖了几十根竹签用作箭头,王炀准备用竹叶做箭的尾部,一切准备就绪才恍然发现没有胶水。 王炀只好问道:“这里有没有胶水?” 荟和兰摇了摇头,道:“没有,胶水是什么东西?” 王炀道:“有粘性,可以把东西粘起来。” 荟道:“大叶树的树脂可以粘东西。” 王炀道:“你去弄些过来。” 荟道:“我家里就有,我现在就去拿。” 不一会,荟便捧着一块微黄的块状东西过来,王炀正要研究一下,黄跑了过来,兴奋道:“主人,要开窑了。” 王炀也有些激动,拉着黄向窑走去。 很多人围在窑旁,夯见王炀来了,便上前打开了窑门,一股微热气息从里面涌了出来,夯前几天就已经停止烧窑,温度已经降得差不多了,夯第一个走了进去,捧出了一个陶罐。 大家发出了惊呼紧接又大声地欢呼了起来,夯指挥着人们从窑里抬出陶器,有九成是好的,只有少数烧坏了。王炀长吁了一口气,露出了笑容,数了数,有五百五十二个大小不一陶碗,三百六十个陶锅,王炀越笑越开心,这样差不多每家都能分到一个锅一个碗。 王炀大声道:“我们部落可以制陶了,以后的陶器只会越来越多,大家都能喝上汤,这要感谢风部落的人。” 海部落的人真是不敢相信他们居然拥有这么陶器,这是一笔多大的财富,众人心怀感激向着夯等人真诚行了一个礼表达着谢意,夯点点头,满脸笑容。 王炀又道:“这次制出的陶器优先分配风部落的人,保证每人一个碗,每户一个锅,大家都会有,只是还要等上几天。” 海部落的人都跪在了地上,感谢他们的主人,风部落的人弯下了腰,向王炀表达敬意。 王炀又低声询问夯砖头的事情,夯转身进到窑里,拿出一块灰色的砖头,王炀高兴拿在手里仔细观察,说道:“对,就是这个,用这个建房子会很牢固很保温,这个需求量很大,这次出多少?” 夯见王炀肯定了自己的工作,笑道:“五六千块吧。” 王炀道:“肯定不够,建一个房子要五万块左右,要建一两百个房子起码要五百万块砖头。” 夯张大了嘴,好像被王炀的话吓到,问道:“五百万?万是多少?”在他的世界里,千已经是最大的单位了,还有很多人只知道百呢。 王炀道:“万就是十个一千,万上面还有十万、百万、千万、亿,陶器也需要再烧制几窑,看来一个窑是肯定不够了,你和黄安排一下,再建两个窑吧。” 夯算是长了见识,又和王炀讨教了单位上的问题。 把分配陶器的重担交给黄和夯,王炀赶到荟和兰身边,见她们把那块东西放到一块石板上烤,已经融化成胶状的液体。 荟笑着问道:“主人,制陶成功了吧?我听到欢呼声了。” 王炀道:“成功了,以后我们的生活会改善很多,这是树胶?加热就可以用了?” 荟点了点头,道:“已经好了,烤了以后就会变软,如果有陶罐,装在里面加热就更方便了。” 荟还是有些聪慧,王炀点头道:“等分完陶器,我会拿出一个陶罐,以后就叫做树胶吧。”接着比照着箭筒的大小,把竹叶粘到箭的尾部,等了几分钟,树胶便干了,王炀扯了扯竹叶发现粘得挺牢的。放在箭筒里,用力一吹,竹箭快速地飞了出去,扎进十五米远的地上,没想到第一个就成功了,王炀心里有了底。 这里的动静吸引了部落的人,大家围了上来,好奇地盯着王炀手里的竹箭筒,主人好像又弄出厉害玩意。几个小孩把箭捡了回来,递给了王炀。 王炀把竹箭装了进去,有心试试它的威力,对准了旁边房屋的柱子,“哦!!”大家发出惊呼,箭头竟然钉进了柱子,虽然不深,但是可以想象抹了毒药以后的威力。 大家对这个小小的竹筒突然有了一种敬畏之情,对于这里的人们来说,狩猎是主要的食物来源,而任何一种武器都是至关重要,他们对新武器的热情要比陶器来得更加热烈,“哦哦嗷嗷哦哦嗷嗷!!”每个人都用炙热的眼神看着竹箭筒,跃跃欲试。 王炀扬了扬手里的东西,道:“这叫做吹箭,刚刚大家也看到了,这是一种远程武器,可以用来对付猴子,制作并不算难,大家都学学。” 荟和兰依照着王炀的样子做了十几根,有一半是漏风,有几个是大小不合适,又做了十几根,渐渐熟练,有九成的竹箭是可以用的了。 王炀见她们俩已经掌握了要点,便让她们教其他人。想到还要建房,两个木匠肯定不够,又对荟说道:“你注意一下,找几个做木匠上手快的人,问问他们愿不愿意做木匠。” 第十二章 吹箭的威力 这时令和奎回来了,令带回了一堆花花绿绿的蘑菇,奎带回了活的一头小羊和几只野鸡,还有一头野牛。 这头野牛体积不小,看样子有个两千多公斤,加上几只野鸡还有大果也够吃了(原始人胃口很好),小羊就留着养大。 打猎归来的族人都对吹箭很感兴趣,可惜只有一个吹箭筒,却怎么也轮不到自己。看着乱哄哄的场景,王炀大声道:“都别乱,我教大家做。” 众人可不会违背王炀的话,何况原始人很好学,王炀这一嗓子,把所有人都惊动了,制作武器可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能,想到主人要教他们制作吹箭,部落里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走了出来,围着王炀坐成几排,奎和令就坐在了第一排,奴隶们不敢跟族人抢位置,只在外围站着,形成了一个整容夸张的阵势,王炀心道:这么多人,后面也看不到,也没有这么多的竹子给大家练习,便喊道:“三排以后的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等前面的人学会了让他们来教你们。”大家看了看的确也看的不清楚,就一哄而散。 荟和兰把竹节发给众人,王炀仔细教导起来,一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中间还让人又跑了两趟竹林带回不少竹子,大多数人都学会了,基本上人手一只吹箭,只不过质量不一。 王炀是真的累了,勉强记下几个做的比较好的人名,随口吃了几口汤,便回到屋里倒头大睡。 奎却精神奕奕,他从这个远程武器中看到了打败猴子的未来,还有更远的未来,他们可以搜猎在树上的小动物和鸟类,听说还可以用毒,那这东西就可以对付大型的动物,甚至是人类。奎从来都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就像一头雄狮,总是渴望着征服。 夯向奎报告了陶器的事,奎对王炀的安排还算满意,夯对奎兴奋道:“主人,这里窑泥多的想不到,铜矿也是很多,但是如果还要开两个窑,人手有些不够。”从前一直生活在山上的夯,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窑泥。 奎摸了摸下巴,也许他应该学习一下王炀,弄几个专职的工匠? 又和夯讨论了一下选用工匠的人选,奎回到屋子,看见已经开始打呼的王炀,心道:这人还真是个宝。 等王炀起床,已经是日上三竿。他发现广场上堆满了松鼠、兔子还有很多说不出名字的鸟类,昨日得了新武器的人可都是按耐不住,除了负责捕猎的男人,一些在家里的女人孩子早早就起来,集结着出去一试身手,捕了不少小动物。 不过这东西对付小动物还行,对付大一点的猎物就只能起到打草惊蛇的作用了。听着令的描述,王炀决定去试试毒药的效果。 挑选了十多个人,在箭上抹上毒蘑菇毒箭蛙的汁液,王炀让大家记住自己抹的蘑菇的模样,以便好分辨毒性。 王炀野心不小的盯上了一头成年犀牛,这头犀牛正在河边休息,成年犀牛至今还没有人敢招惹它,它性格暴躁体型巨大,头上还有一个锋利的凶器,粗壮的脖子和腿充分说明了它的爆发力不可小觑,只要有它在,其他动物绝对退避三舍。 王炀他们躲在草丛里,确保距离的安全,能够随时逃脱犀牛的怒火。随后,几人兴奋的把吹箭对准了犀牛那肥大的屁股,竹箭纷纷射去,这么大的目标,几乎没有人脱靶,可惜,犀牛的皮实在太厚了,几根竹箭浅浅j□j犀牛皮,有几根直接落了下来,犀牛不耐烦的甩了甩尾巴,像是在赶走恼人的苍蝇,插在屁股上的竹箭仿佛是粘了劣质胶水,被尾巴一扫全都掉了下来。 一行人惊得瞪大眼睛,王炀见识了犀牛的强悍,果断决定离这种动物远一点,去找一些皮薄的动物试试。王炀心底还是有些不服气,心道:如果是铜箭,肯定能戳穿犀牛的皮。 这时一个羊群也来到河边喝水,大家把目标转移到这些明显比较好欺负的山羊上。王炀一挥手,低声道:“自己找目标。”众人迅速散开,自己去找目标。 王炀先前高估了吹箭的威力,这时就小心地挑了一头小山羊,小山羊就跟在它母亲的屁股后面,它母亲警惕地向周围看了看,发现没有异常情况,才伏下身子低下头开始喝水,就是这个时候,王炀眯着眼,把吹箭对准了小山羊,这次吹箭倒是戳进了小山羊的后腿,小山羊晃了晃脑袋,“咩咩”地叫了起来,它母亲发现了小山羊的不对劲,不过已经晚了,这时小山羊站不动已经爬在了地上。 成功了!王炀有些兴奋,这毕竟是第一次只靠自己的力量狩猎。 周围陆续有几头山羊也倒霉了,其他人也开始攻击了,此时的山羊群一片混乱,许多山羊莫名奇妙地就摔倒了,看不到搜猎者的影子,其他山羊很恐慌,一些山羊开始乱跑,一头山羊夸张地跳了起来,甩头甩尾的就朝着犀牛跑去,就像是疯了一样。 成年山羊的力气也算不小,何况在全速的惯性下,山羊的尖角j□j了犀牛的后腿上,犀牛怒吼一声,它实在没想到山羊居然从背后偷袭它,猝不及防受了伤的犀牛很愤怒,它飞快了转了过来,头一扭就把那头山羊顶到了半空,犀牛角狠狠戳进了山羊柔软的腹部,这头山羊当场就被剖了肚子眼看是活不成了,山羊落在了地上,犀牛怒气冲冲地用前脚狠狠踩了山羊几下,山羊的骨头肯定被踩断了,胸口已经瘪了下去。 在河边喝水的还有几头斑马也跑得远远的,它们可不想承受犀牛的怒火。 死亡的山羊并不能平息犀牛的怒火,犀牛鼻子喘着粗气,朝着其他山羊跑去,聪明地山羊四下逃窜,不过有几头挑错了方向,被犀牛用牛角撞地鲜血直流,受了伤的山羊就算现在不死,也会因为动作不便而被其他食肉动物盯上,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 犀牛已经弄伤了两头山羊,追着另一头山羊越跑越远,幸好没有山羊往他们这边跑。 瞬间,河边只剩下七八头山羊的尸体,还有两头受了伤的山羊在缓慢移动。 犀牛还真是凶残啊!王炀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惊出了一身冷汗,幸好吹箭没有伤到犀牛,犀牛那个七八吨的体位,就算是吹箭上有毒药也不会有大多效果,就算毒要很厉害,犀牛也会在倒地之前发狂好一阵吧,说不定被挑飞的就变成自己了。 族人把受伤的山羊杀了,用气味浓的草把伤口捂住,要不是闻到血腥味的食肉动物会来找麻烦。在这里,人和野兽处于竞争关系。 一个人喊道:“主人,我射中的那头山羊发疯了。” 王炀问道:“发疯了?” “就是那头!”那人用手一指,王炀一看,不就是那头撞上犀牛的山羊吗,原来是中了毒箭,估计是出现了幻觉,要不是也没那个胆子去攻击犀牛。 王炀道:“记得你抹的蘑菇的样子吗?”这东西倒是不错,用来攻击猴子,让它们窝里反。 那人点了点头道:“记得。” 王炀道:“那就好,大家自己去找自己射中的山羊,全都拖回部落,千万不要搞错了,先观察观察,有些山羊的肉粘了毒药,就不能吃了。” 第十三章 蘑菇炖鸡 回到部落,王炀发现自自己射中的那头小羊居然已经醒了,另外还有两头羊也活了过来,三头山羊先养起来,等看了令和奎的捕猎情况再决定杀不杀它们。 王炀细细问了,那两人用的蘑菇跟自己的一样,看来这种不起眼的蘑菇类似于麻醉,可以用来狩猎,王炀当场就决定给它起名叫麻醉菇。 而那个会让人出现幻觉变疯的蘑菇,就是鲜艳的红色,就叫做迷幻菇好了。还有三个人表示,他们射中了山羊,但是山羊没反应。看来那几种蘑菇是没有毒的,把蘑菇混在草里喂给山羊,见山羊很正常。王炀决定今天晚上吃蘑菇汤。 又等了会儿,其他的山羊并没有活过来,王炀不敢冒险,让人把尸体丢远,黄在一旁看得可惜地叹气,念叨什么浪费食物。 王炀也知道,毒箭蛙的竹箭射中的猎物应该可以吃,要不是南非人怎么用它来捕猎,但是这里不是地球,谁也不能保证这些动物和地球的一样,王炀可不敢冒险。或者找一条狗来吃吃看。 王炀找来了做吹箭比较好的人,询问他们的意见,想不想做工匠。大多数人都愉快的同意了,其实他们都觉得王炀根本不用询问他们,作为一个部落的主人,他们都会遵守主人的意见。 令却出声了“主人,这几人都是捕猎的好手”他虚点了几下,有五个人,这五人身材高大威武,正是壮年,“他们做了工匠,猎物会减少。”在王炀的影响下,令胆子越来越大,当面便提出了问题。自从王炀来到了这里,发明了很多东西,特别是有了吹箭的存在,海部落还没为食物发过愁。但是前几日,王炀考虑到建房子时,打猎的时间会大大缩短,便让令增加捕猎的力度。这时要抽调人手,令有些为难。 依王炀的想法,如果饲养的动物足够,种植的粮食足够,捕猎的人自然会减少,这也是人类发展的趋势,但是,现在的部落明显达不到这种程度,大部分是靠每日的捕猎吃食,王炀考虑了一会儿,便道:“后面建房子需要很多工匠,这段时间先轮流跟着我做做工匠,等房子建好了,再凭兴趣让他们自己选择。狩猎的话,令你去挑几个大点的孩子和强壮的女人,专门用吹箭补小型动物。” 令点了点头,当即分了两个人给王炀,明日则轮到另外三人。 王炀带着他们研究了一会儿弓箭的制作,打猎的人回来了。 今天收获颇丰,猎手们拿着新鲜的武器,也是猎了很多小动物。他们发现部落里已经有了食物,有些惊喜。 王炀知道今天的食物肯定够了,那三头羊就先养着吧。辉很兴奋,因为他被王炀任命为饲养小队的队长,他手底下有十多个小朋友,专门负责给部落里养的动物喂食,他们用羊最喜欢吃的嫰草欢迎了三头山羊的到来。 令分完了食物,王炀和大家说了蘑菇的用法,大家都很兴奋,有了麻醉菇,就吹箭的威力就更大了,妇女小孩还有老人都可以捕猎了。 为了防卫猴子,王炀把毒蘑菇分给众人,在有毒的吹箭上做了标记。 晚上,王炀煮了一锅蘑菇炖鸡,奎看着蘑菇很是吃惊道:“这个不是有毒吗?” 王炀闻着香味,心情愉快地道:“这个是没毒的,已经试过了,蘑菇煮汤可是很美味的。” 奎点了点头,觉得王炀胆子真大,不过他知道王炀做出来的食物很好吃,也颇为期待。 王炀加了盐,又放了些野菜进去,香味越来越浓,王炀还真是怀念原来世界的美食,拿了陶碗,一人一份。 两人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等两人吃完,奴隶收了碗和锅去洗,他刚刚一直在旁边吞口水,主人煮的东西实在太香了。 王炀对奎道:“明天能不能抓一头狗来,试试用毒箭杀死的猎物可不可以吃。” “活的?鬣狗和狼都是群居动物,很少落单。”奎觉得王炀的想法真是奇怪,从来没有人想要抓活的食肉动物。 王炀抓了抓头道:“只要能吃肉的动物就行了,你看着办吧。” 奎点了点头,道:“明天让人再去采些蘑菇吧,味道不错。” 王炀道:“好”,蘑菇还可以晒干,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不过现在蘑菇应该还不是很多,刚刚入秋时,才是蘑菇疯长的季节。看了一眼奎,觉得此时气氛不错,开口问道:“你们为什么迁移?” 奎道:“部落里人太多了,地方不够,食物也不够。” 王炀一直以为他们可能是食物不够或者天灾,没想到是从一个部落里分裂出来的,感兴趣地问:“你们原来部落里有多少人?” 奎道:“去年还有两千五百多人,过了一个冬天,只剩两千不到了,所以我带着愿意出来的人就出来了。” 但是奎的部落会制陶会制铜,应该混得没怎么惨呀?王炀追问道:“你们应该可以用陶和铜和其他部落换吃的?” 奎淡淡道:“那边几个部落都会制陶制铜,都缺食物,冬天也死了很多人。” , 王炀已经不止一次听说了冬天的可怕,饿死冻死是最常见的,食物能产生热量,而好的房子可以更多得保存热量,王炀下定决心,要在冬天之前把房子都建好,并且储存好食物。奎和他的族人背井离乡,肯定是食物缺少,资源匮乏,王炀莫名就有些感慨,这里的所有人都只有一个目的,只为了活着。 王炀汗了一下,心道:原来他们那边是科技发达地区,自己这边就显得没文化了。又问:“原来部落的主人是你什么人?” 奎道:“是我的叔叔。”说着看了王炀一眼道:“这里很好。” 王炀有些不明白奎突然冒出的话,愣了一下问:“什么?怎么个好法?” “食物很多,地方很大,有窑泥也有铜矿。”奎道“不用担心我们会影响你们的食物,这里森林很大,何况还有草原,食物很丰富。” 王炀苦笑不得,从哪看出来我在担心,只好站起身道:“我没有担心,睡觉了。” 在没有电,没有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酒吧,没有加班的夜晚,你只能睡觉。 当晚王炀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各式各样的蘑菇种在地上,有一群猴子僵尸正在进攻,蘑菇发射出子弹,被击中的猴子僵尸越变越黑,最终倒在地上,迷幻菇可以让猴子僵尸发疯,转头对付其他猴子,而麻醉菇可以让猴子僵尸躺在地上不动,还有一只红毛猴子僵尸在源源不断地召唤猴子。自己放了一只毒箭蛙在地上,毒箭蛙吐出黑色的毒,把猴王和周围的猴子都毒死了。 第十四章 大黑 第二天,去捕猎的人装备了毒箭,信心百倍地出发了。 王炀给留在部落里的人讲了哪些蘑菇是有毒的,哪些蘑菇是可以吃的,大家好像对吃蘑菇这一事也不是很惊奇,因为昨天王炀煮的蘑菇汤早就在部落传遍了,部落里也有人闻到蘑菇汤的香味,就算王炀不说,他们也要大着胆子问问。谁不知道主人做的东西好吃,上次王炀做的大果泥已经成了家家必做一道菜,原始人也是喜欢跟风的。 一伙人高高兴兴去森林里采蘑菇了,不少人拿着吹箭,顺道看看能不能猎点东西。 王炀又去森林里砍了一颗木质很硬的树,准备作为弓的原料,做了两次威力都的太小了,仅仅比吹箭厉害那么一点,王炀有些灰心,心想或许要改变一下弓的形状。 黄和夯一边在建造第二座窑,一边开始准备捏制陶器,王炀决定去看看。 夯挑选了两个女人和一个老人作为工匠,而王炀给他们取名为泥匠,也在自己部落里挑了两个腿上残疾的男人作为泥匠。 残疾人一般都是在捕猎被野兽咬伤或是在战争中受伤,这时的医疗水平很差,大多数都死了,侥幸活了的人,却也没有多大战斗力,只能像妇女老人一样呆在部落里,打打杂,如果有兄弟照顾的还好,但是在冬天缺乏食物的时候,他们和老人是最先被放弃的一批,甚至比奴隶还不足,奴隶至少还可以去狩猎。 所以被选上两个人很是兴奋,他们知道作为木匠的荟和兰在部落里的地位很高,这个泥匠应该也不差。 王炀有兴趣地去捏了两个茶杯,周围的人观察着主人做出的新东西,也开始仿制,王炀想起煮汤的时候,没有锅盖的锅煮肉比较费时,兴致不减想要捏个有锅盖的锅,好不容易歪歪扭扭捏了个锅盖,王炀便放弃了,这样的锅盖根本不可能盖上去。 王炀看着周围的泥匠们已经开始模仿自己做锅盖,连忙喊停,现在做的陶器很粗糙,形状千奇百怪,在原始人眼里,只要它不漏水就行了,可在王炀眼里,这些陶器第一不是很光滑,第二不圆,所以想要做一个配套的锅盖,还真有点难度。 王炀回忆了一下,做陶器时底下有个转盘,转动着窑泥,再做出的陶器形状又圆滑又省事,那装盘怎么做呢?好像记忆里现代的转盘是用电的,那明显很不实际,现在只能做手动的,应该先要做一个轮轴,王炀开始在地上画图,两片圆形的木板,上面的木板中央凹进一个洞,下面的木板相应位置凸出小棍,两块木板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转盘,再在上面的木板上插上两根小棍,就可以用手拨动使之转动。 王炀想清楚了原理,狩猎的人也回来了,令牵了两头山羊,这两头山羊怀孕了,再过几十天就会下崽了。王炀开心地把两头母羊交给了部落里的孩子饲养小队,吩咐让辉好好照顾怀孕的母羊。 不一会儿,奎也回来了,他带回一只草原狼,草原狼的体型很大,这只狼毛色暗黄,背上有黑色的杂毛,王炀细细观察了一会儿,没想到奎的办事效率这么快。 这只草原狼已经有十岁了,狼的寿命就是十多岁,这只狼已经很老了,它的毛色不再光滑鲜亮,它勾着背,紧张地看着王炀。 狼是群居动物,狼群里阶层分的很明确,头狼负责管理族群选择猎物,强壮的狼负责扑杀,瘦弱的狼负责堵截、驱赶、它原来的族群很强大,也就意味着年轻的狼很多,这只年老力少的狼处于族群里最低层的地位,它的兄弟姐妹都死掉了,也没有其他狼帮衬它,每次捕到食物都要等着头狼吃完,又等着年轻力壮的狼吃完,最后等着年幼的狼吃完,才轮到它吃,这时候的食物也没有多少了,很多时候老狼都是饿着肚子,所以它决定离开,这样迟早会饿死,还不如自己在其他地方碰碰运气,它昨天夜里就悄悄离开了族群,如果不小心被头狼发现,可是会被咬死的。 可是老狼绝对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逃出狼群,第二天就被奎抓住了,它有些恐慌,因为在食物丰盛的夏秋季,这些没毛的猴子和狼群一直是井水不犯河水,它不明白要抓住它做什么。 这只老狼的到来引起了部落里的巨大反响,活的食草动物是他们未来的口粮,可是这头狼是怎么回事?要知道有时候饿极了的狼群也攻击过人。几个人当场就举起手里的石头,警惕地看着这只狼。 奎也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大声道:“我抓到这只狼的时候,它独自一人,应该是从狼群里偷跑出来的或是独居的狼。” 王炀也扬声道:“这只狼是用来试毒的,大家不要惊慌。” 大家知道这只狼没有族群后,明显放松了很多,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狼群,它们分工合作,有完整的计划,绝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所以一只独自生存的狼可没有什么好怕的,何况还是一只老狼。听说是用来试毒的,众人想起那只发了疯被犀牛挑死的山羊,不禁突然有些同情这只狼。 狼只知道这些没毛的猴子叽里呱啦讲了一堆话,一个笑眯眯的猴子还摸了摸它的头,它很识时务的没有动,因为它又饿又累,根本没有力气反抗。 王炀小时候家里养过土狗看家,叫做大黑,那时候他很喜欢大黑,每天都会偷偷把自己的饭省下一点喂给大黑,直到自己去城里打工,过节时回到家,已经很老的大黑还会摇着尾巴欢迎自己,可惜自从自己被赶出家门,就再也没见过大黑了。王炀看着这只狼,不知怎么就觉得它很像自己的大黑,见它也不乱动,倒也乖巧,便摸了摸它的头,道:“以后你就叫大黑了。”如果王炀知道这只狼把他定位成一只没毛的猴子,绝对要给他喂上毒蘑菇。 奎在一旁奇怪的看着王炀,从来没有人会这么亲近猎食动物,更没有人会给动物起名字,奎可没忘记树底下正在吃草的萌萌。 老狼没想到这个猴子居然喂它食物,没有一丝的犹豫它便大口吃了起来,在狼群中,也只有一个族群的狼才能分享食物,虽然狼不懂这些猴子的意思,没有猴子和狼分享食物的先例,更也没有被喂食的意识,但是它实在太饿了。 那是一只被毒箭蛙毒死的野鸡,等大黑吃饱,王炀用绳子拴住大黑,以免它伤人,便开始观察它。 狼被他盯着有些不自在,不过发现王炀只是看着自己,并没有要攻击自己的意思,便趴在了地上,很久没吃这么饱了,肚子好胀。 王炀吃完饭回来见到大黑趴在地上,便用脚戳了戳它,喊道:“大黑。”大黑睁开了眼睛,站了起来,对王炀呲了呲牙,现在吃饱了,有力气了。 王炀见大黑精神不错,放下心来,毒箭蛙的毒性很强,见效很快,大黑的表现充分说明了用毒箭蛙毒死的猎物是可以吃的。王炀一开心,就想用手摸摸大黑的头。没想到大黑扭头一张嘴,差点咬到王炀的手,王炀也不发火,这毕竟是野兽,自然有些兽性。 第十五六弓箭 这时每家每户都起了火搭上锅,开始煮蘑菇汤了,大家吃嗷嗷直叫,没想到这东西煮在汤里这么香。 这次王炀懒得动手,让奴隶煮了汤,这次蘑菇多,王炀和奎吃得很爽。 王炀一起床就兴致冲冲找了木材,这些天因为王炀的关系,平顶上也堆了不少木头,王炀挑了一块,到了中午成功做了一个转盘,四五个工匠在打磨上花费了不少功夫,王炀心想等能炼青铜了,一定要夯做个刨子,要不然做木活太费劲了。 王炀拿着转盘在夯和黄面前演示了一下,不一会儿做出了光滑了碗。夯眼睛都看直了。 王炀心里暗笑,把转盘交给夯,让他捏个锅盖。王炀心里也清楚,就算有了转盘,自己要弄个配套的锅盖,还是有不少难度,这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放心。 夯郑重地接过,宝贝似地捧在手上。 连续五六天,猴子就像是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人遇到过猴子。 这让奎很是不满,他每天都装备着毒箭,准备给猴王来上一箭,没想到连猴毛都没见一根。 王炀则有一种不好预感,那只猴王明显有着像人一般的智慧,而且这里的猴子很记仇,怎么会不来报复他们,难道是在准备着什么?这几天忙着设计房子了,弓箭的制作被放到放一旁,想起那只猴王漆黑凶狠的眼睛,王炀如芒刺在背,决定再把弓箭的研究提上日程。 王炀对弓很头疼,换了几种木材,弓弦挑挑选选还是用作最开始的牛筋,做出来的弓箭总是差那么点感觉,威力一般,实在有些郁闷,其他工匠们也是束手无策。 奎今日回来的早,一直跟在旁边,看他们制作,突然开口道:“给我试试。” 王炀把弓递给了奎,拿出一根宝贵的箭,箭的制作可是很费功夫,都是一刀一刀削出来的,箭尾是用公野鸡的翼羽做的。现在一切都是靠手工制作,王炀格外珍惜这些东西。 奎有些笨拙地把箭搭上弓,又轻而易举地拉开了一个漂亮的满弓,瞄着不远的树桩射了一箭。 箭头刚刚没入树皮,稍微一用力就拔了出来。 奎摸了摸用木头箭头道:“用青铜做箭头更锋利。” 王炀点了点头,这他早就知道了,没想到奎居然试了一下就说出来了。 奎又试了几次,停下来想了一会儿,王炀以为他要说些什么建设性意见,正竖起耳朵专心听,没想到奎又开始射箭,动作越来越熟练。王炀弄得焦头烂额,心情烦躁,见奎又搭了满弓,忍不住怒道:“别玩了!!” 奎看了看王炀,好像不懂王炀为什么发火,道:“感觉箭有些轻。” 箭有些轻?王炀想了想。 奎又道:“把后面的毛拔了?” 王炀道:“那是为了平衡箭身,提高精准度。” 奎认真道:“但是箭的速度慢了。” 王炀此时全当死马当活马医,道:“先拔掉点,别全拔了。” 奎把羽毛弄掉三分之一,试了试。不用奎说,王炀也看出箭比刚刚快了。居然真的有效?原来不是弓的问题,而是箭的问题? 看着奎把箭尾的羽毛都拔了,又射了一箭,偏了射到了地上,却是在地上戳了不浅的洞,众人发出“咦”的惊呼。 箭有些轻,羽毛太多.......王炀低头思考着,突然灵光一闪,道:“我真是白痴。”大家都莫名其妙的看着王炀。 只听王炀大叫:“换个石箭头看看。” 两个工匠呼哧呼哧就打磨了一个石头箭头,还聪明地掏了个洞,粘了树胶套在箭杆上。 王炀满意的点了点头,觉得这几天自己的教导总算有效果。看向奎道:“你再试试。” 奎接过箭,潇洒地搭上弓,只听“嗖”一声箭就飞了出去,重重砸向树桩,箭头没入了树中,树皮上有了一个洞。 好厉害!“哦哦嗷嗷”众人兴奋大叫了起来。 奎露出难得的笑容,帅得一沓糊涂,赞叹道:“厉害!” 王炀也笑道:“本来就是想着用青铜做箭头,有了箭羽会更稳定,更准确,但是我忘了青铜比木头重,居然一直用木箭做,木头轻又加上箭羽,速度更慢,威力自然小。青铜和石头差不多重,换上石头做箭头,这才算是实现我的构想了。”王炀做的弓箭明明是对的,只要装上了青铜头,威力自然就上去了。王炀漏算这一点,浪费几天时间白忙一场。 王炀哈哈大笑,奎边笑边抚摸着手里的弓箭。 工匠们不管听没听懂,也跟着一些傻呼呼的笑了起来。 王炀回想起刚刚奎搭弓引箭时英俊的姿势,砸了砸嘴,道:“这把弓送给你,不过你力气大,还可以把弦紧一紧。” 奎尝试过弓的厉害,已经上了瘾,不想放手,紧紧抓着弓,对王炀道:“谢谢。” 王炀见奎爱不释手的样子,心里也高兴,对工匠道:“再去做几个石箭头,给奎装备上。” 奎眼睛一亮。 为什么觉得奎的样子很可爱呢?王炀拼命忍住去摸奎的头的想法,道:“明天你就带着去打猎。” 奎点了点头,一副很激动的样子。 到了晚上,奎是抱着弓睡觉的,王炀在一旁偷笑,没想到奎还有这样可爱的一面,就像是得了新玩具的小孩。 第二天,奎起的很早,背着弓,挎上箭兜,带着他的族人出去捕猎了。 王炀又做了两把弓,一个留给自己,一个打算给令。 下午奎和令一起回来的,奎一副神采奕奕的样子,两队都猎了很多东西,受到了族人们热烈的欢迎。期间还能听到有人在议论奎的新武器,告诉自己的妻子奎是怎么威武一箭就射死了一头鹿,更多人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奎背上的弓箭。 王炀拿了两个羊头喂给,原始人不喜欢吃动物的头,在食物丰盛的时候,头都是被扔在外面,等着被秃鹫或是鬣狗等食腐动物吃完,再把头骨捡回来,挂在家里做装饰。大黑也知道王炀是来给自己喂食,并没有对王炀做出攻击的动作,却也警惕地看着他,等王炀放下羊头,就扑上去吃了起来。 令跟着过来,警惕地看着大黑,见王炀拿了食物喂它,问道:“主人还要养着它?” 王炀道:“我想看看它能不能帮我们捕猎。”王炀也知道原始人没有养动物的习惯,特别是食肉动物,这是他们的竞争对手,可是王炀有些舍不得杀了大黑,还想试试大黑能不能帮助他们捕猎,狼的嗅觉比人的灵敏很多倍,可以发现更远的猎物。 令瞪大眼睛看着王炀,狼会帮助我们?如果是其他人这样说,令一定会大声嘲笑,可是王炀说的话,即使是多么的天马行空,令还是很信服,沉默了一会儿,令又道:“今天奎很厉害。” 正在逗大黑的王炀转头看向令:“嗯?” 令看了一眼王炀,低头道:“打猎时很厉害。” 王炀根本搞不懂令要说什么,满头问号,令平时说话很直接,今天怎么有点奇怪。 令又等了一会儿,低声道:“那个......他使的弓箭很厉害。” 这下王炀总算明白了令的意思了,却故意装作不知道,道:“是啊,我昨天做了送给他的。” 令憋红了脸,张了几次嘴,最后还是没有把“主人给我也弄一个”说出口。 等王炀看够了令别扭的样子,才轻轻道:“我今天做了一个,过会儿送给你。” 令还在酝酿情绪,突然的惊喜让他有些结巴,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谢谢,谢谢,主人,我......很,谢谢主人。” 王炀心里暗笑,面上故作淡定,道:“不能让他们部落把风头都抢了。” “嗯嗯”令咧开嘴开始傻笑。 王炀趁着大黑低头吃食的时候,迅速摸了一下它的头。大黑张开带着羊血的嘴,想给王炀的手来一个狼吻,却被王炀熟悉闪了过去。大黑很不爽,这个没毛的猴子怎么这么喜欢摸它的头,它呲着牙怒视王炀,喉咙里发出威胁声音。 令捏紧了手里的石刀,戒备地盯着大黑,只要它一动,就把它刺个对穿。 大黑发了阵脾气,又低下头开始进食,只是头仍朝向王炀和令。 第十六章 建房 第二批陶器出窑了,因为有了转盘,这次陶器的外观明显好了不少,光滑而且圆润。这下每家都有了一个锅,每人都有了一个碗,连奴隶都是如此,夯给王炀做了一个又大又圆的锅,最重要的是这陶锅上有锅盖。 同时,第二个窑只烧砖头,这次出了三万多砖头。这个速度还是不行,就算两个窑一起出砖,十多天也才六七万块,看来还要再建两个窑。王炀和黄商量了一下,决定把奴隶们都派去建窑。这样一来,狩猎和种植压力大增。 青铜的炼制也到了铸模的阶段,黄一边在夯身边偷师,一边接到了王炀列出的清单,什么门轴、轮轴、锄头、刨子、锯子、铜锅、铜勺,幸好王炀还派了荟来协助自己,要不是黄真觉得自己的脑子根本不够用。 对于建房子,王炀又询问了部落里一些有经验的老人,心里也有了些底气,打算开始建第一座房子。 王炀先规划了场地,打算在平顶的另一侧建一个新城,原来的房子就当做老城区,新城就采用就简单的十字中心规划,中心建筑就是政府,包括会议室、各部门办公室、办公区。政府后面就是王炀和奎的房子,前面则是广场。以政府为中心,形成十字的主干道,划分为四个区。 先做最简单的居民房,王炀在地上画了标记,八个木匠拿着石器挖地基,忙活了一个上午,五根木柱就稳稳立在了地上,用竹子作为筋骨,这些步骤跟原来建房子一样,大家熟练的搭上了梁,一个房子的大概结构已经成型了,王炀设计的房子是两室一厅,灶台就在客厅还搭了烟囱,客厅兼做厨房,两间卧室里起上炕,王炀指挥着众人把砖头一个一个往上码,没有水泥,就用窑泥代替,围观的小孩笑嘻嘻地把砖头递给木匠。 一天过去,房子的墙体已经弄好了,看着砖头房,王炀很有成就感,房顶需要用木板,锯子还没做出来,做木板很麻烦,王炀决定把房顶、门、窗户等用到木头的结构,缓一缓。 大家很稀奇地到房子里参观,这里摸摸那里看看。辉带着他的饲养队也来新房,半大的小子吵吵嚷嚷,辉大声喊道:“主人,这房子真漂亮。” 王炀道:“在冬天之前,让大家都住上这样的房子。” “哦哦嗷嗷!哦哦嗷嗷!”听到这话的人大叫起来。 捕猎的人回来了,跟着人群一起来到砖房。奎细细观察房子,这房子暖和多了,而且更牢固,奎满意点了点头,问王炀:“我们住在这里?”在奎看来,自己要住最好的房子,而王炀作为主人,自然也跟自己一个待遇。 王炀却因为奎的话浮想联翩,道:“不,这只是标准房,我们的房子更大更漂亮。” 奎的确觉得这房子好虽好,却有些小了,对所谓更大更漂亮的房子充满期待起来,丝毫没注意到王炀的话里有话。 —————————————————————————————— 王炀吃腻了煮肉,便切了写黄牛身上的肥肉,炼了油,在陶锅里炒野菜炒肉,虽然没有铁锅炒地香,两人却仍是吃的满嘴流油。 王炀吃饱了就喜欢走一走,巡视一下自己的领地,走到种植地,见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一看,原来是令举着弓,正在练箭。 令见到王炀,叫了一声“主人”。 王炀问道:“还不睡?” 令道:“我想再练练。” 王炀见他神色有些沮丧,问道:“弓箭怎么样?” 令带着愧色道:“我不如奎,今日我都没射中猎物。”弓箭比吹箭难多了,何况弓箭最厉害的是箭阵,人越多威力越大,除了奎那个天分极高的人。看来多做几把弓,要组织大家练习一下。 王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明天我做个靶子给你练,去睡吧,明天还要狩猎。” 看着令练习的样子,王炀心里也有些技痒,在原来的世界里,他还参加过射箭的俱乐部,水平还不错。可是后面工作上的事情多了,生疏多了。王炀可不想在族人面前丢面子,自己也要偷偷练练。 王炀发现一个码砖头很厉害的小子——玛,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小,却异常灵活,码出的砖头又快又齐,听说原来也是个建房子的好手。王炀任命他为建筑师,给他讲了自己的规划,让他负责领着奴隶们去建房,玛一脸兴奋地领命,他打猎本领一般,这次收到主人的重任很是激动。 王炀吩咐荟和兰去做弓箭,自己则用麻绳做了靶子,在上面用果汁画了圈,背着弓箭到偏僻地地方练箭。 王炀练了一天,手臂隐隐酸痛,吃完饭,王炀又带着令一起去练箭。 半个月过去了,玛带着二十人的建筑小队,建了十六个没顶砖房。陶器出了四窑,现在有四个窑了。青铜器第一批炼制成功,两百多件青铜器让王炀享受了一夜暴富的感觉。 自从有了吹箭,部落里的活物越来越多,有二十三头山羊、九头花鹿、三头牛、三十二只野鸡、五头毛猪,四十八只野兔。王炀给它们各自建了棚子,部落里的老人都笑道:“连食物都有了房子。” 锯子、刨子等木工器的出现,让工匠们轻松了不少。荟和兰带领着工匠小队做了三十五把弓两百支箭,王炀和奎举行了一个小型仪式,分给了两个部落最勇猛的三十五个战士。 经过半个月的练习,王炀和令的弓箭水平猛升,十箭都能射中八环以内,两三箭能中靶心。这时王炀拿出靶子,带着三十五位弓箭战士练习演习,王炀在众人面前演示了一番,连奎都侧目相看。 王炀大手一挥,开始盖房顶了。其实很简单,就是把窑泥糊在木板上,干了以后就架在房顶上,上面在铺上草。其实,既然有了陶器,也可以尝试着烧瓦片,不过王炀觉得烧瓦太浪费时间,这边雨水也不多,也没必要用瓦片。 再装上门窗,两天后第一批房子真正完成,夯成了第一位入住的人,因为他是最大的功臣。 夯激动得满脸通红,比主人还早住进新房,这是多大的荣耀。随后王炀又点了黄、令、焦、荟、兰、玛等有名望的人住进砖房。 第十七章 养不熟的白眼狼 王炀在给大黑喂食,现在的大黑对王炀的触摸已经不那么抵触了,会允许王炀在喂食期间摸它的头。 王炀从没少了大黑的食物,因而大黑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喂养,吃得油光水滑,皮毛光泽了不少。 等大黑吃完食物,王炀把拴在树上的绳子解开,拿到自己手上,奎警惕地看着大黑,他鼓起了手臂的肌肉,拉满了弓,准备把大黑一箭射死。 可惜,大黑没有动,它察觉到奎的杀意,温顺地站在王炀身边,它好像知道,这个人会保护它。 王炀开心对奎道:“奎,你看,大黑它没有咬我,也没有跑。” 奎从鼻子发出“哼”的一声,盯了大黑好一会儿,才放下手里的弓箭,不过他没有放松警惕,他心里对这头狼实在喜欢不起来,说道:“如果想要它帮助我们狩猎,也应该找一条小狼,从小养大。” 这道理奎也知道,但是这几天对大黑已经有了感情,要杀它,不忍心下手。王炀道:“明天我就带着出去一次,如果它不听话,就算了。” 奎真搞不懂为什么王炀会对一只狼有了感情,奎眯起眼睛,始终盯着大黑,如果它伤了人,他绝对不会手软,哪怕王炀会生气。 王炀拉着大黑在部落遛了一圈,把族人吓了一跳,大人纷纷把小孩揽在身后,就怕狼会冲出来,他们许多人都以为这头狼已经死了,但是看着老狼似乎乖乖地跟在王炀身后,心里都有些振奋,狼居然没有咬主人,主人还真是厉害。 第二天王炀带着大黑和令一起去打猎,令他们有了弓箭有了吹箭,打猎比原来轻松多了,只要选好位置,就不会出现有人受伤的情况。 这次他们在草原上逛了了一个多小时,总算见到了一群羚羊,羚羊弹跳力很好,喜欢奔跑,不容易饲养,所以王炀不准备抓活的。 他们小心地隐藏在草丛中,王炀牵着大黑在后方,令也在一旁,他不放心大黑,所以坚持和王炀在一起,王炀也明白令的担心,并没有说什么。 羚羊对将要到来的危险毫不知情,头羊隐约看到了王炀他们的身影,但是他们离的很远,头羊很有自信,在他们过来之前,自己会带着其他羚羊跑着远远的,所以它又低下头开始吃草,冬天马上就要到了,它们要多吃草,尽量储存热量。 大家偷偷打着手势,信心满满,主人就在身后,他们一定要好好表现,对着一群羚羊一通乱射。 收获很不错,留下十一头羚羊,包括那位不可一世的头羊。年老和健壮的羚羊是他们的首选,他们都会避开小羊,因为小羊肉不多,而且来年小羊就会长成大羊。 王炀割下羚羊的内脏丢给了大黑,想给它传递一种他们捕到猎物就会分它一份的信息。 等大黑吃完,大家已经把羚羊捆好,秃鹰开始在天空盘旋,血腥味引起了它们的注意,不过王炀他们人多势众,秃鹰也不敢轻易抢食,但是秃鹰会引来鬣狗狮子等其他食肉动物,他们需要尽快离开。 王炀摸了摸大黑的头,随即把大黑的绳子解开,想要大黑跟上他们的脚步。 大黑吃干抹净,头一转只给王炀留下一个背影,它往反方向跑了。 王炀气愤地大叫:“养不熟的白眼狼!”见令已经把弓箭对准了大黑,便拉住令的手,道:“走吧。”王炀心软了,始终不忍心。 这一耽搁,大黑早就不知踪影,令只好放下手里的弓。 走了一会儿,迎面出现了五头母狮。 该死的秃鹰一直他们头顶,毫无疑问,这些狮子就是被秃鹰引来的。 突然出现的狮子引起了族人的骚乱,狮子是草原上霸主,虽然狮子一般不会攻击人类,可是有食物的情况下就另外了,人们对这种庞大的猛兽一直很畏惧,这时又有三头母狮出现了。母狮长着浓密的毛发,比王炀在电视见过的毛厚了不少,这里的动物都有比较茂盛的毛发,显然是为了过冬,这从侧面告诉了王炀,这里的冬天真的很冷。 王炀也捏了一把汗,捏紧了手里的刀。 令倒算镇定,小声吩咐族人把两头羚羊的尸体丢向左边,两头羚羊足够八头母狮和一头雄狮饱腹了。 果然,狮子们扑在了羚羊的尸体上。 王炀他们趁机跑出了狮子的视线范围,王炀舒了一口气的同时想道,或许大黑是知道狮子的到来才跑的,紧接着又对这些不劳而获的狮子愤愤不平。 奎回来时没看到大黑,问道:“那只狼呢?” 王炀道:“跑了。” 奎没有说什么,只是看了王炀一眼,眼神就像在说“我早就知道会这样”。 王炀伤心了一会儿,就开始担心草原上狮子,猫科和犬科动物不会冬眠,谁知道这些大猫会不会在冬天找不到食物时攻击他们。 王炀找到奎道:“把平顶都围上栅栏,怎么样?” 奎一头雾水:“什么?” 王炀道:“我担心冬天野兽找不到食物会袭击我们。” 奎道:“野兽很少会袭击我们,但是部落里养着动物,这也有可能。” 王炀想起部落里那些辛辛苦苦养起的食物,很是警惕,点头道:“虽然我们地处高地,但是有些地方坡度不平,狼可能爬不上来,但是大猫肯定能跳上来。” 奎道:“平顶那么大,还要建房子,时间不够。” 王炀想了想道:“那只能先把有危险的地方修一修,还要建个塔楼,加强警卫,棚子也要加固。” 奎点了点头,道:“现在的生活比我想象的好多了。” 王炀:“嗯?” 奎面无表情道:“你做的已经很好了,发明了新武器,狩猎变得简单得多,房子很结实很暖和,还有很多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养起了动物,食物很好吃,都比我原来的部落好多了。” 这是.......在表扬自己吗?王炀有一瞬间的失神,奎这一番话,就像是突然从天上掉下许多馅饼,王炀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王炀看着奎,怎么越看越可爱呢,明明是在表达善意,却摆出这么一副冷峻的神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就如雕塑一般严谨俊朗,还真想把奎压在床上好好挑逗,王炀心里想着,脸上露出了笑意,忍不住道:“你真可爱。” 奎真搞不懂王炀怎么会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惊讶过会,恼羞成怒:“什么?!” 因为发怒,奎的脸上带了一层粉红,在王炀的眼里,就像染了桃花一样,有种别样的妖娆,心里痒痒地厉害。脑子里却转过许多念头,面上装出开玩笑的样子笑道:“原来你在夸我,我看你脸色还以为你要教训我,把我吓了一跳。” 奎冷冷瞪了王炀一眼,从鼻孔里“哼”了一声。 第十八章 大黑归来 王炀正在监督房子的进展,就听见兰在喊自己,王炀抬起头,兰已经跑到面前道:“主人,那条狼回来了?” 王炀问道:“什么狼?”随即意识到是大黑,“大黑?大黑回来了?” 兰虽然不清楚那只狼是不是叫做大黑,却知道王炀说的就是那只养过一段时间的狼,点头道:“是的,主人。” 王炀道:“快带我去,大黑没被打死吧?” 兰道:“没有。”这多亏了那天王炀牵着大黑在部落里溜达了一圈,大家都认识了那只狼,都知道那是主人养的,所以今日见到有只狼走在平顶下,发现是大黑后,大家都没用弓箭射死它。 王炀走到平顶边界,有好多人围在边,见到王炀过来,都纷纷行礼。 果然是大黑,好像它过得很不好,头上很脏,好像有血迹,大黑见到王炀,头低着,眼睛只望着王炀,一副很听话的样子。 王炀喊了一声:“大黑。” 大黑走进了几步,嘴里哼了两声,好像是在答应。 自大黑上次的背叛行为已经过去两天了,王炀本来已经放弃大黑了,没想到大黑现在居然回来了,王炀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有些恨大黑的不知好歹,又觉得它可怜,心里还有几分高兴,便向大黑招了招手,喊道:“过来。” 大黑见王炀在召唤它,便开心地跑上了平顶,走到王炀脚下,用头蹭了蹭他的腿。大黑的动作惊吓到了周围的原始人,这只狼居然和主人这么亲近?大家都张大着嘴,看着大黑。 王炀也有些奇怪,这大黑原来可不会与自己这么亲密,这时怎么倒像转了性一样。王炀蹲了下来,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瘦了,耳朵受了伤,有道口子,头都是血迹,王炀仔细看了看,已经结了靶,应该不算严重,看来大黑这两天过得很惨。 王炀猜的没错,大黑离开王炀这两天,的确很不顺利。它那天跑掉,一是的确闻到了狮子的气味,二是自己本来就想跑,自己又不是猴子,和一群没毛猴子生活在一起很奇怪。 可是它走了一天一夜,没有抓到任何食物,一个独孤的狼很难捕猎,就算它经验很丰富,就算它很熟悉猎物的习性,就算它知道应该从那几个方向追击猎物,但是毕竟它体力不行了,跑不快了,也没有其他狼配合它。 到了第二天下午,他终于抓到了一只傻兔子,可惜它才吃了两口,就被老鹰抢了食,还被老鹰抓伤了耳朵。又历经了一个饥寒交迫的晚上,大黑很怀念每天被喂食的日子,那是真的每天都能吃饱。在寂静的夜里,大黑能听见自己的肚子在叫唤,大黑决定,回去找王炀,因为它饿了,因为它很想活下去。尽管它知道,这次回去,自己必须要臣服于一只没毛的猴子。 既然有吃的,他们也不会把自己吃了,大黑突然觉得自己很傻,为什么要逃跑呢? 就这样,大黑循着气味和方向,回到了王炀的部落。 大黑爬在地上,翻了个身,把肚皮在王炀面前露了出来。 “哦——”大家惊讶地连下巴都要掉了。一只狼居然在主人面前,主动露出了它的肚皮,它身上最柔软最脆弱的地方,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它把主人视为它最亲密的人,它臣服了主人的脚下。 这么一想,大家不由得跪了下来,大喊道“哦哦嗷嗷”。狼是什么?狼是草原上森林里顶级的猎食者,它们狡猾、凶猛、团结,现在,主人驯服了一匹狼,真是神的眷顾。 虽然王炀不知道为何大黑离开两天,就会有这么大的转变,但是王炀很高兴的接受了大黑的投诚,他摸了摸大黑软乎乎的肚皮,发现手感不错。 王炀带着大黑回到房里,给大黑洗清了伤口,向奴隶要了伤药,敷在大黑的耳朵上。这期间,大黑都很温驯地站着不动。 王炀摸了摸大黑干瘪的肚子,道:“你饿了吗?大黑,你肯定想吃东西了。” 大黑吃着羊内脏,感觉自己很幸福。动物的内脏原始人一般会丢掉,因为很腥气,而食肉动物却很喜欢吃,因为内脏的热量很高。 狩猎的人回来了,自从开始建房子,他们都尽早回来,加入建房的队伍。大家都听说那只被主人收服的狼,都好奇地来参观大黑,又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王炀。 王炀苦笑不得,只得硬着头皮接受族人一波一波的注目礼。 奎对大黑的行为有些不屑,回到房里,只是淡淡道:“一只猛兽失去了骄傲,就像失去了牙齿一样。” 王炀道:“它还可以拥有智慧。” 奎向大黑斜看了一眼道:“它只是为了食物才回来的。” 王炀道:“但是它献于我忠诚。”心底邪恶的想,也许是奎嫉妒了。 大黑浑然不知两人因为它发生的争论,它打了个哈欠,有点困了。 平顶上建起了一座大门,大门两边,还有两个五米高的塔楼,可以站在上面观察远方和门口的情况。两座塔楼建起的时候,大家觉得塔楼是一个神奇的建筑,因为他们从没见过比它更高的房子了,族人们兴奋地争着站上去看看远方。 王炀吩咐令,塔楼上必须每时每刻都有人站岗,塔楼上还准备一口大钟,有紧急情况时就可以敲响它,危险情况时,急促地敲三下,需要大家都进入备战状态。有特殊情况时,缓慢地敲两下,需要有负责人去察看情况,大家进入待命状态。 而相应的,广场上也有一口更大的钟,如果一下一下地敲响,那就是为了召集族人在广场上集合。 这个会发出巨大声音的东西,让族人一度认为是神器,他们敬畏这口钟,敬畏能敲响钟的人。所以,在族人们看来,塔楼上的站岗,是一件非常令人振奋的工作,轮到自己家站岗时,胸口总是挺得高高的,见到人就打招呼道:“嘿,我要去站岗了。”总会收获周围羡慕的眼光。 这时,王炀也顾不得考虑族人微妙的情感。他要给大黑洗澡,大黑作为一只野生动物,从出生就没洗过澡,它身上有一股浓郁地野味。大黑和王炀亲近了不少,王炀忍了几天,等到大黑的伤口好的差不多,就领着大黑来到河边,用净叶(一种天然的肥皂)给大黑洗了两次。 大黑成为了史上最干净的草原狼,洗干净的大黑毛发蓬松瞬间年轻了两岁,让王炀很是欢喜,一直在揉大黑的毛。 第十九章 秋天来了 天空蓝的不像话,王炀抬头望了望种植地的大果,一个一个挂在枝叶上,秋天来了。 每家每户都有腌制了很多腊肉,棚子里的山羊已经到达了一百三十二头,两头怀孕母山羊生出了四只小羊羔,并且又有五头山羊怀孕了,还有一头母毛猪一次就下了八只崽,把辉乐坏了,动物们似乎已经能适应被人圈养的生活,不再像刚来时乱叫唤,到处乱走。 部落里的食物储备好像已经差不多了,当是王炀却还是觉得不够,饲养的动物最好就不要全部留作冬天的口粮,王炀还要想多发展一下部落的畜牧业,还有谁知道冬天会有多久,他可没有经历过,还是要再准备充分些才安心。 王炀还研究出一个可以被载入史册的建筑——坑式厕所。 原始人尿尿拉屎都要跑到远处,挖了一个坑拉在里面后再用土盖上。原来也曾发生过跑得太远,拉屎时被野兽攻击的乌龙事件。 王炀作为主人,自然有奴隶早前就挖好了坑,在王炀解决问题之后,还会贴心地盖上土。 这很麻烦也有些恶心,王炀早就在构想厕所了,腾出时间就成功建了史前一个公共厕所。 族人对待新事物总是很兴奋,为了上一次公厕,就算是在外面狩猎,也努力憋着回到部落,把“肥水不留外人田”体现的淋漓尽致。 住房都完工了,大家都住上了新房,就连奴隶也不例外。其实按王炀的思想,统一规格住一样就行了,族里的奴隶都很听话(不听话的奴隶在王炀到来之前被打死了),王炀想对他们宽容一些。不过王炀才向黄提了一下,就遭到黄的强烈反对,“奴隶就是奴隶,怎么能和我们住的一样呢?谁还知道他们是奴隶?” 这的确会影响族人的情绪,王炀只好把奴隶的房子精简得小了三分之一,而且是六个人住一个房子。 即使这样,也让奴隶欢欣鼓舞了好久,自从王炀来后,奴隶们的生活水平已经是突飞猛进了,奴隶们只要一想他们建的居然是自己的房子,干活越发卖力,效率提高了一倍,工程突破了王炀的预期,提前二十多天完工全部住房。奴隶们的表现让王炀咂舌,主观能动性果然才是真理。 荟和兰等工匠们近来很受族人的欢迎,因为住上了新房子,总要有家具才行,虽然他们原来根本不知道家具是什么,但是见过主人的房子后,他们才发现,自己家里实在太空了,柜子、桌子、椅子、箱子怎么也得来上一套。 工匠白天要建房子,晚上还要赶工做木活,虽然累,但是他们很满足,因为请他们做木活的人,都会用东西跟他们换,虽然他们没有参与打猎(参与打猎的人会分到更多的食物),但是他们用来过冬的食物、皮毛、油脂、材火可一点不少。 王炀发现一个问题,自从有了炕,床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族人把床当做桌子用来放东西。 所有住房中就属王炀和奎的“王宫”最为显眼,两人的房子一模一样,大约有四百平米,两座房子成直角垂直,互相倚望。 房子里有会客厅、书房、储物间、厕所、厨房、餐厅、仆人房、卧室等大大小小二十多间。 主人们房子的豪华程度让族人很是自豪,从没见过哪个部落的房子有这么大,这么气派。 王炀却有些小幽怨,因为搬到新房的代价是和奎分房了,再也不能看着奎优美健壮的身体入眠了。大黑却好像很高兴,因为它终于不用跟那个死人脸住在一间屋子里了,作为一只野兽感官可是很敏感的,虽然它听不懂人话,不过它知道那个死人脸很看不起它。 大黑和高兴在房子里标记气味,通俗一点说就是在墙角柱子上撒尿,被王炀拎着尾巴一顿好骂。 大黑在心底鄙视王炀,不做标记的话,谁知道这是你的房子,你的领土?!果然是一个猴子。 因为王炀的厨艺高超,奎好像忘了自己家也有厨房,一直和王炀一起用餐,王炀为了能在吃饭时对奎掐点油,自然绞尽脑汁做出很多好吃的食物。 还有一件大事,秋天的集市马上就要到了。 部落里的陶器和青铜都有富余,每个成年族人都有一把青铜匕首、弓箭、长矛、菜刀,奴隶们还不被允许使用青铜器。 王炀知道陶器和青铜器肯定会大卖,但是对于青铜器,王炀还是有些犹豫。这毕竟是至今发现的最坚固最锋利的武器了,在这一片区域里,还没有部落会制作青铜,这是部落里巨大的优势,如果卖出去,始终是一个隐患,谁又能保证他们在买了武器之后,不会来攻击自己的部落。 王炀和奎商量一下,一致决定不卖青铜器,部落里也不缺食物,没必要冒险。除了主打陶器和一些木器外,还有海部落的传统优势海盐和贝壳。 部落的海盐存量还不少,不过为了集市,黄带着十二人要去海边一次,熬制盐,大约要去十天左右,王炀把萌萌借给了黄。 萌萌已经长大了不少,虽然还没成年,但是力气也不小,驮运的重量能抵两个成年人。 可惜的是,萌萌是部落里唯一能拉车的牛,饲养的其他牛野性不少,拉车会时不时的抽风,不敢与于重任,这让萌萌在部落里一直是一个超然的存在。作为萌萌的饲养人尡,脸上也有光,王炀赏了他一把青铜匕首,辉抱着匕首傻乐了好几天。 有了萌萌这个列子,王炀心里也有了底,等野牛们生下小牛,从小培养就会好很多。 这次有了车和萌萌的存在,黄决定要多带两倍的海盐回来。三辆车上装满了食物,期望回来时,会满载着海盐回来。 王炀和奎都很想去海边看看,但是部落里还有很多事,政府、广场和军营的建设只开了个头。夯还在炼制更多生活用具类的青铜器,主要是斧头和锄头,王炀都要盯着。 奎在山里长大,从没见过大海,对大海有一种憧憬,风部落里的大多数人都有这种愿望,在他们眼里,大海是一样遥远又神秘的东西。但是奎要组织狩猎,最主要的是要安抚人心,两个部落的磨合期还没结束,两个部落的人虽然不会像刚开始那样互相看不起,但是心底里都存了争强好胜的念头,而且自从结盟以来,王炀表现的太逆天了些,风部落里也有一些奇怪的情绪,奎当然察觉到了,盟友太强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他不敢离开部落太久。 第二十章 客人来了 政府已经初具规模时,黄回来了。 不负众望,三车满满的海盐,还有一大包各式各样的贝壳。 黄捧着一块兽皮,把手里的东西献给了王炀,王炀打开兽皮,里面居然是一颗指头大小珍珠,圆润光滑。王炀有些惊喜,这样成色的珍珠应该是深海里的大蚌才会产,这一定被浪打上来的。 王炀抚摸着珍珠,赞道:“真漂亮。” 黄道:“让屈用珍珠给主人做一个头饰。” 部落里心灵手巧的女人喜欢把好看的贝壳打上孔,搭配兽牙和鲜艳的石头做成一件一件风格独特的饰品,这也是集市上紧俏的货物。而屈就是负责伺候王炀的奴隶,她做的饰品别具一格,是部落里出了名的别致。 王炀想起了第一次看到奎时,奎头上戴着的羽毛精美的帽子,显然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一种炫耀强大的方式。 王炀喊来了屈,把珍珠交给了她,道:“我相信你的手艺。” 屈有些惶恐地跪在地上,向王炀拜了拜。 王炀虽然平易近人,从没发过火,却让两个伺候他的两个奴隶越发的小心,她们对王炀很是恭敬。 王炀对黄笑道:“这久你辛苦了,制陶、做砖、炼青铜、熬盐,你是立了大功的人。” 黄一脸表忠心的样子道:“为主人做事,都是应该的。” 王炀道:“你可不止为我,整个部落都因你而受益。” 黄脸上终是露出一丝得意。 王炀道:“说吧,想要什么赏赐?” 黄一脸兴奋道:“我想要一个厕所,就像主人那样。” 王炀哭笑不得,没想到黄最想要的东西居然是厕所,挥了挥手道:“去和玛说,让他帮你盖。” 黄笑眯眯点头,他可是眼红王炀屋里的厕所很久了。冬天不用担心屁股被冻,何况有一间厕所可是一个很有面子的事。 王炀又道:“你家里有两个老婆,两个小孩,屋子有些挤了,叫玛再给你多盖两个房间。” 黄这下笑得合不拢嘴,只是大声道:“是,主人。” 就在黄回来的第二天,部落里迎来了一位客人。 洞部落主人的儿子——异。 洞部落是这片区域里比较大的部落,他们有三百五十多人,与海部落关系不错,应该这么说,洞部落和很多部落都交好。因为他们有一个非常热情的主人。 异今年十八岁,有一个男妻。他已经开始为父亲分担责任,集市的举办这几年都是由洞部落筹办的,父亲年纪大了,他主动提出代替父亲去通知周围部落集市的日期。 异已经通知了两个部落了,今天来到海部落,狠狠吓了一跳。 他和五个族人远远看见平顶上的栅栏和密密麻麻的砖房,就小心的躲了起来,偷偷地张望起来。 他怀疑海部落被偷偷地灭族了,这一定是从远方过来强大的部落霸占了海部落的的领地,毕竟,这平顶的位置让他和父亲都眼红了。 异决定要多观察一下,再回去向父亲汇报。 大黑从一个月前开始跟着狩猎队,大黑的嗅觉很强,能够帮助令更快找到猎物,族人们也渐渐对大黑热情了起来。 今天他们也是收获颇丰,猎到两头花鹿、一头毛猪和五只兔子。 “嗷!嗷!”大黑向着一个方向低声叫唤着。 已经和大黑一起捕猎一个月的令警惕地看着前面那个草丛,大黑的叫声说明前面有什么东西。 令打了个手势,三十人拿着长矛,消无声息接近草丛,小心翼翼的拨开草丛。 露出了六个撅起的屁股。 异和五个族人正撅着屁股,躲在草丛里,在扒着手指头数平顶上的房子,想要估计出这个新部落的人数。 令见六个人居然还没发现被包围了,便开口道:“你们在干什么?” 六人转身,只见有三十支长矛对准了自己,六人吓得高高举起了双手。 令认出了异,喊道:“异?” 异也认出了令,奇怪的叫道:“令?”他以为海部落的人都死了。 令让周围的人放下武器,问:“你在干什么?” 异这时也看出令身边有几个人都是自己原来见过的,这说明,海部落的人都好好的,并不像自己猜测那样被灭族了。异有些尬尴道:“我代替我父亲来通知市集的时间。” 异头一低看到在草丛里的大黑,吓得大叫道:“有狼!” 众人看到异惊吓的样子,坏心地“哈哈”大笑起来,令道:“不用怕,这是主人养的。” 养一只狼?异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有些怕大黑扑上来。 众人都看到异偷偷摸摸的样子,看他的眼神都有点不太对劲。 异一边警惕地看着大黑,一边窘迫地解释道:“我没见过那样的房子,怕不是你们。” 令点了点头,他知道异的意思,道:“我们和另一个部落风部落结盟了,我们住在一起。” “啊?”异惊讶了,住在一个地方?两个部落都住在平顶上?就算结盟了,也没有两个部落住在一起的先例。 令道:“走吧,主人见到你会很高兴的。” 异努力掩饰自己的惊讶之色,看到大黑走在一旁,并没有要攻击的样子,顿时放心了不少,接着又细心发现海部落用的长矛并不像是石头,还有他们背后背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木头条弯弯的,上面还有一根线,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令道:“弓箭。” 弓箭是什么东西?异很想再继续发问,可见众人对自己颇为冷淡,也知道刚刚自己的举动冒犯了海部落的人,被人当场抓到偷窥部落,真是太丢人,异心情有些低落,也不再说话了。 王炀热情地欢迎了异,让异的尬尴之情缓解了一些。 异知道王炀改了名字,惊奇地都有些麻木了,今天他受到的惊讶实在多了点。 王炀好奇地看着异,异肤色较黑,五官周正,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这是王炀第一次见到海风部落以外的原始人。 异也对王炀报以热情的眼光,道:“你们的新房子真漂亮。”他来到平顶,张开的嘴就一直没合拢过,种植园里茂盛的大果,高大又漂亮的房子,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平顶上,房檐上挂着一条条肉,异还看到海部落里居然还养着动物。海部落什么时候这么富有了?也不知道那种漂亮的房子是怎么建出来的?还有王炀的房子,从没见过这么大这么气派的房子。 王炀露出他独特的笑容,意味深长道:“我们和另一个强大的部落结盟了。”王炀显然在藏拙,人总是嫉妒身边认识的人,却不会嫉妒那些不熟悉的人。自己的部落异应该很熟悉,变化这么大,很难不让人乱想,把这一切推到那个远方强大的部落合情合理。 王炀的笑容让异有些脸红,异脑子却转的很快,听到“强大的部落”异马上就感到有一种危机感,随即又想道,自己前面应该猜想的不错,那个强大的部落一定是看上了这块土地,而海部落的人自知不敌,便把土地让给了那个风部落,异在一瞬间便认定了海部落是依附于那个强大的部落,说是结盟也只是好听一点,一瞬间对王炀有些同情,虽说风部落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是王炀作为主人权利被削弱了好多。 异问道:“风部落有多少人?” 王炀笑道:“五百三十一人,过会我会把他们的主人介绍给你。” 异点了点头。 王炀知道自己已经唬住了异,道:“你是来通知市集的日期?” 异差点忘了这个正事,马上道:“二十天后在小平原上举行三天的集市,希望海部落能在集市上找到想要的东西。” 王炀道:“真是太好了,我很期待这次集市。” 异想起父亲交代的事情,道:“还有一件事,我们部落想要一些盐,想提前交换一些。”这就是洞部落的聪明之处了,他们主持集市,掌握了每个部落的信息,可以提前换货物,并且大家看在洞部落操心的份上,都会或多或少地打点折。 王炀道:“没问题,具体细节和黄谈吧。”他可不知道盐的价位是多少,不敢托大随即便把黄叫了过来。 黄先和异问候了几句,就开始谈价。 不一会儿,黄和异就谈好了,三篓盐换来了四个男奴隶。 王炀暗道:奴隶还真不值钱。又对黄表示了赞许,在原始奴隶社会,人力是第一生产力啊。 这时,奎也回来了。 王炀带着异,给两人介绍了一下。 异极力邀请风部落参加集市,奎同意了。 王炀为了款待客人,指导着两个奴隶做了小鸡蘑菇汤、炒腊肉、烤鹿腿、煎大果、炖兔肉,同时遨请了黄作陪,奎不用说一定会在。 异一开始对铜锅很感兴趣,上了菜之后,异和他的族人恨不得把锅都舔干净。 “真是太好吃了。”异满足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却不忘小心地捧着陶碗,陶器很珍贵,如果不小心弄坏了就麻烦了。他的五个族人,也是一副又满足又小心的摸样,生怕弄坏了陶碗。 奎一副不屑的样子望着异,完全没想去他第一次吃烟熏肉时也是这副摸样。 异指着腊肉问道:“这个是怎么做出来的?” 王炀给他细细讲解了方法。 异听到这个腊肉可以保存很长时间时,连声感谢,这可以缓解冬天的食物问题。 王炀一方面是存了善心,不想发生饿死人这样的事情,另一方面却想,做腊肉可是需要很多盐的,你们需要盐就只能和我换。 果然,异道:“要做腊肉的话,盐肯定是不够了,还需要两篓盐。” 王炀也知道盐的价钱了,感慨道:“用两个健康的男奴隶来换就可以。” 异也知道自己部落占了便宜,有些不好意思地答应了,又指着那口铜锅道:“这个怎么换?” 王炀还没说话,奎开口了:“五个男奴隶。” 赤果果的漫天要价,王炀没想到奎居然有奸商的天赋。 异愉快地道:“好”,冬天要到了,多了一个人不仅意味着劳力,还意味着要多提供一份口粮,在秋冬季,奴隶总是最便宜的。 第二十一章 集市 政府还没建好,异和他的族人只好安排到王炀的客房里。饭后,异提出要再看看砖房 的要求,黄很高兴地带着异去了。 王炀正在和奎说话,王炀问道:“原来你们那边有没有集市?” 奎:“没有,有需要就去其他部落换。” 王炀又问:“你们那边发展程度更高,人也更多,为什么不办集市呢?” 奎:“没有部落敢办,怕被抢。” 王炀惊讶道:“抢??” 奎看了王炀一眼,道:“还记得上次我说过那边的食物少?” 王炀点头。 奎道:“食物少,人多,偷袭一个背着货物的人总比杀死一头山羊收获大。” 王炀没想到那边的情况那么糟糕,看来奎对自己还是隐瞒了一些事情,王炀转念一想 ,又问道:“那小部落岂不是很危险?” 奎冷笑道:“没有小部落,小部落在前几年都被灭光了。” 王炀心道:那边的发展程度更高,人口也更加密集,人与动物的战争告一段落,开始 了人与人之间的战争了,发展到这个阶段,部落的合并已经是势在必行了,大部落吞 并小部落,形成几个较大的部落,然后几个部落不断的战争,有点像诸侯割据的时代 。那边的情况就处在这种最困难时期,看来奎原来的部落混的不算好,要不是他也不 会走出家园,出来找一条出路。那样的混战一直要持续到最后决出一个统治者,也不 知道要过几年,那时候才有平和的日子过。 这种时候,奎的叔叔舍得让奎带着这么一批生力军离开部落吗?王炀猜测着,或许奎 和他的叔叔有了矛盾,又或许他的叔叔也想离开那里,让奎来当先锋?王炀突然害怕 奎把海部落也卷入其中,接着又想道,没有奎也会其他人来打破这里的平静,也许是 自己人,或是其他外来人。 王炀心头转了百种念头,终是一叹道:“没想到你们那边局势这么混乱。” 奎诧异王炀一副好像什么都知道的样子,难道王炀都猜出来了?这些事情他本来是不 想对王炀说,总是没忍住,现在有些后悔,又想刺激王炀道:“你们这边总有一天也 会这样。” 王炀道:“是,但我不希望那么惨烈,总会找到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王炀当然知 道,这是人类发展的过程,可是自己来到这里,总是要改变什么。 王炀从奎的眼中看到了他的愤怒,王炀好像窥到了奎的想法,他想要回去,打败那些 部落的人。这时的奎是耀眼的,是激烈,是令人恐惧,是野心勃勃的,却让奎看起来 有一种难于形容的美感,王炀只觉得心跳地骤然。 只是一瞬间,奎又变成一座面无表情英俊的雕塑。 两人沉默了好一阵。最后是王炀打破了平静,道:“集市之后,举行狩猎大会和比武 大会吧。” “嗯。”奎微微点头。 “那就定在集市的三十天后?”王炀观察着奎的表情。 奎道:“好。” 王炀命人敲钟,召集了部落里的所有人,通知了集市和大会的事。异听到钟响双腿发 软,还以为天上的雷劈到地上来了。等黄解释清楚铜钟的来历,异丢人已经丢得习惯 了,只是表示对那个发出巨大声响的钟很感兴趣。 听到通知的众人都有些摩拳擦掌,对着王炀和奎“哦哦嗷嗷”一起大吼,仿佛向各自 的主人表决心一样。 异随后向奎询问了怎么交换,奎脱口而出“一百个奴隶”,把异惊住了,随即又觉得 不愧是神器,果然价值是非同寻常。 第二天异和他的族人就匆匆上路了,他们还要去通知另外一个部落。王炀送给异一条 火腿,异很高兴的接受了,他在海部落只待了一天,却见到了几年都见不到的事情, 他需要在路上好好想一想。 为了即将到来的集市,王炀让木匠们又做了五辆木车,自从有了青铜做的车轴,木车 可以使用寿命更长了。 野牛的性子太野,或许还应该找另一种温驯的动物来拉车,王炀很希望见到野马,可 惜他从没见过,部落里的人也没见过。王炀猜想,马应该是草原的深处。 屈做了一顶很威风的帽子,珍珠在帽子的中央,周围用光滑的贝壳做出一个漂亮的图 案,用一百颗兽牙固定在顶端,只有几根羽毛做了装饰。王炀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待这 顶帽子,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件艺术品,这不像奎的那顶张扬庞大,却有一种大气蓬 勃的气度。 准备了十多天,政府的地基已经打好,市集对王炀的吸引力很大,他当了一次甩手掌 柜,黄、兰、焦等三十多人出发了,奎和令留守部落。 因为是第一次去集市,王炀也没敢多带货物,准备了五辆木车,盐、陶器是主要的货 物,这也是部落里的公共资源,还有族人自己贡献出来的腊肉、贝壳、皮草等,黄都 一一记下,回来时会用其他东西补偿他们。 拉货物自然少不了萌萌,怕王炀遇到危险,令提议大黑也要跟着去,狼的警惕性比人 高不少。众人也是全副武装,每个人都备着五十支箭和有毒的吹箭,王炀相信就算来 二百人,自己也能把他们拿下。 众人走了两天,草原上住了一晚,王炀有些不习惯在野外睡觉,睡得不好,大黑好像 很高兴,一直跑来跑去,终于在下午的时候来到了小平原。 异一直注意着小平原的情况,见到木车的队伍,知道是王炀来了,马上带着人出来迎 接。 王炀一脸笑容,向异打着招呼:“异!” 戴着帽子的王炀多了一种可见的气势,看上去气质非凡,异说不出王炀给他的感觉是 什么,只是觉得王炀今天特别英俊,想起王炀给他送的火腿,一脸灿烂地给王炀打了 招呼,笑道:“王炀,你们总算来了。”异又看了看没找到奎,有些失望,他很想把 奎介绍给父亲。 王炀见异一副把奎当做大人物的样子,心里暗笑,问道:“有住房吗?”说实话,“ 以天为被以地为铺”的滋味还真不怎么样。 “有。”异一边带路一边道,“一个部落有三间房。”还指出了划分给海部落的摊位 ,考虑到海、风两个部落的货物众多,他们的摊位比旁边的大了不少。 有三间房很不错了,王炀觉得洞部落还真不简单,在自己部落不远处开发了市集,虽 然一年只有两次,但是长远看很有投资的潜质,他们收房租(每个部落都会或多或少 把换不出去的货物送给他们)的数目应该很可观。 市集早上就开始了,此时摆摊的人不少,街上很是热闹。 王炀道:“今天很忙吧,来了多少人?” 异擦了擦头上的汗,道:“这次来的人最多,有十一个部落,一共有二百六十多人。 ”招待跟自己部落差不多的人,压力很大。 大家都诧异地看着木车,当然最令人瞩目的就是萌萌了。 异看着萌萌道:“这头牛还真稀奇,换不换?我用十个奴隶跟换牛和车?” 王炀道:“萌萌不换,车可以换,十个奴隶,给你个亲情价,八个奴隶。” 异虽然不懂亲情价是什么,也知道王炀给便宜了,笑道:“说定了。” 第二十二章 异的父亲 洞部落准备的房子还是不错的,是用竹子做成的,挺凉爽的。三间房,王炀和大黑一间,兰和另一个女人住一间,焦和黄住一间。 王炀把装在筐里的大黑放了出来,萌萌已经够惊人了,再把大黑放出来不知会引来多少事端,这里人多口杂,还是小心一点。 大黑倒也懂事,在筐里并没有叫唤。王炀心疼它在里面憋久了,抱着大黑的头,摸了摸它的背。 就在这时,异领着一个人突然推门进来,两人呆呆看着王炀亲密地抱着一只狼,大黑还伸出舌头舔了舔王炀的脸。 王炀抹了抹脸上的口水,看向跟在异身后的的人,那人大约四十岁,一身肌肉很是威武,气度沉稳,眉眼与异颇为相似,却比异年轻的面孔更引人注意,王炀也猜到这人定是异的父亲,洞部落的主人——席。 两人这时也从惊讶中清醒过来,席先开口道:“这就是大黑吧,果然很通人性。” 王炀起身,笑道:“让你见笑了,我怕大黑引起骚乱,只好先把它藏起来了。” 王炀一开口,席就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王炀,席和原来的身体应该挺熟悉的,没想到自己才说了一句话,席就发现不同了。果然,席道:“看起来,你好像变了很多。” 王炀心里有些惴惴不安,只道:“做了一个长梦,犹如新生。” 席好好看了看王炀,见他样貌虽然未变,神态却跟原来大有不同,少了一分戾气,多了一分灵气,他自然不会像异那么好糊弄,席沉吟了一会儿,只是说道:“听说你改了名叫做王炀。” 王炀道:“是。”王炀突然又不怕了,就算他看出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谁能猜到自己是从几千年后另一个世界来的呢?现在,自己才是海部落的主人。 席没有在此事上多问,而是话题一转,问道:“听异说,你和另一个部落结盟了?” 王炀道:“对。”其实这个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吧,一个遥远的强大的部落迁徙来此处,或许会打破这里的平衡。 席问:“他们从什么地方来的?” 王炀回答:“从山里来。” 席很严肃地问道:“住在一起方便吗?” 言外之意,是在问自己的部落安不安全了,有没有被对方强迫。王炀对席突然充满了好感,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还算是关心自己,王炀对席真心实意地一笑,道:“方便,我的部落收获很多。” 席也笑了,充满了长辈式关怀,道:“那就好。下次集市,把他的主人介绍给我认识,听异说,也是一位杰出的主人。” 王炀点头道:“好。” 席道:“有什么需要就跟异说,我要回去看看部落里的情况。” 王炀只有说好的份。 席走了,留下异和王炀两人眼对眼。 异抓了抓头道:“父亲很关心你部落的情况。” 王炀笑了笑道:“谢谢。” 异问道:“还有什么需要吗?” 王炀道:“不用了,晚饭要一起吃吗?” 异开心地答应了,他念念不忘的那天在海部落吃的美味。 随后王炀把五筐盐、一个铜锅还有刚刚说好的木车交给了异,异带着二十五个男奴给王炀挑选,王炀见他们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就随手选了十九个。现在,王炀的队伍扩大到了四十九个人。 留下黄和焦安排营地,王炀带着两个族人开始逛街。 在原始社会,能逛一次街是多么的不容易,王炀兴奋地想道。 街上很热闹,货物也很多,各种兽皮、种子、石头、还有陶器,王炀兴致勃勃地看着,猜测货物的主人来自哪里,又暗自对比部落的富裕情况。这也是观察其他部落的好机会。 来到一个摆满果实的摊,看着琳琅满目的果实,王炀眼前一亮,这是青椒吗?王炀爱吃辣,这时见到辣椒,很是激动。 王炀抓起一颗好好观察,很像青椒,就是比自己见过的青椒都要小,王炀也有些拿不准,问货主:“这是什么?” 摆摊的是一个强壮的女人,那女人道:“这是火果,可以治冻疮,能消肿。” 王炀原来听老人说过生冻疮可以用辣椒水泡,王炀用指甲掐了一点尝了尝,一股火辣辣的滋味从嘴里漫开,王炀此时确定是青椒了,终于有像样的调味品了,没想到这里的人把辣椒叫做火果。王炀问道:“怎么换?” 女人道:“两箩换一块鹿皮或是羊皮。”箩就是比筐小的单位,当然,每个部落的筐和箩大小也不一样。 王炀点点头,见她摆了八箩,道:“我都要了。” 女人笑了,没想到全换了出去,以为王炀需要这种药,又极力向王炀推荐道:“它的根也是治冻疮的。” 王炀道:“不用了。”让一人回去拿兽皮,自己则和女人聊天,又向女人打听有没有见过马。 女人表示自己从没见过那东西。 不一会儿,族人就带了三块鹿皮交给女人,王炀同时也知道女人的名字叫做禾,她的部落在森林里,叫做“绿”,他们部落里打猎很一般,但是采集果实和治病很擅长。 禾见王炀长得英俊,又很大方地一下子换了所有的火果,对王炀感觉不错,还送了王炀一箩杂七杂八的种子,让王炀回去种了试试,都是可以食用的果实。 王炀忙着回去用刚到手的辣椒做吃食,就折头回到自己的营地。见到自己的族人已经摆起了摊,盐、陶器、贝壳、皮草、腊肉,大大小小共有五个摊位,看的人还不少,而大多数人却是围在木车和萌萌周围。 黄见到王炀回来,马上跑了过来道:“主人,很多人对车很感兴趣,都在问我们换不换?” 王炀没想到木车这个本来是拉货的工具,现在反到成了镇店之宝的存在。只是木车已经换给洞部落一辆,不能再换了,要不是回去拉货成了问题。不过可以接受预定,可以让想要的人等上四五天,就可以送来了。王炀道:“现在不换,我们回去还要用车,但是可以接受预定,让他们多等几天。” 黄眼睛一亮,他又从主人那里学会一个新词,黄道:“那定价就十个奴隶或者三十张兽皮?” 王炀点头。 黄兴高采烈地去宣布木车的价钱。 王炀转身招呼屈跟自己一起去做饭,今天在路上猎到了好六只兔子和一只獐子,他今天准备做辣椒炒兔肉和烤獐子,先把兔肉都切下来用盐腌制,獐子剥皮去内脏,在它肚子里放上香草和蘑菇。把辣椒剁碎了,和兔肉一起炒,用酸甜的果汁调了味,一股呛鼻的香味冒了出来。 “阿嚏!”“阿嚏!”“阿嚏!” 周围的几人都开始打喷嚏了,王炀也不另外,他突然想起,自己原来爱吃辣,可是这身体却是从没吃过辣,第一次吃还是少放一点辣,就连忙舀了水放进锅里,改成兔肉火锅了,又加了些大果进去,终于那股辣椒呛鼻的味道散去不少。 异走了过来,扇着手道:“这什么味啊?这么呛人。” 王炀笑道:“做好吃的。” 异一听有好吃的,连忙走到王炀身边问道:“什么好吃的?这不是火果吗?这能做菜?” 王炀吸了吸鼻子道:“能,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说着就用勺舀了一块兔肉喂给异。 异也是个好吃的,很相信王炀的厨艺,毫不犹豫嚼了几口就吞了进去,随即张开嘴,吐着舌头,吸气道:“嘶.......好热........舌头......嘶嘶......着火啦!” 王炀道:“有那么辣吗?”自己舀了一块吃了,也跟着吐出舌头,觉得又辣又爽,便又舀了一块吃了。 异好奇地看着王炀,道:“我说这个是药,不能乱吃吧。” 王炀又吃了两块兔肉,说道:“好吃,你再多吃两块试试。” 异这时舌头上的感觉好了不少,见王炀吃了不少,也不服输地又吃了一块,这一回他终于能感觉到除了觉得舌头着火之外的滋味了,异吸着气道:“嘶......好像吃着挺爽的.....嘶......” 王炀也知道不一定每个人都喜欢吃辣的,也让屈尝了尝,让她再做两盘辣兔,其他的就不放辣椒了。 第二十三章 红色眼睛的男人 王炀发现大约有一半人能吃辣椒,而且吃的津津有味,有一半则不能接受那味道,黄就是一个。 十九个新来的奴隶算是见识到新主人的大方,不用等着吃剩菜,居然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吃饭,而且管饱。最重要的是,这是他们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吃食了,如果以后每天都可以吃到这种食物,真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了。奴隶们已经开始庆幸自己被换了主人。 吃完饭,天色也黑了,众人都收了摊子。 黄来汇报今天的交换成果,一车盐换了三十五张皮毛、五个奴隶,三个陶锅换了两个奴隶、一头野猪、两块皮毛,一些腊肉和贝壳饰品换到了一个奴隶、一袋种子、五块漂亮的石头。 王炀也发现了,在集市上最常交换的东西就是奴隶和皮毛,这两样就是想通用的钱一样。盐作为必须品自然换的最多,一筐盐可够一个三四十人的小部落用上一年了。 最令人惊讶的是,木车居然被预定了五辆,大部分部落都选择用奴隶交换,所以是三十七个奴隶和三十三张皮毛。 木车成了卖的最好的货物!这还要感谢萌萌的明星效应,原始人的生活很单调,如果不聊点什么实在是太无趣了,他们孜孜不倦地谈论着今天的见闻,自然要讲到那头万众瞩目的会拉车的牛,什么?你不知道车是什么东西?来,我来告诉你,车就是有两个轮子...... 不过王炀也知道,差不多也是极限了,能换得起木车的部落都是大部落,也只有那么几个。 第二天早上,王炀让兰带着五个族人和十个奴隶启程回部落,尽快准备七辆木车再运来集市。 原来部落里还有五辆木车,再花一天多的时间做两辆车,回来集市,差不多要五天的时间,还要等两天的时间,那些部落应该愿意等,毕竟有了木车,他们的速度会快上很多。 今天的集市比昨天热闹多了,还有很多今天才到的部落也开始摆摊了。 王炀依然很有兴致地逛街,在街尽头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小男孩在摆摊,那个男孩大约五六的岁的样子,小脸上挂着羞涩,摸样很可爱。不过真正吸引王炀眼球则是他卖的东西,那是一件很稀奇的东西,一张白老虎的皮毛。白老虎生活在深林里,而且极其少见,也许一万头老虎里才会有一头白老虎,因为白老虎的皮毛缺少隐蔽性,意味着白老虎需要更高超的捕猎技巧才能成活。所以成年的白老虎比一般的老虎可怕多了,可这个小孩面前,就摆着一张完整的白老虎皮。 王炀不知道这个小男孩属于哪个部落,或者说他有没有部落,没有一个部落的人会把这样一件贵重的东西交给一个小男孩摆摊,而且他摆摊的位置离其他摊位都有一些距离,好像隐隐把他排除在外。也许他是在外独自生活的独行家庭了,这样的家庭越来越少见了,因为独自在外生活很难,一般都是逃走的奴隶或是被部落逐出的罪人。而这样的人,是不敢来集市摆摊的。 王炀很好奇,他走了过去,蹲在小男孩的摊前,除了白老虎皮还有其他上好的皮毛,显然,和小男孩在一起的人一定是一个狩猎好手。 小男孩小心地看了王炀一眼,怯怯地问道:“要换虎皮吗?” 王炀善意地对小男孩笑了笑问道:“怎么换?” 小男孩乖巧道:“一箩盐加一个陶锅。” 王炀觉得很奇怪,他要换的东西自己部落摆的摊都有,他为什么不主动去换呢?他家大人呢?便问道:“前面就有一个摊,可以用皮毛换盐和陶锅,你为什么不直接去换呢?” 小男孩眨了眨眼睛,似乎这个问题超出了他能回答的区域,他正在苦苦思索应该怎么回答。 这时一个男人从小男孩的背后走了出来,王炀才发现这个男人一直在后面的树荫里,不仔细根本就看不出来。那男人体格强壮,浑身充满剽悍的肌肉,他走了过来站在了小男孩的背后。 小男孩抬头,高兴地喊了一声“父亲”。 那男人对小男孩笑了一下,王炀这时看清了那男人的脸,那是一张充满男人味的脸,坚毅硬朗,而且很冷漠,而他的眼睛居然是红色的,这样的颜色是王炀第一见到,准确来说那是深红色,这样的瞳孔,让男人有种嗜血的凶气,还显得有些妖异。 王炀看着那人的眼睛,他原来见过蓝眼睛、绿眼睛,就是从来没见过红色的眼珠,虽然有些诡异,但是还真是漂亮。这是一个新的人种?可是这男人的外观跟骨骼和其他人没什么差别,而且他的小孩眼睛是黑色的,这应该是基因突变了。 周围的人见到那人出来,小心地惊呼起来,接着又把摊位往远处挪了挪,走在路上的人见到那人的眼睛,也都避开了这一段路。只有王炀还在观察男人的眼珠,还有跟着王炀身边的两个忠心的奴隶。 那人开口了:“你要换虎皮?” 王炀在一瞬间明白了为何小男孩要独自摆摊,为何不直接去换盐和陶锅。一切都有了解释,因为男人的眼睛是红色,而这里人害怕红色。 王炀笑道:“这虎皮很漂亮,是你猎到的?” 男人点头,他有些诧异,从来没有人在看了自己的眼睛之后还和自己这么平静的交谈。 王炀摸了摸虎皮,道:“我和你换了,其他的皮毛你要换什么?” 男人道:“我见到你的部落在交换一种可以保存很长时间的肉,我要换那个。” 王炀站了起来,道:“可以,你的皮毛处理的都很好,都很柔软,我可以直接教你制作腊肉的方法。” 男人疑惑地看着王炀,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帮助自己,他不害怕自己吗? 王炀道:“用盐腌制了以后风干就行了,但是要注意防潮,要不是会容易腐烂。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点了点头,道:“我叫肩,谢谢。” 王炀问道:“你跟着我去拿陶锅和盐,还是在这里等?” 肩:“在这里。” 王炀道:“好。”揉了揉小男孩的头发走了。 王炀回到营地的时候,向异打听肩的消息。 异道:“你见到他了?他是虎部落的人。”虎部落之所以叫虎部落不是因为他们崇拜虎,而是因为他们部落的区域里生活着很多老虎。 王炀道:“我还以为他没有部落。” 异道:“你也见到他的眼睛了,那是魔鬼的颜色。虽然他的主人没有把他赶出部落,不过他是独自在外捕猎,住的也离得远,差不多算是一个没有部落的人。”说着异又小声对王炀道:“其实我觉得他挺可怜的。” 王炀心道:原来这里的人觉得红眼睛是魔鬼的颜色,好奇地问道:“他的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 异道:“不知道,他的父母都是黑眼睛。” 王炀问道:“那他的父母不和他住在一起?对了,他还有一个儿子。” 异道:“他的父亲不认他,说不是他的种,他的母亲好像已经死掉了。他的儿子,那也不是他生的,是他在森林里捡回来养的。” 王炀觉得肩还真是有些倒霉,其实只要部落的主人站出来说句话,他的部落应该会接受他的。对异道:“我和他换了点东西。” 异道:“白老虎皮?”见王炀点头,又道:“那应该是这次集市除了木车之外最珍贵的东西。” 王炀笑道:“你想要?我可是已经说好了。” 异也笑道:“如果没有和你换车,我倒是有心跟他换。”说着看了王炀一眼道:“你换那么多奴隶干什么?冬天要到了,还是多换些皮毛保暖好。” 王炀心想:总不能说我根本不缺食物,而且在原始社会,人口才是第一生产力,现在趁奴隶好换,自然要多换些,只道:“皮毛也换了不少,风部落的奴隶有些少,人手有些不够。” 异理解的点了点头,话题一转道:“下午你还弄那个火果吃吗?” 王炀含笑道:“你想来就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吧。” 异有些不好意思的答应了。 王炀和两个奴隶拿着一个陶锅、一篓盐、三条腊肉,王炀见陶碗一个也没换出去,就又拿了两个陶碗。大家都觉得陶碗不耐摔又珍贵,不划算。 王炀把东西交给了肩,心头一动道:“三十天后,我的部落要举行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获胜的可以得到一把锋利的武器,你要不要来?” 肩好像对王炀接二连三善意有些不习惯,顿了顿后,看向王炀腰间的匕首问:“是这样的武器?”肩知道那是很厉害的武器,看那光泽和锋利的刀刃,比自己的石刀厉害多了。 王炀道:“对。” 肩看着王炀道:“好。”这次王炀总算看到肩露出一点笑意。 王炀低下头看着抱着肩小腿的小孩,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肩:“林。” 林?王炀突然想起异说的“在森林里捡回来的小孩”。王炀对林道:“再见了,林,欢迎你到我的部落来玩。” 第二十四章 公开大会 王炀回到营地,想着肩的事情,如果只有一个外族人参加比赛,也太奇怪了了一点,说不定会引起族人的不满。也许应该向全社会都公布一下,王炀越想越兴奋,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或许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可以吸引高手,刺激族人的积极性,提高部落在外面的影响力,最重要的是,王炀看到了商机。看看洞部落弄的市集,他们不用辛苦地背着货物去其他部落,还可以优先换取其他部落的货物,而且前景很好,往后人们熟悉地运用工具以后,生活水平质量会整体提高,食物足够生活富余之后,人们就开始追求更高的精神享受,那时候商品也会越来越多,人们也更具有购买力。 王炀细细地思考公开举办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还会带来什么后果,如果获胜的是其他部落的热,青铜器就会流落到其他部落,只是一两件也没有什么大事。自己的部落会出名,部落里的砖房、动物、青铜还有风部落都会被其他部落知晓,人怕出名猪怕壮,部落的一举一动将会在其他部落的注视之下,或许会有很多麻烦事找上自己。 但是,这能加快部落的发展,加强与其他部落的联系,提高海部落的社会地位,对其他部落而言也是好事。 如果王炀上一次没有和奎的深入谈话,他一定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不喜欢万众瞩目,不喜欢激进的革命,他更喜欢细水长流的改善族人的生活环境,用一种更保险更稳妥的方式。 只是与奎的谈话让王炀知道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外面的部落显然已经发展到了另一个地步,而且在互相火拼融合,时间不等人,等那边的部落统一了以后,肯定会向外扩张,自己的部落绝对会受到波及。 等着别人来侵犯自己的领地,还不如现在就做准备,联合起周围的部落,形成联盟,一起抵抗外部的入侵。 王炀思路越来越清晰,一定要公开举行大会。 王炀唤来黄和焦,和他们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黄和焦都十分赞同公开举办大会。在他们看来,王炀的忧虑根本是不必要的,现在他们已经很强大了,被其他部落知道是迟早的事。 王炀一听,黄说得有理,看来自己太过小心了。 接下来就是商量了一下要如何筹办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场地就还是在广场上,招待其他部落的人就用原来的老房子,其他的事项,要预计一下要来的人数才好安排。说罢,黄出去通知要举办大会的事。 黄很有一番做戏的天赋,他并没有一出去就通知事情,而是拿出自己的青铜匕首,慢悠悠地削着一根树枝。 一个路过的人突然见到匕首的锋利,兴奋地大声问道:“黄,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这一声吸引了其他的人,大家一看,青铜匕首在树枝划来划去,轻轻松松地就把树枝分了几块,纷纷惊呼起来,几人耐不住也高声问了起来:“那是什么做的?这么锋利?”“这东西怎么换?” 黄没有理会周围人的发问,依旧慢腾腾地表演匕首的锋利程度,直到人们把他为了水泄不通,人们越来越急躁的时候,黄才停下,丢掉四分五裂的树枝,扬声道:“这是青铜匕首,只有我们部落才会制作,大家也都看见了,青铜匕首比你们使用的石刀锋利多了。” 最开始注意到匕首的人又开口了“这次你们部落新奇东西可真不少,这青铜匕首怎么换?你们部落有多少这样的匕首?” 黄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道:“青铜非常难制作,比制作陶器还难。” 大家眼巴巴地看着黄手里青铜匕首,没想到青铜比陶器还珍贵。 那人见黄不理他,有些急了,又问了一遍:“怎么换?我拿十个奴隶跟你换!” 黄摇了摇头,一脸不屑道:“就算你给我二十个奴隶,我也不换。” 这下众人发出惊讶的呼声,很多部落一共还没有二十个奴隶呢,居然二十个奴隶也不换,实在太夸张了,看来青铜真的很贵重。可是大家看着实在眼红,又有人说:“太贵了,谁会跟你换?”还有人埋怨道:“你不换拿着比划什么!” 黄又扬声道:“因为我的主人喜欢勇士,他决定要举办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这个就是给最厉害勇士的奖品。” “哦哦嗷嗷!”这下气氛达到了顶端了,众人都忍不住吼了一嗓子。接着又乱哄哄的议论起来,连连向黄发问“是不是真的?”“我们能不能参加?”“大会什么时候举行?”“比武大会时什么?” 还有几个人是后面才来的,没有见识到青铜匕首的厉害,眼睛直瞪瞪地看着匕首,叫道:“我刚刚没看见,给我试试吧!” 黄大喊道:“就在三十天后举行,想要去的先来我这里报个名!” 一瞬间人潮拥挤,黄已经被淹没在人群中了。无数人在大喊:“我!”“我要去!”“我也要!”“前面的帮我报个名!”“我可不可以帮我大侄子报名?”“我们部落有五个人都要去!”“別挤!”“我叫xx,我要报名!” 王炀看着乱糟糟的人群,想道:还真看不出黄有表演的天赋。见场面实在够混乱,焦带人上前把黄“救”了出来。 焦和十九个新来的奴隶把人群挡在外面,黄才得以脱身,黄拍了拍胸口,估计刚刚被计狠了,道:“咳......咳!一个部落的由一个人报名就行了,你们先回去问问其他人还要不要来,明天再过来报名。” 晚饭时候,异准时来蹭饭,手上还提着一只野鸡。 王炀笑道:“来就来了,怎么还要拿着东西来,难不成怕不够你吃,还要加菜不成。” 异被王炀打趣的脸一红,说道:“没有,没有,我来吃饭本就应该凑一份,哪有吃白食的道理。” 黄在一旁心里暗道:前两次也不见你凑食物,还不是白吃了。 王炀招呼他坐下,异道:“今日街上的人都在议论狩猎大会、比武大会,还说赢了的勇士可以得到最锋利的武器。” 王炀笑了笑,道:“你也知道我原来就准备办,这次就公开办了。” 异道:“那肯定很热闹,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这种大会。我父亲过会儿要来找你谈谈这个事情。” 王炀点头,问道:“怎么不叫他一起过来吃饭?” 异抓了抓头,道:“父亲说儿子去蹭饭就行了,他就不用来了。”异见今日有油炸大果、辣椒鸡、烤羊肉、鸡蛋野菜汤,顿时饿得不得了。 王炀暗笑异那副饿死鬼投胎的摸样,道:“吃吧,就这么菜了。” 虽说席不过来吃饭,但是王炀还是叫人准备了鸡汤,一直热着。 傍晚,席来了,见到异一副吃撑了的样子躺在皮草上休息,忍不住训斥道:“就这样躺在别人的住处,你还有一点洞部落未来的主人的样子吗?” 异吓得马上坐了起来道:“父亲,你来了。” 席瞪了他一眼,王炀抬着一碗鸡汤递给席,道:“来,喝口鸡汤。” 席随手接过,喝了一口,又对着异骂道:“一点都不省心,吃完饭就不知道回家看一看,你母亲有两天都没见到你了。” 异低着头,道:“我马上就去。” 席仰起头又喝了一大口汤,把空碗拿给异,道:“再给我打一碗去。” 异:...... 王炀:...... 在一旁伺候的屈很有眼色的接过碗,盛了一碗鸡汤。 席看着王炀道:“听说你要举办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 王炀道:“是。” 席抬起碗一口把鸡汤喝完,把空碗递给屈,问道:“奖品是一把青铜匕首?” 屈接过空碗,转身又去了厨房。 王炀点头称“是”,心道:这父子俩都是一个摸样——吃货。 席道:“给我看看。” 王炀把腰间的匕首拿给席,席仔细看了看,道:“很不错,是风部落制作的?” 王炀:“是。”虽然自己的部落也会做了,但是这把的确是风部落的人做的。 这次屈换了一个最大号的碗,里面装了满满的鸡汤。席把匕首换给王炀,双手接过碗。 王炀给屈使了一个赞扬的眼神。 席抬起碗“咕嘟咕嘟”在鸡汤喝了个干净,道:“怎么比赛?怎样才算赢?”说着把碗递给屈。 屈转身又去了厨房。 王炀忍不住瞟了一眼那空碗,道:“狩猎大会比得就是狩猎的本领,就是在一段时间内,比猎到的动物。而比武大会比得就是人作战的水平,一对一的对战,不过具体细节还要看看一共有多少人要参加。” 席点了点头,屈这时换了刚开始用的小碗盛汤,席不明白的看着屈,屈道:“汤不够了。” 席明显的一顿,然后接过碗,喝了干净,对王炀道:“我们部落出十个人。” 王炀拼命忍住笑,平静地道:“好。” 席瞪了一眼傻笑的异,骂道:“还不跟我一起回去?” 异偷偷给王炀一个好笑的眼神,乖乖跟着席屁股后面出去了。 第二十五章 回到部落 在集市的最后一天,王炀终于打听到了马的消息。 卢部落里有人见过,卢部落在南边,要越过河流,大约要走上一天的路程,就到了卢部落,在卢部落的南边再走上一天路程,那里曾出现过一群野马。 王炀很兴奋,决定等大会完了以后就去找马。 王炀在街上碰到了肩,肩脖子上架着林,林好奇的张望着,路上的行人微微躲开了这个红色眼睛的男人。 王炀对肩笑了笑,奇怪他怎么会出来逛街,肩在前面表现出来的感觉应该是不喜欢热闹,况且还要接受路人的指指点点。 肩微微动了动嘴角,道:“林想看看其他部落的东西。” 王炀见林黑黝黝的眼睛望着自己,灿烂的一笑,心头微动,突然为肩和林感到可惜,厉害的猎手和可爱的孩子,他们本应该是最欢迎的人,却被族人嫌弃,王炀也有心招揽人才,便对他道:“你的狩猎很厉害,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我的部落里生活。” 肩感到很突然,只是傻傻地问:“啊?”他从没想过会有人主动邀请他去另一个部落生活,或许他小时候也曾经幻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带到去另一个地方,那里不会有人嘲笑他的眼睛,不会有人用恐惧的眼神望着自己,那里自己可以跟其他人正常的交流玩耍。但是随着他慢慢长大,他已经适应这样的生活了,他已经不会幻想了。直到他捡到了林,才让他的心渐渐有了温度。 王炀正色道:“我是很认真地邀请你和林到我的部落生活,我的族人都很热情,如果你愿意,我会跟你的主人讲。”这时部落里也会出现交换族人的情况,最重要的原因是通婚,部落大都是千百人的规模,一个部落里的适龄青年不会都互相看对眼,何况一个部落里的人总是沾亲带故,原始人也发现了,如果是亲戚通婚,生出的小孩容易傻,所以去其他部落找对象很经常的事,如果他们结婚了,要到哪个部落生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两个部落的人互相换人,我娶你部落的妻子,你娶我部落的妻子,在人数上达到平衡。如果不能达到平衡,只能让人多那一方多出一些东西来交换了。王炀有信心说服肩的主人放走肩,毕竟自己的资产可是很丰富。 王炀见肩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道:“虽然你一个人很厉害,但是冬天要到了,总要有人扶持,我们部落的房子可是很暖和,林还小,你应该也舍不得他受苦。” 肩开始认真思索这个问题,或许,自己该相信这个人。 王炀道:“你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考虑,你要参加大会,到时候可以看看我的部落适不适合你,慢慢想,大会结束后告诉我你的决定。” 肩点了点头,道:“谢谢你。” 随即两人相视一笑,几乎在这一瞬间,肩就决定去王炀的部落了,只是他不打算现在就告诉王炀,他要先问问林的意见。 陆续有部落找黄报名参加大会,黄统计了一下,有十个部落要参加,共有一百八十一人报名。来参加集市的只有一个部落没有报名,因为他们部落离得太远了,他们到小平原就走了三天的时间,如果去到平顶还要走两天的时间,加起来就是五天了,他们还要准备过冬的食物,时间上太急迫了。 一百八十人再加上海、风两个部落两百多人共有四百人左右的人要参加比赛,王炀也需要好好考虑一下怎么安排赛制,比赛时间也不能太长,最好就控制在两三天之内。 下午吃完饭后,王炀开始清点这三天换的东西,盐差不多都换完了,陶锅还剩两个,二十个陶碗一个没换出去,给了肩两个,还剩十八个;饰品换了十五条项链,两顶帽子;三十条腊肉全部没了,有五条是吃掉的;一个铜锅是前面说好换给洞部落的;预定的五辆木车;这是换出去的情况。 而收获的东西让王炀大吃一惊,奴隶七十八人、皮毛八十五张、其中有一张珍贵的白老虎皮、八箩辣椒、两袋种子,一堆石头羽毛骨头饰品。 王炀决定把十个碗和剩下的饰品送给洞部落,作为这几天的房租和举办集市的感谢。其他部落虽然不像王炀那么大方,也留了不少东西,让席和异乐了好一会儿。 预定了木车的部落都留了人在平原上等,王炀很怀念自己的砖房,却也不得不跟着一起等。 两天后,兰带着七辆木车来了。得到了木车的部落好奇地尝试着,王炀告诉他们一些使用木车小技巧,便与席和异告辞了。 王炀来集市时是三十个人,回去时竟有一把零八人,食物肯定不够一百个人吃,这时不得不一边打猎一边回程,到了第三天早上,他们才回到平顶。 奎这两天一直在等王炀,都没有出去打猎。 王炀见到奎居然呆在部落里有些惊讶。 奎道:“听说你做了很多决定?” 怎么感觉奎有些不高兴,王炀问道:“公开大会的事?”王炀知道他应该先和奎商量一下,不过时间不等人,如果那时要向奎传话的话,最少也需要四天,等消息传到,集市都结束了。 奎点了点头,道:“我可不想其他部落拥有青铜器。” 王炀道:“我们前面都想错了,如果你原来的地方真是混战了,我们需要联手起来,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强大就等于我们强大。因为到时候,我们都是一个利益团体。” 奎有些不明白王炀的话,只是依然有人生气道:“我不相信他们。” 王炀走到奎面前道:“我会仔细观察他们谁可以信任。奎,打战需要很多人吧?” 奎点头。 王炀指了指外面道:“如果真的要经历战争,只要做好工作,其他部落的人,都可以成为战士,他们都可以成为我们的人,他们就是我们的人,只要你是最厉害的将军。” 奎似乎明白了王炀的想法,到时候如果真的和外边强大的部落打起来,这里的小部落事毕要联合起来一起对外,给他们帮助就像是间接扩大了自己的优势。他没想到王炀居然考虑了那么多。 奎皱着眉问道:“将军是什么意思?” 王炀道:“指挥打战的首领。” 奎一抬头,自信满满道:“我当然是最厉害的将军。” 王炀十分喜欢看到奎张扬耀眼的样子,他眯着眼睛欣赏奎眼里的烈火,拿出那张白老虎皮,笑道:“所以将军大人,要对你未来的士兵好一些。” 奎眼睛一亮,抚上虎皮,道:“真漂亮,这是谁打到的?” 王炀道:“一个红色眼睛的男人。” 奎一挑眉问道:“一个人?” 王炀把白老虎放到奎手上,道:“一个人。”眼神示意“是给你的”。 奎心情愉悦地拿着白老虎皮在手里摩擦,道:“那他很厉害。” 王炀含笑道:“所以将军大人要尽力保住自己最厉害的头衔。”他发现奎很喜欢一些华丽的东西,这白老虎皮很配奎。 奎这时也发现王炀好像是在逗自己,马上敛起笑容,冷冷道:“下次这种事情要跟我先商量。” 王炀也一脸严肃道:“好,现在就有一个问题需要商量。” 奎问:“什么?” 王炀道:“这次换回来的七十八个奴隶和八十五张皮毛压迫怎么分配?” 奎道:“皮毛先存着,到时候看谁需要就给谁。奴隶的话,分给你二十七个,我五十个。”奎说这话时明显还带着迁怒的情绪。 王炀笑眯眯道:“好,你说了算。” 奎有些惊讶,他以为王炀肯定会反驳自己,虽然陶器铜锅换了不少东西,但是换得最多的还是王炀发明的木车,他居然这么爽快就同意了?! 王炀心道:你部落里的奴隶还不是被我使唤,你的奴隶不就是我的奴隶。 广场上,王炀正在给新来的奴隶训话。 奴隶们都安静地略显恐慌地站着,因为他们看到了部落的强大,那个能发出巨大声音的东西是什么,难道是神器?(钟) “只要你们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有别的心思,你们就会发现我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奎也是一个很宽容的人,你们也看到了,我们的部落并不缺食物,所以,你们不用担心会饿肚子,我向你们保证,你们不会因为饥饿寒冷而死。”这让所有奴隶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也知道奴隶在冬天最好换的原因,因为冬天部落里的食物不够,他们最担心就是怕冬天会被饿死,现在有了新主人的保证,这个冬天也算是有盼头了。 但是紧接着王炀的一句话,让奴隶们看到了新主人的另一面。 王炀一个一个看着奴隶们的眼睛,充满暴戾道:“你们只会因为贪婪懒惰欺骗而被我打死!”所以奴隶都不由得缩了一下身子。 “看到这里的砖房没有?你们都可以住在新房子里面,里面很暖和,还有火炕可以暖身。”王炀指了指身后的居民房。 奴隶们一阵欢欣鼓舞,这样的房子比原来他们所在部落的主人房都好多了,主人真是太慷慨了。 “你们所有的劳动成果最终会福利到你们自己的手中,我不喜欢把自己的奴隶交给其他人,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你们将一辈子在这里生活。”很多奴隶换得部落多了,就变得老油条了,因为他们知道,就算今天干活干的很卖力,但是明天就不知道被换到哪个部落了。说这番话是为了让奴隶有归属感,灭掉他们偷懒的动机,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一些脑子灵活的奴隶回想集市里王炀的表现,发现王炀真的没有换出一个奴隶,顿时心生感触。其实,奴隶也很想要一个安定的家和部落。 “好了,跟着屈去自己的房间报道。”王炀挥挥手把一群目瞪口呆的奴隶解散,他发现自己越老来越擅长这一套了。 奴隶们开始私下议论新部落的奴隶待遇还真是前所未见的好,并委婉地向屈打听新主人的喜好。 第二十六章 两个主人 当晚,王炀就用辣椒做了一盘辣椒鸡给奎吃,奎很喜欢吃,两人一边吸气一边猛吃。 王炀道:“辣椒不多,还是省着点,我们自己种着试试看。” 奎点头,道:“辣椒?这不是火果吗?” 因为吃辣椒的缘故,奎的脸上浮上了一点艳丽的红色,额头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把额头上头发打湿,微微贴在英俊脸,让奎多了一种媚人的感觉,真是性感的要命,王炀很想去摸一摸,又忍住道:“这个味道很辣,我觉得叫辣椒比较合适。” “辣?”奎感受着舌尖的酥麻,有些赞同的点了点头。 王炀盯着奎的脸浮想联翩,很想去尝尝奎红色的唇是什么滋味,又想着奎也没有妻子,平时自己对也算殷勤(每天做吃的,又送东西),见他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多余感觉,对部落里的女人好像也没什么兴趣,也不知道奎喜欢的是男是女,又或是他性冷感? 想着想着,王炀又想到,辣椒这种刺激的东西还是不要让奎上瘾的好,喃喃道:“吃多了,对屁股不好。” 奎没听清,问道:“什么对屁股不好?” 王炀没想到自己想得太入神,居然讲了出来,连忙道:“我说走路走长了,屁股有些痛。”心里暗暗下决定,以后少弄辣椒给奎吃。 吃完饭后,王炀在广场上宣布了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将要公开的消息,消息灵通的人已经从其他人嘴里听到了这个消息。 而其他人则有些茫然,这不是两个部落之间的比赛吗? 王炀见气氛有些冷,高声吼道:“有其他部落的勇士参加,你们就怕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安静的气氛瞬间就被打破,众人大声吼道:“不!”“怎么会怕!”“他们算什么?” 奎就在王炀身边,这时他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大家都静了下来,奎开口了“你们要是不行,只好把奖励给其他部落的人了。” 大家气得嗷嗷直叫,虽然大家都有了青铜匕首,也不是很稀罕奖励,但是如果真的被其他部落拿了,就像是自己的东西被抢了一样难过。 本来两个部落是存了心思要在大会上一决高下,这下又开始隐隐担心被其他部落赢了。 王炀随即交给夯和屈两个任务,设计大会的奖励品青铜匕首和帽子,王炀示意主要是以好看华丽为主。 夯傻眼了“匕首怎么华丽?” 王炀道:“在把手处雕点花纹,要跟一般的匕首有区别,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大会赢来的匕首,多试几次,看上去要精致一点。” 夯好像理解了王炀的意思,道:“那我把匕首弄大一些?” 王炀点头,又对屈道:“帽子不要太复杂,简单一点,到时候可能要多弄几顶,或者就直接编花环,找两个奴隶帮你。” 屈道:“是,主人。” —————————————————— 新来的奴隶们住进了砖房,王炀特意安排要新旧搭配,这样新奴隶可以更快的上手。 住在一起的奴隶们聚在房子里,讨论着未来的生活。 新来的奴隶都有些拘谨,小心地捧着陶碗,小口小口喝着热汤,生怕以后就喝不到这等美味的汤,同时竖起来两只耳朵,听着老奴隶们谈话。 一个又黑又壮的奴隶道:“如果我们也可以参加大会就好了,我也去赢一把青铜匕首。” 另一人笑道:“石,你能打赢令?别做梦了。” 石“嘿嘿”一笑,道:“上次我去打猎,我用了一次匕首,那可真厉害,一下子就戳进去了。” 大家很羡慕地看着石,有人问:“谁给你用的?我去打猎没来都没使过。” 石道:“是令。” 一人打趣道:“那是他看上你了,你和他好上,让他去跟主人说说,你就可以搬出去,住大房子喽。”奴隶只能住小房子,住上大房子就相当于不是奴隶了。 奴隶一辈子都是奴隶,除非是立了大功,或是被族人娶了,就自动脱离了奴隶,他的后代就不是奴隶了。当然,这必须要主人同意才行。 众人一起“哈哈”大笑,石微微红了脸,不过他脸黑不怎么明显,他骂道:“胡说,那是因为我力气大,令才让我用匕首帮着狩猎的。还是你好,被选上木匠,说不定哪天主人看你厉害,就给你住大房子了。” 那人笑道:“那样可就太好了。自从主人改了名字,我每天都吃得饱,力气还真是大了不少。” 又有一人道:“石,你去问问主人,我们能不能参加?” 石摆手道:“我哪敢?万一主人发怒把我杀了怎么办?” 那人道:“主人脾气很好,不会发火的。” 石还是说不敢。他想起原来呆过的部落里,有一个奴隶只是在主人面前多说了一句话,就被杀了。 有人给他出主意道:“那你去问问令,让令去问。” 石有些心动了。 新来的奴隶见众人好像都挺好说话的,忍不住问道:“我们的主人到底是哪一个?我被分到了风部落。” 石道:“你的主人是奎主人,但是两个部落就住在一起,除了出去打猎的,活都是一起干,王炀主人也是你的主人,你可以想成有两个主人。” 两个主人?新来的奴隶有些不适应。 另一人好心道:“王炀主人平时主要管部落里的建设,还会创造很多神奇的东西,奎主人主要负责狩猎,本领很强。” 说着几人开始给新来的奴隶讲部落的情况。 第二天,王炀带着大家一起做完早操后,就和令商量了一下大会的事情。 令问道:“奴隶能不能参加大会?” 王炀道:“可以,但是不能一起比赛,就分成两组的比,奴隶跟奴隶比,其他和其他的比。” 令笑道:“奴隶们肯定很高兴。” 王炀道:“奴隶高兴了,干活自然卖力。” 令好像已经习惯了王炀奇怪的思维,笑了笑没说话。 第二十七章 迎客 秋天的食物很多,狩猎队最近补了很多猎物,有一半都成了腊肉,妇女和小孩大家忙着采各种可以食用的果实,王炀教大家晒蘑菇干,因为品种多的缘故,王炀每天都做了很多好吃的,把奎吃得满嘴流油。就在忙忙碌碌中,大会的日子近了,政府的建设接近尾声,工匠们也准备好了桌子椅子,放了进去。 离大会还有两天,部落里迎来了第一批部落。 洞部落和绿部落,王炀和奎出门迎接,席和异都来了。异见到王炀很高兴,小声和王炀嚼耳根说:“我本来想早点来,但是我父亲不许。” 王炀心道:是想早点来吃吧? 异说完又兴高采烈地把奎介绍给席。奎依旧冷着一张脸,和席打招呼也是如此。 绿部落的主人是一个温和的男人,叫做登,很有客气,先赞扬了栅栏的规模,说他们部落也有一个小栅栏。 绿部落来的人比洞部落的还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年轻女人,王炀记得绿部落只报了八个人的名,可来的人可有三十多人。 看这些女人虽然也壮实,但是又不像来比赛的,王炀心里纳闷,难不成这是要上人海战术?王炀问道:“是不是要加人比赛?” 登苦笑道:“没有要加人,不怕你笑话,我部落里的女人比较多,还有很多都没结婚,听说这次大会,便来看看。” 王炀笑了笑,没想到这还附带相亲大会了,在哪里都是崇拜英雄,这比武大会正好可以给姑娘们了解和发现对象的平台。再说,原始社会没什么娱乐,这个热闹总有人喜欢看。 也漏算这一点,王炀想着其他部落来的人估计也比报名的多上不少,幸好老房子也多,也许挤了点,却也不像集市那样要睡野外。 王炀领着他们先到老房里放了东西,然后带着参观了一道部落。 一群人目光呆滞,看着一样样新奇的玩意,张大的嘴就没合拢过,见到广场的大钟,王炀当场敲了敲,有几人直接就跪倒在地。就席和登表现还好些,异全程在一旁用一种得意洋洋地语气介绍,知道得好像比王炀自己还多。 顿时登看王炀和奎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强大的部落,这是一个非常富有的部落,众人都有一种隐隐的感觉,好像自己和平顶上的部落已经不是一个层次了。 到了旁晚,又有三个部落来到平顶,这次王炀出去接了一下,见异兴致很高,便让异和黄带着他们参观新房子。 果其不然,来的人比预计都多。很多都是来凑热闹,也有不少同样怀了找对象的心理,所以格外仔细地打量其他部落的小年轻。 打猎的人回来,在其他部落的围观中,分了食物。 大家发现平顶的狩猎水平真是好到没边了,居然猎到这么多食物,也没有人受伤。眼睛尖的人发现狩猎的人腰间都有一把青铜匕首,每人背上都有一把据说叫做弓箭的新武器。 晚饭开始,部落的主人被邀请到崭新的政府里吃饭,王炀为部落首领准备了丰富的食谱,鸡蛋炒野菜、腊肉蘑菇鸽子汤、烤全羊、烤鹿排、大果泥、野菜汤、水果拼盘等。 大家听说过海部落的食物好吃,这次总算是深有体会,一顿海吃,有几个为了心爱的菜不得不暂时撇开面子,悄悄把碗往自己身边挪,就连感觉比较文静的登,也不得不动手抢了一碗,因为他面前的菜全被异抢走了,所有人就数异抢的最凶,吸引了不少仇恨值,不过他把盘子端到自己面前,却被坐在旁边的席不露声色的吃了大半。 而奎突然有了危机感,平日吃饭可没人跟自己抢着吃,稍不留神碗盘都空了,看着一个个吃的肚皮圆滚,奎只能板着一张俊脸,释放出一股没吃饱的怨气。 王炀看着这场景,灵光一闪,这些部落的人很爱吃这里的菜,一是因为没有厨具,而是没有花心思在做菜上。 这是一个商机,饭店很有市场。部落里还有很多单身汉或是厨艺不精或是工匠等,没时间或是没精力去做饭,会很乐意多付一些食物,让人做饭。 说做就说,王炀送了各部落的首领回房,在广场上搭了棚子,就让屈找了几个会做饭的奴隶,吩咐了一下,准备明天先简单的摆个摊。 回到房间,奎居然在里面。 王炀以为奎有什么重要的事,忙问道:“怎么了?” 奎道:“还有吃的吗?” 王炀一听就笑了,刚刚只想着发展经济,都没注意奎了,看来是没抢赢那帮人,王炀道:“你不会找屈?”问了自己就反应过来,屈被自己叫去安排饭店的事了。 奎有些埋怨道:“她不在。” 王炀问道:“饿了?” 奎看了王炀一眼道:“以后别让其他人一起吃饭。” 王炀也不觉得奎脾气怪,只觉得他这个样子倒和自己亲近,就温声问道:“想吃什么?” 奎道:“烤肉,还有汤。” 下午就腌好的鸽子还剩两只,本来说是吊在房顶上风干,这下只能提前吃了,王炀洗了手就开始煮水炖汤,切了几块腊肉进去,把鸽子放到火上烤着,抹了些果汁上去。 不一会儿,香味就出来了。 奎就在一边看着,不知怎么有些走神,又被香味勾了回来,凑到王炀面前就想要伸手去拿,被王炀拦住。 王炀道:“再烤会儿,里面还没熟透。” 王炀见奎的摸样,忍不住道:“以后你有了媳妇也来我这里吃饭?” 奎不懂吃饭和媳妇有什么关系,只是盯着吱吱冒油的鸽子肉,道:“吃。” 王炀一看也知道奎的心思就放在吃上了,心里很想叹口气,翻了翻烤架,道:“好了,可以吃了。” 第二天部落都来齐了,人数比估计的整整多了一倍,这下住房真的紧张了,奴隶只能睡在外面了。 部落里从没来过这么多人,海部落的人很热情地帮了些忙,还有几个小孩好奇地看着部落里突然多出来的人。 肩带着林也来了,而他的部落却还没来,看来他并不是跟着他的部落一起来的,他还带了不少行李,王炀那时正忙,只是远远和他打了招呼,一群人在异的带领下,对平顶的改造也是发出各种惊叹,出了不少洋相。有几个心眼小的首领心里直发苦:奴隶住的房子都比自己的房子好。 王炀带了他们去饭店,并告诉他们这里以后对外都开放,可以拿了食物来这个加工,但是要付一定的报酬。 众人吃了饭,味道很好,差点就没把碗低给舔了,几人都决定这三天就在这里解决伙食了,不少主人私底下偷偷吩咐贴身奴隶去偷师,也好回去也能做出同样好吃的。 第二十八章 大会开始 一大早,黄敲响了钟声,王炀和奎在广场上宣布了大会的比赛规则。 比武大会采用淘汰赛,空手赤膊,两两对阵,制服对方(如:压制、勒住脖子等)算赢,或是出界也算输,输了的人自动淘汰,赢了的人比下一场,直到比出第一名。这比赛估计要举行个两天。 狩猎大会规则很简单,计时赛,这时没有时间的概念,只能说从早上集合出发到中午太阳午时,自备武器,必须是单人捕猎,谁猎到的动物最多最难,谁就获胜。超时没有回到部落的,不算成绩。狩猎比赛在第三天举行。 众人不管听懂没听懂就是一阵欢呼“哦哦嗷嗷!!!” 王炀就像举办运动会时发言的校长,说了一通要注意安全,点到为止,不要受伤的话。 众人都很给面子又嚎了一嗓子。 黄和夯负责统计人数。荟和兰负责规划场地,用一种白色的树叶磨成的粉,在广场上画上直径五米圆圈,当做比赛场地。 广场上乱糟糟一片,黄和夯统计地很是头疼,人数只能用脑子记,最后只好把参赛的人全部划到一片区域内,一个一个数,才数清了共有四百五十六人参赛,其中还有五十五个女人报名。王炀连忙上去帮忙,为了避免在初赛就对到自己部落的人,王炀让他们按部落分成了两拨。弄完这些,都已经接近正午了。 王炀心道:下次要提前做好准备,这次整个场面都是乱糟糟的。也没有时间再来挑选评委,王炀决定让围观的人做评委,输了的就走出圈外,赢了的留在原地等统计。众人当评委的情绪高扬,王炀站在台上补充了规定,制服对方超过十声就算赢,在十声内反击成功就继续比赛,又教了大家怎么倒数。 王炀大手一挥,敲响了钟声,马上就进行大会。 荟和兰在广场上总共画出八十三个圈,第一段比赛只能有一百六十六人参赛, 等选手全部走进场地,开始比赛,一时间人群汹涌,叫好声加油声不断,王炀累得满头大汗,却也很欣慰,这场景还真有点英雄大会的摸样。 比赛很快,才大约过了一分钟,王炀就听到了倒数声,已经有人分出了胜负。 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在没有评委的情况下,选手们都挺自觉的。输的人很懊悔,低头走出了场地,赢的人高举双手,大喊道:“我赢了!”跟他一部落的人“哦哦嗷嗷”开始庆祝。 还没比的人听着众人声音抓耳挠腮,很想去看一看,却只能站在原地等待比赛。 不过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初赛的第一段比赛就全部结束了,有很多人输的很冤枉,明明占据优势,却因为不适应比赛规则,没注意场地限制,一不小心就迈出了白线,悲剧地输了比赛。 把围观的人都喊到广场外,广场里剩下的都是胜利者,大多表情得意,向自己的部落招手。王炀看了看,发现十多个自己部落的人,肩也在其中。 黄就把赢的人领到广场另一边站着,没有文字不能记录很麻烦,只能用这种最傻的方法分类了。 第二批一百六十六人上场了,第二段比赛开始了,这次出了点状况,有一人胳膊扭伤了,在一旁准备的医师连忙上前,把伤者抬走。 这在王炀的意料之内,比赛继续,十多分钟后,第二段比赛也结束了, 紧接着第三段比赛开始,最后的一百二十四人也分出了胜负。 第一轮比赛结束,用时一个小时左右。胜利者二百二十八人,王炀看到了很多熟悉的身影,大概数了数海部落有四十多人,风部落有九十多人,令、焦、肩都在其中。王炀很满意,第一轮比赛,自己人刷下去的不多。 再接再厉,第二轮比赛马上开始。第二轮比赛分为两段,半个多小时结束了。一百一十四人胜出,海部落还有二十五人、风部落有五十人。王炀和奎宣布了今天的大会结束,毕竟还要留出时间给大家狩猎,要不是储备粮食不够的部落晚上就要饿肚子了。 众人都有些遗憾,都觉得没看够。 奎给各部落划分了狩猎的区域,大家都去狩猎了。 平顶上顿时安静了。 王炀长吁一口气,今天的比赛总算结束了,望了身边的奎一眼,发现他也同样的表情。 王炀问道:“不去狩猎?” 奎摆了摆手,道:“这一早上比狩猎都累,不去了,明天你怎么安排?” 王炀道:“明天上午比三轮,晚上点了篝火,再来三轮就到决赛,可以结束了。” 奎点了点头。 这时却是肩带着林走了过来,王炀迎了上去笑道:“看到你赢了,今天你不去狩猎?” 肩道:“我带的食物足够。你上次说的话还算吗?” 王炀点头,想道:肩已经决定要来我的部落了? 果然,肩道:“我和林决定来你的部落。” 王炀大笑道:“好,我去跟你的主人说。”不说肩猎到了白老虎,就凭他过了两轮比赛,这个人也是很值得的。 王炀对奎介绍肩道:“奎,白老虎皮就是跟他换的。” 奎想起了王炀当初说的一个人杀死了白老虎,没想到这人居然是个红眼睛,看着这人身材和走路的姿势,也看出是个好手,说道:“你很不错。” 肩见奎也没有对自己露出恐惧之色,似乎还表扬了自己,便扯了扯嘴角微微勾出笑意道:“谢谢。” 奎:“你眼睛怎么了?” 王炀在一旁听得要吐血,奎怎么一开口就提人家的痛脚。 肩居然没有发火,说道:“不知道,一生下来就是这样。” 奎看着林,问道:“这是你儿子?” 林有些害怕冷冰冰奎,紧紧地抱住肩的大腿,小心地看着奎。 肩点了点头,毫不避讳道:“我在森林里找到的,就当儿子养了。” 奎歪着头突然道:“你们可以来我的部落。” 王炀吓了一跳,没有这样挖墙脚的吧!明明刚刚都听见了肩要来自己的部落。王炀怀疑看着肩和奎,刚刚奎一见面就说肩很不错,难不成,奎对肩一见钟情了?奎喜欢红眼睛? 肩也很惊讶,却笑道:“不了,我们要去海部落。” 王炀也道:“奎,你不能这样吧,刚刚我和肩都说好了。” 奎道:“他跟着我更有用。” 王炀这时也明白了奎的意思,奎想要培养肩,跟着他一起打战。看来并没有什么暧昧的因素在里面,虽然如此,王炀心里还是有些膈应,奎可以私下跟自己商量一下,不必这样当面削自己的面子。 肩却不像王炀那样明白奎的意思,只觉得奎很霸道,只是重复了一遍:“我们要去海部落。” 奎道:“你不愿意就算了。” 王炀:...... 晚上,奎照常来到王炀屋里蹭饭,发现王炀居然不在,更可悲的是屈也不在。 王炀和屈都在饭店里,说是饭店,其实现在就是地摊店的摸样。屈在棚子里指导奴隶做饭,王炀则坐在外面的饭桌上跟肩的主人聊天。 肩的部落叫做柯,有三百多人,他们的主人是一个中年胖子叫做李,他的食量也不愧于他的身材,他已经吃了一只烤野鸡,一碗炖猪脚,正在吃一盘炒鸡蛋。 李听说王炀的来意,有些惊讶,他很讨厌肩,很讨厌肩的红眼睛,如果不是肩的母亲来求他,他早就把肩赶出部落了。 王炀既然想要肩,的确也是去了自己一块心病,不过,想起肩已经打赢了两场比赛,他也知道肩的技巧很不错,说不定能获得青铜匕首呢,那可是价值二十个奴隶的好东西,现在把肩给了王炀,那还真话不着。李一边嚼着东西,一边道:“等肩得了青铜匕首,就把他给你。” 王炀很鄙视李的吃相,一张肥脸上都是油,边吃还边喷,不会咽下去再说话吗,真是太他妈倒胃口了,听了这话,又开始鄙视李的人品。王炀道:“我可以现在就给你一把青铜匕首。” 李一听呆了,终于停下了吃,有些不敢相信,道:“真......真的?” 王炀点了点头。 李刚要答应,又觉得有些不对,肥脑袋开始高速运转,道:“如果肩每次都能获得第一名.......” 王炀不耐烦的打断了李,冷着脸道:“你似乎忘记了是谁举办的大会?” 李呆了呆,脸上的肥肉抖了抖,想道:如果王炀只举办一次...... 王炀拉下脸,又接着冷语道:“你是在逗我吗?” 王炀平日都是笑眯眯的样子,很英俊很亲和,这次突然板起脸也有些吓人,李想起海部落的人身上都有一把匕首,脸上的肥肉全都聚在一起,惨兮兮笑道:“不敢,不敢,肩现在就是您的人了。” 王炀道:“还有他儿子林。” 李心道:那个捡来的小杂种根本就不是他部落的人。面上依旧一副恶心的笑容,道:“林也是您的人。” 王炀拿出一把匕首放在桌子上,赶紧走了,这个死胖子笑起来比吃饭时还恶心。 李抚摸着匕首,就像抚摸着心爱的情人,突然想起了王炀喜欢勇士而举办大会的说法,看来王炀还真是喜欢勇士,也不怕那个红眼睛恶魔给他带来厄运。 第二十九章 错误 等奎来到饭店,王炀刚好和李谈完,正想去找肩和林。 奎不声不响地走到王炀面前,把正在低头想事的王炀吓了一跳。 王炀看着奎,心里还憋着气,眼神示意“有事吗?”,奎看着王炀,没什么表情。 两人眼巴巴地互看,沉默了一分多钟,王炀终于忍不住先开口道:“怎么了?” 奎道:“你怎么不在家?” 王炀淡淡道:“出来有点事。” 奎总算发觉到王炀的不对劲,皱起了眉头,问道:“你在生气?”接着又道:“因为 肩的事?” 王炀没说是不是,只说道:“我现在要去找人。”面子不面子的事,王炀虽然气了一 时,后面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原来自己在外做生意,也不知给供应处和投资商装了多 少回孙子,这些东西,早不像年轻时那么看重了。王炀在意的是,感觉奎好像没把他 当回事,或者说,没有把自己摆在和他同等地位。 王炀一开始觉得奎气质不凡,又是部落首领,王炀的确有些心动,可是这些日子,奎 掐着饭点来,吃完抹抹嘴就走,觉得不满意就质问,有要求就提,从不会为自己考虑 考虑,自己对他好点,还真把自己当他家奴隶使唤了。你部落人口是我的两倍,陶器 炼铜是你教给我没错,不过我还把地盘分给你,发明了新武器,造了新房,扩大了食 物储备,王炀虽然不要求奎能掏心掏肺对自己,立马躺在地上张开腿就让自己上,起 码也要有点回报,总不能一直让自己热脸贴冷屁股。 泥菩萨也有三分脾气,王炀不轻易动怒,有时候却有些死心眼,如果两人一直是君子 之交淡如水,王炀该怎么就怎么,不会冒这些酸水,两人现在阵线统一,在谋划之内 ,王炀确实真心实意为奎考虑打算,奎好像泰然受之,却一直这么个态度。 王炀想着想着,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过于在意奎的想法了,这样很不好,会影响自己的 判断力。 王炀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自己最讨厌的办公室或者说同行恋情, 商场如战场,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如果夹杂了私人情感,处理时总会带着情绪,总会 有偏颇,就会影响接下来一系列的事情。 成功的商人不会把鸡蛋全都放进一个篮子里,就像情感和事业,不能一起办。原来王 炀一直做得很成功,工作上的事自己不算奸商,没有为了利益对不起自己良心,却始 终保持了理智,自己的事业一直稳步上升,成功避开了几次危机。以前有一个同行小 帅哥,很对自己胃口,王炀都一直忍着没动手。 可这次自己好像被原始社会的假象蒙住了,被奎的冷静蒙住了。不管在哪儿都一样, 就算是原始社会,就算是这里的人民憨厚老实,但是一样有刀光剑影,人心不足。 增强自己实力,才是能安稳存活下来的条件,这必须要王炀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保 持客观理智的思维。 王炀不会傻到要跟对方闹不愉快,现在的海部落打不过风部落,是铁一般的事实,而 且两个部落一起生活的确给对方带来了不少好处。王炀只是决定要远离奎的私生活, 远离美色的诱惑,我们公事公办,严肃认真。 王炀转身走了,没想到奎居然跟在自己身后。 王炀问道:“你去哪儿?” 奎道:“我跟你一起去。” 王炀很想说“你跟着去干什么?”,又忍住了,默念两句:公事公办、公事公办。奎 跟着去也没什么不对,肩和林以后住在平顶上,总要和风部落的人接触。 肩和林住在平顶上的老房子里,还有两个人和他们住在一间,如果不是房间不够用, 绝对不会有人和他们住在一起的。那两人远远的占据了在另一头的角落,从没有和肩 说过一句话。 肩正在和林讲话,看到王炀和奎进来有些惊讶。 王炀道:“收拾收拾东西,带你们去新房子。” 肩愣了一下,随后把垫在地板的皮毛收了起来,提上角落里巨大的包袱。 王炀看着那个大包,不由得就想起返乡农民工的编织袋,笑道:“看来你是早有准备 ,东西都收拾好了?” 肩道:“的确是想好了,不过还是亲眼看了才决定的。” 王炀很自豪,部落里的情况,的确很吸引人。 肩和林住进了砖房,王炀给他们介绍房子,“这里是客厅、这个是灶台、里面的房间 是卧室,这个是炕,冬天可以烧火加热。” 林目不转睛地看着新家,满眼的神奇。 肩前面也参观过砖房,但是没想到一来就能住进来,只是对王炀道:“主人,有什么 事情就吩咐我。” 王炀笑了笑,又和肩说了几句安心的话,就走了。 奎其间没有说一句话,只是一路跟在王炀身后。 王炀有些无奈,道:“我到家了。” 奎看了一眼王炀,道:“那我走了。”说着就走了。 王炀一头雾水,搞不懂奎到底是跟着他干嘛。 翌日,上午第一场结束后,还剩下五十七人,必须有一人轮空,这可有点难办。 王炀看着剩下的人,令、肩、焦等人都在,仔细一看还有一位是女人。这女人名叫奥 ,全身肌肉发达,身形壮硕,胸口用兽皮包着,原始女人都露着胸,这女人一看就是 猛士,裹着胸是为了方便打斗。 为了保留这硕果仅存的女人,王炀跟众位主人商量了一下,决定让这位猛女轮空。 比完两场,只剩下二十四人了,这些人都是精英,王炀给这些人发放了花环,花环很 漂亮,这是屈和十个奴隶花了一天晚上做出来的。大家戴着显眼的花环,一下子就被 众人包围,这不仅是一个比武大会,还是一个相亲大会,这二十四位勇士受到不少人 的青睐,相当有人气。 或许是因为只有一个女人的缘故,奥竟然是里面最受欢迎的一个,很多男人都围在奥 身边大献殷勤,其中还有几个女人。 就连肩也接受到了一个女人的秋波,红色眼睛在柯部落代表恶魔,在其他部落可没有 这么多的含义,虽然红色眼睛很怪异,不过谁叫肩在场上表现地很厉害,相貌还很英 俊呢? 肩对这个有生之年收到的第一个秋波,有些激动,有些欣喜,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林紧紧搂住肩的脖子,生怕他的父亲被人抢走了。 肩抱着林,在儿子含泪的眼神中,拒绝了那个勇敢的女人。 第三十章 损招 王炀仔细看了看二十四强,很想把他们都挖到自己部落来,心里又浮现一个坏主意。 两轮比赛完了后,白天的比赛都结束了,到了晚上举行决赛,剩下的时间给部落自己 安排狩猎。 王炀集中了海部落的人,宣布了肩和林加入了海部落。 王炀道:“大家也看到了肩的眼睛是红色的,这并不代表他跟我们不一样,现在他和 林都是我们部落的人了,他在柯部落收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我们部落不一样,我希 望大家都能接受他们,让其他的人知道,我们是怎么对待勇士的。” “哦哦嗷嗷!”众人见怪不怪,比起新加入一个红眼睛勇士,还是养一头草原狼更怪 异,何况大黑在狩猎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众人对王炀的决定很是信服,对两人的到 来表示了欢迎。而且肩在二十四人之内,也算是个名人了,除了他的眼色怪异,他在 大会上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大家还是颇为敬佩。 肩绷紧的身体开始放松下来,说实话,他已经做好被人敌视的准备了,这样的热情, 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众人的支持,他眼眶红了,但是拼命忍住了,自己好像是真正有 了部落。 王炀向肩眨了眨眼睛,又扬声道:“奎屋子里那张白老虎皮就是肩独自一人猎来的。 ” “哦哦嗷嗷!”这次欢呼明显声音大了不少,奎房间里的白老虎皮大家都去参观过, 那真是漂亮,那张虎皮可是在平顶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没想到居然是肩猎到的,众 人对肩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 王炀挥了挥手手,让肩和林站在众人之间,又道:“今天大家表现地很好,我们部落 加上肩有四个人进入了决赛,这个人是部落里最勇敢最强壮的战士,我决定,给他们 的家里建单独的厕所。” “哇!”大家发出羡慕的声音,黄可没少在他们面前炫耀他的独立厕所,这可是很大 的荣誉。 王炀一脸笑容道:“只要家里有进入到决赛的,都可以拥有独立的厕所,如果你们能 把其他部落的二十四强的战士拉入我们部落,也同样有效。”换句话说,王炀这是在 鼓励部落里的年轻人去追求二十四强,把他们拐到自己部落来,这就是王炀的损招。 “哦哦嗷嗷!哦哦嗷嗷!”没结婚的年轻人顿时兴奋地大叫起来。 需要比赛的四人在部落里休养,不用去狩猎。四人互相练习打斗,王炀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手痒的厉害,很想上去也跟着练练,但是想到他的族人肯定会让着自己,也没什么意思,便放弃这个念头,在一旁当起了教练。心想,如果自己参加比赛,能够进几轮。 下午,奎狩猎回来,照常来到王炀的屋子里。 王炀正在喝汤,见奎来了,心里一跳,说实话,昨天过后,他现在真不愿意和奎一起 吃饭。没想到奎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又来了,但是王炀不能感情用事,淡淡地问道:“来了?” 奎点了点头,自觉的坐在王炀对面,自己给自己打了一碗汤,哧溜哧溜很香地喝了起来。 王炀很郁闷,也只能闷头吃饭。 夜幕降临,广场上升起了三个火堆,决赛开始了。 汗水在强壮的手臂上流淌,拳头和肢体有力的碰撞,不断有人跌出圈外,精彩的打斗 正在上演,众人声嘶力竭地呐喊着。 王炀也在观战,不过他看的不是令也不是肩,而是奥。 实在是王炀对奥太好奇了,一个女人,就算是很强壮,在不限男女的比武里名列前茅 ,还真是一个奇人。 王炀看了一会儿比赛,发现自己还真是小看了她,她的力气不亚于一个强壮的男人,技巧老练,招招都是奔着对方的重点部位。她的对手很狼狈,在奥的步步紧逼之下,不得已退出了圆圈,放弃了比赛。 一片片欢呼声,王炀转身想去看令的比赛,发现令的比赛也结束了,令赢了。 王炀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去找肩和另外两人。 肩也赢了,这一次赢得有些艰难,对手也很厉害,如果不是碰到肩,很有可能再进一轮。另外两人则输掉了比赛。 这时只剩十二个人了,场地搬到了台上,要不是众人都快为了抢个好位置打起架来。 再赢三轮就是第一名了了,就能获得青铜匕首,十二人在紧张中上了场。 第一个出局的是奥,因为她遇到了焦。焦的力气肯定没有奥的大,不过焦胜在灵活,在台上窜来窜去居然没有出界,反倒是奥被他绕地头昏,一不小心就出了界。 第二个获胜的是令,他干净利落,把对方的大力士撩翻在地。 不久后,肩也赢了。 王炀心里有了底,令和肩获得第一名的机会都很大。 六个人对阵,不负王炀的厚望,令和肩成功留到了最后,还有一个猛男,他的个头不高,身体却格外的壮实,力量很大,前几次比赛都被他轻松的打过了。而他的对手,焦遗憾的输掉了比赛。 一个部落有两个人进了决赛?这可真够引人注意的,再被海部落的人一宣传,大家都知道红眼睛的肩加入了海部落。 王炀欣赏勇士的传言不知怎么就穿成王炀喜欢勇士。 三个人,肩和那人先进行比赛,那人下盘很稳,肩两次都没有成功把那人绊倒,反而被那人抓住机会,勒住了肩的脖子,肩输了。 众人的欢呼中,令上场了,王炀看到风部落的人也在大声的欢呼,还有许多其他部落的人,令在比赛中累积很多粉丝。 两人在台上展开了激烈的争斗,这是一场硬碰硬的对决,令首先被对方打到了,接着又在众人的叫声中艰难的起了身,狠狠给了对方一拳。 王炀目不转睛的盯着比赛,兴奋地握紧拳头,高声为令加油。 令挨了一记重拳,蹲到了地上,那人上前想把令推到,没想到却被令抱住了腿,整个人倒了。 令立马跳上那人胸口,骑上上来死死地压住男人的脖子。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那人的手臂冒青筋,始终没有把令的手挣开。 “哦哦嗷嗷!”王炀大吼,支持令的人也吼了出来。 令赢了!! 第三十一章 狩猎大会 “哈哈哈哈”王炀大笑,把特制的青铜匕首发给了令。匕首的把手处雕刻了几个花纹,显得很华丽,令抚摸着匕首,对王炀道:“主人,我赢了。” 王炀:“对,你赢了,我真自豪!” 令露出一口大白牙,却被围上的众人举了起来,高高丢到空中。 大家围着火堆开始开始交流,令起码受到了二十个姑娘的香吻。这夜晚,注定是胜利者的狂欢。 第二天大早,参赛人在广场上集合。 参加狩猎大会的人跟参加比武大会的人差不多都一样,除了三个受了伤的人没参加。 王炀大声道:“大家自由狩猎,必须在正午之前回来,否则就算自动退出比赛,大家注意安全,遇到危险就吹响树叶寻求帮助。”王炀顿了顿,见大家都很认真地听着自己讲话,扬声道:“狩猎大会,现在开始!” “哦哦嗷嗷!!!”四百多名勇士大声叫着,冲出了平顶,有的进入了草原,有的跑进了森林。 黄就在王炀身后,看着浩浩荡荡的人群涌出平顶,忍不住问道:“主人,你说谁会获胜?” 王炀道:“狩猎大会,有很大的运气,我也说不准,但是我确定,十有*获胜的不是我们部落的人,就是风部落的人。” 黄看着王炀,笑道:“都是因为主人创造的吹箭厉害,为了狩猎比赛,森林里的毒箭蛙少了很多。” 王炀也是一笑,不说两个部落的人对周围环境的熟悉程度,只是武器,就比其他部落的人厉害了不知多少倍。抹了毒药的吹箭,那是真正的狩猎神器。 果其不然,到了中午,海、风两个部落的人猎到猎物最多,令猎到了一头水牛,肩在没有吹箭和弓箭的情况下猎到了一头小鹿,还有一人猎到八只野兔,这完全是想以数量取胜。 不过更甚一筹的是焦。 或许是被昨天的失利刺激到,焦今天选好地点,把目标定在了犀牛身上。 焦躲在树上,备足了箭支,开始向犀牛发起挑战。 犀牛屁股很痛,一开始还找不到偷袭者,后来在树下转了两圈,终于发现卑鄙的偷袭者竟然躲在树上。犀牛身上已经出现了伤口,不过他还是怒气冲冲开始撞树,焦胆大心细,把弓箭换成吹箭,犀牛皮厚,吹箭很难破开犀牛的皮,只能对着原来的伤口处射毒箭。 大树已经被犀牛撞的摇摇欲坠,焦已经射出十五根青铜吹箭,有两针已经插进了犀牛的伤口里,犀牛晃了晃脑袋,终于就倒在了地上。 焦吹响了树叶,他需要帮助,因为犀牛太重,他一人根本抬不动。 在附近狩猎的两人赶到了现场,对独自杀死一头犀牛的焦很是惊奇。他们任命地帮焦抬着犀牛,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再比赛下去的必要了,他们不可能狩猎到比犀牛更厉害的猎物了。 王炀看着那头犀牛很解恨,他想起了自己原来遇到过的那头犀牛,那时自己还决定等有了青铜箭头,就去收拾犀牛,没想到焦先替自己完成了心愿。 不过焦的胆子真的很大,如果那颗树不够结实,说不定焦就回不来了。 王炀把匕首发给了焦。宣布了狩猎大会结束。 两把特制的青铜匕首没有流入其他部落,没想到都被自己人拿到了。 没有一个部落决定今天就走,因为相亲还在继续,各位主人正在商量换人。 王炀的损招似乎真的起了作用,有两个二十四强的人被自己部落的人勾搭上了。令王炀想不到的是,奥居然就是其中一个,奥的厉害王炀亲眼见过,他很满意很挖到这样的狠角色。 王炀坚决不换人,以送出两把青铜匕首的代价把两人换到了自己部落。 王炀狠狠表扬了部落里的两个美人,没错,一男一女,都是美人。没想到粗狂的奥居然喜欢这么斯文的男人,那是一个白白净净很清秀的男人,王炀都没发现自己部落里有这样漂亮的男人,库羞红了脸,对于王炀的赞扬很是羞愧,说道:“主人,我没有去追求奥。” 王炀奇道:“什么?” 库红着脸道:“是奥追的我。” 王炀心里暗笑,道:“只要你们相爱就行了。” 库点了点头,语气中有股幸福的味道说道:“我父母一直担心我找不到媳妇,这下子他们会很高兴的。” 王炀看着库瘦弱的身材,修长纤细的双腿,心道:你父母不担心才怪了。原始人的体格普遍强壮,审美观也都是以强壮为主,也幸亏是出现奥这样强壮得可以养家糊口的女人,要不是这位库要找到合适的媳妇,还真不是一般的难。 部落里还有五人也找到了伴侣,王炀用盐和陶器把五人都换了过来。 没有人不愿意加入海部落,毕竟,这里的条件大家都有目共睹,温暖高大额房子,丰富的食物,每人每户的陶器,厉害的武器,强大富饶的部落没有人不愿意加入。 也许是受到了王炀的影响,奎也没有把任何一个人换出去,风部落多了十七个新面孔,有两个也是二十四强。 王炀有些愤愤,人口基数多就是方便。 晚上,王炀为新来的九人(加上肩和林)举行了欢迎仪式,请他们在饭店了吃了一顿饭,答应七对新人的结婚要求。 吃完饭后,王炀给饭店算了算账,饭店里共有十个奴隶,三天的时间里赚了二十条腊肉,三十块皮毛,还真是暴利。 王炀分给奴隶每人一块皮毛,奴隶们跪着接受了。奴隶们很少能有自己的私人财产,他们的一切都属于他们的主人,但是如果是主人赐给他们的,就属于他们自己的了,对于王炀的慷慨,每个奴隶都很感谢。 王炀对他们说:“这几天大家做的很好,生意好是因为大会的关系,后面来吃的人不会这么多,但是你们好好干,饭店会一直开下去。” 众奴隶点头,在饭店工作是件很好的差事,最起码可以吃上好吃的。 第三十二章 寻找马群 送走了所有客人,在部落内部举行了奴隶的比武大会和狩猎大会,第一名的奖品是普通的匕首。 这也让部落里的奴隶兴奋了,奴隶是不允许有匕首的,何况这个匕首是属于自己的,说不定以后可以用匕首换来自由。 奴隶们的比赛也有不少人看,刚刚冷清下来的广场,又热闹起来。 比武的第一名是石这个黑壮的男人,狩猎的第一名,则是一个瘦小的男人——呼。 王炀把匕首颁给他俩,两人都很兴奋,跪着接过了匕首,王炀有些不喜欢那个贼眉鼠眼的呼。 晚上给新人们举行了婚礼,给他们配上标配武器(弓箭、匕首、吹箭),王炀任命奥和肩为新任的狩猎副队长。 通知了奎一声,王炀收拾了东西,带着令和二十个勇士出门了。 他要去寻找马群。 这次是第二次出门,王炀准备充分,带上了足够的皮毛和麻绳,萌萌依旧是最大的劳力,大黑当做前锋查看危险。 走了一天,王炀顺利到达卢部落。 卢部落的主人很热情的欢迎了王炀的到来,还把部落里第二大的茅屋让给王炀住。 王炀表示感谢,送给了他一条火腿,用一个陶锅聘请那个见过马的人——封带路,封是个很强壮的中年汉子,他很高兴地答应了,陶锅他家一直没有,那是很珍贵的东西。 第二天,休息一晚上,王炀一行人朝着草原出发。 那人指着一片草原道:“我就是在这里见过那群马的。” 王炀点了点头,找了一块小坡作为营地,生活做饭。 王炀考虑到马的速度惊人,人力很难追上,便带着人在那个地方埋了绊马绳,就是把木桩插到地上,两根木桩之间栓了绳子。如果有马群经过,肯定有摔倒的马,王炀还给每人都制作了一个套马杆。 王炀在不同的位置和方向,埋了五个绊马绳。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王炀一行人在营地上等待。 第一天,有两只狮子经过。 第二天,什么也没有。 第三天,有一群角马经过,不是大黑预警,王炀他们躲得快,那群角马差点把王炀的营地给踩翻。 角马被套马栓绊倒了二十多只,大多数都被踩死。 只有两只还较为健康,王炀心想着这角马也有一个马字,也可以做坐骑吧。 不过看到角马那高高拱起的锋利的背脊,王炀只觉得蛋疼,这骑上去估计蛋都要碎了。 果断放弃,再说角马的体型也小了点,骑它还不如骑牛。 这里这么多的角马尸体会引来很多食肉动物,在这里会很危险。两只活角马栓了起来带在身边,挑拣了一匹角马,马上换地方。 没想到三天时间连根马毛都没见到,王炀心里发狠,既然山不就我,只好我去就山,二十多人分成三队。王炀领一队,令带一队,封带一队,分散三个方向寻找马群的踪影。 过了两天,有两人跑来告诉王炀,封带着队发现了马群的去向。 王炀细细询问,原来分开之后的第一天封就发现了马群,派了他们两人去通知自己,他俩寻找王炀就花了一天。 王炀又派了两人去通知令那队,自己带着人去找封,走了一个早上,还没找到封,就先见到了马群。 王炀心里兴奋不已,终于是见到马群了,真是不容易,王炀仔细观察那群马,大概有三十多匹的样子,正在悠闲的吃草。 王炀看了看,没发现封的身影,问道:“封呢?” 一人道:“我们是迎面遇到马群,封应该是跟在马群后面。” 王炀见这里青草丰富,马群似乎短时间内不会走,便喊两人绕路去找封,让他们来和自己汇合。 为了保险起见,王炀忌惮马群的速度,怕一现身,把马群吓走。便带人又开始做起了套马拴,才弄好了一个,封就来了。 封一脸欣喜,见到王炀便道:“我们一直跟着它们,这群马有一个头马,也不知下面会往哪边走。” 王炀道:“辛苦了,你带着人去东边埋绊马绳,我在西边埋,这次一定要抓住它们。” 封点了点头,他也做好长期的准备,毕竟一个陶锅可不是那么好的。 也顾不上吃饭,王炀和封一鼓作气弄了十八个绊马绳,大大小小地围住了马群。 这下子,一行人终于可以放心开始生火做饭了。 等吃完饭,天也黑了。 这时却是令带人找了上来。 令道:“看到了火光和烟,想着应该就是主人,所以赶来了。” 王炀笑道:“马群就在那边”王炀虚指了一个方向,“有三十多匹,我们在周围埋下了绊马绳,这次它们肯定跑不了。”心里却想起了烽火传信的典故,觉得这也是好主意,这次要注意收集狼粪,烽火还有一个别称叫狼烟,就是因为用狼粪点起的火烟特别浓,能够传地很远。 令一行七个人还没吃饭,做了饭给几人吃,王炀见马群还没有要走的意思,估计是在这里过夜了,便决定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如果马群还不走,就主动去抓。 王炀睡得正香,听见外面有人喊道:“马群跑了!”还伴有马的嘶叫声。 王炀马上清醒过来,站起来看马群的方向。 现在天微微亮,估计是早上五六点的时间,马群已经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几批马倒在地上挣扎着起来,令已经带人冲了过去。 幸好昨天埋了绊马绳,要不是这马群走了多可惜。 王炀马上也向那里跑去。 共有六匹马被绊倒,有一匹马背上陷了一块,应该是被踩到了肋骨,眼看是活不成了,给王炀心疼得,损失了一匹马。 还有两匹马蹄子受了伤,王炀让人给它们上药,好好养着,剩下三匹没事,有一点小伤。 这群野马大多是栗毛、骝毛,(栗毛:马的全身被毛为栗壳色,这些栗毛中又可分红栗毛、黄栗毛、全栗毛和奶栗毛等四种。骝毛:马的全身被毛为红色、黄色、褐色,长毛及四肢下端为黑色,根据不同色泽又可分为红骝毛、黄骝毛、黑骝毛和褐骝毛等四种。)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毛发比原来见过的长多了,应该是为了过冬,才拥有浓密的毛发。 王炀看中了里面最强壮的一匹马,那是一匹黄骝毛,头大额宽,胸廓深长结实,很高大。 第三十三章 驯马 那匹马并没有受重伤,用套马绳把马拴住,两人把马扶了起来。 “嘶---”马快速站了起来,高声叫道。 王炀走进马,摸了摸他的颈部,或许是帮助它站起来的缘故,这匹马并没有躲开,却一直喘着粗气。 王炀抚摸着马的脖颈,低声道,“好马,待会儿我骑上去你可不要乱动。”王炀原来也陪着客户骑过几次马,不过那时候忙着公司的事,王炀虽然也喜欢骑马的感觉,却没有经常去,那时候骑马是一种昂贵的运动。现在有些后悔,原来应该多练习才对。 没有马鞍,王炀怕被擦伤,便在马背上垫了皮草,用麻绳固定。 令拉着绳子,紧张地看着王炀骑上了马背。 幸好身子高,如果原来那副身材,没有马镫上马估计很难,王炀不算轻松也不算艰难的骑在马背上。 让王炀诧异的是,马真的没有动,好像很乖,这匹还真通灵性。王炀立起了身子,对令道:“把绳子递给我。” 在众人惊异崇拜的眼神中,王炀接过了绳子。 就在这时,马疯狂地跳了起来,前蹄高高立起,想要把王炀甩下去。 王炀没注意差点倒了下去,幸好夹紧双腿,双手抱住了马脖子。 马见王炀还在自己背上,顿时暴跳如雷,周围的人吓得避开,马一路狂奔乱叫,王炀运用大腿和小腿的肌肉,紧紧地夹住马肚,身子伏在马背上,两手死死抱住马背,王炀知道,这个时候被摔下马,很有可能被马乱踢踩死,就算自己没被踩,这样的速度掉下去,也肯定会很受伤,王炀心里只充满了一个信念,一定不能掉下去,一定要驯服这匹马。任马上奔下跳,王炀不断改变着自身的重心,不让自己被马甩下,一直骑在马背上不动。 其他马也是躁动不安,左右踏步,却被套马杆拉住。 直到马声嘶力竭,王炀觉得自己在马背上过了好久,双腿发麻,马终于疲惫不堪停了下来,喘着气不动了。 王炀也长吁一口气,拍了拍马背,决定把这匹马叫做跳豆,王炀下了马,双腿都磨出了血丝,膝盖内侧都肿了起来,火辣辣地。 令连忙给王炀上了药,王炀才舒服一点,王炀拉着跳豆,跳豆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跟着王炀身后,跳豆算是初步被驯服了。 王炀虽然腿疼,心里却很高兴,总算是有个像样的坐骑了,这下追其他野马就好追了。马可以做战马,可以托运东西,最重要的是机动性很大。 有了马才有了远征的条件,有了马才能保持较大领地的统一。驯马,这是一个里程碑的存在。 王炀示意令,道:“上去试试?如果成功了,那匹马就是你的了。” 令眼里都是兴奋,在他看来,驯服马的王炀犹如天神一般,自己居然也可以尝试,而且,如果自己成功了,就能获得一匹这样威风的马。令憋红了脸,挑了一匹马就要上马,王炀连忙拦住他,道:“先垫点东西,要不是你受不了。” 封羡慕地看着令,主动拿了皮毛像王炀那样用绳子拴到马背上。 令看了看王炀,王炀向他点点头,令很干净利落地上了马,连王炀都觉得这个动作很帅。 令才上了马,那匹马立即就跳了起来,令没有掌握要领,一下子就从马屁股上掉了下来。 封就站在一旁,连忙拉住套马杆控制住马,几人扶起令,王炀被吓了一跳,问道:“没事吧?” 令晃了晃脑袋,道:“没事。” 王炀道:“□一定要稳,根据马的动作调整自己的重心,要跟它拼耐心和毅力,等它没力气了,他它就听话了。” 令点了点头,颇为不好意思道:“主人,我还想再试一次。” 王炀道:“去吧,这次要小心一点。” 令这一次明显小心多了,野马性子都烈,感觉到有人骑在背上,马上开始疯狂的跑动,使劲想把背上的令颠下来,令学着王炀的样子,抓住马脖子,双腿紧紧扣住马肚子。直到这匹马精疲力尽,乖乖任令骑在上面。 令开心地咧嘴大笑,露出十多颗牙齿。 王炀也高兴道:“给你的马取一个名字,今后它就跟着你了。” 令兴奋抚摸着马的鬃毛,爱惜道:“名字?我能叫它令吗?” 王炀哭笑不得,道:“那是你的名字,如果我喊令,你说我是在叫你呢?还是在叫它?” 令想了想,抓了抓头道:“那就叫做跑,它很能跑。” 王炀对令的取名能力彻底失望,道:“奔跑奔跑,就叫做奔吧。” 令低声念了两遍,道:“就叫做奔,谢谢主人。” 王炀笑道:“好好爱护它,它会是你忠实的伙伴。” 令点头。 封一脸毫不掩饰的羡慕,让王炀心里一动。这几天的相处让王炀发现封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手,而且脑子很灵,条理清晰,最重要是记性很好,只要走过一次的路,他就不会记错,他就是个活地图,这也是个人才,如果不是自己部落有弓箭和吹箭,封在狩猎大会上肯定能名列前茅。 王炀对封道:“我很欣赏你的能力,如果你愿意,欢迎你和你的家庭来我的部落。” 封早就听说了王炀喜欢勇士的传言,王炀邀请自己,这不就说明了自己也算是个厉害的勇士了,封心里有些小得意,对王炀的提议很心动,自己也见过王炀部落的条件,那是个强大富裕的部落,还有很多神奇的武器。但是,主人对自己有恩,封摇了摇头道:“很高兴您邀请我,但是我喜欢我的部落,我要呆在我的部落里。” 真是个忠心的人,王炀越发觉得封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继续游说道:“如果你来我的部落,我给你一匹马。” 封眼睛顿时亮了,一匹马! 这次总共就抓了五匹,王炀居然可以给自己一匹马,封的心脏在扑通扑通的跳动,看着眼前这些漂亮的马,封还是摇头,道:“感谢您的慷慨,我还是不能同意。” 王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没事,你记住,我的部落永远欢迎你来。” 封也笑了,他感受到了王炀的诚意,很领这份情,道:“谢谢,我不会主动告诉族人您驯服马的事情。” 这是他的承诺,如果他的主人问起,他可不能说谎。如果他的部落知道马可以被驯服的事情,很有可能会来抓野马。 这些马可都是自己的,就算现在不是,迟早都是,王炀对马匹可是势在必得,封的主人,那是一个宽厚和蔼的人,只要封不去进言,那样人是不会冒险来抓马的,王炀点了点头,他觉得封是个聪明人,比大多数人都聪明,这样的人不来自己的部落,还真是可惜。 王炀一行人原地宿营,王炀喂了草给跳豆,心里想着:三十多匹马,能组织起一个小的骑兵队了。王炀眼巴巴地计算着这群野马的价值,算得眼睛都红了。王炀很想把这群野马全部抓到,但是刚刚驯服的马还不是很听话,而且只有自己和令两人能骑马,追上马群的希望不大。况且腿上还在隐隐作痛,看样子,王炀这几天都不能骑马了。这群马,看来只能放弃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懒懒玲扔了一个地雷 许久不见的地雷啊(>_ 一回来就会更的~ 第三十四章 跳豆是头马 王炀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外面有马“嘶嘶嘶”叫,心想这马大半夜乱叫什么,翻个身又开始睡觉。 没想到这马嘶叫声音越来越大,大黑也开始低声嚎叫起来,王炀意识到,这不是五匹马能发出的声音。王炀马上起身,见到白天跑到的那二十多匹马,居然回到了这里,而且围着那五匹拴在树上的马,几匹马不断挣扎着想要逃走,隐隐以跳豆为首。 王炀大喜过望,这下自己拥有三十多匹马。 一直在守夜的任小跑到王炀身边,害怕道,“主人,这么多马怎么办?是不是来报仇的?” 王炀气道:“你见到有马来,为什么不叫醒我?” 任缩了一下脖子道:“我害怕。” 王炀从来不知道原来任这么胆小,这人打猎也是好手,身体强壮,比武大会还进了第四轮,他居然害怕马? 王炀气极:“没出息!马有什么好怕的。” 任见王炀发火,有些慌了,说道:“我只害怕一群一群的马。” 王炀道:“以后部落里的勇士都骑上了马,你却一个人走路,我看你能不能跑赢马,既然你这么害怕马,你还是留在平顶里做活算了,以后不用出来了。” 任急忙道:“不,主人,我要狩猎。” 王炀看着他,任认真道:“我要骑马。” 王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对,勇士不应该害怕,马只是你的坐骑,不管是一匹还是一群,你多练习练习克服心里的恐惧,多和马相处一下。” 马的动静惊醒了许多人,令跑了过来,激动道:“主人,这么多马,我去把他们都抓起来,都是我们的了。” 王炀暗自点头,令的想法才正确,说道:“把这些马都套起来。” 众人准备好绳子,把二十多匹马拴了起来。 王炀走到跳豆面前,见它气呼呼地喘着粗气,便摸了摸他的脖子道:“跳豆,没想到你居然是头马,还真是威风。” 跳豆根本不理王炀,不耐烦地动了动耳朵,又好像是在摆头马的谱。 现在有了三十四匹马,王炀财大气粗地让在场的人都去驯服野马,只要驯服了的马都属于他们的,大家都很兴奋,驯服这样的野兽真是光荣,除了任,他还真需要很大的勇气。 这些勇士狩猎都很棒,身体强壮,它们能够在冬天负担马的食料。 封也很眼红,王炀道:“你也去吧,不过马不能是你的。” 封点点头,过过干瘾也很好了。 一行人在草原停留了两天,二十人都成功驯服了马,任是最后成功的,他克服了恐惧之后,骑术还不错,从没有从马上掉落过,初步训练了马匹,王炀发现野马还是很听头马的话,只要跳豆往左它们绝不往右,把东西绑到马身上,王炀这时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他骑在跳豆身上,领着三十四匹马外加一只狼,浩浩荡荡地回家了。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就到了卢部落的附近,王炀对封道:“只能到这儿了,再近就会被人看到了。” 封恋恋不舍地下了马,道:“我回去了。” 王炀让人拿出陶锅,又多送了一小罐盐给封,又道:“这次多亏了你,再见了。” 封道:“您真是一个厉害的主人,再见了。” 送走了封,王炀见大黑吐着舌头,抓紧时间爬在地上休息,它一直跟在自己身后,估计是累惨了,狼的速度可以媲美马匹,但是那只是短程冲刺,狼的耐力没有马的强。大黑没掉队王炀已经觉得很欣慰了。便把大黑抱在怀里,跳豆不舒服地动了动,它虽然不害怕一只狼,但是狼在自己背上还真不安全,王炀安抚了好一会儿,跳豆才接受了大黑的存在。 一行人继续启程,过了两个小时左右,见到了平顶。两天的路程缩短成半天,大家都很兴奋。 已经离开部落九天了,大家都很想家。王炀夹紧马肚,“驾!”,加快了回家的速度。 离平顶越来越近,王炀能听到部落已敲响了急促的钟声,估计只看到一群马冲过来,以为有危险吧。 守门的这时也看见了马上骑着人,第一个就是王炀,兴奋地大喊道:“不是野兽袭击,是主人,是主人回来了,他们骑在野兽上。”说着利索地从塔台上下来,开了大门。 王炀等人领着马群进入平顶,门口围着两百多人,他们手里拿着武器,听到钟声都以为是野兽来袭,没想到居然是王炀骑着野兽回来了。 奎站在最前面,依旧地冷酷英俊,见到王炀,脸上露出一丝喜色。王炀在外面没有想过奎,这时见到奎,也觉得心里颇为想念。 骑在马上的王炀威风凛凛,犹如天神降世,大家大喊道:“哦哦嗷嗷!!” 众人的喊声惊吓了马群,跳豆身子扬起,被王炀控制住,王炀喊道:“别喊,安静!” 大家也吓了一跳,顿时安静下来。躁动的马群才渐渐平静下来。 王炀下了马,道:“我们回来了!” 众人下意识又想欢呼,被王炀及时拦了下来。 奎走上前,兴致勃勃看着跳豆道:“这是什么?” 王炀一点不害臊地说道:“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马,这一群都被我抓回来了。” 奎问道:“可以骑在上面?” 王炀道:“对,马的速度很快,耐力也好,是人跑起来的两倍。” 奎惊叹的眼神取悦了王炀,王炀道:“你选一匹作为坐骑吧。” 三十四匹马,还有十三匹没有主人,除去一匹给奎,还有十二匹,王炀当场挑选了十二个勇士,包括肩、奥、焦等在大会上表现出众的人。 建筑师玛参考了王炀的建议,开始着手为马群做马厩。 工匠们开始研究王炀向他们描述的马鞍、马镫、马辔等马具。 跳豆在没有马厩之前栓到了王炀屋前的大树上,把伺候王炀的奴隶吓了一跳,这么大的野兽要养在家里? 王炀跟他们解释了这是自己的心坐骑,让他们要好好照顾。自从屈在饭店工作以后,经常不在屋里,王炀便找了两个奴隶,这下王炀有三个奴隶在屋里伺候,王炀指派一个奴隶负责跳豆的饮食。 王炀先给自己洗了一个热水澡,又给跳豆洗澡,王炀知道给马洗澡,能促进和马的感情,现在没有刷子,王炀只能用自己的梳子给跳豆梳毛了。跳豆很舒服,长这么大第一次梳毛,跳豆高兴地舔了舔王炀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 我回来了~(≧▽≦)/~ 第三十五章 意外的礼物 晚饭时间,王炀已经舒舒服服地在床上睡了一个下午觉,准备吃饭。 王炀到了餐厅,发现奎已经在桌子前面坐好了。 王炀坐在他对面,问道,“老实说,我不在这几天,你是不是都来我家蹭饭了,” 奎道,“没有。” 什么意思,王炀心里纳闷,也不想多问,便道,“马怎么样,” 奎嘴勾了勾道:“很好,它现在比较听话了。” 看来奎驯服马的过程很顺利,王炀咋了咋嘴,有些饿了,喊道:“饭好了没有?” 屈从厨房里伸出半个身子来,道:“主人,马上就好了。” 王炀看到屈笑道:“你怎么来了?饭店里不忙了?” 屈笑道:“饭店里人手足够,今天主人回来,屈自然要回来伺候主人。主人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吗?” 王炀道:“野菜,我想吃野菜,还有蘑菇。”在草原上主食都是肉,王炀觉得肚子里都是油。 屈道:“好的,主人。” 王炀回过头,与奎大眼瞪小眼。 奎从脚底下拿出一个竹筐,递给王炀。 王炀不明就里接过,问道:“这是什么?” 奎道:“给你的。” 王炀一看,竹筐里装了一件狐狸毛的大衣,这时也有了缝纫技术,用兽筋或是麻线做线,原来没有青铜的时候是用骨针,骨针很难打磨又容易断,用骨针缝制东西很考技术,石针也是一种珍贵的物品,可是自从和奎结盟,就有了铜针,铜针比石针好用多了,缝制的衣服也比原来精细很多。 这件狐裘大衣手工很好,针脚都隐藏在皮毛之下,整体线条很流畅,是个好东西。 这衣服要是搁在现代,起码也是七八万的价,原来王炀可不会传这种骚包的东西,不过在原始社会,也只有兽皮可以穿了。不过王炀很奇怪奎为什么要给自己东西,这可以奎第一次送东西给王炀,王炀问道:“给我的?” 奎道:“你上次送了我老虎皮。” 王炀心道:原来是还礼来了,我可不只送了你老虎皮。 奎接着道:“明天我再多猎几头猎物给你,作为马的谢礼。” 王炀还真不知道奎为何突然就变得这么客气了。 奎在王炀去找马的这几天想了很多,他感受了王炀对自己态度的转变,这种转变是微妙的,王炀对自己好像还是和原来一样,却好像少了一种感觉,一种亲密的感觉,这让奎有些不习惯。 奎开始思考,是什么让王炀改变了?是上次自己邀请肩来自己部落的事?奎相信王炀没有那么小心眼,或许是自己表现的太冷淡了,想到王炀多次给自己做吃食,又送了自己弓箭、老虎皮等许多贵重的物品,而自己好像没有送过什么东西给王炀,作为盟友,自己好像不太称职。奎在王炀离开的第三天就吩咐奴隶做狐裘大衣,四个擅长缝制的奴隶一起赶制,在昨天才做出了这件大衣。 没想到王炀今天又送了自己部落一种珍贵的野兽——马,不得不说,王炀这次带回的马镇住了奎,从来没有人想过要骑到野兽上,也从来没有真的骑在野兽上。这次去捕马的人都是海部落的勇士,这些马匹都属于王炀,他不仅送了自己一匹,还给了风部落的四人。奎都有些羞愧了,每次王炀有了好东西从不会忘了自己的部落,奎决定对王炀好一些,起码要把王炀送给自己部落的东西用其他自己能补偿的东西还回去。 这次王炀带回的马让奎很兴奋,他看到了马匹的重要性,速度!狩猎也很有优势。这会让部落变得更加强大,可是心里也有些紧张,虽然自己今天用武力驯服了马,可是马匹还是有些暴躁,奎心底想:他可不想被王炀比下去。 王炀分给风部落东西不是因为滥好人,也不是因为讨好奎。而是为了平顶的安定,为了加强两个部落的感情,有一句话说的好“不怕穷,就怕富不均。”两个部落就住在一起,有什么风吹草动两个部落互相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如果有什么好东西只有一个部落有,那只会招人恨,给部落的发展带来不平衡。 骑上了马背的奎迫不及待也想要出去捕马,奎对王炀道:“马很有用,我想我也应该去猎捕一些。” 王炀道:“马的确很重要,但是这事急不得,这一群马的消息也是我在集市打听了好久才来的消息,说明马在这里也很少见,封告诉我他也只见过这么一群,如果要找,必须到草原深处。那样才费时间了,再过三四十天,冬天就要来了,这时候你再出去,也不好。” 奎激动地心冷却了下来,道:“也是,那只有等到明年春天以后了。” 王炀道:“你不要忘了这次我带回来的一群马有公有母,好好养着,也会下崽的。” 奎笑道:“对。” 王炀道:“总有一天,我们的人都能骑上马” 两人相视一笑,开始吃饭。 等大家都比较熟练的骑马时,已经是二十多天后了。野马难驯,就算是跳豆,王炀恨不得把炕都让给它睡,跳豆还是经常有想要逃跑的举动。 这时粗糙的马具也出来,虽然达不到现代那种程度,但是也更容易控制马了,想必假以时日,会制造出更精细的马具。 但是马的好处显而易见,骑着马狩猎效率是其他人的两倍,骑着马跑得远,还能驼猎物,现在骑在马背上的勇士很受族人的尊敬,每日猎到的食物也要多分一些。有马的人都很珍惜马,每天小心地伺候。 饲养小队现在压力很大,因为部落的活物越来越多,要的草料也越来越多。辉很不好意思地向王炀报告了这一现象,他觉得是自己的工作没做好,辜负了主人对他的信任。 王炀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最近部落里多了三十多头马,让孩子们也有些吃力了,一直到外面割草太费劲了。 王炀想了想,应该考虑放牧了,牛羊鹿都可以放牧,就是野牛的脾气不好,鼻子上打了环的牛也要有人牵着。也没听过猪放养的,还有鸡,野鸡爱跑,放出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抓回来。看来只能放牧性格比较温驯的羊和鹿。 但是在这样猛兽出没的地方放牧,不能只让小孩去干了,如果出现狮群,可就危险了。王炀和奎商量了一下,决定分出五个奴隶和五个骑马勇士担任放牧这个艰巨的任务。 王炀记得放牧还有很多讲究,什么混合放牧固定放牧,科学地放牧能让牧区的草长的更加旺盛,粪便还能增加肥力。当然,如果安排不合理会让牧区生态失衡,造成水土流失。 不过这时的生态环境好的不得了,草原到处都是草,这几十头畜生可以慢慢折腾,多研究研究。 今日,狩猎队归来,大家都很兴奋,因为奎猎杀了一头老虎,部落里可是好久都没有猎到过这么凶猛的野兽了,除了上次令猎到的大蛇。 奎举着老虎的尸体,接受了大家“哦哦嗷嗷”的欢呼。 那是一头成年老虎,虎头滚圆,身上斑纹繁重,体型比王炀在动物园见过的大了一圈,看起来威风凛凛,老虎眼睛里直直插着一根箭,看来是被奎用箭射死的,王炀也佩服奎的精准度,这么小的眼睛,而且虎跑得也不慢,居然也能射中虎眼。 老虎当场被剥了皮,虎肉分给了狩猎队的每一人,虽然只是一小块,大家还是很高兴,着更多的是一个象征意义,吃过老虎肉也是很威风的。 虎皮和虎骨内脏归给了奎,如果是勇士猎到珍贵的猎物都是献给主人,再由主人分一部分赐给那个勇士。奎就是主人,他猎到的老虎自然属于他。 分完食物,奎照旧来找王炀一起吃饭。 自从王炀带着马群回来,奎每次来吃饭都会带着东西,有时候是一块上好的皮毛,有时候是一块食物,有时候是精巧的青铜匕首,让王炀都有些惊讶。 但是看着奎这次带来的礼物,王炀僵硬地扯了扯嘴角。 那是一条虎鞭。 原始人崇尚生育,很喜欢把性.能力和强大联系到一起,鹿鞭、蛇鞭都是宝物,就算不吃,也要放在家里,表示自己家很富有,很强壮,那方面很厉害。 在所有鞭里,当然要数虎鞭最为珍贵。 虎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一个是虎皮,另一个就是虎鞭了,奎想道:上次王炀送了一块白老虎皮,那比今天猎到的老虎皮珍贵地多,我可不能送他老虎皮,就决定把第二珍贵的虎鞭送给了王炀。 奎把竹筐递给王炀,道:“送给你。” 王炀:“谢谢。”心里难免意.淫道:这是质疑我的能力?还是在暗示我?看着奎的眼神有些暧昧。 王炀随即把虎鞭拿给屈处理,晒干了好保存。 奎根本不知道王炀的想法,只觉得今天王炀对自己热情了不少。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憋出三千字了~~散花 十分感谢~冷腐木扔了一个地雷 亲亲~o(* ̄3 ̄)o 很多评论都没来得及回复,但是我都仔细看每一条的评论的~谢谢大家~ 第三十六章 放牧 王炀决定带着大黑一起去放牧,第一次放牧王炀小心地只放了十只羊和十只鹿,是放牧队伍的一倍。为了方便管理,其中都带了头羊和头鹿。只要领头的方向对了,后面的羊群和鹿群都会紧跟。 众人把羊和鹿围到中间,一起向草原出发,羊群和鹿群也习惯了人和马,却还是害怕大黑,它一接近动物,羊和鹿就会不安紧张地往前跑,大黑只能远远地跟在后面。 大黑都见过部落里的动物,它知道这些动物不能吃,所以也没有扑上去,王炀倒觉得大黑来放牧挺合适,放牧都需要赶牧的,牧羊犬也很出名。 见到许久未见的草原,羊群和鹿群欢快地低头吃草,王炀不让它们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一路上走走停停。 五个勇士骑在马背上手里拿着弓箭,察看着远方的动静。 大黑紧张地叫了起来,它低着头,向着前方呲气。 大黑肯定是发现了什么。几个人平日都习惯和大黑打猎,见大黑的表现,立马知道前方有危险,搭上箭拉满弓,虚对着前方。 “是狼群!”令大声说道。 令的话音刚落,狼群就出现了,有六只狼出现在前方。令打了个手势,大家把羊、鹿群围了起来,狼群很聪明,狩猎时大多采用的是围捕包抄,所以周围肯定还埋伏着其他狼。 低头吃草的羊鹿这时也发现了狼群的存在,躁动不安地想要跑,被众人拦住。 大黑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声音,这是一群从没见过的狼群,但是出现的这几只都比较年轻,说明它们很有可能是才组建的族群,这样的新族群说明它们缺乏经验,但是很有冲劲,也很爱冒险。 几只狼见到羊群、鹿群、人和一只老狼的奇怪组合愣了愣,有些搞不懂状况,这是一个奇怪的搭配。 狼群和人进行了短暂的对峙。 勇士们的箭已经对准了狼,等着它们撤退。 “嗷!嗷嗷!”一只狼叫了起来,前方的六匹狼冲了过来。 令喊道:“原地不动,放箭!” 众人齐齐放手,瞬间就把两头狼当场射死,还有一头受了伤。第二波箭也来不及了,在正面的四个人拿出长矛。 大黑冲了上去,和一匹狼厮打起来,吃得瞟肥体壮的大黑凶猛异常,把那头年轻的狼弄得措手不及,一个不小心把脖子送到了大黑的口里,大黑很利落地咬死了它。 两人对付一只狼,不一会儿就杀死了两只狼,有一个奴隶的手被咬伤了。 六只狼马上就剩下一只受了箭伤的狼,它落在后面,见同伴都死了,夹着尾巴立马转身跑了。 王炀喊道:“不要追,保护羊群鹿群要紧。”看见那个奴隶手臂上鲜血泊泊,对那人道:“你躲到后面去,处理一下伤口。” 奴隶感激地向王炀行了礼。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奴隶一般都是炮灰,主人们都不怎在意奴隶的生死,经常会让他们送死,以吸引野兽的注意力。奴隶们都很庆幸有王炀这样仁慈的主人。 就在这时,大黑高声叫了起来,羊群和鹿群突然转头跑了起来,把众人吓了一跳,有人大喊道:“后面有狼群。” 不知道什么时候狼群居然绕到他们背后,又或者这些狼本来就埋伏在他们身后,王炀心底一紧,如果他们刚刚见到狼就跑,就会遇到埋伏在后方的这一群狼,这群狼说不定就是听到狼嚎就往这边赶,自己刚好打了个时间差,一个照面就把那五匹狼打死了,要不是现在腹背受敌。 王炀喊道:“稳住,不用管羊鹿,先保护好自己。” 羊和鹿跑过之后,是狼扑了上来,这次的狼很多,足足有十八只。 大家都张着弓,见到狼的身影,张弓就射,这群狼不知道弓箭的厉害,一下子被射中了五头,还活着的狼已经到了面前。 马有些受惊,不过强壮的野马也不怎么害怕狼,因为在草原上,狼追不上马,但是狡猾的狼打伏击也赢过几次。狼群一般不会把目标锁定在马这种体型大跑得快的猎物身上。 奴隶拿出石斧头与狼群肉搏。 有一匹狼冲向了王炀,跳豆高高扬起前蹄,想踩碎狼的脊梁,狼躲过了跳豆的马蹄,却没有躲过骑在马背上王炀的长矛,这匹狼被长矛击穿了腹部,死定了。 有一只狼跳到那个手臂受伤的奴隶身上,眼看就要咬住那人的脖子,被一箭射中了脖子,倒了下去。 奴隶朝射箭的方向看,见到王炀刚刚把弓放下。 尽管众人都在努力控制马,还是有三匹马受惊跑掉了。这时还有八只狼,八个人,有两个奴隶带了伤。 王炀看着现场,情况很危急,但是王炀知道,再死两三只狼,狼群就会崩溃,自己这方还是有利的,起码还没有人死。 令就在王炀旁边,喊道:“大家向主人靠拢,保护主人。”众人把王炀围到中间,王炀脑海里突然浮现电视剧里出现刺客,太监高喊“护驾”的场面。 大黑甩了甩头,它刚刚咬伤了一只狼的脖子,却没有把它咬死。它听到王炀在喊他,便回到王炀身边。 剩下的八匹狼稍作休整,一只狼吼了两声,又一起冲了上来。那只狼应该是他们的头狼。 受伤的两个奴隶在后面拿出了抹了药的吹箭,对准了最前方的两只狼,狼群已经近在咫尺,吹箭都射中了,不过等药效还有一段时间,两只狼已经扑到两个奴隶身上,争斗当中,慢慢地倒下。 大黑以一敌二,被两只围攻地很狼狈,王炀用箭射伤了一只围攻大黑的狼,令在马背上艰难地扔出石斧,砸中了另一只狼的背,趁狼病要狼命,大黑立马精神抖索,趁机咬死两只狼。 这时又有一个奴隶受伤了,他被咬中了耳朵,耳朵一半都被扯了下来,疼得大叫,那匹狼被他身边的奴隶一斧头砸中了头,倒了下去。 这时一直近距离接触狼的跳豆不安地挪动着,王炀只顾着安抚它,根本腾不手来,另外两个骑马情况也是如此。 幸好奴隶们都很忠心,互相配合着挡住了狼群第一波的攻势。其中石的表现很好,他已经杀死了三只狼了。 这时只有一只狼还没受伤,就是那只头狼,其余的狼死的死伤的伤,狼群大势已去。 头狼口里呜咽几声,转身带着一只受伤较轻的狼跑了。 大黑嗖的一声,追了过去。 王炀喊道:“大黑,回来!大黑!” 大黑充耳不闻,径直追着头狼跑远了。 王炀着急地也想跟着过去,被令拦了下来,“主人,危险,别去。”王炀只得停住了脚步,这边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只得在心里安慰自己:大黑很机灵,如果有危险,会跑回来的。 几只还没来得及逃走的狼被奴隶们愤怒地杀死。 王炀看着五个奴隶,道:“今天你们表现很好,很勇敢很忠心,我回去会奖励你们的。” 五个奴隶高兴道:“谢谢主人。” 王炀道:“特别是你,石,你很勇猛。” 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就算他的皮肤很黑,也能看到他激动地脸红了。 羊群和鹿群早就跑得没影了。 王炀道:“大家稍作休整,去把我们的羊和鹿找回来。” 一会儿,两匹受惊的马回来了。两人很羞愧,很怕王炀误会他们临阵脱逃,王炀并没有责怪他们,只是要求他们要多练习御马。 众人在原地休息了十多分钟,给伤者包上了简单的草药,向着羊和鹿逃跑的方向前进,寻找它们的踪影。 不一会儿,他们就见到了羊群和鹿群在一片青草茂盛的地方吃草,王炀数了数一只也没少。 作者有话要说:很抱歉昨天没有按时更新,昨天发生了很多事,自己很倒霉~( >﹏<) 不过现在是新的一年了~祝大家新年有新面貌~一切顺利!! 明天不出意外还有一章~~ 第三十七章 脱奴隶 回到平顶,见到有奴隶受伤,大家都被吓了一跳,幸好主人没事。 奎见到王炀没事也松了口气,问道,“怎么回事,你没事吧,” 王炀道,“没事,就是奴隶受了伤。”想到奴隶们的表现,王炀觉得奴隶还真是可怜,没有什么主权,做什么都要低人一等,也亏得这些奴隶都很忠心,这次狼群袭击才没有出事。 王炀这边觉得奴隶可怜,奴隶们却觉得在平顶上的生活真是幸福到没边了,不说能吃饱吃好,还有大房子住,还有热炕,还有什么厕所,虽然活累,但是从没有无缘无故遭过打骂,主人说话也都是好声好气,这生活水平不说奴隶了,就是比起其他部落的族人,也只有更好。被换到平顶上,只能说自己运气太好了。奴隶们对于平顶的生活,那是真心的珍惜,平时干活都很卖力,对王炀和奎都是尊敬得不得了。主人有危险,大家那都是自觉地替身而出,如果主人出了什么事,跟在身边的奴隶那绝对也讨不了好,何况主人死了,谁给他们住大房子吃肉? 奴隶们想地很简单,王炀却决定要好好奖励这五个奴隶。 广场上钟声想起,大部分的人都听说了这次放牧出了事,大家集中到了广场上。 王炀扬声道:“这次放牧,我们遇到了狼群袭击,共有二十四匹狼。” 大家发出了惊呼,这是个不小的狼群,十一个人都回来了,这还真是好运。 王炀接着道:“我们都回来,杀了二十二匹狼,只有俩匹跑了。”说着,令就把狼群的尸体放到台子上。 这下大家又叫了起来,十一个人对付二十四匹狼,不仅没死人,还把狼群基本都杀了,这可真是厉害。 王炀道:“大家都是勇士,面对狼群勇于搏斗,特别是五个奴隶表现地很好,我们都在马上,奴隶们却在地上跟狼厮杀,不是他们很英勇,我就要受伤了。” “哦哦嗷嗷!”大家喊了起来,其中奴隶们喊得最大声,这五个奴隶,还真为奴隶长脸。 王炀:“这里有二十二匹狼,大家每人分两只,奴隶也是。” 令当场就分了,分到的都喜气洋洋,除了马惊走的俩人,他们俩面带愧色,都觉得自己不配分狼。 狼可是好东西,不说狼肉够狠狠吃上三天,狼皮可是好东西,又厚又暖和。 王炀道:“另外,奴隶们每人给一把青铜匕首。你们用石刀石斧斗过狼,都是勇士,应该配上最好的武器。” 五个奴隶激动地泪流满面,青铜匕首!那可是价值二十个奴隶的青铜匕首!那只有大会第一名才能获得的宝物!虽然平顶上的人都有一把,但是奴隶中,只有石和呼才有匕首,这受了多大的伤也都值。 王炀看着石问道:“石,你已经有一把匕首,你可以换一个奖励。” 石心里砰砰直跳,又紧张又兴奋,心里犹豫了很久,终于大着胆子跪在王炀面前道:“主人,我不想当奴隶。” 此话一出,一片哗然。 王炀看着石,道:“好,我答应你。”石是奴隶比武大会的第一名,身手是很好,如果脱了奴隶参加的是公开的比武大会,也能进到倒数第二轮,而且石这个人老实能干,忠心耿耿,王炀也觉得当奴隶亏了。 石欣喜若狂,没想到主人真的答应了。 王炀又道:“但是你要接受三十天的考核期,而且如果今后你犯了错,就会贬为最低等的奴隶,再没有翻身的机会。” “好好好,主人,什么都可以。”石向王炀磕了头,激动地说道,现在王炀说什么他都照做,只要能脱了奴隶。 石从一出生就是奴隶,因为他的父亲母亲都是奴隶,他的父亲母亲是战败后变成的奴隶,他们有吃的都是让他先吃饱,他的父亲京城向他说,要养好身体,做一个最强壮的奴隶,一有机会就要脱了奴隶,跟着强大的主人,再也不要再做奴隶了。 在他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母亲都死了,饿死的。 他一直想着,自己要脱了奴隶,不当奴隶,但是脱奴隶哪有那么好脱的,也亏得他年轻力气大,又会打猎,都会给他一口吃食,一直都没饿死。 但是现在,他有机会脱奴隶,他遇到了一个好主人,一个强大的主人,一个允许他脱了奴隶的主人。 王炀看着在场面色激动,都带着期许的奴隶,道:“今天我就把规矩立下了,想要脱了奴隶,要满足三点要求,第一,在奴隶大会上能得第一名,第二,立了大功,第三,能入得了我的眼。这三点缺一不可。脱了奴隶的人,毕竟是由奴隶转来的,只要犯了错,马上成为最低等奴隶,处罚翻倍,永世不得翻身。”解放奴隶这种傻事王炀可不会做,他不是什么圣母白莲花,不会妄图改变这个世界的奴隶制度,更不会搞什么奴隶解放,那是与全世界的奴隶主为敌。他提得三点要求,最难的还是最后一点,这奴隶当中也有些心术不正的,只要王炀不点头,那奴隶做的再好,也还是奴隶,要杀要剐还是王炀一句话的事。说实话,其实还是很不公平,但是对于这个时期的奴隶来说,王炀也只能做到这儿。 “哦哦嗷嗷!”奴隶们大声叫着,他们知道脱奴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王炀的这三个要求也不简单,但是这起码是一个盼头。 另外四个奴隶心里不约而同地想道:我也算是立了大功,只要努力努力得了大会第一名,再得了主人的欢心,脱了奴隶也不是不可能。四个人想到自己很有希望脱奴隶,心里都又热又痒,恨不得明天又举办一次奴隶大会。 王炀又吩咐受伤的奴隶好好休息,三天内不用干活。 众人议论纷纷地散了。 只剩下马受惊逃跑的那两人留在原地,两人商量了一会儿,达成一致,一起上前对王炀道:“主人,我们不配要狼。”另一个道:“我们的马跑了,后面一匹狼也没打死。” 王炀道:“先前射箭,你们也出了力,马本身就怕惊,这事也不怪你们。” 两人只道:“我们不能接受。” 王炀有些欣慰,自己的族人不贪心明事理,又道:“这样吧,狼你们拿回去处理,把狼皮交给我,什么时候你们觉得自己的马不会乱跑了,你们再来找我拿。” 两人互相看了看,点头称是。 两人回去后勤练马术,成为日后的驯马大师,这是后话不提。 王炀回到房间,奎也跟在他身后,见王炀一脸忧容,问道:“怎么了?你有心事?” 王炀把事情经过给奎讲了一遍,最后道:“大黑去追头狼,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奎才发现天天跟在王炀身后的大黑不见了,他本来就有些看不起大黑,这次听大黑表现英勇,还去追头狼,对大黑倒多了几分喜爱,道:“这才像头野兽,你不用担心,狼不会迷路,它会回来的。” 王炀道:“我就怕它打不过头狼。”那头狼体型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却很聪明,一直躲在后面,才会毫发无损。 没想到到了晚上,大黑就回来了。不仅它回来了,它还带了一只狼一起回来。 王炀看着大黑,欣喜大叫道“大黑!” 大黑跑到王炀腿边,王炀蹲下抱住它,揉了揉它的头道:“你吓死我了。”然后抬头一看,发现那匹狼居然就是那批头狼。 放牧的人都认出来那是头狼,他们捏紧了手里的武器,脸色都变得奇怪起来。 头狼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身子弓着,感觉随时都会发起攻击。令和奎都拉上了弓,对准了头狼。 大黑转过头对头狼叫了两声,头狼慢慢直起身子,不再敌视。 王炀看着这神奇的一幕,大黑居然把头狼带回来,而且看样子,大黑居然收服这个头狼。 令开口问道:“主人怎么办?” 王炀有些茫然,令这么一开口,他回过神来,顿时觉得大黑真是厉害,自己有这么厉害的宠物,也有一股骄傲之情,道:“大黑收了头狼做小弟,我养着它。” 奎却笑道:“那是头母狼。” 一直以为头狼是公狼的王炀:“啊?” 作者有话要说:来大姨妈来得死去活来~ 下辈子一定要做男淫 流精不流血!!! 感谢~冷腐木扔了一个地雷 甜宝宝2009扔了一个地雷 懒懒玲扔了一个地雷~~ ~(≧▽≦)/~ 第三十八章 黑妹 经过一番解释,王炀才知道头狼公母都有,母狼做头狼有些少见,却也不是很稀罕。大黑原来追回来的不是小弟是媳妇,王炀看头狼的眼光马上就不一样了,两只眼睛就像雷达一样,把头狼扫视了一遍,这匹狼四肢健壮,毛色光滑丰密,看起来比大黑年轻,应该在六七岁之间,正是壮年,不过看起来有些瘦了,做大黑的媳妇也还是可以。 王炀向头狼招了招手,道:“过来。” 头狼看着王炀,不懂王炀的意思,大黑“呜呜”叫了两声做了翻译,头狼慢吞吞地走到王炀前面,眼睛直溜溜盯着王炀,眼神里全是警惕。 王炀近距离好好观察了头狼的精神面貌,觉得挺满意,王炀对头狼道:“从今天起,你就叫做黑妹。”虽然王炀很想跟黑妹起一个好听的名字,不过大黑的名字基调就在那里,也不能让它们夫妻俩差别太大。 王炀没有贸然去亲近这头才来平顶的野兽,只是吩咐人拿来新鲜的肉给黑妹食用。黑妹犹豫了一会儿,见大黑已经开始低头猛吃,便不甘示弱也吃了。 看来黑妹在野外的日子也不好过,要不是不会冒险攻击自己。 王炀对大黑今日的表现很满意,不仅杀死了两头狼,而且还把头狼追了回来。便弄了碗肉汤给大黑喝,大黑喝得哧溜哧溜响,剩了小半碗招呼黑妹吃。王炀暗笑:大黑还挺会疼媳妇。 王炀和奎商量了该不该放牧的事,王炀觉得放牧还是可行,要不是只靠割草,更浪费人手,不过放牧也要扩大放牧队伍,备齐装备。 奎道:“我们不如攻击。” 王炀问道:“攻击?你说我们主动攻击野兽。” 奎点点头道:“我们清出一块地盘,给里面的食肉动物都教训教训。” 王炀道:“有道理,最好的防守就是攻击,多派人手放牧,还不如一次性圈定一块地盘,让野兽不敢靠近。”食肉动物都有自己的固定地盘,不会轻易越雷池一步。 奎道:“把野兽都赶走不太可能,但是可以让它们知道,它们打不过我们,就不会来抢我们的食物了。” 王炀想得更远,如果选定一块水草丰富的地域,把食肉动物都赶走,这样一块食物多,又没有捕猎者存在的宝地,一定会有食草动物蜂拥而至,到时候再多的草也架不住它们吃。最后的结果是生态破坏,没有野兽还真不行。 王炀觉得今天去放牧的那块地方还不错,就道:“今天放牧的那块地方还不错。” 奎道:“明天我带人去看看,你去不去?” 王炀道:“不了,我明天在部落里。”王炀总觉得自己出门都有些不顺。 定了计划,把威吓野兽的任务交给奎,王炀放心地去看黑妹。 黑妹和大黑住在一起,王炀起初还担心黑妹野性不改,怕它伤了人,把黑妹拴在屋子里,令王炀意外的是,黑妹很快就适应了被人饲养的生活,给了东西就吃,被拴住也不闹腾。 反而是跳豆对黑妹反应最大,也许是还记得黑妹攻击的摸样,每次见到黑妹,跳豆都要抬起马蹄,想要踹黑妹两脚,黑妹每次都灵活地躲过,一副不跟跳豆计较的摸样。 王炀觉得头狼的智商果然非同一般,便试着摸了摸黑妹的头,黑妹还蹭了蹭王炀手心。 过了三天,奎跟王炀说放牧的事情搞定了。 王炀感兴趣地问:“怎么弄的?” 奎道:“给它们几箭毒箭,现在知道我们的厉害了,见到骑着马的人,都跑远了,不敢来袭击我们的羊群和鹿群。” 奎说的轻松,王炀却知道其中肯定有不小的危险,对奎道:“你辛苦了。” 奎:“我想吃辣椒。” 王炀:...... 下午王炀还是准备了烤肉,上面放了一些辣椒面。 黑妹来到平顶的第四天,王炀就让它跟着大黑一起出去捕猎。黑妹很卖力,虽然不像大黑那样熟悉人类的狩猎方式,但是它聪明,会追着猎物往狩猎队的方向赶。 大家渐渐接受了黑妹存在,有大黑的先例在,众人也没有很惊异。 天气转凉,平顶上的部落开始了储存物资最后的疯狂,放牧大大解放了饲养小队的劳动力,女人小孩们天天去山上捡菌子,砍柴火。成果是可喜的,每家每户都分到了一筐干菌子,就连奴隶都分到了一小篓,虽然蘑菇不容易饱,当回大家都知道蘑菇煮汤特别香。 王炀吩咐奴隶用铜锅炼了一大锅动物油,野生的动物大多是瘦肉,肉精得很,能练出油来的肉还真不多,这些油都是很宝贵。王炀把希望寄托在毛猪身上,猪最容易出膘,毛猪繁殖快,多养几代,肥猪说不定就出来了。 王炀把新鲜蘑菇放了盐巴,用动物油炸了放在罐子里,好几天奎都追问是什么东西这么香。 丰收的大果也铺在广场上晒干,晒干的大果不会发霉变质,但是口感不好,又干又硬,只能用水煮着吃,原来没有人会大面积把大果晒干,因为没有陶锅,今年,每家每户都有陶锅,这个问题就不算问题了。 平顶上饲养预备口粮的动物达到了五百零九只,其中羊有两百二十二头,毛猪有三十四头,鹿有五十二只,野鸡有一百八十只,二十一头牛。玛带着工匠翻新了动物的棚子,四周盖起了土墙,顶上铺上了厚厚的茅草。 王炀让夯做了一批大陶缸,用作保存蔬菜和大果用。 王炀还有一个很奢侈的想法,想在冬天泡澡,所以他定制了一个超大的陶缸,摆在所谓里“浴室”里面。 饭店事业进行的如火如荼,饭店已不是原来夜市小摊的摸样,为了在冬天也能照常营业,饭店已经经过玛的改造,现在的摸样已经升级成食堂了,桌子椅子都室内,现在还供应着早点。 原始人起得很早,除了有媳妇、老人的,还要自己做早点是件很麻烦的事。白天劳动强度很大,早上很难再起早自己烧火做饭。特别男男夫妻两人都是狩猎队,那更是困难,很多人家只是随便热一热昨天晚上剩下的吃食。 所以饭店供应的早点可算是造福这些懒人,生意比晚饭都还好,要抢到饭店里的位置还要看你去的时间对不对。 狩猎队也是卯着劲捕猎食物,大家都知道冬天马上就要来了。每家每户房檐上挂满了三四十条腊肉干巴,客厅堆着满满的木材,火炕上铺满了皮毛。 作者有话要说:短小君再次出现(┬_┬) 感谢~~甜宝宝2009扔了一个地雷╭(╯3╰)╮ 今天看到举行了送月石的活动跟大家分享一下(貌似已经举行了很久) 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20日 活动内容: 写长评送月石。在活动期间,如果读者写的超过千字的长评被作者加精,那么读者可以得到100月石。系统会在次日将月石打入读者账户,请注意在“互动活动”—“月石兑换”功能里查收。 还有充值的活动~~详情 第三十九章 冬天 一夜飘雪,冬天来了。 王炀穿上狐狸皮大衣,站在塔楼上眺望远方,草原上白茫茫一片,森林里的树尖上堆满了雪。 只是一夜,温度骤降,天下大变。 昨天还秋高气爽,今天人人不得不裹起大衣来,这天气变得也太快了,部落里的老人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天气,往年这个时候,都是一点一点变冷,第一次遇到这样骤然变冷的情况。 这让王炀心里有些担心,还好部落存了不少粮食和柴火,让王炀心里有了些底气。 王炀紧了紧衣服,塔楼上也太冷了,王炀开始担心,夜里温度更冷,这守夜的人怎么办。 看来要重新翻新一下塔楼,弄成砖房。 现在是初冬,虽然天气比往常冷,大家还是决定去狩猎,猎物虽少,也可以去碰碰运气。再过不久,到了最冷的时候,也没人敢出去狩猎了。 果然,今天狩猎队的成绩很一般,令一行人猎到两只兔子,一只小蟒蛇,奎一行人猎到了三只野鸡,一头老羊。 只吃这些食物肯定不够大家吃,不过配上大果和蔬菜,也够了。 王炀亲自上阵做了一个宫爆鸡丁,屈在一旁专心地学着,然后屈做了兔肉杂锅菜和烤大果,两人吃得也很香。 吃饱喝足,王炀舀了两碗兔肉汤给大黑和黑妹吃,王炀看着今天没有去打猎的黑妹,对奎道:“这天气一冷,黑妹都懒了,不去打猎了。” 奎心里有些奇怪,觉得黑妹不应该这么怕冷,草原狼毛很厚实,属于耐寒的食肉动物之一。奎仔细看了看黑妹,黑妹警惕地看着奎,黑妹比大黑有骨气多了,除了王炀,谁也不给碰,奎看了看黑妹的肚子,道:“黑妹怀孕了。” 王炀大吃一惊,把黑妹抱起来,摸了摸它的肚子,发现真的微微隆起,王炀高兴地呵呵笑了起来,道:“没想到大黑动作倒是快。”也没见大黑和黑妹办事,难不成都是在野外办的。 奎看了王炀一眼,说道:“别忘了黑妹是头狼。” 提起黑妹是头狼,王炀就骄傲的说:“黑妹厉害。” 奎冷冷地道:“头狼是可以随意和狼群里的任何一只狼交.配的。” 什么?王炀忘了头狼是个多情种,连忙问道:“你看,黑妹这身孕有多少天了?” 奎道:“四十多天的样子。” 四十多天正是黑妹来到平顶的日子,还真不好说怀的是不是大黑的种。王炀顿时苦了脸,一直以来,黑妹的头狼身份让王炀很是骄傲,而这一次,王炀开始恨黑妹是头狼了。见黑妹乖乖靠在自己怀里,王炀又不忍心发火,摸着黑妹的头,替大黑觉得可惜。 大黑傻傻的在一旁看着王炀。 因为黑妹怀孕的关系,王炀让屈多炖一些熟食和肉汤给黑妹吃,连带着大黑也吃了很多肉汤,也算是造福了大黑。 屈把王炀原来的大衣都找了出来,烧起了炕。在王炀的指导下,把两张皮草缝在一起,这下两面都有软和的毛了,这也算是最原始的“被子”了。 第二天部落里的人就知道主人又有了新发明,大家有样学样,也开始缝制被子。还有个聪明的女人,把这原理运用到衣服裤子上,做出了双面皮毛的衣服,比单层的暖和多了,进而又发明了双层靴子,王炀知道后,奖励了这个女人一块上好的皮草,并向众人宣布,只要有人有了好的发明,都会有奖励。 屈和三个奴隶马上跟风地给王炀做了一件双面大衣,紧贴皮肤那层皮毛用的是柔软的兔毛,外面那层皮草用的是厚实的狼皮,王炀穿了,果然比单层的舒服多了。 兔毛虽然很软,王炀还是很怀念棉织品,他现在特别想要一套保暖内衣。 至此,平顶上的人开始流行穿双面大衣了。 过了十多天,雪越来越大,天气已经明显降了两次,王炀估摸着,现在应该是有零下三十多度,晚上应该有零下四十多度。 族里的人都说这次冬天太冷了,比往常还要冷得多,如果不是这次的皮毛多,建了新房,绝对会有冻死人。 两个部落的狩猎队缩减到十五人,狩猎队现在的任务不是狩猎,而是巡逻,他们会绕着平顶的外围走上一圈,观察周围的环境,每天只要能打两只兔子就算运气很好了。 其他人则都在忙扫雪,连下了两天大雪,路都被堵起来了,很多家门都很难推开,大家都抓紧在下一次大雪前把门前雪扫干净。 王炀、奎和黄在房里紧张的计算储备的食物够吃多久,今年冬天的气候实在太异常了些,王炀和奎心里都在打鼓,就怕食物还是准备的不够。 说是一起计算,其实就是黄把部落里的食物总数都报出来,又大概估计了每种活物的重量,王炀在算,两人在一旁看着。没有纸笔,王炀在房里放了一个沙盘,专门用作平日的写写画画。 两人看着王炀在沙盘上画出一些奇怪的符号,黄觉得主人画得很高深莫测,自己完全看不懂什么意思。奎则在想为什么王炀会这么多神奇地东西?不一会儿,王炀就得出了结论,“一百二十天左右,族人自己家里都有存货,差不多可以坚持十五天到二十天。” 奎道:“现在最好还是每天分发食物,族人自己家里的存粮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奎很想钻到王炀脑子里去看看王炀怎么算出来的,他自己也估计了,就是一百多天,远没有王炀算的这么精确,又有些质疑问道:“确定吗?” 王炀肯定地点了点头道:“左右不过三天。如果大家节约着吃,假设每人少吃三分之一的食物,就可以多出一百二十天的三分之一天,也就是一百六十天,不过这样体力就不能保证了,大家也没有多余的热量支持外出了。”一百六十天也有四个月了,再加上族人自己的存粮,冬天也就三四个月的时间,食物倒也是够了,不过王炀心里还是没底,这个冬天很诡异,难说会延长。 奎被王炀一串三分之一弄得头晕,问道:“三分之一是什么?” 黄也在旁边用一种希望小学里小学生渴望知识的眼神看着王炀。 王炀用一个晚上的时间给两人普及了小学数学的分数知识,两人的理解能力都不错,现在基本能运用分数运算了。 奎现在也搞懂了王炀的意思,道:“食物可以减半,饿不死人。” 黄也道:“发三分之一也饿不死人,只要材火够,能保温就够了。”说完以后,黄颇为得意自己用了三分之一这个很专业的分数。 王炀心里放下一块大石头,虽然减少食物这方法很笨,不过也算是最有效最简单的法子了。 奎指着沙盘问道:“你刚刚在画什么?” 王炀道:“这个是公式方程,这些都是数字,嗯......我需要整理一下,这个东西明天再教给你们吧。” 奎点了点头,黄一脸兴奋。 王炀又想道,或许应该利用冬天的时间,给大家普及一下数学,不止是数学,还有文字、物理、历法等等。 作者有话要说:很抱歉前面欠了两次更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补得上 上班回来就发现停电了 然后房租到期 房东把房租给了其他人~还要找新住处,还要搬家~ (┬_┬)这个新年一点都不好...... 第四十章 上课 第四十章上课你们都可以带一个人来听课 天气越来越冷,除了中午出太阳时,王炀都躲在屋里,外面实在太冷了。大黑精神倒是好,天天早上巡视它的领地,它认为的领地就是平顶,黑妹有时候会跟着大黑出去,大多时候是在屋子里。 王炀闲了几日,闲得蛋疼,决定要编写教材,他要教书。 先教什么?王炀想了想,无论教什么,总得先学会写字,只有识字了,这些知识才能传递下去。人类有了文字,才有了文化。 在凛冽的寒风中,史上的第一堂课开始了。 在政府的会议室里,被王炀征用成教室,王炀叫上了两个部落里的所有骨干,“文字是什么?文字是语言的延长,语言可以用来沟通,文字也是如此,但是语言是即时的,而文字可以保存,你在石头刻上一段文字,千百年后人们都看到你想表达的东西,就像一幅画,看到它的人都能清晰地知道画的含义。”王炀款款而谈,看着一伙人呆呆地望着自己,王炀微微一笑,道:“只要有不明白的都可以提问。” 黄提问了“千百年?年是什么?”黄依稀记得王炀原来说过这个字。 王炀道:“年是一个春季到下一个春季的时间,黄,等你学会了文字,我要交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制作历法,你要记录下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时间,它们各有多少天,一年又有多少天。” 一个春季到下一个春季的时间?那得有多长?每个人心里都在问。黄很激动,尽管他不懂什么是历法,但是记录时间,记录天数,听起来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 奎也问了:“文字和画画有什么区别?” 王炀道:“文字更简单更规范,写字比画画的时间短很多,只需很多东西靠画画是很难表达的,但是文字,可以把我们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录下来。” 大家是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对王炀的奇思妙想习以为常,大家对王炀有一种奇妙的信任感,反正王炀弄出来的东西都是好的,即使一开始看不出来,但是用起来都是很实用的。王炀道:“今天我们先来学习数字。” 奎、黄、令、焦、夯、兰、荟、奥、肩、玛等十余个学生在沙盘上认真地练习着阿拉伯数字,当然,在这个世界,没有阿拉伯,更没有数字,王炀只简单称呼为数字,这一堂课其实更像是数学课,后面的内容也都是围绕着数字。 原来能数上到上百的数只有奎、夯和焦,海部落的没有一个会,王炀不禁感叹风部落不愧是从发达地区来的。 王炀给他们讲了个十百千万,十万、千万、亿等单位,众人不禁咋舌,都觉得这样的数字是在太大了,真是前所未闻。还有不少人觉得什么千呀万呀子啊生活根本就用不到,哪有这么多的东西可以数。 经过王炀的一堂课,大家都能认识以万为单位的数字了。 两个小时左右过去了,王炀宣布下课,欲速则不达,今天的信息量比较大,还是让他们回去好好消化消化。 奎留在最后,跟着王炀一起来到屋子,不用说,奎就是来吃晚饭的。 奎穿了一套虎皮大衣,步步有力,很是威风,奎对王炀道:“这个文字还真有点意思,你还真是聪明,能想出文字。”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夸王炀,王炀不会有多少感觉,他已经过了浮躁傲娇的那个年纪,而且这样的话,王炀从族人嘴里不知听了多少遍。但是这话是从奎嘴里说出来的,王炀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又想道:什么叫有点?是非常有。面上淡淡道:“你觉得就好。”王炀相信等他们多学几天后,便会对文字有更多的认识。 两人吃过饭后,奎回了自己的屋子,王炀则开始准备明天的课程,下节课教他们加减法。 第二天,大家都准时坐在椅子上,王炀还没有正式开始讲课。奥就道:“主人,我昨天晚上给我家那口子讲了主人教我们的数字,他很感兴趣,能不能让他来上课?”奥知道王炀好说话,讲道理,也就大胆的开口了。 王炀对奥的那个漂亮的老公有很深的印象,点了点头道:“叫他来吧。我准备让部落里的人都学会,这是早晚的事。” 奥脸上一喜,道:“谢谢主人。” 肩也开口了,“主人,我能不能带林一起来上课?”肩和林在海部落的生活比原来好了不知多少倍,没有人因为他红眼睛而为难他们,也没有人会在他背后小声地议论自己是恶魔,生活条件也上升了一个层次。肩对王炀充满了感激,是主人改变了他和林的生活。 林对数字文字什么很有兴趣,不过肩更担心的事林一个人在家太无聊了,所以才想让林跟着来。 王炀道:“可以,下次课叫他过来吧。”王炀想了想,现在这个班就只有十多名学生,再来一倍也没有问题,对所有人道:“你们都可以带一个人来听课。” 至此,班里多了很多人,林最爱粘着肩,乖乖地坐在肩身边听课。黄带了他的儿子,焦带了他的兄弟,兰带了她的姐姐,令带了石。石的三个月期限还没满,他一直跟在令身边,一起打猎一起巡逻,令负责观察石做的好不好,这是分内的事,不过令带着石来上课,这就有些耐人寻味了,这让王炀很是怀疑,令和石是不是有什么j□j。 石见到王炀很是激动,红着脸又给王炀表了一次忠心。 而奎谁也没带。 不出王炀所料,大家对学习文字的兴趣越来越高涨,大家都认识到文字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能学会写字真是莫大的荣幸,每个人都努力地学着。 王炀发现林的天分很不错,特别是数学,一点就通,比大多数成年人更有灵性。小孩总是能更快接受新事物,学习能力也比较强。 王炀见到林偷偷在帮肩做课堂作业,发了一通感叹,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淼淼扔了一个地雷 太监当然是受反攻个毛扔了一个地雷 懒懒玲扔了一个地雷 新房子找到了,但是没有拉网线 还有电脑有问题要重装系统 不敢保证更新>~<不会坑的!!霉运一直在继续...... 第四十一章 危机 族里的人都听说了王炀上课的事,虽然不懂上课的含义,但是秉着主人弄得东西都是好东西的想法,对能去听课人表现出充分的羡慕。还有不少人找到王炀,也想要参加课程。 王炀可教不了那么多人,只是又挑了十个人,并且增加了课程,只要第一批学生出师了,就有老师了。王炀初步计划了一下,要把文字和简单的数学教会,起码要两年时间,这还真是漫长的时间。如果这批学生中有二十人做老师,以每班四十人为标准,两年后就可以教八百个学生了。 考虑到冬天大家太闲了,王炀鼓动大家在闲暇时间在家里做小课堂,把当日学会的课程教给其他人。 王炀错估了大家对学习的积极性,能上课的人在部落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追捧,既然上不了正课,能上小课堂也是好的,就连颇为孤僻的肩,也受到众人的热情,让他很不习惯。 石还是奴隶之身,众人也放不□份听石讲课,不过石在奴隶中很受欢迎,日日在房里给众多奴隶讲课。 除了奎,没人敢去叫奎给自己上课。 上课的人为了在小课堂上不丢脸,自然学得更是认真。 看到大家如此积极的学习热情,让王炀感叹,如果自己读书时,也像他们一样的话,至少也是清华北大啊。 就在众人热火朝天的学习中,黑妹生产了,王炀如临大敌,看着黑妹艰难地产出一个又一个小狼崽,就差自己没冲上去,帮黑妹生了。 王炀的样子被奎狠狠地嘲笑了一番,“大黑都不紧张,你这么紧张做什么?” 大黑在旁边看着黑妹。 王炀头一抬,用下巴指着大黑道:“大黑明明很紧张。” 大黑就像在附和王炀一样,对着奎乱叫了几声。 大黑和奎,就像天生气场不对,一个看不起一个,不过大黑畏惧奎的气势,单独相处时总是低头伏小,只有王炀在场时,才敢抬头挺胸。 黑妹一连生了七个崽,马上把小狼崽身上的胎盘舔掉,又舔了舔小狼的鼻子,刺激它们自己呼吸空气。 小狼还不会站起来,软软的趴在地上,湿漉漉地挤在一起,王炀看着七只小狼依偎在一起,脱口而出“七匹狼!” 奎看了一眼王炀道:“加上黑妹和大黑,部落里就有九匹狼了。” 不一会儿,小狼就在黑妹和大黑的鼓励下站了起来,这时候他们的毛也干了,毛茸茸的一团,挤着抢着一起去喝奶,模样很是可爱。 等它们吃饱喝足,王炀上前一只一只抱起小狼仔细观察,有四只公狼,三只母狼,黑妹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王炀,又闭上,它实在太累了。 王炀摸了摸黑妹的头,找来一块兽皮垫在小狼身下,把小狼和黑妹抱到炕上。 奎道:“你倒是好心。” 王炀道:“天太冷,还是小心点好。” 奎看了一眼炕上的小狼崽,不屑道:“不过是群畜牲。” 王炀心怜黑妹和小狼,不仅是心软,野兽野性难驯,不过生养在人家,总会一代一代更加温驯,一代一代越发通人性,说不定以后就是狗的祖先。 王炀听奎这样说,反讥道:“听说逐日和你共用一碗汤。”逐日是王炀当日送给奎的马,奎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也起了一个两个字的名字,平日很上心,亲力亲为。 奎头一抬,道:“那是我喝剩下的。” 王炀笑道:“屈正在熬羊骨汤,你既然不爱喝汤,过会儿就少盛些给你。” 奎:“......” 王炀心里偷笑,面上不语。 小狼们吃饱喝足,就在暖和的炕上呼噜呼噜睡了起来。王炀给小狼们起了名字,随便给它们排了顺序,黑一、黑二、黑三、黑四、黑五、黑六、黑七,它们毛色相近,不过花纹有些不同,王炀倒也能分清。 王炀屋子里的炕很宽,小狼和黑妹在东头,王炀在西头,也不影响。 晚上睡着睡着,王炀发现怀里一暖,一头小狼钻到自己怀里,暖呼呼的,是黑五,王炀也不在意,抱着小狼就睡了一夜。从此以后,黑五特别粘王炀,用小短腿一路跟着王炀,见王炀下了炕,哼哼唧唧地也要跳下炕来。 王炀吓了一跳,连忙把小狼抱在怀里,裹到衣服里,放在炕上,忍不住揉了揉小狼毛茸茸的毛。 王炀想着人怀胎十月,还要做月子,这狼怀胎两月,也不知道要不要坐月子。总之王炀也很小心,不让黑妹出门,每天都用熟肉喂食。 倒是黑妹不耐烦了,自己跳下炕,跑到外面,滚了一身雪回来。 王炀也放下心来来,不再多管黑妹。 王炀每日上两节课,每天晚上预习一遍第二天要讲的课,找来几块木板,用树枝烧了成炭棒,把提纲写在上面。想着等开春了,一定要造纸,要不是课本都没有,上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写好了提纲,无聊了几日,王炀开始研究吃食了,对于一个吃货而言,食物是永恒的动力,王炀让工匠们做了一个石磨,开始磨大果干,磨成大果粉。试着用水调了调,粘性不够,只能弄成糊状。糊糊可以煎饼,王炀在里面加了四个鸡蛋,拌匀,又放上盐做调料,在锅底抹上一层动物油,把糊糊倒在锅里,煎至金黄色。香喷喷的鸡蛋大果饼新鲜出炉了。 大饼受到了大家的喜爱,没想到大果还有这种做法,吃起来也香软有味,还能管饱。顿时部落里工匠们的订单不断,全都是要订制石磨的。 奎也很喜欢,他作为第二个品尝到大果饼的人,对大饼的味道赞不绝口。特别是王炀后面又做出了熏肉大饼、肉馅大饼让大饼迅速成为流行的食物。 天气寒冷,能捕到的猎物越来越少,狩猎队已经好几天都空手而归,大黑和黑妹夫妻俩出去几天都没有收获。 王炀和奎都觉得这个冬天太反常了,因为食物充足,也没有很担心。 没想到,平顶上响了的钟声。 有二十二个神情慌张的人来到了平顶。 王炀认出了这群人,他们是克部落的人,这是个小部落,有八十左右的人口,离平顶只有一天的路程。黄把他们领到了政府的会议厅。 王炀看着这群狼狈的人很是惊讶,他们大多都是年轻人,有两个人抱着孩子,手里都拿着武器,神情慌张,好像是经过战斗。 王炀问道:“你们怎么了?你们的主人呢?” 一个男人一脸悲痛道:“主人死了。” 王炀问:“死了?发生了什么事?” 男人看着王炀跪了下了,其余人也都跪下,男人道:“我们部落被野兽袭击了,主人死了,很多人死了,求求王炀主人收留我们吧。”说着就向王炀磕头。 他们也明白,冬天最缺就是食物,特别这个冬天很冷,根本猎不到食物,他们部落在野兽来之前就已经饿死了三个老人了。他们逃出来时,根本没来得及拿食物,何况部落里的食物也没有多少,他们来到平顶,一个是因为平顶最近,一个是因为见识过平顶部落的富饶强大。就算如此,他们心里也没底,这时候来求助,就像往人家嘴里抢食一样。 野兽袭人?一直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王炀压住心里震惊,道:“先起来,快起来。” 一群人脸上露出悲切的神情,只是低着头不说话,也不起来。 王炀刚要答应,奎就开口道:“你们是要加入海部落吗?认王炀做主人吗?” 男人道:“部落就剩我们几个,主人也死了,只求主人收留我们,做什么都可以,做奴隶也可以。”他们就没奢望能保留克部落,如果是在食物丰富的夏秋两季还考虑考虑,在寒冷的冬季,根本没有可能生存下去。他们现在,只想活下去。 王炀道:“我答应你们,你们也不用做奴隶。” 众人大喜,向王炀连连磕头作谢。 王炀又道:“只是你们要记住,今日是你们自愿加入海部落,以后就不要有其他的念头,要遵守规矩,要诚信要勤劳,要是有偷奸耍滑之人,我也不会手软。” 男人道:“主人收留我们就是天大的恩惠,我们不敢有其他念头,只要主人吩咐,我们定会尽心尽力,如果出了奸人,不说主人,我赫也不会答应的。”这自称赫的男人,是比武大会二十四强选手,王炀也有些映象,此时见他能屈能伸,又明事理,也有些心喜。 王炀道:“起来吧,你们一路奔波,定是累了,先吃点东西。” 众人又对王炀拜了拜,才起身。 王炀示意屈,让屈去准备吃食。 等大家都坐下,王炀问赫:“到底是怎么回事?野兽怎么会袭击你们?有多少野兽?” 赫眼里露出愤怒道:“我也不知,这些野兽为何来袭击我们,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那天,突然就出现了很多野兽,有狮子、有狼、有老虎、有豹子、有鬣狗、有猴子,不知道这些野兽怎么会聚在一起,一起攻击我们,许多人因为没有防备,被野兽们杀死了,主人当时就在外面,当场就被狮子咬死了,等我们拿到了武器,部落里已经死伤过半,大家都没有准备,我一边与野兽搏斗,一边试图组织进攻,可惜人太散,野兽大约有一两百头,我才带着他们逃了出来。” 王炀注意到了一个词——猴子,想起了那个残j□j诈的猴王,问道:“猴子?你有没有见到有一只黑毛的猴王?” 赫摇了摇头道:“没有见到。” 王炀却有一种预感,总觉得这件事情跟那个猴王脱不了干系。王炀给奎使了个眼神,奎也若有所思。 屈这时上汤了,几个奴隶把热汤分发给二十二个人,几人看着手中的陶碗和里面冒着热气肉汤,眼里都含着泪,部落在一天之间灭亡,他们在风雪里赶路,根本没吃什么东西,路上有三人掉队了,在这种气候掉队了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每个人心里都很揣揣,心里充斥着对生命的渴望和担忧,他们还真没想到自己还能喝上只有主人才能喝到的热汤。 屈也是个聪明人,马上煮着腊肉大果,还要一段时间。见这些人身心憔悴,天寒地冻,便用早上熬的骨头兑了水,又放了些干蘑菇进去,煮了一锅清汤蘑菇先抬上来。 屈还有个想法,看这些人都是没吃饭的,要放开了吃,也不知要吃多少,先上些汤,后面就吃不了多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迟来的新祝福~ 大家新年快乐!! 搬了家之后就准备拉网线了 结果端口什么有问题 一直都没有拉好 所以我一直都没有上网~也米有更新~对不起各位了 现在我回到老家 开始更新了~ 过年期间一直在加班 所以存稿只有两章T-T 回家这几天增取日更!! 感谢~~玥弑风华扔了一个地雷 墨夜流萤扔了一个地雷 维京扔了一个地雷 sdadf扔了一个地雷 一上网看到有地雷很开心哦(*^?^*) 第四十二章 克部落 王炀趁他们吃饭时,和奎走到了隔壁的小厅。 王炀见奎一脸漠然,察觉到奎的不高兴,便笑道:“怎么?怪我收留了他们?” 奎实在搞不懂王炀的想法,冬天里收留人太不明智了,虽然人不算多,但是影响了部落里的食物存量。王炀很聪明,是一个很厉害的主人,却总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善心,在奎看来,其他部落的人都是威胁,都是潜在的敌人。奎道:“你知道就好。” 王炀也知道奎的想法,不过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实在不忍心看着人被生生饿死,能帮就帮,就道:“他们在部落里也能帮忙。” 奎道:“这冬天,不能狩猎,不能种地,能帮什么忙?” 王炀道:“可以叫他们帮大家磨大果面,去巡逻,我知道你担心食物的问题,我会想办法的。” 奎半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回答了。 王炀苦笑不得,道:“这次动物袭击来得古怪。” 奎说道正事,严肃道:“这次冬天食物稀少,原来也发生过野兽袭人,却没有不同野兽集聚的先例。” 王炀问道:“你说,会不会是因为那只猴王的关系?” 奎眼睛里露出仇恨的目光,他可是一直想杀了那只猴子,奎道:“不管是不是,我们都要小心,巡逻人手加倍。” 王炀点头,道:“想不想去克部落看看?” 奎道:“我去,你留在部落里。” 总有一个人要留在平顶上,王炀也觉得奎去比较好,看到野兽吃人的场景,估计还真不好受。 王炀问道:“什么时候去?” 奎道:“明天一早。” 王炀道:“多带些人去,一百五十人。”族里大约有三百人的年轻战士,留一半在平顶足够了。 奎摇了摇头,道:“一百人就够了,你把骑马的勇士都给我带着去,还有萌萌。” 王炀很担心野兽的攻击力,却知道奎对决定了的事很难改变,有些急躁的抓了抓头道:“可以,要萌萌干什么?” 奎看了王炀一眼道:“野兽只是吃肉,克部落的皮草、陶器、盐等东西总会留下。”去克部落一个原因是为了看看情况,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那里的物资。 王炀只顾着担心人和野兽,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人家刚死,就要把人家的东西拿过来,倒是有几分无情,不过原始人很实在,在现代还不是经常上演争夺遗产的戏码。一切为了生活,这样直白还真让人感受到生活的艰辛。王炀一时间思绪万千,突然想起部队里训练军犬的人都穿着厚厚的衣服,在手臂上还穿了类似防弹服的东西,便道:“在手臂和脚上绑上木条,被咬到就不怕了。” 奎高傲道:“不用。” 王炀道:“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身手超群,你不用,别人可是要用的。” 奎听王炀是在夸他,再说他也爱惜战士,也就不反对了。 王炀又道:“让克部落的人跟你去,他们认识路,又都是战士。” 奎道:“他们不会弓箭,不会吹箭,和我们也没有默契,我带两个人便够了。”奎知道王炀这是在担心自己,王炀这烂好心用在别人身上,奎很看不惯,可是用在自己身上倒也颇为受用,心里暖暖的。奎加了一句道:“你不用担心,我会小心的。” 王炀笑了笑,觉得奎越来越有人情味了。 王炀接着叫来了在隔壁陪吃的黄,让他安排这二十二人的食宿。 黄也是在心里琢磨过这事了,见王炀问他,便直接道:“也没有多余的房子,政府这里倒是有接待房,不过他们已经我的部落的人了,住在这里也不合适,何况他们一起住在这里也不利于融入部落,我觉得让他们二十人插住在族人家里好些,最好是安排在单身人家里,屋子也够住,也可以培养一下感情。”说到最后一句,黄那张老脸显得有几分猥琐。 王炀点头,觉得黄安排的不错,道:“就按你说的来,食物都按我们的标准发,再每人发两块皮毛给他们,两个小孩你要多照顾一些。” 赫一行人来平顶的动静不小,平顶的人都知道了克部落的事,部落里的几个干事都来到政府,王炀对令吩咐道:“他们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分武器给他们,教他们学会使用弓箭和吹箭,让他们跟着去巡逻,熟悉周围的环境。” 令点头称是。 王炀接着就喊来荟和兰,让工匠们做木条护臂护腿,先设计好式样,再动员大家,争取今天做完。 王炀安排好一切,转身回到会议厅,见众人吃得差不多,便宣布了奎明天去克部落的消息。 赫道:“主人,我想一起去。”也有几人附和。 王炀道:“两个人去就够了,你们一路走过来也够累了。” 奎点了赫和另外一个壮实汉子的名。 晚饭后,王炀和奎在广场上召集了众人,宣布了克部落的消息,在众人的议论声中,给二十二人举行了加入海部落的仪式,奎当场挑选了一百个战士,令则留在了平顶。王炀随后说了他们的住食安排,一行人对王炀感激不已,能活命就行了,他们从来没奢望过能和部落的人一个待遇。 工匠送来了护臂和护腿的样品,样子也算简单,就是十几根木条两头穿了洞,用麻绳拴起来,可以自己调节松紧,有些盔甲的雏形,王炀自己带上,让大黑对自己咬了几口,虽然大黑没用上全力,王炀觉得效果不错,奖励了工匠,并通知大家赶制。 夜晚又是一阵暴雪。 第二天一大早,奎带着一百人出发了。他们每人配置了四十只毒箭,三十只毒吹箭,一把青铜匕首,一把青铜刀,一把石斧,腿上和小臂上绑上了护臂护腿。一块腊肉,五张肉馅大果饼,一袋大果干。 克部落的人看到马匹很是惊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野兽,更没有想到人居然可以骑在上面。他们敬畏地看着马上的人,对将要出行的人多了一份放心。 一路上,奎都注意让大家保存体力,没有走快,在太阳落山之前,到达了克部落。 克部落有四十多间茅屋,寂静无声。 大家提高警惕,握紧了手里的武器,小心地走进克部落。 部落里没有一个活人,也没有野兽的踪影。 众人四处查看,没有危险。很明显野兽群已经离开了。 奎随即下令,让大家收拾东西,打扫战场。 在雪地下,发现了克部落的尸骨,还有一些野兽的尸骨,上面的肉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大家看到这么多骨头,都怒气冲天,赫只是捏紧了拳头,他根本不能从这些骨头中认出他们的名字,但是他知道这些都是他的族人,他们都成了白骨,还有的,连骨头都不剩。 暴风雪掩盖了野兽们的罪行,掩盖了血腥,也掩盖了野兽留下的痕迹,只留下雪白的晶莹。经验再丰富的猎人也不能在一夜暴风雪后,辨别野兽离开的方向。 奎派人在克部落周围搜索了一圈,也没有找到野兽的踪迹,也没有落单的野兽遗留在附近,奎皱起了眉,野兽这么有纪律性,还真令人觉得反常,更难对付了。 奎清点了克部落的东西,一百八十块皮毛,六十七件大衣,五罐盐、两筐大果干。收获也还不错,但是奎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在冬天,野兽们吃饱了,能撑两天到七天。 野兽尝到了甜头,等到肚子饿,自然会有下一次。附近的部落,要遭殃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甜宝宝2009扔了一个地雷 冷腐木扔了一个地雷 淼淼扔了一个地雷 回家发了不少红包,手软了..... 第四十三章 大胆的猜测 奎一行人在克部落休息了一晚。 住惯砖屋睡惯炕床的人,都觉得克部落的茅屋实在太冷了点。克部落的两人住在熟悉的屋子里,心里却是五味杂陈。 第二天一大早,奎就带人扩大范围又收索了一遍,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奎骑在逐日上,看着远方,猜测野兽群的方向,也许它们走远了,或许是其他地方休息,或许是解散了,又或许是正朝着其他部落前进。 克部落附近有两个部落,都是大约一天的路程,一个是时部落,时部落大约有一百二十个人,另一个就是海部落和风部落了。 奎在一瞬间就决定了前进的方向。奎喊道:“回家!” 在他心里,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的部落,自己的人,那才是自己的根。 如果野兽群去的是平顶,自己从后面刚好能把它们包抄。 ~~~~~~~~~~ 自奎出发后,王炀就开始布置防御,加固栅栏,增多巡逻人手,制作护臂护腿,吩咐族人们武器不离身。 傍晚,王炀根本没有想到,还没有等来奎的消息,反而是出现了五十人,是时部落的人。 五十个人身上背着东西,感觉就像是来这里长住一样,王炀心里惊疑不定,他们模样也不像是来攻击的样子,但是他们是为什么而来? “我想见见王炀!”这是时部落的主人落,一个年过三十的中年汉子,他在平顶下大喊。 王炀挥手,让族人开门,走了出去。身边两个奴隶紧张就走到王炀前面,就怕王炀遇到什么危险。 王炀问道:“亲爱的落,你怎么带着族人离开了你的部落?” 落一脸风霜,悲伤地道:“亲爱的王炀,我不得不离开我的部落,我的部落被野兽攻击了。” “什么?”王炀大惊,野兽群前天晚上才袭击了克部落,怎么今天就袭击了时部落,进了食的野兽,就不应该这么快就袭击其他部落。 落悲伤道:“野兽很多,它们很有攻击性,很有纪律,好像有人指挥一样,我的部落伤亡惨重,它们也死了不少,这就是我仅剩的族人。” 他们的遭遇与克部落很相似,突然被袭击,只是时部落的人更多,战士更多,他们击退了野兽,却死伤过半。 “我们抵挡不住下一次野兽的袭击,我不敢冒险,所以,我带上食物和毛皮来找你了,你也要小心,说不定,它们也会来攻击这里。”落看着王炀,好像苍老了十岁,又道:“我带来的食物够五十个人吃一个冬天,希望你能收留我们,我会认你为主人。” 王炀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只得干巴巴道:“别这样。” 落看着王炀,道:“王炀,我带来的都是壮年,他们能打战,能生育,能种地。” 王炀道:“不,我的意思不是这样,昨天克部落的人也来到了平顶,他们也受到了野兽的攻击。” 落很惊讶,接着目光一转道:“你留下他们了?你也留下我们吧,我们加入海部落。”落用一种乞求的眼光看着王炀,王炀害怕这样的目光,他不想看到落用这样的悲伤的目光看着自己。 王炀有力点头,道:“好。”他其实不怎么相信落所说的够五十人吃一个冬天的食物,但是他的确不忍心拒绝落,这时候的拒绝,就像是宣布了他们的死刑。 五十条活生生的生命,这是王炀不敢拒绝的重量。 落笑了一下,带头跪倒王炀面前,身后是五十人跪下的身影,落开口道:“主人。” “主人。”五十人一起喊道。 王炀扶起了落,道:“你们安心地住在这里吧,从现在起,我们都是一个部落的人。” 按克部落的标准,安排了时部落的人。 黄清点了落带来的东西,有一些冰冻的肉和果实,大概够五十人吃五十天,还有两百五十四块毛皮。食物有些紧,不过幸好皮毛倒是足够。 王炀听了落的描述,觉得很不对劲,袭击时部落的野兽数量好像没有克部落的多,而且落看到了那只猴王,就是那只猴王杀死了他的大儿子,而且那些野兽表现地很饿,据落的描述,有很多野兽杀死了人后就开始进食,然后猴王开始大声吼叫,那些野兽才继续攻击。 落脸色奇怪,道:“野兽就像是在听命那只猴子一样。” 王炀已经肯定,野兽的异常绝对是跟那只猴王有关系,心里还有一个更大胆的猜测。 当奎回到平顶已经是晚上了,一路上奎都很小心,让人在前方探路,看看前面是否埋伏着野兽的踪影。结果没有见到了野兽,回到平顶上发现居然多了五十个人。 王炀把奎请进屋子了,屈很有眼色地抬上了一直熬着的鸡汤。 奎一脸冷意,把汤喝了干净,只是不看王炀。 王炀笑了,道:“终于回来了,害我一直担心你。” 奎白了一眼王炀,不出声。 王炀早就料到奎会有这样的反应,一点也不以为意,只是道:“有没有受伤?”说着就要把奎的衣服脱了,一副要好好检查的模样。 奎推开王炀的手,终是没有忍住,开口道:“那伙人是怎么回事?” 王炀暗笑奎的反应,只道:“什么那伙人这伙人,他们现在是我海部落的人了。” 奎板起脸,双目瞪着王炀,气势汹汹叱道:“胡闹。” 如果是一般人,早就被奎这幅模样气势吓住,可是王炀天生有一种不怕天不怕地的本领,只当奎的脸色是空气,安抚道:“你不用担心食物,我有办法。” 奎心想:也只有王炀敢在自己发火时这么心平气和了,问道:“什么办法?” 王炀一本正经:“捕鱼。” 奎问道:“捕鱼?海里河里都结了冰,怎么捕?”有时候他也会到河里叉两条鱼,但是冬天怎么还能捕鱼。 王炀道:“海面上河面上的确结了冰,但是里面可没有结,里面有水也有鱼,我们只要把冰面破开,就可以捕鱼了。” 奎半信半疑,王炀知道很多别人都不知道的事,他虽然觉得这件事天方夜谭,却还是对王炀很信任。 其实王炀从没捕过鱼,更没有在冰面上捕鱼的经验,不过他原来在电视看过冬天捕鱼的壮观场面,心想默默发了狠,既然别人能捕,自己也能捕。 王炀见奎气消了,问道:“你知道时部落的事了吗?” 奎道:“他们也被野兽攻击了?”有族人向他说了时部落的事。 王炀点头,严肃道:“我觉得袭击时部落的野兽不是袭击克部落的野兽。” “什么?”奎惊道。 王炀给奎细细讲了落的诉说,“袭击他们的野兽明显是饿了很多天,不会是袭击克部落的兽。”王炀道。 奎道:“那猴王?” 王炀道:“猴王控制了两群野兽。” 奎接道:“或者,它把野兽分成了两批。” 两人对视一眼,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担忧。 作者有话要说:自己状态不佳对不起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