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乐文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清晨的阳光缓缓的由东升起,照射着那个在山田里玩耍的小孩。 小孩面容稚气,身着一件不符合他小小身体的浅蓝色粗布袍子,袍子上隐隐约约有两个灰色的补丁,脖子上挂着一条红色的线绳,线绳上挂着一颗狗的牙齿。 小孩手握一把小铁铲,在土地里挖掘着什么。 在他身后不远处,一只灰色的兔子正自顾自的低头啃食着翠绿的草叶。 “不是都说山间的土地里会埋有红薯吗,怎么找不到呢。” 这个小孩正是乐文,一个来自21世纪的古文学文科生,现代的文科生想找个工作你知道有多难,连温饱都成问题,没多久,他的女朋友就和他分手了。 红薯是虽然是明朝中叶引进中国的,但是他对乡村的一些农作物收种季节却不甚了解。 现在正值春末,连夏季都没到,而红薯要到夏季种上,到了秋季才会丰收。 而刚来到这个年代的他,正想挖几个红薯,回家给母亲,好让母亲给他烤红薯吃。 明明别人穿越都可以穿越到富户大家,而自己却穿越到了这么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每天吃的都是竹米,荠菜,葛根,连大麦粥和蒸饼都很少吃到。 吃的他是叫苦连天啊,都说乡村,山好水好,可是山里的兔子比猴都精,你没有好的弓术,你连兔子毛都摸不到。 下河摸鱼吧,山里只有一条小河沟,水虽然清澈,可是连一个小鱼苗都没有。 山里人除了猎户家,还能不时吃上几顿肉,而他父亲,只是一名老实的落魄童生,每天只会读书想考个秀才,却屡考不中,母亲身为妇道人家,也只能做些家务和农活,哪里有肉吃。 “小文,你这个孩子在挖什么呢,快回家吃饭。” 一名身着窄袖轻罗,皮肤微黑,脸颊略带红润的妇女从远处的山头正朝着乐文走来。 那只正在乐文身后低头啃食荒草的兔子,听到妇女的喊声,拔腿便跑,一溜烟钻进了山边一个土洞里。 “娘,孩儿想挖几个红薯回家烤着吃呢。” 乐文头也不回的继续握着小铲子用力在田地里挖着。 “什么?现在这个季节哪里有红薯,快走,跟娘回家吃饭了。” 这名妇女正是乐文的母亲王氏,年龄二十多岁,面容普普通通。 前几天乐文刚来到这个时代,睁开双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这位母亲正满面焦容的坐在床边,红润的脸颊上还有几道浅浅的泪痕。 “娘,红薯不是这个时候就有了吗?哎,娘,孩儿还要挖红薯呢。” “臭小子,看你是前几天发烧,烧糊涂了,快跟娘回家。” 王氏以为乐文在说胡话呢,抱起乐文就往家走。 看着身后缓缓掠过的绿草树木和树枝上的几只‘唧唧喳喳’的麻雀离自己越来越远,乐文只能任人摆布的被抱到南边的一处宅院里。 宅院很像老北京的四合院,有三座大瓦房,大门前绿柳周垂,院子面积有两辆解放汽车那么大,院墙是夯土筑成的,院子里种着几盆花草,有一盆种的是铁树,铁树中间开着一朵粉黄色的花朵,极为漂亮,听说铁树百年才开花,看来这颗铁树已经百年了。 “娘和哥哥回来了,终于可以开饭了,俺都快饿死了。”一个胖胖的小孩穿着一件灰布长褂,喜滋滋的从院子中间的一间瓦房里跑了出来。 这个胖小孩是乐文的亲弟弟,名叫乐龙超,比乐文小一岁,别看他比乐文小一岁可是力气却比乐文大的多,村里比他大几岁的小朋友和他打架都打不过他,还经常带着比他大的小孩到处捣蛋,掏蛋打架,无所不干啊。 院子中间的那间瓦房里,有一个方形的蓝黑色石桌,石桌周围有几个白色椭圆形石凳,其中一个石凳上坐着一名20多岁,双手捧着书,正在埋头苦读的青年。 青年面容苍白,略显文弱,身着一件皂白色的长袍,头裹幞头巾子,腰上佩戴着一块墨玉。 “孩子他爹吃饭了。” 王氏把饭菜端到石桌上,一家四口就围在石桌周围准备吃饭,看着旁边的皂袍青年还在读书,轻轻拍了他一下。 “你们先吃,我再看一会。” 皂袍青年正是乐文的父亲,听到王氏叫他吃饭,头也不抬的说了一句。 “哎,我说你们父子俩吃个饭,怎么这么难,能不能吃完饭再看。” 王氏略显红润的脸颊一板,有些不耐烦道。 已经在狂吃猛喝的乐龙超抬头挠了挠后脑勺道:“娘,俺吃饭可一点不难啊,您可不能把俺也带上啊。” “去,没说你,你除了能吃,就是给娘惹事生非,还不如你哥哥呢。”王氏想起前天,乐龙超还打了隔壁村李家的孩子,李家的父母都找到了宅子里,还要乐龙超出来赔礼道歉,气就不打一处来。 乐文的父亲名叫乐浩轩,为人忠厚老实,自然也有些怕老婆,抬眼看到妻子不悦的样子,马上把书放到一旁的石凳子上,端起石桌上的一碗竹米,一声不吭的吃了起来。 在一旁的乐文看着碗里的竹米,虽然吃不惯,但是既然穿越到了贫穷的家庭里,又能怎么办?哎,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心中默念:“我吃快点,我欺骗我的胃:你饱了,你饱了。” “小文,别光吃竹米啊,来吃些葵菜。” 王氏看着儿子只吃竹米不吃菜,夹起一筷头葵菜放到乐文碗中。 乐文吃了一口母亲给自己夹的一筷头葵菜,嚼了几口觉得吃起来还不错,连忙在菜盘里又夹了几筷头葵菜放到碗里。 “娘,什么时候有肉吃啊。” 乐文边嚼着葵菜边有些期待的问道。 王氏眼中露出一丝慈祥道:“等你爹考上秀才,就有肉吃了。” 乐文一翻白眼,心道:“那要到什么时候啊。” 乐文对他父亲是不报什么信心的,父亲虽然喜欢读书,可是天资极差,老话说笨鸟先飞,但是有些事情,不是说你努力就能成功的。 就比如搬砖吧,想赚钱,就要每天努力搬砖,从白天搬到晚上,可是没多久就累的腰间盘突出,没法再搬了,你说光努力行吗? 王氏没有回话,只是摇摇头道:“哎,小文啊,像我们这种贫苦人家,只有努力读书才能有出路,才能光宗耀祖,做其他的都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娘,孩儿以后一定会好好读书,让您顿顿都有肉吃,出行都有马车坐,不会再让您受苦了。” 乐文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一定要出人头地,不会让疼爱自己的母亲再为生活的贫困而劳累。 古代不像现代,没文化,做个剃头匠,美曰发型设计师,日进斗金。 可是在那个年代,谁剃头啊?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你敢剃吗? 士农工商,只有当官的才有前途,商人虽然有一些也会很有钱途,但是却不像现代商人很容易就发财致富,到处都是大商贾。 古代的商人想发财致富是极难的,就算发财了也是让人瞧不上眼的最底层。 吃过午饭,龙超又跑出去和村里的小朋友玩去了,乐文却拿起父亲床头边的一本《论语》,坐在床边看了起来。 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洛不出书,吾已矣夫!” 乐文看到这段,捏了捏下巴思索了起来。 现在是弘治十三年,明孝宗朱祐樘为人宽厚仁慈,躬行节俭,勤于政事,也算是历史上有名的好皇帝。 不过可惜,再过五年就要驾崩了,也就是弘治十八年五月初七。 接下来就是明武宗朱厚照,一个嬉游玩乐,却有战功的皇帝,就是亲手杀掉了一个鞑靼。 虽然只是杀掉了一个敌兵,不过也极大的鼓舞了明军士气,可是后面却沉迷豹房,已致落个‘昏君’的骂名。 接着就是明世宗朱厚熜,曾有历史学家说嘉靖皇帝是明朝第一明君。 不过也有人觉得这个皇帝也不咋样,说嘉靖算什么明君,只不过是正德打的底子深,南倭北胡边患不断,张经,胡宗宪一批报国忠臣惨死,严嵩父子把持朝政几十年,到底如何看来要自己亲身体验了。 他也没考过什么秀才,虽然他是学古文学的,但是谁都知道明朝经过清朝后,很多东西都已经失传了,历史上有很多史料都是不准确的。 乐文正在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恍惚间,好像听到有人在叫他。 “嗯?小文,你又没学过认字,在胡乱翻看什么呢?” 这时父亲走进里屋内,有些好奇的问道。 乐文扭头一看是自己的父亲,把书放回床头说道:“爹爹,孩儿想去乡塾读书。” 乡塾是乡村里建的学堂,明朝对文人是很重视的,就算是乡村贫壤也建设有学堂,以供贫寒子弟能够得到教育。 “可是你才6岁啊,还不够年龄呢,乡塾里的孩子都是8岁才入学啊。”乐浩轩走到床边抱起小乐文低声道。 “爹爹,可是孩儿就是想上学啊。”乐文在父亲怀里撒娇道。 其实他对四书五经都是通读过的,只是他不想让家人觉得自己无师自通,那样岂不是会被怀疑成妖怪? 乡村的封建思想在古代可是很厉害的,而且一些长舌妇人没事就爱坐在一起谈东家长,道西家短,事情会越传越玄乎,所谓人言可畏,乐文可不想被当成妖怪打死。 人们口中常常赞赏的神童,也是要上学的,神童只是比同龄人学的更快,记忆力更强,思维更敏捷。 父亲乐浩轩看着小乐文不依不饶的样子,抚了抚儿子的额头,淡然一笑道:“好,好,好,既然你想学,为父教你如何。” 乐文从父亲怀里挣脱出来,拿起床头那本《论语》递给父亲说道:“嗯,爹爹快教孩儿。” “呦,小文在学识字呢?才这么点年纪就学识字啊,是二叔逼你学的吗?” 一名娇美可爱的少女一蹦一跳的走了进来,看到乐文的父亲正在教乐文学识字,调笑道。 乐文扭头一看,来人正是大伯家的女儿。 …… …… 求推荐,求收藏!!! 第二章 只想上学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裕源村乐家,有3子,都是由老太太一人所生。 祖父过世后,老太太喜欢在大伯家住,大伯父和大伯母都是宅心仁厚的老实人,每天都去田间务农。 大伯名乐浩枫,为了年年能丰收,在肩膀上纹了一颗地瓜,不要以为有纹身的都是流氓,岳飞还有纹身呢。 大伯母李氏,两人只有一女,名叫乐怀琪,年龄比乐文大6岁,此女和他的父母性格截然相反。 乐怀琪性格活泼开朗,圆圆的脸上带着顽皮的神色,长着一双黑亮的大眼睛,肤如凝脂,黑亮的青丝上头绾别致圆翻髻,身着一件绿色碎花罗裙。 乐氏家族同住在一个大宅院里,宅院里的三座大瓦房和村口处的5亩良田便是沈家的所有财产。 三座大瓦房分别位于院子的东面,北面,西面。 北面正对大门,大门两侧分东西。 每座大瓦房的面积有一百多平方米,分为堂屋、厢房、厨房。 东面那座大瓦房是大伯一家和祖母一起住,北面的是乐文家的,西面的是三叔他们家的。 乐文的父亲排行老二。 排行老三的是乐文的三叔父,三叔父名乐浩景,娶有一妻,吴氏,生有一子,名叫乐天逸。 说起乐文的三叔可是个能人,在唐县开了一间卜卦算命的卦铺,主要靠给大户人家观风水、相坟地来赚钱。 听说三叔小时候得过一位道人亲传的《易经八卦》,从而学得一身本领,为人却小气的紧,要他的钱财就像要的他命一样,不过只要不问他借钱,其他一切都好说。 三婶和三叔是一个德行,都是小气的要命,也应了一句老话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因为三叔经常不在家住,只有三婶一人和他刚出生的儿子在家里住,所以三婶经常在大伯和乐文家蹭饭,不过大家也过的其乐融融。 而这个12岁的小丫头乐怀琪可是祖母的的贴心小棉袄,祖母喜欢跟大伯一家住就是因为这个小丫头,乐怀琪就是祖母的开心果。 自从祖父过世后,祖母一直都闷闷不乐,乐怀琪每天都依偎在祖母的怀里撒娇,不时讲个笑话,翻个鬼脸逗老太太开心,老太太也是乐此不疲。 时间久了,老太太也没有那么伤心了,反而对乐怀琪的调皮可爱很是依赖,一天不见自己的孙女乐怀琪就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本来女孩子家家是不会起什么名字的,一般都叫小妞,小丫头,闺女什么的。 可是乐怀琪从懂事起就吵着闹着要二叔给她取名字,二叔好歹也是个童生,在乐家算是最有学问的了。 不过二叔却很古板,自古来女子无才便是德,取名字都是大家闺秀的事,一个乡下小丫头取什么名字嘛,就拒绝了小丫头的要求。 后来小丫头请来救兵,就是自己的祖母,祖母对乐怀琪的疼爱使得她也不管那么多规矩了,命令二儿子乐浩轩一定要给小丫头取个名字。 乐浩轩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给小丫头取了个怀琪,惹的小丫头高兴了好几天呢。 不过就因为乐怀琪一个乡下女孩子却有了名字,村里的长舌妇没事就议论了起来,搞的村长都跑到乐家来了。 村长名叫刘景山,村里大小事他都爱插上一脚,他来到乐家的院子,就对开门的乐浩轩讲:“怎么能让咱农民家的女孩子取名字呢,你们又不是什么名门望族。” 乐浩轩被村长训斥的无言以对,只能低着头一言不发。 可是屋里的老太太却听到村长训斥人的声音,就拄着拐杖从屋里踮着小脚走到院子里,跟村长讲道理,可是村长却根本不听。 无奈一大家家人只能在自己家里叫乐怀琪的名字,有外人的时候只能叫乐丫头。 明朝只有名门望族的女孩才裹小脚,农民家的女孩都是不裹小脚的,所以有时觉得女子生在农民家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乐文曾看过古代女子的小脚被裹后的畸形样子,看的他是直起鸡皮疙瘩。 言归正传,继续说怀琪来到乐文家的事情。 乐文见怀琪逗他玩,小脸一红跑到怀琪身边,拉着怀琪的纤手摇着说道:“姐姐又拿小文寻开心,小文只是想上学,可是爹爹却说只有8岁的孩子才能上学,姐姐,您快帮弟弟说两句啊。” 怀琪一听弟弟要她帮腔,对乐文眨了下大眼睛,对坐在床榻边的二叔撒娇道:“二叔,您就让小文去乡塾上学吧,不要再顾及那些死板的规矩了。” 乐浩轩现在看到这个小丫头撒娇就受不了,不答应这个小丫头吧,搞不好她又要搬出老太太,让自己无端端被老太太训斥一顿。 只好叹了口气,无奈道:“那好吧,答应你们了,不过此事你们要请示你们的祖母。” 乐文一看自己的父亲答应了,稚嫩的小手拉着姐姐就往大伯家跑去。 “祖母,小文想秋收后去乡塾读书。”乐文一脚刚踏入大伯家的房门就期盼的喊道。 大伯和大伯母都去田里务农了,只有老太太一人半依在床榻上‘吧嗒吧嗒’的吸着旱烟,老太太不到50岁,却已满头白发,但身体看上去却很硬朗。 老太太一听乐文想要去乡塾读书,把铜制的烟斗往床边的铁桶里一敲说道:“你才这么点大,读什么书啊,等你再长大些再说吧!” 乐文一看祖母不乐意的样子,抬眼看了看姐姐,姐姐心有神会点了点头,坐到床榻边轻揉老太太的小腿撒娇道:“我的好祖母,您就答应小文吧,他是真的想上学读书呢。” 老太太一边闭目享受着怀琪的按摩,一边吧嗒着旱烟缓缓的说道:“让小文去上乡塾也不是不行,不过家里没钱啊,有点钱都让他爹给拿去考秀才了,哎。” “没钱,琪儿可以去山上采些野蘑菇到县里卖钱啊,这个是小问题嘛。”怀琪不依不饶的继续撒娇道。 老太太猛的睁开褶皱的眼皮呵斥道:“女孩子家家,怎能去山上采蘑菇呢,这事祖母不答应。” 怀琪见老太太真的有些生气了,从没被祖母训斥过的她,眼角竟然红润了起来,紧接着几点泪水从眼角流出,顺着脸颊滴了下来。 “哎,你这个小妮子,好吧,祖母答应你了,不过你在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知道吗?” 老太太不忍看着自己的贴心小棉袄伤心流泪,摇了摇头,只能答应了。 乐文在一旁看的直翻白眼,哎,这就是差距啊。 怀琪刚才还哭的跟个泪人似得,一转眼变的眉开眼笑起来,拉着乐文就往山上跑去。 第三章 为了学费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泰兰山是裕源村东边一座呈墨蓝色的孤山,山势雄伟,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孤山的顶端隔了起来。 裕源村虽然山多,不过大多是没多高的小山坡,附近只有这么一座比较高的孤山,孤山上也没有什么豺狼虎豹,不过听猎人说,这座山上偶尔会有野猪出没。 野猪尽管也是猪,不过却性格凶猛异常,速度也很快,专门攻击敌人的柔弱部位,加上脖子强大的爆发力,曾有公野猪用大獠牙把老虎刺死的案例。 春季已末,酷暑将到,前天刚下过一场大雨,路面还有些潮湿,山路蜿蜒,不宽的路径上有一高一矮两个消瘦的身影,高的身影正是乐怀琪,她左手提着一个菜篮子,右手拉着小乐文。 乐文一边被拉着走,一边还不时的摘几根路边的狗尾巴草,两边青草,野花,树木,高高低低,错落有致。 “姐姐,你能分辨出毒蘑菇吗?” 怀琪听到弟弟的疑问,黑亮的大眼睛微微一转,微微一笑说道:“当然能啊,以前每次下雨后,我爹经常带我来山上采蘑菇,毒蘑菇色彩比较艳丽,一般比较黏滑,并散发出某种怪味,比较难闻,菌盖上常沾些杂物或生长一些像补丁状的斑块,而没有毒的蘑菇颜色相对就比较暗淡,伞状面也比较平滑。” “哦,是这样啊,我只知道毒蘑菇通常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方,可食用的无故蘑菇多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树干上,你说这些我还真不知道呢。” 乐文其实对毒蘑菇是怎么分辨的再清楚不过了,只是故作不知罢了,小时候在外婆家就经常自己采蘑菇,然后带回家让外婆给他炒菜吃,对山村的野外也有些了解。 “呦,小屁孩知道的还少呢,嗯?不对啊,你是怎么知道的。”怀琪见乐文说的这些也是头头是道,摸了一下乐文的头说道。 “呃……是我爹告诉我的。”乐文差点露馅,小脸一红连忙找了个借口解释道。 怀琪一翻白眼说道:“二叔那么古板,还会告诉你这些野外知识啊。” 乐文把手里的狗尾巴草随手一扔,神秘一笑说道。“我爹虽古板,但也懂得很多野外知识和民间怪事哦。” “民间怪事?哎,你快给我讲几个,你姐姐我最喜欢听这些了。”怀琪喜欢比较新奇的故事,不过她父母都却不会讲,只是以前听到几个故事,自己都已经听的会背了。 乐文仰了仰稚嫩的小脸,一本正经道:“等本大仙以后有空再给你讲故事听吧。” “哼,就你还大仙呢,要说大仙也是三叔,不过他却很少回家,要不然还能听他讲不少故事呢。” 两人边说笑边走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山上,山上的草木茂盛,许多树干上生长着大小不一,颜色不同的野蘑菇,不过大多都是有手掌那么大的茶褐色无毒蘑菇。 “呦,今年山上的蘑菇生长的不错啊,采上两个月的蘑菇卖钱应该够你的学费了,我们快采吧,你要跟着我哦,不要乱跑。” 怀琪把手里菜篮子放在身旁的一颗胡杨树旁,转身对身后的乐文交代道。 胡杨树上的几只布谷鸟‘布谷布谷,布谷布谷。’的叫着。 乐文抬头看了看体形和鸽子有些相似的布谷鸟,点点头说道:“嗯,小文知道了。” 没多久,怀琪带着小乐文只是在几棵树周围转了几圈,篮子里的野蘑菇已经快从篮子里漫出来了。 “哼哧哼哧……嚎嚎……噋噋” 怀琪提起装满蘑菇的篮子,刚准备带乐文下山,就听到了野猪的嚎叫声,脸色一变,惊惧道:“不好了,有野猪,我们快下山。” 可是刚话刚说完,离他们有二十多米远的正前方,一只棕黑色的野猪从一颗两人宽的大树后面窜了出来,这个野猪耳尖而小,紧贴耳背,嘴尖而长,头部和腹部较小,脚高而细,背直不凹,嘴边长着两颗锋利的獠牙,一对小眼睛里冒出凶狠之色,盯着乐文两人。 怀琪已是额角微微见汗,拉着乐文,却见乐文不动一下,正想开口说什么,乐文不慌不忙的说道:“姐姐,不要跑,我们跑不过野猪的,跑的越快,这个畜生追的越紧,不跑它反而不敢轻举妄动。” 就这样乐文两人和距离他们二十多米远的野猪僵持着。 野猪只是低头用长长的嘴巴挑起身前几颗嫩草,却也不敢迈前一步。 约莫几分钟后,乐文想起曾看过一本书上说,野猪听到同类的惨叫声就会因为害怕而逃跑,虽然他没有试过,不过现在也没其他办法,只能试上一试了。 “嗷呜……嗷呜……” 乐文双手虚捂着嘴,学野猪惨叫了起来,乐文曾在大学的时候无聊学过beatbox,就是模仿乐器的声音的节奏口技,吓唬女朋友的时候也学过野兽的叫声,不过还是第一次学野猪惨叫呢,不过叫的还真像。 野猪听到同类的惨叫声,先是尖小的耳朵竖起,然后怔了一怔,也不知道是乐文学的不像,还是野猪反应太慢,在乐文学野猪惨叫声,都快累的喘不上气的时候,野猪才突然一转身慌忙逃窜了起来。 野猪一般都是走直线的,逃跑起来更是直来直去,因为跑的太快,一头就撞在一块白岩巨石上,结果是撞的是天旋地转,只是在草地上哆嗦了一会就一动不动了。 又过了一会,两人见野猪撞在巨石上后没了动静,怀琪才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看乐文还是没有跑的意思,就说道:“小文,别看了,我都快给吓死了,我们还是赶快下山吧。” 乐文捏了捏下巴,摆了摆小手说道:“姐姐别怕,再等会,这头猪搞不好是一头撞死了,要是真死了,拉回去就有野猪肉吃了。”说到野猪肉,他的嘴角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我说文哥,你们在山上干什么呢?” 一听声音,乐文就知道是自己的弟弟,龙超,回头一看,来人果然是这个身穿灰布长褂的小屁孩,正朝他们跑过来。 乐文翻了个白眼,不屑的问道:“你怎么上山了?”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傻笑了一下说道:“嘿嘿,刚才我在山下的树头掏鸟蛋呢,看到你和姐姐上山,就想上来看看。” “你来的倒挺是时候,刚才我们遇到了野猪袭击。”乐文诡异一笑说道。 “野猪?哪呢!!”龙超俯身捡起脚边的一块大石头,石头足够20斤重,却被他轻轻的举到了头顶,警惕的四下张望着。 第四章 福祸相依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看着龙超摆着要砸人的样子,‘扑哧’一笑说道:“别举了,这么大一块石头举着累不累啊。” 龙超以为乐文跟他开玩笑呢,把举着的石头往树上一砸说道:“我说文哥,不要乱开玩笑好不好。” “谁跟你开玩笑了,喏,在那边的巨石旁躺着呢。”乐文指了指右边那块离他们有五十多米远的白岩巨石,巨石旁的野猪被一尺高的荒草遮挡了起来,只是黑乎乎的一团,很不起眼。 龙超还是以为乐文跟他开玩笑呢,只是扭头往右边一看,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又猛然把头扭了回去缓缓问道:“是死是活?” “我也不知道啊,只是这头野猪一头撞在了巨石上,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可能是死了吧。” 乐文话刚说完,龙超就已经朝巨石跑去了,乐文连忙喊道:“哎,你怎么这么冲动啊,还不知道死活呢,快回来。” 龙超边跑边喊道:“没事,要是没死透,俺再给它几下。” 乐文怕这个小屁孩出事,就连忙赶了上去。 怀琪虽然也想上前去看看,可是一个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这种凶猛的野兽了,只是想跟上,腿却不听命令。 龙超跑到白岩巨石旁踢了几脚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的野猪,回头喊道:“这只野猪真的死了,快来。” 乐文喘着粗气赶了上来,就在龙超头上来个暴栗,呵斥道:“你这个小屁孩怎么这么不听话,说不让你过来,你还来。” “哎呦,我说文哥,你能不能别打我的头啊,本来脑子就没你聪明,再打就成傻子了。”龙超揉了揉被敲了一下的头皮嘟囔道。 乐文没好气的说道:“不教训下你,你就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要是这只野猪没死透,给你一下,我回去怎么给娘交代?” “最多受点皮肉伤嘛,没啥。”龙超不在乎道。 乐文叹了口气道:“冲动是魔鬼知道吗?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明白,我们还是想办法把这只野猪拖回去。” 三人找了几根藤条,拖起90多斤重的野猪,要不是有龙超来帮忙,靠乐文和怀琪两个小身板,还真拖不了多远。 明朝中叶一斤猪肉价值大约120文铜钱,而且这可是野猪肉啊,如果能顺利卖掉,乐文一家可是要发一笔小财了,自然也决解了学费的问题,还能改善下生活条件。 “把这个野猪卖了,应该能卖一万多文钱,明朝中叶一两=1000文铜钱,1文=0。6元,一万多文就等于RMB6000多块,呵呵,本来还以为要苦逼的上山采两个月的蘑菇呢,现在问题全解决了。” 乐文一路上眼冒金光,心里盘算着怎么使用这笔钱,一边合力拖着野猪往家走。 “哎,你们看,这不是乐家的几个孩子吗?嗯?他们怎么还拖着一只死猪啊。” “不会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长。” “哎,不对啊,这只猪怎么看起来这么像俺家相公前两天打到的那头野猪啊。” “不会是偷你们家的吧。” “搞不好还真是,你快去找村长,我来拦住他们。” “哎哎哎,你们几个小毛贼快给老娘站住。”一名三十多岁的长舌妇拦住正朝这边走来乐文三人,这名长舌妇是张猎户家的娘们,丁氏。 乐文三人拖了一路,已是累的满头大汗,见到前面拦路的丁氏,不明所以的问道:“大婶,你拦我们干什么?” 丁氏瞪着两眼,不客气的说道:“你说干什么,你们三个小毛贼竟敢偷我们家的野猪,是想吃官司吗?” 龙超怒喝道:“这只野猪,是我们从山上拉回来的,怎么会是偷你家的呢。” “你们吵什么呢?” 村长一听那个通知他的村妇说有人偷丁氏家的野猪,连鞋子都没穿就从炕上跑了过来喊道。 “村长,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到底怎么回事啊?”村长问道。 “这三个小毛贼拖的那只野猪,是奴家相公张猎户前两天打的那只野猪啊,肯定他们从俺们家偷的。”丁氏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道。 村长指着乐文三人,威胁道:“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你们三个小屁孩,才这么点,就敢偷猪,快把你们拖的野猪还给丁氏,要不然把你们几个小屁孩押到保定府问罪。” 乐文从容不迫的辩解道:“既然说这头野猪是她家的,她可有证据?” 村长扭头瞅了一眼丁氏。 丁氏不依不饶道:“奴家一眼就看出来这只野猪就是奴家那只啊,村长您一定要为奴家做主啊。” 村长虽然也爱挑拨是非,不过也不是胡搅蛮缠之人,觉得乐文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只凭丁氏一句话,就说这只野猪是她家的,的确证据不足,于是说道:“丁氏,你说这只野猪是你家的,你可有什么证据吗?” 丁氏说道:“村长,这个村里的猎户只有两家,村西头李猎户和奴家的相公张猎户,其他人怎么能打到野猪呢,就凭这三个小孩子,不是去给野猪当下酒菜吗?” 村长一听虽然丁氏没有人证物证,不过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正想开口,乐文却抢先说道:“敢问丁大婶,你家那只野猪捉到的时候死的还是活的呢?” 丁氏斜仰着脸,嘴一瞥道:“我家的猪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没得,今天老娘非要把你们告到保定府不可,让你们这三个小毛贼挨上几十大板子才算完。” 龙超一怒,起身就是一个飞踹,一脚就把丁氏踹倒在地。 虽然龙超天生神力,可是毕竟还是个小孩,也没尽全力去踢。 不过丁氏却正好趁此撒泼,更不依不饶了,躺在地上,大喊了起来:“哎呦,不得了了,小毛贼要杀人了,大家快来看啊。” 这一嗓子一喊,附近的村民都从家里出来看热闹了,断断续续的没一会,老老少少一大群,就把几个人围成了几圈,指指点点,想看一场好戏。 “听说是这几个乐家的孩子偷了张猎户家的野猪呢。” “是吗?哎呦,现在的小孩子可真不得了,小小年纪就偷猪。” “是啊,你看,这个龙超才5岁就敢打大人呢,把丁氏都踹在地上起不来了,看起来还挺严重的。” “这个龙超我知道,前些天还欺负俺家的二狗子呢,这次抓住他,一定要把他绳之以法啊。” 第五章 峰回路转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看事情被丁氏越搅越混,提了口气大声吼道:“都别吵了,我现在就想问丁大婶一句话,你家的野猪捉到时,到底是生?是死?” 丁氏被这一吼,惊的也是微微一愣,缓了缓从嘴里迸出一个字:“死。” “麻烦村长帮我找把刀。”乐文听到丁氏的答案微微一笑,转而对村长说道。 村长是一头雾水,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要刀干嘛,你还想杀人不成?” “不是,我只是想证明一件事,既然丁大婶说她家的野猪捉到的时候已经死了,她之前说野猪是两天前她相公张猎户捉的,那距离今天也有三天了吧?” 乐文瞅了瞅丁氏又问道。 丁氏也不知道乐文此话什么意思,不耐烦道:“今天是第三天,怎么了?” 乐文一拍手道:“好,既然已经三天了,如果没有把野猪给卖掉或做成腌肉,想必野猪肉都发臭了吧?” 丁氏被的问道哑口无言,长大嘴巴想说什么,却好像知道了什么。 村长一拍脑袋说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李志明,快去把你家的菜刀拿来,看看这猪肉是否已经发臭。” 乐文真是很无语啊,他说让村长找把刀,也只不过是想让村长问他为什么,都快要到夏天了,要想知道猪肉是不是发臭了,嗅觉即使再不灵敏,俯身一闻不就知道了。 一眨眼的功夫,村民李志明就把菜刀从家里拿了过来,村长接过刀,颤颤巍巍的走到野猪身旁,却不敢下刀,扭头对李志明吩咐道:“你……你过来。” 李志明接过刀就是‘扑哧’一下,在野猪的肚子上开了个大洞,野猪的肠子都顺着大洞流了出来,他抓起一根猪肠子,放到村长鼻子上说道:“村长您闻闻。” 村长连忙后退几步说道:“去去去,我早闻到了,没有发臭。” 李志明不解的问道:“村长,既然您早闻到了,还让我回家去拿刀干嘛。” 村长瞪了一眼李志明,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李志明教训道:“好啊,小兔崽子,翅膀长硬了,敢和老子叫板了。” 乐文一摆手道:“村长,你们别闹了,赶紧把事情和大家说清楚,我还有事呢。” 发着火的村长正想给李志明一下子呢,听到乐文的话,一想也对,还有正事要办了,待会再收拾这个小兔崽子,转而勉强一笑对大家说道:“哎,大伙想必也看明白了,这件事呢,是个误会,嗯,误会,好了,此事到此结束,都该干嘛干嘛去。” “哎,都散了吧,本来还想看会好戏呢,谁知道一会就结束了。”刚赶来的村民有些意犹未尽的嘟囔道。 孔融四岁就懂得让梨,乐文这也不过是件小事,只是大家都忽略了时间而已。 其实后来乐文也觉得后怕,多亏这次村民都没有想太多,只是有人觉得乐文的聪明不亚于神童。 在乐文走上仕途后,这件事在村里都传成神话了,说乐文小时候就是个神童等等。 大家都散了,只留下丁氏一人在地上躺着,还装作受伤了起不来,气的她大骂道:“你们这帮王八蛋,没良心的。” 她以为人们都傻啊,一个小孩子踢大人一脚,大人还躺在地上打起滚来了,简直是笑话,不过龙超那一脚,踹的她是真疼。 原来丁氏前两天哪里有打到过野猪啊,莫说是前两天,就是前两个月也没有啊。 丁氏看到乐文这三个小屁孩拖着一只肥野猪朝着这边走来,看的她是直眼红,恍惚间想起了两年前她相公打的那头野猪了,的确是一模一样。 丁氏妒火中烧,就想诬赖乐文他们,丁氏觉得乐文三个小孩子很容易会被糊弄过去,平白无故得头野猪,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不过这只野猪,开始只是撞晕了过去,现在又在野猪肚子上开了一刀,才算是彻底死透了,要不然乐文他们搞不好还有生命危险呢。 乐文三人把野猪拖到了院子里,老太太拄着拐棍从屋里走了出来,看了看三人身后被开了膛,肠子都被泥土给染成了一条一条的野猪,一脸疑惑的问道:“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野猪啊?” 怀琪‘扑哧’一笑跑都老太太身边,抚着老太太把事情的经过给老太太说了一遍,刚才怀琪一直没有说话是很正常的,一个女孩家哪里见过那种阵仗,她当时都给吓蒙了,等到事情都结束了,她还以为在做梦呢。 老太太听完,还是半信半疑的问道:“是真的?你这小丫头莫要骗你祖母啊。” “娘,琪儿说的真的,这几个孩子的事情都传遍了整个村子,我们也是刚从地里干完农活回来听到的。”一对30多岁的中年夫妇从院子外面走了进来,他们刚到大门前的时候就听到怀琪跟老太太的谈话了,只是不好打断,就没有进来。 中年妇人正是怀琪的父母,两个人由于长期干农活,皮肤粗糙黝黑,脸容有些憔悴,身着也很朴素。 老太太听到村里人都知道了此事,笑逐颜开道:“好,好,好,这三个孩子都长能耐了。” 乐文捏了捏下巴,迟疑的问道:“祖母,您说这头野猪该怎么处理啊。” “这头野猪是你们捉的,你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不过祖母觉得啊,还是卖掉好,卖掉野猪的钱够你一年的学费了。” 老太太高兴的眼都眯成了一条细缝,抿了抿嘴,转而对乐浩枫说道:“浩枫啊,你去县城的集市找个屠户把这头野猪给卖了吧,他们年纪还太小了不能让他们跟着去,知道吗?” 乐浩枫恭维道:“娘,这事就交给儿子了,你就放心吧。” 老太太一撇嘴说道:“你办事我还真不放心,你生性太过谦厚,我爬你被县城的屠户骗啊,到了县城你还是找下老三,让他帮你卖。” 乐浩枫心里有些不悦,可是也不敢说什么,点了点头说道:“好的,娘。” 说起正宗的野猪肉,乐文还真没吃过,如果不尝点不是太可惜了,于是乐文说道:“祖母,孙儿想把野猪的两条后腿留下,让咱们一大家子都尝尝鲜。” “是啊,俺也想尝下野猪肉是什么滋味。” 龙超自打从山上见到野猪的那一刻,便想着野猪吃着到底是什么滋味呢。 “好,祖母都说了,由你们看着办。”老太太又是呵呵一笑。 没多久,乐文的母亲也从田里干完活回来了,一起帮着把野猪的后腿给割了下来,一只后腿准备用来晚上做道丰盛美味的野猪肉炒葵菜,一大家人坐在一起吃,剩余的猪腿腌制成腊肉三家分掉,要不然改天就变质发臭了。 “呦,好大一头肥猪啊,你们三个小孩子可有本事,竟然能捉到这么一头大肥猪。”三婶吴氏在屋里就听到了几人的对话,只是不想出来,一听说晚上有猪肉吃,还能分上一份,就屁颠屁颠的从屋里抱着孩子跑了出来。 吴氏长的眉清目秀,小巧的瓜子脸上,两眼脉脉如平湖秋,绰约款款而来,细腰婀娜如苏堤春晓。 头上梳就一副韦娘髻,侧插着一支绞金鬓花,只在鬓间垂下几缕丝,略显娇媚。 身上穿的也是她相公乐浩景从县城里特意给她买来的锦绣绿罗裙,腰间又系了条水纹褶的腰裙,下缀六幅的压脚花边,走起路来臀部一扭一摆,勾人心魂,只一眼看去,便让人心里有种酥酥的感觉。 乐天逸刚满三岁,还是喜欢他的母亲一天到晚的抱着他,圆嘟嘟的脸蛋很是讨厌喜爱。 第六章 唐县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唐县隶属京师省保定府,为古唐侯尧之封地,其名肇于上古。 城内店铺林立,贸易兴隆,早市、夜市昼夜相连,酒楼、茶馆、瓦子等错落有致。 许多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开始转向市场,成为重要的商品,商家注重商品的包装,还注意为自己的商品作广告,商税收入,越来越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 宽而光滑的石板路上车水马龙,烟柳画桥,帘翠幕,好不热闹。 道左边是鳞次栉比、白墙黑瓦的两三层小楼,右边是清澈的河水。小楼的一层开着各式店面,门面上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旗子。 只见东边的一处卦铺门面前,一名中年农夫双手扶着载满了猪肉的独轮车,正和一名道士模样的算卦先生谈着什么,在农夫的身后还有两名五六岁的小孩跟在他身后,两个小孩都低着头,满脸通红,好像是刚被教训了一顿似的。 “哎,大哥,你怎么把他们俩带来了。” “哪是我带来的啊,是他们偷偷跟着我来的,我没注意……” 中年农夫一脸委屈诉着苦,眼泪都差点掉下来,算卦先生只能叹了口气,无奈的摇摇头。 “是啊,三叔,是我和龙超偷偷跟着来的,不怪大伯。” 说话的人是谁啊,正是小乐文。 乐文因为也想跟着来县城里转转,看看北宋的县城到底长什么样,第二天一大早就偷偷跟着大伯,谁知道被龙超看到了,只能拉着这个小胖子一起去了。 在快到县城的路上,却被大伯发现了,乐文和龙超被大伯训斥了一顿,不过都快到了,不能再带着他们返回去吧,也只能带着他们进了县城。 “娘说进城要我找你商量下这头猪该找谁卖,让你帮我看着点,别被骗了。” 大伯浩枫嘟嘟囔囔的说道。 三叔浩景一摆手说道:“好了,这件事包给我了,大哥你跟着三弟走就行了。”说完对隔壁卖布的伙计交代了几句,让伙计先帮他看着卦铺。 乐浩景在前面领着头,乐浩枫推着独轮车,乐文和龙超在后面跟着没一会就来到了一家猪肉铺前。 之前在家里,早已经把猪皮扒掉了,晒干了,用来做皮棉袄,猪头留下来腌制一下,刚好过两天五月五,端午节祭祖用,也省了一笔买猪头的开销,不过这次祭祖用的是野猪头,吃普通猪头肉吃腻的祖宗们也能尝尝鲜。 “哎,章屠户啊,这是我大哥,我大哥从老家推来了一车野猪肉要卖,你给开个价吧。”乐浩景像见到熟人一样,也没那么多客套,介绍了下乐浩枫,就问起了猪肉的价格。 “呃?是野猪肉啊?让我看看。”章屠户从肉铺里走出来,撕了一丝野猪肉放到嘴里尝了一下,然后吐了口吐沫说道:“嗯,的确是正宗的野猪肉,现在山里的猎户来我这里卖野猪肉的价格都是120文钱一斤。” “什么,你说什么,一斤才120文钱?那我不如卖给城西头的赵屠户。”三叔浩景说着就要往西头走。 “哎哎哎,浩景半仙,你等等,一百……三十文一斤怎么样。”章屠户看着三叔带着几人就要往西边走,连忙拉住浩景的胳膊低声说道。 “一口价,150文一斤,行就行,不行我就卖给赵屠户了。”浩景一甩被张屠户拉着的胳膊不客气道。 章屠户犹豫了片刻,咬了咬牙悄声道:“那好吧,150文,就150文。” 三叔浩景淡然一笑道:“那你秤下这一车有多少斤吧。” “好好好,你稍等。”章屠户给商铺里的两个伙计使了个眼色,一个伙计赶紧跑出来把独轮车上的猪肉抬到秤台上称量了起来。 “章爷,刚好50斤。”伙计拨弄了两下秤砣喊道。 “你等等,怎么才50斤,我看着也有60多斤吧。”三叔浩景连忙来到称台前拨弄起了秤砣,几分钟后深锁双眉,猜疑道:“章屠户,你肉铺的秤砣有问题吧。” 章屠户假惺惺的一笑说道:“哪里会啊,半仙你莫要开玩笑啊,我还要做生意呢。”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玩的什么花花肠子吗,你赶紧把秤砣成准确的秤砣,要不然猪肉本半仙不卖了。”浩景对章屠户说完就作势要把猪肉抬走。 章屠户连忙阻止道:“半仙,我去换秤砣就是了,您可真是个人精啊。” 三叔浩景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回话,大伯乐浩枫直给他竖大拇指。 章屠户把秤砣给换了下,又重新称量了起来,仔细的称量了几遍后,才苦着脸说道:“63斤野猪肉,一共9450文铜钱,也就是九两四钱五分,您稍等,我给您取银子。” 大伯浩枫伸出双手接过银子,激动的双手捧着银子直打颤,对乐文说道:“银子大伯先给你保管着,回去交给你娘。” “大伯还有怀琪姐姐一半呢,到时您给我娘一半就行了,大伯我们能不能先不回去啊,我想在三叔卦铺里玩一会。” 乐文有些恋恋不舍道,他还想在城里多玩会呢,回去想再来一趟,可就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大伯张了长嘴,想要说什么,不过却没说出口。 抬头眯起双眼看了看正午的炽热太阳高高挂在天空,这个时候回去也实在是太晒人了,于是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说道:“好吧,咱们先跟您们三叔去他卦铺里歇一会。” 四人回到卦铺内,卦铺有五十多平米大小,墙面四周都被黄布蒙着,黄布上面画着八卦太极图、八卦四象图和各种驱魔道士用桃木剑,降妖伏魔的画像。 卦铺靠里面的正前方摆着一张桃木做成的淡黄色条纹长桌,桌子上面摆放着各种符纸和做道事的法器,有浮尘,宝剑,印章,宝镜等等,卦铺两边分别摆着六把桃木椅子。 三叔浩景请他们坐下来后,给他们又是沏茶又是倒水,很是热情,四个人一边喝着茶一边聊着家里的俗事。 没一会,卦铺门外出现一名穿着粗布袍子,长得贼眉鼠眼的青年伸着脖子正往卦铺里面左瞧瞧右看看,犹豫了一下,走进卦铺里问道:“请问哪位是乐半仙啊。” 三叔浩景看来人是个贫穷之人,不慌不忙的起身招待道:“本半仙就是,你找本半仙有何事啊?” “哦,您就是乐半仙啊,小可是李家村的村民,叫李元圭,听说您算卦可准了,小可就打听了您卦铺的位置,特意走了几十里地来找您啊,小可就想让半仙帮我看下面相,卜算下我什么时候能娶到媳妇。” 李元圭小眼滴溜溜一转,嘴里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最后一句才说到正题上。 第七章 这就是爱(求推荐,求收藏。)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呃,是这样啊,你请坐,本半仙给你先观下面相。” 乐浩景指了指对面墙角的椅子,李元圭赶忙坐了下来,挺胸抬头,坐的笔直,两只小眼滴溜溜的乱转。 李元圭仪表看起来很猥琐,身体显得很单薄,是那种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却瘦而精神爽然,此为贵相。 乐浩景首先大略观了一下李元圭的精气神,觉得李元圭并非福薄之人。 再观他五岳,三停,五岳者:东岳左颧,西岳右颧,南岳额头,北岳地阁,中岳鼻也。 三停者:上停为额,中停为鼻准,下停为颏。 李元圭双眉之间,山根之上的命宫光明如镜,说明此人一生多顺遂。 如果一个人有经常皱眉头的习惯,命宫处会产生皱纹,或因受伤留下疤痕,都会影响命运的起伏,而发生负面的遭遇。 三观此人的准头,就是鼻头,在整个鼻长的三分之一处,主要指鼻尖部分。 鼻准是面部的最高处,如一国之君,因此面部配置应以朝向准头的相貌为佳。 李元圭准头肉多而圆,无痣痕伤疤,说明此人头脑聪明又有时运,应该能得到真正的爱情。 “吾观你并非福薄之人,如诺没有意外,在不出一年内你会娶到心意的女子。”乐浩景缓缓道。 “是……是真的吗?我要娶媳妇了,哈哈。” 李元圭得意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又指了指他左脸上一颗黄豆大的黑痣问道:“乐半仙,那您说我这颗痣怎么办啊,去年不知道怎么回事,左脸突然长了这么一颗丑痣,让我很是苦闷,会不会影响我的美观,影响我娶媳妇啊?” 只见李元圭左脸上的那颗黑痣又黑又圆,上面还长着一根黑毛,不过就算他没这颗黑痣也够丑的了,何谈美观,让坐在一旁的乐文差点笑出来,觉得这人可真逗。 人的面相本来就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本来看似富贵之相,也可能会长成贫困之相,尤其后来身体上或面部出现的黑痣更会改变人的命运。 就比如刘邦生下来时,左股并没有七十二颗黑痣,是一副贫困相,可是后来就莫名其妙的有了,后来就成了一副大富大贵之相,虽然司马迁对许多历史人物都有虚构或神话的部分,但高祖这72颗黑痣可能不一定是虚构的。 朱元璋脚踩七星,可以证明这类人可以做地方之长,统领一方,是皇帝命。 乐浩景摆摆手淡淡一笑说道:“无妨,等你娶妻以后,这颗痣反而会让你变的慢慢富裕起来。” “这样啊,多谢乐半仙指点迷津,这是一两银子,多出来的是小可感谢您的,请务必收下。”李元圭听完讲解,心中很是兴奋,想着马上就能娶到媳妇了,把自己存了两个月不舍得花的一两银子都掏了出来。 乐浩景自然不会推辞,只是故作了下姿态,便欣然把银子收下了。 乐文坐在一旁看的是目瞪口呆啊。 三叔只是动了几下嘴皮子,整整一两银子就到手了,这可是乐文家一个月的收入啊,难怪三叔过的这么滋润呢,三婶的锦罗袖裙是换了一件又一件。 未时,太阳没有那么晒人了,大伯浩枫带着乐文、龙超两人和三叔浩景告辞后,便朝回家的路走去。 家里的王氏都快急坏了,村里村外到处找这两个孩子,就差把地皮翻上一翻了,直找到傍晚,一天都没有吃饭,可是却一无所获,只能先回家等待,如果再等不到就只能报官了。 大伯浩轩带着两个孩子从未时一直走到戌时才赶到家,可是打开院门的第一眼就看到王氏正在掩面哭泣,一大家人正在劝慰王氏。 “娘,孩儿回来了。”乐文走到王氏身后,心中很是愧疚。 听到儿子声音的王氏回头一看,微微一愣,一把搂住两个孩子说道:“你们这两个臭小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大伯浩枫走上前来自责道:“老二家的,都怪大哥不好,这两个小子跟着我跑到县里,我没注意。” 在一旁的祖母用拐杖指着乐文斥喝道:“你们两个怎么这么不听话啊,说不让你们跟着去,你们还偷偷的跟着去,你兄弟俩可知道你娘有多担心吗,今晚罚就你俩不许吃饭,知道吗?” 大伯乐浩枫嘟囔道:“娘,可是儿子已经带着他们在路上吃过晚饭了。” “哎呦……” 老太太咬着牙握着拐杖在乐浩枫屁股上来了一下,恶狠狠的说的:“你……你……你是想气死老娘啊,那就由你带着他们在这里罚跪一个时辰,知道吗?” “娘,儿子知道了。”乐浩枫捂着屁股嘟囔道。 就这样,大伯父带着乐文和龙超跪在地上,本来一路上走的腿都快累断了,再跪一个时辰简直是天罚啊。 乐文的母亲王氏,虽然看着两个孩子跪在地上很是心疼,但是她也深知慈母多败儿的道理,如果不让这两个孩子受点惩罚,他们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乐文和龙超是跪的腿疼,王氏看的是心疼。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坐在床边的乐文,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底都磨出了水泡,膝盖也跪的有些发紫,可是龙超却跟没事人似的,跑了一天,腿脚都没有一点事,漱洗完毕,一股脑躺床上就睡着了。 乐文是大发感慨啊,龙超这小子身子骨真是好的逆天啊。 王氏看着乐文紫青的膝盖,端来一盆热水,俯下身心疼的给儿子双膝处敷上热毛巾,嘴里却教训道:“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能带着弟弟乱跑呢,以后不许再不经娘的允许就乱跑了,知道吗?” 乐文看着娘给他细心的敷着双膝,双眼微红,心头一酸,两道眼泪就从眼角流了出来,哭声道:“娘,孩儿以后不会再让娘担心了,娘,孩儿想秋收后就去上学。” 王氏抬眼瞅了一眼乐文,宛然一笑道:“好,好,我们小文有志气,娘很高兴。” …… …… 古代学生没有专门的假期,除了新年、端午节等举国同庆的节日外,学生每天的任务就是寒窗苦读,考试前还得头悬梁锥刺股,或凿个壁偷点光,进行一下考试冲刺。 古代只有官员才能休假,所以,努力考取功名后,便可以名正言顺地放假了。 现在的学生常常叫嚷假期太短,如果这种抱怨发生在古代,估计手掌心早被老师或家长打掉两层皮了。 第八章 悲欢离合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五月初五,端午节,每逢到了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都要把家谱、祖先像、牌位等供于家中上厅,安放供桌,摆好香炉、供品。 天还没亮,大伯和大伯母还有乐文的父母为祭祖的事情忙活了起来。 “老太太年纪大了,还是让她再多睡会吧,咱们先把祭祖需要的东西都摆好,把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吧。”本来乐文的父亲岳浩轩想去请示下老太太,大伯浩枫连忙阻止道。 “那老三呢,怎么他们一家还没起来啊。”父亲岳浩轩有些不解的问道。 大伯摆摆手说道:“昨晚他回家的太晚了,算了,别管他了,他平常很少回家,就让他多睡会吧,而且他儿子还那么小,他媳妇还要照看,我看就算了,咱们几个人足够了。” 乐文的父亲浩乐轩欲言又止,无奈的只好摇摇头。 大伯母李氏有些不乐意的说道:“家里需要钱的时候,老三家是一毛不拔,为啥干活他家也是一份力不出啊,这也太不公平了。” “你一个妇道人家,懂啥,一家人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人无完人,总计较那么多,这个院子还不天天闹的鸡飞狗跳的?”大伯小声呵斥道。 大伯母想起过去的往事,心有不甘的说道:“每次你都这样说,上次咱家急用钱,想找老三家的借,她却说她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哪里有钱借啊,明明老三只要一回家就带着许多钱财和衣物,她怎么可能没钱。” 大伯还想说什么来劝解大伯母的怨气,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能摆摆手道:“算了,以前的事就别提了,老二家的,你和你大嫂去把果盘和酒菜准备一下,我和老二,把家谱、祖先像和牌位再整理一下。” 乐文的母亲王氏也不想搀和一大家子的是是非非,点了点头就朝自家厨房走去。 古人认为祖先虽然死了,灵魂仍然存在,可以降祸、赐福与子孙,因此他们每天都排定日程,虔诚祭祀。 一个时辰后,院子和屋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果盘和酒菜也都摆在了供桌上,只是供桌上的那颗野猪头,让人觉得有些突兀。 一般农户家别说野猪头,就是普通的猪头大部分农户都买不起,还要靠租借肉铺的猪头,也有租借猪头都租不起的人家,就只能摆些馒头啊,大麦粥啊等等。 乐家虽然往年也有穷的买不起猪头的时候,也只能租借肉铺的,像野猪头这种只有富贵人家买的起,却有市无价的东西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 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野猪的凶悍,普通猎户遇到野猪别说射杀了,搞不好是要丢掉性命的,没吃到野猪,反而被野猪给拱了的猎户大有其人。 猎户虽然也知道模仿野猪的惨叫声会让野猪逃跑,可猎人是打野猪的,好不容易遇到次怎么还能让它跑了,可不是每个人都像乐文那么幸运的。 要知道可不是每个猎人都会口技的,要是学的不像,搞不好还会激怒野猪。 祭祖仪式还没开始,刚起床的老太太就站在供桌前念叨着:“老头子啊,又到了端午节了,你在那边和列祖列宗们呆在一起,过的还好吗?” 老太太念叨着,眼泪不知不觉得就从眼角流了出来,顺着她那有些褶皱的脸皮缓缓的往下滴。 她又想起了过去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听从父母之言,由媒婆介绍,嫁到了乐家,新婚之夜当相公挑起她的红盖头时,两人从没有见过面的陌生感,到后来的鱼水之欢。 接着就是大儿子的诞生,让这位母亲,尝到了当母亲的快乐,也让她尝尽了做母亲的心酸和不易。 每多一个儿子就多一份操劳和艰辛。 眼看着老二家的孩子,乐文,刚出生不久,她的相公却离她而去。 刚把院子打扫干净的王氏,看祭祖的时辰快到了,就回屋把两个儿子给叫醒了,和自己的相公乐浩轩带着乐文和龙超来到院子的东屋。 一进屋就看到老太太眼中的泪水在眼眶里不住的打着转,一滴滴的往下流,于是赶紧掏出袖子里的一条白色手帕上前帮老太太把脸上泪珠抹掉。 “娘,您这是想起啥了,都多少年了,怎么还哭啊。” “哎,娘是越老越思旧啊。” 这时大伯和大伯母带着乐丫头也走了过来。 由于乐家传到祖父这一辈,就只有祖父这一颗独苗,所以祭祖就只有院子里的这三家,没有什么七大姑八大姨,也没大爷爷二爷爷的什么的。 普通农户家都没有祠堂,大多是把自家的东屋隔开一间专门用来祭司。 “呦,大家都在了。”来人正是三婶吴氏,吴氏怀里还抱着儿子乐天逸,在怀里的乐天逸还是睡眼朦胧的样子。 老太太扭头白了吴氏一眼道:“你相公浩景呢,祭祖都快要开始了,怎么还没来东屋啊。” 三婶吴氏俏脸一红犹如面带桃花,娇身一颤,小嘴微张,支支吾吾道:“浩景还没醒呢。”说完就想转身回屋去叫浩景起床。 昨晚三叔浩景很晚才到家,由于夜里又有些操劳过度,所以到现在还在床上睡觉。 “这个不孝子,今天这么大的事,还在睡觉,你站着别动,我亲自去叫他。” 老太太铁青着脸,声音有些颤抖的说完,就拄着拐杖朝西屋走去。 “哎呦,娘,你想打死你亲儿子啊。” 在西屋正蒙头酣睡的三叔浩景,身着一套白色寝衣,突然从床上蹦了起来,捂着屁股喊道。 老太太手执拐杖,大骂道:“你这个不孝子,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都到辰时了,还在床上睡,你是想气死娘啊。” 三叔浩景捂着屁股,陪笑道:“当……当然知道了,要不然昨晚也不会连夜从城里回来啊。” “知道你还睡到现在,还不赶快起床洗漱,还有一定要穿戴整齐!”老太太训斥道。 “知道了,娘,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怎么还把我当孩子看啊。”三叔浩景嘟囔道。 辰时到,祭祖事由大伯父带头进行着,由于奶奶是一个妇道人家,而且又不识字,而祭祖首先就是要念祭文,所以就由大伯父全权代理。 大伯父虽然只是个庄稼汉,可是小时候也读过一些书,只要不是太复杂的字,还是认得的。 祭祖仪式还是按过去的老规矩进行着,先是念祭文,然后上相烧纸钱,接着在神前献一杯酒,最后一家人跪在供桌前三拜九叩。 在东屋的瓦房内,烟雾缭绕,牌位前的香炉里插着三炷香,供桌上摆着猪头,熟肉,几道菜和两坛酒。 一大家人跪伏在地,磕头祷告,三叔和三婶,还有他们的儿子穿着都是华丽新颖的丝绸锦衣。 再看其他人,包括老太太穿着都是一身土里土气,给人的感觉就如一户地主家和一群仆人在祭拜先祖一样。 第九章 学海无涯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秋收农闲开学日,正是新生入学时。 裕源村北面,地势较为平坦,石沙铺地,青砖绿瓦一排排,远远望去,有一座占地两百多平方米的二层阁楼建筑,格外显眼。 这座阁楼是木质结构,黑琉璃瓦顶,青白石的花瓣纹底座,虽然有些陈旧,但是看起来还是很华丽。 阁楼漆红色的大门有两米高,三米宽,很是宽阔,门外左右两边摆放着,两只一米多高的石狮子,显得庄严雄伟,大门上面挂着一副牌匾,牌匾上用狂草书写四个大字:裕源乡塾。 裕源乡塾建于宣德六年,由唐县县令亲自督建。 宣宗统治的时期已是国泰民安,他统治的时期是明朝政权最稳定的时期,国家富裕了,就大力发展教育,朝廷拨给下面大量的财款用来办学。 由于裕源村归唐县管辖,而唐县又隶属京师省保定府,所以唐县的县官办学很是卖力,以至于像裕源村这样的偏僻山村都办起了一座像模像样的乡塾。 朗朗的读书声断断续续的从阁楼二层传出,飘散在寂静乡村的长空中。 明朝政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掌教育生员,其副职皆称“训导”。 可见这里的“教授”、“学正”、“教谕”已有针对教师不同地位,资历的含义了。到了现在,教师的称谓保留最普遍的要数“老师”了。 而乡塾和私塾的塾师统称为夫子,是对老师的一种尊称,尤其流行于明朝。 古代有钱人家的女孩子,都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有的是家族教育,有的是去私塾,乡塾,不过富家女长大后就很少接受教育了。 像李清照,武则天,蔡文姬,谢道韫,卓文君,班昭,等等这些都是才女。 而且乡塾大多是上午上学,下午不上学的,因为农民家的孩子大多要回家帮父母务农,即使不误农也要帮家里做杂活,就算有那么一两名富家子弟啥都不干,老师也不能单独为他开课,自己请个家教另说。 阁楼一层是刚入学不久的新生,二层是往年的学生。 乐文同学刚来到乡塾时,感觉犹如当年刚入小学时的情景一般。 新入学的学童在教室里,有哭闹的,有嬉笑的,也有厮打的。 乐文坐在最后面的板凳上,看着前面的情景,让他直翻白眼。 和乐文做在一根板凳上的是一对男女,穿着雍荣华贵,一看就是村里的富家子弟。 男童长的双眼皮一对眼睛大大的,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唯一不足就是长了一对招风耳。 女童小小年纪就透着一股灵气,柳眉杏眼,皮肤白皙,笑起来能隐约看到樱桃小嘴左边有一颗不太明显的虎牙。 “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还来乡塾上学啊?” 乐文一旁的小正太看了看小萝莉,眨了眨双眼皮问道。 “是我爹让我来的,你管的着吗?嗯?”小萝莉柳眉一挑不客气道。 “……说话这么拽,那你叫什么名字啊?”小正太挠了挠他的招风耳又问道。 “哼,要你管,你难道不知道要问别人名字的时候,要先介绍自己叫什么名字吗?”小萝莉教训道。 “哦……我叫郑良才,你呢?”这个自称郑良才的男童迟疑的又问道。 “爹爹说女孩子家不能随便把芳名告诉别人。”小萝莉挑了柳眉道。 乐文在一旁听的是一顿无语,这腹黑小萝莉家教还真好。 “你骗人,你都说了介绍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问你的名字了。” 郑良才有些气恼的说道,两只招风耳都气的通红通红的。 “哼,谁骗你了,我只是教你些做人的道理,又没说一定会告诉你,我的名字。”腹黑小萝莉不客气道。 “你……” 郑良才还想说什么的时候,一名头发花白,胡须却微黄的老者,晃晃悠悠的拄着拐棍走了进来。 “安静,……都安静。” 老者走进教室喊道,本来乱哄哄的教室骤然变的安静了下来。 “鄙人是你们的老师,为师呢姓李,字永新,今天呢,先不教你们读书认字,先教你们做人,在先教你们做人前你们先自我介绍下吧。” 李夫子一板一眼的说道。 教室里一共15人,女生只有一个,就是那个拽拽的腹黑小萝莉。 “老夫子好,小女名叫丁珂儿,家父是村里的丁员外,以后就拜托老夫子的教导了。” 轮到腹黑小萝莉介绍自己的时候,腹黑小萝莉微微一蹲,双手交叠放在腰侧,落落大方的行礼道。 乐文在一旁看的是直乍舌,这腹黑小萝莉做的还挺有模有样的。 “好,好,这么小就这么有礼数,难能可贵啊,难能可贵。” 李夫子抚了抚有些发黄的胡须,点了点头笑道。 “谢谢夫子夸奖!”丁珂儿又行了一礼。 郑良才眨了眨双眼皮,看的直发呆,这还是刚才那个拽拽的腹黑小萝莉吗? “你,说你呢,对,就是你,你想什么呢。” 李夫子指了指郑良才,郑良才恍惚间好像感觉有人在拍他,他回过神来,一脸迷茫的看着李夫子。 发现李夫子正在指着他,才咽了下口水,慌忙说道:“小生名叫郑良才,家父是村里的郑员外。 “嗯……”李夫子点点头。 “李夫子好,小生名叫乐文,家父是岳浩轩。” 轮到乐文介绍自己了,乐文微一躬身,行了一礼道。 “哦?你就是浩轩家的孩子啊?。” “是的,家父正是岳浩轩。” 李夫子本来正眯着的小眼一睁,仔细上下打量了乐文一下,点了点头。 16名学童都把自己介绍了一边后,老夫子开始给学童们讲解做人的道理。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老夫子边转着头念着,边解释着做人的道理。 乐文是听的昏昏欲睡。 老夫子说的这些,他都能倒背了。 瞅了瞅,在一旁的郑良才和丁克儿也跟着老夫子转着头,貌似听的津津有味。 “哎,看来要跟这一群小屁孩呆在一起好几年了,就当是体验下大明朝的上学日子吧。”乐文心中无奈道。 “哎呦……” “你,说你呢,你这个孩子,第一天来上课怎么就打瞌睡啊。” 李夫子拿着拐棍,打在乐文的肩头,愤愤道:“你爹浩轩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争气的孩子啊,去,站在前面,罚你站到放学。” 乐文捂着隐隐作痛的肩膀,咧着嘴,心不甘情不愿的站了起来,接受罚站。 “这老头下手可真狠啊,我半个肩膀都木了。” 第十章 恩怨情仇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罚站罚的脚指头直发酸,终于放学了,好想泡个澡,解解乏啊。 “哎,小蚊子,咱们去隔壁清云村河里捉螃蟹吧。” 乐文刚走出乡塾大门,就发觉有人在他肩膀上拍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萌呆痴,郑良才。 乐文瞅了瞅萌痴呆那对标致的招风耳,想起了眼前这小子的名字,皱了皱眉说道:“你叫谁小蚊子呢,我名字叫乐文,不是小蚊子,不要给我乱取外号。” “取……取个外号算什么啊,你也可以叫我小才子啊。”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怯怯的说道。 乐文一翻白眼,一顿无语,这个萌呆痴倒挺会给自己取外号。 “哎,你到底去不去啊,不去我自己去了。” 郑良才看乐文没有反应,以为乐文没听到他说的话呢,又问了一遍。 “清云村河里有螃蟹吗?”乐文淡淡问道。 “当然了,不止有螃蟹,还有鱼虾呢,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你难道没有去过清云村吗,那里有口泉眼,流出的水是暖的呢。” 郑良才曾跟他爹去清云村泡过几次温泉,只是他一个人时,不太敢去玩,所以才想拉乐文去。 这算什么事,隔壁青云村里有鱼有虾,还有螃蟹,裕源村却连条鱼苗都没有。 乐文自从祭祖后,每天不是看书,就是帮家里干农活,接着就是秋收,也让他如愿以偿的吃到了明朝的第一个烤红薯。 也没人跟他提起隔壁村有温泉,所以他觉得附近的村庄应该和裕源村一样吧,就没想过去看看,谁知道差距这么大。 “好吧,我正想去泡个澡呢。”乐文刚打瞌睡就有人来送枕头,反正也不远,去清云村玩玩也不错,于是便点点头答应了。 清云村和裕源村虽然相邻但是却大相径庭,清云村不光有温泉,有鱼虾,清云崔家在当地很有名气,清云崔家的族长正是唐县的前任县令。 虽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每年还是有许多士子源源不断的前去拜访早已卸甲归田的崔老太爷,把门槛都快踢断了。 位于清云村东面的金凤泉还有一段神话故事,传说金凤泉曾有一只金凤受玉帝旨意,为表彰定州百姓民风淳朴,勤劳善良,特派来给定州百姓带来财富和泉眼。 金凤路过清云村时由于飞的太累了,已经无力再飞了,就想在清云村先休息一下,谁知却被当地的猎人发现了,于是猎人纠集附近的猎户,带上猎犬想捉住这只金凤。 金凤刚恢复了点体力,身上所带泉眼又有些份量,无奈只能把泉眼放在原地,逃离此地,泉眼落地便生根,无法再做移动。 后来当地的这几名猎人都受到了天罚,猎人的后世为了忏悔,就在附近修了一座庙,取名叫做金凤庙,而这口泉眼,就叫做了金凤泉。 “你们是谁,不许你们在这里玩。”一名七岁的白胖男童站在温泉里牛气冲冲的喊道。 金凤泉里本来只有这名七岁的男童一人美滋滋的在泡温泉,却不知何时来的两名不速之客,嘻玩打闹时把水底的泥沙都搅了起来,本来清澈的泉水变的浑浊不清。 乐文刚和郑良才来到金凤泉,就看到,背对着他们站在不远处的男童转过身来就对他们呵斥,两人微微一愣。 稍一打量这男童,长的肥肥胖胖,面目可憎,乐文白了男童一眼,不屑道:“这泉水又不是你家的,为啥我们不能在这里玩?” “嘿,你算说对了,这泉水还就是我家的,你知道我爷爷是谁吗?” 白胖男童头一仰,双手叉腰,耀武扬威道。 “你爷爷是谁,管我屁事。”乐文挺了挺腰板,不屑道。 郑良才拉了拉乐文,使了个眼色道:“算了,我们还是先去那边捉螃蟹吧。” 乐文把郑良才拉着他的手甩掉,瞥了他一眼道:“怕什么,他爷爷就算是县令,别人就不可以泡了?” “嘿,你说的对,我爷爷正是前任唐县县令,我在清云村说话就是圣旨,我就是这里土皇帝,你不服吗?” 白胖男童蔑视的瞥了一眼乐文,得意的笑道。 “你知道你刚才说的话冒犯了当今圣上,犯了大逆不道之罪吗”乐文冷笑道。 “大……大逆不道?什么大逆不道,看来今天不给你们点颜色瞧瞧,你们是不知道小爷的厉害了。” 白胖男童听到大逆不道之罪,不知这是何罪,嚣张的气焰也降了三分,但是他却有些憋火了,清源村谁敢和他叫板啊。 只要是他来金凤泉泡温泉,除了他的家人,就没人敢和他一起享受这泉水之温润。 越想越恼火的白胖男童弯身捡起脚边的一块鹅卵石随手砸向乐文。 “哎呦,我的手臂。” 乐文眼见鹅暖石朝自己飞来,他连忙一闪,躲了过去,却不料这一闪,鹅暖石却砸在了他身后那位萌呆痴的左臂上,郑良才右手捂着左臂痛的差点没哭出来。 “志儿,你……你怎么能乱打人呢?” 正在这时一名身着戎装的中年人骑着一匹骏马出现在几人眼前喊道,此人正是这个白胖男童的父亲,崔宇。 崔宇是武职外官,额外外委,是从九品的武官,为人刚正不阿,人品还算不错,只可惜他的小儿子和他的性格却截然相反。 “爹,金凤泉是咱……咱家的,他们算什么东西,怎配和孩儿一起泡温泉呢。”这名叫崔志的男童见到他爹来了,便跑了过去小声嘟囔道。 “志儿,谁和你说金凤泉是咱家的?华夏大地全是当今圣上的。”崔宇说着抬头朝天空拱了拱手。 “是爷爷说的,爷爷说清源村都是咱们家的。”崔志撇了撇嘴的说道。 崔宇听到儿子的话,微微一怔,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哎,父亲怎能如此……” 话刚说完,便下马走到郑良才身旁问道:“小子,你没事吧?嗯?你是裕源村郑员外的小公子?” 郑良才捂着手臂,眼眶里满是泪水点了点头。 “哎,这个不孝子,志儿你过来,你可知他是谁?”崔宇转身对儿子喊道。 “孩儿不知。”崔志走过去又仔细瞅了瞅郑良才,挠了挠头皮,摇了摇头道。 崔宇摆了摆手道:“也罢,怪为父往年去郑恩公家拜年时,没有带上你,一起去拜谢恩公当年救命之恩,才让你作出如此不义之事。” 第十一章 如影随形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原来这位九品武官崔大人曾受过郑员外救命之恩。 事情是这样的,四年前,崔宇因剿匪受伤,而且是毒伤,请了好几位郎中前来诊治,郎中都是唉声叹气,束手无策。 说如果三日内不得到救治,就会伤口崩裂,毒发生亡。 听说裕源村的郑员外曾在发迹前在定州是开医馆的,而且当时还很有名气,后来有了儿子,就想回老家过清闲日子,就放弃了医学之道,做了个土财主。 得到消息后,崔家就马上派人去请郑员外,郑员外本来不喜欢和官宦子弟搀和太多,开始有些不肯去,后来招架不住了,无奈只能去看看能不能医治。 到了崔府,郑员外发现崔宇中的毒是三种毒蛇混合的毒,如果解毒的药有一种和这三种蛇毒对不上号,崔宇就肯定要一命呜呼了。 其实前面的几位郎中也看出了其中端倪,只是不想说而已,救好还罢了,救不好,说不定还会有牢狱之灾呢。 所以说,谁会甘愿冒这种没有把握的风险呢? 郑员外是那种看不到就罢了,看到了心就软的人,纵然有些有风险,岂能袖手旁观?眼睁睁的看着一条人命从他眼中消失呢? 于是他配制了一副解毒的方子交给了崔家的仆人快马加鞭去城里的药房抓药。 崔家仆人回来后却哭丧着脸说,方子里最后一种草药根本就找不到,跑了两三个州县的药方医馆都没有。 郑员外无奈之下,只能亲自上山去采这一种最难找的草药,黑骨藤。 毒蛇最喜欢缠着黑骨藤睡觉,而这种草药,当时只有深山老林里才有,采集起来十分艰难。 郑员外冒着被毒蛇咬的风险,前去采药,让崔家很是感动,后来每逢过年过节,崔宇都会郑员外家拜谢救命之恩,两家也就有了一些来往。 如今崔宇的儿子竟然把恩公家的小公子给打伤了,这让崔宇以后可怎么有脸再去郑家呢。 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前去赔罪了。 于是崔宇给他儿子接待了几句,便骑着马带上郑良才和乐文去裕源村郑员外家赔礼道歉。 “老爷,小公子回来了。” “你这个孩子,跑到哪了,让为父派人到处找你。” 郑员外听到家仆的喊声,马上从屋里跑出来,还没见到人就先训斥道。 “噢,崔兄怎么来了?” 郑员外走到大门前,刚要再说什么,一看他的儿子身后的崔宇不解的问道。 崔宇走上前来,抱拳躬身道:“恩公,请受崔某一拜。” “你……这是何故啊?”郑员外被搞的一头雾水。 “哎,都是我那不肖子闯的祸,在金凤泉打伤了您的儿子,真是对不住,对不住啊。”崔宇一脸愧疚道。 “良儿,你受伤了?”郑员外听到崔宇说自己的儿子被打伤了,就赶紧走到郑良才身前,抚着儿子上下打量,关切的问道。 “哎呦,爹,别碰孩儿的胳膊。”郑员外不小心触到了儿子的手臂,郑良才往后一躲,失声痛叫道。 “快让爹,看看你的胳膊怎么了。”郑员外把儿子的袖子轻轻往上一推,看到是他儿子左臂上方,一大块皮肉有些淤青发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郑员外声音有些微颤道。 郑良才就把事情的经过给他爹讲述了一遍。 “哼,这就怪不得别人了,谁让你不经为父的允许就跑去金凤泉的?”郑员外脸色微变,一摆手道。 “爹,孩儿知道错了。”郑良才被训斥了一顿,一对招风耳变的通红通红的,低下头小声嘀咕道。 “哎,恩公,此事怎能怪您家公子呢,还是怪我那不肖子太过张狂啊,崔某回去一定好好教训他一顿。” 崔宇说着狠狠的在自己胸口锤了一下。 “诶,崔兄你这是做什么啊,走,我们还是进屋再谈吧。”郑员外这时才想到大家还都在门外站着呢。 走进大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 其院中只觉异香扑鼻,奇草仙藤愈冷愈苍翠,牵藤引蔓,累垂可爱。 两边是游廊,当中是穿堂,当地放着一个紫檀架子大理石的大插屏。 转过插屏,小小的三间厅,厅后就是后面的正房大院。 正面五间上房,皆雕梁画栋,两边穿山游廊厢房,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鸟雀。 台矶之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 郑员外先让女仆把公子带回厢房,在手臂淤青处敷上专治跌打损伤的金创药。 一干人进了堂屋,分宾主落座,仆人端茶倒水,好不热情。 “你是浩轩家的儿子吧。”刚进屋坐下,郑员外对乐文和蔼的微笑道。 “回员外,家父正是浩轩,晚辈名叫乐文。”乐文赶紧起身微一躬身施礼道。 “好,我和你父亲浩轩也算有些交情,就不必客气了。”郑员外看到乐文彬彬有礼的样子,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哎,由于崔某忙于军中事物,无暇管教我那不肖子,才让他变的有些嚣张跋扈,实乃崔某之过啊。”崔宇还是觉得心有愧疚的叹了口气,自责道。 郑员外摆了摆手,劝慰道:“崔兄这件事就不要再提了,小孩子打打闹闹,受点小伤不算什么的,你又何须自责?” 乐文看郑良才的手臂也无伤大碍,心中的石头也放了下来,便起身告辞了,还是早点回家,免得又让母亲担心。 “你这臭小子,又跑到哪里去疯了?” 回到乐家大院,刚一进门,乐文便被娘亲劈头盖脸的狠狠骂了一通。 “娘,孩儿只是去同学家里玩了一会,才回来晚了。”乐文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道。 “哦,是这样啊。”王氏半信半疑,点了点头,面露一丝期盼道:“你爹去城里参加了院试了,要十天后才能回来,你这几天多在祖宗的牌位前念叨念叨,让你爹考个秀才,知道吗?” “娘,孩儿知道了。”乐文乖巧的答道。 “嗯,真乖,娘先去厨房准备饭菜了。”王氏夸奖了乐文一句,便转身朝厨房走去。 “文哥,你撒谎,我明明看到有个人骑着马,带着你和一个长着招风耳的小子从清云村往东头去了。” 母亲刚走进厨房,坐在旁边默不作声龙超就得意的开口笑道。 “嘘,你小声点。”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为啥每次他干点啥坏事,都会被龙超这小子看到呢,这小子难道有千里眼不成! …… …… 明朝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成为童生方有资格参加院试,成绩佼佼者才能成为秀才(生员)。 第十二章 葛屦履霜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呦,姐姐在做饭呢。”乐文的母亲王氏正在厨房做饭,这时三婶吴氏抱着孩子走进屋来。 厨房和堂屋是相同的,只是中间隔开了,只留了一个小门。 “是他三婶来了啊,吃过了吗?”正在厨房炒菜的王氏扭头瞅了一眼吴氏,吴氏把孩子放在堂屋和乐文、龙超一起玩,扭着屁股一扭一摆的走进厨房。 “今天家里的又揭不开锅了,二嫂你多做些啊。” 吴氏说完,就走进了厨房。 “好,他三婶你先去堂屋坐着吧,厨房烟熏火燎的,别把你熏着了。” 吴氏本来想和正在炒菜的王氏聊几句,看王氏不太想和她多说什么,脸色一变,转身便走到堂屋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吴氏其实哪里是家里没有米啊,她儿子乐天逸在两岁之前,母子俩基本都是靠大伯家和乐文家照顾,家里厨房的火从来就没开过。 都是一大家人,本来这也无可厚非,可是她家放的好米都放的生虫子了,来吃饭的时候也不舍得拿出来一粒。 三叔回来总带些好肉好菜,有时带的太多,总是剩下一半都偷偷扔掉,也没舍得吃肉的时候叫一大家子都来。 大伯不用考什么秀才,所以也没什么压力,吃的饭菜比乐文家好的多,所以三婶大多都会去大伯家蹭饭。 前几天三叔回来又是带了许多美味佳肴,又是剩了许多,没有吃完,古代没有冰箱,大热天吃不完,第二天变质了,所以就想偷偷给倒掉。 三婶正偷偷摸摸的把一大包菜肉‘哗啦哗啦’倒掉的时候,刚好被大伯母给撞见了,大伯母李氏看到非常的生气,中午还在她家吃她做的饭菜,晚上这一口子就偷偷吃独食,大伯母李氏颤抖着声音说了几句气话,转身便走了。 搞的三婶吴氏这几天也不敢再去大伯母家混饭吃了,就只能来乐文家了。 虽然乐文家吃的米是竹米,菜也只有葵菜,没有大伯家饭菜丰盛,但是总比饿着强啊。 “他三婶啊,饭菜做好了,来帮忙端下。”王氏做好了饭菜,一边往碗里撑着竹米饭,一边喊道。 “姐姐啊,妹妹我现在腾不出手啊,你看妹妹正在抱着逸儿呢。” 三婶吴氏正在逗着怀里的儿子,抬了抬眼皮说道。 “三婶,侄儿先和天逸玩着,您去帮忙吧。” 乐文在旁边看的直翻白眼,白吃白喝就算了,连一点小忙都不愿意帮,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母亲只是想一大家子和和气气的,不愿意和她斗气,可是乐文实在是看不过去了。 “你才多大啊,哪里会照看你弟弟啊,你还是不要多管了。”三婶连忙摇手道。 “娘,孩儿来帮忙端饭。”乐文看三婶根本不愿意帮忙,就想自己去厨房帮母亲端饭。 “你别动,饭太烫了,还是娘一个人来吧。”王氏生怕儿子端饭被烫到,连忙阻止道。 龙超在一旁怒视着三婶,可是因为母亲常给他讲不要惹是生非,才强压着怒气,毕竟是自己的亲三婶,他难道还出手不成? 王氏把饭菜都放了到桌子上,大家开始吃饭。 三婶吴氏让儿子放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下,用勺子舀起一勺竹米放在唇边,吹凉后放儿子嘴边,她儿子却闭着嘴巴不愿吃,于是有些不高兴的对王氏说道:“姐姐啊,你怎么总做竹米和葵菜啊,妹妹家的逸儿这几天都吃腻了,能不能改善下饭菜啊。” “他三婶啊,你二哥去城里考秀才需要钱,地里种的菜,大半都要到卖掉换钱,哪有多余的钱改善饭菜啊。” 正在吃着碗里竹米的王氏,见吴氏对饭菜很不满意,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说的。 “哎呦,要妹妹说啊,二哥考秀才这么多年了,每次去考秀才都是落榜,不如就别考了吧,这样还能让家里吃的好些。” 三婶眼珠微微一转,给王氏出了个注意。 王氏瞥了一眼吴氏道:“这是孩子他爹一生的志愿,我这个做妻子的怎么能够让他放弃呢。” “是啊,读书人的志愿都是有朝一日能够步入仕途,出将入相,我爹虽屡考不中,可是一个读书人能有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是很难能可贵的。” 乐文虽然对他爹的才学并不看好,可是却对他爹锲而不舍的精神很佩服。 三婶吴氏把手里端着的饭碗放回石桌上,站起身来,上下打量起嘴角还挂着葵菜叶的乐文狐疑道:“呦,小文啊,你莫非中邪了,自从上次听村里人说你,只言片语就把冤枉你们偷取野猪的丁氏给说的哑口无言,三婶就觉得纳闷,别人都说你聪明,可是三婶怎么觉得你是鬼附身了呢?” “那……那有,这些都是夫子教的。”乐文深知人言可畏啊,要是他三婶都说他鬼上身,村民还不把他给当烤全羊给烤了啊。 “不对,三婶看你一定有问题,要是不把附身在你身上的小鬼驱逐掉,后患无穷啊。” 三婶装作很担心的样子,不依不饶。 母亲王氏看吴氏想要为难乐文的样子,连忙解围道:“他三婶啊,你可不能乱说啊,要是被外人听到可不得了。” 三婶吴氏连忙摆摆手,柳眉微皱,伪善道:“你妹妹我哪能乱说啊,你别忘了我相公是做什么的,他可是唐县有名的风水先生啊,驱魔捉鬼可是他的拿手本事,我跟他也好几年了,难道这点都看不出来吗?妹妹我这可是对咱家小文好啊。” “嗯?爹爹!爹爹!!” 在吴氏身旁的乐天逸,看到他爹乐浩景带着用布包裹着的一大袋东西回来了,就知道他爹又给他回了美味,满脸兴奋的跑出屋去。 “逸儿,你慢点,别跑那么快。” “咚……” “啊……&#!” 三婶吴氏看到儿子跑出门外,连忙追上前去,可是没注意脚前的门槛,狠狠的被摔了个狗啃泥。 人呀,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躺下。 只见吴氏的脸磕在了门前地上,而地上刚好有一颗小石块,吴氏的小嘴不偏不倚的刚好磕在小石块上,顿时小嘴被磕的鲜血直流,白皙的俏脸被摔成了土灰色。 一颗白亮亮还带着血丝的大门牙也从嘴里蹦了出来。 “哎呦,门……门牙,这……这以后还让我怎么见人啊,我不要活了。” 三婶吴氏爬在地上费力的伸出右手捏起眼前的大门牙,不敢相信的用力眨了眨了眼睛,突然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小院里的哭喊声传出院外,别人还以为这院里有人在杀猪呢。 第十三章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铛铛铛……铛铛档” “刘村长来了,快开门。” “来了……来了。” “嗞嘎……” “呦,刘村长来了啊,请进,请进,不知您来有何事啊?” 开门的是三叔浩景,看到刘村长带着几名村民来了,连忙请他们进来。 “浩景啊,你刚从城里回来?我听村民说你们家刚才有惨叫声,我就想来看看。” 刘村长本来还在家吃饭,有个村民跑到他家说听到乐家好像有杀人似的哀号声,刘村长一听到“杀人”两字,连忙把手里的筷子扔到一旁,就连忙和村民来到乐家了。 “哦,刚才是小民的媳妇不慎跌掉了,也没什么大事,惊动了村长真是不好意思啊。” 三叔浩景连忙跟村长解释了起来。 “村长……村长……奴家有事要向您……” 三婶吴氏摔倒后就跟一大家人说,乐文中邪了,他身上有小鬼附身,要不然自己也不会摔倒。【ㄨ】 三叔刚把三婶吴氏扶进了屋,帮她清洗了下伤口,可是吴氏一听到是村长来了,就往屋外跑。 “你这个臭娘们,快回屋去,看你都摔成什么样子了,还不安分点。” 三叔见吴氏都摔成这样了,还想着给村长告状,连忙架起吴氏就往屋里走,要是让村长真以为乐文中邪了,那就不得了了,三叔浩景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村……唔……唔” 三婶吴氏还想开口说什么,浩景连忙用手捂着她的嘴。 “我说浩景啊,你媳妇想说什么就让她说,为啥要捂着她的嘴不让她说话啊。” 刘村长觉得事有蹊跷,连忙上前阻止。 三叔浩景看事情没办法掩饰了,只能给瞪了瞪吴氏,给她使了个眼色,希望吴氏不要乱说才好。 吴氏看浩景给瞪着她,心里也打起鼓来,心想要是因为告发了乐文,自己虽然出气了,但是两口子为此吵架,就太不值得了。【ㄨ】 于是又瞅了瞅浩景,然后对刘村长说的:“刘村长啊,其实……也没啥事。” 吴氏小嘴巴一张,村长就看到了她嘴里的大门牙少了一颗,一脸猜疑的围着吴氏转了一圈。 吴氏被村长看的心里直发毛,深吸了一口气,给村长抛了媚眼,嗲声嗲气的说道:“哎呦,刘村长您看啥啊,奴家又不是黄花大闺女,有啥好看的。” 刘村长被吴氏抛的媚眼电了一下,打了个冷颤,连忙说道:“没看啥……没看啥……我就是想看看你相公是不是对你实施家暴了。” “哎呦,刘村长,您真会开玩笑,奴家的相公对奴家可是千好万好啊,恨不得把奴家捧在手心里,怎么会对奴家实施家暴呢?!您说是吧?” 吴氏说完又给刘村长抛了个媚眼,在旁边的三叔浩景看的都快跳醋缸了。 刘村长被吴氏电的腿肚子都软了,怔了一怔才说道:“嗯!嗯!这倒也是,好吧,你好生调养,以后走路要小心了,不要再跌倒了,那没事我们先走了。” 吴氏纤手一摆,抚媚一笑说道:“您可真会开奴家的玩笑,村长那您慢走啊。” 三叔浩景夫妇两人走到门外,目送着刘村长一行人走远了,才松了口气。 “你这个娘们,怎么能乱说话呢,哎……回屋再说吧!” 三叔叹了口气,扶着吴氏走进屋内。 因为怕吴氏胡言乱语,在村长敲门的时候,王氏就把乐文藏到了炕下的地窖里。 北方的农户炕下面都会挖有地窖,用来储藏粮食和红薯。 蹲在地窖里的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这算什么事,真是防不胜防啊。 龙超看到三叔夫妇送村长走后,马上跑回屋内喊道:“娘,村长他们走了,您让哥哥出来吧。” 躺在床上假寐的王氏的,听到龙超进屋报信,赶忙坐起身来,打开床下面的木板,把乐文给拉了出来。 乐文一出来,就有些委屈的说道:“娘,孩儿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三婶要这么对我。” 王氏扶了扶乐文的额头,双眼微红,苦笑了一下,抚慰道:“小文啊,你三婶她摔倒了,也是想找个人出下气,忍忍就过去了。” 龙超虎目圆睁,一摆手,怨愤道:“可是三婶也太欺负人了,她是想至哥哥于死地啊。” 王氏摇摇头道:“男人要学会宽容别人,不要心存嫉恨,这样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要知道宰相肚里能乘船,如果连这都容忍不了,是成不了大事的,你们两个知道了吗。” “娘,孩儿知道了。”乐文和龙超异口同声道。 王氏淡然一笑,点点头说道:“好了,你们去东屋在祖宗灵牌前祈祷你们的父亲这次进城能够考上秀才吧。” 天色已晚,两个孩子来到东屋,跪在灵牌前。 “我说文哥,我觉得娘太软弱了,我常听爹爹讲‘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抱怨,以德报德!’虽然我听的不太懂,不过也知道里面的大概意思,难道爹爹讲的不对吗?”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觉得母亲和爹说的话好像大相径庭,有些迷糊了。 乐文瞅了一眼龙超虎头虎脑的样子,淡淡一笑说道:“爹和娘讲的都对,也都不对,这要看对什么人,和对什么事,人这一辈子活着就图个痛快,如果计较的太多,就会变的闷闷不乐,不过如果一个人非让你不痛快,让你躲都躲不掉,就要勇于面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呃,文哥,你说的好深奥,我听的不太懂。”龙超眨了眨眼睛似懂不懂的说道。 “呵呵,我也是活了二十多年才明白的。” “嗯?文哥,你说什么,二十多年?” 龙超一脸惊异的睁大眼睛看着乐文。 乐文突然发现自己失神,说漏了嘴,连忙打了个哈哈道:“噢……呵呵,咱爹就是这么给我讲的。” “呃?爹爹明白的可真晚,我现在都有些明白了。”龙超嘿嘿一笑。 乐文无语的翻了翻白眼说道:“你真的明白? 其实龙超哪里明白,他只明白一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第十四章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次日,天刚蒙蒙亮,雄鸡就开始练嗓子了。 裕源乡塾一层,教室里的学子们都一个个老老实实的坐在长凳上,手里握着毛笔在纸张上生硬的练习着李夫子教给他们的第一个字。 乐文也拿着毛笔装作第一次用的样子,在粗糙发黄的纸张上胡乱画写着。 “壹……” 本来在古代,一字的写法就是一根杠杠,至于所谓‘壹’,这个字,看上去好像是繁体字,其实是个怪胎。 明朝初年,朱元璋这位财主皇帝想要继承元朝的货币体制,发行纸币,但这玩意有个小问题,就是容易被篡改。 比如一张十块钱的票子,被人加一个杠杠马上价值翻倍,而且很难辨认出来。 于是朱皇帝积极发辉自己的聪明才智,造出了十个复杂大字解决了这个问题,于是就有了‘壹’这么一个怪胎。 虽然这是上学第一个必学的字,可是这对于刚入学的学子来说简直太难了,本来好好一个‘一’字被改成了那么多笔画。 让刚入学的同学手掌心上平白无故挨了不少戒尺,一个个都是哭丧着脸,叫苦不迭。【ㄨ】 “呜……李夫子,学生知道错了……呜” “哎呦,李夫子,您轻点……疼……” 李夫子右手里握着戒尺,戒尺的另一头放在左手心上,来回的反转着。 奇怪的是李夫子今天竟然没拄拐杖,难道他根本腿就没毛病,昨天拿拐杖就是为了敲人? “嗯?乐文啊,你怎么把壹字写的跟鬼画符一样啊,别以为夫子老眼昏花了,夫子一看你握笔的方法就是会写字。” 乐文瞅了一眼自己右手里握着的毛笔,无语的直翻白眼,他把毛笔都快当成筷子用了,这样还被夫子认出来他会用毛笔,这是什么神通。 “呵呵,好,看来你之前就跟你父亲学过了,好,很好。” 李夫子皱巴巴的老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喜悦,然后对其他学生说道:“今天谁不会写这十个数字,回去后就罚练一百遍知道吗?” “李夫子,可是学生第一个数字还不会写,回去怎么练一百遍啊。” 一个八九岁模样的瘦弱学生露出满脸疑惑,不解的问道。 “呃……这个很容易,你就先把这一个字练会再回家,知道吗?” “哈哈哈……” 学生们强忍着笑,脸都憋的通红,可是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哎呦……” “啊……” “笑!笑!笑什么笑!都给我好好的练字。” 李夫子有些恼火的在两个满脸堆笑的学生头上敲了两下,两个学生捂着头,眼泪都快从眼眶里流出来了。 古代可不像现代,你被体罚了,回去叫家长来跟老师叫板,在不行就发到网上,说这个老师体罚学生了,然后一大群人在评论里痛斥这个老师的残忍行为,最后校长经受不了社会舆论的压力,只能把这个老师给开除掉。 在古代,你被老师打了,只能忍气吞声,连个屁都不敢放,要不然回家还要挨一顿胖揍。 现代的学生待遇和古代的学生待遇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还在上学的学子们就别抱怨学习压力大了,总比一年四季没假放,上课被老师揍,回家还要干杂活的日子强吧。 “李夫子,您看学生写的对吗?” 一个清脆稚嫩的女声从乐文身旁传了出来,乐文扭头一看正是极品萝莉,丁珂儿。 只见丁珂儿用很正规的握笔姿势,在纸张上写了个端秀的‘壹’字,然后把纸张递给李夫子,李夫子眼中流出一丝赞赏,夸奖道:“好,你们看丁珂儿写的壹字,一笔一划都写的很清楚整洁,你们要像她学习知道吗?” “是,夫子。”其他同学异口同声道。 乐文瞄了丁珂儿写的‘壹’字,虽然略显稚嫩,不过还算可以,一个小萝莉写字能写的这么好,想必将来也会是个才女啊。 “李夫子,您……您看学生现在写的还行吗?”这时手心都被打的跟个红萝卜似的郑良才微微颤抖着双手把纸张递给李夫子。 “嗯!果然是不打不成器,孺子可教也。” 乐文心想郑良才这小子还真是倒霉透顶啊,昨天这小子的胳膊才被那个叫崔志的恶童用鹅卵石给砸了一下,今天手心又被戒尺给敲开了花,照这样下去,他爹郑员外就算是神医,看到他伤痕累累的儿子也够呛。 “乐文!你怎么写的还是像鬼画符啊,我看你握笔的方法虽然不太正规,但是也很有力度啊,为什么写的还是这样呢。” “啊……!……” 这李夫子说打就打,手里的戒尺挥舞的熟练至极,让乐文防不胜防,刚想把手捂住头,可是头上还是被狠狠的敲了一下。 “忍,忍无可忍,还是要忍。”乐文摸了摸肿起一个包的头皮,真是觉得自己很苦逼啊,写的好了,搞不好会被拉去烤了,写的稍微差点,就要挨打,这日子还真不好过。 明朝的花朵们,被摧残的终于熬到放学了,除了丁珂儿安然无恙,男生的手心一个个全被打成了‘咸猪手’。 没想到传说中的‘咸猪手’竟然是被李夫子打成的,乐文真是哭笑不得啊。 “小蚊子,昨天你都去我家玩了,今天我也想去你家看看。” 乐文正垂头丧气的准备回家,身后又响起了那个让他讨厌的外号,扭头一看果然还是那个呆萌痴,郑良才,正一脸嬉笑的跑了过来。 “昨天是我送你回家,又不是到你家玩,再说了,我家有啥好看的。”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心想:“又不是搞相亲,昨天去了你家,今天就非要到我家啊。” “怎……怎么,你不乐意吗?不乐意的话,那就算咯……” 郑良才看乐文一脸鄙夷的看着他,有些不知所措。 “乐意……乐意,简直乐意之至,小才子能来我家玩,我求之不得。” 乐文说着让他自己都想扶着电线杆狂吐的话,不过这个时空也没电线杆让他扶啊。 “唉,和这种幼稚的小同学一起玩,会不会让自己也变的幼稚起来啊,苍天啊,快让我长大吧,这种天天上学被老夫子打手心,放学后还被小正太纠缠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头啊。” 第十五章 暴戾恣睢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娘,孩儿放学回来了。” 乐文带着郑良才刚走进屋里就喊道。 “文哥,娘她下地里干活还没回来呢。” 龙超也是饿了才刚回到家,正想找些吃的呢,看到乐文带着郑良才,觉得眼熟,就想起了昨天和他哥一起坐在骏马上的那个招风耳:“嗯?文哥,你怎么把这个招风耳带到家里来了。” 郑良才最恨别人说他的耳朵是招风耳了,瞥了一眼龙超,有些恼怒的说道:“你说谁招风耳啊,我这是招财耳,你这个小胖子不要乱说哦。” “就说你是招风耳怎么了,你敢叫我小胖子,莫非你想找打不成?”龙超虽然有些胖,可是除了他的亲人外,谁叫他小胖子,就是想找打。 “住手……!这是哥哥的同学,名叫郑良才,他比你年长一岁,你也应该叫他哥哥才对。” 龙超说打就握紧拳头朝郑良才打去,乐文连忙伸手握住龙超的拳头,可是乐文自己的手心却被龙超的拳头狠狠的挨了一拳头,疼的乐文直嘬牙花子。 现在的乐文一点都不比郑良才惨,刚被李夫子打成红萝卜的手心,现在又被自己的亲弟弟来了一下,真是够苦逼的。 手心挨上龙超一拳,一点都不比大人锤一下轻,要不是他心性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早就哭的稀里哗啦了。 “文哥,你没事吧……”龙超看乐文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样子,有些担心的问道。 乐文怎么弄在他同学面前出丑,被自己弟弟打了一下,就受不了,那就太丢人了,于是强颜欢笑道:“切,就被你这小胖子打上一拳,能有什么事。” 郑良才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的对龙超问道:“你这个小胖子,你哥哥叫你小胖子都行,我怎么不行。” “你……你今天必须死。” 郑良才算是把龙超彻底给激怒了,说完就是一个前鞭腿,甩在郑良才的腰侧。 这种鞭腿的腿法是龙超前不久刚跟村里一个习武的师傅偷学的,也就是后来演变成的现代散打里的鞭腿和泰拳里的腿法。 只听“噗通”一声,郑良才被龙超一个鞭腿甩倒在地上,郑良才爬在地上先是愣了一愣,有些不敢相信身前这个小胖子,一脚威力这么大,紧接着就是他惨叫的哭喊声。 乐文见龙超出手如此莽撞,说打人就打人,不给这个小胖子点教训,他迟早要惹出麻烦。 “啊……文哥,你为什么打我。” 狠了狠心,伸出手一巴掌甩在了龙超的脸上,厉声训斥道:“龙超,你……你如此暴戾,如果我不给你点教训,你会迟早会闯祸的,你快把他扶起来,向他道歉。” 龙超瞪了一眼乐文,有些恼怒乐文打他的这一巴掌,然后瞅了一眼倒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的郑良才,头一仰,怒道:“不。”说完便走出屋外。 多亏乐文是龙超的亲哥哥,要不然下场肯定比郑良才还惨。 “小才子,你没事吧。” 乐文扶起郑良才,郑良才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来,捂着腰,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嘟囔道:“你……你弟弟是……是人吗……?” “良才,这件事虽然是我弟弟做的不对,可是你也不能骂他啊。” 郑良才骂他弟弟不是人,那不就是骂他的父母吗,心中有些不悦。 “我不是骂他,我的意思他简直就是……” “你们又在屋里打闹什么呢?” 郑良才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一声苍老的女声传了过来,他扭头一看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正朝这个屋子走来。 乐文听到是祖母的声音,连忙走出屋外,嘿嘿一笑说道:“祖母,没事啊,这是我同学,刚才他不小心摔倒了。” “你同学?” 老太太拄着拐杖走进屋内,上下打量了一下鼻涕都快流到嘴里的郑良才,先是怔了一怔,突然问道:“你……你是不是郑天青的孙子?” 郑良才被老太太看的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听到‘郑天青’这三个字,伸手把流到嘴里的鼻涕一抹,有些疑惑道:“老奶奶,你怎么知道我爷爷的名字。” “谁是你奶奶,你这个小畜生,怎么跑到我家来了,乐文快把他赶出去。” 老太太看着郑良才就像那个曾经害死他相公的郑天青,虽然当年不是郑天青亲手所为,可是她相公的死却跟郑天青有脱不了的关系,而且是导致她相公死亡的主要原因。 “祖母???……为什么???” 乐文被搞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 老太太气愤的瞪着郑良才,手指微颤的指着他,声嘶力竭的对乐文喊道:“你快让这个小畜生,小杂种滚出我们乐家,快……” “祖母……” “快,别问祖母为什么,你只需赶他走就对了。” 老太太说完眼睛潮湿了起来,两道眼泪顺着褶皱的眼角流了下去。 “良才,我先送你回去吧,不好意思啊,祖母发火了。” “哦……” 郑良才也是满头雾水,他刚被乐文的弟弟踢了一脚,紧接着就被乐文的奶奶骂小畜生,这一家人莫非疯了不成,无奈的摇了摇头,便离开了乐家。 乐文把郑良才送到村东头便回家了,他没有想到两家还有这么一段恩怨。 回到家见到祖母还在北屋里坐着,于是走上前去问道:“祖母,这到底是为什么?你现在可以对孙儿说了吧?” 老太太摆了摆皱巴巴的手掌,声色俱厉道:“小文,你只需知道他们郑家与我们乐家有不共戴天之仇就行了,其他的你不必知道。” “不共戴天之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祖母您为什么不告诉孙儿?” “……你……小文啊,你知道你爷爷怎么的死的吗?” 老太太一脸哀怨的瞅着乐文,颤抖着声音说道。 “孙儿,不知道……”乐文无语了,要是知道事情的原因还问什么。 “你……你爹娘都没有跟你提起过吗?” 老太太有些狐疑的看着乐文。 乐文算是被问倒了,就算他爹娘真的给这副躯壳之前的主人说过,他也不可能知道啊,这该让他怎么回答? 第十六章 志在千里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捏了捏下巴,装作回忆过去,想了片刻回道:“好像……有提过,不过孙儿都忘了。” 老太太听到乐文竟然说忘了,气得的瞪着乐文指责道:“你……你这个不孝子孙,怎么能把如此深仇大恨忘掉呢?” 乐文不置可否的说道:“孙儿知道错了,还请祖母再和孙儿讲述一下。“ “哎,是祖母老糊涂了,忘了那时你还小,也不可能记得,不过也没有必要再让你知道事情的经过了,你只要知道你爷爷是被郑天青害死的就行了,所以你以后不要再和仇人的孙子再有来往了。” 老太太摇了摇头,眼睛微闭,不愿想起过去的往事。 “娘,您老这是怎么了,是乐文惹您生气了吗?” 这时乐文的母亲王氏,从地里干农活回来,刚把锄头放在门边,走进屋内就看到老太太仰着头,闭着眼睛,脸上一道道的泪痕。 “……没……没事,老了,不中用了,又想起了过去的往事而已。” 老太太听到是王氏的声音,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王氏,摇了摇头说完准备起身离开,王氏赶紧上前搀扶,老太太摆摆手道:“你们别扶我,我自己一个人能走。” 王氏看着老太太拄着拐杖,颤巍巍的回了屋,转身对乐文问道:“你奶奶和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啊,就说了村东头的郑员外家和我们乐家有世仇。”乐文看母亲一脸疑惑的望着自己,阐述道。 王氏叹了口气,眼中流出一丝哀伤之情,自言自语道:“……哎,老太太怎么又提起这件事了。” 乐文看着母亲眼中流露出的哀伤,有些好奇的问道:“娘,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奶奶她也不肯说。” “……你奶奶既然不愿意和你说,那你就别再想这件事了,上好你的学就行了。” 看来母亲也不愿再提起此事,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看来奶奶根本就是被气糊涂了,刚才问他父母有没有给他讲过,也只是随便一问,根本就没在意一个小孩子的答案。 “娘,您回来了,孩儿都快饿死了,您快做饭吧。” 乐文正在低头思索的时候,听到龙超的声音抬头一看,这个小胖子刚打走进屋里,就跟饿鬼投胎一样东张西望的看母亲有没有带什么吃的。 “好,超儿饿了,娘去给你做饭去。” 王氏看龙超喊着饿了,微微一笑,便走朝厨房走去。 乐文看龙超坐在石凳上,默不作声的样子,以为龙超生气了,便走到龙超旁边的石凳上坐下,然后有些迟疑的问道:“龙超,你……不怪哥哥吧。” “哥,只是一点小事而已,你教训的对,我是有些莽撞了。”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毫不在意的憨憨一笑。 乐文看龙超毫不在意的样子,淡然道:“明年你也上学吧。” “我不想学文,我只想做个大将军学卫青霍去病,横扫漠北。”龙超一摆手说道。 乐文觉得龙超说的话很是幼稚,淡然一笑道:“呵呵,你只习武,连个武经都看不懂,最多就是个伍长,如果你能学文,以你的资质考个武举人,才有一线可能施展你心中远大的抱负。” 龙超似懂非懂的挠了挠后脑勺,点了点头说道:“那我听哥哥的。” 明朝的武状元是在崇祯年间才有的。 大臣爵位有公、侯、伯,得到封爵很难,但是武官相对容易,文官可就难了,武官可以世袭公侯伯,指挥以下武官都可以世袭。 只有都指挥使、都督需要军功升任,都督、都司退休或死后,儿子继任指挥使,武科三年一试,考试内容主要是策试和马步弓箭。 “小蚊子,对不起。” 第二天刚进到教室坐下,旁边的郑良才就一副愧疚的样子看着乐文,他回家后,就问他父亲郑员外,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郑员外也是含含糊糊的跟他说,这件事是他们郑家对不起乐家,其他的也不想跟郑良才解释。 因为此事,郑良才一夜都没有睡好,两人虽然才刚认识,但是乐文却是他的第一个朋友,而且他觉得乐文人很不错。 乐文没有古人那种封建的老思想,最主要是他又不是真正这个时代的人,淡然一笑说道:“为什么要说对不起,那都是老一辈的事了,我不会介意的。” “你……你真不的不介意?” 郑良才眨了眨双眼皮,不敢置信的问道。 乐文在郑良才胸口来了一拳,淡然一笑说道:“以后不要再提此事了,记住,我们不光是同学,还是朋友。” “朋友?……你也当我是朋友吗?”郑良才捂着被打了一拳而感到疼痛的胸口,脸上却是一脸喜悦的表情。 这时腹黑小萝莉丁珂儿,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旁边,柳眉一挑,调笑道:“你们两个是想学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吗?“腹黑小萝莉一笑左边那颗小虎牙就露了出来。 “哎呦,不错哦,想不到你还知道桃园三结义。”乐文学起了周杰伦的腔调想逗一逗腹黑小萝莉。 腹黑小萝莉柳眉一挑,得意的瞅了一眼乐文,一脸神气的说道:“哼,这算什么,我爹爹经常带我去城里听书,这一段听的太多了,我都能说上几段呢!” “那你说几段来听听啊,我们来当你的听众,看看你说的怎么样。” 乐文对着腹黑小萝莉说完,瞅了瞅郑良才,对他神秘一笑。 “才不要,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捣什么鬼,就你们那点伎俩……哼!” 腹黑小萝莉说完便坐在长凳上练起了毛笔字。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这小萝莉也太狡猾了,本来想趁她说完段子,抛给她一枚铜板,说声:“好,这时小爷赏你的。” 谁知道她不上当,真是有心计的腹黑小萝莉啊。 “丁珂儿,你握笔的姿势是谁教你的?你之前一定有练过吧!” 乐文见腹黑小萝莉一本正经的握着毛笔在纸张上练字,笔力不像是刚学了几天的样子。 “嗯,是呢,我爹爹之前教我练的,要不然昨天还不和你一样,被敲成猪头,那还让人家怎么出门……” 腹黑萝莉说完瞅了瞅乐文,诡异一笑。 乐文摸了摸昨天被李夫子用戒尺敲肿的头皮,翻了翻白眼,无语了,没调戏到这个腹黑小萝莉,反而被她给调戏一把。 第十七章 分家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怎么也拥有现代的成年人的灵魂,怎么能让这个腹黑小萝莉耍弄一把呢。 于是对丁珂儿微微一笑说道:“我有个问题一直想不通,想请教你,你说请兔子和乌龟赛跑,请猪当裁判,你说兔子和乌龟谁会赢?” 丁珂儿先是蔑视的瞟了一眼乐文,觉得乐文这小子看起来挺聪明的,原来这么傻,不假思索的说道:“脑子烧掉啦你!这么简单的问题还一直想不通,当然是兔子赢了,笨蛋。” 说完看乐文诡异的看着她笑,在旁边的郑良才也捧腹大笑起来,忽然意识到自己钻进了乐文下的套里了,白皙的俏脸微微一红,举起粉拳就朝乐文打去。 “哎呦,猪裁判打人了……” “咳……你们两个在打闹什么呢!过来!” 腹黑小萝莉正在追着乐文打,这时李夫子走进了教室,清了清嗓子呵斥了起来。 “丁珂儿,你为什么打乐文?” 腹黑小萝莉装作委屈道:“他……他欺负我?”说着两道眼泪就流了下来。 乐文站在旁边扭头看了一眼腹黑小萝莉,都看傻眼了,这小萝莉都可以去拍电影了,怎么说哭眼泪就流出来了,这下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乐文,你……你是怎么欺负她的?” 李夫子瞪着眼看着乐文,气得咬牙切齿的。 “我……她说怎么欺负了就怎么欺负了吧?” 既然被中了小萝莉的奸计,乐文也不想去解释什么了,已经做好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准备了。 “好,既然你敢作敢当,你罚你把今天学的东西,放学回家后抄写一百遍,好了,你们回座位吧?” 老夫子从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既然乐文承认了,就不像再给体罚他了,变成了精神折磨。 两人回到座位,腹黑小萝莉得意的瞥了一眼乐文,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心道:“罚抄一百遍,还不如打我一顿呢。” “哎,你怎么不跟李夫子解释下呢。” 腹黑小萝莉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啊,看乐文平白无故被李夫子教训了一顿,看他的样子还像无所谓的样子,觉得不解气,还想再耍下乐文。 刚坐在座位上的乐文耳边就传来了腹黑小萝莉的低声细语。 “我最受不了女孩子掉眼泪了,李夫子最多也就是打我一顿,罚我抄写一百遍了,这点又算什么呢?” 乐文说完不再理会丁珂儿,留下了腹黑小萝莉的不知所措。 放学后,乐文刚站起身准备回家。 腹黑小萝莉拍了拍乐文的后背,柳眉一挑说道:“好嘞,看你把事情都承担下来了,那你罚写所需的纸张,本姑娘来承担好了。” 乐文转身看了一眼腹黑小萝莉有些歉意的样子,神秘一笑道道:“那你不如帮我抄写了吧,要不就算咯。” “你……哼,本小姐好心帮你,你还想得寸进尺。”话刚说完腹黑小萝莉便气呼呼的转身离开了。 十日后,乐家大门前被人一群村民围的严严实实的,略微一看,足有两三百人,敲敲打打,锣声不断,甚是热闹。 “哎,听说乐家的老二去城里参加乡试,考中了秀才呢。” “是啊,我说怎么他家突然变的这么热闹啊,没想到乐家老二竟然也能考中秀才,真是不得了。” “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呢,乐家老二不但考上了秀才,还是廩膳生员呢。” “李二子,你就别卖弄你那点墨水了,廩生生员和秀才有啥不同吗?” “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廪膳生员名额可是有限的,一个县才二十人,每月能领廪米六斗呢!” “啊……是吗?这么多,可真是了不起啊。” 围在人群外面的村民,你一言我一语的,眼中都露出了羡慕之色。 “呦,二哥啊,你算是给我们老乐家光宗耀祖了,见了县官大人都不用下跪了啊。” 乐文的父亲,乐浩轩刚被一群人簇拥着走进了院子里,三婶吴氏就笑嘻嘻的走到乐父身前献媚道。 乐父脸一红,摆摆手,谦逊道:“只是运气罢了,运气罢了。” “这哪能是运气啊,这是我们老乐家祖先显灵了啊!” 簇拥在旁边的大伯乐呵呵的憨笑道。 “老二啊,咱们还是进屋说吧。”老太太高兴的眼都眯成了一条缝,连忙让一家人进屋说话。 村民看也没什么热闹可看了,就渐渐的散去了。 “娘,……儿子有一件事想跟您商量。”一家人刚走进屋坐下,乐父刚喝了一口三婶端来的茶,就有些迟疑的对老太太说道,连眼皮都不敢抬一下。 老太太满脸喜色的摆摆手,想都没想的就说道:“说……啥事娘都答应。” 乐父抬眼瞅了一眼老太太,半信不疑的问道:“您真的啥事都答应?” 老太太见乐父一脸诡异的样子的,愣了一愣,起疑道:“你……你到底要和娘商量什么事,别吞吞吐吐的,都是个秀才了,还是这么一副窝囊样。” 一大家人都瞅着乐父,乐文也不知道他爹葫芦里在卖什么药,不过乐文还真是出乎意料啊,没想到他爹竟然能考中廪膳生员,看来是自己失算了,失算了好啊,以后的日子要好过些了,最起码不用每天吃竹米,嚼葵菜了。 乐文四下张望了一下,看一大家子都正瞅着自己的呢,反正早晚要说,不如现在就说了吧,于是一咬牙道:“娘,儿子想……分家。” ‘噗……’ 坐在上位的老太太正端着茶,刚喝了一口,还没有咽下去,听到‘分家’两字,就把嘴里的茶水喷了乐父一脸,大骂道:“你这个不孝子,刚考上秀才,就想把老娘这把老骨头甩掉,真是作孽啊……” 老太太边说边抹着眼泪,乐父尴尬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伸手把鼻子上的茶叶用袖子抹掉。 然后怯生生的说道:“……娘,你听儿子说,明年我想带妻儿去唐县,在那里学习要好的多,请娘谅解。” 第十八章 时光如梭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光阴荏苒,如白驹过隙,忽然而矣! 三余年后。 东边的太阳刚刚升起,在唐县城,东角处的一户普通贫民家中传出一阵阵微弱的织布声,和郎朗的读书声。 这户人家房屋看起来很陈旧,房屋中间是堂屋,堂屋两边分东西两间厢房,屋顶上的长着青苔的瓦片都有些残缺不全,院子里的一颗柿子的树枝伸延在瓦片上,树枝上的一个红彤彤的柿子俨然已经熟透了,‘啪’掉在瓦片上顺着倾斜的屋顶滑落了下去。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啊……” 一个年纪十一岁的少年,身着白色粗布盘领衣,胸前挂着一颗狼牙,温文尔雅,气宇轩朗,头戴四方平定巾,小麦色皮肤,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 突然觉的头上被什么砸了一下,少年伸出右手揉了揉头,低头瞅了一眼先是从房地落在他头上,然后掉在地上已经摔烂的柿子,翻了翻白眼,把左手里拿着的一本《诗经》放在身旁,站起身来,看了看柿子树。 柿子树的树干又粗又大,树叶开展,带绿色至褐色,无毛,散生纵列的长圆形或窄长圆形皮孔,长满绿叶的树枝上,挂着的柿子大多已经变得红彤彤的了,只有少许还略带青涩。 看着红彤彤的柿子,白衣少年不禁咽了咽口水,扭头对屋里喊道:“娘,柿子都熟了,可以采了吧。” “什么?柿子熟了,我来采。”从屋里没有传出女人的声音,反而传出一声兴奋的憨厚之声。 “呵呵,这个还真要你来不可了,你爬树比猴都快。”白衣少年摸了摸胸前的狼牙,调笑道。 话音刚落,一个十岁模样的少年,皮肤微黑,长的粗眉虎目,边穿着一件灰色长褂边打着哈欠从西边的厢房走了出来,还是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 灰衣少年刚走出屋外,一名年纪三十出头,身着一套蓝绿色的罗裙,红润的脸颊,长相普普通通的妇女就从堂屋走到门前说道:“你这个做哥哥的,怎么让弟弟去爬树啊,柿子树这么高爬上去多危险啊。” “娘,没事,这对孩儿来说只是小菜一碟。”灰衣少年不以为然,淡淡一笑,说着就走到一人粗的柿子树旁,手往树上一扶,脚一蹬,就往上攀爬了起来。 白衣少年见灰衣少年正在往上爬,走进屋里拿起圆木桌上的一个箩筐就跑了出来。 “弟弟,你摘到一个,就往箩筐里扔,掉地上一个,就罚你给母亲捶背一个时辰。”白衣少年抬头看着已经爬到树端的灰衣少年,诡秘一笑道。 灰衣少年伏在树上,一伸手就摘了一颗柿子,只是随手一扔,竟然就刚好落在了箩筐里。 “哥,怎么样,扔的准吧。”灰衣少年得意一笑,朝树下面的白衣少年说道。 白衣少年淡淡一笑说道:“别得意,才刚扔了一个柿子,树上的柿子还多着呢。” 这一家人是谁呢,想必各位都看出来了,这正是三余年后的乐文一家人,也就是弘治十六年。【偷香】 今天一家人刚搬到了唐县,不过房子是租的,乐父给人写书信和对联来养家,不过收入很微薄,还要靠母亲织布贴补家用。 现在正直夏季,再过一个月就是三年一次的秋试,乐文每天都是早早的就起床读书了,龙超也很努力,因为昨晚看书,睡的太晚,才起床晚了。 龙超边采柿子边准确的把柿子扔到箩筐里,没一会,箩筐里的柿子就快满了。 “龙超,再扔一个就下来吧,摘多了吃不完就坏了。”乐文看了看箩筐里红彤彤的柿子,抬头对龙超喊道。 “文哥,好的……”说着就又摘了一个,随手往下一扔,可是因为箩筐的柿子都快满了,最后一个柿子落在箩筐里竟然自己蹦了出来。 龙超看到掉在地上的柿子,哈哈一笑道:“哈哈……文哥,这怎么算。” 乐文摆摆手道:“你快下来吧,我和你一起给母亲捶背,母亲每天织布,我们不能帮上什么,只有靠努力读书和帮母亲捶背,来孝敬母亲了。” 由于乐母每天从早到晚织布,身体也累出了一些痼疾,乐文和龙超每天都给母亲捶背按摩,才会有些缓解。 王氏想到相公还没有吃早饭,看了看箩筐里的红彤彤的柿子就对两兄弟吩咐道:“你们兄弟俩带几个柿子去给你爹带去,早上你爹还没吃饭就去摆摊了。” 乐文和龙超齐声道:“好的,娘。”话刚说完两兄弟便带着几个柿子往市集走去。 “卖糖葫芦……又酸又甜的糖葫芦……” “卖烧饼了……又香又大的烧饼……来看看啊……” 市集还是往常那么热闹,熙熙攮攮的人群,在市集里来回穿插着。 乐文两人刚到市集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连忙跑了回去,喊道:“小才子,你怎么在这里。” 熟悉的身影是一个,一身锦衣的俊美少年,俊美少年正在路边的买糖葫芦,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外号。 回头一看,发现是乐文,兴奋的把手里刚买的糖葫芦都扔掉了,跑到乐文身前喊道:“我听人说你家搬到城里,可是却不知道你到底住哪里,再做一个月就要秋考了,我就让我爹带我来城里的宅子里住了。” 乐文伸出拳头,两人的拳头又是一击,哈哈大笑起来。 “文哥,又是这小子……”龙超看到郑良才有些不悦道。 “怎么,你又想打人不成?”郑良才两手才一掐腰,质问道。 龙超虎目圆睁的盯着郑良才道:“打你又怎滴……” 乐文看龙超又想打人,连忙阻止道:“龙超,你怎么还是这么冲动,说火就火呢,我和郑良才是好朋友,好同学,你要是再难为他,就是和你哥过不去。” 龙超听到乐文这么说,心中不悦道:“打他做什么,他能挨过我一拳吗?” 乐文正想开口说话,郑良才哈哈一笑说道:“ 第十九章 文武之道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龙超见郑良才好像并没有畏惧的样子,哈哈一笑道:“好,几年没见,你这小子比以前有种了啊!” “呵,我当年也没有怕过你,来吧,我就站这里,让你打上一拳,看你现在的威力到底如何。”郑良才扎好马步,做好挨打的姿势。 龙超看这小子姿势都摆好了,拳头握的‘咯咯’直响,一拳就朝郑良才打去。 “嗵……” 只见龙超这拳打在郑良才的胸口出,郑良才往后缓缓倒退了几步,并没有什么大碍。 “呦,小子,不错嘛,有长进,能挨上我龙超一拳的人不多啊,你师傅到底是谁?”龙超看到郑良才挨了自己一拳,竟然没有什么大碍,对郑良才有些好奇了。 乐文看的也是目瞪口呆,想不到这小子,一段时间不见,竟然还学会武术了,才子会武术,老师挡不住啊。 别人不知道,郑良才自己还不知道,虽然他的师傅是他爹花大价钱请来的,可是毕竟练习的时间不长,也就半年的时间,挨了龙超一拳,还是有些吃不消,只是强忍着罢了。【ㄨ】 郑良才看到两人都对自己的变化很好奇,故作神秘道:“我师傅是谁,这个可不能说。” 乐文无语的翻了翻白眼,摸了摸胸前的狼牙道:“你们两个都成了文武双全了,这不是把我都比下去吗,不行,我也要习武。” 龙超摆了摆手,开玩笑道:“文哥,你还要学武啊,你文采要比我好的多,要是还会了武术,那你兄弟我,还不被你欺负死啊。” 郑良才扶了扶胸口,深吸了口气,也符合着说道:“是啊,小蚊子,你还是别学了,哈哈。” 两个人正在开乐文的玩笑,这时从市集西边走来一人,一身肥肉,锦衣玉带,肥头大耳,面目可憎的肥胖少年手里摇着扇子带着两名恶仆,朝这边走了过来。 乐文仔细瞅了瞅这个朝他们走来的肥胖少年,对旁边的龙超和郑良才道:“小心了,这家伙来者不善。” 郑良才也发现了走来的肥胖少年正是当年在凤凰泉的泡温泉那个胖童,崔志,看到崔志身后那几名恶仆,低声说道:“我们还是赶快跑吧,凭我们三人,不是他们的对手。” 乐文冷笑道:“你的武术算白学了,我以为你学了武术,性格也变了,怎么还是这么没种。” 郑良才被乐文这么嘲讽,面子上有些过不去了,挠了挠有些发红的招风耳道:“谁……谁没种,他敢动我们,我就跟他拼了。” 龙超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文哥,这人是谁?看你们一脸警惕的样子?莫非这人和你们有仇?” 话刚说完,崔志就咪着眼,不怀好意的瞅着三人,手中扇子一甩,讥笑道:“哎呦,真是冤家路窄啊,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们两个小子。” 乐文‘哼’了一声,不屑道:“我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这头肥猪,你今天是想清蒸啊,还是红烧啊,哈哈。”说完冷笑的瞥了一眼崔志。 “你……好啊,给我上,打死他们。”崔志本来想嘲讽一下乐文他们,谁知道自己先被嘲讽了一番,气得吹鼻子瞪眼的,命令身后的两名恶仆就要打乐文他们。 两名恶仆接到主人的命令,挽起袖子就朝乐文打去,可是还没出手龙超一拳就打在了一名恶仆的肚子上,恶仆捂着肚子,痛苦道:“你这小子……” 另外一名恶仆看到同伴竟然一拳就被龙超打的直不起腰了,有些不知所措起来了,怯生生回头瞅了一眼崔志。 “哎,你们看,这个灰衣少年好厉害啊,一拳竟然把大人都打的受不了了。” “是啊,真是神力啊,将来想必也是叱咤风云的名将啊。” “切,这年头,学武有什么用,还不如学文呢。” “李老三,你懂什么,文官最多是个宰相,文武双全的才能拜将入相,封侯拜爵啊。” “是吗?看来文武双全才是王道啊。” 在一旁看热闹的商家路人也滔滔不绝的议论了起来。 崔志看到眼前这个灰衣少年,竟然如此厉害,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可是气势上却也一点不落下风,踢了一脚捂着肚子的恶仆,呵斥道:“你这个没用的东西,都给我滚开,我自己来。” 说着就一拳打向龙超,龙超没有躲闪,因为他觉得这个白胖子,看起来虽然面目可憎,可是好像并没什么武功。 崔志一拳打在龙超的肚子上,龙超直觉自己的肚子好像被锤子敲了一下, 胃里翻江倒海了起来,龙超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看走眼了,眼前这个白胖子一拳一点不比自己的力量差。 “噗……” “啊……好臭,龙超你这家伙,放屁好臭。” 在龙超身后的乐文和郑良才,一只手捏着鼻子,一只手在鼻子前扇了起来。 要知道崔志的爹,崔宇可是武将,虽然只是九品武官,可却是靠自己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一点也没有靠自家的名望,去走后门。 “哼……我以为你这家伙有多牛呢,原来也不过如此。” 崔志说着就又要动手打龙超,这时郑良才却挡在了他身前,一脚朝崔志踹去,崔志连忙闪到一边,接着就是一脚踢在了郑良才伸出的腿上。 郑良才没想到崔志这家伙,虽然肥胖,可是动作却如此轻盈,愣了一愣,直觉腿上一痛,就倒在了路边,抱着腿,额头的冷汗直流。 乐文看崔志这家伙,也不是好惹的,瞅了一眼卖糖葫芦的正在旁边看好戏,一咬牙,跑到卖糖葫芦身前,拽起插糖葫芦的长棍,就朝崔志打去。 “哎呀,你这小子……小爷今天非打死你。” 只见插糖葫芦的长棍打在崔志身上,崔志锦衣上瞬间插满了糖葫芦,搞的崔志都快成糖葫芦了。 “住手,你们这群小兔崽子,竟然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在街头打斗,快把他们抓起来。” “是……” 这时只见几名衙役跑了过来,围观的人群给衙役让开了一条道。 “你们谁敢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崔志看到衙役要逮捕他,怒喝道。 第二十章 文斗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衙役甲被崔志的怒喝给唬住了,有些胆怯的问道:“你是谁?” 崔志得意一笑,把身上的糖葫芦拔下来一个放到嘴里,咬了一口说道:“你们这群狗奴才,难道不知道我爷爷崔高德是本县的前县里吗?” 衙役甲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回头瞅了一眼他们的头,不知所措的问道:“李巡检,这该怎么办?” 李巡检瞅了一眼崔志得意洋洋的样子,心中不悦,想都没想,就指着他们喊道:“把这些寻衅闹事的家伙全给我抓回去。【ㄨ】” “是……”衙役们接到命令,齐声道,便要去抓乐文三人。 龙超做出一副要打架的姿势,低声问道:“文哥,怎么办。” 乐文翻了翻白眼道:“还能怎么办,束手就擒呗,不管是反抗,还是跑,罪名更大。” 郑良才苦笑道:“哎,刚来城里就要进衙门。” 崔志回头一看,自己的两名恶仆早都不知道跑到哪了,大骂道:“你们这些不知死活的狗奴才,你们抓我容易,想再送我出去可就难了。” “啊……混蛋” “让你再骂……” 李巡检见这个白胖子嚣张的样子,忍不住给了他一巴掌。 四人被衙役押到了县衙,县太爷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姓赵,胡须有些微白,眼神却很有神,坐在堂上的椅子上,一拍惊堂木,瞥了一眼跪在堂下的四人懒洋洋道:“你们四人是谁先挑头闹事啊?” 乐文三人齐刷刷的指着崔志道:“是他!” 赵县里对站在左边李巡检问道:“李巡检,他们所说可属实情?” 李巡检一躬身回道:“回大人,属下问过几个旁观的民众,的确是这个白胖少年先动的手。” 跪在堂下崔志‘哈哈’一笑,站起身来,把手中的扇子甩开,扇了两下,一脸得意道:“赵县令,你可知道我是谁吗?” 赵县令被崔志问的愣了一愣,扭头看了一眼站在右边田师爷道:“他是谁啊?” 田师爷走到崔志身上,仔细打量了一番,脸色一变,回到赵县令身边,附耳低语道:“这是前任县令,崔县令的孙子。” 赵县令听到是前任县里的孙子,身子也是微微一怔,低声问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田师爷眼珠微微一转,对赵县令附耳道:“大人,小人看不如这样……” “好……这样甚好……”赵县令听完田师爷的密语,连连点头,拍手叫好,然后对堂下的四人说道:“本来你们寻衅闹事,本老爷应该让你们各挨十大板,不过本老爷看你们年纪轻轻,看着都像是读过书的人,不如就由本老爷出三道题,你们跟对子,对的上就不挨板子,对不上就别怪本官了。” 龙超有些不乐意了,本来他们就不应该挨板子,为什么还要对什么对子啊,正想开口说些什么,乐文给他使了个眼色,摇了摇头,他又把想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赵县令看堂下四人并没什么异议便开口出题道:“蚕吃桑,桑养蚕,桑枯蚕死。”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然一笑道:“女思男,男想女,男欢女爱。” 赵县令先是微微一愣,然后点点头,抚了抚胡须,笑了笑:“嗯!对的不错。” 旁边的田师爷也连连点头。 接下来是郑良才,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微微一想,便道:“石拦水,水淹石,水落石出。” 赵县令点了点头:“对的还算工整。”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想了片刻道:“星蕴斗,斗含星,斗转星移。” 赵县令又点连连点头,笑了一阵,看了看崔志。 崔志会意,摸了摸额头的汗珠道:“碗碰盆,盆磕碗,盆破碗碎。” 乐文三人听完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虽然崔志对的挺俗气,但是也算是对上了,赵县令拍了下惊堂木,不慌不忙道:“公堂之上,岂能随意喧哗,好了,现在本官出第二道题目,八面通行,八面通,八面灵通!” 还是按刚才顺序,乐文稍加思索,便道:“五洲客至,五洲客,五洲贵客!” 乐文刚说完,郑良才就急不可耐的,转着头念了起来:“四合院落,四合院,四合庭院!” 龙超看他们两个这么快都就对上,他还没想好呢,一会仰头,一会低头,才说道:“四方援助,四方援,四方协助。” “嗯……” 赵县令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又轮到崔志了,崔志急的白脸变成了红脸,抓耳挠腮想了半晌才啃啃巴巴道:“……百科全书,百……科全,百科……大全。” 赵县令没说什么,他左边站着的田师爷,竖着大拇指笑道:“好啊,崔公子对的太好了。” 赵县令微微愣了田师爷一眼,田师爷知趣的连忙止住了笑容。 “下面是最后一题了,是一副对联,本官出上联,你们对下联。”赵县令说完,清了清嗓子道:“一盏清茶,解解解元之渴。”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低头想了一下道:“五言绝诗,施施施主之才。” 赵县令听到哈哈一笑,拍手道:“好,好,文词流利,后生可畏啊。” 郑良才眨了眨双眼皮,斜着眼,扭头瞅了瞅乐文,想了片刻道:“半曲高音,乐乐乐府之心。” 又该要龙超了,龙超肚子里那点墨水都快被用光了,急的直挠后脑勺,才突然想到:“半矢流羽,中中中行之盔。” 赵县令抚了抚须,瞪了一眼龙超道:“你这粗眉虎目的少年,我出的题目是清雅之题,你对的文词,却隐含杀气,莫非你对本官不满不成?” 龙超没想到赵县令竟然发怒了,他其实也没有杀气不杀气的,就是对这么些词比较感兴趣罢了,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了。 乐文赶紧对赵县令解释道:“县令大人,小人的弟弟并没有对您不满,只是他本身就对战争感兴趣罢了,请县令大人莫怪。” 赵县令不停乐文的解释,不满道:“无须多言,要是不杀杀这粗眉少年的气焰,岂不是有伤本官的威严?来人,把这粗眉少年拉出去仗刑二十。” “属下遵命……” 两名衙役接到赵县令的命令,便想拉龙超往外走,可是两人却怎么也拉不动。 赵县令大怒道:“你难道想大闹公堂不成?” 龙超想了想:“罢了,不就二十棍子吗。”于是便任由两名衙役拖着他往外走。 乐文连忙阻止道:“县令大人,小人愿为兄弟分担十仗。” 赵县令一摆手,不耐道:“随你。” 堂下的崔志脸都笑开了花了,对赵县令问道:“赵县令,既然他们都挨打了,那我还用对下联吗?” 赵县令正怒火中烧呢,管你什么前县里的孙子,瞥了一眼崔志,淡淡道:“当然要对。” 崔志这下傻眼了,他本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对,以为乐文两兄弟挨打了,他就不用对了,没想到还是要对,急的汗如雨下,半晌才憋出一句:“我爷爷是前任县里,能不能不打我啊。” 第二十一章 往事如烟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一听到前任县令,赵县令的怒火立马消了一半,扭头瞅了瞅田师爷低语道:“你看这件事该怎么办?” 正在发着呆,好像在思索什么的田师爷,好像没听到,没有吭声,赵县令拍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来,对赵县令附耳低语道:“小人看这件事不如这样……” 赵县令边听,边连连点头道:“好,好……就按你说的说的办吧。” “咳……” 赵县令先清了清嗓子,然后大声道:“此案该受罚的已经受罚了,就此退堂吧。” “哎……” 郑良才有些不甘心,还想说什么,可刚张开口就被两名衙役给架了出去。 “哎呦……” 乐文三个人被衙役拖到大门外扔了出去。 “这帮家伙打的可真狠,我还是第一次挨板子呢,这个仇一定要报啊。” 衙门大门前龙超和郑良才两人搀扶乐文,乐文前世今生哪里挨过板子,就只见电视里动不动就50大板,100大板…… 等到自己挨上第一棍子,就知道那些全是坑人啊,十板子打完,都快站不起来了,后背上的衣服都给打烂了,这下回家可该怎么给娘交代。 再看看龙超背上,除了和自己一样背上的衣服破了,可是却像没事人似的,看来在读书之余,还是练下武艺吧。 就这样乐文被两人搀扶着,一瘸一拐的走到了家门口的红漆大门外。 “小蚊子,我就不进去了,你们保重。” 郑良才心有顾忌,止住了脚步。 乐文觉得也是,他哥俩衣服都破了,郑良才却好好的,难免有些不妥,便一抱拳道:“好,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再会。” 郑良才也是一抱拳拳道:“好,再会。”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铛铛铛……” “娘……我们回来了……” “来了……” “嘎吱……”红漆大门打开了。 “呦,你们这俩个臭小子是怎么搞的,怎么满身是土啊。” 王氏刚打开大门就看到乐文和龙超灰头土脸的,赶忙用袖子给两个儿子把脸上的灰尘抹掉。 可是当王氏转到他们身后的时候,才发现两个儿子后背的衣服都破了,脸色一脸,大骂道:“你们是不是和别人打架了?” 龙超刚要开口说什么,乐文拍了他一下,对王氏尴尬一笑道:“娘……,孩儿以后不敢了。” “哎,你们这两个臭小子,前天刚给你们做的新衣服,两天就给弄破了,看娘不打你们。” 王氏说着就往乐文后背上拍了一下。 “哎呦,娘,……”乐文赶紧转过身去,就往西屋里跑。 龙超愣了一愣,也马上跟上,跑到了西屋。 “哎,你们把破了的衣服脱下来,娘给你们补一下。” 王氏觉得奇怪,她只是轻轻一拍,乐文就疼的受不了……肯定是打架被人给打了。 乐文两人进屋赶紧把身上破了洞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以前的旧衣服。 “……咚咚” “你们俩个把门开打,娘看下你们伤的怎么样。” “……吱” 西屋的木门打开了,乐文拿着两个旧衣服递给了母亲。 “娘……没事,就是受了点小伤,睡一觉就没事了。” 王氏摇摇头,叹了口气道:“哎,明年二月就要县试了,你们还出去惹事。” 说完便拿着两个破了洞的衣服放到桌子上,在抽屉里取出针线,撕了两块破布,便缝补了起来。 乐文走出屋子,来到王氏身旁的凳子上坐下,看娘一针一线的为自己缝补衣服,心里惭愧道:“娘,都是儿子不好,又惹您生气了……” 王氏边用顶针顶着针尾把针线穿透衣服,边跟乐文讲起了道理:“哎,你兄弟俩在城里不比咱们乡下,打架没人管你们,在城里打架,会被官府缉拿的,是要挨板子的,知道吗?”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乐文看着眼前的一幕,竟然不自觉的眼角流出一滴眼泪,眼泪顺着脸颊掉落在他的手背上,他连忙擦掉眼泪,然后转身回到屋去读书了。 乐文挨打就算被打断骨头,他都不会哭,可是在这一刻,母亲的慈祥,让他感动了,他心中默默发誓,一定要让娘过上好日。 “我说文哥,你怎么哭了,这可不像你,挨了几板子就掉眼泪了?” 龙超看乐文眼睛微红,打趣了起来。 乐文没功夫跟他开玩笑,摸了摸胸前的狼牙道:“下个月就要院试了,我们不能辜负了爹娘的辛苦知道吗?” “哥,知道了,我觉得考秀才应该不难吧。”龙超有些不以为然。 乐文捏了捏下巴,边想边说道:“你也太骄傲了,院试不比县试和府试,要知道咱爹考了那么多年都没考上秀才,咱俩只要有一人能考上秀才,也是还了爹的心愿了。” 乐文觉得龙超虽然冲动,好武,可是资质却比乐父好的不止一点半点,要知道乐文可是现代人,而且还是古文学文科生,就是这样还是要每天刻苦读书才行。 可是龙超虽然也是每天刻苦读书,却学的很快,乐文有时候真觉得,这家伙是不是也是穿越过来的啊,不过又觉得不像,因为他曾试探过龙超,说了些现代的东西,龙超却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还是装的。 这三年在老家过的还是和以前差不多,每天还是家长里短,村里的长舌妇还是东家长,西家短。 到了学校,除了读书写字,四书五经,就是时不时被那个李夫子打上一下,事后还要被旁边的腹黑小萝莉取笑一番。 说起这个腹黑小萝莉,乐文就感叹有钱就是好,两年前腹黑小萝莉一家说搬家就搬到了唐县,不像自己家,说搬家,搬了三年才搬到了唐县,宅院还是租赁别人的。 听说她爹在唐县开了个商铺,所以一家人就都搬来了,不过来到城里这大半年却从来没有见过这腹黑小萝莉的人影,也不知道她过的怎么样,是不是还是那么腹黑调皮。 乐文在过去的沉思中,脸上一会兴奋,一会是一脸哀伤,一会又是古怪的表情。 第二十二章 赶考路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哥俩每天睡的比‘鸡’晚,起的比鸡早,很快离院试只有三天了。 这天乐文和龙超还是比鸡起的早,天边的太阳还只是微微露了个头,显出淡淡的潮红,两人就收拾了行李,带上盘缠赶往保定府提督学院了。 出了唐县,路上有骑驴的,有坐马车的,也有骑牛的,只有这哥俩光靠两条腿,这样走两天,也差不多能到,要是能有头驴也能快一点,最主要不用这么奔波劳累。 “文哥,你身上的烧饼还有吗?” 刚走了几个时辰,还没有到正午,龙超怀里带的五个烧饼已经吃完了,可是他还是觉得有些饿,瞅了瞅乐文手里拿着的烧饼,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乐文一直都没吃,只是刚有些饿,就拿出来一个咬了两口,烧饼由于是昨晚做的,已经有些干硬了,咬的牙都疼了,真不知道龙超这家伙是怎么吃的这么快的。 “喏,你可真行,不喝水也能吃这么快。” 乐文一边从怀里掏出两个烧饼递给了龙超,一边干嚼着干巴巴的烧饼,出来忘带水壶了,现在是咬一口嚼了半天,才能憋红了脸,咽下去,这可如何是好,看来只能路过小河、小溪边喝两口了。 “哎,小蚊子,你们怎么走着去保定府考院试啊。” 乐文听到身后有人喊他这个熟悉的外号,就知道来人肯定是郑良才,回头一看,郑良才正坐在马车里,探出头在跟他笑呵呵的摆手呢。 乐文哥俩正愁等烧饼吃完,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岂不是要饿着肚子睡在荒郊野地了。 谁知道刚想到这里,郑良才这家伙就来了,难道这家伙是‘及时雨’不成? “停车……” “吁……” 马夫听到小主人的吩咐连忙让正在拉着马车,奔驰的黑色骏马停了下来。 “快上来啊。” 马车停在了乐文哥俩身旁,郑良才连忙招呼道。 乐文哥俩满脸喜悦的上了马车,本来挺宽敞的马车,乐文哥俩上来后,变的紧窄了起来,把郑良才就快挤出去了。 乐文上了马车,又挤了挤郑良才不屑道:“你以为我们和你一样啊,有马车坐,我们哥俩连个毛驴骑都没用,不靠腿走,难道坐个飞机,飞去保定府啊。” “哎呦……别挤了!飞?……鸡?飞鸡是啥啊?是会飞的鸡吗?” 郑良才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一个名词,挠了挠招风耳,有些奇怪的看着乐文问道。 乐文翻了翻白眼,无语了,怎么把飞机给说出来了,不过说给他,他也不知道是啥,于是撇了撇嘴随口说道:“对……是会飞的机子。” “文哥,飞……鸡好吃吗?”这时正在嚼着干烧饼的龙超,听到鸡,还是能飞的鸡,哈喇子把干烧饼都快侵成湿饼了。 乐文瞅了瞅龙超一脸憧憬的样子,鄙夷一笑,不屑道:“好吃?你吃下飞机的翅膀的一丁点试试,不把你的牙哏掉才怪。” “一丁点?难道飞鸡很大吗?莫非你说的飞鸡是鲲鹏不成?”郑良才更好奇了,眨了眨双眼皮,大惑不解道。 乐文也被身边这两个家伙快给说迷糊了,心道:“和这两个古代人说这么多,就跟和两个原始人说话一样。” 郑良才还是不依不饶的扯了扯乐文的衣服,想要问个明白:“到底是不是鲲鹏啊?” “鲲……鲲你个头个啊。” 乐文看身旁这个郑良才还是喋喋不休,无语的翻了翻白眼:“水陆两用的飞机……还勉强算鲲鹏吧。” “……这样啊……你知道哪里能见到这种飞鸡吗?”郑良才说完,把头探出车窗外,仰头看了看碧蓝的天空,一排大雁排着队掠过白云。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马车飞快的奔驰着,看着身后快速掠过的一排排红彤彤的枫树叶子。 “哎呦……” 郑良才正在感叹,又到了秋季,大雁又要搬家的时候,一滴鸟屎从空中落在了他的脸上,他连忙把头缩进车内,用手一摸,脸色一变:“咦……这些大雁怎么随地大小便啊。” “哈哈哈……” 乐文看到郑良才脸上的鸟屎,被郑良才抹了下,白乎乎的涂在脸上一片,觉得滑稽的很,哈哈大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小蚊子,你这次有把握通过院试吗?”郑良才抽出一块手绢,抹掉了脸上的鸟屎,有些迟疑的问道。 乐文经过前面的县试和府试后,都没有得到案首,深感明朝的才子不是一般的多,连自己这个二世人,也只不过只得了前五名而已。 县试由县令出题主考,自由度比较大,由县令决定是考五场还是四场,考试内容主要是考两篇时文,即八股文,县令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一首试帖诗,代替其中一篇时文,在这种级别的考试中,八股文可以出小题,府试由知府出题主考,形式如同县试。 虽然县试和府试比较轻松,但是院试由省提学出题主考,从这一级别起,不再可以出试帖诗,就会相对难写,题目也多了许多。 不光只有小题,大题,还要根据院试出的诗题,题作几首五言八韵诗,所以会难上不少。 有不少童生,终其一生都只能当个老童生,到死了都与秀才无缘,也有人不到十岁便一举考上了秀才,让那些老童生只能望其项背,而不能及也。 明朝科举考试规定只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许考生发挥个人见解,以达到严格控制士人思想的目的,所以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弊端,让人们只知道读书,除了四书五经什么都不知道。 就比如乐文他爹一样,读书读的脑子都很死板,一点都不会去想别的,不过这样也极大的稳固了皇权,给读书人一颗枣,让你有盼头,不至于因为生活无望,而聚众闹事。 院试和前面的县试和府试不同,不用自带干粮,也不用带笔墨纸砚,而且为了防止作弊,进场前要沐浴更衣,试卷考完后,考生的名字还要给密封上,这样连考官也不知道试卷是谁的了。 第二十三章 酒馆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坐马车跑的就是快,西边的红灿灿的太阳还有没有落山,余光照射着偌大的保定城,犹如照射在一张美丽的锦画上一般。【ㄨ】 全城墙基用巨型条石砌筑,石下筑石灰土,并依地势高低露出地面三五尺不等,墙体包以大号城砖,中间黄土层层夯实。 城墙顶部隔一步一垛口,垛口中部有箭道,垛口下方设排水口。 保定城西城门向乡野延伸的一条官道上,车马粼粼,行人如织.文人士子缓缓而行。 街道两旁店肆林立,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地普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保定城落幕之景,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 不远处隐隐传来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偶尔还有一声马嘶长鸣。 乐文三人下了马车后,先在天宝客栈定了三间房,然后想找个酒馆吃点东西。 三人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乐文自感犹如置身于一幅色彩斑斓的丰富画卷之中,禁不住停下脚步,眼望着血红的残阳。 “我们随便找个地摊吃点算了。”乐文扭头瞅了一眼郑良才,保定府远远比唐县繁华的多,让乐文看的是眼花缭乱,不管是从他身边经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衣着都很光鲜,艳丽,给保定城平白添了几分色彩。 “那怎么行,这几天吃喝住我全包啊,咱们随便吃,随便玩。”郑良才他爹带他来过几次保定府,对当地还是比较熟悉的。 身旁的龙超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家新隆酒馆说道:“不如就去那家吧?” 乐文抬眼瞧了瞧前面貌似才开张不久的新隆酒馆,摸了摸胸前的狼牙,随口说道:“随便吧。” 于是乐文三人来到新隆酒馆,一进去,小二便走了过来,上下打量乐文,瞥了一眼,没有理他,转而对乐文身后的郑良才满脸堆笑的问道:“这位小爷,您吃点什么啊?” “你们酒馆有什么好吃就端什么上来,顺便来壶酒。”郑良才边说边找个位置坐下了。 乐文和龙超刚想也跟着坐下,小二忙上前揽住他们,满脸鄙夷的呵斥道:“哎,哎,哎……你们两个小叫花快滚出去。” “啊……” “你这个狗东西让谁滚出去啊?” 龙超一巴掌扇在小二的脸上,只是一巴掌小二就被甩爬下了,接着龙超就准备去踹他,郑良才赶紧上前拦住说道:“算了,算了。” 转而扭头对爬在地上捂着脸的小二,怒斥道:“这两位是我兄弟,你这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快去端酒菜。” 小二捂着脸爬起来,一脸惊惧的点点头,伸手招呼道:“大……大爷,小的知道的,你们先坐。” “哈哈哈,你们两个出来也不换身好些的衣服,看你们的衣服上的补丁。”三人都坐下后,郑良才拍着手大笑道。 “咋了,看你穿的人模狗样的,又能怎样。”龙超不高兴了,骂骂咧咧着瞪了瞪郑良才。 乐文摆摆手,不屑道:“得了,别吵了。” “酒来了,大爷们请先喝着,菜马上就好。”小二这时端着一壶酒走了过来。 “你这小子能喝多少啊?”乐文瞅了一眼郑良才,不屑道。 郑良才端着酒壶一边给三人的酒杯里斟着酒,一边惬意的说道:“酒可是好东西,我爹在地窖里放了几坛好酒,一直不舍得喝,我都给他偷偷的喝光了,哈哈哈。” 乐文还没开口,龙超端起酒杯仰脖一饮而尽道:“啊……这酒可真一般,你家的好酒是啥好酒啊。” “陈年金盘露,喝过吗?”郑良才得意一笑道。 “啥?金盘露?没听说过。”龙超挠了挠后脑勺,想了一下,好像从来就没听说这个酒名。 郑良才神秘一笑,低声道:“那可是我爹托人从宫里带出来的。” 乐文也有些嘴馋了,翻了翻白眼道:“你啥时候喝光的?喝的时候都不知道叫上我。” 郑良才摇摇头,笑着说道:“谁知道你俩也喝酒啊。” 乐文和龙超喝酒也是搬到唐县后,哥俩手里有几个钱,嘴馋了就想去喝点,也没瘾,就是每天粗茶淡饭吃多了,嘴里都快没味了,喝点酒嘴里才算有点味道。 “大爷,快楼上请。” 乐文三人正喝着酒,这时小二一脸热情招待这一个白胖子,白胖子一身锦衣,手里摇着扇子,身后跟着两个仆人,一摇一摆的朝楼上走去。 郑良才抬眼一看,愣了一愣,有些慌张的说道:“又……又是那个白胖子。” 乐文扭头一看,不屑道:“那又怎样,他能来,咱们就不能了?” 龙超一拍桌子怒道:“文哥说的对,虽然这家伙有两下子,不过咱也不怕他。” “哎……你慢点拍,酒都撒了。”郑良才看龙超拍了下桌子,酒壶都蹦起来了,连忙扶住酒壶嘀咕道。 郑良才看菜到现在还没上,就喊道:“小二,菜怎么还没上啊。” “呦,哥几个,没想到你们也来考试啊。” 这时崔志从楼上走下来,似笑非笑的对乐文他们说道。 乐文仰头喝了杯酒,站起身来,瞥了一眼崔志,冷笑道:“就你那点文采都能来,我们自然能来咯。” 龙超也站起身来,走到崔志身前,怒视着崔志道:“怎么,你还想打架不成。” 崔志把手中扇子一甩,扇了两下,眼睛微眯,上下打量了龙超两眼,蔑视道:“你算什么东西,陪和本大爷打架吗?” 龙超听到此话算是彻底被激怒了,正想出手,郑良才连忙上前,拉住龙超道:“兄弟,这里可是保定府,不比唐县,在这里打架是要进大牢的。” 说着把站到龙超身前,对崔志微微一笑道:“崔……崔哥,咱们两家也算有点渊源,看在兄弟的面上,这件事就算了。” 崔志扇了两下扇子,仰头一笑道:“良才兄弟啊,哥哥我也无意和你们过不去啊,只是我不知道怎么了,看到这俩人我就想欺负下他们,你说这可咋办啊。” 第二十四章 饮酒对诗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郑良才抬头往楼上瞅了瞅道:“崔哥,您今天吃的饭我来请,您看怎么样?” “哎,小才子,他要打便打,我们还怕他不成?”乐文看郑良才如此委曲求全,实在是觉得汗颜。 郑良才给乐文使了眼色,然后又对崔志笑道:“他喝醉了,崔哥您不要介意。” 崔志瞪了一眼乐文,手里的扇子扇动了两下,眼珠微微一转,哈哈大笑道:“好,哥哥我看在良才兄弟的面子,今天就放过你们了。” 说完,一摆手,和手下一起上楼去了。 乐文有些憋气道:“小才子,你怎么如此委屈求全,这种人,你越让着他,他越觉得你好欺负。” 郑良才自斟自饮道:“哎,能忍则忍啊,他崔家在保定府也有势力,我们惹不起啊。” 既然郑良才是想破财免灾,乐文也不想说什么了,只是觉得有些憋屈,拿起酒壶把酒杯斟满就准备一饮而进。 郑良才却按住乐文的手,开口说道:“诶,这样喝酒多没意思,不如我们对诗行酒令吧,先用风花雪月四个字,前后一定要押韵,怎么样?” 乐文和龙超也觉得只喝闷酒,觉得无聊,对下诗,既能解闷,也能练下诗词,于是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同意了。 “那好我先来出题,谁对不上就罚酒三杯,一轮过后,换题。” 郑良才说完就摇头晃脑的对起了诗来:“太白风,长风秋雁过碧空;太白花,芙蓉仙子玉环夸;太白雪,燕山茫茫真如铁;太白月,床前思乡不眠夜。” “……你们让我好好想想。”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一会抬头看看屋顶,一会低头瞅瞅酒杯,眼睛一亮,憨笑道:“嘿嘿,有了,风无度,期有佳人隐幽谷;花作梦,窈窕丹青户牖空;雪恋枝,女乐余姿映寒日;月影轻,玉垒浮云变古今。” “好,那接着我来个。”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便对道:“风吹柳,与尔同销万古愁;花间酒,对此可以酣高楼;雪满山,欲渡黄河冰塞川;月色寒,骝马新跨白玉鞍。” “该我出题了,我们每人先吟诵一首古诗,但必须有意漏掉一个字;然后再吟诗一首诗,诗中必须有一句说明前首诗漏字的原因。” 乐文对完诗,又出了个新玩法,他想了下,便道:“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自横。” 这是韦应物的一首诗。诗中末句漏了一个:“舟”字。其他两人都在想:“舟”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乐文即接着吟出了另外一首诗:“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已过万重山。” 既然“轻舟已过万重山”,当然见不到“舟”了。 李白的这首《朝发白帝城》其他两人都知道;又看到乐文用得这么自然、恰到好处,立即齐声叫好。 接着是郑良才,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便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渡阴山。” 咦,“马”到什么地方去了? 郑良才又接着吟出另外一首诗:“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异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这首唐代韩愈的名作《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一吟出,乐文立即拍手称妙。原来,诗的第六句巧妙地回答了“马”不见了的原因。 又轮到龙超了,龙超直接端起酒壶就自罚了三杯酒,喝完,摇了摇头道:“……这也太难了,我不会。” 就这样乐文三人坐在酒馆吟诗作赋,好不快活,要是能在月下吟诗喝酒,身旁有美女做伴,就更快活了。 酒过三巡,三人都喝的晕晕乎乎的,肩搭着肩往天宝客栈走去。 “有贼,快抓贼啊。” “贼?贼在哪?”乐文喝的迷迷糊糊的东张西望,没看到贼啊! “哈哈,怎么这么晚了还有贼啊。”郑良才四处往了往,也没发现贼啊。 “贼在那里!快追!”龙超喝的最多,却一点没醉,看到一个黑影从翻过院墙,然后跑朝一条小巷跑去,连忙飞跑跟了上去。 乐文和郑良才是一头雾水,看龙超朝东边的小巷跑去,酒意早已荡然全消,连忙抖了抖精神,跟了上去。 这个黑衣蒙面人动作极快,可是龙超速度也不慢,没一会就追了上去,一脚把黑影踢到在地,接着又是一脚踩住了黑衣人,把黑衣人的面纱给撕掉了。 “女贼?”龙超撕开黑衣人的面纱时看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瓜子脸,柳眉杏眼,楚楚动人的少女,不觉脚下的力度轻了三分。 这时乐文和郑良才也气喘呼呼的赶来上来。 “丁……丁珂儿怎么是你?。”乐文看到丁珂儿的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久违已久的腹黑小萝莉。 丁珂儿也认出了乐文,急声道:“哎呀,别问了,现在我们赶快离开这里,要不然要被官府抓到了。” 乐文看丁珂儿急切的样子,定是心有苦衷,于是乐文三人连忙带着丁珂儿回到了客栈。 天宝客栈第二层楼的客房内,乐文看着一身黑衣的丁珂儿,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才好,因为在如今在他面前这个丁珂儿,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小萝莉了,而如今他面前的,是一个沉鱼落雁的绝代佳人。 “你……” “你什么你!” 乐文刚开口,就被丁珂儿给打断了。 “你是想问本姑娘为什么会做飞贼吗?” 丁珂儿早已猜到乐文开口要问什么,瞥了乐文一眼,不客气道。 乐文不知道怎么了,自己怎么说也算一个不算太笨的人,但是只要见到这个小萝莉,不对现在该叫美少女了,只要看到这个美少女,就变的傻傻的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丁珂儿见乐文没有回话,便自顾自的,把额前的一缕青丝挽到一边,美目微红,幽幽道:“算了,跟你说了也没用。” 第二十五章 红颜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客栈的房间朴实无华,一张睡塌,两个木质的小凳子,乐文和丁珂儿分别对着面坐在小凳子上,几个青花瓷的小茶杯零零散散的摆放在大榆木桌上面,桌子中间放着一盏明晃晃的油灯。 油灯的灯光映射在丁珂儿白皙的瓜子脸上,显得格外娇柔,尤其映射着美目中正在打着转的泪光,让人不由得心生怜惜。 “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不置可否的开口问道。 丁珂儿美目微闭,两颗眼泪顺着她白皙的脸颊流到尖尖的下巴处,然后聚集到一起滴在了她娇嫩的纤手上,她双手合在一起,用力握了握,深吸了一口气,仰仰了仰头,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你不要问了,反正我现在只有孤身一人了,我家人在城中做生意,被奸人陷害,已经……” 说着丁珂儿的美目中两滴晶莹的泪珠就落了下来。 “你别哭了,告诉我,你家人是被所害,我以后一定帮你报仇。”乐文站起身走到丁珂儿身前安慰道。 丁珂儿抽出腰间的丝绸手绢抹了抹眼泪,淡淡一笑道:“呵,就凭你,根本就不可能办到。”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被眼前的娇美少女瞧不起的感觉还真是有些说不出来,不过丁珂儿说的也是,现在自己什么都不是,想必能害丁珂儿家人的,必定不是等闲之辈啊。 “那你现在是怎么过的。”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不置可否的问道。 丁珂儿白皙的脸庞微微一红,咬了咬嘴唇,娇嗔道:“脑袋烧坏啦你!……你不是都看到了!还问。” 乐文瞅了瞅丁珂儿的一身黑衣,恍然大悟道:“你……现在靠偷盗……?” 听到乐文的‘偷盗’两字,丁珂儿的脸庞更红了,点了点头,娇羞道:“瞅啥瞅,本姑娘不靠偷盗为生,早就饿死了,而且本姑娘也只是劫富济贫而已。” “那你的身手怎么这么敏捷,难道是翻墙练出来的?”乐文不解道,他记得这个小丫头以前不会功夫啊。 丁珂儿柳眉一挑,淡淡说道:“也不是啦!我家落难后,我被我爹当年的好友救了,我爹这位好友,是跑江湖上有名的大盗,飞檐走壁如履平地,我就跟他学了些功夫,后来就自己闯江湖了。” “有名的大盗?叫什么?”乐文翻了翻白眼,没想到这个小丫头竟然成了传说中的黑道女侠。 丁珂儿撇了撇嘴,不耐烦道:“你是我什么人,要你管。” 乐文打趣道:“我是你老同学啊。” “切!反正你别再问了,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丁珂儿说着就准备起身离开。 乐文连忙阻止道:“天色都这么晚了,不如你今天就在这里睡吧……” 丁珂儿柳眉一挑,摇着手里的绣帕,得意一笑道:“那就多谢咯,现在本姑娘想要休息了,那就麻烦你咯。”说完,便摆出一副请的资质,请乐文出去。 乐文看着丁珂儿得意的表情,翻了翻白眼,心道:“又上了这小丫头的当了。” “咚……咚咚” “谁啊? “你哥……” “咯吱……” 龙超睡眼朦胧的打了房门,上下打量了下乐文,挠了挠后脑勺,奇怪的问道:“……文哥啊,你怎么这么晚还不睡啊。” “睡你个头啊,你哥我的床榻都被人霸占了,没地方睡了。” “床……床被人霸占?谁……谁敢占我哥的床啊。” 龙超脑子一热,就准备去乐文的房间看看是谁,但是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乐文神秘一笑道:“嘿嘿……你艳福不浅啊。” “不浅个屁啊,没被那小丫头耍的团团转就不错了,赶紧进屋。”乐文翻了翻白眼,说完便走进屋里,躺在床上,一觉就睡到了天明。 乐文刚打开屋门,准备出去,就看到丁珂儿也走出屋外,于是连忙走上前去说道:“你以后还是不要偷……劫富济贫了。” “要你管,我跟你说,你以为少管本姑娘的事,我最讨厌,别人管我了。”丁珂儿瞥了一眼乐文,不客气道,说着便朝楼下走去。 乐文看着丁珂儿离开客栈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便叫上龙超和郑良才出去吃早饭了。 “哎,我说文哥,你们到底是咋回事啊。”乐文三人走在青石板的街道上,一旁龙超似笑非笑的扭头看了看乐文问道。 “什么怎么回事?”郑良才看龙超一脸神秘的样子,连忙问道。 “你不知道,昨天那个黑衣美女一夜没走,就住在文哥的房间里。”龙超唯恐天下不乱的说道。 郑良才眨了眨双眼皮,一脸羡慕的看着乐文道:“真的?哎呦,你还别说,现在这个丁珂儿可比以前更水灵了。” “你别听龙超瞎搅和,丁珂儿是住在我屋里了,不过却把我给赶出去了。”乐文无奈的直摇头。 “哈哈哈,把你给赶出去了?哎呦,笑死我了。”郑良才捂着肚子笑的前俯后仰。 “油炸桧……又香又脆的油炸桧了……” “卖豆汁了……三位小公子,来碗豆汁吧。” 早在周代,有了糁食.是油煎饼.之后,慢慢有了油条.南宋时,百姓对秦桧恨之入骨.用面做成其人,入油烹之,油条普及成风.至今,有“油炸桧“之词<即油条>.豆浆历史悠久,古代称豆汁. 乐文看着卖豆汁的眼巴巴的望着他们,便说道:“好吧,来三碗豆汁,一斤油条。”说完,三人便走进豆汁屋里,刚进去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娇美背影。 乐文走上前去,拍了一下背影的主人,喊道:“丁珂儿……” “你怎么跟来的……”丁珂儿扭头一看是乐文,不客气的说道。 “当然是来吃早餐啊。”乐文翻了翻白眼,又说道:对了,我们三个后天就要考院试了,之后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回唐县?” “到时候再说吧……”丁珂儿说完,咬了口油炸桧,嚼了两口,瞥了一眼乐文又说道:“你可别给我丢人啊。” “嗯?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啊,我考不上秀才怎么会丢你的人啊?”乐文诡秘一笑,故作不解的问道。 丁珂儿也自觉出言有误,脸微微一红,没有理会乐文对她调笑,低头自顾自的喝起了豆汁。 第二十六章 院试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两天后,终于要考院试了,乐文三人来到了定州贡院门前。【ㄨ】 定州贡院其建筑规模宏大,气势庄严雄伟,大门为三阙辕门,木结构,中通人行,两侧是封闭的。 中轴线上的影壁、大门、魁阁号舍、大堂、后楼五座建筑。 贡院平面呈方形,主体建筑由号舍、魁阁两组建筑组合而成。 贡院建筑群为坐北朝南中轴式布局,现保存有中轴线上文场部分的影壁、大门、魁阁号舍、大堂、后楼五座主体建筑,东西对称的建筑形式,规模宏大、气势雄伟。 坐北朝南依次为影壁、大门、二门、魁阁号舍、大堂、二堂、后楼等主要建筑,东侧武场区原有演武厅文昌宫、后宫等建筑。 每座建筑自成院落,院落间按使用需要或多或少地建有一些附属建筑,大门外还建有兵房,执事仪仗房等以壮观瞻,整个建筑布局有张有弛,富于变化。 号舍以山面为正面。魁阁在号舍南面,正中攒尖顶,两侧依次降低,形成奇特外观,成为定州贡院的突出特点。魁阁中的二层阁楼,是供奉“魁星”的地方。大堂紧挨着号舍的北面,是考生交卷、考官封卷的地方。后楼是考官观看武生比试的地方,兼做住宿用。 正门五间大,正中门上为牌匾“定州贡院“。左额“辟门“,右额“吁俊“。 正门有一对一米多高的石狮子,两旁有牌坊各一座,书曰:“明经取士“、“为国求贤“。 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也叫‘童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 在门口有数张几案,每张几案后都有两位身着衙门制服的官吏在对着名薄甄别各府考生。 第一场录取人数,为当取秀才名额之一倍,用圆圈揭晓,写坐号,不写姓名,称之‘草案’。第二场覆试后,拆弥封,写姓名,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 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在名簿中每人名下详注籍贯、三代履历、年岁、面貌,都是提前经过认保廪生保戳,或须亲笔签押的,这比府、县试更为慎重,以防替考、冒考等舞弊。 考前需要做的手续,全部完毕,童生们纷纷走上去折了一个小枝别在腰带上。 古代称科举高中为“月中折桂”,语音上,桂谐“贵”,大家也就是讨个吉利。 魁阁号舍是贡院的主体建筑,面阔七间,进深九间,是考试的正式场所,可容纳上百人,最南间魁阁为半四角攒尖结构,殿脊叠涩四层出檐,翘起的翼角如鸟似翼,如翼似飞,结构严谨复杂,与出三檐硬山卷棚顶形式的号舍相连,构造独特别致。 乐文进了考场后,打量一下号舍,两层木板前后错开,上面的木板靠前,下面的木板靠后,下面的木板是板凳,上面的木板是桌案,两壁砖墙在离地一二尺之间,砌出上、下两道砖托,以便在上面放置上、下层木板,很是一般。 刚坐在板凳上没多久,很快就有人将考试用品装在篮子里一并送了过来,乐文接过道了声谢,便开始布置收拾起来,很快笔墨纸砚都准备妥当了。 一般来说,一篇标准的八股文大约八百来字,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而中等程度的学生,却只需要写破题、承题、起讲、入手四个部分就可以了。破题、承题、起讲是一篇文章的立意部分,入手是起讲后的开篇,是承接上下文的关键。【ㄨ】一般来说,读过两年书,写这部分内容没任何问题。但后面的部分从起股开始就要进行大段论述,不是一个普通学生所能够把握的。如果没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一定的文字基础,就算强写出来,也是乱写。 有道题目,一道是《雍也篇》来自《论语》中“袁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 另外一道是《滕文公上》,来自《孟子》中“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中的一句。 这两道题目乃是小题,也就是说,从一个完整的句子中裁出几个字来让你作文。你若不知道这个完整句子的意思,根本就没办法下笔。 也就是从四书中寻一个句子,截去上下两截,变成意义不完整的几个字。然后让考生脑补这个句子,并按照这个句子的意思进行阐述。 要想做这种题目,考生先要对儒家的典籍非常熟悉,找到这两个题目是书中那一句。 如果你连这个题目的出处都找不到,这场考试也没必要参加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院试考的就是童生的死记硬背工夫。 而这两句也算是四书五经中的名句,别说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即便是乐文上过古文学文科生,也是耳熟能详。 对乐文来说,这两道题实在没有挑战性,若让他来做,随便从脑子里找两篇范文抄上去就是,片刻就能做完。 “看来,院试比府试也还是难上不少的。”乐文捏了捏下巴,就磨了墨,提起笔在草稿纸上写了起来。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 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乐文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他知道无论是速度还是文章,自己是比不过古人的。 要想在这场考试中拿到好名次,就得在书法上吸引住学政的目光。 仲尼说:“君子中庸,小人违背中庸。君于之所以中庸,是因为君子随时做到适中,无过无不及;小人之所以违背中庸,是因为小人肆无忌惮,专走极端。” 草稿已经打完,也不用再修改了。就算自己想,也不知道该从何改起。 于是,他就忍住腹中的饥火,提起笔开始誊录。 在誊录之前,他还在略微犹豫究竟该用什么字体。其实,科举场上,用馆阁体最好。不过,想了想,乐文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今,书法已经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自然要拿出看家本事来。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想了想,乐文就选择自己练得最熟的柳公权一字一句地写起来,等到誊录完毕,这才最后一个‘交’了卷子。 看乐文落到最后面,学政心想:一个寒‘门’子弟要想读书仕进确实不容易,关键是找不到良师指导,这个乐文的文章写得如此之慢,显然是没有经过训练的。 但等接过卷子,刚看上一眼,眼睛就亮了:这书法,即便是去参加殿试也没有任何问题啊!想当年,本院若不是书法不成,被降了一挡,说不定就被选进翰林院了。 第二十七章 发榜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酉时三刻,定州贡院外的照壁墙上,终于贴出了此次院试的成绩榜单。 乐文三人挤进人群在照壁前看起榜单来,只见在榜首的位置,单独写着‘案首乐文’四个赫然大字,乐文高兴的都快蹦起来了,他本来以为能得个廩生的名额就行了,谁知道却能成为案首,真是把他都乐坏了。 郑良才只是略微一看就发现他是第三名,也乐开了花,虽然没拿第一,好赖也算廩生了,这可是荣耀啊,他家里有的是钱,根本就不会在乎廩生那点官府津贴。 只有龙超找了半天才发现他的名字,哎……只是刚好入榜,不过好赖也算个秀才了,看来以后考文举人想都别想了,还是考武举人容易多了,虽然武举人和文举人的地位差的多了,不过考上武举人,就有机会做武官了,能纵横沙场,也算是他的心愿。 “哎,你看,这就是这次的‘案首’乐文啊!” “什么?他就是啊,看他才十一二岁的样子,就能得‘案首’真是了不起。” “是啊,后生可畏啊。”一个胡须花白的老者,瞅了瞅乐文,也是一脸羡慕,哎,想想他自己,靠了几十年,都没考上秀才,这次又是名落孙山,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挤出人群,郑良才两手分别搭在乐文和龙超的肩膀上,满面荣光的说道:“哈哈哈,我们三个都中秀才了,不如去酒楼庆祝一下吧!”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抬头望了望快要落山的夕阳,淡淡的说道:“嗯,不过我想叫上丁珂儿一起去庆祝。” “嘿!我说文哥,你是不是犯花痴了,这两天怎么老想着那个小妞啊?”龙超瞅了一眼乐文若有所思的表情,故意打趣道。 “小蚊子,估计是犯相思病了吧,一天见不着丁珂儿就想的慌,哈哈。”郑良才不失时机的添油加醋。 乐文翻了翻白眼,摆摆手道:“哪有你们说的那么严重啊,我就是想着天都快黑了,既然小才子你要请客大吃一顿,就要好好的宰上你一顿啊。” “对!文哥,吃完这顿大餐,下次的大餐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龙超想想这三天来好吃好喝的,也不花自己一文钱,像这样的好事往哪找啊。 “呃……搞了半天,你们是想多叫个人宰我最后一顿饭啊,你们这两个家伙。”郑良才说着往乐文和龙超背上狠狠拍了一下。 “不过文哥,就是不知道那小妞现在,还在不在客栈啊。”龙超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想回客栈看看再说吧。”乐文摇了摇头,有些不置可否的,这小丫头总是来无影去无踪的,还真不一定会在客栈。 乐文三人走着回到了天宝客栈门前,天色已经有些暗淡,其他两人在下面等着,乐文独自走来到客栈楼上想看看丁珂儿在不在房间里。 “咯吱……” 乐文推开房门,看到丁珂儿正伏在木桌上发着呆,丁珂儿听到推门声,回了回神,看到是乐文,有些期待的问道:“你……考上秀才没?” “你觉得呢?”乐文装作一脸悲伤的表情,淡淡说道。 “哎……就知道你考不上,既然考不上就算咯,证明你不是这块材料,不如和本女侠一起浪迹天涯吧。” 丁珂儿把本姑娘,改成了本女侠,还说要和乐文一起浪迹天涯,让本来还故作深沉的乐文,忍不出“噗哧”一笑道:“哈哈,这次你上当了,本公子考了个‘案首’。” “什么?哼!‘案首’?你唬谁呢!” 丁珂儿先是不敢相信的一脸惊异,然后不屑的瞥了一眼乐文,她觉得就凭乐文怎么可能会考上‘案首’,最多也就考上个‘廩生’吧。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乐文可是21世纪的现代了,四书五经早以背的滚瓜烂熟的古文学文科生,而且这几年乐文也是很努力,他也深感古代人的智慧远远比他这个现代人高,如果不努力,就凭他原来的知识也是不可能超越古代人的。 乐文看丁珂儿一脸不可置信的的表情,摆摆手说道:“你不相信就算喽,不过我们现在要去庆祝一下,你要不要一起去。” “庆祝?……不会是你们全中秀才了吧?”丁珂儿听到乐文他们要庆祝,更是不敢相信了,有的人考一辈子都可能考不上的秀才,乐文他们三个愣小子,一次就考中了,这也太逆天了吧。 “对啊,快走吧,他们两个都在楼下等急了。” 乐文没多想,说着就拉着丁珂儿的手往外走,两人走到楼下,乐文才发觉手中正握着丁珂儿如软玉一般的玉手时,顿时微微一愣,丁珂儿早已俏脸通红,连忙把玉手从乐文的手中抽出,给了乐文几记粉拳,往客栈门外跑去。 在楼下等乐文他们下来的龙超和郑良才,都快看傻了,要知道,这可不是现代,在公共场合接吻,甚至更进一步都行,这可是古代啊,六七岁的男女倒无所谓,像他们这个年龄的,在古代别说牵手了,就碰一下都是不行的。 乐文赶紧追了出去,发现丁珂儿并没走远,只是在抬头看着刚从黑夜里爬出来的皓月,高高的挂在天空中,不觉有些伤悲。 当年也就是这个时候,皓月长空,她的一家人被仇人所害,当她知道她的仇人是官场上的大官时,对于一个柔弱女子,只是多了一种无奈而已。 她一个小女子,只是会些花拳绣腿的功夫,别说报仇了,就是还没到仇人跟前,想必就被拿下了,她也曾求助过救她出来那位大盗,可是大盗也是很无奈,大盗只愿教他一些保命的功夫,却不曾让她拜自己为师。 乐文走到丁珂儿身旁,看了看丁珂儿,发现皓月正映射在她美目中的眼泪上,不由心生怜悯,低声道:“你又想起往事了?” 看到乐文正在盯着她看,丁珂儿不慌不忙的从腰间抽出手帕,摸了摸眼泪,幽幽道:“你能不能答应我件事?” 第二十八章 又被甩了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北方秋季的晚风,吹过丁珂儿的娇小的身体,显得有些萧瑟,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不置可否的说道:“你说吧,只要我能办到!” “如果有朝一日,你若能出将入相,可否帮我报仇雪恨?”丁珂儿低头深思了片刻,幽幽道。 “好……如果我真的有那么一天,一定帮你,不过你的仇人到底是谁?”乐文就知道她会提出这个请求,利落的点了点头答应了。 丁珂儿是一个孤傲的女子,轻易是不会把此等大事托付与人的,他是看乐文这次能院试得了‘案首’,才会抱有一丝希望的提出这个请求。 “不管你能不能出将入相,……珂儿都先在此谢过了。” 听到乐文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丁珂儿感激的看了一眼乐文,然后又垂下眼帘,幽幽道:“至于我的仇家到底是何人,等你到了有能力帮住珂儿那一天,珂儿自然会告诉你的,现在告诉你,不但起不了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你不利。” 看到丁珂儿既然不愿意说,而且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乐文现在只是个秀才而已,虽然一个小官都能置他于死地,即便现在他知道了,也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 “呦,你们两个在聊什么甜言蜜语呢?” 郑良才这时看到两人都站在那里,沉默不语了,便走上前去一脸戏谑的打趣道,刚才他和龙超看到乐文和丁珂儿在聊什么,也不想上去杵在那里打扰风情。 “你们这两个小子……”乐文扭头看了看郑良才猥琐的样子,不由的摇了摇头。 “走吧,去醉霄楼。”郑良才打了个手势,便自顾自的走在前面,往离这里不远的醉霄楼走去。 来到醉霄楼二层,乐文欣赏着窗外的明月,嘴里饮着美酒,身旁又有美女相伴,这种美好的感觉,真是难以形容。 酒过三巡,郑良才已喝的有些微醉,举着酒杯要和乐文再碰一杯:“小蚊子,来……来来,我们再干一杯!” “哎呀,别喝了,我们还是回去吧!”丁珂儿看三个人都有些醉了,便有些不高兴的说道。 郑良才看丁珂儿阻止他们继续饮酒,便开玩笑的说道:“你……你和小蚊子还没成亲呢,就这么管着,要是成亲了,那还不让他和我断交啊?” “你……可别乱说啊,谁……谁要和这个笨蛋成亲啊。”丁珂儿听到郑良才说‘结婚’二字,俏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结结巴巴的说道。 “笨蛋?小蚊子可是这次的‘案首’啊,笨蛋能考上‘案首’吗?”郑良才摇头晃脑的绘声绘色道。 “秀才案首算什么,又不是状元,有什么好说的。”丁珂儿瞥了一眼郑良才的呆样子,淡淡道。 “小才子啊,你是准备在留在定州上府学,还是回唐县上县学啊?”乐文夹了一口菜,嚼了两口,端起酒杯和郑良才一碰,仰头一饮而进,然后缓缓的说道。 “我打算留在定州,到时候我的家人都会搬到这里来住。”郑良才饮完酒,夹了两口菜,想了想说道:“那你呢?” 乐文抬头望了望圆月,摸了摸胸前的狼牙,微微一笑道:“当然是回去了,我可不比你,在这里,我可消费不起。” 郑良才听到乐文的回答,脸色微微一变,然后夹了两口菜,有些伤感道:“那好啊,如果以后你有什么难处,一定要来定州找我,只要是钱能办到的事,我一定帮你办到。” 乐文打趣道:“呵呵,就是说钱意外的事,都不能办到了?” 说完,两人对视了一下,哈哈大笑了起来。 转而郑良才又对龙超问道:“乐龙超,你有什么打算?” 一直问不做声自斟自饮的龙超听到郑良才问他,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挠了挠后脑勺道:“我想去报名当兵,先当两年兵,再考个武举人。” “当兵?龙超,你还是先和哥一起在县学上学吧。”乐文听到龙超说要去当兵,怔了一怔,连忙说道。 龙超饮了一口酒,摇了摇头,笑了笑说道:“呵呵,我对四书五经不感兴趣,不是你当年跟说要是武经都不会,一辈子只能当个小兵,我也不会去上什么学,现在我觉得自己考个武举人还是没什么问题,要是考文举人,就难如上青天了……” “好吧,既然你无心读书,就去战场上浴血奋战,夺取军功吧。”乐文本来还想让龙超继续和他一起上学,但是想想读书也并非龙超的心愿,就不想强人所难。 “文哥,明天我就不和你一起回去了,我想直接去定州大营投军,如果我回去,咱娘肯定是不会同意的。”龙超犹豫了下,又说道。 “你别管了,这件事我和咱娘交代。” 龙超虽然年龄小,但是乐文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想必就以他的实力和性格,在军营肯定是不会受欺负的,要是他像郑良才那样的性格,他还真不放心。 龙超见到乐文同意了,便笑了笑说道:“多谢哥哥成全了,以后咱娘就靠你照顾了。” “嗯,你放心吧。” 乐文其实也想到处游历一番明朝的大好河山,可是要是连他都不能在娘身边,孝敬她,岂不是太不孝道了,还是等考上举人,家里有钱了,再到处去游历下吧。 看来这次乐文要自己回唐县,心中的不由有些凄凉之感。 扭头又瞅了一眼丁珂儿迟疑道:“丁珂儿……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唐县?” 丁珂儿柳眉一挑,淡淡道:“反正本女侠,也闲着无事,看来你明天要孤身一身回唐县了,那本女侠就做你的保镖吧。” “保镖?呵呵,你难道要保护我吗?哎,我现在轮到到这种地步,看来回去后,我也要找个师傅练两手了。” 乐文翻了翻白眼,打趣道。 “哼……怎么你还不乐意吗?要是不乐意,本女侠就不奉陪咯……”丁珂儿柳眉一挑,撇撇嘴道。 “当然乐意了,一路上有美人相配,小生乐意之至啊。” 第二十九章 到底为了啥?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大醉醒来已是正午,睁开双眼,只觉头痛欲裂,摇了摇脑袋,瞅了瞅床铺只有他一人,不知道龙超去哪里了,乐文起身来到被丁珂儿霸占了几天的房间里,发现丁珂儿在桌子上留了封书信,便随手收了起来,也没有打开看。 看与不看又有什么区别?再见之日谁知又是何时? 得了个小小的功名,红颜和兄弟却都离他而去,不觉有些凋零。 还是去看看郑良才那小子醒了没吧,昨晚那小子喝的最多,表面看他好像挺高兴,但是总觉得他好像并不开心。 “小才子……” “嗯?……没在屋里?” “啊……” 乐文走到郑良才的屋里,却并没有发现郑良才,转身正要出去,却和郑良才碰了个头对头,两人都捂着脑门,只觉脑袋里嗡嗡乱响。 “哎呦,马……车就在下面,我们走吧。”郑良才挤着一只眼睛,又揉了揉脑门指了指客栈门外。 “你见到龙超了吗?”乐文捂着头问道。 就这时,龙超在楼下喊道:“我出去买了些东西,你们快下来吧?” 下了楼,三人坐上马车,便离开了定州城。 “在想什么呢?”坐在颠簸的马车里,郑良才扭头瞅了一眼正在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的乐文,淡淡说道。 “……没想什么,只是丁珂儿没有和我一起回去,心里有些不爽而已。” 乐文看着马夫不时的用鞭子抽着黑马,黑马快速的奔驰在官道上,听到郑良才跟他说话,有些迟疑的说道。 “哎……那丫头本来就心高气傲,何必在意在意那么多。”郑良才摇了摇头说完,眼中亮光一闪,神秘的对乐文笑道:“等回去了,我带你见见什么才是美女,呵呵……” “美女?是哪个大户人家的美女啊?”龙超一听到美女,也来了兴趣,连忙问道。 “呵,这美女可是咱们唐县李大官人家的三小姐啊,长的那家一个俊,简直貌入西施,赛貂蝉啊,那白嫩的俏脸,仿佛能捏一下,就能捏出水来,那身段,********,让人看了就血液沸腾啊,尤其那对桃花眼,好像会摄人心神一般,我当时只是看了一眼,就浑身打了个冷颤,到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魂都被抽了。” 郑良才把李大官家的三小姐一顿猛夸了,最后说忘,不由的回忆了一下当时情景,露出了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龙超听的也是如痴如醉,咽了咽口水,又满心期待的说道:“世上真有如此美女?我怎么在唐县大半年都没遇到啊?” “人家可是堂堂李家大小姐,怎么会轻易在街头抛头露面,我也是和爹去李家拜访的时候见到的,我当时都想给李家当家丁了,这样就能天天看着这个让我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了!” 郑良才色眯眯的说完,眼中露出了憧憬之色,要是能娶到这样的美人,少让他活十年都行啊,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说的就是郑良才这种。 “哎呀……你说的我现在都想跑去看看……”龙超觉得丁珂儿够漂亮了,不够却是他哥的,但是丁珂儿却不喜欢他哥,不由的心感可惜,于是瞅了一眼了乐文,发现他一脸哀愁的样子:“文哥,你还在想那个小妮子啊。” “……想又如何,人家都看不上我,我能怎样?难道强制她不成?”乐文仰了仰头,摸了摸胸前的狼牙,心生一丝哀怨。 “强制又如何,等生米煮成熟饭,还怕他不从?”龙超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解。 乐文翻了翻白眼道:“强制?还没刚她身边,就被她一脚踢开了。” “哈哈哈……”车内的龙超和郑良才听到乐文的话,笑的前仰后合的。 一路无话,马车刚到唐县东门外停下,就看到赵县令带着一干官员穿戴的整整齐齐的排列在城门两边整齐好像正在他们。 乐文赶紧走下车,来到赵县令身前,拱了拱手施礼道:“县令大人,有劳了,还让老人您亲自在此相迎,真是有劳大人了。” 郑良才也是看的直羡慕啊,得了‘案首’就是好,连本县县官都亲自出来迎接,真有面子。 赵县令瞥了一眼乐文,摸了摸胡须,不屑道:“哼,你算什么东西,谁是在等你了?我们是在恭候崔志,崔廩生。” “是啊,崔廩生可是这次的院试的第五名。”赵县令的身旁的田师爷吹了吹胡子道。 乐文翻了翻白眼,无语了,他可是‘案首’啊,难道他们不知道? “崔志是第五名,我可是这次院试的‘案首’啊?”乐文又瞅了一眼赵县令,一脸疑惑的不解道。 “哼?案首?一个院试案首算什么?人家崔志的爹,崔宇大人,现在可是正六品,骁骑校。”赵县令说着拱了拱手道。 “骁骑校?”乐文不敢相信的眨了眨眼睛,心道:“才短短五年,当年那位从九品武官就成了正六品武官,这升的也太快了吧。” 乐文以为肯定是因为崔宇家族的原因,其实崔宇是靠军功升上来的,去年崔宇抵御长城以北的蒙古鞑靼,崔宇亲手斩杀敌军一百多人,明武宗朱厚照为表彰崔宇英勇便直接把他从九品升到了骁骑校,明武宗也是个爱打仗的皇帝,不过后来因为沉迷豹房,才得了个昏君的名声。 “哎……自己一个案首,赵县令甩都不甩,崔志一个第五名,就这说不定还是做了什么手脚,有个好爹,就不一样。”乐文无奈的摇了摇头,有些尴尬的往城里走去。 莎士比亚说过:靠父母你最多是王子,靠女人你最多是驸马,但是靠自己,你他妈就是个叫花子! 乐文心里突然有了种不平衡感,他考了个案首,可是幼时青梅竹马的丁珂儿,却看不上他,离他而去。 回来以为赵县令会带着一群人欢迎他,谁知道只是他自找无趣罢了。 “我******穿越到明朝到底为了啥?” 乐文的血液沸腾了,他要为他自己做些什么了。 第三十章 要卖力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回到家中,母亲得知两个儿子都中了秀才,而且乐文还得了‘案首’,激动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两个儿子果然都不负所望,给家里争气了。 几日后,郑良才穿了一身破衣烂衫来找乐文和龙超,乐文打开门一看,差点没认出来,还以为是要饭的呢。 扔出一枚铜钱扔到了地上,就准备关门,郑良才连忙开口道:“别关门,我……我是小才子啊。” 乐文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不由得一回头,仔细瞅了下郑良才,傻眼了:“你家也被打劫了?” “呸……你家才被打劫了。”郑良才啐了一口,愤愤道。 乐文绕着郑良才转了一圈:“你不是被打劫了,怎么穿成这幅模样了?” 郑良才环顾了下四周,才偷偷的说道:“我是准备去李大官人家做家丁!” “啥?做家丁?你脑袋锈逗了吧?好好的大少爷不当,做什么家丁?”乐文不知道这家伙到底要干啥,拍了拍郑良才的脑袋,不屑道。 “哎呦,你小声点,我是真的要去做家丁。”郑良才又瞅了下四周,低声道。 “呦,才子哥,你都准备好了?” 这时龙超也穿着以后都快要扔掉的衣服,跑了出来说道,自从定州回来后,龙超和郑良才的关系就的很融洽,以兄弟相称,乐文哥俩都和郑良才的师傅学起了功夫。 乐文算是被打击惨了,光学文,不学武,连女孩子都保护不了,还要被女孩子瞧不起,这怎么能忍,还是文武双全才是王道。 “你们都穿这幅模样,准备去加入丐帮?” 乐文眨了眨眼睛,一脸疑惑的上下打量着龙超的装束:“我去,你怎么把我穿了几年,都破了三个大洞的褂子都穿上了,快回去换了,你们这还打扮还去做家丁,敲了门,就把你们踢出去了。” “那穿啥?”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不解道。 “先回屋随便换件普通的衣服吧。” 李大官人家位于唐县南城,是唐县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其他不说,就家里的家丁每年都要换上几批。 每年都要换,不是因为在李家干活太累,而是因为李家的待遇太优厚了,为了让家丁更有素质,更有文化,每年都有不少读书人去李家应聘,也有秀才去李家应聘家丁,只为博得美人一笑的,因为每年名额有限,应聘家丁的人简直抢破了头。 “唉唉唉,别挤啊……” “挤啥挤,靠后面去。” “我为啥靠后,你靠后去……” 乐文三人来到李家大门前,看着人山人海的应聘者,犹如现代去公司应聘者一样,都要挤破头了,不过有一点,现在还排排队,这群人都不带排队的,全靠抢位置,有些人依仗自己身体强横,压制他人,被压制的人,有的不服气,就打了起来。 “小蚊子,这可咋办,都挤成这样了,就咱三,还真不好争到名额。”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道。 乐文也没想到来应聘个家丁还这么多人,翻了翻白眼道:“这个就要靠你小才子了!” “靠我?你别逗了,我难道一个人打这么一大群人啊。”郑良才瞅了瞅人群里个个都不是好惹的,摆摆手道。 “哎……平常看你听聪明的,怎么比猪还笨啊,我是说让你在人群里撒钱,他们肯定会爬下去捡,这样我们不就过去了!”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不屑道。 “诶,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对亏这次我虽然穿的破烂,可是还带了不少碎银子。” 郑良才眼前一亮,说完郑良才掏出藏在腰间的一大袋银子,掂了掂,一脸得意的笑道:“好……看来关键时候,还是要靠我啊。” 乐文翻了翻白眼,给了郑良才一个暴栗,说道:“别废话,快去撒吧。” “哗……” “啊,银子……” “滚开,你们都别抢,银子都是我的……” 李家大门前正在为名额而抢破头的一群人,突然看到银子撒了一地,都傻眼了,先是愣了一愣,然后都去抢银子了,去李家应聘不就为了钱吗,即便有不为钱的,等有钱了,还可以去春香楼快活快活呢,不去抢银子,而去抢名额,才是傻子呢。 就这样乐文三人堂而皇之就来到了招聘者身前,招聘的是一个,样貌二十岁上下的模样,长的很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就那对眼睛跟老鼠一样散着精光,却不像老鼠那样笑,而且还挺大的。 女人抬了抬眼皮,瞅了瞅乐文三人,淡淡道:“你们谁先来,要是没选好谁先来,就去打一架。” 我靠,原来这女人是故意看这群人抢破头,这个老头可真是个坏东西,没长毛,长了毛比猴都精,他是想让这群人打一架,体力好的自然都是站着的,体力不好的都躺下了。 “文哥,你先来吧。” “我……好吧,小蚊子,你先来吧。” 本来郑良才先说,他先来,但是龙超说让乐文先来,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心中有些不悦。 乐文让来让去,客气什么,便说道:“我先来。” 女人点点头道:“好,你可有功名?” “这次定州的院试,我是案首,侥幸也算个秀才了。”乐文淡淡道。 女人听到乐文是这次院试的案首,又抬眼瞅了瞅乐文,长得剑眉星目的,简直是风流才子啊,微微愣了一愣,缓缓道:“嗯,现在我考你一道题,要是你答对了,便可以通第一关了。” 乐文摸摸胸前的狼牙,心道:“原来这只是第一关啊。” “听好了,枉闲两亩良田,等人来等。”女人说完还给乐文抛了个媚眼,乐文差点没晕倒,这是要挑逗他啊,算了,为了进去,拼了。 “空有一身牛劲,无地可耕。”乐文说完,不觉有些眩晕之感。 女人见乐文答的如此公正又不失韵律,不由得连连点头,又给乐文拋了个媚眼道:“好,你去下一关吧,下一关一定要卖力哦……” 乐文看如此简单就通关了,不由心中一悦,可是听到女人说,要他卖力,心道:“卖力?卖什么力?” 第三十一章 第二关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接着就是第二关,进入李家大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个身强体壮的凶悍男人,没有穿上衣,露出浑身的肌肉,旁边有个瘦子和一个胖子站在肌肉男身后。 肌肉男看到乐文在看他,招招手道:“还不快过来,在那发什么呆呢!” 乐文看这肌肉男目露凶光,心想:“不是要和我这个大块头打一架吧?就他这一身肌肉,自己可打不过,看来这关危险了。” “还傻站着干嘛,快脱衣服!” 乐文一脸狐疑的走到肌肉男身边,一听到肌肉男要他,脱衣服,顿感菊花一紧:“我去……这是要干啥,我可没有这种爱好……算了,拼了!” 乐文满脸疑惑,手上哆哆嗦嗦的把上衣脱了,正准备脱裤子,肌肉男,连忙阻止道:“你这是要干啥,谁让你脱裤子了,快穿上。” 肌肉男又绕着乐文转了一圈,点点头说道:“嗯,你这小子身上还有点肉,好吧,现在你去把那边两桶水绕着前院花坛转一圈,就算你通过了。” 乐文顺着肌肉男的手指的方向,看到是绿油油的草坪上摆着满满两桶水,然后又看了看花坛的腰围,这李府还真是有钱,只是一个花坛就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花坛里种着各种名花名草,不觉腿上一软。 “还愣着干啥,还不快去抬水,一炷香的时间内,没有跑够一圈,就算你出局了。”肌肉男呵斥完乐文,给瘦子使了眼色,瘦子连忙点上一炷香。 看着冒着烟的那柱香,乐文才感到时间的可贵,连忙跑到左边的草坪上,提起两桶水,就开始绕着花坛跑。 绕着花坛,跑了一半,乐文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只觉手脚发软,虎口发麻,额头已经流下了几颗汗珠沿着乐文的剑眉流到了星目的眼角处,再看看那柱还正在冒着烟的香已经烧了一半了,这要是慢上一步就出局了啊,不行,不能输。 一咬牙,手上一提劲,乐文使出了当年那一夜的力气,犹如打了鸡血一般,腿上卯足了力气,跑的比刚才更快了。 当那柱香已经快见底的时候,乐文终于憋红着脸,来到了肌肉男身边,猫着腰,喘着气,咳嗽了两声:“通……通……通关了吧?” 肌肉男看着乐文狼狈的样子,蔑视一笑道:“算你通关了,张二胖,你带去登记,换身三等家仆的衣服。” 这个叫张二胖的胖子,长的就和猪八戒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接到肌肉男的吩咐便带着乐文往后院走。 乐文边跟着胖子走,边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眨了眨眼睛问道:“三等家丁?小的想问下张大哥,家丁一共分几等?” 张二胖憨憨一笑:“李府的家丁共分三等,我就是一等家丁,你就是最低等的家丁,什么杂活都要干。” 跟着张二胖来到家丁房里,二胖扔给乐文一套蓝色的衣服说道:“利索点换上,换好后,还要马上干活呢。” 乐文正换着家丁的职业装,这时龙超和郑良才也陆续走了进来。 三人都换上了一身像模像样的家丁职业装,紧接着张二胖就给他们都分配了任务,乐文三人的任务是把后院全部打扫一边。 乐文看着比体育场还打的后院,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心道:“我去,我没事跟着这俩小子来玩什么啊,现在倒好,签了一年的卖身契,虽然可以赚些钱贴补家用,但是除了能回家之外,必须每天都要来李府干杂活,做这个该死的三等家丁。” 郑良才却一脸兴奋的样子:“呵呵,终于可以每天都见到李家三小姐了。” 龙超一脸焦急拉着郑良才说道:“你快带我去见下李家三小姐到底长什么样。” “别……别拉,李家大小姐要从房间出来才能见到,不出来,你还要我带你去她的房间不成?”郑良才甩了甩龙超拉着他的手说道。 乐文在一旁直翻白眼,龙超这小子,什么时候变的这么色啊,原来一直都是闷骚啊。 “麻烦姐姐让让……”乐文手里握着扫把,低着头在扫地,眼前却出现了一双秀美的小脚踩着两片干巴巴的黄叶子,头也没抬的说道。 “哎呦,你这个三等家丁怎么这般无理啊。” 听到一声娇媚的女声,乐文缓缓抬起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粉红色的丝绸长裙,再往上看,一对娇软挺翘的小白兔被白纱锦衣包裹着,看起来足有D……那么大。 “你……你乱看什么呢?” “啪……” 乐文的眼睛呆在小白兔的不知有多久,忽觉脸上一疼,抬眼看到的是一个面如西施的白皙美貌少女,少女正柳眉倒竖,桃花眼圆睁的怒视着他,说话时嘴里吐出的芬香还在乐文的鼻息中游荡,让人身心迷醉。 “……你踩到叶子了,我正在打扫院子呢,三等家丁怎么了,你是几等啊?”乐文捂着脸没好气的说完,心想:“不就欣赏一下吗?难道小白兔这么漂亮不是让人看的吗?” 古代女子发育的就是好,这个少女看起来年龄和乐文一般大,却有这么一对让现代女子都嫣然褪色的小白兔,难怪古代女子十五六岁就要嫁人呢,再晚点就成剩女了。 “我是几等?……” 美貌少女抬起俏脸,伸出一根玉指在白嫩尖翘的小下巴上敲了敲,忽然明眸中露出一丝皎洁之色,微微一笑道:“我是一等女家丁,你是新来的吗?” 乐文又上下打量了下美貌少女的凹凸有致的身材,心道:“这么好的身材,果然是一等。” 想完,抿了抿嘴唇,拱了拱手道:“原来姐姐是一……等女家丁啊,小弟初来李府,以后还望姐姐多多关照。” “呵呵,没问题,在李府本……本姑娘说话还是有点分量的。”美貌少女娇媚一笑,瞟了一眼了乐文,觉得这小子长的还算英俊,说话还挺甜,不由生出几分好感,说完便扭着细腰翘臀便走了。 乐文看着美貌少女的娇美背影,只觉身体的某个部分,都起了反应了。 第三十二章 三等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唉唉唉,你知道刚才那个小妞是谁吗?” 正在远处扫地的郑良才,这时跑了过来一脸兴奋的说道。 “切,不就是个一等女家丁吗?神气什么?”乐文不屑道。 “你什么眼神,那可是李家三小姐,我的梦中女神。”郑良才又瞅了瞅已经走远的娇美背影,咽了咽口水。 看着郑良才一脸猥琐的样子,乐文翻了翻白眼,心道:“原来这个一等女家丁,就是传说中的李家三小姐啊,我说怎么这么极品。” 龙超这时也走了过来,看到两人在嘀嘀咕咕什么,就问道:“哥哥们,在聊什么呢。” “在聊李家三小姐呢。”乐文和郑良才异口同声道。 “什么?李家大小姐?在哪呢,在哪呢?”龙超左瞅瞅右望望,映入眼中的全是家仆,哪里有李家大小姐。 “瞎瞅啥啊,人家李家三小姐比你大一岁。”郑良才看龙超的样子,摇摇头,笑道。 龙超听到大一岁,脸色一变,拽着郑良才的招风耳道:“你这个家伙,怎么不早说,你早说我就不来了,我不喜欢比我大的,在漂亮也不喜欢。” 郑良才招风耳吃痛,挤着眼睛求饶道:“别拽了,再拽就掉了,松手,松手再说。” 龙超松开郑良才的招风耳,想看他怎么解释,郑良才看龙超放手了,眯着眼睛,揉了揉招风耳道:“我不把你骗进来,就我一个人,没人帮我,我怎么可能把李家三小姐搞到手。” “帮你,帮你个屁。”龙超怒视着郑良才,愤愤道。 郑良才一摆手,嘟囔道:“不帮算了,我让小蚊子帮我。” 说完瞅了一眼乐文,嘿嘿一笑道:“是吧,小蚊子。” 乐文翻了翻白眼,无语了,搞了半天这小子把他们哥俩骗进来就为了帮他,他明知道龙超不喜欢比他大的,乐文也不会去和他抢,才出了个这个鬼主意,想不到郑良才这个当年的小正太,现在变的这么有心计。 “我怎么帮你?我自己还刚被甩了呢。”乐文摸了摸胸口的狼牙,不屑道。 “哈哈哈……丁珂儿的姿色比李家三小姐都差了不止一筹的,连丁珂儿都会甩了你,李家三小姐就更看不上你,所以你对我没威胁。【ㄨ】” 郑良才不小心把心里话都说了出了口,当他看到乐文一脸怒色的看着他时,他才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本来乐文来李府打工,也是想贴补下家用的,也没想要高攀什么李家三小姐。 “你想让我怎么帮你啊。”乐文瞥了一眼郑良才道。 “嗯……这个嘛……时机还没到,等时机到了我自然会给你说的。”郑良才看乐文愿意帮他,想了一下说道。 “诶,你们这三个新来的三等家丁在干什么呢,还不赶快干活。” 一个娇媚的女声传进了乐文的耳朵,乐文扭头一看,来人正是那个招聘他们进府女人喊道。 “是……”乐文三人异口同声道。 “是什么是,要加上欣管家,知道吗?”欣管家教训道,欣管家主要负责管理后院的家丁,管理前院家丁的是那个肌肉男。 “是……欣管家。” 欣姐听到三人的称呼后,满意的点了点头:“你们三个人是一起来的,肯定都很熟了,还是把你们分开干活吧,省得干活的时候还接头交耳的。” 说着就把龙超和郑良才分派到前院了,乐文更无语了,你要分,也别在这时候分啊,现在就剩我一个人打扫这个后院了,这不是坑我吗? 李家虽然家丁多,但是大部分家丁都在前院,后院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家丁,男家丁就他一个,其他全是女仆。 乐文正在发愁呢,欣管家这时却对一个正在浇花的女仆喊道:“小芝,你过来和他一起扫地,你来李家也有几年了,他有什么不懂的,你就给他讲。” 这个叫小芝的,长的活泼可爱的的样子,听到欣管家在喊她,连忙跑了过来,施礼道:“是……欣管家。” “小芝?……好熟悉的名字。” 乐文好像在哪里听过‘小芝’这个名字,正在摸着胸前的狼牙,在思索着这个名字到底在哪听过时,却走过来,对乐文微微一笑道:“你今天刚来?” “是啊……”乐文不置可否的说道,看了下这个叫小芝的少女,长的还挺可爱的。 “哎呦,你们看,这个新来的家丁长得可真俊啊。” “是啊,看他长的剑眉星目的,可真是帅呆了……” “哎呀……你们都不要和我抢哦,这个帅哥是我的了……” 这时从前院走来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仆,看到乐文长的还挺帅的,就议论了起来。 “呦,几位姐姐,来后院做什么啊?”小芝眼中略带不爽之色的看着刚来到后院的几个女仆问道。 “当然是采花了……”女仆嘻笑道。 “采花?我看你们是来采帅哥的吧?”小芝笑着说道。 女仆们看小芝听到了她们的话,仗着人多,也没在意,嬉笑道:“就是来采帅哥的,怎么了?你不服气,你也采啊。” “就是,哼……帅哥又不是你一个人的。” 说着几个女仆就来到乐文身边,问长问短了起来。 “哎呦……小帅哥,你是刚来的吧?” “小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丽儿看着这群骚娘们的样子,心中不由的生出几分嫉妒之色,丽儿也很奇怪,她才刚认识这个乐文而已,怎么会看到这群骚娘们和乐文调情,自己却心生嫉妒。 乐文哪里见过这种场面,不禁呆了一呆,不知该说什么了。 “呦,小帅哥,还会害羞呢。”一个长相白净的女仆,来到乐文身边,给乐文拋了个媚眼,调笑道。 “小生名叫乐文,是今天刚入府的三等家丁。”乐文岂能被这群骚娘们调戏,拱了拱手笑着说道。 白净女子,看乐文还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捂着嘴,笑道:“呦,看你年龄不大,还挺有礼貌的,既然你刚来,不如就跟着姐姐,让姐姐教你该如何在李府……” 话还没说完,白净女子脸色一边,连忙低下头,后退了几步。 第三十三章 两只黄雀鸣翠柳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李二小姐……” 乐文顺着女仆恭维的眼神,转身一看,看到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身着淡绿锦绸凤尾裙,肩披五彩霞帔,肤如白雪,面如粉黛,猛的一看犹如天女下凡一般。 只是那一双明眸却凌厉异常,扫在乐文的身上,让乐文不禁打了个冷颤。 “你们这群奴才,不去干活,在这里嬉笑什么。” 李二小姐,说着走了过来,就朝刚才那个风骚女仆的脸上甩了一巴掌,风骚女仆刚才还喜笑颜开,现在却捂着脸哭泣了起来。 想不到这个李二小姐如此凶狠霸道,刚甩了风骚女仆一巴掌,就要往乐文脸上再甩一巴掌,可是却被乐文一把抓住了李二小姐甩过来的芊芊玉手。 李二小姐的芊芊玉手被乐文紧紧握着,只觉脸上红晕一闪,小手在乐文的大手里挣扎了两下,便大怒了起来:“你这个狗奴才,竟敢如此无理,你难道不想在我们李家做事了吗,快放手……” “你虽为李家二小姐,怎能随意打骂家仆,你难道不知道家仆也是人吗?”乐文继续抓着李二小姐的小手不放,只觉李二小姐的小手软弱无骨,握起来还挺舒服的。 “你……你说的什么,本小姐才听不懂,你快放手……”李二小姐,继续挣扎着,看拉扯不动,就想用另一只手去打乐文,可是却又被乐文被抓住了胳膊。 现在的样子就犹如跳国标舞一般,如果现在有音乐想起,说不定还会真的来几步呢。 乐文见李二小姐憋得通红的脸颊,心中只觉得好笑,觉得耍玩她够了,便放开了李二小姐的双手。 李二小姐一向娇纵蛮横惯了,双手已得到解放,便想再去打乐文,可是却又怕双手再被乐文抓住,只是怒瞪着乐文,正想张嘴再说什么,却听到了一声呵斥。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老爷……”站在旁边都快看呆的女仆们,这时看到李老爷来了,便连忙蹲身施礼。 李二小姐见他爹来了,便马上跑过去依偎在李老爷身边,撒娇道:“爹,这个狗奴才,竟敢对女儿无理,您要一定好好处置他。【ㄨ】” “哼……你是不是又随意打骂家仆了,爹早就跟你说过,不要随意打骂家仆,你怎么不听呢?”李老爷对二小姐,责怪了两句,无奈的摇了摇头。 李二小姐看他爹竟然不但不惩罚乐文,还责怪她,瞪了瞪乐文,气的直跺脚。 乐文看这个李老爷,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倒像是个好人,便躬身施礼道:“老爷,小的今天刚进李府,不懂李府的规矩,请李老爷对小的加以责罚。” 李老爷上下打量了一下乐文,微微一笑,摆摆手道:“无妨,老夫听说府里来了个本县的‘案首’秀才,想必就是你吧。” “回禀老爷,小的正是本县的‘案首’秀才,乐文。”乐文不知李老爷问他这个是为什么,不置可否的回道。 “嗯……我看你长得风流倜傥,一表身材的样子,而且还是本县案首秀才,怎么会来本府做个小小的三等家丁?”李老爷有些奇怪的,盘问道。 乐文其实主要想体验下做家丁的生活,顺便赚点钱贴补家用,但是却不能这么说,随口说道:“回禀老爷,小的因为家贫,才想做家丁赚些银两贴补家用。” 李老爷抚了抚胡须,点点头道:“嗯……勤俭持家,难能可贵啊,既然你是本县的案首,做个三等家丁,实在太屈才了,不如就做我儿子的书童吧。” 乐文不敢相信的眨了眨眼睛,心道:“我去,这运气也太好了,刚来李府就从三等家丁变成了书童……” 于是连忙躬身施礼道:“多谢老爷提点,小的一定不负所望。” “嗯……芝柏,你带他去公子的书房。”李老爷对那个叫芝柏的女仆吩咐道。 “是,老爷。” 芝柏听到老爷的吩咐,便带着乐文前往李家公子的书房。 “哎……乐文……你可要小心了,李公子可难伺候了。”在去书房的路上,芝柏偷偷的对乐文说道。 乐文听到难伺候,翻了翻白眼,心道:“我去,我以为天上掉馅饼了,原来掉的是石饼。” “咚咚……” “进来……” “公子,这位是老爷亲提的书童。”芝柏带着乐文来到书房,连忙施礼对李公子介绍起了乐文。 只见李公子长的极度猥琐,长得贼眉鼠眼,兔头樟脑,一双色眯眯的小眼在芝柏娇嫩的身体上,上下打量着,像是要把芝柏给生生吃掉一般。 “芝柏……来来来,先陪本公子玩玩……”李公子说着便走到芝柏的身边,搂住芝柏,伸出一只手,在芝柏的翘翘的臀部上,狠狠拍了一下。 乐文看着眼前的一幕,心道:“禽兽……” 惊得的芝柏连忙躲开,娇嗔道:“哎呦……公子,还有人呢……” 李公子瞅了一眼乐文道:“你先出去一会,等本公子叫你,你再进来……” 乐文听到此话,先是愣了一愣,心道:“难道这个禽兽,大白天就要这书房解决问题?也太禽兽了吧。” 无奈摇了摇头,便把走出书房,并把门关上了,只是片刻,便从书房里,传出了阵阵销魂的莺莺之声。 站在门外,抬头看着柳树枝上嬉闹追逐的两只黄雀,耳朵里听着书房里传来的莺莺之声,这种感觉,真的难以形容。 实在是有种想冲进书房,把这个禽兽李公子狠狠痛扁一顿的感觉,这也太吊人胃口了吧。 以为还要在门外站上半晌,谁知道还没有五分钟,芝柏便衣衫不整,青丝有些凌乱的打开了书房的房门。 听到门响的乐文扭头一看,只觉眼前一片春光,芝柏的半个嫩白的小兔子便映入了眼中,芝柏看到乐文正在扭头瞅着她的嫩白的小兔子,羞得满面粉红,掩面便跑了。 “书童……你进来吧。” 乐文瞅着芝柏狼狈逃跑的样子,正觉得有些滑稽的时候,便听到书房里传出了李公子的声音。 “李公子,您……真是神勇无比啊,几下就把这个小丫头给制服了,小的实在是敬佩……敬佩!”乐文进屋连忙恭维道,心里却骂了这个禽兽一百遍……一百遍…… 第三十四章 体验生活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想不到略带讽刺的话,竟然把上官公子的马屁拍得舒舒服服的,他眯着小眼一笑看了一眼乐文,嘿嘿一笑说道:“既然你是本公子的书童,以后就是本公子的人了,就不用这么客气啦。 乐文正想张开说话,上官公子转而脸色一变,又威胁道:“不过唯一一点,就是你不要让本公子读书,你知道吗?” 乐文心想:“就你这智商,还读什么书……” 嘴上却奉承道:“是……上官公子不愿读书,小的岂敢让上官公子读书?不过……” 上官公子看乐文话说了一半就止住了,奇怪的连忙问道:“不过什么?” “不过在私下里你要听我的……要不然我就向老爷打小报告……”乐文反威胁道。 “你敢……我把你赶出上官府,哼……”上官公子听到乐文竟然敢威胁他,腾的就站来起来,指着乐文呵斥道。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不屑道:“哼……你要知道我可是你爹亲自派来监督你的。” “什么?监督我,你不就是个小书童吗?”上官公子跑到乐文身前,上下打量起来乐文。 乐文看他上当了,淡淡一笑道:“信不信由你,不信你可以去问老爷。” 上官公子摸了摸鼻子,他哪里敢去问他爹啊,小眼滴溜溜在乐文身上打量着:“那……那好吧,只要你不让我读书,什么都听你的……” 乐文想到不到,这个上官公子竟然是个傻帽,一下就被唬住了。 “我来问你,你叫什么名字啊?”既然现在农民翻身做主人了,就要先把上官家里里外外给搞清楚才好。 上官公子想想也没办法,既然不像读书,就要听从乐文的命令了,嘟囔道:“小的……叫上官书。” “上官输?”乐文坐到了原本上官书坐的位置上,翘着二郎腿,心道:“这个名字起的还真有寓意,就他这个傻帽,上官家不输才怪。”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又问道:“我再来问你,你家一共几口人,都叫什么名字?” 上官书听到乐文问他家几口人,便低着头,掰着指头数了起来,一二三……,突然小眼一亮,嘿嘿一笑道:“小的家一共七口人,我爹名叫上官松,我娘名于氏,大姐叫上官冰,二姐叫上官霜,三妹叫上官雪。” 乐文捏着下巴想道:“冰霜雪?这名字一个比一个冷啊,不过还挺好听的。” 转而又对上官书问道:“你平常都有什么娱乐啊?” 上官书听到乐文问他这个问题,猥琐一笑道:“小的的娱乐活动,主要是调戏下家里的女仆,和去春香楼找花魁。” 乐文没想到就上官书,这个五分钟就完成的家伙,竟然娱乐活动这么丰富,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想不到上官家就这么一个傻儿子,要是上官家最后把产业交到他手里,那上官家还不完蛋啊,不行,要拯救上官家。 既然要拯救上官家,就要成为上官家的女婿,只有这样还有点可能,不过又不能和郑良才去抢上官雪,二小姐又比自己大,大小姐肯定更大了,这可如何是好,算了,这件事好头疼,以后再说吧。 “公子,你叫什么名字啊?” 正在思索间,上官书又嬉笑着开口问道。 乐文摆摆手道:“你就叫我乐公子吧,不过在李府其他人面前,你可不要乱叫。” “小的知道了……”上官书点点头,小眼睛一亮,色眯眯道:“乐公子,小的带你去春香楼找花魁吧,听说这昨天春香楼来了个新花魁,弄的小的心里痒痒的。”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心道:“来到明朝都这么多年了,还真没去窑子逛过,去体验下逛窑子的感觉也不错。” 于是对上官书说道:“好吧,咱们就去春香楼玩玩吧。” 乐文和上官书两人说完,便偷偷的溜出了李府,来到了春香楼。 刚来到春香楼门口,一个风骚妖娆的老鸨看到上官书这个五分钟又来了,而且这次还带了个小帅哥,不禁心中一乐,买卖又来了。 “呦,上官公子,您来了,快进……快进……” “听说你们春香楼新来个花魁,叫什么名字啊?” 上官书进到春香楼两个小色眼,便在楼上楼下滴溜溜乱转。 两个穿着暴露的女子扭着臀部,来到两人身边,在两人身上蹭来蹭去的。 只觉两团柔软在乐文的手臂和背上滑来滑去,一丝丝的祥润柔软把乐文弄的心旷神怡,但是理智战胜了欲望,连忙推开搂着他的风骚女子,不客气道:“你去找他,别找我。” 风骚女子见乐文如此不识趣,瞥了一眼乐文,便一脸媚笑的又搂上了上官书,上官书正求知不得,左拥右抱好不快活。 乐文只是想感受下在明朝逛窑子的感觉,并没有真的想和这些风骚女子发生些什么,听说古代的青楼女子大多是被迫无奈才干这一行的,而且大多是被恶人卖到了青楼,身不由己,并非心甘情愿要做了一个风尘女子。 哪像现代,被逼无奈的风尘女子太少了,大多都是为了钱,只要你给钱,怎么玩都行。 “柔柔,快来见过上官公子。” 这时老鸨拉着一个叫柔柔的少女便来到了乐文两人身前,这个柔柔看起来竟然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副有些娇羞的样子,被老鸨来了过来,却一语不发。 “快叫上官公子啊,你这个……” 老鸨见柔柔只是低着头,不吭声,就想抬手去打柔柔。 乐文伸手握住老鸨打向柔柔的手,淡淡说道:“她一夜多少银子?” “呦,这位公子的劲还真大,把人家的手都抓疼了,请公子先放手再说……” 老鸨只觉手上吃痛,连忙娇嗔道。 上官书却不高兴了,对乐文说道:“乐……公子,今晚柔柔可是我的……” 乐文瞥了上官书一眼,不屑道:“你随便找一个,今天反正你请客,我就要这个了。” 第三十五章 情非得已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哎呦……上官公子,您给的也太少了吧,才十两,要知道我们柔柔还是个没****黄花大闺女呢,最少也要二十两。” 上官书极不情愿的从钱袋里掏出了十两银子递给老鸨,却不料,老鸨还嫌少,更没想到的是柔柔竟然还是个没****的黄花大闺女。 他心里更是憋屈了,可是也没办法,要是乐文回去给老爷说他去春香楼了,还不把他的两条腿打断啊。 上官书想到这里,咬了咬牙,含泪心道:“算了,等乐文吃剩下,我再吃吧。” 想着就又从钱袋里掏出了十两,交给老鸨,老鸨接过二十两银子,眼中直冒金光,笑逐颜开的看了一眼乐文道:“那今晚柔柔的初夜就属于这位公子的了。【ㄨ】” 老鸨也纳闷,为何上官书出银子,却让他旁边这个公子去享受,难道这位公子是他上官家的顶头上司不成,想到这里,老鸨更是对乐文恭敬了起来。 “慢……” 当乐文正准备带着柔柔上楼时,身后却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回头一看,竟然又是崔志这个家伙,手里中拿着一把折扇,正洋洋得意的看着他。 “呦,是崔公子啊……,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啊?” 老鸨看到崔志来了,好像还是专门为了花魁柔柔来的,这让她更乐开了花,本来只能赚二十两,现在看来要翻上几倍了。 崔志冷冷一笑,没有理会老鸨,却对乐文说道:“哼,又是你这小子,没想到你也会来这种烟花之地,还想抢小爷的妞,小爷要是再晚上半步,岂不是让你这小子占得先机?” 乐文不屑的瞥了一眼崔志,没有理会他,只是把身旁的柔柔往他怀里搂了搂,只觉搂在怀中的娇柔玉体,犹若无骨一般,手掌放在柔柔玉臀上摸索了一下,只觉丝滑柔软又有弹性,一丝丝淡淡的处女芬香传入鼻中,让乐文都有点魂不附体了,柔柔想要挣扎,却在乐文楼在怀里动弹不得,只是有些娇羞的瞪了一眼乐文,便任由乐文搂着了。 崔志被气得白脸都快变成绿脸了,便想要动手去打乐文,老鸨岂能让他俩在春香楼打架,这岂不是要把她的春香楼给拆了? 于是赶忙拦住崔志道:“崔公子,莫要动手啊,有事好商量,这样吧,你们谁出的银子多,柔柔今晚就属于谁的了。” 崔志气的一摆手,甩开扇子,扇了两下,愤愤道:“那好,本公子出五十两纹银。” 乐文哪里有银子和崔志斗啊,便给上官书使了个眼色,上官书接到命令,无奈的摇了摇头,伸出一根手指放在老鸨眼前道:“本……本公子出……一百两。” 老鸨看着上官书的伸在她眼前的这根手指,犹如看了一根金棒棒一般,没想到只是片刻之间柔柔就从二十两升到了一百两,乐的她就想要说好。 可是崔志哪里啃罢休,伸出两根手指放在老鸨眼前,趾高气昂道:“小爷出二百两。”说完还对上官书挑衅的笑了笑。 上官家好歹也是唐县数一数二的富豪,怎肯轻易认输,既然是他占不到半点好处,但是要是对崔志给比下去了,以后他的脸面可要往哪放。 于是一跺脚,一咬牙,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放在老鸨眼前,老鸨看着眼前的银票,眨了眨眼睛,又揉了揉眼睛,忽然一脸兴奋的风骚娇笑道:“一……一千两银票?” 要知道一千两银子都可以把柔柔给买下了,当时这个老鸨也只花了五百两就从特殊渠道把柔柔给买了,这下她可要赚个盆满钵满了。 崔志气的狠狠的瞪了着上官书,他虽然是个官二代,但是和富二代比起来囊中还是略显羞涩。 起的他使劲扇着扇子,来回走动了几步,起的牙根直痒痒,指了指上官书和乐文道:“好……今天小爷没带够银两,不过你们别得意,咱们走着瞧。” 说完气冲冲的便走了。 看到崔志走了,老鸨赶忙收起上官书手里的银票,走到乐文身前对乐文怀里的柔柔道:“你这个小骚蹄子,可别再使性子了,今晚一定要好好伺候好这位爷。”说完还不忘,对乐文风骚一笑。 乐文搂着柔柔由****引领着来到楼上,开打了一间房,****低头哈腰对乐文恭维了两句,便转身把房门关好离开了。 乐文刚看着****把门关好,转身便看到柔柔流着眼泪,自顾自的在脱披在肩头的白丝霞帔了。 当柔柔已经把两只白嫩娇挺的小兔子露出一半的时候,乐文赶忙上前摆手说道:“姑娘,请不要这样……” 谁知刚走到柔柔身前,柔柔便站起身来,两只娇嫩的小白兔刚好撞在了乐文的手上。 乐文只觉手上一片柔软丰盈,一种软绵绵的感觉直达身体上的某个部位,顿时巨龙翘首而立,乐文赶忙把手缩了回去,退后几步道:“请姑娘,先把衣服穿上,小生并非好色之徒,请姑娘自重。” 柔柔眼中略带一丝哀怨道:“公子是嫌弃奴家长的不够美吗?” 说着竟然掩面哭泣了起来,她昨天刚来就要被老鸨拉去见客,只是她抵死不从,老鸨才没有得手,今日如若再不从,就只有一死了。 可是却不料今天这个客人却让她芳心有些松动了,想着,既然她的处子之身早晚要给别人夺去,与其给了那些老东西,和长相丑恶的家伙,不如索性给了眼前这位让她动了芳心的少年呢。 谁知眼前这位少年都已经碰触到了,她两只娇挺的小白兔,却还要让她把衣服穿上,她有些不知所措了。 乐文缓了缓心神,淡淡道:“小生并非嫌弃姑娘长的不够美,而是小生觉得,你也并非心甘情愿,只是迫不得已才如此做罢了,如果没有感情,就做此等事,岂不是和禽兽无异?” 乐文对于男女之间没有感情基础就做床上之事,是非常不屑的,而且他来春香楼也只是想体验一下明朝青楼的感觉而已,只是第一眼看到这个柔柔娇羞的样子,就知道她肯定是被迫才来到春香楼做此事的。 第三十六章 那一抹神情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柔柔站在床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她背过身去,翘起肥嫩的臀部对着乐文,收拾起了床铺。 她哪里是真的要收拾床铺啊,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乐文了,只能翘着两片娇臀,爬在床上装作收拾衣物罢了。 可是她这一举动,却把他身后的乐文挑逗的浑身不自在了起来,看着眼前的两片娇臀,在他身前扭来扭去,身下那条巨龙不觉又昂头挺胸起来,翘起的巨龙一下就顶在了柔柔娇臀的两片凹陷之处,乐文身前的柔柔只觉臀部之间被一根棒子顶了一下,竟一下就把她顶爬在了床上,她白皙的脸庞顿时娇羞一片,心中小鹿七上八下的乱撞了起来。 乐文也没料到这条巨龙竟然如此不听话,一下子就挺了起来,还一下子顶在了不该顶的两片凹陷之处,于是连忙退后几步,拱手施礼道:“小生刚才失礼了,还请姑娘原谅。” 柔柔转过身来,媚眼如丝的看了乐文一眼,然后娇羞的低语道:“公子,今晚奴家就你的人了,你又何必如此多礼呢?” 乐文也被这种气氛搞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来到桌子边坐下,拿起桌子上的酒壶倒了杯酒,仰头一饮而尽,然后缓缓道:“你是怎么进到春香楼的?” 柔柔听到乐文此话,不禁掩面哭了起来,片刻之后才缓缓道:“奴家的家父本是朝廷五品大员,却因一时起了贪心,贪污了朝廷的一笔公款,便被朝廷给判了死刑,奴家也被朝廷贬为官奴,给贩卖到了此处……” “哎……原来你也是个凄苦之人。” 乐文虽然贫穷,可是如果向上官书或者郑良才借些银两,还是能借到的,可是与眼前这个少女也只不过一面之缘,两人并没什么关系,他怎么就凭柔柔几句话,就帮她呢。 柔柔用绣帕抹掉了眼角的眼泪,微微一笑道:“这都是奴家的命,无须同情,公子还是过来吧,奴家把处子之身给与你,总比给那些丑恶之人强的多。” 说着就又脱起来衣服,乐文看她用绣帕抹眼泪的神情很像丁珂儿,不禁动了恻隐之心,连忙阻止道:“你还是穿上衣服吧,我明天会想办法把你赎出去的,我不会和你发生什么,也不会让你被丑恶之人玷污的。” 柔柔不敢相信的眨了眨桃花眼:“公子真的愿意把奴家赎出去?” 乐文点了点头道:“……嗯,明天你等我消息吧,明天天黑之前我一定赶来。” “公子如若真的能把奴家赎出去,奴家原意终生侍奉公子,当牛做马,公子让奴家做什么都行,奴家绝无二言。”柔柔感激涕零道。 乐文打趣道:“什么都行?你就不怕我把你买了,再把你卖了吗?” 柔柔也知道乐文是在开她的玩笑,娇媚一笑道:“公子才不舍得把奴家买了再卖掉呢。” 通过了解,乐文才知道柔柔名叫闻心言,从小就学习琴棋书画,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大家闺秀,自从被抄家后,她就没一个亲人了,现在变成了一个孤苦无依的可怜女子。 乐文一边饮着酒,一边欣赏着柔柔为他弹奏琵琶,忽然听到窗外传来鹈鴃之声, 不知不觉间,天色竟然已经大亮。 只为怜春色,新红折一枚。 余香盈翠袖,偏惹蝶蜂随。 梦断碧纱橱,窗外闻鹈鴃。 清怨托琵琶,怨极终难说。 走出房间,得知昨天上官书只是在楼上片刻,便招架不住,独自一人回府了。 乐文无奈的摇了摇头,本来只是想直接在这里让上官书借他些银两,然后把闻心言给赎出去,看来只能先给老鸨交代几句了。 “呦,公子一夜玩的可好?”刚走下楼,老鸨便扭着屁股,一脸风骚的走到乐文身前蹭来蹭去。 乐文推开老鸨,直言道:“把柔柔赎出来要多少银两?” 正在乐文身上蹭来蹭去的老鸨,听到乐文要赎柔柔,脸色一变道:“我们的柔柔可是春香楼的头牌,怎么能随意卖掉呢?” 乐文淡淡一笑,不屑道:“多少银两,你直说吧,不用跟我玩花样。” 老鸨见乐文还真是想要赎柔柔,心想柔柔也不过是个烫手的山芋,既然这个少年要赎柔柔出来,肯定柔柔已经看上了这个少年,要不然也不会跟他过上一夜,要是强留说不定那天这个柔柔自寻短见了,岂不是亏大了。 想到这里,便伸出五根手指在乐文眼前摇了摇,说道:“公子要是真想赎我们的柔柔,就出五千两吧,一文钱也不能少。” 乐文也被五千两给吓了一跳,这是要宰人啊,不过既然答应了,乐文怎能失信于人,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道:“好吧,在天黑之前我一定来赎人,之前你可不能让柔柔接客。” “哎呦……公子,放心吧,天黑之前我一定不会让别人动柔柔一根手指头的。”老鸨见乐文竟然答应了,满面堆笑的说道。 “小蚊子……” 乐文正在路上想着该如何才能凑齐这五千两时,却听到身后有人叫他小蚊子,就知道一定是郑良才这个及时雨了。 连忙回头一看,正是郑良才朝这他这边走来。 “小蚊子,听说你竟然成了上官家的书童?” 郑良才走到乐文身边,便有些惊奇的开口问道。 乐文点了点头,想说什么,却又欲言又止,不知该怎么和郑良才说,五千两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还是问他借三千两银票,剩下的两千银票问上官书借吧。 “你……有三千两银票吗?”乐文还是第一次开口问人借钱,踌躇了半天才问道。 郑良才听到三千两道,微微怔了一怔,挠了挠招风耳道:“三千两没有,二千两倒是有现成的。”说着便从怀里掏出二千两银票。 乐文看郑良才竟然如此心有灵犀,也不像再客套什么了,便接过二千两银票道:“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哎……你这么急干什么啊,等等我啊……” 第三十七章 搞发明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来到上官府后院书房,看到上官书双手捧着一本《诗经》,爬在桌子上好像正在看书。 乐文心想:“难道这小子去了一下春香楼,改邪归正了?要是真的改邪归正,这银票还不好借了。” 走到书桌前,才发现上官书,哪里是在看书啊,他是双手捧着书,脸趴在桌子上,眼睛闭着,正在打盹呢。 “咳……” 上官书听到一声咳嗽声以为是他爹来了,连忙抬起头,一脸迷茫的左右看了下,看到原来是乐文,便起身来到乐文身前,不敢相信的问道:“你……你一直干到现在啊?” “现在没空和你说这些,你有没有三千两银票?”乐文懒得和他废话。 一听乐文提起了银票,上官书连忙捂住怀里的几张银票,嘟囔道:“我这点钱,晚上还要去找花魁呢,你……你都吃过了,怎么还要银票啊?就……就不能给我留一口?” “别废话,快点把银票给我,我有急事。”乐文翻了翻白眼,都快无语了。 “不给,这点银票都你了,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就没了。”上官书抵死不从。 乐文有些无奈了,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道:“你如果不给了,我就给你爹,说你昨天去春香楼了。” 上官书一听到乐文的威胁之语,连忙从怀里掏出三张银票说道:“给……给你,就给你,不过你一定要还我。” 乐文接过上官书递过来的三张银票,一看刚好三千两,便随口说道:“放心吧,会还你的。” 没想到这么顺利,只是一炷香的时间就全部搞定了。 来到春香楼,老鸨颤抖着双手接过乐文递过来的五千两银票,就五张银票查看了数遍,才把闻心言的卖身契交给了乐文,心想:“这个少年是什么来头,片刻之间便弄来了五千两,早知道多要点了。” 来到楼上,打开房门,看到闻心言正坐在床头发着呆,走到她身边,闻心言才发觉了乐文,不敢相信的说道:“乐公子,你……真的来赎我?” 乐文把闻心言的卖身契递给闻心言,闻心言接过卖身契,感激涕零道:“奴家,以为你只是随口说说罢了,没想到……” 说着便抱住了乐文,乐文推开柔软的玉体,淡淡道:“你走吧,这些钱就当作你的盘缠吧。”说着便从钱袋里掏出,上个月官府发的补贴。 闻心言不愿接,摆摆手道:“乐公子,奴家现在是你的人了,你去哪里奴家便去哪里。” 乐文摇了摇头,淡淡一笑道:“我可养不起你,你还是离开此地,然后找个好人家嫁了吧。” 闻心言推开乐文递给她的银子,苦苦央求道:“奴家……像奴家这种进过青楼的女子,哪里有好人家肯娶我……奴家现在无亲无故,你让奴家去哪里?奴家不怕穷,不怕吃苦,就求能跟着公子,即便做个丫鬟也行。” “你跟我做丫鬟?呵呵……我现在还给别人做书童呢……”乐文翻了翻白眼,淡淡道。 闻心言看了看卖身契上五千两赎回的字样,不相信道:“书童?你莫要骗奴家,你一个书童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乐文看到闻心言一脸不相信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淡淡一笑道:“我现在真的是上官家的一个书童,这些钱是我借的。” “……奴家不管,即便你是个要饭的,奴家也要跟这你要饭。”闻心言恳切道。 乐文有些无语了,这闻心言看来是要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他总不能把他带回家吧,要是让母亲知道他带个青楼女子回家,就没办法交代了。 看来只能先给她租个房子住了,其他的以后再说吧。 乐文带着闻心言离开了春香楼。 闻心言背着一袋行李,跟在乐文身后问道:“乐公子,你看起来很像读书人,不知道你现在有什么功名呢?” “功名?呵呵……我现在只不过是个秀才而已。”乐文淡淡一笑道。 “秀才?你看起来和一般大小,就已经是秀才了?”闻心言恭维道。 乐文回头对闻心言苦笑道:“秀才算的了什么,没看到我现在混的要去给大户人家当下人吗?” “没事啊,你去给别人当下人,回来奴家给你当下人,嘻嘻。”闻心言调皮一笑。 乐文摆摆手道:“哎……你以后别再说自己是奴家了,就称呼你自己心言吧,奴家这个词,我还真听不惯。” “哦……公子让奴……心言怎么做,心言就怎么做。”闻心言话里带话道。 乐文苦笑的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说实话,他还是比较喜欢丁珂儿那种腹黑娇蛮的类型,不太喜欢这种太顺从的女子,他也说不出来是为什么。 可惜丁珂儿却看不上他,这让他简直跌入了冰谷,虽然时隔两年,不过这两年来还是,不时的会想起丁珂儿那副腹黑娇蛮的样子,难道他是有受虐情节不成。 也许是世上的人都是越得不到就越想要,越容易得到就越觉得没什么吧。 乐文给闻心言租了一个小院子住,帮她一起收拾了下房间,交代了几句,便又去上官府了。 哎……平白无辜欠了五千两银子,这可让他怎么还啊,看来要发明个什么来赚钱才行了。 明朝洗头用的还是皂角和一些植物,比如黑芝麻,何首乌什么的……不过吸收很不好,如果能通过能把这些东西通过高级脂肪酸钠,做成罐装的洗发露来卖钱,一定能赚上一笔。 说干便干,从市场上买来皂角、黑芝麻、何首乌,茶籽、无患子、侧柏这些基本原料,剩下的便只剩下高级脂肪酸钠,这个原料说起来容易,其实最难了,要用植物油提炼,多亏当年数理化学的还可以。 乐文便搞了个实验室,提炼起了高级脂肪酸纳。 高级脂肪酸纳,由氢氧化钠与天然油脂反应,采用煮皂法或连续皂化法制得,也可以用脂肪酸直接与氢氧化钠反应来制取。 第三十八章 坚持不懈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咚……” “咳咳咳……” “我去了,又实验失败了……” “哈哈哈……你变成包公了……” 乐文在实验失败一百零一次后,还是不甘心的前仆后继,可是在一百零二次时还是失败了,闻心言看着乐文被熏黑的脸庞,呵呵的娇笑了起来。 “乐公子,你都失败这么多次了,就放弃了吧。”闻心言拿起绣帕便在乐文的脸上擦着,边笑着劝慰道。 乐文摆摆手不甘心道:“不行,不能放弃,一定要成功。” 看着乐文不服输的样子,闻心言感动道:“都是心言让公子欠了这么多债,都怪心言不好。” 说着两道眼泪便从眼角流了出来,乐文抹去闻心言,眼角的泪水道:“你何须自责,这是我自愿为你的做的。” “哼……你好坏……又拍人家哪里……” 乐文正安慰着闻心言,一手便拍在了闻心言娇嫩的玉臀上,弄的闻心言白皙的脸颊娇羞一片。 “我坏?我拍你哪里了?”乐文故意打趣道。 “就是那里嘛,知道还问,坏死了……”闻心言满脸通红的娇嗔道。 在枯燥的实验室里和这个小丫头打打情,骂骂俏也是一种不错的解压方式。 还能在闲暇时,听小丫头抚琴吹箫,舞文弄墨,惬意无比啊。 但是闻心言奇怪的是,乐文为何在这些日子除了和她有些暧昧举动外,却并没有发生过什么,难道乐文不喜欢她吗,这也是让她有些苦恼的事情。 “咚咚咚……” “谁啊……” “文哥,是我……” 打开大门,一看是龙超这小子,这个小子是怎么知道他在这里还安了个小窝啊。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乐文翻了翻白眼,不屑道。 龙超伸着头往里面看了看,看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少女,嘿嘿一笑道:“想不到文哥,还玩金屋藏娇。” “嘘……你可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娘啊。”乐文赶紧把龙超拉到一边悄声道。 “为什么不能,这可是俺嫂子啊。”龙超挠了挠后脑勺,不解道。 乐文给了龙超一个暴栗,不屑道:“别瞎说,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哥只是看她可怜,便收留了她,你可不要瞎嚷嚷啊!” “没发生关系?你骗谁呢,这么多天,你除了在上官家,就是来这里,你以为我不知道啊。”龙超神秘一笑道。 “你这个家伙,老是偷偷监视我。”乐文瞥了龙超一眼。 龙超一摆手道:“谁监视你了,我只是偶尔看到罢了。” “得了,你赶紧离开这里,我还要做实验呢。”乐文没功夫跟龙超瞎扯淡,再不把实验做成功,都快没钱吃饭了。 “刚才那人是谁啊?”乐文刚把门关上,闻心言便开口问道。 乐文微微一笑道:“那是我兄弟,乐超,小名龙超。” “这么多天,你都不曾和心言提起过你的家人,你是嫌弃心言吗?”闻心言有些不高兴的娇嗔道。 “好了,你赶快去给我做饭吃吧,我都饿了。” 乐文没有回答闻心言的问话,他是没办法回话,不过闻心言做饭还挺好吃的,大家闺秀就是大家闺秀,不光会琴棋书画,洗衣做饭什么都会,有这么一个女子服侍他,他这五千两还真没白花。 “嗯……你做的这个鸡翅青笋吃着还真不错。” 做好了饭菜,乐文一边啃着鸡翅,一边夸道。 闻心言听到乐文夸她,若有所思道:“以前爹爹也喜欢我做的菜,只是现在家中的菜只有青笋和鸡翅,也只能做这一种菜了。” “你做的饭菜这么香,不做厨娘太可惜了,以后有钱了,就开个小酒馆,由你掌厨怎么样。”乐文又喝了一口美味的莲子汤,随口说道。 “好啊,不过心言还真没见过女子做厨师的。”闻心言每天在家中无事,正想找些事情做呢,听到乐文想让他做厨娘,自然满心喜悦。 “女子能做的事多了,只是这个时代太受限制而已。”乐文随口道。 “这个时代?难道你不是这个时代的吗?”闻心言眨了眨美目,有些不解道。 乐文自觉口误,连忙打岔道:“哦,我是说在唐县太受限制而已,到时候带去江南看看,你去过江南吗?” “没有,心言只听爹爹说江南很富庶,风景也很美。”闻心言喝了口莲子汤,抿了抿嘴唇说道。 “不止风景美,美女还很多呢……”乐文哈哈一笑,在闻心言的白皙俏脸上摸了一把,便又跑到实验室做实验了。 “你真坏,就知道美女……”闻心言在乐文身后,娇嗔道。 过了半晌,实验室里忽然传来了,乐文兴奋的呼喊声。 “哈哈,终于成功了,心言快来。” “是吗,你做的这是什么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泡泡……?”闻心言来到实验室,有些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冒着泡泡的罐子问道。 乐文看着他的大作,得意的解释道:“这就是洗发露啊,只专门用来洗头发的,普通的皂角去油性很不好,而且对头发也有伤害,女人都想拥有一头秀丽的头发,如果用上这种洗发露就能让女人达成心愿,而且秘方只有我知道,这可是垄断啊,我们要发财了。” 闻心言不敢相信问道:“这种洗……发露,真的有这么神气的功效吗?” 乐文笑着说道:“不信,你可以试试啊。” “才不要,谁知道这种冒着泡泡的东西到底用着怎么样。”闻心言摇头道。 乐文想想也是,要是这种刚实验出来的洗发水,有反作用,岂不是害了闻心言吗,算了,还是我自己亲自试用下吧,大不了做个和尚。 闻心言拿着水瓢在乐文头上浇水,等头发都浇透后,便把洗发露涂在乐文的头上,给乐文揉起来头,乐文的头发在闻心言的搓揉下,没一会便出现了丰富的泡沫,还有淡淡的清香。 洗完了头,用干布擦干后,乐文发现他的头发比以前看起来黑亮了许多,而且只用了一遍,便没有那种油腻的感觉,不像皂角,要用几遍才能把那种油腻之感给洗掉。 看来实验是成功了,接下来就是该如何销售了。 第三十九章 秘方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那么要把洗发水推销给谁呢? 对了,推销给上官老爷,要是他觉得好用,就可以一起合作,他的秘方,上官老爷投资,搞个工厂生产洗发水,一定可以大卖的。 主意已定,乐文带上一瓷瓶洗发水便来到上官府。 “咚咚咚……老爷……” “谁啊……” “小的是书童乐文啊……” “进来……” “是……” “嘎吱……” “老爷……” 乐文进入老爷的书房,首先闻到的是一阵芳香,看来这位上官老爷还是个喜欢香味的男人,看到上官老爷正在提笔练字,眼皮都不抬一下,乐文便上前躬身行礼。 “你有何事啊?” 上官老爷斜瞟了一眼乐文,随口问道。 乐文从怀里掏出那一瓷瓶洗发水,打开瓶盖放在上官老爷的红木书桌上微微一笑道:“老爷,这是小的发明的洗发水,特来孝敬老爷的……” 装洗发水的瓷瓶子刚打开,就从里面传出来与书房里的香味迥然不同的香味,这种很特别的香味传入上官老爷的鼻中,上官老爷的鼻子猛吸了两下,这种洗发水的香味带着些丝丝的清凉味道,淡雅之极,好闻之极,让人沉醉,见这种香味竟然是从这个瓷瓶子里传出来的。【ㄨ】 “你……你这个是什么水?”老爷一脸奇怪的盯着瓷罐子问道。 “老爷,这是洗发水……专门用来洗头发的。”乐文微微一笑,连忙解释道。 上官老爷挠了挠头皮还是有些不解,点点白色的头皮屑便从头皮上落到了红木桌子上,古代中医古方称头皮屑为‘白屑’,想不到像上官老爷这么有钱的大户人家,洗头发也不能解决有头皮屑的问题。 “洗头发的?洗发水能帮老夫把头皮上的白屑彻底洗掉吗?老夫用猪苓效果也不好,总是不能把白屑洗干净。” 上官老爷看了看红木桌上的白屑,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老爷,如果试下小的发明的洗发水,一定可以有出乎意料的效果。”乐文信心满满的,拍了拍胸脯道。 又闻了瓷瓶里的洗发水,上官老爷还是有些不相信的,抬眼看了一眼乐文,狡黠一笑道:“还是你先试用下吧,如果没什么异常,老夫再试用怎么样?” 乐文翻了翻白眼,无语了,他才刚在家中洗了一遍头,跑到上官府又要洗一遍头,算了,李时珍还为了编写《本草纲目》,百尝草药。 现在也只不过是试下已经试过一次的洗发水而已,算个啥,说试就试,不过这次要自己洗头了,有美少女服侍着洗头的感觉想想还真美。 洗完头,上官老爷,见乐文的头发还是很光亮,也没有什么异常,便叫来两个女仆服侍他洗起头来。 上官老爷洗完头,擦干后,披散着头发,自顾自的在铜镜前,翻看着头发,竟然发现这种洗发水竟然效果真的比猪苓效果好的不是一点半点,而且用起来还是方便,于是便叫来了夫人和三个女儿,都来试用。 乐文还是第一次见到上官夫人和上官大小姐。 上官夫人看起来有三十多岁的样子,样子极为成熟抚媚,而且衣着非常雍容华贵,一身水绿色的印花锦缎旗袍,围着红狐围脖,脚上蹬着同色的皮靴,外罩件银白色的兔毛风衣,头上简单的挽了个发髻,簪着支八宝翡翠菊钗,犹如朵浮云冉冉飘现,明亮的光线勾勒出她精致的脸廓,散发着淡淡的柔光,巧笑倩兮间,只觉玉面芙蓉,明眸生辉。 乐文摸了摸下巴,心道:“想不到这个上官夫人都已经三十多岁,还是如此抚媚多娇,怪不多上官老爷这么有钱的大户人家,只有这么一位夫人,原来是家中有个宝啊。” 再去看上官大小姐,更是有种清新脱俗之感,她脸朝花束、身形苗条,长发披于背心,用一根粉红色的丝带轻轻挽住,一袭白衣,鲜花一映更是粲然生光,只觉她身后似有烟霞轻拢,当真非尘世中人,待她转过身来,才见她方当韶龄,不过十八岁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匹,容色绝丽,不可逼视。 “哎呦……老爷,您看妾身洗过的秀发,是不是比先前光亮柔顺了许多。”用洗发水洗过长发的上官夫人,在上官老爷身前转了一圈。 乌黑光亮的秀发飘逸无比,拂过上官老爷的鼻间,上官老爷闭目深吸一口,顿觉有股心旷神怡之感,点来点头,笑道:“嗯……夫人的长发用过这种叫做洗发水的东西之后,果然有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好,好,好……” 上官老爷对乐文的创造发明赞赏无比,再看看三个女儿的长发用过洗发水后的效果,同样是黑亮飘逸,美艳芬芳。 就连乐文刚进府时,得罪的上官二小姐都对乐文略有赞赏之色,不过却隐在心中,不愿表现出来罢了。 上官雪见这个刚进府就对她有些轻薄的三等家丁,不光长的气宇轩昂,竟然还如此聪明,有才学,不禁对乐文又凭空生出了几分好感。 “哎,乐文啊……你这种名叫洗发水的配方是什么啊?”上官老爷见乐文竟然能发明出这种好用的东西,脑中不禁生出了一条发财之道。 乐文听到上官老爷的问话,心中不禁狂喜,终于上钩了,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道:“老爷,小的这种洗发水的配方可是秘方,这可是专利,如果您想和小的合作,小的愿出发明技术,老爷您出银两投资如何?” “专利?这是什么意思?”上官老爷不解道,身旁的夫人小姐,也是一头雾水,好奇的看着乐文,等待乐文的阐释。 乐文看着几位美人一脸迷茫的神情,翻了翻白眼,微微一笑道:“专利嘛,顾名思义,就是发明创造者的专门享受的权利,只有我一个知道秘方和制造方法,是不能告诉别人的。” 说完,看着眼前的夫人和小姐还是有些迷茫的样子,只是上官老爷好像听懂了似的,乐文心道:“高级脂肪酸钠这种原料,说给你们,你们也不会做,不过配置的方法和原料 还是保密为好。” 第四十章 签字画押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首先是要做一些洗发水的样品,上官老爷给乐文提供资金,在上官府附近的市场上专门租了三间门面,门面后院有很大的空间,便建成了一个小作坊,招了几个工人,先做下推广,看下收益怎么样,如果收益好,上官家就弄个工厂,由上官家经营,乐文便去考取他的功名去了,每年只需收取一半的技术股份就行了。【ㄨ】 制作洗发水时的香味,把整个唐县都给熏香了,引来了不少达官贵人前来观摩。 门面上面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金字招牌,上面写着三个大字,洗发露,这三个字对这时代来说,既简单又新奇。 两边分别站着三名头发柔顺黑亮的娇美红衣少女,门前的青石板路上舞狮舞龙,街道两边围观看热闹的百姓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诶,听说这家店卖的是……什么洗发露,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是啊,都不知道什么,不过闻起来倒挺香的,我今天刚起床在自家屋子里都闻到了,真是太神奇了。” “哎,你们看我的头发洗过后,是不是柔顺了许多?” “嗯……是柔顺了好多,而且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洗完就一头白屑了。” “是啊,的确柔顺多了,这洗发……露还真是神奇啊,我也去试一下。” 围观的一些百姓看到认识的朋友试过这种叫洗发露的东西,洗过后效果很好,便也去试下,有的因为试过后没钱购买,就只能望而兴叹,只有是有些钱财的在试过后,都会买一瓶拿回去。 一瓶洗发露的造价基本在一两银子,因为是第一天开张,价格便定在了五两银子一瓶,等推广传播开了,就涨到十两,这简直是十倍之利啊,而且都不知道是怎么制造的,所以这就是垄断暴利行业啊。 “生意不错哦……”乐文刚得了些空闲,上官雪便走到他身边笑着说道。 乐文以为是谁,一扭头却一下子亲在了上官雪的洁白的额头上,只觉一阵淡淡的处子之香吸入鼻中,脑中忽然一片空白。 上官雪只觉额头被乐文的嘴唇亲了一口,俏脸顿时隐现娇红之色,乐文眨了眨眼睛,反应了过来,连忙后退几步,不料却把身后的一瓷瓶洗发水给踢到了。 “咣当……” 顿时洗发水流的满地都是,两人都反应过来,去拿放在墙边的扫把,却不料上官雪刚伸出玉手握住扫把,乐文便也握了上来,只觉手中一片光滑柔软,这下两人更尴尬了。 就这种姿势保持了大概三十秒后,两人才赶紧分了开了,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不……不好意思,三小姐,你还是回府吧,这里有我在这里忙就行了。【ㄨ】”乐文迟疑了片刻才说道,现在他们只见已经不是主仆关系了,乐文和上官家合作,也算半个股东了。 “是家父让雪儿来帮忙的,说是让雪儿学习下新店该如何经营。” 其实上官雪是他爹派来专门来监视乐文的,顺便看下能不能骗到秘方,上官老爷看生意如此火爆,两人是五五分成,如果能把秘方骗到手,那么就不用和乐文分成了,乐文便一文不值了。 乐文却哪里知道上官雪是那个老狐狸排来的女间谍啊,看了一眼上官雪胸前娇挺柔软的玉兔,咽了咽口水道:“哦……那你在一旁看着就行了,你身为千金之体,怎么能干这种粗俗的活,还是我来打扫吧。” “诶,乐公子,你好聪明啊,你是怎么想到这么一个新奇的创意的。”上官雪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一边看着乐文拿着扫把在青石板地上清扫洗发水,一边充满好奇的问道。 乐文听到上官雪问他话,回头望了一眼坐在椅子上的上官雪,却不料看到了上官雪露出的半条纤细白嫩的玉腿,连忙回过头道:“这哪算什么创意,只不过是我闲来无事瞎琢磨出来罢了,让三小姐见笑了。” “瞎琢磨?乐公子莫要谦虚了,要不是乐公子聪明绝顶,不同于常人,怎能琢磨出这种新奇的创意?”上官雪称赞道。 乐文把青石地板上的洗发露清理到垃圾桶,把扫把放到墙边道:“三小姐莫要再取笑于我了。” “诶,掌柜的,洗发水,还有没有,我要订购一千瓶。”这时一个商人模样的肥胖中年人走进铺子,看了一眼乐文便说道。 “一千瓶?你什么时候要?”乐文看大生意上门了,连忙走到肥胖商人身前说道。 “十日之内……你能做好吗?”肥胖商人想了一下说道。 乐文听到十日之内就要造出一千瓶,现在没有工厂,实在是太赶了,便问道:“能不能推迟十日。” “二十日?不过我们要签文书,白纸黑字,签字画押。”肥胖商人说道。 “签字画押?”乐文有些犯怵了,这搞不好就要倾家荡产啊。 “不行吗?如果不行就算了。”肥胖商人说着就要走。 乐文现在正是需要这种大客户的时候,想想二十日应该也没什么问题,上官家是做瓷器生意的,瓷瓶自然不是问题,只是还要招些工人罢了,于是便说道:“好吧,签字画押就签字画押吧。” 肥胖商人见乐文答应了,脸上浮现一丝狡黠之色,回头对乐文说道:“好,掌柜的果然痛快。” 于是两人便签了文书,还画了押,一式两份,两人分别收好。 有了这笔大生意,便要开始忙活了,不但要准备一千瓶洗发露,店铺每天还要卖一些,这样算的话,如果这笔生意做成的话,得的银子也够还债了。 “诶,要不要我帮忙?” 后院的作坊里,乐文正在配置一大桶洗发水所需多少水和原料配方,上官雪走了进来微微一笑问道。 “三小姐,你怎么能来作坊里啊,这里又脏有热的。” 作坊里的气温还是挺热的,乐文的额头上冒出了许多汗珠,正顺着脸颊往下流,乐文看到上官雪挺着一对娇挺的玉兔走了进来,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说道。 第四十一章 给小美女讲神雕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作坊里的雾气把作坊里的人都笼罩了起来,乐文和上官雪离得很近,也有种朦朦胧胧的感觉。 上官雪掏出怀里的绣帕走到乐文身边,竟然给乐文擦起了额头的汗珠,乐文正想找个布擦一下呢,见上官雪主动给他擦额头的汗珠,便没有拒绝。 只觉柔软的身体靠在肩膀上,乐文不禁打了个冷颤,尤其是那两团柔软娇嫩的玉兔在上官雪给乐文擦额头的时候,在乐文的肩膀上,左甩一下,又摆一下,那种柔软舒爽还带有弹性的感觉不禁让乐文的巨龙又翘了起来。 乐文连忙后退了两步说道:“三小姐你还是出去吧,这里不是女孩子进来的地方。” 上官雪看乐文害羞的样子,娇笑了一声,柔声道:“乐公子,莫非是看不起女孩子吗?” “当然不是,只是这里环境不好,而且作坊里全是男人,实在是有些不便。”乐文淡淡道。 乐文真有点纳闷了,上官雪堂堂上官家三小姐,为何要缠着他这个没钱没权的人啊,要是为了秘方吧,即便给她,她也不会做啊,古代没有化学物理,单单一个高级脂肪酸纳,恐怕在这个时代就没有一个人懂吧,她这么做又是何必啊。 “哼,人家就是喜欢在这里嘛,人家也想学下怎么制造的洗发水的。”上官雪把擦过乐文额头的绣帕放回怀里,然后娇嗔道。 “好吧,好吧……。”乐文实在是对这个刁蛮小姐无语了,妥协道。 上官雪看乐文答应了,便娇美一笑,走到半人高的大桶前,说道:“那你快来教我吧。” 乐文无奈的摇了摇头,便来到上官雪身后,半搂着身前的娇软的玉体,一只手握着上官雪的玉臂教她香料要加多少分量,何首乌要放进去多少。 感受着身前娇体的柔软,刚才还没落下去的巨龙,又缓缓抬起头来,谁知这一抬头一下子便顶在丰艳的两瓣玉臀之间。 上官雪只觉身后有一条硬物顶在她两瓣的凹陷之处,白皙俏丽的脸蛋上浮现了淡淡的红晕,回头白了一眼乐文,娇嗔道:“哎呦……你……” 乐文这时才发现巨龙竟然又翘了起来,心中骂道:“禽兽啊,禽兽……” 不过这种感觉还真的很刺激,在这个有十余人的作坊里既然做出此等事,还真是让人有种心跳的感觉。 上官雪只是对乐文有些好感,再加上想套些商业机密,没想到乐文竟然如此大胆,只觉心中小鹿乱撞,羞红着脸便跑出作坊。 乐文看上官雪跑动的时候丰艳的玉臀,还一弹一弹的,柔软又有弹性,心道:“这三小姐还真是个尤物,可惜……” 晚上回到闻心言住的小院里,只觉累的腰都快断了。 躺在床上,闻心言给乐文沏茶倒水,乐文一边喝着茶水,脚下便又伸进了温热的水盆里,闻心言一边给他洗着脚,一边说道:“你这几天怎么每天都回来这么晚啊?” 乐文把口中的茶水,咽了下去,看了一眼给他搓揉着脚的闻心言,淡淡道:“没办法,刚开张,就接到了笔大买卖,等这笔大买卖做完就没那么忙了。” 洗完脚,乐文爬在床上享受着闻心言指尖的按摩,那种困乏的感觉也消失了一大半。 “乐公子,你给我讲个故事吧?”闻心言边用玉指在乐文背部揉捏推拿着,一边柔声道。 “讲故事?好吧,就给你讲个神雕侠侣的故事吧。”乐文想都没想,随口道。 “神雕侠侣?是两只大雕的爱情吗?”闻心言手上揉着乐文的腰部,不解的问道。 乐文听到她这个问题,翻了翻白眼,无语了。 “神雕侠侣讲的是男主角和姑姑之间,凄美的爱情故事。” 闻心言睁大了眼睛,惊奇道:“和他姑姑的爱情故事?这也叫凄美的爱情故事啊?这不是……” “你知道什么,又不是他亲姑姑,两人只差四岁,而且他姑姑还是他师傅。”乐文不紧不慢的阐述道。 “什么?还是他师傅?……不但是他的姑姑还是他师傅,你到底要给心言讲什么故事?”闻心言更不解了,只觉云里雾里。 “哎,你的思想观念太落后,人家可是南宋末年的人,比你都早上几百年,他的郭伯父和郭伯母还能谅解呢。”乐文淡淡道。 “哦……,这都能谅解啊,那你继续讲……”闻心言以为乐文在逗他呢,娇媚一笑,说道。 乐文翻了个身,笑道:“给我揉揉腿,我继续给你讲。” “好嘛……,心言给你揉,你快讲……,你快讲……”闻心言在乐文的边捏边说道。 乐文感觉着闻心言的揉捏手法,真觉得畅快无比,深吸了一口气,又说道:“主角杨过从小就父母双亡,孤苦无依,后来被他郭伯父收留了,却在无意间知道了他的郭伯母竟然是他的杀父仇人。” “杀父仇人,他郭伯母一介女流,怎么可能把他爹给杀了呢,你骗人。”闻心言不信,娇嗔道。 “这是真的……,而且是毒死的。”乐文翻了翻白眼说道,这丫头还真是爱叫板。 “毒死的,哦,这还有可能,他郭伯母为什么要毒死他爹呢?”闻心言点了点头,又奇怪的问道。 “因为杨过他爹作恶太多了,他郭伯母也是无意间把他爹杀死的。”乐文闭着眼睛,享受纤手在他的腿部按摩,美美的微晃着头说道。 “是这样啊,那你继续讲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吧。”闻心言觉得这个故事还挺离奇,催促道。 “杨过在郭伯父在住的一段时间里,被郭伯父的女儿砍掉了一条胳膊,后来便遇到神雕,还和神雕成了朋友,一起饮酒,教他武功,还给了他一把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乐文正讲的有带劲呢,却觉的有人爬在他腿上,睁眼一看闻心言竟然爬在他腿上睡着了,无奈的摇了摇头,把闻心言抱上床上,给她盖好了被褥,便往另一间屋子走去。 第四十二章 绣帕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清晨,一缕光线射入屋内,乐文懒洋洋的睁开双眼,看着这缕光线照在盖在他身上的被褥上,深深吸了一口气,把被褥推开,起身走出屋门。 扭头一看,竟然发现有一把明晃晃的飞刀扎在墙上,飞刀上还串着一条淡蓝色的绣帕。 拔下飞刀,开打绣帕一看,上面写着:小心作坊有人动手脚。 仔细看了下绣帕上的字迹,乐文觉得好眼熟,好像很久以前见过…… 难道是她?不可能!她不是去江南找她师傅了?怎么会回来? 那不是她又会是谁呢?算了,还是赶紧去作坊吧。 乐文想着便把淡蓝色的绣帕塞入怀中,匆匆来到店铺后院的作坊。 在作坊里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 那么如果动手脚也只有原料或着水被动了手脚,如果这两种东西被人下了毒,那可就麻烦了。 想到这里,乐文赶忙跑到院子里的井口处,打上来一桶水,用银针试了一下,发现井水并没什么问题,那么唯一就是原料了。 于是乐文又把所有原料都打开,用银针一一试探,竟然发现昨天刚调制的一瓶高级脂肪酸纳,用银针插进去,银针竟然变成了黑色。 莫非这几天招募来的工人,有内奸? 等工人一一到齐后,乐文便把他们都聚集了起来,在一个个盘问后,果然有一名叫孙晋的伙计说他发现了一个名叫李二蛋的可疑之人在昨晚收工后,一直在原料旁边鬼鬼祟祟的。 李二蛋在乐文的威逼利诱之后,才知道这个李二蛋竟然是崔志派来的。 这个崔志果然是想害死乐文啊,要不是被那个神秘人提醒,这下可是要人头落地啊。 既然知道了幕后指使人,乐文便和田晋押着这个叫李二蛋的人犯来到公堂。 “堂下是何人啊?” 赵县令懒洋洋的坐在公堂之上,一拍惊堂木,瞟了一眼乐文、孙晋和李二蛋三人问道。 乐文因为是秀才上公堂不用跪拜,便微躬身施礼道:“回县令大人,小生名乐文,秀才出身,是洗发露店掌柜的。” 孙晋回道:“回县令大人,小民名叫孙晋,是洗发露的伙计。” “回县令大人,小……民名叫李二蛋,是洗发露店的伙计。”跪在堂下的李二狗摸了把额头的汗珠吞吞吐吐的回道。 赵县令也知道这个新名词‘洗发露’,而且他的夫人还买了几瓶正在用,而且效果还很好,这几天还老在赵县令面前夸‘洗发露’如何如何好用。 开始赵县令还不相信,可是用了之后也是赞赏不已,直夸能制作出这种‘洗发露’的人,简直是天才,没想到就是眼前这个乐文,他还隐约记得这人就是两年前中了‘案首’的秀才。 赵县令摸了摸胡须又问道:“你们谁是主告,谁是被告啊。” 乐文指了指跪在地上的李二蛋道:“小生要状告这个李二蛋,在崔志的指使下,在小生的作坊原料里下毒,田晋便是证人,还有这瓶被下了毒的原料是物证。”说着拿出那瓶高级脂肪酸钠递给了田师爷。 “崔志……?你是说这个名叫李二蛋的伙计是崔志派来的?你可不要乱说啊?” 赵县令一听到‘崔志’这个名字,浑身就是一个激灵。 崔志他爹崔宇,现在可是正五品正百户宣慰佥事,虽然是武官,可是也压他一头啊。 这让赵县令有些犯难了,虽然听说崔宇为人正直,可要是真动了崔宇的儿子崔志,还不被崔宇给玩死啊。 可现在人证物证俱在,而且李二蛋已经承认了,但是好在没有在公堂上承认是崔志指使他干的,要是不管,恐怕更是乌纱不保啊,这可怎么办啊。 “田师爷啊,你说此事该怎么办啊?”赵县令扭头对身旁的田师爷问道。 田师爷小眼微转想了一下,小眼一亮,附在赵县令耳边压低声音道:“小人觉得此事可以这么办……。” “好……。”赵县令听完,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说道:“人犯李二蛋因投毒,行为恶略,但是并未伤及他人,就罚人犯仗刑五十,发配沧州,退堂吧。” “可是大人……”乐文看赵县令竟然如此害怕崔志,刚想开口,赵县令已经进入后堂了。 赵县令回到后堂,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心想:“这两个家伙是不是有世仇啊,要不是我够机灵,这件事还真难办。” 事已至此,也没有办法了,即便闹大,现在他只是一个秀才,也无济于事。 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回去了,好在这次有人提醒,要不然要玩完的就是他了。 崔志得知他的诡计竟然被拆穿了,就纳闷了,按说他的派李二蛋下的毒,是无色无味的剧毒,如果不是有人告密,谁会特意去用银针去试探,可是那天他吩咐李二蛋下毒时,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人啊,真是奇怪了。 二十天的期限到了,乐文把一百瓶洗发水如期交付了,肥胖商人很无奈拿着五百两银票去提货了,他如果如期去提货,那么违约的就是他了,白纸黑字,想跑都跑不了。 这个肥胖商人其实也是崔志的派的,因为如果定货多的话,乐文的作坊就会再招收工人,而且会很忙,这样就会很容易下手,如果乐文把有剧毒的洗发水卖出去,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到期后乐文肯定是交付不了货了,那么这笔违约款就要由他的家人赔付了。 崔志想到的这条毒计,可谓是恶毒无比啊,如果不是由那个神秘人提醒,乐文和他的家人都要有大难了。 乐文通过这件事也深觉商道如诡道啊,一招不慎,便连内裤都要赔掉啊。 好在这次有惊无险,二十天的时间店铺卖掉了五十瓶和这笔订单的一百瓶,一共赚了三百两银子,五五分成,乐文也得了一百五十两,再做几个月应该够还债了。 现在娘再也不用织布赚钱了,生活也可以改善下了,等把债还清后,就把做生意的所有事情都交给上官家了,每年只需回来调配下高级脂肪酸钠就行了。 第四十三章 不甘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你这个废物……怎么就和那小子交易了呢?” 唐县的一处豪宅的大堂内,崔志给了那个肥胖商人一巴掌,愤愤骂道。 肥胖商人跪在地上捂着脸,哭诉道:“这都是您吩咐小的做的啊,白纸黑字,签字画押了,小的要是不去完成交易,小的可是要吃官司的……” 崔志在满脸怒容的在大堂的白玉石板地上来回走了几步,一脚把地上的肥胖商人踢开,仰面大怒道:“乐文,我和你没完……” 崔志身为一个官三代,爷爷是前任县里,他爹现在是正五品的武官,在唐县一向耀武扬威惯了,却从小被这个乐文压制,这口气憋在心里发泄不出来,他怎么受得了。 要是他爹跟他爷爷一样对他百依百顺,又护短,就好了,每当想到这里,崔志都恨他爹为什么为人总那么正直。 洗发露店内,郑良才正和乐文说着什么…… “听说上官雪经常来店里帮忙?”两人坐在凳子上,郑良才看着乐文,若有所思的问道。 “是啊,我都搞不明白,一个堂堂上官家三小姐,为啥老来店里帮忙……” 其实哪里只有来帮忙啊,这段时间,两人实在有不少,说不清的暧昧关系,不过却都是上官雪那丫头勾引乐文罢了,要不是乐文还对丁珂儿有些留恋,而且上官雪也是郑良才指定的马子,早就把上官雪这个小丫头给就地正法了,不过这些可不敢给郑良才说。 郑良才神神秘秘的从怀里掏出来一封密封的信后,挠了挠有些发红的招风耳道:“你能帮我把这封信交给上官雪吗?” “信?”乐文接过郑良才递过来的信封,诡秘一笑道:“不会是情书吧?” “……你也知道我一直喜……欢上官雪,就别拿我开玩笑了……” 郑良才听完乐文的嘲笑,两只招风耳更红了,就像烧红的烙铁一般,郑良才一向对男女之事都唯唯诺诺,每天只能在上官府看到上官雪,却不能说上一句话,实在是让他望而兴叹,现在是用的上乐文的时候了。【ㄨ】 乐文淡淡一笑,也不想再逗这郑良才了,随口说道:“你放心吧,这件事包给我了,不过能不能成就看你的了。” 郑良才见乐文很痛快的就答应了,便又寒暄了几句离开了。 当他离开还没多久,上官雪便又来洗发水店帮忙了。 “乐公子,上午店里又卖出了多少洗发水啊?”上官雪进入店内,看到乐文手里拿着一封信,低着头正在想着什么,笑了笑问起了店里的经营状况。 乐文正在想郑良才这个小处男会在信里写什么的时候,听到上官雪的娇笑声,抬头看了一眼上官雪,站起身把手里的信封递给她道:“喏,这封信你看下。” “什么信?” 上官雪看着乐文递过来的信封,一脸狐疑的伸手接了过来,正想打开来看,乐文却连忙阻止道:“先别打开看,你还是回家再看吧。【ㄨ】” 乐文心想,要是现在就打开看了,如果拒绝了郑良才的爱意,那不是还要他亲自去给郑良才解释,要说让他们两个人自己说去,他才不当这个电灯泡呢。 上官雪见乐文一脸迟疑的样子,娇媚一笑,便把信封塞入了衣袖中。 等她回家后,打开信封一看上面写着小生对上官三小姐爱慕已久,明日巳时可愿与小生在西城外翠柳湖边叙谈一番?信上却并没注明写信人是何人,既然是乐文交给她的,那么就一定是乐文写的她的喽,想不到乐文一直都对她躲躲闪闪的,却会写情书给她,原来乐文是个闷骚型啊。 那么郑良才为何不在信上写明是写信人姓名呢,就是因为他怕上官雪看过信后,如果知道是他写的,搞不好就不会来了,于是便索性没有写上他的姓名。 “明日巳时西城外翠柳湖……呵呵,想不到乐公子还挺有情调。”上官雪看完信,掩着小嘴一笑。 第二日,郑良才早早的就来到西城外的翠柳湖边,看着淡绿色湖水里的小鱼在互相追逐嬉戏着,不禁蹲下身来,观看了起来,阳光照射在湖水中,湖水的反光映射在郑良才的白嫩英俊的脸庞上,郑良才眯着双眼皮心道:“也不知道上官雪会不会来。” 当他第一次见到上官雪那貌比西施的俏脸和诱人的身材后,年少的情窦便被上官雪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有好几次都想提起勇气上前和上官雪说上几句话,可是每当到了上官雪的身前,却连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诶……乐……” 正在郑良才看着湖水里小鱼发呆的时候,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便回头一看,看的是张开半个的小嘴、惊异的表情,和娇体微微发颤的上官雪。 “怎……怎么是你……乐……乐公子呢?”上官雪好像知道了什么,气的满脸通红,颤抖着声音嗔怒道。 郑良才站起身,向上官雪身前走了几步,脸上一红,不好意思的说道:“那封信是小生写给你的,小生对三小姐爱慕已久,小生自知小生的家世和上官家不是一个档次,但是小生是真的喜……欢三小姐啊。” 本来明朝如果两情相悦一般都是经过媒婆提亲的,但是如果家庭条件不是一个档次,那么媒婆也不会自找没趣的,郑良才虽然算富家子弟,但是和上官家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让郑良才面对上官雪不免会生出些自卑之心,总觉得配不上三小姐,可是心中却非常的不甘心。 上官雪见郑良才神情非常激动,说着就想再上前几步,连忙呵斥道:“你……你不要再上前一步了,本小姐告诉你,本小姐根本就对你没感觉,本小姐喜欢的是乐文,乐公子。” “乐文?……”郑良才听到‘乐文’这两字,心中微微一颤,他万万没想到,他心中喜欢的女子却喜欢他最好的兄弟乐文。 这时他的心情就像被打翻了五味瓶一般,什么味道都有,有记恨,有哀怨,有自卑,有不甘…… 第四十四章 绑票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呦……小三啊,你说这一对俊男俏女在干嘛?” “打情骂俏呗,还能干嘛……” “哎呦……” “废话,老子当然知道是在打情骂俏……” “哈哈哈哈……” 郑良才和上官雪正在僵持的时候,突然一群马贼骑着颜色不一的骏马从远处跑了过来,领头的是个独眼龙,头发散乱,背上背着一把斩马刀的中年人,问了下和他并行的那个黑壮青年后,给了他一下,后面的跟随的马贼哈哈大笑了起来。 上官雪看到如此情况,微微一愣,鄙视的瞅了一眼郑良才,心中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她还以为这些马贼是郑良才的人呢,要不然为何如此凑巧,她刚来,这群马贼就神不知鬼不觉的跑了出来,没想到郑良才是个如此卑鄙之人,骗她来,要捉她一个柔弱女子,还要派这么多人。 郑良才看着上官雪鄙视的眼神,心中大呼冤枉啊,正想开口解释下什么,那个领头的独眼龙开口说话了。 “把他们两个为老子围起来……” “欧欧欧……” 后面的罗罗们听到老大的吩咐,片刻之间就把两人给围了起来,速度之快,令人乍舌,如若不是亲眼所见,还以为是鬼神下凡一般。 郑良才眨了眨双眼皮,想道:“这群人定不是普通的山贼,凭他一人之力,恐难是敌手,不过在心动之人眼前,乞能服软,只能拼死一搏了。” 想罢,便是一跃,一脚便把其中一个坐在马上举着连环刀的马贼给踢下马来。 其余山贼,没想到眼前这个俊美少年出手竟然如此淋漓敏捷,都是微微一愣,可就是在这微微一愣之间,郑良才又是连续两脚把围在身边的两名马贼踢下马来。 “呦……小子身手不错啊,你们都给老子让开,老子陪这个小子玩玩。” 独眼老大说完便是一跃,从马上一下就窜到了郑良才身前,伸出一脚就踢在了郑良才的胸前,郑良才猝不及防,被这狠狠一踢,胸口只觉一闷,喉头一甜,一口献血便吐了出来。 郑良才弯腰吐血时,随手捡起掉在身旁的连环刀,抬眼看了一眼独眼老大的蔑视之色,便向独眼老大砍去。 独眼老大没想到这小子还挺能打,都吐血了,还能马上捡起刀就去砍他,往后连忙一闪,抽出背后的斩马刀,连忙抵挡郑良才接下来的全力一砍。 “铛……” 两把刀交织在一起,激起了微不能及的火花,独眼老大和郑良才手上举着刀奋力对峙着,却是谁也不能寸进一下,郑良才身后的马贼都看傻了,没想到这个少年竟然能和他们的老大在力量上不相上下。 “你们这群笨蛋,都看傻了吗?”独眼老大看眼前这个和他对峙的少年,也非泛泛之辈,对罗罗们喊道。 罗罗们听到独眼老大的呵斥声,从恍惚中惊醒了过来,连忙举着刀就朝郑良才砍去。 郑良才听到身后的刀风,奋力一推便把独眼老大给推了开了,往旁边一滚,身后的罗罗便砍了个空。 上官雪从马贼出现,到郑良才和马贼之间的激战的这段时间,她的脑中都是一片空白,她哪里见过这种情况啊,脚底只是发软,动也不能动一下。 “三小姐,你快跑,我来抵挡他们。”郑良才见上官雪还是一动不动的,便大声喊道。 上官雪被郑良才这一嗓子给喊过神来,转身便想跑,可是这一嗓子也给马贼们提了个醒,意识到要对付这小子,只需擒下这个小丫头便行了,何必要和这身手不错的小子较量什么,于是那个叫小三的马贼趁其他人和郑良才打斗的时候,淫笑着走到上官雪身前。 “小妞,乖乖的束手就擒吧……” 马贼小三说着便朝上官雪扑了过去,想都不用想,一个弱女子怎能是马贼的对手,马贼小三一下就把上官雪给抓住了。 “小子……你要是不想让你的小情人死,就乖乖的束手就擒。”马贼小三把刀横在上官雪的脖子上大声喊道。 郑良才听到马贼小三的威胁的呼喊声,回头一看,眼前便是一黑…… 晚上,天色黑的连颗星星都没有,乐文刚把店门给关上,准备回家,上官老爷手里拿着一张发黄的纸张,带着四名身强体壮的黑衣大汉便跑来对乐文喊道:“乐……乐公子,求你快去救老夫的三女儿上官雪。” “上官雪?上官老爷发生什么事了?”乐文看着上官老爷惊慌的神情,不解的问道。 上官老爷颤巍巍把手里那张发黄的纸张递给乐文,喘了一口气道:“你……你看。” 乐文接过上官老爷递过来的纸张,一看,脸上就是一变。 纸张上面写着,三日之内,派一个叫乐文的小子带五千两赎金来赎你的女儿,还有你女婿…… “女婿?我去……上官雪什么时候结婚了?”乐文看到‘女婿’二字,一头雾水。 “你家的女婿是谁?”乐文不解的看着上官老爷问道。 上官老爷摇了摇头,睁大眼睛说道:“谁知道这上面说的女婿是谁啊……我大女儿十八岁,还没结婚呢,哪里来的女婿。” 乐文看着上官老爷说的并不像假话,而且也没听说过上官家还有个女婿,心道:“不管了,还是叫上郑良才和龙超一起去吧。” “这是五千两银票,你拿好,老夫只能拜托你了,这些仆从是老夫培养的死士,你带上吧。” 上官老爷把银票递给了乐文,又对身后的四名死士说道:“你们跟随乐公子前去,务必要保证乐公子的安全。” “是……”身后的四名死士,异口同声的抱拳施礼道。 乐文看了下这四名黑衣死士,去挡肉盾还行,去打架貌似也不怎样,算了,有总比没有强。 想着便带着四名死士,先去找郑良才去了,谁知道郑良才却不在家,又回家去找龙超。 “咕咕……咕咕……”乐文因为不想惊扰父母,便用暗号喊龙超出来。 “文哥……怎么了?”龙超听到乐文的暗号,便从家里跑了出来,看到乐文身后带着四名黑衣大汉,挠了挠后脑勺一脸疑惑道。 第四十五章 示敌以弱,攻其不备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上官三小姐被人绑票了,咱们快去救她。”乐文压低声音说道。 “绑票?”龙超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不解道。 “就是绑架啊,别废话,咱们快去月影山……”乐文边走便说道。 月影山,位于唐县西城外十里处,山上云雾缭绕,山径蜿蜒曲折,四面苍峰翠岳,两旁岗峦耸立,满山树木碧绿,因此山在月光的照射下会映射出月亮的影子,十分的奇特,故名月影山。 山上聚集着百十名马贼,因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故唐县的县里曾数次派兵前来围剿都毫无所获,而且伤亡巨大。 其实这还是其一,最主要的原因是月影山的马贼是有人罩着的,至于是谁却无人可知。 “小妞……长得不错啊。” “你……你们这群淫贼滚开……” “别乱动,要老大享受才能轮到我们……” “哎……老大什么时候才来享受啊,我都快等不及了……” “快了,快了,你急什么……” 两名看守郑良才和上官雪的马贼,看见眼前的美女,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却只能看不能动,看了看还躺在地上晕迷的不醒的郑良才,就给了他两脚。 “哎……哎……快醒醒……” “噗……” 另一个马贼见郑良才还是不醒,就用水瓢在水桶里舀了一瓢水泼在了郑良才的脸上。 郑良才只觉脸上一凉,缓缓的睁开了双眼,眼神迷离的看了看眼前的两个马贼,又看了一眼上官雪道:“都怪小生不好,害的上官小姐被这群贼人所擒……” “别说了,你也是为了救我被抓上山来的。”上官雪看了一眼满脸是水的郑良才,淡淡说道。 郑良才听到此话,心中莫名出现了一丝舒畅之感,缓缓道:“能有上官姑娘这句话,就算是死了,小生也值了。” “哎,哎……你们俩个在瞎嘀咕什么呢……”马贼说着又给了郑良才一脚。 “你们这两个混蛋……啊……”郑良才浑身被绳子绑的跟粽子一样,被马贼踢了一脚,奋力想撑开绳子,绳子却丝毫未有松动,骂道:“快放开我,要不然等爷爷出去非宰了你们不可。” “呦……口气不小啊,现在大爷就可以要了你的命,还等你出去!哼……” “噗哧………” “嗯?……” “不好了,有人闯……啊……” 乐文和龙超带着四名死士悄悄潜伏到了看守马贼的附近,却不料乐文身后其中一名死士放了一个响屁,看守的马贼一下就发现了他们。 两名看守的马贼刚喊了一声,就被乐文和龙超分别给放倒了。 可是就是这一声,便把山上所有的马贼都给惊动了。 乐文心中暗骂:“这上官老爷是派了四个间谍啊……” 几人赶忙把郑良才和上官雪捆绑在身上的绳子给解开了。 刚解开,就赶来了几十名马贼,乐文对身后的四名死士喊道:“是你们效命的时候了,你们先去抵挡一下……” 话还没说完,只见四名死士已经往来时的路跑去了…… “我来个去……,这也叫死士……”乐文心中一万个草泥马在狂奔啊,这上官老爷养的死士也太水了。 “小才子,你带上官雪下山,我们来掩护……”乐文对郑良才肃然说道。 “好……你和龙超多保重……” 关键时刻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郑良才带着上官雪便往山下跑。 “快抓住他们,一个都不能让他们跑……”独眼老大大喝道。 “是……” 乐文看着眼前如狼似虎的马贼手中举着长刀朝他们砍来,心中想道:“这下搞不好要嗝屁了。” 龙超捡起脚下看守马贼手里的刀就朝冲过来的马贼砍去。 “啊……” “……唔……” 只见龙超手气刀落,一刀一个,如砍瓜切菜一般,看着龙超如杀神降临一般,没几下,死在他刀下的马贼就有十余名之多,残肢断臂横七竖八的散落在地上,血液聚集在一起,形容了一条血红色的河流。 马贼也不傻啊,刚开始一个个还跟要吃人似得,现在一个个就跟兔子见了老鹰一般,人人眼中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老大……怎么办?这个人莫非项羽附体?只是一眨眼,我们的兄弟已经死了十余名了……” 这个说话的人正是那名叫小三的马贼,他眼中充满了恐惧,看着杀红了眼的龙超手中紧紧握着长刀,盯着眼前的数十名马贼,数十名马贼只是口中喊着‘杀’,却没有一个敢向前迈进一步。 独眼老大看了看龙超,又瞟了一眼乐文道:“你们全去对付这名粗眉少年,我来对付这名剑眉少年。” “是……” 独眼老大表面没有露出恐惧之感,其实他看着满地的断臂残肢,心中也很是震惊,现在只能让手下拖着龙超,他来对付乐文了,因为在他眼中,乐文不像龙超那样浑身带着杀气,毕竟他能当上老大也是刀山火海闯过来的,杀人也是无数,龙超给他的感觉就是用杀气就能把他的气势给压下去的杀神,而乐文就是像练过武功的普通人。 乐文看着独眼老大手中举着斩马刀朝他砍来,不禁又握了握手中的长刀。 “铛……” 独眼老大挥舞着斩马刀猛的就向乐文头上砍来,乐文双手握紧长刀横在头顶一档,只觉这一下震的他虎口微麻,心道:“这独眼老大的力量还真大。” 挡住这一砍,接着独眼老大就又是一砍。 “铛……铛……铛……” 乐文双手握着长刀,连续招架了几下独眼老大的迅猛之攻势,接着就是开始反击了,独眼老大接着就又向乐文头部砍来,乐文只是一闪,便躲了过去,接着眼中露出一丝讥讽之色,一刀便砍在了独眼老大的大腿上。 独眼老大刚开始见乐文只是招架,并没出招,以为乐文并不怎么样,就大意了,谁知道乐文这只是障眼法,是孙子兵法上的计篇,示敌以弱,攻其不备。 本来乐文要是和这个独眼老大比力量的话,肯定是要输的,这样一来,独眼老大腿上受伤,便已经输了一半了。 第四十六章 侠肝义胆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老大……” 小罗罗们见他们的老大竟然被乐文砍伤了,想要过去帮忙,可是却被龙超一人拦住,竟没有一人敢轻举妄动。 “唔……” 独眼老大,一手捂着流着鲜血的大腿,一手举着刀做抵挡之势。 “你已经输了。” 乐文手执长刀指向独眼老大,淡淡道。 “唔……你就是乐文?”独眼老大咬着牙关,狠狠的问道。 “你怎么认识我?”乐文又仔细打量了独眼老大一下,好像并没有见过见过这个人。 “呵呵……果然是你。”独眼老大说完,不顾腿上的伤势,便又举起斩马刀朝乐文砍去。 “铛……” 没想到独眼老大这一刀,竟然一下就把乐文的长刀给砍成了两截。 乐文不敢相信的砍了砍手里握着的半截断刀,微微一愣了一下,只是这微微一愣,独眼老大便又向乐文砍了过来,乐文手中没有了兵器,只能连忙躲闪。 好在独眼老大的腿上受了重伤,要不然乐文就危险了。【ㄨ】 独眼老大见乐文手中没了武器,眼中露出一缕喜悦之色,也顾不上腿的疼痛了,朝着乐文猛砍,乐文往旁边一滚,随手捡起马贼尸体手里的长刀。 抬眼一看,独眼老大竟然又朝着他砍了过来,乐文往旁边一闪,独眼老大砍了个空,正想再去砍,却只觉脖颈一凉,扭头一看,乐文已经把长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你杀了我吧!”独眼老大看大势已去,也不想多说什么。 “哼……我看你也算个汉子,只要你说出是谁指使你的,我便放了你。” 乐文觉得这个人既然指明了要他亲自来山上救人,那么一定是有人指使。 “哈哈……你要杀便杀,我是不会说的。”独眼老大仰头一笑,只是这一仰头,一丝丝的鲜血便沾在了架在他脖子上的长刀上。 “老大……” 独眼老大不怕死的豪气感染了被龙超阻挡着的那群小罗罗,他们举着刀就要和龙超拼命。【ㄨ】 可是刚冲上来几个,马上就被龙超给砍倒在地,一命呜呼。 死亡的恐惧,还是深深射入了罗罗们的脑中,他们互相看着,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乐文……你要杀便杀,只求你能放过我的兄弟们。”独眼老大不忍他的兄弟们再为他而死,眼睛微红,盯着乐文恳求道。 “好吧,只要他们放下手中的武器。”乐文淡淡道。 乐文并非喜欢杀戮之人,看着地上的残肢断臂,和一具具把地面都染成红色的尸体,也心生不忍。 “你们都把武器放下吧。”独眼老大对举着长刀的小罗罗们命令道。 “铛铛铛……” 小罗罗们听到了独眼老大的命令,便纷纷把手中的长刀都扔到了地上,响起一阵阵断断续续的长刀落于地面的声音。 “你叫何名?”乐文看了看一把把明晃晃的长刀扔在了地上,对着独眼老大问道。 “哈哈……我叫巴子义,你还是快杀了吧,别想知道其他的了。”独眼老大又是仰头一笑道。 乐文也对眼前这个名叫巴子义的人视死如生的精神也有些触动了,把手中的长刀收了回来,淡淡道:“这次就放过你了,如果有下次绝不轻饶。” 这下巴子义有点傻眼了,没想到乐文说放就把他放了…… “多谢乐……公子的不杀之恩,子义受命于人,故不能把指使之人告诉你,如果以后乐公子有需要子义效力之处,子义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巴子义对乐文一抱拳,躬身道。 乐文没有理会巴子义,只是对龙超使了个眼色,龙超有些不甘的狠狠瞪了巴子义一眼,两人便朝山下走去。 “我说文哥,你怎么能把这个人给放了啊,我们把他弄回去严刑逼供,不信他不招出指使人。”下山的路上,龙超愤愤的说道。 “其实我隐约已经知道是谁指使他的了,再为难他也没有必要了,而且他也算条好汉,以后说不定用的到。”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道。 “你知道是谁?”龙超挠了挠后脑勺不解道。 乐文微微一笑没有说话,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的明月,心道:“知道又能怎样,我现在只是个秀才,手中没兵没权,能保住命已经很不错了。” 回到上官府,见到郑良才和上官雪都已经回到了府中,正在说着什么…… 上官见到乐文连忙上前施礼感谢道:“多谢乐公子救命之恩。” 乐文一摆手说道:“举手之劳,不必多礼。” “这哪里是举手之劳啊,要不是你们兄弟二人拼死挡住那些马贼,我们怎么可能逃的出来。”上官雪说完看了一下郑良才。 乐文看着郑良才正在对着他笑,便知道了,他把什么事都告诉了这个上官雪,翻了个白眼心道:“郑良才这小子真是见色忘友啊。” “乐公子……你能平安回来,太好了,老夫真为你高兴。”这时上官老爷跑了过来满脸堆笑的说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无语了,心道:“为我高兴?要不是为了你女儿,我何必去山上冒那险,还有你派的那四个死士,简直是间谍加饭桶啊。” 不过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只是淡淡一笑,把怀里揣着的那张五千两银票递给上官老爷道:“这是五千两银票,没有用上,你还是收回去吧。” 上官老爷见到乐文递过来的五千两银票,心中大悦,半推半就的收了回去,本来以为这次破财免灾了,谁知道一分钱也没少,就把他女儿给救回来了,没想到这个乐文不但有头脑,还有一副侠肝义胆,难得啊,难得…… “你……什么时候成了上官府的女婿的?” 三人走出上官府,乐文对郑良才打趣道。 “女婿?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 郑良才经过这次英雄救美,虽然都被抓了,也还是让上官雪对他的态度有了转变,尤其是郑良才为了她以一敌众的时候,如果不是为了她,郑良才完全可以全身而退,这让上官雪对郑良才也有了些心动,所谓福祸相依,便是如此吧,要不是有这些马贼出现,也许郑良才还要为怎么才能打动上官雪的芳心而大费苦心呢。 乐文也得到了解脱,不用再担心这个上官雪每天缠着他,而让他与郑良才关系僵化,而且乐文并非滥情之人,为了一个女人而把俩人友情给破坏了,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第四十七章 田师爷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大人,听说咱们县那个洗发露店收入很好啊!” “……洗发露?……哦,那家店不是每个月都按时缴税了吗?” 在唐县县衙的后堂里,田师爷给赵县令捏着肩膀,赵县令懒洋洋的半躺在躺椅上,眼睛微闭,一脸享受的样子。【ㄨ】 “可是大人,那家店的生意好的很啊……,而且还是上次那个叫乐文的少年和上官家一起办的。” “本县当然知道他那家店生意很好了,你有什么注意吗?” 赵县令缓缓睁开眼皮,瞟了一眼田师爷狡黠的表情问道。 “大人,您何不对他这一家店增加商税呢。” “你以为本县不想啊,可是这家店是上官家联合创办的,上官家每年都给本县不少好处,本县怎能还在他身上拔毛呢。” “大人,这可是块肥肉啊,我们要是能从中插上一脚,定能捞取不少好处啊。” “那此事就交给你去办吧,如果办好了,本县定会好好的赏你的。” “大人,遵命……” 田师爷见县令大人同意了,眼中露出一丝贪婪,连忙上前一施礼,便带着两名衙役去乐文的洗发水店了。 洗发水店的店员看到田师爷带着两名衙役进入店里,连忙上前施礼问道:“官爷?您有何事?” 田师爷看了下店里面并没有乐文,便趾高气昂的问道:“你们乐掌柜呢?” “哦……您稍等。”店员看到田师爷来着不善的样子,赶忙往后院的作坊跑去。 店员进到作坊,看到乐文正在调制原料,便走上前去,压低声音道:“乐掌柜,有三名官爷来店里,好像是来找麻烦的。” “好,我知道了,你先去回复他们,我马上到。”乐文看了一眼慌张的神情,淡淡道。 “是……”店员见乐文脸上并没有半点动容,心中也安心了些,便转身走出作坊。 “呦……乐掌柜来了……”田师爷见乐文从后院走了过来,奸诈一笑道。 乐文看着田师爷奸诈的表情,就知道田师爷来者不善,微一抱拳施礼道:“田师爷能大驾光临小店,真是给小店蓬荜生辉啊,不知田师爷有何吩咐啊?” “呵呵……吩咐不敢当,现在乐掌柜可是靠着一颗大树呢,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不知乐公子想不想再靠一颗大树呢?” 田师爷摆了摆手,看了看乐文,诡秘一笑道。 “再靠一颗大树?小生不知田师爷此话是何意啊?”乐文当然知道田师爷什么意思,只是故作不知罢了。 “乐掌柜莫不是开玩笑不成?能发明出洗发水这种东西的人,才智定然不凡啊,既然乐公子揣着明白装糊涂,那么本师爷就开门见山,直说了。”田师爷摸了摸嘴唇上的小胡子,嘿嘿一笑道。 “那就有劳田师爷,给小生讲明咯……”乐文淡淡一笑道。 田师爷见乐文如此不识趣,心中不悦,但是脸上还是一副笑脸道:“最近朝廷国库空虚,边境连年战事不断,急需筹备银两,乐掌柜身为大明子民,店里的生意又如此红火,难道不应该回报大明吗?” 乐文听到此话,心中苦笑,这算什么理由,明摆着看他店里的生意火红,就眼红了呗,朝廷需要筹备银两,唐县县令就要拿他开刀吗,要是真赚了不少还好,可是他现在连欠的债还没还上呢,赵县令就就想盘剥他,这真是让他哭笑不得,深感古代的商人真是太没地位了。 “本店是上官家出资办的,如果有事,田师爷还是找上官家吧,小生就不送了,送客。” 既然他们摆明是来要钱的,就让他们去找上官家要吧,他才懒得管呢,没必要和这个狗腿子说这么多,不客气的说完,便让店员送客。 “你……好你个乐文,你竟敢驱逐本师爷,好,你有种,……咱们走着瞧。”田师爷虽然带着两个衙役,但是他也没什么名头治乐文的罪,只能气呼呼的往上官家了。 洗发水虽然利润大,但是销路并不是太好,因为全是人工做成,没有机器,他也不会做什么机器,所以成本比较高,要是太便宜基本就不赚钱了,可是稍微贵了,也只能富户人家用的起了,一般有些钱的也只是偶尔用用,为了省钱,一般还是用皂角,能凑合就凑合。 刚开始因为许多人都好奇,只要手里有些钱能买的起洗发水的便都买,所以卖的很好,可是时间久了,销路就不太好了。 上官老爷老谋深算,他不观察几个月怎么能贸然去扩大生产,古代不比现代,交通很不便利,想要把洗发露得到推广不止消耗钱财,而且推广速度会很慢,没个几年推广,产品都出不了定州,不像现代,有什么新产品,打个广告,马上就能得推广。 田师爷去了上官家,上官老爷刚开始也是热气招待,可是一听是田师爷是来筹款的,就编了理由说什么,资金周转不灵了,有好几家商家还欠着他们的钱呢,如果田师爷能帮他把欠款要回来,就愿意给朝廷筹集钱粮。 田师爷是谁啊,他是没长毛,要是长了毛比猴都精的人,他岂不知道,让他帮上官家追欠款,那比去要命都难啊,看在上官家吃不到什么甜头,只能灰头土脸的悻悻而归了。 上官老爷见田师爷走了,舒了一口气,便去洗发水店找乐文。 “乐公子啊,你还是把秘方卖给老夫吧,你看官府的人都来找麻烦了。”上官老爷见到乐文便开口说道。 乐文就知道田师爷去了上官家,上官老爷会来找他,这也是他想要的,便淡淡开口说道:“洗发水的秘方给你,你也调制不出来,不过我可以每年给你提供洗发水最重要的原料,你只需每年给我分一半的所得净利润就行了。” “重要原料?是什么?”上官老爷早就知道乐文的有种原料,他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是怎么调制的,但是他知道如果没有这种原料,洗发水根本就做不成。 第四十八章 艰难的决定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看着上官老爷似懂非懂的样子,乐文淡淡一笑道:“我的这种原料,想必上官老爷也早就知道了,不过叫什么名字嘛……呵呵,就算给你说了,你肯定也没听说过。” “呵呵……老夫自然知道,不过,你这种东西,老夫自问活到这把年纪,阅历也算丰富,可是却从来没有见过,更别说如何制作了。” 上官老爷看乐文好像早就知道了他派上官雪来店铺来探取秘方的事情了,便呵呵一笑,直言不讳道说完,眼中又露出一丝微不可见的狡黠之色道:“不过你说的每年什么都不做,就想五五分成,就有点多了吧?” 上官老爷刚开始和乐文五五分是因为他要看下洗发水的收益到底如何,而且他只需出资就行了,但是现在就不同了,他不但要出资,还要推广,更要经营,而乐文什么都不做,就拿一半,这让他心里有点说不过去。【ㄨ】 乐文才不管那么多,他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不客气道:“我以后虽然只需只出技术就可以分到一半的利润,但是如果没有我的技术,想必上官老爷连个半个铜板也赚不到吧。” 上官老爷当然知道没了乐文的技术,他就别想在洗发水这方面赚到钱了,可是他看乐文的态度,像是寸土不让,于是一摆手道:“那好吧,五五分就五五分吧,不过今年老夫要扩大经营,必定要消耗不少银两,所以今年只能给你一千两银子。” “不行,最少也要两千两银子。”乐文觉得现在这种规模一个月他最多也就分一百多两银子,但是能多要点就要多点,有钱不赚王八蛋。 “一千五百两,不能再多了,如果不行就算了。”上官老爷见乐文要二千两,脸色一变,有些恼怒的说道。 乐文本来也没指望上官老爷真的会出二千两,淡然道:“那好吧,一千五百两就一千五百两吧,不过要现在给银票。” 上官老爷看乐文答应了,便说道:“老夫现在身上没装那么多银票,你随老夫去府里拿吧。” 随着上官老爷来到上官府,上官老爷有些不舍的从小金库里取出了一千五百两银票递给了乐文,乐文看了下银票的数目,微微一笑,随手塞入了怀中。 乐文得了钱便先把欠上官书的钱给还了,然后准备去郑良才家。 “乐公子……” 当乐文离开上官府去郑良才家的一条偏僻的小巷的时候,听到有人喊他,回头一看是上官雪,便止住了脚步。 “三小姐,有什么事吗?”乐文不置可否的问道。 上官雪走上前来,脸颊微红,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用玉指捋了捋额前的青丝道:“昨晚多谢你冒死来救我。” 乐文不想让上官雪对他有任何感激之情,一摆手道:“我并没想去救你,我是专门去救郑良才的,顺便救的你。” 上官雪本来微红的脸颊突然脸色一变,嗔怒道:“你难道一直没有喜欢过我吗?” “喜欢??……呵呵,我们也没认识多久,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乐文看这上官雪说恼就恼了,还真是富家小姐脾气,不屑说完便转身要走。 乐文正要走,只觉手中被上官雪微凉的小手给握住了,只觉两团柔软之物挤压在了他的背部,另一只玉臂紧紧的搂住了他的腰。 “乐公子,可是雪儿,却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你……” 上官雪美目微红不舍道,她伤心并不是因为乐文拒绝了她,而是喜欢她的富家子弟没有几千也有几百了,却偏偏不知为何喜欢这个穷秀才乐文,她以为主动说出,她喜欢乐文,乐文一定也会说他也喜欢她,却万万没想到被乐文拒绝了,这实在是让她的颜面尽失。 而乐文也没想到这小妮子这么大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抱美男,压低嗓门低声道:“三小姐快放手,要不然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就不放,莫非你怕我一个小女子不成。”上官雪看到乐文竟然有些害怕了,娇美一笑,贴在乐文背部的柔软无骨的玉体搂的更紧了。 乐文翻了个白眼,无语了,这上官雪不光大胆,还任性,还好这条小巷很少有人经过。 可是乐文却没看到,正有一双怨毒的眼神正狠狠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乐文撑开了搂着他的娇体,径直往前走了,不去理会上官雪会有什么感受,也不想去理会她的感受。 来到郑良才家,却发现他并不在家,便把欠郑良才的银票交给了他家的忠仆,转身离开了。 乐文回到闻心言住的小院,闻心言见乐文这段时间一直都很晚才回来,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便问道:“乐公子,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收工了?” “不干了呗……”乐文随口说道。 闻心言微微一愣,眨了眨眼睛不解的问道:“不是干的好好的,为什么不干了?” 乐文把银票放在闻心言眼前道:“你看这是什么!” “这……这么多银票,不会都是今天赚的吧?”闻心言看着眼前十张一百两的银票不敢置信的问道。 “当然不是今天赚的……是今年的……”乐文撇了撇嘴道。 “一年的?你才做这么段时间,上官家就被一年的钱给你了?”闻心言不相信的说道。 乐文打趣道:“早点给我,这样多好了,不用再那么累了,而且我现在还挺缺钱的,再没有钱,就要把你再卖掉了。” “你敢……你才舍不得卖心言呢。” 这段时间闻心言和乐文相处久了,虽然没有发生过什么关系,但是却没有当初那么拘谨了,两人也总会开些小玩笑。 乐文看着眼前的美人有些不舍道:“我想和你商量点事。” “什么事?”闻心言看着乐文一本正经的看着他的样子,笑容一收,疑惑的问道。 “再过几个月,就要乡试了,我想乡试后就去江南找我喜欢的女子,所以……你还是走吧。” 第四十九章 无声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闻心言看着乐文的表情和语气并不像在开玩笑,一时不该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忽然有种莫名的苦涩。 在这种沉静的气氛中,一只淡蓝色的蝴蝶扇动着两只漂亮的翅膀,缓缓的徘徊在两人的头顶处,闻心言愣了片刻才迟缓的开启樱桃小嘴略带哭腔的低声说道:“乐公子,你真的要让心言离开你吗?” “嗯……当时我赎你回来,也是因为你当时的神情和你的身世很像她。”乐文看着闻心言美目微红,但是经过这段时间,他越发觉得他心中一直抹不去的还是丁珂儿。 “那她喜欢你吗?”闻心言问了一个让乐文也一直纠结的问题。 乐文听到她这么一问,心里也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可是他还是毅然决然道:“这个我不管,只要我未娶,她未嫁,我便一定要去找她。” 说完,乐文从十张银票里抽出两张递给闻心言道:“这三百两银票,你拿着,去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嫁了吧。” “心言不要,既然公子心意已定,心言也不想让公子为难,心言这就离开。”闻心言说着便去屋中收拾行李,准备离开。 “你一个弱女子,要是身上再不带点银两,能去哪里?银票你一定要拿着,要不然就当我们从来没认识过吧。”乐文说着把银票放在闻心言的行李上。 闻心言见乐文话已至此,再不收下银票,反而两人以后只能是个路人,便感激的收下了,眼中含泪的说道:“那心言走了,公子保重。” 乐文只是背过身去,没有回话,然后听到‘嘎吱’的木门关闭声,才深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天空中被白云遮挡住半个的太阳,呼了口气道:“你也要保重。” 青楼春香一抹情,负债千金寒门庭。 决别佳人断愁丝,只为红颜仗剑行。 …… …… “娘,这是五百两银票,您收好。”乐文回到家中把五百两银票递到王氏手中。 王氏也知道这银票都是乐文靠他自己赚来的,便收下了。 五百两银子说多不多,但是对于普通的家庭,也能过上比较安逸的生活了。 “臭小子,你长本事了,知道孝敬为娘了,娘很高兴。” 王氏握着五百两银票的手有些颤抖,她还从来没拿过这么多钱呢,别说拿了,就算见都没见过啊,不过她也不是在意手中的银票,而是在意儿子的的确确有自力更生的能力了,她也放心多了。 “娘,您高兴就好,这些钱对孩儿还说根本不算什么,孩子要的是功名。”乐文看着娘的脸上喜悦的神情,微微一笑说道。 “对,对……好男儿就要志向远大,不能为钱财所利诱。”王氏连连点头,高兴道。 “娘,再过几个月就要乡试了,孩子想提前去真定府游学一番,不能再陪在您身边了,请娘见谅!”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迟疑道。 “真定府?嗯……这样也好,提前去长长见识也好,不过一定要注意安全。”其实王氏并不像让儿子这么早就去真定府,她还想让儿子多陪陪她呢,不过看着儿子坚定的眼神,知道儿子已经做了决定,便不想再做阻止,雏鹰长大了,终是要翱翔于浩阔长空的。 乐文又和母亲叙谈了一番,母亲依依不舍的送别了乐文,只盼乐文能一招中举。 乐文刚离开了家门,没走几步,不料龙超这小子不知道什么从来跑出来了,也要跟着去,就只能带着这小子一起去了,漫漫长路也不会那么无聊。 “我说文哥,不叫上郑良才一起去了吗?”没走多久,刚来到南城大门口,龙超就问道。 “不叫他了,让他好好的跟上官雪多磨合下感情吧。”乐文想着郑良才那小子刚和上官雪有点感情,还是让他们谈情说爱去吧。 “小蚊子,你们要去哪?” 可是乐文刚说完,身后就又传来了那个熟悉的外号,能喊这个外号的还能谁,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提都不敢提的。 本来以为郑良才是和上官雪一起的,没想到,郑良才只是独身一人,乐文便说道:“你不陪你的梦中情人,一个人跑到这里干什么?” “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知足,我怎么抛弃手足,只去谈情说爱呢。”郑良才哈哈一笑道。 “妻子?上官雪什么时候成你的妻子了?”乐文看郑良才说起刘备的台词,说的还挺溜的,不解的问道。 “不就打个比如嘛……现在我的身份也被上官家给揭穿了,怎么还能留在上官家呢,只能出来了,不过我想着等我考上了举人,就回来向她爹提亲。”郑良才有些沮丧的说道。 乐文想了想也是,现在是古代,又不是现代,古代男女只见必须要提过亲才能见面,再说郑良才家比上官家差上一大截,要是不考个举人再去上官家提亲,还真是不好开口。 “哎,你们俩到底要去哪啊。”郑良才看乐文和龙超都背着包裹,挠了挠招风耳又问道。 “去真定府呗,省城里的文人墨客多的很,那像咱们小县城,想找几个有学问的对对诗都没有。”乐文撇了撇嘴,不屑道。 “那你们等等我啊,我回家收拾下行李,马上便来。”郑良才说完,便往家中赶去。 乐文看着郑良才飞快的身影,摇了摇头,心道:“这小子的身法什么时候这么敏捷。” “哈哈,文哥,你看,不想叫这小子都不行了。”龙超双臂交叉在胸前,哈哈一笑道。 “这样也好啊,最少路上可以有人吟诗喝酒,跟你对诗,没几下,你就对不上了。”乐文瞥了一眼龙超,淡淡道。 “哼……舞文弄墨本来就不是兄弟我的强项,你怎么不说路上和我比试两下,消遣消遣啊。”龙超说着挥了挥他的大拳头道。 “跟你比试……那我不是找虐吗,你手上没轻没重的,一般人还真不敢和你比试。”乐文翻了个白眼,不屑道。 第五十章 三英战崔志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没一会,郑良才便背着一个黑色的包裹跑来了。 “你小子跑的还挺快啊。”乐文看着郑良才这么快的速度就跑来了,气息还没有一丝紊乱,笑了笑,打趣道。 “在文采上不如你,在功夫上再不如你,还岂不是被你踩上一头啊。”郑良才嘿嘿一笑道。 龙超听到郑良才说功夫上比乐文高,就起了好斗真心,挥了挥拳头,比划道:“你功夫高,要不要和俺比试俩下。” “得了吧……我还想留着有用之躯,明年娶媳妇用呢。” 郑良才说完,三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呦,三位笑的好得意啊。” 三人正有说有笑呢,却看到崔志手里摇晃着扇子,身后跟着两名随从,洋洋得意的朝这边走了过来。 “怎么,你还想哭不成?”龙超双手掐着腰,瞪着崔志愤愤道。 乐文双手交叉在胸前,淡淡一笑,不屑道:“何必和一头白皮猪说那么多呢,咱们还是走吧,看着这头白皮猪就心烦。” “好你个乐文……竟然骂小爷是白皮猪,你找死不成。”崔志指着乐文呵斥道。 乐文神秘一笑道:“哎,老子可没说你就是白皮猪哦,这可是你自己说自己是白皮猪的,可怨不得老子啊,哈哈哈……” 崔志看着乐文嘲讽他,心中愤怒无比,想要动手,可是看了看看守城门的兵卒,便沉声说道:“你们可敢跟小爷去城外无人处较量一番?” 龙超正想和崔志打上一架呢,自从两年前,吃了崔志的暗亏,就生了一肚子,这下正好可以教训下崔志。 于是几人便来到城外一处无人处,摆开了阵势,准备打上一架。 崔志摇着手中的扇子,看了看乐文三人,冷冷一笑道:“你们谁先和小爷比试一下啊。” 龙超一摆手道:“让爷爷先教训教训你。” “好,好,那就接招吧。” 崔志说完两下好,便是一跃而起,朝着龙超一脚踹去。 龙超不躲不闪,竟然用拳头直接朝崔志踹来的一脚锤去了。 崔志没想到龙超竟然用拳头对上了他踹来的一脚,只觉龙超的拳头锤在他的脚心处,半条腿都是一麻,连忙又甩出一脚朝龙超面门踢去。 龙超连忙一低头,崔志这一脚踢了个空,失去重心,差点跌倒在地上,不过他反应够快,一个后空翻,往后退了几步,站稳后,接着就是一记重拳朝龙超胸口打去。 龙超也是打出一拳,竟然和崔志的拳头撞在了一起,龙超只觉他的拳头和崔志的拳头撞在一起的那一瞬间,一阵强大的力量竟然把他震的虎口发麻,不禁往后退了几步。 想不到两年不见,崔志的功夫也是一点没拉下,一拳下去的力量还是如此霸道强横,连龙超这种天生神力的牛人都有点接不下他这全力一击。 龙超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拳头,心道:“这个崔志怎么力量这么大,看他白白胖胖的,一身肥肉,不像天天锻炼身体的人啊。” “怎么样,小子,吃上小爷一拳,滋味如何?哈哈哈……”崔志看龙超刚开始不屑的样子,现在也对他不敢轻举妄动了,仰头哈哈大笑道。 “你这一拳算个屁,来,咱俩再大战几百回合。” 龙超一摆手,愤愤道,说完把上衣一脱,扔在地上,露出一身健硕的微黑色皮肤,犹如当年许褚大战马超的情景一般,不过现在对面的不是马超那么英俊不凡的帅哥,而是面目可憎的白胖子。 “哈哈……几百回合,我看你能不能接上我几个回合吧。”崔志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又是一拳朝着龙超打去,龙超这次不敢硬接这一拳了,连忙躲闪,可是他这一躲闪,却刚好中了崔志的计谋,一下子撞在了崔志左手打出的虚空一拳。 还好是左拳打了在龙超的肩膀上,要不然龙超还真吃不消,不过就算是打在了龙超的肩膀上,肩膀上传来的疼痛之感也是直传到大脑,让龙超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站在旁边的乐文,看的也是目瞪口呆,龙超多厉害,别人不知道,他可是再清楚不过了,龙超能以一人之力抵挡月影山的几十名马贼,让这群马贼一个也不能分身去解救他们的独眼老大巴子义,勇武堪比传说中的常山赵子龙啊,想不到就是这样还是比崔志略差一筹啊。 “哈哈哈……小子,怎么样,要是你认输的话,喊声爷爷饶命,爷爷便饶了你。”崔志看龙超不是他的敌手,更是得意了,笑的前仰后合的。 龙超哪里受过如此羞辱,即便是死了,也不能求饶啊,拳头握得‘嘎嘎’之响,一咬牙便又向崔志打去。 崔志正笑的得意的呢,龙超冷不防的就朝他一拳打了过来,连忙躲闪,这一闪,却跑了到龙超的背后,接着就是一拳狠狠的打在了龙超背上,龙超顿时口吐献血。 乐文见龙超不是崔志的对手,也不想和这个崔志讲什么江湖道义了,便对郑良才喊道:“我们一起上,打死他丫的。” 郑良才愣了一愣,见乐文冲了上去,便也一咬牙朝崔志打去。 崔志身后的两名随从,见对面都上了,也上前去帮崔志,可是这俩随从哪里是眼前这几人的档次,只是两下,就乐文被打的爬在地上起不来了。 龙超虽然受了重伤,但是还支撑的住,三人便和崔志混战在了一起。 崔志本来也只是比龙超略胜上一筹,乐文三个人一起上,在三人迅猛的拳脚相击下,他左突又闪,渐渐的他也有点吃不消了,只能连连后退抵挡。 又在三人夹击下打了片刻,崔志觉得再这样下去,肯定要输,便喊了一声:“快跑……” 爬在地上的俩个随从听到崔志喊跑,也不知道哪的力气,跑的飞跑,竟然把崔志都甩在了身后。 因为崔志要一边抵抗一边跑,肯定不会跑的太快,看着跑在他身前俩个随从大骂道:“你们这俩个王八蛋,打架没你们,跑起来一个比一个快,看小爷回去怎么收拾你们。” 第五十一章 河伯上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看着崔志狼狈逃跑的样子,乐文喊了声:“算了,别追了,我们还是赶路吧。” 其实再追去下就要追到南城门口了,要是被守城门的兵卒看到,搞不好又要被抓到官府,以聚众闹事处置了。 “龙超,你的伤势怎么样。”郑良才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白瓷瓶,把小瓷瓶在倒扣在手心中,倒出一粒药丸递给龙超:“你快服下这粒行军丹。” 这一小瓶行军丹是郑良才出来时从家里随手拿的,他父亲虽然很久都没有行医了,但是家里治疗跌打损伤,气血不足的药物还是有些的,都是用来受伤以防不备,市场上同样的药物效果却远远没有他父亲制作的药丸效果好。 龙超接过郑良才递过来的行军丹,放入口中,取下腰间的水葫芦想就着水,把药丸咽下去,可是拿在手中的水葫芦感觉轻飘飘的,倒过来一看水葫芦的底部竟然破了个小洞,水早就不知道什么流干了。 “龙超,接着!”乐文见龙超随手把破了洞的水葫芦扔到了一边,便取下他腰间的水葫芦扔给了龙超。 龙超接过水葫芦,仰着脖子‘咕咚咕咚’喝了两口,然后嘴里骂道:“他娘的,崔志这混蛋什么时候把我的水葫芦给戳了个洞。” 乐文打趣道:“呵呵,崔志的指力不错啊,要不是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阳指这样的功夫,我还真怀疑他是不是南帝的传人呢。” “一阳指?一阳指是什么功夫?厉害吗?”龙超挠了挠后脑勺不解道。 “厉害是厉害,不过那只是武侠故事罢了,你这辈子是学不到了。”乐文翻了个白眼,淡然道。 其实一阳指应该是一指禅的电影神话,一指禅是有的,像现在很多武术表演中都有一指禅,就是用一个手指做俯卧撑或倒立,这需要手指极强的力量支撑,刻苦训练,在搏斗中,这种一指禅的功夫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因为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指尖这一点上,受力面积小,压强大,伤害大,但是这不能像电影的一阳指那样发射激光。 “那南帝是哪国的皇帝啊?”郑良才也有些好奇的问道。【ㄨ】 “是大理的皇帝,不过后来出家当和尚了。”乐文看着两人露出一副白痴的样子,鄙夷道。 “大理的皇帝不是早就被灭国了吗,难道灭国后去做和尚了?”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不解的问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一顿无语,便不想和他们说这个了,随口说道:“龙超身上有伤势,不如我们还是去雇辆马车吧,这样走着去真定府要走上好几天呢。” 龙超摆摆手道:“这点小伤对兄弟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我们还是走着去吧,也好顺便游览下路边风景。” 郑良才也连声附和道:“是啊,我这次出来没有让马夫送我,就是想边走边玩着去啊。” 既然龙超不以为然,乐文本来也想走着去真定府,路上也好散散心,那就走着去呗,反正三个大男人,就是露宿荒野也无妨啊。【ㄨ】 三人路上一边有说有笑,一边欣赏着沿路的山水风景,路过大清河的时候,看到河边一群村民正在举行着什么仪式,不过却是有人笑,也有人哭。 江边上竖起高台,满满的围了村人,道士巫婆当中做法,铃铛咒语没完没了的嗡嗡响。那些个冷漠或是虔诚的脸孔都模糊得很,惟有江水清晰,它黄浊柔和,一波波凶险地荡着。 水面上铺了张厚厚的竹底毡子,女孩跪坐在上面,随着它没着没落的摇晃。 女孩不大,五六岁的模样,但是大眼睛,薄唇,鼻子小巧玲珑,细软的卷发梳成两个团子,俏生生地扎在头顶两边。 无疑那是个美人坯子,贫苦人家难得有小囡出落得这样俊秀。 只可惜她来日方长的美丽是无缘示人的了,她没有机会长大。一月之前女孩被选作今年祭祀河伯的贡品,今日,全村的人来送她上路。 女孩不哭不喊,伏在毡子上只是抖。 她眼睛大大的茫然的四下顾盼,她知道毡到江心是要沉的,但是村老嘱咐她不能哭,要欢欢喜喜地等待河伯老爷来接她。 “他们在做什么呢?”郑良才眯着眼睛瞧了瞧,不解的问道。 “不知道啊,我们上前走看看吧。” 乐文也不知道这群村民在做什么,便有些好奇的说道。 三人刚走近围观的村民时,便听到村民在议论着什么。 “哎……今年庄稼收成不好,又要祭河伯了。” “什么办法啊,如果不祭河伯,明年恐怕颗粒无收,只能活活饿死了。” “是啊,听说皇帝每天沉迷于豹房之中,无心政事,哪里会管我们这群贱民的死活啊。” 村民们无奈的仰头看了看天,皇帝什么都不做,当官的才不管贫民的死活呢,他们又能如何呢。 “你们知道什么啊,去年就是因为村长心慈手软,看早早死了丈夫的李氏和她女儿相依为命很是可怜,便放过她的女儿,你看河神生气了,今年愣是一滴雨都不下,现在说什么也不能再放过李氏的女儿了。”一个长着八字眉,身穿一件灰色长布衫,面相凶恶的中年人愤愤的说道。 “对,俺大哥说的对,要是这次村长再心慈手软,明年我们这一村子的人就都等着活活饿死吧。”在凶恶中年人旁边的一个猥琐青年小眼滴溜溜乱转,看了下这群村民对他大哥有些畏惧,便挺直腰板附和道。 “哼……还不都是你们哥俩在蛊惑人心,整天说什么河神老爷要童男童女下去伺候他老人家……”一个黑壮的大汉看着身边这哥俩呵斥道,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白发老头拉到了一旁。 “二黑啊,算了,现在不是也没办法了,他们哥俩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啊。”白发老头无奈的摇了摇头。 黑壮大汉也觉得光靠他一个人去对抗这两个在村里有名的恶霸的,也是无用,便也只好闭上了嘴巴,不再说什么了。 第五十二章 河伯下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慢……”乐文看到巫婆要把小女孩给推进河中,连忙厉声呵斥道:“你们这群愚民,怎么能把这个活生生的小女孩投入河中陪什么所谓的河伯呢。” 一个衣着破旧的妇人,爬在地上哭的两眼通红,手指甲因为抓在地上太深,鲜红的血液顺着指甲缝往下流淌。 站在道士巫婆身后的村长见一名气宇轩昂的少年上前阻止,就问道:“你是谁啊?为何要阻止我们张家村的事啊?” “是啊,你们这三名少年,我刚才就看到你们了,没想到你们是来破坏俺们村的好事的,难道是想找打不成?” 八字眉的凶恶大汉刚才被乐文的厉声呵斥给惊的愣了一愣,现在才反应了过来,说这话就想上前抓住乐文的胳膊,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少年给绑起来。 可是他刚抓住乐文的胳膊,一下就被乐文给甩开了,龙超和郑良才看着被甩在地上的凶恶大汉的狼狈样子哈哈大笑。 “哎呦……”猥琐青年人看到凶恶大汉被乐文甩在了地上,连忙上前把凶恶大汉给扶了起来,凶恶大汉没想到乐文一下就把他甩在地上了,心中不免产生几分畏惧,但是嘴上却是蛮横的很,指着乐文叫嚣道:“你……你这个外来人,竟敢随意打人,大家伙把他抓起来啊。” 可是围观的村民却没有一个敢上前来,就连他这个凶悍只能都近不了乐文的身,其他人上前不是找打吗,再说了,这个凶恶大汉一向耀武扬威惯了,现在他也吃了别人的亏了,村民脸上不敢笑,可是心里却高兴的很呢。 凶恶大汉看村民们都是一动不动,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把眼光投向了村长哭丧着脸说道:“村长啊,您不能不管啊,这可关乎到我们全村人的性命啊!” 村长身为一村一长,虽然他心里也不忍李氏的女娃娃就这么被投到河里,但是凶恶大汉咄咄相逼,要是不这么做,明年如果真的颗粒无收,那他的责任就大了,到时候别说村长没得当,他的身家性命也难保啊。 于是村长狠了很心道:“你们这三个外人还是别管我们村子里的事了,快走吧,不然我们不客气了。” 说完对巫婆使了个眼色,巫婆便要推动竹编垫子,把女童推向河里。 乐文不想眼睁睁的看着女童活活的被河水淹死,也顾不上那么多了,龙超和郑良才挡住了村长,乐文一下就把巫婆给推开了, 村长有些被激怒了,大喊道:“把他们都给我抓起来。” 凶恶大汉看村长发话了,便也连声喊道:“抓住他们,抓住他们……” 村民们听到村长的命令,便撸胳膊,挽袖子准备合力把乐文三人抓起来。 可是莫说是这群手无寸铁的村民了,既然是一群拿着刀的响马强人也别想抓住三人啊,有十几个胆大的,想要围攻三人,可只是几个呼吸之间,就都被打倒在地了。 尤其是被龙超打倒在地的几个村民,疼的在地上打起滚来,哀嚎不已。 村长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啊,一群人围攻三个人,都被打的满地找牙,这也太逆天了吧,不过他要是知道几十名马贼都奈何不了乐文他们,就不会这么觉得了吧。 “龙超,你下手怎么没轻没重的,他们只不过是普通村民。”乐文对龙超沉声说道。 “文哥,你也知道兄弟我本来手上就没轻重,他们要打我,那是他们自己没长眼睛。”龙超愤愤道。 虽然民间把活人祭祀河神并不得到官府认可,但是古代民风都比较迷信,要是不允许乡民这么做,乡民就会把天灾记在官府身上,所以官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大规模要你管活人祭祀,就任由他们自己看着办了。 村长哆嗦着干巴巴的双手,来回打量着乐文三人,愣了半晌,才吞吞吐吐道:“三位……少侠……,你……你们到底想怎么样嘛……。” 爬在地上的哭的双眼通红的妇人,看到村长也有些胆怯了,心中也产生了一丝希望,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吃力的站起身来。 有句话说的还真对,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有时候要是不来点硬的,光靠两张嘴皮子,还真的不行。 现在是秀才会武术,村长也挡不住,只能看眼前这三位大爷到底想要怎么办了。 “村长,我们也没想怎么样,你只需把这个女童放了就行。”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说道。 “可是这个女童可关乎我们全村人的性命安危啊……要是不把她祭祀给河伯,来年说不定真的会颗粒无收啊。”村长有些担心的说道。 “呵呵……你们所谓的河伯不就是神啊,神仙都是催悲为怀的,如果河伯是一个喜欢收人性命的神仙,那又同邪魔又什么区别呢?” 乐文说出的这个道理,别说村长第一次听说了,包括在场的龙超和郑良才都是第一次听说,这可是后世总结的佛理。 “村长……您可不能被这个外人给蛊惑了啊,河伯可不是要取这个女童的性命,而是要这个女童陪他修行大道啊。”凶恶大汉不甘心说着违心的话,对村长谗言道。 村长看了看女娃娃又看了看女娃娃的母亲,终于下定了决心缓缓说道:“李氏你抱孩子走吧。” 李氏听到村长肯放她的女儿了,连忙跪在地上磕了几个响头,起身露出满脸笑容,走到她女儿身旁,抱起同样露出一脸喜悦的女儿挤出围观的人群。 乐文见村长还不算太昏庸,便微微一笑说道:“村长能放了这个女童,也算积德行善了,来年收成定不会太差的。” 村长连连摆手说道:“哎,少侠就别取笑小老儿了,若非你刚才一言,小老儿还不能迷途知返呢。” 本来乐文觉得此事会很难办,要知道明代的迷信思想还是很比较严重的,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救下了一条人命,也算那个小女孩福大命大了。 第五十三章 断奇案上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轰……” 天色渐暗时,乐文三人路过晋县,天空中突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一道粗大的电弧好像是直伸到了晋县之上,甚是吓人。 “好大的闪电啊,看来马上有一场大雨了,我们还是赶快找个客栈休息吧。”乐文看了下闪电的电弧幅度之大,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好久没有见过这么猛烈的闪电了。 “隆拢……隆隆隆……” 话刚说完,又是一阵阵电闪雷鸣之声,随之便下起来瓢泼大雨,黄豆大的雨水掉落在乐文的头上,都有种砸人的感觉。 冒着大雨,只是片刻,三人便跑到了一家客栈内,可还是被雨水淋了个透。 “呦,客官,住店啊?”店小二看着被雨水淋成落汤鸡的三人问道。 龙超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不屑道:“废话,老子不住店,难道是来打劫的啊。” 店小二见龙超凶神恶煞的样子,颤微着声音道:“可是,三位大爷,小店已经注满。” “你说什么?”龙超浑身被雨水本来就恼怒,现在一听没房间了,一把揪住店小二的衣领,怒视着店小二喝问道。 乐文在龙超的腱子肉上来了个暴栗道:“你还真想打劫啊……” 店小二不知所措的看了看龙超,又看着乐文哆嗦道:“客……客官,是真的没房间了,不过马棚倒可以暂住一下。” “你说什么?马棚?”龙超说着就又揪起了店小二的衣领,店小二一脸慌张的表情,只觉两脚都不能着地了。 “龙超!快放下他,马棚就马棚吧。”乐文呵斥道。 三人在马棚里凑合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就听店小二说附近有人被雷击毙命。 雷电把人电死虽然也有,但是却不常见,一般人认为能被雷电击毙的,大多都是作恶多端的恶人,还有那么指着天发毒誓说如果怎么怎么样,就天打雷劈的人,不过因为违逆毒誓而被天打雷劈的人,还真没听说过。 乐文有些好奇,便和龙超、郑良才一起来到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是在离客栈不远处的一个瓦房里,瓦房屋顶被揭去,房梁被劈飞,土炕炕面被轰塌,碎砖瓦面里还埋着一个黑糊的尸体。 一群人围在瓦房附近,指指点点,好像在议论着什么。 “……这李四肯定是做什么大逆不道之事了,要不然怎么会坐下家中,被雷电活活劈死啊。” “诶……你这就说的不对了,这李四一向为人老实厚道,连放个屁都不敢大声放,怎么会做什么大逆不道之事啊。” “不过我可听说,他家的娘子生活很不检点呢,跟南城的赵升荣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行为啊,你看要不然怎么李四被雷劈死,他娘子却不在家中啊!”站在乐文身前的一个猴头猴脑的白衫青年摇摇头说道。 “你可不要乱说啊,听说他娘子简氏前天回娘家了,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乐文听到这两人的对话,觉得此事倒有些蹊跷,他娘子简氏前天刚娘家,接着昨晚他相公就被雷电劈死了,事情太过凑巧啊,还有这个瓦房如此低矮,附近有的是两层的阁楼,雷电再大又怎么可能会劈到瓦房呢。 “唉唉唉,都让开,杨县令大人来了。” 正当乐文若有所思的时候,忽然几名衙役推开围观的众人,众人让开一条道路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中等身材,四方脸庞,身穿青袍官服,青袍官服上绣着溪敕,肥胖臃肿的腰间系着一条墨绿色的秦素玉带,仰着头走了过来。 “董师爷,这是怎么回事啊?”杨县令对赶快他身旁董师爷问道。 “回大人,这很可能是昨晚雷电太过猛烈,把李四家的房屋给轰塌了,以致连李四也被雷电当场击毙。”董师爷连忙一躬身施礼回道。 “哦,原来如此,那此事就由你来处理了。”杨县令也觉得好像没有什么可疑的,说完就准备转身离开。 乐文见杨县令如此愚昧,就这样问了一句就准备草草了事,便走到杨县令身前,微一躬身,抱拳施礼道:“杨县令大人,小生觉得此案有疑点。” “嗯?……你是何人啊?”杨县令瞟了一眼走到身前的乐文问道。 “回大人,小生是正德三年的定州‘案首’生员,名叫乐文。”乐文躬身回道。 杨县令上下打量了下乐文又仰头问道:“哦,乐生员觉得此案有何疑点啊?” “大人,小生有个问题,如果一个高个和一个矮子在一起,闪电打下来,是会击中高个呢,还是矮子呢?”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说道。 “你当本官是三岁孩童吗,当然是先劈到高个子啊!”杨县令摇头晃脑的说道。 乐文微微一笑,伸手指了指附近的二层阁楼说道:“大人,您看李四的家是如此低矮的瓦房,而瓦房附近有这么多的二层阁楼,雷电怎么可能会击到瓦房上呢?” 杨县令四下望了望附近的二层阁楼,低头沉思了片刻,觉得乐文说的有些道理,便问道:“那你觉得此事是怎么回事呢?” “小生觉得定是有歹人,心怀不轨,想要杀死李四,很有可能是趁昨晚雷雨交加,用火药将李四炸死,将房屋炸塌,装出被雷击过的模样。”乐文自信的说道。 杨县令在原地来回走了几步,点点头道:“嗯,你分析的有道理,不过你知道杀死李四的人是谁吗?” 乐文扭头看了一眼那个猴头猴脑的白衫青年,又对杨县令说道:“小生昨晚刚路过贵县,自然不会认得贵县的人,不过小生刚才听围观的一个人曾提到李四的娘子前天刚回了娘家,昨天李四就死于家中,想来李四的娘子很是可疑啊。” 杨县令对董师爷一招手吩咐道:“董师爷,你带人去简氏娘家带简氏回县衙,本县在县衙等你回来。” “是……小的遵命。”董师爷接到命令给身后的两名衙役使了个眼色,朝西城走去。 第五十四章 断奇案下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杨县令看着董师爷离开的背影,转而又对乐文说道:“乐秀才,走吧,跟本县一起先回县衙吧。” “大人,小生想带两人一起去。”乐文淡淡一笑说道。 在古代无关人等是不选许随意出入县衙的,并不像电视上演的,判个案一群人在衙门口围观着。 “要带何人啊?”杨县令一脸狐疑道。 乐文扭头看了看龙超和郑良才说道:“这两人是小生的兄弟,也是秀才出身,可否能一起去呢?” “好吧,既然都是秀才出身,一起去县衙也无妨。”杨县令瞟了一眼龙超和郑良才,点点头便坐上轿子,一干人等随着往县衙走去。 刚到了县衙没多久,董师爷便带着李四的娘子简氏,来到了县衙内。 简氏略有姿色的俏脸上露出一副慌张的表情,跪在堂下,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杨县令一拍惊堂木喊道:“嫌犯简氏,本县问你,你相公李四昨晚死于屋内,你可知道?” 简氏低着头一双媚眼滴溜溜乱转,听到杨县令的问话,赶忙抬起头,用衣袖捂着脸,装出哭腔道:“哎呦,奴家不知啊,奴家前天就回娘家了啊,董师爷刚才去奴家的娘家是看的啊,相公你死的好惨啊……。” 站在一旁的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一笑道:“大人,如果您想知道是此事到底是何人所为,还是要查一下最近县里卖鞭炮的商铺有没有人大量买火药。” 刚才乐文已经给杨县令说过了,可是杨县令却不以为然,现在想想乐文说的也对,就对董师爷说道:“董师爷,你带人去查下县里的鞭炮铺,这段时间有没有人大量买火药!” “是,大人。”刚跑了一大圈的师爷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心里只叫苦,有巡检不用,为啥老喊他去,但是既然是县里大人的命令,他岂敢不从,就是累断两条腿也要去啊。 杨县令对乐文能看出瓦屋被轰塌,并非是雷电击塌的,而是谋杀,就能看出乐文聪明才学远在他之上,心中也不免有些敬佩,他从官这么多年,还真的很少见到像乐文这样的人才,心中不免动了恻隐之心,如果要是能把乐文拉来给他当师爷,可比那个董师爷强多了。 等了半晌,董师爷喘着粗气从衙门外跑了进来,走到杨县令身旁附耳低声道:“大人,小人经过打听,得知是一名叫作钮骥的人前几天在鞭炮铺里买了四十多斤的火药。” 杨县令点点头,一旁的李巡检说道:“李巡检,你马上去把这个叫钮骥的嫌犯带到县衙。” 跪在堂下的简氏,听到钮骥这个名字,浑身就是一颤。 “遵命大人。”李巡检接到命令,一躬身施礼便带上几名衙役出去了。 没一会,李巡检便押着一个长相猥琐的人来到了县衙内。 简氏听到身后的响声,回头一看钮骥,看到钮骥也在看他,两人眼神一对,脸色变了几变,连忙回过头来。 “乐秀才啊,本县给你个机会,这次就由你来询问嫌犯吧。”杨县令把目光投向乐文说道。 “是,大人。”乐文一躬身抱拳施礼道,心想这个杨县令还挺有意思,他自己坐在堂上不审案,让他一个秀才审案。 其实杨县令是不知道后面该怎么问了,只能委托给乐文询问了,还美其名曰是给乐文一个机会。 “钮骥,小生问你,你买火药做什么用?”乐文看了看跪在旁边的钮骥,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斥问道。 钮骥听到乐文的斥问,吃了一惊,随即又恢复常态说道:“回乐秀才,小的是用来打兔子下酒菜的。” 乐文令冷冷一笑道:“用铳打几只兔子,只需买少许的火药就够用了,即便是打上几天,也只需几两的火药足够用了,你为何一下子要买四十多斤的火药啊?” 钮骥微微一愣,便又说道:“小的可不是只想打几天的兔子啊,小的是想打上几个月的兔子啊。” “哼……”乐文看跪在旁边的钮骥还想狡辩,便有些气恼的不耐道:“你买火药才几天,就算这几日,天天打兔子下酒菜,最多也不过用掉一斤多而已,剩余的火药如今你都放在哪里了?” 钮骥被乐文这么一问,脸色顿时变得苍白无血,目瞪口呆,不知该怎么回答了。 乐文淡淡一笑,对杨县令说道:“大人,看来要在的屁股上打上几十仗,他才肯招啊。” 杨县令听到乐文的话,拿起手中的惊堂木一拍,大喝道:“来人啊,把钮骥拉出去打上五十大板。” “是,大人。”两名衙役接到杨县令的命令,拉起钮骥便带到了堂外,把钮骥按在地上打了起来。 钮骥还没挨上几板子,就嘶声力竭的喊道:“大人,小的招了,小的什么都招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钮骥和死者李四的娘子简氏通奸,因怕事情败露,不能长久的在一起,于是简氏一狠心,便给钮骥出了个注意,让钮骥买下了四十多斤的火药,等有雷雨交加的夜里,就用火药把李四炸死,讲瓦房炸塌,装做是这一切都是被雷电击过的样子。 在场众人听到原来是这样的,不但觉得钮骥可恶,更觉得简氏这个女人,毒如蛇蝎,连她的相公都要害死,便把钮骥处斩于菜市口,把简氏游街坐木驴,以示警戒。 事情决解后,杨县令对乐文问道:“乐秀才,你是怎么想到的呢。” 乐文淡淡一笑回道:“如果没有几十斤的火药,是不可能冒充雷击现场的,而现在正值初夏,并非过年过节燃放爆竹之时,所以买火药的人寥寥无几,如果有人能买上几十斤的火药,就很有可能是嫌犯了。” 在场的人听到乐文的阐明,都竖起大拇指,敬佩不已。 杨县令又对乐文说道:“乐秀才,本县想请你做本县的师爷,你可愿意?” 乐文淡淡一笑道:“小生本来此次是要去真定府等待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的,现在也只不过是路过贵县,故只能辜负大人的一番美意了,还望大人海涵。” 杨县令觉得乐文说的也对,现在乐文还要去考取功名呢,岂能做他一个手下?不过他觉得乐文此人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说不定以后还会成为他的顶头上司呢,故对乐文也是敬爱有佳。 第五十五章 火上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县衙外,杨县令带着一干官吏送别乐文三人,拿出一封信函递给乐文说道:“乐秀才,这封信函你拿着,到了真定府,如果遇到什么麻烦,你可以去真定府衙找府推官黄儒,黄儒乃是本县同窗好友,你只要向他提起本县,把这封信函交给他,他自然会帮的你。” “多谢大人厚待,小生告辞了,大人多多保重。” 虽然想着去了真定府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麻烦,但是盛情难却,乐文还是感激的躬身对杨县令施了一礼,接过递过来的信函收下了。 “嗯……保重。”杨县令看着乐文三人离开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便转身往县衙内走去。 “我说文哥,那杨县令给你的信函里面会写着什么啊?”三人刚走出晋县没多久,龙超有些好奇的看了看乐文问道。 “还能是什么,应该是介绍信吧。”乐文随口说道。 郑良才哈哈一笑道:“这杨县令对小蚊子还挺看重的。” “那是,那杨县令身为晋县县令都看不出此案的蹊跷之处,俺文哥一下就看了出来,他怎么能不佩服啊。”龙超一仰头,得意的笑道。 “呵呵,我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凑巧碰上了。”乐文摆摆手,淡淡一笑道。 “文哥,你就别谦虚了,小时候咱们抓到一只野猪,还差点被人冤枉是偷猪贼呢,要不是你只言片语便把事情搞定了,搞不好还真的要吃官司呢。”龙超又想起了年幼的往事,不禁有些感叹。 “什么野猪?莫非是咱们村附近的那座孤山,泰兰山上的野猪?”郑良才若有所思的问道。 “呵呵,只是年幼时的荒诞之事罢了,不值一提。”乐文想起泰兰山,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名幼童智斗野猪的场面一般,不禁深感时光如梭,一切都只不过是眨眼之间而已。 “俺当时来到山上的时候,那头野猪已经撞死在了白石岩上,要不然俺还真想和那头野猪斗上一斗。”龙超想起当时的情景,有些扫兴的说道。 “得了吧,当时你就那么大个小屁孩还和野猪斗,不被野猪吃掉就不错了。”乐文看了一眼龙超吹牛皮的样子,嘲笑道。 “哈哈哈……”郑良才也觉得龙超是在吹牛,要是以现在的龙超斗个野猪还是很轻松的,但是如果是个小屁孩那不是吹牛是什么。 “哎,你们看,那边的房屋怎么起火了?” 龙超正被两人嘲笑的有些说不出话来,却看到远处的一座房屋火光大盛,从门窗里喷出火龙般的巨火,还不时响起噼里啪啦的房梁倒塌声。 “我们快去救火……”乐文连忙喊道。 三人跑了过去,可是火势太大,周围又没有水源,附近赶来的乡民也是束手无策。 “相公……相公……” 看到一个妇人爬在地上哭的声嘶力竭的,嘴里不住的叫喊着。 这时夏里正也赶了过来,带着一群乡民每人手上都提着从家里提来水桶赶了过来,往房屋上泼了起来。 “哎……元氏,你相公仇永还在屋里吗?”夏里正看了看已经被烧塌的房屋,叹了口气问道。 里正相当于现代管理乡镇的长官。 “呜呜呜……是……啊,里正,奴家刚从地里干活回来,就发现家里的房屋起了大火,却没见奴家相公的踪影,想必一定还在屋内吧,呜呜呜……”元氏听到里正问她话,边抹着哭红的双眼,边哭诉着。 夏里正无奈的摇了摇头,安慰道:“元氏,你节哀顺便吧,想必你相公早被烧死在屋中,现在只能等着火被扑灭后,好好安葬你相公了。” “……呜呜呜……”元氏爬在地上只是哭泣,说不上话来了。 房屋的大火渐渐被乡民从家里带来的水给扑灭了,夏里正让人把元氏的相公给拖了出来,发现元氏的相公仇永已经被烧黑了,不过尸体还保存完整。 便叹了口气,对旁边的几名壮汉说道:“哎,你们帮元氏把他相公仇永给埋了吧,他一个妇道人家怪可怜的,咱们能帮点就帮点吧。” “是,夏里正。”几名壮汉看着眼前被烧黑的尸体,也觉得还是早点卖掉的好。 乐文看着死者仇永虽然是被烧黑了,但是皮肉却没有烧毁,仇永的面部表情看上去很是平静,四肢也没有表现出挣扎的样子,就很是好奇,如果是被活活烧死的人,肯定会奋力挣扎,面部表情也肯定会很扭曲痛苦,可是如今却恰恰相反,不对,仇永绝对不是被烧死的。 “夏里正,小生觉得死者仇永死的蹊跷啊!”乐文走到夏里正身前连忙躬身施礼说道。 几名壮汉正准备去找个架子,把死者仇永给抬走,看到有人说此事蹊跷,也是愣了一愣,动作为之一缓。 “什么?你是何人?”夏里正看到眼前的少年,不明觉厉问道。 乐文心里直翻白眼,怎么又问这个,可是这是程序,必须要说,便回到:“小生是正德三年的秀才,名乐文。” “哦,原来是乐秀才啊,不知你觉得此事哪里有蹊跷啊?”夏里正不解的问道。 “夏里正,你看。”乐文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尸体,对夏里正说道:“死者仇永的如果是被活活烧死的,肯定会奋力挣扎,除非被人绑住不能动,而他的面部表情却很平静,这种迹象并不像是被烧死的迹象啊,很有可能是被人杀死后,又在屋里放火,造成是被烧死的假象。” 夏里正绕着躺在地上的尸体,来回看了几遍才点点头满腹疑虑的说道:“对,你说的有些道理,但也不能证明死者仇永就是被人杀死的啊!”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一笑道:“要想证明仇永到底是烧死的还是被人杀死的,其实很容易,只需找两头猪就行。” “猪?要找两头猪干什么?”夏里正不解的问道。 “夏里正,你只需帮小生找来就行,两头猪所需的银两,就由小生来付。”乐文一脸神秘的说道。 第五十六章 火下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乡民一听到这个乐秀才愿意出钱,便有人站出来说道:“俺家有几头猪正想卖呢,你们稍等,俺去把猪赶来。” “嗯,你快去快回。”夏里正见有人愿意,便点头答应了。 乡村里虽然有些农户家养了猪,但大多都是等到春节时才卖掉或吃掉的,很少有人会在平常把猪卖掉的,但是看乐文说要出钱买两头猪,大家还真是一头雾水。 “诶,我说文哥,你到底在搞什么鬼?”站在乐文身旁的龙超压低嗓门问道。 乐文双臂交叉在胸前,低声说道:“你就等着看瞧吧。” “看好戏,有什么好瞧的啊,现在瞧到的只是死尸而已。”郑良才苦笑悄声道。 “哼哧哼哧……噋噋” “猪来了,猪来了……” 没一会,乡民便手里拿着一根竹竿,赶着两头猪跑了过来。 夏里正见猪来了,便奇怪的对乐文问道:“乐秀才,你到底想做什么呢?” “现在把一头猪给杀死后再架到火上烧,另一头猪架起来直接烧死就行。” 乐文看了看两头都足有两百多斤的肥猪,心里直翻了个白眼,这两头猪这么肥,看来要去掉他三十多两银子了,早知道让乡民带两只鸭子了,不过鸭子的效果却不好。 “杀死?烧掉?”夏里正惊的眼珠差点没掉下来,惊呼道。 “嗯,还请夏里正吩咐乡村来办吧,事后夏里正自然会明白小生的用意。”乐文自信道。 夏里正看乐文自信满满的样子,心中的疑惑也去了一半,便对两名汉子说道:“你们就照乐秀才说的办吧。” “是……”两名汉子都是屠户出身,互相对视的了一下,也是一头雾水,但是夏里正既然吩咐了,只能照办了。 “嚎嚎……噋噋” 一头猪在专业屠户下,只是片刻便被杀死了,被拉到火架子上烧了起来,另一头猪,被架在火上活着给烤死了。 “夏里正,现在可以把两头猪都抬下来了,抬下来后把两只猪的嘴都掰开就行了。”乐文对夏里正微一施礼道。 “就按乐秀才说的办吧。”夏里正现在还是一头雾水,虽然他身为里正,但是他也不知该怎么做才好,就只能看乐文要如何做吧。 两名屠户把两头烤黑的猪都一一抬下来后, 乐文淡淡一笑对夏里正阐明道:“夏里正,请看,这头杀死后又架在火上烤的猪嘴里面没有火灰,而被活着烧死的那头猪嘴里面却全是火灰,是与不是?” “嗯……对,可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夏里正好像懂了些,可还是不太懂的问道。 “现在只需把死者仇永的嘴掰开,看下他嘴里有没有火灰,夏里正便自然明白了。”乐文一本正经道。 “去掰开死者仇永的嘴,看下他嘴里有没有火灰。”夏里正对旁边的壮汉说道。 “是……”壮汉走死者仇永尸身前,蹲下身来,双手用里的掰开仇永的嘴,却见仇永嘴里并没有火灰,便回道:“夏里正,仇永的嘴里并没有火灰。” “什么?”夏里正连忙走到死者仇永身前,仔细看了下仇永的嘴里真的没有火灰,便自言自语道:“莫非仇永真的是被人杀死的?” 爬在地上一直没有动的元氏听到假象被揭穿了,两眼慌张的滴溜溜四处乱看。 “夏里正,仇永肯定是被人杀死的,这毋庸置疑了。”乐文看都不用去看,就知道仇永嘴里肯定没有火灰,做这一切只不过是解释给他们看而已。 “乐秀才,真乃神人啊,本里正很是佩服,不过,你可知是谁下的毒手呢?”夏里正看着尸体愣了一会,才一脸敬佩的回身对乐文问道。 “这个嘛,还请夏里正随小生到一旁叙谈。”乐文说着就离开人群,往一旁走去。 夏里正满腹狐疑的跟着乐文走到了一旁,问道:“乐秀才,现在可以说了吧。” “嗯,夏里正,在下刚才路过时,远远就望到死者仇永的娘子元氏一直是站在被烧着的房子旁边,可是我们赶到时,元氏看了我们一眼,便爬在地上哭了起来,所以这元氏很是可疑。”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若有所思道。 “元氏?不可能啊……她一向都很守妇道,大话都不敢说一个,怎么可能杀人啊?”夏里正半信半疑道。 “那您可知他相公仇永为人如何?”乐文瞟了一眼远处的元氏,发现元氏正在偷偷的看着他们,淡淡一笑说道。 “仇永嘛,本里正倒是经常听一些人议论说他总是酗酒后殴打元氏,元氏脸上经常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夏里正抬眼想了一下,缓缓说道。 “呵呵,那就对了,小生以为很有可能是仇永经常殴打元氏,元氏便动了杀机,把仇永杀死后再放火烧毁房屋,以作假象。”乐文自信的说道。 “这倒也有可能,不过元氏是怎么杀死仇永的呢,本里正并没见仇永身上有伤口,也没见他有中毒现象啊?”夏里正还有一丝疑虑不解道。 “这个嘛,就要问元氏自己了。”乐文觉得这个夏里正还真好笑,什么事都问他,那要他这个里正做什么啊。 夏里正觉得也对,便转身回到元氏身旁问道:“犯妇元氏,你可知罪!” 元氏见事情既然疑被揭穿,反正她早就不想活了,便站起身来发疯似的大笑道:“仇永他该死,他就是我杀的,你们就把我杀了吧。” “好你个叼妇,竟然谋杀亲夫,来人把这个疯妇押到城里法办。”夏里正看着元氏夸张的表情,吓的连忙往后倒退了几步,对几名大汉喊道。 “慢……” 乐文觉得这个妇人被他的相公折磨,实施家暴,也是可怜之人,不免生起了怜悯之心,对夏里正微一施礼道:“夏里正,小生觉得元氏虽然杀害亲夫,但也是被她相公所逼,望夏里正把元氏押到城里能够向县令大人表明情况,宽带量刑。” “哎……本里正尽力吧,不过她谋杀亲夫之罪,很难能够得到量刑啊。”夏里正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 古代因为女人的地位很低下,只要是女人谋杀亲夫的不是坐木驴就是很残酷的刑法对待,直至折磨到死方止。 乐文此刻的心情不禁有些发酸,看着元氏感激的看了他一眼,便被押走了,他有些不知这件事做的对,还是错了。 第五十七章 是她吗?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夏里正,等一下!”乐文看着元氏被几个大汉押走的背影,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敢上前去喊道。 夏里正听到乐文喊他,便回身奇怪的问道:“乐秀才,你还有何事?” “您是要把元氏押到晋县法办吗?”乐文急切的问道。 “嗯,是要去晋县。”夏里正不置可否的说道。 “小生认得晋县的杨县令,麻烦您见到杨县令就说,有个叫乐文的秀才求他轻饶元氏,小生感激不尽。”乐文有些激动的一拱手说道。 “好吧……”夏里正说完便转身走了。 乐文其实也有想过再回去一趟,但是如果让夏里正去说,效果肯定要比他说好的多,所以只能委托夏里正和杨县令说下了。 “小蚊子,你这又是何必,不过是个谋杀亲夫的妇人,你为何如此上心啊。”郑良才看着元氏已经被押着走远了,可是乐文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 “只是觉得这妇人其实挺可怜的,动了恻隐之心罢了,好了,我们走吧。”乐文一摆手,说着便转身继续赶路了。 赵州,隶属真定府,古之名城,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 乐文三人来到一座空腹式的圆弧形石拱桥上,身前身后是一张张或苍迈、或风雅、或清新、或世故的脸庞,车马粼粼,人流如织,不远处隐隐传来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偶尔还有一两声马嘶长鸣,乐文自感犹如置身于一幅色彩斑斓的丰富画卷之中,禁不住停下脚步,眼望着血红的残阳。 这座空腹式的圆弧形石拱桥就是传说中的赵州桥。 相传,鲁班周游天下,走到赵州,一条白茫茫的洨河拦住了去路。河边很多人上争着过河进城,而河里只有两只小船摆来摆去,半天也过不了几个人。 鲁班为便利百姓交通运输,决心自已动手,在河上建造一座坚固、美观的石拱桥,鲁班的雄心壮志感动了“上帝”,派来了“天工”“神役”支援。 在一个傍晚,有个神童从河西边赶来一群羊,到了鲁班的工地后,神童突然不见了。而那群羊则一下子变成了修桥用的石料、拱圈石、桥面石、栏板石、望柱石、勾石、帽石等,样样俱全。在那些“天工”、“神役”的帮助下,鲁班用了不到一夜时间,胜利地完成了这座“制造奇特”的石拱桥。 以赵州桥为中心,街道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 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 已是黄昏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河边景色的。 身旁几名衣着华贵的妇人,手里摇着圆扇,感受着河边晚风吹来丝丝清凉,一边同样望着血红的残阳,一边好像还在议论着什么。 “诶,你们听说没啊,这几日总有飞贼在咱们赵州富户家里偷盗金银财宝,有好几家富户家都失窃了……” “是啊,这个飞贼轻功了得,听说能飞檐走壁,来去如风,官府这几天半夜派衙役等候抓拿这个飞贼,可是却一无所获,只能见到这个飞贼的身影,却只是眨眼间便不知道跑哪了。” “哎……我这几日都心里慌慌的,老担心我们家被飞贼盗窃啊,吓着这几晚上我们一家人都没睡好,你说这个飞贼为啥老打劫咱们富户家啊,咱们又没得罪他。” “我可听说啊,这个飞贼的身姿好像是女的……” “什么?女的?难道还是女飞贼不成,这女的轻功还能这么好啊,不可能吧。” “哎呀,我也是听说而已,谁知道呢,太阳都快落了,我们还是赶快回家看好各自的门户吧……” “对对对,赶紧回去。” 几个妇人一想到晚上又要熬夜看着自家的财宝了,便各自散去了。 乐文看着几个妇人扭着腰肢离开的身影,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不禁想道:“女飞贼?莫非这个女飞贼是她不成?不对啊,她不是去江南了,怎么可能会在赵州?” “我说文哥,她们刚才议论的女飞贼不会是丁珂儿那小妮子吧?”龙超看到乐文若有所思的样子,怀疑道。 郑良才捡起脚边一颗石子,往河水里一掷,随着这颗石子掠过河面,溅起几道浪花,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笑道:“怎么可能是丁珂儿,她人在江南呢,除非她有分身才会来这里。” 乐文从怀里拿出那条淡蓝色的绣帕道:“其实我也很奇怪,你们看这条绣帕分明就是两年前在定州时,丁珂儿那一条,连花纹都一样。” “呦,丁珂儿把绣帕都给你了,莫非是定情之物不成,哈哈。”郑良才看着乐文双手撑开的绣帕上,绣着的孔雀笑着说道。 “我说文哥,你们什么时候定的情啊,莫非丁珂儿那小妮子要成真要变成俺的嫂子了?”龙超也打趣道。 “去去去,这是我在唐县时,不知道是谁一大早就用飞镖串着着这条绣帕插在墙上,我起床后才发现的,你们看这条手帕上不但上面写着字还有个破洞呢。”乐文说着把手帕上的破洞撑开给他们看。 “破洞是有了,不过没字啊。”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奇怪道。 乐文把绣帕重新塞入怀中,不屑道:“废话,都这么久了,我都洗好几次了。” “既然这个女飞贼很可能是丁珂儿,那我们就不如晚上守株待兔如何?”郑良才望了望已经落入西山的残阳说道。 龙超揉了揉有些发瘪的肚子说道:“无所谓啊,不过俺现在有点饿了,我们还是先去吃饭吧。” “哈哈哈,你这家伙总是吃的多,还饿的快,莫非你上辈子是饿鬼投胎不成……”郑良才哈哈笑着,开玩笑道。 “去去去,你难道不知道寒门出身的薛仁贵一顿能吃一头牛吗,我吃那点算个啥。”龙超瞥了一眼郑良才,不屑道。 第五十八章 黑影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三人走在赵州的街道上,一片风格雅致的阁楼,如浮云般连绵而去。 精致的造型,别样的风情,都给人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 风格各异的华服公子,举止风流地走在宽敞的街道上,环肥燕瘦的女子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起。 纷扬的树枝,摇曳成令人遐想的梦幻光点,酝腾着淡淡的草叶芬芳。 两侧阁楼林立,酒旗飞舞,城中最大的烟花之地樱落楼和弄情阁,都坐落在这片水声潺潺的宁风静土之上。 别看樱落楼和弄情阁都是烟花之地,却也处处透着雅致,让人感觉格外舒适。 其中还有一座醉欢楼,位于两座阁楼中间,这是一座非常有名的酒楼,至少拥有秀才身份的人,才有资格进入其中。 醉欢楼共两层,金碧辉煌,以上等紫檀木为材,楼顶纯金雕琢的金龙欲展翅翱翔,玉凤面朝正北,口含银铃。 楼内以各种奇珍异宝为饰,璀璨夺目,正中央是和田玉打造的舞台,四面被清水环绕,清香袅袅,舞女翩翩起舞。 乐文三人来到阁楼二层窗口处坐下,点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叫了几坛好酒,在精致的酒杯里斟满了酒,三人笑着站起身来碰了一杯,仰脖一饮而尽。 “啊……好酒。” 龙超喝完一杯,意犹未尽,便又自斟自饮起来,随手捏起一块一寸见方的如皋董糖,色白微黄,层次分明,剖面可见旋状纹理,中心呈丹凤眼状,食之酥软甜香,回味无穷。 董糖以地产大麦焦屑、黑芝麻、麦芽饴糖为基本原料,另加配方制作成各式董糖,如在糖骨用响子碾压成纸状薄片以后,将桂花和焦屑、黑芝麻一齐均匀洒之,谓之桂花董糖,以此类推还有玫瑰董糖、水蜜桃董糖、西瓜董糖等。 “想不到赵州竟然能有如此豪华气派的酒楼,一走进来就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乐文喝完酒,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虎皮肉放入嘴中,只是轻嚼两下,便觉软烂醇香,油而不腻,味道还真不错。 虎皮肉又名董肉,跑油肉,乃是董小宛所创,油亮光滑,纹似虎皮,肥而不腻,因此而得名。 “那是,就连真定府的达官贵人都会坐着马车来此酒楼喝酒吃肉,吟诗作赋呢。”郑良才说着站起身来,指了指墙上的书写的诗词歌赋说道。 乐文顺着郑良才指着的方向,看到墙上排列整齐的用各种书法,书写着各种类型的诗词歌赋,也站起身来看了起来,不禁念起了墙上书写的词赋来。 得失荣枯总任天,机谋用尽枉徒然。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螂捕蝉。 无药可延卿相寿,有钱难买子孙贤。 得过一日过一日,一日清闲一日仙。 “嗯……好诗词。” 乐文看到妙处,不禁拍手叫起好来。 “小二,拿笔墨来。” “客官,笔墨来了。” 小二手里托着盛有黑墨的砚台,乐文提起毛笔便在这首诗下面又提了一首。 宽意宽怀过几年,人生人死注生前。 随高随下随时过,或短或长莫怨牵。 家富家贫休叹息,自无自有总由天。 平生衣食随缘好,才得清闲便是仙。 “客官好文采,上面那首诗是弘治年间的状元郎提的诗,您下面提的这首和这一首简直是绝对啊。”店小二在醉欢楼这种风雅之地呆久了,自然也粘了不少墨汁。 “来,小蚊子,把毛笔给我,我也来提一首。”郑良才跃跃欲试道。 乐文淡淡一笑,把手里的毛笔递给郑良才,郑良才便也在墙上提起一首诗词来。 荣辱纷纷满眼前,不如安分且随缘。 身贫少虑为清福,名重山丘长业愆。 淡饭尽堪充一饱,锦衣那得几千年。 世间最大惟生死,白玉黄金尽枉然。 “好!小才子,你的诗词,字里行间,也道尽人生玄机啊,大妙……大妙……”乐文看到郑良才提的诗词后,不禁拍手叫起好来。 “哈哈哈,见笑了,能在如此好的气氛下吟诗作赋也是一种享受啊……”郑良才哈哈一笑道。 “龙超,你要不要也来提上一首啊……”乐文看了一眼,坐在一旁只顾闷头喝酒的龙超笑着说道。 “我说文哥,你就别取笑兄弟我了,就我那点墨水,在墙上题诗不是让人看俺笑话吗?”龙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又继续闷头饮酒了。 三人边吟诗,边喝酒,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亥时。 酒过三巡,乐文喝的满脸通红,看了看窗外,夜空黑的连一个星星都没有,乌云把残月露出的最后一角也给遮住了,突然,他恍惚间,好像看到一个黑影在对面的房屋上快速的移动着。 乐文以为是他喝醉了,摇了摇头,揉了揉双眼,又仔细的看了下,发现黑影没了,便嘿嘿一笑,又端起酒杯,摇头晃脑的自言自语胡诌道:“李白醉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呵呵。” “哎,文哥,你看见没,刚才有道黑影从对面的屋顶闪过。”龙超看着窗外,眨了眨眼睛说道。 “哪有什么黑影啊,龙超也喝醉了吧,嘿嘿……”郑良才也是满脸通红的对着龙超笑道。 “醉什么啊,我真的看到了一道黑影,咱们快出去看看。”龙超说着便往楼下跑去。 “唉唉唉,你跑那么快干什么,等等我……”郑良才看着龙超迅捷的速度,连忙也跟着往楼下跑去。 乐文把端着的酒杯放到嘴边,抿了两口,扭头一看两人都没影了,拍了拍脑袋,眨了眨眼睛,酒意清醒了几分,好像知道了什么,连忙往楼下跑去。 跑到酒楼外,看到龙超和郑良才正站在路边张望着什么,便赶了过去。 “你们在看什么啊?”乐文跑出来,被风吹了几下,不觉酒意又涌了上来。 “文哥,我看到那个黑影了。”龙超回头看了一眼乐文,肯定的说道。 “黑影?在哪呢?”乐文听到‘黑影’两字,仰着头四下转了一圈,黑影没看到,却是觉得天旋地转。 第五十九章 月下花容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看!在那呢!……啊” 龙超仰着头又看到了那个黑影掠过远处的屋顶,想都没想就喊出了声,可是只觉头上被人打了一下,回头一看是乐文给了他一个暴栗。 “你瞎叫啥……如果这个黑影就是丁珂儿,你想害死她啊。”乐文压低声音没好气的说道。 “咱们还是偷偷的追上去吧,不要打草惊蛇。”郑良才也往远处的屋顶看了看,低声说道。 “嗯,就这样,我们分头行动……”乐文说完,三人便分别朝三个方向行动了。 刚才还乌云密布的夜空,不知什么时候,圆圆的月亮却冒了出来,高高挂在浩浩长空之上,把本来黑漆漆的夜空变的明亮了许多。 “嗖”的一声,乐文只觉背后有一阵风掠过,连忙回头去看,可是眼前却是空无一人。 奇怪了,明明觉得是有人从他背后窜了过去,可是却什么都没有,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望着远处发起呆来。 “喂,你是在找本女侠吗?” 乐文只觉他的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紧接着耳边便传来了一声略带调皮的娇美声音。 回头一看,引入眼帘的是一名一袭黑衣劲装的少女,黑纱蒙面,不过那对黑宝石一样的杏眼明眸,微微挑起的柳眉,却让乐文认出了眼前这名黑衣少女就是丁珂儿。 “你……你不是去找你师傅了吗?”乐文微微一愣,才开口迟疑道。 “要你管,本女侠想回来转转不可以吗?”丁珂儿挑了挑柳眉,淡然道。 “呵呵……你口口声声自称女侠,想必两年来功夫练的不错吧。”乐文微微一笑,调侃道。 “怎么,两年没见,你不也不再是那个文绉绉的书生了吗。”丁珂儿弯着腰,双手背在身后,美目盯着乐文的脸,调皮一笑道。 乐文从怀里抽出那条破了一个洞的淡蓝色绣帕递给丁珂儿,淡淡一笑道:“这条绣帕是你的吧?” “是本女侠的又怎么了,就你这个笨蛋,要不是本女侠提醒你,你早就被人害死了。” 丁珂儿想起当时她从江南到唐县本来是想找乐文的,可是却见乐文和一个美貌女子住在一起,这让她又气又恼。 不过她却发现乐文没和那个美貌女子睡在一块,这让她很奇怪,她通过在屋顶揭开一片瓦片,听到两人对话,才知道乐文只不过是出于好心而已,并没有其他想法。 后来她发现崔志暗中捣鬼,吩咐一名商人去订购乐文的洗发水,还和乐文签字画押,然后另外又派了一名手下混入作坊里,偷偷下毒…… “我说文哥,你们俩要叙旧情,是不是找个雅间好好聊聊啊……”这时龙超走了过来,神秘一笑道。 乐文拍了一下龙超,对丁珂儿尴尬一笑道:“龙超说的对,你这一身装扮,要是被人撞见了,还真不好说。” “哼……有什么不好说的,即便有人看到我,也不可能抓不到我的。”丁珂儿说着把遮挡着她白皙的俏脸的一抹黑纱摘了下来。 丁珂儿虽然不是那种美的让人惊奇的美女,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一种普通女子没有的那种气质,让人感觉很自然,很自在。 “呦,想不到你们三个都在这呢。”这时从房顶窜下来一个人,单手扶地,抬头嘿嘿一笑道,这个人正是郑良才。 乐文看了一眼郑良才,对丁珂儿诡秘一笑道:“女侠,走吧,我们还是找个清静的客栈促膝长谈吧,省的被这两个小子打扰。” “你……谁要和你去客栈促膝长谈,我还有事要做呢。”丁珂儿听到‘促膝’两字,霞飞双颊,转身便要走。 “丁珂儿,你以后还是别做飞贼了。”乐文看丁珂儿想要走,想都没想,便伸手抓住了丁珂儿的芊芊玉手。 “你……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管我。”丁珂儿说着想把握着她芊芊小手的大手甩掉,可是却甩不掉,脸颊微红,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丁珂儿,我告诉你,我不允许你再做偷窃这种损阴德的事了,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在乎你。”乐文用坚定的眼神盯着丁珂儿,沉声道。 站在旁边的龙超和郑良才都看傻了,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乐文,你真的在乎我吗,如果你真的在乎我,为何要和别的女子住在一起?”丁珂儿抬起头,美目微红,眼眶渐渐湿了起来,嗔怒道。 女人有时候还真是很奇怪,明明知道乐文和那个女子没有发生什么,可是她还是会很生气,也许生气是因为在乎吧。 “这件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解释,但我可以发誓我绝对和她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否则天……”乐文说着举起右手,伸出三根手指向天发誓道。 丁珂儿伸出芊芊玉手赶忙捂着乐文的嘴,不想让他继续说下去。 “好了,人家早就知道了,要不然上次就不会管你了,让你被人害死才好了,哼……”丁珂儿一转身捋了捋额前的散落下来的一缕青丝,低声道。 龙超实在有点看不下去了,挠了挠后脑勺,打趣道:“我说文哥,你和嫂子要调情,能不能单独找个地方啊,这里可还有人看着呢。” “哎,龙超,你怎么这么不识趣,我们还是先去别处等他们吧。”郑良才压低声音,对龙超眨了眨眼,一摆手说道。 看着两人走的时候还对他神秘一笑,乐文心中直翻白眼,真想揍这两小子一顿,当电灯泡还当的这么理直气壮,真是欠揍啊。 小巷四周寂静无人,隐约可以听到蛐蛐‘唧唧唧……唧唧唧’有节奏的叫声,就像一阵阵交响曲一般,又好像是在说着什么悄悄话。 乐文和丁珂儿就这样面对着面,一言不语,彼此紧紧握着对方的双手,长空中的明月照着两人,一大一小,两道长长的身影被拉的很长很长…… 月转东墙花影重,花迎月魄若为容。 多情月照花间露,解语花摇月下风。 第六十章 承君此诺,必守一生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真定府,即历史上的有名的常山真定,也是三国五虎上将赵云的诞生之地。 地处冀中平原,古称常山、真定,与顺天府、保定府并称“北方三雄”。 一进真定府,便感受到古城那苍老的韵味。 跨过真定桥,信步在北栅街,河埠头,三两妇女拿着木槌捶打着衣服。 岸上,煤炉冒出的缕缕白烟缭绕上升。 远处,蜿蜒的青山隐约可见,一缕阳光从山头洒下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在古色古香的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 有一名气宇轩昂的少年,少年身着深褐色玉锦长衫,脖子上挂着一条红色的线绳,线绳上挂着一颗狼的牙齿,白色的狼牙垂于胸口前。 和这名少年并排走在一起的,是一名沈鱼落雁的少女,少女身着身穿一件古白色彩凤纹十样锦褂子,逶迤拖地驼灰色华裙,身披淡白色镂花蝉翼纱蜀锦,黑亮的秀发,头绾风流别致云近香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盘花石榴白银笄,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金镶珍珠手链,腰系如意流苏宫绦,上面挂着一个素纹香囊,脚上穿的是掐金挖云红香羊皮绣鞋,整个人显得清丽绝俗绝代佳人。 “嗯?那两个讨厌的家伙跑哪了?”少女正低头走着,回头发现本来跟随在他们两人身后两个讨厌的家伙没了踪影,于是对旁边的少年问道。 “呵呵,你都说他俩讨厌了,我打发他俩去别的地方玩了。”少年听到身旁少女的疑问,呵呵一笑道。 很显然,两人正是刚来到真定府的乐文和丁珂儿,昨天晚上两人在客栈里谈了一夜,聊了许多。 原来两年前,丁珂儿离开乐文后,便到了江南,找到她师傅后,跟她师傅又练了两年功夫,后来她师傅又离开了江南,她又想起了,那个答应她,要帮她报仇雪恨的乐文。 “珂儿,你这把偷盗来的宝物都放哪了啊?”乐文只是听说赵州富户连续被盗,但是除了丁珂儿身上的几件首饰外,并没见丁珂儿身上带什么多余的金银财宝,觉得有些奇怪。 “不……要……说……偷……盗。”丁珂儿气嘟嘟的瞪着乐文,一句一字的说着,然后低头转了转手腕处的珍珠手链,自言自语道:“最讨厌别人说本女侠偷盗了,本女侠这是行侠仗义。” 说完不由的想起,前几天还刚把一些盗来的银子,分给了一个只有妇女和孩子,却没有男人的孤儿村。 听说这个孤儿村没有男人,是因为家里的男人都在和倭寇的战斗中死掉了,只剩下了没有赚钱能力的妇女和孩子,但是朝廷发下来的抚恤款,还没到达这个村子,就被一层层的给剥光了,如果他们得不到钱粮救济,很可能会活活饿死。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这样真的对你不好。”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有些担心道。 “本女侠早就跟你这个笨蛋说过,本女侠也是人哎,要吃饭哎,多出的钱都救济那些饭都吃不上的人了……” 丁珂儿双手掐着腰,狠狠瞪了乐文一眼,不耐的说着。 “这个你不用怕,以后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你挨饿,我们要吃到老,玩到老,我答应你,承君此诺,必守一生。”乐文摆了摆手,飒然一笑道。 丁珂儿听到乐文此话,脸颊微红,沉默片刻,柳眉一挑,调皮一笑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哦,吃到老……玩到老……你可别到时候,连自己的肚子都喂不饱。” “怎么会,我现在每年都有固定收入,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至少不会吃不上饭。”乐文自信一笑道。 “就是你那个洗发水啊,我也用了,效果还不错,不过就是太贵了。”丁珂儿微扬下颌,想了想说道。 “贵怕啥啊,以后免费给你用就是咯……”乐文微微一笑说道。 “对了,你那个洗发水到底是怎么做的啊,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过,当时买了一瓶后,都不敢用呢……要是变成丑八怪,就完蛋了。”丁珂儿想起当时买了一瓶洗发水后,一直不敢用,后来见用过的人,都没事,才心怀忐忑的试用了一下。 “其实我发明出来后,也不知道效果如何,不过我不用,别人怎么可能会用,想着如果变成秃子,大不了去当和尚,不过本人运气一向很好,哈哈哈……” 乐文说着旁若无人的爽朗一笑,路上的行人不禁回头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以为这个人没事发神经呢。 “哎呦……疼……”可是刚笑了两声,后脑勺就被丁珂儿敲了一下,扭头看了一眼丁珂儿,抬起出右手揉了揉后脑勺,嘟囔道。 “你这个笨蛋,要是你变成了秃子,人家才懒得理你……”丁珂儿瞥了一眼乐文的傻样子,鄙夷道。 “这倒是,也是我去当和尚,你可怎么办……”乐文神秘一笑,撇了撇嘴道。 “你……你还想找打吗……”丁珂儿说着就抬手作打人状。 乐文一看丁珂儿这架势,连忙往后躲闪,嘴里连声道:“啊……女侠饶命……”脸上却是坏坏的笑容。 可是他这一躲闪,不料却一下撞倒了一个人。 “……哎呦……” “少爷,您没事吧……” 乐文转身一看,被他撞倒的人。 是一名身着玉锦圆领袍,腰间绑着一根鸦青色师蛮纹宽腰带,左手拿着一把木扇,身形消瘦,长着一张马脸,脸色苍白,两只猥琐的小眼上还隐隐约约浮现着黑眼圈,一看就是纵欲过度的富家公子。 富家公子颤巍巍的被两名一身黑色锦衣的大汉扶了起来,咧了咧嘴,伸出右手揉了揉他的屁股,左手握着木扇指着乐文狠狠骂道:“……好……啊,你竟敢撞本少爷,李虎……赵龙,你们两个好好整治下这个臭小子,打死最好!” “遵命少爷……” 这两名锦衣大汉,接到命令,对主人拱了拱手,看了看乐文,脸上浮现一丝嘲笑,双手一握,‘嘎嘎直响’。 第六十一章 狼牙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这边锦衣大汉动作迅猛之极,只是眨眼间便挥起拳头朝乐文面目打去。 “乐文,当心……” 丁珂儿脸色一惊,想要上前帮忙,乐文往后一躲,不屑一笑道:“珂儿,你别动,就呆在一旁看好戏吧。” 锦衣大汉一出手就是全力一击,没想到乐文竟然轻易躲了过去,还一脸不屑的样子,和身边的女子说话,这让他觉得受了莫大的欺辱,紧接着就又是一记重拳朝乐文面门打去。 乐文眼中露出一丝讥讽,伸出右掌,猛的一抓,便把朝他面门打来的拳头握住了。 “啊……” 乐文握住锦衣大汉的拳头,手腕一转,把锦衣大汉的手臂旋转了过去,锦衣大汉手上吃痛,痛呼一声,可是他却忍着疼痛,咬着牙,挥出另一只拳头朝乐文打去。 乐文没想到这个锦衣大汉还挺强硬,锦衣大汉的右手臂被他用反关节手法转了过去,锦衣大汉竟然立刻挥出左拳就朝他打来,要是没经过特殊训练的人,动作肯定不会如此迅捷。 他握着锦衣大汉的手臂,身子往后一仰,抬起又脚,一脚便踹在了锦衣大汉的肚子上。 锦衣大汉肚子上吃了乐文一脚,鲜血差点从嘴里喷出来,可是他鼓着嘴,硬是把鲜血给咽回了肚子里。 “打呀,打他……”远远躲在一旁的马脸公子,抖着拳头,助威道。 站在街道旁看好戏的路人,在旁边偷偷议论了起来。 “这个脖子上带着狼牙的少年好厉害啊,两下就把这个锦衣大汉打的受不了。” “你没看错吧,不会是狗牙吧……” “我这眼力,怎么会看错……,明明就是狼牙嘛……” “不会吧……我看着就是狗牙嘛……你……你是怎么分辨出来的?” “你看……这狼牙明明是狼的上獠牙,表面看,牙尖和牙根过渡区为很平缓的过度,狼牙的牙根饱满,整个牙根表面不会起疙瘩,也少有凹,更不会出现畸形的情况,差不多融为一体狼牙牙根,是区别真假狼牙的主要特征。 “呦……你可真专业……” “那当然,以前我就是专门收购狼牙的,从猎人手中收购的狼牙才几文钱,我做成辟邪挂饰转手就能卖几百文。” “呦,是吗,你还挺有头脑啊……” 在这路人的谈话戛然而止时,那名锦衣大汉已经被乐文踩在了脚下,锦衣大汉嘴角流着血水,恨恨的瞪着乐文。 那名马脸公子看到情况不对,便想要逃跑,丁珂儿跃上前去像抓兔子一样,抓着他的衣领。 马脸公子睁大眼睛,一脸慌张的表情喊道:“别打我,我爹可是府推官黄儒……,你们不知道吗?” “管你爹是黄儒还是白儒,本女侠先揍你这个狐假虎威的恶人一顿再说。”丁珂儿最讨厌这种仗势欺人的家伙了,说着便要动手打马脸公子。 “府推官黄儒?这么巧?”乐文听到‘黄儒’这个名字,便想到了杨县令给他的那封信函,连忙上前阻止道:“珂儿,你慢动手……” “怎么?这种狐假虎威的恶人,饶他不得!”丁珂儿柳眉倒竖,恼怒道,说着便挥着拳头又要打马脸公子。 “他爹黄儒我认识,珂儿你先等等,我问他几句话……”乐文伸手抓住丁珂儿的手臂,低声道。 “你认识?你怎么会认识这个恶人的爹?”丁珂儿把手臂从乐文手中抽出,疑惑不解道。 “也说不上认识……只是我知道这个名字。”乐文翻了个白眼,淡淡说道。 “哎,你认识我爹就好,快让这个小娘们放了我,勒的本公子脖子都痛了。”马脸公子一听乐文认识他爹,又神气了起来,可是刚说完,只觉头上被人狠狠敲了一下。 “哎呦……” “你说什么?什么小娘们?混蛋……”丁珂儿气的满脸通红,在马脸公子头上来了一个暴栗。 乐文在一旁看的是,想笑却不敢笑,他可不想再挨上丁珂儿一记了。 在一旁的路人看到眼前这名美貌少女,竟然如此凶悍,不禁又低声议论了起来,一边说还一边看着少女,好像唯恐被少女给听到,惹来一顿皮肉之苦一般。 “哎呦,你们看,这少女好凶啊,谁要是娶上她,可有的受了。” “是啊,没想到世间还有如此凶悍的女子,虽然长的好看,但是让我娶,我可不敢娶……” “你懂什么……我就喜欢这样的女子,这样生活才有趣味嘛……” 声音虽然小,可是还是逃不过丁珂儿灵敏的耳朵,气得她直跺脚,美目狠狠瞪了低声议论的几人一眼,这几名路人发现他们说的话被听到了,连忙转身便走。 乐文伸手拿开丁珂儿抓着马脸公子衣领的纤手,对马脸公子淡淡说道:“看在你爹的面子上,这次就放过你了,你走吧……” “多谢,大侠,李虎我们走……”马脸公子对刚站起身,弯着腰,捂着肚子的李虎说了一声,独自便跑了。 李虎有些不甘心的,瞪了一眼乐文,‘哼’了一声,便捂着肚子,跌跌撞撞的走了。 “这个混蛋太可恶了,只是碰了他一下,他就要别人的命,这种人,你怎么能这么轻松放过他呢?”丁珂儿看着马脸公子,狼狈逃跑的背影,恨恨道。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本来也是我先碰倒他的。”乐文淡淡一笑,无所谓的说道。 “哼……还好是你碰到他了……要是普通百姓,岂不是要被他打成半死?”丁珂儿不悦的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心道:“是啊,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这个当官的高高在上,贫民贱如草的朝代,要是不会功夫的普通百姓惹到这样的人,搞不好还真会被打个半死。” 明朝有三个特色,官贪而民困,社会贫富差距过大,一是宦官势大,二是密探繁多而刑罚残酷,东、西厂,官员人人自危,三是官员结党,东林党等,别以为结党是什么好现象,它会限制官员的提升与褒贬,使各个党派之间大肆攻伐、打击异己,导致政坛不稳。 第六十二章 八虎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打了一架,倒是有点饿了,乐文和丁珂儿正想去找个小饭馆吃点东西,这时却有人一帮官兵追了上来。 带头的是刚才那个马脸公子和一个官服中年人,头戴乌纱帽,身着绯袍官服,补子上绣有五蟒五爪,皮革制成的九块银袍带,腰带上还垂挂有可以系挂各种小件物品的小带子,称蹀躞。 一看就知道这官服中年人就是一名七品文官。 马脸公子看到前面的玉锦长衫少年和白衣少女的背影连忙喊道:“爹,就是他们打的孩儿,快抓住他们。” 官服中年人顺着儿子指的方向望去,然后指着乐文和丁珂儿对身后官兵吩咐道:“去把他俩围抓起来。” “是……” 三四名头戴红缨铁尖八瓣盔,身着对襟皮甲,手持红缨枪的士兵接到命令便上前把乐文两人给围了起来。 不明所以的乐文两人先是微微一愣,背对背做战斗姿态,然后丁珂儿低声道:“怎么办?我们杀出去吧!” “先别轻举妄动……”乐文压低嗓门低声道。 “爹,杀了他俩,杀了他俩……”马脸公子在官服中年人身后喊道。 这时官服中年人走过来,看了看乐文两人,抚了抚胡须,蔑视一笑道:“哈哈,你们还想反抗吗?抓住他们!” 话音刚落,士兵便举着红缨枪朝乐文两人刺去,想要把两人制住,乐文双臂一张,夹住刺过来的红缨枪,喊道:“你是黄儒吗?我这里有晋县杨县令给你一封信函。” “慢!”官府中年人听到晋县杨县令便摆了摆手,看了一眼乐文道:“本官正是黄儒,你说的信函呢?” 乐文松开双臂下夹着的红缨枪,从怀里取出信函交给黄儒道:“喏,这就是。” “嗯……”黄儒抽出信封里的信函,低头看了起来,看完眼珠转了两转,点点头,脸上微微一笑道:“好,既然你是杨大人介绍的人,那就有请你们去本官府里一续吧。” “多谢黄大人。”乐文拱了拱手施礼道。 马脸公子看他爹不但不抓,还要请乐文他们回府叙谈,有点傻眼了,眨了眨两只小眼睛,脸做哭丧状,对他爹黄儒嘟囔道:“爹,您怎么不杀了他们啊……” “哼……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一边呆着去。”黄儒瞪了他儿子一眼,斥责道。 既然黄儒大人有请,不去也不行了,于是乐文和丁珂儿就随黄大人一起回府了。 走进大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顺着游廊来到堂屋,黄儒请乐文两人坐下,吩咐女仆沏茶倒水。 “乐秀才,本官看信上说,你是正德二年的‘案首’秀才?”黄儒端起桌子上的茶杯,吹了两口,品了一口,微微一笑说道。 听到黄大人问话,乐文起身拱了拱手施礼道:“回大人,小生正是正德三年的‘案首’秀才。” “哈哈,好啊,杨兄信里说,你才智双全,还帮他帮办理了一件大案,果然是后生可畏啊。”黄儒抚了抚须,哈哈一笑说道。 “诶,大人拗赞了,小生也只不过是给杨大人打了打下手而已,实在是不值一提,不值一提。”乐文摇头一笑,谦恭道。 “好,年轻人,有功而不骄,前途无量啊,乐秀才此次来真定府有何事啊?”黄儒对乐文又是一顿,让乐文很是奇怪,他只不过是一个秀才而已,有必要这么客气吗…… “回大人,小生此次来真定府是来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的。”乐文微微一笑回道。 “噢,乡试?可是现在离乡试的考期还有几个月呢,你为何来这么早呢?”黄儒饮了口茶,又问道。 乐文觉得这个黄儒好烦啊,怎么这么多问题,还让不让他坐了,刚坐下来,又起身拱手回道:“回大人,小生提前来真定府是想寻得得名师指点,顺便游玩一番。” “哦,名师指点,名师指点,嗯……说到名师,本官倒是认识一位,可以给你介绍一下。”黄儒沉默了片刻,缓缓说道。 “那就多谢黄大人了。”乐文心中一悦,连忙施礼谢道。 “不过呢,本官也有一事想问你,如果本次你能中举,是否原因在真定府许魏,许大人手下为官呢?”黄儒品了口茶,神秘一笑,对乐文缓缓说道。 乐文一听许大人,脑子里就‘嗡’了一下,不禁低头想道:“许巍?这个不是人不是就是‘八虎’之首刘瑾的党羽吗,眼前这个黄儒莫非也是刘瑾的党羽?” 说起这个刘瑾,那可不得了,这个人就是被后世称为‘祸国专权’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刘瑾,可是这个家伙再过几个月就要挂了啊,而且是被活活的剐了3357刀,才剐死的,那就一个惨啊,那么刘瑾为什么会死呢。 原来是太监张永奉命监军至宁夏,杨一清与之亲善,言语投机,甚为融洽。 从言谈中知张永与刘瑾有隙,一清便乘机对张永说:赖公之力,反侧易除,但国家内患可不那么容易除掉。涉及内患,不敢明言,遂于掌上写一“瑾”字。 张永面有难色。一清概然说道:公是皇上信任的内臣,今派公前来监军,即是明证。 何不以此次进京奏捷,论议军事,趁机揭露刘瑾罪恶,极陈海内愁怨,恐变生心腹。皇上英武,必听公言而诛刘瑾。刘瑾伏诛,公益柄用,再全部清除弊政,安天下人之心。此真是天赐良机。 张永耽心地说:若事不成,后果严重。 一清说:若是公在皇上面前进言,事定能成功。万一皇上不信,公可顿首据地哭泣,请死于皇上面前,剖心以明情真意切,言不为妄。皇上必为之心动,若得请即行事,千万不要犹豫。 张永听罢说:老奴何惜余年而不报主!遂决心清除刘瑾。二人商议历诉刘瑾罪恶,借机劾奏。 本来,武宗既贬刘瑾,意不欲诛。及籍其家,得黄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锭又一万五十八万三千八百两;宝石二斗,金钩三千,金银汤鼎五百,衮服四,蟒服四百七十袭,牙牌二柜,金龙甲三十,玉印一,玉琴一,狮奕带一,玉带四千一百六十。 又得金五万九千两,银十万九千五百两,团扇饰貂皮中置刀二,甲千余,弓弩五百。其他宝物不计其数。武宗大怒说:奴果反,赶紧逮捕入狱。 于是科道官谢讷、贺泰等列刘瑾十九罪,请亟赐诛戮。武宗令法司锦衣卫会百官鞠讯于午门外。 鞠讯之日,刑部尚书刘璟,不敢出一语。刘瑾大言:公卿多出我门,谁敢问我!众皆稍稍躲避。驸马都尉蔡震说:我国戚,得问你! 便使人批刘瑾脸颊,斥责道:公卿皆朝廷用,怎么是多出你门?你为什么私藏刀、甲?刘瑾说:用于保卫皇上。蔡震又问:既然是保卫皇上,怎么藏其于私家?刘瑾语塞。于是狱成。 第六十三章 拉拢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对明朝的历史再了解不过了,这个黄儒不知道这个刘瑾马上要挂了,乐文可再清楚不过了。 既然‘八虎’之首刘瑾马上要死了,现在这个黄儒还要拉乐文入伙,这不是拉乐文跳火坑吗? 是个傻子也不干啊,那个晋县的杨县令实在太可恶了,竟然把他这个秀才都想给拉下水,这种拉拢方式和鞑子、倭寇的培养势力的方式简直一模一样啊,汉奸都是要从娃娃抓起。 不过要是直接拒绝这个黄儒,恐怕会惹恼他,说不定还会招来杀身之祸,这可如何是好。 “大人,小生多谢大人栽培,如果小生真的能考上举人,一定会为许大人效力的,请大人放心。” 奶奶的,管他呢,反正等他乡试后,刘瑾这个家伙也被活活剐死了,想必那个许巍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好汉不吃眼前亏,先应付他一下再说。 “好,好,乐秀才果然是个聪明人,能跟着许大人做事,实乃明智之举啊,明智之举……”黄儒看乐文上钩了,拍手叫好道。 “多谢大人夸奖,小生现在还有事要做,就不能在您府里久呆了,还望大人莫要见怪啊。”乐文才懒得和他多说什么,便找个理由想要离开了。 “嗯……也好,你有事就先走吧,本官就不送了。”黄儒饮了口茶,手里拿着茶盖,摆了摆手道。 乐文和丁珂儿离开堂屋后,在廊外又遇到了那个马脸公子,马脸公子指着乐文奸笑道:“你小子给本少爷走着瞧,不整死你,我就不叫黄玉翔。” 乐文只是讥讽一笑,淡淡道:“黄玉翔……黄色的翔,好名字。” 看着乐文两人离开的背影,黄玉翔嘀咕道:“黄色的翔?好名字?嘿嘿,算你识相。” 骂人多低俗啊,要让被骂的人觉得你是在夸他,才叫高雅…… 走在大街上,丁珂儿一脸恼怒的责怪道:“你怎么能答应那个黄儒了呢?那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即便这个黄儒到时候挂不了,那个许巍也要挂。”乐文神秘一笑道。 “挂?什么叫挂?”丁珂儿不解的问道。 “就是死啊……”乐文翻了个白眼,解释道。 “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死?你又不会算卦。”丁珂儿瞥了一眼乐文道。 “呵呵,你这就说错,你难道忘了,我三叔可是算命的,我也学了些。”乐文其实哪里跟他三叔学过什么算卦啊,不过他做为一个现代人,可比看命算卦的厉害多了。 “呃,这倒也是,那你也给本女侠算一卦呗。”丁珂儿先是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有些好奇的说道。 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一阵无语,装作仔细打量了丁珂儿一番,然后随口胡诌道:“本大仙看你天生异禀,骨络惊奇,容貌惊人,日后一定可以找个文武双全的宰相之才为夫君的。” “喂……是真的吗?可是宰相很少有文武全才的啊,你莫要骗我……”丁珂儿仰着头,一手扶着下巴,幽幽道。 “谁……骗你了,你看我不就是文武全才嘛……日后当了宰相,不就是文武双全的宰相吗?”乐文诡秘一笑,一本正经道。 看着乐文得意的样子,丁珂儿骤然脸颊绯红,娇嗔道:“好啊,……你竟敢占本女侠便宜,看我怎么打你。” “啊……女侠饶命。”乐文一看又惹怒了丁珂儿,便想要跑,可是他没丁珂儿身手敏捷,身上还是挨上了几记粉拳。 “哼……让你占本女侠便宜。”丁珂儿打完,还不过瘾,可是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便幽幽道:“好啦,本女侠有些饿了,我们还是去找个饭馆吃饭吧。” “好吧,上前面看看吧。” 来到一家小饭馆,随便点了两碗面,两人边吃边聊着。 丁珂儿拿着筷子,夹了一块头面条放入口中,嚼了两下,觉得味道还不错,想起了这次的乡试,有些担心的问道:“乐文,你这次乡试有把握中举吗?” 乐文翻了个白眼,淡淡道:“谁知道啊,反正不能太上心了,要不然就像有个叫范进中举故事一样,中举了却喜极而疯,那还不如不中举呢。” “故事?范进中举是什么故事?你快给我讲,人家要听。”丁珂儿不解的问道。 乐文听到丁珂儿这个问题,心道:“怎么女孩子都爱听故事啊,闻心言是这样,丁珂儿也是这样。” “话说有一个叫范进的人一直考乡试想要中举,却一直没考上,因为总是考不上,经常被人喷。” 乐文说起范进,倒是想起了他爹,也是总考不上,连秀才都考不上,可是他爹知难而退,不干了,其实未尝不是件好事。 “范进考不上举人,又没碍着谁,为什么他会被人喷呢?”丁珂儿不解问道。 “因为没钱啊,没钱考试东蹭西蹭的就要被人喷。”乐文淡淡道。 “好可怜哦,希望你没考上,不会被人喷。”丁珂儿神秘一笑,幽幽道。 “只要你不喷我就行了,说起这次乡试压力还真的很大,我还是喝壶酒压压惊吧。”乐文说着就对小二喊道:“小二,来壶上好的陈年女儿红。” “客官,陈年女儿红来咯。” “你还没讲完呢,先别喝酒,快讲啊。”丁珂儿不耐道。 乐文坏坏一笑,斟满了一杯酒,摆到丁珂儿桌前:“你想继续听的话,就把这杯酒喝了,要不然我不讲了。” 丁珂儿俏脸微红,瞪了乐文一眼,挑眉说道:“喝就喝了,反正本女侠行走江湖,也经常会喝些酒御寒。” “呵呵,是吗?那今天看是你先醉,还是我先醉。”乐文说着把另一个酒杯斟满酒,一仰脖干了。 “醉什么醉,乐文,本女侠警告你,以后别让本女侠看到你醉醺醺的样子,要不然有你好看的。”丁珂儿虽然也喝酒,但也最多饮上几杯而已,却很是讨厌每天满身酒气的酒鬼。 乐文坏坏一笑,学着丁珂儿的话,说道:“要你管,你是我什么人。” 第六十四章 乡试前的准备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说起这个黄儒,黄府推官,对乐文还挺积极,没两天就给乐文找了个当地最有名气的大儒,名叫诸葛成化。 这个诸葛成化不但满腹才学,为人还刚正不阿,这样的人还真不知道他和黄儒到底有什么关系。 乐文和诸葛成化接触的这段时间里才知道,其实诸葛成化跟黄儒并没什么关系,也只是互相认识,喝过几杯茶而已。 黄儒请诸葛成化给乐文加以提点,本来诸葛成化是不愿意去的,但面子上磨不过去,就想随便来看看,谁知道和乐文有过一番交谈后,觉得乐文实乃百年难遇的奇才,年纪轻轻不但通读四书五经,还有很多独到的见解。 不过这也正常,古代人和现代人的思想肯定有很多不同,他要知道乐文是现代人,肯定会吐血。 诸葛成化一般是不收徒弟的,而他这次觉得,如果乐文能得到他的指点,定可成为不世出之奇才,于是乐文便成了诸葛成化的关门弟子。 乐文经过诸葛成化几个月的指点,的确收益颇丰,心里觉得能得到这样一位大儒指点几个月,可比一些庸儒教导几年都强。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卢也。 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 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就这样,乐文跟师傅诸葛成化从早到晚刻苦读书,又是一天过去了,回到客栈房间之后。 乐文也没上床睡觉,泡了一壶茶水,饮了几口,铺开笔墨纸砚,在油灯下思索起来。 今日是八月初五,离八月初九的真定府的乡试还有三天,三天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转眼就到。 龙超过三天同样要在真定府考武举人,明朝武举创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没有确定下来。直到成化十四年,才根据太监王直的建议,以文科为例,设武科乡、会试。弘治六年,定武科六年一试,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准试弓马。后又改为三年一试。考试内容主要是马步弓箭和策试。 内容包括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显然易见,这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提议,可惜并没有引起朝廷重视,只是说说罢了,否则将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 而这次乡试对乐文非同寻常,一定不能大意失荆州,不但要能考中,而且一定要考出一个好成绩。 乐文研了墨,也不急着落笔,想了一下正德五年乡试考题的资料,很快就想出正德五年真定府乡试的最有可能考的三道试题。 这次乡试的考试地点在真定府贡院。前后共考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一共有三道题。 乐文整理了一下思路,提起笔在纸上写下三道题目:《尧曰篇》、《高宗肜日》、《仲尼燕居》。 其中,《高宗肜日》一句出自于《尚书》: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高宗肜日,越有雊雉。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这一句的意思是,祭高宗的那一天,有一只野鸡在鼎耳上鸣叫。祖己说:“要先宽解君王的心,然后纠正他祭祀的事。”于是开导祖庚。 祖己说:“上天监视下民,赞美他们合宜行事。上天赐给人的年寿有长有短,并不是上天使人夭折,而是有些人自己断绝自己的性命。有些人有不好的品德,有不顺从天意的罪过。上天已经发出命令纠正他们不好的品德,您说:‘要怎么样呢?’” “啊!先王继承帝位被百姓敬重,无非都是老天的后代,在祭祀的时候,近亲中的祭品不要过于丰厚啦! 八月九日是第一场,一篇文章的好坏对总分的影响却不大。 于是,他有接着考虑《尧曰篇》这篇文章。 《尧曰篇》出之《论语》: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 至于最后一篇《仲尼燕居》,到是很容易。 仲尼燕居自于《礼记》: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子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夔其穷与?子曰:古之人与?古之人也。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夫夔,达于乐而不达于礼,是以传此名也,古之人也。 对于这片文章。乐文没什么可忧虑的。自古八股考试。很多人喜欢从《礼记》中找句子出题。就只是这一句话,乐文最少有三四篇相对的文本。 “咚咚咚……” 还想再看一下这三篇文字,便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乐文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郑良才找他探讨下怎么应对几日后的乡试。 “小蚊子,你觉得这第一场考试会出什么题目啊?”郑良才刚进屋坐下来,挠了挠他的招风耳就问道。 “我也不知道,有可能会出这三道题吧,你拿去看看。”乐文翻了个白眼,这小子倒来的挺是时候,要不是好兄弟,肯定不会和他分享的,如果这次考试真有这三道题,被外人发现了,别人还不怀疑有人给他泄漏考题啊。 郑良才接过乐文递过来的三道题,看了又看,缓缓道:“是吗?我倒觉得不可能会出这三道题目。” “呵呵,我也是瞎猜的,谁知道呢。” 乐文其实也说不上瞎猜,只是他猜测这次乡试这三道题的几率会很大而已。 第六十五章 进场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三日后,丁珂儿这个女侠又不知道跑哪了,龙超也独自去武场了。 每届乡试,真定府都有二三千秀才来参加考试,真定府贡院也算是明朝第三大考场。 乐文和郑良才一起到了真定贡院外面的广场上,两人背了书籍、文具、考篮、食粮、烧饭的锅炉和油布,乐文不禁被眼前的情景给惊呆了,人实在是太多了。 乡试考生有这么多,然后加上可带亲属一起来,整个广场至少有八九千人,看的都让人堵得紧。 在来的真定贡院的路上,看见一个大胖子,一条大辫子盘在头顶上,全身一丝不挂。脚踏一双破鞋,手捧着试卷,在如火的长巷中走来走去,走着走着,上下大小的脑袋左右摇晃着,拖长着怪声念着他那得意的文章,念得最得意处,用力把大腿一拍,跷起大拇指叫道:“好!今科必中。” 门口维持秩序的官兵也是叫的嗓子都快哑了,要不是来参加乡试的秀才郎们都有功名在身,恐怕这个官兵手中的皮鞭早就抽过去了。 乐文看着脸都憋跟猴屁股一样的官兵,还真觉得好笑。 为防止考场内外的串联作弊,真定府贡院的外面建有两道高墙。两墙之规模庞大的江南贡院建筑群规模庞大的江南贡院建筑群间留有一丈多宽间距,形成一圈环绕贡院的通道。围墙的四角又建有四座两丈多高的岗楼,围墙的外面也留有一圈空地,严禁百姓靠近和搭建,这就是著名的“贡院街”。 在乡试期间,贡院围墙的内外还布满了官兵,戒备森严。因在贡院内外两层围墙的顶端布满了带刺的荆棘,所以贡院又被称作“棘闱”。 但由于科考事关仕途官运,作弊就成了科考挥之不去的阴影。 考生进入考场有三道门,每道门都要对考生及其携带的衣服、笔墨、油灯等严格检查,为防考生在食物(为防变质一般都带大饼或月饼之类糕点)中夹带作弊答案,在进考场时,卫兵会用刀将糕点全部切成一寸见方。最后一道叫龙门,如果最后查出夹带违禁品,则前面两道门的兵丁都要被治罪。 而违禁的考生则将被革除一生的功名,即一辈子不可以再做官,还要被捆绑在贡院门前的木柱上示众两个月。 在场的每一位考生由两个搜查官搜身,从头到脚,都要仔细搜查一遍,那些考官们则紧紧盯着,以防有落网之鱼,这两名搜查官的搜查的很仔细,说是搜查不如说是摸,从发际、到脚底板,一丝漏洞都不能放过,对士人也算是一种侮辱了。 等到乐文被搜身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别提了,真让他有些哭笑不得,大有一种被人非礼的感觉,深深体会了一把,为什么美女被咸猪手占便宜的时候,为什么要大叫非礼了。 真定府贡院发现过飞鸽传书,当时有考生家里训练了只鸽子,鸽子晚上就飞进考生的号舍,考生把考题写得很小,拴到鸽子腿上带回,家里请了答卷高手,然后让鸽子再送进考场。 家人为了提醒考生不要抄漏了,就在正面的下方注了“背面还有”几个小字,哪知这位老兄竟也照抄不误,结果被考官发现。 号舍在东部和西部,为士子考试食宿之所。号舍左右两壁砖墙在离地一二尺之间,砌出上、下两道砖托,以便在上面放置上、下层木板。 士子进入考场时,为争先入场,拥挤不堪,曾经有人在入场时被挤下考场大门内右侧水池中淹死。 考场中间那条大道是脊骨,两旁的号舍就像肋骨,一条一条平行排列,每一列号舍长二三十米,分成数十个小隔间,无窗无门,里边就架着两块木板。 一进考棚,乐文的都快晕倒了,每条十多丈长的考筒,都有几十或上百个号舍,号舍的大小仿佛现时警察的岗棚,然而要低得多,个子长的站在里面要低头弯腰的,这就是那时科举出身的大老以尝过“矮屋”滋味自豪的“矮屋”。 今年真定府的天气,到了八月中旬还是奇热,大家都把带来的油布挂起来遮住太阳光,号门紧对着高墙,中间只能容一个半人来往的长巷,上面露着一线天,大家挂上油布之后,连这一线天也一线不露了,空气简直不通,每人都在对面墙上挂起烧饭的锅炉,大家烧起饭来,再加上赤日当空,那条长巷便成了火巷…… 白天考试,上层木板代替桌案,下层木板为坐凳,供考生坐着答题,夜晚取出上层木板并入下层,用来当睡觉的床。但因号舍长度只有四尺,人睡下去连腿都无法伸直。而且号舍没有门,考生需自备油布作门帘以防风雨。 在考试的九天七夜里,考生答题和食宿全在号舍里。在每排号舍的尽头有一间粪号,谁去上厕所不能说话,只能用牌子来表示,牌子正反两面都有字,一面写着“入静”,另一面写着“出恭”,现在还有不少老年人以“出恭”指上厕所,就是由科举而来。 由于秋闱时真定府天气非常炎热,考生们吃住全在狭小的号舍里,因此,往年经常有考生因中暑生病、食物中毒导致意外死亡,还有的则是被藏在号舍屋檐等处的毒蛇咬死。 每号巷门楣墙头上大书“字”号,排号以“千字文”文序来定。 古代对士子参加考试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政策,号舍内有年龄最小的考生才12岁,最大的考生已有80多岁,无论什么年龄层的都可以报考。 但因考试所涉四书五经等海量诗书典章,因此,能通过预试到真定贡院进入乡试的,极少有“神童”。在江南贡院的考生中,年龄最大的状元是唐朝的尹枢,“应试时年已七十有余”,与其弟先后中状元,时人称“梧桐双凤”。 号舍充分体现了科举考试的公平,因为考生不论高低贵贱,不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都可参加科举,科考不仅是考核成绩,也是考核考生的人品。考生面前有一些考篮,是考生进考场时带进来的,里面装了一些干粮和考试用具如笔、墨、纸、砚等,但考生带的干粮必须切开,以防考生作弊。 矮屋里面七齐八不齐的砖墙,自然里外都不曾用石灰泥过,里面蜘蛛网和灰尘是满满的……坐进去拿一块板安放在面前,就算是写字台,睡起觉来不用说,就得坐在那里睡…… 第六十六章 答卷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乡试基本都是连续三场考试,三天一场,开考时,考生提着篮子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除了大小便都要在号舍。 以乐文的食量,这二十多块烧饼和一罐咸菜凑合着吃,对付三天基本还可以,但是如果遇到像龙超那样饭量巨大的,由于篮子装的东西有限,东西不够吃,半途饿晕的也不是没有。 当秀才们进入了乡试,才会真实体会到科举的感觉,什么叫鱼跃龙门,屁滚尿流。 乐文忽然想到了很多,想起他在二十一世纪时,想起了高考时的许许多多。 “知了……知了……” 树枝上的禅不停的叫着,吵的人心烦意乱,天空的热辣辣的太阳晒在号舍屋顶上,让号舍里面的乐文热的透不过气。 刚进到号舍,考官便关了栅栏,把门给锁上了,考场老规矩,只要考生进入考场,就要像关兔子似得把门锁的结结实实的,考场末尾有厕所,只要考试不结束,不管是谁,死活都不能出去,听说很久以前真定府贡院失火,房考官由于不敢把锁给打开,导致一百多个冤魂被大火活活烧死在号舍里。 号舍小的只能让乐文坐着,想躺一下都不能,乐文不急不躁,摸着胸前的狼牙,闭目养生起来。 “发考卷吧!” 这时不远处一位考官,拉长刺耳的声音吆喝了一声。 乐文听到杀猪一样的声音,猛的睁开闭着的双眼,心道:“这考官不去卖红薯可惜了。” 试卷发到每一位考生手里后,考生们便开始准备答题了,十年寒窗,爹娘的期望,所有的一切,都在这一刻开始了。 乐文拿起试卷先大致看了一遍,四道题里其中有两道都是他事先背好的,就这推算能力,不去买彩票真是太可惜了。 审完四道题,乐文更觉得相较于童生试上那些风马牛不相及的截搭题,还是大公至正的大题更能考验考生们的才华,先把背好的两道题写好后,再做后面的题。 有道题目是《无逸》来自《尚书》中,周公曰:呜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 另外一道是《小雅·鹿鸣之什》,来自《诗经》中,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乐文专注的相题认题,认题既真,虽未尝务为新奇,前按后段的关系把握得十分准确,才下笔切题。 四道四书题做好了,已经是次曰下午,乐文又用一天的功夫,把四道经义题做了出来。 ……不知不觉已到了第三天,最后一天篮子里的烧饼和咸菜早已经空了。 在第一场交卷以后,考生们的试卷被收卷官全部收集起来,在监临官的主事下,试卷先被送到至考场东侧的收卷所,之后交给规模最大的誊录所,由其中几十位善书文吏,把考生们的卷子用朱笔誊写出来。 交卷后,随即弥封编号,由誊录用朱笔抄录为“朱卷”,校对无误,再送房官阅看。房官批阅选中的试卷,再推荐给主考官,称为“荐卷”。 试卷全部誊录之后,然后交于旁边的对读所,由负责对读的书吏,卷面正省在农历八中写明考试场次,卷面正中写明考试场次,左右两边书写姓名、籍贯等。试卷附有草稿纸,交卷后盖弥封官关防。 按惯例,除正副主考外,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6-19人不等。 考生的试卷以墨笔书写,称“墨卷”。交卷后,随即弥封编号,由誊录用朱笔抄录为“朱卷”,校对无误,再送房官阅看。房官批阅选中的试卷,再推荐给主考官,称为“荐卷”。 正副主考批阅房官的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 所以,考四书的头场卷子,考生答得好的话,就成功了一大半啦,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第一印象。 被房官“咔嚓”掉的试卷,称为“落卷”。落卷也并非毫无机会了,考官按例也会在落卷中再挑选一番,看有没有合适的卷子再行补录,这叫“搜遗”。 但也有考官往往习于省事,仅阅同考官所荐之卷,余置不问。 考官对落卷那种复杂的心情,从《落卷》诗中也许能晓一二:“撤堂之后正开颜,落卷偏来乱似山。点句匆忙难搁笔,批词痛痒不相关。先防熟友逢人骂,尤虑通儒被我删。拼却出场稀见客,一年半载再回还。”卷子真不好批啊! 乡试发榜正值桂花飘香时节,又称为“桂榜”。发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其时,几家欢喜几家愁,看范进中举就可知。 但放榜之后,考官的弦还是紧绷着。 一是要查卷,定例各省乡试揭晓后,依程限解卷至部磨勘,迟延者罪之,字句可疑,文体不正,举人除名。 若干卷以上,考官及同考革职或逮问,不及若干卷,夺俸或降调。 二是要查人,发现作弊者,立即废革功名,处分考官。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还有一个很尊重考生的人性化举措:“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的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真是中举中得开心,落榜也得落得明白。 ……………………………… PS:谢谢文文采,颠疯,小胡子迎风飘扬,真菊之神,法修史丹比特,妮妮木嘛,小写,难得的好,風揚雨,小昼,冷链,这是怎么回事山尘埃,寻龙小宝,月夜清仓,我们一起裸奔,不再迷茫沉醉,炙独霸天下,鬼记1号,宝宝的文化,小生筱天,恩心羽飞,楚云香雨,天下纵横有我,N雪毅N,灞柳烟雪,完美的牙的打赏推荐。 第六十七章 如何收场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九日七夜,乡试三场考下来,乐文累的腰酸背痛腿抽筋,回到客栈,一头倒在床上,便进入了梦乡。 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晚上,迷迷糊糊睁开双眼,觉得浑身还是有些无力。 “咕噜……咕噜……” 看了看窗外黑漆漆一片,伸手揉了揉正在作斗争的肚子,心道:“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好饿……” 乐文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想要开门出去找点吃的。 “哐当……” “啊……” 只见乐文刚开门,就一头撞在什么人的身上,只觉胸前好像被什么烫了一下,湿乎乎的,连忙后退几步。 低头看到的是地上已经摔成几瓣的花瓷碗,和撒了一地的燕窝烫……简直暴殄天物啊。 抬头看到的是丁珂儿怒视着他的冒火眼神,和丁珂儿也被燕窝烫浇透的半截衣裙。 “乐……文……,你这个笨蛋,笨蛋……”丁珂儿一边整理着衣裙上的燕窝烫,一边嗔骂道。 “对……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你在门外啊。”乐文不置可否的解释道。 “哼……本女侠本来想给你这个笨蛋做碗燕窝粥犒劳一下你,谁知道……,这只能怪你没口福咯……” 原来丁珂儿在客栈的厨房里特地为乐文做了一碗燕窝汤,等不是太烫手了,就想端上来,然后叫醒乐文这个懒猪,谁知道刚走到乐文房间门前,准备敲门,乐文一下子就打开门,没头没脑的往前冲,两人撞了个满怀,要不是丁珂儿身手敏捷,恐怕早就被撞倒在地上了。 “客官,这里发生什么事了?”这时楼下的小二听到楼上打碎东西的声音,便急忙跑了上来。 “没事,不小心把瓷碗打碎,你收拾一下吧。”乐文看小二上来打碎了这个尴尬局面,随口说道。 “好的,客官。”小二虚惊一场,以为是楼上有人在打架呢。【ㄨ】 “既然摔碎了,不如女侠就帮小生再做一碗吧。”乐文抬眼望了一眼丁珂儿一脸气嘟嘟的表情,打趣道。 “做你个头,本女侠又不是女厨师,要吃自己出去吃吧。”丁珂儿瞥了一眼乐文,不客气道。 “自己出去吃,就自己出去咯……”乐文故意挑衅,说着就准备下楼。 “哎,小蚊子,等等我,我也饿了,咱们一起出去吧。”这时郑良才一边套着蓝色锦衣,一边伸手喊道。 郑良才和乐文一样,也是回到客栈房间便睡到了现在,不是听到隔壁有摔破东西和吵闹的声音,他说不准还要睡到明天呢。 乐文两人走出客栈,郑良才一脸神秘的说道:“你是怎么知道这次乡试题目的,莫非你是通融哪个考官了?” “通融个屁,我也是瞎猜的,本来以为这次乡试只出三道题,没想到附加了一道题,有两道刚好被我猜对了,这运气实在是好。”乐文看了看四周,压低嗓音道。 郑良才的话要是被别人听到了,那乐文就死定了,别说能不能考上举人了,恐怕连秀才的这个芝麻点的功名都要被剥夺去了。 “怕什么啊,这里又没人。”郑良才看乐文小心翼翼的样子,笑道。 “你知道什么,隔墙有耳,就算我不是通融过考官,让外人听到,恐怕也百口莫辩。”乐文不屑的瞥了一眼郑良才。 “对了,昨天我考试完,回客栈的路上,有件事很奇怪。”郑良才挠了挠招风耳低声道。 “这里说话不安全,我们还是找个僻静的地方说吧。”乐文看了下从客栈走的人,沉声道。 两人走到一个僻静无人的小巷,郑良才抬头望了望天空的圆月,想了半晌,才低声道:“昨天有个当官的想拉拢我,说如果我考上举人能为许巍,许知府效命,一定前途无量。” 乐文听到‘许巍’两字,差点没跌倒,现在刘瑾的早就被关进天牢了,在八月二十九日,便会被处以极刑,这个许巍怎么还没事啊,真是奇怪了。 其实乐文哪里知道,其实刘瑾一党被抓是主要人员,像许巍顶多算个小罗罗,根本不值一提,更别说黄儒了,肯定那家伙也没事,八虎一党牵扯甚广,主要把小鱼小虾都杀了,那朝廷就成空架子了。 但是奇怪就奇怪在,既然刘瑾都被抓了,这个许巍还到处招揽人才,只要干什么啊?树倒猢狲散,莫非这家伙这么快又找到其他大树了? 明朝党派之争很正常,有时候一个党派倒了,一些小鱼小虾就又加如另一个党派了,这样在朝廷中有人,他们这么小鱼小虾才敢明目张胆的贪赃枉法,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这下乐文就有麻烦了,要是没考上举人还好,考上了黄儒到时候来找他,他可怎么应对啊,现在也不知道许巍这家伙又投靠谁了,要是投靠朝中大臣,像内阁首辅刘健、一品大学士谢迁、内阁首辅李东阳、华盖殿大学士焦芳、文渊阁大学士王鏊、太保兼内阁首辅杨廷,这样的大臣还好。 但如果他们是被鞑子或者倭寇买通了,这就算是死也不能投靠他们啊。 这可如何是好,乐文面现难色,不知不觉的陷入了沉思之中。 “小蚊子,你在想什么呢?”郑良才看到乐文听到他说的话,便呆呆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了,有些奇怪的问道。 “哦,没什么,那他让你加入他们,你答应没有?”乐文定了定神,有些担心的问道。 “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底细,就找了些搪塞的话推脱掉了,不过以后他们还找不着我,我就不知道了。”郑良才回忆了下当时的情景,缓缓道。 “哦,没答应就好……” 乐文舒了一口气,看来郑良才这小子还没那么傻,倒是乐文现在傻眼了,当时他觉得像许巍这样的知府级别的,应该不算小鱼小虾吧,谁知道许巍这样的从四品应该不算小鱼小虾吧,看来他还是高看这个许巍了,这下看来倒是他自作聪明了,这可如何收场呢? 第六十八章 真定美食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要说乐文自作聪明也未必,当时要是不答应那个黄儒,按大明律,乐文反抗官兵追捕,很可能会落个人头落地的下场,死一个倒罢了,连丁珂儿都要陪他一起死,这是他不想看到的。 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如果真考上了举人,就马上回老家,他还能追杀他不成? 要是没考上,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大不了过三年再考便是,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管那么多,吃饱喝足才是正道,于是两人便来到一家当地有名的大酒楼,叫了一坛上好的陈年杜康酒,点了十几道酒楼里最好的菜。 乐文觉得郑良才这家伙还真是铺张浪费,两个人吃饭就点了十几道酒楼里最好的菜,真是有钱不在乎啊,拿起筷子随手夹了一筷子麻辣兔丝,放入口中,觉得味道又麻又辣,质嫩爽口,让他吃了一口,忍不住又夹了几筷子,心中大呼过瘾,可把这几天在考场遭的罪补一补了。 麻辣兔丝,是明代宫廷的重九时令菜。刘若愚《酌中志·饮食好尚记略》载:“九月……吃迎霜麻辣兔、菊花酒。”说明“麻辣兔”早在明代就已经成为北京的节令佳味。《调鼎集》记载了麻辣兔丝的做法:“切丝,鸡汤煨,加黄酒、酱油、葱、姜汁、花椒末,豆粉收汤。”就是将兔子宰杀,剥洗干净,去骨切丝,用鸡汤小火煨制,加黄酒、酱油、葱、姜汁、花椒末调味,当汤汁煨靠将尽时,用绿豆淀粉勾芡即成。 从这个配方看,没有今天所言的辣味料。其“麻辣“概念,似从姜汁和花椒末而来。 如今所说的麻辣兔跟以前的不大一样,明朝时候是用小火煨制,并且辣味主要来源于生姜和花椒,现在多使用爆炒、烤或凉拌的方式,辣味来源于辣椒、生姜、花椒,现代人口味重啊。 “在客栈怎么没见龙超啊?”郑良才拿筷子夹了一筷头鱼翅,放入嘴中,品嚼了一会,觉得味道还不错,点了点头,然后抬眼看了一眼乐文问道。 从明朝开始,人们才发现鲨鱼鳍内含有胶状翅丝,而且口味甚美。明朝把鱼翅推向饮食市场之后,立刻引起强烈共鸣,认识其美食价值者逐渐增多。 李时珍《本草纲目》卷四四记述说:“沙鱼……形并似鱼,青目赤颊,背上有鬣,腹下有翅,味并肥美,南人珍之。”可见食用鱼翅之风率先起自南方,但很快就感染到北方食界,就连宫廷膳食中也添加了这种珍品原料,如刘若愚《明宫史》火集就记载:“先帝最喜用……鲨鱼筋”。鲨鱼筋,指鲨鱼翅筋。 成书于明代的小说《金瓶梅》第五十三回也把鱼翅视为高档食料,有云:“都是珍羞美味,燕窝、鱼翅绝好下饭。”按《金瓶梅》描写鱼翅美味,仅列入豪门饮食,说明那时的一般人尚无从问津。《汪穰卿笔记》卷三曾探讨鱼翅始源,有云:“鱼翅自明以来始为珍品,宴客无之则客以为慢。【ㄨ】”此说当为确论。 “谁知道呢,我昨天回到客栈就睡了,按说他应该几天就考完了,可能是考完他自己一个人,呆的烦闷,去山上打猎去了吧。” 乐文只顾填肚子呢,听到郑良才问他,随口说道。 郑良才见乐文狼吞虎咽的样子,淡淡一笑,他向来讲究排场,讲究吃相,毕竟是富家子弟出身,就算是再饿,他也要细嚼慢咽,乐文可管不了那么多,又不是正式场合,顾忌那么多干嘛,平常也就罢了,饿了这么久,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吃饱喝好,肚子不饿就行了。 “对了,我倒忘了,这家酒楼的驴肉火烧可是一绝啊,一点不比熊掌差啊。”郑良才忽然想到了来真定这么久,还没和乐文一起来过这家酒楼吃过饭呢,其他酒楼做的驴肉火烧也不差,可是要是和这家酒楼一比,那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俗话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历史传说,真定的驴肉火烧据说起源于明初。 朱棣起兵靖难,杀到如今的保定北部徐水漕河一带,打了一场败仗。燕王眼瞅着饿得就要见阎王去了。士兵出了个主意,要他效仿古人杀马吃。其实所谓“驴肉香,马肉臭,打死不吃骡子肉”,马肉纤维比较粗,不是特别好吃。但是饥不择食,就把马肉煮熟了夹着当地做的火烧吃了。哪知味道还很不错。 于是后来当地老百姓也开始杀马做“马肉火烧”,而且马肉火烧因为曾经被皇上吃过而声名大振。但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因为和蒙古人打仗需要马。这里的马可不是做火烧吃的死马,而是活生生的战马。马成了战略物资,当然就不能由着老百姓做火烧吃了。但是想吃马肉火烧了怎么办啊?于是就出现了替代品——驴肉。驴肉纤维比马肉细腻,而且纯瘦不肥,自古就是下肴的佳品。而且保定一带,属于冀中平原,水草肥美,最适合养驴。 河北地区的驴有两种,一种是沿海一带的渤海驴,一种是山区和平原的太行驴。真定的驴一般都是太行驴,而河间的驴肉火烧是渤海驴,相比而言,太行驴的肉质更加细嫩一些,于是在种种际会之下,驴肉火烧就诞生了。 驴肉火烧将其在饼铛里烙熟后,架在灶头里烘烤,使其外焦里嫩,别具风味,趁热用刀劈开,加入热腾腾的熟驴肉,是最正宗的吃法。另有肉汤加淀粉熬制的焖子夹入火烧佐食,其中以真定南部定州地区的焖子最为美味和著名。有些厨师会加入驴板肠提味,吃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乐文在唐县也吃过几次驴肉火烧,可是味道和真定府做的比起来,就差的多了,没想到郑良才说这家酒楼里的驴肉火烧比熊掌还要好吃,当然要尝一尝,于是便又点了两个驴肉火烧,不过熊掌他也没吃过,看看这家酒楼做的驴肉火烧到底吃着咋样吧。 第六十九章 解元老爷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乡试考完到发榜的这段时间里,真定城里也很忙碌,要组办人力备筹备庆祝中举所需的鞭炮和彩头,就等着发榜日大肆庆贺一番了。 伴随着发榜的日子渐渐的到来,真定城也是热闹异常。 乡试发榜在给考生报喜的同时,真定城也会派出专差快马加鞭,到中举考生家里报喜,但是这样便会迟上数日,把考生的家里人急的也是坐卧不安。 十几日后,清晨一大早,鸡刚打过鸣,在真定府一家客栈门外,敲锣打鼓,舞狮舞龙,烟花和爆竹齐鸣,人声鼎沸,有小孩的嬉闹声,也有人们的欢呼声,街道上张灯结彩,以至于街道两旁都已经堆满了人。 一群人围着几个报子手满脸喜色的走了进来,先进入客栈的一个报子手中高举着一个竖匾,上面写着一行烫金色大字,让围观的群众,看的直眼红。 这个报子手一进门便大声喊道:“捷报唐县裕源村郑老爷讳良才,高中真定府乡试的举人,京报连登黄甲。” “中、中、中、中了……哈哈哈。”郑良才听到他中了真定府乡试的举人,高兴的手舞足蹈,鞋子都没穿就往楼下跑去。 “不会吧,郑良才这家伙,竟然中举了。” 乐文从房间里出来,看到郑良才这幅高兴的要疯的样子,还真替他担心,不过当他紧接着看到另一个报子手进来的时候,看到竖匾上面写的一行字的时候,他倒是为他自己担心了,心中的激动让他差点从楼上蹦下去,呆了一呆,深吸了几口气,定了定心神,才缓过劲来,心想这是不是幻觉啊…… 后面这位报子手高举着一个竖匾,大声喊道:“捷报唐县裕源村乐老爷讳文,高中真定府乡试第一名解元,京报连登黄甲”! “好……” “解元?……” 这位报子手的话音刚落,客栈里里外外响起了人们震耳欲聋的喝彩声,和一阵阵不敢相信的低语声。 要不是这位报子手喊了出来,乐文还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能高中解元,他本来以为能凑合着混个末名都不错了,哪里敢奢望什么解元啊,这还真让他一时接受不了。 “诶,我说文哥,你在发什么呆啊,快下楼接榜啊。” “是啊,笨蛋,你可别学范进啊……” 乐文正在发愣的时候,龙超和丁珂儿也从各自房间走了出来,一脸兴奋的看着乐文说道。 每当想到范进中举,总会嘲笑范进中个举人就发疯了,现在乐文才算是明白为什么会发疯了,全身的血液直往头顶冲,不疯也要傻啊,好在他定力还不错。 又深深吸了一口气,乐文便不慌不忙的顺着楼梯下楼接榜。 “恭喜,乐老爷高中解元啊。”报子手见乐文从楼上下来了,一边把竖匾递给乐文,一边恭贺道。 乐文连忙上前施礼接过道:“有劳专差了。” 本来一群在门外看热闹的民众看到郑良才也不过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便中了举人,还羡慕不已,可是当看到乐文也是是五六岁的样子,还中了像是第一名,解元,这让这群民众更是目瞪口呆,嘴上也不安份起来。 “呦,这位解元郎才多大点年纪啊,真是羡煞旁人啊。”一个妖娆的妇女说着还不禁给乐文抛了个媚眼。 “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本秀才考了几十年都没有考中举人,如今本秀才都年近七旬了,恐怕今生再也无望中举了。”一个胡须皆白的老秀才,看了一眼乐文,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唏嘘不已。 “更羡慕人的是,这两位举人老爷还是一个村的,也不知道他们祖坟上是不是冒青烟了。” “别瞎说,要是被这两位爷听到了,定要知罪于你。” “我瞎说什么了,这要不是他们家祖坟上冒青烟了,怎么会有如此好的运气。” “是啊,他说的没错,这可是修了几辈子的福分啊。” 乐文又和报子手一番客套后,报子手便转身走了。 在客栈掌柜和小二的前拥后戴下,乐文几人进入屋内围着圆桌坐下,倒了几杯茶,看门外的人都散去了,才敞开心扉聊了起来。 “小才子,你这下可以如愿以偿的娶上官家三小姐了吧。”乐文看了看,坐在一旁两手拿着竖牌的郑良才,还是一脸激动不已的样子,盯着竖牌上的字,看了一遍又一遍,淡淡一笑,伸手拍了一下郑良才,打趣道。 郑良才身上被乐文拍了一下,才回过神来,看了看门外,神秘一笑,压低声音道:“这次多亏你啊,要不然我恐怕是难中这次乡试的举人啊。” 乐文只是苦笑一下,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心道:“这小子怎么老提这件事啊,早知道就给这小子透题了。”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不解的问道:“什么多亏文哥啊?” 丁珂儿看了看两人表情,瞥了一眼乐文,心中已经猜出了七八分。 郑良才嘿嘿一笑道:“不告诉你,对了,武乡试的发榜日期不也是这两天吗,怎么没有消息啊?” “谁知道呢,说不定……” “捷报唐县裕源村乐老爷讳超,高中真定府武乡试第一名武解元,京报连登黄甲!” 龙超话还没说完,客栈楼下一声洪亮的声音便传到了几人的耳中。 “武解元……”屋里几人一脸惊喜的望着龙超。 “哈哈……俺中武解元了。”龙超只是微微一愣,便走出屋外,双脚直接轻轻一跃,便稳稳的落在楼下,引的楼下围观之人,一阵叫好,心道这位武解元果然武艺了得。 乐文看的心里直翻白眼,心道:“龙超这是太激动了,还是想卖弄下武艺啊……” 客栈里的掌柜算是乐开了花了,他客栈里一天里出了两名解元,一个文解元,一个武解元,这要是宣传开了,他客栈的生意还不天天爆满啊,既然不是科考日,也会有不少人想住进来沾沾喜气吧,说不定住久了也会得个什么解元,举人什么的呢…… 第七十章 衣锦荣归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真定东城的一处华丽的宅院书房内。【ㄨ】 有一名老者和一名少年正在说着什么,老者红光满面,胡须皆白,头戴四方儒巾,身着白色儒服,手拿一把羽扇,飘飘然有神仙之概。 “师傅,徒儿这次能一举得中解元,全靠师傅的全力相助,还望师傅受徒儿一拜。”少年一脸感激的深施一礼,诚恳道。 “呵呵,为师也只不过是对你做了一些提点,你能中得解元,还是全靠你自己啊。”老者手里摇着羽扇,淡淡一笑道。 “师傅,因为几天后真定府的另一道榜单就要发回徒儿的家乡裕源村了,所以徒儿这次来,是准备向您此行的。”少年拱手道。 “嗯……好吧,不过为师有一事一直不明。”老者抚了抚胡须道。 “师傅请讲!”乐文脸显一丝好奇的问道。 “你怎么会和黄儒这种人有关系?”老者沉默了片刻,然后不解的问道。 很明显,这名少年便是乐文,而这名老者便是真定大儒诸葛成化。 “……徒儿其实和这个黄儒没有半点关系,只是当时迫于无奈才答应了他一件事。”乐文不置可否的缓缓说道。 “答应他何事?”诸葛成化疑惑道。 “答应黄儒这次乡试如果我能中举,便要在许巍手下为官。”诸葛成化还是戳到了乐文心中埋着的痛楚。 “许巍?哎……你……糊涂啊!你可知许巍是何等人?”诸葛成化脸色一变,一拍手背道。 乐文看着诸葛成化面显忧愁之色,便知道不妙了,不过他当时也是无奈啊,他又不能给他师傅说,他是未来人,他知道这个许巍很可能会挂,谁知道这个堂堂从四品知府在八虎案中,竟然安然无事,这让他太想不通了,但是这又该怎么向师傅解释呢,哎,实在是苦恼。 “徒儿只知这个人和八虎刘瑾有关系,可是现在刘瑾已经被捕,而这个许巍却还活的好好的,徒儿有些不解了。”乐文苦笑道。 “哎……这个人不值和刘瑾有关系,还和朝内的奸佞之臣有关系,所以他在这次的八虎案中才逍遥法外。”诸葛成化手里摇着羽扇,叹了口气道。 “奸佞之臣?莫非是江彬?哎,我怎么把他给忘了。”乐文想了一下朝内的奸佞之臣,一拍脑袋道。 为什么乐文会把这个江彬给忘了呢,还要从这个从这个人的官职说起。 话说江彬最初担任蔚州卫(今河北蔚县)指挥佥事,只是一名普通的军官。刘六、刘七起义爆发,京城军队不能控制,朝廷就调边军入内。就在这时,江彬以大同游击的身份领边兵前来镇压,他过蓟州时把一户普通人家的20余人全当起义军杀死,以此冒功。后来在战斗中,因多次残杀农民军而立下战功。起义被镇压后,江彬带兵路过京师,通过贿赂武宗的宠臣钱宁,得到武宗召见。 江彬狡诈机警,善于献媚,一见面就得到武宗欣赏,被武宗提升为左都督,赐姓朱,留在身边。眼看靠自己引见的江彬日益得宠,钱宁十分嫉恨,二人便经常勾心斗角。武宗争强好胜,一次与老虎搏击,被老虎逼到角落里。钱宁见此情形,吓得在一旁簌簌发抖,江彬这时却奋不顾身,冲上前去营救。从此,武宗对江彬更是另眼相看。 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江彬在武宗面前盛赞边军骁勇,请求与京军互调操练。大臣们纷纷上疏阻止,但武宗完全听信江彬,下令立即调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军士入京,号称“外四家军”,由江彬统辖,江彬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千方百计讨好武宗,多次诱使武宗出巡作乐。 武宗如此宠信江彬,自然会保对他有些用处的人,就算大的保不了,像许巍这样的小鱼虾想保下来,还是很容易的。 乐文对这个许巍的了解,还是在野史上提过一笔,只是提到许巍是刘瑾的党羽,但最后到底如何,并没有提及,而正史上根本就没有提到过许巍这样的小鱼虾,以至于大意失荆州了。 “徒儿一时糊涂,还望师傅能够解救徒儿。”乐文也实在想不到什么好办法了,只能拱手施礼道。 诸葛成化看乐文的表情神态,也并不像是说假话,便低着头回来踌躇了几步,缓缓张口道:“ 为师现在也没想到什么好主意,如今之际,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乐文还以为诸葛成化姓诸葛,会和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谁知道也就是大儒而已,心中直翻白眼,摸了摸胸前的狼牙,又深施一礼道:“好吧,那徒儿就不在此叨扰师傅了,师傅保重,徒儿就此回乡了。” “嗯,一路小心,为师就不送你了。”诸葛成化摇着扇子,幽幽道。 乐文说完便扭头离开了,走出大门外,郑良才,龙超和丁珂儿都在外面等着。 郑良才打趣道:“向你师傅告个辞,在里面呆那么久,是不是你师傅又教给你什么秘籍了?” “秘你个头啊,只是聊了一些琐事,多说了一会而已。”乐文瞥了一眼郑良才,不屑道。 “我说文哥,我们这次回唐县,还是骑马回去吧。”龙超指了指栓在不远处一颗槐树旁边的三匹骏马,两匹黑马,一匹白马,正在低头吃着柳树旁的青草。 “嗯?……你小子的动作还挺快,我刚才出来就看这三匹骏马了,以为是谁的呢。”乐文在现代时也骑过马,不过不太娴熟,而且还真没骑过这么骏的马。 “喂,可是只有三匹哎,这可怎么分。”丁珂儿有些不悦道。 龙超嘿嘿一笑道:“本来就三匹啊,你和文哥骑一匹马不就得了。”其实龙超是故意只买了三匹骏马,而且这三匹马还是真定上等的好马。 “谁要和这个笨蛋同骑一匹马,你和你哥骑一匹,本女侠自己骑一匹就是了。”丁珂儿白了龙超一眼,就知道龙超在捣鬼,说着就去柳树旁牵马。 第七十一章 白马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丁珂儿刚骑上那匹白马,龙超神秘一笑,转身把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伸进嘴里,“咻……”清脆尖利的口哨声刺得乐文耳膜鸣鸣直响… 武举人选拔中有骑术这一项,龙超早在来真定城时,第一件事便是特意找了一名驯马大师学习驯马之术,只是几个月便对驯马之术了如指掌,这三的骏马虽然是刚刚买的,但也是他在驯马大师那里买的,平常经常骑乘,彼此已很是熟悉。 龙超这一吹口哨,丁珂儿骑的那匹白马前腿一抬,竟然立了起来,一下子就把丁珂儿给甩下马了。 “哈哈哈……” 龙超和郑良才笑的前仰后合,乐文给俩一人一个暴栗,还好丁珂儿身手敏捷,要不然摔出个好歹,可怎么办。 “乐……文,是你和龙超商量好了吧。”被摔下马的丁珂儿气嘟嘟的指着乐文嗔怒道。 “我说嫂子啊,俺哥哥现在可是解元老爷啊,你怎么还直呼俺哥哥的名讳啊。”龙超一边揉着被乐文打一个暴栗的头,一边理直气壮的对丁珂儿说道。 “谁是你嫂子啊,你哥哥的名字,本女侠喜欢喊,就喜欢喊,就算他是宰相,本女侠也这么喊。”丁珂儿挑了挑柳眉,不屑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淡淡道:“好了,别闹了,还是赶紧骑马回去吧,恐怕真定府派往家乡报喜的专差,都已经出发了吧。” 话音刚落,龙超对郑良才一眨眼,两人便马上分别骑上了那两匹黑马,往南城门跑去。 丁珂儿看的直瞪眼,指着龙超和郑良才骂道:“你们这两个混蛋。” “女侠,现在只剩一匹马了,要不要一起啊。”乐文看了一眼丁珂儿,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淡淡道。 丁珂儿瞪了乐文一会,才开口说道:“……骑一匹马可以,但是我要在前面,不对,我要在后面。” “女侠,你到底是要在前面,还是要在后面啊。”乐文翻了个白眼,说着便骑上了白马。 “当然是后面。”丁珂儿嗔怒道。 “那就上来吧。”乐文往前坐了坐,给后面让出了足够的位置。 “哎呀,你竟敢打本解元。” 丁珂儿一跃便骑到马背上,上来几个粉拳便打在了乐文的背上,乐文只觉一阵独特的芳香吸入鼻中,让他有些陶醉。 “你还傻愣着干什么!” “驾……” “唉唉唉……” 丁珂儿看乐文呆呆的不动,便伸手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白马屁股上一吃痛,便飞奔了起来,还好乐文双手拉着马缰绳,两脚踩着马磴子,要不然被她这么突然一下子,非要被甩下马背不可。 一路颠簸,乐文感受着背后两团柔软偶尔间的碰触,和丁珂儿不时的娇嗔声,不知不觉天色渐黑,两人已经到了赵州,却不见龙超和郑良才的影子。 于是两人便想找个客栈先休息一晚,明天再赶路。 说到骑马,首先,挺重要的是挑马。把马归纳为上中下三等。一等马,特别能跑,还有点野,骑这样的马,不需要马鞭,一松缰绳,它就会撒开蹄子狂奔,累的你有时候不得不拽着绳子让它停下来。骑这样的马,最过瘾,但骑术不精者最好不要冒险。 骑马最过瘾的时候是马狂奔的时候,四蹄腾空,人坐在马背上一起一伏的,感觉就象腾云驾雾一样,纵马扬鞭,风在耳边呼呼的吹过,感觉真是爽级了。最难受的时候是马迈着小碎步小跑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最颠的,坐也坐不住,是站也站不住,很难受。长时间骑马后,磨的最厉害的是小腿肚,因为小腿肚是紧紧靠在马肚子或马鞍子上的,其次就是屁股。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准备继续赶路,可是到了马棚却发现白马不见了,问了店小二,店小二也是一脸迷茫的表情,气的丁珂儿,指着店小二的鼻子大骂。 “你们这家店是不是黑店啊,我们的白马只是在你们店的马棚放了一晚,就没了?” “你们的马什么时候丢的,小的实在不知啊……。”店小二哪里见过如此凶悍的女人啊,呆了半晌,才唯唯诺诺的说了一句,又想了一下,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拍头,说道:“诶,对了,不过小的听说最近城外来了五六名盗马贼,附近好多客栈的马匹都被盗了,官府这边也正要派人缉捕呢。” “欧?是吗?那你可知这五六名盗马贼藏匿于何处吗?”乐文想到,赵州虽然地方挺大,但是五六名盗马贼加上盗得的马匹,想要藏匿,一定不容易。 “这小的就不知道了……”店小二挠了挠头皮,嘟囔道。 “乐文,你说现在可怎么办啊,这匹白马本女侠很喜欢,才骑了一天就被盗了,太可恶了。”丁珂儿气得直跺脚。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他怎么知道怎么办啊,要是让官府找,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了,还是自己找吧,如果到了晚上找不到,就只能随便再买一匹了,不过那匹白马丢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于是丁珂儿和乐文分开来找,乐文在城东和城南找,丁珂儿在城西和城北找。 乐文一直从早上找到下午,穿街入巷,又累又热。 “咴……” 当他找的都要放弃的时候,走到南城一处小巷的深宅外,却听到一声马打喷嚏的声音,很低沉,却让乐文立刻止住了脚步,跃到墙头,往下一看,院子里果然有五匹马,这五匹马的嘴全部带着铁网状的马嚼子,以致于让马不能发出嘶鸣声。 五匹马,其实一匹就是白色的马,乐文仔细端瞧,发现这匹白马和昨天他们骑的那匹一模一样,连白马额头的一块斑点都一样,果然这里就是盗马贼的窝点。 不过听店小二说这群盗马贼有五六名之多,要是武艺平平还好,如果他们里面有高手,那他一个人不是会很危险。 “你是何人,快下来,不然大爷就不客气了。” 正在犹豫要不要单独下去时,却从屋里传出一声嘶哑的恐吓声。 第七十二章 恶斗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嘶哑的恐吓声刚落,就从屋里就出来六名劲装大汉,手提斩马刀走了出来。 乐文被这一嗓子喊的愣了一愣,不知对方情况如何,这一处地方没有几户人家,也没有官兵巡防,如果跑去报官,恐怕这群马贼早就跑没了,还是先按兵不动。 “诶,小子,你还站在墙头不下来束手就擒,还等何时?”其中一名大胡子的盗马贼眼中露出一丝蔑视,冷冷说道。 “老大,这小子会不会是还带了帮手啊?”大胡子身边一名黑胖子,压低声音说道。 “先把他包围起来,别让跑去报官。”大胡子老大对手下吩咐道,说着便纵身一跃,蹬上墙头,这个墙头还是挺高的,没想到这个大胡子也是轻轻一跃便跃上了墙头,举着斩马刀便向乐文砍去。 “放心吧,老大,这小子跑不掉的,哈哈。”马贼们没有他们老大的轻功,只是哈哈一笑,便出门把乐文的出路给堵了起来。 轻功在古代是一种高深的武术,并非常人能学,但也并非现代武侠剧里演的那样神乎其神。 在cctv有一部纪录片里,真实地拍摄了一武当弟子表演的飞身摘灯笼的轻功绝技,这名武当弟子略微助跑,脚一蹬门柱,便飞身将悬挂在6、7米高的灯笼从门檐上摘了下来。 所以古代轻功如果比这个好的多的话,借助墙壁登上8、9米高的墙头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乐文手里没有兵器,又只能在一条直线上,只能连连往后躲闪,等这个大胡子露出破绽再出手。 大胡子连砍几下没有砍中乐文,却把乐文逼到了墙头的死角,下面的盗马贼举着斩马刀,等着乐文跳下来就把乐文剁成肉泥,大胡子把乐文逼得无路可退,他哈哈一笑,大胡子看乐文一直躲闪,以为乐文只是会些越墙头的功夫罢了,没有什么真本事,便举着斩马刀朝乐文脖子砍去。 眼看着大胡子的斩马刀朝自己砍来,乐文连忙一弯腰,大胡子的斩马刀砍了个空,乐文右手紧紧一握,朝着大胡子腹部奋力一击,把大胡子打的连连往后倒退,由于失去了平衡,在墙头颤了两颤,便一下子掉了下去。 “老大,没事吧……”马贼们本来以为他们的老大会很容易就把眼前这小子给收拾了,谁知道他们的老大却被打了下来,连忙上前扶起大胡子。 大胡子摔在地上,腿也给摔的一瘸一拐的,揉着屁股,恨恨道:“给我堵好了,奶奶的,爷爷非要把这个小子砍死不可。” “老大,这小子好像有两下子,看来不好对付啊,我们还是速战速决,要不然动静太大,把官兵引来就麻烦了。”其中一个矮个子马贼低声说道。 “嗯,把刀都朝这个小子扔,看他下来不下来。”大胡子仰头看着高高站在墙头的乐文,对身后的马贼们说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看来只能下去拼死一搏了,要不然还不被投掷来的刀,戳成刺猬啊。 马贼们听到大胡子的指挥,便举起斩马刀朝乐文投掷去,乐文连忙跳到院子里,只是再差一点,就要被扔来的斩马刀给砍中了。 现在轮到马贼们傻眼了,他们全都在墙外头堵着,现在手里也没有刀了,还要回院子里去捡,可是乐文眼中却露出一丝讥讽之色,他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把斩马刀,迅速跑出大门外,挥舞着斩马刀便朝这群没了牙齿的恶狼砍去。 马贼们被乐文迅猛的攻击,个个都不敢上前对抗,只能连连躲闪,有三个身手笨拙的马贼,没有来得及躲闪,被乐文砍倒在地,站不起来,有一个机灵的赶忙跑到院子里去捡回扔到院子里的斩马刀。 “老大,接着!”那个机灵的盗马贼捡回两把斩马刀,随手把一把斩马刀递给大胡子。 大胡子接过斩马刀,一瘸一拐的朝乐文砍去,乐文双手握着斩马刀,朝大胡子奋力一击。 “铛!”的一声,大胡子被乐文这猛力一击,竟然有些招架不住了,震的他虎口发麻,斩马刀差点从手中脱落。 “你们快把这些人抓住。” “遵命!!” 正当乐文想要再对大胡子展开猛烈攻击的时候,传说中的来收拾残局的官兵跑来了。 “你是何人?”那个领头的武官,看了一眼乐文问道。 “小生是本次真定府乡试的解元,名乐文。”乐文拱手回道。 明朝时期,中了举人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一般称呼别人时可以自称老爷,别人称呼自己也称老爷。但对官员还是有等级之分的,不能这么叫,还是得称自己为民或者小生。 “噢,原来是乐解元,你为何会和这群盗马贼厮杀在一起啊?”武官又问道。 “小生的白马被这群盗马贼盗去了,小生才追查到此处,不了这群盗马贼想杀人灭口,小生便于这群盗马贼打在了一起。”乐文淡淡回道。 “乐解元能以一敌六,功夫实在了得,莫非你是武解元?”武官看了看被逮捕起来的几名马贼,个个都被砍的浑身是血,然后又上下打量了一下安然无事的乐文,疑惑的问道。 乐文心里翻了个白眼,淡淡一笑道:“小生的弟弟乐超,是本次的武解元,小生是本次乡试的文解元。” 武官不敢相信的又上下打量了一番乐文,眼中露出一丝敬佩道:“乐解元文武双全,难得……难得啊。” “呵呵,让大人取笑了,小生也不过是侥幸罢了。”乐文微微一笑,谦恭道。 “好吧,乐解元,你这次可是立了头功啊,不如就随本官一起回去禀报知州大人吧。” “那就有劳大人了。” 乐文随着官兵来到州府,知州大人得知乐文是本次乡试的解元,而且还为赵州立了大功,对乐文也是敬爱有加,于是便上书顺天府,想为乐文争取个官员当当,大有拉拢之意。 知州大人本来还想留乐文在赵州多逗留几日,乐文推脱了一番,便和丁珂儿一起骑着白马,朝回乡的路赶去。 “你这个笨蛋,怎么这么傻,一个人和五六个亡命之徒搏斗,你不要命啦?”骑在奔驰的白马上,坐在乐文身后的丁珂儿给了乐文一记粉拳,嗔怪道。 “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只想赶快把白马夺回来,还好这几个盗马贼功夫并不高,而且还挺傻的,呵呵。”乐文想起盗马贼朝他投掷刀的那一刻还真是独孤一掷,要是他动作稍慢一点,恐怕早就命丧当场了。 第七十三章 解元老爷的烦恼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两日后傍晚,裕源村的上空,红霞满天,金光万道,只见在远处的官道上,出现了一大队骑士官差,能隐隐隐约约看到,他们手中镶了金边的牌匾,后面还有两顶轿子,一路鸣锣打鼓,炮声齐鸣。 裕源村的村民们本来还都在屋里吃晚饭,听到锣声炮响,纷纷从家里跑出来看热闹。 “呦,这群官兵是干嘛的?” “莫非是咱裕源村谁家高中了?” “高中什么?咱裕源村秀才也就那么几个,中个秀才用得着这么排场吗?” “你们瞎囔囔什么,让本秀才好好看看,……呦,这是谁家高中解元了啊!” “什么?解元老爷?咱们快去看看到底是哪家中了,这是修了几辈子的福分啊!” 村民们说着纷纷凑上前去观看,没一会裕源村的官道两旁堆满一群男女老幼,熙熙攘攘,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这时从人群里有人大喊了一声:“官爷,这是哪家高中解元老爷了啊?” 领头的官差也高声回应道:“恭喜唐县裕源村乐老爷讳文,高中真定府乡试第一名解元,京报连登黄甲!” 没一会,这队官差在村民的簇拥下,便来到了南边的一处宅院门外。 宅院很像老北京的四合院,很陈旧,好像有历经百年沧桑的样子。 唐县的李典史双手捧着烫金的拜帖,飞跑了进来道:“县老爷来贺沈老爷公子高中解元了。”说毕,两顶轿子已是到了门口。 田师爷上前把前面那顶轿子的布帘掀开,赵县令头戴乌纱帽,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靴,在县丞、田师爷的簇拥下,一身公服走了出来。 后面那顶轿子里出来是一对夫妇,村民们定睛一看,原来是乐解元的父母,乐浩轩和王氏,风光满面,在人们嫉妒和羡慕的眼神中走进乐家老宅。 这时从远处又出现了两匹骏马,骑在黑色骏马上正是龙超,而后面那匹白马上便是乐文和乐文身后的丁珂儿,原来龙超骑马走了一半路程发现乐文他们还没赶来,便又调头回去找他们了,而郑良才先回去报信了。 只是眨眼之间,两匹骏马上的少年少女,在村民的欢呼声中,便来到了乐宅门外。 大伯、大伯母和三叔一家都站屋门外,连已经远嫁到别的村的乐琪姐也赶了回来,老太太一脸喜色的也从屋里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报子手们看到在村民的欢呼簇拥下,从骏马上下来的两名少男,想必定有解元郎,于是赶紧纳头便拜,高举着牌匾齐声道道:“小的们恭喜乐老爷,蟾宫折桂,独占鳌头!” 乐家院子里里外外摆了几十桌酒肉,就是这样还都坐满了,还有许多人站着,只能在邻家的院子里又摆了十几桌才算是全都安置好了,酒肉倒是不愁,全部由唐县酒馆源源不断的送来。【ㄨ】 乐父看着那块金字牌匾,上面偌大的解元二字,老泪纵横,他的最大目标没有实现,儿子却提他实现了,感慨不已,赵县令见状,赶忙招呼报喜的和随喜的坐下,开席吃酒。 一家人簇拥着乐文走进屋内,老太太激动的伸出双手捧住乐文的手说道:“小文啊,你这个孩子给咱老乐家光宗耀祖了,祖母替你高兴啊。”说着从褶皱的眼角处,流出两道眼泪。 “小文,你可真本事,几年没见都成解元老爷了。”说话正是远嫁他乡的乐琪姐,俨然已经从当年那个小女孩变成了农家妇女了,脸上若隐若现的浮现着一丝丝风霜,看来她过的也并不好。 “琪姐,这是五十两银票,你拿着,要不是当年你为了小文能上学,而想办法去筹集学费,小文也不会有今天。”乐文从怀里掏一张银票递给怀琪姐,由于在真定这几个月花掉了一百多两银子,身上也就这么多了,他便把所有的银子都拿出来了。 琪姐推脱了两下,便一脸激动的手下了,这五十两对于一个农户家也算是一笔巨款了。 这时坐在对面的三婶高兴的说道:“小文,咱家现在是解元及第了,没有厨子可不行,也不能没有家丁,奶妈也不能缺……” 乐文心里翻了个白眼,淡淡道:“三婶啊,现在文儿也不过是个解元,并没有做官,哪里请的起什么厨子、家丁啊,还奶妈……咱家谁吃奶?” 三婶看了看和乐文一起进屋的丁珂儿道:“你带的这个小美女,不就是咱家未来的解元夫人吗?奶妈肯定要有的。” “老三家的,你就别瞎掺和了。”这时老太太瞥了一眼三婶,然后又对坐在一旁的乐父道:“我这把老骨头现在就想问你一句话,现在小文都高中解元了,你是不是该回来住了?” 乐父一听到这句话,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什么了,他觉得在唐县住的挺好的,让他再回来住,他还真适应不了。 沉默了半晌乐父才开口说道:“不如咱们一大家都搬到唐县住吧……” 三婶一听乐父的话,眼睛一亮,连忙附和道:“好啊,奴家早就想搬到唐县住了,不过唐县的宅子太贵了,我们买不起啊。” 老太太一脸不高兴的说道:“要搬你们搬,反正我这把老骨头是哪也不去。” 三婶看了一眼坐在她身旁的儿子说道:“老太太啊,这就是您的不对啊,您看您的孙儿乐逸到现在连个童生还没混上呢,肯定是咱们村里乡塾教育不行,您看小文哥俩到了城里,一个成了文解元,一个成了武解元,这就是搬到城里住的好处啊。” “老三家的,你就是说的天花乱坠,我这把老骨头也不会去的。”老太太不乐意道。 乐文听着一大家人东一句,西一句,被搞的头晕眼花,只想出去透透气,便对丁珂儿使了个眼色,走出了屋外。 两人一边应付着道贺的人们,一边走到了一处偏僻无人处。 “你家的事情好乱啊,我都快被搞晕了。”丁珂儿有些不耐的说道。 “我早就被搞晕了,所以才想出来透透气。”乐文摇摇头,苦笑道。 乐文做为一个现代人,对古代的大家庭生活,也是很不适应,还是分开过好啊。 第七十四章 香饽饽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五日后,一大早,便有一个官差来到裕源村乐家。 “咚咚咚……乐解元在吗?” “来了……来了……” “咯吱……” 开门的是大伯,一看是官差,就连忙对屋里喊道:“小文,有官爷来找你。” 由于乐文和龙超想多陪老太太几天,所以两天前没有随父母一起回唐县,丁珂儿说要去唐县办点事,到现在也没回来。 乐文听到大伯的喊声,便从祖母的屋里跑了出来,出来一看这个官差只不过是个没品的差役,而且见了乐文并不施礼,乐文有些不悦的问道:“你有何事找本老爷啊?” 官差从怀里抽出一封信函,递给乐文道:“这是真定知府许大人的信函,乐解元您收好。” 乐文一听许大人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一个知府大人想要找个人还不容易,而且还是找他这个刚刚高中的解元,于是便收下了,递过来的信函。 官差见乐文收下了信函,便微微一笑,拱了拱手道:“既然小的任务完成了,还请乐解元尽快去真定府接受任命。”说完便转身要离开。 大伯连忙上前招呼道:“官爷,您来屋里喝杯茶吧。” 官差骑到马上,随口说道:“不了,本差还有重要事情要办。” 乐文看着这个差役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样子,心道:“连许巍的狗腿子都这么牛气,看来这个许巍是要吃定他了,这可如何是好。” 这时龙超从屋里走了出来,看到乐文心事重重的样子,疑惑的问道:“文哥,怎么了?” “咱们出去再说吧。” 说着两人便走出大门,乐文打开信封,从信封里抽出信函,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令他三日内赶到真定府任命府经历,正八品官,府经历就是知府的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又称府经厅。 明朝知府可以不经皇帝许可,任命七品以下官员,但是七品到九品被任命的官员,必须是举人身份才行。 而且四品知府以下到七品知县这个等级的官员,如果想提拔七品以下的官员,就必须要派人到顺天府启禀,由顺天府府尹批准方可任命。 这让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这许巍还挺大方,直接给他一个正八品的官职,不过就算这个许巍给他正五品官职,乐文也不去啊,不过这要是不去,肯定会惹恼许巍,这让乐文陷入了两难。 “文哥,信上面写的什么?”龙超看乐文脸上喜忧参半的样子,挠了挠后脑勺问道。 “喏,你拿去看下就知道了。”乐文把信函随手递给龙超说道。 龙超接过乐文递过来的信函,一看就一脸喜色道:“……文哥,喜事啊,你要当官了。” “喜个屁啊……哎,你是不知道里面的内幕。”乐文翻了个白眼,淡淡说道。 “内幕?什么内幕?”龙超疑惑不解道。 乐文又给龙超说了一遍在真定府发生的事,龙超才恍然大悟道:“文哥,我说你怎么马上要当官了,还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原来如此。” “对啊,你哥哥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乐文叹了口气,摇摇头道。 正当乐文不知道该如何进退的时候,又从远处又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乐文定睛一看,又是一名官差骑着一匹马朝他这边奔来。 只是片刻,这名差役背着一个包裹,来到乐文他们身边问道:“这里可是乐解元的府宅?” “本老爷便是乐解元,你有何事?”乐文现在是一头雾水,刚走了一个官差,怎么又跑来一个官差。 官差一听眼前这名自称老爷的少年便是乐解元,便赶忙从马上下来,躬身施礼道:“小的是顺天府派来送委任状的,顺天府尹大人为表彰乐解元在赵州缉捕盗马贼有功,特赐松江府上海巡检使。” 早在元代现在的上海市区就已经存在,当时称上海镇,是重要的“漕运”码头,明代(1291年)上海县正式设立,成为重要港口。 明朝官署名巡检司,官名巡检使,省称巡检,凡镇市、关隘要害处俱设巡检司,归县令管辖,一般秩正九品,有的地方还有文武巡检之分,有县派出机构之职能,亦有副巡检(从九品)之说。 乐文心道:“没想到这个知州还真的为他谋了个官职。” 因为是顺天府下的委任状,并不是皇帝的圣旨,所以举人不用下跪接委任状。 官差说着把背着的包裹递给乐文道:“乐老爷,这包裹里面有委任状、官服和官印,您收好了。” 乐文接过包裹又和这名官差客套了一下,官差便骑马离开了。 乐文心中不由的想到:“松江府上海巡检使……去海边游游泳,杀杀倭寇也好。” “哎呦,我说文哥,一天之内两道任命啊,你可真是个香饽饽啊,可是到底你要接受那道任命呢?”龙超看着乐文手里的包裹,一脸惊奇的打趣道。 “当然是接受顺天府的正式任命了,许巍的任命不过是他的私自任命罢了,不去管他。”乐文翻了个白眼,不屑的说道。 “可是许巍任命的可是正八品啊,俗话说官高一品压死人啊,你不选正八品的文官,去选个巡检使的武职,这也太可惜了。” “可惜你个头,许巍就算是给我个五品官,我也不去。”乐文才不会为了当官,而和许巍这样的奸臣勾结。 这时从村东头不远处有一人骑着一匹黑马朝这边跑来。 “小蚊子,我刚才看到有个官差从这里经过,是不是真定府给你任命官职了?”来人正是郑良才,他下了马,便开口问道。 “真定府是任命了,不过顺天府也任命了,可是真定府任命的官职我不想去,恐怕明天我就要启程去松江府上海县,任命巡检使了,看来咱哥俩要分开一段时间了。”乐文看了一眼郑良才,有些无奈的说道。 “上海县巡检使?顺天府怎么会把你派到那么远当官?”郑良才有些傻眼了,他父亲昨日刚请媒人去上官家提亲,如果顺利的话,估计没多久他便会和上官雪成亲了,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他的好兄弟乐文却要去那么的地方当官,恐怕连他的婚礼都难参加了。 第七十五章 启程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其实巡检使就和现代的公安局局长差不多,在明朝算文官,也算武职。 次日,乐文、龙超和一大家人告别后,便骑着一白一黑两匹骏马离开了裕源村,前去唐县。 到了唐县,乐文又给上官家做了几大桶高级脂肪酸纳,由于制造每瓶洗发水所用的高级脂肪酸钠只需要一点点就行了,所以就这么几大桶也够上官家用上一年多了。 提前为上官家制作高级脂肪酸纳的条件就是,上官家必须要给他提供八百两银票,乐文现在是身无分文,靠朝廷发的那点补贴实在是不够花的。 上官家这段时间靠洗发水着实也赚了不少,而且乐文如今高中解元,还马上要去任命官职,也一改往常那种小气的作风,便痛快的答应了,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没钱是寸步难行啊。 乐文哥俩回到家中,母亲得知乐文要被派往千里之遥的上海县做什么巡检使,有些不乐意,听说那里总有倭寇入侵周边,朝廷也屡次派兵围剿,却无功而返,而且为此周边军民还伤亡惨重,这实在不是什么好差事啊。 龙超却对王氏说:“娘,您放心吧,有超儿陪文哥一起去,定保文哥安全无虞。” 乐文翻了个白眼,摸了摸胸前的狼牙,对龙超不屑道:“谁用你保护啊,你还是留下来孝敬爹娘吧。” 王氏摇摇手说道:“不,你还是让龙超陪你一起去吧,你们兄弟俩在一起共进退,娘也放心。” 乐文实在是拗不过,也只能答应带上龙超一起去了。 乐文哥俩向爹娘叩首告别后,便准备启程了。 两人刚骑马走出唐县南城门,便看到丁珂儿正在南城门外等着他们呢。 “丁珂儿,你怎么在这里?”乐文骑在白马上,翻个白眼,摇摇头笑道。 “要你管,本女侠也正想去江南转转,就陪你这个笨蛋一起去吧。”丁珂儿挑了挑柳眉笑着说完,便是一跃,骑在了乐文的身后。 “呦,文哥,你可真有福气啊,一路上有嫂子相陪,也是一道美丽景色啊,哈哈……。”龙超骑在黑马上,看了一眼丁珂儿,打趣道。 乐文心里直翻白眼,心道:“风景个屁啊,路上又要被这个小妮子强制做背部按摩了……。” 从唐县到松江府上海县路途遥远且崎岖,如果三人坐马车去非要把骨头颠散了,马车遇到泥泞的地面车轮子很容易陷到泥土里,而且轮子很容易损坏,所以骑马去比坐马车去更为方便和灵活,只需要把马喂饱了就行了。 在真定府府衙的后堂内,府推官黄儒正和一名官员在聊着什么,这个官员头戴短翅乌纱帽,身着绯袍官服,官府的品级补子上绣着一个栩栩如生的麒麟,袍带有十一块金补,一看就知道这名官员是名四品高官。 “许大人,那个叫乐文的解元竟然不接受您任命的八品府经历,反而去松江府上海县任命一个九品巡检使,这是摆明了对着干啊。”黄儒站在许大人身前躬身施礼,添油加醋的说道。 很显然,这个四品官员许大人,便是许巍,许知府。 许巍看起来约莫四十多岁的样子,四方面,鹰钩鼻,眼窝深陷,眉骨突出,面色红润,身材微瘦,正仰着头,闭着眼,享受着身边两个俏丽丫鬟的服侍,不时还微转两下头,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可是当许巍听到黄儒说这个刚中得解元郎的乐文,竟敢不服从他的任命,猛的睁开有些褶皱的眼皮,给两旁的丫鬟使了个眼色,丫鬟便匆匆的离开了。 “莫非这个乐文这小子知道了咱们的机密?”许巍压低嗓门,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黄儒道。 “不可能啊,下官可从来没有给别人透露过啊。”黄儒脸显一丝惊恐,连忙解释道。 “那这个小子为什么会去接受一个偏远的九品官职,而不接受本府授予他的八品肥差啊,莫非他傻了不成?”许巍不解的问道。 “这下官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他既然不接受大人的任命,显然是另有缘故。”黄儒沉默了半晌,若有所思道。 “另有缘故?反正这小子不能为本府所用,还可能知道了什么,那么那你就派杀手,把他暗杀掉吧,但是事情一定要办的干净利落,不要露什么马脚,知道吗?”许巍打了个杀人的手势,沉声道。 “下官领命,定不负大人厚望。”黄儒脸显一丝狡诈的笑容,领命后便告辞离开了。 黄儒觉得乐文这小子太可恨了,当初答应他中举后便接受许大人的任命,他还专门为了他能考中举人,而磨开脸皮,费心为乐文请真定府大儒诸葛成化出山,谁知道这小子中了举人却一声谢也没有,拍拍屁股就走人了,这个小子把他这个七品官耍的团团转,这让他恨的牙根直痒痒,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所以他回去后,便招募了十几名死士去乐文到上海县赴任的路上,劫杀于乐文,事后还要做出乐文是被山贼土匪杀掉的迹象。 这十几名死士都是亡命之徒,而且武艺不凡,一收到黄儒的定金,拿上乐文的画像,便骑上快马追杀乐文去了。 乐文虽然觉得黄儒可能会为难他,可是他认为只要到了上海县,千里迢迢,黄儒又能把他怎么样,所以也没有做什么提防,只是想着早日赶到上海县才好。 乐文三人骑马连赶了两日一夜的路程,来到了河北深州。 深州历史悠久,地处河北省东南部,是形意拳的发源地,全国武术之乡,当地的成年男人大多都会些功夫,就连当地的有些女人都学了一些用以防身。 由于连续赶了两日一夜的路程,实在太累了,而且天色也已渐晚,酒葫芦里的酒水也喝光了,便来到一家客栈入住,准备休息一晚上,补充下干粮和酒水,再继续赶路。 可是乐文睡到半天,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门窗外有人在瞧声说着什么。 第七十六章 吴安全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是谁在外面?”乐文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门窗外的低语声,像蚊子一样,打扰了他的好梦,便不耐烦的随口问道。 “客官,有位少侠说要找您,小的不敢打扰您的美梦,故在此拦阻,还望客官息怒。”客栈的小二朝屋内的乐文解释道。 “噢,少侠?”乐文起床点上油灯,说着便要去打开房门。 “咯吱……” 开门一看,乐文首先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面孔,这个陌生人长相英俊,眼神犀利,身着一袭白衣劲装,腰间佩着一把宝剑,陌生人见到乐文便抱拳拱手道:“乐解元,小人名叫吴安全,是赵州李大人派来保护您到上海赴任的。” “嗯?无安全?没安全还怎么保护他啊……”乐文听到这个名字大跌眼镜,不由的觉得此人很是可疑,上下打量着这个自称吴安全的少侠,摸了摸胸前的狼牙道:“你是李知州派来的?那你如何认得本老爷?又如何知道本老爷会在此地啊? “喏,这是李知州给小人的画像。”吴安全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像交给乐文道:“小人快马加鞭一路打听到此,来到这家客栈,问了小二才知道您就在这家客栈入住。” 乐文接过画像淡淡一笑道:“呵呵,没想到当时只是和李大人一面之缘,李大人便能把小生的面貌画的如此之相像,果然好文采。” “是啊,要不是李大人把您画的如此之像,小人定难以寻到乐老爷啊。”吴安全附和道。 乐文打了个哈欠道:“现在已是深夜,既然你是李大人派来保护本老爷的,那你就先让小二给你开个房间住下吧,明日随本老爷一起启程便是。” “不行啊,老爷,在下受命于李大人,故一定要时时刻刻保证老爷的安全。”吴安全一脸急切的说道。 “你还挺忠诚职守……不过本老爷并不喜欢和男人一起住啊。”乐文翻了个白眼,淡淡一笑道。 “这个无妨,小人在老爷屋内打地铺就行。”吴安全连忙说道。 “那……好吧,不过就委屈你了。”乐文现在只想去睡觉,既然这个吴安全愿意打地铺,就让他打地铺吧。 说完便走进屋内,一头躺在床上,打起了鼾声。 乐文其实根本就没睡着,他觉得这个人很是可疑,哪有大半夜跑到客栈找人的,而且他并未听李大人说会派人保护他一路去赴任,不过他也不能完全认定这个人不是李大人派来的,还是先看看这个人会不会露出什么马脚吧。 反正又睡不着,便想起了赵州知州,李大人这个人来了,这个李大人从表面看,其实还挺和善的,并不像什么奸险之人,如果李大人对自己有什么企图的话,应该会请示顺天府把乐文派到赵州,这样不就是李大人的手下了吗,何必要把他派到上海,那么远的地方啊,这对他有什么好处,所以乐文认为这个李大人并不像许巍和黄儒这样的奸臣有什么联系。 其实这个李大人,还真不是什么奸臣,而且还是个好官,只是这个李大人在历史上并没有什么记载,只是个默默无名的官员罢了。 就这么过了一夜,乐文是一直没睡着,可是转身看了看,在地上打地铺的吴安全,睡的可香了,还不时的说几句梦话,吧嗒几下嘴,乐文心道:“哎,看来是他多心了。” 看了看窗外缓缓升起的淡红色太阳,乐文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便准备起床去叫醒躺在地上酣睡的吴安全。 “唉唉唉……别睡了,就你睡的这么沉,还说是来保护本老爷的。”乐文拍了一下吴安全,没好气的说道。 “嗯?谁……”吴安全觉得被人拍了一下,连忙站起身来,拔出宝剑,四下张望起来,看到乐文正不屑的看着他,挠了挠头,尴尬一笑道:“哈哈,小人连日奔波,太过劳累,让乐老爷见笑了,实在是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无妨,你去洗漱一下,我们马上要赶路了。”乐文摆摆手,淡淡一笑道。 刚从屋里走出来的龙超,一脸疑惑的看着从乐文屋里走出来的俊美少年,嘿嘿一笑来到乐文身前,低声道:“哎,我说文哥,你什么时候喜欢上这口了。” “哪口?”乐文看着龙超一脸诡异的样子,疑惑不解道。 “哎,你就别装了,这事你可不能明着来啊,要是被嫂子看到了,那可不得了。”龙超说着还望屋外瞅了瞅,恐怕被人听到似的。 “我去……”乐文算是知道龙超这小子在说什么了,没好气的给了龙超一个暴栗道:“你这小子想什么呢,这个人是赵州知州,李大人派来保护我的。” “保护你的?就这小子那小身板,我一屁股就能把他坐死,就他能保护你?”龙超蔑视一笑道。 “管他呢,反正路上有个人伺候本老爷,也不错。”乐文淡淡笑道。 乐文几个人准备完毕,丁珂儿满脸狐疑的上下打量着这个新加入的成员,乐文便又把昨晚发生的事情给她说了一遍,丁珂儿才点来点头说道:“这样啊,要不你俩骑一匹马吧,本女侠自己骑一匹。” 乐文心里一阵无语,翻了个白眼道:“本老爷只喜欢和美女同骑一匹马,不喜欢和美男同骑一匹马,因为本老爷没这个嗜好。” “你以为本女侠不知道啊,你和他睡了一晚上是不是,你还想瞒着本女侠,哼……。”丁珂儿挑了挑柳眉,哼声道。 “哎,嫂子啊,你可不能冤枉俺哥哥啊,俺哥哥从小就和俺在一张床上睡,你这不是把俺也带上了吗……”龙超看乐文有些招架不住了,连忙上前解围道。 “去,哪有你的事,你一边玩去,你再一口一个嫂子,小心本女侠把你的嘴给缝起来。”丁珂儿瞪了一眼龙超,不耐烦道。 站在一旁的吴安全听着乐文三人的对话,哭笑不得,一脸尴尬的想要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去马棚牵马去了。 第七十七章 民夫上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有时候死读书,还真如出去走走,路上所见所闻,奇闻异事很多都是书本上没有的。 午后,乐文四人从深州到了魏桥县,看到几个人围在一口井边指指点点,好像在聊着什么。 “喂,大哥,你们在聊什么呢。”一个过路人看到这几个人一脸诡异的样子,于是便上前问道。 一个瘦高青年人上下打量了下过路人,才阐明道:“连这个你都不知道……想必你肯定不是本县人吧,你说奇怪不奇怪,这口井好久以前就废弃了,因为最近天气太过干旱,前几天官府派人想把这口井给重新打通,谁知道打通后,又令两个民夫下去,对这口井做最后的疏浚,本来大伙都以为,很快就能喝上甘甜的井水了,谁知道这两人下去后,就没了踪影。” “什么?没影了?那你们不会下去看看嘛……那可是两条性命啊!” “下去?要下去,你下去,我可不敢下。” 原来魏桥县的这两个民夫下去之后,外面的人是左等也不上来,右等也不上来,从天光乍亮,一直到晓月西沉,井底下是一点动静也没有,点起火把来看,里面黑幽幽的,什么也看不到。 两个民夫诡异地消失在井底,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事情传出去,连附近的一些乡村都传遍了,各种议论甚嚣尘上,然而,议论归议论,性命要紧,谁也不敢下去探个究竟。 乐文下马走了过去,在旁边听了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谈话,觉得此事很是蹊跷,便对那个瘦高青年问道:“难道你们知县老爷也不管了吗?” 瘦高青年回过头看了一眼乐文,说道:“知县老爷也是没有办法,摆明了下去了很可能就上不来了,再下去个人,不也是白送命嘛……” 乐文想想也是,不过他还是想找下魏桥知县,看看他到底准备如何处理此事。 “乐文,咱们还要赶路呢,你就别瞎掺和了。”丁珂儿白了一眼乐文,不耐的说道。 “本老爷现在也算一个为民做主的父母官了,遇到这等事,怎能不管呢。”乐文说完不再理会丁珂儿,便和龙超、吴安全一起前往魏桥县衙。 “哼……烂好人,一个小小的九品芝麻官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丁珂儿看着乐文几人前往县衙的身影,使劲跺了几下脚嘟囔道。 乐文四人来到县衙门口,乐文把巡检官印让衙役看后,给衙役说了几句,守门的衙役便去大堂通报知县老爷了,没一会,这个衙役便跑来做出一副请的手势道:“鲁县令有请乐巡检一人到正堂谈话,请……” 到了正堂,乐文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穿着青袍官府的中年人坐在正堂官椅上。 “下官乐文,拜见鲁大人。”乐文上前躬身施礼道。 “免礼,乐巡检看起来如此年轻就能为上海县巡检,后生可畏啊,不知你来本县有事啊?”鲁县令呵呵一笑道。 “大人过誉了,下官来到贵县,也只不过是路过罢了,只是下官有一事不明,还望大人指教。”乐文淡淡一笑,摸了摸胸前的狼牙道。 “哦,乐巡检有何事不明啊?”鲁县令不解道。 “听说贵县前几天打通了一口废井,而打通这口废井后,您又派了两名民夫下去做最后的疏浚,而这两名下去后,便杳无音信,不知此事可属实情?”乐文看了一眼正在捋着小胡子的鲁县令道。 鲁县令听到乐文竟然是要问这件事,便是脸色微变,沉默了片刻,才沉声道:“嗯……的确有此事,本县也不知为何,所以也不敢冒然再派人下去白白送命。” 乐文自信的拱手道:“下官以为此事定有蹊跷之处,如果大人信任下官,下官愿意冒此风险,下井探上一探,如果找到这两个人的遗体,就把他们的遗骸送出井口,令他们的亡魂得以重见天日,就算找不到,也要看看他们两个究竟是怎么死的,总不能一直蒙在鼓里,这样的话,家属来了,也没法交代。” “这怎么行啊,如果乐巡检在贵县有个什么好歹,让本县可怎么向上面交代啊。”鲁县令一听乐文此话,连连摆手,可是脸上还是有一丝期待道。 “无妨,下官可签下字据,如果下官出了任何事情,都和大人无关,您看可好?”乐文淡淡一笑道。 鲁县令思索了片刻,微微点头道:“那好吧,既然乐巡检如此侠肝义胆,那本县也不好再说什么了,此事就拜托乐巡检了。” “多谢大人成全。”乐文拱手道。 这个鲁县令还真是前怕狼后怕虎啊,不过这也正常,为官之道就是要步步为营,官场险诈,稍有不慎便会粉身碎骨。 乐文立下字据,便和鲁县令一行官差一起来到那口会吃人的井边。 “乐文,你怎么可以不经本女侠同意,就做这等危险的事啊!”丁珂儿嗔怒道。 “呵呵,你都自称女侠了,我自然是大侠了,遇到这样的事,当然要义不容辞了。”乐文看到丁珂儿生气的样子,笑道。 “文哥,我要和你一起下去。”龙超看乐文坚持要冒险下井,一脸担心道。 “不用了,你帮哥哥拉好绳子,别让哥哥半路掉下去就行了,哈哈。”乐文打趣道。 龙超也知道乐文想做的事情,他是阻止不了的,便只能为难的点点头道:“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就大声叫。” “叫你个头啊,放心吧,哥哥不会有事的。”乐文淡淡一笑道。 “乐文,你这个笨蛋,傻瓜……。”丁珂儿看乐文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嗔骂道。 下井之前,鲁县令派人找了一根结实的绳索,一头紧紧地绑在乐文身上,另一头留在井口,由龙超在上面牵引,乐文下井之前,对龙超约定:“如果看到我快速的拉动绳子,你就赶快把我拉上来。” 龙超用力点头道:“文哥,你放心吧。” 当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乐文沿着垂在井口的绳索,慢慢滑了下去,外面的人眼看着黑漆漆的古井,如同长大嘴巴的怪兽一般,一点一点地吞没了乐文的身躯,不由得都为乐文暗自捏了一把汗。 等了一段时间,井底却没有什么动静,龙超有些焦急的朝井里喊话,也没有人答应,井口的围观的人们脸色开始变得凝重起来,一些人开始围在一起窃窃私语:“难道……这少年已经遭遇不测……。” 第七十八章 民夫下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到了井底,竟然发现如同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井里面竟然有城池和城镇,官府也非常气派,修得宏伟壮丽,身边的人很多,熙来攘往,热闹非凡,并没有那名民夫的尸首,乐文心道:“井里面怎么可能有这么个地方,这是福还是祸啊。【ㄨ】” 这时有一个自称钟将军的对他说道:“乐解元你来的正好,本将军公务繁忙,日理万机,想见你一面为实不容易,不如你就来帮本将军吧。” 乐文看着眼前这个钟将军,他们离的如此之今,竟然看不清楚他的面貌,只能看到他长的挺高,连着装都看不清楚,心道:“莫非我已经挂了不成?” 可是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手感还如从前一般,并没什么两样心道:“不好,看来这口井可能直通幽冥之地,世上怎么可能真有此地,既然人找不到,还是赶快上不吧。” 龙超看绳索迟迟没有动静,本来都已经准备下去找乐文了,可是突然感觉手上的绳索被人拉动了,龙超脸上一喜,龙超大喜过望,马上开始喊着号子合力往外拉绳子。 众人齐力拉绳索,井口的绳索也越来越长,只是片刻,乐文露出了头。 乐文上来后,人还是那个人,神智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众人七嘴八舌地跟他说话,却见乐文迷迷瞪瞪,形同痴呆,过了很久才恢复了过来,面对众人关切的询问,乐文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给众人又讲了一遍。 众人听后也是一脸惊疑,鲁县令问道:“那你看到那两个民夫了吗?” 乐文无奈的摇了摇头,告诉鲁县令:“我在井里面并没有发现这两个人,不过看井里面的情况,想必那两名民那个民夫早已经死了吧。” “本县也早已料定了……哎……” 鲁县令听乐文这一说,便马上派人把井给填上了。 其实乐文后来对这件事还一直很怀疑,是不是当时他只是脑子里产生了幻想呢,可是当时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他在摸狼牙的时候,和平常的感觉一模一样,这让他很是困惑。 事实上,早在离唐代尚远的秦朝,就有人对地底下的空间产生过疑虑。 这个人,在秦始皇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个诸侯国,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过程中,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便是秦国的丞相李斯。 在自来水还没有现在这样普遍的时候,人们的日常生活用水,一般都从井里获取,井有很多种,这里说的不是现代那种由电能驱动的机井,而是井口竖个木制的辘轳,依靠人力打水的老式水井,这样的水井,历史悠久,能往上追溯很多年,即便是现在,在某些边远的乡村,仍然没有废弃。 为了防止人畜误入,危及生命,井口一般开得较窄,从上面望下去,黑黢黢,凉沁沁,幽秘深邃,令人脊背发凉。假如你的眼睛一眨不眨地顶着水面,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井水慢慢向你逼过来,逼过来,要将你融化进它的怀抱里去…… 在古人的意识里,井是一个神秘的所在,每年的年关,各家都要准备好酒好菜,点燃檀香、蜡烛,祈求井神保佑自己,保佑自己的家人,一年风调雨顺,无灾无患。 除此以外,关于井,还有许多悠远而又神秘的传说,其中的一个传说是:井原本是一个隐秘的通道,经由这个通道,你可以进入另一个世界…… 其实这口被封过的井,是在唐文宗开成末年挖的,当时井匠挖了好几天的时间,可是挖出来的土连一点潮湿都没有,还随着深度的递增,不时还会从井里传出一阵人语声和鸡鸣声,听起来甚是喧闹,如同近在隔壁耳边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众人都脸色惊惧,纷纷议论起来,说是这里面有古怪,当时的地方官为防止此事再传开,引起****,于是派人连夜把这个口井给填上了。 其实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想要打破这种恐惧,需要漫长的心理建设。 一口幽深的古井,不仅能噬人于无形,而且成为连接两个世界的通道。 这个通道,究竟是时间隧道,还是科学假说中的虫洞?它所连接的那个地下世界,同地面上的现实世界,是存在于不同的时间当中,还是处于不同的空间之内? 有人说,天堂与地狱仅有一步之遥,抑或,那口古井,一端是现实世界,另一端,是传说中的幽冥…… 既然井是一个通道,那么通行的方向就应该是可逆的,这边的人能过去,那边的人也能过来。《酉阳杂俎》里记载的一则轶闻,便证实了这种推想。 记载里说有一个叫独孤叔牙的人,家里有一口井,吃水的时候就从井中汲取。 一天,家人象往常那样,摇着辘轳,要把水从井里提上来。奇怪的是,底下的水桶突然变得奇重无比,绳子根本转不动。 这人直觉井下有古怪,便跑回屋子里,叫上几个人,齐心合力,一同把水桶弄上来。 你猜怎么着?他们赫然发现,水桶里面站着一个人! 那人头戴草帽,手扶井栏,仰天大笑。 众人吓得脸色煞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打水竟然打上来一个人,这样的事情,早已超过了他们的接受程度。 众人正惊愕不已的时候,那人一个跟头,扑通一声,又折了回去。身影转瞬便消失在水下,只余下水面上泛起的涟漪,和那顶飘来飘去的草帽。 这个人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要不是水面上漂浮的草帽证明曾经有人活生生地出现过,目击者简直要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了幻觉。 这个人从哪里来?难道真的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吗?他又为什么而笑?是不是在地上的人对地下的世界感到好奇的时候,他们也在想办法穿越那个神秘的通道,来看看我们的世界? 如果人们再往前追溯的话,还可能会发现什么端倪也未尝可知。 第七十九章 梦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和魏桥县鲁县令告辞后,便离开了魏桥县。 “乐文,你真的在井里面见到那些怪现象了吗?”路上丁珂儿还是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乐文骑在马上感受着身后的丁珂儿在他耳边口吐芳香,深思了片刻,淡淡说道:“是不是真的,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的确挺诡异的,当时的情景就如真实存在的一般,要不是我手上拉着绳索,说不定就会迷失神志,死在井里也说不定。” 听到‘死’字,丁珂儿给乐文一个暴栗道:“本女侠当时就跟你说,不要下去,你非要下去,死了也活该。” “哎呦……疼……要是让外人给看到,你竟敢打本解元老爷,非把你拉去下猪笼不可。”乐文揉了揉后脑勺,抱怨道。 “下猪笼?”丁珂儿一听下猪笼先是愣了一愣,然后气得满脸通红,又在乐文背上来了几记粉拳道:“找打,让你威胁本女侠,让你威胁本女侠……” “哈哈……驾……” 乐文早已习惯了这种背部按摩,只是哈哈一笑,催马疾奔。 天黑之际,乐文四人赶到了护驾迟镇,说起护驾迟这个镇,应该都会很容易会联系到保护皇帝不利吧。 其实还真是这么一回事,不过有关于护驾迟镇的传说却有三种,第一个是,汉高祖刘邦被敌兵追赶,大将马武护驾晚了,因此叫做护驾迟,据说深州志就是这么写的。 第二个是,相传东汉开国皇帝刘秀曾逃亡于此,大将冯异前来救驾,刘秀责怪冯异曰:“汝护驾来迟”,因此得此地名。 第三个是:唐朝大将薛礼(薛仁贵)征东,唐王李世民随军进入河北深州境内时遇刺,但刺客未得手,后薛礼赶到,请罪唐王时讲“臣护驾来迟”等言,因此这一句请罪的话,演变为今日的地名。 比较靠谱的是应该是前两个,因为河北深州地名大多和光武帝刘秀有关。 现在天色已晚,乐文一行人便找个客栈准备休息。 乐文今天实在是感觉太累了,刚躺在床上没多久就睡着了。 睡到半夜,乐文又梦到了那个井里面的钟将军来找他,可是钟将军在他面前只是张嘴,却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乐文就想凑上前去听个清楚,看看钟将军到底在说什么。 可是在梦里他刚凑上前去,便听到一道刺耳的尖鸣。 正在熟睡中的乐文被梦中这道刺耳的尖鸣,一下子就给惊醒了,他猛地睁开双眼,只觉黑暗中有隐隐有一道寒光正朝他刺去,还好他反应够机敏,连忙往内侧一翻,便滚到了床铺里面,屋里黑咕隆咚的,乐文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看见这道隐隐发出的寒光。 刺杀没想到会失手,先微微一愣,紧接着拿剑就又朝乐文刺去。 可就是刺客这微微一愣,乐文便是一个鲤鱼打挺,紧接着就是虚空一脚,朝这道寒光的主人踢去。 “你是何人?”乐文见这个被他踢了一脚的刺客,好像毫发未损,转身又想拿剑刺他,乐文急忙躲开,惊呼道。 “取你命的人!”刺客见乐文又躲了过去,心中大惊,只是随口应了一句,便又要朝乐文刺去。 乐文一听这人声音怎么这么像吴安全的啊,难道吴安全这家伙是个卧底,可是这也不对啊,为什么昨天晚上这家伙不动手,偏偏要今晚动手啊。 乐文如今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他现在手中没有兵刃,而且这个刺客的功夫貌似也不差,他只能凭自身的感觉,躲闪刺来的寒光。 “文哥……屋里发生什么事了。” 龙超听到了乐文屋里有动静,便连忙从屋里跑出来喊道,跑到乐文的屋门前,就是狠狠一脚,把木门给踹了开来。 木门被龙超踹开的同时,一道昏暗的光线也照射到了屋内,龙超一看眼前的情况,便是一脸怒容的朝吴安全的背后一脚踹去,吴安全听到身后被木门被踹开的响声,连头都没回,往旁边一躲,便躲开了龙超的飞踹。 乐文顺着光线定睛一看,眼前这个朝他不断展开猛烈攻势的刺客,果然是吴安全这混蛋。 客栈大厅的顶部,一般都会挂几盏红灯笼,不过光线都很暗淡,如果不打开门窗,光线是照不到屋内的。 这时客栈里的人,都听到了木门被踹开的声音,纷纷一脸惊异的走了出来。 “乐文……”丁珂儿也连忙赶到了乐文的房间。 吴安全一看事情败露,乐文一个人他都搞不定,三个人他更搞不定了,于是便想开溜,还好他现在靠着街外的窗口,提了口气,猛的纵身一跃,便破窗而出。 屋内的三人岂能让这个混蛋在他们眼皮地下跑掉,不管不顾的便顺着被破了个洞的窗口,紧追而去。 原来吴安全是黄儒收养的门客,而且还是轻功顶级的那种,在派出那十几名刺客之前,黄儒就先给了这个吴安全一张乐文的画像,然后又交代了乐文赴任的路线,派他先前去刺杀乐文,再派出的那十几名刺客也只不过是为保万全而已。 黄儒还特意给吴安全交代,不能小视这个乐文,因为黄儒也知道乐文是个文武全才,当时乐文能以一人之力,用双臂制住刺来的几把红缨枪,便可见一斑。 而吴安全就是靠刺杀吃饭的,非但轻功了得,而且智谋也不差,他就知道昨晚如果贸贸然动手,定会被当场识破,所以当时才没有立刻动手,可谓是天衣无缝。 可是就是这样,吴安全也万万没想到,乐文在熟睡中怎么可能会突然醒来,要是他知道乐文是被一个叫钟将军的给叫醒的,恐怕会气晕过去吧。 话说吴安全这家伙轻功也实在是不错,翻墙越屋简直比现在的跑酷高手都牛,连续追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乐文三人愣是追不上他,还好丁珂儿轻功比较好,一直紧追在前,龙超也不差,不过还是和丁珂儿的轻功有一点差距。 可是乐文轻功实在很一般,他被几人远远的甩在了身后,只能大喘着粗气,拿出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后面紧追慢赶着。 又追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乐文实在是跑不动了,弯着腰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捂着急速跳动的心口,骂道:“他奶奶的,这小子也太能跑了,要是到了现代,能甩刘翔几条街啊。” 第八十章 流星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吴安全自认为他的轻功已经够厉害,谁知道后面跟着的丁珂儿和龙超也比他差不了多少,只有乐文被远远甩在了身后,而这两人却像怎么都甩不掉似的。 乐文在后面喊道:“丁珂儿,用暗器啊,暗器……” 丁珂儿出来的太急,暗器忘在了房间,要是有暗器早就用了,不耐的喊道:“没有。” 吴安全一听暗器吓了一身冷汗,他虽然轻功好,可是却唯独不擅用暗器,不过他一听丁珂儿没有暗器,倒是把吊到嗓子眼的心给放下去了,可是他也实在快跑不动了,其实丁珂儿和龙超其实也快不行了。 不过这句话倒是提醒了只顾闷头追赶的龙超,龙超虽然从来不带暗器,也没用过什么暗器杀人,可是他天生神力啊,他抬起路边的大石攥足力气就朝前面的吴安全砸去。 正在追赶的丁珂儿只觉一块巨石从身旁掠过,惊出一身冷汗。 “啊……” 吴安全以为丁珂儿没暗器,就放松了警惕,可是他刚放松警惕,背上就吃了飞来的巨石狠狠一击,只觉五脏六腑都好像要碎了一般,不由得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爬在了地上。 “哼……让你跑,让你跑。”丁珂儿见吴安全被砸爬下了,心中一喜,上前又在吴安全身上补了几脚,气狠狠道。 龙超上去就是一脚踩住吴安全,愤愤道:“好小子,挺能跑啊,快说是谁派你来刺杀我哥哥的!” 丁珂儿在龙超头上来个暴栗道:“你这个死龙超,你扔石头怎么不提前跟本女侠打声招呼,把我吓死了……”说完又抚了抚胸口。 “哎呦……嫂子,不是情况紧急,没来得及嘛……”龙超揉了揉被丁珂儿敲了一下的头皮,尴尬一笑道。 丁珂儿算是被龙超这小子给气死了,给龙超讲了多少遍了,不要喊她嫂子,他就是改不了,索性也懒得再和他说了。 这时乐文也喘着粗气,满身汗水的跑了过来,弯着腰,双手扶着膝盖道:“龙超,你这个笨蛋怎么不早用石头砸他,快把我累死了。” 龙超没说话,丁珂儿却没好气的瞪了一眼乐文道:“你聪明,怎么不早点提醒我们啊,自己跑的跟乌龟一样。” 乐文翻了个白眼,一阵无语,只好来到吴安全身旁,蹲下身来,淡淡问道:“说吧,是不是黄儒派你来的。” 吴安全嘴角留着鲜血,嘿嘿一笑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既然事已至此,要杀便杀吧。” “哎呦,我去,又碰到了个硬骨头,怎么这年头好汉都去给奸人卖命了。”乐文大汗啊,这是什么世道,上次碰到那个独眼老大,巴子义就是个打死都不松口的硬骨头,现在又碰到个,真是岂有此理。 “文哥,别跟他废话,直接宰了这小子得了。”龙超看吴安全这小子打死不肯松口,便动了杀机。 乐文白了一眼龙超,没有理会龙超,吴安全顶多算个杀人未遂,如果在这里宰了这吴安全,肯定要吃人命官司的,他身为巡检使,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龙超,放他走吧。” “走?他可是要杀你的人啊,不行,我不答应。”龙超听到乐文的话,都快傻眼了,沉声了片刻,才一脸疑惑的说道。 丁珂儿还以为乐文昨天下井后,神智还没清醒呢,给乐文一个暴栗道:“乐文,你是不是中邪了?” “疼……,你以后别叫丁珂儿,叫暴力女算了。”乐文发现自从这个小时候的腹黑小萝莉经过身世巨变后,性格也变的有些暴力倾向了,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呵呵……你们就别在我跟前演戏了,要杀便杀,耍什么把戏!”被龙超踩在地上的吴安全,看着乐文和丁珂儿在他眼前打情骂俏,又快吐血了,强忍着吐血的冲动,冷冷一笑道。 “龙超,放他走,你不听哥哥的话了吗?”乐文看着被爬在地上的吴安全,觉得这家伙还真是欠打,既然话以出口,自然要说话算话,于是沉声对龙超道。 龙超一脸不情愿的,抬起踩在吴安全背上的大脚,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便转身离开了,他实在是想不通,为啥他哥哥总是对要杀他人手下留情,实在是气煞人了。 吴安全没想到乐文真的要放他走,艰难的爬起身来,伸手擦了下嘴角的血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了一眼乐文,头也没回,便摇摇晃晃的走了。 “乐文,你放了这小子,这小子怎么对你一点感激之情都没有,这不是放虎归山吗?”丁珂儿看着吴安全身负重伤,一摇一晃的背影,不解的问道。 “我看这家伙并非恶毒之人,想来他定有不凡的身世吧。”乐文摇摇头,舒了口气,淡淡说道。 “不凡的身世?就他?顶多算个会轻功的小帅哥,还有他的名字好好笑哦,吴安全,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咯咯。”丁珂儿想着吴安全的名字,不禁笑出声来。 现在两人身处荒野无人的草地上,半月形的月牙高高挂在长空之上,繁星满空,这时一颗流星从天际间划过,乐文好久没有见过丁珂儿笑了,看着丁珂儿娇美的笑容,不由的小声道:“好美……” “嗯,是好美,可惜这颗扫帚星会给人带来灾难。”丁珂儿抬头看着天空流星划过,点点头,然后低头下若有所思道。 乐文微微一愣,然后哈哈一笑,抬头又看了一眼正在长空中滑翔的淡红色流星道:“这哪里是什么扫帚星啊,这是流星好不好,而且传说看到流星划过长空的人,会有好运哦。” “传说?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传说呢?你是在胡说八道的吧。”丁珂儿扭头看了一眼乐文正在低头闭目,双手合十放在下巴上,好像在祈求着什么,半信不疑道。 “不要说话,快学我的样子祈求愿望,很灵的。”乐文头也没抬的,低声道。 丁珂儿看乐文一脸虔诚的样子,不由的也学着乐文的样子,许了一个愿望。 第八十一章 大鱼上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追吴安全追了这么久,两人都是累的很,龙超可能要早已回到客栈了,于是两人也便回到客栈。【ㄨ】 刚走进客栈,店掌柜气冲冲的就对乐文说道:“客官,你们把本店的窗户撞了大洞,这个可是要赔的啊!刚才和你们一起来的那个虎头少年也太不讲道理了,在下还没说话,他就想动手打在下,您看……” “要赔多少?”乐文觉得因为他把房间的窗户给撞破了,这个是应该赔付。 “这个嘛……十两……”店掌柜踌躇了半晌,才唯唯诺诺的说道。 乐文一听十两,翻了个白眼,想张口说什么,可是还没开口,丁珂儿就伸手指着店掌柜的鼻子恼怒道:“撞破个窗户就要赔十两,这是要讹人啊,你这是黑店吗?” “哎,客官,在下说的赔偿金可是属实啊,在下客栈的窗户,可是上等榆木制成的,价格不菲,在下并不是信口胡咧啊。”店掌柜见丁珂儿一个女子竟然指着他的鼻子骂他,他反而理直气壮了起来。 “上等榆木?本姑娘看你长的倒像榆木疙瘩!”丁珂儿挑了挑柳眉,笑骂道。 这时一群客栈里的客人都从屋里走了出来,他们半夜里吵醒,现在刚睡着没多久,就又被吵醒了,一个个也是满心怨气。 “诶,你们有完没完了,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以后再也不来这家客栈投宿了,真受够了。” 掌柜的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反而影响自家的生意,便一咬牙道:“那就五两吧,不能再少了,要不然明天在下就去报官了。” “报官?现在本姑娘旁边这位就是个官,你报啊!”丁珂儿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店掌柜,又看了一眼乐文笑道。 “好了,好了,别吵了,就这么着吧。”虽然这店家实在有够黑的,但是乐文也懒得和他斤斤计较了,摆了摆手,不屑道。 说着就从钱袋里掏出五两碎银子递给了店掌柜,店掌柜一看到银子,本来阴沉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笑呵呵对乐文道:“呵呵,客官还是您讲道理,不像您这位……” “你说谁不讲道理啊……”丁珂儿看店掌柜得了便宜还卖乖,气呼呼道。 “唉唉唉,在下可什么都没说……”店掌柜一看又惹恼了,这位姑奶奶,连连摇手,便转身往柜台走去。 “哼……这个店家实在欺人太甚!”丁珂儿跺了跺脚,嗔怒道。 “算了,还是赶紧回屋睡觉吧,明天还要赶路呢。”乐文摇摇头道。 一夜无话,第二天睡到日晒三杆,乐文才起床,乐文以为其他两人都早已经醒了,谁知道他们两个还都在各自的房间睡着呢,看来是昨晚大家都太累了。 乐文叫醒了两人,便骑马继续赶路,在路过樟山一处深潭时,潭水很清透,当阳光洒在上面的时候,波光粼粼,闪闪烁烁,如同落了一池的星子,很是美丽,便止住马步,多留意了一下。 这个深潭,水质颇佳,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游鱼,就算是同一品种的鱼,味道也比别处好上许多,因此,就吸引了不少垂钓的人,提着鱼篓,坐在岸边,一边钓鱼,一边哼着小曲,欣赏附近的美景,小半天的功夫,就能有不少收获。 这时一个钓鱼的渔者刚把鱼钩抛到水中,还没一会,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住了一眼,渔者心里很是兴奋,连忙手腕一抖,将鱼线往岸上甩。 这个人已经在落星潭附近垂钓多年,钓鱼的技术自然是娴熟无比,可是,这一次,他在收鱼线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些困难,钓钩那端似乎是被重物牵引,他使劲拉了半天,鱼钩也没有脱离水面。 “这次八成是个大家伙!”渔者心想。他在潭边钓了这么多年的鱼,收获的最大的鱼也不过七、八斤重,这一次,光从手感来看,就不止三、四十斤。 渔者越想,心里越高兴,索性从地上跳了起来,双手紧紧抓住鱼竿,使尽浑身的力气,往岸上拉。 他家世代以种地为生,别的没有,力气还是有一把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之后,那水里的“大鱼”就渐渐地被拖出了水面。 仅凭一己之力,就把这么大的家伙脱离了潭水,渔者不禁有些得意:“哈哈,回到村子里,也可以和其他人显摆显摆了!” 可是,那鱼一露头,渔者就觉得有点不对劲,越往上拉,这种感觉也就越强烈:“这鱼,怎么那么像人啊?” 等那条百年不遇的“大鱼”完全出水之后,钓鱼的人眼睛瞪的,都要从眼眶里飞出去了。 这哪里是鱼,分明就是一个人形的怪物!那东西头戴铁冠,身上裹着厚厚的一层水藻,还粘着不少黄绿色的青苔,滑溜溜、粘糊糊的,散发着一股子刺鼻的腥味。 那似人非人的东西很沉,硬邦邦的,说是木头雕成的太重,说是石头凿成的,又太轻,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活物。 钓上这么个东西来,不能吃不能穿的,能有什么用,渔者一扫先前的愉悦与兴奋,把那东西扔在潭边,就准备收拾收拾渔具离开。 乐文三人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怪物,便连忙打马上前,看了看这个怪物,对那个渔者问道:“敢问这位大哥,你钓上来的是什么啊?” 渔者回头一看身后的三人,也有些摸不着头脑的说道:“谁知道啊,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怪东西呢,恐怕不是什么吉物,你们还是赶紧离开吧。” 这时附近的垂钓者也赶了过来,人人都露出一副惊疑的表情,对潭边这条怪物指指点点,低语着什么,然后好像有人说了一句什么,纷纷都转身离开了。 “乐文,我们还是也赶快离开吧,恐怕这东西的确不是什么吉物。”丁珂儿又看了一眼这个头戴铁冠,浑身粘着绿色青苔的怪物,有些恶心的说道。 乐文也是一头雾水,看这个怪物,似人非人,说是人吧,却哪里见过如此奇怪的人,也正想离开,可是这时这个怪物竟然好像动了一下。 第八十二章 大鱼下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你们看到没,它竟然动了!”乐文眨了眨眼睛,指着这个怪物道。 龙超都准备上马走了,扭头看了一眼道:“哪里有动啊,文哥你就别开玩笑了。” “是啊,乐文,我们还是赶快走吧。”丁珂儿也催促道。 可是丁珂儿话刚说完,潭边这个东西,突然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精光四射,目光灼灼,瞪得乐文好像失了心神一般,就在那一刹那,他脸显一丝惊恐,失声惊呼道:“他……他……他竟然是一个人!” 龙超和丁珂儿都转身准备离开了,可是听到乐文的惊呼声,连忙回头去看,那个怪人收回目光,从地上一跃而起,来到潭边,捧起清澈的潭水,开始洗手。 把手洗干净之后,又对着如镜子一般的水面,开始洗脸,他洗得非常认真,任何一个微小的地方都不放过,看那神情,好像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干扰他洗脸一样。 龙超和丁珂儿看到这种异象,也连忙围了过来。 可是那人并不惊慌,也没有逃跑的意思,气定神闲的样子,好像他就是在潭边钓鱼的渔人一般。 “这里是哪里?现在又究竟是何朝何代,何年何月了。”这个人竟然开口说话了,把乐文三人惊的往后连退几步,莫非这时妖怪不成?可是这个世间哪里会有妖怪啊! 乐文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来路,看那人的情形,他好像是已经在水底呆了很久了,以至于连现在是什么年月都不知道。 乐文定了定心神,才开口道:“现在是大明正德五年十月。” 但是当乐文还想问这个人究竟是谁,从哪里来,以后要到哪里去的时候,那人却突然一个猛子扎入水中,水面上的波纹荡漾了一会儿,很快便恢复了宁静。 “哎,我说文哥,这不会是妖怪吧?”龙超露出一脸惊奇的表情,挠了挠后脑勺问道。 乐文现在都极度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和他一样是穿越过来的了,但是又好像不是,因为这个人好像在谭底下已经呆了已经有数百年的样子,要是穿越来人,怎么可能在谭底下呆上数百年之久,恐怕半晌就会被淹死吧。 “我也不知道,在等一会吧,看他还会不会上来。”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盯着宁静的潭水淡淡道。 “这个人好奇怪啊,竟然会开口说话,而且说的话音,很像先秦之前的话音。”丁珂儿低着头,转着玉腕处的金镶珍珠手链,若有所思道。 “先秦?你又不是先秦人,怎么会知道先秦人是什么话音?不过这个人的话音的确很古怪。”乐文打趣道。 “要你管,是本女侠乱猜的不行吗?”丁珂儿没好气的瞪了一眼乐文道。 乐文三人等了一阵子,而那个人,却再也没有上来。 乐文不禁心道:“这个人到底是谁呢?他是怎么到水底的?在潭底又到底是想要做什么呢?这个人身上挂着这么多水草和青苔,莫非他一直都是在潭中沉睡?可是他被渔人拉上岸之后,又为何要再跳回潭中呢?” 一大串的问号,困扰着乐文,让乐文很是困惑不解,可是既然想不通,索性也就不去想了,再想下去,不是自寻苦恼嘛…… “村长,就是这里……诶?那只怪物呢?”这时刚才那个渔人带着一帮人赶来过来,手里都拎着木棍和锄头,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那只怪物已经跳回水中了……”乐文看着渔人东张西望的样子,淡淡说道。 “跳回水中?难道它活了不成?”村长手里提着棍子也走了过来,不相信的说道。 “他的确活了,而且还说话了……”丁珂儿想都没想,随口说道。 这一帮人一听丁珂儿的话,个个面如土灰色,对着潭水纳头便拜。 “吾等小民无知冒犯了仙神爷爷,请仙神爷爷莫要怪罪……” 这一帮村民,个个都像信徒般虔诚的爬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嘴里还念念叨叨着什么。 乐文看着他们惊慌失措的样子,倒觉得有几分好笑,莫说这个怪东西到底是不是神仙,搞不好是个千年僵尸也说不定,可是他哪里敢说什么,只能淡淡一笑,和身边两人使了个眼色,三人便骑马离开了。 山路太过崎岖,所以这一白一黑两匹骏马也跑不开,只能慢悠悠的沿着山路往前走,龙超还是觉得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便好奇的问道:“我说文哥,那东西莫非真的是神仙吗?” 乐文淡淡一笑道:“你见过长相那么丑陋,个子那么矮小的神仙吗?” “这可不一定,******又丑又矮,不是还被封神了吗?”丁珂儿打岔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一阵无语,淡淡道:“话是这么说也没错,可那也不过是神话传说而已,世上哪里真的有神仙……。” “不是神仙,那定是妖怪了?”在龙超眼里,奇怪的事物,不是神仙便是怪物,别无他物。 “妖你个头啊,在这个世界上,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乐文瞥了一眼龙超,缓缓道。 “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不是除了我们大明朝人,就是边防那些鞑靼和倭寇吗?”丁珂儿沉声了片刻,有些不解的问道。 “这个世界大着呢,有无尽之海,也有样貌、肤色、语言各异的人类,反正好玩的地方多着呢!”乐文骑在白马上,随着颠簸的山路,一摇一晃的说道。 丁珂儿有些感兴趣的说道:“是吗?我怎么不知道?不过我倒是听说过有红头发的怪人的来咱们大明朝做买卖,真不知道这么些红毛怪物是从哪里爬出来的,想想都恶心。” “哈哈,不止有红毛怪物呢,还有黄毛怪,甚至还有绿毛怪呢。”乐文哈哈一笑道。 “绿毛怪?你莫要胡说八道了,这么多古怪的东西,都不知道整天你在哪里想的。”丁珂儿以为乐文又跟他说笑呢。 其实的确有绿头发的人,绿色头发是因为头发里所含的金属元素里有过多的铜,才会变成绿色的头发,可谓是天生就是绿头翁啊。 第八十三章 河间奇人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两日后,乐文三人赶马来到河北河间府。 古城河间,从前有种青茅草,据说可以当笔。 传说秦始皇东游大海,回朝途经赵都军城(河间古名),天色将晚,宿营。 这天晚上,皓月当空,月色如银。秦始皇登高赏月,心血来潮吟起诗来,司砚官急忙研墨。谁知,墨研好了,却找不见随身携带的毛笔。这下子可把司砚官急坏了,突然急中生智,想到白天看见城郊有很多青茅草可以当笔,立刻弄来一支。用牙咬了咬,嘿!光滑柔软,跟真毛笔一模一样,连研好的墨带笔一同捧给秦始皇使用。 秦始皇笔蘸香墨,唰唰唰写下一首赏月抒怀诗,诗云:“扫六合兮四海一,驱骅骝兮走八极,名扬天下兮服四夷。” 写罢把笔一搁,连连夸:“好笔,好笔!” 司砚官见秦始皇不但没有看出笔的破绽,还不住夸赞好笔,这才放心,但他又怕犯下欺君之罪,只好如实把青茅草当笔的真情述说了一遍,秦始皇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让他走时多带上几支青茅草笔回朝。 自从秦始皇使用过青茅草笔后,赵都军城的青茅草可就值钱了,不少外地商人前来购买,回去制成笔赚了大钱,发了大财。到北魏时,人们使用青茅草笔还很盛行。 明代,大文人樊深亲手用青茅草笔撰写诗文、府志、县志,果然不亚于用兽毛制成的笔,可惜,后人对这种宝草不赏识,不知其利用,以致使河间的青茅草随同杂草湮没了。 乐文三人来到河间府时,天色已黑,连日来奔波劳累,本来三人是想去河间府有名的客栈里住一晚上,享受下高级客栈的待遇,可是没想到所有的客房都已经住满了。 三人又实在是累了,不想再来回奔波了,无奈之下,只能退而求其次,到隔壁去拍小旅馆的门。 可是没想到,小旅馆的门是开着的,倒是省了他们拍门这道程序了。 门槛上坐着一位老妇人,年龄约有六十来岁,身着黄绸子面的皮裘,戴黑头巾,跨门而坐。 乐文不知怎么回事,他总觉得那老妇很威严,也很有气势,那气势,似乎不应该是一个栖身于小旅店的老妇所应该有的。 这种天生而成,自然而然表露出来的神气,很难用语言来形容,那是一种无形的气场,置身于其中的人,才能够感觉得到。 这种气场,有一种无形的慑人力量,容易使人对其信服,并且成为众人马首是瞻的领袖。 一个鸡毛小店的老妇,身上竟然流露出这样的气质,岂非咄咄怪事。 乐文三人准备进门的时候,那老妇人突然问道:“客官做的是什么官呐?” 乐文见那老妇年纪快赶上自己的祖母了,心里便油然而生几分恭敬之意,如实答道:“在下官拜上海巡检使!” “巡检使,哦,年纪轻轻就能当上九品官员,不错,不错!” 乐文一听这话,也十分惊诧,没有想到一个老妇人,竟然也对官职如此了解,便不由道:“我观你并非寻常妇女,莫非你……” “不错,老身曾经在军中跃马弯弓,和一些武职官员也有些接触!” 这老妇竟然经历过戎马生涯,怪不得她的风神和气度与一般的老太太不同呢。 乐文三人对这老妇的经历很是感兴趣,也不急着往前走了,索性都在门槛上坐下来,听老妇讲她年轻时候的事。 那老妇蛰居于此,也很是寂寞,有人愿意听她拉家常,也是高兴得不得了,她这一高兴,话匣子就止不住了。 “老身年轻的时候身手不错,不愿意描鸾绣凤,却喜欢耍刀弄枪,结果恶名远扬,二十四岁才嫁出去!” “相公名叫方琎,跟我倒是情投意合……” 说到这里,老妇的脸上竟然露出几分羞赧之色,似是又会想起她初婚时的旖旎风光,见乐文三人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整理了一下头巾,又正色道:“方琎力大无比,身手矫健,马上的功夫无人能比,射箭更是百发百中!我相公就在林将军的麾下,屡立战功,受过很多赏赐。林将军出行的时候,总是把他带在身边,委以重任。” “方琎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受了郭汾阳的知遇之恩,出征的时候,更是勇悍无比,每次与敌人对阵,都奋不顾身,冲在前头。他身上的伤啊……就别提了!” 老妇抬起衣袖,拭了拭眼角。 “后来,到底战死在沙场上!连一儿半女都没有留下。” 乐文三人听了老妇的叙述,也不由得跟着唏嘘感叹。 “折损这么一员得力的干将,林将军很是伤心,我更伤心,我们结婚没有几年,他就去了,撇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老妇又擦了擦自己的眼睛,看得出来,她对方琎的确是情深意重,隔了这么久,想起此事,仍然伤感不已,乐文和丁珂儿想安慰安慰那老妇,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那老妇倒是善解人意,看出二人脸上的尴尬之色,忙道:“哎……老了……老了,一提起这些事,就忍不住……” “兴许是夫妻在一起时间久了,感情又好,我跟方琎的相貌,是越来越像,他死了,我也没有什么牵挂的了,可是,我不能让他白死,后来,我就穿上他的衣服,戴上他的帽子,假扮做方琎的弟弟,请求到林将军手下做事,林将军大喜,让我补了方琎的缺。” “我在战场上,见了敌人就不要命,人人都说,有其兄必有其弟,没有人知道,只有刀上饮了敌人的鲜血,才能令我的心,稍稍好受一些!” 说到这里,那老妇的眉宇之间,陡然平添了些许英悍之色。 那股悍厉之色,令乐文和龙超这堂堂男子汉都不禁对老妇肃然起敬,他们知道,战争意味着什么,战争对一个女人,又意味着什么! “就这样,又寡居了十八年,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原以为这辈子都要在军中消磨了,后来林将军辞世,我也对这样刀头舔血的日子感到乏味了,那时我已经五十有二岁,军中屡次奏请,举荐我为御史台,老身便趁此机会,脱了军籍!” 第八十四章 同生共死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不管昔日在战场上是多么英勇,也无法阻止岁月的流逝,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妇,忽然感觉一辈子这么孤孤单单,打打杀杀,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后来,路过这间店铺的时候,见这家店铺的邓老汉为人老实,就嫁给他为妻。” 老妇说到这里不禁顿了一顿,半晌没有出声,好像在回味着什么。 乐文不禁感慨道:“前辈一生戎马,老来享享福也是应该的。” 老妇忽然笑了起来:“后来,我同那邓老汉,又生了两个儿子,长子邓涛,次子邓吁,邓涛今年四十有二,邓吁四十有一了。” 老妇这话,吓得乐文三人不轻,如果事情果真如此,这老妇岂不是已有一百多岁,这是其一。 其二,他们从来也没有听说,古稀老妇还能生儿育女之事,面前的这个老妇,果然是天生异人啊! 乐文三人在这间店铺住了一晚之后,第二天结账后,来到附近的一家烧饼店,想再准备些干粮。 乐文总觉得这个旅店里的那个老妇所讲疑点很多,好像天方夜谭一般,让人不能相信,于是便对烧饼店的掌柜问道:“你知道前面那家小旅馆的老妇今年有多大年纪了吗?” 烧饼店掌柜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样子,听到乐文此话,沉声了半晌,才缓缓道:“你是说她啊,这个老妇到底多大年纪其实小老儿也不大清楚,不过自打小老儿小时候便以看到这位老妇白发苍苍了。” “你小时候就见到她满头白发?”乐文三人听到此话都是一脸惊讶,对昨晚老妇所讲之话更是信了三分。 那烧饼店掌柜又接着讲道:“那老妇姓萧,她后来的丈夫姓邓,可是,他们的旅店却叫方士店,这是小老儿一直没搞明白的。” 乐文听完烧饼店掌柜说完,他从来没有注意这个细节,经烧饼店掌柜这一讲,不禁恍然大悟,他们入住旅馆时,并没有留意这家旅馆到底叫什么名字,现在想想,那是因为这家旅馆的招牌时间太久了,字迹都已经模糊了。 这个“方”字,岂不是她前夫的姓氏,如此看来,时隔这么久,那老妇仍是没有忘记那段情啊!” 也许,情之为物,本该如此。 纵然沧海成桑田,青丝成白发。 然则,终此一生,相知相忆,莫失莫忘。 ……只要我活着,你便不会死,因为,你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乐文三人听完这位烧饼店老板的叙述,感概良多,本来只以为是那老妇痴傻之话,没想到这一切竟然都是真的。 三人骑马走在去献城的山道上,丁珂儿不禁感概道:“这个老妇对他前夫的感情可谓是感人至深。” 乐文叹了口气,略有一丝感伤道:“嗯,那个老妇想用她自己代替她的前夫,来祭奠逝去的前夫,她前夫死后,她也不过二十几岁,事过快百年,依然对那份情念念不舍,问世间又有几人能做到。” “不好,好像有一队人马正朝这边涌来……”这时龙超突然压低声音说道。 乐文淡淡一笑,不在乎道:“大惊小怪什么,不就是队人马嘛,肯定是过路的商队吧……” 龙超拉住正往前走的黑马,然后朝四面望了望道:“不,这队人马带着很强的杀气,必定是冲我们来的!” “哎呀,笨蛋,我们快跑,还傻呆着干什么!”丁珂儿也感到了这股杀气,连忙催促道。 “文哥,你们先去献城叫救兵,我来抵挡他们。”龙超这时看到一队黑衣马队正杀气冲冲的朝着他们奔来,连忙对乐文喊道。 这里荒山野外,连个人影都没有,即使现在去献城也要大半个时辰,他们死在这里恐怕连个收尸的都没有。 “你连把刀都没,怎么抵挡,不行,咱兄弟俩就是死也要死在一起,丁珂儿,你去献城!”乐文也看到这队人马大概有十余人的样子要是让龙超单独留下,他这个做大哥跑了,这不是骂他吗。 “不,我不走。”丁珂儿说着从白马上跳了下来,手里捏着几枚暗器说道。 “……罢了,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拼了,先设法夺了他们的兵器。”乐文一摆手恨恨道。 “哼,看本女侠先用暗器射翻他们几个,自然就有兵器了。”丁珂儿挑眉一笑,得意道。 只是在三人片语之间,这队人马便以来到五十几米远处,周围布满杀机,挥着手中长刀朝他们袭来。 丁珂儿深吸一口气,对准目标,双手一甩,便把暗器从手中甩了出去,本来她以为以她的暗器功夫最少也能击中几名刺客,没想到刺客们只是一弯腰伏在马背上,便躲过了丁珂儿甩来的暗器。 丁珂儿有些傻眼了,急忙又取出几枚暗器甩出,可是依然是一个也没击中,她跺脚焦急道:“不好了,他们都是高手,恐怕这次难逃一劫了。” 乐文对丁珂儿喊道:“我们和他们对冲,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你留在这里扔暗器。” 说着,乐文和龙超便骑着一白一黑两匹骏马,如同两道黑白旋风一般朝着对面冲去。 面对一群如狼似虎般的刺客,乐文两人伏在马背上,毫无畏惧的躲过首当其冲挥来的长刀。 龙超单手撑在马背上,掠过身旁的刺客,一脚踢落马一个,接着一个旋转,单手握住一名刺客的脖子,愣是把刺客拽到了他的怀里。 “文哥,接着……” 夺过刺客手里的长刀,扔给与他并行的乐文,然后手上一用力,直接把那名刺客的脖颈给扭断,举起这名刺客尸体便扔向另一名挥着长刀朝他砍来的刺客头上,这个刺客竟然眼都没眨,直接一刀朝他扔来尸体劈去,溅得满脸是血。 可就是这个刺客狠狠一劈之际,乐文手中长刀一挥,便在这名刺客的脖子上划了一道口子,这名刺客便一头栽落马下,一命呜呼。 “可恶……”可是就在乐文把刀刚抹向刺客脖子的这一刻,冷不防只觉他的背部好像也被人砍了一刀…… 第八十五章 战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哥哥……”龙超也发现乐文背上挨了一刀,一声大吼,震的方圆十里好像都颤了一颤,双手抓住身旁一名掠过的刺客,直接把刺客当兵器一般舞动了起来,把正在攻击乐文的两边刺客直接打下马来。 龙超挥动起手中将近一百六十多斤的刺客就跟玩的一样,周围的刺客被龙超的神勇给惊的目瞪口呆,可就是在他们稍微一顿的时候,丁珂儿手中的暗器又甩了出来,甩出这几枚暗器后,她所剩的暗器也就只有一枚了。 “啊……啊……啊” 随着三声惨叫声,三名刺客捂着脖子跌落马下。 刺客们看着眼前的龙超太过勇猛,虽然进不得他的身前,可是却更激发了他们想要和龙超斗一斗的想法。 “你们这群笨蛋,全部去杀乐文,不要去纠缠这头蛮牛。”刺客首领不敢相信的看了看周围,只是几个呼吸之间,他们的人马已经死伤了一半,有些焦急的厉声大喝起来。 刺客们被他们的首领这一声历喝,才从好勇斗狠中恍然醒悟过来,他们的任务就是要杀死乐文,只要杀死了乐文,任务就算完成了,其他人死不死都已经无所谓了。 “是……”剩余的刺客们大喊一声,便全部挥刀朝乐文砍去。 乐文伏在马背上,手里紧紧握着长刀,左劈右砍,身下的白马也好像是越战越勇一般,速度之快如同闪电,左突右闪,接连躲过朝乐文砍来的长刀。 龙超胯下一用力,胯下黑马侧卧于地面几秒钟,然后迅速起身,龙超就在这几秒钟时间,双手各捡起地上两把长刀,朝刺客们砍去。 剩余的刺客不像那几个落马的,虽然他们硬拼,拼不过龙超,可是他们身手更为灵敏,只要不和龙超直接冲突,想要躲避掉龙超的攻击,还不是太难。 眼看着乐文危在旦夕,龙超想要上前解围,却连连砍空,气得他大喝一声,猛的一提气,双脚踩在马背上,一跃便朝围困乐文的刺客们扑去。 刺客们没想到龙超竟然以一己之躯作猛虎扑羊势,都举起长刀想要把扑向他们的龙超砍个粉身碎骨。 可是他们刚举起刀要去砍扑向他们的龙超,却不料乐文趁此机会,用尽全力,朝刺客们的腹部猛挥数刀,刺客们没想到此刻只顾拼命躲闪他们猛烈攻击的乐文,却突然挥刀袭击他们暴露的要害。 被乐文砍中的刺客只觉腹部吃痛,低头一看肠子混着血水都流出来,“啊”的几声,一个个连连跌落马下,在土地上挣扎的翻滚了几下,蹬了蹬腿,便一命呜呼了。 跃到刺客首领身旁的龙超握着两把长刀想要一举把刺客首领给砍死,可是他的两把长刀和刺客首领手里那把看着剑不像剑,刀又不像刀的兵器只是微微一接触,龙超手里的两把长刀便立刻变成了两截。 “小心……” 龙超全力一击落了个空,紧接着朝他挥来的就是刺客首领手里削铁如泥的宝剑,乐文连忙喊了一声,想要上前拿刀去砍刺客首领,可是已经晚了,宝剑以极快的速度掠过龙超胸前,瞬间龙超胸前的鲜血就流了出来,还好龙超反应够快,往后闪了一下,没有伤中要害,只是受了点皮肉伤,要不然肯定命丧当场了。 在龙超不知该如何抵挡这削铁如泥的宝剑的时候,紧接着刺客首领又是猛力一挥手中宝剑,这一击又准又狠,看来他是想彻底结束龙超的性命了。 “唔……” 可是在这一刻,刺客首领忽略了一个人,那就是丁珂儿,丁珂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甩出手中仅存的最后一枚暗器,这枚暗器从刺客的左脸颊穿进右脸颊穿出,让刺客首领手中的动作为之一缓。 就在刺客首领手中动作一缓之际,龙超往后一弯身,竟然躲过了这致命一击。 在这短短片刻时间,在场的还活着的刺客就只剩下三名了,刺客首领看着身旁的两名刺客大有畏惧之意,不免心中也有些发寒了,本来黄儒在出发前就交待他,要出其不意的杀掉乐文,可是他觉得乐文也不过是名乳臭未干的读书人而已,即便会些拳脚功夫又能强到哪里去。 其实他们这帮刺客在乐文三人准备离开河间府时,就已经盯上他们了,只是当时乐文三人都在城中,城中官兵甚多,不好动手,而且他们看到乐文身边的两人,也不过是和他年龄相仿的一个虎目少年和一名娇美少女罢了,想要把乐文杀掉简直易如反掌,就根本没把乐文当回事。 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乐文三人功夫都很不错,尤其是那个力大无穷的龙超,恐怕他们再加十几个刺客也杀不了龙超吧,想要集中力量杀乐文吧,这个龙超又不断的干扰,才让他们吃了这么一个大亏。 “老大,我们撤吧!”两名刺客看到他们的首领一脸是血,无心再战,便想撤退了。 “不行,任务没有完成,我无颜回去面见主人。”刺客首领不甘道。 “哼……想跑?门都没有!”这时丁珂儿跃到一匹失去主人的马匹上,举着长刀冷笑道。 龙超不顾胸前还正在流着鲜血的伤口,看了一眼丁珂儿,笑道:“俺嫂子说的对,今天你们全对要死在这里,一个也别想跑。” “哈哈哈……就凭你们这三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想要取老夫性命,简直是笑话。”刺客首领抹了一把顺着下颚处正在往下滴的血滴,仰头哈哈大笑道。 “我看阁下才是笑话吧。”就在这时,乐文眼中露出一丝讥讽之色,在刺客首领仰头大笑时,出其不意猛的投出手中长刀,长刀以极快的速度抹过刺客首领的脖颈。 刺客首领没想到乐文会来这一招,止住了笑声,不敢相信的伸手摸了摸脖颈处正往外流淌着的鲜血,然后放在眼前一看,“哇”的一声,便从马上栽倒在地,睁大双眼,伸手指着乐文想要说什么,可是只是张了几下嘴,便没了呼吸。 剩余那两名早已经被吓破胆的刺客,见他们老大都死了,面如土灰,打马变跑。 龙超想要去追,乐文拦住他,淡淡道:“诶,别追了,让这两个被吓破胆的鼠辈回去给他们的主人报信吧,我倒很想知道黄儒看到这两个鼠辈灰头土脸的样子,会气成什么样子,你的伤口没事吧。” “我皮糙肉厚的,这点伤算的了什么,文哥,你的伤没事吧?”龙超有些担心的问道。 “我没事,这里有金创药,你先撒到伤口上,然后帮我撒到背上。”乐文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说道。 “喂,你们快来看,这刺客首领的宝剑,竟然是黑金打造的……”丁珂儿捡起刺客首领手里紧紧握着宝剑,仔细打量了一下,然后一脸惊奇道。 第八十六章 战2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两人受的伤不过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到要害,两人在伤口上撒了些郑良才赠于他的金创药,然后用布条简单包扎了一下,看到丁珂儿正在拿着手里的宝剑不住的观瞧,便走上前去说道:“黑金?让我瞧瞧……” 乐文本来只是觉得这把宝剑能削铁如泥,定是不可多得的宝剑,没想到这把宝剑,竟然还是黑金铸成的。【ㄨ】 “瞧什么瞧,这把宝剑既然是本女侠先捡到的,自然就归本女侠咯。”丁珂儿看乐文也是很好奇的样子,便故意想逗逗他。 “嫂子,话可不能这么说啊,这把宝剑可是我们哥俩浴血奋战得来的战利品啊。”龙超以为丁珂儿要把宝剑占为己有,便想上前去夺丁珂儿手中的宝剑。 丁珂儿见龙超先要夺她的宝剑,连忙往后一闪,白了一眼龙超,挑眉道:“喂,你想干嘛,我警告你这个龙超哦,你要是再叫本女侠,什么嫂子不嫂子的,本女侠就拿这把黑金剑削掉你的舌头。” “嫂子,你本身就是俺哥哥的,俺就叫你嫂子怎么了。【鬼门http://www.biqugezw.com/1_1219/】”龙超不甘示弱道。 “谁……谁你的哥哥的……”丁珂儿俏脸微红,说着就要用剑去砍龙超。 “好了,别闹了,我们还是赶快收拾下,继续赶路,这里就让官府来收拾残局吧。”乐文一摆手,不屑道。 “让官府来收拾残局?这么多马匹岂不是都便宜官府了?”丁珂儿看了看周围正在低头啃食荒草的十几匹骏马,有些不情愿道。 龙超哈哈一笑道:“哈哈,嫂子说的对,不如我们把这些马匹赶到城里卖掉吧。【ㄨ】” 乐文俯身从刺客首领怀里搜出一张画像,淡淡一笑道:“这里的马匹和财物最好还是不要动为好,要是让那个黄儒抓到把柄,肯定会诬告我们,说我们路上见财起意,把他手下的人杀掉了,那就不好玩了。” “……文哥,还是你想的远,这个我还真想到。”龙超挠了挠后脑勺,沉声道。 丁珂儿心中不悦道:“其他的都可以不要,这把黑金剑可万万不能丢在这里。” 乐文沉声了片刻,点点头道:“嗯,这把剑的确是把宝剑,丢在这里实在可惜,那就由你保管吧。” “诶,文哥,由她保管?俺可一直没有什么合手的兵器啊。”龙超又看了看丁珂儿手中的宝剑,有些眼馋道。 “以后有时间,哥哥给你再打造一把便是。”乐文说着便一跃骑上白马。 丁珂儿见乐文说由她保管宝剑,对龙超做了个鬼脸,便也是一跃坐在了乐文身后。 这里死了太多刺客,即便乐文三人是自当防卫,可也很难解释的清楚,要是被官府纠缠不清,那可就麻烦了。 于是三人来到献城后,没敢在献城多做逗留,便急马赶到了阜城。 传说明朝正德年间阜城有一位老僧,自打四十岁以后,每天晚上睡熟之后,喉咙里便发出一阵一阵又规律的响声,这种响声并不像大多数人打呼噜,让人有种烦躁的感觉,这个老僧打的鼾声就如弹奏古琴一般。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猜出来是怎么回事了,对,这人睡觉时呼噜的习惯。 按说打鼾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很多人,无论男女,进入深度睡眠之后,都会有鼾声阵阵的现象。只不过,从概率来看,男人比女人要多一些。 这种现象,医学术语为鼾症,或者是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 当一个人进入深度睡眠之后,由于神经控制减弱,舌头、咽喉和口腔根部的肌肉群就容易松弛,从而使咽喉部组织下垂,呼吸时,下垂组织会使气道变得狭窄,并发生振动或颤动,从而发出鼾声。 一个人的气道越窄,这种振动就越大,鼾声也越响。如果体重超重,或者年迈体衰,咽喉部组织会更松弛,呼吸的时候,便更倾向于产生振动,所以,上了年纪或者身体肥胖的人,更易于发生睡觉打呼噜的现象。 现实生活中常有人因为同寝的人鼾声大作,无法入眠而苦恼不已。 前阵子有一则新闻,说是某地有一女子,丈夫鼾声太大,天长日久,妻子被折磨得神经衰弱,一怒之下,将睡梦中的丈夫手刃于刀下。 案发后,警方毫不费力地将凶手揖拿归案。事实上,该凶手也并未尝试躲避。据罪犯交代,平日里她与丈夫琴瑟合鸣,感情甚笃,并无芥蒂。邻里亲朋证实的确如此,警方觉得奇怪,问起该人行凶动机,答曰:图清静。经神经科的医生鉴定,该女子思维清晰,精神正常。 倘若女子碰到老僧这样的伴侣,肯定没有类似的烦恼,因为他的鼾声,分明是悦耳的催眠曲嘛。不仅不会使夫妻反目,说不定反而有增进双方感情之功效。 什么年月都不乏好事之徒,老僧鼾声成曲这件事,传到了一个乐师耳里。 乐师听说了跟他专业密切相关的这样一件事,简直是好奇到了极点。于是,在一天晚上,趁着夜色的掩护,悄悄潜入僧人的睡房,藏身于一个隐秘的角落,将僧人打呼噜的曲调全都用乐谱记录下来。 回去以后,召集乐工手持乐器按照乐谱排演,一遍下来,他们惊奇地发现,老僧的鼾声竟然全都符合古代乐曲的韵律。 对于这件事,老僧本人当然全不知情。他打鼾的历史已经有二十年之久,原来,竟是进行了二十来年的免费演奏。 只是不知道,他那鼾声中的曲调,是《高山流水》,还是《平沙落雁》,抑或,是早已成为绝响的《广陵散》…… 既然乐文他们路过此地,现在正是正德年间,如果那个老僧还在的话,乐文倒是真想去寻下这老僧的鼾声是否真如传说中的那样,可以像古琴一般演奏出不同的曲调,如果真的如传说中的那般,那乐文也算顺路长了一番见识。 乐文三人经过打听还真的打听到,阜城的确有这么一位老僧,而且这位老僧就在附近一处名叫普光寺里做扫地僧。 于是三人便来到了普光寺,一观究竟…… 第八十七章 不同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普光寺,这座寺庙并不大,而且还挺小,庙顶上铺满了琉璃金碧辉煌,屋脊上雕刻了好多仙人,栩栩如生。 乐文三人走进寺庙,跨过门槛,在前面有一尊释迦牟尼的塑像,塑像旁边有一个池塘叫放生池,放生池里有一只浑身布满绿苔的百岁老龟,伸着头,左看看右瞧瞧,缓慢悠闲的在池水里滑动着。 夕阳西下,漫步于寺庙之中,聆听深沉而悠远的钟声,感受诗人落榜之时之情之景,别有一番意境。 乐文抬头望了望庙顶,令人眼花缭乱,那一个个佛爷凸起的脸也宛如夏季夜空数不清的星斗,它们神态各异,千姿百态。 走到大院中央,抬头便是一望无际的天空,寺虽小,却有一种不衰的感觉,寺里若无他人,寂静的空气中,有几只喜鹊在低鸣盘旋着,听着让人有种十分悠然的感觉。 这时,一个身着灰布僧袍,手里握着一串佛珠的老和尚走了过来,向他们问好,乐文三人也向他一拜。【ㄨ】 “请问你们这里可有一位大师在晚上睡觉打呼噜就如弹古琴一般?”乐文刚拜完,便开口问道。 这位老和尚听到乐文此话,先是微微一愣,然后两手相合于胸前,掌心相对,十指并拢看齐斜向上,对乐文微微一笑,施礼道:“阿弥陀佛,施主所说之人正是老衲。” “呃……您就是那位传说中的那位高僧啊。”乐文本来就已经猜出了七八分,眼前这位老和尚果然就是传说中的那位老僧,乐文也只是在现代时听到这位老僧,没想到现在竟然见到了真人,还真有些说不出的感觉。 “呵呵,施主拗赞了,其实老衲晚上打呼噜到底是什么声音,老衲也不得而知,说不得也是旁人谣言罢了。”老僧呵呵一笑,微微摇了摇头道。 丁珂儿挑了挑柳眉,直言不讳道:“要想知道这个老和尚是不是真如传说中那般神奇,只要在他睡着后不就什么都知道咯。” “诶,俺嫂子此话有理,看你这个老和尚样貌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如诺真如传说的那般,莫非你是妖僧不成?”龙超上下打量了下这个老僧,然后露出一副怀疑的表情,大大咧咧的出言不逊道。 “龙超,莫要胡言乱语,怎能对大师如此不敬,快向大师道歉!”乐文看龙超对老和尚一脸蔑视的神情,给了龙超一个暴栗,低声呵斥道,可是他这一动怒,触动了背部的伤口,疼的他脸色一白。 “呵呵,无妨。”老和尚并没有因为龙超出言不逊而有半丝不悦的表情,反观乐文和龙超好像都受过伤的样子,便语重心长道:“老衲观两位男施主像是有伤在身,不如随老衲去客堂调养一下,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乐文两人的衣着在进城时都已换过了,从外表看并没有受伤的迹象,没想到这个老僧,一眼便看出了他们受了伤,有些惊疑道:“噢?大师果然好眼力,我兄弟二人的确有伤在身,不过只是皮外伤,无伤大碍,不过既然是大师诚意邀请,我兄弟二人就多谢大师了。” “呵呵,老衲不但看出你们兄弟两人身上有伤,而且还看出了你们一行三人身体周围的杀气还未散去,定是在不久前有一场恶战。”老僧捻了捻手中的佛珠,一语道破乐文三人隐瞒之事。 乐文三人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开口了,龙超也只是在周围的敌人有杀意的时候,才能感应到杀气,没想到这个老僧竟然能看出几人还未散去的杀气,看来这个老僧倒是有些修为。 三人随着老僧来到天王殿的右侧的客堂,老僧从一个盒子里,取出一个白色小瓶,从里面倒出两粒丹药递给乐文,慈善一笑道:“两位施主先各服下一粒药丸,调养一下气血吧。” “药丸?这是什么药丸?怎么气味怪怪的。”龙超从乐文手中拿过一粒药丸,放在鼻处闻了闻,嗅入鼻中一丝怪异,面显凝重之色,有些疑惑的看了看老僧问道。 老僧见龙超并不相信他,他也不想去解释什么,只是和颜悦色道:“阿弥陀佛,施主无须多问,只管服下便是。” “无须多问?谁知道你这妖僧给我们的是什么药丸啊?如果是迷惑心神的药丸,岂不是要被你这妖僧玩弄于手掌之间?”龙超说着便把手中的药丸随手抛掉了。 乐文却根本没有怀疑老僧那么多,想都没想的就把药丸送入口中,一咽而下。 老僧见乐文服下了药丸,笑道:“呵呵,既然这位施主服了药丸,还是在这客堂稍息片刻吧,如诺施主真想一观老衲是否在睡觉时打的呼噜如弹奏古琴一般,那老衲便现在就为施主观瞻一番也未尝不可,不过在次之前还须请这位女施主离开客堂。” “你这老和尚,是看起不起女子吗?为何他俩能在此观瞻,本姑娘为何不能?”丁珂儿见老僧竟然做出一副要请她离开客堂的样子,有些气恼的白了一眼老僧道。 “老衲并无此意,只是老衲在此小息,有女施主在此,老衲有些不便,还望女施主谅解。”老僧面对丁珂儿的疑问,不慌不忙的阐明道。 “哼……本姑娘才不稀罕看一个老和尚打盹呢。”丁珂儿有些不屑的哼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了客堂。 这个老僧见丁珂儿走了,便卧于榻上,只是一会便打起了鼾声。 可是奇怪的是,乐文听到老僧打的鼾声是一种很有节奏,如同弹奏古筝一般的悦耳之音。 而传入龙超耳中的鼾声却是如同噪音一般的刺耳之声,听的他是心烦意乱,只是提议在客堂呆了一会,便骂咧咧的转身离开了。 “什么破玩意,我还以为这老和尚真的如俺哥哥说的那般神奇呢,想来也不过是故弄玄虚罢了!” 龙超满心不悦的从客堂走了出来,再看看乐文悠然自得的盘膝于蒲团之上,微闭双目,犹如进入佳境一般,让他大为疑惑不解。 第八十八章 书生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老僧的鼾声传入乐文耳中的首先是一曲《高山流水》,曲调优美,犹如天籁之音,让乐文竟然有些陶醉其中。 传说先秦的琴师伯牙一次在荒山野地弹琴,樵夫钟子期竟能领会这是描绘“峨峨兮若泰山”和“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惊道:“善哉,子之心而与吾心同。”钟子期死后,伯牙痛失知音,摔琴绝弦,终身不弹,故有高山流水之曲。 在乐文听到美妙之处,老僧的鼾声紧接着又变成了一曲《平沙落雁》,旋律起而又伏,绵延不断,优美动听,基调静美,但静中有动,犹如盖取其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也有回翔瞻顾之情,上下颉颃之态,翔而后集之象,惊而复起之神,既落则沙平水远,意适心闲,朋侣无猜,雌雄有叙。 听罢一曲《平沙落雁》,让乐文有种意气风发之感,以为老僧不再打鼾了,谁知只是寂静了片刻,又接着来了一曲绝响《广陵散》,曲中贯注着一种愤慨不屈的浩然之气,纷披灿烂,戈矛纵横,让人热血沸腾。 话说《广陵散》的来历是根据《晋书》记载,此曲乃嵇康游玩洛西时,为一古人所赠,而《太平广记》里更有一则神鬼传奇,说的是嵇康好琴,有一次,嵇康夜宿月华亭,夜不能寝,起坐抚琴,琴声优雅,打动一幽灵,那幽灵遂传《广陵散》于嵇康,更与嵇康约定:此曲不得教人。公元263年,嵇康为司马昭所害。临死前,嵇康俱不伤感,唯叹惋:“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 当乐文随着曲声,犹如在战场纵横厮杀之事,老僧的鼾声戛然而止,让乐文也从这种幻境中脱然而出,不禁缓缓睁开双眼,看到那位老僧已经醒来,正在微笑看着他。 “阿弥陀佛,施主,你可有听到老衲的鼾声?”老僧站起身来,对乐文施礼一礼,迟疑的问道。 乐文现在简直对这位老僧赞佩不已,颔首连声道:“世人传言大师天生异禀,今日得见,果不其然,在下很是佩服。” “诶,哥哥,莫要被这妖僧给骗了,想必定是他给你的那粒药丸有问题,要不然他的鼾声传入我的耳中,却是刺耳的噪音?”这时龙超和丁珂儿见老僧已经醒来,也走了进来。 “阿弥陀佛,明镜非台,菩提无树,思之不得,寻之奈何,皆为心之所向,怎堪万象皆空,心象有则有,心象无则无。”老僧面对龙超的质疑,微微一笑,阐明道。 “哦?这么说,是因为在下听到的鼾声,并非是耳朵听到的,而是心中听到的,心中觉得大师的鼾声犹如琴音一般美妙,那么就会觉得如此,反之则会截然相反?”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若有所思道。 “施主所言极是,老衲正是此意。”老僧颔首点头道。 丁珂儿挑眉一笑,嗤之以鼻道:“本姑娘还以为你这老和尚有什么大本事呢,原来也就是故弄玄虚罢了。” 乐文一摆手,淡淡道:“诶,这位大师佛法高深,岂是吾等小辈所能洞悉的。” “哼……说的好像你就是小和尚似得。”丁珂儿瞥了一眼乐文,哼声道。 其实乐文在这位老僧睡觉打呼噜时,听入耳中的的确是像弹奏琴声一般有节奏的妙曲,可是到底是为什么,他也不知其所以然,也许真如老僧所说的那样吧。 不管怎么样,乐文还是觉得不虚来此寻访一番,大感佛理之奥妙无穷,博大精深。 于是乐文和老僧告辞后,在阜城调养了两日,三人便又继续赶路了。 三人来到肃宁城时,已是正午,正值腹中饥饿,听说此城有一位秀才出身的书生因为多次落榜而心灰意冷,由于他喜爱下厨,他并非专业的厨师,炒菜做饭仅仅是业余爱好,但是,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揣摩,竟然练出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而且厨艺之高,可与庖丁媲美,便靠着这点名气在城中开了一家酒馆,生意也是极好。 史上刀工最好的厨师是哪一个,倘若把这个名头冠于庖丁头上,估计大家都不会反对,庖丁经过19年的刻苦修炼,宰了几千头牛之后,终于练成了化繁为简,举重若轻,游刃有余的好功夫,赢得了帝王的嘉奖,后人,也常用庖丁解牛这个成语来作为技艺神妙的典型,千百年来,似乎无人能出其右。 而此人的厨艺竟然能与庖丁媲美,即便只是赞赏之言,想必也不会太差,于是乐文三人便抱着想美餐一顿的想法,经过打听,七拐八拐的来到了这家小酒馆。 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家酒馆便是如此,虽然比较难找,但是酒馆的楼上和楼下都已客满,还好他们只是稍等了片刻,在靠近厨房处的那张桌子上的人便吃完离开了。 店小二简单收拾了一下桌椅,三人点了一些酒菜,便坐在椅子上等待这位能于庖丁媲美的秀才厨师到底厨艺如何了。 乐文的座位刚好正对着厨房门口,看到厨房里有一个书生摸样的厨师,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可是操起刀来,精气神却非同寻常,有一种超乎寻常的自信,从他的四肢百骸散发出来,简直有睥睨天下之感,他身手迅捷,手起刀落之间便把一条鳕鱼肉食肉,刺是刺的给分离了开来,仿佛暗合着宇宙间的某种自然的节律,恍若鬼斧神工尽在于此。 可是当乐文心中对这个秀才厨师的厨艺之高,连连惊奇的时候,却只听得耳边一声震耳欲聋的霹雳响起,那堆在食案上的雪白的鱼鲙,竟然都化为蝴蝶,振翅而飞。 酒馆里在座的客人都听到了这阵霹雳般的响声,还以为厨房里发生了什么事呢,连忙起身来到厨房 想看看到底是怎么了。 可是当这群客人看到从厨房里飞出来的一群雪白色蝴蝶时,脸上都是露出一脸惊异之色。 第八十九章 夜枭1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怎么会这样?”秀才神厨望着空空如也的食案,如梦初醒,他又惊又惧。 “啪……” 秀才神厨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将手中的刀一折两断。 乐文也是看的目瞪口呆,连龙超都眨了眨眼,不敢置信的说道:“乖乖,这厨师手劲可真不小。” “我谭嘉德对天发誓,从此金盆洗手,终此一生,再不踏入厨房一步。”秀才神厨把断刀扔到地上竟然伸出三指手指对天发起誓来。 乐文翻了个白眼,无语了,他们刚来到这里想尝尝这个神厨的手艺,他就洗手不干了,这叫什么事啊,难道是他们没有口福吗…… “喂,你这个秀才厨师,怎么能说金盆洗手就金盆洗手了?我们等了半晌,不是白等了吗?”丁珂儿白了一眼这个秀才神厨,嗔怒道。 一些围观的客人也嘟囔道:“是啊,你不以后不做了,我们以后恐怕再也吃不到你做的美味佳肴了。” 秀才神厨没有答话,只是自言自语道:“有道是天妒红颜,难道,天亦妒我?” 有些人就说了:“莫非是连天上的龙神都垂涎三尺这个秀才神厨的厨艺,案板上的那些翩翩飞去的鱼鲙,都飞进了在天上兴云布雨的蛟龙口中?” 到底如何,其实谁都不得而知,不过这位秀才神厨为此就金盆洗手,委实有些可惜了。 乐文三人扫兴的走出酒馆,又随便找了家小酒馆随便把肚子给填饱了,三人便赶马出了肃宁城。 三人在官道上赶路天色已黑,路两边荒草丛生,柳树的枝条倒垂下来,在路面上留下浓重的阴影,野地里,传来阵阵昆虫和不知名鸟类的鸣声,灌进耳朵里,总有那么点凄厉的感觉。 这让人总觉得心里有些发毛,乐文三人扬鞭打马,想借着头顶的月光,赶到任丘城,北方十月的晚上,冷风凌厉,在野外露宿实在是让人有点吃不消。 蹄声踏踏,溅起阵阵飞灰,任丘城上的灯火,已经远远在望了,乐文心中暗喜,更是腿上用劲,不断催马前行。 走着走着,就觉得周围越来越黑,刚才还能隐隐约约看到的官道,现在,已经是一团漆黑了,乐文心中疑惑,还有点惶恐,无意间抬头望了望天,原来是月亮隐入了云层里。 “喂,乐文,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看不到管道了?”丁珂儿望着前方一片漆黑,一脸疑惑的拍了一下乐文道。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的确有些诡异。”乐文凝神静气,沉声道。 龙超不在乎的哈哈一笑道:“嫂子怕什么,不过是月亮被云遮住罢了。” “谁怕了,我只不过是觉得有些古怪。”丁珂儿瞥了一眼龙超,幽幽道。 说完不禁又往乐文背部靠了靠,乐文只觉两团娇柔在他的背部挤压着,身后传来一丝丝的柔软和暖意。 丁珂儿觉得在这如同墨染一般的冷夜里,有身前的乐文和胯下的这匹马的依傍,从马身上传来的温热的气息,也使她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些,不知道怎么了,她往常独自夜行也没有这种让她觉得诡异的气氛。 她的心情刚刚宁定了一会儿,冷不防,头顶有一阵夜枭的鸣叫掠过他们的耳畔,那声音难听得刺耳,如同锋利的刀片一样,一下一下地刮着她的耳膜。 “啊……可恶的夜枭。”丁珂儿抬头看了看从他们头顶掠过的夜枭,嗔骂道。 本来以为这只夜枭只不过也是无意从他们头顶掠过,谁料,头顶的夜枭却不依不饶,紧紧尾随其后,在他们的头顶飞来飞去。 乐文心道:“难道,这丑恶的鸟类是在向我们传递什么不祥的信息,或者,它就是恶魔的使者,会给我们带来不幸……” 丁珂儿心中烦恶,当夜枭再次飞过她的头顶时,她举起手中的黑金剑,劈头盖脑地朝夜枭砍去。 黑金剑一举中夜枭,那夜枭惊叫一声,扑棱了两下翅膀,一个跟头从头顶跌落下来,鲜红的血,落了他们一身。 “让你再乱飞。”丁珂儿见夜枭被她一剑劈落到了草丛里,脸上露出一丝得意道。 “……丁珂儿,你怎么乱砍啊,现在好了,衣服上沾了这么多血。”乐文用手擦了擦衣服上的血滴,但是血滴已经渗入衣服里,看来这件刚买来的衣服算是作废了。 “要你管,本女侠砍了这只臭鸟,心里高兴。”丁珂儿也觉得她这么一搞,两人的衣服又要再换一套了,有些理亏,但是嘴上却不甘示弱道。 龙超只是看着两人,在一旁哈哈一笑。 乐文无奈的摇了摇头,勒停了马,翻身下来,来到夜枭坠落的地方,把它从草丛里捡起来,检查了一下,发现那夜枭已经气绝,脑袋耷拉下来,那曾经自由翱翔的双翅,再也不能飞了。 乐文长叹一声:“唉,不知道这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他在路边挖了一个坑,把这只夜枭埋了,然后骑上马背,三人继续往前走。 走了一段路之后,就见迎面来了一队人马,走得甚是迅疾,这几个人气势汹汹,个个张弓拔刀,看身上的服色,似是城里的捕快。 狭路相逢,窄窄的官道,容不下那么多人并行,乐文虽然身为巡检使,但是也不像多惹事端,便和龙超使了个眼色,把马停在路边,想让这群捕快先过,等他们过去以后,他们再走,那队人马走到他的身边,错身的一刹那,为首的一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乐文和丁珂儿一番,目光犀利,好像是在探究什么。 正在此时,月亮又从云层里露出了脸,明晃晃的,照着乐文三人和这一队捕快。 “你们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为首那人突然问道,声音冷冷的,好像是在审问犯人似得。 乐文心里直翻白眼,心道:“好了,这下看来是祸了……” 乐文还没开口,丁珂儿抢先说道:“我们身上的血,是夜枭身上的,方才,有一只夜枭在我们头上飞,本姑娘用剑把它打死了,那扁毛畜生身上的血落了我们一身,这就是它身上的血!” “什么?夜枭的血……哈哈,你哄三岁小孩呢!”其余的捕快也在旁边嘲笑道。 第九十章 祸从天降(二)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本来不想揭示自己的身份,但是现在看来是百口莫辩了,只能从怀里掏出一个官印,放在为首那个捕快眼前道:“本官乃是上海巡检使,我们的确是路过此地时,杀死了一只夜枭,才弄了一身血。” 为首的捕快一看乐文手里的官印,连忙拱手施礼道:“原来是巡检使大人,下官是任丘县副巡检使郭元松,不过今日城里发生了一桩杀人案,下官出城正为此事而来,还望大人能够予以配合。” 乐文淡淡一笑道:“嗯?杀人案?好吧,既然你们不信,我带你们去看,把那只夜枭挖出来,你们就知道我所言肺虚了!” “好,那下官就冒犯了!” 这个副巡检使郭元松对后面的捕快使了个眼色,一行人便在乐文三人的带领之下,来到乐文方才掩埋夜枭的地点。 “就是这里,你们挖吧。”乐文指了指刚才埋夜枭的地方说道。 捕快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就开始挖。 挖了几下,就听一个捕快惊喜地叫了一声: “头儿!快看,这是什么!”众捕快纷纷把脑袋凑了上去。 “哈哈哈哈——真乃天助我也!”那副巡检使郭元松露出一副兴奋的表情,他回转身子,对众捕快喊道:“他们就是杀人凶手,快拿起他们。” 乐文在他刚刚掩埋猫头鹰的那个地方看了一看,那里面竟然出现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那颗人头双眼紧闭,嘴唇微张,头发凌乱,看起来好像刚死去不久。 “啊?”乐文看到这一幕,也是一阵惊异,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慌不忙的解释道:“本官身上的血迹,的确是夜枭身上溅落的,还望你们能够明察!” 副巡检使郭元松奸也一改对乐文的恭敬之色,奸笑道:“哼哼!夜枭在哪儿啊?人头都挖出来了,你嘴硬不承认!看来,不把你们三个抓起来押送到公堂,你们是不会老老实实地招供了!” “你们谁敢动我哥哥一根汗毛!”龙超一把揪住郭元松的衣领,虎目圆睁,大喝道。 乐文一摆手,呵斥道:“龙超,放下他,我们随他去便是。” 原来,就在这一天,任丘城里有个人被贼人所害,官府发现时,死者的身子还在,脑袋却不知去向,任丘县令限捕快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丢失的人头找到,否则,既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也无法着手破案。 捕快们得了令之后,立马在任丘城内外巡逻,时时刻刻搜寻关于这个案子的蛛丝马迹,他们累得人困马乏,都快把任丘城翻个底朝天了,也不见那个人头的影儿,结果,今天晚上,在官道上巡逻时,人赃俱获,这些人怎能不欢欣雀跃。 乐文三人被带到了县衙,任丘县令,宋县令得知乐文是上海巡检使,便问道:“你身为巡检使,为何知法犯法啊?” “下官实在是冤枉啊,事情太过巧合,下官一时也解释不清,不过下官想问下大人可知那个死者是何人吗?”乐文对宋县令拱手施礼道。 宋县令听到这个,也是微微一愣,刚开始他也认为乐文三人是凶手,但是却把最重要的线索给忘了,于是对旁边的副巡检使郭元松开口问道:“元松啊,你可知这个死者是谁吗?” “回大人,经属下打听,这名死者名叫祁经生,家住城南。”郭元松对宋县令拱了拱手回道。 “哦?那你可知这个叫祁经生的可有什么家人?又和谁有过怨仇吗?”宋县令问道。 “回大人,这个祁经生是一个孤身一身的单身汉,至于他和谁有过怨仇,属下就不得而知了。”副巡检郭元松回道。 “哦?这样啊……”宋县令听到副巡检郭元松的话,也觉得此事有些蹊跷,如果乐文他们杀了人,怎么还会明目张胆的带着血来任丘城,于是看了一眼乐文,不置可否的说道。 乐文当然知道宋县令是什么意思,于是对宋县令拱手道:“可否能容下官三日时间,下官如诺抓不到凶手,再拿下官等人问罪可否? 宋县令沉声片刻,缓缓道:“三日?好吧,不过只能由你一人去,其他两人必须留在这里做质。” “多谢大人成全。”乐文拱手称谢。 “文哥,你一个人去找凶手如遇危险可怎么办,不行,兄弟要和你一起去。”龙超恐乐文一个去抓凶手,如遇个什么好歹可怎么办,有些不放心的上前对乐文说道。 乐文淡淡一笑道:“你们就放心吧,只要这个凶手不是什么高手,如若能够寻到他,想要抓住他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事已至此,即便两人为乐文担心,但是也无能为力,只能期盼乐文能够平安顺利抓到凶手才好。 “哥哥保重……” “喂,这把剑你拿着,你一定要保重啊。” “嗯,我去了,保重……” 乐文接过丁珂儿递过来的黑金剑,和龙超、丁珂儿告别后,把身上带血的衣服换掉后,便走出县衙。 任丘城不算太大,只要这个凶手没有逃出城去,找起来就不会太过困难,还是先去城南打听下这个死者有什么仇人吧。 乐文来到城南,经过打听来到一处破茅草屋外。 “请问这位大婶,你可知祁经生是否住在此处?”乐文走到一户人家门前,对一个正在淘米的一个妇人问道。 妇人看了一眼乐文,看乐文不像什么坏人,便随口说道:“你是说那个单身汉啊,他的确是住在这里,不过这两天都没有见过他了,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乐文不想说出实情,惊动这个妇人,于是谎称道:“哦,我和他是旧识,你知道他和什么人有密切来往吗?” “密切来往?这个人也没什么朋友,要说和谁有密切来往,那就是和城外住的一个姓全的屠户经常来往。”妇人不知乐文问此话是何意,想了半晌,才缓缓的开口说道。 “城外?那你可知这个全屠户住在城外哪里吗?”乐文没想到这个死者竟然会和一个屠户有经常来往,城外这么大,还是问清楚好。 第九十一章 祸从天降(三)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那个张屠户住在城东门外三里处,一直往前走那里有颗百年老槐树,到了老槐树那里你肯定能听到猪叫的。”妇人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多谢大婶了。” 乐文谢过妇人后,便照妇人的指示,走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来到一颗百年老槐树下。 “嗷呜……嗷呜……” 刚来到这个老槐树下,便听到凄惨的杀猪声,乐文随着杀猪声,来到一个臭烘烘的猪圈附近。 看到一个长相凶恶的屠户正在拿着刀杀猪,猪血溅了他一身。 屠户看到乐文在看他杀猪,有些疑惑的问道:“你在看啥?” “在下是祁经生的旧识,不知阁下可是全屠户吗?”乐文对屠户拱了拱手说道。 “旧识?你找俺有啥事吗?”张屠户狐疑的看了看乐文,然后问道。 “哦,在下听说你和祁经生经常来往,不知你们是什么关系?”乐文不置可否的问道。 “呵呵,什么关系?俺和他是儿时好友,诶?你问这个是做什么啊?”张屠户不解道。 “儿时好友……那你可知祁经生如今已经死了?”乐文直言不讳,想看看这个全屠户会有什么表情。 张屠户一听到祁经生死了,露出一副很奇怪的表情,想都没想就拿起沾满猪血的刀要去砍乐文。 “诶?你这是何意?” 乐文一看张屠户的举动完全出乎他的想象之外,连忙往后躲闪,虽然他带着黑金剑,但是事情没有问明,他不能贸然动手伤及无辜,黑金剑削铁如泥,稍有不慎,便能把张屠户给砍死。 要是这个张屠户知道乐文是官,即便借他几个胆,他也不敢去砍乐文,按大明律平民敢对官员动刀,不管伤没伤到都是死路一条。 “你这个挨千刀的,竟敢咒骂俺的好兄弟,你是想找死不成!”张屠户一边追着乐文,一边骂道。 “唉唉唉,你等等,听我说。”乐文一阵冷汗啊,这家伙是装的,还是真的和祁经生关系真的那么好啊。 张屠户听到乐文的喊声,止住了脚步,手里握着刀,指着乐文骂道:“你今天讲明了便罢,要是胡言乱语,今天俺先把你当猪给宰了。” 乐文看着这个张屠户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真想暴揍他一顿,不过现在是要办案,还是深吸了一口气,压了压腹中的火气,淡淡道:“在下说的是事实,你的好友祁经生在昨晚的确被人杀了,然后头也被人砍了。” “什……么?”张屠户见乐文并不像信口胡说,站在原地愣了半晌,两道眼泪不知不觉的从他的眼角流了出来,缓缓开口说道:“那他现在的尸体呢?” “尸体在任丘城中,不过现在官府还没有对外公布。”乐文看张屠户悲伤的表情和刚才的反应,并不像作假,淡淡说道。 “既然没对外公布,你又是如何知道的?莫非……”张屠户好像知道了什么,不敢相信的盯着乐文说道。 “是,本官是上海巡检使,不过这件案子却掺连到了本官,官府让本官限时破案。【ㄨ】”乐文也不想再隐瞒什么了,便直接了当的把实情说了。 “上海巡检使?”张屠户挠了挠头皮,还在想上海是哪呢,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过呢,不过巡检使他是知道的,连忙跪下叩首道:“小民不知是大人驾到,还用刀砍大人,请大人制小民死罪。” 乐文摆摆手说道:“不知者无罪,你起身吧,本官来此是想问你有些事情的。” 张屠户见乐文并不怪罪他,便起身说道:“谢谢大人饶恕小民,不知大人有何吩咐,小民一定知无不言。” “嗯,你可知祁经生有什么仇人没有?”乐文点点头,淡淡道。 “仇人?”张屠户低头想了一下,然后想起了前几天他和祁经生的对话,一拍脑门道:“诶,倒是没听说过,不过前几天他和俺提起过一件事?” “什么事?快说。”乐文急切的问道。 张屠户想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前几日听他说,他想对任丘城东的李家小女提亲,不过有一家人也看上了李家小女,不过李家小女却看不上那家人,她看上的是打小就认识的祁经生,那家人得知后对此很是不满,还因此和祁经生发生看一些口角,两人还差点打起来。” “哦?那你可知那家人是谁?”乐文好像找了到一点线索,连忙问道。 “好像是一个叫魏邹的,这个人向来欺男霸女,作威作福惯了,从来不把别人看到眼里。”张屠户沉声片刻道。 “嗯,那你与本官一起去任丘城吧,回到县衙,你随本官做个口供。”乐文看事情有了些眉目,对张屠户说道。 “好,大人先等等小民,小民先去换下衣服把门锁上。”张屠户点头答应,便要进屋换衣服。 在去任丘城的路上,乐文才了解到,这个张屠户和死者祁经生关系一直都很好,后来因为他在城中养猪地方不够,而且杀猪的叫声,吵的附近居民怨声载道,所以才搬到了城外居住。 虽然他搬到了城外,可是两人还是经常来往,前两天他们两个还在一起玩来着,没想到转眼便阴阳两隔了,这让他叹息不已,祁经生的死对他来说打击很大,犹如痛失一臂一般,让人惋惜。 乐文也是一肚子苦水,他一个过路的,平白无故摊上这么一件案子,要不是他身为巡检使,恐怕早就把他给治罪了,哪里轮的着他有什么辩解,还允许他一个嫌犯,出来破案。 那个宋县令也并不是觉得乐文是个巡检使,就比别人宽松了,而正是因为乐文是巡检使的身份,才想让乐文去查一下这个案子,因为宋县令只不过是一介腐儒,古代大多数都是死读八股文的书呆子,哪里会破什么案子,倒是用乐文破案,有两好。 第一好是,他也觉得此事蹊跷,凶手也不像是乐文他们,而且乐文是官,并非一介草民,不能草草了事,必须要让乐文无话可说,才能拿乐文法办。 第二好是,乐文如果能破案成功,找出真正的凶手,那么功劳还归宋县令,如果乐文找不到真正的凶手,那么乐文他们就只能当替罪羊了。 第九十二章 祸从天降(四)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带着张屠户来到任丘县衙,宋县令还以为乐文抓到了凶手,谁知道张屠户只是个人证罢了。 “乐巡检啊,此人所言也只不过是猜测之言而已,不能作为证据啊!”宋县令听完张屠户说的,摇了摇头说道。 “可是,这也是唯一的线索啊,还望大人能给与下官一些权利,让下官来办理此案。”乐文对宋县令拱手施礼道。 “你来办理此案?也好。”宋县令沉思片刻,又对副巡检郭元松说道:“元松啊,你就暂且听从乐巡检的指示吧,如果你能帮本县破了此案,那么一直空缺的正巡检的位置,本县会向上面禀报由你来担任,如何?” 由于任丘县的正巡检在几个月前不幸逝世,宋县令也没什么好的人选,便一直耽搁着了。 如今副巡检郭元松一听,如果能破了此案,他就能升为正巡检了,这可是件美事啊,不管凶手到底是谁,反正到最后有乐文三人做替罪羊,他看来是升官升定了,不过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好的。 于是上前连声回道:“大人,属下一定不负大人所望。” “嗯,那下面你就听从乐巡检的吩咐吧。”宋县令点点头,看了下乐文道。 乐文觉得还真有意思,当官的和平民的待遇就是不一样,当官的即使有罪,如果没有切实证据,也不能随便把他怎么样,让他更没想到的是,这个宋县令还真听他的,让他一个有嫌疑的人,支配他手下的官吏,呵呵,有趣。 乐文先吩咐副巡检使郭元松去把嫌犯魏邹带到公堂,郭副巡检虽然对乐文一个身负嫌疑之人的命令有些不爽,可是既然宋大人吩咐了,便只能听从乐文的命令。 没一会,郭副巡检和衙役押着一个黑壮大汉来到公堂。 黑壮大汉来到公堂便对宋县令跪下叩首。 宋县令一怕惊堂木,大喝道:“嫌犯魏邹,你可知罪。” 魏邹被宋县令这一嗓子吼的,浑身直打哆嗦,颤抖着声音,吞吞吐吐道:“小……民不……知。” “乐巡检,下面事情本县就交托给你了。【ㄨ】”宋县令对堂下的乐文使了个眼色说道。 “是,大人。” 乐文对宋县令拱了拱手,然后绕着嫌犯魏邹转了一圈,才悠悠道:“嫌犯魏邹,你前几日可否与祁经生发生过口角,甚至你们二人差点打起来?” 魏邹听到此事,擦了擦额角的汗,对乐文叩首道:“小民是和这个祁经生发生过口角,可是也没有真的打起来,难道这也犯法吗?” “呵呵,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啊?难道你不知祁经生在昨天已经被人杀害了吗?”乐文听到魏邹的话,觉得这个人还有点意思,呵呵冷笑道。 “什么?他死了?”魏邹不敢相信的抬头望了望乐文,然后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连忙磕头哭诉道:“小民真的不知祁经生已经死了啊,小民也只不过是和他发生了一些口角,并无害他之心啊。” “哼,你还想狡辩不成?看来不给你点苦头吃,你是不会招了。”乐文哼了一声,厉声说道:“把他拉下去仗刑五十,看他招是不招。” “啊?仗刑五十?”魏邹听到仗刑五十差点没当场晕倒,连声哭诉道:“大人,饶命啊,小民实在是冤枉啊。” 衙役接到乐文的吩咐,便拉着魏邹走出了公堂,在外面打了起来,乐文也跟着走了出来。 乐文其实也觉得这个魏邹可能真的不是凶手,但是他也是唯一的线索,如果不来点硬的,看来很难看出这个魏邹到底所言是否属实,而且听张屠户说这个魏邹是个欺男霸女的恶人,即使打错了,教训他一下也是应该的。 “啊……大人,小民真的没有害祁经生啊……啊” “小民真的是冤枉的啊……” 打了有二十仗,可是魏邹还是一副打死不认的样子,乐文便对衙役一摆手道:“好了,先把他拉到公堂上,本官再审问他一番。” “是,大人。” 衙役把魏邹拉到公堂之上,魏邹满脸泪水,哭诉道:“大人,小民真的是冤枉的啊。” “那你说如果不是你,那又会是谁呢?”乐文看了一眼魏邹,呵斥道。 魏邹爬下地上,沉吟片刻,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道:“前几日,小民和祁经生争吵时,祁经生说要拿他邻居家的火铳打死小民,小民当时还以为他是开玩笑,没想到,小民没被他打死,反而他自己却死了。” 火铳在明代并不是什么违禁物,喜欢打猎的人,只要手里有钱,就会买一把用来打猎,不过因为价格昂贵,一般是很少买的起,有些也是上辈人传下来的。 “什么?火铳……”乐文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然后对堂上宋县令拱手问道:“大人,死者的尸体是直接被砍头致死,还是先被杀死,然后再砍掉的头?” 宋县令想了一会,然后说道:“死者好像是被用火铳打死的,然后再被削去了头颅。” 果然如此,其实被火铳打死并不稀奇,但是刚开始死者的邻居,那个妇人定好像是知道什么,所以她故意误导乐文,让乐文去认为张屠户才是凶手。 而死者生前曾和魏邹发生口角时说,他要拿他邻居的火铳打死魏邹,那么是不是因为死者想要借他邻居的火铳,而他邻居不肯借他,无意间被火铳打死了呢…… 不过这都只不过是猜测罢了,还是让郭副巡检带死者的邻居来公堂之上审问一番,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没一会,郭副巡检便带着一男一女两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来到了公堂之上。 乐文一看那个妇人正是他先前去死者茅草屋时,见到的那个妇人,那个妇人也看到了乐文,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便低着头,跪在地上,不敢抬眼看乐文一下。 这对夫妇把姓名通报一般,原来这个妇人是李氏,而她的相公叫做洪大虎。 “犯妇,你可还认得本官?”乐文走到李氏身前说道。 李氏头也不抬的说道:“大人,请恕民妇眼拙,实在是记不得了。” 第九十三章 祸从天降(五)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翻了个白眼,冷笑道:“呵呵,你这妇人倒挺是健忘,才这么短的时间,你就不记得本官了?” 那个李氏的相公洪大虎抬头看了看乐文,又低头和他的娘子对视了一下,然后开脱道:“小民的娘子,的确是很健忘的,请大人勿要怪罪。” “好,既然如此,那本官就来问你,你家是否有火铳?”乐文也懒得和他争辩什么,便单刀直入的问道。 “火铳……”洪大虎听到火铳这两个字,不禁为之呆了一呆,然后磕头道:“小民家中的确有祖父传下来的火铳。” “嗯,那本官问你,死者祁经生是否去你家向你借过火铳?”乐文点点头,又问道。 洪大虎爬在地上,沉吟半晌才回道:“……是……借过。” “哦,你难道也知道祁经生已经死了?”乐文眼中露出一丝讥讽,笑道。 洪大虎听到这个,好像知道了什么,他低头和李氏对望了一眼,然后连声道:“小民不知啊,那祁经生向小民借火铳,可是火铳乃是小民的传家之物,怎可轻易借予外人……” 乐文冷笑道:“呵呵,你还狡辩,如今城内除了堂内之人,并无他人知道祁经生已经死了,而刚才我提及死者祁经生,你并没什么反应,如若不是你本来就知道祁经生已经死了,怎么会有一副本来就如此的表情。” 洪大虎听到乐文的话语,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狡辩了,他突然哈哈一笑道:“哈哈,既然被大人看穿了,那小民也不想狡辩什么了,不错,那祁经生想要向小民借火铳……” “相公,你疯了不成,怎么胡言乱语!”李氏见他相公竟然想把实情和盘托出,连忙用手捂住他相公的嘴。 洪大虎把李氏推开,然后继续说道:“本来火铳就是小民的传家之物,便开口拒绝了,谁知那祁经生不依不饶,竟然不借他,他就不走了,还要躲小民手中的火铳,本来当日小民心中烦闷刚饮酒回到家中,小民便借着酒劲,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便用火铳给了他一枪。” 乐文没想到这个案子如此曲折,本来以为会有什么惊天的秘密,没想到只不过是人的一念之间而已。 但是乐文还是觉得后面的疑点很多,他为什么要把尸体的头颅和身体分开,又为什么乐文埋夜枭的地方,刚好是这个洪大虎埋死者头颅的地方,这让他很是疑惑不解。 乐文又经过一番审问,才知道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一切也只不过是凑巧罢了,洪大虎把死者祁经生杀死后,怕尸体被发现,便把尸体的头颅给砍掉了,这样即便官府发现尸体,也不会知道尸体是何人,而且祁经生孤身一人,即便他消失了,也不会有人报官,别人只会认为他可能去了别的城镇了,而不会认为这个人是已经死掉了。 凑巧的是,冥冥之中是那只夜枭引诱乐文他们把这个谜底解开,而乐文刚把把夜枭的尸体,同样埋在了死者的头颅旁边,而乐文带着捕快们去挖夜枭的时候,也只是大概记得当时埋夜枭尸体的方位罢了,谁知道捕快们却刚好挖到了死者的头颅。 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件巧事又偏偏让乐文他们遇到了,要是让普通小民遇到,恐怕也只是多了一个替死鬼罢了。 不过那个妇人李氏实在是有够狡猾,她唯恐真相被人揭露,便每日在门前观望,怕有人去找死者,可是她却刚好弄巧成拙,如诺她当时没有在门前,乐文也可能就打听不到张屠户这个线索了,没了张屠户这个线索,也就没了那个欺男霸女的魏邹的线索了,没了魏邹的线索,自然也就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一波三折,事情才算是真相大白,本来丁珂儿和龙超以为要被官府关押几天呢,谁知道只不过是几个时辰的时间,他们便被放出来了,害的他们虚惊一场。 乐文三人被宋县令款请招待了一顿,便离开了任丘县,继续赶路,前往兴济城。 传说兴济城出过一位传奇的皇后娘娘,这位皇后娘娘从生下来就没头发,请遍名医治疗,但毫无起色。而她本人却喜欢抱只鸡东家串、西家溜,没有一时闲。因长了一头秃疮,谁见了都腻歪,人送外号“秃丫头”。 更令人惊奇的是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走到街上,秃丫头碰见厚道生意人,张口一句“今儿个好买卖”,果然这一天能赚几个钱;碰到吝啬的,秃丫头一句“今儿个甭想开张”,果然一天也没主顾。每年春天,秃丫头会对父亲说出今年庄稼收什么什么,等到秋后,她的预言竟能一一应验。 他父亲张峦闲时常到附近寺庙找和尚下棋聊天,每到饭时秃丫头母亲便让她喊爹回家吃饭。一天和尚做了一个梦,梦见庙里供奉的神仙对和尚说:“请你不要让秃丫头到寺庙来了,每次来时我们都得对她打躬行礼,我们这泥塑金身经不住这么折腾。” 和尚醒来查看这泥塑神像果然有掉漆开裂处,和尚把所梦之事说于张峦。张峦也感到奇怪,暗自思忖:“莫非小女真别有一番造化?” 成化年间,宪宗要亲自为儿子选妃,钦天监夜观天象后禀报皇上:“太子妃当出在京城以南,车上树,牛上房,骑龙抱凤是娘娘。” 皇上闻报,旋即拟旨,派员沿京杭大运河乘船南下,选召娘娘。选妃的钦差到达兴济境内,来看热闹的百姓们水泄不通。村妇收起纺车,又怕被踩坏,随手挂在了树上;牧童顾不上牛儿,鼓乐声惊得牛乱跑,一惊竟然跑上了屋顶。 秃丫头怎么也挤不近前,怀里抱着鸡,又舍不得撒把,于是就爬到墙头上,伸着脖子往下瞧。选妃的官员看到如此的景象联想到钦天监所言的征兆“车上树,牛上房,骑龙抱凤是娘娘”一一对上了碴儿,于是统统跪在墙下,口称“贵人请上轿”。 但是一看这丫头,又秃又脏,有失体统,于是几个年老的太监领秃丫头到河边去洗脸。这一下可了不得,待到秃丫头来到河边,捧水这么一洗,秃疮嘎巴全掉了下来,露出了满头的乌发。 再看脸上那真是娇若芙蓉,灿如桃花,再没有一点疯癫样。 人们都说那是神仙戴上的面罩,为的是不让她露出真容。后来后世人就把娘娘还金身的地方,称为“龙窝”。 随后船队出发驶向北京,途经兴济北的张二庄时,张娘娘扎耳朵眼,后该村就叫扎耳庄,后演变成了张二庄,就这样张娘娘踏入了宫门,历经弘治、正德、嘉靖三朝。 第九十四章 兵器铺 那两名被乐文三人打的吓破了胆的刺客,在一路上想着该如何回去和黄儒复命,犹犹豫豫的回到了真定黄儒府。 “你们这两个废物,还有脸回来!” 黄儒看到他派出去的十多名刺客,任务没有完成,竟然只剩下这两名狼狈的逃了回来,连刺客首领都命丧当场,有些不能置信的在这两名刺客身前徘徊了两圈,然后伸出手指,指着这两名刺客狠狠骂道。 “大人,小的本也想一死了结了自己,可是小的还想用这有用之躯,日后好为大人效命,请给小的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吧。”这个刺客跪在地上磕头,一副哭腔道。 “是啊,是啊,大人,小的也是这么想的。”另一名刺客,也连忙附和道。 “哼……有用之躯?你们两个算什么有用之躯,倒不如死了算了。”黄儒哼了一声,然后好像想了什么,脸上显出一丝诡异之色,缓缓道:“好吧,既然你们俩个想要将功补过,那就给你们一个机会。” 说着黄儒在提笔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字,交给了刺客,说道:“知道了吗……” 两个刺客看到黄儒递过来的纸上写的几个字,脸显一丝喜色,连声道:“是,大人。” “嗯,还有一件事,你们两人在路上可有见过吴元成?” 黄儒又想到了,他先前派出去的少年刺客,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复命,难道也被乐文给杀了?不可能啊,那吴元成的轻功了得,一般人是很难抓到他的,可是都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他的任何消息,真是有些奇怪。 “吴元成……”刺客挠了挠头,想了一下,可是他们的确在路上没有见过吴元成,然后拱手回道:“小的在来回的路上,并没有见过他啊。” “是啊,是啊,这小子不会是叛变了吧?”另一个刺客随口说道。 “叛变?这不可能啊,那乐文有什么,吴元成投靠他,能有什么好处。”黄儒想都没想,就一口否决了。 “那小的就不知了。”刺客颔首回道。 “好了,这里没你们俩人的事了,你们下去吧。”黄儒一摆手,面无表情的说道。 “是,大人,小的告退。”两名刺客对黄儒拱了拱手,起身告退了。 其实黄儒口中所说的吴元成就是吴安全的原名,当时吴元成为了不暴露身份,想都没想就随便起给他自己起了个名字,可是他这个名字太过奇葩,起个名字叫安全本来是为了让乐文放心,可是他没把姓给改了,还用吴,就成了吴安全,这下倒好,弄巧成拙,成了不安全了。 “爹,乐文那小子,怎么还没死,这小子欺人太甚,爹您一定不能放过他啊。”黄玉翔这时从后屋走了进来,得知乐文还没有死,不甘心的说道。 “翔儿,这连为父都没想到啊,本来为父派了两波人马去杀乐文这小子,可是没想到,吴元成现在迟迟不归,连派出去的这十几名刺客都只剩这两个无能之辈逃跑了回来,其他全被乐文给杀了,真不知道乐文这小子到底有什么能耐。”黄儒被乐文耍的团团转,现在连派出的杀手都奈何不了乐文,他觉得乐文这小子还真有点意思。 “爹,您为何不直接给他安插个罪名,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还怕没有罪名治他得罪吗?”黄玉翔咬牙切齿道。 “你懂什么,这乐文是本次的乡试解元,而且现在身负官职,即便要给他安插罪名,也要有个来由才可,如果随便给他安插个罪名,那么上面如果查起来,可就麻烦了。”黄儒瞪了一眼黄玉翔,然后不慌不忙的说道。 “来由?那爹您可有什么好主意,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黄玉翔看黄儒气定神闲的样子,好像早有了什么好的注意了,便忙问道。 “呵呵,你无须多问,到时你自然便知。”黄儒抚了抚胡须,一副心有成竹的样子,呵呵笑道。 乐文三人在兴济城,丁珂儿想的暗器早已经用了,便想在城里的兵器铺里买些暗器防身。 “喂,店家,你这里都有什么暗器出售?”三人来到兵器铺,丁珂儿进门便对店家问道。 店家一脸笑眯眯的样子,拿出几种暗器说道:“喏,这是无影神针,这种暗器极为细巧,能杀人于无形。” 丁珂儿一般所用的暗器都是很普通的暗器,没想到这家兵器铺里竟然有这几种世间传闻中,却很少得见的暗器。 店家见丁珂儿只是看了看无影神针,并没有吭声,便又拿起一个三寸多长,笔杆粗细的暗器又介绍道:“然后这种是透骨子午钉,这种暗器练到家时,可随心所欲,疾逾闪电,比别的暗器更为霸道,铁布衫金种罩一类功夫也抵挡不住,一经射中,子时不见午时,午时不见子时,性命难保,是江湖上最厉害的暗器。” “透骨子午钉多少钱一枚啊?”丁珂儿觉得这种暗器威力比较大,便想问下价格,如果价格合理就多买一些。 “这位客官真有眼光,这种透骨子午钉乃是本店的畅销货啊,价格实惠,一枚只需一百五十文钱,如果您一次购买十枚本店就给你优惠,只需要一两银子就能购买十枚。”店家见丁珂儿像是想要买透骨子午钉高兴的说道。 “一枚一百五十文钱?这也太贵了吧……能不能便宜点啊?”丁珂儿一听到一枚就要一百五十文钱,惊讶的半捂着嘴说道。 店家见丁珂儿竟然觉得价格贵,但是他又不想便宜卖,便又给丁珂儿介绍起来一种价格相对便宜,但是利润却比透骨子午钉便宜的暗器来:“嗯,客官如果觉得透骨子午钉价格不满意,不如再看看这种名叫鸳鸯胆的暗器吧,这种暗器乃是雷门堡主盖九幽独门暗器,计有一双,昔年盖九幽曾倚仗此暗器配合蝴蝶双飞独门绝技,在武林中独领风骚,在与摇光殿主李天心争斗时,盖九幽重施故伎,却未得手,绝技被李天心所破。” 丁珂儿看着这枚状如鹅卵大小,扁平有刃,质为坚玉,四周打磨得十分薄锐的鸳鸯胆幽幽的问道:“哦,看起来好象不错的样子,那价格是多少钱一枚啊?” 第九十五章 小猴 “客官您真有眼光,这种暗器不贵,一枚只需八十文钱,一次购买二十枚鸳鸯胆,只需一两银子即可。”兵器谱掌柜看丁珂儿上钩了,连忙恭维道。 “……哦,那就买六十枚鸳鸯胆吧,刚好三两银子。”丁珂儿觉得还是鸳鸯胆比较划算,于是掏出三两银子准备买下二十枚鸳鸯胆。 乐文觉得这里面有猫腻,看似购买的越多越占便宜,其实一枚暗器价格肯定远远比一次购买的价格低,比如掌柜的说一两银子就能买二十枚鸳鸯胆,但是二十枚的价格如果按一枚八十文钱算,可就是一两六钱,但是掌柜的只收一两银子,无非就是想让买家多买而已。 但是这样就相当于一枚鸳鸯胆价格是五十文了,一下子少了三十文钱,不是有猫腻是什么,透骨子午钉和鸳鸯胆的价格相差都快一倍了,而掌柜的好像更想让丁珂儿买鸳鸯胆,想必透骨子午钉不管质量还是价格都要比鸳鸯胆实在,如果透骨子午钉的价格能搞到八十文钱一枚,那么就和鸳鸯胆的价格一样了,那么就可以和掌柜的商谈,透骨子午钉是否可以和鸳鸯胆一样,一两银子能购买二十枚了,那么就变成五十文一枚透骨子午钉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掌柜的一枚暗器价格最少能够赚二倍的价格,可谓是黑心奸商啊。 于是乐文淡淡一笑道:“且慢,我想问下掌柜的,透骨子午钉一枚八十文钱可卖否?” 本来掌柜的正喜滋滋的准备收下丁珂儿递过来的银子,可是丁珂儿见乐文要和掌柜的讨价还价,手上的动作为之一缓,又把银子收回了钱包里,把掌柜气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透骨子午钉一枚八十文钱?客官你莫不是在跟在下开玩笑?”掌柜的眼中露出一丝蔑视,看着乐文说道。 “我不是要买一枚,我是要买一百枚。”乐文摇摇头,淡淡一笑道。 “一百枚透骨子午钉?你如果要买一百枚,倒是可以给你按一百二十文钱一枚,一百枚就收你十两银子。”掌柜见乐文说要买一百枚,眼睛一亮,想了一下说道。 “哦,那么就是说,一枚暗器算是一百文钱了?”乐文说道。 掌柜的不知道乐文此话是何意,便随口说道:“是按一枚一百文钱算的。” “既然现在已经是一枚透骨子午钉一百文钱了,那么就按我说的一枚八十文钱,又如何呢?”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笑着说道。 “客官,话可不能这么说啊,这是你买的量大,才按这个价格算的。”掌柜的一听乐文的话,连忙解释道。 “你已经少了二十文钱了,再少二十文钱又怎么样呢?不如你不愿意的话,这笔买卖看来是做不成了,我们只能去别家看看了。” 乐文说着转身给丁珂儿和龙超使了个眼色,便往门外走,丁珂儿和龙超也不知道乐文什么意思,不过他们看到乐文给他们使了眼色,就知道乐文在耍什么鬼把戏,便也跟着出去了。 掌柜的刚开始觉得乐文也不过是想把价格再搞低些,只要不理会他们,他们肯定会转身回来的,没想到乐文他们出了门便往东走,好像是要去李家开的那家兵器铺,于是赶忙出门,对走出不远的乐文他们喊道:“客官,回来,有话好商量。” 乐文他们其实也是慢慢的走而已,乐文觉得这个掌柜的肯定不会放掉这笔买卖。 现在果然掌柜的出门来喊他们了,乐文三人,相视一笑,便转身又回去了。 “掌柜觉得我刚才说的价格怎么样?”乐文回到兵器铺,对掌柜的淡淡说道。 掌柜的咬了咬牙,说道:“八十文一枚透骨子午钉,就八十文一枚吧。” “那既然现在是八十文一枚透骨子午钉,而鸳鸯胆也是八十文一枚,那就不如按鸳鸯胆二十枚一两银子如何?”乐文面无表情的说道。 掌柜的听到这个算是知道乐文在打什么鬼主意了,沉声了片刻,盯着乐文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若有所思道:“你莫非也是做买卖的?” 乐文想起他的洗发水生意,淡淡一笑道:“呵呵,也可以这么说吧。” “……那好吧,既然都是做买卖的,一两二十枚就二十枚吧,不过必须要买一百枚才行。”掌柜的也不过是就坡下驴,哪里是看在都是做买卖的就一两二十枚啊。 “嗯,那你就把暗器包好了,这是五两银子,你收好。” 乐文从钱袋里掏出五两碎银子递给了掌柜的,只是这么一会,本来要花十两银子才能买到质量和价格都比较实在的透骨子午钉,现在只是花了五两变买到了,虽然乐文不在乎那五两银子,可是也不想平白无故被这个黑心奸商黑一笔,五两银子在他小时候可是他家一年的入手啊。 丁珂儿见乐文只是没一会,就把透骨子午钉的价格给搞到成了鸳鸯胆的价格,对乐文做买卖搞价格的本事,心中也不免生出一丝敬佩之情。 本来结完帐准备走了,乐文又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他说过,要帮龙超打把合手的兵器,不过看这个小城的兵器铺打造技术都好像不怎么样,很难能造出他相像之中的神兵利器,还是路过大城市再看看吧。 龙超其实也压根看不上这个小城里的兵器,一看制造工艺,就知道打造技术都不怎么样。 乐文三人离开兵器铺没走多久,便在路上看到一个和尚模样的人,手里正牵着一只小猴,沿街叫卖。 他不住地对过往的行人兜售说,这猴子颇有慧根,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机灵得很,谁买去也亏不着。 众人围着小猴指指点点,不时被它抓耳挠腮的动作逗得哈哈大笑,可就是没人肯掏出钱来,把猴子领回家去。 和尚看到乐文三人骑着骏马从此路过,而且三人衣着华贵,一看就像是有钱人,便连忙上前喊道:“几位施主请留步……” 第九十六章 空空 只见那小猴眼睛精光四射,四肢毛茸茸,不时挤眉弄眼,做出些逗人的动作,果然十分可爱。 乐文没有开口说什么,丁珂儿却觉得这个小猴挺好玩,便问道:“这个小猴多少钱啊?” 这个和尚看丁珂儿好像是想要买这个小猴,便心喜的说道:“不多,只要十两银子。” “十两?怎么这么贵啊?”丁珂儿惊讶道。 和尚连忙解释道:“施主请听贫僧说,本住在西蜀,隐居深山二十余载。一日,偶遇猿群呼啸着从门前经过。那群猿猴仿佛被什么天敌追赶,走得甚是匆遽,不知何故,有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猴落了单,挂在我门前的树杈上,吱吱叫得甚是凄厉,贫僧当下动了恻隐之心,将这猢狲收养起来,别看它是只猴子,可绝对不比人愚钝,既识人眼色,又能听懂人的话语,它端茶倒水,送往迎来,什么事情都会干,不亚于一个小徒弟儿。” “哦,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卖掉呢?”丁珂儿有些好奇,不解的问道。 和尚见丁珂儿心生疑惑,便又说道:“贫僧昨日云游至此,随身携带的银两用尽,一人一猴,好几天也没吃上顿饱饭,饿得饥肠辘辘,眼前发黑,总这么下去,把它留在我手里,也是死路一条,无奈之下,只好出此下策,卖掉这小猴儿,换得几个银钱,也好度过这个难关。出家人不打诳语,夫人您就行行好……” “夫人?本姑娘还没嫁人,你这个和尚怎么乱喊?”丁珂儿瞥了一眼和尚,嗔怒道。 “哈哈哈……嫂子,你看这个和尚都觉得你是俺哥哥的娘子呢。”龙超在一旁打趣道。 乐文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开口说话,不过他也觉得这个小猴挺讨人喜欢的。 和尚见丁珂儿一脸恼怒的样子,便失声道:“啊?原来不是夫人啊?那姑娘……您行行好,就买下这只猴子吧。” 丁珂儿有些迟疑,不知要不要买的时候,乐文觉得这个和尚也怪可怜的,便从钱包里掏出十两银子递给和尚道:“喏,银子你收着,这只小猴子,我买下了。” 拿钱救人,归拿钱救人,买卖搞价钱,归搞价钱,是两码事,乐文总不能让眼前这个和尚活活饿死呢。 和尚见乐文出手如此豪爽,一脸喜悦的接过乐文递过来的银子,塞入怀中,连声道谢:“谢谢施主侠肝义胆,好人会有好报的,这只猴子,就归你了。” 说着提着小猴便递给了乐文,乐文把小猴放在了身前,小猴坐在马背上,两只双手轻轻抓住白马的脖子上的鬓毛,一副安然自得的样子,一点没有畏惧之色。 “诶,这个小猴竟然一点都不怕生,真可爱,不如就给它起个名字吧。”丁珂儿觉得这个小猴十分有趣,便伸手抚摸了一下小猴的头顶,小猴讨好的还给丁珂儿作了个揖。 “就叫它空空吧。”乐文想都没想,随口说道。 “空空?这个名字还不错,看来你这个解元老爷没白当啊。”丁珂儿觉得乐文给小猴起的名字还挺好听的,挑了挑柳眉,笑着说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心道:“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逗我玩呢。” “驾……” 出了城门,乐文一拍马,白马便急速的奔驰了起来,小猴两只小手紧紧的抓住白马的鬓毛,生怕从白马身上掉下来,倒是把白马拽的生疼生疼的。 乐文三人带着小猴空空,骑马奔驰了三日两夜,赶到了宁津城。 宁津县人杰地灵,关于宁津城的来历,还有一段非常神奇的传说。 北宋末年,金兵南侵,半壁河山沦于敌手。 当时临津一带在伪齐刘豫政权的统治下,成了豺狼当道、民不聊生的黑暗世界。 谁知兵祸未了,新的灾难又降临到人们头上。 这一年夏天,老天爷好像发了疯,瓢泼大雨一连下了四十九天,平地成河,临津城周围一片汪洋。只见西南方向洪水滔滔,波翻浪涌着滚滚而来,发出震天动地的吼声。 淹没了庄稼,淹没了村庄,淹没了城池。城墙倒了,城楼塌了,只剩下奎星阁的小半截还露在水面上。 数不清的人被洪水夺去了生命,幸存的百姓有的搂着大树,有的搂着檩条,有的把孩子放在水缸里、木箱上,随波逐流,期望着逃出这空前浩劫。 那时候,在临津城里有一土岗,叫卧龙岗。 据说,大禹治水的时候,这里是黄河故道,是大禹疏通的九河之一。 后来,河床淤塞,河水改道,这条河道终于废弃,只留下两岸的大堤,远远看去,就像两条起伏并行的巨龙,人们就都叫它卧龙岗了。 当时,逃到这岗上的难民真不少,他们呼儿唤女,哭爹叫娘,在泥水中挣扎。 在这危难时刻,忽然从上游漂来了两件庞然大物:一个是大铁钟,一个是铁菩萨。 它们像一对孪生兄弟,时前时后,时左时右,行影不离。 它们不时碰碰撞撞,铿锵有力,好像在说:“叮叮当当,你上宁津,我上东光!” 果然,人们看见铁菩萨漂到东光县城停下来,大铁钟漂到宁津县城,就再也不动了。 从这一天起,洪水逐渐退去,人们陆续返回了家园。 在铁钟停下的地方,又建起了一座新城,并且将县名临津改为宁津,希望在这里重建家园,永远安宁。 人们纷纷传说,这口钟是大禹王送来的。 他看到这一带兵祸天灾,百姓受难,就用这口大钟来给人们指点迷津,为宁津人民带来平安,退了洪水。 过了许多年,有一个县官在县城里修了一座钟楼,将这口高七尺、重五千斤的大钟挂了起来,派专人敲钟报时。 那浑厚悠扬的钟声传出很远很远,绕梁余音久久不停,给百姓的休息和劳作带来了方便。 而现在乐文三人就在宁津城的钟楼下。 乐文感受这这口大钟浑厚的撞击声,抬头看了看这口大钟,又看了看天,夕阳西下,天空红霞满天,让人有种心旷神怡之感。 身前的小猴空空听到钟声,把它吓的,缩着脖子,依偎在乐文的怀里,浑身发着抖…… 第九十七章 胡苏河上 天色已晚,夜幕低垂,乐文和丁珂儿、龙超,连日奔波,人困马乏,早已筋疲力尽,于是来到一家客栈,想要好好歇息一晚。 乐文由于这一路几乎一直是马不停蹄地往前赶,身体早已疲累到极点,给空空喂了些水果,简单地吃过晚饭以后,头一沾客栈房间床上的枕头,便进入了梦乡。 睡梦朦胧中,一团雾气出现在眼前,雾气中裹着一个黄衫女子,那女子身段窈窕,姿容曼妙,色若春晓,美丽的眼睛里面含着泪水,俯下身子朝乐文拜了两拜。 乐文很是诧异,刚要发问,就见那女子轻启檀口,对他说道:“妾身家住胡苏河,本来无忧无虑,不想如今遭逢不幸,恐怕……恐怕有性命之忧……” 说到这里,那女子喉头哽咽,似是说不下去了。 停了一会儿,才接着道:“这也是劫数,除了您谁也救不了我。妾身现在就在宁津县东城张福,张员外家中,倘若柳君对小女子动了恻隐之心,能够伸出援手,救我一命,妾身不但对您感恩戴德,而且还能助您高官厚禄,平步青云。君想出将入相,都不不会是什么太难的事。希望您好好考虑考虑,救小女子一条性命。”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乐文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事出突然,他听得懵懵懂懂,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但见那女子眼泪汪汪,看起来楚楚可怜,不由得连连点头,答应下来。 见乐文终于应承下来,那女子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身影亦融入周围的雾气当中…… 眼见那女子渐行渐远,乐文也渐渐从梦中醒来。 想起梦中所见之事,似真似幻,似幻似真,甚是奇异,举目四顾,哪有半个人影,不由得嘿嘿笑了两声,将手臂枕在头下,闭目想着自己的心事。 一会儿的功夫,又沉沉睡去。 进入梦乡没有多久,就见一阵烟雾过后,那黄衣女子再次现身,仍然是满面愁容,泫然欲泣,哽咽着请求乐文务必想办法搭救自己。 仍是浓的驱不散的雾气,雾气之中,再次出现那个黄衫女子,只见她形容憔悴,眉头紧锁,双眼红肿,面露凄苦,看起来比前两次还要惶惑不安。 她忧心忡忡地看着乐文,哀怨地说道:“妾的性命,如同悬挂在狂风中的丝絮,马上就要被疾风吹断,随风飘走,不知道流落到何方了,您为什么还不知道着急呢?!希望您赶快想个办法,不然的话,您的命运将同我一样,也会象丝线一般飘散在劲风中了,望您早做打算!” 乐文赌咒发誓,一再保证自己不会见死不救,安慰了老半天,她才犹犹豫豫,一步三回头地离去。走出去好远,仍在频频回首,似乎很不放心。 这一夜二度醒来,睡得不甚安稳。 第二天早晨,乐文与丁珂儿、龙超不置可否的说道:“我一天晚上两次梦见妇人前来祈求救她性命,言辞恳切,神情忧伤,不像是有什么诈伪,虽然事涉怪异,不管怎样,能够找到它,并且放生,也算是功德一件,现在我们快去东城的张福,张员外家中。” 两人也是一脸惊异,半信半疑带着空空,向客栈店小二打听了一下东城的张福,张员外家中的大概位置,便快马加鞭,赶往东城的张福,张员外家中。 乐文三人来到张员外家中,向张员外的提起此事,张员外的开始的时候,也是大惑不解,这时,张府的管家走了过来,听说此事,猛地一拍大腿,连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前几天有个渔夫在河边捕获了一条巨大的黄鳞鱼,肥硕无比,无论煎炒烹炸,都是不可多得的食材,我看见了,马上掏钱买了回来,莫非这就是您梦见的那个黄裙妇人?” 乐文一听,来了精神,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个管家,等着他说下去。 乐文受人,啊不,是受鱼之托,挽救它的性命,更是急不可耐。 连问那黄鳞鱼在哪里,他要花钱买下来,亲手将其放生。 管家见乐文一脸急切的样子,便说道:“现在那条黄鳞鱼正在后厨,如果……” 乐文一听在后厨,便连忙让管家带他来到了后厨,果然看到厨房的案板上正放着那条黄鳞鱼,而厨师正准备拿刀去剁鱼头。 “且慢……” 事情紧急,乐文也顾不上那么多,抽出黑金剑便朝菜刀射去。 “啊……!” 厨师被突如其来的一把剑,给惊得吓了一大跳,手中的菜刀被黑金剑射到了一边,断成了两截,吓的厨师练练往后退,以为乐文要杀他呢,浑身颤抖的爬下地上,连喊大侠饶命。 乐文看黄鳞鱼安然无恙,伸手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把黑金剑插入背后的剑鞘里,然后双手捧着黄鳞鱼放入了水桶里。 然后提起水桶,没有理会爬下地上求饶的厨师,便往外走。 “张员外,这条黄鳞鱼多少钱卖?”乐文提着水桶,来到张员外身前问道。 “五十两!一文钱也不能少!”张员外见乐文如此急切的想要买下这只黄鳞鱼,便想狮子大开口,狠狠捞上一笔。 丁珂儿见这个张员外摆明了是要吃定乐文,便气恼的说道:“你这是黑人吗,一条鱼你最少是一两银子买下的,现在你竟然要五十两!” “爱买不买,你们再不买,我还不想卖了呢。”张员外一仰头,不客气的说道。 乐文懒得和这个张员外废什么话,便从怀里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给张员外,提着水桶,便往外面走。 张员外接过五十两银票看了又看,心喜不已,这一转手,就赚了五十倍的价钱,一大早就遇到这种好事,不过没一会,他又有些后悔了,刚才应该要他一百两,可是看到乐文三人出了门,便没了踪影,只能惋惜不已。 乐文把水桶交给龙超提着,龙超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拉着马缰绳,三人便来到了城外的胡苏河。 第九十八章 妙龄少女 胡苏河居古九河之中,因河水多急,水流象胡须,故名胡须河,后谐音为胡苏河。 河里的水清澈见底,连河底的沙石都看得一清二楚的,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一阵风拂过,水面波涛粼粼。 乐文把空空放在马背上,谁知道空空一蹿就蹿到了乐文的肩头上,乐文只是淡淡一笑,接过龙超手里的水桶,看了看水桶里的黄鳞鱼嘴里正吐着水泡,好像在说什么一样。 “……黄鳞鱼,你多保重了,不要再被渔民捉到了。”乐文把水桶倾斜着,把黄鳞鱼倒入了胡苏河水中,看着黄鳞鱼在水中转了两圈,便一摇鱼尾巴,顺着河流往东游去了。 “这条鱼儿还挺有灵性呢!”丁珂儿看着远去的黄鳞鱼,若有所思的说道。 “是有灵性……要不然也不会把我折腾了一夜,没有睡好。”乐文翻了个白眼,打了个哈欠道。 “文哥,我们和你在一起,怎么总遇到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事……”龙超有些抱怨的说道。 不过这些奇怪的事和乐文是现代人穿越过来的,根本不算什么,他要是知道乐文是穿越过来的,恐怕他会把眼珠子瞪出来吧。 谁将妙笔写风流,写到风流处便休。 记得昔日曾识面,桃花深处短墙头。 江南…… 远处,山峦起伏,山腰间,云雾飘渺,山路窄得像一根羊肠,盘盘曲曲,铺满了落叶。 在这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有一个马夫正赶着一辆马车,马车内似乎还坐着一名妙龄少女。 少女娇小的身体孤独的坐在车内,眼神迷离涣散,好像在回忆什么伤感的事。 “站住……!” “快站住……不然大爷们可要动手了!” 正在这时,不知从哪里突然出现了一伙山贼,大概有七八名的样子,拦住了这辆马车的去路。 “小姐,不好了,我们遇到山贼了!”马夫哪里遇到这种情况,不知所措的对车内的妙龄少女说道。 “山贼?”妙龄少女从恍惚中惊醒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大元宝,不慌不忙从车帘一角处递给马夫说道:“你把这个元宝给他们,打发了他们不就行了吗?” “小姐好主意。” 马夫见车内的小姐并没有因为遇到山贼而惊慌,接过小姐递过来的元宝,便按照小姐的吩咐,颤巍巍的走下了马车,然后走到山贼头领模样的人身前,吞吞吐吐道:“……大……王,小的只是过路的,这点……银子您收着,就放小的过去吧。” 山贼头领蔑视的看着这个马夫,然后见这个马夫递过来一个大元宝,眼睛一亮,美滋滋的接了过来,然后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哈哈一笑道:“好,算你识相,不过本大王倒想看看马车里坐的是什么人。” “啊……大王啊,这可万万使不得啊!”马夫一听山贼头领拿了钱还不肯放他们走,反而还想动人,便连忙拦住山贼头领求道。 “去你的!” “啊……!” 山贼头领才懒得理会这个马夫那么多,手起刀落便一刀把马夫砍翻在地。 “老大,干的好……” 妙龄少女听到马夫的惨叫声,惊的手心冒汗,心道:“看来今日难逃一劫了,与其在此坐以待毙,不如和他们周旋一番,看有没有机会逃脱。” 山贼们本来想要上前拉开车帘看一看,没想到一名妙龄少女从马车内,自己走了出来,然后以一副蔑视的眼神看着他们,好像对他们这群山贼,并不屑一顾的样子。 “呦……好标志的小妞啊!” 山贼头领一看这个妙龄少女,长的眉如翠羽,眼似水杏,挺秀的琼鼻,香腮微晕,吐气如兰的樱唇,鹅蛋脸颊甚是美艳,吹弹可破的肌肤如霜如雪。 身姿纤弱,一如出水的洛神,腰如束素,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沉鱼落雁鸟惊喧,羞花闭月花愁颤,简直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美人啊,只是看了这么一眼便已经魂不守舍了。 “老大,这小妞看起来像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大小姐啊,要是带回去给您做压寨夫人就再好不过了。” “对啊,对啊,老大,兄弟我还是第一次见过如此美女呢,简直是世间尤物啊。” 妙龄少女不屑的瞟了一眼这群山贼,然后缓缓道:“本小姐乃是苏州府,知府夏侯云飞家的千金大小姐,你们这伙不知好歹的小毛贼,要是敢动本小姐一根毫毛,家父定要将你们碎尸万段,诛灭九族。” 这伙山贼听到夏侯云飞这个名字,犹如听到了一道雷鸣一般,惊得他们都是为之呆了一呆,竟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山贼旁边的一个小罗罗压低声音对山贼首领说道:“老大,看来这小妞不好惹啊,那夏侯云飞当年可也是武林一霸啊,现在又身为苏州知府,要是我们得罪他,那我们可要吃不了兜着走啊……” 山贼老大虽然心里也有些畏怯之意,但是他身为老大,怎么能够他这帮兄弟面前失了颜面,心道:“反正这荒山野岭的,连个人影都没有,既然把这小妞抓回去,做压寨夫人,好好爽一爽,恐怕也不会有人知道吧。” 一想到这里,山贼老大的胆子便又大了起来,色眯眯的又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夏侯大小姐,色胆包天道:“老子才懒得管你爹是什么苏州知府,还是什么夏侯云飞,老子现在就想把你抓回去做压寨夫人,嘿嘿。” 说着,便要上前去抱夏侯大小姐。 “你敢……你再上前一步,本小姐就死给你看。”夏侯大小姐说着便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放在了她白皙的脖颈处,一双美目狠狠瞪着这个山贼老大,大有只是这个山贼老大敢上前一步就自刎的架势。 “老大,这可怎么办?这小妞好像还是个贞洁烈女啊。” “管他娘的,什么贞洁烈女,弄到床上不还是服服帖帖的,你这样……”山贼老大附在身旁的小罗罗耳边,嘀咕了两句什么,那小罗罗眼睛一亮,一脸神秘的点了点头。 第九十九章 紫菱 山贼老大对夏侯大小姐,笑嘻嘻的说道:“我说大小姐啊,你别动不动就拿刀子吓唬人啊,这没伤到我们,要是刮破了你这迷死人不偿命的俏脸,那可就不好了。” “哼……你们这帮臭山贼,要是识趣,就赶快滚回你们的山寨,要不然……啊……” 夏侯大小姐正在骂着眼前这群山贼,却没有注意到她的身后突然窜出来一个人,抓住了她拿匕首的玉臂,惊得她大呼了一声。 “哈哈……小妞敢跟老子玩这招,你还嫩了点。”山贼老大从夏侯大小姐手中夺过匕首,然露出一脸猥琐的笑容,就想要去抱夏侯大小姐。 “住手……!” 正在这时,远处出现了一白一黑两匹骏马,骑乘黑马的是一名皮肤微黑的虎目少年,而骑乘白马的是一名气宇轩昂的剑眉星目少年,在他身后是一名美貌可人的娇美少女,身前还有一个小猴子脸上露出一副正义凛然的表情,正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朝这边疾奔而来。 很明显,这白马和黑马上的少男少女,正是赶了一个月的路程,才赶到江南的乐文、龙超和丁珂儿三人。 他们刚骑马路过此处,便远远的望见了这里发生的事情,便急忙朝这边赶了过来。 山贼老大被这一嗓子喊的为之一呆,手上的动作了缓了一缓。 可就在这山贼老大这微微一愣之间,一白一黑两匹骏马已经赶了过来。 “嘿……老大,今天是什么好日子,这马上您就要有一位压寨夫人了,现在又来了一位,老大您艳福不浅啊。” “哈哈哈!好,两个老子全收了。”山贼老大眼里根本就没有马上的那两名少年,早已经把送上门的娇美少女,当作了他的囊中之物了。 乐文看到提着刀朝他们逼近的山贼,冷冷一笑,拨出身后的黑金剑,从白马上跃了下来。 “铛……铛……铛!” 山贼们见剑眉少年拨出剑便朝他们砍来,想要举刀去抵挡,可是当他们手中的刀和少年手中的黑金剑碰触那一刻,便立刻断为两截。 山贼们一脸惊异的看了看手中的断刀,然后不敢相信的看了看眼前这名剑眉少年,连连往后退了几步,来到山贼老大身旁,低声道:“老大,点子扎手……” 山贼老大也看出来了这名剑眉少年不好对付,可是也不想轻易错过眼前的美人,便大声喊道:“都给老子上,他也不过是手中的剑厉害罢了,咱们人多,老子就不信搞不过他们。” 有几个山贼看到那名虎目少年一直没有出手,以为是个软柿子呢,就想先把这名虎目少年先拿下,再威胁那名剑眉少年。 谁知道他们刚来到这名虎目少年身前,就全被打飞了出去,口吐鲜血,趴下地上露出一脸惊惧之色,原来这个虎目少年更是个扎手的点子,看来这会他们是走背字了。 山贼老大一看这情景,也是惊出了一声的冷汗,连声道:“风紧,扯呼!” 还有两名没有被打爬下的山贼,一听他们老大发话了,便想跟着他们老大逃跑。 可是乐文岂能让他们这么轻松的就逃掉,他轻轻一跃,便来到山贼老大的身前,手提黑金剑放在了山贼老大的脖颈处,那两名想要逃跑的小罗罗也被龙超和丁珂儿分别给打趴下了。 “啊……少侠饶命啊……”山贼老大斜眼看着放在他脖颈处的黑金剑,一脸惊惧的求饶道。 “如果你没有害人性命,倒是可以饶你一条小命,但是现在……” “唔!……” 乐文抽回黑金剑,一拳便把山贼老大给打晕了过去。 “文哥,怎么不一剑了解了他。”龙超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马夫尸体,愤愤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淡淡说道:“你哥哥我,可是官,当然要按程序办了,把他押到苏州府,交给知府处置好了,其他的山贼想来也是迫不得已才上山当了贼寇,就放他们一马吧,这里的尸体等官府来处理吧。” “苏州知府夏侯云飞之女,夏侯紫菱多谢三位救命之恩。”夏侯大小姐见眼前这三位,只是片刻之间便把这伙山贼全给打趴下了,又惊又喜的来到乐文身前道了一声谢。 “夏侯小姐不必多礼,在下三人也不过是恰巧路过此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 乐文刚才只顾救人了,也没仔细去看这个妙龄少女长什么样子,而妙龄少女刚来到他的身前,便有一道芳香传入了他的鼻息之中,让他感觉有一种心旷神怡之感。 再仔细去看这名妙龄少女,更是惊为天人,这妙龄少女的姿色简直是倾国倾城,闭月羞花。 “喂!乐、文……人家姑娘长的漂亮,你就看傻了?男人怎么都这样!”丁珂儿有些气恼的给了乐文一个暴栗,瞥了一眼乐文说道。 “疼……”乐文揉了揉被丁珂儿敲了一下的头皮,然后不好意思的对夏侯紫菱尴尬一笑。 夏侯紫菱看着乐文尴尬的表情,掩口一笑,脸上显出一丝红晕,更显得美丽动人。 丁珂儿却没有理会这么多,只是随口说道:“好了,现在人也救下了,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 “可是……这里荒山野岭的,而且她只是一个弱女子,我们怎么能把她扔在这里不管啊?”乐文不置可否的说道。 “好……你既然这么有同情心,那你就和她骑一匹马吧,我一个人骑那匹拉车的马反而自在了,哼……”丁珂儿哼了一声,便解下了那匹拉马车的马匹身上的绳子,然后只留下了那辆马车。 龙超正愁没绳子绑那个山贼头领呢,这下倒好,捡起丁珂儿扔在一旁的绳子,把山贼头领困了结结实实,横着扔到了黑马的后背上。 乐文看了看丁珂儿像是打翻了醋坛子的样子,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对夏侯紫菱问道:“夏侯小姐,这辆马车扔在这里没事吧?” 夏侯紫菱不会赶马车,又不会骑马,多个马车反而是个累赘。 “没事,只是现在紫菱……”夏侯紫菱看了一眼乐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乐文也知道夏侯紫菱是什么意思了,便对夏侯紫菱一伸手,夏侯紫菱犹豫了一下,虽然男女授受不亲,可是现在荒山野外的,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便伸出芊芊玉手握住了乐文,乐文只是轻轻一用力,便把夏侯紫菱拉到了他的身前。 第一百章 苏州府 苏州府。 古称吴,简称为苏,又称姑苏、平江等,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东临上海,南接嘉兴,西抱太湖,北依长江。 乐文在路上才了解到,原来这个夏侯大小姐,因她父亲想要把他嫁给京城一个高官子弟,但是她从小就被她爹娇生惯养,也不像一些世俗女子一般,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她就骗马夫说,她爹让她出城游玩一下,散散心情。 马夫一听是夏侯老爷的吩咐,虽然心里有些起疑,但是也没敢多说什么,便带着夏侯大小姐出了城,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也正因为他的马虎,而丢掉了性命。 夏侯大小姐此次行事也是过于胡闹,要不是运气好,遇到了乐文一行人,恐怕就真要被山贼给抓到山上当压寨夫人了,为此她也是后怕不已。 可是这一路上,丁珂儿见乐文不时的跟夏侯大小姐有说有笑的,可是彻底把醋坛子给打翻了,她都想着一气走之,以后再也不理乐文这个混蛋了。 但是回想这一路,发生的许许多多,让她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有些不舍得弃乐文而去了,她怕如果她离开了乐文,乐文这个笨蛋如果再遇到什么危险,这个笨蛋还能化险为夷吗……虽然有时候,有些危险也是她带来的,可是…… 有太多的理由,已经让丁珂儿心中深深埋下了乐文这枚种子。 来到夏侯府,一名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身穿一件栗色袍子,腰间绑着一根墨色涡纹金带,一头墨黑色的头发,长相英武不凡,有着一双清澈的星眸,身材结实有力,当真是文质彬彬英姿勃勃。 此人便是苏州知府夏侯云飞,年少时的夏侯云飞放荡不羁,得高人指点,习得一身高深武艺,曾在江湖闯出一番名头,后来弃武从文,也是混的风声水去,在他三十多岁时,已是苏州知府。 夏侯云飞得知女儿,夏侯紫菱竟然偷偷跑出去,还差点被山贼劫持,气的想要伸手去打夏侯紫菱,但是心中不忍,叹了口气,举起的手又放了下去。 “爹……菱儿就是不想嫁给那个远在京城的李家大公子,听说那李家大公子吃的像头肥猪,菱儿才不要嫁给一头肥猪。” 夏侯紫菱就知道她爹对她向来疼爱有加,即使再生气也不会去动手打他这个宝贝女儿,现在见他爹把本来要打的一巴掌,给收了回去,本来还有些苍白的脸颊,显出一丝得意的笑容,缠着他爹撒娇了起来。 夏侯云飞看着在他怀里撒娇的女儿,心中的怒气,也散去了大半,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抬眼看了一眼乐文几人,感激的说道:“多谢几位仗义相救本府小女,如诺日后有事需本府相帮,本府定然不遗余力。” 乐文上前拱手施礼道:“夏侯大人言中了,下官几人也不过是恰巧路过,顺手而已。” “哦,你自称下官,不知你身居何职?”夏侯云飞本来以为眼前几人如此年轻,至多也不过是少年游侠而已,没想到乐文竟然自称下官,倒是让他有些惊讶。 “下官受顺天府尹册封为上海巡检使,如今下官正是要去上海县赴任。”乐文拱手回道。 “上海巡检使?……”夏侯云飞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头扶须想了片刻道:“你莫非就是本次真定府乡试的解元,乐文?” “下官正是乐文,不知大人是如何得知下官姓名的?”乐文觉得很是奇怪,即便他是真定府的解元,也不可能让一个四品大员留意他的姓名啊,这让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夏侯云飞见眼前少年,果真是乐文,让他不禁呆了一呆,心道:“事情竟然如此凑巧,想不到救他女儿性命的竟然会是这个乐文,这下事情难办了。” 原来真定府黄儒得知乐文没有被派出的两波刺客杀死后,便给那逃跑回来的两名刺客写了六个字,本官自有良策。 其实他哪里有什么良策,也不过是故作姿态罢了。 然后黄儒去找真定府知府许巍,商量此事该如何办,许巍得知黄儒竟然连这点事都办不好,大骂黄儒无能。 黄儒被骂的狗血淋头,然后他自己扇了自己两巴掌,哭丧着道:“属下也不知道这乐文,竟然会有如此神通,属下无能,请大人责罚。” 许巍在黄儒身前来回踌躇了几步,心道:“看来只能本府亲自出马了。” 因为许巍和夏侯云飞同朝为官,两人又有些交情,而且时常还有书信来往,便想借夏侯云飞的手,陷害乐文,把乐文置于死地而后快。 于是许巍便给夏侯云飞写了一封信,用飞鸽传书早早便把书信送达到了苏州夏侯府。 本来夏侯云飞觉得许巍请他弄死的,不过是一个巡检使而已,他想弄死一个小小的巡检使,那还不跟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嘛。 夏侯云飞向来是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可是现在倒好,眼前的乐文如今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他掌上明珠的救命恩人,这可怎么让他下的去手啊。 许巍也不好惹,他的靠山可是现在皇上身边的红人,江彬,如果得罪了这个奸诈小人,恐怕许巍会怀恨在心,这倒是把他给难住了。 夏侯云飞想到这里,面对乐文的疑问,便对乐文微微一笑道:“本府也不过是有耳闻罢了,不足为奇,不足为奇,呵呵。” “原来如此,下官失礼了。” 乐文见夏侯云飞听到他的名字后,就站在原地沉吟了半晌,才开口说话,则能相信夏侯云飞所言呢,不过他也不便多说什么。 “无妨,你既然是本府小女的救命恩人,那就是本府的救命恩人,以后也就不必那么多礼了,晚上本府会为几位设宴,以表谢意,到时本府还会邀请一位贵宾,还望几位不要推脱啊。”夏侯云飞抚了抚胡须,笑道。 乐文拱手道:“多谢大人美意,既然大人盛意邀请,下官几人就却之不恭了。” 第一百零一章 唐伯虎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到了傍晚,夏侯府堂屋内,夏侯大人正在和乐文说着什么,这时从外面走来一名中年男子。 这名中年男子,檐帽绿衫,面上圆下狭,三绺微须,微髭绕喙,鬓毛下至颊,盖以骨胜者,人略显清瘦,手里拿着一把纸扇,一副落魄不堪的样子,但是落魄里又带着点放荡不羁。 乐文有些疑惑的看了看这名中年男子,心道:“这莫非就是夏侯大人口中所说的贵人?怎么衣着会如此落魄不堪。” 可就在乐文疑惑的时候,夏侯大人却笑呵呵的站起身来,很客气的说道:“伯虎兄,大驾光临本府,让本府蓬荜生辉啊。” “大人太客气了,小民得知大人邀请小民來府赴宴,小民诚惶诚恐。”中年男子见夏侯大人如此客气,连忙拱手施礼道。 乐文听到“伯虎”二字,心中为之一惊,心道:“伯虎?莫非是唐伯虎?” 正当他满腹疑惑之时,夏侯大人笑呵呵的对乐文三人介绍道:“来来来,本府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便是江南有名的画家,唐寅,唐伯虎,号桃花庵主。” 然后夏侯大人又把乐文三人给唐伯虎介绍了一番,几人互相寒暄了一会,便进入宴席。 乐文没想到,这个落魄中年男子真的就是传说中的唐伯虎,并不像影视剧中的那么风流倜傥,英俊潇洒。 但是想了想历史中的唐伯虎,也就坦然了。 很多影视剧里都说唐寅生长在一个富贵之家,是个典型的高富帅,这应该算是一半真,一半假吧。确实,唐伯虎出生在苏州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从小衣食无忧,家庭教育也很好,加上唐伯虎本身的天资聪颖,很小便才名显露。十几岁时他又先后认识了祝允明、文征明、张灵等人,他们一起交游玩乐、谈诗论文,可以说是过着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 可是,快乐的生活总是短暂的,人生处处充满着变故与挫折。就在唐伯虎24岁这年,他的父亲去世了,唐家一下子就没有了支柱性的人物,这对唐伯虎的打击是巨大的。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有时候厄运总是接二连三的到来,仿佛天公是故意来考验凡人的。在唐父去世后的不到两年之内,唐伯虎的母亲、妻子、儿子、妹妹相继去世,这世间就只剩下唐伯虎这个孤家寡人了。我们可以想知,这对于唐伯虎来说该是多么大的打击啊,所有的至亲之人,上至父母、下至妻儿,在两年之内相继离开了他,二十几岁的唐伯虎遭受着人世间最大的痛。 唐伯虎一生娶过两个妻子,前妻徐氏,出身官宦人家,好享受,慕荣华,热望唐伯虎功成名就,出人头地,一四九九年,唐伯虎乡试第一,中了解元,徐氏喜出望外。 谁知好景不长,第二年,唐伯虎进京会试,受到科场泄题案的无辜牵连,不幸琅铛入狱。 徐氏得知,料定唐伯虎从此难以高升,就收拾细软,回娘家去了。 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后来,唐伯虎在青楼中认识了官妓沈九娘。 九娘很敬重这位才子,为了使唐伯虎有个绘画的良好环境,她把妆阁收拾得十分整齐,唐伯虎作画时,九娘总是给他洗砚,调色,铺纸,唐伯虎有了这个好伴侣,画艺愈见精到。 他画的美人,大都是从九娘身上体会到的风姿神采。 九娘见唐伯虎不把她当作官妓看待,就益发敬重他了。 天长日久,两人产生了爱情,成了夫妇。 过了两年,九娘生了个女儿,取名桃笙。 唐寅失意之余游历闽、浙、赣、湘等地,企图在山水之间寻求心灵的解脱。 他游历回家后又得了重病,医治休养了很久才渐渐好起来。 随后,他的弟弟唐申也跟他分了家,他的生活越来越困顿。 不久,唐伯虎也因为一些事与文征明也失和,他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他生活拮据,只能靠卖字卖画为生。 可是每当卖来了钱他就纵情于酒色之间,其孤独落寞,令人惋叹。 后来唐伯虎在苏州看上了一处废弃的房子,这处房子非常僻静,唐伯虎就打算买下来。 可是他没有钱,就以自己的藏书作为抵押借来钱买下了这处房子,修缮之后,名为“桃花庵”,后来经过两年多的卖字卖画才还清了借款。 在“桃花庵”里,唐伯虎颇感到一些惬意,他写下了这首千古流传的《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显者势,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这是落寞才子的自遣之作,又何尝不是在极度失望愁苦之下的自我安慰呢?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看不穿的是什么?我想就是唐伯虎内心极度愁苦又极力想逃避痛苦的心境吧。他晚年的人生太悲凉,悲凉到他无法放下,却又时刻想放下。 正德年间,唐寅迫于生计,答应了宁王朱宸濠的聘请,在宁王府任职。 可是后来唐伯虎渐渐地发现了宁王的种种谋反行径,他深感到一种危险,于是在正德九年装疯卖傻,迫使宁王放还了他。 后来宁王起兵,被王阳明击败活捉,唐伯虎多亏当时的机智,才不至于受到牵连,从而捡回了一条性命。 回家后的唐伯虎依然生活困顿,只能依然四处给人家写诗、写文章、写墓志铭以及卖字卖画为生。 他的后半生,就一直在这样的孤独、困顿、落寞、悲伤之中度过,这还是你所熟知的风流才子唐伯虎吗? 或许是后世人不忍看到唐伯虎如此落寞的一生,于是就给他附会了那么多的风流故事,于是他真实中失意的、落寞的、愁苦的一生就渐渐被隐去,留给后人的则始终是那个机智幽默、玉树临风、乐观积极、才华横溢的风流才子唐伯虎。 第一百零二章 桃花庵 “伯虎兄,近日可好啊?” 宴席上,几人也没有过多的客套,对碰了几杯酒,夏侯大人就对唐伯虎面带笑容的说道。 “哎……,让大人见笑了,小民自从科举泄题案无辜被牵连后,小民也算断了仕途这条路了。” 唐伯虎沉吟了半晌,举起手中的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有些颓意的说道。 乐文没想到,在电视剧里那个风流潇洒,无忧无虑的江南才子,如今却是如此惆怅失意,真是世事无常,天意难测啊。 “哦……,如果伯虎兄不嫌弃的话,不如做本府的幕僚如何?” 夏侯大人见唐伯虎一脸惆怅的样子,竟然一点架子都没有,拿起酒壶给唐伯虎刚饮干的酒杯里斟满了救,满脸诚意的说道。 唐伯虎一听夏侯大人有意拉拢他,神色微微一愣,其实这次受到夏侯大人邀请,他已大概知道了夏侯大人的用意。 不过前段时间,宁王朱宸濠也有意邀请他到宁王府任职,他还正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呢。 其实唐伯虎根本就不想给谁卖力,经过科举泄题案后,他就已看透了尘世,每日饮酒逛青楼,没钱就作画卖钱,这样反而逍遥自在。 可是要知道搞艺术的感觉比较敏锐,又是超出了同期时代人们得欣赏能力,所以大多不受当时人们的理解与追捧,当画家的画被理解与接收时,一般需要很久,画家已经去世了。 美在于发现,画家所画的画也一样,人类对任何东西的认识都要有个过程,往往若干年后等大家都欣赏到了其中的艺术元素那作家也早挂了。 当他去世后,他的作品数量就是固定的了,一个有价值的东西数量越少收藏价值当然越高。 有一些画家比较幸运,生前画作就被欣赏,他的画等他去世后,应为有不可复制性而价格上涨,这也可以用价值规律来解释,当供应小于需求时价格上涨,物以稀为贵。 而唐伯虎就属于生前知名,但是所作的字画却不怎么值钱,非要等到他死后才值钱,但是人都死了,还要钱干嘛…… 所以唐伯虎虽然生前就有名,可是还是要和普通人一样,每日为生计而发愁。 现在倒好,不但宁王朱宸濠想要拉拢他,夏侯云飞也想拉拢他,这让他倒不知如何是好了。 按说反正都是为了银子才被迫,受他人驱使,只要不傻,自然是做宁王的手下了。 可是唐伯虎知道这个宁王朱宸濠向来居心叵测,如果做了宁王的手下,恐怕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而这个夏侯云飞为何要拉拢他,他却不知道夏侯云飞是有何目的了。 “夏侯大人美意,小民深感受宠若惊,不过大人可否允许小民回家后思虑几日,再作答复?” 唐伯虎一时也不知该如何答复,便委婉推迟道。 “嗯,这样也好,不过伯虎兄可一定要考虑清楚哦!呵呵……” 夏侯大人其实也知道宁王朱宸濠有意拉拢唐伯虎,本来以为唐伯虎会婉言拒绝他,没想到唐伯虎会作此答复,倒是让他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唐伯虎被夏侯云飞这半拉拢,半威胁的话,搞的在宴席上也拘谨了很多,没多久,便准备起身告辞了。 在宴席上他一直也不好和唐伯虎多说什么,只是互相客套了几句。 现在乐文见唐伯虎要走,他和龙超、丁珂儿使了个眼色,便也和夏侯云飞起身告辞了。 本来夏侯大人想留三人在府中多逗留几日,但是见三人无意逗留,也不好多说什么,便招呼下人送他们出府了。 “唐解元,请慢走,在下久仰唐解元大名,不知在下可否能与唐解元叙谈一番?”乐文把白马交给丁珂儿,独自向唐伯虎走去说道。 “哦,是乐大人啊,小民不过一介布衣,大人有事便问,不必与小民多礼。” 唐伯虎以后是谁在后面叫他,回头一看,原来是乐文,他只知乐文也是解元,而且还被朝廷任命为上海县巡检使,两人在席间并没有多说什么,所以并没有过多的了解,而乐文对他也是如此客气,竟然自称在下,让他有些不知道乐文是何用意了。 “呵呵,唐解元多虑了,在下没有什么要问的,只是想要帮唐解元一把。”乐文见唐伯虎有些疑惑的看着他,淡淡一笑道。 “帮小民?小民并没有什么需要大人帮忙的地方,大人就莫要跟小民开玩笑了。”唐伯虎听乐文此话,还以为乐文是夏侯大人派来的说客,不禁对乐文,心生警惕之心。 “唐解元当局者迷,在下旁观者清,就比如宁王朱……” “……诶,请恕小民无理,大人如果有话要说,不妨去在下的桃花庵叙谈一番,路上人多嘴杂……” 唐伯虎见乐文竟然提到了宁王朱宸濠,心中一紧,连忙伸手捂住乐文的嘴,然后四下张望了一下。 乐文就知道只要一提起宁王,唐伯虎定然会邀请他去府中叙谈,淡淡一笑道:“既然如此,那在下三人就叨扰了。” 于是乐文三人便跟随唐伯虎一起前往桃花庵。 话说宁王朱宸濠生性轻佻无威仪,却善于以文行自饰。 他在南昌巧取豪夺,贪婪地聚敛钱财,又有政治野心。 他欺压百姓,为叛乱疯狂敛财。 其掠夺民财的手段肆无忌惮:“尽夺诸附王府民庐,责民间子钱,强夺田宅子女,养群盗,劫财江、湖间,有司不敢问。”他还“数假火灾夺民廛地”。 更有甚者,他大集群盗凌十一、闵廿四、吴十三等四出劫掠,若遇有反抗者,则指使这些强盗屠杀其家,南昌百姓苦不堪言。 他排斥异己,陷害打击,甚至擅杀江西地方官员,为叛乱清除障碍。 他沽名钓誉,讨好明武宗,以掩饰自己叛逆的行迹。 据传他有几分文学才能,也作为文艺爱好者和追求享乐的人而闻名,但是,他奸诈而有野心。 他逐步拟定了策略,直到最后,他依靠的也是诡计和阴谋,而不是军事力量。 第一百零三章 能改变吗? 桃花庵。 硬山顶,船蓬轩,圆作梁架。 南向,大致可分为两路两进房屋,西路头进为一水阁,临池而建,颇具风致特色。 第二进为殿堂,清静幽深,在水阁东侧有石板小桥跨池,以通出入。 池畔绿树荫翳,宛转鸟语,醉人花香,环境清雅绝俗。 唐寅三十六岁时选中城北桃花坞,建了一优雅清闲的家园,度其清狂生活。 桃花坞原是宋人章庄简的别墅,但经风雨沧桑,早成一片废墟。 不过这里景色宜人,环境十分幽静。 一曲清溪婉蜒流过,溪边几株野桃衰柳,一丘土坡,很有几分山野之趣。 第二年唐寅用卖画的钱建成了桃花坞别墅。 虽只几间茅屋,檐下却悬着雅致的室名“学圃堂”、“梦墨亭”、“蛱蝶斋”等匾额。 唐寅一生酷爱桃花,别墅取名“桃花庵”,自号“桃花庵主”。 春日,园内花开如锦,他邀请沈周、祝允明、文征明等来此饮酒赋诗,挥毫作画,尽欢而散。 “日般饮其中,客来便共饮,去不问,醉便颓寝。” 不过如今正值秋末冬初。 桃花庵里的桃树全都光秃秃的,连地上的落叶都不知了去向,显得十分萧条。 “乐大人,这里便是小民的寒舍。” 唐伯虎把乐文几人请进桃花庵内,满面笑容的说道。 “哦,贵府清静悠闲,果然是世间难得的好居所。”虽然桃花庵里在这个季节,并没有盛开桃花,但是那种清雅绝俗的感觉,让乐文也不禁眼前一亮。 小猴空空一来到桃花庵内,便在满园的桃树枝上窜来窜去,一副很愉悦的样子。 “乐文,你快把空空抓回来,它现在是越来越不听话了。”丁珂儿看着淘气的小猴空空,对乐文嗔怪道。 “空空?”唐伯虎轻轻抚了抚胡须道:“呵呵,无妨,这只小猴的名字还真是有趣。” 乐文心里直翻白眼,丁珂儿在唐伯虎面前直呼他的名讳,还真让他有些尴尬。 这时从一间茅草屋里,跑出来一名三四岁的小女孩,长的很是乖巧可爱,也看到了小猴子空空,迈着小步,来到唐伯虎身前,伸出小手抓住唐伯虎的衣袖,摇了几下,一脸期待的说道:“小猴子……真可爱,爹爹,桃笙想要这只小猴……”。 “桃笙,乖,这是乐大人家的小猴,爹不是教过你,不能夺人所爱吗?”唐伯虎看着可爱的女儿,脸上露出一丝慈祥,然后弯腰抱起桃笙低声说道。 乐文看着桃笙黑宝石一般的大眼睛,一直盯着在桃树上玩耍的小猴子空空,微微一笑道:“小桃笙,你喜欢这个小猴子吗?” “嗯,桃笙喜欢,叔叔可以把这只小猴子送给桃笙吗?”桃笙面对几个陌生人,竟然没有露出一丝羞涩,反而不管不顾的想要让乐文把小猴子送给她。 “呵呵,好,小桃笙既然喜欢这个小猴子,叔叔就送给你,全当见面礼了。”乐文想都没想的便答应了。 其实乐文觉得他身为一名官员,总是带只猴子在身边,也是有些不太好,不是丁珂儿喜欢这只小猴子,早就想半路上给放掉了,如今唐伯虎的女儿既然喜欢这个小猴子,送给小桃笙也算做顺水人情了,不过这件事没有和丁珂儿商量,不知道事后她会不会发飙…… 丁珂儿虽然心有不满,但是也不好开口说什么,只是在不经意间,狠狠的掐了一下乐文的手臂,疼的乐文差点叫出声来,看了看身旁的丁珂儿白了他一眼,苦笑了一下,暗道:“看来是真的惹恼这位姑奶奶了。” 乐文三人随着唐伯虎来到堂屋内。 唐伯虎刚请乐文几人坐下,便有一个身材妖娆的妇人手上提着一壶茶走了过来,然后给在座的几位斟茶倒水。 只见这个妖娆妇人,身着深兰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将乌黑的秀发绾成如意髻,仅插了一梅花白玉簪。 虽然简洁,却显得清新优雅对镜梳洗,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间微微泛起一对梨涡,淡抹胭脂,使两腮润色得象刚开放的一朵琼花,白中透红。 簇黑弯长的眉毛,非画似画,一双流盼生光的眼睛,那诱人的眸子,黑白分明,荡漾着令人迷醉的风情神韵。 “夫人,来见过乐大人。”唐伯虎对妖娆妇人说道。 “民妇沈九娘,见过乐大人。”妖娆妇人对乐文作了一个揖,然后轻声道。 “唐夫人不必多礼,在下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九品芝麻官,实在是不值一提。” 乐文还以为这个妇人是唐伯虎家的奴婢呢,没想到是眼前这位便是传说中的沈九娘,不过想想也对,唐伯虎如今生活落魄,哪里有钱请什么奴婢啊,而且还是这么有姿色的奴婢…… 沈九只是微微一笑,又和乐文几人客套了几句,便提着茶壶又离开了堂屋。 “乐大人,刚才您提到的宁王,不知……。”唐伯虎也没有过多的客套,便单刀直入的问道。 “宁王是不是之前给你写过一封信,而且内容是想拉拢你的?”乐文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茶,只觉氤氲茶香扑鼻,让他顿觉神清气爽,淡淡一笑道。 唐伯虎听到此话一脸惊异的看着乐文,心想这个乐文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了,任凭他再是绝世聪明,也不可能猜到乐文是穿越来的现代人啊,沉声了片刻才开口道:“……宁王的确有想拉拢小民,可是不知乐大人是如何知晓此事的?” “这个嘛,呵呵,在下就不便告知唐解元了。”乐文神秘一笑,没有回答唐伯虎,反而又说道:“不过在下想要奉劝唐解元一句话。” “乐大人,有什么话不妨直言吧。”唐伯虎不置可否的说道。 “在下奉劝唐解元还是不要接受宁王的聘请。” 虽然唐伯虎在宁王谋反前,便装疯卖傻,迫使宁王放还了他,让他逃过一劫,才捡回了一条性命,但是为此也吃了不少的苦头。 所以乐文还是想看下,他能不能改变历史,让唐伯虎改变注意,不接受宁王朱宸濠的聘请,这样也能让晚年的唐伯虎少受些磨难…… 第一百零四章 宁王 唐伯虎看了看乐文,然后低头思索了半晌,才开口道:“小民也并不想受人差遣,不过去年苏州城发了水灾,小民卖画生涯自然艰难了,有时连柴米钱也无着落……” “这是一百两银票,在下不敢保唐解元大富大贵,但是足够唐解元几年衣食无忧了。” 乐文早就知道唐伯虎是因此而为宁王卖命的,便毫不犹豫的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递给唐解元说道。 “呃……这可使不得,小民与大人只不过是萍水相逢,一面之缘,并没有什么交情,怎么能随便收取大人的馈赠呢。”唐伯虎被乐文此举动,倒是给整的有些迷糊了,莫非这乐文是想收买他不成…… “唐解元莫要误会,在下久仰唐解元的字画,不知在下这一百两可否能买下唐解元的一幅字画?”乐文淡淡一笑,并没有理会唐伯虎的推辞之言,反而提出要买下他的字画,这样他也不好再推辞什么了。 “字画?小民的字画哪里值得了一百两!” 唐伯虎的字画,最贵的也不过几两银子,普通的连一两银子都没有,乐文这一百两实在太高了。 要是唐伯虎的字画放到现代,就算是最普通的一幅画,恐怕没个几十万RMB,你连碰都别想碰吧,就连小小的扇面《溪桥暮归图》以人民币58.3万的高价拍出,北京翰海的秋拍,唐寅《看梅图》扇面,估价25万至30万元,成交价为40.7万元。 “在下觉得唐解元的字画值一百两那么就值一百两,不过唐解元可否愿意为在下三人画几幅人物肖像画呢?”乐文想让唐伯虎像照相那样,给他们三人画几幅人物肖像画。 唐伯虎没想到乐文如此赏识他的字画,倒是让他有种遇到了知己的感觉。 “大人如此赏识小民的字画,让小民受宠若惊,不过现在天色已晚,不如大人三位就在寒舍休息一夜,明日小民在为大人三位画肖像如何?” “唐解元所言甚是,那么在下几人就叨扰了。”乐文笑着说道。 乐文三人在唐伯虎的安排下,分别住在了三间茅草屋内。 乐文把黑金剑放在木桌上,躺在木床上,睁眼望着屋顶,悠悠的想道:“看来唐伯虎的注意还是被他给改变了,这么说历史也给他改变了,不过不知道这样是好事,还是坏事啊。” 其实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乐文既然穿来了这个朝代,如果什么都改变不了,那么就太没有意思了。 如果有可能他还想让唐伯虎后半生不至于那么落魄,最少不至于五十四岁,唐伯虎便仙逝了,而且如果以后在仕途上,如果能得到唐伯虎的帮助,想必也是一大助力。 别以为唐伯虎貌似只是在字画上造诣颇高,好像在其他方面很是一般。 如果你这么想,那么你就错了,唐伯虎的聪明才智绝对在当代士人才子前三之列,要不然宁王朱宸濠,为何要极力拉拢他这么一个落魄的士人呢。 要知道宁王朱宸濠的叛乱虽然仅43天就宣告失败,然而,朱宸濠在江西的聚敛刻薄及其叛乱的直接破坏。 使江西人民深受其害,正如王守仁在杭州向提督军务太监张永所陈述的江西兵乱后的困敝:“江西之民,久遭濠毒,今经大乱,继以旱灾,又供京边军饷,困苦既极,必逃聚山谷为乱。” 而明武宗的南下巡游,又使这种灾难得到进一步的加深。 在朱宸濠起兵之时,明武宗以亲自率兵征讨为由,开展了一场空前的南下出巡游乐活动。 一路上游山玩水,捕鱼打猎。 每到一个地方,文武百官需戎装步行迎送车驾,随行的幸臣江彬还不时传旨征索财物,稍不如意,则羞辱、殴打地方官吏。 又派兵士四出至百姓家,矫传上旨,索取鹰犬、珍宝、古玩,甚至夜半闯入民宅抢夺妇女,造成江南一带民间汹汹不安,苦不堪言。 王守仁等擒获朱宸濠;也受到幸臣们的嫉妒,他们一面以搜捕宸濠余党为由,到江西大行株连诬陷,屠戮无辜,甚至连平叛有功的吉安知府伍文定也被抓来捆绑。 一面制造流言,污蔑王守仁“与宸濠通谋,虑事不成乃起兵”。 当王守仁从南昌出发,准备将朱宸濠献给明武宗时,他们又屡屡遣人进行阻止,要求王守仁把朱宸濠释放在鄱阳湖地区,“待上自擒之”。 武宗一行的所作所为,造成了江西地方人人自危,社会极端混乱。 为了将平叛功劳延及到明武宗及其诸幸臣,王守仁不得已将擒获的朱宸濠押至南京,献给明武宗,名曰“献俘”,其场面十分滑稽可笑:武宗与诸近侍身着戎服.摆开作战的阵势,将朱宸濠除去桎梏,释放在军队的包围圈中,然后伐鼓鸣金而擒之,重新给他戴上枷锁,列于队伍前面,作凯旋状而归。 至清江浦,在积水池钓鱼时,明武宗不小心翻船落水,尽管保驾者很快将他救起,然而他还是大受损伤,从此生病,终于在次年三月驾崩,结束了一代帝王的腐朽统治。 促成了政治改革的进行自明武宗逝世到明世宗朱厚熜即位,期间有37天是由内阁首辅杨廷和总揽朝政。 面对叛乱初定及各地农民起义的严峻形势,杨廷和用颁发明武宗遗诏、皇太后懿旨和明世宗登基诏书的办法,进行了一些改革。 如:停京师不急工务,裁汰锦衣卫、内监局旗校工役人数,减少漕粮,驱逐因恩幸得官者等,这些改革有一定的进步性。及至明世宗即位后,在杨廷和改革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了一系列的善政。 政治方面有:逮捕武宗年间作恶多端的宦官;革传升官;尽罢“诸镇守内官”;开放言路,命群臣陈民间利病。 经济方面有:罢除额外的征收,以减轻百姓的负担;对受灾地方采取修义仓、置义田、行和籴代赈等办法;清理庄田等。 这些善政对革除明武宗时期的弊端,缓和各种社会矛盾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彻底了结历代宁王与皇帝间的矛盾。 而朱宸濠如此看重唐伯虎,就足见唐伯虎在宁王朱宸濠眼中的重要性了。 第一百零五章 半夜睡不着 夜深人静,漫天繁星,一轮圆月高高的挂在长空之中,夜色让人有些陶醉。 乐文睡不着觉,走出茅草屋,便看到唐伯虎正坐在一张竹凳上,身前摆放着一张小木桌,小木桌上稀稀落落的铺放着一叠纸张。 唐伯虎一手握着酒葫芦,一手提着一根毛笔。 仰脖喝了一口酒,然后提笔在纸张上洋洋洒洒的写起诗来,边写嘴里还边吟道。 人生在世数蜉蝣,转眼乌头换白头。 百岁光阴能有几,一张假钞没来由。 当年孔圣今何在,昔日萧曹尽已休。 遇饮酒时须饮酒,青山偏会笑人愁。 “唐解元好雅兴,吟的一首好诗啊。” “哦,乐大人……,小民有感而发,随便胡诌几句,倒是让大人见笑了。” 唐伯虎还以为是何人,回头一看是乐文不知何时正在他的身后,倒是让他吃了一惊,这乐文来到他身后,他竟然一点察觉都没有,想来定是轻功不错,这也难怪,要不然怎么可能在山贼手中救下夏侯知府的女儿呢。 “唐解元太过谦了,在下偶尔也喜欢吟上一首,只是苦于没有遇到像唐解元一般有才学的,如今遇到了唐解元,倒是想要和唐解元对吟几首了。”乐文呵呵一笑道。 “既然大人有此雅兴,那么小民也不怕大人见笑了。”唐解元说完便对屋内的沈九娘喊道:“九娘,再提一壶酒,为夫要和乐大人吟诗对酒,畅饮一番,呵呵……” 沈九娘听到唐伯虎的吩咐,便从屋内端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摆放着一壶酒,和两个铜制酒杯走了出来。 唐伯虎又给乐文找了一个竹凳,放在对面,乐文便坐了下来。 沈九娘提起酒壶把两人身前的酒杯斟满,便在一旁给两人研起墨来。 乐文饮干酒杯中的好酒,然后提起毛笔,沾了几下墨汁,便在纸张上提起诗来。 书生十年寒窗苦,志在天下苍生扶。 不知陈王振臂呼,富贵无种万夫雄。 破釜沉舟入秦都,一战成名天下穷。 秋风凝露润白骨,鸡鸣犬呸人去空。 昨日江山今日土,青山还爱绿水流。 江上白头笑渔客,那边帝陵是谁家? “乐大人,诗中豪气纵横,道出人间真理,果然好文采!”唐伯虎看到乐文写的诗,饮了口酒,夸赞道。 然后也提起毛笔,边写边吟诵道。 山隐幽居草木深,鸟啼花落书沉沉。 行人杖履多迷路,不是书声何处寻。 乐文看了看唐伯虎这首诗,大有人生失意无处寻之感概。 “唐解元,夜色如此迷人,又有如此美酒,不如我们吟几首打油诗,如果谁在一盏茶的时间吟不出,就罚酒三杯,如何?” “也好,既然是乐大人提出的,那乐大人就由你先来吧。” “嗯,那在下就先吟上一首,一两二两漱漱口,三两四两才算酒,五两六两伸错手,七两八两扶墙走。”乐文想了一下,便开口说道。 “呵呵,有趣,有趣。”唐伯虎拍手叫好,然后吟道:“夜深衾衣寒难睡。月苍白,星满地,风过帐前纱漫飞。勾起相思,吊出记忆,一腔愁滋味。昨日黄昏偏遇雨,憔悴孤雁情何寄。千万柔肠滴滴泪。梦醒心碎,一片痴迷,酒把灵魂醉。” “醉饮寂静繁星夜,烛流干,月已残。独留孤寂、左右相陪伴。万般滋味在心头,独孤单,能谁言。预将心情折两段,斩不断,理还乱。满腔忧虑、憔悴了容颜。纵使相思葬花前,愁不去,绪增添。”乐文饮了一口酒,悠悠道。 “万思索绕,千索功名,孤枕难眠。欲哭无泪,惜世无伯乐!寒窗苦读,图大志,谁主沉浮?一笑之!以鼠之光看天远,坐于井底说天阔,掩耳盗铃莫不闻。囊中羞涩谁之过?勿敢指向乾坤错。”唐伯虎想起这近年来的潦倒,便吟道。 “一缕幽香,半瓣花魂,空寂忧怅。独立朔漠,叹人间沧桑昔时欢颜。今日痛,悲欢离合?常情故!万事不定愁满楼,空谷幽兰无人怜,松菊自古忍为坚。浪迹天涯悔未生?只惜前世枉落尘。”乐文抬头闻到一阵芳香,芳香好像是从沈九娘身上传来的,他淡淡一笑对道。 就这样,乐文和唐伯虎一边吟诗,一边饮酒,直到深夜,两人才意犹未尽的各自回到房中睡去。 乐文觉得如今的唐伯虎,心灰意冷,大没有了年轻时的风流潇洒。 说起唐伯虎年轻时,倒有一个故事,话说有一回,那唐伯虎坐在一条小船上看风景,小舟摇到江中,他吩咐船夫停下手中的桨,就让那小船顺水漂流。 那会儿正是盛夏,天气炎热,船夫放下橹,从怀里掏出一把扇,坐下来扇风歇息。 船夫那把扇的扇面是一张白纸,唐伯虎看着觉得遗憾,觉得美中不足,因为你知道,唐伯虎是个画家嘛。 他对船夫说:“你的扇子好扇风,只可惜扇面白纸一张,没有趣味。” 船夫听唐伯虎这么说,就顺水推舟笑道:“白纸空白,是在等公子你画画哩!” 唐伯虎便解开行囊,取出墨砚和毛笔,就着江水磨了墨,然后从船夫手中接过扇子。正思量画什么呢,江边树上飞起来几个麻雀,唐伯虎一笑,拿起笔画起来:“雀子飞来自在,雀羽扇风清凉,就画它吧。” 船夫看他拿毛笔在白扇面涂一个墨团儿,又涂一个墨团儿,不一会工夫,就涂了七个黑乎乎的墨团儿。 船夫越看就越心疼,越心疼就越生气:“让你画画儿,谁知你拿来涂墨团儿玩!你又不是三岁小娃娃,为何硬生生糟蹋我白净净的好扇子?” 唐伯虎本来一脸得意,听了这话心生内疚:“你再看看,真的不合心意么?” 船夫怒火遮住了眼睛,哪有心思细看:“不合意不合意,你涂污我的好扇子,快还我一把来!” “没事没事,你不喜欢,我把它们拿走好了。” 唐伯虎搁下笔,伸出食指点住一个墨团儿,慢慢朝边上推,推到扇边上,用力一掸,“呼——扑”,只见一只小麻雀从扇面滚出来,落在水里,扑棱着飞走了。 唐伯虎画在扇面上的七个墨团儿,原来是七只麻雀,一只一个样子,一只一个神态,一只只都像是活的,比真麻雀还要好看,还要传神。 船夫看傻眼啦,他睁着眼,张大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动也不能动,就好像变成个雕像,一时间凝固了似的。 唐伯虎掸走一个,又掸一个,不一会儿,画在扇面上的七只麻雀便全都掸落水面,拍着翅膀,沾着水飞起来,混到江边的雀群里,飞进绿树丛中,认不出来了。 那船夫这才晓得刚才的画儿是千金难得的宝贝,急得又磨手又跺脚:“唉!唉!唉!都怪我没留心细看,这下七个全飞了——公子你再给画几只吧!” “不画了,好风景都在造化中。”唐伯虎收起毛笔和砚台,把白纸扇还给船夫,不再说话,继续看风景。 舟子接过白纸扇,再扇风时,他听到风中传来麻雀自在飞翔的“啾啾”声。 第一百零六章 钓鱼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第二日,清晨一大早,太阳刚刚升起,早霞初露,波平如镜。 屋外的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的乱叫着,把乐文的美梦也给吵醒了。 伸了个懒腰,穿好衣服,打着哈欠推开木门。 “吱扭……” “哦,乐大人早啊!” 唐伯虎也是刚刚起床,正迈着小步子,在院子里低头散着步,看到从屋里走出来的乐文,打了声招呼。 “唐解元,早……” 早晨的空气很是清新,还带着丝丝的凉意,让乐文不禁微微打了个寒颤。 “乐大人可有兴趣和小民一起去河边钓鱼闲聊?”唐伯虎想着中午请乐文一行人吃鱼,又想和乐文聊聊天,便开口问道。 “钓鱼?可是在下并不怎么会钓鱼啊?还望唐解元不吝赐教啊。” 乐文在现代就没钓过鱼,穿越来家乡的河里连个鱼苗都没有,哪里有会钓什么鱼啊,不过他倒还真想学一下,以后可能会有一大段时间在江南,无聊闲暇时,钓钓鱼也是不错的选择。 “诶,大人言重了,小民惶恐,承蒙大人不弃,小民倒很是愿意和大人交流下钓鱼的技巧。” 唐伯虎对着乐文拱了拱手,便转身到屋里拿了两副鱼竿和一些鱼饵,便和乐文一起往桃花河边走去。 来到桃花河边,两人坐在河边的石凳上,唐伯虎便和乐文讲解起了钓鱼的技巧。 “鸟有鸟道,鱼有鱼道;找准鱼道,连连上钓。”鱼儿虽在水中生活,但也有自己的行走觅食路线。钓鱼爱好者也要会找准鱼道、鱼窝才行。钓鱼每到一地垂钓,总是先沿河转一圈,找地点,实际上就是找鱼道,找鱼儿聚集觅食地点,找得准,就可连连上钩。 “一日三迁,早晚溜边。”鱼类活动有一定规律,一般早晚都游到近岸浅水里觅食,中午在河湖中心深水处。钓者从这八个字中可以悟到:早、晚钓近、浅的岸边处,中午要钓远、深处。 “鱼儿顶浪游,钓鱼要钓浪口。”有些钓者都喜欢背风,钓上风头或无风浪处,这样浮漂看得清楚,抛竿省力气。而有些钓者却喜欢迎风而立,专钓下风头、风浪口。因为风浪口氧气足、食物多,鱼儿多。 “小鱼惊慌跳,大鱼快来到”,“水下小鱼多,大鱼不在窝”,有些钓者在一个窝子里垂钓,总是小鱼抢钩,很难钓上一条。有些钓者不断埋怨,但还是不断换食,不愿意离开。而有些钓者几次提不上鱼来,发现小鱼多,马上移窝另寻钓点了。当一个窝子的水面小鱼乱窜乱跳,或水底原来小鱼吃钩很频繁,突然无鱼吃钩时,初钓者要离开了,而老钓者却知道大鱼要到了。 一日之间,何时钓鱼最好?很多谚语说明,一般早晚最好,中午最差。“烈日当午,钓鱼气鼓鼓;早晚钓一阵,回家吃一顿”就是证明。这与“西南风,钓两头”,可谓异曲同工。一般钓鱼早、晚都好,但那个更好呢?“早钓鱼,晚钓虾,中午钓个大王八”,它说明,一般早上比晚上好。 “一番江水一番鱼,一方鱼吃一方铒”。它告诉我们,鱼和人一样,都有各自常食和喜食的食物,千万不能拿着一种诱铒和钓铒作为“万能钓铒”到处使用。 “直鱼竿,细渔线,快钩持铒不露尖”。这就是说,竿要直,线要细,钩尖要锋利,穿铒时不能露钩尖,以免剌痛鱼唇。“钩越小越好,线越细越好,铒越得越好”,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轻提慢慢动,鱼儿吃钩勤”,“先撒窝子后钓鱼,脚步轻捷慢慢提”。鱼儿胆小怕人,怕响动,因此,脚步要轻,钩线入水要轻,提钩要慢,鱼儿才不会惊慌逃走。 《大学》云:“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齐家矣。 而所为修身,在正其心。 锻炼人的身心,耐心,意志力,反应能力 还有钓鱼集风,雅为一体,还锻炼了人的情操方面。 古姜太公钓鱼是为了出名,愿者上钩。而庄子钓鱼,却是修身养性。。。 “唐解元果然是钓鱼高手啊,在下长见识了。”乐文呵呵一笑说道。 “诶,大人取笑小民了,小民闲来无事,不是饮酒作画,就是钓鱼作诗,实在是不值一提啊。”唐伯虎摆了摆手,摇头笑道:“大人年纪轻轻就做了上海巡检使,不知大人功名如何啊?” “呵呵,在下不才,是本次真定府的乡试解元。”乐文看着没有一点动静的鱼钩,笑了笑说道。 “哦,小民与大人同为解元,倒是有缘啊。”唐伯虎没想到乐文也是个解元郎,有些惊讶的扭头看了看乐文。 “在下虽然和唐解元同为解元,可在下也是晚辈啊,如果唐解元不弃,在下想与唐解元结为忘年之交,不知可否?”乐文不置可否的问道,唐伯虎向来桀骜不驯,他倒是有些怕唐伯虎当面拒绝他。 唐伯虎没想到乐文会提出和他做忘年之交,倒是让他微微愣了一愣,然后说道:“小民何德何能敢和大人做忘年之交,不过小民也早有此意,大人既然不嫌弃小民,小民岂敢有不从之理?” “呵呵,那以后我们就以兄弟相称如何?”乐文微微摇了摇鱼竿,呵呵一笑说道。 “哦,如此甚好……哈哈,有鱼上钩了。”唐伯虎猛地用力一提鱼竿,便有一条活蹦乱跳,头部和身体背部青灰色或灰褐色,腹部灰白色,各鳍灰色,足有七八斤重的中华鲟便被提到了岸边,然后放到了木桶里。 “呦,这条中华鲟还真不小啊,看来中午有美味吃了。”乐文来到明朝后,还真没有吃过正宗的中华鲟。 中华鲟是长江最大的鱼种,被称作“长江鱼王”,同时又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鱼种,在地球上已经生活了1.5亿年,这样古老的鱼种已不多见,所以又称“活化石”。 第一百零七章 珍藏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桃花河边,坐在石凳上垂钓的两人,称兄道弟有说有笑的聊着,倒是把原本在年龄上的隔阂消减了不少。 钓了一个时辰的鱼,木桶里已经有六条中华鲟了,而这六条中华鲟里,只有一条是乐文钓上来的,其他的五条全是唐伯虎钓的,不过当乐文钓上这只中华鲟时,也让他乐了好一阵子,也许这就是垂钓的乐趣所在吧。 “乐贤弟,今早收获颇丰,我们这就回去吧。”唐伯虎看了看木桶里的六条中华鲟,抚了抚胡须,点点头笑道。 “也好,小弟还正想请唐兄为小弟几人画像呢。” 说着乐文站起身,提起木桶,转身便和唐伯虎一起朝回去的路走去。 回到桃花庵中,唐伯虎为乐文三人分别画了三幅个人的肖像画,然后又让乐文和丁珂儿在一起,画了副像合照一样的情侣画,最后又画了副三人在一起的画像。 唐伯虎把乐文三人画的栩栩如生,画上的几人,有种呼之欲出之感,简直神乎其技,让乐文看到唐伯虎给他画的肖像画后,大有照镜子一般的感觉。 “唐兄妙手丹青,果然名不虚传,只是小弟还想欣赏下唐兄的藏画,不知可否?”乐文收起唐伯虎给他画的画像,然后有些期待的问道。 “乐贤弟太客气了,愚兄这就去拿。” 唐伯虎说着就走进屋内,没一会,便捧着几幅自觉得意之作走了出来。 把这几幅画卷放在一旁,然后在木桌上,首先铺开了一副《吹箫图》。 只见这幅《吹箫图》,画工细艳丽,继承了五代和宋人工笔重彩的传统,兼用写意笔法。人物面容娟秀,体态端庄。衣纹用笔粗简,劲力流畅,顿挫宛转。敷色浓艳鲜明,技法精工,尤其对细部的刻画,可谓一丝不苟,颇具新意。 仕女形象生动,体态造型优美,此图写仕女抚玉箫吹奏,造型准确,笔力老到,侍女神态美丽忧郁,吹不尽无穷忧愁。 让乐文不禁赞叹,这幅《吹箫图》里的侍女,犹如真人吹箫一般,简直妙不可言。 “唐兄这幅画,真可谓妙笔生花啊,妙不可言,妙不可言……” “呵呵,乐贤弟拗赞了,这幅画是愚兄早年所画,倒是让贤弟见笑了。”唐伯虎虽然嘴上谦虚,但是这幅画乃是他早年得意之作,曾有人出高价购买,都没有舍得卖,一直视为珍藏。 接着唐伯虎收起这幅《吹箫图》,然后又展开一副《桐阴清梦图》。 只见此《桐阴清梦图》最顶端,题着一首七绝诗。 十里桐阴覆紫苔,先生闲试醉眠来。 此生已谢功名念,清梦应无到古槐。 此图用水墨白描手法,画梧桐一株,桐荫如盖,桐荫坡石处一人仰面闭目,坐於交椅之上,神情生动自然。构图简洁,用笔洗练,风格洒脱,韵致清逸,是唐寅白描人物画佳作。 诗、书、画相得益彰。虽未署年款,但从题诗内容可以看出,此图是他在科场案受打击回苏州后所作,是唐伯虎看破尘事,不再追求功名,从此幽居林下的写照。 “此画是愚兄当年在科举会试泄题案后,失意之作,哎……”唐伯虎看到这幅画,又想到了当时的情景,不禁暗暗叹了口气。 乐文也是为唐伯虎遭遇的不幸,而摇头叹息不已,如若不是这场会试泄题案,想必唐伯虎定然也是朝中大员了。 唐伯虎缓缓的收起这幅《桐阴清梦图》后,然后又打开一副《李端端图》。 图上画着五个人,居中坐着一戴文生巾、留八字须的书生,其面部神情和倚坐姿,无不显示儒雅的气度和风采。 左侧黑书桌两边的是主人的婢女,一着红色套裙,一着白色衫裙,色彩鲜明,有层次感。 右侧的是来客,手持一朵白牡丹的小姐,姿态文雅,楚楚动人,身后是随从侍女。四女围着主人,宛如众星捧月似地烘托出主人的重要和地位。 背景是山水大屏风,上方题诗:“善和坊里李端端,信是能行白牡丹。谁信扬州金满市,胭脂价到属穷酸。” 点明图中持白牡丹者即扬州名妓李端端,书生乃是唐代诗人、久居扬州的崔涯,唐寅即以他俩间的故事来立意作画的。 崔涯与张祜齐名,为人豪侠,长于宫词,每题诗于娼肆,必传诵于街头巷尾; “誉之,则车马继来;毁之,则杯盘失错”。 曾嘲笑李端端“黄昏不语不知行,鼻似烟窗耳似铛。独把象牙梳插鬓,昆仑山上月初生。”李端端见诗后“忧心如病”,就向崔涯跪拜,“伏望哀之”! 崔被感动。 一个风尘奇女,一个诗坛高手,一来二往,交谊日深,崔即另题一绝:“觅得黄骝被绣鞍,善和坊里取端端。 扬州近日浑成差,一朵能行白牡丹。” 于是“大贾居豪,竞臻其户”。 有戏之:“李家娘子,才出墨池,便登雪岭。何期一日,黑白不均?” 李端端肤色稍黑,然美艳过人,世称“黑妓”,今成流光溢彩白牡丹。 唐寅即据此创意,将李氏向崔生求情改变为当场评理的画面,突显“黑妓”的智慧和胆略:她娇小端丽,傲然玉立于崔家客堂,面部表情从容大方,又稍露不安和期待,手持白牡丹,据理巧辩。 崔涯静气安坐,凝神谛听,内心折服之情溢于眉目间,手按卷纸正拟写或已作的新诗。 唐伯虎还从崔诗中的“取端端”衍化出“黑妓”“落籍”的寓意,旧时妓女从良称“落籍”。 故有人称此画为《李端端落籍图》,寄托着唐伯虎对历史名妓的怜惜和爱慕之情。 “唐兄果然是风雅之人,画中尽显风流之意,让小弟很是佩服。” 唐伯虎卷起画卷,看了看屋内的沈九娘,抚了抚胡须,沉声了半晌,好像在回忆什么,然后轻声笑道:“呵呵,这当年画中的唐代诗人崔涯和名妓李端端,正是如今的愚兄和九娘。” 第一百零八章 倭寇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几日后,乐文三人告别唐伯虎后,离开苏州府,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上海县。【ㄨ】 说起明朝的上海县,就不得说下一直侵扰明朝沿海的倭寇了。 提起明朝的倭寇,随着这些年相关历史书籍的普及,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认识:早期倭寇是冒充朝贡使者来到中国,滞留在沿海抢劫的日本人,后来又有不少本地的海贼加入,明火执仗、杀人越货。 倭寇从洪武年到万历年间,倭寇之患几乎没有断过。 倭寇,其实就是一些在日本国内争霸战失败的武士流浪到中国沿海一带,被海盗招募,充当的抢劫犯马前卒。 其实来自日本的这些流浪武士在海盗中是非常少,别的倭寇大多是来自中国,马来等地人,穿着日本的服装,冒充的日本人。 在中国沿海一带进行劫掠,无数家庭惨遭横祸。甚至连明朝的地方官员全家也惨遭倭寇毒手。据说海瑞的父亲就是在抵抗倭寇入侵的时候被杀害的。 来到上海的乐文和丁珂儿、龙超简单交代了几句话,便单独一人进入上海县衙赴任。 上海县衙,前面是壁照。壁照为中国传统建筑特有,据说壁照是古人为冲煞而设。 这是风水意识的产物,因中国传统风水讲究导气,认为气不能直冲厅堂,否则不吉。 为此,便是在房屋大门前砌一堵高墙,既起阻隔空间、屏蔽正堂作用,又保持气的畅通,起到了导气的功效。 过了壁照才是县衙门楼,门楼上悬有“上海县”匾额。 进县衙大门,东轴是县丞署,县丞主管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县丞署也是县丞商议、处理重大县丞事由的地方。 县衙中轴有仪门。仪门平时关闭,只有在知县上任,恭迎嘉宾或重大庆典活动时才打开,知县平时出入都走东边的“人门”,西边则是“绝门”,是提审犯人、解押死囚赴刑出入的门,平时是关闭的。 在仪门的西边是土地祠,土地能生五谷,是人类的“衣食父母”,里面供奉着掌管这方水土的土地公公和土地婆婆,而东边则供奉着掌管财源的财神比干、范蠡和赵公元帅三位财神,财神保佑这方水土财运与富贵。 过仪门后是亲民堂也就是大堂。通往大堂的这条道叫“甬道”,甬道上,有一石亭,为“圣谕戒石坊”,是帝王戒训地方官员的建筑,石亭上刻有“公生明”和“廉生威”的戒语,意为只有公正无私才能明察决断,只有清白廉洁才能使人敬服,这是明朝嘉庆年间河北无极知县郭久礼为官经验的总结,被后人称为“官箴”,是很多官员引以自戒的座右铭。 大堂的东面是粮科、户房、钱科等,西边是吏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等,是县衙的职能部门。 大堂后是宅门。 宅门是大堂和二堂之间的隔离建筑物,东边是军器局,西边是架阁库。宅门两旁设有门子房,专供看门人员值班及住宿,以防闲人进入,还有兵器局等部门。 过宅门是川堂,侧有酂侯祠。酂侯祠供奉的是汉代沛县人萧何,萧何因帮汉高祖刘邦定天下有功,官至丞相,又因制定平刑狱原则,论功第一,封为酂侯,因他是胥吏出身,故受历代胥吏崇拜,在衙门里设祠纪念他,称他为“衙神”。 川堂后为二堂,二堂是县令审理民事案件的场所。 乐文随着衙役来到大堂。 上海县的大堂是飞檐翘角、高耸威严的三楹大堂。 县官大老爷升堂,听讼、审讯、断案的场面,都摆在这个大堂之上。 大堂又有俗称“讼堂”,听说上海县的韩县令,是一大好清官。 乐文在来大堂时,还看到了一头猪,倒是让乐文大为惊讶。 不过这也难怪,因县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吃饭的人多了,衙内下人利用厨房的剩饭剩菜,养一两头猪,又因圈养不严,跑了出来,也属可能之事。 “韩大人,属下初到贵县赴任,日后还望大人多多关照啊。”乐文走到大堂之上,对韩县令拱了拱手,深施一礼,谦恭道。 韩县令长相和善,身材有些矮小瘦弱,皮肤微黑,细淡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小细眼,留着一缕微微花白的胡须,头戴长翅乌纱帽,身着青袍官服,官服的补子上绣着五蟒五爪,袍带上有九块银,腰带上还垂挂着一块翠绿色的和田玉。 “乐巡检一路奔波来到本县,想必一路辛苦,本县公事繁忙,不能远迎,还望乐巡检不要怪罪啊。”韩县令从公堂上走了下来,抚了抚胡须,然后对乐文微微一笑说道。 “韩大人太客气了,属下诚惶诚恐。”乐文拱手笑道。 韩县令看乐文一副谦恭的样子,很是受用,点点头道:“嗯,乐巡检既然受顺天府任命来到本县,那么咱们以后就是自己人了,除了在公堂上的礼节外,堂下就不必多礼了。” “多谢韩大人爱戴,属下日后定奉公职守,尽心尽力。”虽然韩县令和善可亲,可是毕竟两人是第一次见面,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 “乐大人刚来本县,可能有所不知,本县前几任巡检使都在与倭寇的斗争中英勇牺牲了,倭寇屡次骚扰本县,让本县也很是头疼啊。”韩县令也没有过多的客套,便说出了上海县最令他头疼的事了。 倭寇凶悍无比的行动,给明朝沿海军民的震慑,实在无以伦比。官军们忌惮于倭寇的双刀利箭,战战兢兢畏缩不前,老百姓就更别提了,吓唬小孩最见效的一句话就是:“再不听话,让倭子把你抓去!” “属下对倭寇也有所耳闻,不过属下觉得倭寇其实并不畏惧,而是我军的武器和人员上有问题,倭寇使五尺长刀,善腾跃,我军长兵不捷,短兵不接,身皆两段,而我军士兵只会耕作,不知作战,才造成这种情况。”乐文徐徐分析道。 第一百零九章 抗倭大任(一)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哦,照乐巡检这么说,想必乐巡检定有良策了?”韩县令见乐文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倒是有些好奇了起来。 “属下不才,大人只需给属下三个月的时间,属下定然会为大人训练一支强健的军队。”乐文自信的说道。 “乐巡检既然这么有信心,那本县就等你的好消息喽!” 韩县令把县内的大小官吏都与乐文互相认识了一番,便把县衙里的军事力量,一队没受过训练,无组织纪律的衙役交给了乐文。 这一队衙役,只有十人,加上他刚好十一人,要是踢足球的话,倒是刚好。 而这么一支队伍,要是去打倭寇,想必除了乐文有可能会侥幸生还,其余人恐怕都要人头落地吧。 明军赤体赴敌,身无甲胄之蔽,而当惯战必死之寇,手无素习之艺,而较精熟巧之技;行无赍裹,食无炊爨,战无号令,围无营壁。 也就是说,明军士兵都是穿布衣,没有受过训练,根本无后勤,甚至无组织纪律。这是什么,民兵。根本不是正规军。这样一伙人都不能叫军队。倭寇有甲,不惧长枪戳两下子,三崩两跳硬冲进来,没有盔甲,碰到倭刀当然是一挥两段,一刺俩洞。 倭寇都是老游击队员,中国历朝中原王朝,最能打仗的军队全部属在北方,因为要抵御野蛮的游牧民族。而到了明代最尴尬,北方的蒙古人依然虎视眈眈,南方却后院起火。 倭寇所到之处,犹如无人之境,一路破城入郡,江南繁富之区,多被洗劫。仅仅昆山县城,被烧了房屋2万余间,境内“房屋十去八九,男妇十失五六”。 有个昆山秀才郑若曾,他精心编撰了一本明代抵御倭寇的军事百科类书籍《筹海图编》,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第一手倭寇资料。 书中,他对倭寇上岸后的行动有着详细描写: “贼每日鸡鸣起,蟠地会食。食毕,倭酋据高坐,众皆听令。挟册展视,今日劫某处,某为长,某为队。队不过三十人。每队相去一二里,吹海螺为号,相闻即合救援。亦有二三人一队者,舞刀横行,人望之股栗远避,延颈授首。薄暮即返,各献其所劫财物,毋敢匿。倭酋较其多寡而赢缩之。每掳妇女,夜必酒色酣睡。劫掠将终,纵之以焚,烟焰烛天,人方畏其酷烈,而贼则抽去矣。” 晨起昏归,分队而行,海螺为号,互相救援,分工明确,纪律严明——真不能小视这些异国强盗!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既然要打倭寇,就首先要了解倭寇,找到倭寇的弱点,才好下手。 武士刀被称为十大名刀之首,也是世界十大武器之一,和世界知名的枪炮并列。武士刀以其优良的性能在世界冷兵器中占有绝对地位并享有最好的口碑和名誉。 第一,倭寇的刀,长约五尺,锋利异常。 第二,倭寇刀术,善于腾跃,动作势大力沉。 先从倭寇的刀来分析,倭刀在明代是很时髦的商品,其做工精良,形式美观,远胜国内一些手工作坊打制的兵器,当然价格也是非常昂贵的。在明代的小说中,倭刀被描述成杀人越活的必备利器。 倭刀的制作工艺一般是结构上是包钢和夹钢,钢材上在刀口部分使用反复折叠锻打的高碳钢,在折叠锻打的过程中,形成了有名的“远山十二峰”那样的曲线刀纹,刀脊使用韧性较强的低碳钢。 一把刀的制作周期达到了半年,多的甚至3到5年。所以打出的刀坚固锋利。而非明军的粗制滥造的铁匠手艺可以匹敌。 倭寇的缺点在于,倭刀过于狭窄,包钢夹钢工艺在明代依旧存在,但是这种工艺无法满足明朝军队几百万人的大规模作战需要,所以不可能全面装备到部队。明代有人提出过试用熟铁棍与倭寇交战,用以摧毁倭刀,这是一种经济战的打法。 再说倭寇的刀术,日本的双手刀术其实差不多来自于唐朝的刀术,早在魏晋时代,中国就流行了一种双手刀术。 这种刀术完全是战场上总结出来的,威力奇大,动作剧烈,每刀发动全身之力必须一刀取对方性命。唐朝很多名将都善使双手刀。 日本很好的继承了这种刀术,并在自己的基础上,有新的创新和改良。我们在明代的单刀法选里面还能看见这种刀术,从抽刀术(太刀很长,所以一定要快的抽刀),到大辟刀术(威力巨大,这招在后来抗战电影里经常看到),转刀术(这招是用于被敌人围攻,以身带刀旋转一周,使敌身腰皆断),腾跃刀术,都能清楚的看到这些典型的倭刀技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从戚继光得到那本倭刀谱《隐流之目录》,编制辛酉刀法用以训练士兵开始,中国传统的刀术差不多就被全盘否定了。 直到后来传统刀术和日本刀术逐渐融合,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双手刀术。这是后话。 从技术上说,倭寇和倭刀术是非常凶狠凌厉的,但是明军的失败,技术只是一种原因,最根本的还是战术问题,倭寇说到底不是严格训练,有明确战略的机动军队,还是一只以战养战,作战混乱,装备不一,训练不齐的强盗。 而明军同时也是疏于训练,技术战术不搭配,一般明军与倭寇交战时的场景就是,两方同样气势汹汹同样混乱不堪冲上前去,为首的几名明军被为首的倭寇斩杀之后,剩余的明军大为惊惧,往往就抛掉兵器,一哄而散,任由倭寇抢劫。 曾经有明军军官调集火器军想把倭寇一举歼灭,但是火器装填速度过慢,加上兵种之间协调不力,冷兵器兵无法保护好火器兵。在第一轮射击之后,就被倭寇冲进火枪阵里屠杀。 江南的水网地形又把火枪阵切割成小阵,对作战更为不利。 然而,乐文却知道如果用竹子作为武器,是可以有效的成为武士刀的克星。 这就是后来戚继光发明的狼筅,还有戚继光专门组织训练的狼筅兵。 不过谁让乐文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和倭寇作斗争呢,现在也只不过是1510年,而戚继光在1528年才出生,要等戚继光来和他一起消灭倭寇,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那么现在就由乐文接受抗倭大任吧。 第一百一十章 抗倭大任(二)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大人,不好了,一大群倭寇在海边杀了我们县几名渔民……” 乐文没想到他当上海巡检使的第一天,就有倭寇侵扰沿海附近的渔民。 “什么!守卫沿海的官兵呢?” 乐文正和丁珂儿、龙超在韩县令新给他们安排的宅子里吃着午饭,手下一名叫做李二虎的衙役便满头是汗,急急忙忙的跑来报信了。 “沿海哪里有官兵啊,大人您刚来,可能不知道,守卫沿海的官兵都换了好几拨了,来一拨就牺牲一拨,前几天来的一拨官兵,都已经全死了,现在上面还没有派来人手。” 李二虎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摆出一副哭丧脸说道。 “你快去叫其他人到衙门口集合,我们这就出发。” “是!” 乐文把吃到一半的饭碗放到桌子上,然后拿起旁边的黑金剑便往外走。 “文哥,我和你一起去。” 龙超擦了擦嘴角的米饭,敢上前说道。 “你非官非兵,还是不要去了。” 乐文不知道倭寇到底实力如何,如果倭寇实力真如历史上说的那么强,那他们哥俩这次去,很可能全都要魂归西天了,死了他一个也就罢了,要是龙超也死了,那他爹娘以后谁来照顾啊。 在中国发生了一起战争史罕见的事便能证明当时的倭寇有多么强悍。 一股仅53人的倭寇,洗劫浙、皖、苏三省,直逼有数万明军驻守的留都南京。 这股倭寇杀死杀伤四五千官兵,最后才被人数占绝对优势的明军围歼。数万明军为何如此不堪一击? 明军的民兵和衙役的装备和倭寇相比自然差了许多。 可是倭寇和明军的正规军相比,倭寇的武器装备堪称简陋。 他们的主要武器是刀枪弓矢等冷兵器。至于穿戴,倭寇大多裸身而战。和倭寇相比,明军虽然也是冷兵器为主,但阵中的热兵器很强大。 比如火绳枪,明朝称为鸟铳,鸟铳射程远,可达300米,准度高,杀伤力大。盔甲方面,明军基本身着镶着铜钉的轻便棉甲,头戴高大的铁盔,无论是式样还是坚实程度,都远胜“裸身跣足”的倭寇。 那为何明军打不过倭寇? 答案就两个字:腐败。 明朝的兵制是朱元璋一手草创的军户世袭制,军士编制在卫所中,平日屯田,战时保护地方。 卫所制度本身没有问题,但到了明朝中叶,因为不堪田产被占和军饷被扣,军户大量逃亡,明初驻军高达30万的海防前线,都只剩下30%的兵员。 卫所荒芜都是表象,更加致命的是因为承平已久,将领和士兵的素质都差得惊人,有的世袭将领连马匹都不会骑,连旗帜都弄不清楚。士兵则是毫无战斗力可言。 卫所里的士兵年轻力壮的都逃走了,剩下的都是羸弱之辈,当然一触即溃。 而倭寇方便,由于这些人大多都是日本战国时代没有人雇佣的武士,个个武艺高强,单兵作战能力极强,而且倭寇作战勇敢,两相对比,明军当然不敌。 中国有一个成语,叫“狼奔豕突”,意思是像狼和猪那样乱冲乱撞,到处骚扰,这是完完全全的贬义词。 日本也有个成语叫做“猪突猛进”,却是褒义的,在日本文化里,野猪是勇猛、刚强的象征。如果你在日本的公园里,说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像“猪”,他的妈妈多半会微笑道谢。 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野猪一样的生命力。 这股来自日本的倭寇是从浙江上虞登岸的,上岸后,他们没有像一般倭寇那样热衷于奸淫掳掠,而是直截了当的“猪突猛进”,沿途遇小县城则攻打纵火,遇官兵则搏杀。 《明史》记载,这伙人“突犯会稽县,流劫杭州,突徽州歙县,至绩溪、旌德,屠掠过泾县,趋南陵,至芜湖。烧南岸,趋太平府,犯江宁镇,直趋南京。” 这伙倭寇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犹如特种部队一样的战斗力。《筹海图编》里惊呼:“盖此五十三人者,滑而有谋,猛而善斗,殆贼中之精选,非常贼也!” 再来看看明朝正规军的战斗力。 明朝初期,军队还相当强大,但到了明朝中叶,这部巨大的军事机器已千疮百孔,克扣军饷谎报军员的将领,不堪重负的士兵,使得军户的大量逃亡现象司空见惯。 沿海军户逃亡率已高得吓人,大量卫所形同虚设,有的卫所只剩下一个人!士兵战斗力低下,上阵一触即溃。 前线官员章焕曾上疏皇帝,痛心疾首地描绘前线官兵说:“上阵如同儿戏,将无号令,兵无纪律,往往隔着敌人老远开完火、放完箭就算完事,临阵脱逃、杀民报功数不胜数。” 一方是“贼中之精选,非常贼”,一方是“上阵如同儿戏”,难怪这区区五十三个倭寇能横行一时。 最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还在后面——这股倭寇开始攻打南京了! 南京是明朝留都,守城兵力不下万余。但就是这样几十个倭寇,居然能够大张旗鼓地进攻,上演了一幕以寡凌众的闹剧。“贼遂直趋南京,其酋衣红乘马,张黄盖整,众犯大安德门,我兵自城上以火铳击之,贼沿外城小安德、夹岗等门,往来窥觇会城中,获其所,遣谍者,贼乃引众由铺岗趋秣陵关而去。” 事出仓促,而且对敌情一无所知,南京举城鼎沸,军民皆惊。当时在南京最大的官员——兵部尚书张时彻匆忙下令关闭城门,并命令市民自备粮械,登城守卫。 此事的目击者,时任南京翰林院孔目的文人何良俊在笔记里,愤愤不平地挖苦道:“贼才七十二人耳。南京兵与之相对两阵,杀二把总指挥,军士死者八九百,此七十二人不折一人而去。 南京十三门紧闭,倾城百姓皆点上城,堂上诸老与各司属分守各门,虽贼退尚不敢解严。 夫京城守备不可谓不密,平日诸勋贵骑从呵拥交驰于道,军卒月请粮八万,正为今日尔。 今以七十二暴客扣门,即张皇如此,宁不大为朝廷之辱耶?” 这段话大意是说,几十个倭寇来侵略南京,守军竟然被杀死了八九百人,而对方竟无一伤亡。 南京十三座城门紧闭,百姓都上城守备。 南京城市的防备不可谓不严密,平日里军费开支也很大,没想到区区几十个倭寇来袭,守军竟表现得如此仓皇,实在是大耻辱。 当时,著名学者归有光也在南京城内参加科考,同样的感慨不已:“平昔养军,果为何?” 第一百一十一章 抗倭大任(三)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文现在什么准备都没有,只是带着这么一帮没有经过训练的衙役,匆匆忙忙便朝东边跑去。 一路跑到海边乐文傻眼了,哪里有一群倭寇啊,映入他眼帘的也就五名像山野土著一样身材黑手矮小,脚上穿着草鞋,身上穿着红黄相间的短衣短裤,披着草编的外套,手里握着武士刀,武士刀上面还有丝丝的血迹。 本来应该是淡蓝色的海水,带着斑斑的血迹,海面上漂浮着几具像是渔民的尸体。 乐文本来以为李二虎说的一群倭寇,最起码也要一二十人,谁知道就五个人,除了武器比较好之外,装备简直比原始人都要简陋,莫非这几人不是倭寇? “大人,这群人就是倭寇,咱们怎么办?”李二虎有些怯懦的对乐文低声说道。 乐文心里直翻白眼,这帮家伙是怎么混到衙役的行列里的。 “什么怎么办,你们手里握着的长刀难道是烂木头吗,跟我上。” 说着乐文举起手中的黑金剑,轻轻提了一口气便快速的朝这几名倭寇冲去。 身后的衙役们,见乐大人首当其冲,他们即使心里有些害怕,可是也不敢不上啊,便握了握手中的长刀,硬着头皮跟着乐文往前冲。 “八格牙路,死啦死啦滴,这群明国猪难道不想要命了吗?” 一名为首的倭寇轻蔑的看了看朝他们跑来的乐文一群人,哈哈一笑,然后不慌不忙的伸手擦了擦武士刀上的血迹,从腰间掏出几枚六角暗器,这种暗器就是古代日本武士和忍者最常用的手里剑,即铁蒺藜。 古代的真正的倭寇大多有武士和忍者组成,他们的“手里剑”上一般染有毒汁,一般有八方手里剑、六角手里剑、十字手里剑、三角手里剑以及“卍”字型手里剑,这些手里剑掷出去后,在空中会围绕其几何中心旋转,因此轨迹稳定,在近距离能够保证一定的精度。 多角型手里剑主要依*锐利的角杀伤敌人,杀伤力有限,所以忍者会在每个角上都涂上剧毒,在“兽兵卫忍风帖”中那个假扮僧侣的幕府密探就使用了喂毒的手里剑,是很危险的武器。 忍者使用手里剑一般在两种场合,一是暗杀,二是被多人围困急于脱身。使用时通常一次性可掷出四五枚,以增加命中率。 这些手里剑重量在40克至60克间,一般忍者也不会携带几十枚,毕竟身轻如燕是他们的优势。 “啊……” “……啊,我的眼睛……” 只是这么一瞬间,便有三五名衙役身中暗器,爬在地上,痛苦的叫喊着,打起滚来。【ㄨ】 其他的衙役看着倒在一边打滚的衙役,往前冲的步伐为之一缓,竟然一个个浑身打起颤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站在原地,不敢上前一步了。 乐文没想到这几个倭寇,竟然一开始就用暗器来打压他们,还好他身手还算敏捷,武功也不差,要不然他要首先被扎成刺猬了。 倭寇们本来是把暗器都朝乐文投掷的,没想到乐文竟然很轻松的就躲过了他们的暗器,倒是让他们吃了一惊。 “这个少年功夫还不错啊,你们去对付其他人,我来对付他。” 显然这个为首的倭寇深受日本武士道精神,对弱的对手,他们很鄙视,对比较勇猛不怕死的对手,他反而很感兴趣。 “嗨!” 武士道一词虽然在江户时代才出现,武士道的思想在神道思想的天皇信仰中融合重塑而成。 但是武士道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日本的国家神道和神道教、佛教,以及孔孟之道和亚洲甚至世界各国文化。它是日本武士阶级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 武士道,或者武士道精神,是日本封建社会中武士阶层的道德规范以及哲学。如同欧洲中世纪出现的骑士精神,武士道是基于一些美德如义、勇、仁、礼、诚、名誉、忠义、克己的精神信仰。只有通过履行这些美德,一个武士才能够保持其荣誉,丧失了荣誉的武士不得不进行切腹自杀。 这个为首的倭寇前额没有头发,头后面扎着一个花骨朵一样发髻,长得尖嘴猴腮,嘴角留着两道小胡子。 “吆西……,你这个明国人很有意思,不如加入我们,和我们一起怎么样呢?我们当中也有不少你们明国人!” 为首的倭寇并不着急和乐文动手,反而想要把乐文拉拢过来,而且他还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 不过这也难怪,这些倭寇常年在沿海地区烧杀抢掠,倭寇中也有不少是明国人,会说汉语也很正常。 “先把你的头砍下来再说吧。”乐文冷冷一笑,没有过多理会这个倭寇首领,挥起手中的黑金剑便朝倭寇勃颈处砍去。 倭寇首领没想到这个乐文如此不识抬举,还想一击便要取他的性命,他连忙举起武士刀一档,没想到“铛……”的一声,他的武士刀便断成了两截,不过这个倭寇首领也非泛泛之辈,反应也是相当的迅捷,连忙一弯身,竟然躲过了乐文这致命一击,要是普通的倭寇,想必早已经头颅落地了吧。 “八嘎……” 倭寇首领躲过这一击,手里握着半截武士刀,嘴里骂了一句,连忙往后躲闪。 “八你妹啊……”乐文也没想到这个倭寇竟然身手如此好,躲过他这致命一击,反而还有空骂人,不屑的骂了一句现代骂人的话。 倭寇首领还在想‘八你妹’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乐文紧接着又是一剑朝着倭寇首领砍去。 “唔……” 只见黑金剑划过之处,倭寇首领的左手臂毫无感觉的从他身体上分离了开来,断臂处的鲜血喷到到处都是,他手中没有了兵器,即便身手再是敏捷,可还是在乐文连续的强劈猛砍的攻势在,还是吃了这么一个大亏。 “八嘎……该死的明国人……” 其余四名倭寇这时也已经把乐文的手下全部都收拾干净了,竟然是一个活口也没留,看他们的首领只是在片刻之间便断了一条手臂,一个个气得放声大骂,满身是血的提着武士刀便朝乐文砍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抗倭大任(四)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铛……铛……铛……铛” 乐文听到后面的谩骂声,猛的一回身,用力一挥手中黑金剑,本来正要朝乐文背后砍来的四把武士道,现在只剩刀柄在倭寇的手里了。 这几名倭寇本来想偷袭乐文,一击就把乐文给劈成几段,但是现在他们都傻眼了。 不敢相信的看了看手里的刀柄,如果刚才他们首领手里的武士道只是凑巧被乐文给砍断的,那现在只是一个呼吸间就断成两截的几把武士刀,说什么也不是凑巧了吧。 可就是在这四名倭寇一愣神的功夫,乐文又是奋力一砍,两颗扎着小辫子的头颅带着有些红的发黑的血被砍落在地上。 由于这两名倭寇的头颅掉的太快,他们连一点感觉都没有,掉在地上的头颅,眼睛还在地上露出非常惊惧的样子,眨了两下。 “扑通……” 两个没有头颅,穿着短衣短腿的尸体在原地转了两下,便倒在沙滩地上,抽出了两下边没有了动静。 “杀了他……” 手里没有武器的倭寇,看到同伴只是一眨眼间便没了头的苍蝇一般倒在了地上,连忙往后躲闪,心里有些惊慌失措,可是嘴里却一点没有示弱,纷纷抽出腰间别着的短刀。 现在乐文被剩下的三个倭寇呈三角形对峙着,乐文去攻击一个倭寇的时候,那个被攻击的倭寇便往后躲闪,另外两个便用短刀去进攻乐文。 他们刚才太大意了,一开始就把身上的暗器给用掉了,本来以为来的这群明国人还会像以前的一样,没几下就被消灭干净了,可是没想到,里面会有个扎手的。 这三个倭寇的身手非常敏锐,如果他们和乐文对硬的,乐文依仗手中削铁如泥的黑金剑,恐怕他们就要和刚才那两个掉了头的苍蝇一样了。 所以他们不敢和乐文对硬的,想要依仗敏捷的身手来消耗乐文的体力,等乐文体力耗去一半,那么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拿下乐文了。 乐文也发现了他们在跟他打消耗战,如果再这样下去,他性命恐怕也是难保啊。 “八嘎……忒太……” 可是这时那个断了一条手臂的首领,也因为流血过多,有些扛不住了,喊出了撤退的命令,刚才他也是拿出武士道精神硬抗着疼痛,可他毕竟不是铁打的,再熬下去,恐怕先挂掉的会是他吧。 “嗨……” 乐文也看出这三个倭寇想要逃跑,但他岂能让这个三个倭寇就这么逃跑呢,他就想要把那个断了手臂的首领先拿下。 可是他只要敢上前去追这个首领,其他两个倭寇便去骚扰他,乐文便想先把这两个讨厌苍蝇先拍死再去拍这个大头苍蝇。 这两个倭寇一见乐文要砍他俩,他俩连武器都不敢和乐文的武器碰一下,只是往后躲闪,可是眼看着倭寇首领就要爬上他们的小海船了,乐文却是心里干着急,却无能无力。 他都想把手中的黑金剑投出去杀这个头领了,可是但凡有点理智也不能这么做啊,别说能不能击中这个倭寇首领,他如果手里没了这把黑金剑,那现在要逃跑的肯定就是他了吧。 那两个倭寇眼看着那个首领倭寇登上了船,便放弃对乐文的骚扰,也要准备登上船逃跑。 一个倭寇以极其迅捷的速度登上船,在另一个也倭寇也要登到船上的时候,乐文赶上前去,一剑便把倭寇穿了个透心凉,嘴里吐着血扭头看了一下乐文,手里还不忘用出最后一口力气,推了一把船只。 乐文想要跳到船上,可是已经晚了,船上的倭寇把铁锚往上一拉,撑开风帆,海风轻轻一吹,便把这只小海船吹到了离海滩十几米远的海面上。 没能把这几个可恶的倭寇给消灭干净,乐文心里很是不甘,不过这几个倭寇心里比乐文苦的多了。 他们的武士刀都是各自从家里带来的传宝刀,不但价格昂贵不说,天天都要保养,这帮孙子把刀看得比命还重,1945年日本战败后,侵华日军中许多有武士背景的军官还曾向中国方面提出申请,希望带走他们的家传宝刀,表示如不允许,就切腹自尽。 不久之后得到答复:切腹自便,把刀留下,就可见武士刀在倭寇眼里的重要性了。 日本的许多名刀就此留在了中国,这也是为什么无数日本人不远千里,带着大捆钞票,跑到中国买他们丢在中国的刀的原因。 其实那些被称为倭寇的抢劫犯,是一支名副其实的多国部队,除了日本人外,还有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中国沿海的渔民、海盗等等,总之,大家是为了同一个目标(发财)走到一起来的。 这些人使用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老外们一般用火枪或佩剑,渔民、海盗没有固定装备,逮着什么用什么。但这支无组织、无纪律的杂牌部队之所以会有强悍的战斗力,是因为其中有着一群作战顽强的日本武士与浪人。 浪人:就是失去土地的日本武士,关于武士群体就不多说了,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即使在日本国内,武士也是一个十分稀少的品种。 在日本战国时期,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是天皇,实际控制者是各大诸侯,又称为大名,而武士是大名的属下。即使是如织田信长之类的大诸侯,手下的武士也不过一两千人而已。 作为武士团体的成员,他们从小就接受过严格的武术和体能训练,大多数人都练习剑道,练就了一身砍人的技术。 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其中的某些人还曾练习过“阴流”,这是日本刀术中的一门绝技,传自日本的绝顶高手,“剑圣”上泉信纲。 虽说练这门功夫的人并不多,也并非个个都是剑圣,但足可称得上是一流高手。而在当时到中国来抢掠的日本人中,也有着他们的身影。 无论在哪里作战,和谁作战,他们都会使用同一种武器——武士刀。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抗倭大任(五)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你连对手都不了解,那么你是根本不可能战胜对手的。 不管在中国还是日本,只有武士或浪人才装备武士刀,其实谁能带,谁不能带,也没有专门的认证机构来管,真正的原因在于这种管制刀具是很贵的。 武士刀的制作十分复杂,要使用很多种不同的铁和钢料,然后用火炉加热,同时由工匠大力捶打,可谓是千锤百炼,耗时长,纯系手工制造,绝无批量生产。 但拥有武士刀,你就算买得起,也不一定养得起。由于该刀采用铁钢合金制造,容易生锈,所以必须得好好伺候着,隔三差五就要去找人磨刀,使用特制磨刀石,费用很高,每天都要用油擦刀,据说还一定要用植物,比上机油还麻烦。 说实在的,如果是现在,在东南沿海如果有几支100人左右,装备轻武器,有一定反装甲能力、有战斗经验的武装力量登陆。国家不动员军队去进行围剿,只靠各地的警察和武警进行对抗的话。肯定是一个县城一个县城的被虐。 明朝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现在主要的兵力重心是放在北方,训练重点应该是大规模的骑兵对抗,这样去和蒙古大兵团作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没有专门的武装力量去对抗倭寇这种形式的武装。 并不能说倭寇多强,而是当时东南沿海多山的地形,正好适合日本浪人小规模部队的战斗,加上开始明朝又没有合适的应对,加上中央一直没有重视倭患,导致倭寇长期在东南沿海占据优势地位。等到明朝方面真正动员起来以后,就没有任何优势了! 如今就是这种情况,明朝军民对这些“髡头鸟音,赤体提三尺刀“的剽悍倭寇大为恐惧,而在异国他乡干坏事,来自日本的倭寇也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喝口水都怕老百姓下毒。 乱世日本太难混了!看过黑泽明《七武士》的人想必都对电影中的日本浪人印象深刻:在纷乱的日本战国时代,丧失了家主的武士们犹如丧家的野犬,徘徊在山野荒村,为了饭团就可以用生命战斗。 名义上,日本有天皇,但天皇的实权早已旁落,吃穿用靠幕府养着,完全是寄人篱下的傀儡。幕府也好不到哪去,足利氏建立的室町幕府从足利义满后,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中,1467年连绵十一年的应仁之乱结束后,征夷大将军已经空有名号毫无实权,听任有实力的权臣摆布。 日本全国分为六十八国,其中的五十三个藩国,由大大小小一百四十二个大名占据着。 大名们强弱分明,强的占据几国率众数万,弱的占据几个村子率众数百,为了达到权力的顶峰,整天你争我杀,儿子杀老子、弟弟杀哥哥都不算稀奇。 当时的情况往往是:今天家臣们造反杀了主子,明天却被邻居的大名杀死,后天当胜利的大名回家一看,儿子已经取代了他的位置。 日本进入了毫无纲常道德可言的所谓“下克上“的诸侯争霸时代,整整乱了一百多年。战乱中,尸骨遍野,无数人流离失所,农民无法安心下田耕种,饥荒当然随之而来。老百姓无路可生,强壮点的当盗贼或者参加宗教组织“一揆“造反,羸弱的只有等死。 在倭寇的发源地,日本九州的情况怎样呢? 九州是日本南部的最大岛,有肥前、肥后、平户、大隅和萨摩等诸多藩国。如同日本各地一样,九州岛也是诸雄并立,空前混乱。北边,丰前与筑前的大内氏原本是九州最强的大名,但是遭到家臣陶晴贤的政变灭亡了,而陶晴贤不久被九州之外强大的大名毛利元就所杀。毛利元顺势进入北九州,这就和另一个强藩--丰后的大友氏碰上了。南边,萨摩的岛津氏和大隅的肝付氏在火拼。西边,肥前的龙造寺氏则和少贰氏内乱不休。 有战争就有失败者,在战争中失败、丧失家主的武士成了无米下锅的浪人,怎么办?因战争无法谋生的渔民、流民,怎么办?下海!做海贼!与其在陆地上饥寒而死,不如到海上去撞撞运气。 除了死里求生,发财梦也是下海的另一个重要理由。当时明朝断绝了官方的朝贡交易,导致海盗走私团伙日渐猖獗,中国的生丝、棉布、陶瓷、药品等,都是日本的抢手货,日本不少富商、无赖也打起了做海贼赚取厚利的算盘。不仅仅如此,海贼的背后还有大名的资助和庇护。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这样定义“倭寇“:“从十三世纪初开始,九州和濑户内海沿岸富于冒险精神的武士和名主携带同伙,一方面到中国和朝鲜(高丽)进行和平贸易,同时也伺机变为海盗,掠夺沿岸居民。对方称此为倭寇,大为恐怖。“ 日本十九世纪著名学者佐藤信渊总结日本海贼的出处说:“从永正、大永时起,伊宁国因岛、久留岛、大岛地方人士,饭田、大岛、河野、胁屋、松岛、村上、北浦各地人士,相继渡海到海外,从事海贼勾当以富家室;并以野岛领主村上图书头为议事之主,各集其所属之浮浪人共三四百人,分乘大小十余艘船,航行大海……剽掠近海诸邑,夺取种种财物器械,以富其家……致四国、九州滨海之诸浪人、渔夫、船夫、无赖等逐渐加入其行列,因而人数日多。后来,其众竟有八九百人或超逾千人者。“ 在明日朝贡贸易正常的百余年内,倭寇到中国劫掠的次数并不很多,因为日本的将军、大名为了保护航路也进行严打。在嘉靖中期明日朝贡贸易中断以后,情况才为之大变。 明代,从日本到中国的船,一般都是在三月到五月从平户的“五岛“或萨摩出发,经过大小琉球(冲绳岛和台湾),到达浙江、福建、广东。 当年日本遣唐使的船只到中国,在海上要航行几十天甚至数月,旅途之艰难骇人听闻,我们在中学课本熟悉的著名遣唐留学生晁衡(阿倍仲麻吕),就是因遭遇风暴死于回国的路上。 而到了明代,人们对季风的知识已经日渐丰富,加上船只的制造技术有了发展,从日本出发,如果掌握好风向,只要几天就能顺利到达中国。 《日本图纂》上这样描写当时的日本船:“日本造船与中国异……其船底尖,能破浪,不畏横风、斗风,行使便易,数日即至也。“至于船的大小,从能载二三十人至六七十人不等,也有能载二百余人的大船。 就这样,一群又一群的日本海贼,满怀对财富的渴望,乘风破浪地向大海彼岸进发--富裕而软弱的中国,就是他们的目标。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抗倭大任(六)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乐巡检,你可为本县立了大功啊,本县定会向上面禀报你的战功的!” 乐文满身是血的提着三个倭寇的脑袋,来到县城里,刚走进城门,韩县令带着一干官吏便走出来迎接乐文,街道两旁还站着很多群众。 原来韩县令身后的这一干官吏和群众早就被倭寇吓破了胆,一听到有倭寇想要入侵上海县,在乐文带着十名衙役走出城门后,便把城门给关闭了。 他们站在城墙上看到乐文提着几个倭寇的头颅,来到城门前,才把城门给打开了。 “咚……” 乐文把倭寇的头颅扔在地上,倭寇的头颅在地上滚了两圈,滚到附近的群众脚前,这几个群众一脸惊惧,有有些恶心的,往后躲了躲。 “韩大人,这是属下应尽的职责,不过随属下一起出城迎战的兄弟,全都牺牲了,要报功还是先把他们的功劳报上去吧。” 乐文抹了一把下颚的血水,眼睛中带着血丝,缓缓说道。 “唉……” 韩县令看了看乐文,低头细细思索了一下,然后长叹了口气,抬头说道:“本县会好好安葬他们的,不过现在本县的衙役都死光了,只剩乐巡检你一个能打的了,以后倭寇再来侵犯本县可如何是好……” “韩县令莫怕,倭寇胆敢再来,不光有俺文哥,还有俺呢。” 这时龙超从人群挤了出来,拍着敞开的胸脯,一脸不在乎的说道。 “呃?这位是?” 韩县令上下打量了下龙超,然后又看了看乐文,有些疑惑的问道。 “……韩县令有所不知,这就是属下向你提及的胞弟,龙超。” 乐文心里直翻白眼,怎么龙超也来了,当时他出城时,就连诓带骗的才把龙超给唬住,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当初就不应该带他一起来上海,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哦,原来是这就是乐巡检的胞弟啊,果然一表人才,英武不凡,不愧为真定府的武解元啊,本县就越俎代庖,暂命你胞弟龙超为副巡检,如果他日后立有军功,本县会向上级禀报提拔你胞弟为正式的副巡检。” 韩县令正巴不得有人出头呢,他看着龙超一身的腱子肉,身强体壮的,想必功夫也比乐文差,多一个有功夫的护城,他当然乐意的不得了了,要不然别说他的官位了,就算是头颅恐怕也会不保吧。 “多谢韩大人慧眼识珠,提拔在下,在下定不负大人所望!”龙超满心喜悦的对韩县令拱手施礼道。 乐文现在是真想给龙超几下子啊,他是多么不希望龙超接受这个职务啊,即便龙超天生神力,武功又远远比他强,可是他经过了一场与倭寇生死之战后,更是觉得龙超还是回老家唐县比较好。 现在好了,城里能打仗的就他哥俩了,看来还是尽快招收些有些功夫底子的手下吧,要不然这段时间再遇到这种情况,手下的衙役还是只会干农活的,那肯定还玩完。 训练手下,说起来容易,没几个月的时间根本不可能练出来一支强力的队伍。 在招收人手的同时,现在首先是先要制作武器狼筅。 狼筅原是明朝矿工起义军发明,其械形体重滞,械首尖锐如枪头,械端有数层多刃形附枝,呈节密枝坚状。附枝最长60厘米,最短25厘米。杆长5米。 头与杆均为铁制成,均为力大之人所使用,所以如果招收的手下,如果力气太小也是不行的。 其技击方法主要有:拦、拿、挑、据、架、叉、构、挂、缠、铲、镗等。 狼筅之为器也,形体重滞,转移艰难,非若他技之出入便捷,似非行器也。 殊不知乃行伍之藩篱,一军之门户,如人之居室,未有门户扃键而贼能入者。 虽然,得人而用之则可以制人,不得其人则制於人矣。 干将、太阿之利,使童子而持於国门之外,则必有袒背而夺之者。何也? 其所能乖其所使矣。 凡用狼筅,须要节密枝坚,杪加利刃,要择力大之人能以胜此者,勿为物所使矣。 然后以牌盾蔽其前,以长鎗夹其左右,举动疾齐,必须钗、钯、大力接冀。 然筅御而不能杀,非有诸色利器相资,鲜克有济。 兵中所以必於用此者,缘士心临敌动怯,他器单薄,人胆摇夺,虽平日十分精习,便多张皇失措,忘其故态,惟筅则枝梢茂盛,遮蔽一身有馀,眼前可恃,足以壮胆助气,庶人敢站定。 若精兵风雨之势,则此器为重赘之物矣。 狼筅是操练“鸳鸯阵”的最必要的武器之一。 在长而多节的毛竹顶端装上铁枪头,两旁枝刺用火熨烫的有直有勾,再灌入桐油,敷上毒药。 战斗时,倭寇长刀虽锋利,却砍不断软枝,竹节层层深,能挡住长枪刺入,狼筅兵在前冲阵,长枪兵紧随左右,大刀接应于后。 鸳鸯阵阵形以11人为一队,最前为队长,次二人一执长牌、一执藤牌,长牌手执长盾牌遮挡倭寇的箭矢、长枪,藤牌手执轻便的藤盾并带有标枪、腰刀,长牌手和藤牌手主要掩护后队前进,藤牌手除了掩护还可与敌近战。 再二人为狼筅手执狼笑筅,狼筅是利用南方生长的毛竹,选其老而坚实者,将竹端斜削成尖状,又留四周尖锐的枝枝丫,每支狼筅长3米左右,狼筅手利用狼筅前端的利刃刺杀敌人以掩护盾牌手的推进和后面长枪手的进击。 接着是四名手执长枪的长枪手,左右各二人,分别照应前面左右两边的盾牌手和狼筅手。再跟进的是使用短刀的短兵手,如敌人迂回攻击,短兵手即持短刀冲上前去劈杀敌人。 “鸳鸯阵”不但使矛与盾、长与短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各种兵器的效能,而且阵形变化灵活。 可以根据情况和作战需要变纵队为横队,变一阵为左右两小阵或左中右三小阵。当变成两小阵时称、“两才阵”,左右盾牌手分别随左右狼筅手、长枪手和短兵手,护卫其进攻;当变成三小阵时称“三才阵”,此时,狼筅手、长枪手和短兵手居中。盾牌手在左右两侧护卫。 这种变化了的阵法又称“变鸳鸯阵”。 此阵运用灵活机动,正好抑制住了倭寇优势的发挥。 第一百一十五章 抗倭大任(七)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想法是好想法,虽然历史上传的神乎其神,不过乐文也没有真正的切身试验过,自然也不知道效果倒地如何了。 狼筅这种武器还好说,给韩县令说了一下,韩县令就派人去办了。 可是这收人却是一大难题。 也不是收不到人,而是报名想当衙役的,大多都是只懂种地的民兵,那些江湖上的豪侠和有些身手的武林人士却没有一个来报名,这倒是让乐文够头疼的。 “文哥,都收了三天,怎么才收了五个人啊……,要不然就把那些前来报名的民兵收了吧。”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看了看一脸惆怅的乐文,有些奇怪的问道。 “我倒是也想把那些民兵收下来,可是他们的力气根本就挥舞不动狼筅,即便让他们拿盾牌、长枪或者镗钯,但是他们没有武功底子,那不是让他们去送死吗……,就这五个人还是里面有些力气的,要不是倭寇随时都有可能袭击县城,我肯定是不要的。” 乐文单手托着下巴,抬眼看了一眼龙超,然后垂下眼皮,若有所思的淡淡说道。 “这倒也是,不过这个狼筅着实不太好看,兄弟我可不要拿这玩意杀敌……”龙超瞅了一眼立在墙上的狼筅,心生不悦的说道。 “这个为兄早就给你想到了,我前两日就听说城里有个姓张的铁匠,手艺很好,我专门找到了这个张铁匠,然后给他画了一副龙胆枪的模型,现在就等张铁匠十日后交货,看打造的怎么样了。”乐文看着龙超一脸不乐意的样子,淡淡一笑说道。 “龙胆枪?这个名字听着倒是霸气侧漏,希望用起来也像它的名字一样霸气吧。”龙超听到龙胆枪这个名字,倒是有些感兴趣。 “放心吧,只要那个张铁匠不是个徒有名气的棒槌,按照为兄说的那样打造,肯定让你满意。” 乐文为了能让龙超用着顺手,特意嘱咐让张铁匠把龙胆枪加重了,这把龙胆枪有八十斤重,长一丈八,也就是差不多四米多长,碗口粗细,长度和张飞的丈八点钢矛长度差不多,但是重量却比丈八点钢矛多了十七斤。 这简直就是加强版的龙胆枪啊,非一般人能用的动的,也就像龙超这种天生神力的人,才能用起来合手吧。 用这龙胆枪,不管是扫还是挑,倭寇只要挨上一下,恐怕都会受不了吧,轻则身受重伤,重则命丧当场。 说起这次的倭寇,虽然只有五人,可是竟然全是真倭,这也难怪乐文手下的那十名衙役,只是片刻之间就被他们给收拾了。 话说明代江浙沿海居民第一次看到倭寇,没有丝毫警惕性,像看动物园猴子一样。 在一个普通的早晨,浙江嘉兴盐邑县早起赶海的老百姓惊奇地发现,一艘长八九丈的海船停泊在海滩,船上有六十几个“髡头鸟音“的怪人,还带着枪刀弓矢。 当地的巡海官军百余名围了上去,问他们为何而来,无奈语言不通,只好搬出一张小木柜铺上纸,用笔交谈,船上一个懂汉字的人写道:“我们是日本人,从本国而来,停船是因为舵坏了,想问你们借点粮食,等修好舵就走。我们不是坏人,不要逼迫我们,不然我们就和你们拼命。“ 海边来了好多外国人!整个县城的人都轰动了,扶老携幼地赶去看稀罕,当时承平已久,老百姓都指指点点嘻嘻哈哈,没有一个知道害怕。到了黄昏,突然之间,船上的日本人一起站起来,张弓射出燕尾利箭,把周围的官军全部射死。旁观者这才知道是海贼,发一声喊,哭爹喊娘地奔入城,赶紧关上城门开始防御。 但是,倭寇虽来自日本,日本人的姓名却很少在明朝史料上出现,大多为“二大王“、“倭酋“、“船主“之类模糊称谓。笔者手上的资料中,能确定是“真倭“的只有“门多郎次郎“、“四助四郎“、“稽天新四郎“、“辛五郎“、“日向彦太郎“、“和泉细屋“、“善妙“、“庄公“等寥寥数人,而且这些名字不一定确切。 在近代以前,大多数日本人只有名没有姓,有姓的只有士族以上的阶层,而且全日本也没几个姓,如著名的源氏、平氏等皇族姓氏。一直到明治八年,政府颁布了强制性的《苗字必称令》,规定了“凡国民,必须起姓“,否则受罚。 说来有趣,这一下,造成了日本姓氏天马行空般地海量发展。据统计,现代日本的姓氏数目超过了十万,而中国十三亿人,加上少数民族的姓氏,才不过一万出头。 话说剃头梳髻的就都是日本人吗?如果你这么想,那么你就错了。 当时一个昆山人被倭寇掳走五十几天后逃生归来,他向官府描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船上大概两百个倭寇,有福建、温州、台湾、宁波人,也有几个安徽人。其中福建人最多,占十之六七。梳着髻的日本酋只有十几个。“两百个倭寇中,只有十几个真倭,明史说的“十之三“看来还夸大了。 元末明初的倭寇以日本人为主,但到了明朝中叶,倭寇的主力就是中国人了。 对假倭的身份问题,明人郑晓是这样总结的:“小民迫于贪酷,困于饥寒,相率入海从之。凶徒、逸囚、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为之奸细,为之乡道。弱者图饱暖旦夕,强者忿臂欲泄其怒。“一句话:三教九流,无所不包。 书生也做贼?没错。有个书生写了这么一首诗:“海雾晓开合,海风森复寒。衰颜欢薄酒,老眼傲惊湍。丛市人家近,平沙客路宽。明朝睛更好,飞翠泼征鞍。“ 这首五言律诗词句清丽,意境恬淡,大得唐诗三昧,作者就是一个不知名的书生倭寇。 就是倭寇撤退后他题在庙壁上的。如此文采令采九德大为感慨:“观此四十余贼,亦有能题咏者,则倡乱者岂真倭党哉?“ 第一百一十六章 瓦片 这几日虽然没招到什么武林豪杰,不过还算太平,倭寇们好像知道上海县出了个厉害人物一般。 “山本君……,那个上海巡检使真的如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武田君,你看下我断掉的手臂,不就一切都明白了嘛……,我开始还以为他只是个还没断奶的少年,谁知道他竟然如此年轻就身为上海巡检使,怪不得武艺如此了得。” 这个断掉一只手臂的倭寇,正是差点把性命丢在乐文手里的倭寇小头目,山本君。 这时的山本君正半依偎在竹木地板的草编地毯上,唯一的一只右手扶着黑漆色的木桌,脸色苍白无血,嘴唇干裂,一看就是缺血严重的样子。 他这次也算是捡了一条性命,要不是他的毅力非同常人,肯定是坚持不到回来的。 现在他所居之处,是离上海县不远处的一座小岛上,这里有百十号人,有老人妇人和小孩,他们是战败,被驱逐出日本岛的流窜倭寇,也算是海盗。 为了生存和贪欲,聚集在岛上的倭寇时不时的经常会到明国沿海附近打游击战,他们每次都分为数股,有时三五人一股,有时十几人一股,分别乘小海船在明国守卫薄弱之处抢掠杀戮,残害明国百姓。 被他称为武田君的是一个身材魁梧,面相凶狠,左脸上还有一道疤痕的青年,武田君看着山本君断掉的手臂,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的说道:“在我没遇到这上海巡检使的时候,我还是不能去相信的,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会一会这个少年。” “他不但武艺高强,最主要的是他手里有把黑色的武器,那把武器看着像刀又不像刀,说是剑可又不像剑,他手里这把武器削铁如泥,我和我手下的武士刀全被他像切瓜一般就砍断了,实在是让人惊讶,而且他手里的武器,我好像还在哪里见过……” 山本君摸了摸秃秃的前额,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然后若有所思的说道。 “什么?山本君你说你见过?这怎么可能……”武田君还以为山本君在说胡话呢,斜眼看了一眼山本君,面陋狐疑之色的说道。 山本君低头细细思索了一会,然后有些灰暗的眼睛微微一亮,抬眼看了看暗褐色的木质屋顶,突然说道:“难道是他的子侄?不对,他的黑金乌月剑从来都不给别人使用,连看一眼都是中奢侈,我很久以前也只是见过一眼。” “他?你说的他究竟是谁?”武田君摸了摸他脸上的疤痕,有些好奇的问道。 “武田君,你还记得你年少时,与我们一起当过十几天海盗的那个明国人吗。” 山本君沉声了片刻,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是想到了当年他和那个明国人一起当海盗时的愉快情景。 “哦……你说的是他?我知道他,他好像叫彭充,他的功夫很好,我当时还很是崇拜他的呢。”武田君一听到这里,便立刻想起了当年只是和他们一起呆过不长时间的那个明国人。 “听说他前不久接到真定府黄儒的刺杀任务,要刺杀一个姓乐的人,难道那个姓乐的人就是他?”山本君虽然和那个明国人不怎么见面,可是他们偶尔还有飞鸽传书的来往。 “黄儒不就是许巍大人手下的那条狗吗,他有什么本事能调遣彭充!” 武田君想到那个叫黄儒的七品小府推官,一脸不屑的狠狠道。 “黄儒的确不值一提,不过这很可能是许巍大人指使他这么做的,要不然彭充也不会听命与他。”山本君轻轻一笑说道。 “许巍大人的指使?那个姓乐的到底是什么人,能让许巍大人费心杀的人,恐怕非泛泛之辈吧。”武田君挑了挑眼皮,面无表情的说道。 “在彭充给我书信里只是提了一句要刺杀这个姓乐的,其他的什么都没说,不过据我猜测,也许他书信里的这个姓乐的,就是这个上海县刚赴任的巡检使吧。” 山本君拿起桌子上的茶杯,放在嘴边喝了一口,然后抿了抿嘴说道。 “八嘎!难道……山本君的意思是……” 武田君好像知道了什么,脸色一变,狠狠骂一句,然后还是有些不相信的,缓缓对山本君确认道。 “对……彭充很可能已经死在了这个姓乐的手里,这个姓乐的巡检使同样也有一把削铁如泥的黑金乌月剑,想必就是这个乐巡检杀死彭充后的战利品吧。”山本君虽然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可是他还是肯定的点点头,面无表情的说道。 “八格牙路,我一定要替彭充报仇,那是我年少时的偶像!”武田君听到这里,更肯定了他心中所想,咬牙切齿了半晌,才恨恨的说道。 “哼哼……要置这个新到任巡检使于死地,也许根本就用不到我们出手,一个小小的巡检使,许巍大人捏死他还不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吗,哈哈……嗯……” 山本君奸诈一笑,说到得意处,又变成了哈哈大笑,可他这么一笑,却触动了他的伤口,疼的他额头冷汗直冒。 本来许巍捏死乐文的确是像捏死只蚂蚁那么简单,许巍原本已经和苏州府,知府夏侯云飞通过气了,只要乐文到了苏州府就把乐文弄死。 不过他哪里知道乐文会那么好运,偏偏在快要到苏州府的时候,乐文却阴差阳错的救了夏侯云飞的宝贝女儿,这或许也算天意吧,乐文救了夏侯云飞的女儿,也算救了他自己他一命。 可是这一切也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 乐文这几天除了和龙超一起训练刚招来的五名衙役外,就是吃丁珂儿每天给他做的饭菜了,乐文还真不知道,原来丁珂儿还有一手绝活,就是会做一手的好菜,这个小丫头竟然一直也没有说过。 本来乐文还发愁呢,到了上海县难道还要天天在外面的酒馆吃饭吗,他都快要吃腻了,在外面的酒馆吃久了,他觉得还是自家做的饭菜好吃,可是他却不会做,这下可好了。 晚上,丁珂儿又做了一桌饭菜,乐文美美的吃了一顿,就一头躺在床上睡了起来。 可是当他迷迷糊糊的时候,却听到屋顶的瓦片,好像有人在上面踩动,声音极其微小…… 第一百一十七章 白莲教 乐文睁开双眼,不漏半点响声的拿起床头挂着的黑金剑,然后躲到了木门旁的花鸟屏风后面。 “嘎吱……” 就在乐文前脚刚走到花鸟屏风后面的时候,他的屋门在被锁住的情况下,竟然瞬间就被轻轻的打开了。 透过暗淡的月光,隐隐约约看到两个蒙面黑衣人,手里握着两把不同的武器,刀和剑。 这两个黑衣人以极快的身手来到乐文睡觉的床前,拔出手中的武器,“铛……啪”,连砍带戳的把薄薄的褥子砍了个稀巴烂。 “啊……不好有诈,快撤。”其中一个高瘦的黑衣人低呼道。 “……”那个矮胖的黑衣人听到有诈,连忙就想往外跑。 “呵呵,两位既然来了,何必又着急要走呢?” 这时乐文从木门旁的屏风后面走出来,堵住木门,冷冷一笑。 “就凭你一个人想当我们,简直自寻死路。” 瘦高的黑衣人见到乐文挡在门前,他眼中露出一丝喜悦,这乐文就是自投罗网啊。 “铛……铛” 话音刚落,两个蒙面黑衣人便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结束乐文的性命,可是他们手中的刀剑一碰到乐文手中的黑金剑,立刻断为两截,他们不敢相信看了看手中断成两截的武器。 两人互视一眼,面面相觑,两人心中都有些发寒。 “两位如果束手就擒的话,乐某也许会饶你们一命,要不然……”乐文看到两人大有畏怯之意,心中一阵冷笑。 “乐文!” “文哥……” 这两个黑衣人岂能甘心束手就擒,正想拼个鱼死网破,却不料他们的打斗声,把丁珂儿和龙超给惊醒了,他们各自从房间中走了出来,不明所以的跑到乐文门前。 “乐文,你没事吧。” “没事,这两个人竟然想要半夜偷袭我,还好我没有睡着,把门关上,别让这两个人给跑了。”乐文头也没回的,淡淡一笑道。 “你们这两个混蛋,是不想活了吗,竟敢半夜偷袭俺哥哥,俺非把你们两个给碎尸万段不可!” 龙超说着就是一脚把那个矮胖蒙面黑衣人踢到在地,矮胖黑衣人也不是孬种,怎么能够忍受龙超这一脚之仇,便想要捡起地上断掉的刀片,和龙超拼命。 “老万,算了,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 瘦高的蒙面黑衣人暗自叹了口气,出言阻止,他知道老万如果再抵抗,估计也就是死路一条。 “龙超,切莫动手!” 龙超见这个矮胖黑衣人被他踢了一脚,竟然立刻就捡起地上刀片想要和他拼命,便动力杀机,但是他听到乐文的声音,动作便为之一缓。 “既然两位也知道再做抵抗就是死路一条,那么两位就把你们脸上的蒙面布拿下来吧。”乐文看局势被他控制住了,淡淡一笑说道。 当那个矮胖黑衣人把蒙面布拿下来的时候,倒还没什么。 可是当那个高瘦黑衣人把脸上的蒙面布拿下来的时候,却让乐文三人大吃了一惊。 “是你……”乐文微微一愣,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的说道。 “你这个混蛋吴安全,上次俺哥哥放了你,你竟然又来暗杀他!” 龙超满面愤怒的,一脚踢在了吴安全的胸口上。 吴安全不躲不闪,结结实实的挨了龙超这一记重击,可是他不急不慢的抹掉嘴角的鲜血,然后只是抬眼看了一眼乐文,嘴角上扬,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乐文,这次你不要再放过这个吴安全了,他上次没把你杀了,竟然又带了个胖子来杀你,简直丧心病狂,恩将仇报。”丁珂儿一脸不悦的看了看吴安全,然后瞪着乐文嗔怒道。 “吴安全,乐某本来想放你一马,希望你能改过自新,可是你为何还要为黄儒那种奸佞小人卖命,这次就别怪乐某了。” 乐文也很是气恼,他原本以为吴安全也不过是按吩咐办事,要刺杀他,也非他的本意,可是这个家伙竟然狗改不了****,还恩将仇报。 这次是万万不能再对他手下留情了,想到这里,便举起手中的黑金剑想要把这个忘恩负义之人砍成两半,一泄心头之恨。 “乐大人,请慢动。” 本来以吴安全的轻功,是完全可以躲过乐文的攻击的,可是却吴安全不躲不闪,闭目等死,就在乐文手中的黑金剑快到落到吴安全的头顶时,矮胖黑衣人连忙喊道:“在下两人并不是什么黄儒派来的,而是白莲教要挟我们刺杀您的,这实属无奈之举啊!” “你说什么?白莲教?你们两人竟然是白莲教的邪教徒!这倒地是怎么回事……” 乐文万万没想到,吴安全竟然摇身一变,成了白莲教的邪教徒,而且听这个姓万的矮胖黑衣人所说的无奈之举,想必在上次放过吴安全后,吴安全恐怕另有一番难以想象的经过吧。 白莲教的历史源远流长,被历代统治者定为邪教。 元末白莲教正式形成以前就出现如“吃菜事魔”、“妖贼”等种种邪教,多为与社会现实格格不入的宗教异端,以及一些打着宗教旗号的民间秘密教派、迷信团体。白莲教形成后,比较正规意义上的邪教开始出现,无论教徒“安分守己”与否,无论他们是崇道还是奉佛,他们的组织、经卷、教义和活动都与现实社会秩序不相吻合。 要是从他们的信仰层面看,可以称之为民间宗教;要是从他们的反政府活动看,可以称之为秘密宗教;要是从他们的******层面看,他们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邪教”。社会的黑暗,百姓无法生活下去,教派的发展必然走上******、反政府的道路。 元末农民起义由相互混合的白莲教、弥勒教和明教等秘密宗教发动,这些秘密宗教倡导弥勒降世、明王出世之说,便于草莽们用以号召群众起来造反,推翻旧政权,因此成了元末草莽用以发动斗争的武器。元末风起云涌的农民战争,推翻了元朝帝国,造就了一个崭新的大明帝国,朱元璋横空出世。 朱元璋由一介草民参加“邪教”发动的造反,最初对白莲教、弥勒教和明教等秘密宗教是颇为信奉的。但为时不长,随着其军事势力的增大,他的政治立场逐渐发生转变,他摇身变成了统治者。他对易于被用来发动起义的秘密宗教(或曰邪教)的态度,也一天天地由信奉转为疏远,甚至变为反对。 朱元璋作为一个下层出身的有政治头脑人,深知民间教派对现行秩序的祸害。元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在著名的讨张士诚檄文中,就明确攻击白莲教的言辞:“愚民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甦其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颖,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 在此,他把原先曾信奉的白莲教及弥勒教、明教等秘密宗教骂为“妖言”、“妖术”,表现了其深恶痛绝的态度。 朱元璋在正式建立明朝后,即以峻法严刑治理邪教。朱元璋登基不久,便明令禁止各民间教派的活动。但是白莲教等教派活动并没有止息,它遍布大江南北,成为整个明朝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进虎穴焉得虎子 乐文把吴安全两人给制服后,吴安全才把从当时乐文放了他之后,到加入白莲教的经过给乐文叙述了一遍。 原来自从吴安全上次被龙超的飞石打成重伤后,乐文饶了他一条性命,他也不想再为许巍、黄儒卖命了。 他便想凭着一身好功夫闯荡江湖,可是他运气实在是太不好了。 在来到江南时,他竟然被白莲教的一个分舵姓李的护法盯上了,这个李护法看到吴安全身手矫捷,便想拉拢他做白莲教徒。 可是吴安全根本就不想给白莲教卖命,哪里又会接受这个白莲教李护法的拉拢,白莲李护法看吴安全无意加入白莲教,便起了邪念。 这个白莲李护法趁吴安全不注意时,和几个教徒一起把吴安全给控制住,然后给吴安全喂食了教内独制的融魄丸。 服用这个融魄丸后,吴安全只要不听从教内的命令,白莲李护法便会念一种很奇怪的咒语,让吴安全头痛欲裂,生不如死。 吴安全曾假意讨好白莲护法,想要从中套取解药,可是这个白莲李护法根本就不吃这一套。 其实融魄丸的解药只有白莲教高层才有解药,像李护法这种只能算白莲教中层的教徒根本就不可能有融魄丸的解药。 吴安全无奈之下,只能听命于这个白莲李护法的命令,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李护法让他暗杀的第一个目标便是乐文。 他当时头都大了,他又不是什么狼心狗肺之人,乐文曾放了他一马,他岂能恩将仇报? 但他如果不听命令,就要被融魄丸折磨的痛不欲生,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他还是决定去刺杀乐文。 李护法也听说乐文并不好对付,便又派了这个姓万的矮粗胖子和他一起来刺杀乐文。 可是吴安全在失手后,觉得亏对乐文,见乐文堵着了他们的去路,他本来是可以强行突破出去的,但是他却没有那么做,他只想让乐文亲手杀了他,不想再做什么反抗了。 乐文也得知了,吴安全这个名字是假的,他的真名其实叫吴元成。 “元成兄,你既然完成不了任务,不如就留下来帮我吧,我现在正缺人手呢,对,还有这个万兄弟也跟我一起混吧。” 乐文现在正是想要找到像吴元成和万胖子这样的高手呢,如果能把他俩拉到他的队伍里,那这两个人可比当普通的民兵强上百倍啊。 “乐巡检,在下实在是无颜面对你啊,只求你能亲手杀了在下,也好让在下解脱。” 吴元成皱着眉头,一脸羞愧的对乐文拱了拱手,他深受融魄丸的折磨,早就不想活了,现在又来刺杀乐文,失手后的他,却又得到乐文的谅解,还不计前嫌,和他称兄道弟,他实在是羞愧难当。 “元成兄,你也是被逼无奈,就不要再心生愧疚了。”乐文劝解道。 吴元成低着头沉吟半晌,然后抬头神色有些无奈,缓缓松开紧皱着的眉头,然后释然一笑说道:“乐巡检不计前嫌,在下很是感动,可是在下现在被白莲教的融魄丸控制,如果不拿到解药,恐怕很快就被会白莲教的李护法找到,那样在下还是一死,倒不如现在死在乐巡检手里,也倒是痛快。” “融魄丸……这倒是一件棘手的事。” 乐文只是听说过白莲教,却对白莲教不甚了解,他也是第一次听说融魄丸这个东西,不过他想既然有这种能够控制人的药,那么应该会有解药吧,于是他若有所思的说道:“元成兄,你可知这种叫做融魄丸的解药会被谁掌握着吗?” “唉……在下刚来白莲教不久,也不知道解药是被谁掌握着。”吴元成长叹了一口气,摇摇头说道。 万胖子却想到了曾听人小声议论融血丸解药的事,便连忙说道:“我知道融魄丸的解药,这种解药都是被分舵的堂主保管着的,要想从堂主手里得到解药,那可是千难万难的事啊。” 其实白莲教也不是给谁都服用这种融魄丸的,只有对想拉拢,却又不愿意被拉拢的人,才会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加以控制。 像万胖子这种人,也是无亲无故,会些功夫,手上又有把力气,想加入白莲教混口饭吃,自然不会给他服用融魄丸控制了。 要知道融魄丸也是稀有药品,每年教内制作出来的数量也不多,所以不可能做到给教内众人服用。 “哦,分舵堂主,那你们白莲教的分舵在哪里?” 乐文想要闯一闯白莲教的龙潭虎穴,帮吴元成找到解药,也好拉到这么一名得力助手,要是白莲教李护法知道他派吴元成来杀乐文,不但没有杀死乐文,吴元成和万胖子还有意想要投靠乐文,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那可是要把这个白莲教李护法气死了。 吴元成有些犹豫的说道:“我们这一支白莲教的分舵在苏州府郊外的焦山上,焦山易守难攻,朝廷曾数次派兵来围剿,却屡次无功而返,还损失惨重,而且我还不能和你们一起去,只能由万胖子带你们去,如果就你们这几个人一起去,那可是凶多吉少啊。” “放心吧,我们只会智取,不会强攻的。”乐文不在乎的,神秘一笑道。 “智取?那乐巡检您准备如何智取呢?”吴元成有些疑惑不解的问道。 “很简单啊,只要我们跟着万胖子,假扮成白莲教徒混进去不就得了。” 乐文觉得吴元成还真是傻啊,这么简单的办法也想不到,其实他哪里知道古代人的思维和他这个现代人的思维根本不一样,就像古代的人随便装扮下,就叫易容了,古代人根本就看不出来的易容,现代人只要看到一眼便能看出是易容。 “混进去?这太危险了,焦山里的高层人物都在里面集聚,高层人物的武功都很厉害,如果进去暴露了,想要逃跑都很难。”吴元成担心的说道。 “不进虎穴焉得虎子?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就怎么办吧。”乐文一摆手,坚定的说道。 第一百一十九章 传丹 焦山 一向以山水天成,古朴幽雅闻名于世。 其碧波环抱,林木蓊郁,绿草如茵,满山苍翠,宛然碧玉浮江,是万里长江中唯一四面环水的游览岛屿,与对岸象山夹江对峙,正所谓“万川东注,一岛中立”,有江南“水上公园”之喻,被誉为“江中浮玉”。 与一些名山大川相比,焦山并不显得高大突出,但它有其独特之处,那就是闻名遐迩的江南第一大碑林—焦山碑林,气势磅礴的摩崖石刻和碑刻艺术,使焦山成为蜚声海内外的书法之山。 焦山碑刻,篆、隶、真、草、行诸体皆备,风格迥异,或苍古峭拔,纵逸奇深,或严整舒朗,浑然厚重,真可谓汇千年古刻之隽美,融百家书法之精神。 古刹梵音,古碑荟萃,古刻纷呈,古树葱茏,给这座名山增添了无穷雅趣。 传说东汉末年,名士焦光游历大江南北,当他来到焦山之时,被这人间仙境所吸引,便在此结庐隐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采药炼丹,济世救贫,并留下许多民间传说故事。 当时的皇帝闻其贤,三下诏书请其出山做官,均被他以年老体弱、妻子多病或远游等方式婉拒了,后人为纪念他而将他隐居的山洞改成三诏洞,山名改为焦山。 在焦山上的一株几百年古银杏树下有一座千年古刹,这便是白莲教分舵的聚集地。 早期的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号召信徒敬奉祖先,是一种半僧半俗的秘密团体。 其教义比较简单,经卷通俗易懂,为下层人民所乐于接受,所以常被用于组织人民群众反抗压迫。 可是后来为了适应下层百姓白天劳动的实际情况,白莲教徒多是“夜聚晓散”,愿意入教的人不受任何限制,不分贫富、性别、年龄,男女老少只要愿意均可加入,“男女杂处”。 白莲教教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势力,叫做明暗两宗。明就是光明,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代表罪恶与不合理。 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 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将最终战胜黑暗。 这就是所谓“青阳”、“红阳”、“白阳”的“三际”。 教徒们侍奉“无生老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言。无生老母是上天无生无灭的古佛,她要度化尘世的儿女返归天界,免遭劫难,这个天界便是真空家乡。 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迦牟尼佛、弥勒佛下界。 他们分别在不同时期内统治人类世界。 白莲教信徒众多,主要来自下层社会。 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 首领的成分十分复杂,对明廷的态度也很不一致。 有的借兴教欺骗信徒,聚敛钱财。有的借兴教欺骗信徒,聚敛钱财;有的凭撰写经卷攀附上层,取悦朝廷;有的在宫廷太监、官僚豪门中发展信徒;有的则与下层群众反对官府的斗争相结合,发动武装起义。 白莲教等级森严,尊卑有序,教主高高在上,执掌生杀予夺大权,不断神化自己,把自己吹嘘成神或神的化身,实行教主崇拜,教权世袭。加强对徒众的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 要把一个人转成秘密教组织一员,成为惟教主是从、惟教主是命、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的忠实奴隶,就必然要剥夺他们原有的思想信仰、实施精神控制。要想使他们成为秘密教的组织奴隶,就必须使他们成为秘密教的精神奴隶。 还让入门弟子发誓:“传授心法,轻传匪言,泄漏至理,阴诛阳灭,将此身化为脓血,入水水中死,入火火中亡,强人分尸,天下厌之。” 白莲教修炼时传“不为爱欲之所制也”,宣扬“先天内,阴五神,阳五气,男取阴神者即成菩萨之果,女采阳气者即成佛果之身”。 借男女双修和“采清换浊”的修炼方法,大肆奸污、蹂躏妇女。 白莲教石堂主公然兜售“有钱的出布施,无钱的出身子,总是一样功”。 他用“静心养性,采清气、换浊气”的鬼话和“卦官院”诱骗妇女,恣意玩弄。 夜深念经完毕,令妇女灭灯同宿。 石堂主上床与妇女翻滚,名为滚丹;与妇女行奸,名为传丹;既奸之后,名为得丹。 其不甘被污者,谓之无缘”。 现在正值深夜,一个长相凶狠,身材黑瘦的中年男子,正和一名风华月貌,长相妖娆妩媚,身上一丝不挂的年轻少妇在床上滚丹。 “石堂主,你慢点,别急嘛……哎呦……” 身材姣好,皮肤白嫩无瑕的妖娆少妇霞飞双颊,呼吸微微有些急促,洁白的芊芊玉臂娇柔的搂着石堂主粗壮的熊腰,一黑一白两个身体搂在一起,让人看起来格外显眼。 “小美人,本堂主现在正给你滚丹呢,你是本教的教徒,就要尊奉本教的教规,自然就要听从本堂主的一切命令了,哈哈哈……” 石堂主的长着黑长粗毛的手臂,毫无怜惜,粗鲁不堪的使劲揉着妖娆少妇的两团白嫩娇挺的玉兔,放肆的猥琐怪笑着。 “哎呦……哎呦……奴家的石大堂主,你慢点揉啊,奴家被你揉的都快受不了了……”白嫩的妖娆少妇轻声娇嗔着,呼吸也渐渐的变的急促了起来。 “啪……” 石堂主嘿嘿一笑,一手放开妖娆少妇的一只玉兔,然后猛的拍在妖娆少妇那光溜溜,白嫩娇翘的两瓣上。 “哎呦……” 石堂主的黑手又在妖娆少妇的两瓣上狠狠抓了一把,然后他的黑手在离开妖娆少妇那白嫩娇翘的两瓣的瞬间,那白嫩娇翘的两瓣便留下了五道红红的手指印。 正当妖娆少妇翘起娇嫩的两瓣准备接受身后石堂主传丹的时候,他们却没有注意到门外正有三男一女,刚刚来到这里…… 第一百二十章 李护法 “石堂主……属下有要事禀报……” 石堂主和妖娆少妇正在关键的时候,却听到门外一声女人娇美的声音。 “李护法,有何事要禀报本堂主啊,你没看到本堂主正在传丹啊!” 屋内的石堂主听到门外有人,身上的动作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加快了速度,有些不耐烦的喊了一声。 “……属下冒昧,请石堂主责罚!” 原来这三男一女是李护法和她的三名随从,没想到的是这个李护法竟然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美女。 只见她长得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大约十五六岁,腰插匕首,手拿一把宝剑,长辨垂肩,一身鹅黄衫子,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玕,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远,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 “无妨……李护法如果肯和本堂主传丹,本堂主就不计较了,哈哈哈……” 石堂主一直垂涎李护法的美色,而且他还知道李护法还是个雏,可惜他一直不能得手,这个倒是让他一直惦记着,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石堂主一直都在找机会想把李护法给正法了。 “……石堂主,请恕属下不能从命,属下的处子之身只会给喜欢的人……” 李护法听到屋内的娇喘声,和石堂主调戏的话语,俏脸微红,沉声了片刻,贝齿轻咬着红唇,然后抱歉的对着屋子抱拳,拱了拱手,竟然毫无避讳的拒绝了。 “哼……你要知道,你可是本堂主提拔你做的护法,别给脸不要脸,说什么把雏给别人,你要是给了本堂主,本堂主定保你终生荣华富贵,衣食无愁。” 石堂主一怒,又猛的狂顶了几下,把妖娆少妇弄的娇喘连连,她的某个部位虽然被顶的有些疼痛,可是她的俏脸上却露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属下真的有事要禀报,请石堂主快点完事……”李护法面现焦急之色,对屋内拱手催促了一声。 “奶奶的,你个小丫头坯子,催什么催,本堂主还要大战三百回合呢,你如果等不及,就进来一边伺候着本堂主,一边禀报吧!” 石堂主“啪……”的一下,他的大手狠狠的拍了一下娇媚少妇的两瓣,接着有些不耐烦的骂了一句,然后又是一阵怪笑,一脸诡异之色的说道。 李护法被石堂主这么一骂,娇体微微一颤,然后转身说道:“石堂主请……慢用,属下在屋外等候。” 说完便往前走了几步,神色有些迷乱的左顾右盼着。 “你们几个站住!” 正在屋外等候,无所事事的李护法,这时看到从她身边走过的几人个,觉得很是面生,便有些狐疑的喝止道,然后上下打量起了这几个人。 被喝止住的几个人,低着头,面面相觑。 这几个人也是三男一女。 其中一个男的是一个矮胖子,头上却带着一顶大毡帽,遮住了大半的面容,嘴巴上下都长满了胡子,看起来倒很是粗狂。 另外两个男的,看起来很年轻,身上却透着一股令人难以捉摸的气势,其实一个身上还带着隐隐的杀气。 最后面的那个女的,头发散乱,低着头,一手扶在细软的腰间。 李护法绕着几人转了一圈,凭她的经验,她觉得这几个人都好像身手很不错的样子,可是他们的打扮却都是很普通的教众衣着,这才是她真正疑惑的地方。 按说普通的教众,武功都很低微,可这几个人给她的感觉是,一个比一个武功高强的样子,除了那个矮胖子,其他三人的功夫恐怕都不在她之下。 “你们几个是谁手下?” 李护法给她的随从们使了个眼色,然后他的三个随从便把这几个可疑之人给围了起来。 “小的们,是鲁香主的手下……”那个矮胖男子把头顶的大毡帽又往下拉了拉,然后压着嗓门,用一种很沙哑的声音说道。 “哦……鲁香主的手下?那本护法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们啊,别跟本护法说你们几个都是刚来的啊!” 李护法觉得这个矮胖子,好像有些紧张的样子,更是觉得这几个人很值得怀疑了,她一手拿着剑鞘,一手握着剑柄,摆出一副如果这几个人有什么不对,就立刻抽出宝剑把这几个人杀死的样子。 矮胖子本来就是想说他们是刚被鲁香主收入的新教徒,可是李护法这么一说,却把他原来要说的话,给堵住了,一时哑口无言,倒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文哥,我们和他们拼了!” 几人中突然有一人,大喝一声,抽出腰间的一把很普通的长刀便要和眼前的李护法他们拼命。 原来这三男一女,便是万胖子带着乐文、龙超、和丁珂儿一起前来焦山白莲教分舵想要盗取融魄胆解药的一行人。 本来乐文还想稳一稳,毕竟这里可是集聚着数百名白莲教众的地方啊,不到万不得已,怎么能轻易暴漏身份。 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龙超脾气太过急躁,见事情可能会暴漏,便立刻暴起了。 龙超这一嗓子喊的,把附近离他们不远处的几十名教众都给惊动了,人人手里拿起武器,便赶来过来。 连屋内正在激情的石堂主,也停止了身体的动作,神色有些慌张的,连忙把妖娆少妇推到一边,然后匆匆的穿上衣服,拿起桌上的宝刀,来到门前,偷偷的看着屋外倒地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石堂主虽然是身为堂主,不过他却是以讨好献媚白莲教分舵吕舵主,而坐上这个位置的,其实他的功夫很是一般,连李护法武功的一半都不如。 可就是这么个东西,却靠着怕马溜须,硬是做到了堂主的位置,虽然不是很光彩,不过这也是一种本事啊。 只是片刻,白莲教的教众便把乐文几人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第一百二十一章 混战 “这几个人是奸细,快拿下他们……” 李护法一声令下,围着乐文几人的教众便举着手中的各种兵器,朝着乐文几个,劈、砍、砸的功了过来。 “铛……铛……铛” 乐文猛的一挥手中的黑金剑,朝他打来的兵器,便断成了两截,由于人太多了,后面的一挤,断掉的兵器,竟然一下子掉在他们的脚上,疼的他们抱着脚,做单鸡独立式,失声痛嚎,在原地乱蹦了起来。 只见龙超的攻势更是猛的惊人,犹如项羽附体一般,挥起手中的长刀,猛劈猛砍,只是几个呼吸间,十几名白莲教众便身首异处的倒在了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丁珂儿现在武器是两把短巧的双刃剑,挥舞起来很是轻巧随意,犹如朵朵莲花一般,随着溅起的鲜血,几名面陋菲薄之色的教徒,便握着脖颈,一汩汩的鲜血往外冒着,看来是活不成了。 几人中,只有万胖子身手和武功差了许多,不过他可比普通的教众强多了,尤其是他的轻功,一点不比三人差,可是在这里却施展不开,对付一两个还好,一下子对付这么多人,还真让他有些受不了。 “乐……巡检,在……下快顶不住了……”当他砍死眼前第十个教众的时候,他直觉双手发软,呼吸难受,好像随时都可能要倒下一般。 “龙超,你护着万兄弟……”乐文看了下被溅的满身鲜血的龙超,急声喊道。 白莲教众也发现乐文手中的黑金剑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剑,他们想要夺取乐文手中的黑金剑,却又担心被黑金剑削成两半,眼中都露出一副有些贪婪却又有些畏惧的神情。 李护法虽然功夫不差,不过她也看出来这几个人的功夫都不再她之下,她也不敢贸然和乐文几人动手,她只是站在一旁,指挥和监督着教众围攻,想等乐文几个人被连续不断的围攻下,没有气力,她再动手,这样就等于白捡了一件大功劳。 乐文不断挥舞着手中的黑金剑,剑影如风,浴血奋战中的乐文也杀红了眼,他猛的一跃,来到李护法的身前,便想把李护法给劈成两半。 他也看出来,这个李护法虽然只是个护法,但是她却是一个会指挥的将领之才,而且到目前为之,竟然好像并没有出现什么白莲教的高层人物,如果能拿下这个李护法,想必事情会有转机。 李护法一点也不傻,她看到乐文竟然从人群中越杀出来,直朝她杀来,她也知道乐文的黑金剑削铁如泥,无坚不摧,所以她也不敢拿她的宝剑硬接,连连往后躲闪。 虽然她的宝剑也非凡品,可是她心里也清楚,如果她手中的宝剑如果碰到乐文手中的黑金剑说不定也会断为两截,那样她可就亏大了。 乐文却一点也不怜香惜玉,步步紧逼,不过却不时有白莲教众犹如讨厌的苍蝇一般,想从背后偷袭他,倒是让他对李护法的功势缓顿了许多。 “铛……” 李护法在乐文戳戳逼人的气势下,也实在是招架不住了,不得不用她一直惜如珍宝的宝剑来抵挡乐文朝他砍来的黑金剑。 “铛……铛” 可是让她痛惜不已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她手中的宝剑,和乐文的黑金剑只是对碰了两下,便碰裂了两道微小的口子。 “你这是什么剑,竟然连本护法的思召剑,都招架不住……” 当两人的宝剑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李护法和乐文四目相对,有些惊异的问道。 “呵呵,这个嘛,只要你把融魄丸的解药交出来,我倒是可以考虑告诉你。” 乐文也很惊讶他的黑金剑竟然遇到对手了,让他更没想到的是,这个少女手里的宝剑竟然就是传说中袁绍的思召剑,真不知道这个少女护法是怎么得到的。 李护法听到眼前这个少年竟然会知道融魄丸,而且还问她索要解药,她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诡异一笑,竟然口中念起了很奇怪的一种咒语。 本来她以为眼前的少年问她索要解药,肯定是因为和这个少年一起的几人,肯定有人吃过融魄丸。 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和这个少年一起的几人都没有事,而他们中的几名正在和龙超对砍的白莲教徒却突然捂着头,露出一副很痛苦的表情,在满是血水的地面上,打起滚来。 这几个人在地上打滚的白莲教徒正是白莲教里的精英,龙超也正一时不能解决掉他们呢,谁知道这几个精英竟然在地上打起了滚,他心中一喜,连忙上前,单手握着手中的长刀,在这几个精英身上,猛劈猛砍,只是一个呼吸间便把这几个比较辣手的精英给解决掉了。 李护法没想到,她本来想靠邪咒把这几个武功不俗的乐文几人给控制住,谁知道她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反而把弄巧成拙,瞬间损失了几个得力的骨干精英。 这让她心中更是气恼不已,恨不得用手中的思召剑把乐文给劈成几段,可是她现在也不能把乐文怎么样,只能用她那略带英气的美目,狠狠的瞪了乐文一眼。 “多谢美女护法帮忙,多谢……哈哈。”乐文却不顾李护法气恼的表情,反而跟李护法打起趣来。 “你这个混蛋……” 李护法被乐文这么一挑逗,更是双颊绯红,挥起手中的思召剑在乐文的黑金剑上猛砍了几下,嗔骂道。 正当两人砍的难解难分的时候,乐文却发现有一双躲在屋内眼睛正在盯着他,那人偷偷的打开一条门缝,露出他的半个头,悄悄的打量着乐文和李护法的打斗。 乐文见这个人的打扮不俗,一看就是白莲教的高层人物,想必不是香主,就是堂主,解药肯定会是他的手中,便想制服身前这个少女护法,好赶快夺取解药。 他很明白,他们如果在这里呆久了,恐怕想要再出去就难了,所以一定要速战速决。 那个露出半个头的家伙,也发现了乐文看到了他,脸上一惊,连忙缩回他的头,把门关好,背靠着木门,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娇媚少妇。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万胖子 “奴家的石大堂主,你在上面如此英勇神武,怎么还会怕几个小毛贼啊……呵呵……” 妖媚少妇看着石堂主略带惊惧的表情,捂着樱桃小嘴,轻声娇笑着。 石堂主看这个被他征服的服服帖帖的娇媚少妇,竟然嘲笑他,他虽然气恼,但是一时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低吟半晌才吞吞吐吐的解释道:“谁……谁怕了,你不知道本堂主是玄武堂主吗,玄武……优势在防御,不在攻击……。” “嘻嘻……奴家当然知道了,尤其是你的那条乌龟更厉害……”娇媚少妇也觉得石堂主说的很有道理,又想到了石堂主刚才的勇猛,嬉笑着给石堂主拋了个媚眼。 “那当然,等本堂主的手下把这帮奸细给抓住了,本堂主再继续收拾你,让你见识在本堂主真正的威力……”石堂主看到娇媚少妇给他拋的一个媚眼,只觉他的乌龟又有了反应,傲然一笑,嘿嘿说道。 石堂主说着又偷偷的透过门缝,看着外面的打斗情景。 可是他刚趴在门缝上,“咚……”的一声,他突然脑中一片空白,只觉眼前突然出现了很多星星,竟然晕了过去。 原来他刚趴在门缝上,乐文就一脚踹在门上,这倒省的乐文收拾他这个乌龟王八蛋了。 李护法想上前阻止,可是如今她已经被乐文被制服住了,只见她倒在地上,双手双脚被都乐文捆绑着,一动也不能动,仔细一看,她美目微闭,呼吸平稳,原来是被乐文击晕了过去。 再看看不远处的龙超、丁珂儿和万胖子几人,满身是血的已经把周围的上百名教众都给杀死了,竟然没有一个活口,不过他们也不敢多呆,恐怕没多久,全山的教众和教会里的高层人物都会赶来,那样就凶多吉少了。 “乐文,找到解药没……”丁珂儿跑进屋内,便对正在石堂主房间四处摸索,寻找融魄丸解药的乐文急切问道。 “我也不知道解药倒地长什么样子,万兄弟,你看看是不是这瓶。”乐文这时从一个小盒子里找到一个白色小瓷瓶问道。 “这个……在下也不知道融魄丸的解药长什么样子,不过估计这个尤夫人知道……”万胖子眼中露出一丝贪婪看着,衣衫不整,面显恐惧之色的娇媚少妇说道。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奴家是尤妇人,你们果然是奸细……奴家只是个妇人,什哪里知道什么融魄丸……”尤夫人不知所措的望着万胖子痴痴的表情,猥琐在床脚,慌张的说道。 万胖子其他都还好,就是有一点,特别好色,他是那种只要见到美女,就走不动的人。 其实万胖子当时入教时,就看上了这个尤妇人的美色,不过这个尤妇人根本看不上他,让他一直不能得手,现在倒好了,只要他想要就能把这个尤夫人扛回家。 “万胖子,别看了,你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赶快帮忙找解药啊,管他什么瓶子,全都拿走就是了!”这时龙超看到万胖子的贪婪的表情,拍了一下万胖子满身肥肉的后背说道。 “哦……”万胖子知觉背上被人拍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扭头看了一眼,一脸鄙视的龙超,就赶紧找起解药。 没一会,几个人把石堂主的身上,和屋子里搜索了个遍,竟然收拾了一大包袱的瓶瓶罐罐和一起稀奇古怪的东西。 “时间紧急,想必解药一定会在这些瓶子里,我们还是赶快撤吧……”乐文背起桌子上的大包袱就低声说道。 可是万胖子却有些不舍的,看了看猥琐在床脚的娇媚少妇说道:“乐巡检,在下……想把这个女人带走……” 乐文看着万胖子一脸色迷迷的样子,翻了个白眼,不屑的说道:“你能扛回去,就扛吧……不过你为此跑的慢,被捉到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不……不会的,多谢乐巡检成全!”万胖子感激的对乐文抱拳拱了拱手,便又露出一副色迷迷的样子,跑到床边把那个不知所措的娇媚少妇给扛到了背上。 娇媚少妇神色慌张的,东张西望,却被万胖子在她口中喂了一颗软骨丸,她只能无力的趴伏在万胖子的背上,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乐文几人刚走出门口,龙超却看到了躺在一旁的李护法,心道:“这个妞还不错,俺也背一个回去。” 龙超虽然不是万胖子那样的好色之徒,可是他毕竟也是男人啊,虽然只是个少男,可是功能早就很齐全了,平白无故抓个小妞回去伺候他端茶倒水,洗衣暖床也是不错的选择啊。 于是他一把就把这个李护法像拎小鸡一样,很轻松的就扛在了他的背上,然后继续跟着前面几人撤退。 乐文回头一看,万胖子和龙超的背上各扛着一个美女,差点没晕倒,心道:“我去……这俩家伙这回可赚大发了。”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出来办事,还要顺便带着女人当战利品……”丁珂儿看了看身后,然后白了一眼乐文不屑的说道。 “丁珂儿,你可不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啊,你看我就没背女人……”乐文边跑边一脸无辜的说道。 “哼……那是没有了,要不然你肯定也会背一个回去!”丁珂儿才不相信乐文是个另类,哼声道。 乐文看着这丁珂儿这小妮子一脸鄙夷的样子,心道:“我来个擦,我的心事都被你看穿了,不过那是我没看上这两个,要是看上了,肯定也要背个回去……” 龙超背个美少女跑起来和什么都没背差不多一样,可是万胖子这个已经在战斗中都快要脱水的家伙,竟然背起这个娇媚少妇竟然也是跑的飞快,真不知道这个万胖子刚才打不动是真的还是假的了。 “抓住他们,别让这几个奸细跑了……” 还没跑多久,乐文几人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厉声大喊,乐文回头一眼,差点没晕倒…… 第123章 追击(求推荐) “你们这俩个色狼,还不赶快把你们的战利品放下,跑……”丁珂儿瞅了一眼远处黑压压的一片白莲教众,脸色一变,厉声呵斥道。 可是龙超和万胖子这两个家伙却根本没有想把他们的战利品放下的意思,反而加快步伐,跑的更快的,大有宁肯头落地也不放女人的架势。 “鲁香主……看,他们把李护法抓走了!” 一个白莲教的精英教徒拿着刀,指着前面的乐文几人,然后对身旁一个鹰眉鹰眼,身着一袭白色道袍的青年道人喊道。 “哼……找死,竟敢抢本香主的看中的女人,本香主非要把你们碎尸万段。” 鲁香主看着龙超背着的女人的衣着和身影,便一眼认出了这个女人便是李护法,轻蔑的哼了一声,然后蔑视的轻轻一笑,抿了抿嘴唇,拔出腰间的佩剑双脚微微一用力,便施展轻功,赶了上去。 本来乐文几人也可以施展轻功跑的,龙超还好,可是万胖子这家伙背着那个娇媚少妇,根本就无法施展轻功。 急的丁珂儿狠狠白了他们一眼,然后从腰间的一个黑色口袋里,掏出几枚鸳鸯胆,以极快的速度朝他们追来的鲁香主投去。 “好凌厉的暗器,身手好,人更好,本香主就喜欢像你这种类型的……” 鲁香主没想到眼前这个娇美少女,暗器手法如此凌厉卓绝,如果不是他躲得快,恐怕已经命丧当场了,倒是让他心中暗惊,可是脸上却露出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轻佻一笑说道。 “你……” 丁珂儿正要开口说什么,可是乐文却看不下去了,奶奶的,竟敢抢老子的女人,老子非弄死你不可。 只见乐文拔出背上的黑金剑,双脚一用力,轻轻一跃,跃到半空之中,“铛……”的一声,两把宝剑便交织在了一起。 “嗯?……” 乐文本来想一刀劈死这个自称香主的家伙,见这个家伙不躲不闪,竟然用他自己的宝剑来抵挡乐文的猛烈一击,心中就觉得好笑,可是没想到他的黑金剑狠狠的砍在了鲁香主的宝剑上,鲁香主的宝剑却稳稳的接下了乐文这猛烈一击,倒是让乐文有些惊讶。 没想到这白莲教宝剑还真不少,李护法那把就是当年袁绍用的思召剑,那么这香主这的宝剑又会是什么剑啊,总不能是曹操的青釭剑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太逆天了吧。 鲁香主可比乐文更惊异,他半张着嘴巴,露出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看着和他的宝剑交织在一起的黑色宝剑,心道:“这小子手中的黑剑是什么剑……竟然能和本香主的承影剑交织在一起,而不断……真是奇哉怪也!” 相传承影剑是当年蔷薇帝王白胤的佩剑,随白胤征战天下,见证了一个伟大帝国的诞生,也目睹了一个皇朝的完结。 帝剑“承影”虽然是白氏奉为神物的兵器,可同时它也是传说中的“乱世之剑”,不到祸乱的时候,承影断然不该出鞘。 白胤就是提着这柄不甘寂寞的杀戾之剑,踏着累累尸骨一统山河。 而后又是他亲手以绳封印了佩剑,将这柄堪称神兵的利器永远弃置在深宫的剑阁里。 宫中的内侍说,幽雨(晦雨晦天幽天昏天淫雨霪雨霪霾晦霾幽霾霪天)的天气中,常听见剑阁中有隐隐的呼号声。 而无星无月的夜里,若是在剑阁中点燃一盏孤灯,可以清楚的看见灯的幽影中,有一个淡淡的人影抚摸着剑鞘,那柄剑则自鸣起来。 正当鲁香主思索间,丁珂儿又掏出了几枚暗器,朝他猛的投掷而来,他急忙推开乐文,往旁边一窜,便躲了过去。 “不好……” 只是片刻之间,远处的黑压压的一片白莲教众,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高举着手中的武器便也赶来过来。 “文哥,咱们看来是跑不掉了,只能和这群邪教徒拼了……”龙超把背上还晕着的李护法,轻轻放在不远处,抽出李护法腰间佩戴的思召剑,便跑了过来。 只见那万胖子还是不舍的背着娇媚少妇,一副宁可死也不想还下来的样子…… “龙超,包袱交给你了,你们赶快跑,我来对付他们!”乐文把背着的包袱交给龙超,露出一副不容置疑的表情,毅然决然的说道。 “不行,文哥你们走,俺来对付他们,这区区一百多个邪教徒,还奈何不了俺!”龙超一摆手,看了看赶来的白莲教众,露出一副睥睨天下的神情,傲然道。 “哼……想逃,门都没有,本香主告诉你们,你们今天一个也别想跑,除非你们肯把这个小美人留下……嘿嘿……” 鲁香主哼了一声,然后看了看丁珂儿,眼中露出一丝迷恋,然后放肆的大声一笑。 乐文觉得很奇怪,这个白莲教分舵难道就一个堂主吗,怎么到目前为止,他只是见到了一个堂主,一个护法,一个香主呢。 其实乐文哪里知道,白莲教的这个分舵并不像总舵那样,设有四个堂主。 这个分舵只有一个堂主,李护法是石堂主的护法,并不是分舵的左右护法,而他们的分舵舵主和左右护法到为什么到现在也没现身,就不得而知了。 “既然如此,咱们就只能和这帮邪教徒拼了!你们对付这些小罗罗,我来对付这个香主,他手中的宝剑,连我的黑金剑都砍不断,其他的普通武器恐怕只要和他的武器一接触就会断掉。” 乐文又瞟了一眼鲁香主手中的承影剑,对其他三人说道。 龙超也不知道他手中的思召剑是什么剑,但是他回想起当时看到乐文和李护法打斗时的情景,在看看思召剑上面崩开的一道口子,心道:“既然文哥的黑金剑都砍不断那个香主的宝剑,那么他现在手中的剑就不更不可能了,现在都有些损坏了,再和那个香主的宝剑配对碰几下,估计就要报废了。” “杀了他们……”这时鲁香主看着眼前的几个囊中之物轻蔑一笑,对身后的一百多名教众喊道。 说几句话 本书再过十天,也就是五一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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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到万胖子还背着那个吃了软骨丸的娇媚少妇,没有一点想放下去的意思,万胖子单手扶着身后的娇媚少妇,一手紧紧握着手中的长刀,面对朝他逼来的白莲教徒,他只是胡乱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刀,面色紧张,额头冷汗直冒,连连往后逃避。 丁珂儿施展轻功,远远躲在后面,挥洒手中的鸳鸯胆,做乐文和龙超的辅助策应,只要有想偷袭两人的白莲教徒,不是被她的暗器击退就是身中暗器,很快就毒发倒在血泊中。 她想用鸳鸯胆偷袭正和乐文死战的鲁香主,可是鲁香主身手很是矫捷,连续偷袭了他几次,这个鲁香主硬是很轻松的就躲了过去。 乐文和这个鲁香主打的难解难分,连续失手的丁珂儿也不敢再偷袭鲁香主了,如果一不小心用手中的暗器投到乐文,那就弄巧成拙了。 这也让乐文和龙超两人能尽情的厮杀,没有后顾之忧。 龙超手中握着的思召剑,虽然和乐文手中的黑金剑不是一个档次,还崩裂了一个口子,可是也算是名剑啊,对付眼前这些小罗罗手中的普通兵器,就如砍豆腐一样,只要和他的武器交织在一起,就会立刻断裂。 思召剑的锋利,加上龙超的神力,砍到这些白莲教徒的身上,更是不得了,只见思召剑砍在砍在这些白莲教徒身上,这些白莲教徒不是头断,便是被削成两半,鲜血如雨水般,喷洒的到处都是,黑黄色的土地,只是瞬间,已经变成了红褐色,场面惨不忍睹。 后面的白莲教徒举着手中的武器,冲上来时,惊恐的看着红褐色的土地上满是断成几截的残肢断臂,还有正在地上打着转,睁大着惊惧眼睛的头颅,人人心中充斥着丝丝寒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竟然停止了向前冲杀的步伐,反而大有畏怯之意。 “都给老子上,谁敢后退一步,杀无赦!” 正和乐文拼的不分上下的鲁香主,看到这群手下,竟然都已经吓破了胆,已经没有了刚才戳戳比人的嚣张气焰,他也意识到了眼前这几个人不好对付了。 如果在这样下去,他们很可能会败的很惨,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控制好局势,拖延时间,消耗这几个人的体力,等他们分舵的赵舵主和左右两位大护法赶来,一举灭了这几个人了。 他只是听说他们的赵舵主带着两个左右护法,去和一个重要人物会面去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其他的他也不清楚。 这些白莲教徒听到他们鲁香主的威胁直言,也只能一个个的硬着头皮上了,如果他们不是上,不但他们的小命会不保,他们的家小更是会受到牵连,所以他们即使是为了他们的家小,也要豁出性命上了。 这些邪教徒虽然身入邪教,可是有些也是为了生计被迫无奈才加入的,本来他们觉得在白莲教还挺好,虽然可能会受到官府的围剿,可是在这里他们最少吃得饱,穿的暖。 不过这些最低级的小罗罗,哪里知道他们的分舵赵舵主,早就勾结上了倭寇,他们也不过是任人摆布的工具罢了。 战争是残酷的,虽然这算不上战争,但也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只是本来他们是以绝对优势的围攻者,可现在面对龙超这个杀神,他们感受到了死神的降临。 乐文也发现了这个鲁香主没有了刚才想一举把他杀死的威势了,倒很像是在跟他们拖时间,他觉得如果再这么拖下去,想再逃脱可就难了。 “铛……” 在两把宝剑再一次交织在一起的时候,乐文急忙往身侧一闪,鲁香主就想趁势去劈砍乐文的勃颈处,可是他这一砍,却砍了空。 只见乐文闪到他的身侧时,在鲁香主的承影剑砍来时,接着就是连忙一翻身,这一翻身竟然瞬间来到了鲁香主的身后,他眼中露出一丝讥讽之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鲁香主的腿上猛的挥出手中的黑金剑。 乐文这一连套的动作,看似很久,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呼吸间而已,让鲁香主也是猝不及防,他只觉他好像失去了平衡一样,“砰……”的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由于黑金剑挥过他的双腿时,太快迅猛,他竟然没有感到一丝痛楚,只是觉得腿上一凉,便倒在了地上。 “啊……” 他不敢相信的看着两条断掉的双腿处汩汩往外冒出的鲜血,和两条断在前面的双腿,突然痛嚎一声,脸上露出一副惊惧又痛苦的表情,狠狠的瞪着乐文,有一种想要把乐文生吃了气势。 “嗖……” 在极怒之下,他竟然做出了困兽斗,用全身所有力气,以极快速度朝乐文投出了手中的承影剑。 “唔……” 乐文也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在双腿断掉后,能忍着剧痛,做最后一搏,乐文心中一惊,急忙一闪,承影剑从他腰际间掠过,划过他的腰间的衣服,他的腰间的衣服瞬间划开了一个口子,承影剑继续向前,一下戳在了本来想要偷袭乐文的一个罗罗肚子上。 那个小罗罗双眼突出的看着戳在他肚子上的承影剑,嘴角流着鲜血,双手握着承影剑的剑刃,眼中露出一丝兴奋,又悲哀的神情。 让他兴奋的是,他没想到他也有一天能得到让他梦寐以求的承影剑,而让他感到悲哀的是当他握着这把承影剑时,也代表了他生命的消亡。 现在倒是让乐文笑开了花,他一把从这个小罗罗肚子上拔出那把承影剑,那个小罗罗想要抢夺,可是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乐文一手握着一把宝剑,一脚把他踢到在了地上,露出一脸的不甘。 “鲁香主……!” 当乐文刚拿着得手的承影剑,把鲁香主的头颅砍掉的时候,却听到几声苍老又洪厚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第125章 追击3 乐文听到这几声苍老又浑厚的声音,心中猛的一惊。 当他回身看去时,只见一个年纪大概五十多岁的锦袍老者,须发皆白,两眼炯炯有神,由于两道寒光,手执一把金色龙头拐杖。 在他身后跟着两名四十多岁的白袍老者,同样是各持一把银色蛇头拐杖和银色鹰头拐杖。 只是瞬间,这三个老者就来到乐文几人身前,乐文心道:“我去,这是拐杖三人组吗?” “恭迎舵主……” 那群看到已经身首异处的鲁香主的白莲教众,一个个心中大惧,本来他们都想逃跑了,可是看到瞬间就来他们身前锦袍老者,连忙下跪施礼。 “你们是何人!” 赵舵主不慌不忙的对身后的教众摆了摆手,犹如寒芒的双眼扫乐文几人几下,然后抚了抚颚下的胡须,面部表情的说道。 乐文本来以为这个赵舵主会立刻对他们动手,可是没想到竟然会说出这么一句话,倒是让他微微愣了一愣,不知该如何开口了。 “你这老头,你管我们是何人啊,你也看到了,你的手下已经把我们几个收拾的七七八八了,就凭你们这几个老头子又能奈何得了我们?”龙超瞥了一眼这几个老者,然后一脸不在乎的,轻视一笑说道。 龙超看这几个老头一副干干瘦瘦的样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这几个老头给吹跑似的,舵主又如何,他觉得这几个老头,他只需几剑就能把他们给收拾掉。 万胖子连忙上前给龙超使了个眼色,然后笑嘻嘻的对锦袍老者抱拳拱手道:“赵舵主,我们也不过是来取解药的,并不想杀死鲁香主,是这个鲁香主戳戳逼人,不肯放过我们,我们才……” “哼……你这个叛徒,还有脸说话,快把你背着的尤夫人放下来,要不然老夫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锦袍老者的身边的一个鹰鼻白袍老者,然后他狠狠的瞪了万胖子一眼,手执银色鹰头拐杖,猛的砸了一下地面,他这么一砸,竟然把地面砸了一个深深的坑。 万胖子被这个鹰鼻老者的威势吓得的连忙往后躲闪,跑到了龙超身后,只敢偷偷的伸出头来,悄悄瞄着他们。 早已经被刚才的暴杀局面惊得快不会说话的尤妇人,这时才勉强开口喊道:“赵舵主,快救救奴家啊,这几个奸细把石大堂主都杀死了。” “什么石堂主也……唉,你们这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竟然连杀我们白莲教两名骨干人物,本舵主饶你们不得!上……” 其实这个赵舵主一开始没动手,也并不是什么先礼后兵,而是他根本不知道这几个人的底细,看着满地的断肢残臂,他虽然脸上镇定自若,可是心里里边却只觉丝丝的凉气直冒,如果冒然动手,他也没有把握能拿下这几名少年。 可是当他听到石堂主也已经被这几名少年杀死时,他就不能再不动手了,要是他再不动手,他手下的那些教众不知要如何小瞧他了,他一声令下便和他的两名大护法和身后的教众朝乐文几人打去。 他猛的朝乐文挥出手中的金色龙头拐杖,以泰山压顶之势朝乐文砸去,乐文举起手中的两把宝剑去抵挡,两人的兵器对碰在一起,发出“铛……”的一声。 乐文只觉被这赵舵主这猛烈一砸,震的他双手虎口发麻,连连往后倒退了几步。 在一旁的龙超也是自顾不暇,他被那两名左右护法,左右夹攻,也是节节败退。 这几个老头手里的拐杖也不知道什么做的,竟然连削铁如泥的三把宝剑都奈何不了他们,而且别看这几个老头一副干干瘦瘦的样子,但是手上的力气可一点都不小,连龙超这种天生神力的猛人也有点招架不住了。 “乐文,你们快闪开……” 乐文和龙超听到身后的喊声,也连忙闪到了一边。 他们刚闪到一边,便看到足有几十枚暗器以铺天盖地之势洒了过来。 这三名老者也是一惊,却不躲不闪,挥舞了几下手中的拐杖,“铛……铛……铛”便把洒来的暗器全都打落在了地上。 丁珂儿也有点傻眼了,她身上暗器全都用完了,但是她又摸到了刚才在石堂主屋子里随手拿到的一个绿色小瓶,这个绿色小瓶的瓶口封的严严实实的,瓶身上面写着一个字“毒”。 上面虽然写着一个“毒”字,却不知道这个绿色小瓶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她也顾不了那么多,掏出这个绿色小瓶便朝老者三人扔了过去。 赵舵主还以为随后扔来的东西还是暗器,他还是不躲不闪,用他的金色龙头拐杖不屑的挥了一下。 可是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只听“轰!”的一声,当他的龙头拐杖和绿色小瓶接触的那一刹那,这个绿色小瓶竟然爆裂了开来,散发出浓浓的绿气。 “不好……” 这时赵舵主才发现,这绿色小瓶里装的是软骨爆裂散,不管是皮肤碰到还是呼吸到,都会立刻全身无力,如果一个时辰内不拿到解药,就会皮肤爆裂发身亡。 还好他的左右护法,躲开的及时,要不然他们也会和赵舵主一样全身无力,就只能任乐文他们摆布了。 “舵主,您没事吧。” 等绿色浓雾散去,这两个舵主才走过来问道。 “快……快带本舵主回去,找……找软骨爆裂散的解药。”赵舵主瘫坐在地上,吃力的抬了抬眼皮,有气无力的说了几句,便晕了过去。 这时的乐文几人早就跑没影了,因为乐文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那绿色的浓雾到底是什么,乐文还以为是古代刺客用的烟雾弹呢,一见有机会逃跑,哪里还敢逗留片刻,连忙说了一声“撤”,龙超背起还躺在地上,没有醒来的美女李护法便跟着乐文一起跑。 只见那个万胖子比乐文他们跑的可快多了,当他听到乐文说“撤”的时候,背着娇媚少妇,远远就把乐文几个人甩在了身后。 126章 年纪 这次白莲教焦山分舵一日游,收获还不错。 虽然深入虎穴,差点丢了性命,不过乐文却又得到了一把宝剑,龙超和万胖子更叼,一人背了一个美人回来。 其实做男人还是“挺”好,像丁珂儿就什么都没得到,乐文见丁珂儿一路不高兴的样子,就把他的黑金剑给丁珂儿用了。 这个黑金剑虽然也是把不可多得的宝剑,不过和承影剑比起来,那还是差一截的,毕竟一个把经过千年流传下来的名剑,一把只不过是默默无名的无名剑。 本来当时乐文一脚把趴在门上的石堂主踢晕了,当他再想叫醒这个石堂主,让他指明哪瓶是解药的时候,却发现龙超已经把这个石堂主的头颅给砍掉了。 龙超也不是真的色,当时事情紧急,他也是为了弥补他的过失,才背着李护法跑回来了。 “安全兄,你看下这些瓶子,那个是融魄丸的解药?” 回到家中,乐文把包袱摊开在桌子上,里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小瓷瓶。 吴安全看了看一包袱的小瓷瓶,又看了看龙超和万胖子带回来的李护法和尤妇人,都傻眼了。 当他知道乐文几人就差点把白莲教在焦山分舵的老窝给端了,更是惊讶的嘴巴都合不拢了,心道:“乐文他们也太叼了,这是什么战斗力,看来以后跟着乐文混还是大有前途啊。” 吴安全瞅了一眼还没有醒来李护法,对乐文说道:“在下也不知道哪个小瓷瓶是融魄丸的解药,不过想必李护法应该知道吧。” “诶,美女护法,别装了,醒醒吧。” 乐文伸出手在李护法眼前晃了晃,他其实在路上就看到李护法已经醒了,只是假装还在晕而已,还在假装晕着,想必是想找机会逃跑吧。 李护法见乐文识破了她的诡计,猛的睁开美目,斜着美目娇瞪了乐文一眼,嗔怒道:“哼,你们这些奸细,想要知道融魄丸的解药门都没有。” “唉,我说美女护法,你看看这是什么。”乐文把他的巡检印信拿出来,在李护法的眼前晃了晃,淡淡一笑说道。 “你……你是乐文?” 她虽然见过乐文的画像,但是现在乐文易容后的面容,还没有做改变,她根本看不出来。 “本官正是乐文,不过本官很好奇,你为何会要派人来杀本官,本官好像并未和贵教有仇吧?”乐文微微点点头笑了笑,然后单刀直入的问道。 “呵呵,本教的两个叛徒不但没有杀了你,还让你收为己用,想不到乐巡检非但武艺过人,还善于蛊惑人心啊!”李护法瞥了一眼乐文,冷冷一笑说道。 “哦……蛊惑人心……呵,李护法可真是猪八戒爬墙头,倒打一耙啊,你给吴安全吃了融魄丸,以此来控制他,来刺杀本官,还想污蔑本馆,可笑。”乐文心里直翻白眼,这个李护法还真是强词夺理啊。 “你……你敢骂本护法猪八戒,……你才是猪八戒……” 李护法见乐文竟然说她是猪,她最讨厌别人骂她是猪了,一怒之下就想去打乐文,可是她双手双脚都被绑着,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狠狠的瞪了乐文一眼,然后把头扭到一边,在想该如何逃脱了。 “如果李护法不告诉本官,这些瓶子哪瓶才是融魄丸的解药,那就别怪本官了……” 乐文说着就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个黑色小瓶打开,然后就给李护法喂食。 李护法一脸惊恐的,看着乐文手中拿着的黑色小瓶,脸色一白,慌忙说道:“你……本护法说,本护法说还不行吗,那个白色小瓶就是融魄丸的解药拉……” 她指了指包裹那瓶唯一是白色的小瓶,然后又一脸惊惧的看了看快要放到她嘴边的黑色小瓶,“快拿开,这是用最恶心的毒虫,制成的毒药,恶心死了!” 乐文淡然一笑,收回手中的黑色小瓶,然后拿起那瓶小白瓶打开,他闻了闻,感觉有一种很奇异的花香。 “李护法没有欺瞒本官吧,不如李护法先尝试一下吧。”乐文觉得这个李护法心机深沉,狡猾异常,乐文怎么可能如此容易就相信她说的话呢。 “别……这种融魄丸的解药如果是没有服用过融魄丸的吃过,会五脏俱裂而死的。”李护法连忙把头撇到一边,紧紧闭着她的朱唇。 “哦,这样啊,那就先让李护法吃了融魄丸,再吃解药不就行了,呵呵。”乐文皎洁一笑道。 “试就试了,那个红色小瓶就是融魄丸了……”李护法心想,反正乐文他们又不会念白莲教的圣咒,吃了这个融魄丸后再吃解药也没什么损失,便看着包裹里的那瓶红色小瓶说道。 乐文也没有去拿那个红色小瓶,只是把手中的白色小瓶递给吴安全说道:“安全兄,看来这瓶就是解药了,你服下吧。” “多谢乐巡检!”吴安全点点头,接过乐文手中的白色小瓶,倒出一粒白色的药丸,一仰脖便咽了下去。 “既然现在解药你们都拿到手里,就快放了本护法吧。”李护法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瞟了一眼乐文,瞥了瞥嘴说道。 “那可不行,你可是本官的兄弟龙超把你从大老远背回来的,即便本官不和你计较那么多,也要看本官的兄弟龙超答不答应放你啊……”乐文说着对龙超眨了眨眼睛,神秘一笑。 “文哥,这女人也太狡猾了,俺可消受不起,而且俺看她年纪也比俺大,你也知道,俺不喜欢比俺年纪大的。”龙超有些不在乎啊的看了一眼李护法,然后挠了挠后脑勺,傻傻一笑说道。 “你这个粗汉,谁年纪大了,本护法才十五岁,你看不上本护法,本护法还瞧不上你呢。”李护法听龙超说她年纪大,狠狠白了一眼龙超,嗔怒道。 “哦,那就对了,你比俺大一岁,俺不喜欢比俺大的女人……” 龙超也不在乎李护法的白眼,还是不慌不忙的随口说道。 第127章 承影 龙超不喜欢比他年纪大的女人,乐文也是知道的,真不是龙超这是什么心理,难道是大男子主义? 不过龙超有大男子主义倒也很正常。 既然龙超不要眼前这个美女护法,乐文又不可能把她了,把她交给官府也不妥,看来只能先把这个美女护法收在他自己身边了,做个端茶倒水的小丫鬟也是不错的选择。 “李护法,既然本官的兄弟龙超看不上你,那你对本官也没什么价值了,你是想让本官把你交给官府给活活折磨死呢,还是让本官把这个黑色小瓶里的毒虫药喂你吃呢?” 乐文又拿起那个黑色小瓶,放在李护法的眼前晃了晃,诡异一笑说道。 李护法既不想被乐文送到官府,她也知道官府对女刑徒的刑法是很残忍的,想到就让她浑身发毛,但是她看到那个正在她眼前不断晃动的黑色小瓶,想到那些恶心的毒虫,更是让她头皮发麻。 “有……有没有第三条选择啊?”李护法柳眉微皱,用有些哀求的眼神的看着乐文说道。 乐文就等着她说这句话呢,“第三条选择嘛,当然有,就是你把融魄丸的密咒告诉本官。” 李护法现在也没有别的选择,就让乐文附耳上前,给他说道:“白莲圣法融魄丹石镇凶魔灭鬼崩研书灵符三界通行急急如律令。” “白莲圣法融魄丹石镇凶魔灭鬼崩研书灵符三界通行急急如律令?”乐文感受着李护法口吐芳香的给他念了一句稀奇古怪的咒语,然后直起身子,心中又默默念了一边。 “本护法把密咒告诉你了,你现在可以把本护法放了吧?”李护法看乐文面无表情的样子问道。 “放你可以,不过你要把这些小瓶子里装的药丸的药效都要给本官解说一下。”乐文哪里能这么容易就放掉这个白莲教护法啊。 乐文松开绑在她手上的绳索,李护法现在就是案板上鱼肉,她也是很没办法,只能按乐文说的,拿起木桌上的小瓶子,一一给乐文解说了起来。 当她解说到最有一个淡粉色的小瓶里装的淡粉色药丸,叫做失忆丸的时候,乐文大感兴趣了起来。 乐文没想到世间竟然真的会有这种药丸,白莲教还真是邪的很啊。 “李护法你深受白莲教邪法毒害,如果放你回去,恐你再惹事端,不过你只要服了这颗失忆丸,本官你放了你,你看怎么样。” 乐文岂能放虎归山留后患,现在有失忆丸这么好的东西在,只要让这个李护法吃了,那么她不就等于是张白纸了……那么想在白纸上怎么写画,就是乐文的事了。 “不行,本护法不答应!”李护法连忙捂着嘴,生怕乐文给他喂食失忆丸。 “不答应?哼,你不答应的话,本官就只能把你交给官府处置咯。”有这么好的药,不用在这个邪教护法身上,简直太浪费了。 李护法一听到这里,她面显犹豫之色,低头沉吟半晌才开口说道:“本护法答应你,可是你一定要说话算话,不能把我送到官府,也不能给我吃毒虫丸。” “当然了,你只要吃了这个失忆丸,以后就是本官的人了,本官怎么还会那样做呢。” 乐文说着从淡粉色药瓶里倒出一粒失忆丸,递到了李护法的嘴边。 李护法犹豫了一下,只能认命的闭上了她的美目,微微张开了她的粉红小嘴,乐文像扔糖豆一样,就把手中的淡粉色失忆丸扔到了李护法的口中。 然后李护法只是轻轻一咽,便吞了下去,没过多久,便又晕了过去。 “她这是怎么了?”万胖子不解的问道。 “可能是药效的问题吧,估计等她醒来,就会是一张白纸,也等于是投胎从新做了一次人,这样既没有痛苦,又安全的药简直太妙了。” 乐文不禁想到,如果他能把这个李护法收为己用,加以培养,不但能做他的使唤丫头,还能做他的私人秘书,这药可真是个好东西,可惜里面只有几颗而已,用完恐怕就没了。 “文哥,你这把是什么剑啊,我一直都感到这把剑里面隐藏着很深的杀气,估计死在这把剑下的人不少吧。”龙超这时拿起乐文身旁的承影剑问道。 乐文只是觉得这把剑比他的黑金剑要厉害的多,而且肯定是千年的古剑,可是倒地是什么剑,其实他也不知道。 “在下知道这把剑的来历。”这时吴安全从龙超手里接过承影剑说道。 “哦,这把剑到底是什么剑?”乐文面显好奇之色,连忙问道。 “这把剑名曰承影,铸造于周朝,与含光剑、宵练剑并称殷天子三剑,相传出炉时,‘蛟分承影,雁落忘归’,故名承影。”吴安全伸出一根手指,在承影的剑身上抚了一下抬眼看了一眼乐文,微微一笑说道。 “承影?这把剑竟然就是古剑承影?这下可大发了,不但得了不少好丹药,还得了把千年古剑,嘿嘿嘿。”乐文一脸喜色的从吴安全手中拿过承影,嘿嘿一笑。 在《列子·汤问》中有这样的记载:“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二曰承影,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际,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状。其触物也,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见’”。 在《文苑英华·唐并州都督鄂国公尉迟恭碑铭》中也有:“蛟分承影,雁落忘归”这样的字句。 说起承影剑还有故事,传说春秋时的一个黎明,卫国郊外一片松林里,天色黑白交际的一瞬间,一双手缓缓扬起。 双手合握之中是一截剑柄,只有剑柄不见长剑剑身,但是,在北面的墙壁上却隐隐投下一个飘忽的剑影,剑影只存片刻,就随着白昼的来临而消失,直到黄昏,天色渐暗,就在白昼和黑夜交错的霎那,那个飘忽的剑影又再次浮现出来。 扬起的双手划出一条优雅的弧线,挥向旁边一棵挺拔的古松,耳廓中有轻轻的“嚓”的一声,树身微微一震,不见变化,然而稍后不久,翠茂的松盖就在一阵温和掠过的南风中悠悠倒下,平展凸露的圈圈年轮,昭示着岁月的流逝。 天色愈暗,长剑又归于无形,远古的暮色无声合拢,天地之间一片静穆。 这把有影无形的长剑就是承影剑。 历史流传下了孔周舞承影剑篇章。 第128章 使唤丫头 正当乐文一手握着承影剑的剑柄,一手抚摸着承影剑身上面的隐隐雕纹,爱不释手的低头看着这把刚得的千年古剑时,却听到刚才晕倒过去的李护法在这时发出了轻微的咳嗽声。 “咳咳……” “唔……这里是哪里?我是谁?” 李护法缓缓的睁开美目,眼神中充斥着迷茫和朦胧感,她伸出洁白的纤手,轻轻捂在朱唇上,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屋内的几人,又抬头看了看屋顶。 “文哥,看来她是真的失忆了……”龙超看着现在的这个李护法,仿佛像换了一个人似得,惊奇的说道。 乐文也没想到这个失忆丸的效果这么好,他的心中起了些波澜,脸上却没有显出丝毫表情,只是淡淡说道:“这里是本官的府宅,你叫丝柔,是本官的使唤丫头。” 乐文在李护法晕倒的时候就已经给她想好名字了,就叫丝柔,姓丝名柔,听起来好听,叫起来也顺口。 “我叫丝柔,是你的使唤丫头?”丝柔半信半疑的上下打量着乐文,低声问道。 “对,你就是本官的使唤丫头,以后要自称奴婢,叫本官主人,知道吗?”乐文不容置疑的对丝柔说道。 “主人?奴婢?”丝柔想努力去回想起点什么,可是只要去回想过去,就会头痛不已。 龙超半张着嘴,想说什么,乐文给他使了个眼色,他才把他的嘴巴给闭上了。 “乐文,饭菜都做好了……准备吃饭。” 由于焦山一战,大家体力都消耗太大,大家一回到家,丁珂儿就去厨房做饭菜,来好好的补充下已经快要饿瘪的肚子。 “你也是主人的使唤的丫头吗?”丝柔起身好奇的看着走进屋丁珂儿问道。 “使唤丫头?谁是你的主人?”刚才一直在厨房做饭的丁珂儿,完全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就是丝柔的主人啊!”丝柔看了一眼乐文,然后又对丁珂儿说道。 “丝柔?” 丁珂儿完全糊涂了,看着乐文对她神秘一笑,就知道乐文肯定又在搞什么鬼主意了。 “乐文,你对她做了什么?”丁珂儿没好气的白了一眼乐文嗔怒道。 乐文上前对丁珂儿附耳低语说道:“我给她吃了失忆丸,她现在已经失忆了,再也不是白莲教的李护法了,而她现在只不过是我的一个使唤丫头而已。” “你……你……”丁珂儿想要开口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给了乐文一记粉拳,便又走出了屋门。 这里是古代又不是现代,丁珂儿作为一个古代女人,在古人的眼里三妻四妾很正常,何况乐文只是收了一个使唤丫头而已。 如果不是乐文给这个李护法吃了失忆丸,这个李护法不管是放掉,还是留在乐文的身边,都会是一个隐患,如今也好,最少等于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说起来乐文也已经够降低自己的格调了,现在他也不过是收了个使唤丫头,和他同级的九品官员别说使唤丫头了,就算是妻妾都不知道多少了。 不过这个使唤丫头实在是太不同寻常了,不但姿色过人,还有一手不错的功夫,的确会让丁珂儿有些吃醋。 “你会端茶倒水,扫地做饭吗?”乐文也不知道这个在白莲教里长大的丝柔,会不会民间这些粗俗的杂货。 “奴婢不但会主人说的这些,还会揉肩捶背。”丝柔说着就走到乐文身后,伸出纤手在乐文的肩头轻轻的揉捏了起来。 乐文很享受的闭目,悠闲的想道:“这个失忆丸还真是好东西,把过去的事情都忘了,可是这些伺候人的事却没有忘,真好。” 几人在一起吃过饭后,乐文给吴安全、万胖子和万胖子带回来的娇媚少妇尤妇人安排了住处。 过了两天,焦山上的白莲教被几个不知名的武林人士给差点一窝端的事情,便传开了。 由于乐文几个当时都是易容的,所以根本就没人知道这件事是乐文他们干的,乐文也不想让别人知道,灭了不少邪教徒,虽然朝廷会有所嘉奖,可是自然会招来白莲教这个大敌。 乐文可不想被这么一个庞大的教派天天追杀……别说是乐文这么一个小小的九品芝麻官,即使是朝中大员,也是不想轻易得罪白莲教的,而且有些朝中势力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还会和白莲教勾结,狼狈为奸。 现在有了吴安全和万胖子这两个强援的加入,乐文的队伍实力又加强了不少,虽然万胖子的实力比吴安全差的远了,可要是和那些刚收来的手下比起来,那可强上十几倍。 没几日,乐文又收了两个力气不小的手下,这样就刚好凑够了十一人,可以演习操练鸳鸯阵了。 此阵的排列是这样的。 队伍最前面是两个盾牌兵,其次乐文手执承影剑,在前面领队,龙超手执龙胆枪,在乐文右侧做策应。 吴安全手执长枪在乐文的左侧做策应。 再二人为狼筅手执狼筅,狼筅是利用南方生长的毛竹,选其老而坚实者,将竹端斜削成尖状,又留四周尖锐的枝枝丫,每支狼筅长3米左右,狼筅手利用狼筅前端的利刃刺杀敌人以掩护盾牌手的推进和后面长枪手的进击。 接着是四名手执长枪的长枪手,左右各二人,分别照应前面左右两边的盾牌手和狼筅手。 再跟进的是两个手持“镗钯”的士兵担任警戒、支援等工作。 如敌人迂回攻击,短兵手即持短刀冲上前去劈杀敌人。 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的操作,有效杀敌关键在于整体配合,令行禁止。 乐文就以这种队形,训练了起来。 可是才训练十几天,海边的渔民就又被倭寇侵扰,死了不少。 乐文只能带着这支精兵加生兵蛋子的队伍,前去迎敌。 知道这次的任务是要去和倭寇战斗,龙超、吴安全和万胖子倒觉得没什么,可是那几个生兵蛋子还是很畏惧的,他们也不过是想混口饭吃而已,可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要面对这些让他们又仇恨又害怕的敌人了。 第129章 刀疤 由于江南沿海多山陵沼泽,多丘陵沟壑,道路崎岖、河渠纵横、道路窄小,所以骑马作战反而不便,也不适合大部队作战,而倭寇又善于设伏,好短兵相接,反而这种以十一人为一小队的队伍更适合在这种地形作战。 乐文带着一队人刚走出城门没多久,就在一条崎岖又窄小的道路上遇到了正朝这边冲来的一群倭寇。 这群倭寇可是上次的那“群”几倍啊,足足有二十多人,一个个手里握着一把武士刀,腰间还插着一把短刀,他们没有统一的着装,穿着黄黄绿绿的奇装异服,长相猥琐,身材矮小,大多只有一米五不到的样子,只有一个身材魁梧,面相凶狠,左脸上还有一道疤痕的绿衣青年,站在队伍前面显得格外突兀。 你说就这群一米五都不到的武大郎,战斗力却如此强悍,真是让人想不通了。 这群倭寇一见到乐文这队人马,脸上都露出一副看不起的样子,好像只要片刻就能把眼前这些渣渣给收拾掉一样。 “猴子唧唧……” 那个左脸有一道伤疤的青年,口中大喝一声,举起手中的武士刀朝乐文等人猛挥了一下。 随着这道强烈的冲锋号令,这群倭寇就如狂风一般朝乐文他们冲了过来。 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对方又是恶名的远扬的倭寇,而且对方的人数还比乐文他们多上一倍,那些新兵蛋子一个个干咽了口吐沫,面显慌张之色,不知该进还是该退了。 “保持队形,不要慌乱,狼筅手准备迎敌。” 乐文一声令下,两个狼筅手定了定神,有些发汗的两手紧紧握着足有五米长的狼筅。 这群冲来的倭寇,见到狼筅手里握着的狼筅,倒是有些一头雾水了。 他们挥出手中的武士刀就要去劈砍狼筅,可是狼筅可是竹竿制成的,竹竿富有弹性,即使是削铁如泥的宝剑也是不容易一下就砍断竹竿的,而且刀剑砍在竹竿上很容易被卡住。 现在就是如此,这群冲来的倭寇,手执他们家传的武士刀,砍在不值钱的竹竿狼筅上,不但没有砍断,有的武士刀还被卡住了,狼筅手一用力,就把狼筅上的武士刀给夺了过来。 没有武士刀的倭寇,看着眼前的长长的狼筅想要伸手去夺,可是刚用收握着前端,就被抹在狼筅前端的毒药给沾上,顿时手就变成了黑色。 “八格牙路……” 倭寇们口中大骂,一个个面红耳赤,却不能上前一步,反而形成了僵持之势。 “这帮狗崽子害怕了,兄弟们跟我冲。” 乐文见倭寇刚开始的嚣张气焰减去了大半,大喝一声,便举起手中的承影剑,带头往前冲去。 “冲啊……!” 大家一看狼筅如此好用,士气大振,便随着乐文冲杀了上去。 这群倭寇见到乐文手中拿着一把剑冲了上来,心中一喜,心道:“八嘎,终于上来个拿短兵器的了。” 于是举起手中武士刀,就想把首当其冲的乐文给乱刀砍死。 “铛……铛……铛” 可是他们手中的武士刀刚和乐文手中的承影剑一接触,便立刻断成了两截。 正当这几个被乐文砍断武士刀的倭寇,在不敢相信的看着手中只剩下半截的武士刀微微一愣时,他们只觉自己的脖颈一凉,眼前一黑,便倒在了血泊中。 本来这群倭寇还抱有几分战胜的可能,可是现在只是瞬间便是几名倭寇倒下了,他们有些傻眼了,各个面面相觑,心中大有退却之意。 “忒带……!” 刀疤倭寇头目见这群人不好对付,为了避免损失,连忙呼喊了一声,便往来时的路跑去。 乐文怎么能让这群倭寇如此容易就逃脱呢,他双脚一用力,轻轻一跃,施展轻功,便来到这个刀疤头目的身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铛……” 刀疤头目手中的武士刀和乐文手中的承影剑交织在一起,竟然只是崩开了一个口子,而没有断裂。 只是在这两把武器交织在一起时候,紧接着几名倭寇就围了上来,想要配合他们的头目一起把乐文给斩杀掉。 乐文双手手执承影剑猛的往前一用力,推开刀疤头目,连忙一闪身,紧接着奋力一挥手中的承影剑,朝他围攻来的几名倭寇手中的武士刀断成了两截,他们想要往后躲闪,可是乐文哪里会给他们机会,在他们手中的武器断掉的那一截掉在地上的同时,他们的头颅也随着他们脸上惊恐的表情,被乐文砍落在了地上。 “八嘎……!” 刀疤头目见乐文堵住了他的去路,便想要和乐文拼命,举起手中家传的武士刀便朝乐文砍去,他的这把武士刀不同于其他的武士刀,是经过特殊打造而成的。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当他的武士刀再次和乐文的承影剑碰撞在一起的,“铛……”的一声,便也同手下的武士刀一样,断成了两截,完全报废了。 而这个刀疤头目并没有应为手中的武士刀断成两截,而放慢手中的速度,他连忙就想掏出他随身带的保命暗器,做最后一击,可是乐文哪里会给他机会,冷冷一笑,便朝他的脖颈处砍去。 “铛……”的一声 只见正在这个节骨眼上,一把金色的龙头拐杖朝他这边投了过来,乐文本来是要去砍刀疤头目的承影剑,连忙变成了挡护,可是这投来的龙头拐杖的气势太猛,竟然在乐文的承影剑和龙头拐杖的对击下,乐文被击退了几步开外。 “噗……” 乐文只觉心口一闷,喉头一舔,一口鲜血便从他口中喷洒了出来。 “可恶……” 乐文抹掉嘴角的鲜血,然后抬眼望了一眼正往这边走来的三名老者。 “赵舵主,快救我……” 刀疤头目看到他的救星来了,心中大悦。 只见为首的锦袍老者施展轻功,轻轻一跃,便来到刀疤头目身前,拾起落在一旁的龙头拐杖,抚须微微一笑道:“呵呵,老夫来晚一步,让武田君受惊了。” 第130章 武田 “赵舵主来的正是时候,快帮我杀了这些明国人。” 武田君对赵舵主深鞠一礼,用很生硬的汉语说了一句,然后赶忙跑到了锦袍老者的身后。 赵舵主点了点头,微微一笑,然后看了看身受重伤的乐文。 当他看到乐文时,还没有什么,可是当他看到乐文手中的那把承影剑时,脸色微微一变,“……原来是你……” 话音刚落,只见他手执龙头拐杖猛的便朝乐文砸去。 赵舵主的攻势太过迅猛,乐文根本来不及闪躲,只能咬牙举起手中的承影剑去抵挡。 “铛……”的一声 让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只见乐文手中的承影剑和赵舵主手中的龙头拐杖在狠狠的撞击了一下之后,乐文手中的承影剑竟然突然裂开了一道封,然后“砰”的一声,竟然断裂了开来。 “啊……怎么可能。” 乐文看着眼前的诡异情景,惊讶的张大嘴巴,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 “哈哈……怎么不可能,你手中的承影剑只不过仿制的罢了,真正的承影剑只有本教教主才配拥有。” 赵舵主哈哈一笑,根本没有在意乐文惊讶的表情,接着就要用手中的龙头拐杖挥向乐文的头颅,结束他的性命。 原来承影剑是白莲教教主的佩剑,而这把仿制的承影剑虽然也是经过特殊工艺制作而成,也是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可是和赵舵主手中的龙头拐杖这种钝器想必,就单薄了许多。 赵舵主手中的龙头拐杖乃是千年玄铁制作而成,如果和真正的承影剑狠狠的一撞,龙头拐杖也不一定会断裂,但是和乐文手中的仿制承影剑这么猛烈一碰,乐文手中的这把仿制的承影剑肯定就不是对手了。 因为赵舵主手中的龙头拐杖并不是利器,而是钝器,砸在乐文手中的仿制承影剑上,就如同砸在铁片上一般,是生生给砸断的。 “文哥!” 这时正在和倭寇打斗的龙超,看到乐文这边危在旦夕,急忙双脚一用力,施展轻功,便跃到了乐文身前,拿龙胆枪死死的抵住赵舵主的挥来的龙头拐杖。 龙胆枪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龙胆枪的制造工艺是和张飞的丈八点钢矛的制作工艺是一样的,都是使用镔铁(乌兹钢)打造而成,锻造过程为“百炼钢”技术,反复炭烧折叠锻打钢材,确保钢料无杂质,木炭的渗入则保证硬度上升,并且在矛脊处夹以韧性强的钢条,保证矛的头部和边缘坚硬锋利的同时中心部柔韧。 而且龙胆枪的枪身有碗口那么粗,不像剑身那般,薄薄的一片,像龙头拐杖这种钝器就是专门对付利器的,但是面对龙胆枪这种兵器,龙头拐杖的优势就不存在了。 本来那两名左右护法以为根本不用他们出手,他们的舵主就能把乐文给弄死了,所以他们就去对付其他人了,谁知道在紧要关头,龙超却挡在了乐文的身前,让赵舵主也一时不能奈何得了这两兄弟。 在这个紧要关头,这两位护法就想去帮忙,可是现在局面是二十多个倭寇,就只剩下了武田君,其他的倭寇全被歼灭了,而乐文这边的人手却没有损失一人,反而现在吴安全代替乐文领着这些人手,运用鸳鸯阵牢牢的困住这两名护法,让这两名护法困在阵中,想施展轻功都施展不了。 因为他们只要想施展轻功就会被长长的狼筅给挡住,让这两个护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吴安全他们一时也奈何不了这两个护法,可是这两个左右护法也一时奈何不了吴安全他们,只能做困兽斗。 “武田君,拿起你手中的武器和老夫一起杀了他们。” 赵舵主也发现了眼前这个虎目少年并不好对付,一般人如果和他手中的龙头拐杖对碰下,不是身受重伤,就是被击退开来,可是如今眼前这个虎目少年,却能和他对峙不下,而他的两个护法也被困住了,一时让他也没有了必胜的把握。 武田君从来就嚣张跋扈惯了,即使面对几百人的明军,他也就跟杀鸡一般容易,可是如今只是片刻之间,他带来的所有倭寇,除了他,就全被乐文他们给歼灭了,他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啊,让他只觉得这群人是不是天神下凡啊,原来的那种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早就荡然无存了,只剩下了心中对乐文他们的畏惧。 他哆哆嗦嗦的握着他手中那把短刀,从赵舵主身后走了出来,想要对身受重伤的乐文下手。 “文哥,接剑!” 龙超猛的推开身前的赵舵主,单手拔出背上的思召剑扔给乐文说道。 乐文接过这把崩了一个口的思召剑,看了一眼,心道:“这把思召剑恐怕也是白莲教仿制的吧……” 武田君本来以为乐文身手重伤,已经不能战斗了,可是见乐文接过宝剑,就也加入了战斗,想起刚才差点命丧在乐文手中,他脸色一变,双手紧紧握住那把短剑,又跑到赵舵主的身后。 赵舵主心中大汗,这武田君一向来都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怎么如今却变的畏首畏尾,像个吓破的胆的老鼠一样了。 看来倭寇就是倭寇,遇到软柿子就使劲欺负,遇到硬柿子就变成了软柿子,只有挨打的份了。 “嗖……” 这时龙超的龙胆枪往前猛的一戳,这猛然一击,杀气太重,赵舵主不敢迎接,连忙往身侧一闪,躲了过去。 可是他这么一躲,却把那只早已经被吓成老鼠的武田君暴露了出来,武田君没想到他的保护盾赵舵主会突然躲开,他面如土色,也想要躲闪,可能已经晚了。 “唔……” 只见这时龙胆枪已经戳在了武田君的肚子上,武田君的双手紧紧的抓住戳来的龙胆枪,口吐黑红色的鲜血,扭头看了一眼赵舵主,想要开口说些什么。 可他只觉他的两脚突然腾空而起,龙超竟然舞动起手中的龙胆枪,带着他,朝赵舵主拍去。 第131章 差错 赵舵主面对龙超这突然一击,根本就没想那么多,只见他急忙挥起手中的龙头拐杖就朝龙超拍的来的龙胆枪砸去。 “啊……!” 可是他这一砸,却刚好砸在了串在龙胆枪上的武田君的身上,本来就难逃一死的武田君,现在更是被砸的血肉横飞,惨不忍睹。 赵舵主也不是故意要去砸武田君的,他也不过是身为一个武人的一种自然反应而已。 “唉……”他看着死的不能再死的武田君,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施展轻功,便是轻轻一跃来到被围困的两名护法的半空中。 “走!” 他猛的挥动手中的龙头拐杖,打乱了对他左右护法的围困之势,两个护法见有可逃之机,便是纵身一跃,便紧跟着赵舵主狼狈而逃了。 赵舵主和他的左右护法果然轻功了得,只是一眨眼之间,他们的身影便消失在了众人的眼前。 “文哥,你伤势怎么样……” 龙超连忙走到乐文身前,扶着乐文说道。 “还好,没把小心肝给吐出来,快扶我回去吧。”乐文抹掉了嘴角的鲜血,然后自言自语道。 乐文总看电视剧上那些人,动不动就“噗……”的一下,鲜血就从口里喷出来了,喷的是那么的轻松,喷的是那么的潇洒。 可是轮到他喷血的时候,他却发现他喷的是那么的撕心裂肺,那么的痛苦不堪,五脏俱裂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啊。 不过这次还好有惊无险,那个白莲教的赵舵主不愧为分舵的舵主,武功的确高深莫测,多亏他看到武田君死后,便无心再战了,要不然和乐文他们做拼死一战,乐文他们还真是凶多吉少。 “文哥,那个老头的金色龙头拐杖是什么做成的啊,竟然能把你的承影剑给砸断,真是不可思议。” 回城的路上,乐文一手架在龙超的肩膀上,一手架在吴安全的肩膀上,有气无力的往回走着,当时混战中,龙超不知道乐文那里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了乐文手中的承影剑竟然断了,让他也是大为惊奇。 “这把断成两截的承影剑哪里是真的承影剑啊,这个根本就是把仿制品,害的我还当宝贝高兴了十几天,当看到这把剑断的时候,心痛的比我吐血都痛啊,不过还好是把仿制的,要是真的断了,那就更心痛了。” 乐文得而复失的感觉,的确让他有些不好受,不过想到这把失去的也不过是假的,也就没有那么难受了,这也算是乐文的自我安慰吧。 其实想想也是,像承影剑这种世间难得的宝剑,怎么会是小小一名白莲教分舵的香主能够拥有的,不过这么一来,乐文更是想要得到那把传说中真正的承影剑了。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他此时萌发出来的一丝贪欲,却给他日后带来了沉重的代价。 上海县城内。 民众们得知乐文带领的十个人,竟然把前来骚扰他们的二十多个倭寇给灭了,一个个都欢呼雀跃的,来到城门口前来迎接乐文他们。 “诶,侬知道吗,这就是上次以一人之力杀死三个倭寇,还砍掉一个倭寇头目的乐巡检。” “啊?是吗,阿拉刚从外地做生意回来,也听说了,真是笑伐动的事情唉。” “搞搞路子倭寇,乐巡检还真是结棍!” 围观的民众,七嘴八舌的,你一言我一语的小声议论着,心中都对乐文这名抗倭英雄敬佩不已。 “乐巡检,你又为本县立了大功,还斩杀了一个倭寇的头目,本县一定会给上面禀报你的战功的。” 韩县令看到乐文手下,每人都提着几个血淋淋的人头,先是一惊,然后缓缓舒了口气才从有些苍白的脸上挤出一丝喜色说道。 “哼……我说韩大人,你上次就说要为俺哥哥到上面禀报战功,可是到如今也没有一点消息,莫非你是欺瞒俺哥哥不成?”龙超有些不悦的哼了一声,然后随手扔掉手中的倭寇头颅,不客气的说道。 “乐副巡检啊,你说这话,可就大大的冤枉本县了,本县的确派快马给上面呈递了公文,可是为何上面迟迟没有回复,本县实在不知啊……”韩县令被龙超的气势吓的为之呆了一呆,然后摆出一副很无辜的表情,苦着脸说道。 “龙超,这事也怪不得韩县令,想必传递公文的路上出了差错,你快给韩县令认错。” 乐文觉得这个韩县令没必要在这个事情上诓骗与他,想必是韩县令派人到顺天府传递公文时,在经过真定府时被许巍那老家伙动了手脚,不过他又不能明言。 “对,对,本县派的人,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本县还一直纳闷,看来就如乐巡检说的那样,恐怕是在路上出了什么事了吧……” 韩县令面对这么多人的围观,也有点下不来台,要是让人议论他在背地里给乐文使绊子,那他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现在乐文给了他一个台阶下,他就连声附和道。 乐文看龙超还是半晌没有反应,就给他使了个眼色,龙超也不想让乐文为难,就面无表情的对韩县令抱了抱拳,却一句话也没说。 韩县令虽然身为七品县令,可是现在他也要依仗与乐文两兄弟,他也不想把局面闹僵,见龙超给他施了一礼,也让他面子上过的去,就连忙笑着说道:“诶,乐副巡检不必多礼,本县这次一定会把你们俩兄弟的战功都禀报给上面的,肯定不会再出差错了。” “韩大人,属下的这些兄弟们也在此战中出生入死,大人也应该褒以嘉奖才是。”乐文对韩县令拱手道。 “对,乐巡检说的对,本县会赏给你们每人十两纹银,一表本县对你们这些抗倭英雄的一点小小心意。”韩县令满面堆笑的连声说道。 其实上次韩县令派出去传递公文的官差,路过真定府时,早已经被许巍给控制住了,许巍知道乐文竟然在上海县还立战功,更是恨的牙根痒痒。 第132章 将军 “什么,你说乐文那小子竟然把武田君给杀了!” 真定许巍府内,许巍一脸不相信的盯着黄儒沉声半晌,才徐徐坐到太师椅上说道。 “是啊,大人,而且听赵舵主说上次大闹他们焦山分舵的那伙人,就是乐文他们,看来这小子是诚心要和您作对啊。”黄儒站在许巍身前,对许巍拱了拱手,火上浇油道。 “和本府做对?此话怎讲……他难道知道本府和他们有来往,这怎么可能。”许巍先是一惊,然后淡然一笑,一摆手说道。 “大人,属下所言句句属实啊,您如果再放任这个乐文,对他置之不理,日后定为大患啊。”黄儒走到许巍身旁,压低声音,危言耸听道。 “大患?哈哈,怎么可能,一个小小的九品巡检使,就像大海里的一只小虾,能掀起什么大浪来。”许巍哈哈一笑,摆摆手,一脸不在乎的说道。 在许巍眼里,虽然恼怒乐文当时不接他委任状,但是他身为四品大员,每天的事情多了去了,在朝廷上的对手也是不少,哪里有功夫老在乐文这个芝麻点的小人物身上费那么多心机。 虽然他与倭寇和白莲教都有些来往,可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在没有伤到他的利益的情况下,他也懒得管那么多。 可是黄儒哪里肯放过乐文啊,一来是黄儒这个人是个有仇必报的人,二来是他的儿子黄玉翔老在他跟前提起乐文,这一对父子都对乐文恨之入骨,怎么可能如此轻松的放过乐文呢。 “大人,您可不能大意啊,您的朋友夏侯大人本来可以整死这小子的,可是他却放了这小子一马,可见这小子能耐实在不小啊。”黄儒见许巍好像对乐文没有那么上心,就连忙继续加柴道。 “这件事本府早就知道了,那小子只不过走了****运,救了夏侯兄的女儿,夏侯兄为人极重义气,能放过这小子也不足为奇。” 许巍也不傻,他知道黄儒对乐文的恨要比他大的多,黄儒也不过是想靠他的手,借刀杀人罢了,他虽然也恨乐文,可是他更多是看不上乐文。 乐文在他眼里也不过是只小蚂蚁而已,他只是想玩弄这只小蚂蚁,并没有想一下子就弄死他,如果一下子就弄死了乐文这只小蚂蚁,不就太没意思了嘛,到什么时候他觉得这只小蚂蚁玩腻了,他完全有信心随时可以把这只小蚂蚁给捏死。 黄儒见许巍露出一副有些不耐烦的样子,知道许巍眼里根本就没把乐文这小子放在眼里,如果进的谗言说多了,肯定会使得许巍对他心生厌恶,所以他见好就收,但愿乐文那小子的确如许巍说的那样,乐文就像大海里的一只小虾吧。 “那大人看这次上海县派到顺天府的信差,要不要再给扣下呢?”黄儒还是有些不甘心的问道。 “不去管他了,本府倒要看看这只小虾倒地能掀起什么大浪来,他如果真能翻起什么大浪,本府就一浪把他拍死在海底里,哈哈哈……” 许巍说完,哈哈一笑,便转身回屋歇息了,只留下黄儒一人呆呆的站立在那里。 这一日,上海县 大大小小的官员全都集聚在北城门的两旁。 “奉天承运,皇帝诏日,上海巡检使乐文,文武双全,英勇抗倭,深受朕之喜爱,着即册封为上海县知县,钦此!” “微臣叩谢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这里是明朝不是满清鞑子,所以不能自称奴才,也不能谢主隆恩。) 钦差大人念完圣旨,便把圣旨交给了乐文,然后笑着说道:“乐知县请起吧。” “钦差大人远来劳顿,不如随下官进城歇息一番如何。”乐文起身双手接起圣旨,恭迎道。 钦差大人身着黄色锦衣,听到乐文的恭请之言,没有立即回复,而是回头看了一眼他身后的一名身材中等的将军。 这将军没有给人那种很威严的感觉,而是给人一种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感觉,他只是给钦差使了个眼色,钦差大人便马上回身对乐文说道:“……哦,也好,本钦差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朱大人。” 乐文一听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就懵了。 为什么乐文会懵了呢,因为这是明武宗朱厚照给他自己取的名号。 但是历史上记载的是正德十二年(1517)年一天晚上,朱厚照骑马跑出了居庸关外,自封为“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起名朱寿。 现在也不过是正德五年而已,莫非这朱寿非彼朱寿? 不过这也说不定,明武宗本来就是荒唐的皇帝,早早的给他自己起了这个外号也说不定。 那么怎么解释这个朱寿的身份呢?他是总兵,是威武大将军,是镇国公,是大庆法王西天觉道圆明自在大定慧佛,同时,还是杂货店老板,是敢和猛虎搏斗的勇士,是到处巡游的纨绔子弟等等等等,我的印象里,似乎只有小说中的韦小宝有这么多的身份。 朱厚照并不是一个精神分裂的人,但是他一辈子都这样以两种截然不同的状况生活着。他的一生都在谋求抗争,可惜的是虽然他拥有天下最高的皇权,依然改变不了自己生命的轨迹。他的故事,是由好多喜剧组成的一个大悲剧,不论是对他,还是对这个庞大的帝国。 朱厚照的庙号为武宗,这很符合他,因为他很好武,他是真正从内心底把自己看做武人的,虽然这个身份在那个时代其实是卑微的。他的年号叫正德,这更像是讽刺他,因为按照传统的观念,他全身上下似乎找不出一点能看到的“正”的德行。 明武宗朱厚照常常被人冠以“荒唐”,“病态”这些贬义的词眼,但是他的性格却最像我们现实中的普通人,一个调皮的孩子,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青年人,一个对身边人无比随和的公子,一个对繁文缛节不以为意的客人,一个会体谅下属在雨水中跪地辛苦的上司,一个不忘在祈福时候加上爱妻名字的丈夫,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有着极大兴趣的聪明学生,一个可以和你挤坐一辆破车的朋友。 然而悲剧正是在于,这上面的诸多身份里,唯一没有他最正式的身份,一个皇帝,并且应该是恪守传统道德的皇帝。 第133章 钱宁 明武宗朱厚照有七个爱好。 第一爱好,体育舞蹈,这位哥们在东宫时候就宠信以太监刘瑾为首的“八虎”。大搞百戏表演,一时间的东宫,抖空竹的,溜冰的,相扑的,打渔鼓的,拉皮影的,弹词的,吐火的,玩杂技的等等……一时间鱼龙混杂,各界能人纷至沓来,好不热闹…… 第二爱好:喜欢动物,武宗开创了封建帝王豢养动物的最鼎盛的时期。皇家出资设立“豹房”,一时间,老虎,大象,狮子,鹁鸽,长颈鹿,鹰隼,等等简直是国家的国立动物园了。 他身穿古人服饰扮成富商。内侍宫女扮成商人杂役,广置货物。一时间宫内,商铺林立,酒旗飘扬。只见一位公子气宇轩昂,翩翩而来。与众商家谈价钱,谈商机。在这不经意的一买一卖中,赚个盆丰钵满。累了住店,渴了饮酒。心情好时,还不忘逛逛怡红院。 第三爱好:喜欢表演。可能什么都想尝试下,朱厚照又在后宫和大家演起了一出古代电影……在皇宫建了个古代“好莱坞”。电影的主演,制片,发行,观众,导演就是这位皇上自己。 第四爱好:喜欢军旅。朱厚照小时候学习过鞑靼语。并且了解回族风俗。正德烧造了很多带有回文的瓷器。又给自己取名为沙吉敖烂;学西番麻僧教,则自名为太宝法王领占班丹。他给自己改名字叫“寿”后,还专门命所司造了个御马太监天字一号牙牌。 第五爱好:喜欢旅游。与那些养在深宫,几乎一辈子不出宫的皇帝比起来。正德皇帝真是个另类。登基后,几乎没有消停过。射猎在东宫就玩腻了。喜欢到处跑。甚至为此送命也痴心不该。要在现在,怎么看那也是一个坚定驴族啊。 第六爱好:爱好美女。皇帝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粉黛六宫,佳丽三千。佳丽如云啊!!!可是仍不能满足这个年轻人。日久觉得无趣,就在后宫模仿开启了妓院,让许多宫女扮做粉头,当然主顾只有一人,朱厚照挨家进去听曲、淫乐。 后来觉得不过瘾就外出坊间,留宿歌楼妓院。时间不长又觉得没意思。就设立豹房。武宗即位不久就娶了夏皇后,之后又选置了几个妃嫔,然而他似乎对后宫中的皇后、嫔妃并不在意,自从搬到豹房之后,就很少回到后宫了。 第七爱好:爱收养子。武宗在位短短的十几年间,曾收有100余个义子,甚至在正德七年一次就将127人改赐朱姓,真是旷古未闻。在这些义子中,最为得宠者为钱宁、江彬二人。钱宁,本不姓钱,因幼时被卖与太监钱能而改姓钱。 乐文没想到这个玩世不恭的明世宗朱厚照,竟然随着钦差一起来了,这倒是让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其实这次朱厚照下江南并不是为了提拔乐文而来的,你想啊,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用的着皇帝亲自来吗。 朱厚照这次下江南,是专门来的玩的,带着他的锦衣卫和几名大臣就来了,可是在来苏州府的路上,看到上海县令派出来的官差,在半路上竟然被人劫杀了,他就命人把这个官差手中的公文拿给他看。 上面写的就是上海县韩县令要禀报给顺天府的公文,朱厚照看到这个叫乐文的巡检使,竟然能带领十个人,就能杀死二十多名倭寇,朱厚照也是连声赞赏。 他就想要亲自去见见这个乐文倒地是个什么人,难道会和他这个威武大将军朱寿还要英武不凡? 本来朱厚照以为乐文会是个很有抗倭经验的几十岁老头,可是当他见到乐文时,才大跌眼镜,没想到这乐文是比他还小三四岁的少年。 在上海县最好的酒楼的二层阁楼内。 威武大将军朱寿正襟危坐在正位上,两名侍女把酒桌上的铜制酒杯斟满了酒水。 朱寿虽然是皇帝,可是他以为乐文不知道他的身份,也比较放的开,没有那么多的严谨。 “爱……大家都坐下吧,不要那么多礼嘛。”朱寿见他身边的钦差和乐文都站在他身边,不敢坐下,就笑着吩咐道。 “是……” 如果乐文不是穿来的现代人,他肯定会很奇怪一个将军却能吩咐钦差大臣,但是他却是一个穿来的现代人,所以只能装傻,就当眼前这个皇帝,就是威武大将军朱寿吧。 “下官乐文,敬两位大人一杯!还望两位大人日后多多提点。”乐文站起身双手端着酒杯对桌上的几位大人敬酒道。 “呵呵,好……好,乐县令,年纪轻轻就能坐上七品官员,实在难能可贵啊。” 三人对碰了一杯酒,然后钦差大人呵呵一笑说道。 “钱宁……哦,钱大人啊,你别看人家小,这才叫少年英雄嘛。”朱寿喝了口酒,然后夹了一筷头菜,面带笑容,看了看乐文,他自知自己直接把钦差的名讳给喊了出来,连忙改口道。 原来这个钦差竟然是传说中的钱宁。 话说钱宁个性狡猾,善于射箭,能左右开弓。 朱厚照很高兴,赐给他国姓收为义子,传令升他为锦衣卫千户。 刘瑾败后,他使用计谋得以免罪,历升为指挥使,掌南镇抚司。 他又累升为左都督,执掌锦衣卫事务,主管诏狱,朱厚照对他言无不听,他的名刺还自称是“皇庶子”。 他引荐乐工臧贤、回回人于永以及各个番僧,以秘戏获得进用。 他请在禁宫内设豹房和新的寺庙,恣意为声妓之乐,还引诱朱厚照微服出行。 所以这次朱厚照微服出行,很可能就是这个钱宁蛊惑的。 很多书籍把钱宁误作宦官,不仅包括一些著名作家的历史小说,就连一些大部头的严肃史书,比如柏杨的《中国人史纲》,也把钱宁误记为宦官。他写道:“……刘瑾死后,另一位宦官钱宁和边防军的一位军官江彬,接替刘瑾的位置,当人们盼望因刘瑾之死而有所转变之时,朱厚照在二人引导下,到南中国游荡,****烧杀,比强盗还要凶暴。” 原因大概是由于钱宁常服侍在朱厚照近侧,一度形影不离,朱厚照在豹房时,甚至经常醉枕着钱宁睡觉(帝在豹房,常枕宁卧),而在国人传统印象中,贴身服侍皇帝的奸佞小人多是太监;加之钱宁最初又是出身于宦官家庭,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误会和误记。 其实钱宁并不是宦官。 钱宁在锦衣卫任职,而不是东厂;他常在朱厚照左右,而不是宫中的太监。 最明显的证据,就是钱宁在《明史》中被列入《佞幸》而非《宦官》。 其次只要读一读钱宁的传,就能看见钱宁有妻有妾,还有亲生儿子;锦衣卫指挥廖鹏犯事,还曾派自己的爱妾去对钱宁进行性贿赂。 第134章 文比 “听说乐县令是本次真定府的解元郎?” 威武大将军朱寿瞄了一眼身旁的两名略有姿色的侍女,然后伸出一根手指,挠了挠他嘴唇上的小胡子,嘿嘿一笑说道。 “下官正是本次真定府的乡试解元,让朱将军见笑了。”乐文不敢大意,谁知道这玩世不恭的朱寿会不会喜怒无常,万一哪里惹恼了他,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于是他连忙起身施礼道。 “诶,乐县令不要那么拘谨嘛,咱们就要像朋友一样吃酒聊天嘛。”威武大将军朱寿见乐文如此公瑾,微微一笑,摆了摆手说道。 “朋友?”乐文听到“朋友”这个词,惊诧的下巴都差点掉下来了,心道:“大明皇帝,做和我做朋友,这是抱上了皇帝的大腿,一跃成为高富帅,即将登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吗。” 其实乐文哪里知道,这朱寿见谁都要交朋友,压根朱寿就不知道朋友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就觉得朋友是陪他玩耍,陪的享乐的人,只要他什么时候不爽了,随时都能把他认为的这个朋友给宰了,眼都不带眨的。 “听说乐县令文武双全,本将军倒是很想了你比试一下,不知乐县令可愿否?” 朱寿说着还看了一眼钱宁,神秘一笑。 “比试?不知将军是要文比,还是武比啊?” 乐文就知道这个历史上出了名的爱玩皇帝,肯定会提出这个提议,不过乐文却看野史上说朱厚照是个文盲皇帝,不过这也是野史上说的,到底是不是文盲皇帝,正史上也没提过,乐文也不知道。 “文比?”朱寿微微一愣,然后哈哈一笑道:“好,就先文比,再武比吧,钱大人你也一起参加吧。” “是……”钱宁擦了擦额角的冷汗,让他武比倒没一点问题,可是让他文比,那不是难为他吗,不过他也不过拒绝,只能从命。 “那就先由朱将军出题吧,如果对不上的就罚酒三杯如何?”乐文提议道。 “好,这个好玩,那本将军就先出题了,蔺相如,司马相如,名相如,实不相如。”朱寿哈哈一笑,拍手叫好,然后想都没想就说道。 乐文没想到朱寿出的对子还挺不错,他淡淡一笑说道:“魏无忌,长孙无忌,彼无忌,此亦无忌。” “好,乐县令好文采,钱……钱大人你快接着来。”朱寿连连点头,拍手叫好,然后又对钱宁说道。 “……”钱宁紧皱眉头,沉吟半晌,然后缓缓的松缓了眉头,苦着脸摇了摇头道:“钱某才识浅薄,自愧不如,钱某认罚三杯。” 说着就端起酒杯,自斟自饮了三杯酒。 钱宁其实很尴尬,因为朱寿的官职是自封的,没有品级,而钱宁除去钦差之职,却是堂堂的二品左都督,他又不能对朱寿称本都督,又不能自称下官,所以就只能称钱某了。 “好,既然钱大人对不上,那就由钱大人出题吧。”朱寿看着钱宁饮完三杯酒,猛的一拍大腿,哈哈一笑说道。 “是,朱将军。”钱宁为难的仰面想了半天,想到刚游过的西湖,眼睛微微一亮,开口说道:“游西湖,提锡壶,锡壶掉西湖,惜乎锡壶。” “哎呦,钱大人,有两手啊,好对子。”朱寿没想到钱宁还有两把刷子,连声叫好,然后接着对道:“过春城,带春呈,春呈失春城,蠢哉春呈。” 乐文单手托着下巴,微微想了一下,便开口对道:“观秀峰,携秀锋,秀锋恋秀峰,秀兮秀锋。” 钱宁低头思索了半晌,然后缓缓抬起头对道:“过南平,买蓝瓶,蓝瓶得南平,难得蓝瓶。” “……本将军对不上了,自罚三杯。” 朱寿其实并不是对不上,只是口渴了,想喝几杯酒解解渴,也没在乎输赢,说着便把已经斟满的酒杯一饮而尽。 “你们这两个奴婢,傻看着干什么,还不赶快给朱将军斟酒。”钱宁见站在一旁的两个侍女,没有反应,就低声训斥道。 “是,大人……”两个侍女听到钱宁的训斥,连忙上前走到朱寿身边,一个侍女给朱寿锤肩,一个侍女给朱寿斟酒。 朱寿一边享受着两个侍女的伺候,一只大手就在一个侍女的两瓣上狠狠抓了一把,又在另一个侍女那圆润的犹如水蜜桃的屁股上狠狠拍了一下。 “啪……哈哈,两个小妞不错啊,钱大人啊,今晚就让这个两个小妞陪本将军侍寝吧。”朱寿眼露一丝贪婪,又看了看身边两个娇嫩欲滴的小丫头,想起今晚免不了又是一场云雨癫狂,哈哈一笑道。 乐文心中大骂:“禽兽啊,禽兽……” 可是他也只是心中暗骂一句,脸上却没有敢显出一点异色,皇帝玩个女人太正常,他一个小小的芝麻官,又能说什么呢。 朱寿美滋滋的喝完三杯酒后,便由他又出题道:“望江楼,望江流,望江楼下望江流,江楼千古,江流千古。” 乐文夹了一口酥鸡,缓缓嚼了几口,感觉味道还不错,然后开口对道:“望江楼,望江流,望江楼下望江流,江楼千古,江流千古。” “……钱某又对不上,只能认罚三杯了。”钱宁大感太难了,只能无奈的摇摇头,认罚道。 等他饮完三杯酒,他好像突然想到了答案,才连声道:“唉,都说李白醉酒诗百篇,这还真的一点都没唉,钱某刚饮完这第三杯酒,就有了灵感了。” “钱大人,你就别吹了,你要对就对,可是对了也白对,反正你都罚完酒了,哈哈。”朱寿瞟了一眼钱宁,以为钱宁胡说八道呢,哈哈笑道。 “钱某是真的想到了,钱某这就对了啊,你们听好。”钱宁说着就对了起来:“赛诗台,赛诗才,赛诗台上赛诗才,诗台绝世,诗才绝世。” “唉,你还真对上了,对的好,那你就接着出题吧。”朱寿眨了眨眼睛,连声叫好。 钱宁得到朱寿的赞赏,喜上眉梢,欣喜不已,然后又望了望窗外的天空出题道:“望天空,空望天,天天有空望空天。” 第135章 校武场 “求人难,难求人,人人逢难求人难。”这对子太简单了,乐文随口便对道。 威武大将军朱寿随着节奏对道:“过年苦,苦过年,年年苦过年年过。” “……哦,钱某又对不上来了,钱某自罚三杯。” 钱宁自己的出的题目竟然自己对不上来了,老脸一红,就端起酒杯喝了起来。 三人又对了会诗词对子,最终胜利者是朱寿,把朱寿美的不行,其实乐文是故意输给朱寿的,如果乐文压朱寿一头,朱寿嘴上不说,肯定会心里不痛快,谁让人家是皇帝呢。 朱寿心里其实嘴上不说,其实对乐文的文采还是很佩服的,他心里也明白乐文最后是故意要让他的,这让他对乐文知进退的为官之道也暗暗赞赏不已。 酒过三巡,三人喝了五大坛陈年女儿红,钱宁喝的最多,差不多他一个人就喝了三坛陈年女儿,可是他却一点事都没有,果然不愧是锦衣卫出身,酒量过人。 “钱宁啊,哦,不,钱大人……咱们这就去比武如何,这可是你钱大人的强项啊。”朱寿喝的有点醉,说话都有些说不囫囵了。 “将军,您醉了,钱某还是陪您一起回驿站休息吧。”钱宁见朱寿站起来都有点晃,连忙上前扶住朱寿关切的说道。 从钱宁这句话里,大家也应该看出点端倪了,对,朱寿和钱宁有一腿。 朱厚照不仅开了明朝银欲之风的先河,而且把历代喜欢男宠的风气进一步发扬光大。 在刘瑾被扳倒之后,又有两个人迅速得宠,这二人一个叫钱宁,一个叫江彬,他俩不是太监,下面都是有货的。 朱厚照宠他俩跟宠刘瑾有本质的区别,当然是跟年龄相貌有关,刘瑾比他大整整四十岁,又老又丑,而钱宁江彬就不同了,比朱厚照大不了多少,长相又没的说,所以接下来你懂了吧,没错,这二人就是朱厚照最宠爱的男宠之宠中最宠。 睡在豹房的女人堆里睡久了,就算朱厚照的那话儿不烦,他自己都要腻得憋出病来,他还想找点其他刺激来换换口味。 说到这里,就想来八一八朱厚照的性格,从他的整个生涯来看,他是个需要不断寻求新鲜刺激来满足自己欲望的人,查了他的出生日期,“冬十月丙辰”,换成阳历大概在10月24日与11月22日之间,那就姑且是天蝎座吧,天蝎座的男生个性强悍好胜,喜欢挑战富有好奇心,占有欲很强,一旦作出决定便毫不理会他人的想法,有时会让人捉摸不定。 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如果有天蝎座的哥们请勿对号入座,不过以朱厚照的个性还是挺像的。 朱厚照把目光瞄到了男宠身上后,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和男宠睡在一起,这不废话么,不睡一起能叫宠么? 让人好奇的是,男人和男人睡一起干些啥呢,记得以前和男同学睡一个床上也就吹吹牛,偶尔接触到肌肤总会觉得真特么恶心,有时候也会谈谈关于菊花的话题,嘴上总会挂上一句暴菊花,可谁从来也没有真正尝试过,想起来如果是真的还真想吐,说实话,那些男同们扮演一攻一受的角色真是不容易,假如他们是来真的话。 那么朱厚照和男宠们睡在一起应该不是光简单的睡觉吧,暴菊花的事总会有的,不过还有个问题,按说朱厚照比钱宁江彬年轻,那到底是谁攻谁受呢,依朱厚照的性格他可能扮演强势的一方,当然以他想寻刺激的个性看,也不排除他想尝尝被爆的滋味吧。 一开始,朱厚照和钱宁走得比较近,晚上互爆之后,朱厚照喜欢枕着钱宁的身子睡觉,当大臣们想见一见皇帝的时候,只要看到钱宁提着个裤子从里面出来,他们就知道皇帝快出来了。 菊花暴多了,也有残的时候,残了,就会更馋,馋了就想出去找食,找食就会找事。 朱厚照就是个挺会找事的人,这不,他又开始厌倦呆在豹房的日子,这时该正在得宠的江彬发挥作用了,江彬索性建议他离开京城,去祖国的大好河山游历一番,什么朝廷什么奏章的,全都一边凉快去。 朱厚照和江彬一拍即合,再拍即走,走!走到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到那里可以大有作为,可以接受普通妇女和失足少女的再教育,很有必要! 于是,朱厚照带了江彬等一众人离开了繁华的京城,沿途自然不能放过各种层次的大小妓院,谁说去惯了天上人间就不能去洗头房敲个背的? 有时候为了再刺激点,他竟然在夜间闯入百姓家让良家女子作陪,说什么要与民同乐来体验生活的,这要是当时有新闻联播的话,你估计会看到这样的镜头:国家领导人朱厚照同志于当日晚上九时许来到一位农户家,亲切慰问了这对朴实的农民夫妇,并和女主人在炕上进行了长时间的深入交流,直到十一时十五分朱厚照同志才离开,临走时,这对朴实的农民夫妇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现在的乐文虽然也知道钱宁是什么意思,当然不会破坏这两人的好事了,故也连忙上前扶住朱寿说道:“是啊,朱将军,明天再切磋比武也不迟嘛,身体要紧。” “没……没事,走……咱们去比武。” 朱寿玩心正盛,哪里肯回驿站,他猛的一用力推开两人,然后嘟囔一句,便自顾自的往楼下走。 上海县,县衙后院的校武场内,一群大小官吏围在擂台周围小声议论着。 朱寿、钱宁和乐文本来是准备再加两个锦衣卫做比试的,可是朱寿听说乐文的弟弟乐超功夫很是了得,而且力大无穷,还有乐文的两个手下,一个叫吴元成(安全),一个叫万达(万胖子)都功夫不错,便让这三人也加入了。 这样就是四队了。 这两个锦衣卫一个叫裴志行,一个叫空高轩,两人长得人高马大,英武不凡,一看就是大内高手。 经过抽签,乐文和空高轩比试,钱宁和吴安全比试,朱寿和万胖子比试,龙超和裴志行比试。 比赛规则是拳脚武功比试,不能使用武器和暗器,点到为止,被打出擂台或者躺在擂台上,在一段指定时间内不能起身者即被淘汰,然后四方的胜出者再做最后的决斗。 第136章 锦衣卫百户 这两名叫空高轩和裴志行的锦衣卫,可不是凡凡之辈,空高轩是正六品的锦衣卫百户,而是裴志行正四品的锦衣卫指挥佥事。 可能有人对锦衣卫不太了解,觉得锦衣卫也就是特务机构,搞特务暗杀还行,武功其实一般般。 那么你就错了,其他的不说,就说最普通没有品的锦衣卫,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话说锦衣卫是明朝皇帝朱元璋遭遇手下武将叛变及刺杀后,对贴身保卫力量及地位加强的结果。 用比武方式从各地军队中抽取武功第一的兵士组成自己的秘密保镖队伍----皇城禁卫军,又派心腹从其中抽出高手的高手,组成锦衣卫,负责保护自己的寝宫和出行。 所以说,锦衣卫可能没脑子,可能没计谋,可是武功水平是选拔他们的必考项,他们都是武林高手。 锦衣卫,全称“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 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消灭功臣为目的,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朱元璋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若干由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尽,《明史·刑法志》记载:“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足见其酷烈程度。 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术不正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 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夺得帝位时,明成祖朱棣为了巩固统治又恢复锦衣卫。 明初两代皇帝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锦衣卫首先是皇帝的侍卫亲军和仪仗队,由将军、校尉和力士组成。 选取体貌雄伟、有勇力者充任,作为殿廷卫士。 校尉、力士拣选民间身体健康、没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卤簿、伞盖,力士举持金鼓、旗帜。 他们基本都是正常人,没有太监,他们的头子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信任的武将担任。锦衣卫大多为官员子弟世袭,也有武举考中的百姓和从边关调任的武将,进入锦衣卫是必须保证出身优良的。 锦衣卫的地位有时候很尴尬,原本锦衣卫与东厂平级,后来随着太监专权,锦衣卫逐渐受制于太监统领的内行厂和东、西厂。 明朝的锦衣卫、东厂和西厂在成化年间是同时存在的,其余时候不是。 西厂在成化年间和正德年间有过,正德年间还有过内行厂,不过都是很短时间,没有太久。 东厂和西厂都是宦官机构,里面都是太监,不过东厂很多时候人手不足,身体残疾办事麻烦,会从锦衣卫抽调人手一起负责抓捕或者仪仗。 东厂头子才是太监,其他的都是正常人,东厂头子称为厂公,一般有大太监担任,是司礼监,秉笔太监等。 东西厂均由一个提督负责(西厂设立过两次,但时间都不长),由宦官担任,主持东厂的太监被厂内的人称为“督主”或者“厂公”,他的底下设掌刑千户一名,理刑百户一名,这两个人都是从锦衣卫选拔过来的。 再下面是掌班、领班、司房四十多人,分为子丑寅卯十二颗,颗管事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 其余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这些人也是由锦衣卫中挑选的精干分子组成。 所以,当身穿东厂服装或锦衣卫服装的人出现时,老百姓与当地的地方官都躲得远远的,生怕被这些人找茬抓起来。 东厂和锦衣卫其实都算不上是什么官职,他们只是皇帝的特务。 具体来说,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则是后来居上。 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的关系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 东厂和锦衣卫的关系,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在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东厂权在锦衣卫上。 第一场比武是乐文对锦衣卫空高轩。 空高轩健壮勇猛,身材高大,肤色火红,走路像鹤。 他虽然听说乐文武功也很不错,可是他看着眼前这个年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眼中还是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丝蔑视之色,虽然这丝蔑视之色没有被人察觉。 可是在空高轩的眼里,乐文这个刚被提拔上来的七品县令简直不值一提,恐怕他只要一出手,不出三个回合就能把这个少年给打飞到擂台地下,半天也爬不起来。 两个在后院守门的衙役,看着擂台上的两人,小声的嘀咕着。 “这次钱钦差带的这两名锦衣卫看起来身手都好像很不错样子啊。”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啊,这个空高轩可是正六品的锦衣卫百户,那身手自然很厉害了,唉……看来咱们乐县令这次要被打的惨不忍睹了。” “诶,小声点,被乐县令听到了,看他以后怎么收拾你。” “……没事,咱们站的这么远,他怎么可能会听到。” “诶诶诶,快看,比武开始了。” “时辰已到,比武开始!” 擂台上有人宣布,话音一落原本嘈杂的人群一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擂台之上。 主事人退去,空高轩和乐文缓缓上台,对着台下的一群大小官员一齐抱拳行礼,看到这两人观众中有一丝波澜泛起。 “乐县令,请!” “百户大人,请!” 话音刚落,空高轩刚才脸上还都带着淡淡的笑容,这时已经透着了丝丝的杀意,接着就是重重一拳朝着乐文的面门打去。 第137章 KO 乐文没想到这个空高轩一出手,就是带着浓重杀意,带着猛烈拳风的狠狠一拳。 还好他也打过不少大大小小的战役,而且反应够快,他连忙一侧身,便躲过了这狠狠的一击。 可是空高轩发现这一击落空后,紧接着就是一个迅如闪电的高鞭腿,朝着乐文的勃颈处踢去。 乐文急忙一弯腰,躲过这迅猛一击,然后猛吸一口气,把全身的力气都集聚在了右手,猛的空高轩的就朝小腹处打去。 既然空高轩每一击都是想要乐文的性命,乐文也不会给他客气,手下自然也是毫不留情。 “唰!” 本来乐文很自信他这全力一击,即便黑熊挨上这一拳也会受不了,可是空高轩却微微一闪身,“唰”的一声,这本来是要打下空高轩小腹的一击,却从紧挨着空高轩的锦衣划了过去。 “唔……” 当乐文这一拳刚划过空高轩侧腹的锦衣时,空高轩就是狠狠往下一个肘击,“咵”的一声,乐文只觉他的背部好像被一个尖锥狠狠敲了一下,背部的脊柱骨都好像被击碎一般,疼的他脸上唰的一下就是一白,冷汗直流。 紧接着空高轩就抓着乐文的头颈,就准备用膝撞给乐文的面门来上狠狠的一下。 膝撞的威力,想必学过功夫或者打过架的人可能都知道,若被这膝撞击中,轻则五官开花,视线模糊,重则门牙破碎,当场昏死,可见这一击之强力。 如果乐文挨上这么一击,就真的是三个回合就被空高轩打的站不起来了。 可是乐文又不是第一次和人战斗,如果以前他只不过是个只跟过高人(郑良才的师傅,也是乐文和龙超三人的师傅)学过两年功夫,却没有什么实战经验的小白。 那么后来这短短一年,他独身缉马贼,策马斗刺客,三战剿白莲,仗剑灭倭寇,这些拿命换来的九死一生的战斗经验,却无形让他变强了很多。 正当这威力极大的膝撞要击在乐文的面门上时,他突然用尽全身力气猛的往前一顶,竟然“扑通”一声,一下子就把空高轩给顶出了擂台。 被击出擂台的空高轩,这是脑中还是一片空白,在他眼中乐文本来是不出三个回合就会被他击倒在擂台上,站不起身来,可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堂堂锦衣卫百户却被乐文三个回合击出了擂台,连爬在擂台上的份都没有,本来是百分百的完胜,却成了实打实的完败。 身为锦衣卫百户的空高轩有些接受不了了,他猛然拔出身旁侍卫的长刀,就要跃上擂台去砍乐文。 “高轩不得无礼!下去!” 可是正当他要去砍乐文时,耳边却传来了钱宁的呵斥声,他手上一缓,不甘心的扭头看了一眼钱宁,又羞又恼的便走下了擂台。 空高轩虽然表面看起来是个威武大汉,好像是个心胸很宽广的君子,其实他是个阴险且心胸狭窄的小人。 有句话叫做宁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得罪了君子,顶多当时会做出报复,即便是报复也是光明正大的,可是得罪了小人,那他就会在背地里使劲下黑手整你,也会用很卑劣的手段害你。 乐文也没想要得罪他,可是比武,就会有输赢,总不能不打就自己认输吧,如果对面是皇帝,乐文肯定不敢造次,空高轩虽然是个锦衣卫百户,可也不过是个六品武官,乐文一个正七品文官,怕他个球。 擂台下的大小官员,本来都以为乐文这次输定了,连龙超也为乐文暗暗捏了一把汗,可是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却让所有人都看到目瞪口呆,以为刚才是在做梦呢。 “乐县令以三回合把空百户击出场外,第一场比试乐县令完胜,接下来有请钱大人和吴元成比试。” 擂台下,龙超走到乐文身旁小声说道:“文哥,你没事吧。” 乐文压低声音,悄声道:“没事,就是被这家伙狠狠用肘部击在了我的脊梁骨上,现在痛的让我还有些受不了,如果刚才不是侥幸用全力把他顶出了擂台,我肯定要被他打的起不来。” “……是啊,刚才兄弟俺也为你捏了一把汗,这空高轩的拳脚功夫实在了得,即便是俺上,恐怕也一时斗不过他,看来这空高轩是大意了,下盘没扎稳,才被哥哥给顶出去的。” 两人走到人群的远处,坐在两个小石凳上,一边看着擂台上的情景,一边小声聊着天。 “嘿,你还别说,吴安全这小子轻功还真不错,连钱宁都一时奈何不了他。” 乐文看着擂台上的吴安全运用轻功在和钱宁周旋,虽然不敢硬解钱宁的攻势,却也一时没有落于下风,倒是让乐文对吴安全的轻功不免心生几分敬佩。 龙超回想起了当时追击吴安全时的情景,点点头,若有所思的说道:“唉,这小子的轻功的确不错,在护驾迟客栈第一次遇到这个小子时,咱们三个都追不上他,要不是俺用飞石砸他,当时还真不好抓住这小子。” “诶,不好,这小子被钱宁找到了弱点。” 乐文话音刚落,只见擂台上的吴安全一下子就被钱宁给击飞出了场外,钱宁这一拳太重,竟然把吴安全打的嘴角鲜血直流,半天爬不起来。 钱宁冷冷看了一眼倒在擂台下吴安全,眼露不屑之色。 擂台下的大小官员,顿时沸腾了起来,在擂台下纷纷议论了起来。 “好,钱大人果然好身手,一拳就把对手给击飞了出去,太厉害了。” “那当然,人家可是锦衣卫左都督,那可是锦衣卫的一把手啊,功夫能差吗。” “这倒是,不过吴元成也算不错了,如果就像我们这些没有练过功夫的读书人,要是挨上钱大人这一拳,恐怕多半性命不保吧……” 乐文上前扶起吴安全慰问道:“安全,你没事吧。” “没事,多谢大人。”吴安全用袖子,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感激的看了一眼乐文,道了一声谢。 接着就是朱寿和万胖子比试了,只见朱寿玩世不恭的对场内的人抱了抱拳,双脚微微一用力,轻轻一跃,便稳稳的落在了擂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