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15 / 翻来覆去,也不知道唱了几遍,夙夜才恍然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而自己正是被它吵醒的。 他眨巴眨巴眼睛,下意识伸手去抓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右手手腕刚刚抬起来,就被骤然勒紧。 强烈束缚的感觉,令他怔忡,直愣愣地瞪着自己的手腕,足足过了有半分钟,才从迷糊懵懂的状态中,慢慢清醒过来。 眼前是熟悉的卧室、熟悉的家具、熟悉的陈设。 没有被锯开了脑壳的欧宇辰,没有举着电锯的黑衣人,什么都没有。 经过几次短暂停顿后,依然固执地、锲而不舍唱歌的手机,终于戛然而止。 接着屏幕一暗,响起了自动关机的提示音,显然是电池的电量终于消耗殆尽了。 虽然有点纳闷,谁会如此执拗地拨打自己的电话,不过,夙夜也没在意——他向来不太在意别人的。 瞪着看不清楚花纹的天花板,他感到身上空落落、冷飕飕的,冻得直打哆嗦。 这才迟钝地意识到,原来睡觉的时候不老实,被子被他蹬落到了地上,难怪在梦里那么冷,感觉都快要冻死了。 伸手捞起早已凉得透透的被子,紧紧裹在身上,夙夜转头,瞄了眼床头柜上的小闹钟。 时间指向早晨八点四十五分。 天气阴晦,并不明睐的阳光,穿透蕾丝窗纱照射进来,被稀释得更加淡薄。 室内朦朦胧胧的,看什么都像隔着层雾气。 欧宇辰不在家,难得睡个懒觉,可惜因为那个噩梦,睡得并不舒服。 夙夜拉开右手边床头柜最上面的抽屉,在里面摸索了一阵子,摸出一枚精巧的钥匙,打开铐住左手手腕的手铐。 手铐的另一端,则铐在床头栏杆上。 很漂亮的手铐,里面是不锈钢的,裹着两圈厚厚的粉红色长毛绒,特别温馨、可爱的感觉。 而且完全不用担心挣扎的时候,会磨破皮肤。 同时,藏在里面的不锈钢内圈,确保了它的结实牢固。 十一长假的第一天,欧宇辰就去了la探望夙博罕。 “夙夜,一起去吧,我们还可以去迪斯尼玩。”他是这样跟夙夜提议的。 夙夜想也不想,直截了当地摇头,表示拒绝。 他很清楚,夙博罕有多讨厌自己,他又没有自虐的癖好,当然不会主动凑过去讨人嫌。 “你呀,真是不懂得享受,带你出国旅游都不去。”欧宇辰表面上虽然在啧啧抱怨,但是,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夙夜是不会去的。 事实上,他提前一星期,就定好了自个儿的机票。 不过,他要丢下夙夜,独自飞往la,就产生个问题。 这段时间,因为夙夜的梦游症,他充当了人体警报器的角色,每夜都和夙夜同/床共/枕。 平心而论,夙夜算是个不错的“枕/边人”——虽然这样说很奇怪,但的确是事实。 他睡相蛮好的,不打呼、不磨牙,连梦话都很少说。 睡觉的时候,总是蜷着身子缩在一边,安安静静的,像只乖巧温顺的猫。 一点也不会给人以不适的感觉——如果他有那些毛病,欧宇辰早就跟他“分/居”,另想办法了。 欧宇辰是个相当聪明、很好相处的人。 至少,他在人前表现出来的,都是美好的一面,譬如体贴,譬如宽容,譬如善解人意…… 可是实际上,他的好相处也是有底线的,绝不会以折磨自己为前提——他最在意的人,始终是他自己。 而夙夜的表现,委实比他预期中的要好。 梦游症发作的次数也不多,一个月也就折腾那么两三次,并没有给欧宇辰造成什么实际上的困扰。 人类是群居动物,天性里就是渴望同伴的。 无聊的时候,有人陪着聊聊天。肚子饿了,有人陪着吃点宵夜。口渴了,实在懒怠动弹的时候,可以招呼枕边人帮忙端茶递水。 半夜里假如做噩梦了,惶惶然惊醒的时候,发现身边还有个人……这种种感觉,其实都挺好的。 很快,俩人都习惯和适应了这种“同床共枕”的生活。 现在,欧宇辰一走好几天,就得考虑这几天夙夜要怎么办。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去成/人/情/趣用品商店买了副手铐。 夙夜一眼就瞧出来这东西是干嘛用的,本来就木然的脸孔,都快僵硬成花岗岩了。 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欧宇辰可不管他愿不愿意,当天夜里就试用上——夙夜试图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睡觉都睡得不大踏实,总觉得身边好像缺了点什么。 半夜里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觉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当然是什么也没摸到,结果突然间就惊醒了。 他反射弧本来就有些长,发半天呆,才想起来欧宇辰现在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他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一醒过来,就不大容易再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头昏脑胀的,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种容易习惯的生物。 细细数,也没有多长时间,他却已经习惯了欧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没有什么感觉,突然间离开了,却浑身都不自在,只觉得空落落的。 此时此刻,la正是傍晚时分。 夙夜想,欧宇辰在做什么呢? 听说夙博罕现在还离不开轮椅,他那么喜爱欧宇辰,阔别多日后,俩人能在异国他乡见面,一定很高兴。 欧宇辰慧黠伶俐,向来很懂得怎么讨得夙博罕的欢心(正确的说法是,欧宇辰想讨谁的欢心,都是蛮容易的),大概正推着他,在夕阳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脸的慈祥和蔼,就算是偶尔闹闹脾气,也会被欧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欧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弯弯,挂着招牌的灿烂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俩人倾情表演着长者慈祥、幼者孝顺的戏码。 那场景,光凭想象,就觉得很温馨。 毫无道理的,夙夜心里不太舒服,虽然他连为什么不舒服都不晓得。 当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偏爱,他既然没把夙博罕当成自己的亲人,自然不会在乎他喜爱谁。 这种不舒服的心理就显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为,父母过世后,欧宇辰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人吧。 瞪着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烦。 空了大半边的床让他烦闷,空荡荡的屋子,也让他烦闷。 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像是煮糊了一锅粥,搅和得他昏头昏脑的。 知道自己横竖是睡不着了,他索性打开床头灯,随便摸了本书看。 瞪着翻开的扉页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瞧进去,反而心里更添烦躁。 *** 很多年以后,北冥雪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情,甚至每一处微小的细节。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学校照例放假。 她和荆祁提前一天,就约好了去人民公园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并不太适合逛公园。 不过,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园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实在很方便。 对于b大校园里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理所当然的,是外出约会时的第一选择。 他们来到公园的时候,八点刚过,晨练的人们已经三三两两散去,公园从喧嚣乍然归于沉寂,显得格外冷清。 早冬料峭寒意的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 124|3.15 / 北冥雪吸了吸鼻子,继而又因为这个不太淑女、不太优雅的小动作而暗自懊恼。 公园门口内侧,靠左边的位置,有个老婆婆,在卖烤冷面。 她脑袋上包着蓝格子头巾、穿着件肥肥大大的藏青色羽绒服,像个超大号的棉团。 烤冷面的台子是块长方形的铁板,油汪汪的锃亮,用煤气炉来加热。 这个时间段,也没什么人光顾,煤气炉自然没有点火。 老婆婆坐在铁板后面的小马扎上,双手插/在袖口里,无聊地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直往下坠。 她脚边,还搁着个炭炉,压着炭火,上面架着口小铁锅,锅里是热烘烘的糖炒栗子。 北冥雪担心,老婆婆随时会跌到锅子上去,撞破头就糟糕了。 要不要叫醒她呢?北冥雪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不过,明明看到别人有危险,坐视不理好像也不大好。 她犹豫的功夫,荆祁已经想也不想地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老婆婆的肩膀,亲切地招呼:“婆婆,婆婆。” 老婆婆哼唧了一声,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睛,下意识抹了把潮乎乎的嘴角:“嗯?你们要吃烤冷面吗?等我先打着火啊。冷锅冷灶的,估摸得等一会儿。” 荆祁扭头问北冥雪:“你想吃烤冷面吗?”他的视线扫过眼皮底下装糖炒栗子的小锅,“还是想吃糖炒栗子?” 北冥雪摇摇头:“不了,我刚吃完早餐,什么都吃不下。” 直泄下来的乌黑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掉下几缕,遮住了她的面庞。 她抬手,将头发撩回耳后。 荆祁几乎是有些着迷地看着她这个女人味十足的动作。 现在的女孩子,把头发染成什么色的都有,有的像金毛狮王,有的像蓝精灵,有的像绿毛龟,有的像红毛丹,还有的干脆弄得五颜六色、乱七八糟,也不知道是像调色板还是更像野/鸡/尾巴。 发型也千奇百怪,有盘得高高的,仿佛富士山,有烫成一圈一圈跟一堆焦圈摞在一起似的,还有比较有个性的女生干脆剃成板寸——简直媲美花木兰了,整个儿一雌雄莫辨。 反而一头长而笔直的自然黑发,很难得见到了。 荆祁第一次见到北冥雪,就被她一头漆黑顺滑的长发勾住了视线。 脑子里自动蹦跶出一句诗:“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平心而论,北冥雪并不算是多漂亮的女孩子,顶多只能说是清秀,清清秀秀的眉眼,清清秀秀的五官。 但她的美是自然的、纯粹的、真实的,丝毫没有经过人工雕琢的。 像林间的一蓬草,像野地里的一朵花,像河畔一颗洁白莹润的卵石——由内而外散发着清新自然的雅致。 后来经过接触,他更加喜爱上她的脾气、秉性,以及她待人接物的态度。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北冥雪父母双亡,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靠勤工俭学和助学贷款,辛辛苦苦读大学,平时吃穿用度都很简朴。 她身上,没有同龄女孩子常见的那种任性、骄矜或者自负、懈怠等等缺点,也不会因为自身凄凉的环境,而妄自菲薄——这一点尤为难得。 她总是淡定的、温和的,有种通晓世情的豁达宽容。 有一次约会,因为前女友来找麻烦,荆祁整整迟到了四十多分钟,北冥雪竟然一句怨言也没有。 见他出现,露出明显松了口气的神情,笑着说:“打你手机一直不接,我很担心呢,幸好没什么事。” 知道他被前女友绊住了,她也没生气,反而满脸的歉疚,“她应该还是很喜欢你的,当初提出分手,可能只是在闹脾气……” 他当然知道前女友只是在撒娇在闹脾气,因为她几乎每隔十天半个月的,就要闹一回分手,要他低三下四地哄半天,才会“勉为其难”地“再给他一次机会”。 以此来证明,她对他有多重要,他有多舍不得她、离不开她。 三次两次的,当恋人之间的小情趣。五次六次七次呢?他再好的耐心也会被耗光的。 都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和动不动就发脾气、狂刷存在感的前任女友比起来,荆祁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贝了。 北冥雪简直就是天使,温柔、体贴而善解人意,总是温言软语的,连句重话都没对他说过。 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她身上收回来,荆祁扬了扬眉毛,笑着对老婆婆说:“我们不是要吃东西,我担心你睡着了跌跤,万一撞在炉子上,就糟糕了。” 老婆婆放下点煤气用的打火机,咧开没有门牙的嘴巴,笑了:“多谢你了,真是个好心肠的孩子。” 荆祁被她夸赞得有点不好意思,赧然地搔搔头,对北冥雪提议:“我们去公园后面的槭树林吧,这个季节,红叶会很漂亮。” “嗯。”北冥雪点头同意。 荆祁拉着她的手臂,拐向左手边的林荫道。 已经是暮秋了,两边的树木,叶子都掉落的差不多了,水泥路上,零落着枯黄的叶子。 悬在半空中的太阳,似乎蒙了层面纱,昏昏黄黄的。 荆祁心情愉快地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我第一次发现,朝阳这么漂亮。” “漂亮吗?”北冥雪歪头看了看,“好像跟每天比,没什么差别啊。” “是没差别,”荆祁轻松的语气里带着发自肺腑的真正愉悦,“但是是跟你一起看,就觉得分外漂亮。” 还不大习惯这种暧昧的情/话,北冥雪微微红了脸。 荆祁偏过头,静静凝视着她白皙细嫩的脸孔,忽然觉得心脏跳得有点快。 他有种想亲/吻她的强烈冲动,轻轻咳嗽一声,说,“最近怎么没去第四阅览室?” 脸上甜蜜幸福的表情一下子就褪去了,北冥雪沉默了。 荆祁望着她,眼中含着深深的爱怜,却没有懊悔,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一味的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他温和地问道,“茜娅的事,你还是放不下?” 头顶枝头一片残留的枯叶,打着旋落下,北冥雪伸出手掌,看它慢慢停在掌心,低声说:“怎么能放下?” “放不下也得放下,这世上有很多事,是我们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的,譬如生老病死。”荆祁劝慰,“你再怎么难过、再怎么悲伤,也无法改变什么,她也不可能活过来。小雪,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不学会善待自己呢?一切要向前看,我不愿意看到你整天落落寡欢的样子。” “……”北冥雪没作声。 荆祁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打小就认识,是好姐妹……” 有温热的液体在眼眶里翻涌,北冥雪仰头,眨眨眼睛,使劲把它逼回去,凄然地一笑,打断了他的话:“不,你不懂。” “小雪!” “你不懂。”北冥雪呢喃,缥缈低哑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云端。 她轻轻合拢手指,随即又张开,碾碎的枯叶从她掌心轻轻滑落,风一吹,就不见了。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她的思绪回到了多年以前——她想忘却,却始终没办法忘却的从前。 北冥雪出生在距离b市几千里之外的z市,那是一座相对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欠发达的小城。 说是市,其实是县级市,小得可怜,一个小时能从城东头走到城西头。 城外是一块连着一块的田地,阡陌纵横、沟壑交错。种植着玉米、水稻、萝卜、地瓜、土豆、白菜、大葱…… 田地的附近,星罗棋布着一个个村屯,规模都不大,有几户人家的、十几户人家的,还有几十户人家的。 北冥雪的父母,就出生在其中的一个村子里。 有一年,城里的制砖厂招工。 他们和许多村民一起去报名,很荣幸地双双被招上了,成了吃国/家/饭的正式工人。 夫妻俩都是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人,工资不高,工作也挺辛苦。 但好歹是铁/饭碗,再也不用靠老天吃饭,跟没能被录用的那些人比起来,算是挺幸运的。 再小的城市,也是城市,里面住着的,也叫城里人。 z市没有高楼广厦,没有纵横交错的立交桥,最高的楼房也不过七层——据说超过七层是要安装电梯的。 那是个大搞建设的年代,那是个如火如荼的年代。 制砖厂效益挺好的,福利待遇也不错,虽说也就是逢年过节发个被面枕套暖水瓶搪瓷缸子啥的……对北冥雪父母这种来自农村、连条免费毛巾都没领到过的人来说,已经很惊喜很知足了。 最主要的是,厂子居然还有公房,以很低廉的租金租给职工跟家属住——后来这些公房又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住户。 当然,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北冥一家,也分到了两间公房。 制砖厂的公房,是统一规格的、几长溜红砖青瓦的平房。分隔成一段一段的,有点像火车的车厢。 126|3.15 / 北冥雪被摁倒在地上,男人正骑/在她身上,噼里啪啦扇她的耳光。 显然已经打了好一阵子了,北冥雪的脸颊,红肿得像烤猪头,一点也看不出原来清秀的小模样。 身为一个妻子和母亲,北冥雪的妈妈能够忍受自己被伤害、被折磨。 像许多传统的中国妇女一样,她们那看起来娇小孱弱的身体里,有着无法形容的坚韧和坚强。 但是,她不能容忍,因为自己一时瞎了眼,选错了人,连累女儿被欺凌、被侮辱、被践踏。 这大大超出了她作为一个母亲的底线。 她气得浑身瑟瑟发抖,连手指都在细细地发着抖。 瞪着男人看了几秒钟,她猛地转身,掉头冲进厨房,很快拎着烧得通红的、勾炉子用的铁钩子,啪嗒啪嗒跑了出来。 “你他/妈想干啥?!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是不是?!居然敢跟老/子动家伙?!有胆子你就打老/子!你打啊!”男人只是微微楞了一下,马上就恢复了嚣张跋扈的气焰,梗着脖子,喷着令人作呕的酒气,大声嚷嚷,“敢跟老子比划家伙,看老子不打死你!连同你生的小/贱/货……” 北冥雪的妈妈一句话也没说,因为生活艰辛,而过早衰老的、瘦削干枯蜡黄的脸孔,绷得紧紧的,嘴唇也抿得紧紧的,抡起炉钩子,照着他劈头盖脸地狠狠打下去。 男人瞪大眼睛,傻愣愣地瞅着发红的钩尖,落在了自己脸上。 接着左眼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他似乎听到皮肉被滚烫的铁块烫得“兹拉”一声,眼前似乎还冒出来一缕白烟。 左眼瞬间一暗,视野立刻变得狭窄。 他的右眼看见,他的左眼眼球顺着拔出的钩尖,弹了出来,骨碌碌滚落到地上。 接着,有热乎乎的液体,从空荡荡的左眼眼眶泊泊地淌出,浓浓的血腥味让他感到强烈的厌恶和惊恐。 这下子,男人彻底醒酒了,双手捂着左脸,发出痛苦狂躁的凄厉哀号。 对面拎着炉钩子的女人,面无表情,依旧木然地看着他。 然后,再次抡起了她手中的炉钩子,没头没脑地朝他继续狠狠砸下去。 一下接着一下。 其中一下,似乎砸断了他的颈动脉,鲜血立刻跟拧开了的水龙头似的狂喷,瞬间溅了她一脸一身。 她却毫无所觉似的,继续机械地重复着手上的动作。 男人踉跄着,虚软地倒伏在地上。 北冥雪的妈妈,脸上依旧一点表情也没有,继续砸下去、砸下去、砸下去……不停地砸下去。 男人如同癫痫病发作的病人,蜷缩成一团,痛苦地痉挛、滚动,把支在一边的桌子都撞翻了。 北冥雪完全吓懵了,瘫在一边动弹不得。 男人的脑袋,被炉钩子的钩尖戳破了好几处,脸上也破了好几处,鲜血淋漓的样子很是骇人。 喉管大概也断裂了,如同破旧的风箱,发出丝丝拉拉的怪声。 北冥雪的妈妈,还在不停不停地砸着。 她已经彻底化身成为没有五感的机器人,在男人身上不停地制造出更多的伤口。 后来还是被男人先前哀号的动静,吵醒的邻居,感到不太对劲,过来瞧瞧,才发现出大事了。 两三个大男人合力,才把炉钩子从北冥雪妈妈的手里硬抢下来。 她显然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紧紧攥着炉钩子,就像攥着她的命根子一样,怎么也不肯放手。 狂乱挣扎中,把两个邻居也打伤了。 闹出的动静越来越大,闻讯赶来的其他邻居,也被这场面吓到了,赶紧打电话报警和叫救护车。 他们住的胡同比较狭窄,救护车开不进来。 男人是被医护人员用担架抬出去的,不过他伤得太重,流了太多血,没等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就彻底断气了。 北冥雪的妈妈则被警察当场拘捕,几个月后,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她死缓,她没有上诉。 后来因为表现良好,被减刑为有期徒刑二十年。 但是,对她来说,已经无所谓了。 在坐牢的第十二个年头,她罹患子宫癌去世。 临终前,给女儿留下了一封十几页的长长遗书,其中最后一句话是:“忘了妈妈,忘了那个坏男人,把所有不好的记忆全部忘掉吧,好好活着,一定要幸福!” 北冥雪收到遗书的时候,正在洗满满一大盆的土豆。 那是个很冷很冷的冬天,那时,是那个冬天最冷的几天——其中的某一天。 她满是冻疮的、红肿得跟红萝卜似的手,就泡在带冰碴的水里。 她住的地方,叫幸福福利院——虽然生活在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幸福感,但它的确叫这个名字。 在那个男人死亡、母亲入狱后,由制砖厂出面,将北冥雪和继兄送来了这家福利院。 据说,制砖厂为此还捐了一笔为数不少的款子给福利院,他们打心眼里觉得,这俩孩子都挺可怜的。 但是,这不表示北冥雪和继兄,在这里会受到特别的优待。 不用妈妈嘱咐,关于过去的事情,那些苦痛的记忆,北冥雪一丝一毫也不想再忆起。 她已经在努力的忘记,用一层一层的硬壳密密实实的封裹起来。 不过,记忆,也不全然是苦痛的。 譬如爸爸还活着的时候,一家三口去河滩的土地上做农活,挖出一颗拳头大小的土豆,爸爸哈哈笑着,说那一颗就够北冥雪吃一顿了。 …… 那时候电压不稳,常常停电。 记得停电的时候,烛火摇曳中,妈妈总是将她抱在怀里,讲故事给她听。 妈妈不会讲白雪公主,不会讲七个小矮人,也不会讲灰姑娘与水晶鞋,但是她会讲马兰花,讲龙女拜观音、讲白蛇与许仙……讲许多许多她从她妈妈那里听来的故事。 …… 北冥雪还记得,被送到福利院前一天的晚上,周茜娅特意跑来找她,硬塞给她一条黑色内/裤。 对她来说,实在太过肥大了,简直能一直让她穿到十八岁,腰部则贴心地穿了根能自己调整松紧的松紧带。 送她条内/裤???她当然觉得很是莫名其妙。 等周茜娅走了,她才发现,内裤缝了个暗袋,里面塞了三百块钱。 那个年代,三百块钱算是笔不小的数目了。 更何况,以前周家的人,一直都待她很好。 北冥雪打心眼里感激周茜娅和她的父母,暗暗发誓,等自己长大了,有能力了,一定要报答他们。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 她没想到,居然还能和周茜娅在大学里重逢。 应该说这世界太小呢?还是冥冥中,人与人之间自有他们注定的缘分? *** 和性格比较沉稳安静的北冥雪不同,周茜娅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当然,这也和两个人不同的成长环境有关。 周茜娅小时候就很可爱,现在变成大姑娘了,更加讨人喜欢。 她人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会跳民族舞会弹古筝,据说还学过国画,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老师的宠儿。 长得也不错,模样俏丽,身段窈窕。大概是打小学习舞蹈的缘故,举手投足间,都有种婀娜多姿的风情。 这样一个要内涵有内涵,要外表有外表的女生,站在同龄的女孩子中,显而易见的,必然犹如鹤立鸡群般,特别的引人瞩目。 是许多男孩子爱慕、许多女孩子羡慕的对象。 风华正茂、前程似锦,她还有大好的光阴、大把的未来,没有来得及享受和挥霍。 两个月前,她却被歹徒残酷杀害了。 她的尸体在b市另一座公园——城南公园被发现,据说死状甚惨。 有流言蜚语说,她是遇到了色/魔,被先奸后杀。 到底怎么回事,同学们都不清楚,来学校调查的警/察也不肯透露。 不过,我们知道有一句老话,叫做“无风不起浪”,还有一句老话叫“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许多坊间传闻,最后往往都被证实是真的。 因为周茜娅的死,北冥雪最近心情很低落,她是真的难过,发自内心地感到悲伤。 她万万没想到,周茜娅会是这样的结局。 “小雪,你怎么了?”荆祁拉住她的手,关切地问,漆黑的瞳子里也满含着浓浓的关切,“是不是又想起茜娅了?” 小雪,你怎么了……小雪,是不是二宝他们又欺负你了……小雪,等我去给你报仇! 恍惚间,多年前,也有个人跟自己说过差不多的话。 是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女孩,编了两条麻花辫,辫梢扎着粉红色的蝴蝶结,肉鼓鼓的脸颊,因为生气,涨得红扑扑的。 难以言喻的伤感,猛然袭上心头。 北冥雪思绪飘忽,神情怅然。她仿佛又看到,自家那阴暗、狭窄、逼仄,墙角挂着蜘蛛网的厨房。 灶台上砌了一圈白色瓷砖,经过天长日久的烟熏火燎,变得十分污浊,而且残破不堪。 127|3.15 / 甩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女孩,坐在灶台旁边的小板凳上,把一根香蕉剥了皮。认认真真地掰成两半,比了比,把比较大的那一段递给她,歪头一笑,露出两颗雪白的门牙:“喏,给你吃,很好吃呢。” 那是这辈子她第一次吃到香蕉,第一次知道香蕉的味道,好吃得恨不得连皮都吞下去。 “不要再难过了,看见你难过,我也会难过的。”荆祁叹气。 他绵邈的叹息声,令北冥雪的心脏微微悸动了一下。 她凝视着荆祁的侧颜,朝阳脉脉,给他乌黑的浓眉,晕染上了细碎的淡金色,像撒了层金粉。 他是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朝气蓬勃,活力四射。 呆在他身边,不知不觉就会被他感染,整个人都跟着鲜活起来。 她想,自己的确不应该再继续怨艾下去的。 经历了那么多的苦痛,才得到了幸福,为什么还要纠结那些不好的记忆呢?还要让心爱的男人为自己担心呢? 妈妈说的对,忘了吧,都忘掉。 于是,她努力回荆祁以柔和地一笑。 看见她的笑容,荆祁的心情也一下子变好了,停下脚步,眼眸沉沉地望着她,由衷地说:“小雪,我希望你知道,以后不管发生什么、经历什么,你都不再是一个人,我会在你身边。” 北冥雪刚想说什么,荆祁已经拉着她的手,往前走了,“走吧,我们去看红叶。” 他眼中有淡淡的笑意和浓浓的深情。 于是,北冥雪翘起嘴角,轻声说:“好。” 俩人走进水泥路的u形转弯处,一座假山立刻闯进视野里。 奇峰突起、怪石嶙峋、沟壑纵横,瞧着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儿。 荆祁拉着北冥雪的手,钻进了假山对面的槭树林。 和林子外面的世界相比,这里的秋意,就不是萧瑟,而是红红火火了。 置身在林中,真的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触目所及,是一片浩如烟海的红,层层叠叠的、密密浅浅的、浓浓淡淡的、明明暗暗的。 红得妖艳、红得恣意、红得奔放,北冥雪禁不住赞叹:“真美。” 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秋山映霞一川红”,什么是“秋景瑰艳,尽寒霜色流丹”。 见她由衷地展露欢颜,荆祁感到很宽慰,不由得也微微笑。 一阵微风袭过,吹动北冥雪的长发,有几绺挡住了视线,她抬起手指,往耳后拨了拨碍眼的头发。 就在这时,她忽然看见前面的树干后面好像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不是枯枝断叶,也不像是废弃的塑料袋。 “那是什么?”她忍不住开口问道。 顺着她的指尖瞧过去,荆祁不在意地说:“谁扔的垃圾吧。” 俩人绕过挡在眼前的树木和杂草,荆祁的表情瞬间冻结了。 北冥雪则瞪大眼睛,捂住嘴巴,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 *** 安安静静躺在床上,夙夜目光凝注着天花板,神思恍惚。 时间已经不早了,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动弹。 毫无疑问,欧宇辰很喜欢忍冬花纹,记得以前住的那栋小楼,天花板上也是同样的图案。 忍冬纹,佛教特别偏爱它,常常用它来装饰各种建筑物,寓意人的灵魂不灭、轮/回永生。 不过,夙夜并不以为欧宇辰会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什么灵魂,什么轮/回转/世…… 他觉得,欧宇辰欣赏的,应该是忍冬花那种越冬而不死的顽强——虽然欧宇辰从来没说过,夙夜就是那么觉得的。 “铃铃铃……”正呆呆地想得出神的时候,座机铃声冷不丁响了,吓了他一跳。 盯着电话机看了足足有十几秒钟,直到它再一次响起来,他才慢半拍地抓起听筒,扣在耳朵上:“喂?” “夙夜吗?”是个年轻的、男人的声音,依稀有些耳熟。 “嗯。” “刚才打你手机,怎么一直不接?急死我了!”那人抱怨。 “那个……” 没等夙夜慢吞吞地支吾出什么,那个人已经打断了他:“你快点出来!我现在就在你家门口!” 很急切很自来熟的语气。 夙夜则感到莫名其妙,想了想,才淡淡地问:“你是谁?” 那个人一下子噎住了,隔着电话线,也能听得出来,他呼哧呼哧喘粗气的声音,停顿了少顷,闷声闷气地咕哝:“我是叶子辉。” “你找我有事儿?”夙夜用一种更加淡漠的、疏离的、不解的口吻问道。 “出大案子了!我来接你去现场。” 夙夜微微一愣,他倒是不介意偶尔帮帮警方的忙,不过,自打邵壬外派苏格兰场进修,s市公安局的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暂时接替邵壬的职务,担任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以来,就再也没找他帮过忙。 难道,是邵壬回来了? 这个揣测让夙夜沉闷的心情,稍微松泛了一点点。 对于邵壬,他还是乐于见到的。 夙夜难得的、很快换妥了衣服,趿拉着拖鞋急匆匆下楼,硬底拖鞋经过木质楼梯的时候,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有点刺耳。 这栋小楼什么都好,就是楼梯是螺旋形的,转角处转的有点急,坡度比较陡峭,而且很狭窄,有点像扇子的扇脊连接处。 譬如忠叔就拒绝走这个室内楼梯,宁可从室外的楼梯绕远,他说自己体积太大,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去的。 幸好二楼现在只有夙夜和欧宇辰住,除了洛梓洋按时上来打扫卫生,旁人也不大需要上楼。 夙夜下了楼,在门口的玄关处换妥了慢跑鞋,推开门。 清凉清凉的空气,立刻扑面而来,呼入肺叶里,特别的舒坦。 姜白站在院子当中,正拿着一根狗咬胶,笑嘻嘻地逗弄小白。 听见动静,一人一狗齐刷刷歪着脑袋看过来。 见是夙夜,小白嫌弃地哼哼了两声,非常傲慢、非常帅气地摆摆脑袋,直立着两条短短的后腿,使劲往起蹿,够姜白手中的狗咬胶。 姜白是兰姐过世后,家里又雇佣的杂工。 他长得不怎么好看,圆圆的大饼脸,很黑,还有不少麻坑,干活倒是挺麻利的,为人也很朴实憨厚,从来不懂得偷奸耍滑。 当然啦,他也有些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但是,这世上又有谁是完美的呢? 总体来说,欧宇辰对他还是挺满意的。 夙夜就更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从来不在别人身上挑毛病,理由只有一个字,懒。 小白则是一只纯种京巴,通体雪白,长长的绒毛,特别漂亮。是谢雨欣谢大小姐送给欧宇辰的礼物。 欧宇辰本来打算把它退货的,让它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他对任何宠物都没什么兴趣。 除了照顾自己,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他懒得照顾其它任何生物——从这个角度来讲,夙夜其实应该感到荣幸和受宠若惊。 扯远啦,在关于这只小狗的问题上,夙夜难得的、表示了一下意见:“不能留下它吗?” 于是,它就被留下了。 名字也是夙夜取的,它被送来的那一天,电视正在播放《死神》,这只京巴就非常荣幸的,有了和十番队队长日番谷同样的名字。 抛却外形不讲,它真的是一只非常狡猾、非常善于察言观色,而且忘恩负义、不懂得知恩图报的狗。 在这个家里,它最亲近的人是姜白,最畏惧的人是欧宇辰,最讨好的人是忠叔,最不待见的人就是夙夜了。 对于这种明显不公正的待遇,夙夜也很无语。 相比较之下,姜白就懂礼貌多了,冲他咧嘴笑笑:“有个警察在外面等你,我让他进来,他不进来,他说给你打电话了。” 夙夜一边往外走,一边慢半拍地随口应了一声:“哦。” 走了没几步,他忽然停下,若有所思地瞧着姜白,迟疑了几秒钟,问道,“你的腿,怎么了?” 小白还眼巴巴盯着狗咬胶,围着姜白上蹿下跳。 姜白故意逗它玩,做出种种闪避的动作,他的左腿似乎受了伤,动作不太利落。 “没怎么啊。”姜白愣愣地说。 夙夜指指他的左腿。 “哦,”姜白满不在意地挠挠脑袋,呵呵笑了,“刚才被小白扑倒了,扭到了脚踝,不要紧的。” 看他的样子,也没什么大碍,夙夜没再说什么,打开大门走了出去。 *** 蓝白相间的警车,由南向北,沿着新民大街一溜烟地疾驰。 幸好这个时间段,不是交通量的高峰期,警笛呜呜叫着,倒是所向披靡。 叶子辉坐在驾驶位,边开车,边时不时地从后视镜里,瞄一眼那个面无表情的大男孩。 打从上车开始,夙夜一句话也没说,甚至没有问他出了什么案子、要去哪里,只是静静地望着车窗外发呆。 流动的街景,仿佛一帧帧电影胶片,在眼前徐徐闪过。 128|3.15 / 不必扭头,夙夜也知道,叶子辉正打量着自己。 说心里话,他并不喜欢对方饱含着观察、揣测意味的目光。那让他联想起盯着老鼠的秃鹰。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几乎所有认识他的警察,都会用同样的目光,饶有兴味地审视他。 那种眼神,其实跟他们看着被害者尸体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差别。 像是恨不得把他放在显微镜底下,一点一点的分析,一点一点的琢磨,最好是再剖开他的脑子,看清楚里面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处构造。 “对啦,你还不知道吧?邵组长三天前回国了。”像是突然间想起来似的,叶子辉冲后视镜里的夙夜笑着说,“一回来就忙得焦头烂额的,我猜他一定没能抽出时间跟你联络。” 邵壬的确没有联系他,不过,夙夜完全不觉得邵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跟自己联络。 充其量,他们也就是偶尔互相帮帮忙的普通朋友而已。 邵壬的回归显然让叶子辉心情大好,他咧着嘴,笑嘻嘻补充道,“孙启森调回s市了。” 不用他说,夙夜也猜到了,假如孙启森还在重案组,是不会找他帮忙的。 这点儿自知之明,夙夜还是有的。 早就习惯了他的沉默寡言,叶子辉自顾自地接着解释道,“刚刚接到报案,说是在人民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 你看新闻报道了吧?最近三个月,我市连续发生了四起奸/杀案,被害者都是19岁至23岁的在校女大学生。 假如人民公园的被害者,也是女大学生,那么便是第五起了。” 提起案子,想起那些惨遭杀害的年轻女子,叶子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郁闷地叹了口气,“死状都挺凄惨的,让人看着就揪心。” 关于陆续有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消息,夙夜也有所耳闻,甚至还特别留意了下相关的新闻报道。 不过,这种新闻,报道肯定不会太详尽的。 “不用我说,你也应该明白,这种案件性质有多恶劣,社会影响有多严重,公安部门又承受着多大的压力。”叶子辉又重重地叹了口气,“省里市里的领导,三天两头的,把局里的头头叫去训话,责令尽快破案。 可是,这种随机选择被害者的案子,有多难破,你能够想象得到吧? 本来案件是由孙启森负责的,整整两个多月过去了,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没找到,整个侦破工作彻底陷入了僵局。 正好邵组长回来了,案件就移交给邵组长了。 今天早晨,接到报警电话,说人民公园又发现了一具女尸。 邵组长一听,脑袋都大了,担心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他们直接赶去现场了,叫我赶紧过来接你。” 说完前因后果,叶子辉回头指指扔在后座上的皮包,“喏,材料都在里面,你先看看吧。” 夙夜默不作声地伸手捞起皮包,拿出里面的材料开始一页一页翻看。 201x年7月26日,星期日,b大国际金融专业二年级女生周茜娅被杀死在城南公园。 周茜娅,女性,汉族,二十一周岁。 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为星期六晚上十九时至二十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 颅骨多处破裂,身上也有多处打击伤。 死因为钝器敲击后脑,直接致死。 现场勘查的结果,初步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死者随身携带的挎包也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经检查,挎包内有钱夹一个,里面有现金五百三十六元,还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一张,价值五千多元的手机一部。 另外还有小镜子一个、遮瑕霜一盒、保湿露一管、护手霜一支、口红一支、心相印纸巾一包。 被害者身上,佩戴着价值三千多元的白金项链和同款耳钉,这些财物全都完好无损。 被害者上身衣物完整,下身赤/裸,但是褪下的裤子,盖在了下/体上。 这是个令办案警察感到困惑的举动,难道凶手还会考虑到替她“遮羞”?否则,又怎么解释这一附加行为呢? 被害者有明显的被性/侵/犯痕迹,处/女/膜初创型损伤,下/体血渍斑斑,显然是奸/杀案。 没有在被害者体/内提取出属于他人的精/液和其它分泌物,怀疑凶手带了避/孕/套,或者是采取体/外/射/精。 在周茜娅被杀害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又连续发生了三起女大学生被奸/杀案。 案发现场分别是城西的儿童公园、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街道旁和城南某个施工中的建筑工地。 虽然都是奸/杀,并且被害者都没有财务损失的状况,但是在最初,警方并没有把这几起案子联系到一起,也根本没想过要并案调查。 首先,作案地点不同,虽然都在b市,不过属于不同辖区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其次,作案手法不尽相同。 第一名死者周茜娅是钝器击打头部致死,经过对伤口的仔细勘验,提取出微量木质碎屑。 初步怀疑是凶/器的木棒,遗留在案发现场。 勘验人员在木棒上提取到属于周茜娅的血迹,dna鉴定结果也相吻合。 从周茜娅伤口提取的木质碎屑,也确定属于该木棒。 由此证实,那根木棒的确就是致周茜娅于死地的凶器。 第二名被害者马某,女性,汉族,年龄二十二周岁,b市理工大学三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为位于城西的儿童公园。 死因为机械性窒息,被害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显然是被勒死的。 痕迹检验的结果,怀疑是一根尼龙绳。 没有在犯罪现场附近找到凶/器,判断是被凶手带走了。 被害者虽然也被强/奸,但是和周茜娅一案细节处有所差别。 被害者上身衣物被撩起到胸/部以上,下身衣物则褪到了膝盖以下,大腿内侧有明显的擦蹭伤。 阴/部提取到了疑似凶手的分泌物和体/液。 第三名被害者谢某,女性,布依族,年龄二十一周岁,b市农业大学二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是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道路路旁。 被害者的脖子上有两处明显的掐痕,毫无疑问,是被掐死的。 一般指纹在皮肤上只能保留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九十分钟,所以即使凶手没有戴手套,也无法提取到有实际价值的指纹。 被害者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死前有被性/侵/犯的痕迹,但是阴/部没有提取到任何属于他人的分/泌/物或者体/液。 另外,被害者的双手被疑似电锯的工具锯断了,断手扔进了附近的垃圾箱。这是跟前两起案件最大的不同之处——凶手有恶意毁尸的行为。 第四名被害者范某,女性,汉族,年龄二十周岁,b市师范大学一年级学生。被害地点是城南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地。 被害者是被一把水果刀刺中胸腹部致死的,作为凶器的水果刀,就插在她的尸体上。 被害者上身衣物完整,下身□□,脱下的衣物,丢弃在尸体附近。 和第三起案件一样,被害者同样被毁尸,她的左腿被锯断了,断肢和丢弃的衣物放在一起。 她也有被性/侵/犯的痕迹,但是,和第一名、第三名被害者相同,没有提取到他人的体/液或者分/泌/物。 综上所述,这几起案件,虽然被害者都是女大学生,都是被奸杀,但是,作案手法截然不同。 有钝器击打致死,有勒杀,有扼杀,还有水果刀刺死。 有的凶器带走了,有的凶器留下了。 第一起案件表现出对被害者的怜悯,第二起案件中,完全看不到这种怜悯,第三起、第四起则□□裸地表现出憎恨。 作案现场的细节简直完全不同,并不符合同一个凶手的作案行为模式。 把这几起案件串联到一起的,是第三起案件中,在被害者左手手臂上出现了疑似锥子等尖锐钝器留下的刻痕——trb3。 对于三个英文字母,警方还无法解读它们的含义,但数字3,不能不让他们联想到前两起女大学生被奸/杀案。 接着,在第四名受害者出现后,证实了警方的这种揣测。 她的左手手臂同样的部位,再次出现了同样的字母和序列数字——trb4。 *** 夙夜一直专心致志地看着案件材料,偶尔抬起头,望着车窗外,似乎在思索什么。 叶子辉不好打扰他,只好默默地开车。 一直到警车停在了人民公园门口,夙夜才放下那些材料,有点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 叶子辉摁了两下喇叭,公园管理员听到动静,颠颠地从门卫室里跑出来,打开大门。 叶子辉刚踩离合挂档,就听夙夜忽然开口说道:“我们走进去吧。” 叶子辉一愣,没等他反应过来,夙夜已经打开他那边的车门,径自下了车。 129|3.15 / 叶子辉被夙夜搞糊涂了,赶紧拔下车钥匙,跳下车,啪嗒啪嗒小跑几步,追上他,诧异地问:“你要步行过去?这里离案发现场挺远的。” 夙夜跟没听见他说的话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明明面前就是大敞四开的正门,夙夜却毫不犹豫地,径自朝旁边的角门走去。 不知道这小子脑袋瓜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叶子辉又是不解又是无奈,摘下帽子,烦恼地拨拨头发,提醒道,“步行到现场,起码得十几分钟,邵组长他们还在等着咱们俩呢,还是开车进去吧。” “……”夙夜依旧毫无反应,自顾自往前走。 “邵组长说了,等你看过现场之后,才会进行勘验,咱俩已经够慢的了,他们肯定等得不耐烦了。”叶子辉真有点急了,苦着脸又补充了一句。 他没好意思直说来得太慢是因为打了n遍电话,把自己手机都快打没电了,才终于盼到夙夜接起了电话。 夙夜兀自沉默着,木然的小脸上无情无绪,慢条斯理地踏进角门,淡淡地吐出一句:“你觉得,凶手是坐车进去的,还是步行进去的?” 叶子辉满脑门黑线,张张嘴巴,他很想问,凶手怎么进去的,现在跟咱们有关系吗? 当务之急,是在现场眼巴巴等着、急得恨不得跳脚的那些同事吧? 从邵组长到孟法医,还有勘验组的那些小子,一个比一个难缠,让他们等了这么久,他们不会把夙夜怎么样,至于会不会把自己扒皮抽筋就很难说了。 叶子辉已经能够预测到,自己未来半个月被辣/手摧/残的凄惨命运。 他又郁闷地拨拨头发,戴上帽子,“你是想走一遍凶手经过的路线吧?其实这事儿急不得的,我们应该先去罪案现场。” 他在心里暗暗腹诽,不是专业的就是不行啊,关键时刻分不清轻重缓急。 人民公园不只有正门还有后门和侧门,公园内更是开放式的空间,可以说条条大路通罗马。 通往凶案现场,有n条线路——其实不沿着道路走,穿过回廊或者横穿草坪等等,也都可以顺利到达的。 饶是夙夜再能干,也不可能不经过起码的痕迹鉴定,就推理出凶手会走哪条路线,那不是人而是神了。 “不,”夙夜摇摇头,“我要走的,不是凶手经过的路线。” 不走凶手经过的路线?这是什么意思? 叶子辉彻底糊涂了,但是夙夜紧绷的小脸,让他把滑到嘴边的种种疑问,又咽了回去。 毕竟,认识夙夜有两三年了,他做出的任何判断,貌似还没有出现过错误。 叶子辉还是本能地信赖着他的。 其实叶子辉不继续追问,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 在一个比自己足足小了六、七岁的大男孩面前,总是表现出自己的低智商、扮演虚心求教的角色,也实在是件让人挺郁闷的事儿。 大概是因为发生命案的缘故,公园里空荡荡的,显得特别冷清。 站在空地中央,夙夜抬眼,徐徐扫视了四周一圈,问道:“现场在哪里?” 叶子辉伸手往左边一指:“喏,就是那边的槭树林里。” 夙夜沉思了几秒钟,没有走上回廊,而是踏上位于回廊内侧的混凝土台阶。 叶子辉摸摸鼻子,只好满脑门子问号地跟随着他的脚步。 踏上几层台阶,眼前就出现条散步、慢跑用的水泥路。 曲曲折折,一直通向公园深处。 路边是一株株白杨,笔直、挺拔,像是要直接插入云霄。 毕竟是深秋了,白杨深切地感知到浓浓的秋意,早已不复夏日的葱绿繁茂,枝头挂满了枯黄残破的叶子。 水泥路上,也积了些落叶。 夙夜移动双脚,不紧不慢地走着,偶尔踩在叶子上,发出裂帛似的脆响。 不时有人疾步快走,或者奔跑着,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 不管有意或无意,那些人去的方向,正是刚才叶子辉指向的命案现场。 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偶尔,也会有路人向夙夜投来诧异的目光,因为他走得实在实在是太慢了,跟蜗牛有得一拼。 叶子辉心里也很着急,照这速度,别说十几分钟了,二十几分钟都未必能到达目的地。 他不是不想开口催促的,只不过他知道催也没用,在夙夜眼里,他就是空气啊空气,随时随地都可以无视之。 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躲进了云层后面,灰蓝色的天空,显得苍凉而凝郁。令这刚刚发生命案的公园,平添了几分萧瑟萧索的气息。 走着走着,前方渐渐传来嘈嘈杂杂的声音,似乎聚集了很多人。 夙夜拧紧了眉头,随即加快步子。 俩人经过一处缓坡,拐过两处转弯,触目所及的路边,出现了一大片槭树林。 层林尽染,虬枝盘错,炫目的红叶,似血色的流云。 树林对面,位于u形路段的转弯处,有座假山喷泉——当然啦,这个时间段,喷泉是不会开的。 假山喷泉跟树林中间的路段上,停了几辆警车,警车附近,围了起码上百人。 他们探头探脑,议论纷纷,脸上是惊讶、兴奋和恐惧交织的复杂表情。 夙夜眉头锁的更紧了,问道:“命案现场在哪里?” 他冷不丁的开口,叶子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了下,才指指对面的槭树林:“喏,就在里面,距离这里大概几十米吧。” 轻轻咬了下嘴唇,夙夜淡淡说:“你通知邵组长,让他马上把这段路封锁。范围从假山开始,一直到这片树林的尽头。” 叶子辉一愣:“为什么?” 夙夜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快点!”他看着眼前密密匝匝的人群,低声嘟哝了句,“希望还来得及。” 这回叶子辉没有犹豫,马上掏出手机,拨通了邵壬的号码,跟他汇报。 不一会儿功夫,十几名警察从槭树林里走出来,好言好语劝离附近围观的群众,迅速扯起了长长的警戒带。 夙夜钻进警戒带,开始小心翼翼地走格子,先从左往右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刚才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他的眼睛,始终一眨也不眨地盯着藏青色的水泥路面,瞪得眼球都发疼了。 “夙夜,你在找什么?”叶子辉屁癫屁癫地跟在他身后,见他走来走去的,实在忍不住问道。 他本来不指望夙夜会回答,没想到夙夜竟然开口了,淡淡说:“罗卡定律——凡两个物体接触,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可惜,你们没有第一时间封锁这段路,留下和被带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但是,这里并不是作案现场,会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吗?”叶子辉皱着眉头,表示怀疑。 “它的确不是被害者被杀的现场。”夙夜声音低缓地说。 “……”叶子辉一脸的莫名其妙,完全搞不懂他在说什么。 夙夜垂下睫毛,用更加淡漠的、低沉的语气说道:“它是被害者被袭击的现场。” “你怎么知道被害者是在这里被袭击的?”叶子辉张大了眼睛。 夙夜沉默了一会儿,才答道:“因为这里是最适合伏击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对危机一无所知的人,会理所当然出现的地方。” 叶子辉还是没有听懂,这功夫,夙夜突然目光一凛,往前跨了一大步。 蹲下/身子,他凝注着地面,那儿有一小块不明显的、暗褐色的污渍。 夙夜看了十几秒钟,又抬起头,四下里张望一圈,招呼道:“叶子辉,通知勘验组的人员过来,我找到被害者的血渍了。” 叶子辉闻言,精神一振,赶紧跑过来,蹲在他旁边,顺着他视线,细细瞅了瞅。 其实那块污渍看起来并不像是血渍,被各种各样的鞋印,一次次拓印、擦蹭过,完全辨不清本来面目,只是看起来比周遭混凝土的路面,颜色稍微深了那么一点点。 叶子辉倒没有怀疑夙夜的判断,只是浑然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这是被害者的血渍?” 夙夜随口解释道:“今天凌晨有很大的雾,昨夜还下了霜。 天亮以后,路面变得很潮湿,如果这块污渍是雾散、霜融化、干涸之前留下的,它是不会留存到现在的,那些跑步、散步的人,早就把它带走了。” 叶子辉实实在在地惊讶了,他没想到,夙夜连这种细节都考虑到了。 果然人与人的头脑,是不能比较的。 虽然知道没有必要了,但夙夜还是站起身,把剩下的路段彻底走完了格子。 不出他所料,果然再也没有什么发现。 返回留有血渍的地点附近,夙夜想了想,走向路边一棵树冠探出路面的老树。 它实在很老了,长着碗口大的疤节。 130|3.15 / 身后传来扑通扑通的脚步声,夙夜回头,看见叶子辉正精神抖擞地尾随在后面,他淡淡说:“不要再跟着我。” 这是被嫌弃了? 叶子辉顿时露出如遭雷劈的、欲语还休的无比怨念表情。 夙夜平静地说,“我要检查现场,你会妨碍到我的。” 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叶子辉的玻璃心,顷刻间稀里哗啦碎裂一地。 没再搭理他,夙夜绕到老树后面,停住,用目光一点一点的搜寻地面。 那里!就是那儿! 有被鞋子践踏过的痕迹。 他仔细观察,那些荒草倒伏的姿态,然后视线上移,慢慢上移,看着面前粗壮的树干。 毫无疑问,对凶手来说,这里是最适合伏击的地点。 他会躲在树后,观察、等待…… 那么,树干上是否会留下他不经意间触摸过的指纹? 夙夜认为不会的,这是早有蓄谋的谋杀,凶手不会犯那么弱智的错误。 他转过身,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缓慢地吸气、吐气。 有时候,鼻子闻到的,会比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更多,也更准确。 他嗅到了,林子里还残存着,霜融化成水滴后,挥发在空气中,那股清凉清凉的味道,沁入毛孔的感觉,像是置身在冷气机房里。 还有泥土被浸湿后散发出的浓浓气息,就是所谓的土腥味。 树脂微微刺鼻的、类似檀香的味道。 枯草、树叶糜烂的味道。 还有……淡淡的、几乎是微不可查的血腥味。 没错,的确是血腥味,而且是新鲜的血液! 睁开眼睛,夙夜游目四顾,开始用视线走格子,一点一点搜寻。 树木纵横交错的枝桠,干瘪萎黄的灌木和乱七八糟的杂草…… 他张大眼睛,顺着脚下被践踏过的痕迹,可以隐约看出,一条匆促踏出的路迹——诚如鲁迅所说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路迹两侧的树枝、荆棘,也有被拨弄过的迹象。 不太明显,无疑的,有人蓄意加以掩饰过。 夙夜的胃部,不受控制地骤然紧缩了一下。 他知道,眼前这条刚刚被人践踏出的路,既是死者的死亡之路,也是凶手的杀戮之途。 顺着这条几乎不可辨别的路,夙夜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向命案现场靠近。 随着他的接近,血腥味越来越浓厚,越来越刺鼻,渐渐盖过了树林里的其它味道。 绕过几株大树,前面闪现出一块小小的空地。 一群警察就站在空地的周围,邵壬也在他们中间,正跟旁边的孟彦名说话。 孟彦名先看见了夙夜,扯扯嘴角:“你可算是来了,这家伙说你来之前,现场什么都不能动。” 邵壬猛然抬头,脸上露出由衷喜悦的神情,快步走过来,上上下下打量了夙夜一番,微微皱起眉头,伸出拳头,亲昵地轻轻敲了下他的肩膀:“你小子,怎么又瘦了?是不是欧宇辰不给你吃饱饭?” 他理所当然的熟稔热络,让夙夜浑身不自在,有点不知所措。 “被害者在这边。”邵壬歪头示意。 夙夜走近两步,猛地倒吸了两口凉气。 邵壬看着他瞬间惨白的小脸,犹豫了下,低声说:“要不,你先回去,过两天我拿卷宗给你看。” 夙夜咬紧嘴唇,却固执地摇了摇头,又往前走了几步。 女尸就横陈在空地中央,头北腿南,呈仰卧状。 凌乱的头发糊满了血痂,她的脸部,则像被几百匹马翻来覆去踩踏过似的,皮肤、血肉、碎骨都搅合在一起,成了个扁扁的、血红色的披萨饼。 本该属于脑门的地方嵌了几颗牙齿,疑似眼球的东西,妥妥地压扁在下巴上。 上身的衣物从领口开始,到下摆,彻底被刀子剖开了,下身的衣物也褪到了膝盖以下。 属于少女的、青春姣好的胴/体,几乎是一览无遗地暴露在空气中,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但是,被剖开的,不仅仅是她的衣服。 从咽喉到下腹部,也被剖开了。 皮肉微微向外翻翘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紫红色的内脏掏了出来,搁在她的左手边。 一根足有一米多长的树枝,从她的下/体捅进去,经过阴/道,经过子/宫,一直插/到了她的下腹部,捅破了她的肠子。 她的左臂软软地垂在身侧,手腕上方三四厘米处,有尖锐钝器留下的刻痕——trb5。 这是第五起奸/杀案。 夙夜抬眼,四处张望。 邵壬知道夙夜在找什么,叹了口气:“没有其它线索了,我们已经搜寻过好几遍,凶手很谨慎,什么都没留下。” “我可以开始了吧?”孟彦名见夙夜看得差不多了,走过来,蹲下/身子,打开工具箱,一边戴上塑胶手套,准备勘验尸体,一边随口说,“你们该干嘛干嘛去,不用都守在这儿,横竖也帮不上忙。这尸体太血腥了,我还是自个儿伺候她吧。” 不得不说,听到他最后一句话的人,都大大松了口气。 邵壬招呼夙夜:“我去跟报案人谈谈,你也去听听?” *** 报案人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男的叫荆祁,b大物理系二年级学生。 女的叫北冥雪,b大中文系二年级学生。 邵壬暗暗思忖,还真挺巧的,女大学生系列奸/杀案中,第一名被害者就是b大的学生,也是物理系二年级的。 据荆祁和北冥雪所说,今天是十月三日,学校放假。 俩人约好了来公园里玩,现在是槭树叶子最漂亮的时节,俩人便钻进树林,打算欣赏红叶,没想到却发现了一具女尸。 身为女生的北冥雪显然被吓坏了,低垂着头,脸色苍白,一直软软地靠在男友身上,筛糠似的瑟瑟发抖。 看情形,如果不是男友扶着她,站都站不稳。 这也难怪,被害者的死状实在太吓人了,连邵壬看了,都想吐。 从他们口中,没能问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们看到的,警察也看到了。 录完证词,将两名报案人打发走后,邵壬转头,面向夙夜:“说说吧,关于这一系列女大学生奸/杀案,你是怎么想的?” 夙夜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沉吟了片刻,低声说:“这个凶手很有意思。” “有意思?什么意思?”邵壬不解。 “你们开始并不认为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做的。”夙夜说。 “是的,”邵壬坦言,“从行凶手法到作案细节,实在是相差得太多了,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为。” “所以,从第三起案件开始,他在被害者的身上,留下了标记,向警方宣告自己的存在。” “我们分析认为,这是一种挑衅,不少犯罪分子,都喜欢向警方和社会公众发出挑衅的信号,以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欲/望。” “你们怎么解释他作案手法的不同呢?” 邵壬很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慢慢说道:“事实上,很多罪犯的犯罪手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随地随着心境的不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化。” “凶手在被害者身上留下的刻痕呢?你们怎么看?”夙夜继续问道。 邵壬清了清嗓子,拿出烟盒,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了,烦恼地狠狠吸了一大口:“数字很简单,代表着被害者编号,那三个英文字母trb,就比较复杂难解。 嗯,我市东城区有家餐厅就叫这个名字。 我们详细调查过,无论是餐厅老板,还是餐厅的其他工作人员,跟这一系列的案子,都扯不上什么关系。 另外,trb还有其它的英文解释。 譬如,捞雷艇——veryboat。 老师登记委员会——board。 战术审查委员会——tacticsreviewboard。 转子叶片的尾巴——rblades等等,这些都简称trb,我们实在想象不出,到底哪一个才是凶手要表达的意思。” 夙夜摇摇头,声音低沉地说:“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这个名字邵壬曾经听说过,努力回想了下:“美国十大连环杀/手之一,被称为‘优等生杀人王子’的那个家伙?” 夙夜轻轻点了下头:“泰德·邦迪,英文名字theodorerobertbundy,缩写为trb。” “你是说,凶手自诩是泰德·邦迪?或者说,凶手是在模仿泰德·邦迪的手法杀人?”邵壬挑了挑眉毛。 夙夜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慢慢说道:“1946年11月24日,泰德出生于佛蒙特州柏林顿的一个单身母亲收容所。 他的父亲是个飞行员,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这个儿子的存在。 泰德的外祖父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父母的角色。 而他的亲生母亲埃莉诺,则谎称是他的姐姐。 泰德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外貌英俊,运动方面也很出色。 他在华盛顿大学读书时,遇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斯蒂芬妮·布鲁克斯,俩人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 但是,斯蒂芬妮并不像泰德那样全身心的投入这段感情,她认为泰德不够成熟、稳重,不能给她以想要的生活。 所以在她大学毕业后,毅然与泰德分手。 这件事,给泰德带来很大的打击。 紧接着,泰德又发现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他一直叫‘姐姐’的人,实际上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让泰德有种被整个世界欺骗、背叛的痛苦感觉。 从华盛顿大学毕业后,泰德一边学习法律,一边投身政治。 在事业上,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曾经出任华盛顿州共和党主席罗斯·戴维斯的竞选助理。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他重新邂逅了初恋女友斯蒂芬妮。 俩人很快重修旧好,但是,泰德很快就冷却下来,他对斯蒂芬妮感到无比的失望。 他清楚地意识到,斯蒂芬妮喜欢的是事业有成的泰德·邦迪,而不是泰德·邦迪。 这次,他选择了主动离开,毅然决然地和斯蒂芬妮分手,就像斯蒂芬妮曾经对他做过的那样。 同时,他开始了疯狂的复仇计划。 从1973年12月开始,到1989年被逮捕、处死为止,他承认共奸/杀了30名女学生。 但是,警方估计,受害者人数高达百人。 泰德·邦迪对受害者异常的残暴,甚至凌虐她们的尸体。 但不是像其他强/暴/犯那样,出于性/冲动的渴望,而是单纯的、愤怒的发泄。 他憎恨这个世界,憎恨年轻的女学生。” 131|3.15 / 夙夜离开人民公园的时候,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胃部隐隐作痛,头也有点晕乎乎的,他才恍然想起,原来还没有吃早餐。 刚刚看完那具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的尸体,他实在没什么胃口。 在公园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盒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巧克力。 剥开铝箔包装,掰了一小块放嘴里,甜腻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一点一点化开,说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欧宇辰,欧宇辰是不大吃巧克力的。 他虽然喜欢享受,喜爱美食,但是对经过太多道工业程序处理过、加了一大堆乱七八糟添加剂的食物,却没什么兴趣。 夙夜记得,某年某月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欧宇辰懒洋洋地歪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翻着本食谱。 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他坐了起来,将食谱丢到一边,冲夙夜微微一笑,快活地眨了眨眼睛:“夙夜,你知道食物本身的初衷是什么吧?” 夙夜当时坐在书桌旁,单手支着下巴,也在看一本书。 一本鲜血淋漓的、令人作呕的,插图满是断肢残骸,市面上绝对看不到也买不到的《公安系统内部大案要案内/参》——邵壬拿给他看的。 面对这样一本内/参,夙夜是绝对没有兴趣跟他讨论食物问题,所以保持沉默。 “我跟你说,”欧宇辰笑得眉眼弯弯,漂亮的瞳子波光流转,神采飞扬的样子,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他得意洋洋地侃侃而谈,“食物本来是为了填饱肚子存在的。 但是,越昂贵、越精雕细琢的食物,离它本来的目的,就越南辕北辙。 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刚到夙家没多久的时候,欧宇辰跟他讲过类似这种极富有哲理性的话,那次是关于建筑的话题。 当时夙夜就想,爷爷没有选错人,欧宇辰的确很出色。 富有蛊惑力的语言,配合金属质感的完美声线,再加上犹如日本动漫中走出来的完美外形,简直就是为了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只是可惜了欧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筑模型,都跟兰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个不幸的女人,夙夜轻轻叹了口气。 不可避免的,又联想起刚刚看到的被害者。 马路斜对过就是b大。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进进出出,一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难想象,那个在几个小时前惨遭屠杀的女子,本来也有着和他们一样的青春和梦想,却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结束了鲜活的生命。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奸/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夙夜的猜测。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释道,“我之所以会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 “我们姑且假设被害者和许多人一样,常用手为右手。 那么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时候,她会本能地挣扎。 鉴于活动范围有限,她最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 而在做出抓挠动作的时候,主要实施攻击行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这两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烂烂,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邵壬没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测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说,“还有件事儿我想不通。” “哦,什么事儿” 邵壬这么一问,夙夜再次露出犹豫的神色:“凶手很谨慎,很狡猾,并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废话,哪个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着说道,“警方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邵壬有点惭愧地点点头,“我们的确是失误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轻声说,“让警方误会下去,不是对他更有利吗?侦破反向压根就错了,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安全吗? 那么,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数字编号,提醒警方要并案调查呢?” “我说过啦,也许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衅,就像开膛手杰克,喜欢寄信给新闻媒体,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样。”邵壬说。 “可是,你别忘了,他模仿的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实,只要他持续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会把几个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案子,联系到一起的。”夙夜反驳。 邵壬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错认为,凶手不是一个人。 他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愿意警方分散侦破方向。 这看起来实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说得有一定道理,对凶手来说,警方的调查,误入歧途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那么,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谈完后,夙夜就独自离开了。 已经将近晌午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密密匝匝地笼罩着大地。 有风吹过,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头顶的树枝,哗啦哗啦作响,在凄凉的秋风中,瑟瑟发着抖。脚边的枯叶,打着旋扬起再落下。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夙夜慢吞吞走着,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经过这条道路,来到公园的呢? 他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众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 132|3.15 / 回到夙家,已经错过了午饭时间。 姜白一边给夙夜摆上饭菜,一边说:“十点多钟的时候,宇辰少爷打电话找您来着。” 夙夜的手机被叶子辉打没电了,后来叶子辉又把电话打到座机上。 夙夜听说他在门口等着,急匆匆跑了出去,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当然是把手机忘得一干二净。 没想到欧宇辰居然会找他,夙夜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他夹菜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下,问道:“他说找我什么事儿了吗?” 姜白将手中的盘子放下,毫不在意地说:“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跟他说您出去啦,宇辰少爷说那就算了,听他口气,挺轻松的。 后来我还问他,是不是等您回来以后,给他回个电话,他说不用了。” 那就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可是想到自己竟然错过了欧宇辰的电话,夙夜多少有点失落。 把饭菜都摆妥以后,姜白跟夙夜打了声招呼,说他去忙别的了。 看他左脚似乎还有点不大灵便,潜藏在夙夜心底的疑惑,又开始蠢蠢欲动。 姜白是什么时候来到夙家的呢?他试着回忆,大概是四个月前,蔡瑛妹离开以后。 想起那个叫蔡瑛妹的女孩子,夙夜难得的,对欧宇辰有了点小小的不满。 夙家本来就没有几口人,兰姐过世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就一股脑地统统交给了洛梓洋和忠叔。 虽然他俩并没有抱怨,但是的确忙得脚不沾地。 欧宇辰瞧在眼里,也觉得不落忍,在跟夙博罕煲电话粥的时候,就顺便提议再雇个打杂的工人。 夙博罕向来对他言听计从,当然不会反对。 家里有不少需要洗洗涮涮的零碎活儿,现有人口都是男人,当然是找个女人更适合,心思也更细腻些。 欧宇辰还是很慎重的,找了家口碑很好的劳务公司,在他们推荐的几个人选当中,精挑细选了一番,挑中了蔡瑛妹。 蔡瑛妹年方十九岁,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一双漆黑的眼瞳水汪汪的,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 配上纤长翘挺的长睫毛,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和略显丰满的身段,也算是诱惑力十足的年轻女孩。 和柔弱的外表不同,她是个性格很刚强的女孩子。 蔡瑛妹七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 本来她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很快改嫁,将她丢给了父亲。 从此她和父亲两个人相依为命。 蔡瑛妹的父亲,是造纸厂的工人。 在她十三岁那年,因为违规操作,右手被切纸机切掉了,落了残疾。 造纸厂承诺给他发全额工资和工伤补助,但是不过几年功夫,造纸厂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他只能靠拿国家发的困难补助生活,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只有一只左手,干活当然不太方便。 蔡瑛妹的父亲没文化,也不会什么技术,好容易找到份工作,往往干不了几天,就会被辞退。 如此几次三番的,他心情当然很郁闷,偏偏又无处发泄。 不知不觉开始借酒浇愁,后来演变成酗酒,常常喝得醉醺醺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再找工作了。 蔡瑛妹打小就很懂事,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帮父亲煮饭。 在父亲失掉一只手以后,更是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 父亲染上酒瘾以后,渐渐不怎么给她钱。 她就靠捡拾废品、帮有钱的同学代写作业、帮不愿跑腿的同学代购学生用品等等贴补家用——反正能想出来的赚钱方法,她一个小孩子能做的都做了。 勉勉强强读到初中毕业,蔡瑛妹就辍学了。 她在工厂做过小工,饭店里刷过盘子,小公司里当过勤杂工、酒店里打扫过卫生间…… 可以说吃了很多苦。 两年前,蔡瑛妹的父亲一次酒醉后闯红灯,被一辆斜穿过来的卡车撞死了。 蔡瑛妹难过了好一阵子,毕竟,父亲是她身边唯一的亲人。 父女俩住的房子是租的,位于郊区,很偏僻地段的一间砖瓦平房,当然租金也很便宜。 治安自然是极差的,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她一个女孩子早出晚归的,有诸多不便。 曾经被喝醉的酒鬼纠缠过,幸好她大呼小叫,引来几个路人,把酒鬼赶跑了。 也曾经有人半夜里跳进院子,乒乒乓乓砸门,吓得她要夜夜把菜刀藏在枕头底下,才能睡觉。 后来有好心的邻居大妈给她出主意,她便在劳务公司登记,当了保姆。 起码可以住在主人家里,再也不用担心半夜里被什么人骚扰了。 蔡瑛妹伺候过半身不遂的老太太,伺候过坐月子的主妇……曾经做过工的主人家,对她评价都很好。 说她干活勤快麻利,特别有眼力见,性子也温和。 来到夙家后,蔡瑛妹表现得的确挺好的,她的厨艺不错,喜欢帮忠叔准备饭菜。 大概是因为自幼家境贫寒的缘故,她尤其擅长做清清淡淡的家常素菜,很合夙夜的胃口。 俩人的身世,也颇有相似之处,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蔡瑛妹对夙夜越发照顾,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开始欧宇辰没放在心上,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夙夜不仅仅是殷勤,简直是在“讨好”加“色/诱”了。 当然啦,她做得很自然,很隐晦。 譬如说在夙夜读书的时候,帮他泡杯枸杞菊花茶,顺便附上一碟子自己做的小点心:“听说这种茶对眼睛很好呢,点心是我自个儿学着做的,您尝尝合口味不,要是不喜欢,我再学新的。” 她温温润润地笑着,弯弯的眉眼,像两泓秋水,莹莹润润。 将茶杯和点心碟子放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夙夜的手指。 …… 夙夜下楼的时候,就那么巧,她刚好上楼。 俩人擦身而过,狭窄的楼梯上,她测过身子,小心地避让,高/耸的胸/部刚好蹭过夙夜的手臂。 …… 在与人交际应酬上,夙夜向来是比较迟钝的,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事。 但欧宇辰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人精中的人精,狡猾中的狡猾。 很快就看出来,这小丫头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 夙夜交女朋友不关他的事,但是,假如有人别有居心的蓄意接近夙夜,尤其是试图用不光彩的手段诱惑他,欧宇辰就不高兴了。 嗯,是很不高兴。 怎么想,都有种自家养得白白嫩嫩、纯洁无比的小白兔,被只流着口水的大尾巴狼,时刻惦记着的恶心感觉。 于是,欧宇辰随随便便找了个理由,把蔡瑛妹开除了。 让欧宇辰没有想到的是,向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的夙夜,居然因为这个狡猾的、可恶的、毫无廉/耻的丫头片子出声了,问他为什么要开除蔡瑛妹,问他能否把蔡瑛妹留下来…… 更令欧宇辰气闷的是,在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后,夙夜整整两天都没搭理他。 欧宇辰先是震惊,继而是震怒了。 有第一个打夙夜主意的小保姆,保不齐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至于打他自己的主意,欧宇辰是完全不在意的,他不是夙夜,那帮小丫头片子,想骗他,那点道行再修炼个十几二十年都远远不够看。 夙夜不行啊,单纯也好,单蠢也好,明明比谁都清楚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偏偏纯洁得像只小白兔,骗他比骗几岁的小孩子还容易。 所以,欧宇辰暗暗发誓,为了保证这只小白兔不被大尾巴狼拆吃入肚,家里再也不能雇佣女工了,他也再不相信人力资源公司的所谓推荐。 于是,姜白有幸走进了夙家——说起姜白,这小伙子挺有意思的。 他是洛梓洋介绍来的,俩人是战友。 据洛梓洋说,野营拉练的时候,姜白还曾经救过他的小命。 姜白和洛梓洋年龄差不多,性子却截然相反,活泼跳脱,不谙人情世故。 用欧宇辰的话说:“本性纯良。” 用忠叔的话说:“这小孩儿我喜欢,实诚。” 用洛梓洋的话说:“就是笨了点。” 夙夜呢,夙夜是不会加入这种无聊的讨论的。 即使是欧宇辰问他,他也不肯说。 姜白有个陋习,正确地说,也不能算作陋习,只不过别人都看不惯罢了。 他有事儿没事儿,就喜欢爬爬树、爬爬墙、爬爬楼梯、爬爬栏杆……鲜少有能双脚安安稳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路的时候。 洛梓洋很头痛,难得的,带着窘迫的、为难的表情,讪讪地跟欧宇辰解释其中的原委。 原来姜白是苗族人,来自湘西苗疆。 深山坳里,教学资源匮乏,他的成绩自然不怎么样。 念了十几年书,也不过是城里小学生的水平。 倒是打小爬山、爬吊脚楼、爬树爬惯了,根本改不过来。要想让他不爬,除非直接剁了他的双脚。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成天爬来爬去的。 每逢野外拉练,他就变成了香饽饽,大伙儿都抢着跟他一组。 负重几十公斤,走几十里山路,再趟几条河,他照样活蹦乱跳,精神抖擞的。 上树抓鸟、下河捞鱼……野外生存技能连特种部队的兄弟们,都自愧弗如。 在姜白面前,没有爬不了的树,没有攀不过的山,也没有下不了的河…… 这种人才,搁在部队里,肯定是个香饽饽,绝对的人才啊。 可惜他文化水平不高,又不懂得为人处事儿,最终还是没能转为士官。 退伍后,他的优势就全变成了劣势。 原来的劣势——譬如说看不出眉眼高低、说话不走脑子……却真的成了劣势了。 133|3.15 / 湘西的旅游业这几年虽然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对于世代居住在大山里的人来说,短时间内,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多少实质上的改善。 那里土地贫瘠,物产匮乏,又没有工业支持,靠倒买倒卖些手工艺品,或者自家弄点土特产、零食小吃卖给游客,根本带不来多少收益。 在旅游景点打工的,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少得可怜。 譬如导游干脆就没有工资,要靠景点门票、酒店饭店和购物店等等销售渠道,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这种钱也是不大好赚的,游客越来越精明,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再也不复“人傻、钱多、狠宰”的黄金时期。 所以,当地大多数人家,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看惯了大城市的繁华喧嚣,姜白也动了心思,想趁着年轻,打工赚点钱,改善自家的境况。 他吃得苦,挨得累,本来做做小工、干干零活挺容易的。 可是,因为以“爬”代替“走”的习惯,退伍后一年多了,他居然没有一份工作能做得超过一个月的。 自然,也没能赚到几个钱——试用期都还没熬过去呢。 所有跟他共事过的老板或者同事,用不了三天,看他的眼神,就都跟看外星小怪兽似的。 举个例子吧,让事实来说话。 你能想象酒店里的服务员,单手举着托盘,托盘里摆着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嗖”地一声,从楼梯扶手上,直接滑下来的情形吗? 当然啦,他挺稳当的,只不过洒出来一点点汤水。 另外,由于物理上的惯性作用,碗碰到碟子、碟子又碰到碗,叮叮当当演奏出点配乐。 但是,他的出场实在太特立独行了,跟耍杂技似的,理所当然的,吸引了许多顾客的视线。 有惊呼的、有鼓掌的,还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敲着桌子梗着脖子使劲嚷嚷叫好的。 愣是在五星级酒店,制造出夜市大排档的热闹效果。 领班被他吓得快患心脏病了,先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再是威逼恐吓。 姜白态度是好的,乖乖承认错误,保证下次注意。 他是真的很珍惜这份工作,也真的很想改掉爬爬的习惯。 只不过,能轻易改掉的,就不叫习惯了。 他重复着爬爬,被领班骂;承认错误,继续爬爬;再被领班骂,接着承认错误、继续被领班骂……的无限循环中。 领班是个嘴硬心软的女人,骂完了也就算了,暗暗祈祷着,他真的能改掉的那一天。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梦想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骨感的。 直到有一次,几个来用餐的小孩子,趁大人们酒酣耳热、忙着推杯换盏,没人留意到他们之际,居然学着姜白的动作,也把楼梯扶手当成滑梯玩。 结果一个摔断了胳膊,一个跌破了头,还有一个撞塌了鼻梁骨。 家长们当然心疼得要命,顿时火冒三丈,不依不饶。 等待救护车的功夫,一堆男男女女,七嘴八舌吵吵嚷嚷、舞舞宣宣(注1:舞舞宣宣是北方方言,大概意思是张牙舞爪、比手画脚,以肢体动作配合语言,表达出某种气势。),差点用吐沫星子把店淹了。 其他顾客饭也没法吃了,胆小的、事儿忙的直接开溜,胆大的、闲得发慌的,留下围观看热闹。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哪位围观群众,居然把孩子受伤的场面用手机拍摄下来,直接发到了互联网上。 这家倒霉透顶的酒店,一下子就声名鹊起了。 人气那个火爆啊,什么工商的、税务的、卫生防疫的、消防的……隔三差五来溜达溜达,顺便检查检查有没有哪方面不合格,需要整改的。 嗯,据说那个撞破脑袋的熊孩子,是市/委某位主要领/导的宝贝孙子。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暴跳如雷的当然不只是受伤孩子的家长,还有酒店的老板。 领班被好一通教训,全年的奖金都扣光了。 至于姜白,老板倒是没浪费口舌教训他,虽然掐死他的心都有了,但还是硬生生忍住了,直截了当炒了他鱿鱼。 当月未来得及发放的工资,全部扣掉,一个钢镚也没给他。 客观公正地说,这倒怨不得老板心狠手黑,姜白那点工资,赔给三个受伤的小孩子,连个尾数都不够。 老板家大业大的,还真瞧不上眼,只是实在太生气太郁闷了,必须发泄发泄。 战友之间的情谊还是很真诚的,在姜白接连被炒了几次鱿鱼后,有位名叫谢汉峰的战友挺/身而出。 他父亲是包工头,就介绍姜白去父亲手底下做了小工。 卖卖力气很简单吧?可是,当姜白扛着水泥袋子吭哧吭哧爬脚手架而不是搭乘升降梯的时候,所有人都凌乱了。 包工头果断地给他开了双份工资,好言好语劝他另谋高就:“你还年轻,在工地里当小工,总不是个事儿啊,还是找个有前途点的工作吧。” 这边打发了姜白,那边回家就玩变脸。 脸色比包龙图还黑,脸皮拉得比驴脸还长,每说一句话就狠狠敲儿子个脑锛儿,“你想害死你老子啊?居然弄来个人猿泰山来让你老子服侍?! 他要真是人猿泰山还好了,可惜他不是啊,万一有个好歹,你就得去给你老子送牢饭了!” 谢汉峰被敲得眼泪汪汪的,见老爹真的火了,不敢躲也不敢还嘴,只好老老实实挨训。 如此几次三番的,折腾了好几回,再也没人敢给姜白找工作了。 他没办法,垂头丧气地卷卷铺盖,打算回湘西老家,天天陪猴子爬树玩。 舍不得打出租,拖着个行李袋子,吭哧吭哧坐地铁、坐公交,还没等他磨蹭到火车站,洛梓洋的电话打来了。 原来欧宇辰念叨着要再雇个杂工,要求性别必须是“男”,洛梓洋听到了,就想起了他。 试探着跟欧宇辰提提,也特别说明了他喜欢“爬”的毛病,另外还有那么点“小白”。 欧宇辰若无其事地表示,他不在意。 他是真的不在意,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计较的。 只要不耽误干活,不摔残、摔死给他惹麻烦,别说爬了,天天拿大顶他都懒得管。 乐得卖个人情,给洛梓洋。 至于“小白”,大概是物极必反,欧宇辰自己心眼挺多的,没事儿爱瞎捉摸,他就喜欢身边的人,单纯点,不要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当然啦,欧宇辰也象征性地征求了夙夜的意见,夙夜认为他的问题实在很无聊,所以迟钝地摇了摇头。 待见到姜白,欧宇辰更是一点意见也没有了。 姜白皮肤黝黑、瘦小枯干,带着深山坳里原住民特有的的真诚热忱,说话直白,干活实实在在的,一点也不懂得偷奸耍滑。 欧宇辰什么人啊?只差那么一丁丁点就要成精了,分分钟就把这实诚孩子看得透透的,的确挺“小白”的,登时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于是,姜白就留在了夙家。 夙夜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一系列奸/杀女大学生案的元凶,应该是他想得太多了吧? 他仔细回忆,这几起案子的作案时间,当时姜白在家吗? 夙夜想不起来,姜白喜欢晨跑,晚上也常常牵着小白出去遛弯,若说他在外面做了什么,家里的确没人知道。 夙夜越想越烦闷,索性不再想了。 欧宇辰不在,忠叔便全部按照夙夜的口味,做的饭菜。 餐桌上,连点肉沫都看不到:炒蒜苗、腌脆萝卜、家常土豆泥、葱烧西兰花,还有一碗素什菇汤,连油都没放,只点了点葱末和香菜末。 夙夜的确饿了,但是一个人吃饭,总觉得没什么滋味,用素什菇汤泡了半碗米饭,囫囵吃了,就回房间了。 自打欧宇辰去了la,夙夜睡眠质量就不大好。 今天凌晨的时候,又做了那个可怕的噩梦,更是早早就醒了。 现在吃饱喝足,不知不觉间就有点犯困。 躺在床上,阖上眼睛,本来只打算眯一小会儿,没想到迷迷糊糊的,居然很快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还挺沉。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合。 脑袋却还是晕乎乎、沉甸甸的,跟塞了铅块似的。 夙夜知道,不能再睡了,否则今天夜里又得失眠。 他可不想每天半夜都瞪着天花板发呆,轻轻捶了几下太阳穴,硬撑着爬起来,打开灯,去隔壁的卫生间,洗了把脸。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肌肤上,倦意立刻退散了。 夙夜晃晃悠悠地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一眼看见欧宇辰正歪坐在床头,闲闲地翻着本书。 夙夜眨了眨眼睛,又使劲眨了眨。 他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此时此刻,欧宇辰不是应该在la吗? 难道是幻觉? 漂亮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慢慢抬起头,冲他扬扬眉毛:“你傻愣在那儿干什么呢? 我好歹也出门好几天了,小别重逢,你就不能表现得热情洋溢一点啊?满足下我小小的虚荣心?” 夙夜刚刚起床,本来就有点迟钝的大脑,此时更加迟钝,愣愣怔怔地看着他,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欧宇辰瞧着他,瞧着瞧着,忽然像是忍俊不禁似的,无奈地笑了,摇摇头:“你呀,在帮助警察破案的时候,每次都表现得那么精明能干,跟福尔摩斯附体了似的。 怎么一回到三次元世界,就退化成木头了呢?” 134|3.15 / “你……回来了?”夙夜还是直愣愣地看着他,迟疑着说道。 “回来了,”欧宇辰简直要无语了,招招手,“难不成你以为你看见的是幻影?别傻站着了,过来呀。” 夙夜纯粹是条件反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直愣愣走到他面前。 欧宇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仔细端详了一番,微微皱起眉头:“怎么搞的?几天没见,又变成熊猫眼了。 难不成我不在你身边,你不习惯,又开始失眠了?” 他本来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夙夜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很不习惯。” 欧宇辰被他的直白逗得忍俊不禁。 夙夜苍白的小脸,只有巴掌大,嵌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幽深幽深的。 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扑扇扑扇,活脱脱一个q版娃娃。 鬼使神差般,欧宇辰宠溺地揉了揉他的脑袋:“你呀,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孩儿。” “……”夙夜垂下视线,默然不语。 “让你跟我一起去,你不去,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 “其实我自己也挺没意思的,”欧宇辰叹了口气,“再好看的风景,再好吃的美食,连个能分享的人都没有,也觉得挺没劲的。” 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间来了兴致,语气轻快起来,深黑的瞳仁,映着头顶的灯光,莹莹润润,简直是熠熠生辉,“美国的西海岸,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吧。 我们可以去好莱坞环球影城,去迪士尼乐园,去盖蒂艺术中心,去杜莎夫人蜡像馆……还可以在威尼斯海滩散步,在空中餐厅吃菲力牛排。” 他充满向往的、热切的眼神,连夙夜都被感染了,恍恍惚惚地想,跟欧宇辰一起去旅行,也会挺愉快的吧? 他本来,就是个能让人感到温暖、感到舒服、感到自在的人。 “对啦,我还买了礼物给你。”欧宇辰勾起唇角,微微带着笑意,俏皮地眨了下眼睛。 还没等夙夜反应过来,只听“咔哒”一声,一只镌刻着古朴花纹的银白色手镯,已经套在了他的左手手腕上。 这家伙该不会是受那副情/趣手铐的启发,玩上瘾了吧? 夙夜瞪大了眼睛,整个石化了。 他承认这只手镯的花纹很漂亮,颇有印第安文化的风格。 但是,他不是女孩子,对乱七八糟的饰品,真心没什么兴趣。 “很漂亮吧?”欧宇辰兴致勃勃地说,“我一眼就相中它了。” 好吧,别人诚心诚意送的礼物,无论怎么样,都应该用感激的心情好好收下的,这也是起码的礼貌。 大不了把它束之高阁,让它不见天日,夙夜低声说:“谢谢。” “我跟你说,它不单单是件首饰哦。”欧宇辰得意洋洋地。 夙夜疑惑地垂下视线,仔细打量那个镯子,看了半天,愣是什么端倪也没瞧出来。 镯子的设计和做工都很考究,不是浑然一体的,旁边有个“隐藏”得很隐蔽的、类似卡簧的搭扣。 像腰带扣一样,往一起一搭,稍微用力按,便扣在了一起,合成紧密相连的圆圈。 摘戴都很方便,不过,也算不上多么出奇。 欧宇辰笑吟吟说:“没发现吗?” 他伸手把镯子从夙夜手腕上摘下来,递到夙夜眼前,“你瞧瞧这儿。” 他示意夙夜看的,是紧贴着搭扣的,一个小小的凸起,形状类似微缩版的小钥匙。 不留心的话,会误以为它是搭扣的一部分。 欧宇辰向上用力拨动那枚小小的钥匙,只见眼前刷地一道银光闪过,一柄极细极薄的剑身,猛地从搭扣下的缝隙处弹跳了出来。 寒光熠熠、颤颤巍巍,肖似中国传统的软剑。 夙夜看得目瞪口呆,原来这个手镯,竟然是个秘密武器。 凡是男孩子,没有对武器不感兴趣的。 他忍不住接过来,饶有兴味地细细打量,小心翼翼地拨弄了几下那枚小钥匙。 也不知道哪一下触动了机关,眼前银光又是一闪,剑身“嗖”地缩回了手镯里。 欧宇辰笑问:“喜欢吧?” 夙夜这回是真的爱不释手了,用力点点头。 欧宇辰笑意更深,又亲昵地揉了揉他的脑袋。 这时,有人“咚咚咚!”地敲门。 “进来吧。”欧宇辰稍微提高了点嗓门,喊道。 房门被轻轻推开,洛梓洋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说:“宇辰少爷,夙夜少爷,可以用晚餐了吗?” 欧宇辰看了眼腕表,站起身,顺便拉了夙夜一把:“不知不觉都五点多了,走吧,去吃饭。” 三个人一起下了楼。 见他们露面,忠叔忙将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来。 欧宇辰回来了,当然不能再做全素宴。 除了夙夜喜欢的四道素菜,另外又添了回锅肉、剁椒鱼头、白灼虾和一道红烧鳝鱼,都是欧宇辰素来爱吃的。 “实在太丰盛了,下次不必做这么多菜,吃不了也是浪费啊。”欧宇辰叮嘱道。 “今儿不是给您接风洗尘嘛。”忠叔呵呵一笑。 “忠叔,您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欧宇辰拉着夙夜,一起坐在餐桌旁。 他拿起筷子,瞄着桌子上的菜色,夸奖道,“还是忠叔的手艺好,看着就有食欲。 国外的中餐馆,大都弄得不中不西的,怎么也吃不出来咱们想要的中国味儿。” 忠叔说:“那是,咱们国家的菜,就得用咱们这块土地上长出来的东西,才能做出那个味儿,洋鬼子的东西是不成的。” “言之有理,”欧宇辰笑微微调侃,“几天没见,忠叔都成哲学家了。” “宇辰少爷,您可别笑话我了,我斗大的字不识得一箩筐,还哲学家哩。”忠叔不好意思地搔搔光溜溜的脑门,“这黄鳝是谢小姐下午差人送来的,新鲜着呢,您二位多吃点。” 听了他最后一句话,欧宇辰伸向红烧鳝鱼的筷子,反而顿住了,故意皱皱眉头,开玩笑道:“她送来别的东西还不打紧,食物可得慎重点。万一哪天她忽然想不开了,给我下点药不要紧,连累你们就糟了。” 忠叔说的“谢小姐”,自然就是那个对欧宇辰一见倾心、再见倾情,一心一意、一门心思想做欧欧宇太太的谢雨欣。 “您就放心吧,”忠叔被他说乐了,“这些黄鳝送来的时候,每条都是活蹦乱跳的,精神着呢,里里外外都是我料理的。 好歹掌勺这么些年,鳝鱼有没有被动过手脚,我一眼就瞧得出来,您放心大胆的吃吧。多吃点,这东西大补,对调理身子好着呢。” 欧宇辰也就是随口一说,倒不是心里真的认为谢雨欣会因爱生恨,干脆想弄死他了事。 “您二位慢慢吃啊,我去厨房拾掇拾掇。”忠叔说着,掉头走了。 见夙夜一直埋头吃西兰花,欧宇辰夹了一块鳝鱼肉给他,温和地说:“你听见忠叔说的话啦,这东西大补,你的确需要补补,都快瘦成人干了。” 看着碗里多出来的那块油腻腻的鱼肉段,夙夜微蹙起眉毛,咬了下嘴唇,犹豫了几秒钟,还是夹起来,塞嘴里了,几乎嚼也没嚼地囫囵咽下。 欧宇辰给自己也夹了一块,边夹边说:“其实我上午就回来了,正好来了个挺重要的香港客户。 我没来得及到家,直接应酬他去了。 中午当然得做东道,请他吃饭。 他非得要吃狗肉火锅,说是在香港吃不到的。 我本来打电话想叫你一起去吃,谁知道你出去了,手机还关机。” “你中午吃了狗肉?”夙夜心脏一跳,猛然抬眼。 “是啊,九鼎轩的狗肉火锅,味道很不错呢,改天带你去尝尝。”欧宇辰浑不在意地笑道,“狗肉是大补的,鳝鱼也是大补的,不知道我会不会虚不受补哈。” 他说着,把鱼肉搁到嘴里。 夙夜突然跳了起来,猛扑到他面前,铁青着脸叫道:“吐出来!快吐出来!” 欧宇辰吓了一跳,叼着鱼肉,半张着嘴巴忘了合上,愣愣地看着他。 “快吐啊!”夙夜是真的急了,眼睛瞪得都快突出来了,干脆伸手指进他嘴里,使劲往外掏,愣是把那块鳝鱼肉抠了出来。 “咳咳咳!”欧宇辰被他粗暴的动作,弄得直咳嗽,半天才缓过劲来,泪眼婆娑、气喘吁吁地,“夙夜,怎么回事儿?” 能让夙夜表现得这么失常,肯定是有理由的。 夙夜没有回答,而是坐回椅子上,呆愣愣地瞧着那盘红烧鳝鱼出神。 欧宇辰一头雾水地看着他:“这鳝鱼有问题?” 足足过了好一会儿,夙夜才低声说:“不,鱼没有问题。” “那你……” 夙夜抬眼,看着他:“你给谢雨欣打个电话,问问她,黄鳝究竟是不是她送来的。” “什么意思?”欧宇辰彻底糊涂了,“到底怎么啦?” “我也希望只是巧合,你先去打电话吧。”夙夜淡淡说。 虽然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欧宇辰对夙夜毕竟是信任的,从裤袋里摸出手机,拨通了谢雨欣的号码。 耳边立刻响起欢快的音乐,几秒种后,音乐戛然而止,换成清脆悦耳的女声:“喂?” “是我,欧宇辰。” “哈,真稀奇,你怎么会想起来给我打电话的?”谢雨欣半是惊奇半是欢喜地嚷道,“难道真的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终于晓得我的好处了?” 欧宇辰轻轻咳嗽了一声。 “欧宇辰,你不用不好意思,我不会笑话你的。”谢雨欣用大度的、宽容的、理解的口吻说,“像本小姐这样要外表有外表,要内涵有内涵,家世学历一级棒的女朋友,你挣扎又挣扎,最后不得不乖乖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其实是很正常的。” 欧宇辰再次清清嗓子。 “你就算是现在想不通,迟早也会想通的,错过了我,你一定会后悔的。”谢雨欣自信满满。 “其实,我给你打电话,是为了跟你道谢。”欧宇辰终于插上话,平静地说。 “道谢?为什么?”谢雨欣好奇地问。 “你叫人送来的黄鳝很好,又大又新鲜,想必不容易买到。我家人都很喜欢,劳烦你费心了。”欧宇辰很客气地说。 “你说什么呢?”谢雨欣语气更加惊异,“我没有给你送黄鳝啊。 原来你喜欢吃黄鳝?那我明天……等等,不是我送的,谁送的?! 难道还有别人在打你的主意?! 欧宇辰,你给我听好了,就算是排队,我也是站在最前面的,轮也该先轮到我! 你可不许对不起我。” “放心吧,假如我想结婚的话,肯定优先考虑你。”欧宇辰随口敷衍一句,挂断了电话,望向夙夜,神情变得凝重,“她没有送黄鳝。” “我听到了。”夙夜喃喃。 “我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欧宇辰不解地问,“你怎么会怀疑到黄鳝不是她送来的?” 夙夜脸色更加难看,仿佛自言自语般,缓缓地说:“很多食物,是不能一起吃的。 譬如柿子和螃蟹,一起吃会腹泻。猪肉和菱角,一起吃会肚子疼。豆腐和蜂蜜,一起吃会导致耳聋。牛肉和栗子一起吃,会呕吐。糖精和鸡蛋,一起吃会中毒。 总之,在饮食上,其实是有很多忌讳的。 不过,我们平常,就算是偶尔吃错了,份量也不多,不会有太明显的反应罢了。” “你是说……”欧宇辰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倒吸了口凉气,未说完的话,卡在了喉咙里。 “就是你想到的那样,”夙夜慢慢点了点头,声音里夹杂着一丝微微的颤抖,“狗肉和黄鳝,在这些相克的食物谱中,高居榜首。 一起吃了,会中毒,甚至会送命的。” 欧宇辰看着夙夜,认真地看着。 他从来没见过夙夜露出这样的脸色,灰败的、惶然的、恐惧的,爬满了种种复杂的情绪。 他瘦削的肩膀,也细细地发着抖。 他在害怕! 很轻微的发抖动作,却像一把重重的锤子,狠狠敲在了欧宇辰的心上。 欧宇辰知道,夙夜在害怕什么。 如果自己不是随口提起中午吃了狗肉,那么他就不会阻止自己,那么…… 不经意间,居然在鬼门关打了个转,欧宇辰应该惊慌失措,应该惶恐不安的。 但是,比起这些,夙夜的表情更令他心惊,令他深深触动。 他想起兰姐被害那天,夙夜拼了小命地冲进即将爆炸的房间救他,不顾一切地试图保护他。 135|3.15 /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把我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真是傻透腔了,欧宇辰心里默默叨咕着,只觉得喉头发干,嘴巴发苦。 他不明白,充塞在胸口的,那酸酸涨涨的感觉,究竟是什么。 他只知道,夙夜现在的样子,令他不舒服,很不舒服。 欧宇辰站起/身,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到夙夜面前,轻轻将他拥入怀中,让他倚靠着自己的胸/膛,温和地说:“没事儿,你看,我好端端的,一点事儿也没有。” 夙夜挣扎了一下,欧宇辰却紧紧桎梏住他,不肯放开。 他抱得那么紧,像是要把勇气和力量,一股脑注入夙夜身体里似的。 隔着单薄的衣料,他感觉到夙夜的僵硬紧绷,也深切地感知到怀里的身躯,有多么瘦削单薄。 毫无道理的,心底涌起股类似怜惜的异样情绪。 他想,那是错觉,一定是错觉。 欧宇辰向来只爱自己,只在乎自己,怎么会懂得怜惜别人呢? 垂眼,他有些困惑地审视着怀里的大男孩。 或许是因为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夙夜的发质并不太好,有点微微发黄,细细软软的,像他的人一样,给人以脆弱纤细的感觉,似乎轻轻一折,就会断掉。 但是,从精神层面讲,他又是那么的深奥,那么的强悍,那么的勇敢。 小小的脑袋瓜,宛如犯罪百科全书,那些所谓的职业警察,在他面前,就仿佛小学生一样青涩稚嫩,让人不忍卒睹。 面对危险,他会恐惧,但是绝对不会退缩,而是勇敢地挡在自己前面。 外表的羸弱,与内心的强大,这是多么奇妙、多么矛盾的组合。 欧宇辰觉得,夙夜的深度,是值得他用漫长的时间,一点一点挖掘的。 也许,需要一辈子那么久。 鬼使神差般,欧宇辰的声音变得坚定而柔软,“祸害遗千年,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不会那么容易死掉的,你不用担心。” 他如丝绸般的嗓音,轻轻滑进夙夜的耳朵,里面有着浓浓的、化不开的暖意和抚慰。 夙夜慢慢抬起头,欧宇辰正凝视着他。 如此靠近的距离,几乎可以感觉到,对方呼吸间涌动的气流,轻轻喷吐在脸颊。 更不必说,紧紧依偎在一起的躯体,体悟到对方的温热。 耳朵里钻进砰砰砰……的声音,笃定、踏实、有力,那是属于欧宇辰的心跳。 映入瞳孔的,是双黑嗔嗔的漂亮眸子,波光潋滟,水晶一样清澈,珍珠一样莹润。 夙夜躁动不安的心,奇异地平静下来。 恍惚间,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欧宇辰的情形。 他看见黛青色的远山含着一轮红彤彤的落日,像个大大的咸鸭蛋黄。 看见如锦似缎的炫彩云霞横陈天际,鼻端飘进泥土、青草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花香。 看见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撒满了碎金,罩上层柔和的灿金色。 看见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男孩子,双手插在裤袋里,迈着散漫自在的步子,意态闲适,自远处悠悠然走来。 不知不觉中,那么多那么多的日日夜夜溜走了,这里已经是他们住过的第三个“家”。 爸爸、妈妈、姑姑、姑丈、表姐……一个个都离开了,连向来并不亲近的爷爷,也去了遥远的异国他乡。 只有欧宇辰一直都在,欢喜也好,烦闷也好,他一直都在的。 假若连他都不在了,那么还有谁呢? 夙夜心里,涌起无限的凄苦和忧虑。 欧宇辰静静地望着他,望着他写满了黯然、焦虑、疲惫的眼眸,忽然之间再也不说出话来,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们安静地彼此凝视着,回忆着那些共同经历的、失去的,思索着将要共同面对的。 明亮而柔和的灯光,倾泻在他们身上,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一个高大英挺、生机勃勃,一个瘦削枯干、颓废黯淡。 明明是,那么不同的两个人,恍惚中,灯光下的影子,竟也融成了一体。 “欧宇辰,我害怕。”夙夜低声说,“我不知道有什么人,躲在阴影里,想随时把刀子插/进你的胸/膛。” 他转脸,视线落在餐桌上,凝视着那盘红烧黄鳝,不自觉地,又微微颤抖了下。 欧宇辰慢慢松开手臂,退后半步,拉开点彼此间的距离。 然后冲他鼓励地一笑,平静而温和地说:“我不是第一次遇到想要我命的人,我想,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我也常常感到害怕,在孤儿院度过的每一天,我都战战兢兢,不知道下一秒钟,会面临什么,会被怎样对待。 来到夙家的每一天,我都惶恐不安,努力地讨好每一个人,担心不合爷爷的心意,担心会被姑姑、姑丈、晗玥甚至是兰姐他们讨厌,会被送回孤儿院。” 他脱口而出,坦白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启齿过的话,把那些苦痛的记忆说出来,好像心里瞬间轻松了很多,似乎被夙夜分担了去似的,“你或许猜到了,我的人生是偷来的。” 他看看夙夜,夙夜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 于是,他知道,夙夜早就猜到了,只不过保持了沉默。 他当然知道夙夜为什么保持沉默,所以他继续说下去,“我告诉过你,我不是个好人,也从来没打算做个好人。 如果有一天,老天想让我还债,想收回我偷走的东西,我或者没有办法反抗。 但是,在我拥有的每一天,我都要开开心心的,让自己快活。 别人愿意怎么审判我、惩罚我,是他们的事,但我不会惩罚自己,折磨自己。” 他再次抬眼,深沉地望着夙夜,温润地笑着,“你瞧,这是我给自己选择的人生。 没有人爱我,所以我要好好爱自己。 没有人珍惜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自己。”他耸耸肩,不紧不慢地说道,“我就是这样一个恶劣的人,你还要为这样的我担心,还要站在我身边吗?” 夙夜沉默着,一秒钟,两秒钟……然后,他慢慢伸出手,握住了欧宇辰的。 他没有意识到,他刚才思索的表情,是迷惘中,带着点温柔的。 那种酸酸涨涨的异样感觉,又来了。像一滴墨汁落入清水里,缓缓在他心底荡漾开来,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你这个小傻瓜。” 他抬起另一手,亲昵地揉了揉夙夜的头发。 “我现在只想知道,谁想要你的命。”夙夜低声说,“我们要快点把他找出来,我不想你身边,有颗定时炸弹。” 欧宇辰皱了皱眉头:“这个话题真是让人沮丧。” “欧宇辰。” “好啦,我知道的,”欧宇辰歪着头,思索了下,“其实有理由杀我的人,还真是不少。 前几天,因为手脚不干净,我开除公司后勤部的一个员工,当时他嚷嚷着要给我好看。 还有生意上的几个竞争对手,每个都恨我恨得要死。 还有向我告白,又被我拒绝了的女孩子,不知道会不会因爱生恨。还有他们的追求者,每一个都恨不得掐死我……这么一算,我的仇人还真是不少。” “那么,知道你中午吃了狗肉火锅的人,有几个呢?” “也挺多的,”欧宇辰满脸无奈地摊手,“公司里很多人都知道,助理啦,秘书啦,行政人员啦……连看门的保安都知道,姜白也知道。” “姜白?” “是呀,”欧宇辰颔首,“我十点多给你打电话,是姜白接的,他问我是否回家吃午饭。 我就跟他说,中午请客户去九鼎轩吃狗肉火锅。” 又是姜白?夙夜想起了早晨看见他时,他那微跛的左脚,难道真的只是巧合吗? 想了想,欧宇辰补充道,“至于他有没有跟忠叔他们说,我就不清楚了。” 夙夜默然,盯着面前的红烧鳝鱼恍恍惚惚地发呆,看样子在认真思考。 欧宇辰说出自己的看法,“其实也不一定是咱们家里的人,有心了解我状况的人,跟踪也好、打探也好,只要知道我中午在哪里吃饭,都有可能假借谢雨欣的名义,把黄鳝送来。” 这个推测,也有道理。 “我们要不要问问忠叔他们,看是什么人送来的黄鳝?”欧宇辰提议。 夙夜垂眼,看着自己的脚尖,沉默了一会儿,坦率地说:“不会有什么用处的,想想曾经被送来的那具婴儿尸体吧。” 提起那件事,欧宇辰也默然了。 静静地思考了一会儿,他说:“我觉得,想害死我的人,不是咱们家里的。 你想啊,如果是忠叔、洛梓洋或者姜白,他们根本不必用黄鳝这么麻烦,随时可以在我吃的饭菜里投毒。 保证立竿见影,比用黄鳝靠谱多了。” 夙夜摇摇头:“不是的。” “嗯?”欧宇辰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喃喃:“假设的确是他们三个人中的一个,那么,他起码有两个理由,不能在饭菜里投毒。” “哦?” “第一,如果你吃了黄鳝以后食物中毒,最大的可能性,警方会作为意外事件而不是刑事案件来处理。 这样,就成功掩盖了谋杀的事实,对凶手来说,相对比较安全。” “第二呢?” “他的目标是你,而不是我,他并不想害死我。” 欧宇辰无可奈何地说:“这两个理由,还真值得庆幸。看来我要想活得长久,就得常常呆在你身边了。” 夙夜抬起一直低垂的头颅,盯着他的瞳孔,认真地说:“不管那家伙是谁,我都会把他找出来的。” *** 翌日,早晨七点。 夙夜坐在餐桌旁,单手支着下巴,耷拉着脑袋,不停地打瞌睡。 他是被欧宇辰硬拖起来的。 “你身体太差了,必须改变生活习惯,早睡早起,适当运动。挑食的毛病,也要改掉。”欧宇辰这样说。 夙夜知道他是好意,说得也都对,但是“习惯”之所以称其为“习惯”,就是因为很难改变。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用早餐的话,说不定有人会在饮食里,加什么特别的佐料哦。”欧宇辰又补充了一句。 虽然知道他在故意吓唬自己,夙夜还是勉强自己爬了起来,即使有一点点可能性,他也不能让欧宇辰置身在危险之中。 第1章 楔子 每天晚饭后,固定会有放风的时间。 在这难得的、可以获得有限自由的一点时间里,夙夜总是独自坐在阴暗僻静的角落,望着天空发呆。 在湎山监狱服刑的犯人中,他算是个比较特别的存在。 肥大囚服里晃荡的干瘪躯体,似乎只是一层薄薄的皮包裹着骨头,令人担心只要轻轻一折,就会像火柴棒一样咔嚓断掉。苍白憔悴的脸孔,找不到一丁点鲜活的色泽,因为太瘦,颧骨格外突出,脸颊深深凹陷。 最引人瞩目的是他的眼睛,很少有人在直视他的眼睛以后,还能做到无动于衷。那是双永恒暗夜般沉寂悒郁的眼睛,你很难在里面找到属于人类或者其他活物的情绪。 对狱警们来说,他是个很合作的犯人,安静而听话。 对同伴来说,他算是个不错的狱友,总是安安静静呆在角落里,不给任何人惹麻烦,被欺负、被抢走饭菜也不会告状,更不会和人发生争执。 他总是默默地承受别人加诸在他身上的一切:友好的、恶意的、温和的、残忍的…… 不是漠然淡定那种,而是彻底的置若罔闻,他的躯体在这里,可是他的灵魂好像总是在别处游荡。 “他就是监狱长交待要特别关照的那个犯人!” “听说他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帮助警方破获过好几起大案子。” “他是博宇集团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他杀死了华天娱乐的小开!” “他母亲的死也跟他有关。” “欧宇辰给他找了最好的律师,可是他拒绝为自己辩护。” 总是有人对他饶有兴味地议论纷纷,包括犯人,包括警官们。 而夙夜对所有投注在他身上的审视、揣测、惊讶、憎恶、怜悯之类的目光,通通视而不见。 “他是人吗?” “应该是块木头吧?” 这句贴切的形容换来嘻嘻哈哈的笑声。 “他好像……很喜欢夕阳。”有人猜度。 “嗯,他每天都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夕阳。”有人表示赞同。 “他哪天没有发呆?”有人嘲笑。 “……” “……” 夙夜的确很喜欢夕阳,准确地说,是喜欢夏日傍晚的景致。 橘红色的火球嵌在天边,一圈圈光晕徐徐扩散开来,周围的云朵便呈现出层层叠叠绯红的薄晕,象是少女脸上浓淡相宜的胭脂。 煦暖的和风轻柔地掠过脸颊,象是谁在耳畔呢喃软语。 “你就是夙夜?” “以后要一起生活了,认识一下,我是欧宇辰,比你大一岁。” “你可以把我当做哥哥来依靠……” “没事的,我会永远陪着你……” 欧宇辰有一把令人着迷的好嗓子,像细细打磨过的琉璃珠,华丽圆润,很适合做声优,现在想起来却只觉得更难过。 背抵着硬邦邦的墙壁,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一波漫过一波。 茫茫然望着天边的血色残阳,夙夜眼前渐渐浮现出一张英气逼人的脸孔,于是悒郁的眼中,荡起圈柔和的涟漪,瞬间又归于沉寂。 永远吗?谁知道永远有多远? 谁又能和谁,走到永远? 一封信递到他眼皮底下,被犯人们背地里称作林胖子的年轻警官站在他面前,憨声憨气地说:“1620,有你的信。” 在这座监狱里,夙夜还是拥有某些特权的,譬如不需要像其他犯人一样,见到警官就起身、立正、敬礼,再毕恭毕敬地说声:“管教好。” 也因此,欺负他的犯人多少都会有些顾忌,不敢做得太过火。 但这种优待绝对不是因为欧宇辰私下里做了许多“沟通工作”,而是因为夙夜这个名字,本身就曾经是警界的传奇。 不,他从来没有当过警察,他只是协助警方破获过好几起轰动一时的案子。虽然普通老百姓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在警方内部,他还是很声名显赫的。 夙夜低头,扫了眼封皮上溢着墨香的漂亮小楷。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有耐性练习书法,实际上欧宇辰的确是非常有耐性的人,他写得一手相当漂亮的柳体字。 清劲峻拔、结构谨严、疏朗开阔、清秀方整。 “字如其人,人如其字。”爷爷曾经这样称赞他。 完美的人生,完美的事业,完美的未来……也许,他唯一的不完美就是自己,就像美玉上的微瑕。 夙夜面无表情地接过信,慢吞吞撕碎。 “难道你喜欢呆在监狱里吗?”林警官痛心疾首地晃了晃圆滚滚的脑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也就是说,如果你坚持不上诉的话,即使有机会减刑,你起码也要在这里呆足二十年。” 夙夜沉默着,继续望着夕阳发呆。 “1620,知道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话吗?”林警官等了几秒钟,见他丝毫没有回应的意思,只好继续往下说,“第一次听到夙夜这个名字时,我还在警校读书,老师给我们讲那宗震惊一时的剥皮杀手连环杀人案,那时候你多大?十六还是十七?可是,在我们这些未来警察心目中,你已经是个传奇。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这里见到你。” “……” “你一审已经被判死缓。那么,最幸运的结果,就是能够顺利的一次次获得减刑的机会,在二十年后走出监狱。那时候你三十八岁,你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将在监狱里度过,你想过自己三十八岁时是什么样子吗?这个世界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 “欧宇辰帮你请了最好的律师,不过没有你的配合,不管他做什么,都没用。” “……”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里的犯人,每天都在求神拜佛,祈祷能有你的好运气。有个有能力帮助他们、也愿意帮助他们的人。” “……” “邵壬是我的学长,他曾经对我说过,夙夜会成为最优秀的警察。结果,你却沦为罪犯,实在是太讽刺了。前几天他来找我,要我尽量关照你。他还说,即使你杀人,也绝对不可能被人找到证据。” “……” “为什么要毁掉自己呢?谁值得你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 “……” “你现在还年轻,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 挥出去的拳头全部打在了棉花团上,无论他怎样苦口婆心,夙夜始终没有任何反应。 心中涌起股无力感,林警官也曾经学过犯罪心理学,可他却看不透面前这个大男孩。 明明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沉寂得如同一潭死水,无论投下多大块的石头,都荡不起丝毫涟漪。 就如同邵壬所说的,即使夙夜杀人,又怎么可能被人找到证据? 没有人比夙夜更清楚,怎样掩饰罪行。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但事实上,许多案子都会成为悬案,逐渐被时间淹没、遗忘。 而夙夜坚持认罪,毫无疑问另有隐情。 该说的都说完了,林警官无奈地转身,走出没几步,还是忍不住回头,黯淡的斜阳下,夙夜依旧呆呆望着天空,脸色苍白,木然得就像一尊雕像。 这个人,还是活的吗? 他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吓到了。 太阳逐渐没入地平线,鎏金似火的绚烂晚霞也随之黯淡下来,世界变得混沌苍茫,象罩上了层黛青色的纱。 总有一天会后悔吗? 谁又值得自己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 夙夜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当然……会有那样一个人。 如果我是你人生中唯一的疵点,那么我会亲手帮你打磨掉。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第2章 一初见 两年前,某个晴朗的夏日傍晚。 夙夜抱膝坐在楼前冰冷坚硬的白色大理石台阶上,望着眼前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发呆。 像谁失手打翻了颜料瓶,绿茵茵蔓延开来,错落有致地点缀着几株花团锦簇的灌木。 草坪外面,是爬满翠绿藤蔓的围墙和象牙色雕花大门。 他背后则是一栋白色欧式三层小楼,外观古朴典雅,宛如一位美丽娴静的淑女,亭亭玉立。 和许多欧式小楼一样,它也设有内外双重楼梯。外置楼梯呈“z”字形,盘旋而上。扶手和栏杆都雕镂着繁复的扭纹图案,二、三层还有漂亮的鱼脊形露台,站在上面眺望风景,心情一定会很愉快。 夙夜想起自己居住了十六年的家,那是栋昏暗发霉的七层筒子楼,位于b市郊区某个阴暗潮湿的小巷子尽头,紧挨着两排低矮的平房。 这种无厘头的规划是有原因的,那些平房原本是b市国营起重机配件厂厂房,昔日也曾经机器轰鸣、人声鼎沸、热闹喧嚣。现在厂子早已解体,能卖的都卖了,只剩下断壁残垣的厂房,周围则陆陆续续鼓起高低错落的民宅。 而那栋筒子楼就是起重机配件厂在最辉煌年代盖建的家属楼,以极低廉的价格卖给内部职工,令他们雀跃不已。现在却只留给人以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的苍凉感,无奈地见证着这个城市日新月异的变迁。 当初夙夜的父母选择买这里的二手房,主要是考虑价格比较便宜。 所谓物有所值,既然便宜,当然会有许多不趁人意的地方。 譬如物业有名无实,楼道里长年累月堆积着家家户户破烂不堪、偏偏又舍不得丢弃的各种杂物,进出都很不方便。 布满霉斑、鼓胀开裂的墙皮随时会脱落,一不留神就会被砸到,顶着一头一脸的灰土。 混凝土楼梯由于磨损得太厉害,坑坑洼洼的,每次上楼都得小心翼翼、打起十二分精神,避免崴到脚…… 夙夜家住在顶层的701室,典型的冬凉夏暖,偶尔还会渗水漏雨,所以墙角总是布满赭褐色的霉斑,纵横交错、层层叠叠,宛若太过详细的区域分布地图。泛黄的墙壁常常黏贴着尚未来得及清理的苍蝇、蚊子尸骸,拖曳出肮脏恶心的一道道血渍。 隔壁邻居本来是起重机配件厂的镗床工,下岗后靠在街边支着简易棚卖卤味为生。这也是整层楼苍蝇蚊子泛滥的罪魁祸首,要知道,这里可是七楼,老弱病残的飞虫是上不来的,身强力壮的也未必有兴趣成群结队练习攀高。 可是,由于卤味的吸引,苍蝇们总是杀光一拨又来一拨,前赴后继、生生不息。 和他家做邻居的悲剧还不止如此,每天凌晨两三点钟,男女主人就会爬起来,乒乒乓乓的剁鸡、剁肉、剁猪手、剁猪肘子、剁鸡腿、剁鸡爪……所以左邻右舍就遭了秧。 当然会有人大声的怒骂,当当当敲着暖气管表示抗议,于是整栋楼的人都被惊醒了,局部战争迅速扩散成全面战争。 孩子响亮清脆的啼哭、老人声嘶力竭的咳嗽、男人粗声粗气的吼叫、女人唧唧喳喳的嚷嚷……做卤肉的彪悍女主人因为睡眠不足,常年红肿着眼角,总会不甘示弱地扯着高亢的嗓门回骂。 这种情况下还能安心睡觉的,肯定是非人类。 夙夜血糖偏低,心脏也不太好,每次在沉睡中被吵醒,都觉得非常痛苦。 破旧的楼板,不只是隔音差,隔壁那口也不知道翻来覆去熬了多少遍汤底的大铁锅,飘出陈皮、八角、肉桂、茴香等混杂在一起的浓稠味道,蹭蹭蹭从墙缝里钻进来,简直能把人熏晕。 不过,即使是这样,夙夜也从没有因此抱怨过,甚至暗暗庆幸能和他们成为邻居。 逢年过节,女主人都会打发儿子送来一盘卤味,夙夜每次都吃得很香,恨不得啃掉自己的手指头。 对他来说,肉食是很奢侈很美味的东西,平日里是吃不到的。 “爸爸,你绝对不能把他留下来!你想想,连警察都被那个贱女人骗了,他居然能怀疑到她!虽说是恶有恶报,可是他才十七岁,怎么会有那么深沉的心机?实在是太可怕了! 大哥的葬礼上,他连一滴眼泪都没流。李晓舒那个贱女人即使再可恶,也是他妈妈,她就那么死了,他连点反应都没有。除了冷血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形容词!这种人怎么能留在我们夙家?!” 身后的门里,姑姑的嗓门一声高过一声,中间偶尔夹杂着姑丈张鼎轩委婉低沉的劝阻:“夙娅,你别太激动……夙娅,你冷静点……夙娅,好好跟爸爸说话……” 但都淹没在姑姑滔滔不绝的愤懑话语中,他们并不介意会被夙夜听到,也是,谁还会在乎他的感受呢? 这里是位于t城郊区的夙家豪宅——夙夜祖父夙博罕的家,大得不像话,也漂亮得不像话,连工人们看起来都矜持而高贵,衣着整洁、一丝不苟,令人望而生畏。 但夙夜不喜欢这里,一点都不喜欢,他也希望能欺骗自己,这只是场梦,明天醒来,一切都会恢复原样。爸爸没有被杀,妈妈也没有死去。 他不介意过苦日子,不介意没有肉吃,不介意总是穿短了一大截的校服被同学们嘲笑,不介意因为拖欠书本费被老师罚站…… 他只希望,那两个人即使不快乐,也能好好活着。 “……李晓舒跟大哥在一起,就是妄想着能一步登天,嫁进我们夙家。幸亏爸爸看穿她,将他们逐出家门。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夙夜年纪不大,心机却重,简直跟他妈一样可怕!爸爸,你瞧着他可怜,资助他点钱好了,可是绝对不能收留他!” 夙夜抿紧嘴唇,听着应该被他叫做“姑姑”的女人无端地指摘自己,依旧面无表情地遥望前方。 正是夕阳无限美好的时刻,黛青色的远山含着一轮红彤彤的落日,如锦似缎的炫彩云霞横陈天际,鼻端飘进泥土、青草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花香,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撒满了碎金,罩上层柔和的灿金色。 模模糊糊的视野中,依稀看见一道人影,自远处悠悠然走来。 渐渐近了,是个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男孩子,双手插在裤袋里,迈着散漫自在的步子,意态闲适。 由于逆光的缘故,夙夜不得不微眯起眼睛。 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利落生猛的短碎发,在金灿灿的斜阳中,闪烁着自然纯正的黑亮色泽。白色运动套装,找不到一丝褶皱。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亮白得刺眼。整个人干净得炫目。 夙夜下意识想藏起双脚——或者,干脆把自个儿藏起来? 他也穿着运动鞋——花了十元钱在路边摊买的,破了个洞,还起了毛边,看起来灰突突的,很脏。更不必说身上褪了色、短了一大截的校服。 十六岁的年纪,就算表面装作毫不在乎,其实自尊心也是很强的,再没有比自惭形秽更令人懊恼的。 “你就是夙夜?”少年直直走到夙夜面前,微微歪着头,目光自上而下,将他从头到脚梭巡了一圈。 第3章 一初见(2) 少年外形相当英挺俊朗,五官轮廓深邃而鲜明,象是刀削斧凿出来似的,浓黑的剑眉、晶亮如寒星的眼睛,鼻梁挺而直,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显而易见是酷爱室外运动的阳光型少年。肩膀很宽,腰细腿长,活脱脱的衣架子,身上透出股务须言喻的矜傲华贵,气势迫人。 鲜明的存在感、眼睛里隐藏的淡淡讥诮,都令人很不舒服,所以夙夜没应声。 并不在意他的冷淡,少年扬唇笑了笑,颇为友善地伸出只手,“以后要一起生活了,认识一下,我是欧宇辰,比你大一岁。” 欧宇辰——夙夜听说过这个名字,不止一次。 十七年前,爸爸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执意要和父母离异、初中都没毕业就在酒吧里做歌手、还比他整整大五岁的妈妈结婚,气得爷爷将他逐出家门。 爸爸还是太单纯了,十几岁就出来讨生活,妈妈当然不可能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清纯无辜。 事实上,无论是否她的本意,社会的大染缸早已把她从身体到思想都锻造得很成熟。毋庸置疑,和爸爸比起来,她是个相当有心机的女人。她深深懂得“普天之下,没有能赢得了儿女的父母”这句话。 爷爷只有一双儿女,妈妈认定,只要熬得住,生下夙家的子孙,登堂入室是迟早的事。 她万万没料到,爷爷在商场上素来强势,对待儿女时,也绝不肯退让半步。 十二年前,他将欧宇辰带回夙家。 他的目的很明确,姑姑已经为他诞下外孙女,他要亲自培养这个孩子成为自己的继承人,将来入赘夙家。 妈妈开始还把夙夜当做筹码,以为爷爷再怎样狠心,也不会不认自己的孙子,不会把偌大家业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但夙夜十六岁了,夙家的人还是完全当他不存在。 妈妈的耐性,在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中,其实早已经消耗殆尽,过惯了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她并不适应为□□为人母的角色。 而爸爸做了二十来年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从来只会花钱不会赚钱,抛开夙家大少爷的光环,在生活上根本就是低能加弱智。 显而易见,只有爱情没有面包的日子并不好过,何况妈妈嫁给他本来也不是为了爱情。 她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常常跟丈夫大吵大闹,甚至渐渐开始夜不归宿,直到发生后来的惨剧。 至于他们为什么不离婚,估计妈妈心中还残存着一线希望吧,万一爷爷回心转意呢? 在妈妈口中,欧宇辰是骗子、小偷、强盗、恶魔……妈妈从来不吝啬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他。 夙夜对爷爷的家业没兴趣,也没在意过这个人。 但既然爷爷能选中他,肯定不容小觑。 欧宇辰的手还直直伸在眼前,很好看的手,骨感修长,肉色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呈规矩的圆弧形,显示出主人良好的教养和细腻严谨的性格。 夙夜漠然别开脸。 “怎么不进去?”若无其事地将手插回裤袋里,欧宇辰微微笑着问。 夙夜沉默了许久,才慢吞吞回答:“不想进去。” 和他的人一样,他的声线很清冷,听在耳中,仿佛暮秋时节沁凉的冷雨。 “夙娅,”爷爷的声音从门后传出来,不大,但带着无法反驳的威仪,“我明白你在担心什么,我说过的话不会改变,夙夜是你们大哥的儿子,但不是我的孙子,永远也不会成为夙家的继承人。我只是暂时收留他,等他大学毕业、能够自立了,就得离开夙家。我什么都不会给他,所以,”他加重了语气,“不会发生你担心的事情。” “爸爸!”姑姑激动地反驳,“你以为我是担心他觊觎你的财产,才不肯接受他吗?你怎么可以这样看我?!他性格孤僻古怪,绝对不是个普通的男孩子!杀死大哥的元凶还没找到,谁知道跟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才会对大哥下那样的毒手!” 夙夜环抱着双膝,下颌搭在膝盖上,巴掌大的小脸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微眯着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出神。 他是个颇清秀俊俏的男孩子,可惜太瘦,两腮都塌陷下去,下巴尖尖的,乌黑的瞳仁儿嵌在瘦削的小脸上,显得突兀的大,大概是没睡好觉,眼皮肉乎乎的浮肿,挂着明晃晃的黑眼圈。脸色苍白,找不到丁点血色,整个人就像个冷冰冰的陶瓷娃娃,周身弥散出简直不属于活物的淡漠疏冷气息。 欧宇辰扬起半边眉毛,面不改色地提议:“呆在这里太无聊了,我带你去逛逛吧。” “……”夙夜连瞧都没瞧他,根本当他是空气。 第4章 一初见(3) 欧宇辰啧了声:“难道你还想继续听下去?” 默然垂下眼帘,夙夜习惯性地抿紧嘴唇。 欧宇辰歪着头看了他一会儿,难得的,居然动了一点点恻隐之心。其实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很尴尬的,夙夜和他爸爸夙正亭才是夙家名正言顺的正统继承人——欧宇辰清楚,别人也清楚,只不过夙夜父子俩被夙老爷子剥夺了继承权。 感觉上,好像是他抢占了属于夙夜的东西。 当然,欧宇辰并不会因此有丝毫愧疚的感觉,只不过眼前的男孩子看起来……实在有点可怜。 “姑姑要是长篇大论起来,没有个把钟头是不会结束的。”背后是脉脉斜阳,欧宇辰双手很随意地插在裤袋里,笑靥灿烂,简直比流光溢彩的晚霞还要明睐炫目,风度更是好得无懈可击——如果忽略他骨子里透出的傲慢和眼中几不可察的嘲讽。 “……”毋庸置疑,在窥探人心和人性方面,夙夜要比许多资深的心理专家还要敏锐得多,所以他绷着小脸兀自闷不吭声。 小家伙还挺别扭的,欧宇辰等了几秒钟,见他还是全无反应,干脆直接动手,躬身拉住夙夜手腕,不禁又是微微一怔,薄薄的皮肤下,是根细弱的骨头,他实在瘦得可怕。再瞧瞧夙夜身上洗得发白褪色、短了一大截的校服,脚上起了毛边、破了洞的运动鞋……显然日子过得不怎么样。 谁能想到,b市建筑业翘楚——博宇当家人夙博罕的孙子,竟然会是这副营养不良、穷困落魄的模样? 夙夜身材单薄,一下子就被他拽了起来,双脚却固执地钉在原地不肯挪动。 欧宇辰眨了眨眼睛,满是蛊惑意味地说:“我保证你看了,一定会很喜欢的。” “我们把他放在家里,不啻放了颗定时炸弹。爸爸,你要是不忍心将他丢进孤儿院,干脆寄养在别人家好了……”夙娅还在喋喋不休地絮叨着。 “夙娅,大哥已经不在了,我们就宽容一点吧,夙夜突然失去了父母,也挺可怜的。”张鼎轩温声劝道。 夙娅没好声气地呵斥:“这里没你的事儿,你少插嘴!” “夙娅,”张鼎轩无奈地叹气,小心斟酌词句,“你先别激动……” “都叫你闭嘴了,没听到吗?!”夙娅吼道。 “你怎么跟鼎轩说话呢?对丈夫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爷爷厉声叱责,“现在这个家还是我做主!我说让夙夜留下!” 姑姑委屈地叫:“爸爸!你怎么能这样……” “走吧,他们一时半会儿吵不完的。”欧宇辰挑挑眉,索性直言不讳,“爷爷和姑姑都是很固执的人,想让对方让步不太容易。” 夙夜踌躇片刻,终于还是顺从地跟着他一步步走下台阶。 跟他走,或者留在这里继续听姑姑的侮辱谩骂——这道选择题其实并不难做。 经过绵软如毡的草坪,绕到白楼后面,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大片郁郁葱葱的果树林。 品种繁多,根本就是大杂烩。 苹果、梨、李子、杏、山楂、枸杞、沙果……其中香梨、鸭梨、南国梨和黄杏、李子等夏季水果都已经成熟了。斜阳脉脉中,黄橙橙、紫红红的挂在枝头,诱人食指大动。 夙夜本来以为这儿就是目的地,没想到欧宇辰根本没有停留的意思,拉着他穿林绕树,继续往前走,口中叮咛:“小心脚下。” 夙夜这才留意到,树下密密匝匝的,到处都是草莓。 猫腰摘了一颗红得发紫的草莓,欧宇辰吹吹浮尘,递给他,“绿色食品,市场上买不到的哦。” 夙夜没搭理他。 欧宇辰执拗地送到夙夜嘴边,炫耀似的眯了眯眼,“吃吧,直接摘下来的才新鲜好吃。这是四季草莓,冬天的时候,陈叔会弄些进花房,所以我们长年都能吃到自家种的草莓。” 偏着脸避开他的手,夙夜左躲右闪的样子倒把欧宇辰逗乐了,“嫌不卫生啊?告诉你,草莓洗过就不好吃啦,不过不能让姑姑看到,否则她又会唠唠叨叨一通说教。” 这人还真固执,懒得跟他较劲,夙夜只好张开嘴,咬到草莓的同时,嘴唇不小心擦过他的手指,不由得一怔,下一秒钟,酸酸甜甜的汁液溢满了唇齿间。 “跟着我的步子走,小心别被树根树藤绊到。”压根没把刚才意外的亲密接触放在心上,欧宇辰若无其事地提醒他。 第5章 一初见(4) 俩人身高足足差了大半个头,但夙夜居然可以很轻松地跟上他的步伐。 他是个很体贴、很细心的人,这样的人必然处事谨慎,习惯瞻前顾后,不容易犯错,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如鱼得水,但理性会远远大于感性,实际不是重情重义的人。夙夜在心里默默给他加上注解。 走了大概五六分钟,穿出树林,便看见一条由葡萄架搭构而成的长长隧洞,足有两米多高。翠绿的藤蔓瀑布似的散落下来,藤蔓上挂着一串串沉甸甸的葡萄,紫红青绿、盈盈润润,令人垂涎欲滴。 欧宇辰拖着夙夜踏入圆拱形隧洞,里面幽暗深长,根本看不到尽头。 夕阳的余晖被割裂成一缕一缕的,逐渐被浓密的枝叶彻底遮蔽。脚下是大块大块平整的青石板,缝隙间长满暗绿色的湿滑苔藓。 越往里走,黑暗越浓重。 前后左右都是密密匝匝的葡萄架,仿佛一堵堵夯实厚重的围墙,将这里包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光,给人以窒息般的沉甸甸压迫感。晚风吹得叶子窸窣窸窣作响,在身畔鬼魅般摇曳、晃动。 哒、哒、哒…… 略显沉滞的脚步声,在幽寂绵长的暗夜里,显得特别清晰刺耳,夙夜抿紧了嘴唇。 自从目睹爸爸的死亡现场以后,他就开始惧怕黑暗、惧怕独处。但他不愿意将这种恐惧展现在别人面前。 竭力控制渐渐失速的心跳,不让欧宇辰发现它的异样,夙夜心情复杂地被他拉扯着,拐过一处转弯,走了十几米,又是处更大的“l”形转弯,这蜿蜒漫长的葡萄隧洞好像根本没有尽头。 难道……欧宇辰要把自己带到某个地方,直接解决掉?虽然爷爷一再强调、自己也并没有争夺家产的意思,但对姑姑和他来说,毋庸置疑,自己的存在本身就是种威胁。 脑子里模模糊糊掠过这个想法,奇怪的,夙夜波动起伏的心绪反而安定下来。 这个星球上有1.49亿平方千米的土地,可是没有他的家;这个世界上有差不多七十亿人口,可是没有一个爱他或者值得他爱的人…… 死了,也不会有人伤心难过。活着,也没有人会为此欣喜…… 爸爸莫名其妙的惨死,妈妈临终前充满怨毒的憎恨眼神,夙夜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时时刻刻强迫自己要冷静,要缜密的思考,要理性的判断。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遍遍翻阅各种犯罪行为的著作,一遍遍回味父亲被害时的情形,一遍遍揣摩凶手的动机和心理,渴望能找到任何一点点蛛丝马迹,找出真凶。 翻来覆去咀嚼那些痛苦得不能再痛苦的片段,连假装忘记都不可以,这样的人生何其悲哀,这样的命运何其凄惨。 每一分、每一秒,活着本身,都演变成一种煎熬。 自杀是逃避,会觉得愧对爸爸;被杀则是无奈,可以心安理得地这样告诉自己吧? 如果有人能干脆地帮自己彻底得到解脱,那么,到底是幸,亦或是不幸呢? 夙夜心里沉甸甸的,他不敢对自己承认,心底那呼之欲出的答案。 欧宇辰的手很温暖,掌丘有刺刺的硬茧,跟爸爸厚实的大手很像。脑子里不期然闪过爸爸苍白倦怠的面容,夙夜平静如湖的眼中终于荡起丝丝缕缕细碎的伤痕,却被夜色轻易掩盖。 懦弱的、无能的爸爸,却是这世上唯一给过他关爱的人。 而那个唯一,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 心神恍惚中,枝叶的罅隙间突然闪过零零星星的白色亮斑,在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中分外显眼。 第6章 一初见(5) 那些斑点浮动在半空中,时隐时现,仿佛躲在暗中窥视的夜枭的眼睛,森冷诡异而不怀好意,它那锋利尖锐的喙似乎就隐藏在枝叶下,随时准备伺机而动。 窸窣、窸窣、窸窣…… 葡萄架下茂密的草丛不安地晃动着,好像有活物在蠢蠢欲动。 “咔嚓!”——枯枝断裂的细微声响钻入耳朵。 夙夜的心一下子悬起,脊背迅速泌出冰凉的冷汗,循着声音瞧过去,视野所及的范围,只隐约看见暗影绰绰,枝摆叶摇,下意识瞥了眼身畔的欧宇辰。 他泰然自若地向前走着,仿佛什么都没感觉到。 难道自己听错了? 夙夜悄悄攥紧拳头,又悄悄松开。 又绕过一处大大的转弯,前方陡然显现出稀薄的亮光,暗暗吁了口气,他知道,出口终于到了。 走出葡萄隧洞,夙夜蓦然愣住,前方不远处竟出现栋玻璃花房,足有十几坪,里面灯火通明。 此时,正是晌晚时分。 幽蓝的晴空,被晚霞随意勾勒出几笔橙红绚紫,绿意如毡的草坪犹如画卷般,徐徐铺展开来。花房就伫立在草坪中央,仿佛童话中的水晶宫殿,美丽得令人屏息。 他幡然醒悟,在葡萄隧洞里见到的白色光点,原来是枝叶罅隙透射出这栋玻璃花房的灯光。 但草丛里到底有没有躲着东西呢?强自按捺住心底的不安惶恐,夙夜告诉自己不要太敏感。 心情愉悦地牵动弧形优美的嘴角,欧宇辰微笑着说:“这条葡萄沟很长吧?爷爷很喜欢自己酿葡萄酒,所以嫁接了许多株葡萄,不少品种还是从国外空运回来的呢。小时候我和含玥常常躲在里面藏猫猫……啊,你还没见过含玥吧?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她根本就是个野小子,整天疯疯癫癫的,跟姑姑完全不一样的性格。”他俏皮地眨了下眼睛,别有深意地强调,“比姑姑好相处多了。” 张含玥——夙夜知道,是姑姑的女儿,比自己大六个月,也是欧宇辰的未婚妻。 他虽然是嗔怪的语气,但夙夜听得出里面的亲昵。 看来这桩各取所需的婚姻也会很幸福的,爷爷并不是一厢情愿。 欧宇辰颇为得意地把夙夜推进花房。 好像误闯入植物的乐园。 棚顶和四壁都攀爬着绿色的藤蔓,触目所及,是花的海洋:翠色如洗的吊兰、浑圆莹润的绿之铃、娇嫩可爱的紫露草、莹白如玉的百合、浓艳欲滴的芙蓉、沁人心脾的茉莉、金灿灿的菊花、蓝盈盈的三色堇…… 高低错落、繁花似锦、如梦如幻。夙夜只觉得眩惑,有种恍然置身爱丽丝梦中仙境的错觉。 “很漂亮吧?”欧宇辰得意地说。 夙夜没做声,但流连的眼神已经表明了他的心思。 “陈叔是很能干的花匠,我和含玥没事的时候也常常来帮忙。每次走进这里,我的心情都会变得很好,好像走进了童话中的仙境。”欧宇辰指向左前方,笑吟吟问,“认不认得那种花?” 攀爬在花架上的纤细花茎,顶端绿色花萼托着娇嫩柔弱的白色花瓣,簇拥着鹅黄色的花蕊,像一位娇柔婉约的蹁跹少女。但在一室的争奇斗艳中,其实并不显眼。 “蔷薇。”夙夜低喃。 “听说过蔷薇花的传说吗?很浪漫哦。”欧宇辰微微歪着头,华美而矜傲的脸孔,挂着明艳艳的笑容,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夙夜移开视线,没吭声。 饶有兴味地盯着那花朵,欧宇辰用轻慢的语调娓娓叙述道,“从前有一位王子,他有个很大很美丽的后花园。 花园里的每一朵花儿都是王子用心养成的,每一朵花儿都只能属于不同的人。 小蔷薇就出生在这儿。从她还是小花苞的时候起,照看她的就是王子。 在王子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她小心翼翼地从绿色的房间里探出头,欣喜地打量着这个世界,打量着他。 王子总是脉脉地笑着凝望她。在凝视他的刹那,从他的眼神里,小蔷薇明白了,她的一生都是属于他的。 小蔷薇一天天长大,每天,她都以最美丽的样子出现在王子面前。而王子总是笑着,为她浇水,为她打扮,为她遮风挡雨。花园里的花儿都在盛放,为了自己的主人,为了那颗爱护她们的心。 一天夜里,小蔷薇惊奇的发现,在她身旁多了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苞。还没有出世的玫瑰花就如此出众,如此的婀娜多姿——她是属于王子的花,世间独一无二的那一朵玫瑰。 王子的深情呵开了小玫瑰的花苞。她一瓣一瓣地把自己的美绽放出来,倦怠的花蕊揉着丝一般的花瓣;她微微的笑着,那么从容,那么高雅;她的香味弥散在风中,她的花瓣轻漾着幸福。王子在见到她的一刹那就被折服了——好美的花啊! 小蔷薇也是甜甜地望着她的新邻居。 两朵花儿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王子再一次来到花园的时候,再次被晨光中的玫瑰的美打动。 他依然给小蔷薇浇水、为她打扮、为她遮风挡雨,但他的目光,更多的流连在玫瑰身上,他的温柔,更多的给了玫瑰。 小蔷薇总是默默地看着天真、纯洁的玫瑰,独自在夜风里哭泣。玫瑰没有错,她为王子而绽放,自己也没有错,她为王子而盛开;王子也没有错,他还是体贴地照顾着她,只是更喜欢玫瑰。 他不明白蔷薇有多敏感,多脆弱。不明白只有他全部的爱才能撑起她的一生。 精心的打扮再也掩饰不了她生命的逐渐枯竭。那天,她含情脉脉地目送他离去后,回过身,望着正盛开的玫瑰,幽幽地说:‘玫瑰,我要走了。他对我很好,总是那么无微不至;他以为他爱的是我,拥有的是我,但是他的意识里爱着的是你,只有我看得出来,没有他全部的爱,我是活不过今天的。我只希望,没有我的日子里,他可以幸福。玫瑰,好好绽放你的美丽,为了王子,也为了我,好吗?’ 玫瑰哭了:‘可是,可是他是你的,你是他的,这还不够吗?他也爱你啊……’ 玫瑰没有说完,因为她看见蔷薇花倒了下去,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容和淡淡的忧伤。 次日,王子来到花园的时候,看到的只是倒下的蔷薇和含着泪水的玫瑰(ps:蔷薇花的传说取材自网络,非常遗憾,没能找出原创者)。” 第7章 一初见(6) 夙夜凝望着白色的蔷薇花,目光渐渐恍惚,梦幻般的花朵,忧伤动人的传说,眼前优雅华贵的少年……这一切都使他怔忪、迷惘。心底莫名地漫涌起无法言喻的滋味。 短短的几天时间,他的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没有流泪,因为他知道,没有人会在乎他的眼泪。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本来就很清楚,只不过现在看得更清楚而已。 心脏被一点点冻僵,再覆上层厚厚的坚冰,强迫自己不去在意,没有期待,也就无所谓失落,没有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可是,怎么会不冷?怎么会不难过? 在沉沦到谷底的时候,居然会有个人朝他露出阳光般灿烂的微笑,拉着他的手,带他避开那些羞辱憎恶,带他来到这个美丽的花房。 即使是短暂得不能再短暂的温暖,即使是戴着虚伪得不能再虚伪的面具,即使明知道是披着美丽糖果外衣的炮弹,可寒冷曾经那么彻骨,自厌曾经那么彻底,这一点点体贴已经足以让他感到无法抗拒的诱惑。 欧宇辰停顿了两秒钟,又总结道,“所以,白色蔷薇的花语就是纯洁的爱情。”他说着,顺手揉了揉夙夜的头发,坏坏地低笑,“做哥哥的教你一招,以后有女朋友就给她讲这个故事,然后送她一朵白蔷薇,告诉她,你会用全部的爱呵护她一生,她一定会被你感动的。” 低垂眉睫,夙夜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的鞋尖。 瞥了眼外面的天色,欧宇辰突然想起什么,看看手表,懊恼地说,“糟了,晚饭时间过了,我们得赶紧回去,要不然爷爷会发脾气的。” 话音未落,门外倏地传来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声音:“欧宇辰!你在没在里面?!” 耸耸肩,欧宇辰对夙夜解释:“是含玥,肯定是来找我们的……” 他正说着,一个人已经颇有气势地一把推开门。是个十七、八的妙龄少女,略显丰盈的身材,凹凸有致、相当匀称。比起时下流行的骨感美人,别有番诱惑的风情。盘着可爱清新的丸子头,很衬她的脸型。长长的刘海把眉毛都遮住了,下面是两汪清泓似的大眼睛,眼珠子灵活地转来转去,右手拿着个手电筒。 欧宇辰刚才还没留意,现在才发现,她和夙夜五官轮廓居然有七八分相似,果然血缘是最直接坦白的。 一眼瞥见他,少女立刻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嘟着嘴埋怨道:“都要开饭了,你怎么还呆在这儿?” “我带夙夜来参观花房。” “夙夜?”张含玥这才留意到花房内还有一个人,马上饶有兴味地凑到夙夜面前,托着下巴,仔细瞧了瞧,突然伸手捏了把他脸蛋,笑眯眯说,“你就是夙夜啊,长得挺可爱的嘛。” 欧宇辰皱了皱眉,不着痕迹地将夙夜扯到自己身后,轻声责备:“你是女孩子,斯文点,别吓到他。” 张含玥朝他做了个鬼脸,又抻着脖子热络地招呼夙夜:“夙夜,这个哥哥是老八股,一点都不好玩,以后姐姐陪你玩。” “不是说要吃饭了?快走吧,爷爷等得不耐烦会发火的。”欧宇辰伸手接过她拿着的手电筒,招呼夙夜一道走出花房。 第8章 二死猫(1) 微凉的夜风扑面而来,夙夜深吸了口气。 和喧嚣纷攘的市区不同,郊外的空气格外清新,夹杂着脉脉花香,吸入肺部,通体舒泰,整个人立刻觉得清爽了不少。 太阳早已收敛了最后一抹余晖,夜幕在不知不觉中悄然降临。月亮却还没有出现,四周空寂,只有几颗稀疏的星子缀在幽蓝的夜空上,闪烁着清冷森白的寒光。 草丛里,悠长高亢的蝉鸣此起彼伏,像在弹奏着最美妙的夏夜乐章。 “打电话你怎么不接?”张含玥瞪着水淋淋的眼瞳,恨恨地冲欧宇辰抱怨,“害得我跑这么远来找你,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条葡萄沟晚上多阴森可怖。” “手机落在卧室里了。”欧宇辰无所谓地耸耸肩,“不知道是谁八岁的时候戴着骷髅面具,躲在葡萄架后面吓人,把莲姐吓得差点晕倒,说什么也不肯待在我们家了。” “那时候人家小不懂事嘛,”张含玥尴尬地吐吐舌头,心虚地嗫嚅着哼哼了一句,很快又拔高嗓门,“你故意把手机丢在卧室里的吧?!当我不知道啊,最近谢雨欣让你很烦是吧?” “麻烦也是你惹出来的。”欧宇辰凉凉地说。 “呵呵……这证明你有魅力嘛,连眼睛长在头顶的谢家大小姐都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张含玥猛地一挥拳头,嚷道,“我们欧大少是当之无愧的少女杀手!” 她的表情和动作实在太夸张了,欧宇辰无奈地嗤笑,扭头问夙夜:“你喜欢吃什么?我叫厨房给你加菜。” “我要吃黑胡椒干煎带鱼、麻辣酥香陈皮虾、芝士蘑菇焗饭、蓝莓水果小煎饼……”张含玥兴高采烈地扳手指。 欧宇辰抬手敲了她个爆栗:“我是问夙夜,没你什么事儿!再吃下去你就要变成猪了,女孩子太胖不讨男生喜欢的。” “切,”张含玥不屑地叫,“我干嘛要为了别人的眼睛牺牲自己的幸福?照你这么说,夙夜就很讨男生喜欢,瘦得跟竹竿似的,整个人都在衣服里晃荡。话说,夙夜,你是不是有什么病啊?怎么能瘦成这样?” 她说着,伸手要掐夙夜的小细胳膊,被欧宇辰一把挥开,呵斥:“你是女孩子,能不能别整天动手动脚的?” “喂!他是我弟弟欸!”张含玥抗议。 欧宇辰摇头轻叹:“有一句家喻户晓的歌词简直是为你量身而写的。” “什么歌词?”张含玥忙兴致勃勃问。 欧宇辰一本正经地说:“女人是老虎。” “欧宇辰!”张含玥气得直咬牙。 夙夜慢吞吞开口:“我没有病。” 张含玥惊讶地瞅了他几秒钟,见他始终面无表情,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顿时捂着肚子乐得不行:“你是不是反应迟钝啊?哈哈……我真受不了了,宇辰,你说他怎么会这么可爱啊?!” 欧宇辰点头:“夙夜的确很可爱,不过你笑得实在太没形象了。” “一会儿不损我你就难受是吧?”张含玥凸着眼珠剜了他一眼,扭头笑嘻嘻问夙夜,“对啦,听说是你发现你妈妈跟你爸爸的命案有关的?” 欧宇辰清清嗓子:“含玥……” 张含玥恍若未觉,兴致勃勃地继续说:“跟姐姐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姐姐最喜欢听悬疑恐怖灵异惊悚的故事了。” “含玥!”欧宇辰逼紧嗓音,警告的意味显而易见。 “反正都发生了,说说有什么打紧?”张含玥理直气壮丢给他个白眼,“就算我不问,别人也会问嘛,我这是先帮他打预防针,免得他将来受不了刺激,留下心理障碍。” “夙夜,你别搭理她,她被大伙儿宠坏了。”欧宇辰安慰地揉了揉夙夜的脑袋。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夙夜的发质微微发黄,非常细软,手感倒是很好,令他有摩挲宠物皮毛的错觉,越摸越上瘾,和缓的语调倒象是在诱哄小孩子。 夙夜没吭声。 望着他淡然冷漠的脸孔,欧宇辰不禁有点好奇,夙夜究竟是真的不在意呢,还是掩饰得太好?真想看看他木雕泥塑般的脸上出现变化的样子——欧宇辰当时还没想到,这个一时兴起的念头意味着什么。 第9章 二死猫(2) “说说嘛!说说嘛!”张含玥还在不死心地唠叨。 “你够了啊。”欧宇辰慢条斯理地说,“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跟姑姑谈谈。她生日那天某人居然偷偷溜出去,在酒吧里和几个同学喝得烂醉,拖着华子强跳钢管舞,要不是我赶去救场……” “你你太过分了!人家就失态那么一次,被你看到了就拿来威胁我!”张含玥愤愤地打断他的话。 “一次吗?”欧宇辰眨眨眼睛,掀起唇角微微笑,“我记得一个月前在recall吧……” 张含玥忙举手投降,气呼呼道:“好啦好啦,怕了你啦,我不问还不成吗?” “别说话。”夙夜冷不防开口。 张含玥和欧宇辰都愣住了,随即他们也听到了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细小声音。 “那里躲着什么东西。”张含玥兴奋得眼睛都闪闪发亮了,刚抬起脚,就被欧宇辰伸手拦住,手电筒光往那边一照,一只灰突突的小东西在白色光柱中猛地蹿出,如离弦的箭般,极快地穿过青石板甬道,一头钻进对面的草丛里,转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原来是只老鼠,”张含玥大失所望,白了夙夜一眼,嗔道,“你干嘛大惊小怪的。” “亏你还是个女孩子,整天想着捉鬼啦、撞见命案现场啦、最好是外星人突然出现……”欧宇辰好笑地说,“凭我认识你十几年的经验判断,你纯粹是叶公好龙,假如有一天真的碰到什么血腥恐怖的场面,肯定跑得比谁都快。” “事实会证明,你的判断完全错误。”张含玥理直气壮地昂起下巴,“希区柯克说过,每个人生来就具有悬念癖。这恰恰说明我是个正常人类。像你这种对什么都没好奇心的人,才是怪咖呢。” 懒得跟她争辩,见夙夜还呆呆地站在原地若有所思,欧宇辰招呼道:“夙夜,走啦。” 夙夜恍若未闻,依旧屏气凝神地望着葡萄架下的草丛。 不是错觉,他的确听到有声音从那边传来,现在听得稍微清楚些,他很快判断出,应该是许多只昆虫聚集在一起,高频率扇动翅膀,引起气流的震动。 是苍蝇!那里一定有许多只苍蝇! 可是为什么会有苍蝇?什么吸引了它们?*的食物?腐烂的尸体?! 夙夜放慢脚步,谨慎地一步步靠近,被惊扰到的苍蝇们立刻嗡嗡叫着四处乱蹿。 低头静静瞅了几秒钟,他突然伸手从草丛里抓起某个物体,雨点般密密麻麻的苍蝇立刻嗡嗡叫着飞起,在夜空中打着旋盘恒,很快不高兴的一股脑飞走,消失在浓得化不开的夜色中。 见他似乎有所发现,张含玥忙兴高采烈地跑过来。 “哇!”闯入眼中的东西令她失声大叫,跌跌撞撞接连后退了好几步。 “怎么啦?”欧宇辰忙支着手电凑近,登时也吃了一惊,讶然瞅着夙夜。 夙夜手上托着的,竟然是一只恶心透顶的死猫,皮肉已经腐烂,灰白色的蛆虫成群结队地从空洞洞的眼窝、龇着白森森獠牙的口中和肮脏纠结的皮毛下蠕动着爬出来。 “你你你……”张含玥头皮苏苏发麻,脸都绿了,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直往喉咙上涌,勉强压抑住呕吐的感觉,她颤着手指指向夙夜,露出极度厌憎的表情,“太恶心了!你你拿着它干什么?!” 第10章 二死猫(3) 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夙夜毫不在意地抖落猫尸上的蛆虫,举到眼前仔细端详。 使劲咽了两口唾液,张含玥嘴唇翕动了几下,费了半天劲,才从齿缝中硬挤出句话:“妈妈说得对,你的确不正常,简直不是人。” “含玥!”欧宇辰皱着眉头喝道。 夙夜木然的脸上依旧无情无绪,好像身旁为了他而起争执的两个人,跟那些嗡嗡乱叫的苍蝇根本没差别。伸指在死猫破破烂烂的腹部轻轻按了按,又掰开它口腔仔细瞧瞧。 “咱们走吧,不要理他!”张含玥哆哆嗦嗦抓住欧宇辰手腕,嚷道。 “夙夜,你到底在看什么?”欧宇辰站在原地没动,纳闷地问。 将猫尸丢回原处,夙夜从裤袋里摸出张纸,使劲擦了擦手,隔了半天才垂下眼睛,幽幽开口:“是中毒死的。” “嗯?”欧宇辰一愣。 “那只母猫。” “中毒有什么奇怪?说不定是吃了被老鼠药毒死的老鼠,很多猫都是那么死的。”张含玥搓搓胳膊上蹭蹭鼓起的鸡皮疙瘩,满脸嫌恶地冷嗤,“你居然把它拿在手上津津有味地摆弄,简直比那只死猫还令人作呕,实在太恶心了!” “含玥!你说得太过分了!”欧宇辰呵斥。 “你干嘛总是护着他?!”张含玥怒道。 夙夜根本没在意张含玥说的话有多难听,是真的不在意。难听的话他已经听了十几年,很习惯了。令他不习惯的,倒是欧宇辰的出声维护。 即使知道他不是真心的,感觉也怪怪的。 又瞥了眼草丛里的死猫,夙夜慢吞吞道:“我从不知道,有人会用相思子毒素毒老鼠。” 其实不止这一点,死猫身上的伤口也很奇怪,比较起来,头颅、脊背和四肢还算完整,而从腹部到□□都破破烂烂的,明显有被啮齿类小动物集中啃食过的迹象,为什么它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在这里下口呢?难道是因为这部分的肉质特别鲜嫩好吃? 夙夜感到疑惑不解。 “相思子毒素……什么意思?”欧宇辰皱皱眉头。 “或许……”夙夜犹豫了下,“是我多心了。” 说完这句话,他就抬脚向前走去,完全没有解释的意思。 欧宇辰张张嘴,最后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经过这段小插曲,张含玥心情跌落到谷底,耷拉着脑袋紧挽着欧宇辰胳膊,大半个身子都缩在他背后,竭力跟夙夜保持距离,好像夙夜沾染了死猫身上的蛆虫。 三个人一路沉默着,很快回到白楼前面。 管家宋伯正背着手,不紧不慢地在门口踱着方步,看情形,已经溜达挺长时间了。 亏他一大把年纪,脊背居然还挺得笔直。 见到他们出现,顿时露出松了口气的神情,加快步子走过来,微微躬了下身,语气恭谨地说:“宇辰少爷、表小姐、夙少爷,老爷在等你们用餐。” 欧宇辰微微颔首:“知道了。” 宋伯迟疑,压低嗓音又道:“老爷脸色不太好。” 欧宇辰无所谓地挑挑眉毛:“没事。” 宋伯极快地瞥了眼夙夜,踌躇着欲言又止,欧宇辰冲他安抚地笑了下。 显然明白了他的意思,宋伯没再说什么,回身打开白色雕花门,退后半步,躬身摆手请他们进去。 不动声色地将俩人的互动全部看在眼里,夙夜垂下眉睫,显而易见,欧宇辰已经在这个家庭里确立了权威和地位。 而这无疑会令自己的处境更加尴尬难堪。 踏进玄关,就是客厅。 欧宇辰从鞋架上拿了双拖鞋丢到夙夜面前。 夙夜默默换上,向客厅内环顾一圈。 第11章 二死猫(4) 典型的中式风格。 天花板上悬吊着玲珑精致的香槟色玻璃弯管水晶吊灯,将室内照得一片通明。 墙壁上贴着乳白底色、玫瑰金丝暗纹的壁纸。对着玄关,是镶了整面墙的暗红色镂花檀香木书架,书架前放着一排奶白色的沙发,上面列兵似的整整齐齐摆着几个白色丝绸靠枕,用丝光线绣着富贵牡丹的图案,颜色非常绮丽绚烂,在灯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漂亮荧光。 沙发前的地板上则铺着百鸟朝凤的簇绒地毯,上面搁着一张和书架同套系的的镂花檀香木木几。 夙夜打小就很喜欢各类富有民族传统风格的工艺品,情不自禁多瞧了几眼,视线无意间掠过书架旁边的墙壁,迈开的步子立刻戛然而止,心中闪过一丝讶异。 那面墙上挂着一幅达·芬奇的名画——《岩间圣母》。 他上初中时,曾经偶然读到过丹·布朗的小说《达·芬奇密码》,因此对这位文艺复兴时代的伟大天才,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特意读了好多关于他的著作。所以,对达·芬奇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他知道,达·芬奇不但是位卓越的画家,还是位卓越的预言家、雕塑家、发明家、哲学家、音乐家、生物学家、地理学家、建筑工程师和军事工程师。 没有哪位艺术家可以像他那样,同时在多个领域取得骄人的成绩,的确是位了不起的天才。 他是个同性恋者,终身未婚,同时也是位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 这似乎很矛盾,他崇拜女性,却终生爱恋着男人。他的情人就是他的弟子兼御用模特吉安·贾科莫·卡坡蒂,又名萨莱。达·芬奇诸多有着浓厚□□色彩的画作,都是以他为原型或灵感来源。 意大利国家文化遗产委员会主席温切蒂曾经斩钉截铁地指出,《蒙娜丽莎》主角的原型就是萨莱。这不是毫无根据的臆测,实际上,《蒙娜丽莎》的外文翻译为《》,重新组合后可以成为——i,即“我的萨莱”。而达·芬奇恰恰是学者们公认喜欢留下密码和精通文字密码组合的人。 早前的传统观点认为,蒙娜丽莎原型是佛罗伦萨某位丝绸商人的妻子,但众所周知,实际上其中还有许多无法解释的疑点。 那位商□□子长得什么样,已经无从考证。可是对比《蒙娜丽莎》和萨莱的画像,就会发现,俩人具有典型一致的面部特征,特别是口鼻。 另外,科学家们通过对《蒙娜丽莎》高质素数码复印本进行检测后还发现,蒙娜丽莎左右眼中各有一个字母“l”和“s”,恰恰是列奥纳多·达·芬奇和萨莱名字的首字母。 鉴于正统的观点,卢浮宫当然不会同意温切蒂的说法,就如同他们对达·芬奇曾经盗窃尸体,用以解剖和科学研究的事实,始终避而不谈一样。 夙夜知道,达·芬奇生前共画了两幅《岩间圣母》,第一幅现在收藏于巴黎卢浮宫,另一幅则收藏于伦敦国立美术馆。 现在挂在夙夜面前的,毫无疑问只能是一幅赝品。 在丹·布朗的小说中也曾提到过这幅画,并赋予它各种寓意。 以夙博罕的身份地位,家里挂著名画的赝品已经很古怪了,偏偏这幅用蛋彩手法绘制的西方油画,风格和典雅古朴的中式客厅明显不搭,有着鲜明的违和感。 任何一个室内家居设计师,都不可能做出如此无厘头的安排。 真是太奇怪了。 “你看什么呢?走啊。”欧宇辰和张含玥已经穿过客厅,见夙夜还呆呆地站在原地发怔,回头催促道。 夙夜醒过神,默默地朝他们走去。 仨人去卫生间简单洗漱后,匆匆忙忙来到餐厅。 夙夜这才后知后觉地领悟到宋伯说:“老爷在等你们用餐”这句话的意思。 第12章 二死猫(5) 理所当然的,夙家的餐厅很大,布置得也相当气派,跟客厅相辅相成的中式风格,不是俗套的奢华浮靡,而是不动声色的雍容大气。 墙角摆着只足有一人高的花瓶,看起来并不显眼,但夙夜一眼就认出,那是明弘治年间的龙凤纹釉花古董花瓶,市值在二十万元左右。 花瓶旁边,是几乎占据了半面墙的硕大液晶电视屏。 现在正是晚间新闻联播时段,主持人口齿清晰地讲述着国内的大好形势,到处一派歌舞升平,老百姓都很幸福很和谐很安居乐业;而国外就很动荡很不安很硝烟弥漫…… 餐厅正中央,是铺着白色蕾丝桌布的长条木雕餐桌,围绕着八把透雕云纹圈椅。 不可思议的是,餐桌另一边的墙上,居然并排挂着达·芬奇另外两幅名画的赝品——《美丽的费蓉妮叶》和《吉内薇拉·班琪》。 这就像肯德基里出现水饺一样,夙夜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 难道夙博罕很喜欢达·芬奇? 餐桌上饭菜都已经摆妥,夙博罕面无表情地端坐在主位上,张鼎轩坐在他下首,显得有点局促不安。他是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子,身材高大,五官端正,相貌堂堂,周身浸淫着浓厚的书卷气息。 看到他们进来,张鼎轩立刻放松了表情,温声招呼:“回来啦?”视线掠过欧宇辰和张含玥,落在夙夜脸上,含笑点头示意,“夙夜,欢迎你回家,我是你的姑丈。” 夙夜垂着眼默不吭声,被欧宇辰不动声色地连捅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地叫了声:“姑丈。” 并未在意他的无礼,张鼎轩又友善地朝他笑了下,扭头对夙博罕毕恭毕敬地说:“爸,可以开饭了。” 夙博罕已年过七旬,两鬓斑白、面容冷峻,上挑的八字眉墨染似的浓黑,显得很威严很有气势,一看就是难以亲近的人。 他板着脸盯着夙夜,眼神凌厉,冷冷地开口:“你要在我们家借住段时间,最好懂得遵守我们家的规矩,准时出现在餐厅里是第一条。” 夙夜低垂着眼帘,纤长睫毛的淡淡阴影投在眼睛下面,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单薄的身形在明亮的灯光下,看起来格外孱弱。 张含玥吐了下舌头,悄没生息地在张鼎轩旁边坐下。 “我没期待你是个有教养的孩子,但如果你继续没有教养,我会把你丢出去,任你自生自灭。”夙博罕皱着老脸,又厉声喝叱。 这话简直是刻薄了,实在令人难堪,一时间餐厅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般。 “都是我的错啦,”还是欧宇辰打破了沉寂,扬起眉毛笑嘻嘻说,“是我拖着夙夜去后院逛了逛,结果忘了时间。” 夙博罕看样子蛮喜欢他的,皱拢着八字眉,不悦地:“哼”了声,居然没再说什么,冷眼环视了一圈,“夙娅呢?吃饭的时候她又跑哪里去了?” 张鼎轩赔笑:“她胃不舒服,回房休息了,待会儿我会叫兰姐给她熬点鱼肉粥。” “我看她是心里不舒服吧。”夙博罕冷嗤。 张鼎轩赧然地推推下滑的黑色镜架,露出孩子气十足的窘迫表情。他已年过四旬,瞳仁却依然干净澄澈,找不出任何岁月风尘浸染过的浑浊痕迹。 夙夜垂下眉睫,如果说他对欧宇辰是带着欣赏的羡慕,那么对这个男人,是真真切切的妒忌了。 第13章 二死猫(6) 他知道,张鼎轩毕业于耶鲁大学,是国内外都享有盛誉的著名人类学家,同时还拥有医学博士学位,现在是b大的博士生导师、医学院院士,曾经发表过多篇颇有见地、获得学术界一致好评的论文。 要使这样一位年龄、阅历都相当成熟的男人,至今仍保持着天性中的纯真,岂止是困难,简直是项难以完成的任务。然而张鼎轩无疑是非常幸运的:优渥的家世、良好的教养、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有经历过成长的烦恼,也没有经历过挫败的一次次考验和现实的诸多残忍。 他永远不会懂得生存的艰难和人心的险恶,就像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幸运王子,拥有着烈花烹锦般的幸福人生。 “坐吧,陪我逛了半天,你一定饿了。”欧宇辰若无其事地拉着夙夜一道坐下,嬉皮笑脸地说,“我告诉你哦,爷爷肚子饿的时候,脾气就会变得特别大,吃饱了就没事啦。” 夙博罕板着脸,自顾自地端起饭碗。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没法给你布菜,喜欢什么要快点夹,否则含玥会都吃光的。”欧宇辰拿起夙夜面前的雕花筷子塞给他。 “欧宇辰!”张含玥咬牙切齿地叫。 “女孩子要注意仪态,别整天大喊大叫的,要不然别人会笑话的。”欧宇辰和颜悦色地说。 “谁像你那么虚伪!”张含玥不屑地剜他一眼。 夙博罕冷冷道:“宇辰说得没错,你是博宇的大小姐,要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显然很畏惧外祖父,张含玥缩缩脖子,气呼呼把脸埋进碗里,闷不吭声地开始扒饭,偶尔眼明手快地夹几筷子菜。 “爷爷,今天感觉好点了吗?胸口是不是还会发闷?”欧宇辰乖巧地抬眼望向夙博罕,笑容明睐讨喜,如旭日晨晖。 夙博罕面色稍霁,淡淡应道:“还好。” “要不要我说学校里的笑话给爷爷听?”欧宇辰笑嘻嘻又说。 “学校里会有什么笑话。”夙博罕哼道,但显然并不是不高兴。 欧宇辰胸有成竹地呷了口汤,放下汤匙,眉飞色舞地说:“我们班有个瘦瘦小小的男生,戴副超丑的黑框眼镜,整天窝在角落里伤春悲秋,没事儿就捧着笔记本念叨徐志摩的诗,什么‘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啦、什么‘再美好也禁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住时间’啦,什么‘我的思想是恶毒的因为这世界是恶毒的,我的灵魂是黑暗的因为太阳已经灭绝了光彩’啦……切,简直活脱脱是郭小四的翻版,全班的男生都很看不惯他。” 他停顿了下,又呷了口汤,润润喉咙,才继续往下说,“岂料他蔫巴巴的,居然不声不响就泡了我们的校花当女友。于是,几个对校花有好感的男生心中不忿,就开始找他麻烦。没事儿给他下点小绊子,让他吃点小苦头,譬如说抓几条蚯蚓偷偷放他饭盒里、藏起他的课本什么的。他也没什么反应,很好欺负的窝囊样子。” “怎么可以这样?”张含玥瞪大眼睛,愤愤不平。 “一星期前,那几个男生干脆把他堵在厕所里,想要狠狠收拾他一顿,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欧宇辰故意卖起关子。 张鼎轩满脸同情地界面:“那他可真倒霉,一定被打得很惨吧?不会是伤得太重住院了吧?” 夙博罕也望向欧宇辰,眼中隐隐含着了然的笑意。 “的确有受伤住院的,”欧宇辰神色自若地说,“找他麻烦的男生现在都集体在医院躺着呢,伤得也不算重,听说一个鼻梁骨断了、两个肋骨骨折,还有一个脚踝骨被踩碎了……” 满桌的人都愣愣看着他,只有夙夜一副充耳未闻的模样,连眼皮都没撩一下,若无其事地慢吞吞吃着饭。 欧宇辰噗嗤笑了,“事情闹大了,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是蔡李佛拳的嫡传弟子,曾经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南拳比赛少年组冠军的。” “噗!”张含玥一个没忍住,嘴里的饭喷了出来,被夙博罕狠瞪了一眼,忙扯了张餐巾纸擦擦嘴角。 “他打伤了人,会有麻烦吧?”推推下滑的镜架,张鼎轩关切地问。 欧宇辰摇头:“还好,事情被学校压下了,那些受伤的学生家里也没追究。毕竟,主要是他们的责任,他也就是防卫过当,不过要赔医药费的,幸好他家境还不错,学校也帮忙解决了一部分。” “哦。”张鼎轩松了口气。 “这又是在哪里看来的笑话?”夙博罕不动声色地哼道,嘴角却不自觉地上翘着。 “爷爷,”欧宇辰无奈地叹气,“你怎么可以怀疑我呢?” “呵呵……”夙博罕爽朗地笑了,露出愉快的神气,调侃,“难为你费心逗大家开心,拆穿你倒是我不对。” 第14章 二死猫(7〕 “哦,爷爷——”欧宇辰拖着尾音抗议。 夙夜始终低垂着头,不自觉地轻轻咬了下筷子,显然,欧宇辰比自己预计中的还要讨爷爷欢心,跟他做朋友,兴许没什么好处,但被他视为敌人,前景就很堪虞了。 而夙夜很清楚,无论欧宇辰表现出来的有多么友善,多么温良无害,其实在他心目中,自己的定位都是敌人——不可能有别的选项。 当然,如果易地而处,估计自己也会是同样的想法。 只是,他悄悄瞥了眼欧宇辰的侧颜,感觉有那么一点遗憾。 *** 夙夜被安置在二楼左数第三个房间。 吃完饭,欧宇辰继续打温情牌,扮演体贴入微的哥哥角色,毛遂自荐带他去房间。 轻轻扭动球型门锁,推开紧闭的雕花楠木门,欧宇辰示意夙夜进去。 站在门口没动,夙夜向室内徐徐扫视,跟曾经的卧室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欧式水晶吊灯、白色蕾丝窗帘。窗下是张象牙白的雕花楠木床,上面铺着湖蓝色床单,枕套、被套也是同一色系的。 床两边是方形床头柜,靠窗一边的床头柜上放着部欧式宫廷复古电话,底座环绕一圈镂刻的哥特式风格铜雕尖顶建筑图案,非常精美。 另一边则摆着盏郁金香状的浅粉色台灯,台灯下放着个手机盒子——标签是最新款的5。 夙夜知道,那是给自己准备的。 看来即使不受欢迎,他们考虑得还是非常体贴周到。当然,这也是因为夙家实在很有钱。 留意到夙夜的视线,欧宇辰扬了扬眉毛:“手机是我替你选的,功能还不错。我已经把家里人的手机号码全都输入进去了,”他犹豫了下,又补充道,“有事尽量给我或者给宋伯打电话,不要打给爷爷,他忙碌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 不必他提醒,夙夜也不会打给爷爷,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挨着放台灯的床头柜,向外依次摆着象牙白的书桌书橱衣橱,地上则铺着花色绮丽的簇绒地毯。 整个房间可以说又大又漂亮,各色家具陈设布置得都很齐全,但并不会给人以局促、拥挤的感觉。 “哪里不喜欢或者觉得不方便,告诉我,我会叫宋伯帮你改,缺什么东西也可以列出单子,叫他们去买。”欧宇辰说。 在室内转了一圈,夙夜意外地发现卧室旁边居然还有附属的浴室和卫生间。 沉默了几秒钟,他淡淡开口:“太奢华了。” 奢华得让他觉得格格不入,不论房间、陈设亦或是手机。 就像衣不蔽体的乞丐,突然置身在金碧辉煌的皇宫,第一个感觉绝对不会是惊喜而是忐忑,在乞丐心中,或许那个铺着旧报纸的桥洞下更坦然自在。 “啊……”欧宇辰侧了一下头,明了地微笑,“没办法,夙家嘛,爷爷很有钱。不过不是坏事,起码我们住着很舒服。” 夙夜默然了,是否舒服不知道,神经紧绷倒是真的。 第15章 三梦魇 另一个人的气息很快在身后消失了。 把整理袋折叠好,收进书橱最下端的抽屉,夙夜仔细检查过窗子、扣紧卡簧,把门彻底反锁,然后从衣橱里找出睡衣换上,去卫生间洗漱。 纯棉衣料紧贴着肌肤,柔软而舒适。说起来,这还是夙夜这辈子第一次拥有名副其实的睡衣,以前他都是废物利用,把实在破旧得不能见人的旧衣服当做睡衣穿。 有新睡衣当然是好事,只是胸口那个咧着大嘴巴、露出一排大板牙,笑得傻乎乎的机器猫让他很无语。 和卧室一样,卫生间里也收拾得相当整洁,白亮的瓷砖擦拭得一尘不染,连缝隙都没有遗漏。 水箱上放着的芳香剂盒子,散发出茉莉淡淡的馨香。 墙上的椭圆形仿古半身铜雕棱花镜里,清楚地映出张憔悴不堪的脸孔,挂着明晃晃的黑眼圈,皮肤苍白黯淡,两腮都深深塌陷着……陌生得像另一个人。 夙夜呆呆瞅着镜子发怔,镜子里的人也同样默然不语地回望着他。 冷冰冰暗沉沉的眸子里,找不到丁点温度和活人的气息。宛如一具虽然血液还在流淌、心脏还在跳动,但已经被抽离了灵魂的躯壳。 贴满瓷砖的雪白四壁,折射出幽幽的清冷寒光,就像死寂沉沉的医院停尸间。 一股莫名的寒意倏然滚过脊背。 直觉吗? 还是那具诡异的猫尸在他心底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霾? 在这座外表无比光鲜的豪宅里,夙夜分明嗅到了血腥和阴谋的味道。他感到不寒而栗,深深期盼着,自己向来敏锐的直觉是错的。 呆怔了好半天,夙夜才回过神,拧开水龙头,使劲冲了几把脸,竭力想使自己头脑清醒些。 回到卧室,他把书包草草整理了下,把暂时不会用到的课本收进书橱内,又从里面抽出本《犯罪大百科》,掀开被子,躺到床上,开始慢慢翻阅。 一张张恐怖的图片、一页页透着血腥的纸张,在眼前刷刷翻过。 jacktheripper(开膛手杰克),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hapel)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的凶手的代称。犯案期间,凶手曾经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虽然犯案时间距今已达百年之久,研究该案的书籍与相关资料也日渐增多。但因缺乏确凿有力的证据,凶手是谁却始终各说其词、毫无交集。警方及众多位分析家众说纷纭,列出的一长串犯罪嫌疑人名单,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这位如雾般突然消失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留下了一个夙世未解之谜,那就是他到底是谁…… 嗜好杀人的史上第一杀人王——lucas(亨利·李·卢卡斯)生于1996年8月23日,美国人,出生于弗吉尼亚州黑堡镇,被该州高等法院裁定曾犯下多起杀人罪行。 第16章 三梦魇(2) 卢卡斯曾向弗吉尼亚州警方供称他自1975年中期至1983年间杀害了三千多人,之后经警方反复核对,认为比较可信的数字可能是三百五十人。然而主审检察官x认为此数字依然太过耸人听闻,并以此抨击警方办事不力。1998年,当时的弗吉尼亚州州长乔治·沃克·布什批准卢卡斯的死刑。 虽然卢卡斯并非独自犯案,尚有同党帮凶奥蒂斯·荼勒,但就某些已确认定罪的案件来看,他的确是美国历史上杀人最多、手段最残忍并且最猖獗的连环杀手…… 每个人都应该曾经遇到过一个这样的人物——他品学兼优,相貌英俊,运动方面也十分出色,从来不担心没有约会的对象。 泰德·邦迪就是这样一位模范生,受过良好的教育,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华盛顿大学,在政府内部工作,高薪厚职,社会地位崇高。 可是,他却制造了有史以来数量最多的□□案和系列谋杀案。 1978年,fbi发现他于发生在俄勒冈、华盛顿、尤他地区的数十起十几岁少女失踪案和被害案件有关。尽管邦迪最后承认了其中28起谋杀案,但警方推测他至少应对100起案件负责。1989年,他在佛罗里达的电刑椅上被处以极刑,时年43岁…… 突然,下面的名字闯入夙夜的视网膜——爱德华·盖恩,美国著名的连环杀人犯。 世界上的连环杀手很多,被搬上大银幕的也不少,譬如根据开膛手杰克案例改编的《屠出地狱》,根据亨利·李·卢卡斯案例改编的《连环杀人亨利》,根据泰德·邦迪案例改编的《美色连环奸杀》……可是爱德华·盖恩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虽然从杀人数量来说,他实在算不得什么,论残忍程度,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也不在少数。但他匪夷所思的行径,依然使他成功获得了众多好莱坞一级大师的青睐。 从《德州电锯杀人狂》、《触目惊心》、《盗尸杀人狂》到《沉默的羔羊》,都是根据他的真实案例改编的。 在威斯康星洲平原镇镇民眼中,爱德华·盖恩是个安静、内向、善良、害羞的人,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杀死了三个女人(他只承认杀死三个,其他的无法确认)。警方在他家里搜出约15具女性尸体(因为尸体已经被肢解,当时的尸检技术无法确定),他用人皮做灯罩和椅子,用头骨做成汤碗,把人心当做面包来烤,用嘴唇做成项链,□□和□□做成背心,以及用□□做成皮带,还做了木乃伊□□…… 他的罪行是令人发指、匪夷所思的,更加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他的母亲是个狂热的天主教徒,在威斯康星州有一间非常偏僻的独立平房和小小农场。爱德华·盖恩和哥哥在成长的过程中,几乎都被母亲禁锢在那栋建筑物里。没有朋友、没有正常的社交圈子。从小,母亲就告诉他和哥哥,女人是危险的,沉溺女色是不道德的,她用各种方法吓阻儿子们对异性的兴趣。 第17章 三梦魇(3) 所以,在哥哥和母亲先后过世后,爱德华·盖恩的世界彻底崩塌了,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除了母亲,也从没有和任何女*往过。他唯一拥有的,是一座贫瘠的农场和空虚寂寞的漫长人生,以及对母亲日以继夜的怀念。 他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后来,警察在搜查他家时,发现他家里污秽不堪,唯有放置母亲尸体的房间非常整洁。 对母亲极度的依赖、崇拜、仰慕,最终演变成他渴望变身成为自己的母亲。 他开始掘墓起尸,寻找和母亲相似的女性尸骸,后来为了得到尸体,他开始伺机杀死跟母亲年龄相仿的女性。起初只是观看或者触摸,但渐渐不满足于这种表面的接触,开始尝试着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这让他获得莫大的心理慰藉。穿上那些人皮外衣,他幻想着自己终于拥有了*和*,终于变成了母亲。 被警方逮捕后,爱德华·盖恩因为被确诊患有慢性精神障碍而被判无罪,在明尼苏达州立精神病院度过了余生,死后根据他的遗愿,被安葬在母亲墓旁。 看著书中的人皮外衣和头骨汤碗插图,夙夜只觉得毛骨悚然,陈旧发霉的纸张,血腥糜烂的气息好像都透了出来,令他头晕脑胀。 胃液一阵翻涌,夙夜赶紧把书阖上,搁在一边。 比豺狼虎豹更可怕的是人心,豺狼虎豹杀生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有些人杀死自己的同胞,仅仅是因为扭曲变态的心理。 缓缓吐出口气,平复躁动的心脏,夙夜在脑中慢慢回放爸爸的死亡现场:被解剖的男尸、被剥皮的女尸,挂在衣橱里的完整人皮…… 无疑的,跟爱德华·盖恩有相似之处,却又不尽相同。 他想了半天,也无法厘清脑子里乱糟糟的思绪,索性不再折磨自己绷得紧紧的神经。俯身将丢在地上的书包拽上床,从夹层里掏出一团缠得整整齐齐的塑料绳。只有手指粗细,却是由十几根很细的红蓝塑料绳编成一股的,特别结实耐用。 将书包撂回原处,夙夜用尼龙绳将自己的双脚牢牢绑缚在一起,皮肤被勒紧,顿时感到火辣辣的灼疼。 心里微微一动,他忽然明白爱德华·盖恩哪里吸引他了。 不只是雷同的作案手法,还有心境。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父母过世后,夙夜孑然一身,无依无靠。一路艰难前行,漫漫前途荆棘密布,随时会刺得他鲜血淋漓。然而最悲哀的是,根本看不到期盼的归途。 第18章 三梦魇(4) 母亲过世时,爱德华·盖恩也是这样绝望无助吧?所以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最后沦落为变态杀人魔。 有那么一瞬间,夙夜恍然觉得自己和他灵犀相通。 没有关灯,夙夜直接缩进被窝。 绳子绑得太紧,稍一动弹,脚踝处就能感觉到嵌入的疼痛。对他来说,疼痛其实是好事,起码能刺激脑子清醒些。比较难以忍受的倒是由于被束缚双脚,而无法自由地翻身,自由地做些蜷伸动作,但他也渐渐习惯了。 床太大,周围空荡荡的,不着边际,被子太轻太软,完全感觉不到压迫感。 夙夜觉得浑身不自在,很不自在,他开始怀念自己那张用两个大号木板箱拼就的、狭窄的硬板床,怀念自己那床从小盖到大的沉甸甸旧棉被。 瞪着雪白的天花板,思绪渐渐游离,眼中不知不觉泛起温热的湿意,他抿紧了嘴唇。 “如果你愿意,可以把我当做哥哥来依靠。” 欧宇辰永远不会知道,即使表面上装作毫不在意,其实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夙夜的心脏却像被重重擂了一拳。 懦弱无能的爸爸、交际花般的妈妈,贫困窘迫中生存的艰难……稍微懂事的时候,夙夜就知道到处拣饮料瓶、捡废纸壳、捡铁丝绳头……捡一切能卖、可以卖的东西,贴补家用。 他占据了大半个书橱的旧书都是靠卖废品换回来的。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妈妈身上廉价刺鼻的脂粉味、喷吐出的袅袅烟圈、熏人欲呕的浓烈酒气、踉踉跄跄的脚步和爸爸愤怒、通红的双眼。 “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回来,你还知道这里是你的家啊!”爸爸不知第几次痛心疾首的怒吼。 “谁叫你没有本事养我?!”妈妈毫不示弱,斜挑着呆滞惺忪的眼睛,打着酒嗝,涂着丹红豆蔻的指尖夹着只剩下短短一截的香烟,声音又尖又冷,“你养不起我凭什么管我?!” “我是你丈夫!你看看夙夜,他是你儿子!你这副样子,让我们父子怎么有脸见人?!”爸爸气得浑身发抖,声音拔高,隐约夹杂着沙哑的哽咽。 “你也知道你是我丈夫?”将烟蒂狠狠丢在地上,妈妈双手叉腰,撇嘴冷哧,“你给了我什么?!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买菜都要等人家挑剩的……你凭什么让我跟着你挨苦日子?!” “当初是你先纠缠我的!” “我看上的是夙家少爷!不是你这个给老婆买瓶护肤霜都心疼的废物!” 爸爸双眼通红,瞪着她,咬牙切齿:“所以你就背着我勾三搭四?!你是不是当我死的?!” “你活着跟死了有差别吗?连老婆孩子都养不起,跟你结婚十来年,你说!我过过一天好日子没有?!”妈妈扬起下巴,满脸的轻蔑。 第19章 三梦魇(5) “我对你还不够好?为了你,我离开家……”爸爸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那是你没出息!但凡有点本事,怎么会被老不死的轰出来?!” “你干嘛骂我爸爸?!”爸爸又惊又怒。 “你倒是叫得亲,”妈妈冷笑,“那个老不死的不是早就不认你了吗?!” “啪!”爸爸忍无可忍,一巴掌甩过去。 “你打我!你竟敢打我!”被打的女人暴跳如雷,眼睛简直要喷火,扑过去死命地厮打他,爸爸狼狈不堪地躲闪:“李晓舒!你别太过分……” 对于这出三天两头就会上演的戏码,夙夜实在厌恶透了,冷冷开口:“你们闹够了没有,被邻居听到都不嫌丢脸吗?” “你敢跟你妈这么说话?!不想活了是不是?!死小子!”一股大力猛地掼在他脸上,夙夜猝不及防,狼狈不堪地重重摔倒,迎面磕到支在一边的木质餐桌边沿。 “哗啦!”桌子被他撞翻了。剧烈的疼痛骤然袭来,顿时感到眼前阵阵发黑。眼泪不受控制地狂飙,夙夜使劲晃晃头,才勉强撑着桌子站了起来。 有热乎乎的黏稠液体从鼻孔涌出,伸手抹了一把,血色猩红刺入眼中,头晕得更厉害了。 “夙夜!你流血了?!”爸爸惊叫,手忙脚乱地打开旁边的柜子,翻找卫生纸。 刚摸出半卷,还没等递给夙夜,妈妈已经扑过去,趁机在他脸上挠出几道血淋淋的口子,还是不解恨,跳着脚骂:“我早就受够你了!你这个废物!” 爸爸气得话都说不利索,边狼狈不堪地躲闪,边红着眼眶说:“你!你打我就算了,干嘛还打孩子……” 妈妈骂骂咧咧的:“我打他又怎样?!你们父子俩一个德行!我为什么要把他生出来?!一点用都没有,老不死的根本不认他……”她正嚷嚷得起劲,蓦然对上夙夜冷飕飕的眸子,冰冷尖锐,像两枚锋利无比的雪亮锥子,直刺到她心底,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她蠕动着嘴角,后退两步,剩下的咒骂竟然吓得卡住,跺跺脚,扭头摔门跑了出去。 砰!整间屋子都被震得晃了晃,随后是难言的静谧,空气紧绷,窒闷得难受。 爸爸红着眼眶呆呆地杵在原地,象是被冻住了,好半天才机械地挪动步子,扯下一截卫生纸递给夙夜,脸上满满的心疼、懊恼和愧疚:“儿子,对不起。” 接过卫生纸,轻轻蹭了下鼻子,顿时钻心的疼,夙夜心里一沉,知道鼻梁骨恐怕断了,小心翼翼按压住泊泊流血的鼻孔,微仰着头,他轻声说:“没事的,爸爸。” *** 第20章 三梦魇(6) “没事的,爸爸。” 夙夜下意识揉揉似乎还隐隐作痛的鼻梁,那次意外,弄断了他的鼻梁骨,养了好一阵子才养好,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以前扁平的鼻子,在骨头愈合后居然隆起不少。 其实每次父母吵架的时候,他都渴望爸爸能对他说:“儿子,没事的。” 或者妈妈哪怕一次、能对他说:“儿子,妈妈是爱你的。” 但没有,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说,你可以依靠我,从来没有一个人试图安慰他,给他安全感。 没有人知道,十七年来他有多忐忑、多惶恐、多不安。 父母几乎每天都会爆发战争。 老师的鄙夷、同学的白眼、邻居的流言蜚语……谁都知道,他有个不守妇道的妈妈,有个懦弱无能的爸爸。 拖欠的学费常常压得他透不过气,他有时甚至拿不出买一本新作业本的钱,千辛万苦攒下的一大纸箱书,是他仅有的宝贝。 可是,即使这样,他也不希望,父母会有那样的结局。 暗暗期盼着长大,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赚好多好多的钱,让爸爸可以理直气壮在妈妈面前昂起头,让他们两个人即使没有爱情,也能平静、安稳的过活。 让他自己能有个完整的家。 然而,再也不可能了…… 梦想被撕成碎片,期待变成绝望。 夙夜吸吸鼻子,使劲眨眨眼睛,硬生生逼回眼中不知不觉漾出的液体。 夜色已经很深了,他却全无睡意。 雪白的天花板上,石膏线勾勒成漂亮的不对称几何图案,正中央的椭圆形水晶吊饰灯,流溢出雪色的荧光。 稍微挪动了下僵固的身体,立刻清晰地感觉到绑在脚踝处的绳子,深深勒进皮肉,很痛……于是,一直惶惶不安的心情奇异地慢慢平复下来。 绑得很结实,所以今夜应该可以安心睡觉了吧? 阖上疲惫不堪的眼睛,夙夜立刻感到眼睑微微的酸胀、微微的钝痛。 真的很累了,无论是精神还是*……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鼻腔里突然钻进淡淡的血腥味道。 夙夜惊恐地瞪大双眼,他看见,殷红的液体正顺着吊灯淌下来,开始是一滴一滴,如同坠落的一颗颗玛瑙珠,渐渐连成红线、编成密密匝匝的红网,劈里啪啦落下,像夏日疾风中的骤雨。 血腥味越来越浓,熏得他几乎要窒息,两侧的太阳穴针扎似的刺痛。 浓稠的血浆在瞳孔里蔓延扩散,很快嚣张地占据了全部视野。 夙夜惊惶地想闭上眼睛,却发现连动动眼皮的力气都失去了。 他只能茫然无助地眼睁睁看着整个天花板都漫涌成奔腾咆哮的血河,铺天盖地的血水,如江河决堤般倾泻下来。 迅速淹没了地面、床脚,还在迅速攀升,象是要把一切都彻底吞噬掉。 是第十三层地狱吗?他看见的是血池地狱的场景吧??或者,他已经置身在血池中???身下的单人床像座即将被淹没吞噬的孤岛,显得分外无助而凄凉。 血河中央,部分血浆渐渐聚拢起来,慢慢凝固成个血红色的人形,臃肿肥硕,看起来很眼熟。 第21章 三梦魇(7) 她僵硬着,一步步接近,断裂的喉管发出嘶嘶啦啦的怪响,血浆咕嘟咕嘟不停地从颈间冒出来。 胸前耷拉下的两坨脂肪随着蹒跚的步伐,钟摆般晃动,胳膊、肚子、大腿上也都是鼓鼓囊囊的赘肉,从腹部到下体都被剖开,厚厚的肉外翻着,淌出些黑黑红红的脏器,耷拉在大腿间。 脸上失去了眼珠、只剩下两个血红的窟窿,直勾勾盯着他,她张开嘴,失去嘴唇庇护的牙床彻底暴露出来,白森森、血淋淋的诡异:“为什么……为什么……” 她在问为什么。 夙夜也想知道为什么,可是没有一个人,能让他抓住去追问。 这只是场噩梦,一定是噩梦,只要醒来就好了,噩梦就会结束。 夙夜拼了命地想挣扎,想摆脱梦魇,想大喊大叫,喉咙却像被噎住一样,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 *** “铃铃铃……”电话铃声仓促地响起。 夙夜用力按住怦怦乱跳的胸口,挣扎着费力地撩起眼皮。 白色蕾丝窗帘洇入亮白刺目的阳光,晃得他眼睛直发花,惶然地打量四周,心里一阵困惑迷惘,这里是哪里啊? 映入眼中的,是全然陌生的场景,没有血池,没有剥了皮的女尸,只有陌生的家具、陌生的陈设,连夹杂着淡淡茉莉馨香的空气都是陌生的。 “铃铃铃……”电话铃声还在不依不饶地继续呱噪着。 定定神,他下意识摸索着抓起旁边的听筒,扣到耳边,完全是凭着本能,懵懵懂懂地开口:“喂?” “夙夜,起床吧,上学要迟到了!”一个少年的声音隔着电话线传来,非常磁性,非常好听,简直令人着迷。 把鎏金花纹的听筒扣回原处,夙夜使劲眨眨眼睛,深深吸了口气,他终于想起来这里是哪里了——夙家,他昨天才入住的地方,而刚刚打来电话的人,是爷爷选定的继承人欧宇辰。 以前只不过是体质差些,现在连脑子也退化了吗?这具躯体,真的是令他越来越厌恶。 “砰砰砰!”有人在敲门。 愣了愣,夙夜很快明白过来,应该是欧宇辰等得不耐烦,直接登门催促了。 掀开被子跳下床,冷不防脚下一绊,顿时狼狈不堪地重重跌倒在地,摔做一团。幸好铺着厚厚的地毯,并没有受伤。 他这才省起,双脚还被绳子绑着,赶紧手忙脚乱地解开绳子,扯过书包塞回夹层里。 “砰砰砰!”敲门声变得急躁了些。 揉揉磕得生疼的膝盖,他爬起来,头重脚轻地向门口走去,整个人好像踩在厚厚的棉花团上,轻飘飘的,即使再用力踩,脚步也是虚浮的。 “咔哒”一声扭开球型门锁,眼前骤然一亮,站在面前的,不出所料,的确是欧宇辰,一派神清气爽的模样。 因为是上学日,他穿着齐整的校服:墨蓝色小翻领白色t恤,胸前印着鲜明的b市第一中学天蓝色扬帆远航标志。下身是条两侧镶着墨蓝色暗纹的白色运动长裤。衬得他如临风玉树,更是惹眼得要命。估计刚刚洗漱完毕,鬓角湿漉漉的,还挂着欲滴未滴的晶莹水珠,有种撩人的性感。 心跳冷不防漏停了半拍,夙夜仓促地别开脸。 第22章 三梦魇(8〕 “睡得很沉吗?”欧宇辰微笑着招呼,又疑惑地瞧了瞧夙夜的脸色,纳闷地问,“可是,怎么会有这么重的黑眼圈?” 夙夜没吭声。 经过昨天的接触,欧宇辰对他别扭的性格,已经留下相当深刻的印象,也没介意,顺手揉了揉他乱糟糟的头发,“饭菜都好了,快点换衣服下去吃早餐吧。”说话间瞥到室内还亮着灯,抬手“啪!”地按下门旁的电灯开关,善意提醒道,“下次睡觉别忘了关灯,爷爷不计较这点小钱,但他不喜欢无缘无故的浪费。” 少顷,夙夜才慢半拍地幽幽应了声:“嗯。”他意识还不太清醒,清冷的嗓音夹杂着丝沙哑的黏糯,有那么点慵懒缱绻的意味。 见过迟钝的,但没见过迟钝到这种程度的,欧宇辰扬扬眉毛,哭笑不得地催促:“快点换衣服啊,爷爷最讨厌等人了!”见夙夜还是愣愣的不动,只好推了他肩膀一下,又叮咛道,“新校服在衣橱里,别穿错了。” 夙夜本来就读于b市第十七中学,离自己原来的家很近,但距离夙家别墅就相当远了,所以爷爷干脆叫人给他办理了转学手续,转到欧宇辰和张含玥念的b市第一中学。 当然,第一中学无论是教学环境还是师资力量,都比第十七中学强许多,收费当然也高出许多,是b市响当当的名校,以前夙夜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他从衣橱里取出校服放在床上,背对着门口,径自开始脱睡衣。解开一半才想起欧宇辰还站在身后,但他也做不出走回去关门的幼稚举动,大家都是男孩子,当然不需要避讳,自己觉得浑身不自在才奇怪吧? 勉强忽略心底泛起的异样感,夙夜硬着头皮脱下睡衣。 斜倚着门框,欧宇辰颇有耐心地等他,无意间瞥见他□□的精瘦上身,不禁微微一愣,虽然早就发现夙夜很瘦,可他从来没想到,有人居然能瘦成这样,失去衣物的遮掩,看起来简直比来自埃塞俄比亚的难民还惨不忍睹。 夙夜皮肤很白,但不是少年应有的、诱人的白皙光洁,而是亚健康的惨白,两片蝴蝶骨高高支着,似乎随时要顶透薄薄的皮肤钻出来。两侧的肋骨都一根根凸出,深深凹陷的骨缝像道道沟渠,清晰可见。纤弱的腰线简直盈盈不堪一握,比起同龄的女孩子都要纤细不少。待他褪下睡裤,露出两条光溜溜、瘦骨伶仃的腿,这种枯瘦的感觉就更加触目惊心,微微翘挺的臀部,被白色平角短裤紧紧包裹着,两只手就可以牢牢握住…… 蓦然醒悟到自己联想到什么,欧宇辰额头立刻滚落一滴冷汗,他纳闷自己哪里来的古怪念头,实在太龌龊了,简直莫名其妙。 平心而论,跟全国绝大多数学校相比,b市第一中学的夏季校服无论用料、做工还是款式,都算是相当不错的。 他本来就是活脱脱的衣架子,穿上以后理所当然增色不少,可是套在夙夜身上,就肥大得要命,就如同张含玥所说的——整个人跟竹竿似的在里面直晃荡。 欧宇辰怎么看怎么别扭。 第23章 三梦魇(9) 俩人下了楼,一前一后踏进餐厅。 其他人还没有到,此时餐厅内只有一位服饰高贵、满脸倨傲的中年妇人,站在餐桌旁,看情形正准备落座。 夙夜见过她的照片,认得她是自己的姑姑夙娅。 本人跟照片给人的感觉有很大不同,没有照片上漂亮,身材也更加珠圆玉润。看来张含玥是继承了母亲略显丰腴的体质,只不过要比母亲美丽动人得多,当然,这也和彼此的年纪有关,张含玥正处于青春无敌的年龄,这一点,是夙娅无论涂抹多少层脂粉都没法比拟的。 但张含玥也没有母亲身上那种岁月沉淀的雍容华贵。盘得一丝不苟的发髻造型相当完美,简直像刚从美发屋里走出来似的,脸上妆容精致,找不到任何瑕疵。蓝色复古修身包臀短袖长款针织连衣裙巧妙地掩盖了体型上的缺点,胸前用亮片和珍珠串成一只美丽的湖蓝色蝴蝶图案,两颗漆黑的眼珠是用黑琉璃珠代替的,光华流转,非常生动醒目。整只蝴蝶活灵活现,似乎振翅欲飞。 夙夜一眼就看出,这件连衣裙价格非常昂贵,估计普通工薪族一年的工资都买不下来。 昂贵的不可能只是衣服。她足蹬近十厘米高的灿金色高跟鞋,鞋跟上星罗棋布、点缀成星星月亮图案的数十颗小型亮钻,一闪一闪的,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从头到脚奢华到极致的装扮,不象是在自家餐厅里用餐,倒象是正在参加什么达官名流的饕餮盛宴。 自幼优渥的生活,培养了她高雅的气质,比起欧宇辰简直也毫不逊色。还有一点,她和欧宇辰也很像,那就是俩人都是从骨子里渗出的傲慢,看谁的眼光都象是居高临下的睥睨和不屑。只不过她理直气壮摆在脸上,而欧宇辰则把真实想法,都妥贴地隐藏在一张貌似温和友善的面具后面。 听到脚步声,夙娅抬头,一眼就瞥见走在欧宇辰身后的夙夜,面部肌肉立刻微微绷紧,眼角斜挑,毫不客气地将他扫视一圈。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欧宇辰还极有风度的掩饰了轻蔑轻视讥诮讥讽等等不礼貌的情绪,夙娅就是理所当然地全部表现了出来:“你就是夙夜?怎么连头发都不梳理就来吃饭吗?实在有够邋遢的。”她皱着眉头斥责。 夙夜愣了几秒种,才恍然意识到,他岂止是没有梳头,连脸都没洗牙都没刷。 他向来是很冷静自持的人,极少会有失措失误的时候。立刻明白自己是因为惟恐欧宇辰等得不耐烦,才赶紧换衣服,却忘了洗脸刷牙,顿时暗暗懊恼,明明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不知不觉中居然还是被他影响到了。 夙夜匆忙掉头,欲往卫生间走,岂料迎面正撞上端着餐盘送菜的女佣兰姐。 兰姐的步伐很快,根本没提防他会突然转身,来不及闪避,结果俩人撞个正着。 非常不幸的是兰姐手上端着的是盆热气腾腾的墨鱼汤,幸运的是欧宇辰听到夙娅的话,扭头打量夙夜,见此情景,赶紧眼明手快地拉着他仓促地退后一步。 夙夜猝不及防跌进他怀里,被搂抱个正着,突如其来的亲密接触,骇了他一跳,脸腾地红了。 与此同时,兰姐手上的汤盆“砰”地砸在地上。景德镇上好的宝石蓝釉花瓷盆顷刻间四分五裂,汤水溅得到处都是。距离不足半米远的夙夜当然没法幸免,被烫得猛地一哆嗦,眉毛都抖了抖。 扶住他双肩,欧宇辰将他推开点距离,上上下下打量:“有没有受伤?” 紧张的语气让夙夜几乎有种真的被关心着的错觉,他低垂的脑袋,缓慢地摆了两下:“没事。” “还真是擅长制造麻烦。”夙娅撇着嘴冷嗤,“你是存心的吗?!知道我很喜欢墨鱼汤所以存心打翻它?!” 默然不语,夙夜并没有试图做无谓的辩解,他知道,夙娅根本不需要他的解释。瞥了眼火辣辣灼痛的左手手背,已经被烫得通红一片,不由得暗暗庆幸是左手,不会造成太大不便,而且这种程度的疼痛,对他来说,根本是小菜一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我带你去卫生间冲凉水。”欧宇辰也瞧见他手背上的烫伤,蹙眉说。 夙娅眼皮都没撩一下,姿势优雅地落座,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摆弄着手腕上绿莹莹的翡翠镯子,风风凉凉地开口:“宇辰,如果你实在很闲,不妨去厨房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墨鱼汤。” “姑姑实在想吃,叫他们再做就是了,倒是夙夜的手烫伤了,得赶紧处理。”欧宇辰不在意地笑笑,扯着夙夜胳膊说,“走吧。” 夙娅睨了他一眼,眉尖微微蹙了下,嘴边掠过一抹冷冷的微笑,好像在嘲笑什么。 夙夜低声说:“我自己去。” “你初来乍到,连烫伤膏在哪里都不知道,还是我陪你去吧,”欧宇辰执拗地拽着他往外走,边吩咐蹲在地上小心翼翼拾掇碎瓷片的兰姐,“汤渍很难清洗的,直接撤下来送洗衣店吧。另外,叫忠叔再给大小姐准备份墨鱼汤。” “好的。”兰姐小声答应,似乎松了口气,感激地朝他笑笑,又悄悄觑了眼夙娅的脸色,赶紧低下头继续手上的工作。 第24章 四寄人篱下(1) 沁凉的水不停歇地冲刷火辣辣的肌肤,果然舒服很多,但眼瞅着手背还是慢慢地红肿起来。 “都肿了,晚上记得再擦一遍药。”欧宇辰扯着夙夜的手在水龙头下冲了半天,又从橱柜里找出烫伤膏给他厚厚地涂上一层,表情和语气都很真诚。 “你这样做,姑姑会不高兴。”夙夜任凭他忙活了半天,沉默了良久,才慢慢开口。 欧宇辰无所谓地微微笑:“你记住,在这个家里,只有爷爷是不能得罪的,其他人,不用太在意。” 夙夜愣了下,随即读懂了他的意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作为被领养、将来也要入赘的欧宇辰,势必要一辈子在夙家讨生活,确立自己的地位就很重要。 不想低人一等、不想变成傀儡、不想象姑丈那样被老婆吃得死死的……那么,博得具有绝对话语权的爷爷的宠爱,摆脱未来岳母的钳制,在某些恰当的时候清晰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这些都是必须和必要的。 原来,他帮自己,仅仅是为了和夙娅短兵相接,或者说是一种气势上的博弈。 即使并未抱有期待,夙夜心里还是泛起隐隐的失落。 俩人再度回到餐厅时,夙博罕、张鼎轩、张含玥都已经围坐在餐桌旁,却没人动筷,显然在等他们。 “以后小心点,别毛毛躁躁的,不成体统。”夙博罕看到夙夜,立刻板起脸孔申斥道,眼光凌厉,显然很不高兴。 夙夜咬着嘴唇没吭声。 “这孩子真是的,长辈跟你说话,怎么都不回应呢?”夙娅扯扯嘴角,亲昵地嗔怪着,脸上露出温良无害的笑容,“你就挨着我坐吧,这还是咱们姑侄第一次同桌吃饭,让姑姑跟你亲近亲近。” “……语言是人类敞开心扉的交流形式;是人类搭架心灵桥梁的快捷方式;是人类情感交集的抒发模式;是人类释放悲喜的表达公式。我们华夏民族的语言,更具有其鲜明的艺术性和地域性……”她身后的电视上,身着宝蓝色对襟盘扣唐装的中年男子,风度翩翩地摇着折扇,声情并茂地侃侃而谈。 拿起桌上的遥控器,夙娅调低了点音量。 她笑盈盈的脸孔和异常亲昵的语气让其他人都齐刷刷愣住了,张含玥张大了不可思议的嘴巴,张鼎轩强忍住掏耳朵的冲动,连夙博罕都瞧了瞧她,欧宇辰则皱了皱眉。 夙夜站在原地没动,欧宇辰不动声色地轻轻按了下他肩膀,示意他听从夙娅的话。 “宇辰这孩子就是特别贴心懂事,”觑到他的小动作,夙娅暗暗咬了咬牙,眼神越发阴鸷,却笑眯眯加重了语气,“难怪爸爸这么疼他,选他做含玥的丈夫。” 她用帕子捂着嘴,低低地笑,似乎对这个未来女婿相当满意。 夙夜先是愕然,随即就明白,这番话当然不只是说给自己听的。 “妈!你胡说什么呀?!”张含玥娇羞地涨红了脸。 “呵呵,你外公早就说了,等你们明年考上大学,先给你们举办订婚典礼。”夙娅拿起筷子,笑意盎然,“妈妈等不急要做外祖母了呢。” 第25章 四寄人篱下(2) “妈!”张含玥又羞又急又气。 “不过,太早结婚也不好,尤其你的性子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幸而宇辰是我们看着长大的,性情为人都很清楚,把你交给宇辰我们都很放心。” “妈,你老说这些有的没的干嘛?!”张含玥抗议。 夙娅的话很合夙博罕心意,他露出愉悦的笑容:“宇辰的确不错,含玥倒是要改改性子,宇辰将来是要接管博宇的,你别给他丢脸。” “外公!”张含玥急道,“怎么你也跟着凑热闹?!” 夙博罕心情很好地哈哈笑了。 “找伴侣知根知底是很重要的,”夙娅瞥了眼夙夜,状似不经意地说,“像我那可怜的哥哥,当初我跟爸爸都不赞成他娶那个女人,偏偏哥哥一意孤行,结果……”她煞有介事地用帕子擦拭了下眼角,叹道,“我可怜的哥哥哟。” “夙娅,”张鼎轩歉然地瞥了眼夙夜,压低嗓门,温声细语地提醒,“大清早的你说这些干什么?” 夙娅恍若未闻,夹起一片嫩笋片搁嘴里,细细咀嚼,慢慢咽下后又开口说道:“听说哥哥死的很惨,夙夜,你说你妈的心怎么会那么狠呢?那是人干出来的事儿吗……” 餐桌边瞬间一片死寂,除了夙夜,其他人的表情和动作都停滞下来,所以夙夜手中的汤匙,碰到瓷碗的清脆声响,格外鲜明刺耳。 “……语言,是一门艺术,是最深奥的哲学。”电视机里的中年男人“啪”地合拢折扇,“我们一定要善用这门艺术,懂得这门哲学。不单单是在职场上,在人际交往中也相当重要。” “也不知道你妈跟凶手到底是什么关系,外面风言风语的,把她说得十分不堪,所谓无风不起浪……” “夙娅!别说了!”夙博罕阴着脸斥道。 “爸爸,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啊。”夙娅不以为然,很诚恳无辜地歪着头瞅瞅夙夜,“夙夜,你不会介意吧?” 夙夜低垂着睫毛,停顿了几秒钟,才很慢很慢地开口:“姑姑,你真懂得语言的哲学。” 他不喜欢和别人做无谓的口舌之争,但不表示他会任人欺凌。 夙娅被他噎得一下子说不出话来,霍然沉下脸:“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咳咳……”欧宇辰清清嗓子,忽然扬唇笑道,“姑姑,你换发型师了吗?新发型很漂亮,很适合你。” 夙娅颇为意外地瞧了瞧他,绷紧脸孔没做声。 “是不错,显得年轻多了。”张鼎轩附和道。 “你的意思是我很老吗?!”夙娅柳眉倒竖。 “不是,当然不是。”张鼎轩忙摆手否认,目光温润,似乎回味起什么,嘴角情不自禁上翘,低声说,“在我心中,你永远是十九岁初识时的样子。” 和他眼光相碰,夙娅脸颊蓦然染上两抹可疑的绯红,薄嗔:“胡说八道。” 张含玥使劲搓搓胳膊,翻着眼睛说:“爸、妈,拜托你们肉麻的话留到房间里去说,不要影响人家吃饭好不好?” 张鼎轩尴尬地呵呵笑,夙娅也露出窘迫的神态。 经过这段小插曲,餐桌上的气氛总算稍微松动些。 夙夜已经把一碗饭都吃光了,低垂着眉眼站起身。 “吃饱了吗?用不用再给你填碗饭?”欧宇辰关切地问。 “不用。”夙夜摇头。 “我也吃完了,一起出去吧,”欧宇辰放下碗筷,冲大家点了点头,“爷爷慢用,姑妈、姑丈慢用。” “宇辰!”张含玥忙叫,“等等我!” 第26章 四寄人篱下(3) 欧宇辰朝她笑笑:“我们在车上等你。” 张含玥赶紧大口大口扒拉着饭粒,头也不抬地狼吞虎咽。 “慢点慢点,别噎到了。”张鼎轩心疼地提醒。 好容易把最后一口饭塞嘴里,张含玥猛地一推面前的碗筷,一跃而起,含糊不清地咕哝:“外公,爸妈,我走了。” 她话没说完,人已经一阵风似的,跟在欧宇辰后面跑了出去。 餐厅的门在她身后“啪”地阖上。 张鼎轩小心翼翼睥睨老婆的脸色,柔声劝道:“夙娅,以后别再提大哥的事了,也得考虑夙夜的感受啊。” 夙娅警告地横他一眼,吓得他立马缩了缩脖子。 “夙娅,”夙博罕斥道,“说过你几次了?别仗着鼎轩对你好,就老欺负他。” 夙娅撇撇嘴,满脸的不以为然。 “爸,没关系的。”张鼎轩好脾气地说。 “你太任性了,以后少提你大哥的事,不光夙夜,我听着心里也不痛快。”夙博罕寒着脸又教训夙娅道。 “这能怪我吗?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他那个该千刀万剐的妈!居然勾结别人害死大哥!”夙娅煞有介事地擦擦眼角。 被触动伤心事,夙博罕默然不语了。 “夙夜怎么长得跟哥哥一点都不像呢?让我想喜欢都喜欢不起来,活脱脱跟他那个可恶的妈是一个坯子里出来的。”夙娅不动声色地打量他脸色,小声抱怨。 张鼎轩嘴角抽了抽,不想再次惹恼夙娅,强忍住了插话的冲动。他倒是觉得夙夜的五官轮廓跟夙家人挺像的。 “宇辰的行为我也没法理解,对夙夜简直比对含玥还细心体贴,”夙娅冷嗤,“照顾夙夜是应该的,可也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吧?也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夙博罕沉吟了两秒钟,说不出是同情还是怜悯地抬眼看看她:“你要是有宇辰一半聪明,我就不用担心了。” “爸爸,你这话什么意思?”夙娅愣了愣。 夙博罕摇摇头,没解释。 静默了一会儿,张鼎轩随口说道:“宇辰的性子跟欧非还真是南辕北辙,我记得欧非性格很腼腆的,动不动就脸红,从来不大声说话……” 脚背猛地挨了夙娅狠狠一踩,他痛得直吸气,抬眼,就撞见夙博罕黑如锅底的脸,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讪讪地住了口。 欧宇辰出生没多久父母就离婚了,他爸爸欧非本来是夙博罕的助理,很得夙博罕的信赖,因为一场车祸意外身亡,夙博罕便收养了欧宇辰。 虽然一直很宠爱欧宇辰,但夙博罕并不喜欢谁提起他生父,这大概是许多养父的通病吧。 *** 黑色bmw平稳地行驶在街道上。 夙夜斜倚着车窗,一直面无表情地凝望着窗外。 正是盛夏时节,清晨明丽的阳光,温暖地泼洒在城市上空。鳞次栉比的楼宇、纵横交错的高架桥、宽阔繁忙的街道……都被镀上熠熠的金色。绿化带里的雪松刚刚喷过水,显得生机勃勃、青翠欲滴。 两旁黄蓝白相间的格子方砖人行甬道,满是熙熙攘攘、行色匆匆的路人。 他们都有自己的目标和方向,而夙夜却想不出,他该走向哪里。 见他一直呆呆的发怔,欧宇辰以为他还在为姑姑的话难过,伸手揉揉他的头发,柔声安慰:“姑姑说的话你别放在心上,她那个人就是嘴巴不饶人,其实没什么的。” 听他置喙自己的母亲,坐在前面副驾驶位上的张含玥不乐意了,使劲瞪着观后镜里优雅贵气的少年:“欧宇辰!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妈有说错什么吗?!” 第27章 四寄人篱下(4) 欧宇辰叹了口气,对夙夜说:“你看见了吧?这母女俩都一个样,跟炮仗似的,沾火就着,偏偏自己还喜欢到处放火,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 张含玥彻底怒了,吼道:“欧宇辰!” 还没等她继续发飙,夙夜忽然幽幽开口:“我不会放在心上,”他停顿了下,又轻声补充道,“我从不把无聊的人说的废话放在心上。” 张含玥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气得脸都红了:“你你你说谁是无聊的人?!谁说的是废话?!” 夙夜恍若未闻,径自继续盯着车窗发呆,恍惚的眼神又表明他根本什么都没看。 “夙夜!”张含玥叫道,“我跟你说话呢!” “……”夙夜没有任何反应,倒是旁边的司机老宋,被她突如其来的大嗓门,吓得打了个哆嗦,方向盘一歪,前轮差点蹭到绿化带的防护栏。 张含玥使劲吸气再吸气,咬着牙对欧宇辰说:“宇辰,放学以后陪我去。” 欧宇辰用一种很古怪的眼光打量她,自语般嘀咕:“究竟是你发烧了还是我发烧了?还有大半年就高考了,你居然还有心情去泡pub?上次月考你不是又吊车尾了吗?好歹姑丈也是国内外都享有盛誉的学者,桃李满天下,你身为他的女儿,能不能别太给他丢脸?” “就是因为学习压力太大,才需要适当的放松嘛!”张含玥翻了个白眼,“再说,我爸爸是我爸爸,跟我有什么关系?兴许是我妈基因不好,把我生得特别笨呢。” “连自己的作业,都雇枪手写的人,没资格把惨不忍睹的成绩,归咎于基因问题吧?”欧宇辰风风凉凉吐糟。 张含玥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气得脸都红了,她现在很想很想掐死后座上那两个可恶透顶的人! 车子稳稳当当停在第一中学漂亮的雕花大铁门门口。 寒着脸一把推开车门,张含玥霍地跳下车,也不理会欧宇辰和夙夜,自顾自昂首挺胸向校门口走去。 看着她挺得笔直的背影,欧宇辰好笑地摇摇头,回头招呼夙夜:“走吧,我先带你去教导处办手续。” 名校就是名校,果然不同凡响。 且不说并排一溜十几层、古色古香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何等的雄伟壮观,脊兽飞檐何等的漂亮夺目,光看楼区间大块大块的草坪,就可以知道这所学校有多奢侈多败家了。 其实夙夜的入学手续大都办妥了,只不过还需要他本人在几张表格上签名确认,再去跟班主任报到。 一路遇见的老师同学,看欧宇辰的眼光都充满了激赏欣羡——这是可以理解的,毫无疑问,无论从哪方面看,欧宇辰都是非常优秀非常值得羡慕的。 他和张含玥比夙夜高一届,在教务处办完手续,欧宇辰先送夙夜去高二(1)班报到。 高二(1)班的班主任宋亚茹老师年过四旬,是个有点发福的中年女人,烫着n年前就开始流行的齐耳卷发,圆圆的脸庞上戴着副玳瑁眼镜,慈眉善目,颇和蔼可亲,跟欧宇辰很熟稔的样子,一看到他就笑眯眯的合不拢嘴。 第28章 四寄人篱下(5) 上课铃声已经响了一会儿,欧宇辰对她恳切地拜托了几句,就匆匆忙忙赶去自己的教室上课。 宋老师将夙夜带进教室,对同学们简单地介绍了下,照例请大家多多照顾新同学,便安排他坐在第三排。 对学生来说,这是非常好的位置,不会吃粉笔灰,距离黑板也刚刚好,不必担心由于间距问题引起近视。 夙夜个子偏矮,这个座位算是特别优待了,估计是看欧宇辰的面子。 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面对着熟悉的黑板、课桌,夙夜涌起股恍惚的不真实感。 似乎前阵子发生的事只是场噩梦,爸爸没有被杀,妈妈也没有意外身亡。 宋老师翻开课本开始讲课,夙夜懊恼地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两所学校教学进度完全不同。 他在十七中刚刚开始学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而宋老师居然已经讲到曲线和方程了。 上课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身边的人都在认真听讲,而他根本什么都听不懂。 度日如年,好不容易熬过艰难的四十分钟。随堂布置的测试题他也没白费力气去瞎琢磨,干脆利落地直接交了白卷。 宋老师嘴角抽了抽,却没说什么,下课后把他叫到走廊里,小声叮咛道:“老师不太清楚你的进度,你有什么不懂的就直接来找老师。当然,回家以后,也可以让欧宇辰给你补补课,他成绩很好的。” 回到座位后,有好几个同学兴致勃勃凑过来跟他聊天:“听说你是从十七中转来的?” “为什么转学啊?” “那所学校的老师是不是都很差劲?” 问了七八句,等了足足有半分钟,他才头也不抬地慢吞吞应道:“嗯。” 他回答的是自个儿听到的第一个问题,别人却被搞糊涂了。再追问什么,他干脆置之不理,径自翻开数学书开始看,把围观的群众集体当成摆设,彻底无视。 讨了没趣的人当然都很不高兴,聚在一起窃窃私语:“他有毛病吧?” “如果不是有特殊原因,谁会在高二转学?” “就是啊……” 开始还注意点音量,后来越说越兴奋,声音也就越来越大。 夙夜一律充耳不闻,好像被议论的人根本不是他。夙娅有件事没有说错,他的确性格孤僻古怪,难以相处。疏离的神情、淡漠的语气、冷然的态度,无时无刻不传递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信息。 所以,读了十几年书,他依然是不讨老师喜欢的学生,不讨同学喜欢的同伴。 而他对别人的排斥岂止是不以为然,简直是甘之如饴。 好像他的躯体虽然在这里,而他的灵魂,却始终沉浸在属于自己的另一个世界中。 与身边的人泾渭分明、格格不入。 第二节是英文课,比数学课还悲剧,起码宋老师讲课用的是中文,而英文老师竟然一句中国话都不说,一张口就全都是鸟语。夙夜打起十二分精神,一丝一毫都不敢放松,也只零星听清几个单词。 第29章 四寄人篱下(6) 他这一刻才清楚认识到,第一中学和第十七中学究竟有多大的差距。 对夙夜而言,在新学校度过的第一天,毫无疑问是悲剧。他成功收获各科老师惊讶痛苦、同学们鄙视轻蔑的白眼无数枚。 虽然教育部一再嚷嚷着减负,事实却是越“减”负担越重。对绝大多数比较勤恳上进的学生而言,高中三年就跟在油锅里翻来覆去炸差不多,整个儿被炸得外焦里嫩,活生生褪掉一层皮。 晚自习结束时,已经夜色深深,月亮躲在一朵浓云后面,偶尔露出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倩影。 漫天星光璀璨,如同一颗颗熠熠生辉的宝石,缀在墨蓝色的广遨天幕上,快活地眨巴着眼睛,像一群顽皮跳脱的孩子。 夜风习习,弥散着清爽的气息,将白日里的燥热不堪吹得无影无踪。 在教室里整整枯坐了十几个小时,夙夜体质本来就差,当然感到疲惫不堪,腰酸背痛、四肢僵硬,这时有机会活动活动,呼吸点新鲜的空气,才觉得轻松了些。 背着沉甸甸的书包慢腾腾晃出校门,习惯性向左拐,忽然听到有人叫:“夙夜!夙夜!” 喊了好几声,他才醒悟过来是在叫自己,愣愣地循声瞧过去,瞅见辆颇为眼熟的黑色bmw。 欧宇辰正从摇下的车窗里探出头来,朝他挥着手:“夙夜!过来呀!” 愣了几秒钟,夙夜才想起来,他已经搬家了,以后不必一个人步行上学放学了,会有车子代步,会有欧宇辰和张含玥同行。 这样的感觉很陌生,也令他很不自在。 *** 回到夙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了,夙博罕他们早已用完晚饭,回了各自的房间休息。 客厅里安安静静的,只亮着盏壁灯,柔和的橘色弥撒在室内,给人以温馨温暖的感觉。 兰姐显然对他们放学的时间拿捏得很精准,餐厅的餐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饭菜,毫无疑问是刚出锅的。 三个人都正值青春发育期,夙夜的胃被虐待惯了,还不大觉得,那两个人却饿得受不了,连欧宇辰都加快了频率,饶是如此,他的姿势依然标准优雅,完全可以拍摄成用餐礼仪的教学短片。 比较起来,张含玥就肆意多了,左手筷子右手汤匙,交替进攻,把嫩笋片嚼得咯吱咯吱脆响。 夙夜吃得最少,细嚼慢咽的,反而是最后一个下桌,习惯性拾掇碗筷,刚在厨房和餐厅间往返了两趟,就被兰姐发现,被礼貌地“请”了出去。 夙夜倒也没坚持,各家有各家的规矩,好心帮忙如果反而造成别人的困扰,那就不叫帮忙而叫添麻烦了。 虽然疲惫得要命、困得眼皮直打架,回到房间还是不能睡觉,还有大堆的作业要写。 毋庸置疑,中国学生无疑是全世界最辛苦最倒霉最暗无天日的。 而此时的夙夜尤其觉得悲剧。 打开书包,找出课本摊在书桌上,对着天书一样的习题,他完全一筹莫展。 在学习方面,他不是那种一点就通、颇有灵性的学生,也不是那种怎么学都学不会的笨蛋,只能说智商马马虎虎、学习中规中矩。不错的成绩全靠不懈的努力。高中数学对他来说,是相当深奥的,凭着自己的脑袋,很难彻底搞懂。 呆呆坐了半天,习题本上却还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墙上的石英钟鄙视地望着他,秒针:“滴答、滴答、滴答……”一格一格地蹦跶过去,听得人心烦意乱。 第30章 四寄人篱下(7) 单手支着强烈要求和书桌亲密接触的下巴,夙夜郁闷地盯着只抄了题目的作业本。犹豫又犹豫,迟疑又迟疑,最后还是决定去向欧宇辰求助。 诚然他并不想麻烦别人,尤其不愿意麻烦欧宇辰,可是现在显然不是只靠自己努力就能解决问题的。 所谓自尊心在现实面前,往往一文不值。 和许多出身寒微的孩子一样,夙夜素来重视自己的学习成绩。 这是可以理解的,对穷人家的孩子来说,未来绝对不会是花团锦簇的梦幻城堡,而是茫然未知的驿路。 没有人给他们留下大把财产供他们挥霍、没有人花费大把钞票送他们出国留学镀金、没有人给他们资本做生意、没有人帮他们搞定稳妥、清闲、高收入的工作…… 从很小的时候,夙夜就知道,知识未必能改变命运,却绝对是改变命运的一次机会,必须牢牢抓住。 随着父母先后辞世,昔日的努力似乎全部失去了意义。可是,勤勉的学习态度已经根植在他骨子里,变成了本能。迫使他纵然不情愿,还是捧着数学书、英语书和作业本来到隔壁。 刚敲了几下,门就被打开了。 普普通通蓝白格子图案的睡衣,穿在欧宇辰身上却分外好看。敞开的领口露出精致漂亮的锁骨,细腻光洁的肌肤,在暖色调的灯光下呈现出健康诱人的古铜色。整个人说不出的性感撩人,周身都散发出青葱少年所特有的、青春勃发的诱惑气息。 莫名的令人感到心慌心悸,夙夜忙别开脸。 没想到夙夜会主动找他,欧宇辰意外地问:“有事吗?”随即瞥见夙夜手上的书本,马上醒悟道,“有题不会做?” 夙夜迟疑:“你要睡了吗?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没有,我睡觉还早着呢,”欧宇辰侧过身子,启齿一笑,“进来吧。” 俩人房间的大小、格局都差不多。 夙夜踏进去,却一下子呆住了。 目眩神驰,是真的目眩神驰。 左侧整面墙的陈列架,摆满了各类建筑物的模型:从宋代的斗拱模型、元代永乐宫模型、清代紫禁城模型、徽派民居模型、苗族吊脚楼模型到意大利钟楼模型、罗曼建筑模型、哥特式教堂模型……可以说,古今中外建筑模型济济一堂,蔚为壮观。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每一件都精雕细琢,即使最细微处也处理得非常完美,简直是极品中的极品。 夙夜本来就很喜欢这些富有民族传统风格的东西,看得目瞪口呆,几乎忘了自己找欧宇辰的目的。 “喜欢吗?”瞥见他眼中的惊讶赞叹,欧宇辰眯起好看的眼睛,毫不掩饰自己的自豪。 近乎痴迷地望着眼前的陈列架,隔了半天,夙夜才缓慢地点了下头,由衷地轻轻喟叹:“真美。” “的确很美,我也非常喜欢。”欧宇辰扯着嘴角,笑意深深,“夙家是搞建筑的,但我不是因为这个才喜欢,而是真的非常喜欢。” 夙夜一怔,暗自揣测他这句话究竟是无心之言,还是言外有音。 第31章 四寄人篱下(8) “你知道建筑的意义是什么吗?”欧宇辰走近两步,指尖在一栋锗红色的徽派民居上轻轻划过。 夙夜缓慢地摇摇头。 “所谓建筑,是人们用土、石头、木、钢、玻璃、芦苇、塑胶、冰块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材料,建造的构筑物。建筑的本身不是目的,建筑的目的是获得建筑所形成的‘空间’:家人生活的空间、孩子游戏的空间、购物的空间……包括开放式公园在内各种各样的空间。从这种意义来说,所谓建筑,其实就是在建造梦想、期待和幸福。”欧宇辰的语气和表情是难得的认真,不算宽敞的室内,他略显低沉的嗓音在耳畔轻轻回响,柔和的灯光映在华美岑傲的脸孔上,折射出瞳子里盈盈润润的光辉,夙夜静静地看着,不由自主地神思恍惚。 爷爷没有选错人,他的确很出色。 就是因为太出色了,夙夜才会觉得遗憾。 陈列架旁边的墙上,挂着一帧照片。 照片中的男子有着和欧宇辰相似的五官眉眼,但欧宇辰给人的感觉是英气逼人,照片中的男子却温和沉静。相似的外貌,截然不同的气质。 隐约猜到了男子的身份,夙夜当然没有开口问。 *** 随后的几天,欧宇辰继续向夙夜证明着他的优秀。他是个很棒的老师,讲解言简意赅,往往切中要点。有他辅导,夙夜很快便追赶上了学习进度,宋老师虽然嘴里没说,但夙夜从她的态度看得出来,她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 学业恢复,标志着生活也逐步迈入正常的轨道。 除了姑姑隔三岔五会状似无辜地提及,曾经发生的惨案,已经从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中逐渐淡出。 毕竟,这世界上每天都会有许多许多桩更加离奇古怪、更加值得关注的事情发生。 而时间如雪,会悄无声息地掩盖过往的一切。 其实不必姑姑刻意提醒,夙夜也绝对不可能忘记。他不是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不是闲闲的看客,而是有着切肤之痛的当事者。 被钢钉生生钉入心脏的人,才会知道那究竟有多疼。 无论他在人前表现得多么淡定多么冷漠多么若无其事,曾经亲眼见到的、那血腥残忍的一幕依然会化作最可怕的噩梦,在夜深人静、孤单一人之际,不经意的造访。 其实跟以前相比,现在过的日子,要好许多。 他再也不必为书本费发愁,衣橱里也总是挂满了干净、得体,适合各种场合穿的衣服。 曾经只能隔着商店橱窗欣赏的各种名牌运动鞋,现在依次套在了脚上。 饭桌上不只是顿顿有肉,还有鱼、虾、蟹……餐后还有各式各样的水果、点心随时可以取用品尝。 曾经想都没想到过的一切,曾经做梦都没奢望过的富足生活,一下子都摆在了眼前。 夙夜当然不会因此高兴,他没法忘记,自己之所以能享受到这些,是因为父母不在了。 即使明知道是毫无道理的迁怒,他偶尔还是会暗暗埋怨爷爷,既然他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可以对唯一的儿子大方些、宽容些、体恤些、怜悯些。 第32章 四寄人篱下(9) 妈妈是个贪钱势利的女人,兴许有了钱,她就会安分守己,就会甘愿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她自然不必再为了赚钱而流连在各种娱乐场所,也就不会结识那些三教九流的人。 那么或许爸爸就不会惨死…… 当然,夙夜并没有把这种不悦的情绪表现出来,他本来也不是会把情绪摆在脸上的人。 爷爷一如既往的讨厌他,整日没好声气。姑姑乐此不疲地抓住一切时机,对他冷嘲热讽。姑丈倒是很和善可亲,他是个心地纯良的人,即使对待家里的工人,也是客客气气的。 夙夜亲眼见到兰姐打扫房间时,不小心打碎了姑姑最喜爱的限量版茶杯,姑丈毫不犹豫揽在自己头上,结果被姑姑好一通数落。 夙夜很纳闷,姑丈这样温和善良的人,居然会选择骄横跋扈、颐指气使的姑姑做妻子,并且一副甘之如饴的模样,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果然在爱情面前,任何人的智商都可能变成负数。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姑丈也未能免俗。 表姐张含玥是非常坦白率真的人,活得简单而纯粹,对待夙夜的态度随她的心情而变化。当然,这并不是独独针对夙夜,她就是那样风风火火的性格,不懂得收敛也不懂得隐藏。她非常贪玩,热衷呼朋唤友、热衷喝酒聚会、热衷派对狂欢……逃课更是家常便饭,常常需要欧宇辰在深更半夜,把她从哪间pub逮小鸡似的逮回来。 夙夜看得出来,欧宇辰的确挺喜欢张含玥的,会在她酒醒后毫不客气地骂她,可是也会在她酒醉时背她回家,会亲手给她煮醒酒汤,会仔细地帮她掖好被角,会温柔地望着她…… 夙夜偶尔会想,如果有个人能这样对待自己,那么,自己一定不会忍心让他为难,让他操心。 用我全部的爱呵护你的一生。 欧宇辰已经把他那朵白色蔷薇,送给了张含玥,只是张含玥现在还不太懂得珍惜。 不过,没有关系,他们还有未来的几十年,可以幸福地慢慢感悟。 第33章 五连环血案 日子就这样流水般哗哗淌过去,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关于夙正亭被害的案子,警方那边始终没有什么消息传来,夙夜自己也没琢磨出新的线索。 九月初的一天,天气很好,湛蓝的天空明净高远,徜徉着悠悠来去的洁白云朵,让人的心情都跟着好起来。 中午放学铃声响起后,夙夜像往常一样,夹着本书,独自一人慢吞吞走出教室,意外地发现,走廊里居然有个人在等他。 不是随时随地做出“好哥哥”姿态的欧宇辰,而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邵壬,夙夜父亲被害一案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才二十几岁已经是一级警司,典型年少有为、前途不可限量的代表。 邵壬没有穿警服,而是身着一套藏青色休闲便装,皱皱巴巴的,极脏,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换了,跟抹布差不多。乱糟糟的头发,纠结成一绺一绺的,象是被鸡爪子刨过。气色也不太好,脸色蜡黄蜡黄的,深陷的双眼布满了血丝。狼狈落拓简直堪比露宿街头的流浪汉。 “夙夜,”见他出来,邵壬忙迎上前,露出由衷的笑容,“中午没约人吧?我请你吃午饭。” “有事吗?”夙夜停住步子,站在原地没动,他当然不会以为俩人的交情已经好到会相约一起吃饭的程度。 邵壬迟疑地点了点头。 夙夜盯着他看了几秒钟,歪头示意,“走吧。” 他明白,邵壬来找他,肯定和父亲的案子有关。看邵壬的模样,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消息。 考虑到夙夜下午还有课,邵壬带他去了学校附近的韩式烤肉馆。 邵壬盲流似的装扮理所当然被老板、服务员以及其他客人集体侧目了。他倒是满不在乎,他还试过在地窖里潜伏好几天,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后满身污秽、浑身恶臭的去五星级酒店赴副市长儿子的婚宴呢。当时客人们的脸色精彩极了,简直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而他父母恨不得找地洞钻进去,他那个总是闯祸的表弟,则彻底对他视若无睹,假装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令邵壬意外的是,对齐刷刷鄙视的眼光,夙夜看起来竟比他还不在乎,漠然的脸上连一丝纹路都没变过。 这小子,果然是个怪咖。 为了谈话方便,邵壬要了个小型包间。 切得薄薄的肥牛片铺在平底锅上,刷了厚厚一层豆油和调料粉,不时有油滴落到炭火中,发出吱啦吱啦的清脆爆响。 浓浓的香味很快钻进鼻子里,诱得人食指大动。 邵壬没等翻面就迫不及待地夹起来,加了辣白菜、咸萝卜条、香菜、裹进嫩得能掐出水的翠绿苏子叶里,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烫得他直吸气,狠狠连灌了几口啤酒,喘口气,冲夙夜尴尬地笑笑,耷拉着脑袋,有些沮丧地说:“托那个变态杀人恶魔的福,我都好几天没睡个囫囵觉了,饭也没正经吃过一顿。” 变态杀人恶魔?夙夜愣了下,随后默不作声地将刚刚烤好的肉片,夹到邵壬面前的碗里。 邵壬看看他,夙夜正低垂着头,全神贯注地给烤牛肉片翻面。 由于上半身前倾,发黄的细软头发和白色t恤间,露出一截白皙得毫无血色的颈子,纤白得能清晰看见皮肤下脉动的藏青色血管。攥着筷子的手,和他的人一样纤细,给人以荏弱的感觉。葱白似的手指衬着朱红色的描金筷子,翻动肉片的动作不紧不慢,沉静而从容,象是钢琴家用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轻松的跳舞。 这项工作看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并不容易,因为火候很难掌握。 稍微早了,牛肉还没有变硬,容易黏连;稍微晚点,薄薄的肉片又会烤焦。 所以在夙夜将服务员打发走,说要自己动手的时候,邵壬还暗暗怀疑他行不行来着。 事实证明,夙夜很行。 他无疑是相当细致耐心的人,动作娴熟稳定,不时手起筷落,将烤得刚刚好的牛肉片捡出来。 出于职业习惯,邵壬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外表冷漠,却颇有天赋、极为敏锐的男孩子。 对他不幸的遭遇也很同情,此时此刻,看着他专心致志烤肉的样子,心头不由得又涌起淡淡的怜悯。 都说这一代孩子是最幸福的,邵壬所见过的十六七岁孩子,无一例外都是父母的宝贝、祖父母的心肝。连会洗碗筷的都没有几个,包括自家那个常常令他头痛不已的表弟。 而夙夜的表现,已经足以堪任烤肉馆的服务生了,这当然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练就的功夫。 邵壬详细调查过夙夜家的状况,知道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过得颇为艰苦。 但从夙夜脸上,绝对看不到任何悲苦怨艾的情绪。他总是漠然的,漠然的接受他的命运、漠然的面对他的不幸。 这样的夙夜,让邵壬觉得分外不是滋味。 而夙夜当然不知道自己被怜悯了,见他停下筷子,半天不动,又夹了片烤好的肉放进邵壬面前的碗里,淡淡道:“吃吧,虽然是冻肉,不过肉质还算凑合。” 邵壬愣了下,勉强露出复杂的笑容,伸手将俩人面前的碗调换了下:“请你吃饭,怎么变成你伺候我了?” 第34章 五连环血案(2) 夙夜端起碗给他拨回一大半:“我不饿。” 邵壬扯扯嘴角,柔声说:“不饿也要多吃点,你太瘦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我像你这个年纪,吃饭简直跟饿狼一样。” 夙夜没吭声,从父母出事后,他胃口就不太好,一直没什么食欲,特别是肉类,吃了几片,就觉得油腻腻的,直犯恶心,索性放下自己的筷子,专心致志替邵壬烤肉。 邵壬显然是饿得够呛,两盘牛肉、两盘五花肉、一盘生菜、一盘苏子叶,加上赠送的咸菜,风卷残云般都塞进了他嘴巴里。 “夙夜,将来你老婆一定会很幸福。”揉着圆滚滚的肚子,邵壬感慨,随即懊恼地挠挠脑袋,“真是的,你还是个孩子呢,我乱说什么呀,你别介意啊。” 夙夜当然不会介意,见他吃得差不多了,才问道:“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儿?” 邵壬脸上的笑容僵住,沉默了半晌,才闷闷地从黑色公文包里拿出叠打印材料,沉声说:“在你爸爸被害后,这两个月又发生了两起入室杀人案,跟你爸爸的案子简直如出一辙,警方初步判断可能是同一个人所为。因为作案手法实在太残忍血腥,害怕在社会上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所以新闻媒体也没有大肆报导,不过,现在流言蜚语也不少了,兴许你也听说了吧?” 他询问地望向夙夜,夙夜摇摇头,高中生的学业是很紧张的,固定的休息时间是每周的周六下午可以休息半天,周日则取消晚自习,一般情况下连法定假日都要正常上课。 从早到晚泡在学校里,前阵子他又忙着补拉下的功课,抽空还要琢磨爸爸的案子,根本没心思留意什么八卦。何况,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夙家,都没什么人跟他聊天,想知道社会上的新闻也不大容易。 邵壬挠挠头,将材料递给他,唉声叹气地说,“我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一丁点线索都没有,你看看吧,看看能不能再想□□什么。譬如,你爸爸被害前有什么可疑人物出现,他和你妈妈,那段时间有什么异常表现……总之,你觉得不对劲的地方都说说。是否跟案子有关我们再慢慢研究,反正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夙夜心中一凛,又发生了两起?!那么就不是个案了。 爸爸的死亡现场,因为特别残忍血腥,按照常理推测应该是挟怨报复杀人,不过夙夜对此一直持怀疑态度。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的爸爸,以爸爸温和怯懦的性格,没理由会和谁结下深仇大恨,以至于达到杀死都不足以泄愤的程度,死后居然还要被剥皮毁尸。 如果是连环杀人案,那么报复杀人的推测,理所当然就要被推翻了,也间接证实了自己最初的思路是正确的。 但妈妈怎么会和凶残的连环杀手扯上关系呢?难道是在酒吧或者ktv里认识的? 思忖着,夙夜慢慢翻开案卷的扉页。 里面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7月25日。 b市滨河社区31号楼503室居民范某,女性,汉族,三十九周岁,被杀死在家中。 现场惨不忍睹,被害者死后被剥皮、削肉,剔出部分肋骨、腿骨、肢解、剖腹,□□被切下,子宫和□□均被剖开。 完整剥下的皮肤经过简单而细致的防腐处理,工工整整挂在衣橱内。 经过尸检,死亡时间确定为2012年7月25日夜里22时至23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颈骨有明显裂伤,可以肯定是被凶手掐死的。颈部没有发现可提取指纹,判断凶手作案时戴了手套。 门窗没有撬动过的痕迹,室内也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没有发现财物损失。据隔壁邻居回忆,在7月25日夜里21点多,隐约听到敲门声和随后的开门声,由此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现场明显被打扫过,没有找到可疑毛发、皮屑、□□、指纹、足迹等等其他线索。 死者是b市某私营建筑企业会计,丈夫是出租车司机,两年前因车祸去世,现有一女,在外地读艺校。 据同事反映,范某为人尖酸刻薄、骄横跋扈,待人接物颐指气使,同事们背后颇有微词。 她业务能力一般,和该企业负责人李某有不正当关系,能够当上会计,全靠李某的鼎力提携。 第35章 五连环血案(3) 经过详细走访调查,可以确信李某的妻子并不知道范某和自己丈夫的关系。李某也不止范某一个情人,同时和某酒店女服务员、某文化用品商店女老板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但都是金钱、利益和*的交换,谈不上感情。 李某的个性和某些所谓的中国式传统男人很像,笃信“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原则,平日里对妻子温柔体贴,对孩子也呵护备至,夫妻关系还算融洽。 而范某和婆家的关系则很冷淡,她一直瞧不起没什么文化、在偏远农村种地过活的公婆,在丈夫过世后,基本上已经断绝了来往,甚至不允许老人探望自己的孙女。 由此,初步可以排除情杀的可能。 对范某社会关系的调查也没有取得线索,她社会交往相对简单,除了单位同事,就是业务往来的关系户。 在丈夫过世前,也曾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外情,但都不了了之,和李某有私情后,大概是顾虑到对方是自己的衣食老板,还算本分规矩。 虽然对她心存芥蒂的人不少,不过要以此作为杀人的动机又显得太过勉强。 和夙正亭被害案一样,现场惨烈如屠宰场。如果不是极度的仇恨,为什么要在死者死后,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几乎是碎尸的行为呢? 要知道,对于凶手来说,在罪案现场所做的事情越多,留下线索的可能性就越大;逗留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究竟是什么目的,值得凶手不惜如此犯险? 夙夜琢磨了良久,也没能想出答案,只好接着看第二起案件。 发生在2013年8月30日,和上一起案件如出一辙,同样是入室杀人案,被害人同样是女性,离异,年龄41岁,死因同样是机械性窒息,尸体同样被剥皮、剖尸、削肉、剔骨、肢解…… 盯着血肉模糊、断肢残骸的现场图片和尸检报告,夙夜沉思了良久。 “怎么样?是不是跟你爸爸那起案子很像?”邵壬烦恼地揉了揉眉心,夙夜看得太久、太细致,半天也没有翻动一页,他等得实在不耐烦,忍不住开口,“现在警方已经决定把三起案件并案调查。” 夙夜慢慢整理着自己的思绪,好半天才淡淡道:“知道庖丁解牛的故事吧?” “嗯?”邵壬被他问得一愣,随即答道,“当然。” “要把尸体处理到这种程度,一般人绝对做不到。切口非常整齐,凶器无疑是一把特别薄而锋利的刀,自筋骨相接的缝隙处插入,顺着骨节间的空处卸骨。娴熟利落堪比古代传说中的庖丁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凶手对人体解剖学有一定研究,是从事屠夫、医生、厨师之类经常接触刀具的职业。”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排查了几千人,还是一丁点线索也没找到。”邵壬喟叹。 “作案手段如此残忍的,从概率上来说,基本上都是男性。” 邵壬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采取扼杀手段,在体力上必须要占有绝对优势,我们也倾向于是男性凶手。” “凶手是很细心的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对刑侦有一定程度了解,所以现场才会打扫得那么干净利落。另外,据我所知,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给尸体防腐,是古代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方法。这也说明他是个颇有学识的人。”夙夜抬眼,把案卷递还给他,慢吞吞说道,“至于我爸爸的案子,你们应该调查过了,他根本就是个好好先生,得罪人的可能性不大。可是,如果凶手是冲着我妈来的,就没法解释我妈帮他湮灭罪证的行为。” “会不会是你妈妈……”邵壬小心翼翼睥睨夙夜脸色,似乎难以启齿,“跟凶手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你知道,有些案例,特别残忍的杀戮手段,往往代表着强烈的妒忌。” 夙夜默然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妈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我可以断定,凶案现场所表现出来的,绝对不是妒忌。” “你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什么?”邵壬怀疑。 “如果是出于妒忌,就没法解释现场被害的另一具女尸。”夙夜慢条斯理地解释道,“你们应该调查得很清楚,她是我家隔壁卖卤味的邻居,平日里那个时间段是不在家的,那天是因为有事回家取钱,才发生了不幸。我家是命案的原始现场,她又是在意外的时间点出现,所以我断定,她纯粹是个倒霉的目击者或者说是误闯入者,结果被杀人灭口。凶手对她的尸体进行剜眼、剥皮、剖尸等行为,必然不是为了报复或者妒忌,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心理。以此类推,我爸爸也不应该是凶手的目标。” “哦?” 第36章 五连环血案(4) “那天我爸爸上四点班,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那个时间段他也不应该出现在家里。”夙夜解释道。 “这个情况我们也了解过了,”邵壬挠挠刺痒的头皮,“你爸爸是因为搬货时不小心砸伤了脚,才突然回家休息的,所以凶手要么是熟人,知道他当时在家;要么本来的目标就是你妈妈。可是这也说不通,如果凶手要杀的人是你妈妈,你妈妈就更没理由包庇他。” 对于这一点,夙夜也困惑不已。 邵壬沉吟片刻,又问道,“你认为你妈妈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夙夜垂着眼,半晌才抬起头,表情木然,声音微微低哑:“我父母的确感情不好,但我妈也绝对不可能和外人勾结杀死我爸爸。毕竟,这对她来说,是要承担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她若是实在不愿意跟我爸爸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大可以选择离婚。所以,我更倾向于她只是单纯的事后包庇者。” “或者凶手是一时的激情杀人?”邵壬眉毛耸动了下,猜测道。 夙夜摇头否认:“不可能,如果是激情杀人,凶手肯定会表现得非常慌乱,可是现场根本看不到任何慌乱的痕迹。” “三起案子的被害人,从职业到社会关系,没有任何交集之处。”邵壬使劲挠挠头,满面愁容地说,“我现在真是一筹莫展了。” “ofthethings.”夙夜盯着只剩下斑驳油渍和零星调料痕迹的烧烤盘,沉默良久,忽然幽幽道。 “嗯?”邵壬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定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法国法证之父埃德蒙·罗卡建立的黄金定律。如果是连环杀手,肯定会有标的性,他必然带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夙夜依旧直愣愣地盯着烧烤盘,空洞恍惚的目光表明他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停顿了良久,他才又轻声说,“只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 跟夙夜的一席交谈,实际上并没有给案件带来任何新的转机,但邵壬也没觉得失望。 夙夜的分析无疑是理性睿智的,而他淡漠、平静的态度,也给邵壬种错觉——破案是迟早的事。 望着面前这个苍白、消瘦、荏弱的少年,他心底涌起股强烈的,类似于尊敬和怜惜纠葛的复杂情绪。 第37章 五连环血案(5)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 夙夜的父母,留给夙夜的,不仅仅是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道德上的审判和对亲情、爱情、婚姻等等的一系列质疑声。 而他却要用这具单薄的躯壳,默默地承担所有的一切。 要多强的心理素质,才能若无其事的面对?才能冷静的剖析案情?他心里,肯定也是很难过的,只不过他不愿意把难过的情绪展现在别人面前。 邵壬克制住了安慰他的冲动。 他意识到,自己对夙夜的关注,显然已经脱离了办案警察和受害者家属的范畴。 这对于一名合格警察来说,是绝对不应该的。会影响对案件的判断和在某些事件上的相应立场。 但邵壬无奈地发现,他根本没办法把夙夜仅仅当成一个普通的受害者家属。 这不是他的错,毕竟,夙夜太不普通了。 *** 夙夜并不知道邵壬的烦恼,换句话说,即使知道,他也根本不会在意。 跟邵壬在烧烤店门口分手后,他没有按原计划回学校。 今天是星期日,没有晚自习,不过下午的几堂课,还是很重要的,而他难得的,居然逃学了。 没有习惯用手机,也就理所当然忘记了应该给老师打电话请假,更忘了跟欧宇辰打招呼报备。 实际上,他完全没有把住在夙家别墅里的那些人,当成是自己的家人,就如同在那些人眼里,他也根本不是他们的家人一样。 夙夜脑子里现在充斥的,全部是跟案件有关的内容。 两起新案件,让他对父亲的案子,又有了新的思考方向,既然不是仇恨杀人,那么,凶手的目的性就至关重要。 这几起案件的被害者究竟有什么共同点呢? 破译凶手的心理需求,就能推测出他选择下手的目标是什么类型,进而推论出凶手的心理特征。 而感悟案情,没有比回到现场更直观更有效的方法。 幸好口袋里还有零钱,夙夜乘公交车横穿整座城市,在b市北郊下了车。又徒步行走了四十多分钟,终于踏进那条熟悉的、阴暗潮湿的小巷子。 第38章 五连环血案(6) 表皮斑驳褪色的七层筒子楼,依然静静伫立在街角。旁边是废弃的厂房,只剩下断壁残垣。院内长满了半人多高的荒草,草梗上挂着乱七八糟的塑料袋,像一面面旗帜似的,在微风中瑟瑟抖动。显得这院落格外残败、荒凉。 这片老城区,就宛如浓缩的、逐渐被现代化都市所摒弃的贫民窟剪影。 夙夜在巷口的阴影中,停留了好久,才轻轻叹了口气,鼓起勇气,慢慢走到巷子尽头。 对他来说,这条小巷,承载着他童年、少年时代的光阴。承载着他关于家庭、关于父爱最温馨最美好的记忆,也承载着生命中那段最厚重的黑暗和最深邃的痛苦。 筒子楼对面,有株年纪很老的榆树。夙夜曾经不止一次,攀爬上去掏鸟蛋。也曾经热切于撸碧绿如洗、嫩得能掐出水的榆钱——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有着更加实际的用途。 鸟蛋不用说了,就是缩小版的鸡蛋,吃起来味道比鸡蛋还要嫩滑、可口些。至于榆钱,拌少许豆油、精盐、味素和切得碎碎的葱花,拌在玉米面里,揉成一团,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发酵成软塌塌的面团。用电锅蒸熟,再切成一块块的,就着咸菜疙瘩吃,味道别提多好了。 最主要的是,省下了米饭和菜,所以是穷人家,夏日里难得的美食佳肴。 现在回忆起来,唇齿间,仿佛还能感觉到淡淡的、夹杂着青草气息的清新甜香。 轻轻抿了抿唇,夙夜疲惫地倚靠着身后那棵熟悉的、虬结龟裂的老榆树。仰望眼前的筒子楼,许多支离破碎的往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闪过。 这栋楼里的现住户,其实家境都不算宽裕。条件稍好些的,早已搬走了。 可是不表示他们不快乐。 b市的春天,总是漫天沙尘,一不留心就迷了眼,但耄耋老人们,还是喜欢拿个小板凳,坐在楼前的空地上,织着毛衣摆弄着象棋,闲话家常。 b市的夏天,总是酷热难当,劳累工作了一整天的大人们,都喜欢围坐在这株老榆树下,吐吐苦水发发牢骚讲讲八卦,分吃一颗凉水浸过的西瓜,油汗的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b市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季节。甜的瓜、脆的果、酸的梨……几元钱可以买上大半塑料袋,不知节制的孩子们,互相拼比,可着劲吃,常常酸倒了牙,“哎哟哟、哎呦呦……”直叫唤。 待到正经吃饭的时候,喝稀粥都嫌牙疼,被各自的家长埋怨着、嗔怪着、心疼着,却依然不会长记性。下次照旧不管不顾的猛吃一顿,一个个小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周而复始地犯着单纯可爱的错。 b市的冬天,总是一片白雪皑皑。天空是苍茫茫的灰蓝色,大地冻得硬邦邦的,横七竖八的,裂开一道一道的口子。北风料峭,冷得要人命。但楼下,总是会有一群穿着破旧夹袄的小屁孩,睫毛上挂着冻结的晶莹霜花,时不时抽搭着两管青鼻涕,搓着冻僵发红的小手,在打着雪旋的寒风中,热火朝天地堆雪人、玩爬犁、打冰猴儿、扇在铁轨上压得扁扁的啤酒瓶盖……偶尔发出阵阵欢呼,或者声声哀嚎,没心没肺地快乐着。 住在一单元103室的宋奶奶,已经满头白发了,佝偻着腰,走路都很费劲。偏偏非常喜欢伺弄各种花花草草。 每年春天,她都会在楼前种下成排的花种:鸡冠、串串红、波斯菊、扫帚梅、夜来香……都是抗旱耐活、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草花,跟名贵稀有完全不沾边。却总是开得非常精神,在旭日和风中,得意洋洋地摇摆着小脑袋。 宋奶奶也曾经兴高采烈的,指挥人高马大的儿子,往楼前不碍事的角落里移植了几株灌木。从此她多了项工作,每年深秋,第一场寒流来袭的时候,都会吵吵嚷嚷地,让儿子用取自十几里外锅盔山上的肥沃黑土,将灌木的根部,厚厚掩埋,再妥帖地把植株一层层裹上塑胶薄膜。 小心认真的样子,倒象是在看顾自己的宝贝孙子。 如今,时过境迁,宋奶奶已经在两年前故去,夺走她生命的不是意外、不是疾病、不是伤害,而是谁也抵抗不了的衰老。 但她精心伺弄过的那几株灌木,却终于长大成年。在去年夏天,盛开出一簇簇深红如墨、洁白如雪、绛紫如绢的鲜花。 沁人心脾的香味,老远就闻得到。 夙夜闭了下眼睛,这里,是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家,有快乐、有悲伤、有喜悦、有难过,更有痛彻肺腑的临别记忆。 身旁探出根黑褐色的老树枝桠,一只深灰色的小小蜗牛,正趴在一片翠绿的榆树叶上,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看不见它动口器,但榆树叶很快就被啃穿了个大洞。 夙夜顺手扯下叶子,受惊的蜗牛,迅速把小脑袋,缩进逼仄的壳里。 淡漠的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温和,夙夜小心翼翼地,把树叶搁在地上。蜗牛缩了缩身子,马上竭尽全力,蠕动着用腹足爬走,怯生生躲进一片枯叶下面。 可怜的、卑微的、脆弱的小生命,可是,它也会有属于自己,单纯的快乐和烦恼吧? 夙夜抬眼,遥望着七楼那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玻璃窗。 铁质窗框上的油漆,早已鼓障开裂,露出斑驳的铁锈色。里面的卡簧,其实也早就坏了,只能用根毛竹筷子别着。 这些,他当然都很清楚。默默地,他在脑海中逐渐复原窗户后面的情形。 布满霉斑的墙角、陈旧破烂的家具、裂痕斑斑的廉价地砖……以及曾经在里面吵吵闹闹的男女主人。 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夙夜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悲伤情绪一击即中。 他可以忍受贫穷、忍受嘲笑、忍受痛苦……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承担绝望。 从亲眼看见爸爸尸体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世界就坍塌了,再也看不到阳光,而是永恒的漫漫暗夜。 一阵风吹来,卷起几片落叶,轻轻黏贴在他脸上,下意识伸手拂落。夙夜直起身子,轻轻吐出口气,不情愿地向3号单元门走去。 已经来到这里,他当然不允许自己逃避。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孩子们在上学,成年人们在工作,老人和年幼的孩子,都在午睡。楼道里安安静静的,看不到一个人影。 沿着坑坑洼洼的台阶,一步一步上楼。 第39章 五(连环血案)7 体力太差,走到七楼。夙夜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 刺目的黄色警戒带,早已被撤除,摸出钥匙,他咔哒一声打开门。 室内空荡荡的,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子陈旧的、*发霉的味道。 这是一间普通的两室一厅套房,进门就是客厅,两侧分别是两间卧室和卫生间、厨房。 本来狭窄拥挤的室内,现在空荡荡的,积了厚厚一层灰尘。大部分东西,都被警方作为物证带走了,显得特别空旷死寂,没有一丝人气。 一长一短两个白粉画成的轮廓,静静呆在地砖上。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没有人会联想到,那两个不规则的轮廓代表着什么——两个戛然而止的鲜活生命。 夙夜站在门口,盯着那白圈看了许久许久,眼眶慢慢红了。他使劲咬了下嘴唇,硬是逼回眼底泛起的湿意,抬起脚,慢慢踱进屋子,蹲下身子,细细打量。 白底灰蓝色花纹的地砖上,依稀可辨出大滩大滩暗黑色的血渍。 一瞬间,汹涌袭来的悲伤,溢满了胸臆。夙夜猛地站起身,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退后一步,起立得太猛,竟有种强烈的晕眩感。 他使劲揉揉太阳穴,等待那股晕晕乎乎的感觉渐渐退去。 这些血渍,是爸爸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痕迹。 对面墙上的神龛,电源插头在爸爸过世那天,已经被他拔了下来。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客厅夹在卧室和厨房之间,传递过来的光线,被稀释得昏暗而迷离,像罩上了层青灰色的薄纱。 净瓶观音的轮廓,因此显得特别模糊、诡异,沉默不语地望着他,似乎不怀好意。 地上的血渍,干涸已久,尸体也早就被运走,化成了灰烬,被埋葬在郊区的公共墓园里,他却依然清晰地嗅到了浓烈刺鼻的血腥味道。 夙夜明白,那血腥味其实是从自己心底里溢出来的。 2012年七月三日,他至死也忘不了那一天——他生命中的分水岭。 那天,像往常一样,上完晚自习,夙夜照例拎着个黑色的大号塑料袋,背着书包回家。 他习惯每次出门,兜里都揣着几个大塑料袋。这样,路上看见能卖钱的东西,就随时都可以捡起来。 今天运气不错,在一家咖啡厅门口,捡到了十几个矿泉水瓶。虽然被几个路过的小孩子嘻嘻哈哈嘲笑了,不过,夙夜一点也没在意。 生活如饮水,冷暖自知。 因为收获颇丰,他的心情很不错。暗暗思忖着,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能攒够下学期的晚自习费了。 大概要下雨,没有月亮,星星也看不见一颗。 天空沉闷暗黑,铅黑色的浓云,压得低低的,仿佛触手可及。不停歇地汹涌翻滚,像飓风中咆哮怒吼的大海,有着吞噬天地万物的嚣张跋扈气焰。 兴许是知道暴风雨即将来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觅食,蚊子们显得特别躁动兴奋。围绕在耳边,嗡嗡乱叫,惹得人心烦意乱。 伫立在街角的老楼,黑乎乎、阴森森的,犹如一口巨大的钢筋水泥棺椁。 夙夜心脏突然一悸,慌得厉害。他使劲晃晃头,甩掉心头莫名涌起的惶惑和不安感。 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踏进单元门。狭窄逼仄的楼梯间内,低瓦数灯泡有气无力地亮着,二楼的声控灯坏掉挺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更换。 身旁的墙壁,被经年累月的尘埃覆盖着。象是重度皮肤病患者,脱落的墙皮,犹如狗皮膏药般,东一块、西一块,□□出底下青灰色的混凝土。 松动的铁框玻璃窗,被风吹得格拉格拉直响。 阴森恐怖的氛围,简直可以直接拿去拍鬼片了。 夙夜体力不济,走到五楼,气喘得就有点急,腿脚也发沉发滞,肩上的书包,沉甸甸的,直往下坠。他停下,稍微缓了缓,才慢慢腾腾地继续往上走。 上了七楼,他一眼就瞥见,自家的房门没关,微微敞开着,欠了条缝,心里不禁暗暗觉得纳闷。 这栋楼的住户,境况都不算太好。所以也没有人家,会奢侈到用电风扇,空调就更别提了。夏天开门通风,是常有的事。 至于会不会有强盗小偷光顾,倒是完全不用担心。毕竟,他们也是需要业绩的。 当然,如果是女孩子,或者是年轻的小媳妇,独自一人在家,出于谨慎,无论多热,她们都不会开门。 不过,无论什么状况,天黑了门还敞开着,就显得十分古怪,因为晚上蚊子会特别多。能奋力飞上七楼的,还个个身强力壮,老弱病残,是决计上不来的。它们强悍的战斗力,绝非普通蚊子可以比拟,往往是咬一口,就鼓起一个红肿发亮的大包,钻心的刺痒,好几天都消不下去。 有钱人一千块钱当十块钱使用,穷人则是一毛钱当十块钱珍惜。蚊香一盒虽然才几块钱,但是天天用,累计起来,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他们连蚊香也舍不得使。 夙夜的爸爸夙正亭,在附近的纺织厂做装卸工。 纺织厂实行三班倒的排班制度,夜班从午夜十二点上到早上八点,白班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四点,四点班则是从下午四点一直上到午夜十二点。 这个星期,夙正亭是四点班。扣除交接班,和路上耽搁的时间,起码也得午夜十二点半左右,才能回到家。 此时此刻,如果家里有人,肯定是妈妈,难道她忘记关门了? 夙夜暗自猜度着各种可能性,也没太在意,随手推开门,里面黑漆漆的,很安静,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不由自主抽抽鼻子,夙夜摸索着,摁下墙上的电灯开关。 低瓦数节能灯管弥散出银白色的光芒,蓦地流泻而下,刺得他眯了眯眼。随后闯入视网膜的景象,令他瞬间僵住。接着,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砰”的一声,手中的塑料袋也脱手而落,几个空矿泉水瓶,从敞开的袋口,弹跳出去,蹦蹦跶跶地滚到一边。 杵在地上的手掌,按到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夙夜下意识死死攥紧。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啊啊啊!”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正对玄关的墙壁上,嵌着半人高的神龛,里面供奉着普度众生的净瓶观音。此时,她正面含微笑,慈悲地扬起柳枝,似乎在向她虔诚的信徒,洒下甘霖雨露。 莲花宝座前,两支红色电烛,经久不息地亮着,将整个神龛都映得红彤彤的。 神龛正前方的地砖上,俯跪着一个被剥了皮的血淋淋男人! 连头皮都没有放过,露出染血的头盖骨,一棱一棱的。 他的胸前从锁骨到□□,都被彻底剖开了。整个尸身血肉模糊,血红的肌肉、乌青的筋络,森森的白骨、滑出体外的内脏……这惨烈的景象,映入眼球,像是要生生割裂人的神经。 第40章 六Tiffany香水 男尸朝着神龛的方向,深深低垂下头颅,仿佛在无比虔诚地叩首,那是忏悔的姿态。 距离他不远处,横陈着一具同样被剥了皮的女尸,眼珠被剜掉了,脸上只剩下两个血红血红的窟窿,特别的瘆人。和男尸一样,□□同样被剖开,紫红乌青的脏器和纠结的肠子,滑落了出来,耷拉在腿间…… 夙夜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喉咙发紧,胃里翻江倒海似的难受。他想从尸体上移开视线,眼睛却像被粘住了一样,动也动不了。 女尸旁边,还有坨豆腐脑般的东西——呈现出近似贝壳外缘的颜色,就是那种,稍微带点玫瑰色的浅灰。 瘫在地上,筛糠似的哆嗦了半天,夙夜终于勉勉强强找回混乱不堪的理智,意识到那坨东西是什么,那是人的脑子! 女尸的头颅,并没有被开瓢,也就是说,凶手极有可能是像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那样,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从她鼻孔中硬生生取出脑子的。 夙夜既震惊,又无比愤怒,他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什么样冷硬的心肠,能做出如此惨绝人寰、丧心病狂的举动!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同胞! 用尽全部的毅力,夙夜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恍然想起,应该马上打电话报警。 双手杵着地面,他哆哆嗦嗦地往起爬。腿软脚软的后果就是,双腿像扭麻花一样,直往一起绊。 深深吸了口气,夙夜定定神,用双手撑着膝盖,努力定住身子,这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定睛一看,是一瓶香水,估计是妈妈不小心掉下的。 夙夜当然知道,犯罪现场应该尽量保持原状,便把香水瓶又搁回了原处。 他们家没有安装固定电话,爸爸倒是有一部手机,可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夙夜想用电话,就得去邻居家借。 本来妈妈也有手机的,前阵子两口子吵架,妈妈一气之下把手机砸了。 她隔三差五彻夜不归的时候,爸爸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打电话,催促她赶紧回家。她早就嫌烦了,索性一直没再买新的。 此时此刻,夙夜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无论脑子怎么命令,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根本不听使唤。 他使劲咬破嘴唇,直到溢了满嘴的血腥味,剧烈的痛楚,才使他的脑子恢复了几分清醒。 扶着双腿,迤逦歪斜地蹭到隔壁,敲了好半天门,里面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反应。 呆怔了几秒钟,夙夜恍然醒过神,暗骂自己关键时刻怎么就不争气,不停地犯糊涂。隔壁的夫妇是靠卖卤味为生的,每天不到午夜,是不会回来的。 至于他们家的儿子大龙,读完初中就辍学了。 两口子双方父母家里,都过得挺紧巴的,不但不能帮衬他们,还需要他们时不时的贴补一些。 早些年,买这套房子还借了不少外债,夫妻俩苦熬苦撑地忙着做生意赚钱还债,天天早出晚归的,当然抽不出多少时间和精力管教儿子。 大龙的学习成绩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辍学后呆在家里,也没人张罗给他做顿热乎饭菜,他渐渐也就不爱做留守少年。索性整天跟着街头的一班小混混,到处胡闹,混点吃吃喝喝,倒也逍遥自在。 十天中倒是有八天,看不到人影。现在家里会有人,才是怪事。 这栋楼,每单元每层只有两户人家,夙夜没有办法,只好拖着虚软的双腿,往楼下走。走了没几级,忽然,听到下面传来“哒哒哒……”的脆响,是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发出的声音。 他心里咯噔一声,额头顿时泌出了冷汗。 这个单元十几家住户,除了妈妈李晓舒,女主人的职业,要么是小商贩,要么是超市的理货员,或者是工厂里的女工。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鲜少会穿高跟鞋。当然,还有四五家有正在读书的女学生,她们自然也不会穿高跟鞋。 一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夙夜就知道,是自己的妈妈回来了。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绝对不能让妈妈看见家里的死亡现场,非把她吓坏了不可! 咬紧苍白颤抖的嘴唇,夙夜强自打起精神,扶着楼梯扶手,跌跌撞撞往楼下跑。 俩人一上一下,刚好在四楼的楼梯间,走了个对头碰,果然是李晓舒。 看见夙夜,李晓舒不悦地挑挑修理得非常漂亮齐整的眉毛,冷冷淡淡地说:“这么晚了,你还干什么去?” 夙夜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妈,咱家出事了,你千万别进家门,我现在去借电话报警。” “出什么事了?”瞧着儿子的神情,明显有些不对劲,李晓舒狐疑地问。 夙夜犹豫了下:“闯进去小偷了。” “切,”李晓舒不屑地白了他一眼,嗤道,“反正也没什么可偷的,还报什么警。” “那个……是没丢什么东西,可是给砸得破破烂烂的。”仓促间,夙夜只掰得出这个理由,顿了一下,呐呐地说,“总之,你留在门口,千万别进去,要保护现场啊。” “知道啦,那个小偷还真是有够闲的。”李晓舒满不在乎地应道,抬脚往楼上走。 为了节省时间,夙夜几乎是用跑的,连滚带爬地继续下楼,挨家敲门,连着敲了好几户人家,才终于借到部电话,打了110报警。 干巴巴地谢过邻居,他赶紧回家。 上了七楼,一眼就看见妈妈正跪坐在家门口,防盗门大敞四开,室内的景象一览无遗。 妈妈脸色惨白,毫无血色,惊惧地盯着门内,眼睛直勾勾地,似乎被吓傻了,整个人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晕倒。 夙夜自己也很难受,在极度的震惊和惶恐双重挤压下,脆弱的神经,早已不堪重荷。 可是,此时此刻,他必须撑住。 现场那么血腥恐怖,他无法想象,妈妈现在有多害怕,多惊惶。他必须成为妈妈的支柱和依靠。 “妈,没事的。”冰凉的冷汗,一滴一滴滚落,滑到眼睑里,刺刺的疼。夙夜使劲抹了一把,深深吸了口气,走到妈妈身边,蹲下身子,抱住妈妈,想要努力安慰她。 李晓舒木偶般,任凭他摆弄,瑟瑟缩缩地趴在他肩上,惶惶然地抖个不停。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会到的。”夙夜又说。 妈妈没动,也没说话。 第41章 六Tiffany香水(2) 轻轻抚拍着她的背,夙夜试图让她镇定下来。 他认定她被吓坏了,后来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并不仅仅是如此。当然,那是后话了。 由于距离公安局比较远,路况又很差,二十几分钟后,两辆蓝白相间的警车,才呜呜叫着赶到。 勘验现场、搜集物证、抬走尸体、询问证人…… 这一系列程序,琐碎而又漫长。 隔壁邻居家没人,夙夜和妈妈只好在走廊里等待。 夙夜把校服外套脱下来,铺在地上,让妈妈坐在上面休息。他则站在家门口,认真而专注地看着那些警察们工作。 进进出出的警察,都对这个面色苍白、神情木然的男孩子,暗暗感到惊讶和不解。 他实在是太镇定、太漠然了,简直……像个人偶,压根没有一丁点活人,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该有的反应。 不过,出于职业素质和起码的同情心,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面上也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进行现场搜证的警察,在衣橱里,发现了两张被剥得非常完整的人皮。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做了非常细致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架上。简直是两件艺术品,可以直接拿去博物馆卖门票展览了。 当然,并不是完全等同于木乃伊的制作,犯罪嫌疑人只掏出了女性被害者的大脑。两名被害者的肠子和内脏,也没有像木乃伊那样,分门别类装进器皿中。胸腔里,更没有被塞入亚麻、锯屑和馥郁的香料。更遑论正宗的木乃伊身上,要裹上十几层布料的。 饶是如此,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做到眼前的程度,也令人惊叹不已。 不必经过详细的验尸程序,从剥落的皮肤等基本特征,夙夜一眼就判断出,男死者是他的父亲夙正亭,而女死者则是隔壁卖卤味的女主人赵志英。 虽然早就有了不祥的预感,夙夜的心,还是瞬间跌落到了谷底,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像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卡着他的脖子,难受得要命。 他想哭,想喊,想叫,却只能默默地,默默地咬紧牙关忍耐。 不管多痛,不管多难过,他必须撑住,为了死去的爸爸,为了还活着的妈妈。 警方勘验完现场后,作为第一个现场目击证人,夙夜首先被叫到一边做询问笔录。 他竭力忽略亲眼撞见爸爸惨死,所带给自己的强烈心理刺激和慌乱感,努力回忆每一处细节,哪怕是最微小的细节。 他知道,越精确地回答,越有助于警方破案。 爸爸已经被杀,痛哭流涕挽回不了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警方找到凶手,替他报仇。 若干年后,邵壬受邀在警校讲课,给后辈们介绍办案经验时,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这起案子时。每次,他的心情都很复杂。 对夙夜来说,当然是发生了非常不幸的事;对邵壬来说,却是值得庆幸的——他的警察生涯中遇到了夙夜。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例行公事的询问几句后,邵壬和旁边做笔录的搭档肖然,都不由得暗暗吃惊。彼此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端正了颜色,仔细打量面前这个脸色苍白、身材单薄的大男孩。 冷静、理智,回答问题时条理分明、镇定自若,毫无慌乱感。 肖然和邵壬都算得上是颇有经验的老警察了,却从来没见过头脑如此清醒,逻辑分析如此缜密,成功地把情绪,完全控制在理性范围内的被害者家属。 作为一名资深警察,邵壬认为,要么,这个男孩子,有极强的自控能力和心理素质;要么,他就是个极度冷漠无情的人。 从夙夜的回答中,邵壬直觉地感到,他应该是第一种人。 而以夙夜的年龄和阅历,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个男孩子,非常的不简单。 邵壬在记事簿上的“夙夜”两个字下面,重重画了两条黑线。 事实上,夙夜没能提供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对现场状况的描述,对破案也没有多少帮助——毕竟,他能看到的,警方又不是瞎子,当然也会看到的。 而李晓舒在夙夜回家之后才回来,说出来的内容,也不过是简单重复了夙夜的话罢了。 物证鉴定组的警察和法医初步给出的结论,认为夙家是案发第一现场。 在证实女死者是隔壁的邻居赵志英后,警方已经打电话联系了她的丈夫李琦,说他家里出了状况,让他马上赶回来。 警方给李晓舒做完笔录,李琦也正好赶回来了,骤然听说妻子被杀的消息,整个人登时懵了,哆嗦着嘴角,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中年男人,挺直的脊背,一下子塌了下去,像是瞬间老了几十岁。眼泪顺着脸颊,一颗一颗往下淌,哭得跟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他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擦也不擦一下。 邵壬等他镇定了一点,才开始向他问话。 据他所说,今天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两口子三四点钟就起来了,剁肘子、剁猪脚、剁凤爪……用高压锅焖煮,煮好了,用三轮车拉着,去固定的摆摊处叫卖。 中午的时候,两口子正在轮换着吃饭,赵志英的弟弟赵文浩突然打来电话,说他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了人,急需要用钱为对方缴纳诊疗费用。 虽然恼火弟弟惹了麻烦,但是赵志英毕竟是关心弟弟的,跟丈夫商量了一番,让丈夫看着卤肉摊子,自己连饭也没吃完,就匆匆忙忙回家给弟弟取存折。 妻子一直没回来,李琦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把人撞了不是小事儿,需要跟家属好好商量怎么处理,他还以为妻子跟小舅子在一起,忙着解决这件麻烦事呢。 谁知道会等来警察的电话。 两个已婚的中年男女死在一块儿,虽然死亡方式比较惨烈,还是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不太愉快的方面上去。 关于警方对夙正亭和赵志英有无暧昧关系的询问,李琦和李晓舒、夙夜母子一致给予了否认,称绝无此事。 对附近邻居的走访调查,也间接证明他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 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工作全部结束,离开的时候,邵壬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夙夜,叮嘱他有事儿就给自己打电话。 夙夜接过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瞧了一眼,就塞进了兜里,什么话都没说。 第42章 六Tiffany香水(3) 看着他绷紧的、煞白的小脸,邵壬脑子一热,也不知道哪根筋突然搭错线了,居然又补充了一句:“不只是跟案件有关的,如果你和你妈妈遇到什么困难,也可以跟我说,我会尽量帮助你们的。” 正夹着公文包,从旁边经过的肖然,诧异地瞟了他一眼,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事实上,有许多起案例,被害者家属,往往就是加害者。作为办案警察,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公正、公平、无私地对待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案件相关人员,原则上都会尽量避免跟他们有私人方面的任何接触。 肖然跟邵壬共事好几年,对他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向来是很欣赏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冷不丁地说出这么莫名其妙、不合身份的话。 肖然满心纳闷,又瞅了眼夙夜,挺瘦的男孩子,苍白、孱弱,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显得突兀的大。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清秀吧,但跟漂亮、讨人喜欢之类的字眼,是真的完全完全不搭边。 毕竟,他实在是太瘦了,简直去了皮就剩下骨头了。 至于性格呢?虽然才认识短短几个小时,肖然也觉得他挺别扭的,跟年龄相仿的男孩子相比,说好听点是沉默寡言,说难听点就是死气沉沉,平板的脸上,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表情,跟木头桩子似的。 更让人震惊和理解不了的是,亲眼看见自己的爸爸被人剥皮剖尸了,他脸上的表情,居然也没啥变化。 该说他镇定好呢,还是说他太冷情了?如果说形销骨立能让人产生那么一丁点怜悯,这种简直是冷血的冷漠,就让人感到脊背发凉,进而恐惧了。 难免会让人心生疑窦,他是人还是机械人,怎么会冷血到如此程度? 肖然想破脑袋,也没想出夙夜究竟有什么能吸引邵壬另眼相看的优点,换做他,这种冷酷得毫无人性的人,躲得远远的还来不及呢。 难道是爱屋及乌、曲线救国?肖然脑子里灵光一闪,瞬间被这个假设吓到了,差点没把公文包扔了,又悄悄睨了眼还坐在地上、呆呆发怔的李晓舒。 夙夜的五官轮廓肖似母亲,他太瘦,所以只能勉强算作是清秀。同样的轮廓生在李晓舒脸上,她又特别注意化妆打扮,精雕细琢一番,绝对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 不过,这年纪也相差得太大了点吗?肖然不会傻了吧唧的认为,被警局同事们公认为黄金单身汉的邵组长,会饥不择食地看上一位半老徐娘。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邵壬到底为什么特别关心夙夜,不禁有些为他担心。邵壬才二十几岁,已经是1级警督了,可谓前途不可限量,希望他可别阴沟里翻船、犯什么错误、影响到仕途才好。 夙夜可没心思想那些有的没的,警察一窝蜂似的离开以后,他认真地背下了邵壬的手机号码,然后把那张纸撕了。 比起一张纸,他更信赖自己的脑子。 毕竟,纸张会丢、会弄坏,而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只要不是忘记,就绝对丢不了、弄不坏。 而他向来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 刚刚发生了命案,屋子里满是血腥味,显然短时间内不能住人了。 母子俩商量了一下,李晓舒给住在附近、交情不错的朋友打了个电话,打算先去借宿一晚。 听说了他们家发生的事儿,朋友当然不会拒绝,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李晓舒便开始着手寻找合适的出租屋。 她向来大手大脚惯了,又喜欢用奢侈品,夙夜本来对她没抱什么希望,寻思着把自己攒的小金库都贡献出来。好点的房子是不敢想的,先找个容身之处,估计缺不多少。 没想到,这次,他倒是想岔了,远远低估了自己的母亲。 看不顺眼的老公挂掉了,现在只剩下母子二人,说是相依为命也不为过。李晓舒也就没再瞒着、掖着、藏着,直接跟儿子交了底,她手头居然有笔数目不少的私房钱。 只要有钱,什么事儿都好办,很快在附近租妥了一间两室一厅的套房。为什么还是选择附近呢,一是因为这里的房子比较便宜,租金当然也不会太高。二是住了十几年,换别的地方,冷不丁的反而不习惯。 不论怎样,母子俩总算是安定下来。 *** 逝者已矣,而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 地球永无停止的自转,标志着一天又一天,崭新的开始。 周而复始中,夙夜也逐渐习惯了每天早晨,从一重又一重的噩梦中,幡然惊醒。真切地感受到,覆在眼睑上亮白、温暖的阳光,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于是,在每个清晨,睁开眼睛前,他都会无比虔诚的双手合十祈祷,只是梦而已,只要张开眼睛,就会看到爸爸苍白倦怠的容颜,就会听到他在耳畔絮絮叨叨:“夙夜,起来吧,你要迟到了。” “夙夜,你太瘦了,多吃点……” “夙夜,你的胃是不是又疼了?是不是为了省钱,又没吃午饭?” “……” “……” 他等着等着,一直等到客厅里响起妈妈不耐烦的催促:“还不起来做饭?!你旷课没关系,我可是要上班赚钱的!你那个死鬼老爸两眼一闭、一走了之,倒是干净利落,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喝西北风啊?!我说你也别念了,读书有什么用?我们那里的服务生,哪个月不赚几千块?学着嘴巴甜点,会来事儿点,小费也不少呢。正经大学毕业的,还未必能赚到那么多,倒要白白花那些学费……” 于是,理智回归。 于是,悲伤溢满心头。 夙夜默默地起床,默默地煮饭,娘俩吃完后,李晓舒衣着光鲜地出门,去上班、或者会朋友,他则收拾碗筷、打扫厨房,拾掇完了,再默默地背着书包去上学。 不管妈妈说什么,他听着,只是听着。 他不想跟妈妈吵架,不管怎么样,他现在只有妈妈了。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半个多月。 某一天早晨。 电话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夙夜像往常一样,正站在洗碗槽前洗碗。手上沾满了洗涤剂的白色泡沫,在晨曦中折射出彩虹般绮丽的色彩,就如同孩子们彩虹般绮丽的梦想,只要轻轻一碰,就会被戳破。 “邵警官?嗯,你好……” 第43章 六Tiffany香水(4) 厨房的门没有关,妈妈的答话钻进耳朵,夙夜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 “……好,我一会儿就过去……没问题……” 把洗了一半的碗丢进洗碗槽里,夙夜加快步子,走进客厅:“妈,是警察的电话吗?” 李晓舒拧着眉毛,显然心情不太好:“没什么事儿,叫我们去公安局认领他们拿走的东西,你去上学吧,我自己去就行了。” 夙夜摇了摇头:“我跟你一起去。” “你这孩子真是的,添什么麻烦,你又帮不上忙。”李晓舒烦躁地轻叱,拿起挂在旁边简易衣架上的乳白色斜跨背包,拉开拉链,将爸爸去世后才买的手机丢了进去。 *** 不管妈妈怎么表示反对,一个小时以后,夙夜还是固执地跟着她一起走进了b市公安局。 二楼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内,邵壬黑着脸,坐在一张办公桌旁,对面站着个眉目清秀的小警察,正耷拉着脑袋挨批。 见他们推门进来,邵壬顾不得教训下属,站起身,温和地招呼道:“你们来啦?” 李晓舒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夙夜淡淡环顾一圈,目光停留在办公室正中央。那里挨排摆着四张长条形办公桌。桌面上堆满了物证袋,里面的东西都很眼熟:钱夹、身份证、户口簿、烟盒、拖鞋、香水瓶、书本、背包…… 看着这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东西,夙夜胸口就像被塞了块石头似的,顿时拥堵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他心里的确压着块石头——爸爸的惨死就是那块石头,稍微触动,就会感到沉沉坠坠的钝痛。 即使不去碰触它,那沉甸甸压迫的感觉,也依然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它的存在。 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他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命案现场的情形,清楚地记得每一处细节。 小警察一脸的青涩稚嫩,看样子才参加工作没多久,被骂以后心情当然不好,垂头丧气地走到角落里的饮水机旁,用一次性纸杯倒了两杯水端过来。 李晓舒接过来,抿了一小口。夙夜则摇头拒绝了,他留意到小警察胸前识别证上的名字——杨光,这已经是他认识的第三个姓杨名光的男性,许多父母给孩子取名字时的敷衍态度,实在令他无语。 杨光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被这个半大孩子唾弃了,端着被拒绝的水杯回到座位,随手搁在办公桌上,翻开一本活页夹,塑皮封面“啪!”地刮倒纸杯。 他赶紧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捞起活页夹,顺手抓起几页纸胡乱擦拭桌子。 “你能不能别整天毛手毛脚的?!”邵壬骂了他一句,回头对李晓舒指指办公桌上堆着的物证袋,尽量语气温和地说,“这些东西我们都查验过了,没有找到什么线索,你们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必需品你们先带回去,其他的暂时寄放在公安局里,让我们再仔细研究研究。另外,有些问题我们还想向你们再确认一下。” “嗯。”见到丈夫的遗物,李晓舒心里也不太舒服,面色沉重地轻轻点了下头。 这些东西都是取自案发现场的,说不定哪件就会有凶手遗留下的线索,夙夜把涌上心头的悲伤硬压下去,走到办公桌前,仔细打量。 “夙太太,你们再好好想想,夙先生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邵壬问。 “我丈夫那个人……”李晓舒苦笑着,叹了口气,“性子很软弱的,常常被人欺负,又怎么会得罪人呢?” “你们的朋友方面有没有可疑的?” “没有……” 他们说话的功夫,夙夜突然伸手拿起个巴掌大的物证袋。 “怎么啦?”邵壬看见他拿着的东西,瞳孔骤然一缩,心头惊诧,面上却丝毫不露声色。 夙夜没做声,把物证袋举到眼前仔细端详。里面是一瓶香水,满满当当的,看样子应该还没使用过。 他盯着香水,邵壬盯着他。 邵壬敏锐地发现,夙夜沉郁的脸上渐渐有了丝异样,蹙紧的眉心现出道深深的线条,象是在努力思索什么,不由得暗自嘀咕,不会吧?难道他对香水也有所了解?便问道,“夙夜,这瓶香水有问题吗?” 夙夜还是没有回答,盯着香水看了一会儿,慢慢踱到窗前,将它对着阳光,不停变换角度,专心致志地观察。 这个香水瓶做工非常精美,透明瓶身倾斜成35度角,造型是一朵冰蓝色郁金香。花瓣线条细腻流畅,柔美而不失婉约。晶莹剔透中,传达出郁金香所特有的神秘与高雅,空灵与幽邃。 花蕊状的瓶盖上,一圈无色碎钻众星拱月般,环绕着颗直径足有一厘米的蓝宝石,在阳光中折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华。 “这瓶香水是我买的,你没见过,给我吧。”李晓舒脸上的慌乱一闪而逝,忙将喝了一半的纸杯搁到旁边的桌子上,急匆匆走到夙夜身旁,想接过物证袋,却被夙夜毫不迟疑扭身避开。 “夙夜,你这是干什么?!”李晓舒沉下脸,又冲邵壬勉强笑笑,“邵警官,如果你们觉得没问题,我就把香水带回去了,时间太长会过保质期的。” “香水本身是没什么问题,不过,我看夙夜大概有点想法。”邵壬意味深长地瞧着她。 “怎么会呢?我们家夙夜是男孩子,对香水一窍不通的。”李晓舒不死心地再次朝夙夜摊开手,“给妈妈吧,你喜欢看,回家看个够。” 对她的话根本不加理会,夙夜紧绷的小脸上毫无表情,目不转睛地盯着香水瓶。 “夙夜!”李晓舒不悦地叫。 “……”固执地沉默了良久,夙夜忽然抬眼,直视着她。 触到他眼神的刹那,连旁观的邵壬,心里都陡然一颤,为他瞳子里所蕴含的阴沉晦暗、悲恸惊悸所震惊,暗忖,难道他真的有所发现? 被夙夜用那样怪异的眼神一霎也不霎地看着,李晓舒只觉得心头直发毛,不由自主微微变了表情,使劲咽了口口水,勉强笑笑:“夙夜,你怎么啦?” “你买的香水?”夙夜淡淡开口。 “是啊。” “你撒谎。” 李晓舒恼火地反驳:“我干嘛要撒谎?!” “这是由美国第凡内公司生产的正品tiffany香水。虽然第凡内的珠宝要比香水出名得多,但是,它依然是号称世界前十位的顶级香水。每盎司售价两百美元,你告诉我,你舍得花那么多钱去买一小瓶香水吗?”夙夜清冷的声音依旧平静淡漠,却隐隐夹杂着丝咄咄逼人的尖锐。 第44章 六Tiffany香水(5) 随着他话音落下,正埋头看卷宗,努力淡化存在感的杨光刷地抬起头,看怪物一样张大了嘴巴使劲看着他。 “什什么tiffany?”李晓舒再度咽了口唾沫,眼珠子慌乱地转来转去,攥紧了垂在胸前的斜挎包带子,“这是我买的促销品,才一百多块钱,你了解香水吗?!干嘛胡说八道?!” “我了解,”夙夜缓慢地点了点头,“肯定比你了解。” “你!”李晓舒气结。 邵壬扬扬眉毛,接过话茬:“夙夜,你凭什么说这是正品的tiffany?” 似乎是在附和他的问题,杨光下意识点头。 毫无疑问,夙夜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是不应该对香水有所了解的,何况还是非常少见的欧洲品牌香水。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指了指花蕾瓶盖上镶嵌的蓝宝石。 “宝石有问题吗?”提出问题的人是邵壬。 “这颗蓝宝石是真的。”夙夜说。 邵壬的好奇心完全被他勾起来了:“你怎么看出来的?” “……”夙夜缄默不语。 “到底怎么看出来的?”邵壬锲而不舍地追问。 等了足足有半分钟,夙夜才慢吞吞答道:“表面光滑,不可能是玻璃;转动时有微弱的颜色变化,不可能是蓝色尖晶石;光泽感弱,不可能是蓝色合成立方氧化锆;不带绿色,没有裂纹和空管状内含物,不可能是蓝色电气石;星线十分清楚,细而均一,不可能是人造星光蓝宝石;没有弧形纹,不可能是合成蓝宝石;夹层中没有气泡,所以也不会是拼合蓝宝石。由此可以确认,这瓶香水的确是号称欧洲优雅风格的tiffany。”他顿了下,又补充道,“以茉莉和玫瑰香味为主,混合了森林的味道,是许多上流社会名媛的最爱。” 等他说完,室内的另外三个人都齐刷刷呆住了,杨光惊叹着情不自禁吐出句:“哇塞!你是珠宝专家吗?!” 邵壬睥睨他一眼,吓得他立刻弓腰低头,假装自己在专心致志地看卷宗。 “那那那又怎么样?!香水是真的又怎么样?我不能买吗?!”李晓舒脸色发白,梗着脖子嚷道。 “夙太太,我刚才也说过了,香水本身的确没问题,但是在专家鉴定它是真品以后,我们警方也很好奇它的来源。据我们了解,你月收入最高的时候,也不过几千块,你丈夫的收入更少,你们家的生活算是比较拮据的。那么你怎么会奢侈到,居然去买一小瓶价值上千美元的香水呢?”邵壬收起和颜悦色的神情,颇为严肃地问道。 “那个……”李晓舒结结巴巴,“其实是客人送的,”她使劲揪着挎包带子,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语速很快地说,“你们应该知道,出入pub的客人,有些出手是很大方的。做我们这行的,必须讲究职业操守,要替客人保密。所以我才随口说是自己买的。” “请问是哪位客人?” “我说过啦,要为客人保密的,”李晓舒坚定地拒绝,“我们的许多客人都是很有身份地位的,不方便跟警察打交道。” “这瓶香水在命案现场出现,就跟命案有关,你必须如实回答我的问题。”邵壬看着她的眼光变得益发冷冽。 李晓舒神经质似的揪着挎包带子,兀自不吱声。 邵壬脸上肌肉抽搐了几下,耐着性子又逼问了几句,她还是一言不发。 “夙太太,我不得不警告你,你要是知情不报,就是妨碍办案,我们有权利……” 没等邵壬说完,夙夜忽然插嘴问道:“这种进口的高档香水是有源代码的,应该只在专卖店里出售吧?” 邵壬愣了下,搔搔头皮,答道:“是这样没错,可是我们调查了b市所有销售tiffany的专营店,却没有找到关于这瓶香水的进出货记录,所以极有可能是从国外带回来的。” 夙夜露出思索的神气。 “夙太太,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邵壬又把注意力转向李晓舒。 李晓舒拼命忍住想逃跑的冲动,板着脸,强自镇定地说:“我不是你的嫌犯,有权利拒绝回答。” “夙太太……”邵壬皱皱眉。 “凶手在现场做了许多事,多少会留下些痕迹吧?”夙夜再次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邵壬对夙夜很有好感,也没有生气,摇头道:“没有,连半片可疑的指纹都找不到,”他指指香水瓶,“喏,跟它一样干净。” 夙夜愣愣地望着他,漠然的脸上露出极度震惊的神情。 “怎么啦?”邵壬诧异地问。 “你说它很干净?”夙夜问。 “是啊。” “上面没有指纹?”夙夜语气有点急。 “没有。” 夙夜抿紧了嘴唇,沉着脸,凝视着自己的母亲,目光晦暗凝重,说不出的复杂。 “难道上面应该有指纹?”邵壬犹豫着问。 没有回答他,夙夜低声问李晓舒:“妈妈,送你香水的人,到底是谁?” “……”李晓舒固执地沉默着。 凝望着她妆容精致的脸孔,夙夜心里五味杂陈,他怎么没有想到呢?在爸爸的葬礼上,都没有忘记化妆的女人…… 可是,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是爸爸的结发妻子。 他又怎么可能会怀疑她? 缩了缩肩膀,夙夜忽然觉得很冷,明明是炎炎夏日,明明室内一丝微风都没有,他却觉得彻骨的寒冷,沉默了片刻,再开口,声音又恢复了一贯的平静淡漠:“邵警官,请你逮捕我妈妈,她在包庇杀死我爸爸的凶手。” 李晓舒不敢置信地猛然瞪大眼睛,胡乱摇头:“夙夜!你疯了吗?!胡说八道什么?!” “我说的是事实。” “什么事实?!”李晓舒气得直哆嗦,眼中迸射出浓烈的恨意,指着夙夜怒骂,“你是我的儿子,居然冤枉我!” “是不是冤枉,你很清楚。”夙夜毫不退缩,一个字一个字说道。 “我不清楚!”李晓舒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 “这个香水瓶上面……”夙夜轻声说,“应该有我的指纹。” 他是第一个进入案发现场的人,他曾经将这个香水瓶攥在手中。 “你胡说!胡说!”李晓舒失控般摆着脑袋,眼神毒蛇似的阴冷、怨毒,死命地瞪着他,象是恨不得用眼刀在他身上直接戳出几个窟窿来。 “夙太太,你是在这里跟我谈,还是我们去审讯室继续谈?”邵壬板着脸问。 “他撒谎!”李晓舒怒气冲冲地吼叫,“你们别相信他!他本来就是个爱撒谎的坏孩子!” 第45章 六Tiffany香水(6) “夙太太,被害者是你的丈夫,我希望你能说实话。”邵壬加重了语气,“如果你继续推搪塞责,我会以涉嫌作伪证的罪名申请拘留你。”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能抓我!”李晓舒被他这句话吓到了,慌慌张张地接连后退了好几步,脚下冷不防一滑,她惊慌失措地想要站稳身子,可是足有十二厘米高的纤细鞋跟却不能令她如愿以偿。身体大幅度倾斜的状况下,导致她身上斜挎包的带子勾住了旁边的椅子扶手。 “哗啦!”椅子被带倒的同时,也把她绊倒了。 “咣!”她的脑袋撞到了办公桌的桌角。 而那张办公桌上,铺着厚厚的磨砂玻璃。 只是短短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无论夙夜、邵壬还是杨光,都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已经狼狈不堪地重重跌倒在地上。 接着,殷红的液体从她额角咕嘟咕嘟冒出来,无声地流淌在拖拭得一尘不染的白亮地砖上,迅速蔓延开来。 像大朵大朵盛绽在洁白雪地里的曼珠沙华,红得耀眼,红得刺目,红得令人怵目惊心。 夙夜知道,这世上每天都会发生许多许多桩意外,每天都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而死亡。 从这个角度来说,生命本身其实是非常脆弱的。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妈妈会那样莫名其妙的突然猝死。 铺着厚玻璃的坚硬桌角撞破了她的太阳穴,而太阳穴无疑是人体最薄弱的部位——不是“之一”,而是“第一”。 任何一位医生都会慎重地告诫别人,太阳穴附着颞线动脉,临近大脑,如果受伤会非常非常危险。 李晓舒甚至没有来得及留下一句遗言,就当场死亡。 她脚下,积着一小滩水。是那个名叫杨光,却令她瞬间就永远失去了阳光的小警察毛毛躁躁弄洒的。 很多年以后,夙夜偶尔还会想,如果自己当时喝了那杯水,如果那个笨蛋小警察没有把水弄洒,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坚持和妈妈一起去公安局……是不是她就不会死。 这世上没有“如果”,已经发生的事,也永远无法改变。 第46章 七滴血的十字(1)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ps:歌词选自音频怪物原唱《盗墓笔记·吴邪》,作曲编曲墨香随意,词作者颜澈。)……” 翻来覆去的吟唱,声线优美清爽,充满金属般的通透质感,将夙夜从痛苦不堪的回忆中拉回来,又隔了足足有半分钟,他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 “夙夜!你在哪儿?宋老师说你下午旷课了,发生什么事了?”刚刚按下绿色通话键,手机里就传来欧宇辰一叠声关切的询问。 思绪还沉浸在回忆中不能自拔,夙夜有些恍惚,愣愣地:“我……” 等了半天,他也没说出“我”字后面的内容,欧宇辰无奈地说:“算了,你还是先回家再说吧。你现在在哪儿?我叫宋叔开车去接你。” 夙夜淡淡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回去。” 他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欧宇辰也没坚持,嘱咐了他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返程又走了四十几分钟,才抵达公交车站。 幸运的是赶上了最后一班公交车,不幸的是,车里的乘客非常多,塞得满满当当的,脑袋一个挨着一个,像金针菇罐头。 充斥着的气味,也就特别难闻:廉价的香水、汗臭、腋臭、咸带鱼…… 夙夜左右突击,竭力向后挤,一路跌跌撞撞,招来好几个人骂骂咧咧丢过来的白眼,他也全然不在意。 好不容易挤到后门边上,终于轻轻舒出口气。隔着厚厚的门玻璃,默然不语地瞅着外面。 夕阳已经西沉,残留的最后一抹晚霞,在天边晕染出橙红色的漂亮图画,像极了爸爸自己动手做的番茄酱。 从足有一指宽的门缝里,扑簌簌钻进柔和的晚风,轻轻拂过脸颊,酥□□痒的,很舒服惬意。 夙夜想起小时候,燥热无比的夏季,吃完晚饭,他趴在饭桌上写作业,而爸爸收拾完碗筷,就会搬个凳子坐在他旁边,耐心地为他扇扇子。 爸爸,一直都是个温柔体贴的男子。虽然性格懦弱,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的确是个好爸爸,很疼爱自己的儿子,很珍惜自己的家庭。 微微仰起头,夙夜使劲眨巴眨巴眼睛,眨掉眼中渐渐泛起的湿意。 下了公交车,距离位于郊区的夙家别墅,还有挺远的距离,可是已经没有公交车通向那里了。 他当然舍不得花钱坐出租车,只好接着步行。 幸而他虽然体力不济,耐力还是不错的。紧赶慢赶,回到夙家时,还是错过了晚餐时间。 张鼎轩最近忙着做个新的科研课题,常常留宿在学校,今天也不例外。 而张含玥也没在家,估计又和一帮闲极无聊、从精神到*都很空虚的富家小姐少爷们,happy去了。 夙夜推门进去时,夙博罕、夙娅和欧宇辰正坐在客厅里聊天,见到他,夙博罕立刻皱拢起眉毛,怒容满面,厉声呵斥道:“你下午旷课去哪里了?!真是太不像话了!?” “是挺不像话的。”闲闲地翻着时装杂志的夙娅,风风凉凉地说。 夙夜垂下头,一声不吭。 他的沉默,给人的感觉就象是在无声抗议,令夙博罕越发火大,愤愤然地一拍茶几,霍然站起身,迈前几步,指着他鼻尖怒骂道:“你这个有娘生没娘教的东西!要是不愿意呆在这里,就给我滚出去!免得我看着心烦!” “爷爷,你这么凶会把夙夜吓坏的,”欧宇辰赶紧放下遥控器,三两步走过来,满脸带笑,扯住夙博罕的胳膊,温声说,“你消消气,夙夜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才没上课的。” 夙娅张张嘴巴,想说什么,但她强忍住了,没能忍住的,是脸上的不悦之色,狠狠剜了欧宇辰一眼。 “有什么急事?!”夙博罕立起眼睛,气急败坏地吼道,“什么事比上学还重要?!” “爷爷,有几个男孩子没逃过学?你这么生气,他怎么敢说呀。”欧宇辰亲昵地给他揉捏肩膀,“喏,你肩膀这么硬,一定是神经绷得太紧了。别生气啦,你心脏本来就不太好,医生也交代,要你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就是存心想气死我!天天板着张棺材脸,好像这个家里的人都欠他的!”夙博罕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这你可冤枉夙夜了!”欧宇辰替夙夜抱屈,“叔叔婶子都不在了,你就是他最亲的亲人了,你不多疼他一点,还有谁会疼惜他呢?夙夜现在只能依靠你,又怎么会想惹你生气?” 或许是欧宇辰那句“叔叔婶子都不在了”的话打动了他,夙博罕嗓子眼里咕噜了下,涌到喉咙口的咒骂居然咽了回去,脸上调色板似的阴晴不定。 欧宇辰瞅准时机,朝夙夜递了个眼色,和颜悦色地说,“还没吃晚饭吧?我给你留了饭菜,都在厨房里,叫兰姐给你热热。” 夙夜杵着没动。 “快去呀。”欧宇辰催促。 夙夜迟疑了下,一语不发地转身上楼。 “你看到了吧?!连起码的教养都没有!什么样的妈生出什么样的儿子!都不是好东西!”夙博罕气得又想发飙。 “好啦好啦,我陪你看电视吧,快要演你喜欢的法制节目了……”欧宇辰安抚他。 夙夜一点胃口也没有,所以也没去厨房,直接回了卧室,阖上房门,将所有的声音都关在了外面。 了无睡意,他没有开灯,慢慢踱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白色蕾丝窗帘,站在漆黑的室内,静静地望着外面发呆。 又到月中了,月如银盘,华光似水。 从这扇窗子,可以清楚看到小楼后面那片郁郁葱葱的果树林。在夜幕中黑幽幽、暗沉沉的,象是里面蛰伏着什么可怕的妖魔鬼怪。 有风掠过,树梢飒飒抖动,平添了几分阴森可怖。 脑子里慢慢浮现爸爸死亡的现场,还有下午看到的案件图片,夙夜渐渐觉得胸口憋闷,有些透不过气来,无论看过几次,那血腥、惨烈的场景依然使他浑身颤栗。 情不自禁打了个寒噤。 不,不能再想了。 第47章 七滴血的十字〔2〕 拉上窗帘,夙夜摸索着从书包夹层里取出塑料绳,屈膝坐在床上,将双脚紧紧绑缚在一起。 睡吧,不要再折磨自己了,明天还得起早上学呢。 侧身躺下,闭了灯,裹紧被子,夙夜蜷缩着,强迫自己阖上眼睛。 努力清空思想,默默数着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也不知道数了几千几万只,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他没有看到,窗外,高悬在幽黯苍穹的满月,慢慢地溢出了古铜色,色泽越来越浓,渐渐犹如血色般绯红。 远近树林草丛里的鸟啼蛙鸣,倏忽间消失殆尽,连呱噪的蝉,都闭紧了嘴巴。 天地间,变得异常的安静。 一束亮白的光陡然划破寂寥的公路,随后,一辆被遮住车牌的黑色奥迪,稳稳当当停在夙家别墅的侧面围墙旁。 一个衣着整洁的男子,打开车门走下来,推推下滑的镜架,他抬眼看看天空,温文尔雅地笑了,自言自语:“血月,真是个好日子。” 自古以来,古今中外都有许多关于血月夜的恐怖传说,甚至有许多人赌咒发誓说,在血月夜撞见了鬼魅,或者遭遇了各种不幸……真假难辨。 男子是不信这些的,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崇尚科学崇尚实践出真知。他知道,从科学角度来说,所谓血月,不过是月亮斜着射入大气层,所以能量消耗比平时多。而红色光波最长,穿透力也最强,于是,只有红色光波穿透了大气层,月亮便呈现出血红色,变成了血月。 但他喜欢血月出现的日子,显得他的所作所为特别有意义。 *** 凌晨两点多钟,夙夜被疼醒。 胃部揪扯似的抽搐痉挛,他睁开眼睛,发现枕头竟然都被冷汗浸透了。 这才恍然想起来,他没吃晚饭,而中午因为嫌弃烤肉太油腻,也只吃了几片,现在空空如也的胃,正在跟他叫嚣着抗议。 叹了口气,夙夜摁亮床头柜上的台灯,玲珑剔透的郁金香花朵,晕出淡粉色的柔柔暖光,透出股慵懒惬意的气息。 起身下了床,他趿拉着拖鞋,决定去一楼厨房找点剩菜剩饭吃。 推开门,一眼瞥见,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居然也大敞着门亮着灯。 灯光直直地照射到走廊里,那一段便特别的明亮,而其他部位则凸显得格外的暗黑。 黑白分明、明暗交错,犹如切割一般。 那个房间是夙娅和张鼎轩的卧室,夙夜从来没进去过。 他记得,张鼎轩今夜留宿在学校,没有回家,所以房间里应该只有夙娅一个人。 她是还没睡觉,亦或是忘了关灯、关门? 无论哪种揣测,好像都挺奇怪的。 夙娅是很重视仪表、风度的人,即使出现在家人面前,也要衣着得体、妆容精致。 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深夜里大敞着卧室的门呢? 夙夜往那边迈了一步,犹豫了下,又缩了回来。 他清楚夙娅有多讨厌他,所以还是别自讨没趣了。无论夙娅在做什么,都不关他的事。 按按钝痛的胃部,夙夜转身下楼,随手按下楼梯旁边的壁灯开关。 橘色的光芒顷刻间弥散开来。 他的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墙上的赝品画——达·芬奇的《岩间圣母》。 这是一幅颇有意味的画,逼真的景物环绕于人物四周,自然和人物毫无芥蒂的融为一体。强烈的真实感赋予画面别具一格的生动。 以岩洞作为圣母子的栖身环境,旁边有大天使护卫,这种设定有着安全的寓意。 而选择岩洞作为背景,则起源于达·芬奇记忆中的古佛罗伦萨采石场马雅诺的传说,也就是宗教传说中圣者诞生的洞穴,内涵黑暗和光明。即指上帝的光辉是以圣母子为载体转化为人和他的苦难,让神圣的光明穿破黑暗,照亮世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岩洞的造型酷似女性的子宫,暗示着生命的起源。 这幅代表画作,充分表达出,达·芬奇作为一个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对女性生殖能力的敬仰。 女性崇拜,暨是对女性生殖能力的崇拜,是人类最普遍最原始的崇拜文化,无论种族无论地域,在东西方都可以找到关于女性崇拜的痕迹。这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洪荒年代还是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代,生命的延续和传承,毋庸置疑,都是值得敬畏的。 整幅画面本应给人以温暖的感觉,可是,在这幽静的暗夜里,骤然映入眼中的幽黯洞穴,却令夙夜心悸不安,心脏突突直跳。 又向前走了几步,他霍然想起父亲被杀那天,自己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感觉。 收回脚步,几乎是仓促地转身,他急忙往回跑。 凌晨两点多钟,正是人体生物钟陷入最深度睡眠的时刻。 万籁俱寂,整栋小楼一片安静祥和。 走廊里也铺着厚厚的轧花地毯,脚步声被消弭得所剩无几。 奔到夙娅敞开的门前,看见里面的场景,他瞬间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发出声凄厉的惊呼:“欧宇辰!” 夙娅的卧室,是整个二楼面积最大的,足足有夙夜那间卧室的二倍还多,布置得也相当奢华,很符合她一贯的风格。 此时,棚顶的水晶透雕吊饰灯完美地工作着,白亮如雪的光线里,一具被剥了皮的女尸横陈在床上。 墙壁、梳妆台、衣柜、地上、丢在地上的被子……到处都喷溅着暗红色的黏稠液体,看情形已经干涸凝结了。 随着夙夜的叫声,整栋楼的灯光陆续亮起,夙博罕的咒骂、欧宇辰的询问、张含玥的不满……一系列嘈嘈杂杂的声音也随之陆续响起。 欧宇辰是第一个闻声赶来的人,头发乱糟糟的,显然是刚从睡梦中被夙夜吵醒。 “天哪!”看清屋内的情形,他的声音第一次失去了平静,不由自主地喃喃低语。 其他人也很快赶到了。所有人都被眼前血淋淋的场面,惊骇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 张含玥吓懵了,捂着嘴巴不停地颤抖:“谁?那是谁?” 第48章 七滴血的十字(3) 没有人回答她,夙博罕踉跄着扶住旁边的墙壁。 欧宇辰忙转身搀扶着他,头也不回地吩咐:“宋伯,快去打电话报警。” 十几分钟后,凄厉的警笛声划破了安静的夜空。 整栋夙家别墅顷刻间灯火通明。 小楼内渐渐挤满了穿着警服和白色大褂的人。 为首的警察只看了一眼现场,就马上打电话通知市局刑侦总队重案组:“告诉邵组长,那个变态杀人恶魔又出现了,叫他赶紧过来。” 夙家所有的人都被集合在客厅内。 张含玥蜷缩在沙发上,不停地啜泣着,双肩颤抖得厉害,欧宇辰坐在她旁边,手搭在她肩膀上,小声安慰她。 夙博罕刚刚被欧宇辰强迫着,吃了几颗速效救心丸,塌着肩膀,歪坐在他们对面,似乎一下子衰老了十几岁,灰白褶皱的脸上,充满哀伤。 下人们则神情惶惶地站在角落里,警觉狐疑地互相打量着。 因为是倒霉的第一个现场目击者,夙夜首先被拎出来,一个电线杆子似的瘦高警察负责给他做笔录,语气不善地问道:“……凌晨两点多,你去你姑姑的房间里,到底想干什么?!” 同样的话,他已经重复问了三四遍,而夙夜只慢吞吞照实回答了一次,就再也不肯开口了。 电线杆子正不耐烦,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邵壬衣衫不整地走了进来,目光凌厉地环视一圈。 客厅里挤了很多人,他下意识地寻找夙夜。 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夙夜现在的处境了。 显然正在被他的同事厉声质问,同事明显火冒三丈,而夙夜则有些心不在焉。 “你这样的态度很难让我们不把你列为犯罪嫌疑人……”电线杆子声色俱厉地警告。 强压下心底的不悦,邵壬走过去拍了下电线杆子的肩膀:“兄弟,他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把他交给我吧。” 电线杆子愣了下,刚想发火,扭头见是他,便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狠狠瞪了夙夜一眼,转身离开。 “你进现场了吗?”邵壬打量着夙夜过于苍白的脸色,问了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夙夜疲倦地摇摇头,也许心理刺激永远比生理刺激来得强烈,就如同战争年代,外科医生远比内科医生要吃香一样,被这么一顿惊吓,他的胃竟然不怎么疼了。 “给他也找一副手套、鞋套。”邵壬拦住身边经过的一个警察,吩咐道,又对夙夜抬抬下巴,“跟我进去看看吧,对分析案情来说,没有比原始现场更重要的。” 他话音刚落,客厅内所有的人,都齐刷刷抬眼,吃惊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夙夜一点也不想踏进命案现场,血红的尸体、血腥的味道,都让他觉得恶心透顶,但他也没法出声拒绝,他知道邵壬说的是对的。 卧室内完全找不到挣扎搏斗过的痕迹,看来夙娅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突然袭击的。 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从被割裂的喉部可以看出,凶器应该是一把非常薄而锋利的刀子。 凶手一刀就割断了她的咽喉,所以她即使没有马上毙命,也无法发出呼救声。 同曾经发生的那几桩命案一样,被剜眼、剥皮、剖尸…… 剥落的皮肤经过简单有效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橱内。 留在各处的血迹,是典型的喷溅性血痕,尸体周遭没有拖曳过的痕迹,显然没有被移动过,她是在床上被杀死的。 尸体右手那侧的墙壁上,画着三个血红的十字,右手食指指尖有明显的血渍和蹭痕,可以初步判断血十字是由她的这根手指画出来的,当然还需要做指纹鉴定才能作为凭证。 浓烈的血腥味令夙夜直反胃,眼前血红的尸体也令他不安,竭力屏住呼吸,凑近些,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三个血十字,中间的那个,竖显得略粗些。不过,也许仅仅是因为那个笔划蘸血量比较充沛的缘故。 邵壬见他一直盯着血十字发呆,便问道:“你姑姑是教徒吗?” “据我所知,不是。”夙夜慢吞吞答道。 “奇怪,那她干嘛在临死前画十字……”邵壬不解地嘀咕。 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接着响起张鼎轩惶然的声音:“家里出什么事了?” 在宋伯打电话报警的同时,欧宇辰也给张鼎轩打了电话。当然,在电话里,欧宇辰并没有提到夙娅被杀的事,只是让他赶紧回家。 “看完了吗?”邵壬问夙夜。 夙夜点点头。 邵壬示意法医可以抬走夙娅的尸体了。 “先下楼吧。”夙夜又看了眼血十字,淡淡说,没等邵壬有所反应,他已经抬脚往外走了。 他一刻也不想在这个房间里多呆。 邵壬挠挠头,只好跟着他回到楼下客厅。 “那个……刚刚抬走的是夙娅吗?”张鼎轩还杵在客厅门口,嘴唇颤抖地问,喘息粗粝。 欧宇辰艰难地点了下头。 象是被人瞬间抽掉了脊梁骨,一米八十几公分高的男子一下子萎靡了,步履蹒跚地蹭到距离最近的沙发旁,颓然跌坐在上面。眼中渐渐浮现出水光,他闭了下眼睛,有水珠从眼角溢出来,低垂着头,停顿了几秒钟,他猛地紧紧捂住自己的脸,失语般念叨:“怎么会……怎么可能……” 声音颤抖得支离破碎。 张含玥失魂落魄地抽噎了半晌,忽然抬起眼睛瞪向夙夜,颤抖着手指指着他:“是他做的!一定是他杀死我妈妈的!” 欧宇辰皱皱眉,小声告诫:“含玥,别乱说话。” “我没有乱说!妈妈讨厌他,他也讨厌妈妈!他不正常,根本就不是人!你们快逮捕他!说不定他爸爸也是他杀的!”张含玥尖锐地嚷道。 “我不认为夙夜会是凶手。”邵壬板着脸说。 “你包庇他!你居然还让他进入妈妈的命案现场!你在知法犯法,我们要控告你!”张含玥头发凌乱,歇斯底里地尖叫。 一直沉默的夙博罕,低哑地开口了:“警官,你真的认为夙夜和我女儿被杀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第49章 七滴血的十字(4) 这一贯强势的老人此时显得异常疲惫、衰弱,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苍凉、萧索。 欧宇辰嘴唇翕动了下,下意识看了眼夙夜,巴掌大的小脸惨白得骇人,颈动脉一蹦一蹦的,跳动得非常厉害,他肯定也受到了不小的刺激。随着夙博罕话音落下,幽黑深沉的眼中,蓦然闪过丝强自压抑的、愤怒的光,瞬间就又恢复了原状。 快得令欧宇辰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他干巴巴说道:“爷爷,夙夜不会是凶手的。” 连自己的亲生爷爷和嫡亲表妹都怀疑自己,可是他居然说自己不是凶手…… 夙夜觉得自己的喉咙蓦地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涩涩的发紧。 “他在凌晨两点多钟出现在我女儿的房间,然后我女儿死了。”夙博罕阴沉的声音平板得没有一点生气。 “我不认为这中间有什么关联。”邵壬不耐烦地说,从夙博罕和张含玥的态度,他立刻明白了,夙夜在夙家的日子肯定不太好过,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也对夙家的人完全没了好感。 “你认为没有关联吗?!”如果不是欧宇辰按着,张含玥几乎跳了起来。 “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我们可以判断出,夙娅被杀起码超过二个小时了。” 张含玥愣愣地看着他,似乎不能理解邵壬的话能说明什么。 夙博罕倒是理解了,又绷着脸不作声了。 见他一点愧疚的意思都没有,邵壬暗自翻了个白眼。 “我还是认为夙夜有重大嫌疑,”张含玥深吸了口气,象是在努力厘清自己的思绪,“从他来到我们家开始,我妈妈就很讨厌他,常常针对他,外公还说一点家产都不分给他,他绝对有理由恨我妈妈、恨我外公。所以,绝对有杀人的动机。” “很多事情,光有动机是不够的。”邵壬觉得自己的耐心已经达到顶点了。 “所以才要你们去查呀……”张含玥还在缠杂不清,邻人疑斧,她心中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夙夜就是凶手。 夙夜始终没有开口,也没有替自己辩解,垂着头盯着地面发愣,脑子里则开始疯狂思考,姑姑最近有什么异样,家里的其他人又有什么异样,有什么可疑人物、可疑事件发生过…… 他完全想不出来,唯一特别的,倒是他第一天来到夙家时,无意间在葡萄架下发现的那具猫尸。 那只母猫的死,和姑姑被杀,会扯上关系吗? 夙夜不喜欢这个推测,如果两件事有关联,就表示杀死姑姑的凶手即使不是夙家的人,也跟夙家有所牵绊。 他又想到了墙上的血十字,凶手不大可能抓着她手指,强迫她留下血十字。 毕竟,从表面证据来看,这是起连环凶杀案,凶手是同一个人,而在另外几起案发现场,并没有出现过血十字。 姑姑不是教徒,如果在那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还要强撑着画血十字,肯定有她的理由。 警方勘验完现场、搜集完物证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左右。 东方刚刚泛出鱼肚白,窗外的一切都灰蒙蒙的。 邵壬将夙夜拉到角落里,小声问:“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夙夜脸上依旧木然淡漠,没什么表情,只是晦暗的瞳子有些发冷。沉默了一会儿,他低低地开口:“我的判断,凶手年龄在三十五岁至四十五岁之间,短发,衣着整洁,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体型健壮,孔武有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职业。” 邵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 “从现场的清理程度来看,凶手是个非常谨慎细致的人,这种人一般很注重外表,所以是短发、衣着整洁。同时,过于干净的现场,也表明他对刑事侦缉有一定程度了解,那么,他就必须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这几起案件中,都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由此可以推测出,他是被害人认识并且比较信任的人。”夙夜慢慢解释道。 “衣着、文化什么的我能够理解,可是你说被害者都认识他?”邵壬表示怀疑。 “有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单身女性,深夜独自在家,这种人一般戒备心理都会比较重。即使是警察敲门,也不会轻易就打开吧?” “有道理。”邵壬思忖着轻轻颔首。 “所以凶手不但和被害人熟识,他所从事的职业,肯定也足以让人产生信赖感。” 邵壬皱皱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从事良好的职业,作案手法却如此残忍,没有比这种高智商罪犯更令人头痛的了。 第50章 八揭开凶手的面纱(1) 正午金灿灿的阳光,绵绵密密的细针一样穿透玻璃窗,照射进来。 室内的浮尘,在耀目的光线中,轻盈地跃动着。 这是夙娅的房间。 模仿她死亡时的姿态,夙夜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放慢了呼吸。自我催眠般默念——此时此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我”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为什么要费力的留下血十字呢?因为“我”想告诉别人关于凶手的线索。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我”认识的人。 夙夜抬起手臂,在墙上的血十字上比划了几下,他在男生里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娅高出几公分,假想是受重伤失血的状况,用这样的姿势,连续写三个十字感觉还是挺困难的。 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须留下的。 他闭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的血十字,试着代入凶手的观感——她留下了记号,“我”当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今天,是命案后的第七天,也是夙娅出殡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体忽视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愿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开场合,以免令欧宇辰的立场变得尴尬。 对此,他是无所谓的。 只是这几天,他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张晗玥固执地认定他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脱不了干系,每次看见他,都用那种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愤懑眼神,恶狠狠地瞪视他。 下人们原来跟夙夜就不怎么亲近,现在干脆是彻底的避而远之了。 夙博罕终究上了年纪,受不住丧子后又丧女的连番打击,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欧宇辰要照顾他,要兼顾博宇,要管理家事,还要安慰张晗玥,分身乏术,当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虑夙夜的处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却像只独来独往的孤雁,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现在更加沉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说一个字。 在学校里的境况也好不了多少,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于各种考量,对案件保持了缄默,并跟新闻媒体先通了气,请他们暂时不要做出相关报导。夙家发生血案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于是整个b市像锅烧开的水,彻底沸腾了。 毕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马上联想起他几个月前遇害的儿子、意外身亡的儿媳,一时间,流言四起。有人说他们家得罪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仇家,有人说夙博罕为富不仁、作孽太多,这是上天的报应…… 即使没有张晗玥的指控,大家也不免会揣测,命案跟夙夜有某种联系。 夙家的两起命案,他都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两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残忍,一般的杀人凶手,根本做不出来,而夙夜,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正常人。 他经过的地方,往往如猛兽过境,集体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张晗玥在餐桌上看见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连饭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自己去厨房找吃的,兰姐和张晗玥同仇敌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厨具弄得叮当乱响。 几次过后,他也就不去给她添堵了。 所以,没几天的功夫,他本来就瘦巴巴的身体,又清减了不少,简直有点惨不忍睹。后来还是欧宇辰发现了,颇费口舌地劝说了张晗玥一番,又跟宋伯谈了谈。夙夜的处境才有所改善,起码能填饱肚子了。 这简直是讽刺,在这个家里,明明欧宇辰才是那个最应该、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却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连夙夜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可悲了。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给夙娅送葬。偌大的夙家别墅,只剩下他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的。 直视着墙上的血十字,迈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涂在墙上,不管以什么方式清除,哪怕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用鲁米诺试剂都可以检测出来——这也是在刑侦上最常用的血迹检测方法。所以凶手只能加以掩盖……但要怎么掩盖呢? 心脏霍然一跳,有道闪电直击大脑,纷乱的案情碎片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拼合在一起。他愣愣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几分钟,才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急匆匆拨通了欧宇辰的电话。只询问了一个问题,得到答案后,又打给邵壬,提出马上见面的要求,邵壬当然不会拒绝他。 挂断电话,望着墙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复杂。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起。 邵壬显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后,见家里没有其他人,顿时放松下来,毫不客气地歪倒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打量着夙夜,皱着眉头问:“你怎么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烦了?” 夙夜迟缓地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跟邵壬诉苦,何况最难熬的几天已经过去了。有欧宇辰关照,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别的他也不在乎。 见邵壬双眼布满血丝,脸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满是毛糙糙的胡茬,从头到脚都写着落拓疲惫,夙夜体贴地给他弄了杯速溶咖啡,边递给他,边问道:“关于夙娅的案子,你们都查到什么?” 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咖啡,邵壬烦恼地捏了捏眉心,将空杯子搁在茶几上,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喏,就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我都给你带来了。我们调阅了这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共有二十七辆车经过,”他翻翻捡捡,挑出两张照片递到夙夜眼前,“这辆黑色奥迪比较可疑,它被抓拍到两次,一次是驶来,另一次是离开,中间间隔一小时三十四分钟,正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段。可惜,路灯的光线太昏暗,它的车牌号又被遮住了,没能拍到什么显著的特征。我们调阅了车管所的资料,这种型号的奥迪,b市起码有三四万辆,根本无从查起。” 夙夜扫了照片两眼,没吭声。 邵壬叹了口气,又说,“勘验组的同事在围墙的西北角,发现有攀爬过的痕迹。另外,在小径旁边的玫瑰丛上,找到了这个,我们怀疑是凶手无意中留下的。”他伸指头戳戳另一张照片。 夙夜拿起那张照片,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照片上是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块深蓝色碎布条,他歪着头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赞许地点点头:“没错,技术科从布条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馏分。” “石油馏分……”夙夜想了想,“我记得是普通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们分析,这块布条来自工厂、修配厂等单位的工作服。全b市用这类材质工作服的,根本数都不数不过来。调查起来,比那辆奥迪的希望还渺茫。” 夙夜显然对布条没什么兴趣,放下照片,淡淡说:“我觉得,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和警力去查。照我估计,凶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随手在哪个垃圾箱里捡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对破案也不会有任何帮助。何况,凶手极有可能当天就把它毁尸灭迹了,让别人连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 第51章 八揭开凶手的面纱(2) 邵壬有些失望,半天才长吁了口气:“我当了七八年警察,就没碰到过这么狡猾、这么凶残的对手。这都第五个被害人了。现在我听见电话铃响,心里就直打鼓,就怕听到那个变态杀手又出动的消息,做梦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夙夜当然明白他的压力有多大,心情又有多沉重,沉吟道:“血十字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留下的,破解了它,或许就能找到凶手。” “哦?你是怎么想的?”邵壬张大眼,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素白的小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暗深沉,茫然地望着前方,轻声说:“我也认为血十字是夙娅主动留下的,那她到底是什么用意呢?这几天,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嗯,其实十字架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了,它最初的寓意,是代表太阳。同时,也象征着生命之树,是一种生殖符号,竖条代表男性,横条代表女性。后来十字架出现在墨西哥、秘鲁,最为重要的是出现在中美洲,暗指四种风,它们是造雨的源泉。十字架很早就和基督教有联系,但它还不能作为早期基督教的标志。那时它最广泛的定义,是古代的死刑刑具,曾流行使用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等,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在我们中国,十字在表意字符中反映了大地,是个带着方框的等变形。” 邵壬摸着毛刺刺直扎手的下巴,皱紧眉头:“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内容,哪一条能跟凶手扯上关系。” “没错,感觉都太牵强了,”夙夜拿起铅笔和搁在茶几上的记事簿,随手勾画出三个十字,尽量还原出它们在墙上的形状,怔怔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他喃喃低语,“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什么奇怪?” “为什么中间这个十字的‘竖’,特别粗呢?” “兴许写那一笔的时候,蘸血量比较充沛。” “正常来说,应该是第一笔蘸血多吧?”夙夜最初也是和邵壬一样的想法,但他刚才呆在夙娅的房间里,从凶手的角度,重新感悟案发现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我没有试验过,不过,那不重要吧?”邵壬不太在意地说。 夙夜没有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盯着纸上的十字,隔了一会儿,他轻声问道:“除了围墙上留下的,你们还发现有其他强行进入的痕迹吗?或者外来者留下的痕迹?” 邵壬摇摇头:“我们推测,凶手是从围墙的西北角攀墙而入,沿着小径直接来到小楼,从外置楼梯上了二楼。二楼的门没有上锁,根本不会遇到什么障碍。像前几起案子一样,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或指纹。” 夙夜长久地沉默着,看不出什么表情。 邵壬忽然醒悟过来,吃惊地问:“难道你怀疑,凶手是夙家的人?” 夙夜默然不语。 邵壬想了想,又小心地问:“莫非你认为围墙上的痕迹和玫瑰丛上的碎布条,都是他刻意留下,混淆我们视线的?” 隔了半天,夙夜才低声说:“或者不是刻意留下,而是他并不介意会不会留下。” 邵壬有点发愣。 夙夜解释,“凭着那些线索,是绝对找不到他的。至于现场是否经过特别处理,我持保留意见。” “哦?” “如果他是住在这里的,那么无论留下什么痕迹,都不会惹人怀疑。” “理由呢?你做出这个判断的理由呢?”邵壬忍不住质疑,平心而论,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夙夜的揣测。即使身为一个警察,见过太多心狠手辣的罪犯,他还是无法想象,凶手会是夙家的一员,抛开另外三名被害者不提,要多大的仇恨,多么冷硬的心肠,才能对自己熟悉的、甚至是亲人的夙正亭和夙娅,做出那些血腥的、残酷的行为? 夙夜隔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邵壬:“因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邵壬哑然。 少顷,夙夜又说道,“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答案,往回推论,就会变得容易理解得多。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想到,那个嫌疑人是谁,最有可能是谁。” 邵壬呆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什么,勃然变了脸色,本能地反驳:“不可能!你怀疑的那个人……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夙夜抬眼,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岩间圣母》,怔怔地出神,半晌,才低哑地开口:“你听说过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邵壬愣了下,说:“我记得,许多法学界的专家,都对他‘以貌定罪’、‘以基因定罪’的论点,嗤之以鼻,并且进行了批判和驳斥。” 夙夜目光变得有些迷惘,慢慢说:“你要明确一点,龙布罗梭曾经从事精神病与法医学研究,他是一位典型的实证主义者。他所有的理论基础,都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所以,他才能在一百多年前,开创了犯罪学这一理论学科,把单纯的研究犯罪行为,转移到研究犯罪人上。他是犯罪学理论当之无愧的鼻祖。” 邵壬被他说得心里阵阵发冷:“你的意思是,你怀疑的那个人,具有天生的犯罪基因?犯罪是他的天性,而并非他的意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他挠了挠头,“那个人并不符合龙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画像。” 龙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生理特征是指: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盖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精神特征则包括: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心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识等等。 第52章 八揭开凶手的面纱(3) 邵壬怎么分析,都没有一条是符合那个人的。 夙夜半天没说话,过了足足有十几分钟,邵壬等得都不耐烦了,忽然听见他用一种很轻很淡的语调说:“很多时候,心理上的病态,并不会有明显的表意特征,也没法轻易判断出来。只不过,从撞见爸爸的罪案现场时,我就会常常想起另一起典型案例。这种感觉很奇怪,很难解释,你也可以把它当成直觉。” “哪起案例?” “你知道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吧?” 邵壬觉得名字很耳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究竟是谁,他摇摇头。 “他也很喜欢虐尸……”夙夜顿了一下,改口道,“不,我说错了,对他来说那不是虐待,而是创造。在他眼里,尸体是创造梦想的材料。认识爱德华·盖恩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安静、内向、善良、害羞的人,可是他却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疯狂、最血腥、最莫名其妙的一系列残杀案。” 邵壬只觉得头顶嗖嗖直冒凉气,安静、内向、善良、害羞……这些形容词,很难让人和疯狂、血腥、残杀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那个人,也和爱德华·盖恩一样,骨子里就具有疯狂残忍的犯罪基因,是个矛盾的合体吗? 邵壬无法理解,这简直颠覆了他对人性的概念。 夙夜又缓缓说道,“我的建议是,警方可以把调查重点放在他身上,假定他是凶手,以此为结论,回头去寻找他犯罪的证据。就像我们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看答案,再回头寻找能推论出这个答案的解题步骤。” 邵壬完全说不出话来,转头,默默地看着夙夜,夙夜脸色素白,眼神幽暗幽暗的,表情严肃而认真。 *** 一个星期后。 b市看守所的一间会客室内。 虽然邵壬表示了强烈反对,但在夙夜的坚持下,他还是独自走了进去。 阳光,从狭小逼仄的铁窗照射进来,被铁栏杆割裂成一条一条的,斜斜地映在墙壁上,呈现出一片幽清幽清的惨白。 狭窄逼仄的室内,弥漫着一股子令人压抑的沉窒郁闷气氛,阴暗而悒郁。 铁窗下面,是八个血红刺目的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令人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到这里是禁锢罪人的牢笼,让人情不自禁感到惶惑不安。 室内正中央,摆着张长方形桌子。 桌子对面,端坐着一位戴着金属手铐、脚镣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温文儒雅,满身的书卷气息。他的眸子清澈澄明,不染丝毫尘垢,象是最天真无辜的孩子。 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大学讲堂里,或者科研成果报告会上,而不是身陷囹圄。 “为什么要杀人?”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开口。 对方毫无反应,盯着自己的手铐发呆,似乎在一心一意琢磨它的质地和做工,寻找瑕疵之处。 “为什么要杀死我爸爸?为什么要杀死姑姑?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女人?我爸爸和那些女人,都和你无仇无怨,再说,”夙夜稍稍停顿了一下,疑惑地问,“你不是很爱姑姑吗?” 张鼎轩依旧默然不语。 “邵壬说,你从被逮捕后,一句话都不肯说。你是高级知识分子,对法律可能比我还要了解,应该明白,现在的情况。无论你说还是不说,都不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判。警方在你的实验室储物柜里,搜出了凶器,上面完整提取到你的指纹和好几个被害者的血迹。 杀害姑姑那天夜里,虽然你巧妙地避开了b大的摄像头,并且很聪明地偷了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奥迪代步,还谨慎地遮住了它的车牌。可是经过警方在b大附近仔细排查,还是找到了那辆被你借用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在车上找到你的一根头发,算是天网恢恢吧,头发带着毛囊,经过dna对比,和你的完全一致。证据确凿,证据链条翔实可靠,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我可以告诉你,你真的死定了。”夙夜的语气淡漠而平静。 张鼎轩固执地盯着自己的手铐,对他的话象是完全无动于衷,但夙夜留意到,他的左脚脚尖抬了起来,在一下一下,轻轻地点着地面。 他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个发现令夙夜有了撬开他嘴巴的信心。 “你就要死了,还不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吗?我想,警察对你杀人的理由是没有多少兴趣的,他们只关心你是不是真正的凶手,是否能把你成功定罪。” 张鼎轩的脚停顿了下,又开始继续点击地面的小动作。 “现在,全b市,哦,不,全国、全世界的人都在骂你是恶魔,是变态。互联网上铺天盖地,全都是对你的侮辱谩骂。那些曾经以你为荣的学生们,有的沉默不语,有的在大义灭亲的唾弃你,还有的固执地认为你是冤枉的,是被陷害的,软弱无力地替你辩解,以至于,他们也成了被攻击、被谩骂的对象。” 张鼎轩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下。 “任何人做事都是有理由的,你也许不屑于对唾弃你的人做出解释,可是,你不想给现在还在为你鸣不平、为你呐喊,坚称你是冤枉的那些人,一个交代吗?毕竟,他们因为你,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委屈和责难。” 夙夜没有再说下去,他在给张鼎轩思考的时间。 沉默,长久的沉默。 好半天,张鼎轩慢慢抬起头。 触到他的眼睛,夙夜一下子愣住了。那是一双孩童般天真无邪,却充满了兴奋、愉悦、狂乱的眼睛。没有懊恼,没有愧疚,也没有悔恨,甚至没有明知必死,而应该有的绝望和痛苦。 夙夜不无讥讽地想,张含玥说错了,不正常的人不是他,而是她的爸爸。他有着善良纯真、温和儒雅、能够欺骗所有人的纯良外表,可是,也有着最疯狂最混乱最可怕的内心世界。 天使和恶魔,同时并存在他体内。 第53章 八揭开凶手的面纱(4) “我的确不是恶魔,也不喜欢杀戮,不喜欢看见血。”张鼎轩耸耸肩,很温和地笑了,云淡风轻的样子,亦如夙夜第一次在夙家餐厅里见到他。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耐心地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些人的死都是值得的。”张鼎轩得意地笑着。 值得?夙夜皱眉。 “听说你很喜欢研究犯罪心理学,”张鼎轩身子向前倾,双手扣在一起,手指交叉而握,盯着夙夜,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你知道斯金纳的箱子吗?” 夙夜想了想:“你是说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 张鼎轩嘴角的笑意加深了,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激赏,欣慰地说:“你果然知道。” “他是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夙夜淡淡评价,无论斯金纳在心理学上有多么崇高的成就,头上戴着多少顶荣誉的桂冠,对于一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关在笼子里,当做小白鼠做实验的科学家,他都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感。 “科学研究,总会有必要的牺牲,”张鼎轩不在意地摆了摆脑袋,手指搓着自己的手背,“斯金纳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的奠基者,在行为主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 夙夜没吭声,他不想和一个狂热的学者,讨论科学成就与人性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斯金纳的做法,并且赞许他为了科学研究,可以牺牲一切的高尚精神和伟大情操。但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斯金纳,而是达·芬奇。”张鼎轩压低了嗓音,放慢语气,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仿佛要吐露出一个隐瞒了许久却颇为得意的秘密,“你知道他是公认的天才,他的所有画作,都完全符合人体生理上的实际比例。 因为他和那些靠想象和研究资料作画的画家们不同,他喜欢盗窃尸体,用于解剖和研究。事实证明,有了那些被解剖的尸体,才有了天才的画作,才有了传承于世的天才画家。 达·芬奇崇拜女性,因为女性繁衍后代,才使人类的历史绵延不衰。他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奇迹,能够与创造出崭新的生命相提并论。” 夙夜望着他,强自压抑住心底厌憎的感觉,慢吞吞问道:“所以,你想知道她们创造出新生命的原因?选择她们做为解剖实验的目标,察看她们的身体结构、子宫和生殖器官……但为什么是中年女性?” 张鼎轩意外而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在纳闷,夙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怎么能夺走年幼孩子的母亲?他们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 这是什么理论?难道他还以为自己很仁慈吗?夙夜没有纠结这个话题,沉默了几秒种,又问道:“赵志英呢?你为什么取出了她的脑子?” 张鼎轩愣愣地看着他,看样子是忘了赵志英是谁,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般说道:“哦,你是说那个胖女人?我只是听说,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从活人鼻孔中取出脑子,想要实践一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 实践……活着取出人的脑子…… 夙夜无法想象,那个身材胖胖的,虽然大嗓门,但其实心地很好,很热忱,逢年过节,都会挨家挨户,给邻居们送上一盘卤肉的女人,在临死之前,究竟承受了怎样强烈的痛苦。曾经多么的无助、恐惧和绝望! 他用全部的理智,抑制着自己,让自己的声音不至于因为愤怒而发抖,代替警方问出他们的疑惑:“你是怎么找到下手目标的?” “有和朋友聚会时认识的,还有在酒吧啦、书店啦……反正看到觉得适合的就找借口搭讪,”张鼎轩咂咂嘴,神神秘秘地笑了,“你不知道,有些女人很蠢的,只要亮出我的身份、学历,她们就傻乎乎的相信我,一点都不知道防备。”他耸了耸肩,“她们是死在了自己的愚蠢上,小学生都知道,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让陌生人进入自己家。” 夙夜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淡自若,似乎无意地问道:“姑姑呢?我一直以为你是爱她的,结果你却杀了她。” “我是很爱她,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她们像天鹅一样高傲美丽、所向披靡,我妈妈就是那样的女人。 比起爸爸,我妈妈总是能给我以更多的安全感。我记得小时候,常常被同学欺负,每次都是妈妈替我出头。那些看起来很凶悍的老师、很高大威猛的家长,在我妈妈面前,被当成小孩子一样数落、教训,他们连声都不敢吭。嗯,我喜欢我妈妈。” “爱,所以毁灭?” “不是毁灭,而是创造。”张鼎轩强调,“对比宇宙,地球是渺小的;对比历史,人类是渺小的。你知道这世界上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吗? 埃及的萨卡拉金字塔,在地球上差不多有五千年的历史。而中国最古老的建筑,是位于五台山的南禅寺大殿,建于唐建中二年,距今已经有1200年,依然屹立不倒……由此可见,只有艺术和科学成果才是永恒的,不会被时间的长河所湮灭。 我把我所深切爱慕的那些女性,在彻底失去了女性体征之前,终结她们的生命,让她们永远不必尝受衰老的痛苦,让她们永远停留在生命中最美好、最锦绣的年华。她们的尸体成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她们的皮囊被制成艺术品。”他充满愉悦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是我让她们不必腐朽,不必被世界遗忘,这难道不是最深刻的爱情吗?” 他分明是第二个爱德华·盖恩,生活在自己的梦想国度里。 夙夜终于确认,那个连环杀手吸引自己的,不仅仅是雷同的案情、类似的心境,最主要的是,有个内心同样充满疯狂因子的罪犯。他尽量保持平静地问:“那我爸爸呢?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你不是更热衷于研究女性吗?” 第54章 八揭开凶手的面纱(5) “当然要研究女性,”张鼎轩强调,“我是个人类学家,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本质,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兴趣所在。就如同达·芬奇所说的,母性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生殖能力,代表着人类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这生殖能力之谜。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们的躯壳,了解她们的每一个细胞组织。至于男人,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可是你杀了他!还解剖了他!”夙夜逼紧了嗓音。 “那是意外,”张鼎轩眉毛打了个结,似乎不太情愿的,“我跟你妈妈,偶尔会趁你爸爸上班时,在你家约会,那天我也是去找她。游戏玩得够久了,是时候结束了。听说她手机坏了,当然,即使她手机好好的,我也不会事先通知她,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的。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当然好,如果家里没人,离开就好了。谁知道我敲开门时,没看见你妈妈,却看见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认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妈妈提起我,你妈妈肯定会怀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既然已经杀了,当然要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利用……心脏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血管都要爆裂开,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没有向他挥出拳头,咬着牙说:“你已经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把他摆成那种跪拜祈祷的姿势?” “我记得你妈妈说过,你爸爸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只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又问道:“我在家里发现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准备送给我妈妈的吧?” “没错,你妈妈很喜欢奢侈品,而一个绅士,总是应该随时随地给女士以惊喜。那天我本来计划好,在杀死她之前,先把她心仪的香水送给她,让她开开心心的去死。” “你打扫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香水带走?”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给你妈妈的,我为什么要带走?我很谨慎的,从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关系的线索。”张鼎轩诧异地问,随即笑了下,又补充道,“而且你妈妈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给她,再说,即使她知道,也不会指证我的。” “你对自己真有信心。”这句话讽刺的人并不是对方。 张鼎轩若无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钱,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你爸爸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对你妈妈越纵容,只会让你妈妈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许更明白妈妈那种女人,所以才能轻易地把她控制在掌中。 妈妈之所以帮张鼎轩隐瞒,也许猜到他是凶手,也许以为他只是碰巧来过、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牵扯进来……妈妈已经死了,她的真实想法无从得知,但毫无疑问,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于对他的爱情。 只不过她太自以为是了,张鼎轩根本没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纹,结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纹,反而因此露出破绽。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肛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玥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生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 第55章 八揭开凶手的面纱(6) 夙夜曾经纳闷葡萄架下那具猫尸的伤口,后来想通了,老鼠们集体啃咬那些部位,或许因为那里原本就是伤口——被人剖开的。 在夙家,如果说有一个人很了解达·芬奇,懂得古埃及木乃伊的防腐技术,非常了解人体的构造,擅长解剖尸体,对刀子运用的熟练程度不亚于外科医生,身体健壮……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张鼎轩。 当问过欧宇辰,确认夙家的达·芬奇赝品画都是张鼎轩购买的以后,夙夜已经断定他就是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慢慢走出沉闷压抑的看守所,夙夜深深吸了口气。 他对张鼎轩了解的不是很多,不过,据欧宇辰所说,张鼎轩有个非常强势、聪明、美丽、能干的母亲。 两年前,罹患肝癌去世,张鼎轩表现得悲痛欲绝,大病了一场,之后沉寂了足足有大半年时间,才恢复状态。 夙夜揣测,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依赖母亲了,所以无法接受母亲离世的事实,内心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精神上极度空虚寂寞,才会想到杀死、解剖某人的母亲,研究女性的生理和生殖之谜。 九月初的天气,阳光明睐,清风和煦。 他却只感觉到从脚底板往上涌起的丝丝凉意。 这是什么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心??? 沿着街道,夙夜慢慢走着。 路过一间挂着硕大广告牌的花店,头戴花环的可爱女孩正抱着一大捧花,在门口热络地招呼来来往往的行人:“七夕情人节,买束花送给女朋友吧。一束花,幸福一辈子哦!” 原来,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夙夜想,怪不得班里的同学,这几天都怪怪的,特别的兴奋和躁动。 卖花的女孩看见他杵在一旁发呆,忙小鹿般,轻快地跑过来,甜甜地笑着,嘴角噙着个酒窝,声音清清脆脆:“这位小哥哥,买束花给女朋友吧,今天七夕,我们八五折大酬宾哦。” 夙夜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女孩高兴地问,“请问您想选什么花呢?玫瑰代表爱情,丁香代表思念,康乃馨代表祝福,金盏花代表迷恋,紫罗兰代表永恒,郁金香代表爱情的寓言……” “请给我一束白菊花。”夙夜打断了她的话。 女孩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固了,愣了愣,才回过神,放下捧着的花,手忙脚乱地帮他包扎好一束菊花,勉强笑着说:“欢迎您下次光临。” 看着他纤瘦的背影在人流里消失,女孩子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失恋了吧?瘦得都不成人形了,他一定很爱他女朋友,真可怜。”想了想,她又摇摇头,“可是,送白菊花,这也太……” 夙夜当然没有前女友可送花,他搭公交车,去了位于郊区的公共墓园。 爸爸已经在这里安家好几个月,夙夜却是第一次来探望他。 跟他仅仅隔了两排的地方,埋葬着夙娅。估计她对此是不满的,她生前并不喜欢自己的哥哥,肯定不愿意死后还和他毗邻而居,可惜她没有办法发表意见了。 至于李晓舒,并没有和丈夫合葬,夙博罕在乡下随随便便给她买了块墓地,将她草草掩埋了。 这不能责怪夙博罕,任谁也不会对间接害死自己儿子、还和自己女婿纠缠不清的人,仁慈大度到哪里去。 所以,对此夙夜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当然,即使他表示了,夙博罕也不会搭理他。 站在大理石墓碑前,凝视着照片上熟悉温润的面容,浓浓的悲伤瞬间袭上心头,夙夜的视线渐渐模糊。 爸爸,你应该安息了吧?我已经找出杀死你的凶手,他很狡猾,很残忍,很冷酷。 如果你能说话,一定会拍着我的头,骄傲地说:“儿子,你真棒。” 可是,爸爸,即使法律惩罚他又能怎么样?即使他下地狱又能怎么样?你不会活过来,那些被他杀死的可怜女人也不会活过来。 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不幸,没有办法挽回什么。 我是多么多么的难过,多么多么的遗憾…… 我多么渴望,这只是场噩梦,梦醒了,你还会对着我微笑,还会给我扇扇子,还会给我做半生不熟的煎蛋…… 眼泪终于滑落下来,他慢慢地,慢慢地跪在墓碑前,颤抖的手指轻轻抚摸照片上的脸孔。明明应该是冰凉冰凉的,奇异地,他却感觉到温乎乎的热度。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突然响起哒哒哒的脚步声,沉稳、笃定,越来越近。 夙夜茫茫然回头,泪眼朦胧中,一个少年正朝他走过来。 俊美岑傲的脸孔,华贵优雅的气质,宛若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弯下身子,抬手温柔地擦拭掉夙夜脸上的泪水,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我给邵壬打电话,他说你早就离开看守所了,我一猜,你就是来看叔叔了。怎么哭成这样?跟小花猫似的,叔叔在天有灵,知道他的儿子这么聪明,这么厉害,一定会很高兴的……没关系,就算没有了爸爸、妈妈,你还有我,还有爷爷,还有晗玥……” 正午明媚灿烂的阳光中,他温柔地、怜惜地冲着夙夜勾唇一笑,笑容竟比阳光还要耀眼夺目,有种惑人心魄的魅力。 夙夜暗暗叹了口气,为什么他偏偏是欧宇辰呢? (完) 后记 《少年神探事件簿》第一集终于完结啦,感谢每一位读者,在百忙之中阅读这个算不得悬疑、算不得恐怖、更算不得吸引人的拙作(滴汗,忍耐着一根骨头的絮叨,读到尾声的都是真爱啊,大爱你们,九十度鞠躬。) 在骨头心目中,夙夜是个在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行为研究方面很有天赋的少年。个性就犹如一枚坚果,外表硬邦邦的,还有点神经质,但其实他内在很柔软。欧宇辰和他恰好相反,对所有人都和善可亲,恰恰说明他骨子里是个很冷漠的人(再次滴汗,不知道骨头有没有把想要表达出来的东东成功地表达出来?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有好的点子也可以告诉骨头哦,骨头会非常非常感激的。)。 关于张鼎轩,骨头个人觉得,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算不得真正恶毒的人。他信奉自己信奉的,为此不惜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在下一集中,欧宇辰惹上大麻烦了(骨头承认,有在恶搞他),不过,为啥倒霉的总是骨头心目中的第一男主夙夜呢? 最后,再次感谢亲爱的读者们,我们下一集《诡局》中再见喽。 第56章 楔子 文案 堕天使手执利刃,挥向罪人的头颅,把城市变成了屠宰场。 张晗玥发来莫名其妙的邀约短信,直到欧宇辰变成杀人凶手,夙夜才知道,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精心布置的诡局。 谁在幕后谋划?谁在发出冷笑?谁能破解弥天大祸,谁能找出那心怀叵测的元凶,谁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夙夜执意捍卫的,不是法律与公义,而是心中最重要的人——为此,他押上了生命中最沉重的砝码。 楔子 瘆白的残月,嵌在幽暗的苍穹,像死人干涸的眼睛,嘲弄地觑视着大地。 路边的老榆树,犹如古装电视剧里常见到的、私塾里的老夫子,摇头晃脑地摆动着枝叶,在轻起的晚风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接近午夜,五月末的微风还裹挟着丝丝凉意。 这里是b市老城区内一条狭长僻静的巷子,立在巷口的枝形路灯,只剩下一个灯泡还亮着,弥散出昏黄暗淡的光芒,照亮灯下狭隘的一团空间。 几只蚊蝇,围绕在灯泡周围,嗡嗡嘤嘤叫着,时不时没头没脑地撞在灯泡壁上。 蔡维宏打了个酒嗝,使劲敲敲晕乎乎的脑袋,摇摇晃晃走进巷子。他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经年累月的重体力劳动,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身上藏蓝色的工装已经泛白,胸前“xx制砖厂”几个字也褪了色,模模糊糊的,看不大分明。 巷道两边,都是七十、八十年代建的筒子楼,夜色中默不作声地矗立着。墙体布满斑驳、龟裂的痕迹。 脚下满是乱七八糟的垃圾,没走几步就被绊了一跤,手掌被啤酒瓶的碎片划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蔡维宏嘟嘟囔囔咒骂了几句,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刚要继续往前走,忽然听到身后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停下来,皱起眉头,醉眼惺忪地回头瞟了一眼。触目所及,一片昏暗,根本看不到任何人影。 难道听错了?晃了晃足有几百斤重的沉甸甸脑袋,蔡维宏感到强烈的眩晕,胃里一阵翻腾,半个小时前灌入的酒精,正在体内叫嚣著作祟。喉咙里咕噜咕噜连着响了几声,他再也按捺不住,弯下腰,哇哇一通呕吐,搜肠刮肚的,直到实在吐不出什么东西了,才扶着旁边冷冰冰硬邦邦的墙壁,颤巍巍地勉强直起身子。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臭烘烘的酸腐味道,他自个儿闻着也觉得很恶心,抽搭抽搭鼻子,用袖子胡乱蹭了蹭湿哒哒、黏糊糊的嘴角,蹒跚着向前走去。 胃里不停闹腾的酒水,终于被清了出来,醉意随之减轻了不少,浑浑噩噩的意识,也渐渐清醒起来。 哒、哒、哒…… 走了没多远,身后又传来响动。 蔡维宏支起耳朵。 哒、哒、哒……是脚步声吗? 他扭头,只见漆黑的街道,空荡荡的,两侧的楼房,零星亮着几盏惨白幽清的灯。作为即将拆迁重建的老城区,这里仅剩下几户人家还没搬走了。 除了他自个儿,街道上一个活物都看不到。 蔡维宏突然感到不安,很不安。迎面扑来的高大、冷硬、昏暗老楼,犹如蹲踞的一只只巨兽,都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似的。体内残存的酒意,不知不觉化作冷汗,一股脑冒了出来。 他加快步子,想赶快回家。 他的家,就在前方几十米处——一栋七层筒子楼的顶层,是单位分给他父母的福利房,父母过世后,将房子留给了他。前阵子,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拿到了租房的补偿款,等到来年,就能原住址回迁,住上新楼了。 因为这件事,蔡维宏这些天心情一直都很好,今天和同事聚餐,一高兴就多喝了两杯。 “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喝了。”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又用袖子擦了擦嘴角。 换了新楼,日子也又有了新的奔头。他那个没福气的老婆车祸过世七八年了,留下他孤零零一个,回到家里,连个能说说话、暖暖脚的人都没有,老是觉得冷冷清清的。赶明跟单位的刘大姐说说,让她帮忙介绍个女人吧,离婚带孩子的也成,反正他没孩子,不怕隔心…… 他想着想着,越想越觉得以后的生活一片豁亮。 这时,脑后突然感到股瘆人的凉意和诡异的气息。他下意识回头,眼前伫立着一道幽灵似的黑影,藏青色的防风外衣包裹着具瘦削、高挑的身材,手中的斧子在夜色里闪烁着森冷的寒光。 寒光折射中,可以看到兜帽内是一张陌生的年轻面孔,脸颊肌肉在兴奋地抽动,嘴角噙着捕获的、心满意足的狞笑, 那笑容几乎令蔡维宏窒息。 还没等他开口,黑影已经高高举起斧子,向他脑门狠狠劈砍,鲜血和着脑浆,立刻飞溅出来。 蔡维宏瞪着诧异、惊恐的双眼,大张着嘴巴,重重摔倒在地。 锋利的斧子还在一下下挥动着,每一下都落在他身上,把他剁得血肉模糊…… 第57章 一第四名死者(1) 一个星期后。 窗外在下雨。 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回荡着罗教授抑扬顿挫的声音:“……斐波那契数列被称为黄金分割数列,是数学史上最著名的数列。意大利数学家列昂纳多·裴波那契在13世纪创设了它:0、1、1、2、3、5、8、13、21、34、55、89……需要特别指出的是,0是第0项,而不是第1项。这个数列从第二项开始,每一项都等于前两项之和……” 夙夜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偏着头,静静地瞅着玻璃窗发呆。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拿着支钢笔,在白纸本上无意识地勾画着。一圈又一圈,大圈套着小圈,小圈穿透大圈,循环往复,层层叠叠,叠加上去,再叠加上去。 雨珠落在光滑的玻璃表面,蜿蜒流淌,勾勒出各种各样别致的风景:小溪、瀑布、喷泉、松柏、花瓣、脉络…… 渐渐地,恍惚幻化成一张华美岑傲的脸孔:五官轮廓深邃而鲜明,浓黑的剑眉,晶亮如寒星的眼瞳,薄薄的嘴唇…… 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躁郁闷,这恼人的雨季,这恼人的暮春。 胳膊肘被轻轻连撞了两下,薛凯奇用数学书挡住脸孔,压低嗓音,偷偷地警告:“喂,罗老头看你半天了。” 薛凯奇有双极有神的大眼,皮肤黝黑,个头不高,不过相当结实健硕,用东北话讲,就是个地道的车轴汉子。据消息灵通的同学说,他父亲是政法委副书记。即使在高官云集的b市,这也算是个比较拿得出手的职位了。毫无疑问,属于名副其实的官二代。但他性格豪爽粗犷,为人大大咧咧的,身上完全没有许多官二代那种颐指气使、高人一等的习气。 自从和夙夜成为同学,就不遗余力地想和他搞好关系。 这让夙夜很是莫名其妙,不过,既然薛凯奇不介意他的冷淡别扭,他当然也不会介意偶尔应付他几句。 起码他的出现,让夙夜在k大校园里显得不那么孤僻了,虽然夙夜并不在乎那一点。 被薛凯奇提醒,夙夜茫茫然地转回脑袋,果然迎上罗教授不悦的视线。 推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罗教授眉间皱成的“川”字形凹痕更清晰了,重重咳嗽一声:“那位靠窗、穿黑t恤衫的男同学……喏,就是你,你来说说,裴波那契数列与黄金分割率的关系。” 从上课开始,就一直盯着窗户发呆的学生,显然是不可能回答出这个问题的。罗教授的目的,就是要警告一下完全不懂得尊师重道、更不懂得珍惜学习机会的学生。 呆呆地愣了几秒钟,又被薛凯奇连捅了两下,才意识到教授叫的是自己,夙夜慢吞吞站起来。 薛凯奇匆匆忙忙将“0.618”鬼画符似的划拉到练习本上,自以为很隐蔽地将本子鬼鬼祟祟推到他眼皮底下。 大多数学生,都有个认知上的误区,以为老师看不见他们的小动作。等到有一天,自己站在讲台上,才会发现,真是视野开阔、一览无遗啊。 所谓的视野死角,的确是有,可是也仅仅是那么小小的一个“角”而已。要想逃过老师的法眼,除非能变得像蚂蚁那么娇小玲珑。 罗教授不悦地提高了嗓音:“答不出来吗?也是,你能答得出来才奇怪,几乎每堂数学课都在发呆。既然如此喜欢发呆,你还来学校干嘛?干脆留在家里发呆多好,起码还能给你父母省点交通费!” 夙夜抬起头。 “不服气是吗?”看着他木然的样子,罗教授越发生气,一般学生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就算是装模作样也好,起码也会表现出尴尬愧疚,面前这个学生,却始终毫无表情,象是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语气不由得更加尖锐刻薄,“像你这种整天想着混日子的学生我见得多了,别以为考上k大的都能拿到毕业证,每年都有……” 第58章 一第四名死者(2) 暗沉沉的目光直视着罗教授,夙夜缓缓开口,打断他的话:“裴波那契数列是个完全是自然数的数列,通项公式却是用无理数来表达的。而且当n趋向于无穷大时,后一项与前一项的比值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 罗教授愣住了,同学们也有些发愣,本来略显嘈杂的大教室,立刻变得诡异的岑寂。 短暂的沉默后,夙夜又补充道,“或者说,后一项与前一项的比值,小数部分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前一项与后一项的比值,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譬如说,1除以1等于1,1除以2等于0.5,3除以5等于0.6,55除以89约等于0.6179,89除以144约等于0.618055,144除以233约等于0.618025。” 罗教授玻璃镜片后面的眼睛瞪大了。 教室里响起嗡嗡的小声议论,同学们兴奋而惊奇地打量着夙夜,当然,里面还夹杂着鄙夷、不屑,以及嫉妒等等复杂的情绪。 夙夜从来就不是一个讨大家喜欢的同伴。 “呵,你知道的还挺多,”直视着夙夜,罗教授以轻蔑的语气,故意刁难道,“以为这样就不用听课了吗?那你是不是还能跟同学们说明一下,黄金分割率为什么被称为‘神奇的黄金比率’、‘造物主的奇迹’。” “……”夙夜抿紧嘴唇。 “真正的数学,不是靠背诵教科书、耍点小聪明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它需要充满敬畏和钻研精神,时时刻刻保持谦虚、谨慎、勤勉的学习态度。”刚才夙夜的回答,让罗教授意外而有些刮目相看,他稍微和缓了语气,“你们还年轻,正是充实自己、为未来打基础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学习的机会,应该庆幸,自己还有机会学习。” 他抬抬手,刚要示意夙夜坐下,夙夜慢条斯理地再次开口了:“‘黄金比率’与动物、植物都有着奇异的联系。以人体为例,肚脐以下的长度与身高之比接近0.618;咽喉到头顶与它到肚脐的比值为0.618;膝盖到脚后跟与它到肚脐之比是0.618;肘关节到肩关节与它中指尖之比同样也是0.618。 对于人类来说,最舒服惬意的温度大概是22c~24c,它是正常体温37c的‘黄金比率’,也就是37乘以0.618,约等于23。人体的最佳睡眠时间是夜晚12个小时乘以0.618,约等于7.416小时。” 稍稍顿了下,他继续说道,“世界上任何一个蜂巢中雌蜂和雄峰的比例,都是0.618。螺旋形贝壳每圈螺纹的直径与相邻螺纹的直径比是0.618。 ‘黄金分割’在植物中的体现就更为普遍,任意相邻两片叶子或两朵花瓣所指向的夹角与圆周角360°的差比,恰好是0.618;凤梨的表层向左旋转的圆有13圈,向右的圆是8圈;松树上的松球要么是21和13,要么是34和21;向日葵的花盘尽管有大有小,可是葵花籽的数量却都是34、55、89……相邻两圈的直径比都是0.618。”他看着面前的教授,淡淡问道,“我还需要说下去吗?” 罗教授默然不语,第一次专注地打量眼前这个从未在意过的学生,异常苍白憔悴的脸孔,因为太瘦,显得特别大而突兀的眼眸,黑嗔嗔的,暗夜般沉寂悒郁,里面找不到一丁点属于活物的情绪。明晃晃的黑眼圈,昭示他的睡眠状况,实在很糟糕。令人难免会泛起恻隐之心。 这是个有故事的孩子,看着那双眼睛,他沉默了许久。 教室里的同学们也目瞪口呆地望着夙夜,像看着来自火星的怪物。 机械的下课提示音倏然响起,打破了满室的安静。 罗教授轻轻咳嗽一声,尽量控制着自己的表情,宣布下课。 他收起讲义,准备离开,走到教室门口,忽然停下脚步,指着夙夜问坐在最前排的小个子男生:“那个男同学叫什么名字?” “夙夜。”小个子男生回答。 罗教授没有再说话,又瞥了夙夜一眼,拉开门走了出去。 薛凯奇用无比崇拜的眼神,巴巴地瞅着夙夜,好半天,才发出声惊叹:“天哪,你也太厉害了。看见罗老头的表情没有?他完全被你震住了。” 其他同学也被夙夜的表现“震”到了,纷纷投来揣测的目光,小声地窃窃私语。 鉴于夙夜同学一贯特立独行、不溶于集体生活的表现,他们再惊奇,也不会主动凑过来跟夙夜搭话的。 理所当然把他们全部看成空气,彻底无视掉,夙夜单手支颐,继续歪头瞅着玻璃窗,默默地发呆。 对于人类来说,最舒服惬意的温度是约等于23°;精神感到最愉快时,脑电波频率下降(8赫兹)与上限(12.9赫兹)的比例是0.618…… 毫无道理的,他蓦然想起那个晴朗的夏日傍晚,清新的郊野空气中,款步向他走来的少年。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一见好感”这回事,时隔两年,他依然无法忘记欧宇辰的惊艳亮相,就像骤然间欣赏到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让人情不自禁想要触摸、想要呵护。 下午只有两节课,结束时,雨还完全没有停歇的意思,淅淅沥沥、缠缠绵绵,漫无边际地撒着。 把空气涤荡得清清爽爽的,把路边的扶桑树、灌木和草坪,都洗涮得郁郁葱葱的。 低洼处的一小滩一小滩积水,荡漾出两侧路灯橘色的柔光,和摇曳晃动的人影。 今天这种日子,夙夜当然不愿意回家惹人嫌,目光茫然地凝注着眼前蒙蒙的雨雾,正琢磨着去哪里打发时间,手机冷不防响了,是邵壬打来的,语气很焦躁:“靠,该死的蝴蝶又出现了!我现在在文庭雅苑,你快点打车过来!”停顿了下,他又补充道,“到地方给我打电话,我去小区门口接你。” 没等夙夜吭声,电话就被他掐断了。 自从两年前帮邵壬破获了张鼎轩连环杀人案,夙夜简直就成了b市公安局的编外人员。在他的协助下,警方成功破获了好几起比较复杂难搞的案子,他也因此成为警察们口耳相传中,赫赫有名的传奇人物。 第59章 一第四名死者(3) 据邵壬听来的可靠内幕消息,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莫非处长已经拍板,要在夙夜大学毕业后,将他直接招入麾下。 对此,夙夜持保留意见。他最初对犯罪学感兴趣,是因为童年时期某段不太愉快的记忆。后来一心一意研究罪案、研究犯罪心理学,则是单纯地想帮爸爸找出杀害他的凶手。 夙夜从来没打算,要成为一个犯罪学家,更不想和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们,打一辈子交道。 天知道,他多么不愿意面对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多么不愿意闻到空气中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没拒绝过邵壬,只是因为在爸爸被害后,邵壬对他释出了极大的善意。可是,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夙夜觉得很烦恼。 他想起电影《沉默的羔羊》结尾那句台词,汉尼拔医生问史达琳:“羔羊是不是停止了啼哭?”事实上,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犯罪分子是抓不完杀不尽的,罪行会一直一直出现,所以羔羊们会一直一直发出啼哭哀号。 他压根没想过,自己要成为拯救羔羊、揭发罪恶的人。 最近,b市又连续发生三起系列杀人案,都是死于机械性窒息。 警方经过现场勘验和尸检,认为凶器是同一柄斧头。初步推测凶手为成年男性,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 被害人分别是某外企微机员罗雅莉,女,年龄二十八岁,已婚。市体校足球队教练李晨,男,年龄三十四岁,未婚。b市第一制砖厂装卸工蔡维宏,男,年龄四十六岁,丧偶。 这三个被害人无论年龄、背景、职业、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社会关系等都毫无共同点。 根据走访周边群众和他们的亲友、同事,可以认定,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也毫无交集。 很难理解凶手为什么会把他们一起列为行凶的目标,是随机选择的,还是有什么特定的理由? 三起命案现场,都没有发现财物丢失,包括罗雅莉佩戴着的一条价值不菲的白金镶钻项链,由此,排除了凶手因为意图劫财而杀人的可能性。 法医尸检的结果,罗雅莉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死亡当天没有发生过性行为的迹象。另外两名男性被害者,亦没有被性侵犯。所以,凶手的目的肯定也不是劫色。 之所以强调三名被害者都没有被性侵犯,是因为的确在有些案子中,被性侵害的对象是男性,并不只局限于女性。 五月二日,夜里十点至十一点之间,罗雅莉被杀死在自己家中。当时她的丈夫和朋友在酒吧喝酒,家中只有她一个人。 门锁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经过现场勘验,警方发现挂在楼道内的电表箱被人强行撬开,罗雅莉家的电闸被拉了下来。 法医验尸的结论,她应该是被斧子之类的钝器砍死后,又被砍断了双手,现场没有找到断手和凶器,推断是被凶手带走了。 五月十三日,夜里九点至十点之间,李晨在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疑似被同一柄斧子砍死,死后被砍断了双脚,现场也没有发现凶器和断脚。勘验组的警察,在李晨自行车后车轮内提取出一小段塑胶条,就是那种用可回收的废旧塑胶,再加工,编织成廉价塑料袋子的塑胶条,通常用来装土豆、萝卜、化肥之类的农副产品。大街上随处可见,是自行车、摩托车的车轮中最常卷入的异物之一。 五月二十一日,夜里十一点四十分至零点二十分之间,蔡维宏和同事聚餐后,徒步回家的途中被砍死,死后被砍断了双手,凶器和断手同样被凶手带走。 带走凶器可以理解,但他为什么要把死者的断肢也带走呢?这三起命案,现场保持的都比较完整,没有打扫过的痕迹。勘验组的警察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提取出大量属于同一个人的清晰足迹、指纹。在李晨的指甲里,还提取到少量皮肤组织,血型为b型,而李晨的血型是a型。推测是他挣扎时,在凶手身上抓挠下来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起命案现场,都各发现一只死蝴蝶。 毫无疑问,凶手是同一个人。 作案动机,不明。为什么带走死者的断肢,原因不明。为什么留下死蝴蝶,同样不明。 这实在很糟糕。 在这个人口上千万的大城市里,发生命案本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是这个突然出现的连环杀手,选择的作案目标实在太没有标的性了。 夙夜曾经反复研究过古今中外大量罪案,他很清楚,连环杀手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因为特定的心理需求,他们都会有明确的犯案目标。 譬如说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小丑——“杀人小丑”约翰·维恩·加西,生于1942年3月17日,美国芝加哥人。约翰的童年完全没有幸福可言,他的父亲是一名参加过越战的老兵,酗酒成性,常常殴打辱骂妻子和儿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约翰在九岁时被父亲的一个朋友猥亵,这件事带给他巨大的伤害和心理阴影。 约翰成年后,事业上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他经营着三家肯德基店并承包装修工程,累积了颇为丰厚的资产。同时,他积极投身公共事务,热衷参加各种社会服务,被选为杰出青年商会副主席。曾和当时的第一夫人罗莎琳·卡特合影,并得到她的亲笔签名。 约翰很喜欢在各类聚会、游行和筹善款活动中,做小丑表演。温和可亲,是他留给许多人的印象,尤其深受孩子们的欢迎和喜爱。 但事实上,约翰始终没有办法摆脱童年的阴影,他先后两次结婚,却发现根本不可能和女性建立正常的性关系,两桩婚姻最后都以离婚收场。 在他案发后,精神鉴定专家认为,这位众人眼中的“模范青年”,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模范青年”是他戴的温柔假面,欺骗别人的同时,也在竭力地欺骗自己。而他表演的小丑,才更符合他真实的内心世界——小丑本来是带给人以欢乐的,约翰塑造的小丑形象,却都是扭曲的。 第60章 一第四名死者(4) 1978年12月初,一位去约翰公司应聘的十五岁少年罗伯特·皮斯特离奇失踪,使警方对他产生了怀疑。 警方在搜查约翰住所时,找到数件曾与约翰有联系的、失踪少年的东西,在尚未获得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开始严密监视他。 12月20日,约翰主动邀请蹲守在他家门外的警察入室做客,在约翰洗澡的时候,警员闻到了腐尸味——原来一直寻找的失踪少年,大部分都陈尸在约翰家的地下室里。 约翰因此被逮捕。根据他的供述,警方在他家找到29具尸体,在他家附近的河桥下,找到4具尸体。 约翰以提供工作、招ji等手段,诱骗或干脆直接抢掠受害人。将他们捆绑后迷晕吊起,实施各种x侵害。得到满足后,再把他们用止血带勒死。到被逮捕为止,他共杀死了33个少年。 约翰陈述的杀人理由是,他讨厌同x恋者。然而,根据警方调查,被他杀害的少年,根本没有几个是同xing恋者。 1994年5月10日,约翰被注射毒针处死。 跟约翰·维恩·加西相比,被称为“女大学生杀手”的埃德蒙·肯珀沦为连环杀手,也和他不幸的成长经历有关。有评论家甚至称他为——“被活生生逼成杀人魔鬼的天才”。 1948年12月18日,埃德蒙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他很喜欢自己的父亲,但在他九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他不得不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他的母亲具有边缘型人格障碍,性格粗暴,经常贬低、侮辱埃德蒙,常常自己带着两个女儿在楼上睡觉,却将他锁入地下室。她的理由是——埃德蒙会qiangjian他的姐妹。 当然,这只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无端的臆想。 埃德蒙试图摆脱这种生活,他离家出走,去投靠父亲,然而父亲已经再婚,并不愿意接纳他,将他丢给了祖父母。 祖父母并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拖油瓶,对埃德蒙表现得也非常粗暴,常常苛责、侮辱、谩骂他。 15岁时,精神长期处于压抑状态的埃德蒙枪杀了祖父母,被关入hospital(一所专门关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医院),直到21岁,被提前五年释放出狱。 我们由此知道了埃德蒙在自家并不受亲人的待见,难道因为他是个不讨人喜欢的笨小孩? 恰恰想法,埃德蒙的智商高达136,童年时期,是公认的天才儿童。 他在被拘押在精神病院中的时候,表现得也非常优秀,深受医生们的喜爱和器重。 对他而言,失去自由、在精神病院生活的五年,反而是他个人才华和智慧得以展现的五年。 19岁时,他获准进入医院的精神科实验室工作。 他协助院方出心理评估的测试题,还为“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增添了“公敌”这样的新量表。他阅读了差不多院内所有的病历资料和测试结果,甚至背下28种精神测验的答案——要知道,即使是从业多年的专业心理医师,也几乎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理所当然的,他成功通过了心理医生的测试,被评估为“对社会没有危险”,在21岁时得到假释,被放出精神病院。 重新获得自由后,埃德蒙不得不再次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然而他和母亲的恶劣关系并没有得到改善,从未真正痊愈的精神问题,也因此愈演愈烈。 在和母亲发生激烈争吵后,他会独自开车出去,猎杀被害者。他会带着死者的尸体来到母亲的屋子,在那里拍摄yinhui的裸尸照片,qiangjian尸体,然后分尸。 他喜欢把死者的头颅埋在母亲的花园里,脸朝上,令其双眼对准母亲的卧室窗户。被逮捕后,他这样跟警察解释自己的行为:“她(指他的母亲)总是要别人仰视她。” 剩下的尸体残块,被他埋在了母亲的后院。 在假释后的1972年5月到1973年2月,短短九个月的时间,埃德蒙共杀害了6名女大学生。 1973年的耶稣受难日那天,他终于做了幼年时期就一直渴望做的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和母亲最好的朋友。在驱车向东试图逃离加州的途中,又改变了念头,打电话报警,坦白了杀害母亲的罪行。 可笑的是,埃德蒙和当地许多名警察都交情甚笃。他打电话自首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他就是一直以来苦苦追寻的连环杀手,直到他准确描述出杀人过程,指出埋藏尸块的地点。 相比于亲人,他在警察朋友们口中得到的评价却很高。在法庭上,不止一个警员在作证时说:“埃德蒙是一个举止温和、聪明伶俐的年轻人。是的,我们喜欢他。” 在他入狱后,“慕名”来对他进行访谈的fbi调查支援科科长约翰·道格拉斯也毫不掩饰对这位连环杀手的喜爱:“眼前的这个人冷酷地屠杀了正处于豆蔻年华的聪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认我喜欢他,那么我就不够诚实。他待人友好坦诚,生性敏感,不乏幽默感。在这样的氛围中,无论你说什么,我也喜欢呆在他身边。” 1973年11月8日,埃德蒙被判犯有八次一级谋杀罪,当法官问他,认为什么样的刑罚适合自己时,埃德蒙回答:“折磨至死。” 由于美国最高法院1972年对死刑制度进行了重大修订,部分地区暂停使用死刑,法庭判处了他终身□□,将他关押在加州瓦卡维尔的一处男子监狱中。 日本变态杀手宫崎勤则热衷于绑架、伤害、杀害4~7岁的女童,拍摄□□,并施以weixxie、jian尸、吃尸、饮血。据他供述,他还曾经吃掉了自己祖父的骨灰——不是因为怨恨,而是出于喜爱和依恋,想和祖父永远在一起。 他曾经说过,祖父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 心理专家的报告指出,宫崎勤有多重人格、xing倒错、xing变态、虐待狂、shi人等等特征,失去判断能力以致行为反常。此案久拖未决,宫崎勤始终在为自己的无罪上诉,坚称“自己是一个好人”。 第63章 一第四名死者(5) 整整经过十八年,宫崎勤才被东京最高法庭确定死刑。在两年后,被执行环首si刑。 另一个美国著名的连环杀手“绿河杀手”加里·里奇韦则以妇女为目标,共杀死了48名妇女,并将她们的尸体抛在绿河河畔或河里。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综上所述,连环杀手的典型特征就是具有明确的目标性——他要杀戮的是什么类型的人。 然而,这个突然出现的蝴蝶杀手,却没有表现出任何目标指向。被他先后杀死的三名受害者,有白领少妇,有单身男教练,还有丧偶的普通蓝领工人。 换句话说,谁都有可能成为他的下一个目标,没有人是安全的。这一系列凶杀案,在b市市民中造成了极大的恐慌。 b市公安局也因此焦头烂额,特别成立了项目组,负责侦破此案,由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聂宝森亲自挂帅任组长,重案组组长邵壬和刑警支队队长严彬担任副组长。一方面重金向社会征集破案线索,同时把全市的流氓混混小偷乞丐都翻了个底朝天——世界是多元化的,既然有白天的白,当然就会有黑夜的黑。而这些人,就是属于黑夜的生物。 假如用金字塔来形容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位置,毋庸置疑,他们全都置身在金字塔的最底层。对于这个城市藏污纳垢的边边角角,对于这个城市里所发生的累累罪恶,往往比警察还要清楚明了。 然而差不多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毫无头绪。 项目组的成员忙得脚不沾地,愁得都快长出白头发了。 出租车快要抵达文庭雅苑的时候,夙夜拨通了邵壬的电话。 文庭雅苑位于b市黄金地段,是有名的高档住宅区。全国数一数二的名校b大,就坐落在这附近,因此取了这个颇为文雅的名字。 远远的,夙夜隔着车窗,就看到邵壬嘴里叼着根烟,正在社区门口烦躁地踱来踱去。 车子缓缓停下,夙夜开门下车,邵壬看见他,立刻疾步走过来,边掏出钱夹,探头探脑地问司机:“多少钱?” 夙夜慢吞吞说:“我付过了。” “我给你报销。” 夙夜缓慢地摇摇头,表示不需要。 邵壬也没跟他计较这点小事,把钱夹塞回衣袋里,带着他往社区里走,边走边介绍案情,“死者名叫夏彤,住在d3栋26c室,听说是博美舞蹈学校芭蕾舞系的学生。 她的父亲夏炳坤,开了一家涂料厂。母亲杨曦兰,是第三实验小学的英语老师,家庭条件还算优渥。 一星期前,夏炳坤去上海谈生意,把杨曦兰一起带去了,所以这几天,他们家只剩下夏彤一个人。今天两口子一回来,就发现家里出了命案。” 好像回忆起什么血腥可怖的画面,邵壬扔掉吸了半截的香烟,重重碾了一脚,沉着脸骂了句,“他nn的,那女孩才十七岁。那死状,也太惨了,她妈妈当场就晕过去了。” 夙夜没有开口。其实这也是他不愿意参与罪案侦破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比起面对死者,很多时候,更难受的是面对死者的亲人,面对他们那撕心裂肺的痛苦和绝望。 俩人来到d座3号楼,搭乘电梯直接来到26层。 刚踏出电梯,夙夜就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夙夜知道,那是尸臭味。 人类腐尸的恶臭,和其他腐烂动物的臭味都不同,更加刺鼻,也更加令人难以忍受,即使喷洒再多消毒药水和除臭剂也掩盖不住。 整个楼层只有a、b、c三户人家,现在,a户房门紧闭,b户和c户则洞开着,b户里传出女人抽抽搭搭的呜咽,有人似乎在安慰她,声音太小,含含糊糊地,听不大清楚。 毫无疑问,死者的父母暂时被安顿在那儿。 c户前拦着醒目的黄色警戒带,严彬站在门口,正皱着眉头训斥一个小警察:“……你还能再丢脸点不?这点儿阵仗就受不了了?居然能吐得半死不活的!你还没见过几年前那宗人肉包子案呢,凶手专门袭击独行的过路者,把他们的肉用刮骨刀一点点剔下来,绞成肉馅,包成肉包子在市场上叫卖。 还把人骨头砸碎磨成粉,撒在鱼塘里喂鱼,那鱼长得特别肥大,据说味道异常鲜美,市里数得上名字的大饭店都抢着订货。最后还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吃早餐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被自个儿一口咬掉半颗的人眼珠,凶杀案才得以曝光,那个小孩受刺激太大,现在还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破案后,许多哥们看见肉包子和鱼就反胃,他们也没法判断,自己是不是无意中吃过人肉包子、人骨粉喂的鱼。” 小警察直愣愣看着他,忽然捂着嘴巴跑到走廊角落里又是一阵狂吐,真是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严彬举啥例子不好,偏拿包子说事儿,可怜他早餐吃的就是路边摊买的肉包子。 脑子里有什么熟悉的画面一闪而过,夙夜脚下一滞,咬了下嘴唇,勉强克制住拔脚而逃的冲动。 “怎么不走了?”他身后的邵壬诧异地问。 夙夜没吭声,向c户走去。 “我怎么招来这么个废物!”严彬无奈地晃晃脑袋,忽然瞧见夙夜和邵壬正从电梯那边走过来,立刻翘起唇角,笑呵呵招呼,“我一猜,邵组长就是去接你了。” 他是从警十多年的老警察了,朱时茂似的一脸正气,令人乍一见,就油然而生出股好感。跟夙夜也有过几次接触,彼此印象还算不错。 对他的热情恍若未觉,夙夜毫无反应,他也不在意,伸手帮他们撩起警戒带,说道,“正处理现场呢,进去瞧瞧吧。” 小警察终于吐完了,找了瓶矿泉水漱漱口,抹着嘴角跑回来,好奇地瞅着夙夜的背影,凑到严彬旁边,小声问:“严头,那是谁啊?怎么看着像个学生?” “你小子眼神不错。” “嗯?”小警察被夸得糊里糊涂,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本来就是大一的学生。” 小警察诧异:“邵组长带个学生来命案现场干嘛?” 严彬扬起眉毛,故作惊讶地问:“不会吧?你连他都不认识?” 叶子辉莫名其妙地摇摇头。 严彬哼道:“听说过夙夜吧?” 小警察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半晌,才牙疼似的狠狠吸了口凉气,喃喃:“他就是夙夜?!” “是啊。”严彬斜眼瞟他,“所以你长点心吧,别让个半大孩子笑话。” 小警察无比羞愧,后退,再后退,恨不得把自己揉吧揉吧塞墙缝里。 第64章 二昔拉的复仇(1) 死者夏彤家,是间普普通通的两室一厅套房。 垂拱形玄关左侧,摆着盆一人多高的发财树,学名马拉巴栗,枝繁叶茂,绿油油的,很是乍眼。 右侧,是木质鞋架,绝大部分是女士鞋,考虑到家里有两位女性成员,这个比例还算正常。 进了玄关,就是客厅。 踏进客厅,混杂在空气中的尸臭味更浓了,熏得人直反胃。 那是死者用身体发出的、属于生命体的最后呐喊。 夙夜终于明白,为什么门口的小警察,反应那么大了,他也想吐了。 他环顾了客厅一圈,南边是落地窗,垂着嫩黄色的蕾丝窗帘。东面墙做成黑白条纹布景,挂着部大屏幕液晶电视。 西面墙上,则是一整幅放大的写真亚膜照片:斜晖脉脉的林间空地,头扎马尾的少女,轻轻松松骑在辆单车上。 她身穿简简单单的白色紧身t恤,深蓝色齐膝牛仔裤。玲珑浮凸的姣好身材尽显无疑。赤着脚,脚上套着双白色夹脚带凉鞋,正顽皮地歪头一笑,露出编排如贝的皓齿。 那么的青春,那么的明媚,那么无拘无束的快乐。 照片前是一组奶白色真皮沙发和黑色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着一个曲颈景泰蓝彩釉花斛,里面的白百合和天堂鸟,早已失去了明艳的色泽,干枯而萎黄。 显然,已经好几天没有人照料了。 花斛旁边,是几本杂志,夙夜扫了一眼,有《少男少女》、《意林·小小姐》和《知音》等,都是青春期女孩子比较喜欢的。 其中一本《舞动奇迹》半摊开着,显然主人正翻阅到那里。 杂志旁边,是几袋没打开的零食和两罐可乐。 邵壬拍了拍夙夜肩膀,歪头示意:“跟我来,死者在她自己的卧室里。”迟疑了下,他又补充道,“有点心理准备,尸体已经形成了*巨人观。” 夙夜惊讶地睁大眼睛,刚刚迈开的步子戛然而止。 “你要是实在不想看,就算了。”打量他的脸色,邵壬说。 夙夜深吸了口气,半天才开口:“走吧。” 他脸上的表情依旧淡然而平静,但微微抿紧的嘴唇,还是透露出他的情绪。 饶是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瞥见尸体的瞬间,夙夜的胃还是骤然紧缩了下。 并不宽敞的室内,几个警察和法医正在忙着勘验现场、处理尸体,显得颇为拥挤。 夙夜脚步停在门口,默不作声地向内张望。 只见一个警察举着摄像机,在巨细无遗的录像。一个负责提取指纹的警察在到处撒黑粉。另一个警察用小镊子从地上夹起根头发,小心翼翼放进证物袋中。 还有一个警察,根据肉眼尚可勉强辨认出的陈旧性血渍,推测着凶手的行走路线,将四甲基联苯胺化学药液一点点涂抹在地面上,如果有凶手留下的隐藏性血迹,与药液接触,会产生蓝色反应,这样就能找出肉眼看不到的血渍,并将它清晰具体化…… 夙夜的视线,在室内徐徐环顾,这是间典型的女孩子闺房,充斥着柔和的浅粉色调,包括窗帘、被子和床罩。 书架顶端,放着只棕色的熊宝宝毛绒玩具。书桌上,也摆着好几样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八音盒、小兔子水晶挂饰、装满幸运星的透明盒子、顶着红色小花的仙人球小盆栽…… 它们的主人,现在就躺在床上,头西脚东,呈仰卧状。 浅粉色的被子逶迤在床尾,半垂落,一截搭在地板上。 死者头顶颅骨,被劈开道口子,伤口里生满了蛆虫。旁边的枕头上,散落着一些蛆壳和一只死蝴蝶。 那些蛆还没有羽化成苍蝇。 夙夜凭肉眼判断了一下,它们长约3~5毫米,有前后气门,属于二龄生长阶段。 考虑到室内温度偏高,他估计,死者大概死了三天左右。 正在处理尸体的法医孟彦名,鼻梁上架着副玳瑁眼镜,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跟大学讲师似的,动起刀子却比屠夫还狠。 据邵壬说,他常常边解剖尸体边咯吱咯吱嚼烤熟的骨肉相连——他特喜欢吃那个,说是又香又有嚼头。 超级强悍的心理素质和堪比铁杵的神经,让同事们对他充满敬畏,以至于他上任不到一个星期,法医科就被心照不宣地划成了禁地,人人避而远之。连当了几十年警察、见惯各种大场面的老局长都不例外。 不过,没有人敢质疑他的能力。 邵壬还曾经跟夙夜八卦过,孟彦名出身法医世家,别人家的同龄小孩子,还在认读水果动物图片的时候,他就整天拿着各种骨头标本,搭积木玩了。 虽然比邵壬还小两岁,却绝对是位业务精湛的老法医。论经验和技术,别说在b市,就算是放眼在全国范围内,比他强的也找不出几个。 无论是面对血酱肉糊、断肢残臂还是密密麻麻的蛆虫,孟彦名都完全可以做到面不改色、视若无睹。 为了保证嗅觉不受影响,辨别死者是否有中毒等迹象,解剖验尸的时候,他从来不戴口罩——嗯,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戴口罩吃东西比较方便。 现在,他当然也没戴口罩。 这一点,夙夜由衷地钦佩,他远远地闻到那股恶臭味,都快吐了,胃液不停地往上涌。 此时,孟彦名面无表情地站在床边,弓着身子,正用刀子初步去除尸体上腐烂得太厉害的腐肉,将它们一小坨一小坨装入用来采集样品的证物袋中。 看着被一点点剔刮出来的白森森头骨,夙夜情不自禁闭了下眼睛,心里隐约掠过针扎似的刺痛和难过。 他没办法将眼前这具丑陋狰狞的女尸,联想成客厅照片中那个俏丽清纯的女孩子。 有一种说法,每一个女孩都是上天赐予父母的天使;每一个女孩,都是某个男人心目中穿着水晶鞋的公主。 然而,横陈在面前的这具女尸,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肆无忌惮地检视着、冒渎着、侵犯着。 并且这种侵犯和冒渎,将会一直一直持续下去。她的头颅、内脏都会被一点点打开、切割,身体的每一寸都会被翻来覆去检视,会被照相存证。在法医、警察、专家、律师、法官……甚至公众面前,一次次展示。 第65章 二昔拉的复仇(2) 即使案件结束,尸体化为灰烬,这些记录和照片也不会消失,而是存入档案,供许许多多警员或者犯罪学家们一遍遍翻看、检阅、推敲。 随着被屠杀,她的*、她的身体、她的一切,都已经被晾晒在了阳光下了。不再属于她,而是属于社会大众,变成了标记和一串串冰冷呆板的符号。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切割、被剖析,并且加入凌迟她的一员。 在这一刻,夙夜知道,他是真的憎恶着那个凶残的杀人凶手,暗暗下定决心,要将他绳之于法。 前三起案子,他并没有亲临犯案现场,只是看了邵壬带给他的案卷资料。案卷终究只是案卷,它们永远不会达到把一具尸体呈现在面前的鲜活效果,不会这样触目惊心,令人真切感受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杀了。 正如邵壬所说,死者已经形成了*巨人观。 颜面肿胀得异常狰狞可怕,眼球突出,肥厚如香肠的嘴唇外翻,舌尖伸出,上面也密密麻麻蠕动着淡黄色的蛆虫。腹部膨隆,整个尸体肿胀庞大成巨人,已经完全无法辨认生前的清秀模样,口鼻旁有溢出的干涸液体及食物残渣。 由于身体胀得太厉害,亮粉色吊带睡裙和内衣裤都被撑破了,她简直是赤身*,身上仅挂着几片碎布。 子gong和yin道脱出了体外,双手的皮肤也呈现出手套状脱落。 这是法医学中典型的*巨人观:高度*的尸体,由于其全身软组织充满*气体而形成巨人观。 *气体使腹腔内压增高,心脏受压而挤出心血,肺脏受压而使集聚在支气管和气管中与*气体相混合的血性液体,逆流到喉头,经口鼻溢出。 胃肠受压迫使胃内食物溢出口腔外,称为死后呕吐。小骨盆底受压迫,使子gong和yin道脱出体外。 如果是怀孕女尸,子宫内的胎儿也可能因为受压而娩出,称为死后分娩或棺内分娩。 *巨人观的出现,主要受环境温度的影响。一般来说,陆地上的尸体,夏天需要48~72小时,春天、秋天需要72~120小时,冬天则需要10~15天。 现在虽然是暮春,但卧室内温度还是比较高的,结合蛆虫的孵化状态,夙夜可以肯定,死者死亡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和前三个死者一样,凶手在夏彤枕畔,留下一只黄色的死蝴蝶,翅膀破碎不堪。同时,砍断了她的双脚,并带走了它们,她的躯干因此显得特别短小。 盯着尸体,怔怔看了一会儿,夙夜苍白着脸,掉头疾步退回客厅。 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邵壬见他目光沉沉,脸色冷峻漠然,紧抿着嘴唇,就知道现在自己最好别说话,别打扰他思考。 站在客厅中央,盯着墙上少女的照片瞧了良久,夙夜忽然开口,轻声问道:“凶手把第一个被害人罗雅莉和第三个被害人蔡维宏的双手砍掉带走,把第二个被害人李晨和第四个被害人夏彤的双脚砍掉带走,你是怎么看的?” 邵壬怔了下,随即挠挠头,尴尬地苦笑:“我们猜他是不是有食人的癖好,把受害者的手脚带回家,当成猪蹄啃了。除了这个,实在想不出别的可能性。” 听了他的话,夙夜沉吟不语,始终面无表情地望着墙上的照片出神,半晌,才又慢慢说道:“我觉得,更可能是由于憎恨而引起的剥夺。” “剥夺?”邵壬不解地拧紧眉毛,“什么意思?” “第一个被害者是微机员,对于一个微机员来说,双手就是她赖以谋生的工具。第二个被害者是足球教练,他值得骄傲的,应该是他的双脚。第三个被害者是装卸工人,他的双手同样是帮助他谋生的工具。第四个被害者……”夙夜顿了顿。 邵壬已经明白他的意思,思忖着接话:“第四个被害者是舞蹈学院的学生,所以凶手砍断的也是她的双脚。” 夙夜缓慢地点了下头。 “你说凶手是由于憎恨而引起的剥夺……前三个被害者我们已经详细走访调查过,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中,都没有什么交集。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凶手会同时憎恨他们。至于夏彤,还是个未踏出校门的学生,社会关系很单纯。 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四个被害者,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就像四条根本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得罪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邵壬说出自己的看法。 夙夜目光转向他,淡淡凉凉地说:“凶手拿走了他们的手脚,却留下四只死蝴蝶。关于蝴蝶,你有什么想法?” 邵壬不太在意地说:“很多案犯,都喜欢在作案现场留下属于自己的特殊标记,譬如说画个五角星、留下一朵玫瑰花、留下张扑克牌……就像国外的基地组织,会主动宣称对某某恐怖袭击事件负责一样。 他们要的不仅仅是制造罪案,更想要那种挑战警方、在社会上制造恐慌的成就感。 我曾经处理过一起案子,那个凶手最变态,每次杀完人,都会把一根胡萝卜塞入受害者的gang门。我们当时还以为是某个同xing恋者,或者是厌恶同xing恋的人干的呢。 等案子破了才知道,原来他们家是卖菜的,他妈妈天天让他吃胡萝卜,所以他特别讨厌胡萝卜。” 他缓了口气,接着说道,“我们请教过昆虫专家,凶手留下的这几只蝴蝶,都是很普通、很常见的菜粉蝶。 随处都可以捕捉到,不一定就代表什么特殊的含义。说不定是他女儿或者他喜欢的女人,偏爱蝴蝶,又或者仅仅是因为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随手捉了一只。” 夙夜再次沉默了,怔怔瞅着脚下的地板。发呆的时间过久,邵壬等得都有点心急了,他才慢吞吞问道:“你知道昔拉吗?” 邵壬感到莫名其妙:“希腊?位于巴尔干半岛的那个欧洲国家?奥运会的发源地,有很多神话传说,风景很漂亮,是著名旅游胜地的那个?” “不是希腊,而是昔拉,”夙夜更正道,“《圣经》中说,上帝身边有九个天使和九个堕天使。 昔拉就是九大堕天使之一,是掌控绝望的杀戮天使,外形是一只蝴蝶。 他有着强大的攻击力,是上帝惩罚恶人和其他犯错天使的‘杀手’。 第一次诺亚造方舟,昔拉曾经出现,瞬间造成洪水泛滥,淹没了世上的一切。还有,末日审判前三天,昔拉也参与并杀死人类总数的三分之一。 昔拉是圣经传说中,最最危险、最最暴虐、最最疯狂的天使,连魔鬼撒旦和九大天使中(不包括堕天使)力量最强大的欧亚,提起他,都要胆怯。” 第66章 二昔拉的复仇(3) 邵壬明显地愣了愣:“你认为,这个家伙留下只死蝴蝶,是因为他自命为昔拉,在惩罚罪人?” “嗯。” “你的根据是什么?”邵壬有点不能相信。 “你应该注意到,四起命案现场,表现得都很混乱。” 邵壬摸着下巴,点了点头:“是的,凶手的足迹、指纹印得到处都是。他不是白痴,就是个疯子。拜警匪片所赐,现在十几岁的半大孩子,都晓得做坏事要戴手套,不能留下指纹。” “他是不是疯子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白痴。”夙夜淡淡说。 “哦?” 夙夜反问道:“第一个被害人罗雅莉是在自己家中被杀死的,门锁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楼道内的电表箱则被人强行撬开,罗雅莉家的电闸被拉了下来。这说明什么?” 邵壬想了想:“凶手拉下了她家的电闸,罗雅莉发现附近的楼房都亮着灯,自家却突然断电了,肯定会打开防盗门,查看邻居家和楼道里是否有电。我们觉得,凶手就是用这个方法,促使她主动打开防盗门,然后用暴力挟持她进了她家。”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夙夜表示赞同,接着问,“第二个被害人李晨呢?他自行车的后车轮里发现了塑胶带,你们怎么看?” “我上学的时候,差不多每天都骑自行车,感觉车轮里卷入塑胶带挺常见的,所以也没想太多。难道你认为塑胶带也跟凶手有关?” “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嗯?”邵壬困惑地望向夙夜。 夙夜慢条斯理地反问:“如果你想让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主动下车,最简单的方法是什么?” “朝车轱辘扔线卷!”邵壬脱口而出。 “没错,凶手很可能就是这么干的。塑胶带松松地缠几道,扔向车轮,很容易缠住车轮。李晨只好下车清理塑胶带,凶手趁机袭击了他。”夙夜淡淡地说,“从他设计罗雅莉主动打开房门和让李晨主动下车,这两件小事,可以判断出,凶手其实很聪明。 他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想好了不同的策略。同时也说明,他不是临时起意杀人,而是经过周密策划的,被杀目标必然也是他早就选定的。” 他停顿了下,继续说道,“既然如此,表现得太过混乱的命案现场,就很奇怪了。经过缜密思考,才实施的谋杀,凶手为什么没有清理现场,为什么留下那么多足迹指纹,难道他一点也不在乎会被警方抓到?” 邵壬眉毛打成结,苦恼地说:“我也想不通。” “昔拉不止代表杀戮,还掌控着绝望。”夙夜声音低低地说,“我的建议是,警方应该重点调查四个被害人都曾经伤害过的人。肯定有什么理由,让这个凶手既对他们充满憎恨,又对自己的未来满怀绝望。 从他实施第一起谋杀开始,他就抱持着迟早会被警方逮捕的心理,压根没考虑过要逃脱。” 虽然一直很信赖夙夜的判断,但这次邵壬还是觉得太过匪夷所思,实在是难以接受。 警方处理完现场,已经是三个小时以后。 走出c户时,隔壁b户突然冲出个中年妇女,一看就知道是死者夏彤的母亲杨曦兰,母女俩相貌十分肖似。 看见她,就能想象出夏彤二十年后的样子。可惜,夏彤永远不会有那一天了,她的生命,以最丑陋不堪的姿态,终结在最美好的十七岁花季。 杨曦兰头发蓬乱、双眼红肿,跌跌撞撞地猛扑到邵壬面前,双手死死抓住他胳膊,满眼期待,嘶哑着嗓音,乞求地、颤抖地:“不是我女儿吧?一定不是她!她是我身上掉下的肉,我怎么会不认得她?!那一定不是她!” 她的丈夫夏炳坤和b户的女主人紧随在她身后追出来,一左一右扶住她。 夏炳坤红着眼眶劝慰妻子:“曦兰,你先镇定点……” b户女主人也温和地说:“大姐,你要挺住啊……” “不是吧?不是吧?”对他们的话充耳不闻,杨曦兰直勾勾望着邵壬,哆嗦着唇角。 “我们已经证实,”邵壬艰难地咽了口唾沫,避开她的眼睛,“死者是您的女儿夏彤。” 茫茫然地松开他,杨曦兰目光呆滞,仿佛完全听不懂他的话。 猛地打了个趔趄,夏炳坤腿一软,抱着脑袋无力地蹲在了地上。 他并没有发出声音,但双肩剧烈地抽动着,有水珠从他脸颊一颗颗滚落,不一会儿,地面就洇湿了一大片。 “你们弄错了,你们一定弄错了……”杨曦兰的眼泪,也涌了出来,像断了线的珠子,扑簌簌直往下掉,可是她像毫无所觉似的,呆呆地、喃喃地重复着,“你们弄错了,一定弄错了,那不是彤彤,不是……” b户女主人擦拭了下湿润的眼角,勉强说着干巴巴的、宽慰的话。 杨曦兰当然是听不见的,满心满眼都是不能置信,被害者是彤彤?床上那具膨胀的、丑陋的尸体是彤彤?是她漂亮乖巧的女儿?怎么可能?当然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邵壬暗暗叹气,不管多么为难,该做的还是得做。 接下来的时间,警方对被害者父亲(杨曦兰受刺激过重,整个人一直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根本没办法回答任何问题)和周围邻居逐一展开了询问,但都没能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夏彤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喜欢跳舞,喜欢看时尚杂志,虽然是舞蹈学院的学生,却并不热衷于穿着打扮,服饰都以简单舒适为主,按照他们家的生活条件,算是很朴素俭省了。在同龄女孩子中,也是比较难得的。 她平时人际交往很简单,和她经常来往的,只有几个交情很好的女同学。没有早恋迹象,更没有和人结过怨。 邻居们对她印象都不错,说她乖巧、懂礼貌。父母去上海后的前几天,都有邻居看到她放学后按时回家,情绪很好,没发现有什么异状。 表面看来,似乎基本可以排除情杀或者仇杀的可能。 但在旁听了警方对所有证人的询问后,夙夜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蝴蝶杀手是因为憎恨而痛下杀手,砍掉她的双脚带走,是为了剥夺她最重要最宝贵的东西,满足自己的怨念。 他说,夏彤一定是得罪了什么人,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不只邵壬,严彬他们对夙夜这个近乎荒谬的判断,也将信将疑。 即使以往的经验告诉他们,夙夜没有判断错误过,但不表示他永远都不会犯错。 法医孟彦名则不置可否,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面对职业警察们的质疑,夙夜解释道,有时候“憎恨到要杀死你”的理由是很不合常理,甚至是匪夷所思的。 他简单举了几个例子,湖北随州男子马某打麻将输了五块钱,回家以后被妻子不停地唠叨埋怨,一怒之下将妻子掐死。 复旦学生林森浩毒杀室友黄洋,仅仅是因为觉得“他优秀,可是他太自以为是”,“我和他关系一般,但他认为我生活没有情调”,看见黄洋兴高采烈地讲着四月一日愚人节的整人计划,便想要“恶整他一下”。 身为医学系学生,明知道后果的情况下,依然在饮水机中投入n-二甲基亚硝胺,眼见黄洋喝水也没有出声阻止,致使朝夕相处的同学被毒死。 青岛平度村村民刘新友因为要修缮自家漏雨的屋顶,需要进入邻居刘某某家院子,被刘某某拒绝后,怀恨在心。 竟准备好矿泉水和火腿肠,多次潜伏在刘某某家还没收割完的玉米地里等候,几天后终于逮到机会,用木棒将来收割玉米的刘某某一家四口全部打死,包括刘某某年过半百的母亲和五岁的女儿。 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夙夜最后总结道:“夏彤和另外三个被害者,肯定是在什么时候、某种情况下,触动了一根敏感的、暴怒的、嗜杀的神经,惹来杀身之祸。 并且他们带给凶手的伤害,从心理学角度讲,是覆灭性的,要不然他不会表现得如此绝望。” 因为受不了*巨人观而大吐特吐、被严彬教训了一通的小警察叶子辉,一直不远不近地悄悄打量着他。 叶子辉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眼前这个苍白、干瘦、表情木然,看起来孱弱不堪的男孩子,和传说中那个犹如神祗的少年神探联系起来。 听完夙夜的一席话,目光却不知不觉由惊异转为由衷地钦佩,心想,果然那些赞誉之词不是盖的,这个男孩子的确有两下子。 一行人离开d3栋时,雨还在一阵接一阵地下着,打得路边的波斯菊,只剩下光秃秃的茎秆,倒象是一排排弯腰驼背的老头。 天空暗黑得吓人,密密匝匝铺满了灰乎乎的浓云。 第67章 二昔拉的复仇(4) 邵壬摸出车钥匙,边打开车门,边扭头招呼夙夜:“饿坏了吧?晚饭想吃什么?我请你。” 夙夜摇摇头。 “也是,看了刚才的现场,我也没胃口,”邵壬心有戚戚焉地叹气,“那我送你回家。” 夙夜又摇摇头:“不用。” “什么不用?!”邵壬诧异地张大眼睛,“这种天气很难打到车的,你想变成落汤鸡吗?本来身体就不好,瘦不拉几的,自个儿偏偏还不注意。” “我不回家。” “不回家?”邵壬愣了愣,不明所以地问,“这么晚了,不回家你要去哪儿?”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回答:“不知道。” 没等邵壬继续追问,他已经加快步子,径自钻进了雨中。 “夙夜!夙夜!”邵壬忙小跑几步追上他,埋怨道,“这鬼天气,你耍什么个性嘛。” 夙夜眼眸沉沉,望着前方轻飘飘、冷幽幽的雨,默然不发一语。 “最近治安不太好,大概是化肥农药毒胶囊毒奶粉吃多了,变/态也特别多,前两天还有个小男生报警,说被个中年男人死缠烂打地骚扰呢。你就别到处乱跑了,还是老老实实回家睡觉吧。”不由分说地,邵壬一把拖住他,皱着眉头瞧着他的脸色,关切地问,“是不是你爷爷又找你麻烦了?” 夙夜抿紧嘴唇,少顷,摇了摇头。 邵壬叹了口气,建议:“你还是搬到我家,跟我一块儿住吧,讨论案情也方便。” “不要。”夙夜立刻表示反对,他可不想每天放学后,都被个热血警察,拿一堆卷宗折磨。 拒绝得也太快了……完全不符合夙夜的反应速度,邵壬被重重打击到,悻悻然地拉开车门,示意他上车:“要么你跟我回家,要么我送你回夙家,自个儿选择。” 夙夜没吭声。 “其实我家挺不错的,两室一厅,一百多平方米,我们家老头老太太准备给我娶媳妇用的,装修材料都选的健康环保型。大屏幕液晶电视、空调、冰箱、热水器、全自动滚筒洗衣机啥都置办齐了……”邵壬抓紧时机推销。 夙夜淡淡打断了他的话:“送我回夙家吧。” 邵警官的玻璃心,顷刻间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不是执行公务,当然也就没开警灯,警车安静地缓缓行驶着,雨水把柏油路面冲刷得光滑透亮。 散落在雨雾中的路灯灯光,被拖曳得很长,青幽幽的惨白,不会给人以光明的感觉,反而显得迷迷离离、阴气森森。 邵壬瞥了副驾位上的夙夜一眼,漆黑幽暗的眼眸,一片冰凉,毫无温度。苍白的脸颊,消尖的下巴,木然恍惚的神情,整个人就像个毫无生气的人偶娃娃。 这小子,拍鬼片简直都不需要化妆。心里嘀咕着,不期然的,邵壬又想起和他初识时的情景。昏暗肮脏的楼道,血红的尸体,空气中浓浓的血腥味。站在面前的少年,漠然的眸子幽深幽深的,即使刚刚亲眼目睹父亲惨死的现场,也看不出他有丝毫的情绪起伏。让人忍不住怀疑,他是活的吗? 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的莫非处长,是邵壬父亲的老朋友。他曾经饶有兴味地,向邵壬详细询问夙夜协助侦破几起案子的经过,听后沉吟良久,对邵壬说了几句令他印象颇深的话:“那个叫夙夜的男孩子,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有种特别的感悟和天赋。对警方来说,是大幸;对犯罪分子来说,是大不幸;但对于他个人而言,就很难说是‘幸’还是‘不幸’了。” 邵壬当时还不太能理解,现在却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的确,夙夜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准确地摸准犯罪分子的脉搏,指出破案的方向。但他感觉不到这种天赋能带给夙夜丝毫快乐,或者说,他从来没觉得夙夜有过快乐。 夙夜总是悒郁的、漠然的、近乎麻木地面对这个世界,面对身边的人。 十七、八岁的年纪,天空应该是明朗的,色彩应该是缤纷的,在夙夜的眼中,邵壬看到的只有一片暗灰,一片荒芜、一片死寂。 他不禁有点好奇,这世上,会不会有某个人、某件事能令夙夜动容?令他如同泥塑木雕的脸上,出现鲜明的裂痕? 十几分钟后,夙家高大的院墙出现在视野里。 邵壬诧异地问,“咦?你家里今天办喜事吗?” 夙家黑色的雕花大门两侧,挂着两盏醒目的大红灯笼,上面贴着龙凤呈祥双喜字,下端缀着手编的红色同心结。 这里不是夙家在郊区的那栋别墅,而是位于b市市中心。 近两年,夙家发生了很多事情。夙正亭、夙娅先后被杀,接着张鼎轩被逮捕,在法庭上他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一审判处死刑,他没有提出上诉,已经被执行注射死刑。 夙博罕到底岁数大了,承受不住先丧子、再丧女,凶手偏偏还是自个儿女婿的连番打击,大病了一场。病愈后,不愿意再触景生情,便举家搬迁到这里——和许多有钱人一样,他名下当然也有不少房产物业。 搬家后没多久,欧宇辰和张晗玥参加了全国统一的高考。欧宇辰不负众望,以高分被声名遐迩的b大录取,夙博罕很满意,送了他一辆低调而不失奢华的奥迪a8l作为奖励。 而对于学习,向来采取“放羊吃草”政策的张晗玥,不出所料地进了一所三流私立大学,夙博罕早有心理准备,倒也谈不上失望。 夙夜则在他们之后,考入k大。其实他的成绩也是可以上b大的,但他毫不犹豫地,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都填了名气和含金量差了整整一大截的k大,至于第三志愿,他压根没填。 气得夙博罕直跳脚,指着他脑门,怒骂他脑袋进水了。欧宇辰倒象是早料到了,一点也没感到意外。 三个人都选择了走读,三所大学又不在同一个方向上,如果现在还是住在郊区别墅,那么三个人每天上学放学,就都需要有司机专程接送。 想象着那个场景,夙夜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所以,他对于搬家,是求之不得的。虽然这个院子远没有夙家位于郊区的别墅大,但搭公交车很方便,距离k大也不算太远,不赶时间的时候,完全可以步行上学放学,免去了他独自乘专车的尴尬。 “喂,今天到底谁结婚啊?”邵壬好奇地问,“你们家现在也没有几口人,欧宇辰和张晗玥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难道你爷爷老树开花了?” 沉默了少顷,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是欧宇辰和张晗玥订婚。” 邵壬愣了下,很快醒悟到,原来夙夜是因为这件事心情不好。 他不禁暗暗不平,夙博罕再瞧不上自己的儿子,也不应该这么不待见自己的孙子吧。表姐订婚,都没让夙夜参加。 其实邵壬还是想差了,夙博罕不待见夙夜是事实,可夙夜绝对不会因为被他冷落而影响心情。 车子缓缓停了下来,没等夙夜动手,邵壬已经探过身子,伸手帮他打开车门。 空间太狭窄,邵壬几乎是半压在他身上。虽然只是短短几秒钟,夙夜还是觉得别扭,他不习惯跟别人有太亲近的肢体接触。 他默默地下了车。 “喏,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再给你打电话。”邵壬探出头,关切地叮咛。 大红灯笼暗红色辉芒的映照下,夙夜的脸孔显得格外惨白,没有一丁点血色,简直比《暮光之城》里的爱德华·库伦还像吸血鬼。没有回应邵壬的话,他转身走到大门前,在门旁的控制板上熟练地输入密码。 “咔哒”一声,电子锁打开了。 “夙夜,我——走——啦——”身后传来启动引擎的声音,邵壬的话被夜风吹得支离破碎。 在原地静静默立了几秒钟,夙夜扭头,茫茫然地看着警车的尾灯渐行渐远,终于彻底消失在细雨霏霏的幽谧夜色中。 邵壬是真的关心他,就是因为知道他的真心,夙夜才没办法狠下心肠拒绝他的一次次求助。 推开大门,夙夜慢腾腾走进去。 这是座庭院深深的宅子,中间是条宽阔平整的藏青色水泥板甬道,蜿蜒通向一栋中式风格的三层小楼。 今天这种日子,理所当然,整座庭院都被精心装扮过了。 几株高大挺拔的树,枝桠上拖曳着一条条彩色绸带,被雨水打得透湿,色泽因此变得分外鲜艳浓郁,含凝欲滴。 旁边是个不大的喷水池,正中央兀立着嶙峋怪石垒成的假山,人工瀑布从山顶喷薄而下,如飞花碎玉般,哗啦啦溅入池中,激起白花朵朵。 绕过水池,就能看见一栋古色古香、雕梁画栋的三层小楼。 搬来那天,张晗玥曾经很得意地跟他炫耀,这整座院子,包括小楼,都是欧宇辰十四岁时设计、博宇下属建筑企业承建的。 第68章 二昔拉的复仇(5) “他很棒吧?!真的很棒吧?!!”她说这话时,脸上是满满的骄傲和自豪。 欧宇辰的确很棒,很出色。夙博罕会特别宠爱他,当然是有理由的。 都说上帝造人是公平的,可是,假如真的有上帝,夙夜毫不怀疑,欧宇辰一定是他的私生子,得到了太多的偏爱:聪明、好看、气质佳、成绩好、运动棒……被许多人羡慕和喜爱着,走到哪里,都像轮小太阳,闪闪发着光。 此时夜色深深,小楼内却依然灯火辉煌,一派热闹喧嚣,连空气中都洋溢着喜庆欢乐的因子。 静静地看着,不知怎么,夙夜脑海里突然蹦跶出《牡丹亭》中的那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从来没有一刻,让他如此深切地感受到句子里的凄凉和无奈。 挺直脊背,夙夜向小楼慢慢走去。 透过大大的落地玻璃窗,可以清晰看见一楼宽敞明亮的客厅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衣香鬓影中,他一眼就看到了欧宇辰,虽然是主角,他今天的服饰却很简约,毫不张扬。 黑色饰边的浅蓝色衬衫、棕色铜纽宽腰带,下身是一条白色长裤。在满室华丽得不能再华丽、精致得不能再精致的男男女女中,反而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清雅华贵,分外夺人眼球。 其人如玉、风华熠熠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 近两个月来,欧宇辰似乎特别忙碌,在家里也不怎么能见到他。说心里话,夙夜还挺惦记他的。不由自主地,停下步子,多瞧了他两眼。 欧宇辰歪坐在角落里的吧台旁,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单手支颐,睫毛低垂——无论肢体语言,还是微表情,都清清楚楚透出疲惫。 夙夜感到纳闷,是什么让他这么累?以至于在订婚的大喜日子,都完全提不起精神? 肯定不是因为学业或者筹备订婚。同住一个屋檐下,夙夜当然知道,欧宇辰成绩向来很好。他头脑灵光,应付学业还是比较轻松的。至于订婚的事就更加用不着他操心,夙博罕早早就交代给宋伯,让他全权负责。 而欧宇辰向来不是喜欢亏待自己的人,想休息就休息,高三时嫌学校里课时长,请假在家里呼呼大睡的事,都没少干。现在怎么会搞得这么疲惫? 夙夜正琢磨着,一团火红的身影,忽然旋风般直扑到欧宇辰面前。 是打扮得格外明艳动人的张晗玥,拉着他的手,满脸兴奋地说着什么。 欧宇辰抬眼,微微勾起唇角,轻轻摇头。 张晗玥不依不饶,叽里咕噜地说个不停。欧宇辰拗不过她——或者是不想在这种日子惹她不高兴,耸了耸肩,终于满脸无奈地被她拉了起来。 俩人旋转着,很快融入客厅中央跳舞的人群里,随着音乐节拍翩翩起舞。 俊男美女的搭配,宛如风景画一样赏心悦目。 像他们这种家庭的孩子,音乐、绘画、舞蹈等等社交场合需要用到的知识,理所当然都接受过专业老师的指导,未必多么精通,起码拿出来唬人是足够了。 欧宇辰的舞姿像他的人一样,优雅而绅士,有张有弛,很会“带领”。张晗玥虽然身材略显丰胰,但肢体却非常灵活。 在欧宇辰的带动下,像一只灵动的乳燕。款步移动,如弱柳扶风,轻盈旋转,似疾风过境。腰肢款摆,不时作出几个下腰或者劈腿的高难度动作,身姿甚是曼妙。 一时间,一袭红裙簇拥着清雅华贵的美少年,满场蹁跹欲飞。 客人们都很识趣的,当然知道今天是谁的主场。索性都不跳了,退到旁边,热烈地鼓着掌,或嫉妒或羡慕或赞叹地欣赏他们的“表演”。 嘈嘈杂杂的欢声笑语,和着欢快旖旎的音乐,从敞开的门窗,稀里哗啦流淌出来,在风中悠悠荡荡。连被雨水浸润着,显得泠泠的凄惶夜色,仿佛都被晕染上了抹喜悦的色彩。 夙夜抿紧嘴唇,对欧宇辰来说,张晗玥显然并不是一个体贴的好对象,她甚至粗心到一点都看不出他的疲惫。 但娶了她,就能成为博宇的继承人,这一筹码足以掩盖她所有的不足。 垂下眉睫,对眼前的一切装作视而不见,夙夜加快步子,绕过正门,准备从小楼侧面的旋梯直接上二楼,结果走得太急,没提防迎面撞上个人。 那人和欧宇辰年龄相仿,亚麻色的短碎发,额头挑染出几缕醒目的银白。俊秀的面容、抢眼的五官,比起欧宇辰竟也毫不逊色。雪纺绸立领衬衫的扣子,随意地解开了两三颗,露出精致的锁骨。 他满面通红,满嘴喷着酒气,毫不客气地一把将夙夜推搡开。 夙夜身体单薄,被推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扶着旁边的凤凰树,才勉强稳住身形。 不悦地瞪着他,衬衫男语气很冲:“靠,哪儿冒出来的死小子?!没长眼睛啊?!” 夙夜没吭声。 “你哑巴呀?!撞到人都不知道道歉!”衬衫男绷着脸嚷嚷。他脖子上戴着条银白色项链,坠着玉质的骷髅坠子,随着肢体的动作,在胸前晃来晃去。 低垂眼睛,夙夜没有搭腔,抬脚欲走。 “哟呵!还挺横的!竟然不把本少爷放在眼里,”衬衫男恼了,一把扣住他肩膀,斜着眼睛警告,“快跟本少爷道歉!要不然本少爷让你吃不完兜着走!” 夙夜用力挣了两下也没能挣脱。 俩人正僵持不下,忽听有人不冷不热地叫道:“夙夜少爷,华少爷,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礼貌而平板的语气,夙夜一听就知道是管家宋伯。 “老宋啊,”衬衫男瞅着宋伯,朝夙夜努努嘴,问道,“这小子是哪根葱啊?” “华少爷,这位是我们家夙夜少爷,”礼貌地欠了欠身,宋伯不卑不亢地给双方做介绍,“夙夜少爷,这位是华天娱乐的华子强少爷,跟欧少爷、表小姐是发小。”他稍稍停顿了下,“请问你们二位之间有什么误会吗?” “原来是晗玥的小表弟啊,”华子强挤出丝僵硬的笑容,扣住夙夜肩头的手松开了,改为亲昵地拍了两下,“哥哥喝多了,别见怪啊,改天叫宇辰带你出来,哥哥请你吃饭。”说罢,他摇摇晃晃地走了。 等他走远了,宋伯望着夙夜,不紧不慢地说道:“华天娱乐是我们博宇的老主顾,每年光顾不少生意,欧少爷待他向来都很客气。” “……”夙夜没有吭声。 宋伯也没纠结这个话题,略略踌躇了下,又说:“表小姐交待过,请您回来后直接去客厅,见见客人们。” 他最后一句话尾音咬得稍微有些重。 夙夜愣了几秒钟,随即缓慢地摇摇头:“你别跟她提起看见我了。” 宋伯十几岁就在夙博罕身边做事,早就熬成了老人精,倒也没说废话,问道:“那您是去餐厅用餐呢,还是我叫兰姐给您送到房间里?” 这两个选项清清楚楚表明了他的态度。 “不用了,我没什么胃口。”夙夜说完,转身往楼梯上走。 宋伯张了张嘴,终于什么都没说。 少年的背影孱弱而单薄,步伐不疾不徐,每一步都踩得稳稳当当。 如同一滴徽墨,几乎是不着痕迹地溶入暗沉沉、冷清清的夜色中。至于小楼内的璀璨和辉煌,似乎和他全无关系。 见微知著,从他上楼的小小细节,就可以轻易看出,他其实是个心思很细腻的男孩子。 夙夜来到夙家已经一年多了,宋伯也慢慢摸清了他的性子,似乎不是个会惹是生非的主,但也让人着实喜欢不起来。 特别大而突兀的眼睛,经年累月挂着明晃晃的黑眼圈。身材瘦削得惊人,似乎一阵风就能刮倒。男孩子长成这样,肯定是不讨喜的。性格却比长相还不讨喜,总是一副郁郁寡欢、心事重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印象中,都没见他笑过,难怪老爷子不待见他。 宋伯说不上是同情还是怜悯地摇了摇头。 *** 回到房间,夙夜简单地洗漱完毕,从书橱里抽出本《犯罪心理学》,躺在床上慢慢翻看。 他没吃晚饭,要说一点也不饿,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的确完全没有食欲,鼻腔里似乎还充斥着腐尸的恶臭味,一闭上眼睛,仿佛就能看到形成*巨人观的可怕尸体。 这栋小楼是博宇旗下子公司承建的,给自家老板盖房子,质量当然没得说,隔音效果也相当不错。 只是,现在楼下实在是太吵闹了,无论多厚实的楼板,也不可能阻挡住。高低起伏的音乐和着欢声笑语,一股脑地蹿上来,吵得他脑仁鼓鼓的胀痛。干脆绑上双脚,蒙头睡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意识渐渐恍惚起来,窗外的雨由小而大,把玻璃窗敲打得噼噼啪啪脆响,室内泼墨似的浓黑,伸手不见五指。 第69章 三莫名其妙的自殺(1) 楼下的声音不知不觉弱了,消弭不见了,整栋小楼彻底安静下来。 应该是他们终于散场了。 迷迷糊糊地,夙夜陷入沉沉的梦境中。 他梦见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记不得五岁还是六岁,那天,天空灰蒙蒙的,像抹了层锅底灰。晚秋的风,裹挟着飒飒凉意,如同一把无比巨大的扫帚,翻卷着枯黄、残破的叶子,在街面上一拨一拨拂过。 夙夜瑟缩着肩膀,双手托着小脸,使劲吸溜着鼻子,蜷坐在工厂门口,眼巴巴瞅着里面。像往常一样,安安静静地等着爸爸下班。 爸爸赚钱不多,他当然也没能去读幼儿园——那时候的幼儿园,还是国营的,收费远远没有后世的高。不过,对于他们家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能省则省了。 妈妈总是很忙,整天见不着人影。家里那台12吋的黑白电视机,信号不好,只能收到央视一台的节目。画面晃动得特别厉害,还布满了雪花点,让人丝毫提不起“观赏”的兴致。 仅有的几本连环画,夙夜早就翻看过无数遍,说是倒背如流,一点都不夸张。 他唯一的乐趣,只剩下去距离家属楼不太远的工厂,等着爸爸下班,一起回家。 等着等着,一直等到冻得瑟瑟发抖、瘪瘪的肚子咕咕叫着抗议了,爸爸才夹杂在一群穿着灰蓝色帆布工装的人流中走出来。 “真是的,不是告诉你不要跑出来吗?天这么冷,冻感冒了怎么办?路上车来车往,很危险的。”爸爸嘴里唠唠叨叨地嗔怪着,眼睛却笑眯眯的,弯成了月牙,显然完全没有不高兴的意思。揉揉夙夜的小脑袋,牵起他冰冰凉的小手,牢牢包覆在满是硬茧的掌心,“今天爸爸有赚到额外的装车费,给夙夜买个香喷喷的烤红薯吧。” “真的吗?”夙夜又吸溜下鼻子,兴奋地叫。 “嗯。”爸爸用力点头,笑得很温柔。 经过家门口,再穿过两条街,有个十字路口。 那个年代,被老百姓诸多诟病、却不得不存在的城管还没有出现,占道经营是司空见惯的事。卖烤红薯的、卖豆腐的、卖瓜子的、卖菜的……都聚在那个路口,自动自发形成了个初具规模的小小市场。 远远地,夙夜就闻到了烤红薯的甜香、炒瓜子的焦糊味还有卤鸡爪的酱汁味…… 夹在卖大白菜的中年妇女和卖袜子鞋垫的老婆婆之间,有辆支得稳稳当当的双轮小推车。车上放着个某某化工厂废旧的橘红色大铁桶,烧得滚烫滚烫的,桶盖上摆着几个烤熟的红薯,热烘烘的,氤氲着白色的袅袅蒸汽。 卖烤红薯的老爷爷穿着明显不合时令的破旧夹袄,两个袖口都磨破了,露出白花花的棉絮。他双手抄在袖管里,坐在小马扎上,灰褐色的脸膛,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褶皱,像干旱龟裂的贫瘠土地,用略显生硬的外地口音叫卖着:“烤红薯嘞!喷香喷甜的烤红薯嘞……”看见他们走近,立刻漾开笑脸,“恁给娃仔买个红薯呗,黄瓤嘞,甜甜得嘞。” 爸爸挑了两个外皮发焦、烤得冒出黏糊糊糖浆的红薯。 老爷爷摸出张旧报纸,用满是裂口的手将红薯包好,一边递给爸爸,一边接过爸爸手里的几张毛票。 将烤红薯塞给夙夜,爸爸笑着叮咛:“回家洗完手,才能吃哦。” 纸包在掌心停留了一小会儿,就感觉到滚热的温度,夙夜在两手之间倒了好几个来回。使劲吹吹,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好香啊。他好奇地看着老爷爷把卷了边的毛票仔仔细细抹平,珍而重之地放进缠在腰间的蓝布挂包里。 就在他们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七八个奇装异服的少年,像群斗志昂扬的大公鸡,气势汹汹地围到烤红薯的铁桶前。 卖大白菜的中年妇女、卖袜子鞋垫的老婆婆和附近其他几个小商贩,见情势不妙,都纷纷把摊子挪开,满脸惊惶地远远瞧着。 为首满头黄毛的少年,梗着脖子,懒洋洋叼着根牙签,穿着件皱巴巴的银灰色夹克,拉锁没拉,露出里面脏兮兮的黑色t恤衫,硕大的白色骷髅头铺满整个胸口。他冲卖红薯的老爷爷粗声粗气地吼道:“喂!死老头,我哥哥昨天吃了你的烤红薯,拉肚子了,你说怎么办吧!” “莫莫有可能,恁们搞错嘞,一定是搞错了伐。”老爷爷吓得脸都白了,颤颤惊惊地直搓手。 “你是说我们哥几个冤枉你喽?!”黄毛“呸”的一声吐出牙签,冲身旁的同伙摆了摆脑袋,“哥几个,把他的摊子给老子砸喽!” “恁别介,别介,俺做点小本生意不容易嘞,”老爷爷赶紧抖抖地包了几个大个儿红薯递过去,央告道,“刚烤好的嘞,喷香喷甜嘞,莫嫌,送给几位小兄弟尝尝嘞。” “啪!”一巴掌把红薯扇翻在地,黄毛冷笑:“老不死的!谁稀罕吃你的烂红薯!识相点赶紧赔医药费,要不然就砸了你的摊子!” 老爷爷弓着腰连连拱手,像只可怜的大虾,苦苦哀求:“俺一大把年纪嘞,也没个娃仔,就靠卖点红薯赚点小小钱糊口嘞,恁们几位小兄弟大人大量,放俺条活路嘞……” 他唠唠絮絮说了半天,黄毛听得不耐烦,飞起一脚斜踹在他肚子上,老爷爷“砰”地一声,重重摔倒在小推车旁边。他“哎哟哎哟”叫唤着,艰难地用双手撑着地面往起爬。 卖东西的、买东西的、路过的……注意力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吵吵嚷嚷吸引过来,但他们远远地围观着,议论着,并没有一个人对老爷爷施以援手,更没有人愿意出来主持正义。 也许他们心里是同情的,但谁也不想自讨苦吃,惹麻烦上身。 老爷爷终于颤颤地爬起来,深凹的眼眶湿乎乎的,枯瘦皲裂、像老树皮似的双手抖得厉害。也许是因为愤怒,也许是因为疼痛,也许是因为恐惧,他整个人都细细地发着抖。 黄毛恶狠狠叫道,“快赔钱!要不然老子踹死你!”他说着,又是一脚,将老爷爷再度踹倒在地。 这次,老爷爷半天也没能爬起来,像只被打残的青蛙,在地上艰难地挪动着四肢,破旧的夹袄蹭得灰突突的,还刮破了几道口子。 夙夜感觉到爸爸攥着自己的手紧了紧,又紧了紧,然后他轻声说:“乖,你自己先回家,爸爸一会儿就回去。” 他松开夙夜的手,拨开眼前看热闹的人,一步步走过去,扶起了老爷爷,脸上堆着温和的、近乎讨好的笑,对黄毛说:“年轻人不要太大火气,他年纪都能做你爷爷了,你怎么可以踢他呢?老人家骨头脆,万一伤到筋骨就不好了。” 黄毛他们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敢站出来,一时间有点发愣。惊讶地一起打量他,待发现他只是个个头不高、瘦巴巴的中年大叔时,惊讶就齐刷刷地变成了鄙夷不屑。 旁观的其他人,也愣愣地把视线集中在爸爸身上,那眼神,就像看着一个白痴。 刹那间,现场出现了一片诡异的寂静。 很快,黄毛就恢复了嚣张跋扈的气焰,抻着脖子瞧着面前这个自不量力的中年男人,“呸!”了声,吐出口黄浊的浓痰,掀掀两条毛毛虫似的浓黑眉毛,厉声吼道:“你活腻了是不是?!” 他身后的同党们也七嘴八舌地嚷嚷:“敢管咱们兄弟的闲事,也不打听打听哥儿几个是谁!” “自讨苦吃!” “快滚!要不然连你一块儿收拾!” 爸爸脸色有点发白,但他固执地站在老人面前,徒劳无益地劝说着:“你们还年轻,做事要多考虑后果,要不然将来会后悔的……” “去你mm的!废话这么多,兄弟们,教训他!”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小混混们立刻一股脑向他拥过来,拳打脚踢,雨点一样劈里啪啦落在了他身上。 面对一群如狼似虎的年轻人,爸爸根本是毫无招架之力,三拳两脚就被打倒在地,成了他们练习拳脚的靶子。 “不许打我爸爸!”夙夜眼睛都红了,扔掉手里的烤红薯,蹬着两条小短腿,拼尽全力向黄毛一头撞去。 压根没把他当回事,黄毛毫不在意地一挥巴掌,夙夜就被扇飞了,身后有个中年男人接了他一把,他才没跌得头破血流。 他抬起头,张大眼睛向周围的人求救,“救救我爸爸!求求你们救救他!” 那些人不约而同地装聋作哑,对他的乞求视若无睹,在触到他眼光的时候,纷纷把目光移开。 夙夜看见,人群后面,那个被爸爸维护的老爷爷,正缩着脖子弓着腰,推着他那辆烤红薯的双轮小车,急匆匆离去。 “老爷爷!”夙夜喊道。 老爷爷肩膀抖了下,车推得更快了。 第70章 三莫名其妙的自杀(2) 夙夜眼睁睁看着,老爷爷消失在街道的转角,而爸爸像个残破不堪的大号布娃娃,被殴打着、折磨着,额角破了,鼻子破了,嘴角也破了,身上印满了乱七八糟的鞋迹。 那些围观的看客,依旧看着,只是看着…… 夙夜忽然觉得很冷,整颗心脏似乎都覆上了层寒冰。绝望、悲凉和愤怒,从他心底一点一点蔓延开来…… *** “小畜生!你给我开门!”突如其来的狂吼,将夙夜从痛苦不堪的回忆中吵醒,紧接着钻进耳朵的,是擂鼓似的乒乒乓乓砸门声,“夙夜!快滚出来!” 费力地撩开眼皮,夙夜使劲眨了眨眼睛,心脏跳得厉害,几乎要蹦出胸腔。室内一片暗黑,没有被围殴的爸爸,没有狠戾的街头少年,没有冷眼旁观的看客……什么都没有。 思绪还沉浸在某种情绪里无法自拔,太久以前的事情,他以为早就忘了,却原来一直妥妥帖帖地尘封在某个角落里。当记忆的闸门,毫无预兆地突然打开,释放出不愿回首的不堪过往,浓烈的感伤也随之喷薄涌出,瞬间将他淹没。 “小畜生!快开门!看我不打死你!”那个声音还在暴怒地边砸门,边大声吼叫,是夙博罕。 懵懵懂懂的,根本搞不清楚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夙夜愣愣怔怔地坐起来,脑子还不太好使,他完全是凭着本能,解开脚踝上绑着的绳子,塞进旁边的床头柜里。 刚抬起脚,还没等下地,已经有人不耐烦地用钥匙打开了门。接着,有人闪身进来,“啪嗒”摁下门旁的电灯开关。 瞬间流泻而下的亮白光线,刺得他眯了眯眼,模模糊糊看见夙博罕壮硕的身影杵在门口,宋伯紧随在他身后,手里拎着串明晃晃的东西,是钥匙。 夙夜感到莫名所以,刚要说话,夙博罕已经像头被激怒的公牛,气势汹汹朝他直冲过来。 “啪!”兜头就是狠狠的一记耳光。 巴掌着肉的声音,在安静的室内非常清晰刺耳。 夙夜被打懵了,耳朵嗡嗡直响。 “老宋!给我拿棍子来!我要打死他!”夙博罕暴怒地叫着,那对斗牛一样凶悍狰狞的眼睛里,燃烧着无比愤怒的火光,由于太生气了,脸颊可怕的扭曲抽搐,八字眉不停地抖动。 下意识摸了把自己火辣辣的脸颊,夙夜神色一如既往的平静,既不惊讶,也不愤怒,就那么淡然地瞧着夙博罕,足足过了有半分钟,才慢吞吞问道:“你为什么打我?” “你还敢问我为什么?!”夙博罕继续大吼大叫,“老宋,你在等什么?!还不快去拿棍子!” “老爷……”宋伯站在原地没动,为难地叫道。 “你居然敢不听我的话了,是不是?!”狠戾的目光,飞快地在室内环顾一圈,夙博罕一眼瞥见了夙夜搁在书桌上的绘图尺子。他抄起来,把尺子挥得高高的,朝着夙夜恶狠狠抡下来:“我要打死你!打死你这个小畜生!” 夙夜偏头躲开,脸上依旧一派淡漠,无情无绪,冷冷地问:“你凭什么打我?” “凭什么?!你说我凭什么?!你这个小畜生!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晗玥?!” “你叫我小畜生,那你是什么?”夙夜淡淡反驳。 “该死的混账东西!跟你那个不知廉耻的妈一个德行!”没想到平日里闷葫芦似的人,也会突然变得如此牙尖嘴利,夙博罕气得眼珠都快爆出了眼眶,指着他的手指直哆嗦。 夙夜漠然:“我妈是不怎么样,可是你别忘了,我还有你们夙家一半的血统呢,看来你的血统也不怎么样。” 夙博罕简直快要被他气得发疯了,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垂下睫毛,遮住乌黑幽暗的眸子,夙夜语速很慢很慢,一个字一个字说道,“你说过的,我不是你的孙子,不是夙家的人,所以你没有资格教训我!” “你看我有没有资格!”夙博罕再次扬起巴掌,宋伯赶紧冲过来,想拽住他胳膊阻止他,却被怒不可遏的夙博罕狠狠一抡,甩到了一边,腰部重重撞到了书桌的一角。 “老爷,老爷,您冷静点。”宋伯无奈地劝道,他毕竟年岁大了,这一下撞得实在不轻,登时痛得他浑身发抖,感觉骨头好像都碎裂了,揉着差点断掉的老腰,心里正暗暗叫苦不迭,不知道怎样收场,忽然有人推门进来,似笑非笑地说:“爷爷半夜三更的不睡觉,在学‘三娘教子’吗?” 全能型灭火器来了……宋伯立刻松了口气,扶着腰,不动声色地往边上挪了挪。 显然刚才正在洗澡,因为没有来得及擦拭,欧宇辰的发梢还滴滴答答淌着水,匆匆忙忙裹在身上的睡袍半敞着,裸/露出古铜色的胸/膛。他有媲美模特的超完美身/材,不像健美运动员那样肌肉虬结,却相当结实紧致,一丝赘肉都没有。顺滑细腻的肌/肤,在灯光下散发出奶油缎子般的淡淡光泽,性/感得要命。 夙夜看在眼里,忽然有点口干舌燥,他仓促地别开了视线。 欧宇辰没留意到他的异样,边系睡袍带子,边诧异地打量室内的三个人,视线最后落在夙夜发红的脸颊上,微微攒紧眉头,声音沉了沉,“这是怎么回事?” 夙博罕咬牙切齿地说:“你问问夙夜,他都做了什么!” “嗯?”欧宇辰不解地瞧着夙夜,“你做什么了?”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慢条斯理地回答:“我也不知道。” “你敢说不知道?!”夙博罕气得又想揍他。 夙夜目光漠然,语气也平静得像池死水,不起丝毫微澜:“不论发生了什么事儿,你不是应该先问问,是不是我做的,才能给我定罪名吗?” “不是你,还能是谁?!”夙博罕立起眼睛,吼道。 “你认定是我做的,只是因为你认定是我做的。”夙夜一针见血地指出。 夙博罕噎住了,仓促间居然说不出反驳的话。 这俩人,半天也没能说到重点,欧宇辰自然知道该问谁,优雅地扬了扬好看的眉毛,轻咳一声:“宋伯。” 宋伯不能再装壁花,赶紧搭腔,答道:“有人把一个仿真的人偶娃娃,吊在晗玥小姐卧室里。晗玥小姐回房时,乍一见,以为里面吊着个死人,吓得够呛。”他看了眼欧宇辰,又谨慎地补充道,“您别担心,我已经送晗玥小姐去客房休息了,阿兰在陪着她。” 夙夜一直有意无意地留意着欧宇辰,此时骤然间吃了一惊,欧宇辰原本淡定的瞳孔,轻微地紧缩了下,足足有三四秒钟维持着僵硬固化的表情——毫无疑问,从心理学的基准反应模式来看,宋伯的话令他表现出不正常的敏感、关注和愕然,还有类似恐惧的情绪,虽然不明显,但的确是恐惧。 这种异样的表现,显然不单纯是因为担心张晗玥,那么,又是因为什么呢?夙夜感到纳闷,还有隐约的不安感。 和纯粹基于本能泄露出的情绪不同,欧宇辰脸上一丝异常都看不出来,亲昵地拍拍夙博罕的肩膀,用轻松的语调说:“爷爷你又忘啦?医生嘱咐你要控制情绪的,一不小心血压又要升高了。自个儿孙子的脾气秉性你还不晓得?我跟你打包票,夙夜绝对不会做出这种无聊透顶的事。你知道我和晗玥的那些同学,其中有几个是很调皮捣蛋的,做事还不经大脑,肯定是他们搞的恶作剧。” 对他的话将信将疑,夙博罕板着脸闷不吭声。 “好啦好啦,深更半夜的,别把大家都吵醒了,传出去就成笑话了。好歹今天是我和晗玥的好日子,你就消消气吧。”不由分说地,欧宇辰双手握住夙博罕肩膀,硬将他推出房门,同时给宋伯递了个眼色,语气越发温和,“呶,你心脏本来就不好,医生交代了,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尤其不能动怒。让宋伯先送你回房休息吧,人偶娃娃的事交给我来处理,不管是谁做的,我都绝对轻饶不了他。” 宋伯得到他的提示,赶紧走过来,搀着夙博罕胳膊,夙博罕没吭声,但也没表示反对。 夙夜默默看着俩人的背影在门口消失,心里再一次确定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宠爱和欧宇辰的黠慧。他滑溜得像条泥鳅,狡黠得像只千年狐狸,三言两语就成功熄灭了夙博罕的怒火,换个人简直是无法想象的。 只是,他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异常的反应呢? 夙夜正兀自发呆,欧宇辰忽然迈上前一步,抬手触触他的脸颊,轻而柔,象是怕弄疼他似的,轻声问:“疼吗?” 夙夜脸腾地红了,愣了愣,随即缓慢地摇了下头。 “爷爷太冲动了,他不应该胡乱给你定罪,更不应该动手打你,我替他向你道歉。”外面的雨越下越大,雨水顺着窗玻璃泊泊流淌,像谁的眼泪。寂寥的午夜,欧宇辰的声音绵邈悠缓,带着令人沉溺的温和。 第71章 三莫名其妙的自杀(3) 夙夜垂下头,没作声,圆弧吊灯亮白的光束照在他颈子上,呈现出亚健康的苍白。 欧宇辰看在眼里,瞬间有点恍惚,心头涌起类似怜悯的情绪,轻轻叹了口气,顺手揉了揉他的脑袋,不由自主柔和了声音:“我知道你受了很多委屈,可我还是希望你能体谅爷爷的心情,这次也不要跟他计较。” “……” “叔叔曾经伤透了爷爷的心,婶婶不仅背叛了叔叔,还试图维护杀死叔叔的凶手。这些都是爷爷没法接受,也不愿意面对的。他看见你时,难免会想起那些不好的事情,难免会毫无道理的迁怒。” 长久的沉默后,夙夜淡淡说:“我明白。” “你明白就好。” 夙夜又说:“可是不代表我会心甘情愿忍受,我不认为要为自己没有犯过的错,而被惩罚。” “夙夜。”欧宇辰加重语气,按住他肩膀,黑琉璃珠似的漂亮眼瞳凝视着他,“你可以不原谅他,但不要为了别人犯的错惩罚自己,你也知道爷爷的性子,他为人是固执了些……” 夙夜打断他的话:“我会搬出去的。” 搬出去?欧宇辰一愣,随即问道:“你要搬去哪儿?” 目光凝注着自己的脚尖,许久后,夙夜才慢吞吞反问:“你还记得邵壬吧?” “邵壬?”欧宇辰愣了下,“那个警察?” “嗯。” “他怎么啦?” “他一直想让我做他的室友。” 欧宇辰拧紧了眉头:“我知道你在这个家里过得不开心,但是不管怎么样,你都是姓夙的,是爷爷的亲孙子,你可以理直气壮住在这儿。寄人篱下,终归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无所谓的。”夙夜木木地说。 短暂的沉默后,欧宇辰突然问道:“如果我说,我有事请你帮忙,让你为了我,留下一段时间,你肯吗?” 夙夜不明所以,诧然抬眼望着他,欧宇辰会需要自己帮忙? “两个月前,我妈妈自杀了。”欧宇辰平静地说。 夙夜蓦然张大眼睛。 “不用意外吧?我又不是孙悟空,当然也有爸爸妈妈的。”夙夜难得一见的惊讶表情,令欧宇辰觉得新鲜而有趣。他耸了耸肩,用若无其事的语气继续说,“我爸爸名叫欧非,我妈妈名叫丁蕊。我出生没多久,他们就离婚了,后来爸爸因为车祸意外身亡,我才被爷爷收养。” 夙夜嘴角翕动了下,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我对妈妈其实没什么记忆,家里没有她的照片,爸爸也从来没提起过她……直到两个月前,有个叫周同的律师来找我,他说我妈妈上吊自杀了,而她生前曾经在周同的律师事务所立过遗嘱,将名下大部分财产都留给我继承。”欧宇辰扬唇一笑,样子很是好看,“十九年来,她从来没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也许我应该庆幸,她还记得有我这个儿子。” 上吊自杀?夙夜终于明白,他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古怪的反应,低声问:“你不想要她留给你的东西吗?” 欧宇辰又笑了笑,笑容恍惚:“为什么不要?白给的为什么不要?” 灯光迷炫了他晶亮如寒星的黝黑眼瞳,说不清是难过,是委屈,是愤懑,还是真的无所谓,夙夜不禁怔忡。 “警方调查过她的死亡现场,没有发现他杀的迹象,后来又在她的计算机里找到一封遗书。按照周同律师的说法——‘笔触虚幻、文字优美、内容伤感,的确象是她会写出来的东西’。可是,周同还说,在我妈妈去世的前一天晚上,他们两个曾经在红磨坊喝酒,妈妈当时心情很好,还非常兴奋地跟他说,她很快就要嫁人了。” 红磨坊是b市赫赫有名的高级商务会所,出入那里的人非富即贵,就算夙夜比较孤陋寡闻,也听说过它的大名,他稍微愣了下,随即轻声问道:“你怀疑你妈妈不是自杀?” 欧宇辰没吭声,默认的表情。 “你有没有找警方谈过?” “我跟周同一起去找过这起案子的负责人——刑警队的严彬队长,他说,无论现场证据还是尸检结果,都找不出任何他杀的迹象。” “所以,警方以自杀结案了?” “是的,”欧宇辰微微歪着头,轻轻按了下额角,“你说我是直觉也好,想得太多也好,我始终觉得她不是自杀。” “总会有理由吧?你不会毫无根据的,就做出他杀的臆测。”夙夜说。 欧宇辰犹豫了下:“怎么说呢?据周同所说,他和我妈妈认识十几年了,很了解我妈妈。在他眼中,我妈妈是个漂亮、聪明、知性、要强的现代都市女性,很有才气也很能干。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压根没有人能看出来,其实我妈妈出身很寒微。 我外祖父是四川某贫困县的普通小学教师,外祖母则是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羌族后裔。妈妈大学毕业后独自留在b市打拼。短短几年时间,就累积了颇为丰厚的资产,嗯,红磨坊就是她开的。” 夙夜暗暗吃惊,毫无疑问,以欧宇辰妈妈的出身背景,能在b市立足、成为一家高级商务会所的老板,凭借的绝对不可能仅仅是自身的能力、才干。通俗的说法——必有贵人相助。 欧宇辰接着陈述道,“她挺有生意头脑的,红磨坊经营的不错,收益一直都很可观。同时,她也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平时吃穿用度,都挺奢侈的,讲究高端、讲究档次。不管红磨坊的生意多忙,每年必定要抽出一段时间出国旅游。这样的一个人,你觉得她会丢下辛辛苦苦累积的财富,丢下蒸蒸日上的事业,突然自杀吗?” 夙夜问道:“关于她的结婚对象,警方的调查结果呢?” “这一点就更奇怪,我妈妈是独居,有个叫桑云的钟点工每星期固定有两天去她家帮忙打扫卫生。在她家里,警方没有找到她曾经和人同居,或者是表明她有男朋友的物证。对她的朋友、同事和桑云的详细询问,也没有人听说过她有男朋友。严彬他们认为,我妈妈跟周同说‘很快就要结婚’的话,兴许只是她有近期内结婚的想法,并不能因此断定她已经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 “周同不同意警方的看法吧?” “周同说,那天晚上在红磨坊里,我妈妈跟他讲快要结婚的时候,语气和表情都很兴奋,她还特意叫服务生开了瓶97年份的i,请周同和她一起喝酒庆祝。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如果连结婚对象都没有,是不应该表现得那么激动的。” 夙夜在心里默默地想,的确不太可能,他问道:“这两个月,你就是在忙这件事?” 欧宇辰颔首:“我请了私家侦探,可惜徒劳无功,跟警方调查出来的东西差不多,并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他耸了耸肩,云淡风轻的态度,仿佛在说今天天气还不错,“其实查不出来也没关系,坦白说,我对她没什么感情。不过她给我留下了一大笔钱,我不介意用她的钱,帮她调查一下她的死亡真相。我去做了,尽力了,那么,将来有一天,如果我还能偶尔想起她,也不会感到任何遗憾。” 夙夜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伸出手,轻轻覆盖在他的手背。 夙夜的掌心冰凉冰凉的,一点温度也没有,搭在自己的手上——那是安抚的姿态,突兀的举止和凉意令欧宇辰愕然抬眼。映入瞳孔的,是夙夜一贯木然的脸孔和幽深幽深的眼神,看不出有什么情感起伏。 欧宇辰怔住了,下意识扫了眼那只自己从来没留意过的手,实在干瘪、瘦小得出奇,比张晗玥的还要小上整整一圈,纤细的手指细葱段似的惨白,似乎稍微用力一掐,就会折断。 丝毫没觉得自己的举动有什么不妥,夙夜只是本能地想要给对方以安慰,虽然他也明白,欧宇辰未必需要。他缓缓说道:“我会帮你查出你妈妈的死亡真相,如果她是被害者,那么,我会帮你找到那个凶手。” 定定地凝视着夙夜,一丝微不可查的讥诮和得意,在眼中飞快地一闪而逝。欧宇辰弯眉浅笑,反握住他的手:“嗯,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夙夜垂下眼皮:“待会儿把私家侦探的调查资料给我,明天放学后,我们再去你妈妈的死亡现场瞧瞧,看看警方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伸手帮他理理半翻卷的睡衣领子,欧宇辰温声说:“我先去晗玥的房间,处理那个人偶娃娃。我妈的事不急,太晚了,你先休息吧,明天早晨我再给你拿资料。” 夙夜犹豫了下:“我跟你一起去。” 欧宇辰感到很意外,夙夜是个淡漠的人,向来不太理会别人的闲事,居然会主动提出来跟他一起去,真是太奇怪了。但他并没有把心底的疑惑表现出来。 第72章 四人皮娃娃(1) 夙家本来就人丁单薄,夙正亭、夙娅、张鼎轩又先后辞世,算上管家宋伯、花匠陈叔、打杂的兰姐、厨师忠叔,常住人口才七个人。 为了打扫方便,三楼干脆直接做了储藏室。宋伯和两个男孩子住在二楼,其他人都住在一楼。 夙夜跟在欧宇辰后面,沿着“z”形楼梯下了楼,直接来到客厅。兰姐是很勤快能干的,客人们陆陆续续离开后,她便带着临时请来的帮工们,将小楼内外彻底打扫过,现在客厅里一点杯盘狼藉,或者纵情狂欢后的痕迹都找不到了。 客厅两侧,是向两翼延伸的走廊,和客厅恰好构成个“丁”字。走廊左边依次通向夙博罕、陈叔和忠叔的卧室,右边分别是夙博罕的书房、客房、兰姐和张晗玥的卧室。 俩人右拐,经过客房和兰姐的房间,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乌漆墨黑的,也没有丝毫光亮透出来,估计她们已经睡了。 继续往前走,很快来到张晗玥的卧室门前,门没有关严,微微开着条缝。欧宇辰不假思索地握住球形门把手,向内推开,看到里面的情形,立刻倒吸了口凉气。 站在他身后的夙夜,也骤然间绷紧了神经,空气中流溢着一股子他熟悉的、类似铁锈的味道。 从欧宇辰身旁的空隙,他往里张望,只见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亮着,将室内照得白晃晃、亮堂堂的。 一个大号的人偶娃娃,就悬吊在灯下,跟通常见到的硅胶娃娃截然不同,仿真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程度。 个头和身形体态,都跟真人一模一样。它耷拉着脑袋,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将整张脸孔遮挡住,凌乱的发丝间,隐隐约约透出青白色的肌肤。身上裹着张晗玥的桃红色丝质睡袍,带子在腰间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如果不是异常干瘪的手足,毫无疑问,谁瞧见了,都会认定它就是一具货真价实的尸体,难怪张晗玥会被吓到。 如果是恶作剧,那么显然这个恶作剧已经达到了恶意的范畴。 人吓人吓死人的实例不多,却也委实不少。 欧宇辰抬脚刚要往里走,却被夙夜猛地伸手拉住:“等等。” “嗯?”欧宇辰愕然看着他。 夙夜没解释,直勾勾盯着吊在半空的人偶娃娃。 它的脸孔被头发挡住,看不大清楚,身体也被睡袍包裹得严严实实。视线所能涉及的范围,只剩下裸露的手足,软绵绵、干瘪瘪地耷拉在身体两侧,缩水似的布满褶皱,颜色是诡异的青白。 仿真娃娃大都是采用硅胶做材料,而眼前的娃娃,稍微留意就能发现,它的“皮肤”质地绝对不是硅胶,缺乏硅胶通常具有的光泽度。 “夙夜。”欧宇辰又招呼了一声,夙夜才猝然惊醒过来,轻轻吐出口气,低语:“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欧宇辰不解。 “你站这儿别动,我进去看看。”夙夜说着,径自走到人偶娃娃面前,撩起它的长发,只瞅了一眼,就猛地撂开手,仓促地后退两步。 欧宇辰惊讶地问道:“到底怎么啦?” 夙夜没有答话,视线从头扫到脚,又从脚扫到头,来来回回扫视了人偶娃娃好几圈。 欧宇辰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但也没再继续追问,好脾气地静静等着他开口。 过了好一会儿,夙夜才低声说:“打电话报警吧,这个娃娃是用人皮做的。” 看他刚才的反应,欧宇辰心里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皱了皱眉头,随即二话没说,掉头往客厅疾步走去。他的手机留在自己卧室里了,而客厅内有部座机。 又细细瞥了眼人皮娃娃,夙夜谨慎地退回门口。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定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按照罗卡定律,他知道,现在应该在犯罪现场“走格子”——也就是沿同一方向,例如南——北,来回堪遍现场,再沿垂直方向东——西勘察一遍。 这是警方调查罪案时,最常采用的搜索证据方式。 可是,夙夜很清楚,他不是警察。 在警察到来之前,他作为目击者,不应该、也不能在现场留下太多属于自己的痕迹。换个角度讲,毫无保护的在现场移动,也会污染到证物。 所以,他只能尽量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站在门口,用目光“走格子”,一点一点扫视。 这间卧室无论大小、格局还是陈设,都和楼上他们俩的差不多,只不过多了个梳妆台,上面摆满了玲琅满目的化妆品,还有一个挺精致的橡木镜框。 照片上,是欧宇辰从后面环抱着张晗玥,双手和她的双手,在她身前交叠紧握。俩人头碰着头,脸挨着脸,很亲密无间的姿态。 张晗玥笑容灿烂,眼中写满了浓浓的幸福。不由自主地,夙夜的视线在照片上多停留了几秒钟。 梳妆台旁边,是张象牙白的雕花公主床,床上有两个大号绒毛玩具的外皮——内部都已经被掏空了,瘪瘪的随意堆叠在一起。随着房门打开,气流涌动,可以看见有细碎的蓬松棉在半空中跃动、漂浮。想到它们的“瓤”现在在哪里,夙夜顿时感到一阵恶心,胃部剧烈的抽搐,他使劲咽了口口水,勉强压下呕吐的冲动。 很快,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窗子虚掩着,大理石窗台上却印着个带泥渍的清晰足迹,毋庸置疑,肯定是罪犯留下的。 这是否表明他(她)是破窗而入的?不,夙夜不那么认为。雨水会冲刷掉很多痕迹,同时也会留下更多痕迹。 只有这一个足迹,说明什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现场已经被罪犯清理过了,他却故意留下了这个足迹。 这是*裸的挑衅,挑衅警方、挑衅目标人物。 夙夜尝试代入罪犯的观感——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夙家今天出入的人很多,混迹在客人、临时帮工或者送货员中,堂而皇之的进入,并不困难。趁没人留意,溜进张晗玥的卧室。取出绒毛玩具中的蓬松棉,塞入随身带来的人皮囊中,再把它吊在吊灯上。 一切都太顺利了,顺利得简直有些平淡无趣。所以,“我”还要留下点什么,告诉他们,是“我”做的,即使这样,你们这些笨蛋也找不到“我”。 夙夜甚至能够想象得出,那个家伙在留下足迹时,嘴角会微微上挑,勾起轻蔑而得意的笑意。 盯着那个足迹仔细端详,他的心突然咯噔一下。 这个足迹……好眼熟。凭目测,估计是四十四码左右,鞋底是空心格子状的花纹,很像camel骆驼休闲时尚款,正品价格在人民币八百元左右。 蝴蝶杀手留在四起命案现场的足迹也是四十四码,鞋底也是空心格子状花纹,经鉴定为camel骆驼休闲时尚款! 是巧合吗?还是,这起案子也是他做的? 夙夜举起双手,张开大拇指和食指,在半空中遥遥地比划出足迹的轮廓。这是一只右脚,偏内落脚,所以里侧痕迹的颜色比外缘要深些,脚弓稍高,因此中间部分花纹相对清晰,后跟部位习惯性碾压——花纹被磨蹭得有些模糊。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不会有两枚完全相同的指纹,不会有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声线。同样的,也不会有两个人拥有完全一致的步伐习惯。 即使暂时还没发现死蝴蝶的存在,但夙夜还是预感到,这起案子和蝴蝶杀手有关。 其实是不是同一个案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皮娃娃既然出现在夙家,“他”的目标肯定是夙家的人。 这个推论,让夙夜心里不太舒服。他的确没有把这些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了两年多的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但不表示,他能漠视他们被杀。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欧宇辰才脚步匆匆地折返回来。夙夜留意到,他已经脱下睡袍,换了套家居休闲服。 欧宇辰不愧是欧宇辰,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变故,都能坦然从容、条理分明的面对,不肯失了优雅、端庄的风度。 垂下头,夙夜盯着自己的脚尖,默默地回忆蝴蝶杀手的信息。 想到一墙之隔、吊着的人皮娃娃,欧宇辰也不会有聊天的兴致。 一时间,走廊里一阵沉默。事实上,没有比在罪案现场,等待警察到来,更令人感到郁闷的事了。 走廊外侧,是一溜的垂拱形落地窗。此时,窗外的雨,已经小了许多,轻飘飘、冷幽幽的,淅淅沥沥顺着玻璃窗流淌。 因为这缠绵不休的春雨,静谧的午夜,显得不合时令的阴冷而凝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夙夜无意间抬眼,瞥见了对面的欧宇辰。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背倚着墙壁。乌眉星瞳,容颜端丽,英姿飒飒中有种浑然天成的魅惑。 第73章 四人皮娃娃(2) 怔怔望着这完美得如梦似幻的美少年,夙夜不禁有些恍神,任何人站在欧宇辰面前,都会羡慕、都会妒忌,都会忍不住想要呵护吧? 完美的人、完美的人生……如果蝴蝶杀手的下一个目标是他——夙夜使劲晃晃头,象是要把脑子里突然涌起的可怕念头,彻底甩掉。 警察来得很快,二十几分钟后,就听到警车的呜呜叫声。 沉浸在睡梦中的夙博罕、张晗玥他们都被吵醒了,一个个房间陆续亮起了灯。很快,小楼内便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欧宇辰是很擅长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安抚人心的,三言两语就让他们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这次的被害者毕竟不是夙家的人,因此虽然难免会感到震惊和惶恐,但总体来说大伙儿的情绪倒还算稳定,省了他不少口舌。 这类恶性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由重案组负责。带队的依然是邵壬,在走廊里简短地跟夙夜交流了几句,才走进张晗玥卧室。 他那些训练有素的同事们,这功夫已经迅速进入了状态:拍照的拍照,勘验的勘验,证物提取的忙着做提取,绘图的绘图…… 其中两名警察——程维宏和聂嘉,各自搬来一架便携式扶手梯,分别立在人皮娃娃两侧。俩人很有默契的分工协作,程维宏小心翼翼托着它,聂嘉跟系在吊灯上的绳结较劲,又是拧,又是扯,又是拉,试图把它从吊灯上完好无损地弄下来。忙活了半天,脑门都急出汗了,还是白费劲。 “怎么搞的?”邵壬抻着脖子在旁边瞅着,脖子都酸了,也没看见希望,他拧紧眉头,不耐烦地问道。 拎着工具箱的孟彦名,站在他身后,倒是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聂嘉用袖子蹭了蹭滑到眼睑的汗珠,眨巴眨巴被汗水浸得刺痛的眼睛,满脸郁闷地摇头叹气:“系的死扣,卡得太紧,根本解不开。” 邵壬想了想,问:“证据固定了没有?” 程维宏答道:“已经固定了,吊灯和人皮娃娃身上没有发现可提取指纹,案犯肯定戴了手套。” “那还等什么?”邵壬一挥手,干脆地说,“直接把吊灯卸下来!” 几个警察应声忙碌起来,邵壬这时候才想起夙夜,东张西望地寻找,见他和欧宇辰老老实实站在门口,便冲他招招手:“夙夜,你怎么不进来?过来帮忙瞧瞧啊。” 夙夜跟木头桩子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不肯进来,邵壬也拿他没办法,只好调回视线,继续瞅着那个人皮娃娃。 吊灯是用几颗螺栓固定的,很容易就被卸了下来,连同人皮娃娃一起,平置在地板上。 为了尽量保持物证原貌,聂嘉跟兰姐讨来根钩针,连勾带拽,好歹算是把绳扣弄开了,将吊灯和人皮娃娃彻底分离开来。 随后轮到孟彦名上场,他戴上乳胶手套,从人皮娃娃头部开始细细检视。小心谨慎地拨开它乱糟糟的头发,眉毛猛地一挑,他手上的动作停住了。 人皮娃娃的头顶,有道超过十厘米长的口子,伤口边缘外翻,露出里面白花花的蓬松棉。 一脸的难以置信,孟彦名头也不抬地招呼道:“邵壬,你来看看这个伤口。” 邵壬蹲下,盯着伤口仔细观察了半天,摸着下巴说:“典型的创伤性刀痕,从伤口的平整度来看,凶器应该是把非常薄而锋利的刀子。” 轻蔑地瞟了他一眼,孟彦名硬邦邦地说:“你当我吃闲饭的吗?这些废话还需要你说?” 邵壬讨了个没趣,悻悻然站起来,顺便活动活动僵硬的脖颈。 “夙夜!”孟彦名喊道,“你来瞧瞧。” 夙夜看看他,迟疑地站着不动。 “过来呀,你磨蹭什么呢?”孟彦明不耐烦地催促。 夙夜咬咬嘴唇,慢吞吞走了进来。 于是,邵大队长郁闷了,凭什么孟彦名说的话,比自己说的管用?难道在夙夜心中,自己的地位还不如孟彦名? 此时此刻,那俩人可没心思理会他的小心眼。用戴着乳胶手套的手,轻轻拨开伤口两侧的皮肤,孟彦名直接了当地问夙夜:“你怎么看这个伤口?” 从表面看来,这张人皮应该属于一个年轻女性,大概不会超过三十岁。显然在福尔马林中浸泡过,人皮弥散出福尔马林特有的刺鼻味道。即使脸部现在只剩下表皮,也能看出死前因为极度痛苦、无法忍受,而扭曲变形的狰狞表情。 使劲咬紧嘴唇,夙夜脸上仅有的一丁点血色,也刷地褪去了。 “挺奇怪的吧?肯定是活着的时候被割开的。”没留意到他的异样,孟彦名自顾自地说。 夙夜忽然转身就往外奔,脚步仓促,身形踉跄,撞到了旁边的鉴证科警察奚子严。奚子严正举着照相机专心致志地拍照,毫无防备中,照相机差点被撞飞了,黑着脸抬头,刚想骂两句,见是他,把滑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硬生生忍住了。 夙夜的过激反应,令孟彦名大感意外,恨铁不成钢地晃晃脑袋,解开人皮娃娃的睡袍,边招呼奚子严过来,从各个角度给它拍照存证,边唠唠叨叨,“这小子还是少历练啊,我办公桌上有刁爱青碎尸案的现场图片。邵壬,赶明儿你拿给夙夜看看,俗话说,再恶心的东西,看上几万遍也就没啥感觉了……” 邵壬担心夙夜,顾不得搭理他,急忙跟了出去。 只见夙夜倚着门边的墙壁,垂着头,素白的小脸沉郁而清冷,怔怔地盯着脚下的地砖,挂着黑眼圈的大眼睛里,一贯的幽深乌黑,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欧宇辰轻轻触了触他的额头,满脸关切地问:“哪里不舒服吗?” 夙夜缓慢地摇摇头。 邵壬挠挠脑袋,愧疚地说:“抱歉,我不应该总是让你看这些恶心透顶的东西。” 短暂的沉默后,夙夜很慢很慢地说:“没事儿,我只是突然想起我爸爸的案子。” 邵壬一愕,随即神色微变。 夙夜的声音越发低缓,“他也被剥了皮……” 一时间,欧宇辰和邵壬都说不出话来了。 “那个,”半晌,邵壬才吞吞吐吐地说,“那些事儿,还是忘了吧。你爸爸在天有灵,也不会希望你老想着那些不好的记忆,让自个儿难受。” “……”夙夜维持着恍惚、呆怔的姿态,默然不语。 轻轻叹了口气,欧宇辰揉了揉他的发顶,带着金属质感的清亮润泽嗓音里,夹杂着令人安心的舒缓温柔:“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这些旁观者,即使说再多安慰的话,也是空洞的、苍白无力的。没有人能代替你难过,但是我想告诉你,我们改变不了已经成定局的事,却能努力去掌控、去改变将来。你救不了叔叔,却有可能阻止像姑丈一样疯狂的杀手,再去伤害别人。” 象是突然间被电击了下,夙夜单薄的肩膀,猛地一颤。 第74章 四人皮娃娃(3) 欧宇辰继续说道,“这对叔叔和你来说,都算得上是一种补偿和慰藉吧。弥补你在叔叔身上的缺憾,把没办法给叔叔的,给其他遭遇不幸、或者将要遭遇不幸的人。多救一个人,这世上,就会多一个人来延续叔叔的希望、梦想和幸福。 你不妨把他们看成,是叔叔生命的延续。毕竟,叔叔给了你生命,而你又把生存的希望给了他们。” 夙夜慢慢抬眼,定定地凝视着欧宇辰,幽深幽深的眼中,有什么暗暗的东西沉下去,又有什么盈盈润润的东西慢慢浮了起来。 刹那间,他想起刚才在梦中见到的往事,想起虽然内心很害怕,还是勇敢地挡在烤红薯老爷爷面前的爸爸。 记得那次事件,令爸爸断了两根肋骨,足足在医院里躺了半个多月。 后来他曾经问过爸爸,会不会对自己多管闲事的行为感到后悔?那个老爷爷甚至没有对爸爸说一句“谢谢”,就悄悄溜走了。 爸爸当时揉着他的脑袋,很温柔地笑着说:“夙夜,你要记住。这世上,有很多事,就算明知道会让自己受伤,明知道不一定会有人感激,也要去做的。要不然,将来回想起来,会更加后悔。” 爸爸就是那样一个心地柔软的人,既没办法漠视别人的痛苦,也没办法漠视自己良知的呼唤。 那么,如果自己成为惩戒罪恶、拯救羔羊的人,爸爸的确是会感到安慰吧? 似乎明白夙夜的情绪波动,欧宇辰冲他鼓励地一笑,笑容明睐,恍若旭日和风中,枝头摇曳的春花。 邵壬惊讶地瞅了瞅欧宇辰,象是第一天认识他似的。又瞧了瞧夙夜凝视欧宇辰的眼神,刹那间,他好像有点明白,夙夜为什么不愿意搬去跟他同住了。 看来,在这个家里,夙夜还是有所牵挂、有所留恋的。 片刻的安静后,夙夜低哑地开口了,不是冲着欧宇辰,而是对邵壬说:“如果我没猜错,人皮上根本没有足以致命的伤口。” 欧宇辰纳罕地睁大眼睛,邵壬也顾不得琢磨他和欧宇辰之间复杂难懂的关系,不解地问:“你怎么得出结论的?你还没看到人皮娃娃的身体,而它头顶的伤口很长,显然是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 夙夜面无表情地说:“它头顶的伤口的确很长,不过,还不足以致命。” 邵壬还是糊里糊涂的,欧宇辰则笃定地看着夙夜,似乎对他很有信心。 此时,对人皮娃娃的拍照存证、初步提取证物等等步骤,都已经结束了,孟彦名正在细细查验它身体的每一寸。听见他们的对话,插嘴道:“夙夜说的没错,这张人皮从头到脚都有不同程度的擦蹭伤,右手里手腕上有道两厘米长的抵御性伤痕。颈部的勒痕很淡,显然是死后形成的。这些伤痕充其量也就是轻微伤的范畴。至于头顶,只留下一道伤口,以头皮被切割的创伤性刀痕来看,可以推测出,凶器是一把薄而锋利的刀子。 众所周知,脑硬膜是负责保护大脑的组织,除了具有抗震性外,还非常坚固,需要几百斤重的撞击力,才能令它破裂或者出血。 从物理学角度讲,这种类型的刀子,不可能给颅骨造成太大的损伤。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判断出,人皮上并没有足以致命的伤口。而死者的表情非常痛苦,我猜她的死因可能是……”他斟酌着,没有说下去。 “中毒?”程维宏脱口说道。 “身为一个中国刑警,我建议你起码把《中/国大案要案内参》好好看看。”孟彦名毫不留情地奉送给他个白眼。 程维宏可没有邵壬的肚量,满脸不高兴地撇了撇嘴,倒是没说什么。 夙夜淡淡道:“她是被活埋的。” 连欧宇辰,听到这句话,也不由得露出震惊的神色。 活埋?怎么可能?那她的血脉骨肉都去哪里了?难道这世上,真的有武侠小说中虚构出来的化尸水,把她里面的“瓤”全都化成一滩水蒸发了,只剩下一张外皮? 这,这简直,简直是荒谬!荒谬绝伦!身为b大的高材生,学了七八年物理化学,欧宇辰很清楚,这世上压根没有能彻底腐蚀骨肉,却独独完整地留下外皮的物质。 室内正在勘验现场的几名警察,也面面相觑,毫不掩饰自己的震惊,甚至有几个看夙夜的眼神都变了,充满了怜悯,这孩子不是太害怕了,吓傻了吧?都开始说胡话了。 邵壬张了张嘴,尽管很想问个清楚明白,但刚刚被孟彦名鄙夷了,他不想自讨苦吃,还是强忍住了。 怕冷似的缩了缩肩膀,夙夜声音很轻很淡:“你们或许知道,要完整的剥下一张人皮,惯用的方法是从死者的后脖颈处下刀,沿着脊椎向下,一直切割到尾椎,然后像孔雀开屏那样,往两侧徐徐剥开。 嗯,古今中外,这方面的案例有很多,譬如说用人皮制作灯罩、椅子、背心等等物品的美国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把人皮装订成日记本,书写对丈夫思念的法国伯爵夫人;利用人皮特有的味道,制造香水的西班牙杀手格雷诺耶……还有,”他停了几秒钟,用一种更轻的语调说,“一年前发生的张鼎轩连环杀人案中,也是采取的这种剥皮手法。” 邵壬的心脏蓦然揪紧了,浑然不是滋味地瞧着他,夙夜的大眼睛里,透着无法掩饰的淡漠、疲惫,像是沉寂了亘古以来,人生跌宕起伏的种种悲凉和无奈。 这一刻,邵壬切切实实地感到了酸涩内疚,暗暗唾弃自己的后知后觉,或者可以说是无知无觉。扪心自问,认识夙夜以来,常常拽着他帮助自己查案,却从来没有设身处地为他着想过。让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随时随地面对血淋淋的命案现场,面对狰狞可怖的尸体,而他的父母、姑姑还是死于非命,的确是太残忍了。 欧宇辰揉了揉夙夜的脑袋,又不动声色地悄悄握了下他的手。 短暂的温暖,印在肌肤上,肌肤传达给血脉,血脉又涌入心脏,于是冷飕飕的心脏,似乎也感受到了丝丝的暖意。 第75章 四人皮娃娃(4) 夙夜头也不抬,木讷地盯着刚刚被欧宇辰碰触过的苍白手背,停顿了几秒钟,才继续低声讲述道,“还有一种剥皮方法就很残忍,在活人头顶割开到口子,再把被害者活埋进土壤中,由于窒息感的压迫,被害者会本能地挣扎。挤呀挤的,就会整个人从头顶的伤口里直接‘钻’出来,留下一张完整的人皮。这个过程,很漫长,也很痛苦。” 随着他话音落下,除了孟彦名,室内外的其他人都面面相觑,集体打了个冷颤,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夙夜所说的属实,那么这就不是单纯的谋杀,而是极其残忍的虐杀! 孟彦名手中的冰冷器械,偶尔发出轻微的碰撞声,显得格外清晰刺耳。 这种诡异的沉寂,比凶案现场更令人觉得窒闷,觉得难以忍受。 让人迫不及待想要说点什么打破它,孟彦名轻轻咳嗽了一声:“我的判断,跟夙夜一样。我曾经在《中国大案要案纪实内参》中,看过类似的一桩案例。” 聂嘉正拎起从人皮娃娃身上剥下来的睡袍,准备将它塞入物证袋中,听到这句话,不由自主嘀咕:“这也太残忍了……这家伙简直不是人!” 即使从警以来见过许许多多穷凶极恶的罪犯,邵壬还是觉得心里阵阵发冷,他现在完全理解了死者脸上那痛不欲生的扭曲神情。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要有多么冷硬的心肠、多么深刻的仇恨,才能对自己的同类,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事? 聂嘉随手掏了把睡袍左侧的口袋,里面空荡荡的。这是自然的,本来也没几个人会往睡衣口袋里塞东西。不过,该做的程序还是要做足,他又把手伸进睡袍右侧的口袋。咦,被乳胶手套紧紧包裹的指尖好像碰触到了什么薄薄、软软的东西,是碎纸片吗? 不敢硬掏,他撑起口袋,朝里面瞟了一眼,立刻勃然变了脸色,失声惊呼:“蝴蝶!” 屋内屋外的人,都被他冷不丁的叫声吓了一跳。 邵壬转身就向室内冲去,夙夜怔了下,也尾随在他身后,疾步跟进去。 欧宇辰好奇地凑到门口,往里瞧。 聂嘉挺滑稽地站在地板正中央,一手拎着桃红色丝质睡袍,另一只手用两根手指拈着只黑色的死蝴蝶。见所有人的视线都齐刷刷聚拢在自己身上,他不自在地咽了口唾沫,举起蝴蝶示意,呐呐,“睡袍口袋里有只死蝴蝶,不知道这起案子,是不是也跟蝴蝶杀手有关。” 就是那个混蛋干的……夙夜在心里默默念叨。 “肯定是他干的!”窗台上的足迹,是足迹鉴定专家蔡汉飞负责提取的,他才二十多岁,长得很像发面团子。绷着白白胖胖的团子脸,他嘟哝着爆出一句,“妈的,跟前四起案子现场留下的足迹一模一样。我还想着,等回局里做完技术对比,确认以后,再跟你们说。” 邵壬把头转向夙夜,目光复杂,深深吸了口气,半天才吐出句话:“难道他的下一个目标,是你们家的人?” 夙夜毫无反应,象是根本没听见。 欧宇辰当然搞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不过,他也完全没有要询问的意思。 警察处理完现场,离开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 雨也终于停了,天空铺满铅灰色似的浓云,压得低低的,像个无比硕大的华盖,将整个大地团团笼罩住。 时不时的,有道闪电,得意洋洋地,在云层间,上蹿下跳。恍若黑暗中,突然亮出的、森冷的刀子。 空气中浸透了春的寒意,亦如许多人此时的心情。 死蝴蝶的出现,让这起案子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蝴蝶杀手在他所犯下的前四起罪案中,都是采用的同一个凶器,同一种杀人手法,将被害者当场弃尸(发现尸体的地点,经鉴定,都是原始罪案现场),带走受害者的部分断肢…… 对比眼前的人皮娃娃,显然有许多不同之处:被害者被制成人皮娃娃,挂在了别人家的卧室里;被害者不是死于钝器而是死于活埋;被害者四肢表皮完整…… 这样一个深夜,注定会有人失眠,注定会有人满心愉悦,也注定会有人在梦中惊恐哭泣。 *** 他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对面并排摆放的五个玻璃瓶。广口圆肚,很像家里那个朝鲜族保姆,常常摆弄的咸菜坛子。 玻璃瓶上方,有精心布置的几盏投射灯。角度刚刚好,投射出的一个个亮白光圈,牢牢笼罩着玻璃瓶,使它们就像定格在舞台上的独幕剧演员,沉默不语地和他对视。 轻轻呷了口红酒,他感到由衷的满足和安慰。 每一个玻璃瓶,都承载着一份最珍贵的祭祀,和来自复仇者最严正的惩戒。 漠视别人生命的人,没有资格活着…… 玻璃瓶内,装着福尔马林药液,药液里分别浸泡着两只断手、两只断脚、两只断手、两只断脚。第五个瓶子比较特殊,里面泡着两颗眼球——睁着清澈无辜的眸子,口口声声说“没看到”的人,当然也不配拥有眼球。 她是原罪,是所有罪人的祸首,所以他给她选择了最痛苦、最难熬的死法。 可是还不够,不够熄灭他心里的怒火,不够弥补他内心受到的创伤。 眼球主人的皮囊,被他废物利用,放在了夙家那个大小姐的卧室里。想到张晗玥看到人皮娃娃时的表情,他心情更好了,又呷了口红酒。 她和欧宇辰应该感谢他,起码,他没有像对待其他罪人那样,直接痛下杀手,而是向他们预先下达了死亡通知书。 看着被惩戒者因为恐惧而瑟瑟发抖,因为痛苦而哀嚎挣扎,也是他小小的附加乐趣。 一切都太顺利了,从第一起命案开始,他就完全没有掩饰的打算,可笑的是,那些警察太没用,直到现在也没能找到他。 所以,游戏还得按着他的脚本,继续下去。 舔了舔嘴唇,他想去睡,却兴奋得根本睡不着…… 第76章 四人皮娃娃(5) 此时此刻,夙博罕也没有睡,靠着床头,半躺着。上了年纪,就格外畏冷怕寒,他身上盖着床很厚的天鹅绒棉被。默默瞅着手里的照片,那是张很老很旧的照片,已经泛黄褪色了。 照片里是个土里土气的小丫头,站在一株覆着皑皑白雪的老榆树下。 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绑着两根乍眼的红头绳。脸蛋和鼻尖,冻得红通通的。大红色灯芯绒的棉袄,葱心绿的裤子,自家纳的手工黑面棉鞋,简直土得掉渣。 谁能想到,她就是身价达几十亿美元的房地产大亨夙博罕,珍爱了一辈子的女人呢? 如今,她已经过世二十来年。岁月是把无情的杀猪刀,把夙博罕从昔日风度翩翩的中年大叔,变成了如今两鬓如霜的老朽。这中间,曾经有众多年轻的、貌美的、才华横溢的女子,前赴后继,使出万般手段,妄图诱惑他,登上夙家女主人的位子,最后都撞得头破血流,灰溜溜的铩羽而归。 那个位子,或者说夙博罕心里的位子,被她一个人牢牢占据着,从来没有腾出来过。 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夙博罕回忆起亡妻,也暗暗奇怪,自己到底痴迷她什么呢?她只是那样一个善良的、柔弱的、算不上多好看的平凡女子,和夙娅、晗玥、夙夜一模一样的大眼睛,里面总是含着怯生生的羞涩。 “比起夙娅,正亭更像你啊。”夙博罕轻轻叹了口气,粗糙褶皱的指尖,在照片上轻轻抚过,“百年之后,我要怎么去见你呢?这么丁点骨血,都快保不住了。正亭走了,夙娅走了,现在,又有人往家里放了个人皮娃娃。也不知道,又会出什么事儿。我老啦,再也禁不起折腾了。只盼着是冲着我来的,孩子们都平平安安的,我也能早点去见你。这些年,你也很寂寞吧。” 他痴痴地看了一会儿,把照片压在胸口,紧贴着心脏的位置。闭上眼睛,一滴浑浊的泪水,从眼角滑落,滚到枕头上,很快消失不见了…… 走廊另一边的客房里,张晗玥并不知道外公在思念外婆、在担忧他们的安危,早已陷入黑甜的梦境中。 她梦见了很小很小的时候,一家三口去郊外踏青。 天空瓦蓝瓦蓝的,水洗过一样,徜徉着悠悠来去的白云。 绵延起伏的青青草场,一眼望不到尽头,零星开放着姹紫嫣红的野花,有蝴蝶和蜻蜓,在花间翩跹起舞。蜻蜓透明的翅膀,在阳光下,是金灿灿的。 她摆动着莲藕似的胖乎乎胳膊,迈着两条圆滚滚的小短腿,跳着幼儿园里新学到的舞蹈。爸爸、妈妈肩挨着肩,坐在一株枝繁叶茂的老榕树下,鼓着掌,呵呵笑着。 明明是很幸福的场景,她却感到从心底里溢出来的悲伤,浓浓的悲伤,以至于即使是在梦中,依然那么那么的难过。 也许,即使是在睡梦中,她也知道那种幸福,再也回不来了…… 张晗玥头顶,二楼的卧室里,夙夜在细细地翻看刚才从欧宇辰那里拿来的资料,他看得很认真,许久才翻动一页。 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揉揉惺忪的眼睛,他又翻开了下一页…… 隔壁,欧宇辰睡得很香很甜,连梦都没做。 他做人的原则很简单——要待自己好,很好,非常好。所以耽误睡眠、影响健康的事,他是不大做的。 *** 翌日。 下午三点五十分,黑色奥迪a8l不疾不徐地穿过b市中心大街,由北向南,朝郊外驶去。 开车的是欧宇辰,夙夜坐在副驾驶位上,上车没一会儿,就歪靠着椅背,睡得一塌糊涂。 邵壬他们离开后,夙夜直接跟欧宇辰回房,取了丁蕊案的调查资料,一直看到将近五点,才稍微眯了一小会儿。 现在,早春煦暖的阳光透过车窗,沐浴在身上。车子晃晃悠悠的,如同置身在婴儿的摇篮中,说不出的舒适惬意。他感到浑身酸软、眼皮沉沉,睡着了是很自然的事。 大学里家境好的同学不少,不过以豪车代步的却不多。 欧宇辰深谙做人不能太招摇的道理,所以夙博罕把这辆车送给他以后,就被他放进了车库。平时上学放学,照旧由司机老宋接送,这还是第一次把车子开出来。 因为他今天要跑很多路,放学后,先去k大接夙夜,然后载着夙夜去丁蕊家——哦,不,现在是属于他的了。 丁蕊留给他的房产,位于b市南部郊区,是个独门小院。外表很不起眼,院子里有栋同样不起眼的小二层楼房。距离市中心,足足有四十多分钟的车程。 雨后的天空显得格外清新讨喜,瓦蓝瓦蓝的澄净,几朵白云悠闲地荡来荡去。路边绿化带里的树,吸足了水分,也分外精神抖擞。树下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间,滋生出一个个小水塘,还没有彻底蒸发干净。 黑色奥迪a8l晃晃悠悠驶出城区,已经是二十分钟以后的事了。 随着距离市区越来越远,柏油路变成了砂土路,人烟也逐渐稀少。路面空空荡荡的,偶尔有车子呼啸着从旁边疾驰而过,卷起尘埃滚滚,带得路边的柳树枝,跟着急速摆动,像一条条绿茸茸的细鞭子,在使劲挥舞。 欧宇辰兀自慢悠悠的,把车子开得四平八稳,不作死就不会死,他从来不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道路两边是阡陌纵横的农田。正是春耕时节,间或能看见几个农民,正弯着腰,在田地里耕种,身后的老黄牛,无聊地摆着脑袋晃着尾巴,不时打几个响鼻。 紧傍路边的耕地旁,零星出现几栋低矮的砖瓦平房。头发花白的妇人,坐在房前的矮木墩上,腿上搁着笸箩,做着针线活。活泼的小孩子,像脱缰的小马驹,在她身前身后,撒了欢似的跑来跑去。 对小孩子来说,快乐真的是很简单、很容易的事,欧宇辰调回了视线。 几分钟后,目的地的独门小院终于闯进视野里。 第77章 五车祸而死的女人(1) 普普通通的红砖外墙、普普通通的混凝土小楼,而欧宇辰知道,这栋小楼,其实是多么的表里不一。 用遥控钥匙打开黑色铁门,他把车子直接开进院内,稳稳当当地停在楼前。 骤然觉察到环境改变,夙夜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眨了眨,又眨了眨。 “最近还是经常失眠?”欧宇辰顺手揉揉他的脑袋,“回去顺路带你去看医生吧,给你开点安神助眠的补药。” 夙夜摇摇头,表示拒绝。自从毒/胶/囊事件爆发后,他对任何药物都有了抵触心理。 “那就好好休息,好好睡觉。”欧宇辰扬了扬眉,嗔怪,“不会照顾自己的小孩子。” 毫不做作的亲昵语气,让夙夜真的有种被关心着的错觉。 跟在欧宇辰后面下了车,他深深吸了口气。一路窝在座位上睡觉,别扭的姿势使他腰酸背痛,睡眠质量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被风一吹,昏昏沉沉的脑子,才觉得清醒了不少。 和低调的外表不同,小楼内部装修、陈设都很奢华。整个一楼除了卫生间、厨房,剩下的面积,布置成个大客厅。 东面是吧台,整面墙的陈列架,摆满了各色名酒,或高贵或精致或典雅或奢华,高低错落,漂亮极了。西面则是整堵的书架,密密匝匝铺满了装帧精美的书籍,北面是最新款也最昂贵的宽荧幕家庭影院。 红木家具、意大利沙发、波斯地毯……不仅仅是华丽和品味的问题,舒适度还相当高。 夙夜想起欧宇辰说过,丁蕊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 客厅的西北角,有洛可可风格的楼梯,盘旋通向二楼,锃亮的金属栏杆,雕镂的花纹非常精美考究。夙夜已经从私家侦探的资料中得知,丁蕊就是吊死在那上面的。 草草环顾了室内一圈,他就径直向楼梯走过去。拾阶而上,一直来到丁蕊被吊死的位置,蹲下来,细细查看楼梯台阶。 足足看了有半分钟,他才站起身,扭头对欧宇辰说:“周同说的没错,你妈妈的确是被谋杀的。” 欧宇辰蹙了蹙眉,询问地看着他。 夙夜淡淡说,“警方判断一个人上吊自杀还是被勒死,主要依据是鉴定出的勒痕,呈横向还是纵向。” “哦?”欧宇辰露出询问的神气。 知道他不可能太懂,夙夜很有耐心地详细解释道,“其实有一种非常简单的伪装方法,就是在楼梯上做手脚。把某一级台阶弄成陷阱,有人踩在陷阱上,就会直接向下掉。这时候如果有根绳子从上面垂下来,挂在那个人的脖子上,一个完美的‘上吊自杀’现场,就布置成功了。 警方的技术鉴定,根本没法分辨出是主观自杀,还是被陷害成自杀。喏,”他抬手指了指身后的楼梯,“你看这级台阶上的钉子,跟其他级台阶上的相比,外缘磨蹭得发亮,很显然是近期内,曾经被人撬起来,又重新钉回去的。” 不祥的猜测,得到夙夜的证实,欧宇辰很难厘清,自己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 他对夙夜说的话,不全都是谎言。他对丁蕊的确全无感情,也不在乎她是自杀还是他杀。但他之所以请夙夜帮忙探查她的死亡真相,却完完全全是因为他自己的私心,跟丁蕊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他不知道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杀了她。难免担心那个凶手,如果知道她还有个儿子,会殃及到他身上。他可不想因为那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女人,白白的送了命。 他的小命,他自个儿珍惜着呢。 昨天夜里,张晗玥房间里出现的人皮娃娃,无疑又加重了欧宇辰这种不安的感觉。站在他的立场,顺理成章会怀疑,在这个节骨眼上,留下人皮娃娃的人,或许也跟丁蕊的死有关。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附注:歌词选自音频怪物原唱《盗墓笔记·吴邪》,作曲编曲墨香随意,词作者颜澈。)……”缠绵悱恻的歌声突然响起,也打断了欧宇辰的思绪,见歌声唱了半天,夙夜还是木木地杵着,毫无反应,不禁好笑他的迟钝,伸手推了他一把:“喂,你的电话。” 夙夜愣了下,随后慢吞吞掏出手机,瞄了眼来电显示,扣在耳朵上:“凯奇,什么事儿?” 欧宇辰很意外,电话竟然不是邵壬打来的。 印象中,极少听见夙夜的手机铃声响起。好像这种现代的通讯工具,对夙夜来说,就是个没用的摆设。 从年初到年尾,屈指可数的响那么两三次,也必然是邵壬找他帮忙查案。平心而论,以夙夜那种别扭得要死、孤僻得要命的性子,会有朋友才是怪事,所以一直以来,手机不响是非常非常正常的。 不知道对方拉拉杂杂说了些什么,足足过了好几分钟,还完全没有停止的意思。 欧宇辰正暗暗惊讶不已,夙夜轻轻开口了:“我什么时候答应你,放学后去你家了?全都是你自说自话好不好,再说我的确有事儿。” 对方似乎还在罗里吧嗦,“不用等我了,我没空。”夙夜说完,干脆直接掐断了电话。 “抱歉,我不知道你今天约了人,还把你拖出来。”欧宇辰有种无意中窥见夙夜另一面的感觉,心里咯咯愣愣的不大舒服。他从来不知道,夙夜在跟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居然会用那么轻松自若的语调,虽然依旧面无表情,可是明显能感觉出他的自在放松。 “没事儿,是我同学,本来我也没答应他,他那个人就是喜欢自说自话。”夙夜淡然的口气,却让欧宇辰感到别别扭扭,好像自己无意中破坏了别人的好事。 第78章 五车祸而死的女人(2) 接下来的时间,夙夜又对小楼里里外外彻底检索了一遍,正如欧宇辰所说的,没有找到丁蕊有男友的迹象,别说照片、情书、疑似暧昧礼物之类的东西,连有男人经常出入这里的痕迹,都完全找不出来。 关于他杀的依据,夙夜也只找到了楼梯上那几枚呈现异常的钉子。 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判断错误,而是对那个凶手,由衷地钦佩,就算是由他来布置这个“他杀变自杀”的命案现场,估计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因此,夙夜可以断定,对方要么是个经验丰富的犯罪大师,要么曾经接触或从事过刑侦方面的工作。 至于计算机里的丁蕊遗书,夙夜表示没什么兴趣,只是浮光掠影地扫了两眼,倒是档夹里存储的海量旅游照片吸引了他,一张张点击、放大,观看了许久,也思索了许久。 大部分是旅途中的风土人情,也有为数不少的丁蕊单人照,以及她和当地人的合影。看得出来,丁蕊在旅行中心情很好,也很有活力,往往一个景点,就留下几十张,甚至上百张照片。 饶是欧宇辰再有耐心,在夙夜一言不发地坐在计算机前,翻看了几千张照片以后,也实在忍不住了,开口说道:“警方已经详细调查过这些照片,都是我妈妈独自旅行时拍的,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也没发现她有同行者。” 夙夜没出声,继续着鼠标点击、放大图片的动作。他很清楚,存储在word里的遗书,作为证据链条,即使呈上法庭,其实也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连最起码的笔迹鉴定都做不了。而丁蕊身为b大中文系毕业的才女,有写博客的习惯。模仿她的口吻,敲打出一封所谓的“遗书”,并不困难。 影像资料就不同了,在镜头下的瞬间定格,能暴露出很多问题。譬如说从丁蕊的眼神、嘴角勾起的弧度、肢体的微妙姿势,就能看出她拍照时的心情、态度以及身体状况。 按照私家侦探调查资料中的记述,计算机键盘和主机上都提取到属于丁蕊的大量指纹,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无法辨识的、模糊的指纹。 造成这种现象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有人用保鲜膜包裹指尖或者戴着即用即抛式手套,谨慎地以缩小范围方式,碰触过计算机键盘,例如说模仿丁蕊的遣词造句习惯,用指尖敲打出封遗书。第二,就是丁蕊在多次操作键盘中,模糊了自己的指纹,以至于无法辨识。 在这起案子中,警方在找不到任何实质性证据支持他杀的情况下,采纳了后一种认定,站在他们的立场,是理所当然的。 等夙夜终于查看完所有照片,俩人驱车返回市区时,已经暮霭沉沉。 整座城市被五彩斑斓的霓虹灯,衬托得流光熠熠,简直是美轮美奂。置身其中,宛如游走在童话中的水晶宫殿。这本来就是一座容易让人沉沦、让人迷失的城市。 坐在车上,夙夜还是困得要命,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怔怔地望着车窗外辉煌到极致的夜景:华灯璀璨的高楼大厦、灿若星河的涌动车流……他想,像丁蕊那样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寒门女子,一旦接触到这样的繁华,往往会比别人更渴望成功、更期待能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吧? 那么,谁在支持她走向事业的巅峰,她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呢? 私家侦探的调查资料中说,她和欧宇辰的爸爸欧非是大学同学,俩人从大二开始谈恋爱,整整交往了三年。毕业后,欧非进入博宇,得到夙博罕的赏识,成为他的私人助理。丁蕊则被一家颇有名气的报社,聘为一线记者。 随后他们低调地举行了婚礼,这对金童玉女的结合,当时曾经羡煞了许多同学。 谁也没有料到,结婚八个月后,丁蕊突然提出离婚。由于丁蕊经常有采访任务,婚后他们夫妻的确聚少离多,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感情已经破裂。 就在筹划离婚的时候,丁蕊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没有堕胎,而是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交给欧非抚养。俩人在欧宇辰出生后,正式离婚。过程非常和平,丁蕊属于“净身出户”,将俩人全部的共有财产,都留给了欧非。 但这恰恰很说明问题。与欧非离婚后,丁蕊辞去报社的工作,很快盘下红磨坊,成为一家高级商务会所的女老板,同时在b市郊区购下一处房产安家,一夜之间,成为b市上流社会的红人。 别说她离婚的时候没有分割到财产,就算是把她和欧非全部的家当加在一起,砸锅卖铁,也不够买下红磨坊内一间卫生间的。 显而易见,她走上了很多年轻貌美女子会选择的所谓“康庄大道”,选择了锦衣玉食的奢华生活——被某个非常有权或者非常有钱的男人包养了。 夙夜觉得,也许是因为她对欧非感到内疚,也许是因为她对欧非还存在着爱情,所以在知道怀孕后,她没有干脆地堕胎,而是生下了孩子。 两个月前丁蕊被伪装成“自杀”他杀,随后,b市出现了蝴蝶杀手,制造出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惨案,四名被害者之间,找不出任何联系。 昨天夜里,蝴蝶杀手居然打破先前的作案习惯,进入夙家,把人皮娃娃挂在张晗玥的房间里。 夙夜和欧宇辰想到一块去了,怀疑丁蕊被害和蝴蝶杀手的出现,不仅仅只是时间点上的巧合,而是有着某种特定的联系。这一系列看似无厘头的行径,和丁蕊背后的那个男人,又是否有关系呢? 假设有,夙夜不免要为欧宇辰的安危担心了。他妈妈被杀、人皮娃娃出现在他未婚妻的房间里,这两件事表明,欧宇辰已经被深深地牵涉其中。成为案犯下一个目标的可能性,不是大,而是相当大。 第79章 五车祸而死的女人(3) 此时,奥迪a8l正缓缓驶过热闹喧嚣的市中心广场。欧宇辰再次减慢了车速,小心地避开不时插到车前的车子或行人。 春风把融融暖意带入b市,街头巷尾也因此展露出各种各样鲜活亮丽的色彩。 今天不是休息日,不过广场内依然很热闹:穿着嫣红翠绿绸缎唐装的老人们,在振聋发聩的锣鼓声中,摇着扇子,踩着整齐划一的秧歌步。敷着厚厚一层白粉、满是褶皱的脸上,是精神抖擞的笑容;跟秧歌队遥遥相对的,是略显矜持的中年人们,随着舒缓的音乐节拍,慢悠悠跳着交际舞,不时有人紧张地踩到了舞伴的脚,磕磕巴巴地道歉;广场正中央,已经被十几二十岁的男孩子们划分了阵地,一个个狂热地展示着夸张的现代舞,偶尔做出单手撑地、倒旋、陀螺转等等高难度动作,惹来围观人群的阵阵欢呼和声声惊叹;小孩子们穿着旱冰鞋,在人山人海中,见缝插针地钻来钻去,活像是蟠桃宴上的一群小猴子…… 突如其来的伤感,蓦然溢上夙夜的心头。这些平凡而琐碎的幸福,已经随着2012年7月3日那个痛不欲生的傍晚,决绝地转身,离他而去。 背负着痛苦记忆的他,有些神经质的他……注定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样享受生活,也注定失去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冀。 既然他的人生已经沉沦到谷底,那么,怎么活着不是问题,不得不活着才是个问题。 他打心眼里不愿意欧宇辰有什么三长两短,否则,本来就乏味得透顶的人生,就更加毫无生趣可言了。 掏出手机,夙夜拨通了邵壬的电话:“有件事麻烦你,我想跟你借蝴蝶杀手系列杀人案的全部卷宗。” “没问题,”邵壬似乎有点意外,但还是挺痛快地答应了,“我现在还在局里加班,你在家吗?我找个同事给你送过去。” 夙夜拒绝了他的好意:“不用,我在外面,现在去公安局找你。” 从中心广场到市公安局的路不算近,车上的两个人却一直沉默着,什么话都没说。 从打完电话开始,夙夜就继续瞅着车窗发呆,连姿势都没有怎么变动过。恍惚的目光、凝滞的神情,显示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欧宇辰是很善解人意的,不会在他专心思考的时候,打扰他。 b市公安局是一栋五层建筑,楼前的停车坪上,停着几辆乳白色的警车。有两个警察刚从某辆车上下来,边走边讨论着什么。 隔着车窗,欧宇辰看见邵壬拿着个黑色公文包,站在办公楼门口的大理石廊柱下左顾右盼,便把车子停靠在路边,对夙夜说:“我在车上等你。” 夙夜没吭声,默默地打开车门下了车,脚步匆匆地走到邵壬面前。 邵壬最近被蝴蝶杀手折腾得不轻,皱巴巴的警服也不知道几天没换了,离得稍近些,就闻到一股子汗臭味,脸颊倒是刮得铁青。他瞥了夙夜一眼,皱紧了眉头:“怎么搞的,气色这么差?” 夙夜跟没听见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 早就习惯了在他身上时不时碰根硬邦邦的钉子,邵壬没再说废话,直接把鼓鼓囊囊的公文包塞给他:“喏,你要的东西。” “会不会给你添麻烦?”夙夜迟疑了下,问道。 “靠,你小子,居然也会替别人着想啊。”邵壬嘿嘿笑了,亲昵地拍了拍他肩膀,“只要你不把内容外泄就没关系,我最近没时间,等逮住了蝴蝶杀手,请你好好吃一顿,给你补补。瞧你都瘦成什么样了,跟麻杆似的。” 盯着手中的公文包,夙夜忽然问道:“关于那个人皮娃娃,你们查出被害者的身份了吧?” 一点也不意外他会问出这个问题,邵壬双手一摊:“已经查到了。人皮的主人叫姜影,女,二十六岁,大专学历,b市向阳镇凤凰乡人,是个有五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三个多月前,也就是二月九日,因为牵涉到一桩交通肇事案,被吊销了驾驶执照。” 他歇口气,接着往下说,“交通肇事案的受害者是丽都夜总会的公关lina。据姜影的口供,案发时间是夜里九点左右,被害者突然横穿马路。等姜影看见她出现在车前的时候,急忙踩刹车,却还是晚了。lina当场被撞飞出好几米远,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身下淌了一大滩的血。 因为太惊慌、太害怕,姜影没有下车查看lina的状况,而是驾车仓惶逃逸。回家后,跟家人说起撞人的事,在父母的劝说下,拨打了120,请他们赶赴车祸现场,随后自己连夜到交警队自首。 交警队在车祸现场,找到了姜影紧急制动的刹车痕迹。调取的该路段附近几个路口的监控录像,也清清楚楚表明,的确是lina突然闯红灯,才酿成了这起事故。 法医对lina的尸检结果,证明她胃里含有大量酒精。 因此法院最后裁决,关于这桩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案,死者lina自身承担交通肇事的百分之九十责任,姜影承担百分之十。但姜影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对被害者实施救助,而是选择了逃逸,对被害者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判决她附带民事赔偿十六万元。 鉴于被告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者家属,取得了被害者家属的谅解,从轻量刑,最后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邵壬挠挠头,“你也知道,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对于交通肇事,一般量刑都比较轻。何况在这桩案子中,就交通肇事本身而言,姜影的确是没有多少责任的。” 夙夜知道,他说的是事实。 “其实还有个发现,”邵壬盯着他,停顿了下,以严肃的口吻,郑重其事地说,“也许你猜对了,蝴蝶杀手之所以连续杀人,的确是为了复仇。” 夙夜抬起眼睛。 第80章 五车祸而死的女人(4) 四目对视,邵壬轻轻叹了口气,“根据交警队提供的资料,罗雅莉、李晨、蔡维宏、夏彤,都是lina交通肇事意外死亡一案的现场目击者。也就是说,案发当天,他们都曾经路过lina的死亡现场。”他苦笑,“现在网络论坛上,还常常会有人提起南京彭x案,说主审法/官一日间,让中/国道/德倒退几百年。 这些论/调或许是有些偏激,不过,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碰见车祸现场或者有人受伤、摔倒,在没有目击者能证明自己无辜,只是在单纯地帮助别人的情况下,的确是很多人都不肯伸出援手了。 四个目击者的行为,我们当然不赞同,不过从情理上,也是能够理解的。并且,此案中的罗雅莉、李晨和夏彤都拨打了110或120,随后才离开现场。交警队就是根据监控录像和报警电话,先后找到他们四个的。 按照法医的说法,lina死于脾脏破裂造成的失血过多。在她受伤后,生命体征应该还持续了十几二十分钟。当时他们四个人当中,假如有一个人,对她实施了紧急救助,哪怕只是帮她按压住出血部位,暂时给她止住血,也许她就能活下来。” 清清凉凉的夜风拂面而来,夙夜忽然觉得有点冷,下意识缩了缩肩膀,他想起了南京法/官那句后来饱受世人诟病的名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一句话,击散了人心,也击碎了华夏民族几千年来助人为乐的美德。 如今,彭x案早已尘埃落定,当年的徐老太也已辞世,主审法/官被调离司法岗位……无论事后怎样辩解,在毫无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却认定施救者有过错,已经代表象征着神圣和无比庄严的法律,给所有想扶危济困的人,敲响了沉甸甸的警钟。 夙夜不知道,昔日彭x案的法/官和合议庭成员,看到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时,是怎样的心情。 在外国有个类似案例,一个窃贼偷车后,发现车上有个襁褓中的婴儿。 窃贼把婴儿送到了医院,并打电话报警。 后来,他被警方找到、逮捕。 主审法/官在经过审慎考虑后,宣判他无罪。法/官说:“我不是认为他盗窃的行为无罪,而是希望通过这一案例,给那些处于同样危险境地的受害者,留下活命的机会。” “四个路过的人被杀了,肇事的女司机被活埋了,张晗玥呢?她跟这桩交通事故又有什么关系?”夙夜面无表情地问。 邵壬迟疑了一下:“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别说张晗玥了,这桩交通肇事案,跟夙家任何一个人都扯不上关系。所以,我们也搞不清楚,蝴蝶杀手为什么要把人皮娃娃挂在夙家。” 不知道的事情,不代表它不存在。 夙夜垂下头,习惯性地盯着自己的鞋尖。门廊雪白灯光照在他的身上,显得愈发消瘦与沉郁,思考了片刻,他低声说:“我还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儿?你说吧。”邵壬很干脆。 夙夜粗略讲述了丁蕊案的前因后果,以及自己勘验现场后得出的结论。 邵壬表情严肃了很多,沉吟着说:“那起案子是严彬负责的,已经正式结案了。我会把你的意见反馈给他,不过仅凭你个人的推测,就要重开卷宗展开调查,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同意,又能否得到局里的批准。” 夙夜明白重新展开调查的可能性不大,但警方这条路要是堵死了,他就只能让欧宇辰继续砸钱给私家侦探了。专业的事儿就得专业人士去做,他分析分析证物和犯罪心理还行,让他去调查某某人的背景、社会关系,那无异于让猫在天上飞——是绝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邵壬又补充道,“我会尽力帮你说服严彬的。” “给你添麻烦了。”夙夜诚心诚意地说。 邵壬看怪物一样看着他,半晌,才慢慢说:“夙夜,你知道不?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从你嘴里蹦出这种字眼。” “……” “我认识你两年多了,你不是个会对别人说‘谢’字的人。就算感激一个人,你也只会放在心里。我还知道,你并不喜欢查案,如果不是我主动找你,不管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你连问都不会问。可是,你为了帮欧宇辰,居然主动向我要案宗,还跟我说客套话。” “……” “你是个聪明人,你和欧宇辰所处的立场,不用我说吧?所谓天生的冤家对头,用来形容你们这种情况,再贴切不过了。”邵壬叹了口气,摸着下巴,不无忧虑地说,“我好歹当了好几年警察,自认还是蛮会看人的。 欧宇辰那小子,模样长得好,人也聪明,为人处事特别讨人喜欢。他要是我弟弟,我老爸做梦都得笑醒了。可是,事情往往具有双面性。他就是太聪明、太理性、太冷静了,这种人骨子里其实是很薄情的。对谁都温情脉脉,对什么情况都能做到滴水不漏的处理,恰恰说明他本质是个冷漠的人,不会轻易被感情所左右。我不反对你帮他,不过,有时候还是要多为自己想想。” 夙夜沉默了片刻,忽然淡淡开口:“有什么关系呢?” 邵壬一愣。 夙夜说,“十八年来,除了爸爸,他是待我最好的人。” 邵壬几乎被他气乐了,反驳:“你明知道,他对你好是有目的的。” 夙夜说:“我享受了结果,不想纠结原因。” 邵壬使劲晃晃头,满脸恨铁不成钢:“你这傻孩子,我都不知道说你什么才好。” 夙夜抬眼,幽深凝郁的目光,令邵壬心跳蓦然漏停了半拍,只听他淡漠地说:“我知道,他想要什么。他想要的,都是我不需要的,既然如此,给他又有什么关系?” 第81章 五车祸而死的女人〔5〕 邵壬被他弄得彻底说不出话来了,只希望欧宇辰达成心愿、得到夙博罕的财产以后,能记着夙夜从来没有跟他争夺过什么,别过河拆桥拆得太彻底。 不过,欧宇辰会是那种懂得感恩的人吗?邵壬还真不敢抱多大的希望。 *** 跟邵壬分手后,欧宇辰和夙夜开车回到夙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 张晗玥趴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晃荡着两只白生生的赤脚,闲闲地翻看着本时装杂志,听见他们进来的动静,头也没抬。 夙夜理所当然地把她当成空气,彻底无视,自顾自去厨房找东西吃。这个时间段还没吃到晚餐,他已经感到,脆弱的胃开始叫嚣着发出抗议了,隐隐约约地绞痛。 欧宇辰走到张晗玥旁边,俯下头,瞧了瞧她正在看的杂志,笑微微说:“今天很乖嘛,竟然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没跟朋友出去玩。” 一骨碌翻身坐起来,张晗玥满脸的不悦,语气很冲:“你跑哪儿去了?电话一直打不通。” “你给我打电话了吗?”欧宇辰拿出手机瞅了一眼,没在意地说,“哦,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我忘了带备用电池。” “你放学不回家,不应该先告诉我一声吗?我买了电影票,本来想和你一起去看电影,谁知道你居然这么晚才回来!”张晗玥脸阴得能滴水了,撅撅嘴,把杂志“啪”地丢到一边,以此来表示她强烈的不满。 欧宇辰皱了皱眉头,温声说:“你想跟我看电影,应该先跟我约好,再买票的。” “你什么意思?”张晗玥瞪着一双水淋淋的大眼睛,满脸地不能置信,“我要跟你约会,难道还需要事先预约吗?” “难道不应该吗?”欧宇辰忍耐地反问,他不介意偶尔宠宠她、哄哄她,但不会纵容她的无理取闹,而且打心眼里反感她这种咄咄逼人的态度。 张晗玥简直被气得七窍生烟,咬着牙重复他的话:“应该……很应该。我是你女朋友,跟你约会还应该跟你预约时间!” “你不是小孩子了,能不能懂事点?” “你说我不懂事?”这个指责令张晗玥震惊而震怒,几乎跳起来,吼道,“你竟然说我不懂事!” “晗玥!”欧宇辰蹙紧眉头,骤然严肃的口吻,令张晗玥一怔。 “你不是太阳,我也不是你的卫星,不能每天都围绕着你旋转,等待你随时随地心血来潮的召唤。”揉揉太阳穴,欧宇辰脸上露出显而易见的疲惫,“我有自己的学业,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朋友,肯定也需要有自己的时间。你懂吗?” 万万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一番话,象是迎头狠狠挨了一记闷棍,张晗玥呆呆地望着他。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以后会结为夫妻,共同生活一辈子。”欧宇辰目光一如既往的温和,语气也算不上多么严厉,她却明显感觉出是责备的意思,“所谓夫妻,是要互相体谅,互相关怀的。你不再是个小女生了,我希望,你能学习长大,学学怎么做一个成熟的女人,偶尔也能懂得体恤我。” 张晗玥直愣愣地望着他,整个人都呆了,室内一派温暖,她却感觉到一股冷飕飕的寒意,象是被毫无预兆地丢到了冰窖里。霍然涌上心头的懵懂委屈,让她难过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她一直以为,欧宇辰是全心全意喜欢着她的,她一直以为,欧宇辰会全心全意包容她的。 现在才知道,原来他对她竟是不满的。 这就象是一道亘古不变的谜局,她热衷于热恋的游戏,兴高采烈地当他的女孩,纵容着自己的任性无理,享受着他的包容、照顾、呵护。而他现在却告诉她,他需要的,是一个懂得体贴他、关怀他的成熟女人。 他长大了,迈开步子,目光坚定、目标清晰地走向远方,不再甘心陪她玩男孩女孩过家家般恋爱的戏码,而她却还在原地踏步。 张晗玥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欧宇辰的指责,像突如其来的海啸,翻滚袭来,打得她昏头昏脑,彻底地蒙了,傻了。 情绪激动中,她忍不住胡思乱想,如果自己不是夙博罕的外孙女,如果不是有博宇这座金矿作为陪嫁,是不是欧宇辰压根不会选择自己? 猜忌就像颗顽强的种子,即使不加任何浇灌,也会轻易长成参天大树的,何况张晗玥本来就是感性远远多于理性的人。 “你好好想想我说的话,明天放学后,我陪你去看电影。”欧宇辰接下来的话,并不能给张晗玥以多少安慰,她一动不动地呆坐着,愣愣地看着他在她额头温柔地印上一吻,然后眼巴巴瞅着他进了厨房,熟悉的脚步声随即在门后消失。 他就这样若无其事地走了?在把她惹火后,若无其事地走了? 愤怒和委屈一瞬间吞噬了张晗玥残存的理智——“明天放学后,我陪你去看电影”,切,她很稀罕他陪吗?只要她愿意,有一堆朋友陪她看电影!教训她一通后,随手丢给她颗甜枣,当她是什么? 气呼呼抓起茶几上的电话,张晗玥劈里啪啦按下一长串数字,听到听筒里传出对方的声音,马上说道:“雨欣,你在干嘛?去看电影好不好?听说有部新上映的好莱坞大片,3d效果很不错的。看完电影,我请你去k歌。” *** 夜色深深。 窗外繁星点点,犹如一颗颗宝石坠在天幕上。一弯下弦月,半遮半掩地躲在灰蒙蒙的云层后面,只露出点模糊的轮廓。 室内亮着盏台灯,昏暗的橙色辉芒,淡淡弥散开来。 张晗玥突然醒了,却是被折/腾醒的。张开眼睛,看到的就是晃动的白格子天花板,和挂在天花板上的枝形吊灯。 头很痛,晕晕乎乎的,四肢也软/软/绵/绵的,提不起一丁点力气,整个人好像漂浮在虚无缥缈的幻境中。 第82章 六游戏OVER(1) 指尖不受控制地颤动了两下。她张张嘴,但嗓子眼里干涩得要命,只勉强迸裂出声细微的呜咽。 接着,她猛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状况,立刻毛骨悚然,魂飞魄散。 这,这是怎么回事? 有个人正伏在她身上,揉/捏、挤压、进攻,象是要把她彻底捣烂、撕裂、扯碎。 从未承受过的剧烈疼痛,狂涛巨浪般,铺天盖地的向她砸下来。 整个身/体好像被重型卡车狠狠碾压过,没有一处不酸痛。 她正在被人侵/犯! 瞬间,她的心,被极度的惶恐死死攥紧了,惊慌失措地挥动着四肢。 可惜,即使拼尽全力,也仅仅是软绵无力的挣扎,根本达不到丝毫反抗的效果,反而象是情人间欲拒还迎的调/情。 “你终于醒了,”眼前闪出张年轻男人的脸孔,俊秀的面容,抢眼的五官,却因为沉浸在*中而扭曲变形,显得异常狰狞可怖,“太好了!我实在不喜欢跟条死鱼做!” 是他!华子强!张晗玥震惊地瞪圆了眼睛! 华子强脸孔涨得通红,滑落的汗珠,劈里啪啦砸在她赤/裸的肌肤上,湿哒哒黏糊糊的,顺着身/体流淌,令她直犯恶心。 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头很痛,是那种醉酒后闷生生的钝痛。她费力地回忆,跟谢雨欣看完电影,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恰好碰到了华子强。他请她们俩去吧喝酒唱歌。她因为心情不好,就多喝了几杯,再后来就记不清楚了,不知道谢雨欣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跟华子强上了床。 华子强猛地一挺身,张晗玥游离的思维被打断,身子不由自主地抽搐痉挛,发出猫叫似的低哑呻吟。 “没想到你还是第一次,是我幸运,还是欧宇辰太没种呢?”华子强伸出红通通的舌头,龌龊地勾舔了下她的耳垂,“本来我没想这么快对你下手,谁叫你自动送上门来呢?跟男人在一起,随随便便就喝得烂醉,真难为欧宇辰这些年,是怎么照顾你的。”他啧啧摇着头。 无比屈辱的泪水,顺着张晗玥的眼角,无声地滑落:“为什么?你这个人渣,为什么对我做这种事?!”她用嘶哑的嗓音,无比愤怒地控诉。 她不知道,愤怒不甘中,夹杂着楚楚可怜的受/虐表情,只会令男人热血沸腾,更加欲/望澎湃。华子强冷笑:“为什么?那你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见死不救?亏我们一起长大的,你们明明知道我是真的喜欢思思!” 张晗玥愣愣地看着他,似乎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她无辜的眼神令华子强更加恼火,令他想起了法庭上那个泫然欲泣的可恶女人。大张着无辜清澈的眼睛,口口声声说:“我真的没看到她是什么时候冲到我车前面的,我怎么会想撞到她……”明明是加害者,却表现得比谁都可怜、比谁都委屈。 华子强无论如何和也不能忘记,当听到法官判处她缓刑时,她那欣喜若狂、恨不得喜极而泣的表情。 我爱的人死了,而凶手却不需要受到惩罚,这是个什么世界?!这是什么道理?!这又是什么样的法律?!既然法律不能还给思思以公道,那么,我只好自己出手惩罚你们,让你们为你们的恶行付出同等值的代价! 华子强愤怒地吼道:“你们都是害死思思的凶手!我不会放过你们!” 张晗玥在他歇斯底里的愤怒中,痛苦地颤/栗着,呻/吟着,无助地摆动着脑袋:“你在说什么呀……我不懂……” 这个卑鄙无耻的男人正在占/有她!没有什么比这个事实更令她痛苦不堪,更令她灰心绝望,更令她无法忍受,无法面对,恨不得立刻杀了他。 空气中满是淫/靡放/荡的气息,明明是最痛恨的人,却正做着最亲/密的事。 “你不懂?”华子强愤懑地咬着牙,野兽一样的凶悍眼神,自上而下,犹如视奸般,肆无忌惮地梭巡着身/下一/丝/不/挂的胴/体。 此时,她周身肌肤上,早已布满了或抓或掐或咬留下的淤青和伤痕。想到那些都是自己给她弄上的印记,他就感到无法言喻的满足,冷冷喋笑,“喜欢我送给你的人皮娃娃吧?她是原罪,而你们是共犯!比起那些不相干的路人,你和欧宇辰更可恶,更不能原谅,你们居然可以眼睁睁看着我心爱的女人死掉!” 从未品尝过的剧烈痛苦和失/身的打击,把张晗玥折腾得糊里糊涂,脑子里一团混乱,根本没有精力去思考,只是本能地摇着头:“我没有……” 便在此时,一股滚烫的热/流蓦然注/入她体/内,意识到那是什么,她立刻僵住了,未说完的话,立刻戛然而止。脸色瞬间惨白到底,心脏剧烈地抽搐紧缩。她想起了欧宇辰,想起他微笑的样子,想起他曾经怎样温柔地、珍惜地亲吻过她,想起他说过,要把他们最宝贵的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 她的心像被打桩机一下下,狠狠敲打着,被毫不留情地砸到了沼泽的最深处。被重重烂泥和浓浓黑暗牢牢覆裹住,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光亮。 在这一瞬间,她清楚地知道,有什么东西被彻底地撕毁了、踩碎了、侮/辱了、践踏了、弄脏了,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张晗玥呆呆地望着天花板,脑子里一片空白。 “很痛苦吧?很难受吧?你有没有想过,思思在奄奄一息中,无助地等待死亡的时候,有多痛苦!多难熬!”看着她凄惨、茫然的样子,华子强感到一阵报复的快感,“你们全都该死!” 他眼中闪烁着疯狂嗜血的兴奋,抄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斧子,朝着身下的女人狠狠劈砍下去。 铁器森冷的寒光,令张晗玥有了瞬间的警醒,但还没等她做出反应,已经眼睁睁看着斧子落下来,硬生生劈在了自己的胸/口。 第83章 六游戏OVER(2) 刹那间,她清楚地听到了肋骨断裂的声音,感受到肉碎骨断的剧痛。她的脸孔,难免因为痛苦而扭曲变形,幸好,她很快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永远的。 鲜血像打开的水龙头,从她身上一股股的喷涌而出。 *** 墙上的挂钟,指向深夜十点。 在室内雪白灯光的映照下,窗口显得格外暗黑,像染了墨的一块块黑格子。 夙夜坐在书桌旁,面前摆着几本厚厚的卷宗,其中一本摊开着,他正认认真真地看,偶尔停下来,抬头盯着前方思索一会儿,再低下头,继续往下看。 “砰砰砰!”突然有人叩门。 夙夜愣怔了片刻,才迟缓地问:“哪位?” 走进来的是欧宇辰,眼神复杂隐晦,英俊的脸上也带着似有若无的忧虑。径自来到夙夜身旁,把手机塞到他手中,直接了当地说:“你看看这条短信。” “我在金陵206房间等你,速来。——张晗玥。” 夙夜迷惘地看看屏显,又瞧瞧欧宇辰,未婚妻约未婚夫去酒店,这么私密的内容,他不明白欧宇辰为什么要拿给他看。 欧宇辰挑了挑眉毛:“这条短信,很奇怪。” 维持着毫无表情的表情,夙夜既没有问他为什么来找自己,也没有问他短信究竟哪里奇怪。 欧宇辰耸了耸肩,以一种缓慢的、斟酌的语气说:“你也看见了,我晚上回来的时候,惹晗玥生气了。以她的脾气,起码三四天才能消气,一直到这股气消了,才会有心情冷静地思考我跟她说的话。而在跟我怄气的这段时间,她是绝对绝对不会主动跟我联络的,会直接了当地无视我。” 夙夜想了想:“或许,她这次想通的比较快,想快点跟你和好。” 欧宇辰摇摇头:“就算是这样,她也不会约我去酒店。她看起来风风火火的,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其实,在某些方面还是很传统,很保守的。你懂我的意思吧?”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即使张晗玥突然哪根神经搭错线了,想跟他去开房,也不可能选择金陵这种不入流的酒店,起码会找家五星级宾馆,那才符合她一贯挥金如土、享乐至上的作风。 对于欧宇辰的话,夙夜毫不怀疑,他无疑是很了解张晗玥的。 “收到短信后,我马上回拨,结果发现对方居然关机了。”欧宇辰又补充道。 盯着那条短信,沉吟了少顷,夙夜慢吞吞说:“看来的确是不太对劲。” 欧宇辰点头:“是啊。” “这样吧,我跟你一起去金陵。”夙夜把手机还给他,合上卷宗,站起身,“你独自进房间,我在走廊里等你,如果是我们想多了,只是晗玥想给你个惊喜,我再悄悄离开。” 欧宇辰来找他,本来也是这个意思,带着点歉意说:“要麻烦你跑一趟了。” 夙夜不在意地摆摆手,表示没关系。 金陵距离夙家有七八里的路程,是家门脸不大的小酒店,生意一直都不怎么样。这种淡季,会去投宿的客人,当然就更少了,简直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 惟恐吵醒别人,又要费一番口舌,俩人轻手轻脚地出了门,在门口拦了辆出租车,直奔目的地。 时间很晚了,大堂的前台,只有个年轻的男服务生在值班,趴在吧台上呼呼大睡,兴许做梦在吃大餐,不时吧唧吧唧嘴,口水都流出来了。 俩人没打扰他,直接搭乘电梯上了二楼。 出了电梯口,夙夜示意欧宇辰先等等。他游目四顾,用目光在走廊内走格子。走廊两侧的房门都紧锁着,没法判断出是否有客人入住。走廊尽头,墙角处挂着个摄像头,指示灯一闪一闪地亮着,显然正处于工作状态。 夙夜稍微松了口气,既然有监控,犯罪分子选择在这里作案的概率就不会太高,他冲欧宇辰摆摆脑袋,表示可以走了。 在距离206房间七八米远的地方,夙夜停住脚步:“我站这儿等着,有事儿你喊我。” 亲昵地揉了揉他的脑袋,欧宇辰勾起唇角,给了他个三分感激两分抱歉的微笑。 欧宇辰的背影很好看,腰细腿长、身姿挺拔。夙夜静静地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没来由地感到不安,心脏跳得厉害。他又扫了眼墙角的摄像头,是自己想多了吧? 来到206门前,欧宇辰抬手刚要敲门,却发现房门根本没锁,虚掩着,一股刺鼻的铁锈味从门缝里钻出来——怎么那么像血腥味? 巨大的寒意,蓦然灌满了全身。欧宇辰猛地推开门,饶是他心理素质向来很好,骤然刺入瞳孔的、恐怖到极点的景象,也不禁令他不寒而栗、心脏几乎停摆。 只见占据了房间三分之一面积的大床上,横陈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那是一具女尸。凌乱的长发,纠缠在一起,糊满了暗红色的血痂。额头正中间,被劈开条手指宽的缝,黏糊糊的血液混合着脑浆,淌了一头一脸。面部也有道斜斜劈开的伤口,从左额角延伸到右下颚,贯穿了整张脸。外翻的皮肉,像晒干迸裂开的豆荚一样,翻卷翘起,露出血红的肌肉纹理和鲜血淋漓的白色骨头。豁开的嘴唇缝隙中,隐隐约约现出牙齿。 她的脖子被砍断了一部分,断裂的颈骨,从血肉中钻了出来。鲜血和骨髓,顺着支出来的一截断骨,慢慢滑落到地板上,滴答、滴答、滴答……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瘆人声音。 胸腹处也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口,乳/房和胸/部的肉,都被剁成了烂乎乎的一坨坨,象是绞肉馅的半成品,挂在一根根已经悉数断裂的肋骨上。夹杂在碎肉中的,还有红黑的肝脏碎块。因为腹部被剖开一半,肠子滑出了体外,堆作一团,如同盘得别别扭扭的麻花头。 她的下半截却是完好无损的。*的下/体和大腿根部,糊满了红白色的黏稠液体。 第84章 六游戏OVER(3) 有那么一瞬间,欧宇辰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不能思考。他跌跌撞撞地跑到床边,细细端详床上的女尸。 即使变成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他还是很快认出来,是张晗玥。 朝夕相处十几年,还打算以后一起生活几十年,他又怎么可能认不出她? 他只是不懂,谁会这样对待她?!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 欧宇辰很了解张晗玥,她虽然任性贪玩,像许多备受溺爱的孩子一样,未免有些不谙世事,也不大懂得人间疾苦。 但她的本性其实很纯良,是个直率、热情的女孩,性格大大咧咧的,没什么心机。待人很真实坦诚,遇到身边的人有困难,常常会二话不说地伸出援手。 所以,无论家里的下人、学校的老师同学,还是往来的朋友,嫉妒她家世的、讨厌她口无遮拦个性的,或许有,多么多么憎恨她的就没有了。 虽然谈不到爱情,但欧宇辰的确是有几分喜欢她的,也认定要和她共度一生。 只是万万也想不到,她竟然以这样惨烈的方式,离他而去。 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一瞬间的伤感无措,究竟有多少,是因为她的死而难过。又有多少,是遗憾失去了继承夙家庞大财产的最大筹码。 邵壬对他的评价是正确的。不管表面看起来多么的温和可亲,他骨子里都是冷漠的、无情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人,始终只有他自己。 多年来养成的冷静自持习惯,在关键时刻再次发挥了功用,欧宇辰使劲闭了下眼睛,很快调整了混乱不堪的情绪,恢复了理智。 望着床上血肉模糊的尸体,欧宇辰脑子里迅速思考着。既然有人奸杀了张晗玥,又冒充张晗玥发短信把他引来,肯定是不怀好意的,当务之急应该马上离开。 他这么想着,刚一转身,就看见身后竟然站着个穿睡袍的男人,象是凭空冒出来似的。 是华子强! 原来是他奸杀了晗玥! 欧宇辰的第一个反应,既不是惊讶,也不是愤怒,而是不动声色地挪动着脚步,谨慎地后退。 他打小就懂得审时度势、趋吉避凶,否则也不可能在那个犹如炼狱般的孤儿院里,艰难地熬过每一天,侥幸存活下来。更不可能被夙博罕选中、收养。 所以,他绝对不会被一时的愤怒和恐慌冲昏了头脑,做出失去理智、无法挽回的事情。 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使想要帮张晗玥报仇,也得先保证自己活得好好的才行,他眼中看见的,不只是华子强,还有华子强手中明晃晃的、带引血槽的军刺。 比较古怪的是,比起欧宇辰,一向性情冲动的华子强,此时此刻竟然也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刺,朝张晗玥尸体的方向摆了摆脑袋,似笑非笑地问:“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即使内心已经风起云涌,欧宇辰棱角分明的脸上,还是控制得很好,没有泄露丝毫情绪,甚至依然保持着丝绸般柔和顺滑的音调,心平气和地问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晗玥,这样对待我?” “为什么?”闲庭信步般,华子强慢悠悠逼近,脸色却骤然间沉了下来,“二月九日,夜里九点,你跟晗玥干了什么?” 欧宇辰的脚后跟撞到了后面的床头柜,他停下,歪头认真想了想,微微蹙紧眉头:“都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我怎么可能想得起来?但我能肯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我和晗玥,也肯定不会去做作奸犯科、违法乱纪的事。” “对,你们就是什么都没干。”华子强脸色更难看了,“所以思思死了!我跟你说过,我不能娶她,但我是真的喜欢她。” “思思死了吗?”欧宇辰诧然,一边反问,一边用眼角余光留意着华子强手中的军刺,“她的死,难道跟我和晗玥有关系吗?” 华子强无可奈何地笑了,又往前迈了一步,俩人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这种时候,你还要跟我装傻?欧宇辰,我知道你很聪明,口才也好,黑的都能硬掰成白的……”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欧宇辰突然抄起身后床头柜上的烟灰缸,向他狠狠掷来。 华子强吓了一跳,赶紧狼狈不堪地偏头躲过。 亲眼见到张晗玥的惨状,欧宇辰很清楚,眼前这个家伙现在就是个疯子,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机会,否则自己的下场未必会比晗玥好多少。所以他趁华子强毫无防备,当机立断地先下手为强了。 眼见烟灰缸砸了个空,“砰”地一声落在华子强身后的地板上,化成了几片碎玻璃,欧宇辰想也不想,抬脚就猛踹向对方的下体。 华子强慌忙提膝护裆,他知道,欧宇辰热衷多项体育运动,譬如攀岩、譬如篮球、譬如乒乓球……还曾经专门学过几年武术,体力和体质都相当好。 被他踢中那个男人最脆弱的部位,百分之百,会直接把自个儿变成中国最后一个太监。 而提膝护裆是泰拳中的有名招式,几年前华子强去泰国旅游时,一时兴起,跟一位著名的泰拳师傅学的。 据师傅说,可以抵挡住大部分的下盘攻击。 可惜,华子强并不知道,提膝护裆的前提是,腿骨必须足够坚硬。 他实打实地挨了欧宇辰的一脚,只听骨头发出“啪”的脆响,登时一条腿就木了,疼得他差点掉眼泪。 欧宇辰一击得手,当然不会给华子强反扑的机会,迅速踢出第二脚、第三脚……左右脚轮换,全都是照准同一个部位招呼。 事实上,无论是学武术的专业人士正八经过招,还是街头混混打群架,绝大多数人都喜欢高踢高踹。因为动作干脆利落、气势强悍,可观赏性很高,最主要的是足够光明正大。 第85章 六游戏OVER(4) 然而,明明长了张贵公子的脸孔、一举一动都优雅得让人恨不得顶礼膜拜的欧宇辰,偏偏对此不屑一顾。攻击人家的下/体,肯定是阴/损、龌/龊、不入流的招数,不过却是最实用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欧宇辰坚信,无论什么形式的战争,计较的从来都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这种以利己为绝对出发点的实用主义,非常非常符合他的做人原则,所以他打小就贯彻执行得相当彻底。 华子强没想到欧宇辰上一秒钟还一副温言软语、有话好好说的模样,下一秒钟就突然出手。仓促间,被逼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 他不禁又恼又怒,索性不管不顾地挥舞着军刺,向欧宇辰踢过来的脚踝狠命刺下,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废掉欧宇辰的一只脚。 欧宇辰当然舍不得自己的脚,急忙闪身后退。 华子强踩到了地上的玻璃碎片,脚下一滑,收势不住,竟然向前猛扑,一下子扑倒在欧宇辰身上。 两人躺在地上,扭打成一团,华子强挥动着军刺,在欧宇辰眼前比比划划。 见情势不妙,欧宇辰立马改变战略,不再攻击,而是全力防守。他眼明手快地擒住华子强的右手手腕,用力反转关节,想令对方手上使不出力气,丢掉军刺。 岂料华子强胳膊向前一递,顺势将军刺倒转,直接塞进了他手中。 这莫名其妙的举动令欧宇辰微微一愣,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电光火石间,华子强已经牢牢攥住他握着军刺的手,朝着自己胸口猛刺过来。 锋利的军刺刺进血肉,发出“噗嗤”一声闷响。 剧烈的疼痛令华子强瞳孔骤然紧缩,但他咬紧牙关,死死撑着,猛地向后一挣,将自己的身体从军刺上硬生生“拔”了出来,鲜血随之哗地涌了出来。 紧接着,华子强毫不迟疑地,又攥紧欧宇辰的手,重复了一遍往自己胸口狠捅的自杀式动作。 这次他拼尽了全力,军刺一下子齐根没入他的胸膛。 这家伙吃错药了?!欧宇辰被华子强的举动彻底弄糊涂了,难道他拿着军刺,不是要杀死自己,而是要自杀?顾不得多想,他一把推开华子强,就地翻身滚开。 华子强重重摔倒在地上。 腾地站起来,欧宇辰愣愣地看着华子强,饶是他向来机灵百变,此时也被搞懵了。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简直像在做梦一样。华子强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匪夷所思,太让人难以理解了。 “你以为我要杀你吗?”艰难地喘息着,华子强声音哆哆嗦嗦的,带着低哑的颤音,摇了摇头,“不,我不会杀你的,让你和晗玥同生共死,实在太不公平了。我要杀的人,是我自己。” 欧宇辰难得诚心诚意地、疑惑地问:“可是为什么呢?你为什么憎恨我跟晗玥,憎恨到不惜死掉,也要报复我们的程度?” “为什么?”华子强现在只有两个感觉,疼,很疼。脑子被铺天盖地的疼痛感折磨得昏昏沉沉的,意识在急速流失,四肢软绵绵的,连动动小手指的力气都提不起来。他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嘴角浮出一丝嘲讽的微笑,“这种时候你还要装模作样地扮无辜?” 他脸上闪过痛楚,却很快被狠戾的决绝掩饰掉了,低噶地咳嗽一声,他吐出口血沫,“现在是你杀了我,准备做一辈子牢吧。我爸不会让你出来,夙博罕不会让你死。呵呵,你和晗玥,注定阴阳相隔。而我,要去和思思团聚了。现在,游戏over了……”他还想说什么,但更多的血液涌入了喉管,从他口鼻里喷出来,只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 “华子强!华子强!”欧宇辰急忙叫道。 华子强已经没办法回应他了,钻进耳朵的声音,变得异常遥远而模糊。疼痛的感觉,正在迅速消褪。伤口处变得很热,象是有一把烧得通红的火钳子插在那儿,并且那热度向身体的其他部位迅速蔓延、扩散,于是,整个人就像被丢进了熔炉里,在熊熊烈焰中炼烧着。 热,很热……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死鱼般凝固的眼神,表明他此时已经是视而不见。费力的、微弱的发出喘息,气若游丝,似乎下一秒钟就会停止。迷迷糊糊中,华子强想,这回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毫无顾虑地想念思思了。 他第一次遇到李思思,是在一个普通的、闷热的夏日午夜。 那天,他和朋友在丽都喝酒,一个没控制住,喝醉了。出门后抱着电线杆子哇哇狂吐。 正难受得要死,想着要去哪里找杯水漱漱口的时候,一瓶打开的矿泉水,非常贴心、非常适时地递到了他眼皮底下。 醉眼惺松地顺着矿泉水瓶往上瞧,华子强看到了一个穿着学生制服、相貌清秀的女孩子,笑容很甜美。 初次见面,他以为她是清纯的良家女孩,几天后才知道,她是丽都刚刚捧起来的新任红牌,她在丽都的名字叫lina。 至于那身让他产生误会的学生制服,其实是她的工作服。光顾丽都的客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喜欢玩制服诱惑的游戏。别说学生服了,空乘服、护士服、警服、海陆空军装……只要能想得出来的制服,丽都里面全部都有。 思思的模样,算是他比较喜欢的那一款。所以,发现她的真实身份后,他再去丽都消遣,抱着“尝尝鲜”的心思,买了她的钟点。第一次的滋味,感觉还不错,于是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成了习惯。 开始,喜欢她光/滑、细致、紧绷的年轻肉/体,喜欢她在床上或羞/涩、或火热、或娇/媚、或狂/野的各种反应。丽都的红牌不是白叫的,lina很清楚男人渴望什么、需要什么,跟她在一起,绝对不会无聊,时时刻刻都能感到惊喜和刺/激。 第86章 六游戏OVER(5) 再后来,华子强逐渐喜欢上了她这个人,喜欢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站在社会顶层的、娱乐圈大鳄的独子,和低/贱的妓/女之间,或许会有爱情,但是,绝对不会有未来。 他清楚,她也清楚。 所以华子强只是买她的钟点,只是做她的客人。 李思思只是在他需要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他身边,从来不给他制造一丝一毫的麻烦,更不会向他提出任何无理的、逾距的要求。 现在这个社会,出身寒微的人,想要大富大贵固然不太容易,想要饿死,也是不大容易的。更鲜有逼良为娼这种事发生——心甘情愿的女人多了去,犯不着自找麻烦。 李思思是家中的长女,下面还有个弟弟。 她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人,几年前,工厂改制,双双下了岗。 其实城市里的失业工人,从某种程度来说,生存现状还不如农民。 农民起码有土地,再不济也不会饿死,而工人没地方打工,就只能饿肚子。 李家的两口子,文化水平不高,都没念过几天书,做惯做熟的只有做了十几年的工种。 如今一把年纪了,原来的工作不能做了。要进入社会,和年轻人竞争,重新找工作,当然不太容易。 东家干几天,西家做几天,赚的钱也仅仅能够糊口而已,还要口挪肚攒的,省出钱来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固定的用工单位,这笔钱全都要自己出,每人每年都要好几千块的,对他们家来说,实在是笔不小的开销。 如果不缴纳呢?将来老了就要指望儿女,他们过得已经很艰难了,实在不愿意再给儿女将来增加负担。 有人说,穷人只有生存没有生活。这句话不中听,却是事实。 李思思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一天天长大的。 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有穿过新衣服,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她穿的衣服,几乎都是条件好点的亲戚朋友们,淘汰下来的,所以常常不合身。 别说大闸蟹、龙虾……那些奢侈品,他们家餐桌上,连肉沫都很少见到。 偶尔来客人了,弄点好吃的,两个孩子是不能上桌的,只能眼巴巴看着。 等到客人走了,剩下的残羹剩菜,父母舍不得吃,一筷子一筷子夹给了儿子。 他们并不是很偏心的父母,对女儿也很好。不过,像许许多多的、传统的中/国老百姓一样,骨子里也都有些重男轻女的思想。 何况,女儿比儿子大四岁,当然要对小一点的孩子,更疼爱些。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理所当然的,李思思学习成绩好不到哪里去。 父母忙着打工赚钱的时候,她要照顾弟弟,要负责打扫家里的卫生,八/九岁的时候,就学会了煮饭,学会了给弟弟熬菜汤拌饭吃。 父母并没有因为自己没文化,就不让孩子读书,他们也知道,读书未必能改变命运,却绝对是改变命运的一条渠道。 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过得好点,再好点,起码要比他们过得好。 李思思不愿意上学,不是她多么不爱学习。 在学校里,她的衣服总是最旧的,不只是旧旧的,而且脏——她自己洗的,洗不太干净。 所以,偶尔会被老师同学鄙视。 随便举个例子吧,有一次,有外校领导要来参观,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很严厉地说:“明天务必检查好个人卫生,特别是某些值得注意的同学。老师理解你家境不太好,穿破了洞的衣服,起码也表示你很朴实,很节俭,不是会攀比的孩子。 可是,你最低限度,也要让自己的妈妈帮忙,把破洞补好是不是?还有,要洗干净是不是?服饰仪表,是一个人的脸面……” 周围的同学,都齐刷刷望向李思思,不明所以的其他同学,目光也被引诱过来,于是,很快,了然了。 李思思的左胳膊袖肘部位,磨破了个洞。 同学们毫无恶意地低低笑着,李思思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还有一次,父亲的一个朋友,将自己女儿不喜欢的衣服,拿给父亲。 朋友当然是好心的。 而李思思也的确没有什么衣服,她看那些衣服都很不错,还很高兴。第二天就挑了一件外套,穿去学校。 她不知道,父亲朋友的女儿,恰好是她的同学,平时俩人几乎没什么来往,彼此连话都没怎么说过。 结果那个同学看见她身上的衣服,惊讶地说:“原来你是李叔叔的女儿呀,早说是给你的嘛,我还有……等我穿一阵子,都可以送给你。” 同学并没有恶意,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但还是被其他同学听见了。 他们用或者同情或者轻蔑的目光打量着李思思,好像她是路边举着搪瓷缸子的乞丐。那种滋味,很不好受。 再譬如,班里举行集体活动,春游啦、看电影啦……大家都会带许多零食,互相分着吃。而她,是不能跟父母要钱买零食的。 也会有同学很大方的,把自己的零食分给她,在完全没有办法回赠的情况下,这种接受馈赠就变得很尴尬。 考虑到她的家境,集体看电影的时候,老师每次都不会发给她电影票。老师是好意的,学校组织的团体场,电影院通常都不会验票。没有拿到票的同学,当然也就不用缴纳电影票钱,可以混进去白看。 因为老师这种特别的照顾,同学们都会多看她几眼,那诧异的目光,让她有一点点不自在。 现在重视素质教育,许多孩子都有各自的特长,什么舞蹈啦、绘画啦、声乐啦、书法啦…… 李思思通通不会,她也没有闲钱去上各种才艺辅导班。 所以,不管学校里搞什么活动,她都是被排除在外的一个。 自尊心受挫也好,自卑感作祟也罢,这些林林总总的加在一起,让她没办法喜欢学校生活。 第87章 六游戏OVER〔6〕 勉强熬到初中毕业,她就退学了。 父母当然是反对的,他们并不是不爱孩子,他们只是被贫困磋磨了精神。他们不害怕贫穷,他们只怕没有办法改变贫穷的境遇。 但是,女儿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坚决。后来,在面对女儿那惨不忍睹的成绩单的时候,他们被迫接纳了现实。 不读书,当然要做事,十几岁的女孩子不念书能干什么呢?他们很烦恼。 李思思在洗头房做过洗头妹,在小饭馆端过盘子…… 再后来,几个偶尔认识的姐妹,让她看到了一条来钱很快,却不需要多么辛苦的路——做/小/姐。 她年轻,长得也不错,很快在那个圈子里混得如鱼得水,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化妆打扮,也学会了怎么诱/惑男人。 华子强明白,男人买/春是风/流,真的要把妓/女娶回家,那就是下/流了。包括他的父母在内,都会沦为所有人的笑柄。所以,他连想都没想过,就放弃了自己的爱情。 但这不表示,他能漠视别人践踏那个女人的生命。 也或者,他其实比自己想象中的,更爱那个女人。 欧宇辰和张晗玥曾经撞见他们在一起,当时华子强搂着李思思,把她亲亲热热地圈在怀里,故作漫不经心地说:“这是你们大嫂哦。” 后来有那么两三次,酒酣耳热之际,华子强勾着欧宇辰脖子,一边往嘴里灌酒,一边语无伦次地讲述着他从未开始,就已经宣告终结的爱情。 这,就是他不能原谅欧宇辰和张晗玥的原因。 他的确是把欧宇辰当成朋友、当成兄弟的,所以被伤害的时候,也就更加愤怒,更加无法忍受。 现在,游戏over,一切终于结束了。他想着,慢慢地、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唇角尚含着一丝微笑。 被这个疯子害死了!欧宇辰看着地板上一动不动的华子强,心里忍不住有点发慌,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现在要怎么办?能怎么办?他不想坐牢,更不想糊里糊涂被陷害成杀人凶手。处理这种事情他完全没有经验,谁比较擅长?能向谁求助?谁又是可以信赖可以依靠的? 他马上就想到了,疾步走到门口,推开门,冲站在走廊里的夙夜招招手,轻轻叹气,满脸无奈地说:“我恐怕,惹上大麻烦了。” *** 邵壬是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吵醒的,因为蝴蝶杀手的案子,他已经连续好几天没睡好觉了,所以也就分外恼火,气冲冲问:“谁啊?” “你快来局里,”听筒里传出孟彦名的声音,语气很急,“夙夜出事了!” “啊?”邵壬立刻惊醒了大半,瞪圆眼睛,脱口嚷道,“他能出什么事儿?!被家暴了?!” 孟彦名像一下子噎住了似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听筒里传来一阵呼哧呼哧喘粗气的声音,好半天,似乎才终于硬是忍耐住某种情绪,他咬着牙说:“他杀人了!” 手中的听筒,啪地掉在了床上。邵壬顾不得把它扣回去,手忙脚乱地抄起扔在地板上的警服,就往脚上套,折腾了半天,也没穿进去。他正火冒三丈,忽然发现脚丫子使劲插着的,不是裤脚,而是两只袖子。 一阵鸡飞狗跳、兵荒马乱,总算是穿妥衣服,邵壬顺手抓起手机,连滚带爬地跑到马路上。 正是凌晨时分,人稀车少,等了足足有五六分钟,才拦到一辆出租车。 到了公安局门口,没等车停稳,邵壬就开门跳下车,随手把钱包丢给司机,也顾不得等着对方找钱,直接往楼里冲。 谁知道,没跑出两步,就被司机叫住了:“警察同志!您要是忘记带钱包就算了,不用把手机给我。” 讪讪地拿回手机,邵壬没有去自己的办公室,而是直接去法医科找孟彦名,向他了解案情。当然,这种时候,他肯定想不起来法医科是“禁地”。 据孟彦名所说,昨天夜里,金陵酒店发生命案。死者共有两人。 一号死者名叫张晗玥,女,19岁,惠德学院经管系二年级学生。根据调取金陵酒店二楼的监控录像,确认晚上八点五十分,张晗玥和二号死者华子强一起进入206号房间。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过程中,华子强一直搀扶着张晗玥,而张晗玥步履蹒跚,整个人摇摇晃晃的,象是随时都要跌跤。 为他们办理入住手续的酒店职员,也证实张晗玥当时满身酒气,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显然是喝醉了,还醉得不轻。 夜里十点十八分,欧宇辰和犯罪嫌疑人夙夜走进电梯。十点十九分,电梯停在二楼,俩人在电梯口处停留了一分三十八秒。随后,欧宇辰独自进入206房间,夙夜则留在走廊里。 十点二十八分,欧宇辰打开房门。从监控中可以看到,他对夙夜做了个招手的动作,不过,由于背对着摄像头,看不到他的表情和嘴型,所以也没法推测出,他究竟对夙夜说了什么。 接着,夙夜也进入了206房间。 十点三十一分,欧宇辰离开206,而夙夜留在房间内,并没有出来。 十点四十五分,夙夜拨打110报警,声称自己杀死了二号死者华子强。警方在十九分钟后赶到,将他当场逮捕。 现场勘验的结果是,一号死者张晗玥的尸体在浴室的浴盆中被发现,头北脚南,全身*,呈仰卧状。 尸身用被子床单紧紧包裹着,连枕头都塞在了床单内。死因为机械性窒息,身上有多处钝器砍伤及手指抓挠留下的伤痕,死前曾经被性/侵/犯,处/女/膜破裂,阴/道及大腿内/侧都提取到男/性/精/液。 砍死她的凶器,疑似一柄斧子,也在浴室里找到。 斧头上满是血迹和碎骨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柄斧子,和蝴蝶杀手系列杀人案中检测出的作案工具很像,具体是不是同一柄,还需要等待鉴证科的鉴证结果。 二号死者名叫华子强,男,二十岁,c大企管系三年级学生。 尸体横陈在206房间的地板上,身上穿着酒店提供的睡袍,头西脚东,呈俯卧状。死因为机械性窒息,阴/茎及大腿/根/部,提取到精/液和女性阴/道分/泌/物,初步判断死前发生过性/行为。 凶器为一柄军刺,现在还插在他的胸膛上,右手手腕部位,有轻度灼伤痕迹,属于新伤。在房间内的床头柜上,找到一个zippo限量版打火机。初步怀疑,伤痕是由这个打火机造成的。 据夙夜和欧宇辰交代,夜里十点左右,欧宇辰收到从张晗玥手机发出的短信,邀他去金陵酒店206房间见面。 欧宇辰回拨张晗玥的电话,发现已经关机。他感到事情很蹊跷,便跟夙夜说了此事。俩人商量的结果是,一起去酒店,看个究竟。如果确实是张晗玥想和未婚夫约会,夙夜再悄悄离开。 这就是欧宇辰独自一人先进入206房间,而夙夜在走廊里等他的原因。 欧宇辰进房间后,没有看到张晗玥,却见到了喝得醉醺醺的华子强。 华子强声称他和张晗玥是真心相爱,要欧宇辰和张晗玥分手。 欧宇辰当然不肯,俩人起了争执。欧宇辰觉得华子强不可理喻,想等他酒醒后再找他算账,便准备离开。 华子强却不让他走,一定要拽着他说清楚。 俩人撕扯了半天,欧宇辰始终没有办法顺利脱身,就开门招呼夙夜进来帮忙。 夙夜拦住了华子强,欧宇辰趁机离开。 因为华子强的一番话,他心情很不好,没有等夙夜,就直接一路走着回家了。 华子强见欧宇辰走了,迁怒到夙夜身上,情绪激动中,和他厮打了起来。夙夜顺手抄起原本放在床头柜上的军刺,本意只是想阻吓华子强。 没想到,争斗中,失手将军刺刺进了华子强的胸口。 华子强受伤后,更加气愤地攻击夙夜。据夙夜所说,他是为了自卫,才拔出军刺,第二次刺进华子强身体。就是这一下,让华子强当场毙命。 随后,夙夜打电话报警,又打电话通知了欧宇辰,警方赶到现场没多久,欧宇辰也到了。 听完孟彦名关于案情的详细介绍,邵壬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相信夙夜会失手杀人吗?”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魔鬼,都存在杀人的恶念。你敢说,这辈子从来没有那么一瞬间,脑子里闪过恨不得杀死谁的念头?”孟彦名摘下眼镜,揉揉发涩的眼睛,补充道,“就算你说‘没有’,我也不会相信。” 邵壬无语。 孟彦名屈起手指,轻轻叩击着办公桌,“我觉得奇怪的,不是夙夜杀人。而是他杀人后竟然没有湮灭证据,而是主动投案自首。” 第88章 七测谎(1) 使劲挠挠脑袋,邵壬心里很烦很乱,赞同地点点头:“是啊,即使夙夜真的杀人,也绝对不可能让人找到证据指证他的。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怎样消灭罪证,怎样掩盖罪行。所以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自首。 那小子,平时跟个闷葫芦似的闷不吭声,其实心思重着呢。从来不把法律和社会规则看得有多重要,更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按理说即使犯了法,也不会心甘情愿地,主动去接受法律的制裁,想法子逃脱的可能性倒是蛮大的。除非他突然间吃错药了,想尝尝牢饭的滋味。” 孟彦名摸出包烟,抽出一根,丢给他。 邵壬叼在嘴里,狠狠吸了一大口,因为吸得太急,不小心呛到了气管里,使劲咳嗽起来,咳得脸都红了。 “瞧你这点出息。”孟彦名白了他一眼,缓缓吐出个烟圈。 他静静看着那烟圈在眼前袅袅升腾、消散,惋惜地叹了口气:“我还蛮喜欢夙夜那小子的,觉得他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警察,这下子,全完了。” 毫无疑问,对于这一点,邵壬比他还要失望。 “鉴证科那几个小子现在回家睡觉了,他们说待会儿回来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先处理这桩案子的证物。我就在这儿眯一会儿,养足精神,才能好好验尸啊。” “妈的,不知道夙夜到底在搞什么鬼,我可不相信华子强的死,跟欧宇辰一点关系也没有。”邵壬恨恨地抬了下脚,结果不小心踢到个硬邦邦的东西,脚尖撞得生疼。 好奇地低头瞟了一眼,他脸都绿了,猛地站起来,走到一边,瞪着孟彦名质问,“你把个人头放办公室里干什么?!” 他踢到的,是个密封的圆柱形玻璃器皿,不大,也就30立方厘米左右。 里面放着颗人头,已经开始腐烂了,由于密封状态,隔绝了虫类的蛀蚀,使它的脸部肌肉还保留着,勉强挂在脸骨上。 不过,室内的温度已经令脸孔严重变形。 双眼干枯紧缩,像皱皱的核桃皮。 鼻骨塌陷,使脸部看起来扁平扁平的。 脸颊下垂,嘴唇翻卷、蜷缩着,像干瘪的菊花,露出一排黑黄的牙齿,显然死者生前烟瘾极大。 断颈处流出的鲜血和体液,早已干涸凝结在玻璃器皿底部,把整个底部染成了暗黑色。 “我在观察、记录常温状态下,头颅的腐烂程度及变化形态。”孟彦名漫不经心地挥挥手,“你去见见夙夜,跟他谈谈吧,他还是比较信任你的。看看他是不是还隐瞒了什么。 我跟你的想法一样,在这起案子中,明明最开始和华子强起冲突的人是欧宇辰,最后欧宇辰跟白莲花似的纯洁无辜。 压根扯不上关系的夙夜,反而变成了杀人凶手,实在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欧宇辰就是夙夜的扫把星,沾上他,夙夜就倒霉,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欠了他的。”邵壬用力将烟头丢进烟灰缸,黑着脸叨叨,“那臭小子现在在哪儿?我先跟他聊聊,看能不能套出点什么,再去找夙夜。” 孟彦名恨恨地磨了磨牙:“你来晚啦,我们前脚把欧宇辰和夙夜带进公安局,夙家的律师,后脚就到了。喏,你知道的,就是那个号称律界毒娘子的夏宝怡。 如果不是欧宇辰故作大方地表示,愿意配合。有她在场,我们连正常询问都做不到。一等问完话,她知道夙夜不能保释,就直接把欧宇辰带走了。” “靠,我真怀疑欧宇辰是夙老头的私生子,而夙夜他爸爸则是父不详的野种。要不然,夙老头怎么能偏心到这种程度呢?”邵壬又黑着脸骂了一句。 该问的问得差不多了,他一分钟也不想在这个房间里多待,转身就走。 虽然经常和各种各样的尸体打交道,不过,不代表他愿意和一颗半腐烂的头颅共处一室。 而孟彦名刚才说了什么?他要留在办公室里睡觉? 邵壬想想头皮都直发麻,他再次确认,孟彦名同志的神经链条构成,不是铁丝,而是铁棒! 对夙夜的审讯,已经结束好一会儿了,但他还被羁留在审讯室。 远远看见邵壬走过来,守在门口的聂嘉长舒了口气,立刻凑过来,挤挤眼睛,小声说:“头儿,你可算来了,赶紧进去吧。” 邵壬没吭声,推门进去。 审讯室内,雪亮的白炽灯,辉映着雪白的四壁——墙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硕大的黑体字,特别的清晰而醒目。 空荡荡的室内,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都被牢牢固定在地上。 夙夜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低垂着头,看不见他的表情。虽然也戴着脚镣手铐,但并没有按照正常的规定,扣在椅子上。 显然,经办的警察,对他还是比较宽待的。 邵壬对这一点表示比较满意,走到夙夜对面坐下,直截了当地问:“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夙夜恍若未闻,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兀自呆呆地盯着自己的手。他刚才对审讯的警察,亲口承认,就是用这双细瘦、白皙的手,杀死了华子强。 上半身前倾,邵壬认真打量着他,努力控制恼火的情绪:“我刚刚看了你和欧宇辰的口供,很详实、很完整。” 夙夜依旧垂着眼,一言不发。 “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有没有杀人?” 夙夜还是没反应。 “欧宇辰在整件案子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邵壬皱紧眉头,加重了语气,心里越发火大,这小子到底知不知道他自己在做什么? 他在亲手挖坑,把自己埋进去! 夙夜固执地保持沉默。 “欧宇辰第一次进入206房间的时候,难道真的一点也没觉察出异常?起码床上铺的被褥都不见了,他都没有觉得奇怪吗?”邵壬终于还是压不住火了,提高了声音,瞪着对面的男孩子,“这种表现,不太符合他的智商吧?” 夙夜继续安静地看着自己的手,仿佛眼前的人根本不存在。 “夙夜!”邵壬几乎是气急败坏了,“你吃错药了是不是?! 你很清楚,就算是自卫,当你刺入第二下的时候,在法律上也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卫的范畴。这件案子很麻烦,弄不好你这辈子都别想走出监狱了!” 慢慢抬起眼睛,夙夜轻声问:“有什么关系吗?” “你说什么?”邵壬一愣。 “卡夫卡说,这世界就是一个牢笼。无论走到哪里,都摆脱不了铁栅栏的禁锢。”夙夜的声音和往常一样,带着疏淡的幽冷,“所以置身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 “卡夫卡是个神经病!”近乎是用吼的喊出这句话,邵壬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他的心情糟糕到极点。 夙夜苍白的脸上,有一刹那的恍惚,几秒种后,他慢吞吞开口:“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也是个神经病。” 邵壬感到一阵心脏无力,他能说,在许多人眼中,夙夜的确不太正常吗?使劲咳嗽了一声,他尽量用冷静的语气说道:“现在不是讨论你是否需要看心理医生的问题,我要知道这件案子的真相,我想帮你。” 目光凝注在牢牢禁锢着手腕的手铐上,良久良久,夙夜才慢腾腾地回答:“我的口供,就是真相。” “夙夜,你才十八岁,你明明知道,背负上杀人的罪名,对你意味着什么,你这辈子彻底完蛋了。没有前途、没有自由、没有未来!”邵壬看着他的眼睛,死命地看着,从夙夜的眼睛里,他一点异样也看不到,依然是悒郁的、沉寂的,像两汪幽深幽深的深潭。 “有什么关系呢?”夙夜重复了一遍先前的话,素白的小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语气平静,毫无抑扬顿挫地说道,“这世界上,有人对我的未来揣着期待吗?”他微微歪着头,似乎在认真思索,过了一会儿,才自语般慢半拍地喃喃,“我好像,也没什么好期待的。” 费了好大劲,邵壬才强忍住痛殴他的冲动,他很想打掉夙夜脑子里那些乌七八糟的念头。 即使把他变成白痴,也不会比现在的状况更糟糕了。 撬开夙夜的嘴巴,毫无疑问,比撬开中央银行的保险柜还难,邵壬心中充满了无力感。 “夙夜,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真的想清楚了?确认自己有朝一日不会后悔?” “……”后悔吗?夙夜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这样的字眼。 “就算你想做圣母,也要考虑被施与的对象值不值得吧?”邵壬继续循循善诱。 “……”夙夜没吭声,值不值得这个问题实在很无聊,他很清楚欧宇辰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他的任何付出都是不值得的。 可是,那又怎样?这是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 第89章 七测谎(2) 假如面前是个深渊,需要一个人跳下去,夙夜希望跳下去的那个人是自己,而不是欧宇辰。 邵壬看着他,长久地看着,目光渐渐变得复杂,深黑的眸子里,有懊恼有无奈有感伤,还有淡淡的悲悯。 邵壬知道,夙夜不会改变主意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要怎么帮他?邵壬心里一点谱也没有,不过,他决定待会儿就去一趟案发现场,进行地毯式搜索。 他记得很清楚,夙夜曾经说过,那个什么法证之父罗卡有句名言:“凡两个物体接触,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 他不相信,什么破绽都找不出来! 他当时还没想到,案件很快会发生急转直下的变化,远远脱离他的控制。否则,他是绝对不会轻易结束这次谈话的。 翌日一大早,华子强的父亲华为,带着厚厚一叠资料,直接去省公安厅上访。 提出鉴于犯罪嫌疑人夙夜身份特殊,曾经多次参与b市公安局的案件侦破工作,跟b市公安局多名警察都有交情,为了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平、公正的原则,恳请能采取异地关押、异地负责侦办此案的特殊措施。 省公安厅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确认华为所述情节属实。 经过慎重考虑,他们采纳了华为的意见,责令b市公安局将金陵酒店206室杀人案,移交s市公安局负责。 因为牵涉到同行,s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特意抽掉了部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项目小组,负责侦办此案。 随着调查的一步步深入和展开,一些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现场发现的斧子,s市公安局鉴证科的警察,经过详细勘验、检测,除了找到张晗玥的血迹、骨碴。还分别在上面找到蝴蝶杀手系列杀人案中,四名被害者罗雅莉、李晨、蔡维宏和夏彤的血迹。 另外,在斧柄上找到了华子强的指纹,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 李晨指甲缝里的皮肤纤维,经鉴定与华子强的相吻合。 现场发现的zippo限量版打火机,已经证实是属于华子强的,是某位朋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在打火机上只提取到华子强的几枚指纹,而夙夜否认曾经碰触过这个打火机,更没有用它伤害过华子强。 欧宇辰则证明,他跟华子强撕扯时,看到华子强的右手手腕已经灼伤了。 警方分析,既然夙夜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行,对于这种勉强算是轻微伤的伤害行为,没有必要撒谎。 所以,最后认定为,华子强右手手腕的烧灼伤,为酒后的自残行为。 在金陵酒店206房间的鞋柜内,警方找到一双四十四码的camel骆驼休闲时尚款男鞋。 在鞋里提取到属于华子强的皮屑组织,可以肯定这双鞋是属于华子强的。 令他们如打了鸡血般兴奋的是,这双鞋子与蝴蝶杀手系列杀人案及人皮娃娃案中,现场提取到的足迹完全一致。 另外,在房间的衣橱里,找到华子强的外套,外套内置口袋里,发现一只死蝴蝶。 随后,警方申请搜索令,彻底搜查了华为、华子强名下的各处物业房产。 在华子强位于b市郊区的一栋别墅中,找到罗雅莉等四名死者被带走的断肢,以及人皮娃娃主人姜影的眼球,都分别放在广口圆肚的玻璃瓶中,用福尔马林药液浸泡着。 令办案警察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玻璃瓶放在沙发对过的陈列架上,上面还特意布置了几盏投射灯,难道华子强很喜欢欣赏这些断肢残骸? 他们不免怀疑华子强精神上有些问题,用打火机烧伤自己手腕的行为,也就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基于以上证据,已经足以证实华子强就是杀死姜影、罗雅莉、李晨、蔡维宏和夏彤的蝴蝶杀手。 至于作案动机,经过详细走访调查,发现华子强与丽都夜总会的女公关lina关系暧昧,常常包她出场。 由此推测出,他杀死女司机姜影、路过车祸现场的罗雅莉、李晨、蔡维宏、夏彤,是为了替lina报仇。 但还有两个无法解释的疑点,第一,张晗玥并没有在车祸现场出现过,他为什么奸杀了张晗玥? 第二,除了肇事的女司机,警方没有向受害者家属及新闻媒体、社会大众,公布几个路人的任何资料,华子强是从哪里得知的? 听到外孙女被奸杀、孙子涉嫌谋杀被警方逮捕的消息,夙博罕心脏病发作,再次住进了加护病房,据说情况很不乐观。 欧宇辰不得不临危受命,暂时执掌博宇,代替夙博罕主持大局。 他再聪明能干,毕竟还是个未出校门的学生,一时间,忙得焦头烂额。 邵壬专程去了趟s市,他的探视申请,得到s市公安局的批准,却被夙夜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被羁押在s市拘留所的夙夜,除了警方按照正常程序的提审,他拒绝任何人的探视,包括邵壬、欧宇辰以及欧宇辰为他聘请的律师——律界毒娘子夏宝仪和她的精英团队。 夙夜表现得如此抗拒,邵壬实在没办法,只好找了昔日的警校同学、现任s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副处长陈梓平。 一边向他打探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一边向他暗示夙夜和欧宇辰关系匪浅,极有可能会帮助欧宇辰隐瞒罪行。 陈梓平也觉得,在这起案件中,欧宇辰显然牵涉很深,被奸杀的是他的未婚妻,夙夜也是陪他去金陵酒店的。 结果拥有夙家庞大财产合法继承权的对手,杀死了奸杀自己未婚妻的仇人,一下子两个敌人全都不费吹灰之力地被解决掉了,他的运气,未免好得不可思议。 但如果说,夙夜刻意帮助欧宇辰隐瞒罪行,陈梓平又觉得难以置信。 毕竟,这俩人所处的立场,互相拿刀子砍死对方很正常,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就太令人大跌眼镜了。 对此,邵壬的解释是:“我很了解夙夜,在分析罪案和犯罪心理的时候,他的确很精明能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就是个低能加弱智。偶尔抽抽风,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邵壬说的是实话,不过,他也的确是有私心的。 假如能证明欧宇辰是涉案人员之一,姑且不论程度如何,夙夜的罪名,无疑都会减轻很多。 他实在不愿意眼睁睁看着,那个孱弱、单薄、苍白、颇有天赋的男孩子,以后漫长的人生,都在监狱里度过。 s市公安局对夙夜多次提审,他始终坚持先前的说辞,把欧宇辰摘得干干净净,对自己的罪名则坦承不讳。 眼看着上庭的日子渐渐逼近,陈梓平提出请心理专家对夙夜进行测谎,目的只有一个,他是否帮助欧宇辰隐瞒了部分内情? 公安局的领导,采纳了他的建议。 警察内部,许多人都很好奇,一个公认的犯罪心理天才,在测谎中,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所谓犯罪心理测试,俗称“测谎”,其实与所谓的“测谎”有着根本的区别。 其依据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犯罪心理学三大学科基础以及神经心理学、生物电子学、计算机应用、侦查学、物证技术学等学科知识,在正确分析案情和案犯心理活动的基础上,运用认知综合测试法编制测试题,通过专用心理测试系统,实时同步记录被测人对主试言语问题的多项心理生物反映变化,进而评判心理痕迹对映相关度,以甄别判断被测人与案件关系及案件有关情况的犯罪心理鉴定技术。 是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省公安厅的心理专家很快赶到s市,谁也没想到,来的竟然是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的莫非处长。 他坦言,自己一直都对夙夜很感兴趣,只是万万没想到,和夙夜的初次见面,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莫非今年五十多岁,两鬓斑白,方方正正的脸膛,看起来很和善可亲。 一抵达s市,他就提出,尽快安排他为夙夜测谎。 陈梓平私下里找局长谈了谈,在经历了一次、两次、三次……谈话以后,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局长推荐给莫非当助手。 当然啦,他表现得如此热衷,倒不是全部因为邵壬的拜托,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也很好奇,一个被公认为是“天才少年”的男孩子,在被测试的时候,究竟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测谎选在s市公安局的一间审讯室里进行,事先勘察场地的时候,莫非只提出一个要求,在被测试者对面放一面镜子。 陈梓平又是纳闷,又是浑然不解,忍不住问道:“为什么要放镜子?” 莫非回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们在面对自己脸孔的时候,说谎往往会变得特别困难。他们会不自觉地时时刻刻留意到自己表情的微变化,进而感到心虚,露出破绽。” 第90章 七测谎(3) 弄得一群警察好奇心起,时不时有人跑到镜子前,跟白雪公主她后妈似的,对着镜子胡说八道。 莫非都被他们逗乐了,情不禁想起自己读警校的时候,和同学们一起干过的各种傻事儿。 嗯,他现在是个稳重、睿智、德高望重的老人家了,可是,他也曾经年轻、无知而无畏过。 后来还是老局长看不过眼——主要是觉得实在太丢人了,把一众小警察都轰出去,审讯室直接落锁,镜子才得到了休息。 这样,一直到了下午两点,预定的测谎时间到了。 莫非和陈梓平走进审讯室的时候,夙夜已经被安置在里面,戴着镣铐,默默地垂着头,听见门响和进来的脚步声,一点反应也没有。 “你就是夙夜吧?我是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的莫非,负责对你进行测谎。”莫非边打量他,边在桌子后面落座,“我必须提醒你,我们之间的谈话,将会被录音、录像,在必要的情况下,也会呈上法庭,作为证据。” “……” “如果你对此次测谎有任何异议的话,现在都可以提出来。”莫非又说。 “……” “夙夜!”见夙夜一直不说话,陈梓平绷着脸,出声呵斥道,“不许装聋作哑!” 莫非冲他摆摆手,示意他不用心急,继续和颜悦色地对夙夜说:“待会儿测谎正式开始,你不能拒绝回答我的任何问话,否则会被视为蓄意抵触,明白吗?” “……” “现在,我们开始提关键性的问题。”莫非放慢了语调,“近期内,你有没有服用过药物?特别是酚酞尼、杜冷丁、吗啡以及止痛麻醉类药物,包括常用的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抗炎药呱替啶等等。” 足足过了三四分钟,如果不是瞧着邵壬的面子,陈梓平急得简直都要拍桌子了,夙夜才缓慢地摇了下头,淡淡回答:“没有。” 乍听到他开口,莫非心里微微一动,这个男孩子的声线很清冷,令人联想起暗夜里从瓦楞上轻轻滚落的雨珠,冰封的湖面下、静静涌动的暗流…… 他不动声色地又问道:“你有没有疾病?譬如说心脏病、呼吸道系统疾病、精神方面的疾病等等?” 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不会达到影响我情绪、影响测试结果的程度,所以,你们不必担心。” 莫非注意到,他不是回答“没有”,而是说“不会达到影响我情绪、影响测试结果的程度”。 也就是说,他其实是有病的?是器质器官方面的?亦或是精神方面的?莫非边思索,边打开笔记本计算机,将它转到夙夜的方向:“接下来,按照程序,我将向你展示一下测试原理。” “不用了,直接开始吧。”夙夜慢慢抬起眼眸,安安静静望着他,“你看过我的资料,也了解过我的情况。我也算是半个心理专家,该知道的,都知道,不是吗?” 这话说的,还挺自负的。可是他的语气是平静的,没有一丁点自负的意思,像是在陈述一个最普通的事实。 触到夙夜的眼睛,莫非心里又是一动,他研究犯罪心理学几十年,随时随地都在观察、揣测别人。 但是,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一双眼睛:沉寂、悒郁、冷漠、幽邃,还有淡淡的疲惫。你可以说它很简单,也可以说它很复杂,但你绝对没办法窥视到这双眼睛后面隐藏的情绪。 莫非的兴致更浓了,这是怎样的一个人?有着怎样的心理?从第一次听到“夙夜”这个名字开始,他就期待着今天的会面。 刻意地,莫非用轻松的语调呵呵笑了:“我不但看过你的资料,还很认真的研究过。我知道,你算是自学成才的,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科班和系统学习。可是,许多人都夸赞你,说你对于犯罪心理学方面很有天赋,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对他的溢美之词,夙夜无动于衷。 “不过,”莫非又说,“我认为,你在破案时之所以表现得特别出色,主要应该归功于幸运,或者说那些办案的警察太笨了,而并不能说明你真的是多么优秀。” 对于他的贬谪,夙夜依旧无动于衷。 陈梓平倒是觉得心里不太舒服,挑了挑眉毛,他当然不是在为夙夜抱不平,而是想起自己的老同学邵壬,也被刚刚归类在“笨警察”之列,有点不服气罢了。 直视着夙夜的眼睛,莫非拖长了语调,“你说,你不需要我的展示,我可以认为你是在消极对抗吗?如果真的不需要,那请你告诉我,测谎程序是什么?” 等了一会儿,夙夜还是没说话,莫非笑容加深了,“不知道吧?任何一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都能轻而易举地回答出这个问题,这就是专业与非专业的差别。” 夙夜慢吞吞问道:“你真的需要我回答吗?” 莫非反问:“难道你能答上吗?” 夙夜淡淡说:“测试方案的制订、测试方案的实施以及测试数据的整理。” 似乎没想到他真的知道,陈梓平既感到意外,又觉得不解,就算夙夜对犯罪心理学有兴趣,他研究测谎的程序干嘛? 莫非依旧笑意盎然,和煦如春风。只不过,盯着夙夜的眸子锐利了许多:“不错,那你也能解释下测试原理喽?” “检测过程的科学性、测试指标的客观性、测试结果不受被测人员的主观控制。” “测试的方法呢?” “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通过测试生理反应得到测试结果,一种是通过问话来进行。” “哦,你能具体说说嘛?” “前者是测试者提出各种跟犯罪有关的问题,用相关的仪器,测量被测试者的各项数据,以此得到凭着询问无法探知的事实。 人,固然可以在语言上或者面部表情上撒谎,但是却很难掩盖神经的兴奋,它往往会通过*的细微变化表现出来。 譬如用呼吸描技法,测试呼吸的深浅、频率;用脉搏描技法,测量脉搏的高低、快慢……用血压描技法测量血液流动的速度等等。“ 陈梓平的眼睛突出来,嘴巴张成了“o”形。 “真不错,如果你不是身陷囹圄,我会考虑收你当徒弟的。”莫非心里也很震惊,但是没有表现出来,他语气平静地赞叹道。 “我不会做你的徒弟。”夙夜慢条斯理地说,“第一,我并不想一辈子都和各种罪案打交道。第二,你还没有资格做我的师傅。” “夙夜!你不要太嚣张!”陈梓平赶紧叫道,扭头尴尬地冲莫非笑笑,“他才十八岁,还不太懂事,您别跟他计较。” 莫非揶揄:“我没有责怪他的意思,你不用担心。不过,看来华为的顾虑是对的,夙夜的确很讨警察的喜欢。 连你都是这样的态度,b市跟他合作过的那些警察,就更不用说了。嗯,让我想起了美国著名的连环杀手埃德蒙·肯珀。”他看向夙夜,“还别说,夙夜,你跟他的确很像,他也是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夙夜慢慢说道:“那么,你也应该知道,埃德蒙·肯珀是怎么顺利通过心理专家测试,被假释出狱的。” “哦?”莫非挑起了半边眉毛,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我劝你,还是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凝视着他,莫非别有深意地说:“在你身上,绝对不是浪费时间。” 虽然知道没有必要,莫非还是照足程序,告知夙夜测试内容,测试判定,被测试人的权利等等。 从始至终,夙夜没有表示出任何异议。 俩人先后在明确权责的声明档上签字确认后,测试就正式开始了。 莫非拿出一副崭新的扑克牌,开封后,取出小丑牌,让夙夜从剩下的牌中,随便抽出一张,对折后放进他自己的衬衫口袋里,除了他自己,不让任何人瞧见。 接着,陈梓平给他戴上呼吸传感器,右臂套上血压袖套,右手无名指家商手指电极。 陈梓平曾经有过几次参与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测谎的经验,此时不禁暗暗觉得纳罕。 几乎每一个被测谎者,在被电极夹住指尖的时候,出于身体本能的抗拒意识,都会有丝轻微的抽搐现象,与其说这是心理反应,不如说是生理本能。 夙夜却一丁点异样也没有,似乎他的身体,压根没有任何知觉。 “你以前接受过心理测试吗?”莫非盯着图谱仪。 夙夜缓慢地摇摇头。 “那我得说你心理素质好极了,皮肤电没有任何反应。”莫非意味深长地笑笑,“现在我会问你抽到的扑克牌是哪张,不论我问到哪个,你只需要回答‘不是’,明白吗?” 夙夜淡淡应了一声:“嗯。” 莫非从“2”问到“a”。 夙夜一直若无其事地重复回答:“不是。” 第91章 七测谎(4) 全神贯注盯着图谱仪,莫非观察了一会儿,问道:“应该是黑桃q吧?” 陈梓平起身走过去,从夙夜衬衫口袋里掏出被折叠的扑克牌,打开,赫然是“黑桃q”。 莫非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耸了耸肩膀:“看来这东西,对你还是有效果的。” 夙夜没作声。 莫非微笑着说:“不用我提醒你吧?在接下来进行测谎的过程中,对我所有的提问,你都必须如实作答。你的任何一个谎言,对你罪行的判断、甚至是量刑,都会产生不利后果。” 夙夜继续保持沉默。 “好了,现在正式开始。”莫非换了个稍微舒服点的坐姿,微微向后,靠着椅背,一只胳膊随随便便搭在桌子上,他望着夙夜问,“你叫什么名字?” “夙夜。” “金陵206血案发生的当天夜里,你是和欧宇辰一起进入金陵酒店的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是被欧宇辰叫进206房间的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进入房间的时候,华子强还活着吗?” “是的。”(语气淡定,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看见张晗玥了吗?” “没有。”(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很重视张晗玥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欧宇辰是你的朋友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是否愿意在测谎过程中全部说实话?”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的职业是学生吧?”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喜欢学校吗?” “无所谓。”(图谱仪没有异常) “欧宇辰离开206时,华子强是否还好端端的活着?” “是的。”(微表情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欧宇辰有没有把华子强打伤?” “没有。”(语气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是否很讨厌欧宇辰?” “无所谓。”(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是否曾经对警察说谎?” “没有。”(身体语言和表意特征没有异样反应,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以前见过华子强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曾经希望欧宇辰遭遇不幸吗?” “无所谓。”(音调、语气起伏没有异样反应,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嫉妒过欧宇辰吗?”(图谱仪没有异常)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和华子强的第一次见面,愉快吗?” “不愉快。”(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在意欧宇辰夺走本应属于你继承的财产吗?” “不在意。”(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愿意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进入房间的时候,华子强坐在椅子上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他坐在床边?”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他站着?” “是的。”(语气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他趴在地板上?” “不是。”(基准反应模式没有异常,图谱仪显示正常) “华子强是女人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是男人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清楚说谎的后果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欧宇辰是否跟华子强的死,一点关系也没有?” “是的。”(基准反应模式没有异常,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跟华子强争吵了吗?” “没有。”(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跟华子强动手了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在哪里找到军刺的?” “床头柜上。”(微表情没有异常,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和华子强厮打的时候,欧宇辰在房间里吗?” “不在。”(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杀了华子强,是吗?” “是的。”(语气没有波动,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用刀子杀死华子强的?”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很喜欢你的爷爷夙博罕?” “无所谓。”(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刺了华子强三刀是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刺了他两刀,是吗?” “不是,是两下。”(基准反应模式毫无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是否愿意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是的。”(语气没有起伏,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杀人后,继续留在房间里?”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欧宇辰在你杀人后,离开房间?” “不是。”(微表情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欧宇辰杀人后,逃跑了吗?” “不是,他没有杀人。”(微表情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欧宇辰协助你杀死了华子强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欧宇辰是在华子强死前离开的吗?” “是的。”(基准反应模式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用军刺刺伤华子强时,他是坐着的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他是躺着的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他是站着的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是否曾经在感到受威胁的时候,对别人动用过武器?” “是的。”(脉搏血压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几次?”(图谱仪没有异常) “只有这一次。”(肢体语言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知道自己假如上了法庭,有可能会被判死刑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有想过,要为自己脱罪吗?” “没有。”(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有想过要为欧宇辰脱罪吗?” “没有。”(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愿意诚实地回答我的问题吗?” “是的。”(微表情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是用刀子刺中华子强的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觉得,你刺中他的是匕首吗?”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觉得,你刺中他的是军刺吗?” “是的。”(语气没有变化,图谱仪显示正常) “你刺中他时,知道那是军刺吗?” “是的。”(图谱仪没有异常) “担心我问其他问题吗?” “没有。”(图谱仪没有异常) “担心我问欧宇辰怎么杀死华子强的吗?” “没有。”(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是否有把柄落在欧宇辰手中,所以帮他隐瞒罪行?” “不是。”(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喜欢欧宇辰这个人吗?” “不喜欢。”(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讨厌欧宇辰吗?” “不讨厌。”(图谱仪没有异常) “你是否清楚,如果说谎,测谎仪上会有反应?” “清楚。”(图谱仪没有异常) “……” “……” 莫非的语速,自始至终保持着均匀的慢语速,语气和缓,每个问题之间,会停留十秒钟左右,再进入下一个问题。 陈梓平一直瞪大眼睛,紧张地盯着皮电、呼吸、血压和脉搏图谱,希望在关于欧宇辰的涉案问题上,会产生些许波动,哪怕只是一点点。 而莫非则隔一会儿,扫一眼图谱仪,他几乎把注意力,全部用在观察夙夜的微表情、基准反应模式、聆听他的语气是否有不正常的停顿和起伏上。 然而,从测试开始到结束,夙夜的表情、语气都毫无变化。测试图谱上的生理反应,也始终维持在正常值的范畴内。就好像他说的,全部都是事实,不曾有一句谎言。 陈梓平大失所望,警察都会对探案高手有好感,他也不例外。自打听说了夙夜近似神话的破案传奇以后,他也由衷地希望,能有机会减轻夙夜的罪名。 第一轮测谎结束了,两名警察走进来,带夙夜离开审讯室。 夙夜走到门口,忽然回头,扫了眼莫非,淡淡说:“如果真的舍不得离开你的妻子,就体谅她的心情,努力挽回你的婚姻吧。” 陈梓平莫名其妙地看看他,又瞧瞧莫非,他吃惊地发现,莫非的脸色陡然间变了。 足足过了好几秒钟,莫非才表情僵硬、沉声问夙夜:“你怎么看出来的?” “在对我进行测谎的二十几分钟里,你摸了你的左手无名指二十六次,差不多平均每分钟一次。 你没有戴戒指,但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因为常年戴戒指,留下的白色印痕。印痕没有消褪,显然戒指是最近才被摘下去的。 你怀念的,肯定不是那枚戒指,而是你维系多年的婚姻,是你的妻子。既然如此,在这场婚姻中,选择离开的,必然是你的妻子。” 第92章 真相背后的真相(1) 夙夜说完,包括负责押解他的两名警察,都呆呆地看着他,脸上是同样一种瞠目结舌的表情,就像大白天撞见了鬼。 莫非原本订立的测试方案中,是次日还要进行第二轮测试。 但在给夙夜进行完第一轮测试后,他改变主意,把接下来的测试环节取消了。 他不无怅然地对陈梓平说:“无论进行几次测试,都不会改变结果。” “你认为夙夜说的全部都是实话?”陈梓平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夙夜真的是杀害华子强的凶手?而欧宇辰也的确是朵白莲花,这桩案子跟他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恰恰相反,”莫非摇摇头,“我认为,他肯定撒谎了,在你们想知道的关键性问题上。不过,以他的心理素质、心理状态,对心理学的了解,我们的测谎,只能得到他想让我们得到的结果。” “怎么可能?他才多大,居然能骗过测谎仪?”陈梓平不是不相信,而是理智上根本就不能相信。 别说夙夜这种自学成才的半吊子,从理论上来讲,要毫无破绽的骗过测谎仪,连资深的心理专家都未必有几个能做得到。 要知道,测谎仪的出现,本身就是为了对抗欺骗。 莫非拍了拍陈梓平的肩膀,表情很沉重:“所以我才觉得惋惜,像他这样的人才,我几十年来,也就遇到过这么一二个。他本来应该成为最出色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喏,你也看到了,在我给他测谎的时候,他竟然也在对我进行表意学分析,观察我的基准反应模式,并且得出了正确的结论。”他轻轻叹了口气,“他说的没错,我的确没资格做他的师傅。” *** 跟莫非分开后,陈梓平掉头钻进洗手间,看看里面没人,马上拨通了邵壬的电话,把测试经过和结果一五一十地告诉他。 邵壬皱着眉头,半天都没有答话。 “算了,你也尽力了,不管夙夜有没有撒谎,这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陈梓平安慰他。 其实陈梓平心里还有句话,没好意思说。那就是他自己一门心思要找死,拦都拦不住,别人又有什么办法呢? 邵壬看看手表:“晚上有没有事儿?” 陈梓平想了想:“应该没什么事儿,这个案子暂时也算告一段落了。” “我请你吃饭。”邵壬干脆地说。 “不用这么客气啦……” 没等他说完,邵壬打断了他的话:“吃完饭,你跟我去案发现场看看。” 原来吃饭不是目的……陈梓平无语了,半晌才说:“夙夜是你老爸的私生子吧?” “胡说八道什么呢?”邵壬莫名其妙。 陈梓平摇头晃脑:“如果不是年龄实在对不上,我都怀疑他是你的私生子了,你对他也实在太好了。老同学、老朋友这么多年,怎么就没见你这么关心我呢?我跟你说,做人不能这样……” 没等他说完,邵壬就掐断了电话。 对金陵酒店206客房的再次勘查,并没有得到任何线索。 因为发生了命案,该酒店的生意一落谷底,惨淡得不能再惨淡,206房间一直都空着。 但是,早已被酒店员工彻底打扫过,室内的陈设也全部更换过了,一点当初的影子都看不出来了。 邵壬也没有太失望,这些,早就在意料之中,本来就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尾声 半个月后,b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三庭,对夙夜杀死华子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夙夜杀死被害者华子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判决如下:夙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夙夜一直表现得很漠然。 他拒绝了欧宇辰为他聘请的律师,同时,也拒绝了法院给他指派的律师。 从始至终,没有为自己的罪行作出任何辩解。宣判后,也没有丝毫犹豫地在判决书上签了字。 欧宇辰旁听了整个审讯过程,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庭审结束后,面对法庭外打了鸡血般兴奋的众多家媒体记者,他依然保持了沉默。 *** 两个月后,距离b市五十里外的湎山监狱。 正是日落时分,天边的云霞,被太阳的余晖,漂染成浓淡相宜的绯红色,像一幅美丽的彩锦。连不远处架着电网的高大围墙,仿佛也披上了层闪亮的红色薄纱。 夙夜坐在墙角,他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半眯着眼睛,静静望着晚霞的方向发呆,素白的小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灰蓝色囚服套在他身上,显得特别肥大。 “喏,来一根吧。”一根廉价的红梅香烟在他眼前晃了晃,指间夹着那根烟的,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囚犯,名字叫安诺,跟夙夜是一个囚室的室友,罪名是利用计算机进行金融盗窃,所以他其实是个很厉害的黑客。 夙夜没有搭理他。 安诺也不在意,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下,把烟塞进了自己嘴里,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根火柴,在鞋底上划了一下,擦燃了,点着了香烟。 不远处,绰号叫“林胖子”的狱警不动声色地转过身去,好像什么都没看见。 “听说昨天刀疤强又找你麻烦了?”安诺问道。 夙夜没吭声。 安诺似乎也不在意是否能得到他的应答,“我跟老铁说了,让他警告下刀疤强,别太嚣张。” 夙夜看也不看他,低声说:“你最好离老铁远点,这种人,沾上很难脱身的。” “我知道,”安诺耸耸肩,“可是我没得选啊,如果不是靠他罩着,刀疤强早把我生吞活剥了,那家伙变/态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夙夜又沉默了。 安诺转动着眼睛,忽然笑了,“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夙夜继续保持沉默。 人是适应性很强的生物,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这座监狱里生活两个多月了。 渐渐习惯了四人间的牢房,习惯了一天三顿见不到半点油星的青菜米饭,习惯了每天出工的时候,拿个小本子,一板一眼地记工(这个工作,是管教们特别照顾他的。湎山监狱中的犯人,最常干的活,是脱得赤条条的,肩头垫上条麻布袋,来回往返烧得滚烫滚烫的砖窑中,做搬砖运砖的苦力,以他的小体格,估计一天就歇菜了。)。 其实有钱的犯人,在监狱里也是可以吃小灶的。而欧宇辰在这方面向来都很大方,给他在监狱里的个人账户存了不少钱,他却很少动用。 不是存心帮欧宇辰省钱,而是他对生活水平实在没什么要求。 从亲眼目睹爸爸被杀害的死亡现场开始,他的味蕾似乎就退化了。除了对油腻的本能反感,剩下的食物,对他来说,只是用来果腹的东西,他根本不在乎吞进去的是什么。 每月一次的家属探监日,他都固执地留在牢房中,拒绝见每一个专程赶来的探视者:邵壬、欧宇辰、薛凯奇。 他没有得到过夙博罕的消息,不过,他也不在意。 欧宇辰热衷于给他写信,差不多每个星期一封,他收到了,往往是看也不看,就直接撕掉了。 他知道,欧宇辰会对他说什么,但他觉得没必要,这是他自己的决定,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包括欧宇辰。如果他的存在,会让欧宇辰对夙家的继承权变得不那么名正言顺,如果他会成为欧宇辰完美人生中的疵点,那么,如果欧宇辰需要,他真的不在意亲手把这个疵点打磨掉。 不是因为多么重视欧宇辰,正如他曾经对邵壬所说的,欧宇辰想要得到的,都是他不需要的东西,那么,给欧宇辰也无所谓。 转眼,秋天到了。第一场寒流来袭的时候,欧宇辰托管教转交给他两套天鹅绒的保暖内衣。穿在囚服里面,果然暖和了许多。 那天夜里,他躺在硬板床上睡觉的时候,忽然想到,假如能从这个笼子里走出去,偶尔看看欧宇辰那张令人觉得赏心悦目的脸孔,偶尔和他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顺便欣赏欣赏他标准优雅的用餐礼仪,起码人生不会这么无聊吧。 他终于有了,想走出监狱的念头。 *** 九月二十六日,天气,阴,北风四到五级。 晚上九点二十五分。 欧宇辰沿着人行路,慢慢走着。偶尔踩到枯黄逶迤的落叶,发出碎碎沙沙的裂帛声。 b市毕竟是座北方城市,从踏入九月中旬开始,秋天的气息就很浓郁了,尤其是夜里,气温下降得特别厉害,每次呼吸的时候,都能看到鼻孔飘出的白色淡淡蒸汽。 欧宇辰立起夹克衫的领子,忽然想到了夙夜。他知道,夙夜一直都是个怕冷的孩子,给他买的保暖内衣,不知道穿了没有? 第93章 真相背后的真相(2) 别说,这几个月,看不到那张苍白、木然、僵硬的脸孔,欧宇辰偶尔,竟然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似的。 连兰姐都说,家里冷清了好多。 怎么会不冷清?一下子少了三个人。 张晗玥过世了,夙夜在坐牢,夙博罕的心脏问题更严重了,不得不去美国做了心脏搭桥手术。 术后就留在那边的疗养院修养,一直都没有回国。偶尔用msn处理下公司的重要业务,至于日常工作,已经统统交给欧宇辰来做。 期待已久的东西,终于到手了,欧宇辰却没有想象中的兴奋。 大概是因为,连个能一起庆祝的人都没有吧。 不期然的,他忽然想起了张晗玥,虽然谈不上多么深刻的爱情,对那个女孩子,他还是很喜欢的,也认真想过要和她过一辈子。 可惜,那个骄傲的、自负的女孩,竟然以那样凄惨的方式死去。 想必,她临死前也是不甘的吧? 欧宇辰不禁有些怅然,想着想着,慢悠悠拐进街边的一条小巷子。 是一条很僻静的巷子,忽左忽右,曲曲折折向里面延伸。 坑坑洼洼的水泥路面,早已残破不堪,直崴脚。 两边是低矮的一排排平房,零星亮着几盏灯。 欧宇辰不紧不慢地走着,走了大概二三十米,冷不防身后有雪亮的车灯,照射过来。 巷子比较狭窄,欧宇辰往路边避了避。 一辆黑色福特闪着尾灯,从他旁边慢悠悠驶过,很快就消失在巷子深处。 借着两边平房透出的昏黄灯光和车尾灯,他勉强看清楚了车牌号。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心里微微一动,欧宇辰停下脚步。 眼中淡淡的讥诮一闪而过,他掏出手机,轻轻按下快捷拨号键,在响了两声后,迅速挂断了。 凝视着眼前曲径通幽般的深深小巷,饶是早有心理准备,他不禁也有点紧张。 记得被华子强杀死的某个死者,就是死在这种巷子里。 略略踌躇了下,欧宇辰还是挪动着脚步,继续慢慢向前走着。 越往巷子深处走,眼前变得越昏暗,几乎辨不清方向。 小巷稍微有点长,曲里拐弯的,走了足足有四五百米。才听到从附近大马路上传来的、间或响起的汽笛声。 欧宇辰的神经瞬间绷紧了,打起十二分精神。 他知道,这条巷子就快要走到头了。 他很清楚这里的地形,穿过巷子,就是条宽阔平整的大马路。 如果有人想做点什么,毫无疑问,这里是最适合的地点。 又往前走了几步,一道黑影突然从前面的转角处闪出来,模模糊糊的轮廓很是眼熟,分明在哪里见过。 仓促间,却又想不起来。 黑影手执一根长棍,夹着疾风的呼呼声,向着欧宇辰头顶狠狠砸下来。 欧宇辰霍地偏头避开,一脚踹向那个黑影。 黑影纵身跃起,一记凌厉的横扫棍,再次向他拦腰扫来。 欧宇辰屈身后仰,棍子擦着他的鼻尖堪堪扫过。 刺、点、扫、拨、抡、撞、捣、杵,黑影把茶杯口粗的棍子,抡得虎虎生风。 欧宇辰左闪右避,饶是他身手向来很灵活,赤手空拳之下,只能躲闪不能反攻,也渐渐觉得吃力,忙偷空吹了声很响亮的口哨。 就是这么一耽搁的功夫,棍子已经扫到了他的左肩。 欧宇辰痛得闷哼一声,忙肩膀一错,避开要害,身子骤缩,疾步后退。 黑影一击得手,当然是乘胜追击,抡着棍子,左扫右点,前撞后捣。 只把欧宇辰逼得上蹿下跳,正满头大汗,急得不行,忽然听见一阵紊乱、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前身后同时响起。 救兵来了,欧宇辰暗暗窃喜,连斗志都昂扬了几分。 接着,刷刷几道手电筒光束投射过来。 也照亮了面前的黑影——是刑警支队队长严彬,他的眼睛,因为震惊而睁得圆圆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脱口惊呼:“是你!” 欧宇辰也是一怔,随即淡定地说:“真没想到是你。” 严彬凶狠地瞪着他,不发一语。 “放下武器吧,”欧宇辰和颜悦色地说,“你应该想到了吧?这是个陷阱,专门为你设下的陷阱。” 严彬瞪视他的目光恶狠狠的,像凶悍的恶狼,假如目光能够杀人,欧宇辰早被他凌迟了,猛地扔掉了手中的棍子,却迅速拔出手枪,勾住枪栓,冲欧宇辰厉声喊道:“我是逃不掉了!杀死你我还能多赚一个!” 盯着黑洞洞的枪口,欧宇辰心里直打鼓,面上却一丝异样也看不出来,若无其事地微微一笑:“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我们是怎么怀疑到你的吗?” 严彬的注意力果然被他这句话吸引了,犹豫了下,吼道:“转过身去!快点,要不然我就开枪!” 欧宇辰知道这时候不能刺激他,无奈地慢慢转身。 严彬猛地从后面勒住他脖子,另一只手将枪口对准他的太阳穴,咬着牙问:“说!到底是谁怀疑到我的?” 这功夫,一群警察已经前后围堵过来,为首的,是邵壬,他看见面前的情形,忙示意同事们停住,喊道:“严彬,你也是个警察,不要罪上加罪!” “我已经犯法了,你们不就是来逮捕我的吗?欧宇辰,别磨蹭!快说!” 欧宇辰试探着动了动脖子,却被严彬狠狠勒了下,“你老实点!” “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的。”欧宇辰语气平静地说。 “少说废话!”严彬用枪管狠狠捅了他一下。 “放松放松,这东西很容易走火的,你别激动。”欧宇辰神色自若地说。 “快说!”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夙夜想出来的。”欧宇辰慢条斯理地边说边递给邵壬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华子强要为lina报仇,他杀死了撞死lina的司机,杀死了对lina见死不救的路人。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那些人的身份呢?最清楚那些人身份的,只能是公安局内部的人,所以,夙夜怀疑有警察参与了整件事。 这就衍生出第二个问题,我和晗玥,与lina的死,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华子强会找上我们? 夙夜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想要藏起一片树叶,就把树叶藏进树林里。假如那个人想藏起一片枯树叶,他就会制造一座枯树林。” 欧宇辰停顿了一下,带着笑意说,“夙夜还说,他做数学题的时候,遇到瓶颈,都是先看答案,在往前推论解题步骤。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他采用了同样的方法。 假设有人要杀的人本来是我呢?假设我是那片枯树叶,那么,那个人就得制造出更多的枯树叶,来掩盖我的被杀真相。” 欧宇辰听到,身后严彬的呼吸猛地加重了,看来,夙夜再一次戳中了真相,他假装什么都没感觉到,继续说下去,“几个月前,我的生母丁蕊离奇自杀。 哦,应该说,是经过你们的调查,最后以自杀结案了事。 我带夙夜去勘验过现场,他说,那是个布置得非常成功的他杀现场。” 身后,严彬的呼吸声更沉滞了。 欧宇辰接着说,“没有人知道丁蕊有男朋友,但她的确在死亡的前一天,兴高采烈地告诉朋友,她要结婚了。 夙夜查看过她计算机中的旅游照片后,斩钉截铁地说,她肯定不是一个人旅游。 那些热闹繁华的场景,一个女人单身游览的时候,是不可能表现得那么兴高采烈的。 她甜蜜的笑容、她热切的眼神,全心全意放松的肢体语言,都说明,给她照相的人,是她的爱人。 这就出现另一个问题,谁是她的爱人?为什么隐藏得那么神秘,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答案呼之欲出,那个男人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并且身居高位。 生活作风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他的仕途和前程。 这也就能充分解释,为什么我妈妈——一个从四川走出来的穷人家孩子,短短的几年时间,居然能一跃成为成为b市一家高级商务会所的老板。 因为,她背后有个能力很强大的男人在支撑。 同时,也解释了她一个单身女人,为什么会选择住在那么偏僻的地方。 答案是,为了方便她和那个男人约会。 虽然那里没有男人经常出入的痕迹,但并不表示的确没有男人出入,只能说明他们两个人都很谨慎、很小心。” 欧宇辰停下来,又笑了笑。 别说严彬,连邵壬他们都听得入了神。 欧宇辰接着说道,“她为什么突然宣布要结婚呢?难道那个男人离婚了吗? 夙夜认为不是的,而是她和那个男人之间出现了催化剂。 假如有那么一个警察,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查探一些名人富人的*,并且向他们敲诈勒索的话,的确是一条发财致富的路子。 并且,由于掌握着别人的把柄和警方的资源,那些被敲诈的人要么不敢报警,要么即使报了警,也会被他第一时间湮灭罪证。 这个警察是真的在闷声发大财。” 严彬脸上阴晴不定,欧宇辰稍微挪动了下脖子,这回,严彬没留意到。 欧宇辰继续说下去,“这名警察这次敲诈的对象是我妈妈丁蕊,他拍到了我妈妈和那个男人约会的照片。 我猜,我妈妈付了钱给他,却要求他务必将照片公开,否则她就出面举报他,结局是他还是得公开。 因为我妈妈想利用这种极端的方式,逼迫那个男人离开他的妻子,跟她结婚。 警察这时候慌了,如果男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他就死定了。 我说过了,这个男人,身居高位,要想收拾这个警察的话,实在是易如反掌。”欧宇辰若有所思地笑了,“所以,这名警察选择了铤而走险。 他布置了个自认为是天衣无缝的自杀现场,杀死了我妈妈。 他没有想到,我妈妈还有我这个儿子。 我一直在请私家侦探调查我妈妈的死亡真相,他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发现,我妈妈在死前几天,曾经取走的大笔资金,几经辗转,存在了他妻子的户头上。 而他和我妈妈,也曾经有过接触。 所以,他要不动声色、甚至不沾一点血迹的除掉我。 他怂恿华子强,譬如说给他许多不实的信息,夸大了司机、路人的冷漠,夸大了lina临死前所受到的痛苦和折磨。 然后,不动声色地,在华子强的复仇名单上,加上了我和张晗玥的名字。 假设我被华子强杀死,谁会怀疑到跟丁蕊自杀案有关呢? 谁又会怀疑到他身上呢?我没说错吧?严警官。 你只是没有想到,华子强并不想杀死我,只想折磨我。 不过,如果现在坐牢的人是我,你也算达到目的了。 可惜,你没料到,被坑到的是夙夜。 所以,你逼不得已,只好找机会亲自对我下手了。 另外还有一件事,你不会想到,夙夜是自愿坐牢的,他说,这样你才会失去警惕,更快地对我下手。 我们也才能早一点摆脱你,毕竟被人成天惦记着,随时要杀死,实在不是什么好受的滋味。” 严彬彻底怔住了,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他摇摇头:“我不相信,夙夜怎么可能为你自愿去坐牢?” “你不相信,因为你不是他。”欧宇辰说着,几乎是同时,脑袋猛地后仰,重重撞在严彬脸上,同时狠狠攥住他握枪的手腕。 严彬登时流出了鼻血,痛得哇哇叫,想要扣动扳机,但欧宇辰的手跟老虎钳子似的,死死攥着他,他根本使不上力气。 两人扭打在一起,便在这时,邵壬开枪了。 只听“砰”的一声,严彬重重地向后栽倒,额头中央多了个黑洞。 他瞪大的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黑蒙蒙的天空,渐渐变得呆滞、凝结。 *** 一个星期后,夙夜向法院提出申诉,他全盘否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s市公安局的警察几乎被他气得厥过去,他们的确曾经希望他是无辜的,但从没想过,他会把制造“冤假错案”这样的罪名,加诸在他们身上。 夙夜在法庭上,用卓越的犯罪学知识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他说,在军刺上检测到的是他的左手指纹,而他的习惯手为右手。 法医的现场勘验报告上,明确指出,夙夜左手手腕有指痕,经勘验是属于华子强的。 如果说,这能够证明华子强有可能攥着他手腕,强迫他将军刺刺入自己身体的话,那么华子强身上的两处刺伤,都留下了不同程度的梭巡伤。 已经足以证明,华子强是自伤,而不是他杀。 所谓“梭巡伤”,也叫试刀伤。是说在自杀或自残时,由于稍微的停顿、犹豫,在关键性伤口周围会留下些微浅伤。 可以说,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本能的生理性行为。 几乎所有的自杀者,都必然会留下“梭巡伤”。 再联想到华子强手腕上怀疑为自残的烧灼伤,他自杀的倾向非常明显。 法庭责令s市公安局重新提交华子强详细的尸检报告,务必指出,是否属于梭巡伤,案件将等待新的尸检报告呈交法庭后,择期再审。 华子强的尸体早已火化,变成了一盒骨灰。 这次,s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求助,请来几位法医学专家,同时借调了b市公安局的孟彦名法医,组成特别法医小组。专门研究现存的所有证据,最后得出结论,华子强的伤口,的确是“梭巡伤”。 半个月后,b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夙夜杀死华子强一案,再次重审,认为证据不足,被告夙夜当庭释放。 但被告曾经在公安局和法庭上亲口承认杀死华子强,涉嫌虚假作供。交由b市公安局详细调查后,再决定是否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于这最后一条,b市公安局选择了“装聋作哑”,检察机关同样选择了“视而不见”,结果是不了了之。 当然,这是后话了。 从法院走出来的时候,正下着雪。 杨花柳絮似的雪花,纷纷扬扬地从天空落下来。 夙夜站在大理石台阶上,伸出手掌,几片晶莹的雪花落在他的掌心,很快融成了透明的水珠,象是谁的眼泪。 有个人走到他身后,将一件厚实的大衣轻轻披在他肩上,温声说:“走吧,我带你回家。” 夙夜扭头,对上一双黑琉璃珠似的漂亮眼瞳,迷茫的心忽然安定下来。 “回家”——真的是很温暖的字眼呢。 (待续) 第94章 楔子 文案 白天有太阳,夜晚也有黑色的焰火。 置身在都市热闹喧嚣的街头,你可曾留意过,那些阴暗、潮湿、肮脏、污秽的角落?伊甸园里的苹果本来就是属于罪恶的,你有没有欣赏过地狱里绽放的、最妖艳的那朵花?温柔绵软的水,因为酷寒而变得锐利无比,你有没有见过被冰锥杀死的人?晶莹剔透的玻璃器皿,因为被打碎而锋芒毕露,你有没有见过被玻璃碎片割破喉管的人? 他们在命运的漩涡中沉沦,被愚弄、被侮辱、被折磨、被践踏,最后在寒彻骨髓的绝望中,选择了疯狂的报复! 楔子 十五年前,爱之家孤儿院。 夜,已经很深了。窗外呼啸的北风,裹挟着鹅毛似的雪花,兴奋地呜呜嚎叫着,打着雪旋,把鼓胀开裂的木框窗户,刮得咣啷啷作响。 钉在外窗框上的塑胶薄膜,早就被冷硬的风刀,割开好几道大口子。变成一条一条、一片一片的,在半空中飘飘荡荡,像极了给死者引路的灵幡。 冷风从足有指头宽的窗缝,飕飕灌入。漫无目的地,在室内梭巡着。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似乎都要被它冻裂了。 欧宇夕,五岁,躺在邦邦硬、冰冰凉的土炕上。 厚厚的棉被,一直盖到了头顶。 即使是这样,他在梦中依然冻得瑟瑟发抖。因为棉被里填塞的,不是棉花,而是和棉花一样蓬松绵软的芦花,但你不能指望它有多保暖。 枕头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里面塞满了硬硬糙糙的席梦谷(ps:席梦谷,中国北方一种常见野草,成熟的谷穗是绛紫色的,类似白芒草。),硌得脑壳生疼。 身下则铺着洗车房里常见到的、那种用马鬃、蓖麻之类的东西编织成的毛糙糙毡片。 欧宇夕得到它的时候,已经支离破碎、破烂得不成样子。 像孩子们热衷的拼图玩具,躺在上面,稍微一动弹,就一块一块地分割开来。 所以,即使在睡梦中,他也习惯了小心翼翼,尽量保持纹丝不动的姿势。 欧宇夕旁边,睡着双胞胎弟弟欧宇辰,缩在被子里,蜷成一小团。 欧宇辰是个漂亮、聪颖、活泼、可爱的男孩子,白净的小脸上,嵌着双水汪汪的漆黑眼瞳,琉璃珠似的闪闪发亮,脸上也总是挂着甜甜的讨喜笑容。 孤儿院的爸爸妈妈们都很喜欢他,说他像个瓷娃娃。 欧宇辰旁边,是八岁的一只耳。 一只耳,人如其名,仅有一只耳朵。 他的另一只耳朵,在一个特别特别冷的冬天,被冻掉了。 他生在寒冷的北方,长在寒冷的北方,可是,他从来没拥有过一副手套或者一顶帽子。 不只是缺少一只耳朵,他还是个小儿麻痹症患儿。 双腿重度萎缩变形,纤细得犹如火柴棒,形状犹如两张对拉的弓。 看他走路,是件让人很难受的事情。 见过瘦骨伶仃的跛脚鸭子吗? 站在阳光下或阴影中,他先慢吞吞地、艰难地拖起一只脚,颤颤巍巍地蹭出一小步,脚底终于踩实地面的刹那,同一侧的肩膀,像受到猛烈撞击般,抖动着塌下。 那生猛的架势,简直象是要把地面踏出个窟窿似的,虽然以他的力气,也就能踩死只蚂蚁。 双手撑着膝盖,他会大口大口喘息会儿,再慢吞吞地、艰难地拖起另一只脚,照样颤颤巍巍地蹭出一小步,对应的肩膀也抖抖地塌下。 就这样,他一颠一颠地走着浪线,身后拖曳出一道狭瘦的、暗黑的、飘忽的影子。 随着迤逦歪斜的步伐,影子也抖抖索索,不停歇地晃动。 让人的心不由得揪起来,担心他随时会跌倒,影子随时会断成几截。 一只耳旁边,是九岁的小东。 小东先天生有怪病,不能见光,即使是最普通的低瓦数照明灯光,也会令他身上起水泡。 严重的时候,甚至会引发感染,持续几天的高烧不退。 所以,他只能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终日生活在黑暗中。 幼年时期的几次发病,令他的皮肤,斑痕密布。 因为常年见不到阳光,肤色惨白得瘆人,活脱脱就是传说中的僵尸。 嗯,他的生活习惯也很像僵尸。 欧宇夕曾经亲眼看见,小东抓到一只偷溜进屋子里的老鼠,一口就咬断了老鼠的脖子,津津有味地吮吸它的鲜血。 吓得欧宇夕做了好一阵子噩梦,每次都梦到自己变身成了那只倒霉透顶的老鼠,被小东用铁钳子似的手指,死死揪着脖子,锋利尖锐的牙齿,噗地刺进皮肉,大口大口地吸血。 孤儿院里的孩子们都害怕小东,背地里说他不是人类,而是只吸血鬼。 但“爸爸”、“妈妈”们并不讨厌他。 每一个来孤儿院参观的人,差不多都会被带来见见这个奇怪的吸血娃娃,然后在震惊怜悯中,出手往往会变得更大方一些。 迷迷糊糊地,欧宇夕突然醒了,不知道是被冻醒的,还是被噩梦吓醒的。 懵懵懂懂睁开眼睛,揉揉冻得通红的鼻尖,使劲搓搓满是冻疮和裂口的小手,把双手交叉着插在腋窝下。 希望藉由这个姿势,让自己暖和一点,却被冰得打了个哆嗦,仅有的一点困意,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因为小东的缘故,这个房间长年挂着厚重的墨绿色绒布窗帘,眼前浓黑如墨,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周围很安静,小伙伴们发出瑟瑟缩缩的睡眠呼吸声。 欧宇夕却再也睡不着了,也许是因为寒冷,也许是因为白天睡过午觉的缘故。 但这实在很糟糕,对小孩子来说,黑暗本身其实就是很可怕的。 密闭的房间,犹如一口恐怖阴冷的棺椁,又象是块充满死亡气息的裹尸布,被它团团笼罩着,脑子里难免会涌现出天马行空的骇人臆想。 谁又知道,黑暗中到底躲藏着什么呢 啪嗒、啪嗒、啪嗒…… 他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是不是寒风裹挟着雪粒冰雹或者断枝枯叶,撞击在玻璃窗上发出的? 欧宇夕支棱起耳朵,此时此刻,整个房间都沉浸在暗黑的沉睡中,显得诡谲的静谧。 莫名的恐慌,突然袭上心头,幽灵一样,紧紧缠绕着他。 啪嗒、啪嗒、啪嗒……就在他怀疑是否自己听错了的时候,那个声音再次从走廊里传来,时断时续、时起时落,是脚步声。 欧宇夕绷紧了神经,暗暗思忖,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越来越接近,越来越清晰。不一会儿,脚步声在门外戛然而止,接着,门被轻轻拉开,生锈的门轴,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吱扭”。 声音不大,不过欧宇辰还是被吓了一跳。 借着走廊折射进来的昏暗灯光,他看见,两个模模糊糊的人影走了进来。 虽然只能勉强看出大致的轮廓,但从前面那个人高瘦的身形、塌肩弓背、活像只大螳螂的走路姿势,欧宇辰还是可以断定,他是院长爸爸季佳泽。 走在季佳泽后面的女人,欧宇辰就更熟悉了,是负责照顾、管理他们的季晓琳妈妈,也是季佳泽的妹妹。 欧宇夕赶紧闭上了眼睛,大气儿也不敢出。 爱之家里的每个爸爸、妈妈,都很凶的,即使没犯错,被打、被骂、被罚不准吃饭……也是家常便饭。 要是他们发现,他这个时间还没睡觉,肯定会被狠狠收拾一顿的。 一点也没察觉到他还醒着——或者是压根没想到,季佳泽和季晓琳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停住,半天都没动,似乎在观察他们。 不过是短短的一会儿工夫,欧宇夕却觉得,足足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被人当成砧板上的鱼,饶有兴味地盯着瞧的滋味,实在不怎么好受。 就在他鼻孔很痒,很想打喷嚏的时候,一只冰冷湿腻的手,忽然轻轻地、慢慢地拂过他紧闭的眼睑。 随着那只手的动作,一股类似馊豆腐、发着腥臊的汗臭味,钻进了鼻孔。欧宇夕又是恶心又是害怕,小心肝吓得直发抖。 空气中聚拢着无形的压迫感,头皮苏苏直发麻,他本能地觉察到,他们还在盯着他看,可是,为什么呢? 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差不多两年,还有什么是值得他们好奇的? 鼻孔痒得更厉害了,仿佛有根羽毛插在里面,一下下搔着。握紧的拳头,指甲狠狠抠进皮肉里,痛得眼泪都快涌出来,才勉强忍住打喷嚏的冲动。 “夕夕……”季晓琳突然小声说。 欧宇夕吓了一跳,被发现了吗?她看出来他还醒着吗? 就在他绷不住,快要发抖的时候,季佳泽冲季晓琳摆摆手,做出噤声的手势。 季晓琳不出声了。 还好,原来没被发现。 又过了半晌,他们才不疾不徐地转身离去。 耳朵灵敏地捕捉到房门轻轻阖上的声音,欧宇夕小心翼翼吐出口气,一直悬在喉咙口的心脏,终于安安稳稳地落回了胸腔里。他听见他们边走,边小声交谈。 季佳泽说话,带着很浓重的鼻音。所以嘴里总象是含着颗糖,瓮声瓮气的,吐字颇有些含糊不清:“就是夕夕吧。” 第95章 一记忆碎片(1) 季晓琳似乎有些迟疑,压低嗓门,吞吞吐吐地说:“夕夕,夕夕其实蛮老实的,被别的孩子欺负都不知道还手。要剜掉他的眼睛,我还真是有点于心不忍。”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对这些孩子投入感情,一丁点也不要!他们是商品,只是替我们赚钱的商品!明白吗?”季佳泽不悦地呵斥,“你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才能在他们身上做最少的投资,却获得最大的利益。” 他听到了什么? 他听到了什么?! 谁要剜掉他的眼睛?! 欧宇夕的头发,连根都刷地竖了起来,刚刚安稳下来的心脏,又开始扑通扑通狂跳,呼吸急促,手脚直哆嗦。 犹豫了几秒钟,他还是起身下了床。 满是冻疮、红肿得跟戗面馒头似的双脚,踩在冰冷粗粝的地面,就像踩在密布的、竖插的冰锥上,钻心的疼,钻心的痒,钻心的麻……欧宇夕却顾不得那些,踮着脚尖,蹑手蹑脚溜到门口,把耳朵紧紧贴在门板上,屏气凝神地仔细聆听。 半天没听到季晓琳吭声。 季佳泽自顾自地又说,“一个残疾的孩子,对我们来说,要比身体健全的更有用处。 单看模样,夕夕还是挺招人喜欢的,瞎了一只眼睛以后,兴许比小东更惹人怜惜,能让那些有钱人再多出点血。 当然啦,如果他动完手术以后不识趣,给我们惹麻烦,就把他交给六子。六子会让他物尽其用的,到时候我们还能从他身上再狠狠捞一笔……喂,你那是什么表情? 有什么舍不得的,爱之家最不缺的就是孩子!” “哥,”季晓琳翕动着嘴角,用小心翼翼的、商量的口吻,低声嗫嚅,“要不,还是再挑挑看吧。” “从年龄和身体条件来看,夕夕和辰辰是最适合的,夏家已经付了五千块定金,只要移植成功了,还会给我们一大笔钱。 辰辰聪明乖巧,在这么多孩子里,无论是心劲儿,还是长相,都算得上是顶尖的了。 每次有人来做善事,不需要叮嘱,他自个儿就知道要帮我们说好话。这样的孩子,留在爱之家,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现在必须在他们俩中间挑选一个,你选择牺牲哪个?” 季晓琳沉默了,半天没吱声。 “你就是心肠太软,这样是不行的……”随着外屋门的轻轻开启、阖上,他们的脚步声和对话声一起消失了。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床上,怎么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这回跟寒冷一丁点关系也没有,他被吓坏了。 一记忆碎片 十五年后。 九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天空象是被戳破了个大洞,雨从昨天傍晚就开始下了,稀里哗啦,一阵紧似一阵,完全没有停歇的意思。 路边绿化带里的老树,叶子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散落了一地。 树下丛生的杂草间,衍生出一个个积水的小池塘。 落叶在水波上悠悠荡荡,不时被急骤的雨珠拍打进水中,又不甘心似的,摇摇晃晃地浮了起来。 撑着把黑伞,我艰难地、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 冻得麻木的双脚,时不时踩进汪着水的坑里。 运动鞋里,早已灌满了水,每踩实一步,就欢快地叫一声——“呱哒”。 哗哗的落雨,呯呯嘭嘭砸在伞面上,顺着伞檐往下淌,在眼前挂起一条条流动的水晶珠帘,冷飕飕、凉浸浸的。 我讨厌雨天,讨厌潮湿黏腻的感觉,似乎整个人都在一点一点地发霉,实在糟糕透了。 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又怎么能毫无顾忌地走在这里呢? 身畔,不时有车子疾驰而过,豪华的、经济实用型的。 我眼热地看着那些车子翩然远去。 坐在车里的人,他们不必在沁凉沁凉的秋雨中,冻得瑟瑟发抖,也不必感受水汽的侵蚀,更不会被车轮飞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脚,实在是当下最值得羡慕的人。 也有跟我一样的步行客,撑着把或者漂亮或者朴素,或者崭新或者陈旧的伞,走在铺着大块大块彩色方格子砖的人行道上。 他们和蜗牛般龟速的我不同,都是行色匆匆的,擦肩而过,没有人留意到我。 我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感到失落。 不过是九月末,我却穿着明显不合时令的秋冬款黑色夹棉卫衣,兜帽毫不浪费地戴在头上,鼻梁则架着副夸张的黑色蛤蟆镜,遮住了小半张脸,剩下的大半张脸,一丝不漏地,全部捂在一个大号的口罩后面——我也知道,这副装扮,简直比被狗仔队围追堵截的天皇巨星还夸张,所以也分外引人注目。 但是,不打扮成这副样子,我又怎么能走在这里呢? “没有时间了……”我轻轻叹息,自己都能感觉到语气里的感伤与无奈。 “是的,没有时间了,我的孩子。”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和许多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我也曾经幻想过,我的妈妈,是那种漂亮、优雅、举止大方、气质高贵的女人,走到哪里,都像星星一样,光彩夺目。 可惜,她既不漂亮也不优雅,文化不高,连大学都没读过,性子懦弱绵软,没有主见,也不够有担当。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跟“漂亮”、“优雅”之类的字眼,完全扯不上关系。 可是,她是我的妈妈。 一个妈妈,会有一个或几个孩子,一个孩子却只有一个妈妈。 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最爱我和我最爱的那个人。 恍恍惚惚的,妈妈的脸孔,又浮现在眼前。 她还不到四十岁,鬓角却已经有了白发,象是挂着岁月的风霜。额头也有了皱纹,每当微笑的时候,那皱纹就刻画似的加深,看起来又慈祥又和蔼。 雨还在扑簌簌下着。 我很冷,头很痛,可怜的膝关节也很痛,好像有人拿着根烧得滚烫滚烫的烙铁,硬往里捅似的。 假如不是哗哗的落雨声灌满了耳朵,一定会听到膝关节发出嘎吱嘎吱的抱怨。 “妈妈知道你难过,可是你要忍耐,要坚持。相信妈妈,有时候,疼痛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怔忡中,我又听到了妈妈温柔的安慰。 这么多年来,无论怎样艰难的境遇、怎样困苦的生活,她一直在我身边,陪伴我、照顾我,支撑我活下去,给我勇气和力量。 湿漉漉的雨水,弥漫着浓浓的土腥气,那味道让我感到强烈的恶心。 “没关系,它们并不能给你造成实际上的伤害。”妈妈继续安慰我。 是的,它们并不能真正伤害到我,于是我安下心来,活动活动冻得僵硬的手指。 我很清楚,这副糟糕透顶的身体,实在不适合在雨天跋涉。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根本不可能走在这里。 所以,我坚持走着,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朝着我的目标。 那灰白色的高大院墙,那黑色的雕花铁门。 其实并不远,距离我们的家只有几百米。 嗯,我一直管那个寒碜的栖身之所,叫做“家”。 虽然简陋,虽然残破不堪,却是属于我们的家。 家——真的是个很温馨的字眼呢,想起来,就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但我的身体状况实在太糟糕了,这短短的一段路,也走得异常辛苦。 停下,深深喘息了一会儿,我晃动晃动酸胀的四肢,象是给自己充足了电似的,又开始一跛一跛地走着。 终于,我来到那扇门前。 盯着面前的铁门,我知道,那个罪人就在门里面。 没有时间了…… 妈妈,这是最后的审判。 我们必须惩罚所有的罪人,弥补所有的罪过,讨回所有的公道。 我们要让那些人知道,没有人,生来就是活该被践踏的。 *** 在雨水敲打玻璃窗的叮叮咚咚背景声中,欧宇辰睡得很不安稳。 他做了个非常可怕的梦。 梦中也下着雨。 天空铺满了肮脏的、黑乎乎的浓云,密密匝匝。 云海翻涌中,依稀浮现出一颗头颅的轮廓。 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生动,那是个精致漂亮的小男孩头颅,煞白的小脸,全无血色。 随着淅淅沥沥落下的雨水,像个轻飘飘的气球,缓缓飘落、逼近,直到鼻尖紧紧贴在窗玻璃上,压得扁平扁平的,不留一点空隙。 瞪大的双眼,黑琉璃珠似的漂亮,却闪耀着怨毒、憎恨、阴冷的寒光。 仿佛一只不怀好意的猫头鹰,阴鸷地盯着眼前肥美的青蛙。 翕动着嘴角,他发出带着嘶嘶杂音的声音:“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在错错杂杂的落雨声中,他的话,如同拴在蚂蚁身上的丝线,轻易绕过所有的障碍,无比清晰地钻进耳朵,敲打着鼓膜。 喉咙一阵阵发紧,欧宇辰的神经也绷紧了,那是张曾经无比熟悉的脸孔。 有些人,是不经意间遗忘的,譬如数年前教导过自己的老师,擦肩而过的同学,带着羞怯笑容向自己告白的可爱女生……还有些人、有些事,却是刻意被遗忘的,譬如眼前的男孩、男孩的眼睛,以及男孩的死亡。 随着嘴巴开开合合,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潺潺涌出来。 下一秒钟,他左眼的眼球忽然凭空消失不见了,象是猝不及防间被人硬生生剜掉似的。 雨还在泊泊地下着,顺着他的脸孔萦绕、流淌,混杂着眼眶、嘴角潺潺流出的血液,滴答、滴答、滴答地落在窗玻璃上,继续向下滑落,很快消失在视野的死角。 男孩就用那个深深塌陷的血窟窿,死勾勾地凝望着他,嘴巴机械地一开一合,“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一叠声中,它的面皮倏然龟裂开来,犹如被重重擂了一拳的镜子,裂纹蛛网似的迅速蔓延,一直延伸到发际线和下颚。 绽开的肌肉,呈现出湿漉漉的、腥红的绯艳色泽,怵目惊心。 伤口边缘的皮肤,向外翻翘着,里面似乎裹藏着什么东西,一鼓一鼓地蠕动,令人头皮直发麻。 几秒钟后,密密麻麻的虫子,蓦地从皮开肉绽的裂缝处,淌水般刷拉拉爬出来,漫无目的地四处流蹿。 扭曲的虫身上,都挂着黏糊糊的刺目血丝。 这些虫子,都是奇特的眉月形。 白底衬着中间黑色的圆点,分明……分明就是一只只活灵活现的眼睛! 因为不停歇地蠕动,看上去,犹如许多只冷酷的眼睛,在一股脑地觑视着他,满含着阴狠狠的嘲弄和嗜血的贪婪。 欧宇辰整个人都愣住了,彻骨的寒意,顺着尾椎迅速向上攀升,瞬间贯穿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栗、紧缩。 轻蹙着眉尖,他沉静地和那些眼睛对视,半晌,忽然气定神闲地笑了,笑容云淡风轻。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男孩复读机般念叨着,象是满怀恶意的咒言。 恨吗?欧宇辰越发笑意盈盈。 他不在乎男孩的憎恨,也不在乎其他人的。 他的确漠视了这孩子的不幸,看着,只是静静看着他被伤害、被折磨。 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没有做。 可是,那又怎样?所谓良心、所谓道德,在欧宇辰眼里,就是天大的笑话。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男孩还在絮絮叨叨。 欧宇辰很想好心告诉他,不要指望别人会为他的人生负责,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第96章 一记忆碎片(2) 就像有的人,生来就含着金汤匙,在许多人的关爱中,如珠似宝地养大。有的人,却连父母的样子都记不得,在孤儿院中艰难地生存——对他们来说,只是“生存”,而不是“生活”。 担心随时会冻死、饿死,或者被打死。 冥冥中或许真的有天意,欧家两兄弟的命运,从被命名那天开始,就已经注定。 辰,像早晨的阳光一样,干净、清澈、灿烂。 夕,则是日暮西山,残阳如血。等待夕的是什么呢?是漫漫长夜,一个接着一个的漫漫长夜,他永远不能拥有明丽的晨曦、明艳的曙光,以及明媚的希冀。 但欧宇辰既不同情也不会感到内疚,面对残酷的人生和多舛的命运,努力活下去,让自己活得好些才是根本。如果心有不甘,那就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轨道,改变不了的,也只能默默忍受。 任何迁怒和怨恨都是徒劳的,除了消磨自己的意志、磨损自己的精神,没有丝毫实际用途。 *** “铃铃铃、铃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声倏然响起,飘渺、空洞、遥远,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 欧宇辰蓦地惊醒过来。 室内灰蒙蒙的,仿佛罩了层薄薄的雾霭,黯黯的,视野模糊不清。窗外的雨还在下着,顺着窗玻璃流淌,勾勒出好看的形状。雨幕后面空荡荡的,没有男孩的头颅,什么都没有。 梦中的情形还深深烙印在脑子里,清晰得象是定格的电影画面。 一场秋雨一场寒,空气中弥漫着沁凉的因子。欧宇辰裹紧天鹅绒被子,默默地回忆十五年前的往事。毫无疑问,即使时间倒转,回到十五年前,他的做法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更不会因此感到丝毫内疚。 他没有义务负担别人的人生,只要负担自己的就好了。他是这么活过来的,也将这么活下去。 “铃铃铃、铃铃铃……”直到电话铃声再度响起,欧宇辰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才是被它吵醒的,用胳膊肘支起身子,他伸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听筒,扣在耳朵上:“喂?” “你是欧宇辰吗?”一个瓮声瓮气、带着浓重鼻音的男人声音,硬邦邦地问道。 “是的,”调整了下姿势,欧宇辰半倚靠在床头,随口问,“您是哪位?” “我是爱之家的季佳泽。” 心里咯噔一下,欧宇辰心想,未免也太凑巧了,他刚刚梦到那个死在垂髫(原注2)年纪的小男孩,居然就接到了季佳泽的电话。 “做人不能像你这样!”隔着听筒,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的愤怒,而欧宇辰对他的斥责,却感到很可笑,清清嗓子:“季先生……” “哈,季先生,”季佳泽满是挖苦意味的、拖着亢长的尾音重复,讽刺道,“我不是你的季爸爸吗?怎么,被夙博罕收养,成为博宇的继承人,你就忘了自己的出身?就像那些没有被闷死,而是侥幸破茧而出的蝴蝶,得意洋洋地流连花丛的时候,理所当然就忘了自己曾经只是条丑陋的、恶心透顶的毛毛虫!” 破茧而出的蝴蝶?这个比喻还挺有意思的。欧宇辰勾起半边唇角,讥诮地微微笑:“我没忘记自己在爱之家度过的两年……” “你没忘记!所以,这就是你给恩人的回报?!” 恩人?让他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还要时时刻刻担心,会不会遭到莫名其妙的毒打,会不会突然间失去眼睛或者断手断脚……是很大的恩情吗? 欧宇辰回想起在爱之家时,逢年过节才能吃到的白菜馅饺子,照例看不到半点油星,非常大方的,加了剁得碎碎的火腿肠。 两毛钱一根、整箱批发的那种。 饶是这样,放得也不多,嗯,比点缀用的葱末稍微多一点点。 即使是这样,孩子们依然馋得要命,老早就守候在餐桌旁边,眼睛放光地盯着准备盛饺子用的大号豁口盘子,拼命吞咽着口水。 平常的日子吃什么呢?主食是黏糊糊的玉米糊、能照见人影的稀粥,搭配黄一块红一块的馒头(煮饭的谢阿姨又偷懒了,苏打没有揉开。而那廉价的面粉,不是常见的白色,而是发灰发黄的),或者坚硬堪比铁饼的糙玉米面窝窝头。 副食是烂菜叶子炖的大锅汤(偶尔里面会看到疑似虫类的不明残骸,至于喝到碗底看见泥沙,是最寻常不过的),还有腌渍得比盐还咸的咸萝卜条、荠菜疙瘩……水倒是管饱的,理由很简单——院子里有口井,负责打水的,是稍微大点的孩子们。 孩子们的力气,自然是不需要花钱的,水也是不用花钱的。 有时候为了充饥,一气喝得太多,欧宇辰感觉自己变成了装得满满当当的水瓶子,走路一晃荡,水就要溢出来。 “你做人还讲不讲半点良心?!凭什么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季佳泽怒冲冲地喝叱。 良心?要剜掉小孩子的眼睛,赚钱的人,居然理直气壮地跟他讲良心?欧宇辰几乎笑出声来。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大都热衷于慈善事业,夙博罕也不例外,每年固定有一笔善款捐给爱之家。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企业家们多么有爱心。在商言商,他们主要是基于商业价值上的考量。在中国,做慈善是有很多好处的,譬如说有利于公司的形象,譬如说,可以减免为数不少的税额。 总之,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一年前,张晗玥被华子强奸杀,夙夜又以涉嫌谋杀华子强的罪名被逮捕。 夙博罕受不住刺激,心脏病发作,当场就晕厥过去。 一度在鬼门关前徘徊,好不容易才抢救过来,在重症监护室整整住了半个多月。 后来情况稍微好转,宋伯就陪他去美国做了心脏搭桥手术。 夙博罕毕竟年岁大了,即使手术很成功,身体和精神还是彻底垮了。 小脑也有了萎缩现象,导致肢体的部分协调功能失调,连自理都有些困难。只得把博宇全权委托给欧宇辰打理,自己常住在美国疗养。 对此,欧宇辰是求之不得的。 他向来深信,只有牢牢攥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正式执掌博宇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不动声色地把财政大权和人事权力揽到手中,第二件事,就是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 “夙博罕知道你做出这种忘恩负义的事吗?你下一个要对付谁?夙夜吧?现在你已经得到了博宇,再也不需要顾忌什么。”季佳泽阴测测地说。 压根不在意他恶意的指摘,欧宇辰依然好脾气地微笑着,温和地说:“我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钱既然是博宇的,我们当然有权利决定它应该怎样使用。至于夙夜,就更不劳你费心了。” “你当然有权利,你能这样对待爱之家,对夙夜当然也宽厚不到哪里去!夙博罕走了,你会把夙家唯一的根苗怎么样呢?将他扫地出门,还是干脆一劳永逸地让他彻底消失不见?我想夙博罕对这一点,会很感兴趣的。”季佳泽*裸地威胁。 “爷爷在美国的日子既无聊又乏味,我不介意你编故事给他听,”欧宇辰依旧无动于衷,好整以暇的口吻,“要我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或者是msn吗?好心提醒你,注意时差问题,爷爷睡不好觉的时候,脾气也会很不好的,没什么耐性。” “欧宇辰,你不用嚣张!只要夙博罕还没死,就有可能发生很多事,产生很多种变故。”季佳泽恶毒地说,“譬如说,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更改遗嘱!” 欧宇辰微笑:“你是这么想的吗?很好,你可以继续幻想下去。” “你就这么笃定博宇必然是你的?”季佳泽嚷道,“别忘了,不管到什么时候,都是血浓于水的。夙夜才是夙博罕的亲孙子!才是博宇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欧宇辰继续微微笑,轻描淡写地说:“我应该谢谢你这样为我着想吗?” 隔着电话线,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磨牙的声音,这令欧宇辰感到极大的愉悦和满足。 几秒钟后,季佳泽破口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王八蛋!别以为我收拾不了你,我会向夙博罕和新闻媒体揭露你忘恩负义的行为,你等着被夙博罕扫地出门、等着身败名裂吧!你这个杂碎!臭虫!阴沟里的老鼠!” “你喜欢干什么是你的自由,不过,想必你也清楚,我今年二十岁,而不是五岁。”对他肆意的谩骂充耳未闻,欧宇辰心平气和的语气,仿佛在跟老朋友闲闲地聊天,“我现在是博宇的当家人,不是当年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只能任人宰割的孤儿。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我难保不会作出些自卫的举动。” “二十岁?嗤,你以为你已经长大了,能跟我对抗了吗?那我们不妨试试看!”季佳泽恶狠狠地吼道,“毛都没长齐的小王八蛋,当我揭穿你的真面目以后,夙博罕肯定会收回博宇的,你就会变成过街老鼠!只能抱头鼠窜!像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杂碎,我见得多了,我有都是办法整死你们!” “对你所谓的办法我很感兴趣,我会拭目以待的。” 97|一 记忆碎片(3)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后悔的!会恨不得跪下来舔我的脚趾,求我放过你!”“啪!”地一声,季佳泽愤懑地挂断了电话。 淡淡的嘲讽在眼中闪过,欧宇辰嗤笑着摇摇头,并没有把他的恫吓放在心上。 季佳泽的反应,当然在他的意料之中。 像季佳泽那种人,面对公众的时候,总是满嘴的仁义道德,实际上满肚子坏水。 这么多年来,做了许许多多伤天害理的事,居然还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连点负面新闻都没有,背后的水肯定深不可测。 不过,欧宇辰绝对不是瞻前顾后的人。 还有个主要原因是,他其实蛮记仇的,想起昔日在孤儿院里捱过的苦日子,想起曾经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日日夜夜,他就算是把钞票丢到河里,也不甘心白白送给那个恶棍。 所以,明知道时机并不成熟,欧宇辰还是停了给爱之家的捐款。 他当然不会打无把握之仗,在停掉捐款之前,就请了私家侦探,对季佳泽和爱之家展开详细调查。 他很清楚,季佳泽骨子里是个相当谨慎、狡猾的人,这从季佳泽做了很多坏事,却始终没被人逮到把柄、惹出麻烦,就能看出来。 目前为止,私家侦探还没有取得什么有用的证据。 不过,欧宇辰并不着急,他耐性好得很,深信这世上不会有能永远隐藏的秘密。 再说,必要的时候,在不给自己惹麻烦的前提下,他也不介意偶尔做点栽赃陷害、委过嫁祸的事——窃珠者诛,窃国者侯,在欧宇辰的认知中,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所以,他确信,扳倒季佳泽是迟早的事。 至于夙夜……嗯,起码现在看来,还完全没有对他构成威胁,所以他暂时不会对夙夜做什么的。 瞥了眼对面墙上挂着的时钟,秒针哒哒哒……一格子一格子地蹦跶着,已经六点多了。 掀开被子,欧宇辰抬脚下了床,脚掌深深陷入厚厚的拉毛地毯里,立刻被柔软、温暖的舒服触感团团包裹住。 颇为愉快地舒展了眉眼,对现在高端、奢华的生活,他很满意。 谁要妄想打破它,就得有承受他猛烈报复的心理准备。 不紧不慢地洗脸刷牙漱口后,在挂得满满当当的衣橱中,欧宇辰选了套白色justyle休闲服换上,经过走廊,从螺旋形楼梯下了楼,径直来到餐厅。 今天厨师忠叔做了他很喜欢的黑椒牛柳和竹荪青瓜汤。 黑椒是精选的整颗黑椒粒,现磨成粉的,牛肉则是上好的安哥拉小肥牛。 经过忠叔的精心烹饪,外焦里嫩,咬一口,浓郁的香味就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佐以清新爽口的竹荪青瓜汤,恰好中和了油腻腻的口感,堪称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一直到他吃完早餐,夙夜还没有出现。 欧宇辰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夙夜的迟钝、白目,嗜睡是有目共睹的。 他倒是很纳闷,以夙夜那种别扭得要死的的性子,在监狱里的几个月,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倒不是关心,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今天是星期日,不用上学,公司里的业务,也没什么需要紧急处理的,朝窗外看了看,雨还在哗啦啦下着,欧宇辰决定放自己一天假。 他的原则是,能舒服呆着的时候,绝对不会自讨苦吃。 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格外清爽。 深深吸了口气,欧宇辰踱着散漫闲适的步子,溜溜达达回到二楼。 一边走,一边思索,这难得的“浮生一日闲”该怎么度过,冷不丁瞧见个瘦巴巴的小人儿,正孤伶伶蜷坐在走廊里硕大的落地窗前——是夙夜,穿着黑色棉布衬衫、黑色v领毛衣、黑色长裤。 整个人几乎都被黑色团团包裹着,衬得巴掌大的小脸,更显苍白羸弱。 身体怕冷似的蜷缩着,微微弓着脊背,肩膀向前倾,双臂紧紧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目光一贯的恍惚木然。 这小子,怎么总像泥塑木雕似的? 欧宇辰暗暗觉得好笑,加快步子走到他旁边。 经过几个月牢狱生活,夙夜更瘦了,下巴都快尖成锥子了,两只悒郁的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越发大得惊人。 欧宇辰当然不会为此感到内疚,亲昵地拍了下夙夜瘦骨棱棱的肩膀,温声问道:“看什么呢?” 夙夜的大眼睛,在灰蒙蒙的光线中,显得越发深黑、幽邃,象是两汪深不见底的深潭。木然了许久,才低声回答:“那个人。” “嗯?”顺着他视线,欧宇辰的目光,茫然地掠过去,透过刷刷淌着雨水的落地窗,能看见楼前铺着的大块大块青石板,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青石板后面,是正逐渐褪下斑驳绿衣,换上枯黄新装的草坪。 兴许知道时日无多,小草们都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 草坪上,东一株、西一株,点缀着低矮的灌木,也渐枯了、败了,死气沉沉的。 灌木后面,则是一排排老树,长着丑陋、粗糙的疤节。 叶子掉落了大半,像满身褶皱、布满疮疤的老人。 老树后面,就是灰白色的高大围墙和黑色雕花铁门…… 铁门外站着个人! 是个男人,瘦削枯干,打着把很大的黑伞,肩部以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动不动地僵立着,如同一根黑色的洋蜡头。 距离太远,中间又隔着重重障碍物,如果不是置身在二楼,居高临下,根本不会留意到他。 “那个人,有点奇怪。”夙夜又淡淡补充了句。 “哦?”欧宇辰不解地瞧着他苍白的小脸,挑了挑眉毛,“哪里奇怪?” 夙夜却沉默了,视线依旧凝注在围墙外的那个人身上,一霎也不霎。 欧宇辰想了想,“要不,让洛哥去瞧瞧?” 他口中的“洛哥”,全名叫洛梓洋,是个退伍的特种兵。 宋伯随夙博罕去了美国没多久,老花匠陈叔也辞职了,说是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想回老家安享晚年,过过含饴弄孙的日子。 欧宇辰知道陈叔说的是实情,当然不会强人所难,给了陈叔一笔数目不菲的退休金,令陈叔很是感激。 陈叔走了以后,偌大的宅子,只剩下欧宇辰、夙夜、兰姐和忠叔四个人,显得空荡荡、冷清清的,整日里连点生气都没有。 里里外外的杂事,就靠兰姐和忠叔两个人支撑,他们俩也都四十开外了,着实有些力不从心。 欧宇辰便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了年轻力壮的洛梓洋。 欧宇辰的算盘打得很精,给洛梓洋的头衔是管家,兼职打杂,必要的时候,还能权充保镖使用。 来到夙家几个月,洛梓洋的表现可圈可点。工作勤勉踏实,从不多言多语,颇有宋伯的风范。 欧宇辰对他很满意,当然,付给洛梓洋的酬劳,也令洛梓洋很满意。 足足过了好半天,夙夜才慢半拍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赞成欧宇辰的提议。 又过了两三分钟,那个男人终于移动了,沿着街道,向左边路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一跛一跛地,足足过了好半天,才在视野里消失。 “原来是个跛子,”欧宇辰不在意地耸耸肩,“兴许只是看我们家大门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瞧几眼。” 这倒不是他自夸,夙家的铁门,雕镂着非常精美繁复的蝶戏莲花图案。 常常有经过的路人,看得入了迷,久久不肯离开。 甚至还曾经有美院的学生,背着画板拎着小凳专门跑来临摹。 夙夜不置可否。 “喏,人已经走了,没什么好看的了,起来吧。”欧宇辰冲他伸出一只手,含笑嗔怪道,“本来身体就不好,偏偏还喜欢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小心又闹胃痛。” 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早就习惯了他这副德行,欧宇辰不声不响地抓住他胳膊,刚要将他硬拽起来,眼角无意间一瞟,瞧见了夙夜的双脚,皱着眉头埋怨:“你怎么又不穿鞋?” 夙夜的双足,和他的人一样纤瘦、苍白。细弱的脚踝,倒象是块精巧的羊骨头。 别说男孩子,就算是跟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比,也显得过于娇小玲珑了。 没有穿鞋袜,就那么*裸地踩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脚趾本能地蜷曲着。 欧宇辰知道,这种畸形的、蜷曲的姿态,并不是因为畏冷,而是表明它们在漫长的成长时期,被迫习惯了穿不合脚的小鞋子。 而干瘪、破裂的脚趾甲,特别是肉眼几乎辨认不出的小脚趾盖,则清清楚楚说明,主人从幼年时期开始、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 欧宇辰觉得,对夙夜来说,他父母的死亡,其实是件好事——他们活着,也只不过是把夙夜的人生搞得一团糟而已。 可惜,这个既固执又别扭的笨小孩,就是想不通这个道理,兀自沉浸在痛苦的记忆中,死活不肯走出来。当然,欧宇辰也从来没想过,要点醒他。 “你等我一下。”松开夙夜的胳膊,欧宇辰转身,向夙夜的房间走去。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望着对面被雨水模糊的玻璃窗发呆。 一件多年前的往事,如浮光掠影般,在他的脑海里,渐渐闪现。 98|二 眼婴尸(1) 那天,也下了场很大的雨。 放学的时候,天黑得吓人,象是无数只黑老鸹,齐刷刷张开翅膀,遮蔽了整片天空。 狂风裹挟着骤雨,扯天扯地地垂落。 触目所及,苍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哪里是人,哪里是树。 校门口聚满了撑着伞的家长们,抻着脖子踮着脚,满脸焦急地向里面张望。 等着接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宝贝。 夙夜将书包紧紧抱在胸前,弓着身子,目不斜视地从那些家长和学生们中间穿过。他知道,不会有人来接他的。 值得庆幸的是,为了随时捡拾能卖钱的废品,每天他兜里都揣着一两个大号的黑色塑料袋,把书包塞进塑料袋里,牢牢扎紧袋口,起码不用担心书本会被打湿。 至于自己会不会着凉感冒,压根不在他考虑的范围。 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身体不要紧,需要花钱的事儿才要紧。 狂风一阵比一阵猛烈,路边的柳枝,打着横狂甩,像一条条威风凛凛的细鞭子,兴高采烈地抖擞着。 豆大的雨点,此起彼伏砸在柏油路上,溅起一枚枚亮银的箭头。 脚下很快蜿蜒出一条条小溪,小溪又汇聚成河,不一会儿功夫,就漫过了脚面。 雨,实在太大了。 水,顺着打成绺的额发往下淌,浸入眼中,刺得眼睑生疼生疼的。 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大分明了。 身上早已湿得透透的,找不到一丁点干松的地方。 流着水的衣服,粘在肌肤上,透骨的凉,连胸口都感觉不到一丝热乎气。 夙夜冻得直哆嗦,在凄惶的风雨中瑟瑟发抖,像根须扎得很浅,被狂风吹弯了腰的老玉米。 脚上穿的千层底黑布鞋,是爸爸在地摊买的便宜货。 都说小孩子的脚,跟雨后的蘑菇似的,长得疯快。 为了多穿些日子,特意买大了一个尺码,平日里就不怎么合脚,灌满了水以后,更是不停地掉下去,掉下去,亲亲热热粘着地面,死活不肯起来。 要一次又一次停下,回头,用脚尖趿拉上,当成拖鞋硬挂在脚背上,拖拽着前行,这大大减慢了他赶路的速度。 走着走着,冷不防脚底一滑,踩进个塌陷的坑里,并不深,不过,还是崴到了脚。 试探着稍微活动活动,踝骨处顿时传来骨头断裂般的刺痛。 狠狠吸了口气,抹把脸上的雨水,夙夜茫茫然地打量四周,顿时大失所望,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他咬着牙,低着头,继续走着,虽然小心再小心,避免受伤的部位着力,只是做最低限度的起、落、起、落……动作,还是越来越疼,象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掐着、扭着、攥着。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懵懂委屈,象是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夙夜使劲抽搭抽搭鼻子,硬忍住要溢出的液体。 他很清楚,流泪除了让自己显得很懦弱、很可悲,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走着走着,冷不防迎头撞上个人,他愣愣地抬眼,闯入视线的,竟然是爸爸熟悉的轮廓。 爸爸撑着把不大的蓝灰白格子伞,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打量了夙夜一番,眼圈渐渐潮红了,接过书包,将雨伞塞给他,嘴唇翕动着,说了句什么,然后转过身去,半蹲在夙夜面前。 耳朵里充斥着哗哗的落雨声,夙夜没有听清爸爸嘟哝了什么,但是看懂了他的动作,他要背自己。 拍拍爸爸的肩膀,示意他回头,夙夜凑在他耳边,大声说:“我能自己走。” 爸爸摆摆脑袋,固执地蹲着,说什么也不肯站起来。 父子俩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夙夜妥协了。 爸爸是个温柔的人,可是有时候也很固执。 小心翼翼地,夙夜慢慢趴在爸爸背上。 爸爸扶着他的大腿,往上托了托,让他趴得更稳当些。 夙夜不知道,别的孩子被父亲背着时是什么感觉,或许已经习惯了,甚至厌烦了。 然而对于他来说,却是很陌生的体验。 妈妈不用说了,在她眼里,儿子是负担,是累赘,是筹码,唯独不是责任。 爸爸呢?做了二十来年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会花钱、会消费、会享受,唯独不会赚钱。 被生活所迫,只能在工厂里干技术含量最低、最辛苦的活儿,每天都累得半死不活的,也赚不到几个钱。 回家以后,还要做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家事,当然抽不出多少精力、体力来呵护、照顾儿子。 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来接夙夜放学。 爸爸只在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把他送到学校,叮嘱他要牢牢记住回家的路,放学后乖乖回家,不要到处乱跑,就离开了。 每个孩子,都会有孺慕的情结,都会渴望父母的关爱,夙夜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此时此刻,他的心情,是激动而兴奋的,以至于,都没有留意到爸爸踯躅的、微微踉跄的步伐。 回到家,脱鞋的时候,夙夜才发现,爸爸左脚缠着厚厚的纱布,已经被雨水、血水糊成一坨,看起来脏兮兮的,很恶心。 原来,爸爸今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预制构件砸伤了脚,左脚整个大拇脚趾盖都被砸掉了,上司才让他回家休息的。 而他就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背着儿子,在滂沱大雨中一步步走回家。 *** 差不多十年过去了,夙夜现在还能清晰地回想起,爸爸血肉模糊的脚趾和苍白倦怠的面容。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得那种胸腔被生生掏出个大洞,怎样努力、都无法填满的空落落感觉。 难过吗?当然难过,可是,又不仅仅是难过。 胸口象是梗塞了沉甸甸的铅块,夙夜痛得整个人都蜷曲了。 正神情恍惚,一只手忽然落在他头顶,亲昵地揉了揉:“想什么呢?怎么又在发呆?” 夙夜怔愣地抬起视线,是欧宇辰,另一只手里拎着双宝蓝色丝绒面拖鞋,很眼熟,是自己的。 距离这么近,他甚至能够清晰地闻到欧宇辰身上熟悉的、清爽的沐浴乳味道。 神智还在某种凄艾的情绪里徘徊,没办法立刻抽离出来,夙夜兀自呆呆地发怔。 他傻乎乎的样子还蛮可爱的,欧宇辰情不自禁,又揉了把他的脑袋,然后蹲下身子,抬起夙夜的左脚,将拖鞋往上套。 欧宇辰竟然在给他穿鞋……夙夜有种被雷劈的错觉,彻底木了。 当然,他一直都木木的,只不过原来僵硬的是外表,现在连脑子也固化了。 他垂眼,昏蒙蒙的光线中,欧宇夕的短碎发,闪烁着诱人的黑亮光泽,头顶有个小小的发旋。 洁白的衬衫领子,柔顺地慰贴着奶油色的颈子。 从夙夜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欧宇辰优美的颈部线条,光洁、紧绷,犹如高贵、优雅的白天鹅。 属于青葱少年特有的肌肤,细腻而通透,简直能看见表皮下藏青色的脉络。 夙夜愈发感觉胸口闷闷的,堵得慌。 明明都是菡萏初绽、青葱勃发的年纪,自我感觉却已经垂垂老矣了。 心里一片荒芜,没有激情没有追求没有梦想,只有痛苦的记忆碎片,时时翻涌,纠缠不去。 仓促地别开视线,夙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被冰得麻木的左脚,已经妥妥帖帖地穿上了鞋子,瞬间感受到柔软的温暖。 愣怔了片刻,他才省起来应该拒绝,茫然无措地说:“我,我自己来。” 牢牢抓住他的右脚,固执地不肯松开,欧宇辰把另一只拖鞋也套上去,浑不在意地说:“已经好啦。” 夙夜都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了。 欧宇辰压根没在意自己刚才的行为,是不是热情得“过了火”,扯着夙夜胳膊,一把将他拉起来,笑微微说:“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呆愣愣被他拖着,走了好几步,夙夜才醒悟,应该表示反对的,摇摇头:“我没有胃口,不想吃。” “你一直都没有胃口,”欧宇辰讥诮地扬扬眉毛,轻嗤,“想把自己变成纸片吗? 前阵子b市成天刮龙卷风,怎么没把你直接卷外太空去? 瘦得跟麻杆似的,还不肯好好吃饭。 多大的人了,怎么就学不会照顾自己呢? 忠叔做了黑椒牛柳,你肯定不爱吃。这样吧,今天不用上学,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哥哥亲自下厨,给你弄点好吃的。” 他会做饭? 夙夜怀疑地看着他。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哥哥我可是非常靠谱的人,保证让你刮目相看哦。”欧宇辰眨了眨眼睛。 这个孩子气十足的动作由他做出来,实打实的电力十足。 夙夜在心里腹诽,怪不得学校里那些小女生,一个个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可是,你不觉得对一个大男生噼里啪啦放电,是很无聊的事情吗? 垂下眉睫,他没有搭腔。 不由分说地,欧宇辰拖着他的手,朝楼梯口的方向走,“你要怀着感恩的心,好好享用哦。要知道,我可是很少很少下厨的。” 99|二 眼婴尸(2) 用眼角余光,瞥了两人交握的手一眼,夙夜皱着眉头挣了挣,没有挣脱,也就由着他了。 对欧宇辰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亲昵,夙夜无论经过多少次,还是无法坦然接受。 不过,欧宇辰握着他的那只手,的确很温暖,让他想起了爸爸的大手。 不像他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 俩人前脚刚踏进厨房,兰姐听到动静,也急匆匆赶了过来。 走得太快,气息喘得有点急促,诧异地打量着他们,问道:“宇辰少爷,夙夜少爷,你们怎么跑厨房来了? 要吃什么,吩咐一声就是了,兰姐给你们送餐厅里去。” “不用劳烦你了,是我想给夙夜做顿饭吃。”欧宇辰随口说着,将夙夜拖到桌子旁,温柔却不容拒绝地直接按坐在靠墙的椅子上。 兰姐一听,脸上的表情就有点古怪,不自在地瞅瞅他,又瞅瞅夙夜,露出为难的神气,支支吾吾地说:“这,这恐怕是不大妥当吧?厨房里的活计,瞧着没什么,其实上手也不容易的。” “没关系的。”欧宇辰说。 “怎么没关系?”兰姐急了,“要是被刀子划破手指,或者被热油啦、沸水啦溅到,就糟了。 您皮娇肉贵的,什么时候做过这种粗活?夙夜少爷想吃什么,还是我来弄吧。” “我又不是猪,还皮娇肉贵。”欧宇辰嗤地一声乐了。 兰姐知道自己用错了词,窘得脸有点发红,讪讪地说:“总归您是矜贵的身子,比不得我们这些做惯粗活的,伤着碰着哪里都是不得了的。” “你放心吧,以前跟同学自驾游的时候,偶尔露宿荒郊野外,我们都是自己弄东西吃。 其实我手艺还蛮不错的,改天也请你尝尝。”欧宇辰浑不在意地说。 兰姐见说不动他,不悦地横了夙夜一眼。 欧宇辰瞧在眼里,却佯装什么都没看见,若无其事地调侃道,“兰姐,你就给个机会让我表现吧。你先安安心心去休息,如果真的搞不定,我会叫你的。” 兰姐迟疑,满脸的担心,终于还是慢腾腾走了。 自始至终,夙夜都没有出声,好像兰姐压根没出现过。 不论做什么,欧宇辰似乎都很出色。 怔怔地看着身材高挑的美少年,绑着跟他完全不搭的蓝白格子围裙,手脚麻利地忙忙碌碌。 恍惚中,夙夜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硬挺挺的面条浸入沸水中,打了几个滚,很快变得柔软、蜷曲,还膨胀了一点点,变成水润的莹白。 欧宇辰把它们捞出来,在冷水里过一遍,再捞出来,盛在盘子里备用。 接着,择菜、洗菜、切菜、下锅、翻炒。 很快,碧绿的香菜变得浓绿,橙红的胡萝卜丝变得艳红,把刚刚煮好的面倒进锅中,和已经八分熟的青菜一起翻炒…… 白色蒸汽在炉灶上袅袅升腾,氤氲缭绕。 浓浓的香气,也弥散开来,直往鼻子里钻。 那蒸汽,仿佛有了雾化的质感,轻轻地、柔柔地缠绕在欧宇辰周围,令他整个人都朦朦胧胧的。 一瞬间,夙夜仿佛回到了三年前。 周遭的一切,都诡异地安静下来。 窗外哗哗下着的雨,对面墙上挂着的水果画,眼前的橱柜、厨具、砧板……都变得模糊而遥远。 爸爸的身影却在脑海里慢慢浮现,依稀和眼前俊美岑傲的少年合为一体。 钝钝的疼痛感觉,自心口处徐徐蔓延开来,如藤蔓般,肆无忌惮地攀爬,将他的整颗心紧紧缠绕、箍紧。 生生嵌入血肉的痛楚,清晰而深刻。 曾几何时,爸爸也常常这样给他煮饭,而他也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看着、期待着。 胸腔里某个被痛苦记忆封冻的部位,像忽然注入股温泉,倏忽热了下。 夙夜觉察到种似曾相识的触动。 他使劲眨眨眼睛,把眼底泛起的、潮乎乎的湿润硬生生眨没了。 除了爸爸,他从来没奢望过,这世上,还会有一个人关心他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冷…… 即使明知道是虚假的,可是欧宇辰表现得那么真诚,他都忍不住想要去相信了。 十几分钟后,一碗颜色诱人、香气浓郁的炒面,摆在了夙夜面前。 白底蓝花的景泰蓝釉花大碗里,一根根白玉似的龙须面盘桓在碗中。 浓绿浓绿的香菜和青翠青翠的葱丝,错落有致地堆栈成一朵绿色的“大花儿”。 “花朵”中间,摆着金黄金黄的煎蛋。 煎蛋上,是切得细细的胡萝卜丝,红彤彤的,恰似花心和花蕊。 碧绿、金黄、嫣红、雪白,搭配在一起,构成一幅色彩鲜明、雅致绮丽的画,漂亮到极致,也唯美到极致。 简直可以拍下来,挂在某间中式餐厅里当宣传照了。 饶是木然如夙夜,眼中也闪过鲜明的讶异。 “怎么样?还不错吧?”欧宇辰得意地掀掀眉,语气愉悦地说,“你要全部吃光光哦。” 夙夜坐着没动。 拿起筷子,硬塞他手里,欧宇辰催促,“快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 默默伸筷子,夙夜夹了根香菜塞嘴里。 以他迟钝到近乎麻木的味蕾,除了知道自己讨厌油腻腻的食物外,实在很难尝出“好吃”亦或是“不好吃”。 不过,这碗面的卖相倒是的确挺讨喜的,让人不由得有了几分食欲。 他慢慢地,机械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着。 欧宇辰啧啧,戏谑道:“您老今年高寿啊?七十还是八十?怎么吃饭跟没牙的老爷爷似的。” 夙夜没理他。 欧宇辰正想再逗他几句——“咚咚咚!”有人礼貌地敲了几下本来就敞开着的门。 夙夜恍若未闻,依旧慢吞吞吃着面。 欧宇辰抬眼一看,是洛梓洋,正捧着个大号礼品盒走进来。 他还保持着昔日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走路的姿态很端正,腰背笔直挺拔,步伐整齐规范,极有节奏感。 冲他们点头笑笑,连兀自埋头吃面的夙夜都没忽视掉,洛梓洋恭谨地说:“宇辰少爷,夙夜少爷,谢小姐叫人送了礼物来。” 他口中的“谢小姐”,是指张晗玥的好友谢雨欣,俩人脾气秉性差不多,挑男人的眼光也差不多。自从几年前,经张晗玥介绍,认识了欧宇辰,就对他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张晗玥对自己和欧宇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很有信心,不但不生气,还时不时当笑话拿出来说,令欧宇辰哭笑不得。 张晗玥被华子强奸杀后,谢雨欣光明正大地对他展开了热烈攻势,每天都要打几通电话、发几条短信,隔三差五叫人送来礼物。 欧宇辰电话不接、短信不回、邀约全部拒绝,唯有礼物照收——谢大小姐送的礼物,品味都不错,价格更不错。 她心甘情愿送,欧宇辰收得毫不心虚,指指夙夜只占据了小小一块地方、大部分都空着的餐桌:“放这儿吧。” 轻手轻脚地把礼品盒放在他面前,洛梓洋又礼貌地笑了笑:“没事的话,我先出去了。” 大部分男孩子,都会有军旅情结。 纵是欧宇辰,也不能彻底免俗,带着点欣赏地瞧着他器宇轩昂地来,又器宇轩昂地走了。 一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视野的死角,欧宇辰才收回视线,打量眼前的礼品盒。 足足有七八十厘米长,形状很像装大号洋娃娃的盒子,系着漂亮的冰蓝色丝带蝴蝶结。 外包装纸秉承谢雨欣一贯的华丽、唯美风格,以点缀四芒星的墨蓝色夜空为背景,主题是一个个通体发光、长着白色翅膀的小天使。 色调简洁明快,画面柔美和谐。 他在心里暗暗嘀咕,谢雨欣没有那么无聊吧? 不会真的送个大号洋娃娃给他吧? 边寻思边解开丝带,扯开包装纸,露出里面的长方形塑胶盒子,乳白色的,看起来还挺严实,四角都扣着拉环。 他不在意地一一拽开。掀起盖子的瞬间,一股难闻的、类似死老鼠的腥臭、*味道,登时扑鼻而来。 狠狠打了个喷嚏,欧宇辰本能感到些许不安,犹豫了下,还是拿开盖子。 随后,他看见了盒子里面的东西。 瞳孔骤然睁大,额角的血管,犹如躁动的蛇,在太阳穴下突突狂跳。 脑子里乱哄哄的,仿佛有一群受惊的麻雀,在里面没头没脑地乱飞乱撞,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不由得一阵心慌心悸。 欧宇辰想,自己现在的脸色,一定比包装纸上天使的翅膀,还要雪白。 他喃喃招呼:“夙夜,你看这是什么?” 敏锐地听出他语气里的异样,夙夜立刻抬起头来。先瞥了眼欧宇辰,然后才把视线投向盒子,待看清里面的东西,他猛地站起身。 乍一眼的感觉,那是近几年来在学生中很流行的恶搞娃娃,只不过做得过于恐怖了些。 但是,夙夜毕竟是夙夜,马上就推翻了自己的判断。 呈现在眼前的,不是玩具娃娃,而是具有血有肉的婴儿尸体。 是个女婴,全身*,大概一周岁左右,悄然无声地横陈在盒子中。 尸体上布满了铁青色的尸斑,已经开始糜烂,弥散出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毛发稀疏的小脑袋,微微歪向左侧,形状扁扁的,象是倒置的扫把。 额角两侧,隐约能看出瘀痕和少量干涸的血痂。 元宝似的小耳朵,看起来软软的、嫩嫩的,让人很有触摸的冲动。 她大张着一只无辜的眼瞳,虹膜呈现出死寂的烟灰色,呆呆望向空中。 100|二 眼婴尸(3) 另一只眼球已经失去了影踪,深深塌陷出个凹洞,洞口边缘看不到多少血迹。 眼窝里面倒是爬满了湿濡濡的浅黄色蛆虫,纷纷攘攘地蠕动着,像聚集在蜂巢里的群蜂。 小嘴也微微张着,红嫩嫩的舌头上,同样聚满了蛆虫。 感受到光线的刺激,三五成群地爬出来,扑簌簌从尸身上滚落。 婴尸嘴角依稀可以辨认出少量干涸的呕吐物痕迹。 嫩生生的小胳膊,比火腿肠粗不了多少,弯在头顶。 细小的手指,紧紧蜷曲成小拳头。 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婴儿尸体,有那么两秒钟,夙夜完全僵住,根本没法做出反应。 她胸腹部有道被剖开的伤口,目测大概20厘米长,伤口边缘异常的毛糙,歪歪斜斜的,呈不规则的锯齿状。 微微翻翘的皮肤和肌肉组织,已经溃烂,显出发黑的褐色。 潮涌似的蛆虫,正从裂缝处翻滚而出。 伤口两侧的皮肉上,还有不少被蛀空的小孔洞,像密密匝匝的筛子眼。 淡黄色的蛆虫从孔洞里,一只接一只地往外爬。 刚刚吞下的面条,好像都堵在了喉咙里,拼命地往上拱。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硬压住反胃的感觉,夙夜缓缓地说:“打电话叫警察来处理吧,在没有验尸前,我不能肯定她是不是正常死亡。 不过,她的眼睛,肯定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的,胸腹部的创口,也是死后留下的。” *** 天空郁积着厚厚的、黑梭梭的云层,太阳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丝光线都透不出来。 室内一片昏暗,给人以暮霭沉沉的错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窗外的雨,下得更急了。 豆大的雨珠连成了线、织成了网,哗啦啦地倾泻而下。 纷乱急骤的声调,犹如急行军的鼓点,听得人心烦意乱。 欧宇辰和夙夜并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等着警察到来。 无论经历过几次,这样的等待,都同样的让人心情郁闷。 相顾无言,沉默了良久,夙夜冷不丁幽幽开口:“你在恐惧什么?” 欧宇辰一愣。 夙夜扭头,慢慢抬起眼,目光和他的相碰,一贯的悒郁沉寂,透着冷漠、疲惫,却找不到丝毫生气。 似乎是盯着欧宇辰,又似乎透过欧宇辰看着某个空洞、遥远的异次元空间。 谁被这样的眼神瞧着,都会浑身不舒服的,欧宇辰向来很善于控制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若无其事地耸耸肩:“没什么。” 沉默了少顷,夙夜淡淡说:“我不想窥探你的*,不过,你应该很清楚,这个死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 不用他说,欧宇辰当然心知肚明。 他刚才已经给谢雨欣打了电话,毫无悬念地证实了俩人的判断——谢大小姐今天并没有叫人给自己送礼物。 假冒谢雨欣的名义,送死婴给他的人,会是谁呢? 还有,婴尸被剜掉了一只眼睛,这不能不让他联想起十五年前的那件往事。 难道,那个人和爱之家有关? 理所当然的,欧宇辰立刻想到了季佳泽,但又很快否定了这个揣测。 在被他气得半死以后,季佳泽或许会送具婴儿尸体来恶心恶心他,特意剜掉尸体眼睛这件事,假如由季佳泽来做,却完全不合常理。 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季佳泽都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跟他比起来,欧宇辰简直跟白莲花一样清白无辜。 那么,还能是谁呢? 更重要的是,谁还会知道当年的真相? 欧宇辰越寻思,心里越不安。 事情演变到眼下的程度,他的确需要夙夜的缜密分析。 可是,他要怎么启齿,对夙夜说出那些尘封了十五年的往事? 心情复杂地瞅着夙夜,一瞬间,欧宇辰脑子里转过好几个念头。 夙夜深黑的眸子里,清晰地倒映出自己的影子,细细的、狭狭的、小小的一个人影儿。 一直以来,欧宇辰游刃有余地在夙夜面前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虽然他和夙夜都清楚,那只是张完美的假面,但面具戴得太久,他已经习惯了。 现在,让他亲手把它撕下来,露出不堪回首的过往,他觉得实在是难以启齿。 清清嗓子,欧宇辰若无其事地叹了口气,摊摊手,作出无限委屈的样子:“你知道的,妒忌我的人很多,讨厌我的人也很多。所以,有人送这种‘礼物’给我,一点都不奇怪。” 垂下纤长的睫毛,遮住幽深如暗夜的眸子,夙夜低喑地、慢慢地说:“我,很担心你。” 欧宇辰一愣,夙夜清冷、局促的嗓音,像把小锤子,轻轻敲打在他心脏上。 虽然远远达不到疼痛的程度,但的确让他感到有点不自在。 “送婴尸的人,”夙夜说得很轻很淡,素白的小脸依旧一丝表情也没有,“既然是假冒谢雨欣的名义,事前肯定做足了功课,而且显然是针对你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是单纯的恶作剧,还是在向你宣战。” 夙夜想到的,欧宇辰当然也想到了,心里感到一阵烦闷,挑挑眉毛,问道:“你认为哪种可能性更大些?” 夙夜沉默了好半天,才低声说:“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答案吧?” 欧宇辰哑然。 “还有一点我也想不通,恶作剧也好,下战贴也罢,”夙夜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略略思考着说道,“只要把婴尸送来就行了,就能达到目的。 他为什么还要剜掉死婴的一只眼睛,剖开死婴的胸腹部? 任何一个附加举动,都需要作案人特别的付出,所以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他的行为必然有着某种特殊的含义。” 这时,阴沉沉的天际,突然划过一道枝桠状的闪电,雪亮刺目。 随后,云层间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轰隆。 接着,大雨滂沱而至,窗外漫起重重雨幕,视野一片模糊。 沉吟片刻,欧宇辰忽然问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出乎他意料的,夙夜竟然摇头:“不,我不想知道。” 欧宇辰一愕,夙夜又慢吞吞说道,“我只在乎他想对你做什么,会不会伤害到你。” 静静地看着他,隔了良久良久,欧宇辰勾起半边唇角,微微笑了,他这样笑的时候,显得特别的优雅迷人。 昏昏蒙蒙的光线中,一双琉璃珠似的漂亮瞳子波光潋滟,明睐而魅惑。 犹如雨后湛蓝的晴空、春风中枝头轻轻摇曳的花朵、夏日清晨荷叶上滚动的晶莹露珠……那些只凭想象,就觉得无限美好的景致,夙夜看得有点恍神。 耸了耸肩膀,欧宇辰平静地说道:“你知道的,我父亲车祸过世后,我成了孤儿,被一家叫爱之家的孤儿院收养。” 夙夜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他正在向自己掀开谜底。 “据说爱之家的前身是间教堂,后来不知道怎么荒废了,再后来就变成了孤儿院。我现在还能记起墙上挂着的圣母画像,慈悲地、温柔地微笑着。 可惜,爱之家并不是个慈悲、温柔的地方。 那里的每一个孩子,左心房都写着苦难,右心房都写着罪恶——自己的苦难、他人的罪恶。 我们中有瞎子、瘸子、白痴、聋哑孩子、小儿麻痹症患者……当然,还有像我这样四肢健全的。 也有本来四肢健全,后来却变得不那么健全的,” 似乎回忆起什么可怕的场景,欧宇辰倏然住口,足足过了十几秒钟,才若无其事地笑了下,继续说道,“我们有着不同的出身,和共同的命运。 我们都是被人世间抛弃的孩子,所以我们生活的地方是地狱。” 目光直直地凝注着对面的玻璃窗,却空洞而迷惘,仿佛透过窗子,看着那些遥远的、支离破碎的过往。 欧宇辰的思绪,渐渐回到了十五年前。 他是个早慧的孩子,记忆力也特别好,四五岁时候的事情,现在还能想起来不少。 他记得,爱之家建在b市郊区一座叫“锅盔山”的山上。 锅盔山,因为形状酷似一口倒扣的大铁锅而得名。 附近没有什么人家,显得特别的幽静。 有一条宽敞、平坦的柏油路,从山脚下的公路,一直通到爱之家门口。 “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对于爱之家来说,是至理名言。 试想,假如没有方便、平整的道路,又怎么会有慈善家愿意莅临呢? 他们不介意破费点钱,换取“慈善家”的美名,但他们很介意花钱买罪受。 欧宇辰现在还能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天空,是蓝悠悠的,水洗过一样,又高又远。 云朵是棉花糖般的雪白,活泼多变,稍一不留神,天空中就多了一头骆驼,或者是绵羊、松鼠、蜈蚣、大蜘蛛…… 郁郁葱葱的树林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小鸟。 天气晴好的时候,燕子、麻雀、八哥、布谷鸟……唧唧喳喳叫着,充满活力地在蓝天白云的布景中,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美丽的抛物线。 还有一种孩子们叫不出名字的灰背白肚小鸟,长着黄色的尖喙,爪子是嫩红色的,叫声很有趣,发音很像用超快语速说着“光棍好苦”。 锅盔山上的树,品种繁多,有樟子松、柏树、椴树,还有野葡萄、刺玫果、野山梨……樟子松是松鼠的最爱,蒲扇般的松针间,时不时露出它们俏皮的剪影。 101|三 尸体的控诉(1) 有时候是颗歪着的小脑袋,乌溜溜的黑眼珠,骨碌碌地转来转去;有时候,是两只小爪子,正努力拽着一颗松果;有时候,是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一扫就不见了。 欧宇辰最喜欢*月份的锅盔山,那时候,野果子大半都成熟了。 一串串的野葡萄爬上了架,呈现出诱人的紫红色。 刺玫果是红彤彤的,像一颗颗小珊瑚珠。 山梨则是黄橙橙的,咬一口一汪水,在枝头摇头晃脑。 这些果子尽情散发出满是自然滋味的甜香,是果园里的水果们,远远没法比拟的。 树下盛开着大簇大簇的花儿,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花间飞舞着轻盈的蝴蝶,它们那花瓣似的翅膀,也是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 蜻蜓透明的翼翅,在阳光下是金灿灿的。 黄色的蜜蜂嗡嗡叫着,扑棱着翅膀,颤动着圆乎乎的胖身子,从这朵花上飞到那朵花上,又从那朵花上飞到另一朵花上。 豆青色的蚂蚱,身子又短又粗,把碧油油的草叶,当成了蹦蹦床,玩得不亦乐乎。 螳螂狭瘦狭瘦的,骄傲地昂着三角脑袋,气势汹汹挥舞着大刀,把叶子划开一道道口子。 蚂蚱虽然恼火,可是也拿它没办法,趁它还没找自己麻烦,赶紧蹦跶着溜走。一不小心,蚂蚱就会变成螳螂的盘中餐的。 草稞里偶尔会看见黑天天,熟透了的果实,挂在蟹爪似的茎上,黑珍珠般莹润诱人。 这是怎样迷人的一幅景致,这是怎样广遨的一片乐土。然而,仅仅隔了一堵墙的爱之家,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 见过监狱的高墙吗?爱之家的墙虽然没有架设可怕的电网,但插满了更加令人怵目惊心的、尖锐锋利的碎玻璃碴。 对生活在里面的孩子来说,从本质上,这堵墙跟狱墙,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意味着剥夺与禁锢。 孤儿院里的孩子们,最渴盼的是什么呢?应该是有好的人家愿意收养他们,给他们一个家吧。 然而,对于爱之家的孩子们来说,是不会有这种期盼的。 在季佳泽眼里,他们都是能创造财富的工具。 所以在踏进爱之家的第一天,季佳泽和六子,就用皮带和拳脚,切切实实地告诉他们,这里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永远也不要抱有离开的念头,在心里想想都不行。 想起幼年时期,那些个难捱的日日夜夜,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 他绵邈的叹息声,像颗小石子噗通投进夙夜心底,荡起一圈圈的波纹,以至于心脏都起了层细密的褶皱。 夙夜暗暗思忖,他早就应该想到的,欧宇辰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匙、生来就被夙博罕选定为继承人,而是也挨过苦日子的。 他不能想象,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样的生活,会被欧宇辰称之为“地狱”。 “我有三个室友,其中一个叫小东的最古怪。 听说过传说中的吸血鬼吧?嗯,他跟吸血鬼差不多,皮肤惨白惨白的,一丁点血色也没有,还布满了丑陋的、可怖的瘢痕。 他害怕阳光,也害怕灯光,所以我们的房间,平日里是不怎么开灯的,还总是挂着厚厚的黑绒布窗帘。 有一次,我无意间撞见,小东抓到一只偷溜进屋子里的老鼠,一口就咬掉了老鼠尖尖的小脑袋,然后含住断裂的脖颈,大口大口地吸血。 那只断头的老鼠,半天都没死透,挥舞着小爪子不停地挣扎……” 在落雨哗哗的背景声中,欧宇辰的嗓音里带着丝不易察觉的颤悸,眼中的惶然一闪而逝,快得夙夜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他想,那血淋淋的一幕,一定是缠绕了欧宇辰好多年的噩梦。 “我吓坏了,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讨好负责照顾、管理我们的季晓琳妈妈,央求她给我换个房间,结果被爱之家的负责人、院长季佳泽听到。 他很不高兴,恶狠狠地说要让我长点记性,明白自己是什么身份、什么处境,懂得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所以,他和另一个管理员六子,暴揍了我一顿。打得真狠,拖把都断成了两截。 打完以后,他让六子把我关进后院的地窖里。” 说到这里,欧宇辰又笑了笑,平静地说,“就是那种用来储存白菜、萝卜、土豆的地窖,冬天当暖房、夏天当冷藏室使用。 当时是初秋,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空荡荡的。 特别的阴暗潮湿,充斥着发霉、土腥还有烂菜叶子的糜烂味。 四壁是泛着水汽的泥土,一碰就稀里哗啦往下落。 地面则东一块、西一块,长着黑绿黑绿的苔藓,又湿又滑,踩上去,稍一不留神,就会滑倒。 整整两天,我一个人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窖里,身上的伤口火烧火燎的,疼得要命。 没有东西吃,没有水喝,除了从身上爬过的老鼠、蜘蛛和蚂蚁,我没有见过其他活物。 陪伴我的,有寒冷、饥饿、恐惧,还有疼痛……那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 停顿了下,侧过脸,欧宇辰抬起两根手指,向前压着左耳,给夙夜看耳后的疤痕,“喏,这就是那时候被老鼠抓伤的,幸好不是在脸上。” 夙夜的胃部,不由自主地紧缩了。 那是道足有三厘米长的疤,淡月牙形,皮肤纤薄得几乎透明,呈现出和周遭肤色迥异的淡乳白色。 当时,一定很痛吧? 夙夜不愿意想象,那两天欧宇辰是怎么度过的。 对于一个年仅四、五岁的小男孩来说,他内心是多么的惶恐、多么的无助。 夙夜曾经看过几起关于活埋的案例。 2013年6月,沐阳62岁的农民冯某某,不堪忍受精神病儿子的长期殴打、折磨,在多次报警,而警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状况下,迫于无奈,竟然将亲生儿子活埋。 后来因为尸体被村民发现,被警方逮捕。 2010年11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清涧县三名90后青年,强某某、王某某和张某为了“弄点钱花”,将一向和他们交情很好的女友曹x梅骗到清涧县活埋。 随后打电话给被害者家属,谎称曹x梅被绑架,向他们索要赎金。 曹家人报警后,警方先后两次以家属的名义,往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汇款。 同时抽调大量警力,埋伏在清涧县的各处农行atm机附近,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夙夜对上述两起案件的起因和破案过程,都没什么兴趣。 冯老汉激情杀人,没有经过缜密策划就不用说了。 强某某、王某某和张某可是思考了很久、讨论了很多次,居然还能实施那么弱智的犯罪行为,用了那么白痴的取款方式,夙夜都替他们的智商捉急。 在这两起案子中,给夙夜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卷宗中那些怵目惊心的被害者照片。 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能够形容出他们的痛苦和绝望。 两名死者口鼻中都灌入了大量泥土,指甲破裂不堪、指尖血肉模糊。 曹x梅的两根手指,因为抓挠得太厉害,甚至露出了森森白骨。 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表明,他们临终前,经历了怎样的挣扎和恐慌,才终于走向死亡。 那一刻,不只是生命的结束,也意味着得到了解脱。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在恐惧和痛苦中,绝望地、无助地、孤单地等待死亡。 自嘲似的,欧宇辰又笑了笑,轻轻吁出口气,继续说道,“其实比较起来,我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我记得,有个叫叮叮的小女孩,瘦瘦小小的,头发黄黄的,也曾经被关进地窖里。 当时是三伏天,里面闷热、潮湿、不透气。 她被放出来的时候,鼻尖被老鼠咬掉了一大块肉,骨头都露出来了。 身上还生了可怕烂疮,臭得要命,蛆虫在烂疮上蠕动,爬来爬去。 可是,她自个儿象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似的,任凭许多只绿头苍蝇,嗡嗡乱叫着往她身上扑,不哭、不动也不说话。 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吓得太厉害,精神崩溃,已经疯掉了。” 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的雨,令室内的空气,都变得凉浸浸的,夙夜感到冷飕飕的寒意,下意识抱紧了肩膀。 “当然啦,季佳泽的本意,只是想惩罚我们,并没有要我们命的意思。 至于会变成疯子还是白痴,他根本不在乎。 一般关个两三天后,都会被放出来。 因为季晓琳妈妈求情,我只被关了两天。 六子把我放出来后,又揍了我一顿。 大概怕打死了没法跟季佳泽交代,他专门往我的四肢上招呼,结果打断了我的左腿腿骨。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多月,我才能下地。” 欧宇辰还有一句话没说,他之所以没有变成跛子,得感谢季晓琳妈妈,多亏了季晓琳妈妈护着他,在他发烧的时候,偷偷塞药给他吃。 她毕竟是季佳泽的妹妹,六子多少也得给她点面子,所以才没有继续找他麻烦。 在爱之家,根据“市场需要”,常常有被拗断胳膊、踹断腿、弄瞎眼睛……的孩子。 跟他们比起来,欧宇辰算是非常非常幸运了。 夙夜眼睛向下瞟,盯着他的左腿。 102|三 尸体的控诉(2) “早就没事啦,断裂的骨头打了夹板,用了点消炎药,没多久就长好了。 所以说,人类其实是很顽强的生物,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承受的底线在哪里。”欧宇辰说得云淡风轻。 事实上,那是一段非常难捱的日子。 连他自己偶尔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道那躺在床上的一夜又一夜,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一波漫过一波的疼痛,就像潮起潮涌,每每几乎将他疼晕过去,却又偏偏晕不过去,只能生生承受。 身上冷汗涔涔,被褥都湿透了——当然不会有人给他更换,更不会有人帮他擦洗身体,所以背部和臀部都起了褥疮。 疼,是撕心裂肺的疼;痒,是抓心挠肝的痒。 每每把他折腾得死去活来,恨不得干脆一头撞死算了,却连哭出声都不敢。 只能死死揪着被角,有时候,指甲都抠出血了。 清清嗓子,象是要把那些不好的记忆全部清光,欧宇辰接着说道,“经过这件事,我的确长记性了,学乖了。 知道没有人会听我说话,我也不需要说话。 只要还呆在爱之家,不管遭遇什么,都只能默默忍受,才有希望活下去。” 目光一直凝结在他的左腿上,一霎也不霎,沉默了良久良久,夙夜忽然闷闷地说道:“那个小东有病。” “呃?”欧宇辰诧异地看着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夙夜解释:“你说的那个吸血的小东,是卟啉病患者。” 欧宇辰有听没有懂,皱起眉头:“什么什么林病?” “卟啉病,”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落雨,夙夜慢声拉语地说道,“porphyrin,是由于血红素生物合成途径中的酶缺乏,引起的一组疾病。 临床表现又称为紫质病,分为遗传性和获得性两大类。 主要症状为光敏性皮炎、腹痛和神经精神障碍。 主要累及的部位,是神经系统和皮肤。 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个认识到卟啉症的人。 而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疯子国王’——乔治三世,就是普遍公认的、这种疾病的受害者之一。 卟啉病患者在黑暗中基本上是无害的,但是被光照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疱疹、甚至溃烂,结疤后会遗留下瘢痕,引起肢体畸形和色素沉着。 事实上,这些演变,都是因为病菌被光照,转化为腐蚀性的食肉型毒素造成的。 如果不加以治疗,人体会逐渐变得畸形,特别是四肢。 最终演变成电影里那种恐怖的吸血僵尸状——患者的鼻子和耳朵都被‘吃掉’了。 嘴唇和牙床也受到腐蚀,露出红红的牙根,皮肤上瘢痕密布,像僵尸一样惨白。 卟啉病患者的肤色,恰恰证明他们患有严重的贫血。 由于贫血,患者会有嗜血的冲动,特别是新鲜的血液,对他们有种近乎着魔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你才会看到那个小东,抓住活老鼠,咬掉脑袋吸血。 同时,由于脑神经被病毒侵蚀,也会有特别强烈的*望和性冲动。 相当一部分比例的男性卟啉症患者,都会犯下强暴的罪行。 因为发病的时候,他们就像得了狂犬病一样,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卟啉症可以通过输血进行治疗和缓解病情。 嗯,还有一点你说对了,他们实际上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欧宇辰惊讶地张大眼睛。 夙夜抬眼,直视着他,“发病的时候,卟啉症患者也会不受控制地攻击身边的人、吸人血的。 而大蒜中的某些化学物质,会加重先天性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症患者的症状,令即使很轻微的发病,也变得痛苦不堪。 所以,患者们都会本能地避开大蒜。 这就是关于吸血鬼的由来,卟啉症患者的确是最早出现在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害怕大蒜也是真的。 还有,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吸血鬼都很长寿,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卟啉症患者会急速的老化,外貌就像垂垂暮年的老人,令人误以为他们的年纪很大了,事实上他们的寿命都很短暂。” 欧宇辰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我还以为,吸血鬼跟聊斋里的鬼狐一样,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或许,鬼狐也是有原型的,谁知道呢?”夙夜低声问,“被挖掉一只眼睛的婴尸,是不是跟这个吸血的小东有关?” 欧宇辰摇摇头:“不是他,是……” 窗外远远传来刺耳的警笛声,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 警察来了。 *** 来了三个警察,为首的,头衔依然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名字却不叫“邵壬”。 半年前,b市公安局有个外派英国苏格兰场进修的名额,为期一年,邵壬非常荣幸地雀屏中选。 邵壬出国后,从s市公安局借调来一个名叫孙启森的警察,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 从外形来讲,孙启森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比邵壬大不了几岁,将近1.9米的身高,特别彪悍魁梧。 五官粗糙、线条硬朗。 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目光犀利、森冷,探照灯般咄咄逼人,满脸浓密的胡茬。 待见到夙夜,本来森冷的目光就直接冻成了冰锥,象是恨不得洞穿他。 正所谓冤家路窄。 去年,夙夜因为华子强一案,被s市公安局羁押的时候,孙启森恰巧出外勤,俩人没能照面。 不过,并不妨碍孙启森讨厌夙夜——这是可以理解的。 那时候,夙夜为了帮助欧宇辰脱身,主动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由于华子强父亲的强烈要求,案子移交到s市公安局,倒霉的s市公安局便非常无辜地遭受了池鱼之殃。 他们简直是被夙夜“诱导”、“逼迫”着,认同了夙夜是杀人凶手,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将他定罪。 谁也没料到,千方百计布下诡局、意图谋害欧宇辰的严彬被邵壬击毙后,夙夜达成目的,很快翻供。 他用卓越的犯罪学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成功脱罪的同时,也令s市公安局沦为整个司法界的笑柄。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市公安局的警察,听到“夙夜”这俩字,就火冒三丈。 扯远了啊,跟孙启森一起来的另外两名警察,是夙夜和欧宇辰的老熟人——法医孟彦名和小警察叶子辉。 夙夜很清楚,眼前这种状况,其实是不需要法医出现场的,完全可以等到尸体移送到法医科后,再进行验尸程序。 孟彦名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出于对夙家、或者说是对夙夜本人的格外关注。 打完报警电话后,欧宇辰曾经跟洛梓洋、兰姐和忠叔分别打过招呼,向他们简单说明情况。 所以听到警车的动静,他们也一股脑地来到客厅,准备配合警方的聆讯。 压根没留意到孙启森恨不得把夙夜生吞活剥的眼神,叶子辉见到夙夜还是很开心的,朝他友好地笑笑。 自告奋勇地给孙启森挨个介绍:“这位是夙家现在当家的欧宇辰,这位是夙夜,这位是管家洛梓洋,这位是厨师忠叔,这位是帮佣兰姐。” 又指着孙启森,对欧宇辰等人说,“你们应该听说了,这位就是接替邵组长的孙启森组长。” 孙启森面无表情:“你跟当事人都很熟嘛。” 那硬邦邦、冷冰冰的口气,怎么听怎么不对味。 叶子辉愣了愣,搔搔头皮,解释道:“以前夙家发生案件的时候,我曾经跟邵组长来勘验过现场。” “怪不得呢,我老早就听同事们说,夙家这几年不怎么太平。 隔三差五的,不是死人就是被送来个死人。”孙启森用刻薄的、审视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溜了一圈。 最后停留在夙夜身上,轻蔑地咂咂嘴,“夙夜,听说你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怎么,外边破案不过瘾,干脆把犯罪分子都吸引到自个儿家来了?” 对他明火执仗的讥讽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却不乐意了,夙家现在当家主事儿的是他,所以这些老老小小,当然都是归他罩的。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孙启森摆明了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直视着孙启森,欧宇辰赞同地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家夙夜的确挺能干的,所以每次出了案子,指望不上当差的警察,就得靠他出手了。 至于犯罪分子为什么总打我们家的主意……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那些罪犯吧? 他们是嫉妒我们家有钱呢? 还是嫉妒我们家的人太优秀太能干? 所以特别喜欢找我们麻烦?” 刻意停顿了下,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用慢悠悠的口吻继续说,“这种事吧,其实常有的。 有些人素质很差的,为人还特别尖酸刻薄,就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命好、比他有钱、比他聪明、比他博学、比他能干。 心里不忿,没出息的也不过是说话夹枪带棒,痛快痛快嘴巴。 稍微有那么点胆色的,干脆背后下绊子,搞点什么阴谋阳谋的。 我见得多了。” 他的话,简直是当众狠狠甩了孙启森一巴掌,孙启森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气得当场厥过去。 脸上乍青乍白,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除了夙夜依旧毫无反应,继续做木雕泥塑状,其他人都听傻了。 谁也没想到,欧宇辰看起来端庄优雅,举手投足间,一副贵公子做派,说话居然还能这么阴损,愣是骂人不带半个脏字。 103|三 尸体的控诉(3) 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小家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小家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 他暗暗感慨着,跟在孙启森后面,进了厨房,一眼就瞧见了横陈在桌子上的塑胶盒,眼角顿时抽搐了下。 孙启森则沉着脸,低声咒骂了句:“他奶奶的!” 被害者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出离愤怒的。 忠叔他们虽然已经听欧宇辰大致说过,但跟亲眼目睹的感受毕竟不一样。 见到死婴的惨状,兰姐腿一软,几乎跌到,幸好洛梓洋手疾眼快,扶住了她。 到底当过兵,洛梓洋的心理素质显然比一般人强多了,依旧镇定自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 忠叔生就一副标准的悍匪恶霸相,五大三粗的身材,搭配两截齐刷刷的断眉、金鱼似的肿泡眼、肥嘟嘟的厚嘴唇,看起来凶相毕露。 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地很好,也没什么脾气,很容易相处的。 摸着光溜溜的脑壳,他难以置信地叨咕:“这是啥子人干的哟,太缺德了,这也太缺德了……” 走在最末尾的叶子辉,被他们挡住视线,没瞧见装婴尸的盒子,倒是一眼就瞥见了盒子对面——那儿放着夙夜才吃了少半碗的炒面。 不是夙夜吃饱了,也不是他存心浪费欧宇辰的心意和手艺,看完那具婴儿尸体还能吃得下东西的,估计只有孟彦名那种神经堪比铁杵的人才能做到。 抻着脖子,眼巴巴地盯着面条,双眼蹭蹭冒绿光,叶子辉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涎着脸嘟哝:“呵,忠叔,您老手艺不错啊。” 这倒霉孩子早上起晚了,偏偏又赶上夙家出了事儿,自告奋勇地跟着出现场,现在还没吃到早饭呢,早就饿得前腔贴后背了。 呃,看见食物,他饿得更厉害了。 “那碗面不是咱弄的,”忠叔摆了摆大脑袋,否认道,“是咱们家宇辰少爷给夙夜少爷弄得哈。” 他话音一落,厨房里顿时安静了,简直是落针可闻。 “呵呵,”少顷,叶子辉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干巴巴地笑笑,“没想到欧少爷还会做饭。” “据说当代新好男人的标准就是要有事业心、责任心、爱心、孝心,还要相貌佳、人品佳、事业佳、厨艺佳。”欧宇辰有板有眼地说着,调皮地冲夙夜眨眨眼睛,“夙夜,你觉得我还不错吧?” 夙夜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空气,彻底无视,他兀自笑得眉眼弯弯。 叶子辉的眼珠还掉在面碗里,根本拔不出来,喃喃:“起码厨艺真的很佳。” 真是太丢人了!孙启森恶狠狠抛给他个白眼,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叶子辉的表情和语气,实在很喜感,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兰姐和忠叔他们也会忍俊不禁的。 “叶子辉!”孟彦名冲叶子辉招招手,叶子辉恋恋不舍地把眼珠子从面碗里硬□□,点头哈腰地问:“孟哥,您老有什么吩咐?” 孟彦名悠悠然问:“又没吃早饭吧?” 叶子辉愁眉苦脸地猛点头。 “饿了吧?” 叶子辉继续点头。 “我想,夙夜不介意你吃他的剩饭,不过,你确认要吃?” 叶子辉满脸纠结,饿肚子是个大问题,可是吃别人的剩饭……如果那个人是夙夜的话,也无所谓吧?那小子,干净得就像张白纸。 他刚想点头,孟彦名指指礼品盒,“干正经事儿要紧,你先把尸体上的苍蝇和蛆虫处理掉再吃。” “尸体?”叶子辉糊里糊涂从忠叔和洛梓洋中间挤过去,凑到餐桌前,定定地朝着礼品盒里看了一会儿,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蠕动。 几秒钟后,他猛地转身,跌跌撞撞扑到洗碗池前,揪肠扯肚地哇哇狂吐,吐得脸都青了。 他早晨没吃东西,倒腾出来的都是隔夜没消化干净的陈货,半溶不溶的。厨房里迅速弥漫起一股子刺鼻的、酸腐恶臭的味道,难闻得要命。 众人都惊悚了,齐刷刷后退半步,无比怨恨地瞪向孟彦名,这家伙也忒坏了,不带这么捉弄人的。 “亏你还是个警察,心理素质也太差了,还需要多多历练呐。”孟彦名理直气壮地对叶子辉表示蔑视。 叶子辉又干呕了几口黄浊的酸水,终于确认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拧开水龙头,把呕吐物哗哗地冲进排水孔。 又把脑袋凑到下面,接了几口水,在嘴巴里来来回回转圈。 可是不管怎么洗怎么涮,嘴巴里总象是还有股怪味,别提多膈应了。 吐得腿都有点软,抹把额头冒出的虚汗,他倚靠着流理台,随手从上面放着的纸巾盒里,抽出两节纸巾,擦擦嘴角,气呼呼地瞪向孟彦名。 从来没这么丢脸过,居然在出现场时吐了,这不是给人民警察抹黑吗? 叶子辉又羞又恼又怒,恨不得把罪魁祸首塞马桶里,直接顺水冲走。 孟彦名可没工夫安抚他受伤的小心肝,打开工具箱,在一堆小塑料袋里,很认真地翻翻捡捡了一番。 然后拿出其中一个,扯开封口夹,从里面挤出一块……呃,貌似是烤得油汪汪的骨肉相连? 他直接塞嘴里了。 除了夙夜,围观群众集体石化…… 有群乌鸦嘎嘎叫着,扑棱着翅膀从头顶,哦,不,楼顶组团飞过。 身为一名资深法医,能不能别这么有性格,这么特立独行? 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后,第n次涌起想买块冻豆腐,干脆一头撞死的冲动。 他现在一点也不妒忌邵壬毕业后能留在经济比较发达的b市了。 身边的同事,除了神经有问题的,就是智商有问题的,压根没几个正常人! 104|三 尸体的控诉(4) 孟彦名嘴巴里咯吱咯吱嚼得脆响,满意地点点头:“味道不错,下次还去这家买。” 说完,他戴上乳胶手套,若无其事地挥挥手,把围绕着婴尸嗡嗡乱叫的苍蝇们都轰走了。 又从工具箱里拿出个物证袋,用小镊子夹了几条蛆虫放进去。 根据蛆虫的生长状态,能够判断出死者大致的死亡时间。 随手把驱虫标本放在那堆小零食袋旁边,孟彦名掏出卡袋里的卷尺。 叶子辉知道这是要测量死婴的基本数值了,也顾不得难受了,敲敲吐得晕乎乎的脑袋,赶紧振作精神,拿出本记事簿准备做记录。 依次测量出死婴的长度、头围、胸围、腰围,孟彦名嘴里跟爆豆似的,随口报出相应的数字。 “能大致判断出这个婴儿几个月了吗?”孙启森拍了下他的肩膀,问道。 孟彦名摇摇头:“等回局里做完x光检测,我才能给你答案。” 孙启森有点失望,但没说什么。 他心里也清楚,婴幼儿由于从胚胎时期就存在鲜明的个体成长差异,所以躯干各部位测量出的数值,是不能作为判断年龄依据的。 孟彦名虽然看起来不太着调,但他在工作上,向来很勤勉谨慎,没有把握的话,不会轻易说出口。 小心翼翼拨弄着死婴细软的头发,细细查看她的脑壳,孟彦名随口问道:“夙夜,考你个问题,判断婴儿年龄,国际法医学上公认的标准是什么?” 夙夜正专注地盯着他的动作瞧,想也不想地回答:“骨头和骨头的形成程度。” “那你知道人体的骨头有多少块?分为几部分吗?”孟彦名又问道。 大概是觉得这个连小学生都晓得的问题,太简单太无聊,夙夜没吭声。 “我告诉你吧……”等了一会儿,见他完全没有答话的意思,孟彦名开口了。 他是一片好心,实实在在想教夙夜些东西。 毫无疑问,在研究犯罪心理及犯罪行为方面,夙夜是个极有天赋的少年。 孟彦名知道,假以时日,夙夜一定会成为国内甚至国际上顶尖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即使将来的成就超越约翰·道格拉斯(原注3),孟彦名也不会觉得意外。 而对于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来说,掌握必要的法医学知识,在从事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的时候,无疑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夙夜却没兴趣听他废话,慢吞吞打断了他:“人们通常认为,成人的骨头有206块,分为头颅骨、躯干骨、上肢骨和下肢骨四部分。” 他的声音,在略显逼仄的空间里,听起来格外清冷。 “没错,”孟彦名点点头,接着问道,“你说‘通常认为’,难道你还有别的看法?”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说道:“其实206块这个说法,只是针对全球人类的‘总体’而言,人群在这方面存在着个体和种族的差异。 我国科学工作者在1985年曾经做过大规模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只有204块骨头。 这是由于大多数中国人的脚上第五趾骨为2块骨头,而欧美人有3块骨头。每只脚少了1块骨头,所以只有204块。” 扫了眼孟彦名面前的婴尸,他继续说道,“至于儿童,他们的骨头却比成年人多。 因为儿童的骶骨有5块,长大成人后,会合为1块。 儿童的尾骨有4或5块,长大后也会合成一块。 儿童有2块髂骨、2块坐骨和2块耻骨,到成人就合并成为2块髋骨。 这样加起来,儿童的骨头要比成年人多11~12块,也就是说,有217~218块骨头。 根据医学资料记载,有的初生婴儿,骨头竟然能多达305块。” 孙启森张大了眼睛。 事实上,除了欧宇辰,其他人都齐刷刷地张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连洛梓洋都不例外,用看外星怪兽的眼神,满脸惊悚地看着夙夜。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孟彦名才既讶然又无比郁闷地嘀咕:“你不但研究犯罪心理学,还在钻研法医学吗? 记得居然比我都清楚,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啊,这还让不让人混了?” 孙启森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暗自感慨,这死小子,果然不是善茬,怪不得局里的同事们被他玩得团团转,死得不冤,一点都不冤呐。 夙夜啪啦啪啦说完那一大段话,一点也没留意到别人的反应,或者说看到也不会在意,杵在欧宇辰旁边,又变身成了木雕鸡。 被他重重打击到,孟彦名彻底熄了“好为人师”的心思,同时也被撩拨起兴致,好奇他究竟懂得多少,所以忍不住又问道,“你能不能再说说,怎么判断婴儿的年龄?” 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通过检查有哪些骨头,以及这些骨头形成的情况,能对婴儿的年龄,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判断。” “完全正确,”孟彦名更郁闷了,“你是犯罪百科全书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不过随口发句牢骚,夙夜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读过好多本犯罪学和法医学的著作。看得多,自然记住的就多些。” 旁边早已听得瞠目结舌的叶子辉恨不得撞墙。 不带这么打击人的,你看看书就什么都知道了,我们好几年的警校是白念的吗?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孟彦名也呕得想吐血,轻轻拨了下婴尸的小脑袋,打量她额角的瘀痕,对孙启森说道:“尸体有轻度*,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三天左右。 两侧的太阳穴附近都有明显的碰撞伤,凭肉眼,我不能断定是对冲伤还是打击伤。”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能按捺住好奇心或者说是好胜心,“夙夜,你能不能再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对冲伤,什么是打击伤。” 目光凝注在婴尸上,夙夜半天都没有开口。 孟彦名心里终于舒坦点了,笑呵呵说:“我有几本很不错的书,改天拿给你看看,多学点总是好的。” 夙夜摇摇头。 “不想看吗?”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慢吞吞说:“我觉得你的书,对我可能没什么用处。” 这家伙还真是……太自负了,孟彦名几乎给他气乐了。 只听夙夜不冷不热地说,“法医学上的对冲伤,是指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 如枕部受打击或碰撞,额极和颞极脑皮质会发生的挫伤。 而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也会出现出血和挫伤,但并不伴有头皮损伤和颅骨骨折。 这是因为,颅骨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 由于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了出血和损伤。 例如跌倒时枕部着地引起的额及、颞极及其底面的脑损伤,属于对冲伤。一般常见于运动中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后突然做直线减速运动时。” 稍稍停顿了下,他接着说,“综上所述,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 而所谓打击伤,是用工具直接击打头部,会造成头皮、颅骨损伤,皮下脑组织出血、挫伤,但是在对侧的脑组织是不会出血挫伤的,那是在头颅加速运动过程中才能形成的。 所以简单地说,对冲伤,大多是受害者自己失误,或者由于意外造成的。 而打击伤则必须有加害者。” 狠狠吸了口气,孟彦名追问:“关于这具尸体,你怎么看?是打击伤还是对冲伤?” 孙启森不悦地睥睨他一眼,显然不满他没完没了地跟夙夜讨论案情,但孟彦名毕竟不是叶子辉,孙启森也不好说什么(不要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欺善怕恶!)。 “我倾向于对冲伤。”夙夜想了想。 孟彦名没作声,他跟夙夜的想法是一致的。 婴尸脸上,被剜掉眼球的部位,只剩下个凹洞,孟彦名有条不紊地清理干净蛆虫,里面黏哒哒的,糊满了蛆虫分泌出的浑浊液体。 他头也不抬地对孙启森说:“眼眶周围没有明显的瘀伤或者大量出血迹象,这说明,女婴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眼球的。 当时,她的血液已经停止了循环,所以眼眶部位连起码的瘀伤或者血肿现象都没有出现。” 欧宇辰看了眼夙夜,他记得夙夜只瞧了瞧,就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孟彦明并没有试图清除眼眶中的粘液,而是继续在尸身上寻找能作为物证的痕迹。 谨慎地扯动婴尸胸腹部被剖开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他低声咒骂了句:“妈的,这女婴的心脏不见了。难道我们遇到了有食人癖的变态?” 有食人癖的变态?室内的几个人面面相觑,都从心底里感到阵阵发冷。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喜欢吃人的罪犯比比皆是。 譬如臭名昭著的美国连环杀手阿尔伯特·菲什,他的绰号是“极端的月光杀手”、“ria狼人”以及“布鲁克林吸血鬼”。 据犯罪心理专家们分析,他是个虐待狂,同时又是个妄想症患者。 他居然以作恶为乐,在一系列疯狂的、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中,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除了被证实是个连环杀手和食人恶魔,阿尔伯特还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偏执狂的人。 105|四 凶手的签名(1) 据警方的调查资料中记载,阿尔伯特大约对三百位受害者作出过性侵犯行为,并杀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 同时,他具有严重的自虐倾向,在杀害那些幼童后,会肢解并吃下他们的尸体。 阿尔伯特杀死的第一个被害者,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葛瑞斯·巴德,是阿尔伯特当时雇主的女儿。 巴德夫妇对阿尔伯特非常友善,常常邀请他来家里做客、共进晚餐。 彼此间的关系,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所以完全不存在挟怨报复杀人的可能性。 因此,让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的是,在将格瑞斯骗出家门、杀死、吃掉六年后,阿尔伯特特意将他怎样虐杀这个小女孩,并将她一点点分尸、烹煮、吃掉的详细经过写了下来,寄给了小女孩的父母,以此侮辱和刺激他们。 就是这封信,暴露了他。 警方经过详细调查,找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他,同时还发现了他的其他种种罪行。 1936年1月16日,由于阿尔伯特·菲什的犯罪手法实在残忍至极、无法宽恕,在纽约北部地区的辛辛监狱以电椅的极刑被处死。 时年六十六岁。 在西非塞拉利昂,有一个自称革命联合阵线的革命组织,则热衷于对敌人进行截肢,当着受害者和其他俘虏的面,集体分食、吃掉他们的肉。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从吃人肉中获得力量,还能恐吓敌人,一举两得。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迷恋上了25岁的荷兰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 求爱失败后,将她杀害,并生吃了她的肉。 捷克女子莫埃洛娃信奉极端教派,长期禁锢、虐待她的两个儿子,并用刀子割下其中一名儿子的肉,做成菜肴,分给家人吃。 德国食人魔阿明·迈威斯,2001年在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寻找一个自愿被杀死并将被吃掉的人。 要求此人体格健壮,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个名叫布兰德的人,真的应征了。 俩人约定在圣诞节见面,然后开始了简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匪夷所思的罪恶计划。 麦维斯将布兰德杀害、分尸以及慢慢烹煮、食用的过程,整整录制了50卷录像带。 在中国,也不乏类似的案例。 湖南郴州桂阳县曾经破获一宗恐怖食人魔案。 居住在当地深山坳里的一名萧姓男子,50岁。 多次挟持、拐带少女回家,奸杀后分尸,再烹煮人肉食用。 该食人魔甚至热衷于邀请亲友一同大快朵颐,并谎称是山里面打猎所得到的野味。 经警方证实,至少有四名女性受害。 静静看着女婴的尸体,夙夜心里充满了愤怒。 姑且不论她的死因,能做出剜眼、剖心举动的人,根本不能称其为人。 但这能说明作案人有食人癖吗? 不,夙夜并不那么认为。 他想起了曾经轰动全国、至今令许多人念念不忘的n大刁x青碎尸案,又称“1.19”案。 1996年1月19日,一名负责打扫卫生的妇女,在n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用塑料袋装着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这名妇女以为是谁不小心掉下的,拿回家中,打算食用。 结果在清洗肉片时,发现其中混杂着三根手指,随即报案。 很快,尸体另外的部分陆续在n京水佐岗路和龙王山等地被发现,均被整齐地装在塑料袋里,又分别包入几个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据法医统计,被煮熟的尸体,总共被切了2000多片。 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死者的头颅和内脏也都悉数被煮熟了,和肉片一样,堆叠在一起,整齐得令人咂舌。 跟尸块一起发现的,还有受害者的衣物,也都规规矩矩叠放,用塑料袋分别包装好。 当时国内还没有将dna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中,警方只能根据尸块上的体毛特征和肌肉纤维组织等,断定死者是女性。 后来经过详细排查,确认死者是n大一年级女生刁x青,年龄十九岁。 根据凶手娴熟的刀工技巧,警方的分析认为,凶手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 同时,由于尸体切割、煮熟,需要独立的操作环境和烹煮条件,也不排除凶手是锅炉工的可能性。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发动“人海战术”,几乎所有n京市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此案。 从事医生、厨师或者锅炉工职业的人,被详细走访调查。 因为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害者的老师、同学、朋友等也被逐一排查。 然而,时至今日,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夙夜曾经详细分析过这起案子,他认为凶手为男性,作案时年龄大概在15至20岁之间,不一定从事跟医疗有关的职业,但应该懂得医学方面的一些知识。 有独立的、能供他有条不紊处理尸体的空间。 为人残忍冷酷、工于心计、极有耐性。平时衣着整洁,做事非常有条理。 他对凶手年龄的判断,跟警方相比较,有较大的出入。 警方认为,凶手的年龄为25至40岁之间。 显然,夙夜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1993年,英国利物浦的两个10岁男孩乔恩和罗伯特,合谋用糖果诱拐了一个2岁的男婴。 并将该男婴性侵、折磨致死。 直到2010年,他们27岁的时候,罪行才暴露。 成为英国300年来被控犯有谋杀罪中,犯案时年龄最小的犯人。 2009年12月,澳大利亚15岁少女布斯塔曼特“只是想知道杀人是什么感觉”,“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将邻居家9岁的女孩伊丽莎白扼死,切断咽喉后又用刀刺。 为了掩埋尸体,还预先挖了两个坑。 其残忍、缜密和冷酷程度,令许多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2006年12月,12岁的中国女孩敏敏,用糖果将邻居家3岁幼童依依骗到自家楼上,然后用绳子和胶布捆绑住依依的手脚,又用胶布将依依的整个头部全部缠住。 几分钟后,依依因为窒息而死。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正如龙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中指出的,有些人,的确是生来就具有犯罪的本能和潜质。 这些天生有犯罪倾向的人,在犯案的时候,年龄都不会太大。 正是由于年龄偏低,社会阅历有限,心理不够成熟,所以他们没有能力抗拒自己的犯罪本能,才会走上犯罪道路。 在成功犯案后,有些人会感到失望,因为没法在作恶行径中得到心理上需要得到的满足,以至于以后都不会再犯罪,彻底变身成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还有些人,却会觉得莫大的愉悦,他们会直接沦为连环凶案的凶手,并且终生乐此不疲,直至被警方逮捕或者彻底丧失作案能力,才会停止。 在刁x青案中,警方还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强暴了被害者,在她体内留下精液,身上也留下了作案痕迹。 为了彻底湮没证据,凶手才将她分尸、煮熟。 对此,夙夜同样不认同。 分尸需要把被害者切成几千块吗? 煮熟头颅可以解释成为了掩饰被害者的身份,给警方破案制造麻烦。 但把包括心、肝、肺、胆囊、肠子……在内的内脏全部煮熟,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对犯罪分子来说,任何一个附加举动,都需要格外的付出,何况如此复杂、耗时的进行分尸。 凶手冒着随时被发现的风险,做了那么多多余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夙夜认为,和阿尔伯特·菲什一样,凶手享受的,是作恶的过程。 ***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雨,终于下得小了些。 撑着黑伞,我专注地盯着我的目标。 我知道,这是计划仓促、时间紧迫的一次入侵,简直是在执行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为b市数一数二的大富之家,夙家当然很注意安保。 大门上装有监控摄像头,门锁是最先进的ic卡门锁。 院墙足有两米多高,要想翻墙而入,我起码得比现在强壮几十倍才能做到…… 还不只是这样,夙家位于市中心,前后都是大马路。 由于前几年施行的天网计划,城市的主要路口,都布上了监控摄像头。 当然啦,即使被拍摄到,也没关系,我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似的,警察又没有透视眼,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找上门。 可是,路上还有来来往往的车子和行人,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爬墙或者撬锁吧? 我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但我自然有我的办法,所以,现在已经站在了夙家的后院,面临着另外一项考验。 事先很认真地做足了功课,对这所宅子里的大致情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我知道,除了欧宇辰和夙夜,夙家还有一个叫兰姐的女佣、叫洛梓洋的男管家,以及叫忠叔的厨子。 这三个人当中,忠叔每天会在上午九点左右出门买菜,另外两个人就很麻烦,几乎是足不出户的。 用戴着黑绒线手套的手指,揉了揉额角,头很痛,好像有一群受惊的麻雀,在里面唧唧喳喳地乱飞乱叫。 我忍耐着,忍耐着,只能咬紧牙关,默默忍耐。 我清楚自己现在有多虚弱不堪,也为此忧心忡忡,别说撞见忠叔和洛梓洋,就算是遇到兰姐,也死定了。 106|3.15 / “记住,孩子,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同样的道理,最危险的时刻,恰恰是最安全的时刻。 谁会想到,有警察在罪案现场调查的时候,还有人敢非法闯入呢? 所以,你的计划一定会成功的。 只要你相信,自己不会被发现,就一定不会被发现。 只要你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能成功。”妈妈在我耳边低声絮语。 是的,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身畔的老树,叶子都掉落得差不多了,伸着死尸般的灰褐色手臂和泛黄的手指,直直地伸向灰蒙蒙的天空。 我一跛一跛地走着,向着我的目标。鞋子与浮着水光的碎石子地面接触,发出啪嗒啪嗒的水渍声。 不需要顾虑,这声音完全湮没在更加响亮的落雨声里。 在这枯败凋零的树木中穿行,就像走在荒芜死寂的墓园,没有鸟鸣虫啼,什么都没有。 好像世间只剩下我一个活物,令我由衷地感到安心和兴奋。 透过树木枝桠间的空隙,我觑视着那栋古色古香的小楼,它优雅地伫立在视野里。 在连续被雨水洗涤了好几个小时后,色泽分外的光鲜。 一楼的厨房里,人影憧憧。 和我预计中的一样,警察和夙家的人,都聚在了那里。 穿过树木间的夹道,又穿过点缀着灌木的草坪,眼前变得豁然开朗,是铺着青石板的空地,空地正中央,就是目标中的小楼。 我加快了速度——嗯,因为身体原因,也快不了多少的。 如同许多独栋小楼一样,它也设有外置楼梯,就在小楼的左侧。 一跛一跛地走到楼梯口,停下,抻着脖子往楼前瞄了一眼,我看见那儿停了一辆警车。 警灯正无声地闪烁着,蓝红色光束拖曳在雨雾中,显得迷离而悠长。 车里空荡荡的,没有人。 活动活动僵硬的四肢,深深喘息了一会儿。 我知道,接下来的行程会很危险。 从厨房的窗口,能清楚地看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一段楼梯,如果走到一半,恰好有人朝窗外瞟一眼,我就会被发现的。 我要赌的,是自己的运气和欧宇辰的。 十五年前,命运之神站在了欧宇辰那边,所以夕夕死掉了。 十五年后,它又会青睐谁呢? 我再次打量厨房里面:一、二、三……夙家的五口人都在,另外,还有三名警察。 他们一窝蜂地聚在餐桌旁,显然,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具小小的尸体上。 很好,看样子一个也不少。 我大大松了口气,他们果然都被那具婴儿尸体引入厨房了。 目前为止,算是一切顺利。 小心翼翼踏上之字形楼梯,我努力不发出声音。 不需要担心留下鞋印的问题,雨水会把一切都冲洗得干干净净的,就像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 楼梯是金属质地的,每一级台阶,都浮雕着精美的图案。 两侧的扶手、栏杆,则别具匠心地雕琢成花朵跟藤蔓的形状,交错、缠绕、攀附,盘桓而上。 雕工非常考究,连叶子的脉络都纤毫毕现。 冷硬的金属,经过能工巧匠的妙手,竟给人以柔软绵延的感觉。 听说,这栋小楼,是欧宇辰十五六岁时设计的。 纵使心里再不服气,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小才华,就这样死掉了,未免有点可惜。 不过,我不会因此放他条生路的。 就像当初,他们也不曾给过我们一丝一毫的怜悯。 事实证明,这次命运之神的确没有站在他那一边。 没有人看向窗口,所以我平安、顺利地走到了二楼楼梯的尽头。 面前是一扇挺漂亮的防盗门,推了一下没推开,锁上了。 幸好不是复杂的ic卡门锁,只是普通的暗锁。 跟羸弱的身体相比,我的头脑和手指要灵活多了。 用螺丝起子,我顺利地撬开锁,轻轻推开门。 门后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摆着几盆修剪得很漂亮的盆栽。 走廊右手边是一溜落地窗,左手边,是几间从外表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房间。 合拢伞,把它立在防盗门外侧,我慢腾腾走到第一个房间门口。 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握住门把手,轻轻扭开。 借着走廊和窗户透进去的黯淡光线,我环顾室内。 这是一间颇为宽敞的中式卧房,目测大概有二、三十平方米。 白底天花板,圆弧形吸顶吊灯。天花板上勾勒出淡银色的花纹,看起来挺眼熟的,不过我不太了解这些东西,所以也不清楚画的究竟是什么图案。 和许多卧室的格局一样,门口正对着窗户,窗下是张黄花梨的雕花木床。 床头挂着幅泼墨山水画:远山如黛,黛青色的山间,缭绕着袅袅白云。 近处是古树森森,绿叶掩映中,露出糜黄的茅屋一角。 屋前有梳着两个抓髻的牧童,正横吹着笛子,骑牛归来。 再近处,是碧水横波,小桥横陈。 桥畔,开着大簇大簇粉白的、黄白的花。 整幅画面,用复笔重色,雅致而不失端丽,大气而不失娴静。 没有签名,不知道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挨着木床,依次是床头柜、书桌、计算机桌、书橱、衣橱……最引人瞩目的,是衣橱旁边的陈列柜。 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建筑模型,每一个看起来都很精巧别致,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粗略地扫视了一圈后,我的视线停留在书桌上。 上面摆着一帧很醒目的照片:阳光充溢,温柔地泼洒在葱绿葱绿的草地上。 穿着白色t恤白色长裤白色运动鞋的少年,背倚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散散漫漫地坐着,意态闲适。 正是灼灼其华的年纪,逼人的青春气息透过相片,扑面而来。 他一条腿伸直,另一条腿曲着,和地面形成45度锐角。 左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指尖拈着只青草编成的蚂蚱。 细碎的短发上,跃动着金灿灿的光斑。 波光流转的眸子,灿若琉璃,竟比阳光还要熠熠生辉。 嘴角噙着一抹状似温和的微笑,细细看,却是隐含着三分冷漠,二分不屑,外加一分傲慢的。 欧宇辰,经过了十五年,你果然还是一样的表里不一,一样的不讨人喜欢啊。 我无声地笑了。 从背包里掏出准备好的东西,花了点时间,把该布置的都布置妥当,最后再细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疏漏。 我从里往外,倒退着慢慢离开,边往门口退,边擦拭掉自己留下的痕迹。 经过陈列架时,犹豫了下,还是挑了个最不起眼的模型,塞进了背包里。 是幢象牙白的欧洲城堡,有电视塔一样高高的尖顶,和雕刻着矢量花纹的白色大柱子。 我记得,在孤儿院的时候,欧宇辰有一本童话书,他最喜欢装乖孩子了,所以很大方地借给我们看。 看完以后,女孩子们都说喜欢骑着白马的英俊王子,或者是那个拿着宝剑、威风凛凛的骑士,男孩子们则喜欢金发公主和长着大尾巴的人鱼。 而夕夕呢? 他居然说,他喜欢恶魔的城堡——那幢有着尖尖屋顶和白色大柱子的城堡。 当然啦,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又被小伙伴们集体嘲笑了。 除了欧宇辰,他没有笑,不是因为他是夕夕的弟弟,要维护自己的哥哥,而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很会装模作样了。 *** 厨房里。 夙夜盯着女婴的尸体,正想得出神,孟彦名冷不丁:“咦!”了声,吓了他一跳。 “这是什么?”孟彦名说着,从死婴的胸腔里掏出个东西。 大伙的注意力,顿时都被吸引过去。 往他手中一看,是块普普通通的鹅卵石。 直径四厘米左右,通体呈现灰白色,表面有黄褐色的纹络,形状上窄下圆,酷似压扁的葫芦。 石头上还蠕动着几只淡黄色蛆虫,随着孟彦名的动作,连滚带爬地跌落到地上,逃也似地飞快爬走了。 皱拢着眉毛,孙启森嘀咕:“没有沾染到多少血渍,显然是女婴死后一段时间,才放进去的。” “是的,”孟彦名颔首,表示同意,拨弄着死尸胸腹部的创口,又补充说明道,“胸腔里也没有血肿的迹象,所以她的内脏,也是在死后被掏出来的。” “这种案例挺多的,”孙启森的脸色,象是被锅底灰擦过似的,别提多难看了,“不少罪犯都有毁坏、凌虐尸体的癖好。 我在s市公安局的时候,曾经参与过一起案子,凶手居然相信吃什么补什么。 他肝脏有病,就诱拐、绑架杀害邻居或者同事家的孩子。 到凶手被逮捕为止,总共杀害了九名儿童,其中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 据凶手自己交代,这些孩子的肝脏通通被他做成了菜肴,什么卤人肝、芹菜炒人肝、火爆人肝、枸杞人肝粥……” 孙启森边说,边用别有意味的眼神瞅着叶子辉,故意放慢了语速,“嗯,他还做过一道人肝鲜菇汤面。 用人肝和新鲜香菇煲汤,煮出的面条,据他说,比用猪肝好吃多了。” 叶子辉刚刚消停的胃部,隐隐约约又开始闹腾了,白着脸嘟囔:“组长,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孙启森哼道:“我从来不开玩笑。” 他满意地看到,叶子辉的小脸,立马皱成一团,活脱脱一副吞了只死苍蝇的痛苦表情。 107|3.15 / 一点也没留意到孙启森的幸灾乐祸,叶子辉暗暗在心里发誓,以后无论猪肝、羊肝、牛肝……什么肝他都不吃了! 仔细端详着石头,孟彦名沉吟:“就算作案人是个变态,把肝脏拿走了。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放块石头在尸体里呢? 我们知道,许多犯罪分子,都喜欢在作案现场留下属于自己的个性签名。 毫无疑问,这块石头就是本案中的个性签名。 作案人这么做,究竟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虽然性格讨人厌,孙启森的工作态度还是不容置疑的,思忖着说道:“我外祖母是湘西人,小时候,她常常讲湘西赶尸的故事给我听。 当然啦,在她老人家口中,那不是故事,而是事实。 据我外祖母说,走脚先生——也就是赶尸匠,在赶尸前,为了避免死者变成僵尸,常常会在尸体口中放几颗赤豆。 而修道的人说,杀人后,把一根桃木钉钉在被害者头顶的百会穴,死者的冤魂就会被封印在身体里,不能向凶手寻仇报复。 还有,我国西南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也有类似的习俗。 杀人后,会用红绳绑住死者的双手手腕,并且打一种特殊的绳结。 含义和桃木钉是一样的,都是拘禁枉死者的冤魂,免得他们尸变。 关于石头……我还真没听说过。” 叶子辉习惯性扭头,向夙夜牌犯罪大百科求助:“夙夜,你知道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难得插了句嘴,轻描淡写地说:“我也蛮好奇的,夙夜,你知道吗?” 目光始终专注地盯着女婴的尸体,沉默了少顷,夙夜慢吞吞回答:“那是燧石,俗称‘火石’主要由隐晶质石英组成,是比较常见的硅质岩石。 由于它质地坚硬,破碎后会产生锋利的断口,所以最早被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所青睐,当时绝大部分石器,都是用燧石打造的。 嗯,燧石还有一个特质,和铁器击打,会产生火花,所以也被古代人用来取火。 譬如武侠小说里常常提到的‘火镰’,其实是用钢制的,搭配一小块燧石,相互击打,就能得到火种,是古时候最常用的取火工具。” 叶子辉无比怨念地瞪他,使劲瞪,继续瞪,这是□□裸的差别对待啊。 顿了顿,夙夜又说,“在古埃及神话中,燧石是保护和惩罚的标志。 他们留下的古代文献中,有大量关于燧石的描写,说是用燧石制造的武器,对抗凶猛的野兽,譬如蝎子、毒蛇等等,就能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保护?惩罚?”孟彦名眉头紧锁,“难道作案人知道这个传说,然后用这块石头,表达他的某种意志……那你认为是保护还是惩罚?” 没有马上回答他,夙夜凝望着小小的婴尸,隔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她还那么小,有什么过错,是需要被惩罚的呢?” 孟彦名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死婴的□□,和眼窝一样,也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蛆虫,连中间枣核似的小小缝隙都挤满了。 它们不安地骚动着,像群饥饿的微缩版小狼,拼命争抢着领地。 不过,倒是再没有发现其他伤痕。 脱下乳胶手套,孟彦名随手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吩咐道:“子辉,把尸体送车上去,带回局里。” “好嘞。”叶子辉痛快地答应了一声,将礼品盒的盖子盖上。 初步尸检完毕,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接下来就应该给相关人员做笔录了。 临时客串搬尸工的叶子辉,带着婴儿尸体先走一步,其他人也鱼贯而出,默默回到客厅。 孙启森目不斜视地径自走到茶几左侧,一屁股坐在沙发正中央,除了记事簿,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个小型录音机,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摆出审讯的架势。 身为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孟彦名当然只能把自个儿安置在他旁边。 欧宇辰则拉着夙夜,在他们对面落座。 洛梓洋、忠叔和兰姐不声不响地站在了他俩身后。 这种局面,很有点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的意思。 洛梓洋身姿依旧端正挺拔,实实在在的“站如松”。 忠叔神经质似的轻轻晃动着身体,双手紧紧攥着沙发靠背,沙发巾都被他揪扯得变形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这不能怨他,打小他妈就用鸡毛掸子,实打实地教育他,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跟警察打交道,他本能地感到紧张。 兰姐向来唯欧宇辰马首是瞻,只要欧宇辰在身边,她就有了主心骨,所以时不时瞧瞧欧宇辰的反应。 从坐下开始,夙夜就一直垂着视线,双手相扣,端正地放在膝盖上,专注地盯着脚下的地板出神,好像上面随时会开出朵花来似的。 孙启森犀利的目光,冷飕飕地从他身上一遍遍扫过,他却恍若未觉。 绷着脸,孙启森按下录音机开关,语气严肃地问道:“是谁第一个发现婴儿尸体的?” “是我。”欧宇辰回答。 “你的姓名?” “欧宇辰。” “年龄?” “20岁。” “职业?” “b大国际金融专业学生。” “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早就知道要回答这个问题,欧宇辰早已打好了腹稿,简明扼要地说:“今天早晨,七点多钟。 夙夜正在厨房里吃早饭,宋哥拿了个礼品盒进来,说是谢雨欣送来的礼物,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具婴儿尸体,就给你们打电话了。” “谢雨欣是谁?” “我的一个朋友。”欧宇辰回答,想了想,又补充道,“光华实业老板谢国青的女儿。” “新任女朋友?”孙启森挖苦,“你的未婚妻张晗玥过世还不到一年吧?这么快就另有新欢了?” 欧宇辰扬了扬眉毛:“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普通朋友。” “是嘛……”孙启森摆明了不信,又问道,“尸体送来的时候,夙夜在吃早饭,你在做什么?” 没有立刻回答,欧宇辰偏着头看了他一眼,不慌不忙地说:“我在陪他聊天。 不过,你应该关心的不是我,或者我的交友状况,而是那具婴儿尸体吧?” “不用你教我们应该怎么做事,你只需要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孙启森不悦地瞪着他,一口气问道,“谢雨欣为什么送具婴儿尸体给你? 是不是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还是有感情纠纷?” “我已经打电话询问过谢雨欣,她说今天并没有叫人送礼物来。所以,应该是有人假托她的名义。” “你确定不是她?你凭什么认定她没有撒谎?”孙启森咄咄逼人。 欧宇辰翘起半边唇角,看着他,不说话。 “你这是什么态度?为什么不回答?”孙启森质问。 “她有没有撒谎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吧?不是应该由你们警察做出调查、再得出结论吗?”欧宇辰慢条斯理地说。 孙启森板着脸孔,厉声警告:“你最好不要让我发现,有什么事瞒着我们警方!” 欧宇辰轻轻嗤笑了一声。 那笑声很是刺耳,孙启森想要再刁难他几句,但时间和场合都不对,欧宇辰也不是轻易能让人占便宜的人,只好硬生生忍住了,视线转向洛梓洋:“你就是洛梓洋?” “是的。” “听口音,你不是b市人吧?” “我是甘肃临潭人。” “呵,可够远的,怎么会来b市,又怎么会在夙家做事的?” 洛梓洋不紧不慢地答道:“我本来在驻b市的第x炮兵部队服役,退役前夕,我和几个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战友商量过,决定都留在b市打工。 毕竟,这里的工作机会、工作环境和待遇,要比我们老家好多了。 我们几个人一起在鑫达人力资源公司登了记,恰好宇辰少爷要雇佣个管家,公司觉得我挺适合的,就把我推荐给他了。” “你在夙家工作多长时间了?” “九个月零十天。” “记得挺清楚嘛。”孙启森有点意外,连孟彦明都多瞧了洛梓洋两眼。 “记忆力好也是宇辰少爷愿意雇佣我的原因之一。”洛梓洋若无其事地说。 “既然你记忆力这么好,那请你描述一下,送礼物来的人长什么样?” “没必要吧?” “怎么会没必要?”孙启森的语气再次严厉起来,“你不但要详细描述他的外貌特征,待会儿还要跟我们回局里,做嫌疑人拼图呢。 要是你不肯配合警方的调查,我们……” “的确没必要,”洛梓洋打断了他的废话,“我认识那个人。” 孙启森张张嘴巴,要说的话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 这显然是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答案,一时间,客厅里显出异样的安静,除了还低着头,专注地瞅着地板的夙夜,其他人都好奇地望向洛梓洋。 洛梓洋说,“送礼品盒的,是万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以前也曾经给我们送过几次快递的。” 孙启森蹙起了眉头,能顺利找到送件人是好事,但是,这也未免太容易了,显然,不太可能对破案有什么帮助。 除非犯罪嫌疑人是个大白痴。 洛梓洋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 接下来对兰姐、忠叔的询问,都没有再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108|3.15 / 离开前,孙启森煞有介事地叮嘱他们,有什么发现、或者想起什么线索,要第一时间通知警方,不准擅自采取行动什么的。 与其说是叮咛,不如说是趁机教训几句。 夙夜的反应,理所当然就是没有反应,直截了当把他当成了空气,彻底无视之。 欧宇辰倒是一副软柿子的模样,自始至终,笑眯眯地点头应承着,一点也没流露出不快的意思。 他表情越和颜悦色,态度越谦和友善,孙启森越莫名地觉得,有阵阵阴风,从脊背上窸窸窣窣滚过。 怎么瞅,欧宇辰都像只成了精的千年小狐狸,不定心里打什么坏主意呢。 弄得他心里毛毛的,直瘆得慌,实在教训不下去,硬撑着干巴巴说了几句,就满脸不高兴地告辞了。 嗯,这绝对不是他小人之心。 *** 警察们离开以后,兰姐他们也各忙各的去了。 夙夜终于抬起一直低垂着的脑袋,安安静静看着欧宇辰,不动,也不说话。 任谁被他用那种瘆人的、黑幽幽的眸子,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都会浑身不舒服的,鲜少有人能受得了。 欧宇辰心理素质比洛梓洋还要强悍,不过,他的本意,也是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夙夜,让他帮忙分析,提供意见的,所以耸耸肩、摊摊手,做出副无奈的样子:“不是什么好的记忆,真的不想说啊。” “……”夙夜沉默着,继续看着他。 “知道啦,会全都告诉你的,我们回房间再说吧。”欧宇辰所说的“回房间”,是指回他自己的房间。 客厅这种开放式场合,显然不适合讲些私/密的往事。 他起身,习惯性伸手拉了把夙夜。 夙夜没防备,一个踉跄,直接撞进了他怀里,忙跌跌撞撞往后退,却被沙发挡住了。 一点也没在意夙夜的不自在,或者自动无视之了。欧宇辰顺手勾住他脖子,半强迫地拖着他往楼梯口的方向走,嘴里嘟哝着,“走啦,走啦。” 这家伙,越来越喜欢动手动脚了。夙夜皱着眉头,挣了两下,没能挣脱,也就由着他了——任谁每天被十几二十次的骚扰,连续骚扰个两三年,再不情愿,也会逐渐适应的。 俩人上了楼,来到欧宇辰的房间。 握住门把手,欧宇辰轻轻一拧——“咔哒”门开了。他侧过身子,很绅士风度地示意夙夜先进去。 对于这些所谓的繁文缛节,夙夜连想都不会想的,直接走到书桌前,拉开椅子,刚要坐下,就被欧宇辰扯住胳臂,不由分说地,拽到床边,一把按坐在床沿上。 夙夜眉头拧得更紧了,刚要抗议,就听欧宇辰说道:“一时半会儿说不完的,坐在床上舒坦点。” 舒不舒坦的问题,夙夜并不介意,不过既然欧宇辰如此说了,他也就没再说什么。 低着头,盯着脚下的拉毛地毯上,上面有一小撮白色粉末,看起来很像食盐。难道兰姐打扫房间的时候,没有打扫干净? 可是,欧宇辰把食盐拿到自己房间干嘛? 好奇心这种东西,跟夙夜是彻底绝缘的,更不可能关心别人的私事,所以也仅仅是纳闷的念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 坐到他旁边,欧宇辰抬抬脚,以极潇洒帅气的姿势,“啪嗒啪嗒”甩掉两只拖鞋,舒舒服服向后一躺,拍了拍身边空着的位置,建议:“躺着聊天更舒服,你要不要也躺会儿?” 夙夜没吱声,也没动。 这次,欧宇辰倒是没有用武力勉强他,双手枕在脑后,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气,自语般叨咕,“警察来之前,我讲到哪儿啦? 哦,小东的事儿,说得差不多了。 我还有两个室友,其中一个名叫一只耳。很奇怪的名字吧? 因为他只有一只耳朵,他的另一只耳朵在一个特别特别冷的冬天被冻掉了。” 一只耳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出生后没多久,就被父母丢在爷爷奶奶家,后来爷爷奶奶先后病故了。 爸爸妈妈依然不肯收留他,他只好四处流浪、乞讨。 直到偶然间遇见季佳泽,被季佳泽带回了爱之家。 说到这里,欧宇辰的语气变得无奈,“说起来,我们还真是够倒霉的,居然把他安排和我们住在同一间屋子。” 夙夜被他说糊涂了,不解地看着他。 欧宇辰耸耸肩,“怪不得没人愿意要他,朝夕相处,我们才知道,原来除了患有小儿麻痹症,一只耳还有一样顶顶让人受不了的毛病。” 难得听到他用如此夸张的语气,饶是夙夜也禁不住诧异,不知道那个一只耳究竟还有什么了不得的毛病,连欧宇辰都会觉得受不了。 “他居然梦游!”欧宇辰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夙夜猛然握紧了双手,他那么用力,以至于淤血的指尖,青白得都发灰了。 本来就毫无血色的脸颊,似乎也又苍白了一点点。 完全没有留意到他的异样,欧宇辰叹着气,继续说道,“你能够想象得到吧?半夜里醒来,看见眼前有个黑影,跟幽灵似的,在黑梭梭的室内晃荡,真是有够惊悚的。 我第一次撞见的时候,还以为见鬼了呢,吓得半死。”他无奈地耸耸肩,“不过,我还不算是最倒霉的。” 比欧宇辰更倒霉的人是小东。 爱之家的茅厕,盖在院子的西北角,是栋用红砖砌成的小房子,只有十几平方米。 建造的时候,为了省钱,地基没打好,经过几年的风吹雨打,房子便歪了,用根水桶粗的柱子支着。 墙上通风用的多棱格子窗,本来是四四方方方的,由于歪斜得太厉害,简直快要变成平行四边形了。 房顶没有起脊,只架着几根椽子,上面平铺着石棉瓦。 经过风霜雨雪长年累月的侵袭,也已经糟烂得不行。 好几处都透了天光,往往是外面下大雨,茅厕里下小雨。 每逢刮风的时候,石棉瓦就会咣啷咣啷作响,跟敲锣似的。 下雨的时候,雨滴砸在瓦上,它又呯呯碰碰响,跟擂鼓似的。 但那又怎样呢?好歹头顶能有片瓦遮雨,旁边有堵墙挡风,孩子们已经很心满意足。 至于它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倒塌,倒塌的时候,会不会恰好有人在里面如厕,被砸死、砸残,根本没人考虑过这个问题。 若说这些孩子们不怕死也不尽然,他们像杂草一样,不论被怎样侮辱踩踏,从来就没起过寻死的念头,依然固执地、顽强地活着。 他们,只不过是习惯了各种各样糟糕透顶的环境罢了,比较起来,这间岌岌可危的茅厕实在算不得什么。 当然,爱之家的爸爸、妈妈们是不会用这个茅厕的。 他们的房间,有独立的浴室和卫生间,又整洁又豁亮。 嗯,季佳泽对这些孩子还算是不错的。 茅厕里还给他们扯了两盏灯。 为什么是两盏呢?因为中间砌了堵墙,分隔成男厕和女厕。 灯绳就悬吊在茅厕门口,开关都很方便的,为了防水,用塑胶和胶带缠得严严实实的。 灯泡只有七瓦,勉强发出点亮光,深夜走进去,不至于一脚踩进茅坑里而已。 这一点点的体贴,已经足以让孩子们感激涕零了。 欧宇辰说,有一次,小东半夜里起来上厕所。 迷迷糊糊走进茅厕,一眼就看见一只耳抓着只猫,就像用搓衣板洗衣服那样,把它摁在墙上,使劲揉搓。 那只猫的脖子,已经被他生生拗断了,身上的皮毛也磨蹭得破破烂烂,整只猫跟个血葫芦似的,如果不是比较完整的猫头,简直分辨不出是个什么物件。 茅厕里惨烈得犹如命案现场,鲜血顺着墙往下淌。 呃,那里的确是命案现场,那只猫被一只耳在梦游中活活虐杀了。 为了杀菌消毒、掩盖尿骚和恶臭味,茅厕的墙上和地上,都撒了石灰粉。 鲜血和石灰、砖灰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污秽物混杂在一起,呈现出诡异的、黏糊糊的灰棕色,令人怵目惊心。 五午夜惊魂 窗外急骤的雨滴,哒哒哒砸在玻璃窗上,小碎石子似的。 夙夜觉得,鼻子又酸又胀,好像刚刚吃了一大口芥末,心里无端地,涌起股迫切地、想要逃跑,不愿意再听下去的情绪。 沉默了两秒钟,欧宇辰接着说道,“那血淋淋的一幕实在太吓人了,小东向来很镇定的,也被吓得三魂少了七魄,失控地哇哇大叫。 叫声别提多凄厉多瘆人了,整栋房子的人都被他吵醒了。 季佳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后,把他们两个拎出去,一起暴揍了一顿。 一只耳还好,对他来说,受点皮外伤,将养几天,就恢复得差不多了。 小东就不成了,他不能见光,当时茅厕里亮着灯,他吓得太厉害,忘了回避,难受了好一阵子。 幸好为了省电,灯泡的瓦数很低,要不然他会更惨。 饶是这样,他身上的伤口不爱愈合,流脓淌血的,也足足折腾了有小半年。 从那以后,他的身子骨就更差劲了。 刮一阵风,他会发烧。 挨一顿饿,他也会病倒。 每次他病了,我们都以为他铁定熬不过去了,准备给他收尸。 偏偏他就那么半死不活地拖着、拖着、拖着,居然每次都活了下来。” 109|3.15 / 欧宇辰脸上,清清楚楚写着对一只耳鲜明的厌恶,和对小东的同情。 夙夜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浑然不知是什么滋味。 他垂眼,望着自己紧扣的双手,由于太瘦,关节显得格外突兀、粗大,实在不怎么好看。 缓了口气儿,欧宇辰又继续说道,“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夜里,一只耳又梦游了,自个儿打开房门,穿着单衣就走了出去。 要知道,当时可是数九隆冬,外面冷得要命,真的是滴水成冰。 地面封了层厚厚的雪壳,冻得邦邦硬,一丁点土地的影子都看不到。” 欧宇辰记得很清楚,雪地上,有一条一条的溜溜冰。 那都是孩子们无聊的时候,打出溜滑,硬溜出来的。 有半米长的、一米来长的,还有两三米长的。 一只耳无意中踩在了溜溜冰上,摔断了一条腿。 当时就痛醒了,连哭带嚎地直叫:“救命!”。 听出一只耳的声音,他们仨赶紧跑出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三个小孩子,都没什么力气,费了好大劲,才把一只耳连拖带拽地弄回屋子。 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那种天气,任凭他呆在外面,肯定是会被活活冻死的。 可是,谁又会想到,当时救了他,之后他的命运会怎么样呢? 欧宇辰怆然说道,“第二天,一只耳就发烧了。 没人管他,也没人找药给他吃,他就一直一直烧着。 烧得迷迷糊糊的,时不时哭喊几声。 这样折腾了两三天,爱之家的管理员六子来了,要把一只耳带走,说是带他去城里看医生。 一只耳吓坏了,双手扳着门框,死活不肯松开 。他不愿意走,可是,他再不愿意又能怎么样?用句烂俗的老话说,在爱之家,我们这些孤儿,在爱之家,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最后,他还是被六子带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到过他。 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一只耳不会回来了。 季佳泽很小气的,平日里连片感冒药都不肯给生病的孩子吃,又怎么会舍得花钱送他去医院治疗腿伤? 只是不晓得,他是被丢在哪里自生自灭了,还是卖给了黑市的器/官交易者。” 说到这里,欧宇辰沉默了,沉默的时间过久,夙夜也觉察到他心情不佳,轻咳一声,换了个话题,问道:“你还有个室友吧? 患有卟啉症的小东和梦游的一只耳,虽然挺凄惨的,不过好像跟剜掉眼睛的婴儿尸体,都扯不上什么关系。” “是啊,”欧宇辰古怪地笑了下,轻声说,“我的第三个室友名叫欧宇夕。” 夙夜吃惊地看着他。 “跟我的名字很像吧?”欧宇辰耸耸肩,用轻描淡写的口吻说着,仿佛丝毫不在意一般,“没错,他是我的双胞胎哥哥。” 夙夜有种掏耳朵的冲动,他从来没听说过,欧宇辰还有个双胞胎哥哥。 “很意外吧? 他去世十几年了,鲜少有人知道他的存在,少数几个知道内情的,也会有意无意地回避,毕竟,不是什么好的记忆。”欧宇辰停了停,才接着又说道,“我爸爸车祸过世后,我和哥哥一起被送进了爱之家。 六子把一只耳带走以后,有一天,他又把哥哥带走了。 整整过了一个星期,哥哥才被带回来。 走的时候,哥哥好好的,回来时,一只眼睛却蒙上了纱布,就像动画片里的海盗船长。 后来拆了纱布,我们才知道,他的那只眼睛已经没有了。” 夙夜僵住了,无言地看着他。 欧宇辰淡淡地接着往下说,“我们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怎么也不肯说。 哥哥性格本来就挺孤僻的,发生这种事儿后,当然更加孤僻了。 整天坐在阴暗的角落里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过,每天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准时出现在餐厅,虽然吃得不多,但他向来吃得就不多的。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间,也会准时上床睡觉,第二天早晨,也会准时起床。 孤儿院里,像他一样不幸的孩子很多。 而能跟‘幸福’、‘快乐’、‘活泼’这种字眼扯上关系的,压根就没有。 所以,我想,他慢慢总会好的,会接受现实。 不只是我,小东他们也都是这么想的。 就这样,又过了半个多月,一天,我正在前院和几个小朋友玩游戏,忽然有个孩子跑来跟我说:‘你哥哥跳井了!’。” 欧宇辰当时就懵了,仿佛一块巨石劈头砸下,脑子里一片空白。 等他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被报信的小孩子拽到了后院,那里有口辘轳井,井边砌了一圈灰白色的石头,打磨得平平整整的,比地面稍微高出几厘米。 当时,那石头台子旁边聚满了人,季佳泽、季晓琳和六子也夹杂在似惊恐又似兴奋的孩子们中间。 看见欧宇辰,他们齐刷刷露出了异样的、同情的神色,默不作声地让出一条道来。 于是,欧宇辰看到了哥哥,一动也不动的哥哥,仰面朝天,沉睡般静静地躺在地上。 “他们把哥哥捞上来的时候,哥哥已经死得透透的了。”欧宇辰苦苦地笑了下,“你见过溺死的人吗? 口鼻都一股一股地往外淌着水,肚子胀得鼓鼓的,象是充满了气的气球。” 夙夜默不作声地看着他,欧宇辰很好地控制了自己的语气,包括脸上的表情。 可惜他没办法掩饰自己复杂、凝郁,很难说清是浸满了无奈、惆怅还是悲凉的眼神。 “这世界就是这样奇怪,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事。”自嘲似的,欧宇辰又是轻声一笑,“哥哥过世后两个多月,爷爷突然来到爱之家,说是想要领养一个孩子。 他看到我的资料,知道我是欧非的儿子以后,马上就决定领养我。 季佳泽当然是不情愿的,但他总不能为了一个孤儿,得罪博宇的大老板吧? 于是,很不高兴地把我交给了爷爷。 后来,我偶尔会想,如果哥哥再忍耐两个月,没有急着自杀,那么,或许爷爷会同时领养我们两个的。 毕竟,爸爸在世的时候,爷爷对他还蛮不错的,凭夙家的财力,想必也不会介意多帮他养个儿子。”闭了下眼睛,欧宇辰摇了摇头,“也是我的错,在哥哥发生那种事后,我应该多关心他一些。 陪他聊聊天,开解开解他的,兴许他就会打消自杀的念头。” 无意识地,一个一个捏着自己的手指骨节,夙夜淡淡说道:“我妈妈意外身亡后,我也常常想,如果那天我没有坚持跟她一起去公安局,如果我没有当场戳穿她的谎言,如果那个笨蛋小警察没有弄洒了水杯……是不是她就不会死。” 欧宇辰黝深的瞳仁中闪过丝讶异,默默地瞅着夙夜,这还是俩人认识后,他第一次听到夙夜提起他的妈妈。 “或许冥冥中真的有天意吧? 有些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也挽回不了什么。 所以,过于执着,只是在自己折磨自己罢了。”夙夜说。 他的小脸,依然是招牌的冷冷淡淡,深黑的眸子象是口深不见底的矿井,完全看不清楚里面的情绪。欧宇辰瞅着他,似笑非笑地问:“你是在安慰我吗?” 夙夜面无表情:“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嗯,”欧宇辰嘴角的笑意扩大了,顿了下,“我知道。” 夙夜想了想,又问道:“你是不是觉得,今天送婴儿尸体来的人,跟你哥哥有关系?” 欧宇辰耸耸肩:“我没办法不往他身上联想啊。” 这是很正常的,换做夙夜,也会马上联想到欧宇夕身上。 窗外的雨,还在持续不断地下着。 室内依旧一派昏暗,空气凝结了似的,变成郁郁的瓦灰色,以至于彼此的脸孔都像覆了层薄薄的面纱,瞧不大分明,却平添了几分柔化的质感。 *** 人们习惯,对同一个家庭里的兄弟姊妹作比较,分出个孰高孰低,特别是欧宇夕和欧宇辰这种孪生兄弟。 在认识他们的人眼里,欧宇辰是个聪明、漂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 即使后来被送到爱之家,没有了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小手小脸起码也会洗得干干净净的、衣着也尽量保持整洁。 别人跟他说话,他总是甜甜地微笑着,像清晨洒满了脉脉晨晖的向日葵,礼貌地答话。理所当然,是两兄弟中间,比较讨人喜欢的那一个。 欧宇夕有着和弟弟一样的外表,但鲜少会有人留意到这一点。 因为他的小手小脸总是脏兮兮的,衣服总是皱巴巴的,如同缩了水、又在煤堆里打过滚的梅干菜,让人着实没心情看第二眼。 至于性格,跟弟弟就更加大相径庭了。 知道“旮旯小孩”吧?那些总是瑟缩在犄角旮旯里,不哭也不闹,最容易被忽略、被无视的小孩。 欧宇夕就是个地地道道的“旮旯小孩”,总是怯生生地躲在角落里或者人群后面。 有慈善家来爱之家捐款捐物,他从来不晓得要帮爸爸妈妈们说几句好话。 所以,爸爸妈妈们都不喜欢他,这种“不喜欢”是会传染的。 渐渐地,其他孩子们也都不喜欢他了,排斥他、欺负他,在他周围筑起一道冷硬的篱笆。 110|3.15 / 欧宇夕不懂得抗争,被推搡、被抢走饭菜的时候,总是低着头,退让、退让再退让。 小孩子,有时候也是很残忍的。 他的忍耐,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被欺负。 没有人知道,他刚刚出生的时候,跟欧宇辰并没有什么差别。 肚子饿了、不高兴了,也是会哭会闹会发脾气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出声了呢? 两兄弟肚子饿了,一起放声大哭的时候,无论是爸爸,还是雇来照顾他们的保姆阿姨,都会先把奶瓶塞给欧宇辰。 然后温柔地微笑着,对欧宇夕说:“你是哥哥,哥哥要让着弟弟哦。” 两兄弟还不会走路,小猫一样,滚成一团,笨手笨脚地抢夺同一个玩具的时候。 无论是爸爸还是保姆阿姨,都会把玩具抢下来,交给欧宇辰,然后温柔地微笑着,对欧宇夕说:“你是哥哥,哥哥要让着弟弟哦。” 两兄弟起了冲突、互相推搡的时候,每次爸爸或者保姆阿姨,也会温柔地微笑着,告诉欧宇夕:“你是哥哥,哥哥要让着弟弟哦。” 爸爸和保姆阿姨的话,欧宇夕听不大懂。不过,如同巴甫洛夫试验中的那条狗一样,他渐渐形成了条件反射,牢牢记住——“要让着弟弟”、“跟弟弟争抢是不对的”。 他习惯了弟弟填饱肚子以后,才能轮到他吃。 他习惯了新玩具要让给弟弟先玩,弟弟玩腻了,才能轮到他玩。 他习惯了弟弟推搡他,他也要默默忍耐、退让,绝对不可以还手…… 于是,爸爸和保姆阿姨看见他的表现,都很高兴,自认为把孩子教育得很懂事,教育方法很成功。 他们会摸摸他的头,和颜悦色地夸赞他:“夕夕真乖,夕夕真懂事,夕夕真是个好孩子。” 他们不知道,他们在无意中把他塑造成了一个“旮旯小孩”。 这样的孩子,在孤儿院那种地方,是没办法生存的。 孩子太多,饭菜总是不够吃,所以大家都填不饱肚子。 偶尔有霸道蛮横的,抢走他的饭菜,他不知道要夺回来,不知道要捍卫自己的权益。 于是,他的饭菜更频繁地被抢走。 孩子太多,洗脸洗衣服的水盆只有几个,每次需要洗洗涮涮的时候,水盆旁边就挤满了孩子。 他不知道要和别人抢着用,所以他基本上用不到,于是他的小手小脸、衣服总是脏兮兮的。 虽然他也厌恶自己身上散发出的、象是在马粪堆里打过滚的臭烘烘味道,可他没办法。 更悲惨的是,有孩子推搡他,开始或许是无意的。 但他不知道还手,也不知道抱怨、指责,反而象是自己做错了事般,只是一味地退让、退让、再退让。 这种畏怯的态度,无疑是在向对方释放错误的信号,变相鼓励对方的行为,渐渐地,他就成为常常被推搡的那一个了。 哥哥的遭遇,欧宇辰是瞧在眼里的。 但他并没有试图帮助哥哥,和欧宇夕一样,他也习惯了,习惯了漠视别人,习惯了照顾好自己就好。 *** 犹如过电影般,十几年前的往事,一件一件在欧宇辰脑子里闪过。 他低声说:“哥哥过世已经十五年了,我想不通,谁还会记着他,为他打抱不平。” 夙夜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你说的没错,要记住一个人十五年不是容易的事。 如果送婴儿尸体来的人,的确跟你哥哥有关,那么,这个人肯定和你哥哥有很深厚的感情。 你能想到,会是谁吗?” 欧宇辰摇摇头:“我哥哥那个人,性格很孤僻的,平日里沉默寡言,跟我都不大说话,更不用说别人了。 “亲人呢?你们还有什么亲人?” “我们俩出生的时候,爷爷奶奶都已经过世了。 听说还有个叔叔,不过,跟爸爸关系不怎么样,老早就断绝了来往。 至于妈妈那边的亲属,从爸爸妈妈离婚那时开始,好像也都没了接触。”欧宇辰耸了耸肩,苦笑着说,“你想想,要是有人关心我们、在意我们,我们就不用被送进孤儿院了。” 夙夜知道他说的都是实情,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跟欧宇夕关系最密切的人都只有一个——他的双胞胎弟弟欧宇辰。 偏偏这唯一的嫌疑人已经直接被摒除在外,微蹙着眉头,夙夜淡淡说道:“有一点我深信不疑,记挂一个人十五年,这种感情,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 既然现在无从查起,我建议回到原点。” “你的意思是……”欧宇辰沉吟。 “事情是从爱之家开始的,那么,我们也要回到爱之家,回到最初。 邵壬不在,警察指望不上了,你找私家侦探吧。 详细调查跟你哥哥有接触的、关系比较密切的人,看看能找到点什么。”夙夜站起身,“如果我们猜错了,这具婴儿尸体跟你哥哥没关系,又是出于什么目的送来的。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查资料,尸体中被放入燧石,除了保护、惩罚,或许还有其他的含义。” 欧宇辰赞同地点了点头。 “还有件事,我也想不通。”夙夜轻蹙着眉头,又说。 “什么事儿?”欧宇辰问。 “假设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送婴儿尸体的人,的确是在替你哥哥抱不平,他为什么会找上你呢? 罪魁祸首是季佳泽,他应该找季佳泽才对吧?” 欧宇辰想了想,猜度:“当时的情况,好像是要从我们俩兄弟中间挑选一个,做眼角膜移植的供体。 送尸体的人兴许认为,被剜眼的人应该是我呢?” “现在还不好说,”夙夜摇摇头,“一切都只是我们的揣测。” 他站起身,走到门口,握住门把手的时候,头也没回地说道,“我建议,你还是找私家侦探查查看吧。” 打开门,他走了出去。 随着他离开,室内陡然安静下来。 窗外的天空,依然是灰突突的。 刚起床时,似乎还是黑乎乎的灰,渐渐演绎成黯黯的灰,现在则变成带着点苍凉的、浅淡的灰了,显得天空无限的渺茫。 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欧宇辰凝视着天花板。 他饶有兴味地盯着那些中式风格的暗纹,是以淡银色勾勒出的忍冬花,在昏蒙蒙的室内看不大分明。 不过,他心里很清楚,那些花纹呈“s”形波状曲线排列,曲卷圆润,构成二方连续图案。这种花纹的学名叫忍冬纹,属于卷草纹的一种,因为从唐代开始盛行,又称为唐草纹。 在我国,是种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纹饰,广泛用在建筑、服装、装饰等等领域。 在设计这栋小楼时,欧宇辰毫不犹豫地给所有房间的天花板,都选择了忍冬纹。 当然不是因为美观或者在佛教上的寓意,而是因为他实在很欣赏忍冬花,欣赏它那种越冬而不死的顽强——无论经历怎样的严霜酷寒,第二年春天,依然会焕发出勃勃生机的就是忍冬花,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现在,那些忍冬花也正亲切地回望着他。 真好,他欣慰地想,这里不是爱之家,所以没有蜘蛛或者蟑螂,从脏兮兮的天花板上悠哉悠哉地爬过,也没有老鼠吱吱叫着,从墙洞里钻来钻去。 十五年前,那个和自己血脉相连、最最亲近的孪生兄弟死了。 从那时起,这世上只剩下自己孤伶伶一个,就像一首悲伤得不能再悲伤的挽歌。 他记得,那是四月末,北方正是陌上花开、草长莺飞的季节。 孤儿院里的爸爸妈妈们、平日里和他关系不错的小伙伴们,都为他难过。 跟他说话都会压低了声调,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脸色,唯恐刺激到他脆弱、敏感的小心肝。 可没有人,真的懂得他的心情。 在爱之家,欧宇夕是个备受欺凌的孩子,欺负他的人很多,维护他的压根没有。 欧宇辰清楚地记得,那孩子躲在人群后面,难堪地抚平皱巴巴衣服的样子。 努力用树枝揩拭掉衣服上污渍的样子、被抢走了饭碗,茫然无措地叼着毛竹筷子头的样子。 在欧宇夕失去一只眼睛以后,有一天半夜里,欧宇辰突然被呜呜咽咽的声音吵醒。 他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幽暗中,影影绰绰看见,那孩子缩在墙角,正哽咽地哭泣。 低低的、压抑的哭声,仿佛一只孤苦无依的小兽,颤抖而绝望。 对于那孩子最后的记忆,则是具被井水浸泡得雪白浮肿的尸体。 往事如昨,历历在目。 抬起一只手,欧宇辰慢慢盖住了自己的眼睛。 世界立刻陷入深沉、浓郁的黑暗中。 轻轻地,他勾起唇角,心满意足地笑了。 难过吗?为什么要难过? 看到那孩子变成尸体的刹那,没有人会想到,他心中涌起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终于死掉了,真好。 只剩下自己一个,真好。 十五年前,二选一的博弈,他赢了,所以活下来的是他。 十五年后,冒出来莫名其妙的打抱不平者,他依然会赢的,他毫不怀疑这一点。 “铃铃铃……”电话铃声倏然响起,吓了他一跳。 看了眼来电显示,是la夙博罕卧室的电话。 欧宇辰抓起听筒,虽然隔着千山万水,根本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表情,还是习惯性地、瞬间就换了张温和的笑颜,用亲昵的、愉快的口吻说:“爷爷,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 111|3.15 / “宇辰少爷,是我。”听筒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却不是夙博罕。 “宋伯?”欧宇辰感到很意外,一下子紧张起来,“你怎么会用这个号码给我打电话的?是不是爷爷的病情……”他没有说下去。 “不是的,您别担心,老爷很好,护士带他去做检查了。”宋伯拖着不紧不慢的调子,用一贯恭谨有礼的语气说,“有件事,我觉得有必要跟您说一声,才给您打电话的。” “哦,什么事?” “是这样的,两个多小时前,爱之家的季佳泽先生,给老爷打来了电话。”宋伯说。 没想到,那个混蛋动作居然这么快。 欧宇辰心里咯噔一下,却不动声色地问道:“爷爷怎么说?” 宋伯似乎有些踯躅,停顿了少顷,才不紧不慢地回答:“老爷教训了季先生几句,告诉他夙家的事,不需要劳烦外人费心。 至于博宇,已经交给了您,所有的事务,当然都全凭您做主。” “嗯。”欧宇辰随口应着,他知道,如果仅仅是这样,宋伯不会趁夙博罕不在,特意打电话给他的。 果然,宋伯又接着说道:“挂断电话后,老爷心情不大好,还冲护士发了脾气,打翻了药。” “没事的,”欧宇辰平静地说,“等这边安定下来,我会抽时间去一趟la,当面跟爷爷解释清楚。” “您心里有数就好。”宋伯说。 把听筒撂回原处,欧宇辰陷入了沉思中,他很清楚夙博罕的性子,他是个固执得近乎偏执的人,认准的事儿很难改变,当然也不会轻易受人挑唆。 不过,猜忌这种东西,就像种子一样,埋下就不是什么好事,稍一不留神,就有可能长成参天大树的。 所以有机会还是得先料理干净,免得留下后患。 心里有了打算,他也就暂时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 一大早上,就被送来具婴儿尸体。显然,谁的心情也不会好。整整一天,家里的气氛都挺压抑的。 夙夜窝在自己的房间,一本接一本地查看资料,看得眼睛生疼生疼的,除了吃饭时间,压根就没走出来过。 跟他比起来,欧宇辰就淡定多了,吃晚饭的时候,甚至还若无其事地跟兰姐开了几句玩笑。 夙夜一如既往的沉默,草草扒拉完晚饭,放下筷子,就闷声不响地起身回房了。 剩下欧宇辰一个,做什么都觉得挺无聊的。 他知道夙夜在为自己的事儿费心,当然也不好拽着他解闷,只好摸摸鼻子,也回了房间。 从书橱里抽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准备用它来打发时间。 窗外的雨,稍稍缓和了一阵子后,又加快了步调。 雨水顺着玻璃窗刷刷流淌。室内光线昏暗、暧昧不明。 不想伤害自己的眼睛,欧宇辰打开床头灯,躺在床上慢慢翻看。 跟糟糕透顶的天气相比,室内是如此的宁静、平和,很适合专心致志地 许多人说这本书晦涩难懂,欧宇辰倒是很喜欢,闲暇的时候,偶尔会翻开来看看。 书中恢宏博大的背景,奇幻诡丽的情节设定,充斥的血腥与冷酷,贯彻始终的“孤独”二字,都是他喜欢的。 他尤其欣赏书中的一段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页一页,慢慢翻看,欧宇辰很快沉浸在熟悉的文字海洋中。 等他有点疲惫地阖上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才猝然发现,看得太入神,不知不觉中已经九点多了,到了他平常的睡眠时间。 怪不得有点乏了,把书随手搁在床头柜上,他去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下,回来关了灯,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无论是被送来的女婴尸体、季佳泽的威胁,还是宋伯通风报讯的电话,都没能影响到他的心情。 他一直认为,因为别人的言行,而伤害自己,是最愚蠢最不可取的。 所以他很快就睡着了,睡得还挺沉,连梦都没做一个。 *** 将近午夜。 北方的深秋,夜里的温度,低得简直跟入了冬差不多,尤其是还没完没了地下着雨。 从高空纷纷扬扬飘落的水滴,仿佛都是冻结的一颗颗冰珠,带着刺骨的凉意。 撑着黑伞,我站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站在浓浓稠稠的黑暗里,四周环伺的,是窸窸窣窣的落雨。 我冻得瑟瑟发抖,头还是很痛,膝关节也很痛,每迈出一步,骨头与骨头摩擦,就抗议似的,叫唤一声——“嘎吱”。 这是一条偏僻、幽深的小巷子,没有路灯。 对面的筒子楼,老旧、残破,灰头土脸的。 在黑暗中,像个巨大的、脏兮兮的长方体垃圾桶。 不远处的街道,传来汽车尖锐刺耳的鸣笛声,还有广告箱子放出的、荒腔走板的音乐……渐渐地,这些嘈嘈杂杂的声音,都消弭了。 对面筒子楼的灯,也一盏一盏地,陆续熄灭了。 我知道,是时候了。 收了伞,一跛一跛地走进只剩下半扇的单元门。 楼梯间里又黑又暗,我支起手电筒。 虽然有声控灯,但是我不敢惊动它,唯恐太响亮的动静,会引来别人的注意。 楼道非常狭窄,旁边的墙体,有大块大块脱落、修补过的痕迹。 青灰色的混凝土,狗皮膏药一样,贴在肮脏污浊的墙壁上。 拖拽着不大听使唤的脚,我努力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迈着猫一样轻缓的步子,一直来到三楼,站在右侧那扇灰蓝色防盗铁门前。 从口袋里摸出串钥匙,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找出其中一枚四棱形的黄铜钥匙。天气太冷了,手指冻得僵硬发麻,插了好几次,才勉强插进锁孔。试探着向右扭了两下,“砰”地一声,防盗门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墙上摸索了几下,找到电灯开关,“啪”地按下去。 雪亮的灯光,顿时流泻开来。 这套房子,是季佳泽诸多房产中的一套。 我知道,如果不是今天去市委参加政协会议,如果不是一直下着雨,他不会就近留宿在这里,而是会返回爱之家。 那么,我也就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所以,一切,只能说是天意。 穿过玄关,就是客厅,和老旧的外表截然不同。 客厅里布置得相当温馨舒适,整体采用了温暖的米黄色调,收拾得一尘不染。 角落里有个吧台,陈列架上摆着各色价格不菲的红酒。 嗯,季佳泽是个耽于享乐的人,绝不肯薄待了自己。 据我所知,他喜欢最好的车,最贵的酒和最美艳性感的女人。 鉴于自己孤儿院负责人的身份,好车是不方便开的,太惹眼了。 躲在家里,高档酒倒是可以随便喝,横竖别人也看不到。 女人也偷偷摸摸养着五六个——并且随时随地都在淘汰更新中。 在这方面,他也具有许多男人都有的劣根性,喜新厌旧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吧台旁边是一溜米黄色的意大利真皮沙发,沙发前摆着张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半瓶波尔多红酒,和一个高脚酒杯。 看着它们,我满意地微笑了下。 经过客厅,我直接来到左侧的主卧室,按下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室内的景象,顿时一览无遗。 卧室也很宽敞,里面还有台小型冰箱、电视和计算机。 季佳泽呈“大”字形,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张着嘴巴,打着鼾,发出自行车被拔掉气门芯时的那种怪异声音,先拔高了调子,再噗噗泄气,很有节奏感。 他是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人,差不多有一百九十公分,胸口长着浓密的胸毛,黑乎乎的,像个外国人。 两条细瘦的长腿,不知羞/耻地叉/开。 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三角内裤,脚底板起了层白花花的死皮,如同正在蜕皮的蛇,由此可见,他患有重度脚癣。 解下背包,放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先摘下黑绒线手套,放进背包,再从里面取出副未开封的橡胶手套。 做坏事的时候,不能戴绒线手套,它们会留下纤维,也就是留下线索。 扯开包装袋,戴上橡胶手套,我又从背包里翻出件外科医生穿的那种浅绿色手术服,套在身上,我可不希望待会儿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边系手术服的带子,边在室内环顾了一圈。 最后,我选中了角落里的冰箱,高度正符合我的要求。 拔下冰箱插销,将它推到距离床铺三四米远的地方。 我接着翻背包,找出摄像机,调整好角度,摆在冰箱上。 然后打开镜头盖,按下自动摄录键。 绳子也是预先准备好的,是那种常见的多股塑料绳,非常的结实坚韧。 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把季佳泽的双手双脚,分别绑在了床头和床尾的栏杆上。 系得并不紧,所以酣睡中的男人,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还在有节奏地打着呼噜。 我并不担心他一会儿惊醒后,会挣脱束缚,即使他不是个瘦巴巴的、而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也是没办法挣脱的。 因为我系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水手用的滑结,越挣扎就勒得越紧。 112|3.15 / 背包里还放了一卷宽胶带,我撕下一截,将季佳泽的嘴巴牢牢粘住。 小心谨慎地避开了鼻子,万一一下子弄死了,就没得玩了。 粘住他的嘴巴,是因为这种老楼的楼板通常都很薄的,隔音不会太好。 我可不希望,游戏进行到一半,被人打断。 抽出插在背包卡袋里的短刀,刀锋在灯光下折射出森冷雪亮的寒光。 不需要实验,我也知道它有多锋利。 嗯,我用磨刀石,磨了很久的。 孔夫子怎么说来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刀尖向下,轻轻划开季佳泽的三角裤。 没有掌握好分寸,在他小腹上划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幸好伤口很浅,只渗出了几滴血珠。 季佳泽显然感觉到了疼痛,但他睡得太沉,大概以为还在做梦,皱紧眉头,含糊不清地嘟哝了句,就继续呼呼大睡了。 失去仅有的一块遮羞布,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就像绑在砧板上的白斩鸡,只能乖乖任我宰割。 这让我感到特别兴奋,心脏砰砰跳,血液在血管里咕嘟咕嘟地加速了流淌。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努力按捺住太过激动的情绪,歪着头琢磨,应该从哪里开始下刀子呢? 这是我第一次在活人身上动刀子,实在没有什么经验。 幸好,我曾经看过一份可供参考的“资料”。 嗯,先把凸出的东西全部割掉。 我边回忆,边把刀子平贴在季佳泽的嘴唇上,向上使劲切入鼻梁。 季佳泽一下子就痛醒了,像丢进热油锅里的大虾,瞬间绷紧、弓起了身子。 平日里阴冷的眸子,瞪得又大又圆。 粘着胶带的嘴巴,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抗议。 他慌乱地挣扎,才发现自己被绑上了。 于是,挣扎得越发厉害,床栏杆被扯得直晃动。 幸好,这张床足够结实,要是床栏杆被他硬拽下来,还真挺麻烦的。 因为他剧烈的挣扎,我接下来的第二刀,切偏了,第三刀,又偏了。 没有时间跟他慢慢耗,我有点着急,也有点恼火,顺手抄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照着他脑门狠狠砸下。 “砰!”地一声,灯罩和灯泡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鲜血和着冷汗,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 他的眼睛,还是睁得老大老大的,瞳孔里除了愤怒、惊恐、痛苦还有乞求。 绳子深深勒进他的手腕脚腕,挣扎间皮肉都磨破了,鲜血滴滴答答地渗出。 一手狠狠揪住他的鼻头,另一只手把刀子当成锯子,我使劲锯。 骨头被锯得吱吱响,血也滋滋蹿出来,喷到了我的眼镜上、口罩上、手术服上。 喷涌而出的鲜血,让我更加兴奋和愉悦。 传说中的刮骨也不过如此吧? 被生生锯开骨头的季佳泽,颤抖得像狂风骤雨中的叶子。 一股黄浊的液体,猛地从他腿/间冒了出来,把床单浸湿了一大片。 接着,我闻到了一股子令人作呕的恶臭味。他的大小/便一起失/禁了。 胃里一阵翻腾,我使劲咽了口唾沫,硬压下呕吐的*。 同时,又感到种释然的轻松,长久以来,压在心头的一块沉甸甸巨石,似乎轰然间倒塌了。 原来,这个在我心目中,一直高高在上、无比威严的男人,跟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血液也是红色的,受伤时也会感到疼痛,会惊慌会害怕。 季佳泽拼命地晃着头,想要摆脱我的钳制,我当然不会让他如愿。 看,多简单,一把小小的刀子,就能让他痛苦不堪。 吱吱吱……吱吱吱……我终于把他的鼻子,锯了下来。 失去鼻子的脸孔,多出两个血糊糊的孔洞,瞬间就被血液填平了。 红色液体犹如开了闸的洪水,溢出来,恣意地蔓延流淌。淌到脸颊上,淌到脖子上,淌到枕头上。 不知道是因为剧烈的疼痛,还是因为失血过多,季佳泽挣扎的幅度,明显变小了,力气也减弱了,眼泪从眼角一颗一颗滚落。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记得夕夕曾经抓过一只蝴蝶。白色的,很普通很常见的菜粉蝶。 肉呼呼的身子真难看,软塌塌、毛茸茸的。 白色翅膀上,有一条条黑色的花纹,交叠成几个“z”字,应该是漂亮的,可惜被夕夕的小手,不小心扯破了。 我把它放在破了洞的炕席上,它不停地蹦哒来蹦跶去,像足底装了弹簧似的。 夕夕趴在炕沿边,看得津津有味,傻乎乎地说:“原来它这么喜欢跳舞。” 我没搭理这个小笨蛋。 蝴蝶跳着跳着,就一动也不动了,它死掉了。 它只是不会说话,不能说话,但不表示它不会痛。 眼前的季佳泽,就像那只濒死的蝴蝶,在痛苦中本能地挣扎。 但我一点也不可怜他,就像他从来没有可怜过我们一样。 把割下来的鼻子,举到眼前,我细细瞅:圆圆的鼻头,顶端长着几颗黑芝麻般的黑粉刺。 两侧延伸出半环形的鼻孔,上面有几根鼻毛。 翻过来,可以看到正中间是一片白色的鼻骨,从绽开的皮肉里支楞出来。 从背包里拿出个黑色塑料袋,我把鼻子放进去。 此时,季佳泽的眼睛,已经彻底失去了神采,变得涣散而绝望。 虚脱般,缓缓抽着气,就像肺气肿的病人。 看起来,还真是不习惯,所以我用刀尖,很利落地剜出他的左眼。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直躲在眼皮后面的眼球,竟然那么大。 如同牛眼,是青紫色的,在我的掌心缓慢地蠕动。 季佳泽的脸孔,因为无法承受的痛苦,扭曲得彻底变了形,异常的狰狞、可怖。 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是否受得了,毫不犹豫地又剜出他的另一只眼球。 把两只挨在一起,放进塑料袋中,让它们彼此相依相伴。 接着,是耳朵。这部分的骨头比较软,也比较脆,所以比鼻子容易割。 两个小家伙非常活泼。 放进塑料袋里后,还扑棱扑棱直跳动,弄得塑料袋哗啦哗啦响。 我才知道,原来耳朵的神经,在脱离人体后,还能存活那么长时间,嗯,学到新知识了。 现在的季佳泽,脑袋光秃秃的,一点凸出的部件都没有了,简直像个淌着血水的红皮鸡蛋。 攥住他的下颚,我猛地用力,往下一拉。 随后,扯下他嘴巴上粘着的胶带。 果然,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粘着胶带,固然能让他发不出声音,可是也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工作,所以,还是让他下巴脱臼比较合适。 我开始仔细地,一点一点地剥他的皮,从头顶开始。 我并不擅长动刀子,既没做过厨师,也没做过外科医生,平时连厨房都很少进,磨刀子的时候,还不止一次割破了手指。 幸好,现在不是考试,我也不需要做到尽善尽美。 所以,纵使我把他的皮肤,剥得破破烂烂的,也没什么关系。 褪下头皮的脑壳,像个坑坑洼洼的血葫芦。 一串串血珠流下来,比最恐怖的电影还要恐怖,比最可怕的噩梦还要可怕,我却感到由衷的兴奋,鲜血总是能让我兴奋的。 接下来,开始割他面部、脖颈、肩膀、胸膛、小腹、大腿……的皮,我剥得很仔细,手指缝和脚趾缝都没拉下。 不一会儿,季佳泽就变成了个囫囵血人,身上的肉是一棱一棱的,剃掉皮的男/性/器/官,是一段像肉/肠一样潮湿、柔软的物件。 即使到了如此凄惨的程度,他却还活着。 大张着失去嘴唇庇护的嘴巴,露出血红的牙床,口腔里喷出温热的、臭烘烘的气息,身体时而痉挛般抖动一下。 对于他此时此刻的表现,我格外满意。 尸体是不会痛苦的,只有活人才能感受到痛苦。 把刀子“噗”地插进他的心窝,向下划开,一直切到下腹部。 然后,我一样一样的掏出他的脏器:心脏、肝脏、脾、胃……包括滑溜溜的肠子。 我把脏器工工整整放进塑料袋里,肠子也盘得规规矩矩。 雨,下了整整一夜,我一直忙碌到东方升起启明星。 *** 欧宇辰睡着睡着,突然醒了。 是被渴醒的,摸索着扭亮床头灯,室内顿时弥散出橙黄色的温暖光晕。 骤然刺入瞳孔的光线,让他情不自禁眯起眼睛。对面墙上的挂钟,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六分,距离固定的起床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欧宇辰打算喝点水,再继续睡个回笼觉。 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他失望地发现,里面只有少半杯水,一气喝光了,还是觉得口渴得厉害。 只好裹上睡袍,趿拉着拖鞋,准备去厨房找点水喝。 已经进入九月末了,凌晨三四点钟,温度很低,空气清冷,渗着丝丝寒意。 窗外的雨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乌漆抹黑的,一丝微亮都没透进来。 因为幼年时期和小东同住一室养成的良好习惯,下床的时候,欧宇辰随手关了灯,摸黑走出卧室。 不想吵醒别人,一路上,他只间隔打开几盏壁灯,轻手轻脚下了楼,直接拐进厨房。 饮水机在厨房最里侧的墙角,从饮水机里放出大半杯温水,欧宇辰举到唇边刚要喝,突然听见客厅里有什么动静传来。 113|3.15 / 哒哒哒、哒哒哒……象是脚底板刮擦地面发出的。 谁在客厅里? 难道有人跟他一样,也醒了吗? 稍微一琢磨,欧宇辰马上意识到不对劲。 无论是谁,在这个时间段,看见厨房里还亮着灯,肯定会进来瞧瞧的。 不象是家里的人,那么又会是谁呢? 难道是小偷? 这个念头,令欧宇辰立刻绷紧了神经,攥着水杯,支棱起耳朵,仔细聆听。 除了哒哒哒的脚步声,还有窸窣窸窣的声音,象是衣服跟墙壁相互摩擦,发出的。 不是他幻听,的确有人在客厅里! 而且居然有恃无恐,完全没有要避免弄出动静的意思。 这是个什么样的闯入者? 竟然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胆大妄为?! 心中凛然,欧宇辰谨慎地屏住呼吸,悄没生息地放下水杯,眼睛在厨房里溜了一圈,然后抓起流理台上装着辣椒粉的瓶子,轻轻拧开盖子。 这东西瞧着不起眼,但是在近身搏击的时候,功效比菜刀什么的好用多了。 非常适合偷袭——而偷袭这种事儿,说实话,比较符合欧宇辰向来“以最小化的付出,赢得最大化胜利”的行为模式准则。 蹑手蹑脚走近门口,欧宇辰小心翼翼探头,向客厅里张望。 壁灯昏黄、暧昧的光线中,映入瞳孔的,是个熟悉的身影。 干瘪、瘦削,像个发育不良的大孩子。 他先是惊讶,继而长长松了口气,将辣椒瓶随手丢在旁边的料理台上,压低声音,招呼道:“夙夜!你在干嘛?” 夙夜没有回答,也没做出任何反应。 欧宇辰又招呼了两声,夙夜还是没有回答。 欧宇辰马上发现了他的异样。 夙夜一步一步,正朝着玄关的方向,直直走过去。 脸上的表情和走路的方式,都让人心惊胆跳,那绝对不是一个“活人”应该有的姿态。 双臂软软垂在身体两侧,完全没有摆臂的动作。 灯光晕染得微微发青的纤细双足,机械地挪动着,动作僵硬、呆板,如同电影里的僵尸或者提线木偶。 “夙夜?”欧宇辰稍微提高嗓门,又叫了一声。 显然充耳未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在搞什么飞机?欧宇辰大惑不解,忙疾步走到他身旁。 只见夙夜半张的眼睛呆滞凝固,根本没有焦点。 僵硬平板的脸孔,雕塑一般的木然。 当然,他平时也没什么表情,可也不是这副活脱脱的僵尸状。 似乎很眼熟,好像在谁身上见到过这副“活死人”的样子。 稍稍思考、回忆了几秒钟,欧宇辰猛地恍然大悟,他只觉得心脏骤然间漏停了半拍,却又马上狂跳起来。 一只耳! 一只耳梦游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原来他在梦游! 轻轻吁出口气,欧宇辰再次出声叫道:“夙夜。” 夙夜理所当然地没有回应,他已经走到了门口,攥住门把手,机械地拧动,哒哒、哒哒、哒哒……门被打开了。 对待梦游患者,欧宇辰还算有些许经验,不假思索地,伸手阻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 先将半开的房门关上,再回手抓住夙夜手臂,顾虑到兴许会惊吓到他,不敢太大力,只是轻轻地扯了扯,低声叫道,“夙夜,醒醒,醒醒。” 接连叫了好几声,夙夜才眨巴眨巴眼睛,蓦然打了个呵欠。 呆呆地扭头,愣愣看着他,眼神涣散,根本没有焦距,盈满了脆弱的迷惘。 “你梦游了。”欧宇辰温声解释道,他挑了挑眉毛。 凭借着这个小小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成功地掩藏了瞳孔里一闪而过的情绪。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夙夜居然也有梦游症。 欧宇辰对梦游的最初知识,来自一只耳。 毫无疑问,一只耳是他幼年时期暗黑记忆的一部分。 因为印象实在太深刻了,“梦游”这两个字,便像黑色柏油的残渣一样,淤积在他心底。 无论时光怎么流逝,岁月怎么更迭,也没能流失掉,反而一直滞留、沉淀在那里。 毫无疑问,他曾经亲眼见证了一只耳的不幸。 所以,他很清楚,梦游有多危险。 几年前,他还曾经看过一篇新闻报导,一个人在梦游的时候,把妻子、孩子的脑袋都剁得稀巴烂。 那个人只是在梦中本能地重复着切西瓜的动作。 警方调查了许久,才发现他是凶手。 因为他清醒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梦游中干了什么,表现得实在太无辜、太悲痛欲绝了。 没有人会想到,他就是凶手,包括他自己。 欧宇辰想,如果自己刚才没有阻止,夙夜睁着眼睛,事实上却什么也看不到的走出家门,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 如同襁褓中的婴儿,不论面对小偷、强盗还是来来往往的车子、行人,他都毫无抵抗力,无异于自杀。 这实在,实在太令人意外,也太令人、令人惊喜了! 他能够感觉到,因为突如其来的兴奋,心脏在微微悸动。 可惜,时机不对。 起码,夙夜现在还不能出事儿。 他想起了宋伯的那个电话,对季佳泽的怨怼又平添了几分。 呆呆地看着欧宇辰,愣怔了足足有半分钟,夙夜终于回过神来,抿紧了嘴唇,垂下眼睑,低声说:“抱歉。” 迅速调整了面部表情——欧宇辰微皱着眉头,以懊恼的语气说:“你需要做的,不是道歉,而是解释。” 他自认,此时的表现,堪称百分百的完美,连奥斯卡影帝也会自愧弗如的。 夙夜茫然地瞪着他,一脸的无辜。 欧宇辰又说,“你的反应告诉我,你不是第一次梦游,既然早就知道自己有梦游的状况。你不觉得,应该早点告诉我们吗?” 夙夜依旧沉默地凝视着他。 兴许是柔和暧昧的灯光、兴许是暗夜暧昧的氛围,夙夜脸上脆弱、迷惘的表情,竟让欧宇辰难得的、涌起了一丝类似怜悯的温情。 于是他露出了柔情脉脉的微笑,突然问道,“害怕吗?” 似乎很意外会听到这种问话,夙夜乌黑的眸子,顿时盛满了困惑,显得更加茫然了。 “以后不用再害怕了,因为有我在你身边。”欧宇辰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一如既往的华丽圆润,犹如琉璃珠轻轻碰撞般的天籁嗓音,像暮鼓晨钟一样,重重敲击在夙夜心头。 *** 浑身僵硬,夙夜全身都绷得紧紧的。 躺在床上,他却全无睡意。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眼下的状况。 黑暗中,少年修长挺拔的身/躯,犹如米·开朗基罗最完美的作品,横亘在旁边,实实在在昭示着他的存在。 彼此间,仅仅隔了几厘米的距离,简直是触手可及。 欧宇辰轻轻浅浅的呼吸,喷在他颈项,柔柔的,痒痒的,象是用毛刺刺的小刷子,一下下轻拂过他敏感而脆弱的神经。 “以后不用再害怕了,因为有我在你身边。”在说了这句话以后,欧宇辰就握住了夙夜的双肩,稍微用了些力气,让夙夜感觉到恰到好处的疼痛。 仿佛要藉由这个姿势,把勇气和力量一股脑地注入他身体里似的。 直视着夙夜的眼睛,欧宇辰用那种明了的、怜惜的眼神,温柔地凝视着他,“你的无助,你的痛苦,我都懂。 我也有过跟你一样的心情,一样的痛苦跟无助。 那时候,我只是个小孩子。 但是,那些冷酷的人,不会因为你是个小孩子,而不欺负你、不折磨你、不伤害你。” 他声音中的凄凉和愤怒太鲜明了,夙夜吃惊地看着他。 欧宇辰歪头,弯着好看的眼睛,微微一笑,“那时候,我对自己说,恐惧是没有用的,没有人会因为我害怕,给我一丝一毫的怜悯。 既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我,那么我要好好爱自己。 没有人珍惜我,我就要好好珍惜自己。 我要努力变得强大,更强大,我要拥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 “欧宇辰……”夙夜忍不住喃喃。 “看见你,就好像看见幼年时的我。 迷惘而无助,渴望有一个强壮的臂膀,能让我依靠,哪怕只是一小会儿,让我不那么害怕,不那么累。”欧宇辰双手用力,将夙夜的脑袋,温柔却不容拒绝地压入自己的怀中,“所以,你不用再一个人撑着了,我会照顾你,保护你。” 隔着单薄、柔软的睡袍,耳朵里钻进嘭嘭嘭的心跳声。 那是欧宇辰的心跳声,坚实、有力、笃定、从容,让他莫名涌起想靠近些,仔细聆听清楚的冲动。 在这一瞬间,夙夜觉得,有什么丝丝絮絮的东西一下子塞进了胸腔,把里面填得满满当当的。 “夙夜,我会保护你的。”欧宇辰再次重复道,坚定的话语,有如宣誓。 好像有什么冷硬的东西,在脑子里砰地爆裂开。 难以形容的复杂情绪,如铺天盖地的潮起潮涌,顷刻间淹没了夙夜,整个人都懵了、傻了、晕了。 他要保护他?他跟他说,会保护他? 这是多么动听而令人心悸的语言。 等夙夜恢复神智的时候,已经被欧宇辰带回了他的房间。 欧宇辰是这样说的,“相信我,我知道怎么样治疗你的梦游症。 我们同床共枕吧,我睡觉很轻的,只要你起床,我马上会发现,会第一时间把你叫醒。” 114|3.15 / 于是,就演变成了眼下的情形…… 夙夜僵硬得像挺尸,久久不能成眠。 他不习惯跟别人太接近,如果对象换成欧宇辰,感觉就更复杂了,能安心地呼呼大睡才是怪事。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欧宇辰突然拉住他的一只手。 肌肤与肌肤紧密相贴,能感觉到零距离接触传导过来的温热和细微的脉动。 欧宇辰的手,干燥而温暖,不像他的,即使是三伏天,也冰凉冰凉的。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夙夜才意识到这个动作太暧昧太亲昵太不合适了,尤其是对两个大男生而言,他无措地往外拽自己的手。 欧宇辰当然不会让他如愿,牢牢握住不肯松开,理直气壮地呵斥:“别乱动,这个姿势安全系数比较高。 你又不是女生,难道还怕我占你便宜不成?” 这不是占便宜的问题好吧? 两个大男生动不动就手牵手,实在很诡异的,夙夜都快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了,幸好屋子里乌漆墨黑的,欧宇辰看不到。 不过,欧宇辰倒是察觉到了他的僵硬、紧绷,感到由衷地好笑,和缓了语气,“好啦好啦,两个男生睡一块儿挺正常的。 你是没有兄弟,又没在孤儿院或者学生宿舍那种地方呆过,才会觉得不习惯。 再说,我们现在不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吗? 放心吧,跟我在一起,保证比住五/角大楼还安全,所以你可以安心睡觉了。” 那大楼貌似被飞机撞过吧……这比方打得还真不咋地,夙夜无语。 隔了一会儿,感觉旁边的身体依然绷得紧紧的,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问道:“还是睡不着?” “……” “我也睡不着了,”欧宇辰瞪着黑乎乎的天花板,想了想,忽然来了兴致,“我给你讲鬼故事吧,小时候听兰姐讲过的,我现在还记得呢。” “……”兰姐居然给小孩子讲鬼故事——夙夜更加无语。 欧宇辰也不管他有没有听,自顾自地打开话匣子:“话说,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天地间漆黑一片。 路上已经看不见行人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刚刚送完客人,准备收车回家。 这时,忽然看见路边有个穿白裙子的长发女人伸手拦车。 也不知道在雨中站了多久,样子别提多狼狈了。 整个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白裙子湿透以后,简直跟透明的差不多,连内衣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 虽然很想直接收车回家,可是司机想到,这么晚了,还下着大雨,一个女人站在路边叫车,被淋得这么惨,看起来实在太可怜了。 就动了恻隐之心,把车子靠边停了下来。 女人上车以后,说道:‘去火葬场。’ 她的声音冷冰冰的,还带着抖抖的颤音。 司机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硬着头皮启动车子,心里琢磨,深更半夜的,她一个单身女人,冒着大雨去火葬场干什么? 难道她是——转念一想,这世上怎么会有鬼呢? 我还是别自个儿吓唬自个儿了。话是这么说,他心里还是觉得瘆得慌。 不由自主往后视镜里瞅了一眼。 奇怪,镜子里怎么看不到人? 他马上扭头看去,只见那位白裙女子好端端地坐在后座上,双手环抱在胸前。 见他回头,礼貌地朝他点头笑了笑,只是那笑容是那么的僵硬、不自然。 司机不好意思地转回脑袋,心想,刚才在后视镜里的确没看见人吧? 难道是我眼花了吗? 而她的笑容,又为什么那么古怪呢? 他边琢磨着,边情不自禁地再次看了眼后视镜,还是没人!怎么可能?! 司机迅速回头,白裙女人确实还坐在那儿,不过这回没有冲他笑,而是满脸不高兴地瞪着他。 司机心里直发毛,不敢正视她,赶快把头转了回来。 听说鬼在镜子里是看不见的,难道是真的? 这世上真的有鬼?! 他越想越害怕,不自觉地又看了眼后视镜,妈呀!他的汗毛立刻齐刷刷地竖了起来,还是没人! 真是活见鬼了!! 这时,天空中闪过一道接着一道的亮白闪电。 咔嚓咔嚓的炸雷,一声接着一声,响个不停。 司机条件反射地一脚踩下急刹车,颤巍巍回头望去。 刚好又是一道闪电划过,这回他看得很清楚,那白裙女子披头散发,几缕头发还黏在脸颊上。 煞白着脸,没有一丁点血色,双手还是环抱在胸前,正怒目而视地瞪着他。 哪里有半点人样? 鬼!真的是女鬼!! 司机吓得魂都快飞了,浑身筛糠似的发抖,牙齿直打颤,鼓足勇气,结结巴巴地说:‘小……小姐,车子没油了,你你自己走吧,没没多远了。’ 女人倒是没说什么,点点头,问道:‘多少钱?’ 司机心里直打哆嗦,暗暗嘀咕,给我钱?!不会是冥币吧?!赶紧说:‘不,不用了,你一个女人,这么晚了,也……也不容易。’ 女人说:‘那怎么好意思?’ ‘没……没关系。’司机坚持。 ‘那谢谢了。’女人也没啰嗦,打开车门下了车。”讲到这里,欧宇辰煞有介事地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司机着急开车离开,见那个女人下车的时候没有关车门,只好解开安全带,挪到副驾驶的位子上,打开旁边的车门,向后探出身子,想关上后面的车门。 可是,奇怪的,他居然没有看见刚刚下车的女人。 好奇地抻着脖子左看右看,前看后看,还是没瞧见那个女人的影子。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凭空消失不见了? 司机越想越害怕,只想赶快离开这儿,抓住车门把手刚要阖上,这时,一只血淋淋的手突然探上来,死死地抓住他胳膊,一张满是血的脸孔,慢慢凑到他面前……”讲到这儿,欧宇辰捅了夙夜胳膊一下,“猜猜接下来发生什么事了?” 夙夜没理他。 “猜猜嘛,你要是猜对了,明天我给你买《福尔摩斯全集》的珍藏版。” 夙夜还是不吱声。 “猜猜嘛,猜猜嘛。”欧宇辰继续捅他。 还真是固执……无聊透顶,夙夜头也没抬,淡淡说:“有什么可猜的,不就是那个坐车的女人嘛。” “那你说,那个女人抓住司机以后,说了什么,你肯定猜不到。”欧宇辰有点困了,边说,边打了个呵欠。 “……” “我就说你猜不到吧?” “……” “还是我告诉你吧……”欧宇辰得意洋洋地。 夙夜蓦然开口,打断了他的话,语气平平地说:“师傅,下次停车看好了,拜托别停在下水道旁边。” 欧宇辰瞪大惊奇的眼睛,半晌,才故作不服气地哼哼:“你肯定看过这个笑话。” “需要看吗?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 城市里最容易丢失的就是下水井盖,那个女人肯定是掉到下水井里,费了好大劲才爬上来的。”夙夜淡淡说。 “那你说!那个女人是不是鬼?” “当然不是。” “如果她不是鬼,为什么司机在镜子里看不到她? 为什么她说话带着颤音?为什么她朝着司机古怪地笑,还恶狠狠地瞪着他?”欧宇辰一口气问道。 夙夜面无表情:“她的裙子都湿透了,当然要低头使劲拧干。 司机老是回头看她,她误以为司机在窥视她,当然会恶狠狠地瞪着司机。 至于说话带着颤音,被冻的嘛。” “你果然很聪明。”欧宇辰笑笑,揉了把他的脑袋,摸起夙夜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一眼,“睡吧,都四点多了。 什么都别想,抓紧时间,好好睡一觉。” 他说着,又打了个呵欠,闭上了眼睛。 夙家的家具,都是特别定制的。 夙夜房间里的,虽然是单人床,却比普通单人床要大些。 加上夙夜实在很瘦削,挺节省空间的,所以俩个男孩子躺在一张床上,一点也不显得局促。 但夙夜还是感到别扭,尤其是,欧宇辰握着他的那只手,始终没有松开。 密不透风的玻璃窗、淡蓝色蕾丝窗帘,将凄惶凄清凄冷的秋风秋雨,彻底隔绝在外。 室内很安静,只有墙上的空调在工作,发出细微的嗡嗡声。 欧宇辰很爱惜自己的身体,作息时间向来很规律,难得在凌晨时分爬起来折腾,早就犯困了,所以他很快就睡熟了。 轻轻浅浅的睡眠呼吸声,在空气中轻轻浅浅地浮动,犹如黑天使撒下的羽毛,氤氲扩散。 夙夜听着,听着,恍惚觉得那呼吸声,缠绵悠长,好像是夏日柔和的微风,缓缓拂过平静如镜的湖面,荡起一圈圈涟漪。 那么沉静,那么安然,那么美好。 他心中涌起股异样的、温暖的情愫。 记得以前读《张爱玲传》的时候,他最喜欢张爱玲和胡兰成婚书上的一句话——“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从小到大,夙夜没有过过安稳的生活。 他的父亲没有能力赚钱养家,也不懂得怎么俭省度日。 即使他已经很辛苦很努力,还是没办法给儿子起码的、衣食无缺的生活。 母亲呢?母亲心中只有她自己,只为她自己而活。 父母先后辞世后,夙夜来到了夙家,再也不用操心会不会饿肚子、有没有钱缴学费,但寄人篱下的滋味更难受——爷爷和和姑姑都厌憎他,他也不懂得怎样赢得别人的欢心。 115|3.15 / 再后来,姑姑被杀了,爷爷去了la,没人找自己麻烦了。 这之后的几个月,倒是他十几年来过得最舒坦、最惬意的。 他和欧宇辰,在这栋小楼里,一日接着一日地过活,颇有点相依为命的感觉。 而欧宇辰,实在是个很体贴、很善解人意的同居者。 如果能够就这样一直一直过下去,夙夜想,应该是很幸福的事情吧。 慢慢地,他转过身子,小心翼翼背抵着欧宇辰。 靠着他,就好像身后有个最坚强可靠的壁垒。 “以后不用再害怕了,因为有我在你身边。” “你不用再一个人撑着了,我会照顾你,保护你。” “夙夜,我会保护你的。” 就算是假的也好,这样的话,听起来,真的很让人心动——怅然中,夙夜轻轻地,无声地喟叹。 *** 早晨,七点整。 “啊——”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陡然撕裂了清晨的宁静,也将夙夜从沉睡中吵醒。 他蹙紧眉头,迷迷糊糊地用力按压住胸口。 由于低血糖和不太健康的心脏,每次突然间被吵醒,他都会感到异常痛苦。 心脏狂躁得像急行军的鼓点,胸口闷闷的,憋得难受,四肢偏偏又酸软无力。 要缓一阵子,才能恢复正常运作。 脖颈下面似乎垫着什么异物,硬硬的,硌得不大舒服。 他不太情愿地抬起头,偏着脑袋,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才发现枕着的,竟然是欧宇辰的胳膊。 这,这也实在太亲密了……夙夜顿时大为窘迫,热血哗哗地,一股脑涌上了脑袋,连耳根都烧红了,赶紧把欧宇辰的胳膊轻轻挪开。 窗外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 室内却还是灰蒙蒙的,光线昏暗。 不过,距离太近,夙夜依然看得很清楚。 在第一中学的时候,欧宇辰就是公认的校草。 不得不承认,他的容貌,的确无可挑剔,是那种嚣张的、凌厉的,令人惊艳的俊美。 额头饱满,鼻梁挺直,五官轮廓深邃而鲜明,肖似西方人的雕塑美,却又不乏东方人的柔和线条。 健康的蜜色肌/肤,表明他是个酷爱运动的阳光型少年。 现在,那双白日里波光流转、琉璃珠般的深黑眸子紧闭着,纤长的睫毛呈现出优美的浅弧形,像蝴蝶的翼翅,安安静静栖息着。 薄薄的嘴唇,是健康的暗红色,抿得紧紧的,倨傲的气势削弱了不少,反而平添了几分性感撩人。 被夙夜刚刚挪动自己胳膊的动作打扰到,欧宇辰无意识地嘟哝了一声,蝴蝶的翅膀扇动了两下,翻了个身,刚好拱进夙夜怀/里,还在他身上蹭蹭,倒像只无尾熊。 万万没想到他也会有这样可爱的一面,夙夜愣了愣,情不自禁弯了弯眼睛。 正在这时,“啊——啊——”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再度响起,比刚才还要凄厉,还要刺耳,还要令人心惊肉跳。 夙夜悚然一惊,这才迟钝地想到,自己刚才是被它吵醒的。 欧宇辰也惊醒了,眼皮动了动,旋即睁开。 他恍恍惚惚瞅着夙夜,看起来有点迷瞪:“啊,凌晨的时候……” 他大概刚想起来,自己凌晨以后,睡在了夙夜的房间里,没等他说完,惨叫声又响了起来。 “是兰姐的声音。”欧宇辰皱起眉头,立刻跳下床,趿拉着拖鞋就往外跑。 刚踏出门口,就看见了正匆匆忙忙跑上楼的洛梓洋,见到欧宇辰明显的一愣。 估计是纳闷他怎么会从夙夜房间里出来。 叫声是从欧宇辰的房间传来的,俩人不约而同地跑到房门口,只见古色古香的雕花楠木门没有锁,虚掩着。 空气里有一股刺鼻的焦糊味道,好像什么皮毛制品烧着了。 欧宇辰马上联想到他很喜欢的拉毛地毯,皱皱鼻子,犹豫着伸手,指尖堪堪要触及到球型门锁,正在这时,突然什么东西裹夹着股疾风直冲过来。 欧宇辰吓了一跳,下意识刚缩回手,一只男式拖鞋就越过他肩膀,啪嗒砸在门上,又反弹到地上。 对这莫名其妙的突袭,欧宇辰和洛梓洋都挺意外的,诧异地一起扭头。 只见夙夜站在不远处,脸色惨白、呼吸沉重,木然的小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 “夙夜,你干嘛打我?”欧宇辰纳闷地问道。 只是询问,而不是质问,他当然知道夙夜不会无缘无故攻击他。 夙夜没吭声,赤着一只脚,另一只脚趿拉着拖鞋,慢吞吞晃到他们面前。 捡起掉在地上的拖鞋,慢腾腾套在脚上,随后瞥了眼关着的房门,歪头示意欧宇辰向下瞅——有股黑烟正从门下面的缝隙里徐徐冒出来。 里面在着火! 欧宇辰和洛梓洋都勃然变了脸色。 这短短一会儿功夫,门后面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已经演变成了痛苦细碎的呻吟。 不管里面正在发生什么,起码兰姐现在还活着,不能对她置之不理。 洛梓洋当机立断,飞起一脚,房门“嘭!”地一声被踹开。一股股浓烟裹挟着火苗,立刻扑面袭来。 灼热感迫使他猛地后退一步。 眨眨眼睛,努力看清楚里面的情形,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见卧室正中央已经变成了腾腾火海,熊熊烈焰疯狂肆虐,像是火魔的饕餮盛宴。 地板上,一个矮胖的身影正被烈焰吞噬着,痛苦的扭动挣扎,发出痛苦至极的呻吟哀咽。 她的头发已经被烧光,衣服也烧得差不多了。 烧焦烧烂的皮肤,鼓胀出一排排可怕的大燎泡,和着痉挛收缩的血管经脉,此起彼伏爆裂开来,实实在在的惨不忍睹。 根据身形体态判断,毫无疑问是兰姐。 旁边的陈列架、书架、书桌、衣橱……也正在被火舌一点点舔舐、吞噬。发出哔哔啵啵的爆响。 欧宇辰喜欢的那块拉毛地毯,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毫无疑问,已经被这把火彻底焚尸灭迹。 关键时刻,欧宇辰的反应,竟然比洛梓洋还要快,只愣了不到半秒钟,马上弹身跃起。 身姿矫健,迅捷得犹如一头灵敏的猎豹,掉头就向走廊另一端的储物间狂冲去。 没等洛梓洋和夙夜弄明白他的意图,他已经一溜烟地跑了回来,一手拎着一个灭火器。 二话不说,把其中一个扔给洛梓洋,然后一把拉掉自己手上那个的安全栓。 冲进房间,举起灭火器,朝着火中蜷曲的兰姐就是一通狂喷。 火太大了,二氧化碳压制了一点火势,很快又熊熊燃烧起来。 洛梓洋紧跟在他后面进屋,也举起灭火器,往兰姐身上猛喷,火势暂时被他们俩联手压制住了。 夙夜站在门口,神情依旧一派木然。 他的脑袋,现在还晕乎乎的。 勉强打起精神,用视线在室内一点一点“走格子”。 不需要进一步调查,他也能断定,这是一起人为纵火的罪案。 理由很简单,第一,欧宇辰的房间里,并没有易燃的起火点。 第二,如果没有汽油之类的助燃剂,就算是失火,火势也不可能严重到眼前的程度。 窗户、天花板、爆裂的棚顶灯、衣柜……夙夜的眼光一点点梭巡,耳朵里突然捕捉到“咔咔咔”的响声。 在哔哔啵啵的燃烧声中,并不大,不过,他还是敏锐地感到异样。 循着声音,他定睛一瞧,原来是陈列架的木头被烧断了,正发出断裂的怪声。 陈列架随时会烧垮,而欧宇辰就站在架子旁边! 没等理智做出反应,夙夜已经跳起来扑了进去。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生出那么大的力气,拉着欧宇辰胳膊,拼尽全力往外一扯。 欧宇辰猝不及防间,竟然被他拽得一个踉跄,差点跌倒,灭火器也脱手而出。 陈列架几乎是擦着他们两个的衣角,重重砸在了兰姐身上,她抽搐了两下,马上一动不动了。 “兰姐!”洛梓洋惊呼一声,随即看见掉在地上的灭火器,勃然变了脸色。 把手中的那个赶紧也扔了,掉头就往外跑,边跑边喊道,“快跑!灭火器会爆炸!” 欧宇辰反手扯住夙夜,发足狂奔。 仨人没头苍蝇似的,往楼梯口的方向猛冲。 他们的反应和速度,不可谓不快,可是怎么也比不上灭火器爆炸的速度。 跑出没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轰然巨响,整栋小楼都跟着剧烈地晃了晃。 炸开的灭火器,红色筒身天女散花般碎裂成无数片,哗啦啦四面撒落。 瓶中的二氧化碳和干粉爆成蘑菇状的云雾,腾地升起,又瞬间落下,压灭了点火焰,又继续哔哔啵啵燃烧着。 听到爆炸声的刹那,夙夜霍然转身,猛地将欧宇辰用力扑倒在地,将他紧紧护在自己身下。 电光火石间,爆炸的碎片疾风骤雨般向他们袭来。 欧宇辰有瞬间的愣怔,随后挣扎着想要推开夙夜,却被抱得更紧。 贴得那么近,他清楚地听到夙夜急促紊乱的心跳,听到有东西此起彼伏砸在夙夜身上,感受到了他身体的剧烈颤动。 他喃喃:“夙夜?” “我没事。”夙夜一贯淡漠的声音里,夹杂着丝不易察觉的颤悸。 欧宇辰觉得,胸口有点莫名的发闷。 他想,一定是夙夜把他抱得太紧的缘故。 116|3.15 / 欧宇辰知道夙夜受伤了,却不愿意去想象他伤得有多重,又有多痛。 夙夜在用自己单薄的身体保护他,没有什么,比这个事实更令他震惊。 好像有一把锤子,重重地砸在了他的心脏上。 二十年来,他习惯了一个人。 从来没奢望过,有个人会不顾一切地保护他。 夙夜是真的在乎我,不是做戏,不是敷衍——欧宇辰想,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个笨蛋,愿意保护我,甚至把我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 真是,愚蠢到了相极点,也可笑到极点。 *** 十分钟后,一楼的客房里。 夙夜安安静静蜷坐在床上,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瞅着床单上的格子花纹,木然地发呆。 欧宇辰站在他身后,弓着身子,给他检查背部的伤口。 睡衣没办法直接脱下来,因为有几块烧得滚烫滚烫的碎片,是直接“拍砸”在他后背上的。 高温熨烫的结果就是,碎片、衣服和皮肉粘连在一起了,根本分不开。 欧宇辰脑筋转得快,出手更快。 嗯,简直可以用快、稳、准、狠来形容了。 他先用剪刀把睡衣的其他部分剪掉,再用钝头镊子,把插入皮肉的碎片,一块一块□□。 他自认,向来冷静自持、心硬如铁,想当初亲眼看见孪生兄弟的尸体,也不曾动容,现在,看着夙夜白皙、瘦削的裸背,却不禁涌起复杂的情绪。 夙夜实在很瘦,两片蝴蝶骨都支了出来,一根根肋骨,清晰可见。 皮肤是没有血色也没有光泽、亚健康的苍白。 可就是这样一副单薄的小身板,刚才居然在竭力保护他。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感想。 清理出碎片的伤口处,不停地淌着血,周围皮肉呈现出红肿发亮的烧灼伤,显然都烫熟了,很是怵目惊心。 欧宇辰知道,动作越慢,夙夜越痛苦,所以下手极其利落,很快把插入的碎片一一清理干净。 剩下和皮肉粘连在一起的部分,索性把衣服连同烫熟的皮肉一起剪掉。 “呜!”剪刀割入血肉的瞬间,夙夜短促地闷哼了一声,马上咬紧了嘴唇。 “痛就叫出来。”欧宇辰瞥了他一眼。 夙夜咬着嘴唇再也不肯吭声,只是拳头攥得更紧了。 他脸颊本来就苍白,现在更是全无血色,呈现出半透明的惨白,豆大的汗珠顺着脑门往下淌。 “你呀,就逞强吧。”轻轻叹了口气,欧宇辰麻利地给他消毒、上药、包扎,很快处理完伤口。 匆忙间只找来件洛梓洋的衣服,套在夙夜身上,松松垮垮的,极不合身。 欧宇辰一边给他系扣子,一边突然开口问道:“为什么要救我?” 他的目光,深邃、复杂、凝重,让夙夜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沉默着,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幸好,欧宇辰也没有追问下去。 为什么要救他呢? 夙夜自己也很难解释这个问题。 他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有位同学送给老师一盆白色水仙花(注1),老师把它摆在讲台旁边的窗台上。 第一眼看见,夙夜就喜欢上它,每天给它浇水,为它除虫,为它擦拭叶子,帮它转动花盆,让它能更均匀地享受到阳光的照射。 它不属于他,永远也不会属于他。 但是,这不影响夙夜对它的喜爱,和一心一意的照顾。 他用欣赏的、眷恋的眼光,每天千百次地抚慰它。 它不知道,也不可能会在意,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为它付出的那些情感,对它的喜爱和欣赏,全部都是自己的事情,根本与它无关。 他在毕业前夕的作文里写到:“我喜爱的水仙花,我希望它每年每年都能灿烂地开放,即使我再也不会看到。” 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眼看见欧宇辰的情形,夕阳鎏金似火,青草茵茵。 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少年,迈着散漫闲适的步子,向他款款走来。 像呵护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想呵护欧宇辰的骄傲、冷漠和幸福,即使那幸福没他的份。 是的,冷漠。 没有人,比夙夜更能看清人心和人性中最差劲的一面。 他清楚地知道,欧宇辰从骨子里就是个冷漠、寡情的人,但那又怎样呢? 像欣赏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欣赏着这个外表无比优秀的少年。 这种欣赏是不需要理由的,假如有一天不再在意了,也不必费心找借口。 就像我们喜欢某一个演员,喜欢某一处风景,甚至是喜欢某一棵树,只是单纯的喜欢,而从未想过要据为己有。 他不过是,顺应自己的心意罢了。 十几分钟后,消防车和警车几乎是同时呜呜叫着赶到。 这栋小楼是博宇旗下建筑公司承建的,给自家老板盖房子,质量当然没得说。 可是再结实,也架不住这么折腾,连烧带炸,二楼的三分之一,几乎都变成了废墟。 最惨不忍睹的,是欧宇辰的房间,连楼板都炸出个大窟窿。 火势很快被扑灭,消防车也随即离去,只剩下负责勘验现场的警察、法医和技术人员,出来进去的忙个不停。 *** 勘验完现场后,警察准备做笔录。 孙启森又坐在了昨天曾经坐过的位置。 这回他旁边,除了孟彦名,又多了名矮矮墩墩的中年警察,脸膛黑乎乎的,脖子又短又粗。 看样子混得不怎么样,一把年纪了,警衔还没有孙启森高。 一双小眼睛,倒是炯炯有神,一直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夙夜。 这不奇怪,很多警察初次见到他,都是同样的反应:好奇、纳闷,然后是难以置信——没搞错吧?他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少年神探? 夙夜对他咄咄逼人的目光视若无睹,欧宇辰倒是有点不高兴了,不过没表现出来,拉着夙夜,落落大方地坐在他们对面。 因为背部受了伤,不能往后靠。 夙夜身体微微前倾,双手像基督徒祈祷那样,交叉而握,搁在膝盖上,低垂着头,用恍惚的目光,愣愣地看着地板。 这回站在他俩后面的,只剩下洛梓洋和忠叔了。 “夙夜,你哪里不舒服吗?”孟彦名皱着眉头,问道。 不只是他,所有人都看出夙夜不对劲,小脸煞白煞白的。 室内没有开空调,他却一直在流汗,头发湿哒哒的,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夙夜兀自盯着地板发呆,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代他答道:“他背部受伤了。” “要不要我帮忙检查一下?”孟彦名提议。 夙夜摇摇头,表示不需要。 欧宇辰稍微思考了下,自认为对伤口的处置,还是没问题的,也喂夙夜吃了消炎药,没有疏失遗漏的地方,就没吭声。 孙启森见夙夜吃苦头,打心眼里高兴,清清嗓子,颇为愉快地说:“现在我们讨论一下案子。 虽然详细的勘验报告还没有出来,不过,我们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人为的纵火事故。”象是要让大伙都听清楚似的,他刻意放慢了语速,每一个字,音都咬得很重,“既然是人为纵火,就需要找到犯罪嫌疑人。 我怀疑,凶手就在你们当中。” “不可能。”欧宇辰立刻开口否认。 “为什么不可能?”孙启森反驳,“我们警方不会做出毫无道理的臆测。 夙家的安保做得非常好,院墙修得很高,我试过了,徒手攀爬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更重要的是,院墙外面就是繁华的大马路,即使是深更半夜,也常常有车子和行人经过,很难悄无声息地攀墙而入。 从大门进来更不可能,那里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一下子就会被发现的。” 被他的推测吓到了,忠叔紧张地瞅瞅这个,又瞧瞧那个,大概是在观察谁更象是纵火犯。 洛梓洋倒是面不改色,一副坦坦荡荡的架势。 欧宇辰没吭声。 夙夜呢?依旧盯着地板发呆。 孙启森的眼光,在他们几个身上,慢条斯理地溜了一圈,继续说道,“还有,起火的房间在二楼。 你们家二十四小时都有人。 除非凶手会隐身术,否则,这么偌大的一个院落,他要怎么登堂入室,上二楼纵火,又神秘地离开,却自始至终,没有被任何人看到,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呢? 火灾是在今天早晨七点左右发生的。 我们警方现在需要了解的是,早晨七点左右,你们所有人的行踪。 喏,洛梓洋,先从你开始吧。” 洛梓洋不紧不慢地说:“我六点钟准时起床,一直在一楼打扫,直到听见兰姐的叫声。 嗯,当时我在收拾书房,整理书架上的书,听见叫声以后,赶紧扔了抹布,匆匆忙忙跑上二楼,正撞上宇辰少爷从夙夜少爷的房间里出来。” “你不是管家吗?为什么还要做打扫的工作?”孙启森提出质疑。 “你也看到了,我们家的工人只有兰姐、忠叔和我三个。 这么大的院子和宅子,指望兰姐一个人全部打扫干净,是不现实的。 所以兰姐只负责打扫二楼,其他楼层和院子,由我和忠叔打扫。”洛梓洋解释道。 “你们家还真是人尽其用,一点也不浪费。”孙启森语带嘲讽地说,又问道,“有人能做你的时间证人吗?” 117|3.15 / 洛梓洋摇了摇头:“我往书房走的是时候,正巧遇到了忠叔。” 忠叔忙不迭点头:“嗯嗯。” “这也不能说明随后你没上楼,跟着纵/火。”孙启森冷冷地说。 毫不在意他的指/控,洛梓洋若无其事地说:“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是,你也不能证明是我做的。” “假如是你做的,我一定会找到证据的。”孙启森警告道,目光又转向忠叔,“你呢?早晨都干什么了?” 忠叔抹了把脸上的油汗,神情僵硬:“我,我也是六点多起床的,一直在厨房里准备早餐。” “显然,也没有人能证明你的行动了?” 忠叔无奈地叹了口气,缩了缩五大三粗的身体,显得很是郁闷。 再次清清嗓子,孙启森的视线,落在了欧宇辰身上:“欧宇辰,轮到你说了。” 欧宇辰平静地说:“我倒是有时间证人的。” “哦?” “我和夙夜呆在一起。” 孙启森皱皱眉头:“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七点左右,我正在夙夜的房间里睡/觉。” 他话音一落,客厅里的气氛顿时变得十分古怪,连忠叔和孟彦名都露出意外的神气。 那个中年警察更是多瞧了他和夙夜几眼。 “原来你们俩的感情,已经好到同/床/共/枕的程度啦。”孙启森别有意味地笑了笑,摆弄着手里的钢笔,慢悠悠问,“夙夜,欧宇辰说的是真的吗?” 夙夜点了下头。 “你们两个经常睡在同一个房间吗?” “不是的,这是第一次。”欧宇辰回答。 “为什么?”孙启森挑起半边眉毛。 欧宇辰淡淡说:“我凌晨三点多的时候,突然醒了,想下楼喝点水。路过夙夜的房间,发现他正在做噩梦,就进去陪他了。” 他飞快地思考了一下,决定隐瞒夙夜有梦游症的事。 既然夙夜一直隐瞒着,他觉得,自己也不应该说出来。 毕竟,被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瞧着,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 “这么巧?”孙启森表示怀疑。 “就是这么巧。”欧宇辰耸耸肩。 “即使你们两个共处一/室,也不能保证对方没有在自己睡熟的时候,悄悄离开吧?”孙启森慢条斯理地说。 欧宇辰耸耸肩:“你要这样想,我们也没办法。” “恰好你睡在了夙夜的房间,恰好你的房间就有人纵/火,单纯解释成巧合,想必没人会相信的。”孙启森咀嚼似的,慢慢吐出每一个字,注视着他的目光夹带着尖锐、刻薄的犀利。 “我只负责陈述事实,是否相信,是你们的事儿。”欧宇辰说。 孙启森霍地沉下脸,提高了嗓音:“欧宇辰,我警告你,你最好说实话!” “我说的是实话啊。” “你要是这样的态度,我们就不能在这里谈了,我会请你回公安局喝咖啡,到时候我们好好谈谈。”孙启森声色俱厉地威胁。 “假如你没有拘/捕令,”欧宇辰面不改色地宣布,“我想,我有权拒绝跟你去任何地方。” “欧宇辰!”孙启森瞪着眼睛,气呼呼地还要说什么。 夙夜忽然插嘴,冷冷淡淡打断他:“孙组长,请你不要找欧宇辰的麻烦。 你调查的方向根本就是错的,他不是凶手,而是凶手的目标。” “你说什么?”孙启森一愣,随即露出更加恼火的神色,“你不要胡说八道!” 叶子辉张张嘴巴,似乎想说什么,犹豫了一下,又咽了回去。 中年警察轻轻咳嗽一声:“不管是不是胡说,我们都不妨听听看。” 夙夜面无表情地说:“昨天,哦,不,是今天凌晨。 欧宇辰是临时起意,睡在我房间的。 这件事,除了我们俩,没人知道,当然凶手也不知道。 所以,在欧宇辰房间纵/火的人,目标不是兰姐,而是欧宇辰。 欧宇辰习惯,每天在六点左右起床,而兰姐会在六点半以后去他房间打扫。他今天没睡自己的房间,又起来晚了,兰姐才会遭遇不幸的。” “你把一切都归结成巧合,太牵强了吧?”孙启森冷嗤。 “你是白痴吗?”夙夜毫无表情地淡淡反诘。 “夙夜!”孙启森被彻底激怒了,咬着牙说,“就算你再怎么想袒护他,也要有个限度!” 没有理会他的怒气,夙夜以淡漠的口吻说道:“欧宇辰有什么理由要杀/死兰姐,又有什么理由为了杀/死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部烧光? 起/火的时候,他跟我呆在一起,我可以证明他是无/辜的。” “呵,”孙启森哼了一声,讥诮地冷笑,尾音轻轻上扬,“你证明他是无辜的?” “是的。” 孙启森慢吞吞说:“我记得一年前的张晗玥被杀一案,你曾经为他作伪/证,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你能做第一次,谁能保证你不会做第二次?” “我不需要保证,我只需要证明纵/火者不是夙家的人,就可以了。” 孙启森斜睨着他,继续以轻蔑轻佻的口吻问道:“那么,我们的少年神探,你要怎么证明你说的话呢?” 没在意他的态度,夙夜问道:“你们警方调查的结果,欧宇辰的房间,究竟是怎么被纵/火的?” “不需要我提醒你吧?”孙启森嘲讽,“关于这个问题,要等勘/验报告出来,才能得出结论。” 夙夜慢慢抬起眼睛,瞅着他:“我倒是可以先给你一个推论,你们不妨试着往那个方向查查看。” “哦?” “如果我猜的没错,”夙夜说,“应该是莫洛托夫汽/油/弹。” “莫莫什么?”孙启森皱紧眉头,他没听清,更别说听懂了。 “莫洛托夫汽/油/弹,是一种制作材料非常简单,会自己燃烧的汽/油/弹。”夙夜解释道,“通常制造汽/油/弹用钚,但莫洛托夫汽油弹不同,它是用钾、硫磺、白糖制成的炸/弹。 起/火原理非常简单,把灯泡壁钻个洞,将汽/油/弹塞进去,只要开灯,就会‘砰’地一声爆/炸,引起火/灾。” 孙启森旁边的中年警察,冷不丁地再次出声,望着夙夜,问道:“这种汽/油/弹,制作方法很复杂吗?” 夙夜摇摇头:“恰恰相反,因为材料很容易找到,只要懂得原理,小孩子都可以做出来。 至于火势为什么那么猛烈,我判断,凶手在房间的隐蔽部位,放了硝酸盐。” “硝酸盐?” “是的,有些化学成分比较稳定的硝酸盐,不会引起爆/炸,但是,同样能起到助/燃/剂的作用。”夙夜解释,“硝酸盐本身没有味道,藏在隐蔽的角落,很难被发现。 昨天下午,在欧宇辰房间的地毯上,我的确看见了一点白色粉末。 当时没留意,现在想想,应该是凶手不小心洒上的硫酸盐。” 孙启森盯着他,露出诡秘的笑容,慢条斯理地说:“我们姑且认为你的推测是正确的,硝酸盐是昨天下午之前就放在欧宇辰房间的。 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推测,在昨天下午之前,汽油弹也应该布置好了。只要有人开灯,就会‘砰’地一声爆/炸,引起火灾?” “是的。”夙夜说。 “难道从昨天下午开始,欧宇辰一直都没有开过灯?”孙启森露出那种抓到对方小辫子的、鄙夷的表情,“这说不通吧?他不是凌晨三点多才去你的房间吗?” 欧宇辰不紧不慢地说:“我的确开过灯,不过用的是床头灯。出入的时候,随手开关,没有打开过棚顶灯。” “你觉得,你说的话象话吗?” “我说的是事实。” “事实?”孙启森几乎笑出声来,“难道你又正巧没有打开棚顶灯?” 欧宇辰感叹:“没办法,就是这么巧啊。” “哈,那我得说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可以去买彩票了。”孙启森不屑地哼了一声,又问夙夜,“你说在昨天下午之前,凶手已经布置妥当了汽油/弹和助燃剂。 那你能否告诉我,假如他不是夙家的人,他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么离开的?” “我怀疑,昨天早晨送来的婴儿尸体是个幌子。”夙夜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他想起了那个撑黑伞的人。 “哦?” “凶手趁我们都在厨房里,围着尸体打转的时候,悄悄溜进来的。”夙夜说。 “你是说,我们几个警察昨天在这里调查的时候,他就大摇大摆地进来了?荒谬!简直太荒谬了!”孙启森嚷道。 “我会向你证明,一切皆有可能。”夙夜说着,站起身,抬脚向楼梯口的方向走去。 “喂,你干嘛去?”孙启森诧异地喊道。 “帮你找答案,想知道就跟过来吧。”夙夜头也没回地说。 孙启森和中年警察互相看看,彼此交换了个眼神,一起站了起来。 他们都走了,孟彦名、叶子辉、洛梓洋、忠叔他们几个,当然也不约而同地,齐刷刷跟在了后面。 夙夜走得很快,沿着螺旋形楼梯,直接上了二楼。 不假思索地径自来到欧宇辰房间门口,他停住脚步,站在那儿,向里面看了足足有十几分钟。 “你看什么呢?”叶子辉忍不住开口问道。 夙夜没吭声,转身从外置楼梯下了楼。 他走得很慢,几乎每一级台阶,都要停下,认真地看一看。 下了楼梯以后,又开始围着小楼绕圈子,一圈又一圈,逐渐向外扩大范围。 孙启森他们被绕得直迷糊。 不止盯着地面看,夙夜还时不时地变换角度,瞅瞅小楼和对面的草地、灌木、树木、围墙。 终于绕到石板和草地交界处的时候,他走得更慢了,几乎是凝视着那些逐渐萎黄的杂草,在草地上来来回回的踱步。 后来,他踏上了一条碎石小径,突然加快步子,顺着小径穿过灌木,穿过树丛,一直来到围墙边上。 盯着覆着杂草的、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的地面,他看了一会儿,吩咐道:“找把铁锹来。” 虽然不晓得他有什么用意,洛梓洋还是应声离开,很快拎了把铁锹跑回来。 夙夜接过铁锹,在草地上前前后后挖了几下,用脚点了点一块地方,把铁锹扔给洛梓洋:“就是这儿,挖吧。” 洛梓洋一头雾水地挖了两三下,突然感觉锹头触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他愣了下:“好像下面有东西。” 夙夜说:“的确有东西,你动作慢点,把上面的浮土铲掉。” 清除掉浮土,露出一块黑色的木板,四四方方的,不大,也就五六十平方厘米的样子。 夙夜示意洛梓洋撬开木板。 底下居然是个直径半米左右的洞口,刚刚能容纳一个人通过。 黑乎乎的,看不见洞底,也不知道究竟有多深。 “还挺有创意的,居然是挖洞进来的。”这下子,连反应比较迟钝的叶子辉都恍然大悟了,喃喃。 “不奇怪,”夙夜面无表情地说,“几年前,t市发生一桩银行金库被盗案。 小偷就是把地道直接挖到银行的金库下面,盗窃成功的。 据说,那几个窃/贼曾经是挖煤窑的。” 孙启森郁闷地搔搔头,没吭声。 他总不能说,他也知道这起案例,只不过冷不丁的,没想起来吧? 几名警察商量了一下,由孙启森带队,一起下了地洞。 叶子辉还热情地招呼了夙夜一声,被孙启森瞪了一眼,夙夜则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了。 他对钻下水道一丁点兴趣也没有。 *** 城市的下水道里有什么呢?垃圾、污水、老鼠、蟑螂? 前不久的新闻报道中,某个城市的下水道中发现了一堆人类白骨,干净得像用钢刷一点点刷过似的。 不知道是蛇虫鼠蚁的杰作,还是经过时间和细菌的百般摧残后,彻底腐烂、蒸发光了。 经过法医勘验,证实是属于同一个男子的,此案至今悬而未决。 国家a级通/缉犯,某特大杀人、抢/劫、盗/窃、强/奸/犯罪团伙的几名骨干分子,曾经在下水道中藏身数年,成功躲过了警方的一次次围追堵截。 而夙家后院的地洞,就跟下水道相连。 孙启森他们也在下水道中找到了一个“人”,一个简直不能称其为“人”的人。 他的眼睛深深陷进眼眶,眼白变成了诡异的绿色,牙龈则是黑色的,身上的皮肉都烂得差不多了,坑坑洼洼的,像破破烂烂的粘贴画。 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蛆虫,就在烂肉上蠕动着爬行。 他的身体,已经变成了蛆虫的巢穴。 饶是见过许多恶心透顶、惨不忍睹的尸体,孙启森他们也禁不住动容。 然而,他们的感慨对那个人来说,已经毫无意义。 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如果在两个木箱子上放扇门板,就能称为床的话。 右手握着把刀子,喉管和大动脉都割破了,血流了一地,身体还是温热的,但是呼吸已经彻底停止。 他死了。 毫无疑问,是自/杀。 估计是听到警察在下水道中走动、说话的动静,知道逃不掉,索性一死了之。 孙启森他们彻底搜查了他的“家”——用破木板、旧报纸和废纸壳搭的、开放式的小小窝棚。 几乎是一览无遗的,所以很容易就找到想要找的东西,一个工具箱,就放在床边。 里面有刀子、矬子、硫酸盐、钾、白糖、橡胶手套、溅满血的手术服等等作/案工具,还有一台数码相机,一盘录像带。 铁证如山,可以认定,他既是夙家纵火案的凶手,同时也是季佳泽碎尸案的元凶。 几天后,根据dna鉴定和相关人员指认,证实他是半年前失踪的爱之家孤儿院孤儿小东。 118|3.15 / 数码相机中清晰地记录了季佳泽被凶手杀死、分尸的详细过程,给警方的调查工作,省了不少事儿。 而录像带的内容,则令所有办案人员大吃一惊,继而又大喜过望。 里面竟然是多年前的n大刁x青碎尸案现场实况版! 主角——也就是凶手,却是当时年仅十六岁的季佳泽。 小东copy了季佳泽杀死刁x青的犯案手法,只不过没有把尸块煮熟而已——估计是作案时条件不允许。 法医在季佳泽胃部和食道里检测出安眠药的成分,并且在他家茶几上的红酒瓶子里,检测到同样的成分。 这充分说明了现场没有反抗迹象、也没有邻居听到动静的原因。 至于送婴儿尸体到夙家的快递,如同孙启森事先预料的,没有能从他们身上,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万通快递公司规模很大,每天要承接数千份订单,根本没人留意到委托的客户是谁。 “无所谓啦,”在特意跑到夙家,向夙夜介绍案情的时候,孟彦名歪在床上,用明显松了口气的表情说道,“我检验过尸体了,确定那具女婴尸体上,只有对冲伤而没有打击伤。 虽然还没有找到她的家人、没法确认她的身份。不过,起码我们知道,她死于意外,跟刑事犯罪没有关系。” “你是这样想的吗?”夙夜淡淡问道。 “怎么,难道你还有别的想法?”孟彦名纳闷。 夙夜没有多说什么。 *** 这个深秋,b市发生了很多事情,令舆论为之哗然,举国为之震惊。 “博宇”总裁夙博罕家发生纵火案,造成一人死亡。 市政协委员、爱之家孤儿院负责人季佳泽被残杀、碎尸。 b市公安局因祸得福,通过这两起案件,成功破获了沉寂多年的n大刁x青碎尸案。 一时间占据了各大新闻版面的头条,获得了上级的褒奖。 还有个小小插曲就是,在警方宣布结案后,某位私家侦探,悄悄交给了欧宇辰厚厚一叠调查材料。 一个星期后,那名私家侦探连同他的家人,离奇失踪了,b市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们。 接着,省纪委、中央纪检委同时收到匿名者的举报材料。 举报爱之家孤儿院借收养孤儿的便利,多年来非法出售儿童器/官,并操纵黑社会性质的丐帮团伙,打残、打伤孩子,有组织地让他们在街头乞讨、敲诈、勒索,借以疯狂敛财。 b市乃至全省官场为之震动,多名收受贿赂,心甘情愿为季佳泽充当保/护/伞的官员,以受贿罪被查处。 以非法渠道取得儿童器/官,高价售卖给患者家属的某三甲医院相关负责人,及同谋共犯,也被刑拘。 同时被拘捕的,还有绰号六子的孤儿院管理员刘稳和季佳泽的妹妹季晓琳。 他们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半个月后。 b市公安局某间审讯室。 今天有很好的阳光,脉脉地从铁窗斜斜照射进来,在对面墙上,勾画出不规则的、一条条亮白的斜格子。 我坐在桌子旁,打量着套在手腕上的金属“镯子”。 随着尖锐刺耳的摩擦声重重响起,审讯室的铁门,被慢慢打开。 一个穿着黑衬衫、黑色v领毛衣、黑色长裤的少年,慢慢走了进来。 室内光线黯淡,少年苍白的小脸,便格外白而醒目。 一双黝黑的眼睛,深深嵌在脸上,显得突兀的大,下巴尖尖的,看起来挺清秀的。 他径自走到桌前,在我对面坐下。 我认得他,夙博罕的孙子夙夜。 “如果你不介意的,我有些事,想问你。”简单地自我介绍后,夙夜直截了当地说。 我耸耸肩,表示不介意。 “请问小东是怎么离开爱之家的?” 我若无其事地回答:“他是自己偷偷跑出去的,我们一直在找他,都没有找到,没想到他会躲进下水道里。” “爱之家管理挺严格的,从那里偷跑出去,不太容易吧?” “恶魔岛监狱据说是美国管理最严格、安全等级最高的监狱,也曾经有犯人成功越/狱,更何况小小的爱之家。” 对我的回答,夙夜不置可否,又说道:“进入季佳泽家的罪犯,显然很熟悉他,也很熟悉他家的环境。 罪犯知道,那天季佳泽会参加政/协会议,知道他会留宿在那间房子。 并且,罪犯没有撬锁,而是用钥匙开的门。” 这些废话,警察已经跟我说过了。 他继续用低缓的声音说,“你不觉得,对于一个卟啉病患者来说,要进行详细的调查,购买作案工具等等,都是很难完成的任务吗?” “你的疑问,应该跟警察说吧?” “我会跟他们说的,在我跟你谈过以后。” 我看着夙夜,他跟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话,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他的眼光,也让我觉得不详。 但是我并不在意,现在,还有什么是值得我在意的呢? “以谢雨欣的名义,送到夙家的死婴。 胸腹部的刀伤,呈现不规则的锯齿状,显然罪犯的手不太灵活,有可能是帕金森患者或者是卟啉病患者。 所以我推测,应该是小东做的。 警方始终没有找到女婴的父母,假设她是个弃婴或者是孤儿,生活在爱之家,那么,找不到她的亲人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夙夜接着说。 他全猜对了,所以我没出声。 “那个女婴意外身亡后,小东剜掉了她的眼睛,掏出了她的心脏,意在告诉欧宇辰,这件事跟十五年前欧宇夕的死有关。 至于在她的胸腔里放入燧石,”夙夜沉吟着说,“小东也是被丢弃的孩子,我猜他是同病相怜,想要给她最后的保护和怜悯。 你们利用这具婴儿尸体,转移了我们的视线,成功进入夙家,布置纵火现场。” 他又猜对了。 “剖开死婴的胸腹部对卟啉病患者来说,不算太困难。 但要让他把一个身高将近一百九十公分的成年男子,细细碎碎的分尸,他是万万做不到的。”夙夜继续说道。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冷冷地说。 “爱之家管理严格,谁能把一个大活人悄无声息地弄出去呢?能做到的人不多,你恰恰是其中的一个。”夙夜抬眼,用他那双幽深幽深的眼睛,直视着我。 我冷笑一声。 “谁会那么了解季佳泽,能在他家里来去自如? 只有你!也只有你,能不着痕迹地给他下安眠药。 小东,或者换成其他人,都是不可思议的。 他们不会知道,季佳泽会选择哪瓶红酒,不能确保季佳泽一定会喝下有安眠药的那一瓶。”夙夜黑沉沉的眸子,带着阴寒的凉意,让我感到不太舒服。 他慢慢地说道,“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你要杀死自己的亲生哥哥? 还要把他碎尸? 季晓琳!你告诉我! 许多人都有恨他的理由,有要杀他的理由,唯有你,是最没有道理要杀他的!” “我没有!”我,哦,不,是妈妈叫道。 “你有!”夙夜面无表情地指控,“季晓琳!你跟季佳泽不愧是兄妹,你们两个同样的残忍,同样的毫无人性!” 他凭什么这么说妈妈?!我禁不住跳起来,手铐碰撞得哗啦哗啦直响,冲他怒冲冲嚷道:“不许你说妈妈!一切都是我做的!” 他看着我,震惊地看着我,一时间象是喘不过气来似的,低喃:“原来,原来是这样。” “怎样?”我梗着脖子。 “原来你人格分裂。” “你才分裂,”我说,“你瞎了吗?我是一只耳!” “一只耳十五年前已经死了!” “没有!”我暴怒地叫起来,“我是季晓琳妈妈的亲生儿子,我爸爸在我出生前夕死于矿难事故,当时他和妈妈没有领结婚证。 季佳泽要妈妈打胎,妈妈不肯,坚持把我生了出来。 季佳泽看我先天有病,居然骗她说我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死胎,还把我丢给农村的一对老夫妇抚养。 那对老夫妇死了以后,季佳泽把我接回爱之家,但是始终隐瞒着真相。 所以我恨他,我要让他像他杀死的那个女生一样,悲惨地死掉!” “你恨他,我可以理解,但你为什么恨欧宇辰呢? 为什么要烧死他? 在夙家放入莫洛托夫汽/油/弹的人,也是你,而不是小东。” “的确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继续隐瞒了,所以我坦诚,“但汽/油/弹是小东帮我做的。 从我决定报复他们开始,就让妈妈把小东偷偷弄了出去,藏进下水道,让他做我的帮凶。 我们有共同的仇恨和仇人。 欧宇辰和季佳泽一样可恶,一样没有心肝,他眼睁睁看着夕夕被伤害,被折磨,却从来不肯帮助他。 他们是亲生兄弟啊,所以我不能原谅他! 我剜出女婴的心脏,就是要提醒欧宇辰,他是个没有心肝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真相的?”夙夜不解地问。 “我的腿受伤以后,妈妈觉得很奇怪,季佳泽居然愿意拿钱送我去医院治疗。 后来她无意中听到季佳泽和六子说话,才知道我是她的儿子。 从那以后,妈妈就一直陪着我,保护我,照顾我,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本来,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可惜,半年前医生检查出季佳泽罹患了肺癌,就这样让他病死,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所以我们只好匆匆忙忙开始行动。”我不无遗憾地说,假如准备得再充分些,欧宇辰一定也逃不掉。 “你真的以为自己是一只耳吗?”夙夜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慢慢走到我面前,他掏出手机,把手机背面对着我,示意我看。 白钢的手机外壳,像一面打磨得光滑的镜子,里面映出一个人,只有一个人的影像——妈妈。 脑袋突然一阵针扎似的刺痛,妈妈在这里,那么我呢?我在哪里? “季晓琳,你的儿子一只耳,十五年前腿部受伤入院后,感染并发症,已经死掉了。 你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在自己的脑海里分裂出属于他的人格。”夙夜用怜悯的口气说。 “你胡说!你胡说!”我喊道。 夙夜摇了摇头:“虽然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我不能原谅你伤害无辜的行为,兰姐和欧宇辰都是无辜的。” 他转身,向铁门走去。 “你胡说!胡说!”我气愤地攥紧拳头,冲着他的背影嚷着。 他没有理睬我,也没有回头,毫不犹豫地跨出了铁门,随着金属的重重摩擦声,铁门在他身后缓缓阖上。 我瞪着那铁门,气得浑身发抖。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造这么荒谬的谣言?! 我明明活得好好的,居然说我死了! “没关系,妈妈会一直陪着你的,不用管别人说什么。”恍惚中,妈妈在对我说。 于是,我的怒气一下子就消散了,心情无比地平静。 我愉快地笑了。 *** 公安局门口。 欧宇辰倚靠着根白色大理石廊柱,双手插在裤袋里,茫然地望着天空。 每次参与的案件结束,夙夜都会要求和犯罪嫌疑人单独面谈,这次也不例外。 虽然孙启森表示了反对,但是据说公安局的某位副局长发话,给夙夜开了绿灯。 欧宇辰不喜欢公安局这种地方,确切地说,他讨厌任何带有禁锢意味的环境,那会令他联想起爱之家。 所以,他宁肯站在这里充当门神,也不肯进会客室等着。 秋高气爽,云淡风轻。和煦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 天空湛蓝,漂浮着几朵悠悠来去的白云。 欧宇辰的思绪,渐渐回到了十五年前。 “夕夕!怎么办?怎么办?我跟季晓琳妈妈商量,让她帮我换房间的时候,被季佳泽爸爸听见了,他一定会打死我的!” “你是我哥哥,你要保护我的! 我们俩换衣服吧,这样季佳泽就会把你当成我的! 反正你被打惯了,再挨一顿也没什么。” “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在季晓琳妈妈面前说你坏话,让所有的小朋友一起欺负你!” …… 那天傍晚,欧宇辰果然被季佳泽和六子狠狠揍了一顿,还被关进了地窖。 两天后,他被放出来的时候,欧宇夕已经被带走了。 回来时,一只眼睛没有了。 欧宇夕跟以前一样沉默,孤僻,每天躲在犄角旮旯里,跟谁都不说话。 他从来没说过自己才是真正的欧宇辰,他心里也明白,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又或者,他已经彻底绝望了、麻木了。 对自己、对未来。 他万万没想到,从交换名字那一刻开始,他们的人生也交换了。 再后来,他跳井自杀了。 一切的一切,成了定局。 回忆到这里,欧宇夕,哦,不,欧宇辰愉快地笑了。 这时,对面的电控门,“叮”地一声,向两侧徐徐滑开。 他抬眼,看见那个苍白、孱弱的少年,正慢腾腾走出来。 于是,嘴角的笑意,不由自主地扩大了,迎上前去:“谈完了?” “嗯。” “那我们回家吧。”习惯性的,他拉住夙夜的手。 119|3.15 / 因为他,第一次有了“连环杀手”这个词,在他被执行死刑前几个月,每天都收到约200封求爱信。 他,就是泰德·邦迪,在警方档案中,被称为“漂亮诱惑”、“优等生杀人王子”、“校园杀手”的连环杀手鼻祖。 被逮捕后,他承认杀死了28名女学生。但参与调查的探员,却认为他谋杀了一百多名女学生,并且制造了一百多宗强奸案。 岁月荏苒,时空变换。 几十年后,地球另一端、现代大都市的b市,发生一连串女学生被奸杀案,和昔日泰德·邦迪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 从地狱里归来的杀人魔王,再次开始了他的疯狂屠杀之旅…… *** 嗤、嗤、嗤…… 刀子磨得雪亮雪亮,刨锛松动的一头,已经钉得很牢固,电锯也充足了电。 校园杀手又要开始行动了。 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是你,是她,还是她? 这是杀戮的游戏,屠杀者和被屠杀者。 天黑请不要出门,凌晨也不要出门。 也许,你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 b市。 十月三日,星期五,凌晨四点十一分。 厚重的天鹅绒窗帘,阻隔了本来就稀薄的晨光。 房间里的一切,都蒙上了层细腻的铅灰色,黯淡、迷离、暧昧不明。 我躺在床上,歪着头,静静看着立在旁边床头柜上的闹钟。 白色的,很普通的式样,圆圆的钟面像一轮满月。 表盘上,用黑色粗线条勾勒出一只憨态可掬的泰迪熊。 它用那双漆黑漆黑的眼珠,快活地瞅着我,唇角弯弯,笑得没心没肺。 它不懂得,我有多残忍、多冷酷。 当然,我不会残忍、冷酷地对待它。 因为它——不是“她”。 回给泰迪熊温和的一笑,我闭了下眼睛。 在心里默默思忖着待会儿要做的事,尽量考虑到每一处细节,和可能遇到的意外状况。 我知道,自己现在就站在悬崖边上,不能有任何闪失,也完全没有退路。 所以,必须谨慎又谨慎,小心又小心。 翻来覆去,斟酌得差不多了,才起身下了床,趿拉着拖鞋,摇摇晃晃走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窗帘。 窗外雾气昭昭,天地间混沌成一片:鳞次栉比的楼宇、商铺、街道……在苍茫茫的雾霭中,若隐若现,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仙宫神邸。 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计划中的目标,还会不会像平常那样,坚持晨跑。 不过,无论怎样,都得去碰碰运气。 心情郁闷地又瞧了一眼窗外,我掉头,进了卫生间。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脸上,昏昏沉沉的脑子,顿时感觉清爽了不少。 凝视镜子里那张眼眶发青、皮肤苍白、神情倦怠的脸孔,简直跟吸血鬼一样,我厌恶地拧紧眉毛。 抓起挂在镜子旁边的毛巾,胡乱拭干脸上的水珠。 挂回毛巾的时候,手指无意间蹭过墙壁,碰到什么硬刺刺的东西,抬眼一看,是一小块碎肉,已经风干了,血痂凝结成恶心的棕褐色。 猛地倒吸了口凉气,胃里一阵翻腾,喉咙发痒,像是被一块烧得通红通红的烙铁,猝然间烫到了似的。 我想,我知道它是什么了。 可是,这种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我被这个想法吓到了,心脏砰砰跳,赶紧扯下一截卫生纸,把碎肉包裹着,丢进抽水马桶,使劲按下冲水开关。 随着哗哗的落水声,它一下子就被冲进了下水道,一点影子也看不到了。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勉强忍住呕吐的*和慌乱的感觉,我拍拍胸口,定定神,边仔细回忆边安慰自己,不会是我带回来的,我每次都很小心的。 说不定是家里的厨子,不经意间甩上去的碎猪肉沫。 我对自己说,要镇定,不要自个儿吓唬自个儿。 我读过不少法制文章,知道许多罪/犯都是因为心虚,自己露出马脚,才被逮到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啊。 老祖宗说的话,总是有道理的。 回到卧室,我打开衣橱。 里面的横杆上挂着一排衣裤,我从中取出黑色夹棉卫衣和黑色运动长裤。 它们的外面料都是尼龙质地的,我又特意自己买了块尼龙料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加了层内衬。 为什么要用尼龙质地的料子呢?因为它最适合犯罪了,不会在现场留下纤维。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答案更加简单,万一沾上血迹,不容易被发现。 这些,在第一次行动前,我就已经考虑的非常清楚了。 嗯,我素来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就是所谓的单细胞生物,懒怠动脑筋。 既然事前就知道所做的行为,有多危险多可怕,迫于形势,就只能翻来覆去的琢磨。 小心再小心,唯恐有一丁点疏漏,招来灭顶之灾。 这年月,大妈们都忙着去跳广场舞,会做针线活的委实不多了。 我自然也不会,又不方便找人帮忙,更不能被人发现(被发现了一定会被怀疑的),只好一点一点学着缝。 其实我挺笨的,手指一点也不灵活。 缝缝拆拆、拆拆缝缝,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才终于弄妥当。 当然,我买了不止一套,也修改了不止一套。 衣橱的最下面,叠着床夏天才会用到的夏凉被。 我弯下腰,掀开被子的一角,露出藏在底下的运动背包。 拎起它,我对着衣橱上的穿衣镜细细检视了一番,没发现什么不妥当的,这才往外走。 走廊里灰蒙蒙的,光线比室内还要黯淡。 像平常一样,我穿过客厅,直接进了厨房。 其实我向来都是做完运动才吃早餐,刚刚在卫生间里发现的那块碎肉,勾起某些血腥的回忆,更是让我倒足了胃口。 然而考虑到待会儿要做的事,需要消耗不少体力,不得不勉强自己先吃点东西。 拉开冰箱门,最上面一层,放着昨晚吃剩的半盘子笋干炒肉和一碟油焖尖椒,中间那层有半瓶糟辣鱼酱,还有一盘凉拌菜。 笋干炒肉、油焖尖椒,只要用微波炉稍微加热一下,就能吃。 可惜最近做了太多残忍可怕的事儿,我看见油腻腻的食物,就犯恶心,一口都吃不下。 凉拌菜则是用腐竹、黑木耳、芹菜心、枸杞、香菜等材料做的,清清淡淡,很合我的口味。 但是我肠胃不太好,早餐不敢吃生冷的或者难以克化的东西,担心会闹肚子。 关上冰箱门,我打开碗柜旁边的的储物柜,在里面翻了半天,才翻出一包泡面,积了一层浮灰,也不知道是谁买的。 仔细看看保质期,幸好,还没有过期。 抓起旁边挂着的抹布,仔细擦拭掉包装袋上的浮灰,从碗柜里拿出平时盛汤用的大号骨瓷盖碗。 撕开袋子,我将面团放进去,油料包直接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加热水、加调味料,盖上盖子。 等待的功夫,我拉开椅子,坐在餐桌旁。 将背包放在桌子上,打开,最后细细检查了一遍。 里面有一个蛇皮袋子、一副淡茶色的防护眼镜、两个医用口罩、两副塑胶手套、一把泥瓦匠用的刨锛、一把德国原装进口的可收缩式小型电锯、一把家用剔骨刀,还有一根绳子,和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俗话说有备无患,事前准备充分些,总是没错的。 整理好挎包,我把盖碗挪到面前。 掀开盖子,热腾腾的香气,袅袅升腾,立刻钻进了鼻子。 闻着,还蛮不错的。 可惜,也仅仅是闻着不错而已。 从卖相上来看,浸泡的时间,明显不够。 面条还蜷曲着,聚拢成硬挺挺的一坨,完全没有伸展开来的意思。 不过,我现在也没心情挑剔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不耽误待会儿的行动就可以了。 拿起筷子,刚要吃,忽然听见客厅里传来“哒”的一声,很轻微,像是有人无意中碰到了什么。 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足足过了有十几秒钟,却再也没听到动静。 犹豫了下,我还是站起身,快步走到厨房门口,张大眼睛,向客厅里张望。 触目所及,除了家具和陈设,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影儿也没有,两边卧室的门,都关得紧紧的。 难道,是我听错了? 又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别说人了,连只苍蝇都没看见。 或者,真的是听错了吧。 我摇摇头,返回餐桌旁。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赶紧加快速度,大口大口吃面。 一直到我把碗筷收拾妥当,离开厨房,在玄关处换妥了慢跑鞋,要推门出去了,整栋小楼都安安静静的。 像是沉浸在一片酣睡中,一点儿也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看来,刚才所谓的声响,确实是我的幻听。 其实即使不是幻听,我也不在意。 就算有人撞见我这么早起来,也没有关系。 我本来就有晨练的习惯,完全可以打哈哈蒙混过去,说是去晨跑,谁也不会怀疑的。 踏出门口,我才知道,天气真的很冷。 今年冬天,较往年相比,似乎来得特别早。 才十月初,昨天夜里,气温就已经降到了零下十四五度。 早晨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呼出的气息,都物化成了白色的烟霭。 戴上防护眼镜、口罩和卫衣的帽子,我将拉锁拉到最顶端,整个下巴都被兜住了,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副密不透风的样子,别说旁人,就算站在亲妈面前,她都未必认得出我来。 近几年,城市的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出门戴眼镜、戴口罩的人越来越多。 加上天气比较冷,我的装扮,丢在大街上,并不会显得太突兀,不用担心会引来别人的瞩目。 120|3.15 / 跟起床时相比,雾气倒是散了不少,周围的景物,依稀露出狞猊的真容。 寒冷把一切都改变了,头顶的天空,不再是秋季那样湛蓝、明净、高远,而是灰蒙蒙的,呈现出混混沌沌的阴郁气象。 太阳孤伶伶嵌在云霭间,灰白灰白的,宛如一个冷冰冰的陶瓷盘子,感觉不到一丁点热度。 院子里的老树、灌木、枯草、石板……都覆上了层灰白色的霜,跟涂了层白灰似的。 又湿又黏的冷空气,在四周氤氲缭绕。 一路穿过庭院,快要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狗舍里的小白听到动静,乐颠颠地蹿出来,兴奋地摇晃着尾巴,拼命往我身上扑。 它是一只白色的京巴,圆滚滚的,很可爱。 我很喜欢它,平日里晨跑,总是会带着它,今天当然不行。 我轻轻挠挠它耳朵后面——这是它最喜欢的爱抚方式,它舒服地眯着眼睛,快活地摇尾巴。 我温声叮嘱:“乖乖回去睡觉,晚上带你出去遛弯。” 小白听懂或者说听出了我的意思,垂头丧气地耷拉下脑袋,撒娇地用鼻子哼哼着,两只前爪扒拉着我的裤脚,半趴在地上,脑袋压得低低的,屁/股翘得高高的,毛茸茸的尾巴摇得更欢了。 “听话。”这小家伙,又开始卖乖了,我无奈地推开它,加快步子往门口走。 拉开的距离,很快超出了小白能够活动的范围,它两条后腿用力一蹬,猛地蹿起来,使劲往我这边扑腾。 拴在颈圈上的铁链,绷得笔直笔直的,哗啦哗啦作响。 我硬着心肠,没有再理会它。 其实宠物跟小孩子一样,都是很喜欢撒娇的。 而它们比小孩子要好哄多了,还永远都不会懂得背叛你、伤害你。 大门上,安装着比较先进的密码锁。 我伸出手指,熟练地依次按下数字和英文字母组合的、一堆乱七八糟的按键,“啪嗒”一声,门打开了。 回身掩上大门的时候,看见小白还拼命摇晃着雪白漂亮的毛茸茸尾巴,歪着脑袋,湿漉漉圆滚滚的漆黑眼珠,无限委屈地瞅着我。 那表情实在很无辜很可怜,我被逗得忍俊不禁,一直郁结的心情也缓解了不少,转身踏上人行道。 踩着红黄绿相间的菱形方砖,我沿着新民大街,径直往北走。 时间太早,路上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人。 两边的店铺,除了两三家卖早点的,其它都门窗紧闭。 偶尔有车子,从身畔疾驰而过,卷起冷冽的寒风,像置身在空调开得很强的冷气房里。 我缩了缩脖子,又往路边靠了靠,几乎是贴着马路牙子走。 走着走着,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人在跟踪我——那种被咄咄逼人的目光、紧迫盯着的感觉十分强烈。 我停下步子,猛地回头。 距离我不远处,有个穿着橘黄色外套的环卫处大妈,正拖着大扫帚,唰啦唰啦扫着枯黄的落叶。 再远点,有两三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边走边嘻嘻哈哈地打闹。 除了他们,街道上就看不见别的什么人影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精神太紧张,产生的错觉吧。 一阵风吹来,头顶的树枝轻轻摇曳,树叶窸窸窣窣作响。 一片枯黄的叶子,以飞翔的姿态翩翩然飘落,停在我的肩头。 不知怎么,我忽然想起了那些遭遇不幸的、青春姣好的女孩子,她们也像这片落叶一样,萎黄、干枯、破碎,彻底失去了生命的色彩。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抖抖肩膀,让叶子滑落到地上,稍微加快了点行走的速度。 事情发展到眼下的程度,我已经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了,只能一直一直地走下去。 大概十五六分钟以后,我来到和民惠路相交的十字路口。 往左拐,再继续走一段,就是过街天桥。 桥两侧的栏杆上,竖立着硕大的广告牌。 左手边是某著名女星做的珠宝广告,挂的时间太久了,经过风吹日晒雨淋,已经被严重侵蚀,脱皮褪色。 女星脸上东缺一块、西少一块,露出锗红色的底板,像是贴着脏兮兮的狗皮膏药。 右手边则是本市一家大型室内装修公司的平面效果展示图,色泽光鲜亮丽、构图柔美和谐,很是赏心悦目。 两幅图片相对而立,形成鲜明的对比。 展示图下面,堆着一大团破烂,像脏兮兮的蒲草团子。 留心细看,却是个流浪汉,裹着床被子,蜷缩成一团。 纹丝不动的,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呼吸已经停止了。 身上裹着的被子,恍惚是那种草绿色的军用夹被,破烂不堪,早已模糊了本来面目。 绽开的蚂蚱口,流出一团一团的棉花,黑乎乎的,极脏。 其实他算得上是我的老熟人,虽然我们彼此间连招呼都没打过——差不多每次从这座桥上经过,我都会看见他。 默默地,我在脑海里勾勒出他的样子。 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五短身材,顶着一头乱蓬蓬的、花白的头发,也不知道几年没洗了,纠结缠绕,跟鸟窝似的。 四四方方的脸膛,黝黑黝黑的。 额头、眼角的褶皱里,积了一条一条乌黑的泥垢,像是阡陌纵横的梯田。 行人比较多、桥上比较热闹的时候,他就会拄着根灰突突的棍子,颤颤巍巍地举着个掉了漆的大号搪瓷缸子,一跛一跛地向过路的行人乞讨。 虽然他的双手和腿脚,一点毛病也没有——我亲眼看见过,有个中年乞丐偷他的钱,被他发现了。 他跟打了鸡血似的,瞬间爆发小宇/宙,化身成超级战/斗/机,那乞丐被他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我倒是对他的搪瓷缸子比较有感觉,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常见的物件,纯白色的,缸子口镶着一圈蓝边。 早先我家里也曾经有过一个,现在倒是很难得见到了。 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经过,我一点同情心也欠奉。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在这个繁华与浮华、进步与退步、传统与创新并存的年代,大富大贵固然不容易,有手有脚的人,要想饿死也是不大容易的。 据说那些拿着铁钩子翻垃圾箱的拾荒者,一天都能糊弄个几十块,对付个温饱,还是不成问题的。 下了天桥,左转,穿过十字路口,街道左边,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名校b大。 虽然离上课时间还早,但是也有不少朝气蓬勃的学生,正陆陆续续往校门里走。 这些大男孩、大女孩,一个个看起来风华正茂,仿佛青翠欲滴的小白菜,神情活泼可爱。 其实我跟他们的年龄差不多,却觉得像是两代人,中间隔着道深深的沟壑。 提前迈入衰老期,沧桑而疲惫的,是我的心。 过了b大,再继续往前走一段,马路斜对过就是人民公园。 早晨七点之前,它是不收门票的,方便附近的群众在里面晨练。 现在,还没到收费的时间段,正门当然是铁将军把门,我从旁边敞开的角门进去。 门后是一大片空地。 一群中老年人,排着还算工整的豆腐块方阵,正在跳健身操。 站在最前面领操的妇女,已经一把年纪了。 眼角的鱼尾纹,深刻得能夹死蚊子。 两鬓花白,身材又矮又胖,看起来不只是其貌不扬,而且臃肿不堪。 没想到她做起动作来,居然相当灵活,弯腰劈腿的幅度,都很到位,韵律感也很强。 她一边做操,一边抑扬顿挫地喊着节拍,声音高亢、洪亮,穿透力极强,让我暗暗感叹,果然人不可以貌相。 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小学、中学时代,一天两次的课间操。 老师也会挑选一两名学生,站在前面领操,跟眼前的场景,差不多的。 那时候,学生们都穿着千篇一律的或深蓝色,或灰蓝色、或深灰色的运动套装,质地马马虎虎,跟工厂里粗糙、硬挺的工作服差不多。 做工也马马虎虎的,难看得要命。 学校非常贴心地考虑到小孩子成长得快,为了多穿几年,特意都放大了size,做得肥肥大大、松松垮垮的。 套在身上,跟米袋子似的,毫无形象可言。 眼前的中老年健身操队伍,则是一水水的白衣白裤,从视觉效果来看,倒是赏心悦目多了,也更干净利落。 害得我眼热得要命。 虽然动作没几个能做到位的,也远远谈不上整齐划一,但数百个人,此起彼伏地摆臂、抬腿,也蛮好看的。 白衣翩翩,颇有些行云流水的味道, 即使是其中那些年近不惑、四肢僵硬,摆臂踢腿跟抽筋似的大爷大妈,瞧着也是红光满面,精气神十足的。 满心羡慕地看着他们,我不能想象,自己到了鬓发如霜的年纪,能不能活得像他们一样热情,一样怡然自得,对生命、对健康、对未来都充满了珍视和期许。 但是,我知道,我不会有机会活到那一天。 现在能够自由呼吸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偷来的,所以我会倍加珍惜。 每一分、每一秒,都会珍惜。 绕过庞大的健身操队伍,我转向右手边的抄手游廊。 游廊很宽敞,即使是两辆卡车在里面并排行驶,也不会显得局促。 地面,铺着大块大块的青石板,拼接得平平整整,还用混凝土细细地勾了缝。 两旁立着一根根仿真石柱,相对而立的两根柱子上,横着一模一样的柱子,像是一个个阔阔的足球门框,排成排。 门框与门框之间,都隔了两三米的距离。 可谓四面透风、视野开阔、一览无遗。 显而易见,这种建筑,装饰的作用远远大于隔离,效果倒是蛮好的。 大概是因为适合划分地盘,游廊里特别热闹。 武术学校的学生,靠边铺了两三张垫子,排着队,正热火朝天地挨个翻跟头。 旁边还有位年轻的指导老师,比手画脚、吆吆喝喝地纠正学生的动作:“……你想摔断自己的脖子吗?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后空翻的时候,要注意保持身体的平衡……” …… 几位京剧票友,围成一圈,咿咿呀呀地吊嗓子。 那破锣似的调门,对耳朵实在是一种摧残和折磨。 …… 五六个小学生,看模样也就读四五年级,在彩排什么节目。 天真稚嫩的小脸上,是一本正经的严肃表情,实在是可爱极了。 我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 走了没几步,就瞧见一位身穿白色绸缎子唐装的老爷子,坐在自备的小马扎上,微阖着眼睛,正怡然自得地拉着二胡。 我向来对这种传统民族乐器不太感冒。 不过,老爷子雪白的胡须,随着肢体的动作,在胸前一荡一荡的,很有点仙风道骨、遗世而独立的飘逸韵味。 呜呜咽咽的调子,在空旷的空间里流溢。 苍凉幽怨,似乎汇聚了人生跌宕起伏、世事无常,风云变幻的种种悲凉与无奈。 大概是心境的问题,这一瞬间,我竟然被这曲子感动了。 不管是努力健身的中老年人、练习武术的孩子们,还是拉二胡的老爷子……他们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自己的快乐。 我有那么点愧疚,又有那么点难过。 明天,老爷子就不会再在这里拉二胡了吧?那些翻跟头的孩子,也会另寻它处吧?彩排的小学生们,也会换地方吧? 即使时间一天一天的溜走,记忆渐渐变得淡薄而模糊。 人们走在这座公园里的时候,也还是会偶尔想起我今天造成的后果,心里会感到浑然不是滋味吧? 可是,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我也不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小时候闯了祸,爸爸怎么打我我都不肯承认自己错了,后来他打得手都哆嗦了,红着眼眶骂我是“犟驴”。 还跟妈妈说,别人家的孩子撞了南墙会回头,这混小子怕是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回头的。 爸爸说对了,我就是那么执拗的人,现在已经头破血流了。 游廊是环形的,在公园偏内侧绕了整整一圈,我从西北角的两根廊柱中间,穿行过去。 廊柱外是一大块儿草坪,已经萎的萎,黄的黄,衰败得不成样子了。 运动鞋踩在上面,沙沙沙地响,偶尔还会绊到谁随手丢弃的空矿泉水瓶、空食品包装袋、熊孩子掰断的树枝…… 草坪间,东一株、西一株,栽种着半人多高的灌木,也枯了、黄了、败了。 干瘪、枯瘦的灰褐色枝干,参差盘错,乱七八糟地支楞着,像烧焦了的死人骨头,直伸向天空。 草坪间,有条铺着鹅卵石的羊肠小径。 曲曲折折,绕过一株株灌木,通向位于正前方、不远处的槭树林。 十月初,正是霜天红叶、灼灼其华的季节。 遥遥地看去,是一片令人目眩的火红,层林尽染、波浪起伏,犹如天边翻滚的火烧云。 沿着羊肠小径,走了二三百米,就进入了树林。 这时候,外面的雾气,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林子里却还是昏昏蒙蒙的,视野模糊不清。 咫尺之间,就仿佛一脚踏进了另一个世界。 身畔充塞着氤氲缭绕的雾霭,周围空无一人,连个会喘气的活物,都完全感知不到。 寂静、荒凉、似乎与世隔绝。 脚下,是沉积了几十年,或许是上百年的枯叶,踩在上面,发出细细簌簌的声响。 听不见鸟鸣蛙啼,没有蛇虫鼠蚁,也没有蛐蛐的叫声,安静得让人心里毛毛的,脊背发凉,直冒冷汗。 潜意识里有种错觉,好像已经被整个世界彻底抛弃了,只剩下自己孤零零一个。 这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头顶上,葱葱笼笼的树冠与树冠相互交错、缠绕在一起,遮蔽了整片天空,犹如一顶巨大无比的华盖。 因此,树林里显得格外阴暗、潮湿。 枝叶、草茎上融化的霜水,还未干涸,碰蹭间,轻而易举打湿了我的衣襟和裤脚。 虽然没有湿透,也让我感觉潮乎乎的,不太舒服。 幸好经过一处平缓的斜坡,又穿过道沟渠,再走过一片洼地,接着仍然是一处缓坡,穿行过去,就是林子的尽头——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 站在树林边,我游目四顾,很快找到了要找的东西,是一株足有三四个人合抱粗的老树。 它已经很老了,主干部分都中空了,有着碗口大的疤节。 灰褐色的枝桠,茫茫然地伸向空中,像一只只绝望、疲惫、苍老的手臂。 老树紧傍路边,它的树冠,有一小半已经斜探出了路面。 那是一条一米多宽的水泥路。 因为空气清新,环境清幽僻静,每天早晨或者傍晚,都有许多人选择在这条路上跑步、散步。 我预先打探得很清楚,今天行动的目标——陈晓慧,也有每天早晨,在这条路上跑步的习惯,不说风雨无阻,也差不多的。 121|3.15 / 选择埋伏在这株老树后面,还有个原因,它正好位于路段的u形转弯处,正对着一座假山喷泉。 音乐喷泉节假日才会打开,而高大的假山,毫无疑问是做坏事时最完美不过的保护墙。 一星期前,我第一次跟踪陈晓慧,一眼就相中了这片树林。 再没有什么地方,会比此处,更适合伏击了。 戴上手套,四下踅摸一圈,我就近随便掰了根拇指粗的树枝,攥在手里,然后躲在老树后面。 剩下的,就是等待。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我静静地等着,渐渐有些惴惴不安。 如果陈晓慧今天不出现,就只能拖到明天或者是后天、大后天……到那时候,我还会有机会吗? 说句老实话,我一点把握也没有。 我只知道,没有太多时间和机会,让我一次次来尝试。 大概是霜刚刚融化的缘故,浸湿的泥土、枯草和树脂的气息分外浓郁,还掺杂着植物*糜烂的味道。 厚厚的医用口罩也阻隔不住,肆无忌惮地钻进鼻孔。 我不喜欢这股味道,用力吸了吸鼻子。 啪嗒、啪嗒、啪嗒…… 有匆促的跑步声传来,由远及近。 明知道是陈晓慧的可能性非常非常渺茫,我还是立刻绷紧了神经,小心翼翼拨开挡在眼前的树枝,眯缝着一只眼睛,谨慎地窥视着路面。 有个身影,正远远地跑过来,渐渐近了,看得清楚些了,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细眉小眼,穿着一身干净齐整的蓝白相间运动服。 果然不是陈晓慧。 不一会儿功夫,男孩子就啪嗒啪嗒从我面前跑过,一点也没察觉到我的存在。 这证明,我选择藏身在这里是正确的。 在男孩子之后,陆陆续续又有七/八个人经过,都不是陈晓慧。 我低头看了眼腕表,快到六点了,十之八/九她不会来了。 我决定再等十分钟,如果她还不来,我就放弃今天的行动。 不知道是她太倒霉呢,还是我太幸运。 在等到第七分钟的时候,一个穿着白毛衣、白色运动裤,身材娇小的女生,出现在水泥路左边的拐角处。 是陈晓慧。 我紧张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半蹲下身子,将树枝伸出去一点点。 就在她堪堪从面前经过的时候,猛地挥出手中的树枝,正好打在她的膝盖上。 陈晓慧一点防备都没有,一下子被绊到,跌跌撞撞地往前奔了好几步,双臂胡乱挥动着,努力控制身体的平衡。 她终究还是没能站稳,扑通一声,沉重地仆倒在地上。 “啊!”陈晓慧痛得失声尖叫。 这功夫,我已经跳了起来,一鼓作气跑到她旁边。 根本没给她爬起来的机会,照准她的脑袋,给了她一记重重的肘击,正砸中她左侧额角。 “砰!”地一声,她再次仆倒,脸颊狠狠磕在水泥路面上,蹭掉了一大块皮,鼻血马上涌了出来。 我看得出来,她伤得不轻,可这女孩子实在很顽强。 身子摇摇晃晃的,明显是撞晕了,居然还有力气、有勇气挣扎。双臂张开,死命地抱住我的左腿小腿。 猝不及防间,我被她拖倒了,左脚脚掌猛地别了过去,跟水泥路面发生了相当霸气的零距离接触,骨关节发出“咯噔”一声脆响。 疼……真的很疼,眼泪登时就涌了出来。 此时此刻,再疼我也只能咬紧牙关死命地硬撑着,左腿使劲挣扎,一边用右脚狠狠踹陈晓慧的面部。 一下、两下、三下……接连踹出十几脚,箍紧我的双臂才稍微有些松动,我赶紧趁机挣脱出来。 单腿跪压在她后背上,我用膝盖抵住她的脊椎,令她动弹不得,这才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渗出来的冷汗。 稍微定定神,从挎包里掏出绳子,双手撑开,在她刚刚费力地抬起头的时候,就猛地往她脖子上一套,双手一绕一搅,用力勒紧。 她发出微弱的、呜呜的闷哼,双手胡乱地抓住我的胳膊,拼了小命地拉扯、抓挠。 论体力,实际上我并不比她占据多少优势。 陈晓慧年方十九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平时喜欢跑步喜欢运动,还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体力、耐力都算得上是蛮不错的。 绝对是个不容小觑的对手。 但是,我不是心血来潮的突然袭击她,而是事先已经做足了功课,也就是行话所说的“探路”。 我很清楚她的威胁在哪里,绝不会因为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生,就小觑她——我从不轻视任何一个对手,所以第一时间就狠狠压住了她的后背。 这个动作,既不雅观,又有点无赖,贴身肉搏的时候,却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后背被制约住,她能够挣扎的幅度就很小,能够使用上的力气也很少。 我拽着绳子,不管她怎样挣扎,只是死/死地勒紧她的脖子。 她继续撕扯着我的双臂,脚后跟胡乱地踢蹬地面。 我想,我应该内疚,应该难过,应该对她存有怜悯之心,毕竟,她只是个无辜的牺牲者。 但是,奇怪的,我什么想法也没有,就这么漠然地看着她无助地挣扎。 她坚持了大概两三分钟,双腿猛地一蹬,接着双臂软软地垂下,随后,脑袋也软软地耷拉到一边。 她死了。 松开绳子,我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确认她的确死得透透的,一点气息也感受不到。 抬腿从她身上下来,我蹲在她的脑袋旁边,仔细打量她。 她青春姣好的脸孔,已经被我踹得惨不忍睹,鼻子歪了,糊了一脸的血,还沾染了鞋底的灰土。 但还是可以看得出大致的轮廓。 是个蛮清秀的女孩子,眉眼弯弯,皮肤白皙细致。 虽然个头矮了点——不会超过一米五五。 但是因为经常做运动,身材还是挺不错的,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纤细的地方纤细,称得上是玲珑有致、前凸后翘。 加上水灵灵的年纪,算是个相当吸引人的女孩子。 现在,则像这秋天的枯叶一样,彻底的颓废了、丑陋了、破碎了。 由于淤血,她的面部在迅速的变得发紫发黑,眼睛鼓胀鼓胀地瞪着,睁得老大老大的,直勾勾地瞅着灰蒙蒙的天空。 血红血红的舌头,吐出小半截,软哒哒的,像章鱼的触角。 白嫩的脖颈上,被绳子印上一圈深紫色的勒痕。 不管见过几次,死人的脸孔,都一如既往的让我感到厌恶和阴森可怖,浑身不舒服。 别开脸,我按捺住心底惶惶然的感觉,手忙脚乱地收回绳子,将它放进背包里。 稍微定定神,抓住她肩膀,刚想挪动尸体,这时候,冷不防听见远处有模糊的脚步声传来,纷乱、交错、重叠,不是一个人。 声音不大,钻进我的耳朵,却跟炸雷一样,手心顿时冒汗了。 只要有人绕过道路两端的转角,就会看见我的! 顾不得多想,我弓着身子,拖着陈晓慧的尸体,费力地拽进身后的树林。 扭伤的脚踝刀割似的,疼得要命。 汗水滑进眼睑里,又刺又痒,眼前的视野都被水汽氤氲得模糊成一团,根本看不清楚。 使劲眨巴眨巴眼睛,我费力地把汗水挤出去,虽然不舒服,好歹恢复视力了。 陈晓慧目测也就一百斤左右,没想到变成尸体后,死沉死沉的,直往下坠。 我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累得呼哧呼哧直喘粗气,拽着她,尽量往林荫深处走。 树林里当然没有道路可言,坑坑洼洼、起伏不平就不说了,还布满了张牙舞爪的枝桠、带刺的灌木、乱蓬蓬的杂草,偶尔还冒出来裸露的粗/大树根和树干树藤…… 拖着陈晓慧这个超大号拖油瓶,我简直是步履维艰。 一路跌跌撞撞的,被绊到、刮到无数次。 勉强走了大概有几十米,实在是走不动了,只好停下来歇口气。 用视线四下里踅摸了一圈,我挑了块儿差不多的地方,鼓足劲,费力地将她拖过去,撂在那儿。 那里有几棵比较高大茂密的树,树后是相对宽敞点的一小块空地。 不但有树枝树干挡着,还丛生着乱蓬蓬的荒草,正好成为尸体的屏障和绝佳掩体。 藏好她以后,我抹了把冷汗,强忍着脚疼,掉头往回走。 估计扭到筋了,这么一小会儿功夫,走路已经一瘸一拐的了。 一路把刚才压倒的荒草枝条,手忙脚乱地扶起来,尽量让它们看起来自然点。 当然啦,时间仓促,我也不可能做得太好。 一直回到原来藏身的树后,我稍微松了口气,拍拍胸口,平复了下紧张的情绪。 定睛细细察看刚刚犯下命案的现场,瞧瞧有没有疏漏的地方。 视线一点一点的扫过,我的呼吸停住了,居然真的有! 水泥路面上,有一摊巴掌大小的红褐色血渍,血渍上还有一小包心相印纸巾。 毫无疑问,纸巾是从陈晓慧身上掉下来的,我竟没留意到。 一阵心惊胆颤,我从树后面猛地跳出来,如离弦的箭般,狂冲过去。 抓起那包滴着血的纸巾,用橡胶鞋底在路面使劲蹭了几下,让那些血渍看起来不那么显眼了,然后,赶紧飞快地跑回树后。 跑得太慌张太着急,连脚伤都忘了,心脏砰砰狂跳,紧张得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122|3.15 / 我刚躲好,就看见水泥路左边的拐角处,闪出两个人影,一高一矮,一瘦一胖。 俩人肩并着肩,不紧不慢地匀速慢跑着。 幸亏他俩跑得慢,再快一点点,就会看见我了。 我在心里暗戳戳直呼:“侥幸。” 过了足足有三四分钟,他们才从我面前跑过。 高个的是个年轻人,身材瘦削,梳着时尚的莫西干发型,漂亮的额发,被汗水打湿了,服帖地垂着。 浓黑的眉毛,一双温和含笑的眼睛,鼻梁高挺,模样还算周正,有点像电视上常出现的某位韩流明星。 矮个的岁数比较大,瞧着大概四十六七岁,身材已经发福了,五官轮廓和旁边的年轻人很像,只不过放大了一圈儿,估计是父子俩。 他俩边跑步边聊天,交谈的内容,证实了我的猜测。 年轻人说:“……爸,我心里有数的,你不用担心。” 岁数大的中年人叹道:“你爷爷年纪大了,这两年精神越发的不济了,身子骨也不成了,常常头疼脑热的,难免心情不好。你二叔又揣了私心,老怕自个儿吃亏,话里话外挑拨着。我也知道,是委屈你了。” 年轻人又说了几句什么,无非是那些祸起萧墙、狗屁倒灶的破事儿,我已经没兴趣往下听了。 等他们跑远了,我终于安下心来,长长松了口气。 站起身,这一动弹才发现,受伤的脚踝,疼得都发木了。 此时此刻,只能咬紧牙关硬忍着。 我转身钻进了树林,匆匆忙忙往陈晓慧的藏尸处奔。 距离很近,几分钟就到了目的地,刚要靠近她的尸体,忽然看见她的嘴巴居然在动。 一撮一撮的蠕动。 别说树林里一丝微风都没有,就算是有风,会动的也不可能仅仅是嘴巴。 难道她还活着? 不,不可能,她绝对已经死得透透的,我确认过的。 我宁愿相信自己眼花了、看错了,把防护眼镜推到头顶,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然后瞪大眼睛仔细瞧。 我没有看错,她的嘴巴的确在动! 难道是诈尸了?! 瞬间,我头皮都炸了。 她的嘴巴还在蠕动着,并且动作的幅度越来越大。 不受控制地,我的牙齿开始咯噔咯噔打颤,双腿也直哆嗦,抖个不停,我想起了林正英的鬼片,想起了美国的丧尸,想起了日本的鬼娃花子…… 越想越害怕,越想越觉得这树林里鬼气森森的,眼前的尸体,也诡异诡异的,面皮发青。 我正吓得魂不守舍,她的嘴巴动着动着,突然裂开了,就像豁口的萝卜。 一只灰乎乎的小东西挤压挤的,从里面钻了出来。 毛茸茸的,像是只小老鼠——靠!那根本就是只小老鼠,也不晓得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它是怎么钻进去的。 我终于恢复了心跳,暗暗咒骂着可恶的老鼠,在地球上我最讨厌的生物中,老鼠绝对高居榜首。 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快到五点半了,我得加快点速度。 拖着受伤的脚踝,我一脚高一脚低地走到陈晓慧的尸体旁,将蛇皮袋子覆盖在她脑袋上,掏出刨锛,一下接一下,使劲砸下去、砸下去、砸下去…… 隔着坚韧的蛇皮袋子,我听见恍若枯枝断裂般的沉闷响声,那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血液从蛇皮袋子下面淌出来,把旁边的荒草都染红了。 *** 北方的冬天,总是有些迫不及待。 九月下旬,b市就迎来了第一场落雪、袭来第一拨寒潮。 气温一夜间降低了七八度,感冒的人数呈几何倍数蹭蹭往上涨,开药店的个个拨拉着算盘珠子,抿着嘴偷着乐。 夙夜的身子骨素来不太好,立马就加入了感冒大军。 整天有气无力地耷拉着脑袋,红着眼眶流鼻涕,一副饱经辣手摧残的残花败叶相。 本来以为过几天气温回暖就好了。 没想到,这股冷空气缠缠绵绵的,竟然整整持续了小半个月。 昨夜,温度更是降到了零下十三四度。 灰白色的霜,彻底遮蔽了远远近近的商铺、街道、围墙、小楼和小楼下悬着的八角风铃。 大概是因为感冒鼻塞,呼吸困难,夙夜睡得一点也不踏实。 凌晨的时候,他做了个很古怪、很恐怖的梦。 梦中一片冰天雪地,他发现自己站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面前是个陌生的院落。 普普通通的黑漆木板门,大敞四开。 门两边,是一排榆树墙,叶子早就掉光了,只剩下干巴巴的青灰色枝桠,参差交错、盘桓向上。 枝桠上,挂着一团一团白绒绒的雪,倒似开了满树的雪绒花。 榆树墙后面,是白茫茫的一片,如同铺着层厚厚的白毛毡。 白毛毡后面,是栋红砖青瓦的房子,房顶也覆盖着厚厚的积雪。 房脊的瓦楞上,停着只麻雀,封了层厚厚的雪壳,像是冰雪雕琢成的。 这只可怜的麻雀,已经被活活冻死了。 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呼出的气息,都被这寒冷冻结了,物化成白色的蒸汽。 脚下的柏油路面,结了层薄冰,邦邦硬。 夙夜冷得要命,使劲搓搓冻得生疼生疼的指尖。 他的眉毛、睫毛都挂了霜,竖起的衣领,也结了霜,鼻尖冻得麻木了,缩在雪地靴里的脚趾头,更是猫啃般难受,又痒又痛的。 使劲抽搭抽搭鼻子,他恍惚忆起自己感冒了,脑子昏昏沉沉的,神智有些混乱,对目前的状况,心里充满了困惑和不解。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惶惶惑惑的,本能地感到强烈的不安。偏偏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说:“不能离开,不可以离开。” 所以他只能像个傻瓜似的站着,虽然连站在这里的缘由都不晓得。 一阵风刮过,扬起一片接着一片的飞雪,打在脸上,冰凉冰凉。 冷风小刀子似的,飕飕灌进略显肥大的衣服里。 他还是固执地站着,如同那只冻僵的麻雀,一动不动地站着。 脸冻木了。 衣服冻硬了。 人冻僵了。 他以为自己要冻死了,这时,对面砖瓦房的门,突然吱吱嘎嘎地打开了,一个长身玉立、英姿挺拔的少年缓步走出来。 冬日昏黄的阳光,映在他身上,折射出淡淡的、细腻的柔和光晕。 于是,他的整个人也像发着细碎的辉芒似的。 熟悉的身影,闯入瞳孔的瞬间,夙夜冰冷忐忑的心,一下子松泛了、踏实了,妥妥帖帖放回胸腔里。 恍然省悟,原来自己是在等他。 冰雪挂满了鞋底,冻成硬挺挺的一坨,像是加了层厚厚的掌子,分外沉重。 夙夜抬起脚,刚想向欧宇辰走去,蓦地看见他身后还跟着个人。 天哪! 夙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竟然是那个曾经出现在夙家大门口的黑衣人! 只不过手里现在举着的,不是黑伞,而是一把高速旋转、嗡嗡作响的电锯。 黑衣人就站在欧宇辰身后,欧宇辰居然一点也没察觉到,弯着眼睛,冲夙夜微微一笑,样子好看得不得了。 他招招手,对夙夜说了句什么,距离太远,夙夜根本听不清。 欧宇辰身高一百八十六公分,绝对不算矮。 那个黑衣人竟然比他还要足足高出大半个头,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乌黑的发顶,一双阴鸷冷酷的眸子,满含着嗜血的贪婪和兴奋,慢慢举起了手中的电锯。 锯刃在白雪的映照下,折射出令人齿冷的寒光。 夙夜心脏都要停摆了,想喊想叫,想冲过去救欧宇辰,喉咙却像被双大手死死卡住了一样,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双脚也像被牢牢钉在了地上,一丝一毫都动弹不得。 他急得满头大汗,眼睁睁看着,锯子落在了欧宇辰的头顶。 鲜血立刻飞溅起来,锯片切割开骨骼的尖锐声音,在空旷的院子里,沉闷地响起。 欧宇辰的脸孔,狰狞扭曲,呈现出凄惨可怖的痛苦姿态。 夙夜一点也不觉得可怕,他只是觉得冷,很冷,血液都要凝固了。 “砰”地一声,欧宇辰重重摔倒在雪地上,溅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在空中轻轻飘荡、坠落。 锋利的电锯,还卡在他的颅骨里,咯吱咯吱地继续锯着,把他锯成了两片。 大滩大滩的血和细碎的骨屑,从伤口处疯狂喷出,在白色的雪地上蔓延、流淌。 像是一匹鲜红刺目的地毡,徐徐铺开来、铺开来…… ***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 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 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注1)……” 夙夜猛地睁开眼睛,心脏砰砰狂跳,在静谧的室内,听起来分外清晰。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 125|3.15 / 都是一大一小两间卧室外带一个厨房,没有卫生间和客厅。 倒是在附近建了个公共厕所。 以当时的大环境来说,居住条件算是比较简陋的,但对于没有立锥之地的人家而言,却是解决了天大的难题。 跟北冥雪的父母一样,周茜娅的父亲也在制砖厂工作。 不过,他不是普通工人,而是某个车间的车间主任,手下管着几十号人。 他家的经济条件,也比旁人家好些。 周茜娅和北冥雪同龄,细算起来,只比北冥雪大了一个多月。 后来划片上学,俩人又成了同班同学。 周茜娅的妈妈在纺织厂的工会工作,是个颇热情爽利的女人,偶尔买了瓜果梨桃,都让周茜娅给北冥雪送点。 北冥雪的妈妈心里很是感激,每次回乡下亲戚家带回吃的,譬如嫩玉米、鲜黄瓜、大白菜、野蘑菇啥的,也惦记着给她分一份。 一来二去的,两家人便熟稔了。 两个小女孩也成了好朋友,一起玩泥巴、一起玩纸飞机、一起抓蝴蝶…… 北冥雪的父母,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他们庆幸自己不用再做泥腿子,自己的孩子不用再做农民了。 巴望着供女儿好好读书,让她将来能有点出息。 捉襟见肘的日子,三口人也过得津津有味。 北冥雪的父母,都是勤快人。 他们发现附近的河滩边全是荒地,便开辟了一小块,种点小菜吃。 河滩并不适合种地,常常涨水淹了庄稼——如果适合,也就不会变成荒地了。 但是,种子是自家年年留的,不用花钱。 人的力气也是不用花钱的,能够收获一点,就省了部分花销,父母干得热火朝天、精神抖擞。 偶尔某一年雨水太大了,河水泛滥,淹没了田地,颗粒无收,他们也不会抱怨。 第二年照样用镐头勾出几条垄,撒上种子,勤勤恳恳地照应着,等待着或许会有的收获。 北冥雪记得,妈妈种过一种俗称甜菜的蔬菜。 叶子绿油油的,成熟的根部,形状跟土豆差不多。它的茎叶都有点甜,根部最甜,大人们都叫它甜菜疙瘩。 据说它能提炼出红糖来,妈妈常常把甜菜疙瘩埋在刚刚熄了火的灶膛里,像烤土豆烤地瓜那样,烤熟了给她吃。 她现在还记得,和周茜娅蹲在灶坑旁边,一人捧着一个热烘烘的烤甜菜疙瘩,埋头大吃特吃,小脸蹭得跟花猫似的情景。 命运的转折出现在北冥雪五岁那年。 她的爸爸罹患上胃癌,在苦苦煎熬了七个月后,撒手人寰,丢下寡妻孤女。 有位在娱乐圈活跃了很多年的资深女明星说:“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个名女人是难上加难。” 对北冥雪的妈妈来说,做寡/妇难,做带孩子的寡/妇更难,做个工作辛苦没什么积蓄还带着个孩子的寡/妇是难上加难。 很多人都劝妈妈趁着年轻,再走一家。 妈妈抹着眼泪说,过去都讲究守孝三年,我跟孩子她爸夫妻一场,怎么也得给他守守孝、尽尽心。 妈妈是那样说的,也是那样做的。 给丈夫守孝三年后,她果然再嫁了。 并不是她不怀念丈夫,并不是她多么负心薄情,也并不是她多么想追求自己的幸福。 现实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实在太难太难了。 家里家外全靠她一个人苦苦支撑,她太累了,太渴望有一个宽厚的肩膀,能让她倚靠。 她二婚嫁的男人,是北冥雪的小舅舅介绍的。 家住在城郊的村子里,距离北冥雪的外公外婆家十几里远。 农闲的时候,跟舅舅在同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同一口大铁锅里吃饭,同一个工棚里睡觉,很快就混熟悉了。 舅舅说他干活麻利,有眼力见儿,脾气也好,偶尔有谁不经意间冲撞了他,他总是红着脸笑笑,也不计较。 当然,他也有过一段婚姻,还有个比北冥雪大五岁的儿子。 听说他老婆嫌他穷,跟个外地来收药材的倒/爷跑了。 以北冥雪妈妈的条件,是不大容易找到适合的对象的。 何况自家兄弟介绍的,总归错不了。 俩人相看之后,彼此留下的第一印象都不错,那男人已经四十出头了,但看着比实际年龄年轻些,的确挺腼腆的,一说话就脸红。 接触了一段时间,俩家便合成了一家。 男人带着儿子,住进了北冥雪爸爸留下的房子里。 北冥雪第一眼瞧见,就不喜欢她多出来的那个便宜哥哥。 圆圆的一张大饼脸,很黑,还有不少麻坑,估计是小时候出疹子,没人照顾,他自个儿挠的。 性格也阴沉阴沉的,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小舅舅说得没错,男人的脾气的确挺好,可是他的好脾气是有前提的——他没有喝酒的状况下。 而他每天晚饭必然会喝酒,喝那种廉价的、白色塑料桶装的劣质白酒。 自个儿坐在饭桌旁,端着酒盅,自斟自饮。就着点咸菜和盐水煮花生米,一顿小酒能喝两三个小时。 喝得差不多了,他的眼睛也凝滞、僵固了,像死鱼的眼珠子。脸膛也红了,跟烫熟的大虾似的。腿脚也不利落了,走路的时候两只脚互相直打绊子,情绪也就上来了。 先是哭、嚎,再是骂,骂他那个唯唯诺诺了一辈子、被他老妈欺负了一辈子的老爸。 骂他那个泼妇似的、从家里跋扈到外边,打遍十里八乡的妈。 骂他那个不守妇道、跟野/男/人跑了的“败家娘们!”和那个“该千刀万剐的死男人!”。 骂他那个“跟你那个死/妈一样,一副死/德/性!”的“败家儿子”。 越骂越生气,越骂火气越大,开始升级为砸东西、打儿子。 他儿子看样子被他打惯了,也皮实了,不躲也不哭,就任凭他打。 跟个木头桩子似的杵着,脸上也是木木的,没什么表情。 北冥雪的妈妈哪里见过这阵势?她跟前夫过了七/八年,偶尔也拌拌嘴,吵几句就算了,顶多闹个半红脸。 她又是惊讶又是慌张,赶紧拦着,砸坏了啥都得花钱重买不是?打孩子就更要不得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个后妈对孩子怎么样了呢。 可是,丈夫再不是白日里那个从不大声说话、腼腆害羞的男人,瞪圆了红通通的眼睛,呼哧呼哧喷着酒气,脸红脖子粗的,撸胳臂挽袖子,骂骂咧咧几句,见她没有让开的意思,干脆连老婆一起打。 北冥雪试图保护妈妈,结果也被揍了。 连脊的房子,本来就不隔音,何况他们家闹得动静实在太大了,左邻右舍都被吵醒了,跑来拉架。 男人把门反锁上,打开焊着防护栏的窗户,比手画脚、破口大骂来劝架的邻居。 邻居好心被雷劈,也火了,如果不是隔着防护栏,非跟他打起来不可。 后来大伙儿知道了,他们家几乎天天夜里都要这么闹腾一番,劝架的后果是越劝闹腾得越厉害,索性也不劝了。 只是左邻右舍倒了八辈子霉,天天听他们吵闹,不堪其扰。 北冥雪跟妈妈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客观公正地说,男人不喝酒的时候,还不错,见到卖菇娘的、卖糖人的、卖爆米花的……也惦记着给俩孩子买点。 砖厂搞福利发电影票,他和妈妈从来都舍不得去看,而是让俩孩子去。 在工地打零工,偶尔别人塞给他点糖块饼干瓜子啥的,也要揣回来,给俩孩子分着吃。 但是,他每顿晚饭必然喝酒,每次喝酒必醉,醉后必然撒酒疯,这实在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北冥雪的妈妈后来跟人打听才知道,他前妻就是因为受不了他这个毛病,才跟人跑了的。 被谎言掩盖的真相很残忍,保媒的舅舅傻眼了,妈妈也傻眼了。 妈妈考虑离婚。 男人当然不同意,于是殴打升级为暴揍,动起手来变得没轻没重——“反正你也瞧不上我!没心思跟我过,我也犯不着心疼你!女人都一个样,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睛因为醉酒而通红通红的,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硬挤出来似的,恶狠狠的,带着呛人的火/药/味。 悲剧发生在北冥雪的妈妈跟他结婚半年后。 那天,男人带来的儿子,去了他自己的爷爷奶奶家。 制砖厂是三班倒,男人是白班,北冥雪的妈妈则是夜班。 她的工作是砌砖坯子,挺辛苦的。 连续砌几个小时的砖坯子,往往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深更半夜在工厂干活的时候,她心里就老是不踏实,担心男人喝多以后,又会撒酒疯。 他儿子今天不在家,会不会冲着北冥雪去? 好容易挨到下班,她连收尾的清理工作都没做,跟同事打了招呼,便匆匆忙忙往家赶。 推开家门,看清里面的情形,北冥雪的妈妈一下子就蒙了,全身的血液都哗哗地涌到了脑袋。 136|3.15 / 夙家的习惯,向来是钟情中式早餐。 各类面点、几样小菜搭配杂粮粥、豆浆,或者牛奶,既美味又健康。 比什么面包土司强多了,无论是夙博罕还是欧宇辰,都很喜欢。 今天早晨,忠叔用剩米饭做了猪肉米饼,另外还做了胡萝卜早餐饼和葱花卷,再佐以两道凉拌菜、几碟小咸菜,加上鲜豆浆。 算不得丰盛,不过都挺可口的。 自然,猪肉米饼是给欧宇辰做的,夙夜比较青睐葱花卷,偶尔胡萝卜早餐饼也会吃一个。 但是今天,夙夜表现得很奇怪。 早餐端上桌,他伸手就抓了个猪肉米饼,连帮忙端饭菜的洛梓洋都愣了愣。 欧宇辰定定地看了夙夜几秒钟,眼底有什么异样的情绪浮起来,又迅速地落了下去。 他什么话也没说,拿了个葱花卷,坐在夙夜对面慢慢吃。 夙夜吃得很快,一小口一小口咬着,几乎没怎么咀嚼,就迅速咽了下去。 欧宇辰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吃那么快,他只是想快点摆脱自己不喜欢的食物罢了。 用解数学题般的呆板表情,僵硬地吃着东西,莫名其妙地,欧宇辰觉得这样的夙夜,还挺可爱的,很想再揉揉他细软的头发,或者像昨天那样,抱抱他。 欧宇辰也有点郁卒,他这是要把夙夜当成儿子养的节奏吗? 夙夜向来缺乏胃口,勉强吃完一个猪肉米饼,扯了张餐巾纸,擦擦手上的油渍,便站起/身,打算离开。 “等一下,”欧宇辰把豆浆递给他,“喝了吧。” 夙夜摇摇头:“我吃饱了。” “你吃得太少了,”欧宇辰温柔而不容拒绝地说,“听话,把它当水喝了。” 见他一直举着,夙夜无可奈何地,只好接过来,一小口一小口喝光。 “以后每餐都尽量多吃一点,慢慢你的胃口就调理好了。”欧宇辰莞尔一笑,“我今天还要去应酬那个香港来的客户,你也别老在家里宅着,出去透透气,跟同学吃吃饭、逛逛街,或者做做什么运动都好。” 夙夜沉默。 “这样吧,”欧宇辰想了想,从裤袋里掏出钱夹,取出一张银/行/卡,“这里有些钱,密码是xxxxxx,你拿着,去健身会馆办张年卡。 要是觉得自个儿去没意思,叫上几个同学,给他们也一道办了。 等我有时间,咱俩也可以一起去。” 夙夜没出声,也没动。 “拿着呀,”欧宇辰扯着他的手,将银/行/卡硬塞给他,“咱们家最不缺的就是钱了,钱是做什么用的?消费嘛,要不然就是一堆废纸,所以别舍不得花,这也是刺激经济流通,为社会发展作贡献,懂不?” 夙夜犹豫了下,还是把银/行/卡收下了,他知道,欧宇辰决定的事儿,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 *** 回到房间,坐在书桌前,夙夜愣愣地看着那张银/行/卡,发呆。 他能够感觉到,欧宇辰对他态度的转变,不再是虚伪的应酬,而是实实在在的关心。 其实,这并不是夙夜所期待的——应该说,他从来没有期待过。 学生时代,他很喜欢那盆白色的水仙花,但是从来没想过要得到它,只希望它好好的,每年每年都能漂亮的绽放。 即使他再也看不到。 欧宇辰是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他只希望欧宇辰好好的,每天每天都能幸福、快乐。 即使那幸福没有他的份。 如今,欧宇辰向他敞开心扉,发自肺腑的关心他、照顾他,这反而让他感到不安,很不安。 隐隐的,有种不祥的预感。 夙夜想起了爸爸、妈妈、姑姑、姑丈、表姐……似乎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容易遭到不幸。 他一阵心慌心悸。 这时,电话铃声响了。 夙夜伸手接起来,对方直截了当地说:“夙夜,今天凌晨那个杀手又出现了!” 夙夜一怔,恍然意识到是邵壬的声音,怪不得听着那么熟悉呢。 邵壬又说,“你今天要是有时间,就到市中心医院来一趟,这回我们有目击者。不过,他跟凶手搏斗时受了伤,医生正在给他做检查,我现在就在医院。” 夙夜花了点时间来消化他说的话,没等想清楚,邵壬接着噼里啪啦地说道,“对啦,目击者还是你认识的人呢。 你还记得湎山监狱,有个叫林春宇的警察吗?” 林春宇? 夙夜努力想了想,没什么印象。 邵壬提示,“就是绰号林胖子的那个。” 林胖子? 蓦然灵光一闪,夙夜脑海里浮现出一张憨厚的、四四方方的脸孔,小小的眼睛,眯成两条细缝,黝黑的皮肤,总是和颜悦色的,没什么脾气的样子。 “你今天能过来吗?”邵壬终于想起来,他打电话的目的,问到了正题。 “唔,可以的。”夙夜淡淡说。 “那我在医院等你。” “嗯。” 挂断电话,夙夜换了身衣服,这回记得带着手机,慢吞吞下了楼。 趴在狗舍前的小白,听到动静,抬起脑袋,瞟了他一眼,又懒洋洋地趴下了。 夙夜走到门前,按下密码,大门刚打开,就听见身后传来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 他回头一瞧,欧宇辰正开着车子,从车库那边驶过来,看见他,摇下车窗,诧异地问:“你要去哪儿?” “市医院,邵壬找我。” 欧宇辰停下车子,打开旁边的车门,摆摆脑袋:“上来,我送你去。” “不用了,我打出租,很方便的。”夙夜说。 他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他知道欧宇辰一边上学,一边管理博宇,其实也挺辛苦的。 “哪儿那么多废话?”欧宇辰扬扬眉毛,催促,“快上来。” 夙夜踯躅,犹豫几秒钟,还是坐在了副驾驶位上,关上车门。 “横竖你也出来了,中午别回家了,我请香港客人吃饭,你也一起去吧。”欧宇辰笑着提议。 夙夜摇摇头,他不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对需要应酬的社交场合,更是一丁点兴趣也没有。 “去吧去吧,一个人吃饭有什么意思,”欧宇辰冲他眨了下眼睛,心情很好的样子,歪着头琢磨,“我得想想,中午带你吃什么好料。” 夙夜有点新奇地打量着他。 欧宇辰是个耽于享受的人,在家里总是穿着舒适的休闲装,倒是难得见到他西装革履的模样,真是帅气得要命,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 “我想起来了,”欧宇辰兴致勃勃地说,“我们去细鳞河边的农家饭庄,吃新鲜的烤鱼吧。那儿附近有温泉,吃完饭,我们还可以泡温泉,别提多舒服了。” 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不过夙夜蹙了蹙眉头,低声说:“你不是还要陪客人吗?” “把他带去,让李硕照顾他就好啦,”欧宇辰满不在意地说,“对我来说,你可比客人重要多了。” 他半真半假地调侃着,“哈”地又笑了,看起来心情很好。 李硕是他的助理,他既然这样说了,夙夜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 静默几秒种后,欧宇辰再次开口,收起了嬉笑的态度,正正经经地说,“夙夜,你知道吗?其实我们两个很相似。” 一时间,夙夜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相似?他们怎么会相似?他们是多么不同的两个人。 无论是外表、爱好还是性格。 “喏,你瞧,”欧宇辰诚挚地说,“我们都是孤儿,我们都孑然一身,我们都经历过很多不幸,我们都在艰难地挣扎着生存,我们都没有办法,彻底敞开心扉,宽容地接纳别人……” 夙夜仔细思量着他的话,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还真的有几分道理。 “所以,”欧宇辰缓缓地,认真地总结道,“我们两个人一起生活下去吧,像真正的家人那样。毕竟,一个人偶尔也会感到寂寞的。” 他说着,松开握着方向盘的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搭在夙夜的手背上,重复道,“我们,一起生活下去吧。” 心脏微微停顿了下,又猛烈地狂跳起来,夙夜有点迷惑。 一起生活下去吧…… 一起生活下去吧…… 夙夜一直是寂寞的、孤单的,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说过:“一起生活下去吧。” 他没有说话,只觉得鼻子酸酸涩涩的,像是被什么堵住了,胸口也闷闷的,像是被什么淤积了。 欧宇辰似乎完全明白他的心情,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没再吭声,专心致志地开着车。 车子快速行驶在马路上,正是上班时间,路上满是熙熙攘攘的车流。 欧宇辰车技很好,驾驶着车子,就像一条灵活的鱼,在车流中不停地穿梭、前行。 到了岔路口,右转弯,需要减速——刹车踩下去,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他没能减低车速。 这意外,令他悚然一惊,脊背顿时冒出了冷汗。 就在这时,一辆反方向开过来的卡车,突然从左边的岔道直冲出来。 欧宇辰吓得心脏都快蹦出来了,刹车踩到底,猛打方向盘,几乎是贴着卡车滑了过去。 剧烈的晃动和高速漂移让夙夜东倒西歪,胃液直往上翻,他惨白着小脸,紧紧抓住座椅,急促地问道:“怎么了?怎么回事?” 车子还在高速行驶着,像是在上演惊魂一刻,不停地急转弯,绕过前方一辆接着一辆的车子。 欧宇辰脸色铁青,声音又干又涩:“刹车失灵了。” “啊,那怎么办?”夙夜心里咯噔一下,由于剧烈的颠簸,他的声音都是颤颤的。 “我不知道。”欧宇辰坦言。 车子在蛇形一段后,终于“砰!”的一声,撞上了前面的一辆货车。 欧宇辰没有减速——没有办法减速,只能继续向前猛冲。 货车司机探出脑袋,边嗷嗷怒骂,边在后面狂踩油门猛追。 但是路上的车子太多了,欧宇辰的车速太快,他很快就失去了目标,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欧宇辰大卸八块。 当然啦,任凭他骂得再起劲,欧宇辰和夙夜是完全听不到的。 夙夜盯着挡风玻璃,攥紧双手,喃喃:“这样下去不行,油箱里有多少油?” 欧宇辰也知道这样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苦笑:“我昨天刚加满箱的,再跑几百公里不成问题。” 说话的功夫,车头又撞上了前方一辆桑塔纳的尾巴,换来桑塔纳司机的破口大骂。 欧宇辰想了想,提议,“要不,我们干脆找什么东西撞上吧。” 反正,这样开下去,早晚都会撞上的,还不如有选择性的,将伤害降到最低…… “不行,”夙夜断然否决,“以现在的速度,撞车后,车头会粉碎,挡风玻璃也会爆炸。 前缓冲板、冷却器和各种机械都会被压碎,车身会扭曲变形。 由于惯性,我们两个会向前扑,而车后座也会往前冲,加上爆炸的玻璃,变形的车头,我们夹在中间,会被压扁成肉饼的。” “夙夜,我记得你不会开车。”听了他的形容,欧宇辰本来铁青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勉强笑了下,“这时候,你可千万别吓唬我。” “我不会开车,可是我看过的、关于车祸的案件卷宗,不下一百起。” 紧紧抓着方向盘,欧宇辰低声咒骂了一句,问道:“那你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夙夜摇头:“没办法。” 没办法,就只能等死。 前方再次出现了岔路,左手边是波光粼粼的细鳞河。 欧宇辰稍微想了下,猛地掉转方向盘,驶上了过河大桥,他轻声问道:“夙夜,你会游泳吗?” “不会。” “没关系,”欧宇辰伸过来一只手,亲昵地揉了揉夙夜的头发,甚至转脸,冲他笑了笑,很笃定地说,“我曾经是校际的游泳冠军,相信我,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他说着,一转方向盘,踩下油门,车子猛地向桥右侧的护栏撞去。 “噗通!”一声巨响,车子划着漂亮的抛物线,坠入河中,溅起了大大的水花,旋即化成一个漩涡,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桥上,响起汽车喇叭此起彼伏的鸣笛声,很多人冲到断裂的桥栏杆旁,惊慌失措地往下张望。 不一会儿,河面又归于平静。 137|3.15 / 夙夜只觉得,像是被塞进了猛力击打出去的高尔夫球里,极速坠落。 巨大的失重感,让他眼前阵阵发黑,脑子阵阵发晕,喉咙里直泛酸水,恶心得要命。 其实不过是短短的瞬间,车子就“噗通”一声,重重砸进河里,水花四散,飞溅开来。 咕嘟嘟……咕嘟嘟…… 河水从挡风玻璃的缝隙、车门缝隙……所有的缝隙,一股脑地涌进里面。 迅速团团包裹了他,无孔不入地灌进鼻腔、嘴巴、耳朵。 夙夜的眼睛睁不开了,浸入的河水,刺得眼球生疼生疼。 他不知道,应不应该感到庆幸。 这两年细鳞河的环境污染,治理得不错,河水不至于臭烘烘的,也算不上浑浊,更很少有人往里面丢弃垃圾、废物,但是野外的水源,多少也带着一股子令人作呕的腥味儿。 夙夜本能地张开嘴巴,想要帮助呼吸,想要招呼欧宇辰,结果更多的水,趁机涌入。 他像一条大鱼,喷吐出一串串气泡。 无比柔软的水,肆无忌惮地拥堵着他的鼻孔,拥堵着他的咽喉。 他就像个被拧开了盖子、丢弃在水底的瓶子,被死命地灌着。 不能呼吸了,胸腔里也灌进了水,冰凉冰凉的,沉坠坠地压迫着他的肺叶。 他感觉到胸口火辣辣的,烧灼般的滞闷、疼痛。 束缚在身上的安全带,仿佛要嵌入血肉里,紧紧的,勒得他很难受。 夙夜抖着手指,试图解开它。 却发现在车子撞上护栏的时候,车门凹进一大块,还裂开道大口子,卡扣当然也受到了撞击,彻底变了形,根本解不开。 夙夜感到了恐惧,难道要葬身在这冰冷的河底吗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淹死,想起以前看过的卷宗,想起那些从水里捞出来的、腹胀如鼓、面庞肿大的死者,他就不寒而栗。 但是,夙夜的郁闷只维持了短短的几十秒钟。 因为他的意识很快模糊了,理智在悄悄游走,力气也在迅速流失,身体变得虚软无力,握着安全带卡扣的手,也慢慢松开了。 听说一个人临死之前,会想到他最重要的人,或者他记忆中最深刻的画面。 夙夜茫茫然地睁开眼睛,河水理所当然地漫进眼眶,冲刷着眼球,奇怪的,他居然不再感到疼痛。 他清楚地看见,眼前粼粼的水波,微微荡漾,像是个最奇妙的梦幻世界。 一瞬间,他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世界变得无比的安静。 脑海里依稀浮现出一幅画面,残阳如血的黄昏,一个长身玉立的少年,迈着散漫闲适的步子,向他悠悠然走来。 夕阳的余晖,为少年周身镀上一层灿金色的光芒。 于是,他的整个人,也像发着光似的。 夙夜想,真的有点遗憾呢,其实他很想看到欧宇辰变成青年的样子、三十四以后成熟的样子,挽着漂亮新娘的手臂、走进结婚礼堂的样子,陪着孩子在草坪上嬉戏玩耍的样子,一天天变老的样子…… 他想,即使变成鬓发如霜的耄耋老人,即使驼背弯腰,不停地咳嗽,欧宇辰也一定是最优雅最端庄的老头子,温润可亲的面孔下,隐藏着骄矜的、傲慢的、孤冷的灵魂。 模模糊糊的,夙夜感觉到有只手,在碰触将他牢牢禁锢在座椅上的安全带,接着,那只手落在了他的手腕上。 昏沉沉的脑子一下子清明起来,他意识到,那个人要拿走他的手镯。 顿时心里发慌,急得不行,那是欧宇辰送给他的东西! 他想喊想叫,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想要阻止那个人,却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束缚他的安全带忽然一松,接着一只手揽住了他的身体,将他从打开的车门,使劲拖了出去。 车门已经变形、破裂,露出锋利一角的铁皮,毫不犹豫地划过他的小腿。 剧烈的疼痛让夙夜有瞬间的清醒,又很快迷糊了,世界陷入一团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中。 …… “夙夜!夙夜!快醒醒!夙夜!” 迷迷糊糊中,有人在叫他的名字,轻轻拍打他的脸颊。 他想睁开眼睛,可是眼皮像是被黏住了似的,怎么使劲也睁不开。 有微凉的物体轻轻贴在他的嘴唇上,一股气流猛地灌入,接着,是第二口、第三口…… 他被呛得咳嗽起来:“咳咳咳……” 随着胸腔的剧烈震动,不由自主地吐出几口水。 呼吸瞬间变得顺畅,眼皮抖了抖,他慢慢睁开眼睛,看见欧宇辰正紧张地看着他。 见他睁眼,呆了呆,猛地张开双臂,将他紧紧抱住。 欧宇辰抱得那么紧,夙夜简直喘不上气来,试探着推推他。 箍着自己的手臂,却收拢得更紧。 夙夜呆住了,正确地说,是被欧宇辰吓到了。 欧宇辰竟然在发抖。 夙夜从来没见过他这副样子,漂亮的脸孔,因为极度的恐惧而扭曲,大大张着的眼睛里,满满的惊惶。 顺着头发流淌的水,一直落到夙夜身上,和他身上的,融汇在一起。 “欧……欧宇辰……”夙夜结结巴巴地叫道。 欧宇辰像是没听见似的,只是紧紧地抱着他,喃喃的,自语般的:“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你终于醒了……” 他一遍又一遍,机械地重复着。 夙夜的心脏猛地抽痛了一下,他微微侧过点头,让鼻孔可以顺畅呼吸。 深深地吸了口气,脑袋还是晕乎乎的,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直想吐。 他忍耐着,压抑着无比痛苦的感觉,艰涩地轻声说:“我没事了,你看,我真的没事了。” 足足过了好一会儿,欧宇辰才慢慢地放开他,上上下下打量着他。 这一瞬间,那个聪明的、淡定的、优雅的欧宇辰又回来了:“幸亏我一时兴起,买了这个手镯,要不然还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把你从安全带下解救出来。” 边说,边把仍在旁边地上的手镯,捡起来,扣在夙夜手腕上。 看着夙夜的眼睛,欧宇辰停了一停,又低声说,“对不起,差点害死你,我太高估自己了。” 夙夜摇摇头,没有说话,抬手轻轻拍了拍欧宇辰的手背,那是安慰的姿态。 他心里说,不用说对不起,不是你对不起我,而是我欠了你的,我这条命是你救的,所以我欠了你一条命。 生命有多轻?又有多重?奇怪的,知道自己欠下了一笔如此可怕的重债,夙夜居然一点压抑感都没有。 因为债主是欧宇辰。 “你受伤了,我得赶紧送你去医院。”欧宇辰皱着眉头说。 他的视线落在夙夜的下半/身。 夙夜愣愣地用双手支着身子,费力地坐起来,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了一眼,登时也有点吃惊。 他的左腿小腿,划开一道长长的、破破烂烂的口子,被河水泡得发白的皮肉,可怕地外翻着,露出了白色的腿骨,挂着血丝。 他这才感觉到,撕裂般的剧痛。 *** “左腿胫骨骨裂,外伤多处,不过都不严重,需要在医院静养一星期左右。”戴着眼镜的年轻医生,用习惯性的、温和而机械的语调,宣布检查结果,嘱咐注意事项,“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不要吃甜食。 尤其要留意,不要相信吃什么补什么,不要多吃骨头。” 他解释道,“骨的再生,主要依靠骨膜和骨髓的作用。 骨头的主要成分是磷和钙,骨头受伤后,如果摄入大量磷和钙,会使骨质内无机质成分增高,造成骨质内有机质与无机质比例失调,阻碍骨头裂缝处的愈合。 适当补充瘦肉、鱼、鸡蛋、牛奶、豆类食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这些东西在人体里,能转化为有机质骨胶,促进机体早日康复。” 欧宇辰很认真地听着,默默在心里记着。 医生又叮嘱了几句,就离开了。 欧宇辰掏出手机——他和夙夜的都已经彻底报废了,这部是刚才夙夜在进行各项检查的时候,他借了医生的电话,通知李硕赶紧送来的。 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号码,欧宇辰吩咐忠叔熬点皮蛋瘦肉粥,给夙夜找几件更换的衣物,再准备住院需要用到的其它东西,一起送过来。 忠叔听说夙夜受伤了,吓得够呛,忙不迭应承着,撂下电话,就啪嗒啪嗒开始忙活。 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欧宇辰体贴地把床的上半部分,摇高了一点,又竖起枕头,让夙夜靠得舒服些。 夙夜说:“你回家洗澡换衣服吧,我没事儿了。” 欧宇辰揉了揉他的头发,温声说:“我请了特护,有什么需要,你就按铃。” 夙夜:“嗯。”了一声。 欧宇辰又说,“我有事要做,今晚……就不过来了。” 夙夜猛然睁大眼睛,吃惊地看着他,张张嘴巴,想要说什么。 欧宇辰抬起手指,轻轻抵住他的唇,低柔而坚定地说,“你放心,我心里有数。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夙夜怔怔地望着他,眼神复杂。 欧宇辰微微一笑,“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有事的。” *** 从vip病房里走出来,一直守在外面的李硕忙迎上来,招呼:“总经理。” “我叫你做的事,做得怎么样了?”欧宇辰淡淡问道。 李硕回答:“车子已经捞上来,在林记修车行检查。 虽然现在还没有进行彻底的排查,不过,据林师傅说,应该是刹车阀被人动了手脚。” 欧宇辰挑挑眉毛。 李硕解释:“把阀门拧松一点点,空气就会慢慢漏进去,行驶一阵子,刹车自然而然就失灵了。” 他犹豫了下,请示道,“我们要不要报警?” 欧宇辰摇摇头:“暂时不必。” “可这是有预谋的谋杀啊,显然有人想要您和夙夜少爷的命。”李硕脸上的忧心忡忡不是装出来的。 夙家人丁单薄,现在除了被剥夺继承权的夙夜,就只有欧宇辰这个外来者。 要是这俩人一起出事儿,他实在没法想象博宇会怎么样。 博宇的几千名员工又会怎么样。 夙博罕毕竟年纪大了,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 没有一个有足够资格、足够能力的掌舵者,对一家大企业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你错了,”欧宇辰讥诮地一笑,“凶手要谋杀的人是我,不是夙夜。” 如果那个动手脚的人,知道夙夜会出现在车上,也许根本不会下手——不,不是也许,而是绝对不会! 夙夜这次,纯粹是被他连累了,遭了无妄之灾。 好吧,既然两次三番的想要他的命,他就给那个人机会,很多的机会。 至于那个人会不会把握得住,就看他够不够聪明了。 欧宇辰再次勾起唇角,若有所思地笑了。 李硕直愣愣地看着他,傻眼了。 夙夜还在隔了一堵墙的病房里躺着,有个人想要他的命,而他居然在笑? 还笑得那么开怀? 他强烈怀疑欧宇辰在河里泡过之后,脑子灌进水了。 他在心里暗暗思忖,假如建议欧宇辰去做脑ct,会不会被记恨,进而以后被穿小鞋…… 138|3.15 / 清冷的声音,突兀地在门口响起:“欧宇辰!” 欧宇辰和李硕一起转头看去,只见夙夜拖着打着石膏的左腿,站在那儿,脸上依旧木刻似的,没什么表情。 “你怎么起来了?!”欧宇辰忙丢下李硕,快步走过去,小心翼翼而又稳稳当当地扶住他,埋怨道,“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你真的想变成铁拐李啊。我还计划过阵子,咱俩一起去旅行呢,你不快点养好伤,怎么去呀。” 李硕见欧宇辰一脸的温柔关切,不像是作伪,既惊讶又暗暗称奇。 他早就听说这俩人相处得很融洽,但和许多人一样,一直以为,不过是人前摆出来的姿态罢了,背后说不定怎么互相捅刀子呢。 就跟八点档肥皂剧演的豪门恩怨,争家产、争权利,斗得你死我活的兄弟似的——人家好歹是亲兄弟,下手还会稍微琢磨琢磨,留点余地啥的,他俩可是一丁点血缘关系也没有,不必给谁留面子。 万万没想到,最不靠谱的谣言,竟然是真的。 听说,今天还是欧宇辰费劲巴拉的,把夙夜从河里捞出来的,果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难搞清楚。 夙夜淡淡说:“我有话跟你说。” 他的嗓音,跟他的人一样,清清凉凉的,毫无温度,像暗夜里悄然坠落的雨滴,听着倒是挺舒服的。 “如果你想要劝我的话……”欧宇辰拧起好看的眉毛。 “我不是要阻止你,”夙夜打断了欧宇辰的话,“而是有话对你说。” 欧宇辰诧异地看着他绷紧的小脸,慢慢地,微微笑了:“好。” 他一只手臂搂着夙夜肩膀,另一只箍着夙夜的腰,几乎是半扶半抱着他,俩人倚靠着,一起进了病房。 欧宇辰回身用脚踢上房门,边吩咐李硕:“你守在这儿,不要让任何人打扰我们。” 李硕愣愣地瞧着“啪嗒”合上的门,不敢相信,他堂堂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欧宇辰竟然忍心让他充当门卫??? 俩人在里面足足呆了有半个多小时,李硕等得都快发霉了,欧宇辰才走出来,冲李硕招招手。 李硕赶紧凑过去。 欧宇辰压低嗓音,吩咐道:“夙夜不喜欢陌生人接近他,也不愿意使唤人,你晚上就留在医院吧,机灵点。” 李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冷汗滴落,心头有一万匹咆哮马飞奔而过,简直要流泪了,这这这是要把他当成保姆? 欧宇辰可没留意到他有多郁闷,想了想,又补充,“万一夜里有什么事儿,就给我打电话。” 李硕心说,这里是医院,夙夜住的是vip病房,有二十四小时的贴身陪护服务——只不过夙夜不喜欢有陌生人在眼前晃来晃去,让护士回值班房呆着,等按铃召唤再过来。 您大少爷究竟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啊啊啊? 没有理会他满心的怨念,欧宇辰径自走了,留下李硕一脸便秘的表情。 *** 其实欧宇辰不太放心把夙夜留在医院,夜里护士会查房,自然不方便戴那副情/趣/手/铐——那绝对是劲爆型的新闻。 他这个人体警报器也不在,万一夙夜的梦游症刚巧发作了,怎么办呢? 夙夜不愿意别人知道他是梦游症患者,欧宇辰自然要帮他隐瞒。 让李硕充当陪护,只是为了确保夙夜有什么事儿的时候,自己能马上得到通知,第一时间赶去处理任何突发状况。 现在,欧宇辰只能暗暗祈祷他一切平安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暮色四合。 姜白正在认真地修缮小白的小窝。 十月份,夜里气温很低,白天也总是冷飕飕的。 姜白非常喜欢小白,早就翻出条八成新的羽绒被,打算给它垫上,又把破损的木板,一块块撬下来,重新换上新的。 小白兴奋地围着他团团转,不时用小脑袋在他身上磨磨蹭蹭,或者叼着块木板,讨好地送到他眼皮底下。 听见动静,一人一狗抬头的抬头,扭脸的扭脸。 小白兴奋地摇晃脑袋,把拴在颈圈上的铁链,晃得哗啦哗啦作响,颠颠地跑过来,亲昵地直往欧宇辰身上扑。 欧宇辰当然不会让它的泥爪子,在自己身上印梅花烙,后退半步,拉开点距离。 小白委屈地哼哼着。 欧宇辰顺手揉了揉它毛茸茸的脑袋,瞧着它湿漉漉、黑幽幽的大眼睛,不禁又想起了夙夜。 别说,他俩的眼睛,长得还挺像的。 姜白冲欧宇辰咧嘴笑笑:“您回来啦?夙夜少爷怎么样了?” “没什么大碍,”欧宇辰眉毛打结,“需要静养一阵子。” “那就好,”姜白由衷地感慨,“真是万幸,我和洛哥本来想去医院探望他的,可是怕打扰他休息。” 万幸吗?欧宇辰一点也不觉得。 想到他和夙夜差点死掉,他就心里发冷,脊背发寒。 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恐惧。 对于躲在幕后的那只黑手,他不能再听之任之了,必须揪出来。 今天,夙夜不在家,理论上讲,是对他下手的最好时机——起码不会再造成误伤。 所以,也是钓鱼的最好时机,就看鱼儿会不会咬钩了。 欧宇辰在心里默默斟酌着夙夜叮嘱他的那些话,随口说道:“我打算等拆了石膏,就把他接回家静养。 医院里吃什么用什么都不方便,还是在家里舒坦些。 所以你们都不用去,过不了几天,他就回来了。” “哦。”姜白也觉得这主意不错,医院再好,也不会比家里舒服。 跟他又聊了几句,欧宇辰便回房间了。 坐在椅子上,琢磨了一会儿,欧宇辰起/身来到衣橱前面。 打开衣橱,弯下腰,抽出最底下的抽屉,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工具。 欧宇辰拨弄了几下,找到试电笔,拿出来。 他转身,进了浴室,开灯,然后打开热水器,拧开放水阀门。 将试电笔插入哗哗流淌的水中,提示的红灯,立刻亮了。 欧宇辰忽然想笑,被夙夜猜对了。 离开医院前,夙夜给他列举出一大堆“家里会发生的意外”,告诉他要小心提防,房间里的浴室,排在第一位。 夙夜说:“我们今天掉进河里了,所以你回家后,一定会洗澡换衣服。那么浴室,就是首个需要布置陷阱的地方,让热水器漏电,实在太容易了。” 听了夙夜的话,欧宇辰找家宾馆,洗完澡、换妥衣服,才回来的,他绝对不会用房间里的浴室。 今天的晚餐,很丰盛。 有糯香排骨、酱香开屏鱼、菠萝咕咾肉、洋葱炒腰花、干贝胡萝卜汤,还有香菇鸡肉粥。 忠叔心疼地说:“您又是撞车又是掉河里的,可得多吃点,好好补补。” “难为你费心了,”欧宇辰歉然,“我在医院里,陪夙夜一起吃过了。 做完了也不要浪费,你们多吃点。” 他的确用过晚餐了,不过不是和夙夜,而是在夙家附近的一间小餐厅,简单吃了点。 夙夜告诉他第二条值得提防的:“你回家以后,什么东西都不要吃,连冰箱里未开封的饮料都不要喝。 你不碰它们,它们一点问题也没有,假如你吃了、喝了,十之八/九就会变成被人动过手脚的。 最常见的手法,是用注射器,把毒/药打进饮料瓶中,凭肉眼,看外表,根本分辨不出来。” 夙夜最后说的一句话是,“从你进入家门开始,就是处处杀机、步步陷阱,要小心再小心,一不留神就会送命的。” 欧宇辰老老实实听夙夜的话,轻易不离开房间,也不乱入口东西。 睡觉前,将房门反锁,还用椅子抵住了。 果然,平平安安度过了一夜。 *** 翌日。 天才蒙蒙亮,洛梓洋就醒了。 打开床头灯,他摸起手机,打开后盖,换了张新的电话卡塞进去,然后开机,拨通了欧宇辰的号码。 一阵悦耳的钢琴曲后,耳边传来欧宇辰迷糊懵懂的声音:“喂?” 洛梓洋用手指轻轻抵着喉部,捏着嗓子,用很急迫的语气说:“是欧宇辰先生吗?” “是我。” “我是市人民医院的值班医生,您家的患者夙夜,在十几分钟前突然开始吐血,我们怀疑他脑部受了震荡。 目前为止,还不知道受损状况,正在急诊室里做详细检查,您能过来一下吗?” 手机里立刻传来一阵噼里啪啦、兵荒马乱的声音,只听欧宇辰说:“我马上过去。” 电话迅速挂断了。 洛梓洋支楞起耳朵,仔细聆听外面的动静。 大概过了三四分钟,客厅里突然传来重物坠地,“砰”的一声巨响。 洛梓洋一跃而起,戴上睡觉前放在枕畔的手套,直冲了出去。 客厅中间的地板上,欧宇辰安安静静躺在距离楼梯口两三米远的地方,看样子是从楼梯上不慎滚落下来的。 洛梓洋俯下/身子,仔细查看。 只见欧宇辰双眼紧闭,脑袋下面,正慢慢溢出浓稠的血液来。 洛梓洋伸出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一点也没有了。 没有开灯,洛梓洋不得不大幅度的弯下/身子,仔细检查地板。 他动作很慢很认真,视线一点一点扫过,完全不担心忠叔和姜白听到刚才的动静,也跑出来,被撞上。 在昨天晚餐的那道干贝胡萝卜汤里,洛梓洋加了一点安眠药,不多,只是确保那两个人睡得更踏实、不会被什么动静吵醒而已。 为了避免事后有人检查,他还把汤碗用消毒液彻底清洗过了。 在欧宇辰脚边和背部附近,洛梓洋一共找到了三颗黑色的玻璃珠。 显然,它们就是害得欧宇辰坠楼的“功臣”。 想要一个人死于“意外”,其实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用戴着手套的手,把玻璃珠一颗颗捡起来,放进兜里,洛梓洋耸了耸肩,心里充满了任务圆满完成后的愉悦感。 现在他需要做的,只是打扫干净现场,确保不留下任何后患。 昨天,乍听到夙夜跟欧宇辰一起坠河的消息,他还暗自懊恼。 毕竟那个人叮嘱过他,一定不能伤害到夙夜。 但是,此时此刻他却有点欣慰了,幸亏夙夜受伤住院,他才有机会对欧宇辰下手。 而且,有那么一个精通探案的人在身边,他的危险系数无疑会增加很多。 目前的状况,对他来说,再有利不过了。 他再次弯下身子,边留意脚下的地板,看看还有没有玻璃珠,边一小步一小步磨蹭着,逐渐接近楼梯。 一直到他踏上楼梯台阶,才陆陆续续有新的发现。 为了预防万一,他昨夜,哦,不,是今天凌晨,布置陷阱的时候,不是放了一层,而是好几层都放置了玻璃珠。 欧宇辰下楼的时候,即使一次没踩到、两次没踩到……总有一次会踩到的,然后滚下楼梯。 他不会给欧宇辰留下任何侥幸逃脱的机会。 直接摔死了,固然好,万一半死不活的,洛梓洋也不介意助他一臂之力,干脆送他升天。 这也是洛梓洋必须在汤里下安眠药的原因之一,他需要足够的时间,做善后处理。 考虑到欧宇辰滑倒、滚动的时候,会带动一些玻璃珠跟着滚动,离开原来他搁置的位置,洛梓洋每上一层台阶,都很仔细,很小心。 打起十二分精神,不敢有一点点疏忽和大意。 边捡边数着数目,绝对不能遗漏,被人发现了,就会产生怀疑的。 家里又没有小孩子,怎么会有玻璃珠呢? 一直到踏上最后一层台阶,捡回了最后一颗玻璃珠,都很顺利。 洛梓洋松了口气,捶捶僵硬的腰,活动活动四肢。 就在这时,他看见二楼的走廊里放着个四四方方的骨灰匣子,似乎还贴着张照片。 家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又怎么会放在这里? 洛梓洋暗暗觉得奇怪。 时间进入十月份以后,天亮得一天比一天晚。 现在,走廊里还昏昏暗暗的,光线很稀薄。 他定睛仔细瞧了瞧,吃惊地发现,上面的照片竟然很像是他的! 这是谁搞的恶作剧?! 简直太可恶了! 洛梓洋气得浑身发抖,他想凑近些,看个清楚明白,便抬脚踏上二楼,脚底突然一滑,他踩到了好几颗圆滚滚的东西,瞬间就摔倒了。 毕竟当过特种兵,洛梓洋的反应,还是很敏捷的,立刻伸手去抓旁边楼梯口的防护栏。 谁想到,那东西那么不结实,刚用力一握,居然就掰断了。 洛梓洋惊慌失措地挣扎着,怎么也无法控制身体的平衡,他骨碌碌滚下了楼梯。 脑袋、胳膊、后背、膝盖,在坚硬的楼梯间,不停地磕磕碰碰,直到跌倒在客厅的地板上。 他感觉到,有热乎乎的液体从脑后涌出来,不停不停地涌出来。 近乎麻木的疼痛,瞬间贯穿了全身,四肢瘫软,完全动弹不得。 轻轻吸了口气,胸口刀割似的疼。 他心里一沉,肋骨肯定断了,估计扎进了肺叶里。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他茫然不解,想喊想叫,想要呼救,但是,重重扭到的脖子,完全发不出声音。 就在他满心绝望的时候,突然,身旁传来细细簌簌的动静。 139|3.15 / 接着,欧宇辰的脸孔,出现在头顶,似笑非笑地凝视着他。 洛梓洋瞪大了眼睛,心里充满疑惑,他不是刚刚摔死了吗? 难道自己也死了,看见的是欧宇辰的鬼魂? 欧宇辰读懂了他的意思,俏皮地眨了下眼睛,笑微微说:“收到假托谢雨欣名义送来的鳝鱼。 我和夙夜,也仅仅是怀疑而已,有可能是家里的某个人干的。 随后,刹车被破坏,就彻底证实了我们的揣测——只能是家里人干的。 假如是外来者侵入,不会一点动静都没有,更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来。 狗肉和鳝鱼、被破坏的刹车,这两次‘意外’,都是针对我的。 由此,我们判断出,对方想要谋杀的人是我。 昨天早晨,如果邵壬没有刚巧打电话来,要夙夜出去,而我又那么巧的,让他搭便车,他根本不会受伤。 既然如此,他留在医院,而我独自在家的时候,对凶手来说,就是千载难逢的下手良机。” 洛梓洋的眼睛张得更大了。 欧宇辰点了点头,“没错,这是给你设下的陷阱,一个局中局。 夙夜列出了所有你可能制造出的‘意外’,所有可能试图杀死我的方法。 我觉得,这个滚楼梯是最有发挥余地的。” 他直视着洛梓洋的眼睛,有点得意地勾起唇角,“是的,夙夜猜到了。 他说凶手一定会在楼梯上做手脚,譬如撒些珠子什么的,让下楼的人滑倒。 夙夜不在,楼上就只有我一个人住。 往楼下走的,当然也只有我一个人,不必担心会误伤到谁。 既然我知道楼梯被做了手脚,怎么可能还会冒险经过它? 所以接到那个意料之中的、诱骗我下楼的电话以后,我不是经过室内楼梯,而是从室外的楼梯,下了楼。 然后,从正门返回来,利用沙发制造出重物摔倒的声音,再利用番茄汁制造出我脑部受伤很重的假象。 结果,你真的相信了。” 洛梓洋后悔得肠子都青了,他就应该在欧宇辰装死的时候,直接给他脑袋上砸个窟窿,这家伙是影帝吗? 演得也太逼真了,连番茄汁都弄出来了。 室内光线昏暗,他也没细看,居然就让他钻了空子。 “你应该知道,有些错误是绝对不能犯的。一步错,满盘皆落索。”欧宇辰似笑非笑,“我认为,这个游戏很有趣,实在不甘心它就这样落下帷幕,所以又帮你添加了两样道具。 一个是贴着你照片的骨灰匣子。 另一个,就是在二楼楼梯口洒上十几颗珍珠。 你看到贴着自己照片的骨灰匣子,肯定想看清楚,会上楼确认,那么,珍珠就能发挥作用了。” 洛梓洋费力地呼哧呼哧喘着气,像破旧的风箱,死命地瞪他。 欧宇辰笑得更加惬意,“你想指控我,说我谋杀吗?” 他优雅地伸出左手,食指立着,轻轻摆了摆,“no,我可什么都没干,只是放了个盒子在走廊,又不小心掉了几颗珍珠。 你如果不是心怀不轨,要取回自己的道具,就不会爬上二楼,更不会看到骨灰匣子,自然也就不会摔下去的。 所以,我的所有计划,都是基于你先不怀好意为前提。 你不想害我,就不会中计。” 欧宇辰停了一会儿,接着说,“你是不是还想知道,我和夙夜为什么会怀疑到你? 家里只有三口人,忠叔直接被我排除在外。 我打小就认识他,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根本不会怀疑他。 而且,假如他要在饮食中动手脚,也不需要弄什么鳝鱼那么麻烦。 还剩下你和姜白。 姜白是你介绍来的,而你是我在人力资源公司自己选中的。 我的确得罪过不少人,想要我命的人很多。 不过,谁会在杀我的时候,时时刻刻想着,不要伤害到夙夜呢? 我们仔细想了想,只有可能的一个人,是爷爷。 晗玥去世了,爷爷不想将夙家的财产交付到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手中。 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和对博宇的控制能力,已经没办法将我从博宇赶走了。 所以,他只能除掉我。 记得当初,我在人力资源公司看见你的档案,一眼就选中了你。 因为你完全是按照我的喜好标准来的。 谁会那么了解我? 答案是——爷爷,他帮你制作了一份档案,一份我看了以后,一定会选中你的档案。 于是,我又想到当初那个同样被我选中,却整天打夙夜主意的女孩子——蔡瑛妹。 她有我喜欢的性格,有夙夜感同身受的身世。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她也是爷爷弄来的。 爷爷希望她能成功诱惑夙夜,产下夙家的下一代。 毕竟,爷爷也一把年纪了,迫切地想看到后继有人。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核心领导。 一个家族,只需要一个掌舵者。 我这块挡路的石头,势必要被挪开。 你看我多么善良,怕你临死前还有遗憾,死不瞑目,特意把前因后果,都详详细细地解释给你听。” 洛梓洋的确死不瞑目,他保持着纹丝不动的姿势,目不转睛地瞪着欧宇辰。 一直一直瞪着,眼睛里的神采渐渐涣散了。 喘息声,也变得时断时续、似有若无,似乎在下一秒钟,就会彻底停止。 欧宇辰轻轻嗤笑,带着点嘲弄的意味,“你奉命杀我,我不怪你,但你差点害死夙夜,我绝对不会原谅你。 十五年前,我亲眼目睹自己的孪生兄弟死亡。 不管内心有多么惶恐,必须做出一无所知的姿态,摆出不属于自己的面孔。 你知道吗?从面对他,哦,不,是我自己死去的那一刻,我已经无法真正地哭,真正地笑,无法在别人面前,放松绷得紧紧的神经。 夙夜,就是那唯一一个能够让我放松,让我不必有任何顾忌的人。 你却差点杀死他,我怎么可能会放过你?”欧宇辰一边轻轻喟叹,一边慢慢说道,“所以,在发现楼梯上有玻璃珠后,我就决定假装中计,骗你上钩。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 另外,还要多谢你对忠叔和姜白做的手脚,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来收拾现场。” 他说完,从口袋里掏出副手套,戴上。 他要把自己布置的珍珠一颗颗收回来,还要清洗干净洒在地板上的番茄汁。 至于洛梓洋洒下的玻璃珠,自然,还有它们的用途。 洛梓洋眼中的最后一丝光泽,也逝去了,变得黯淡、凝滞,像是死鱼的眼珠子,茫然地、直勾勾地瞪着天花板。 他的呼吸,也已经停止了。 *** 夙家的两位继承人,同时出了车祸,双双落入细鳞河中,最后侥幸死里逃生。 其中传统意义上的正统继承人夙夜,受伤入院。 这条消息,一时间在b市引起轩然大波。 街头巷尾,议论纷纷,各种流言蜚语,纷至沓来。 本来嘛,这种豪门恩怨,就很容易燃起人们的熊熊八卦之火,而夙家这几年就没消停过,难免引起种种匪夷所思的揣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紧接着,就又有新的小道消息传出,夙家的管家洛梓洋,在夙夜住院第二天,意外坠楼身亡。 这两件事加起来,再联系以前夙家发生的种种状况,简直比最狗血的八点档连续剧还跌宕起伏,令人津津乐道,浮想联翩。 半个月后,市公安局出具了关于洛梓洋坠楼事件的调查结果。 在洛梓洋的口袋里,和他尸体附近,找到了数十颗黑色玻璃珠。 兴华街一家文化用品商店的售货员,在看了电视上的相关新闻报道后,给公安局打来电话。 她说,曾经有一名年轻男子,在该文化用品商店买走了一百颗黑色玻璃珠。 因为很少有年轻男性购买玻璃珠,更别说是同样颜色、品种,和如此数量的,再加之该男子容貌、气质都比较出众,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看过新闻中出现的洛梓洋照片后,她辨认出,洛梓洋就是向她购买玻璃珠的男子。 另外,林记修车行的林小海师傅,经过对欧宇辰车祸车子的详细检查,证明该车的刹车阀被人动过手脚。 夙家的厨师凌炳忠(绰号忠叔)和杂工姜白,在洛梓洋坠楼当天早晨,都有睡眠时间延长、睡得特别熟的状况,怀疑被人暗中下了安眠药。 凌炳忠证明,前一天晚上,洛梓洋曾经帮忙盛饭菜,其中包括一道干贝胡萝卜汤。 三个人一起用完晚餐后,洛梓洋主动提出帮忙洗碗,让忠叔去休息。 后来经过警方物证组详细勘验、鉴定,证实装干贝萝卜汤的汤碗,曾经用消毒液彻底清洗过,而其它碗筷,完全检测不到消毒液。 还有,警方通过多方走访调查,证实疑似洛梓洋的男子,曾经在光华北路一家名为“汇仁堂”的药房,购买过安眠药。 警方在检查洛梓洋的房间时,找到他的手机和一个只有一次使用记录的崭新电话卡。 经过调阅电信部门的通话记录,证实那唯一一个电话,是在案发当天早晨六点钟左右,打给欧宇辰的。 欧宇辰对警方的询问,作出如下说明,早晨六点左右,他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人民医院医生的的电话,说夙夜出了状况,让他马上赶去医院。 他觉得很古怪,因为他的助理李硕就在医院陪护夙夜。 假如夙夜有状况,第一个给他打电话的人,,应该是李硕,而不是医生。 所以,他马上拨通了李硕的手机,向他求证。 李硕告诉他,夙夜好端端的,一点事儿也没有。 欧宇辰以为是知道夙夜住院消息的人,趁机打来的诈骗电话,想骗他出门绑架他、进行敲诈勒索什么的。 身为夙家的人,这种骗子遇到过好几次,他也就没放在心上。 撂下电话以后,继续睡觉了。 李硕证明欧宇辰的确向他打电话求证过,并且在结束通话前,还感慨了一句:“现在的骗子真是越来越敬业了,简直是无孔不入。” …… 警方综合分析了所有掌握的证据,做出如下结论,认为洛梓洋是夙夜、欧宇辰车祸坠河事故的元凶,并且试图以在楼梯上撒玻璃珠、布置陷阱、打电话诱骗下楼的方式,陷害欧宇辰坠楼。 为了有足够的时间湮灭证据,他还提前在前一天晚餐用的干贝胡萝卜汤中,给凌斌忠和姜白下了安眠药。 但是在放玻璃珠的过程中,发生意外。 推测他无意中踩到了自己搁置在楼梯上的玻璃珠,结果失足坠楼,导致颅骨破裂、肋骨断裂、内脏受损,身上有多处骨折、骨裂,以至于身亡。 关于洛梓洋的杀人动机,警方怀疑是被人收买,也就是□□。 洛梓洋的银行账户,在半年前一次性转账存入二百万元。 由于经过多次跨国转账,暂时无法查出该笔款项的真正来源,对此,警方还在继续追查当中。 最终得出的结论,洛梓洋以意外身亡结案。 洛梓洋父亲早亡,只有母亲和一个哥哥,他们没有对案件结论提出异议。 涉案的夙家人,也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就此结案。 *** 自打行凶时撞上狱警林春宇,模仿泰德·邦迪的连环杀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然,也就没有新的被害者。 警方一方面觉得松了口气,总算不再死人了,一方面又为找不到破案线索而忧心忡忡。 林春宇涉及案件的被害者,是c大土木工程系二年级女生谢婉婷,她的胸口挨了一刀,咽喉有明显的两处掐痕,身上有多处轻微伤。 在救护车赶到前,已经死亡。 林春宇腹部也有三处刀伤,伤势较重,一直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作为凶器的刀子,在案发现场找到,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怀疑凶手作案时戴了手套。 夙夜是在石膏拆除后,去见林春宇的。 见他出现,林春宇方方正正的脸上,浮现出憨厚的笑容:“好久不见,你好像长高了,过得好吗?” 夙夜平静地看着他,沉默了几秒钟,才缓缓开口:“我还好,你呢?” “我还是老样子,做着习惯的工作,管理着一群随时随地都喜欢变着花样找麻烦、不讨人喜欢的家伙。”林春宇呵呵笑着,坦言。 “我看了你关于案发时情况描述的证言。”夙夜说。 “哦。” “你说你在案发现场附近经过时,听到呼救声,赶紧跑了过去。”夙夜面无表情,慢吞吞说道,“一眼就看见凶手正跟被害者厮打,你马上冲上前,试图阻止凶手,结果被他接连刺中三刀。 这时,附近有其他经过的路人出现,随后,凶手掉头逃跑。 你对几名路人表明警察身份,请他们帮忙报警,是这样子吧?” “是的。”林春宇点点头。 “我从来没有听过,”夙夜直视着他,语气依旧很平静,没有丝毫的起伏,“这么漏洞百出的证词。” “我不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林春宇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稍微拔高了嗓音,显示出他的不满。 夙夜淡淡地说:“被害者身上,有两处主要伤口,一处是脖颈处的掐伤,还有一处是胸部的刺伤。 法医的鉴定结果,她胸部的伤口虽然很深,但是,并不足以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毙命,所以,她是在中了刀伤后,被掐死的。 既然如此,你在现场看见的情形,就不应该是俩人在厮打,而是被害者正被狠狠掐住脖子。” “当时太紧张太混乱,或许我看错了。”林春宇硬邦邦地说。 “我姑且认为是你看错了,你到达现场时,被害者正被掐着脖子,那么,你能否告诉我,当时凶手的刀子在哪里吗?” “刀子?” “是的,刀子。 按照你的说法和警方的鉴定结果,被害者先中了刀伤,然后凶手放弃用刀,改用一只手掐死她。 我很纳闷,凶手拎着刀子,却要掐死她,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 司法鉴定结果,两处伤口都显示为右手攻击。 难道他右手握刀,刺了被害人一刀后,再将刀子交付左手,用右手掐死被害人? 接着,你出现了,他又把刀子交还给右手,连着刺了你三刀。 你觉得,这混乱的攻击模式,像话吗?” “我怎么知道,凶手的想法本来就只有他知道。”林春宇脸孔绷得紧紧的,语气很冲,“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知道,凶手的想法我知道。”夙夜说。 林春宇吃惊地看着他。 夙夜说,“那些警察,之所以没有怀疑到你的证词会有问题,是因为你也是名警察。 他们先入为主的认为,你是见义勇为的英雄,而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压根就没有考虑过,你撒谎的可能性。 换个角度想,假如你是凶手。 你突如其来的攻击被害者,刺了她一刀。 人在置身危险的时候,往往会爆发出强大的意志力和战斗力。 她拼了命的,从你手中夺走了刀子,连着刺了你三刀,同时大叫救命。 你害怕引来别人,慌慌张张掐死了她。 当然,你作案时戴了手套,刀柄上不会留下你的指纹,却极有可能留下了被害者的指纹。 你第一时间,擦拭掉那些指纹,因为如果被人发现刀柄上有被害者的指纹,就会有人怀疑到你实际上是被她刺伤的。 她为什么要刺伤你呢?理由只有一个,你就是攻击她的凶手。” “你以为,”林春宇冷冷地说,“我的同事们,会相信你的胡说八道吗?” “是不是胡说八道,要经过详细的调查、验证才知道。”夙夜若无其事地说,“被害者受的刀伤,在胸部。而你受的刀伤,在腹部。 这是因为被害者比你矮二十厘米左右,导致了伤口部位出现落差。” 林春宇板着脸,不吭声。 夙夜继续平静地说,“看过你的详细证词后,我马上就判断出你有问题,跟邵壬提出建议,请他对你展开详细调查。 果然,发现了很多东西。” 林春宇的眉毛,不受控制地抖动了下。 夙夜说,“譬如,你和第五起案件的目击证人北冥雪的关系。 北冥雪和第一起案件被害人周茜娅的关系。” 林春宇猛然抬眼,愤怒地瞪着夙夜。 夙夜像是对他的情绪毫无感觉,继续冷冷淡淡地说,“北冥雪是你父亲再婚后,给你找的继母的女儿。 也就是说,你是她的继兄,周茜娅则是你们家的邻居。 在北冥雪十岁那年,有一天夜里,你和继母都不在家,你父亲在醉酒后,竟然把北冥雪强/暴了。 你继母一怒之下,杀了你父亲,被判入狱。 你和北冥雪被送进福利院。 你的同事,在b大校园里进行了详细的走访调查,我们知道北冥雪的男友名叫荆祁。 而荆祁的前任女友,恰恰是周茜娅的室友兼好友。 我猜,北冥雪一定很担心,周茜娅会把她曾经被强/暴的事,告诉荆祁,影响两人的感情。” 林春宇定定地看着夙夜。 半晌,他冷然一笑,像是一下子冷静了下来,脸上那种暴怒的、激动的情绪全都不见了,微微皱着眉头,坦然地说:“夙夜果然是夙夜,你全猜中了。” 夙夜没出声。 林春宇接着说,“周茜娅威胁小雪,如果不跟荆祁分手,就把当年的事说出来。 为了保护小雪,我只能杀了她。” “不,周茜娅并不是你杀的,”夙夜摇摇头,“而是北冥雪杀的。 她之所以采取背后袭击,用随手捡到的木棒,敲击周茜娅的后脑,是因为凭她的体力,正面攻击,根本没有几分胜算。 你为了掩盖她杀死周茜娅的事实,才选择了模仿泰德·邦迪的作案手法,制造更多起死亡案件。” “不!全都是我做的,跟小雪无关!”林春宇咬着牙,嚷道。 夙夜没有理睬他的抗议,自顾自说道:“这几起女大学生被奸杀案,警方之所以一开始,并没有联系到是同一个凶手所为,那是因为作案手法实在太混乱了,压根不像一个人做的。 北冥雪杀死周茜娅时你并不在现场,只是大概猜测着当时的情形。 所以你杀死第二个被害人后,因为作案手法不同,完全没有人把她和北冥雪被杀案联系在一起。 这样,你要掩盖北冥雪罪行的初衷,并没有达到。 你马上采取了补救措施,在第三名被害者身上刻下泰德·邦迪名字的英文缩写,和代表着案件次序的数字。 你不停地变幻作案手法,采取不同的方式,杀害被害人,是为了让北冥雪犯下的那起案子,看起来不会太突兀。” 林春宇用恶狠狠的、狰狞的眼神瞪着夙夜,脸孔因为愤怒而扭曲变形,嘶哑着嗓音,他叫道:“你全都是胡说!你没有任何证据!” “第一起女大学生被奸/杀案,也就是周茜娅案中,凶手对被害者表现出了怜悯。 她把褪下的裤子盖在了周茜娅赤/裸的下/体上,为她遮/羞,让她隐秘的女/性/部位,不至于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我以为,北冥雪和周茜娅小时候曾经是朋友,对她毕竟还是有几分感情的,所以才会有了这个类似怜悯的小动作。 而另外几起案件中,再也看不到这种怜悯。” “你也说了,周茜娅是被奸/杀的,北冥雪是个女孩子,她要怎么奸/杀被害者?!”林春宇反驳。 夙夜诧异地看着他,似乎纳闷他居然会提出这么弱智的问题:“你自己也是警察,难道还需要我告诉你,要制造出奸/杀的假象,随便借用点小道具,甚至光凭手指就能做到吗?” 林春宇咬着牙,不吭声,他当然知道,不过心里太慌乱的情况下,有点饥不择食的感觉,迫切地需要抓住些什么,替北冥雪作出辩护。 即使他知道,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夙夜又说,“英国推理小说家切斯特顿说过,‘要藏起一片树叶,把它藏在哪里?藏在树林中。假如要藏起一片枯树叶呢?藏在枯树林中。假如没有枯树林呢?那么制造一片枯树林。’” 他低语,“你对北冥雪深刻的感情,和不惜一切的付出,很令人感动。 但是,你为了帮助她掩盖罪行,杀死了五个可怜无辜的女生,这一点绝对不能原谅。 你自己是一个警察,你就从来没有想过,那些女生,她们也有父母,也有爱她们、珍惜她们、因为她们的枉死,而痛不欲生的人吗?” 林春宇垂下头,长久地沉默着。 夙夜想起了他最初怀疑过的姜白,事实证明,姜白在案发当天早晨,脚踝受伤,的确只是意外而已。 *** 随后警方对北冥雪的侦讯,出乎意料的顺利。 她坦率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我想忘记过去痛苦的经历,想要重新生活,想要获得幸福。 离开福利院后,我再也没有跟哥哥联系过,因为看见他,我就会想到过去,想到他的爸爸,想到他爸爸对我做过的事情。 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哥哥。 小时候,在他爸爸打我的时候,他总是挡在我前面,试图保护我。 有好吃的、好玩的,自己舍不得用,他都要留给我。 后来,我们俩一起被送进了福利院。 他在我半夜里肚子饿的时候,帮我去厨房偷东西吃,被妈妈们打得半死。 我被欺负了,他帮我跟别的小孩子打架,常常被揍得鼻青脸肿。 后来,我离开了孤儿院。 他知道我不想再见到他,不想回忆过去,所以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面前。 但是,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匿名存款存到我的□□里,我知道,是哥哥辛辛苦苦赚的,他一直在照顾我。 我知道,哥哥爱我。 小时候,是哥哥对妹妹的疼爱。 长大以后,是男人对女人的爱恋。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不能跟哥哥在一起,否则我一辈子都摆脱不了、忘记不掉过去。” 北冥雪擦了擦湿漉漉的眼角,继续说道,“我在大学里认识了荆祁,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我想,跟他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吧? 所以,我跟他恋爱了。 没想到,我又遇到了周茜娅,她是我小时候的好朋友,她知道我的过去,而她现在是荆祁前任女友的好朋友。 那天,她约我在城南公园见面,跟我谈判。 她说,她能接受荆祁和朋友分手,荆祁也是她的好朋友。 但是,她不能忍受我欺骗荆祁,她要我把曾经被继父强/暴的事,对荆祁坦白。 我怎么说得出口? 我为什么要亲手撕开自己好不容易才愈合的伤口? 而她知道我的秘密,对我没有一点怜悯之心,不顾昔日的情谊,要彻底毁了我。 我又害怕,又生气,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棒,打死了她。 为了掩盖现场,我伪造了她被强/奸的假象,这样,就没有人会怀疑到,她是被一个女人杀死的。” *** 半个月后,b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春宇连续杀死五名女大学生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 对北冥雪杀死周茜娅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俩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两个月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林春宇执行注射死刑。 当天夜里,北冥雪用磨尖了牙刷柄的牙刷,刺穿自己的颈动脉,自杀身亡。 *** 看到新闻的时候,欧宇辰和夙夜正在吃晚饭。 盯着电视屏幕,夙夜忽然说道:“我觉得,北冥雪其实是爱着林春宇的,因为我所有关于她有罪的推论,都只是推论而已,找不到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来支持。 她要是拒不承认,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欧宇辰点点头:“她逃避过去,所以连同自己的真实心意,一起逃避了。” “如果,她能够想开,和林春宇在一起,两个人的不幸,就都可以避免了。” “是啊,”欧宇辰赞同,他夹了一筷子菜搁在夙夜碗中,“我忽然想起一句话。” “嗯?” “tyou!” 夙夜眨了下眼睛。 “天使说一个人会孤单,于是让我遇到你!”欧宇辰微微笑,漂亮的瞳孔里波光粼粼,似是水波在荡漾,“遇到你之前,我努力地想成为让自己幸福的人,但是,其实我从来没有真正的感受到什么是幸福。 自从你出现在我身边,我才知道被牵挂和牵挂一个人,是如此值得庆幸的事。 那些痛苦的、不堪回首的往事,我会把它们埋在心底,然后和你一起,勇敢的面对未来,努力创造每一个幸福的明天。”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慢慢地,慢慢地,眼角眉梢溢满了笑意。 冬日暖暖的阳光,从玻璃窗渗进来,温暖而明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