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夜惊魂】 一声惊恐的喊叫刺破静谧的夜空,刚刚进入睡眠的村民们被惊醒,灯光亮起,三三两两的人从家里走到街上,互相看着衣衫不整的邻居。 “咋回事啊?这一声嚎的,孩子都被吓哭了。” “不知道啊,听声音,好像是老李家那边传过来的。” 正在这时,夜空中又响起急促的叫喊“出、出事啦!傻子出事啦!” 众人脸色一变,慌忙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小山村不大,不一会儿村子就沸腾了,手电筒的灯光在夜空中织成一根根晃动的光柱。 很快村民们聚集在村子西北角的一处荒地上,被面前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刚才呼叫的李国盛正一脸惊恐地站在那里,旁边是他的儿子梓杨,小脸吓得煞白,村里的孤儿阿冲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在他们面前,傻子躺在泥泞里,胸前血肉模糊。 —————下雨————— 李梓杨坐在教室里呆呆地看着外面连绵的细雨,习惯性的走神了。 讲台上数学老头正一笔一划、铿锵有力地写公式,等他写完了也该放学了,梓杨心想。 这时候突然头上被纸团砸了一下,李梓杨扭头,发现阿冲正对他挤眉弄眼,脸上浮着一层得意的微笑,用手指了指脚下——一个脱了皮的半瘪皮球。 阿冲是梓杨最好的玩伴,虽然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是比同龄人都早熟,除了跟梓杨在一起比较活泼之外,跟其他人话都不多。不跟大家玩的时候甚至有些阴郁,他自小就父母双亡,跟智力有缺陷的叔叔住在一起,靠村里的救济度日。 梓杨的父母挺喜欢阿冲,把他当干儿子一样看待,经常留他在家吃饭过夜。 数学老头终于龙飞凤舞地写完板书,然后把手腕上的上海牌石英表伸到大家面前仔细看了看,说:“嗯,下课。” 一帮孩子嗷地发一声喊蹿出教室,把和蔼慈祥的老头吓了一个趔趄,在孩子们后面颤颤巍巍地喊:“慢点慢点,天阴路滑,小心摔跤……” 阿冲抱着梓杨的肩膀神采飞扬地说:“雨停了,晚点回吧,我们去操场上玩球。” 阿冲在孩子们里很有号召力,振臂一呼,十来个野小子呼啸着奔到学校后面的土操场上,一下都傻了眼,那块熟悉的空地已经变成了沼泽,到处是积水,水深的地方能没到膝盖。 众人正一筹莫展的时候,阿冲利索地把衣服裤子一脱,身上只剩了一条小裤衩,赤条条地跳到水洼里彭地把皮球踢起来“我们打水球。” 一帮孩子立刻欢呼雀跃的效仿,有的人干脆就光着屁股跃入水中。泥泞的操场上只见十几个赤条条的土孩子在东奔西突。 突然阿冲说道:“咦,那边水里好像在冒泡泡喂”,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操场正中一个水洼中正咕噜、咕噜地往外翻泡泡。 阿冲笑嘻嘻地说“我来摸条鱼给你们看!”说着俯下身子在没膝的水中摸索起来,突然,他脸色一变身子一沉,“踩到一个洞,下面有东西!哎吆,有东西抓我!”。 “噗通”阿冲一个趔趄摔到水里面,呼哧呼哧呛了两口浑水,一边挣扎一边咳嗽着喊“快,快来拉我一把”。 梓杨看他不像开玩笑的样子,急忙冲过去抱着阿冲的腰往后拖,但是却感到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把阿冲往水里拉。 梓杨急忙回头招呼其他小朋友“快过来帮忙”,几个胆小的人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阿冲整个身子几乎已经趴在水里了,脸憋的通红喊:“有……有什么东西在抓着我胳膊,哎吆,好疼啊!” 梓杨跟几个小孩子有的拉手,有的抱腰,使出拔河的架势,崩足了力道往后拖却没将阿冲弄出来,感觉有股怪力在把阿冲往水里拖。 突然梓杨感到手上的力道一松,哗啦一声阿冲像萝卜一样被拔了出来,众人四仰八叉地摔到水中。 梓杨抱着阿冲一直把他拖到空地上,两个人躺在地上似乎脱力一般,孩子们也全跑了上来,哆哆嗦嗦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天黑了,我妈要骂我了”,一个稍大点的孩子带着哭音说道,抱起地上的衣服裤子跑了,其他人也纷纷作鸟兽散。 空旷的操场上只剩下梓杨和阿冲两个人,梓杨碰碰阿冲的手说道“我、我们也走吧”,话一出口竟感觉不像是自己发出的声音。 阿冲垂头躺在地上,似乎精疲力竭地说道:“我,我走不动了,浑身没力气。” 梓杨把阿冲的胳膊搭在自己肩上,一手抱着阿冲的腰,一手抱着衣服两人拖拖拉拉的往村子方向走。一边走一边感到脑后冷气直冒,浑身打哆嗦。 拖拖拉拉地走到梓杨家门口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刚进家门,黑着一张脸的梓杨爸就一个扫堂腿把两个泥孩子踹飞:“天这么晚了跑到哪里去疯了?啊,刚穿两天的新衣服都脏成这样了?!” 梓杨妈正待上来接着训话,看到两个孩子蜷缩在一边一声不吭,立刻变了脸,一巴掌扇在梓杨爸的胳膊上,“你个老不死的下手不知深浅,打坏我的孩子怎么办?”说着擎着油灯过来细看,这一看不打紧,梓杨妈手中的油灯差点摔在地上,两个孩子脸色煞白、嘴唇都没了血色。 梓杨妈急了,一只手拧着梓杨爸爸的耳朵死命的往下拧,“你打坏我的孩子!你打坏我的孩子!” 梓杨爸也吓坏了,任凭耳朵被拉得半尺长脸色惶恐地说“我没怎么用力啊……” “妈,不是我爸打的”梓杨嗫嚅着说道:“刚才我们在操场上玩,阿冲被、被水鬼给抓了……” 梓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刚才发生的事情,依稀记得老人吓唬孩子不要去水塘里玩,会被水鬼抓的话来。 梓杨爸轻轻扇了梓杨脑袋一下“真会装,吓老子一跳,学校操场那种旱地上怎么会有水鬼?” 梓杨急忙辩解道:“真的是被水鬼抓了,你看阿冲的手”。说着擎着阿冲的手亮给父母看,这一看不打紧,连梓杨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刚才一直没注意,阿冲的右手已经肿了一圈,好像是被什么野兽给抓了一般,从手腕到小臂张牙舞爪地一片青黑,隐隐冒着一股腥气。 梓杨妈妈心疼地说:“是不是又跟人打架了?” 梓杨急的几乎哭了起来:“真的没打架,真的是被水鬼抓了,不信你去问小春他们……” 刚才一直昏昏沉沉的阿冲也勉强地撑起自己的身子弱弱地说“大伯,我们真没打架……” 梓杨爸面色沉重地说道:“这摸样不像是被打伤的,我行走江湖几十年,从来没看到这样的伤势……” 梓杨妈妈说道:“你个老土鳖别蹲在那里瞎掰掰了,赶快把孩子擦洗一下抱到炕上去……” 梓杨爸默不作声地把两个孩子擦洗干净,抱到炕上用被子围起来,两个孩子在被窝里仍是瑟瑟发抖。 这天夜里村里出奇的宁静,以往鸡鸣狗哮的喧闹突然消失了。 饭桌上的菜饭一口没动,谁也没心情吃饭。梓杨爸蹲在地上双手抱膝一筹莫展,阿冲神志不清地躺在炕上咬着牙嘴里轻轻地念着“冷,冷……烫、烫”,煞白的脸上黄豆般大小的汗珠流下来。 梓杨眼里擎着泪坐在边上,梓杨妈轻声地跟男人说道:“要不,去请村里的赤脚医生来看看?” 梓杨爸瓮声瓮气地说道:“赤脚医生今天去小王庄女婿那边吃喜酒去了,这两天回不来。” 梓杨妈叹了口气说道:“老天这是造的什么孽啊,这可怜的孩子怎么命就这么苦呢。” 阿冲突然睁开眼睛说道:“叔叔,我要去找我叔叔”。 梓杨爸按住正待起身的阿冲说道:“你别动,躺着。我去把你叔叔叫过来”,说着从炕头上拿起手电筒。正准备往外走,外面漆黑宁静的夜里,突然响起两声喊叫…… 第一章:不明生物 “阿~冲!阿~冲!”傻子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地刺耳。 阿冲挣扎着起身往外走,梓杨爸爸急忙搀住阿冲的胳膊低声埋怨道:“你看你这孩子,都病成这样了还不好好躺着”。 阿冲气喘吁吁地说道:“大伯,我好点了,你带我去找我叔叔去吧,这么晚了,他还没吃饭呢”。 梓杨妈心疼地说:“你都病成这样了……他爸,快点去带他把傻叔叫过来吧。” 梓杨爸架着阿冲,梓杨不肯待在家里,也跟在后面。三个人打着手电在泥泞的小路上深一脚浅一脚,顺着傻子的声音走去。。 不一会,傻叔的身影在夜幕中出现。看到阿冲一行人开心地咧开大嘴笑起来:“阿冲,你看我捡了个小东西给你玩”。 顺着手电筒昏黄的灯光,众人看到傻叔怀里抱着像猴子般大小的东西,蜷缩在他的怀里轻轻蠕动,身上似乎还披着一层脏乎乎的暗绿色的绒毛。 那东西连梓杨爸这种“江湖阅历”丰富的人都没见过,只是隐隐觉得有些不妙。这东西莫非就是孩子们刚才说的水鬼? “快,快扔掉”,梓杨爸喊了起来。 那东西突然睁开了双眼,两道绿莹莹的目光恶狠狠地瞪着三人。刹那间梓杨爸背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竟被吓的呆在当地动弹不得。 那绿毛怪“吱哇”一声突然弹了起来,像炮弹一样飞向三人。说时迟那时快,阿冲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步冲上前去,抓住飞来的绿毛怪顺势向远处甩去。那东西在地上咕噜噜滚了几米,翻起身来嗖地蹿到夜幕之中。 这一切电光火石间发生,梓杨爸爸张大嘴巴呆呆地看着绿毛怪消失的地方,刚回过神来,看傻子低头摸着胸前咕哝道“咦,心窝好疼啊……”话未说完,咕咚一声像截木头一样栽倒在地上。 三个人急忙跑过去,梓杨爸把傻子翻过身来,傻子浑身抽搐,胸前几个血洞正汩汩地往外冒着黑血。 阿冲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梓杨爸回过神来,憋足中气伸直脖子大喊:“出、出事啦,傻子出事啦!” 不一会儿,三三两两的大人拎着手电筒奔了出来,有几个人披着褂子穿着大裤衩,显然刚从睡梦中被惊醒。 “这不是四爷么?出什么事了?” “哎吆老李,我说你这半夜三经地嚎什么啊?这家伙孩子都被你吓尿裤子了”。 走到近前一看,众人也是大惊失色,当下七手八脚把傻子抬起来,奔附近傻子家里而去,这时候村里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火,刚才还一片寂静的村子里鸡飞狗跳一片喧闹。 众人把傻子抬到那个破旧的小土屋里,手忙脚乱地点上油灯。发现傻子身子已经僵硬,脸色青黑,胸前几个指头大小的黑洞已经结了黑疤。 阿冲目睹此状,喊了一声“叔叔”,咕咚躺在地上。 梓杨爸急忙上去掐人中,捶胸口。旁边一个中年人貌似见过世面,镇静地对梓杨说道,“小孩子不要看这个,滚回家去”。 梓杨爸急忙说道:“哥几个先在这看着,我把孩子送回去”。 梓杨爸把阿冲抱回家放在炕上,对梓杨妈甩了一句“你在家看着孩子”,梓杨妈刚说了个“你……”字,男人已经一阵风般又冲了出去。 梓杨妈疑惑地看着梓杨“你……们刚才碰到什么了?你爸刚才杀猪般地叫个啥?”梓杨哆嗦着看着老妈说不出话来。 不知过了多久,趴在炕边瞌睡着的梓杨被外面一阵噪杂声惊醒,脸边挂着泪痕的梓杨抬头看着阿冲昏睡在炕上,额上汗珠直流,胸脯急剧起伏,鼻子一抽差点又哭起来。 这时听到梓杨妈在外面招呼的声音:“老村长你怎么也来啦?张叔、李伯,大家都坐,都坐。” 梓杨眼角挂着泪痕轻轻地走出去,看到正屋已经挤满了人,颚下挂着一把山羊胡子,瘦的精神矍铄的老村长蹲在屋子里唯一的一张太师椅上。 这个老村长是个传奇人物,年轻时在外面走过南闯过北,可谓见多识广,在这个小村子里当了几十年的领导,非常有威望。脾气也是固执怪异,连上头都拿他都没辙。 有一件事能充分说明老村长的作风。有一年上头派人到村里组织开会,讨论关于丧事从简的问题。乡里派来的特派员说,现在国家提倡火葬,农村世代施行的土葬不科学,太浪费耕地。 村民们都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有人提出以后埋人不用棺材了,太浪费木材了;又有人说立着埋好,不浪费土地。 这时候老村长站起来说:如果立着埋就只埋下半身吧,也不用竖碑了,这样以后上坟的时候,一看就知道是谁了。 这一番挤兑把专员噎回了乡里,以后再也没人来跟他们提火葬的事儿。 此刻,屋子里挤满了老老少少十来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吵的让人听不清话。 老村长把手里的老烟袋重重地磕在椅子腿上,咳嗽了一声,其他人立刻闭上了嘴巴。 老村长吧嗒了一下嘴问道:“我说那个那个谁,你真的看到了水鬼?咱村太平了几十年,你可别一张大嘴瞎咧咧。” 梓杨爸指天画地、捶胸顿足地说道:“我发誓,我真的是看到绿毛水鬼了,不信你问我儿子。” 老村长狐疑地盯着梓杨,梓杨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这么高级别的干部直接对话,咽了口唾沫轻声说道:“今天傍晚,我跟阿冲他们在学校操场上玩耍……” 梓杨一五一十地把傍晚到现在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也亏得他这么小小的年纪,受到如此惊吓,仍能将发生的一切有条有理地说完。 梓杨话音刚落,地上蹲着的一个中年男人说道:“原来是真的啊?我们家那臭小子一身泥水地跑回家跟我说这事,我还以为他贪玩撒谎呢,狠狠地抽了丫一顿。” 旁边有男人也附和道:“是啊,我也是”。看来梓杨的小伙伴们无一例外都遭了家长的毒手…… 老村长瞟了众人一眼:“别说那没用的,我说那谁,你看清水鬼的样子了么?” 梓杨爸急促地说道:“看清了,刚才那场面别提多骇人了,也亏我胆子大,一动不动站在当地看的清清楚楚,那东西长着……嗯,一张蝙蝠的脸,嗯……身子有狗崽子那么大……胳膊像猴崽子一样,爪子跟山鹰一样又瘦又长,身上一层绿呼呼的茸毛,有几处地方还像癞皮狗一样脱毛了,看起来黏糊糊的……” 老村长皱着眉头打断梓杨爸的话:“你说的这是个啥吆?老子都被你搞糊涂喽!” 蹲在地上的一个五六十的老年人轻声说道:“你们说,这鬼东西是不是跟这孩子的爹娘的死有关?当年他们……这该不是报应吧?”说罢努嘴朝向里屋——突然惊在那里一动不动。 第二章:惊人身世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看到刚才还在昏睡的阿冲这个时候已经醒了,正有气无力地靠在门框上。 阿冲盯着老年男子冷冷地说道:“李爷爷,什么报应?我爹娘怎么了?”十来岁的孩子竟然发出咄咄逼人的目光。 梓杨知道阿冲最忌讳别人说自己的爹娘了。那老年男子也知道自己失言,尴尬的扭头不语。 阿冲的目光转向老村长,直咄咄地问道:“我爹娘怎么了?他们怎么死的?” 阿冲爹娘的死是个谜,村里人一直很避讳谈这事,梓杨他们这么大小的孩子只知道阿冲刚出生他的父母就突然死了,至于怎么去的他们从来不敢多问,大人们也从来不说。 老村长瞪了老年男子一眼,恶狠狠地说:“你就不能夹上你那张臭嘴!” 老年男子讪讪地低下头数地上的蚂蚁,老村长无奈地看了阿冲一眼,咳嗽了一声说道:“孩子,你也不小了,有些事你也该知道了——其实,这事也怪我,都怪我这个做村长的没用……” 低头找蚂蚁的老年男子抬头说道:“唉,这事怎么能怪老村长你呢,当年……” 老村长怒不可遏的叫骂:“你懂个蛋!” 老村长重新续了一锅烟,稳定下情绪缓缓地说道:“当年,阿冲刚生下来的时候,正在闹大饥荒,家家户户都揭不开锅了。你爹是条汉子,但是再铁的汉子也架不住没饭吃啊!你爹又要照顾你那不懂事的叔叔,又要照顾你娘——不被逼到绝路上的人是不会去做那种事啊!” 阿冲问道:“我爹做什么事了?” 老村长吧嗒了一口烟自顾自地说道:“当年,村里来了几个外人,衣着很光鲜,挨家挨户地卖粮食,而且他们卖粮食也不要钱,但是要拿东西换。” 老村长自问自答地说道:“什么东西呢?就是家家祖辈留下来的一些破铜烂铁,什么香炉啊,瓷器啊之类的东西,他们把那个叫做古董,说这东西值钱,能换粮食。” “我们李家一族在这带是个大姓,祖辈在这里多少年了,每户人家都有点祖宗留下来的东西,那些东西放着又不能吃,闹饥荒的时候连抠出来的鼻屎都不舍得扔,为了一袋面房子都能卖咯,更别提什么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了,所以大家都把家底倒腾出来换点粮食”。 “我记得当年还用一个猪槽换了半袋麦子呢”老年男子又搭腔了,老村长瞥了老年男子一眼,那人立刻不敢吱声了。 老村长接着说道:“当年换的那些粮食着实救活了不少人,但是,你家是外姓,后来搬过来的。你爹是个泥瓦匠,当年也只不过刚二十出头,没有什么家底。在闹饥荒的日子里,没人找你爹做活,你家也没什么东西能换粮食。这一家四口眼看就要活活饿死。 后来不知道你爹用了什么手段,竟然从那帮外人手里换到粮食了。” 老村长说到这里停住了,从烟袋里掏出烟丝续烟。一个长相比较老成的中年人接口道:“难道阿冲他爹真的是?” 老村长没搭理他:“有一天晚上,我饿的慌睡不着觉,蹲在门口想事情。那时候街上也没人,大家都躺在家里不敢动,生怕一活动就会饿。这个时候,我看到阿冲他爹拿着做工家伙一个人偷偷地往后山走。我一时好奇,就悄悄地跟着他,那天晚上我见到的场景……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瘆人啊。” 老村长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眼神在烟雾里突然迷离起来。“我现在年纪大了,老糊涂了,连儿媳的名字都记不得了,但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远远地看到阿冲他爸七拐八拐的爬到后山,在一片乱石岗突然停下了,愣了一会突然对着空地三拜九叩,我想人都饿成这样了你还有空拜先人那?仔细一瞧不对劲,这地方不就是以前的老坟场么?” 老村长说到这里,其他人都不禁打了个寒战,虽然村子里一直有传言阿冲爸爸以前是干什么的,但都没见过,这还是第一次听老村长叙说此事,连阿冲都听得睁圆了大眼。 老村长此时已经陷入忘我的回忆当中,“阿冲他爹跪拜了一会,就开始在那里彭、彭地刨地,我当时吓得趴在地上连动都不敢动。阿冲他爹刨了半天地,然后就在下面扣扣索索的翻东西,整了半天之后他用包袱包了一包东西,然后把坟地又重新砌好,拜了几拜之后就往回走,当时我那个害怕啊,抖的跟筛糠一样,两条腿都抽筋了,腿肚子都翻到前面来了。阿冲他爹听到我的声音,走过来叫了一声‘村长?’”。 老村长讲到这里眼神已经迷离了,似乎又回到了当年的那个夜晚。 “当时他一句村长,直把我吓得魂魄出窍,我哆哆嗦嗦地说不出话,没想到他噗通一下在我面前跪倒了,‘村长,我对不起村里人。’”老村长尖着嗓子学阿冲他爹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瘆人。 “我看他不像要害我的样子,就稍微放下心来,我们爷俩就一个跪着,一个趴着,在老坟上聊了起来。 阿冲他爹说看到村里人拿东西跟外乡人换粮食,自己家里没什么能拿出来换的,心想后山荒弃的乱石岗上有不少老坟,说不定有值钱的陪葬家伙。熬了几天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趁晚上跑到后山上,找那些年代久远没有供奉的野坟挖,还真是挖到一些瓷器,他就拿这些东西跟外乡人换了粮食。 阿冲他爹说,人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也是没办法,我堂堂一个七尺汉子,不能眼睁睁看着老婆孩子饿死啊!” 说到这里,屋子里已经有人开始长吁短叹,在场的这些人除了阿冲和梓杨年纪还小之外,老一辈人都或多或少地经历过那个岁月,想起当年闹饥荒的惨况,众人唏嘘不已。 阿冲听到这里,体力不支几乎瘫坐在地,梓杨妈赶紧拿一条毯子过来围在他身上。转身对老村长说:“那么后来,老村长您……” 老村长抹了一把眼泪说道:“我?我还能怎么样?那年头,活人都吃不饱,谁还顾得了祖宗先人啊!再说他刨的是没主儿的野坟,咱们祖宗的都没动。” “后来我对阿冲他爹说,你走吧,今天晚上我什么也没看见。阿冲他爹重重地给我磕了几个响头,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在那边一直歇了半天才有力气爬起来”。 “后来有一段时间,你们记得不记得村里发救济粮了?”老村长偏着头问大家,大概确实是年纪大了,脑子有些糊涂。 旁边立刻有人附和说:“是啊是啊,还是老村长厉害,当年其他村都没这待遇,就咱们老村长有本事能要到救济”。 老村长用烟袋锅敲着太师椅道:“狗屁救济粮,那些粮食,是阿冲他爹用性命换来的!”众人又是大吃一惊。 老村长继续说道:“当年家家户户能换粮食的东西没多少,而且那帮外地人要价越来越高。慢慢都折腾完之后,外地人也不来了,大家个个闷在家里等死。“ “有天半夜我听外面有人敲我家窗户,阿冲他爹的声音在外面说‘村长,我换来粮食了,我放在门口,你给大家伙分分吧’” 众人恍然大悟,如果不是老村长今晚说出来,没人知道当年还有这份隐情。 老村长吧嗒两口烟,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再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苦日子熬到头,饥荒过去了。村子里终于开始过上安稳的日子。 自那以后,阿冲父亲很少在村里抛头露面了,加上大家生活慢慢变好了,瓦工活也多起来了,阿冲爹就经常走街串巷的在外出工,早出晚归的很少跟村里人照面,有时候好几天都不回来,村里人难得见到他。” 阿冲继续追问道:“那,那我爹妈是怎么死的?” 蹲在地上的李大爷欠了欠身子想开口,被老村长狠狠一眼给盯回去了。 老村长偏着头仔细想了想:“哪一年去的?我也说不清了。记得有一天,阿冲他娘到街上到处说他男人不见了,让大家帮忙找,那时候大家都忙着春耕,也没人理会阿冲他娘的叫喊。没几天阿冲他娘就有些疯疯癫癫了。” 阿冲哽咽了起来,嘴里嚷着,“你们为什么不去找。” 老村长面有愧色地道,“那几天刚下过雨,正是春耕的好时候,播种就那么几天,谁也不想错过节气,家家户户都在地里忙的四脚朝天。谁还顾得上别人家的事。再说你爹那时候经常在外面帮人干活,几天不回家也是常有的事儿,大家都觉得你娘大惊小怪了。” “后来,阿冲他娘见人就说,阿冲爹被坏人抓走了,救救他,救救他。我当时也觉得不大对劲,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在外面惹上事儿了?” “我记得就在阿冲他爹出事前几天,村里还来过几个人找他,其中有个家伙好像就是之前来村里换粮食的。嗳,老幺,你记得不记得这事?” 之前一直跃跃欲试要插话的李大爷这时候连连点头道,“我记得,那天我正好在街上跟王寡妇——的邻居聊天,亲眼看见一个光头脑门上有疤的汉子带了几个人去阿冲家,之前换粮食的时候也见过他,人长得矮壮矮壮的,一脸凶相。进去阿冲家里没多久就被阿冲爸给轰出来了,两人好像还吵架了。我就想,村里已经很久没人来换粮食了,这帮人又来这边干什么?是不是阿冲爹欠人家钱没还?看他们都是气鼓鼓的样子,我也没敢上去问……” 老村长点点头道:“恩,那拨换粮食的人挺不地道,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我就担心阿冲爹跟这帮人还有什么联系,所以一开始也不想过问这事。“ “耽搁了几天之后,阿冲爹一直没有再露面,我也觉出不对劲来了,后来组织村里的青壮年到处找,终于在老坟场旁边的山沟里发现阿冲他爹的尸体,身子已经摔烂了。阿冲他娘从衣着上辨认出尸体就是阿冲他爹,一时想不开,直接一头撞死在石头上了。” 第三章:张专员 老村长话说到这里,阿冲咕咚一声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众人手忙脚乱地把阿冲抬到炕上,抬手的时候发现胳膊上的青黑已经蔓延到胸部,隐隐发出一股腥臭。身子也是一会冷一会热。 此刻已经是子夜,众人手足无措,立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还是老村长稳健,使劲搓了一把老脸说道:“大家都先回去吧,天这么晚了,外面又下起了雨,出村的路也不好走。大家呆在这里什么事也做不了。梓杨妈,你晚上费点心照顾这孩子。明天我喊人去所里报案吧。大家都散了吧……晚上回家门窗都关好……睡觉惊醒点。” “还有,今天晚上我说的这事儿,你们谁也不准跟外人说!不然我撕了他的嘴!” 众人三三两两往外走,梓杨爸走在最后送老村长,临出门的时候,梓杨爸嗫嚅着说:“老村长,阿冲他爸死的不明不白,是不是他去盗墓的时候被厉鬼缠身……” 老村长摇了摇头说道:“不是去盗墓,那地方附近只有咱家的祖坟,阿冲爹说过绝对不碰的。” “我总觉得阿冲他爹的死有些奇怪,你有没有发觉阿冲他爹出事之前,那帮外乡人还来过几次,出事后村里再也没见到那些换粮食的外乡人?” 梓杨爸惊到:“难道那些人害了阿冲他爸?” 老村长说道:“你想啊,那年头粮食那么金贵,那些外乡人本事再大哪里弄那么多粮食?到最后说不定拿不出粮食来换了,就……” 梓杨爸说道:“那您怎么没去报案啊?” 老村长翻了翻白眼说道:“倒卖文物和古董是多大的罪过你知道吗?要是查下来,村里哪个人能逃脱得了干系啊?老子想当年卖根葱都差点被收拾喽!” 老村长两手往身后一背,气哼哼地走了。 这场连绵大雨一直下了一个星期,村里的路都被冲垮了,直到一周放阳之后,村里才派出人到城里报了案。这期间阿冲一直在梓杨家里养病,昏昏沉沉的,时醒时睡。 第二天,县城来了两个专员,一胖一瘦,领头的是个白白净净、微微发福的中年人。那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前面有些微秃,细长的眉毛下面,两只眼睛又细又长,神情甚是慈祥。 那个年纪轻点的青年介绍道:“这位是省城下来的张专员,在咱们县里驻点,平常很少出来的,这次能来也是给你们老村长一个面子,你们可得好好招待。” 因为村里贫穷,连个招待所都没有,所以这两个人就安排在“事发地”老李家里。 听说是省城下来的专员,老李家从来没接待过这么高级别的长官,一家人诚惶诚恐地把主房的卧室空出来给这老少当办公室。 张专员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老村长跟一堆人七嘴八舌的就要上来汇报情况。张专员摆了一下手示意不要着急,从包里拿出毛巾、水杯、笔记本。用毛巾蘸水擦干净脸,倒了一杯温水簌簌口,然后才正儿八经地坐在凳子上,左手端着本子右手捏着笔,望着老乡们,笑眯眯地问:“你们谁先说?” 老村长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此时镇定地上前,“报告首长……” 张专员笑道,“我不是首长,你们就叫我张专员好了。老叔您年纪看起来很大了吧,炕上坐着说吧。” 老村长毫不客气的爬上炕,絮絮叨叨的把当晚傻子遇袭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顺带着也把阿冲家的情况也描述了一遍,希望组织上能拨点救济款,村里好抚养这个孤儿。 至于阿冲双亲双亡的事情也是一笔带过,只说了是意外死亡,盗墓换粮的环节那更是绝口不提了,看得出来,老村长还是颇有心机的,重点是描述阿冲家世的悲惨,主要诉求是希望组织上拨救济款。 张专员一边听,一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听完老村长的描述,和蔼地说道:“你放心,孩子的事情我会向上反应。另外,那天晚上遇见绿毛怪的事情,有没有目击证人?” 老村长有点不情愿地跟梓杨爸爸说道:“那谁,那天晚上你是亲眼看见过的,你跟专员说说吧。”然后又咳嗽了一声说道“挑重点说,别整些没用的”,说罢给他递了个眼神。 梓杨爸爸走上前,搓着一双大手把那天夜里看到情况又叙述了一遍。 旁边人也七嘴八舌的描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张专员耐心地听完点点头,问道,“那具尸体呢?” 老村长道:“天热不好弄,几天就臭了,乡亲们怕招来蚊虫瘟疫什么的,就用柴火烧了。” 张专员听了后陷入沉默,脸上波澜不惊毫无表情。 老村长一拨人面面相觑,心里没底。众人沉默了一会,张专员转脸向着梓杨,笑眯眯的问道,“小朋友,刚才有人说你们回家晚了,说是遇到了水鬼?” 老村长道:“他们这些小破孩懂个啥,在水坑里摔一跤就说遇到水鬼了,张专员你不要听他们胡咧咧。” 此时,梓杨被满堂的大人们挤在门框上,见大人们说了很多,就是不提他跟阿冲的事儿,心里急得很。被老村长一吓唬,不敢吱声了,看到张专员鼓励的眼神,嗫嚅着把那天傍晚在操场的经过说了一遍。 然后道“我,我也不清楚我们在学校里遇到的水鬼跟抓死傻子叔叔的东西是不是同一个,我们那时候只顾得往外拉阿冲了,谁也没看到水底里的东西,不过阿冲的手被抓的很厉害,越来越肿了,伯伯你有办法给他治吗?” 张专员两道细长的眉头皱在一起,“你那个小朋友在哪里?叫他过来我看看。” 此时阿冲仍然在厢房昏睡着,张爸把他抱过来横放在炕上,嘴里嘟嘟哝哝地说道,“孩子吓坏了。感冒一直没好。” 张专员看了看阿冲的脸色,又翻了翻他的眼皮,用手摸摸了阿冲的脉,眉头皱的越来越紧,倒是乡亲们在底下啧啧一片,交头接耳地说,到底是县城来的专员,人家不光来破案,你看还会把脉。 张专员掀起阿冲的袖子,看到乌青的手臂,“嘶”地抽了口冷气,眉头皱的更紧了,沉吟道“这孩子是在哪里摔的?” 梓杨道,“我们学校后操场。” 张专员起身,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走,带我去看看。” 因为村里有怪物,又出了人命,这些天学生都停课,学校已经没人去了。当下老村长一招呼,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奔向学校。 第四章:奇棺异物 李家在附近是个大姓,相传这一族在这里已经繁衍了数百年,从第一代迁徙过来的人算起,族谱上已经记载到了十七世。根据村志记载,老祖宗刚在这边定居的时候,一共就几户人家,后来逐渐发展成现在几百户的规模。 人丁兴旺了,小孩子也就多了起来,后来上级觉得这附近的学龄儿童人数挺多,天天跋山涉水地跑十几里路去乡里上学也不是个事儿,索性就在村子边上建了个小学。修了几间瓦房,圈了一块地做操场,然后操场上树根旗杆子,再派两个民办教师,一个学校就齐活儿了。 学校就建在村外的一座土山脚下,方圆十里的四五十个孩子都在这里上学,学校一共两个老师,各带一个班级,一个教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绘画,另一个也教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绘画。 学校从成立到现在也就十来年的历史,当初选址的时候据说还十分讲究,请老法师看过风水,最后选的这个地址,是一处乱坟岗,也不知是哪朝哪代哪族的坟场,连资历最老的村长都不知道这片乱坟岗是什么来历。 在北方,很多学校都是建在坟场上,中国古代千百年以来都流行土葬,凡有人类聚集的地方,经过多少年的繁衍生息,生生死死,逐渐就形成了大片大片的坟场,这些坟场占了不少地方,近些年来,经常有人在挖土、刨地的时候能翻出一些森森白骨。 虽然很多坟场早就荒芜、废弃,占了一大片地,但是一直空在那里也没人动。大家都比较忌讳这种地方,既不能做耕地,又不能做宅基——唯有做学校倒是正合适。 在坟场上建学校也是一种古老相传的风俗,据说是因为学校里的孩子都是青少年,所以阳气重,易镇邪。 而且民间有种说法,坟是穴,穴通学,坟通文,所以学校建在坟地上是好兆头,易出人才。 还有种说法跟文曲星有关。有人说坟地阴气重,普通民居镇不住,只能靠文曲星镇——按照这种说法的话,如果是怨气很重的,那就得军校镇了。 学校的操场就在一个乱坟场上面,记得以前村民在这里挖土的时候,还经常能刨出一些碎骨、残骸。 张专员要捉“水鬼”的消息不胫而走,一帮人还没到操场,已经看到周围站满了看热闹的群众。在这种小地方,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有时候比现代化的通讯科技都要迅速。 此刻操场上的积水已经干的差不多了,在地面上留下大大小小的水窝。在操场中心有一个尺许见方的坑洞,根据几个小孩子的回忆,正是阿冲陷进去的地方。 村民都不敢上前,远远的围观。张专员艺高人胆大,俯身上前观察一番,见坑洞只有尺许来深,下面已经被污泥堵死,里面还有不少积水。点了点头转身走到老村长跟前,在耳边嘀咕了几句。 老村长一声咳嗽,“挖!”。 几个后生就拿出随身带的锄头、铁锹等工具,七手八脚一顿乱铲、乱刨,不一会儿围着那个坑挖出一个丈把宽、1米多深的大坑,有个胆大的后生用铁锨铲去坑边结成块的泥土,不一会儿一具破旧的老棺材在泥浆中逐渐显出原形。 这副棺材不知什么年代埋藏下来的,外面的木头已经朽的如泥土一般,棺材很厚,内层仍然保持着木材的结构,在棺材顶上一个破洞,也不知道是原先就有,还是最近被踩破的,从侧面看去,可以看到里面一滩绿色的污水,散发着刺鼻的腥气。 张专员穿着一双水靴,带着一副胶皮手套,拿着一块铁楔子插在棺材底的接缝处,用羊角锤子轻轻敲了几下,从棺材缝里流出一股浑浊腥臭的绿水,慢慢渗入到棺材下方的泥土里,旁边几个后生忙不迭地爬出坑去,生恐沾到一点绿水。 张专员却似乎一点不介意的样子,拿出一条洁白的手帕,捂在鼻子上,从随从手里接过一根一米多长头上带勾的细铁钎,小心翼翼地翻检棺材内的东西,周围的村民围在数米之外伸长脖子观看。虽然什么也看不到,但人群里还是不断地发出啧啧地感叹声。 眼看人群越围越紧,老村长吩咐几个身强力壮的后生,把其他人都轰的远远的。坑边只留几个辈分比较高、在村里有地位的中老年人。 后来,根据参与挖掘的村民们传言,那具棺材不知道埋了多少年了,外面虽然腐旧不堪,但是里面却光滑如新,可见棺材用的是一种上好的木料。最诡异的是抽干棺材里的污水之后,里面有个湿漉漉的尸体,头脸早就腐朽成破布一般,但是浑身的皮肤却仍连成一片。在尸身的肚腹之处却有个大破洞,里面的内脏早就烂如泥土混在一起。 最恐怖的是:棺壁和棺盖的内侧有一道道深深的划痕。村民们都传,这个棺材里埋得是活人! 村民们传的越来越邪乎,还有人不断加油添醋。有人说那个棺材里埋得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所以才用上好的棺材板,这个大小姐平时不检点,未婚先孕,伤风败俗,地主老财怕败坏名声,就把身怀六甲的大小姐活埋了,在棺材里的大小姐拼命挣扎,以至于棺材里面都是指甲划出来的一道道沟。 也有人说棺材里埋得不是大小姐,是跟原配争风吃醋的小老婆,原配久未生子,眼见得小老婆身怀六甲,老爷后继有人,怕自己失宠,就恶从胆边生,吩咐人把小老婆给活埋了。 更邪门的是,尸体全身的皮肤都好好的唯独肚子上有个大洞。 有人推断大小姐(小老婆)被活埋后,肚子里的孩子破腹而出,在不见天日的棺材里,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也不知修炼了多少年,终于变成了一只厉鬼……阿冲的胳膊就是被这只厉鬼给抓的。傻子也是被厉鬼吸了魂魄……哎吆,想想就可怕,那只厉鬼说不定正在到处吸人魂魄呢…… 山村里乡民农忙之外大都闲着无事干,对于各种小道消息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你一句我一句,在群体智慧的创作下,这个故事也不断地被丰富、情节也逐渐的完善,“操场离奇棺材”事件在大家的口口相传中不断被加工、再创作。一股恐慌的情绪在村民之间蔓延,关于阿冲的身世倒是无人提及了。 这些,都是后话。 如果把村民的想象和臆测成分去除的话,那么这事就简单多了。 张专员示意随从拍了几张棺材内外的照片,然后拾了几块东西放在小瓶子装起来。吩咐老村长把剩下的东西架起柴火烧了,这些绿水之类的可能有什么细菌,人畜感染了会引起瘟疫。 老村长一边吩咐人照办,一边拉着张专员的袖子说你总得给我们一个交代啊!那孩子到底是不是撞邪了?救济款什么时候发啊? 张专员说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一副老棺材,里面有具老尸体,下雨墓穴坍塌,小孩子不小心踩破了棺材,然后手卡在棺材缝里了,估计划破了皮肤,被这里面的污水给感染了。 老村长又说那他那个傻子叔叔……张专员分析说,估计是哪里捡了只野猫还是野狗之类的东西,受了惊吓把傻子给抓伤了,傻子可能本来就有什么先天性的疾病,经不住这么一惊一吓的,所以一下子就去了。 对于张专员的解释,老村长还是比较满意的,当下找了几个口齿伶俐的村民,把刚才张专员的意思往下逐级传达。至于村民们能传达到什么程度,那就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了。 接下来老村长就要请客吃饭,表示一下地主之谊,张专员推辞道,老先生不必客气,为村民释疑解惑是我的本职工作,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也该回去了。 之后也没跟人众人说什么,匆匆就回县城了,据说上面来人了,要调他去省城。 张专员临走的时候,说阿冲的病需要进口药,在省城才能治好,要带他走。 阿冲这些日子一直浑浑噩噩的,虽然病情没有恶化,但是也不见好。傻子叔死后,他在村里就已经了无亲人,有人带他走也没人阻拦,只有梓杨爸妈依依有些不舍。但想到张专员也是为了阿冲好,只得给他收拾了几套随身的衣服,一直送到村口。 梓杨在外面给阿冲采草药,回来之后,听说把阿冲送走了,嚎啕大哭,谁劝也不听,赤着脚连哭带喊的追了好久,最后还是梓杨爸爸骑自行车把他撵了回来。 后来大人们劝他,这也是为了阿冲好,张专员说给他治病,让他上好学校。总比我们这小山村有出息,很多人想送孩子出去还没机会呢! 虽然这么说,但梓杨还是闷闷不乐了一个夏天,无人的时候常常一个人蹲在跟阿冲一起玩耍的地方发呆。 第五章:游子归乡 大雨刚过,泥泞的路上泛着一股清新土壤的气息,混杂着鸡鸭牛粪的味道。 一个身材高挑、长脸剑眉的后生皱着眉头行走在泥路上,小心地躲避着被泡成一滩的牛粪,脚上雪白的球鞋已经不可避免地粘上了星星点点。 看着他背上的行李,路人知道,老李家上大学的孩子放暑假回来了。 看着三三两两蹲在门前抽烟的村民,梓杨心里暗叹,从高中起就在外读书,几乎每年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日新月异,可是这家乡的小山村却十几年如一日,路仍是这么的窄,房子还是那么的矮,路人还是那么的闲散,小山村似乎与世隔绝了一般,丝毫不见改变。 村民纷纷跟梓杨打招呼,“梓杨回来啦?”“回来了。”梓杨带着笑容礼貌的跟大家点头,内心却是十分尴尬。常年在外读书,村里的人大半都叫不出名字,李家在村里辈分甚高,有些三四十岁的婆姨都得叫他小叔,看到他都带着尊称打招呼,他也不知该如何应答,只得龇牙一笑点点头,倒也不至于失了礼数。 回到家里,一眼看到正在院子里忙活的父亲,梓杨心头一热,叫道:“爸,我回来了。” 大半年没见,心中想象的热烈欢迎的场面没有出现,父亲抬头,停下手中的活儿看着他,几乎是面无表情的哦了一声,似乎儿子刚刚出门尿了泡尿回来一般,一点也不觉得意外,更不要提惊喜了。倒是在厨房忙活的母亲听到声音脸上浮出笑意迎了出来:“回来了啊?” “儿子又长高、长俊了,你看你爸这货,你回来都不笑一个。” 李爸讪讪地说道:“一回来我就知道,又要伸手要钱了,哪里还有心思高兴……”梓杨心下无奈,唉,没办法,几十年了,老爸这脾气,还是那么耿直。 中午母亲做了满满一桌饭菜,好久没有尝到家乡菜味道的梓杨狼吞虎咽,母亲不断给他夹菜,笑眯眯地看着他道:“慢点慢点,可怜的孩子,在外面什么好东西都捞不着吃吧?” 梓杨嘴里含着饭菜不满地嘟囔:“妈,外面好吃的多的是,你别老觉得我在外面念书跟坐牢一样,”吃不好,那是因为没钱!——最后一句话梓杨没敢说出口。 父亲将近五十岁了,头已经秃了一半,剩下的一圈头发也半数变白了。母亲眼角的皱纹也多了几层。看着一年又一年逐渐苍老的父母,梓杨心中不是滋味。 吃完饭,梓杨四仰八叉地躺在椅子上,看着父亲拿着棍子在剔牙。突然心中想起起一个人来,问道:爸,我想问一件事……梓杨爸狐疑地看着他,意思是这还有两个月才开学呢,现在就要钱了?不按套路出牌啊! 算了,梓杨突然打消了心中那个念头,将吐到嘴边的话又噎了回去。 放假在家呆了一个星期,梓杨就有些受不了了,乡村没有什么娱乐手段,同龄的孩子多年不见,基本上也断了来往,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剩下的时间就是歪在床上看电视,再无聊的节目也能凑合着看一整天。幸福的日子不过七天,七天之后妈妈慈祥的母爱逐渐被暴躁磨去了踪影,从刚回来的爱不释手就变成了天天碍眼。整天数落梓杨好吃懒做,看看邻居家的狗剩、毛蛋,十几岁人家就下水捞鱼,上山犁地,后屋的小子二十几岁就娶妻立家,你看看你,二十岁的人了,还整天吊儿郎当懒得带不动腚…… 梓杨的妈妈正是四五十岁如狼似虎的年纪,加上更年期,脾气大的不行,屁大的小事就能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更何况梓杨这样好吃懒做的儿子整天杵在跟前当靶子。山村的妇女也是民风彪悍,兴致来了摸出一把小板凳,坐着能骂两个小时还不带重样的,而且个个都是好嗓门,声音高亢,穿墙入壁——关键是骂人的时候还不耽误干活。 每次开骂的时候,往往能把梓杨爸爸也给牵连进来。这时候梓杨爸就默不吭声,梓杨有次问,为什么这么能忍。 梓杨爸说:这就是爱啊! 梓杨妈吼道:爱个屁,老娘说话就是耳边风,你一句也没听进去,整天就知道夹着嘴巴,一棍子闷不出一个屁!你看看让你煮个米饭,每次都能烧糊,说了多少次也不听,你那个驴耳朵长在猪腚上了……梓杨妈骂起人来,一点也不考虑事物的逻辑性和合理性。 梓杨爸也毫不生气,像革命先烈一般,打死我也不顶嘴,眼神悠然地望着远方,一副我思故我在的神情。 梓杨最受不了的是老妈总拿邻居家的孩子跟自己比较,听意思,别人家孩子就算是种地,都比自己一个大学生有出息。妈妈数落起人来总是这么不讲道理,看你不顺眼了,浑身都是缺点,起床不收拾被褥都是大罪更别说睡懒觉了,而且喜欢翻旧账,连几年前骑自行车碾死邻居家老母鸡的事儿都能翻出来。 梓杨可没父亲那样的修养,被数落几次就忍不住还嘴,结果却换来狂风暴雨般的反击。最终还是在语速和逻辑上败下阵来,白憋一肚子气。这样来来回回交战几次,每次都想掀桌子暴走,终究是不敢,毕竟兜里没钱。 后来想想,父亲才是真正的高人啊,她强任她强,清风拂山岗,凭你怎么说,我就是不还嘴。也难怪几十年过去了,虽然吵吵闹闹不断,小日子过得仍是融融洽洽。 这一天,学校成绩单到了,七门课平均六十七分,班主任信里一番附言婉转曲折,字里行间一副恨铁不成钢之势,言下之意请父母好好教育。 梓杨母亲看了气急败坏(有时候梓杨真希望自己的父母像其他村民一样不识字),那番数落真是有如黄河之水泛滥成灾,又犹如长江之水连绵不绝。梓杨爸话倒是不多,只是淡定地在旁边帮了一句腔“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 这样的精神煎熬越来越频繁,几乎每天都要来一遍,这一天,刚被教训一顿的梓杨正在考虑离家出走,突然接到隔壁老王的电话。 第六章:老王列传 隔壁老王,真名叫做王牛奋,是隔壁村王老先生的独子。 说起这个老王来,四乡八村都是大名鼎鼎,那可是个小孩见了瑟瑟发抖,大人见了纷纷摇头的人物。 梓杨老家那块民风彪悍,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开始组团作战打群架了,通常是村子跟村子之间的战争,几十个小孩子互相扔石头,打弹弓,头破血流的事情时有发生。而老王就是孩子中的霸王,战斗力超凡,下手也狠,经常有鼻青脸肿的小孩子被家长领着到王老先生门口讨还公道。 王老先生年轻的时候读过几年书,对国学颇有造诣,据说能熟读唐诗三百首,所以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希望他能完成自己未竟的事业。给儿子起的这个名字,寓意很诚恳……像老牛一样勤奋——这也展现了老先生脾气耿直的一面。 但是那些乡下的土鳖不这么想,他们直接把这个名字想成老牛的排泄物,直呼牛粪,虽然读音差不多,但是从表情和态度上可以感觉出屎的味道,这让老王很苦恼。 后来上小学的时候,个人价值观成熟了,他就自作主张地在花名册上改了名字,叫王牛逼。如果不是小学班主任苦苦阻拦的话,这倔强的孩子说不定人生就要多留下一个污点了。 王老先生是个走街串巷的郎中,俗称赤脚医生,懂中药,会开几味药方。在文化程度普遍低的农村里,算是个知识分子。家里《故事会》等名著也攒了好几堆,再加上七大姑、八大姨的治了不少病(没错,是个妇科医生,兼兽医),所以在这一带颇有点名望。 但是生出的老王,却一点没有个书香世家的样子。 老王从小性格顽劣异常,三天闯一小祸,七天闯一大祸。 提起王牛奋这三个字来,那一带的人都要竖起大拇指,这孩子十几岁的时候终于不负父望,长成一条飞檐走壁的汉子,上树掏鸟,下水摸蛤,端的是一副好身手,关于老王比较传奇的故事是,有一次他在别人的老房子上掏鸟窝(北方农村的房子用片瓦混合草泥盖顶,有些地方缝隙较大,就有鸟雀在其中筑窝),收获颇丰,一时兴起,竟然给人揭了半边房,直到哗啦一声踩透房顶,直接掉到人家的饭桌上。 那户人家正在吃午饭,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一个半大小子天神下凡般砸到锅里,溅了众人一头一脸的菜汤,还没回过神来,这家伙就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夺门而出,只留下汤水淋漓的背影! 农村形容熊孩子有一句话叫做“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用来形容老王再贴切不过。 老王爹也秉承古训,隔三差五就棍棒教育一番。教训起儿子来也是下死手,像正常人家动家法,一般都是藤条、笤帚什么的,王老爹不管这套,基本上什么趁手使什么,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擀面杖、板凳、锄头、钉耙……有一次,老王还被一只老母鸡直击面门。用王老爹的话说,这孩子皮实,不用点重兵器打不疼他。 而打不疼,就达不到教训的目的。一般平常孩子打一顿能老实两个星期,但是老王上午被打,下午就忘。 我们正常人家的孩子犯了事儿,基本上就是低头顺眼地站在原地挨打,打几下就哇哇哭,母亲看了就心疼,就开始护犊子骂老爸——你给我把孩子打坏了!! 老王家情况比较特殊,第一,他皮糙肉厚打不坏,第二,他跑!经常看到王老爹追着老王在大街上呼啸而过的情景。 后来王老爹觉得自己年纪大了管不住他了,再这么闹腾几年说不定哪天就被他气的两腿一蹬了,狠狠心,一闭眼,把他送进了武校。我管不住你,自然有人能收拾你。 梓杨老家那边是水泊梁山的发源地,自古以来就民风彪悍,习武成风,山野间遍布习武之人,有那老汉在地里干着活儿突然就会来个大劈叉,基本上是个男人就会两手,说不定哪家就有祖传下来的拳谱、剑谱。但是一般人家不把孩子往武校送,因为苦! 乡邻里多有顽劣的小子送到武校去,说是锻炼实是受难,据说里面把人当牲口一样,吃喝住条件差不说,每天还要被打的死去活来,这叫作未学打人,先学挨打。那边武校的教练素质也都不高,说他们心狠手辣丝毫不为过,个个都是心理不健康的凶残分子。 听老王说,他们在武校的时候,早晨5点就被教练棍子抽起来,一排排的人对着墙开始劈腿,劈完腿开始练一字大劈叉,劈不下去教练抓住双肩往下压,一直压的骨头咔嚓响。 梓杨问老王疼不疼,老王说一开始疼,后来筋拉开了就好了,梓杨问那你腿劈开了是不是就松松垮垮了,走路拉屎撒尿的时候会不会受影响? 在这个地方混几年的人,心理扭曲程度可想而知。那年头在武校出来的人,有相当一部分成了混混、恶霸,进局子的几率达到50%强——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很贴切的形容了这路人等。 老王是个奇葩,别人都说习武之人身形匀称,什么倒三角、鱼人线,而老王却练了一副麻将牌的身材,所谓麻将牌,就是头、脖、腰、身一体,别人都是凹凸有致,他是上下一般粗。头跟石头轱辘一样,脖子跟水桶一样,腰跟油桶一样,从背后看整个人就是一只桶。梓杨问老王在武校到底是练的哪门工夫,这小子一直三缄其口。 后来才明白他在武校根本没练什么正经工夫,一直做陪打来着。 原来王老爹虽然家学渊源,但因为为人正直,给人看病不乱收钱甚至有时还倒贴,所以导致家境贫寒,没钱给武校老师送礼,所以老王在学校里也一直不受待见,别人练套路,教练就安排他当陪打,说白了就是当沙袋。 不过这小子也是倔脾气,在武校受了委屈也不跟家里说,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而且憋了一股气,做陪练也要做到世界第一的节奏。你还别说,因为陪练做的敬业,他竟然还陪出了名气。 据说他因为耐打能力强,在武校都出了名,有一年还把学校里一个散打冠军种子给怼伤了,据说是用脸把人家的手腕撞骨折了。 在武校混了几年,到了18岁的时候,成人老王回来了, 老王出关的时候在乡亲们中还引起了一股热议,你说没练武术之前就已经横行霸道了,练武之后那还不鱼肉乡里?大家一致认为这孩子将往犯罪分子的道路上发展。 没想到老王这小子不按套路走,跟变了个人似得,不打架也不惹事,开始努力学习了。也不知碰了什么狗屎运,复习两年参加高考,竟然一举考取了一所不错的医校,把王老爹兴奋的走路一蹿一蹿的,跟脚下装了弹簧一样。见人就说祖坟冒青烟了。 高中这两年时间,老王跟梓杨是同桌,两个人虽然一静一动脾性迥异,但是却无比合拍,同时暗恋一个女同学,同时被班主任罚站,同时被体育老师追的跑进女厕所。在枯燥的岁月里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临近毕业的时候,两个人也一起畅想未来,那时候梓杨搞到一本书,上面有全国各地的高校分布和简介,两个人经常拿着书比划,将来我要考哪个哪个军校,哪个军种比较适合,哪个地方人杰地灵,民风纯朴,花姑娘漂亮漂亮地干活。 两个人都希望考军校,第一,毕业出来就是军官,威风。第二,军校国家培养,不收费。 高考前两个月,二人美梦做到头,终于觉得大势已去,以自己的能力干不过这一班如狼似虎的同校兄弟,索性也不学习了,把未来的希望都建立在运气的基础上,用他们的话说,学习上的不努力是对现行教育制度无声的反抗。 后来高考成绩下来,两个人竟然都过了分数线,不出意外,两个人第一志愿都报考了CD的一所军校,一起兴致勃勃地到济南军区进行体检、复试。后来,通知单下来,老王被分配进了S市的医学院,梓杨被调剂到了H市贸易学院。 “我们考不上军校不是因为身体素质差,而是因为没背景,没钱贿赂教官请人吃饭,一定是这样”,梓杨和老王都这么想。 第七章:初露锋芒 虽然高考结果差强人意,好在两所学校都是著名的南方大城市,所以两人也放弃了复读的念头,双双奔赴新天地——终于可以见识下花花世界了。 两人考上的大学,相隔也不远。 梓杨在H市,老王在S市,S市经济比较发达,H市人文底蕴比较丰厚,这两个城市的人互相看不起。 S市因为是国际大都市的原因,所以高等院校也是云集,学校之间也分三六九等,什么211、985,也是互相看不起。 而一个学校的学生,彼此之间也是看不起,本地的看不起外地的,外地的互相之间也是看不起。 结果那一年,XJ的同学跟山东的同学彼此之间太过于看不起,竟然互相打了起来。 先说一下背景,那时候大学新生入学,注册之后第一件接触到的事情,就是高年级的老乡过来认人,在大学这种聚集天南海北各色人等的地方,一个省出来的人就算是老乡了,大家会自发的组织起来形成一种基于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老乡会。 这种老乡会组织散漫,作用也简单,三个字可以概括传、帮、带。高一届的学生会在新生入学的时候主动过来“认人”,接下来带大家游玩本市几个著名景点,然后就是组织人打牌、喝酒、玩球之类的,总的来说就是带新人熟悉新环境,反正新生入学前半年没什么功课,就是玩。这已经成了各大院校之间约定俗成的“传统”。 很快,彼此陌生的同学就成了生死之交的兄弟,一出门就是成群结队。 导火索是XJ的一群学生跟山东的几个学生在擦肩而过的时候有了点身体接触,然后互相瞪了一下眼,结果彼此深深地感受到了对方看不起的恶意,然后就是“你瞅啥!”,“瞅你咋地!”年轻人都是暴脾气,一言不合、二话不说就打了起来,打完之后彼此不服,然后召集老乡又是互相怼。 【此处省略5000字】 老王的学校也被卷了进去。 老王通过这一役,彻底奠定了自己在S市高校界的地位。后来老王就经常拍着胸脯洋洋自得地跟人炫耀:“可以说,本市有几场恶仗就是我主打的!” 确实没有吹。 据某些当事人说,棍棒招呼在老王身上的时候,他不仅没有表现出痛苦的表情,嘴角反而浮现出邪魅狂狷的笑容。 最后这事闹得越来越大,学校管理层都控制不住了,直至有关部门出动才平息。 最终是法不责众,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惜和挽救心理,只是处理了几名带头的学生,其他人都发回各自院校由校方进行训诫。自此之后每年学校的新生大会此事都会被当做反面教材进行宣讲。 作为战役的骨干,老王一战成名,付出的代价是在局子里呆了几天,然后落下了个留校察看的美名。 千里之外的王老爹听到消息之后,也是感动的老泪纵横,嘴里直念叨,我打死这个狗娘养的龟儿子。全然忘了这龟儿子是自己所生这一生理现实。 为了避免被王老爹打死打残,老王决定暑期在S市混两个月,美其名曰勤工俭学,减轻家里负担,实则是避难。 而梓杨在回到老家之后也是处处不顺,没过两个星期,家人之间的亲密感就荡然无存,温馨的家乡又回到了那个破败而又毫无生气的景象,加上跟母亲的不对路,眼看再呆下去就要亲人反目了。 一接电话,老王就在听筒里懒洋洋地问,“最近过的怎么样?” 梓杨道,“好着呢,父母见我回来了,欢喜的不行,天天山珍海味伺候着,这不,中午刚吃完野山鸡炖蘑菇,老妈又开始准备晚饭了”。然后拿着话筒故意大声喊“妈,晚上吃啥?啊?鲅鱼陷儿的饺子?”(老妈隔着一扇门不客气地说:你吃个屁!……梓杨忙用咳嗽声掩盖过去),“咳咳,你咋样?听说暑假不回来?” 老王叹了口气说:“不回来了,期末考试七门课五门不及格,回家怕气死老爷子。” 梓杨说,“你就算不回来老爷子照样气啊,成绩单还是会寄回来的。” 老王道:“能寄回去见鬼了,老子早知会有今天,家庭地址填的是假的!” 梓杨心里暗叹真特么贱!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之后老王寂寥地说,“那什么,我用电话卡给你打的,马上就要欠费了……” 梓杨恋恋不舍地说“奥,那我给你打回去?” 老王吱吱唔唔地说,“不用了,那啥?你有空没?在家里玩够了的话就来我们学校呗,我给你介绍漂亮妹子。” 梓杨客气道:“不用了,我舍不得父母。” 挂了电话,十几个小时之后,梓杨背着行李,揣着父母给的学费,来到了老王学校所在的S市,下了火车,直接叫了辆黑车奔医学院所在的地址。 到了医学院门口,黑车司机伸手就要一百块钱,梓杨急了,“就那么点路你收我一百块钱?”那司机看起来也是道上混的,黑瘦黑瘦的,带着墨镜叼着香烟,固执地伸着手道:“就这个价儿!侬不服咋地?信不信我一个电话叫几十个兄弟来?” 梓杨也不急,问道:“你有手机?借我打个电话,我叫人送钱给你,我身上没带现金,钱都在银行存折里。” 瘦子倒是很仗义,掏出一个诺基亚递给梓杨,“算你识相,话费我就不收你的了,不过只准打市话,别偷偷打长途。” 梓杨道:“瞧您那智商,我打电话叫人送钱,难道还要从外地调款过来么?” 电话接通,梓杨道:“老王,我在你们宿舍大门口这里,嗯,司机问我收100块钱,我身上没有,你下来帮我付一下,嗯,嗯……” 挂了电话,几秒的功夫,就听半空中炸雷般一声怒吼——“谁特么欺负我兄弟?” 说时迟,那时快,从旁边宿舍楼三层跳下一个肥壮的胖子,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踩着风火轮一般,带着一股劲风滚滚而来,奔到面前定住,众人眼睛一霎才看清,来人中等身高,脸方头扁,粗眉细眼,膀大腰圆,身子宽厚的似一堵墙,带着破洞的汗衫下是浑鼓的肉块。 老王一手掐住瘦子的脖领子,嘴巴里唾沫四溅:“XX的,从火车站到医学院最多三十,你特么是不是看我兄弟面善好欺负?信不信老子一手捏爆你驴儿子的卵?” 那瘦司机比老王矮半个头,气势早就颓了,也不提电话叫兄弟的事儿了,嘴里结结巴巴地道:“旁友,帮帮忙,我们也是混饭吃的不容易……你们当学生的,不要打打杀杀的,要讲道理……” 梓杨怕老王冲动之下干出犯法的事儿,忙在旁边打圆场道:“算了算了,都是误会,师傅也不是故意的,您看,这有十块钱,不用找了,您走吧。” 司机大概是吓傻了,木木呆呆地看着老王。老王举着蒜钵大的拳头威吓到:“看什么看?再看老子抽你!” 梓杨推了推他道,“还不走?!我兄弟脾气暴,一拳头能打倒一头驴!发起火来我可拉不住。” 司机这才醒悟过来,怕这二混子真的动手,好汉不吃眼前亏,拿着十块钱钻上车仓皇而去。 老王对着司机的背影兀自夹缠不清的乱骂:“这种本地小瘪三,典型的欺软怕硬,你拦着我干嘛?让我揍他一顿,说不定还能诈出点钱来……” 梓杨看着老王,似笑非笑地道,“不是给我介绍漂亮姑娘呢?这他妈的偌大一个宿舍区,连个鬼影儿也没有。” 老王看着梓杨也似笑非笑地道,“不是舍不得父母么?这屁颠屁颠儿的,尼玛一眨眼就千里走单骑了。” 两人相视大笑。 第八章:318寝室 老王的学校坐落于S市的市中心,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这个稍显破旧与周围高楼大厦格格不入的建筑群还没有被开发商“开发”掉,主要是因为学校的很多建筑都是上世纪的产物,被市政当做文物保护下来。 解放前这个学校叫做圣玛利亚女校,是S市著名的贵族女子教会学校,解放后几经变迁,最后成为教育部门的资产,后来经过高校改革合并,最终成为XX医科大学的一个分部。 学校建筑多是低层木质小楼,古色古香,因为建筑颇有特色,据说很多影视剧都在这里拍摄取景。近年来因为生源扩招,宿舍不够用,就在院校旁边兴建了两栋新式宿舍楼。 老王接过梓杨的行李,“走,我住在318。” 梓杨抬头看了看刚才老王跳下来的地方,道,“好家伙,一听我有麻烦就这么跳下来了,也不怕摔断狗腿。” 老王嘴一撇:“我平常都是这么下楼,走楼梯麻烦,宿舍大门入口在另一边。”梓杨看着宿舍一楼二楼的窗户都封着铁条,问道,“你们这是学生宿舍还是监狱啊?” 老王一脸懊恼:“别提了,夜里11点之后宿管办阿姨就不让出入了,兄弟们就翻窗户出去到电脑房通宵,后来就把一楼二楼封了,不过那也不管事,瘾大的顺着下水道就能翻下来,有些身手好的直接跳。” 虽然是在暑假,门卫处还是有一个老阿姨在值守,看到梓杨警觉地问:“干什么的?” 梓杨正待毕恭毕敬的回答,老王答道“是啊、是啊”,拉着他头也不回地往上走,老阿姨欠着屁股从窗户里伸出头狐疑地看了看梓杨,大概不像坏人的样子,就缩回去了。 梓杨对老王道,“你们对可敬的宿管办老阿姨都这么无礼么?我们学校阿姨一个个凶的跟灭绝师太一样。动不动就给你打小报告。” 老王道:“暑假代班的,也不算正职,问一下是责任,睁一眼闭一眼是觉悟,只要来人不是杀人放火就不会管。” 然后停下脚步打量了梓杨一眼:“你这家伙在老家没犯什么事儿吧?这么仓皇地逃出来,我跟你说,交情归交情,我可不窝藏逃犯。” 梓杨踢了他屁股一脚:“少废话,我把你们村儿的王娟儿给睡了,他爹找我算账,跑你这避难来了,咋,你打算大义灭亲举报我吗?” 王娟是梓杨的初中同学,也是老王曾经的梦中情人,不过老王这种癞蛤蟆,只有趴在地上仰望人家的份儿,连话儿都没搭上过,听说也考上大学了。 老王一脸嫌弃样儿:“我早知道你这银样镴枪头不是好人,早晚得犯生活错误”。继而声色厉荏地道:“下次记得带上我!” 到了318室,梓杨进门一看,好家伙,本以为会进了一个猪窝,没想到寝室里收拾的简洁而又整齐——从侧面也反应了老王已经穷的一干二净、山穷水尽了。梓杨看桌子上还有半盆米饭,一小瓶儿快见底的咸菜,梓杨心里一酸,嘴上却不饶人:“吆,正在吃大餐呢?” 老王不搭理他,往床上一躺:“咋,你是怎么说服敬爱的父皇、母后来到这穷山僻壤体验生活的?” 梓杨叹口气道:“我就跟他们说我得提前到学校,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老两口见我这么正义凌然,也不好意思留我,麻溜的准备好学费送我进城了。” 嘴上虽然说得轻松,但是梓杨心里却很沉重,这一把,老爸又是左邻右舍借了一屁股债,老妈虽然刚刚嘴上把他骂的不是人一般,但是送行的时候伤心的又直抹眼泪,梓杨内心也是酸溜溜的。每次回家的时候都发誓不要惹父母生气,但是不到一个星期就忍不住吵架。自己对外人总是好脾气和耐心,但却把最坏的脾气和最糟糕的一面给了最亲的人。 每次离家的时候,心里特别内疚。父母辛苦供自己读书不容易,一辈子望子成龙,或许他们接受不了儿子将一辈子平庸的现实,总希望他能在外面混的出人头地。 老王大概看出了梓杨脸上的不自在,叹了口气说道,“刚给老父亲打电话,腰疼病又犯了。” 老王妈去得早,全仗王老先生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喂大。如果老王不惹事的话,父子感情还是挺深厚的。 老王平时虽然特别犯浑,但是却是个大孝子。暑假放假不回去,也是担心把老爷子气出病来。 好在王老爷子在老王少年的时候,领养了一个孤儿叫小丽,现在也有十来岁了,身边倒也不算孤单。老王一开始还有些不高兴,一个儿子就养得那么费劲了,干嘛还要再填一个累赘,王老爷子一副壮志未酬的样子说:一个儿子养废了,我不服气啊,总想再养一个试试,说不定就出息了呢。 看样子,是对老王放弃希望了。 二人一时无语,空气里弥漫着一丝落寞的伤感。 梓杨强笑道:“你们生活不错啊,这公寓楼新盖的吧?你看这四人一室,两上两下,还有单独的卫生间、梳妆台,比我们学校好多了。” 老王愤愤地道:“有个蛋用,一年住宿费都要六百!” 梓杨道:“别不知足,这房子在外面租的话,一个月六百差不多。不过你们这日子过得也够清苦了,除了床和写字桌,啥东西都没有,入学都一年了,就没置办点家用电器什么的?” 老王说:“别提了,我们宿舍另外三个家伙都是穷逼,还鬼精鬼精的,互相盯着就跟防贼一样,一放假把能搬动的都锁柜子里就剩一副床板了,似乎我会偷他们铺盖一样。能吃的能用的都带走了,妈的方便面都不给老子留一包!老子这几天整日面壁参禅,日子过得跟辟谷一样。” 梓杨问道:“你不是暑期打工么?” 老王又是大手一挥道:“别提了,干了几份工都要1个月后结账,带工的整天驴鼻子狗眼的,看得老子就不爽,不干了!” 梓杨道:“肚子里还装的下不?我带你下馆子。” 老王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草,就等你这句话了!啰嗦半天才提这事儿,觉悟这么低!” 老王带着梓杨七拐八绕地到了学校后边一个小弄堂,跟老板招呼了一声,要了一份切羊肉,一份拌牛杂,一锅红烧肉,两个人呼噜呼噜的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老王咂吧着嘴跟梓杨说道,“兄弟,我们学校这几天出大事了,你知道不?” 梓杨含着一块红烧肉嘟囔道:“啥大事?你又把谁打进医院了?” 老王摇摇头说,“这么大的事儿没传到你们学校?我们学校闹鬼了,死人了!这绝对是今年高校十大新闻啊!” 梓杨看老王不像开玩笑,小声道:“有这事?你怎么知道?” 老王压低嗓音道:“我怎么不知道,我可是当事人之一,知道很多不得了的秘密。” 梓杨警惕地看着他,“这种事情上面一般都是捂着的,要散布出去你们学校不要想招生了,直接关门算了,这校领导从上到下都得撸了——你小子也不要到处乱说,小心被恶势力灭口,说罢做了个手起刀落的手势。” 老王道:“你别说,还真是,我咋没想到这层呢,你小子脑子就是灵活。我这人就是四肢发达,有些事没你有见识,你小子闯祸从来都能瞒天过海,老子每次都是结结实实挨揍。” 梓杨看老王要跑题,忙把他拉回到现实:“我聪明伶俐的事实就不需要再强调了,赶紧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老王呼噜了一口汤,抹了一把嘴道:“放假前一段时间,学校来了一批新鲜的尸体,给我们医学院做教学实验用,然后领导就派一个老师带领一批学生整理。” 梓杨听得一皱眉,放下了筷子,感觉味道有点不对了。 老王仍自顾自地往嘴里填,继续说道:“你知不知道怎么处理尸体?就是那个做标本,这里面学问可大啦,首先要做防腐处理,用大头针从大腿动脉和深静脉处做两个切口,然后从里面灌入福尔马林溶液,将全身的血液以及凝块以及各个组织泡到福尔马林池子中,放上一年,等有课的时候拿大钩子捞出来,晾干,放到手术台上。” 老王一边从锅里捞了一块红烧肉,一边用手给梓杨比划,好像那块红烧肉就一具全须全尾的人体标本一样。 “学系统解剖学的时候,老师捞标本给我们看,起初我还以为那些都是假的,后来经过仔细的研究,发现它们不是塑料,再研究一下发现它们的表面上都有发霉样的东西,最后仔细的一闻,一股牛肉干的味道,我一下子明白过来——这特么就是正经八百的生人肉。” 老王一边讲的眉飞色舞,一边吃的津津有味。 梓杨皱着眉头道:“这也太恶心了”。也不知道是说老王恶心,还是说尸体恶心。 老王继续道,“这只是入门,还有更刺激的呢。尸体的肝脏、心、肺、腰子等器官也都分门别类的摘除,然后经过相应的防腐处理浸泡。我们是负责制作骨骼标本的,骨骼标本你知道怎么做吗?用药溶解?那成本太高了。我们就是用水煮,跟煮牛羊肉一样,大火烧,时间久了肌肉煮烂了就分离下来了。那味道,可香了!” 梓杨似乎看到店老板在捂着嘴巴干呕。皱着眉头道:“这么捣腾,那些尸体的家属难道一点也不介意吗?” “介意啥,这些都是死刑犯的尸体,没人认领的。医学院的大部分尸体都是来自死刑场的犯人,很多都是缺半个脑袋,或者脑袋上一个大洞,一看就是被步枪崩的,死相相当惨烈。”说着用手比划下梓杨的脑袋。 梓杨被他说得一阵阵反胃,急忙伸手打住说,“别描述这么活灵活现的了,捡重要的说。” 老王轻蔑地看着他:“你觉得这就恐怖了?更吓人的还在后面!” 第九章:意外事故 此时天色已晚,小饭馆只有老王跟梓杨两人相对而坐,这个饭店平时主要做学生的生意,放假期间生意就冷清很多。饭店老板上完菜后就不见了,估计是嫌老王的话题太恶心出去躲了。 老王一边捞了一口汤啧啧地品尝一边继续说道:“我们新收的这一批尸体特别多,一时半会儿处理不完,剩下的就放在医院的冷藏间和实验室保鲜(一听到这个词梓杨又是一顿反胃),准备隔日继续处理。这时候灵异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清点的时候,老师发现有一些器官失踪了,当时大家很纳闷,除了医学教学之外,这东西毫无价值,难道有人顺回家喂狗了? 询问了一番之后也没人知晓,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结果隔了几日,又有尸体部位陆续失踪了。老师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半开玩笑半严厉地问,谁拿实验室的东西了?嗯?是不是有人拿回去泡方便面吃了?说着眼睛盯着老子,老子当时就急了,辩解道,我不好这一口,我喜欢吃新鲜的,说着淫邪地瞄旁边一漂亮女生,大家一番打情骂俏之后又继续工作,这事大家也并没放在心上,或许处理的时候没登记或者弄坏了偷偷扔掉了说不定,大家都这么想。” 说完这些,老王突然停顿下来,眼皮耷拉着,用筷子扒拉着桌子上的骨头,语气也变得低沉。 “过了两天,处理尸体的这批学生中,有一个女生死了。” “按理说医学院什么样的死人都见过,死一个学生不至于兴师动众。那年头学生因为压力大、失恋寻死的事故也发生过。但是这次死亡事件校方上下特别重视,涉及的老师和学生还特别拉在一起开会、签保密协议。” 梓杨道:“这种事情我也听说过,不过学校一般都是低调处理,从没听说还要签保密协议的。话说保密协议都说啥?” “就是这事不准扩散、不准传播,谁违反了就立刻开除。” 梓杨摇头道“这也不对啊,就算是情杀之类的,最多就是给大家录个口供、排查排查嫌疑人,为啥还要封口?” 老王道:“主要是这事太怪异了,这个女生的死不同寻常,没有嫌疑人,没有作案动机。而且她平时老实本分,做人也安静、低调,从来没跟人起过争执。 现场也很诡异,老师白天开实验室门的时候,发现地上躺着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脸色发白,身体僵硬,死了有几个小时了。 学校报案之后,上头派了专案组跟法医来,说起来这个法医还是他们的校友,忙乎了半天之后查不出死因。还原现场的时候连法医都迷了,好像是这个女孩子自己走进教室然后倒在地上就死了一样——关键是门还是锁着的,也不知道她怎么进去的。 后来对外宣称该女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属于心脏病发死亡。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倒是这女孩子的老父亲,一个从陕西乡下来的老农民,抱着女儿的骨灰盒哭得泣不成声,说道我孩子从小没灾没病,怎么就突然得了心脏病了? 校方派人安抚道:学校请法医尸检过了,确实是死于心脏病,你看,这里有尸检报告,有法医签字。 老汉也不识字,把纸片一扔又哭:我这大老远的奔过来,怎么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就给火化了。 校方又耐心解释道:是天气热不好保存,你看我们第一时间就通知您了,你耽搁了好几天才过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最终,老乡拿着鉴定报告,伤心的回去了。虽然对于女儿的死有种种疑问,但是他相信白纸黑字。” 梓杨眯着眼睛看着老王道:“你不是为了混吃混喝编故事骗我吧?医学院设施齐全,怎么会连尸体都保存不了?那女生好好地,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死亡,而且是半夜三更死在实验室的地上。” 老王敲了敲桌子说,“你别打岔嘛,重点还在后面。” “如你所说,这女孩子的死亡时间、地点都很蹊跷。当时目击老师是我哥们,后来他偷偷跟我讲,那女孩子死的时候穿着睡衣,衣衫齐整,没有搏斗的痕迹,身上也没有明显的伤痕。发现的时候浑身僵硬,初现尸斑,老师据此推断,死亡时间正好是午夜。最离奇的是,女孩子死的时候双目圆睁,似乎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物。” “当时学校下了封口令,涉及处理尸体的师生一共十几人,对外一律宣称该女子是自然死亡,其他不许多口,如果引起恐慌,一律退学、开除。” “后来,这事就被校方给按下了,只不过这十几个当事人彼此之间碰面还会有些不自然,似乎各自心怀鬼胎一样,正逢期末考试,大家忙着紧张复习,这一通忙乱,加上放假的情绪影响,很快大家就把这事忘了,学校照样是窗明几净、鸟语花香,很少有人在意有一个花季少女曾经在这里莫名死亡。” 老王呷了口汤说道:“考试完后,老子七科挂了五科,被老师们戏称为补考王子,除了解剖学跟体育之外,其他全部大红灯笼高高挂。这解剖学能过关也是侥幸,那个老师正好是带我们处理尸体的李老师,也是死亡事件的第一目击者,看来这次过关也是看在共患难的基础上。放假之后,那老师还请我吃过一次饭,就是这次吃饭,我知道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说到这里,老王又呷了口汤,梓杨铛铛地敲着他的碗道:“拉屎拉一半,半截就夹断!你特么就不能一口气说完?” 老王慢条斯理的道:“敲碗敲筷子,讨吃一辈子!你急个屁!” 然后继续说道:“那个李老师,跟尸检的法医原来是同班同学,两个人都好一口,有一次喝酒的时候,法医喝大了,醉醺醺地跟李老师说:你知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死的好奇怪。李老师说,不是心脏病发死亡么,你自己写的尸检报告。 法医大着舌头说道,尸检报告没错,心脏病没错,但是死亡诱因说出来吓死你! 李老师也是个好奇的人,忙问道,吓死我?怎么吓?我走过南、闯过北,火车道上压过腿,厕所后面喝过水,什么样的死人没见过,还吓死我!(看来李老师也喝大了) 法医说道:没错,就是吓死,这姑娘是被吓死的。 虽然酒喝多了神志不清,但是法医的职业本能还在,还是从学术的角度上把事情解释清清楚楚。 原来,这个法医在解剖的过程中,发现姑娘的心肌细胞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心肌中夹杂着许多红玫瑰色的血斑,这姑娘肯定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导致儿茶酚胺大量分泌,出血过多,损害了心脏功能,导致猝死。” 大概怕梓杨门外汉听不懂,老王又解释道,“当一个人突然意外地遭受外界惊吓时,大脑会指令肾上腺分泌大量的儿茶酚胺。儿茶酚胺对你来说太深奥了,你知道知道这种东西主要成分是肾上腺素就行了。 以老王的学术水平,梓杨推测这些术语大多是李老师告诉他的,老王也难得在他面前卖弄一回。 老王继续道“当人处于极度惊恐状态时,肾上腺会突然释放出大量的儿茶酚胺,促使心跳突然加快,血压升高,心肌代谢的耗氧量急剧增加。过快的血液循环如洪水一般冲击心脏,使心肌纤维撕裂,心脏出血,导致心跳骤停致人死亡。” 老王说道:“你知道人的心脏搏动时力量有多大?8KG!极端惊恐时,心脏博血量急剧增加,相当于几十斤的锤子在敲打你的心脏,就算是上百公斤的壮汉都承受不了这种力量!” 梓杨说道:“我虽然不懂什么医学常识,但是这明显是非正常死亡吧?为啥尸检报告上要说是自然死亡?” 老王道:“要是你们学校有个学生被吓死了,你还敢去上学么?” “非正常死亡跟自然死亡,在医学上界定也是比较模糊,再说,这只是一起偶然事件,没有犯罪嫌疑人,没有动机,要怪也只能怪那姑娘自己,大半夜的跑停尸房干什么,把自己给吓死了。“ “只不过可怜那老汉了,把一个姑娘辛辛苦苦拉扯大,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至于真相如何,嘿嘿,谁会在意,或许,谁也不会知道真相了!!” 梓杨也叹气道:“真相还重要么?这个年头,人们只希望看到自己想要看的东西。有些事情,知道真相倒不如蒙在鼓里比较好。” 梓杨结了账,两个人闷闷不乐的往回走,走到女生宿舍楼下,老王突然停住脚步,眼神迷离的往上瞅,梓杨道,“眼睛里进鸟屎了?” 老王道,“瞎讲!老子在看503,老子的女神住在那里!” 梓杨吆了一声,“原来还有女朋友啊,哪个姑娘瞎了眼看上你?” 老王叹了口气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可惜人家姑娘是大家闺秀,父尊女贵,周边环绕的净是鲜亮的公子哥儿,我一介武生穷逼高攀不上——你看衣服上都是洞儿,连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 老王揪着衣服给梓杨看,梓杨开玩笑道:“滚开,别想让老子给你买衣服,以你的体格和素质,何不来个霸王硬上弓。” 老王呵斥道:“粗俗!我是个知书达理的读书人!我是谈感情的,要是能动武的话,医学院的女生起码有一半被我。。哼哼了!” 回到宿舍两人也没事儿干,梓杨躺在床上睡大觉,老王眼神迷离地盯着503寝室,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 两人就这么白天吃晚上睡,醒着聊天侃大山,日子就这么偷偷地溜走,当然,老王还有别的事儿干——每天端着只有一个镜片能用的破望远镜偷窥对面的女神。 第十章:503女神 “7月14日,天气阴,无风。上午8点35分,女神起床,5分钟梳洗,25分钟化妆,9点25分,准时下楼,9点33分,经过楼下,今天穿了一件黑丝连衣裙……” 老王一边用望眼镜窥探,一边嘴里念念有词。 梓杨接过望远镜,继续描述道:“该女子裙摆开到膝盖上方2公分处,眼睛里有红丝,昨晚熬夜没有睡好觉,脸色苍白,印堂发青,大概是施了粉黛的缘故……” 老王一把夺过望远镜,嘴里骂道:“滚开,不要侮辱我的女神,让你多看一眼我的罪恶就加深一分!”。 梓杨躺在床上一边打滚一边哈哈大笑。 每天听着老王跟侦查敌情一样偷窥女神,梓杨不禁觉得好笑。“你这么喜欢她,上去搭讪啊,你们不是都在打暑期工么?有碰面的机会吧?你看人家天天这么勤奋,早起晚归的,你懒得跟猪一样。” 老王咄了一声道:“我怎么能跟人家比,人家是堂堂跨国公司的暑期实习生,出入的都是金碧辉煌的摩天大厦,做的活儿都是英文ABC你听都听不懂,我打的是苦力工,每天在街上逮着大妈大婶做调研,问这个水儿好不好喝你喜欢酸味还是甜味儿你家里几口人祖上有没有病……” 梓杨热得一身汗,懒得理他,手一摆闷头继续睡。这几天两人白天睡大觉,晚上翻墙出去网吧通宵(通宵便宜,平时一个小时要三块钱,通宵从11点到7点,八个小时只要十块钱),已然形成一套作息规律。 到了晚上,两个人饿醒,翻出两包泡面,准备填饱肚子去通宵,老王喜滋滋地说,今天心情好,加根火腿肠。 两人吃饱喝足(主要靠汤撑饱肚子),梓杨嘴一抹正待翻窗,老王道,“别急,再等等。今晚我们12点半后过去,现在人多没机器,老板说了,12点半后过去的话就让我们通宵到10点半,反正那时候人少。” 梓杨一听白赚两个小时,忍一个小时又如何,两个人在那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烟瞎聊,12点一过,两个人穿上夜行衣,麻溜的翻墙出去,走到女生楼下的时候,老王突然一拉梓杨的胳膊,两个人避到了路边,梓杨看到503的女神穿着一袭雪白的睡衣,正从远处翩翩而来。 走到近身,老王鼓足勇气伸了个手点了个头,正想打招呼,没想到女神跟没看见一样直直走了过去。 老王尴尬的摸了摸头:难道我两太黑她没看见? 梓杨压低声音道:“别自我安慰了,这么大的月亮,瞎子都看得到我们,人家是故意无视你。我看她那魂不守舍的样子,八成是趁着月黑风高会情郎去了。” 老王气急败坏道,“草,背着我跟人有一腿?我得看看是哪个龟孙子。” 梓杨道,“咋地,你还想横插一杠、棒打鸳鸯啊?人家可是自由恋爱……” 老王道,“杠个毛,我看看她是跟哪个小子好上了,记住他的模样,找机会揍一顿出出恶气。” 梓杨看看手表,有点犯难:“你看,这都12点多了,通宵马上就要开始了,我还要跟人下四国军旗呢……” 老王怒目圆睁:“是不是兄弟?耽误一会儿怎么了,就看一眼怎么了。你他妈忘了我帮你打架脑袋被开瓢的事情了?” 梓杨看到老王不大的眼睛瞪得跟铃铛一样,看来是认真了,说道,“好好好,我今天晚上就满足一下你的恶趣味。不过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等会儿说不定会看到一些不堪入目的东西。” 老王咬牙切齿道:“没事儿,老子失恋几百次了,不在乎再添一次。” 两人远远地跟在后面不疾不徐地走着,梓杨悄悄说道,“莫非现在学校都流行这个?我听说某个高校也有这种半夜男女跑到教室里哼哈的事情,后来还被人用夜视相机拍照了,网上传的到处都是,你们学校也听说过吧?” 看着老王脸色不善,梓杨没敢继续说下去,两人又默默走了半天,梓杨心里默想,这大夏天的,怎么有点凉飕飕地啊。月亮又圆又白,照的地面跟白昼似得,四周静谧一片,建筑跟树木阴影婆娑,在微风的吹拂下发出沙沙的声音,仿佛盯着这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在窃窃私语。 两人跟着503女神一直走到一栋四层楼的教学楼跟前,尾随着上了三楼,老王咬牙切齿:好小子,挺有情趣啊,来冷藏室干那苟且之事了。大夏天的,在这里偷情再好不过,幽静又清凉,很好!很好! 梓杨看着503女神打开走廊尽头的一扇门进去,小声说道,“我擦,还有钥匙,级别不低啊。” 老王道:“废话,这种长得好看学习又好的女生,可讨老师欢心了,权力大得很,实验室、办公室钥匙都会给她们留个备份——老师可信任她们了。” 这走廊的一边是一排排教室,另一边是扶手,下面是一个花园,清冷的月色洒下来,照在一排排宽大的玻璃窗上,教室里的物事一览无余,两人蹲着身子,梓杨不经意间抬头一看,看到门口三个字,吓了一裤裆汗,忙拉住老王指点给他看,老王抬头看了下压低嗓子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冷藏室不做停尸房还能干什么!” 两人鬼鬼祟祟地摸到教室尽头,半蹲着从窗户下冒出头来,惨白的月光洒到教室里,里面的物事看的清清楚楚,房间很宽敞,两张铁皮做的大桌子横在中央,上面泛着冰冷的光,对面墙壁上是一排排铁皮柜子,在月光的阴影里看不清晰,503女神低着头在里面来回踱步,嘴里不知道在嘟哝着什么东西。 梓杨突然心头一阵发慌,他看到自己呼出的气体竟然在窗户上产生一股白雾,好凉啊! 这时候,503突然面向铁柜,拉开其中的一个,从里面拿出一根东西来放在解剖床上,然后趴在上面啃了起来,梓杨仔细一看,头顶瞬间冒起一阵凉气,背后寒毛直竖——那人手中竟然啃的是一截手臂。 第十一章:锦衣夜行 503女神此时已经失去了白天那清秀冷艳的气质,披着长发,脸色惨白,圆睁的眼睛里竟似没了瞳孔,净是眼白,嘴巴机械的嚼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嘴边似乎挂着一丝化冰的血沫,此情此景,老王跟梓杨真是永生难忘。 两个人张口结舌顿在当地,梓杨看着老王的脸,发现已经白的失去了血色,突然,他发现了更加诡异的地方,在两个人的影子上方,又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影子…… 就那一瞬间的工夫,梓杨差点喊出来,这时候突然有只手按在自己的肩上,一个低沉的声音轻声道,不要动! 这一下梓杨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刚才明明是自己跟老王两个人,怎么会突然多出第三个人来。 但是那声低沉的声音又似乎带有某种神秘的力量,让梓杨升到嗓子眼的惊恐又硬生生地压了下去。从眼角的余光里,梓杨看到老王跟蛤蟆一样半蹲在那里,两股战战浑身发抖——跟自己没甚两样。 状似女鬼的503女神似乎也听到了外面的声响,猛地抬起头来,两只大大的眼白对着窗,喉咙里嘶嘶作响。说时迟,那时快,梓杨感到脸上掠过一丝风,一个鬼魅般的灰色身影以惊人的速度敏捷地闪进教室,三步两步冲到桌子跟前,手一身就抓向503的脑袋,女食尸鬼头一仰却没有躲开,鬼影一只手已经抓到了她的头上,五根指头岔开,牢牢地覆在她的脸上。 梓杨耳边恍惚听到一丝丝尖利的呼啸,声音就像水壶烧开一般,声音极低但是穿透力极强,女鬼僵立当场,双手如抓,垂在身旁,浑身像触电一般颤抖。 渐渐地,一股灰白色的雾气从她的头上冒出,在鬼影的五指间缠绕,这股气体非烟非雾,有形有质,像是有生命一般在五指间盘旋,慢慢地浸入神秘人的衣袖,逐渐地变淡,直至完全消失。 也不知过了多久,灰衣人手一松,503扑通一声软绵绵地倒在地上,看样子没了气息。 灰衣人头也不回地对着窗外低声命令道:“进来。” 梓杨跟老王面面相觑,门外除了他两之外再无别人。显然说的是他们两个人,从灰衣人出现到现在,大概过了一支烟的功夫,两个人却感觉有一个时辰那么漫长。这时候两人想拔脚逃跑,但是脚却挪不动窝,而神秘人的声音似乎有股难以抗拒的力量。 灰衣人又加重声音说道,“进来。” 两个人贴着墙角慢慢磨蹭了进去,可以看到“女鬼”倒在桌子后面,只露出穿着花拖鞋的光脚。神秘人低头弓腰在检查女鬼的脸部,身上穿的套头衫罩住了脑袋,完全看不见模样。 老王胆子比较大,又是练过武,见多识广。喉咙里咕隆一声响,磕磕巴巴地说道:这、这、这位道友,兄弟年轻不懂事,撞破了大师的施法现场,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高抬贵手饶过我兄弟二人……我们今晚什么也没看见。 灰衣人哼了一声,打断老王的话,“我不是什么鬼神,我是人。” 老王一听大家都是人,胆子立刻壮了,嘴里这个、那个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囫囵话来。 梓杨倒是镇静了下来,直接问道:“死了没?” 灰衣人摇了摇头:“活着,不过这个地方太阴寒,不能多呆,得尽快把她抬回去” 灰衣人说罢,抬起头来,头罩下面乌黑的面孔似乎望向两人。两人犹豫着不敢上前,神秘人说道,“放心,她现在昏迷不醒,但是要尽快抬离这个地方,晚了就性命不保。” 两个人现在脑子发木,哪还有精神思考,糊里糊涂地把503抬了起来,触手之下,感觉浑身僵硬,冰冷如霜。老王心想:这明明是个死人嘛,神秘人莫非要让我们做那分尸掩埋的勾当,等两人干完事了再杀人灭口? 梓杨心里也开始打鼓。 灰衣人把啃了一半的手消去牙印跟肉花,小心翼翼地放了回去,又把桌子抹了一遍,跟在二人后面,期间他一直低着头,罩头衫里只看到一个黑乎乎的脸。 走到半路老王逐渐适应了这场景,毕竟还是习武之人,胆子粗,嫌两个人抬着麻烦,直接把503身子一撩抗在肩上,好在他肩宽体阔,503的纤细蛮腰搭在上面正合适,就是那垂着的两只惨白的手晃来晃去,看的梓杨心慌。 就这样,老王在前面,梓杨在中间,灰衣人在最后,一行默默地走到了女生宿舍楼前,突然老王停住脚步,嘴里说了声不好。梓杨定睛一看,内心也不禁叫苦不迭,门卫办公室里灯光大亮,宿管办老大妈半夜不睡觉,正在里面悠哉悠哉地打太极拳——每栋宿舍楼里都有一个宿管办老大妈,每个老大妈都是个变态,梓杨心里想,半夜三更的这老娘们不好好睡觉,在这发什么神经。 不过想想自己这一行人,似乎更不像话——这俩个大男人,加上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人,扛着一个昏迷不醒、不知是人是鬼的花姑娘,半夜三更地闯女生宿舍楼,一般人都接受不了。 一行人怔在当地,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看老大妈的架势,眼睛微闭,脚步沉稳手势娴熟,正耍到精神头上,说不定这一套拳要打到后半夜。 老王看了看梓杨,又瞥了眼灰衣人,仰头指了指宿舍楼外面的阳台和下水道。 梓杨说道:“你的意思是我们翻窗户到5楼?” 老王点了点头,梓杨吸了口冷气说道,“这要平常上去都有些难,再加上我们还带着这个、这个一百来斤,怎么上去?我觉得这事儿,农夫山泉,有点悬!” 也不知哪冒出来的一股勇气,梓杨竟然有心情开起玩笑来了,心理素质到底是不一般。 说话间,那灰衣人已经走到楼前,突然一个狸猫翻身,三两下就蹿上了二楼阳台,然后双脚在阳台的铁栏杆上一挂,来个倒挂金钩,双手垂下来,指了指老王手中的503,老王连忙握着503的腰把她递了上去,神秘人腰腹用力,身子一挺,上半身发力硬生生地把503抱了起来,轻轻巧巧地把503放在阳台上。 老王也凑到阳台下面,身子一蹲,闷哼一声,棒槌一般的肉身突然窜起,像个蛤蟆一样蹦了起来——竟然跳的不低,双手一伸就抓住二楼阳台的外沿,一发力也爬了上去。虽然姿势不甚美观,但以他的体型来说也算是非常矫捷了。 梓杨看没人下来接自己的意思,只得手脚并用,顺着下水道往上爬,爬到一半手一滑,差点摔下去,神秘人伸手来接,梓杨握住他的时候,感到手上传过一丝凉意,虽然稍有异样,但是柔软有力,确是人手无异。 眨眼间,灰衣人又翻到三楼,老王如法炮制,把503递了上去,就这样像击鼓传花一样,一直翻到了五楼。在静谧的夜空下形成一个极其诡异的场景,三个黑衣人在阳台上翻纵,一个白衣如雪,黑发飘飘的娇躯在空中诡异地飘荡,幸亏这是子夜,街上清冷无人,如果被人见到,非吓得大小便失禁不可。 一行人小心翼翼地摸索到503门外——虽然现在是暑假,大部分女生都已经回家,但是保不齐有个别女生留校,所以几个人走的也是相当小心,神秘人如幽灵般毫无声息,梓杨跟老王两个人缩头缩脑,蹑手蹑脚。 到了503门口,用她的钥匙打开门,开灯,老王把503轻轻地放到床上,神秘人拉开架势,在503的经脉穴道上拿、捏、点、揉,推宫过血,整个过程一直背对着两人。 梓杨跟老王在另一张床上坐着,双手夹在腿间瑟瑟发抖。 梓杨轻轻问老王,“刚才灰衣人那手金钩倒挂,海底捞月的功夫,你办得到么?”老王摇了摇头说道,“金钩倒挂,空着手可以,但是手上托着一个百十斤的人翻身牵引,需要极强的腰腹力量,我是万万做不到。” 思忖了一下道,“我记得武校里有个教练可以,挂在单杠上双手抱100来斤的杠铃做拉伸。但是我看他就翻了几次,连屎都挣出来了,哪像这位小哥这样这么轻松写意。” 说话间,灰衣人转头过来说道,“好了,性命保住了。” 梓杨和老王看灯光下灰衣人虽然大半个脸都笼罩在套头衫的阴影里,但是确实是张人脸无疑,悬在半空的心终于放下了一些。 再看503的脸上,已经不再像刚才那样惨白,脸颊竟有了一丝红晕,胸腹微微鼓动,看来已经有了气息。 老王嗫嚅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灰衣人道,“此处不宜久留,我们找个方便的地方说话。” 从头到尾,这个神秘人一共就说了几句话,但是每一句都似乎带有命令式的威严,让人不得不从。 第十二章:不眠之夜 三个人依样画葫芦,从五楼翻到了楼下,比起上楼来说容易得多,灰衣人身手敏捷,姿势优美;老王身手矫捷,姿势霸道;梓杨虽然努力表现出很熟练的样子,奈何手脚跟脑子不同步,还是磕磕绊绊的,最后两层楼不知是心慌还是力气用尽,连滑带秃噜地遛了下来,非常狼狈。落地之后老王看着梓杨赞赏地说道:“用尽全力的你的样子,真的很漂亮!” 梓杨回了他一句,“滚你妈的蛋!” 两人跟着神秘人,啪嗒啪嗒地走了五根烟的功夫,来到街角处一个通宵营业的小店,神秘人打量店内的时候,老王已经大踏步走到收银台前,拍着桌子喊,“老板,老板,接客啦!!” “干什么?”柜台下面抬起一张睡眼惺忪的脸,老王一哆嗦:“吓老子一跳,原来你躲在后头睡觉。给来两瓶啤酒,炒个葱爆腰花,来碟油炸花生米,一份凉拌猪肝……你要什么?” 梓杨摇了摇头,这吃货,现在还吃得下,而且胃口还那么大! 老王又跟灰衣人示意,神秘人低声说道,“来一壶烧酒,用温水烫一下。”说罢,找个最角落的地方,在阴影里坐下。 老王说:“那好,就这些,赶紧整,老子今晚受了不少刺激,得喝点酒压压惊!” 大概看出灰衣人并没有加害两人的意思,老王心情也笃定了下来,经过刚才这么一顿折腾,晚上吃的两包方便面已经消化殆尽,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老板虽然人看着又矬又懒,手脚倒是利索,加上都是常备的菜肴,三下五除二上完酒菜,梓杨付完钱,老板又拖拉拖拉地到柜台后面睡觉去了。 灰衣人往口盅里倒了一杯温热的烧酒,一仰脖吞了下去,借着饭馆昏黄的灯光,梓杨发现罩头下的神秘人依稀眉清目秀,却又神色阴郁,看神态,年纪竟与两人相仿。 老王也不甘落后,端着啤酒瓶在灰衣人酒壶上强行碰了一记,“来,走一个!”咕噜咕噜两大口啤酒下肚,老王胆子又肥了一些,夹了一筷子腰花飞入口中,边嚼边说道:“看兄台年纪轻轻,竟有如此身手,敢问少侠哪门哪派,师从何人?” 灰衣人不搭理他,少顷,又倒了一杯烧酒,咕噜一声喝下去。 气氛有些尴尬,空气里只剩老王嘎吱嘎吱嚼花生豆的声音。梓杨终于鼓起勇气,说道,“那女孩,有夜游症是不是?” 神秘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道:“不光是夜游症那么简单。” 梓杨说道,“长夜漫漫,时辰悠长,兄台不妨说来看看,这一晚上发生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你如果不说清楚的话,我们寝食难安,这些疑问放在心里,终究不是个事儿……” 老王连忙打断挤眉弄眼地给梓杨使眼色,嘴上打哈哈道:“少侠行事,岂是我们俗人能懂,梓杨,我看我们……” 这时神秘人突然神情一震,盯着梓杨道,“你叫梓杨?你是不是姓李?” 梓杨说道,“咦,你怎么知道?” 老王也在旁边插嘴道,“这么厉害,连姓都猜得出来?” 神秘人又道:“你老家是不是在山东XX李家村。” 梓杨诧异道:“咦,是啊,你怎么知道?“(老王插嘴,草,连老家在哪都猜到了) 神秘人神情激动道:“你小名是不是叫做洋洋。” 此时,梓杨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但表情无意是默认了(老王插嘴,草,连小名儿都猜到了)。 神秘人一拍桌子,一仰脖子把整壶酒喝了下去,咳嗽了一声,脸色突然变得涨红,老王忙说道,“少侠您慢点,我们不急。” 神秘人低头连续咳嗽几声,伸手摆了摆,大声地喘息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有事先走,明天午时我去找你们,”说罢猛地起身要走。 老王作势欲拦:“别,别,我靠,宿舍里还有个半死不活的女生,你不能就这么撂下不管啊,做大侠的好人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你不能半途而废呀。” 神秘人犹豫了一下说道:“那女子性命已无大碍,今晚上发生的事情她一无所知,今后,应该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你们明天早上可以去看看她的情况,但是千万不要把昨晚发生的事情告诉她,我明天午时去找你们。” 说罢又看着梓杨点了点头,很明显最后一句话是对梓杨说的。 看着神秘人的背影消失,老王砸着嘴说道:“来无影、去无踪,真是大侠作风。” 梓杨看着神秘人背影消失的方向,嘴里喃喃道,“我觉得怪怪的,我好像在哪见过他。” 老王道,“是啊,对你家世了解的这么清楚,该不会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吧?你老爸当年是不是也曾风流潇洒过……” “好了好了,别打。吃菜吃菜,这家伙,一晚上把我整得死去活来,得好好犒劳下自己压压惊。你别光发呆啊,整点,整点,我一个人吃多不好意思。” 好不容易等老王酒足饭饱,老王问了一句:“回去?” 两人相视了一眼,刚才发生的种种事情恍如隔世,再重新走一遍那条路总归是有点心惊胆战,最终两人决定按照老计划,去上网! 一进网吧,一股劣质烟味混着脚丫子的酸臭扑鼻而来,这种历时弥久的老陈味儿是所有网吧的特色,虽然已经半夜三、四点,但是网吧里仍旧是烟气升腾,人声鼎沸,无形中给人一种安全感。老王拍了拍梓杨的肩膀,“怎么样,在这种充满阳刚之气的地方,不担心闹鬼吧?” 网吧老板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风骚婆娘,虽然人长得颇有姿色,但是浑身总透着几分浪,看到老熟客到来,嗔怪道:“说好了12点半,怎么晚了这么久,跟女人花擦擦去了?喏,这是给你们留的两个机位,好几拨人想坐我都没让,你个死老王,骚眉骚眼的看我干嘛,老娘我是有主的人……吆,这位小哥眉头紧锁,心情有些沉重啊,我还想找你继续教我玩极品飞车呢……” 一张嘴的功夫,老板娘就嘚吧嘚吧一堆话,这老板娘虽然已经过了女孩子最好的年纪,但是保养的非常好,人长得相当俊俏,腰肢纤细,胸部紧翘,跟人说话时眉眼里有种水性杨花的感觉,让梓杨觉得很别扭。 老王倒是很欣赏她,一直把她比作自己的红尘知己,两人还加了QQ,经常讨论一些人生哲学问题。 梓杨不理老板娘,拿了上机卡自顾自的过去开机,斜躺在电脑跟前,鼠标在红警、帝国时代、星际争霸、暗黑破坏神、四国军棋、传奇……上一一划过,哪个游戏也提不起兴趣,脑子里乱成一锅粥,终于一阵困意袭来,昏昏地睡去。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老王带着耳机,正在帝国时代里与人杀的眼红,嘴里一边骂娘一边喊着,老子7分钟石器时代,13分钟黑铁时代,分分钟弄死你……感情这小子一晚没睡,发生了这么多事竟浑然不吝,果然无知就是幸福啊。 此时,老板娘端着两杯热茶过来,弯腰放在梓杨面前的桌上,轻声说道,“帅哥醒啦?来,喝杯热茶醒醒神。”梓杨见老板娘俯身过来,圆领T恤深处,两截浑圆雪白的秀乳呼之欲出,一股清新的护肤水扑面而来,梓杨红了脸连忙把头转向一边,嘴上结结巴巴地说道,“放那里吧,谢谢,谢谢。” 老板娘把茶杯放下,拍拍梓杨肩膀。转身走过老王身边的时候,伸出纤纤玉指戳了下老王脑袋瓜子,“你这货输一晚上了,就你那水平还好意思大呼小叫的,吵死了……” 老王摘了耳机急道,“哎哎哎,你这姑娘怎么红口白牙不按事实说话,老王我打遍红云网吧无敌手,有本事咱两单挑,我让你两根指头……” 梓杨推了推老王道,“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老王道“这才8点呢,我们可以玩到10点半。” 梓杨用眼神提醒他,隔壁宿舍里还有个半死不活的姑娘呢。 老王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正事。 第十三章:恍若一梦 回宿舍的路上,两人在路边早摊点胡乱塞了点粢饭、呼噜了两碗皮蛋瘦肉粥,然后又让老板给打了一份外卖,加了两个茶叶蛋,一小包咸菜,晃晃荡荡地走向女生宿舍。 宿管办阿姨精神矍铄,一点看不出半夜练过太极拳的样子,看着两个人上下打量,一边嘴里嘟囔道,“这是女生宿舍楼,男生不能进去,你们要干啥?” 老王翻着白眼道,“我女朋友住里面,得了重病身体不好,我这不是给她送早饭来了么?这万一没人照顾,有点什么事儿,你负责得了吗?” 宿管办阿姨还真怕这种混不吝的霸王,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精神嘟囔着:“就准进去五分钟啊,送完就出来。” 梓杨说道:“行了,知道咧,放心吧您那,您掐着秒表,时间到了我们没出来,您到401去把我们撵出来!” 经过401的时候,老王把耳朵贴到门上听了听,欣喜地说道:“我草,真有狗男女在里面哼哈,老李,你也能掐会算?” 梓杨故作高深道:“昨晚翻墙的时候看到的——你见过哪个女生宿舍阳台上晾着湿哒哒的男人内裤?” 老王竖起了大拇指:“观察力真强!就昨晚那环境,你还有心情看人家内裤!” 来到503门口,老王小声的敲了两下门,颤巍巍地说道,“里面有人吗?” 隔了许久,里面有一个虚弱的声音说道:“谁呀?” 老王在门口猫着腰道:“我呀。” “你谁呀?” “是、是、我啊。。。” 果然是爱情降智商,恢复了常人态的503又成了老王的女神,看着老王愚蠢的样子梓杨实在忍不下去了,提高声音说道,“老王、王牛奋!” 门里一个声音拖拉拖拉的走过来,“王牛奋?谁是王牛奋啊?” 一开门看到点头哈腰的老王,“原来是王剑春啊(老王果然又给自己改名字了),你,你来干嘛?” 老王跟梓杨小心翼翼地观察颜色,发现503除了脸色发白,嘴唇干裂,头发凌乱,神态虚弱之外,跟常人无异,这才放下心来. “我听说你病了,特意给你买了早餐来看你,旁边这个,是,是我老家的哥们,来看我了,还特意带了些土特产给你。”老王说着眼睛指向梓杨,梓杨心头一慌,心想这大清早的我特么哪里去给你搞土特产,说话能不能过下脑子。看了下手里提的东西,茶叶蛋算不算? 看着姑娘狐疑的眼光,梓杨搓了搓手道,“那什么,我忘在宿舍了,等下给你带过来。” 姑娘倒是大度,没有追问那份来自千里之外的虚无礼物是什么东西,既然这么盛情来了,倒也不好意思再拒之门外,往里一让道:“那,那先进来吧。” 进了宿舍,老王道,“这是给你带的早饭,热着呢。” 姑娘说现在没有胃口,你先放在桌子上吧。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生病了?” 老王一急,又结巴起来,“这,这,我,我……” 梓杨忙道,“是宿管办阿姨说的,她每天见你8点30出门,今天过了这么久还没见你影子,猜想你病了(亏得老王每天精准的报时,梓杨才得以掌握姑娘的生物钟)。”说着偷瞄了一下挂钟,现在明明才9点多,这宿管办阿姨未卜先知的能力未免强悍了点,身子不由得移了移,挡住了姑娘的视线。 503现在神情萎靡,对于这番逻辑混乱的推理也没放在心上。坐在床沿头斜靠在床头栏杆上,说道,“谢谢你们这么热心了。我浑身酸痛,好像得了重感冒,刚吃了两粒大青叶片。胃里老是反酸水,恶心想吐,不知道是不是食物中毒了,又服了两粒诺氟沙星胶囊……” 果然是医学院的高材生,这不由分说已经开始分析起病情了。听着姑娘在那里自我诊断,梓杨百无聊赖,眼神四下打量,发现女孩子虽然身体不适,但是刚才起床的时候明显整理过床铺了,宿舍里比昨晚看到的那番凌乱大不相同,看来平时是个生活很精致的女人——从另一方面讲,能注意到这些生活中的小细节,说明女孩子已经恢复了正常。 老王毕恭毕敬地在那站着盯着女生的脸,还好他现在只顾瞻仰女神的丰采,嘴巴一时给忘了,不然等他再秃噜出什么话来,梓杨真不知道该如何给她圆场。 姑娘突然想起了什么,狐疑地打量着老王:“咦,我想起你来了,你是一起上解剖课的那个老王吧?我听李老师这么叫你来着。” 老王尴尬地说:“咳咳,是王剑春,不是老王八……” 姑娘突然轻声惊呼:“哎呀,我上班迟到了,今天还要去公司做报表。” 说着挣扎着欲起身,老王连忙隔空作势,双掌连连向下发力道:“不要动,不要动,你现在身子这么差,就不要去上班了,打个电话请假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姑娘在老王隔空挥击下,身子一软又坐回床上:“也,也只能这样了。我现在好困,我想再睡会儿……” 勉强抬起眼皮,看着梓杨两人,看样子是下逐客令了,老王一边往外倒退着走,一边小心翼翼地问:“那好,我们回去了,你没事吧?” 姑娘眼皮耷拉下来,斜倚在被子上道:“我没事,你还有事?” “没事没事,”老王撅着屁股点头哈腰,一步步地退到门口,小心翼翼地把门关上,这才直起腰来。梓杨埋怨道,“你小子说话不经过大脑,你知道你刚才都说了些什么?要不是我帮你圆场这特么的就露馅了!” 老王根本没听见他说的话,一脸满足地神情说道:“梓杨,你有没有注意到?女神病恹恹的样子,别有一番风味……” 梓杨道:“你啊你,只会用下半身思考。” 两人经过4楼的时候,看到宿管办阿姨正拼命的拍401的门,嘴上喊着:“401,401,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们在里面,我已经听到了,开门呐,开门呐,两男一女像什么话……” 梓杨跟老王捂着嘴偷笑着,从另一头的楼梯过道里一溜烟的跑下去了。 回到宿舍,困意上来,梓杨又睡了个回笼觉,一直到中午被热醒。看老王趴在凉席上鼾声震天。不禁摇头,到水池处洗脸刷牙,一回头看老王翻身坐在床上,一边脸是花里胡哨的凉席印子,用手撸了一把满嘴的哈喇子道:“你起来了?娘的,这一觉睡的,把我给饿醒了,那什么,给整两包方便面吃呗。” 两人风卷残云地吃完方便面,老王叼了根香烟靠在窗台上对着女生楼吞云吐雾,梓杨靠在墙上想着心事。天气热得不行,外面知了吵个不停,风扇里吹出来的是滚烫的热风。两个人光着上身汗流浃背。 突然老王说道,“咦,那小哥果然来了。” 梓杨从窗台上伸头往下望去,酷热的阳光里一个孤独身影慢慢走来,一袭深灰色的套头衫,一条灰黑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黑色的耐克跑步鞋。 老王纳闷道,“这么大热的天,这人还套着头,也不嫌热,脑子有问题!” 那人走到楼下,一抬头,套头衫下一张清峻的脸,向着老王跟梓杨点了点头。 梓杨跟老王急忙跑进宿舍穿上短袖,套上裤子,满头细汗地小跑了下来。灰衣人又点了点头道,“走吧,我请你们吃饭。” 说罢转身就走,竟不征得二人的同意。 听到有饭吃,老王跟梓杨倒也不客气,刚才两包面只够二人塞牙缝,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总觉得吃不饱。 二人跟在灰衣人身后十多米的地方,不紧不慢地走。梓杨从后面打量着他的背影,从身材来看,这人比自己矮一点,一米七几的样子,跟老王差不多高,只不过身子只有老王的一半宽。走路一直低着头,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不紧不慢,跟昨夜动若脱兔的姿态似乎是两个人。 突然老王碰了碰梓杨的胳臂压低嗓音说道,“你注意到没有,这个人,走路的样子非常奇怪。” 第十四章:久别重逢 梓杨仔细看了看,觉得并没有什么异样啊,狐疑地看了看老王,这也太疑神疑鬼了吧?老王轻声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走路的时候没有声音、没有脚印,而且身子几乎没有摆动幅度——绝对不是正常人走路的样子,这种在行家眼里,是很厉害的功夫,叫做轻功水上漂,这种功夫练到最高境界,脚跟不沾地,走路不带风……” 似乎听到老王的声音,神秘人故意踢了下地上一块凸起的石块,激起一股灰尘,老王臊红了脸,轻声骂道:“特么的,耳朵还这么灵。” 一想到自己的声音也会被听到,立刻又闭紧了嘴巴。 三人走了许久,眼看着烈日下的街道越来越荒凉,老王不禁疑心大起,大声说道,“朋友,带我们兜圈子这么久,该不是想杀人灭口吧?” 灰衣人转身,冷冷地说道:“我只跟死人作对,不跟活人为难。” 顿了一下又说道,“马上到了。” 三人转过街角,眼前来到一片繁华的地界,又走了三五分钟的样子,来到一处不起眼的门面,上了楼梯,走进内堂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大厅相当宽敞,有三五十副桌椅的样子,装修讲究,古色古香,厅中央一处活水人工喷泉汩汩有声,旁边一个老树根做成的巨大茶几,一个穿着旗袍的妙龄女子在边上摆弄着一副功夫茶具,两个中年男子在旁边一边品茶一边低声轻语。 刚一进门,两个穿旗袍的司仪就款款而至:“欢迎光临,先生您好,先生请问需要什么?” 灰衣人轻声说道,“包间。” 司仪说道,“好的,先生这边请。” 现在已经是午后两点多,正是饭店闲暇的时候,梓杨看大堂内大多数桌椅都是空着,只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张口说道,“包间太破费了,外面这么多空位,我看我们就外面随便坐吧。” 老王大大咧咧地说道,“嗳,梓杨你有所不知,江湖中人出来混讲究排场气势,看少侠这身手,这气派,在江湖上是有辈分的,怎么能随便呢?” 进了包间,老王霍了一声,说道:“真是气派,这地方,坐十个八个人足够了吧?我草,酒店就是比饭馆好,这空调,这清爽,要是我们宿舍有这凉快就好了。”说着看了一下桌上的牌子,又霍了一声,“我去,这包间最低消费880,小哥你确定是这里?你家大人在哪儿?就你一个人过来?” 灰衣人点点头,“就这里,清净,没人打扰。”点点头跟服务员说,“上菜吧,另外,把温好的烧酒拿来。” 这桌子颇大,梓杨两个人只坐了一边,神秘人坐在他们对面。好在桌上有个转盘,什么酒菜都能吃到。 梓杨一落座,看服务员不在,忍不住问道,“你,你怎么知道我那么多信息的?” 神秘人把头罩摘下,露出一张清峻的脸庞,剑眉星目,神情激动,两眼闪着光说道,“梓杨,你真的认不出我了?” 老王一只手抓了一只鸡腿,另一只手用筷子指点着说,“我看啊,你上半边脸像梁朝伟,下半边脸像刘德华,眼神略带忧郁,身形稍带杀气,平时山水不显,但是偶尔锋芒毕露……” 梓杨不理老王的胡说八道,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熟悉的形象,突然脑海里一道闪电,瞬间想起一个人来:“你,你是阿冲,你,你还活着。” 阿冲嘴角带着笑,眼里泛着泪花说道:“是,是我,我还活着。” 梓杨哽咽道,“这些年来,我每次回家,都会跟家里问你的情况,他们一直说不知道,我还以为你已经没了……” 阿冲笑中带泪地说道,“我,我还在。” 梓杨眼泪突然决堤一般,刷刷地流了出来:“那天他们把你带走了,我在后面追了十几里地,我跟我爸爸哭了好几天,我说要去找你,爸爸他们说你被带去大城市治病了。原来你已经好了,你为什么一直不来找我?” 阿冲说:“我知道,我一直想去找你,但是一直没有机会。” 老王嘴里含着半块鸡,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突发事件:“这怎么一言不合就哭起来了,搞得跟电视节目一样,太具有戏剧性了,你两是不是认错人了?” 梓杨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一抹眼泪笑骂道,“你懂个屁,阿冲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们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后来、后来出了事情就失散了,我们十来年没联系了。” 老王摇摇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就你们这经历,婉转曲折,一般编剧都写不出来。” 这时候服务员进来上菜,众人连忙收声,梓杨悄悄用湿纸巾擦干脸。等服务员一出去,梓杨又急切的问道,“说说,说说这么多年你都去哪里了,还有昨天晚上的事儿,这,这都是什么情况。” 老王也在旁边帮腔:“是啊是啊,这事儿也太蹊跷了,昨天你那么出来,把我吓一裤裆汗,这要不是我兄弟两艺高人胆大,心理素质过硬,平常人早就吓出屎来了。” 阿冲欲言又止,看了看老王,梓杨说道,“没事,这也是我生死之交的兄弟,为人讲情义,就是脑子有点二。” 老王被撩在一边有些闷闷不乐,本以为自己是梓杨最好的朋友,没想到突然冒出一个亲似兄弟的,感到自己被冷落了,心儿拔凉拔凉的。现在听梓杨这么一说,小心肝又热乎起来了。 “是啊是啊,大家都是兄弟,有什么好事帮衬一下。” 阿冲笑了笑说道,“这事儿还真是凑巧,我来这里是因为公务,没想到会碰到你。” “这事儿说来话长,我捡重要的说,当年我被张教授带走之后,没多久就离开了县城。那时候我们都以为张教授是县城来的研究员,没想到他背景深厚,是身负奇才的人,之前在国内某所重点大学任职,是某个领域的权威专家,因为受到排挤打压才到我们那个县城任职。后来上面又出了事,必须他出面才能解决,所以把他又调回去了,我也被他带回了省城。” “这些年张教授走南闯北,一直带我在身边,不仅帮我治病,还教会了我一身本领。现在我也跟教授参加了一些项目,专门解决一些神秘事件。” “你们学校最近这起神秘死亡事件——说着看了看老王——上面也知道了,张教授派我来了解情况,能遇到你也算是机缘巧合了,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 “不过,在昨天晚上那种情况下相遇,确实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你们半夜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梓杨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们,我们去网吧通宵,平时都是10点左右出门,昨晚贪便宜,晚走了一会儿,没想到就碰上姑娘梦游。” “我这位兄弟(指了指老王),是个情种,看上了人家姑娘,就一路尾随。当然,我们也没打算做什么事,就是满足下好奇心,没想到后来会遇到那种情况……接下来的事情你也都知道了。” 阿冲点头道,“昨晚是七月十四,月圆之夜,阴盛阳虚,鬼门大开,你们这个时候出来,又碰到这种怪事,如果不是遇到我,恐怕真要出大乱子。” 梓杨大吃一惊,“我一直不相信鬼怪蛇神之类的事情,那都是迷信,听你这么说,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什么鬼神?” 阿冲不置可否地说,“确实有一些现代科学理论无法解释的事情,神鬼之说只不过是古代人的一种说法,我们一般称超自然力量。” 老王已经啃完半只烧鸡,这时候空出嘴来了,说道,“是啊是啊,太不自然了,说起来奇怪,那晚我明明记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你什么时候从哪里冒出来的?” 阿冲道,“我在这个学校已经秘密观察很长一段时间了。上次医学院死人事件之后,因为是非自然死亡,所以文件还是上报了,张教授因为工作的原因跟公A部合作过,正好是研究这种超自然现象的国内权威,所以资料自然也传给了我们一份,张教授研究了现场取证照片和法医的鉴定意见后发现,这个姑娘的死因不简单,可能涉及某些超自然力量。本来他想亲自来处理,正好有事无法分身,就派我来处理一下。” 老王捞了一片蒜泥白肉扔到嘴里,一边吧唧一边道:“厉害厉害,虽然你说的轻描淡写,但是我已经感觉到你们很不简单了,能跟公A部合作,级别不低啊……你身上是不是有什么证件之类的?给我看看,长长见识。” 阿冲笑了笑,这胖子真是一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 梓杨跟阿冲说道,“别听他胡扯,你继续说你的。” 阿冲说道,“我来了这里之后,根据名单,首先着手调查跟这女孩子生前有关联的人——当时学校还没有开始放假,所以我有机会调查了事件的所有嫌疑人。我发现这里面有个人有问题。” 第十五章:驱魂之人 老王从盆里捞了一根娃娃菜扔到嘴里:“名单?什么名单?不是没有嫌疑犯吗?怎么又冒出了个名单?” 阿冲道,“死者性格内向,平时很少与人接触,所以有嫌疑的人并不是特别多。官方根据死者生前接触的同学大概列了个名单——主要是你们那些参加尸体解剖处理的同学。” 老王停下了筷子,讪讪地说道:“你刚才说观察过每个人,那是不是也观察过我……” 阿冲说道:“王兄在名单上是第一个,当然要重点观察一下。” 老王说了声:“我去,没想到还在上面挂上号了。” 梓杨道:“瞧你那张标准犯罪分子的脸。加上你之前的劣迹斑斑,没有当场把你抓起来组织上已经是非常客气了。” 老王道:“可不敢这么说,我虽然小错不断,但是大错不犯。从本质上来讲,是个遵纪守法并且嫉恶如仇的好人——嗳,你到底是哪头的?干嘛老针对我?” 梓杨摇头不再理他。老王随即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问阿冲:“你观察我这么久,有没有发现什么,什么特别的事。。。” 阿冲抿嘴笑道,“放心,王兄有些小癖好,算不上什么违法的事。而且跟案情不相关,我不会上报的。” 老王恶狠狠滴说:“说话算话,不能跟任何人提起,否则生儿子没*******梓杨不屑地说道:“就你那龌蹉思想,不用说也能猜出个七八来,我一进你们宿舍就闻到一股腥臊味儿了。” 老王一下子臊红了脸。 阿冲说,“最后,我排除了所有嫌疑人,目标锁定在503这位女生身上,经过几天的观察,我发现这个姑娘极不正常!” 梓杨道:“是不是因为她有梦游症?” 阿冲:“其实梦游症很常见,算不上什么怪异现象,但是我观察她几天,看她从来不进食,别人吃饭的时候她也不吃饭,平常也不吃零食,只是偶尔补充下水分。就这么维持了好几天,身体也没有什么异样。” 老王忍不住又插嘴:“难不成她在练传说中的辟谷?” 阿冲摇了摇头道,“辟谷的人我见过,不管是形态还是神情上都跟她不符合。后来我发现她脸上经常浮现一种很不正常的青黑色,推测她是接触了不干净的东西。也是我大意,只注意她白天的行踪,没有想到她会午夜之后才行动。” 梓杨想到503啃食人肉的情景,不禁又打了个冷战,岔开话题道:“也算很不错啦,这么短时间就破案,而且调查这么多嫌疑人全部是一个人来,怎么不找几个帮手什么的,联系下本地部门也好啊。我们这位兄弟,在J局还有熟人呢!” 老王嘴里叼着一根排骨连连摆手:“好汉不提当年勇,好汉不提当年勇!” 阿冲道:“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我们的行动一直是保密的,一般都是单独行动。除非有极特殊的情况,才会通知当地部门。” 梓杨点点头,“确实,对于人类目前无法理解的一些现象,民众往往将其归诸于神仙鬼怪,贸然公布信息的话,不仅无助于解决事情,反而会引起社会骚乱和动荡。” 老王道:“她不进食也能维持体能,就是因为每天半夜梦游症去啃尸体?那这么多年来,她要啃多少啊,难道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阿冲道:“我看过她的病例,梦游症以前就有,但是情况不严重,之前生活作息也正常。啃食人尸应该是最近才发生的行为,应该是被附体的缘故。” 老王继续追问:“既然你发现了事情真相,为啥不早点把她解决——帮她驱鬼什么的,非得大半夜搞那么一出,把我们吓一跳!” 阿冲道:“驱魂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考虑到时间、地点、环境以及本体的安全。如果不做完善准备就贸然介入的话,会对肉身造成很大的伤害。好在这姑娘也是最近才中蛊,中毒不深,没有意外的话我还是有把握将她安全解救的。” 梓杨道:“那昨天晚上我们不是打乱了你的计划?” 阿冲道:“那倒没有,昨天晚上正是最好的驱魂时机,当然,你们的出现还是让行动稍微增加了一点风险。好在我及时出手,整个过程还算顺利,不过我的元气还是受了点影响,差点被阴寒侵蚀了心脉。” 梓杨想起那晚阿冲一直喝温热的烧酒,想来是在驱寒的缘故。 老王点点头道:“我也觉得昨晚一直有点怪怪的,大夏天的竟然感觉到一点嗖嗖的冷气。” 阿冲道:“昨晚是阴历七月十四,老人说的鬼门大开,阴气最盛。” 老王撇嘴道:“刚听你说的有点意思了,又搬出迷信那一套。” 阿冲道,“古人传下来的很多风俗、谚语虽然并没有科学依据,但都是千百年来总结出来的生活经验,还是有些道理的。就像二十四节气一样,西汉的时候这套理论就已经非常完备了,他们哪知道这是行星运转导致的气候变迁,只不过根据现象变化总结出的规律,但是到今天仍然被世界各地沿用。” 梓杨仍然无法相信世间真有“鬼神”这一说,但是却又不知如何反驳。忽然想到一件事,“如果驱魂失败的话,会发生什么?” 阿冲严肃地道:“阴魂会反噬阳魂,对本体造成巨大伤害,轻则精神失常,重则当场死亡。” “之前那个死亡的姑娘,应该是因为好奇,半夜跟踪503,结果发现了啃食尸体的现象,当场惊恐过度吓死了。好在那时候阴魂刚刚附体,力场较弱,不至于对本体发生损害。” 梓杨道,“那503看到吓死人了就一点也没反应?” 阿冲道:“人在梦游的时候是没有思想和意识的,大部分的感官都是封闭的——这也是为什么阴魂能控制肉体的原因。” 老王听得一愣一愣,“什么阴魂、阳魂的,怎么听得跟鬼神小说一样,梓杨你这兄弟有点装神弄鬼啊,我们是大学生,要讲究科学。” 阿冲也不以为忤,微笑了一下道,“阴魂阳魂这些东西,只是我用传统的概念跟你们解释,其实在科学上有专门的术语。要真说起来那话又长了。” 老王插嘴道,“没事,没事,我们有得是时间,中午讲不完就晚上接着讲,晚上讲不完在这过夜也行!” 老王太享受这里的空调和美食了,看来没有意外的话,是打算在这住下了。 第十六章:无主之魂 阿冲思忖了一下,说:“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人都有灵魂?” 老王咋舌说,“我靠,还搞那迷信的一套?我们都是新时代教育熏陶下的大学生,不搞神鬼主义那一套……” 梓杨说:“闭嘴!吃东西。” 梓杨道:“我记得国外有科学刊物上说过,人是有灵魂的,有些科学家还专门测验过,说是人的灵魂有21克重。西方人传说人死后体重会减少21克。好像有德国的医生曾对200名濒死的人做过实验,测他们死前和死后的体重,经过测量,结果发现这些人都轻了0.285克,他们认为这就是人类灵魂的重量。 也有墨西哥和美国的科学家还做过实验,验证灵魂是一种可以测量的物质。有一群由灵魂学权威的医师、心理学家、科学家组织的研究团体,制造了一套灵魂测定器。据说拍到了病人死亡前一刹那的照片,上面有一道白色的东西从身体内冲出来。心灵学家解释说,这就是死者的灵魂素粒子刚要离开。” 阿冲赞赏道,“没想到你的学识倒是挺渊博的,连这些偏门知识都了解。” 梓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嗨,没事就喜欢看些闲书,有些东西比较有意思,看一遍就记下了。” 老王又插嘴道:“我比较喜欢看故事会、今古传奇……” 梓杨:“闭嘴,吃饭!” 阿冲笑笑,“你说的这些意思差不多,但是并不准确。以我的理解来说,人类灵魂是一种目前科学手段无法探测的非物质现象,类似于一种生物磁场的思维意识结构……打个比方说,它就像一台计算机中的软件程序,无形,无质,但是却又真实存在。” 看梓杨听得聚精会神,阿冲又补充道“现在科学界对灵魂的描述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有人认为,人类灵魂是空间反物质结构的负宇宙粒子,灵魂的虚拟物质粒子不能够作用于地球的引力场,但它可以任意的在地球与宇宙之间穿梭。 也有科学家认为,灵魂——或者说人的思维,是一种无法观测的量子状态。” 梓杨听阿冲说了一串从没听过的物理术语,不仅好奇心大盛——这比刚才的鬼神之说让人信服多了。 隔壁老王几次三番被梓杨顶了回去,倒也并不介意,反正有吃的就满足了。一边大吃大嚼一边嘴里含糊不清:“真新鲜,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论。你说的词儿我有一大半都不认识。” 梓杨嘲弄地说,“你作为一个医学工作者,怎么会连这些事情都不知道?知识储备也太贫乏了吧。” 老王嘴里塞满东西说:“这些都是一些子无须有的冷门学说,我作为一个医学院的正规学生,怎么会相信这些没有经过科学验证的理论?再说,我这不是才刚上大一么?我不还挂了5科吗,你忘啦?” 阿冲不理二人的争执,继续说道,“你说的有些道理,这些科学研究并没有普世说服力”——老王用筷子点着梓杨,“你看,你看,我就知道,早就让你少看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电影和腐朽刊物,你就是不听。什么《人鬼情未了》啊、《21克》啊……如果灵魂真能被仪器探测到的话,世界上那么多专家和科研机构,早就探测出来了,我会不知道?你说的那几个只不过是装神弄鬼的伪科学家罢了。” 阿冲又道,“问题就在这里,灵魂的存在是非常不稳定的,并不是所有的死人都会释放出可以测试到的灵魂,科学家虽然发现灵魂跟质量的关系,但是这种现象却没有规律,也并不是常态。这种无法解释的矛盾现象,跟量子力学上里的海森堡测不准原理有些类似。” “但是人们也无法否定这种灵异事情的存在,因为现实世界中确确实实发生过很多这样的案例。像拍照的时候拍到的神秘身影;有些人在濒死状态下能感受到自己的灵魂出窍;某些人在特定情况下能跟灵魂对话等等…… 当然,这些事件都没有被传统社会所接受,自古以来,人们把自己无法理解的现象诉诸于鬼神学说。这只是因为以当前的科技手段无法解释罢了,就像古代人不理解地球是圆的,几百年前的人不相信飞机会飞一样。一旦科技发展到某个阶段,那么这些超自然现象自然就会有合理的解释。“ 梓杨小心翼翼地问道,“听你的意思,似乎掌握了一些确实存在的证据?” 阿冲微微地点头“现在,我们——张教授的团队,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灵魂这种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梓杨惊诧道:“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把研究成果公布于众,说不定能得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阿冲摇头道:“研究必须要秘密的进行,不能公布于众,一是以当前人类的认知,没有做好接受这些知识的准备。二是我们的研究要突破和推翻很多常识,贸然公布的话很容易造成社会动乱。” 老王此时也来了兴趣,“那你跟我们讲讲,鬼魂到底是什么东西!结合一下现实,别整太多理论的东西,俺读书少,听不懂。” 阿冲道:“根据张教授的研究,人的意识或者说思想,是一种超自然能量,鬼魂的形成原理,就是有些人死后,因为生前的怨念或者未了的心愿,就形成一股强大的思维能量,使灵魂变成一种有质的形态,这种形态在某种力场的作用下,就会独立于他的肉体存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怨灵了,因为这种思维能量具有人的特征,但是又独立于任何肉体,张教授把它称作‘无主之魂’,这种魂灵,根据形成的条件,以及周围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的影响,会有强弱不同。 绝大部分人的意识能量都不够强大到凝聚成型,所以人死后意识都会立刻消失,即使有一部分能形成魂灵,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减弱,直至消逝,但是有的在合适的条件下,或许能凝聚千年不散。无主之魂的形成,需要满足许多条件——所以导致鬼魂这种现象成为极个别的特例。” 说罢又看着老王道:“我仔细查过你们医学院接收的这批尸体,从背景、资料上看,大多都是被处决的犯人。” 老王点点头道,“这很正常,医院里的尸体标本基本上都是犯人尸体,一般人不会把自己家人的尸体送给医院解剖,人死为大吗。不过死刑犯就不一样了,很多人的家人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往往不会主动认领尸体,然后有关部门就会把这些尸体送给医院做科学研究,也算是为人类做点贡献。” 阿冲道,“恩,这批里面有一个身份特殊的人,生前残忍暴力,性格极端,心理阴暗。他死后,怨气极深,意识凝聚不散,就形成了非常危险的恶灵。加上你们医院储藏尸体的条件得天独厚,也无形中助长了他的魂力。” 老王说,“这么凶险,幸亏没有落在我身上。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阿冲说道,“你身上阳气很重,一般鬼魂是没法上身的——正常状态下,鬼魂是没法附身的,鬼魂上身也需要有苛刻的条件,而503这位同学,天生有梦游症,每到夜里子时就习惯性梦游。无意中给它趁虚而入创造了条件”。 老王道:“感情这鬼魂上身也讲究时间和地点啊?挺挑啊!” 阿冲点头道:“可以这么理解,根据古人总结的规律,半夜11点到凌晨1点的时候叫子时,这个时候是一天当中太极生命钟的阴极,按照阴阳消长的规律,这个时候阴气是最重的,阳魂是最弱的。加上宿主又是无意识的状态,很容易被无主之魂附体。” 然后又补充道:“这无主之魂也有强弱、善恶之分,而你这位女同学接触的就是一个恶魂了。” 梓杨又问道,“那这个女人被附身之后,为什么要啃食尸体呢,难道这恶鬼生前就有这恶趣味?” 阿冲摇摇头说,“也不是,这无主之魂并不是跟人生前一样具有完整的意识和思维,有些只是片段或者模糊的意识,比如说这食尸鬼,可能生前就比较饥饿,所以他的魂灵潜意识里就会想要找东西吃。” 老王又问:“那他为什么白天不吃,非要大晚上的出来吃呢?多么吓人!平时在食堂叫几块大排吃多好!” 阿冲道,“无主之魂附身后,并不完全是占据宿主的肉体,这个怨灵刚刚形成,还没养成完整的思维,并不具备完全操控肉体的能力,平时都是在沉睡潜伏的状态,只有在深夜子时、宿主意识薄弱的时候,才会激活怨灵的意识,灵性发作,然后会寻找熟悉的地方(停尸房),并且产生相应的行为。” “怨灵刚刚附体的时候,意识还是比较薄弱的,如果条件适当的话,就会慢慢变强,思维和行为也会逐渐完整,如果再继续发展的话,就会完全占据宿主的意识,此刻本体的意识就会逐渐消失,变成僵尸之类的行尸走肉了。” 梓杨道:”你这么一说,那个姑娘还真是危险,不过早上看她的样子,虽然有些萎靡不振,但是行为、意识都还算正常“梓杨脑海里又开始浮现那个女孩子自我分析病情的画面。 阿冲点点头“嗯,这个女孩子接触魂灵不是太久,所以影响不是太大,但是如果再晚几天的话就难说了。如果能在宿主没有意识的情况下驱魂,那对她自身的损害就会造成最小。我一直在等待合适的时机,特意选在7月14这天,鬼门大开,阴气最盛的时候,鬼灵会最大限度的激活,我就可以完整的将他驱除,对宿主来说也是最安全、最稳妥的。” 老王听的连连咋舌道,”我还以为你本领这么大,随便出手就能解决呢,原来这么复杂啊,那,那么你就是驱魔人咯? 第十七章:阴阳鬼纹 阿冲说,“驱魔人是西方人的一种叫法,我们有更为形象的比喻,叫做吸魂。” 老王咋舌,“吸魂,你的意思是把这怨灵吸到自己身上……” 阿冲点点头表示赞同,“可以这么理解”。 梓杨问道,“我那天晚上看到有一股说白不白,说青不青的烟气,一直钻到你的衣袖里,这莫非就是吸魂?” 阿冲:“恩,所谓的吸魂,其实就是用自身的能力改变力场,使之与魂灵的能量状态产生反应,进而此消彼长,最终将其消除。这种能力非常难以控制,如果控制不好很可能对宿主造成永久的损伤,情况更严重的话,施法的人也会被反噬。” 老王继续感叹道,“听你这么一说,你这门古怪的功夫,好像跟古代的气功一样。我听武校的师傅说,气功大师都是那种能操纵力场的人。” 阿冲道,“中国武术源远流长,气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只不过太难练而且很讲究天赋,很多人练一辈子也一无所成,所以多年来逐渐失传了,现在所谓的一些气功大师只会些装神弄鬼的江湖伎俩,因为他们的拙劣表演,也让民众对传统武术产生了很多误解。” 老王:“那你能教教我这门功夫吗?我也学学。我本身就是练武之人,好学之才,天赋异禀,骨骼惊奇……” 阿冲面色冷峻,竟有一丝惨然之意,“我这种能力跟气功还有所不同,也是机缘巧合才具备了一些特殊能力,而且,拥有这种能力,本身也会非常痛苦。” 老王道:“怪不得,我总感觉你眉宇里有一丝忧郁之气。而且那天晚上发功之后,脸色也很差劲。是不是每次发功之后,都要休养生息什么的?” 说着又瞅着阿冲的袖子道,“那天我看那圈白气都被吸到你袖子里了,你……这胳臂想必也有什么古怪能力吧?我看你平时捂得那么紧,能给我瞧瞧么?” 阿冲看了看梓杨道,“也无妨,把衣袖一拉,从套衫里把整条胳膊露了出来。” 梓杨跟老王一看惊呆了,只见阿冲手腕上有一道道青痕,从手腕脉门之处一直扭曲缠绕,张牙舞爪地蜿蜒到脖颈之处,像一条凶恶的青龙一样,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老王啧啧道,“这,这是文身么?看起来好帅,我一直也想去弄一个。” 阿冲道,“梓杨,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遇到的那件事吗?” 梓杨沉重地点点头,“记得,现在有时候做梦都能被吓醒。” 阿冲道,“这就是当初被那鬼胎抓的痕迹,这东西好像有生命一样,当初只是在手腕上有个印记,后来就慢慢侵蚀到手肘,现在已经到了脖颈处了。” 梓杨惊道:“那这个,身体有没有感觉什么异样?不会……对你生命有什么影响吧?” 阿冲默默地道:“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像同时浸在冰火中一样痛苦煎熬,后来,后来这东西就好像融入我身体一样,跟我一样生长,虽然仍会时常有痛楚,但起码能忍受了。张教授说,这东西是鬼胎的一部分精魄,在我身上就像‘寄生’一样,一开始跟我的身体是抗拒排斥的,后来就慢慢地适应,变成相伴相生了,至于今后会怎么发展,他也说不清楚。” “我当初被鬼胎抓过之后,有时候半边身子如火烤一般炎热,半边身子如冰窟般寒冷,张教授用各种方法给我治病,后来发现,我这只被鬼胎抓过的的手臂,竟然有某种奇特的能力,可以融合阴阳(老王摸了一下道,哇,冷飕飕地!)” “张教授推测,当年我们学校建在那个百年乱坟上,其中有一个就是数百年前冤死的孕妇,被活埋之后怨气横生,最终形成怨灵,恰巧这时候生下来胎儿,胎儿生下来的时候是活的,但是母体已经死了,怨灵加胎儿在那封闭的棺材里,逐渐融为一体,形成鬼胎。 这鬼胎在那阴暗湿冷的葬窖里怨毒了数百年,平时大概也是以渗漏进来的污水、蚁虫为生。张教授说它已经具有了生命力,但是阴气太重,如果见了天日或触了阳气的话立刻会魂飞魄散,当即毙命,也是机缘巧合,那些日子学校连下几天大雨,墓葬虽然破裂,但是积水封住了阴阳之气,恰时我伸手下去摸,被那鬼胎一把抓住手腕,刺破血脉,阴阳转换,我立刻被阴气附体,而他也吸收了我的部分阳气,变成了魅鬼,可以进入阳间。” 说到这里,阿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我这胳臂,也有了通阴阳的能力。” “张教授说,这阴阳二道,物分两极,各有天数,断无共生之理,虽然暂时能靠我的阳气把它压住,但还是会时有发作。或许有一天,他也会无能为力……” 说罢默然不语,老王也是吓得一愣一愣,再也不敢提什么赐予我功力之类的歪话。 梓杨黯然道,“那么,你现在是不是也经常受这冰火煎熬?” 阿冲点了点头,“自从我叔叔被那魅鬼害死之后,我在世上已经举目无亲,你是我最亲近的人了,如果有一天我出了意外……” 梓杨忙强笑着打断他的话,“现在科技手段这么发达,总能找出治疗的办法。而且张教授神通广大,肯定会帮你治好这病的。” 阿冲欲言又止,随后笑笑道,“希望如此吧。” 气氛开始变得沉重,众人一时无话可讲。这时老王道:“听你的意思,这个张教授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啊?你们这个组织到底是干什么的?” 梓杨心里暗暗感激老王,这家伙虽然脑子简单,但有时候胡乱搭茬倒也能恰到好处地岔开话题。 阿冲说,“张教授是国内一家科研机构的负责人,我们专门处理一些当前科技无法解释的超自然现象。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我们机构是高度保密,不对外公开的。所以只能告诉你这些,其他的,恕我暂时不能多言。” 老王道:“你放心,我是个嘴巴很严的人,上次我们学校的李老师偷偷地把尸检报告告诉了我,你看我也没跟谁掰扯过嘛。” 梓杨在旁边翻了翻白眼,心道:就你这还叫嘴巴严?咱两一见面你就把情况跟我兜了个底朝天了。 老王装作没看见,继续问道:“你不方便我们也不问,不过咱国家真的有专门研究这种迷信——呃,超自然现象的机构?听你刚才透露的消息,能跟GA部合作,而且还能指挥地方部门,似乎级别不低啊。” 阿冲道,“指挥谈不上,不过确实有些特权——其实,超自然的现象世间一直存在,你们或多或少也听过,猫脸老太、四川古尸、故宫闹鬼……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只不过出于某些原因掩盖了部分信息,所以才越传越邪乎,到最后反而没人信了。” 老王问:“既然如此的话,为啥官方没有公布过信息呢?搞得老百姓传来传去的,影响多不好!” 阿冲道“官方是不会公开这些信息的。咱们国家的老百姓特别迷信,在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鬼神之类的说法仍然很流行。民众也容易受迷惑,所以咱们对待这种事情更是格外的谨慎小心。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不回应。” “但是不回应不代表不处理,官方也有秘密应对此类事件的专门组织。不光我们国家,外国也有。自古以来,这种研究神秘现象的组织就在世界各地都有存在,像美国的五十一区、英国的第一类接触进攻与侦察、俄罗斯的ATC部队……这些都是鼎鼎有名的军事部门,专门处理超自然现象。” 老王啧啧道:“我还以为这些都是科幻小说虚构呢,没想到真的存在啊?” 阿冲点点头“有些是传言虚构,有些是真实存在的——这种机构一般都牵涉到高度机密,很多甚至关系到国家安全,所以保密级别非常高,也正因为此,我们也能接触到很多机密信息。” 老王道,“这么说你官衔不低吧?肯定是个少校什么的?我们那边当兵的可风光了,村长见了排长以上的大官都要龇牙。” 梓杨道,“要饭的见了还龇牙呢,这能说明什么问题么?别打岔,吃你的饭。” 接着问阿冲“既然你们机构级别这么高,那组织一定很庞大复杂吧。” 阿冲笑了笑说道:“不算庞大,应该说人员相当精简,不过里面的人确实个个都是精英。我们政府对这种事件一直持保留态度,所以经过几次取缔又重设的经历——当年张教授到我们的小县城,正是因为机构被取缔了,阴阳差错的遇上了我。” “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也逐渐意识到超自然现象跟科学技术之间的某些联系,国家对这种事情又逐渐重视起来,我们机构也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人力支持,经常会组织一些跨部门的联合行动——像这次调查你们医学院神秘事件,就是跟有关部门的一次合作。只不过这种合作不会对外公布结果,所有内容也都是保密。” 梓杨道,“你说的这些都是机密吧,就这么告诉了我们……” 阿冲笑道,“确实是机密,不过我相信你不会跟外人说。” 老王道,“这个您放心,我们就算说了——也没人信!” 阿冲笑笑,“其实,随着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发达,很多曾经是保密的信息也逐步的向社会开放了,跟我们机构合作过的一个科学家,还曾经出版过一本书《人体科学与现代科学纵横谈》,里面提到的透视、遥视、通灵之类的内容,正是我们机构研究的科目。当然里面提到的只是一部分内容,关键信息还是处于保密阶段。” 老王道,“这顿饭吃的实在是太过瘾了,既然不需要保密的话,那么我是不是可以选择性地跟朋友透露点内容呢——就当帮你们普及科学常识呗!” 梓杨毫不留情地揭穿他“你是想在女孩子面前炫吧?” 阿冲笑了笑道,“还是不要吧,为了不引起没必要的麻烦,今天咱们谈论的内容还是不要跟其他人讲——对于你们来说,这也是一种保护。” 老王有些泄气,但还是表示理解“明白,如果泄露了信息,就会被‘咔嚓‘。”说着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梓杨道,“这个你放心,你只要明确交代了,他就不会跟别人乱说,我这个兄弟虽然智商低,但大是大非上的问题还是能把持住的!”(老王在旁边翻着白眼道:谁他妈智商低,你才智商低!) 阿冲又喝了一口烧酒道:“今天能把这些话说出来,心中痛快多了。” 捂着嘴咳嗽了两声,动情地说道“从十来岁离开老家,这么多年跟着张教授走南闯北,身边没有一个朋友,从来没跟人这么好好说说话。梓杨,看到你我真的……很高兴!!” 梓杨心中明白,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自小离家,在陌生的地方举目无亲,身上经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楚,心中又藏了这么多秘密却无法跟人诉说,可想而知生活有多苦闷,不知如何安慰他,只是结结巴巴地道,“看到你还活着……我,我也很开心。” 老王在旁边装模作样地扑拉衣服袖子上的灰,“别,别,两个大男人这么抒情,我不习惯。” 阿冲沉吟了一下又说道:“我今天找你过来,一是久别相逢,二是告别。” 老王急道,“怎么就这么走了啊?还没玩够呢,再住几天呗!” 梓杨看着满桌狼藉,心想这家伙大概是要把阿冲当做长期饭票。一大桌子饭菜,自己跟阿冲没怎么动筷,已经被老王吃了个七七八八,忍不住埋怨:“你这牲口,真能吃。” 老王白他一眼,“谢谢夸奖,我活这么大,就是因为脸皮厚!胃口好!有吃吃得下,没吃扛得住,一顿饭前后管一礼拜,这样的胃口才过得硬。” 打了个悠长的饱嗝,老王摸着肚子继续道,“刚才你不准我插话,一个劲儿让我吃,现在倒来埋汰我——我吃半天容易么我,你也不看看你们聊了多久,太阳都快下山了。” 梓杨经他一说才发现,不知不觉两个人已经聊了几个时辰。心想你刚才吃那么多倒也没耽误插嘴,不过也懒得跟他理论了——跟这种人实在是没法正常交流,刚才积蓄的悲伤情绪都被他给气散了! 老王诚恳地对阿冲道,“兄弟,再等几天吧,你跟梓杨还没聊够呢,再说,你还有个烂摊子没处理完呢。”(言下之意宿舍里还有个半人半鬼的东西,你这么走了谁来救我的女神啊) 阿冲微笑道:“你放心吧,医学院里已经天下太平了,不会再闹鬼了——最起码这批尸体不会。你那女同学也已经过了危险期了,接下来只要好好调养就可以了。我还有任务在身,不得不告辞了”,说着竟然起身要走。 梓杨心里有千言万语,此刻也不好强留,只得起身相送。 老王无奈,只得一起送行,到门口时四下张望着不经意地问:“东西都带了吧?有没有什么忘记的?” 意思是你把帐给结了吧? 阿冲说:“留步吧,这里账我已经提前付过了,你们吃喝完再走。” 然后又握着梓杨的双手,两眼泛光地说道:“见到你我很高兴”。 梓杨握着他的手,紧紧搂住他的肩膀,没想到一别经年,相逢却又是别离,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又掉下来。 老王见不得这两个大男人深情相拥的场面,自顾自地回到包厢,扯着嗓子喊,“服务员,服务员呢?这几个菜给我打包,还有饭,多给我盛两碗,你们这里饭是不要钱的对吧??” 阿冲用力拍了拍梓杨的后背道:“就这样吧,后会有期,我会联系你的!” 说着把头罩套在头上,双手插在兜里,头也不回地走了。梓杨依依不舍地看着阿冲孤单的身影,心头一阵酸楚。 老王双手提着大包小包的饭菜,嘬着牙花子走了出来,碰了碰梓杨的肩膀道:“走了?留了电话号码没?” 梓杨说,“没!” 老王道,“那他怎么联系你?还后会个屁有期。” 梓杨不想搭理他,现在实在是没心情跟他吵架,大踏步的往宿舍走。老王提着两大包剩菜剩饭跟在后面,嘴巴里仍然纠缠不休“嗳,你倒是帮我提点东西啊,这么一大堆饭菜,够我们吃两天了。” “嗳,说到底,你跟这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嗳,你这个人这么没礼貌,跟你说话呢!” 第十八章:瞒天过海 在老王不屈不挠的纠缠下,梓杨终于把小时候遇到的奇事讲给老王听,老王听得两眼都直了。完了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又直呼不对,按老村长说的,闹饥荒应该是六几年的事,阿冲活到现在起码也三、四十岁了,这中间差了不少年呢。。 梓杨不仅暗叹,谁说这家伙脑袋里装的都是豆腐渣,自己好几年前才发现的事情,这小子一听就发现蹊跷了。 在这次离家归校之前,梓杨终于把埋在心中那个疑问跟父亲说了,虽然自从那件事情过后大家闭口不提阿冲,但是这件事实在是有一个很大的疑点,梓杨小时候不懂事,长大了才发现,老村长的描述中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按照老村长形容的情景,应该就是六几年那段特殊时期,如果那时候就有阿冲的话,那他现在也该有三、四十岁了,时间对不上啊,是不是老村长糊涂了,所以记错了。此时老村长已经去世了,梓杨只得问当事人之一,梓杨他爸。 梓杨爸爸说,当年老村长年纪大了已经糊涂了,所以把两个人搞混了,他说的那个阿冲,其实不是阿冲,是阿冲的哥哥,也叫阿冲…… 这时候梓杨妈妈推了一把打断了他:老家伙嘴巴就是松,正事不干整天就知道瞎咧咧……老村长那是故意这么说的知道不知道,你别瞎咧咧再整出事儿来! 梓杨爸爸脖子一梗说到:有什么不能说的?这十多年过去了,洋洋也长这么大了,阿冲走了那么多年了,说了还能害死谁? 梓杨妈妈看老头子也发脾气了,气呼呼地往外走,“你说吧,你说吧,你那破嘴早晚惹出事来。”说着就朝村南头走了,看样子是去找四姑打麻将去了。 梓杨爸被梓杨妈妈这么一激,男子气概一下子就上来了,当下三下五除二把老村长“刻意”隐瞒的情节给补充出来。 原来,阿冲上面还有个哥哥,他才是老村长指的那个刚出生的孩子。其实到他父母出事的时候,“阿冲”已经是十几岁的大小伙子了,人长得高高大大,也是心灵手巧,经常跟老爸出去一起干活。 老村长还有一件事没说,那天在发现阿冲父亲不远处,还有阿冲哥哥血肉模糊的尸体。而此时,阿冲妈妈已经身怀六甲,肚子里的孩子,才是现在的阿冲。 阿冲父母感情深厚,经过几天焦急的寻找,精神本来就在崩溃边缘,此刻看到父子的惨状,想到自己身怀六甲,剩下一个半痴半呆的小叔,这以后日子可怎么过,当时就心神俱绝,悲愤之下一头撞死了。 阿冲父母虽是外姓,但毕竟也是村里人,虽然这一家人死的不明不白,但也不能就这么暴尸荒野,那年头家家户户也不富裕,老村长一狠心,就把自己跟老伴攒的两幅现成的棺材板拿了出来,要葬阿冲的父母。 因为二人都是横死,加上是外族,所以也没顾上什么礼数,当晚把尸首放在棺材里就准备下葬,结果刚盖上棺材盖,就听其中一幅棺材里面响起了哇的一声。当时把周围人吓尿了一半。后来有那胆子大的上去撬开,发现阿冲母亲下体之处湿漉漉一片,鼓鼓囊囊似乎有什么蠕动,原来这个时候阿冲竟然生出来了! 当时,大家就懵了,死人生下孩子,通常被称为棺材崽,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情。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老村长思忖半天,终于做出决定,这孩子身世这么离奇,一定是阿冲父子死不瞑目,转世托生来的,将来长大了要为父子报仇雪恨。阿冲父亲对咱们族人有恩,咱们不能不管,咱们要成全这一家人。当下决定,孩子留下来,由众人抚养。 那个时候,村里还有一户人家刚生了小孩子,说着梓杨爸瞥了一样梓杨。 梓杨心里明白,自己就是那个跟阿冲同年同月生的孩子。 梓杨爸爸说道,老村长把阿冲托付给咱们家了,起名字也没费什么事,就仍旧用了他哥哥的名字,阿冲。后来老村长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用阿冲的名字顶了他哥哥的户口,这么瞒天过海倒没出什么事,主要是当年人口统计不够完善,所有文件都是手工记录,小山村又比较偏远,信息闭塞,而且村里所有事物基本上老村长一把抓,算是“只手遮天”,竟然给瞒过去了。 梓杨心想,老村长这么做必有他的道理。毕竟行走过江湖,见过大世面,明白阿冲父子的死不同寻常,肯定是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他们这么心狠手辣,弄死一个小孩子也不在话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防止害死阿冲父子的人回来斩草除根,老村长才弄这么一出瞒天过海之计,这一番苦心,想必也是报答阿冲父亲解救村民之情。 梓杨爸爸说,那事儿以后,老村长就严厉警告村人谁也不许提阿冲的身世,谁提撕了谁的嘴。因为老村长的威严,村里人也不敢犯忌讳。随着阿冲跟着张专员一走,他们家的血脉在村里就算断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也都把这事给忘了。 现在你年纪大了,那件事过去有二十来年了,阿冲也走了十来年了,其实说不说都无所谓了。 梓杨突然想起一事儿,又问道,“按照你这么说,我跟阿冲应该跟兄弟一样,为什么后来他是跟傻叔一起过日子?” 梓杨爸叹了口气道,阿冲父母走了之后,他家就剩傻叔一个成年人,靠村里的救济在老房子里过日子,你们两、三岁的时候,有一天在外面打滚玩,被傻叔看见了,盯着阿冲又笑又闹。后来一直跟着到我们家,死活要抱着阿冲,不给就是又哭又叫。 老村长一看没办法,说毕竟人家是亲叔,再说傻子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生活还是能自理,阿冲也断奶了,多少懂点事儿了,就让傻子抱回去养算了,然后喊人跟着陪护了半个月,看叔侄二人小日子过得也是其乐融融,就让人抱回去了。为这事你娘还哭了好几天。 梓杨跟老王交代完这些,又有些后悔不该跟他说那么多。但是自从跟父亲交流完之后,心里一直憋着这事儿,总想找个人聊聊。 老王听梓杨说完这段话,连连称奇道,“怪不得这家伙有通阴阳的能力,除了麒麟臂之外,还有这么离奇的身世——原来也是个遗腹子。你刚才吃饭的时候怎么不把这事告诉他?” 梓杨道,“我本来是想说的,但是一看到阿冲现在的情况又犹豫了,他现在已经自身难保了,万一知道这些精神受刺激,我怕他……再说,他走的这么急,你这家伙在旁边又一直搭茬……我哪有机会”。 其实,梓杨心中还有一层考虑,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想查也不一定能查得出来,当年完整经历过此事的老人基本上也都七老八十了,梓杨爸爸这一辈的当年也就十几岁的小伙子,阿冲父母死的时候也不过才二十出头的样子,知道的并不一定有多少,很多事情可能永远成了谜。告诉他也只能凭添烦恼。 梓杨内心深处,其实也不希望再去翻那段旧历史,说不定还会给自己父母和族人带来麻烦,现在,知道阿冲还活着,就已经足够欣慰了。有些事情,知道真相或许不如蒙在鼓里好。 接下来这几天,梓杨跟老王又昏昏碌碌地混日子,除了老王每天早晚顶着宿管办阿姨的杀气去女生宿舍逛两次之外,照旧是闲的蛋疼。 校园里照旧是了无人烟,空气仍旧是那么的炙热难耐,宿管办阿姨的白眼照旧是犀利异常。 直到有一天,老王看望女神的时候,手贱接了她们宿舍的电话(老王说那是下意识的反应,想看看哪个狗男人勾引我的老婆),结果那“狗男人”大发雷霆:“你是谁,你怎么在我女儿宿舍里,你把我女儿怎了,你个小流氓……”没几个小时的功夫,一辆小轿车疾驰而至,一个中年男人怒吼着把女儿接回家了。 梓杨叹气道,“你这未来老丈人,也是个暴脾气啊!” 老王说,“就是啊,你说这以后成了家,日子可怎么过啊,还不得天天被老丈人怼啊。” 不得不说,老王这个人,凡事都会想得美。 不管如何,女神还是被老丈人(老王语)接回去休养了,老王这一番惆怅。心想我这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想摸下手,怎么就成耍流氓了,这几天的早饭钱女神都不客气的吃了,您老都没给我报销呢! 第十九章:遇黎叔 这天梓杨正蹲在地上数蚂蚁,老王捏着一叠钱喜滋滋地回来了:“工资发了,老子的生活费也到了,小李同志啊,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已经度过了,胜利的曙光在跟我们招手!” 梓杨哼哼着说道,“省着点花,还得交学费呢!”这些天跟老王的吃喝玩乐全部都是自己承担,虽然两人某种程度上算是勒紧腰带过日子了,但是上网、零食、给女神买饭+营养品之类的,开销也算不小。 老王道,“不用你操心,学费早就存了起来,剩下这些就是咱兄弟两的花差花差了。” 梓杨翻身而起,“我去,你零花钱有这么多?你爹被富婆包了?” 老王踢了梓杨一脚,“滚你个蛋,我老子这几年脑袋开窍了,跟人合伙做木材生意,小发了一笔,我这马上就要步入富二代的行列了。” 梓杨啧啧道:“看不出来,你这细眉小眼的家伙,竟然也要叛变贫穷群众了!” 老王挺胸凸肚地拍着梓杨的肩膀道:“嘿嘿,小鬼,想不到农奴也有翻身做地主的一天吧?” 看着得意洋洋的老王,梓杨突然叹了口气说道,“这一段时间的闹腾现在想想还后怕,真是人生一大考验啊,好在我们福大命大都没出事,最可怜的是那个死去女同学了,他父亲不知道怎么样了……” 老王一听,神色也黯然下来,“是啊,那女孩子我虽然没跟她说过几句话,但是看样子也是勤奋节俭,两套衣服换着穿一个季节,一看就是从农村出来的苦丫头,我们以前一起打工的时候,一个盒饭她不舍得吃完,要分两顿吃。他老爹来学校的时候我还去接过,看样子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农村人供养个大学生不容易,一家子把希望都放在这个女儿身上了,这一去,等于家里的房梁塌了。” 梓杨问道:“陕西那地方,离这里有多远?” 老王翻着白眼想了想:“恩,坐火车的话,得有十几个小时,起码的。” 梓杨掐指算了算,“恩,我这次回来,家里多给了点零花钱,我算了算,去掉这些天的开销,还能富裕几百块钱出来,要不,我们买点东西,去看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天天跟你混着也瘆得慌。” 老王眼睛一亮,说道:“想法不错啊,小李同学,没看到你还有这么一副悲天悯人的胸怀。我这里凑吧凑吧也能挤个千八百的,以后少吃几次馆子就省出来了。” 梓杨问,“那老乡家里的地址你有不?” 老王道,“我这里没有,不过李老师那里有,当初女孩爸爸来回的火车票,也是他帮忙订的。”当下老王就给李老师打电话,约李老师出来吃个饭。 那老师离学校倒不是特别远,接了电话也没客气,一个多时辰后就赶来了,这李老师看起来一副落魄知识分子的模样,三十来岁的年纪,大大的黑框眼镜,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破败程度跟老王不相上下的汗衫大裤衩,拖拉着一双拖鞋,看起来私生活也不是很讲究,身子瘦瘦的,细胳膊细腿,起路来像只大对虾一般。 三个人在小饭馆里点了几个小菜,边吃边聊。老王把大概意思一讲,这老师双手赞成,并表示要不是家里上有贼婆娘、下有熊孩子的话,就跟他们一起去了。到最后,这李老师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一把钱,说手头拮据,这点钱是个意思,让二人带个心意。老王把一百元整的拿过来,剩下几十块钱的毛票、钢镚儿留下,说您老留下自己改善生活,心意到了就成了。 当下要了具体地址,二人就收拾行李,去火车站订了两张票,好在暑期之中,票价便宜,加上学生票半价,算起来这来回路费也花不了几个钱。 这绿皮火车,是当年的主要交通工具,一排两列座位,每列座位正对能各坐三个人,中间是屁股大一个小桌板,上面放满瓜皮果屑,头顶上一排架子是放行李,夏天天热,列车组很人性地在架子下面装了个电风扇,聊胜于无。有那身手俏的就坐在椅背上,把头脸凑在风扇上吹。 虽然是暑期,但是人也是坐的满满,多是外地打工的乡亲,有些人买不到坐票,就立在走道上、两节车厢相连的过道上,有些人甚至身子一缩,就钻到座椅下的空档里,铺两张报纸,跟卧铺没啥两样。 不时有列车员推着小车经过,嘴里喊着:啤酒饮料矿泉水啊,香烟瓜子火腿肠啦,唉,脚收一收…… 虽然吆喝卖力,但是很少生意,这上面的东西贼贵,一般人吃不起。 老王跟梓杨是买的票是正对着靠窗,算是风水佳作,两人把路上买的小吃拿出来放在小桌椅上,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忽忽闪过,一边就着车厢里的汗酸味、臭脚气、厕所飘过来的尿骚味儿,边吃边聊。过了一会儿,老王就在列车咣当咣当的声响中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梓杨毫无睡意,眼睛毫无目的的打量着周围的各色人等。 梓杨多年来形成一个习惯,在人多的时候喜欢默不作声地察言观色,看周围人的相貌行为谈吐,有时候脑子里还猜想这些人的品行,背景,习惯,以及来历。这个习惯已经成为他的一个乐趣。 梓杨觉得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千千万万的故事在发生,在汇聚,不相识的两个人,下一秒钟可能生命就会产生交集。 在梓杨他们斜对面的一排座上,或蹲或坐地有几个青壮年,都是民工的打扮,架子上满满当当地塞着行李,有的放不下还塞在座位下的空隙里。梓杨知道,这些民工居无定所,平时一个蛇皮包或者大牛仔袋,里面是锅碗瓢盆,用被子一卷塞在一起,就是全部家当,方便又妥当。 只不过这几个民工给人的第一印象却有些奇怪,虽然行为举止都跟民工无异,但是细节、气质上却有不少差异。一般的民工都是手掌宽大,皮肤皲裂、身形瘦削,衣服上或多或少的有些泥水砖瓦的印记。这几个人虽然手脚粗壮,指节粗糙,但是看起来并没有那种常年搬砖砌瓦的岁月痕迹,而且指甲都修得工整、干净,衣衫也是干干净净(可能是刚出门所以特别梳妆打扮吧)。 这些人虽然也是或蹲或立在座位上,瓜子皮果皮屑扔了一地,但是言行举止间并没有普通民工的那种拘束,偶尔扫过的眼神中却透露出咄咄逼人的凶悍。 大概是注意到了梓杨的目光,这帮人旁边的一个老者咳嗽了一声:“咳咳,你们几个注意点,外面不比家里,腿脚收好,东西不要乱扔。” 这个老者虽然慈眉善目,但是几个年轻人好像听到命令一般整齐划一地端坐起来。看来,是他们的带头人。 梓杨又观察了下这个老者,这老人大概五、六十岁左右的年纪,头发稀疏,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脸型瘦削,上圆下尖,嘴上无须,一双眼睛充满笑意,倒是两个铜钱大的眼袋格外引人注意,梓杨听老人说,眼袋重的人多是淫邪之相(不过说这话的老前辈眼袋也不小,看起来也是生活经验)。 这老者的身形瘦小,穿戴非常整齐,手型细长,双手如鸟爪般干枯,右手大拇指上套着一个硕大的扳指。 梓杨听老人说过,这戴扳指可是大有讲究的事情,扳指有文扳指和武扳指之分,多用鹿角、犀角、象牙、水晶、翡翠、玉石、碧玺等名贵华润的材料制成。在清朝时带扳指的人最盛,有八旗子弟或附庸风雅的富商巨贾经常佩戴,显示自己的尊贵。 而军事用的武扳指皆由驼鹿角制作,结实、耐磨,是军人拉弓、射箭时候所用。在夏季手出汗的时候,驼鹿角中的角质蛋白会由汗液析出,扳指内壁产生粘性,均匀的血线可以增加透气性,久戴并无秽臭之气。 现在戴扳指做装饰的人已经很少了,只有一些老辈才会用,而且一般都是有点身份的人,在这里看到一个穿着讲究、戴扳指的老人,跟一群莫名其妙的民工混在一起,梓杨更觉得有些古怪。 看老者笑盈盈地看着自己,梓杨不好意思观察下去,也是点点头示意一下,然后转头看着窗外,耳朵不时传来几个青壮年跟老者的三言两语,一路下来大概也听了个轮廓,这波人是要到陕北打工、干活,那老者是他们的包工头,叫做黎叔。 第二十章:陕北乡亲 一路无语,火车一直叮铛到陕西绥德站。两人昏昏沉沉地下了火车,坐公交,颠簸了几个小时,换拖拉机,换驴车,这里民风朴实,搭车很方便,也不收钱。最后驾车老汉用驴鞭指着远处一个山包道:“酒四那里。” 老王咋舌道:“我靠,现在还有人穷的住山洞吗?” 梓杨给他普及常识道:“这是人家的风俗,陕北农村,很多农民都这样住窑洞,里面是别有洞天,冬暖夏凉!有一套天然的温度调节系统——比你们那破寝室高级多了!” 隔壁老王道“这能胡扯,明明是买不起砖头,你看这一路走来也没个正经人家,经济很落后啊!也不知道这边的人靠什么生活。” 当下两人一边胡扯一边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不一会儿来到土窑前。窑洞前的院子里,晒着一堆堆的苞谷,几只散养的母鸡在缩头缩脑地翻着土找食吃。 一个头戴白毛巾的黑瘦老汉,正在往一个簸箕里剥玉米,这老汉天生的面带愁容,手势动作都非常迟缓,跟电影慢动作一般,似乎时间在他手里也变得沉重呆滞。 老王三步并作两步上前道,“大叔,我来了!还记得我么?” 想象中的热烈欢迎的场景没有出现,老汉缓缓的抬起头来,翻动着一双浑浊无神的眼睛看着老王,风霜雕刻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迟疑地问道:“泥四谁?” 老王尴尬地说:“我是小丽的同学啊,你到我们学校的时候,我还接过你呐。” 老汉,“奥”了一声,低下头继续剥玉米,似乎一切与己无关。 如果老汉怒吼或者咆哮,梓杨或许心里更容易接受一点,但是这种麻木和淡漠,却让他更为心酸——是对生活有多心灰意懒,才会让一个人变成这样。 老王愣怔在那里有些尴尬,梓杨急忙上前解释道:“老爹,我们是小丽的同学,上次来学校我们没时间招待你,这不,趁着暑假有空,学校派我们来看你们来了。” 说着,扬了扬手中提着的糕点小吃。 老汉这时候才抬起头,微微有点反应:“咋,来就来,还带东西干嘛。” 两只骨节嶙峋的大手在身上搓了搓,颤颤巍巍地起身把梓杨他们往洞里让:“进,屋里坐。” 梓杨跟老王低着头走进窑洞,眼前一暗,窑洞里十分逼仄昏暗,两个人的身躯在门前一站,洞里的简陋家什显得小了好几圈,更衬托着这个家庭的卑微、可怜。 里屋一个中年妇女,灰暗的看不清模样,正在补着一副不知道是衣服还是被子的破棉絮,看到有人进来,眼皮翻了一翻就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老汉搓着双手不知道该如何招呼,连声说,“坐、坐。”又转头对婆娘说,“整,整饭。” 梓杨跟老王尴尬地看着地上,连个凳子都没有,这黑乎乎、油污污的地上说不定有什么奇怪东西,两个人都没有勇气坐下去。梓杨借着门外的光亮,扫视了一眼屋内的景象,看到正对门口的墙上工工整整地贴着一排排的奖状,上面依稀写着“陈晓丽同学,在XX年度第一学期,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授予XXX荣誉称号”,年代有些久远了,被油烟熏得有些发黑,但是边角破损的地方都用胶布仔细地粘贴了起来,看得出来主人对于这些荣誉的敬重。 这时候旁边厢房布帘突然掀起,黑影里冒出一张黑乎乎的小孩子的脸,两只惨白地大眼怔怔地看着两人,一只手指插在嘴里,口水湿哒哒的流了一胸襟。 两人吓了一跳,心说这什么时候冒出个土行孙来。 老王尝试着上去跟小孩子沟通交流,小孩子并不搭理他,津津有味地吃着手指头,脑子歪着看着两人的脸,心说大概在说,这两个是什么东西? 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两人探头往外看,那老汉手里捏把菜刀,弓着腰笨拙地追的那老母鸡到处乱窜。梓杨心中暗想,以老爹这身手,怕不是要追到明天? 天色渐暗,这一家终于准备好了晚饭,在窑洞前摆下了桌案。 虽然只有一多个时辰,梓杨却感觉度时如年,这一家人都不擅言谈,两个人在那站了半天,看着老两口忙活,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几个人围着桌子坐好,那小孩子端碗,筷子迫不及待地伸向桌子中间的鸡腿。 那中年妇女一筷子将其打开,神情严厉地看了他一眼,小孩子吓的慌忙低头扒饭。老汉笑着,露出一嘴豁牙,笨拙地招呼两人吃菜。 老王这饿货这时候却毫无胃口,心里明白,这只鸡说不定是这家人的半幅家当,他怎么好意思下咽……梓杨暗示他这是农村人的礼仪,你如果不吃的话他们反而会心有不安。当下两人礼节性的捞了几块肉,吃了几口饭。看着两人吃下去,这一家子才拿起筷子动碗。 这顿饭吃的简直是煎熬,好不容易吃完,梓杨告辞道:“这些东西是学校派我们来慰问的“,想了想从兜里掏出几百块钱来说,”这是学校让我们给你的慰问费。”老王连忙说:“我这里也有一点,从兜里掏出一把钱来递给老汉。” 老汉佝偻着腰,两手捧着一把钞票,想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表情扭曲、嘴唇蠕动,却忍不住内心的悲伤,浑浊的眼泪流了满面:“你们是好人呐,我,我那姑娘,她,她可怜啊,呜呜呜……” 两人无法言语,再多的钱也无法买回自己的心安,再多的钱也没法挽回一个韶华正茂的生命,两人只能拍了拍老汉的双肩,劝他们不要伤心,以后有机会还会来看他们。 不想在这个伤心之地呆太久,两个人逃也似的离开了。 走出去很远,回头看,朦胧的夜色下,三个身影如剪纸般站在那里,老汉佝偻着腰,一只手仍挥在半空。中年妇女臃肿的身材立在旁边,手搭在小孩子的肩上,在夜色的浸润下,一家人似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走吧”,老王抹了一把眼泪道,“我真见不得这个,到镇上找个地方住两天,看看电视疗疗伤,后面这几天的开销全靠你了。” 梓杨道,“怎么又全靠我了?” 老王道,“刚才一激动,把兜里的千把块钱全捐了!” 第二十一章:盲眼说书 这一天正是赶大集的日子,乡下人平时物资匮乏,购买物品不便,因此这一周一次赶集的日子是大家采买物品的主要手段,这种集市跟城里的商店、购物街不同,商家都是来自各处的流动商贩,在集市上找块空地搭个架子,这商铺就算成了。 这一天,十里八乡的村民都蜂拥到镇上,摆摊的摆摊,买东西的买东西,牲口市场、熟菜市场、陈货市场、服装市场,各门各类的买卖都有自己约定俗成的地界。,姑娘们打扮的花枝招展,小伙子们活蹦乱跳,半大的孩子在大人们的大腿里窜来窜去,熟肉铺的香气、牲口的吼叫、买卖人的吆喝、讨价还价的声音……仿佛人世间的噪杂都汇集在了一起,平日萧条的小镇弥漫着节日的气息。 屠宰场的师傅赤着膊从刚刚宰杀的牲口肚腔中掏出冒着热气的内脏下水,旁边立刻有人拿去清洗,手脚麻利的丢到一口青砖垒砌烧着柴火的大锅里,不一会儿锅里就冒出一股诱人的香气,大师傅摆开一排大腕,里面撒上葱花姜末,从大锅里舀一勺浓汤洒进去,用铁钩捞出煮熟的肚肠,刷刷刷切成几节每个碗里扔几块,加上红彤彤的辣子油、搓成碎块的馍馍,一碗喷香扑鼻的的羊肉泡馍就算成了。有几个汉子丢下两块钱,抱起碗来西里呼噜的吃的满头热气,看的旁边的小孩子们直舔嘴皮。 招待所门前的石阶上,蹲着一个戴着老式圆形墨镜的老汉,头上一顶破瓜帽,浑身一堆破旧衣服不知多少时日没洗,早已不知本来的颜色,老汉脸型瘦削,双颊凹陷,让人有一种难以言语的印象深刻,也不知是饿的还是天生骨骼惊奇。 肉铺的香气弥漫过来,老者吸了吸鼻子,咂巴了两下嘴,耳听得旁边的人来人往,突然来了一股精神气,整了整衣襟,清了口嗓子,用竹筷敲了下身前的破碗: “各位大爷大妈,各位兄弟姐妹,本人西山人士,我一介说书人走南闯北,四海为家,路过贵地,但见山青水秀,祥云缭绕,不见人随地吐痰,不见人口出狂言,不见人乱穿马路,更不见鸡飞蛋打,更不见驴儿上树,真可谓风水宝地。” 声音尖锐,字正腔圆,听起来竟也句句铿锵。旁边不少闲人被吸引,人从中有人喊道:“你球势子,你个瞎子咋看这么清楚咧。” 老汉不理他,自顾自地讲:“各位兄弟姐妹,各位男女老少,莫老三今个儿借贵方一块宝地,和大家说道说道,有钱人就捧个钱场,没钱人也不要走,你就捧个人场,在这儿我谢谢大家,祝大家年年万事如意,生个小子像老虎,虎虎生威,生个女儿像大葱,漂亮白净。小伙子越长越精神,丈母娘见了乐开了嘴,大姑娘长的越来越漂亮,公公婆婆乐得跑断了腿。” 旁边人哄的一声笑开了,见他说的有趣,逐渐有人围了上来,老汉来了兴致,又用竹筷敲了敲身前的破碗。见没人应场,又提起嗓门: “各位兄弟姐妹,大爷大妈们,有人问;你这家伙是不是卖狗皮膏药的,告诉你,咱几代都是实在人,那狗皮膏药都是假的,咱从来不玩那虚的,要来就来那实在的,咱是说书的……” 旁边又有人起哄道:“你个闷怂,人家说书都是拿着三弦、琵琶自弹自唱,你成天拿个破碗敲着就那老三段,要饭就要饭,还说书,不怕丢先人脸,批脸滴跟城墙拐角一样……” 老汉急了,“你得贼列狗咧,这么瓜皮!不要瞧不起人,饿莫老三祖上可是有头有脸的银……” 那人倒也不气,“你扎式,你倒说些新鲜的饿们听听,说好了请你吃羊肉泡馍。” 老汉沉吟了一下说道:“各位看官,咱陕西可是人杰地灵的好地方,有道是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清涧的石板瓦窑沟的炭。那勇武天下的吕布就是咱绥德人,那闭月羞花的貂蝉,就是米脂人,还有那明末大乱天下的闯王李自成、南宋抗金英雄韩世忠……“ 旁边那人又起哄道:“你个次吗二愣地,你包社列(你别说了)。“ 旁边有人听得过瘾,立马打断那汉子的话,让他不要插嘴。 莫老三继续说道:“咱绥德自古为‘天下名州’,地处陕北腹地,是大理河和无定河交汇之处,为陕北交通枢纽,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文人武将可真出的不少,咱今天说的这个,可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不过历史上却没有名字的人,为啥么有名字?”说罢敲了敲面前的的破碗,立刻有人丢了几枚硬币进去。 听到硬币碰到碗底清脆的声音,莫老三来了劲头,吞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咱今天说的这个大英雄,叫做张大将军,姓弓长张,单名一个钰字。您知道这位张大将军本事有多大?当年成吉思汗的蒙古大军驰骋中原,所向披靡,这张大将军是唯一一个敢跟他对着干的人。” 旁边有人嘀咕道:“吹牛X。” 莫老三不理那人,自顾道,“都说这成吉思汗纵横天下,手下铁骑那是踏遍世界都没有敌手,怎么会吃了咱绥德这小地方出来人的亏呢?” “原来呀,这张大将军没读过兵书,他制服蒙古人的诀窍只有一个,叫做‘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人群中又是一阵哄笑,这莫老三这编造的本事还是差了点,连武侠小说都搬出来了。莫老三不理,继续侃侃而谈:“这张大将军,祖上本是铁匠,以走乡串户帮人打制铁具为生。这成吉思汗是个杀人魔王,侵我中原,这蒙古人自幼在马背上生活,端的是生猛彪悍,从小就干的劫掠之事。每到一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男人杀光,妇女儿童为奴,庄稼房屋烧光,树木砍光,铁骑过处,尸横遍野,残垣败壁,寸草不生。” “咱们这张大将军从小跟父亲走街串乡,不想有一日遇到那蒙古骑兵出来打秋风,一队人马把一个小村庄给屠了,男人杀了,女人掠了。那为首的看张大将军父子身背打铁工具,就把二人掠回去献给将军当做奴隶,那蒙古将军生性暴戾,对待这父子是猪狗不如,二人忍辱偷生,跟着蒙古大军四处迁徙,耳闻目染了蒙古铁骑的种种劣迹。” 众人听他讲的铿锵有声,这番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瘦削的身子竟也颇具威严,有几个人被吸引,团团围着听他说下去。 “那张大将军跟着大军南征北战好几年,不知不觉已经从一个半大小伙子长成大人,那端的是虎背熊腰,膂力过人,那平常蒙古粗人摔跤都不是他的个儿。” “有一日,这蒙古将军得了一柄好剑,这柄剑原主人是蔑儿乞惕人的一个亲王,被这成吉思汗的大军给灭了,因为这将军作战骁勇,成吉思汗就把这把宝剑赐给了他,这柄剑乃天外寒铁所制,剑长六尺,剑背巴掌宽,削铁如泥,砍木头就跟削豆腐一样。可惜得来之时剑鞘丢失,寻常剑鞘又用不得,便交予张大将军之父,命他打制一副剑鞘。” “没几天,这蒙古将军有日在帐中寻欢作乐,命张将军之父呈上宝剑与人观看。 这张父来至帐前,见一众蒙古军人正在饮酒作乐,旁边陪侍的几个蔑儿乞惕妇女衣不遮体,暗自垂泣。这蒙古人生性残忍,他们认为人生最乐的事情就是‘莫如战胜仇敌,驱仇敌于马前;尽掠其财物,悉夺其骏马;目睹其亲人以泪洗面;搂其妻女伴吾寝室’,端的是残暴无端。这蔑儿乞惕人亲王族人被灭,这将军有大功,成吉思汗就赏赐金银珠宝,亲王的妃子也是尽归其所有。这将军生性残暴,也不把这些妇女当人看,天天跟畜生一样糟蹋。” “张父双手端着宝剑,跪着上前,那将军伸手就取,但他酒后乏力,下盘不稳,那宝剑又颇沉重,竟然没有拿稳,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惹得旁边一众蒙古人大笑。那将军又气又羞,便诬赖这张父故意让他出糗,当下就命手下将张父五花大绑,将银锭融化,直接从张父的耳中灌注,生生将其烫死。这些蒙古人竟跟看戏般疯狂大笑。” “这张大将军目睹老父惨死,知自己双拳难敌四手,当下隐忍不发,不动声色,待晚上众人皆醉,偷偷摸入帐中,拾起宝剑。唤醒将军,一剑将其头颅劈成两半,然后他又把卫兵砍死,唤醒几个妇人,牵了军马让其逃跑,自己挑了四匹骏马,往相反方向逃走。一路马不停蹄,轮换坐骑,人歇马不歇,一路奔回了陕北之地。” “没想到家乡已经被蒙古铁骑给烧杀抢掠一空,乡亲们死的死,逃的逃,昔日热闹的村镇只剩下残壁断垣,一片萧条。” “那时的成吉思汗已经统一了大部分蒙古部落,虽然疆域广大,但仍然保持游牧民族的习性,每占领一个地方就烧杀抢掠,留下一片废墟,待百姓回来重建家园之后,又来占领。如此反复,直至这片土地上再无人烟。这蒙古人啊,从来不把咱汉人当人看,在他们眼里,汉人甚至畜生不如。” “这张大将军一路走来,放眼望去十里八乡渺无人烟,只剩断壁焦木,路边时有冻死、饿死、被杀死的百姓尸体。那年头,整个中原北部常年被蒙古兵骚扰。这大宋朝虽然有心抗敌,无奈怎么也打不过蒙古铁骑,只能让百姓任人宰割。” 第二十二章:铁骑军 “张大将军眼见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国仇家恨一并涌上心头,当下暗自立誓,今生誓杀蒙古人。” 这莫老三虽然穷困潦倒,但是这番话语说出来竟然也是威风凛凛、神态威严。人群之中有几枚硬币扔到碗里,莫老三又恢复弓腰塌背的神态,对着破碗连连拱手拜谢一番,然后抬起头来继续说道: “有次这张大将军正骑马仗剑在路上巡视,远远看到三个蒙古骑兵正押着一队中原人返回军营,队伍里只有成年男性,不见老幼妇孺,想必这蒙古兵怕累赘,把他们都杀了,只留下这些成年男性带回军营奴役。这张大将军便冲上前去,二话不说,一剑将一个蒙古兵劈成两半,另一个蒙古兵冲上前来,又被张大将军拦腰劈成两截。剩下一个蒙古兵见其厉害,骑马而逃,张大将军纵马狂追,奔出几百米之后,将其连人带马砍倒。” “张大将军提着蒙古兵的头颅牵着战马回来,砍断这一队十几个人的枷锁,让其各自逃命,这队人都是蒙古兵从各地劫掠而来,个个家人都是惨死在蒙古兵手中,无不见证了蒙古兵的暴戾,那时蒙古骑兵兵强马壮擅长骑射,个个都有以一抵十的本事,小股的宋朝官兵见了往往闻风而逃,寻常百姓见了连逃都逃不及,更别提反抗了。此刻见到张大将军如天神下凡一般,顷刻间接连砍死三个蒙古骑兵,当下惊为天人,纷纷倒地跪拜。” “张大将军命他们各自四散逃命,蒙古军队不见了三个哨兵归营,肯定要派大军来搜寻,说不定要烧杀抢掠报复一番。” “这群俘虏当中有一个明白人,当下不肯起身连连磕头道:‘天下虽大,却尽是蒙古铁骑,有蒙古兵就没有汉人的容身之地,我等即使能今日苟活,他日仍免不了一死,与其忍辱偷生不如奋起反抗,跟蒙古兵拼个你死我活。英雄如此雄武,小的远跟随您出生入死杀蒙古人。”当下众人纷纷附和。” “张大将军皱眉说:‘我习惯一人来往,人多反而不便。’” “那人道:整个中原已经沦为蒙古铁蹄之下,恩公今日救我,他日蒙古人再来,吾等命不再有,与恩公亲手杀我无异。恩公如果不从的话,今日就将我们砍死当场,总胜过死在蒙古人刀下。” 张大将军一听这话在理,当下就说,诸位跟我可以,但是要答应一事! 吾等沦落到今天,纯属大宋官府懦弱无能,官兵不求抗敌救国,只知欺压百姓,我张珏不屑于跟其为伍。张珏跟蒙古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吾平生心愿,不求裂土封侯,只求杀尽蒙古人! 今日如果众位兄弟跟我,他日只能落草为寇,不管将来如何,终有一天将死无葬身之地。如能接受,大家就一起结拜,我们将来以兄弟相称。如不能接受,诸位就此散去吧。 张大将军这一席话说的众人群情振奋,当下纷纷振臂高呼,此生愿随恩公南征北战,不求裂土封侯,只求杀尽蒙古人! 当下众人结拜,张大将军将从蒙古兵处抢来的军马、兵器分给大家。 张珏跟众人道,蒙古骑兵之所以纵横天下,一方面是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擅长骑射。另一方面是他们从小就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下熏陶,常年征战,性格暴虐残忍。中原养尊处优的兵士与其根本无法比。论单兵作战能力,这蒙古兵也并不是天下无敌,但是他们遇强则退,遇弱便上,居无定所,仗着兵强马快,进退自如。因此别人也无法奈何之。 我们如果想跟蒙古骑兵对抗,就要采取跟他们一样的战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遇到大队的蒙古骑兵就避之,遇到小股、落单的骑兵就杀之。 当下这一拨人开始在中原北部纵横驰骋,半年下来,竟然也斩杀了数百蒙古骑兵,解救难民无数。 这张大将军常年在蒙古军中熏陶,自然也摸通蒙古人的生活习性和治军策略,他明白要想像蒙古骑兵那样天下无敌,必须要治兵严格。因此督促部下刻苦训练骑射砍杀,并制定了比蒙古骑兵更加严格的军队纪律。 为避免后顾之忧,规定军队每次作战之后,将一部分抢掠的粮草分予难民,如有加入者,只接受成年男丁,不带妇孺。 即便如此,加入的人还是越来越多,拥护者甚众,这些人跟蒙古人有深仇大恨,因此作战勇猛,加上张大将军把一身本领也悉数教给众人,队伍很快就发展壮大,竟然有了数千骑兵,哪里有蒙古骑兵,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活动范围深入蒙古帝国领土,最远甚至到了捕鱼儿湖。 随着队伍的壮大,他们的打击目标也逐渐从游兵散勇转向一些小型的蒙古骑兵部队。经过几年征战,部队战力大大提升,甚至比同等规模的蒙古骑兵更加凶猛。 原来,这张珏大将军是铁匠出身,精通锻造,他自忖自己这帮兄弟虽然作战勇猛不怕死,但还是跟精于骑术且从小杀伐的蒙古人相比还是有不少差距。为了减少部下的伤亡,他特地打造了专门克制蒙古骑兵的装备。 这张珏大将军少年时期就跟蒙古军队远征,深知蒙古兵骑射砍杀的技巧和习惯,所以命人锻造铁皮护甲,将人马最易受攻击部位遮盖,除了常备的骑兵作战武器之外,每人还特地配备一把长柄勾矛,冲锋之时夹于腋下,矛头向前与马身平直,或刺或勾,往往还未近身就将蒙古骑兵戳于马下,因此作战能力大增,因为多次击败蒙古骑兵,逐渐打出名声,由于这只军队没有名号又神出鬼没让人摸不清路数,因此世人根据其作战特点将其称作铁骑军。 很快,这支非官非民的军事武装引起了成吉思汗的注意,这年冬天,在全歼了蒙古族的一个千人队之后,成吉思汗大为震怒,亲率大军,派旗下两位最优秀的将军哲别和速别额台为先锋,追击铁骑军。 以张珏的身手和本领,蒙古人是万万不能追上他的。但是现在队伍壮大已经今非昔比,手下已经有了数千人的队伍,加上辎重、粮草和抢夺来的战利品,行进速度被大大滞缓。加上不少将领开始随军携带家眷,因此面对轻装简骑的蒙古精锐骑兵,队伍已经没有了当初迅疾如电的灵活性。 张将军虽然明令禁止部下携带家眷,自己也是一直未娶,但是无奈心底善良,无法狠下心来处置这些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因此这一支军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机动能力,大队人马行踪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掩盖,很快被轻兵轻甲的蒙古骑兵追上,经过几番大战,铁骑军伤亡惨重。丢了大部分的辎重器械,人员也只剩下了千余人。 蒙古骑兵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个千户侯被斩杀,上千骑兵阵亡,伤者无数。这铁骑军上上下下都抱了必死之心,每个人都是战死至最后,没有一人活着当俘虏。 铁骑军且战且退,终于退到了现在的陕西北部,在一处无名丘陵,被者别和速别额台的两万骑兵团团围住。 第二十三章:背水一战 张大将军组织剩下这一千多名铁骑军将士,驻石为垒,伐木做墙,跟蒙古骑兵鏖战了三天三夜。两万蒙古铁骑在这山脚下围攻数天,徒留下上千具尸体,竟然无法再上前一步! 按理说这两万大军要想灭了这一千人是轻而易举,但是一来蒙古骑兵不擅步战,这丘陵山上战马冲杀不开。二来成吉思汗有意活捉张珏,心想,我灭塔塔尔部、诛蔑儿乞惕人、平乃蛮族,生平遇强敌无数,却被你一个中原蛮子搞得狼狈不堪,要看看这个跟蒙古帝国作对的无名将军到底是什么人。 待得成吉思汗的金帐到得山下时,张珏将军的铁骑军只剩下了不足百人,而山陵上又多出了上千具蒙古士兵的尸体。 经过连日征战,铁骑军已经疲惫不堪,在山头上坚守多日,粮草、淡水已经消耗殆尽,众将士饮马血,吃马肉,直至连山头上寥寥无几的树皮、草丛都吃光。即便如此,铁骑军仍然无人言降。 这一日,成吉思汗亲自带兵督战,看到大汗的金帐出现,蒙古兵军心大振,正在欢呼的时候,突然见山巅冲出数匹坐骑,其中一匹白色战马首当其冲,马上之人白衣白袍威风凛凛,手持一柄长剑连劈带砍,所向披靡。那马神骏异常,在山石之上奔跑仍迅疾如飞,说时迟那时快,队伍前列的蒙古兵挡不住白马的冲势,白袍将军如闪电般冲到成吉思汗帐前。 这丘陵上山势崎岖险要,蒙古军阵势无法展开,数万大军眼睁睁地看着白袍将军冲向金帐,此时,金帐前只剩大汗的亲兵护卫,数十名怯薛军摆开阵势在前面阻住去路,张珏砍翻数人却陷入包围,无法再前进一步。那成吉思汗也是胆色过人,挥鞭驱开挡在身前的副将,冷冷地观看来袭之人。 张珏战马身上鲜血淋漓,顷刻间身中数箭。身后几座铁骑此时相继赶到,杀入包围圈,众人在白袍将军的带领下左冲右突,其后一名身骑黑色战马的战将突然冲上前来,马上一个满脸胡须、面黑如铁的将军,将手中一杆长矛奋力掷出,一道寒光直飞成吉思汗面门。说时迟那时快,成吉思汗上身一闪,长矛铎的一声插入身后的大纛之中,木柄颤动,嗡嗡有声。怯薛军发一声喊,团团将成吉思汗围住,以血肉之躯挡在阵前,像铁桶一般水泼难进,。 张珏等人眼见无法再前,眼见援军不断涌来,手下骑兵先后战死,只剩那黑色铁骑在身边奋战,当下长啸一声,拔马转身就走,一众兵士竟然没能拦住他。 成吉思汗命手下停止追击,不再盲目冲锋,而是步步为营,缓缓缩小包围圈,他明白这些人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刚才孤注一掷并未奏效,此时若发动攻击反而会激发敌方将士同归于尽的决心,当下只需慢慢合围,对方将不战而败。 张珏的舍命一击未能奏效,自己连日奋战身上也是多处受伤,已到油尽灯枯之际,深知自己大限已到。这一日,他召集手下众人,端坐在一块大石上,宝剑横枕膝上,慷慨激扬地说:众位兄弟随我南征北战,如今回天乏力,我生平杀蒙人无数,但是仍阻不住蒙古人犯我中原,吾观那成吉思汗,枭雄之相,实属异类,他日铁蹄必将踏遍中原,万千生灵涂炭,我死不瞑目矣。 众将痛哭。 张珏又道,这蒙古人生性残暴,我如不死的话,众兄弟将无一幸免。我若一死,众兄弟或可有一线生机。 跟张珏一起冲杀的铁骑将军,名叫张思远,就是当年率先跪求跟随的人。听张珏的口气是要自刎以换取兄弟们的一条生路,当下上前跪泣曰,兄长一死,我等也不苟活,必与敌军同归于尽。 张珏怒目斥曰,蒙古骑兵,千千万万,汝等众人,能杀几何?若假降于敌,得其信任,他日或可报此大仇,或免天下生灵涂炭,如若战死,何如蝼蚁焉? 说罢,引颈自刎。众将拜地痛哭。 这蒙古大军在山下等待多时,见山上毫无动静,发一声喊掩杀上来,一直冲到山顶没遇到任何阻拦,在山巅一块平地上,看到几十名汉子围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白袍将军痛哭。原来经过几日的厮杀,铁骑军伤亡惨重,只剩下这几十个人。 成吉思汗亲率卫兵登上山头,看到此番景象,分开众人,倒要亲眼看看能跟天下无敌的蒙古铁骑抗衡的到底是何人物。看到大汗出现,铁骑军中一个面黑如铁的大汉疾步上前,哲别和速别额台急忙一左一右挡在身前,那大汉噗通跪在成吉思汗跟前道:若大汗赦我等不死,愿效命汗前! 成吉思汗冷冷地打量着张思远,犀利的目光好像看透了他的五脏六腑,接着问:适才混战,飞来一矛,中我大纛者,是何人也? 张思远道:乃吾自岭上所射也,若大汗欲惩罚我等众人,只不过污秽了这一席地方。若大汗赦我等不死,必将效命鞍前马后,为大汗冲锋陷阵,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成吉思汗又道,我生平最恨叛主之人,我结义安答札木合与我为敌,被我大败,其手下将其捆绑献给我,我将其子孙以及其子孙之子孙,统统斩首!我如何能容得下你这卖主求荣之辈。 张思远道:如我主公未死,我必将追随其左右。如今主公已亡,我等如无主之魂,空有一身武艺无法施展,如大汗肯收留,必将追随大汗南征北战,建功立业。 其他众人也跪于跟前道:愿追随大汗左右! 这成吉思汗虽然生平最恨叛主之人,却也十分爱才,最尊忠诚、服从的军人,其麾下的哲别等大将都是曾是其敌军将领。 这铁骑军与蒙古大军为敌,虽然实力悬殊难逃被灭亡的命运,但是小小一支铁骑军却要劳蒙古军队兴师动众出动两万精锐,甚至要大汗亲征才能拿下。拼到如此境地实属不易,心下也暗起爱才之心,当下捻须不语。 这哲别也是爱才之人,想起当年自己孤身一人对抗成吉思汗大军的情景,也起惺惺相惜之意,当下也在旁边为之求情。 成吉思汗点头道:我看你心诚,就暂且饶尔等性命,编入哲别大军,分到各千户营下,与普通兵卒无异,看汝日后本领! 众将士一起跪拜。 收编敌军,将其分化到各军之中,本就是成吉思汗稳固兵力的手段,蒙古军中也多数是各部落战败投降的士兵,但是外族降者大多数沦为仆役,如今张思远等众人能以普通兵士身份成为蒙古大军的一员,那也算是特别优待了。 当下众人拜谢,要求葬了主公之后再随军北上,那哲别看众人仁义,也不加阻挡。当下众人开山为墓,将张珏大将军遗体及铁骑军一众将士合葬于此。 这之后张思远跟随哲别与成吉思汗南征北战,万里追击苏丹默罕默德,铁骑纵横波斯、高加索、俄罗斯。势力范围遍及欧亚大陆。这张思远每次作战都是奋勇当前,马鞍两侧各备六枝长矛,作战之际奋力掷出,力大势远,往往能把敌将毙于阵前,几年之间立下战功赫赫,加上他为人低调,从来不居功自傲,有战利品也是分给属下,因此很快得到成吉思汗的信任,后来被调入成吉思汗的亲卫队——怯薛军,一直升任万户长。 …… 莫老三说到这里,唏嘘不已,正待跟众人邀彩,人从中有人道:“二球货,什么大英雄,最后做了蒙古人的狗腿子,还奋勇争功,你个怂,编故事都不会编。”众人哄笑,发一声喊,纷纷散去。更有甚者从破碗里把钱捞走。 莫老三气的直哆嗦,跺着脚喊,“贼你妈,这叫做卧薪尝胆!你个乡下人没文化,浪费老子感情,活该你一辈子没出息!“ 这时旁边突然有人喊莫老三:“我觉得说的很好啊!” 第二十四章:欲擒故纵 莫老三正对着众人的背影咒骂不己,这时,客栈靠窗桌上有个年轻人道,“大爷别生气,我们听得很有趣,你过来我们请你吃饭。” 莫老三听了眉头一喜,摸索着而来。 老王低声埋怨梓杨道,“这种山野里的无赖你招惹他干嘛。难不成你信了他那胡编乱造的玩意儿?” 梓杨道,“不见得,关于蒙古那些人名地理掌故,一般说书人不会懂这么多。我看这莫老三说的头头是道,看来也不简单。” 这时莫老三磕磕绊绊的摸索到桌前,毫不客气地坐下道,“两位少年才俊,听口音不是本地人?” 梓杨骗他道:“我们是来旅游的!” 莫老三也不客气,一边摸索着把桌上的牛肉、羊肉往嘴里塞,一边嘟囔着,“这穷山僻壤出刁民,有什么好旅的……” “两位声音洪亮,中气充沛,一听就不是凡人,想必也是相貌堂堂……”塞了两口肉用手一抹油污,伸手过来道:“我莫老三熟读推背图,精研紫薇命数,更有一项摸骨的绝技,用手一摸就能算出两位是否前程远大,有没有帝王将相之命——就算命中有劫数,经过莫老三指点也能逢凶化吉!” 梓杨看着这莫老三抓得一手油污,手上黑乌乌的,指甲老长,塞满泥垢,笑着说,“不用了,不用了。我们两就是乡下迷途小少年,这辈子只想当个腰缠万贯的小市民,没多大理想,真不用算……” 老王直截了当地说道:“俺两就是个穷学生,兜里没几个钱,您崩费那份心了。” 莫老三一听不是什么有钱的大户,脸上神色立刻黯淡下来。继续摸索着在盘中抓肉。 老王存心为难他:“刚才我们哥两听你讲这个张大将军、铁骑军的事情,觉得很有趣,既然他们这么能耐,连成吉思汗在他们手上都吃过亏,为啥我没听说过啊?历史书上也没提这事儿啊!” 莫老三撇了撇嘴道:“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这成吉思汗一代天骄,生平征战无数,被这个小小的铁骑军闹得鸡飞狗跳狼狈不堪,还差点丢了性命,简直是耻辱。如果传出去的话,如何威慑世界诸国?成吉思汗虽然爱惜将才,但是人也没说鼓励你反抗啊。所以张珏死后,他特意颁令,任何人不许提张珏以及铁骑军相关的事情,违者斩。” 梓杨问,“铁骑军搞这么大,即使在宋朝应该也有影响吧?” 莫老三黯然道:“大宋羸弱不堪,已经自身难保怎么会关心一支民间武装?而且铁骑军历史短暂,纵横数年大部分是在关外孤军作战,胜了也不邀功,蒙古军队吃了亏自然也不张扬,所以很多战事都没有记载。加上张珏不愿与朝廷有任何瓜葛,史书自然也不会在铁骑军身上浪费笔墨——唉,如果当年张公肯依附朝廷的话,也不至于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老王却道:“依附朝廷也不见得下场好一些,岳飞倒是忠君忠国,还不一样死得憋屈?” 莫老三道:“起码人家留了个万世颂扬,不像这铁骑军,轰轰烈烈一场,却最终落得个籍籍无名,这一段历史,就这么沉寂喽!” 两人见这莫老三说的像模像样的,心想这老汉确实是个优秀的说书人,编故事能编的自己都感动了,代入感很强啊。一个瞎眼老人也不容易,当下不再为难,相视一笑,不再言语。 这时旁边桌上一人道:“既然如此,老丈又是如何知晓的呢?” 梓杨等人回头一看,见到黎叔一行人不知何时已经坐在旁边,这一路行来,跟黎叔遇到几次,都是互相点点头而已,并未深交,双方道不同不相为谋。 此时,那帮人都在聚精会神的望着这桌,看来对瞎子的这番胡侃竟然有浓厚的兴趣,瞎子的故事不知道这些人听了多少,虽然漏洞百出,但这批人似乎听上了瘾,看样子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莫老三伸着脖子歪着脑子说道:“这位老兄声若洪钟、中气充沛,一听就不是凡人,想必也是相貌堂堂……” 这番话跟刚才搭讪梓杨和老王的说辞几乎一模一样,看来这莫老三拍马屁的功夫俨然已成套路……如果不是双方隔得远的话,这莫老三说不定就要开始卖弄摸骨绝学了! 黎叔跟同桌的一个脸上有疤身材矮壮魁梧的中年人使了个脸色,两人端着几盘菜和一壶酒凑了过来,对梓杨说道:“小哥,拼个桌行不行?” 老王一直很反感黎叔这个人,觉得他面带邪相,不是个好人,当下没好气的说,“你都站在这儿了,说不行,行吗?” 梓杨笑着道,“我兄弟跟你们开玩笑,没事没事,坐吧。” 黎叔等人也不介意,大大方方地坐下,那刀疤脸一屁股挤在老王身边,一脸不在乎的样子。老王正待发作,梓杨连忙用眼神制止了,老王哼了一声,挪动屁股坐到梓杨边上,这样一张四方的桌子,梓杨跟老王坐在一起,黎叔跟后生一人一边,莫老三独占一隅,三路人马四种装扮,场面说不出来的别扭。 黎叔跟店小二招了招手,让他再上酒菜,莫老三也毫不客气,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嚼,瞧架势有些日子没吃饱饭了,好在这陕北之地物价低廉,老王虽然对最后谁付账心里没底,但是想来这几个饭菜也值不了多少钱,大不了跟黎叔AA。 黎叔给莫老三倒了一杯酒放在跟前,莫老三摸索着端起酒杯,一咕噜地咽下去,示意再来点,店小二走过来说,“各位客官不要听这瞎子胡说八道,这瞎子在这里混了多少年了,整天偷鸡摸狗不干正事,就靠一张嘴骗吃骗喝。” 莫老三好不容易逮个机会活个人样,听人揭他老底,满嘴喷汁地说道:“你把亏人当摔包子,我祖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人……” 那店小二倒也是大度,不跟他狡辩,朝窗外呸了一声扭头就走。把莫老三一张老脸憋的黑里透紫。 黎叔打着哈哈道:“莫见怪莫见怪,美人迟暮,英雄气短,老兄为了活命,编些话儿给人听,那也无可厚非……”说到这里口气一顿,似乎在等莫老三接茬。 梓杨对黎叔这种欲擒故纵的激将法非常不屑,不过内心里倒也希望这招奏效,能从莫老三嘴里套出点实话。虽然觉得莫老三这套野史破绽百出,但也不像江湖人士能随便编出来的,隐隐觉得并不简单。 莫老三脖子上青筋憋得老粗,气哼哼的嘴里兀自嘟囔着,什么虎落平阳被犬欺,英雄好汉被人骑,乡下人没文化真可怕,老子祖宗当年为你们这些怂抛头颅洒热血之类的云云…… 听黎叔这么说,鼻子里哼了一声:“老汉人瞎,鼻子却灵,你们一身土腥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瞒得了别人瞒不住我……” 黎叔脸色一变,立刻又恢复平常,这一切都被梓杨看在眼里。 黎叔又打着哈哈道:“故事虽然精彩,难免有些不切实际之处,这里面破绽百出,骗骗乡野粗人还可以。那走南闯北的,有阅历的,或者像两位小哥这样读过书的,却也难。” 这莫老三一顿狼吞虎咽,已经差不多撑饱了,这时候也不给面子了,说道,“我爱说不说,你爱信不信。” 黎叔道,“我这个人,倒是喜欢较真,你要是能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故事属实,那……老兄你、你这一周的酒菜我包了!” 梓杨心想,这老狐狸真厉害,以莫老三这饭量,一周恐怕得吃掉一头牛,下这么大血本,看来是要逼着莫老三掏老底了。 这莫老三一听有这好事也动了心思,当下道:“我要说的,可是天大的秘密,不瞒你说,旁边两位小哥的情况我不知道,您两位的身份,我倒是能闻出几分底。”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还特别加重了语气,梓杨心想这莫老三也不简单,还会讨价还价,看样子黎叔的给的好处太少,一星期的酒饭不够,想听更多内容,估计还要付费搞个VIP会员什么的——估计这黎叔要养他一辈子。 黎叔笑了笑,说道,“我这个人就是好奇心强,你要能说出个道道来,我不光管你一个星期吃香的喝辣的……”又压低声音道:“我看你这个样子,也有些时候没碰过女人了吧?你如果说得让我信服,我给你找城里最好的窑子……” 梓杨听他越说越不堪,在旁边一直皱眉头,倒是老王在旁边听得面如桃花、笑意满满。不由得好奇心起,这莫老三靠什么手段能赢得这“天大的好处”。 第二十五章:苍狼印记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莫老三这一穷二白两眼瞎的老汉。黎叔如果威逼利诱的话,这莫老三还能顶一阵,这不可描述的诱惑一上来,老汉当场就急了,一拍桌子:“成交!” 说时迟,那时快,莫老三双手抓住自己的衣襟,呼啦一声就把上衣撕开(那上衣破旧不堪,也不知道有没有扣子,撕起来倒是轻便)。 众人定睛一看,不禁哑然失笑,莫老三瘦骨嶙峋、泥垢遍布的胸膛上,刻着一个若隐若现的神色可怖的青色狼头,配上本尊那大义凛然的神情和尖嘴猴腮的脏脸,颇具喜剧效果。 刀疤脸嗤嗤笑道:“你咋不纹个蜡笔小新呐?整个狗头吓唬谁呢?” 莫老三神色肃穆地道:“年轻人不懂事我不怪你,这不是狗头,这叫苍狼!是蒙古人的图腾!” 莫老三这一认真起来,众人倒被他的气势给镇住了。 莫老三把衣襟掖好,嘬了一口酒道:“当年,降蒙古大汗的铁骑军一共有七十三人,被分配到各个大营里,从普通士卒做起。当时蒙古人四处作战,难免有人在乱军中阵亡,而且那时候军队都有杀了人割头的毛病,说不定谁哪天没了都没人知晓。为了避免日后兵荒马乱、手足分散,众人相约在胸前纹上一模一样的苍狼头,即使战死,在收尸的时候也可以相认,这苍狼是蒙古人的图腾,在他们看来这是表示效忠、归化之心,倒也不以为意。” 此时的莫老三蜷缩在椅子上,语气没了刚才的轻佻和激动,变得越来越低沉:“没想到这一来就是十几年,铁骑军有的战死,有的病死,有人升官,也有人娶妻生子。这铁骑军为了保证血脉不断,后人相见可以相识,就在每一个后代刚生下来之后,身上都纹上苍狼头,祖辈相传成为家规,子子孙孙沿袭下来几百年,传到我这里已经几十代人了。” 梓杨看着莫老三落寞的表情,竟也有些可怜这个猥琐的老头。 这黎叔刚看到苍狼头的时候也是眼神一霎,听完莫老三的话,不紧不慢地说,“老兄虽然说得很在理,只不过这狼头很多人都有,现在纹个身也方便,那也说明不了什么……” 梓杨暗叹,这莫老三要吃黎叔一顿饭,也真是不容易。 莫老三一听急了,把衣服哗的又一掀,用手指在胸前比划道,“老子跟你掏心窝子,你竟然说是假的?你看这成色,这针脚,只有刚出生的时候纹上才会有这效果,这年头,谁家没事在孩子身上弄这个……” 黎叔沉吟不语,自顾拿着一杯茶呼噜噜地喝,看样子要赖账了。莫老三压低嗓门伏在桌子上神秘兮兮地道:“你们有所不知,这铁骑军之所以要维系血脉,是因为这些后人共同守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说到这里,莫老三故意屏气吞声,等着黎叔的下一波利诱。 黎叔嘬了下牙花子,不以为意。 莫老三盖上衣襟,嘴里默念道,“罢了罢了,也是天作孽,我沦落到如此境地,顾不了那么多了。你们想要眼见为实的话,那我就给你们最直接的一个证据,那座埋铁骑军将士的庙,就在离……” 话说到紧要关头,突然门口传来一声严厉的咳嗽声,把个莫老三吓得一哆嗦,差点从凳子上滚到桌子下。 众人回头一看,见门口处立着一个灰发长须的矮小老年人,看样子有七八十岁了,稀疏的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到脑背后,一撮半灰半白的山羊胡子垂到颌下,额头宽广天方地圆,脚下踏一双千层底,两手背在身后,腰板挺得笔直,站在那里神定气闲。身后跟着一个黑不溜秋的瘦少年,背上驮着一个大筐,里面盛满蔬菜瓜果。 那莫老三虽然眼不见物,但是听到老者的一声咳嗽却把一张黑脸吓得灰白,嘴里念叨着天机不可泄露,天机不可泄露,双腿抖的跟筛糠一样。 众人再回头的时候,发现那一老一少早已不知去向。 这时候黎叔再问莫老三什么,莫老三是打死也不说了,恐怕拉几个美女到他跟前都不敢碰了,扶着墙壁,哆哆嗦嗦地离开了酒店。黎叔跟另外一桌上的人使了个眼神,有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立刻起身,跟着莫老三的背影走了出去。 黎叔自顾自地倒了一杯酒,对梓杨说道,“这瞎子真有趣!” 梓杨面不改色地说:“是啊是啊,陕北真是有文化底蕴,随便一个说书的都能编一套这么有趣的故事。” 两人没话找话,场面相当尴尬。 突然,隔壁老王仰天哈哈一笑,手指头框框地敲了两下桌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黎叔干笑了一声会意,示意店小二结账,店小二问道,是一起结账还是……黎叔看了看桌子,用戴着大扳指的指头挠了挠头说,“那瞎子的酒菜算在我们头上,两位小哥的……” 梓杨连忙说,“我们自己结,我们自己结。”(这黎叔的便宜,果然不好占) 店小二正待转身拿账单,刀疤脸一把撸住他的胳膊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庙啊?” 店小二颇为不快,但是看了这刀疤脸的凶悍神色倒也不敢咋呼。犹豫了下说道:“庙,什么庙?你们真信了那个瞎子的信口开河?” 刀疤脸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黎叔示意刀疤不要鲁莽,然后和颜悦色地对小二道:“小哥不要介意,我这兄弟就是有点心急,我们路上遇到点事儿,可能是触了什么霉头,想找个庙拜拜神仙菩萨什么的去去晦气,转转运”。 店小二说,“庙什么的到没有,不过离这里十几里地的山上有个地方,里面供着一个将军像,也不知道哪朝哪代的,也不知拜的哪路神仙,前些年有人有病有灾的、求子问佛的,去的什么人也有,不过求什么都不好使,路又远,山又不好走,后来去的人就渐渐少了。” 黎叔一听有门路,拍拍身边的凳子示意道:“小哥不妨坐下细说,等会结账……零钱不用找了。” 这店小二也是个话匣子,一听有好处就更不客气,一屁股坐下道:“你们不会真信这莫老三的胡说八道了吧?这莫老三是在诳你们,他跟你们说的这些,除了后面几段是新鲜的,其他的都不知道说了多少回了,我们都听腻了,也就你们这些生人才会信这些。” 看来这店小二耳朵倒是挺机灵,把刚才莫老三的一席话也是听了个干净。 黎叔继续问道,“这莫老三,到底是什么来路?” 店小二一脸不屑地说道:“他有什么来路,就是个走街串巷的江湖骗子,早些年没瞎的时候好像卖过老鼠药,后来瞎了就开始讨饭。几年前他在镇上混不下去了,就跑到庙里混吃混喝,庙里的老人看他可怜就收留了他,只不过这莫老三人虽然瞎,心却活泛,偷鸡摸狗成了习惯,不光手脚不干净,还调戏进庙上香的妇女,被这老丈一气之下踢了出来,从山顶一直滚到山底,差点没了半条命。” 黎叔问:“老丈?什么老丈?” 店伙计朝门口努了一下嘴,似乎那人就在门口似地,说:“喏,就刚才那个穿黑衣服的老头儿,据说有八十多岁了,就靠庙里的香火钱过日子,搁半个月就到镇子上买米买菜,那个十几岁的黑小子是他孙子,两个人孤苦伶仃相依为命,也是挺可怜的。” “那庙在哪里?从这边过去怎么走?”旁边的刀疤脸问道。 梓杨算是看出来了,这刀疤脸是个比较直的人,他不会像黎叔那样循序渐进地聊天,基本上每句话都是直问要害。 店小二问,“怎么,你们要去?” 黎叔忙道:“我们这些出门在外做生意的,逢事讲究图个吉利,逢山遇庙的,都要进去拜一拜,讨个平安。” 店小二奥了一声,正待指路,黎叔咳嗽了一声打断他,眼神不经意地撩了梓杨和老王一眼——虽然是不经意,但是表现的也是很明显。意思是告诉旁边这两闲人,这些消息是我花钱买的,你们已经白听了半天莫老三说书了,做人得识趣点。 梓杨连忙一扯老王道,“走吧,吃饱喝足了,我们也去集市上逛一逛。” 老王正懒洋洋地打哈欠,嘴上说要回去睡个回笼觉,屁股却粘在凳子上扯不下来,梓杨连拉带扯不由分说地把他拱了出去。走到门口老王还骂骂咧咧地小声道,“这么着急走干嘛,让我恶心恶心那老家伙。” 第二十六章:阿冲现身 两人在外面逛了半天,老王百无聊赖,说这破地方真是无聊,咱们来了也有几天了,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明天就打道回府吧? 梓杨虽然感觉黎叔跟莫老三身上有太多蹊跷的地方,但是也没心思想太多。加上这一路过来开销了不少钱,也差不多是时候回去了,当下二人商定明天上午就去买票,打道回府。 第二天两人饱饱地睡了一觉,一直在床上赖到到11点,直到老王饿的不行了才起床,胡乱塞了点吃的开始收拾行李打算结账走人,本来这次出行也没打算逛多久,所以一个背包身上一背就完事,出门正结账,看到黎叔一行人正在大堂,鼓鼓囊囊的大包小包堆了一地,看样子也是要出门。 除了昨天那个跟莫老三出去的尖耳猴腮的汉子,其他人都在。靠在门框上一脸凶相的刀疤脸,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的黎叔,一群人似乎在等谁。 正在这时,从门外闪进一个风尘仆仆的影子,梓杨一看差点叫出声来。来人穿着一个套头衫,脚上一双运动鞋,洗的发灰的牛仔裤,背上一个双肩包,这不是刚分别不久的阿冲么? 阿冲显然也看到了梓杨两人,却似根本不认识一般,看了黎叔等人一眼,背对着梓杨和老王,垂在身边的手摆了摆,示意不要出声。梓杨会意,拉了拉胖子的手,显然老王也看到了阿冲,疑问的眼光看着梓杨。 阿冲径直走向那群人,竟跟黎叔低声耳语起来。两人交谈了几声,黎叔向身后的手下示意,众人开始骚动起来,看样子似乎要动身。这时黎叔抬头看到梓杨两人,立刻堆满笑容地招呼:“两位小兄弟今天就回了啊?” 梓杨突然好奇心起,对黎叔说道,“我们打算再玩两天,去莫老三说的那个庙去参观参观”。 黎叔脸上一怔。随即说道,“好好好,我们也正打算过去,一起走好了。” 梓杨暗想,这老家伙城府真是深不可测啊,这帮人都不是善类,也不知自己这随口一说到底会带来什么后果,更不知阿冲跟这些人是什么关系。 之前听阿冲说过跟国内一些组织合作,想必跟黎叔这种三教九流的人也免不了打交道。这帮人不像什么正路货,阿冲别被坑了——黎叔人多势众,以他现在的情况,不一定能应付得了,自己跟老王跟着看看能不能帮上点忙——自己这点斤两倒是有限,身边这个呆霸王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打定主意,笑吟吟地看着黎叔等人。 黎叔脸上不动声色,倒是旁边跟着的几个人恶狠狠地看了梓杨他们几眼。尤其是那刀疤脸,跟老王两个人直勾勾地互相盯了半天。 “你瞅啥?” “瞅你咋地!” 眼看事态不妙,再聊两句两人就要削起来,梓杨连忙拉住老王的胳膊——对方人多,动起手来要吃亏,而且阿冲夹在中间也不好办。 那黎叔显然也不想惹事,严厉地咳嗽了一声,那刀疤脸像是听到了命令一般,凶悍地眼神不再盯着老王,而是转而怒视对面的屋檐。 黎叔拍拍手站起来道:“时候不早了,咱们走吧!” 当下一群人背起行囊,浩浩荡荡地走出门去,阿冲默不作声地跟在后面。手放在背后轻微摆了摆,这个角度只有梓杨看得到。不过他猜不透阿冲到底想要说什么。是说不要声张呢?还是说不要跟过去? 老王虽然有的时候蠢笨,但是关键时候还是能屏住气的,明白阿冲此时的身份有些微妙,所以基本上是看梓杨眼色行事——除了差点跟刀疤脸干一仗之外。习武之人都有这个毛病,遇到强手都不服气要过两招试试。两个人也算“惺惺相惜”了。 昨天经过集市的喧闹之后,镇上回归宁静,似乎所有人突然消失了一般,街上空旷无人,只遗留了遍地的狼藉。 小镇不大,一炷香的功夫他们就出了镇,走了不远路就开始变得崎岖,人烟逐渐变得稀少,眼前是一片荒凉沟壑。 一行人稀稀拉拉地走着,在烈日下人、影融为一体,就跟被踩扁的蚯蚓一样,在昏黄的大地上蜿蜒。 这一程一直走到快近黄昏的时候,才远远看到一座山——说山不大合适,丘陵更恰当一些,在陕北这种地方,并没有太多的高山峻岭,多是连绵的土包,这座丘陵看上去也有几百米高,山上乱石林立,山顶稀稀拉拉的一片灌木,也算得上是林子了。 在靠近山顶的地方,林木的遮掩下,恍恍惚惚像是有个不知是民居还是庙宇的建筑。破败不堪,显然年代非常久远。 老王一看大失所望,早饭午饭都没吃就被梓杨拉着走了半天,还差点跟人干一架。要不是梓杨一路给他使着眼色,早就犯了驴脾气,结果搞了半天,所谓的景点就是这一破山,立刻闹起了情绪,往地上一屁股坐下去,扬起一片灰尘。“老子走不动了,这破庙你爱看就去看吧,我在这里等你,要想让我爬上去,除非你找辆牛车驮着我。” 黎叔等人回头看着笑吟吟梓杨,似乎在说走不动就滚回去吧,别跟着老子碍事。 梓杨气不打一处来,用脚狠踢了老王屁股一脚:“你个怂货,怎么这么不顶用咧。”一着急,陕西话也冒出来了。 老王正待发作,梓杨从包里掏出一包牛肉来扔到他怀里,恶狠狠地盯着老王。老王一看梓杨发脾气,倒也不以为意,加上怀里有了吃的,当下一骨碌翻身而已,嘴上大声道:“不到长城非好汉,老子走了这么远了,也不在乎这几百米的山路。” 黎叔摇了摇头,这年轻人怎么说话不算话呢?转身继续向上走。 梓杨也摇了摇头,心想你个二货,这里离长城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一直爬到山顶,众人才看清这座破庙的完整面貌,建筑不知道历时多久了,一片残败的模样,四周的土墙都已经开裂,露出里面垒的乱石和土坯,各种杂草丛生其中。土墙还算高大,看不清里面的情景,一幅斜斜夸夸的木门虚掩着,只容一人同时进出,不仅毫不气派,反而非常逼仄,一点不像庙的模样,像梓杨这样的身高,还要低头才能不碰到上面的门框。 推门进去,发现里面院子还挺大,有点像是老北京的四合院,正对门的方向是一个似庙非庙的正堂,三米多高,两根斑驳的柱子一左一右,撑起一道半米多宽的走廊。走廊一面也是破旧的门窗,里面黑乎乎的看不清模样。正堂是依山而建,两边是两列厢房,门窗是老旧的木材,日久失修,经过时间的洗刷斑驳一片,窗上都是糊的白纸,沾满了灰尘,纸张发灰发黑,也不知道经过多少岁月,有几处显然经过反复粘补。 老王咂了咂嘴道,“这破地方,比我乡下姥姥的老房子都老,这里面的东西再放个几年都可以当古董了吧?” 众人正在打量,从正堂里走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少年,正是昨天跟着老者的那个瘦小子,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众人。 作为这一干人等的领导,黎叔这时候主动担任起了公关的责任,上去抱拳道:“这位小兄弟,我们是外地来的,听说这里供着神仙,想进来拜一拜。” 小黑不说话,一双眼看了看黎叔,转身走入了正堂。黎叔犹豫了一下,转身跟自己人示意了一下,刀疤脸一马当先地走了进去。 梓杨跟老王最后进去,老王嘟哝道,这破门破户的,门槛还挺高。 梓杨低头看了一下,这门槛有一尺多高,巴掌宽厚,显然是整根木材做成的,结实稳重,倒是相当气派,跟刚才破落的“大门”有点风格不相称。 这正堂里空间还很大,一行十来个人站在里面倒也不显得拥挤,由于已到黄昏,里面很不敞亮。 一尊一人高的石像竖在在众人对面,座在一尊一米多高两米多宽的石基上面,这座石像年代久远,表面坑坑洼洼,做工也非常粗糙,漆面都已经掉光了,要不仔细分辨的话,都看不出这是个人来。石像基座前面有两个破旧的厚草甸子,想来是给前来跪拜的人用,看上面的浮尘,似乎有好些日子没被人跪过了。 老王低声道,“这破庙,怎么连个香炉都没有?” 老王虽然故意压低嗓音,但是他那个音量,基本上所有人都能听到。 这时角落有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当年有个香炉的,破四旧的时候被人搬走了。”众人吓了一跳,转身看昏暗的角落里,一枚火星在烟斗上忽闪忽闪,一丝青烟轻轻袅袅的升起。长烟杆的尽头,依稀有个人坐在木椅上。 这时啪的一声,小黑擦亮火柴,点亮石座上的油灯,众人这才看清厅堂的完整面貌。 那个中气很足的老头正坐在一把太师椅上抽烟袋,神态悠然,姿势缓慢,山羊胡一翘一翘,专心地盯着烟草的明灭,双目根本就不看众人。 老者背后一面墙上挂着一个灌木条编制的大簸箕,足有一米长宽的样子,梓杨知道,这东西是乡下人用来剥玉米、花生,晒麦子粮食的东西。除此之外,正堂里空空荡荡,简陋的可以。两边各是一个侧室,老头没有邀请,众人也不好意思参观。 老王又道,“香炉没有,功德箱倒是在啊”,说罢指了下雕像前摆着的一个灰黑的木箱子,上面有个细窄开口,想来是往里塞钱用。 山羊胡不搭理他,专心地观察着烟斗上的火光。 老王不依不饶地说,“你这个态度,让我们怎么祭拜啊,我这还有一肚子的愿望呐!!” 山羊胡仍自顾自地说:“心诚则灵。” 眼看局势有点僵,黎叔打着哈哈说,“没错没错,老人家就是有道行,心诚则灵”,说罢跪在垫子上拜了两拜,起身往功德箱里塞了一张十元大钞。黎叔手下几个汉子也上去跪拜,分别贡献了一元到两元不等。 老王也不客气,大大咧咧的跪在垫子上,嘴里胡咧咧着什么什么大仙,保佑弟子将来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梓杨也上去跪拜了一下,心里暗暗说祝自己父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犹豫了一下,又祝女孩子在天之灵安息。起身也往功德箱里塞了10块钱,老王在旁边大方的一挥手:“我那份也算在里面了!” 众人一一跪拜完毕,大堂里又恢复寂静,山羊胡谢谢也不说一声,黑小子垂手站在他身旁,众人空手站在那里,场面又再度尴尬。 黎叔上前作揖道:“老丈,您看这天色已晚,我们一行人过来走了半天,现在这时候回去一来天黑看不到路,二来我们人生路不熟,是否能在这边借住一宿?等天亮后再返程?——我们可以付住宿钱。” 山羊胡不置可否,隔了一会儿看黎叔站那儿也没有走的意思,这时候一袋烟也抽完了,山羊胡在脚上磕了磕烟灰,“管住不管吃。” 黎叔立刻满脸堆满笑容,“没问题没问题,我们自己带的干粮,有荤有素,要不老人家一起吃?” 山羊胡这次没说不行,看样子是默许。黎叔大喜,忙吩咐手下把牛羊肉,馍馍,辣子、咸菜等取出来(带的还很齐全),小黑接过来,拿到旁边厢房里去热菜热饭。原来右边的侧室竟然是个厨房。 梓杨觉得白吃白住不好意思,也把路上带着准备当零食的羊肉若干贡献了出来。心里暗自发愁,这带的干粮,一半被老王给吃了,剩下这点贡献出来了,这回去的路上只能吃陕北风充饥了。 如果梓杨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他就绝对不会为饿肚子担心了。 第二十七章:草上飞 当下小黑把饭菜热好,端到东厢房的一个大木桌上,这个地方估计是太过偏远的缘故,竟然没有通电,众人只能就着油灯或蹲或站,围在一起饱餐一顿。 席间黎叔跟山羊胡搭话,老头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梓杨从谈话内容里大概知道,这地方原来是个古庙,祖上不知何年何月就有,但是因为地势偏远,所以天长日久逐渐破落下来,文革时期红卫兵来抄家破四旧,结果发现这庙破旧的已经不需要人再破了,只得乘兴而来,悻悻而归。 临走的时候把院子里的香炉给端了,本来想把雕像砸了,结果这雕像是整块石头雕砌而成,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干动,当下胡乱扔了几块石头,表示已经破除一切牛鬼蛇神,凯旋而去。 吃饭完收拾碗筷,山羊胡说这东厢房比较大一些,西厢房小一些,你们几个人自己看着住。说罢也不跟众人啰嗦,直接背着手回到正堂,小黑也亦步亦随地跟在后面,看来这爷两儿是住在这正堂的侧室里。 黎叔看山羊胡不提住宿费的事,自己也就不说。 当下众人一商议,黎叔人多就住在东厢房,梓杨跟老王“委屈”一下,住在西厢房。陕北这个地方住的都是土炕,炕上只有黑乎乎的凉席,好在现在是夏天不需要被褥,晚上山头倒也凉快,蚊虫不扰。 这庙里水电不通,老王在院子里灌了一肚子凉水,回到厢房抱着肚子说,“这牛肉干,真咸”,说罢倒头就要睡。 梓杨躺在炕上,双手抱在头后,望着黑乎乎的梁顶说:“你不觉得这地方到处都透着奇怪?” 老王气呼呼地说,“我们两个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好好的旅馆不住,跑到这鸟地方体验生活,还有比这更奇怪的?你这个人啊,就是想得太多。睡吧睡吧!”这家伙就是心大,经历过这么多怪事之后还能保持“天真无邪”,真是虱子多了不愁,怪事儿见多了就不怪了。 梓杨不打算让老王睡觉,仍旧说道,“黎叔那帮人就不说了,这老狐狸做事都有很强的目的性,不知道安得什么心。你看这一老一少两个人,处处都是疑点,我来分析给你听啊。” “第一,这名义上是古庙,你看除了有尊石像之外,哪里还有个庙的样子?连幅对联都没有。那石像也奇怪,说佛不是佛,说观音不是观音,说是将军……从关二哥到岳飞,我看过那么多将军庙,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讲究的将军像。而且那石座也很奇怪……” 老王打断他道,“这能比么?这穷的鸟都不稀罕来拉屎的地方,能有多讲究啊?你该真不会相信了那莫老三的神鬼传奇吧?我看你怎么跟黎叔一个德行。” 梓杨又自顾自地道,“第二,既然这老丈说这里是个庙,但是你看他跟他孙子,非佛非道,一点也不像神职人员的样子。我们跪拜进贡,他一点表示也没有,不但不念经,连声谢谢也不说。而且荤腥不忌,我们吃饭的时候,这爷孙两专拣肉吃……” 老王这时已经没了声息,梓杨以为他听的入了神,又接着分析道:“第三……” “呼、呼……”老王震天的鼾声已经响起。 老王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他解决所有难题的方法只有一个——睡觉,简单又有效! 梓杨叹口气,心想无知真是幸福啊,想了一会儿心事,不知过了多久,竟然也昏睡过去。 次日凌晨,5点左右的时候,梓杨突然惊醒! 从上高中的时候,他就得了神经衰弱,外面有什么细微声音很容易惊醒。这时候他听到外面悉悉索索,似乎有什么细碎的声音,几乎可以微弱到不计,梓杨看窗户上有破的地方,便凑上前观看,这一看一下子睡意全无,脊背发凉,头上汗毛直竖。 此时月正中天,地面物事已经清晰可见,院中央摆着一只大簸箕,簸箕沿上站着那山羊胡老者,脚蹬千层底,黑布缠腿,身穿对襟黑褂,沉腰探步,含胸拔背,双手为拳,摆了个开山之势,气定神闲,一时定住不动,犹如雕像一般。 约莫过了半支烟的功夫,老者变拳为掌,双手如封似闭,抱怀若虚,在那簸箕沿上缓缓走了起来。 最诡异的是,那簸箕中竟然空无一物! 梓杨心想,这簸箕底为圆弧,就算一块砖头放在上面都无法放稳,看那山羊胡虽然身材不高,人却精壮,百十来斤总归有的,在簸箕沿上行走却如履平地,那簸箕如灌了铅一般,纹丝不动。 那山羊胡双手仍旧缓缓摆势,脚下却逐步加快,到后来如飞一般迅疾而行,直让人看花了眼。这山羊胡子老头就在夜幕中如鬼魅一般飞舞,周围万籁寂静,似乎连蚊虫也收了叫声。 约莫有半个时辰的功夫,老人一个鹞子翻身,轻轻巧巧地落在地上,一个收势站定,大气也不喘一下,站在当地,飘飘若仙。返身拎起簸箕,缓缓走向正堂。不经意间,眼光往东厢房看了一眼。 梓杨趴在炕上看的是目瞪口呆,心想这大半夜的,到底是鬼还是仙?看那老王在旁边睡得正酣,一手捏住鼻子,一手捂住嘴巴,嘴里轻声道,“别出声。” 突然感觉脖子一紧,老王一个翻身已经将他压在身下,梓杨强忍着疼痛轻声道,“别出声,是我,别出声。” 老王这才从本能反应中清醒过来,看到梓杨已经憋得脸颊发青,连忙松手,低吼道,“我正梦见跟人打架,怎么是你小子,我跟你无冤无仇何苦要害我命。” 梓杨一手捂住老王的嘴巴,侧耳倾听,外面似乎没有什么声响,只有蝇虫偶尔寂寞的叫声。强忍着说道,“闭嘴,别出声。”当即把刚才所见一五一十地告诉老王。 老王狐疑地看着梓杨,也悄声说道,“你该不是也得梦游症了吧?你是不是睡糊涂了?”说着要摸梓杨的脑袋看是不是发烧烧坏了脑壳什么的。 梓杨气急败坏,真想给这家伙一个耳刮子。老王看梓杨不像开玩笑的样子,沉吟着说,“根据你刚才所说,这莫不是传说中失传已久的草上飞功夫?” 梓杨问道,“什么草上飞?” 老王说,“在我们武术界流传着一个传说,据说轻功练到极致的人,可以脚不沾地在草尖上行走如飞。只不过大家都是耳闻,从来没人真正见过。“ “我在武校的时候,有专门练轻功的,人都是在腿上绑沙袋,穿沙背心爬山跑步,每天大量训练。然后逐渐加重,吃饭睡觉撒尿都不解绑,等练个几年过后,直到负重个几十斤行动却如常人的时候,把沙袋和负重都去掉,那身手可就不一般了,可以跑的跟狗一样快。” 梓杨听了大开眼界,点点头道,“那练到这种在空簸箕上行走如飞的地步,需要多少年的火候?” 老王摇头道“练到那种程度的话,光靠沙袋负重是不够的,还得更高级的功夫。” 看梓杨听得入神,老王也来了劲,盘腿在炕上连说带比划,“我听说有一种练梅花桩功夫的人,梅花桩知道吗?就是碗口那么粗的木桩,下半截埋在地下,上半截高出地面3尺3寸,桩与桩之间的距离前后为3尺,左右为1尺5寸,人就在上面练步法——可不是瞎走,得有套路,还得有节奏。随着功夫不断增进,桩要不断加高,有的加高到5尺——也有人以砖块代桩,先在平砖上练习,再站横砖,然后站立砖。” 梓杨道,“听起来也很简单嘛,这练起来也不难吧。” 老王努力地睁着一双小眼道:“我的哥!这看起来简单,但是练起来就难了,要讲究天赋,有些人练到一种程度之后,就一辈子也没法提高了,我们教练说这叫人体极限。” “这桩子看起来简单,里面学问可大了!布桩讲究上应天象,下合地时,中合节气,而且桩子也不是随便就能摆的,也有讲究,像‘北斗桩’、‘三星桩’、‘天罡桩’、‘八卦桩’、‘五行桩’、‘九宫桩’等。” 这老王正经读书不行,但是说起武功来却头头是道、侃侃而谈、唾沫飞溅。 “刚才跟你说的,这都是民间正统的功夫,这练草上飞的人,练得是偏门!用的是大簸箕,就像你刚才所说那个一样,一开始簸箕里装满铅砂,人在上面站稳都难,练到站稳之后开始绕着沿走,要在上面疾走而铅砂不撒,等在上面能行走如飞的时候,就把铅砂换成沙土,继续练,练到人在上面奔走而簸箕不动的时候,再换成麦子或者玉米,最后每隔一段时间,就舀出一瓢米麦,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人在行走之上时,簸箕不摇,米麦不撒。米麦越舀越少,直到全部舀空。这就算大功练成。” 梓杨听得连连咋舌,中华武术果然是博大精深,“这么高明的功夫,为什么到了现代就失传了呢?” 老王道,“练武之人有种坏毛病,高深的武功都当做家传秘术藏着掖着,深怕别人偷学了去,都是一脉单传,传子不传女的那种,这是一点,最主要的原因是太难练了,上面说的每一步可能都要练几个月甚至几年,所以练的人也少。就算让你知道要诀也很难坚持下来!” 梓杨点点头,“这就跟我们背英语单词一样,你一天背10个单词很简单,但是坚持一年却很难。明知坚持10年就能精通八国语言,那也没几个人人能做到”。 老王道,“关键是,就算你好不容易练成了,你也七老八十了,跑的再轻快也没女孩子看上你,有一身功夫有什么用?” 老王摸了摸下吧啧啧道:“如果这老头真像你讲的那样,那就厉害了,据我所知,这种草上飞功夫不光讲究外家之力,还讲究内家之气,要练成这种功夫得内外兼修,没个百八十年是练不成的。江湖上只有传说,谁也没见过真人。” 梓杨点点头,“这胡子老头看样子不像一百五六十岁的样子,也没店伙计说的七老八十,我看最多五六十岁……按理说,道行不够啊,这太不合理了。” 老王道,“你是不是没看清啊?是不是最近营养不良影响了视力啊?” 梓杨反唇相讥道,“你不是一直吹牛逼说自己在武校多么厉害么,刚才叨逼叨那么多,你轻功练到几层了?” 老王脸上一红道,“我师父虽然说我天赋异禀,但是只适合练外家功夫,你让我劈砖断瓦行,练轻功,打死也练不上去,再说我这一百八十多斤,别说簸箕了,你给我一块铁板我都能踩瘪了——我看你那发小身手就不错,只不过要做到像你说的那胡子老头的地步,恐怕差的远。” 梓杨说,“你说这老头半夜三更露这么一手,到底是为何?万一黎叔那边也有个神经衰弱的,岂不是露了馅儿?” 老王撇着嘴说道,“人家功夫练到这个程度,用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起来都显得勉强,我看那老头已经看出黎叔这伙人有问题,露一手绝活这叫敲山震虎,让他们知难而退。” 接着又拍了拍梓杨道,“早点睡吧,你我明天天一亮跟老头打个招呼就走,这里非久留之地,我看你那小伙伴跟黎叔他们混在一起似乎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这少侠行事神神秘秘,又躲躲躲闪闪地不告诉我们,咱们还是拍屁股走人吧,跟在旁边说不定还碍手碍脚。” 梓杨点点头,只能这样了。 这一晚折腾的不轻,梓杨跟老王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梓杨梦里又回到了小学,又梦见了跟阿冲一起玩耍的操场,还有那令他心悸的水塘…… 突然,外面一声炸雷似的巨响。 第二十八章:凶相毕露 梓杨跟老王从梦中被巨响惊醒,老王甩着满腮帮子的口水叫道:“什么声音?谁在放炮?我靠,太阳已经这么高了,怎么也没人来叫我们吃个早饭什么的,没礼貌!” 梓杨两耳被震的嗡嗡作响,隐约闻到空中有有一股硝石的气味,看门梁上灰尘洒落,知道这不是做梦,甩了甩头说道,“声音好像来自正堂”。两个人对视一眼,心下暗道不好,连忙手忙脚乱地穿上裤子鞋子奔向正堂。 跑到大堂一看,硝烟弥漫,一股呛人的火药味道。巨大的石像被炸药炸的歪在一旁,背后露出一个洞口,这洞口本来只有水桶般粗细,现在被炸的裂开,足够一人弓腰进出,这石像与背后的石壁之间本来只有很窄的缝隙,谁也想不到这下面还别有洞天, 两人正愣怔的功夫,这是从厢房里走出一个人来,手里端着一把六四式手枪,正是刀疤脸,对着梓杨两人狞笑着,“老子等你们半天了!给我进去!” 老王脱口而出,“你拿个玩具枪吓唬谁呢?” 刀疤脸也不跟他啰嗦,“砰”的一声子弹打在石像上碎石四溅。老王一看傻了眼,感情人家玩真的! 刀疤脸枪口摆了摆,咬牙切齿地道,“进去!!” 梓杨脑海里各种疑问翻涌,这进山拜佛,咋成了土匪炸庙了呢,正愣着的光景,老王已经撅着屁股钻进了山洞。梓杨看刀疤脸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只得也跟着钻了进去——到了这种时候,只能钻一步算一步了。 在洞口里爬了大概十来米的样子,前面逐渐变宽,突然眼前一亮,来到一处宽阔的石室,足有篮球场那么大小。原来这庙后的山体被掏了一个大洞,这庙正盖在洞口之上。 只听得老王在前面讲,“吆喝,哥几个都在啊?” 梓杨爬出洞口,看黎叔站在旁边,满脸的和蔼已经不见,代以一张阴沉戾气的脸。洞口斜躺着黎叔一个手下,看样子伤的不轻,其余几个人在旁边环形站立,有个人手里端着一把枪指着对面一个人,正是那山羊胡老者,老者脚下不丁不八,双手仍是背在身后,腰板笔直,眼神冷冷地斜睨着黎叔一干人等。 这时跟在梓杨后面的刀疤脸也爬了进来,向着黎叔摇了摇头道:“没找到那黑小子,跑了。” 黎叔点了点头说道,“没关系跑了黑小子跑不了庙,再说老头还在我们手上呢。” 梓杨趁黎叔跟手下人交流的时候,又仔细观察了下这个石室,黎叔的手下打开了两盏冷光灯,把石室照的透亮。梓杨在军事网站上见过,这种手提式军用高亮度疝气灯聚光性强,射程能达到1公里,强光连续工作可达2小时,工作光状态下能连续工作4、5个小时,绝对不是普通民工能用得起的东西。 地上乱七八糟放着一堆东西,有一排像肥皂一样的C4炸药,几柄折叠式军工铲,几个国产FMJ05军用防毒面具,一堆荧光棒,还有几根一头像鹤嘴一样的铁钎,一台军用金属探测器……装备非常齐全。 梓杨心想,原来这帮“民工”大包小包的行李里,卷了这么一堆东西,你别说,这么伪装确实很难看出破绽。从两人听到炸药响惊醒到现在,也不过短短一阵儿功夫,这些人就能把现场布置的这样“井井有条”,看来是训练有素。 石室足有篮球场那么大,中央摆放着一口巨大的石棺,旁边石壁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几十个一米见方的洞口,梓杨定睛一看不禁骇然,里面竟然摆了一具具的白骨。 黎叔的手下除了一个手持雷明顿短柄来复枪的人之外,剩下的人都是格洛克17型手枪。 梓杨对于军械也稍有研究,知道这种枪是世界范围内装备最多的手枪,一是重量轻,该枪大量采用工程塑料。二是出击速度快,这种枪没有常规的手动保险机柄,射击前不用专门打开保险。三是火力持续力好,有17或19发大容量弹匣,并且每支枪均配有一个快速装弹器。因为这些特点,格洛克手枪系列几乎成了悍匪或犯罪分子的标配,在黑市上大肆流行。 梓杨没接触过真枪,不知道这些家伙是仿制还是走私的黑货。 梓杨心想,黎叔这帮人能搞到这么多军品,看来来头不小,不是普通的盗墓贼。只不过阿冲怎么会跟他们混在一起,难道这帮人有军方背景? 此时,阿冲跟黎叔一帮人不远不近的站着。除了小黑之外,昨晚饭桌上的人全部都到齐了。 那个刀疤脸用下巴指了指老王和梓杨,眼神望向黎叔,请教该如何处理。 黎叔冷哼一声,“这两个小兔崽子,不知死活,算他们不走运,触到这个霉头,暂且看押着,先解决了这个老家伙再说。” 说罢,转向羊胡子老头,“前辈昨夜露了一手好功夫,真的是让在下大开眼界,只不过我们这次兴师动众,也是受人重托势在必得。你功夫虽高,但是在现代化武器面前也是无可奈何吧?” 羊胡子老头冷哼一声不语。 黎叔继续攻心,“说起来,你这个密室藏得真是巧妙,我昨天左看右看,没看出门道来,还以为被人骗了。除了这雕像背后巴掌宽的一条缝,其他地方愣是看不出毛病,要不是昨晚前辈漏了一手好功夫,启发了我,我们还真就无从下手——这条缝一般人是进不去,但是对于有缩骨功的高人来说,还真不是什么事儿!用炸药炸开一看,果然是别有洞天!!” “只不过没想到你早有防备,我们手脚够利索了,还是被你抢了先,一出手就伤了我们阿三阿四,倒是让我始料不及……” 梓杨看着地上躺着的个人,心中暗叹这老头果然身手非凡,黎叔这帮手下训练有素,而且人多势众有备而来,还是吃了大亏。不过目前这情况看,被这么多手持武器的人围着,他功夫再高恐怕也难有作为了,黎叔收拾了老头之后说不定就是轮到自己和老王了。阿冲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等会万一动手,如何应付黎叔这帮人的枪械是个大问题……一边打量周围的环境,梓杨脑海里飞速的思索着后路。 黎叔已经完全控场,此时也表现的神定气闲,悠然踱步到石室一边,俯视着洞窟内的骸骨,转头问道,“这些骸骨,想必就是当年跟随大汗的七十三铁骑的真身了吧?没想到这么忠君,死后尸骨还是不远千里运回,要葬在主子的墓穴里,可惜肌肉腐烂,无法看到那传说中的苍狼真颜了!” 黎叔左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捏了两枚铁蛋,闲庭信步地踱到石棺旁边,用手抚摸这馆盖缓缓地说道,“这北野王的秘密,埋藏了八百年,现在,是时候揭开真相了吧。” 眼睛看着石棺,却明显在问山羊胡子。 羊胡子老头刚才虽然在重围之中,仍然是临危不乱、气势威严,但是一听到北野王三个字,立刻神情激动,胡子颤颤地道:“你既然知道野王的真实来历,必然也是铁骑后代,为何做出这种背宗叛祖的事情?” 黎叔嗤笑道,“铁骑后代?我可高攀不上,我的讯息都是从铁骑后人口中得来而已。” 羊胡子老头道:“莫老三?他虽是铁骑后人,却是旁系,早已跟铁骑断了关系,他所知道的,无非是前人口口相传下来的传说而已,真正地秘密……”说罢不语,眼睛死死地瞪着黎叔。 第二十九章:殊死相搏 黎叔看着羊胡子道:“你想套我话?告诉你也无妨,没错,知道这秘密的人确实不是莫老三,他比莫老三身份高贵的多。只不过他所知道的秘密,跟你知道的秘密,是不是同一个秘密呢?你不如说出来,我们对对?” 老者道,“哼,想必你也不知道多少,不然的话也不必从莫老三嘴里来套出野王墓葬所在地了。” 黎叔连连点头阴笑道:“是是是,你说的没错,就算只有你知道那扭转乾坤的秘密,如果你不说出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话,你是成就个人气节了,但你就忍心看着相传数百年的野王秘密就这么随你而去,永不见天日?” 说罢又道,“据我所知,这持铁骑令的后人,只剩你最后一个了吧?” “说出来吧,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人们信仰的是金钱和权力,你那套愚忠的理念早就过时了,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事情早就烟消云散了,你再保守那些几百年前的秘密,也毫无意义。你要是痛快说出来,我说不定会饶了你们爷孙两的性命——也省的连带其他无辜的人。”黎叔边说边用一只独眼斜视了梓杨二人,老王回了他一个愤怒的眼神。 老者不理黎叔,黎叔手抚摸着石棺,淡淡地说,“野王啊野王,既然你的后人不肯说,那我只有撬开你的嘴亲自问问了!” 说着示意手下几个人道:“开棺!” “鼠辈岂敢!”说时迟,那时快,这羊胡子老头大喝一声,突然暴起,如鬼魅一般冲向黎叔,左手捏个拳诀,右手戟指直取黎叔双目。那黎叔也非等闲之辈,大喝一声双脚一登,后仰急退,堪堪躲过了这快如闪电的双指,同时手中两枚铁球激射而出,直取老者胸腹。 羊胡子老头儿不闪不避,手臂突然暴长,中指已经插入黎叔的左眼。 那黎叔也是身手了得,剧痛之下头稍一偏,老者的食指堪堪躲过,保住了一只左眼,但是额上也留下一条深深的血痕。 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发生,两人的呼喝声碰到石壁激荡回来,黎叔已经倒地,刀疤脸这才反应过来,手枪啪啪啪连响喷出一串火蛇,羊胡子身影一顿,跌在当地,右腿泛起一串血花,随即手一撑又挣扎着站了起来。 众人一时被他的气势镇住,竟无人上前,老者左手抚胸,想必已被黎叔铁球击中,右手垂在身边,食指中指鲜血淋漓。 梓杨被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惊呆。黎叔倒在地上却毫不惊慌,伸手阻住手下继续开枪,右手拿起绷带缠在眼上(装备真是齐全)。血从纱布下面浸出,染红了半边脸,黎叔却镇定如山,缓缓地坐起道:“我一直戒心防备,没想到还是着了你的道儿。也罢,能见识到前辈如此功夫,用一直眼珠子换,也值了!” 梓杨心想,这黎叔也真是个人物,被老者活生生地挖掉一只眼,竟然如若无事。 黎叔继续说道:“现在你腿上中枪,髌骨碎裂,草上飞功夫已经废了。膻中穴中我一枚夺魂蛋,气被我封住,再好的功夫也使不出来了。你就给我乖乖地蹲在那里。现在大罗金仙也阻止不了我开馆了。” “你”黎叔示意端着散弹枪的人“用枪指着这老东西,他再敢乱动,就轰了他。” 两个年轻人手脚麻利地戴上防毒口罩,双手套上胶皮手套,人手一只鹤嘴钎,上前分站石棺两边,鹤嘴钎一头插入石棺缝隙之中,用羊角锤轻轻砸实,双手握住鹤嘴钎尾部,闷哼一声将棺材顶起一道缝。 嗤的一声,似乎有气体泻出——看来这棺材一直是密封的。 众人屏住呼吸,这时另一个黎叔的手下上前,也是戴着防毒面罩,胶皮手套,双手捧着一个电子仪器,将一个触头探入棺中,摇动手柄,控制触头在里面游动,双目盯着电子屏幕上的影像和数据。 半响之后,回首向黎叔点了点头,看来各项数据都是正常,没有什么潜在威胁。 黎叔脸上闪过一丝喜色,在流着鲜血的独眼衬托下,分外可怖。清声喊道,“开棺!”说着还趾高气扬地看了一眼羊胡子老头。 羊胡子老头单膝跪地,手抚胸部,只不过头已经低下来,不知道是在运气,还是不忍看祖先遗体被糟蹋。 负责开馆的两个年轻人一个双手把鹤嘴钎一提,另一个双手一沉,这巨大的棺盖就轻轻地滑开,两人配合非常熟练,看来做这事不是一次两次了。虽然年轻人一直控制力度,但棺盖落地时还是咚的一声闷响,看起来起码几百斤。 梓杨内心不禁暗暗咋舌,这两个年轻人看起来身形一般,但是摆弄着几百斤的棺盖如此轻松,不仅娴熟老练,而且膂力奇大。寻常人别说几百斤了,几十斤的东西都不见得能这么提起来,这黎叔手下随便两个人就有如此身手——不知道老王怎么想。 这时候转头看老王,这家伙正踮脚伸脖子往棺材里面看。 因这棺材在半人高的石座上,所以一般身高的人无法看清棺材里的全貌,梓杨身材稍高一些,可以把里面的东西看个大概。 说起来让人失望,这巨大的棺材里空空如也,只有一副发黑的的干尸陈列其中,不过看起来这具尸体的骨节也是非常粗大,粗略估计身高也有一米八九的样子。身上的衣衫早已朽落,双手双脚空无一物,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宝贝的样子。 只是这个尸体有些不同寻常。墓室四壁的其他尸体都已经腐朽成枯骨,但是这具尸体却是筋肉俱在,只不过已经风干,像黑色的焦油一般箍在骨架上,想来是石棺密封性比较好,所以尸肉没有被细菌侵袭。 随着空气的流动,这尸体似乎也稍稍有了湿度。 这时,梓杨看在角落里一直默不作声的阿冲皱了皱眉头。 黎叔看了这情景非常恼怒,恨声道,“我就不信这野王英雄一世,死后竟然没有陪葬的东西。给我把尸骨翻出来,一节一节地搜!” 这时,一直垂着头的羊胡子喘息着说,“不要辱我祖宗尸骸,野王死的时候身无他物,确实没有陪葬。这石室里供奉的都是列祖列宗的尸首,铁骑军都是一生清苦,没有身外之财,不会有珍宝给你们挖的,你们都已经看得清楚了,就走吧,不要再糟蹋祖宗们的尸骨了。”颤抖的声音竟然带着些许哀求和酸楚。 黎叔恼羞成怒道,“我不信,你这个死老头子骗我,给我把尸体拉出来,我就算把骨节一寸寸的敲成碎末,也要榨出财宝来。” 山羊胡咳出一口鲜血,嘴里喊着“我跟你们拼了”,纵身上前,竟欲与黎叔同归于尽。 这时候旁边手持雷明顿的手下举枪欲发。突然一道身影闪在他跟前握住枪柄,那人竟然没法扣动扳机。 黎叔一个闪身避开山羊胡,重伤之下山羊胡这一纵并无杀伤力,似乎也是力竭,踉跄着撞在洞口墙壁上。 黎叔的几个手下变换阵型,又形成包围之势,只不过这次却把出手阻止雷明顿开枪的阿冲也围了进去。 黎叔说道,“你什么意思?” 阿冲道,“不要伤他性命。” 黎叔冷哼一声,“龙头派你来,只是协助我们开棺镇尸。却没让你多管闲事。” 阿冲缓缓地道,“龙头也没让你谋财害命。” 听起来。黎叔对这个“龙头”似乎也是颇有忌惮,沉吟了一会儿道,“你不要以为你有阴阳臂,我们就真怕了你。哼哼。你有没有发觉进来之后,身体有些异样。” 第三十章:断龙石 梓杨听黎叔这么一说,心中一凛,阿冲果然着了他的道儿,不仅紧张地看着阿冲,手心捏了一把汗。 阿冲面对黎叔一群全副武装的手下,似乎胸有成竹的样子,冷冷地说道,“你可以试试看。” 这时刀疤脸恶狠狠地说道,“我们手上都有武器,你身手再好能拼得过枪支弹药?”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去也不敢妄动一步,看来对阿冲也是颇为忌惮。 阿冲又是冷哼一声,挡在老者身前没有退让的意思。这几个人端枪指着他,竟然也没人敢上前。 僵持了一会儿,刀疤脸举枪说道,“草,老子先打断你一条腿,看你还能厉害到哪里去。” 阿冲凝立不动的身躯突然如幻影一般,众人只见眼前一闪,阿冲已经揉身上前,身子半蹲半屈,右手重重地击在刀疤脸的胸腹之间。 刀疤脸吼叫着甩向后方的石壁,口里鲜血乱喷。 那几个手下倒也是身手敏捷,刀疤脸一中招,其中几人立刻圆形散开,手中的枪支纷纷扬起,黎叔急道,“别乱开枪,小心误伤。” 但是为时已晚,雷明顿一声怒吼,一团火光过去,阿冲身后的墙上被打的坑坑洼洼,洞壁里的尸骨被砂弹扫的支离破碎,黎叔一个手下惨叫着捂着脸倒下,原来被散弹打中了面部。 这帮人把阿冲跟老者团团围住,却忘了在这狭小地空间里开火的时候也会打到同伴。 石室里充满了呛人的火药味,巨大的轰鸣声在封闭的空间里更加震耳。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阿冲已经一个翻身跃起,堪堪躲过了雷明顿这预先瞄好的一枪。 阿冲一落地,立刻又向雷明顿欺身上去,右手抓向他的面门,那人身手也是颇为了得,此时手中的雷明顿已经没有了射击角度,他把枪身往上一架,躲开了阿冲这一招龙爪手,同时脚下弹腿踢向阿冲的腹部。 雷明顿这些动作都是下意识的反应,这本来只是习武之人的本能,以阿冲的身手不可能避不开,雷明顿也没指望会奏效。 只听阿冲闷哼一声,这一脚弹腿结结实实地踢在了他的腹部,整个人向后飞出一米,委顿在地上,脸色一片煞白。 黎叔制止了手下人继续开枪,哈哈狂笑着走过去,从地上那一堆C4炸药里拾起一管,拨开包装纸,露出一块似玉非玉、似蜡非蜡的东西,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得意洋洋地说道,“不枉我花大价钱买这尸沉香,这东西普通人闻起来毫无作用,但是对少侠这种身有阴阳臂的人来说却有奇效,想必你现在体内冷热交加,气息乱窜,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吧?” 阿冲委顿在地上,头上豆大的汗珠直冒,身心正经受极大的痛苦。 “从进洞开始我就把这尸沉香放在这里,据说这东西挥发极快,没想到你还能撑这么久,还打伤我兄弟,跟这老家伙一样死缠不休。可惜你们碰到的是我算无遗策的黎天明!每次行动我都是留三四步后手……” 说着对一名手下说,“把这小子给我拖到一边,我先炮制这老头子。”那人把手枪往背后裤腰上一别,弯腰俯身就去拉阿冲。 这个时候突然梓杨身旁一个黑影一闪,一个魁梧的影子蹿了出去,一个前滚翻突进包围圈,手一探已经把那人身后的手枪拔出来,挺身而起,枪口对着黎叔的鼻子。 老王这一串动作没有一点拖泥带水,从冲进包围圈到拔枪,一气呵成。 老王哈哈两声道:“放我们走,不然老子一枪崩了你。老子这招你算到没有?老子也是练过的你知道不?” 黎叔冷哼道,“放哪几个人啊?” 老王一愣,指指了指梓杨,阿冲,然后又指了指羊胡子说,“我们几个。” 黎叔笑眯眯地说道,“想威胁我?可是你保险没开呐。” 老王一怔:“我草,尼玛,没用过枪……”说着歪头看枪身,想找找保险在哪。 旁边一个人用手枪指着他的头,一手把枪夺过来说道:“傻逼!” 老王尴尬地站在那里:“这,这,这都是误会,呵呵,呵呵。” 梓杨在旁边只能暗暗摇头。 就在老王这么一乱的空当,众人一分神,那刚才还垂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山羊胡,突然努起身子向旁边一窜。黎叔大怒,“小……心”。 一个心字还没发出,就看老者已经触动了一处石壁,只听头顶咯咯一阵乱响,好像石壁开裂的声音在洞里回荡,黎叔脸色大变——“不好!!” 几乎在同时,洞口山壁后面传来一阵骇人的巨响,一阵烟石弥漫,在众人爬进来的洞口上方落下数十万斤的巨石,直接把洞口给砸塌了,连躺在洞口那个黎叔的手下都给埋了进去,露在外面的脚还一抖一抖,像青蛙腿一样。 原来这羊胡子老者从刚才一跃一纵,并非想要袭击黎叔,他就是想靠近门口这个机关,黎叔等人从进来之后就高度戒备,始终没有给他机会,但是刚才阿冲、老王这么一发难,打乱了黎叔的部署,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不知不觉间原先天衣无缝的布阵被打乱,也就在这时候,老者终于瞅到时机,算好距离,用尽最后一口气扑向机关。 做完这最后一击之后,老者仰天又喷了一口鲜血,声音可怖地喊:“一个也不要想出去,都死在这里!!” 黎叔手下几个人凑到乱石头跟前又敲又搬,可是只能撬动几块碎石——堵在正当中那块巨石怕有几十吨重。 黎叔黯然道,“甭费劲了,这叫断龙石,机关引发,洞口上面十几万斤的巨石倾斜下来,山炮也轰不开,本身就是有进不出,同归于尽的意思。” 梓杨刚才钻过来的时候默算过距离,从洞口到正堂起码有十几米,这数十万斤的巨石砸下来,显然靠人力无法掘出去。当年的设计者显然是个高人,除了巧妙地运用了物理学原理之外,也充分利用了这独特的山势地质,断龙石一下,不管活人死人,这个地方就成了一个巨大的坟墓——这也是为什么石室内只有棺材而无棺椁的原因,这个山体本身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棺椁。 这石室是挖在山腹之中,当年不知道费了多少人力,四壁都是浑然一体的花岗岩石壁。黎叔他们带着的这点C4,最多炸几个坑,正好够放每个人的尸体。 不知怎么地,虽然内心里也盼望黎叔等人中计,但是一想到自己也要在这里面跟这帮穷凶极恶的歹徒陪葬,内心还是浮起无尽的伤感。 老王站在那里一脸懊丧地对着老者嘟囔道,“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放机关,咱兄弟跟你也无冤无仇啊——刚才还想救你来着,有话好好说,何必如此互相伤害呢。” 那老者奄奄一息,根本就不搭理老王。 到了这个时候,众人都知大势已去,梓杨心中也不再害怕,走到阿冲跟前,扶着他的手道,“你怎么样?”从手上传来的感觉,阿冲身体忽冷忽热,显然黎叔所言非虚,这尸沉香确实歹毒。 阿冲垂着头没有反应,但是梓杨突然感觉到阿冲的右手,在自己的手上轻轻一按。 第三十一章:野王附体 梓杨一怔,显然阿冲在暗示自己什么,低头看他表情,发现他正紧张地注视着棺材的方向,似乎有什么巨大的危险正在来临。 此时的黎叔,脸上惯有的笑意早已不见,代之以狰狞的神情,加上蒙着纱布半边是血的脸,看起来尤其恐怖。 黎叔咬牙切齿地说道,“好,一起死,一起死,我先弄死你们!” 说着,转身伸手问雷明顿要枪。却见那雷明顿一步一步往后退,脸上是一副扭曲的神情,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黎叔摸了一下自己的脸说,“不就是瞎了一只眼,有那么难看么。” 雷明顿却不搭话,眼神死死地盯着黎叔背后。黎叔吓得背后一凉,脑门上寒毛直竖。缓缓地扭过头来,剩下的一只眼睛睁得跟鹅卵一般大。 本来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羊胡子不知什么时候站了起来,脸上一层黑气,双眼使劲上翻,露出的全是眼白,手脚直挺挺地立在那里,一点不像受伤的样子,手指尖沾血的地方,指甲却似乎在慢慢变长。 黎叔牙齿磕巴磕巴的直响,“诈、诈尸”,眼神瞟向阿冲。 梓杨扶着阿冲,恨恨地望着他:“你废了阿冲的武功,现在野王魂魄附身诈尸了,看你怎么办!” 虽然自己也跟这黎叔一样身处险境,但是看到黎叔如此惊慌失措,梓杨心中竟飘过一丝快感。 黎叔一边惊惶地后退,一边吩咐手下,“开、开枪。” 雷明顿咔嚓一声子弹上趟,砰的一声,在封闭的石室里震得众人耳痛欲裂。大概是吓坏了,雷明顿这一枪打偏了,砂弹在羊胡子肩膀上溅起一片血花,却只是让他身子歪了歪。老者身子一挺,随即咯咯咯的走了过来,那姿势,绝对不是人类正常的走姿,直手直脚,似乎膝盖毫不弯曲——方才膝盖处中枪的地方虽然血肉模糊,但已经没有鲜血渗出,而且伤势并不影响他的行动…… 黎叔继续磕巴着下命令:“打,打他头……” 剩下几个人似乎清醒过来,哗啦哗啦的拉枪栓,有些人直接举枪就射。梓杨用身体护住阿冲,老王也是吓得蹲在地上。 只听砰砰砰数声枪响,火药味弥漫。几乎在枪响的同时,羊胡子突然厉声长啸,闪电一般窜到雷明顿跟前,这家伙还没有反应过来,羊胡子一只手已经捏住了他的喉咙,只听咯咯两声,三根指头已经直接把他的喉管拉了出来,带出一股鲜血。 慌乱中不知谁碰倒了冷光灯,寒冷的光柱在洞中闪了闪,最终横在地上,在洞壁上映出一条条晃动的黑影。 其他几个人吓得也顾不得瞄准,枪声噼啪乱响,那羊胡子鬼影飘忽,一双鬼手或抓、或刺、或掐……只听一声惨叫,黎叔的一个手下胸腹已经被他(它)活活地扒开,那手下瞬间把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一声枪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结束了这可怕的人间地狱。 也不知过了多久,山洞里恐怖的叫声突然停止,就着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灯光,依稀见得黎叔跟手下血肉遍地,眼见个个都是不活了,那山羊胡经过刚才一阵发难也终于油尽灯枯,现在似乎被人抽了筋一般,软瘫在地上。 阿冲示意梓杨扶自己过去看看,冷光灯的寒光下,老者双眼浑浊,呼吸沉重,浑身上下浸在血泊里,这时老王也爬了过来。 梓杨道:“检查下身上有没有致命伤。” 老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胸膛、裤裆道:“还好,要紧的部位都在。” 梓杨踢了他一脚:“我说的是这个老头儿!” 老王在老者浑身上下摸索了一番道:“没有受致命伤,但是流血过多。” 梓杨明白,这个时候除非有现代医疗器械急救,或许能保住一命,但是这荒山僻岭交通不便,送到医院起码也得一天时间,况且这密室石封,大家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是先后问题罢了。 众人皆是黯然。 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勇气看那石棺内的野王尸体一眼。 这时候那山羊胡身体突然震了一下,梓杨抬头一看,阿冲的手臂正搭在他的头顶运气,山羊胡眼神中慢慢又有了些许生气。 梓杨心想,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 山羊胡努力欠身,指着石室的一角,想要说什么。老王大喜,“有门?” 三步两步扑过去,左摸右敲,不得其门,回头有些懊恼地看着山羊胡,“都这时候了您老人家还有心情开玩笑!!” 梓杨连忙半搀半抱地把他抱过去,山羊胡艰难地在石壁上摸索了几下,用指节在某个地方敲了三下,停顿一会儿,又敲了三下。 只听隆隆的声音传来,这背后的山壁砂石纷纷碎裂,竟然扯开一条可以容一人进出的缝隙,看山壁两边有人工斧凿的痕迹。只不过这道门不知道多少年月没有使用,山石似乎都已经长到了一起。 阿冲轻声道,“这是生死门。我们进来的地方是死门,守陵者一旦发现有人入侵,触动机关,有进无出。守陵者与入侵敌人同归于尽。” “我们面前,是一道生门,如果守陵者能控制局面,就可以从这里遁出,但是为了防备墓内有变,或者被入侵者破坏,这道门只能通过暗号从外面开启——想来那个小个子一直在外面伺机而动。” 梓杨看这道门只有一人多高,厚达数尺,与山体融为一体。如果不是外面机关开动的话,在里面是万万无法突破的——不知道这么沉重的东西是靠什么机关提供动力。 正在这时候,从外面滚进一个黑色的物体,一下子扑到老者身上,嘴里呵呵有声,豆大的泪滴刷刷而下,正是老者那个小孙子。 老者此时已经无法出声,捏了捏小黑的手,示意他带大家出去。老王背着老者,梓杨扶着阿冲,众人在小黑的带领下,在逼仄的走道里弓腰曲折行进了十数米,看这里灰尘、蛛网遍布,似乎有几百年没人穿行过。 过了一会儿,一行人来到一处土层下方,小黑钻了上去,一会儿伸手下来拉众人上去。 众人出得洞来,眼前一亮——这摸索了半天,原来又回到大堂旁边的西厢房——厨房里。 原来这北方冬天烧炕,灶台后方一般都是用土坯垒的土炕,土炕是空心的,中间用土坯隔开一个个尺许左右的空间,既可以保暖又可以抽烟通气。这土炕的下方,有的人家用泥砖砌一个窖子,也有保暖的作用,一些地瓜、白菜什么的放在里面,一个冬天不会坏。 这个地洞的出口之处,就在土炕下方的窖子里,极为隐秘,上方只有一个两尺见方的洞口开在土炕下面,从外面往里看,根本看不出异样。 梓杨扶着阿冲,老王抱着山羊胡,小黑在前面领路,众人急急忙忙的从西侧室穿过正堂,来到东侧室。这里面的布置跟西侧无异,只不过多了一个简单的床头木柜,以及一些被褥之类的起居用品。 山羊胡嘴角渗血,示意小黑从橱柜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陈旧的木箱,这个枕头大小的木箱全部是用木头楔成的,通体发黑,被摸得锃光,看样子有年头了。 老者抖索着手从木箱里拿出一个大拇指粗细、长条形的木盒,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排裹在棉花里的鸽蛋大小的蜡丸。老者从里面拿出一个,捏碎蜡丸,露出一个橘红色圆润有光泽的圆珠,吞下之后,闭眼。隔了半响,脸色有些红润,睁开眼来,咳出一口黑血,哑着嗓子说:“多谢几位出手相助,才让祖宗尸骨不受恶人凌辱。”说罢又咳了一口鲜血,梓杨忙道,“老丈您不要出声,我们现在就去送您到医院。” 老者摇了摇头说,“不成了,适才野王英魂附体,虽然度过一个劫数,但是我已油尽灯枯、气数已尽。” 小黑大哭,老者闭眼休息了一阵又睁眼说道,“我刚才所食的是麒麟凝血,有起死回生之效,可以缓我半个时辰的寿数。那个黎天明说的不错,我这一去的话,所有秘密都将埋没,铁骑军数十代人,承载了八百多年的心血都将随我而去,我如果不把这个秘密传承下去的话,对不起历代列祖列宗毕生的心血!这上千年来的筹划,也都失去了意义。” 第三十二章:麒麟血凝 老者费力地仰头道,“这铁骑令向来是传子不传女,传内不传外,可惜我这小孙子父母死得早,他现在只有十六岁,而且先天有残疾。现在还无法将这个秘密继承下去。看来这沿承上千年的祖训,今天要被我打破了。” 老王想要插嘴说什么,老者伸手制止,“我时日不多,今天就要趁最后这口气,把所有的秘密传授给你们,我黄山看人从来不走眼,虽然接触时日不多,但是可以看出你们都是心地善良之辈,这位小哥更是身怀绝技……咳咳咳……不过你这功夫是把双刃剑,虽然凌厉霸道,但是反噬起来也是……咳咳咳……” 阿冲有气无力地靠在炕上,表情黯然,看来这老者说的没错。 老者从木盒里又拿出一枚药丸,示意小黑递给阿冲。剧烈的咳嗽了几声又说道,“我这麒麟血凝是先人所制,可以解你所中的尸沉香之毒,不过你这阴阳臂却无克制之法,他日如果无法压制发作起来,一枚麒麟凝血或可延你数月寿命,我若性命还在的话,或可尝试帮你找到克制之法,可惜……” 梓杨跟老王对视一眼,这老头道行果然深不可测。 咳了几口鲜血之后,老者说,“我将要告诉你们的是铁骑军数十代人凝聚的心血,这里面有一个能扭转乾坤的大秘密。你们先发誓……咳咳咳……” 梓杨跟老王本来还有些犹豫,这啥事都没干怎么就糊里糊涂的要被托孤了呢。但是看老者的悲惨境遇,也不好直接拒绝,只好先暂且答应再说,当下跟着老者说道:“我发誓保守秘密,继承铁骑军的意志……” 在老者哀求的眼神注视下,阿冲也无奈的加入发誓的行列,在旁边一起轻轻地跟着念。 等众人发誓完毕,老者说道:“那个莫老三,他那天说的事情大部属实,只不过他是铁骑后代的分支,只听祖上说了一些家族来历,并没有掌握铁骑军的核心秘密。” “真正的秘密,只掌握在持有铁骑令的铁骑后人手里。” 梓杨跟老王面面相觑,没想到这瞎眼说书人的一番天花乱坠竟然是实情,联想到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两人又不得不相信了。 老者两眼无神地望向前方,似乎陷入到回忆里,嘴里喃喃说着:“当年跟随蒙古军队北上的有七十三人,另有七人不愿北上,留下守卫陵墓。成吉思汗见这些人或残或伤,就让他们发誓在这里守卫陵墓到死,一生不得出关。“ “成吉思汗见野王的宝剑锋利异常但却沉重无比,就让人把宝剑融了,做成蒙古人惯用的宝刀,这铁骑军都是得野王传授的手艺,个个都会炼金造铁。因此做起来并不费事。” “北野王膂力奇大,所用的宝剑也异于常人,甚为宽大,他们铸造的时候就偷偷地克扣了材料,制成七枚令牌,留守的七人分别持有,并跟另外七十三人约定,这铁骑令就是日后相认的信物。” 老者喘息着继续说道,“而这七十三人也互相约定以胸前苍狼印记为标识,如果谁死了,他们的后人也会以胸前苍狼相认,当年铁骑军内多奇才异能之辈,这苍狼印记是军队内一手艺人所绘,其印记手法跟普通的苍狼印记虽然类似,但是细节之处却绝不相同,后人也是严格遵循这绘刺手法。” 老者叙述到这里,停下来大口喘气,小黑眼中噙泪为其抹胸抚背顺气。老王忍不住问道:“铁骑军都已经全军覆没了,搞这么复杂还有什么意义……” 老者神情激动地说道:“铁骑军如此大费周章的目的,是因为从始至终他们都忠心于北野王,而且他们也深知光靠这数十个人无法颠覆这个蒙古王朝,或许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有机会。他们相信只要铁骑军的血脉不断,总有一天会有人完成野王的遗志。” 梓杨听了暗暗心惊,这数十名铁骑军后来经历了什么他并不知道,但是在国仇家恨的驱使下如此忍辱负重,想必他们一个个抱了舍身成仁的决心。 老者缓缓地说道:“就这样,这手持铁骑令的七个人留了下来,世代守卫野王跟数千铁骑军的遗体。多年来,他们中有的人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一直到今天。” 梓杨想,在石室里只看到的尸首,应该就是张大将军——北野王了。那洞壁上的尸骸,应该就是铁骑军先辈的尸体。而这位自称为黄山的老者,应该就是铁骑军守卫陵墓的后人。 他发现,在莫老三说书的时候,一直称呼张珏为大将军,而这老者嘴里却尊称为北野王,从中也可以看出二人的身份和地位不同。 老者继续说道:“假降的这七十三苍狼,跟随蒙古大军远征,他们的足迹从中原到西伯利亚,从波斯到高加索,从苏丹默罕默德到乃蛮,征服了半个世界。而这七十三个铁骑苍狼在不断的征战中或病死,或战死沙场,最后连大将张思远算在一起,只剩下十三人。” “在十数年间,铁骑军的数十具尸体被秘密的运回中原,由手持铁骑令的人带回这里,每一个苍狼的尸骸,都由铁骑令后人悉心处理,然后供奉在野王的墓穴里。而剩下的苍狼以及他们的后人,也不断地带来北方的信息和秘密。这个信息传递了数百年,直到有一天突然就中断了。” 老者说到这里,眼神也逐渐黯淡下来。 梓杨不知道这期间发生过什么,但是从老者这轻描淡写中,却能感到惊涛骇浪! 深处敌军中的苍狼军随时面临着各种凶险,铁骑军后人相隔数千里却仍血脉相连,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这一支微弱的血脉艰难地传承,超越了朝代的更替和时代的变幻,不知是何种原因中断了联系。而铁骑令这一支却一直坚守着双方的约定,在漫长的岁月中等待着苍狼的联系,直到今天。 梓杨问道:“那张思远将军和十三铁骑,后来如何了?” 老者微睁着双眼道:“通过多年征战,张将军从底层将士不断积累功勋,逐渐的获得成吉思汗的信任,最后身居要职成为怯薛军的首领之一,负责成吉思汗的贴身护卫,具备了刺杀成吉思汗的条件。” “但是,他却痛苦地发现,在成吉思汗的铁腕治理下,这蒙古大军纪律严密,作战骁勇,他的子孙也培养的个个是人中豪杰,即使刺杀一个成吉思汗,依然无法阻止蒙古大军铁蹄有一天会踏平中原。” 梓杨等人听到这里也是心中唏嘘,付出这么多的代价,到最后却面临功亏一篑的境地,这铁骑军的数千亡魂,恐怕也死不瞑目了。 老者继续道:“但是张将军并未气馁,他发现了一线生机,这蒙古人信奉萨满教、拜苍天(长生天),他们相信人死之后可以保佑自己的子孙世代。所以他们对葬俗这一块尤其在意,其重视程度超过了中原的帝王君侯将相。” “这蒙古大军每到一处都是抢掠杀尽,铁蹄征服了半个世界,掠夺金银财宝无数,这半个世界的财宝最后都到了哪里?” “都随着这些蒙古亲王、将军、贵族进入了墓地。”说到这里,老者加重了语气。 “这蒙古军对于财物的分配有一套严明的纪律,所有劫掠来的财富都交给大汗统一分配,每一个战功赫赫的人都是财宝无数。那时候的蒙古人常年征战,财宝很多,都是随身携带。大多数人都是死在征战的途中,那时候也没有保存尸体的方法,蒙古大将战死、病死,都是在征途中选一处阴阳宝地,由专门的军队负责挖掘墓地,墓地造好之后,死者的奴隶以及挖掘的仆役全部杀死作为殉葬,该主人生前的财宝也全部随之埋葬。” 老者深吸一口气:“最后,大军把墓地填平,骑兵在上面来回驰骋踩踏,或栽上草木。沿路所遇之人全部杀死,一边杀一边喊,‘到阴间侍候我主去罢!’” 这时老者的声音在这种场景下,显得分外诡异。 老者喘了口气继续道,“这负责埋葬王公贵族的大军,就叫做怯薛军。” 第三十三章:怯薛军 在蒙古帝国和元朝的历史上,有一支地位极其特殊的军队,叫做怯薛军。这支军队是成吉思汗亲手打造的最为精锐、也最为信任的亲卫队。 怯薛军相当于古代中原皇帝的御林军,里面的每个军士都是贵族、大将等功勋子弟,这支精锐的怯薛军享有着非同一般的特权,一个普通的怯薛军的地位往往高过千户,具备无上的荣耀和地位。每个成员都是成吉思汗亲自挑选,必须忠诚地为他服务。 据蒙古古代诗人记载,成吉思汗曾以华丽的语言形容这些怯薛军: “朕之忠心耿耿之众卫士,汝等竭诚效君王,鬓发各已苍! 云夜卧于外,星夜巡宫旁。飘飓风雪里,谨护肤营帐; 倾泻大雨中,护朕编壁房;棘针风骚骚,透衣雨冰凉。 但为朕眠安,谨守终夜长。众敌伺于周,汝等拒之荒。 相戒不瞬目,刀剑放光芒。但得君命招,应声立朕旁! 朕今登极位,赖众苦勤工!” 由于怯薛军战斗力超强,其位列中国古代五大精锐部队之一。后来,成吉思汗还给这些卫士起了封号,由斡歌列扯儿必率领的七十名白班侍卫被封为“大侍卫”;由阿儿孩合撒儿率领的勇士被封为“老勇士”;由也孙帖额和不吉歹率领的弓箭手被封为“大弓箭手”。 成吉思汗要求他今后的继承者也必须遵循他的安排,给这些老卫士以特别恩宠。他说:“朕之子孙之子孙,久后居朕位者,必当忠于朕之遗训,善待汝等,尊汝等为帝国之守护神!” 这支被成吉思汗称作“帝国守护神”的军队,最多的时候有万余人,构成了蒙古帝国的统治基础。 怯薛军初始选拔的时候,必须是蒙古王公贵族子弟,后来,逐渐的有些战功赫赫的普通士兵和白身(外族、没身份的人)也得以入选。 张思远将军为人勇武、战功赫赫,很快就由普通骑兵晋升到百户、千户……直至万户。每每分下来的战利品他也不独占,都分给手下或让与其他将军,逐渐获得了成吉思汗的赏识,后来将其调入怯薛军,成为自己的心腹。 铁骑军前前后后加入怯薛军的有十三人。 在老者断断续续的描述中,梓杨等人了解了怯薛军的来历以及苍狼军的身世。 老者神情肃穆地道:“成吉思汗赏罚分明,对于手下的功臣尤其敬重。重要的王公贵族、大将死后,成吉思汗都会命怯薛军亲手负责埋葬。” 梓杨恍然大悟道:“你的意思是,铁骑军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成吉思汗的信任,最终,获得了蒙古王公贵族和将领的墓葬之地?” 羊胡子点了点头,“这十三骑铁骑军(老者仍把他们叫做铁骑),或多或少的参与了怯薛军埋葬的过程,为了保密,他们就把这些信息都纹到了自己的身上,战死之后,他们的遗体会被秘密运回中原,与其他兄弟团聚。而隐藏在他们身上的这些秘密,都由铁骑令或者铁骑令后人收集、保存。铁骑令与苍狼军相约,一旦集齐所有关键信息,就由两族的后人一举将其挖掘,毁坏,断了整个蒙古帝国的脉象气数。” 听到这里众人默然不语,心中想象着在远离故乡的万里之外,铁骑军幸存下来的数十将士与不共戴天的仇敌朝夕相伴,内心却怀着无比的仇恨,保守着天大的秘密。他们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战死,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看到故乡,只知道自己将永远把生命和鲜血抛洒在这陌生的草原上。 所有的牺牲和付出,都为了心中一个共同的信念。 老者继续道,“后来,经过前后数十年的收集,终于集到了十二章地图,但是唯独最重要的最后一张,却一直没有出现,联系中断后,铁骑令后人一直寻觅了数百年,但是却始终一无所获。” 梓杨道,“缺失的那一张,是不是张思远将军绘有成吉思汗大墓的那张地图?” 老者点了点头道,“当年只有张思远将军在怯薛军里地位最高,也是最接近成吉思汗的亲信。” “成吉思汗晚年,子孙为了争王位明争暗斗,手下大将也纷纷选边站,连怯薛军也被牵涉其中。到最后他谁也不敢信任,身边唯一能信任的却是一个跟他有不共戴天仇恨的外人,呵呵呵呵。” 老者的一阵阴笑让人不寒而栗。 公园1227年8月18日,成吉思汗病逝于甘肃清水县,他的灵车从甘肃遇到了蒙古圣山——肯特山,一路上秘不发丧,不让这一消息在尚未臣服或者刚刚臣服的人们中传播,甚至也不能让自己的王公大臣们知道。 等到灵车送到位于克鲁伦河的皇家大营之后才报丧,之后灵车陆续轮流放在各翰儿朵(成吉思汗生前的行宫或者管账、办公的地方)。最后由怯薛军将其遗体埋葬,跟他一起埋葬的还有数不清的搜刮了半个世界的奇珍异宝,700多年来,中原历代帝王的坟墓被掘了个精光,唯有这成吉思汗的大墓,世界上无数人寻找,但是从来没人能真正的寻获。 梓杨问,“这张将军是否就是埋葬成吉思汗的怯薛军之一?” 老者缓缓摇头道:“不清楚,铁骑令最后得到的消息,是张将军护送成吉思汗的灵车回皇家大营,这之后跟张思远将军就突然断了音信。铁骑令后人寻觅了700多年,毫无音信。” “这七百年来,铁骑令和苍狼后人时刻准备,苦练功夫,甚至还专门训练出一支观阴阳、盗陵墓的分支,随时准备迎接那一天的到来。张将军曾经叮嘱,一定要集齐所有的十三章地图后才能开启复仇行动,否则就会功亏一篑。” 梓杨心中暗想,凝聚了无数英雄的心血和意志,经历了700多年,这确实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计划,但是经过这数百年的时代变迁,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已经衰落,元朝也早就灭亡,不知道这样的坚持是否还有意义。 随即心想,铁骑后人和苍狼后人可能是从小就被长辈教育要严格遵守古训,铭记血海深仇,这一理念根深蒂固于他们的思想当中,所以到今天仍然保持着当年铁骑军一般的坚定意志。 老王看老者奄奄一息的样子,似乎随时都会丧命,迫不及待地问了一个关键问题,“这几百年下来,铁骑军有没有传承下来点宝物什么的……” 老者缓缓道,“这麒麟凝血就是蒙古军队搜刮的宝物之一,是波斯某个亲王的秘制补品。因有起死回生之效,所以配方被祖先偷偷带回,可惜制作材料非常难得,先辈也是费劲心血泡制了几枚,留给后代以备不测。其他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对于铁骑军来说都是身外之物。” 老王摇头道:“可惜了可惜了,就算是报仇也得讲究成本,如果你们祖先当初能顺一点宝物回来的话,你们也不至于活得这么狼狈。” 梓杨狠狠盯了他一眼,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瞎说什么大实话! 第三十四章:古庙托孤 老者断断续续的交待到这里,已经过了大半个时辰,麒麟血凝的效用逐渐减弱,老者已经气若游丝,拉着梓杨和阿冲的手说,“我这一身功夫都已传授给我孙子,但是这铁骑的秘密,还有实现祖先的遗志,他却无法胜任。只能拜托你们了。” 梓杨一听大惊失色,这么重要的责任交给自己,我何德何能啊。但是看着老者坚决的神情,根本不由得他推脱。 “我把这些历代相传的秘密传给你们,如果你们能继承这铁骑遗志,继续寻找张思远将军的后人和那第十三章地图,我铁骑军上下数十代人将感激不尽,如若你们无心,就待我孙子成年之后,找机会把这些再转授于他。让我们这一族的血脉,不要就这么断了……” 说着又从箱子里摸索出一个隐隐露着寒光,浮雕古朴花纹和繁体字的,两指宽、掌心长短像令牌一样的吊坠说,“这个就是铁骑令,天下只有七块,经过多年的分分合合,如今散落各地。” “铁骑军后人分苍狼和铁骑令两派,每派、每支都有各自不同的遗训和技艺、专长,但是将这所有秘密和信息都掌握在一起的,只有我这一支了,我死后,你们就是唯一的铁骑传人。希望你们能寻找天下的铁骑和苍狼后人,聚齐十三章地图,完成祖宗的遗训。” “我这孩子虽然先天有残疾,但是你们带在身边,今后或有重用。”说着看着小黑,深情中充满爱意和不舍,眼里流下一滴浑浊的泪水。身子一僵,就此去也。 箱子里除了这一盒麒麟血凝,一个铁骑令牌之外,还有一叠十二张皮纸一样的东西。不知道用了什么处理方法,这些皮纸虽然经过数百年的岁月,但是保存良好。梓杨用手一摸,颇为柔软,心中一凛,老者虽未交待,但是这应该就是十二位铁骑肌肤所制的蒙古大军墓**了。 老王挠着头说道,“逝者为大,有些东西我不知道该不该说,老人家这思维和意识仍然停留在几百年前,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不兴托孤这一说了,我们带着您这孩子,兴许被人当拐卖人口给抓了……至于其他什么遗志不遗志的,我是个粗人笨人,啥也不懂,就交给这两位兄弟了,我只要能分点你们不要的金银珠宝就行了。” 老王对着老者的尸身一本正经地交待,似乎他还能听得到一样,“我这个人说话直,您不要见怪,刚才看你说的急也不好啥意思打断,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这里给您赔礼了”,说罢咚咚咚磕了几个响头,其心也恳,其状也诚。 阿冲吃了一枚麒麟血凝之后,在旁边运气调整些许,脸色逐渐缓了过来,将剩下的一盒麒麟血凝装在怀中,又将铁骑令和皮纸分别交到老王和梓杨的手里说道:“前辈的话语,我们不能当之儿戏。这几样物事,关系重大,两位妥善保管。” 梓杨有些犹豫道,“放在你身上岂不是更安全?” 阿冲摇头道,“我的处境……你们不了解。这次任务,我也是受人所托,这尸沉香克制我的阴阳臂,这世上除了张教授之外,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些蹊跷……” 然后又沉吟着说,“黎叔嘴里说的龙头,也是个重要线索,这次我是按张教授的吩咐配合黎叔他们,龙头在其中调停,是关键人物,我也只闻其声未见其面,得去追查一番。这一去可能危机四伏,所以这两样东西放给你们保管更妥当一些。” 老王撸过铁骑令说道,“既然小哥这么说,那这东西我来保管吧”,说罢就挂在脖子上,还像模像样的比划了一番。 然后大度地一摆手对梓杨说,“那纸皮子就交给你了,我知道你是个读书人,你留着更合适,闲着没事可以多研究一下,增长些见识阅历。” 梓杨内心暗骂,这能算书吗,再说这些人皮子上面勾勾画画的,说地图不是地图,说字不是字,感情要看懂的话还要知道密码编译——自己可没这个本事。 阿冲看样子也是对老王这个安排默许了。继续说道,“我们休整一下,安顿好老人的尸体吧。” 当下几个人把老者的遗体整理一番,吭哧吭哧地抬回到石墓里,心想把他就葬在野王身边吧。 回到石墓,刚才大战的场景似乎历历在目。几人小心翼翼地将野王的尸首棺盖重新盖上,阿冲在石棺前郑重的磕了几个头。 小黑神情肃穆,两手合于胸前,头低到手拜了下去,双腿膝关节触地,上身匍匐,用头叩触地面三次。然后起身,同样的动作做了三次。 梓杨在旁边看了心想,这三拜九叩是觐见帝王及祭拜祖先的大礼,早就不兴了,即使在农村这样传统的礼仪也很少人知道了。小黑这一套应该是老者自小就传授的,这野王无异于铁骑后人的帝王祖先,想必每年都有隆重的祭拜仪式。 梓杨心想我跟你虽然无缘无故,但敬你的气节和为人,也拜一拜吧。 老王嘴上说着,“我们无产阶级不兴磕头这一套,我给您老鞠躬罢。” 但是走到跟前,想到刚才野王魂魄附体大显神威这一节,不禁双膝一软,还是跪了下去。 当下几个人将老人的尸体平放在旁边的石板上,心想老者守卫野王陵墓一生,死后就继续在陵墓里与野王相伴吧。小黑又跪在爷爷目前庄重地磕了几个头。 众人手忙脚乱地把黎叔手下的尸体和装备归拢到一起,准备在外面挖个坑埋了,这时候梓杨突然咦了一声,“黎叔的尸体呢?” 众人四下一看,四处都不见,连那个被阿冲打成重伤昏迷在地的刀疤脸也不见了。不禁骇然,难道尸骨都被融了? 阿冲忧心忡忡地看着地上的一溜血迹,“应该是逃了,还是大意了,刚才我们出去后没有封住出口。”小黑本来就心智不全,看到爷爷重伤之后更是只顾得救人,完全忘了封门这一事。而阿冲跟梓杨等人慌乱中也没有顾及,只以为野王还魂之后把黎叔和其他手下全部给灭了。 老王一拍大腿道:“真是只老狐狸,感情他刚才装死,躲过了一劫,趁我们聊天的时候,偷偷地跑了。” 黎叔跟刀疤脸两个人不见踪影,众人心里都是隐隐觉得不安。 收拾完石墓,小黑在外面扳动机关放下了封门石,众人又是好一通收拾,终于把残局整理妥当。 正堂里石像倒在地上,洞口已经乱石一片,任谁也想不到这下面发生了什么。断龙门一下,封门石一降,除了当场的几个人之外,谁也不知道这破堂之下的古墓了——当然还有黎叔,不过再给他十二个胆,他也不会回这里来了。何况这里除了野王的尸体之外别无他物,对他这种盗墓贼来说,也没有什么价值了。 阿冲麒麟凝血服下之后,神色已经恢复正常,看来尸沉香的毒性已经解了。等一切都收拾完毕,对着梓杨跟老王说道,“我们就此分手吧。” 老王急了眼,“你这个人,每次怎么说走就走呢,这不是……”说着歪嘴裂舌地拱向旁边的小黑,意思是还有个人没有解决呢。 此时的小黑大概还沉浸在悲伤里,两眼忧郁地望着埋葬祖父的方向。 阿冲带着歉意地说,“我一向独来独往,而且这一去不知道有多少危险,带着小黑并不方便,现在除了你们两个之外,连我都不确定还有什么人可以信任。小黑,就交给你们照顾吧。” 老王急了眼,“我们自己都生活不能自理呢,怎么能照顾他人?” 梓杨说,“别整这些没用的,我们先回镇上吧,脚程快的话,我们天黑之前还能干回去,我可不想在这外面荒山野岭地过夜了。” 当下一行人匆匆赶路,小黑一路远远地跟在众人身后。 梓杨心中颇为烦恼,这老王说的没错,两个人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怎么看管这个半大的活人呢,两个人还都在上学,靠家里养着呢。 而且现在城市里生活成本这么高,昨晚亲眼见着小黑风卷残云地消灭了四个馒头,半条羊腿,一包火腿肠,估摸着这小黑平常饭量应该也不小,以后吃什么,住哪里?他有没有户口啊?难不成以后自己也要跟天桥底下的丐帮抢地盘么? 一行人匆匆地回到镇上,阿冲让梓杨打听了一下镇上有没有银行什么的,有人告诉他有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办农业银行的储蓄卡——快点过去的话,现在还没关门。 阿冲让梓杨用身份证去办了一张卡,记下来账号后,对梓杨说道,“以后每个月我会往这个卡上打三千块钱,应该足够你们的生活所需。时候不早,咱们就此别过吧,后会有期。” 第三十五章:青春幻想 看着阿冲匆匆消失的背影,老王道,“这个人真是不可理喻,这天快黑了他能去哪儿呢?想摆脱我们,也不用表现的这么直接吧——起码请我们吃顿饭再走啊!” 梓杨道:“他不肯跟我们在一起,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知道的越少越安全。这几天发生的事儿,你也看出他总是跟什么人打交道了吧?” 老王缩了缩脖子道:“你说的没错儿,这小哥跟瘟神一样,走到哪儿,祸到哪儿。每次碰见都没好事。” 梓杨心中想,应该是祸在哪儿,他就出现在哪儿,每次碰到危险阿冲都会出现,就像自己的保护神一样。这些话他觉得也没必要跟老王讲。 老王看着旁边木讷的小黑道:“这位老兄你打算怎么办?瞅他这样子,好像是个哑巴,人虽然呆,不过倒也是老实听话。不如送到老家给我老爸养着算了,反正也就是添一口饭的事情……我爸也有练小号的习惯,说不定一番培养,前程比我更加远大。” 梓杨说:“小黑的身世一点不简单,再说老人最后是把他托付给我们,可没说托给你爸。这事你崩操心了,我自己心里有数。”说着转头就走。 梓杨嘴上虽然说有数,但是心里一点也没底。他知道老王也是一番好心,但是黎叔还没死,危险仍然存在,梓杨可不想贸然地把家人给牵扯进来。 老王看梓杨不理他径直走了,在背后急眼了,一叠声的叫:“唉唉唉,你去哪儿?这么大的人了使什么脾气啊?我们全部家当都在你身上呢!你一赌气走了,剩下我们两人孤苦伶仃的怎么办,做人要讲道义啊……给我留点饭钱啊!” 老王这总是没溜儿的态度让梓杨是又好气又好笑,没好声地说:“找个吃饭的地方,堵上你那破嘴。” 当晚两人吃饱喝足,给小黑买了一套现代点的衣服换上,省的招惹麻烦,晚上又回到旅店继续再住一晚。为了节省钱,三个人仍旧住在原先的那间房里,梓杨跟老王睡两张单人床,又拿出备用的床单枕头,给小黑打了个地铺。 半夜梓杨尿急起身的时候,看小黑不在地上,心里一慌,看到窗前有一个黑影蹲在那里,吓的一个踉跄。 借着月光才发现,原来是小黑双手合十,盘腿坐在窗前打坐。 梓杨内心暗骂了一声:擦,这家伙跟他爷爷一个德行,半夜三更的搞怪,吓了我一裤裆汗! 第二天三个人忙不迭的赶路,马车、公交一路奔到火车站,买了票。好不容易等火车来,黑压压的人群早就等在站台上,火车一停就呼爹喊娘唤儿地扛着各式包裹往车上挤,站在车厢边检票的列车员被挤得变了形,嘴里喊着:“贼你妈……”最后一声都被挤得没了音,淹没在人山人海里。 梓杨跟老王被人群挤得脚不沾地的飘到车厢,一回头没看到小黑的身影,心里一慌,透过车窗看到小黑孤零零地一个人站着,看着人群发呆。梓杨心想糟了,这孩子没见过这千军万马的场面,该不是吓傻了。 这时老王已经拉下车窗向外面招手,“发什么呆呢,快点上车……” 小黑看到两人,神情一亮,踏踏踏地跑过来,右手往车身上一按,左手在车窗上一搭,整个人跟鹞子一般,一侧身从窗缝里翻了进来。 梓杨咋舌道,“乖乖,原来也是练家子。”好在现在人荒马乱的,也没人注意小黑露的这么一手。 老王按着小黑的肩膀说道:“以后,有人地,不要这么做的干活,要低调,你的,明白?” 小黑一脸懵逼地看着他,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明白。 列车启动,哐当哐当地震动起来。小黑睁着大眼,惊奇地看着火车两侧飞驰的事物和车厢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对于从小跟爷爷相依为命的他来说,小镇已经是个繁华的世界了,现在驰向更广阔的天地,映入眼帘的都是新鲜。 在今天之前,那个小镇和破庙,就是他的整个世界吧。梓杨心想,以后,你会见到更加光怪陆离的世界,看到更多奇奇怪怪的事情。 话不多说,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三人终于到了梓杨学校所在的H市,在梓杨的宿舍住了一晚,暑期虽然只过了一半,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同学开始返校了。梓杨同宿舍的同学也有人回来了,梓杨解释说这两人是他的老乡,放假过来玩。同学很客气的把老家带来的土特产分给几人吃,看到老王和小黑的吃相后,把剩下的偷偷藏了起来。 梓杨想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吃饭倒好说,用自己的饭卡打三份饭,最多加几斤米饭,这睡觉可是个问题,等学校开学了就没地儿凑合了。 突然想起那张农行的银行卡,当天下午,到银行一查,账上已经有了三千块钱。当下拉着老王在外面找房子租。 这年头有钱什么事儿都好办,很快就相中了学校附近一个两室一厅的简装房子,屋内布置还可以,到学校也方便,走路只要十来分钟。 一开始月租谈的是1300,老王非要跟房东讨价还价,吵了半天,最后房东同意以一个月1500租给他们…… 接下来的几天,老王帮梓杨跟小黑把东西都搬到新家,然后又购置了床褥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去超市买了一堆蔬菜肉食,两人一起下厨,美美地吃了几顿大餐。 这天老王躺在地铺上,用牙签剃着牙缝,嘬着牙花子道:“唉,老李,昨天菜场的杨老板说,今天要宰活牲,我们下午去抗条羊腿回来,熬羊汤喝吧!” 梓杨躺在沙发上摸着肚皮道:“行啊,你出钱。” 老王一骨碌翻起身来道:“我出个毛线,小哥不是给咱打了三千块钱么?” 梓杨也不跟他争辩,拿了个小本本放在桌子上,不急不慢地跟他算账。每个月的房租、水电煤、吃喝穿用,杂七杂八加起来,三千块钱也剩不下多少。 “再说,我还打算买台电脑,拉个宽带,买个二手电视……恩恩,加起来一共要……你准备赞助多少?”梓杨算完帐,用本子拍打着手看着老王淫笑着说。 老王面色一惊,倒退了几步说道:“你你你……我从来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想了想又拍头道,“这小哥也是铁算盘,3000块钱听起来好大一笔横财,仔细一算也刚够开销。” 老王颓然地倒在沙发上,仰头望着屋顶道:“我还以为抱上小哥的大腿就是翻身农奴做主人,以后不用打工了……看来革命事业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干苦力啊!” 梓杨冷哼一声道,“知道就好。这些天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接下来就要准备开学了——某些人毕竟挂了五科!我也该收收心了。” 看老王无动于衷的样子,梓杨又诲人不倦地劝他:“毕竟咱们是学生,学习是正事儿,这马上就大二了,再过一年就得开始实习找工作了,您这太子爷的好日子也快过到头了。” 这一下提起了伤心事儿,两人想到日后仍旧前途未卜,竟有些黯然神伤。 倒是那小黑无忧无虑,见两位大哥愁眉苦脸,等了半天也没人做饭的样子,自顾自地从冰箱里翻出昨天剩下的肯德基大嚼。 梓杨忧心忡忡地看着在旁边狂塞零食的小黑,“这小子不是省油的灯啊,万一哪个月断了饷,咱哥两还要勒紧腰带过苦日子。” 第三十六章:突然到访 这一天,梓杨突然接到了阿冲的一个电话。大概是不常跟人打交道的缘故吧,阿冲上来也不寒暄,开门见山的问,“你最近有没有时间?” 梓杨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 而且自从上次分手之后一直想找阿冲聊聊,解决下自己心中的几个疑问。 阿冲道:“上次陕西的事情结束之后,我回来跟张教授汇报了情况,教授听了小黑的经历后很感兴趣——这次的经费,也是他特批给你们的。” “教授最近正好南下要处理点事情,转机的时候要经过你们城市,想找你们聊聊,顺便看看小黑。” 梓杨对于这个神秘的张教授一直非常仰慕,小时候虽然见过一面,但也是匆匆一瞥,估计教授已经不记得他这个小屁孩了。 忙说,“可以可以,什么时候,在哪里见面?” 阿冲报给他一个地址和时间,然后直接把电话挂了。 “唉,也不问问我过得怎么样……”遇到这么率直的一个人,梓杨也是没脾气,握着话筒白白惆怅了好一会儿。 这次会面最兴奋的就是老王了,听说张教授要在皇朝大酒店请他们吃饭,高兴的两天没有吃东西。 到了约定的时间,两人带上小黑打了个黑车赶到那里,一看到气派的像人民大会堂一样的皇朝大酒店,老王当场兴奋的差点昏厥了过去,两股战战地扶着墙走了进去。 在服务员的引领下,三人进入一个叫做“天元”的豪华包厢。正中一个雕花的实木大桌子,正中一个大玻璃转盘足够躺三个人。顶上是非常花哨的欧式水晶大吊顶,旁边还有宽大的沙发和锃亮茶几,想来是给客人休息用。 老王一屁股坐在圆桌前,双手把腰带松开几个扣子道:“老子准备好了,3天辟谷就为今朝,看我不吃他个天翻地覆!” 这段时间,梓杨整天方便面配咸菜,可把老王给对付的不轻。 老王打量着金碧辉煌的套房道,“真是奢侈啊,张教授他们单位什么来头?经费这么充足,我看阿冲上次带我们吃大餐就已经出手不凡了,没想到他师傅更是大气!你说这包间肯定有最低消费把?1、2千拿不下来吧?” 梓杨翻着餐牌道:“最低3千起。” 老王一听两腮泛起不健康的红光,双手拍着桌子大喊:“服务员上菜上菜!” 梓杨看看手表道:“你再坚持30分钟,我们来早了!” 老王道:“最多坚持25分钟,晚一分钟老子就把这桌子给吃了!!” 还好,过了十几分钟教授就到了。给饭店省下了一张桌子。 张教授五十几岁的年纪,中等身材,体型富态。脸蛋白白胖胖,下巴长长,大脑袋,发际线很高,前面的头发已经脱了不少,露出一个知识渊博的大脑门,两鬓和脑后的头发还是黑色的,很精致的梳着,柔软地贴在脑袋上。 上身穿着短袖格子衫,工整地扎在裤腰里,下身黑色西装裤,一双廉价的皮鞋。非常普通的一个人,走在人群里都无法一眼认出来。 张教授在服务员的引领下进来,走路安安静静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气派。见了梓杨等几人只是微笑地点了点头,非常有礼貌地跟每个人轻轻地握了下手,蜻蜓点水一般,手掌温软,轻重适度。 众人分次做好,教授还是一脸微笑地看着众人,梓杨有些尴尬,这才想起来应该给张教授介绍下己方几名代表。 这个瘦子是小黑,这个胖子是老王。每介绍一个人张教授都是连带微笑,颔首示意,说到小黑的时候眼神稍微停顿了一下。 等众人介绍完毕,张教授终于开始说话,一张嘴就是一口侬软的南方口音:“之前听阿冲说过你们,大概有个印象,对你们的遭遇也是比较同情。这次来找你们也是有事正好路过,这个市里的领导跟我有些交情,一定要宴请……” 梓杨跟老王对视一眼,跟市领导有交情,这得多高的级别! “我这个人不喜欢这种官场应酬,本来已经好意谢绝了,不过他们说酒店已经订好了,钱也付过了,而且不能退,不来也是浪费。“ “我想到阿冲说过你们的地址,正好也在这个城市,所以就请你们一起过来,我知道现在当学生的也不容易,难得有次机会吃大餐。” 最后这几句话非常接地气,一下子消除了众人之间的隔阂,老王更是有了一种知己般的感觉,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你不知道现在的大学生有多苦,开销那么大,食堂又那么差,食堂师傅们简直不把我们当人看,当猪喂,前两天吃了顿西红柿炒月饼,可把我给恶心坏了。” 梓杨白他一眼,恶心你还吃了两大盘! 教授不是个健谈的人,但却是个很好的听众,加上他面容和善,让人感觉很亲近,邻家大叔一般,一点没有距离感。 在老王诉苦的时候。服务员就将菜和饮料流水般地端上来,看样子是为十几个人准备的,老王当下就断了声音,甩开腮帮子吃喝起来。 为了避免冷场,梓杨就一边吃着一边跟张教授讲述之前的奇遇,知道教授是阿冲的师傅,所以也无形中把教授当成了自己人,言语中没有任何隐瞒。当下把如何跟阿冲在医院相遇,如何去到陕北高地,如何遇到黎叔一帮人,以及庙里的种种遭遇一一讲述给教授听。 教授很有礼貌的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偶尔在梓杨交代不清的地方问几句。对于满桌的酒菜只是浅尝辄止。 听到最后,张教授问,“你说庙里的老人交给你几张皮纸?” 梓杨道:“恩恩,那几张皮纸年代久远,我怕损坏就找地方好好地封存起来,一直没动,等小黑以后长大了交给他。” 看着教授的表情有些失望,梓杨最后礼貌地跟了一句“怎么教授想看吗,我没带在身边……” ——当然只是说说而已,老人托孤后他谨记教诲,除了在场的几人外不给任何人看,即使张教授是阿冲的师傅也不可以,不能违背对老丈的承诺。 张教授非常有涵养,失望的神情一瞬即逝,笑着道:“算了算了,既然是老人特别交代的,你还是好好地收藏为好。” “来,尝尝这个,我看你刚才光顾说话了,也没怎么吃……够不够?要不要让服务员再加几个菜?”这话是对着老王说的。 这满桌十几个人当量的酒菜,已经被老王和小黑消灭的七七八八了,小黑虽然个子小,但是一个人也能顶两个大人的饭量,老王更厉害,一个人能顶两个小黑的饭量。 老王好歹也知道要脸,连连摇着双手道:“不急不急,吃完再加。” 接下来就是闲话家常,张教授很随意的问问老王和梓杨家里的情况,对于小黑倒是只字未提。 个把小时的功夫,众人已经吃饱喝足,老王满意地拍着肚子打着饱嗝,撑得腿都翘起来了,坐在椅子上跟个大蛤蟆一样。 教授清了清嗓子道,“我这次来呢是顺路,正好在H市转机。南方一个地方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特地请我亲自处理一下。明天早上就走,我听刚才你们的意思,对于旅游啊探险啊挺感兴趣,不错,年轻人有冒险精神是值得表扬的。” 顿了顿又说道:“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这次倒也可以陪我一起去涨涨见识。我估计最多几天就回来。” 梓杨道,“涨见识是肯定的,教授身负奇才,能一睹风采是我们的荣幸。肯定比在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多,时间上我们也充裕,只不过……”说着跟老王对视一眼,接下来的话不好意思开口。 “我们穷,来回车票能给报吗?”老王很直接! “哈哈哈,”教授爽朗地大笑起来,“小伙子性格直爽,我喜欢。这次行动我们也非常重视,对方单位专机专车包接包送,食宿也都是对方安排。” 老王一听喜上眉梢,又有机会出去游玩了。还有几天就开学了,这家伙倒是一点不把五门课补考的事情放心上。 梓杨尤其高兴,这几天的开销如果能省下的话对自己的经济是个极大的缓解,老王跟小黑两个人吃饭实在是太能造了,自己的半台主机已经被他们吃掉了。 教授这次过来还顺带给小黑准备了一件礼物——户口本,上面的信息资料一清二楚煞有其事——神通广大的教授竟然给他弄了一套正式的身份文件。 老王看了咋舌道,“跟真的一样!” 教授笑道,“确实是真的,听阿冲介绍了小黑的情况,我也知道你们两个大学生带一个沟通不便的孩子不容易,特意托人到小黑的老家给办了一套证件,由于他情况特殊,这之前官方并没有他的资料,上面的信息是根据阿冲的描述填了个大概——这也算公事灵活办。” 虽然教授轻描淡写,但是梓杨也知道这番曲折有多么不易,心中对神通广大的张教授又增添了一份敬意。 不过看了身份证上的名字又有些哭笑不得,黄小黑…… 当天晚上回去,简单地整理了点私人东西,无非是准备下身份证件、带两件换洗的内衣裤什么的。 第二天凌晨,天还未亮众人就出发了,按照教授给的信息他们来到H市一个军用机场,卫兵看了他们的文件之后就派车把他们接到了一架专机上,看来教授已经早有安排。 老王一路上嘴巴不停啧啧啧,“这个教授什么身份啊,简直牛大发了。你看,专车、专机,连卫兵看我们的眼神都有些异样呢……” 天还没有亮,趁着朦胧的夜色,两人看到停机坪上有一架小型的商务机,飞机上教授已经在等众人了。 除了他们几人以外,还有教授的两个学生,一个浓眉大眼二十几岁的青年学生,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年轻人中少见的一套中山装,似乎对活人不感兴趣,但是对于杯子、罐子、桌子、椅子等东西却有种特殊的感情,翻来覆去的研究。 另外一个是二十来岁的瘦削女孩子,长发披肩遮脸看不清全容,眼神茫然,上了飞机之后就坐在呆呆地看着窗外。 教授也没有给众人引荐,只是简单地介绍说,这是我的两个学生,这是阿冲的朋友。 眼镜男对着空气点了点头,披发女没有任何表情。 梓杨这边也不含糊,老王鼻孔朝天,小黑四顾茫然,双方谁也不理谁。 教授自己在位置上低头研究一叠资料,对于这帮年轻人的人际关系是否融洽也并不上心。 第三十七章:世外桃源 专机一直飞了两个小时,梓杨一上飞机就被晃得晕晕乎乎地睡着了,老王跟小黑嚼了一路零食小吃。 下了飞机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湿热,原来已经到了南方的Y省首府,然后众人又上了一辆七座的别克商务车,颠簸了十来个小时,到了某个县城,从外貌看这个县城相对比较落后,梓杨以为到了目的地了,结果又换了辆面包车,继续颠簸。 梓杨和老王被颠的叫苦不迭,本以为是一路风光旖旎的旅程,没想到是段不平凡之路。 老王直埋怨,肠子都要墩出来了。 路越来越不好走,面包车几乎要散架一般拼命爬,终于在一处连绵不绝的山脉下停下来了(歇菜了)。 在这边他们遇到了部队派来迎接的靳指导,四十岁左右的年纪,一脸胡茬,四方国字脸,面色黝黑凝重,穿着一身军便装,肩上也没有军衔,见面也不寒暄,开门见山地说道,“前面没有路了,车进不去,我们步行吧。” 仰头看了看天色又道:“得抓紧点时间了,进山要几个小时。”言语里有一种不容质疑的威严。 一行人在在靳指导的带领下逶迤前行,路两边是茂盛的参天大树——说是路,其实是足迹踩出的尺许宽的一条小径,路两旁杂草横行,如果不仔细辨认的话根本发现不了这是条路,足以看出这里是人迹罕至的地方。 一路上众人无言,教授虽然年纪大了,仍然健步,其他几位也咬牙跟上。大概是靳指导的威严气势,连向来牢骚连篇的老王也是话都不多说半句。 走了两三个时辰,大概是照顾到教授的身体,靳指导停下来说,“休息十五分钟,大家补充下水分和营养。” 教授乐呵呵地说,“靳指导不必担心我,说起爬山来,我这老身子骨不比你们这些年轻小伙子差。” 这番善意的安慰靳指导似乎并未听进去,径自在一颗大树底下坐下,两手放在膝上,上身笔直挺拔,一副典型的军人姿态,两眼警惕地在四周逡巡。 老王靠到梓杨身边悄悄地说道,“这当兵的什么来头啊?一副大敌当前的样子,搞得老子紧张的想拉肚子,你注意到他的眼神没?跟看敌人一样,吓的老子菊花紧了好几次。” 梓杨被他恶心的直皱眉头,“去去去,找个人看不见地方赶紧拉完,别走半道拉稀。” 老王撇了撇嘴道,“你说拉就拉啊,大爷现在偏偏又不想拉了!” 教授靠在一颗树干上,嘴里抿了一口矿泉水,自言自语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见惯了大城市的钢筋水泥,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山青树绿反而有些不适应了呢,国内我去过很多地方,大多数三四线城市都已经建设的高楼林立了,这地方却能保持这样的原始面貌相当可贵,真是如世外桃源一般。” 靳指导闷声道:“这地方一无资源,二无特产,处处高山峻岭,交通又不便,开发商无利可图,自然不会把心思放在这种破地方。” 老王噗嗤一笑,没想到这当兵的还是个愤青。 众人休息一会儿后又逶迤前行,靳指导不断皱眉看天,似乎对行军速度颇有怨言,但是看看这一队人老的老,小的小,肥的肥,个个脸上憋了一把汗,似乎也是尽力了。如果不是上级特别叮嘱这是特别请来的专家的话,靳指导早就拿出部队里的作风来教导他们了。 不过说是专家,这些人里面除了这个张教授慈眉善目颇有学者风度之外,其他几个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人。凭这些人能解决问题? 一想到那让他心有余悸的场景,靳指导不寒而栗,步伐迈的又大了一些——必须在天黑之前赶过去。 终于,翻过了一个山坳,前面出现一个狭窄的山口,两边峭壁足有十来米,刀劈斧削般凌厉,似乎有个巨人在山头上砍了一斧子一样,直接砸出一道深沟。 在小道中走了数十米,眼前突然豁然开朗,前面一片四处环山、葱葱郁郁的盆地,在绿色植被中间点缀着一些民宅,隘口这一边的阳面上,方圆几里之内零零散散怕有百十户人家。 张教授环顾了四周,倒吸了一口气,“好一个世外桃源!” 老王饶有兴致地卖弄道:“也不见得,这个地方四面环山,就这么一个不足两米宽的出口,而且地势这么险要,从兵法上来说这叫‘绝境’,被人外面一封的话就成‘死地’了。” 看张教授为人亲近和善,老王这家伙说起话来也是不着边际了。 张教授笑吟吟地说,“小兄弟好眼力,连兵法都晓得,看来读过不少书啊!” 梓杨存心跟老王抬扛,“山坳这边放一支小军队就能守住整个山谷了,在冷兵器时代,这可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险。” “你说的这‘绝境’之地,从方位上来看确实是死门,但是古人有句歌谣叫做:吉门被克吉不就,凶门被克凶不起。这道山坳不知是自然形成还是人力所为,却正是克制死门的要害。” 张教授有点吃惊地看着梓杨道:“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就懂得奇门遁甲,能看得出这山谷的布局诀窍。” 梓杨老脸一红,自己以前确实看过这方面的一点书,只不过只知道开、休、生三吉门,死、惊、伤三凶门之类的粗浅常识,哪懂什么奇门遁甲,相生相克。只不过为了膈应老王信口胡诌罢了。 突然老王像发现了什么,撅着腚在路边草丛中扒拉起来,梓杨忙问:“你在干啥。” 老王说,“这种地势非常符合金庸老先生描述的大侠隐居之地,我看看能不能捡本九阳真经什么的。” 梓杨挖苦他道,“九阳真经没啥机会,捡本九阳豆浆机说明书倒还几率大一些。” 两人在那边胡说八道,那个靳指导一直黑着脸在旁边不言不语,听两人越说越不像话,皱着眉头道:“赶紧下山吧,时候不早了。” 此时正值黄昏,山坳里有几户人家已经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下山的路就好走多了,一会儿功夫众人就来到村口,一马当先的老王正在四处张望,突然草丛中站出一个全副武装、身穿迷彩的军人,手中端着一把95式班用机枪,枪口正对着众人。 众人面面相觑,这是唱的哪出戏? 第三十八章:离奇坟场 正在众人愣怔的时候,从旁边的树底下、草丛中又冒出几个全副武装的军人——他们身上都穿着迷惑性非常强的伪装,最近的一个相隔他们只有两三米,众人竟然都没发现。 这时一个中尉军衔的人走了过来,向靳指导敬礼,靳指导回礼,然后跟中尉窃窃耳语了几句。中尉扫了众人一眼,向后挥了挥手,那几个军人又纷纷回到隐蔽位置,跟周围的草木似乎又融为一体。靳指导回头招呼众人跟上。 隔壁老王打了个机灵道:“这里人都怎么了,一副大敌当前的模样,搞得老子紧张的又要拉屎了。” 梓杨看老王走路扭扭捏捏、夹手夹脚的样子,有些不耐烦地说,“你赶紧把那坨屎处理了吧,别等会拉稀丢人!” 老王一边瞅着四周一边神秘兮兮地说,“这不是屎的问题,我是在走正步,你也赶紧正经一点吧,别吊儿郎当的了——村口那阵势看到了吧?荷枪实弹!说不定暗处埋伏着个大狙什么的,看你一个不顺眼就是一枪。” 梓杨暗自摇头,老王这个人他最了解,这家伙越是紧张的时候越他能胡咧咧——别说老王,连自己也有一种极不寻常的感觉,但是又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身体明明没有什么异样,但是潜意识里却觉得浑身不舒服。 看旁边的小黑,也是神情有所变化,两眼瞪得溜圆,这是之前从来没见过的情况。 小山村本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形成了条条小路。靳指导带领人在弯曲的小路上蜿蜒前行,旁边的农户中偶尔会伸出几个孩子调皮好奇的脸,然后会突然被身后的大人给拽回去。 山谷当中有一条数米宽的小河,不知深浅,河水缓缓地流动,在中间汇成一个几亩地大小的水潭。河面上有一道木桥,木桥过后就再也没有人烟,小山村被甩在了背后。 小路变得更加荒芜,众人跟着走了几分钟,这时候靳指导回头问,“发现什么异样了么?”虽然是面向众人,但是眼神却看着张教授。 老王抢先举手回答:“这里是不是埋伏着兄弟部队?” “队长,别开枪!是我啊,我们是好人!”老王朝着四周喊。 这次,教授没有笑,反而面色沉重,“这里,怎么这么安静,别说鸡鸭鸣鹅了,连蚊蚁蝼虫都没有半点声息……” 梓杨也感觉到了,过了小桥之后,两边似乎成了两个世界。刚才还是充满生气的村落,到了这边却成了死一般的寂静——不仅是声音,就连周围的草木似乎也起了变化。 靳指导点点头,穿过没膝高的一从杂草,示意众人向前观看。 走近之后众人不禁皱起了眉头——前面一块低洼处,横躺着一只大黄狗,身体僵硬、已经失去了生息。周围几只老母鸡也都僵直躺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轻微的臭鸡蛋的味道。情景非常诡异。 老王走上前去,蹲在地上看了看大黄狗,抬起头来又看看靳指导。纳闷地说:“这家伙,搞了一天,跑了大半个中国,就为了带我们来看这个?” 靳指导面无表情,鼻子里嗤出一股冷气,“不要碰,这是物证现场,继续走,前面还有。” 此时太阳已近下山,众人在山谷的阴面,光线也变得有些黯淡不清了。众人又走了数百米,两旁杂草可见牲畜啃过的痕迹,可见这里是村里放牧的地方。翻过一段矮梁,众人倒抽一口气怔在当地,前面一处平坦的斜坡上,横七竖八地倒着上百具牛羊的尸体,像一个巨大的牲畜坟场。 众人有些纳闷地看着靳指导。老王捂着鼻子惊恐地道:“瘟疫?” 靳指导皱着眉头道:“不是瘟疫,没有病变、没有伤痕、没有农药残留、没有化学物质、没有辐射异常、没有有害气体。” 听靳指导说了这一串没有之后,众人才放下心来。但旋即又提起心来,那这么多的牲畜是怎么死的? 张教授走上前去近身观看,眼镜男和披发女跟在身后。 看着三个人围着一具老牛的身体检查,捂着鼻子的老王嘟囔道:“搞半天,教授是个兽医啊!” 梓杨一巴掌打掉他的手,“二货,你捂着鼻子有屁用?要是有毒气你早就死了。” 老王不满地嘟囔:“那也比你死的晚一点。” 两人在那死呀活呀的打闹半天,教授三个人做完检查姗姗地走过来。 “其他地方是不是还有类似的现场?”张教授一边脱着手上的胶皮手套一边问。 靳指导点点头,“嗯,很多,这边是规模比较大的一处。” 张教授点点头,“我们这边只是用随身带的仪器做了简单的检查,采取了小部分样本,还需要一些具体的数据——想必之前你们有人做过检测和化验了吧?” 靳指导点点头,“我们到指挥部去吧,指挥部在后山,等会有一个简报会议。” 听说还有指挥部,老王又蒙圈了,紧张兮兮地夹着两腿扭来扭去。 走了约莫十几分钟的样子,绕过一从茂密高大的竹林,眼前豁然开朗,一架巨大的米-17直升机停在一块平地上。 这种阵势,连张教授也有点疑惑地看着靳指导。 “这里交通非常不便,我们需要运送大量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所以调用了直升机。”靳国强简短的解释道。 梓杨跟老王一直处于蒙圈状态,这发生了什么事情会搞得这么大阵仗?单单是为了这百八十头牲畜的话不至于连军队都调过来吧。 在直升机不远处,立着几座军绿色的作战帐篷,帐篷里进进出出都是穿白大褂的军人,从装束上看并没有像村口那样武装,身上也没有刚才见到的军人那种煞气,而且有几个带眼镜的看起来文质彬彬,不像是作战人员,应该是军医之类的文职。 靳指导示意众人在门口等候,他进去汇报,不一会儿,帐篷里走出几个人来,最前面一个白发彬彬的矮壮老者,从肩章上看竟然是个少将。 老者热情地迎上前来,双手紧握张教授的手一顿寒暄:“哎呀,老张啊,久仰大名,听说过你很多事迹,神交已久,这次我们遇到一个大难题,我们一大帮人研究了两三天都不得要领,只好把你请来了,怎么样,这一路上交通不便,没少吃苦吧?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小靳啊,教授这一路上照顾的可好?” 这位老者脾气相当爽直,语气很客气,说话去如连珠炮一般根本让人接不上话,最后一句转头问旁边立正的靳指导。 靳指导脸上默无表情,不过一张黑脸黑的更加深沉了,他也没有料到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竟然这么受上级重视,一直以来对这种类型的“专家权威”并不感冒,但是听将军这番话,似乎这位其貌不扬的教授竟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人物。 张教授表示靳指导一路上行为举止很得体,大家寒暄客气了几句,然后正色道,“情况这么严重,我看就不必休息了,听小靳说这里有个简报会议?能不能让我旁听下?” 少将连声道:“好好好,等的就是你。” “小靳,开始吧?” 第三十九章:无疾而终 梓杨他们进入的这个帐篷应该就是指挥部,里面空间很大,四周摆满了各种仪器,几个工作人员在紧张的忙碌。中间一个大桌子,上面铺了一张山谷的卫星地图,精度很高,可以看出山村里的每一个农户。 老王悄悄跟梓杨嘀咕,“死了几只牲口,搞这么大阵势,跟打仗一样。这姓靳的也是能装逼,这点事儿路上就能说完了,非得带我们绕这么半天……” 梓杨装模作样地坐在那里目不斜视,嘴唇却轻轻蠕动,“少说两句,人家这些涉及的都是机密,当然不能随便跟人说,军人嘛,肯定做事比较正规。哪像你这么能叨逼叨。” 两人的交谈虽然很轻微,但还是被靳国强听到了,回头严厉地横了他们一眼。 一路过来的时候靳指导就发现这两家伙跟张教授他们不是一类人,除了插科打诨能力强之外看不出有什么本事——简直两个小混蛋。但不清楚为什么张教授这么看重这两家伙,一路上相当客气。 还有那个黑小子,楞呆呆的样子跟教授的两个神经兮兮的学生气质倒是很合拍,进来之后就自顾自地抓起桌上的饼干吃,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 “这个会议涉及到高度机密,无关人等请自动回避。”靳国强这话已经算是很客气了。 梓杨脸上挂不住,起身要走。张教授示意他坐下,然后“郑重”地介绍自己带的这几个闲人, “这两个人是我的学生和得力助手。这两个小伙子——”说着指了指老王和梓杨,“别看他们年纪轻轻,也经历过很多事情,说不定对这桩事会有帮助。” 梓杨有些感激地看了眼张教授,虽然他对这种机密会议并不感兴趣,但是众目睽睽之下被赶出去还是有点难堪。 倒是老王,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挑衅地看着靳指导,虽然一短寸头,仍是骄傲地一甩头发,做了个心安理得的表情。 “真特么的不怕死啊,这种人你也敢怼。”梓杨真替这个四肢发达脑袋粗短的家伙担心。 其实他心里还有更深一层的忧虑,这么高级别的行动,教授为什么要把我们三个人也带上?动机是什么?如果仅仅是“涨涨见识”这样的理由似乎太牵强了。难道要发展我入伙?可是我一无所长基本上算是个废物啊,身边这个呆子最多也只是四肢发达一点,但是智商上的缺陷也非常明显啊。 难道是小黑?想到这里,看了看身边正舔手掌上饼干渣的小黑。 靳指导没有搭理老王,转头看了看将军,将军点了点头,算是默许。 靳指导转身对一个戴眼镜的小青年道,“去打印几份保密协议。” 少将笑了笑道,“教授不要见怪,此事非同小可,保密程度是绝密级,众位一旦参与进来了,就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泄露半点信息。现在的年轻人呐,喜欢上网、炫耀,有点什么新奇的东西都迫不及待地拿出去卖弄,我那个龟儿子,差不多跟他们一样大的年纪,唉……” 将军半开玩笑半正经地说完这番话,张教授也微笑着表理解理解。梓杨也不由自主地在旁边赔笑。老王虽然不正经惯了,但是在这个身材不高却气势威严的将军面前,倒也不敢造次。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卫兵已经拿了一叠保密协议进来,每人发了一份。梓杨随便翻了几张,紧张的连字也没看清,只在签名处瑟瑟发抖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隔壁老王倒是满不在乎,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大名,然后挺胸抬头地正视众人,颇有一番英勇就义的派头。 梓杨跟老王从小都有当兵的愿望,当年高考的时候还一起报过军校,但是因为自身条件(背景)不足,未能如愿。从此见到军人就有一种又是羡慕又是抵触的情绪。如今见到这么多制服笔挺,佩戴高级军衔的军人,油然而生一股自卑感,感觉自己一个破大学生,在人家面前实在是土狗一样灰溜溜。 靳指导清了下嗓子道,“我下面说的情况,都是绝密级别,除了今天在场的人,不准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对任何外人提起。” 他身后的大屏幕上,开始播放一张张幻灯片。 “秦汉村,在册住户278户,1072人,成年男性388人,成年女性356人……” “以河为界,河的南边,有足生物集体灭绝,死亡时间,X月X日凌晨三点。” 梓杨脑袋嗡的一声响,他不知道有足生物的具体概念是什么,但是生物灭绝是个非常严重的字眼,从一个军人的嘴里说出可想而知事态的严重性——难怪村口会有卫兵站岗。 老王也是张大嘴巴一脸痴呆的表情,在现代社会里,还有这样规模巨大的集体性事件?不仅是见所未见,简直是闻所未闻。 靳指导的介绍声陆续传入耳中,牛多少匹,羊多少只,鸡鸭狗各若干,数目一清二楚,全部集体死亡,死亡时间集中在凌晨三点。 张教授一边翻着手边的资料,一边在笔记本上飞快地写什么。将军点了一根烟,双手抱在胸前不说话,脸部埋在烟雾缭绕的后面,看不清表情。 梓杨有点难以置信地看着老王:“你听明白啥意思了么?” 老王点点头,咽了口唾沫道,“明白,会喘气的都死了。” 靳指导一边用遥控器播放幻灯图片,一遍继续道,“根据现场勘察,大部分动物尸体僵硬,四肢扭曲痉挛,牙龈有血迹。数平方公里的生物都出现这种症状,这种规模的杀伤力,起初,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生化WQ。” 张教授摇头自语道,“不对,我仔细观察过现场,根据目前国际上公布的资料,任何一种生物化学都不会导致如此症状,在众多中毒事件中也未见过类似案例。” 将军点了点头到,“我们之所以做出这个判断,一是根据取证的情况来看,死亡时间非常统一。二是现场没有任何搏斗、反抗的痕迹。附近也没有检测到辐射残留。” “更让我们费解的是,经过解剖,发现尸体中并无化学残留。甚至没有任何致命伤痕。” 张教授点了点头道,“有没有空气成分、气候的变化数据?” 靳指导说道:“一来就已经检测过了,一切正常。” 转头对正操作仪器的工作人员道:“报告实时数据。” “空气成分正常”、“温度正常”、“湿度正常”、“未检测到异常辐射”…… 靳指导点点头,“我们以指挥所为中心,半径1公里以内安置了多处监测感应装置,数据会实时传送回来。” 老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冒昧的问一句,我听说国外的一些组织掌握了非常高端的军事科技,据说有种声波武器可以一瞬间把整个村子的人都给爆死了,是不是……” 靳指导和将军一起斩钉截铁的摇了摇头,“不可能,以现在声波武器的发展程度,要想达到这种规模的杀伤,肯定会造成非常明显的物理破坏,但是不管是尸体还是周围环境并未发现相应的破坏痕迹。” 梓杨剜了老王一眼,学问不够,不要随便说话,在这丢人现眼。 靳指导继续道,“按理说这种天气,尸体应该腐烂的很快,但是现在还没有明显的腐烂现状。” “也就是说,大部分微生物也、也被杀死了?”梓杨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对岸的村民难道没发现什么异常?” 靳指导看了他一眼,“最初是村民报的案,乡里接到报案后也非常重视,派人看了现场之后发觉情况严重,拍了照片传真到县里,然后一级级上报到市、省……因为事态的严重性和特殊性,出于保密的需要,案子经过几度转手之后,最后移交到我们手里。” 靳指导顿了顿又道,“秦汉村离边境并不是太远,考虑到可能涉及国X安全,我们首先派特别行动队控制了现场,在勘察的同时,也在村民中进行了调查,结果比较令人失望。” “事发当天晚上,一切都正常。村民们一般都把牲畜、家禽放在野外散养,也从来没出现过特殊情况,直到第二天早上,有个村民过桥打草的时候,才发现了异常。” “这里的村民并不习惯与外人交流,而且都说一种非常难懂的方言。我们获得的信息有限,目前仍在监控、调查中。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并非村民所为。” 将军沉吟道,“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天,国内最资深的专家和兽医都无法解释这一现象,我们也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了一些科学家,给他们看了一些相关资料,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所以,最后我们只好求助于张教授,现在各种猜测的可能性越来越低,有一种可能性正越来越大——”张教授跟将军对视,几乎同时说出几个字“非自然神秘力量。” 第四十章:太极巨阵 会议已经持续了1、2个小时,靳指导、张教授和部队上的几个专家仍在紧张地讨论。 梓杨慢慢地走神了,从早上到现在一直没歇着,他有些无聊地坐在铺着卫星地图的大桌子前,耳中听着他们的讨论,一手拄着下巴,一手在桌子上轻轻地有节奏敲着。 突然脑海中一道闪光,不由自主地说了声“咦?奇怪……”正在讨论的众人停下来,诧异地看着他。 张教授和蔼地问:“你发现了什么?” 梓杨脑海中那道白光一闪即逝,有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那个……村里这么多人,会不会有目击者,或者……受害者,你们全部都确认过了吗?” 靳指导说道“我们根据户籍手册一一核对过,除了前几天出去办事的村长之外,其他人都在。” 梓杨“奥”了一声不再言语。 场面突然冷了下来,张教授盯着照片陷入沉思,将军不知道抽第几根烟了。靳指导两手抱在胸前在来回踱步。梓杨装模作样地研究卫星地图。小黑眼神滴溜溜的乱转。 老王低头看了看手表喊道:“我靠,这都特么晚上八点半了,该吃饭了!” 到底还是有明白人,一句话提醒了将军,其实梓杨等人肚子早就饿了,但是大家都不好意思说,只有这呆子百无禁忌。 “瞧我、瞧我,光顾着处理事情,把这茬忘了。小靳啊,教授他们赶了一天路,你安排他们用餐休息,反正下一批数据还要晚点才能出来——不要光给他们吃军用口粮,搞点像样的东西。” 张教授跟将军客气道:“不用搞特殊待遇,我们跟战士一样就行。” 靳指导带他们来到几顶军用帐篷跟前,先安排他们住下。梓杨、老王、小黑三个人一起,教授跟眼镜一起,那个女学生跟其他的女军医在一起。 帐篷不大,放了四张行军床,梓杨等人把行李丢在一张床上,各自躺下闭眼小憩,从早上5点到现在都没休息,确实有些累了。 不一会儿就有士兵用餐盘端着吃的送了过来,靳指导跟在后面弯腰进来道,“目前仍然在施行隔离管制,所以条件比较艰苦,各位将就一下吧。” 梓杨道:“给你们添麻烦了,条件已经很优待了,我看外面有战士还在露营——你们忙了这么久,应该也没吃饭吧?” 靳指导看了看梓杨,心想这年轻人还懂点礼数。点点头,吩咐士兵把饭菜放下,然后就出去了。 梓杨起身目送靳指导离开,转过身来发现老王跟小黑两个人已经坐在那里大吃大嚼起来。 饭菜量不少,看样子无非是军用罐头、口粮煎炒了一下,不过确实有两道炒青菜,里面还加了不少肉块。 老王塞了一嘴的肉块,嘴巴竟然还能说话:“擦,你别说,这军用罐头味道还真不错。“ “啧啧,肉炒的挺嫩,来,尝尝这根青菜!” 那盘青菜炒肉瞬间被老王跟小黑干光,老王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从残汤里捞了一根青菜递给梓杨。 梓杨弯腰低头笑眯眯地看着老王:“肉味道怎么样?” 老王嘬了下牙花子:“不错,挺鲜嫩。” 梓杨:“你想想啊,靳指导说这里还在隔离管制,那么这鲜肉从哪里来的呢?” 老王立刻想起今天坡上那堆死牛死羊,伸着脖子干呕了一下,抬头眼泪旺旺地看着梓杨:“我特么吐你一脸狗屎!” 毕竟是吃下去的东西,老王也舍不得吐出来。三个人把剩下的罐头和口粮一扫而光,这个时候看看表,已经快10点了。梓杨等人正准备躺下睡一会儿,这时候帐篷门帘一掀,张教授走了进来。 看到被舔的干干净净的餐盘,教授愣了一下,笑眯眯地问:“我胃口不好,帐篷里还剩了不少饭菜没动,你们要不要……” 老王屁股一欠“要——”一想到这剩下的饭菜可能是“鲜肉”之类的东西,又缓缓地坐了下来“不要,算了……” 张教授在梓杨对面的行军床上坐下,和蔼地看着梓杨。 梓杨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 “今天在指挥部的时候,你研究了很长时间的卫星地图,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张教授说话总是不缓不急,让人感觉是在拉家常一样。 梓杨挠挠后脑勺:“这个,那么多专家权威都在,我懂什么东西……说出来怕闹笑话……” “没事,大胆说好了。有句话叫做学无止境,就算专家也有自己的短板,就算是学生说不定有别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咱们做学术的最忌讳独断专言,一定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 教授就是教授,这一番谆谆教导让老王听了甚是受用:“我就说嘛,事情到了这地步那么多专家都说不出个道道来,不妨听听我个人的意见,我觉得啊,这是外星人事件……” 教授没有理他,仍旧是鼓励地看着梓杨:“你,是不是觉得这个村子的地形有问题?” 梓杨本来还在犹豫,听教授这么一点,心中的一片疑惑立刻澄明无比,“你也发现了?这个山谷整个就是一个巨大的太极布局!” 看到教授肯定的目光,梓杨也兴奋起来,从旁边的桌椅上拿出纸笔画起来,“你们看,从这个卫星地图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山村是坐落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巨大盆地里。我们进来的那个隘口,正好是盆地的阳面,所有的农户都在阳面上散落分布,而盆地阴面,被贯穿山谷的这条河分隔,两边泾渭分明。” “嗯,说的不错,以河为界,所有的奇异事件都发生在阴面,而阳面一点没有受到影响,而且最为异常的地方就是,虽然只有一河之界,但是阴面上却没有一家农户。”教授也在给梓杨做补充。 梓杨点点头,又在纸上的圆环当中弯弯曲曲地画了一条弧线,“近看的话,这条河并没有什么异样,但是参照卫星地图,就可以发现,这条河走势,是从两边山上蜿蜒而下,贯穿盆地在当中汇成一个水潭,如果去掉其他参照物,那么这个山谷,就是一个比例精确的巨大的太极地图。” 看到教授赞赏的眼光,梓杨继续补充:“根据白天经过村庄时我的观察,除了农户都集中在阳面之外,阴阳两边的植被情况也有些微的差异,再加上所有的生物死亡都是在阴面——这个就很难用偶然来解释了。” 教授抛出一个诱导式的疑问句,“你的意思是这条河有问题?” “河水我们检测过了,成分正常。”这时候帐篷外响起一个声音,靳指导一张黑脸出现在帐篷门口。 “进来,进来,我们正在讨论这事儿,小李这边有个重大的发现。”张教授热情地邀请靳指导进来。 靳指导弯腰进来,梓杨脸上有些尴尬,又摸着后脑勺问:“我们刚才说的你听到了多少?” “不多不少,刚刚好——既然有这么重大的发现,刚才开会的时候不明讲?”跟白天的冷峻严肃不同,靳指导的脸色虽然还是一抹黑,但语气已经有很大的缓和。 梓杨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东西太玄幻了,我怕贸然说出来搅乱你们的思路。” 张教授在旁边呵呵笑着打圆场,“嗳,这话就见外了,我们思路本来就已经很乱了,你这个发现倒是让我们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老王在旁边听众人说的一愣一愣的,不甘寂寞地插嘴道:“什么阴面、阳面、太极面阳春面的?你们在搞什么?能不能说人话?” 梓杨跟老王耐心地解释:“我们处在北半球,太阳光是从南到北照射,那么山的南边,是不是太阳光能直射的地方?这个就叫做阳面。“ 梓杨连写带画再加手势,看老王点头明白了,继续说道:”如果山够高够陡——像我们今天所处的这个位置——那么太阳光就会被挡住,山的北面就照不到了,就成为阴面。” “奥,我明白了,地理老师讲过,太阳光照射的不同,植物的光合作用也会受到影响,所以花草树木成长也会有区别,对吧?”老王的生物老师如果听到他这番话,估计会被气死。 梓杨道,“理论上差不多,但是也只有像这个山村这样的独特地理形势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不过我观察过河这边的植被和草木情况,还不单是阳光照射的原因,我发现有些植被变得枯黄,似乎正在死亡。” 众人想起靳指导白天提到的“生物灭绝”不禁加深了忧虑,现在看来,情况确实已经非常严重。 张教授问眉头紧缩的靳指导,“河水的情况,你们了解多少?” 靳指导仿佛从深思中被惊醒,回答道“这条河是从两边山上汇聚而来,水量不大也不小,窄的地方有2米左右,宽的地方也就4、5米,水流汇集到山谷中心的那个水潭,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泄水口。” 张教授颔首道,“水潭底部,应该有地下河之类的存在。” 靳指导点点头,“潭水比较深,我们目前的设备无法支持深水探测。” 梓杨问道,“村民那边的调查怎么样了?他们有没有提这水潭的事儿?” 靳指导说道,“我过来就是找你们说这事儿,之前外出的老村长回来了,他的普通话我们勉强能听懂,他还跟我们反应了一个意外情况,村里有四个人失踪了!” 老王从行军床上一咕噜爬起来,“我靠,进来半天才说,多耽误正事儿啊,等什么?赶紧带路走吧!”这老王真是把自己当做个人物了,人靳指导其实是来找张教授的。 在去指挥所的路上,靳指导大概介绍了下情况。跟村民的调查进展非常困难,这个地方的方言不属于任何当代语种,似乎用的是一种上古的语言,部队的语言专家翻译起来非常费劲——除了语言上的不通之外,似乎他们很抗拒跟外人的交流。 梓杨他们吃饭的时候,村口的卫兵带回来一个自称是村长的人,这个人跟外界交流比较多,普通话倒也磕磕巴巴的能应付一下。经过一番沟通后他们才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漏洞,在清点人数的时候,他们漏掉了四个人。 根据老村长的介绍,这四个人不在村里的户籍名册上。是两个正在上学的大学生,他们户籍已经随迁到学校,这段时间正放暑假在家玩,前两天跟村里人说出去野营,到现在还没回来——他们还各自带着一个女朋友。 走到指挥所,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干瘦老者正在跟工作人员交流,看到一行人进来焦急的嘴里边喊着边比划着手势。梓杨努力分辨了一下才明白他说的是“四个孩子、四个孩子!” 此时,将军也披着衣服赶了过来,满眼血丝,看样子也没休息好。 工作人员安抚了一下老者的情绪,靳指导告诉他,已经加派人扩大搜索范围去搜救了。你放心,只要有消息肯定第一时间通知你,我们一切以人命为重。 “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问你。”靳指导看了看张教授。 张教授会意,上前握着他的手和蔼地说道:“老哥,我跟你打听个话儿,这个村子,有多少年了?” 第四十一章:难兄难弟 秦汉村,坐落在Y省西南的偏僻之地,据说祖上是秦朝躲避战乱的两族人辗转隐居在此,自古以来这个地方就人迹罕至,当初迁来的秦、陈两姓一共几户人家,在此繁衍生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因为地处偏远,交通复杂,而且自古以来也不是兵家必争之地,所以这个地方成了一处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 而隐居此地的秦、陈两族,也从来不与外界沟通,两族之间约定互相通婚,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已经繁衍了上百户人家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一次地质勘察中,科考队偶然发现了这个隐居的村落,研究人员大为惊奇,经过初步的交流之后,发现这个地方竟然还保留着秦汉时期的一些习俗和方言。 此事逐级上报,当时正值战争时期,全国各地有很多这种未经官方统计的村落,在偏远地方还遗留着一些流寇、土匪等非法武装组织,因此这个被遗忘千年的村落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到了现代,新中国成立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关怀和帮助下,这个地方终于开辟了一条通往外界的小路,逐渐地通上了电,引进了部分现代化设施,建了学校、卫生所、村支部等设施和组织,这个时候村民才开始慢慢接触外面的世界。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小村落的部分生活也逐步的跟外界开始接轨,虽然还是一幅落后和与世无争的样子,但是起码通过电视、广播等传播手段,村落里的人已经开始了解了外面的现代世界。 这个村落里一共有老老小小上千人,算是一个不小的建制。起初学校教师、医生等都是组织上派来的人担任,但是后来大家都嫌这地方太偏远,交通不便不说,语言也不通,物资极其匮乏,生活习俗更是难以接受,这里的人经过千百年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有的习惯,外人很难融入。 后来,逐步的这些职位都由本地人代替,有些在村里人看来不是很必要的设置就逐渐废弃了。 也因此,这个地方的教育水平和理念一直落后外界几十年。直到最近几年才考出两名大学生——一半也是因为现在大学扩招所致。 秦瑞林、陈瑞希是这个村落里出来的第一批——也是目前为止的唯一两位大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村支书秦祥和高兴地在大喇叭里广播了三天。 从辈分上讲,两人是表亲兄弟,年纪也是相仿,两人从小一起玩到大,同时考取了S省的一所大学,填报志愿的时候,秦瑞林喜欢研究历史,报考了历史系。 陈瑞希心眼比较活泛,思想也比较前沿,经过了现代社会的洗礼,深感家乡的落后,立志要改变家乡的面貌,而要改变家乡,首先要解决的是交通问题,因此选择了地质系。 不过后来才明白地质跟建筑工程是两码事,看来还是书读的少了,吃了没文化的亏。 大学呆了两年,两个懵懂不知世事的少年已经完成了人生经历中的一次蜕变。 两人都是勇于接触新鲜事物的少年,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都非常强,很快就开始适应、迎接、拥抱这充满科技信息和华丽事物的新世界。 秦瑞林还“意外”地交上了一个活泼靓丽的女朋友金霞。 金霞属于那种家境不错,个性开放的大城市女孩,身材样貌在系花排名里也属于前十的那种,在男多女少的世界里,追求者自然无数。但是她挑挑拣拣,最后却偏偏喜欢上了样貌、学识都一般水准的秦瑞林。 见惯了城里早熟的大男孩,山区出来的孩子身上那种新鲜和淳朴的气质让她觉得有种特殊的魅力。 大学里的男生,要么粗糙、要么扭捏,要么故做豪放、要么不修边幅,而且装逼者甚众。 与大多数男生不同,秦瑞林文静、腼腆、有礼貌、喜欢干净,跟女孩子很少主动交流,往往话还没说一句就开始脸红脖子粗,跟男生相处倒还算正常,但是跟女生相距十几步远就开始娇羞,一番小受的样子,引的一班女生总是想跃跃欲试地调戏他一番。 作为同班同学,一个是课代表,一个是团支书,两人之间难免有些沟通和接触,一来二往你来我去之间,金霞频繁主动出击,而腼腆的秦瑞林同学在几次凌厉的攻势之后,终于还是被办了,半推半就的从了她。 这番经历陈瑞希作为死党当然全部都知道,每次听瑞林有些得意地讲述自己的恋爱经验,瑞希表面上拍大腿赞叹,暗地里却忍不住要垂泣,常常幽怨自己论人才、比力气都不在瑞林之下,而且一点也不介意被美女诱惑,但是主动出击多次都是一无所获。 好在他脸皮厚也不在意被拒绝几次,用一句军事术语来形容那就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真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 眼看这一年暑假将至,对于大学生来说,终于可以无忧无虑、理所当然的放纵了——不好好玩两个月简直是对不起这个假期。 最后一场考试刚刚结束,校园里就开始人头攒动,不管成绩如何,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轻松的笑容,颇有一番胜利大逃亡的味道。 大概是听多了秦瑞林对自己那山青水秀太阳高的家乡的美化,过惯了大城市生活的金霞极力怂恿秦瑞林暑假带自己回去看风景。 每次提出这个话题的时候秦瑞林总是很紧张,言语间闪烁其词,总支支吾吾地推脱,颇有种吹了牛逼却拿不出货的尴尬。 而陈瑞希最近瞄上了金霞的同室好友——也是秦瑞林的同班同学王娟,这个王娟同学虽然长得眉清目秀,但是性格简直是金霞的反面,一水一火,一静一动。 金霞也有意撮合陈瑞希跟王娟结合,不然每次跟瑞林约会的时候,旁边总有个人腆着个脸当电灯泡儿也太不合适。 这王娟虽然模样并不是像金霞那样妖艳,但是却有一种白雪公主的清高气质,对学校篮球队长那样的人杰都淡漠处之,更别提拒绝土包子陈瑞希了。 不过王娟这位同学对于历史文化特别感兴趣,从金霞那永远也闭不上的嘴巴里,也多多少少听了不少秦汉村的事迹,对于这样一次近距离接触“秦汉”遗迹的机会也有些跃跃欲试。 在金霞的鼓动下,王娟竟然默许了随瑞林、瑞希去秦汉村旅游的提议(当然私下里跟金霞也有协议,两人同进同出同睡、共同进退绝对不能撇下我一个人去浪。) 陈瑞希对于这个建议当然是恨不得四肢朝天的欢迎,他才不会有秦瑞林那种被揭了老底的后顾之忧,对于他来说有枣没枣打三竿子,反正都没损失。 而且说不定一路上有那英雄救美的事迹,隐隐然可以提高对方被自己魅力征服的概率。 秦瑞林架不住两个人的围追堵截,终于点头同意暑假四人衣锦还乡的建议。 协议达成之后金霞兴奋异常,像个上了发条的陀螺一样整天忙个不停,好几天都在准备旅游的户外设备。 秦瑞林偶尔看了下金霞的购物列表,惊得连连咋舌,好家伙,这娘们出去旅游一次的开销预算抵得上全村老小一年的GDP了,由此更加深了这次旅行的忐忑之心。 王娟放假之后先回自己家里,跟父母住一段时间,相约一个月后到学校跟大家汇合动身。 金霞家里就在本市,隔三差五就来学校住几天,顺便准备相应的旅游“物资”,这一番准备耗费了一个多月,眼见得学校里同学越来越少,瑞希急的每天抓耳挠腮,唯恐王娟变卦。 瑞林倒是巴不得一拖再拖直接拖到开学。可惜这番愿望还是落空。 一个多月后,王娟才姗姗来迟。 第四十二章:古朴山村 一路无话,众人大包小包的上了火车,一路上陈瑞希大段大段地背诵网上抄来的段子——这些段子已经准备了一个多月了——逗得金霞同学格格笑个不停,王娟很有礼貌地抿嘴微笑,对于瑞希同学给大家“解闷”的好意,瑞林和王娟都略有尴尬。 下了火车,转汽车,再转公交车,再转拖拉机,最后到了路的终端,面对着连绵不绝的崇山峻岭,秦瑞林一脸愧意的表示,现代文明在此就是尽头了,接下来要走很长时间的山路和林路,体验没有开化的原始世界了。 这一番带有威吓意味的预防针没有起到预料中的效果,金霞听到之后反而兴奋的嗷嗷叫了起来,看来对于这些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城市女孩来说,陌生的都是风景。就算路边的一滩牛粪,对她来说都是大自然的恩赐。 走路的问题解决了,不过金霞大包小包的那一堆东西可怎么办,正在秦瑞林挠头的功夫,二叔秦祥和驾着毛驴适时地出现了。 原来陈瑞希早在出发前就已经把众人衣锦还乡的行程表通过村里的唯一一部电话传达给了二舅——秦祥和,跟大多数散漫的山野居民不同,秦祥和是一个像时钟一样讲究准时的老人,这也是多年当村支书(兼村长兼卫生委员)养成的习惯。 金霞兴奋地绕着毛驴又跳又叫,两只小手拍个不停,嘴里叽叽喳喳地发问:“这是什么东西?毛驴吗?是养的宠物吗?吃草吗?会叫吗?可以骑吗?” 秦瑞林一脸地尴尬地表示,这毛驴是用来驼货物的,村里人就靠这个运东西到山外与人交换生活必需品、卖钱。 这毛驴是不能骑的,二叔一般都不舍得骑。但是你是客人可以骑,不过剩下这几位就要代替毛驴驼东西,而且一个大姑娘家咧腿八叉地坐在毛驴上成何体统,让村长看到了多瞧不起。 而秦祥和见识确实不够,从来没遇到这么能聒噪的女孩子,一脸狐疑地看着秦瑞林,你从哪领了个女精神病回来? 陈瑞希将双方互相介绍了之后,众人收拾妥当终于上路了,经过跟毛驴的初次见面之后,金霞兴奋的神情也终于平稳了下来。 进入林路之后对两旁的树木和丛林中的鸟虫又开始发表起了意见:“这是什么树啊?长这么高一定很多年了吧?这是什么鸟啊?叫声好好听啊!这是蘑菇吗?长这么鲜艳不能吃吧?这是什么花儿啊?好香啊!” 陈瑞希看她两只洁白的小手左捏捏右戳戳,一刻也不停的样子,微笑着耐心的一一解答。 这时金霞把手指伸向一盘黑乎乎的物事,嘴里念叨:“这是……” 瑞希大喝一声,“别动!那是……牛屎……” 终于回到村里,想象中乡亲们夹道欢迎、鞭炮齐鸣的场面没有出现,陈旧的土房后不断有三三两两的头忽隐忽现,墙后面隐隐约约有些窃窃私语。 家乡人民久不开化,从来没见过打扮这么鲜艳时髦的外(nv)人,连王娟这一身素淡都显得有些前卫了。 秦祥和一路上用金霞、王娟听不懂的方言高喊,“瑞林、瑞希回来啦,大学生回来啦,瑞林瑞希带着两……咳咳,回来啦!” 众人一路游行到村支部,秦祥和把两位女生安排在支部办公室里住宿——说是办公室,其实就是两间瓦房,里面主要的摆设就是一架可以吼遍全村的高音大喇叭,这个已经被现代社会淘汰的粗笨家伙,现在仍是村里的主要传播工具。 看样子明显经过一番收拾,临时搭起的床铺上叠着整齐、干净的被褥枕头。 秦祥和搓着两只骨节嶙嶙的大手,用一股生硬的普通话说道,“两位女娃晚上就睡这里,听瑞希说你们生活用品自己都带着了。那就好,平时吃饭咱们各村各户挨家吃,说起来咱村里都是亲戚,瑞林瑞希这次带女娃回来,按照村里规矩,各家各户都要请新媳妇吃饭的……” 瑞林害怕村长继续说出什么不堪的话来,连忙说,“行了行了,剩下的我们来安排吧,辛苦二叔了,您年纪也大了,这一天你也忙累了,早点回去歇着吧,这里有我和瑞希呢。” 秦祥和呵呵大笑:“你看这娃子出去读了几年书,讲话都这么文绉带屁的了,跟你叔爷还讲什么客气,我这身子骨,结实着呢,空手能扯倒一头驴!年轻的时候,能扯倒两头驴!” 看着叔爷比划着扯驴的动作,瑞林羞的满面通红,偷偷用眼瞄两位女生,这丢人丢大发了。 金霞也是个聪明女孩,丝毫不为这种乡下粗鄙的言语所影响,满面带笑地说道,“谢谢叔爷今天带我们来,这天也不早了,瑞林跟瑞希还没回家见见爸妈,我们两个女生这一路赶来也有些累了,洗洗漱漱准备睡了。” 秦祥和一听脸色一变,连忙说,“好好好,我先回去了,家里两头猪还没喂呢。” 走了几步又回头对秦瑞林道:“二狗子,这几天咱们这地方突然降温了,晚上有点冷,你叮嘱姑娘们注意盖着点,别着凉了哈。” 又对瑞希道:“二嘎子,有空到我这儿来一趟,我还有事要跟你商量下哈。” 不等两人回答,扭头备手牵着驴继续走,嘴里还嘀咕着,“几十年了天气一直不温不热,最近怎么突然变冷了呢?” 这秦汉村四周都是高山峻岭,加上丛林茂密,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盆地气候,常年湿热,即使数九天寒也是二十来度的天气。不过最近不知道受什么影响,突然开始降温了,大夏天的,晚上竟然还有点嗖嗖凉意。 瑞林瑞希正在为自己的小名儿尴尬的时候,金霞却似根本没往心里去:“怎么样,两位,接下来我们两位花姑娘就全落在你们手上了,这荒山古村的,打算怎么炮制我们?” 王娟羞得满脸通红,不情愿地说,“你就不能正经点。” 接着又对瑞林说,“给你们添麻烦了。我看刚才你提到请叔爷回去的时候,叔爷好像面色有点不悦。该不是金霞说话没有遮拦,惹老人家不高兴了吧?” 瑞林有些犹豫地看了下瑞希,瑞希大方地说道,“我从小就父母双亡,一直是穿百家衣吃百家饭,很多时候都是跟我二舅,就是刚才那老头住。所以你刚才说回家看父母的时候,二舅听了可能心里不大舒服。” “没事,我们这边的民风都很朴实,二舅也是个好人,不会放在心上。” “这样,你们两位准备准备早点休息,明天早上我们过来找你们一起吃早饭,我们这地方虽然没有山珍海味,但是山鸡野兔草鱼之类的却也不少,而且纯天然绿色食品,吃起来绝对跟你平常吃的两个味儿!” 金霞白了他一眼道,“你就知道吃,我们王娟王大小姐可是来研究文化的,什么时候带我们参观下你们这里的名胜古迹才是正经。” 瑞希呲牙一笑,“穷山僻壤的有什么名胜古迹?要不我带你去看看村里的荒郊野坟?今天晚上月亮这么圆,据说,夜黑风高天,孤魂和美女更配哦。” 金霞作势欲打,“你个臭二嘎子,明知道我们王娟大小姐胆子小,还说这不三不四的话吓唬她。” 瑞希哈哈大笑,拉着瑞林掉头就跑。 瑞林一边跟着跑,一边心下懊恼,小名儿还是被她们听到了,自己的一世英名终于毁于一旦。 再怎么苦心打造的精英形象,配上二狗子这样一个乳名都会跌落千丈。 接下来几天几乎千篇一律,金霞、王娟在瑞林、瑞希两人带领下,整天在村里晃荡,在田头看顽童摸鱼捉虾,在山间看农妇种菜栽花。一到饭时就被拉到七大姑八大姨九大嫂十大侄的家中吃饭。 这山村中几百户人家都是亲戚连亲戚、亲戚叠亲戚,有一户人家,夫妻两个四五十岁的人了,一个喊瑞林同辈兄弟,另一个喊小叔,各自有一套家族体系,倒也不至乱了辈分规矩。 虽然各家各户都拿出自己最隆重的礼仪和珍藏的美味来招待两位城里姑娘,但是大部分东西做的都是不合胃口,所以满桌大餐两人都是浅尝既止,倒是某些新鲜瓜果、柿饼杏仁之类的小吃能引起两人兴趣。 两个大姑娘这样挑剔,搞得一桌人面面相觑,主人家生恐自己招待不周丢了脸面。 瑞希用方言安慰乡亲们,“这两姑娘正在减肥呢,城里人都这样,整天不干活身体虚,容易胖,不稍微控制下就胖的不像话——你看那个整天笑嘻嘻的姑娘,为了控制食欲,切了半个胃呢,其实可能吃了,她们要像我们这样刨饭的话,没几个月就会胖的跟猪一样。” 这番话一说出来,众人立刻纷纷点头表示理解,城里人活得真可怜,然后纷纷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望着金霞,似乎这姑娘活不过几天一样。 第四十三章:荒山古潭 没几天,村里就都知道这两女孩子浑身有病的事情了。瑞林虽然觉得这样调侃不妥,但是又没法反驳,毕竟这是调和双方文化和口味差异的最好借口了。 这个山村的居民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延续了千年的习惯,连表都不用看,像生物钟一样准确。 晚上偶尔看看电视,也是有限的几个台,信号也是时断时续。 山村里也没什么特产和资源,粮食什么的都能自给自足,平常种些瓜菜蔬果和一些花草药材,隔段时间就由老村长组织人拿出去换钱换物。 其实山村里的人对外面的世界也并不感兴趣,没有你们那些所谓的生活必需品,老祖宗们不一样生活了千百年? 瑞希思想比较活泛,一直觉得村民们这样封闭的生活太落后,大千世界,繁华无尽,大家应该见识下外面的城市,用用城里人的电动牙刷,抽水马桶,感受一下现代化生活。 村里人表示不屑,老祖宗用棍子擦屁股不一样活下来了,也没见谁少块肉;现在都用卫生纸了,也没见身上多块肉;想来那抽水马桶用起来也是这样子,用了也不会让谁身上多块肉。 这山村里老百姓的价值观也很耿直,衡量事物好坏就是身上多块肉或少块肉。 经过几次思想上的交锋碰撞,瑞希在固执的村里人面前终于败下阵来,经常摇头暗叹没文化真可怕。 而村里人也觉得你书读了那么多有屁用,回来还不是跟大家一个样儿?那么多年书都读狗身上了这种类似的语言来回击他。 好在山村民风朴实,大家饭桌上嘻嘻哈哈吵吵闹闹,即使搞得脸红脖子粗心里也不会留芥蒂,转天见面又是彼此称兄道弟、舅爷小叔亲热称呼,往上数三代都是一家门的亲戚,谁也不会跟谁过不去。 瑞希觉得,这个山村里千百号人,也就二舅秦祥和接受外界事物比较多,思想上能与自己接近点。 你说村里常年湿润,气候怡人,一年四季树木长青,花草茂盛,北边山上有天湖,南边山下还有温泉,中间还有个千年古潭。这么得天独厚的条件,如果开发成旅游资源多么合适啊,那些大城市里有钱的老板就喜欢体验这种原始风光。 可是乡亲们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好,不需要让外人来享受,他们也不需要享受外面的世界。 还有个让瑞希头疼的问题是:交通! 还在学校的时候,瑞希就跟二舅电话商量过,到乡政府里申请点炸药什么的,炸山开路,修条像样的通往外界的路,可以车进车出就行了——起码不用像现在这样曲曲拐拐的绕半天。 当然村里人对这种想法并不感冒,他们觉得反正大家也都不出去,修路干嘛。 不过这事儿有秦祥和支持,大家也就不好意思反对了,毕竟他辈分高,做事也稳重,是村里最大、也是唯一的官儿,领导说了算。 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不关心,这就是秦汉村里人的处世态度。 这种世外桃源的日子过久了也是乏味,很快金霞就从当初的兴奋异常到现在的索然无味,而且总觉得村里人看自己的眼光总有些异样。 村里人对她每天换一件鲜艳衣服的作风也是很不理解。 每当金霞打扮的花枝招展,自以为像风景一般在村中走过的时候,后面就有一群人指指点点。 “这就是那个割了一半肚子的(对村里人来说,肚子和胃是一个概念)。” “挺可怜的,大城市里的孩子也有穷的,你看那衣服破破烂烂的,连胳膊胸口都遮不住,露那么一大片肉。” 这天在十三姨家吃完饭,四个人往回走,金霞此时对鸟语花香也失去了兴趣,一路长吁短叹,“你们这村里人啊,真是死板,整天就吃饭睡觉干活三件事,一点娱乐也没有。” 瑞希瞪着眼睛道:“谁说的?明明还有件事。” 金霞白了他一眼。这瑞希跟她混的久了,开玩笑就有时没个尺度,要放在平常,金霞这种性格也不会放在心上,说不定还能嘲他两句。不过这两天恰好心情不好,就懒得搭理他。 昨天晚上,金霞换了泳衣想到村前的水潭里游泳,结果差点被一老太太用拐杖打了。 闹了半天才知道,这潭水这么有来头,被村里人当圣水一样供着,千百年来从来没人下水过,更别提在里面洗澡了。 瑞希跟她解释道,“村里人跟外界沟通少,不开化,千百年流传下来很多遗风旧俗——到了我们这一代就好很多了,等我们有了下一代那基本上思想就改观了。”瑞希嬉皮笑脸地跟金霞开玩笑,又被她翻了一个大白眼。 瑞林犹豫道:“要不,过几天我们就回去吧?眼看马上就开学了。” 瑞希一听急眼了,这跟王娟打的正火热呢怎么就送人走呢,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事情这才刚刚开始有进展,昨天吃饭她还冲我笑了一点五秒,今天谈话的时间比昨天加起来还多了三秒。眼看明天就要追到手了,你倒要把人家送走! 不过想想这几天除了吃逛之外,就是逛吃,小村庄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大,来来回回几天确实腻了。 遂提议道,“别着急走啊,还没玩够呢,我们还有几项计划没有施行呢,比如说野营!” 金霞没好气地道,“别逗了,这小破村子有什么好野营的呢?一眼看去有什么都尽收眼底,咱们就在人家眼皮底下搭帐篷?还野营呢,你不嫌丢人我还害怕现眼呢。”想起昨天老太太那凶狠的样子,现在还心有余悸。 瑞希摇头道,“不是在这里野营,是在那边!”说着意气风发地向远处一指。 众人顺着他的方向往远处、高处望去,河对面的尽头,是一座陡峭的山峰,在夕阳的衬托下,山顶隐隐约约雾气弥漫,看起来竟有种人间仙境的感觉。 瑞林脸色一变道,“那个地方不能去。” 金霞此时却来了兴致,“怎么不能去?” 瑞林道,“那个地方山势险要,人迹罕至,村民们都称是断魂峰,山顶上有个峰顶湖,小时候有几个小孩子爬上山去玩,后来都出事了。村民们说是触动了山神,遭了报应。” “我们这个小村落千百年来一直风调雨顺、太平无事,祖辈说就是拜这座山的山神所赐,平时大人就教导说,对山神要敬畏。” 金霞道,“什么乱七八糟的啊,又是山神又是水神的。这都二十一世纪了,你作为一个接受现代科技教育的大学生,竟然相信这些牛鬼蛇神的东西?” 王娟在旁边小心翼翼地道:“村里的习俗,我们还是尊重一点吧。沿袭这儿么多年了,说不定有其道理。” 金霞撇嘴道:“人家国外探险家就喜欢攀登这种没有被人类征服、开发的险要山峰,咱们来这里不就是为了探险猎奇吗?你这么大的个子能不能有点冒险精神啊?”最后一句话明显是对在旁边呆立的瑞林说的。 说着又撅着嘴晃着瑞林的胳膊撒娇:“你看人家外国人多会生活,很多情侣都喜欢登山,半夜挂在山腰悬崖上宿营挑灯夜读,想想就有情趣。” 瑞希接口道,“是啊,还有情侣悬挂在半空中做爱做的事儿呢,多刺激啊!” 金霞呸了他一口道:“下流!”不过眼神中却是赞许的神色。 又对瑞林说,“咱们要相信科学,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神鬼传奇之说。即使有异常现象,那也可以用物理和科学解释嘛。” 说罢,又摇着瑞林的胳膊连环跺着脚道:“去嘛,去吧,这正是我们探索发现的一个大好时机。人家整天待在村里跟你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混在一起,好无聊的……” 瑞林这个人向来没有主见,此时在瑞希的怂恿跟金霞的娇哼下又缴械投降,只是象征性地抵抗了下:“相信科学虽然没有错,但是老人说的话总有道理一些……” 瑞希在旁边打气道:“我看什么山神之类的,只不过是老人吓唬孩子的把戏,咱们都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又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有了知识理论的武装,即使有什么神秘力量也给他征服了!” 王娟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三个人争论,眼神有些怜悯地看着瑞林。 第四十四章:断魂峰 不管如何,去断魂峰野营的主意还是定下了,为了让此行更加有刺激性,也为了展示自己的勇气和能耐,瑞希还增加了一个项目,去山顶湖炸鱼——虽然村里人一直奉行山中有神灵,生人勿触碰的原则,但是对于具备科学发展观的年轻人来说,这都不是事儿。 金霞听得眼睛都亮了,“炸鱼?好耶好耶,不过你哪里找炸药去?” 瑞希故弄玄虚地说,“山人自有妙计。” 秦祥和今天去山外送货去了,按照规律,起码要一个星期才能回来。 上次跟乡政府申请的炸药和雷管什么的放假前就已经搬回来了,前几天二舅跟他商量的就是这个事儿,虽然有使用说明书,但是二舅也确实认不得那么多字。而且对于纸上写的东西他并不是那么笃定,所以不耻下问在大学读书的外甥——无非就是这个东西怎么保存,怎么使用之类的。 瑞林无奈地看着两人在那边嘀咕嘀咕,无意中发现王娟正看着自己,两人相视一笑,彼此之间竟然起了一种微妙的感觉。 当天晚上等夜幕降临,众人逶迤前行来到秦祥和的住处,瑞希一边走一边抱怨,最近怎么大夏天的开始降温了,晚上竟然有些嗖嗖地冷了,几十年了从来没遇到过。 瑞林一推院门,虚掩的院门“吱呀”一声大开,这里民风朴实,可谓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门的作用主要是挡挡家禽之类的动物,防止乱跑乱窜。 瑞希熟门熟路地来到东厢房,打开电灯,揭开墙角的一块油毡,众人都是一惊,底下整整齐齐码着十几箱炸药。瑞林又翻出一大卷绕在一起的铅笔粗细的炸药引信,一盒粉笔头一样整齐摆放的雷管。 瑞林啧啧到,“乖乖,这一堆炸药能把整个村子给掀翻了,叔爷这是要干嘛呢?” 瑞希头也不回地道,“炸山修路用的。” 金霞有些犹豫地道,“我们偷他的炸药会不会被他发现啊,这样不好吧?” 瑞希笑道,“二舅记性不大好,这二十来箱炸药拿一箱出来他也发现不了。再说咱们也不算偷,我拿一箱出来帮他测试性能和威力什么的。前几天二舅还跟我商量这炸药怎么用,引信多长合适,威力怎样什么的。” 说着撬开了一个木板箱,里面整整齐齐躺着几十根二指粗细、外面用蜡纸层层包裹的炸药管。 瑞希拿出一管炸药,插上雷管,接上引信,拿在手上摆弄道:“瞧,人类史上最伟大、最具威力的抓鱼工具诞生了。” 金霞一听放心了许多,接着又说道,“这乡里是糊弄二舅的吧,现在炸药都是电子引信的了,这种老旧的东西是不是过期了。” 瑞希道,“你这就不懂了吧,越是原始越是安全,这种工程炸药威力大,安全性高。你就算用火烧都不一定能炸,一定要用雷管才能引爆。 你别小看这种纸质的引信,可以防水,引信内部是黑火药,燃烧时间长,点燃了以后往水里一扔,过半天才会响,活脱脱一个深水炸弹!到时候,千百年来湖底生长的那些什么怪鱼、神兽还不是手到擒来。” 金霞听得两眼冒光,王娟在旁边却忍不住蹙起了眉头。 瑞希收拾好一箱雷管和炸药引信,对三人道,“今天晚上我要去七叔家住,这些东西带着不方便,等会就放在你们那边吧——等明早上,跟你那些登山野营的设备一起带出去,村里人问起来也好解释。” 看到三人有些犹豫,瑞希又安慰他们,“放心,这些东西安全得很,只要你不把雷管插炸药里,只要不把引信点上,基本上不会出问题。” 第二天众人一不小心睡了个懒觉,在这种与世无争节奏缓慢的地方生活,人是容易变得懈怠,眼看太阳已经高升,索性就决定吃了午饭再行动。 在七叔家吃完饭之后,一起回村支部收拾东西,金霞和王娟昨夜已经把所有的装备都理齐,炸药和雷管引信什么的都装在一个大大的登山包里。其他的水壶、防蚊水、防晒膏、登山杖等等也装了一大包,金霞和王娟还特意换上了登山鞋和运动装,看起来英姿飒爽,很有点专业登山运动员的样子。 瑞希自告奋勇地背起最大、最重的登山包,众人意气风发地开始向断魂峰出发。 一路上遇到的乡亲们纷纷打招呼,瑞林和瑞希用事先编好的借口搪塞过去,说带两个小姑娘去山上采蘑菇。 其实,村里人对他们去哪里也并不是真的关心。 这山看起来不远,但是走起来可费劲,一路上走走歇歇,半天才到山脚。 众人拿出准备的干粮和水小憩一下,金霞在那扭扭捏捏地说:“小林子,主子累了,给主子捏捏腿。” 秦瑞林躬身甩袖:“喳!”双手就在金霞肋下一顿扒拉,把金霞咯吱的花枝乱颤。 陈瑞希在旁边也是看的眼热心跳,转眼看着王娟,跃跃欲试地也想玩个小游戏什么的。 王娟对于瑞希殷切的眼光并无反应,挺直腰身,双手抱膝,眼光看向远方已经变成星星点点的村落。威风轻轻拂过她的面庞,吹乱了一丝鬓发,在她修长洁白的脖子上懒散地抚弄。 看着王娟小巧紧翘的臀部和颀长秀美的腰身,瑞希内心中涌起一股冲动。 这时金霞扒拉了一下他的脑袋道:“喂,这位同学,秀色可餐呐?看够了没?我们要上路拉!” 瑞希黝黑的脸庞上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晕,急忙翻身而起背起背包。 瑞林边走边叮嘱两位女同学,上山要小心看脚下,不要踩松动的石头,遇到草丛用手中的登山杖敲打敲打再行进,防止遇到蛇虫伤人。 这山其实并不是很高,从山顶到山脚也垂直高度也就1、2千米的样子,但是却相当陡峭,众人挑了一个最缓和的斜坡行进,路线又增加了不少,加上到处都是树木、灌林,一直磨蹭了大半天,快到黄昏才登上山顶。 登上山顶的一刻金霞忍不住哇的一声惊呼起来。 就连从小生长在这里的瑞林、瑞希也是被眼前的景色惊呆。 眼前是一个直径上千米的山顶湖,在夕阳的余晖下,湖面平静如画,微微泛着金光。四周悬崖怪石,树木林立,把这湖面衬托的如镜面一般。 大概被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创造美呆,连一向聒噪的金霞也安静下来,嘴里轻轻地念叨:“好美呀。” 王娟从背包里拿出相机,默不作声地拍摄着奇诡壮丽的景色。 瑞希观察了一番,指着远处一个屹立在湖面上的悬崖道,“那个地方地势平坦一些,而且整块悬崖都是巨石,地质构造坚固,适合观景、扎营。” 众人来到高台之上,果然是最佳的观景地点,高台离湖面十几米,整个是一块岩石构成,垂直九十度插入水中,沿着峭壁看下去,湖水显示出一股深蓝色,竟一眼看不到底。 金霞和王娟从包里翻出零食和饮用水,坐在柔软、平整的草坪上一边休息,一边感受着轻微的凉风拂过身边。 瑞林、瑞希整理背包里的东西,瑞希翻出炸药和雷管引信等东西,嘿嘿笑道,“姑娘们,要不要来点刺激的活动?” 金霞拍着手道,“好呀好呀,吃了一天的肉干面饼了,炸几条鱼上来烤着吃~” 正沉浸在自然美景中的王娟被他们的谈话打断,皱了下眉头,不过看着两人高兴的样子倒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瑞林打开一听啤酒地给王娟,带着一丝歉意道:“这一天累坏了吧?看你身子娇娇弱弱的,没想到耐力还很强,我都做好了爬到一半就放弃的打算了。” 王娟道,“我没有那么娇气啦,再说这种程度的爬山不算什么,小时候我还跟着父亲登过更高的山峰呢。” 这时,金霞招手向两人喊道,“你们快过来看,瑞希要炸鱼啦。” 第四十五章:水中惊雷 瑞希手中的炸药管已经插上雷管和半尺有余的引线,从兜里掏出打火机点着引信,引信的截口处嗤嗤地往外冒着火花和白烟,瑞希手中拿着炸药卖弄似地在金霞面前摆动,金霞花容失色,两只手捂着耳朵双脚在地上乱跺:“讨厌,快点扔出去啊,要炸啦!” 瑞希表面上故作镇定,其实心中也没底,不知道这引信的燃烧速度如何。真怕在手里炸了,甩手往湖里扔去,炸药管在湖面上噗通一声坠了进去,冒出一点水花。镜面像被打碎了一般,在周围散出一圈圈的涟漪。 没响! 金霞双手稍微离开了耳朵,探头往湖面望去,“咦,怎么不响啊?” 话音未落,“咚”地一声闷响,水面喷出一注数米高的水花。平静的湖面上像突然涌出了一股喷泉一样,远远望去,蔚为壮观。 瑞希和金霞兴奋的拍手大叫。 瑞林低头观察水面说:“咦,怎么看不到鱼啊?” 瑞希道:“别急,以这种炸药的威力,在水下爆炸的话,压力会迅速向周围传导,直径十几米内的鱼虾都会被震死,一会儿就会冒上来。” 结果等了几分钟,湖面回归平静,貌似什么也没有发生。 瑞希不甘心地说道:“换个方向试试。” 金霞兴奋地说道:“让我也扔几个,让我也扔几个嘛!” 此时夕阳已经西下,这个沉寂了千百年的山顶湖泊却突然被打破了平静,湖面上咚、咚、咚的冒起了一根根的水柱。 瑞希和金霞一连扔了十来根炸药之后终于停了下来,伸着脖子看着下方的湖面,等了十来分钟,湖面上还是不见一只鱼影,连虾也没有…… 瑞希脸上有点挂不住,王娟看着快要玩疯的两个人道:“天快黑了,今天就炸到这里吧。我们收拾下东西准备晚饭和宿营吧。” 瑞林坚持道:“大概是炸药威力和深度不够,我再试一次,今天晚上一定要让你们吃到我的拿手特技,烧烤鱼!” 金霞撇嘴道:“就知道吹,炸了十几管了什么鱼也没有。你行不行啊?” 虽然这炸药已经奏效,能不能炸出东西来,主要取决于湖里的鱼,跟瑞希行不行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金霞这一丢锅确实让瑞希很难堪。 瑞希发狠道:“这次我们玩把大的。”把剩下的炸药管拿出大半箱来,足足有几十管,用准备好的铁丝捆在一起,插上雷管,然后剪了一根几米长的引信。 瑞林有些担心地道:“这个会不会太危险了一些啊?” 瑞希满不在乎地说:“有什么危险的?你还怕被村里人听到啊?这么大一个湖,这点炸药算什么,又不会炸穿……” 金霞蹲在地上看桂林捣鼓炸药,一脸好奇的模样,眼神里饱含兴奋的光芒。 瑞希缠好了炸药和雷管,接上了引信。站起来掂了下重量,估摸着自己的力气能扔多远,这么威力巨大的炸药包自己心里也挺没底,最好能扔远点,不然威力波及到悬崖上的众人可就不好玩了。 换了几个姿势试了试角度之后,瑞希跟几个人说,“你们躲远点,不要被我的元气伤到。” 看到众人退了几步,瑞希玩性大发,把炸药包往上一举,来了个董存瑞的造型,嘴里高喊着:“同志们,向我开炮!!!” 金霞咯咯大笑,瑞林不满道:“赶紧的,天都快黑了。” 瑞希点点头,右手提着炸药包的铁丝,左手打火机点燃引信,看着火花和白烟嗤嗤的冒出,他摆了个投掷标枪的姿势,腿一登腰身发力,“嗨”的一声,将炸药包甩了出去,炸药包带着冒出火花的引信,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远远地落入了水中。 连王娟都在心中暗叹,这个动作做的真心不错,姿势非常优美。 炸药包落入水中之后,湖面泛起一点小浪花又陷入沉寂。 众人屏住呼吸盯着水面,似乎过去了良久都没有声息. 瑞林道:“是不是引信太长了被水浸湿了?” 瑞希嘴上说不会,心里也没底。有些后悔太贪心了,只想炸的深一些,浪费了几十管炸药。 正当众人准备放弃的功夫,突然水底闷雷似地一声响,众人都感到了脚下的晃动,几乎同时,远处平静深黑的湖面上突然泛白、凸起,突然,一道几十米高的水柱冲天而起,水花从天上飘落,洒了众人一身。 瑞希看着脸吓的煞白的三个人哈哈大笑,“怎么样,我这个超级水雷观赏性不错吧?” 浪花垂直落下击打着水面,激起更大的涟漪,然后渐渐平息。 大概是炸药包威力太大,水面上仍旧是水花翻涌。让人失望的是,并没有什么大鱼冒出来,看来这个山顶湖真的是没什么鱼类。 不过欣赏了这个难得一见的水中喷泉之后,众人还是兴奋异常,眼看马上就要天黑。瑞林、瑞希开始架宿营帐篷,而金霞和王娟则负责燃起篝火,在地上铺起餐巾,准备晚饭。 这夜晚说来就来,不一会儿天就黑下来,瑞林和瑞希搭好了两顶帐篷之后,金霞和王娟也准备好了晚餐。 四人围坐在篝火前,就着啤酒吃着肉干、果脯,虽然是夏天,山顶的空气中仍有一丝凉意,经过一天的奔波众人都已经有些劳累,谁也没有说话,此时寂静无声,只有干柴在火花中偶尔发出哔啵声,数尺高的火花在微微的山风中轻快地舞者。 金霞手里端着一听啤酒,脑袋依偎在瑞林的胸前,脸上一片恬静,嘴里轻轻地吟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嗓音竟出奇的好听,悠扬的歌声随着夜色在山顶静谧的空气中弥漫。 夜晚的山顶温度下降很快,瑞林脱下自己的外衣裹在金霞的身上。 谁也没有注意到山脚下的湖水开始翻涌,一股白色的雾气慢慢开始铺满水面,张牙舞爪地向岸边蔓延。 第四十六章:一时性起 吃喝完毕,众人又聊了半会儿天,慢慢的脸上都有了倦意,到了分配帐篷的时间。 按照道理应该是两个女生一顶帐篷,两个男生一顶帐篷,但是金霞却拉着瑞林的胳膊不松手,眼里含着笑意看着瑞希和王娟。晚饭喝了点啤酒,她的两腮微微泛起红晕。 瑞林尴尬地摸着头,彼此心照不宣。 瑞希故作镇静地望着远方,心里波涛翻涌。 王娟涨红了脸,这几个人心里在想什么非常明显。 过了一会儿,王娟抬起头道,“我跟金霞睡,或者我一个人睡。”表情非常决然。 金霞眼神瞟了瞟秦瑞林,咯咯笑着,“放过我吧,我们干柴烈火这么多天了,好不容易逮个机会,就成全成全我们呗。” 瑞希也在旁边敲边鼓,故做为难地道,“可惜只带了两顶帐篷,你跟瑞林住的话,那我跟王娟……”还算是比较要脸,后面那句话没敢说出来,内心却按耐不住地狂喜,看来用半个月生活费给金霞这小妞子买的化妆品没有白送,机会来了…… 王娟继续道:“我跟金霞睡,或者我一个人睡。”态度非常坚决。 瑞希可怜巴巴地看着金霞和瑞希,照目前发展情况来看,只剩下一种选择了,王娟一个人睡,瑞希跟金霞和瑞林三个人睡——不过看金霞和瑞林的样子,也不像要跟他一起睡的样子,尴尬了。 金霞笑吟吟地道:“那这样办吧,王娟睡一个帐篷,瑞希睡一个帐篷。” 王娟心中有些歉意,“那你们两怎么办?”(难不成这对饥渴的情侣要在外面做一晚上的野鸳鸯?) 金霞道:“我跟瑞林在外面住睡袋。你们呐,不懂享受,现在国外很多情侣专门跑到荒野山顶露营,天当被地当床,不知道多有情趣、多刺激。你们两呐,就乖乖滴躲在小帐篷里浪费这大好地青春和美景吧!” 王娟又被金霞说红了脸,一声不吭地钻进帐篷,瑞希正待说一句:“我就在你旁边,晚上去厕所害怕的话叫我一声,陪你去……”王娟已经拉起了帐篷的门帘,帐篷里手电筒的灯光闪烁了几下随即关闭,一阵唏嗦之后就没有了声息。 金霞对着瑞希吐了下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找个平坦的地方铺起来睡袋和枕头,转头对楞站在那里的瑞希小声道,“还不死心呐?” 瑞希杵在那里一脸惆怅与不甘。 “我们可要就寝了,你,你不许偷看!”金霞这个时候还伤口上撒盐。 瑞希钻进帐篷,拉上门帘,听瑞林和金霞在不远处嘀嘀咕咕、吃吃地笑,心中别提有多懊丧。 过了好一会儿仍无睡意,正在这当头更要命的来了,帐篷外传来微弱的娇喘和呢喃,夹杂着几声粗重的呼吸。 …… 不知道过了多久,帐篷外的一对野鸳鸯不再躁动,大自然又归于平息。 奇怪,好安静,山顶上竟然听不到蚊虫的叫声。 迷迷糊糊不知道过了多久,瑞希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土地在隐隐晃动,我在做梦? 这时帐篷外传来金霞熟悉的声调:“哇,哇,哇,好漂亮,人间仙境!” 瑞希急忙爬出帐篷,看到月光清澈地洒在大地上,在草丛树木上泛着银色微光,天地间一切物事清晰可见。金霞和瑞林正站在悬崖边上引颈观看。 此时王娟也在金霞大呼小叫的呼喊中走出帐篷,两人对视一眼,金霞回头看到两人连忙招手,“快来看,快来看!好壮观!” 两人疾步奔到跟前,看到白天脚下深蓝的湖水已经尽数不见,原本湖面所在的地方被一片白气笼罩,远处云雾连天,众人似乎身处云端。 雾气不断翻涌上升。金霞兴奋的嗓音都变了,“我跟爸妈去泰山看过日出,去黄山看过云海,但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现象,太迷人拉,王娟你相机带了没?快给我们拍照,我要永远留下这完美的瞬间。” 学过地质的瑞希心里却明白这不是普通的云雾,而且此时雾气如此激烈的翻涌,下面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一副景象。 “怎么这么冷,”王娟轻轻地说道。 这时众人也感觉到了,周围空气温度在急剧下降,呼吸中隐约都能看到白气。 此时突然湖底产生一连串的巨响,就像天空中的闷雷一般,但是这个声音却是来自地底。 雾气急剧的向上翻涌,似乎打开了地狱大门一般。 三个人面面相觑,只有金霞兴奋的跟小孩子一般,跑下平台沿着湖边奔跑。 瑞林急的大叫,“危险,小心!”她却完全没听到一般。 此时白雾还在不断的上升,比王娟瑞希他们出来时又膨胀了几倍,厚重而又庞大,似乎有生命一般向四周扩张,眼看湖面已经溢满。 终于,厚重的雾气找到了四周山峦的一个缺口,像有生命一般向下倾泻而去——正是四人来时的那个急坡。 很快白雾就像奔涌的洪水一样铺满整个山峰,万马奔腾一般朝着山脚下冲去,而且没有停息的迹象。 金霞双脚已经完全没在了云雾当中,看着这奇异的景象就在自己的脚下发生,兴奋的不能自已,竟似要跟雾流一起奔下去。 瑞林急的大喊,“站住,回来!” 金霞扭头看着高台上目瞪口呆的三个人,噘着嘴翘着屁股,一本正经地对瑞林喊道:“50年后,当你回望今生,你会后悔没胆跟我一起云中漫步吗?” 说完咯咯一笑,转头向山下漫步走去。 瑞林犹豫不决,回头看了看瑞希和王娟,一咬牙一跺脚,嘴里喊着“等等我,”向金霞消失的方向奔去。 瑞希跟王娟面面相觑,此时湖底闷雷似的声音仍旧连串地响着,而且似乎正在向二人靠近,从混沌变得清晰。雾气仍然不断在翻涌,顺着山坡向山脚下的村落倾泻。 瑞希脸色吓得煞白,王娟道:“我,我去把他们拉回来。” 瑞希一把抓住她的手,“不要,不要,危险!”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瑞林凄厉的一声惨叫。 第四十七章:幸存者 在张教授慢言细语的引导下,村长秦祥和慢慢地稳定了情绪,很配合地把秦汉村的历史现状告知众人,虽然他的普通话很不标准,但是跟村子里其他人比起来还是强太多了,众人七七八八也能听个大概。 针对村中水潭的问题,村长介绍,自古以来历代列祖列宗就把水潭当做整个村落的命脉,凡人不能亵渎,饮用水只能从水潭两边的河流中取用,水潭里严禁洗澡、喂养牲畜。 这是一条规矩已经沿袭了几百年。在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中,村民要集体在水潭前祭拜,奉献马、牛、羊三牲,而且这三牲很讲究,要二岁的黑鬃黑尾红马、三岁的土黄色公黄牛、三岁的黑色公绵羊。 村长啰里啰嗦连说带比划地讲了一大通村中的习俗,张教授一边记笔记,一边偶尔询问几句。 在教授跟村长交流的时候,靳指也跟将军在窃窃私语。将军一边抽烟,一边连连点头。 梓杨也趁着这个机会,仔细的把那张卫星地图再看了一遍,再次验证了自己心中的猜测。 将军看到梓杨在专注地研究地图,也走了过来,亲切地说道:“小鬼,本事挺大嘛,说,还有什么需要的?” 梓杨抬头一阵茫然,“是,是在说我吗?” 靳指导摇了摇头:“我把你的发现跟将军说了,我们觉得这是个重要的线索,刚才已经下令调地质勘测和深潜人员来了——将军问你还有什么发现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梓杨一时有点懵,自己从一个看热闹的闲人瞬间晋升为“核心专家”,还真有些不适应。 “我,我那个,白天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没有观察到太阳升起和落下时山谷的整体情况,另外,对,对……”重担在肩,本来口齿伶俐的梓杨突然变得磕磕巴巴起来。 靳指导不等他说完,招了招手,示意一个工作人员上前,靳指导对他耳语了几句,那人匆匆的走了出去。 “明天一早会有人给你一套详细的数据资料,包括各个角度、比例的高清照片,以及整个山谷的卫星全息地图——比现在这个更精确。”想必靳指导刚才是安排人去落实这些工作去了。 梓杨不禁对他产生一种仰慕之情,人家一挥手,几句话就办了这么多事儿,这工作效率,这权力等级,真特么让人叹为观止。 张教授跟秦村长还在那边絮絮叨叨地聊着,村长看着帐篷里忙忙碌碌地身影,脸上愈发忧心忡忡,想必心里还在担心四个孩子的下落。 这个时候,无线电里突然传来一阵嘈杂之声,靳指导有些恼怒地拿起步话机:“不是说了非紧急状态下禁止打破无线电静默吗?谁在通话!?” 话筒里的声音一下子清晰起来:“报告,阿尔法小组发现两个幸存者,坐标XXX,XXX。” 帐篷里一阵躁动,将军抓起步话机:“报告目标状态!” 步话机里传来轻微的喘息:“男性,二十岁左右,惊吓过度;女性,二十岁左右,精神失常。” “速度送到指挥所。” “正在赶过来,10分钟内到!”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四个全副武装的彪形大汉抬着两幅担架跑步奔了过来。远远看到人影,早就准备好的军医立刻拿着仪器冲了上去。 靳国强扫了一眼众人,“清场,准备急救。” 张教授跟梓杨等人在卫兵的带领下回到自己的帐篷,指挥所里只剩下靳指导、将军和医务人员,连村长也被卫兵带走。 几个奔回来的彪形大汉放下担架,留下一个人汇报情况,另外三个人又跑开,悄无声息地隐身到草丛、树林之中,全身的迷彩伪装跟周围的夜色融为一体。 梓杨注意到这几个人跟白天的那些士兵不一样,不知道这个山谷里还隐藏着多少这样的特种兵,虽然自己已经在努力观察了,但是这些军人立无影,行无踪,行事透露着老辣干练,命令下来雷厉风行,与影视剧中那些装腔作势的演员有天壤之别,梓杨心中不由得对这些军人的敬佩之情又增加了几分。 回到帐篷,发觉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奔波了一天,梓杨跟老王也有点撑不住了,连衣服都没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只有小黑,没心没肺的,白天在车上睡饱了,现在仍然精神满满,警惕地坐在靠近门口的行军床上,两只黑眼珠盯着四周乱转。 第二天早上8点多,靳指导给梓杨送来一大包资料,上面标注着机密的字样。 老王抓起靳指导带过来的军用口粮,撕开包装袋就往嘴里倒:“唔唔,真好吃,还热乎着呢,小黑,来点。” 靳指导看着梓杨道:“等会我们去审讯嫌疑人,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大概是昨天梓杨的歪打正着,梓杨在这一行人中的地位得到显著的提升,现在靳指导对他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老王。 听到“审讯”、“嫌疑人“两个词,梓杨隐隐然觉得有些怪异,莫非昨晚那两个幸存者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儿? 梓杨抓了一包热好的军用口粮,“走!” 老王跟小黑也当仁不让地跟了上来,大概觉得还会有什么好吃的东西等着他们吧。 一行人边走边聊,梓杨看靳指导眼中也有些许血丝,关心地问道:“你们昨晚一夜没睡吧?” “我们当兵的,遇到军情连续一两天不睡觉很正常。”靳指导神情中没有露出一点疲惫。 “我们当学生的,网吧上网连续三天三夜不睡觉也很正常。”隔壁老王在旁边较劲。 在村支部里,梓杨等人见到了幸存者,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中等身材,肤色黝黑,面容憔悴,浑身衣衫不整,多处有破损。手背上挂着葡萄糖输液管。 之前靳指导已经跟梓杨说过,此人身份已经确认,正是失踪的四名学生之一,陈瑞希。另一个女生,是王娟。 一个军医刚给他做完例行体检,看到靳指导等人汇报道,“身体一切机能都正常,情绪已经渐渐稳定。” 年轻人看到一行人进来,突然变得焦躁起来:“你们什么意思?为什么派人把我关押在这里?” “我那个女同学呢,她在哪里?” 靳指导摆摆手道:“你那个女同学病情比较紧急,已经被直升机送出去急救。你们两个是此次事故目前发现的唯一幸存者,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必须密切观察你的生理特征。” 说完又补充一句:“此事可能涉及到国家机密,所以请你配合我们调查!” 看面前这个威严的黑汉子神情严肃,陈瑞希像是突然泄了气,眼皮耷拉下来,垂头看着地面,双手抱在胸前:“我没隐瞒什么,该说的都说了。我跟同学去山顶露营,回来到山脚就、就被你们抓到了……” “还不老实!为什么半夜出现在那里?为什么在遇到我们之前会极度恐慌?为什么你的女同学会精神失常?”靳指导一句跟一句的追问。 “被你们吓得呗,大半夜的一群人端着枪,活见鬼了!我那女同学胆子小,你们,你们要是把她吓出毛病来,你们得负责!!”陈瑞希坐在床上情绪激动,倔强地耿直了脖子,看起来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靳指导不说话,冷冷地看着他,犀利的眼神似乎要把他的胸膛给剖开一样。 陈瑞希被盯的极不自在,“我,我有些累了,昨晚一夜没睡好觉,你们让我休息会儿吧!”不耐烦地说完,背转身去不看众人。 梓杨听出他的话里明显存在着逻辑漏洞,卫兵在他们发现之前,就已经观察到两个人的异常了——再说,大半夜在这种地方出现,两个人两手空空,狼狈不堪,实在难用常理解释。 很显然,这样的纠缠昨夜已经进行过了,靳指导没有继续追问,而是示意梓杨等人退出房间。在门口又跟军医低声耳语了几句,军医拿着一盒针药走了进去。 在村支部另一个房间里,张教授坐在桌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们。桌子上是一堆仪器和一个显示屏。 靳指导对他点点头:“时间够吗?需不需要再增加点问题?” 张教授道,“不必了,刚才那段表现已经足够了。” 第四十八章:旋转的笔 看到两个人的表情,梓杨才明白过来,显然这教授跟靳指导两个人之前已经有过“预谋”,刚才陈瑞希那段询问只是演戏。通过房间里的监视器,教授把刚才的场景观察的一清二楚。 在显示屏上可以看到,军医进去之后给他打了一针,不一会儿陈瑞希就倒在床上沉睡过去。 “强效镇静剂”靳指导补充道。 张教授点点头,“根据他刚才的表现,说话的时候眼睛不敢直视,双手抱在胸前,从肢体语言上来讲,这是明显的防御姿态,要么就是有所隐瞒,要么就是在撒谎。” 靳指导点头道,“我也是这么看的,不过昨天晚上问到现在,他一直咬定上面说的那段话。而且对于村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张教授道:“年纪轻轻就有这种心理素质,也算是难得。” 隔壁老王在旁边捏着拳头:“让我去揍他一顿!保管他老实交代!” 梓杨担心这呆子闹事破坏教授的计划,命令他:“你,带着小黑出去溜一圈再回来!” 老王站那不动,眼神斜睨着他。 “我刚才看到营地那边有人在发军用罐头,赶紧去领!”唰的一下,两条黑影顺着梓杨手指的方向飞了出去,简直比训练有素的军犬都好使。 教授看着梓杨突然问道:“小李,你手上这包是什么东西?” 梓杨这才想起来,“这个是靳指导刚才交给我的,山谷的高清照片和全息地图,正好一起看看。” 文件袋里装着数十张高清照片,上面都打印着时间戳,看最早的时间是前天晚上,最近的时间是今天早上八点——想必靳指导等照片一处理完毕就拿过来交给梓杨了。 照片非常齐全,山谷各个时间、各个角度的实时场景基本上都在这里了。三个人把照片摊在桌上一张张比较,看完不禁大吃一惊,梓杨的判断非常准确。 这个山谷整个就是个太极构造,太阳最高的时候,直射光正好散布在河面上,将整个盆地一分为二,一边阴,一边阳。而且随着山峰的起伏,阳光的照射范围也在谷中弯曲,河流也随着光线的走势而改变,在山谷中形成一个很明显的S形。 河流的走势、山谷的构造,竟然跟太阳黄道运行严密契合,这个精确的太极阵不管是人力而为还是自然形CD已经够惊世骇俗了。 梓杨提出的另一个疑点也被验证:最早的照片上,两边的植被区别还不是非常明显。但是时间越接近,区别越大! 最近的今早八点的那一张,山谷阳面仍旧是一片郁郁葱葱,阴面的植被和树木竟然整体泛黄,竟有一种秋天的萧杀之气。在近前或许难以察觉,但是如果从高空俯视的话则非常明显。 三个人面面相觑。 梓杨注意到,在山谷面貌最完整的一张卫星图片上,阴面的峰顶正中似乎有一个不大不小湖泊,因为比例太大所以无法看清——靳指导也是第一次发现这个情况——因为资源有限,而需要探测的面积太过庞大,所以之前所有的人力、物力都集中在谷地当中。 从照片上可以看出,这个山峰上的树木、植被,枯黄的颜色较其他区域更加深一些。 靳指导说道:“从坐标方位来看,两个幸存者发现的地方,正是这个山峰脚下。” 三个人互相对视一眼,这两个幸存者肯定有问题。 张教授问道:“那个叫王娟的女学生情况怎么样?” 靳指导说道:“作战队员发现她的时候,精神已经崩溃失常,送到指挥所的时候已经昏厥。在医护人员抢救下苏醒过来,醒来之后就恍恍惚惚,问什么话都不答,身体机能也……也很不同寻常,甚至,感受不到疼痛。” 门口一个声音道:“这种情况医学上有解释,某些人受到强烈的精神刺激之后会精神失常,其实是大脑的一种自我保护,病人将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的思维空间,阻断与外界的所有联系,甚至丧失某些感知能力。这种状态下感受不到痛苦、悲伤……” 老王跟小黑两手空空地走进房间,狠狠地瞪了梓杨一眼,“特么的哪里有发罐头的?” 梓杨侧转头不去理他。 靳指导诧异地看着老王道:“你,你对医学也有研究?”这之前,老王一直给人一种饭桶的形象。 看着靳指导眼神亮了,老王伸出手道:“正式介绍下,鄙人XX大学医学院优等生。” 靳指导迫不得已,只得接过老王伸过来的肥手,自我介绍道:“靳国强,雪豹突击队第一大队教导员。” 这是梓杨第一次听到靳国强介绍自己。 老王另外一只手牢牢地把靳指导的手捉住,上下摇晃着,以沉痛的声调道:“靳国强同志,这次灾情非常复杂,我们身上的担子很重啊,要为这冤死的上千条亡灵伸冤啊。” 没想到我们的老王同学对牛羊也会动感情。 靳国强手被老王两只肥爪紧紧地握着,抽出来不是,不抽出来也不是,脸上显出一阵阵尴尬。 老王神经大条,没有听懂靳国强这短短几个字里的真正重量,梓杨听到雪豹突击队却是心中一凛,没想到传说中的建制竟然真的存在! 梓杨在一些“民间资料”上看到过,这雪豹突击队是传说中的“国字号”特种部队,历史虽然不长,但却是国家反恐王牌,里面的士兵都是各大军种中挑选出来的精锐,称其为万里挑一也不为过。 梓杨之前只是听到一些传说,真正的雪豹突击队是怎样,他并不知晓。只不过从昨天到现在看到的情况来看,从士兵面貌到武器装备再到资源调配,处处体现着其优越之处,确实不愧是王牌部队。 在接下来的寒暄中,梓杨才知道这靳指导虽然面貌显老,其实不过30左右的年纪,不由得又是一番暗自唏嘘感叹,能在这个年纪能做到校官,而且是堂堂的雪豹突击队第一大队教导员,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倒是这老王,被靳国强赞扬了一句之后,立刻顺杆往上爬,竟然跟他勾肩搭背以兄弟相称。这人呐,有的时候真的需要一点自知之明。 接下来众人回到指挥中心,靳指导跟将军和张教授又开了个小会,沟通了下目前掌握的情况。 现在事情发展已经遇到了瓶颈,梓杨的发现其实只是增加了更多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信息。 组织人员搜山的方案也被否决了,现在人力和物力的使用已经达到了极限,从安全上考虑,短时间内无法再扩大调查范围了。 目前来看,唯一的有效突破口可能就是陈瑞希了。 不过这个小青年看似其貌不扬,心理素质却是非常过硬,不管怎么问都死活那套话。明知他在撒谎,众人就是没有办法。 靳指导说,“如果带他回总部的话,有办法让他说出实情,不过现在时间可能来不及了。” 从事件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天,现在正是夏季,虽然前几天有一次降温寒潮,但是这几天温度又上升起来了,连这个冬暖夏凉树木茵茵的小山村都已经到了三十来度。 这种气候条件对保护现场非常不利,而且要处置这么庞大的一个坟场,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一旦进入清理过程,那很多宝贵的证据和资料就可能被破坏了。 张教授道,“让我来跟他交流试试。” …… 刚刚睡了一小觉的陈瑞希被军医叫醒,来到一个临时搭建的军用帐篷内,里面非常简陋,只有一张行军桌,两张椅子,桌子上摆着一个笔记本,一只铅笔。 陈瑞希按照军医的吩咐坐在椅子上,扭头看到军医走了出去,有些紧张而又迷茫的打量着这个帐篷。 这是张教授特意命人安排的一个布景,里面从桌椅摆设、笔记本位置、人跟门口的角度、审问人的背景颜色等等都有具体的要求。 根据靳国强的要求,在帐篷里一个隐秘的角落,也放了一个摄像镜头,靳国强和将军等人,在指挥部里可以看到清晰的现场审问画面。 门帘一掀,张教授步了进来,脸上带着一股让人放松的和蔼慈祥。 陈瑞希看到这个面目慈祥的老头,紧绷的身体稍微有些放松,这些细节都被教授看到眼里。 教授很自然地坐在陈瑞希对面,用一种独特的和善、温暖的嗓音缓缓地说道,“我叫张奎林,是XX大学的教授——你不用紧张,这次会话只是一个简单的聊天。” 说完之后,教授轻轻地把手搭在笔记本旁边,和善地看着陈瑞希。 陈瑞希耷拉着眼皮看着地面道,“我知道的都已经说过了,你们已经问过多少次了。” 张教授没有直斥他撒谎,继续缓缓地说道:“嗯,不过呢,一个人的记忆有的时候是很不靠谱的,像我这种老年人就经常忘事。但是对于正常人来讲,遇到环境突变的时候,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心理状态,有的时候,还会产生幻觉。” 陈瑞希低头不语手指不断地搓着衣襟。 张教授耐性涵养非常好,换个话题继续和善地问道,“你今年多大了啊?” “21.” “读的哪所大学啊?” “XX” “家里都有什么人呢?” “父母死得早,从小吃百家饭长大。” “那个女同学跟你是什么关系呀,一般关系的同学也不会跑这么远来吧?” “我有点喜欢她……” …… 梓杨注意到张教授每一句都是疑问句,每一句都跟着语气助词。而陈瑞希在这个轻松的氛围中,似乎也慢慢放松了警惕。 听张教授不紧不慢地跟陈瑞希拉着家常,隔壁老王有些不耐烦了,一拍桌子道:“这还聊起来了!教授也真是!脾气这么好。我看这小子要顽抗到底了,不如让我过去把他揍一顿,我不是军队上的,不用怕违反纪律……” 梓杨道,“不愿听就滚出去,在那胡说八道什么,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虽然是压低嗓音,但是整个帐篷里的人都能听到,老王迎面看到梓杨做作的表情,突然感受到了周围各种愤怒、威严的目光,心中也明白自己装逼有点过了。 在监视屏幕上,教授跟陈瑞希仍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陈瑞希的精神明显已经放松下来,眼睛不再耷拉着看着地面,但是仍然不正视教授的目光,只是停留在台面上漫无目的地瞄着。 教授左手放在桌下,右手放在笔记本上,铅笔时而在本子上记几个字,时而在拇指和食指的虎口之间旋转着。 缓缓地…… 很有规律地…… 陈瑞希不由自主地看着笔在旋转,眼神竟有些迷离。 张教授继续用温暖而又和蔼的嗓音道:“说说你跟女同学露营的情况吧,那天都发生了些什么?” 陈瑞希上半身斜靠在椅子上,像是困极了的人一样,嗓音里透露出丝丝的倦意,脖子已经有点后仰歪斜,眼睛仍然目不转睛的盯着旋转的笔。 教授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隔了半响,陈瑞希缓缓地说道:“那天晚上,我跟瑞林他们几个弄好炸药,回到七叔家里我很兴奋,明天就要跟王娟儿去露营、炸鱼了……“ 陈瑞希似乎睡着了,但是嘴巴仍旧轻轻地嗫嚅着:“终于可以跟她在一起了……我跟金霞已经说好了,她会安排我们晚上睡在一起……” 第四十九章:劫后余生 陈瑞希跟王娟两人在高台上吓得瑟瑟发抖,空气似乎越来越冷,湖底的咆哮声久未停息,巨大的雾霾已经将整个山地笼罩,两人站在十几米高的悬崖上,脚底却像踩在云雾里。 山谷的半边已经淹没在一片烟海之中,厚重的雾墙遇到了河面竟似被什么挡住了,只剩薄薄的一层浸过河面,在静谧的山村里缓缓的游荡。 陈瑞希不由自主地将王娟紧紧地抱在胸前,王娟此时也并不抗拒,但是陈瑞希心中已经没了半点非分之想,借着清澈的月光,看到表上的指针停在了3点。 接近凌晨,在曙光的辉映下,湖底的异响逐渐平息,雾气开始慢慢升腾,消逝,薄雾中笼罩的村庄渐渐的重新清晰起来,而河对岸的雾墙像突然被煮沸了一般,经过一阵剧烈的升腾,逐渐变薄、消散。 村中第一声鸡鸣响起的时候,山脚下已经恢复了生气,只不过晨雾,比往日浓重了很多。 脚下的草丛上沾满了露珠,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陈瑞希和王娟像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的动物一样,终于感到了彼此身上的热度,一切都像是梦幻一样。两个人互相搀扶着战战兢兢地往山下走。 两人越走越是心惊,山坡上横死着各种小动物的尸体,王娟开始小声的抽泣,陈瑞希也是心里一阵阵发毛。 在看到一条手腕粗细痉挛扭曲的蟒蛇尸体后,王娟终于忍不住痛哭流涕起来。 陈瑞希搀扶着号啕大哭的王娟,一边嘴上安慰着,一边深一脚浅一脚的往下走。 在看到接下来的场景之后,经过半夜煎熬的王娟,承受能力终于达到极限,崩溃了。 秦瑞林扭曲的尸体就在离悬崖数百米的地方,整个人匍匐在地上,脖颈却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眼睛圆睁,死死地盯着天空,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是金霞的尸体。 王娟大叫一声,两眼一翻,昏厥了过去。 …… 陈瑞希慵懒平静的声音此刻也变得紧张发抖,呼吸也急促起来,即使是在监视屏幕上观看,众人还是能感觉到那份毛骨悚然。 靳指导黑沉着脸站起来,走向审讯室,不一会儿出现在屏幕上。 在屏幕中,陈瑞希半仰半躺,嘴里仍然在念叨:“我当时吓的转头就跑,过了一会儿想到王娟,就回去拖着她回到山顶……” “王娟吓疯了,整天不吃不喝不言不语,我们在帐篷里呆了两天两夜,不敢下山。后来东西吃完了,我实在是太饿了,就硬着头皮拖着王娟摸黑下山……” 张教授看到靳国强进来,手中的笔停止旋转,仍旧用那特殊的嗓音道,“好了,我都知道了,你不用说了,醒来吧!” 最后三个字像是有魔力一般,陈瑞希像突然被按了停止键的录音机一样,戛然而止,慢慢地从椅子上坐直身子,似乎刚睡醒一样,迷茫地的看着门口黑着脸的靳国强。 靳国强喊帐篷外的卫兵把陈瑞希带走。 张教授跟靳国强对视了一眼,两人一言不发地走出去,不一会儿两人一起来到指挥中心。 将军点头道,“张教授果然出手不凡,竟然还会催眠这样的绝技。” 张教授道,“哪里哪里,雕虫小技,现下当务之急是组织队伍搜山,寻找金、秦二人的下落,我觉得这个秘密可能就隐藏在山顶的湖里。” 将军道,“好,小靳,你马上抽调两个小队搜山。” 犹豫了一下说道,“把军医和技术人员也带上,一定要保护他们的安全,注意保留证据,遇到危险立刻上报——取消无线电静默。” “通知外围人员,降低警戒状态。” …… 一连串的命令下达,立刻各种无线电响起,靳国强通过步话机调配人员,指挥部里忙碌而又井井有条。 张教授道,“我要亲自参加这次搜山行动。” 梓杨和老王也表示跟教授同甘共苦,看到这些人神态都非常坚决,将军最终同意他们的请求,这组人跟靳国强和阿尔法小队编在一起。 特种部队行动就是迅速,命令刚刚下达,几分钟的功夫所有人就整装待命了。 当下队伍分成两组,分别从两个方向向断魂峰——天顶湖行进。 虽然沉重的仪器、设备都在特战队员身上,但是梓杨跟老王仍旧是有些跟不上速度,想到人家身上还背负着几十斤重的作战装备,不仅也是佩服这些人的体能过人。 到半山腰,张教授毕竟年纪有些大了,渐渐感到有些吃力,靳国强命令原地休息,其他小组继续推进——少了这几个人的羁绊,整个队伍行动速度立刻加快了很多——原来刚才人家还是悠着将就他们。 过了十几分钟的工夫,步话机里传出声响,贝塔小组发现无名女尸和男尸各一具,坐标XXX.XXX。 众人互相对视,找到了。 在距离山顶几百米的地方,相隔十几步摆着两具尸体,教授一行人赶到的时候,周围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收集证据、拍照,地上零零散散地放着一些带着数字的标牌。 梓杨仔细看了看,几名全副武装的特种部队士兵分散在四周进行警戒。虽然降低了戒备等级,但是这些人脸上还是涂着油彩伪装,手指搭在扳机上,眼神警惕地在四周逡巡, 在征得取证人员的同意之后,众人得以进入警戒线范围,近距离的观察两具尸体。 在一颗大树下靠着一个年轻的女性,上身穿着火红的运动衣,下身穿着白色运动裤,一条腿蜷曲在身下,左手紧紧抓住胸口的衣服,右手撑在地上抓着一从草泥。一头乌黑的长发垂下来遮住面庞。 在她身后十几步远的地方俯卧着一具男尸,一身黑色的运动衣,脖子似乎摔断了奇怪地扭着,一只手伸向女尸,全身痉挛扭曲。 在法医拍好照片,做好标记,取了周围的化验品之后,一个戴手套的军医上前撩开女尸的头发,一张靓丽的面庞出现在众人面前,秀眉紧锁,脸庞发青。从肢体上看,似乎死前经历过不少痛苦。 老王在旁边重重地叹了口气,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香消玉殒在这荒山野岭里。 现场法医经过检查得出初步的结论,死因跟山下的动物一样,不明。 从尸表特征上看,两人死前似乎都经历了痛苦的挣扎,尤其是男尸,身体痉挛,一只手插在身下的泥土里。 张教授在旁边默默地看着工作人员忙碌,轻轻地问道:“死亡时间能确认吗?” 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军医答,“X日凌晨2点30左右。” 老王装模作样地点头道:“恩,比山下的集体死亡提前半个小时,看来导致两人死亡的因素跟村民是一样的。” 然后又赞叹地看着那个军医道:“高手啊,我以前听老师说,那些道行高的老法师不需要仪器,光从尸表特征变化就能准确地推断尸体死亡的准确时间,误差不超过1小时。” 那个军医谦虚地说道:“这也要看时间长短,时间太长的话就没法那么精确了。人体在死亡二十四小时内尸体变化是最明显的,可以精确到分钟……以我的经验判断,这两句尸体虽然死亡超过两天,但是彼此相差不会超过10分钟。” 张教授点了点头,然后眼神碰到靳国强,两人不约而同的望向山顶,导致秦汉村近诡异死亡事件的元凶就在上方。 为了安全考虑,靳国强先派一组身穿生化服的队员上去勘测,确认空气质量和大气辐射没有问题之后,再通知下面的人上山。 当下一部分人留下处理尸体,另一部分人在靳国强的带领下登山。 登上了山顶众人不仅大皱眉头,陈瑞希口中深蓝不见底的湖泊并未出现,眼前湖水呈现一片黄橙色,似乎被山泥冲刷过一样浑浊不堪。 临近山坡的隘口处,几株大树枝叶枯黄,竟有种北方秋冬的萧瑟之气,岸边靠近湖的植被也都大多枯黄色。但是高处的一些树木仍是葱葱绿绿,上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老王啪啪拍着大腿,这小子还是没跟我们说实话。 第五十章:归队待命 众人爬到山顶,却发现眼前残败的景象与陈瑞希所描述的大不相符,老王感觉智商又被愚弄了,当场暴躁地捏起拳头,准备下山揍陈瑞希一顿。 张教授道:“陈瑞希应该没有撒谎,这种现象可能是当晚发生的突变,陈瑞希在放下最后一个炸药包之后再没注意湖水变化,当晚事故发生后也受了太多惊吓,估计他在这边躲了两天,也没敢走出去观察。” 众人顺着张教授的手势看去,在远处的一处平台下面,有一顶黄色的登山帐篷。旁边遗弃了一堆生活垃圾,想必受到惊吓的陈瑞希和精神崩溃的王娟就是在这里捱了两日。 张教授又举目四望,自言自语道:“近几日无风无雨,这湖水却像发了一场大洪水一般浑浊,而且从周围的地貌来看,应该不至于有如此多的泥沙,为什么会浑浊成这样?真是奇怪……” 靳国强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调出这附近一个月之内的气象记录。送给张教授,抄录我一份。” 老王抽了抽鼻子道:“老李你是不是放屁了,怎么一股臭鸡蛋味儿。” 梓杨气的差点一脚把老王蹬进湖里去。 张教授道:“你说的是硫化氢?我也闻到了,不过下面的两具尸体和村民并没有硫化氢中毒的症状,而且尸体的血液中并未检测到硫化氢成分。” 工作人员在四处忙忙碌碌的采样封存,张教授又询问能否在深水中取水样本。靳国强表示深水探测需要专业人员和大量的设备,仍旧需要一两天才能到位。 张教授点点头,双手背在身后绕着水边慢慢踱步,两个学生紧紧跟在他身后。 靳国强忙碌地指挥手下进行必要的样本采集,以及安排人处理半山腰那两句尸体。 梓杨和老王以及小黑三个人什么忙也帮不上,又不能随意走动,只能闲在那里发呆。 不一会儿指挥部传来命令,除了留下现场检测的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都归队。 几个小时之后,在指挥中心里众人看到了一个失魂落魄的老人,过去两个小时里,秦祥和不知道经历过什么,容颜似乎瞬间苍老了很多,坐在那里似乎一尊枯木。 老人中间丧偶,膝下无子,秦祥林和陈瑞希是他最亲的侄儿和外甥,他从小看着他们长大,看着他们出息,本来他把山村未来的希望寄托在这两个大学生身上,现在一个死了,一个被关押,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将军道,“你们回来之前已经跟老人说明了现在的情况,这么大的变故下,老人一时半会还没反应过来,只是坐在哪里不吭一声。” 张教授点了点头。这个时候让他静静地在那里不去打搅,应该是最好的安慰了。 靳国强小声问:“要不要带他跟陈瑞希见个面?”这个铁汉做事雷厉风行,但是此时却展现了柔情的一面。 将军不语,看来是默认了。虽然他戎马一生,见过了太多的生死,但是人又孰能无情? 在村支部里两人见面了,一直表现坚强的陈瑞希一下跪倒在二舅的跟前,双手抱着两腿痛哭。 而一直面无表情,木木呆呆的秦祥和也是老泪纵横,嘶着嗓子喊:“这是咋的了,这是咋的了,造的什么孽啊!!!” 众人不忍再看这画面,纷纷退出屋子,在院子里默不作声。 过了一会儿指挥部传来讯令,这里的工作告一段落,山顶和湖里的采样工作已经安排专门的部门去完成,搜集的大量采样将进行进一步的化验。深水探测人员也将在半日内将赶到,进行后续的探测工作。 目前搜集到的样本和数据要进行后期处理、分析,需要一些高精的仪器设备才能完成,这里的条件没法满足。因此相关人员和资料运回省城继续研究。 接下来会有专业的队伍处理剩下的工作,当然,这些已经不是梓杨他们能参与的了。 靳国强来到他们的帐篷,问他们是否愿意跟随直升机回去,其实这是客气的说法,本身运送他们出山就是将军的命令。 与来时的落魄不同,这次出山,一干人坐的是那架米-17运输直升机。飞机上除了梓杨等人之外,还有大量的采集样本。 张教授特别问了下靳国强,直升机是否能从天池顶上飞过,要观察下山顶全貌。 靳国强示意驾驶员在山顶上盘旋了半天后才正式返程。 在返程途中突然又接到上级指示,因为事件的机密性和敏感性太高,所有队伍和人员不必返回省城,直接在县城就地展开后续工作,需要的人力和设备不日即将运到。上级已经安排人在县城专门开辟了指挥所和研究中心。 指挥部临时辟出的地点是一个废旧的纺织厂,由于经济效益不好已经倒闭,现在厂房附近已经有一批武警在站岗,全是新的面孔,靳国强的那批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厂房虽然废弃,但是里面建筑林立,看得出鼎盛时期规模也挺大。 上级已经在厂房里搭设了临时的冷藏室,化学检验室,样品检测室,还有几台梓杨从来没见过的电脑。 这个地方还专门设置了隔离室和无菌实验室,甚至临时宿舍里也是都安排的井井有条,看来上级想的很周到,这里应该是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作为指挥中心的后备方案之一。 不日,相关的采样材料和尸体样本,化验需要的各种仪器就通过卡车、直升机等浩浩荡荡地运送进来。 看到这些梓杨才明白上层的真正用意,这种规模的行动如果在省城这种地方,早就被媒体和好奇的路人给捅到网络上去了。 在这种人口只有几十万、相对落后的小县城,媒体说不定就那么几家,上级一打招呼,没人敢胡言乱语,相对来说更容易控制。 隔壁老王倒是没有体会到上级的真正用意,反而挖苦靳国强道:“没想到军队认真起来,效率还是挺高的嘛!” 因为张教授还要参与接下来的工作,所以梓杨跟老王他们作为“随从人员”也不能走。出于保密的需要,厂房实行军事化封闭管理。 接下来的日子就乏善可陈,所有人只能住在临时宿舍里,吃喝都有专门的人运送进出,虽然不再是军粮,但是也算不上可口。结果没出来之前,他们只能在厂区里枯等,连走路都有人监视,娱乐更谈不上了。 老王感觉自己是被软禁在这里了,只能祈祷张教授一帮人尽快研究出结果来,不然在这被囚禁个一年半载的,青春都给耽误了。 靳国强作为军事方面的负责人,在更科学更专业的领域也插不上手,而且现在外边站岗的是常规部队,他们的小组已经召回,他在这里竟然也显得有点多余。 相对于其他人整天忙忙碌碌进进出出,这三个人反而闲云野鹤般无所事事。 当然还有小黑,他是个很容易被人忽略的人物,只有吃饭的时候,大家才会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存在——小黑吃饭很有“特点”,一碗米饭三秒就能刨完。 这老王是个闲不住的主儿,没事儿就撩梓杨,要跟他玩游戏,不是斗地主,就是扎金花,要么就是五子棋,反正就是些低级趣味。 而梓杨对他已经免疫,不管如何挑逗就是不搭理。 没想到这家伙耐不住寂寞,竟然鼓起勇气开始跟黑面包公靳国强交往起来。还缠着人家要切磋武艺。 第五十一章:湖底深渊 这靳国强看起来是个不苟言笑的严肃军人,其实本质上也是喜欢聊天喝酒打屁的年轻人。没接触几次,跟老王竟然一拍即合。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弱点,看似坚强的人,如果你触碰到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他也会展示出“温情”的一面。 老王跟靳国强两个人沟通的方式,就是喝酒。 喝了几次酒之后,这两个本来互相看不顺眼、身份地位天差地远的对头,就开始称兄道弟了。 这个明明只有三十多,但是看上去至少有四十岁的年轻人其实也不是那么难交往,被老王灌的,几次动了真性情。 当然老王也好不到哪里去,几次都是被靳国强背回宿舍。 老王就是这样的一个实诚人,别人跟他说点心里话,他就把自己小时候偷隔壁邻居家老母鸡这样的事儿都告诉了人家。 梓杨酒量不行,所以每次他们两个人开始敬酒的时候他就远远躲开,即使偶尔陪坐他也只是在旁边光吃菜。 老王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厉害了我的哥,这么年轻就做到少校军衔,前途无量啊。” 靳国强摇头苦笑,军旅生活虽然是他年少时的梦想,但是时间长了也是枯燥单一。经历了血与火的历练之后,很难再像正常人那样面对生活。 他从二十来岁大学应招入伍,因为文化水平高,加上从小就有武术功底,阴阳差错进了特种部队,十来年休假加起来只有十几天,加上极端保密的工作,十年如一日地训练,演习,出任务,除了工作之外,很少与外界交流,所以三十多岁了,还是单身(处男?)一个。 梓杨明白为什么老王能跟靳指导搭上火了,这家伙那点三脚猫功夫跟这位深藏不露的雪豹突击队精英切磋不上的,不是一个档次。肯定整天在靳指导面前吹嘘大学里的花花世界和自己勾女的辉煌经历,而且把这些经历添油加醋了十倍还不止,让这个心如石佛的人都动摇了根基。 就这样过了半拉月,整天看隔壁老王在靳国强面前唾沫飞溅地吹牛逼,而靳国强是个极好的听众,不管老王怎么吹都是面不改色,既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也没有表现出很喜欢。 这半个月的切磋下来,老王的武艺没什么长进,但是喝酒的功夫却突飞猛涨,以前每次都是横着回宿舍,现在扶着墙勉强能自己回来了。 眼看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梓杨正发愁的时候,卫兵来通知两人参加会议了。 战情室是以前的厂长会议室改造的,一进门看到里面人影攒动,已经聚集了十几号人,中间是一个狭长的大木桌,两边摆了十几把椅子,已经坐满了人,桌子的一头张教授正在摆弄幻灯片。 在他身前有两排好几台笔记本电脑,靳国强坐在一台笔记本电脑前正在摆弄着什么,其他的电脑屏幕都正对着张教授和他背后的屏幕。 靳国强看两人进来,微微示意了下,找个角落站着。 梓杨和老王看会议室里的这些人,除了将军和教授,以及秦汉村里见过的几个专家之外,还有很多不认识的,不过个个都派头很大,看起来级别都不低。自己这边两个闲散社会青年,能被邀请参加这种会议已经是天大的福利,估计也是因为教授和靳国强的关系。能有个地方站着已经是特殊待遇了。 靳国强调整好电脑,对张教授点了点头,教授轻轻摸了下稀疏的头发——这十几天没日没夜的操劳并没有让他看起来有一丝疲惫,仍旧是一副干净体面精神矍铄的样子,这点与其他几个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神情萎靡的专家不同。 教授轻咳了一声,“开始了,在座的各位应该已经看过之前的战情通报,现在我们直接进入正题,秦汉一案疑点最大的就是死亡原因,之前做过许多猜测、生化袭击、辐射、恐袭等等都不符合,这些天的检验结果也说明判断正确。” “尸体真正的死因,是二氧化碳中毒!” 这时笔记本电脑屏幕中有一人轻声疑问,“二氧化碳中毒?”原来这一台台笔记本电脑都是在远程视频连接。想必对面的都是些大人物。 张教授点了点头,“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二氧化碳是我们空气中的主要成分之一,之前国际上也很少有二氧化碳死亡的案例,如此大规模的集体中毒死亡现象更是绝无仅有。” 现场一个领导模样的人道,“要想造成这种规模的死亡现象,那二氧化碳应该以上百吨当量吧。” 教授点点头,“秦汉村发生的这起惨案,不仅仅是上百吨那么简单,而是百万吨级的,而且是一次时间短,大密度的冲击。“ 没有参与后期数据研究的众人纷纷发出惊呼。现场与会人员开始交头接耳。 张教授继续说道,“这么用词可能不太恰当——秦汉村事件,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极端偶然的自然现象。” 这时教授打开遥控幻灯画面,张教授对着一副山顶湖的鸟瞰图说道,“当初一看到这个山顶湖,我就判断这是一座火山湖,后来经过地质部同事的检测,证明我的判断正确。” “这个火山湖已经有几十万年的历史,根据声纳探测显示,湖底最深处达到上百米,平均水深超过50米。”教授演示了几张深水拍摄的图片,即使有强力灯光照射辅助,湖底看起来仍是浑浊灰暗。 “根据前方同志的采样和探测,虽然这是一座死火山,但是在地下十几公里的深处,仍然有强烈的地脉活动,湖底有多处裂缝向下渗透——这种熔浆跟地下水的强烈反应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通过湖底的缝隙发散到湖底的水中。” 屏幕中又有一人道,“就算是湖底有大量的二氧化碳,但二氧化碳是溶于水的,而且极易挥发,什么条件下能导致这样集中和猛烈的喷发?” 张教授点了点头,从桌子旁拿了一听可乐,猛烈的摇晃了几下,然后对着无人的墙壁打开拉环,一股强烈的液体喷射了出来。 把可乐放回桌上,教授拿了条毛巾擦了擦手继续说道:“正常情况下二氧化碳是溶于水的,而且会不断挥发,很少会产生对生物有致命危险的剂量。我们常喝的可乐和香槟中就溶解了大量的二氧化碳。” “但是如果水深达到50米或以上,就会在湖底产生巨大的压力,根据我们的探测,湖底压力最大的地方是水面的20倍到30倍,这种压力逐渐产生一种平衡。一旦产生某种外力作用,就像刚才打开可乐罐一样,压力就会瞬间爆发。” “我们经常看到,有些香槟酒开瓶的时候,用外力在瓶塞上轻轻一推,内部压力产生的气体爆发足以将软木塞弹出十几米。如果把这个压力当量扩大几万倍,几十万倍……” 教授说到这里稍作停顿,会议室里的人面面相觑,对这个理论惊讶不已。 “我们估计,秦汉村天顶湖的深处,所蕴含的二氧化碳当量,是百万、甚至千万吨级的。” 教授介绍到这里,现场又是一阵骚动,屏幕中又有人发话道:“张教授的解释让人大开眼界,只不过有些太牵强,高浓度的二氧化碳确实可以产生巨大的张力,但那是在封闭的状态下,而整个山顶湖是开放的,加上湖水冷热循环的特性,经过昼夜交替循环,湖底的冷水很容易把二氧化碳带上来挥发掉——至于你说的湖底封存着百万、千万吨级的二氧化碳,太夸张了。” 张教授微微点头道,“理论上是这样,我们当初也是这样想的,但是我们没有考虑到秦汉村特殊的气候。” “靳指导给我调出了秦汉村附近有记录以来十几年的气候记录,经过对比数据之后,我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这个地方特殊的地质构造,使得周围的温度持续十几年保持在二十几度以上,而且昼夜温差极小,这就使湖水的冷热循环失去了条件。” “如果大胆假设下,自从这个山顶湖成型以来,千百年甚至几万年十几万年以来,湖底下一直封存着高密度的二氧化碳,经年累月就形成一种特殊的层结构,就像岩石一样泾渭分明。” 张教授拿出一个漏斗形状的量杯,往里分别倒入不同密度不同颜色的几种液体,可以看到从上到下分成几个明显的层次,显然,最底层的密度最大。不用解释众人也明白教授的意思了。 “而陈瑞希“,提到这个名字又定了下,”几个年轻人扔下的那捆炸药,就是触发这个层结构崩溃的导火索。” “炸药在一个合适的深度,以合适的当量爆炸,造成了第一次喷涌,引起了湖水的连锁反应,量变引起质变,就像在湖底撕了一个口子,更多密度更高的二氧化碳溢出,最终导致了成千上万年形成的一个地质奇观彻底改变,他们半夜听到湖底闷雷声,应该就是结构崩溃所引发的声响。” “还有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事故发生前后几天,秦汉村出现罕见的昼夜温差异常,据村民讲,这是几十年来未曾发生的情况。这也加剧了湖水冷热循环的现象。” “所以说这一连串偶然的巧合叠加在一起,终于导致了湖底二氧化碳的大喷发。而陈瑞希等人半夜中正好目睹了这千百年都无人发现的奇景,大量的二氧化碳遇到湿冷的空气,变成有形有质的雾气,由于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积聚在地面,就像舞台上的二氧化碳干冰机效果一样。” “只不过当量和密度却是百万吨千万吨级的,随着层结构的崩溃,最终形成了一次奇特的二氧化碳洪流,山脚下的生物瞬间被洪流淹没,氧气含量降低到最低值,生物都是因为缺氧窒息而死——导致他们死亡的过程或许只有十几秒。” “我们看到的山谷到山峰植被、树木的枯黄,也是因为短时间内积聚的超大密度二氧化碳导致。” 张教授用幻灯片演示山谷的植被和树木,在高清像素和广角镜头的画面里,那一片象征着死亡的枯黄更加触目惊心。 “我们在山坡上发现的两具尸体,死亡原因正是二氧化碳中毒导致的窒息死亡。女性尸体呈脑缺氧症状,死因是突然进入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引起反射性呼吸骤停而突发死亡。男性尸体应该是生前看到女伴异常后惊慌失措,失足跌下造成颈骨骨折——但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二氧化碳窒息。” 梓杨和老王面面相觑,这样一来,山脚下的大量生物灭亡跟山腰上的两具尸体就有了科学合理的解释了。 “第二天阳光升起,二氧化碳迅速挥发,加上山风的作用,空气密度和成分又逐渐恢复到正常。” 会议室里一片沉默,显然大家都在脑海里回忆秦汉村那一片死寂。 张教授又播放了一张山顶湖的整体照片:“这种规模的爆发还是会留下明显的痕迹,我们在山顶看到的浑浊成橙色的湖水,就是因为剧烈湖底活动造成的,而岸边大量的枯木也是因为短时间内大量高密度的二氧化碳导致的死亡。” 教授说完这些后就坐在一边,端起桌上的茶杯轻轻地抿着,会议室里没人说话,只有抽气扇发出的哒哒声,以及电脑主机和幻灯发出的电流声在空气中流动。 过了一会儿,屏幕中有一个浑厚的声音说道,“好吧,感谢张教授和工作人员的辛苦工作,看来这个悬案可以盖棺定论了。详细的数据会后整理上报。” “接下来无关人员离席,XXX、XXX、XXX留下来,我们讨论下后面的工作。”屏幕中的声音点了几个人名,没有被点到的人纷纷离席。 老王和梓杨走出会议室,长吁一口气,胸中有千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对于他们来说,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对于会议室留下来的人来说,难题才刚刚开始。 梓杨心中还有一个疑问,秦汉村独特的八卦阵型教授为什么没有提及? 第五十二章:守墓之人 教授是个做事仔细的人,为什么他讲了那么多,偏偏把八卦阵和村中潭的事情给略过了?难道是因为跟案件本事无关才没有提及?还是说调查不出结果有意放弃? 梓杨心中有诸多疑问,但他没敢跟靳国强讲,跟老王说了下之后,这个呆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梓杨只得在心里自我安慰:或许当事情有了科学合理的解释之后,这种玄幻的东西就显得有些多余了吧,这么重要的场合,任何没有足够证据的事情都不能拿出来胡乱猜测,教授自然有他的考虑,自己也别太拿自己当回事了,还是少添乱了。 接下来的几天,陆续有设备和材料被封存、运走。工作人员也走了一批又一批,而靳国强这几天一直忙的不见踪影。 终于有一天,张教授派人给梓杨送来了三张火车票和进出通行证,以及一张纸条,告知他们可以先行回去了,因为还有其他的事儿,张教授可能需要继续逗留几天。 二人知道所有往来的书信都会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记录备案,张教授也不会跟他们说些多余的东西,当下也没多问,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经历了那么多,他们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开口,什么时候该闭嘴。 三个人也没多少行李,当下拾掇好东西,准备在县城搭车去车站。 正欲出发的时候碰到匆匆赶来的靳国强,原来是知道三人要走,来给他们送行。眼看发车时间还早,靳国强邀二人在车站旁的饭馆小叙。 因为案件已经封卷,所以厂区管理已经不是那么严格,工作人员可以在汇报、备案之后进出走动。明显没有之前那么严格了。 三人在小饭馆找了个包间,点好饭菜之后把服务员轰出去关紧门。 靳国强一本正经地说,“保密协议规定的内容你们都记得吧?” 老王嗔怪道,“老靳,瞧你说的,信不过我们哥俩咋地?你看我们像那种没头没脑乱说的人吗?” 靳国强警惕地说,“梓杨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肯定不是那种人。” 梓杨被靳国强难得的幽默给逗乐了,问善后事宜进行的怎么样了。 靳国强叹了口气说道,“现场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 梓杨问,“那这个村子以后怎么办?” 靳国强道:“会暂时封闭一段时间,后期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梓杨想了想问道:“那两个大学生呢,他们学校那边怎么解释?还有那个惨死的姑娘,如何跟她的父母交代?” “旅游遇到山体滑坡,尸首不见踪迹,会有一两件生前遗物给家人做留念。”靳国强面无表情地说道。 隔壁老王阴阳怪调地说道:“吆,说的这么轻松,贵组织掩盖真相的功力是越来越炉火纯青啊。” “那还能怎么样?告诉他们事情真相?几个人贪玩送了命还差点毁了一个村子?告诉他们自己的女儿深受打击精神失常?”靳国强突然激动起来,闷声低吼,黑脸涨的紫红,脖子上青筋鼓起,神情颇为可怖。 气氛有些异常,沉默了半天梓杨继续说道,组织上也是一番好意,有时候谎话比真相更容易被人接受。 靳国强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闷声补充道,“陈瑞希作为事故的直接负责人,会被秘密单独关押审讯,后面的事情就不方便跟你们讲了。” “王娟会被转移到一个保密医院进行观察和治疗,根据专家说,以她目前的情况,要想恢复正常的机会微乎其微,唉,多么好的一个女孩子,这辈子就这么毁了……” 老王继续不知死活地揶揄道:“吆,怪不得这么大的火气,我们的铁血指导员原来是动了怜香惜玉之心那?” 靳国强倒也没有反驳,直接就是不搭理他。 梓杨像想起什么来道,“那个老村长呢?虽然炸药是他的,那两个小伙子也是他的亲人,不过人家跟这起事故可没有关系啊。” 老王又搭茬道:“是啊,你们可别陷害忠良啊!” 靳国强平静地道,“这个事情你们就别问了,也不归我管。” 想到秦祥和那副看破生死的表情,众人突然感到无比凄凉。 靳国强抹了一把脸,对二人说道:“时候不早了,你们该上车了,我也回去工作了。” 说完转头要走,老王拉住他的手道:“噯,慢着,咱两一见如故,也算是有缘了,怎么地也留个联系方式什么的,以后哥俩有空继续聊天喝酒。” 靳国强道,“我知道你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 转头欲走,老王拉住他:“噯,那你的呢?” 靳国强道,“我想联系你的时候自然会找到你,我不想让你找到的时候你如何也找不到我。” 转头欲走,隔壁老王又拉住他的袖子:“噯,等一下。” 靳国强皱眉道:“还有什么事?” 老王指指满桌的饭菜:“你还没付钱呢。” …… 两人坐在火车上,老王扭来扭去浑身不自在,“你说老张这么大一个教授,给我们订这种三等座,就不能给弄个商务座什么的?好歹兄弟也给你爬过山,吃过苦。” 梓杨没有搭理他的话茬,若有所思地说道,“你不觉得靳国强最后那句话里面有玄机?” 老王不屑道,“咸鸡?什么咸鸡?吃顿饭亏着他了?反正他们军队都可以报销,不过我倒是没有看他要发票,以他这种级别,估计可以开白条,管他呢,现在军人待遇都不错,他级别又那么高……” 梓杨道,“不是,他说他知道你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你不觉得这是一种威胁吗?” 老王现在才反应过来,“特码的,老小子不声不响地把哥俩的底细摸了个底朝天拉?” 梓杨不再理老王,眼神有点怔怔地望着前方,他总觉得靳国强和张教授似乎还有什么东西瞒着他。 …… 秦汉村里,天色已经近黄昏,夕阳把天边映的一片血红。 寂静的村落里,缓缓地走着一个老人,双手背在身后,头发一丝不苟,正是张教授。 远处的停机坪上,一群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搬运着东西,这是最后一批撤离的人员,这批人员撤离之后,会有专门的工作组进驻处理之后的事宜。 张教授缓缓地踱到秦祥和的家附近,老村长正蹲在门前的土坡上,嘴里叼着一杆老烟枪,木然地看着血色的夕阳。 烟袋早已经熄灭,老村长就在那蹲着纹丝不动,一动不动像尊雕塑。连张教授在旁边蹲下都似乎没有察觉。 张教授缓缓地叹了口气道,“老丈,节哀吧。” 老人一动不动。 张教授又说,“有什么生活需求吗?有困难的话我找人给你安排?” 老丈这时缓缓地说道,“村庄里什么都有,千百年来祖辈一直都是自给自足。” 张教授又道,“骨灰罐已经运回来了吧?” …… “这次因为情况特殊,遗体是由上级部门安排处理,所以……” 老人仍旧是面无表情不做声。 张教授想了一下又说道:“我知道秦汉村一直沿袭土葬,但是我在村里村外好像没看到坟场,那么千百年来过世的祖辈都埋葬在哪里?” 秦祥和脸上肌肉不易察觉地抽动了一下。 第五十三章:美人顾盼 从秦汉村回来,梓杨情绪很低落,好在有小黑和老王的经常陪伴,在琐碎的日子里逐渐消耗了怨气,日子渐渐又过得阳光起来。 假期的日子过的真快,转眼间就开学了,又是一轮迎新,又是一波返校,又是一次兄弟相见、格外眼红的喧闹。 刚刚升入大二的梓杨对这些热闹并不感冒,退了学校的宿舍,然后开始每天白天上课,下午去操场打会儿篮球,傍晚去菜场买菜的日常。 闲下来的时候心中暗暗苦涩,在骨干的现实面前,什么伟大的梦想都烟消云散,什么美好的憧憬都消失不见,自己越来越像居家男人了。 这小黑也是每天除了吃睡就看电视,没有吃的也不吵不闹。看着他一幅不中用的样子,梓杨终于明白父母为什么会对自己恨铁不成钢了。 心中虽然牢骚满满,但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做饭洗碗,洗衣叠被,一天忙到晚,连声感激都没有,梓杨终于明白为人父母的滋味。 这段日子,梓杨经常把那十三张皮纸(地图)拿出来参研,可是白费了很多功夫还是一无所获。 这些地图上面都是很简略的笔记(想来先祖们在自己皮上也纹不了那么多的讲究),依稀能看出山水沟壑的走势。但一不知道地图的比例,二上面很多文字不是文字,图像不是图像的注释。再加上十二张图的主人也是风格迥异,丝毫找不出规律。 老王每到周末都会过来改善一下生活,好在S市跟H市不是太远,交通非常方便,坐车一个小时差不多就能到。 这期间两个人凑了一笔钱,终于也是拉起了宽带置办了电脑,老王一来就吵着闹着要玩游戏。 梓杨经常心想,自己以后的日子是不是就一直这样蹉跎下去? 有时候想起暑假里的那些刀光剑影,竟也觉得刺激,颇有些怀念。 三个人就这么恍恍惚惚过着“小日子”。 这天周五,梓杨打完球,光着膀子抱着篮球正跟球友们往回走,心里想着晚上买什么菜,老王今天要过来。 这时一个长发盈盈,身穿运动服的高挑女子迎面走来。 梓杨眼睛稍微有些近视,再加上打完球脑袋充血,视力有些模糊,看到来人也没在意,以为是普通去锻炼的女生。 结果那女生径直走了过来,向梓杨半鞠了一躬道:“学长好!” “哇塞”众人一阵喧哗。 梓杨转了转头,确认女生是跟自己说话,“妹、妹子好,我认识你?” 旁边的球友勾肩搭背、哼哼哈嘿的在旁边烘托氛围。 女生不顾这些家伙的起哄,落落大方地道:“你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你。我听说学长是学校诗社的前辈,相当有文笔,想有时间请教一下。” 梓杨挠头道,“哦,哦,那个社团我已经很久没有参加了……我这点三脚猫的功夫……” 那女生不由分说上来挽住他的胳臂,大方地说道,“我请学长喝饮料吧。” 梓杨尴尬的面红耳赤,想要躲开又不敢挣脱,内心羞羞地想,可别把自己的汗水粘在姑娘身上……人家这一身衣服看起来不便宜。 这时候旁边的球友情绪达到了高潮:“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女生不由分说地拖着他就走,那帮惫赖家伙不好意思继续再跟着,只是在背后嗷嗷叫着起哄。也难怪他们如此激动,都是单身汉子,精力本来就无处发泄,难得看到个气质身材俱佳的女神,就像苍蝇见了……就像蜜蜂见了鲜花一样肾上腺素激增。 走了很远后面还在叽叽喳喳的讨论:“这美女是谁啊?” “不知道,从来没见过。外校的吧?” “真帅气,怎么会看中那家伙!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不插他难道插你?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梓杨在众人的“闲言碎语”中暗自加快了脚步,不一会来到操场边,梓杨指着旁边一个自来水龙头说道,“姑娘且慢,待我梳洗一番。” 当下小跑过去用自来水撸了一把脸,把衣服套上,整了整发型,转过身来,借着夕阳的余光,这时候才看清姑娘全貌,心中一凛,好帅气! 这姑娘身高一米七左右,两鬓长发齐颈,瀑布般的长发编成马尾,随意地搭在身后。上身穿着运动短衫,露出洁白性感的腰部,下身穿着运动短裙,脚下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脸上柳叶细眉,皓齿明眸,秀气的鼻子,俊俏的下巴。用老王的话来说,好一个青春阳光花姑娘! 女生双手俏皮的放在背后,歪着身子道:“忘了介绍我自己,我叫Sharon,你可以叫我苏睿。” 梓杨连忙收起眼光瞥着脚尖道,“哦,你好你好,我叫李梓杨,你是外国人吧?交换生?” 苏瑞诧异地看着他,清脆的声音带着惊喜:“好厉害!你怎么猜出来的?我普通话这么地道!我可是地地道道的华裔嗳,长得跟中国人没有两样吧?” 梓杨道:“第一,中国人从来不跟人这么介绍自己。” “第二,我国女、女生很少像你这么装扮。”(其实梓杨是想说,本校女生很少有她这种完美的身材,要么胸小,要么腿短、要么偏瘦、要么偏肥,即使有那身材能达到黄金比例的,也都缺乏她这种自信和豁达。) “第三:……我还没想到。” 苏瑞咯咯笑道:“你是说想我长得丑么?” 梓杨忙道:“不敢不敢,中国女性很少像你这么,嗯……大方自信。都是属于内敛腼腆型的。” 苏睿小心翼翼地道:“你的意思是我这样介绍自己,太唐突啦?还是嫌我没礼貌?” 梓杨看越说越掰扯不清,二人站这地方人来人往,周围指指点点、交头接耳的同学越来越多。忙说,“你不是请我喝饮料吗?走,前面就是学校小卖部。”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快到小卖部的时候,远远地看老王斜背着一个包,手里抓一个大苹果,嘴里鼓鼓囊囊嚼着,跟螃蟹一样,趴趴地走过来。 梓杨心里暗暗叫苦,这二货今天来这么早——估计是翘课直接过来了,被这二货看到这场景,又得费一番口舌解释。 转身挡住苏睿说道,“我突然不渴了,要不今天先这样吧,我还有事,有空我再请你吃饭如何?” 这时,背后伸出一只大手道:“你好,鄙人王剑春,幸会幸会!” 看着苏睿疑问的眼神,梓杨恨不得装作不认识这个呆子。 “这,嘿嘿,是我朋友,嗯,你就叫他老王吧。” 苏睿很大方的伸手握住道:“你好,我叫Sharon,你可以叫我苏睿。” 老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裤衩,破拖鞋道:“哎呀,你看,不知道今天有这么正式的会面,我那身七匹狼的西服也没穿。“ ”老李,有这么重要的客人,怎么不提前通知我一声……你看这打了我个措手不及,出门的时候都没化妆……” 梓杨不理老王,对苏睿道,“那今天就这样吧,下周我去找你,你在哪个班?” 苏睿道:“我在考古系002班,周一来找我,一言为定哦。”然后跟老王摆了摆手,“很高兴见到你。”转身飘然而去。 老王盯着苏睿的身影,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梓杨掉头就走,“走吧,回去买菜做饭!” 老王三步并做两步赶上来,斜睨着梓杨,梓杨也不说话,目不斜视地大踏步前行。 终于老王憋不住,慢条斯理地问:“你,不打算说两句?” 听口气,问罪的意思很明显,这么漂亮的女子,什么时候勾搭上的?我怎么不知道?为什么不介绍给我…… 不用他说梓杨就明白他的意思,跟老王厮混了这么久。 梓杨悠悠地说:“王剑春,你不觉得你这个名字有些不妥么?” 老王瞪着眼睛道,“王牛粪,王牛逼,不比这些名字要上档次么?你以后在人前不要老王、老王地叫我了,我忍你好久了……你就喜欢埋汰我……听起来多随便,叫我大名!” 梓杨摇着头自言自语道,“王剑春,又jian(贱),又chun(蠢),唔……” 老王一愣,懊丧地道,“唉!人算不如天算啊!算了,你们以后还是叫我老王吧……” “你别打岔!刚才那女的怎么回事?” 梓杨道:“刚刚认识的,外国来的交换生,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来找我?” 老王愣愣地在身边走了一会儿,突然说道:“你有没有觉得,苏睿像《最终幻想》里面的蒂法?” 第五十四章:最终幻想 老王最近很迷最终幻想系列游戏,买了很多张盗版光盘,闲着没事就在出租屋里钻研。连小黑都被他传染,能一动不动地在旁边看几个小时。 回到家吃完饭,梓杨打开电脑,发现QQ闪个不停,几十个同学都在“祝福他”,羡慕他艳福不浅。 梓杨一打听才知道,这苏睿是今年刚来的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交换生,父亲是国际知名的学者教授。 虎父无犬女,这女子比梓杨小一岁,在梓杨上大一的时候,人家已经拿到了物理学学位,这次交换到他们学校的考古系,学校好像捡了一个宝一样,希望借其与普林斯顿大学和苏教授搭上关系,将本校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名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这件事已经成为今年学校开学的头条新闻,从暑期开始就在校内传的风风雨雨,梓杨这一个暑假基本上都在“冒险”,所以信息没有及时跟进到。 根据同学们的证词,这位苏睿小姐为人开朗大方、不拘小节,不管是屌丝还是高富帅都是待之有礼、谈笑风生,很快就成了校园新封的女神,据非官方统计,有十八个宿舍的男生发誓非她不娶。 梓杨笑道,“这帮同学不输狗仔队,这么快就把苏睿的来历人肉的这么清楚。” 老王看完有些黯然,“我还以为近水楼台先得月,没想到竞争这么激烈。” 梓杨说,“你大胆地上吧,兄弟支持你!” 老王道,“既然这样,那做兄弟的就不客气了,这妞归我了。以后你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说罢又警惕地看着梓杨:“这么大方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你不要打我未来媳妇的主意!” 梓杨呵呵一声,“人家是堂堂美国来的交换生,追随者无数,会看上你?” 老王想了想说:“说不定她爱慕我的才华呢?” 梓杨一本正经地打量了一下屋子:“嗯,该给某人买面镜子了。” 老王嗷地一声,亮出擒拿手向梓杨扑过去。 转眼到了周一,老王并未按计划回去,而是执意要留下参加梓杨的会餐,说是已经给同学安排妥当,点名什么的都已经搞定。 上次老王跟梓杨去去陕西慰问的事情,回来之后他跟李老师特别说过一次(当然略过了黎叔那些事情),把个李老师感动的稀里哗啦,差点当场跟他结拜兄弟。 因为“上面”有了人,老王行事也越来越嚣张,每次要旷课的时候,就跟李老师招呼一下:我这几天打算去做点慈善……我跟朋友约好去敬老院……我扶老太太过马路迟到了…… 有了李老师给他擦屁股,老王这课逃的也是天衣无缝、后顾无忧。 梓杨拗不过他,只得带着他赴宴。 为了这次会面,老王特地趁周末去置办了一身行头,去天山路一条街买了不少地摊货,穿起来也算是光鲜,虽然不是西装革履,起码衣服挺括,再加上穿了双皮鞋,也算是有点人样儿了。 梓杨被他这么倒腾了两天,也受了感染,本来淡然处之的他竟然也有了点小紧张,虽没有像老王那样隆重,但也没有平时那么随便,下意识的穿了一套休闲运动衣。看起来也是英挺帅气。 三人在学校的一个小餐厅会面,苏睿早就到了,老远看到他们就招手,看着老王刻意的装扮、摆酷,一身校服便装的苏睿不禁莞尔。 老王暗暗地跟梓杨道,“真是衣服架子,同样的校服穿在你们女同学身上,就跟被糟蹋的妇女一样难看,穿在苏睿身上,简直跟写真模特一样。” 苏睿的校服里面,穿了一件粉色的圆领T恤,衬着修长雪白的脖子,格外的清新丽人。再加上修长的身材,跟身边的同学比起来,的确是鹤立鸡群。 老王咽了口口水道:“来了很久了吧?饿了没?服务员,上菜单。” 梓杨低声道,“白痴,这里用饭卡的,自己到柜台前点餐!” 老王悻悻地跟梓杨去餐台前把吃的喝的端了回来。生怕别人吃不饱似得,老王活活端了三大盘过来。 苏睿只要了一份色拉,一份薯条,外加一份冰沙。剩下的鸡块、鸡腿、鱼香肉丝、狮子头、大排、椒盐排条……都归梓杨和老王了。梓杨内心气的直发抖,老王这一顿乱点,足够自己吃一个月的包子了——吃个饭你装啥逼啊你!还用我的饭卡! 苏睿咬着吸管,一边喝着冰沙,一边笑吟吟地看着两人。 梓杨跟苏睿点了点头,算是礼数到了,然后埋头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平时见了食物就穷凶极恶的老王,今天特别的矜持,兰花指小心翼翼地捏了一根薯条,一点一点的吃着,一边跟苏睿搭着话。“对了,苏姑娘,你是怎么跟我兄弟认识的?” 苏睿笑吟吟地道:“我听同学说李梓杨学长是学校诗社的副主编,对于中国的文化历史很有研究,所以特地向学长请教。” 埋头吃饭的梓杨脸一红,自己写的那些东西……真是太丢人了……赶紧吃东西掩饰过去。 还好苏睿跟老王正在聊,谁也没注意到他窘迫的样子。 “我从小生活在国外,虽然家里教过我中国文化基础,平时也经常用中文交流,但是对于中国还是很多不了解,小时候经常听大人讲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感觉充满了神秘,所以对中国也是非常向往。” “嗳,学长,听说你在诗词歌赋方面特别擅长?”看到梓杨一直埋头吃东西不搭理人,苏睿两手搭在桌上,露出葱玉般的手臂,歪着头问梓杨。 梓杨埋头吃着东西,脸都快贴到餐盘上了,嘴里含含糊糊地说道:“好汉不提当年勇,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那时候年轻不懂事,附庸风雅,随便写了几首歪诗,我有什么文化啊……” 老王也跟着说,“是啊是啊,现在的年轻人哪有什么文化,中国的历史文化传承到今天,基本上被子孙后代糟蹋的差不多了,断了不知多少层了!有些东西还没你们外国人懂得多。” 苏瑞嫣然一笑,老王似乎受到了鼓励一般,继续吹捧:“不过中国除了‘文化’之外,还有‘武学’,这个你们外国人接触的少。”绕了半天,老王终于说出重点。说到“武学”这里,他还特意加重了语气,希望引起苏睿的注意。 果然,苏睿也是个善解人意的人,很会聊天,看到老王期待的眼神,配合的道:“你是说武术?我在电影里经常看到,家父有段时间还让我练过跆拳道。不过我天资愚钝,觉得自己不是习武的料,考到黑带之后就没有再学习了。” 梓杨咳嗽了一声,差点被鸡块呛着——黑带,我靠,学到黑带已经算是职业级了,她竟然还对自己不满意。 想是这位大小姐对自己要求极高,凡是做不到出类拔萃的事情就算失败,那自己这种业余级的爱好者真是没脸说自己练过了。 老王不屑一顾地说道,“跆拳道是韩国人发明的,发展到今天也只有几十年的历史,算不上武学正统,而且也多是花架子,不实用。” 看到成功吸引了苏睿的注意力,老王继续卖弄:“中国的谭腿洪拳、八卦咏春、太极形意,都是世代相传千百年,经过无数祖辈锤炼而成的真功夫——尤其是少林工夫,更是天下武学正宗——在下不才,曾在武校接受过几年少林功夫的磨练。” 当下老王把自己如何的骨骼惊奇,老师初见惊为天人,在武校如何刻苦训练,师父如何的严厉不是人、如何的欺压迫害,自己如何地卧薪尝胆,如何的自强不息,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之后,终于成为一代武学宗师…… 这一套话语梓杨听了不下百十遍,自己都能背下来,倒是这苏睿听的是聚精会神。 老王看苏睿听得专注,也是越说越兴奋,要不是餐厅里桌椅闲人碍事,早就撸起衣袖当场打一套虎鹤双形了。 待老王说的口干舌燥,喝水补充能量的时候。苏睿抓紧时间问梓杨,能不能教她一些古文常识,尤其是一些文言文方面的东西。 梓杨说你们考古系的,应该有相应的课程研究吧。 苏睿不好意思的说自己刚接触这一行没多久,起步比较晚,而且教授的课程过于教条刻板,学起来太难,进程也慢。希望能从梓杨这里学一些实用点的常识性东西。 梓杨开玩笑地说,“不如我教你读《山海经》、《搜神记》这些书籍吧,这两本书看起来颇有趣味,但是内容荒诞不经,都是民间典故,太多迷信、鬼神的东西,在正式的传统教学系统里并不是很受待见。” 苏睿连连点头,“对对,就是这些东西。中国一些历史文化典故,对我来说太神奇了。” 此时老王已经补充了足够的水分,咳嗽了一声示意梓杨闭嘴,然后继续刚才的武学话题。 苏睿津津有味的听老王胡扯,梓杨在旁边托着腮帮子想事情,等会怎样低调地提出打包的要求不会吸引人的注意…… 吃完饭,老王按照国家领导人会见外国嘉宾的礼仪送别苏睿。看着苏睿优美的身影在绿树茵茵的校园马路上消失,老王返身过来,搓着手一脸红晕地道:“怎么样?我表现如何?” 梓杨郑重地拍着老王肩道:“会见很成功,你的表现非常得体,外宾很满意!这是继八国联军之后我国外交史上的又一次胜利!” 老王没听出话里的逻辑,呵呵呵地表示:“小李啊,一想到承接中美文化交流的重担落在我的肩上,我压力很大啊!” 过了几天,重担在肩的老王接了一个电话,被迫回学校“处理”一些事情。 梓杨跟苏睿隔三差五的一起做“学术研究”,苏睿还特地买了两套图书,正是自己介绍的山海经和搜神记,梓杨一看都是豪华精装版,有一套还是岳麓书社的珍本,看了价格更是倒抽一口凉气,心想可惜了,这东西在地摊上都论斤卖,她竟然去书店买正版!这家伙光买两本书的钱就够自己吃一个月包子了。 最近的学习任务并不多,梓杨每天就是上上课、打打球、做做饭、洗洗碗、上上网,偶尔苏睿会约他一起探讨“学术问题”,还请他吃了几次饭,倒也乐得逍遥自在,不过静下来的时候,内心有时也会苦闷一下下。 梓杨一直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学校里九成的学生对自己的专业都不满意,据说他们这个专业就业率很低,而且比较看工作经验。 有心眼活泛的,在暑假期间就开始联系单位找门路去实习了。 梓杨虽然也有心找单位练练,但是一来自身情况比较复杂,家里的小黑孩还处在学习摸索现代人类社会文明的阶段;二来觉得工作还是很遥远的事情,对学校也有些恋恋不舍,似乎离开了这里,自己的青春和梦想就一去不复返,再没勇气去面对外面现实而又残酷的世界。 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家庭状况和背景,又对自己的未来不抱希望。 就这样,梓杨每天在焦躁与迷惘的情绪中度过,唯一值得欣慰的,大概就是每个月初准时到账的3000块钱生活费罢! 第五十五章:实习风云 这一天梓杨正在教室里认真上课,眼睛看着老师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心里却是一个字儿也没听进去。 正在神游的时候,教室门口一个漂亮的女子向他招手,一看竟然是苏睿。 教室里其他昏昏欲睡的同学立刻唧唧喳喳的,跟马蜂窝被捅了一样。 正聚精会神在黑板上练书法的老教授回过头来,从鼻梁上瓶底厚的眼镜后面射出两道凌厉的眼神,看到门口一个美女之后正欲爆发的情绪松懈了下来,但是语气里还是带着一股威严:什么事儿? 苏睿伸了伸舌头,打了个抱歉的手势,指了指梓杨。 老师狐疑地看着梓杨。梓杨此时心头闪过无数电影里的情节: 老师,我怀了他的孩子…… 老师,我要我男人陪着去打胎…… 怕苏睿说出什么出格的理由来,梓杨赶紧收拾好书本,夹着背包,低着头灰溜溜地走出教室,经过老师身边的时候,轻声说道,“老师,我请个假。” 老教授鼻子里挤出一个“唔”的声音,既然没有用粉笔头制止的话,那看起来是默许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一定不会干什么坏事。 走出教室,回头一看,哥几个都在纷纷向他竖起大拇指。 梓杨埋怨道:“搞什么,竟然敢在胡一刀上课的时候打扰课堂秩序,老头发飙倒不要紧,关键是耽误我学习呐。” 苏睿咯咯笑道:“我怎么没看出你在学习的样子啊?看你坐在那里愁眉苦脸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我是在解救你好不好。” 梓杨嘿嘿一乐道:“别人的课倒也罢了,这胡一刀的课不敢马虎,老先生是系里有名的学究,以铁面无私、冷酷无情著称,每学期都要关很多人,砍起人来那是刀不见血的,下到扫地阿姨上到校长,人见人怕——说罢,这么急找我什么事儿?” 苏睿道:“当然是好事情。我们系里争取到一笔资金,准备组织一只队伍到新疆楼兰去考察实习。我这边有两个多出来的名额,打算邀请你一起去。” 梓杨咋舌道:“我何德何能啊,这种公费旅游想必名额紧张吧?你就不要浪费到我这种粗人身上了——你有多大的权利啊,竟然可以自己决定人选?” 苏睿告诉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这笔考察资金是她的叔父通过学校赞助的,所以她手上也算有点小权利。 梓杨犯难道:“那你也该挑你们考古系的同学啊,找我这种外行做什么。” 苏睿撅着嘴道:“我愿意!考古系的那些领导太自私了,项目一下来就想着安排自己的人,那些学生为了一个名额也是勾心斗角,看他们学术研究是假,公费旅游是真,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朋友。” 梓杨有些狐疑地看着苏睿,一个人倒霉惯了,是不大会相信天上掉馅饼这种事儿的。 苏睿只得继续解释,主要是她看梓杨对历史比较感兴趣,加上之前麻烦他那么多,所以特意把这个机会留给他。 梓杨心想,这个解释可以接受,再矜持下去的话就有点过分了,万一这美国妞太实诚,真的把名额给别人的话,那就太亏了!反正是资本主义的羊毛,谁薅不是薅呢! 当下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说,“既然这样的话,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不过,我可以带个人一起去吗?” 苏睿道:“老王吗?好啊,带他一起去,他很好玩,有他陪着这一路也不会无趣,再说老王力气大,可以帮忙抗东西。” 梓杨可没想到老王这茬,他想的是小黑。当下挠着头说道:“既然这样的话,那我要带两个人一起去。” 苏睿扑闪着眼睛问:“两个人,还有谁?” 当天晚上,梓杨给老王打电话,把自己如何苦口婆心,如何坚持不懈,最后以他不去我也不去相要挟,最终说服苏睿带老王一起去楼兰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老王。 老王在电话那头听的是感激涕零,当下决定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梓杨的大恩大德。 第二天,老王又跟梓杨打个电话道,去新疆之前,得先帮他做件事儿。 到了周末,梓杨按照老王的安排到车站接人,远远看到老王跟李老师在那边四下张望。 五大三粗跟流氓混混一样的老王,以及魂不守舍邋邋遢遢的李老师,两人站在一起相映成趣,跟周围的人群凸显出与众不同的气质,非常好认。 当下三人碰头,寒暄几句,老王提议先找个馆子吃饭。李老师看看手表道:“时候尚早,这个建议很好,谁请客?” 梓杨忙道:“当然是自己尽地主之谊。”心里也是犯嘀咕,三个人就你挣工资,抠门的跟什么一样。 当下三人找了个四川馆子坐下,闲聊中知道这李老师周末正好来H市办事,老王表示自己兄弟在H市,听说德高望重的李老师亲临驾到,死活要给李老师接风,不给机会的话还闹情绪(梓杨暗想,明明是你死活逼我来)。 李老师连连点头,“恩恩,不错不错,多谢多谢。你不就是上次那个谁谁谁,那个去陕北看老乡的那谁谁谁吗?我们吃过饭来着。”看来这李老师记性也不怎么样。 席间三个人聊到了陕西老汉的事情,老王把自己仗义救助的事迹又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李老师又是一顿唏嘘。 看火候差不多,老王给梓杨使了个眼色道:“咳咳,这个,老李,你上次说帮我联系了一个医院去实习,这个,靠谱吗?” 梓杨连忙拍着胸脯打包票,“这家医院的肛肠科主任是我的老乡,关系杠杠地,听说老王如何勤学好问之后,一定要见识下这位青年才俊,强烈邀请他到他们医院去实习。” 李老师皱眉道:“你是学口腔医学的,到肛肠科实习,专业对口么?” 老王狠狠地瞪了一眼梓杨说:“那个老乡是口鼻科的,我这兄弟上次去陕西的时候脑子被驴踢过,记性有点不大好。” 李老师犹豫着说,“按理说有单位接受的话,我们是鼓励学生去实习的,但是你这个情况太特殊,你的好多专业课都有很大问题,我怕你到时候给人家添什么乱子……” 言下之意,你学艺不精,就不要出去丢人了,别连累了学校的名声。 老王连忙打包票,保证一定要好好学习、低声下气,勤奋苦练,为校争光…… 李老师夹了一筷子水煮牛肉,咀嚼了半响,像下了决心一般,点头道,“既然机会难得,那么我就给你做这个担保”——老王正待手舞足蹈,李老师打断他道:“我知道你平时让我帮你那些忙、打那些掩护,很多都是骗我。我之所以帮你,是看你心地善良,为人不错,有一颗医者仁心,我很欣赏你这点。” “咱们行医的,最重要的是医德,我希望你们这些孩子,以后出去了不光要技术过硬,关键是要明白行医做人的道理。” 这番大道理,让梓杨跟老王在旁边听得小鸡啄米一般点头。 李老师刨了半碗蛋炒饭,接续说道,“当年,我当实习医师,在眼科的时候师兄叮嘱我,遇到角膜异物的民工,取了异物就开氯霉素眼药水,我问他为什么,因为我知道这氯霉素基本被淘汰了,虽然很便宜,但是这种药物对角膜不好,现在只有做动物实验时用的多。他说,你如果开十几块一支的药,民工嫌贵不拿药就走了,再回来时可能就角膜感染甚至失明了……” 说完拍着老王的手说道:“很多人都觉得学医是为了赚钱多,我不反对大家这样想。但是赚钱的时候,心里要德字为先啊!” 老师这一番教做人的话,说的梓杨跟老王不敢搭茬。 梓杨对这个外表邋遢,行事抠搜,一直给老王开后门的落魄教师其实挺瞧不起的,不过就凭他这番话,凭着“医者仁心”这四个字,这个朋友交了! 吃完饭,李老师一抹嘴,也不跟他们客气,点个头就走了。 看着李老师单薄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梓杨道,“感情这李老师也是个悲天悯人的好人啊。” 老王不无感叹地说,“当年这李老师也是个人物,年纪轻轻学识渊博,专业过硬,很得医院领导的赏识,眼见得是前程似锦,追他的女孩子从手术室排到女厕所,后来因为做人太耿直,得罪了很多有权势的人,在医院混不下去了,只得放弃大好前程,回到母校继续教书育人。” 梓杨道,“可惜了,这样的好老师摊上你这种逗比学生——不过李老师这边我帮你搞定了,但是你那医院实习证明怎么办?你这一个大二的学生,五门课都不及格还去搞实习,就没人怀疑?” 老王轻松地道:“找个萝卜盖个章就行了,学校领导都在抓大钱,谁会有空管我这劣等学生的破事儿。” 说完又拍着梓杨的肩膀两眼放光地道:“从今天起,哥就是自由人了,有大把的时间、大好的青春可以挥霍!快跟我讲讲,这去新疆公费旅游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五十六章:长途奔袭 当下梓杨把这次“楼兰探险”的来龙去脉跟老王交代了一通,着重强调了他是如何帮老王争取到资格的。 最后又叮嘱道,“这次苏睿的邀请有些让人想不通,理由太勉强。想来外国人做事都是这么不讲道理。咱们几个平时还是要注意下,跟他们一起的时候要低调。” 老王连连点头:“嗯嗯,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我一定要跟他们抗争到底。嗳,你说这苏睿是不是看上我什么了啊?” 梓杨:“你先撒泡尿照照自己!” 然后又道:“我这次答应她也是因为那十二张纸皮的事儿。这楼兰是著名的西域古国,曾经是丝绸之路必经之地,根据《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晚年曾非常看重这丝绸之路,当时他把这丝绸之路称作‘黄金绳索’,据说为了重新开辟陆上丝绸之路,作出了很多努力和贡献。我在想会不会在这条路上找到点线索。” 老王纳闷道:“你的意思是?小黑的身世跟这次旅游有关?” 呆子这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梓杨,莫非自己是被别人套路了?不过想想不大可能啊,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这么有心机呢……再说,那些事儿也就几个人知道,掰着指头都能数过来,跟她也八竿子打不着啊! 梓杨点点头对老王道:“你想太多了,万一人家是真看上你了呢?” 自从得到这十二张纸皮之后梓杨参研许久也没有找到头绪,内心想重回当年蒙古大军足迹到过的地方,实地体验一下,说不定会发现什么线索。 老王当然毫不在意这些,对于他来讲,能跟苏睿一起旅游就够了,哪怕上刀山下油锅吃屎说不定他都愿意。 回到家里,梓杨又把事情跟小黑说了一下,小黑仍旧是面无表情地看看梓杨,然后转头自顾自地玩电视游戏——老王不知道从哪里淘了一个二手的PS主机,弄了一堆街霸、铁拳的盗版光盘,没事就跟小黑一起玩,这小黑简直是一教就会,整天迷上了。 都被老王带坏了,梓杨心想。 接下来几天,梓杨跟几个要好的哥们打了声招呼,无非是上课代点名之类的,然后整理行装。 苏睿交代他们说只要带上自己的换洗衣物就好了,设备什么的他们都已经备齐。 到了出发这一天,一行人在火车站集合。除了梓杨这三人之外,其他都是考古系人员组成,带队的是一名叫汪文厚的教授,这教授五六十岁的年纪,带着一副老式黑框眼镜,穿着一身看起来像上世纪六十年的老式工作服,头顶毛发已经完全掉光,只剩下周围一圈,状似地中海,很仔细地把两边的头发留长,抹过来盖住上边无毛的地方。身体发福,肚子微凸,腰带夸张地一直捆到胸部,看起来就是个严谨的老知识分子。 除了这汪教授之外,还有四男一女,面色均不善。 梓杨作为闲杂人等,心中有愧,谄媚地向众人笑了笑,想博得几分好感,换来几道不屑的目光。 苏睿悄悄介绍给他们听,那个高个子总是撸头发耍帅的叫刘文先,是汪文厚的得意门生。 那个瘦的像一股闪电、身材细挑满面是粉的妖娆女子叫董梅,是汪教授刚收的研究生。 另外三个男生里,一个中等身材表情木讷的是系主任的侄子,另外一个瘦小的跟干猴儿一样的,据说是校长的亲戚,还有个矮胖的同学不知道来历,不过据说家里很有钱,手上那只卡西欧看似普通,起码值七八千! 苏睿一一介绍过来,梓杨用他的特殊记忆法记了一遍,然后用自己的方式给他们命名,并挨个对号入座:地中海、潇洒哥、粉饼、面瘫、辣条儿、卡西欧。 苏睿听梓杨这么一形容,再一比较,顿时觉得很有道理,不禁捂嘴偷笑。 然后又问,“其他的都好说,为啥叫这女孩子叫粉饼儿?我看她姿色不错啊,就是脸上扑的粉儿多了点。” 梓杨悄悄说道,“你不觉得那女孩子的脸,像个大饼子一样么?” 苏睿推了他一把笑骂,“你这个人嘴巴这么刻薄,背后不知道跟人怎么埋汰我呢……”(梓杨心想,这入乡随俗的速度挺快啊,埋汰这词儿跟老王学的吧。) 老王也在旁边凑笑道,“这教授跟着帅哥的名字一个文先一个文厚,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 梓杨道:“是父子吧?”老王说,“样子不像,姓也不对。”梓杨道:“嫁接的……” 二人调笑的声音很快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帅哥撸了一下头发酷酷地看着苏睿,点头示意了一下。 粉饼倒是很直接的给了他们一个大白眼儿,其他几个人也都或多或少地对梓杨等人表示了鄙视之情。 梓杨心想也难怪,你们拼死拼活的好不容易争一个名额,咱兄弟三个不费吹灰之力就占了三,想通这一点,就不觉得他们神情可恶了,相反还给他们回了一个很诚恳的笑容——这下人家更看不起他了。 汪文厚咳嗽了一声,操着一口苏北口音道:“啊,这个,临行之前,咱们先做个简单的发言!” 看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当下抑扬顿挫的说道:“这次,学校托鄙人领队,我也是盛情难却,咱们这次,做这个楼兰科学实习考察,这笔资金,着实来之不易,啊,希望大家好好珍惜!啊,虽然,这次任务不重,只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做些实习考察,但是,大家也不要太过放松,啊,毕竟,是一个难得的检验专业知识的机会,很多人挣破头都想要个名额,啊,够格的人有很多……” 说到这里,严厉地盯了梓杨三人一眼,言下之意我们都是专业人士,你们三个算什么东西。 最后,文厚先生又总结了一套祖国文化源远流长,青年才俊要为国争光,不辜负国家的培育和殷殷厚望之类的说辞。 梓杨想这个人大概诲人不倦惯了,眼前就这么几个人,搞个发言弄得跟面对千军万马一样。 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之后,教授到最后想起什么来似得,又问苏睿有什么要说的。 苏睿也不多说,只简单介绍了下梓杨等三人的姓名,什么背景来历完全略过,其他人碍于苏睿是金主的面子,也不好意思多问。 当下众人收拾行李坐火车出发,仪器设备什么的已经托运,但是教授一行人大包小包的还是不少。 比起上次的陕西之行,这次的旅行标准要高出很多,一行十个人全部订的卧铺。梓杨、小黑、老王、苏睿一个车厢,四个人两上两下,汪教授跟其他人也三两搭配组合,只有卡西欧落了单,一个人跟陌生人拼——看来有钱人真的是处处受排挤。 梓杨把东西往床下一扔,仰头躺在床上望着上面的床板,心想,真是个好兆头啊!这一定是个愉快的旅程。 小黑睡在苏睿的上铺。趁苏睿去洗手间的工夫,老王问道:“你有没有觉得那个老是撸头发的傻逼对苏睿有意思?” 梓杨说道,“苏睿性格这么好的姑娘,谁不喜欢呢。不过,人家比你高比你帅,根红苗正,又是高材生,我看你这情敌是个劲旅啊,老王同志,小心鸡飞蛋打啊。与其战败受辱,不如器械投降吧。” 听了梓杨一番话,老王没有像往常一样跟他斗嘴,竟然默默地有些惆怅。 梓杨心想,这家伙该不是真的喜欢上苏睿了吧。这种姑娘,很明显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早点让他死心也好,免得入戏太深,到最后难以自拔。 苏睿端着几瓶饮料回来,笑眯眯地问他们又在议论什么,梓杨一脸沉重地道:“本来以为这次随行只是添头,没想到占了这么多宝贵的资源,实在是心有愧疚啊!” 苏睿哼了一声道,“这些人也未必不是打着研究的名义旅行观光,你看教授跟两个嫡系大包小包的都是衣服、防晒油、吃喝的东西,都是以项目的名义公费采购,真正地学者哪会这样。” 说完这些以后苏睿突然又笑容满面:“不过你们这次加入对他们也有好处,本来教授他们一拨人之前也是互有嫌隙,你这一来他们倒是同仇敌忾,站在一起。” 梓杨笑着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如果能让这帮学者们放弃私仇,化敌为友拧成一股绳,那也算我们的造化。” 当下三人说说笑笑不提。隔壁张教授那边传来一阵阵香气,想来是拿出了自备的粮草大快朵颐,看样子也没人过来邀请他们的意思。 倒是那个油头帅哥悠闲地踱了过来,潇洒地靠在门框上问苏睿要不要过去跟他们一起进餐。 苏睿笑嘻嘻地跟他说自己刚吃饱,没食欲,想早点休息。 那帅哥点了点头,潇洒地甩了甩头发扬长而去,竟没把另外三人放在眼里,把老王气的直翻白眼。 一路无话,经过数十小时的行程,一行人终于来到吐鲁番市,下了火车,汪教授带人取行李、拿托运的包裹。 这一路地中海等人对梓杨三人的态度像对待敌人般寒冷,老王跟梓杨本来打算这次“旅游”出人出力的,现在这情况,也不必客气了,帮苏睿提了行李之后就在旁边靠着栏杆悠闲的看风景,眼睛的余光里瞥见教授一帮人大包小包又提又抗跟老鼠搬家一样,心想幸亏跟他们闹翻了脸。 那个粉饼一路上倒是对潇洒哥嘘寒问暖,此时肩上挂了个坤包儿,手里拿了一瓶八宝粥对潇洒哥娇嗔地说:“文哥~~帮人打开一下嘛。” 那个潇洒哥手里提着两个包,背上挂着两行李,正憋得脸红脖子粗,加上这粉饼在旁边哼哼唧唧,心下是好不烦恼! 汪教授腋下夹着一个黑皮包,像个走乡串村的贩子一样,跟蹲在火车站门口拉活儿的生意人谈价钱,最终定了三两车。大摇大摆地走到众人跟前故意高声道:“唉吆,这地儿租车可真贵,好说歹说省了10块钱,”说着镜片后两道凌厉的目光扫了三人一眼,意思是为了省10块钱老子这么大学问的人跟人在旁边BB了半天,你们这些白蹭的人心里有愧不? 梓杨跟老王装作没有看见,聚精会神地研究铁栏杆上的锈斑。 那拉活儿的司机一看教授这一行的架势,霍了一声道,“早知你们这么多的东西,这价钱我们可不干——这大包小包的都什么东西,搞走私的?危险物品可不拉。” 教授忙跟他们解释我们都是做学问的,这些都是教学仪器之类的。 司机显然没有买他的帐,一定要加钱,最终这10块钱还是没有省下来。终于是拖拖拉拉地把他们送到一个旅社前。 梓杨纳闷的对苏睿道,“不是说去楼兰么,怎么在旅行社就住下了,真当是旅游了?” 苏睿跟他说这次考察是中美合作项目,他们还要在这边等美国同行。 梓杨心里一顿:“美国同行?” 第五十七章:明争暗斗 过了两天,苏睿跟教授一行人说,美国人已经先到若羌县了,让他们到那边再汇合。 教授听了直埋怨,说改了行程的话早点通知嘛,害他们在这里白白浪费了两天。 梓杨看他们一拨人这两天又是逛街又是拍照又是买土特产的,玩的不亦乐乎,心想等得焦急不至于,嫌玩儿的时间不够倒是真的。 当下众人又大包小包的坐汽车——很明显,教授一行的行李分量比下火车时又重了不少。梓杨跟老王心想再这么袖手旁观的话太过分了,教授那凌厉的目光非把两人刺穿不可。 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梓杨老王跟小黑分别帮忙扛了几包东西。潇洒哥感激地对他们点了点头,其他人倒没什么表示。好像这活儿你们早就该干了,这时候才想起来,真不长眼。 由于昨天刚下了一场雨,路况不好,汽车开的很慢,司机脾气暴躁,嘴里叽里咕噜的一直问候什么人的祖宗,车也开的跟脱缰野马般狂野。 上路半个小时,那个粉饼撑不住了,掏出一口洁白的手帕作势欲吐,汪教授见状命令司机开稳一点,司机表示将在外君令有所不从你算老几?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继续自顾自地把汽车开的飞起。 王教授在旁边痛心疾首地摇头,内心不断乱骂: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穷山僻壤出刁民也! 眼见那粉饼雪白的手帕里有一股绿汁渗了出来,老王看不过去了,上前去叫司机道:“开慢点,这种路你踩油门也不见得跑得快。” 司机骂骂咧咧地道:“老子就这么个开法,你不想坐就下去走。” 老王急了眼,瞪着眼珠子吼:“你妈X给脸不要脸,信不信老子一脚把你踢下去?”说着撸胳膊挽袖子,比划着蒜钵大小的拳头。 那司机见来了个犯浑的,瞥了一眼发现块头长相比较吓人,当下不敢继续横,手下放缓,汽车终于行驶的平稳一些,嘴里仍是嘀嘀咕咕地道:“有本事你自己开,吓唬谁啊?有本事你自己开,吓唬我?” 看着苏睿赞赏的眼神,老王也为自己古道热肠的行为而感动,摸着头嘿嘿笑道:“你看,我这暴脾气……” 到了若羌县后,众人按照苏睿给的地址来到一处招待所,远远看到前面一个高大的外国人在跟他们招手。 走到跟前一看对面一共三个人,一个金发碧眼的瘦高个,看起来是领头的,四十来岁年纪,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身高足有两米多,站在人群里跟长颈鹿一般。 另外一个魁梧的大汉身高也有一米八几,脸又扁又宽,颧骨高大,嘴唇很厚,细眼狭长。头发剃的精光,露出一层青青的头茬。 另外一个貌不起眼,愁眉苦脸,中等身材,穿着蒙古服装,长发披肩,带着帽子的老年汉子。 苏睿给大家翻译,这个瘦高个儿叫亚历山大博士,是美国方面的代表,魁梧大汉叫詹姆斯,美国人,蒙古后裔,精通中文,是亚历山大的助手。那个老年汉子叫帖木儿,是名巫医。 老王道:“你们外国搞科研的,也相信迷信这一套?出来干活随身还要带宗教人士助威?” 苏睿笑道:“这个帖木儿是当地的向导,巫医也是他的职业之一,也称作萨满。萨满教是蒙古人信奉的宗教,有帖木儿当向导的话,他们在当地的活动会方便很多。” 当下众人寒暄几句,梓杨在跟帖木儿握手的时候,突然觉得他眼睛里有些异样,到底有什么古怪,心里却说不出来。 作为中方领导,名义上的队伍第一把手,汪文厚教授一直等几位外国同行上前来拜见,结果几个外国人听苏睿介绍双方完毕之后,点了下头就算意思到了。转身就去清点自己的设备。 汪教授气的鼻子里直冒白烟,心想老子在学校的时候也是个人物,连校长见了我都要点点头,你算哪根葱啊?敢对我这么无礼! 眨眼一看,外国人的行李装备都是精良先进,什么金属探测仪、单反相机、笔记本电脑、卫星定位仪、探地雷达等等精密仪器一堆,相比之下自己一行人带的探铲、手铲、刷子、罗盘跟上古时代的工具一样,真心拿不出手,心下又是一股闷气。 倒是老王和梓杨跟亚历山大混了个脸熟,老王在那边跟亚历山大练起了外语:howareyou?whereareyoufrom?mynameislaowang! 入住的时候,汪教授又被气了一头汗,这外国人预定房间的时候也没跟他打招呼,直接把堂堂汪教授的房间跟其他学生的都订在一起,没有单人房,也没有上房,就是普通的二人标间,一点也没有凸显自己第一把手的待遇和威仪。 想到自己堂堂一名牌大学教授竟然要跟学生挤标间,火的在房间里叮叮当当摔盘子出气。 这梓杨在旁边看的内心暗自耻笑,心想这中西方文化的差距在这小小的旅店里真是一览无余。人家亚历山大博士跟大家食宿一起,丝毫没有半点特殊,这汪教授倒是一天到晚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处处讲排场,动不动要礼遇。 晚饭后大家聚在一起开会,苏睿问汪教授身体怎样,明天出发楼兰有没有问题。汪教授鼻子里哼了一声表示自己还有气,这点舟车劳顿不是问题。 当下亚历山大拿出资料和卫星地图介绍,苏睿在旁翻译。 这楼兰古城地处羌若县东北部,距县城约300公里,位于罗布泊以西偏北岸边,在孔雀河南岸7公里处,其地理座标为东经89°55'22“、北纬40°29'55“。 亚历山大已经跟帖木儿商量好了行军落线,明早早起,众人从距若羌县74公里的米兰36团场出发,向东北方行进222公里,路上以卫星定位仪和指南针校正方向,以免迷路。 然后亚历山大交代,由于一路上经过的都是沟沟坎坎的“雅丹地貌”,汽车每小时仅能行驶几公里。在距楼兰还有二十几公里的地方,汽车便无法开进去了,必须骑骆驼或步行前进方能抵达。 他们已经托蒙古向导在当地预备好了骆驼接应,十二个人分乘四辆越野车,带上装备明天出发,接下来又把个人需要照看负责的装备、仪器都分派下去。 汪教授在旁边抱着膀子鼓着腮帮子生闷气,说好的由我做主呢?怎么你们就自说自话了?在家里精心计划的旅游休闲路线全部落空了,好气啊。 心里盘算着反驳却找不出正当的理由。亚历山大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显然也没把他放在眼里,连个征求意见的意思也没有! 不过好在这些租车、租骆驼之类的开销亚历山大也没跟自己提,那么自己的预算又宽裕了很多,接下来汪教授就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如何开销经费上了。 第五十八章:楼兰古城 苏睿问梓杨对楼兰古城的历史知道多少。梓杨谦虚的说正经的历史知道的不多,倒是一些民间传言什么的听过不少。 苏睿说历史上很多野史往往比正史更有参考价值,反正这一路时辰漫长,讲讲故事也算给大家解解闷。 看着苏睿鼓励的神情,梓杨硬着头皮说道:这楼兰是西域的古国名,最早见于汉代的《史记》,那时候楼兰的政权跟西汉挺不对付,经常攻掠汉朝的商队,杀害汉朝使臣。 那汉武帝也不是善茬,忍了一段时间后决定派兵攻打,后来终于降服,不过那时候的楼兰统治者是标准的墙头草,一会降汉,一会儿投降匈奴,这两面派做的也是很娴熟。结果惹得两边都不高兴,多次发兵攻打,你打完了我来打,这楼兰哪个也打不过,只能夹在中间受气。 战败之后,楼兰把两位王子分送匈奴跟汉朝,作为质子(也就是你们美国人经常挂在嘴上的“人质”),希望能换得平安。后来这楼兰王病故,楼兰政权要求汉朝把质子送回去,但是这楼兰王子是个不争气的家伙,脾气暴躁,在汉朝经常触犯刑律,当朝为了治治他的脾气,就给他施以宫刑,就是割了JJ(说着往老王裆下比划了一下)。 这王子继位没办法传宗接代怎么行呢,楼兰人没有办法,只好重新立王,后来这楼兰王又翘辫子了,这次匈奴抢先把楼兰质子送了回去,并告诉质子说:我把你送回去当国王,以后咱匈奴楼兰就哥两好了啊。 汉朝听楼兰新立国王,就命令这个新王来拜山头,这新王哪儿敢啊,你连我们人质的鸡鸡都割了,我这去了还有好吗?于是想了各种理由推脱,说刚当上国王,家里事儿多要处理,以后有机会再来玩儿。 那汉朝也不勉强,就命楼兰负责汉使和途经汉朝商队的粮食和饮水。本来这事儿就这么过了,但是这楼兰人老实了没几天又开始折腾。仗着有匈奴人撑腰,数次出兵攻劫、袭杀汉使。 楼兰国自己家里也不太平,楼兰王有个弟弟叫尉屠耆,跟这新王也不对付,但是势单力薄,也没办法。后来被欺负的不行了,一咬牙、一跺脚就投降了汉朝,把匈奴跟楼兰勾结的这些破事儿都报告给了汉庭。 楼兰官方见队伍里除了叛徒,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彻底倒向匈奴,继续拦截攻杀汉使,那时候西汉正在开拓丝绸之路,楼兰这么一搞,致使西汉与西域诸国之间的往来交通受到了很大阻碍。 后来,这汉朝出了个英雄人物,就是大将军霍光,他派了一个叫傅介子的人带了两个手下到了楼兰,说汉庭要赏赐他,这楼兰王也是个没脑子的人,一听有好处就很高兴,就要请客吃饭。结果这傅介子当场就把楼兰王灌醉了,然后跟两个手下把他杀了——这胆量也算没谁了。 这傅介子也是个有胆色的人物,把人家国王给干了,还吓唬楼兰人说“楼兰王负罪于朝廷,天子遣我来诛杀他,现在当更立在汉朝的王弟尉屠耆为新王。汉朝的军队马上就能赶到,你们如果轻举妄动,不过是自己招来灭国之灾罢了!”这牛逼一吹,楼兰人竟然了。 这尉屠耆被立为新王之后,就成了汉朝的傀儡,彻底降服汉朝,后来楼兰国名改为鄯善,迁都扞泥城也就是现在的若羌附近,我们今天要去的地方。 梓杨绘声绘色地把这段野史讲完,一车人包括苏睿跟老王都听得津津有味。 苏睿道,“楼兰的历史我多多少少听人说过这么一点,但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有趣的说法!!” 梓杨摸着头嘿嘿一笑,“很多人都说历史是枯燥的,我觉得还真不是那样,关键看你怎么去读历史。” 苏睿点点头继续发问道:“按理说这楼兰降了汉朝之后,有了丝绸之路的地理优势,应该是发展的繁荣昌盛才是,但是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了呢?” 梓杨道,“不光是楼兰,实际上在公元400年左右,楼兰以西有多个国家先后神秘消失,尼雅、喀拉墩、米兰城、尼壤城、可汗城、统万城等,这些城市的消失非常突然,而且非常蹊跷。” 老王此时也来了兴致,“怎么消失的?是不是外星人干的?讲讲,讲讲!”这家伙也是跟外星人杠上了,一有点事儿就往外星人身上丢锅。 梓杨白了他一眼:“很多历史学家把这种大规模的消失事件定义为是罗布泊位置移动,导致这些地区沙漠化,种族先后迁徙。不过我觉得这里面疑点很多,如果是种族迁徙的话,怎么可能不留下一点史记资料?再说那些迁徙的人都哪里去了?” 梓杨咳嗽了两声继续道:“根据史书记载,1901年,‘外国友人’斯文?赫定发掘楼兰城内遗址点,获取大批汉魏和罗马古钱币、具有中亚希腊化风格的建筑木雕、写有汉字的纸片、竹简和几支毛笔……要知道那时候楼兰受中原文化影响,已经具备一定的文明程度,从楼兰遗址发掘的文字和资料也可以看出。那时候已经有了专门的史官之类的行政机构。如果有什么迁徙之类的变故,应该在历史上或多或少有记载才是,但是实际上关于这段历史的记录却是一片空白。” “关键的是,从当初楼兰遗迹看,这古城消失的非常突然,甚至可以说用狼藉来形容。” “中国历史上的高僧法显西行取经,途经此地,他在《佛国记》中说,此地已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及望目,唯以死人枯骨为标识耳’。很显然,当时的楼兰已经消亡,从他的记录里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突然事件,很多人莫名其妙的就暴毙了。中国人死者为大,如果不是什么突然的变故,不会让亲人的骸骨暴尸野外。所以说,这很有可能是个集体突发事件。” “这几年还有一种说法是,楼兰的灭亡是因为遭受了史无前例的干旱造成的。 关于干旱说最主要的论据就是《水经注》的一段记载。当年楼兰人在罗布泊边筑造了10多万平方米的楼兰古城。东汉以后,由于当时塔里木河中游的注滨河改道,导致罗布泊湖面萎缩,楼兰缺水。敦煌的索勒率兵1000人来到楼兰,又召集鄯善、焉耆、龟兹三国兵士3000人,不分昼夜横断注滨河引水进入楼兰缓解了楼兰缺水困境——后来,楼兰还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典。” “不过这个说法也有很大缺陷,楼兰古城就在罗布泊的旁边,按理说不至于水尽粮绝的地步。毕竟历史上的罗布泊是我国西北干旱地区最大的湖泊,湖面面积最高达12000平方公里,即使经过多次的河道改流,湖面萎缩,上个世纪初仍达500平方公里,直到1972年,才最终干涸。显然缺水这一说也站不住脚。” ”前面提到的那位‘外国友人’斯文.赫定认为,楼兰的消失与罗布泊的南北游移有关。罗布泊南北游移的周期是1500年左右。3000多年前有一支欧洲人种部落生活在楼兰地区,1500多年前楼兰再次进入繁荣时代,这都和罗布泊游移有直接关系。“ ”不过后来有地质学家证明,从罗布泊湖底的地址构造来看。并不存在游离的现象。“ ”关于楼兰灭亡的说法还有几种,一是消失于战争,公元五世纪后,楼兰王国开始衰弱,北方强国入侵,楼兰城破,后被遗弃。 还有一种说法是楼兰是被瘟疫疾病毁灭。 更离奇的说法是,被生物入侵打败。 楼兰文明跟罗布泊文明之间有太多无法解释的秘密,太阳墓、楼兰女尸、小河墓地,几千年间,发生了太多,关于这方面的史记、小说、流言有很多。一百多年来研究的学者也是数不胜数,但是没人有足够的证据能揭开这里面的秘密。“ 汽车颠簸前行,梓杨也把楼兰的各种历史、传说、野传一一讲述给众人听。 听梓杨说完,苏睿赞叹道,“好专业啊,我这个考古系的人都没你懂得多。” 梓杨表面上谦虚道,“课本上的东西都很严谨,所以有时候野史、民间传说的资料更丰富一些。”心里却想,如果不是为了研究十二张纸皮,我才不会花那么多功夫研究这些。为了你们这次考察,我提前可是做了不少功课,要背这么多东西我容易么我! 这时,一直坐在前排的亚历山大也回头看了他一眼,表示我很欣赏你的意思——貌似刚才一直在倾听。 梓杨心里一惊,这老外听得懂中文? 第五十九章:分道扬镳 很快众人到了接近楼兰的地方,前面出现几个当地人牵着一批十几头骆驼,带头的越野车停下,亚历山大对下车的众人说,就到这里了,这后面的路程我们要靠骆驼了。 当下众人七手八脚的把仪器设备、帐篷、食品和水等搬下来,换到骆驼身上。留下两个当地人照看车队,其他人在蒙古萨满帖木儿的带领下,向楼兰古城开拔。 到得楼兰遗址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晚了,当下地中海挑了个好地方,自作主张地让众人安营扎寨,但是那亚历山大却好似没听到一样。兀自端着望远镜瞭望个不停。 地中海这才想起,这外国人是听不懂中文的,连忙下指示,命令翻译官传达指令。 苏睿同学跟亚历山大传达了领导的指示,那亚历山大却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 地中海虽然英文不是很了得,但是形体语言还是有些造诣的。当下有些恼火地说:“怎么?难道还要赶路?这外国人懂不懂规矩啊,考古这一行向来讲究的是夜不行路,这沙漠里晚上方位难辨,气候也是瞬息万变,而且说不定有什么流沙、沙暴之类危险潜伏,万一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作为队伍的领导人,我必须为大家的安全负责。” 地中海特地强调了自己的领导人身份,说完这一席义正言辞的话,地中海叉腰挺胸凸肚地看着苏睿,意思是你要完整的把我的指令传达过去。 苏睿跟亚历山大又低声嘀咕了几句,有些抱歉的看着地中海说:“亚历山大博士的意思是,我们所在的这个方位,都是别人勘察过多少次的地方,没有考古价值了,他们希望趁天还没黑,再往前深入一些。勘察一些前人没有涉足过的领域。” 地中海暴跳如雷,连日来憋着的怒火终于爆发了,跳着脚喊道:“什么叫没有价值?我们脚下踩着的就是正宗的楼兰遗址,不远处就是有名的太阳墓,还有那传说的楼兰女尸,小河墓群,都在我们勘察的范围之内,这老外不知天高地厚,想要寻找别人没有发现的线索,也不想想这一百多年来无数的探险考古队伍在这里勘察,该发现的早就发现了,谁还好心留着给他?他、他还真当这次考古是探险了……” 情急之下,这教授也顾不得拿腔作势了,一番唾沫飞溅,连珠炮地把火倾泻在亚历山大的背影上。 粉脸董梅在旁边也是不断的搭腔,“就是啊就是,就是啊就是……” 那亚历山大也不正眼瞧他,照旧孤傲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 詹姆斯从装备箱里变戏法似得掏出一把全体漆黑手臂长短的弯刀,漫不经心地削着苹果吃,喀嚓喀嚓地嘴角冒着苹果沫儿,斜倚在一头骆驼身上,一双细长的小眼睛冷冷地盯着地中海等人。 隔壁老王捅了下梓杨道:“尼泊尔狗腿弯刀,好家伙!” 地中海看自己的火气没有镇住对方,丧气地往地上一蹲,赌气的说,“要走你们自己走,我们是不走的了!” 说完心里又后悔,这扎营必须的帐篷之类的物品都是亚历山大他们采购的,万一他们真走了自己一拨人岂不是要晾在这里了?不过这外国人再怎么凶残,也不至于把事情做绝吧? 果然,那亚历山大低声跟苏睿交代了几句。苏睿带着歉意对地中海说,“亚历山大博士说,既然大家意见不合,那就分开行动。他们带过来的装备,除了仪器之外,其他的帐篷、食物、水给你们留下一部分。” “亚历山大给每个人准备了一个多星期的水和食物,足够大家完成各自的考察任务了。”看地中海仍旧在那边哼哼不为所动,苏睿又补充了一句。 地中海想这一路上,外国人处处跟自己作对,眼见得和平共处、共同研究的想法是不可能了,他们不在身边自己眼不见心不烦,也落个清净,虽然也垂涎他们带的先进仪器,但看起来这老外也没跟自己分享的意思。当下便点头应允。 苏睿看着梓杨三人道,“我跟亚历山大博士走,你们呢?” 梓杨心道,这还用问嘛?我宁肯走夜路,也不想整天看着地中海那张脸。 当下故作沉吟道,“汪教授这边人手足够,国际友人势单力薄——我们跟你们走。” 地中海巴不得这几个碍眼的外行离自己远点,当下也没挽留的意思。 接着众人开始分配帐篷、食物和淡水。潇洒哥对苏睿似乎有些恋恋不舍,问之后两拨人如何联系,亚历山大说,最晚一个星期后在车队的地方碰头。 汪教授两手一摊,“这里又没有手机信号,卫星电话你们给我留一台啊。” 亚历山大说一共就两部卫星电话,他们自己带一部,另外一部留在车队那里了,以防有意外通知他们接应——反正你们这地方离车队也不远,想回去的话骑着骆驼就能赶过去——车队那边还留着很多备用的食物和淡水燃料等物资。 汪教授看众人已经把帐篷、食物、淡水等分配妥当,自己这一份没有缺斤少两,当下心满意足,然后又假惺惺地叮嘱亚历山大要小心,晚上沙漠里冷,多穿点衣服,小心感冒。 当下梓杨、老王、小黑三人与亚历山大、苏睿、詹姆斯、帖木儿等一行七人,带着十匹骆驼往沙漠深处进发。 地中海一行六人带着七匹骆驼留在当地。 两拨人正式分道扬镳。 梓杨等人随着亚历山大往沙漠深处进发,此时天色已晚,繁星初上,沙漠里一片无垠,尽显荒凉。 这里昼夜温差极大,众人换上户外冲锋衣连夜赶路,梓杨心里暗想,外国人办事就是周到,这些冲锋衣看样子是国外直接带过来的,跟国产货有很大区别,结实耐磨保温,穿着舒适,而且尺寸也合适——不知道要不要还给他。 跟地中海分手过后,苏睿一直没有说话,梓杨慢慢驱赶骆驼走到苏睿身边,低声道,“这亚历山大是不是走错路了?” 苏睿睁大眼睛道,“没有啊,博士一直用卫星定位仪校正路线,不会走错的。” 梓杨纳闷道,“一上路我就留意观察,之前博士跟教授说,我们要往楼兰西部走,但是绕了一会儿,我发现我们可能走反了……” 苏睿抬头看了看他,两眼闪闪发亮,“在这沙漠之中没有任何参照物,你能精确辨认方向?” 梓杨抬头指了指天:“辨认星象呗,老祖宗几千年前就会了,也不见得需要用什么仪器。” 苏瑞羞涩地点点头:“我忘了,你这个人学识渊博,通晓古今!” 这两个成语第一次用在梓杨身上,脸皮再厚也被她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说道:“要不你问问?博士的仪器是不是坏了?” 苏瑞摇了摇头道:“没有错误,我们的目标不在楼兰,是——罗布泊。” 梓杨大惊,勒住骆驼道:“罗布泊?罗布泊是禁地啊,你们,你们为什么这样做。” 这时候走在队伍前面的亚历山大听到后面有动静,转过头来问,“whathappens(怎么回事)?” 苏睿道:“他们已经猜到了。” 老王从后面赶上来问,“猜到什么了?刚才我在骆驼上颠着颠着差点睡着了!” 亚历山大操着一口生硬的中文道:“李先生,您是个聪明人,我们也就不瞒你了,我们的目标确实不是楼兰,我们前进的方向,是罗布泊。” 第六十章:误入禁地 当亚历山大嘴里说出“罗布泊”的时候,梓杨和老王都是一惊。 老王愣了,纳闷地说,“这什么意思?计划不是这样的啊,为什么不按套路出牌?” 亚历山大跟他们解释道:“汪教授这个人你也看到了,他非常保守,如果我们跟他明说的话,他也肯定不会同意的。新的路线虽然比较危险一些,但是你放心好了,我们带着的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设备仪器,粮食跟水也准备的非常充足,不会有事情的。” 梓杨不答话,冷冷地看着他。 这个年轻人有着跟年龄不相称的城府和心智,这点亚历山大已经发现了,本以为苏睿带的这两家伙不过是学校里两个不学无术的年轻人,没想到他不光知识面广泛,而且竟然会观星象,不仅收起了对梓杨的轻视之心,郑重地道歉:“对不起,事先没有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想回去的话我不会阻拦你们。” 梓杨心想,你说的轻巧,我们几个人都是野外生存能力基本等于零的人,刚才走出来最起码有几个时辰了,你说回去就能回去?再说这灰溜溜的回去看到地中海那些人,脸往哪儿搁呢…… 亚历山大又补充说道:“如果您愿意的话,您,跟您的伙伴,将作为我们探险队的正式合伙人加入——不再是随员身份。这意味着,您可以使用和分享我们的设备和成果。” 这可是地中海梦寐以求的待遇啊!梓杨倒是没有喜出望外,他考虑的是自己一行人的安全,以及亚历山大到底隐藏了多少信息。 不过想想也没辙,事情都到这地步了,只能跟他团结在一起,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他们装备先进,跟着应该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只不过这个人做事不怎么厚道,要稍微小心了。 当下点了点头说道,“事已至此,那我们只能接受了,继续走吧。”当下一行人又缓缓前行。 老王凑到梓杨跟前说,“怎么回事?那老外是不是晃点我们?要不要我过去揍他一顿?” 梓杨摆了摆手道,“没事情,照管好你自己就行了,帮我看着点小黑,他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 老王道,“这孩子,没心没肺的,才不用你操心呢,我看他那精神头,两眼盯得贼亮,比我们都要兴奋。” 待老王又跟自己拉开距离,梓杨赶上苏睿的骆驼,轻轻地对她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苏睿睁着大眼看着他,“知道什么了?” 梓杨道:“从跟老外一见面——不,从这这个项目一开始策划的时候,你们是不是就打定主义要跟教授他们分头行动?这一路上,外国人跟地中海的水火不容,也是故意装出来的吧?你们是故意要逼教授他们主动提出分头行动的对不对?” 苏睿瞪着大眼扑闪扑闪地看着他,带着歉意说道:“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发现了。是的,亚历山大博士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跟教授一起行动——这些事情本来打算之后再告诉你的。” “这次我们考察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楼兰,从一开始博士就把目标定在罗布泊。但是就像你刚才所说,罗布泊对于外国考察队来说是禁地。 而且你也知道博士他们带着这么多先进的仪器设备是没法单独过境的,只好找国内的机构进行合作,这也是无奈之举,中国不允许国外机构单独在境内探险,但是允许由中方主导的跨国合作。所以这个项目,也是颇费了很多周折,叔父他们背后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 从一开始梓杨就对这里面的很多事感到怀疑,这一路走来更加深了他的疑虑。显然亚历山大他们研究的东西,不想让汪教授这些内行人知道。请自己这些外行人一起,既能掩人耳目,又不用担心被看破秘密。说白了,自己几个人就是他们的另一面幌子。 被人套路的感觉很不爽,梓杨揶揄道,“好大一盘棋啊,那你一开始就已经知道了咯?邀请我们几个也是有目的的咯?” 苏睿有些委屈地道,“没有,我也是跟亚历山大博士见面之后才知道这里面的内情——刚开始邀请你们,我只是觉得跟教授那些人没有共同语言,那这一路该多么枯燥啊!所以想找个熟悉的人一起。你不也是经常说想多接触一些历史文化古迹么?” 看梓杨有些不信任她的样子,苏睿倔强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我也在利用你?当初邀请你的时候,我也没有逼你对不对?之前我也征求过你的意见,是不是?” 梓杨心想,确实,自己跟过来也是有自己的私心。当下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只是不喜欢被人蒙着的感觉。你既然都说明白了,那我就放心了。” 苏睿嫣然一笑道:“你放心好了,以后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再瞒你了,我们坦诚相待做个好朋友,好不好?” 梓杨笑了笑看着她,心想,如果真这样就好了。 此时,清冷的月光淡淡地洒在一望无垠的大地上,苏瑞坐在骆驼上一言不发,长长的睫毛低垂下来,默然地看着眼前的地面。 梓杨心中突然有些不忍,自己刚才的口气很不友好,这么对一个女孩子是不是有些太过了,或许很多决定她事先并不知情。可能真是一个偶然的巧合,亚历山大要想搞事情的话,也没理由带着自己这三个“累赘”碍手碍脚。 梓杨刻意拉了下骆驼缰绳,放慢脚步跟苏睿错开距离。老王趁机赶着骆驼凑了上来,“刚才你跟小苏嘀咕什么,嗯?” 梓杨道:“我在姑娘面前夸你懂事,能干,身体好,心眼棒!” 老王道:“是嘛?那小苏听了之后有什么想法。” 梓杨嘻嘻笑道:“老王啊,老王,我就喜欢你这么直接,对自己下流的欲望毫不遮掩。” 老王撇了撇嘴道:“草,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消遣我么,这走了大半夜了也不让休息下,我都困得不行了,随便跟你聊聊天而已……” 梓杨看了看手表,清冷的月光下,手表的荧光指针正指着23点的方向,心里一惊,没想到这一路已经奔了这么久,这老外够拼的啊。 当下上前委婉的跟苏睿表示,是不是该休息一下了。 苏睿点了点头,跟亚历山大一说,亚历山大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当下众人下了骆驼,帖木儿把骆驼牵在一起,围成一圈。 詹姆斯拿出一套野外炊具来,烧了一壶热水,然后拿出一包压缩食品众人分食。 老王看着那么小的一个煤气壶大小的东西,几分钟就把一大缸水给烧热了,不禁好奇道:“啥玩意这么高级啊?咦,擦,还可以当灯使?” 看着詹姆斯熟练的摆弄那套“小玩意儿”,梓杨也不仅好奇起来。 詹姆斯瓮声瓮气地跟这两土包子解释道:“这个叫做阿尔卑斯迷你炉,使用专门的罐装gas燃料,户外探险专用,它的炉头可在4分钟内将一升水沸腾,你看,为了适应户外气候多变和提高燃烧效率,这里还专门配有挡风板和热反射板。” 老王又在那边咋呼道:“你看,你看,哎吆,拧了两下就、就变成照明灯了!” “嗯,一个套装包括炉头和灯头,火焰系统也是可以调节的。” 这老王也是个自来熟,跟詹姆斯搭上话后两人就在一遍嘀嘀咕咕地聊了起来。 梓杨此时也主动向亚历山大示好,帮他一起搭帐篷。毕竟这一路还是要靠他们的仪器和设备,闹翻脸对自己也没好处。 当下众人简单的梳洗、补充完水份和食物,搭起三个野外帐篷分别入睡。 梓杨帮忙的时候也跟亚历山大闲聊了几句,本来只是打算套套近乎,随便夸了一下这帐篷挺不错,没想到这个一丝不苟亚历山大以为他是好学之才,竟然认真地给他介绍这个探险帐篷的功能作用。 他们带的这种MSR帐篷材料非常坚韧,安全性和舒适度都非常高,人钻进去之后,拉链一拉,不仅保温、隔湿,而且可以防止蚊虫、蛇蚁进入。 梓杨在电视里很多探险节目中看到这种帐篷,不管是冰天雪地还是严酷沙漠,在很多环境恶劣的地方都经常用到。 问了一下,果然价格也是相当不菲。一顶这样的帐篷就顶上国内很多人几个月的工资了。 梓杨心下不禁赞叹,地中海那拨人跟亚历山大他们相比,简直像石器时代出来的毛猴子,难怪近年来国外的科学技术发展那么快,人家随便一个炉子、一顶帐篷就包含了这么多高科技,在仪器设备方面就拉下你几十年了。 梓杨跟小黑、老王睡一个三人帐篷,亚历山大跟詹姆斯睡另外一个,苏睿一个人睡最小的单人帐篷,帖木儿睡不惯这个,自己跟骆驼堆里打地铺睡了。 奔波了一天,众人也是累的不行,一倒下就呼呼大睡。 睡着睡着,梓杨突然感觉身子被人移动,睁眼一看,突然浮在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之中,四处漆黑见不到一点光亮,周围空荡荡的没有任何物体,似乎沉在数千米的海底。 梓杨惊恐的张口大喊,却发现耳中听不见一丝声音;四肢在身边乱舞,却抓不到任何事物…… 正在惊惶的光景,被老王一脚踢醒,睁眼一看,天已大亮,小黑正蹲在旁边津津有味地盯着自己。 老王欠身躺在边上,头发乱的跟鸡毛掸子一样,嘴里埋怨着:“你这个人睡觉不老实,在老子身上乱摸!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梓杨挠了挠头道,“不好意思,压力大,做恶梦了。” 老王翻了个身撅着屁股继续睡,梓杨钻出帐篷伸了个懒腰。看到外面已经大亮了,当下开始洗漱。 沙漠里淡水珍贵,众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能补充水源,因此用水都十分珍惜,梓杨用毛巾沾了点水把脸摸了一遍。然后喝了一小口水刷牙漱口,眼角瞥着苏睿的帐篷。 苏睿自己一个人睡了一个小帐篷,离他们稍微有点远(毕竟是女孩子嘛,有些事情不是很方便),梓杨看到帐篷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心想到底是女孩子,娇生惯养受不得累,估计还要睡会儿懒觉。 正在刷的起劲满嘴泡沫的时候,突然看到苏睿从帐篷旁边的一个土包后面转了出来,笑盈盈地对他道,“起来啦?” 梓杨脸色大变,苏睿在外面,那么帐篷里正在动的是什么东西? 第六十一章:烟魂突袭 苏睿朝着正在刷牙的梓杨笑意盈盈的走了过去,看到梓杨盯着自己,满嘴泡沫、表情错愕,有些不好意思地停下脚步。这时,她身后帐篷里面的骚动突然停下来了。 正在这一愣神的功夫,一条灰影突然从帐篷里面蹿出,飞快地扑向苏睿背后。 梓杨大喊,“小心~~” 心字还没说完,灰影子已经扑到了苏睿的背上,苏睿看梓杨脸色一变心中也是一沉,猛然觉得背后被大力撞了一下,有什么东西扑在了自己身上,当下来不及思索,借力往前就地一滚,把那个灰影子甩在两米开外。 那灰影子一被甩开,尖叫着跳起来,足足弹起了几米高,从空中张牙舞爪地向苏睿扑下来。 躺在地上的苏睿躲避不及,只得凭着本能,下意识的用双手护住头脸。胸腹处却是空门大开。 灰影子两只尖尖的利爪在空中似乎闪耀着寒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下来,眼看苏睿难逃一劫,突然砰砰两声枪响,灰影子被飞来的子弹击中,强大的冲击力把它的身体击飞,在空中翻了几个滚,落在地上扑腾了几下,尖叫着像一股青烟一样,一闪而没。 这一切发生的都太突然,听到外面的叫喊声亚历山大和詹姆斯、帖木儿也从帐篷里跑了出来,正好看到这骇人的一景。 老王双手持一把格洛克手枪,枪口还冒着烟,一脸错愕的神情,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开枪打中了那个东西。 梓杨等人看苏睿倒在地上没有起身,心叫,不好,纷纷冲上前去。 苏睿躺在沙土上抱着身子瑟瑟发抖,脸色惨白,嘴唇失色。 亚历山大张开两只长臂将众人挡住,单膝跪在地上道:“不要动她。” 亚历山大毕竟也算是半个野外专家,他知道有些人受了重伤之后,伤势未明的情况下不能随便挪动身体,否则可能因为姿势不当让伤势加重。 亚历山大低头问道:“你怎么样?” 苏睿轻轻地说道,“我背上好像被那东西抓了一下。” 亚历山大眉头一皱,双手轻轻扶着苏睿的半边身体,把她慢慢地翻了过来,苏睿背后的冲锋衣已经被划了几道大口子,直露出内层的纤维。亚历山大他们配备的这种冲锋衣材料非常坚韧,有好几层面料,普通的刀子划两下都不一定能一下刺破,那东西在背上一扑就划破了几层,爪子竟如此厉害! 亚历山大小心翼翼地翻开苏睿的外衣,掀开里层的紧身内衣,露出背后雪白的皮肤,上面几道淡淡的红痕。松了一口气说,“只划破外衣,看样伤势不重。” 老王也低头看了看,貌似专业的说道,“皮肤没有划破,伤口附近没有感染的现象,只是外力压迫下有些皮下淤血,休息一下就好了——乖乖,那是什么东西,爪子这么快。” 亚历山大皱着眉头看着他:“你,怎么会有枪?” 从怪物出现到现在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众人一阵忙乱,现在才注意到老王手里那支冒烟的手枪。 梓杨自然知道他这枪是哪里来的,上次在野王陵墓里,黎叔一行人就是手持这种枪胁迫众人,老王对于枪械不熟还被羞辱了一把,想必这家伙内心不服,趁收拾东西的时候偷偷藏了把枪在身上,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带回去又带出来的,不过看他刚才的架势,平时是没少琢磨练习。 怕老王圆不了谎,梓杨忙岔开话题道,“这里太危险,那东西说不定还在附近,大家小心。” 亚历山大点点头,用英语对苏睿说道:“安全起见,你还是到我帐篷里检查下伤口、打一剂预防针——詹姆斯,你检查下营地周围,确保安全。” 苏睿跟着走进亚历山大的帐篷中去,詹姆斯抽出那把硕大的狗腿弯刀,走到刚才灰影子被击落的地方,蹲在那里观察了一会儿,用狗腿弯刀挑起一块黑色的污渍,想是刚才灰影子被子弹击中后流出的血液浸在了沙土之中。 梓杨接过弯刀,将污渍伸到鼻下闻了闻,一股酸腐的气息直冲脑门,顶的梓杨脑袋往后一仰。 詹姆斯咧着嘿嘿一笑,接过弯刀,把那块污渍装到一个玻璃试管里,放在兜里。 梓杨心想这傻大个平时从不言语,神经这么大条,刚才差点出人命你一点也不急不躁的样子。 隔壁老王凑过来搭讪道:“我说老詹,你这尼泊尔狗腿弯刀哪搞的?帅呆了,我也想弄一把玩玩。” 詹姆斯慢条斯理的说道:“这不是普通的尼泊尔弯刀,这个叫做ColdSteel冷钢大狗腿,是廓尔喀弯刀里面的极品,美国制造。”说着在手里挽了几个刀花,黑色的刀锋在空气中划了几道完美的弧线,老王看得呆了。 詹姆斯瞥了瞥老王手里的枪问,“你怎么会有手枪的?我记得中国是严格禁枪的啊?” 看老王挠挠头不答,詹姆斯也不再追问,示意他道:“你刚才开枪的姿势和手法都不对,来,我教你一种正确的握枪姿势——韦法式射击。” 这时,梓杨看苏睿从亚历山大的帐篷里走了出来,迎了上去问道:“怎么样?” 苏睿此时已经换了身冲锋衣,脸上惊魂未定地问道:“刚才,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从来没见过这种生物,尖牙利齿,面目狰狞,像是、像是褪了毛的大老鼠!” 几个人中只有苏睿近身看到那灰影子的模样,不过刚才一阵慌乱,也没看仔细,再加上那个东西快如闪电,根本来不及看清模样。 恍惚中那东西猴子般大小,指甲尖利,两只又长又尖的耳朵,脸颊细长,两只小眼睛黑洞洞的,似乎还长了一嘴獠牙,似人非人。 苏睿问梓杨道:“你听说过这种东西么?” 梓杨沉吟了一下说道:“没听说过,只知道有一个传言,传说中罗布泊有一种叫烟魂的怪物,专门吸取人的魂魄让人失去灵魂,只剩肉体,是个见什么吃什么永远不死的‘人’。” 老王凑了上来问道:“烟魂?抽烟的鬼?是不是我们常说的烟鬼烟鬼,死后变成的啊?” 梓杨有点尴尬,这个呆子总是能出人意料地打乱你的节奏:“烟魂是塞外的一个传说,据说,当年有一次,罗布泊旁边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小伙子,有一天发现羊群少了几只羊,看足迹是跑到罗布泊里去了。小伙子怕家里人骂,不顾老辈人的禁忌,就偷偷地跑进罗布泊寻找。结果小伙子也失踪了! 后来村子里的人就叫上一群小伙子,带上土枪,并请了当地的萨满巫医一起,跑到罗布泊里寻找,结果在沙漠里看到小伙子的尸体,被狼吃的只剩了一颗脑袋,但是那脑袋还在喘气,眼睛也会动。大家都说那小伙子是撞了烟魂,被吸了魂魄。那个会动的头颅就被萨满带走了,后来听说被烧掉了。 据说有老一辈的人见过这东西,因为其来无影、去无踪,行动跟青烟一样飘忽,专门吸人魂魄,所以叫它烟魂。” 老王砸吧着嘴道:“这,这也太玄乎了吧。我觉得这应该是外星人……” 老王最近看了几本《飞碟探索》之后,知识面提升很大,凡是遇到他理解不了的东西,都会总结为外星人所为。 梓杨叹了口气道:“我本来以为这只是当地村民吓唬小孩子的故事,目的是不让他们到罗布泊里去。不过经历过刚才那种怪事之后,我也不确认什么是传说,什么是真事儿了。”说着眼睛看着帖木儿,心说你好歹也算是个萨满,这种事情应该站出来给个说法吧? 这帖木儿一路上一直没说什么话,此时正望着灰影子消失的方向,眉宇间一丝阴郁之气,眼神深邃,似乎饱含着无尽的忧虑。 听到梓杨的话之后转过头来,眼神一霎又恢复了呆滞、麻木的样子。 这时大家都拿不定主意是进还是退,都将眼神看向带头大哥亚历山大。 梓杨暗暗希望这亚历山大能知难而退,早点结束这危险、诡异的旅程。 但是亚历山大眼神里却透露出一种炽热,似乎梓杨的话反而激起了他探索未知的勇气。一挥手跟大家道,“目标不变,出发!” 梓杨有些不理解他的举动,“刚才的情景你也看到了,再碰到这个烟魂怎么办。” 亚历山大说,“你看它也会受伤,也会逃跑,说不定它比我们更害怕,我们人多装备又精良,不必担心。” 真是个固执的家伙! 梓杨嘴上不说,心里却想,从刚才它攻击的样子来看,还真没看出“怕人”的样子。而且中了老王两枪还能从容逃走……说不定回去拖家带口的喊了帮手过来…… 但是自己人微言轻,说话占不上分量,当下轻轻跟苏睿说道,“你不打算劝劝他?” 苏睿叹了口气说道,“这次考察我也只是随行而已,叔父特别交代凡事都要以博士为主。而且你也知道,他们这种搞研究的,越是困难越是危险,越能激起他们的兴趣,现在想让他们回头,除非把他打昏扛回去。” 梓杨心里非常懊恼,看老王盯着亚历山大的后脑勺发呆,捅了一下他说道,“你该不会真想把他敲晕扛回去吧?” 老王故作犯傻地说:“你没听小苏说么,这其实也是一个选择。” 梓杨让他不要搞怪,提高警惕,烟魂再来的话,只有靠他那支枪了。 老王拍了拍鼓鼓的腰部说道,“请组织放心,这次我把三个弹夹几十发子弹全部带来了。” 第六十二章:罗布泊劫 当下众人收拾行当继续出发,亚历山大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之后,行动反而更加急迫了,看表情,竟然有点亢奋的味道。 梓杨一路眉头紧锁,不断摇头,这老外真是驴脾气,认准的事儿,不管前面多危险,都要一条胡同摸黑走到底。 似乎是害怕背后有什么追着似得,众人驱着骆驼一番急行军,随着队伍不断深入,眼前的沙漠地貌也明显变化,逐渐显示出典型的罗布泊雅丹地貌来。 罗布泊(LopNor),又名罗布淖(nào)尔,被誉为“地球之耳”,“死亡之海”。 先秦时的地理名著《山海经》称之为“幼泽“,也有称泑泽、盐泽、蒲昌海等。罗布淖尔系蒙古语音译名,意为多水汇集之湖。位于塔里木盆地的最低处,曾经的塔里木河、孔雀河、车尔臣河、疏勒河等汇集于此。 汉代,罗布泊“广袤三百里,其水亭居,冬夏不增减”,它的丰盈,使人猜测它“潜行地下,南也积石为中国河也”。 有人称罗布泊地区是亚洲大陆上的一块“魔鬼三角区”,古丝绸之路就从中穿过,古往今来很多孤魂野鬼在此游荡,枯骨到处皆是。东晋高僧法显西行取经路过此地时,曾写到“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者则死,无一全者……” 虽然这里淡水丰盈,但是曾经许多人竟渴死在距泉水不远的地方,不可思议的事时有发生。 罗布泊面积最大的时候,超过10000平方公里,后来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以及气候变化的影响,湖面逐渐缩小。在1970年以前,这个地方还有600多平方公里的湖水,后来兴起多次开垦浪潮,大批内地人迁移西部组成建设兵团,开展土地平整运动,耕地、开矿、修水库,很快使得水资源枯竭。 70年代以后,罗布泊迅速干涸。但是根据官方资料的考证,有记载的罗布泊水源枯竭是1962年。 罗布泊干涸后,周围生态环境发生巨变,草本植物全部枯死,防沙卫士胡杨树成片死亡,沙漠以每年3~5米的速度向罗布泊推进,很快和广阔无垠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融为一体。罗布泊从此成了寸草不生的地方,成为真正的“死亡之海” 听完梓杨这段介绍之后,苏睿低头沉默不语,良久说了一句:“天灾乎,人祸乎?” 梓杨也是感叹,天地万物,沧海桑田,在大自然面前,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曾经水深草盛的罗布泊,短短几十年间就变成了一片荒漠——即使没有现代人类的足迹,它又能维持多久呢? 看着队伍前面领路的亚历山大,梓杨心想,这个罗布泊,到底哪里吸引了他的注意?这么不顾一切的往前冒进,难道前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等待他去发现吗? 因为担心“烟魂”再度袭击,众人行进的更加急促,除了偶尔停下来补充下水分和食物之外,一路上几乎都是骑在骆驼上疾奔。 虽然帖木儿选择的都是年轻力壮的好骆驼,不过这么折腾下来也是累的够呛。 这一天众人行到午夜的光景,老王大呼不行了,要休息一下了。亚历山大看了下众人的状态,心知已经接近了极限,在加上老王已经一屁股坐在了沙堆上,只得无奈的下令安营扎寨。 老王偷偷的跟梓杨抱怨,“这外国人是不是都这个德行,明知有危险还往里拼命冲,明摆着送死的节奏,不知道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好奇害死猫’么?“ 梓杨道:“人家那是科学家的求实精神,你这种境界的人是理解不了的。” 梓杨其实跟老王是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心知老王的驴脾气,如果这时候附和他的意见话,老王肯定要跟亚历山大闹分手,至于分手之后怎么办,他才懒得想。 “我们已经奔了那么远了,再说那烟魂被你打中了两枪,应该有了心理阴影,不会再跟过来了。”梓杨安抚老王,同时也是在心里安慰自己。 老王点点头道:“没错,枪杆子里出那啥,这年头就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有枪的。”说着拍了拍腰上的手枪,一副老子不怕有本事你来咬我的神情。 梓杨皱眉道:“这事儿完了你赶紧把这东西处理掉,咱们国家私自持枪可是大罪,不能干这种违法的事儿!” 老王撇嘴不服:“就你特么觉悟高,整的跟少先队员似得。” 苏睿看老王起身去一边小解的功夫,悄悄地问梓杨:“你觉得那烟魂不会再回来了么?它真的怕枪?” 亚历山大端着一杯热咖啡过来递给苏睿,接口道:“不见得,我见过最强壮的海军陆战队员,被子弹打中两枪的话也会立即失去战斗力——像那样近距离射击命中,那怪物只是停了一停,速度跟敏捷性似乎一点没有受影响,我怕下次我们就没这么幸运了。” 梓杨翻了他一个大白眼,心想着竹竿子一点不懂怜香惜玉之情,你就不会撒个谎骗人家小姑娘一下?老外怎么这么直接呢。 亚历山大举着水壶问他要不要咖啡,梓杨摇了摇头道:“喝不惯那玩意,我还是喝矿泉水好了。” 当晚简单的吃喝完毕安排休息,对于白天发生的事情众人还是心有余悸,当下商量不再分帐篷,七个人各自拿着自己的睡袋挤到亚历山大他们的帐篷里去,好在这个帐篷足够大,虽然稍显拥挤了点,但是装下众人还是没问题。 老王跟梓杨很默契地一左一右挨着苏睿,虽然隔着厚厚的睡袋,但是老王觉得能在佳人卧榻之侧鼾睡打呼,这辈子也值了。 “你放心,有我在旁边,谁要伤害你先要跨过我的尸体”,老王又拍了拍腰上的格洛克17。 苏睿莞尔道,“谢谢你,不过不要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得到女神的肯定,老王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跳,梓杨在旁边看着心想,这小子今晚是睡不着了。 亚历山大跟詹姆斯从仪器里拿出四根铁杆一样的东西,一头尖尖,一头像伞叶一样张开。 苏睿跟梓杨解释道:“感应雷达,这四根杆子在四周地上一插,周围百米之内有任何生物或者异动都会发出警报。” 老王看着詹姆斯在那忙活,在旁边叉腰埋怨道,“有这好东西怎么不早拿出来,害得我们小苏差点被怪物咬到。” 梓杨道,“白痴,节能环保省电知不知道?这东西应该是探测的时候用的,谁也没料到半路上会出现这种鬼玩意儿。” 老王又自作聪明地说道,“什么探测雷达,这多半是博士在安慰我们吧?这东西真那么邪乎的话,我们跟这骆驼不算生物了么?那这警报器怎么不响呢?失灵了吧?假货吧?”老王似乎很内行一样,看着屏幕指指点点。 梓杨叹了口气道:“没文化真可怕,你不知道这东西可以设定范围跟方向、可以锁定目标的么?” 亚历山大跟詹姆斯设置好探测雷达,然后把接收信号的笔记本电脑放在帐篷门口,钻进来看了下众人道,“早点休息,明天天不亮我们就出发,要抓紧赶路了,帖木儿说沙尘暴快要来了。” 老王被梓杨说的好没面子,这时候正想找个借口出气,当下对这帖木儿挪揄道,“吆,大法师还懂天气预报啊?” 梓杨看着坐在帐篷门口的帖木儿,这家伙自从碰面以来就一直阴沉着脸,几乎没有第二个表情,这亚历山大肯定欠他不少钱。 “我得赶紧睡,不然等会老王呼噜打起来的话那大罗神仙都睡不着了,要赶在他前面。”梓杨心想。 不知睡了多久,梓杨突然猛地惊醒,睁眼一看,发现苏睿躺在对面睁着大眼正看着他。 “睡不着?”梓杨被她看得心里发毛。 苏睿轻轻点了点头。 “是不是这老王打呼噜把你吵得?我把他揍起来。” 苏睿摆手道,“不用,我就是……有些想家了……” 梓杨心里突然有些惭愧,一路以来都对她心怀疑虑,怀抱警惕,却忽略了她只是个二十出头,离家万里的小姑娘。 大部分年轻人在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在父母的荫庇之下,别说出远门了,连个人生活不能自理,更不要提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探险,遭遇那种生死攸关的险情了。 想想白天苏睿的反应也是足够快了,如果不是她下意识地倒地躲避的话,就算老王有枪、詹姆斯有刀,离那么远众人也是鞭长莫及——换做是自己的话,说不定此时已经是躺在沙漠上的一具干尸了。 看着苏睿蜷缩在那里,眼神中透露着疲劳却不敢安睡的样子,当下心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支支吾吾地安慰她,“放心吧,我看这些人里面除了我,都是身怀绝技的人,这次项目一定会很成功的,回去之后好好的灭一下地中海他们的气焰。” 苏睿嫣然笑笑,“希望如此——你也睡吧,明天还要赶远路,”说着闭上了双眼。看着她长长的睫毛盖在皎月般的脸上,梓杨心中不禁产生一股怜惜之情。 雪白的脸上慢慢浮起一丝红晕。 梓杨连忙转移视线翻过身去。看了看手表,时间才到12点30,躺了半天只睡了1个多小时,这该死的生物钟已经紊乱了。 迷迷糊糊地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听到帐篷门口传来一阵怪响。梓杨睁眼一看,那帖木儿正蹲在帐篷门口死死地盯着外面,帐篷门口的笔记本屏幕亮了,一个小绿点在屏幕上跳动,发出咕、咕、咕有节奏的声音,就像心脏跳动一样。 亚历山大跟詹姆斯也醒了,詹姆斯压低声音道,“外面有生物在接近。” 第六十三章:沙漠风暴 詹姆斯盯着屏幕上的绿点,皱着眉头嘀咕,“速度好快,好像在围着营地绕圈子。” 当下几个人蹑手蹑脚地走出帐篷,詹姆斯狗腿刀在手,警惕地盯着前方。梓杨侧耳听了听,除了电脑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外,漆黑的夜里只有夜风吹过耳边跟细沙流动的声音,丝毫没有异样,莫非这老外的破仪器不靠谱,谎报军情? 这时候啪的一声,一道耀眼的光线从营地升起,詹姆斯高举着信号枪打出一枚照明弹,照明弹在空中滑翔了数秒之后突然放亮,将营地周围数百米的范围照的如同白昼。 在离他们数十米的地方,一个灰色的身影正蹲伏在地上盯着他们。 众人大惊,这好像就是白天袭击他们的烟魂! 亚历山大发射的这颗照明弹只能维持六秒,那烟魂跟雕像一般死死地盯着他们,直至光线消失,只剩下两道阴瘆瘆的绿光在夜色中游动。 突然绿光一闪而逝,梓杨指着屏幕道,“又动起来了!” 听到声响,剩下的几个人也被惊醒了,老王下半身裹在睡袋里,连滚带爬的往帐篷外面钻,嘴里大呼小叫:“怎么回事?哪里在放枪?敌人来了么?放开我!哎呦这破睡袋把我的腿给捆住了……” 梓杨看着刚奔出帐篷的苏睿道,“可能是土狗、豺狼。” 詹姆斯摇了摇头道,“我见过豺狼,那个绝对不是,那东西好像是地狱来的,那东西不属于人间!” 梓杨摇了摇头,心想这些老外的价值观真奇怪。明明是科学家却还要相信神鬼那一套。 亚历山大面色阴沉地道,“不能睡了,起来收拾东西,我们赶路!” 梓杨等人虽然心中不满,但是看到刚才那一幕之后都觉得,再躺下去也睡不着了,索性赶路好了。看那狗东西鬼鬼祟祟的样子,应该是上次吃了亏长了记性,只敢偷袭,不敢明抢。 当下众人收拾妥当,催着骆驼继续赶路。 在驼峰上摇摇晃晃的功夫,梓杨倒是糊里糊涂地睡了几觉,好在这骆驼乖巧的很,不光走的四平八稳,而且还会自动跟随。 随着行程的深入,双目所及之处的一片黄沙逐渐发生了变化,地面变得沟沟壑壑,表皮皲裂,原来平坦的地面发育成许多不规则的背鳍形垄脊和宽浅沟槽,黑黄的泥块混着烟碱变得坚硬坎坷,远远看去,大地像发怒一般张牙舞爪。 苏睿道,这是典型的雅丹地貌,我们已经深入到罗布泊的腹地了。 众人都把冲锋衣的帽子兜在头上,戴上宽大的护目镜,嘴巴也用大口罩和毛巾罩起来,整个脸都包裹的严严实实,这样做一来可以减少身体水分蒸发,二来避免让肌肤与外面的恶劣空气直接接触。 戈壁行走不像旅游那么轻松写意,基本上在外面的空气里曝光几个小时,整个人就会晒得跟咸鱼干一样。就算不脱水,皮肤也会干裂。 走着走着,在前面用GPS卫星定位仪带路的詹姆斯突然气急败坏的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回首指着远方喊:“沙尘暴、沙尘暴!!!” 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梓杨跟老王面面相觑,抬头努力观察,发现远方黑压压的一道乌云滚滚而来。 亚历山大跟帖木儿也急匆匆地掉转骆驼奔跑起来,经过二人身边的时候亚历山大用生硬的中文吼他们:“看神么?!快跑!!” 梓杨扭头看着如丧家之犬般跑远的亚历山大,心想,平时见你挺镇静的,怎么现在跑的跟兔子一样慌张,不就是沙尘暴么? 就这么一走神的功夫,回头发现那道乌云突然变大变黑了很多,仅仅半分钟的功夫,遮天蔽日的沙尘暴就滚滚而来,天空中似乎竖起一道几千米的沙墙,一时之间天地失色,空气里发出烈烈的声响。 梓杨骇然,掉头拍着骆驼的屁股狂奔,跑了一会儿心想这不是傻吗?骆驼跑的再快能奔过沙尘暴么? 正准备绝望的功夫,前面一道残垣断壁的土堆后面漏出詹姆斯的光头大脸,连连向他们招手道:“这边,这边!!!” 转过土包,梓杨发现亚历山大、苏睿等人都在那里,而且短短半分钟的光景,众人已经齐心合力搭起一面帐篷。只剩下后面还在“观光”的自己和小黑、老王。心下不禁惭愧,又给组织拖后腿了。 这时候刚才还在远处的风沙已经掩杀过来了,半米之外已经看不到人影,即使穿着厚厚的冲锋衣,砂石打在脸上、身上还是生疼。 帖木儿把骆驼聚集在帐篷周围,这些久经沙场的骆驼也是身手不凡,虽然惊慌但是仍训练有素地在帐篷外面围成一圈俯下,似乎干这种事是他们的天赋一般。 梓杨帮亚历山大等人固定好帐篷,四根半米长的铁钳斜斜地插入地面,有了这四根铁钎固定住绳子,帐篷就不会被风沙卷起来。 这个时候整个天空已经完全变得黑暗,能见度降为零,亚历山大急忙招呼众人钻到帐篷里。外面的戈壁滩似乎发怒一般,卷起飞沙走石抽打着前方的一切,就像有千军万马在帐篷外呼啸而过。 刚才还满不在乎的老王吓得已经两眼发直,这种现象用惊天地、泣鬼神形容最合适不过了。 似乎只有几秒钟的功夫,刚才还烈日炎炎睁不开眼的罗布泊,已经变得漆黑一片,暗如深夜。 亚历山大打开一盏冷光灯。众人面面相觑,饶是亚历山大这种见多识广经常跑野外的博士,此刻也是一脸惊惶。 听着帐篷发出烈烈的声响,梓杨不禁担忧地说道,“这帐篷,顶得住么?” 詹姆斯接口道,“这种特制的MSR野外探险帐篷,比起一般的MSR帐篷更结实、更重。足以顶得住10级的飓风,只不过这种沙尘暴就说不定了”——言下之意也是甚无把握。 亚历山大低声嘀咕道,“这不是普通的沙尘暴,刚才风墙足足有5、6千米高,这么庞大的规模,属于黑风暴的级别了。” 老王强行打岔道:“所以说你们这些搞科研的人平时要多求神拜佛,少搞点破坏,要对大自然充满敬畏之心。” 梓杨听说过沙尘暴的厉害,曾经有一支探险车队遭遇沙尘暴,众人躲在越野车里不敢出来,沙尘暴过去之后,发现所有车辆漆皮全部被风沙给磨光了,露出底层锃亮的铁皮,结实耐磨的轮胎都被砂石削掉一块。想想如果是血肉之躯的人在外面的话,会被削成什么样…… 听着帐篷外狂啸的风沙声,众人躲在帐篷里脸色惨然,进入罗布泊以来,先是遇到神出鬼没的烟魂,后是惊天动地鬼神皆惊的黑风暴,众人短短一日间在地狱之门数度徘徊。饶是胆大无心的老王,此时也是噤声无语。 约莫过了两、三个时辰之后,外面风沙逐渐停歇,看帐篷外的天空,似乎又恢复了些许亮度,这场黑风暴真是如鬼魅一般,来得快,去得也快。 众人爬出帐篷,发现平地搭设的帐篷已经陷入了没膝的沙尘中。倒是那骆驼散落在帐篷四周安然无祥,想来在风沙侵袭的过程中,这骆驼也是暗自运气,不断挪动四肢和肚皮,才不至于被掩埋。 詹姆斯从行李里掏出两把工兵铲,扔给老王一把,两个人撅着屁股哼嗤哼嗤地挖帐篷。小黑站在空地上,举手搭在眉前好奇的打量着周围。 经过风暴的侵袭,刚才四周的景象已经大变了模样,又耸起几尊奇形怪状的沙墙,而刚才还矗立的几座土墙已经被夷为平地,消灭的无影无踪。 苏睿道,“几个小时就把天地间完全变了另外一个模样,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的话,真无法相信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力量,难怪世间有魔鬼城一说。除了特殊的雅丹地貌之外,这瞬间万变的能力大概也是原因之一吧。” 梓杨看着小黑说:“猴哥,别看了,下来帮忙。” 闷不做声的帖木儿用汉语说:“都别动,骆驼群里有情况。” 第六十四章:魅影随形 咋一听帖木儿的声音,梓杨心头突然泛起一丝异样,还没来得及细想,他也看到骆驼群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攒动。刚才还稳如泰山、淡定若闲的骆驼群突然也惊慌了起来。 突然,一头骆驼悲鸣着从骆驼群中奔出,在离众人十几步远的地方倒下,身体下部流出一堆黑乌的血,空气中立刻弥漫着一股腥气。 老王把工兵铲一扔怒吼一声:“卧槽,那狗东西又来了!”说着拔枪欲射。 亚历山大阻止他道:“不要开枪,小心打坏仪器!” 此时驼群大乱,那灰色的身影在里面窜来窜去,迅捷至极。 一会儿功夫,又有一只骆驼悲鸣着倒下,同样是肚腹之处洞开,内脏和血液流了一地。 老王急的跳着脚道,“怎么办,再不阻止的话,骆驼就要被杀光啦!” 众人正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一条黑色的身影如闪电般地窜向驼群,原来小黑突然冲了过去。 梓杨心立刻提到嗓子眼,卧槽,这小黑不知怪物厉害,当这是土狗吗?你这傻小子可千万别弄出什么好歹来。 梓杨徒劳地往前跑了几步,想要伸手把他拽住,可是以梓杨的身手根本跟不上小黑的速度,想要阻拦也来不及了,心里暗暗叫苦!要有个三长两短自己怎么对得起羊胡子老头啊,人家铁骑军几百年剩下的唯一血脉眼看就栽到自己手里了,当下瞪眼对老王道:“尼玛的快开枪啊。” 老王焦急地喊:“尼玛的我打哪儿啊?” 两人在惊慌失措的时候,詹姆斯却在旁边冷冷地说道:“不要急,这小家伙……身手不凡。” 此时一灰、一黑的两条身影在驼群里倏忽来去地追逐,别说瞄准了,看都看不清,众人眼见的地上躺着的两头骆驼都是开膛破肚,心知那畜生的爪子厉害,速度又快,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他给……众人不敢再想下去,只得紧张地盯着驼群里的两个影子,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那烟魂看到竟然有人赤手空拳的来追打自己,向前急蹿两步腾空而起,在空中突然一个折身扑向小黑。 梓杨看傻了眼,这动作根本就是违背物理常识啊,在空中转身变向,恐怕只有武侠小说里的梯云纵轻功可以与之媲美吧!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灰影子就要扑到小黑的面门。小黑嗓子里轻啸一声,右手从腰间里抽出一条软鞭,唰地一下抽在烟魂的脸上。 这一下势大力猛,那烟魂“吱哇”一声在空中被抽了一个滚,直接跌落在旁边的空地上。 一落地立刻又迅捷的弹起来,尖叫着又扑了上来,这一跳比起刚才的空中转身更加夸张,离地足足有五米多,居高临下的飞下来,脸上被小黑抽过的地方已经皮开肉绽。 小黑以静制动,临危不惧,待那灰影下落到身前数尺的地方,手臂一抖,软鞭像是有灵性一般,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跳起,唰地一声,又狠狠滴抽在烟魂的身上,那烟魂被抽的在地上翻了几个滚。 接连吃了两次大亏之后,烟魂终于学乖,这次没有贸然蹿起进攻,而是四肢据地,弓腰俯身,嘴里嘶嘶叫着,露出一嘴尖牙利齿。 小黑脚下不丁不八站住,左手在前摆个防御姿势,右手在后,手中的鞭子垂在地上。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发生,这时众人才看清,这小黑手里持着的是一条两米多长的连环钢鞭。 眼见得小黑占了上风,梓杨的心终于放下来一点点,心道:乖乖,这条钢鞭从没看小黑拿出来过,平常想必是用布带缠着捆在腰上,梓杨还一直以为小黑是秉承老家风俗,所以固执地用布带扎腰呢。 小黑跟烟魂在那边对峙着一动不动,像两大武侠高手一样互相等对方的露出破绽,众人也终于可以看清这烟魂的真正面容,虽然是光天化日之下,不禁也是暗自心惊。 这东西大概有十五六岁幼童大小,浑身干缩,灰绿色的身上不知道是毛是绒,嘴里獠牙丛生,面孔扭曲狰狞,手爪黝黑尖利。胸腹部有两个黑色的结疤,应该是昨天挨了老王两枪所致。 这怪物脸上、胸上两条新的伤痕皮开肉绽,想必是小黑抽的(小黑也真是心狠手辣,下手这么重),嘴巴里血肉模糊,不知道是自己的血还是骆驼的血。 正在一魂一黑对峙的时候,詹姆斯手握狗腿弯刀,借着骆驼的掩护慢慢凑到它的右侧,快近旁边的时候烟魂大概发现了他的行踪,脖子猛然往这边一扭,嘴里嘶嘶有声。 詹姆斯大喝一声:“动手!!” 小黑手里的鞭子像眼镜蛇一样突然窜起,辫梢带着风声抽向烟魂。 烟魂领教过小黑鞭子的厉害,腾空跃起躲避,詹姆斯早就算好了方位,趁烟魂在空中的时候,狗腿弯刀呼啸着掷了出去,这一下势大力沉,烟魂为了躲避鞭子的攻击,竟然没躲开这一刀,“噗”的一声,狗腿弯刀插进了烟魂的腹部,接近尺长的刀刃直没至柄。 烟魂惨叫了一声在地上来回翻滚,翻腾了数下之后突然双爪疯狂抠地,扬起半米高的沙土,整个身子一下没入了沙土中,地面耸动了几下后悄无声息,竟然沙遁而去! 老王跑过去朝着刚才的沙地砰砰砰放了几枪。 詹姆斯阻止他说,“不用打了,早跑了,子弹在沙地里穿透力有限,打中也造不成致命伤害。” 在远处旁观的众人这才反应过来,不禁骇然,小黑那两鞭虽然厉害,但也只是皮肉伤。这詹姆斯的狗腿弯刀可是实打实地捅进了它肚子里,这就算扎到狗熊身上,也足以让它喝一壶了,这烟魂瘦瘦小小,吃了老王两枪、小黑两鞭、老詹一刀,只是打了个几个滚,然后从容地逃走了——再一次。 詹姆斯观察了一下沙地,点点头表示自己的判断正确,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把瑞士军刀,嘴里哼着调调,跑到一边去割两条死去的骆驼。 梓杨心想,真是怪事年年有,今朝特别多。这詹姆斯宝刀被“抢”走了,竟然咽得下这口气。这鲜血淋漓、驼尸遍地的场景,他还有心情哼小调——还割骆驼肉! 当下也蹲在他旁边,津津有味的观察他给死骆驼卸腿。 詹姆斯大概知道梓杨引而不发的那道问题,一边用瑞士军刀饶有兴致地割肉一边道:“那东西虽然不死,但我们总算也知道了这家伙的弱点——怕疼。知道了对手有弱点,那他就不再那么可怕了。” 梓杨看着詹姆斯手中的瑞士军刀虽然比狗腿弯刀小了不止一个量级,但是在这大汉的手中却如有了生命一般,在骆驼粗大的腿上来回翻飞,不一会儿的功夫,整条骆驼腿竟然卸了下来,连骨头都没碰到一根,整个过程跟苞丁解牛一样充满艺术感。 詹姆斯看梓杨在旁边啧啧连声,割下一根肉条递过来,梓杨摇摇头,詹姆斯一张嘴就把肉条扔进嘴里,咀嚼的津津有味。 老王也是啧啧的走过来道,“好刀法,你这技术到了我们学校,起码当个主任医师!” 詹姆斯鼻子嗤了一声表示不屑。 梓杨蹲在他前面,双手抱臂赞叹道,“你以前当过兵?是特种部队的吧?” 詹姆斯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梓杨道,“你虎口有厚厚的茧子,有这种特征的人一般属于两种人,经常打枪的人、经常撸管的人,看你样子,也不像是属于后者。” 隔壁老王听梓杨这么一说,赶紧观察自己的两手。 詹姆斯哼了一声:“年纪轻轻,观察力不错,我以前是海豹六队。” 梓杨道:“谢谢!你刀法也不错!”心里却想起一个人来,海豹六队是美国王牌特种部队,不知道跟雪豹突击队的靳国强比起来谁更厉害些? 詹姆斯道:“我这刀法很多人都会,你那小兄弟才是真正的高人!” 第六十五章:神来之鞭 经詹姆斯提醒,梓杨这才想到,自己光顾欣赏刀法了,忘记真正的大侠——小黑。心想这家伙隐藏真深,平时木呆木呆的,没想到紧要关头露了这么一手,看来羊胡子老头平常自己辛勤练功,对于这个小孙子的管教也是没有放松啊。 这时小黑早已经把钢鞭收在腰间,正摇头晃脑地看着烟魂消失的沙洞。老王走上前去,伸手道:“给我看看鞭子。” 小黑摇了摇头,老王急了:“平时我请你吃请你喝,还陪你打游戏,你个没良心的现在装作不认识我了,给我看看!” 小黑无辜地看着梓杨,梓杨打圆场道:“给他看看吧,你王哥也是习武之人,学了几年三脚猫的功夫,没见过大世面,你就给他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兵器吧。” 话虽这么说,其实梓杨也是很好奇小黑那神来之鞭到底什么样子。心想小黑不会连自己的面子都不给吧,那可真在苏睿和詹姆斯等人跟前丢了大面子——经过刚才一役之后,烟魂被击退,危险消除,性命无忧,此刻面子又成了头等大事。 苏睿和亚历山大在旁边一直轻声交流,见状也走了过来。 梓杨担心跟老王一样被拒绝,没想到小黑倒是挺听他的话,伸手把鞭子从腰间抽出递给老王。 老王一边嘴里嘟哝着:“你他妈才没见过世面,老子什么样的兵器没见过……” 手里接过九节鞭,嘴里啧啧道,“我擦,真是好东西,这什么材料制作的?不像是一般的特种钢啊,是不是你老祖宗传下来的宝物?” 这时亚历山大詹姆斯苏睿等人也凑过来看,小黑有点不自在地挠了挠头,照旧是一问三不答。梓杨忙跟众人解释,小黑天生残疾,不会说话。 老王双手捧着鞭子跟众人介绍起来,“这东西啊,叫做九节鞭,在中国兵器分类里,属于软兵器的一种,它依鞭节的多少而称七节龙、九节鞭、十一节霹雳、十三节连环,但一般习惯上都统称为九节鞭。你看他这个,应该是十三节连环了。” 老王这一番介绍,包含了不少专业术语,以亚历山大的中文水平显然理解不能,苏睿用英语解释给他听。 詹姆斯眯缝着小眼仔细地观察着乌黑的鞭身。连在旁边整理行李、归拢骆驼的帖木儿似乎也被吸引。 老王继续卖弄着:“我们武学术语中有句话叫做‘巧打流星,顺打鞭’,说的就是这九节鞭的威力。李小龙你们都知道吧?就是‘奥~打~’那个。他最拿手的兵器就是双节棍,也算是软兵器。 这十三节连环是软兵器之王,练好了威力无敌,练不好就是花架子,越长越难练,所以练得人极少,据说用的好的人能把鞭子当做棍子使,耍起来讲究抡、扫、缠、绕、挂、抛、舞……” 老王一边说一边装模作样地舞了几下,结果被鞭梢啪啪啪连打几下脸,半边脸都红了。 老王尴尬的收起鞭子解释道:“这东西玩熟练了,就跟长在自己身上的手臂一样,变化多端、威力无穷。我看小黑刚才的身手,起码得有百八十年的功力呢……” 梓杨摸了一下鞭身,感觉触手温润,不像是常见的那种金属手感,每一节鞭身都是乌黑光滑,上面还隐隐有着暗纹,有点像传说中的“百炼钢”。 亚历山大一看到九节鞭的时候眼睛一亮,欲言又止。 这一切又被梓杨观察到眼里,心想着外国科学家该不会相中小黑这宝贝吧?根据这一路的观察来看,这老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可别跟这八国联军一样,相中的就要,看中的就拿,拿不动的就烧,根本不顾什么礼义廉耻。 当下对老王说,“够了够了,别看眼里拔不出来,赶紧还给人家小黑,就知道穷吹牛逼。” 老王悻悻地道,“跟你们这种不懂武学的人,真是没法交流!!” 亚历山大催促众人收拾行李、检查物资,看来又要开始上路了。 梓杨惊奇的发现,那个帖木儿竟然也从腰间摸出一把弯刀割起骆驼腿来,跟詹姆斯那把狗腿弯刀不同,帖木儿这把随身弯刀装饰古朴精美,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刀刃锋利闪亮,跟牛角一般细长弯曲。 苏睿在旁边轻轻地说道:“这位萨满巫医跟詹姆斯,都是擅长野外生存的人,在沙漠中长途跋涉,任何补给物资说不定都会派上大用。” 梓杨点点头叹了口气道:“跟他们一比,我简直跟废物一样。” 苏睿被他逗笑了:“你除了嘴巴会说,脑袋灵光之外,其他确实派不上大用场。不过你带的这两个人,可都是高手啊,一个昨天救了我一命,一个今天救了大家一命。” 梓杨点点头道,“确实很险,今天如果不是小黑出手的话,骆驼可就要死个七七八八了,在这戈壁荒漠里,没骆驼差不多就去了大半条命了!” 想想刚才的场景,梓杨就觉得心悸,这烟魂似乎有智慧一般,知道骆驼对他们的重要性,一旦骆驼死光了,这群人就成了瓮中之鳖,以它那种来无影去无踪的身手,把他们一个个弄死也是早晚的事儿。 众人都不想在这个地方久留,收拾好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继续“漫无目的”的奔走,亚历山大一边记笔记,一边查仪器,不时地校正众人的路线。 看着荒凉不见边际的大漠,老王突然感叹道,“你们说这地方常年不见人烟,动物都不用面对天敌的威胁,会不会有大量的兔子、耗子、蝎子、野狼什么的泛滥成灾?” 这么无知的话题,没人愿意接腔。 老王不甘寂寞,扭头对苏睿说,“我看外国很多节目,那种荒郊野外的小溪、小树林什么的,两尺长鲤鱼密密麻麻的,开着小船跑一圈,鲤鱼自己就能跳一船。还有什么澳洲海滩大闸蟹、伦敦河的小龙虾,都堆的成山一样!” 梓杨也感叹:“看看欧美人的生活,跟我们差距还是蛮大的,人家动辄鲤鱼成灾,小龙虾成灾,河蟹成灾……人家都不吃!!在咱们这里,蝗虫都不敢聚堆,超过十只就会被炒成菜……” 苏睿听着两人一边在讨论一边吧嗒嘴,也被他们的异想天开逗乐了:“生物泛滥也要讲究环境,这荒凉的戈壁滩,水都没有,草更是绝迹,根本没有生态环境可言,哪有什么生物繁衍。” 那这烟魂靠什么吃喝生存呢?众人心里都有这个疑问,但是谁也不想提起这个事儿。 一边聊着一边走,烈日暴晒下,虽然隔着冲锋衣和面罩,那份酷热都能感觉得到。众人都有些有气无力,士气低落到极点,只有亚历山大仍旧精神抖擞的样子,坐在骆驼上伸着大长脖,跟蛇颈龙一样左看看、右看看。 突然,老王远远地发现一块界碑,驾着罗骆驼跑过去,梓杨也跟了过去。 走到跟前看到上面的文字,两个人脸色大变。 第六十六章:军事禁区 荒漠中树立的这块孤零零的界碑,有一米多高,半米多宽,上面用蒙文、新疆文等好几种语言刻了一排排的文字,两个人都看不懂,但是正中央四个最大的汉字两个人都看的清楚明白:“军事禁区!” 最底下用中文写着一行细小的汉字,大部分已经被风沙侵蚀模糊,只有最后几个字“XXX区人民政府”还隐约可见。 两人面面相觑,倒吸一口凉气。 “你特么这叫带的什么路!”隔壁老王扭头跟亚历山大怒吼。 军事禁区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人家才不管你什么探险不探险,迷路不迷路,是不是大学生,就算一枪狙了你都没地方说理去。 亚历山大也奔上来眯着眼睛观察了一会儿,漫不经心地说,“这是几十年之前的一块界碑,现在已经废弃了——罗布泊几十年前确实因为进行核试验等关系,很多地方列为了军事禁区,不过核试验已经被各国禁止,现在大多都在实验室里用计算机模拟进行,所以核试验场也被封闭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军事禁区也就废弃了。” 这种解释很难让人满意,一路上亚历山大鬼鬼祟祟的,他们的路线也走得曲折回转,好像一直在躲避什么东西,莫非亚历山大一直在带他们绕路的目的就是躲避军事禁区? 这个界碑远远看去已经跟荒漠融为一体,如果不是老王眼力尖,四处找野兔子的话,也着实难发现。 对于梓杨狐疑的眼神,亚历山大也不多做解释,事实胜于雄辩,拿出一个手持式辐射监测仪,“你看,上面的指数都很正常,如果是核试验禁区的话,应该会有反映的吧?” 老王说,“我书读的少,你别糊弄我,这上面都是英文字母,我怎么知道这是辐射检测仪?说不定是测血糖的,农村老大爷都用这玩意儿。” 亚历山大耐心地跟他解释,“你看,这上面有型号R280,是德国coly公司生产的手持式存储型β、γ、X多功能放射性检测仪,即使微量的放射性灰尘都能检测的出来。” 亚历山大跟老王做科普的时候,梓杨也眯着眼睛观察四周,识图找到什么狙击手之类的军事目标。对于亚历山大的解释他并没有兴趣,军事禁区并不一定就代表核试验场,说不定有其他的军事设施和用途呢? 在经过亚历山大的耐心释疑之后,小分队又踏上了征程,没办法,人家是科学家,而且粮食和水都带在他们身上。不跟着走也不行,关键是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界碑也没有个准确的划分,哪哪哪才属于禁区范围啊?说不定看到界碑的时候他们早就跨越了军事禁区了。 没文化真可怕,现在成了被亚历山大牵着走的蚂蚱了,唉,都是因为科学知识储备不够啊。梓杨心里想。 走了一段时间,梓杨跟老王终于发现不正常了,他们携带的指南针失灵了,指针乱转。 老王又跟亚历山大发脾气,“说了不要乱转,你非不听,现在好,迷路了,指南针也不灵了,咋办?” 亚历山大淡定地说道,“没迷路,走得好好的,我用的是美国军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精度高,覆盖广。”言下之意你们那些破指南针不能比。 老王不相信地说,“这鬼地方你都能收到信号?再说了,国外科学家我们电视上也见过,基本上都是穷逼,你有多大的能耐能收到军事卫星的信号?军事卫星给你家开的?” 说完这话老王死死盯着亚历山大,小眯缝眼里寒光一闪,“你该不是美帝派来的军特吧!!” 亚历山大有的时候还真怕这个二混子脑洞大开的样子。搭理他吧,纠缠不清,不搭理他吧,还真会被他扣一身屎。 为了避免老王的忧虑加重梓杨的担心,亚历山大跟他耐心地解释道:“美国军事卫星并不是完全保密的,也开放了部分民用和科研用的权限,你不要一听到军事卫星就精神紧张,实际上美军GPS卫星定位系统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取得广泛的应用。我,我中文不是很流利,苏睿,你解释给他们听。” 苏睿笑道,“GPS全称是GlobalPositioningSystem,是美国军方建造的全球定位系统,只不过大部分功能是应用在民用领域,这个系统一共有28颗卫星,分布在6条交点互隔60度的轨道面上,距离地面约20000千米。 这些卫星与地面支持系统组成网络,每隔1~3秒向全球用户播报信息,地球上任何地方的用户,在任何时候均可以利用接收机同时接收到至少4颗卫星的信号。 接收机接到信号之后,可以通过差分定位原理确定自己的位置。目前可以实现的单机导航精度约为10米,综合定位的话,精度可达厘米级和毫米级。不过民用领域开放的精度约为10米,已经足够应付绝大部分的情况了。” 老王一副恍然大悟地样子,“一直听人说GPS、GPS,我还以为就是个小仪器什么的,原来是这么高级的玩意儿——唉,既然这东西这么好用的话,能不能给我搞一个?别太贵,100块钱以内就行。” 苏睿哈哈大笑,“你可以请亚历山大博士送你一个。” 亚历山大当场豪爽的表示,如果这次探险能够顺利结束的话,我手上这个可以送你。言下之意你得乖乖地听话。 老王捡了个大便宜,当下所有的负面情绪一扫而光,甚至还向亚历山大抛去一个妩媚的眼神。 看着老王这么崇洋媚外,梓杨气不打一处来,“别这么没出息,回去我给你网上淘个罗盘、六分仪什么的。以你的智商,用用足够了。” 老王道,“罗盘那是算命的东西,搞迷信的玩意,能跟山大哥的高科技比么?你别闹了。” 苏睿正色道,“罗盘可没那么简单,不要小瞧中国古人的智慧,他们很多的发明在今天看来都是非常先进的。” 当下众人一边扯皮一边在亚历山大的导引下继续前进,虽然在老王的插科打诨下气氛变得稍显轻松,但是烟魂的阴影仍是笼罩在众人心中挥之不去,再加上“军事禁区”这四个大字,更加让人忧虑。 走了半天,太阳越来越烈,亚历山大吩咐队伍稍作休整。 梓杨嘴里轻轻抿了一口水,顺便观察了下众人的情形:小黑蹲在骆驼跟前啃指甲,帖木儿摸着骆驼的脑袋嘴里嘟囔什么,似乎在跟骆驼说几句贴心话。 亚历山大坐在地上,背对着众人,正研究手里的GPS定位仪和一大堆图纸资料。 老王跟苏睿在窃窃私语着什么,苏睿用脚尖踢着砂石,嘴边带着笑意——估计老王仍在关心GPS礼物的事儿。 詹姆斯戴着一副酷酷的墨镜,自顾自地找了个平坦的地方,把背上硕大的背包竖在砂土上遮挡阳光,一屁股坐下靠在背包上。脱下军靴抖了抖鞋底,从里面倒出一堆砂砾,然后把靴子往旁边一扔,仰面躺在那里,脸上似乎还带着惬意和享受的表情。 到底是军队呆过的,这么恶劣的环境下其他人都萎靡不振、惊惊惶惶,只有他淡定自如,随便的跟自家后院一样。 梓杨看着詹姆斯四肢舒展地躺在那里,心中突然有种微妙的感觉,隐隐地觉着有些异样,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 梓杨慢慢走到老王和苏睿跟前,用下巴指了指詹姆斯,“瞧这家伙,我们都半死不活的了,这家伙还晒起‘日光浴’来了。” 老王也羡慕地说道:“这家伙到底是美军特种部队出来的,身上随便一件东西都是珍品,那把狗腿弯刀丢了跟没事儿一样。瞧他那副眼镜,我在杂志上看到过,好像叫做什么‘ESS伊斯十字弓’,不光能防弹,还可以防雾、过滤紫外线,而且材料非常轻,戴上去都没感觉……” 苏睿轻轻一笑:“你喜欢这个?回去之后我托人帮你弄一副。” 老王感激的浑身一激灵:“这么客气?啊呀,多不好意思,挺贵吧这个?” “梓杨,你要不?”苏睿看到梓杨盯着詹姆斯不发一言,以为他也看上了那副眼镜。 梓杨似乎没有听到刚才他们说的话,嘴里轻轻地说道,“我们还是跟亚历山大说一一声赶紧走吧,我总觉得这里、这里有些不对劲。” 老王拍拍腰里的枪说道:“哪里有什么不对劲?老子有枪在手,那个烟魂再来了就没什么便宜好占了,这次老子有经验了,再出来就直接爆他头!放心,这次探险有我在,保证大家的安全……” 大概是接连被送了两件贵重的礼物,老王急于表现自己,大有一番老子有枪天下无敌的气概。 梓杨没有听他吹牛逼,眼睛看着詹姆斯的方向,心中的不安愈来愈强烈了,突然大喊了一声:“詹姆斯,快跑!!!” 第六十七章:嗜血狂沙 梓杨话音还未落,詹姆斯脚下的沙土突然涌动起来,那堆沙土像是有生命一般,突然仰起头来张开“大嘴”,一下就把詹姆斯的大脚给吞了下去。 詹姆斯疼得两只手在地上乱抓,嘴里大骂:“fuckoff,shit,myfoot……” 那股沙土不知哪来一股怪力,翻腾着把足有1、2百斤的詹姆斯拖了几米远,地面上留下了斑斑血迹。 梓杨和老王离他最近,眼看他一条大腿已经被沙土淹没,整个人就要被吞进沙土之中。两人三步并两步跑过去,一个人拉住一只胳膊,死命地往回拖。 苏睿也往这边赶,脑子里瞬间闪现几个念头:下面是什么东西,流沙?不可能,流沙位置是固定的,不会把人拖着走…… 说时迟,那时快,在老王和梓杨的大力拉扯下,詹姆斯像萝卜一样被从沙土中拔了出来。两人怕“沙尘”继续攻击,拖着詹姆斯一直跑了十来米才敢停下来,身后留下一串触目惊心的血迹。 低头看詹姆斯,半条腿已经血肉模糊,从脚掌到小腿上的肉已经没了,露出森森白骨。 此时亚历山大跟帖木儿和小黑也跑了过来,看到此情此景愣怔在地。 正在这时,沙土中突然蹿出一张巨大的嘴,嘴里满是锋利细小的牙齿,里面血肉淋漓,嘴角还挂着詹姆斯的袜子——大嘴后面是蟒蛇一般的脖颈,足有水桶般粗细。 那个巨怪摇了摇头甩掉头上的沙土,众人这才看清,眼前这个庞然大物竟然貌似一只巨大的蜥蜴——如果说有比人还要大的蜥蜴的话。虽然半边身子还在沙土里,这只巨蜥的上半身就已经接近2米了。 此刻巨蜥粗壮的脖子上,两只小眼睛正冷冷地盯着众人,尺长的红舌头嘶嘶地不断吞吐。 老王掏出腰里的手枪,砰砰两声,子弹打在巨蜥的身上,只是弹了两个窝儿溅起一点尘土,巨蜥连动也不动,手枪子弹好像连它的皮都穿不透。 巨蜥缓缓地从沙土中拔出下半身,从头到尾足有三四米的样子,上身竖起来,巨大的三角形头颅几乎要俯视着众人了。 虽然身上“中了”两枪,但是这巨蜥却毫发无损。它并没有急于攻击,而是蹲距在众人面前,竟似有恃无恐的样子。好像这几个人不过是眼前的几盘菜,什么时候吃就看自己的心情。 “你说,有没有可能这家伙看不到我们?”看到巨蜥不再攻击,老王小心翼翼地问梓杨,话说出来都带颤音儿了。 梓杨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据说冷血爬行动物视力都不咋地,这只巨蜥想必一直在沙土下潜伏着,刚才攻击詹姆斯,估计是闻到了他脚上那股臭味儿。 “大家都不要动!这家伙估计感应不到我们。”梓杨这话虽然有点碰运气的意思,但是毕竟目前也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众人跟木桩子一样呆立在那里不敢动。 詹姆斯不愧是特种兵出身,虽然小腿到脚上的肉都被巨蜥给撕掉,但却一声不吭,刚才他已经用腰带扎住自己的大腿,防止失血过多,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滴到身下的沙土中,打出一个个水窝。 巨蜥在众人面前三四米的地方停住了,像是跟众人互相对峙一般。 这个时候周遭突然又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旁边的沙土竟然开始蠕动起来,不一会儿从沙土中又冒出数只巨大的蜥蜴来,竟然对众人呈四面包围之势。 大意了,梓杨心中暗暗叫苦。刚才如果立刻逃跑的话,说不定还有人能冲出去,现在贻误了战机,己方已经被敌人重重包围了。 梓杨深深为自己错误的指挥而愧疚,不过众人倒是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因为,巨蜥已经冲上来了…… 老王手里的枪砰砰砰打在巨蜥身上,倒是挺准没有脱靶,不过9mm的子弹打在巨蜥的身上就跟挠痒痒一样,能打破皮已经不错了。 小黑的十三节连环抽在巨蜥头上也只不过使他扭扭脖子眨巴下眼。 詹姆斯从背包里掏出一根胳膊粗细,尺许长的金属管,将喷嘴对准电子打火器,怒吼一声,一道火龙喷射了出来,压缩罐中的气体在巨大的压力下喷出来,遇到点火器立刻形成十来米的火龙,将最前面的巨蜥笼罩在火光中。 巨蜥被这股突如而来的炽热气流吓到了,浑身冒着火光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虽然高密度纯氧形成的火柱气势惊人,能暂时阻碍一下巨蜥的攻击,但是毕竟缺乏助燃剂,无法对其造成致命伤害。巨蜥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又爬了起来。 詹姆斯对众人喊,“我拖住它们,你们赶快走!” 此时包围圈已经逐渐缩小,虽然詹姆斯暂时吸引住了巨蜥们的注意力,但是一旦氧气瓶内的气体喷光,全军覆没是早晚的事儿。 听了詹姆斯的呼叫之后,亚历山大立刻蹿上一匹骆驼,帖木儿几乎在同时也翻身上了骆驼。 苏睿梓杨和老王小黑几人却呆在当地犹豫不决,詹姆斯的意思非常明确,他用自己的生命拖住这些巨蜥,给众人逃生争取更多的时间。 亚历山大在骆驼上回身向众人怒吼,“快走,再犹豫等会一个人也走不了……” 情势已经非常明了,要么大家都死在巨蜥之口,要么牺牲詹姆斯,或许会有人可以逃出去。虽然道理都懂,但是众人却无法接受这样的决定。 躺在地上的詹姆斯用火焰逼退试图攻击的一只巨蜥,回头脸上带着笑容向众人道:“咱们地狱再见……” 话音未落,他身后的沙土中突然冒出一张巨嘴,一下子将他连头带肩给吞了下去。众人一声惊呼,那突袭的巨蜥将粗壮如水桶的脖子一扭,头一甩,已经将詹姆斯魁梧的身躯甩在半空,鲜血像雨点一样洒了下来。 一切发生的非常突然,旁边的几只巨蜥冲上去撕咬詹姆斯的尸体,众人骇然之下想爬上骆驼奔去,却暗暗叫苦,沙土中不断有巨蜥冒出来,越围越多,包围圈已经闭合,几只骆驼吓得在原地踱步悲鸣,哪还敢奔跑。 詹姆斯为大家争取的这点时间再次被延误了,眼看巨蜥吃完他之后就将注意力集中到这批人跟骆驼身上。众人面面相觑,躲过了烟魂的攻击,没想到要落到这群畜生嘴里。 老王枪里的子弹已经打光了,这个时候想给自己来个痛快都没有办法了。 正在绝望的当头,突然远处响起一阵急促的驼铃,一道冲天的烟尘从远方升起,烟尘中一只雪白巨大的骆驼奔驰而来。 正准备放弃的众人似乎看到了希望,亚历山大抱起詹姆斯丢在地上的氧气瓶继续喷起火来,老王跟梓杨从行李中翻出沉重的仪器往蜥蜴群里扔。 小黑用手中的十三节连环不断驱打着靠近的巨蜥,鞭梢准确地抽在巨蜥的眼睛上,巨蜥虽然皮糙肉厚,但是眼睛附近却是它们最脆弱的地方。 就这么阻了一阻,奔驰的白骆驼已经瞬间冲进了包围圈,几只靠近的巨蜥竟被踢得东倒西歪。 从骆驼上跳下一个身影,浑身用白袍包裹,已经被风沙给染成了黄色,头脸被宽大的围巾包住,只露出一双冷峻的眼神。 那双眼睛扭头看了梓杨一眼,寒冷而又沉静,那么熟悉。 “阿冲!!!” 阿冲拉下围巾,露出风尘仆仆的脸庞:“我引开,你们走!” 边说边从骆驼身上的背包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头也不回地往后一挥,帖木儿胯下的骆驼立刻被切开大半个脖子,几乎身首异处。 骆驼连悲鸣都没来得及喊出来,立刻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脖子中的鲜血涌出,引得周围的巨蜥又是一阵剧烈的骚动。 小黑的十三节连环在空中舞成一道灰幕,发出呜呜的啸声,将众人笼罩在其中。 骆驼刚刚倒下,阿冲右手中的匕首又是一闪,匕身在骆驼大腿根部一插、一扭、一划,左手一扯,就那么三下两下的功夫,骆驼的一条大腿就卸了下来。 接着阿冲又在骆驼腿上划了几道深深的口子,从怀中掏出一个玻璃瓶,倒出几滴稠稠的液体洒在伤口处,液体遇到驼血立刻融在一起,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酸腐味道。 躁动不安的巨蜥群突然定住了,纷纷仰起头,只剩十几条暗红色的长舌在空中嘶嘶地抖动。 阿冲骆驼腿系在一根绳索上,回头看了梓杨一眼,手腕翻动,将巨大的骆驼腿高高的抛起,向巨蜥群中飞去,巨蜥的脖颈随着骆驼腿投掷的方向整齐的转动,似乎那条骆驼腿对它们有着巨大的吸引力。骆驼腿远远地落在了包围圈外,刚一落地,周围的巨蜥就一起疯狂的扑了上去。 阿冲一翻身灵巧地跃上了白骆驼的背,看了梓杨等人一眼又冷冷地说了一声:“快走!” 话音未落已经飞一般的冲了出去,骆驼腿在绳子的拉扯下往前一冲,几只最前面的巨蜥扑了个空,随即又循着味道冲了上去,速度竟然非常迅疾。十几只巨蜥庞大的身躯互相碰撞在一起,瞬间挤成一团。 阿冲驾着白骆驼,扯着骆驼腿,带着数十只巨蜥,掀起一股巨大的沙尘轰轰地向远方奔去。 从阿冲进包围圈到吸引巨蜥离开,这一切只在瞬间发生,真是来如闪电,去如疾风,白骆驼奔出了几十米之后,帖木儿还在试图从骆驼身子下面抽出腿来。 亚历山大反应最快,扔掉已经喷光的氧气瓶,从那匹被斩首的骆驼身上卸下装备扔在自己的坐骑上——又聚拢了其他几只吓得不敢动弹的骆驼,顺便把挣扎的帖木儿抽了出来,怒吼着“还不快跑?”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此时,阿冲已经把所有的巨蜥都带走,周围已经恢复大漠的了无声息,只在地上留下一个个巨大的沙窝,以及詹姆斯血肉模糊的残躯。 亚历山大把詹姆斯尸骨旁边的背包抄在背上,迈开两条大长腿跨上一匹骆驼,追赶已经一溜烟跑远的帖木儿。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纷纷跳上骆驼,朝着阿冲离去的另一个方向狂奔。 第六十八章:致命气眼 阿冲引走了大部分的巨蜥大军,梓杨等人驾着骆驼狂奔,不知奔了多久,眼见身后已经没有巨蜥跟上来,亚历山大招呼众人停下,刚才没头没脑的一通逃窜,物资和仪器损失不少,连行进路线都没有校正。 众人下了骆驼,一边喝水一边大口喘气。 苏睿心有余悸地跟梓杨说:“刚才那个人是谁?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那里?他认识你?” 梓杨三句并两句的跟苏睿介绍了下阿冲跟自己的关系,只说是自己的发小,之前在学校遇到过两次,他并不打算把阿冲和自己之间的故事都告诉给苏睿听,而且现在也没这个空闲。 梓杨心中也是疑云重重,阿冲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他引走那群巨蜥的骆驼腿上到底涂了什么东西? 老王此时也是惊魂未定,脸上尘土跟汗水混杂在一起,跟在土里拱过一般,别提有多狼狈,结结巴巴地说道:“这,这特么的荒凉大漠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巨大的蜥蜴,个头那么大,该不会是史前恐龙吧?没水没草的,靠什么养这么大?” 苏睿道:“会不会是辐射导致的基因突变?” 正在低头研究GPS的亚历山大摇头道:“不是辐射的原因,我之前在切尔诺贝利做过几年调查,被辐射的生物不会发生这样的异变——即使是辐射异变,那也需要有适当的生存环境,包括必须的水和食物,罗布泊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说到这里,深吸了一口气,用指头敲了敲手上的地图道,“他们肯定是接触了其他的东西才变成这样。Thisisthesourceoflife.” 最后一句英文老王没有听懂,急赤白脸地问道:“什么玩意儿?” “我们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亚历山大显然不想跟他解释浪费时间。 梓杨心头一阵无名火起,喘着粗气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你那破探险计划,这么大的发现还不够你回国嘚瑟么?要不要给你抓个标本来?詹姆斯刚才惨死的样子你忘记了?” 亚历山大此刻表情也是非常激动:“詹姆斯为了我们的事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正是因为他的死,所以这次冒险行动更应该继续下去!不然他的牺牲毫无意义! 我决定,这次的发现将会以詹姆斯的名字命名,以纪念他对我们做出的贡献!” 梓杨气急反笑:“别做白日梦了,再这么下去我们都得折在沙漠里。我受够了,赶紧拿出卫星电话来联系救援吧。” 亚历山大翻了翻白眼道:“卫星电话逃亡的过程中弄丢了,没法联系外界了,现在只有靠我们自己了。” 老王气的结结巴巴地道:“尼玛、麻麻的,什么东西不丢丢电话,你就不能拿根绳串起来挂在脖子上,你你你个成事不足的败类。” 这时亚历山大不再搭理他们,低着头开始清点仪器装备。刚才梓杨跟老王为了阻挡巨蜥,扔掉他不少东西。 帖木儿蹲在地上摸着胡子不发声,苏睿站在旁边也是默然不语。 这一次队伍元气大伤,除了詹姆斯牺牲之外,不少仪器设备也丢失了,而且骆驼又少了一匹。 看亚历山大对待他那堆仪器比众人的命都宝贝,老王气不打一处来。赌气的把骆驼身上的一堆东西往地上一扔,砰的一声。地底似乎也在回应一般,传来隆隆的几声闷响。 众人面面相觑,这特么的又是什么幺蛾子? 亚历山大脸色一变,大叫一声不好!突然,地下咔嚓的一声巨响,刚才还平整坚硬的地面突然裂开一条大口子,坑边的梓杨连人带骆驼陷了下去。 在突然下沉的一刹那,梓杨脑海里瞬间冒出两个字眼:气眼!! 瞬间裂口越来越大,泥沙如潮水般汹涌而下,四周的地面在疯狂的陷落,仿佛下面是无底洞般吞噬着地面的一切。 在被吞没的刹那间,梓杨惊恐的双眼看到亚历山大拦住疯狂扑上来的老王和苏睿。没救了,老子要被活埋了,梓杨绝望地正待闭上双眼。 突然一道黑影腾空而起,小黑! 小黑像一只鹞子一般,从裂口边缘飞身而起,人还在空中,腰间的十三节连环就已经抽出来,手腕一抖,鞭梢缠住了正梓杨的手腕,此刻沙土已经埋到了他的胸前。 借着飞跃的力道,小黑手臂一扬,硬生生地把身体已经半埋的梓杨拔起近尺,此时力道用竭,小黑整个人也向坑中坠落。 气眼里的陷坑仍在加速下落,一旦落地,两人不到一秒钟就会被吞没。 好个小黑,胸腹中的一股气不散,脚尖在坑壁上一点,借着那轻微的反作用力竟然又将身子拔起稍许,瞄准另一块带着泥石的流沙,小黑又是轻轻一点……电光火石间,小黑双脚连续在坑壁上点了数下,在流沙上几起几落,整个人沿着坑壁飞奔起来。 旁边的众人看呆了,老王嘴里喃喃道:草上飞!草上飞!! 小黑手里拉着梓杨不让他被流沙掩埋,人跟蜻蜓点水一样,在不断滑落的砂石上绕着坑壁跑着圈。 虽然小黑凭借绝顶的轻功使梓杨免遭活埋之灾,可毕竟是在流沙之上,脚下没有着力点,这气眼也不知道有多深,这样奔跑只能保持两人勉强不至于被活埋,但也无法向上一步。只要小黑稍一泄气,那两人仍是随时有被埋没的危险。 这时苏睿首先清醒过来,大喝一声,绳子!!! 迅速跑到骆驼身边抱起一捆登山绳,跑到坑边奋力向坑中掷出一卷绳子,小黑人在半空伸手一捞抓住绳子的一端,苏睿等人看到小黑抓住绳子,拉住绳子另一端奋力往回跑。这时候小黑在经过匪夷所思的一段提纵之后,终于力竭,腹中一口气一泄,整个人也落进泥沙里。 老王等人拉着绳子疯狂的反跑,终于将小黑跟梓杨跟拔萝卜一样从坑里拖了出来。 小黑单膝跪在地上不断喘粗气,梓杨趴在坑边满嘴泥沙,眼里不知道是泪还是汗。 虽然只是短短十几秒的功夫,但是梓杨已经在鬼门关里走了一回。 这气眼不知道几十米、几百米深,底部也不知道有多大。人一旦被埋没,成千上万吨泥沙落下来,别说窒息了,那压力就能把人胸腹挤扁,瞬间致死。 苏睿把手中登山绳牢牢地固定在一块坚实的硬地上。亚历山大从行李中拿了一根铁钎一边往地上插着试探地面硬度,一边小心的靠上前来。 确认安全后,才让老王把梓杨拖了回来,众人都坐在地上喘大气,经过刚才那惊魂几十秒,每个人是又惊又吓,梓杨跟小黑都已经脱了力。 苏睿定了定神拿了一瓶水喂梓杨喝下,颤抖着声音道:“听说过流沙、沼泽吞人,没想到这气眼比那厉害千万倍,那骆驼几乎瞬间就没了。” 梓杨之前做功课的时候,也看到过关于气眼的一些介绍。气眼是罗布泊特有的一种地质构造,这罗布泊本身就是一个干旱的湖底,地表是一层矿物质结成的盐壳,实际上是假地表。 罗布泊干旱后期,水分注入几乎为零,气候却干旱异常,蒸发的速度惊人。湖底大量的地下水几乎被迅速抽光,因此形成的地质构造疏松异常,有些地方更是形成了巨大的地底空洞,表面仅仅是一层矿物质结体,非常脆弱,看起来跟实地无异,稍有压力变会塌落形成巨大的陷坑。 亚历山大摸着脸上的汗道:“别说人和骆驼了,就算是一辆卡车也能瞬间被吞没,我们今天如果不是有天神保佑,梓杨绝对没有逃生的机会。” 老王冲上前去揪着亚历山大的领子喊:“说你妈个比,要不是你我兄弟会这样?刚才你还拦着老子不让去救人!” 梓杨疲惫的摇了摇手说:“不怪他,如果他不拦住你们,大家都要埋在这气眼里,小黑轻功再厉害也拖不起你这个死胖子,何况这一堆人。” 虽然尽力想用轻松的口吻,但是想到刚才那一幕心里还是后怕的要命,如果不是小黑这草上飞功夫,今天梓杨就要献身于此了——连尸骨都找不到。说不定几百年后挖掘考古的时候会发现自己的干尸——说不定会送到博物馆里去研究。 经过刚才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众人对于小黑更是刮目相看。 此时地面的陷落终于慢慢停止,梓杨刚才站立的地方,留下一个直径十几米的黑洞,下面不知道有多深。当下众人唏嘘,比起刚才的巨蜥大军来,这气眼给人心里留下更为巨大的恐慌。 梓杨感激地看了眼小黑,小黑已经调匀了气息恢复正常,拿着半瓶水悠哉的喝着,脸上也是波澜不惊,丝毫不为自己刚才的英勇行为而感动。 虽然又逃过一难,但是梓杨那匹骆驼上驮着的是一部分淡水供给,这一下众人的饮用水成了大问题。前两天被烟魂抓死两只骆驼,加上今天损失的两只,本来多备的几匹坐骑现在只是将将够用。 此时天色已经渐暗,众人面临一个迫切的问题,接下来去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