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契约 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吃个烧烤,却吃成了烧烤店的员工。所以说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进程。 我叫蔡必贵,今年二十八岁,本来是个很有前途的游戏策划;两年前,不知道给谁下了蛊,脑子一热,辞职去写网文。也多亏了这次辞职,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人天生就适合写小说,上班是在浪费他的才华;很明显,我不属于这种人。 我写的类型是东方奇幻,写得非常用心,成绩却不太理想,半死不活地拖着,终于在上个月草草完结了。我算了一笔账,这两年的收入全加起来,还没有以前工资的五分之一。 我觉得自己还能再抢救一下,但存款却坚持不住了。我又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的情况,用不了半年,我就要没钱交房租了。如果连人带狗一起被房东赶走,流落街头,旺柴这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肯定会自己跑掉。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最后三个月时间,开本新书;能火当然好,要是扑街了,我就开始投简历,找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这一本新书,该写什么呢? 我闭门在家三天(说得像以前就有外出一样),冥思苦想,厚厚的草稿本都涂写了一半,还是没有半点头绪。人太过纠结于一件事情,精神容易出问题,为了我的身心健康着想,我决定还是出去浪一下,喝点小酒,吃个烧烤,找人发发牢骚。 一般来说,一个人沦落到去写网络小说,肯定没多少朋友。愿听我发牢骚的人很有限,嘉嘉是其中的首选。这哥们是我大学同学,毕业后去了家国际4A广告公司,现在已经是文案总监。 估计嘉嘉最近有什么好事,我一说吃烧烤,他不光马上答应,还说由他来请。既然他兴致那么高,吃普通烧烤怎么行呢,当然挑最贵的。我打开手机上的点评APP,方圆十公里以内的烧烤店,按照人均往下排序。第一家——楚记烧烤,就你了。 我跟嘉嘉约好晚上九点,反正我没什么正经事做,所以还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嘉嘉却打电话来,说是临时要跟美国总公司视频会议,让我先点先吃。我当然不跟他客气,照着菜单上最贵的点,什么炭烧生蚝、夺命肥肠、黯然羊排,还有小李飞虾,啤酒要的是福佳白,总之都先来半打。 一个人吃烧烤还是挺闷的,我掏出手机,开始玩王者农药。按理来说,上帝是公平的,一个人单身三年,写小说扑街,朋友又少,还被自家狗嫌弃,那玩游戏总该有点天赋吧。可是实际上,我技术堪比小学生,顺风浪逆风投,专业坑队友,时不时就被举报“消极游戏”。所以呢,世界就是有我这样的人,干什么都不行,做什么都垫底,你说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不过今晚有点奇怪,可能是生蚝能壮阳,连带着我手指也勃起了,竟然凯瑞队友打了个碾压局。对面水晶被打爆的瞬间,身后传来一声夸奖:“哎哟不错哦。” 我吓了一跳,回头看去,却是个颜值很高的小姐姐,短头发,高鼻子,大概二十四五岁。自从辞职以来,我跟异性接触的次数呈断崖式下跌,像这样好看的小姐姐,更是三个月难得见一次。我嘿嘿一笑,谦虚道:“一般啦,这盘发挥得不好。” 小姐姐似乎看出我在装:“哎哟,很谦虚嘛。” 我的撩妹智商难得在线一次,借势问道:“你也有在玩?” 她嗯了一声:“对呀,可惜玩得好差,经常被队友嫌弃。” 我露出一个老司机的微笑:“有机会带你上分。” 一般来说,这时候双方就应该交换微信号,方便以后一起撸,不,一起玩游戏了。可是好死不死的,我那坑货队友,竟然在这一分钟到达了战场。嘉嘉急急忙忙地在我对面坐下,抱歉道:“不好意思,迟到了。” 小姐姐笑了一下:“你朋友来了啊,那你们先聊。” 说完这句,她转身朝着不远的另一张桌走去。那张桌围坐着四五个男女,全员颜值在线,打扮新潮,不知道是不是淘宝模特什么的。 嘉嘉往嘴里塞了两串肥肠:“晚饭都没吃,饿死我了。对了老蔡,你说最近在烦什么?” 我叹了口气:“烦我下半生的幸福啊,刚特么断送在你手上了。” 嘉嘉满头的黑人问号:“什么鬼?” 我拿起一瓶福佳白,瓶口指着刚才那小姐姐。 嘉嘉这才明白过来:“就她啊?你等会坐过去喝两杯酒,再找她要联系方式,不就行了吗?” 我摇摇头,喝了口啤酒:“算了吧。” 脸皮薄是我的又一个缺点,如果“无谓的自尊”这种东西能卖钱的话,我应该过得很富裕。 嘉嘉骂道:“真没卵用啊,活该你当单身狗。对了,跟你说一件事,我刚升职了。” 接下来嘉嘉告诉我,原来他刚被老板提拔了,从文案总监升到公司副总,年薪也涨了40%,所以才请我吃烧烤庆祝。是不是每个混得不好的男人,都有一个混得特别好的哥们,以此来验证辩证唯物主义的正确性? 第一轮啤酒是庆祝嘉嘉的成功,第二轮则是安慰我的失败。我把目前的困境和盘托出,包括旧小说没人看,新小说不知道写什么,存款快用光了,养的柴犬最近发情,老是抱我大腿做不可描述的动作…… 很快,一打啤酒喝完了,嘉嘉刚想再点,服务员小哥却已经拿着瓶酒,放到我们桌上:“先生,你们的威士忌,现在开吗?” 嘉嘉吓了一跳:“老蔡,你点的?今晚是我请没错,宰那么狠就不合适了吧?” 我一头雾水:“我没点啊,这是什么威士忌?杰克丹尼?” 嘉嘉骂了一句:“杰你妹啊。” 他指着酒瓶上的标签说:“你看,这上面写着山崎,是日本产的单一麦芽威士忌,跟那些调和型的可不一样。卧槽,这特么还是18年的,外面卖一瓶要三四千,这在店里不得要个五六千啊?” 我吸了一口冷气,五六千?够我跟旺柴两个月伙食费了。 这别是家黑店吧? 我让小哥赶紧把酒退了,他却笑着说:“不好意思,怪我没说清楚,这瓶酒是我们老板,楚爷,请你喝的,不收钱。” 还有这样的好事?我朝嘉嘉投去了敬佩的目光,这家伙果然交游广阔,吃个烧烤都有人送酒…… 不对,服务员小哥是朝着我看的。 我睁大了眼睛:“哈?请我?你们这家店老板,那个谁,楚爷?我根本不认识啊。” 刚才看我玩游戏的小姐姐,这时候一屁股坐到我旁边的位置上,嘻嘻笑道:“现在不就认识了?” 我看见小姐姐主动坐过来,比拿了五杀还兴奋,不过脑子却有点转不过来:“认识?对啊,我们认识了,可楚爷是谁?” 还是嘉嘉反应快:“妹子,你是这里的老板?你叫楚爷?” 小姐姐点了点头:“对呀,我就是楚爷,楚爷就是我。这家店是我开的,所以就叫楚记烧烤。一目了然嘛,对不对?” 楚——爷? 我打量着眼前的小姐姐,虽然她一头短发干净利落,谈吐大方,白色短袖跟破洞牛仔裤也稍显中性,但是身材娇小、腰肢柔软、皮肤白皙,总而言之还是标准的软妹。明明是个娇俏的妹子,却叫这么一个男性化、江湖气的名字,确实反差有点大。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就好像玩王者农药,开口闭口老子、滚粗的,有大概率是可爱的萌妹;反而那些爱用颜文字,张口萌萌哒,闭口嘤嘤嘤的,可能是抠脚大汉。 小姐姐,不,楚爷拿过那瓶酒,爽朗地说:“放心啦,我不会坑你们的。” 她熟练地撕掉封盖,拔出软木塞,顿时一股酒香飘散出来。 楚爷往桌上的三个杯子里倒酒,嘻嘻笑道:“这瓶山崎18,2009年装瓶的,算起来跟我同岁呢。” 我心算了一下,2009年就是八年前,18加8等于26,26岁,跟我第一眼猜的差不多。不过挺奇怪的,她比我还要小两岁,却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成熟。 这时候,楚爷举起其中一个杯子:“来,第一次见,干了。” 我跟嘉嘉交换了下眼神,他动作比我还快,也站起身来,抄起一杯酒:“干!谢谢楚爷!” 我也不甘示弱,端起最后一杯酒,三个人碰了下杯:“干!” 不愧是陈年的好酒,初入口稍有些辛辣,过后却有复杂的香味散发开来,萦绕在唇齿间,久久不散。 嘉嘉坐了下来,咂吧着嘴:“好酒,好酒。” 楚爷笑了一下:“喜欢就好。” 我本来想算下一瓶五千块的酒,我刚才喝的这口值多少钱,却想起了更重要的一件事:“对了,楚爷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总不会因为我答应带她玩游戏吧?要真是这样,那性价比就太低了。如果在淘宝上找陪练,全程躺赢,从青铜一路带到王者,大不了一两千块,还没半瓶酒贵。 楚爷微笑着看我:“因为我是你粉丝呀。” 我愣了一下:“粉丝?你是说……” 我刚结束的那本东方奇幻小说,粉丝少得可怜,留言不是催更就是骂我写得烂,更重要的是——读者全跟我一样是死宅,从来没出现过女粉丝,更别提像楚爷这么漂亮的了。 楚爷抱歉地一笑:“不好意思啊,我刚在那边听到你们讲话了,不过……你是蔡必贵,对不对?” 我摸了摸脑袋,有点不好意思:“是我。” 楚爷接着说:“《天地勿用》是你写的,对不对?”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嘉嘉抢答道:“对对对,就是老蔡写的!” 他又转过来骂我:“还说你写的没人看,啊?这么美的女粉丝!就在这!要不这样,老蔡你教我写小说吧,我也想要女粉丝啊。” 我嘿嘿傻笑着,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天、地、勿、用,那么拗口的名字她都说对了,看来是真的有在看我小说。按照我网文那可怜的点击量,估计整个深圳不会超过100个读者。没想到,今晚竟然被我遇见了一个,可以说是相当神奇了。 更神奇的是,这个粉丝还那么漂亮,还请我们喝那么好的酒。此时此刻,我的虚荣心简直满足到溢出,过去两年再怎么辛苦,全都没有白瞎。 楚爷又跟我碰了一下杯:“我很少在网上看小说,老蔡——我也叫你老蔡吧,你写得真好,不过……” 我已经猜到她要说什么:“不过烂尾了。” 楚爷笑了一下:“烂尾倒说不上,就是结局有点仓促,可惜了。老蔡,我有个感觉,结尾你不是写不好,所以为什么……” 我苦笑了一下,老实交待道:“因为赚不到钱啊,订阅太少了,这个类型也很难出版或者卖影视版权。” 楚爷若有所思道:“是这样。” 她又跟我碰了下杯:“那接下来呢,准备写什么?” 我喝了口威士忌,感觉已经有些晕了:“还、还没想好呢。” 嘉嘉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慢悠悠地说:“老蔡有点打退堂鼓,怕写小说这条路走不通,想回去上班呢。我觉得现在放弃太可惜了,不如再坚持下,不要心急。” 我咧了下嘴角,没有说话。像嘉嘉这样,那么年轻就当了副总,年薪三四十万,家里把房子都买好了,女朋友还是海关公务员——当然可以不心急。 认真来说,他跟我已经处在不同的社会阶级,看问题的角度当然不一样。 没想到,嘉嘉把酒一饮而尽,身体前倾,语速加快道:“老蔡,你就放手去写吧,写个一年半载,万一还是不行,直接到我这上班就好。只要你不嫌大材小用了哈。还有……” 他用手指挠了挠脸,更急促地说:“还有,如果你手头紧,我给你预支半年工资嘛。” 什么鬼预支工资?我愣了一下,等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禁心头一热。他这几句话说得很绕,其实要表达的意思是,没钱就找他借——毕竟认识那么多年,他知道我就算饿死街头,也开不了口向别人借钱。更何况还有个刚认识的妹子在,所以他更不会提“借”字,以免戳伤我脆弱的自尊心。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应,空气突然有些安静,是楚爷打破了沉默,她笑道:“我看出来了,你们是真爱啊。” 她好看的眉毛高高挑起:“不过嘛,我有更好的方案,可以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 我和嘉嘉异口同声:“是什么?” 一瓶山崎18竟然就喝完了,楚爷把刚才那小哥叫过来,让他拿一瓶格兰花格25年。虽然我完全不懂,但从酒一拿上来,嘉嘉就忙着拍照的样子看,这肯定也是一瓶好酒。 等酒杯里又加入了金黄色的液体,楚爷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的脸:“老蔡,你现在头疼的有两件事,第一,是不知道新小说该写什么,对吧?” 我点了点头:“没错,是这样。” 楚爷饶有兴致地端详着我:“第二呢,你缺乏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怕写着写着就没饭吃啦。” 嘉嘉在旁边添油加醋:“真是想太多,现在这社会,还能饿死不成。” 楚爷帅气地打了个响指:“好了,我的解决方案来了——老蔡,你来替我写故事吧。” 我不禁有些挠头:“哈?” 楚爷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呐,我先帮你把第二个问题解决了,我们签个合同,你每个月固定拿工资,具体金额我们再商量,总之不比他给的低。” 楚爷指着嘉嘉,他哈哈笑道:“那我要帮老蔡哄抬下物价。” 天上突然掉下一份工作,我当然很开心,但还是没弄明白:“呃,拿工资我懂,但我要做什么呢?” 楚爷假装生气道:“你呀,不认真听,我再说一次,你的工作内容的就是——替、我、写、故、事,这下清楚了吗? 我继续挠头:“嗯,清楚了,可是……” 嘉嘉忍不住插嘴道:“可是到底写什么呢?” 该不会是写她的自传,或者跟男朋友的恋爱史吧?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笔钱我还真的没本事挣。 楚爷坐直身子,正色道:“我们现在在哪?” 我皱着眉头:“呃,车公庙,福田,深圳……” 嘉嘉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别是个傻子吧,很明显,我们在楚记烧烤啊。” 楚爷笑了一下,娓娓道来:“嘉嘉说得没错,楚记烧烤,这家店开张三年了,每天晚上八点营业到凌晨三点,风雨无阻。你们看看周围,来店里吃烧烤的,什么人都有。像我刚才那桌,是北京的演员小朋友,过来拍戏。” 我点了点头,难怪,这群“小朋友”颜值都那么高。不过楚爷跟他们在一起,还真是毫不逊色,画风非常协调。 楚爷接着往下说:“三年里我见了无数的人,有大吵大闹的,有一言不发的,有滴酒不沾的,有点了瓶威士忌自己喝完的,有一大群人的,也有自己来的。每当到了夜深人静,只剩下三两桌时,我就会挑有趣的客人,一般是独自一人的,坐下来跟他聊天。就这样,三年里我认识了不少人,听了很多故事……” 嘉嘉忍不住问:“怎样的故事?” 楚爷轻轻一笑:“小清新,重口味都有,我猜你们更喜欢重口味的。看起来很普通的客人,他们经历过的事,说出来,分分钟吓得你睡不着觉哦。” 我对此持怀疑态度:“这么夸张?” 楚爷看着我的眼睛,真诚地说:“真的,就这么夸张。” 她的眼神似乎有一种魔力,我作为一个专业编故事的人,此刻却相信她说的全都是真的;不仅如此,那些客人讲给她听的,也全都是真的。毕竟我们平时看见的世界,只不过是些表象;而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暗流涌动,漩涡密布,充满危险,也充满神秘感。 就像楚爷深不可测的眼睛。 嘉嘉这时候总结道:“我听明白了,楚爷要口述这些故事,老蔡来笔录,用小说的形式写出来,对吧?” 楚爷摇了摇头:“不对,不是我来讲,不然就太平淡了。我打算找回三年里最有趣的客人,每周三晚上十点,准时来楚记烧烤,把他们诡异的故事,亲口讲给老蔡听。老蔡记录下来,写成故事之后,你有个微信公众号对吧,就发在上面好了。” 我若有所思地说:“由本人来讲当然更好,更原汁原味,有更多细节,我也能从他们讲故事的语调、姿势里,得到更多的信息。只不过,这些人你都能联系上?他们都愿意来吗?” 楚爷嘿嘿一笑:“这个就不用你操心啦。” 我还想说什么,嘉嘉催促道:“老蔡别犹豫了,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吧。以后每周三我都陪你来,一起吃烧烤,听故事……” 楚爷却笑嘻嘻地打断:“不好意思嘉嘉,你可以来吃烧烤,但是不能听故事。为了照顾客人的隐私,他们讲故事的时候,只能有老蔡一个人在场。我会交代好店员,每周三把那边包厢留出来,作为私密聊天的场所。” 她再次看着我的眼睛:“老蔡,你觉得呢,这样的故事会有人看吗?” 我认真地想了一下:“应该会有吧,陌生人讲的诡异故事,还有特别的料理,这个题材就像,呃,深夜食堂,不对,更像新社会的聊斋志异。现在人活得那么累,就喜欢这种新鲜刺激,篇幅又短的故事。应该会有人看吧……” 嘉嘉不满地打断道:“什么应该有人看,是一定,一定会火!” 楚爷开心地鼓掌:“太棒了!火不火再说,能找到喜欢的作者,来写我喜欢的故事,已经足够棒了!” 她把瓶子里剩下的威士忌,平分到三个酒杯里:“为了我们的合作,干杯!” 嘉嘉也举起杯子:“老蔡,恭喜你时来运转,我算是你们的见证人,来,干……” 我却伸出手来,阻止道:“楚爷,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嘉嘉朝我瞪眼:“烦不烦啊你?” 楚爷却不急不忙:“你说。” 我一边挠头,一边说出心里的疑问:“楚爷,按照刚才的方案,你每个月要付我一笔工资,每星期要联系客人来讲故事,还要免费请我们吃烧烤——是免费的没错吧?” 楚爷忍不住笑了:“没错,都是我请,包括这一餐。” 我如释重负:“谢谢楚爷,好了,那你做了这么多,是为了什么呢?” 这家烧烤店生意爆棚,网上也全是五星好评,并不需要我写小说来做软广。所以,楚爷做这一切,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楚爷给出的答案,非常简单,却又非常有说服里,只有两个字:“好玩。” 然后她继续解释:“像我开这家店,也不是为了挣钱,就是图好玩。跟你定的契约也一样,那么多好玩的故事,只有我自己知道的话,太可惜了。要是能让所有人都知道,就会好玩得多。” 我注意到,她说得不是合同、合作、约定,而是“契约”这样奇怪的字眼。 楚爷一口喝完杯里的酒,半闭着眼睛,似乎是在自言自语:“要活太久,再不好玩的话,该怎么办呢?” 我跟嘉嘉互相看了一眼,也把杯里的酒都喝光了。我们三个人竟然喝了两瓶威士忌,等于一人九两,还没算上之前喝的半打福佳白。这些酒精早就超过了我平时的量,可是来势汹汹的酒意,却仿佛在这一瞬才全部涌上来。 我面红耳赤,大喊大叫:“楚爷!我写!” 几乎是在喊完这句后,我立即进入了断片的状态,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幸运的是,第二天中午醒来的时候,我仍然躺在公寓地板的床垫上,脖子上是一颗宿醉的脑袋,身边蹲着一条似笑非笑的柴犬。 我一边摸着旺柴的头,一边努力回想昨晚发生的一切。 至于楚爷最后那句话的含义,要等到很久以后,我才能真正明白。 第2章 前任 昨晚的那场酒,喝得我有点怀疑人生。从天上掉下来一份工作,收入不错,还是我自己特别感兴趣的。听各种奇怪的客人口述经历,记录下来,改编成一篇篇重口味的小说,想想就让人激动呢。 不过,那么好的事情,能是真的吗? 打消我疑虑的,只是区区一条微信:“老蔡,醒了吗?我把合同电子版发给你,先看看。”发送这条微信的,正是我昨晚刚加的好友——楚爷,她自称为爷,但其实是个小姐姐,而且长得贼好看。 我知道,楚爷是个慷慨的老板娘,但我真没想到,她慷慨到了这种地步;这合同里定的工资,比我当游戏策划时还高。 真是爽到令人发指。 我挠了挠头,想起昨晚断片之前,楚爷所说的那个字眼——契约。 不过管他娘的,别说是契约了,就算她把这叫做卖身契,来一万份,我也能签到签字笔没水为止。 我一把搂过旺柴,怒搓狗头,哈哈大笑:“有肉肉吃啦!” 旺柴可能搞不清楚状况,但是我很清楚,接下来的一年里,一人一狗的伙食费都有着落了,更不用担心被赶出这间公寓。 很快就到了周三,约定的时间是晚上十点,但我九点半就到了店里。然而,楚爷却没在店里。 上次见的服务员小哥,自我介绍叫小岚,他说楚爷今晚应该不来了,但是没关系,她已经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小岚把我领进店内的包间,陆续端来满桌的烧烤,还有半打福佳白,以及半打福佳玫瑰——没错,楚爷跟我剧透过了,今晚来讲第一个故事的客人,也是一名小姐姐。 楚爷的原话是这样说的:“特别美哦。” 连楚爷都夸美,那必须特别美——真是让人期待呢。 小岚刚离开没多久,包间的门帘又被掀开,一个小姐姐低头走了进来。当她抬起脸,向我露出一个微笑时,我有一种被击穿的感觉。First Blood!这小姐姐长得也……太好看了! 接下来两秒发生的事,让我意识到,在楚记烧烤,惊喜都是双份上的。 在这个小姐姐身后,又闪身进来另一个小姐姐,一样的大长腿、细腰、长发,仙女般精致的脸,总体感觉却比前一个要更年轻,也更活泼。简直美得要炸! 这种感觉,就像刚被拿了一血,复活后走到塔下,又送了个人头。 如果颜值巅峰期的林志玲打9分,这两个小姐姐,肯定都在8.5分以上。仔细来说,先进来的那个小姐姐,美得比较高级,像是国际名模的那种范,不是每个人都硬得起来;而后面进来的小姐姐,属于平易近人的美,又特别爱笑,就是那种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卫生纸要瘦一圈的类型…… 我一个死宅兼不入流作者,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顿时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勉强笑了一下,心里想着——千万别是走错包间了啊。 幸好,先进来的小姐姐拉开椅子,等后进来的小姐姐坐下后,她也坐到了桌对面,并且笑着对我说:“你好,蔡必贵是吧?” 我鸡啄米似地点头,心里松了一口气,突然又更紧张起来。接下来的一个小时,这个小小的包间里,就只有我跟两名仙女一样的小姐姐,孤男双女共处一室,会不会发生不可描述的事…… 想到这里,我顿时觉得口干舌燥,抓起桌上的一杯啤酒,仰头一饮而尽。 两个小姐姐像是见惯了男人的紧张,不以为意,开始自我介绍。 先进来的小姐姐说:“叫我Jackie。” 我挠头问:“Jackie不是男的名字吗?” 后面那个小姐姐抢答道:“Jack才是啦,Jackie是中性的,男生女生都能用。另外,我是Vivian啦。” Vivian接下来的举动,在我熊熊燃烧的欲火上,浇了一盆冷水——她抱住Jackie的手,笑眯眯地说:“也是Jackie的女朋友。” 我目瞪口呆道:“女、女朋友?是那种女朋友吗?” Jackie大大方方地一笑:“没错,就是那种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你呢,那么大反应,该不会是恐同吧?” Vivian在一边补刀:“恐同即深柜喔。” 我一边压抑住失落的情绪,一边还要否定她们的怀疑,讪笑道:“没、没有啦,我是直男,呃,身边比较少弯的朋友,所以不太习惯。” 妈蛋,好白菜被猪拱了也就算了,更让人心疼的是,好白菜被好白菜拱了。 为了缓解尴尬,我掀开桌上老掉牙的笔记本电脑,咳了两声:“那个,不如开始讲故事吧……对了,是谁来讲?” 两名蕾丝边小仙女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一起讲。” Jackie喝了一口啤酒:“我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前任的故事。” Vivian假装生气地补充:“就是她前女友啦。” Jackie摸了摸她的头发:“好啦宝贝,别吃醋了,我现在心里只有你。” Vivian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这还差不多,么么哒。” 以前的天女是散花的,我对面的两个天女是撒狗粮的,作为单身狗的我,差点汪一声就要哭了出来。对于这种虐狗行为,我虽然非常气愤,却也毫无办法,只能狠狠又灌了一杯啤酒。 接下来,故事的上半部分,是由Jackie主讲的,但时不时被Vivian打断。我综合她们两个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再整理成了稿子。以下的故事里,我把Jackie简称为J,Vivian简称为V。 V跟J是在一场展览上认识的,V是观众,J是参展的艺术家。V非常喜欢J的作品,两个人加了微信。当时V是有男朋友的,但过不了多久,男朋友出轨被抓现行,V于是找J哭诉。J开了两瓶滴金(这时我问了一下,滴金是“贵腐”名庄,而贵腐则是一种甜度很高的白葡萄酒),两个人都喝高了,稀里糊涂地搞到了一起。 这时候J跟V坦白,她其实是一个女同性恋,而且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V。V因为好奇,也为了报复男朋友,跟J度过了不可描述的一晚。没想到就在这晚,J用灵巧的手指跟舌头,为V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V体验到了从来没有的愉悦。 (“那天晚上我才知道,原来男人都是渣渣。”说这句话的时候,J还不屑地看了我一眼。) 于是两个狗女女,不对,两个真心相爱的同性恋人,就走到一起了。通俗来说,就是V被J掰弯了。 J早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就跟家里人出柜了,所以没有任何障碍;V则是在J的鼓励下,跟男友坦白并分手,跟始终无法接受的家里人闹翻,然后搬进了V宽敞的复式公寓。从此,公主跟公主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怎么就那么心酸呢?) 但是好景不长,一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打乱了她们欢快美满的协奏曲;这个不和谐的音符就是——跟踪狂。 这个跟踪狂,是V先发现的。从去年10月开始,无论两人是去吃大餐、看电影、或者是逛街,总之只要她们一起约会,V就会发现一个身穿黑色连帽衫、黑色运动裤、黑色鞋子,戴一副墨镜,还把帽子拉得严严实实的人,尾随着她们。 有时是在餐厅遥远的另一桌,有时是在超市的货架后,有时会出现在地下车库的阴暗角落。但是,每当V惊慌失措地告诉J时,那个跟踪狂,瞬间就会消失不见。 J认为是V压力太大,产生了神经衰弱,带她去看很贵的心理医生,并且放下手头的工作,陪她去了趟马尔代夫的白马庄园。 (后来我上网查了一下,白马庄园是LV旗下的渡假岛屿,去一趟低消人均10万,上不封顶。) 就在那风光旖旎、天堂一般的热带岛屿上,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一天早上,V跟J在水屋后面的浅海玩浮潜,一片欢声笑语中,V看见那个跟踪狂,正站在另一家水屋的阳台上,无声地关注着她们。 在那么热的岛上,跟踪狂还是一袭黑衣,把帽子拉得严严实实;明亮的阳光下,那人脸色苍白,墨镜反射着令人目眩的光。 V当即就吓得尖叫起来,一边把头埋进J的胸里,一边用颤抖的手指着那人。这一次,黑衣人没有再回避,J也终于实打实地看见了他。 相比于V的惊恐,J就显得要镇静得多。在及胸的海水中,她站得稳稳当当,跟那黑衣人对视了两分钟。终于,是后者先转身进了房间。 然后,J轻轻拍着V的后背,柔声安慰道:“宝贝别怕,我会处理好的。” 故事讲到这里,Vivian停了下来,嘟嘴看着她的另一半;Jackie好笑地看着她,揶揄道:“哎呀,小宝贝,还吃醋呢?” Vivian哼了一声:“老实交代,你当时就知道那是你前任……” Jackie喝了一口啤酒:“我跟你说过啦,真的是到那时才知道的,别生气了么么哒。” 我见她们两个又再大撒狗粮,恨恨地狂喝啤酒,又撸了好几串烤鳗鱼。这时候我注意到,Vivian面前的盘子上,连一根竹签都没有;不仅如此,她杯里的啤酒,似乎也一口没动过。 我招呼道:“那个,Vivian你不试下吗,烧烤还不错哦。” Vivian盯着我手中的烤鳗鱼,眼神充满了渴望,却摆手道:“不吃,减肥呢。” 我不由得好笑,原来她这种天仙级的人物,也会有地球人的困扰。更何况,她全身上下除了胸,还有哪里肥了? 不过话说回来,人家爱减肥也好,爱增肥也好,跟我这单身狗没有一毛钱关系。想到这里,我慢条斯理地享用完手里的烤鳗鱼,又喝了整一杯啤酒,继续听她们讲故事。 刚才故事的上半部分,是Jackie开头讲的,但讲着讲着,就被Vivian抢去说了;而从现在开始,完全是Vivian一个人在讲,Jackie只是坐在旁边,一边微笑,一边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注视她。 如同完全没必要的减肥一样,Vivian同时拥有出奇旺盛的表达欲。要等她把这个故事讲完,我才能明白其中的原因。 接下来,便是故事的下半部分。 J带着V回了房间,好言相劝,然后又给V来了招寝技·升天奥义,让她完全放松了下来。等V疲倦睡去后,J便离开了房间,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回来。 果然,再接下去的几天里,V再也没看到那个跟踪狂;不光是在岛上,即使回到国内之后,那个跟踪狂也没有再出现。这个变态突如其来的消失,就像突如其来的出现。可是好景不长,V又发现了另外的情况。 有一次J在洗澡,V拿起J的手机,想要看下午拍的照片,却发现密码错误。V心里咯噔了一下,却把手机放回原处,更没有跟J提起。之后她留心观察,偷偷看到J的新密码,然后有天晚上趁她睡觉,解锁打开了微信。果不其然,里面有没来得及删的聊天记录,而那个聊天的人,赫然便是J的前任。 这样一来,V就全都明白了。 虽然J没怎么提过她的前任,但是V还是从各种痕迹,拼凑出这位前任的大致模样。前任当然也是个美人,跟J一起在美国留学、相恋,回国后又好了一段时间。后来,似乎没有任何预兆,两人突然就分手了。虽然V问过几次,但J一直拒绝说她们分手的原因。不论如何,前任一定是不愿意撒手,所以才会这么捣乱。 没错,之前那个一身黑衣的跟踪狂,就是J的前任! 前任之所以这么做,可能是对J爱得太深,但也不排除更险恶的居心——就是她想通过这样的方法,把V吓出神经病,然后再跟J复合。 那一次在马尔代夫,J一下就认出了前任,在抚慰好V之后,便去跟前任谈判。不知道是义正言辞地训斥,或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是用同样的方式“抚慰”了前任(说到这里的时候,Vivian又瞟了Jackie一眼),总而言之,J把前任劝走了,当天就离开了白马庄园。 作为交换,J一定是答应了前任,回来之后要跟她保持联系。所以才会出现后来的情况,J总是背着V在偷偷聊微信。 V坐在床上,小声啜泣起来,惊醒了沉睡中的J。在搞清楚事情原委后,J却扑哧一声笑了。 “怎么可能是她?” J当时是这么说的。 证据如此确凿,J却还想要抵赖,V不由哭得更凶了。J又好气又好笑,实在没办法了,便跟V说:“我发誓,微信里真的不是我前任,如果你还是不相信的话,我给你看证据。”她话锋一转:“但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哦。” V想看J还有什么花样,便点头同意了。她心里想,如果J还是想靠手指跟舌头解决问题,这次一定不会让她得逞。 万万没想到,J却下了床,把V带到了复式公寓楼上;在她们卧室的正上方,有一间永远锁着的收藏室,里面放着J最重要的作品。V在公寓里住了一年多,无数次哀求也好,威胁也罢,J都从来不肯打开收藏室的木门,让她参观里面的作品。 这一次,J却破了例。 站在收藏室的门口,J对V说:“做好心理准备哦。” V点点头,J便输入密码,按下指纹,打开了那间恒温恒湿的收藏室。 J的前任,好端端地站在收藏室里。 全身赤裸…… 以人体标本的形式。 (听到这里,我浑身汗毛立了起来。这都是什么鬼……) 故事的开头就说了,J是一名艺术家,但她不是画家,也不是雕塑家,而是圈内非常有名的先锋艺术家。同时,J也是个非常出色的女标本师,这正是她的作品区别于他人,在艺术界名声大噪的原因。V第一次去看的展览,便是J的各种装置艺术,组成元素是她亲手制作的标本,包括老虎、鸟、河马等动物,以及——人体标本。 前任由于深爱着J,不想在平庸琐碎的生活里,逐渐消磨掉两人的热情,更不想眼看着自己的躯体日渐老去,便提出了一个疯狂的建议——她要实行自杀。然后,把遗体交给J,让她亲手制成标本,作为J最重要的作品,存放在收藏室里。如此一来,前任便能以最美丽的姿态,永远占有J艺术生涯、精神世界的一席之地,能让J永远爱着她。 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念头,J当然是拒绝了,但是前任心意已决,准备好了遗书等相关一切,然后趁J出国办展的期间,在公寓内自杀了。J回国之后痛不欲生,但事已至此,为了满足前任的遗愿,便照着她所说,亲手制作了收藏室内的这个标本。 (听到这里,我壮着胆子,表示了一下疑问——还有这种操作?J说当然没那么简单,前任自杀后,把遗体捐给了某研究机构,J通过相熟的博物馆去申请,制作成标本之后,再从博物馆里“借”出来。) 每当夜深人静,J便会悄悄来到楼上的收藏室,摩挲前任的秀发和皮肤,注视着她宛若在生的眼睛,跟她重复那些山盟海誓。而这个时候,V往往正在楼下的卧室里,甜美地沉睡。 “好美。” 这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前任的V,发出的由衷赞叹。 当然了,前任在自杀之前,无论饮食、运动、睡眠上,都做了充足的准备;再经过J的精心制作,最后呈现出来的标本,每一寸肌肤、每一缕头发,都是无比的完美。总之,标本那恬静而永恒的美好,绝不是深陷在烦恼中的活人能比拟的。 好了,既然前任变成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好好地呆在在收藏室里,那么跟踪狂也好,微信上用前任号码的人也好,都不可能是前任本人了。J解释说,那人是前任的亲生弟弟,因为接受不了姐姐的死,才会做出这样不理智的举动。 至于J用微信跟他聊天,也是担心他病情加重,不停地加以劝慰。所幸,前任的弟弟的情绪越来越平稳,答应不会再打扰J跟V的平静生活。 误会解除了之后,J跟V重归于好,又开始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要说跟以前唯一的不同,那就是楼上的收藏室空了,前任的标本,被抬到了楼下卧室的床前。一件完美的艺术品,确实要更多的关注。 接下来的日子里,前任跪坐在卧室的床边,像一尊沉默的大理石雕像,注视着J跟V卿卿我我、翻江倒海,也看着她们吵架拌嘴,伴着她们安然入睡。前任脸上是永恒的微笑,眼神里的温柔也永不熄灭,像是真正的神祗,慈爱地俯瞰着尘世的爱人。 关于前任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作为唯一的听众,在敲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后背已经被汗湿透,嘴角也止不住地抽搐。 坐在桌对面的这两个女人,不光是天仙一样的美女,更是恶魔一样的变态啊。 Vivian长舒了一口气:“讲完了呢。” Jakie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辛苦啦。” Vivian吐了一下舌头:“才不辛苦呢,再说了,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用说那么多话了吧。” Jackie没有说话,只是充满爱意地看着Vivian。 我合起老掉牙的笔记本:“好,两位的故事我都记下来了,那今晚……” Jackie回过头来,礼貌地对我说:“我们就先回去了,Vivian要早点休息。” 两人起身的时候,Vivian却突然想起一般,对我说:“那个,有机会的话,要不要到我们家作客?”她调皮地一笑:“欣赏Jackie最伟大的作品哦。” 我自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讪笑道:“谢谢,不过……” Jackie也附和道:“成为我们家史上第一位客人,这可是天大的殊荣哦,老实告诉你,连楚爷也没获得我们的邀请呢。” Vivian的笑容几乎让我招架不住:“来嘛,一定要来看看我们。” 转身离去之前,她耸了耸肩膀:“可惜到那时,我就没法陪你聊天啦,先说好,不准怪我哦。” Jackie搂过Vivian的腰,对我挥挥手:“晚安,下次见。” 包间的门帘被掀起,然后又重新放下。 我呆坐在椅子上,全身的生命力都被抽走;只有冰凉的汗液,顺着脖颈和后背,往下一直流、一直流。 Vivian从来到走,除了滔滔不绝地讲话,真的,一口东西都没吃过。 第3章 乘客 自从签了那份合同,星期三对我来说,就成了一个特别的日子;尤其是在上个星期三,听完第一个“故事”之后。 我在整理稿件时,想得越多,就越觉得后背发凉。Vivian之所以节食,是因为她要达到理想中的完美体型,然后被Jackie做成人体标本。这一切与其说是她自愿,不如说是Jackie洗脑的结果。 (详见上一篇,烧烤怪谈02·前任) 还有,为什么Vivian认识Jackie没多久,当时的男友就出轨被抓,难道只是巧合?再想深一点,那天下午在马尔代夫,Jackie是怎么“说服”前任弟弟的?回国后每天在微信“开导”他,说不好,是在寻找Vivian后的下一个标本原料。 她们还邀请我去家里,观赏Vivian被制成标本后的样子。想到那公寓的卧室里,两具赤身裸体、曲线完美的人体标本,并排陈列床前——短暂的眩晕感后,是汗流浃背的恐惧…… 从那天以后,我开始意识到,楚爷给的这一笔钱,可能没有想象中的好赚。 所以,当又一个星期三到来时,我的心情,可以说是相当复杂了。 星期三晚上,我提前十分钟到了楚记烧烤,小岚却告诉我,今天的客人已经到了。 我赶紧进了包间,果然桌前已经坐了个人,桌上则是满满一桌烧烤。那人倒也没客气,一手啤酒,一手烤羊腰,左右开弓正吃得起劲。 这老哥年纪在三十到四十之间,戴黑框眼镜,发迹线稍高,不胖不瘦,就是那种街上随处可见的中年男子。我不由松了一口气,这位大叔再怎么看,也不会是Jackie那样的心理变态;今晚故事的惊吓程度,应该会稍低一点吧? 看见我来,他招呼道:“来了啊,快坐下吃点,今晚的羊腰真不错。” 我一边坐下,一边道歉:“不好意思啊,我来晚了。” 他嘿嘿笑道:“你没晚,是我提前了,职业习惯。” 我跟他闲聊了几句,喝了点啤酒,又吃了点烧烤,然后便打开破旧的笔记本电脑,开始记录他讲的故事。 这位老哥名字里有个“晰”,按照本人要求,下面称呼他为老C。 老C在一个上市公司任职,公司是做园林生态的,他的工作是全国各地出差,看项目,报价,竞标,一年里马不停蹄,有一半天数都在坐飞机。由于各地交通情况不同,为了避免误机,老C总是提前出发去机场,久而久之,所有约会他都会提前到。 作为一个资深飞人,老C遇见过各种各样的奇葩乘客,有小情侣在飞机上打飞机的,有醉成一滩烂泥都不知道怎么登机的,有颠簸时吓得尿裤子的,还有熊孩子全程大吵大闹,全世界都欠他父母一个避孕套的……不过,今晚老C要说的,比上面这些还要离奇一百倍。 老C的原话是:“我大学读的了理科,世界观绝对的唯物论,直到我……” 他脸色一沉:“遇见了那个乘客。” 那次是从深圳飞北京,跟往常一样,老C坐的是经济舱。航班没有客满,老C坐在靠过道的位置,中间空着,靠窗坐着一个年轻人。从他的穿着打扮看,像是还在读大学,或者刚毕业没两年。一上飞机,老C就拿出kindle看小说,年轻人戴着耳机,一直看着窗外,一副文艺青年的样子。 通常来说,飞机上的陌生乘客都不会互相搭讪,尤其是两个大老爷们之间。本以为这次航程也是这样,可是,飞机刚刚爬升完毕,邻座的年轻人摘掉耳机,开始跟老C搭话。 年轻人先介绍自己姓莫,然后问老C贵姓。看他样子也不像是搞传销的,老C于是说自己姓徐。年轻人又问老C祖籍在哪,老C想了一下,还是告诉了他。接着,年轻人说了一番话,让老C大吃一惊。 原来,年轻人把“徐”这个姓氏的渊源,从三皇五帝的时代,一直分析到明朝,各种分支、各种迁徙,全部了如指掌。他甚至还从老C的祖籍,分析出这一支徐姓,是宋元战争时期,从安徽南迁到广东的。 老C不由得佩服起来,因为他看过族谱,祖上确实是从安徽迁来的。同时他也有些好奇,这小莫年纪轻轻,怎么会懂这么多?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小莫读的是历史专业,自己又对古代中国的人口迁移很感兴趣,所以做了大量的研究。 老C于是又问,小莫你姓莫,祖上又是在哪呢? 刚才还滔滔不绝的小莫,对于这个问题,却似乎不愿多说。他简单介绍了一下,姓莫的大多来自鄚——这个字读帽——国,右耳朵“阝”其实就是古文里的“邑”,后人去邑为姓,就成了莫。 老C问鄚国是哪个历史时期的国家,现在大概在中国的哪个地方?小莫沉默了几秒,然后答非所问地说:“我好久没回去了。” 说完这句,小莫朝老C笑了一笑,便重新戴上了耳机。 当时老C就觉得奇怪,说起别人的姓头头是道,说自己的反而讳莫如深;只不过,这是个飞机上萍水相逢的乘客,又不是在微博上看文章,既不能打赏,又不能转发点赞,也不好意思催着更新了。 接下来,小莫继续听音乐,老C也就打开kindle看小说。就像老C坐过的无数次航班一样,两名邻座的乘客,在天空上相互沉默,落地后各奔东西,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会再遇上谁。再正常不过。 老C没有想到,这次却出了点小插曲。 吃完飞机餐后,老C有点犯困,于是戴上眼罩,开始打盹。迷迷糊糊中,他听到有人说了声“劳驾”,然后从他身前挤了出去。肯定是去上厕所了,年轻人的肾未必就好嘛,这么想着,老C又昏昏然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一阵剧烈的颠簸把老C摇醒了。他摘掉眼罩,打了个哈欠,又看了下手表——再有个三五分钟,飞机就要开始下降了,然后再半小时后降落于首都国际机场。 这时候,老C发现有什么不对。他左边的座位,两个都是空的。 也就是说,刚才小莫出去上厕所之后,就没有再回来坐下。 老C不禁有些奇怪,再仔细一看,小莫刚才听歌的MP3,还塞在前排椅背的兜里。所以,他应该不是到别的座位去坐了。那他是跑哪里去了,该不会——还在卫生间里吧? 老C向后看去,却发现几排座位后的卫生间门前,站着一名空姐。空姐皱着眉头,脸上满是疑惑:“你好,里面有人吗?” 邻近厕所的几名乘客,这时也叽叽喳喳地开始议论。 “有人,里面有人的。” “对,进去好久啦。” “一直没出来,当厕所是他家的啊?” 老C解开安全带,站起身来,环顾四周,没发现小莫的身影。这么说来,卫生间里的确实就是小莫了。小莫是在那一阵剧烈颠簸之前,就从座位上出去的,到现在有一小时了。就算再怎么拉肚子,也用不了一个小时吧。 怀着满腹疑问,老C索性走去客舱尾部,果然,卫生间的门是锁着的。坐过飞机的人都知道,卫生间的门只能从里面上锁,也就是说,一定是有人在里面的。 空姐对老C露出一个职业微笑:“先生,飞机马上就要下降了,麻烦您回到座位上,绑好安……” 老C解释道:“里面是我朋友。” 空姐犹豫了一下,开口请求道:“那您让朋友快点出来吧,飞机马上要下降了。” 老C点了点头,开始敲卫生间的门:“小莫,小莫,听得见吗?” 卫生间的门板后,传来嗯的一声。 虽然声音不大,但听起来确实像小莫。老C松了一口气,劝道:“赶紧出来吧,飞机马上要下降啦。” 里面的人简单地说:“马上。” 这次老C听清楚了,就是小莫没错。 紧接着,是真空马桶轰的一声,以及哗啦啦的冲水声。 老C跟空姐同时退后一步,都以为小莫马上就会出来,没想到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卫生间里又没了动静。 机上开始广播:“本次航班即将降落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请各位乘客关闭电所有电子设备,打开遮光板……” 卫生间里的小莫,还是没有出来。 老C实在是想象不出,小莫到底在厕所里干嘛?抽烟?打飞机?玩手机游戏?难道是毒瘾发作,躲在里面吸毒?总该不会——老C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有几分奇怪的年轻人,一时想不开,在飞机上的卫生间玩自杀? 空姐这时也忍不住了,朝客舱喊了一句:“小苏,过来帮忙。” 客舱中间的座位上,站起来一个体格健壮、穿着便衣的年轻人,老王知道,他是飞机上的安全员,负责排查隐患,处理飞机上的紧急事务。 这个安全员也走到卫生间前,空姐对他耳语了一番,安全员点点头,开始行动。原来在卫生间门板上,显示“有人”的红色插栓,上面还有一个金属盖子,打开盖子,就能从外面把插栓拉开。 安全员拉开插栓,最后提醒道:“里面的乘客,我要开门了。” 空姐跟安全员对视了一眼,安全员便用力一拉,打开了卫生间的门。 门打开的一瞬间,空姐无法抑制地开始尖叫! 老C也吓得毛骨悚然,向后连退几步,差点摔倒在过道上。 唯有安全员比较镇定,脸上也写满了疑惑:“怎么搞的?” 打开的卫生间里,灯光明亮,空无一人。 安全员之所以镇定,是因为他以为里面本来就没人,是空姐搞错了。但是老C跟空姐都知道,刚才在卫生间里,确实有人! 后排好几个乘客,都看见那人走了进去;刚才老C在外面问话,里面的人还答了两句,之后按下了真空马桶的冲水开关。 飞机上的卫生间只有一个出口,面积狭窄,一目了然,不可能藏得下一个大活人。换句话说,卫生间里的那个乘客,在上万米的高空中,消失了。 消失得无影无踪。 讲到这里,老C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然后端起一杯啤酒,一饮而尽。 我不由追问道:“然后呢?” 老C笑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空姐的尖叫引来了极大的骚动,后排的几名乘客也吓得不轻,不过幸好,并没有对飞行造成什么影响。飞机平稳降落在首都机场,空姐报了案,老C也到派出所录了份口供,之后便没了下文。 可能是航空公司的公关给力,之后在媒体上,老C也没看到过什么相关报道。不过想来也是,竟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在万米高空的封闭空间里,突然消失不见——这事太玄幻,太不符合唯物主义世界观了,就算说出去,也没什么人会信。 只不过,老C后来自己上网,去查了飞机上他问小莫,而小莫没有回答的问题。 原来,鄚国是西周时期的诸侯国,在如今的河北省任丘市一带。而任丘市,正处于深圳往北京的航路上。老C后来想起,小莫在卫生间里说“马上”的那一刻,飞机应该刚刚好,从任丘的上空飞过。 听到这里,我停下了敲打键盘的手指,有些失望道:“所以,这就是一个乘客在飞机上消失的故事,没有起因,也没有后续。” 老C又嘿嘿笑了一下:“现实里发生的事,哪来那么多前因后果,又不是故事会。不过嘛……” 我好奇心被挑了起来:“不过什么?” 老C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彩色纸片,放在桌面上,用手指按住,向我移过来。 我拿起来一看,却是一张登机牌,从深圳往北京,乘机人名字是——莫桑。 这么说来,这便是那个失踪的小莫,当天用的登机牌了。 我抬起头来,问道:“你怎么会有这个?” 老C耸了耸肩:“那件事过去半年,把行李袋拿出来洗才发现的,可能是小莫偷偷塞进去的吧。” 我皱眉道:“他给你这个干嘛?” 老C指了指我手上的登机牌:“你看看背后。” 我翻过来一看,登机牌背面,有一行圆珠笔写的电话号码:“139246768……” 我指着那个电话:“这是小莫给你留的号码?” 老C点了点头:“对。” 我身子前倾,追问道:“那你有打过吗?” 老C再次点头:“有。” 我不由得问:“接电话的是谁?小莫?他现在在哪?” 老C嘿嘿一笑,却说:“你打一下不就知道了。” 然后,他便自顾自喝酒吃肉,一副任务已经完成的样子。 我想了一下,掏出手机,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按下号码。 电话通了。 有人接起电话,却是一个女声:“哈喽?” 我瞬间便愣了,犹疑道:“楚爷?” 第4章 模仿 今晚来的客人,袁先生,是个正儿八经的精英,打败99.99%知乎用户的那种。他自己带了两瓶红酒,瓶子上画了个老鹰,看起来挺便宜,喝起来还不错。第二天我也想买点,就照着瓶子上的英文,在淘宝搜了搜,结果差点吓尿——2009年的Screaming Eagle,22500一瓶,比拉菲还贵得多。 这个世界上,吃过烤肥肠的人不少,但是拿两万多的红酒来配的,估计没有几个。 现在想起来,袁先生穿的衣服、拿的包、戴的表,肯定都是高级货,只是我太穷认不出牌子;他带了两部手机,一部是IPHONE 7,另一部怪模怪样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VERTU了。 接下来,就是这位袁先生讲的,关于模仿的故事。 当袁先生还是小袁的时候,就赢在了起跑线上。他出生于北方一个省会城市,母亲是实权单位的局长,父亲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下了海。到小袁上初中的时候,他们家花六十多万,买了一辆奥迪100;要知道那是九十年代初,普通人工资才几百块,当时买一辆奥迪,相当于现在买一辆私人飞机。 除了家境好之外,小袁其它方面也是优秀到爆炸。他的身高、相貌、学习成绩,样样都拔尖,更难得的是体育成绩非常好。当时流行一本漫画,叫做《足球小将》,主角叫大空翼——小袁,就是他们初中校队的大空翼。 总而言之,在那个灰扑扑的北方城市,小袁就是一颗光芒四射的明星。大部分男性在青少年时期,都会为了追求女性而烦恼;小袁的烦恼则是被女性追求,他情书都是一麻袋、一麻袋地收,校报只要有他踢球的照片,都会被哄抢一空,流传到外校。 甚至有社会上的大姐大——其实也刚成年,天天在校门口堵小袁,逼他跟自己谈恋爱。幸好,小袁回家跟妈妈说了之后,从此再没见到过大姐大。 这个世界上,有阳光就有阴影,有闪闪发光的明星,自然也有光线照不到的小石子,或者说得干脆点——老鼠屎。 在小袁读的一中,同学们家里大都非富即贵,只有一个例外——跟他同班的小宝。小宝爸爸是个酒鬼,前几年因为肝癌去世;自从妈妈改嫁后,他就一个人跟着奶奶相依为命。小宝之所以能来一中,是因为他早就去世的爷爷,在战场上救过副校长一命。只可惜,这个关照他的副校长,在小宝初一时就退休了。 小宝不光家境贫寒,而且因为长期营养不良,人长得又瘦又小,头发稀疏发黄,长得像根阳光照射不到的韭黄。他的体育成绩就不提了,文化课也是差得一塌糊涂,常年承包班里倒数前三的位置。 小袁跟小宝,就像是世界的两个极端,他们的人生不该有任何的交集。谁也想象不到,这样的两个人会成为朋友,甚至是从小玩到大、肝胆相照的发小。可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那是初二的一天傍晚,小袁踢完球,跟几个队友走路回家。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地方,他们看见几个外校的小混混,正在欺负一个穿着一中校服的学生。小袁一眼认出被欺负的是小宝,拿着球就冲了过去:“干嘛呢干嘛呢?” 剩下的几个队友,互相看了一眼,也跟了上去。 外校混混起初有点慌,但很快又嚣张起来。市里的混混圈有个常识,一中都是好学生,好学生都特别怂,不打架。只不过,在接下的十分钟,几个混混为了这一个常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次群架,除了躲在角落里缩成一团的小宝,其他人都挂了彩;小袁伤得最重,牙齿被打掉了一颗。不过回到家里,老袁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夸奖他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认为这是必备的领袖气质——只不过,以后可以采取更有智慧的手段。袁妈妈心疼之余,特意问了那个被欺负的同学,还交代小袁要多照顾他。 有家里人出面摆平,加上又是初犯,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处罚打架的几个学生。老袁找了个周末,带小袁坐飞机到北京,找大医院做了全身体检,让专家补了牙,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那颗牙是假的。 从北京回来后,一天深夜,老袁跟袁妈妈爆发了猛烈的争吵。小袁在房间偷听,似乎是跟自己有关。袁妈妈埋怨老袁,说都是他害了小袁,事已至此,就找她说的办。跟以前一样,这次也是袁妈妈占了上风。 人生里第一次群架,对小袁的生活没有产生半点影响,他照常上学,照常踢球,照常被明恋暗恋的女生烦得肝儿痛。如果要说唯一的影响,那就是——小袁多了个好朋友。没错,就是那窝囊废小宝。 起初,跟在小袁身边的小宝,就像是一只畏畏缩缩、见不得光的小老鼠。小袁带着他一起去踢球——虽然只能在场边捡球,跟他一起做作业,还请他吃雪糕。一开始,不光别人不理解小袁,就连小宝也不理解小袁。从小到大没享受过关爱的他,对于小袁无缘无故的关心,充满了疑惑和恐惧。小宝觉得,等三分钟热度过去,小袁就会抛弃他,就像他的死去的爷爷、爸爸,就像他改嫁到外省的妈妈。 不过,小袁始终没有抛弃小宝,在他的坚持下,小宝一点一点地,从自卑里走了出来,小袁的朋友也慢慢接纳了这个新朋友。成绩虽然进步不大。但总算脱离了倒数。小宝脸上,不再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表情,开始有了笑容。阴暗处的一颗小石子,也终于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 总而言之,小袁改变了小宝。 如今成了袁先生的小袁,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第一次带小宝回家时,对方的表情和眼神。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漂亮的家,宽敞明亮,一堆从没见过的家电,帮忙做家务的那个阿姨,原来却不是亲戚——在小宝自己家,只有低矮的屋顶,老得口齿不清的奶奶,随意乱放的杂物,家里弥漫着可疑的臭味,晚上连电灯都不舍得点。 在老袁跟袁妈妈的坚持下,小宝留在小袁家里,睡了一晚。 整个晚上,小宝都没有睡着;就是这个既短暂又漫长的夜晚,让他的人生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不甘心啊。 小袁拥有世界上最好的一切,他小宝一样都没有。凭什么? 不,不要误会,那个晚上之后,小宝并没有远离小袁,他们还是最好的朋友,甚至比以前更好了。应该说,从那个晚上以后,小宝想要成为另一个小袁。 小宝开始模仿小袁的一切。 无论是小袁说话的语气、走路的样子、甚至是爱用指甲掏耳朵的小毛病,小宝全都用心揣摩,然后有样学样。对于小宝的模仿,小袁一开始觉得好笑,接着是尴尬,再接着有一点生气,不过最后,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小宝是他一手打造的最好的朋友,因为这点小事就闹掰,那也太不酷了。 袁家对两人的待遇,基本做到了完全一致。袁妈妈给小袁买的衣服,全都按着小一号,给小宝也买了一份,这样他们一起走在街上,就像是年纪差了几岁的小兄弟;老袁每次带小袁去北京,也一定会带上小宝。袁家父母一直想再要个孩子,因为计划生育限制,未能如愿;现在倒好,等于直接捡了个。 除了体态跟衣服之外,小宝对小袁的全方位模仿,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踢球,小宝不再满足于捡球,他强烈要求上场,并且要踢跟小宝一样的位置——前锋。在他的死缠烂打下,一中校队就有了双前锋,一个风格硬朗,另一个身材小速度快,像一只到处乱钻的小老鼠——竟然也能进几个球。 在学习上,小宝更是跟拼了命一样,像是要把小学六年、初中两年落下的功课,在初三短短的两个学期里,全部补回来。比决心更惊人的,是他这么做的结果——通过一年的努力,小宝考上了一中的高中部,继续当小袁的同学——也就是说,他可以继续呆在小袁身边,继续模仿小袁了。 袁家为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在市里最好的酒店摆了二十席。小袁考上一中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那天庆功宴的焦点,竟然落在了小宝身上。可以说,那此充满欢声笑语的庆功宴,让小袁众星捧月的生命里,第一次体会到了失落。 自从上了高中,小宝的个头开始疯长,到了高二那年,竟然长到了一米八三——不多不少,跟小袁一模一样。不过倒也不奇怪,小宝去世的爷爷、爸爸,都是大高个,他之前那么矮小,不过是营养不良,加上发育慢而已。 这样一来,小宝跟小袁就更加一样了。穿着一样的衣服,说话一样的语气,成绩跟踢球一样的棒,再加上小宝经常出入于袁家,被误认为两兄弟——甚至是双胞胎兄弟——也再正常不过了。 高二下学期,小宝的奶奶也去世了,袁妈妈索性把他接到家里,住在小袁隔壁房。两间房面积一样,装修一样,睡的床也好,阿姨做的早餐也好,统统都一样。不过是短短两年时间,小宝真的过上了跟小袁一样的生活——至少看起来是如此。 小袁也慢慢接受了这种变化,虽然小宝处处模仿他,但除此之外,一直对他很好,很尊敬,用言听计从来形容也不过分。就权当是多了个弟弟,再说了,爸爸妈妈表面上对小宝好,甚至有时会偏袒小宝,但私下跟小袁说过了——袁家一切都是小袁的,跟外人没任何关系。当然了,赞助小宝读完大学是可以的,国内任何一家都可以,但是毕业之后,就要靠他自己了。 而小袁呢,想去国内外哪所大学,随便;最好是在大学之前,把那个手术做了。毕业之后,家里会动用所有资源,帮助他上升到更高的阶层。说到底,小袁跟小宝还是分处社会的两个阶级,天壤之别,这种实质性的差距,又岂是靠模仿能够弥补的。 这一切,小袁明白,小宝心里也明白,只是他从来不说。 两人就这么一起生活,一起学习,有合作也有竞争,至少在表面上,他们维持着一种脆弱的平衡。打破这种平衡的,是一个叫格格的转学生。 格格是从北京转学来的,说一口字正腔圆的北京话。她脸蛋好看,身材更棒,可惜学习一般,但是也没关系,因为她是艺术生。至于她为什么从北京转学过来,众说纷纭,有的说她爸是贪官被抓了,有的说她母亲离婚改嫁,这些说法反而为她增添了些神秘色彩,有一种公主落难的戏剧感。 那时候,《阳光灿烂的日子》刚播不久,所有人都觉得,格格就是里面的米拉。实际上,格格比米拉好看多了,比她白,身材也比她好,不过眼睛倒是一样的大。 格格从小练舞,身体的柔韧程度,让这群处于发育期的小伙子,不由得想入非非。她放学练舞的时候,各年级的男生都跑去偷看,其中就包括小宝。不光看她练舞,小宝还加入了追求格格的大军。 从初三以来,小宝习惯了处处模仿小袁,这一次追求格格,是少有的小袁没做,小宝主动去做的事。又或者说,小宝对小袁的模仿,已经厉害到了这样的地步——他清楚小袁会喜欢怎样的女生,所以率先追求格格,用小袁的方式,进行一次超前的模仿。 小宝的预感没错,小袁也开始注意到格格,并对她产生了好感。可惜到了这时,格格已经跟小宝在一起了,据说是连嘴巴都亲过了。这时候,小袁的失落感又一次涌来。从小到大,那么多喜欢他的女生,他都不太喜欢;第一次主动喜欢的女生,竟然被模仿者捷足先登。 小袁的心理有些复杂,他知道,如果自己也展开追求,有很高几率把格格抢到手。毕竟,他才是真正的小袁,那个优秀的小袁,天之骄子小袁,小宝说到底,不过是个处处模仿自己的冒牌货。 夜里他躺在床上,跟小宝一墙之隔,心里也同样冒出了三个字:“凭什么?” 不过,最终小袁还是没有出手。首先当然是学业为重,毕竟马上就要高三了,早恋会影响学习。其次,小宝这一辈子里,大概就这么一件他有而小袁没有的东西,如果抢走的话,小宝也太可怜了。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小宝跟格格开始早恋,成绩稍微有点下滑,但是不算严重,考上个重点本科问题不大。小袁开始备考托福,准备到美国上大学,在九十年代的中国,出国留学算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模仿者和被模仿者,正按照预定的人生轨道,按部就班地前进。 直到发生了那件事。 自从初三以来,小宝每一处都模仿小袁,而且模仿得很成功。只有一件事,是他从头到尾,无论如何都模仿不来的——游泳。 在还没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晚小宝爸爸喝醉了酒,回家打老婆,把小宝吓得哇哇直哭。爸爸一直不喜欢这个小老鼠一样的儿子,索性把他夹在腋下,扔到了屋背后的池塘里。等到小宝妈妈哭天喊地叫来邻居,下去把小宝捞上来时,他差那么一点就要断气了。从此以后,小宝就对水有了深深的恐惧,别说去游泳了,就算从河边走过都不敢。 小袁的游泳技术很好,他带着小宝去了几次泳池,想要教他学会游泳。可是无论小袁怎么劝,小宝双手都不敢离开泳池边缘,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最后一次小袁实在是没办法了,趁小宝不注意,一脚把他踢进了游泳池。 小宝大惊失色,在泳池里扑腾了几秒,然后一股黄色的液体,从他泳裤里慢慢渗出。那是个一米四深的泳池,而小宝当时也有一米六了。 小袁也吓了一跳,赶紧把小宝拉到岸边,从此以后,两个人再也不提游泳的事了。 小袁万万没想到,高二暑假的一天,小宝主动提出,自己要学游泳。原因很简单,格格约他一起去游泳,他第一次没好意思说自己不会游泳,以后就再也开不了口。格格约了好几次,小宝没法再推脱,定了下周一起去游泳馆。 看见小宝提起勇气学游泳,小袁也挺开心的,正准备一起去游泳馆,小宝却提出,要到水库去游。他说自己想过了,之前学不会游泳,是因为游泳池水太少,浮力太小,水库的水深、浮力大,更好学。 小袁稍微有点犹豫,问小宝不怕溺水吗? 小宝一副豁出去的表情,说自己不怕,反正有小袁呢。 小袁想想也是,自己水性那么好,救个小宝不在话下。 两人就带了泳衣泳裤,瞒着家里人,一起去了郊区的水库。一开始还挺好的,小宝真的下定决心,克服了恐惧,用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踩水跟换气。太阳快要落山了,小袁提出要回家,明天继续,小宝却急于求成,一心要学会蛙泳。 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 小宝用蹩脚的蛙泳姿势,游离了岸边,脚下踩不到地,他内心的恐惧又开始占了上风;一下子没换好气,呛了两口水,他就开始扑腾着往下沉。 本来也没多大事,毕竟离岸边没多远,小袁很快就能把他拖回去。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小袁竟然抽筋了。他深知如果现在过去救小宝,结局就是两个人一起淹死,无奈之下,他只好大声呼救,但傍晚的水库空无一人。 两分钟过后,小袁终于不再抽筋,他拼命游向小宝,把已经昏迷的他拉上了岸。15分钟后,附近医院的救护车过来,把两人都接上了车。都以为小宝福大命大,没想到他却在送院途中,停止了心跳。 还没满十八岁的小宝,就这么淹死了。 小袁哭得声嘶力竭,内心痛苦万分,毕竟……如果不是因为他,小宝也不用死。 小宝的葬礼,是袁家为他举行的,他改嫁的妈妈从别的省份过来,在葬礼上哭了几分钟,最后连骨灰都没领走。 最难过的人是小袁,在悲伤跟自责的双重打击下,他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月,瘦得脱了型。他本以为自己会后悔一辈子,直到他回家之后,从小宝房间里,找到了一本模仿笔记。 这个笔记本,记录着从初三到现在,小宝观察、模仿小袁的所有心得;跟小袁所想象的完全不同,小宝在写这本笔记时,语句充满了嫉妒和狂乱。小宝打心里认定,小袁和袁家人对自己的好,只是施舍和怜悯,是体现优越感的另一种方式。说到底,小宝的想法也没错。 在笔记本里,小宝甚至恶毒地诅咒小袁,希望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而最可怕的内容,写在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小宝原来早就背着小袁,偷偷学会了游泳,他让小袁带他去水库,计划好假装溺水,然后要趁小袁救他时,从上往下勒住他,把他溺死在水库里。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小袁吉人天相突然抽筋,而小宝也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假戏真作,自己溺死在水库里。 按照笔记本的记载,小宝甚至还计划好了,等小袁淹死之后,他要怎么用卓绝的耐心,来缓解小袁父母的悲伤和怒气,赢得他们的信任,承诺自己会像亲生儿子一样照顾他们,然后得到原本将要给予小袁的一切。 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小宝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模仿的最高境界,是取而代之。 小袁看得浑身发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差点就被淹死在水库里;自己对小宝那么好,却是引狼入室,养了条伺机吃人的白眼狼。他本打算把一切公之于众,又想着小宝人已经死了,还是保全他的名声,把一切烂在自己肚里。最后,小袁回到了小宝淹死的水库,在岸边烧掉了笔记本,然后回到了正常的人生轨道。 只是,从此他的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亦步亦趋的模仿者。 关于模仿的故事,就讲到这里。 楚记烧烤的包间里,袁先生的电话响了,他对我做了个抱歉的表情,然后接起电话,笑眯眯道:“好好,老婆大人,我这就回去,你先哄小格格睡觉。” 接着,他喝掉最后一口红酒,准备起身告辞。 我盖上笔记本电脑,身上有些发冷,但还是强装镇定地问:“对了,当时你为了救小宝,被打掉的牙齿是哪一颗?” 袁先生用指甲掏着耳朵,似乎在努力回忆。 几秒钟后,他灿然一笑:“哎呀,真是不好意思,那么多年前的事,有点记不太清了。” 包间昏暗的灯光里,他一口光洁整齐的牙齿,白森森的,有点吓人。 第5章 捡尸 今晚的客人小丰,可以说是我的同类——哺乳纲、灵长目、人科、智人种、宅男亚种。我们年纪身高都差不多,不过还是有些显著的差异,比如说,他比我胖了足足八十斤。所以如果再往下细分,小丰应该属于宅男里面最不受待见的那一类——死肥宅。 不过,小丰傲人的体重从何而来,我一点也不觉得好奇;因为在开始讲故事前,他连着吃了五串烤猪蹄……接下来,是他分享的关于捡尸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什么“捡尸”、“捡尸体”,所捡的并不是真正的死人,而是夜店门口喝得烂醉的妹子;捡尸人把妹子带到某处,趁她晕乎乎的无力反抗,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按照刑法规定,这种违背妇女意志发生的性行为,本质上属于强奸;可是不知为何,倒很少听到有人因此被告或者被抓。 作为一名宅男,我很少去夜店,也没亲眼见过真正的捡尸;所以我一度认为,捡尸不过是种都市传说,现实中并没有人这么做。不过今天晚上,同样是宅男的小丰现身说法,告诉我捡尸绝对是真实的。每天晚上,每个城市,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里,都有喝醉的妹子,被陌生的男人捡走。 言归正传,那天晚上,小丰是第一次去捡尸。 本来作为一名宅男,小丰就算有些变态的嗜好,也仅仅局限于幻想里;像捡尸这种富有攻击性的行为,他是万万不会去做的。不过,凡事都有例外——他的高中同桌老猫,就是这个例外。 老猫长得像低配版的陈冠希,从小喜欢赛车,毕业之后如愿以偿,当上了滴滴快车的司机。他半年前找小丰借了2000块,说是有急用。后来小丰才知道,他所谓的“急用”,就是“急着凑钱买新出的IPHONE来用”。小丰催了好几次,老猫都说最近手头紧,再宽限几天;到后来,老猫索性把小丰拉黑了。 小丰虽然老实,但熊猫急了也会咬人。一天晚上,小丰跑到老猫常去的面店,直接坐到了他对面。老猫一碗面吃到一半,说钱就没有了,但提出了一个方案,用来抵销这2000块欠债。 老猫提出的方案,就是带小丰去捡尸。 说起捡尸,老猫可是专业的,据他自己说,这两年来出动了四五十次,极少有空手而归的。刚开始作案时,捡到的妹子燕瘦环肥,良莠不齐,后来经验越来越丰富,到手的猎物素质越来越高。 老猫眉飞色舞地对小丰说,他捡过几次极品货色,是那种白天在街上看到,会自卑到不敢靠近的女神;如果不是有捡尸这种好事,像老猫这种屌丝——更别提小丰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睡到那么赞的女人。 听到这里时,小丰不由喉头一动,吞了口口水。老猫一眼就看见了,心里一乐,继续下药:“小丰,你单身多久了? ” 小丰的上一任女朋友,还是大学时代的事了。他们一起去过学校旁边的小旅馆,小丰的处男之身,就是那破旧的床垫上报销的。不过,那一晚的体验绝对说不上美好,过不了多久,女朋友就把小丰给甩了。 女朋友是这么说的:“你看看你,没一样行。” 这句话对小丰造成了一万点真实伤害,以及强烈的心理阴影;之后他再也不敢去撩妹子,更没有妹子来撩他,所以就一直单身到现在。这四五年时间里,他从没用过橡胶制品,纸巾倒是消耗了不少。 不过……如果对方都喝醉了,像尸体一样躺着不动,自己就不会紧张了吧?就算退一步说,自己还是紧张,还是秒射,反正对方没有知觉,也不会嘲讽他。 小丰心里好像有个跷跷板,正在上上下下地猛烈摇晃,一边是2000块,一边是想象中妹子的肉体。 老猫看小丰还在犹豫,不失时机地补刀:“最近新开了家酒吧,妹子的质量是真不赖,就上星期,我刚捡了个一米七几的模特吧,那胸,那大长腿……” 小丰咬咬牙:“行!照你说的办!” 不就是2000块嘛,翻译多几个日文合同,就挣回来了。 老猫松了一口气,重新拿起筷子:“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就带你去捡,啊对了你吃了晚饭没,也叫碗面吧,我来请……” 小丰又有点后悔了:“老猫,你说这会不会犯法啊?” 老猫嗤之以鼻:“犯什么法啊,你看我被抓进去了吗?” 小丰还是有些担心:“那个,那些妹子醒了之后,不会闹吗?” 说起善后,老猫一脸信心十足:“这你就不懂了吧,来,猫哥教你,这个事情要软硬一起抓。软呢,就是哄啊,夸她好看,说怕她躺路边出事,才把她带回家的,自己可什么都没做呢;硬呢,就是提前拍些照片,照片啊,你懂的,要是真闹起来,就把照片给她看看……” 小丰睁大了眼睛:“这过分了吧?” 老猫切了一声,不屑地说:“拉倒吧你,怎么就过分了?总之你就照我说的做,包你没事。再说了,妹子没人陪着敢在夜店喝醉,不就是盼着被人捡走嘛,要没人捡那才丢人呢。实话告诉你啊,我在三家不同的夜店,捡过同一个妹子,都快捡出感情来啦。” 小丰对老猫的说法半信半疑,说不好老猫一直没出事,只是因为他长得帅。但话都说到这,要再退缩也太晚了。 老猫振臂一呼:“老板,加多碗面,再来两瓶老金威!”他笑嘻嘻地对小丰说:“看你这怂样,喝点壮胆。” 吃完晚饭,老猫带小丰到网吧,玩守望先锋到十二点多,这才开着车往夜店走。一路上,他诲人不倦,为小丰传授了一些捡尸的经验。他特别交代小丰,喝得半醉的叫“半尸”,稍微扶着能自己走,会有语言跟肢体上的互动,要是表现好,她还有可能叫你亲爱的;喝得烂醉的叫做“全尸”,躺在地上不会动,抱上车会吐,上了床满身酒气不说,还一动不动像是真正的尸体,一点意思都没。 老猫语重心长地说:“记住啊小丰,要捡就捡半尸,全尸不管多漂亮,万万不能捡!” 小丰鸡啄米似的点头,只恨自己没带笔记本,把老猫的金科玉律都记起来。 老猫说的新店,不在夜店扎堆的COCOPARK,而是在快要到梅林的一条路上。虽然位置稍微有点偏,但这家店生意确实好,前后几十米的路边,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跑车。老猫远远地停好了车,带小丰走路到夜店的马路对面,找了个阴暗的角落蹲了下来。 老猫摸出一包烟,小丰不抽,他就自己点上,专注地盯着夜店门口,寻找合适的猎物。烟头的红光一明一灭,老猫瞳孔反射着光,就像是一头真正的掠食动物。 小丰毕竟是第一次作案,紧张得不停冒汗,一会儿蹲着,一会儿又站起来。他发现夜店里出来的男男女女,大多是结伴而行,偶尔有一两个单身的女的,也还保持着清醒,在路边站一会就有车来接走了。 他忍不住对老猫说:“都是活人,没有尸体啊。” 老猫冷哼了一声:“急什么?” 果然,过了半个小时,从门口出来的客人里,脚步踉跄的越来越多。第一个直接躺倒在路边的,却是个男的,这种性别的尸体,一般没人会去捡。 紧接着,一个合适的目标出现了。 这个妹子穿一条超短的热裤,短到口袋都露在外面的那种,身材不错,隔得太远看不见脸。她独自一人从店门出来,拿着手机可能是想叫滴滴,可是手机却啪一下掉地上了。妹子蹲下去想要捡手机,却怎么也找不到,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看那样子随时要倒。 一具完美的半尸。 小丰激动起来,结结巴巴地说:“这、这个不错,要不我们……” 老猫却打断了他:“别吵。” 小丰刚要发问,却看见从路边停着的一辆蓝色宝马上,下来两个年轻男人,帮那妹子捡起了手机,然后一左一右地架起妹子,一边大声责怪怎么喝成这样,一边搀扶她上了车。蓝色宝马绝尘而去,消失在黑夜里,整个过程不超过20秒。 小丰不由得抹了把冷汗:“幸好刚才没过去,不然就被她朋友打了。” 老猫却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你个智障,朋友你个头啊,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是来捡尸的!” 小丰愣了一下,然后才恍然大悟。那两位“同行”的捡尸行动,一气呵成,演技真好,还加了些细节在里面——年纪轻轻的,却是妥妥的老司机啊。 老猫让小丰别心急,又等了几分钟,小丰却有点尿急,老猫让他到后面巷子去解决。小丰走到巷子深处,灯光完全照不到的地方,刚准备拉下拉链,却别一大袋垃圾拌了一脚。小丰刚要换个地方,心里却咯噔了一下——刚才脚踢上去的感觉,不太像垃圾袋。 他打开手机的电筒,往地上一照,三秒钟之内先是魂飞魄散,紧接着又喜出望外。地上躺了一具尸体,一具美若天仙的尸体! 这妹子穿着一条粉红色露背连衣裙,侧躺在脏兮兮的地上,后背的皮肤白得反光;她眼睛紧闭,睡得像婴儿般安详。在小丰的眼里,她简直就像是不小心落入凡尘的天使。 这妹子一定是喝醉了从夜店里出来,在巷子里迷路,索性躺在地上睡着了。 小丰心脏开始狂跳起来,在肾上腺素的驱使下,他把老猫的经验之谈抛到脑后,蹲下去抱起这具“全尸”。妹子果然喝得烂醉,双脚像布娃娃一样软绵绵的,根本立不到地上,更别提自己走路了。小丰情急之下,直接把妹子一把举起,扛在肩膀上。奇怪的是,这妹子比想象中的还要轻;整个过程中,她连一点反抗都没有,除了轻微的呼吸,就像是一具真实的尸体。 小丰扛着妹子,急匆匆走到巷子口,他还多了个心眼,先把妹子放在地上,然后跑出去招呼老猫:“我捡、捡到了!” 老猫一脸懵哔:“捡到啥了?” 小丰按捺不住兴奋:“尸体啊!来,你跟我来……” 老猫切了一声,不屑地跟在小丰身后:“乌漆麻黑的能捡着什么啊,别是男的……” 见到那具尸体的一瞬间,别说老司机,就算是老猫这样的赛车手,也一下子惊住了。 两人站在尸体旁边,小丰又兴奋又得意:“怎么样?” 老猫吞了一口口水:“漂、漂亮,这么漂亮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毕竟是经验丰富的赛车手,他蹲了下来,手捧着尸体的脸,又撑开她眼皮仔细观察;不仅把手指放在她鼻孔下探测,还凑前去仔细嗅她的嘴巴……足足检测有一分钟,老猫这才说:“活的,酒味很轻,该不会是嗑……卧槽,不管了,你小子走狗屎运了。” 他站起身来,瞪了小丰一眼:“还等什么?赶紧的!” 小丰这才醒悟过来,两人赶紧搬起那具尸体,放进丰田的后座上,然后老猫启动车,一溜烟离开了事故现场。老猫一路羡慕嫉妒恨,甚至还提出还给小丰2000,这具尸体归他,当然被小丰严词拒绝了。 20分钟后,不到20平的出租屋里,小丰盯着床上那具尸体发愣,感觉像是在做梦。说真的,刚才小丰都不好意思把她往床上抱,怕油腻腻的床单玷污了她。 昏暗的白炽灯下,那具粉红色长裙包裹的女体,每个部位都无可挑剔,甚至比小丰收藏的手办还要完美;小丰又看看自己,接近两百斤、高度近视、浑身散发着汗臭味、穿着两天没洗的袜子……两人本该生活在不同的次元,如果硬要打破次元壁,发生点什么,怕是会遭天谴吧? 此刻小丰心里,涌起了一个单纯而美好的念头——能跟这么美的女人来一发,就算马上死了也值。 他鼓起勇气,咬紧牙关,朝床上扑了过去。 (接下来,小丰仔用朴素而热烈的语言,仔细描述了他跟“尸体”不可描述的第一次……为了你们的身心健康,我在这里帮他和谐掉了。) (“我坚持了三分钟!”小丰说这句话时,镜片后的眼睛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短暂的愉悦过后,小丰进入了贤者时间,他仰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大脑一片空白。其实,在这个时候,他也隐隐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小粉粉——他给尸体起的爱称,不光是因为裙子的颜色——在整个过程中一动不动,像是任人摆布的充气娃娃;而且,即使到了现在,她也没有任何醒来的迹象。 小丰坐起身来,陷入了沉思——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再来一发了。 这一次小丰坚持的时间更久,达到了惊人的5分钟,之后他便关了灯,搂着仍然没有任何反应的小粉粉,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明天小粉粉醒来之后,会怎么跟他闹,会打他骂他,报案告他强奸,都等到了明天再说吧。折腾了一晚上,小丰的体力早就透支,不到一分钟就沉沉睡去。 大概是两次剧烈的运动,消耗了巨大的热量,今天晚上没开空调,都不觉得热呢。 清早起床的时候,小丰终于发觉,这下完蛋了。 小丰是被晨勃唤醒的,兴致冲冲地想要再来一发,却发现——自己侧身搂着的小粉粉,已经没有了体温,身体也变得僵硬。明白发生了什么之后,小丰吓得大叫一声,好不容易抽出压在她身体下的右手,咚一声滚下了床。 不会这么倒霉吧…… 小丰不死心,勉强站来走到床边,咬紧牙关,把侧身朝里的小粉粉,翻过来再检查一遍。果然,这具全身赤裸的身体,双眼紧闭,口鼻没有任何呼吸,也没有心跳跟脉搏。 昨晚捡来的尸体,现在成了真正的尸体。 在确定了这个事实后,小丰差点就哭了出来。怎么会这样?昨晚能预想到最差的结局,不过是当一个强奸犯,现在却升级成了杀人犯!现在想来也是,小粉粉身上没什么酒味,却睡倒在黑巷里,昨晚无论怎么折腾都没醒。要不然就是嗑药过量,要不然就是有什么怪病,没有得到救治,所以就死在了他的床上…… 小丰脑子乱成了一团,他双手拉扯着油腻的头发,在狭小的出租房里来回踱步。怎么办,该怎么办?叫救护车?还是报警?去特么的都怪老猫啊,老猫不是说他捡了几十次尸,从来没出事吗,怎么到自己身上第一次就栽了呢?对!打电话给老猫! 小丰颤抖着双手,从枕头下摸出手机,拨下老猫的号码。电话接通的一刻,他却仿佛被马蜂蛰了一口,赶紧把电话挂了。为了防止老猫打回来,他索性把手机也关掉。 小丰深吸了一口气,坐在出租屋离床最远的角落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小粉粉死了,绝不能让老猫知道;以他忘恩负义的个性,绝对会举报自己的,到时想争取自首都不行了。自首……没错,现在应该去自首吧?这样算是过失致人死亡吧,不用判很多年的…… 他突然心里一凉,不对,还有一个强奸罪。 网上说,犯了强奸罪的,在监狱里会被爆菊啊——不行,不可以自首。 小丰站起身来,从床下捡起那条粉红色长裙,里里外外搜了个遍。果然,没有钱包,没有手机,没有任何身份证件。他闭上眼睛,从昨晚那条黑巷开始,回忆发生的一切。从捡到小粉粉、扶上车、一路正常行驶、停在楼下、到最后带回独居的出租屋里——整个过程,他没被任何人看见。 除了老猫,这世界没有人知道他捡了小粉粉回家;而老猫以后问起,只要告诉他小粉粉醒了就走了,没留下联系方式;老猫以前捡的尸也是这样,所以他不会怀疑的。 对了,除了人,还有摄像头……现在满街都是天眼,或许被拍到了,但如果,如果没有的话呢?小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下定决心,就假设昨晚发生的事情,没有被任何摄像头拍到。 这样的话,他所面临的问题,无非是床上这具尸体而已。一瞬间,他脑子里涌现了这几年网上看到的案件,南京碎尸、香港溶尸、澳门人肉包子,还有各地数不清的焚尸、抛尸案……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没有告破。也就是说,只要处理得好,他就可以不用去坐牢。 相比其他业余选手,小丰还是有专业上的优势的——他大学读的是应用化学,溶解一些肌肉跟骨骼,理论上不成问题;除此之外,他还有不少同学在化工行业,搜集原料也不在话下。 那么,就这么办吗? 小丰紧皱眉头,从墙角站起身来,却觉得头有点晕——同时肚子咕噜响了起来,没错,是饿的。他这才想起,昨晚只吃了碗面,连宵夜都没吃,现在会饿是太正常了。于是,他做了个重要的决定——趁今天起得早,到楼下吃两盘肠粉,不,三盘吧。 毕竟,不吃饱的肚子,哪有力气溶尸啊。 小丰走到床边,帮小粉粉盖好被子,怜惜地摸了下她冷冰冰的脸,就锁门下楼了。他一定不会想到,就在他吃四盘肠粉加一碗猪杂汤的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了一件最恐怖的事情。 当他回到出租屋门前,掏出钥匙的时候,满满的饱腹感竟然让他有些愉悦;果然,只要吃饱了肚子,天大的事也不会太愁。当然,想起了床上待处理的尸体,还是让这份愉悦打了些折扣。 打开房门的一瞬间,小丰愣住了。 一秒钟之后,他只想大声尖叫。 床上的那具尸体,消失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小丰哐一声关上门,撒腿往楼梯狂奔。见鬼了,尸体变成了鬼,要不然就是感染了致命病毒,变成了丧尸。无论是哪种情况,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逃! 可是,逃往哪去呢? 小丰气喘吁吁地站在楼下,茫然四顾,最后决定,他要去网吧。网吧人多,就算尸体真的变成了丧尸,也不至于在网吧取他狗命。再说了,遇见了这样的诡异事情,无法理解,越想越怕——这种情况下,到网吧玩游戏,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好的麻痹方式。 果然,这天小丰在网吧里,从早上一直玩到了凌晨,情绪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在玩守望屁股的间隙里,他也想了几个假设,来解释发生在出租屋里的事情。其中最合理、也最完美的一个是:小粉粉其实没有死,只是进入了传说中的假死状态,在小丰下楼吃早餐的时候,小粉粉苏醒过来,穿上衣服,自己走了。 这个完美假说,唯一的缺陷在于——早上打开出租屋门时,他似乎看见了那条粉色的长裙。小粉粉总不可能赤身裸体出门吧?不过——小丰努力回忆当时的场景——那条裙子真的在吗?好像在,又好像不在…… 心底有个声音说,回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回去看看……小丰看了眼时间,凌晨两点,也是时间该回家了。要不然没给鬼吓死,倒猝死在网吧里,那就搞笑了。 从网吧走回出租屋的路上,空无一人,小丰却总害怕哪个街角,会突然跳出一只厉鬼,用尖锐的爪子把他掐死。还好,如今他站在出租屋门前,什么都没有遇到。一切都很正常,直到他哆哆嗦嗦打开房门的那一瞬。 裙子在。更重要的是…… 尸体也在。 那一具昨天凌晨捡回来、早上消失了的尸体,如今,又好端端地躺在他一米二的单人床、油腻腻的床单上。 小丰瞬间就崩溃了,一股温暖的液体,浸湿了他的裤裆。 (说到这里,小丰朝我尴尬一笑;其实有什么好尴尬,这种情况换我也尿,有不尿的那是尿路结石。) (我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小丰做出了他一生中最伟大的壮举。他关好房门,脱下尿湿的裤子,跟床上的尸体又来了一发。小丰内心的想法是,自己一定是疯了,精神出了问题,所以这具尸体才会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如今正被他压在身体下,随意蹂躏着。而且,不同于早上的冰冷僵硬,他身下的这具尸体,不,身体,虽然仍然没有反应,但却是温暖柔软的,有心跳,也有呼吸。 好嘛,既然都疯了,不如疯得过痛快些,痛快完了,明天自己到精神病院报道。 这么想着,小丰跟尸体大战了不知多少回合,直到他精疲力竭地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床上的那具尸体,又变冷了。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全身肌肉僵硬,死得透透的。 小丰看了下时间,快要早上八点了,这一次他忍住饥饿,没有下楼吃早餐。他又坐在出租屋的墙角,死死盯着床上那具尸体。如果她,不,它会再次消失,小丰也要亲眼看着,它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只不过,小丰的意志力维持不到五分钟,因为太困,他又坐着睡着了。 砰! 小丰被一声巨响吵醒,睁开眼时,他看见了这辈子最骇人的景象。 那一具赤裸的尸体,已经掉到了地板上,仰面朝天躺着。然后,尸体以人类不可能做到的姿势,缓缓蠕动着。对,不是爬动——用骨骼支撑着肢体,以正常人甚至是恐怖片里女鬼的姿态爬动——比那还要可怕。 这具尸体的四肢跟躯体,完全没有任何动作,就这么仰躺着,但是身下跟地板接触的肌肤,却变成了蜗牛脚,像波浪一样蠕动着。悄无声息,缓慢,但是无比坚定——幸好,并不是朝着小丰的方向。尸体蠕动到了床边的电脑桌下,停了下来,右手用同样蠕动的方式,像时针一样缓缓移动,接下来,小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尸体伸出两只手指,插进了插座的孔里。 小丰过了好久才醒悟过来——这特么是在充电啊。这个角度,站在门口是看不见的,所以他昨天早上回家,才会以为尸体失踪了。 突变的画风之后,这个关于捡尸的故事,开始了神转折。 小丰突然想到了什么,一跃而起,不顾尸体就在电脑桌下,狂奔过去打开了电脑。然后,他在工作邮箱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来三年前的一封邮件。这是他当年玩一个日本养成游戏,参加比赛,拿了中国区排名第一后的祝贺邮件。 邮件是用日文写的,意思是为了奖励冠军,特别准备了一份实物奖品,如果选择普通模式,半个月内可以收到快递;如果选择惊喜模式,将视情况在三年内发送。 没错,他脚下这具逐渐回复柔软的尸体,就是迟到的冠军奖品——超级黑科技的充气娃娃,或者说得好听点,是专门给宅男用的性处理智能机器人。因为小丰当年手滑选了惊喜模式,所以游戏公司一直暗中观察,始终没有机会;眼看三年就要到了,最后只好做了个局,把这份礼品伪装成夜店门口的尸体,送给了小丰。 关于捡尸的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我吃惊得下巴差点掉到地上,脸上的表情是——卧槽,这样也行? 小丰即使在刚才讲故事的时候,也从没停止进食,如今他吃完第三打烤生蚝,用短袖抹了抹嘴巴,起身告辞:“那个,我就先回去啦。” 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意:“小粉粉还等着我呢。” (捡尸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像老猫这种人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同时也给广大妹子提个醒,喝酒还是要有个靠谱的伴。) 第6章 脑补 今晚的客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姐,大家都叫她苏姨。 苏姨身材瘦小,皮肤黝黑,没怎么跟我闲聊,就开始讲自己的故事。她说话的方式很怪,抑扬顿挫,眼神却落在我身后的某一处,像是在对着空气在念台词。 听苏姨说了我才知道,原来她是我同行,应该说,曾经是我的同行。苏姨是写情感杂文的,三年前开始做自媒体,是第一批红起来的微信公众号。不过现在苏姨已经不写了,公众号也没有再更新。 “我脑子出了点小毛病。”苏姨是这么说的。 苏姨说,事情发生在一年多前。当时她的公众号风头正盛,红红火火,一条软广就能收二十万,顶她老公一年工资;钱挣得不少,可是问题也随之而来。 当时苏姨请了两个编辑,不过只让他们写二条、三条,头条还是紧紧握在自己手中。也因为这样,她每天都为了更新焦虑,失眠越来越严重,头发也是一把一把地掉。老公非常心疼,劝苏姨说钱够用就好,别总是这么拼;公众号的事情,交给助理Doris就行。每次老公这么提议,苏姨总是笑笑不说话。 苏姨的想法是,趁这两年多挣点钱,然后全家移民北欧,在湖畔买栋别墅,过童话一般的生活。那边虽然沉闷一点,但是人和事简单,不像国内这么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更重要的是,北欧的空气很好,女儿在那边生活成长,更让人放心。 苏姨这一辈子,为工作跟家庭牺牲了太多,她不想女儿再重蹈自己的覆辙。 幸福伸手可得,意外却突如其来。 那天深夜,苏姨独自一人在公司,修改星期六要发布的稿子。女儿平时在学校寄宿,只有周末才回家;苏姨想尽快把稿子改完,好带女儿去趟海洋公园。这件事她答应了半年,如果再失约,就算女儿原谅她,她也无法原谅自己。 女儿跟自己一样,什么事都藏在心里,乖巧得让人心疼。 凌晨两点,苏姨接了一个电话;平时每到这个点数,老公总会打电话过来,问要在家里准备什么宵夜。讲完电话,苏姨正要起身,却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等再次睁开眼睛时,苏姨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白色的床单上。老公跟Doris都围在病床前,看她醒来,惊喜地喊了起来。苏姨想问自己睡了多久,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时她才惊恐地意识到——自己说不出话了。 苏姨并没有哑,她的喉咙仍然能发出声音,只是她脑子里明明想说:“到底怎么了?”说出口的却是:“到怎?到……” 老公看苏姨这样,心疼得脸上直抽搐,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苏姨盯着他老公的脸,万分焦急地问:“会?会呢?” 听了这句,老公更是紧紧抱住她,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都怪我,我该死,我该死……” 还是Doris比较镇静,赶紧叫来了医生护士,打了针镇定剂,让苏姨躺回床上休息。无论病前病后,Doris一直是苏姨的得力助手,如果没有Doris,苏姨都不敢想象日子会是怎么样。 总而言之,苏姨发现自己身体右侧稍有点不听使唤,但是并不严重;可怕之处在于,她的表达能力,退化到了婴幼儿的水平。她能听懂别人的话,也能读书看报,但就是没有办法表达自己;无论再怎么努力,口里吐出的都是玻璃碎片一样的单字。更可怕的是,不光说话是这样,写字、甚至用手指比划,也同样如此。 苏姨醒来后的半个月里,医院做了无数的检查,终于确诊了她所患的怪病——布洛卡失语症。按照医生的说法,苏姨由于连续疲劳工作,加上受到强烈的精神刺激,引发了轻度中风,导致位于大脑左半球第三额叶的布洛卡区受损。 这种罕见的绝症,在全世界范围内,无药可治,更没有手术可做。 一个靠写作为生、并引以为傲的人,突然变得连话也说不了,更别提创作了——苏姨心里的绝望,可想而知。 Doris安慰她,不要着急,有一个瑞典诗人,叫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的,也患了跟苏姨一样的病。但他没有气馁,在夫人的帮助下,写了一本回忆录跟两本诗集,甚至还拿了诺贝尔文学奖。苏姨跟老公那么恩爱,假以时日,一定也可以做到的。 老公也点头附和,让苏姨好好养病,家里的事他会处理好;毕竟他一米九几的个子,天塌下来也有他撑着。至于公司呢,就干脆交给Doris打理。苏姨昏迷期间,头条都是Doris带着两个编辑在写,推送出去之后反响很好,根本没几个读者能察觉。Doris本来就是苏姨的粉丝,后来应聘当了助理;跟了苏姨那么久,文章风格早揣摩透了,复制起来不成问题。 苏姨说不出感激的话,只好流着泪点头。 苏姨躺在病床上时,警察也来了一趟,但是她没有表达能力,所以根本无法回答问题。幸好老公一直陪着,把话都帮她答了。 出事之前,苏姨因为工作压力大,导致过劳肥,这也是她发病的原因之一。住院一个月,她倒是瘦了三十斤,像是换了一个人。她出院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带女儿去参观海洋公园。虽然整个行程里,苏姨跟女儿没说一句话,但总算了结她一桩心愿。 自从出院以后,老公带着苏姨到处求医问药,正规的大医院治不了,就去寻访那些传说中的老中医。可是各种针灸按摩试了一轮,中药换着吃了三个月,非但不见好转,反而出现了各种副作用。Doris也出谋划策,找了大师来家里驱邪,连着做了三天法事,结果什么用都没有。 苏姨决定认命,再也不折腾了;老公和Doris虽然不甘心,却也只好作罢。 其实苏姨患病的日子里,公司照常运营,公众号虽然增长略微放缓,但也依然保持着增长。事实证明,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能转。如今苏姨唯一担心的事情,是她有一个私人银行帐号,里面存着两千多万,原本是打算用来移民的。老公知道她有这笔钱,但却不知道存在哪个银行,更不知道账号跟密码。 也就是说,这个账户的所有信息,只有苏姨自己知道;那一串数字在脑子里无比清晰,但苏姨跟老公做了无数次尝试,都无法完整表达出来。如果她的病一辈子都治不好,或者她意外去世,那这两千多万就永远躺在银行里,谁都取不出来了。 老公总是长吁短叹:“要是能把这笔钱取出来,或许就能治好你的脑病呢。”可惜,这就像是个无解的死循环,取出钱才能治好病,病没治好,钱又取不出来。 真是性命攸关的一笔存款啊。 总之,接下来的日子里,苏姨过着跟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因为脑子的问题,她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用工作了;同样,由于无法与人沟通,偶尔有亲戚朋友来探望,场面也是非常尴尬。 更重要的是,苏姨不想一个人呆在家。从周一到周日,家里空荡荡的,让人感到窒息。苏姨一开始是在小区下面散步,渐渐的,她喜欢上一个人外出游荡。因为没办法打车,她总是坐地铁或者公交车,到某一站下车,然后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走到累了,就随便拐进路边某一家店里,对着菜单胡乱比划,上了什么菜,就吃什么菜。 曾经有一次夜里,她一个人在店门口吃着烧烤,想着以前的事情;天突然下起暴雨,她来不及躲雨,索性就在雨里抱头痛哭。 如果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苏姨的人生就会整个毁掉。幸好,在她人生的最低谷,突然又迎来了转机。 原来,虽然苏姨不愿再治病,老公跟Doris却一直没有放弃;他们不知道听哪位高人指点,说在四川甘孜州的某一座雪山上,有个活佛能治这种怪病。活佛每年在藏区云游,只有大雪封山的时候,会呆在雪山上一座格鲁派寺院里。如果能找到活佛,用诚心打动他,就有可能治好苏姨的脑病。 那个人还特意交代,患者必须带上最亲近的人,一起进山,活佛才会出手相助。 听老公说完之后,苏姨一开始是抗拒的。从小到大,她一直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如果真的有神,世上怎么还会充斥着苦难,还会有那么多不公?至于她自己的脑病,现代医学都治不好,在那偏远落后的深山里,一个所谓活佛就能治愈? 不可能。 但是,老公却在她面前跪下了。一米九几的壮汉,在她面前涕泪俱下,说下半辈子再没什么指望,就想苏姨能康复,两人去北欧找个僻静之处,共度余生。Doris也捏起她的手,眼里泛着泪光说,姐,我们就试最后一次,死马当成活马医,要是再不行就算了。 苏姨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老公高兴得把她一把抱起,Doris也开心得欢呼起来。 那时已经是九月,事不宜迟,必须马上出发。要不然的话,哪怕见完活佛,治好了病,一旦大雪封山,他们就要被困在山上,等到第二年春天才能下山。雪山上与世隔绝,不通水不通电,更没有网络;真要在那里呆上几个月,好好的人也会疯掉。 她们三人先飞到成都,然后又包了辆三菱帕杰罗,一路颠簸,来到雪山脚下的藏族村庄。出发之前,Doris就先联系好了马夫和向导,所以只在村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刚出村没多久,他们的手机就彻底失去了信号。 老公指着不远处山上的铁柱子,问那个叫做多吉的向导,不是有信号塔吗,怎么会没信号? 多吉憨厚地笑着,不好意思地说,信号塔里的设备,不知道让谁偷走了,里面空空如也,成了一个摆设。苏姨远远地看着那塔,觉得自己的脑子也是如此,虽然顶着一个空壳,但是想什么却说不出来,做什么也不由自己决定,就如同那个信号塔,是天地间无用的摆设。 老公原本是练体育的,平时也一直有锻炼,在家里健壮得像头老虎;万万没有想到,最先出现高原反应的却是他。Doris也一直有去健身房,细腰翘臀一样不缺,但却也是花架子,这会儿也跟着开始胸闷气短。反而是得过一场大病、瘦瘦小小的苏姨,骑在马背上悠然自得,像她原本就属于这里。 三人骑了两天之后,山路狭窄,只能下马,跟向导和马夫一起徒步。高原雪山的环境恶劣,苏姨第一次有所体会,她也开始理解,为什么藏民们都信仰佛教,而且信仰那么坚定;在这样苍凉的地方,如果没有信仰,人类根本无法生存下去。 一行人白天赶路,晚上睡帐篷,一共是一大一小两顶帐篷,三个男人一顶,两个女人一顶。高原反应睡不着觉,Doris就一直给苏姨讲话。她说一直很感激苏姨的赏识,不然就没有今天的Doris;姨夫也一直很关照她,但苏姨也好,姨夫也好,都是她所尊敬的长辈,外面那些风言风语,根本就是造谣。 还有那天晚上,她敢对佛祖发誓,真的纯属意外,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苏姨缓缓看了她一眼,Doris赶紧住嘴,换了个话题。她说自己查了一些资料,雪山上的那个活佛,治病的手段有点吓人。本来藏区的密宗里面,就有些西藏原始宗教的成分在,什么人皮唐卡、头骨法器,残忍恐怖的东西。总之,苏姨要治好她脑袋里的毛病,可能要吃些苦,受一点惊吓。 说到这里,Doris又在睡袋里转过身来,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苏姨说,只要能治好她的病,无论那座庙里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都是值得的。姨,你可一定要好起来啊,下山之后,我们会好好对你的。 Doris一直说个不停,苏姨没怎么听进去。她只是静静地朝天上看,就好像她的视线可以穿透帐篷,看到夜空中璀璨而永恒的繁星。 他们在雪山上步行了五天,在所有人即将崩溃的时候,终于到了那座传说中的寺庙。苏姨的运气很好,活佛已经云游回来了,不,应该说,活佛似乎早就知道他们会来,所以先行在庙里等候。听完苏姨的遭遇,活佛当即决定,要借药王菩萨的神通,为她治病。 活佛对三人说,你们是她介绍来的,她的客人,也就是我的客人。 Doris跪倒在活佛面前,虔诚地说,我姨的脑子出了问题,缺了一块什么,说不出话了,求您帮她补上吧。 苏姨心里默默地想,我不是脑子里缺了一块,是心里缺了一块。 活佛低垂着眼睑,却仿佛看穿了苏姨的心。他用不那么流利的汉语,轻轻地说,平地来的女人,既不是脑子缺一块,也不是心缺一块;是天地间的公义,缺了那么一块。但是不要怕,不要怕,佛菩萨会把一切都补上。 听活佛这么一说,苏姨的心里,竟然真的有了点底气。 话说回来,老公跟Doris的运气,就没有苏姨那么好了——他们最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到庙里的第二天,大雪劈头盖脸地开始下,向导站在门口一直摇头,说这样大的雪,莫说人了,就连雪豹都没法下山。 就好像,大雪跟活佛一样,也料到这几个人要来,所以一早在山上等着。 他们五个外人,被困在雪山上,连同寺庙里的僧人们一起,度过了寒冷的四个月。如同之前预料的一样,没有水,没有电,没有网络,老公跟Doris担心着山下的事情,每天焦躁不安,接近崩溃;苏姨却跟进山时一样,怡然自得,甚至产生了奇妙的归属感。她甚至想,就算一辈子呆在这雪山上,也没有什么不好。 或许是活佛法力的加持,或许是这极端严酷、又极端单纯的环境,对苏姨脑子里的病变造成了某一种影响,总而言之,苏姨竟然一天天好了起来。一开始是几个单词,接下来是短句;到了最后,只要她在心里先打好腹稿,就可以把一大段话,从头到尾念出来。 真是奇迹啊。苏姨打心里感激那个人,那个在暴雨中,坐下来安慰她的人;如果不是她为苏姨做的一切,这个奇迹不可能发生。 第二年开春,苏姨给活佛磕了个长头,然后辞别下山。老公由于受到佛法感化,自愿留在山上,从此诚心礼佛,直到赎清所有的罪孽。而可怜的Doris,因为高原反应引起的脑水肿,永远长眠于雪山上的某处。 苏姨说到这里,我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她跟我讲故事,就像是在背稿子——因为她确实是在背稿子。如同活佛所说,当时世间的公义了一块;如今,她所讲的故事,也缺了很大的一块。 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把缺掉的那一块,自己脑补了上去。 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我望了一眼身后,斟酌着问道:“你女儿的名字……是不是智慧的慧?” 苏姨脸上看不出表情,轻轻点了点头。 她站起身来告辞,我如释重负,缓缓关上老旧的笔记本电脑。 桌上的烤脑花已经凉透,散发出淡淡的腥气。 第7章 快递 今晚的客人,是个很好看的小姐姐,笑容温柔,让人有保护欲的那种。小姐姐让我叫她梨酱,她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快递的故事。 梨酱在日本念的大学,回国后,在一家做展会的公司上班。她家不在深圳,所以自己租房子住,那个公寓我有听说过,挺高端的。我猜她家条件应该不错,如果光靠工资,估计交完房租就所剩无几了。 上班大概半年后,她开始收到奇怪的快递。 快递是直接寄到她家里的,A4大小的纸袋里,是一个普通的黄色牛皮纸信封。拆开信封,里面却没有任何信件,只有一枚一元钱硬币。对,就是那种普普通通的一元硬币,正面是阿拉伯数字1,背面是一朵怒放的菊花。 快递单上的发件人一栏,写着上海某医药公司,张先生,还有一个手机号码。梨酱从没听说过这个公司,也不认识什么张先生,便想着应该是发错件了。她照着上面的号码打过去,却是无人接听,隔了半小时再打,还是没人接。梨酱就没太往心里去,反正就一块钱,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没想到,梨酱第二天下班回家,快递员小哥又送来一份快件,跟昨天的一模一样。信封里装着一块钱硬币,发件人是上海的张先生。梨酱再次打电话过去,依然还是无人接听。她无奈之下,只好发了条短信,跟张先生说发错快递了,请不要再发了。 正如她所料,这条短信也是泥牛入海,根本没有回音。 接下来的一周里,梨酱每天都收到同样的快递,她连拆都不拆,随手放在门口鞋柜上。虽然每天收件有点烦,不过送件的快递小哥还蛮帅的,侧颜有点像那个,对,金城武;每天收快递就能见上快递界的金城武——梨酱决定叫他快递员小武——倒也不错。 又过了一周,梨酱一早醒来,发现手机里有一条短信,是快递单上那个打不通的号码,凌晨 三点发过来的。 看完那条吓人的短信,梨酱决定,再也不要收这份快递了。 这天下班之后,小武送快递过来,梨酱告诉他,以后再有这个地址发来的快递,请帮忙直接退回。小武愣了一下,口里说好,表情却有点不舍。梨酱毕竟是从日本留学回来,很善解人意,猜到小武是不想失去这份提成。 这样想着,梨酱便改口说,这份快递不用退回,但也不用送到她家,小武随便签个名,自己收下就好。小武虽然有点纳闷,但还是答应了梨酱的请求。对他来说,不用跑一趟,照样能赚送件的钱,何乐而不为。 快递员小武只有一个要求:“你不投诉我就行。” 从此以后,小武果然照梨酱说的做,没有再送这份快递给她。虽然不能每天见到小武,算是小小的损失,但是梨酱的工作越来越忙,渐渐也就把这件事忘了,直到一个月后…… 那天下班回家,有个大叔快递员来送件,梨酱一看,却又是上海张先生发来的。她皱着眉头,一边签收时候,一边随口问道:“之前送这一区的小哥呢,不做了吗?” 大叔摆了一下手:“他啊,别提了。” 梨酱脸上表情一怔:“怎么了?” 大叔撇了撇嘴:“前几天骑电单车送快递,被个货车撞了,还在医院躺着呢。” 他拿过梨酱手里的单,转身走的时候,还嘟囔了一句:“看他那样,下半辈子都送不了快递咯。” 梨酱呆站在门口,过了半分钟,才拿起手机,飞快地翻着一个月前的短信。 那条神秘号码发来的短信……在这。 事情过了那么久,短信里的每个字,梨酱还记得清清楚楚:“收好所有快递,存下所有硬币,集齐一千枚,就实现你一个愿望。如果把硬币花掉,会有厄运降临。切记。” 一个月以前,因为这条带有诅咒意味的短信,梨酱不敢再收快递,让小武帮忙“代收”。小武肯定是把里面的硬币拿出来花了,所以诅咒真的应验,厄运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梨酱间接害了小武。 梨酱关好房门,一个人在客厅沙发上,呆坐了半个小时。来自上海的神秘快递,打不通的电话,附着在硬币上的诅咒……所有一切,听起来都那么不真实,像是个古老的寓言故事;可是,它又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要是别的妹子,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惊慌失措,到处打电话求助。比如说她在公司里最好的女同事,小囡,哪怕是中午的沙拉酱汁放多了,都可以打电话找男朋友发嗲抱怨。 梨酱跟普通女孩不一样,虽然外表柔弱,内心却比许多男人还坚强;但凡自己能解决的事情,她绝不给别人带来困扰。这次她一如往常,不打算征求别人的看法,而是自己一个人好好处理。最终,她决定从此之后,每天认真收下这诡异的快递。 按照梨酱的说法,如果简单地拒收,或者像之前那样让小武“代收”,都存在害到无辜的人的可能。这样一来,倒不如自己每天把快递收了,每一枚硬币好好储存起来,反正只要不花掉,就不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再说了,如果集齐一千枚硬币,就能实现愿望的说法,万一也是真的,那当然最好不过。谁的心里,没藏着一个等待实现的愿望呢? 决定下来之后,梨酱心里反而轻松了。她甚至在想,是不是要去医院里探望下小武呢?他一个人在深圳打工,怕是跟自己一样,也没有多少亲朋好友吧。 一千个硬币,每天一个,也就是一千天,两年又九个月;不知不觉,这么长的时间就过去了。但因为快递小哥“代收”了一个月,所以还要再等一个月,才能集齐一千枚硬币。 这两年多来,梨酱一次都没离开过深圳,每个工作日下班,每个节假日下午,都认认真真地重复着同一个仪式。 首先,她会从快递员手里,收下上海张先生发来的快递;接着,把里面的一元硬币取出来,放进餐柜的一个大玻璃罐里。再然后,梨酱会从玻璃罐旁的小瓶子里,拿出几颗五颜六色的糖,全部吃下去,当作是对今天认真收集硬币的奖赏。这样一来,整个仪式才算完成。 近三年的时间里,梨酱改变了很多。她人变得比以前开朗,短发留成了长发,也不再压低声音说话;在公司里升了职加了薪,交了不少好朋友。不过,自从回国之后,梨酱还没正经谈过一次恋爱。她有时会想,如果集齐一千枚硬币真的能实现愿望,她大概会许愿,要一个真心爱自己的男朋友吧。 如同所有的寓言故事,在圆满的结局到来之前,总会发生点意外。 这一天是周末,梨酱约了公司几个同事,一起来家里轰趴。一群人在客厅玩狼人杀,梨酱眼看就要赢了;这时门铃响了,她刚要起身,小囡却抢着去把门开了。过了一会,小囡回到客厅,手里晃着那一份快递,拉长声音道:“这什么?” 梨酱本打算说句没什么,随便就能应付过去。但是突然间,她心里涌起了一股奇妙的倾诉欲。说来也是,这个秘密她保守了三年,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起。如今,她马上就要集齐一千枚硬币了,她所付出的一切,即使毫无价值,起码有被倾听的资格。 如果在那一刻,梨酱不是刚好想要倾诉,这个故事的结局,也许会完全不同。 总之,当时梨酱笑着说:“一枚硬币。” 果然,这句话几乎激起了所有人的好奇。 小囡的男朋友David问:“硬币?什么硬币?” 王富低声说:“就是普通的硬币吧。” 刘维却不同意了:“你别是个傻子吧,谁会特意从,我看看是从哪,上海,谁会特意从上海发个快递,里面就放一枚普通的硬币啊?” 刘维跟王富都是同事,比梨酱晚进的公司;刘维是个胖子,王富名字虽然土气,长得却有点像哪个日本男星。可能是岗位的差距,也可能是嫉妒王富长得帅,刘维平时就爱挤兑王富,无论从身体还是智力上——尤其当刘维知道,王富跟梨酱关系暧昧之后。 梨酱从小囡手里拿过快递,熟练地拆开,掏出那一枚一元硬币,展示给其余四人看:“王富说得对,快递里就是一枚普通的硬币,一块钱的。不光这样……” 梨酱转身走到储物柜前,打开柜门,让大家看见那个巨大的、装满硬币的玻璃罐:“其实三年里,这样的快递,我一共收了上千件。” 小囡简直就要疯了:“天哪,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梨酱笑了一下:“怕吓到你嘛。不过今天没关系了,你们要是想知道,我全讲给你们听。” 几个人头点得都快要掉下来,梨酱给自己倒了杯茶,慢条斯理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了一遍。包括那个打不通的电话,出车祸的快递小哥,当然少不了那条半夜发来的诅咒短信——集齐一千枚可以实现愿望,但花掉就会有厄运降临。 说着说着,其他人都是一副“好厉害”的表情,只有王富的脸色越来越青。 小囡抱着男朋友David的手,紧张兮兮地说:“哎呀,是有点吓人呢,幸好你没告诉我。” 刘维皱着眉头:“都三年了,难道你没想过,快递到底是谁发的?” David也说道:“对啊,一千枚硬币不过一千块,可是一千次快递费,那就得一万啊。到底是谁,愿意下那么大血本?” 梨酱喝了口茶,悠悠然地说:“我当然有想过啦,最早呢,我怀疑是被差评的卖家恶作剧,又想着是房东逼迁的伎俩,其实都不太可能。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还想过呀,是当年那个快递小哥,为了每天见我一面,才使出了这样的花招……” 说到这里,梨酱忍不住笑了一下,又转过脸去,对着小囡说:“抱歉啦小囡,我甚至还怀疑过你呢,因为你家也在上海。” 小囡哼了一声道:“不是我啦,我才没……” 王富没头没脑地来了句:“把硬币倒出来吧,数数有多少枚。” 梨酱疑惑地看着他,过了一会,答应道:“也好,如果满了一千枚,我就当场许愿吧。” 她这么一说,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被调动了起来。大家七手八脚的,从玻璃罐里掏出硬币,一叠一叠地开始数起来。 五个人趴在地上忙了半天,最后算出来的结果是:九百九十三枚。 小囡嘟嘴道:“好可惜哦,还差七枚呢。” 梨酱却皱起了眉头,面色有些凝重:“不对啊,我按日期算过,今天应该是九百九十九,不,刚刚好一千枚!” David奇怪道:“那怎么会少了七枚?总不会是梨酱自己花的吧?” 王富坐在地上,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那个,如果补上七枚硬币,有用吗?” 刘维哈哈笑道:“说你傻还真是傻啊,如果能自己补的话,自己砸一千枚硬币进去,不就能许愿了吗?” 梨酱盯着王富看,恍然大悟道:“是你花的,对吗?” 王富脸色铁青:“前几天我们点的外卖,我差几块零钱,就从这罐子里掏了。” 刘维指着王富的鼻子,幸灾乐祸地大笑:“哈哈哈哈哈,该!问也不问就从人家钱罐子里掏,这下倒大霉了吧?”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马上就笑不出来了:“不对,前几天,我们没来梨酱家聚会啊。” 小囡跟David起哄道:“喔!你们俩走私!” 梨酱连忙解释道:“别想太多,我是在辅导他学日文。” 刘维气得说不出话,到沙发上坐下,背对着大家玩手机。 王富简直要崩溃了:“原来是这样,把硬币花掉,就会有坏事发生。怎么办,该怎么办?我不能再……” 梨酱却比他冷静得多:“别着急,我有个办法。” 王富抬起头来,眼巴巴地看着她:“什么办法?” 梨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如果厄运降临是真的,那许愿也应该是真的。你只要这七天里处处小心,等我集齐一千枚硬币,我就许一个愿,愿诅咒不要发生在你身上。” 小囡瞪大了眼睛:“哇,好像能行诶,梨酱你好棒棒。” 梨酱自嘲地一笑:“棒什么呀,可惜了,我打算许愿要个男朋友的。” 王富扶着沙发,慢慢站起身来,他思索了好一会,终于做出了决定:“这样吧,梨酱,这七天我一定注意安全,然后到时候,你就许愿……” 他鼓起勇气说:“许愿你的男朋友,平平安安。” 梨酱怔怔地看着王富,过了三秒,扑上去紧紧抱住了他。 梨酱声音有些发抖:“谢谢你。” 王富轻抚着她的后背:“你别嫌弃我就行。” 三年的时间里,两个人都变了很多;幸运的是,正如梨酱所预料,王富目睹了整个过程,并慢慢接受了。在古老的寓言故事里,即使是一块顽石,最终也会被真心所打动。 小囡跟David开心地拍手,刘维在一边气得直发抖,就差拂袖而去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堂堂一个985毕业生,自认跟梨酱三观一致,能完全理解、包容、真心爱护她,却输给了王富这样的土货。 这该死的世界,果然还是看脸啊。 梨酱的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 那么,装着一块钱硬币的快递,到底是谁发的呢?我心里已经有了猜测,不过,还需要最后的确认。 我一边合上破旧的笔记本,一边挠头道:“梨酱,我有个冒昧的请求。” 梨酱温柔地回应:“您尽管说。” 我嘿嘿一笑:“方便把身份证借我看一下吗?” 梨酱轻轻一笑,从粉红色的钱包里掏出身份证,放在我的手心里。 我端详了片刻,便把身份证还给梨酱:“好的,辛苦了。” 第8章 代练 今天晚上的客人,有点特别。不是说以前的客人普通,只不过他们都有个共同点——在讲故事之前,跟我没见过面。而这个周三的夜晚,坐在桌子对面的,却是我的熟人。 在他坐下来之前,我再怎么也猜不到,今晚的客人会是他。他跟我说,故事发生在三年前,那时的他跟现在差别很大,就连用的名字,也和现在不一样。 他要讲的故事,从一个姓雷的男人开始。 这男人二十来岁,家里是开保险公司的,又高又帅,光超跑就有三辆;他经常开些什么别墅、游艇派对,在富二代圈子里名气很大,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管他叫雷少。 对雷少投怀送抱的妹子很多,他虽然偶尔逢场作戏,但真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女朋友Sharon。他们是在美国认识的,当时Sharon还在斯坦福念书;雷少虽然阅人无数,但Sharon貌美高挑,家境富裕,性格又好,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他心目中完美的终身伴侣。 不仅如此,雷少最为在意的,是他在Sharon身上找到了心灵相通的感觉;虽然在一起才半年,他却感觉两人早已认识。雷少打算,再玩多两年,就把Sharon娶进家门;Sharon似乎也心照不宣,不管雷少在外面怎么乱来,她都不闻不问,一心一意等着当雷家少奶奶。 直到有一天,Sharon提出要分手。 当时他们在香港的一家高级餐厅里,Sharon从药瓶里倒出一粒红色的药,吞下去之后,突然开口道:“Lance,我们分手吧。” 雷少的第一反应是,Sharon在开玩笑。 Sharon却看着他说:“我是认真的。” 她摇晃着手里的药瓶,瓶身上没有任何标签,里面的药丸似乎所剩无几。 雷少这才着急了,问Sharon到底是为什么?是因为上周那个TVB小花?还是刚才没有买到爱马仕倒V鳄鱼皮的铂金包?TVB小花他现在就能拉黑,铂金包的话,他知道哪个阿姨有全新没用过的,加价十万,应该会愿意转。不就是钱嘛…… Sharon却摇摇头,说跟这些都没关系。她想跟雷少分手,是因为她自己的原因。 Sharon低着头,叹了口气道:“我要走了。” 雷少不由皱眉:“去哪?我陪你就好了啊。” Sharon苦笑道:“不是要去哪,准确来说,是我要下线了。” 雷少一脸的疑惑:“下线?什么下线?你在说什么啊傻宝?最近没休息好吗?还是你的专业书看太多了?” Sharon摇了摇头:“不是,别担心,我心理没问题。其实我不应该跟你讲这些,按照公司规定,我也不该跟你提分手。可是,我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她这么一说,雷少更加好奇了:“傻宝,到底怎么回事?” Sharon认真地看着她男朋友:“Lance,你是真的想知道吗?我如果全说出来,可能会完全超出你的认知,甚至让你怀疑整个世界。听完之后,你可能会宁愿没听过,可能会讨厌我……就算这样,你也坚持要听吗?” 雷少眉头皱得像打了结,答案当然只有一个:“要听。” 两人连饭都没有吃完,便匆匆埋了单,上了餐厅所在的大厦天台。对着维多利亚港的夜景,Sharon讲出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切。 Sharon说,她其实不是Sharon,她只是附体在这个叫Sharon的女孩身上的,怎么说呢……对,附在她身上的代练。 人生代练。 代练,雷少知道,是一个游戏术语。指的是某个网络游戏,玩家自己没时间玩,或者水平不够,就在网上找代练;玩家把帐号密码交给代练,代练把游戏角色的等级、技能,练到玩家要求的某个程度,再把账号交回给玩家。根据代练的难度高低,玩家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报酬。 可是,游戏可以代练,人生要怎么代练?人的身体又不是帐号密码,要怎么交给代练的? Sharon说,跟普通的游戏代练一样,他们也在网上开了家店。当然,这家店在某宝是搜不到的,必须在所谓的“深网”里,在某个特定时刻,输入某一串网址,交上一个比特币以及客户资料,才能够进入被审核的名单。如果审核通过,这家人生代练的公司,就会主动联系幸运客户,教他们接下来要怎么做。 听完这些话,雷少简直目瞪口呆了。代练、深网、比特币,分开来他全都懂,可是合在一起,到底是什么鬼? 当然,他更搞不懂的是,真正的Sharon在哪,还有最关键的…… 雷少看着眼前的女人,下意识地退后了一步:“你是谁?” 普通的游戏代练,玩家交出账号之后,操纵这个账号的仍然是人,只不过是个玩游戏比较专业的人。可是,如果原来的Sharon把身体交出来“代练”,那么现在控制了Sharon身体的,会是什么? 雷少心里有几个答案,远程操控、人工智能AI、高维生物什么的,都有点科幻,最接地气的选项是……鬼。 “Sharon”似乎早看穿了雷少,轻轻笑了一下:“别怕,就算我是鬼,也不会害你。” 雷少脸上抽搐了一下,想想也是,如果Sharon要害自己,这半年里早下手了,何必等到今天。他深吸了一口带咸味的空气,盯着Sharon说:“告诉我,全部。” 接下来,Sharon把她知道的一切,全都和盘托出。她不是电脑,也不是高维生物,而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或者说,曾经是一个人类。但是,她关于人生的记忆,非常支离破碎,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很模糊;人们似乎叫她红,也可能是虹,又或者其它读音相同的字。 她好像还有个男朋友,在国内读导演系,但是,连长什么样她都记不清。 她唯一记得清楚的,是雨后一条湿漉漉的街道,巨大的碰撞声,她的身体飞到空中,又高高坠落。 当她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陌生人。这个面貌姣好的年轻女孩,躺在一家豪华酒店的大床上,全身赤裸。床头的柜子上,摆着一份厚厚的代练手册,还有一瓶没有任何标签的药。 手册里,详细写明了这具躯体——名为Sharon的客户——所有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血型、手机号、学生证号、银行密码;不光有完整的人生经历,甚至还列出了详尽的人际关系,以及每个人对应的照片。 同样,手册里也列好了这一次代练任务:Sharon虽然成功考入了斯坦福,但是前两年贪玩荒废了学业,如今毕业将近,眼看是无法顺利通过考试。所以,在这短短一年的代练期里,她要以Sharon的身份,顺利通过毕业考试,并且——找到一个家里资产超过50亿人民币的男朋友,跟他谈恋爱。 如果能完成这个严苛的代练任务,那么作为奖励,她将会获得下一次代练的机会。如果失败,公司会安排她原路返回,到她原本该去之处——虚无,或者叫幽冥。 在这一年时间里,她每天都必须服一颗药,以压制原来Sharon的意识。如果哪一天忘记吃,她同样会烟消云散,不留任何痕迹。 雷少不由得恍然大悟,难怪在一起这半年,Sharon每天都要吃一颗药,却不告诉他是做什么用的。 不过,雷少还有一个疑问:“斯坦福的这个专业,出了名的难毕业,Sharon读了几年都做不到,为什么你轻易就做到了?我没记错的话,你还拿了优秀毕业生?” 身边的“Sharon”耸了下肩膀:“我也不太清楚,要我猜,可能以前的我,也是读这个专业的吧。” 霓虹灯的光影,在雷少眼中变幻莫测。他沉默了很久,嘴角抽搐了一下:“原来如此。” 他心里长久的一个困惑,此刻也得到了解答。 Sharon接着往下说,这一年以来,她的代练任务,其实完成得非常完美。五天之后,她的药都吃光了,真正的Sharon就会苏醒,重新控制这一副躯体;留给她的,是一本闪着金光的名校毕业证书,以及一个家财万贯的富二代男朋友。而代练的这个她,因为顺利完成了任务,将会被“提取”出来,等待重新指派。 所有一切的前提,是她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不泄露代练的半点秘密;当然,更不能跟雷少提分手。 Sharon转过身来,眼角闪烁着泪光:“可是,我做不到。我们虽然才在一起半年,还有人说你各种难听的话,但是我心里清楚,真正的你是什么样子。我更加清楚,你对我的爱是全心全意,毫无保留。” 她的语气变得急促:“所以,我不想五天之后,这个不劳而获的女人一觉醒来,夺走我的一切,包括你对我全部的爱!不行,绝对不行!这对你太不公平了!你有权知道真相。Lance,请你原谅我,我无法忍受你们在一起,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此时此刻,雷少的心情无比复杂,爱意跟愧疚交织在一起,难分难解。不过,刚才的恐惧感是完全消散了,他一把抱住了心爱的女人:“对不起……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不要你走。” 他用力把Sharon——或者她名字是红——抱得更紧,语气坚定地说:“我爱的是你,你的灵魂,不是这个躯体,更不是那个什么Sharon。我要把你留下来,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两人抱在一起又哭又笑,冷静下来商量了半天,总算是想出了一个可行的方法——“盗号”。 按照Sharon所说,代练公司提供的神秘药丸,一瓶三十粒,每个月一瓶,会准时送到她手里。代练期过去之后,公司停药,客户的意识就会苏醒,重新夺回躯体的控制权。 但是,假设有一种方式,可以得到这种神秘的药丸,让Sharon继续服用——那么,红作为代练者的灵魂,就会一直控制着Sharon的身体。只可惜,这种神秘的药物,无法仿制,唯一的来源,只能是公司本身。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走进了死胡同。公司本来就是靠药物,来控制代练期的长度,制约心怀不轨,想要“盗号”的代练者。代练期一结束,显然不可能再给Sharon供药。 但是,雷少想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他决定,登录Sharon所说的深网,提交申请,尽一切能力促使审核通过。然后,他跟Sharon一起努力,耍个花招,不让代练者控制他的身体。按照Sharon的了解,公司对于谁在使用客户的躯体,并没有能力洞悉。 接下来,雷少装作被代练者控制,把每个月收到的药,偷偷交给Sharon服用;Sharon则装作原来Sharon的样子,成功盗号,继续生存下去。 这个盗号计划,便不说天衣无缝,起码值得一试;所有一切的关键,就在于——能否申请成功。 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短短五天。 那天深夜,香港中环某栋大厦的天台上,一个女人紧抱着一个男人:“那份方案,一定要照真实情况填写,才能增加审核通过的几率。代练的目标,要写出你内心深处,真实的渴望……” 男人轻抚着女人的头发:“你放心,要怎么写,我心里有数。”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男人的脸。 Sharon喃喃道:“谢谢你愿意为我冒险。要是申请失败了还好,我最害怕的是审核通过,我们没能阻止代练者,让他控制了你的躯体。这个致命的代练,支付的不是钱,是命。比如说Sharon,她为了完成这次代练,同意把生命里的最后十年,交给公司自由处置……” 雷少在黑暗中,陷入了沉默。 那个男人,那个金字塔顶层的男人,自雷少出生起,便控制了他所有的一切。对于这男人而言,雷少不过是手里的一个玩具,就如同雷少原本那四辆超跑。这一辈子里,无论雷少如何努力,成就都不可能超过这个男人。所以,也活该这二十几年里,他一直被这男人瞧不起,被嫌弃,被骂不争气…… 尤其是两年前,雷少酒后闯了大祸,那个男人倾尽全力,打赢官司,摆平了对方家属。从那以后,这男人更是以救世主自居。 没错,在申请单“代练目标”那栏,他要写上:打败父亲,取而代之。如果能实现这个目标,他宁愿献出十年……不,二十年的生命。 雷少抱着Sharon的手,下意识地放松了一些。 他的整个意识,都被巨大的渴望所占据。如果,那个神秘的、无所不能的代练公司,真的通过了他的申请——那么,到手的红色药丸,他应该如约交给Sharon,还是…… 自己吞下去? 此时此刻,雷少心里没有答案。 “好了,故事就讲到这里。” 坐在我对面的年轻男人,这时站起身来:“我出去忙了。” 我连忙制止他:“等下,等下!你的故事我还没弄懂啊,所以雷少他到底吃药了吗?Sharon跟红又是什么关系?” 他一脸人畜无害的笑:“你看一眼邮箱,自然会懂。” 这个男人长相普通,平时不爱说话,甚至有些木讷;如果人生是一出电影,相比在台前演出,他更适合做幕后工作。 楚爷隔着门帘,在外面喊他,他赶紧跑了出去。 我费劲地操作着破旧的笔记本,打开邮箱,最新的一封邮件里,有三张新闻标题的截图。 第一张,身家百亿的富豪,被发现死于车内,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第二张,震惊全国的弑父案开庭,律师称被告患有严重精神疾病。 最后一张,年代比前两张要早,耸人听闻的程度更是小得多。不过一场交通意外而已。 我对着三张截图,足足想了五分钟,这才一拍桌子:“卧槽!” 第9章 寻人 今晚的客人,是个面目和善的中年男子,戴一顶棒球帽。如果不是他主动提起,我绝对猜不出他是名刑警;但这么说了以后,我再看他的眼神,确实会偶尔露出锐利的光。 刑警要讲的,是多年前的一桩失踪案。那是在2002年,他刚从警校毕业,被分配到关外的派出所。当时他还年轻,血气方刚,局里同事都叫他小梁。而那时深圳关外,也还是一片荒蛮之地,飞车抢夺、黑中介、盗窃层出不穷,杀人绑架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事情发生在一个周六深夜,有个年轻的老师到派出所报案,说他女朋友早上出门买菜,到现在还没回家。因为还没到24小时,他女朋友又是成年人,所以派出所民警不给立案,把年轻人给轰走了。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每天离家出走的人那么多,还有索性就是玩得太嗨忘了回家的,如果全都当做失踪处理,基层警力严重不够用。不过话说回来,那年头天眼还没普及,各种实名制也不给力;关外流动人口又多,每年都有许多人不知所踪。这些人是活着离开了深圳,还是变成哪座山上哪颗树的肥料,没人说得清楚。 如果是一般情况,这个年轻老师报的案,也会像大多数疑似失踪一样,不了了之。只不过刚好,他家里有个当领导的亲戚 ,深夜一个电话打到公安局,情况马上被重视起来。天还没亮,局里就成立了专项小组,调查这一次失踪案。当年的小梁主动请缨,加入了专案组。 专案组对年轻老师跟他失踪的女朋友,做了详细的调查。他们两人都是老师,男的姓刘,女的姓齐,人际关系简单,更没什么仇家。据刘老师说,他女朋友齐老师昨天早上出门,是要去超市买菜,晚上在家里招待一帮年轻同事。可是她十点钟出门之后,一直没回家,手机一打是关机,刘老师就慌了。 组长是个老资格的刑警,他问刘老师,齐老师有没可能去哪里玩了?刘老师表示不可能,两人在一起一年多,齐老师做事一向都很有交代,不会这样没头没脑。 老刑警又问,那知道齐老师去的哪个超市吗?刘老师说知道,就是两公里外的一家大型超市。刘老师说,他本来自己是要陪着去的,但是齐老师说不用,他也就没坚持。如果当初坚持一下,现在……说到这里,刘老师肩膀一耸一耸的,抽泣了起来。 老刑警朝小梁丢了个眼色,小梁心领神会地点了下头。看起来,刘老师的嫌疑可以排除了。 接下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找齐老师的家人、同事、朋友了解情况,另一路包括小梁,拿着齐老师的照片,在从她家到超市的两千米路上,仔细走访。 现在已经人到中年的梁警官,对当年齐老师的照片,依然印象深刻。按照他的说法,齐老师年轻貌美,尤其是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让人过目不忘。 小梁一直忙到下午,终于有了收获。在超市对街的书报亭,老板说见过照片上的女人,昨天上午大概十点半,跟一个中年妇女一起走了。小梁又问,之前有见过这个中年妇女吗?老板说见过几次,老是在超市门口,拿一个黑色塑料袋,跟单身的年轻女人兜售里面的东西。 确认了老板所说的属实之后,专案组改变了调查方向,请局里的画像师,画了中年妇女的模拟画像。然后,专案组继续兵分两路,一路在附近排查走访,一路在人流密集处蹲点。小梁和另一个同事,留守在齐老师失踪的超市,静候中年妇女的出现。 谁知道,这一等就好几天。 这一块地方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复杂了,中年妇女也好,齐老师也好,就像是落入了池塘的雨滴,再也难寻踪迹。 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大家心知肚明,齐老师生存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到了第五天,小梁正坐在报刊亭外面吃午饭,突然同事把饭盒一扔,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小梁抬头一看,那个中年妇女终于现身了! 制服她的过程倒很顺利,毕竟一个普通的妇女,没有什么战斗力。这嫌疑人大概三十五岁,身材丰腴,不足一米六,相貌普通,皮肤倒是很白。一开始她还稍有反抗,大呼小叫的,小梁一给她看齐老师的照片,她就安静了下来。 她的黑色塑料袋掉到地上,同事从里面搜出了几个二手钱包,还有一款新出的NOKIA手机。这一部手机,正是刘老师买给女朋友的那部。同事跟小梁交换了一下眼神,没错,是她了。 因为怕同案犯逃脱,他们当下决定,不带回局里,而是呼叫支援,把嫌疑人押往住处。一路上女嫌疑人很配合,没有任何逃脱、或者通知同案犯的尝试。与其说她早料到有这一天,不如说,她是在等着这一天。 真正刺激的过程,在于押送她回到出租屋后。 她住在一栋老旧农民楼的二层,抓捕的过程中,因为怕房里的人跳窗逃走,还有几名刑警在楼下守候。女嫌疑人用钥匙开了防盗门,小梁跟几个同事紧随她身后,一拥而入。 虽然正是下午,外面阳光强烈,出租屋内却是光线昏暗,还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味,酸酸的,又有点甜甜的。出租屋是一房一厅,厨房由阳台改造而成,女嫌疑人的丈夫,正在厨房里做菜。剁剁剁剁剁剁,是砧板上切肉的声音。 那男人听见外面的动静,喊了一声:“回来了啊?饺子皮买了吗?” 男人走出厨房,手上没拿刀,警察们赶紧一拥而上,把他按倒在地。 同时,小梁也看见了卧室床下,那一截残躯。雪白的上半身,没有手、没有脚、也没有头,底下是一床破棉絮,早被暗红色的血浸染透了。屋内弥漫的古怪气味,正是来源于此。 小梁哇一声就吐了出来。 两个嫌疑人都抓捕归案,接下来开始审讯。案情其实不复杂,只是情节比较吓人;这对夫妇在一年多时间里,杀死了二十多名年轻女性——指的是他们能回忆起来的,大概是这个数字。受害人的证件跟尸体,都被剁碎后抛尸了,所以最终数量无法确认。 他们的作案模式,是女嫌疑人先到人多的地方,兜售一些二手物品,比如名牌钱包、挎包、鞋子、手机,等等。如果有合适的作案对象——穿着打扮入时,年轻貌美的女人,就告诉受害人,家里有大量这样的贼赃,可以带她去看货。 女嫌疑人语气诚恳,演技出众,所以那些爱慕虚荣、警惕性低的受害者,往往就这样上当了。 回家路上,女嫌疑人会偷偷发个短信,告诉丈夫有鱼上钩,做好准备。于是,男嫌疑人会手持铁锤,站在门后,等受害者进门之后,猛砸她后脑勺,把她放倒在地。 男嫌疑人说,刚开始的那几次,他掌握不好力度,往往一锤子就把人砸死了——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充满了遗憾——真可惜啊。 那些侥幸没被砸死的受害者,醒来之后,会发现自己全身赤裸,手脚都被紧紧绑住,嘴里塞了破布,躺在暗无天日的出租屋的水泥地上。 等待她的,首先是男嫌疑人的强奸,在这个过程里,女嫌疑人自己也会脱光,手持一把水果刀,随意在受害人身上到处扎扎,或者切掉她脸上身上某些突起的部分。这个过程,往往会持续两到三天,受害人因为失血过多,会慢慢陷入昏迷。 不过,嫌疑人不会等到她完全昏过去。或者说,经过了两三天的前戏,他们终于要进入主题。 接下来,这对变态夫妇会在受害人身旁,一边做爱,一边用菜刀锤子,往受害人身上乱砍乱砸;血肉横飞之中,他们共同获得了极大的快感。等受害人断气之后,女嫌疑人索性躺进一团模糊的血肉里,跟爱人一起欲死欲仙,上升、上升、再上升,直到进入那血红色的天堂。 这样一来,整桩“买卖”便算是结束了。男嫌疑人负责善后,包括抛尸跟清洗房间;女嫌疑人拿着受害者留下的物品,继续出门兜售,寻找下一名受害者。两夫妻都没有正当工作,就靠杀人之后取得现金、逼问银行卡密码,以及变卖受害者财物,作为谋生的手段。 有时候“生意”不好,上一笔收益不多,新的受害人又迟迟不出现,两个嫌疑人就靠吃泡面维持生存。他们不喜欢打麻将,不喜欢看电视,基本没有任何娱乐。毕竟,按照男嫌疑人的说法,尝试过残杀同类取乐的极致快感之后,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事情,能让他感到快乐。 如果有看过《CSI》或者《鉴证实录》等犯罪现场调查的剧集,对于用紫外线灯显示血迹的场景,一定不会陌生。 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纵然当了十几年刑警,已经成了老梁——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个颤抖。 老梁说,在那个出租屋里,晚上他们把灯关掉,再一开紫外线——地板上、四面墙壁上、天花板上,沙发上、茶几上、电视柜上,全都是棕色的血迹。简陋的布衣柜染满了血,打开衣柜,里面的衣服、还有没来得及卖掉的受害者遗物,同样染满了血。 也就是说,当年从女嫌疑人手上买过东西,幸运没有遇害的顾客,她们带回家的物品上,都曾经染满死者的鲜血。 我嘴角抽动了一下,桌子上的烧烤,我基本没怎么动过。 突然我想起一个问题:“所以当年你看见的无头女尸,就是那个齐老师?” 老梁压了下帽檐:“案卷上是这样写。” 我不禁皱眉道:“案卷?” 原来当年在出租屋里,发现了属于齐老师的钱包、证件、手机、衣物;通过辨认剩下的残躯,也基本可以确认受害者就是齐老师。 可是,案件仍然存在很大的疑点。首先,警察们找不到齐老师的任何亲人,按照她身份证上的原籍,却是查无此人。在嫌疑人供认的抛尸现场,也找不到受害者的头部。而且,无论是男嫌疑人,还是女嫌疑人,都一口否定自己杀了齐老师。 女嫌疑人说,事发那天早上,齐老师在超市门口跟她走了一段路,说是天太热要去买瓶水,转眼就消失在人群里。她还认为,就是齐老师报的案,才导致他们被抓获。至于小梁所看到的床底的遗体,是女嫌疑人在下午带回家的受害者。身高体型跟齐老师都差不多,却留着一头短发。 而且,女嫌疑人早上见到齐老师时,她身上所穿的衣物,也并非刘老师描述的那一身。 男嫌疑人也对着齐老师的照片,猛烈摇头道:“不是她,绝对不是。” 这个无头的女受害者,不是齐老师,却穿着齐老师的衣服,带着属于齐老师的物品,实在无法解释。男女嫌疑人都杀人如麻,也知道迎接自己的必然是死刑,所以没有道理故意隐瞒。 老梁轻轻摇了摇头,说当年为了结案,局领导决定忽视这些疑点,就宣布齐老师已经被害,凶手已被抓获,宣判完毕后立即正法。 但是这个疑点,却一直埋在小梁心里,伴随他走过了漫长的刑侦道路。十多年里,深圳的治安一直在变好,无论关外关内,街上都密布了摄像头,在侵犯隐私的嫌疑之外,实实在在地保护着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可以说,这几年来,恶性杀人案件是少之又少,少到普通人已经习惯了安全,以为安全是与生俱来,完全忘记了危险的存在。 至于老梁自己,即使十年之后,他经历了无数案件,深夜里,还是会偶尔想起——当年的齐老师,到底去哪了? 我听他这么说,不禁也挠头道:“对啊,去哪了呢?” 老梁却呵呵一笑,反过来问我:“蔡作家,你说那对凶手夫妇,杀了那么多人,他们是把人当成同类,还是当成家禽,杀人就跟杀只鸡一样简单?” 我想了一阵,皱眉道:“我还真答不上来,我自己的话,反正连鸡都不敢杀。” 老梁站起身来,压低帽檐,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你再想想,如果有这样一个人,活了几百年,几千年,这中间见过了太多的死亡,多到把人类当成家禽,当成一大群鸡。现在他有了一个机会,牺牲一只鸡,救下未来十只、二十只鸡,他应该这么做吗?或者说,从鸡的角度看……” 转身掀开门帘的一刹那,老梁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他有罪吗?” 第10章 粉丝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这么说吧,我足足花了两分钟,才抑制住求合影的冲动。 我跟她都是写小说的,但在行业里的位置,却处于两个极端。我作为一个十八线作者,全深圳都没几个粉丝;而她的粉丝,在包厢外吃烧烤的客人里面,就能有好几个。 她的作品本来就拥趸众多,被改编成电视剧之后,更是火得一塌糊涂。据说,今年她还将转型导演,拍一部电影,配置的演员、编剧、制作、宣发,都是国内最顶级的。要我说,她这么做是为了证明自己;毕竟几年前,她曾经深陷那样的*风波…… 如果能拍一部好电影,那些质疑过她的人,也就无话可说了吧。 人红是非多,这也难怪,大晚上的她还戴着口罩跟墨镜,十足明星的架势。进了包厢,确定外面的人看不见,她才摘下了伪装。 说实在的,她真人并没有照片上那么仙女,不过也很好理解,如今在朋友圈都看不见妹子没PS过的照片,更何况一个公众人物。平心而论,去掉各种滤镜和精修,她的颜值还是能打个7到8分,如果不拼才华,靠脸也是能吃上饭的。 我就不同了,无论靠才华还是颜值,都得饿肚子,还能存活到现在,完全是因为饭量小。 最气人的是,她尽管红了那么多年,但论起年龄,还要比我小几岁。 喝了半瓶福佳白之后,她给自己起了个只存在于今晚的笔名——云霓;接下来,云霓要讲的,是一个关于粉丝的故事。 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粉丝多了,自然什么样的人都有(说得我好像有亲身体验一般)。云霓是女频作者,粉丝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女性,每天都有一群迷妹喊她老公,大部分是闹着玩,却也有一些人非常认真。 对于女粉丝的狂热追求,云霓虽然不至于反感,但也无限接近于无感。在她更新小说的网站上,每天都有一堆求爱的站短,这个最简单,直接忽略就好;网站所属的公司,隔三差五会收到求转发给“云霓老公”的鲜花啊、小熊啊、零食啊什么的,她都让编辑分掉就完了。 最辛苦的无非是她经纪人小孤,因为业务需要,手机号就挂在云霓的微博签名里。每天都有粉丝使出浑身解数,试图套出云霓的联系方式。幸好小孤身经百战,阅人无数,不管什么样的戏精,在她那里都活不过三句话。 总之,红了这么多年,粉丝带来的各种困扰,都在云霓的承受范围之内。直到那一天,她生命里最疯狂的粉丝,突然出现了。 那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下午三点左右,云霓正在书房里码字。这个时候,她家的门铃响了。云霓住的是一套高级公寓,三房一厅,却是一个人独居,确保写作时不会受打扰;平时快递都由楼下门房代收,她从不叫外卖,更没有邀请过谁来做客。所以,门铃发出的响声,对她来说是一种很陌生的存在。 她当时正写到一个紧要关头,被门铃打断了思路,不禁有些懊恼。门铃又响了一下,她扔下keyboard走到门口,通过猫眼向外看去,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 门外的走廊上,空无一人。 因为是大白天,公寓管理又一直很好,所以云霓也没想那么多,直接拉开了大门。外面确实没有人,但是在门口的地上,却放着一个蓝色纸盒,用粉红色的缎带绑着。 云霓好奇地拿起盒子,回到客厅的茶几上拆开,里面却是一个红丝绒蛋糕——她最爱的食物之一。 盒子上没附有卡片,只是在蛋糕上写着几个字:云霓生日快乐。她不由觉得好笑,这是谁送的蛋糕啊,连生日都弄错了——云霓的生日,半个月前就过去了。 云霓拿起键盘旁的手机,打开日历,马上就呆住了。今天,竟然是她的农历生日。云霓从小到大都是过公历生日,只有外婆会念叨农历生日。但是,外婆不可能会送红丝绒蛋糕给她,因为,外婆在前两年过世了。 因为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跟实际生日有偏差,所以她所有的同学、朋友,前任、现任,包括比家人还亲的经纪人小孤,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确切的农历生日。 除了这个送蛋糕的人。 云霓盯着茶几上的蛋糕,一股凉意从脚下涌起——这蛋糕,到底是谁送的? 她越想越怕,赶紧把蛋糕扔进垃圾桶,然后打电话给男友:“在干嘛?想你了。嗯,今天提前了。晚上一起吃饭?好呀,你来接我,现在出发,我20分钟下楼……” 男友带她吃了一顿超棒的日料,不过,她却有点心不在焉。可能是小说写得多了,模糊了真实跟虚构的界限,她脑子里偶尔会勾勒出一些诡异的场景;比如说,她等下回到家里,发现红丝绒蛋糕又回到了茶几上,并且,被吃掉了一半…… 幸好,晚上回到家时,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蛋糕好好地躺在垃圾桶里,她把小说更新了之后,泡了个舒适的热水澡,就把一切都忘掉了。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正常,直到一个多月后,发生了更诡异的事情。 那一天,她发完更新的章节,正在客厅里玩新买的Switch NS,突然手机响了。云霓接起电话,编辑在那边直接就炸了:“怎么回事?” 云霓有点莫名其妙:“什么怎么回事?” 编辑小姐姐喘着粗气,情绪非常激动,嚷得云霓直皱眉头。原来她写的小说,今天到了一个小高潮,女主要跟太子和好,三皇子眼看计谋失败,气得服毒自杀——这些情节,云霓早跟编辑沟通好了。 可是,按照编辑说的,云霓今天发出去的章节,却写着三皇子成功上位,跟女主在大殿上拥吻,太子亲眼目睹后拂袖而去。 这一下,轮到云霓开始激动了:“不可能!” 的确,怎么可能呢,小说是云霓一个字一个字写的,Word文档就存在电脑里,她一个小时前复制了今天的章节,亲手粘贴到网站上,点击发布。整个环节,完全没有其他人经手。她怀疑编辑在开玩笑,编辑简直要哭出声来,让云霓赶紧上网去看看。 云霓冲进了书房,打开网站一看,不由得傻眼了——确实如同编辑所说,今天更新的章节,写的是三皇子阴谋得逞,俘获了女主的芳心。 更可怕的是,章节里的遣词造句、甚至是标点符号的运用,都跟云霓一模一样。在那个瞬间,她甚至怀疑是自己精神分裂,以另一个人格,写了另一个版本的小说…… 不,这不可能。 云霓冷静下来,稍微检查,马上发现了端倪——她的电脑,被人动过手脚。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的Word里原本还有三十多万字的存稿,竟然全部被修改过了。按照这个新版的情节,女主接下来会辅佐诡计多端的三皇子,废黜太子,取而代之,然后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大团圆结局。 幸好,除了电脑硬盘里这个文档,云霓在邮箱跟U盘里都做了备份,不然损失就大了……突然之间,云霓想起了什么。 从上个月起,她每天都收到来自同一个用户的站短,内容都是说,太子是个金玉其外的废物,女主应该跟三皇子在一起;如果作者大大不这么写,后果会很严重。云霓写了那么多年小说,这种威胁见多了,也没太理会,拉黑了事。 毕竟,无论读者眼中有多少个哈姆雷特,莎士比亚就那么一个;就算像莎翁那么伟大,也不可能取悦所有的读者。 只不过,云霓万万那没想到,到了第二天,竟然在手机上收到了同样内容的短信,落款是简单的两个字——粉丝。云霓懒得问是谁泄露给“粉丝”的手机号,仍然采取最简单最有效的手段,拉黑。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这个粉丝不光是威胁那么简单,竟然厉害到跳过作者,直接修改了剧情。云霓愤怒里又有些好奇,这个粉丝,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云霓考虑了一会,把那个粉丝的号码,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她就收到了这个疯狂粉丝的短信,语气充满了洋洋自得:“怎么样,反响很不错吧?” 云霓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刚才那一会,她正在看网站上读者们的反馈。确实有一部分人接受不了,但是更多人的评论是:刺激,厉害了,没想到还能这么写,云霓老公赛高!而且,读者们的反应,比她预想中的还要热烈。如果是原先那种写法,说不好…… 总之,这一次更新的章节,反响确实不错;云霓打开那个被篡改了的Word文档,快速浏览下去,确实,这么写也也不错。而且,这个粉丝写出来的,还原度根本无可挑剔……别说是普通读者了,就连经纪人小孤,连编辑小姐姐,不,就连作者本人,也不一定分辨得出。 要不,以后就照这个发? 不。 云霓突然清醒过来。无论如何,这是她的小说,挂着伴随她多年的笔名,再怎么说也好,情节还是要由她来掌控。 可是,发出去的章节不能撤回,勉强修改回原来的版本,会给读者造成很大的困扰。该怎么办呢?要不要打电话给小孤或者编辑……不,这件事还是自己知道就好。 云霓想了一会,突然有了主意。很简单,在下一章扭转情节,说女主早就识破了三皇子的技俩,大殿中接吻的是她的替身;真正的女主追上了太子,坦承她之所以这么做,只为了看看太子吃醋的反应…… 没错,就这么写。这一章扔出去,读者的反应会比今天更狂野。接下去就简单了,那三十万多万字存稿,无缝对接,一直贴到大结局。 这么想着,云霓不禁有点佩服自己。正主毕竟是正主,就像她小说里玉树临风的太子;那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粉丝,好比庶出的三皇子,无论用什么狠毒手段,也不可能撼动太子的地位。没错,小说里是这样,现实里更应该这样。 这个补锅的计划,看上去完美无缺,只除了一点——那个转折的章节,比云霓想象的要难写。云霓从晚上开始动笔,喝了无数杯咖啡,熬了一整个通宵,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才总算是写完了。保存好Word的那一刻,云霓突然有一种久违的感动,就如同许多年之前,她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 因为不知道那个疯狂粉丝,到底是通过什么途径做到这一点,云霓索性拔了网线,把所有存稿装进U盘里,然后亲自交到编辑小姐姐的手上。接下来的章节,全部由编辑来负责更新;云霓索性给自己放个长假,跟男友一起,到北美旅行。 云霓本以为,一切就此结束,可是跟上次一样,她严重低估了形势的严峻性。她跟男友在国外玩了三星期,一回到家,简直吓到精神崩溃。 她家从来不让任何人进门,就连男友也不行;所以从机场回来,男友帮她把行李箱推到家门口,就习惯性地告别了。其实这一次,云霓有打算带男友进门,但是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两人拥吻道别,云霓看着他进了电梯,这才转身去开指纹密码锁。 一推开门,她整个人就惊了,家里到处乱七八糟的,像遭遇了一场洪水,或者被四十个大盗洗劫过。 客厅里电视被砸碎了,她的游戏主机跟各种外设,全数阵亡,支离破碎地散落在客厅地板上;只有她带着出门的新欢——Switch NS,侥幸逃过一劫。不光如此,她卫生间里的一整面墙壁,都被涂成了红色,用的却不是油漆或者鲜血,而是她一整套的萝卜丁口红。 还有那些LA MER的各种霜各种液,Penhaligon’s限量版的香水,都被胡乱倒进了浴缸里,融为一体。 云霓赶紧奔向衣帽间,果不其然,她那些昂贵的时装跟包包,也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粗略算下损失不低于五十万。奇怪的是,她家的保险柜完好无损,就连散放在衣帽间的各种牌子首饰,也只是扔得到处都是,并没有被带走。 家里唯一失窃的,是阳台那十几盆多肉植物,如今都只剩下空荡荡的花盆。除此之外,虽然客厅、厨房、浴室、衣帽间、卧室都一片狼藉,但她的书房却完好无损,平静如初,就好像飓风里的风暴眼。 只不过,在她硕大的iMac显示器上,贴着一张粉红色的便签,上面写着一行字:勿忘初心。落款是触目惊心的两个字——粉丝。 云霓撕下那张便签纸,在客厅沙发上呆坐了半天,这才决定打电话给男友,让他赶紧过来;男友一见之下,马上主张要报警。云霓却让他缓一缓,先到物业中心调监控再说。她住的本来就是个高级公寓,安全应该很有保障,在她度假期间发生了入室盗窃,物业却毫不知情,再怎么也说不过去。 云霓先找到了物业分配的管家,然后又一起去了公寓的监控中心,结果却让他们目瞪口呆。监控中心的负责人说,他敢以生命担保,在云霓离开的这二十天里,绝对没有可疑的人进入她家——负责人把“进入”两个字咬得很重——不信的话,可以把监控录像调出来看。 陪同而来的物业管家,表情颇为复杂,看着云霓,犹豫了一下说:“云霓小姐,其实半小时前,你楼下的业主打电话来投诉,说楼上动静很大……” 男友一下就急了:“你什么意思,你是说刚才她自己砸的?我们刚从国外回来,这不是有病吗?” 管家赶紧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没这个意思。” 男友又让监控中心的人,马上把录像调出来看,一直没有出声的云霓,这时却轻轻拉了拉男友的衣角:“算了,我们回去吧。” 说到这了,云霓重新戴上帽子跟墨镜,一副马上要走的样子。 我皱着眉头问:“然后呢?” 云霓笑了一下:“然后,我跟男友分手了,开了本新书,刚更新了十几万字。所以抱歉,我要回家码字去了。” 我不由奇怪道:“那电影呢,你每天这么码字,还有时间拍电影吗?” 云霓语气轻松地说:“不拍了呀,我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把合同取消了,消息应该过几天会放出来。我总算想明白啦,我就是个写小说的,创作让我感到愉悦,同时也最能证明我的价值。” 我开始明白了点什么:“所以说,你现在的转变,跟那个粉丝脱不了关系吧?” 云霓点了点头:“没错,说起来真的要感谢她,我才能重新找回写作的感动。” 我也跟着点了点头:“所以她是谁,其实你心里有数,对吗?” 云霓笑得更开心了:“不光是我,恐怕你也猜到了吧。” 我看着笔记本电脑里记录的文字,没错,这个诡异粉丝的真实身份,就散落在不被注意的细节里。 “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一点都不恨她吗?毕竟她毁了你那么多东西……” “恨什么呀恨,写作者的价值就在于作品,不需要物质来做证明。再说了,我回头去看她写的那个版本结局,写得真好呢,应该说,写得比我更好。与其说她是我的粉丝,不如说……” 云霓戴上口罩,站起身来:“我也是她的粉丝。” 第11章 降头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特别有钱的少妇姐姐。她皮肤白得像欧洲人,脸很漂亮,但一看就是很贵的那种漂亮;身上穿的都是名牌,虽然我也没认出几样。还有,她左手食指上火光四射、硕大无朋的钻石戒指,怕是能买下整间楚记烧烤。 少妇,不,贵妇姐姐让我叫她刘太,刘太要讲的,是一个关于降头的故事。 降头这个东西,我自己是不信的。拿对方几根头发,弄点毒虫啊癞蛤蟆什么的,再念几句咒语,就能把对方弄死——如果真有这么厉害,还打什么仗?直接请几百个降头师,把对面所有管事的都咒死就好了。 不过,嘉嘉对这件事另有看法。有一次喝酒,他告诉我,美国总统每次出国访问,随行保镖都会把他所有携带基因的遗留物,包括掉落的头发、喝过的水,还有粪便和尿液,全部搜集起来,带回国内统一销毁。嘉嘉说,你以为,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我皱着眉头说:“垃圾不落地,鹏城更美丽?” 嘉嘉差点一口酒喷出来:“去你大爷。” 话说回来,今晚贵妇姐姐讲的,不是这种置人于死地、简单粗暴的降头,而是更八卦、更富有神秘色彩的——情降。 时间要回到十年之前,那时刘太刚大学毕业,还没有成为刘太,周围人都叫她Yan。Yan在一家上市公司的总部上班,因为人长得乖巧,性格又好,一来二去的,竟然让公司的太子爷看上了。 太子爷叫刘家明,比Yan大八岁,据说年轻时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如今是家中严父下了死命令,要他找个身家清白的女孩子,赶紧结婚生娃。Yan跟太子爷谈了半年恋爱,就都见过了对方家长,合了生辰八字,连婚礼都提上了议事日程。 没想到,就在Yan做好准备要嫁入豪门时,事情却突然发生了巨变。家明提出了分手,原因是他爱上了别人。这个别人不是谁,正是Yan的同事加闺蜜,佩佩! 佩佩虽然长得不错,身材又好,但是为人刻薄,心机复杂,在公司里人缘很差,只有Yan这种傻妞愿跟她玩。Yan刚跟家明谈恋爱时,佩佩也是嫉妒得要死,但是谁也没想到,她竟然会横刀夺爱——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她竟然夺成了! 前面说过了,刘家明阅女无数,佩佩在普通人看来还不错,但不可能入他的法眼。这么说吧,家明在外面吃腻了燕窝鲍鱼,Yan就像是白粥小菜,清清爽爽,可以居家过日子,吃到八十岁。佩佩是什么呢?一碗肥腻的红烧肉而已。 本来,按照Yan的性格,她会选择默默退出。就算同事们怎么背后议论,就算父母怎么骂她没用,就算家明怎么对她冷酷无情,好像变了个人——都算了吧,就当自己没那种命。Yan甚至准备辞职,换个公司,依然当她普普通通的小职员。 只不过,Yan唯一受不了的,是佩佩趾高气扬的姿态,还有安慰她时虚情假意的嘴脸。佩佩甚至恬不知耻地说,Yan是她最好的朋友,又是家明曾经的爱人,所以一定要来参加她的婚礼。佩佩握着她的手,温柔地说:“Yan,你一定会祝福我们的,对吗?” 更让Yan崩溃的是,有个好心人告密,佩佩之所以能抢走家明,靠的是旁门左道——降头术!确实,佩佩两个月前突然去了趟泰国,在那之前,Yan跟家明刚合完八字,佩佩假装无意中问起,Yan全部告诉了她。 而在更早之前,佩佩说家明前几天系的领带很好看,她想要买一根同样的送给弟弟;最好是把实物拿在手上,才好去店里对着买。Yan没有多想,就管家明要了领带,之后佩佩还回来的,却是一根全新的,只说原来的不小心弄丢了。 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佩佩的预谋。也就是说,佩佩把她当成了傻子,一直在利用她;最可怕的是,佩佩并没有看错。 起码,是之前没有看错。 即使心机如佩佩,也猜不出Yan这样的“傻子”,在出离愤怒、彻底黑化之后,为了复仇,会做到什么样的程度。 Yan本来是打算找刘家明,或者是找他爸爸,集团的创始人刘董事长,说明一切。但是,她转念一想,即使这么做之后,家明跟佩佩分手,也未必会跟自己复合;既然降头术那么有效,不如她也去趟泰国,下个更厉害的降头,夺回家明。这样一来,对佩佩的打击也更大。 说到做到,Yan马上办了签证,去泰国找一个远房表姐,求她带自己去找降头师。功夫不负苦心人,几天后,她终于在清迈市郊的一座寺庙里,见到了一个特别厉害的法师。据说,这个法师帮过一些香港明星,至今也是他们的好朋友。 在听完Yan的叙述之后,法师把其他人都请出房间,然后拿出三个棕色玻璃瓶,放在桌子上。 这三个玻璃瓶,都只有拇指大小,瓶塞用蜡封得严严实实,里面装满了不明液体。 法师告诉Yan,这三瓶精油,他花了四十九天精心提炼,又花了四十九天施法,充满了法力。回去之后,最左边的第一瓶油,Yan要抹在自己的眼皮上,这样她的眼神就会勾人心魄,让男人无法移开视线。中间这瓶油,要蘸在舌尖上,如此一来当她跟男人接吻的时候,男人会更加意乱情迷,如痴如醉。 至于最厉害的,当然是第三瓶油,要抹在不可描述的位置上,男人跟她同床之后,就会对她死心塌地,言听计从,一辈子都无法离开。 法师特别叮嘱,这三瓶油,一定不能弄错了,否组非但降头会失效,还会带来反噬。 Yan点头说好。 法师还说,除此之外,等Yan的愿望实现之后,必须要回泰国来找她还愿;否则的话,会有更可怕的反噬。 Yan同样答应了。 在离开房间之前,Yan最后问法师,这个降头术,是不是对所有男人都有效? 法师愣了一下,回答说,是的。 Yan带着那三瓶不知是什么炼成的“精油”,回到了国内。两个月后,在刘老太爷的干涉下,家明跟佩佩分手了。又过了半年,Yan终于如愿以偿,成功嫁入刘家。对于他们的婚姻,外界虽然有些非议;但此时的Yan不是以前那个Yan,无论是外界的流言蜚语,还是家中的豪门恩怨,她都可以坦然接受,妥善处理。 真正的危机,来自于远方的一个寺庙里。 那个法师托人告诉Yan,一年之后,她必须回到泰国还愿;法师不要她的钱,再多的钱也不要,他要的,是Yan生命里的第一个儿子。起初Yan不明白这句话的确切含义,以为是把儿子交给法师抚养,长大后也当降头师——当然,即便如此,Yan也不可能会接受。 后来她才明白,那个法师的意思,是要用她刚生下来的孩子——炼尸油。 没错,当初她从泰国带回来、抹在自己身上的三瓶油,也同样是传说中的尸油。普通的孩童炼出的尸油,只有普通的法力;而用“还愿”之人的第一个孩子,所炼成的尸油,才具有那种摧枯拉朽、改变一切的法力——Yan体验过,确实如此。 当初Yan所用的降头术,并不是降在别人,而是降在Yan自己身上。在得到奇迹般魅力的同时,一个恶毒的诅咒也降临到她身上——如果不按照法师所说的,奉献出她人生的第一个儿子,那么Yan不光会失去所得到的一切,而且身上涂过尸油的地方,包括她的眼睛、舌头、还有……都会肿胀化脓,然后慢慢腐烂。 除了死亡,没有任何方法能终止反噬。 把自己怀胎十月所生下的儿子,交给降头师去炼尸油,无论如何,Yan都不可能做到。当然,她可以选择不生小孩,或者用试管婴儿的方式,只生女孩;但是刘家极重香火,这样一来她便会慢慢失去地位,就算再厉害的降头术也保不住。 与此同时,家明的妈妈又找到了佩佩,跟她说,虽然家明没有娶佩佩,但是可以允许她作为外室存在。如果佩佩能帮刘家延续香火,那么该给她的,一样都不会少。 那段时间,是Yan一生里最难熬的日子。她整晚睡不着觉,辗转反侧,终于想出了解决的办法。这个办法非常凶险,恶毒的程度,甚至超过降头术本身;但是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解决方案了。 在终于下决定的那一刻,Yan再也不是那个单纯善良的Yan,而是成了心狠手辣、杀伐果断的——刘太。 没错,人心的狠毒,就算天底下最厉害的降头,也比不上。 两个月后,七夕那天的晚上,刘太跟某个男人,在一家奢华酒店的总统套房里幽会。那一晚,她把那三瓶尸油剩下的一半,全部用掉了。一场盘肠大战过后,枕边一脸痴呆的男人,答应了她所有的要求。 一年之后,佩佩产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但只活下来一个。 几天过后,刘太也在香港医院的产房里,生下了一个八斤重的大胖儿子。 整个刘家欣喜若狂,刘老太爷甚至比家明还要开心。 又过了两年后,佩佩因为某种无法治愈的怪病,痛苦地离世了。刘太给了佩佩父母两百万,把她那个瘦小的两岁儿子,也过继到了自己名下。 在解决了所有麻烦之后,刘太终于大获全胜了。如今,她膝下有两个八岁大的儿子,验过DNA,都是他们刘家的骨肉;刘老太爷对于她的宠爱,更甚于家明。几乎没有任何疑问,十年二十年后,刘老太爷撒手人寰,她分到的遗产,比家明只多不少。 说到最后这一段,刘太脸上挂着胜利者的微笑,想来跟十年之前,佩佩抢走家明时一样。 我想了一会,嗫喏着问:“那个,我在网上看到啊,刘家太子爷跟某个女明星,最近打得火热……” 刘太盯着手上硕大的戒指,头也不抬道:“他的事,我管不着。” 在她站起身来之前,我壮着胆子,提了最后一个问题:“刘太,说到底,你相信降头吗?” 她抬起头来看我,微笑着问:“你说呢?” 第12章 看我 今晚的来客,是个白白净净的男人,一张普通的路人脸,看不出多大年纪。他戴一副窄边黑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充满自信,像是什么领域的专家。果然,没坐下来多久,他介绍自己姓陈,是个心理医生,准确地说,是个心理治疗师。 我一下来了精神,跟陈医生说,自从写了烧烤怪谈,我心理也出了点问题;平时无论跟谁说话,总猜疑在他们普通的外表下,也隐藏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秘密。既然今晚都坐在一起了,能不能顺便帮我治疗下? 陈医生笑了一下说,现代社会,谁还没有点心理问题?普通人有,心理医生同样有,甚至更严重,所以才会有心理督导的存在。不过,如果我真的有需要,可以先找他助手预约。 这么说着,他给我递过来一张卡片;卡片制作精良,一看就收费不菲。我讪笑了一声,把卡片放进了包里。 接下来,陈医生开始讲他的故事,关于他一个病人的故事。 常年做心理治疗,遇到的患者各种各样,再怎么诡异的都有;不过,陈医生要讲的,是其中最为诡异的一个。 第一次见面,病人就跟陈医生说,他们不是在诊疗室里,而是在一场大地震后的废墟。两人被困在一间倒塌的便利店内,水跟食物都不缺,甚至还有应急灯。只是,不知道多少天过去了,一点救援的迹象都没有。 便利店周围一片死寂,弥漫着排泄物的恶臭,陈医生——不,按照病人的说法,他是便利店的老板——精神快要崩溃,所以想出了这么一个游戏。由他来扮演心理医生,顾客扮演病人,装作在一间诊疗室里聊天。 聊着聊着,便利店老板入戏太深,真的把自己当成是心理医生了。顾客无可奈何,只能随他去了,但现在的问题是——刚来了一波余震,楼房马上要再次塌陷! 说到这里,病人越过诊疗室的办公桌,一把抓住陈医生的手,大嚷道:“快醒醒,躲柜台下面!” 然后,病人真的钻到办公桌下去了,怎么说都不肯出来。陈医生哭笑不得,只好自己走出诊疗室,让家属把病人带走,结束了第一次的治疗。 只不过,当陈医生坐回舒适的办公椅上,闭目养神、静候下一个预约时——他确实感受到,办公桌在微微地震动。 陈医生睁开眼睛,还好,一切如常。诊疗室里舒适明亮,一切井井有条;他非常喜欢这里,但任何时候想要离开,都可以打开对面的房门,自由地走出去。 至于办公桌的震动,不过是抽屉里的手机而已。 他不由笑了一下,今天是怎么回事,竟然被病人带入了虚构的幻境里。其实类似的妄想症患者,陈医生接触过不少,主要症状是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比如老婆不是自己老婆,孩子不是自己孩子,就连自己也不是真的自己。 刚才这个病人,性质上也是如此,只不过情况更加极端。他直接否定了整个现实世界,然后在妄想中重新构建了一个;不光自己躲进去,还要把身边的人一起拉进去。不知道病人经历了什么,可能对他来说,一处地震后随时倒塌的废墟,都要比现实世界有安全感吧。 这第一次的诊疗,虽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但陈医生了解到了病人的症状,也算不上完全失败。如果一下子打破病人的妄想,不光难以做到,还有其它不确定的风险;陈医生打算一步步来,比如说,先扮成救援队,把病人从便利店里救出来。 这么想着,陈医生开始期待跟病人下一次会面。 那是在一星期后,另一个普通的周三上午。 病人穿着跟上次一模一样的衣服,坐在桌子对面,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 陈医生站起身来,装模作样地敲了敲办公桌:“里面的人坚持住,我们是救援队,马上救你出……” 病人抬起头来,却是无动于衷的样子,冷冷地说:“老陈,别玩了。” 陈医生愣了几秒,这才意识到,病人自行离开了他虚构的幻境——也就是那家“便利店”。陈医生有点失落,不过转念一想,这样也好,起码省了许多功夫。他坐回到椅子上,那么接下来…… 病人突然身体前倾,手肘撑在办公桌上,把脸靠近陈医生:“老陈,看我。” 陈医生几乎能感受到病人的呼吸,他微微皱眉:“怎么了?” 病人的脸凑得更近了:“老陈,你看我,好好看我,你还认识我吗?” 陈医生下意识地朝后靠,用尽量平稳的语气说:“当然认识,我们上周刚见过面。” 然后,他凭记忆念出了病人的名字、年龄、病史,总之,记录在病历里的所有资料。 病人却突然垮了,整个人瘫倒在椅子上,嘴里喃喃自语:“完了,这次完了。” 陈医生不由问道:“什么完了?” 病人抬起头来,脸色惨白,嘴角不由抽动:“昨天是便利店,今天玩的什么,医生跟病人?对,你是把自己当成心理医生了吧?” 他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老陈,快醒醒啊老陈,你看看我,我是……” 病人突然紧张地向后看去:“熊来了!快逃!” 他从椅子上突然站起,朝着窗户跑去;与此同时,诊疗室的门被砰一声打开,病人那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家属走了进来,一把抓住正准备跳窗的病人——实际上,诊疗室的窗口很小,还装了防盗网,根本不可能跳出去。 家属朝陈医生抱歉地一笑,然后把病人带了出去。在被拖走的过程中,病人表情痛苦地大喊大叫:“老陈,救命!” 房门重新被关上,诊疗室里剩下陈医生,独自一人。 他心里莫名烦躁,不光是因为这第二次诊疗,病人的情况不仅没有好转,还越来越严重。更诡异的是……不知怎的,刚才竟然有一瞬间,陈医生真的以为自己是个登山者,跟同伴挤在暴风雪后的帐篷里,精神紧张,提防着野兽的袭击。 说起来,刚才病人家属的笑容,不是很奇怪吗?明明是在笑吧,但看上去龇牙咧齿的,让人心里发毛。而且,印象里上次也好,这次也好,陈医生没听他说过一句话。 而且……陈医生摸了摸后颈,空调的风怎么凉成这样? 接下来的一年里,陈医生跟这个病人每周见一次面,也渐渐摸清了他的套路。他一般每周都会换一个场景,什么千年古墓、海底潜艇、森林木屋。甚至还有一次,他把诊疗室说成是飞船的驾驶舱,他们俩是飞行员,正在前往火星的路上。而结束诊疗之后,进来把他拖走的那个不苟言笑的家属,实际上是长得像蜥蜴的星际强盗。 陈医生总结了一下,病人所想象的场景,全都是一些局促、密闭的空间,他们两人受困于内,无法逃出。 为了实施心理治疗,陈医生每次都会陪他玩角色扮演的游戏,扮演病人想象出来的“同伴”;并且有几次,他成功地把病人带出了幻想中的密闭空间。陈医生的做法,也确实有了疗效,病人虽然还是沉浸在自己幻想里,但场景越来越温和,持续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比如说,病人曾经在连续三次见面中,都说自己正捧着手机,在一个幽暗的房间,看着微博上的诡异故事。至于陈医生跟他说的话,其实都是屏幕上,一张长长图片里的文字,只不过他在脑里转换成了语音。 还有一次,病人确实知道自己在诊疗室里,不过在他的想象中,他才是心理医生,而陈医生,成了他的一个长期病人。在那一次的诊疗里,病人跟陈医生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小时,而且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名字——指的不是他幻想出来的场景中,给自己起的角色名,而是病历本上真实的名字。 而在每一次游戏,不,诊疗结束之前,病人都会把脸靠近陈医生,对他说:“看我”。 然后,陈医生会先说出他幻想出来的名字,予以否定,再念出他真正的名字。就好像他们的之间的对话是咒语,是一个神秘仪式的结束词。 在这样的对话之后,病人会陷入短暂的迷茫,然后逐渐苏醒过来。在最近的几次诊疗,病人甚至会向陈医生道谢,正常地交谈几句,然后起身离开诊疗室。 对于这样的结果,陈医生是颇为满意的。 说到这里,他脸上确实露出了自信的笑,在包厢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几分诡异。 我敲打键盘的手指,不由得停了下来。 说实在的,在他刚才讲故事的时候,我隐隐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但是又说不上来是因为什么。现在,我总算搞懂了。 因为这烧烤店的包厢,也是一个局促的、密闭的空间;我跟陈医生相对而坐,就如同诊疗室里,病人坐在他的对面。陈医生讲故事的时间,差不多一个小时,正如同他的一次诊疗。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该不会……不,不可能。 陈医生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他身子前倾,把脸凑近我:“想知道,我们最近的一场游戏吗?” 我嘴角不由抽动了起来:“是、是什么?” 陈医生收敛起笑容,正襟危坐:“他扮演一个写小说的,而我演一个讲故事的人,我们坐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一直讲话,他的手指不停敲打,假装那不是桌面,而是一个键盘。” 破旧的笔记本电脑屏幕,散发出惨白色的光,映在我的脸上。 他左右看了一眼,表情变得有些诡异:“对了,现在几点?” 我看了一眼时间,视线刚移开屏幕,就被吓得半死。 陈医生手肘撑在桌上,向我凑了过来,鼻孔呼出的热气,几乎喷到了我脸上。 两片微微颤动的嘴唇,依附在一张毫无表情的脸上,从昏暗的灯光下浮出,逼近我眼前。 那嘴巴一张一合,低声说…… 看我。 第13章 寄养 今晚来的客人,长得很好看,实话说,有点太好看了。好看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是男的。怎么说呢,我一个根正苗红的直男,都不太敢盯着他看太久,怕一个不小心,会背叛自己坚守多年的性取向。现在想起来,他长得有点像张国荣,是稍有些中性的美。 如果抛开颜值上的巨大落差,我跟他居然有许多共同点。我们年龄差不多,都单身独居,是冰与火之歌的原著党,还都养了宠物。不过我养的是条柴犬,他家主子是一只俄罗斯蓝猫。今天晚上,他要讲的故事,也跟这只胖胖的蓝猫有关。 因为他本人姓巫,就把蓝猫起名叫阿兹——能看懂这个梗的人,年纪也不会比我们小多少。按照他的说法,这只品相很好的蓝猫,竟然不是买的,而是他捡回来的。 巫先生在深圳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上班,三年前有一次,开车去外地拜访客户。他出了名的滴酒不沾,所以吃晚饭的时候,客户也没劝酒。到了九点多,他来到酒楼停车场,准备开车回深圳,却发现车底下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他一开始以为是阿杜,不,以为是只大老鼠,再仔细一看,却是只灰扑扑的小奶猫。 应该是天气冷了,猫跑到发动机舱下面取暖。要是以前,巫先生会等猫走了就开车;今晚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看着那个脏兮兮的小毛团,心里突然动了一下。这么小的猫,能捱过冬天吗? 犹豫了几秒之后,巫先生蹲下来,试图捉住那只小奶猫;猫可能真的是太小了,而且不怕人,一下子就被他抓到。巫先生把猫放在副驾驶,开车回了深圳,到家又给它喝了点牛奶。第二天,他带猫去宠物店,才知道这竟然是一只纯正的俄罗斯蓝猫,公的,大概三个月大。 巫先生给猫起名叫阿兹,打了疫苗,买了猫粮猫砂猫罐头等各种材料,就这样开始了养猫生涯。至于为什么一只蓝猫会沦落街头,它原来的主人又是谁,至今仍是个谜。 接下来两年里,阿兹一天天长大,变成一只英俊帅气的青少年蓝猫;巫先生也一天天堕落,沉迷吸猫无法自拔,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猫奴。他出差只限定在深圳周边城市,逢年过节的也不喜欢回老家,所以在两年时间里,一人一猫几乎是朝夕相对,从来没分开过。 直到半年前,老家一个远房伯伯去世了。巫先生很厌烦人际交往,特别是亲戚之间,但是对于伯伯一家,他却有着特殊的感情。家里父亲也打电话过来,让他必须回去;想来想去,巫先生决定回老家一趟。 回老家路途遥远,要坐飞机再转汽车,而且带一只猫回去奔丧,显然不合适;所以,只能跟阿兹忍痛分别几天了。巫先生不想麻烦同事朋友,于是决定送去附近的宠物店,就是一开始打疫苗的那家。他再三拜托老板,钱不要紧,一定要好好伺候这主子。老板拍胸口答应了,巫先生这才把阿兹交给他,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宠物店。 巫先生一回到家,伯父的丧事先不提,少不了又是被父亲逼问几时结婚。作为同样大龄单身的男青年,我非常理解他的苦恼。毕竟像我这样,还能说是又穷又丑,娶不到媳妇;巫先生这种颜值跟收入双高的,不知道是多少姑娘的理想对象,确实很难找不结婚的理由。 跟大城市里许多年轻人一样,怕被催婚,也是他不爱回老家的原因之一。 不过,对于婚姻跟家庭,巫先生确实没有太大信心。比如他的亲生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音讯全无,留下他跟父亲相依为命。就算跟伯伯一样家庭幸福,儿女双全,可是所谓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到头来,还不是连个送终的都没有。 所以说,结婚还不如养猫,可以彼此温暖,又不怕互相伤害,更不用为养育下一代负责。 帮伯伯办完丧事,巫先生就赶紧回了深圳。毕竟,有什么事比阿兹猫重要呢?幸好,他一路上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阿兹没有不见,也没有生病,没有因为被关笼子里把爪子挠出血。不但如此,似乎还胖了些。 没想到,把阿兹接回家的当晚,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 那天晚上,巫先生舟车劳顿,很快就睡着了。半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在守灵,棺材里的伯伯却坐了起来,一张惨白的死人脸,却咧嘴一笑:“你回来啦,真乖啊。” 空荡荡、冷飕飕的灵堂里,巫先生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伯伯却抬起脚,准备从棺材里爬出来,还一边在说:“这么乖,伯伯要好好……” 巫先生从噩梦中惊醒,坐起身来,急促地喘着气。幸好,不过是个梦,自己正躺在熟悉的床…… 不对! 漆黑的房门外,有一双发光的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 巫先生冷汗就刷一声下来了,用最后的理智,遏制住喉咙里的那一声尖叫。下一秒,他突然就醒悟到了…… 那双眼睛,是阿兹。 巫先生打开台灯,果然,阿兹正蹲在门口,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虚惊一场,这臭猫。巫先生朝阿兹挥了挥手,它悄无声息就跑开了。 巫先生关了灯,重新躺下,却还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以前,阿兹从来没这样大半夜的吓唬人。算了,可能是因为寄养了几天,它有点小情绪吧,明天再喂个罐头就好了。 这么想着,巫先生重新睡了回去。一觉醒来,已经是天亮了,巫先生伸了个懒腰,一切都好好的,他没有再做关于伯父的噩梦,阿兹也好端端地躺在……咦,猫窝里没有,阿兹呢? 巫先生下了床,一边喊着阿兹,一边朝卧室外走去,突然脚下却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他心里暗叫不妙,该不会是寄养了两天,阿兹都开始随地大小便了吧? 他抬起脚来,拖鞋底粘着的却不是猫屎,而是……一只血肉模糊的小老鼠。 巫先生差点就吐了。 不,他真的吐了。 他一脚飞走拖鞋,狂奔到厕所,哇一声吐在马桶里。猫的这种行为,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把自己捉到的猎物送给主人,作为感谢。问题在于,跟昨晚蹲在门口看人一样,在寄养之前,阿兹也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更何况…… 巫先生的身体突然僵住了,昨天晚上的那个梦里,伯伯从棺材爬出来时,说的那句话是:“这么乖,伯伯要好好奖励你。” 该不会,那拖鞋上粘着的死老鼠,就是伯伯说的奖励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切也说得通了。伯伯的亡魂跟着他回了深圳,然后附在了阿兹身上,所以它才会性情大变……不对,巫先生摇了摇头,太荒谬了,自己一个学医的,怎么能相信什么鬼魂啊附身啊,真是可笑。 这么想着,巫先生半跪在地上,按下了马桶的冲水开关。 突然,一只手从他身后,轻轻搭在肩膀上。 巫先生吓得跳了起来,阿兹却在此之前,就从他身上跳到了马桶水箱上,看着巫先生刚冲完水的马桶,一副充满好奇的样子。 那一瞬间,巫先生有把猫杀了的冲动。 毕竟请了好几天假,公司一堆事情要处理,巫先生来不及想那么多,把死老鼠连拖鞋一起扔掉,然后就洗漱出门,上班去了。还好公司有那么多事要做,起码在一整个白天,他都没工夫去想伯伯跟阿兹猫。 下午的时候,有个女同事过来,说今天她生日,想请巫先生晚上一起吃饭。一般来说,这种不必要的社交,巫先生都会果断拒绝,但是想起了家里诡异的猫,这次他一口答应了。女同事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兴奋地喊了起来;她不可能想象得到,巫先生大驾光临的真实原因,竟然会如此诡异。 晚宴上,女同事带的一个实习生妹子,无论如何都要请巫先生跟她喝一杯。巫先生笑着婉拒了,实习生却缠着不放,要他不然把酒喝了,不然就讲出合适的理由。寿星喝得有点多,没打圆场,大家也跟着起哄,巫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说出他不喝酒的原因。 倒并不是因为身体问题,是在他小时候有个长辈,平日里彬彬有礼,待人接物滴水不漏,深得周围人敬重;但是半瓶酒下肚,就变成了另一个人。醉酒后的长辈,不光骂老婆、打孩子,还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情。亲眼目睹长辈醉态的巫先生,因为怕自己也变成那样,从那时候起,就决定这辈子绝不喝一滴酒。 再加上整整两年以前,他有个远房堂哥,因为喝朋友喜酒,喝到酒精中毒,好端端一个人突然就死了——这更坚定了巫先生的想法。 大家都没想到巫先生会讲得如此严肃,面面相觑了一会,两个女同事拖走了那个实习生,寿星也赶紧换了话题,场面这才重新活跃起来。巫先生又坐了一会,跟寿星告辞,然后便起身回家。 站在自己家门口的时候,巫先生心里是有点踌躇的。在家里呆了整整一天,伯伯,不,阿兹猫,又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呢? 巫先生提心吊胆地进了门,打开家里所有的灯,像排雷一样,一寸寸地仔细检查。这一次,家里没多什么可怕的东西,反而少了一样东西——阿兹它自己。 巫先生反复确认了几次,没错,阿兹失踪了。 确定阿兹不在家里之后,虽然已经快到要十二点,巫先生还是当即立断,下楼找猫。深夜的小区里鬼影憧憧,巫先生一边找猫,一边回想起昨晚的噩梦,阿兹发光的双眼,早上鞋底的死老鼠……心里实在有点发毛。 好死不死的,巫先生又想起伯伯的女儿,原本好好地在东莞一家小学当老师,有天晚上接了个电话,下楼之就失踪了,到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巫先生越想越怕,加上阿兹没有半点踪影,他决定还是先回家再说。结果一打开门的时候,他不由得又吓了一跳——阿兹正趴在客厅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巫先生。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阿兹刚刚藏在家里,某个巫先生找不到的地方,等他下去找了一轮之后,自己又跑出来了。要是换了过去,巫先生肯定会上去抱住阿兹,好好吸上半个小时,但是现在,他却不敢这么做。 在巫先生眼里,沙发上趴着的这只蓝猫,从性格到行为,都变得无比陌生,根本不是他原来的那只猫。别说过去抱它了,巫先生这会只敢绕着阿兹走,逃进浴室,紧紧关上了门。 洗澡的时候,巫先生一直安慰自己,不要疑神疑鬼;阿兹肯定还是阿兹,更不可能是被伯伯附身了。只不过不管猫也好,人也好,被寄养一段时间之后,性格多少都会发生变化吧。 就比如说他自己,读小学三年级时,父亲到南方做生意,让他去远房伯伯家住;半年之后,父亲接他回家,发现他变乖了很多,再也不调皮捣蛋了,甚至有点怕跟人说话。到现在,二十年过去了,巫先生也还没改过来。 想起刚去世的伯伯,巫先生又难过了起来。年轻时那么威风的一个人,没想到老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因为受不了打击,开始每天酗酒。一年前,因为喝醉后躺在床上抽烟,导致房子起火。伯母吸入浓烟过度,当场死亡;他虽然被救了出来,也落了个半身不遂,直到最后凄然离世。 说到这里,巫先生叹了口气:“你家旺柴有送去寄养过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听你说完,以后也不打算这么做。不过话说回来,阿兹现在好了吗?” 巫先生脸上难得露出了笑容:“好了,第二天就好了。” 我不解地啊了一声,他解释道:“第二天宠物店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是换错猫了,我家阿兹被另一个顾客领走了。两只猫确实长得很像,只不过他家的稍微胖了点。老板一直道歉,说我才是第二次寄养,就搞出那么大的乌龙……” 我打断了他,皱着眉头问:“呃,所以它上一次寄养,是在一岁三个月的时候?” 巫先生吃了一惊,过了一会儿,看着我说:“没错。”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然后呢?” 巫先生又看了我一眼,接着说:“然后,我一分钟都没耽误,到宠物店把阿兹换了回来。到现在又过了半年,再没发生过什么诡异的事。” 我挠了挠头发,总结道:“所以,这就是一个关于猫的无聊小故事。” 巫先生笑了一下:“可以这么说吧。那么,故事讲完了,我回家伺候主子去啦。” 他站起身来,我举起一瓶啤酒向他致意:“路上小心。” 巫先生看着我说:“对了,酒精进入血管,其实有两种方式,你知道是哪两种吗?” 我拿着酒瓶子的手,僵在半空——我确实在哪里看过,他所说的酒精进入人体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慢性自杀,另一种,可以算是谋杀。 我抬起头来,怎么说呢,看着他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我突然觉得,他其实没那么好看。一开始我就错了,就算我跟他有再多的共同点,本质上,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类人。 巫先生再次跟我道别,转身出了包厢;我松了一口气,把啤酒放回桌面上。 总而言之,为了活得更久一点,好好照顾旺柴,不让它有任何被寄养的可能——以后,我还是尽量少喝吧。 第14章 专车 今晚来的女客人,面容憔悴,年纪跟我差不多,或者还要再大两岁。从她的五官看,年轻的时候肯定很美,但是现在——我无意冒犯,可能是我自己审美的问题吧——确实有点令人惋惜。 在开始讲故事之前,她从随身的大号LV包包里,翻出了一小瓶药,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又放回了包里。我隐约看见药名里有一个“平”字,估计是什么消炎药,以为她不能喝酒,准备让服务员帮忙倒杯温水。 她却完全没有在意,拿起桌上的福佳白,一下子就喝掉了半瓶。我看这阵势,默默地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准备记录今晚的故事。 客人让我叫她兰姐,兰姐要讲的,是一个关于专车司机的故事。 去年秋天,兰姐还在南山科技园上班,是小组leader,手下管着十来号人。那阵子有一个新项目要上线,压力很大,经常加班到凌晨两三点。她本来是自己开车上下班,但是有一次三点多回家,路上困到打瞌睡,结果撞上了街边的护栏。 幸好当时车速不快,她人倒没什么事,就是吓得不轻。从此以后,兰姐就不自己开车了,有时同事顺路接送一下,更多时间干脆在网上约车。她从来不叫快车,一直都是叫专车,图的是干净舒适,上车有水喝,还能给手机充电;反正她年薪很高,也不在乎这点车钱。 就在项目发布的最后一个月,她遇见了个奇怪的专车司机。那天凌晨四点,又是兰姐最后一个走,她下楼之前,顺手叫了个专车;到楼下一看,路边打着双闪的那SUV,好像有那么点眼熟。兰姐习惯坐后座,等那车门像海鸥翅膀一样张开时,她才确认——这是一辆特斯拉 Modle X。 作为女孩子,兰姐虽然对汽车没什么认知,但是天天听男同事们讲,也知道这车卖得挺贵的。什么人会开一辆Model X来当专车呢?这时候,车门一关上,司机开口说话了:“请您系好安全带,目的地是前海公寓,您看是按照导航还是……” 司机的声音竟然还很好听,充满磁性,而且普通话特别标准;兰姐算是半个声控,这一下子。对司机就更好奇了。 她清了清嗓子,回答道:“按照导航走吧。”然后,她抬头看了一眼倒后镜,从里面能看见司机的眼睛——很浓的眉毛,单眼皮。兰姐心里砰的一下,就有点乱了,这也太像她高中时的初恋男友了。 她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下,初恋结婚好像是在,呃,两年前?最近偶尔刷朋友圈,有个总是在晒女儿照片的,到底是这个初恋男友,还是大学时代的那一任?实在记不清了…… 说起这个,自从前男友不辞而别,兰姐快一年没谈恋爱了。最主要的原因是工作太忙,根本没时间谈恋爱;还有就是她发现,这两年追求她的男人,数量跟质量都在下降。 想想也不奇怪,毕竟跟她同龄或者大一些的男人,不是忙着结婚,就是已经结婚;至今还单身未婚的男人,要么条件不太好,要么就是没玩够,不打算结婚。至于比年龄比兰姐小,或者大太多的男人,又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当然了,兰姐每年接近100万的年薪,也拦截了许多不够自信的潜在追求者。 作为一个正常女人,当她有生理需求的时候,会联系手机里那几个备用号码。她不喜欢去别人家,那会让她没有安全感,所以地点有时是酒店,有时租客小莓不在,也会带回她买下的高档公寓里。 不过,话说回来,今晚这个男人,还挺对她胃口的。 兰姐突然笑了一下,真是想太多,不过一个专车司机而已,以后都没机会遇见的。她内心这一番戏演完,车也到了公寓楼下,司机很礼貌地跟她说再见。兰姐下了车,回想刚才一路上司机都没有讲话,专心开车,心里好感度又增加了十个点。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兰姐还是没日没夜的忙工作,每天睡眠不超过5小时;有时候干脆不回家,睡办公室的行军床。平时把咖啡当水喝,结果咖啡因耐受太强,喝完没多久就开始犯困。总之,超强的工作压力让她濒临崩溃,不过有两件事稍微带来了安慰。 第一是项目进展顺利,可以按照预期上线;第二件事,是她又遇见了那个开特斯拉的专车司机,不是一次,也不是两次,而是足足三次。 这三次的专车行程里,两人很自然就聊了起来。司机告诉兰姐,他的名字叫Mark,在美国工作了一段时间,今年才回国开始创业。他笑自己是适应能力太弱鸡,别人几天能倒过来的时差,他半年也没倒好;晚上有时睡不着觉,他就出来开开专车,顺便兜风。 有一次,Mark问兰姐结婚了没,兰姐说自己年纪太大了,没人追,想结也结不了。Mark的表情非常夸张,似乎根本无法相信,他说兰姐这个年纪,在美国的话,是最受欢男人青睐、最适合结婚的阶段。看来国内的男同胞们,还是太过肤浅,只知道一味追求年轻。 兰姐不知道Mark说的是真心话,还是纯属聊天技巧,她只知道,听Mark这么说,她心里非常开心。终于在第四次巧遇之后,两人互相加了微信,约定以后如果兰姐深夜下班,叫车之前先联系Mark,如果那天晚上他有出车——就算没有出车,只要还没睡觉,都可以过来接她。 这样一来,Mark开的这辆特斯拉,就变成了兰姐真正意义上的专车。一个外型不错的海归,年龄刚好比她大一岁,用实际行动向她表示好感——要说兰姐没有感到得意,那一定是骗人的。 她的好心情,一直维持到新项目发布前的一个星期。 那天是周六,兰姐凌晨四点多才睡,到了早上八点,却被外面一阵噪音吵醒了。她打开卧室门一看,却是室友小莓正在用榨汁机。 这间公寓是兰姐自己买下的,买的时候大几百万,现在升值了一倍。当初装修好入住之后,她觉得一个人太孤单了,就想把次卧租出去。因为图的主要不是租金,而是有个人作伴,所以她对租客的要求特别严格,最终选中了小莓。 小莓身家清白,性格开朗,学历职业俱佳,生活习惯良好,是兰姐心目中的理想租客;更让她满意的是,小莓从来不把男朋友带回来过夜。以前没那么忙的时候,兰姐偶尔会跟小莓一起八卦、一起煲电视剧,不像是房东跟租客,更像是闺蜜间的关系。 小莓看见兰姐推门出来,抱歉地吐了下舌头:“对不起呀,吵醒你了吧?” 兰姐看着她的笑脸,突然就有了倾诉欲。她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喝着小莓榨的果蔬汁,把专车跟Mark的事,一五一十讲给了她听。小莓一开始表情很雀跃,听着听着,脸上的表情却有点凝固了。 兰姐察觉到小莓的异样,停了下来:“怎么了?” 小莓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姐,你是说这个Mark,身高一米八,单眼皮,嗓音磁性,从美国留学回来,而且开的是一辆……特斯拉?” 兰姐皱起了眉头:“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她心里稍微有些不悦,小莓年轻她好几岁,人长得又漂亮,这个问法,是觉得Mark条件那么好的男人,不可能会追求自己吧? 小莓欲言又止,犹豫再三,最后还是说:“呃,姐,我比较少叫车,不太懂,但是这个专车司机给我感觉不太简单。姐你想啊,怎么会那么巧,刚好三次都接到你的单呢?” 兰姐心里也咯噔了一下,对啊,到底是纯属巧合,还是说Mark通过某种方法,针对性地接她发的单? 小莓继续往下说:“那个,我在网上有看到网约车司机,骚扰、强奸甚至是杀害单身女乘客的传闻,真真假假,但是总之,姐,你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小心为上。” 兰姐沉默了一会,闷闷道:“好的。” 小莓看她不开心了,赶紧换了话题,兰姐跟她有一搭没一搭聊了几分钟,就推说公司还有事,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 兰姐在玄关穿鞋的时候,小莓从身后叫道:“姐……” 兰姐心里有些烦躁,头也不回地说:“干嘛?” 小莓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说:“姐,你不是说加了那个Mark的微信吗,能不能让我看看?” 兰姐勉强按捺住性子,没好气地掏出手机,点开微信里Mark的详细资料页,塞到小莓眼前。 没想到,小莓的脸色一下变得煞白。 这下子轮到兰姐觉得奇怪了:“你怎么了,没事吧?” 小莓嘴角抽动,声音颤抖:“没,没事,不,其实……算了,还是等你项目发布了再说吧。” 讲完这句话,小莓自顾自就走回了房间里。兰姐一头雾水,也不好再追问什么,只好出门往公司去。一路上,她越想越不对劲,怎么刚才看完Mark的资料,小莓的反应会这么大?难道…… 兰姐知道,自从搬进来住以后,小莓是一直有男朋友的,但是,她却从来没有介绍给兰姐认识,也没有给兰姐看过照片,朋友圈更是从来不发合照。该不会这个Mark,就是小莓的男朋友吧? 这个假设虽然很荒谬,但是从某个角度上,又莫名地有些合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似乎更加印证了这个想法。自从那天以后,兰姐发给Mark的微信,他一个字都没有回复,兰姐一气之下就把他拉黑了;凌晨下班叫车,也再没有遇见过他。 这个叫Mark的男人,开着特斯拉的专车司机,就这样从她生命里消失了,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兰姐心里又失落又懊恼,幸好工作量非常饱和,一忙起来,她就暂时把这件事忘掉了。 用超负荷的工作,来忘掉不想记得的事情,是一个切实有效的方法,兰姐从前就验证过。 经过打仗似的最后几天,她忙了大半年的项目,终于顺利上线了。紧接着的两天,兰姐又跟同事们没日没夜地检测数据——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好。总算是能松一口气了。 第三天,部门老大带着兰姐和全体组员,一起搞了个庆功宴。从晚饭就开始喝酒,然后又换了KTV继续喝,半夜回到家时,兰姐已经是醉醺醺地站也站不好,像一张泡软了的A4纸。 她打开客厅的灯,吓得心脏差点骤停——有个黑影坐在沙发上! 看清楚那是小莓时,兰姐忍不住就骂了出来:“干嘛,想吓死人啊你!” 小莓抬起头来,表情肃穆,在半夜里显得颇为诡异:“兰姐,我有话要跟你讲。” 兰姐强忍住愤怒,走到沙发上坐下,想听听小莓这大半夜的不睡,等着她回家,到底是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她心里知道,一定跟Mark有关。兰姐甚至在想,无论Mark是不是小莓的男朋友,无论小莓说了什么,反正宁愿赔点违约金,也要让小莓搬出她家公寓。 兰姐猜得没错,小莓讲的确实跟Mark有关;但是听完之后,她不但不想把小莓赶走,反而想要永远跟她住在一起。 原来,Mark不是小莓的男朋友,而竟然是兰姐的男朋友……或者说,是她曾经的男朋友。 在车祸中去世的那一个。 差不多一年前,有天兰姐加班到深夜,Mark去接她回家;半路下起了大雨,Mark为了躲避突然蹿出的行人,撞上了路边的护栏。兰姐只受了轻伤,Mark却在送院之后,不治身亡。 在这之前,Mark已经预订了一辆特斯拉,光等着它在国内上市;他是自动驾驶技术的忠实拥趸,曾经跟兰姐说过,这个技术一旦普及,可以避免许多车祸——比如后来夺走他生命的这一场。 Mark去世之后,兰姐受了很大的打击。所有人都劝她请假调养一段时间,她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主动争取了最累最苦的一个项目,想要用工作来麻痹自己。这种方法一开始是奏效的,但是随着工作压力加大,对Mark的想念和愧疚越来越深,兰姐出现了妄想性障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妄想症。 所以,她才会在凌晨下班的时候,妄想出一个活着的Mark,开着他心爱的特斯拉,以一个专车司机的身份,来接自己下班。 兰姐清醒的时候,察觉出自己精神出了问题,所以偷偷去看了医生,并且开了治疗的药,其中包括氨氯平片——小莓指着茶几上,那个小小的白色药瓶。 听着小莓的叙述,那些被刻意隐藏的记忆,慢慢浮现在兰姐的脑海。兰姐先是小声啜泣,接着完全崩溃,抱着小莓嚎啕大哭。 说到这里,兰姐的眼角又开始湿润:“幸好有小莓,不然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坐在我面前的,竟然是一名症状罕见的精神疾病患者。她所说的故事,跟我酷爱的《搏击俱乐部》有几分相似;虽然我没太研究过相关知识,但能够完整想象出一个不存在的人,估计不光是简单的妄想症,而是好几种精神疾病的混合。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皱着眉头问:“呃,刚才兰姐从包里拿出来的,就是氨氯平片吧?但是为什么又放回去了?” 兰姐用纸巾擦了下眼角,勉强微笑道:“哦,这个药副作用很大,吃了容易变胖,小莓说我症状已经开始减轻,可以考虑不用再吃了。”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症状消失之后,就不会再见到想象出来的人了吧?” 兰姐笃定地点头:“没错,那天晚上之后,我就请假在家休养,现在精神好多了,再也没 见过Mark了。小莓说,是时候忘记他,迈向新生活了。”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时间也不早了,兰姐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对了,你也喝了酒,准备怎么回去,是叫车还是叫……” 兰姐朝我扬了下手机,屏幕上是一个我颇为熟悉的界面。 包厢昏暗的灯光下,她的笑容有些诡异:“别担心,小莓开车,她送我回去。” 等她出了包厢,我盖上笔记本电脑,掏出手机,在微信通讯录搜一个名字;开特斯拉的专车司机,好像……我也认识一位。 第15章 割爱 今晚来的客人,是个不苟言笑的冰山美人。看她年纪轻轻,名字也非常可爱——鹿儿,不知道为什么,却是一副面无表情、爱答不理的样子。 不过,鹿儿一说我就明白了,原来她大学读的是哲学系,整天思考关于人生的终极意义、世界的本质、形而上学、形而不上学什么的,站得高看得远,自然跟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有所不同。 我本来还有点担心,这么一位仙女级别的哲学家,要是讲得太深奥,我听不懂可怎么办?等她说出了今晚的主题,我不由得松了口气——原来她要讲的,却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这就好办了,哲学离我太远,但是爱情这回事,我可是亲身……听很多人讲过的。 鹿儿说她有个男朋友,叫林深,比她大三岁。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鹿儿读初一时,两人不顾家里反对开始早恋,到现在也有十来年。林深在大学毕业后去了上海,三年后,鹿儿也跟了过来。跟那城市里许多年轻情侣一样,两人一同租了个房子,努力工作,过着琐碎、忙碌、平凡又幸福的日子。 两人平静的生活,是被一个女人打破的。 那天鹿儿正在上班,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约她午休时到楼下咖啡厅,有事情要商量。鹿儿当然问她是谁,有什么事,得到的答复却只有简单的两个字:“林深。” 那天,是鹿儿跟Vicky第一次见面。 Vicky长得很漂亮,甚至比鹿儿还漂亮,就是笑起来表情有点不自然;脸上妆容精致,身上穿的都是名牌,手腕上戴着豹子形状、镶满钻石的镯子。不仅如此,隔壁桌还坐了一个戴墨镜穿西装的大块头,等会谈结束之后,鹿儿才确认,他是Vicky的保镖或者司机。 整个阵仗,简直跟电视里演的一样。 鹿儿刚一坐下,Vicky摘下墨镜,盯着鹿儿的脸看了足足半分钟;然后她叹了口气,重新戴上墨镜,开门见山地说,希望鹿儿割爱,跟林深分手。 “你必须离开林深。” Vicky似乎不是在谈论感情,而是在协商一桩生意;她语气里更没有一丝恳求或抱歉,完全是公事公办、理所当然的样子。就好像,她要鹿儿转让的,不是一个相恋十年的爱人,而是一件用过的二手物品。 鹿儿不禁要问,为什么呢?她跟林深在一起那么久,感情比一家人还亲,怎么可能说割爱就割爱,说放弃就放弃?真是太荒谬了。 Vicky微微一笑,说,那好,我就给你分析一下,为什么你们必须分手,为什么林深必须跟我在一起。 Vicky开始自我介绍,说她是林深工作的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千金,跟林深同岁,因为工作上的接触,认识了林深,非常欣赏他的工作能力,当然也喜欢他的外形、谈吐和个性。于是,Vicky找了家专业的公司,把林深——连同鹿儿——的个人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 看完汇集成十几页的资料,Vicky得出了两个结论:第一,林深就是她苦等多年的理想结婚对象,因为父亲只有她一个女儿,需要有一个诚实可靠、能力过人的入赘女婿,来帮忙管理偌大的上市公司;第二,考虑到林深的个性、还有他跟鹿儿多年的感情,如果贸然对他展开追求,不但会被拒绝,甚至他马上辞职也很有可能。 于是,Vicky决定从鹿儿下手。她的计划是,只要鹿儿愿意离开林深,那就万事大吉了。至于为此要付出什么代价,完全不在Vicky考虑之内,反正她有的是钱。 当然了,像Vicky这么深谋远虑的人,也知道鹿儿不可能当场就做决定。所以说完上面的话后,Vicky就起身告辞了,说给时间鹿儿好好考虑,一星期之后,她会再约鹿儿见面。临走之前,她特别郑重地拜托鹿儿,这件事千万不能跟林深说。 鹿儿皱着眉头,答应了下来。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种电视剧里才有的烂俗剧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过她只郁闷了一下午,从哲学的角度去思考,虽然Vicky本人跟她的意识都是客观存在,但是只要鹿儿拒绝与其产生关系,那么对于鹿儿来说,也可以认为Vicky不存在。 或者用通俗一点的说法,说到底,这只是Vicky提的一个条件,是她的一厢情愿;只要鹿儿不答应,那么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毕竟,对于她跟林深的感情,鹿儿有超越一切的信心。就算太阳明天不会照常升起,但是枕边的那个人,也会照常爱你——这种满足感,就算给鹿儿一个亿,她也不愿意卖。 那天晚上,鹿儿正在厨房做饭,林深一回到家,就从背后抱住了她。正是这个亲热的动作,让鹿儿心里咯噔了一下。果然,闲聊了两句之后,林深突然问:“这两天,有没有奇怪的人找你?” 虽然看不见林深的脸,鹿儿却能感受到他的急躁;按照之前跟Vicky的约定,鹿儿否认了,还问林深是怎么了? 林深松了一口气,让鹿儿转过身来,深情拥吻之后说:“总之,无论发生了什么,你都不准离开我。” 约定的一星期很快就过去了,那天中午,鹿儿果然又收到了Vicky的短信,约她到楼下咖啡厅,不见不散。鹿儿回短信拒绝后,顺手把号码拉入了黑名单,然后一边等外卖,一边继续工作。 这份广告公司的的工作,工资不算高,事情不算少;不过,哲学系不好就业,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平时还能准时下班,给林深做晚饭——对于鹿儿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满足。毕竟,为了和林深的未来,她什么苦都能吃得下。 到了下午三点,鹿儿刚写完文案,发现公司的QQ群炸了锅。原来就在前两天,不知道何方神圣,突然买下了整家公司;之前的大老板变现走人,新老板雷厉风行,准备任命个姓林的总裁,并且转型做房地产广告。 鹿儿抬起头来,那个上海本地、平时从来不正眼看她的部门主管,“刚好”从她工位走过,神情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她跑到卫生间里,把自己关起来,思考了半个小时。人跟人之间,虽然都是由同样的元素、差不多的比例组成,但是所能掌控的资源,真是相差千万倍啊。想明白这一点之后,她把Vicky的号码,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发过去一条短信:“你还在楼下咖啡厅吗?” Vikcy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切,笃定地回了一个字:“在。” 就在公司楼下那家小小的咖啡厅里,经过一番深入沟通,鹿儿作出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就如同十年前,她在家里客厅的沙发上,所作出的决定同样重要。只不过,十年前是决定跟林深在一起,十年后的今天,是决定离开他。 Vicky说得没错,跟鹿儿在一起,林深不会幸福的。按照他们挣钱的速度,再拼个五年,也交不起上海一套房的首付;他们家里的情况,更不可能会帮忙出这笔钱。住在租来的房子里,随时担心被房东赶走,生活质量根本无从谈起,说什么幸福更是自欺欺人。 没有房子,他们也没法拿结婚证,没法生孩子。 当然,只要鹿儿愿意,纵然什么都没有,林深也愿意一辈子陪她走下去;现在的问题是,鹿儿不愿意了。她心里清楚,像林深这么好的男人,值得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未来。 她决定割爱。 他们在一起十年,从没有分开过,因为习惯了这一切,所以会误以为这就是永恒;但是从哲学的角度看,宇宙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永恒,除了变化本身。 Vicky用充满赞赏的眼光看着鹿儿,仿佛她所做的这一切,不是夺人所爱,不是棒打鸳鸯,而是把这对可怜的人儿,一起救出火坑。 当然,鹿儿完全不怀疑她有这个能力。只要她找一个可靠的理由,跟林深提了分手,按计划消失在他生命中,剩下的,就交给Vicky好了。她那么漂亮,那么聪明,拥有难以想象的资源,要赢得一个失恋的男人的心,完全不在话下。 对于林深来说,他的人生轨迹也非常好预测了,就如同前几年网上流传的那个段子——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至于房子什么的都是小儿科了,他们本来就是房地产公司,房子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Vicky帮鹿儿也安排好了,她竖起手指,对着天花板:“算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鹿儿笑了一下:“不了,我很讨厌做广告。Vicky姐姐,你还是给我一笔钱吧。” Vicky愣了一下,也笑道:“好,只要不超过上一份礼物的价钱。那,如果没什么事的话……” 鹿儿却敲了下桌子:“等等,我还有一个请求。” Vicky皱了下眉头:“你说。” 鹿儿深吸了一口气:“林深跟我在一起十年,这十年里,他就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现在,姐姐要我割爱,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他。那种感觉,就像,就像真的从我身上割掉了什么……” 她眼眶湿润了,但是仍然坚持说下去:“所以我决定,作为代价,我也要割掉他最重视的一样东西。” Vicky没有想到鹿儿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一开始完全无法接受。但是,鹿儿开始运用她思辨的能力,反过来对Vicky洗脑。按照鹿儿的理论,要她放弃林深,其它的条件都放后面,她首先要确认的,是Vicky也同样真心爱林深。爱上一个完美的人非常简单,但是要能容忍、欣赏、甚至爱上他的残缺,这才是鹿儿所理解的真爱。 没错,哲学专业的鹿儿,对于所谓的爱情,有她自己的一套理解。她认为,人的本质是完全自私、利己的,作为人类个体,其实根本不可能去爱上另外的个体;一段深刻的感情里,你以为自己爱的是对方,其实,你爱的只是那个为了对方而忘乎所以、奋不顾身的自己。 换句话说,是爱情本身,而不是你爱的那个人,带给你全身心的满足感。即使是为爱情做的牺牲,也完全谈不上高尚;究其本质,不过是这种自我牺牲的姿态,能够感动、满足,甚至升华自己。说到底,一切都是利己,跟对方无关。 更可怕的是,鹿儿的这一套理论,最后竟然真的打动了Vicky。 这两个女人最终达成协议,只要割掉的那一部分,不是林深的生殖器官——Vicky坦承,她完全无法接受无性婚姻——那么就放手去做。Vicky会给鹿儿一个月时间,去完成这一件事,然后离开林深,把这个已经有残缺的男人,交到下一任的手中。 甚至于,手术所需要的费用跟医生,Vicky都会帮忙解决;国内的如果不行,就到国外去做。不过,要怎么说服林深,那就是鹿儿自己的事了。 鹿儿讲到这里,同为男性,我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原来在这个三角恋的故事里,最大的受害者,却是毫不知情、被像货物一样转售的林深。 我喝了一口啤酒压惊,问道:“然后呢?” 鹿儿脸上依然是毫无表情:“然后,我们去了一趟瑞士,回来之后就分手了。” 我又问了一长串的问题,林深是不是跟Vicky在一起了,鹿儿是不是为了躲开林深才来的深圳,又是不是割掉了林深颇为重视的一样东西……鹿儿的答案,全都是肯定的。 “那么”,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你究竟割掉了他的什么?” 鹿儿情绪毫无波动:“这个重要吗?” 我挠了挠头,对于我这种吃瓜群众来说,这个八卦问题的答案,确实很重要。 她却从盘子里拿起一颗盐焗银杏,剥出里面的果仁,捏在手上把玩;她接下来说的一番话,更是让我如坠云里雾里。 鹿儿所说的,是她跟Vicky说的那套理论的延续:“如果说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牺牲,牺牲完之后,自己却无法感动自己,也无法从牺牲里面得到任何益处……那么人类利己的低下品格,是不是会有一点点,哪怕是一点点,超出了动物局限,得到微不足道的提升呢?” 我看着她手上黄色的白果仁,突然感到了一丝寒意。 或许,疯子跟圣人之间,就只有她指尖上的那么一点差别。 如果真如今晚这位哲学家所说,爱情是一种利己的本能,是人类动物性的体现——我只希望,在有生之年,我可以杜绝高尚,永远利己、永远动物下去。 第16章 善意 今晚的客人,是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穿一件干干净净的白衬衫。我看他样子,应该是个助教、医生、工程师什么的,他却告诉我,自己现在开了家小超市;今晚为了赶过来,还特意提前关门了。 这个超市老板——小刘——的故事,发生在一个雨天凌晨。 那天深夜,小刘开车回家,突然下起了暴雨,特别大那种,开车不像开车,像在海底开潜水艇。小刘不敢大意,打了双闪,控制车速,过了一会儿,雨势才开始减弱。他刚刚放松一点,却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辆轿车横在路边,车头整个怼上了右边的绿化带。 看起来,这车不像是自己撞上去的,而是跟另外的车发生了碰撞,在大雨中失去了控制,才会撞得那么狠。因为雨下得很大,这一段路似乎也没有摄像头,所以肇事车索性逃逸了。 小刘没有想太多,减缓车速,停在事故车前面,然后打开门冲了下去。 事故车是一辆很长的奥迪,里面只有一个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大叔。他脸上被碎玻璃划破,流了一脸的血,但神智还很清醒;只是双腿被卡住了,所以没法从车上下来。按照小刘判断,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 雨突然一下又大了,小刘瞬间被淋得湿透,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掏出手机要打120;大叔却制止了他,说自己刚才打过,救护车已经在路上。 小刘不敢贸然挪动伤者,也不放心回到自己车上,于是就这样站在大雨中。偶尔有车从旁边路过,但都没有停留,直接开走了;现在这社会,大家自我保护的意识都太强了啊。 大叔也隔着雨幕在看他,眉头紧皱,却不像是因为痛苦,而是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过了一会,他似乎终于做了决定,对小刘喊道:“小伙子,你过来一下。” 小刘走过去,弯腰趴在车窗上,大叔出了那么严重的车祸,情绪却颇为镇定,声音里也没有惊慌:“我想请你帮个忙。” 小刘点了点头:“您尽管说。” 出乎小刘的意料,大叔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递给小刘。 小刘不仅奇怪道:“这是?” 大叔深吸了一口气,对小刘念了一个地址,又重复了一遍,让小刘好好记住。他说的这个地方,小刘有点印象,是市中心一个高档小区。 不用问,这把钥匙,就是大叔所说的这个地址的门钥匙。可是,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大叔解释道:“小伙子,你拿这把钥匙,去我说的那个地址,现在就去。到了之后,你开门进屋,自然就知道应该怎么做。然后,把你的银行账户留在茶几上,等我一出院,就转,嗯,十万块给你,作为小小的报答。” 这下子,轮到小刘深吸了一口气——到底是什么事,值得十万块的报酬?又或者换个角度,到底是什么事,值得这位大叔在出车祸后,第一时间让一个陌生人帮忙解决,并愿意为此付出十万块的代价? 大叔看出了小刘的疑虑,解释说,这件事对自己非常重要,但是请小刘放心,首先绝对合法,其次也没有任何难度可言。只要小刘按照他说的,去到那个地址,用钥匙开门进去,五分钟就能解决问题,然后留下钥匙离开。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着十万块的银行入账。 小刘倒不是贪图那十万,不过看大叔的样子,这件事对他来讲真的非常重要。这么想着,小刘接过钥匙,但仍然有个疑问:“为什么是我?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能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 大叔苦笑了一下:“不瞒你说,这件事没法让我身边的人去做。至于为什么相信你,因为你完全可以跟刚才那几辆车一样,直接驶过,但是你却冒着大雨下来救人。我感受到了你的善意,相信你一定能……” 不远处传来了救护车熟悉的声音,小刘面露喜色,大叔却催促道:“你快走吧,现在就去那里。不要让别人看见,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警察——你今晚来过这里,见过我。” 小刘还想说什么,大叔表情却狰狞起来,加上满脸鲜血,显得非常吓人,他不耐烦地吼:“快走!” 小刘最后看了大叔一眼,转身上车,驾离了事故现场。 一路上,他设想了很多个方案。首先当然是报警,把刚才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告诉警察。其次是找个伴,比如酷爱健身的室友,一同去那个小区,这样人身安全更有保障。最差最差,也要等到明天白天的时候,再去大叔所说的地址;现在三更半夜的,谁知道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等着呢? 是一屋子假钞?毒品?还是几个面目凶狠的绑匪?总之,智障才会这么单枪匹马,半夜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凌晨三点,小刘站在市中心高档小区,一扇陌生的房门前。 他深吸了一口气,安慰自己,做出这么不理智的举动,完全是为了不辜负那个大叔的信任。 他掏出大叔给的钥匙,屏息静气开了锁,小心翼翼地开了房门。 小刘走进玄关,打量客厅,里面灯光柔和,空无一人——小刘不禁松了口气,起码不是一开门,就有三四个大汉扑过来。 他关上房门,开始在客厅里走动,一边小声喊着:“喂?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 小刘皱起了眉头,难道这样就可以了? 出于职业的谨慎,小刘决定打开房门,到处再看看。这间房子装修豪华大气,但是从刚一进门,小刘就有一种感觉——这里并不是大叔的家,而是一个女人住的地方。现在开了卧室门,各种化妆品跟布娃娃,更验证了小刘的想法。 但是卧室空无一人,次卧也没有,这间应该是书房吧,估计也…… 推开这扇门的时候,小刘惊呆了。 这一间却根本不是他以为的书房,而是、是,是以他的词汇,无法准确描述的一个房间。在小刘的知识面里,最接近对于这个房间的描述,就是日本鬼子的拷问室。 没错,在这个巨大的房间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囚笼、枷锁、奇怪的椅子,一面特意漆成红色的墙上,挂着皮鞭、镣铐、绳子,还有各种他叫不上名字的奇怪刑具。 最吸引人的,当然是在房间正中央的一个装置——由活人做成的装置。 一个活人,或者说,一个全身赤裸的少女。她跪倒在地,脸贴着地毯,双手反绑在身后,双脚被锁在固定的铁架上,完全无法动弹。不仅如此,她的眼睛蒙着眼罩,嘴巴塞着一个黑色有孔的小球,唾液不断流下——所以,她才会连呼救都无法做到。 房间黯淡的灯光,映照着那少女雪白的肌肤,还有极细的腰;眼前这个诡异妖冶的场景,让小刘感到一阵眩晕。 听见有人进来,被固定的那具女体,开始小幅度地扭动——却并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喜悦。那种感觉,就像是被关在家里一天的宠物狗,终于等到主人下班。 小刘没有急着去解开她,而是坐在一张古怪的椅子上——这椅子有点像医院里分娩用的病床——深吸了一口气,把今晚发生的事情拼凑在一起。 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首先,之前撞车的那个大叔,毫无疑问是这个少女的“主人”。大叔把少女固定起来之后,要玩什么重口味的游戏吧,但是突然有急事,所以匆忙离开了。等到事情办完,大叔半夜冒雨往回赶,却不料遭遇了交通意外。 按照小刘的经验,大叔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需要动几次手术,住院一两个月是免不了的。而这个少女显然无法自行脱离禁锢,别说一两个月了,一星期就能渴死。要避免这个结局,就只能找别人来解开她。 从那大叔的衣着、举止谈吐、开的车,看得出他颇有社会地位,倒未必是当官的,更可能是在国企里任高层;这样的年纪,也必然是有老婆孩子的。如果让人知道了他这变态的嗜好——说不好还涉嫌犯罪——事业跟家庭都会受到极大打击。 正因为如此,大叔确实无法让身边人来替他办这件事,否则有可能成为日后的把柄;无奈之下,只好托付于一个雨夜救人的正直年轻人。 这个时候,被固定的那一名少女,似乎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劲,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身体也停止了扭动。就跟小狗一样吧,能从脚步、呼吸、气味,判断出来的是不是自己主人。 实际上,对于这具任君享用的美好躯体,小刘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做任何事情;诚实地讲,即使刚才在思考的时候,他的生理反应依然很强烈——这是来自动物本能的恶意。但是,那个大叔的判断没错,小刘体内的善意占了上风,他开始寻找办法,解开少女身上的各种束缚。 在取下眼罩的一瞬间,少女表情带着疑惑和惊慌:“你……” 然而,即使如此,她却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反抗,更没有因为身体裸露在陌生人面前而感到害羞。反而是小刘从卧室拿来几件衣服,让少女——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命令她——穿上了。 小刘很快就发现,少女的思维有异于正常人。她几乎没有自己的思想,只会盲目地听从指令行事。这样的情况,让小刘心里在同情少女之余,也产生了对那位大叔的愤怒。 所以,小刘并没有按照大叔交代的,留下银行帐号就离开。他把少女扶到客厅沙发坐下,解释完发生在“主人”身上的事情后,又通过命令的方式,让少女回答了一些问题。 原来,少女其实已经满了二十岁,是在四年前,自愿成为“主人”圈养的“宠物”,还签了一些可笑的、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所谓“主奴契约”。在这个看起来豪华舒适的房子里,没有电脑,没有wifi,也没有手机,少女能接触到的外界信息,除了电视里固定的几个频道,就只有一周来看她两次的主人。 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少女的名字;另外还有一张银行卡,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总之是怎么都花不完的样子。 小刘发现,经过长达四年的驯养——似乎圈里称为“调教”——她的思维还有沟通能力,已经退化到六岁小孩的阶段。不,应该说,她现在是一个拥有人类外表,但是内心更接近猫狗等宠物的诡异存在。 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少女渐渐不再畏惧小刘,而是露出了讨好的表情。她甚至直截了当、却结结巴巴地表达,为了报答他,希望能做点什么事情,让他开心。 “任何事情都可以哦。” 她当时是这么说的。 小刘并非不能理解这一切。比如他自己来说,救人是善意的体现,无论是在平时,还是在雨夜的车祸现场;对于大叔而言,“照顾”好这个少女,也是他心中的善意。而到了这个少女身上,用身体去侍奉、取悦重要的人,正是她所坚守的善意。 在了解到这荒谬的现实,并努力消化之后,摆在小刘面前的,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按照之前的约定,留下银行帐号,离开这个房子,不跟这对病态的男女有任何接触。如同大叔对于他的信任,他同样也信任大叔,那10万是一定会到自己账上的。 10万块,对于成功的中年男子来说是个小数目,但是对于小刘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一笔钱。他现在的这份工作,经常要加班,责任又大,每月到手的工资却少得可怜。 但是这样一来,万一以后再发生同样的事情,少女很可能就会惨死在这里。退一步说,即使没有这些意外,大叔在玩多几年腻了之后,也很可能会抛弃这个少女。而从来没进入过社会的她,不但缺乏谋生能力,甚至找个正常人嫁掉都很难;她将要面对的,很可能是充满悲剧的下半生。 所以,小刘的第二个选择是,从那个具有强大社会资源的男人手中,救出少女,并慢慢让她变回正常人,回复正常的生活轨道。这一个选择比起上一个,大概要难八百倍吧。而无论成功或失败,都很有可能遭到来自大叔的报复。 小刘闭上了眼睛,他心底升腾的那股善意,也没能让他马上做出决定。 最后,他命令少女去卧室睡觉,出门的时候,带走了那把钥匙。反正在短时间内,大叔本人是无法到这里来的,他可以随意来探望,不需要担心任何事情。 走到楼下的时候,雨已经停了,东边天色慢慢亮了起来。 听到这里,我皱着眉头问道:“后来呢?” 小刘面带微笑地说:“后来,我经常去看她,一开始,我试着用她习惯的方式去沟通,慢慢地我发现自己……” 他突然打住,右手在空中做了个按压圆珠笔的手势:“再后来,我工作上出了点事故,原来的单位把我解雇了。反正我也不想再干下去,索性就到了那个小区门口,开了家小超市,这样也方便照顾她。” 小刘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我该回去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他明明没有吃什么,在昏黄的灯光里,喉结却明显动了一下。 第17章 羞辱 今晚的客人,在开始讲故事前,对我提出了一个要求。客人让我不能描述他(或她)的信息,包括外貌、年龄、性别;也不能指出在故事里,他(或她)到底扮演了哪一个角色。如果我做不到的话,客人就不讲这个故事。 我有些为难,不过还是答应了。我倒没什么所谓啦,不过那些纠结于“标准答案”的同学们,这次要更头疼了。 客人接下来讲的,是一个关于校园暴力——这几年也称为校园霸凌——的故事,一共有六个角色,分别是女生A、B、C、D,男生Y,以及一名教师T。 他们读的这所高中,在全市排名中游,校风一般,认真读书的学生有,混吃等死、惹事生非的学生也有。A当时读高一,家境跟成绩中等,长得不错,性格也不孤僻,本来不会是被欺负的对象,但她做错了一件事——跟B的男朋友Y玩暧昧。 A极力否认,说是Y一直在泡她,并且被她拒绝了;然而,她再怎么说都不管用。B或许是出于对Y的信任,或许是为了维护大姐大的面子,一口咬定是A勾引她男人,并且放出风声,要好好整治A这个“婊子”。B还扬言,要是有谁敢帮A的话,那就连他一起搞。 B在A隔壁班,家里是做生意的,黑白两道都有人脉。她成绩极差,经常旷课,在学校里呼朋唤友,拉帮结派;但是碍于她家里的关系,学校领导老师对她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B有两个最好的姐妹,一个是C,一个是D,这次对A 的打击报复,当然也少不了她们辅佐。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是A青春期的一段梦魇。 比如说,早上一到学校,看见黑板上写着自己的名字,旁边是各种下流的字眼,有时还配上拙劣的插图;比如说,放学之后发现,单车的座垫被拆掉了,钢管上套着一只破鞋。据A猜测,这些体力劳动,大多是高高壮壮的C所为。 比起这些恶作剧,更加让A难以忍受的,是学校里四处流传、关于她的八卦。无论在教室、操场、校道上,都会有人对A指指点点,掩嘴而笑,等她走过去时,又装作若无其事。 这些恶毒的流言,包括说A小学时就在教室里,被两个痞子破了身;说她初中就开始勾引男人,打过胎还不止一次。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谁在酒店里看见过A跟一个秃头男人,一起进了电梯;甚至有一张暗中流传的聊天记录截图,里面自称是A的女人,正在跟援交的客户讨价还价。 A相信,炮制这些谣言以及伪造聊天记录的,正是B的另一个姐妹,那个短发干瘦的D。 A所遭遇的这一切,家里帮不上忙,学校不愿管,她原来的几个朋友,要么受到B的威胁不敢插手,要么甚至相信了那些谣言,渐渐疏远了A。遭遇了这些羞辱和孤立,A想过转学,甚者想过自杀,成绩也下滑得厉害;如果再这样下去,等待A的,将会是一个被毁掉的人生。 幸好,他出现了。 他就是T,新调过来的高二语文老师,负责教两个班。T老师当年不到三十,高大帅气,一头自然卷,嗓音迷人,讲课风趣,很快就获得了广大女学生的普遍欢迎。用现在的话来说,T老师就是这群女高中生的男神。 不仅如此,T还经常混迹在男生中间,跟他们一起打篮球、玩音乐,所以在这群半大小伙之中,同样口碑极佳。 在T的众多崇拜者里,竟然也包括不良少女B。本来三天两头就逃学的她,自从T老师来了之后,语文课一节都不愿意落下;课堂上认真听讲,甚至还踊跃举手回答问题。因为新的男神出现,B对男朋友Y逐渐冷落,对于A的校园暴力,也就不那么上心了。 被欺负了半年的A,终于获得了喘息的机会。 作为一个年轻教师,T的教学方法很特别,他认为学语文,最重要的是多读多写,自己常在课堂上朗诵优秀文学作品,也鼓励同学们多看课外书——当然不是指脑残文跟鸡汤,而是一些严肃文学作品,像王小波、韩少功、王安忆等大家的小说。 除了多读,他也要求学生每星期都写一篇作文,可以按照他给的主题写,也可以自由发挥。在两个班级一百来号学生里,他最喜欢的作文,来自于一个沉默寡言的女生——A。T在两个班都念过A的范文,称赞文章很有林白的味道,虽然大部分学生都不知道林白是谁。 不过,新学期开始两个月后,T老师敏锐地察觉到了A的问题。她的作文风格阴郁,字里行间,偶尔会流露出厌世的情绪。T虽然不是A的班主任,本着负责的心态,还是单独跟她聊了两次。但是,面对这个帅气的男老师,A却心存顾虑,不愿敞开心扉。 甚至,出于某种女生特有的预感,A对T老师态度非常冷漠,请他以后不要再来打扰自己,甚至连每周的作文也开始应付了事。 当然,这难不倒T老师,A自己不说,他还是从别的同学口中,逐渐得知了事情真相。T这才知道,那个上课时热衷于举手——叫起来之后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交上来的作文错字连篇的女生,B,竟然是这场校园暴力的始作俑者。 就在T计划着要怎么帮A的时候,B已经行动了——她重新开始了对A的欺凌,比之前还要变本加厉,说是丧心病狂也不为过。 B对A的愤恨不难理解,之前勾引她的男朋友Y也就算了,这一次,竟然连她的男神也敢下手。最可气的是,A这一次又得逞了——T老师对她的偏爱,就算瞎子也看得出来。 C说,她亲眼见到T老师送A回家,路上两人牵手了。 D说,男人都是狗东西,根本不关心谁好谁坏,谁在装可怜,心里只想着上床。从Y到T,都是一路货色。 在C跟D的煽风点火下,B完全失去了理智,她之后对A的所作所为,彰显了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 比如说,她会把用过的卫生巾,夹在A的语文课本中。 比如说,在A上厕所的时候,用力踢厕所的门,并且伴随污言秽语,吓得A根本不敢在学校上厕所。 比如说,纠集几个社会上的小太妹,在A放学路上,把她挟持到无人的巷子里。B、C、D三人轮流打A的耳光,并且在小太妹的起哄下,用手蹂躏A的胸部跟下体。这一整个过程,都用B的手机录了下来。 那一次之后,A请假在家里呆了半个月。 最先看不下去的,竟然是B的男朋友——不,经过几次争吵之后,已经彻底沦为前男友的——Y。Y站出来说,半年前确实是他对A有好感,被B发现之后,怕她生气,才反过来说是A勾引他。只要B愿意放过A,Y愿意跪下来向B认错。 但是,Y的这一番忏悔,却起到了相反的效果。自己曾经的男人,竟然帮着婊子说话,甚至为了她愿意下跪——B简直快要气疯了。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准备以和解为借口,把A骗到酒店里,然后强迫Y跟A发生关系,再把全程录下来。至于是不是发布到网上,就看A跟Y求饶的表现如何了。 这个关键的时刻,T老师终于出手了。 只可惜,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学老师,T在讲台上挥洒自如,在社会中却没有多少能量。B的家里人,是本市的地头蛇,想直接对抗的话无异于找死;而如果是普通的劝解,只会更彻底地激怒B,反过来伤害到A。 T手里唯一的牌,就是B对他的好感;T深知,如果要保护A,阻止B继续伤害她,他手中这张牌,只有一个打法。 一个冬天的晚上,T老师约B出来,说是要好好谈谈。 第二天早上,B告诫C、D,还有她所有的姐妹,从今往后,谁都不许难为A,不然就是跟她作对。 A就这样得救了。 第二年暑假,B从学校六楼阳台往下跳,当场身亡。自杀之前,她用手机发了许多条短信,其中有感恩父母的照顾,有劝C、D等姐妹们走上正路,有向A跟其他被欺负过的人道歉,还有一条痛骂Y的短信。 唯独,没有发给T老师。 至于她自杀的原因,写在一封亲笔遗书里,里面说,自己怀了同学的孩子,心情抑郁,觉得没有脸面活在世上。这封遗书被压在阳台的手机底下,经过刑警的专业鉴定,确实是B写的;通过尸检发现,她肚子里,的确有四个月大小的胎儿。 B的家人自然不愿善罢甘休,闹了两个月后,学校赔了一大笔钱。Y在一天夜里,被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打断了腿,不久之后全家搬到了外地。T老师也受到了牵连,被调到另一所更差的中学。至于C跟D,开始夹起尾巴做人,再也没有了飞扬跋扈的样子。 在这个故事的结尾,所有人黯然退场,只有A重获新生。 一年之后,她顺利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其中语文更是考出了全校的最高分。 大学毕业之后,她嫁给了一名年轻才俊,并在三年后移居美国,如今事业成功,家庭幸福,成为所有人羡慕的对象。高中时遭遇的羞辱,就如同是多年之前,一场褪色的噩梦,极少会再想起。 直到一年前,A特意回国,参加高中的同学聚会。 在应付同学们众星捧月、阿谀奉承的间隙里,A假装不经意的,打听到了她关注的所有人的近况。Y的命还算不错,腿稍微有点瘸,但是照常娶妻生子,在邻市开了个服装店。C没有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嫁了人,现在孩子都生了三个。D倒是考到了外地,毕业后留在那里,只不过至今未嫁,还因此跟父母闹翻了。 至于当年那个英俊潇洒、意气风发的T老师,这一次的同学会,他并没有来。听别人说,T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至今还在学校里当一线教师,别说校领导,连个年级组长都没混上。 在那次聚会上,A要到了T老师的联系方式。 只有她知道,当年自己花了多大的努力,才压抑住了对T老师疯狂的爱意。 也只有她知道,当年B所谓的亲笔遗书,真实面貌是什么。 只有她知道,T老师当年为了救她,付出了多大牺牲,又冒了多大的风险。 现在,终于到了她报答T老师,把自己献给他的时候了——即使只有一个晚上。 不过,A心中还有一个巨大的疑问…… 她带着奉献自己的热情,带着对真相的渴望,假装喝醉,提前离开了同学会。 几天之后,那些有T老师微信的同学们,看见T在朋友圈里,发了一篇书评。内容是关于一个女作家,林白,和她多年前引起争论的一部作品,《同心爱者不能分手》。 故事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客人叹了一口气,问:“这本小说,你有看过吗?” 我挠着头发,苦苦思索:“有点印象,好像是关于……”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看着面前的客人。 客人微笑着说:“没错。” 第18章 卑鄙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身材瘦削、手指修长的男子;三十来岁的年纪,笑起来却像个大男孩,给人的感觉干净利落。 客人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勒索的故事。在这样的故事里,自然会有施害者跟受害方;客人笑着说,他不会讲明自己的身份,而要等我听完故事之后,自行判断。 又来——我苦笑了一下,答应了。 故事从一家整形医院开始。 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小江,陪着他的女朋友——小莲,来医院里割双眼皮、开眼角。小江是一名房产中介,小莲在一家游戏公司当前台,两人的收入都不是特别高;这次整形的费用,是从他们的买房基金里挪用的。 小莲这种做法,小江当然是有意见的,他觉得女朋友已经够美了,再美会很危险;但是反对无效之后,也只好认了。小莲一直嫌弃他赚钱太少,说公司里的程序员哥哥——月薪最少也是小江的两倍——有几个一直在追求她,还老是送她口红啊香水啊什么的。 说到这里,小莲会捏着小江的脸:“要不是你颜值高一点,哼。” 小江坐在等候室里,数着来往的客户,看上去,这家医院的生意并不是太好。他更加闷闷不乐了,小莲是被她闺蜜介绍来的,怕是被人赚了回扣吧。 等小莲做完手术,眼睛包着纱布走出来,小江赶紧扶着她坐下,然后走到交费处,肉疼地掏出银行卡。这个时候,小江却听到了一个让他万分惊喜的消息。 身穿粉红色护士服的小姐姐说:“先生您好,这个单已经免了,不用交费。” 小江以为自己听错了:“啊?什么?” 小姐姐又重复了一遍,小江这才欣喜若狂,连为什么免费都不问,拉起小莲就想走。一个穿着polo衫、身材略胖的中年人,在门口拦住了他。中年人说,自己是这家整形医院的老板,这次是他帮小江免的单,希望小江能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有事情商量。 只要不是让小江付款,别说联系方式了,生辰八字他都愿意给。 莫名其妙省了一万多,接下来的几天里,小江的心情都好到爆炸。小莲虽然嘲笑了他几句,但其实也挺开心的——这省下来的钱,刚好买个她心仪很久的小包包。 又过了几天之后,小江接到了整形医院王老板的电话,约他到一家茶室去坐坐。那天小江没什么业务要跑,就爽快地答应了。他想着,王老板那么有钱,或许还能跟他推销下房子呢。 小江进了茶室里的包间,刚一坐下,王老板就开门见山,对他提出了一个奇特的请求——他想让小江也整容一次。按照王老板的说法,只要小江接受几个小手术,稍微动一下鼻子、嘴唇、下巴——王老板保证,小江会变得更帅,达到男影星的标准——等一切结束之后,再拍一套照片。 这样一来,不光整形的费用全免,王老板还会支付一笔钱,作为小江做手术的辛苦费。 王老板略带歉意地说:“最近现金周转有点困难,小江你看……五十万可以吗?” 小江一口茶差点喷了出来,五十万? 对于他来说,这不光是很大一笔钱,而且,刚好能补上买房基金的缺口。他们早就看好了五环外的一套房子,有了这五十万,立马就可以交首付,年底就能求婚了。小莲反复强调,没有房子,她不可能结婚。 没有经过太多考虑,小江就答应了王老板的要求;王老板似乎松了口气,拿出一张中年男子的照片,告诉小江,整形结束之后,他会变成这个样子。小江看了一眼,跟现在的自己差别不大,但是多了些气质跟沧桑感,确实像王老板说的那样,像是某个港台的男影星。 太好了,小莲本来就喜欢大叔的类型,之前还老嫌他面相太嫩,说他会卖不出房子也是因为如此,太年轻了,让客户觉得靠不住。 那天在茶室里,王老板还絮絮叨叨地跟他说了一堆,什么照片不是单人的,什么耳朵轮廓没法整到时要特型化妆,什么整形之后无法恢复原来的样子,什么事前给他50%,事后再付50%……小江基本都没听进去,他急着要赶回家,告诉小莲这个天大的好消息,然后看她没心没肺大笑的样子。 小江没有料到,在这件事上,小莲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机警。听完小江的叙述,小莲依照某种女性独有的直觉,得出了一个惊人结论——她认为,美容医院的王老板,是要小江帮他去勒索某人。 王老板的预谋,是让小江整容成某人的样子,再拍照——所谓“照片不是单人的”,自然就是跟女人“出轨”的亲密照——然后寄给勒索对象,索要一笔巨款。整形医院的生意不好,王老板自称现金周转不灵,都佐证了小莲的这个判断。 小江恍然大悟,赶紧向小莲保证,自己不会去挣这笔昧心钱。 小莲却扯着他的脸:“你是不是傻?我是说,五十万太少啦!” 女朋友的意思是,王老板开着那么大一家整形医院,少说也是几千万的身价吧?值得他去冒那么大风险的,一定是笔大买卖。动刀子受罪的是小江, 总而言之,在小莲的出谋划策下,小江成功地把价格哄抬到了八十万,并且先拿到了一半的预付款。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小江接受了一系列的手术,等完全恢复之后,又按照王老板的要求,拍了一系列与女生吃饭、揽腰、接吻的照片。当然了,那个“出轨”的对象,就由他的女朋友小莲来饰演。 拿到所有的报酬后,这对幸福的情侣不光买了房,还买了辆奔驰C级,用来每天接送小莲上下班。每天堵在路上很累,养车停车也很贵,可是,只要小莲感到快乐,小江就会更加快乐。 至于被勒索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小江拍的那些照片,又对他造成了什么影响——这并不是小江要关心的问题。只在极其偶尔的情况下,小江会问自己,这种做法是不是太卑鄙了。幸好,忙碌的生活没有留下时间,让他去想太多。 可惜,好景不长。 做完整形之后,因为怕被同事们怀疑,他索性辞职,去了另一家中介公司。然而这半年来,整个行业都不景气,小江很久没有开单,每个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底薪。与此同时,游戏产业反而欣欣向荣,小莲加薪了30%,房贷主要是她在还。 虽然决定了要结婚之后,小莲对他的抱怨少了,也懂得省钱了,但这样一来,小江反而觉得更内疚了。有时候他会想,像上次那样赚钱的机会,如果能再来一次,那就太好了。 一个百无聊外的下午,小江正在看手机上的新闻视频。2000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有个女董事长出席了什么经济论坛,她背后有张侧脸一闪而过。小江瞬间就愣住了。那个男人长得跟自己——尤其是整形之后的自己,完全一模一样。原来,自己现在这张脸,就是照着他来高仿的啊。 小江马上意识到,这个男人,就是王老板的勒索对象。 他立即去搜索了关于这家企业的信息,包括官网跟各种新闻,却再也没找到这张跟自己酷似的脸孔。小江又开始疑惑了,不应该啊,能够跟着董事长一起出席会议,级别应该很高才对……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换了个方向,开始“人肉”女董事长。原来,这个四十来岁的女强人,绝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除了官方资料、大型媒体里,对于她个人奋斗历史的吹捧外,在网络上一些阴暗的角落里,各种关于她的八卦更是甚嚣尘长。 比如说她年轻时的婚史,离异期间的各种传闻,还有四五年前,跟一个比她小十岁的牛津博士——据说叫什么Martin lau——秘密结婚的消息。 这样一来,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那个牛津博士马丁,自然就是新闻里一闪而过的男人;他或许在集团里有重要的实权,但是却不不宜太抛头露面。至于王老板之前让小江拍的照片,一定是作为出轨的证据,用来勒索马丁的。像他们这种老妻少夫、女方强势的组合,对于男方出轨,必然是零容忍。 说不好,女董事长还跟马丁签了什么婚姻合约,如果马丁出轨的话,不仅会失去一切,还得赔她一大笔钱。小江并不是胡乱猜想,以前来买房的客户里,就有签类似这种合同的。这些有钱人啊,其实都勾心斗角,活得挺累的。 所以,为了保住目前的地位,马丁再多的钱也愿意给。 搞清楚了这些之后,小江不由一阵狂喜,像是看见了漫天钞票正在缓缓飘下。 然而,晚上跟小莲商量过后,他的热情便被一头冷水浇灭了。未婚妻说得对,他们这种普通人,根本没有跟上流阶层接触的机会。就算是想要勒索Martin,也找不到他的联系方式;胆子大一点去假冒他,也必然会被揭穿。 小江不由得瘫坐在沙发上,这种感觉就像一座金山摆在眼前,却挖不走哪怕鼻屎那么大一块。 小莲在旁边安慰道:“没关系,我们可以去找王老板,大不了就跟他分嘛。” 小江叹了口气:“老婆,我打了几个电话给他,一直没接,可能是被拉黑了。我还去过那家医院,也根本找不到人……” 于是接下来,两个人讨论的重心,就变成了要怎么才能找到王老板。至于勒索是多么卑鄙的行为,如果被捕会受到怎样的惩罚,这些念头在两人心里一闪而过,没有停留太久。 毕竟之前就成功过一次,赚到了他们三年都赚不来的钱;而且像Martin这样的有钱人,就算分个几百万、几千万给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吧?再说了,这些富人的钱,还不是从他们这样的穷人身上赚的。 就在小江苦于找不到王老板,正打算放弃时,王老板却主动来找他了。 接下来的事情,变得更加顺理成章。 王老板这次交给小江的任务,不再是拍照片那么简单;他要小江扮成Martin,直接跟女董事长过一夜,套出一个极为重要的商业秘密。为了避免穿帮,王老板会安排专业老师,对小江进行一个月的特训,去模仿Martin的行为举止,谈话语气,以及一些有钱阶级的常识。 这个任务的价码,是整整五百万。 王老板特意说明,小江是有未婚妻的人,所以陪女董事长过夜的时候,要做到哪一步,他可以自己把握尺度。没想到,小莲却让小江不用考虑太多,放手去做,一切为了完成任务。 至于怎么调虎离山,支开真正的Martin,怎么进入、离开女董事长的豪宅,王老板会打点好一切,不用小江操心。毕竟王老板背后,还有真正的大老板,他才是整件事的主谋。 一个月后,王老板把女董事长的住址,发短信告诉了小江;又派了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把他送到了那一栋守卫森严的山顶别墅。 临下车前,司机掏出一枚布满划痕的结婚戒指,说是王老板交代,要小江一定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在走进别墅大门之前,小江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冒充他人,欺骗无辜的女董事长,同时又背叛了自己的未婚妻——简直太卑鄙了。小江发誓,只要五百万全部到手,这辈子再也不做这种事情。 故事说到这里,客人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又干净又温暖,跟他所描述的龌龊情节,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他告诉我,之后发生的事情,新闻里其实也有播过。 某女董事长在其海边住处,遇害身亡,身上共有十七个伤口,都来自于同一把水果刀。根据现场的监控视频,以及凶手留下的指纹,警方很快逮捕了江某某,以及同案犯王某、刘某某;最终江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刘某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六年徒刑,王某因有自首情节,判三缓二。 而另一名原本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男子,因为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洗脱了嫌疑。 客人用左手拿起一罐啤酒,我趁机看向他修长的无名指——上面光秃秃的,既没有婚戒,也没有佩戴婚戒留下的痕迹。 喝了一口啤酒,客人提出了他一开始的问题:“一桩卑鄙的犯罪里,当然会有施害方,也有受害者。你猜……” 他又笑了起来:“我是哪一个?” 第19章 吃鸡 今天晚上的客人,讲的是一个我不太懂的题材:吃鸡。 一开始,我还以为客人想吃烤鸡翅、鸡爪什么的,赶紧招呼服务员小哥;客人却笑了,告诉我“吃鸡”不是吃真的鸡,而是最近很火的一款网络游戏——《绝地求生:大逃杀》。 客人介绍说,这个游戏一开始,会把大约一百名玩家空投到某个岛上;经过电磁辐射、轰炸、玩家间的残忍厮杀,最终仅剩一名或一队幸存者,即为赢家。当玩家历尽千辛万苦取得胜利时,屏幕上会出现“大吉大利,晚上吃鸡”这样一行字,所以很多人把这游戏称为“吃鸡”。 我挠了挠头说:“好像很好玩的样子,我也想吃鸡!” 只可惜……我看着桌上那台破旧的笔记本,算了,还是好好记录客人的故事吧。 客人说,故事要从一个富二代讲起,为了方便叙述,接下来叫他小夫。小夫二十四五,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家里交给他一家小公司,让他负责打理。小夫对管理企业兴趣不大,但也只能听家里人安排;他招了两个童年玩伴进公司,与其说是帮忙干活,不如说是来给他解闷。 小夫这两个多年的基友,一个叫胖虎,一个叫大雄。胖虎身材健硕,阳光开朗,就是有些荷尔蒙过剩,一年四季都处于发情期。大雄是个高度近视,性格软弱,也没什么特别的长处,但他跟小夫自幼相识,一直受他照顾,所以忠心耿耿。 胖虎在公司的头衔是总监,大雄虽然是普通员工,但是工资也不低;他们心里清楚,什么工作、什么业绩,统统不重要,两人的目标只有一个:尽量让小夫开心,这辈子就不愁吃穿了。 大概半年前,吃鸡在游戏平台STEAM上发布,一下子就火了起来。大雄最先接触了这个游戏,小夫跟胖虎也跟着玩了起来;三个人很快就沉迷进去,从此每晚酒也不喝了,迪也不蹦了,泡在网咖的包房里,心里想的只有吃鸡、吃鸡、吃鸡。 因为这个游戏的设置,有单排(单人排位赛)和双排、四排,就是没有三排;为了凑满一辆四人车,小夫又叫了个妹子来一起玩。这妹子叫静香,是个职业Coser,长相甜美,又高又白,在二次元圈小有名气。 除了外形,静香的嗓音也特别甜美,是那种光靠语音,就能俘获许多直男的类型。 静香跟小夫两人有些暧昧,可能还没到恋爱的程度;胖虎平时见人就撩,唯独对小夫的女人不敢造次,总是恭恭敬敬地喊她嫂子。每次胖虎这么叫,静香虽然会说“讨厌啦”,不过听她的语气,并不是真的反感。 四个人就这样沉迷吃鸡,无法自拔,在那座虚拟的小岛上体验跳伞、刚枪、送快递。有时候玩得太晚,小夫会干脆宣布,第二天不用上班了。反正小夫是老板,老板说了算,不用上班还照样领工资,胖虎跟大雄乐得偷懒。 至于静香,为了感谢她每天陪玩,小夫给她买了一堆的礼物,现实中跟游戏里的加起来,快有小十万了。 一开始的时候,四个人的水平都差不多,但是渐渐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 其实吃鸡这个游戏,很反映玩家本身的性格。像小夫这样的富二代,含着金钥匙出生,从小要什么有什么,闯了祸也有父母兜着;在玩吃鸡的时候,他总以为自己有主角光环,盲目乐观,该跑毒不跑,该隐藏不藏,结果,几乎每局都是最先“成盒”(挂掉)的那个。 胖虎反应迅速,枪法也不错,但是太喜欢干架。只要看见有人,不论远近,不论打死之后能不能“舔包”(捡对方掉落的装备),总之就是一个字:怼。因为擅自开枪、暴露位置,导致四人被几个队围起来虐、最终团灭的惨案,时有发生。 静香平时嘻嘻哈哈,但玩起这个游戏,可以说是贼溜。她枪法跟意识都不差,尤其懂得利用身为女玩家的优势,有时在游戏里开公频语音,向对方队伍示弱、求送弹药、急救包什么的。还别说,往往可以奏效。 谁也没有料到,吃鸡玩得最好的,竟然是平时毫无存在感的大雄。可以这么说,他在现实里有多怂,在游戏里就有多强。大雄心思缜密,意识一流,枪法快狠准,找车、搜房效率奇高;遇见突发情况,总能保持冷静,在第一时间做出准确判断。 除此之外,大雄对于吃鸡这件事,表现出一种异乎常人的执拗;大概是他在现实中,很难获得同等的成就感吧。 总而言之,四个人在一起玩,如果没吃上鸡,一半是胖虎害的,另一半是小夫拖累;而如果成功吃鸡,百分之八十都是大雄的功劳。甚至有好多次,在小夫、胖虎、静香相继阵亡的情况下,他一个人沉着冷静、智勇双全,最终逆转了局势,带领另外三人“观影吃鸡”。 所谓“观影吃鸡”,就是玩家在阵亡之后,视角转移到队友身上,看着队友化身战神或者伏地魔,目睹最终胜利的降临。整个过程中,观影的玩家除了盯着电脑屏幕,什么都不用做,也什么都做不了。 像这样的鸡,吃起来没什么成就感,颇有些鸡肋。 由于现实跟游戏里的巨大反差,久而久之,大雄身上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用胖虎的话来讲,就是他“膨胀”了。 比如说,大雄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团队领袖,煞有介事地标点,安排谁去开车、谁去拉枪线——虽然他的做法往往是对的,但是下命令的语气,确实让小夫跟胖虎觉得不太舒服。比如说,有时候队友被击倒了,可救可不救的状况下,大雄一般都选择不救;可能是觊觎队友身上某些装备,也可能是单纯觉得队友没用,靠他一个人就行。 当然,如果被击倒的是静香,大雄一定会去救。 而静香对大雄的态度,不知不觉中,也开始慢慢转变。从一开始的无视,到现在简直是有点崇拜了。尤其是在假期之前,静香甚至问大雄有什么打算,能不能陪她去参加漫展。如果让陌生人来判断,一定会认为在这个小团体里,大雄跟静香才是一对。 毫无疑问,小夫很不爽。 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只有他抢别人的东西,从没有别人抢他的东西。更何况,抢他东西的人,竟然是这个一无是处、一直受他关照的废柴。说起来,当年如果不是小夫给他找的女人,就大雄这怂样,怕到现在还是处男吧。 现在倒好,不过就是吃鸡玩得溜一点,竟然就忘了小夫对他的恩惠,忘了自己有几斤几两,连小夫的女人,都敢打主意了。 因为这事,小夫虽然没开口,胖虎却找了大雄几次,一次比一次说得狠。每次大雄都低着头,嗫喏着说好、知道了,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过不了几天,又会故态复萌。 因为吃鸡这个游戏,大雄好像真的变了,变得不像他们认识多年,可以随意取笑、随意欺负的那个大雄。 小夫跟大雄之间的矛盾,终于还是剧烈爆发了。 那一次,胖虎跟静香早早成了盒子,剩下小夫跟大雄两人,即将杀入决赛圈。大雄灭完对面一队,分头去“舔包”,结果小夫捡到了一把叫做“狗杂”的枪。这枪威力大、射速快、后坐力小,总而言之一个字,好用。 大雄当时就说,让小夫把枪给他,这把肯定能吃鸡。小夫却不愿意,说这枪他也会用,肯定能杀几个人。那时候,大雄已经有了八个人头,小夫却还是零杀;“零杀吃鸡”跟“观影吃鸡”一样,赢是赢了,姿势都不怎么优雅。 大雄没有说话。 过了没两分钟,小夫兴冲冲跳出去跟人血拼,被对方一枪爆头了。他艰难地爬回掩体后,让大雄救他一把。那个情况下,绝对是可以救,也应该救的。 但是,大雄没有任何动作,只是蹲在小夫旁边,静静看着垂死的他。 无论现实中的小夫,在网咖包房里怎么哀嚎,怎么咒骂,游戏内的大雄就是如同掉线般,纹丝不动。等小夫死了之后,他却用最快的速度,从小夫尸体上掏出了那一把“狗杂”,装上早已准备好的7.62毫米子弹。 过分了。 厚厚的镜片之下,大雄眼里闪着自信的光芒:“你们看着吧,这把肯定吃鸡。” 不过,这一盘到最后,也没吃上鸡——因为小夫跟大雄打起来了。 小夫先是走到大雄身后,扇了他一脖子;他万万没有想到,大雄竟然会一把扯掉耳机,站起来就要跟他拼命。游戏里枪战当然是大雄完胜,现实里打架,两人都用的王八拳,实力不相上下——只不过,大雄更不要命一点。 胖虎刚好去了厕所,在场的静香表面上拦着,其实却在帮大雄拉偏架。小夫身上不明不白挨了几拳,不禁暴跳如雷,破口大骂。在胖虎一边系皮带一边赶回来之前,静香拉着大雄,跑出了网咖大门,消失在夜色里。 听完事情经过,胖虎表现得比小夫还要气愤,他骂骂咧咧道:“这个狗东西,我现在就去他家,拖出来打!” 小夫反而冷静了下来,他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冷冷地说:“你别急,慢慢来。吃鸡是他厉害,线下真人版吃鸡,哼,我倒要看看,是谁玩不过谁。” 他脸上露出顽劣的笑:“还有那个婊子,等着瞧吧。” 大雄意识复苏时,发现自己被绑在了椅子上,动弹不得,嘴巴也被什么东西塞住了。后脑勺一阵剧痛,头发湿淋淋、冷冰冰的,应该是被敲破之后流出的血。下那么重手,一定是胖虎无疑。 都怪自己……跟静香在海边的民宿躲了几天,就以为没事了,太得意忘形了啊……吃鸡时候的冷静和忍耐呢,现实中到哪里去了? 静香! 大雄惊恐地想到,静香一定是被小夫抓走了。这个狗日的,是想要干嘛? 他强打精神,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自己是在……没错,是小夫家的郊区别墅。很多年前,他来过这里,那时候……该不会……操! 大雄绝望地发现,自己面前有一台开着的电视,画面里,是一个巨大豪华的卧室。正在这时,小夫推门而入,身后跟着胖虎,肩上扛着一个女人。 毫无疑问,那女人就是静香。 胖虎将静香扔到大床上,动静很大,静香却毫无知觉,像是个沉重的麻袋。 小夫对着镜头,调皮地挥了挥手,兴高采烈地说:“嗨,大雄!你醒了吧?那个,之前你带我观影吃鸡那么多把,为了感谢你,今天也让你来体验一下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对啊,这女人就是鸡啊!话说回来,你还没上过她对吧,刚才她亲口跟我说的,对,就是在喝下那瓶饮料之前……” 又是这卑鄙的技俩——就跟八年前,发生在这个别墅里的事情一样。 大雄屈辱地哭了起来,眼泪跟鼻涕糊满了自己的脸。天花板传来脚步跟说话声,他知道,电视机里的房间,实际上就在自己头顶。这个时候,他心底唯一庆幸的,是自己被绳子绑住了——不然的话,他既没有勇气去救静香,又没有借口原谅自己,只能在这昏暗的房间、以及同样昏暗的人生里,像被痛殴的狗一样,蜷缩着啜泣。 画面里,小夫一边脱衣服,一边得意地笑:“大雄,好好看看我是怎么吃鸡的哈。” 胖虎指着床上的静香,纠正道:“不对,应该是看她吃鸡。” 小夫拿起一瓶矿泉水,又掏出一个药盒:“来,一人一粒,老规矩,我前你后。” 胖虎哈哈笑道:“真是便宜她了,双洞同时吃鸡,还不美滋滋。” 大雄狂暴地摇晃身体,椅子咚一声倒在了地板上,仍然是动弹不得。他心里不停地咒骂,该死!小夫、胖虎,你们怎么不去死?不,最该死的,是懦弱无能的自己…… 突然间,大雄止住了哭泣,看着电视机里的画面。 好像有点不对劲。 随着时间流逝,他瞪大了双眼里,一开始是希望,慢慢又变成了恐惧。 比之前还要强的恐惧。 到这里,客人的讲述就完结了,故事剩下的内容,记录在上个月的一条新闻里。 新闻中说,郊外别墅中发现三名男性尸体,其中两名受害人被绑在一起,生殖器官均被割下,并分别塞入对方口中。在他们身边的墙壁上,用受害人的血写着两个大字——吃鸡。 据悉,这两人都是失血过多致死,而另一名受害人于楼下房间被发现,死因则是心肌梗塞。 警方认为,这是一起仇杀事件,并且与八年前一桩强奸致死案有关。嫌疑人已被锁定,是一名年轻男性,目前在逃。 我在看网页新闻的时候,客人正饶有兴味地咬着一个鸡翅,嘴里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看客人的样子,似乎根本不担心泄露行踪。 客人递给我另一只鸡翅,笑着问:“还要吃鸡吗?” 第20章 怪物 今晚来讲故事的,是个满面愁容的年轻女人;她说自己叫夏晴,这个名字充满阳光,却像是对她人生的反讽。 “我的身体里,有个可怕的东西。”夏晴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 她的故事,要从很久前讲起。 小时候的夏晴,跟父母生活在老家县城,童年生活说不上富足,但总算是无忧无虑——直到她五岁那年,爸爸妈妈同时下岗了。 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每天去公园边摆摊卖袜子,在外地的姑姑也时有接济,倒不至于会饿肚子。真正的问题,来自夏晴的爸爸。 自从失去工作,爸爸好像变了个人,整天游手好闲,还开始酗酒。他经常喝到深夜才回家,一进门就弄出很大动静;妈妈要是抱怨几句,两人就会争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每到这个时候,夏晴总是躲在漆黑的卧室里,裹紧被子,即使哭泣,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因为要是她吓哭了,爸爸妈妈就会掉转头来,一致对外,把火气全撒在她一个人身上。 不知道是哪个夜晚,那个可怕的念头,像是一条冰冷的蛇,爬进了夏晴幼小的心里。 “要是他们死掉就好了。” 没错,不是“他”,是“他们”。如果光是爸爸死掉了,虽然晚上不用再担惊受怕,但她还得住在这个潮湿阴冷的家。上个月,姑姑从外地回来了一趟,说要把夏晴接到身边;姑姑穿得那么漂亮,又那么温柔,一定不会打她骂她,更不会掐得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姑姑说,接走了夏晴,每个月该给的钱,她照样会给。但是,爸爸妈妈坚决不同意,姑姑只好做了顿夏晴爱吃的,又留下几件漂亮衣服,一个人坐火车走了。 姑姑走之后,夏晴伤心了好几天;内心那个可怕的念头,也变得越来越强烈。 没想到,就在不久之后,她的“愿望”真的实现了。 那是幼儿园的阿姨,发现夏晴两天没去上课,也没有请假,就去她家看看情况。叫门没人回应,邻居也说这两天里,没看见有人进出。大家越想越不对,找了个开锁师傅,一进门,差点没吓死。 夏晴的爸妈并排躺在客厅,血流了一地,早就断气了。 最后,邻居们是在衣柜里找到夏晴的,她已经两天没吃饭,饿得奄奄一息。 恢复过来的夏晴,无论大人们怎么哄怎么劝,都不肯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不断地重复:“姑姑,我要姑姑。” 两天之后,姑姑连夜赶到,跟夏晴一起抱头痛哭。 姑姑一边哭,一边摸着夏晴的后背:“放心,交给我了。” 之后,警察才从她的转述里,了解到案件的真相。 原来,那一天晚上,爸爸又喝得醉醺醺的回家,跟妈妈吵了一会之后,就开始动手。妈妈去厨房拿了把菜刀,威胁要砍死爸爸,其实不过是吓唬他;爸爸一气之下,夺过菜刀,却真的乱刀砍死了妈妈。 之后,爸爸酒意发作,在沙发上睡了一觉。醒来之后,他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妻子,于是在无尽的悔恨中,用同一把菜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 根据当时的鉴证结果,家里门窗完好,大门还是反锁的;案发现场没有其他人的痕迹,菜刀上也只提取到两位死者的指纹,所以警察们按照这份口供,把案子结了。 办完丧事之后,姑姑带着夏晴离开老家,到这个沿海城市生活。 在姑姑的悉心照料下,夏晴渐渐适应了新的环境,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爸妈的样子,在夏晴的记忆中越来越模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她也没再跟任何人提起。 其实,那是她跟怪物的第一次照面。 接下来的几年里,夏晴上了小学,她性格乖巧,成绩又好,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非常喜欢。生活过得充满阳光,怪物就只能在阴影里蛰伏,默默地等待,等待。 机会,终于来了。 夏晴五年级的时候,学校准备选送一名学生,去参加市里的芭蕾舞比赛。其中最有竞争力的,是夏晴跟一位姓李的同学。单凭实力来讲,夏晴更胜一筹;但李同学家里,却有点教育局的关系在。 有人说,学校领导已经选中了李同学,只是暂时没有公布。 夏晴当然很难过,她苦练了三年芭蕾,为的就是这个比赛。 那个可怕的念头,像一条无比丑陋的蛇,再次盘踞在她心上。 “要是她死掉就好了。” 几天之后,李同学出门上课,却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幸好并无大碍,只是脚踝受了伤——自然无法参加芭蕾舞比赛了。 在这个紧要关头,出了这样的事故,很难不让人产生怀疑。甚至有人认为,是同住一栋楼的夏晴,躲在暗处,推了李同学一把。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个时候,夏晴正和姑姑在吃早餐,早餐店的老板跟食客,都能为她做不在场证明。 更何况,李同学自己也说了,根本没有人推她,是她自己下楼时不小心,被鞋带还是什么绊到脚,这才摔了下来。 最终,夏晴如愿以偿,获得了参加比赛的机会,并且赢得了亚军。 只有夏晴心里明白,制造这个“意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她心里的怪物。对于夏晴来说,这个看不见的怪物,其实是她幸福的守护神;每当夏晴遇到困难,她心中的怨念,便会召唤出这个怪物,去清楚路上所有的障碍。 当然,对于作为“障碍”的一方,夏晴所召唤的怪物,就是不折不扣、让人胆寒的怪物了。 比赛结束后,李同学非但没有怨恨夏晴,反而主动跟她亲近,一来二去,两人成为了好朋友。夏晴对于当初心里的可怕念头,对于怪物的所作所为,感到万分内疚,从此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不让自己去憎恨任何人。 就像前几年一样,夏晴一旦生活得快乐满足,那只怪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她读初二那年。 那一年,姑姑正准备结婚。 说起来,姑姑的命运也颇为坎坷。 从小时候开始,家里因为重男轻女,对儿子——也就是夏晴的爸爸——万分宠爱,对女儿却是百般苛刻。无奈儿子不争气,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家里托关系,安排进县里的工厂上班,又娶了个各方面都很普通的媳妇。 反倒是当妹妹的她,成绩一直很好,最后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夏晴出生那年,她曾经因病休学,但仍然坚持了下来,最后保送了本校的研究生。硕士毕业之后,她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到这个欣欣向荣的沿海城市,从事自己喜爱的科研工作。 但是,因为一直忙于事业,更因为要照顾夏晴,她的婚姻大事反而耽误了。姑姑到了37岁岁这年,事业稳定,在行业内有了一定地位;夏晴已经成了个半大姑娘,成绩优异,乖巧漂亮,俨然是邻居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这样一来,姑姑就动了结婚的念头。 当然,更重要的是,她有了合适的人选。 对方是外企高层,四十出头,离异,孩子给了前妻。这个男人夏晴也见过,高大成熟,温文尔雅,如果跟她去世多年的父亲相比——简直不像是同一个物种。没等姑姑吩咐,夏晴甜甜地叫了声叔叔,让这个男人笑得脸都皱了。 可是,第一次见面的晚上,夏晴就失眠了。 那条毒蛇,如同久违的挚友,于深夜再度造访。漆黑的卧室里,夏晴睁大了眼睛——如果姑姑跟那个男人结婚,肯定会打乱夏晴的生活。一想到这个家里,可能会多出一个男人,跟姑姑打情骂俏,夏晴就觉得难以忍受。 说不定,姑姑很可能会为他再生个孩子;天底下的婴儿都很讨厌,就算是姑姑的也一样,哭闹起来,会影响到她学习的。 更何况,万一、万一那个男人温柔的外表,只是假象,以后他也会跟姑姑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就像夏晴的父母一样——光是想到这个可能性,就让夏晴浑身战栗,无法呼吸。不,不是可能,一定是这样,要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跟原来的老婆离婚呢? “要是他死掉就好了。” 黑暗中,夏晴深吸了一口气。 不,这样是行不通的。 那个怪物对爸妈、对李同学造成的伤害,夏晴还历历在目。这一次,夏晴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那可怕的怪物。 夏晴认真地思考了几天,甚至还写了份谈话的大纲,最后选了一个周末晚上,对姑姑摊牌——你们结婚的话,我同意,但是不能搬到一起住。 一开始,姑姑觉得夏晴严肃的表情很好笑,但是慢慢的,她就笑不出来了。夏晴把她所知道的,那只潜伏在黑暗中、时不时出来伤人的怪物,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向姑姑描述了一遍。看着姑姑越来越苍白的脸色,夏晴赶紧安慰她,说怪物无论有多可怕,都不可能会伤害到她们两人。 只不过,那个横插一腿、扰乱她们平静的男人——就不好说了。 听完夏晴的叙述,姑姑沉默了好久,最终站起身来,把夏晴紧紧抱住。 “你长大了。” 姑姑当时这么说。 一个月后,姑姑跟那个男人和平分手,从此一门心思放在事业跟夏晴身上,再也没有谈过恋爱。 那一头怪物,心有不甘地,又重新回到了黑暗里。 这一次的较量,仿佛是一个分水岭,自此之后,夏晴的力量越来越强大,而怪物则越来越弱小,越来越衰老。最终,那头噩梦般的怪物,被分解得不见痕迹,只默默流淌在夏晴的血管里。 那年以后,夏晴如同普通人一样,上学、工作、恋爱、结婚,每一步都走得很扎实,每一步都比同龄人走得好。这时候的夏晴,身上毫无父母的影子,反而更像是她姑姑,勤奋、自律、优秀,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为了理想的生活,甚至可以拼尽一切。 但是——在夏晴的人生里,充满了这个可怕的词——但是,姑姑病倒了。 姑姑是在实验室里突然晕倒,直接被送到医院急诊。医生说她是因为长期工作压力太大,导致了突发性的高血压。但是夏晴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 果然,夏晴在病房里陪夜的时候,姑姑告诉了她真相。 原来,姑姑通过二十年的拼搏,成了行业里的带头人,今年还有一个重要的科研成果,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姑姑还获得了一个世界级奖项的提名,已经进入了评审阶段;这个奖项,是姑姑自入行开始,便梦寐以求的。 可以这么说,着一个奖项,便是姑姑所追求的终极幸福。然而,在姑姑和幸福之间,突然冒出了一个巨大的障碍。 这个障碍,是姑姑带的女研究生,小薛。她威胁姑姑,除非把自己的论文署名提前,并解决她的编制和住房问题——否则的话,她将会公布一系列的材料,证明姑姑的研究成果里,存在舞弊成分。 不仅如此,小薛还透露,她掌握了姑姑多年前的一些秘密,是关于她如何保送研究生,又如何进入现在这个行业……按照她的说法,如果这些秘密全部公开,姑姑就只能离开她深爱的科研领域了。 说完这些,夏晴才发现,姑姑的鬓角里,已经出现了白头发。 她一把抱住了姑姑,瞬间,时光仿佛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深夜,那个父母双双身亡,姑姑从外地赶回的深夜。 “如果她死掉就好了。” 这句熟悉的台词,却是从姑姑的口里说出来的。 姑姑的痛苦和不甘,夏晴感同身受;巨大的痛苦,充斥着她的内心,而出口却只有针孔那么大。痛苦从针孔里挤出、膨胀、扭曲,便成了那个怪物的模样。 夏晴闭上眼睛,抚摸着姑姑的后背:“放心,交给我了。” 半个月后,小薛摔死在即将打烊的商场里。根据现场视频,小薛是在乘坐向上的扶梯时,低头看手机,结果不慎从扶梯上滚下。由于扶梯不断向上,小薛每隔几秒便继续向下翻滚,最终造成颈椎折断,不幸身亡。 姑姑在出院之后,继续从事她的科研工作,并如愿获得了那个奖——但是,姑姑脸上的笑容,却没有因此变多。 夏晴如同往常一样,过着美满而幸福的生活;只是每当深夜,枕边人已经沉沉睡去,她却会在漆黑中睁大眼睛,寻找那只怪物的身影。 说到这里,今晚的故事便结束了。 夏晴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问:“我知道,你听说过许多故事,洞悉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我身体里这可怕的东西,你,你之前有见过吗?” 烧烤店昏暗的灯光下,我看见她身后的影子,慢慢变高、变大,变得羽翼丰满,伸出了锋利的爪牙。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见过的。” 是的,自从跟楚爷签订了契约,半年里,我听了大概有二十个故事;如今在夏晴身后的怪物,我绝非第一次见。 每周三夜晚,光临楚记烧烤的客人里,不少人身上,都住着同样的怪物。 说不好,我的、或者你的,你擦肩而过、或者最亲密的那人——身体里,都可能隐藏着这样的怪物。 这些可怕的怪物,平时都会收敛羽翼,隐藏在普普通通的人类身上、普普通通的生活当中;只有在每周三夜晚的烧烤店,它才会显露原形,一边磨着爪牙、喷着带硫磺味的毒焰,一边讲述它的故事。 没错,烧烤怪谈,说到底——就是在烧烤店里,谈论这些怪物的故事。 听完我的回答,夏晴脸上的愁容,显得更加浓重了:“那你说,我这辈子,有可能摆脱它吗?” “对不起,我只是个记录故事的十八线作者,”我盖上老旧的笔记本电脑,挠着头,“我有我自己的答案,但是你内心所渴望的那个……” 我拿起手边的福佳白,抱歉地笑:“只能你自己去找。” 第21章 轮回 今晚来讲故事的,是个衣着考究的中年男子,发型一丝不苟,举手投足都非常有派头,一看就是大公司高层。 没想到高层一开口,却很接地气:“鬼叔,你相信轮回啊转世什么的吗?” 我愣了一下,斟酌道:“以前不太信,现在……看情况吧。不过……” 高层笑了笑:“只要你不抗拒就好,因为我要讲的,是一个关于转世的故事。” 接下来,高层开始自我介绍。他说自己叫Louis,在一家大公司当副总,主要负责投资并购的业务。Louis是香港籍,有房有车,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现在年近四十,却依然独身。 当然了,对于Louis这样的成功男士来说,独身并不意味着没有性生活;他有几个固定的炮友——模特、头等舱空姐、画家什么的,都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女神——但如果谁流露出想法,要做他女朋友,Louis就会严肃拒绝,从此再也不约。 Louis之所以会这么做,原因很简单——他这辈子唯一想娶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原来,他在读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外号叫“开心”。开心人如其名,一天到晚笑眯眯的,就好像全天下的好运气,都让她一个人占了。 其实开心长得不算好看,还有点婴儿肥,但就是特别的白,怎么晒都晒不黑;那年入学军训,太阳特别毒,所有人都晒成了炭,只有开心还是那么白,像蒸笼里冒着热气的馒头。从军训时起,Louis就喜欢上了这个又白又爱笑的女生,追了半年,终于让开心成了他女朋友。 当年两人都是穷学生,最常去的恋爱场所,是学校的人工湖。Louis还记得,在湖边的长椅上,他们第一次接吻之后——对两人来说都是初吻——开心摸着他的脸,笑眯眯地说:“完了完了,你那么喜欢我,哪天要是我死了,你可怎么办啊?” Louis激动地发誓:“那我这、这辈子就不结婚!” 说完之后,两个人又亲到了一起;谁也没有想到,开心的这句玩笑话,竟然会一语成谶。 开心去世以后,Louis一直坚守着他的誓言,不光没有结婚,甚至连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十几年来,无论家人、朋友、同事怎么劝怎么骂,他都从来没动摇过。有一年中秋,他陪开心的爸爸喝酒——他一直把二老当成岳父岳母照顾——“岳父”喝多了,老泪纵横,让他赶紧去找个好女人结婚,别把一辈子耽误了。 Louis只是笑着摇头,不说话。 “岳母”也在旁边着急:“我说小陆,你咋就不听老人劝啊?到底什么时候才肯结婚呐?” Louis把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真诚地说:“等我找到跟开心一模一样的女人。” 岳母更着急了:“净说胡话!世界上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呢?” Louis哈哈一笑:“说不好,开心她放心不下我,重新投胎了来找我呢。” 之后,不管二老再怎么说,Louis只管喝酒打哈哈,把话题引到别的地方去了。 谁都知道,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也不可能有投胎跟转世;Louis是完完全全的唯物主义者,更不会相信这些。 谁也没料到,明明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就这么发生了。 前面说过,Louis在公司里负责的是投资并购业务,也就是给哪个公司投钱,或者索性买下哪家公司。这样的工作,当然经常要跟企业老总打交道。去年秋天,一家意向收购公司的老板,请他去观澜湖打高尔夫。 那天是个周末,秋高气爽,阳光刺眼,一场普通的业务球,却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变得全然不同。 球打到一半,远远开过来一辆电瓶车,车上人下来的那一瞬间,Louis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时间飞速倒流,他好像回到了十几年前,大一军训的那个操场;而在刺眼的阳光下,笑容满面、白得像刚出笼馒头、正在向他走来的女孩,就是他这辈子唯一的爱人——开心。 女孩走到徐老板身边,挽住他的手,甜甜地喊了声:“爸爸。” 又笑着对Louis说:“叔叔好。” 徐老板介绍道:“别喊叔叔,把他喊老了哈哈,就叫Louis吧。那个,这是我女儿小悦……Louis你怎么了?没事吧?” Louis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没事,太热了这天。” 他只觉口干舌燥,勉强笑着说:“小悦,你好呀。” 小悦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Louis你好呀,第一次见。” 他迟疑着伸出手,等到两只手握到一起时,他又仿如触电,浑身颤抖了一下——这个感觉,就如同十多年前,他第一次牵起了开心的手。 之后的时间,Louis就如同喝醉了酒,糊里糊涂,不知道剩下半场球是怎么打完的,也不知道徐老板跟小悦,还跟他说了些什么。直到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公寓的沙发上,喝下一大杯威士忌后,才稍微清醒了些。 小悦跟开心,真的太像了。 Louis第一次见到开心时,她是19岁;今天第一次遇见的小悦,虽然只有15岁,但如今的孩子发育得好,心理也早熟,弥补了年龄上的差距。总之,两人无论是相貌、身高、嗓音,还是笑起来的样子,简直都一模一样。 不可能仅仅是巧合。 可是,如果说开心跟小悦有某种联系,那又会是怎样的联系呢? Louis非常清楚,开心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没有亲姐妹;她有一个堂姐、两个表妹,但跟她长得都不像。而徐老板的老婆,也就是小悦的妈妈,是个又黑又瘦的老女人,老家更是跟开心的老家一南一北,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小悦不可能是开心失散多年的表妹、外甥女什么的。 难道说,小悦是开心的亲生女儿?可是,先不说开心绝不可能背叛Louis,光从时间上算,也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开心是在16年前意外去世的,小悦今年15岁,谁都知道,一个人绝不可能在死后一年,还顺利生下一个小孩…… 慢着。 Louis想了一会,给小悦发了条微信,装作不经意的,从最近的“水逆”入手,打探她的星座。 小悦果然没睡,而且很快就回复了。看着她发来的消息,Louis心里咯噔了一下。 从小悦的星座,推算出她的出生月份,再算一下……没错,小悦出生那时,刚好是开心去世之后的十个月。 这也太巧了吧?难道说……小悦真的是开心投胎转世? 这不可能。Louis所接受的教育、他的科学素养、唯物主义世界观,不允许他接受这么迷信的解释。 可是,如果不是投胎转世,又怎么去理解这所有的一切? Louis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杯里那金黄色的液体,似乎给了他勇气,让他揭开自己的伤疤,去回想那一段平时不敢触碰的记忆。 十六年前,他经历了人生的最低谷——在短短的一个月里,失去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那时候,他跟开心刚刚毕业,先后找到了不错的工作,美好的新生活似乎就在眼前。可是,深夜从老家来的电话,打破了一切对未来的想象。 Louis的父亲给车撞了,肇事车逃逸,人已经进了手术室,可是手术费还差一大截。 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Louis跟开心几乎变卖了一切,找了所有能借钱的人,最后仍然缺一万;开心安慰Louis,说不要紧的,你先回老家照顾爸爸,这最后的一万块,等她来想办法。 在离别的火车站,她笑着对Louis说:“放心啦,相信我。” 果然,Louis回到老家的第二天,开心的汇款就到了。 只可惜,凑齐了钱,手术却回天乏力,没能救回他爸爸。Louis在极大的悲痛中,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便回到学校所在的城市;他在开心怀里痛哭一场,决定接下来的日子里,要好好挣钱,还清欠下的债。 Louis表示,首先要还的,是开心去借来的那一万块,据她所说,来自一个非常慷慨的远房亲戚。 开心却笑着说:“这个不急啦。” 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人猝不及防。一天在出租屋吃完晚饭,开心只是说肚子有点疼,早早就去睡觉了。到了半夜,她腹痛难忍,Louis赶紧把她送到了医院。 谈恋爱这几年来,开心的身体一直很好,感冒都没怎么得过,两人都以为没什么大事;确实,打了些点滴之后,开心就说自己好多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突然想吃学校门口的煎饼果子,Louis看她没什么事,便坐公车回去买。 Lousi买完早餐,回到医院,却发现病床已经空了;而当几个小时后,开心从手术室里出来时,白纸一样的脸上,再也不可能有笑容。 开心就这样死了,连最后一句话,都来不及跟Louis说。 两个毁灭性的打击,在短时间内接踵而至,让Lousi痛苦得失去理智,忽略了一些本该引起重视的细节。之后的十几年里,Louis虽然振作了起来,并且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每次回忆往事所带来的撕裂般的疼痛,也让那原本清晰的伤口,长出了一层层伤痂,再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关于开心去世的谜团,Louis只记得两点。 首先,开心借了一万块的“远房亲戚”,连她父母都不知道是谁,所以这笔钱一直没能还上,也成了Louis的一块心病。 还有,Louis回老家的那段日子,他的一个同学说,看见过开心跟一个中年男子,在咖啡厅里不知道聊些什么。 威士忌杯的杯底,不知不觉又空了。 事隔多年,今天,因为小悦的出现,那些陈旧、破碎的线索,终于全部串了起来。 原来如此。 那天晚上,Louis想了很久,终于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在人生余下的日子里,他要照顾好小悦,这个长得跟开心一模一样的女人。她们脸上单纯美好的笑,就如同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一定要好好保护。 即使,中间会经历一些波折。 到了这里,我对Louis这个充满闪回,从而变得过于跳跃、过于碎片化的故事,终于失去了耐心。 我打断道:“所以,你们现在怎样了?” Louis终于从他的回忆里清醒过来,对我笑了一下,拿出手机,展示了几张两人的亲密合照。画面里的小悦,果然如他所描述,白,微胖,笑容具有治愈一切的感染力。 我看了一会,眉头却紧接着,他又给我看了一张年代久远的照片,上面是一对年轻的大学生情侣;不用说,自然就是Louis跟已经去世的开心了。 其实在我这个旁人看来,开心跟小悦虽然长相、神态都颇为相似,但仔细分辨,还是会有些区别,并没有Louis说的那么神乎其神。 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虽然合照都很亲密,但是Louis搂开心的是腰,搂小悦的却是肩。 我突然想到什么,眉头不由自主皱了起来:“不对啊,小悦今年才16,她父母也同意你们交往啊?” Louis笑了一笑,轻描淡写地说:“徐老板呀,去年我在收购他公司的过程中,发现了他做假账跟偷税漏税的犯罪事实,收购自然终止,我还顺便向警方举报了一下。为了这件事,小悦有好长时间都不太爱笑,还好现在恢复了过来……” 他笑眯眯的,视线不由自主,又回到了手机里的照片上。 我想了一会,恍然大悟道:“什么嘛,到头来,你自己也不信啊!” 篇确实比较简单,两句话就说完了。 当年开心通过地下途径,卖卵子给徐老板夫妇,由于手术感染引发的炎症,突然去世了。(网上可以搜到不少卖卵子出事的,所以也是提醒各位妹子,千万不要动这个心思。钱不够花咱就省点。) 小悦是开心的卵子+徐老板的精子,在徐太太的腹中孕育的,所以长得像开心。 Louis为了报复徐老板夫妇当年骗开心卖卵子,之后对她放任不理,造成了开心的死亡,所以顺手举报了徐老板,并将小悦领过来当成是女儿抚养。 第22章 对决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一名魔术师。 这一年来,给我讲故事的客人里,三教九流什么身份都有,一来二去的,我也算是见多识广的老司机了。但是当Daly报出自己的名号时,我还是忍不住再三确认——你就是那个Daly?那个被誉为不世出的魔术天才,却在巅峰时期因为一场对决,从魔术界隐退的Daly? Daly面带微笑,轻轻点了个头:“没错,我就是Daly,那个传说中的Daly。” 在开始讲故事前,他问我借一枚硬币,一枚普通的一元硬币。我摸索出硬币递给他,Daly用手指捏着,像是在喃喃自语:“总有人问我,魔术的本质是什么,尤其是那次对决以后……” 他拿起玻璃杯,把硬币倒扣在桌面上,抬头对我说:“鬼叔,注意看好——这枚硬币,就是魔术的本质。” Daly又笑了一下:“不过,本质到底是什么,等故事讲完后再给你揭秘。” 我盯着那枚硬币,既好奇又紧张,看来今晚除了有故事听,还有魔术表演看,可以说是很完美了。 Daly告诉我,他从小就喜欢魔术,但一直到大学以后,才有时间进行系统练习。大二时,为了追一个音乐系的女生,他大白天的,在女生宿舍楼下弹吉他;剧情到这里都很平淡,接着画风一转——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从吉他里变出了几十只粉红色的鸽子! Daly知道,那个女生最喜欢粉红色。 粉红色的鸽子漫天飞舞,顿时,整栋宿舍楼都沸腾了。 虽然到最后,那女生也没能跟Daly在一起,但他却因为会变魔术,在学校里出了名;所以,在整个大学阶段,他从没缺过女朋友。除此之外,他还成了学校联欢晚会必不可少的明星,更上了市里、甚至省里的节目。 大学毕业后,Daly没有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而是直接成了一名魔术师,开始了他的传奇生涯。 让Daly从魔术界崭露头角的表演,是他被五花大绑、蒙上眼睛,扔进装满食人鱼的水族箱里,然后在一片血水跟观众的尖叫声中,他好整以暇地出现在观众席上,跟大家挥手致意。 接下来几年的时间里,Daly创作了十几个全新的魔术,一个比一个精彩,一个比一个奇妙;直到现在,也少有人能洞悉其中的奥妙,更没有同行能重复出来。总之,Daly成了家喻户晓的魔术师,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对决,前几年的春晚,就别的魔术师什么事了。 那场导致Daly退出魔术界的对决,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因为一个女人。 一个当时风头正茂的女星。 Daly告诉我,他爱上刘念,是在一个慈善晚会上。当时,Daly跟刘念都被邀请为嘉宾,他表演魔术,刘念献唱了一首王菲的《人间》。 说起刘念,她入行的经历,也是挺多人八卦的话题。据说,刘念早年丧父,从小跟妈妈相依为命;但是在她上大学的时候,妈妈轻信一个“老姐妹”,借遍亲戚朋友甚至高利贷,用来“投资”。结果,老姐妹卷款跑路,妈妈欠下一大笔债,差点自杀。 为了帮家里还债,刘念被迫辍学,签了一家经纪公司,用接下来的二十年作为抵押,拿了笔预付款,帮家里还了部分债务。作为一个演艺圈新人,开始的日子非常艰难,她处处被欺负,又被公司逼着,接了些穿着暴露的电影角色,还有俗不可耐的商演。 幸好,刘念长相清纯,声线却出奇冷峻,这样的反差萌吸引了不少粉丝;再加上运气不错,参演了两部电影之后,迅速蹿红了起来。红了之后的刘念,虽然还是被经纪公司当作摇钱树,需要常年拼命工作;但起码在选剧本、接演出上,她有了些话语权,日子也好过了一些。 难能可贵的是,虽然拥有这样曲折的人生经历,又身处复杂的娱乐圈,刘念却仍然保持着那一份单纯,还有对生活的乐观、对公益事业的热心。 许多人觉得这没什么,本来就是演员嘛,清纯、乐观、热心公益,这些都可以伪装嘛。或者说,她无非是在演这样一个人设而已。 Daly跟普通人不同,作为一名魔术师,他的专业就是通过各种道具、各种机关,创造以假乱真、让观众惊叹的幻象;他本人就是“造假”的高手,所以对于什么是假的,是什么是真的,他的洞察力要胜过常人许多倍。 就在那天的慈善晚会上,极其有限的接触里,Daly已经深切地感受到,刘念身上所吸引他的特质——全都是真的。 Daly几乎是无法抑制的,爱上了刘念。 虽然在这几年里,他换了不少女朋友,但是对于刘念的爱慕,却仿佛让他回到了学生时代,那种感觉单纯而炽烈,无比美好。 Daly开始用尽一切方法,疯狂地追求刘念。他当时事业如日中天,外形帅气,作为一个魔术师,用来取悦女方的方法,更是浪漫得匪夷所思、令人发指。但是,刘念尽管流露出了对他的好感,却迟迟没有正式接受他。 原来,Daly有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像刘念这样的女星,自然是追求者众,老板、官员、明星,各种社会名流,应有尽有。但是,刘念面对这些人,都是保持分寸、进退有度,所以Daly的对手,并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他的情敌,名字叫李是海,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音乐人,主要负责作词作曲。据说他跟刘念很早就认识了,如今她传唱度最高的几首歌,都是李是海为她量身定做的。 李是海很少在公众前露面,从被狗仔队偷拍到的、跟刘念一起吃饭的照片看,他身材瘦弱,一头卷发加上黑框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偏偏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在刘念的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成为Daly的头号对手。 对于这样一个人,Daly是非常不屑的。 他频频在各种场合,发表对李是海作品的嘲讽,甚至在一次表演里,让助手打扮成李是海的造型,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助手变成了戴着眼镜、披着假发的一头猪。 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李是海,居然也不甘示弱,奋起反击;他写了一首关于魔术师的新歌,嘲笑Daly在台上装作控制一切、无比强大,实际上,不过是个用自负来掩盖自卑的可怜虫。在歌里他还写道,魔术的主角是道具,魔术师不过是附属品,只要有了道具,那些貌似惊人的魔术,其实随便谁都能表演;而没有了道具的魔术师,不过是苍白无力的骗子。 刘念当时名气很大,两人这么激烈的争风吃醋,自然吸引了整个娱乐圈的注意力。一时间,关于三人的报道连篇累牍,充斥各种娱乐小报、杂志的版面。 最终,刘念把两个男人约在一起,三个人躲进一个密闭的小黑屋里,讨论了大半天,终于达成了一个方案——进行一场魔术对决,来决定刘念最终跟谁在一起。 根据他们的约定,李是海要在两个月后,重复Daly当年的成名表演——手脚被绑住后,扔进装有食人鱼的水族箱,再设法逃脱。规则很简单,如果李是海做到了,就算他赢;如果李是海做不到,那就是Daly赢。 当然,这两个月时间里,Daly会将这个魔术的一切奥妙,从头到尾讲解给李是海听,并且给他充足的时间去练习。他所赌的,是自己在魔术方面的天赋、长年累月的训练,绝非李是海这样的外行人,通过两个月时间就能实现。 他不是写歌嘲笑魔术师吗?Daly就要让李是海知道,魔术师这个职业,绝对不允许阿猫阿狗来随意玷污。 更激动人心的是,这场惊天动地的魔术对决,不光决定了刘念最终跟谁走,还押上了两位追求者的前途。 在开始训练前,Daly跟李是海共同召开了个发布会,两人对着在场的记者和镜头后的观众,庄重承诺——在对决中落败的那一方,将永远离开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对于Daly来说,是舞台上的魔术表演;对于李是海来说,则是音乐创作。 接下来,就是为期两个月的闭关训练。 两个月时间里,这场对决的消息再一次发酵,几乎吸引了所有媒体的注意。各种小道消息更是漫天飞舞,千奇百怪,说什么的人都有。 最为流行的说法,是说对决时Daly会暗中做手脚,比如在绳子上打无法挣脱的死结,比如在水族箱上加把锁,比如操纵机关让它失灵……总而言之,对决那一天,就是李是海的死期,无数观众将亲眼目睹,这个鲁莽的年轻人如何为了爱情,失去自己的生命。 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刘念只是个幌子,其实Daly跟李是海才是真爱。在他们闭关训练的场地里,有人亲眼看到两个男人举止亲密,抱在一起。 也有人分析,这场对决从头到尾,就是一场赤裸裸的炒作。刘念本来就是演艺圈的,Daly跟李是海的工作,也需要名气来支撑。关注度就是钱嘛,这个道理普通人都懂,他们三人怎么会不懂? 甚至有人曝出一张经纪合同,里面白纸黑字写明,刘念在合同期限内,不准跟任何人谈恋爱、结婚生子,否则的话,将会背上九位数的违约金。还有人说,刘念表面清纯,其实一直被经纪公司的老板所包养;所以Daly也好李是海也好,不过是两个头脑发热的傻瓜,无论对决结果如何,谁都不可能抱得美人归。 在纷纷扬扬的各路消息里,两个月过去,魔术对决正式开始。 对决的场地,定在一个超大型体育场。现场座无虚席,国内外的媒体来了一大堆,场面比任何演唱会都要热闹,简直盛况空前。 除了普通观众外,国内外有名的魔术师、音乐人,各种娱乐圈的明星、台前幕后的大腕——包括刘念所签经济公司的老板——都被邀请到了现场。 对决开始前,刘念身穿一袭粉红色长裙,演唱一首李是海为她写的歌;唱到一半时,她的脚尖离开舞台,慢慢上升,最终整个人悬浮在十几米高的半空——正是Daly所擅长的飞天魔术。 这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开场,瞬间点燃了现场气氛。 Daly跟李是海先后上场,站在布置好的一辆超高吊臂机下、电梯大小的水族箱旁。在亮如白日的灯光下,李是海脱得只剩一条内裤,弱不禁风的身材、根根分明的肋骨,让观众为他倒吸了一口凉气。Daly亲自动手,把李是海五花大绑,然后跟助手合力抬起,将他扔进了水族箱里。 随着噗通一声,水花溅起,吊臂机也开始动作,将整个水族箱提离地面,一直上升到十米的高空中。这样一来,除了吊臂及上的四根钢索外,水族箱完全与外界隔绝;观众从四面八方看得清清楚楚,毫无死角,绝对没有什么隐藏的暗道,可以供李是海逃生所用。 水族箱里的李是海,一开始奋力挣扎着,过了一会,动作却小了下来;与此同时,摄影镜头也捕捉到了他表情里的绝望。难道真如小道消息所说,Daly在道具上做了手脚,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谋杀这个令人讨厌的情敌? 从另一个镜头上,却看不出Daly的有任何表情。 水箱中的食人鱼,比在场的观众还要激动,它们在短暂的疑惑过后,纷纷围住了李是海,开始残忍的撕咬。水被鱼群搅动起来,李是海也在拼命挣扎,观众们屏息静气,却看不清水族箱里的动静——突然之间,水被喷涌而出的血液染红了! 体育场内一片哗然,一半人盯着吊臂机下的水族箱,另一半人转向刘念身边的位置——按照原定的计划,李是海成功之后,将会出现在她身旁的座位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水族箱里红色的液体趋于平静,刘念身旁空空如也。水下憋住呼吸的世界记录是22分钟,而像李是海这样的普通人,不可能撑得过10分钟。 无数镜头对着刘念,这个引发了残酷对决的女人;她站起身来,不安地来回走动,10分钟、11分钟、12分钟…… 刘念颓然坐回位置,脸上心如死灰,似乎是终于接受眼前的事实——深爱她的一个男人,死在了深爱他的另一个男人手里。 就在现场、屏幕前的观众们开始骚动不安时,突然之间,一双手从后面按在刘念肩膀上。镜头随着往上移动,那人赫然正是李是海! 只见此时的李是海,不仅穿戴整齐,而且抱着一束粉红色的玫瑰。他成功了!经过两个月的训练,他以完全外行的身份、以瘦弱的身躯,完美复现了Daly的成名演出!不,他的表演,甚至比Daly还要成功。 镜头上,刘念跟李是海紧紧拥抱,体育场内掌声雷鸣,所有人都被他们的真爱跟勇气所打动。 只有寥寥几个镜头,还停留在Daly身上,此刻的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却备受冷落;Daly紧闭双眼,面无表情,似乎正在感受着深爱的女人、以及他所热爱的魔术事业,都在这一刻离他远去。 这一场世纪对决后,刘念跟李是海正式成为恋人,并且于半年后订婚;多年后的今天,李是海成为数一数二的音乐创作人,刘念却退到了幕后,主要从事公益事业。 Daly遵守当时的约定,从此再也没有公开表演;但是他仍在设计一些全新的魔术,并交由一些后辈去表演。最近几年,Daly参加了几个大火的综艺节目,人气跟收入甚至超越了当年的水平。除此之外,他娶了一个漂亮的法国女人,生了三个孩子,家庭也颇为圆满,令人艳羡。所以,他虽然输了那一场对决,却并没有输掉自己的人生。 说起来也是好笑,那个传说中无恶不作的经纪公司老板,却原来是个好心人。那场对决之后,他提前解除了刘念的经济合同,又把所有财产捐给山区儿童,自己先是到藏区出家,最后云游四方,不知所踪。至于他为什么会这么做,背后的原因,就无从得知了。 关于魔术对决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停下敲打键盘的手指,长吁了一口气,突然想起什么,紧张地一转头,盯着玻璃杯下的那枚硬币。 在听Daly讲故事的过程中,我的注意力也被那枚硬币所吸引,频频侧过脸去,用余光看着玻璃杯,想知道Daly究竟会动什么手脚。 此刻,桌对面的Daly,轻轻笑了一声:“鬼叔,你现在可以检查那枚硬币了。”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玻璃杯,拿出硬币,放在灯光下仔细观察。然而,让我大失所望的是,这枚硬币,根本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 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戏弄,皱眉道:“这就是你说的魔术的本质?啊?魔术的本质就是故弄玄虚吗?” Daly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慢慢地起身,整理身上的衣物。在转身离开包房前,他淡淡地说了一句:“鬼叔,你的新电脑不错啊。” 新电脑?你该不是瞎吧,这台破旧的笔记本,我已经用了有三年多…… 我往桌上看去,却不由得大惊失色!我那黑色的笔记本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台全新的银色Macbook Pro。我赶紧坐下检查,屏幕里打开了一个Word,上面的白纸黑字,一字不差,正是我刚才亲手记下的,关于那场魔术对决的故事。 我又打开电脑的硬盘,里面保存着之前写的所有故事,以及一切个人资料。也就是说,Daly刚才在我完全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在我眼皮底下移花接木,替换了这一台新的电脑,并且把旧电脑的所有内容,都复制到了这台新电脑上。 而这一切,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解释他是如何做到的。 我目瞪口呆地坐在电脑前,Daly的背影已经消失不见,我却终于明白了他开头那个问题——到底什么,才是魔术的本质。 第23章 优越 今天晚上的客人,仿如一个野生的哲学家。 客人一坐下来,连寒暄都没有,就开始高谈阔论:“与其说,人类是莫名其妙、很容易产生优越感的一种生物,不如说,人类就是依赖优越感生存的。” 我听得一脸懵:“哈?你说什么?” 客人微微一笑,滔滔不绝地解释:“你看啊,这个世界上,富人看不起穷人,认为他们穷的原因是懒;但是,穷人也有自己的优越感,有钱人为富不仁,自己穷是因为善良。唯物主义者坚信,他们更了解世界的真相;与此同时,有信仰的人优越感满溢,对无神论者充满不屑跟怜悯。最近大家都在玩跳一跳,高分的觉得低分的手残,低分的认定高分的生活空虚。还有啊,这家偶像的粉丝,看不起追其他爱豆的团体,读理科的瞧不起文科生,用IOS的觉得买锤子的是傻逼,用微博的嘲笑知乎是在装逼,而这些反过来全都成立……” 客人看着正在挠头的我,意味深长地说:“一个作者,熬夜写出满意的作品,难免会有些沾沾自喜——你们快来看啊,我写得多好!但也总有些自以为高明、其实没看过几本书的读者,随手评论一句,切,这比某某差多了吧?这不就是抄什么的吗?如此一来,不管事实如何,他也能轻易获得美妙的优越感。” 我不禁皱眉道:“你说的这些,我也深有同感,可是……世上不是也存在着毫无优越感,自认是废物的人吗?” 客人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废物的人,其实也着微妙的优越感——我比你们早一步,认识到人类个体、以至于整个世界,到头来都是个悲剧。无论怎么拼命挣扎,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正是有了这样的优越感,才能作为一个废物,心安理得地活下去。那些真正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不配活在这个世上的人,都已经自杀了。” 我实在不想听这一堆奇谈怪论,于是假装认同道:“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跟我们今晚的故事有关系吗?” 客人不急不忙地说:“当然有,我接下来要讲的,就是一个关于优越感的故事。” 客人的故事里,一共有三个女高中生。 第一个叫小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还从小学习舞蹈。但是小美的家境一般,学习成绩也只是中等。 第二个女生,我们叫她小钱。小钱家里很富裕,可惜“白富美”三个字里,她只占一个“富”字。小钱长得不好看,说到学习成绩,甚至还不如小美。 最后一个女生,就叫做小慧。小慧是个学霸,成绩不是年级第二,就是年级第一。只不过,她父母都是普通工人,自己长相也很一般,走在路上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小美、小钱、小慧,这三个女生,因为喜欢同一个偶像,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她们都很羡慕小慧:“我们成绩要是跟你一样,那就好了!” 她们也经常夸小美:“你怎么能这么美!一不小心就会被你掰弯!” 她们还会这样对小慧说:“小钱真幸福,客厅比我家都大,摆得下三角钢琴,还能每年都去国外旅行。” 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学校外,三个人总是形影不离,情同手足。每个人都真心赞扬着另外两人,对于自身的优越之处,似乎总是视而不见。不过,她们偶尔也会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拥有其他人所不具备的优点,不然的话,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更没有资格成为另外两人的知心好友。 无论如何,她们真心希望,彼此的关系可以永远维系下去。 但是,终于有一次,三人的友谊经受了巨大的考验。 那天晚上,三个女生去了偶像的见面会,散场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三人打了辆的士回家,路上还在兴奋地讨论关于偶像的一切,夹杂对一位没能来参加见面会的朋友的惋惜。 谁也没有料到,出租车司机是个变态。 他趁三人不注意,把车开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地,并且从手套箱拿出了一早准备好的刀子。他命令三个女生下车,开诚布公地告诉她们,自己是一个大变态。想逃的话,可以尽管试试,但是跑得慢的一个、两个、或者三个,都会被放干血,悲惨地死在这栋烂尾楼里。 无论小美、小钱还是小慧,看着面目狰狞的出租车司机,以及他手中明晃晃的刀子,都丧失了逃跑的勇气。 最后是小美开口问:“大、大叔,你想怎么样?” 小美心里甚至豁出去,如果这个变态是求色的话,为了保护剩下二人,她可以牺牲自己。 小钱也站出来说:“不要伤害我们,你要多少钱?我让我爸给你。” 最聪明的小慧没有说话,而是在一边默默观察;据她分析,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果然,这个出租车司机不要色,也不要钱;他的变态程度,远远超出了三个女生的预期。 变态大叔挥舞着手里的匕首,狞笑着说:“你们这些小女生,我最明白了。表面上很要好,嘻嘻哈哈的,这个也可爱,那个也好厉害。实际上呢,都觉得只有自己好,别人全是垃圾。是这样没错吧?” 小钱激动地反驳:“不是这样……” 对她这句话的回应,是她脸上被刀子割开的一条口子。细细的血珠渗出,凝结在伤口上。 空荡荡的烂尾楼,里回荡着少女的尖叫声。 事情发展到这里,即使小慧也无法再保持冷静,她颤抖着问:“您想要的是什么?” 大叔打量着面前的三个女生,面无表情地宣布:“你们三个,不是都很有优越感吗?今晚的规则是这样,你们轮流说出自己最优越的地方在哪。全部说完之后,由我来进行打分。排名第一、第二的,都可以安全离开,但是最不优越的那一名,哈哈哈哈……” 他突然狂笑起来:“将会被我一刀、一刀,慢慢捅死。” 在确定了大叔没在开玩笑、没在吓唬她们,经历了短暂的震惊之后,三个女生马上就开始背叛同伴,争先恐后,表达自己有多优越。刚才还是相互依偎的姐妹,现在都离得远远的,彼此打量的眼神里,充满了仇视和鄙视。 这个转变的速度之快,出乎她们自己的预料,甚至出乎变态司机的预料。 小美认为自己的优越之处,自然就是超乎常人的美貌。既然有了天赐的美貌,以后无论是事业也好,爱情也好,理所当然,都是唾手可得的。无论是父母留下的财富,还是拼死拼活得到的好成绩,在她的美貌面前,都是毫无价值的垃圾。 小钱相信,正是父母的财产,能然她得到更好的教育,解释心灵相通的伴侣,从而得到更为圆满、充实的人生。小美空有一副好皮囊,实际上浅薄无知,;小慧只知道埋头读书,最终无非成为有钱人所雇用的奴隶。说到底,财富才是最能让人产生安全感、优越感,最值得信赖的东西。 小慧对她们的说法嗤之以鼻。财富也好,美貌也好,全都是父母给予的,并不是自己努力得来。只有学习,终身不断的学习,才能让人脱颖而出,站在人类社会的顶端,俯瞰她们这些无知而渺小的生物。 在美貌、财富、知识哪一个最能体现优越感,这个问题上,三人的意见完全相左;但在另外一件事上,她们却保持了高度的一致。那就是,无论小美、小钱、小慧,都觉得自己是三个人中最善良的。并且,她们都举了同一个人作为例子。 三个人谁也无法说服谁,到最后不仅是吵了起来,甚至差点大打出手。 而在站在一旁的裁判,看着眼前的闹剧,却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 最后,他彻底戏弄了这三个女生,颠覆游戏规则,反而杀掉了他认为最有优越感的那一个,把剩下的人放走了。 说到这里,客人朝我笑了一下:“所以鬼叔,你知道我是三个人里的谁,而在多年前的那个晚上,被杀掉的又是哪一个吗?” 我喝了一口啤酒,缓缓道:“答案不是很明显吗?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你是小慧——当然了,这只是你的化名。” 客人微笑点头,表示同意。 我按捺不住脸上的笑意,继续道:“那么,被杀掉的人是……” 在说出答案的同时,我内心深处的优越感,发出了巨大的轰鸣。 1、鬼叔说客人是小慧,因为她脸上没有刀疤,长得也不美。既然答案是小慧,读者进行简单的反推,也能知道鬼叔是根据什么判断出来的。 2、被出租车司机杀死的是他本人。那个晚上,他可以制定游戏规则并随意颠覆,决定三个女生的生死,所以他是当时最有优越感的人。 3、小美、小钱、小慧的小团体,其实还有第四个女生。这个女生就是毫无优越感的存在,作为另外三人嘲笑、奚落的对象,最后选择了自杀,因为也没法来偶像的见面会。“……她们还会这样对小慧说:‘小钱真幸福……”、“……并且,她们都举了同一个人作为例子……”都是在提示这个女生的存在。 4、出租车司机是自杀女生的父亲,他是来复仇的。但是破坏这三个女生的“友谊”,对他来讲已经足够。最后他选择自杀,因为支撑他生活下去的唯一优越感——乖巧可爱的女儿,已经离他而去了。 第24章 乙方 今天晚上的客人,颇有些特别。 特别之处,不在于客人的身份、外表、穿衣打扮,或者别的什么,而在于他跟我的关系。来楚记烧烤讲故事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我第一次见,但今天晚上来的,却是我的老熟人。 没错,他就是我的大学同学嘉嘉,如今在广告公司当副总。半年前,就是他第一次带我来楚记,这才认识了楚爷,也才有了烧烤怪谈。 此刻,嘉嘉拎起一瓶福佳白啤酒,不满地说:“楚爷走了,你就是老板,还请我喝啤酒那么小气?起码开瓶,嗯,山崎?” 我无奈地笑了一下,让服务员小哥拿了瓶威士忌过来,嘉嘉这才喜笑颜开。他告诉我,今晚要讲的,是一个关于乙方的故事。 “也就是我们公司的事。” 故事发生在五六年前,那时候,他刚进那家公司,还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文案。 嘉嘉吞下小半杯威士忌,眯眼像是陶醉,又像是回忆,然后才慢悠悠地说:“当时,我作为公司里的新人,跟着前辈,去客户那提案。” 客户是一家大型的汽车企业,按照嘉嘉的师父,资深文案——光哥的说法,当时带嘉嘉去,是为了让他“见下世面”。 结果,这一次的“世面”见得并不顺利;或者坦白点讲,简直是颜面尽失,一塌糊涂。 嘉嘉的公司去了五个人,文案总监带队;客户那边是三个,为首的是宣传部的女副总,很年轻,大家却都尊称她为Lisa姐。会议开始前,嘉嘉就隐隐觉得,这个Lisa姐不太简单;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还是被她的强势震撼到了。 开会时,不光主讲PPT的光哥被骂得狗血淋头,就连想要帮腔的文案总监,也被Lisa姐多次打断,质问得不敢出声。最后的结果,就是嘉嘉他们辛苦做了一个月的方案,被整个推翻;Lisa用不容商量的口气,要他们在半个月内,拿出全新的、更好的、符合她想法的方案。 别的甲方是催方案,这个甲方是催命啊。 开完会,五个人灰溜溜地回了公司,当天就开始加班,重做方案。 到了凌晨三点,公司里就只剩两个人,嘉嘉一边吃泡面,一边听光哥发牢骚。 光哥忿忿地说,那个Lisa姐根本什么都不懂,又凶得离谱,当她的乙方,真是命都要短几年;要不是看在她长得好看,早就把她打一餐了。 他又顺便给嘉嘉科普,说日本有个画海报的,叫横尾忠则,就是把朝日啤酒的负责人打了一餐,反而让甲方接受了他的创意,也让啤酒的销量大增。 嘉嘉嘴里塞满了泡面,一直喃喃地重复:“打一餐,打一餐……” 他把泡面往桌上一放,打开笔记本电脑的E盘,在文件夹里翻了许久,终于找出一个视频。 嘉嘉兴奋地说:“师父,你快看。” “什么啊,徒弟仔?” 光哥探过头来,看见的却是一个儿童不宜的小视频。视频像是用手机拍的,清晰度很一般,镜头也一直晃动着;画面里,一个全身赤裸的女人,身上戴着尾巴、项圈等装饰,在地毯上,像动物一样爬行。 拍视频的这人,又拿出一条鞭子,对着女人抽了起来;伴随着一声声哀鸣,这女人的背上、臀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红紫鞭痕。 这女的一边挨打,一边还不停喊着“爸爸”。 光哥看不下去了,骂道:“你个死仔!看咸片就算了,还看这么重口的,真是……” 嘉嘉慌忙解释:“不是不是,师父,你再往下看。” 这时候,画面一转,女人爬到拍视频的人脚下,做出了更为羞耻、让人血脉贲张的动作。屏幕里春光无限,光哥的表情,却渐渐变得凝重起来;镜头虽然是从上往下俯拍,但还是能看清那女主角的脸…… 终于,他也忍不住道:“丢,这也太像了吧?” 嘉嘉盯着屏幕,感叹道:“对啊,脸也好,身材跟声音也好,还有头发,简直一模一样。难怪我早上看见Lisa姐,就觉得有点面善。不过,师父,这不可能是Lisa姐吧?跟我们开会时跟女王一样,怎么会一转身,就变得像条母……呃,变成这样?” 光哥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道:“徒弟仔,这视频,是从哪个网站下载的?” 嘉嘉犹豫了一会,坦白道:“不是网站啦,是有一家云盘,就前一阵子,不是泄露了几十万个帐号密码吗?我有一天闲着没事做,就试了几十个,结果发现了这个……” 屏幕面前,光哥的脸忽明忽暗:“这个视频,还有别人看过吗?” 嘉嘉想了一下:“没有。师父,你说这是Lisa姐吗?” 光哥眼珠转了几下,干笑两声:“哈哈,不是Lisa姐啦,是很像,但肯定不是。想多了你!” 他伸手关掉视频,又关了文件夹,打开PPT:“快吃完泡面,继续干活吧!” 那天他们一直干到凌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每天都通宵达旦地加班。嘉嘉说,亏得当时年轻,身体好,要是换到现在,早就猝死了。 幸好,那两星期昏天暗地的努力,到头来没有白费。第二次提案,对着女魔头似的Lisa姐,所有人都提心吊胆,如临大敌;没料到,可能是方案很好地实现了她的意图,又或者那天她心情很好,总之,Lisa姐只是象征性地提了几个修改意见,方案就被通过了。 她甚至表扬了光哥,说那么多合作的乙方里,他是最省心的一个。 毕竟是上百万的大单,那天晚上的庆功会,不光文案总监,连公司的大老板都出席了。光哥喝多了,抱着嘉嘉,猛拍他的背,却一句话也不说。 接下来的半年里,Lisa姐对光哥赞赏有加,陆续给了他好几个大单,让整个公司的营业额都上涨了30%。如此一来,光哥在公司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不到半年就挤走了原来的文案总监,自己走马上任。 他当上总监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给整个文案部的同事,都配置了全新的苹果笔记本。大家开心得快疯了,都喊光哥万岁,干起活来更加卖命。 作为光哥的徒弟,嘉嘉从一个新人,逐渐成长为文案部的中流砥柱,工资也大幅上涨。他心里打定主意,要一直跟着光哥,好好干活,不能丢了师父的脸。 嘉嘉万万没想到,他想一直跟下去的师父,却突然跳槽了。 原来,客户那边的Lisa姐,从宣传部调离,到其它部门当一把手;光哥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竟然搞定了客户公司,去顶替Lisa姐原来的位置。这样一来,光哥成功从可怜兮兮的乙方,摇身一变,成了趾高气扬的甲方。 嘉嘉很理解光哥的做法,当乙方哪有当甲方爽?他不理解的是,光哥去了甲方,却没有带上他。 光哥的说法是,让嘉嘉留在乙方公司,他们师徒俩可以里应外合,以后他们公司的案子,还不是如囊中之物? 况且,光哥还成功说服了广告公司的大老板,让嘉嘉当上了代理的文案总监,如果没什么意外,半年后就可以去掉“代理”两个字。 嘉嘉为了答谢光哥一路来的教导,以及这次的提携,咬咬牙,去香港买了块欧米茄的手表,趁着吃饭递给光哥。光哥没有推辞,笑嘻嘻地接了。 原以为,光哥去了甲方以后,会像他所说的一样,对原来的老东家、如今的乙方,大开绿灯,诸事关照。谁知道,事情却恰恰相反。 成为甲方之后的光哥,变得比原来的甲方还甲方,甚至比Lisa姐还Lisa姐。在提案会上,他完全不顾师徒之情——或者是觉得,既然是徒弟,怎么骂都没关系——把嘉嘉骂了个狗血淋头,还把他们辛辛苦苦做的方案,贬得一文不值,全部推倒。 作为乙方,能有什么办法?改呗。 熬夜修改方案的时候,一个不清楚状况的实习生,向嘉嘉抱怨——甲方屁都不懂,恐怕要打一顿才会好。 嘉嘉只能苦笑,做了那么多年乙方,光哥怎么可能“屁都不懂”?只不过,当他从乙方变成了甲方之后,看问题的角度就变了。甲方把乙方批得千疮百孔,问题未必在于乙方,而在于甲方的代表人,要在公司里体现价值,或者是,他要从乙方寻求什么价值。 在经过三星期的熬夜修改后,嘉嘉提交的方案,还是被无情地驳回了。在提案会上,光哥义正词严地说,吃哪家饭,办哪家事,如今他是甲方,就要对甲方负责;嘉嘉的这个方案,实在达不到他的要求。 嘉嘉连忙表示,他可以拿回去再改;光哥却摆手说不用了,他脸上表情非常凝重:“唉,别说我不顾情面,这一张单子,要给别的乙方做了。” 回到公司,嘉嘉一个人在办公室里,从下午呆到第二天凌晨。他心里清楚,要是丢了光哥这张大单,这个文案总监的办公室,他差不多就要搬出去了。 光哥为什么要把单给别人,他不好瞎猜;但他听闻,光哥刚买了辆保时捷卡宴,正准备换大房子,首付还差一点。 第二天晚上,嘉嘉终于决定,约光哥出来吃饭。 赴宴之前,光哥郑重声明:“师徒叙旧可以,但是那张单子,免谈 。” 然而,半瓶酒过后,嘉嘉却递给光哥一个U盘:“师父,您回去看看,全新的方案。” 他一字一顿,强调说:“全新的,包您没看过。” 光哥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结果了那个U盘。他猛拍嘉嘉的肩膀,赞叹道:“丢!你小子,早就猜到你留了一手!” 嘉嘉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单子……” 光哥爽快道:“你放心,一世人两师徒,我不照顾你照顾谁?” 两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半年以后,嘉嘉如愿以偿,成为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文案总监;光哥的新房也开始装修,他跟所有的乙方说,都是自己人,到时千万别送礼,嗯嗯,大概是年前搬进去。 时间又过了三个月,很久没有打交道的Lisa姐,却突然约嘉嘉一起吃饭。她虽然已经离开了宣传部,跟嘉嘉没有了直接来往,但毕竟是甲方的重要任务,嘉嘉赶紧推了所有安排,赶往Lisa姐订的馆子。 两年没见,Lisa姐却没见老,反而更加容光焕发,气质高雅。 席间,Lisa姐却没有什么重要的话题,只是问嘉嘉近况如何,跟光哥相处得好不好,又回过头来,向嘉嘉道歉——当时把乙方骂得太惨,又害他们经常要加班。 Lisa姐感叹道:“哎,真的不是我想为难你们,只不过,甲方也有甲方的难处。” 嘉嘉一头雾水,不知道Lisa姐为什么要说这些,只能一边陪笑,一边陪酒。 喝了两瓶红酒,突然有个器宇轩昂的中年男子,进了包厢,说是自己刚好也在这吃饭,就过来跟Lisa喝一杯。Lisa姐跟嘉嘉介绍,这一位是郑老板——但嘉嘉暗中猜测,这个所谓的“郑老板”,能让Lisa姐如此恭敬,显然不是生意场中人,而是代表着更崇高的权力。 嘉嘉赶紧跟郑老板敬酒,对方也没端着,陪嘉嘉喝了几杯,又看着他的表情,跟他闲聊了几句。几分钟后,郑老板跟二人告辞,出了包间。 郑老板走后没多久,Lisa姐也喝多了,让女助理扶着走了。这场莫名其妙的饭局,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结束了。 同时结束的,还有今晚这个关于乙方的故事 我停止敲打键盘,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问道:“嘉嘉,你现在已经是副总了吧,那个光哥呢?” 嘉嘉叹了口气:“光哥啊,唉,前两年醉驾,出了场严重的车祸,走了。因为开的是他们自家品牌的新车,所以这个消息被压了下来,没多少人知道。” 我愣了好长一会,盯着嘉嘉的脸,认真地问:“那我把今晚这个故事写下来,再发出去,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吗?” 嘉嘉给自己倒了半杯威士忌,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哈哈笑道:“哎,你放心啦,我把客户的行业啊、时间点啊什么的,都已经,嗯,怎么说,艺术加工过了。没人能看出我说的是谁,除非是我故事里的角色。” 他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补充道:“而且啊,我跟光哥不一样,他要的太多了。我呢,我只想老老实实做个乙方,所以啊……” 嘉嘉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发出去后,我这个乙方,会当得更安心。” 小视频里的女主角,确实就是甲方Lisa姐;光哥当时就认了出来,趁嘉嘉不备,把他笔记本电脑里的视频复制了过来,并以此敲诈Lisa姐,让她通过了方案,并给予各种好处。 光哥升任文案总监之后,给同事们发新的电脑,也是为了拿到嘉嘉的旧电脑,寻找有没有更多新的视频,并且确保用以要挟的视频,都控制在他手上。 但是实际上,嘉嘉早就把别的视频转移了,光哥一开始复制走的,只有当晚他们看到的那个视频。 去了甲方公司后,为了满足贪欲,获得更多回扣,光哥决定抛弃老东家;嘉嘉貌似迫于无奈,将保留的视频放进U盘了,交给了光哥。实际上,嘉嘉在那时便有预感,光哥的贪婪跟疯狂,可能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 新的视频中能辨认出男主角,也就是那天晚上出现的”郑老板“。如果郑老板确认嘉嘉参与其中,可能不会对光哥下手——因为还有另外的知情者——但也可能将两人一起铲除。考虑到种种因素,嘉嘉决定放弃光哥。作为乙方,他没有办法、也没有决心,去捅甲方一刀;但是,现在情况是丙方准备捅甲方,乙方选择袖手旁观,则是很轻易的事情。 光哥当然是被谋杀的,但被伪装成了意外;故事讲完后,嘉嘉说他把客户的行业进行了“艺术加工”,所以甲方其实不是一家汽车企业,光哥当时“醉驾”所开的,更不会是他们自己品牌的汽车。从文中的各种关于酒的暗示,合理推测是甲方其实是某个大型酒企。 光哥去世后,甲方可能有意减少给嘉嘉公司的单,所以嘉嘉选择在这个时候,向鬼叔说出“故事”,来确保订单;同时声称自己手里虽然有视频,但不会像光哥一样贪得无厌,以此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25章 飞碟 今天晚上的客人,有点神经兮兮的。 他穿一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头发起码两个月没理过,一张脸又瘦又长,却焕发着油光。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就像传说中的“三和大神”。 当我问他名字时,他却答非所问地说:“谢谢。” 我以为客人没听清,便重复了一次:“不用谢,那个,我要怎么称呼你才好?” 他瞪大了眼睛看我,仿佛在看一个智障,然后又说了一遍:“谢、谢。” 我想了两秒,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客人姓谢,单名一个谢字,所以叫谢谢。 终于搞清楚客人的名字,接下来,谢谢突然一脸严肃,对我提了个更让人头大的问题:“鬼叔,你相信有外星人吗?” 我挠着头,试图完整表达我的看法:“如果你指的是宇宙里面有没有外星人,我觉得肯定有,因为宇宙那么大,不可能光我们一种智慧生命。但你要是问有没外星人来过地球,我的答案是没有,因为……” 谢谢打断了我:“外星人当然来过地球。” 他不容置疑地说:“我亲眼见过。” 亲眼见过外星人,是什么鬼?我心里暗道,这个谢谢,该不会真是神经病吧? 谢谢哼了一声:“鬼叔,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以为我有病,我真的见过外星人,来,给你看看证据。” 他掏出一部型号老旧的手机,对着屏幕按了半天,我以为他要给我看那种PS得很假的照片,或者天空中几个模糊的圆盘,没料到,他递到我面前的,却是一个手机银行的APP。 APP里面,是他的个人账号,账户名,谢谢,账户余额…… 我揉了揉眼睛。 开头第一个数字是8,接下来一共有1、2、3、4……7,没错,7个零。 八千万! 这个穿着破破烂烂,有点神经质的男人,银行账户里竟然有八千万! 我整个人都懵圈了,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谢谢收回手机,得意地说:“看见没,这些钱,都是外星人给我的。” 这八千万,是我所见过证明外星人存在的证据中,最有力的一个了;要不然的话,像谢谢这样的怪人,哪里来的八千万? 我眨了眨眼睛,忍不住问:“还有这种外星人,能介绍我认识吗?” 谢谢很满意我的态度,大方地说:“啊,没问题,不过……” 他嘿嘿一笑:“还是等我讲完故事吧。” 谢谢的故事,要从他八岁那年讲起。 当年,他跟父母一起,生活在内陆的一个小县城里。有一次父亲到外地出差,给他带回了一本《外星人未解之谜》,带彩色插图的那种。那时是九十年代,娱乐方式不多,谢谢天天捧着这本书看,不懂的就问大人;久而久之,他对外星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小孩子的想法很单纯,既然书里都说了有外星人,那就肯定有。 谢谢心想,我要找到外星人。 在寻找外星人的路上,谢谢并非孤身奋战,他还有一个小伙伴。 因为当时年龄太小,记忆都已经模糊了,谢谢只记得小伙伴叫旺旺,年纪比他小一岁,跟他住同一栋楼,爸爸还是妈妈在药厂工作。谢谢经常跟旺旺一起看那本《外星人未解之谜》,当他提出要去找外星人时,旺旺也马上同意了。 找外星人,要怎么找呢?世界那么大,两个屁大点的小孩,哪都去不了。 谢谢最后想出来的办法,是给外星人发信号弹。在《外星人未解之谜》里,就记载了一个故事,说是二战的时候有个落单的德国士兵,在荒野中发射了一枚信号弹,想要找回队伍,不料却招来了一艘巨型飞碟。 当然了,两个小孩找不到真正的信号枪,但是在街上,可以买到当年流行的一种烟花,叫做魔术棒。把魔术棒拿在手里,向着天上发射,坐在飞碟里的外星人,一定能看见。 谢谢跟旺旺两个人,一起攒了好久的零花钱,终于买到了10根魔术棒,在一个周末晚上,偷偷溜出家门,跑到了县城里的最高点——电视塔所在的那座山上。 放完了魔术棒,过了一会,飞碟真的降临了。 谢谢记得很清楚,飞碟悬浮在天上,起码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像是用白铁打成的,还有圆形的舷窗。飞碟不停旋转着,下方有好多红色的灯,还发出呜呜的怪声。 过了一会,外星人从飞碟上下来了。 外星人起码有两米高,穿着墨绿色的太空服,还戴着头盔。 谢谢跟旺旺又兴奋又紧张,不知道该转身就跑,还是朝他们用力挥手。 这时候,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其中一个高大的外星人,冲过来抱起旺旺,不顾他的哭喊,转身回到了飞碟上。 还没等谢谢反应过来,飞碟跟外星人都消失了,连同他们一起消失的,还有谢谢的童年玩伴——旺旺。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谢谢再也没有见过他。 当时计划生育抓得很严,家家户户都只有一个孩子,旺旺不见了,他的父母当然很悲痛。一悲痛起来,难免就会迁怒于谢谢一家;虽然旺旺是外星人抓走的,但如果没有谢谢怂恿,旺旺又怎么会不见呢? 这样一来,谢谢的爸爸妈妈,只好从单位辞职,带着他离开了老家县城,到外地谋生。 谢谢记得,他们一家人辗转迁徙,先后去过好几个城市;这么搬来搬去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爸爸刚下海,生意受挫,另一部分,是因为外星人一直在监视他们。 谢谢记得,无论是在家里也好,学校也好,总有一双眼睛在无形中盯着他。一定是外星人。外星人上次捉漏了谢谢,现在又回来找他了。 还好,在爸妈的悉心保护下——最为严重的时候,妈妈甚至每天都站在教室外,陪谢谢上课。 不过,跟别的父母不同,谢谢的爸爸妈妈,即使在受威胁最严重的时候,也从没有否定过外星人的存在。他们并没有骗谢谢,说世界上没有外星人,所以不用害怕。虽然他们并没有亲眼见过外星人,但是,却无条件相信谢谢所说的一切,并且很好地保护了他。 谢谢记得,在许多个晚上,出租屋的房间里,妈妈总是抱着谢谢,跟他一起回忆,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包括飞船的各种细节,包括外星人是怎么抓走旺旺,谢谢又是多么幸运,还留在爸妈身边。 不过,到了最后,谢谢的妈妈总会再加一句:“外星人一定会对旺旺好的,你不用难过。” 幸好,在父母的严密保护下,外星人找不到可乘之机,便渐渐放弃了对谢谢的追捕。后来,一家人来到深圳,爸爸的生意有了起色,他们开始安居乐业,日子变得幸福起来。 不知不觉间,飞碟降临的那一晚,已经过去了七年,谢谢已经成了十五岁的少年。虽然他的成绩不太好,人也不帅,体育出奇地差,时不时会受到同学的嘲笑……但是,他起码没被外星人抓走,一直在地球上生活,活在父母身边,这一点,已经让他很知足了。 事情发生得措不及防。 初中毕业旅行,谢谢他们班去了海南,住在三亚的一个酒店。没人愿意跟谢谢睡,所以晚上他独自睡一间房。吃过晚饭后,别的同学都在海边玩,他不想去,就回房间睡觉了。 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不在海边的酒店,而是……在一座山上。 而且,是老家那一座,飞碟降临过的山。 谢谢环顾四周,没错,就是这座山。七年时间过去了,跟童年时相比,山上的树好像变矮了,但是那座高高的电视塔,依然还在。 谢谢差点疯了,怎么可能! 虽然没有具体算过,但海南离他老家这内陆县城,总得有个一千公里,中间还隔着海。他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在睡一觉的时间里,就从海南到了老家? 唯一的解释,就只有外星人。 外星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趁他睡着,把他劫持上了飞碟,又送回了老家的这座山上。不过,谢谢后来想,外星人并非有什么恶意。不然的话,他们大可以把他杀了,或者跟当年抓走旺旺一样,把谢谢也抓回外星。 谢谢甚至想,说不好,外星人是想补偿他吧,补偿当年对他造成的惊吓,还有失去童年玩伴的损失。 那一天,谢谢自己下了山,用公共电话打给爸妈,急坏了的两人,当天就赶了过来,把谢谢接回深圳。虽然他们决定保守秘密,但谢谢在海南失踪,又出现在千里之外的老家这件事,还是传了出去。直到现在,网上都还能查到这个消息。 回到深圳以后,谢谢再也不愿意去上学了。反正本来成绩就差,再加上两次遭遇外星人,让谢谢深深感到了人生的无常。再努力有什么用,反正外星人想抓谁就抓谁,迟早会把所有人都抓走的。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父母先后生了重病,离开人世,只剩下谢谢一个人。他在深圳没亲人,没朋友,更别提老婆了,无人照顾,所以就沦落到到这样邋邋遢遢,仿如流浪汉一般的状态……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一拍桌子:“不对啊,那外星人给你的八千万呢,又是怎么回事?” 谢谢哈哈一笑,掏出一个破旧的钱包,又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纸条。纸条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泛黄松脆,上面用圆珠笔写着什么字。我凑过去看,字条上写的却是:“20111003,买BTC。” 我好像懂了一点,又有些挠头:“这是……” 谢谢认真收好了纸条,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说:“那年我从老家山上下来,口袋里就多了这么一张纸条。肯定是外星人留给我的,一开始我也不懂是什么意思,只是把它留在身边。直到2011年,我听别人说起了比特币,哈哈哈,BitCoin,也叫BTC嘛,对吧。” 灯光下,他有些眉飞色舞:“那个时候才100块钱一个,我爸刚好给我留了8万,我就照外星人讲的,全用来买了比特币。前一阵子涨到十万一个,我找人帮忙全卖掉了,存在银行里。你看,不就是外星人送给了我八千万嘛。” 谢谢继续喋喋不休:“这下你全相信了吧,如果不是外星人,谁能够预知未来,知道多年后会出现比特币这么个玩意,又让我去买呢……” 他说得没错,2011年如果能先知先觉,拿着钱去买比特币,现在就可以升值千倍,变成大富翁。当然了,时移世易,如今比特币价格那么高了,才考虑去买的话,就很有可能成为高位接盘的傻子。比特币一旦崩盘,说不好会有很多命案。 我的意思是,如果谁把谢谢所讲的故事,当成是给比特币打广告,怂恿大家买比特币——这人肯定是个傻子。 不过,这并不是我关心的重点。 我在笔记本电脑里,查看今晚所记录下来的文字,又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许多被遗漏的细节,加上对某个词的正确理解,重新连接起来,可以组合成另一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外星人的存在并无必要,而发生在谢谢身上的一切,包括飞碟降临的那个夜晚,包括睡梦中飞越千里,包括十几年前预知未来的纸条……都可以有合理的解释。 “喂,你要不要我介绍外星人啊?要的话,跟我回老家那山……” 我合起笔记本,对他抱歉一笑:“不用了,谢谢。” 这个故事想要表达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童年时的谢谢,带着旺旺到了山上,因为魔术棒引发了火灾。谢谢被扭曲的记忆中,闪着红灯并且呜呜作响的,其实是消防车;穿着墨绿色战斗服的,是前来营救的消防员。多年后他重新回到山上,看见树都变矮了,因为都是火灾过后重新长出来的树。 旺旺在火灾中被烧死,他的父母无比痛苦,心怀怨恨;谢谢的父母为了保护他,带着他离开老家,四处辗转。为了缓解谢谢亲眼目睹旺旺死去的童年阴影,父母一直灌输、强化扭曲的记忆——旺旺还活着,只是给外星人接走了,试图减少谢谢的负罪感。 谢谢父母对他的保护,也是担心遭受旺旺父母的报复。 几年后,谢谢到海南旅游,偶遇了开车前来采购原料的旺旺父亲。他通过下药(之前提示了在药厂工作),将谢谢迷倒并带走,通过汽车带回了内陆老家(车可以上渡轮)。途中应该是经过了一天两夜,文中并没有提及“第二天”等,而是“一觉醒来”。 至于“20111003买BTC”的纸条,许多同学都猜出来了,BTC不是指比特币,而是一种制药的化学原料。2011号段是海南存在的座机号码。 谢谢误认为是让他在2011年买比特币,结果傻人有傻福。 纸条是放在旺旺父亲的外套里,他把谢谢运到山上,本来是想加害于他,为早逝的儿子报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还把外套穿到了谢谢身上,然后离开了那座山。纸条在“口袋”里,谢谢在海南睡觉的时候,衣服应该默认是没有口袋的。 第26章 盗图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又高又瘦的妹子;她说自己叫Bonnie,是一名牙科医生,不过已经半年没上班了。 Bonnie要讲的,是一个关于盗图的故事。 半年多前,她跟三个朋友一起聚餐,自拍了一张合照,发了朋友圈;这时候,朋友A问Bonnie,为什么不回他的微博私信。 Bonnie就很奇怪了,跟他说:“我没有微博啊,你认错人了吧?” 朋友A先是不信,看Bonnie样子不像在开玩笑,这才意识到有点不妙。他赶紧找出那个微博账号,Bonnie一看,当场懵圈了。 那个账号名,是Bonnie英文名跟中文名的组合,头像跟她的微信头像完全一样,最恐怖的是——微博所发的内容,乍一看,跟Bonnie在朋友圈里发的一模一样。 Bonnie再三表示,她从来就没注册过微博,这真的不是她的账号。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有人在冒充Bonnie。 几个人连饭也顾不上吃了,纷纷开始研究这个微博帐号。 这个微博上的假Bonnie,是从一年前,开始盗图发微博的。她的粉丝数量有三万多,评赞大部分是两位数,偶尔也有三位数的,算是个微型网红了。 朋友们拿真Bonnie的朋友圈做比较,基本上,只要她一发朋友圈,半小时内,这个微博也会更新。而且,假Bonnie盗用了真Bonnie的照片,却配上了新的文案。 Bonnie虽然外表有些高冷,照片也挺酷的,实际上却是个傻大姐,朋友圈洋溢着欢乐的气氛;相比之下,这个假Bonnie在微博上配的文字,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又不至于太装,赋予了她一种女诗人般的清冷气质。也难怪,这个微博会有三万多人关注了。 问题来了,第一,这个盗图的人,到底是谁? Bonnie的微信有差不多800个好友,社会关系不算太复杂,都是亲戚、同学、同事、朋友,还有一些牙科诊所的患者。不同于许多女孩子,Bonnie大大咧咧的,发朋友圈时从来不分组,这也给了假Bonnie可乘之机。 问题二,这个人煞费苦心,在微博上复制了一个假的Bonnie,她——甚至是他——想要干什么呢? 朋友B说,可能是想要红了之后,打广告。 朋友C说,可能是找网友借钱。 朋友A——也就是最早发现假Bonnie账号的那个——在这时候,发现了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 原来,假Bonnie发的微博,有一些是带定位的,而且定位位置,跟Bonnie朋友圈里的完全一致。这就意味着,假Bonnie也生活在这个城市,熟悉Bonnie的行踪,等她发完朋友圈之后,就去到相同的地点,盗了图片,再发一条带定位的微博。 这就不光是盗图的问题,而是一个变态跟踪狂了。 Bonnie觉得不寒而栗,这个潜伏在她好友列表里的死变态,到底是谁啊? 朋友C平时也玩微博,她这时候也提出,有些发到朋友圈的照片,如果是原图的话,很有可能发到微博上,也还带着定位信息的。 Bonnie摇了摇头,说她发的照片,大部分都有用P图软件调过色——就比如,半小时之前,他们聚餐的那张自拍。 朋友A说,试试不就知道了。他熟练地从Bonnie的朋友圈里,下载了刚才聚餐的自拍,又打开微博,把那张自拍发了出去。果然,这样操作,是不会带定位的。 就在这时,朋友B尖声惊叫了起来。 “快、快看!” 原来,就在他们讨论的时候,假Bonnie又发了一条微博,照片赫然就是他们刚才的自拍。 最可怕的是,这一条微博,是带定位的。 四个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Bonnie噌一声站起来,环顾四周——那个变态盗图跟踪狂,此时此刻,就在这个餐厅里。 朋友A却一把拉住她,让Bonnie坐下,不要紧张。朋友A说,他刚刚想到,发微博的时候,定位是可以自己调整的,幅度可能在几十公里内,或者限制在本市。总而言之,那个假Bonnie大概率不在这餐厅里,而是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发送了这一条微博。 听完朋友A说的,Bonnie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吃完饭后,是朋友A开车,把Bonnie送回了家里。一路上,朋友A不停安慰Bonnie,说这都不要紧,回去赶紧向微博举报,把假Bonnie的账号封掉就可以了。 朋友A还说,Bonnie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对吧,万一盗图追踪狂真的出现了,赶紧打电话给他就好。 Bonnie跟他道谢之后,就回了家;她本来打算按照朋友A说的做,但是,跟闺蜜绵绵聊完电话之后,她的主意又变了。 绵绵情绪激动地说,光封掉一个微博帐号有什么用啦?他还可以继续盗图,然后重新申请账号,或者在什么陌陌啦、探探啦、豆瓣啦,继续冒充Bonnie,简直没完没了!所以,关键是要把这个变态揪出来,然后把他拉黑!不够解气的话,再找人打他一顿都行。 Bonnie觉得,绵绵说的有道理。但是,具体要怎么做呢? 绵绵不愧是个推理小说控,没过一分钟,她就想出了个办法。 她教Bonnie说,可以这样,以后每次在朋友圈发照片,都先把好友分成两组,每组发略微不同的照片——至于不同在哪,只要Bonnie自己能认出来就行。然后,再去观察微博上被盗的图,属于那个分组。这样反复几次之后,就可以大致确定盗图的是谁了。 Bonnie听完有点懵,啊?什么意思? 绵绵解释说,你看,是这样啊。你有800个好友对吧,先分成两组,每组400人;然后看微博上那变态,盗的是哪一组的图,这样,就能洗脱另外一组400人的嫌疑。 接下来,剩下的400人,再分成两组,每组200人,重复上述步骤。你看啊,400、200、100、50、25、12、6、3……只要8次,最多9次,就可以揪出那个盗图的变态啦。 Bonnie想了一会,这才恍然大悟,对喔! 她恨不得能抱住绵绵亲一口,但她人正在国外留学,要寒暑假才能回来——这也是为什么,Bonnie一开始就排除掉了绵绵的嫌疑。 挂了电话之后,Bonnie重新确定了房门有没有锁好,这才安心入睡。 接下来的几天里,Bonnie照着绵绵说的方法,对微信里的好友进行分组筛选。微博上那个假Bonnie,果然不疑有诈,一直从被分到的组里盗图。Bonnie有时一天发一次,有时一天发两次,一个星期后,就把嫌疑人范围,缩小到一个四人小组里。 这四个人,分别是她的上一任前男友、一个预约了几次但从没来过的患者、一个快十年没联系的小学女同学,最后一个,居然是那天聚餐的朋友A。 Bonnie把这个结果分享给绵绵之后,怀疑的焦点,就主要落在了前男友,以及朋友A的身上。 这两个人,都有作案动机。 当初Bonnie偶然从前男友手机上,看见他跟某人的聊天记录,内容是关于开房后的感想。性格直爽的Bonnie当即发飙,不理前男友百般解释、下跪道歉,坚决分手。前男友虽然表面上没说什么,过年过节还给Bonnie发红包、送礼物,但背后似乎对她积怨颇深。 一个两人共同的朋友,告诉Bonnie,前男友有一次喝醉了酒,大骂Bonnie是个冷酷无情的婊子。 这样一来,前男友用这种变态的方式报复Bonnie,给她添堵,这个动机说得上充分。 至于朋友A,他的嫌疑也不小。为什么刚好是他,发现了假Bonnie的微博账号?Bonnie回想起来,朋友A应该也是喜欢她的,只是一直没怎么表达;会不会他趁着这个机会,制造一点危机,才好跟Bonnie发生联系? 再说,那天聚餐时,朋友A下载图片再发到微博上的动作,非常熟练;而且,他中间去了次洗手间,会不会是他先用假Bonnie的账号,设定好了时间,按时就发了出去呢? 那天吃完饭,就是朋友A主动要送Bonnie回家的,这几天里,他也一直对Bonnie嘘寒问暖,还约她吃饭,说是要保护她。 Bonnie越想越觉得,这个变态的盗图跟踪狂,就是朋友A没错了。 绵绵却不这么想,她觉得Bonnie前男友的嫌疑更大。这个人心术不正,人品不好,两人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有提醒过Bonnie的。 不过,这种争论没什么必要,因为结果很快就要揭晓了。 接下来,Bonnie只要把剩下的四个人再分组,注意把朋友A跟前男友,分配到不同的两个组里;等那个假Bonnie一发图,结果马上水落石出。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像她们所预料。 在Bonnie发出了最后的那组照片后——是两张喝咖啡的自拍,一张能看见咖啡杯耳,另一张看不见——微博上的假Bonnie,却迟迟没有盗她的照片。 不光如此,这个假Bonnie仿佛消失了一般,既没有发任何微博,也没有回复任何评论。 难道说,在这最后关头,嫌疑人看穿了Bonnie的伎俩? Bonnie等了一天。 Bonnie等了两天。 Bonnie等了三天。 到了第四天,Bonnie准备放弃这种方式,直接从最后的四名嫌疑人入手,通过其它方法得出结论的时候——假Bonnie却又发微博了。 看见这条微博的那一刻,Bonnie只觉得天旋地转。 仍然是盗图,盗的却是一星期前的照片——是在最初开始筛选的时候,最后这四个嫌疑人,都没有在的那个组的照片。 也就是说,如果假Bonnie真的是这最后四人的其中之一,那么他或者她,根本就不可能看到这张照片,更别提盗图了。 想清楚这一点后,Bonnie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原来,假Bonnie从一开始,就看穿了她的套路,却仍然陪她一直玩下去;所以,这几天里,假Bonnie一直在戏弄她。 Bonnie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小猫,往洞里掏啊掏,以为马上就要抓住老鼠了——却没想到,躲在黑暗中的并不是老鼠,而是一只吃猫的怪兽。 更可怕的一点是,可以同时看到两组照片,假Bonnie要不然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合伙;要不然,假Bonnie就是心思细密到,从一开始就化身成两个微信号,潜伏在Bonnie的好友列表里。 无论哪一种可能性,都恐怖得令人齿寒。 这个结果,完全颠覆了Bonnie的判断。 自己的智商,根本不够跟变态斗啊。 她愣了好久,正准备打电话给绵绵,突然——她意识到什么,把手机扔到了沙发上。 如果微博假Bonnie是两个人,那么,即使是身在国外的绵绵,也不能排除嫌疑了。不,反过来说,绵绵的嫌疑才是最大的。Bonnie回想起当初那个晚上,绵绵听完她的叙述,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想出”了这么一个所谓筛选嫌疑人的方法。 说不定这几天里,她在跟Bonnie通电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的是充满鄙夷的冷笑。 毕竟,前男友当年无论如何,都不肯交代出轨的对象,Bonnie也一度怀疑过绵绵;她曾经阻止自己跟前男友在一起,出轨的事情发生时,也刚好是绵绵回国的暑假。 而且,绵绵酷爱看推理小说,这么变态、复杂的戏弄方式,是由她想出来并实行的,一点都不奇怪。 到头来,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能够相信的。 想通了这一点后,Bonnie决定回到最初的蠢办法——在微博举报假Bonnie。 谁料,那个账号却先行一步,清空了一年来所有微博,只留下最后一条,倒打一耙:“可怕,居然有人盗图。即日起,本微博弃用。” 这一句话,像一柄带毒的利剑,彻底刺穿了Bonnie。 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这个假Bonnie的预料之中;真Bonnie对于假Bonnie来说,不过是一具好看的皮囊,或者说,是一个还算漂亮的提线木偶。 Bonnie大病了一场,半个月都没出门。 从那以后,她疏远了跟绵绵、前男友、朋友A,更再也不发朋友圈了。假Bonnie的微博也不再更新,Bonnie原以为,一切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道,这才是Bonnie噩梦的开始。 一开始,是有一个年轻男子,大半夜的,在Bonnie楼下大声示爱,又质问Bonnie为什么突然变心。 问题在于,Bonnie根本没见过他,更别说跟他谈恋爱了。 邻居帮Bonnie报了警,结果在警察到来之前,这个男子居然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水果刀,往自己身上狂刺十几刀。最后,他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出血过多身亡。 警察调查发现,死者是开书店的,那家店Bonnie居然还去过。在死者的手机里,警察找到了他跟Bonnie的聊天记录,证明他确实跟Bonnie网恋了半年;大概在三星期前,该男子惨遭Bonnie抛弃,最终想不开才自杀。 Bonnie想通了一切之后,又费了好大功夫,才终于向警察证明——跟自杀男子谈恋爱的,并不是她,而是微博上那个假冒的Bonnie。 警察于是暂时放过了Bonnie,但却说如果有需要的话,随时要来协助调查。 一个自杀的男人,已经足够让Bonnie疯掉了。可怕的是,更多的受害者出现了。 在半个月时间里,不断有陌生男子——本市的、外地的、外省的,甚至是海外的,打电话给Bonnie,或者直接出现在她家楼下、牙医诊所门口,有冷静的,有癫狂的,有痛哭流泪的,但无一例外,都是向Bonnie示爱,要跟Bonnie复合,或者质问她为什么要狠心抛弃自己。 毫无疑问,这些来闹事的男人,都是假Bonnie的“男朋友”,都是那三万多微博粉丝里的一员。看起来,那个假Bonnie盗了她的图,在微博上假扮她,然后,同时跟不知道多少个男人谈恋爱。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把自己当成真正的Bonnie,然后去谈恋爱,去享受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得到的爱情——或许,这就是假Bonnie盗图的真正目的。 最终,假Bonnie消失了,抹去了自己在互联网上的所有痕迹,却把真Bonnie的联系方式,留给了这些可怜的男人。自然而然的,他们找到了真Bonnie头上…… Bonnie完全崩溃了。 她搬了新家,没有告诉任何人。 她请了半年假,终于到牙医诊所也受不了,在两星期前,通知她去办离职。 没想到,在交接工作的时候,Bonnie有了意外收获。 她终于知道,给她带来无尽烦恼、让她痛不欲生的,那一个盗图的假Bonnie,到底是谁了。 然而,在那一刻,她却没有任何报复的念头。 到这里,Bonnie的故事就讲完了;她拿起手边的福佳白,咕咚咕咚,一口气喝掉了大半瓶。 我敲着键盘,脑海里回放着那一串嫌疑人目录,一个个筛选…… 我一拍桌子,醒悟道:“盗图的,原来是这个人!” 盗图的假Bonnie,其实是自杀的男青年=书店老板=预约了但是没去的患者。 1、假Bonnie的微博上,配图文字有“诗人般的清冷气质”,符合书店老板的身份(所以才写出了自杀青年的职业)。 2、真Bonnie是在工作交接时,才意识到盗图的人是谁——预约信息上有这人的证件照,Bonnie应该是之前看过的,但因为她性格大大咧咧+男青年半夜楼下出现+自杀后鲜血淋漓,一开始并没辨认出来。 3、因为假Bonnie已经自杀身亡,报复当然无从谈起。 以上三点决定了,盗图的不会是绵绵、朋友A、前男友;他们都是本格推理小说中,烟雾弹一般的存在。 更不可能是Bonnie自己精神分裂/多重人格,因为这样的话,聚餐的时候她就会露出马脚,也不会经受得起警察的调查。 接下来是补全情节。 假Bonnie,书店老板,其实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角色。他在书店里偶遇Bonnie,一见倾心,但是在了解到她傻大姐般的个性后,却大失所望。 于是,他采用各种方法接近Bonnie(以他这么偏执、变态的个性,在大大咧咧的Bonnie朋友圈里,“植入”两个号码,绝非难事),然后便开始盗用Bonnie的图片,在微博上塑造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神。 一开始,他用这个账号来跟自己谈恋爱,以“享受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得到的爱情”,再后来,他疯狂迷恋自己所塑造的形象,便用“她”来跟许多网友谈恋爱,以得到更大的快感。在我的想象中,此人的个性里,也具备“性倒错”的成分。 一方面,在满足了自己的欲望之后,他感受到巨大的空虚;另一方面,真Bonnie已经发现了这一切,从此再也不发照片了。双重打击下,他决定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以充满戏剧性的方式。 相信在断气的那一刻,他一定感受到了他一手创造的“Bonnie”对他的爱,同时也跟“Bonnie”融为了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