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喜闻乐见的死穿 这事儿咱们得从十月份的头一天聊起。 提到十月份,有个节假日是肯定不能被忽略掉的,对了,国庆长假。 不仅如此,国庆节还有一个热门话题,旅游。 每年一个国庆节,宋良玉过了整整二十三个,但一个过得比一个窝囊,小时候有爹妈带着去逛动物园或者名山胜川,读书后也还有些猪朋狗友跟着一起泡网吧蹲马路撩妹纸,现在出了校门,说句不怕人笑话的,他兜里面那款早在零几年就已经被淘汰的手机,好几天都不带响一声的。 他的名字叫做良玉,并不代表他真的就是块璞玉,大企业进不去,一辈子没出过省城,就连走出市区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家里面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一本红色的‘初中毕业证’,和一本学生时代时朋友没花过一分钱,用烟盒纸替他伪造的‘帅哥证’,他一直保存至今,这对他来说不仅象征着荣誉,还证明了他拥有着优良的五官。 他记得早上出门的时候,洗衣机里堆了好几件脏衣服,本来是打算趁着节假日洗一洗的,结果出门买碗牛肉粉的功夫,叼着烟走着走着就来到了网吧门口,他自己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既然来都来了,正犹豫着要不要去玩两局游戏。 按理说一个家里面贴着‘帅哥证’的人,再不济也能比那些个歪瓜裂枣的同类们要耐看些。 宋良玉想不明白自己到底问题出在哪,于是掐指一算,恍然大悟,特玛的全怪自己兜比脸还干净。 宋良玉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把这个一寸光阴一寸金的节假日全浪费在网吧里,俗气。 趁着太阳还没落山,宋良玉加快步伐走进了银行,在ATM机上插入银行卡,他决定要在这个国庆节好好的挥霍一番,就算是一个人,也要在熊熊烈日下走出一道彩虹。 然而他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卡里面只有两百四十九块钱了,上个月的工资,有一半冲了游戏,有一半交了水电费和宽带。 宋良玉在ATM机前扶着额头,一脸悲痛。 在后面排队取钱的人等烦了,喊道:“你快一点啊,那么多人等着呢。” 要是让别人发现自己为了取不取这两百块而头疼,肯定丢脸啊,所以他把卡里面唯一能提的整数取了出来,拿上卡就离开了银行,惹得身后一个学生妹狂翻白眼,好在这个穿着校服的妹纸戴了副眼镜,有些反光,宋良玉没看见她翻白眼的样子,如果被宋良玉看见了,他那颗满目苍痍的玻璃心估计又要碎了一地。 宋良玉揣着两百块钱,整个人变得神清气爽,拦了辆出租车来到公园。 车费十块,公园一张通票一百八,加上之前出门时自带的二十五,他现在兜里面还剩三十五,能再买包烟和一瓶水,玩完后打个车回家,挺不错。 宋良玉把门票递给检票员,再收回来的时候已经被撕去了一个角,走进公园的同时,他在门票上仔细翻阅了一下,有一个娱乐项目被打成图像映在门票上,看上去挺有噱头,宋良玉站在公园里面,晒着太阳,凑近门票上多看了几眼。 悬挂式过山车。 宋良玉决定了,此项目略过。 真要让他在居住了二十三年的这个市区找一个娱乐场所的话,抛开K歌泡吧不说,这座公园算得上是首选之地了,尤其是在今天,女人和男人一样多,虽然宋良玉进来了已经有一小会儿,暂时还没发现什么让他眼前一亮的大美女,但架不住这群女人穿得少啊,清一色的短打,离近了还能看见白色衬衫下有一条布带。 宋良玉一路看来,到这里玩的女人好像都喜欢穿白色的罩罩,红色的不多见,黑色最少。 他摇着脑袋,口味不同,他喜欢黑色的,如果是横胸就更好了。 有个穿着短袖衬衫的女人怒怼他,道:“你看什么看?” 这个穿着短袖衬衫的女人,只要一抬手,就能清楚的从胳肢窝下看见她穿了什么样的内衣,不巧,也是白色,但好在胸大,腰细,腿也长,下半身穿了条牛仔短裤,很短很短的那种,脚下踩着双凉鞋,头顶鸭舌帽,鼻梁上架了副黑墨镜,如果这女人再戴上口罩的话,说不定还会让人误会是啥大明星来这里观光了,从这女人的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也是站在时尚潮流前线的那一拨人,目前来说宋良玉给这女人打出了一个极高的印象分,满分100,这女人最少有80,只是不知道摘下眼镜卸了妆后,到底会是啥样子,不过这和宋良玉八竿子关系打不着,也就是过过眼瘾。 讲真的,在他认识为数不多的女人中,没有谁是真敢卸妆出门的。 宋良玉摸了摸自己的脸,笑道:“劳资就从来不化妆。” 这话声音不小,可被那女人听了个清清楚楚,一个矿泉水瓶莫名其妙的朝他砸了过来。 女人吼道:“关你屁事啊,你这人是不是犯贱啊,我化没化妆碍着你了?” 宋良玉知道自己说漏了嘴,惹了事,就怕这女人的身边还跟了一两个张扬跋扈的护花使者,于是赶忙赔着笑脸,从长椅上离开了。 女人想追上去,被朋友拉住了。 她想不通,指着宋良玉的背影气呼呼道:“你说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啊,没招他没惹他,凭什么说我?再说我化妆了吗我?他就敢乱说,诶,退一万步说,就算我化妆了又怎样,关他屁事啊,他还说他从来不化妆,他一个大男人,化了妆敢出门吗他?气死我了。” 静静站在一旁的朋友安慰她,“好啦青凤,别生气,要不咱们玩点刺激的?” 何青凤问道:“玩什么?” 扎了个马尾辫明显比何青凤要大上一些年龄的她,指了指悬挂式过山车,一脸坏笑。 何青凤踌躇了一下,哼道:“怕什么,玩就玩。” 两个女的在门栏外等了一小会儿,何青凤拿出一款黑色的T9牌手机,一边玩着打磨时间,不一会轮到她们进去了,何青凤把手机放进兜里,然后蹑手蹑手的跟在死党身后,她这时候打起了退堂鼓,但不过看着死党揶揄偷笑的表情,何青凤一撅嘴,抢先死党一步坐在了位置上,工作人员挨个检查完安全措施是否妥当。 何青凤紧紧握着已经搭在双肩上的安全架,左顾右盼,机器还没发动呢,她就已经开始喘起了粗气。 身边的死党问她,“怕了?” 何青凤没有说话,想嘴硬吧,没那勇气,想认怂吧,死不下脸,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闭上了眼,任它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悬挂式过山车抖了两下,何青凤的脸当时就白了,随着悬挂式过山车慢慢向前行进,何青凤抓着安全架的两只手逐渐变得苍白。 正在这时候,过山车哗一下冲了出去。 何青凤终于展现出了她那惊艳的歌喉,一声惊天动地的女高音嘹亮无比,震动的声波估计都快传进了银河系。 哪怕是远在数百米开外的宋良玉好像都被吓了一跳,他盯着在轨道上穿梭的悬挂式过山车,脑补着那群人此刻脸上的表情,仿佛身临其境般,过山车什么的,太俗气了,他不屑去玩,他自认是个文艺范十足的青年,虽然初中毕业后受到了俗世中铺天盖地的气息熏陶,但他一直忠于自我,文艺范儿至今一层不染,鬼哭狼嚎的作风一定要从自己的身上杜绝。 牛B的最高境界就是,看别人装B。 所以他发自内心的敬重这群敢玩悬挂式过山车的人,而他要做的就是聆听从这群人嘴里咆哮而出的高音。 宋良玉感慨今天天气真好,于是扭开矿泉水瓶盖子,仰头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忽然看见有什么东西从天上掉了下来,重点是这个东西正在以一种诡异的弧度抛向自己,说好的万有引力呢?宋良玉目瞪口呆,盯着那越来越近的玩意仔细看了一会儿,甚至没有躲避。 宋良玉惊呼道:“手机?” 话音刚落,宋良玉就被这部不知道是那个鳖孙的手机砸中了脑门,他倒在地上,这辈子见到的最后一副画面,就是手机背面上的那个T9字母型号,传说这个牌子的手机,能当板砖使用,宋良玉用生命证实了此言不虚,闭上眼的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难怪牛顿会变成网红。 即便到死的这一刻,他仍然是笑对全世界,坚决把文艺范儿进行到底,哪怕是拼上性命也在所不惜。 当天,网上播报出一条新闻,十月一号国庆节这天,某市区公园内,某男子被T9牌手机砸中,含笑九泉。 第二章 次元中转站 “咱们这里是多个次元领域的中转站,近些年来,有不少人为了能够实实在在的体验一把穿越的乐趣,横空出世了许多作死小能手,也开辟出一个作死的高峰期,地府现在已经挤不下,有许多人都办不了证,所以地府现在黑户特别多,治安混乱,每个作死儿童有一颗憧憬穿越异世界的心,若是长此以往下去,地府恐怕药丸,所以上头一番商议下来,为了杜绝进不了地府的孤魂野鬼四处游荡,就在这里修缮了中转站,完成广大青少年儿童穿越梦想的同时,也避免了地府目前面临的窘境和孤魂野鬼的倍增,可谓是一石三鸟,小子,你要感谢我们领导的宽大政策,要不然,以你这种死法,去了地府也要落人笑柄,你小子不傻,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好了,接下来我们来走走过场。” 宋良玉坐在一张绿色的塑胶椅上,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白茫茫,正前方有一张办公桌,有个老头正在一边说话一边低头翻阅文件。 在打量这鼻梁上架了副厚厚瓶底眼镜的老头时,宋良玉开始仔细思忖。 一刻钟前,他被一个女秘书打扮的御姐领着走进这个地方的时候,在门口的告示牌上清楚的看见了‘次元中转站’这五个醒目大字。 宋良玉勉强能够记起自己如何来到这个地方的,没错,他在公园里面被一款T9牌手机砸中身亡后,回过神来就站在了‘次元中转站’这个告示牌的前面,而且眼前还站了个长发飘飘的女秘书,一身黑衣,背对自己,当时以为是黑无常在领路,为此他还震惊了一把。 在他的世界观里面,黑无常不可能穿这种秘书打扮的职业装,更不可能是母的。 所以他没忍住好奇问了问,“这里是阴曹地府?” 但是黑衣女秘书却是这样告诉他的:“地府目前没办法接收公民,不能登记,所以你暂时没办法投胎,这里是为了广大公民能够简单快捷的穿越才准备的,你进去就知道了。” 当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是崩溃的,搞半天这里根本就不是阴曹地府。 不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不能在地府办理正规流程,那么他也只能听天由命看领导如何安排了,总好过孤魂野鬼,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宋良玉知道自己叫嚣得再厉害,声音也不一定能传到地府那边去。 最主要的是,敏感如他,很清楚的把‘穿越’两个字听进了耳朵里,况且“次元中转站”的招牌本来就很耐人寻味。 虽然暂时不能投胎,但这里真要是个处理穿越的正规部门,那么也不是没有噱头。 这是他当时的揣测。 而现在,总算听坐在办公桌前一副领导模样的老头讲了个明白,他也终于理清了头绪,没想到广大青少年儿童为了穿越,居然开辟了新一代流派,宋良玉正式将其命名为作死流,而且连地府都受到了影响,逼得众领导焦头烂额,不得已成立了这么一个穿越机构,宋良玉略感唏嘘,自己这是被卷进了大时代的漩涡中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时,坐在办公桌前的老头放下手里面的文件,开口把宋良玉从沉思中拉了出来。 “姓名。” 宋良玉双手摆着腿上,正襟危坐,道:“宋良玉。” “性别。” 宋良玉如实回道:“男。” 老头抬起脑袋,推了推眼镜,说道:“看来你也是豁出去了啊,为了穿越,你们啥死法都能捣鼓出来,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你们做不到,我是该佩服你们呢?还是该佩服你们呢?” 宋良玉几乎差点就冒出一句‘少特玛乱放屁’的狂妄口气,莫名其妙的就死了,讲道理,他才是最懵比的那个好吗? 不过他把自己的抵触情绪很蹩脚的掩饰了下来,一是考虑到自己在别人的地盘,说话做事得有分寸,眼前这老头虽然貌不惊人,还秃顶,但手里却捏着自己的生杀大权,顶撞了人家,可没好果子吃,再一个呢,既然是要穿越到异世界去,宋良玉可不想半路上弄出什么幺蛾子,这老头毕竟也是个公务员,像自己这种没身份背景得人,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得好好掂量掂量。 老头直起腰板,十指交叉靠着下颚,笑道:“别紧张。” 宋良玉假装镇定道:“我不紧张。” “小张,去泡杯茶来。” 老头这话刚出口,一身黑色职业装的女秘书捧着茶杯就过来了,宋良玉感慨这女娃娃办事效率,而且在这一片白茫茫甚至都看不见墙壁的空间里,女秘书的黑色职业装,不得不让宋良玉多看了两眼,胸小了点,但两条腿笔直而又修长,屁股翘腰也细,宋良玉手里捧着还不停往外冒出热气的茶杯,眨巴着嘴,如果这女秘书胸能再挺拔点的话,身材可就完美了。 遗憾的是,女秘书明明就在他的眼前,他却看不清女秘书到底长什么样子,有些诡异。 但不管怎么说,女秘书身材还是很好的,宋良玉连自己死了这件事都能接受,还有什么能让他大吃一惊的? 估计眼前这老头一定会讶异自己的沉着冷静,说不定还把自己看成一个能干大事的人。 宋良玉思极深处,很有范儿的吹了吹茶水,轻酌了一口。 老头拿着一沓纸走到他的面前,说道:“你仔细看看,喜欢哪个故事。” 宋良玉把茶杯递还给秘书,然后还不留痕迹的摸了下这女秘书的小手,虽然有些冰凉,但很柔软,宋良玉对女秘书打出了90的印象高分,因为胸部太小和看不见脸的原因,扣掉10分,要知道,平常那些走红地毯的女明星,在他眼里几乎没有谁是上90高分的,也就偶尔有一两个女主播才可以获此殊荣。 茶杯掉落在地,女秘书有些扭捏的转过身去了,应该是害羞。 宋良玉拿着一沓纸,一张一张的看,没多长时间就明白了,每张纸上面都写了一个故事,就跟小说似的,套路都是一个样,大多是主角出场了,然后主角无敌了,但由于纸上写的都是些大纲,没有具体经历,所以宋良玉也分不出好坏。 老头说道:“不着急,你慢慢挑,有喜欢的告诉我,我再把你送过去。” 宋良玉有些惊讶道:“把我送进这纸上写的世界里面去?” “对头,异世界嘛,一张纸就是一个世界,绝对能让你挑得眼花缭乱,咱们部门也不能太古板,必须要与时俱进,要不然你们天天抱怨题材不够啦,缺这样缺那样的,意见箱都快塞满了,你小子也是死得凑巧,刚好今天领导差人多送了些题材过来,喏,你手里面的就概括了都市和仙侠两大题材,你仔细瞧瞧,有喜欢的没,好不容易的一次穿越,你可得深思熟虑啊。” 宋良玉从鼻孔里喷出两股气,心潮澎湃。 他开始仔细翻阅,反正穿越就是主角,这是一个流传在穿越界恒古不变的真理,主角不是无敌,就是正在无敌的路上,他一定要好好选一个有嚼头的,穿越大事,岂能马虎?他从小就爱看黑猫警长,怎么也得选个正义指数爆表的角色演绎一番才不虚此行啊。 看到一篇都市文的时候,上面介绍主角是个很毒的人,宋良玉看得头皮发麻。 老头见他冒着冷汗,于是好奇伸出脑袋去看了一眼,看清楚后,他给宋良玉介绍了一遍。 “这个故事里面主角是有些不太一样,他是个进化不完全的生命体,同时也是个基因突变的外星人,更是能和蟑螂共存活的超个体,所以成了导致宇宙反复毁灭的原材料,他摸过的键盘连阿米巴原虫都活不下去,喷出的口水比SARS还要致命百倍,他只要抬个头,臭氧气就会破个洞,连丢进太阳系都不够环保。” 老头笑道:“对这个世界有兴趣?” 宋良玉以防万一,还是问道:“这里面既然有主角了,那我应该是魂穿在主角身上吧?” “你想得美,挑选好后就把你整个人送过去了,什么魂穿不魂穿的。” “这特玛靠谱?主角这种毒法,我去还有命?“ 老头背着手,慢条斯理的说道:”体验为主嘛,具体发展还得靠你自己。“ 宋良玉把一沓纸摔在地上,从塑胶椅上站了起来,“当不了主角,我特码穿越还有个屁用啊?” “你先别捉急。”老头向女秘书抛了个眼神过去,然后女秘书在办公桌上翻找了一会,拿着一张纸走了过来,老头接过,再一次放到宋良玉的手里,并说道:“你要是对这些已知设定不太满意,咱还有妙招,这张纸上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没有主角,也可以说人人都是主角,你可以肆意挥洒汗水,如果真想万众瞩目,那就得努力,不然哪来的糖吃?” 宋良玉有一种被坑的感觉,他将信将疑的仔细看了一会,可谓是一字不漏,看合同他都没这么认真过。 了解完一个大概后,宋良玉的脑袋有些方,说道:“这里面对世界背景的描述应该是在古代吧?咋会有手机和电瓶车?” 老头拖着长长的尾音,道:“设定。” “神仙打架用沙漠之鹰?这特玛叫仙侠?” ”设定。“ 宋良玉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认认真真的问了一句,“你确定这个世界里面没有主角?” “我确定,你只要过去后就知道原因了。” 宋良玉似乎还有问不完的话,不过还没张嘴就被老头一声吼给打断了。 “别BB了,我这里也是很忙的,你后面还有很多人排队等穿越呢,有什么不明白的,去到那边后找个人慢慢问,再说了,既然是其他次元空间,你就算见到男人挺着肚子,在家里面缝衣煮饭都不奇怪,那么多年小说和动画,你小子白看啦?想象力!知道吗?” 宋良玉不死心道:“金手指呢?” “滚犊子。”老头一脚把他踹倒。 当宋良玉以为自己要摔在地上的时候,突然整个身子落空,掉出了这片白茫茫的空间,正在急速向下坠落。 宋良玉赶忙掐指一算,靠,此行凶多吉少。 脑壳里面还想着事呢,突然就看见离地面越来越近,害怕得闭上了眼睛。 第三章 志同道合的穿越者 刚闭上眼没多久,宋良玉摔在草坪上了,脸贴地,就像是被扇了一巴掌似的,脸上火辣辣的疼,还没来得及睁眼呢,又听见天空一声巨响,他马上就被吓了一个哆嗦。 自己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而且还是脸着陆,这种情况下居然没事。 穿越啊,多美好的一个词。 今年的这个十月国庆节,别人旅游到其他城市,他旅游到了其他世界,唯一不同的是,别人旅游花的是钱,他旅游花的是命,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显得格调略高啊。 宋良玉咧开嘴想笑,突然觉得脸上疼,也多亏是摔在草坪上,这要是磕磕碰碰到石头什么的,就算死不了,估计也得掉两颗牙,他揉着脸开始四处张望,草坪边上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溪,河流清澈,顺着上游看去,能看见一颗参天巨树,枝叶茂盛。 宋良玉掐指一算,这树至少得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 巨树周围,全是房屋,黑瓦红砖。 宋良玉在自己手上仔细看了一遍,没有戒指。 他还不死心,喊道:“系统!” 没反应。 他接着喊道:“神秘人?” 好吧,他承认自己确实是孤身一人了,没金手指,没外挂,他走到清澈的小溪边照了照,脸还是自己的那张脸,就连衣着打扮也是生前那套,粉红色的长袖衬衫,灰白色的休闲裤,平板鞋,加起来不到两百块钱的地摊货,除了脸色苍白点,没什么不同,他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也应该是魂穿才对啊,毕竟死都死了,肉体搞不好都被火化了,现在站在这里的,不是魂又是什么? 记得老头说过,让他有什么不明白在这里找人问,不远处有人家,宋良玉准备去打听打听,顺便再蹭点吃的。 不过刚抬起腿走了两步,忽然有一沓纸从天上掉了下来,砸在他的脑袋上,痛倒是不痛,但不过生前的死法给他造成了极大阴影,所以对这些没半点征兆就从天而降的东西,是没什么好感的,几乎在这些纸刚砸到自己头上的同一时间,他伸手就将其捏住了,然后顺势摔在地上,狠狠踩了两脚。 动作连贯,一气呵成。 紧接着又联想到万一是金手指之类的东西可怎么办?于是赶忙捡起来看了看。 宋良玉悲呼出声道:“不会吧!给我几张地图有毛用啊?” 他一张一张的翻看着,全是地图,而且画工及其蹩脚,第一张纸上标注了新手村三个大字,然后纸上画了两座山,左右对称,中间是一条路,在两边山脚下有好几个村庄。 第一个村庄叫新手村,往后挨个数过去,分别是大新手村,大大新手村,最后一个新手村。 宋良玉火了,把这一点都不负责任的地图摔在地上,又补了两脚,然后对着天上竖起中指,抬腿就往这第一个所谓的新手村走去,过了一小会儿后,他又折返回来,把这些地图捡起来,不动声色的偷偷折叠好放进了口袋里。 顺着小溪边往上游走了几分钟的时间,终于看见了一块半人高的石头杵在一旁,上面雕刻的还是新手村三个大字,宋良玉最见不得这三个字,好像是在强调什么一样,当然他也承认自己是个新手,但也不至于贴的遍地都是吧,就连地图上那么多个村庄都一再重复,新手咋了,哪个主角不是从新手开始征程的?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这个道理放在任何地方都管用。 他大步走进村子,然后觉得不解气,还特意倒回来朝这石头上呸了一声。 走进村子后他就看见人了,有摆摊的,也有蹲路边聊天打屁的,全是些年轻人,但这并不重要,让宋良玉难以置信的是,这些人都特玛穿了一身现代化的服装,路上的行人们都穿着西装,休闲装,还有黑色小背心,有个别人还边走边讲电话,宋良玉知道这次穿越不靠谱,这个异世界非比寻常,神仙打架都要电话叫帮手,一言不合就掏出沙漠之鹰,看左边看左边,居然还停着三五辆电瓶车。 这里特玛从哪来的电? 宋良玉扶着额头,有些晕。 刚好这时有个人在他身边路过,挺年轻的一个小伙子,骑着电瓶车,衣服上有个五角星的标志。 宋良玉没猜错的话,这件衣服应该是匡威。 这小子坐在电瓶车上,盯着宋良玉看了一会儿,撇着嘴道:“你就是新来的?” 宋良玉脑袋还有些短路,没答话。 这小子也不介意,又道:“兄弟,你咋死的?” 宋良玉瞪着眼睛,“啊?” “啊什么啊?淡定点儿,你这人适应能力好差啊,这点觉悟都没有还敢玩穿越?这里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古风的调调,现代化的装备,仙侠的神韵,各种萌各种梗,神仙什么的,偶尔也会来咱们这个新手村打打秋风,不过都是些在神仙岗位上找不到优越感的装B犯,也就敢跟我们神气神气,和那些真正的大神不是一个单位的。” 宋良玉深呼吸了一口气。 骑在电瓶车上的这小子,特喜欢欣赏每一个新人穿越到这里来后露出的表情,揶揄道:“我刚才听见天空一声巨响,就知道有新人粉墨登场了,有点好奇,所以过来瞧瞧,你也别傻站着了,去前面办公室报个道吧,唉,要是个女人多好啊,这里的狼越来越多,肉越来越少了,玛德,白跑一趟。” 看着这穿了件匡威的小子正要离开,宋良玉一个头两个大,赶忙问道:“什么办公室?你既然都知道穿越了,那我还用得着去报道?” “不去报道你就是个黑户,你以为穿越多牛呢,我给你讲,这个新手村里面,十个出来最少有九个是穿越过来的,剩下一个还是NPC,中转站的那个老头没告诉你?哼,也是,怎么可能告诉你,我也被那老头给骗了,要不然早就穿去别的地方了,现在你还是赶紧去报道登个记,办公室就在前面,直走就行。” 宋良玉抬头望天,心里面有一万头草泥马急速掠过,他现在只想说,我去年买了个表。 “你到底咋死的啊?说说呗。” 毕竟人家给他指明了路,怎么样也得礼貌一下,况且大家都是穿越来的,又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呢,自己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有个穿越前辈可以让自己取取经,肯定是有益无害的,于是脱口道:”被手机砸死的。“ “唷,有新颖,比我高端点。” 宋良玉顺着话头往下捋,问道:“你也是死了后才穿过来的?” “对啊,我估摸着咱两一样,都是不想去别的故事里面当配角,听说这里没有主角,有志者事竟成,所以才想来这里闯荡一番,哎!哪能想到这里更不容易啊,没了穿越者的优势,早知道还不如去别的故事里面呢,好歹顶了个穿越者的光环,就算当不了主角,也能混点舒坦的小日子过嘛,真是自作孽啊。” 果然啊。 中转站那个老家伙,一句‘没有主角,却人人都是主角’可谓道尽了其中玄机,当时咋就没反应过来呢。 宋良玉感同身受,问道:“那你咋死的呢?” 这小子也叹了口气,“猝死的。” 宋良玉讶异道:“你这么年轻。” “熬夜熬了好几个通宵呢。” 宋良玉不置可否:“也是为了工作嘛。” “玩电脑玩的。” 两人再度相视,异口同声的感慨道:“往事不堪回首啊。” 第四章 异世界的办公室 其实现在仔细看看这小子,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顶多也就二十出头,就连发型都相差无几,长得也还算秀气,就是不知道这玩电脑玩到猝死的小子,生前是不是个高度近视,至少人家现在没带眼镜,但不过宋良玉一番打量,这小子就算带上眼镜,也属于比较斯文的那种类型,综合条件还是比较优秀的,然而身高却是硬伤,这小子估计挺直了腰板站起来,也就只能到宋良玉的嘴巴位置。 要知道宋良玉不过才一米七二的个子,眼前这小子就算硬件质量足够优秀,但毕竟还是短了点。 聊了这么会儿还不知道别人名字呢,难得有种相逢恨晚的感觉,宋良玉就先问了,“你叫啥名字啊。” 这小子随口说道:“你叫我可可就行了。” 宋良玉也跟着自报了家门,听见宋良玉是某省人后,这个叫可可的小子变得热情许多,都是二十一世纪居住在大西南三省的青少年啊,一不留神两个就操起了家乡口音,聊得天昏地暗,宋良玉趁机询问了这里的条条框框,毕竟是第一次穿越,没个指路的那肯定是一抹两眼黑啊。 再加上这两个鳖孙都是喜欢蹲马路看女人的野生动物,共鸣不可谓不大。 他从可可这里打听到,每一个新来的穿越人士,都要先去办公室登个记才能领证,类似于身份证那种玩意儿,可可还特意摸出来给宋良玉看了一眼,是一张通体漆黑的卡片,有正反两面,大小跟身份证差不多,但不过却很薄,感觉比纸还薄,据说这种卡片是中转站那个老头特意弄出来的,神奇无比,折不断,烧不烂,反正就是刀枪不入。 背面上有一行大字:大中华青少年儿童穿越证明。 然后在右下角是几个小字:次元中转站特此申明。 而正面则是姓名、性别、年龄等常规简介,好在不用贴小照片。 宋良玉拿着可可的穿越证明仔细看了一会,原来这小子的学名叫胡可,但不过看到年龄时,宋良玉有些惊讶,抬头盯着可可看了一会,可可被一个男人这样疑惑的看着,感觉怪别扭的,于是摸了摸脸,有些莫名其妙。 宋良玉问道:“你多大了?” 可可指着穿越证明,道:“上面写得有啊,二十九了。” “你八四年的?” 可可点了点头。 宋良玉笑道:“我咋感觉你才二十左右呢,好年轻啊。” 可可羞涩道:“娃娃脸,不显老。” 两人现在也算得上是认识了,可可主动提出带他去办公室,有个熟门熟路的人带着走,宋良玉肯定求之不得啊,于是一抬腿就坐在了电瓶车后座上,可可一边骑着车,一边和宋良玉天南地北的聊着。 不知不觉可可就聊起了这个新手村的知名人士,其中有一个作死天团,特别有名气,就跟电视上那些明星一样,这个作死天团的人数只有两人,是一起组队自杀后穿越过来的,因为穿越到同一个地方的这种概率微乎其微,更别说还是同一时间穿越了,所以在新手村里面摸清了门道的老玩家们,都在暗中揣测这个作死天团的背景,估计是祖上有什么人死后在地府混了个一官半职,从后门穿越来的。 宋良玉虽然不在乎这些,但也不介意听听,毕竟能在穿越界被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肯定还是有一些不能被忽视的闪光点。 但不过听可可聊了这么久,翻来覆去全都是一些新手村的事儿。 宋良玉耐不住性子就问了:“你没出过新手村?” 可可说道:“不敢出去啊。” 宋良玉疑惑道:“为啥?” 可可停下电瓶车,扭头问道:“你身上有地图吧?” 之前宋良玉就差点把地图丢在了新手村外面,还好以防万一给捡了回来,不过把地图撑开后,照样能清晰的看见两个脚印子,这是被他那只四十一码尺寸的板鞋给踩出来的,宋良玉下了电瓶车,把地图递给可可,不知道他要弄什么。 可可和宋良玉是西南三省的同乡,加之两个都是游戏迷,有共同的爱好,就连口味也相差无几,蹲路边看女人时都喜欢从大腿看起,所以也算得上是半个知音了,为了不让宋良玉这个新来的穿越者一副牛B哄哄,最后落一个死无全尸的下场,他觉得自己应该尽一份绵薄之力,于是把地图摊在电瓶车上,细细给他讲解。 “这张是咱们新手村的地图,这两座山中间有条路,看见了吧,要出新手村,得从这条路过去,这个先放着不说。” 可可指着地图上的另外三个村子,继续道:“你再瞧瞧,这一路上,要经过三个新手村,从咱们这里,走到前面的大新手村还好说,但要从大新手村走到大大新手村,路上肯定会碰见些麻烦,而要从大大新手村再走到最后一个新手村,运气再好的人估计也要掉层皮,就算侥幸走到最后一个新手村了,能不能走到两座山中间的这条小路上,也不一定,好吧,就算你有幸运女神附身,来到了这条小路上,最后也要被两头你想都想不到的牲口拦下来,所以,到了那时候,你将要面临的是,它们会不会生吞你。” 宋良玉抓着后脑勺,“咋感觉那么像绕口令呢?” 可可收起地图,还给宋良玉,然后说道:“你这样理解,要离开新手村,就要穿过三个村子和一座山,远倒是不远,骑着电瓶车两三天就能到,关键是这一路上,你会遇见小怪,越靠近出口,小怪的级别越高,而且出口位置还守了两只BOSS,但这都不是重点,真正让人头痛的是,你杀了小怪也没经验,没经验你就升不了级,不能升级的你连小怪都打不过,还想越级翻BOSS?” 典型的打死了怪物,也收不到礼物。 这样一说,宋良玉马上就理解了,顿时惊呼道:“那该怎么出去啊?” 可可摊开双手,道:“我要是知道还会在这里?” 宋良玉拿着地图,呆呆站在原地。 可可叹气道:“以前有些穿越过来的新人,要不就是做着无敌梦,要不就是做着后宫梦,更悲催的是,个个都认为自己有主角光环,很不信邪的横刀上路,你是没看见他们一个个都跨着大哥步,威风得很,结果连大大新手村都没走到,就挂了,反正我穿越过来已经有三四年了,还没看见有谁正二八经的走出过新手村。” 宋良玉咽了口唾沫,“难道好不容易穿越过来,还把命都搭进去了,就为了在这个新手村待一辈子?” “看个人了,反正这里不愁吃喝,啥都不用干,就这么玩着也没什么不好的。” 宋良玉好奇道:“你说的那些小怪啊BOSS啊,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可可突然接了个电话,好像有什么人在催他快点似的。 挂断电话后,可可指了指边上一间小屋子,说道:“这里是办公室,你先进去把该办的都办了,以后有的是时间聊,我还有事,先走了啊。” “在哪找你啊。” “新手村的人都认识我,待会办公室会给你配个电话,到时候就方便了。” 宋良玉捏着地图,看着眼前有一间黑漆漆的小房子,跟穿越证明上面的颜色一样黑,他走上前看了半天,直接找不到门在哪儿,于是伸出手在黑墙上摸了一下,好端端的一堵墙,突然就变成了一扇门,还慢慢敞开了,宋良玉偷偷伸出半个脑袋,啥也没看见,有些疑神疑鬼的走了进去。 刚一进屋,门无风自动,关上了。 屋子里面忽然强光乍现,宋良玉下意识抬手遮住光线,渐渐适应强光后,往正对面看了过去。 桌案前没人? 宋良玉掐指一算,在身后。 他猛然回头,嘿,看见一只活生生的哥特式萝莉。 这特玛是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宋良玉犹豫着,该不该捕捉? 第五章 狂躁的萝莉 哥特式萝莉被一个男人这样肆无忌惮的扫视着,心里面肯定会有些不高兴,于是皱了下鼻头,但不过很快就归于平静。 其实这个小萝莉自己也能理解,任谁看见她这副样子,吃惊在所难免,她在这个异世界待了那么些年,给数以万计的青少年儿童办过穿越证明,无论是谁初见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发呆就是流口水,她早就见怪不怪。 想当初,这个异世界也是生意火爆得不行,平均每天都有好几十个穿越者的客流量。 她甚至还接待过美利坚的青少年儿童,据说这些歪果朋友,非常憧憬大中华的穿越文化,因为每一个穿越者都是人生赢家,所以在当时,有不少歪果仁成群结队的来咱大中华,组团跳长江,只为能够亲身体验下我国穿越文明的博大精深。 但不过自从中转站那边的题材越来越丰富后,愿意穿越到这边的新鲜血液,也变得越来越少。 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人来到这边,萝莉也不想表露得太过于死板苛刻,说到底她当初会被安排在这个世界,也正是因为可以用这一身萝莉的设定抚慰人心,毕竟不是谁都心大到可以接受自己英年早逝这一事实的。 哥特式萝莉尽可能的微笑道:“看够了吗?” 宋良玉左右张望,确定这间屋子里没有其他人后,问道:“你是办证的?” 萝莉没说话,率先向正对面的桌案走了过去。 这间屋子和中转站有异曲同工之处,不一样的只是颜色,中转站仿佛是一个独立空间,一片白茫茫,而这个房间的四周是一片漆黑,能看见的只有一个堆满了文件袋的桌案而已,哦,不对,还有两张高脚椅。 正因为这种黑景布置,宋良玉才会被突如其来的强光刺得两眼酸痛。 这只萝莉只有宋良玉的半腰高,宋良玉跟在旁边,仔细打量她,小脸精美得跟个洋娃娃一样,腋下夹着一个文件袋,老气横秋的走在前面,要不是她脸上偶尔有些表情,宋良玉甚至都要怀疑这走在前面的萝莉是不是一个SD娃娃。 毕竟是只萝莉,步子迈得特别小,宋良玉故意跨着步子证实了一下,自己轻而易举跨出的一步距离,这只萝莉要走三步才能到,宋良玉越发觉得这只萝莉有点可爱了。 于是脑袋发热,伸出手就去掐了下这萝莉的小脸。 有肉感,不是塑料的。 不过宋良玉的这一举动把萝莉弄得有些懵比了。 讲道理,在这里待了那么久,遇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经她手里办过证明的穿越儿童,保守估计最少也有六位数,期间不乏遇见些患有萝莉控的死宅,但从没有谁敢像宋良玉这样,猝不及防的就伸出手来掐自己的脸,没错,就是掐。 小萝莉火冒三丈高,一脚踹在宋良玉的腿肚子上,呵斥道:“松手!” 宋良玉回过神来,严正以待。 小萝莉气鼓鼓道:“你掐我干嘛?” 宋良玉心里面想的是:看你是真人还是假人。 不过这话他没说出口,而是借口道:“你脸上有灰。” 说完后,他又很严肃的在这小萝莉脸上摸了摸,明明这小萝莉脸上没几块肉,捏在手里面却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宋良玉甚至怀疑,如果自己稍一用力,就能从萝莉脸上揪下来一块肉似的,那种画面光是想到就心疼,可不能让这新手村的一股清流在毁在自己手里面,于是放轻了力道,用食指在小萝莉脸上揉啊揉的。 小萝莉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不知道是被揉出来的,还是气的。 宋良玉爱不释手。 小萝莉忍无可忍,一抬脚,使劲踩在了宋良玉的脚背上。 可惜这只萝莉身轻体柔,即便用尽全身力气,最多也就只能让宋良玉皱皱眉头,只不过宋良玉还是很识趣的松开了手,虽说是只萝莉,但人家好歹是个办证的正规部门,万一惹急了人家,不给自己办证了,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可可口中的黑户?到时候多不方便啊。 小萝莉郑重其事道:“你胆子太肥了。” 宋良玉有些惭愧的低下了头。 小萝莉走到桌案前,爬上高脚椅。 没错,就是爬,而且坐稳了后还不停往前面摇椅子,宋良玉不知道她在摇什么,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这只萝莉是想要靠近桌案,以方便趴在桌案上批阅文件,宋良玉没忍住笑出了声,既然知道自己个子矮,咋就不会弄一个矮点的椅子呢,非要装腔作势的摆一张高脚椅,自讨苦吃啊这是。 小萝莉看见他在偷笑,一巴掌拍在桌案上,怒道:“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你。” 宋良玉忍住笑,问道:“小妹妹多大了啊?” 小萝莉又是一巴掌拍在桌案上,吼道:“你喊谁小妹妹?老娘都能当你姨了,别张口闭口的乱叫。” 宋良玉故作惊讶道:“那我以后总不能叫你小姨吧?” 小萝莉深呼吸一口气,然后拆开文件袋,不想再和这孙子说话。 她就想不通了,宋良玉的心咋就那么宽呢?好吧,就算这孙子是单细胞生物,难道就不知道拘谨点吗?穿越这样严肃的一件事,有多少人前仆后继的跳长江投黄浦江,都没能走到次元中转站,最后不得已抱憾终生,灰溜溜的被押到地府丢进了轮回道,这孙子死得这样儿戏,居然能被筛选出来,这让生生世世都在作死,寻找穿越窍门的留守儿童情以何堪? 重要的是,这孙子居然还敢调戏自己? 自己好歹也算是新手村这一带的负责人吧,尽管娇小了点儿,可也是有实权的啊。 “小姨?” 这萝莉彻底疯了,抓起文件袋就朝这孙子砸了过去,吼道:“谁是你小姨?叫我叶子姐。” 宋良玉还想说话。 小萝莉指着地上的文件袋,不客气道:“东西全在里面,拿上赶紧滚蛋。” 宋良玉愣了会,“别啊,我还有很多事都没弄明白呢,你好歹得跟我说说这里到底是个啥情况吧?为什么不能离开新手村啊?这一路上到底有些什么危险啊?还有这个世界的具体背景,你好歹得给我介绍介绍啊,我现在都还被蒙在鼓里呢,还有我住哪儿啊?没钱我吃啥啊?叶子姐,要不咱再聊聊?” 小萝莉提臀跳下椅子,走到宋良玉身边。 宋良玉笑得人畜无害。 小萝莉突然抬腿就是一脚,宋良玉下意识的躲了躲。 然后小萝莉就踢到了高脚椅的铁管子上,痛得呲牙咧嘴。 宋良玉顿时觉得不妙,于是上前去搀扶。 小萝莉痛得眼泪花花转,咆哮道:“滚出去!” 宋良玉掐指一算,以后得日子恐怕要难过了。 第六章 个人财产 毫无疑问,宋良玉被赶出了办公室,装着穿越证明的文件袋也被粗鲁的丢出了门外,一款黑色的手机顺势从文件袋里面滑落出来,然后在地上翻滚了两圈,办公室的门再度被关上了,恢复成一面通体漆黑的墙壁,仿佛那扇门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宋良玉转身在墙壁上使劲拍打,那扇门始终没有再出现。 直到把手心拍得发麻,他才心灰意冷的捡起文件袋,不过当他看见那款黑色的手机后,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没错,这是一款T9牌的黑色手机,也是导致他穿越到此处的罪魁祸首,他知道,此手机非彼手机,肯定是叫叶子的那个小萝莉故意用来膈应自己的。 宋良玉捡起手机研究了一小会儿,难道这里的手机也需要充电吗?可也没见着数据线啊,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了,在手机的背面有一个小纽扣,像螺丝似的,可以左右转动,但是却扭不下来。 而且转动时会发出咔咔咔的声音,就跟上发条一样。 等等,发条? 宋良玉扭了几下,手机亮了,开机画面正是小萝莉在跳恰恰舞,几秒钟后,画面一暗,小萝莉卖萌画面就定格在了屏幕上,左上角的信号圈上有‘无线’两个字,他仔细翻看了下有些什么功能,但不过翻来覆去,除了通话记录就是电话薄,很显然,这是一款很名副其实的电话,只为通话而通话,没有任何多余的娱乐功能。 而且,还是一款上发条的电话。 电话簿上目前只有一个名字,备注是叶子姐,看不见电话号码是多少。 宋良玉拨通叶子姐的电话,放在耳边听了一会儿。 然后这孙子震惊的发现,电话里面传出的并不是嘟嘟声,而是小萝莉的娇喘声,大概间隔三秒钟左右就会娇喘一次,宋良玉听着及其魔性的娇喘声,十来秒过后,从电话里面突然传出小萝莉的尖叫声,然后就没声音了。 宋良玉看了一下手机屏幕,对方不仅没接电话,而且还直接挂断了。 “这设计可以啊,咱新手村的叶子姐,声音很轻柔啊,就连尖叫都那么有魔性。” 宋良玉现在彻底弄明白了,间隔三秒一次的娇喘声是在等待对方接听,尖叫就是直接挂断,以后有事没事肯定要多听下这个声音啊,不仅有治愈的功效,还能圆梦,这特玛简直就是萝莉控的福音,可惜没免提功能,不然听着娇喘,看着屏保上的萝莉,多邪恶啊。 脑补着一些大家都懂的画面,他再次拨通了电话,放在耳边,娇喘声再次响起。 只是这次刚一拨通,对方就接听了。 从电话里面传出小萝莉狂躁的怒吼声:“你要是再恶心我,信不信我给你穿小鞋下绊子?” 宋良玉解释道:“别别别,我就是想试一试上发条的电话好不好用而已,毕竟闻所未闻,有点好奇而已。” 紧接着电话里面又传出‘啊’的一声尖叫,电话被挂了。 宋良玉觉得这电话绝逼称得上是一件法宝,以他多年的游戏经验,可以推断出,这部娇喘和尖叫并存的手机,至少得是紫色的史诗级法宝,哦,不对,加上开机画面,小萝莉演绎出的那一段优美舞姿,这部手机在新手村毫无疑问是橙色的传说级法宝,得好好收着,以后用空要多听听,可以陶冶情操。 把手机揣进兜里后,他开始翻看文件袋里面。 比纸还薄的黑色穿越证明,刀枪不入,完全可以当刀片使用了,除了个人简介不同之外,和可可的那张一模一样。 “青少年儿童穿越证明?我特玛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被叫做儿童,合适吗?” 文件袋里面还有东西,宋良玉把穿越证放进屁兜,把东西全倒在地上。 他坐在黑色办公室前的阶梯上,一样一样的查看,最先看见的是一枚光滑的银质戒指,和其他东西比起来,最吸引他的也是这枚戒指,在他的认知里,每一个穿越家,但凡手指头上带着戒指,不消说,那肯定就是某BUG的化身,他现在心里面有些忐忑。 琢磨这戒指里面是该有一个人呢?还是该有一本逆天功法。 一番权衡下来,还是有个人要好点,不仅能手把手教自己,还能助自己一臂之力。 宋良玉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口气,神情肃穆,带上戒指。 果不其然,他刚把戒指戴到食指上,就感觉被刺了一下,冒出一滴血珠浇灌在这枚戒指上,宋良玉调整好呼吸,没差了,这枚戒指就是自己的金手指,滴血认主,多么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幕啊,他盘坐在阶梯上,默念清心诀。 过了一会,他睁开眼睛,靠,没动静啊。 正当他准备再度打坐入神,用意识和戒指交流的时候,手机突然震动了。 是小萝莉打过来的。 宋良玉把电话放在耳边,但注意力却一直集中在戒指上。 “文件袋里面的戒指你看见了吧,戴上它,然后去那棵你现在一抬头就能看见的大树下面,那里有一个事管所,在里面验证完身份后,会有人给你安排住处,要用钱的话,也在事管所里面取,还有,别在新手村惹事,不然你会死得很难看,真要闹出什么不得了的私人恩怨,去村子外面,死活我们不管,最后再告诉你,以后对老娘客气点儿,不然老娘嫩死你。” 宋良玉赶忙问到:“等等,你说啥?戒指?这难道不是金手指?” “那戒指是你的全部身家,类似于产权之类的东西,别瞎想。” 一声尖叫过后,电话又挂了。 宋良玉盯戒指看了一会儿,然后试着把它从手指上取下来。 结果就跟扎了根似的,甚至连转都转不动,更别说拿下来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宋良玉就跟吞了只苍蝇似的,憋得难受,穿越证明都有了,非要弄出个产权什么的破玩意儿,而且用什么不好,非要用戒指?其他穿越者的戒指不是藏神纳鬼就是顶级功法,再不济也是一个空间,自己这枚戒指,卖相比那些明显高了一个档次,却俗气得不得了。 不过还真如可可说的一样,啥都不用干,就能直接去取钱。 刚好肚子也有些饿了,去取点钱来吃上一顿,好好弥补下自己千疮百孔的幼小心灵。 收拾好东西,宋良玉抬起头看了一眼,正好就看见那棵枝叶茂盛的参天大树,小萝莉说得事管所应该就是在那里了,因为周围也没什么可以看见的树了,宋良玉离开办公室阶梯,边走边看,文件袋里面除了一些戒指和手机的使用说明,基本上就什么都没了。 他把这些白纸黑字全部一股脑塞进文件袋,甩着手就朝那棵参天大树走去。 只是走没两步,突然感觉到大地一阵颤抖,感觉跟地震似的。 正在路边上各自吹得天花乱坠的一群年轻人,立即放下了手里面的工作,顺着大路跑了过去,没多长时间,刚才还人潮涌动的新手村,顿时就空无一人了。 宋良玉掐指一算,绝逼出了什么大事。 为了安全着想,跟着这群人的方向走,肯定没问题,事管所只能等晚点再去了。 宋良玉捏着文件袋,跟着渐行渐远的人群,跑了过去。 第七章 霸气的地球老乡们 不过让宋良玉有些犯难的是,新手村按道理说应该是个安全区,要不然随便跳出个提着棍棒缺了门牙的哥布林,也能一狼牙棒,把他们这群人揍得人仰马翻,而且这村子里面还有个小萝莉呢,她好歹是个负责接收新人的NPC吧,不可能让新手村遭遇什么危险吧,宋良玉是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现在发生的是地震事件。 明显就像是个泰坦巨人跑进了新手村一样,整个村子都快给震垮了。 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呢? 宋良玉只能老老实实的跟在这群年轻人的屁股后面,埋头跑,他可不想刚穿越过来就遇上什么麻烦。 一直跑到新手村的正门口,宋良玉清楚听见了杂七杂八的吆喝声,这时候所有人也放慢了脚步,宋良玉抬头一看,我去,数百个人头,密密麻麻的聚集在一起,个个都是垫去脚尖,伸出脖子,像是张望着什么一样。 宋良玉挤进人群,惹来一阵叫骂声。 广东话:“挤你妹啊挤。” 四川话:“一,你注意点嘛,踩到劳资了你晓不晓得?” 诶,四川人,好家伙,又是一个大西南三省的。 宋良玉赶忙问道:“兄弟,前面在闹啥子?” “唷,你也是四川勒?” 宋良玉笑道:“都差不多,你也是穿越过来的啊?” “老乡啊,巧得很嘛,你啥时候穿越的?” “没得好久点,刚刚来。” “自杀?” 宋良玉挥了挥手,道:“咋可能嘛,活得好好勒,是意外。” “我就说嘛,看你年纪轻轻勒,可惜啦。” “……” 宋良玉心里面腹诽:你也不得好大嘛,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不就是比我早穿越几天而已? 两人聊着,宋良玉尽可能的把话题转移,然后慢慢打听,据这个四川兄弟说啊,前面是别人在开庄赌钱,既不是买单双,也不是押大小,赌的是打架输赢,新手村每隔一个礼拜就会开一次赌,雷打不动的,契机就是刚才的震动,有的人为了占位置,掐准时间,早早的就守在了这个地方,所以前面才会挤满了人。 但不过赌钱是次要的,真正精彩的是打架。 宋良玉就问了,“谁和谁打啊?” 四川小伙子往天上指了指。 宋良玉抬头看去,什么都没有啊,正想开口询问。 忽然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嘶吼,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蒙上了耳朵,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是绝对没有听过这种声音的。 尖锐,厚重,沉闷,摄人心魄。 宋良玉甚至怀疑自己只要一张口,心脏就会从嘴里蹦出来,相信在场的所有人和自己一样感同身受,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吼一声就能把一群人震得差点吐血,宋良玉比起害怕,更多的反而是好奇,估计在场的年轻人也都经历过这一幕,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这群家伙,赌钱押输赢,难道押的就是这个嘶吼声的本尊? 这可不是开玩笑,这群人的胆子岂止是肥啊,简直就是在作死嘛。 随着声音渐小,宋良玉抬起头来,揉了揉耳朵。 然后就看见远处,有东西蹿到天上去了。 宋良玉定睛一看,差点就是一个踉跄,这群生活在新手村的人,真特玛会享受啊。 刚才窜到天上去的那玩意儿,可不就是一条龙?一条通体青绿,有脚也有角的龙,货真价实啊。 青龙前脚刚窜到天上去,后脚又冒出一条全身雪白的龙,扭着小蛮腰,追在青龙的尾巴后边。 “下注啦下注啦,买定离手。” “白龙两万。” “白龙五万。” “白龙三万。” “青龙一万。” 就连刚才跟宋良玉聊得欢快的四川小伙子,也举起了手,喊道:“白龙一万。” 宋良玉顿时就懵比了。 四川小伙子催他,道:“兄弟,快下注,马上就封盘了。” 宋良玉伸出手在空中停顿了一下,然后抱着脑袋抓了大半天,脑壳里面在整理这庞大的信息量。 嗯,从头开始,刚才的地震是因为这两条龙要升天打架了,然后年轻人们跑过来,并不是因为害怕,是想凑凑热闹顺便捞点小钱用,最主要的应该还是为了看打架,大家都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能亲眼看看两条龙真刀真枪的打一架,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电视电影里面都没有编排过这种场景,好吧,宋良玉能理解,因为他此刻也是这种心情。 但是,这里要说但是。 两条龙打架这么严肃的一件事,而且每个礼拜都打上一次,这可是深仇大恨啊,一群人在这里开庄押输赢,还吆喝赔率什么的,不太合适吧?随随便便掉下来一块龙鳞,都特玛能拍死一群人啊,就算不怕死,可也不能来作死啊,难道从来没有出过这种意外? 不不不,事情其实没那么复杂。 两条龙在上面打架,一群人在下面买输赢定赔率,从根本上来说就不对劲好吧。 宋良玉开始怀疑自己了,难道是自己作为一个新人,太大惊小怪了? 他努力把目光放远,望着在半空中缠绵的两条龙,时不时会有一两声龙吟传来,但不过没像之前那样有杀伤力了,可能是因为离得有点远,再一个,宋良玉瞧着两条龙也不像是在打架啊,感觉更像是在秀恩爱。 白龙和青龙就像是扭麻花似的缠在一起,在半空中绕啊绕的。 这特玛是打架? 不过宋良玉还没瞧过瘾呢,青龙挣脱白龙后,逃跑似的往地面飞了下来,然后落在了远处,离得太远,宋良玉瞧不出具体落在什么地方,孤零零的白龙一声悲鸣过后,追着青龙去了,最后两条龙双双不见了踪影。 宋良玉抓着头,脑袋有些不够用。 人群里面不知道是谁突然敲响了铜钟,别问为什么会有铜钟,宋良玉也不知道,清脆的声音把所有人拉回了现实。 有人吆喝道:“白龙胜。” 落注青龙的人们,灰溜溜离开了。 剩下买白龙赢的人,都忙着上前领钱,就连买了白龙一万的四川小伙子也挤了进去。 宋良玉有些呆萌的站在原地,踮起角尖往远处看去。 两条龙确实不见了踪影,就跟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正当宋良玉也想挤进人群,去见识见识这开庄的场地时,忽然看见小萝莉从人群里钻了出来,因为她身体实在过于幼小,好几次差点被人一膝盖撞翻在地,每次被撞,小萝莉都会踩一下别人的脚背,直到有人低头看见这精美的小萝莉后,才会乖乖的侧开身子让路。 宋良玉感觉小萝莉是新手村的吉祥物一样,所有人都在惯着她。 宋良玉笑着打了声招呼,“唷,叶子姐,输还是赢啊?” 小萝莉攥着一叠钱,在手心里面拍了几下,冷笑道:“废话,我从来就没有输过。” “想不到你也爱赌钱啊?” “你注意措辞,什么叫我爱赌钱,我从不沾这些旁门左道,只是抽取分成而已。” 宋良玉赔着笑脸,问道:“新手村也有龙啊,不会伤着人吧。” “这里要是没龙,早就被荡平了,外面的世界可没这么善良,如果将来你能走出新手村,你就知道这个世界的全貌了,给你说得再多也是白费口舌,不过我看你这辈子估计是没戏,还是好好待着这里混吃等死吧,要是运气好,还能被路过这里的神仙挑中,但是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你也可以忽略不计,那些老东西,每次来这里,带走的都是妹纸,你这个雄性生物,不占性别优势啊。” 宋良玉恍然大悟道:“难怪了,这么半天都没见到几个母的,原来全被带走了,这群神仙,恐怕是心有他山啊。” 小萝莉一脚踩在他的脚背上,咬牙切齿道:“你说谁是母的?” 宋良玉不痛不痒,把小萝莉架了起来,举过头顶,严肃道:“叶子姐,你知道我说的不是你。” 小萝莉气得脸红,顺势一脚踩在宋良玉的五官上。 “放老娘下来。” 一群年轻人往宋良玉这边看了过来,眼露凶光,杀机四伏。 宋良玉掐指一算,犯众怒了。 第八章 人的名,树的影 不过也正因为拉拢仇恨值的这一幕,被围在人群中的可可才会好奇的向这边看过来。 可可在这个新手村坐了好几年的庄,开赌也是他炒起来的,一直都是稳赚不赔,最多的一天能赢好几百万,但是今天,他输多了,老玩家们都摸透了窍门,再没像以前那么傻,个个都买了白龙,要不是有一两个固执的家伙,死心塌地的押了好几年青龙会翻盘,估摸着他这一场下来,裤衩都得赔出去。 可可今天虽然输了钱,但却赢了名气。 其实这可可也是一个人物啊,别人第一次看见两条龙升天缠绵的时候,几乎都和现在的宋良玉一个鸟样,脑袋直接快不够用了,除了惊讶,还特码的是惊讶,不过可可却是个妙人,比起这群目瞪口呆的凡夫俗子,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捞偏门,然后大肆炒作,大张旗鼓的在这片空地上吆喝了起来,最后顺理成章的做了庄。 嘿,别说,还真被他抓住了机会,几乎吸引了整个新手村的人。 一群凡人,看见两条龙,脑袋都快特玛的缺氧了,可可却能坐在旁边磕着瓜子,开庄买输赢。 可可绝不是在装B,这特玛完全就是牛B啊。 新手村的人之所以个个认识他,可不就是这个原因?一两个脑袋里面装着后现代化信息的青少年,甚至把他捧为了偶像,要不是走不出新手村,估摸着都有人心甘情愿的转职为吟游诗人,然后把可可‘笑看双龙斗,开庄买输赢’的故事传遍整个世界。 但不过如果要让那两条龙知道自己的惯例嬉戏,被当作斗鸡般成了别人盈利的娱乐工具。 绝逼会把可可给生吞了,当然,对于这点,可可也毫不怀疑。 但是这也要得两条龙知道才行啊,不知道说个屁啊。 就结果来说,这逼格,谁特玛敢说不及格? 可可把所有人的钱都赔出去后,挤出了人群,霸气威武道:“兄弟们息怒,这位是我朋友,新来的,还请大家给我一个面子,别计较了,大家散了吧。” 好吧,这话很奏效,一群杀气腾腾的年轻人终于把视线从宋良玉的身上移开了,然后三五个成群结队的离开了,路过可可身边时,还会打着招呼,‘先走了啊,有空来我家玩啊’之类的话,可可仰首挺胸,尽显龙头大哥的风范。 宋良玉脑袋里猛然蹿出一个词:面子果实。 “可可,你行啊,这么有名气,估计都快赶上作死天团了吧?” 可可把手搭在了宋良玉的肩上,歪着嘴笑道:“嘘,低调点,人家是有后台的,和咱这些老百姓不一样,名气再大,得罪了人家,该死还得死,没几个人愿意和那两个家伙攀比,根本就不讨好嘛,你还不赶紧把叶子姐放下来。” 宋良玉见识到了面子果实的威力,对可可言听计从,轻手轻脚的把小萝莉放回了地上。 小萝莉感觉自己的脸非常滚烫,如果有镜子给她照一下,她就会发现,自己的脸跟唱京剧的戏子一样,红得鲜艳。 小萝莉两只脚刚一落地,她就抬起才不过宋良玉胳膊那么粗的小腿,一脚复一脚的使劲踹眼前这孙子,连续踹了七八脚,不解气,然后使劲踩在宋良玉的脚背上,但不过看宋良玉一副皮粗肉糙的模样,小萝莉一把抓着宋良玉的手,张开嘴就是一大口。 这招很奏效。 宋良玉一声悲呼,把手从小萝莉的虎牙下抢了回来。 手臂上立马呈现出两排牙印,一片惨白。 可可赶忙帮腔道:“叶子姐大人不记小人过,你也知道,他就是个新人,不懂规矩,就把他当个屁,放了吧。” 原本已经出了一口恶气的小萝莉,听完这话,脸又红了,指着可可和宋良玉两个人,跳着脚骂道:“粗俗,王八蛋,老娘跟你们没完,你们等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走着瞧,以后别落在老娘的手里面,不然嫩死你们两个孙子。” 说完后,可爱的小萝莉提着裙摆就跑开了。 看着哥特式萝莉萧条的背影,可可一脸懵比,自己表现得很谦顺了啊。 宋良玉和可可勾肩搭背,调侃道:“你怎么能让一个萝莉当着你的面放屁呢?” 可可忽然顿悟,点着头,一脸深思。 宋良玉掏出手机,问道:“你电话多少啊。” “这里的电话不用号码,你存名字就可以了。” 这么高端? 在新手村里面,人手一部电话,都是咱们可耐的叶子姐萝莉发放的,好处在于,不需要繁琐的阿拉伯数字号码,但相对的,必须要知道真名,外号什么的,鬼才知道你是谁啊,哪怕是乳名也不行,没有真名,就联系不上人。 就像之前,宋良玉存了可可两个字,打过去完全就没有一丁点儿声音,得亏可可机智,知道这丫是刘姥姥进大观园,洋相百出,于是给他讲解了一遍,果然听了可可的解释后,宋良玉茅舍顿开,把电话薄上的可可改成胡可,然后一打就通,宋良玉不禁感慨,真名原来是这么用的。 其实关于电话的用法,说明书上已经很清楚的写了出来。 但不过宋良玉没看,现在从文件袋里面掏出说明书仔细看了一会。 每个人的姓名等于本真,也是魂路的波长,简而化之就是信号,没有名字的人就没有生命,没有生命的人就没有魂,没有魂就不会死,不会死的人这特玛还是人?宋良玉想起了在乡下的老家,确实听老一辈信奉黄老学说的爷爷奶奶们提起过,有叫魂一说,要叫魂肯定得知道名字啊,没名字叫个屁啊。 宋良玉也是后知后觉,不死不知道,一死吓一跳。 原来一个人的名字还有那么大学问,想想也是,难怪古代人那么重名,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命。 名利名利,这名还在前面呢,没名哪来的利? 宋良玉把说明书放回文件袋,刚开始还以为说明书上都是些废话,他活着的时候,就连合同都懒得看,各种电器的说明书,更是被他直接丢在了不知道那个旮旯里,所以也就养成了一个习惯,不去看那些看不懂的废话,而实际上,即便看懂了,也还是废话。 还是异世界靠谱啊,说明书都那么发人深省,又是一门学问啊。 宋良玉掐指一算,命茫茫,名如常,靠风吹山长,眨眼泪两行,算不出啊。 第九章 二百五 唉,不对啊。 宋良玉仔细一想,电话薄里面不是还有叶子姐这个人吗?难倒那个小萝莉的名字就叫叶子姐?没这种可能吧,这绝逼不是叶子姐的真名,可咋就能拨通这个号码呢?宋良玉自从进了这个世界后,脑仁正在逐步缩水,他怀疑自己的大脑都快退化了。 在这个世界,你特玛敢动脑筋思考,你就输了。 宋良玉盯着电话薄上的号码看了大半天,然后再一次拨通叶子姐的号码,放在耳边。 喜闻乐见的娇喘声响起。 不出意外的被挂断了。 宋良玉再次拨通。 秒挂。 宋良玉抬头问道:“可可,我问你啊,叶子姐的真名叫啥?” “就叫叶子姐呗。” 宋良玉讶异道:“你信?” “毕竟是穿越部门的工作人员嘛,有点特权不奇怪,和咱们这群人不一样,人家不用真名当然也能通话了,还有啊,我给你讲,叶子姐在咱们新手村可是吉祥物一样的存在,地位等同于女神,你可千万别再不知死活的去调戏她,光是她的那群粉丝,一人一脚就能把你踹得魂飞魄散,刚才幸亏作死天团没在,不然我都救不了你。” 宋良玉联想到刚才的杀机四伏,咽了口唾沫。 “你证件拿全了吧。” 宋良玉晃了晃戴在手指上的银质戒指。 可可揶揄道:“看见这枚戒指的时候,有啥感想?” 宋良玉气馁道:“只担心高处不胜寒。” “现在呢?” “蛋疼。” 可可拍了拍宋良玉的肩膀,果然是知己啊。 眼下这片空旷的场地上只剩下他们二人,按照流程,就该宋良玉去事管所验证身份了,可可自告奋勇,要送他过去,于是潇洒的推出了电瓶车,宋良玉脑袋里面其实还装着不少问号,其中有一个就是关于电瓶车的。 其实可可能理解宋良玉此刻的心情,因为他当初也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可可掏出钥匙,打开座包。 宋良玉低头看去,有一只巴掌大小的壁虎趴在铁箱子里面,宋良玉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不认为可可是吃多了撑着,所以才放一只壁虎在座包下面,于是伸手准备去摸摸看,可可赶忙把他拦住了,他倒不是因为担心壁虎太过于昂贵,怕宋良玉抢了去,而是这只巴掌大小的壁虎,就像宠物小精灵里面的皮卡丘一样,能放电,如果宋良玉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伸手摸去,肯定要被电得外焦里嫩。 “这壁虎能提供电力?” “你别瞧不起,这东西金贵着呢,电瓶车本身并不值钱,真正值钱的是这壁虎,用咱们现代化那边的方式来换算,它所能提供的电量,完全能让一栋楼层自给自足,可惜的是,这壁虎本身的寿命并不长,大概也就能活二十年左右。” 宋良玉感慨道:“好东西啊,在哪抓的?” “反正不是咱们新手村的,事管所里面卖得有,三千万一只,送电瓶车一辆。” ”三千万是多少?没钱用不是直接可以在事管所里面取吗?“ 可可一拍额头,这货好像都还没见过这里的钱是什么样子,给他说三千万,他有个屁的概念啊,于是可可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币,深黑色,面额是二百五,和IPAD差不多大小,正面印了个头像,宋良玉仔细一看,玛德,居然是次元中转站那个老家伙的头像,纸币的背面是一张堆着文件的办公桌,完全就跟摆在中转站里面的那个桌子一模一样。 宋良玉想死的心都有了。 特别是当宋良玉看着纸币上,老家伙颔首微笑,凝视前方的模样时,他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 ”这老东西,阴魂不散啊。“ 可可拍着他的肩安慰道:”我懂你,这个老家伙虽然逗人恨,但这钱确实很管用。“ 宋良玉把钱递还给可可,然后沉吟了一小会儿,问道:”这钱和咱们那边的软妹币是啥比例?你给我粗略估计一下。“ 可可伸出一根指头,斩钉截铁道:”一比一。“ 宋良玉再次确认道:”你的意思是,这边的一块钱就等于一块软妹币?“ ”是的,你能从事管所里面提取的最大额度只有二百五十万,你自己说说,一比一的额度,二百五十万是不是够你一个人生活一辈子了?而且连住处都给你配备好了,当然,如果你想过得奢华点,就跟咱们活着的时候一样,二百五十万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所以这取决于个人,我也是在这里开庄才赚了点积蓄,所以买了辆电瓶车,而且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这电瓶车只有二十年的寿命,供电的壁虎死了,这车也就报废了,到时候还想骑的话,就得再掏钱。“ 宋良玉眼睛往上一翻,露出眼白,道:”三千万买一辆只有二十年寿命的电瓶车,可可,你是真土豪啊。“ 可可自嘲一笑,继续道:”难道你没发现,这张钱得面额,和你能够提取的额度都有一个相同的数字?“ 宋良玉一鼓眼,脱口而出,道:”二百五?“ ”这个世界的钱被叫做次元币,面额最大的是二百五,最小的也是二百五,哪怕一枚硬币,都是二百五,所以这里只有二百五的面额,初来乍到的穿越者们,能免费提取的也是二百五十万,你现在知道中转站那个老头的心思了吧?“ 宋良玉犹如醍醐灌顶,气愤道:”这老家伙变着法的骂劳资们是群二百五。“ ”想通点吧,时间不早了,走,我先送你去事管所验证身份。“ 两人骑上价值三千万且只有二十年寿命的电瓶车,很拉轰的穿梭在新手村里面,一些深谙其中门道的老玩家们,看着可可飘逸脱俗的身姿挡风而行,就连在后座的宋良玉都跟着沾了光,两人的头发在风中飘舞(此处应该有歌声),路边上的所有穿越者们,确确实实见证了这两人放荡不羁的深厚友情,这是只属于他们两个的异世界青春之旅。 宋良玉看着在前面遮风挡雨的宽阔背影,缓缓张开双手,正如羞涩的青春一样(music),他的两条胳膊轻轻环在了可可的腰上,深怕惊扰到身前伟岸的背影,即便躲在这个背影的身后,也希望能给他带去一丝温暖,然而他的两只胳膊却太过于纤细,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孔武有力。 正在宋良玉暗自懊恼的时候,可可腾出一只手,轻轻搭在了宋良玉的手背上。 两人四目相对。 宋良玉眯着眼,柔情似水,轻唤道:”可可。“ 可可突然发力,使劲掰开宋良玉的手指头,叫道:”孙子,松手,别抱着我。“ 宋良玉倦缩在可可的背后,说道:”大哥,你开慢点,冷啊,我本来就只穿了一件衬衫。“ ”路上人多,看见不好,快松手。“ ”哎哟,你矫情得很,快看路。“ 一群在路边聊天打屁的年轻人们,忽然听见了砰的一声响,扭头看去。 宋良玉和可可两个人摔在了地上,电瓶车也滑出去了十几米远的位置。 两个大男人痛得呲牙咧嘴。 宋良玉掐指一算,自己肯定是被误会了啊。 第十章 好大一只美女 结果而言,宋良玉被抛弃了,可可推着电瓶车离开的时候,看向宋良玉的那个小眼神唷,别提有多嫌弃,宋良玉本来还想理直气壮的解释一番,但可可什么都不想听,直接让宋良玉有什么话就站在两米之外说,只要敢靠近这个距离,可可扬言就要骑电瓶车撞这孙子,语气前所未有的郑重。 宋良玉万念俱灰之下,丢下一句“我并不是BL”,然后落寞的转身离去。 可可凝视着宋良玉的菊花,然后两人背道而驰。 宋良玉顺着一条笔直的大路拐了两个弯,终于在一排略显高档的住宅区尽头看见了参天大树,之所以要说这里的住宅略显高档,是因为左右两排的黑瓦房不仅有两层楼,还有一个独立小庭院,每家每户的院子里面都停着一辆电瓶车,周围还摆满了盆栽,和大路边上挨家挨户的小平房比起来,宋良玉粗略估算了一下啊,这些黑瓦房应该是类似于‘别墅’级别的存在。 有钱人啊。 三千万的电瓶车,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 宋良玉边走边看,时不时会发现一两个女人在院子里面打太极,也就二十左右。 即便她们长得都不怎么样,但是在新手村,女人绝对是稀罕生物,因为绝大多数漂亮的妹纸,都被来这里打秋风的神仙拐走了,舍得留下来的,不是无欲无求,就是看破红尘。 没多长时间,宋良玉就走到住宅区的尽头。 宋良玉没见过这种树,甚至听都没听说过,树很粗,估计要三五十个人牵着手,才能把这颗树围下来,这已经粗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地步,如果把这树凿空了,想必这里面的空间肯定不小,而事实上,也确实被凿空了,因为在树身上,有一扇类似于伐木屋的深红色小门,根本就不用让人花费心思去找,只要站在这里,抬起眼皮就能看到那扇红色小门,醒目得很。 门上挂着牌子,就跟‘暂停服务’的告示牌一个款式,宋良玉离近了看,上面有三个字。 事管所。 宋良玉敲了两下门,没动静。 他轻轻的往外面拉了一下,门纹丝不动,紧接着他又连续敲了好几下,里面就跟没人似的,宋良玉看着天色已经渐暗,难不成事管所的人下班了?他晚上去哪儿睡啊?难道要露宿街头? 宋良玉掏出电话,给可可打了过去。 小萝莉的娇喘声响了两下,可可就接起了电话,虽然可可的桑音并不粗狂,但是声音转换的这种反差,也让宋良玉有点受不了,本来听着叶子姐轻柔的娇喘,猝不及防的就冒出一个男人‘喂’的声音,是谁都要脸绿。 宋良玉对着电话说道:“事管所好像下班了,我晚上去你哪儿住一晚呗?” 从电话里面能清楚听见,可可咽着唾沫:“你认真的?” “我这也没办法啊,事管所没人,你总不能忍心看着我露宿街头吧。” 电话那头沉吟了一会儿:“咱两不合适。” 宋良玉听了后,刚想解释,电话就被挂了。 这家伙满脸懵比,然后往门上靠了过去。 门突然被他推开,他一跟斗摔在了地上,SB了吧,这门是往里面推的,不是拉的,难怪他之前拉半天没反应。 宋良玉赶忙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在屋子里四处张望,比起中转站的白景,和办公室的黑幕,这个事管所明显更接地气,屋子里的左边是一排书架,上面堆满了大小不一的书籍,而右边是一堆锻炼器材,有哑铃和杠铃,中间还吊着两个沙袋,土黄色的地板感觉就跟橡木一样,踩在上面一不注意还会擦出声音。 一文一武啊这是。 屋子里的面积不大,宋良玉仔细比较了一下,和自己租住的房子差不多大小,估计也就是七八十个平方,但却有一个S型跃层。 宋良玉走进屋子,顺手关上了门,并且喊了两声,可惜没人回应。 将近三米高的书架前,有好几张凳子,宋良玉走上前随手抽出一本书,《老子化胡经》,宋良玉甚至都没有翻开看一眼,就放回了原处,特玛的自己肯定看不懂啊,装都装不像,还看它干嘛?完后顺手从旁边又抽出一本书,《老子河上公章句》,宋良玉继续将其放回原处。 虽然他看不懂,但还是高兴啊,咱大中华的文化都流传到异世界来了。 看书估计是不靠谱了,于是他走到另一边,打算捡起哑铃,哎哟喂,居然拿不动,既然连哑铃都提不起来,那就更别说杠铃了,宋良玉试都懒得试,别到时候没把杠铃给提起来,还把手给扯脱臼了,那才要命。 现在事管所又没人在,拿什么打磨时间?他走到沙袋前,轻轻推了一下,沙袋纹丝不动。 宋良玉整个人都快不好了,于是使出全身力气向沙袋撞去,结果倒把他自己给弹了回来。 不练不知道,一练吓一跳。 自己这是正二八经的文不成,武不就啊。 宋良玉抬头望向跃层,然后一步步走了上去。 他边走边道:“有人吗?我是新穿越过来的。” 话是喊出去了,但不过还是没收到回复。 来到二楼后,宋良玉看见一面墙镜,就跟那些在房间里面练习舞蹈的墙镜一样,铺满了一整面墙,宋良玉大胆猜测,这里应该是事管所的人用来练舞的,太逗了,难道事管所也跳舞?宋良玉本来还想腹诽,但是马上联想到电话的开机画面,叶子姐不就是一个人在跳恰恰舞吗?这个异世界的工作人员,真特码是文武双全,技多不压身啊。 宋良玉走到镜子面前摸了摸,很普通。 在墙镜的正对面,也就是他现在所处的斜后方,还有一扇门,不过却是敞开的。 宋良玉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大步走了过去,离得近了,宋良玉慢慢听见一个女人的喘息声,光是听着声音,直接酥到了宋良玉的骨子里,难道是这里面有人在做什么羞羞的事儿?宋良玉放轻脚步,背贴墙,慢慢挪到了房间门口,悄悄的露出半个脑袋。 这是一个很简洁的单人间,角落里有一张小床,乱成一团,中间摆着沙发,靠墙处有两个花瓶,白墙上挂着一面黑色的幕帘,宋良玉听着越来越近的喘息声,有些口干热燥,慢慢的把整个脑袋伸进了房间里。 然后他就看见,在黑色的幕帘下,也就是两个花瓶的中间。 有一个扎着马尾辫的成熟女人在做俯卧撑,这个女人的头发很长,捋直了后大概能到大腿的位置,是黑发,女人每做一个俯卧撑就会喘一声,光是声音直接就快把宋良玉酥化了,这孙子一脸猥琐,就跟拿糖骗小萝莉的怪蜀黍一个样,他觉得这个女人做俯卧撑的画面,实在太特玛不健康了。 这女的每做一个俯卧撑,胸前的两个肉团就会和地面撞一下,不间断的重复。 宋良玉看着都尴尬,她难道就不会觉得疼吗? 保守估计,G杯,不,也有可能是H杯,总之不小就是了,而且还裹着横胸。 横胸啊,宋良玉的最爱啊。 女人湿汗淋漓,娇喘不息,双峰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地面,挤出一道道深不可见的沟沟,宋良玉看着看着,双膝一软,给跪了。 他几乎是泪流满面,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刮子,带着哭腔道:“宋良玉,别睡了,你快醒醒,再这样下去就醒不过来了!” 第十一章 初恋的感觉 正在做俯卧撑的女人突然停了下来,抬头往门口看去,鼻尖上还滴着汗珠呢。 宋良玉和这个女人的视线撞上了。 这家伙只感觉心口一紧,好像被什么给捏了一下。 然后他身体往后一仰,倒了下去,就像被射了一箭似的,紧紧拽着自己的心口,整个身体仿佛被掏空了一样,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句:“正中靶心。” 这个黑发女人站了起来,从一团乱麻的小床上拿起一条毛巾,一边擦着汗,一边走到宋良玉的旁边,宋良玉就像个死人一样,双眼紧闭,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 黑发女人肯定不知道宋良玉玩的什么把戏,她更不知道这个男人发什么神经,好端端的,自己明明啥都没做,只是听见声音后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结果这个男人突然就倒了下去,难道是受过什么伤?仔细一想也不是没有可能,新手村外面本来就不安全,一群细胳膊细腿的新手,满脑壳只想着要离开新手村,能活着回来已经很了不起,受点伤在所难免。 想到这里,她趴在宋良玉的身上,然后侧脸贴在宋良玉的心口,仔细听了一会。 不正常,宋良玉的心跳太快了,超出正常人的一倍。 这个女人有一身健康的麦黄肤色,蹲下来后,长发已经拖在了地上,她把马尾辫绕在肩上,然后轻轻拍着宋良玉的脸颊,问道:“喂,你怎么了?能不能听见我说话?” 宋良玉乘机揩油,一把抓住眼前这个女人的胳膊,仰起脑袋说道:“我快没气了,需要人工呼吸。” 好吧,她并不像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明显不傻,马上反应过来,然后伸出双手,撑在宋良玉的脑袋两边,这通常是出现在漫画和电视里面的桥段,宋良玉被一个女人壁咚了,哦不对,是地咚。 两人面对面,只要这个女人再稍微俯一下身子,巨大的双峰就会落在宋良玉的胸膛上,恰恰就是这样暧昧的姿势,让宋良玉生出了一丝不祥之兆,他马上睁开双眼,然后身体慢慢往后缩。 “没事了,没事了,突然又能呼吸了。” 她笑道:“我正准备给你做人工呼吸呢?” 由于这个女人之前为了方便锻炼,下半身穿了一条紧身短裤,甚至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裹了一条横胸,而且目前还是跪着的,身子前倾,双手摁在地上,圆润的翘臀高高挂起,展露出纤细的腰身,甚至能看见小块小块的腹肌,时不时还能发现一两滴汗珠在顺着女人的锁骨,慢慢滑落到那一道深不可见的沟沟里面,然后浸在黑色横胸上。 再加上她黑发绕肩,拖着地上,简直美得不可方物。 重点是身材。 面对这种诱惑,没有受到过专业训练的宋良玉,是不具备一丁点儿免疫力的。 于是这厮坐在地上,举起了帐篷,慢慢的,帐篷越来越高。 这才是宋良玉的正常生理反应,他恨不得把可可拉过来仔细瞧瞧,自己绝不是可可想的那种人。 当然,宋良玉的生理反应也全部落在了她的眼里面,她低着头在自己身上打量了一眼,接着脸就红了,撑起身子赶忙跑回了房间,看来是要打算加两件衣服在身上。 宋良玉看着她的背影,然后眼神顺着长发慢慢往下看,细腰,翘臀,长腿。 讲道理,这种级别的女人完全就是二次元生物了。 宋良玉捂着帐篷,一点都不觉得尴尬,跑到门边,往房间里面看去,这女人穿衣服的速度不可谓不快,才几秒钟的功夫,人家就已经差不多穿好了,很现代化,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衫,深蓝色的紧身牛仔长裤。 怎么宋良玉感觉,这女人穿上衣服裤子后,反而比没穿得时候还要有杀伤力啊。 反正帐篷就是很不争气,无论如何都收不下去。 宋良玉问道:“你是事管所的吧?” “嗯。” 宋良玉看她从衣服里抽出马尾辫,然后甩了一下长发,那一抹风情,美不胜收,继续问道:“就你一个人?” “嗯。” 宋良玉鼓起勇气道:“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啊?” 如果让办公室的那个小萝莉看见宋良玉这么礼貌的样子,估计咱们的叶子姐会被气疯,从第一次见面,宋良玉给小萝莉的第一印象,直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单细胞生物,她实在不敢想象,宋良玉做出一副谦逊的嘴脸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她收拾完后,扭头看了宋良玉一眼,道:“萧十一娘。” 然后她看见宋良玉还在捂着那顶帐篷,小脸唰一下又红透了。 宋良玉也觉得自己这样很不礼貌,捂着那地方和一个女孩子自我介绍,是个正常人都干不出来,于是他松开双手,露出帐篷,一脸正经的说道:“我叫宋良玉,今年二十三,未婚,喜欢的是……啊不对,我是今天才穿越过来的新人,小萝莉……啊不对,叶子姐让到来这里验证身份,楼下没见着人,所以擅自就进来了,实在不好意思。” 咱们的十一娘偷偷瞄了宋良玉一眼,心不在焉道:“哦,没事。” 宋良玉昂首挺胸,道:“不知道在这里验证身份有些什么流程?” 十一娘咬着牙,道:“你还是遮住吧。” 宋良玉低头一看,帐篷还在,他不情不愿的伸手捂住,然后看着十一娘凹凸有致的身段,完美的S型曲线,尤其是那件白色小衬衫感觉就快被撑破了似的,宋良玉看女人的时候喜欢看大腿,他认识的很多朋友也都和他是一个尿性,抛开十一娘傲人的双峰不说,光是那腰,就已经让宋良玉受不了,宋良玉看着十一娘的两条腿,被牛仔裤蹦得紧紧的,就像筷子一样笔直,尤其是那翘臀,太特玛圆润了。 宋良玉心里腹诽:光是看的话,其实你穿和不穿都一个样。 十一娘红着脸道:“我们下去说。” 宋良玉侧身站到一旁,很有绅士风度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但不过手一松开,帐篷又冒出来了。 十一娘红着脸走了两步,看见那顶小帐篷,咬牙切齿道:“你够没够?” 宋良玉一本正经。 十一娘没辙了,侧身道:“你走前面。” 宋良玉抬手敬礼:“得令!” 他突然有一种找到初恋的感觉。 走在前面的时候,宋良玉低头看着帐篷,一脸愤恨,然后给了帐篷两弹指,恶狠狠道:“趴下!” 第十二章 如良是玉 其实在一楼还有一个非常隐秘的房间,宋良玉看过不少古装片,什么神雕侠侣啊天龙八部啊,这些耳熟能详的经典怀旧片,电视上各个频道翻来覆去的演了好几十遍,所以对于密室什么的,肯定不陌生。 事管所深得其中精髓,十一娘走到书架前,踮起脚尖,轻轻抽动了一本书。 宋良玉站在十一娘的身后,看见她正对着自己,小蛮腰也裸露了出来,好吧,宋良玉承认自己邪恶了。 随着一本深红色的书籍被抽出一半,角落里传出了石门磨开的声音。 十一娘明显感觉身后有一道如狼似虎的目光,正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己,于是她赶忙回过头来警惕着宋良玉,刚一回头,就看见宋良玉站在自己身后两步开外的位置,萧十一娘的小脸被吓得惨白,赶忙神速转身,并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两步,然后没注意撞上了书架,从顶上掉下来好几本书,差点就落在十一娘的脑袋上。 宋良玉一个箭步上前,使出大杀招,壁咚。 好几本厚厚的书籍全部被宋良玉挡了下来,砸得这孙子呲牙咧嘴。 但不过他很快就露出一张绅士的笑脸,问道:“十一娘,没伤着你吧?” 两人现在几乎是脸贴脸。 之前宋良玉被十一娘地咚,吓出一身冷汗,幸亏机警的他赶忙抽身,但是咱大中华是闻名全世界的礼仪之邦,即便废材如他,也知道来而不往非礼也,虽然自己没本事玩地咚这种高难度动作,但是壁咚,还是勉强能行的,这还是他第一次壁咚女人,而且还是个让自己差点就精虫上脑的女人,闻着十一娘身上的淡淡的体香,感觉就是爽啊。 不知道十一娘有没有被自己的男子气概所吸引呢? 宋良玉自娱自乐,越想越来劲,于是闭上眼,嘟起嘴,慢慢的把脑袋送了过去。 他能清晰的感受到十一娘有些急促的呼吸喷在自己脸上,如沐春风。 十一娘被宋良玉的两只胳膊拦在中间,动弹不能,宋良玉嘟着嘴马上就要亲到她脸上了,她心跳加速,看见这王八蛋离自己越来越近,十一娘彻底受不了了,抬起腿就给宋良玉一个膝盖。 宋良玉温润如玉的面孔立刻开始扭曲,捂着胯,跳到一边去了。 十一娘羞红着脸,说道:“牛虻,你别再靠近我,也不许看我。” 宋良玉涨红着脸,唯唯诺诺。 最后只得老老实实的跟在十一娘的身后,不敢去看十一娘的背影,玛德,怕经不住诱惑,他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的雏鸟,更不是个童子,可光是看着身材和面孔,就能让自己失控的女人,他这辈子还真没碰到过。 经过刚才这一下,宋良玉夹着腿,像个女人似的踏着碎步,和十一娘一起走进了密室,刚一进去,密室就自动关上了,我去,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啊这是,可十一娘不好欺负啊,他就算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啊,于是他四处张望,试图把集中力从十一娘的身上转移出来。 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爬满树藤的墙壁上挂着好几幅墙画,有史努比,美羊羊,还有樱桃小丸子。 宋良玉用屁股想也知道,这些墙画肯定是十一娘贴上去的,看不出这个把腹肌都锻炼出来的女人,居然也会是二次元的粉丝,他一度认为,像十一娘这种一天除了锻炼就是看书的女人,就算贴墙画,也应该是邹拳王和歌德之类的文武大臣,咦,这样看的话,自己也不是没有机会啊,只要十一娘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也不难攻克嘛,但凡一个女人,无论她是什么身份,她首先是一个女人,像待在事管所这样枯燥的环境下,宋良玉不相信她不需要一点调味剂。 万事就怕开头难,这是第一手信息,要抓住机会死皮赖脸。 宋良玉握紧拳头,一脸决然,管她是不是穿越部门的公务员,这个女人,泡定了。 十一娘问道:“喂,你在想什么?” “我希望你能叫我良玉,就像我叫你十一娘这样。” 十一娘转过身去,背对他。 噢天啦,又是这销魂的背影。 “把你的穿越证明给我。” 宋良玉从屁兜里摸出穿越证,递到十一娘的眼前。 十一娘准备伸手去拿,宋良玉往回缩了缩,十一娘没拿着,然后她非常气愤的瞪着这王八蛋。宋良玉见状,慢慢的把穿越证明又递了过去,十一娘继续伸手去拿,这家伙又缩了回来。 十一娘看这家伙笑得猥琐,还不停晃着手里面的穿越证明,就像拿骨头逗弄小狗一样逗弄自己,越想越来气。 宋良玉见好就收,真把穿越证明递了过去。 十一娘踌躇了会,再次伸手去拿。 宋良玉情不自禁的再一次缩了回来,他发誓,完全是欲罢不能啊。 十一娘大怒,抬腿就是一记横扫,“阿打~” 宋良玉被一脚踹到墙壁上,然后慢慢滑落下来。 十一娘提气收工,然后没再多看宋良玉一眼,走到柜台前拿出一个类似于POS机的机器,用宋良玉的穿越证明在上面刷了一下,机器响了两声,接着就是一连串噪音,就像打印机一样。 半响过后,POS机口吐人言,是个女人的声音:“宋良玉,男,二十三,单身,初中文凭,身高一米七五,血型B,伪宅男一枚,职业现烤师,丑得不夸张,因嘴欠,且对每一个化妆的女人存在偏见,最后遭受天道诅咒,被手机砸中身亡,含笑九泉,由于死后不被阴曹地府待见,被一脚踢到次元中转站,成为一名苦B的穿越人士,哼,这SB……” 宋良玉突然蹿到POS机旁边,神速抽出自己的穿越证明。 POS机终于闭嘴了。 他靠在柜台上,顺势把穿越证明放进屁兜,面带微笑的看着十一娘,只不过越笑越觉得尴尬。 十一娘忍住笑,道:“好了,验证完了!” 宋良玉抓了抓了头,笑道:“房子什么的,还有如果能取点钱放进兜里的话,我也能踏实点,你知道,我们男人,兜里面哪怕揣着一毛钱,和分文不沾身,完全是有区别的。” “你还装?” 宋良玉突然就跪在了地上,鬼哭狼嚎道:“十一娘,我不是那种人,你一定要相信我,这POS机明显和我不对路,就拿我这张脸来说,能叫丑得不夸张?我家里面可还摆着帅哥证呢……” 一边说着,他慢慢的抱上了十一娘大腿。 十一娘甩开他,“你别哭啊,我又没说什么,跟我来。” 宋良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了上去,然后在十一娘身后,偷偷的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剪刀手!耶! 第十三章 廉价的气节 两人再次走上跃层,十一娘在二楼的墙镜上哈出一口气,然后伸出一根手指头,正正方方的画了一扇门,等雾气褪尽后,镜面上就像变魔术似的突然多出了一扇树门,不过这门有些矮,宋良玉进门的时候都要低着头。 门里面的空间就像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跟电梯差不多。 周围全是树藤,十一娘和宋良玉刚走进来,树门自动关上并且消失了,宋良玉知道自己是在大树的内部,早就看出来这要好几十人才能围下来的大树里面很宽敞,可也没想到有那么宽敞,又是密室又是电梯的,还特码有练舞的地方,不愧是公务员啊,还能住在大自然的内部,太会享受了。 宋良玉在这个四四方方的空间里,站了大概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期间不停在十一娘的身上扫视,也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免疫力太低,还是这个女人有魔力,每次多看她一眼,就恨不得一直这样看下去,脑袋里面就算很清醒,可无论如何就是收不回眼神,难道是因为自己好几年没碰过女人的原因? 宋良玉跟着十一娘走出树门,问道:“十一娘,你也是穿越过来的?还是被安排在这里的?” “不知道啊。” 宋良玉有些讶异,“你怎么到这里来的你都不知道?” 十一娘仔细想了会儿,说道:“好像真不知道,非要说的话,应该是醒来就在这里了吧。” “你难道就一点都不好奇?” “为什么要好奇?” “正常人都会觉得奇怪的好吧?” 十一娘低着头琢磨了小会儿,问道:“你还活着的时候,难道会整天没事就好奇自己为什么会在地球上吗?” 宋良玉无言以对,他还真没好奇过,因为拿着这个问题去问别人,是很不理智的,如果非要问自己怎么来的,通常都会有人说,娘胎里来的,听了这话后,但凡是一个聪明点的人,都不会再继续问下去了,难道非要让别人亲口说自己是被射出来的才高兴?宋良玉也意识到自己问了个SB问题。 十一娘带着他走在宽阔的长廊上,宋良玉好奇一棵树里面为什么会出现长廊,于是问了问,十一娘被问东问西的,也显得有些不耐烦了,让他闭上嘴安静的跟在自己身后,别说话,问这些有屁用啊,知道又能怎么样? 两人走进一个类似于体育馆的大场地,天花板上有豪华的吊灯,上百辆电瓶车靠墙停放,周围全是一些大大小小的玻璃罐,里面装得全是壁虎,宋良玉知道这些肯定是能放电的壁虎了,这等于是每一个玻璃罐里面都装着三千万软妹币啊,哦不对,在这里应该叫做次元币,宋良玉感觉自己像是走在实验室里面一样,浑身不自在。 但不过十一娘带着他很快就绕过各种各样的玻璃罐,走进了一间库房。 这个库房只有宋良玉的房间那么大,捅破天也就是二十个平方。 库房里面有数不清的钥匙,就跟风铃似的被吊在天花板上,宋良玉抬腿刚迈进去,脑袋就撞在钥匙堆上,然后就是一连串铛铛铛的声音,这些钥匙有金色的,银色的,铜色的,甚至还有红色的,总之五颜六色,看得宋良玉眼花缭乱。 萧十一娘绕开钥匙堆,走到最里面的角落,然后扯下一把铜黄色的钥匙。 “就这把了。” 宋良玉一脸嫌弃,然后指着眼前金黄色的钥匙圈,说道:“我想要这个。” 十一娘没好气道:“你以为光想就行啦,这些是要用钱买的,是别墅。” “多少钱啊?” 十一娘顺着五颜六色的钥匙圈指过去,慢慢说道:“银色的一千五百万起步,金色的六千万起步,那红色的是VIP会员才有的,你就算想买,咱们这里还不一定会卖呢,你现在全部身家只有二百五十万,能买得起什么?这把钥匙你先收着,暂时安顿下来,等以后赚了大钱,我破例把红色的卖给你。” “红色的?大概要多少啊?” 十一娘伸出两根纤细的手指摇了摇,这不就是宋良玉之前比的剪刀手吗? 宋良玉咽了口唾沫,道:“两个亿?” 十一娘仰着头,俏皮道:“出去吧,你打算先取多少钱?我好拿给你。” 宋良玉很土豪的说了句:“先取个二三十万随便花花,不够再说。” 十一娘掩着嘴走在前面。 “你电话叫什么名字啊?告诉我呗,有什么不懂的我可以打电话过来咨询,也方便咱两多多联络,难道就叫萧十一娘?” “对啊。” 宋良玉急不可耐的把名字存进电话薄,然后试了一遍,还好,萧十一娘没骗他,电话能打通。 他下定决心,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了心目中的萧十一娘发奋图强,争取有一天能在身上挂一把红钥匙,现在嘛,先将就将就。 为了部落!啊不,为了女神! 回到一楼后,十一娘让他稍等会儿,给他提钱去了,宋良玉站在书架旁,翻看着随手抽出来的一本书籍,看不懂就算了,可就连把书拿反了他都不知道,满脑子魂牵梦绕,想的全是十一娘,他知道自己这回恐怕是真的陷进去了,从小到大,还没有谁能让他像现在这样无法自拔。 没多长时间,十一娘扛着麻袋就出来了,里面装着钱,宋良玉看见后,赶忙上前接手,看见十一娘干这种体力活,他心疼啊,好在这些纸钱不重,手无缚鸡之力的他都能轻而易举的扛起来,他甚至都懒得打开麻袋检查一遍,开玩笑,这样做就等于是不相信十一娘,但不过现在该办的全都办完了,外面估摸着也差不多天黑了,虽然舍不得十一娘,可也不能打扰人家休息啊。 十一娘被一个男人这样肆无忌惮的盯着看,手也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你快走吧。” 宋良玉收起笑脸,“那我可走了啊。” “走吧走吧。” 宋良玉走两步,回头道:“你早点休息啊。” “嗯,我知道。” 宋良玉继续走,然后再一次回头道:“夜里凉,记得盖被子啊。” “嗯,我知道。” 宋良玉走到门边,正二八经道:“下次锻炼得时候记得多穿点啊。” 十一娘没说话了。 宋良玉拉开门,准备还想说些什么,刚一回头。 “阿打~” 十一娘在原地转了一圈,宋良玉脑袋还没反应过来呢,十一娘抬腿又是一记横扫,把他直接扫出了门外,还在地上滚了好几圈,麻袋里面的钱也全飞了出来,撒得满地都是,这可是钱啊,宋良玉顾不得痛,一张一张的捡起来,然后丢进麻袋,幸亏天上挂着一轮大大的月亮,不然他还真看不清楚,直到确定完地上的钱被捡干净后,他把麻袋扛回肩上,盯着那扇早就已经紧闭的红色小木门看了半天,最后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十一娘背靠着门,莫名其妙的想起宋良玉的那顶小帐篷,脸上马上就是一阵红晕,她使劲甩了甩脑袋,嘀咕道:“洗个澡吧。” 宋良玉揉了揉之前被踢中的脸颊,自言自语道:“十一娘真是的,跟我还有什么好害羞的。” 走在路上,宋良玉看了眼贴在钥匙圈上的门牌号。 新手村新手大道一区三十八栋2B。 2B? 我勒个去。 宋良玉掐指一算,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气节不能丢啊。 第十四章 有鬼 经过这一天下来的初步了解,宋良玉知道了一个感人肺腑的事实,新手村里面的居住民平均年龄全在二十左右,三十岁以上的几乎没有,就拿可可来说,这家伙死的时候就是二十九岁了,穿越过来都三四年了,还特玛是二十九,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完全等于是长生不老啊。 时间确实流失了,可年龄并没有增长。 这对于宋良玉来说,是件好事,当然,也是件坏事。 因为他完全就不知道,生活在这里空有一张俏丽嫩脸的某些女人,会不会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婆,宋良玉知道,凭自己优良精致的五官,要是一不小心就和这些女人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那该是怎样一副凄美的画面,他现在终于能够理解住在别墅区里面的那些年轻女人,明明看上去才二十出头,却能够打得一手好太极,原来早就已经物是人非了啊。 新手村的夜晚照样很热闹,人来人往,张灯结彩,两边都是夜市。 这不禁让宋良玉想起了黄阿姨的一句话,白天不懂夜的黑,谁敢说夜猫子的生活就不够多姿多彩了?宋良玉以一个平凡人的身份,穿梭在人群中,不被任何人注意,不被任何人留意,即便他认为自己一路上都在最大程度的散发着王霸之气,遗憾的是周围并没有人被他的王霸之气所折服。 年轻人们该吃的吃,该聊的聊,甚至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宋良玉看见夜市上有炒饭卖,还有啤酒,幽绿色的酒瓶上美名其曰的张贴着‘醉生梦死酒’几个字,其实就是换了个标签而已,跟雪花燕京之类的都特玛一个鸟样,但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宋良玉不爱喝酒,从小就是,关系再死的朋友,也劝不动他喝一口,这是宋良玉给自己下的一个死命令。 沾烟不喝酒,喝酒不沾烟,只不过其中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当然,更没有什么让人值得深思的大道理,他一个连驾照都还没有的人,不喝酒从来就不是因为开车的问题,再说了,他连车都买不起好吧,他的早期家庭条件还不错,父母双职工,最后在他两三岁的时候,父母突然离婚了,他摇身一变,就成了众多单亲家庭的成员之一,得亏他从小就和住在乡下的奶奶生活在一起,从奶奶口里面听了一个大概。 父母离婚后,他被判给男方,从此见证了奶奶说过的每一句实话。 他老子爱喝酒,已经是戒不掉的那种程度,不分白天夜晚,随时都在喝,而且一喝就停不下来,喝醉后,说话都是挛的,而且你说东他说西,根本就让人听不懂,酒品又还差,一个四五十岁的人,喝醉了后就站在窗户上撒尿,还送房产证给那些哪怕只有一面之缘的酒友,和宋良玉说话的时候,只要宋良玉敢装听不见,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 宋良玉特怕自己喝醉后也会变成那样,所以一辈子坚持不喝酒,就算是啤酒,也从来没有喝超一杯过,他不想喝的时候,天王老子都劝不动,有时候朋友们会调侃他,不给面子,每次听见这种话,宋良玉都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特码都说了不喝,你还一直劝,你给过我面子? 好吧,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咱们言归正传。 宋良玉今天头一次有了想小醉一场的冲动劲儿,于是从麻袋里掏出一张二百五面额的黑色次元币,递给年轻的夜市老板,炒了一盒鸡蛋饭,然后还烤了两串鸡屁股和六七个鸡爪,并且破天荒的要了两瓶酒,由于老板家没有零钱,这简单的一顿饭,就花去了宋良玉整整二百五十块钱,宋良玉是个勤俭持家的男人,不允许小费事件发生,所以就和年轻老板僵持不下,最后老板妥协,附带了一盒烟给宋良玉。 烟是好东西啊,抽烟伤肺,可不抽烟,伤的却是心啊。 于是,宋良玉提着饭盒,揣着烟,心满意足的朝新手大道走去了。 所谓的新手大道三十八栋,其实就是个平民区,也可以称之为贫民区,因为住在这里的,都是拿着二百五十万坐吃山空的人,有的人已经心满意足,而有的人始终都在蠢蠢欲动,宋良玉算是后者,因为他找到了让自己坚持理想继续奋斗的主要原因,如果不是十一娘的出现,估计他也会和大多数走不出新手村的穿越者一样,一辈子混吃等死。 总之,十一娘给了他足够多的动力。 也让他对未来的规划,有了大体上的策略。 宋良玉穿越过来后,算得上是一个人活了两辈子,这次他只想和十一娘,两个人,活一辈子。 正走向三十八栋2B的宋良玉,心里面想着事儿,没注意前方,所以被人突然给撞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是一个老人,手里面提着灯笼。 大晚上的打着灯笼,在咱现代有街灯和手电,灯笼早就过时了,所以宋良玉觉得挺新鲜儿,就仔细看了两眼。 打着灯笼的老人骂了他一句:“我瞎,你也跟着瞎啊?” 宋良玉听了这话,站起来在老人的眼前晃了晃手。 是个瞎子。 宋良玉心里腹诽:既然都看不见了,干嘛还打个灯笼? 老人仿佛听见了他的心声一样,绕开宋良玉后,继续往前走着,边走边道:“一个瞎子在夜里打着灯笼,怕得就是别人会撞上他。” 宋良玉一拳头砸在手心上,嘀咕道:“有道理。” 随后他对着老人的背影嚎了一嗓子:“老爷子,对不起啊,刚才想着事儿呢。” 老人没搭理他,慢慢走不见了。 他压根就没反应过来,全是年轻人的新手村,为什么会出现一个骨瘦如柴的老瞎子。 宋良玉被这一撞,也算回神了,就怕自己越想越执拗,最后钻进了牛角尖里面想拔都拔不出来,他甩着脑袋,哼着小曲儿,从新手大道的第一栋小平房,挨个挨个的数了过去,数到第三十八栋的时候,看见了两个门牌号,左边是1B,右边是2B,宋良玉猜想1B住户多半就是邻居了。 他在2B的防盗门上插进钥匙,扭了好几圈后,门开了。 宋良玉扛着麻袋,大摇大摆的走进去,屋子里面一片漆黑,他习惯性的摸了摸门边,像是在寻找开关,嘿,还真被他蒙着了,他轻轻的摁下按钮,房间里面顿时燃起了上百盏油灯,把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映照得红光四射。 宋良玉再一次摁下按钮,上百盏油灯熄灭,屋子再次变得伸手不见五指。 好吧,宋良玉知道了,房间里面没电,照亮的是油灯,而且看样子,这些油灯估计也有一两段故事,他不深究,打开开关,亮起油灯,扛着麻袋就走进去,顺手关上了门。 一个平房的面积本来就不大,而且还有一个邻居和自己分一杯羹,所以他能自由活动的面积就显得很窄小了,一分钟的时间,他就把自己以后要居住的小窝看了个遍,一室一厅,姑且有个能称之为卫生间的小地方,房间里面除了一张铺好被褥的床,空无一物,客厅更是家徒四壁,好在地上铺着雪白的绒毛毯子,非常干净。 宋良玉闭着眼躺在地毯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正在宋良玉难得歇口气的功夫,房间门忽然自动关上了,而且还砸出了砰的一声响。 宋良玉扭头看去,这屋子里面可没风啊。 疑惑间,房间门又自动慢慢的敞开,宋良玉瞪着眼,房间门砰的一声再一次砸关上。 “闹鬼啊这是?” 话音刚落。 宋良玉就看见一个类似于幽灵形状的女人,漂浮在房间门前,态度恭谨的看着自己。 第十五章 女剑神 自从宋良玉经历了次元中转站和穿越事件后,他很理智的确信了,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实践出真理,哪怕遥不可及号称有十八层地狱的阴曹地府,不也是照样与时俱进的采取了万恶的官僚体制?就拿他现在的情况来说,要说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吧,但他确实是死了才来到这里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魂穿。 可要说他是一只魂吧,也不对,因为他拿一天不吃五谷杂粮,还是会饿得发慌。 就连摸着十一娘的大腿,也照样能感受到醉人的体温。 综合以上来说,宋良玉给自己贴了一个模糊的标签,不人不鬼。 这漂浮在门前的幽灵,虽然是个半透明灵体,但却吓不着宋良玉,死了就鸟不起?我特码不也是死了?死人吓死人有意思?这算怎么一回事? 宋良玉甩了下头发,一脸淡定。 哼,女鬼而已,说到底还是母的,真要敢惹小爷,直接打来吃了,刚好太多年没碰过女人,十一娘挑起得欲望之火哪怕到现在,都还在熊熊燃烧呢,宋良玉希望这只女鬼识趣点,别来招惹自己,不然自己真要前所未有的当一回禽兽了,这种事儿也不是没有过先例,倩女幽魂可是经典影剧啊,这部影片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爱情,不分人鬼,反差越大,越是震古烁今。 更何况,他现在也算是半个鬼,鬼和鬼之间的交流,天经地义啊。 而且仔细瞧瞧,这女鬼长得还不赖。 柳叶眉,鹅蛋脸,樱桃小嘴一点点,还有一头靓丽的黑长直,虽然是个见光死的贫乳,但这女鬼精美不输于自己的五官,配上她那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也算得上是英气磅礴,只是从一身cosplay的穿着打扮来看,应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当地居民,更别说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了,亮点在于这个女鬼的腰上绑着一把西洋剑,让人觉得鬼气森森。 宋良玉瞪着女鬼,小帐篷高高顶起。 但愿这只女鬼能察觉到,现在宋良玉正处于饥渴的边缘,通常男人在这种时候,都是不挑食的,如果女鬼敢轻举妄动,直接办了。 “吾乃神武大陆天选之子,未及及笄便可知命入命,数百余载非可认命,架天梯观世人闻古今夜,听江湖谢,推天门乱入次元之壁,今……” 宋良玉打断道:“说人话。” “我叫杜杜琪,是神武大陆的唯一一个女剑神,神仙们看我太厉害,邀请我去天上喝茶做客,因为我太过于天真烂漫,额,懵懂无知?好吧好吧,那时候我其实就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所以不知道这是一场鸿门宴,刚一上天就中了埋伏,几个为老不尊的神仙,说我吸纳了太多天下气运,扰乱天门气机,所以趁机把我推进了天门,然后我就迷失在空间的乱流之中,可惜脚下没路,被各个世界的天道法则拒之门外,导致肉体像皮球一样被空间法则踢来踢去的,最后顺着空间的长河,被流放到这里时,肉体已经被踢成了渣,好在我足够厉害,能分裂神识,肉体没了,但我却活下来了。” 宋良玉撬开一罐啤酒。 女剑神杜杜琪漂浮在门前,中规中矩。 宋良玉从饭盒里拿起一串鸡屁股,一口吞下。 杜杜琪咽了口唾沫。 宋良玉三两口吃完鸡蛋饭,喝了口啤酒,打了个嗝,然后拿着鸡爪,慢慢啃。 杜杜琪欲言又止,低着头,双手十指交叉,垂在身前。 宋良玉点上一根烟,说道:“嗯,我消化得差不多了,继续讲。” 杜杜琪言听计从,“虽然我分裂出一缕神识,但是却实力大损,远不如从前,不能修炼肉身,所以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好在叶子姐人不错,第一次见到她,我就觉得叶子姐这个生物很亲切,她不忍心看我四处游荡流落街头,于是就给我安排了住处,叮嘱我在这里安心修炼,早日凝聚肉身,然后重返神武大陆找那群老东西算账,我知道这里灵力浓郁,但气机却不足,我修炼了好几十年,都没有一丝进展,本来想离开这里四处走走看看,但两座山脚有怪物镇守,很难出得去,没办法,只能继续留在这里。” 敢把那个狂躁的小萝莉唤作生物,这个带剑的小娘皮,也是个女中豪杰啊。 宋良玉吐了个烟圈,皱眉道:“你刚才是准备吓我?” 杜杜琪咽着唾沫,兴奋不已道:“这个房间一直都是空着的,突然看见有人进来了,有点高兴,就想着大家以后好歹也是室友了,早晚得现身,所以就想先出来打个照面,顺便问声好,这位好汉,你不要生气,如果我做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认错就是。” 宋良玉默默点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既然是女剑神,那么你肯定很厉害咯?” 杜杜琪笑道:“还好啦,超常发挥的话,能有以前的一成实力,普遍状态下不足一成,但不过还是很厉害的,眨个眼就能嫩死你。” 宋良玉拍地而起,瞪着眼。 杜杜琪赶忙解释道:“好汉,好汉,不要生气,息怒,息怒,我就是一根筋,不太会说话,想什么是什么,你虽然很弱鸡,我眨个眼就能嫩死你,但是我并不会真的嫩死你,我长那么大,还没杀过人呢,其实不怕你笑话,我怕见血,看见血我就会头晕,我是很厉害没错啦,在神武大陆的时候,别人只要听见我的大名后,夹起尾巴就跑了,都不用我动手的,所以我还真没打过架。” 宋良玉不能忍了,“你说我很弱?” “弱爆了!” 宋良玉把烟头摁在自己的掌心,以示自己的强大。 “你再说一遍?” 杜杜琪惊慌失措,连忙摆手道:“好汉,我刚才看走眼了,你很强大,真的,很强大。” 宋良玉勉强息怒,再抽出一根烟,点燃,吞云吐雾道:“那你说说,我有多强大?” “很强大!” “很强大是多强?” 杜杜琪张开双臂,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就像那~么强!” 宋良玉勉强满意,随即说道:“小琪啊,来,给我展示下你的实力,既然你修炼遇到了瓶颈,我也能帮你琢磨琢磨,你不是剑神吗?先耍一套剑法来瞧瞧。” 杜杜琪有些腼腆道:“敢问好汉名讳?” “你叫我宋大哥就可以啦,不要太拘谨。” 杜杜琪犹豫了会儿,“宋大哥真的要看?” 宋良玉侧卧在地毯上,单手撑着脑袋,剩下的一只手也没闲着,在屁股上使劲挠着,漫不经心道:“有什么厉害的招儿,尽管使出来就是,宋大哥也能帮你参考参考。” 很显然,宋良玉并不看好这个连实体都没有的疯女人。 还剑神?那也是上辈子的事儿。 “好勒!” 杜杜琪的幽灵体一溜烟,飘进了宋良玉的身体里面,宋良玉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然后一歪嘴,把烟头吐到了绒毛地毯上,接着一脚踩熄,现在宋良玉的身体,也不知道是他自己在控制呢,还是杜杜琪在控制,反正宋良玉一反常态,皱着眉头,冲出了2B房间。 他站在大街上,摆出了一个拔剑的姿势,虽然身上没剑。 周围的空气明显变得越来越粘稠。 足足过了两分钟。 宋良玉慢慢闭上眼睛,张嘴说道:“剑如雨下,刀如草长,雨不停,草不息,我一直都知道这个道理!气止于水,风无声,上可通玄达意,下可一力深渊,有多少人跨过这道门槛?现在想想,我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练过剑了啊。” 新手村的天上,黑云缭绕,凭空挂满剑雨。 宋良玉忽然睁眼,轻声道:“悬剑!” 万剑凭空消失,大地一阵颤抖,正在吃着宵夜的夜猫子们摇晃不已,还以为又是那两条龙升天打架了,纷纷跑出去看。 横栏在新手村路口的其中有一座山,在这天夜里,山顶忽然被削平,光秃秃的山地上插满了数之不尽的利剑。 因此惹来两声龙吟。 已经睡下的叶子姐和萧十一娘,同时睁开了眼。 有天雷咋响,如晴天霹雳。 第十六章 昏死街头 光凭这一招,就能把一群穿越到这边来的广大青少年儿童吓得目瞪口呆好吧,不对,说目瞪口呆都是轻的,要是周围有人的话,估计早就泪流满面的爬着过来抱大腿了,千千万万个平凡的青少年,穿越过来后仍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不同的只是换了个环境,换了个设定而已,穿越者依旧平凡,没有小说主角里面的天灵根,也没有小说里面的超神戒指,更没有被老神仙们挑中当弟子。 这样的生活,和不穿越其实也没啥区别,正如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一样,顶多也就是抱了个赚大钱泡美妞的梦想而已,是的,梦想。 连出个村子都要冒着生命危险的梦想。 然而杜杜琪‘无剑可拔,却漫天剑雨’的这一招,可以让所有人确信,主角梦近在咫尺。 但是,这里要说一声但是。 机会是看不见的,愚蠢的凡人们啊,往往一个不经意间就和机会擦肩而过,这震撼人心的一幕,让所有心生误会的年轻人们,都背道而驰的跑向了另一片空地,因为他们全都看龙去了,别说一个不起眼的新手大道,就连整个新手村,都空无一人。 现在只剩下宋良玉一个人,孤零零的站新手大道三十八栋的街道上。 只要宋良玉不说,没人会知道今天的地震,完全是因他而起。 一声惊雷之后,杜杜琪再次转换灵体形态,从宋良玉的身体里面飘了出来。 杜杜琪作为神武大陆的唯一一个女剑神,七岁握刀弃刀,同年提剑,以天下国运气机为养分,短短三年时间被编入谱上名人,未到及笄之年就能布剑三千里,十七岁时已经能够一剑掷出上万里,至此之后开始酗酒,一醉一甲子,酒中再悟剑道,轻而易举就梦入龙门,被称为神武大陆天选之子,也就是老天的亲儿子,不对,是亲女儿,别人只要听见这个女人的名字,不用打了,丢盔弃甲,扭头就跑,最后就连天上的神仙都眼红。 虽然杜杜琪天赋异禀,但IQ是硬伤,一骗一个准,所以才会落得现在这个下场。 这还是才一成实力,天知道这个女人爬回巅峰后是什么样子,估计这个世界想关都关不住她。 而值得一提的是,这么厉害的一个人,居然晕血。 可惜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什么玄之又玄的气机,杜杜琪估计想爬回巅峰,有些难。 好吧,通俗点说,所谓气机,就等于是蓝瓶,杜杜琪的每个技能都要用蓝,也就是MP值,就像刚才这一招,估摸着就已经耗尽了她的所有MP值,但是个这个世界没有蓝瓶给她吃,所以她只能一点一点的慢慢回复MP值,在MP值回满之前,她哪怕是再厉害,也放不出技能,这就等于是个普通人了,放不出技能就没办法提高熟练度,没有熟练度,还玩个屁啊? 这才是杜杜琪头痛的地方,好在她现在最多只有以前的一成实力,所以MP值并不多,休息个一两天就差不多能回满,在MP值回满之前,还是低调的当一只幽灵吧。 杜杜琪作为一只幽灵,病态般苍白的脸上本来就没什么血色,现在MP值又用光了,更是呈现出了一张死人的白脸,她漂浮在空中,皱眉望向远处,心里面还是有些不高兴,若唤作是以往,就凭她刚才的一招悬剑,整张地图上的新手村,估计早就已经被夷为平地,现在却连一座山都铲不平。 杜杜琪心里面想着事儿,注意力没在宋良玉身上。 要说宋良玉,其实也是个可怜人,他一个普通人,又才这么点小身板,哪能受得了杜杜琪发招时喷涌而出的剑意?几乎在杜杜琪刚从他身体里飘出来的时候,这家伙两眼一翻,身子一软,就倒了下去,身体在地上还不停抽搐,就跟得了癫痫病似的,口吐白沫。 杜杜琪好不容易回神,看见宋良玉这副模样,吓得花容失色,惊呼道:“宋大哥,你怎么了?你你你你你,别吓我啊。” 宋良玉还剩下一丁点儿的意识。 他现在可再也不敢当杜杜琪的大哥了,口齿不清道:“琪,琪姐,叫我小宋就行了。” 说完后,宋良玉一歪头,昏死过去了。 杜杜琪生怕宋良玉突然就死了,想要抓起宋良玉的衣领,但两只手直接穿过了宋良玉的身体,她是一只名副其实的幽灵,连魂都算不上,只能说是本尊残留下来的一缕神识,如果不附在别人身上,杜杜琪是什么东西都摸不到的,可是刚才已经耗尽了MP值,想要再附到宋良玉的身上,走回2B房间,也做不到了。 更何况,宋良玉现在没了意识,杜杜琪的这一缕神识再厉害,也无法附身到没有意识的人身上。 杜杜琪着急了大半天,“这可怎么办啊?” 宋良玉还在吐着白沫。 杜杜琪伸手在宋良玉的鼻息前探了一下,还好,有呼吸。 确定了宋良玉没死,杜杜琪松了口气,然后自言自语道:“累死我了,回去休息吧。” 然后这傻妞,就直接把口吐白沫的宋良玉一个人丢在了街道上,在半空中,慢慢的浮回了2B房间。 新手大道三十八栋的街道旁,宋良玉一个人趴在路边,嘴里就像泉眼似的,不停冒着白色泡沫,显得孤苦无依。 幸亏天无绝人之路。 咱们可耐的小萝莉突然跑到了这边,可能是来得太匆忙,小萝莉身上不再是那套哥特式的装扮,好像随时都会被一阵大风刮跑的弱小身板上,套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像是睡衣,和宋良玉粉红色的衬衫相互辉映,就像情侣装一样,脚下还踩着一双毛茸茸的小熊拖鞋,睡眼朦胧,可爱极了。 小萝莉远远就能看见地上趴着一个东西,为了能够看得更清楚,她走近了些。 宋良玉睡在路边,口吐白沫,两条腿时不时还会抽搐几下。 小萝莉看见这孙子后,一脸嫌弃,走上前踢了他两脚,吼道:“死没死?” 宋良玉还在吐着泡沫,天知道他肚子里到底装了多少这玩意儿,喉咙里还一直发出噪音。 额额额额……。 小萝莉趁机多踹了几脚,吼道:“死了也活该,谁让你住这间房的?” 宋良玉:额额额额……。 小萝莉直到踢得腿肚子有些发酸了,忽然眼珠子一转,心想:这样也不错啊,这孙子才来的第一天就敢瞧不起自己,干脆就趁机把他和杜杜琪关在一间房子里面,好好折腾折腾一下,免得他精力旺盛又来调戏自己,是的,要是不给他一个下马威,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了病猫。 有仇必报,是咱们叶子姐多年来一贯的作风。 “懒得管你!” 小萝莉说完后,一蹦一跳的就离开了,显然很开心。 不过小萝莉才走没多久,萧十一娘随后就赶到了。 不同的是,萧十一娘明显穿戴整齐,一如既往的长发绕肩,踩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她走到宋良玉的身边仔细看了会儿,觉得宋良玉挺可怜的,她心里有些不忍,准备搭把手抬宋良玉回房间,不过刚伸手碰到宋良玉的刹那间,十一娘脑袋里面莫名其妙的想起了一个画面,是的,小帐篷。 十一娘不由自主看了宋良玉的下半身一眼,小帐篷虽然趴下了,但十一娘的脸上仍是一片潮红。 最后十一娘也懒得管了。 确定周围没什么可疑之处后,她红着脸,离开了。 所谓的天无绝人之路,不过就是多了两个女人来看笑话而已。 其中有一个,还特码是宋良玉的心上人。 如果让宋良玉知道自己这副样子,被十一娘看了个遍,他估计都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总之,自诩五官出类拔萃的宋良玉,到头来,还是要露宿街头了,而且还是翻着眼白,口吐白沫的露宿街头,这才第一天穿越过来,就碰上了这种事儿,宋良玉不得不对未来的前景,一片堪忧啊。 第十七章 傻妞 新手村的清晨和宋良玉生活了二十三年的那个世界,如出一辙,有蓝天,有白云,缓缓东升的那轮旭日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以一种肉眼分辨不清的龟速爬上云端,给天边染上了一层让人流连忘返的霞光。 新手村的空气是清新的,气氛也是恬静的。 只有沁人心脾的鸟鸣声,没有震耳欲东的马达声。 在这里,看不见背着公文包分秒必争的蚁族,也不会有人争着抢着去挤同一辆地铁和巴车,说到底这里根本就没有地铁那玩意儿,不知道这群穿越过来的年轻人们,在享受的同时,会不会也有些不适应。曾经有人说,人类就应该生活在取舍和贪婪的夹缝中,因为他们痛并快乐着,只有当面对和沉思的时候才会发现,欲望必不可少,如果失去了这些,平凡的生活还会有多深刻? 所以说这命呐,就像女人身上的遮羞布一样,经不起推敲,越琢磨,就越轻贱。 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也是没办法剔除的劣根性。 都说越平凡,越不凡,但又有几个人走得出这魔障? 大道理谁都懂,可要做起来就完全是两码事了,真要能持之以恒,满世界都是李耳了。 毕竟都是一些不吃五谷杂粮,就会饿得发慌的俗人。 那些语出惊人的大道理,太扯淡了。 估摸着还有不少年轻人,发自内心的相信这只是一场梦,而他们也宁愿这是一场梦,新手村就是一个大牢房,把他们的梦想都关在了里面,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继续在那个世界要饭呢,只要有钱,至少想去哪就去哪,在这里,即便每个人都有钱,可也跟个活死人一样,忒没劲儿了。 每天除了聊天打屁,还是聊天打屁。 玩个蛋啊玩? 新鲜事儿太难见了。 宋良玉被聒噪的交头接耳声吵醒,他睁开眼就感觉眼睛有些刺痛。 “天亮了?” 他捂着眼睛,酝酿了一小会儿,然后眯着眼打量四周,边上站着十来个年轻人,全都在盯着他看,宋良玉没放在心上,他现在满脑袋里面想的都是那个女剑神,昨天晚上的那一幕,宋良玉可是记忆犹新啊,他赶忙坐了起来,准备伸手抹掉嘴边的哈喇子,结果低头一看,自己裸了,衣服裤子也不知道跑什么地方去了。 没错,是裸了,哪怕一条内裤都没有。 宋良玉的记忆没有出现断片,他清楚自己在昨天晚上,直到失去意识的那一刻,身上是裹着严严实实的,现在会突然光溜溜的睡在街边上,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自己在昏过去后,被人扒光了。 是谁那么没有公德心? 宋良玉绞尽脑汁,没头绪。 他落落大方的站了起来,围观的群众都特玛是同类,有啥好害羞的? 宋良玉叉着腰,雄赳赳气昂昂的把身子往前送了送,叫嚣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我有的,你们都有,回家看自己的去。” 路人甲一边鼓掌一边道:“好好好,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小生佩服!” 路人乙附和道:“这位兄弟酷爱裸奔啊。” 路人丙反驳道:“这叫裸睡。” 路人丁语重心长道:“江山代有人才出,各种风烧啊。” 一群观众默默点头:“说得有理。” 宋良玉光着屁股,神气的一转身,大摇大摆的走进了2B房间。 迟迟不肯散去的这些围观群众,看见宋良玉走进的那个房间,门牌上挂着2B的字眼儿,全都心领神会的相视一笑,自觉散去了。 宋良玉因此荣获称号:裸睡哥。 回到屋子里,宋良玉神情肃穆的关上门,转过脸来后,就变成了谄笑,“琪姐?琪姐!你在吗?快出来唷。” 房间门砰的一声砸响,宋良玉知道,这是杜杜琪即将出现的信号。 杜杜琪的幽灵体浮现在门前,打着哈欠道:“宋大哥,你找我……” 话还没说完,杜杜琪看见宋良玉光溜溜的样子后,突然一声尖叫,整个小平房都颤了颤,紧接着杜杜琪完全是下意识的甩出了一巴掌,可惜巴掌一如既往的穿过了宋良玉的身体。 宋良玉再傻,也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他现在可是一柱擎天啊,这种状态下和杜杜琪打招呼问好,也就是杜杜琪没实体,不然就凭刚才这一巴掌,真要打到自己脸上了,估计要一命呜呼。 杜杜琪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根本就碰不到宋良玉,于是气急之下躲起来了。 “你快穿上衣服。” 宋良玉发现杜杜琪拿自己没辙,有些小得意,看来这女剑神要附在人身上才能发挥作用啊,而且宋良玉现在从哪来的衣服可以穿?于是这家伙顺水推舟,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门,直接跪了下去。 “师傅,请受徒儿一拜!” 杜杜琪的声音从屋子里的四面八方传来:“你先穿上衣服。” “你不收我为徒,我就不起来了。” 杜杜琪的语调有些急促,“魂淡!穿衣服。” 宋良玉死皮赖脸,反正杜杜琪拿自己没办法,干脆就说道:“你不答应当我师傅,我就天天光着身子给你看。” 房间里的温度骤然下降,宋良玉只感觉身子一冷,抬头看去,就看见头顶上悬着一把剑身,剑尖滴着水珠,正一滴一滴的落在宋良玉的脑门上,是实物,他初生牛犊不怕虎,伸手在剑尖上摸了一下,手指立马被割破,流出了血,看来这剑很锋利。 杜杜琪说道:“这剑是用空气中的水份凝聚而成的,绝对的是真的,我就算碰不到你,这剑也能落在你身上,你再不穿衣服,我可就落剑了啊。” 宋良玉灵光一闪,举起手指,大叫道:“哎呀,你看,我流血了。” 悬在宋良玉头顶上的那把剑突然失控,变成一滩清水,落在了宋良玉的头顶上,把这家伙淋了个透心凉,房间里立刻上升到之前的温度,杜杜琪不露这一手还好,这下让宋良玉更是死心塌地的要拜她当师傅了,这么厉害的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傻乎乎的女人,宋良玉心里面已经有了计较。 他下定决心要把这个女剑神骗到手。 他站了起来,背着手,不怒自威,道:“你要是不收我为徒,我就天天光着身子在你面前走来走去,心情不好的时候,还能冒两滴血出来给你瞧瞧,琪姐,你可别逼我跟你斗个鱼死网破啊,到时候我洒~~出一腔热血,把这整间屋子染成血红,你别怪我心狠手辣,你好好琢磨下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你太卑鄙了!” 宋良玉眼睛一瞪,摆出一个POSE,斥到:“看招!” 一滴血珠飞出,落在墙上。 杜杜琪大叫:“啊!不要!” 宋良玉运气收工,冷声道:“考虑得怎么样了?” 杜杜琪居然哭了,不知道躲在那个旮旯里,边哭边道:“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房间里面有衣服,你快穿衣服吧!不,还是先止血吧,不不,还是先穿衣服吧!宋大哥,你还是一边止血一边穿衣服吧!” 宋良玉冷哼一声,“琪姐不愧是神武大陆唯一的一个女剑神,识时务者为俊杰。” 杜杜琪正在哭呢,没搭腔。 宋良玉光溜溜的再次跪倒地上,纳头就拜:“徒儿拜见师傅。” 一直不敢现身的杜杜琪,委屈道:“徒儿乖,快快穿衣服去吧,还有血,记得止血!” 宋良玉起身,大步走进房间。 然后他把手指含在嘴里,转着眼珠子满脸笑意,呢喃道:“晕血的妹纸就是好啊。” 第十八章 听雨知万事 也不知道是哪位才子编排过这么一句话,时光如梭,时日不多。 虽然这话在异世界没多大用就是了。 自从宋良玉拜师以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足足两个礼拜,在这些天里,宋良玉很心宽的把自己当作是一枚合格的穿越人士,不敢说了解世界,但相对来说,新手村这片置锥之地,他还是摸清了门路的,小日子也过得挺舒坦。 每天的日常就是打电话骚扰十一娘,然后咬牙训练。 这两个礼拜,青龙和白龙,雷打不动的又出来嬉戏了两次,宋良玉现在也是有钱人了,自然不愿意被年轻人们排挤在外,所以也参与了赌博之中,好在他运气不错,两次都赢,第一次赢一万,第二次赢了八万,不过就这也就是点毛毛雨,想要买一把最便宜的银钥匙,估计都要等上好几年,更别说两个亿天价的红钥匙了。 他现在在新手村也算得上是个有外号的人了,虽然不怎么好听,但多少也有点名气,加上还有可可在旁辅导,从而打听到,想要快速赚钱的方法不仅有,而且还很多,就好像那只放电的壁虎来说,一只壁虎就是三千万,新手村周围虽然没那么值钱的东西,但也有些小动物可以换钱,多的不说,三五百万还是能卖出去的。 事管所就爱收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动物,也算得上是给新手村的一种额外福利。 宋良玉心里有了打算,准备调整两天就去新手村外面转转。 顺便可以看下,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居然能把一群穿越者们围困在新手村里面。 新手村两个礼拜没落过一滴雨,宋良玉不清楚这是异世界的设定,还是天气就真的那么好,但不过连续晒了两个礼拜的太阳,他也有些疲软了,注意看的话还会发现,这家伙的小白脸比起刚来的那时候,黝黑了不少,再加上每天等同于自残的训练,宋良玉今天实在懒得动了,四仰八叉的躺在屋子里,享受着难得的惬意。 宋良玉拿出电话拨通了十一娘的号码。 过了很长时间,十一娘才不情不愿的接了。 老实说,十一娘都有些厌烦了,宋良玉几乎每天都要打一遍十一娘的电话,如果十一娘敢不接,宋良玉有本事从早上一直打到晚上,十一娘不比宋良玉这个大闲人,没那么多时间和他耗着,最后只要看见这孙子的电话,就会跟看见鬼一样,只想着赶快接了电话后,让宋良玉早早的消停下来,免得电话一直响,太闹心了。 电话接通后,宋良玉招牌式问候道:“你在干嘛啊?” 十一娘:“看书。” “无聊吗?要不要我来陪你啊?” 十一娘:“不需要!” “想我没啊。” 十一娘沉吟了会儿,她很清楚,这个问题有多么让人头疼,只要回答错了,宋良玉绝对能在这个问题上和她掰扯好几个小时,那她今天就什么事也别想干了,于是十一娘很慎重的说了一个言不由衷的字。 “想!” 宋良玉笑得很开心,说道:“那你看书吧,我不吵你了啊。” 十一娘直接把电话挂了。 宋良玉把电话丢在一边,在地毯上翻了个身,准备打个盹。 杜杜琪的幽灵体穿过房间门,露出一颗圆润的脑袋,问道:“你在和谁说话啊?” 宋良玉眼睛一鼓,瞪向杜杜琪。 这两个礼拜,杜杜琪受到了宋良玉的各种摧残和迫害,只要杜杜琪的语气和态度有丝毫不妥,宋良玉二话不说就脱光衣服,并且作势要咬破手指,杜杜琪深受其害,明明是一个师傅,却连说句话都不敢太大声,而且在徒弟心情不好的时候,还要好生伺候着,当师傅当成她这样,岂止能用窝囊来形容? 杜杜琪立马摆着手,笑道:“徒儿乖!不气不气。” 宋良玉仰躺在地毯上,看着天花板,叹道:“也不知道你的这个训练,到底靠谱不靠谱。” “当然靠谱啊,你的身体机能素质不行,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成绩的,先从精神力开始调息是最好不过的,可以让你每时每刻都处于警惕的状态下,这才短短十多天,你的神经反射极限明显有所提高,而且,既然你喜欢飞刀,当然得先熟悉锋刃了。” 宋良玉摊开手心,两只手里面居然握着锋利的刀片。 这些刀片是杜杜琪从空气中抽取了少量水份凝聚而成的,锋利无比,刚开始的几天,宋良玉只要稍稍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刀片割破手心,而每次被割出一道口子,都会感到刺骨的寒意席卷全身,用杜杜琪的话来说,流淌在空气中的水份有寒气,这些小刀片本身就是用寒气凝聚的,如果被割破一道小口子,寒气当然会钻进体内上蹿下跳了。 现在宋良玉的手心里面,甚至都能清晰看见一条条新鲜的疤痕。 他看过无数的电影和电视剧,甚至各种类型的小说,从来就没听说过,有什么锻炼要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握着刀片,他甚至怀疑过杜杜琪是敷衍自己,但在他多次的威逼利诱下,杜杜琪几乎都是带着哭腔讨饶的,再说了,凭杜杜琪这个傻妞的智商,根本就不可能聪明到给自己穿小鞋。 宋良玉闭上眼,再次把刀片握在拳头里,手心传来的冰凉让他清醒了不少。 杜杜琪漂浮到他身边,说道:“其实不用握得那么紧,你只要别让刀片从手里面掉出来就可以了。” 宋良玉仍旧闭着眼,道:“就是因为不能让它从手里面掉出来,所以才要握紧一点啊。” “我觉得顺其自然最好。” 宋良玉睁开眼笑了,想伸手刮一下这傻妞的鼻子,结果想起自己碰不到她,然后就自嘲道:“我估计啊,假如有一天我把这招练到炉火纯青了后,可能两只巴掌比刀片还要锋利坚硬。” 杜杜琪泼冷水,“不会的,先不说这个世界的气机贫乏,就算有,你的肉体这辈子都到不了那种境界,再说了,这种锻炼,实际上和肉体的强硬并没有多大联系,只不过能让你警惕自己的身体,从而熟悉自己的身体,然后快速做出反应,避免身体受到迫害,很少有人能时时刻刻的绷紧全身神经,哪怕是我也不行,假如有一天你真的能够做到了,哪怕身体素质再差,也能洞察先机,避免一切的不稳定因素,这在我们神武大陆,被叫做,听雨知万事。” “感觉很厉害啊。” 杜杜琪严肃道:“不是感觉,是真的很厉害。” 宋良玉的拳头又握紧了几分,感受着手心里冰凉的锋刃。 他坐起身子,打趣道:“多谢师傅开导,念在师傅这些天的兢兢业业,有没有什么小愿望啊?当然,前提是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只要是我能够做到的,都没问题。” 杜杜琪眼睛一亮,“真的?” 宋良玉身子一寒,知道自己夸下海口了,不敢接话。 杜杜琪笑道:“有一件事儿,我一直都想做。” 宋良玉牵强笑道:“是什么?先说来听听。” 杜杜琪像个婴孩似的,含着手指头,一脸笑意,道:“徒儿,你一定能够做到的。” 宋良玉咽着唾沫,满头冷汗。 第十九章 变身入替 异世界的时针明显和二十一世纪不同步,在两个礼拜的烈日灼烧下,宋良玉凭借娴熟的经验,大胆推测出,这些日子就好比八月份的天气,干燥,闷热,让人恨不得脱光了衣服跳进村子外面的那条小溪里,不过也真没人敢这么做,因为那条小溪,是新手村的生命泉水,也就是食用水,真要有人敢跳下去扑腾,没被发现还好,如果被抓个现行,那可是真真的要被打成残废啊。 宋良玉在屋子里打了一个盹,醒来的时候,天上已经挂起了黑幕。 有繁星点缀,月牙斜挂,如仙人提月当空。 睁开眼的同一时间,宋良玉就知道,是自己兑现承诺的时候了,毕竟他夸下了海口,要帮杜杜琪完成一个心愿,但不过这傻妞的心愿,确实很容易,杜杜琪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有四十年,因为是一缕神识,所以四十年来,不吃不喝也没有丝毫问题,但她再厉害,好歹也是个人,身上难免沾有烟火味儿。 所以杜杜琪自从来到这里后,四十年来,只有两个心愿,第一个是希望能重拾巅峰凝聚肉身,第二个就是希望能像普通人一样,尽情的吃喝玩乐,哪怕就一天也行。 当然,这对于宋良玉来说,不过就是一些不足挂齿的日常生活而已。 但就是被宋良玉认为是家常便饭的这件小事儿,却成了杜杜琪四十年来不敢有过奢望的心愿之一。 仔细想想的话,其实杜杜琪也挺可怜的,就因为本事逆天,太过厉害,被神仙骗了不说,还被一脚踢出神武大陆,流落在混沌的空间长河里,不知道漂浮了多少个岁月,最后连肉身也溃烂成渣,好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后,只剩下一缕神识,不吃不喝,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个充满讥笑的2B房间里一待就是四十年。 杜杜琪只是个女孩子啊,好吧,虽然在客观事实上,杜杜琪估计有上百岁的年龄,但主观臆断,这丫头的心理年龄,估摸着都还没有二十三岁的宋良玉成熟,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一个黄毛丫头,哪怕是宋良玉自认神经大条,可如果是他遭遇了杜杜琪经历的这一切,他还能像杜杜琪现在这样活波开朗吗? 答案是明显的,估计早都嫉世愤俗了。 难道杜杜琪就真的那么没心没肺? 宋良玉心里面可不这么想,杜杜琪会不会觉得很苦,一个人待在这间房子里面的时候,又会不会偷偷擦眼泪?宋良玉不敢妄加揣测,只是有些替这傻妞感到不值。 难怪这傻妞一看见宋良玉走进屋子,就不管不顾的飘了出来。 是啊,剑神又怎么样,也会怕寂寞啊。 宋良玉像是在问自己,也像是在问杜杜琪,道:“你累吗?” 杜杜琪不知道宋良玉是什么意思,歪着头,满脸疑惑。 宋良玉看着杜杜琪的面孔,和一头柔顺如瀑布直流而下的黑发,打趣道:“在神武大陆的时候,肯定有很多人喜欢你吧,收过情书没啊?有没有碰见过什么意中人啊?毕竟都是我师傅了,你人又长得那么漂亮,没两个粉丝可说不过去啊。” 杜杜琪红着脸,叫嚣道:“要你管!” 宋良玉马上瞪眼。 杜杜琪就怕他瞪起灯笼那么大的双眼,赶忙抚慰道:“徒儿息怒,徒儿息怒,在神武大陆,别人怕我都来不及呢,哪有什么人敢喜欢我啊,而且我自从十七岁那年沾酒之后,醉了整整六十年,更没有机会去寻找意中人了。” 说到这里,杜杜琪眼神有些暗淡,摸着腰上的西洋剑,喃喃道:“是啊,像我这么凶的女人,谁敢喜欢我啊,只有这把剑才是对我最好的,哪怕只剩下一缕神识,始终跟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宋良玉邪笑道:“师傅别怕,还有徒儿呢。” 杜杜琪浑身打了个激灵,联想到这些天宋良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由自主的开始头冒虚汗,这家伙,哪算什么徒弟啊,杜杜琪再怎么样不谙世事,也知道,既然是徒弟,那肯定要对师傅恭恭敬敬的啊,正所谓天地君亲师,这个道理,杜杜琪还是明白的。 但是宋良玉看上去人五人六的,骨子里却及其残暴,每天对她这个师傅吆来喝去,态度要是敢不端正一点,动则脱衣伺候,自己要是再敢有一丁点不顺从,这家伙就威胁要咬破手指,洒出一腔热血,杜杜琪经过这些天的调教,哪还有什么师傅的威严,就差没以奴婢自称了。 但是杜杜琪可不敢把自己的不满表露出来,顺势答道:“徒儿乖。” 宋良玉继续邪笑,“谁让咱两是师徒呢?” 杜杜琪实在不愿意再看宋良玉的这副邪恶嘴脸,怕有阴影,于是赶忙笑道:“那就按咱师徒两说好的,你的身体,就借师傅用一天了。” 宋良玉仰头挺胸,慷慨道:“请师傅笑纳。” 杜杜琪的幽灵体在房间里面盘旋了一圈,然后从上至下,钻进了宋良玉的身体。 片刻之后,宋良玉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实际上也确实换了个人。 他慢慢抬起双手看了一眼,手心里面静静躺着两把刀片,他轻轻将其捏碎,并莫名其妙在自己脸上扇了一个耳光,挺痛,有知觉,随后宋良玉轻轻抚摸着墙壁,然后推动房间门,开开关关的重复了好几次,他终于能碰到东西了,终于不再是穿门而过的幽灵体了,他现在有实体了。 宋良玉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一头撞在门上。 接着脑门上就是一阵疼痛,他倒在地毯上,摸着脑门,一个劲地傻笑。 泪花在眼睛里面打转。 宋良玉赶忙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抬起右手,像个少女似的,使劲跳了一下,高兴道:“呀呼,我终于有肉身了。” 完后,宋良玉摸了摸自己的胸,扯开衣领往里面看了一眼,胸部没了,他有些脸红,然后颤颤巍巍的伸出手,在两腿之间摸了一下,感觉有一样异物吊在两腿之间,他赶忙把手缩了回来,不敢越雷池半步,脸上越来越红。 宋良玉红着脸,自言自语道:“要是个女人就好了。” 宋良玉穿戴整齐,在房间里面的镜子前仔细照了照,脸上再不复之前的白皙,变黑了,不论是谁,在太阳下暴晒了两个礼拜,皮肤肯定都会有些变化的,而且这个男人的身体,经过两个礼拜无时无刻的意志力消耗战,和第一次相比之下,也有些消瘦了,有弊肯定就有利,至少宋良玉现在看上去,也更有男人味了,如果身体再壮实一点的话,就好了。 刚想到这里,宋良玉马上捂着脸,羞羞道:“我在乱想些什么,他是我徒弟啊。” 宋良玉正了正神,踏着碎步就走出了房间。 如果像可可那样细心的人在这里,肯定会发现,宋良玉走路时,居然是脚尖对脚尖,内八字啊这是。 一个大男人能把内八字走得那么娴熟,肯定有故事啊。 宋良玉站在2B门外,望着天上的繁星,深呼吸一口气。 他呐喊道:“我要把这里所有能吃的,全都吃一遍。” 第二十章 男儿身,女儿心(五千字) 杜杜琪披上宋良玉的皮囊,一蹦一跳的走出了新手大道这片区域。 也不知道这整天整夜里待在屋子里的傻妞,为什么会对新手村的地形熟门熟路,有好多宋良玉不知道的小路,杜杜琪都能摸着黑一条一条的把路走通,杜杜琪能借用宋良玉肉体的时间,只有一个晚上,也就是说,她想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吃遍新手村,这是个很艰巨的任务。 为了有足够的精力继续蹦跶,她要做的就是先大吃一顿。 杜杜琪先是走进了夜市,然后在第一家夜市摊上,有模有样的点了好几串鸡屁股,这是宋良玉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吃的东西,她当时就被馋得流了一地的哈喇子,所以在她的菜单上,这卖相及其普通的鸡屁股首当其冲,成了她的第一份食谱。 鸡屁股的卖相一般,但杜杜琪的吃相却非常不雅。 杜杜琪一边走一边吃,每路过一家夜市摊,都会停下脚步买两样吃的拿在手里面,好在新手村除了鸡屁股和鸡爪之外,还有各种蔬菜和肉串,杜杜琪每一样都要尝一遍,走到第七家夜市的时候,杜杜琪就已经吃不下了,但就算吃不下,她也要继续买,反正是用宋良玉的钱,不用白不用,更何况,宋良玉是她的徒弟。 她作为一个师傅,完全有资格替这个不懂事的徒弟合理运用资金。 杜杜琪吃得满嘴是油,大包小包的提在手里面。 就跟逛商场shopping一样,这大概就是女人的天性。 杜杜琪正驻足在第七家夜市摊前,深思熟虑的选小吃。 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杜杜琪回头看去,是一个男人,重点是她并不认识这个男人。 这傻妞完全就忘了,现在这副身体是宋良玉的,她皱着眉头问道:“干嘛?” “还没吃过呢?” 杜杜琪不耐烦道:“我吃没吃过,关你屁事啊?你谁啊?” “我是谁?我是你家可爷,你小子没病吧?”可可伸出手在宋良玉的脑门上摸了一下,温度不高,没病啊,咋感觉变了个人似的?可可本来正打算去找宋良玉,路过夜市的时候,刚好瞧见了宋良玉的身影,这才过来搭话,他继续道:“跟我走,我自己都差点忘了,今天是我穿越四周年纪念日,我喊了个朋友出来聚,打你电话也没人接,刚准备去找你你,居然会在这里碰上了,没吃正好,先把肚子留着,一会怕你吃不下。” 杜杜琪突然想起,这具肉身是宋良玉的,在这人来人往的夜市上,会遇上一两个认识的也不奇怪,估摸着这长得跟豆丁一样还没自己本体高的家伙,应该是宋良玉的朋友,为了不露馅,她赶忙装了起来。 “哦,原来是可爷啊,天太黑,我没瞧清楚。” 可可有些吃惊,这还是宋良玉正二八经的开口叫他可爷。 “你刚才叫我什么?” 杜杜琪一头雾水,道:“可爷啊,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杜杜琪和宋良玉待在一起两个礼拜,从没有和宋良玉一起出过门,不,甚至她一个人的时候都很少飘出门,所以在这个新手村,她除了叶子姐那个小萝莉之外,几乎一个人都不认识,更不知道宋良玉在外面有些什么朋友,但她凭借自己对宋良玉的了解,最大程度的模仿着宋良玉,不敢说学得唯妙唯俏,但举手投足之间也有几分神似。 实际上宋良玉在她眼里面也不是个复杂的人,反正尽可能装凶一点就对了。 “可爷,我现在忙着呢,没功夫陪你,一边玩儿去。” 可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感觉宋良玉今天有些奇怪,然后说道:“今天是我穿越四周年纪念日啊,这么重要的一个节日,你难道不想和我一起庆祝下?看你穿越过来也有十多天了,一个朋友都没有,我顺便还要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杜杜琪说话不经过大脑,不屑道:“才四年有什么好值得庆祝的?我来这里都有四十多年了。” 可可一个头两个大,“你说啥?” 杜杜琪连忙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翘着兰花指叫骂道:“你烦不烦啊,没时间陪你,找别人去。” “你今天出门是不是脑袋被门夹过了?” 杜杜琪怒道:“你才脑袋被门夹了。” 可可装腔作势的遮住眼睛,啧啧称奇道:“哎唷哎唷,还特玛翘起了兰花指,简直闪瞎了我的二十四K钛合金狗眼啊,难道你的雄性荷尔蒙激素在这些天被消耗殆尽了,正经点,这个穿越四周年纪念日对我来说意义非凡,不光是我,你丫也是个穿越者,难道就没有一点共鸣?我也不多说了,就问你一句话,跟不跟我来。” “没时间!” 可可指了指他,“好好好,既然如此,咱两从今往后就一刀两断。” 杜杜琪立马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是宋良玉的关系网,要是自己莫名其妙就把宋良玉的关系网打乱了,等宋良玉回过神来,受罪的始终还是自己啊,她直接不敢想象宋良玉光着身子,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的模样,太下作了,而且宋良玉还捏住自己的命门,动不动就要洒~~出一腔热血来伺候自己。 这个叫可可的,好像和宋良玉关系还不错,不能真得罪死了。 杜杜琪披着宋良玉的皮囊,立马拦在可可的身前,内八字站姿,低头,捏着衣角。 一副小女人的姿态,道:“我跟你去。” “……” 可可带着杜杜琪走进了最靠边的一家夜市上,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也是二十出头的样子,看上去和可可的关系还不错,要不然也不会收到可可的请帖,这个年轻人趁着可可出去的这段时间,独自点了两盘小炒,还要了一瓶醉生梦死酒,绿瓶的那种,一个人灰常落寞的,喝着小酒,叼着小菜。 可可赶忙替两人相互介绍起来。 这个孤孤单单等在夜市摊上喝着小酒,还梳了一头中分发型的年轻人,姓欧,因为发型的缘故,人送外号欧八万,穿越到这边已经有十年,是个资深的穿越人士,可可四年前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多亏了有欧八万这本教科书,让他俭省了很多时间去慢慢了解新手村,而且这个欧八万还是个消息通,村里村外,但凡有点什么消息,都逃不过欧八万的耳朵,可可没走出过新手村,却能知道村子外面的一举一动,完全是从欧八万这里听来的。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十年来,新手村发生的大事小事,全被欧八万记在了脑子里。 没有他不知道的,只有他不想知道的。 可可指着宋良玉的皮囊,介绍道:“八万哥,这就是我跟你提起的那个新人,才来两个礼拜,叫宋良玉。” 欧八万点了点头,老气横秋道:“听说过,住在新手大道三十八栋2B的裸睡哥是吧?别客气,坐,既然是小可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以后有什么事想问的,都可以来找我,给你打个六折,内部价。” 杜杜琪有些扭捏的坐了下来。 欧八万继续道:“我比你早来几年,你要是不嫌弃,就和小可一样,叫我一声八万哥,以后就是自家兄弟了。” 杜杜琪顺水推舟,赶忙说道:“听八万哥的。” 欧八万点点头,然后倒了一杯酒递过去。 杜杜琪捧着酒杯,闻着酒香,一饮而尽。 欧八万赞道:“小宋海量。” 杜杜琪掩面浅笑。 欧八万给可可递了一个眼神,可可附耳上前。 “小可,你这兄弟有点娘啊。” 可可脸上挂不住,推了宋良玉的皮囊一下,皱眉道:“你今天到底咋回事?这里没外人,放开点,扭扭捏捏的,跟个娘们一样。” 杜杜琪几乎差点就要破口而出:我特码本来就是个娘们。 不过她很快冷静下来,学起了神武大陆那些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侠义人士们,站起身来,一脚踩在酒桌上,提起酒瓶就开始往嘴里一阵猛灌,一瓶酒下肚后,杜杜琪立马叫嚣道:“不够,再来一壶。” 欧八万马上鼓掌,道:“小宋好样的。” 杜杜琪一口气吞下一瓶酒后,有些晕了,她第一次喝醉生梦死酒,不知道这酒的后劲大,而且她明显属于是那种不能沾酒的类型,用宋良玉的话来说,就是没酒品,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拍了拍胸脯,义正言辞道:“宋良玉这小子是我徒弟,我是他师傅,叫杜杜琪,是神武大陆的唯一一个女剑神,以后都特玛客气点儿,还有你,叫可可是吧?要不是看在你好像和这小子关系还不错的份上,就凭你刚才看我的那个古怪眼神,我早就一~~剑刺死你了。” 欧八万和可可相视一眼。 可可赶忙圆场,道:“这孙子酒量不好,酒品也不怎么样,说胡话,胡话。” 欧八万有些意兴阑珊,“既然喝不了,就少喝点嘛,真是的,年轻人就是爱装。” 杜杜琪一瞪眼,怒道:“喝不了?老娘十七岁沾酒,醉卧山外山,每走一步漏酒一滴,洒了山外山一座酒香,世人皆称我有闻香识酒风的美名,区区一壶酒,我还没放在眼里,店家,再上十壶好酒。” 欧八万和可可直接拉不住了。 凑巧的是,小萝莉这时候刚好就在隔壁的夜市摊上买宵夜,突然就听见了宋良玉的声音,有些好奇,就歪过头去看了一眼,结果就看见宋良玉抬起一只脚踩在酒桌上,手里面提着酒瓶,正一口一口的往嘴里面灌,喝得那叫一个豪迈,就连小萝莉都快要忍不住鼓掌叫好,她挪动脚步,往宋良玉这边多看了几眼,想不到这个魂淡也有如此气魄的一面啊,颇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当然,没人知道,其实宋良玉并不喝酒的,现在正在吹瓶子的,除了杜杜琪,还能是谁?这傻妞,披着宋良玉的皮囊,玩得可是肆无忌惮啊,不过也可能和她在酒中悟出剑道有关系,这傻妞一沾上酒,好像跟变了个人似的,不仅豪迈,而且粗犷。 很快,杜杜琪就喝光了整整六瓶,是一口气喝的,没有丝毫停顿。 可可和欧八万面面相觑。 杜杜琪大笑一声,拿起第七个酒瓶,仰头准备灌下,忽然晃眼看见了不远处的小萝莉。 杜杜琪放下酒瓶,冲出夜市摊,一把抱住小萝莉。 小萝莉猝不及防,满脸通红。 杜杜琪高兴道:“叶子姐,咱们又见面了。” 小萝莉可不知道宋良玉现在的情况,更不知道杜杜琪借用了宋良玉的身体,只以为是这个魂淡又来占自己便宜,抬腿就是一脚踹了出去,并叫骂道:“宋良玉,你好大的胆子,你当真不怕死? 杜杜琪捧着小萝莉精致的小脸,使劲亲了两口。 一大股酒味扑鼻而来,熏得小萝莉差点昏了过去。 小萝莉的脸彻底红透了,看见这一幕的路人们也彻底愤怒了。 杜杜琪哪怕酒精烧脑,也意识到了不对劲,然后赶紧解释道:”叶子姐,是我啊,杜杜琪,小琪,你忘了?我刚到这里的那会儿,还是你给我安排的住处呢。“ 听了这话后,小萝莉仔细一想,宋良玉和杜杜琪住在一间屋子里,她是知道的,不过为了折腾下这孙子,她才不闻不问,难不成才两个礼拜的时间,宋良玉的身体就被杜杜琪夺舍成功了?虽然她是有些讨厌宋良玉,但不管怎么样,宋良玉也罪不至死啊,小萝莉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了。 小萝莉冷声道:”你怎么会在这小子的身体里面?夺舍成功了?“ 杜杜琪摆出一副昂首挺胸的模样,用大拇指点了点自己的鼻子,一本正经道:”这小子现在是我徒弟。“ 虽然小萝莉知道现在跟自己说话的是杜杜琪,但这身体却是宋良玉的,小萝莉一看见这具身体醉醺醺的样子,而且离自己那么近,有些不适应。 但不过脸色还是缓和了不少,”你徒弟?怎么回事?“ 杜杜琪打了个酒嗝,小萝莉赶忙捂着鼻子退到一边去了。 ”这小子太可恶了,居然敢威胁我,再怎么说,我好歹也是神武大陆唯一的一个女剑神吧,他不但不敬我,还天天变着法儿的拿我开涮,气死我了,还扬言不收他当徒弟,以后就一丝不挂的和我住在一个屋檐下,我堂堂一个黄花闺女,还清白着呢,哪能遂了这小子的愿,肯定要好好的拾掇拾掇下这小子,哎,可惜我一看见血就浑身没了力气,这小子也看出我的命门,动不动就嚷嚷着要洒~~出一腔热血来招待我,叶子姐,我虽然怕血,但我更怕的是这小子啊,就怕他哪天真的洒~~出一腔热血,染红了整间屋子,那我以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就变成孤魂野鬼了,我也是迫不得已才收他为徒啊。“ 小萝莉叹了口气,脸色有些古怪。 杜杜琪继续长篇大论道:”不过这小子也算有点良心,知道我这个当师傅的不容易,答应把这身皮囊借我用一天,可以尽情的吃喝玩乐,也算是犒劳犒劳下我了,我自从来到这里,每天除了飘着,还是飘着,甚至都快忘记踩在地上是什么感觉了,今天该吃的我都吃了,酒也喝够了,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值得让我开心的了,这小子虽然不是那么好伺候,但人还是不错的,就是有点神经质,其实我心里面亮堂着呢,我才不是在帮他,我是在帮我自己,叶子姐,你还没吃过吧?来来来,我们边喝边聊。“ 杜杜琪马上喊道:”店家,再来十壶好酒。“ 小萝莉一听见‘再来十壶’这几个字,立刻就拉下了脸,道:”小琪,我看出来了,你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一点都不冤枉,因为你是真的不聪明,不是装的。“ 杜杜琪抓着头说道:”叶子姐,瞧你这话说得,我多不好意思啊。“ 小萝莉吼道:”我特码是在夸你吗?“ ”难道不是?“ “别说话,用心去感受。”小萝莉抓起她的手,接着道:”别喝了,跟我走,你可别忘了,这副身体是那个小子的,你喝那么多,那小子能受得了吗?别到时候醒不过来了,既然都是师徒了,万一要是闹出师傅喝酒,醉死徒弟的笑话,你这个女剑神的脸,往哪儿搁?“ 杜杜琪不在乎道:”没事儿,我能一醉六十年。“ 小萝莉踮起脚尖,使劲戳了戳宋良玉的心口,重复道:”你没听见我说话吗?这副身体不是你的,你能一醉六十年,这小子估计一醉就是一辈子,是要死翘翘的。“ 杜杜琪忽然张嘴就是哇的一声。 小萝莉赶忙跳开,然后逮着她,不由分说的离开了夜市。 留下目瞪口呆的可可和欧八万,木讷的坐在酒桌上。 在围观群众中,有人看见了这一幕,并暗暗记下了。 欧八万盯着围观群众看。 可可问道:”人早走都走没影了,你还在看什么呢?“ 欧八万努了努嘴,示意可可自己看。 可可抬头望去,仔细找了会儿,终于摸清了头绪,疑惑道:”作死天团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们不是去大新手村了吗?“ 欧八万撇着嘴,道:”鬼晓得。“ 可可打趣道:”唷,还有你不知道的事啊。“ ”我不知道的事多了去了。“ 可可不以为意,拿起酒杯,和欧八万碰了一下。 第二十一章 萝莉时间(五千字) 得,小萝莉借刀杀人的计划不仅落空了,反而还弄巧成拙,等于是间接性给宋良玉找了个便宜师傅,虽说杜杜琪的脑袋可能不怎么好用,但是一身女剑神的本领,却是没有一丁点儿水份的,事实上,就算打死小萝莉,她也不敢相信,女剑神杜杜琪居然三两下就被宋良玉给收得服服帖帖,她一开始还指望着杜杜琪能帮忙折腾下这孙子。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偷鸡不成蚀把米。 现在杜杜琪和宋良玉两人,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名副其实的合二为一啊。 小萝莉拽着宋良玉的手,哦不,严格来说是拽着杜杜琪的手,宋良玉的身体现在就像是一件衣服,被穿在杜杜琪的身上,要是放任杜杜琪继续胡闹下去,天知道这个没酒品的女人,酩酊大醉后会闹出什么样的麻烦,这是小萝莉最不愿意见到的,当下不得已抛开了对这副皮囊的全部偏见。 “叶子姐,你要带我去哪啊?” 小萝莉没好气道:“你别再用这副身体说话了,我不习惯,还有,收起你的兰花指。” 杜杜琪张嘴又是哇的一声,吐了满地都是。 小萝莉赶紧加快了脚步,带着杜杜琪很快穿过了别墅区,来到那扇深红色的伐木小门前,杜杜琪没来过这个地方,更不认识告示牌上的事管所三个字,但不过这枝叶茂盛的棵参天巨树,她还是经常看见的,这还是她第一次离得这么近观看巨树,巨树不知道耸立在这里有多少个岁月了,有一股浓厚的生命气息,如果是在神武大陆,这无疑是一片洞天福地。 没等杜杜琪看够,小萝莉推门而入,并把杜杜琪拽了进去。 没事可干的萧十一娘正站在书架前,扫着书本上的灰尘,突然瞧见小萝莉破门而入,她先是被吓了一跳,然后看见小萝莉手里面还拽了个人,这不看还好,一看见歪歪斜斜跟在小萝莉身后的是宋良玉,十一娘就跟见了鬼似的,下意识退了一步,紧接着在自己身上扫视一遍,发现自己今天穿戴还算严实后,十一娘长长松了口气。 由此可见,宋良玉给十一娘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小萝莉使劲往前一带,把宋良玉的皮囊摔在了地板上,扭头说道:“去弄点树汁来。” 十一娘满脸疑惑的走上跃层,路过小萝莉的时候,闻见一大股酒味。 “叶子姐,你喝酒了?” 小萝莉皱眉道:“你看我想是喝酒的人吗?” 十一娘又看了趴在地上手舞足蹈的宋良玉一眼,明白了。 当十一娘捧着树汁下来的时候,看见宋良玉坐在地板上,和小萝莉勾肩搭背的,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聊着什么,小萝莉一边点头一边敷衍,半推半就的,十一娘脑壳都快转不过来了,小萝莉的脾气有多暴躁,别人不知道,十一娘可是知根知底的,有时候甚至连十一娘都要避其锋芒,更别说宋良玉这个外人了。 十一娘不知道,小萝莉什么时候和宋良玉的关系这么好了。 居然勾!肩!搭!背! 先不说小萝莉的脾气本来就不好,在十一娘的印象里,小萝莉从没有对一个异性那么照料过,十一娘忽然脑洞大开,琢磨着是不是宋良玉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登徒子,把小萝莉攻克了?十一娘越想越有道理,难道小萝莉已经芳心暗许了?也不是没这个可能啊,自打十一娘记事以来,将近两百年的时间,小萝莉一直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待在办公室里面,有时候就连十一娘看见小萝莉这幼小的身板,都会觉得于心不忍,说不定小萝莉觉得这种空虚寂寞冷日子,有些腻歪了呢?十一娘决定静观其变,要是事情真的往那方面发展,她肯定是要助小萝莉一臂之力的,这样不仅能改善下小萝莉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也能收了宋良玉这只妖孽,免得三天两头的打电话来骚扰自己。 小萝莉扭头看见十一娘捧着树杯,站在不远处,正盯着这边看。 “傻站着干嘛呢?快过来啊。” 十一娘应声,踱步上前。 小萝莉一歪头,说道:“这是夕山龙木的晨汁,喝了后不仅能身强体壮,神清气爽,还解酒,主要是能帮助你早日凝聚肉身,反正对你有益无害的,你也不想有事没事就钻进这小子的身体里面四处溜达吧,好歹是个女孩子,矜持点,附在一个王八蛋的肉身上,难道你就不会觉得不适应吗?” 杜杜琪打了个酒嗝,醉眼迷离道:“不会啊,挺不错的,多新鲜啊。” 十一娘不知道来龙去脉,所以没听懂,但不过看见小萝莉好声好气的模样,十一娘更近一步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玛德,新手村的叶子姐出了名的狂躁,居然对一个烂醉如泥的酒鬼这样循循善诱,肯定有猫腻啊,十一娘心里面有些微酸,叶子姐对她都没有那么温柔过好吧。 十一娘心想:这个宋良玉,真是踩了狗屎运啊。 小萝莉不知道十一娘的心理阴影面积,继续说道:“小琪,你要明白,人有三急,到时候你该怎么办?” 杜杜琪马山愣住了。 小萝莉以为她终于顿悟了,小心翼翼把装满了晨汁的杯子递给她。 杜杜琪嚯一下站了起来,摇摇晃晃道:“叶子姐提醒得是,难怪从一开始就觉得憋得慌。” 小萝莉惊呼道:“你干嘛去?” “出恭。” 小萝莉脸色惨白,这傻妞简直没救了,刚刚还指望她喝了酒能有点剑神的风范,最不济智力也该成长个一两点吧,小萝莉暗骂自己太天真了,傻子就特玛活该一辈子是傻子,就算是剑神,那也是一个修炼成剑神的傻子,完全就是治标不治本啊,居然想披着宋良玉的皮囊出去方便,也就是现在喝醉了,要是等她酒醒了后,知道这事儿,估计这傻妞就该自杀了。 还特玛是黄花闺女,清白之身呢,啊呸! “十一娘,摁住她。” 萧十一娘惊讶道:“是叫我吗?” 小萝莉鼓着眼,“你还没喝呢,也跟着醉啦?快摁住她。” 十一娘言听计从,快步上前把将其摁倒在地。 小萝莉趁机端着杯子,就要往杜杜琪的嘴里灌。 杜杜琪好歹是个女剑神,傻归傻,但一身本领却是货真价实的。 更何况现在有了宋良玉的肉身当媒介,绝对是个硬茬子,小萝莉手里面的树杯,还没等递到杜杜琪嘴边,她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起来,就连十一娘都被震得往后退了几步,十一娘脸上的震惊之色,无以复加,宋良玉明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居然能把十一娘弹开,十一娘虽然是个女儿身,可即便是放在新手村的整张地图上来说,十一娘绝对有自信近身战无敌,这是任何牛鬼蛇神都无法撼动的事实,不需要任何根据。 小萝莉郑重其事道:“十一娘,小心些,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不是宋良玉那个混蛋,只不过是披着宋良玉皮囊的一个傻女人,虽然实力大减,但她现在有了宋良玉的肉身作为媒介,很难收拾,一不小心你可能还会吃亏,两个礼拜前你还记得吧,当时漫天寒意,剑气绕骨,连我都有一种如坠冰窖的感觉,可不就是这个傻女人弄出来的。” 十一娘吸气,呼气,拉开架势,没有多问一句废话。 杜杜琪人生之中有两忌,一是忌酒。 所谓忌酒,就是喝完酒之后,她会做出一些平日里不敢做,也不愿意做的事,这关乎于个人的酒品,但有弊有利,正因为喝醉后,她的思维不再被条条框框所束缚,敢于大胆假设,想常人不敢想的,做常人不敢做的,所以她才会酒中悟出剑道,震慑天门,不得不说,这有点像是误打误撞,但不管怎么说,杜杜琪的悟性和根性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不是天赋异禀,拥有异于常人的基础,她就算醉死,恐怕也是一抹两眼黑。 剩下一忌,则是忌胸。 这傻妞是个贫乳,简称飞机场,她就算再傻,也知道胸部对于女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她恰恰就缺少这样一个重要的组合零件,她甚至怀疑过,自己姿色出众,却仍然是沦落为众多大龄剩女的其中一员,完全和自己一马平川的飞机场有莫大渊源,用黄金圣斗士都不足以形容她一生之中的惨状,试问天下有几个女子能够做到百年单身,还坚守着那一抹鲜红的朱砂痣,这和毅力决然无关,完全是被迫的啊。 每当游历在神武大陆,看见别人双宿双栖,她恨不得天下有情人家破人亡。 但凡看见任何一个波涛汹涌的女人,她都会恨得牙痒痒。 她恨啊,别的女人有的,为嘛自己就不能有了?不公平好吧。 让杜杜琪最生气的是,这些女人,居然还敢在自己面前乳摇,就像是在跟自己显摆一样,她曾经碰到过很多女人,都在不停抱怨,“哎哟好重啊,哎呀低头都看不见脚啊,哎呀跑起来好累人啊”,有的女人甚至还嫌弃是累赘,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就是杜杜琪心慈手软,不然早就一~~剑刺死这群女人,让她们带着累赘长眠于地下。 现在又见十一娘的波涛汹涌,杜杜琪一瞬间涌现出太多憋屈的记忆,也是她一生之中,哪怕穿越之后都不敢去回忆的可怕经历,尤其是当她眯着眼仔细打量,发现萧十一娘甚至还有一张不输于自己的精美五官,她的小宇宙彻底爆发了。 她叫骂道:“你这个胸大无脑的臭女人,都已经有胸了,还要脸干嘛?真是贪得无厌啊。” 十一娘懵了。 杜杜琪转而怒道:“老娘是没胸,但却有剑。” 说完,杜杜琪就摆出了拔剑的姿势。 周围的气温骤然下降,丝丝寒意穿透肌肤,绕骨捧心肝。 小萝莉后退一步,喊道:“不要有顾忌,直接揍趴下。” 这话当然是对十一娘说的了。 杜杜琪忽然抬头,喝到:“拔剑,登台柳……” 估计话还没说完,十一娘突然出现在她眼前,甩了一下脑袋,一头长发顺势打在了杜杜琪的脸上,杜杜琪下意识的一闭眼,再睁眼的时候,就看见萧十一娘原地一百八十度旋转,然后抬腿侧踢。 杜杜琪条件反射的举起手臂格挡。 紧接着,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整个人直接往左边飞了出去,撞在书架上,一本本厚重的书籍纷纷砸下,把杜杜琪整个人掩埋在书堆里面,十一娘慢步上前,盯着书堆看,不见动静,她弯下腰,把书一本一本的捡起来,不一会时间就看见,宋良玉蹲书堆里面,哦不,这只不过是宋良玉的皮囊而已,里面的人格是杜杜琪这个傻女人,要十一娘把这个王八蛋看成是个女人,十一娘还是有些不适应,所以当她看见宋良玉的臭皮囊,蹲在书堆里面的时候,有一刹那的晃神。 没错,杜杜琪是蹲着的。 “拔剑,催叶。” 虽然身上并没有剑,但杜杜琪还是简单的做了两个动作。 拔剑,收剑,一气呵成。 十一娘只是一刹那的晃神,就感觉身上有一阵微风掠过,她立即后撤,不过在十一娘后撤的同时,她身上的遮羞布突然就变成了一条条的碎布,散落在地,让十一娘羞愤的是,衣服破了还能忍受,就连裤子也碎成了渣。 好吧,一丝不挂的十一娘,双手环胸,夹着腿,完全丧失了战斗力。 不过还没等十一娘从羞愤之中回过神来,杜杜琪一步上前,抓住十一娘的双峰,还使劲捏了两下,同样是女人,杜杜琪不得不承认,十一娘的皮肤嫩滑,手感极佳,就连她这个自诩对大胸妹纸恨之入骨的受害者,也有些爱不释手,越是这样想,杜杜琪就越是生气,所以揉捏的力气又加重了几分。 杜杜琪嘀咕道:“要是能分点给我就好了。” 虽然袭胸的是杜杜琪,但这身体可是宋良玉的啊,在旁观者小萝莉的眼里面,她所见到的是这么一副画面,一个满脸猥琐的男人,留着哈喇子,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两只咸猪手很不老实,搭在十一娘的身上,导致十一娘完全失去了反抗的力气。 小萝莉看着十一娘光溜溜的身体,差点被十一娘火辣的身段闪瞎了眼。 她知道十一娘靠不住了。 小萝莉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面多了颗玻璃珠,她把玻璃珠高高抛起,玻璃珠在半空中,忽然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变慢,最后在快要落下来的时候,完全定格在半空中不动了,就连十一娘惊慌失措羞红着脸的表情,也完全定格住了,杜杜琪披着宋良玉的皮囊,仍然是一副猥琐的笑脸,但动作却停住了。 还有那杯差点洒出来的晨汁,就像一幅画似的定格住了。 水珠并没有意料之中的滴落在地上,十一娘继续闭着眼张着嘴。 甚至就连空气都停止流动了。 整个事管所的时间,静止了。 小萝莉在这片完全静止的空间里,走了两步,微笑道:“现在是萝莉时间。” 她抓起宋良玉的皮囊,使劲的一个过肩摔砸在地上,然后宋良玉的身体,就像一张纸一样,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小萝莉从旁边撕下一块黑幕,把一丝不挂的十一娘裹了个严严实实,她拍了拍手,忽然想起了什么,然后走到边上,拿起树杯,把定格在半空中的几滴水珠,一颗一颗的捡进了树杯里面,然后掰开宋良玉的嘴,一滴不漏的全部灌了进去。 完后,她使劲踹了踹宋良玉的身体。 刚踹两脚,小萝莉忽然想起,毕竟现在在宋良玉身体里面的,是杜杜琪,自己这样踹人家,有些说不过去,只能等到秋后算账,等杜杜琪离开宋良玉的身体后,再慢慢和这个王八蛋,仔细掰扯掰扯。 小萝莉呼了口气,满意道:“大功告成!” 然后她打了个响指。 那颗被她高高抛起的玻璃珠,忽然落下。 时间恢复流动。 与此同时,杜杜琪“哎哟”一声惨叫出口,只感觉被人使劲摔了一下似的,混身酸痛,她哼哼唧唧的,慢慢昏睡过去。 十一娘见自己身上莫名其妙的裹着黑幕,她先是愣了愣,扭头看向小萝莉。 小萝莉接住玻璃珠,笑了笑。 十一娘看着满地的碎布条,然后掀开黑幕偷偷在自己身上瞄了一眼,确实裸了,原来之前不是在做梦,她盯着昏睡在一旁的宋良玉,想起了自己被袭胸的那一幕,十一娘仰着头,身子一软,跪坐在地上,有些失魂落魄。 “叶子姐,我被玷污了。” 小萝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只能顺其自然道:“十一娘,你也知道,这小子哪有这么大胆啊,全怪那个傻女人,披着这小子的臭皮囊胡作非为,你刚才不是也瞧见了吗?就凭这小子,能有那么大本事?连你都吃了亏,那可是从神武大陆穿越过来的女剑神,没有实体,所以才附在了这小子的身上,所以嘛,大家都是女孩纸,其实也没什么,想开点。” 十一娘双眼无神,面向天花板,一针见血道:“叶子姐,你刚才都看见了什么?” 小萝莉不经意间想起了那惨不忍睹的一幕,堪称十八禁。 她慢慢闭上了双眼,这个时候最好还是别说话,用心去感受。 十一娘裹着黑幕冲上跃层。 那副委屈的模样,天见犹怜。 第二十二章 可怜人 宋良玉是个可怜人,为什么这样说,好吧,咱们来捋一捋。 首先,杜杜琪附在他一个不会喝酒的人身上,烂醉如泥,但这不要紧,相比起来,这还是件小事儿,其次杜杜琪还用他的肉身使出了剑招,这也能忍受,毕竟是放技能,宋良玉也觉得,能用自己的身体使出这些厉害的招式,也挺牛掰的,但事情还没完,他先后硬抗下十一娘的侧踢,还有小萝莉的过肩摔。 最后的最后,他又在事管所潮湿的地板上,睡了足足一天一夜。 期间没有任何人来搭理他。 这还不够可怜? 接来下才是亮点,他尿裤子了。 宋良玉刚从地板上醒来,就觉得浑身酸痛,还头晕眼花,看个东西都特玛是重影的。 就连喘口气也觉得费劲儿。 他仰面躺在地板上,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在酝酿,也试图开口。 杜杜琪这时候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变回了那只漂浮在半空中的幽灵体,她察觉到宋良玉的身子抽动了一下,于是这个傻妞,抱着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的心态,从不远处颤颤兢兢的飘了过来,浮在宋良玉的正上方,撅着嘴,十指交叉,楚楚可怜的模样,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乖徒儿,你醒啦?感觉怎么样啊?” 宋良玉认命般的闭上双眼,然后有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从他的眼角滑落,他侧过头去,不愿意说话,也懒得说话,更没多余的力气说话,因为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骂是风吹货,打是实在货,现在说什么都没用,既定事实,无法改变,他只恨自己现在动不了,不然真会脑袋一热,洒~~出一腔热血,好好伺候下漂浮在半空中的这个罪魁祸首。 自从杜杜琪附在他身上后,杜杜琪利用他身体做出的一举一动,他都在以一种上帝视角默默观看着,就像在电影院里面看大萤幕一样,只能看,不能说,所以当他看见杜杜琪一口气吞下六瓶酒的时候,他就觉得事情可能要变糟糕了,但倦缩在意识空间里面的他,根本就无能为力,以至于来到事管所后,他在意识空间里面不停的求神告佛,希望杜杜琪这傻妞,别闹出什么大麻烦。 嘿,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最怕杜杜琪用自己的身体,和十一娘发生冲突,两个还真就发生了冲突。 而且…… 嗯?慢着。 宋良玉的脑海里面,立马浮现出十一娘光溜溜的那一幕,而且还被自己袭胸成功了,虽然身体遭了不少的罪,但也不是没有福利啊,他想着十一娘那光滑白皙的肌肤,还有惹火的身段,简直就是上天赐予的恩惠啊。 杜杜琪有些担心,道:“乖徒儿,你流鼻血了,你还好吧?” 宋良玉艰难的抬起手,在鼻子前轻轻一抹,一道血痕就这样被他滑拉到脸上来了。 宋良玉轻唤了一声:“师傅。” 杜杜琪灰常心痛,要不是自己喝醉了后胡作非为,也不至于让宋良玉沦落成现在这样,看见宋良玉躺在地上,就跟个半身不遂的残疾人一样,一动不动,杜杜琪除了心痛之外,更多是担心,当然,她担心的并不是宋良玉,而是自己,这些天相处下来,她了解到宋良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现在宋良玉身体被她折磨成这副德行,按照宋良玉睚眦必报的性格,杜杜琪很怕接下来会有什么惨无人道的刑法,降临在自己身上。 所以她现在很矛盾,既想宋良玉快点好起来,又想宋良玉一辈子就这样躺着不起来。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话不假。 杜杜琪赶忙应声,言不由衷道:“乖徒儿,有什么事你吩咐,师傅哪怕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 宋良玉突然问道:“你不晕血啦?” 杜杜琪看着宋良玉从鼻子前,拉扯到脸上的血痕。 一声“哎呀”过后,消失不见了。 宋良玉觉得,自己有必要让杜杜琪再次清楚认识到,一度被自己所支配的恐惧。 不过杜杜琪消失了,他又变成孤身一人了,而且裤裆都是湿透的,幸亏空荡荡的一楼没有人,十一娘也不在这里,要不然他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有些无奈,十一娘真够心狠的,居然把自己丢在地板上不管不问,不过随即想起杜杜琪用自己的身体,对十一娘的所作所为,他也稍稍能够理解了。 自己没被剁成碎片,就已经该谢天谢地了,哪还敢奢望更多。 话说回来,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尿裤子,这要是传出去,可就没脸见人了,这是他第二次来事管所,所以对这里的布局,心里面大致有数,记得第一次来的时候,在跃层上面的二楼,也就是第一次碰见十一娘的那个房间里,他看见有好几套男士的黑色西装,他决定上去换一件,虽然知道要用钱买,但他现在的全部身家,还有二百五十多万,不可能连一件西装都买不起。 宋良玉拖着沉重的身体,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上跃层。 一抬头就看见铺满了整面墙的镜子,从镜子里可以发现,宋良玉现在可谓是邋遢至极,裤裆湿了一片不说,衬衫也沾满油渍,多半是杜杜琪那傻妞在夜市上吃小嘴的时候,洒在了衣服上,最重要的还是脸,他引以为豪的俊俏五官,现在青一片紫一片的,右眼圈也有些浮肿,鼻梁也歪了,嘴边也残留着污渍,还有一道清晰可见的血痕,从鼻子的地方,一直延伸到左脸上。 就连宋良玉都被镜子里的自己给吓了一跳。 这特玛简直就是一个恶鬼样,如果就这副模样,大晚上出门,别怀疑,肯定能吓死一群人,甚至拍张照片,都能挂在门上辟邪了。 宋良玉不忍直视,低着头,直接走到了镜子斜对面的那间屋子前。 门是关着的。 宋良玉脑袋里面什么也没想,顺势往里面一推,门开了。 他刚一抬头,就看见十一娘正在脱衣服,啊不对,是换衣服。 宋良玉的反应不可谓不快,砰的一声把门砸关上,然后退了出去,他站在房间外面,思量了一小会儿,认为自己有必要解释解释,他最怕的就是,十一娘误会自己是那种心怀不轨的人。 讲道理,他虽然确实看见了十一娘光溜溜的一幕,也很无耻的做出了袭胸的壮举,但这些并非是他的本意,完全是杜杜琪那个傻妞惹出来的,而他却因为杜杜琪的所作所为,沦落成现在这副惨样,他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好吗? 想罢,宋良玉再次推门而入。 幸亏这时候十一娘已经裹严实了。 宋良玉情不自禁的竖起了一个大拇指,道:“身材真棒。” “啊不对,十一娘,其实你误会我了。” 十一娘什么话也没说,飞起来就是一脚,“阿打~” 宋良玉是条真汉子,被一脚踹飞在镜面上,叫也没叫,直接就昏过去了。 可怜这家伙从一楼醒过来才没有几分钟,刚走上二楼,又被一脚踹昏。 玛德,就连杜杜琪都觉得,自己这个徒弟的命,真特玛苦。 第二十三章 赔款 别以为宋良玉昏过去就能一了百了,萧十一娘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放过他,她这辈子都没有被一个男人碰过,而现在,来了宋良玉这么一个色胆包天的奇葩,也就是新手村有一个不能死人的硬性规定,不然她早就把宋良玉切成三十八截丢进锅里给炖了。 袭胸的账还没算呢,现在又来偷看她换衣服。 简直就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十一娘对着失去意识的宋良玉,咆哮道:“老娘不发威,你还真拿我当病猫啊。” 杜杜琪赶忙飘到十一娘的面前,一副老好人的模样,毕竟宋良玉会变成现在这样,事情完全因她而起,要让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是不可能的,况且宋良玉自从醒过来后,没有说过一句责怪她的话,就这一点,她还是挺感动得,现在看见宋良玉像条死狗一样趴在墙镜前,悲悲戚戚,她心里也很不好受。 “十一娘,放过他吧,他真不是故意的,你看他都已经昏过去了。” 这个杜杜琪不飘出来还好,一看见杜杜琪,十一娘就冒起一股无名之火,事实上十一娘也知道,不管是扒光自己,还是袭胸。实际上都和宋良玉没关系,全是眼前这个漂浮在半空中,酒品烂到家的女剑神,惹出来的祸,十一娘没找她麻烦就算了,她还敢拦在十一娘面前,当真以为没实体,十一娘就拿她没办法了? 十一娘不怀好意道:“听说你晕血?” 杜杜琪有些羞涩道:“十一娘居然这么了解我,不过这也没办法啊,天生的。” 十一娘被气得不行,吼道:“你躲开!” 杜杜琪一本正经道:“给我个面子。” 十一娘突然甩出了宋良玉的那句招牌式威胁,大气磅礴道:“你有个屁的面子啊?再不躲开,信不信我洒~~出一腔热血,到时候别怪我心狠手辣,大家都是女人,我也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你最好放聪明点,要不是叶子姐交待过,就凭你之前喝醉酒,对我做出来的事,枪毙你十次都不解气,现在有个替你背锅的,你躲一边偷笑去吧,还敢跟我要面子?我再问你一遍,你滚不滚?” 杜杜琪瞪着眼,尽显剑神风范。 十一娘眯着眼,针锋相对。 “得勒!我这就滚,十一娘息怒,息怒。” 说完,杜杜琪偷偷瞄了宋良玉一眼,自顾自道:“乖徒儿,只有经历过挫折和痛苦,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人生就是如此,如果你能渡劫成功,将来必成大气,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个黑锅,未必对你没有帮助,风雨过后,才能见到彩虹,这就要看你个人的造化了~~” 好吧,师傅把黑锅丢给徒弟后,不知道消失到什么地方凉快去了。 十一娘大步上前,把宋良玉从地板上提了起来,使劲的甩了两个耳光,声音清脆,响彻整个事管所,宋良玉慢慢睁开双眼,然后就看见十一娘娇美的容颜,离自己近在咫尺,只要稍稍一伸手,就能摸在十一娘的瓜子脸上,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他希望往后的每一天,睁开眼就能看十一娘的面容,哪怕一直到死,他也无怨无悔。 “十一娘……” “阿打~” 宋良玉话还没说出口呢,再一次被踹昏过去。 十一娘继续把他提起来,又是两个耳光。 宋良玉慢慢睁开双眼,依旧是十一娘近在咫尺的面容,真幸福啊。 “十一娘……” “阿打~” 宋良玉脑袋一歪,继续昏死。 十一娘提起他,两耳光。 宋良玉慢慢睁开双眼,还是十一娘那张俏丽的面容。 不过这次宋良玉还没张口呢。 “阿打~” 宋良玉皮泡脸肿,昏死。 然后他仿佛看见了通往天国的大门,正在向自己敞开。 十一娘继续甩出两耳光,宋良玉没醒,好吧,两耳光不行,那就再加一耳光。 宋良玉这次醒来后,就跟回光返照一样,全身充满了力气,顾不得去欣赏十一娘那张近在咫尺的面容,身子一缩,赶忙抽了出来,及其严肃的双膝跪地,两只手伸直,摆放在地上,脑门紧紧贴着地板,这是一个标准的五体投地姿势,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明明是第一次五体投地,就能把这套动作摆弄得如此娴熟,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宋良玉高声唱道:“十一娘大慈大悲菩萨心肠,求放过。” 十一娘甩了那么多个耳光,手心也有些痛了。 “抬起头来。” 宋良玉继续五体投地,喊道:“小的不敢!” 十一娘平心静气,道:“我不想再说第二遍。” 宋良玉这才慢慢的把脑袋抬了起来,现在宋良玉的脸,一片浮肿,估计连他亲爹亲妈都认不出他这幅样子,两边脸高高肿起,这是被十一娘用耳光扇出来的,脑门上还有好几个包,这是被十一娘用脚踹出来的,本来就有些歪歪斜斜的鼻梁,现在彻底成了L形状,两只眼睛也不知道是睁着的,还是闭着的,估计就这副模样走出事管所,别说晚上了,大白天的就能吓跑一群人。 被揍成这样,他还能活着,不得不说这家伙的生命力,比起那个能和蟑螂共存活的超个体主角,也差不了许多。 “知道错了吗?” 宋良玉使劲点头。 “错在哪了?” 宋良玉含糊不清道:“我不该在脑子里把你当成跳板,然后尽想一些羞羞的事儿。” 十一娘抬腿又是一脚,宋良玉整个人撞在墙镜上,然后慢慢滑落下来,紧接着不敢耽搁,又赶忙回到之前的位置,继续跪好,一副谨听教诲的严肃嘴脸,不过他现在脸上的表情,就连是哭是笑,都让人分辨不清,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喜怒不形于色。 “以后还打不打电话骚扰我?” 宋良玉拨浪鼓似的摇着脑袋,“不骚扰了。” “不许看我。” 宋良玉脸上没动静。 十一娘怒道:“叫你不许看我。” 宋良玉冤枉道:“我已经闭上眼睛了啊。” 好吧,十一娘确实没看出来。 她盯着宋良玉的身上看了一会儿,然后进屋子里拿了一件黑色西装,丢在宋良玉面前,说道:“你看你身上,脏死了,还不快赶紧换了,满屋子都是味道,房间里面有浴室,去冲个凉冷静冷静,等你把身上弄干净后,我们再来聊聊赔偿的事儿。” “什么赔偿?” “楼下的书架,地板,还有不少健身器材,全被你弄坏了,哦不对,应该是被那个女剑神弄坏了,不过她是附在你身上的,所以这事儿,还得你来负责,我粗略估算了一下,给你减了个整数出来,八千万,这个数字还不错,也挺吉利,其实这钱也不难赚,只要运气好,在村子外面游一圈回来,说不定就有了呢。” 宋良玉不知道在想什么,反正没说话,也看不出表情。 十一娘歪着头,“去屋子里洗一洗吧。” 宋良玉很听话,站起身就走了过去,只给十一娘留下一个饱经沧桑的萧条背影。 他借此机会,久违重逢的掐指一算,八千万?玛德,被讹了。 第二十四章 小巨人 一个书架,一块地板还有零星碎散的一些健身器材。 八千万?都够买一栋金灿灿的别墅了。 这摆明了就是十一娘在公报私仇,不过也怪宋良玉被十一娘的美色,迷了心智,心里面觉得憋屈,但也没开口说出来,和心上人讨价还价,这明显是会降低好感度的,虽然他知道,十一娘对自己没好感,但他要坚守这种距离,至少不能让好感度变成负数。 而且宋良玉还觉得,十一娘也是挺关心自己的。 要知道,不是谁都能在女孩子的卧室里冲凉洗澡,连换洗的西装都备好了。 宋良玉闻着西装上沾带的香味儿,就和十一娘身上的味道一样,令人讨醉,他明白,自己明显就是被敲了一棒子,然后给了颗糖,而且这颗糖还没等他丢进嘴里,另外一根棒子就在眼前候着呢,不过宋良玉无怨无悔,这糖真特码甜啊,为了这颗糖,再多挨几棒子也是值得的。 实际上,他巴不得十一娘每天打自己一顿,以此换取,在这间卧室里面泡个热水澡。 贱不贱?贱! 宋良玉泡在浴缸里,陶醉道:“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一提到英雄这两个字,宋良玉就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对着绿秧秧的洗澡水,照了一下,就自己现在这个猪头样,也有脸自称英雄?宋良玉开始怀念自己那俊俏的五官,不知道它们哥几个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要是一直这副样子,别见人了,也不知道十一娘会不会再借此机会,给自己安上一个影响市容的罪名。 宋良玉有些痛心疾首,正所谓哀大莫过于心死。 他把头直接埋进了洗澡水里面,憋着气,有一种想再死一次的冲动。 没了那张俊俏的脸,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不过就在他快要憋不住气的时候,脑子里莫名浮现出小萝莉狂躁怒吼的样子,十一娘抬腿侧踢的英姿,还有杜杜琪楚楚可怜和拔剑凝神的矛盾人格,他忽然有些舍不得了。 于是他从洗澡水里面冒了出来,然后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宋良玉抬手握拳,鼓励自己,道:“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死个屁啊死,没出息的玩意儿,不就是一张脸吗?不要了,难道我那么多年汇聚的内在美和人格魅力,还比不上一张臭皮囊?以后可不能再被事物的外表所迷惑,要学会用心眼去观察这个世界。” 好吧,话是这么说,他想起了十一娘的那张脸。 可不就是一张臭皮囊? 宋良玉留着哈喇子,陶醉道:“十一娘的内在也是很美的。” 紧接着,他使劲捏了捏拳头,有些不对劲,腰不酸了,腿也不痛了,泡在绿秧秧的洗澡水里面,他觉得自己一口气就能做好几个仰卧起坐,这副身体被三个女人轮番折腾,醒来后又被十一娘无情的海扁了一顿,他早就频临在一级残废的边缘,还差点走进了天国的大门,这才几分钟的功夫,没道理那么快就变得生龙活虎啊。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肿了,也不痛了,在洗澡水的照映下,他发现自己精致的五官又回来了,甚至变得比之前更帅了,整个人还觉得神清气爽,他从浴缸里站了起来,在自己的全身上下仔细看了一遍。 没错,完全恢复了。 宋良玉突然明白了,肯定是这些洗澡水的功效。 宋良玉从一开始就觉得奇怪,从没见过绿色的洗澡水,现在仔细一想,绿色,可不就是磅礴的生命力象征吗?难怪十一娘要特意叮嘱自己先冲个凉冷静冷静,原来这里的洗澡水还有那么神奇的治愈能力啊,宋良玉在周围找了一块镜子,呲着牙,仔细照了照。 果然还是这张脸看着顺眼啊,他顿时感觉信心倍增。 宋良玉身上好全了,没有在这里面继续多待,换上西装就走出了卧室。 “十一娘,这是什么洗澡水啊,太给力了,洗完澡出来,我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人也变得更帅了,我现在感觉自己身上充满了力气,能一拳打死一头牛。” 十一娘正在对着墙镜练习瑜伽,一字马,听见声音,她头也没回,弯着腰,上半身慢慢匍匐在地板上,闭着眼解释起来。 “那不是洗澡水,是这棵千年夕山龙木,从树叶上滴落的晨露,是树汁,食用的,不过考虑到你一个普通人的小身板,被那个女剑神喝醉后折磨得不成人样,没有一段时间恐怕恢复不过来,所以我就把树汁倒进了浴缸里面,夕山龙木是这个世界的万物之初,也是生命之母,它的晨露,要愈合你这个普通人,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就算骨头全碎了,把你丢在树汁里面泡一小会儿,要不了多长时间,你还会活蹦乱跳。” 宋良玉吃惊道:“这太神奇了,难怪我就觉得你身材这么棒,皮肤这么好,而且人又长得这么漂亮,原来是天天泡在树汁里面啊,我要是也天天用这树汁洗澡,肯定早就一飞冲天了啊。”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我有那么奢侈吗?这棵树每天结出的晨露,也不过才只有一小杯而已,我要是敢随便浪费,叶子姐得揍死我,你别在这里混淆视听,之所以为你破例,是不想你带着伤,一直拖着赔款的事儿,毕竟八千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可不能让你随便找个借口,一拖就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 宋良玉尴尬道:“你可真够傲娇的,担心我还不承认,真淘气。” 十一娘站起来,瞪着他,“省省吧你。” 宋良玉怕十一娘抬腿又是一招侧踢,虽然受些皮外伤不要紧,毕竟还有这树汁可以愈合自己,但要是不停的被揍,再不停的丢进树汁里面愈合,完后拖出来继续揍,这可比死还难受啊,宋良玉突然开始回忆,之前自己都已经昏过去了,还没能逃过十一娘的魔爪,愣是被一巴掌一巴掌的打醒过来,然后再一脚踹晕,简直是各种心碎啊。 由此可见,十一娘真生起气来,可比母夜叉还要彪悍一筹啊,他不敢好了伤疤就忘了疼,所以赶忙转移话题。 “想不到你也那么怕叶子姐啊。” 十一娘说道:“当然怕啊,难道你不怕?” 宋良玉撇着嘴,道:“没觉得,还是你比较可怕。” 十一娘讥讽道:“宋良玉,你和叶子姐才认识多久?你当然不知道她有多可怕,也就因为你们是群新人,叶子姐才处处让着你们,你以为新手村这么恬静,是谁的功劳?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不仅仅是你们这群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整天想着撸啊撸的死宅,也有从其他位面来的,甚至还有电影动漫里的某些人某个角色,在这样一个堪称是大杂烩的世界里,如果不是叶子姐,新手村还能叫新手村?电影我就不说了,动漫里的角色有多彪悍,你总该知道的吧?动不动就毁天灭地,可就算到现在,你瞧着有谁敢来新手村撒野了吗?没有吧?这就对了,你可能不知道,叶子姐被这个世界的穿越者们,叫做,小!巨!人!” 小巨人? 好吧,宋良玉没忍住,笑出声了。 十一娘不高兴了,“你笑什么?” 宋良玉赶忙摆正姿态,道:“可我记得叶子姐说过,新手村不是被两条龙守护着吗?就是每个礼拜都要蹿到天上去,逛一圈的青龙和白龙。” “那你有想过两条龙为什么会守着新手村吗?” 宋良玉莫名其妙道:“不是这个世界的设定吗?” 十一娘打趣道:“别看叶子姐是个小萝莉,拳头大着呢。” 正坐在办公室发呆的小萝莉,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第二十五章 负债累累 十一娘不想再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王八羔子瞎扯淡,给他说了那么多,他能听懂?不让他亲自出去见识见识,他这辈子估计都很难理解小萝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与其在这里浪费口舌给他吹嘘小萝莉的光辉事迹,还不如赶紧来聊一聊赔款的事儿。 “跟我来。” 宋良玉走在十一娘的身后,和她保持一步的距离,不多不少。 十一娘边走边道:“我先告诉你怎么赚钱,首先你要去到村子外面,但不过希望你能有点自知之明,别离新手村太远,更别不知死活的跑到最后一个新手村那边去,要不然挂了,我们可管不着,在我们这个新手村的周围,有一些很不老实的小动物,危险度还不算太高,粗略估算的话,勉强能到一颗星,但在最后一个新手村,随便跳出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保守估计也是三颗星的危险度,反正嫩死你是很轻松的。” 宋良玉疑惑道:“危险度一颗星是个什么概念?” 十一娘沉吟了小会儿,说道:“你喜欢玩游戏吧?那我就给你举个例子,就拿你们年轻人最爱玩的撸啊撸来说,一颗星就等于是刚走出泉水的状态,也就是一级,而你,目前也是这个级别的程度,所以吃点苦动点脑筋,还是能拿到一血的,但在最后一个新手村那边,最低也是三级的对手,技能都比你多了两个,你一个没操作没经验的战五渣,估计连对方的防御塔都还没见着,就已经黑屏了,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所以别老想着越级反杀。” “这么说来,我还是能升级的是吧?” “你以为你是在玩游戏呢?还想打怪升级?你可真出息。” “这可是你自己的举的例子。”宋良玉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疑惑道:“那我怎么样才能到最后一个新手村去牙?” 十一娘皱眉道:“我让你去了吗?我是让你就在周围捉两只野怪就可以了,捉了野怪,拿到我这里来换钱,什么时候把八千万凑足了,你就可以解脱了,当然,如果你对自己很有信心,非要跳过去扑腾一下,我也是管不着的,所以,我只是出于善意的提醒,至于你到底会怎么做,还得你自己拿主意,不过在我看来,你去了就等于是作死而已。” “什么野怪值多少钱?我可不知道啊。” “这个你别急,我会给你一个价目表。” 宋良玉调侃道:“你们可真够细心的啊,价目表都折腾出来了。” “瞧你这态度,好像还不乐意,难道你就愿意拿着二百五十万在这么一个小地方待一辈子?不过,人各有志,也没人可以强求,但总会有些穿越者是怀揣着梦想来的,如果想要离开这里,实力不够,那就得用钱来凑,也有不少人确确实实是赚了钱,才被送出新手村的,至于他们离开新手村后,到底会遭遇什么,那我们就不知道了,也没兴趣知道,自己选的路,就算再苦,咬着牙也要走下去,说好听点是人有所执,方能所成,不好听的就叫不进棺材不掉泪。” 宋良玉竖着大拇指,“十一娘说得有理。” 紧接着宋良玉冷笑一声,嘀咕道:“说到底还是钱,都特玛一个尿性。” 十一娘扭头问道:“你说什么?” 宋良玉装听不见,直接问道:“那咱们新手村这片地图上,危险度最高的是几颗星?” 十一娘仔细琢磨了会儿,道:“应该是十六颗星吧。” 宋良玉心里有数了,自己就好比撸啊撸里面的一级战五渣,刚走出泉水,如果碰上一颗星就等于一级的对手,蹲草丛里套路一下,还是能拿到一血的,总体上来说难度不是那么高,但如果碰上三颗星,也就是三级的对手,别人技能都比自己多了两个,就算蹲草丛埋伏,搞不好还会被反杀,而要是遇上十六颗星的对手,这特玛就彻底没辙了,就算能无限复活,那也是无限送人头的命啊。 关键的是,自己还不能升级。 这就等于自己在这里捕捉到再多野怪拿来换钱,一级还特码是一级。 永远出不了新手村。 可可说得没错,当初他和可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可可就提到过了,打死了怪物也没经验,没经验就升不了级,看来可可也在新手村外面奋力拼杀过一段时间的,恐怕是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后,心灰意冷,不愿意再去村子外面冒着生命危险浪费气力,难怪这家伙每个礼拜就等着开庄赚钱呢,原来钱赚足了还能被保送出村。 这设定,真特码醉了。 果然在任何世界,钱都是能决定命运的。 宋良玉有些懊恼,本来只想一心一意的赚两个亿买红钥匙,确实显得忒没志气了。 宋良玉又道:“那我问下,这个世界危险度最高的是几颗星呢?” 十一娘停下脚步,“你问这个干嘛?” “好奇嘛,随便问问。” 十一娘扭头继续往前走,从嘴里蹦出四个字,“没有上限。” 宋良玉扶额长叹,前途一片暗淡。 如果把这个世界比喻成一款游戏,那么自己就是一个一级的新手,还是不能升级的新手,要在等级没有上限的游戏里面出人头地,任何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亲少年儿童都知道,这将是一个噩梦般的事实,在这样一个世界,就算赚了再多的钱,被保送出了新手村,那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充其量不过是离开了安全区域而已,然后在比自己高出好几十个级别的野怪中游荡,妥妥的是在自杀啊,而且一个不小心,还要被一些耐不住寂寞的红名玩家PK收割。 所以离开了新手村的穿越者们啊,是前有虎后有狼啊。 难道要砸钱买神器? 两人走到一楼后,十一娘从杂乱不堪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里面夹着一张价目表。 黑纸白字,还有插画。 “你仔细看看。” 宋良玉接过手,仔细认真的摸索起来。 双头蛇:活捉两万。 巨头聆:活捉两万。 翻山猿猴:活捉八万。 禾狐:活捉十一万。 冻原甲狈:活捉十八万。 全特玛是活捉,而且酬金都是些毛毛雨啊,最贵的也才八十万,重要的是,每一个奇形怪状的生物图后面,都标注了“稀有”两个字,这要抓到猴年马月啊?别说砸钱买神器了,就连八千万的赔款能不能还请,都两说呢,好在危险度都是一颗星,价目表的高低,应该是说明了这些生物的稀有程度。 宋良玉直接傻了,“为什么是活捉?” 十一娘严肃道:“必须活捉,需要理由吗?” “理由的话,有就最好了,没有也不要紧,但毕竟活捉比起干脆利落的宰掉,难度指数是不一样的,这明显是个技术活儿。” 十一娘冷笑道:“难怪你们那边的世界,有好多生命都频临灭绝啊。” 宋良玉吃瘪了,不说话。 “你不认字儿吗?这是稀有,新手村这么多人,要是每个人都出去杀一只,早就灭绝了,还捉什么捉?简直就是杀鸡取卵,这些动物的身上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们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抽取一些日常生活中有用的成分,就会把它们放回去,等它们再次生成,然后继续捕捉抽取,这才有价值,别的地方我不管,新手村就是这个规矩,懂了吗?” 宋良玉不置可否,“某种意义上来说,比杀了它们还难受呢。” “蝼蚁尚且偷生,总比绝种强。” 宋良玉摆着手,道:“好好好,我说不过你。” “没你什么事了,还待在这里干嘛?等我请你喝茶啊?” 宋良玉摆着双手,道:“我这就走,你别生气,对皮肤不好。” 十一娘转过身去,不理他。 宋良玉走了两步,忽然拍着西装,大小合适,非常修身,他回头道:“十一娘,我帅吗?” 十一娘抬腿侧踢。 不过宋良玉学聪明了,话一说完,他就一溜烟跑出了事管所。 十一娘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气呼呼的跺了跺脚,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气什么。 第二十六章 麻烦 宋良玉走在回家的路上,嗯,家,异世界的家。 很温馨的一个字眼儿。 一区三十八栋这片区域,在新手大道相对来说是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晚上的时候几乎见不到人,也只有在白天才会看见点人头,没办法啊,谁让这里是个贫民区呢,如果想要快点摘掉贫民的帽子,于情于理,宋良玉都得摸索一下赚钱的路子,更何况现在还欠下了八千万的巨资。 这特玛,真够悲催的。 反正宋良玉也有想过去村子外面转一转,不过就是早一点的晚一点。 怎么办呢?那就走着呗。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 宋良玉忽然对着空气唤了一声,道:“师傅?” 神出鬼没的杜杜琪,立马砰的一下出现了,漂浮在宋良玉的头顶。 “乖徒儿,师傅在呢,有事就吩咐啊,别客气。”这傻妞心里面还发着寒呢,生怕回了屋子后,宋良玉因为身体的事儿找自己算账,所以她表现得非常恭顺,就像一只小绵羊,宋良玉现在说一,她绝不敢说二。 宋良玉边走边道:“你果然在啊。” “那当然啊,乖徒儿在哪,师傅就在哪。” 宋良玉觉得好笑,他到现在都不知道,杜杜琪在消失的这段时间里,到底是待在什么地方,又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存在,不过他也没有开口去问,这摆明了就不是他精通的领域,问了也是白问,与其伤脑筋去纠结这些睁眼瞎的疑难杂症,还不如多关心关心眼下,更要实在些。 宋良玉说道:“我想跟你商量个事儿。” 杜杜琪带着哭腔道:“乖徒儿,你就放过师傅吧,好不好?我也不知道你不能喝酒啊,而且我以前的酒量没那么小的,一口气喝十壶也不在话下,更何况我出门时也没想过要喝酒,只是想尝一尝阔别数十年的世俗味道,全怪那个叫可可的,还有什么欧八万,我也是一时情急,怕露了馅,所以不得已才喝了一小口。” 不知道是谁,二话没说,撸起袖子,踩在酒桌上,一点形象都不顾及的,提起酒瓶子就开始往嘴里灌,这是一小口? 宋良玉很讶异,这个看上去唯唯诺诺的傻妞,居然学会睁眼说瞎话了。 杜杜琪见机不妙,赶紧打岔道:“可我也没想到会遇上叶子姐啊,更没想到那个树屋里居然还住了个女人,可恶的十一娘,果然胸大的女人坏水最多,下手最狠,乖徒儿,以后你要离她远点儿,不然肯定是栽在她手里的。” “你不要避重就轻。” 杜杜琪卖着萌,嗲声嗲气道:“乖徒儿!师傅也是受害者啊。” 宋良玉叹了口气。 杜杜琪趁热打铁,“别气了好吗?” 宋良玉忽然说道:“我要跟你商量的是其他事儿,你家乖徒儿现在背了一屁股的债,要出门打猎赚钱去了,以后没时间陪你疯玩了,把你一个人孤零零的丢在屋子里吧,感觉也挺可怜的,所以我就想去找叶子姐说说情,让她把你安排在事管所,和十一娘在一起,好歹有个可以说话聊天的人,不至于那么寂寞,等我回来的时候,再把你接出来,你觉得呢?” 杜杜琪没说话。 “可我告诉你啊,你别有事没事就去捉弄十一娘,她可不比我这个废柴,人家是有真本事的,而且还是个公务员,你要是惹出什么麻烦,别说叶子姐给你脸色看,我也饶不了你。” 杜杜琪依旧保持沉默。 宋良玉抬头看了一眼,想了一小会儿,说道:“跟你说笑啦,我好歹是你徒弟吧,师傅你老人家真要惹出了什么麻烦,我这个当徒弟的肯定也要负点责任,你就别瞎操心了,有什么事还有乖徒儿陪你一起兜着呢,等你和十一娘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说不定还会拉近点关系,肯定也是有好处的,再不济也多了个可以说话的朋友不是?咱们人呐,是群居动物,如果一不小心掉出了大部队,是会被时代遗弃的。” 杜杜琪玩笑道:“还从没有人那么替我着想过呢,乖徒儿是在担心我吗?” “谁让咱两是师徒呢?那这事儿就说定了啊,我待会就去找叶子姐。” 杜杜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反正砰的一下就直接消失了。 没多长时间,宋良玉就走进了三十八栋的区域,好在今天天气不错,虽然太阳依旧,但不像前几天那么闷热,偶尔还会有一阵清风掠过,让宋良玉感到异常凉快,现在宋良玉可是新手大道三十八栋的名人了,俗称网红,毕竟“裸睡哥”的名头是很响亮的,自从两个礼拜前,宋良玉光着身子睡在街边的那一幕,被传开了后,新手村有许多人都知道了,2B房间住了一个奇葩,裸着身子在过道上睡了一宿。 真是什么人住什么地啊。 有人打着招呼道:“唷,裸睡哥回来啦。” “你敢和他说话?不怕被传染?” “没事儿,我抗性高。” “你抗多少?” “抗傻百分之一百。” 宋良玉听见有两个路人在议论自己,突然上前一步,插嘴道:“我穿透百分之一百二。” 两个有说有笑的年轻人闻言,立马就战略性撤退了。 宋良玉回到房间门前,忽然看见门上挂了一件粉红色的衬衫,他对这件衬衫的印象可不浅啊,这特玛分明就是他自己的,两个礼拜前,不知道是哪个王八羔子,趁着他昏死在路边的时候,无缘无故的把他扒光了,而且过份到连一条裤衩都没给他留下,不过他也确实没把这事儿太放在心上。 现在两个礼拜过去了,这件衬衫莫名其妙的冒出来了。 宋良玉仔细一想,想不明白。 衬衫被钉死在房门上,他拿不下来,于是有些好奇,到底是谁弄出的这种低级趣味,这么些天来他并没有得罪谁,而且和一群年轻人还挺聊得来,应该没什么人见不得自己啊。 他仔细翻弄着衬衫,终于在背面发现了几个字。 “想要裤子吗?晚上来草场拿。” 宋良玉笑了,觉得挺有趣。 反正衬衫被钉死在门上了,也拿不下来,他更是懒得去弄,所以他打开门,直接就进屋了,从这一天开始,新手大道三十八栋某个小平房的屋门前,不仅悬着2B的门牌号,还挂了一件粉红色的衬衫,两者相互辉映,可谓是色彩缤纷。 宋良玉一进屋子,就看见了地毯上的手机,原来是落在屋里了,难怪可可要过穿越四周年纪念日的时候,打电话给他,都没人接。 他拿起电话看了一眼,有六个未接。 全是可可打过来的。 这个该死的发条电话,又没有短信功能,所以宋良玉也不知道可可打电话给自己干嘛,出于礼貌,他认为自己有必要回拨过去,顺便解释一下当晚的事。 电话通了。 宋良玉问道:“可可,打电话啥事啊?” 电话那边说道:“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一个?” 宋良玉正欲张嘴。 对方直接说到底:“好消息是,作死天团从大新手村回来了。” 宋良玉疑惑道:“关我屁事?我又不认识这哥俩。” “好吧,接下来是坏消息,你这些天有事没事就爱调戏叶子姐,昨天夜里,还在我的穿越四周纪念日上,当众抱着叶子姐狂啃,最后还被叶子姐牵着手离开了,哥们儿,你够牛啊,居然还真的敢下嘴,我发自内心的佩服你,敬重你仰慕你,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横刀夺爱啦,谁不知道作死天团在咱们新手村是出了名的萝莉控,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在夜市上对叶子姐的所作所为,全被作死天团看在了眼里,你就等着麻烦找上门来吧。” 宋良玉立刻联想到门上的衬衫。 终于顿悟了。 第二十七章 作死天团 又是一次无妄之灾啊。 “这个消息可是我花了两万块买来的,兄弟,天黑路滑,你自己可多注意了啊。” 宋良玉赶忙问道:“有没有什么应对的方法啊?” “我哪知道啊?对了,我怎么觉得当时你小子有点奇怪啊,好不容易想着给你介绍一个朋友认识,你丫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唔!怎么说呢?以防万一,我还是问一问吧,你也别往心里去啊,你只要回答我两个问题就行了。” 宋良玉一屁股坐在地毯上,“说说看呗。” “你是攻还是受?” 宋良玉笑骂道:“我去你大爷的,下一个。” “好吧,那你以前有没有过精神分裂的病症?例如双重人格之类的。” 宋良玉气笑了,道:“你直接问我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就得了呗,哪来的这么多弯弯绕绕?” “我也是顾及你的感受嘛。” “别,您还是自由发挥。” 电话那边沉吟半会,道:“得,有数了,我骑车呢,先不聊了,你要是真遇上作死天团的那哥俩,说些好话就可以了,另外,出于好心,我不得不劝一下你,虽然我是不知道你和叶子姐目前进展到什么程度,但你们两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因为叶子姐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个人的,以上……” 宋良玉直接把电话挂了。 “师傅,你又给我招惹了一个大麻烦啊。” 杜杜琪现身,非常淘气的做了个鬼脸。 不知不觉来到这里已经有半个月,在这些天里,宋良玉或多或少的听说了一些关于作死天团的事儿,综合来说,这哥俩的性格比较偏激,而且对人不对事,好听点就是护短,不好听就叫不讲道理,但不过在新手村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这哥俩从没给谁有过好脸色看,却依旧是博取了不少脑残粉,小弟都收了有七八个。 既然大家都是穿越过来的,凭什么作死天团就能像明星一样被人捧着呢? 反正挺有趣的,据说这哥俩的脑神经线突然搭错,莫名其妙的组队跳楼,然后一起穿越来到这边,叶子姐亲自去接待两人,还一人配了一把红色钥匙,宋良玉可是知道的,红色钥匙是VIP会员的专门待遇,这就等于是刚登录游戏就领了一个VIP大礼包,但不过红色钥匙的具体特权,宋良玉到现在也没头绪,只是知道很牛掰。 当然,事情还不仅如此。 这哥俩的死因被曝光后,新手村的好事者们,立即给这哥俩送出一个作死天团的封号,一整天闲着蛋疼的穿越者们就爱干这事儿,就连宋良玉自己也遭了殃,裸睡哥的称号不就是这么来的?实际上,这些外号并不能代表什么,真正让作死天团红红火火的是,这哥俩有专门的指导员,听说是个很厉害的老头。 而这哥俩,在指导员的督促下,练了一身好本事。 在村子外面打猎捉怪,就跟玩儿似的,很有底气。 因此被新手村的穿越者们认为,这哥俩是最有可能靠实力离开新手村的人。 所以有一些赚不了那么多钱,又走不出新手村的的年轻人,大多愿意给这哥俩打下手,巴望着能沾点光,早早的离开新手村,然后赚取一些机缘之类的。 总体来说,这哥俩不仅有背景,而且还很厉害。 但不过这哥俩是出了名的萝莉控,为什么这样说呢,自从这哥俩第一次见到叶子姐之后,想方设法的去勾搭,各种花式的胡搅蛮缠,无所不用其极,有时候甚至蹲守在办公室外面,一守就是一整天,而且还是两个人轮番值守,时间久了,叶子姐差点被这哥俩烦死了,所以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们一脚踢到了大新手村那边去,眼不见心不烦嘛。 咱们叶子姐其实还是很温柔的。 才不是病娇萝莉。 虽然这哥俩被支走了,但大新手村距离新手村,也不过才隔了一条路而已,用走的也要不了半天就能走到,更别说这哥俩是有钱人了,经常有事没事就骑着电瓶往这边跑,前些日子宋良玉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哥俩刚好赶在训练上,没功夫来这边。 等终于抽出空过来转一转的时候,就听见这边有眼线说,叶子姐被调戏了。 这哥俩不能忍啊,到处找宋良玉这个罪魁祸首。 嘿,还真巧了,大晚上的就看见宋良玉睡在马路边上,怎么踹都踹不醒,这哥俩第二天还要赶着回去训练呢,没功夫多待,干脆就把宋良玉的衣服扒光了,害得宋良玉裸着身子躺了整整一宿。 事情过后,这哥俩让人盯紧宋良玉,要是再敢调戏叶子姐,罪加一等。 大概是宋良玉裸睡了一宿之后,突然开窍顿悟了,再也没去找过叶子姐,安分了两个礼拜,正当作死天团的这哥俩稍稍满意了点吧,宋良玉居然又在夜市上那种人潮人海的地方,公开调戏叶子姐,亲了叶子姐满脸都是口水,最重要的是,叶子姐居然没生气,还拉着宋良玉离开了夜市。 好吧,作死天团彻底误会了。 于是这哥俩就觉得,有些话,还是得当面说比较好。 宋良玉很苦恼,就问了,“师傅,要不您给我算一卦,看看我去得,还是去不得?” 杜杜琪掐着手指头,闭着眼算了一会:“乖徒儿别怕,师傅陪你去。” “算不出来就直说呗。” 杜杜琪认真想了一会儿,说道:“我觉得还是应该去,有什么事儿能当面解决就再好不过了,最怕的就是背后捅刀子,什么时候被捅一刀都还不知道,而且乖徒儿你身正不怕影子斜,压根就没有的事儿,有什么好担心的?况且你也说了,这个什么天团,好像有些小名气,所以啊,你就算去了,他们也不敢真拿你怎么样的,总要顾及一下颜面对吧,真要有个什么万一,师傅替你出场。” 宋良玉脸上表情有些难看,“你还想附在我身上呢?” 杜杜琪抿着嘴,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只是觉得好麻烦。” 杜杜琪浮在宋良玉的正前方,若有所思,道:“那不去了呗?” “这哥俩好歹是名人,怎么样也得给些面子吧?” 杜杜琪点着头,“哦,那就是去了?” “哎呀,麻烦死了!” 杜杜琪也跟着晃起了脑袋,疑惑道:“那你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啊?” 宋良玉一咬牙,摆出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然后就像唱戏的一样,围着地毯绕了一小圈,站定,抬头。 这家伙突然唱出了一口京腔,道:“哇呀呀呀呀,看老宋我单刀赴草场。” 杜杜琪鼓着眼睛,样子很讨喜。 宋良玉一歪头,从嘴里蹦出一个字:“去!” 第二十八章 玉碎 说走咱就走哇。 天刚擦黑的时候,宋良玉穿上西装就出门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要去和什么妹纸约会,毕竟人靠衣装,宋良玉本身就是个衣架子,只要是合身的,穿什么都是有模有样,挺像那么回事儿,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偏瘦了点儿,如果后背能再宽一点的话,那就完美了,不过偏瘦也有偏瘦的美。 怎么说的来着,病态美?呵呵呵。 反正用宋良玉的话来说,就是帅得与众不同。 在新手村的一前一后,分别有两个草场,一个就是他刚穿越过来时掉落的那片草地上,另一个就是可可开庄做买卖的场地上,作死天团的这哥俩,只说是草场,可也没说清楚在哪一个草场啊,宋良玉是个很负责任的人,既然都已经应约而来了,也不想半途而废,于是就想先去开庄的那个场地等一会儿,如果实在见不到人,再去另一片草场看看。 宋良玉是一个比较耐得住性子的人,坐在空地上想着心事儿,一等就是两三个小时,鬼晓得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到底在想些什么,反正杜杜琪好几次喊他,都没把他喊回神来,最后还是因为坐得腰酸背痛了,他才晃起脑袋东张西望。 杜杜琪就问了,“乖徒儿,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宋良玉回道:“嗯,是有一点。” “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啊。” 宋良玉笑道:“稍微有一点点想亲戚朋友了。” 杜杜琪“哦”了一声,没再打趣。 宋良玉站起身子来,仰起脖子张望,道:“刚才有人来没啊?” 杜杜琪摇着脑袋。 好吧,看来自己是走错地方了,宋良玉迈开脚步就准备往新手村的另一头走去,不知道作死天团的那哥俩会不会等急了,不过也怪不得自己啊,要怪就怪那哥俩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在哪一个草场,约架都约得那么不专业,看来外面传闻这哥俩的脑神经线搭错,是有事实根据的。 宋良玉刚走没两步呢,忽然就听见电瓶车的声音。 他抬头看去,两辆电瓶车无缘无故的就向自己碾压过来。 宋良玉赶忙跳开。 电瓶车越过他一段距离后,熄火了,每一辆电瓶车上都坐着一个人,就像暴走族一样,这两个人坐在电瓶车上,右脚踩在地面,好像是在打量宋良玉,不过夜色昏暗,就算有月亮挂在天上,离得远了,宋良玉还是没瞧清楚这两人到底长什么模样,但不过宋良玉用屁股想也知道,这哥俩绝逼就是传闻中的作死天团了,但凡是一个有钱又有背景得人,都有一种无形的气场,是宋良玉这种屌丝摸着黑都能感应到的酸臭气场。 这两人没说话。 宋良玉也没开口。 双方离了十来米的距离,面对面张望。 这哥俩的耐性明显没有宋良玉那么多,沉默的对望了将近两分钟左右,有一个家伙发动电瓶车向宋良玉冲了过来。 宋良玉不躲不让。 就在电瓶车快要撞在宋良玉的身上时,停下了。 现在离近了,宋良玉也看清楚这个人的模样了,唯一让宋良玉能够一眼就记住的,应该是这人的一头自然卷发,长相嘛,很普通,没有所谓的明星嘴脸,属于是那种擦肩而过都让人记不住的类型,但好在不丑,据宋良玉对这哥俩的了解,这个骑着电瓶车上,一头卷发的家伙,应该是作死天团的欧阳宝,乳名小宝,新手村的人提起这个人的时候,大多是用小宝来称呼。 宋良玉和欧阳宝对视上了。 紧接着,欧阳宝从电瓶车后座上,拿出一条裤子,丢在宋良玉的面前。 “还认得吧?” 这特玛本来就是宋良玉的休闲裤,宋良玉会认不得? 于是宋良玉弯腰去捡。 欧阳宝忽然抬脚,踩在宋良玉的手上,然后一巴掌拍在宋良玉的后脑勺,说道:“你小子挺有骨气啊,装什么深沉?难道就没话想说?居然还敢让我们白白等你两个多小时,我特码还以为被你放鸽子了呢,看你穿得也挺人模狗样的,咋就那么不识趣儿呢?” 宋良玉把手从欧阳宝的脚底下抽出来,摸着后脑勺。 这家伙咬牙切齿道:“我这辈子最恨别人打我的头。” 话刚说完,欧阳宝又是一巴掌拍在他的头顶上,叫骂道:“你个鳖孙,你还以为你是小马哥啊?打你头怎么了?我就爱打你的头,你倒是动一个给我看看?看你这大憨大憨的嘴脸,还想日天?” 宋良玉摸着脑袋顶,“讲道理,你们也没说在哪个草场,我在这里也是等了两个多小时的,而且关于叶子姐……” 欧阳宝又是一巴掌拍在宋良玉的头顶上,喊道:“哎哟,你还跟我提小叶子,信不信我现在就废了你?还敢跟我讲道理,我跟你有个屁的道理讲啊,你以前什么身份?现在又是什么身份?小叶子也是你有资格碰的?劳资跟你说,以后离小叶子远点,不然劳资嫩死你,在这里死个人也就屁大点事儿,要不是顾及到咱哥俩的形象,我早就骑着电瓶车从你身上碾过去了,你还讲道理?” 说完后,欧阳宝不解气,接二连三的拍打着宋良玉的头顶,嘴里嘀咕道:“我让你讲道理!讲道理!再讲一个试试,我看你有什么道理?” 士可杀不可辱。 宋良玉也怒了,一抬脚就踹在电瓶车上,欧阳宝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劳资是没身份咋了?但劳资就是跟叶子姐走得近,你有钱又咋了?叶子姐就是不爱搭理你,她看见你都嫌烦,跟你说,劳资一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毛手毛脚的,泥菩萨还有三分火呢,既然大家都是穿越过来的,有什么话能当面说清楚就最好了,不要动不动就耍流氓脾气。” 这时候另外一个离开电瓶车走了过来,并说道:“小宝,你让开。” 欧阳宝侧开身子。 宋良玉向这人望去,他知道,这人应该就是作死天团的王西贝了,宋良玉对这人不是太了解,只知道一点,这个叫王西贝的家伙,是个正二八经的武斗派,不爱说话,新手村的人,几乎都比较怕王西贝,传闻中,作死天团麾下的那七八个小弟,更以此人马首是瞻。 王西贝走近宋良玉后,抬腿就是一脚。 直接把宋良玉踹出去两米远。 紧接着王西贝指了指欧阳宝,语气有些不耐烦道:“能动手就不要瞎BB,呱噪个没完没了。” 欧阳宝脸上挂不住,松开电瓶车后,向宋良玉走了过去。 杜杜琪看见自己的乖徒儿被欺负了,她有些生气,宋良玉之前在事管所的时候,就已经全身是伤了,虽然现在伤势好全了,但要是再被打一顿,说不定又会变成什么样子,杜杜琪心里面本来就觉得挺愧疚的,已经把黑锅丢给宋良玉背了一次,这次她绝对不能再袖手旁观了,看见这个叫欧阳宝的王八蛋,正往这边走来,杜杜琪也顾不得宋良玉事后会不会生气,一溜烟就钻进了宋良玉的身体里面。 好吧,宋良玉就跟复活了一样,慢慢站了起来。 哦不对,是杜杜琪再次披上宋良玉的皮囊,慢慢站了起来。 第二十九章 突破极限的肉搏战 欧阳宝和王西贝虽然有一个响亮的天团封号,但两人并没有火眼金睛,肯定瞧不出什么端倪,在他们看来,这个叫宋良玉的小子,跟那些在新手村混吃等死的普通人,没啥两样,反正就是好欺负呗,这哥俩自从跟了异世界的指导员,经历过水深火热的残酷训练后,真本事也确实练出来了一点的,于是就想好好拾掇下宋良玉这个新来的穿越者,否则别人还以为他们作死天团是浪得虚名呢。 欧阳宝抓起宋良玉的衣领,准备一个过肩摔砸出去。 结果宋良玉脚底板就跟沾了万能胶水似的,一动不动。 欧阳宝觉得奇怪,慢慢的加大力道,最后火力全开,脖子上有青筋爆出,脸都憋红了,宋良玉仍旧纹丝不动。 王西贝皱眉道:“你在玩什么?” 欧阳宝松开了宋良玉的衣领,抓着头道:“这小子好像有点不对劲啊。” “出息。” 王西贝懒得跟欧阳宝打嘴仗,一步上前,准备去抓宋良玉的手。 两人哪能知道,现在在他们面前的,可是货真价实的剑神啊,虽然只有一成的实力,但要打这哥俩抱头鼠窜,根本就是呼出一口气的功夫而已,实际上杜杜琪一直没动,是在心底琢磨要怎么办,她每次附在宋良玉的身上,宋良玉都没好下场,第一次因为发力过猛,害得宋良玉昏睡街头,第二次大闹事管所,又害得宋良玉被揍成猪头。 因果因果。 明明是自己种下的因,到最后,却要让宋良玉来承受恶果。 杜杜琪生怕这次又会把宋良玉的身体折腾出什么毛病,于是一直都在被动防御,最后这哥俩一起上,杜杜琪被闹得烦了,不得已摆出了一个拔剑的姿势,每次杜杜琪快要拔剑的时候,周围的气温都会急速下降,空气中的水份就像全被抽干了一样,没点道行的人,都要被这入骨的寒气,逼得全身打颤。 当然这哥俩也不例外。 两人感觉就像光着身子站在雪地里一样,差点忍不住就要相互拥抱取暖了。 不过就在这时候,一个打着灯笼的老人忽然拍了杜杜琪的肩膀一下,杜杜琪大惊失色,她现在可谓是全神贯注,哪怕闭上眼,周围有任何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耳目,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目前这片场地,就像是在她的结界里面,可即便如此,她居然没察觉到身后有人,而且还被莫名其妙的拍了一下。 也幸亏只是拍肩膀了。 杜杜琪扭头看去。 欧阳宝和王西贝赶忙立正,异口同声道:“指导员,您怎么来了?” 老头的眼睛是睁着的,但是双目无神,显得死气沉沉,杜杜琪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她一眼就看出来这老头是个瞎子,越是这样,杜杜琪心里面越是觉得后怕,一个瞎子居然能摸着黑,在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走进她的结界,并站在她的身后,这老瞎子得有多厉害啊,而且看样子,和欺负宋良玉的这两个王八蛋,还是认识的。 杜杜琪知道遇见对手了。 瞎老头说道:“收了剑吧,年轻人打打闹闹很正常,别太较真。” 杜杜琪往后退了几步,深呼吸,然后继续摆出拔剑的姿势,全神戒备。 “小宝,西贝,我应该告诉过你们,以后没事少到这边来,小叶子正是因为不待见你们两个,才把你们轰到了大新手村,你们还要来继续死缠烂打,这可不是男子汉的作风,我一个瞎了眼的遭老头子,每次都要摸着黑过来找你们两个,你们也真是忍心啊。” 这哥俩没说话,或许是不敢说话。 老头忽然皱起鼻头嗅了嗅,讶异道:“年轻人,咱们好像见过吧?” 杜杜琪脱口道:“没有啊。” 老头皱眉。 杜杜琪立马改口道:“哦,好像见过。” 老头笑了,道:“看不出来啊,新手村居然还有人玩剑玩得那么好,都玩出境界了,十多天前的那一场雷云剑雨,是你弄出来的吧?哎呀,虽然我一个糟老头子眼睛瞎了又看不见,可也着实被吓了一跳啊,不过我挺好奇的,新手村什么时候多出了你这么一号人?咱两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可没从你身上嗅到那么粘稠如实质般的剑意啊。” 杜杜琪心里腹诽,难道宋良玉和这老头认识? 老头忽然伸出手,笑道:“来,让我摸摸看,是不是骨骼惊奇的好苗子?” 说时迟那时快。 杜杜琪脸若寒霜,喝道:“拔剑,钓月。” 一柄齐肩高的巨大剑身,滴着水珠,从天而降,笔直的向老头的落下。 老头身形一闪,猛然抓住杜杜琪的胳膊,然后捏着她的胳膊,一寸一寸的往上掐,每掐一次,杜杜琪就会痛一分,最后老头的手搭在了她的肩上,加大力气使劲捏了一下,就算是杜杜琪,也几乎就差点痛得叫出了声,总的来说,还是宋良玉的血肉之躯太过脆皮了,经不起老头这样捏,杜杜琪准备抽身出来的时候,老头一步上前,紧紧贴着杜杜琪,反正就是不让她拉开距离。 杜杜琪的整条右边胳膊刚被捏完,老头又抓起了她的左边胳膊。 好像要把两条胳膊都捏一遍才罢休似的。 欧阳宝惊叹道:“指导员的猛虎硬爬山,看一次惊艳一次,百看不厌啊。” 惜字如金的王西贝,点头赞成。 杜杜琪不甘受辱,沉声喝道:“剑起。” 话音刚落,老头似乎察觉到一丝诡谲,终于松手了,杜杜琪趁机跳出十米开外,蹲在空旷的草地上,并一如既往的做出了两个动作。 拔剑,收剑。 “皇门催生。” 同一时间,杜杜琪脚边的绿芽小草,忽然开始慢慢长高,最后全都变成了锋利的剑刃。 老头无辜道:“小伙子啊,我又没恶意,你这是何必呢?不过就是想看看你的资质如何而已,别较真啊,咱们能不能坐下来好好聊一聊啊?虽然你的资质差到没谱,但你这一身本事,老头子我还是很看好的,要不要去大新手村那边,我给你安排份工作,工资好商量嘛,以后保不齐还能离开这个地方,去外面的世界转一转。” 杜杜琪横眉怒目,胳膊都被摸脱臼了,还没恶意? 老头发现自己说话不顶用,准备用强了,得先让这个年轻人冷静下来啊,不然根本就没法聊啊。 于是老头放下灯笼,脚尖一点,朝着杜杜琪就撞了过去。 锋利的绿芽小草纷纷挡在老头的前方,奈何这老头铜墙铁壁似的,靠着彪悍的肉身,把数以千万计的绿芽小草,全部撞断了,眼看就要撞上自己了,杜杜琪双眼一寒,准备下死手了。 不过还没等杜杜琪站起身,忽然感觉到身后一股劲风向自己袭来。 她甚至没来得及回头去看,就发现有一个人影直接掠过自己,和老头撞在一起。 光是闻着这一股熟悉的体香,杜杜琪不用看,就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了。 杜杜琪心道:可恶的萧十一娘,不仅胸大,力气也大。 一个是身材火辣的女人,一个是瞎了眼的老人。 两个人靠在一起,肩撞肩,脸贴脸。 这两个人撞在一起时,带动的劲风,吹得整个草场上的绿芽小草,全都弯下了腰。 在一旁观战的欧阳宝和王西贝,忍不住惊呼道:“铁山靠撞铁山靠?” 第三十章 八级宗师,人间黄楼 记性好的人应该都还没忘掉,小萝莉和宋良玉第一次通电话的时候,义正言辞的给宋良玉挑明过,新手村有一条雷打不动的死规矩,哪怕有天大的私人恩怨,都不能闹事,也就是说如果真要打一架才能解决的话,自行到村子外面去,死活都和新手村没关系。 所以萧十一娘会出现在这里,并不是在帮宋良玉,也不是在帮背景雄厚的作死天团,职责所在而已。 这个瞎了眼的糟老头子,虽然看不见,但鼻子比狗还灵,十一娘身上的体香,在新手村绝对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两个人撞在一起后,也就几秒钟的时间,老头就收手了,十一娘也没有得理不饶人,跟着抽身撤出来。 杜杜琪没好气道:“你少管闲事。” 十一娘扭头看了一眼,知道肯定又是杜杜琪附在宋良玉的身上了,因为宋良玉是不会用这种口气和自己说话的,而且宋良玉的右胳膊看上去好像也脱臼了,十一娘心里面有些不是滋味儿,当然了,她并不是在心疼宋良玉,只是觉得很不适应,具体是不适应什么呢?十一娘心里也没谱,或许是不适应宋良玉对自己态度上的转变,也或许是不适应宋良玉的身体里面现在多了个女人,又或许是两样都有。 十一娘突然冷着脸,说道:“你要把宋良玉玩死你才开心?” 杜杜琪也意识到了,自己还没出招呢,宋良玉的一条胳膊就已经被瞎老头给摸脱臼了,万一要是再打下去,哪怕是占了上风,但是凭宋良玉的这副身体,肯定要被玩坏的,毕竟宋良玉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啊,哪像他们这些剑神宗师之类的身强体壮? 十一娘平心静气道:“你要是真把他当个人看,以后就别再随便玩他的身体了。” 杜杜琪撅着嘴,嘀咕道:“要你管!” 十一娘瞪着眼,“还不快出来?” 紧接着宋良玉身子一软,一下子就跪在了草地上,还好,宋良玉这次没有昏过去,意识也很清晰,唯一糟糕的就是,他现在的身体,就像灌了水的气球一样,不仅软绵绵的,而且还沉甸甸的,只要稍稍碰到已经脱臼的右胳膊,就会疼得冷汗淋漓,不过十一娘就在眼前,宋良玉自然要树立起自己的男子汉形象,所以愣是哼都没有哼一声,当然,宋良玉还不忘抬起头来,用他那一张病态般苍白的脸,露出一个很牵强的微笑。 十一娘莫名觉得揪心。 杜杜琪这傻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盯着宋良玉看。 “乖徒儿,疼吗?” 宋良玉头冒冷汗,向杜杜琪伸出一个大拇指,示意小问题。 十一娘别过头去,顺势看了欧阳宝和王西贝一眼,最后冷峻的目光落在瞎老头身上,语气不善道:“黄楼,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新手村的规矩,不在你的地头上好好待着,三天两头往这边跑,我们没说话你就真以为我们不知道了?叶子姐那是不想和你计较,你倒是越老越不要脸了,居然对一个新手下那么狠的手。” 黄楼陪着笑脸道:“这小子的本事可大着呢,哪像什么新手?” 十一娘怒道:“可这里是新手村。” “你先别生气,我认错还不行吗?我也是看见这小子的身手了得,一时技痒,所以才想探探深浅,真不是有心来闹事的,像这种人才,我想收编都来不及呢,又怎么会真下得了手?你说是吧?还有啊,小叶子也真是的,也不事先介绍一下,再说了,要不是我身后这两小子经常往这边跑,我也不会闲得没事来自讨没趣啊,她把这两小子甩手丢给我了,自己却留着这么一根好苗子,太不公平啦。” 十一娘叫骂道:“你知道个屁啊,还好苗子呢,你仔细瞧瞧,他的身体那么脆,胳膊都快没了。” 黄楼低头想了会儿,是有些奇怪。 他确实在宋良玉身上嗅到了一股磅礴的剑意,按道理这种人不应该那么经不起折腾的,自己才是在这小子的胳膊上捏了几下,居然咔嚓一声脱臼了,太脆了,而且从十一娘出现后没多久,宋良玉身上的磅礴剑意忽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换了个人似的,黄楼之前还在郁闷呢,他在宋良玉的身上捏了几下后,感觉这个年轻人根本就没啥资质,怎么可能无师自通把剑耍得那么漂亮,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都不是这小子的对手。 黄楼越想越头痛,“是啊,没理由啊。” 宋良玉低着头嘀咕了一句:“师傅啊,你可是害得我三番五次被人误会啊。” 黄楼眼睛瞎了,耳朵可没聋,皱眉道:“这小子一个人自言自语些什么呢?” 十一娘没好气道:“关你屁事。” “诶,十一娘,你咋动不动就说脏话呢,咱们虽然不在一个村子,但好歹是同僚啊,对了,我刚才好像听见你说,这小子叫宋良玉是吧?还有啊,你之前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啊?谁在玩谁的身体啊?到底咋回事儿啊?我怎么就听不懂呢?” 黄楼忽然灵光一闪,讶异道:“莫非……” 十一娘翻了一个白眼,打断道:“你有完没完?瞎操心,先管好你身后的那两小子。” 这个把肉身锻炼到无坚不摧的老瞎子,阅历多丰富啊,说形象一点,他吃过的盐可比十一娘吃过的米还多呢,再加上十一娘顾左右而言他的回避姿态,黄楼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估计叫宋良玉的这小子,身体肯定是被什么大人物借用了去,所以才会有那么厉害的本事,这么一想的话,事情就能说通了,难怪宋良玉之前表现得那么厉害,肉身却脆弱得不堪一击,而且十一娘出现后,宋良玉这小子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变得普普通通,多半是那个厉害的大人物离开了宋良玉的身体。 黄楼自信道:“我就说嘛,原来是变身入替啊。” 十一娘转身欲走,道:“闭上你的嘴。” 黄楼哈哈大笑。 十一娘走到宋良玉的面前,想了想,准备伸手去搀扶他,宋良玉摆手拒绝了,这家伙坐在草地上休息了一小会儿后,恢复了不少力气,至少站起来走路是没问题的,可不能让十一娘觉得自己娇生惯养啊,要是这点苦都吃不了,还怎么去新手村外面赚钱?最主要的是不能让十一娘小看了自己啊。 就这么点小伤小痛,比起十一娘无情的侧踢鞭打,实在不要太轻松了哦。 虽然右胳膊脱臼了,但也没断不是,鸟不起再接回来就行了呗,而且他走路又不是用的胳膊,就让右胳膊暂时垂吊在身上,不碍事,现在他唯一惦记的是,自己这一身新崭崭的黑色西装,多出了一个脚印,这是他不能容忍的,因为这件西装是十一娘送给他的,再就是,这件西装是他在异世界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心上人送的礼物。 连他自己都舍不得糟蹋,更何况别人? 宋良玉一步步走向作死天团。 十一娘怒道:“你干嘛去?回来。” 杜杜琪忽然漂浮到十一娘的身前,张开双臂,拦住十一娘不让过去。 第三十一章 水份十足的红色后代 宋良玉把地上的那条休闲裤捡了起来,然后走到王西贝的前面,两人四目相对,宋良玉把裤子递了过去,王西贝有些疑惑,下意识的伸手去接,宋良玉抬腿就是一脚,但是他现在哪有什么力气,这一脚踹出去,王西贝只是退了小半步而已。 不过宋良玉一开始,目的就不是为了真要把王西贝揍得有多惨,他只是单纯的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要在王西贝身上也留下一个脚印而已,不论他现在这一脚踹得有多轻,王西贝身上那件同样是新崭崭的皮外套上,只要能看见自己四十一码尺寸的鞋底印就足够了。 宋良玉喘着粗气道:“两清。” 王西贝面无表情,没吱声。 欧阳宝看着热闹,还在心里面偷笑呢。 宋良玉忽然一巴掌拍在欧阳宝的脑袋顶上,叫骂道:“你看什么看?你再看?你还看?有那么好看吗?你个鳖孙,我就日天了,你能咋的?” 宋良玉接二连三的拍打着欧阳宝的脑袋顶,学着欧阳宝之前的嘴脸,有模有样的说道:“你不是想听道理吗?这!就!是!道!理!” 欧阳宝怒了,大声喊道:“你够没够?劳资可没有打你那么多下。” 宋良玉伸出两个手指头,在欧阳宝眼前晃了晃,咬牙切齿道:“两清!” 欧阳宝抬头瞪着宋良玉。 宋良玉一字一句道:“不答应?” 王西贝一把拽过欧阳宝,直接站在了黄楼的身后,一言不发。 这哥俩可不比黄楼,所以宋良玉身上的秘密,他们两人根本就是一抹两眼黑啊,从刚才宋良玉的表现来看,跟开了挂一样,太特玛厉害了,这哥俩几乎完全肯定了,宋良玉是个很厉害的人,厉害到什么程度呢?厉害到连这个瞎了眼的指导员都忍不住想要招揽。 总之,这哥俩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就凭刚才宋良玉耍出来的那两招,虐疯他们都是轻的了,也幸亏黄楼和十一娘在这里,不然这哥俩直接怀疑宋良玉会不会脑袋发热痛下杀手,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有些羞羞的,刚开始还想欺负欺负一下宋良玉这个新来的穿越者,结果反被打脸。 好吧,才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宋良玉现在在这哥俩的心目中,地位被拔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仿佛就是那种摘花飞叶可伤人性命的武林高手。 这误会虽然很大,但也很美丽。 欧阳宝恨得牙痒痒,道:“这小子是在扮猪吃老虎啊。” 不爱说话的王西贝也跟着附和了一句,“早知道就跟他讲道理了。” 欧阳宝小声说道:“你留在这里的眼线太不靠谱了,早点踢出队伍吧,别再害人了。” 王西贝郑重其事的点着头。 欧阳宝还在呱噪个没完。 黄楼忽然轻轻咳嗽了两声,欧阳宝马上闭嘴了,王西贝似乎有些不开心自己被连累了,他本身就不爱说话,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少说话多做事,所以王西贝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能干大事的人,可千万不能被欧阳宝这个话痨连累,于是他猝不及防的就踩在欧阳宝的脚背上,并狠狠瞪了欧阳宝一眼。 欧阳宝直接抱起脚,痛得喊出了声。 黄楼一巴掌拍在欧阳宝的头顶上,骂道:“瞧你这点出息。” 得,刚才被宋良玉拍十几下的脑袋顶,现在又被黄楼拍了一下,欧阳宝觉得今天也真够倒霉的,自己跟在黄楼身边学了好几年本事,居然还不如一个刚穿越过来才两个礼拜的新手?难不成宋良玉的祖上也在阴曹地府当上了公务员?特别是看宋良玉厉害得就像开了挂一样,欧阳宝在心里免不了一番揣测,这宋良玉的后台恐怕不简单啊。 黄楼这时候突然问道:“解气了吧?” 宋良玉很老实的点点头,道:“实际上也没什么气,但不过礼尚往来而已,现在账清了,没事了。” 黄楼领着作死天团的这哥俩,扭头就走了,临走前呢,多看了宋良玉几眼,仿佛要把他记住似的,嗯,确实也应该记住,哪怕在这个世界来说,变身入替毕竟也是比较稀罕的,当然了,黄楼更好奇的是,附在宋良玉身上的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是天上的某个神仙?又或者直接就是某个领导? “这小子,不简单呐。” 欧阳宝赶忙接话,道:“指导员,巧了,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就知道,他一个才穿越过来不到两个礼拜的雏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本事,肯定是祖上积德,在阴曹地府被封了一官半职,而且官帽子还不小,所以才给这小子开了后门,让他带着一身本事穿越过来,我直接怀疑这小子的脑袋里是不是装了一个系统,咱们那边可是很流行的。” 就连王西贝也跟着加入了这个话题,道:“其实有一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黄楼一只手提着灯笼,一只手搭在欧阳宝的肩上,跟在两人的身后。 “你有什么想法,不妨说说看。” 王西贝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所谓的穿越机构,不就是次元中转站吗?难道就没有人好奇,坐在次元中转站那张办公桌前面的老头,到底是什么人?姓什么?又叫什么?要知道啊,次元中转站完全就是一个独立机构,什么人穿越到什么地方,又该用什么方法穿越,可全是那个老头说了算啊,这一点都不夸张,他要是想让这个叫宋良玉的穿越过来后混得风生水起,不就是挥一挥手的事儿吗?“ 黄楼脸上神情凝重。 欧阳宝马上说道:”对啊,难怪小叶子在夜市上对宋良玉那么客气呢,我一直都觉得奇怪,小叶子是出了名的狂躁,跟谁都没好脸色看,怎么独独就对宋良玉这么好呢?就连事管所的萧十一娘,发现一丁点风吹草动,立马就出现在这里了,西贝,你分析得很有道理,这个宋良玉,岂止是有后台啊,简直就硬得不得了,有穿越机构的一把手撑腰,随便穿越到哪个世界都吃香啊。“ 老瞎子黄楼也跟着八卦了起来,”难道老站长是这小子的祖宗?“ 欧阳宝赶忙问道:”指导员,您知道中转站那老头姓什么叫什么吗?“ ”老站长为人低调,神秘得很。“ 欧阳宝一拳砸在手心上,振振有词道:”这就对了,这老头肯定就是姓宋啊。“ 黄楼停下脚步,仰天长叹道:”原来是老站长的子孙啊,那我就算拼上这条老命,肯定也是要护他周全的,你们两个,以后对他要客气点,跟在这种人身边有些什么待遇,不用我说,你们两个也心里有数的吧,你两个之前死得窝囊,现在有机会穿越过来了,再不争气,得把你们祖爷爷气得从土里面蹦出来,为了能把你们送到老站长跟前,你们两家的祖爷爷可是费劲了心思的。“ 王西贝看了看皮外套上的鞋底印,一脸慎重道:”知道了。“ 欧阳宝自叹不如,低着头道:”原来这才是红色后代啊。“ 走在路上的三个人,有两个是脑袋搭错线的年轻小伙子,有一个是瞎了眼睛的糟老头子,推电瓶车的推电瓶车,提灯笼的提灯笼,各自低头琢磨了一路。 然后三个人同时叹了口气,悔不当初啊。 装B装在红色后代身上来了,这让以后该怎么拉近关系啊。 呵呵,这是不是就叫因祸得福?反正宋良玉白白就捡了一顶红色后代的帽子,更可笑的是,宋良玉自己居然不知道。 哎,不得不说,想象力这种东西,有时候真的很不可思议。 反正误会一个接一个的来,而且一个比一个美丽,否极泰来这个词语,肯定指的就是宋良玉了,活生生的例子啊,运气简直不要太好哦。 总的来说,每个人的一生之中,都充满了误会啊。 第三十二章 女人心,海底针 经过杜杜琪三次附身,宋良玉的身体已经快被折腾得千疮百孔了,这小子打定主意,以后不能再让杜杜琪钻进自己的身体里面胡作非为,这伤害完全就像依次递增的一样,一次比一次的伤势惨重,看看吧,现在右胳膊还吊着呢,连动一动小指头都不行,幸亏十一娘来得及时,要不然杜杜琪真要和黄楼打起来,受伤的肯定还会是自己啊。 宋良玉越想越悲哀,刚开始遇见杜杜琪的时候,还以为捡到了一个宝,哪成想事与愿违,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自己还没遇见敌人呢,恐怕就要被杜杜琪玩坏了。 这胳膊吊在身上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宋良玉抱着胳膊,说道:“师傅,咱两回去后必须要聊一聊约法三章的事儿了。” 玩脱了吧? 杜杜琪这个当师傅的,连话都不敢说。 十一娘顺便要回事管所,刚好和宋良玉同路,看见这小子一路上呲牙咧嘴的模样,她觉得挺解气,不过也挺揪心的,这宋良玉确实太可怜了点儿,就连她都忍不住生出了一丝同情,这才刚来两个礼拜而已,接二连三闹出的笑话,比别人两年的故事都还丰富,不过嘛,这小子不仅脸厚,皮也厚,属于是那种越打越来劲儿的类型,整天就爱没事找事,胳膊脱臼了也是活该。 宋良玉忽然歪过脑袋,笑道:“十一娘,要不顺路上我哪儿坐坐喝杯茶?” 十一娘哼了一声,“没那功夫。” “倒也是,十一娘是个大忙人。” 杜杜琪漂浮在两个人的头顶上,突然冒出一句,“你这胳膊可怎么办啊?” 宋良玉一听见这个就来气,习惯性的准备抬起右胳膊,结果惹来一阵疼痛,宋良玉苦不堪言,只能老老实实的走在前面。 “还能怎么办?凉拌!” 十一娘忽然拉住宋良玉,喊道:“你别动。” 宋良玉停下脚步,心生疑惑。 十一娘忽然指着天上,惊呼道:“你瞧,那是什么?” 宋良玉抬头望去,什么也没有啊,十一娘趁机抓住他的胳膊使劲往上提了一下,宋良玉忽然感觉到胳膊就像被人硬生生扯断了一样,忍不住惨叫出声,跟杀猪似的,声音尖锐,而且满脑壳的冷汗,像瀑布一样哗啦啦的往下滴。 十一娘拍了拍手,笑道:“你试试能不能动?” 宋良玉晃了晃胳膊,嘿,接上了。 杜杜琪很罕见的朝十一娘竖起一个大拇指。 和十一娘相处的时间越长,宋良玉越有些怕十一娘,在他的心目中,十一娘可比小萝莉可怕好几万倍,尽管小萝莉看上去很难相处,而且动不动就发脾气还抬脚踩人,但不过对于皮糙肉厚的宋良玉来说,小萝莉对他造成的伤害值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十一娘就不一样了,哪怕是十一娘随便的一个抬腿侧踢,就能把宋良玉的血条抽空,伤害更是以吨位计算。 而且还动不动就给自己来一下,毫无防备啊。 宋良玉仔细琢磨着,以后对十一娘,看来要改变战略方针了。 十一娘没好气道:“哑巴啦?连声谢都不会说?” 宋良玉赶忙应承道:“多谢十一娘手下留情。” 十一娘气得一跺脚,“狼心狗肺的东西。” 好吧,十一娘又生气了,但不过宋良玉没头绪啊,不知道十一娘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生气,毕竟他对十一娘也不是那么了解啊,所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反正宋良玉也渐渐琢磨出一个道理,多说多错,所以大家保持着这个有些沉默尴尬的气氛,一直走到了岔路口,十一娘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就和宋良玉分道扬镳了,宋良玉想跟上去送一程吧,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一样,重得迈不开步子,最后眼睁睁的看着十一娘越走越远,慢慢消失在黑夜里。 宋良玉叹了口气,自嘲道:“看来我还缺乏点勇气啊。” 杜杜琪忽然开口,一针见血道:“乖徒儿,你是不是喜欢上十一娘了?” “你猜。” 杜杜琪笑了一声,“板上钉钉。” “有那么明显吗?” 杜杜琪耸耸肩。 宋良玉有些吃惊,道:“原来你不傻啊,挺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总会干出一些脑残的事儿呢?难道你的情商高到一定程度后,智商就已经被完全取代了?对啊,世界上也不是没有这种人,师傅啊,你的智商要是能有情商的一半高,那么我这个做徒弟的,也就不会如此悲催了。” 杜杜琪有些脸红,砰的一下消失了。 宋良玉对着空气喊道:“怎么师傅你也这个样子?太开不起玩笑了吧?” 没人理他。 宋良玉走到夜市,找了个小吃摊坐下,然后随便点了几样吃的,并从兜里拿出地图,没错,就是刚穿越过来时,那本从天而降砸在他脑袋上的地图,而且这张地图上还有他的盖章,一个仿佛永远也擦不掉的鞋底印。 报纸那么大的地图,总共有七页,第一页是新手村综合地图。 坐落在地图最底部的村子,就叫新手村,也就是宋良玉现在所处的位置,从地图底部往上爬一寸距离,还有一个村子,叫大新手村,是作死天团目前所在的位置,老瞎子黄楼应该是这个大新手村的公务员,不然也不敢说给宋良玉安排工作这种大话,顺着地图一寸一寸的往上爬,还有两个村子,分别是大大新手村和最后一个新手村。 走出这几个村子后,也就是在地图的顶部,左右分别是两座山,中间一条大路笔直往前,顺着这条大路走出去后,就是第二页地图了,但是宋良玉目前不想去考虑第二页地图的事,所以他把精力全部放在了新手村周围,因为他目前能活动的地方,也仅限于新手村的周围,多走一步,就多一分危险。 要是上蹿下跳的,一不小心走到了横栏在新手村路口的那两座山附近,说不定会遇上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呢,宋良玉不想以身犯险,更不愿意去冒这个险。 幸亏这个地图画工蹩脚,已经蹩脚到了一种炉火纯青的境界,地图上并没有太多弯弯绕绕和拗口的地名,所以宋良玉看了一小会儿后,几乎就已经记下了这张地图上的山形地貌。 有时候画工越简单,越容易让人记住。 宋良玉难得的给了这张地图一个高分,主要是比较实用。 这时候夜市老板把菜端上桌了,宋良玉收好地图。 他今天要放开肚子大吃一顿,然后养足精神,天一亮好上路。 第三十三章 因果报应 饭桌上是三菜一汤。 宋良玉拿起筷子就开吃,白瞎了一副好皮囊,吃相难看极了,就跟饿死鬼一样,仔细想想的话,他确实也有一整天没吃东西了,而且之前还大量运动过,桌子上的菜,被他三两下就风卷残云般收拾干净了,宋良玉付了钱,准备离开的时候,刚好看见可可和欧八万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朝这边走了过来。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叫欧八万的好像是新手村的消息通,堪比活地图,宋良玉不知道这个整天躲在新手村里面卖弄风烧的八万哥,到底是怎么知道新手村外面情报的,不过这也轮不到他来关心,刚好他反正要出村了,可以趁机从欧八万这里打听点小道消息。 于是宋良玉站起身来,对着两人使劲挥手。 可可一抬头就看见这家伙了,招呼着欧八万走了过来。 宋良玉刚吃完东西,肚子里实在装不下油水了,但为了应酬,咬牙喊了三瓶酒,一人一瓶,分工明确,不过宋良玉不知道的是,自从上一次杜杜琪在这里一口气灌下六瓶酒后,胡言乱语一通,可可和欧八万到现在为止都心有余悸,所以不敢和这家伙坐在一起喝酒,聊聊天还是可以的。 欧八万拉住宋良玉,劝道:“小宋,你还是别喝了。” 宋良玉觉得好尴尬啊。 可可趁机问道:“对了,作死天团那哥俩,你碰上了吗?” “碰上了啊。” 可可对这事儿比较好奇,想知道宋良玉是怎么逃过那哥俩魔爪的。 “被揍了?求饶没?跪了吧?让我猜猜,肯定跪了,用什么姿势跪的?单膝?双膝?其实啊,这不丢脸,什么狗屁的男儿膝下有黄金,要我说啊,识时务者为俊杰才是硬道理,不过你也别气馁,只要以后和叶子姐保持点距离,也就没事了,这次是作死天团找你,下一次,弄不好你就是整个新手村的公敌了,咱们新手村的萝莉,绝对是宝贝,不是你小子想碰就能碰的,我还是奉劝你,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宋良玉皱眉道:“什么乱七八糟的?那哥俩早都回去了。” 可可难以置信道:“你没吃亏?” “你看我像是那种吃亏的人吗?” 可可身子前倾,试探道:“你还装?不怕受伤?” 宋良玉不想和可可在这个事情上掰扯,因为这根本就没法吹嘘啊。 难道要告诉可可,自己身边跟了个女剑神,动不动就能钻进自己的身体里面丢技能?凭借可可的毒舌,要是知道这件事,肯定会讥笑自己是阴阳同体啊,这事儿要传出去,是会造成舆论效应的,宋良玉现在光是背负一个裸睡哥的名头,就已经累得够呛了好吧,可不能再弄出什么有损他男子汉形象的幺蛾子。 所以呢,宋良玉就把自己要去村子外面的事儿,给眼前的两个人摊牌了,也算是避重就轻,免得可可一个劲儿的打趣调侃,揪着小萝莉的事儿不撒手,宋良玉心知肚明呢,可可就是在嫉妒自己和小萝莉走得近,所以才在这里故意危言耸听呗,但宋良玉也不能揭穿人家啊,总得给别人留一点面子。 “我呢,欠下了事管所不少银子,所以才想从你们这里打听打听,在这村子外面,有没有什么发财的路子?莫名其妙的就背了一身债,因为这事儿,把弄得我焦头烂额啊,这不正着急呢嘛,刚好瞧见两位,正所谓人多力量大啊,哥几个,你们一定得帮我出个主意啊。” 可可和欧八万对视了一眼。 可可问道:“你为什么会欠事管所的钱?” 宋良玉尴尬道:“天机不可泄露。” 可可点了点头,又道:“欠多少?” 宋良玉想了想,还是伸出两根手指头比划了一下。 “八十万?” 宋良玉摇头。 “八百万?” 宋良玉看了可可一眼,但却并没有点头。 可可舌头有些打结,“八……八千万?” 宋良玉叹了口气。 可可在欧八万的肩上拍了一下,拱了拱手,起身欲走,连话都懒得说。 宋良玉急忙拉住二位,“别啊,又没向你们借钱,八万哥不是咱新手村的活地图吗?别的不奢望,但至少得给我透露一下,这村子外面,什么地方赚钱比较快啊,老实说,我这里有一个价目表,是在事管所拿到的,全特玛是稀有动物,还让我去捉,虽说几万块一只也不少了,但要把八千万还清的话,得捉到猴年马月去啊,重要的是稀有啊,就算出了村子,能不能遇上还两说呢。” 可可摊开双手,一脸无奈道:“兄弟啊,你这也太吓人了,八千万啊,我开庄赚钱够快吧?可就算是三千万,我也花了整整四年的时间啊,你想要一口吞下一个胖子,根本不可能啊,村子外面真要有那么大的利润,我早就拼上一条性命豁出去了,还在这瞎折腾个屁啊?反正我确实是无能为力。” 宋良玉哑口无言。 刚好这时候,欧八万忽然说道:“慢着,还真有一条路子。” 宋良玉死灰复燃,盯着欧八万,就连可可也睁大了眼。 “两个礼拜前,新手村路口的有一座山被削去了一半,你们知道吧?” 宋良玉听见这个,不敢说话,只是装不知道。 可可竖起耳朵,等待下文。 欧八万继续道:“在那座被削平的山顶上,虽然插满了剑,但也为新手村打开了一道口子,有许多稀奇古怪甚至听都没听过的生物,从这道口子闯了进来,如果真要能随便捉到一只的话,卖个六七位数肯定没问题,不过利润和风险是等同的,卖价越高的,就证明越有危险,如果真要是碰上了,就连我也不知道该说是运气好呢,还是倒霉,就咱们这里的人,可全都是一群连新手村都出不去的菜鸟啊。” 可可不甘心道:“话也不能这样说。” 欧八万笑了,“那我就想问你了,如果你在深山老林里碰见一头饥肠辘辘的东北虎,你是会笑还是会哭呢?” 可可理直气壮道:“当然是哭啊,能笑出来的都不是普通人。” “一个道理,东北虎再怎么值钱,你丫也捉不了。” 可可挥了挥手,道:“切,说了等于白说。” 宋良玉双眼一亮,“说不定我就是武松呢?” 欧八万和可可,同时竖起一个大拇指:“祝你一路顺风。” 好吧,宋良玉临时改变计划,看来这趟出门,得把杜杜琪带在身边了啊,反正杜杜琪和十一娘也处不来,如果真要把她留在事管所,搞不好又要惹得十一娘不高兴了,再说了,八字还没一撇呢,而且这八千万的赔款,完全是杜杜琪惹出来的祸,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出门赚钱帮她还款,把她带在身边打下手,也不过份嘛。 宋良玉嘿嘿嘿的傻笑,这简直就是缘分啊。 杜杜琪劈山放怪,紧接着醉酒欠债,最后闹得要出门抓怪还债。 万事有因必有果啊。 第三十四章 约法三章 宋良玉既然敢把自己比喻成武松,可可和欧八万就以为,这小子肯定是破罐子破摔了,但不过可可和欧八万也能理解,毕竟欠下了事管所那么多钱,除了硬着头皮豁出去,也实在没别的办法了,可可挺同情他的,才穿越过来十多天,欠下的钱,几乎就已经是个天文数字了,真不知道这小子到底做了些什么天怒人怨的祸事啊。 两人在夜市上和宋良玉碰了杯,提起酒瓶子就开始往嘴里面灌,尤其是可可的心里活动,也是很丰富的,估摸着宋良玉这一去,就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惨结局,所以就想了,大家好歹相识一场,这一顿饭,就当是给宋良玉践行了。 三个人各怀鬼胎,喝完酒后,红着脸就撤桌了。 可可在离开的时候,还紧紧的抱了宋良玉一下,并叮嘱道:“兄弟,一路保重!” 宋良玉目送两人走远,然后就一个人孤零零的回到了新手大道,远远的他就能看见,被钉死在房门上的那件粉红色衬衫,绝对称得上是这片区域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宋良玉调整好心态,天一亮就要出门远征。 反正屋子里也没什么可以收拾的,归根结底,他本来就是两袖清风啊,全身上下,除了这具臭皮囊,就连西装都是十一娘送的,哦不对,还有一枚象征着个人财产的银质戒指,和一部上发条的无线电话。 宋良玉也是吞了一瓶酒的,有些喝高了,走进屋子后,躺在地毯上就懒得动了,但是想着天一亮就要去到新手村外面,心里面还是有些小激动的,所以翻来覆去都睡不着,于是宋良玉一个翻身坐了起来,准备把杜杜琪喊出来谈谈心,拉一拉家常,再顺便和她商量下之后的事。 不管整件事的起因如何,最起码得和杜杜琪这个当事人聊一聊。 毕竟人家也是有知情权的。 不过宋良玉在屋子里喊了好几声,杜杜琪这傻妞都没有出现。 这下宋良玉也没辙了,一个人坐在地毯上,拿起手机看了很长一段时间,电话薄里面拢共也就三个号码,叶子姐的,十一娘的,还有可可的,就连想找个聊天的人都没有,宋良玉挑来挑去,最后还是没忍住,拨通了十一娘的号码,不过刚把电话拨出去,宋良玉就后悔了,于是赶忙挂断。 他绝对不是在发神经病啊,只是想着深更半夜的,人家十一娘肯定已经睡了啊,哪来的闲工夫和他煲电话粥,而且之前和十一娘分开的时候,十一娘好像有些生气,虽然宋良玉也不知道,十一娘到底在气什么,不过这种情况下打电话过去,很不明智啊,宋良玉把电话丢到边上,双手抱着后脑勺,继续躺回了地毯上,睁着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天花板。 突然这时候电话震动了。 宋良玉拿在手里看了一眼,十一娘打过来的。 看见来电显示后,宋良玉立马又坐了起来,这还是十一娘第一次给他打电话啊,他能不开心?宋良玉按下接听键后,把电话放在了耳边仔细听着,可惜电话里面半天都没蹦出一个字儿。 宋良玉没忍住,开口道:“还没睡呢?” 十一娘的声音从电话里面传出:“你不是也没睡啊。” 听见声音后,宋良玉的酒醒了一半,长长舒出一口气,道:“我睡不着。” “我也是。” 宋良玉咧开嘴笑了,“是不是想我了?” 十一娘没说话。 宋良玉接着道:“说笑说笑,十一娘别在意,你这么晚都没睡,在干嘛呢?” “看书。” “大晚上的看什么书?对眼睛不好。” “哦。” 宋良玉借着酒劲儿,一咬牙,开口道:“十一娘,其实我……” “很晚了,我睡了,有什么话留着,下次当面说。” 好吧,电话被挂了,而且挂得很决绝,不过宋良玉心里面却乐开了花啊,听十一娘的口气,仿佛就像知道他的心思一样,而且还让他有话当面说,这等于是间接性证明了他完全有机可趁啊,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值得让他期待了,宋良玉把电话轻轻放在边上,然后在地毯上滚了几圈,使劲嗅着西装上残留的香味,边嗅边滚,最后一个没注意,把脑袋撞在了墙角上,这家伙疼得呲牙咧嘴,紧接着四仰八叉的躺着,终于放宽心,准备闭上眼做个美梦。 刚闭上眼没多久。 宋良玉就感觉有一道凌厉的目光,正在注视着自己。 他一睁眼,看见杜杜琪悬浮在他的正上方,几乎快要贴到他脸上来了。 宋良玉被吓了一跳,“你怎么跟个鬼一样,大半夜是会吓死人的。” 杜杜琪问道:“你觉得我很吓人吗?对啊,我现在也确实挺像鬼的。” 宋良玉有些莫名其妙,“师傅,你今天到底咋了?” 杜杜琪继续问道:“你明天就要走了是吗?” “对了,正准备跟你说这事儿来着。” 杜杜琪抢先一步道:“我跟你一起去。” 嘿,这正合宋良玉的心意啊,他刚刚还想着要怎么和杜杜琪说呢,明明答应把她留在事管所的,突然就变卦了,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开口,现在杜杜琪自己提出来了,宋良玉肯定要顺水推舟啊,只要有杜杜琪跟在身边,就能最大程度的降低生命危险,而且还能靠着杜杜琪的一身本事,快速赚取佣金,早日把债还清,两全其美啊有木有。 宋良玉暗自偷笑,一切尽在掌握中。 “既然师傅您老人家都开口了,我这个做徒弟的也不能忤逆啊,但是,这趟出门,咱们必须得约法三章,你得答应我三件事儿。” 宋良玉这明显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不过杜杜琪多单纯的一个傻妞啊,瞧不出来也没办法啊。 杜杜琪小鸡啄米般点着脑袋,“你说,我什么都听你的。” “没到万不得已,你不能随便进到我的身体里面来。” 杜杜琪应道:“可以。” 宋良玉仔细想了会儿,又道:“你不用附在我身上也挺厉害的,不是吗?所以啊,咱师徒俩,就以响指为信号,如果遇见什么危险,我就打一个响指,师傅您老人家本来就晕血,到时候你看着出手就可以了,一切妖魔鬼怪,你只要负责揍趴下就行,剩下的我来收割,就凭咱俩的组合,妥妥的打遍新手村无敌手。” 杜杜琪若有所思道:“这个办法还不错,我怎么没想到?” 宋良玉哈哈大笑。 杜杜琪羞红着脸,问道:“还有呢?” “剩下一个我还没想好,等想好了再告诉你。” 杜杜琪欢欣鼓舞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宋良玉呼出一口气,“师傅,您老人家还是早些歇着吧,天一亮就要远征了。” 杜杜琪忽然吼道:“我很老吗?以后不许再叫我老人家。” 第三十五章 横刀上路 自从横栏在新手村路口的两座山,被杜杜琪的万剑砸出一道口子后,涌入了一大批妖魔鬼怪,用十一娘的话来说,保守估计至少也有三十星左右,这些还不过只是少部分而已,像宋良玉这种只有一星左右的菜鸟,随便遇上些虾兵蟹将,都能把他活活给撕碎了,由此可见,这群菜鸟的根据地,恐怕再不会像之前那样冷冷清清,有热闹咯。 不过呢,好在每一个村子,都有一个武力值彪悍的公务员坐镇,有这群顶梁柱在,不至于让村子里遭遇什么惨无人道的血腥事件,但是也仅限于村子里面而已,走出了村子,别人哪管你的死活?尤其是这个时节,出村就等于是九死一生,当然了,真有本事的人,也不会把这点小灾小难当成一回事。 如果不是有杜杜琪这张王牌在,宋良玉哪敢把自己比喻成打虎武松? 所以说啊,杜杜琪才是宋良玉的底气所在,尽管知道外面有群魔乱舞,他也忍不住有些擦拳磨掌,想要快些出去大展身手,赚钱的同时,还能见识见识,这个异世界到底有些什么妖魔鬼怪。 由于心里面装着事儿呢,天色擦亮的时候,宋良玉就醒来了,他现在本来就是两袖清风,屋子里连一个像样的背包也没有,刚开始还想学习学习背包客,在异世界来一场惊心动魄的徒步旅游,现在看来是没戏了,只能老老实实的甩手出村了,最可惜的是,他资金不足,否则啊,砸出三千万,骑上电瓶车在异世界打猎,想想就觉得很来劲儿。 宋良玉走出屋子锁上门后,一路上没少碰见熟人,都是一群居住在新手大道的街坊邻居,这群年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找不出任何特点,好吧,没有特点就是最大的特点,反正他们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早就麻木了。 其实宋良玉也知道,自己如果平平淡淡的在这里待上个三五年,估摸着也要加入到这群年轻人的大军之中,一辈子打秋风。 只是宋良玉的运气比较好而已,至少比这群年轻人要好。 因为他在2B房间捡到了一个女剑神。 像十一娘或者叶子姐这种知情人士,完全可以笃定,宋良玉在这个世界的人生,因2B而改变,因为2B,所以与众不同。 宋良玉是个比较贪婪的人,也是个有欲望的人,这种贪婪和欲望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呢?自然是不甘于屈居在新手村这片小小的弹丸之地了,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雄心勃勃,虽然他没想过要征服世界,但他却希望,至少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走遍世界,啊对了,换一种说法就是,他向往自由,可以穿梭在各种牛X人群之中的那种自由。 就像海贼王里面那个扬帆出海的橡胶人一样。 目的不在于征服,而是自由。 “新手村对我来说,只是一块跳板,可以让我飞得更高更快的跳板。” 杜杜琪破天荒的玩笑道:“那如果你跳得太高,又该怎么下来呢?” 宋良玉双目炯炯有神,斩钉截铁道:“摔下来。” 杜杜琪被逗笑了,“小心摔死你。” “没事儿,有师傅在下面接着呢。” 杜杜琪脸上有些羞红,这傻妞的脸皮可真薄。 宋良玉穿过草场,距离那块雕刻着“新手村”的石碑,越来越近。 他知道,只要抬腿迈过石碑,就算是离开新手村了,不知不觉间,宋良玉也有些感慨起来,他自认不是个矫情的人,可站在新手村的石碑前,脑海里面会无缘无故的浮现出许多画面,新手村两个礼拜的欢声笑语,历历在目,最让他蹒跚不前,舍不得迈出这一步的最大原因,其实就是新手村习以为常的安稳和恬静。 宋良玉有一种预感,自己这一走,估摸着会离十一娘越来越远。 反正心里面挺不自在的。 杜杜琪没心没肺道:“发什么呆呢?走啊,又不是不回来了,莫非你有什么不好的预感?” 宋良玉呸了一声:“乌鸦嘴。” “那就赶紧走啊。” “你就不能给我点时间缅怀一下吗?” 杜杜琪一头雾水,“你从昨晚就开始在酝酿情绪,还没酝酿好呢?” “快好了。” 杜杜琪一撇嘴,“墨迹!” 宋良玉瞪了她一眼,然后从兜里掏出地图又确认了一遍,接着指向右边,道:“咱们从这个方向走,前面有一片竹林,刚好离村子也不是太远,应该没什么太大的危险,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遇见翻山猿猴,估摸着晚上之前就能走到,你之前附在我身上,把拦在新手村路口的那座山,劈开了一道口子,闯进了好多乱七八糟的怪物,咱们这一路上可得留意了,我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有师傅在,你别怕,有事儿就打出暗号。” 宋良玉抬起手,打了一个响指。 杜杜琪点头道:“对,就这样。” 宋良玉以防万一,问道:“你确定你能时时刻刻都听见吗?” “必须的。” 宋良玉收好地图,终于还是一步迈出了新手村。 这家伙屁颠屁颠的唱了一句:“师傅,上路吧。” 杜杜琪翘起兰花指,有模有样的应道:“乖徒儿,前面带路。” 宋良玉哈哈大笑,慢慢的远离了新手村。 不过宋良玉并不知道,他刚走没多久,十一娘和小萝莉同时出现在他之前站的那块石碑前,两个妹纸脸上的表情惊人的相识,就像是终于送走一尊瘟神似的,终于了松了口气。 但是比起小萝莉的没心没肺,十一娘还是会觉得有些内疚啊。 为什么要说内疚呢。 宋良玉之所以要出村打猎赚钱,完全就是一个圈套啊,是小萝莉设下的圈套,就跟作死天团一样,都是被小萝莉一脚踢出新手村的可怜人,宋良玉在事管所砸烂的那么点东西,别说八千万了,八十万都要不了,十一娘会报出八千万的天价赔款,完全就是小萝莉授意的啊。 谁让宋良玉喜欢在小萝莉面前秀优越呢? 小萝莉早就想给宋良玉一点颜色看,只是一直苦于没有机会,嘿,刚好这时候杜杜琪披着宋良玉的皮囊,在事管所大闹了一场,小萝莉忽然心生一计,干脆就趁机给宋良玉找点事干,免得这孙子一天到晚闲得慌。 其实不怪小萝莉心狠啊,一开始她就提醒过宋良玉,客气点客气点。 架不住宋良玉把她的话,全当成了耳边风。 自作孽不可活啊。 十一娘有些不忍心,道:“叶子姐,咱们是不是过份了点啊?” “担心啦?” 十一娘叹了口气,“现在村子外面可不比以往,真的是很危险,而且他也没做错什么,就是性子放荡了一点,但人还是不错的,咱们这样给他下套子,要是他在外面出了什么意外,等于就是咱们合伙害死他的啊,这样一想的话,心里面也怪难受的。” 小萝莉哼道:“放心吧,这小子死不了,吃点苦在所难免,要不是有杜杜琪在,我也不会使出这一招,你可能不知道,杜杜琪在神武大陆是天选之子,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经孕育出了神格,就连神武大陆的神仙都不敢和她硬钢,要不然又怎么会绞尽脑汁的暗算她呢,虽然这傻妞现在只剩下不到一成的实力,但只要有她在,还真没什么畜生能够威胁到宋良玉的小命。” 十一娘听了这话,惊讶得说不出话。 “就她?有那么厉害?” 小萝莉笑道:“如果杜杜琪凝聚肉身,恢复以往的实力,咱们这个世界的法则,都得在她面前低头,现在你该知道那个傻妞有多厉害了吧?” “宋良玉这是捡到宝了啊。” “谁说不是呢?” 十一娘还有些不太相信,“她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又会对宋良玉千依百顺呢?” 小萝莉一摊手,无可奈何道:“为什么?傻呗。” 十一娘恍然大悟,“难怪叶子姐张口闭口就叫她傻妞,原来是真傻。” 小萝莉被逗得掩面娇笑。 第三十六章 陷阱 新手村的地图看上去很小,但真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那也是望山跑死马的节奏啊。 宋良玉是大清早离开的新手村,照着地图上的路线,本来是以为中午点就能走到目的地,最迟也不过下午,可他一路上走马观花,慢如龟速,期间还在路上歇息了好几次,之前光是找水源就已经花费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样子,等终于远远看见一片坠满了竹叶的林子时,月亮都爬到天上去了。 不知不觉间,天又黑了。 宋良玉顺着大路走进竹林,看见地面上铺满了竹叶,一脚踩上去还会发出清脆的嚓嚓声,无论任何一个地方,夜间的危险度明显是要比较高的,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旁边的草木灌里藏了几双眼睛,也不会知道远处的大竹树后面,有没有躲着什么野兽,宋良玉现在最怕的就是阴沟里翻船,但好在有杜杜琪跟在身边,所以他的胆子,比往常间要稍稍大了一点。 从新手村出发的这一路上,也算是风平浪静。 没有看见什么让人警惕的怪兽,也没有碰见价目表上的稀有生物,而且这新手村外面的景色,就和他老家的乡下一样,平坦的草原,陡峭的山路,还有一个个顺着地势向上倾斜的小坡,但不过水源有点稀缺。 好吧,这些都是小事儿。 宋良玉坚信,这一切都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只有走进这片竹林,打猎才算真正的开始,当然了,以他的本事,肯定当不了猎人,充其量只是个饵,方便引诱那些喜欢在夜间捕猎的动物,真正的猎人是杜杜琪,宋良玉知道自己这是在赌命啊,所以他一路上求神告佛,希望杜杜琪这傻妞别在关键时候掉链子。 竹林里很安静,用针落有声来形容都不夸张,所以宋良玉踩在遍地都是的竹叶上,难免会发出一些噪音,而且声音还不小,这无异于是在告诉竹林里的各种生物或野兽,有侵入者闯进来了。 宋良玉当然也意识到这一点了,于是他一脸无奈的向杜杜琪看了过去。 “师傅啊,我要是也能像你一样,会飞就好了。” 杜杜琪做了个禁声的手势,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宋良玉见状,大气不敢喘,也跟着认真听了一会儿,奈何宋良玉还没有能够耳听八方的那种境界,所以听了好半天,都没听出什么名堂,除了微风扫在竹叶上发出的‘唰唰’声,就是他自己的呼吸声,这片静悄悄的竹林,安静得太不可思议了,也太诡异了。 要不是有月色照路,他估计都没信心在这片竹林里,继续待下去,其实真不是他胆子小,只是觉得这氛围,太瘆人了。 宋良玉渐渐向杜杜琪靠拢了一些。 “有没有听见什么动静?” 杜杜琪忽然说道:“这里面有人。” 宋良玉有些惊讶,“什么人?难道也是从新手村来的?” 杜杜琪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要不要过去看看?就在左边,我还听见了水声,而且不止一个人。” “师傅往哪儿走,我就往哪儿走。” 杜杜琪笑道:“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听话了?” “废话,这里面感觉挺怪异的,说不清楚突然就冒出个什么东西,我这细胳膊细腿的,除了蹲草丛埋伏,还能有什么招?跟在你身边好歹能保住小命啊。” 杜杜琪慢慢向左边飘了过去,叮嘱道:“尽量别弄出太大声音。” 宋良玉放轻脚步,跟在杜杜琪的身后,眼看杜杜琪越飘越远,几乎就快要看不见了,宋良玉想要张嘴喊,但又怕一开口闹出声音,那可就打草惊蛇了,于是只能作罢,摸着黑,亦步亦趋的跟了上去,若换在往常间,几分钟就能走到的地方,他现在蹑手蹑脚,走了足足十几分钟,可见他是有多么的小心翼翼了,生怕闹出一丁点动静。 走近一小段距离,宋良玉就看见远处有火光。 在这片诡异的竹林里生火,明显是很不理智的,这是常识啊,要是这片竹林里真有什么不得了的野兽,肯定会招来麻烦啊,不过有火光,那肯定就是同类了,宋良玉很好奇,到底是哪个没常识的脑残,在这里发出作死的信号,所以他稍微加快了一点前进的步伐。 靠近后,他先是发现了一泓清水,然后在水池边上,有一个篝火,而且在篝火上面,还架得有两条鱼,哪怕隔了些距离,宋良玉也能感觉到,篝火上的两条鱼被烤得外焦里嫩,是的,已经熟透了。 奇怪的是,篝火边上并没有人。 杜杜琪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宋良玉匿在黑夜里,弓着腰,在周围观察了一小会儿,没有发现任何动静,这时候肚子忽然‘咕噜噜’的叫了起来,他看着篝火上的鱼,咽着唾沫,悄悄的走了出来,并不停的晃动脑袋东张西望,他确实没想到,竹林里居然会有水池,就像温泉似的,被围在一个半圆形的大坑里,还冒腾着热气,更难以置信的是,这种类似于温泉的水池里,居然会有鱼。 周围就那么一块水池。 架在篝火上的鱼,肯定就是从这里面来的啊。 宋良玉还没吃过这里的野味呢,不知道是个啥味道,刚好肚子也饿了。 怎么办呢?吃呗! 不过还没等他走近篝火,忽然一脚踩空,掉进了一个足足有两米深的小坑里,虽然他确实有些嘴馋,但他绝对不是因为大意才掉下来的,都特玛怪地上,全都铺满了竹叶,他哪能知道这里有个坑啊,而且以他多年的经验来看,这个坑,很明显不是天然的,既然是人为的,那就说明了一个问题。 这是掉到陷阱里面了啊。 多亏这陷阱里面没有多余的刀山剑山,不然宋良玉肯定要被刺得全身都是窟窿眼。 贪嘴吧?惹祸了吧? 可就算这坑里面没有利刃,但一个不注意从差不多两米高的地方掉下来,也不好受啊,宋良玉直接都快摔岔气了,好在他被十一娘拳打脚踢的调教过,耐打能力有显著的提升,再加上又在千年夕山龙木的晨露里面泡过澡,身子骨也硬朗了很多,并没有摔出什么大毛病,于是这家伙哼哼唧唧的喘了两口气后,就爬了起来。 都掉到陷阱里面了,宋良玉哪能顾得上许多,所以就张开嘴嚎了几嗓子。 这一嚎可就要命了,惹得静悄悄的竹林里,忽然传来一阵一阵的嘶吼声。 光是听着这些嘶吼声,宋良玉就能断定,没一个是吃素的啊,这片竹林,还真特玛是藏龙卧虎啊,他绝对有理由相信,如果自己继续被困在这个深坑里,等到这群被吵醒的野兽顺着火光摸过来后,那么他这个诱饵,就要变成真正的粮食啦。 宋良玉越想越心急,不要命的叫了起来:“杜杜琪,你要是再不来,你家乖徒儿可就要牺牲了,你还有心情玩儿呢?” “这特玛谁挖的坑啊?” “我去你大爷的,外面有没有人啊,咱能好好聊一聊吗?” “杜杜琪,你到底死哪儿去了?” “玩我是吧,好,我现在就变身给你看。” “师傅,救命啊~~” 宋良玉总算是喊累了,一屁股坐在坑里,等调整好状态后,继续嚎。 不过还没等他休息够,忽然感觉有个人影在头顶上晃了晃,宋良玉抬头看去。 果然看见陷阱外面有一个脑袋,伸长脖子,看戏似的在自己身上打量,由于月光被遮住了,宋良玉看不清深坑外面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就连是男是女他都分不清,但宋良玉可以肯定,这坑,绝对是他挖的。 让宋良玉更生气的是,这人好像并不打算把自己救出去。 宋良玉喊道:“你谁啊,我不是野兽,我是个人,快搭把手拉我上去啊。” “闭嘴,再瞎嚷嚷,我一箭射死你。” 这声音中气十足,是个男人。 宋良玉继续道:“兄弟,你这可就不对了啊,荒山野岭的,都是同类,咱可不能自相残杀,有话儿咱们好好说,你先把我救出去,成不?” 这个连相貌都让人看不清楚的男人,二话没说,忽然捧起竹叶,准备把陷阱封住。 宋良玉可急了,“兄弟,你这是干嘛?” “等死吧你。” 宋良玉眼睁睁的看见陷阱被封死,他却无能为力。 现在他孤零零的站在深坑里,真正意义上的伸手不见五指,四周一片漆黑,一伸手就能摸到湿润的壁土,脚底下也是坑坑洼洼的,宋良玉一声不吭,摸着黑蹲下身子,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所以没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三十七章 狐妖与我同在 宋良玉在黑漆漆的陷阱里,数着时间。 大概又过了十几分钟左右,忽然听见头顶上有脚步声,宋良玉并没有着急的大喊救命,因为他清楚的认识到一个事实,如果走在外面的人,就是在这里挖陷阱的人,那么他不要命的大喊也只是浪费力气而已,可要是其他人或者其他东西,就更不能随便喊了,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这片竹林本来就很诡异,他现在被困在这个坑里,完全就像是砧板上的肉,只能任人宰割,于是他决定先在这个陷进里面躲着,静观其变。 脚步声越来越近,宋良玉掐指一算,只要再多走两步,不论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都会不出意外的掉下来,就和自己一样,当然,他发自内心的希望这是个人,万一要是掉下来头食肉动物,那他可就要遭殃了啊。 正在宋良玉满头大汗惊疑不定的时候,脚步声忽然停下了。 宋良玉松了口气。 紧接着,脚步声又渐渐走远,宋良玉竖起耳朵,好在外面够安静,有一丁点风吹草动他都能听出个大概,宋良玉正琢磨着,忽然又听见噗通一声,宋良玉知道,这是落水的声音,宋良玉就纳闷了,这么一大滩池水,难不成是个瞎子,看不见路,才掉进了水池里? 落水声刚响起,宋良玉就听见有人大喊。 “三爷,下水了,快拉绳子。” 宋良玉听出来了,这声音就是刚才对自己见死不救的魂淡。 宋良玉也很好奇啊,这里又是挖坑又是绳子的,都不知道布了多少个陷阱,到底是在捉什么东西呢,宋良玉趁机又喊了几声,可惜外面好像一门心思的都在抓猎物,根本就没人过来搭理他,但不过听着声音,宋良玉大致猜测出,外面应该有两个人,嗯没错,都是男人,年轻男人。 当然,这只是猜测。 毕竟这个世界的人,都特玛不显老啊。 宋良玉正胡思乱想呢,一个人影淬不及防的就掉了下来,不偏不斜的压在了宋良玉的身上,大概是被追着跑得时候,一脚踩空,掉到了这个陷阱里面,反正现在这个陷阱里面又多了个人,宋良玉不再是孤零零的了,但不过宋良玉高兴不起来啊,难受不说,还痛得要命,他现在可是被压在下面的啊。 于是乎,宋良玉下意识的伸手摸去,软绵绵的,毛茸茸的。 不对劲啊,为什么会毛茸茸的? 宋良玉睁开眼看去,好在陷阱被踩没了,月色也照进了这个坑里,所以宋良玉还能借着月光看个明白,让宋良玉没想到的是,连他自己也分不清压在自己身上的,到底该不该称之为人,因为他从没见过,有什么人的屁股上是长了两条尾巴的。 没错,就是两条。 说得形象一点,现在压在他身上的东西,虽然有着小孩的身体,但屁股上却生了两条毛茸茸的尾巴,就连耳朵也是毛茸茸的,但是抛开这些不说,这个小孩有一张非常精致的小脸,堪称完美的五官,这分明就是一个有尾巴有兽耳的小女孩啊,而且还是很漂亮的那种。 宋良玉的脑壳里,莫名其妙的就冒出一个字。 妖。 这特玛是妖怪啊。 以他在动漫界专研多年的经验可以判断出,这是只小狐妖。 未成年狐妖。 宋良玉失手,把这个估摸着只有自己一半身高的未成年狐妖推开,然后往后缩了缩,满脸震撼的盯着这只妖怪,他可没听说,这片竹林里居然还有修炼成精的人形妖怪啊。 很显然,比起宋良玉,这只未成年狐妖的胆子要更小一些。 所以被宋良玉这轻轻的一推,吓得躲出了老远。 可是陷阱就这么大,这只狐妖又能躲到哪儿去呢?于是小狐妖为了离宋良玉更远一些,拼命的往上面爬,并不停的在流眼泪,但却没有哭出声音,小狐妖的两只手,不停的抓在土壁上,都抓出血了,也没能爬出陷阱,或许是认命了,这只未成年狐妖抱着两条尾巴,倦缩在边上,小小的身体止不住颤抖,甚至都没敢抬头看宋良玉一眼。 宋良玉忽然有些心疼起来。 一人一妖现在相隔的距离,也就是宋良玉一个伸手的问题。 宋良玉把手搭在小狐妖的脑袋上,轻轻摸了一下。 小狐妖颤抖得更厉害了。 “三爷,快过来,这小畜生终于掉坑里了。” 宋良玉抬头看去,陷阱外面站了两个人。 三爷看见宋良玉在陷阱里面,疑惑道:“怎么还有一个?” “哦,旁边那个是人,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掉下去的,别管他,死了活该,先把那只小畜生捞上来呗?” 三爷不知道从哪拿出一把弓,并搭上箭矢,一边拉弦道:“不行,得先给这个小家伙来一下,不然一捞上来又给跑了。” “三爷,悠着点儿,当心射死了。” 这个叫三爷的把弓箭递给他,说道:“熊子,你箭法好,你来射,给这小家伙的两条腿上,都来一箭,瞄准了,可别射偏,不然辛苦那么多天,全都要打水漂了。” 熊子接过弓箭,一边瞄准一边拉弦。 宋良玉很清楚的听见了两人的对话,跟着喊道:“三爷,我就是一路过的,经过这里的时候不小心掉陷阱里了,搭把手拉我上去呗?大恩不言谢啊,你们也是从新手村出来打猎赚钱的吧?大家都是同僚嘛,正所谓五湖四海皆兄弟,多个朋友多条路,帮个忙呗?” 熊子拉着弓,问道:“三爷,我可放了啊。” “慢着,让我问问,小子,你是新手村的?” 宋良玉看见希望了,点着头道:“对对对,住在新手村新手大道的一间小平房里面,姓宋,人送外号裸睡哥,三爷叫我小宋就行了,看来三爷也是同道中人啊,冒昧问一句,你也是穿越过来的?不知道三爷是从什么地方穿越过来的,说不定咱两还是老乡呢。” 熊子作势就要放箭,“少特玛套近乎。” 宋良玉赶忙闭嘴。 三爷冷笑道:“原来你也是来出来赚钱的啊,那么我就更不该捞你出来了,难道捞你出来和我抢怪?我可没那么傻,既然大家都是穿越过来的,我给你个面子,就不落井下石了,你自己想办法出来吧。” “三爷,你这就过份了哈。” “过份?”三爷听见这话明显不高兴了,然后对着熊子说道:“也给这小子的腿上来两箭,然后再把他捞上来,免得人家说咱们见死不救,这要是传出去可就太不好听了,留神了,可别射偏,杀人是要犯法的。” 熊子哈哈大笑,“饶了我吧,我可不想再去蹲小黑屋了。” “哦,我忘了,在这里好像并没有王法啊。” 熊子故意问道:“那我到底是该射腿呢?还是射人?” “当然是射腿了,虽然这里没王法,但是咱们也要学会自律,不能干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当心遭报应。” 熊子一本正经道:“三爷说得有理,可我怎么觉得,要是射残了他,到时候天一亮,他走不出去,可就生不如死了啊,怪残忍的,还不如在这里给他痛痛快快来一下呢。” 三爷拍了一下熊子的后脑勺,骂道:“你傻啊,就算是生不如死,至少也还没死啊,咱们不能杀人,知道吗?” 宋良玉听着两人在这一唱一和的演双簧。 有些不耐烦了。 他看了倦缩在边上的小狐妖一眼,然后轻轻摸了下小狐妖的脑袋。 “能听懂我说话吗?” 小狐妖泪眼婆娑,抬头望着宋良玉。 “能听懂吧?” 小狐妖吸着鼻子,然后点了点脑袋。 宋良玉安慰道:“别怕,我罩着你,来,躲到我身后去。” 小狐妖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蹑手蹑脚的走到宋良玉的身后,抱着头蹲在地上。 三爷笑道:“熊子,拉了那么久的弓弦,你的手难道不酸吗?” 熊子说道:“肯定酸啊。” “既然会酸,那就放箭啊。” 熊子又加了几分力道,拉满弓弦,喝到:“得勒。” 一只箭矢不出意外的向宋良玉射了过来。 第三十八章 傻人有傻福 宋良玉打了个响指。 声音清脆,在这片幽静的竹林蔓延开来。 不过,遗憾的是,宋良玉的膝盖上还是中了一箭。 痛吗?肯定痛啊。 不过这家伙咬牙忍着,愣是没因为这一箭跪下去,脊梁骨挺得笔直,牢牢的把小狐妖护在身后,唯一让宋良玉欣慰的就是,刚一打出响指,杜杜琪就出现了,就像脱下了隐身衣似的,神不知鬼不觉的漂浮在宋良玉的头顶上。 宋良玉很想追问杜杜琪之前跑什么地方去了,但他知道,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因为熊子在陷阱外面虎视眈眈看着他,而且还又搭上了一根箭矢,宋良玉可不想因为两只膝盖都中箭,然后跪在熊子和三爷的面前,骨气这种东西,有时候也是因人而异的,至少他认为,跪在这两人的面前,很掉价。 杜杜琪问道:“乖徒儿,遇上什么危险了?咦?这是哪?你掉坑里啦?” 紧接着杜杜琪皱着鼻头嗅了嗅,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 宋良玉不敢告诉杜杜琪自己中箭了,他怕这傻妞看见自己膝盖上的血,然后因为晕血的缘故把他一个人再次丢在这里,他这傻师傅啊,光论实力的话,一个能打十个,绝对是个高手,可惜就是太逗了,估摸着生下来的时候,智商被全部分到了实力上,所以才会那么逆天,连神仙都眼红。 所以说啊,老天是公平的。 给杜杜琪开了一扇大门,必然会关上一扇窗户。 不过还没等宋良玉说话呢,杜杜琪忽然皱眉道:“乖徒儿,你身上怎么会有血腥味儿?”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宋良玉赶忙说道:“受了点伤,师傅,现在性命攸关,你可别晕啊。” 刚说完话,杜杜琪就看见了宋良玉身后躲着一个小狐妖,这傻妞不知道脑袋里想的是什么,立刻拉下了脸,准备拔剑,好吧,气温又降了,好在宋良玉已经习惯了这种刺骨的冰凉。 据宋良玉了解,这是杜杜琪的剑意,也是杀意。 这傻妞晕血,所以不会真的出手杀人,通常都是以气势威吓对手,因为这一招很管用,任何一个有点道行的人,只要感觉到奔袭在杜杜琪周围的剑意和杀意,都会不战而退,杜杜琪在神武大陆遇见任何一个来挑战她的人,都屡试不爽,只要她一拉开架势,挑战者全都甘拜下风。 所以比起打架杀人,杜杜琪更擅长的还是恐吓。 这傻妞在拥有一身本领的前提下,已经把恐吓对手的气势,锻练到了某个极致,一般人是学不来的。 小狐妖灵性极高,所以比起普通人,更能感受到这股磅礴剑意,而且杜杜琪明显就是对准小狐妖放出的气势,此刻已经敏感到极点的小狐妖,感受到冷冽的剑意盘旋在周围,吓得双腿打颤,全身发麻,两条尾巴上的白毛,就像触电般,根根倒立,小狐妖已经被吓得连哭都哭不出来了,情不自禁就抱住了宋良玉已经中了一箭的腿肚子。 宋良玉痛得倒吸一口冷气。 杜杜琪吼到:“妖怪,还不快离我的乖徒儿远一点?” 小狐妖被这一声吼,吓得全身一个哆嗦,抱着宋良玉的小腿更是不撒手了。 宋良玉扶额长叹,杜杜琪的智商,看来是彻底没救了,这傻妞难道不会看场合的吗?就小狐妖这副颤颤兢兢的样子,任何一个愿意动脑筋思考的,都不会把这只未成年狐妖看成是罪魁祸首,玛德,陷阱外面站着的两个人,还在拉着弓呢,杜杜琪就不会抬头看一眼吗? 宋良玉忍住没爆粗口,往陷阱外面指了指。 杜杜琪抬头看了一眼,只见熊子拉着弓弦,随时准备放箭。 接下来杜杜琪的一句话,差点让宋良玉吐血。 “原来已经有人来救你了啊,好人真多啊,乖徒儿,你快离这只妖怪远点,当心别被射中。” 真的,也就是杜杜琪没实体,不然宋良玉肯定宁愿背负一个欺师的罪名,也要给这傻妞狠狠来一下,宋良玉试着站在杜杜琪的角度,思考了一下,以这傻妞的推理能力,肯定在脑海里面形成了以下的这么一副画面。 首先是自己掉坑里了,然后小狐妖要吃自己,所以也跟着跳了下来,刚好这时候呢,熊子和三爷出现了,然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准备一箭射死小狐妖,把自己救出升天。 好吧,确实没毛病。 不过宋良玉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师傅,咱们的敌人在上边。” 杜杜琪仰着头东张西望,疑惑道:“在哪儿呢?” 宋良玉先是指了指三爷,然后又指了指正在拉弓的熊子。 杜杜琪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 宋良玉耐着性子,从嘴里蹦出四个字儿:“还不动手?” 杜杜琪扭头问道:“上面就只有两个好人啊,没发现什么敌人嘛。” 熊子和三爷可看不见杜杜琪啊,只是听见宋良玉对着空气在自言自语,熊子有些懵比了,还以为宋良玉被吓疯了,要不然就是着了魔?所以他拉着弓一直没放,就连“见多识广”的三爷,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两人你看我,我看你,满脸疑惑。 熊子就问了,“三爷,这小子难道是个傻子?” 三爷给自己打了一针强心剂,说道:“装傻充愣,别管,放。” 熊子得令,拉弓放箭。 又一只箭矢向宋良玉射来。 杜杜琪猛然间回神,伸出一根手指,点在箭尖上,箭矢在宋良玉的面前停下了。 三爷和熊子,只是看见箭矢忽然就凭空停下,仿佛有一层无形的屏障挡在宋良玉面前一样,两人发现这诡异的一幕,肯定要被惊得说不出话啊,熊子不信邪,下意识的又掏出一根箭矢搭在弓弦上,重复之前的动作,拉弓放箭。 这一箭同样是凭空停下了。 熊子整个人都不好了,难道是见鬼了? 之前的第一箭,明明很顺利的射中了宋良玉的膝盖,怎么第二箭和第三箭,忽然就在宋良玉的面前凭空停下了? 熊子说道:“这小子有点邪门啊。” 三爷咬牙道:“继续射。” 熊子苦着脸道:“只剩下六根箭了。” 三爷眼珠子一转,“射,没箭了就搬石头砸,总之不能让这小子出来。” 熊子看上去就是那种大憨大憨的类型,所以不明白三爷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说道:“三爷,万一要是砸死了可怎么办?你刚不是说了,就算这里没王法,咱们也要学会自律啊,还说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勾当会遭报应,还有啊,那只小畜生也在这里面呢,要是也把它砸死了可怎么办?” “你傻啊,这小子那么邪乎,要是等他爬上来,肯定不会给咱们好脸色看啊,你是愿意杀个人慢慢等报应呢?还是愿意放这小子出来找咱们算账?吃了那么多年米饭,你只长个子不长脑子的是吧?那只小狐狸不用管,死了也能换几个钱。” “三爷说得有道理。” 话音刚落,熊子一根箭接着一根箭的向宋良玉射来。 三爷开始在周围找石子。 第三十九章 相爱相杀 经过三爷和熊子的一番对话,杜杜琪要是再听不明白,估计宋良玉没被射死之前,都要被这个当师傅的气死了,杜杜琪拦下一根根箭矢的同时,并不妨碍她动脑思考,虽然她的脑袋可能已经生锈了,等杜杜琪理清了头绪后,一如既往的又羞红了脸,她自己都觉得丢人,还剑神呢,连敌人是谁都分不清楚,这要是传到神武大陆那群神仙的耳朵里面,估计都能让那群老不死的东西笑上好几年。 不过杜杜琪的反应很快,为了弥补之前闹出的笑话。 这傻妞连拔剑的姿势都懒得摆出来,轻轻一挥手,宋良玉的身前就凝聚出了一把剑,足足有一块挡板那么宽的巨剑,剑身上还在不停的滴着水珠,宋良玉伸手摸了一下,剑很冰滑,而且还有些湿润,就像冰块似的。 宋良玉认识这把剑。 他拜杜杜琪第当师傅的时候,就是因为手痒,还被这把剑割破过手指。 没错,这是杜杜琪利用无上神通,抽出空气中的水份凝聚而成的巨剑。 杜杜琪说道:“坐上去。” 宋良玉闻言,一屁股坐在巨剑上试了试。 然后他看见小狐妖卷缩在旁边,不敢靠近巨剑,宋良玉拉着小狐妖的手,一起坐在巨剑上,小狐妖的胆子很小,看上去楚楚可怜,宋良玉自从记事以来,很少有那么心疼过一个人,哦好吧,是很少有那么心疼过一个妖,宋良玉生怕这只小狐妖冷着,还特意脱下了西装,铺在剑上,让小狐妖坐在西装上面。 这可是十一娘送他的西装啊。 由此可见,这只小狐妖有多么的讨他欢心了。 估摸着小狐妖这一辈子,还从遇见过那么好的人,所以坐上巨剑后,紧紧环抱着宋良玉的胳膊,还把小脑袋埋进了宋良玉的胳肢窝下,身体仍旧在止不住的颤抖,小狐妖不仅有灵性,而且还特别的通人性,所以这只小狐妖心里面很清楚,什么人好,什么人坏。 小狐妖还知道,只要跟在宋良玉身边,一定很安全。 宋良玉摸了摸小狐妖的脑袋,问道:“会说话吗?” 小狐妖头顶上两只毛茸茸的耳朵,抖动了一下。 “有名字吗?” 小狐妖沉默了一小会儿,声若蚊蝇道:“丘丘。” 宋良玉很喜欢小狐妖的耳朵,于是伸手轻轻捏了一下,软绵绵的,手感棒极了,接着宋良玉一晃眼,看见小狐妖屁股上有两条尾巴扫来扫去的,宋良玉脑袋一热,伸手就把小狐妖的两条尾巴抓在手里,这还不够,他把小狐妖的两条尾巴抱在怀里,把脸凑上去蹭了几下,然后一脸享受。 小狐妖被吓得脸色苍白。 想伸手去把自己的尾巴抢回来吧,可又不敢。 于是乎眼泪水夺眶欲出,盯着自己的尾巴看。 宋良玉蹭够了,终于松开手,问道:“你叫丘丘?” 小狐妖松了口气,然后使劲点着脑袋。 “那我以后就叫你丘丘?” 小狐妖使劲点着脑袋。 宋良玉还想继续聊下去。 杜杜琪忽然喊道:“乖徒儿,坐稳了。” 随着杜杜琪的声音喊出,巨剑忽然慢慢的飘了起来,宋良玉赶忙一下子抱住丘丘,反正这个叫丘丘的小狐妖早就被吓麻木了,所以一动不动,任由宋良玉抱着,渐渐的,巨剑越升越高,宋良玉莫名其妙就有了一种御剑飞行的感觉,当然了,不同的是,别人御剑是踩在剑上,而他,却是坐在剑上。 总之都是殊途同归嘛,坐着也好,站着也罢。 能飞就够了。 不过宋良玉坐在剑上慢慢飞起来的这一幕,可把熊子给吓坏了。 熊子拉着弓弦,这是他最后的一根箭矢了,之前射出的好几箭,不是凭空停下了,就是在快要接近宋良玉的时候,莫名其妙的粉碎了,熊子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这种突如其来的诡异,但是当他看见宋良玉坐在剑上,像电梯似的慢慢升高,最后飞出了陷阱,而且还降落在他的面前。 熊子吃了一惊,然后手一滑,箭射歪了,箭矢朝着三爷就飞了过去。 正在弯腰捡石头的三爷,忽然大叫一声:“哎哟!” 熊子被三爷的一声惨叫,终于喊回了神。 于是熊子伸手在箭袋里摸了一下,遭了,箭射完了。 熊子握着弓,就像拿着一根棒槌似的,在宋良玉的面前挥了几下,满头大汗,道:“你别过来,要不然我嫩死你。” “你们不是早就想弄死我了吗?” 熊子绝对是一条能屈能伸的真汉子,他非常明白一个做人的道理,没错,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他二话没说,当场就跪了下去,而且还一个劲在磕头讨饶,脑门上都沾了好几片竹叶,但只要宋良玉没喊停,他就会坚持磕头,他相信,自己的一片真心,一定能够打动宋良玉,让宋良玉不计前嫌,大人不记小人过。 “哥,我错了,全是王老三指使我干的,王老三才是主谋,要不然再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对您老人家兵戎相见,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肚子里面能跑船,只要您放过我,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只要敢说一个不字,提头见您,哥,您要是不信,我给您立个投名状,您点头,我一箭射死王老三这个无恶不作的狗犊子。” 三爷听见熊子的话,也急了,顾不得还插在屁股上的箭矢,指着熊子,跳着脚骂道:“你敢出卖劳资?你这个狗东西,也不想想你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是谁在罩着你,现在遇见厉害的了,就想把我卖了,你简直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熊子扭头看向三爷,然后眨着单眼。 仿佛在传递某种信号。 三爷是个人精,立马会意,跟着跪了下去,纳头就拜,并高声喊道:“宋爷大人有大量,求放过。” 宋良玉摊开双手,向上虚扶,威风凛凛道:“爱卿平身。” 三爷和熊子对视一眼,默契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熊子站起来的同一时间,又给三爷抛了一个媚眼。 很得意,意思很明显,安全了。 但不过宋良玉接下来的一席话,直接让三爷和熊子都傻眼了。 “三爷,你手里面的石头挺多啊,不能浪费了,你就在那个位置用石头丢熊子,如果熊子躲开一次,我就砍你一剑,躲开两次,我就砍你两剑,你自己掂量着办,什么时候我满意了,这事儿就算清了。” 熊子赶忙又跪了下去,求饶道:“宋爷,您可不能这么对我啊。” 宋良玉想了想,“也是,这样对你太不公平了。” 熊子感恩戴德道:“对啊。” 宋良玉继续道:“要不这样,三爷既然用石头丢你,那么你肯定也要礼尚往来啊,要不然多没劲儿?所以,你就站在这里,干你最擅长的事儿。” 熊子纳闷道:“我最擅长的是什么?” 宋良玉拍了熊子的后脑勺一下,邪笑道:“当然是射箭啦,你箭法那么好,我可还没看够呢,三爷在对面用石头丢你,你就在这里拉弓射他,但是,我要告诉你,如果三爷躲开一次,我就砍你一剑,躲开两次,我就砍你两剑,所以两位,可别留情啊,对敌人心软,是会害死自己的,那么两位,开始吧。” 三爷的脸色铁青。 熊子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 宋良玉这一招太狠了,丝毫不弱于他们呐。 熊子咬牙道:“可我已经没箭了啊。” 宋良玉看了杜杜琪一眼,然后跟杜杜琪说了两句悄悄话。 杜杜琪随手一挥,熊子的脚边就堆满了箭矢,这一招无中生有,被三爷和熊子完全看在了眼里,这二位现在连逃命的心思都不敢有了,自己这是惹上神仙了啊。 怎么办呢?动手呗。 熊子和三爷,两个人终于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相爱相杀。 第四十章 胆小的丘丘 宋良玉拉虎皮作大旗,把三爷和熊子收拾得服服帖帖,成就感不言而喻,当然他也明白,杜杜琪功不可没,但是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实际上,像杜杜琪这种厉害的人,都能为他所用,这本身就是一种实力,他是手无缚鸡之力没错,但他却能让一群嚣张跋扈的人望风而逃,这比在撸啊撸里面拿五杀还要惊心动魄。 最重要的是,他还只是个新手啊。 宋良玉望着漂浮在自己头顶上的傻妞,莫名其妙的就想起了一部动画片,通灵王,他小时候可是很喜欢看这部动画片的啊,这其实间接性的说明了一个问题,杜杜琪有多强,他就有多强,不过前提是杜杜琪要随时都跟在身边,不能再像之前那样,飘着飘着就不见了。 现在出了陷阱,宋良玉有必要好好打听一下。 这傻妞之前究竟跑什么地方去了呢? “师傅啊,你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把我一个人丢下不管了呢,喊你半天都不答应,非要打出暗号你才舍得现身,其实我都已经做好舍身取义的打算了,下次可不许再这样了。” 杜杜琪仿佛想起了什么,立即说道:“对了,你不说我都差点给忘了,我在不远处发现一个石窟,里面装了好几十坛陈年老酒,我之前就是被这些酒香给吸引过去的,只不过我觉得奇怪,这片竹林都没有一点烟火味儿,不像是有人居住的地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酒?我细数了一下,有六十多坛呢,如果是从新手村搬运过来的话,也是要费些功夫的,而且还全是一等一的美酒,我光是闻着都快醉了。” 宋良玉听见这个就更气了,合着杜杜琪因为闻着酒香,把他一个人撂在这里就不管了,掉进陷进不说,还差点被人放箭射残,现在膝盖上都还插着一根箭矢呢,宋良玉再次刷新了对杜杜琪的认知度,这傻妞不仅仅是单纯的一个女剑神,还是个女酒鬼。 不过也难怪,杜杜琪本来就是酒中悟道,肯定对酒香味会有些敏感。 可也太不是时候了吧,这片竹林对宋良玉来说,完全就是一个未知数,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遇上生命危险了呢,宋良玉认为,自己有必要好好辅导一下这个师傅,让她分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 “师傅,我的命,难道还比不上几坛子陈年老酒?” 杜杜琪吃惊道:“怎么可能?我是那种偏心的人吗?” 宋良玉有一丝不详的预感。 果然,杜杜琪立马就接了一句,“乖徒儿的命和那些破坛子里的酒,肯定都是一样重要的。” 宋良玉叹了口气,“我可是差点就没命了啊。” 杜杜琪安慰道:“乖徒儿别怕,有师傅在呢,遇见任何危险,打出暗号就行了,我在你身上留了印记的,无论我在什么地方,又离你多远,只要你打一个响指,我就会出现,对了,我还没问你呢,这只小狐妖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在一起的?” 宋良玉正准备说话。 熊子不知道抽什么疯,忽然拉弓转身,瞄准了宋良玉,没有废话,直接射出箭矢,宋良玉被吓了一跳,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却因为膝盖中了一箭,不能大幅度活动,所以疼得冷汗直流,然后一个踉跄,坐在了地上,膝盖上的鲜血嗞嗞往外冒。 杜杜琪看见宋良玉的裤脚上全是血渍,脑袋一晕,紧接着身子一歪,砰的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不过宋良玉的运气很好,他这一屁股坐到地上后,箭矢从他的头顶上掠过,有几根头发都被擦断了,他算是勉勉强强的避过了这一箭,但是这些箭矢本来就是杜杜琪用水份凝聚出来的,所以杜杜琪消失过后,熊子脚边的一堆箭矢,马上就化成了一滩清水。 熊子还想继续搭箭拉弓,却发现箭矢全都没了。 熊子知道,这一箭如果没偷袭成功,恐怕就很难再有机会了。 所以这家伙果断丢下弓箭,拔腿就跑。 宋良玉被气得火冒三丈,但是却站不起身来,他的左腿膝盖只要稍稍一有动作,就会扯动伤口,痛到骨子里的痛,宋良玉真恨没能亲手砍熊子两剑,以报一箭之仇,非要阴阳怪气的玩什么花花肠子,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喜欢作怪,这下好了,眼看熊子就要跑不见影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遇见这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孙子。 但是宋良玉却忘了还有三爷啊。 很显然,三爷看见熊子偷袭不成功,知道再没机会,生怕宋良玉会怪罪到自己的头上,所以举着石头就朝熊子砸了过去,并不是三爷不想跑,是跑不动啊,谁让三爷的屁股上也插了一根箭呢?比宋良玉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将功折罪表明心意,三爷使出浑身力气,捏着巴掌那么大的石块,砸在了熊子的头上,不得不说,三爷丢东西也是很有技巧的,估摸着是投篮出身的,一丢一个准。 熊子一声惨叫,栽倒在地。 三爷捂着屁股,一瘸一拐的走到熊子面前。 熊子抬起头看着三爷,满脸的不可思议。 三爷冷着脸,道:“熊子,是该你报答我的时候了,一个人遭殃总比两个人死要好得多,宋爷菩萨心肠,不和我们计较,你还恩将仇报,敢拉弓射宋爷?你这是在找死啊。” 熊子和三爷可谓是知根知底,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的用意,所以熊子知道,三爷这是话中有话,而且熊子也听明白了,三爷的意思是,要怪就怪熊子废物射不中人,不然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啊。 熊子喊道:“三爷,我这么做可是为了咱们两个啊。” 三爷指了指插在屁股上的箭,阴阳怪气道:“你跑了,我怎么办?这一箭可是你射的啊。” “三爷,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啊。” 三爷冷着脸,抓起石头,狠狠砸在了熊子的脑袋上。 熊子被一石头砸蒙圈了,左右看了两眼,然后开始使劲往前爬。 三爷绝对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压在了熊子的身上,然后捏着石头,一下一下的砸在了熊子的脑袋上,鲜血四溅,洒在了三爷的身上,还有脸上。 直到熊子一动不动了,三爷估计还是有些不太放心,怕这孙子装死,于是又狠狠的补了几下,直到手都酸了,三爷才停下动作,然后站起身来,觍着笑脸,一路小跑到的宋良玉的跟前。 宋良玉的脸色很难看。 熊子趴在不远处,鲜血流了一地,估摸着已经死透了。 讲真,虽然宋良玉的性格是痞了一点儿,看上去对任何事儿都漫不经心,整一个玩世不恭的样子,但他也是有底线的,而且他相信,任何人都是有底线的,不过他却没有从三爷的身上,看出一丁点儿做人的原则,熊子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属于讲义气的那种类型,毕竟熊子愿意冒着作死的风险对宋良玉拉弓射箭,也不愿意把矛头指向三爷。 实际上不论在任何一个世界,这种人都是很少见的。 只是估摸着在三爷这类人的眼里,讲义气的人,大多被看作是一些脑壳不灵光的傻子而已。 更何况,这还是宋良玉第一次见到血淋淋的杀人现场,而且手法及其残忍,如果非要让宋良玉形容一下自己现在的心情,那就像是有苍蝇卡在喉咙里面一样,恶心,难受,宋良玉情不自禁的眯着眼,在三爷身上来回打量,他觉得,三爷就像是一条蛇,一条专门吞食同类的眼镜王蛇,不仅有毒,而且冷血。 三爷丢掉手里的石头,然后把满手的鲜血在衣服上蹭了蹭。 “宋爷,您没事吧?” 三爷一边问着话,一边打算去搀扶宋良玉。 宋良玉赶忙摆手制止,他可不敢让这条没有人情味儿的冷血毒蛇来搀扶,说不定突然就被他咬一口呢,两个人现在身上都插着箭矢,不同的是,一个是在膝盖上,一个是在屁股上,动起来的时候多少都有些不太方便,再加上三爷之前忍着痛,下了一次死手,所以走起路来摇摇欲坠。 三爷犹豫了会儿,问道:“宋爷,不知道我这笔账,清没清呢?” 宋良玉被小狐妖搀扶着,慢慢站了起来,但却一直闭着嘴没说话。 三爷以为宋良玉是没听见,又轻唤了一声:“宋爷?” 宋良玉转头,盯着三爷看。 三爷点头哈腰,一脸笑意。 这时候,杜杜琪的声音忽然传到了宋良玉的耳朵里。 “我不喜欢这个人。” 宋良玉摇头苦笑,他自己也不喜欢啊。 小狐妖丘丘离老远就能闻见三爷的身上,有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加之又看见了刚才的一幕,小脸惨白如纸,紧紧抓着宋良玉的胳膊,甚至都有些不敢看三爷,丘丘今天肯定是被吓惨了的,差点被人捉住不说,还见到了人类世界如此血腥的一幕,丘丘一直以为,人类只有对它们这些异类,才会那么心狠手辣,原来并不是这样,人类自相残杀的时候,也是很可怕的。 宋良玉和丘丘同病相怜。 他揉了揉丘丘的脑袋,笑道:“别怕,我罩着你,来,躲到我身后去。” 丘丘抓着宋良玉的胳膊,越抓越紧,差点哭了出来,然后很用力的点了点脑袋,挪动身子,躲到宋良玉的后面去了。 第四十一章 恶人怕恶人 “三爷,不怕你笑话,我这人不仅胆子小,心眼也不大,尤其怕你这种人,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估摸着我现在让你跪舔,你也会二话不说,埋头就是一顿狂啃,你越是这样,我就越不放心,咱们都是被同一个文化传承熏陶出来的炎黄子孙,所以我大致能摸清楚你心里面的想法,无非就是先隐忍保命呗,你站在我的角度仔细想想,你要是我,你会怎么做?” 三爷面无表情。 宋良玉继续道:“大家都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小说电影什么的也没少看,其实套路都差不多,就像你之前一样,看出我身上有些邪乎,知道我走出陷阱不会给你好脸色看,你都懂得斩草除根。” 三爷赶忙陪笑道:“我那是有眼无珠,不识泰山啊。” 宋良玉一瘸一拐走上前道:“我看着不像,三爷你的眼睛毒辣得很啊,你要是没在我眼前上演那么一出大戏,你肯定会没事儿,可见咱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话,也是很有道理的,说实话,凭我的这颗核桃般大小的脑仁,是绝对想不出借刀杀人这种阴损招的,三爷,我是受了你的启发啊,不过确实有奇效,至少看出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三爷啊三爷,你自己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的,怎么就突然变糊涂了呢?果然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 三爷下意识的在地上摸了摸。 宋良玉看见了三爷的小动作,脸色更难看了。 “三爷,你在找石头吗?是不是准备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给我这颗圆润的脑袋瓜子也来几下?” 三爷赶忙收住动作,强忍着痛,跪了下去。 “宋爷,您误会了啊,您就算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对您兵戎相见啊。” 宋良玉调侃道:“熊子之前也是这么说的。” 三爷知道再聊下去只会适得其反,目前的形势对他来说非常不利,宋良玉的一身本事,太诡异了,但凡一个能够御剑飞行的人,都不是他这种凡夫俗子能够撼动的,他心里面绝对在骂娘,好端端的怎么就碰上宋良玉这尊瘟神了?早知道就把宋良玉捞出陷阱,就算拉不近关系,至少也能落个好啊,哪怕就是放着不管也行啊,偏偏就脑袋短路的射了这尊瘟神一箭,三爷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卖啊。 事已至此,可不能束手就擒白白死在这里啊。 于是三爷再也顾不上讨饶,站起身来拔腿就跑,虽然三爷是屁股中箭,但也还能跑啊,不像宋良玉是膝盖中箭,走两步都要冒冷汗,所以三爷知道,宋良玉是肯定追不上自己的,怕就怕宋良玉玩什么远程攻击,三爷不敢掉以轻心,边跑边回头看,只见宋良玉从地上捡起了一把弓。 没错,一把弓。 是熊子慌不择路的逃跑时,遗留在地上的那把弓。 三爷在心里面,把熊子的祖祖辈辈全都问候了一遍,那把弓丢在什么地方不好,偏偏要丢在宋良玉的面前,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现世报?不过三爷还是抱有一丝侥幸的,宋良玉哪怕是捡到了熊子的弓,也不一定就能像熊子那样百发百中啊。 是的,还有机会。 三爷加快了逃命的速度,跑得一瘸一拐的,看上去很滑稽。 宋良玉拉着弓试了一下,然后摊开手心,手里面凭空就生出了一只冰冰凉的箭矢,这只箭矢一如既往的滴着水珠,宋良玉把箭矢搭在弓弦上,瞄准了三爷的背影,正准备放箭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什么。 “丘丘乖,快闭上眼睛。” 小狐妖的两只耳朵抖了一下,直接把头埋到了宋良玉的西装上。 宋良玉拉弓,继续瞄准。 “师傅,你躲好了啊。” 宋良玉没听见杜杜琪的声音,知道这傻妞肯定早就躲起来了,于是调整呼吸,对准三爷的背影,射出第一箭,好吧,正如三爷所想,宋良玉确实没有熊子那样百发百中的本领,箭矢擦着三爷的面颊而过,三爷清晰的感受到一股冰冷的凉气,就像一道催命符似的。 三爷跑得更卖力了,同时也有些高兴。 “这小子准心不行,能跑掉。” 如果现在有一面镜子给三爷照一照,那么三爷就会发现,他现在笑得很狰狞。 三爷一边逃命一边嘀咕:“新手村新手大道?裸睡哥?哼,咱还有戏没唱完。” 话音刚落,三爷忽然感觉肩膀一凉,紧接着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他扭头看去,肩膀上中了一箭,三爷顺势滚在地上,不过求生欲望膨胀,死不认命,所以想要爬起来继续跑,结果全身的力气就像被抽空了一样,再加上只要敢乱动,肩膀上就会传来一阵剧痛,于是真的就像一条蛇似的,匍匐在地上,一丁点儿一丁点儿的向前爬。 宋良玉有射不完的箭。 他并没有因为三爷被射到在地就收手,一箭接着一箭的射了过去,没错,宋良玉的准心不行,所以射出十箭,顶多也就只有两箭中靶,运气好的时候有三四箭,宋良玉就这样不停的拉弓循环,十箭为一轮,大概两轮射完,三爷趴在熊子的尸体边上,一动不动了。 宋良玉也不敢肯定三爷死没死,所以停下手,把弓杵在地上,一瘸一拐的走了过去。 靠近后,宋良玉发现,三爷在喘气,而且还有意识。 宋良玉继续拉弓,对准三爷。 三爷艰难的抬起眼皮,盯着宋良玉看,仿佛要把宋良玉记住似的。 宋良玉忽然举起弓,向天上射出一箭。 “三爷,你之前说过,就算这里没有王法,咱们也要学会自律,我深表赞同,杀人是要遭报应的,正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我是绝对不敢做这种缺德事儿的,谁让我胆子小呢?所以啊,咱们从现在起,就算是两清了,三爷,你这流了一身的血,有好几碗了吧,你可得注意身体啊,可惜我一个伪宅,又没有什么医疗常识,实在是爱莫能助啊。” 三爷有气无力道:“姓宋的,少在这里阴阳怪气的,痛快点。” 宋良玉把弓丢在三爷的旁边,说道:“熊子一个人上路确实挺寂寞的,我也想送你一程,让你们哥俩双宿双飞携手三生石,可惜啊,杀人是要遭报应的,你说的。” 三爷咬牙切齿。 紧接着三爷破天荒笑道:“果然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啊。” 宋良玉阴阳怪气道:“不敢当。” “姓宋的,作为一个男人,我瞧不起你,但作为一个敌人,我服你,我如果真的追着熊子去了,我一定会把你的故事传遍阴曹地府,简直比我还丧心病狂啊,我现在大致也能猜测出,你没穿越之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好重的怨气呐。” 宋良玉被踩了尾巴,冷着脸二话没说,转身就走。 临走前,宋良玉还说了一句,“三爷,我祝你长命百岁。” 三爷听后大笑,只是没笑几声就喷了一口血。 第四十二章 全身是宝 宋良玉现在的心情糟糕透了,肯定不愿意继续待在这个地方,尽管这里的夜色还算美丽,又是温泉又是篝火的,但是三爷和熊子,全身是血的躺在旁边,太煞风景了啊,更何况他们几人在这里也闹出了不小的动静,肯定有野兽摸着亮光过来了。 宋良玉现在没心思抓怪,所以只能避其锋芒。 不过宋良玉在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忘记初衷,把篝火上的两条烤鱼也一起带走了,还顺便熄了篝火,宋良玉当然知道,这两条鱼是三爷和熊子烤的,但是这两人,一个半死不活的,一个已经没气了,吃肯定是吃不上了,食物多稀罕啊,浪费是要遭天谴的,所以宋良玉大发慈悲,就替三爷和熊子把食物解决了。 他边吃边走,还不忘分了一条鱼给小狐妖丘丘。 但是小狐妖只是摇头,好像不喜欢吃鱼似的。 这更好了啊,宋良玉本来就觉得一条鱼只够塞牙缝,小狐妖丘丘不吃,杜杜琪想吃也吃不了,于是他勉为其难的把两条鱼一起吞到了肚子里,总算把干瘪瘪的胃囊填满了。 这鱼不错,很好吃,而且还没有刺。 宋良玉打了个饱嗝。 杜杜琪忽然说道:“乖徒儿,咱们要不要再去那个石窟里面瞧一瞧啊?就在前面不远处。” 宋良玉哪能不知道杜杜琪心里想的是什么?无非就是舍不得那些酒呗,不过宋良玉也挺好奇的,正如杜杜琪所说,这片竹林里,了无人烟,不像是有人居住的地方,怎么会藏得有几十坛酒呢?他也想去看看,顺便还能在那个石窟里躲一小会儿,免得在竹林里像无头苍蝇一样上蹿下跳,指不定又要碰上什么糟心事儿。 既然杜杜琪都开口了,那就去呗。 小狐妖丘丘搀扶着宋良玉,一声不吭,明显是不敢发表意见啊。 不过看着宋良玉膝盖上的箭矢,丘丘一脸的为难,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且丘丘还会时不时的抬头,看杜杜琪一眼。 宋良玉也发现了丘丘的异常,有些好奇,就说道:“师傅,丘丘好像好像能看见你啊。” “丘丘?” 杜杜琪想了一会儿,然后反应过来,宋良玉说的丘丘,肯定就是指小狐妖了,杜杜琪漂浮在丘丘的面前,然后围着丘丘的身体转了一圈,丘丘双腿打颤,不敢动了,耷拉着脑袋,紧紧靠在宋良玉的身上,这小狐妖明显是很怕杜杜琪的,因为它比任何人都清楚,杜杜琪有多厉害。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丘丘的眼里面,杜杜琪就像是一片天,只要这片天稍稍向下一压,就能把丘丘碾得支离破碎,别怀疑,动物们拥有比人类还要敏锐的危机意识,更何况还是一只修炼成人型的狐妖。 “没什么奇怪的,这小家伙本来就是只妖,就算看不见我,也能感受到我的气息,你仔细瞧瞧它这一对金黄色的眸子,在咱们神武大陆,妖兽也是有高有低的,就像咱们人类说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其实放在妖兽们的身上也管用,绿瞳妖兽的戾气最重,反正就是阴森森的,难道你不觉得吗?金色的最稀罕,都能修炼成仙了,要是在神武大陆,光是挖出这一双金色眸子,你就能换到所有你想要的,荣华富贵金山银山,享之不尽。” 丘丘被吓得双腿一软,直接跪在了地上。 挖眼睛?光是想一想,丘丘就已经快被吓疯了。 宋良玉瞪了杜杜琪一眼,没好气道:“你别再吓它了。” 杜杜琪冤枉道:“我哪有吓它?我是说真的,金色眸子不仅能看妖气,辨阴阳,而且还水火不侵,万年不腐,你以为那些魔道中人荼毒了多少生灵?难道都是杀着玩儿的吗?这小家伙的全身上下,没一样不是宝贝,就拿它的这一身皮毛来说,可不仅仅是单纯的贵族装饰品,还有非常高的魔抗,妖气瘴气什么的,根本就近不了它的身,还有它的血,能保人百毒不侵,还有它的肉……” 丘丘捂住耳朵,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宋良玉赶忙打岔道:“这里又不是神武大陆。” “说得也是,不过都差不多。” 宋良玉小心翼翼的把丘丘抱了起来,瞪着杜杜琪道:“师傅,你够了啊。” 杜杜琪吐了吐舌头,扭头带路去了。 其实宋良玉知道,杜杜琪没有说谎。 他为什么会知道杜杜琪没有说谎?这很简单啊,小说他看过不少,好吧,小说只是杜撰的,抛开这个不讲,哪怕就是在现实中,不同级别的动物身上,也还是拥有着不同级别的各种价值,换言之,这是常识,所以他当然知道,丘丘的身上肯定有一两样让人们垂涎欲滴的宝贝,可当他听见杜杜琪细数出来,宋良玉还是被吓了一跳,同时也更心痛了一分,这个小狐妖全身是宝,估摸着肯定是受了不少苦的。 再厉害的妖兽又怎么了? 龙该牛掰吧,照样逃不了被屠的命运啊。 屠龙勇士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而且小狐妖丘丘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并没有什么杀伤力,估摸着危险度连一星都还没有呢,这种全身是宝还没有威慑力的妖兽,行走在任何地方,就跟经验值没两样,到处都有人追着杀呢。 宋良玉安慰似的揉了揉丘丘的脑袋。 丘丘的耳朵抖了一下,然后抬头看着宋良玉,眼角还挂着泪珠。 宋良玉盯着丘丘的眼睛看,果然啊,丘丘的眼睛很大,有一对金黄色的眸子,是竖瞳,看上去金灿灿的,很漂亮,耀眼极了,而且小脸蛋还肥嘟嘟的,嘴很小,丘丘抽泣的时候,偶尔还能从它的嘴里面看见一颗小虎牙,反正很可爱就对了,确实是个宝啊,宋良玉都有些看入迷了。 丘丘看见宋良玉的眼神不对劲儿,还以为他起了歹心。 没办法,任谁听了它全身是宝这种话,都很难遏制住心里面的欲望,丘丘遇见过不少人类,一开始都是装得人畜无害,然后骗它放松警惕,最后趁机出手,虽然很多人都说它们狐狸狡猾,可自从丘丘记事以来,还真没见过有什么狐狸,能狡猾过人类。 现在丘丘想跑,但是晃眼看见杜杜琪后,它又不敢打小主意了。 丘丘不傻,它知道自己跑得再快,只要杜杜琪一个点头,就能要了它的小命,难道只能等死了? 越往深处想,丘丘就越怕,于是又哭了起来。 虽然丘丘看上去就像个人类小孩一样,但是体重比例有很大的出入,宋良玉抱着丘丘的时候,仔细掂量了一下,估计都还没有十斤重,所以宋良玉抱着丘丘,也没觉得累,还把它放在了自己的肩上。 宋良玉安慰道:“快别哭了,你看我像是个坏人吗?” 丘丘还在抹着泪花,一张口,下意识的就从嘴里面蹦出一个字儿,“像~~” 宋良玉不气反笑。 丘丘赶忙捂住嘴,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宋良玉吓唬道:“你要是再哭下去,可把其他野兽给招来了,到时候咱们全都要被吃掉,你怕不怕?” 丘丘听了这话,不哭了,大气都不敢喘。 宋良玉揉了揉丘丘的脑袋,开心道:“真乖。” 丘丘忽然看见宋良玉的手心上有些许疤痕,纵横交错,它忽然觉得,这个人类,好像和以前遇见的那些有点不一样,是啊,有杜杜琪这么厉害的人跟在身边,如果真要剥自己的皮喝自己的血,哪还用得着玩什么花花肠子?直接一刀就完事了。 丘丘盯着宋良玉的侧脸看。 宋良玉明显感受到了丘丘的目光,以为它还在怕,于是打算去摸一摸它的脑袋瓜子,结果丘丘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胆子,一把抓住宋良玉的手,仔细看着宋良玉手心上的疤痕,一脸犹豫。 宋良玉指了指漂浮在前面的杜杜琪,解释道:“以后可千万别惹这女人,你瞧,我手心里的这些伤疤,全都是被她折磨出来的,我要是敢不听话,她就把刀片放在我手里,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松开刀片,美名其曰说是训练,其实就是在报私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啊。” 杜杜琪的耳朵抽动了一下,明显是听见了宋良玉的栽赃陷害,于是转头吼道:“你别冤枉好人,也不知道是谁在折腾谁。” 宋良玉撇了撇嘴,在丘丘的耳边小声说道:“母老虎生气了,听话,咱别闹了,免得我又要捏刀片了。” 丘丘终于破涕为笑。 杜杜琪咬牙切齿道:“到了,就这里。” 第四十三章 猴毛 竹林里本来就有些黑,只能借着月色看个大概,宋良玉的眼力劲儿可没有杜杜琪那么好,更没有丘丘可以夜中视物的本领,于是离近了一些,想要看个真切。 宋良玉先是抬头看了一眼,竹林上挂着不少藤条,顺着这些藤条往下看,有一个石洞,椭圆形的洞口只有半人高,里面深邃漆黑,仿佛望不见尽头似的,但不过站在洞口,宋良玉确实也能闻见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味,宋良玉知道,酒的味道越香,味道就越重,他才不过是吸了两口气,就感觉脑袋有些发胀。 还没开始喝呢,就差不多快醉了。 看来杜杜琪之前讲,光是闻着就快醉了,并不是一种夸张的比喻手法,是真的闻着就会醉啊。 宋良玉对酒水这一块,连入门都说不上,更别提专业知识了,所以他光是闻着味道,不可能判断出这些酒到底藏在洞里多长时间,事实上,哪怕给他喝上几口,他也喝不出,不过看着杜杜琪抽动鼻头,一脸陶醉的模样,宋良玉估计啊,不走进去让杜杜琪满足一下,杜杜琪肯定会心生怨气的。 虽然这个半人高的壁洞里面,看上气黑漆漆的一片,但杜杜琪之前确定过了,并没有什么不稳定的危险因素,所以宋良玉也就昂首挺胸的走了过去。 刚走到洞口,宋良玉就感觉到有一阵风从洞里面吹了出来,而且还带着一大股酒味,对于不怎么喝酒的宋良玉来说,这股如实质般的酒味,就像毒气似的,全都灌进了宋良玉的鼻孔里,宋良玉被呛得咳嗽了好几声,紧接着脑袋感觉沉甸甸的。 没错,这家伙被一阵酒风给吹醉了。 宋良玉抱着头酝酿,好像随时都会栽倒一样。 杜杜琪忽然大喊道:“乖徒儿,快低头。” 几乎在杜杜琪喊话的同一时间,宋良玉弯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莫名其妙道:“你说什么?” 话音刚落,宋良玉感觉到有一阵风从自己的头顶上扫过,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就听见壁洞上传来一声巨响,就像是有棍子打在石头上一样,声音巨大,震得宋良玉的耳朵嗡嗡作响。 宋良玉揉着耳朵,扭头看了一眼。 只看见有一根棍子,落在壁洞上,把壁洞上的石块都打缺了一个角,宋良玉马上清醒过来,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幸好,脑袋还在脖子上,刚才要不是因为那个喷嚏,弯下了腰,估计就要被这一棒子给打死了,宋良玉满头冷汗,他可没听说这洞里面有人啊。 宋良玉一瘸一拐的往后退了出去。 盯着洞口里面看。 可惜里面太黑,什么都看不见。 扫在壁洞上的木棍,慢慢抽动了一下,然后被收回到了洞里面。 宋良玉后怕的同时,还有些疑惑,到底是什么人? 紧接着,洞口里面传出脚步声。 宋良玉睁大眼睛,想要看看到底是谁,自己还啥都没做呢,就下这么重的死手,至于吗?宋良玉打定主意,如果从这洞里面走出来的人,只要长得不够帅,不顺眼,一定要把账算清楚,自己可是差点就死在棍下了啊。 随着洞里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宋良玉渐渐的也看清楚了,不过呢,宋良玉也没法断定,这特玛到底是该说帅呢?还是丑呢?宋良玉又不是猴子,怎么知道猴子界的审美观? 没错,从洞口里面走出来的就是一只猴子。 而且还是一只提着棍子的猴子。 这浑身是毛的猴子,走出洞口后,盯着宋良玉看了一小会儿,然后提起棍子“哇呀呀”的秀了一套棍法,一根棍子就像有生命似的,被秀得炉火纯青,宋良玉差点鼓掌叫好,这猴子,真特码是秀了一套好棍法啊。 慢着,宋良玉忽然想起什么,然后从兜里摸出价目表,仔细对比了一下,没错了,这猴子就是传说中价值八万的翻山猿猴,是稀有品种。 翻山猿猴耍完棍法后,指着宋良玉,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宋良玉没听懂。 这个时候呢,小狐妖丘丘就体现出了自己的价值所在,大家都是动物,而且丘丘还是修炼成人型的动物,丘丘的道行,肯定比翻山猿猴这种类人猿要高出一筹不止,所以丘丘能听懂这猴子的话,自然而然的就当起了翻译官。 丘丘的画风一变,威风凛凛的呵斥道:“呔!何方小贼,报上名来。” 宋良玉被小狐妖丘丘的这一声吼,给吓了一大跳,他满脸震撼的盯着丘丘看,心里面有一万头***在狂奔,他当然不知道,丘丘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气势磅礴。 丘丘吼完话后,乖乖的站好,两条雪白的尾巴在后面扫来扫去,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它就是这么说的。” 宋良玉讶异道:“你能听懂这猴子的话?” 丘丘有些腼腆。 紧接着猴子又是叽叽喳喳的说了一通话。 宋良玉看了丘丘一眼,然后很鼓励的点了点脑袋,示意丘丘继续翻译。 丘丘得令,模仿着翻山猿猴的口气,有声有色的说道:“呔!既然是无名无姓之人,那就不要怪俺老孙棍下无情了,偷酒贼,纳~~命来。” 俺老孙? 这话很熟悉啊有木有,宋良玉灵光一闪,这猴头难道是齐天大圣?不不不,傻子都知道,没这种可能,堂堂齐天大圣,才不是这个猴样,额,齐天大圣也是猴样,但却不是这种猴样,额,好凌乱,反正此猴非彼猴啊。 但是这猴头既然自称俺老孙,要不就顺藤摸瓜?套套关系? 嗯,姑且试试。 宋良玉大喊道:“孙大圣,棍下留情,小子姓宋,人送外号裸睡哥,孙大圣叫我小宋就成,我并不是你口中的偷酒贼,实际上,我是不喝酒的,真的,不骗你,光是闻着你家府上的酒香,我都快醉了啊,实话告诉你,我非常不喜欢这种味道。” 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姓孙的翻山猿猴,听了宋良玉的话,收起棍子了,然后走近两步,在宋良玉的身上看了一圈,小眼睛里面透着一股怀疑的味道,这猴头抓了抓后脑勺,又叽叽喳喳的说了一通话。 丘丘上前一步,翻译道:“奇怪了,你怎么会知道孙大圣的名号?” 宋良玉一连串糖衣炮弹就扔了出去,“孙大圣的名号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红遍了各个位面,先不说那根可大可小可长可短的如意金箍棒,咱就说说孙大圣一路上坎坷的经历,拜师学艺,大闹天宫,被压五指山,西行十万八千里,封斗战胜佛,哪一样不是可歌可泣?只可惜啊,对我这种凡夫俗子来说,大圣只是活在记忆里的传说而已。” 翻山猿猴一脸唏嘘,很友善的拍了拍宋良玉的肩膀。 宋良玉见时机成熟,终于开始套话了,“但是没想到,今天居然能在这里遇见孙大圣,这真是天大的机缘啊,不知道大圣成佛之后,都在干些什么呢?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翻山猿猴把棍子扛在肩上,望着月牙,叹了口气。 丘丘故作沧桑,翻译道:“我哪比得上大圣,不过就是它老人家留在这里的一根猴毛而已,既然你听说过大圣的名号,它又是你的偶像,于情于理,我也不好再为难你了,但也不能折了它老人家的名号啊,免得到时传出去,又要怪我们这些猴子猴孙不懂待客之道,这样,天色也晚了,看你小子身上也受了伤,先到洞里来坐一坐,我给你包扎一下。” 宋良玉一脸懵比,看着丘丘,莫名其妙道:“这猴子只是叹了口气,还没说话呢,你就开始翻译?” 丘丘撅着嘴,道:“它叹的那口气就是在说话啊。” 宋良玉对着猴头竖起一个大拇指。 我去,叹口气就是那么一大段话,太牛了。 翻山猿猴转身带路,然后歪了歪脑袋。 丘丘有模有样的说道:“兄弟,进来坐吧。” 宋良玉心里面感慨:我特码终于和猴子称兄道弟了。 第四十四章 倒霉的丘丘 进到壁洞里面后,姓孙的猴头摸着黑,吹亮了数十盏油灯,就像宋良玉房间里面的那些油灯一样,估摸着也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但是宋良玉并不关心这个,因为一片漆黑的壁洞亮起了油灯过后,把周围映照得红光四射,只要没瞎的人,都能看见周围的布置了。 这壁洞的面积不小,至少得有一两百个平方,靠墙的角落里堆满了酒坛子,岩壁上爬满了手腕那么粗的藤条,还是有刺的那种,站在那么多酒坛子旁边,宋良玉被铺天盖地的酒香熏得头晕眼花,他捂着鼻子稍稍离远了一点。 但不过杜杜琪却是很享受啊,闻着酒香就飘了过去,还流了一地的哈喇子,差点没把整个脑袋都埋进了坛子里,可惜这傻妞没实体,就算真的捧着酒送给她喝,她也喝不了啊,都快把她给馋死了,于是这傻妞绞尽脑汁,总算开窍了。 她漂浮到宋良玉的眼前,卖萌撒娇。 “乖徒儿,和你商量个事儿呗?” 宋良玉心生警惕。 没错,杜杜琪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可能也就只有这种时候,杜杜琪才会激发内在的智力,宋良玉又哪能不知道,这傻妞绝对是想附在自己的身上去喝酒,宋良玉能答应吗?指定不能啊,抛开宋良玉本身就不喝酒这一点,关键是杜杜琪喝醉了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宋良玉可不敢恭维啊,在新手村的时候还好说,这里荒郊野岭的,万一要是闹出麻烦,简直就是没事找事干啊,于是宋良玉果断拒绝。 “想都别想。” 杜杜琪扭捏着身子,撒娇道:“就一次。” “不行。” “乖徒儿,你就依了师傅吧。” 宋良玉不容拒绝道:“先忍着。” 传说中齐天大圣的那根猴毛,忽然扭头,对着宋良玉叽叽喳喳说了一通。 小狐妖丘丘模仿着猴子的口气,居高临下的翻译道:“兄弟,你和这个婆娘唧唧歪歪的说些什么呢?” 好吧,原来这猴子也能看见杜杜琪。 但是,婆娘? 这下把杜杜琪给点燃了,可怜丘丘这个翻译官了,杜杜琪咬牙切齿,仿佛要一口气吞了丘丘似的,眼睛里面都快喷出了火,她一个如花似玉的黄花闺女,居然被一只未成年狐妖喊作婆娘?这不能忍啊,杜杜琪生气了,又召唤出了恐怖的气势威压,一阵阵冷冽的剑意就朝丘丘砸了过去。 丘丘直接被吓软了,带着哭腔道:“我只是翻译啊。” 那惹祸的猴子咧开嘴,好像在笑,然后又说了一通猴语。 宋良玉听不懂啊,于是盯着丘丘看,等它翻译。 丘丘摇着脑袋,不敢说话。 杜杜琪收了气势,问道:“这猴头说了什么?” 丘丘还是摇头。 杜杜琪吓唬道:“信不信我把你烤来吃了?” 小狐妖丘丘的耳朵抖了几下,一把抱住宋良玉的胳膊,然后躲在宋良玉的身后,埋着头翻译道:“唷!这婆娘脾气大得很嘛,不过确实会点三脚猫功夫,兄弟,这婆娘是谁啊,从一开始就看她飘在你的头顶上?莫非是被什么孤魂野鬼给缠上了?俺老孙眼睛里面最揉不得沙子,要不要我帮你拾掇拾掇?” 完后,小狐妖丘丘还赶忙补充道:“是这猴子说的,不是我说的。” 杜杜琪呼出了一口气,盯着猴子看,然后右手不知不觉就搭在了西洋剑的剑柄上,这把被她悬在腰上的西洋剑,从七岁那年就一直跟在她的身边,一人一剑,出生入死不离不弃,哪怕就是一块废铁,也是一块修成正果的废铁,那些普通神器都要退避三舍,在神武大陆的时候,还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杜杜琪就算肉身没了,剑心尚存。 还有人说,杜杜琪的剑,会说话。 遗憾的是,在神武大陆,从没有谁能够让杜杜琪拔剑。 所以杜杜琪的剑,到底长什么样子,没几个人知道。 杜杜琪刚把手搭在剑柄上,还没真正意义上的拔剑,小狐妖丘丘和姓孙的猴头,就开始听见了嗡嗡嗡的声音,紧接着又听见了刀剑交戈的碰撞声,随后而来的就是一阵耳鸣。 丘丘捂着头顶上的两只耳朵,蹲在地上瑟瑟发抖,宋良玉见了怪心疼的,于是把丘丘抱在了怀里。 至于那只口无遮拦的猴头嘛,大概是遗传了齐天大圣偏头痛的病根,谁让它本来就是齐天大圣的猴子猴孙呢,它现在的样子,就像带了紧箍圈一样,而杜杜琪就是那个念紧箍咒的人,这猴子抱着脑袋,在地上滚来滚去,又是翻身又是撞墙。 估计啊,这猴子终于能够体会到,齐天大圣被念紧箍咒的时候,是什么心情了。 宋良玉觉得,再让这猴子继续滚下去,可能就要被打回原形变成一根毛了,所以宋良玉喊话,制止了杜杜琪,说来也怪,杜杜琪就是那么听宋良玉的话,宋良玉喊停,她就真的停了,没有一丁点儿的不满意,就像叶子姐所说的,傻妞傻妞,杜杜琪估计就是傻呗!要不然那么大的本事,为什么就对宋良玉言听计从呢? 别说外人不知道,恐怕就连宋良玉自己也不知道吧。 这猴头总算平静下来,不敢放嘴炮了,跪坐在杜杜琪的面前,说了一通猴语。 杜杜琪把手从剑柄上松开了,然后看着小狐妖丘丘。 丘丘一边哭一边翻译道:“多谢女菩萨开恩,经过刚才的一幕,我总算切身体会到了孙大圣的苦衷,以前我们这些猴子猴孙就纳闷了,像孙大圣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猴王,为什么会如此敬畏密斯唐,原来这头只要一痛起来,真是生不如死啊。” 丘丘特别补充了两句:“不是我说的,不是我说的。” “密斯唐?”宋良玉一头雾水,“谁啊?” 猴子回话。 丘丘翻译道:“唐玄奘唐先生啊。” 我去你大爷,密斯唐?孙大圣的这跟猴毛也太特玛与时俱进了。 杜杜琪没心思听猴子解释,只要给这猴子一个教训,别再口无遮拦就够了,杜杜琪现在一门心思都在那几坛子的美酒上,不过看宋良玉誓死不从的样子,杜杜琪知道,没法在这个乖徒儿的身上打主意了,怎么办呢?杜杜琪又开始绞尽脑汁,最后眼珠子落在了小狐妖丘丘的身上。 不过呢,丘丘的背上就像长了眼睛似的,也察觉到了杜杜琪诡异的目光,于是丘丘把宋良玉抱得更紧了。 杜杜琪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虽然是只狐妖,但除了胆子小一点,无论从外貌还是气质上来说,丘丘都明显是上等货色,附在丘丘的身上,也不算辱没了自己,至少比附在一只猴子的身上强吧? 而且就连她都觉得,这只小狐妖确实挺可爱。 要不是一只妖怪的话,那该多好啊。 杜杜琪一拳砸在手心上,自顾自道:“就这么办。” 丘丘小心翼翼的歪头看了杜杜琪一眼。 杜杜琪故作凶狠道:“小家伙,祸从口出你知不知道?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但我给你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你要不要?” 丘丘没有表态,只是盯着这头母老虎看。 没错,在丘丘的眼里,杜杜琪就是一头母老虎。 而且宋良玉之前也是这么介绍的。 杜杜琪笑盈盈道:“把你的身体借我一用呗?” 宋良玉看着杜杜琪的笑容,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颤,他觉得,这傻妞现在看上去,就像一个拿着糖拐骗小萝莉的怪蜀黍,笑得太没品了。 丘丘大喊道:“我不好吃的。” 喊完话后,丘丘求救似的看着宋良玉。 宋良玉正欲说话。 杜杜琪流着哈喇子道:“放心,我不吃你。” 丘丘不信啊,它明显看见杜杜琪流了一地的哈喇子,反正它就是抱着宋良玉,死活不撒手。 杜杜琪懒得废话,一头钻进了丘丘的身体里面。 宋良玉一拍额头,完了! 蹲坐在一旁的猴子,难以置信的鼓起了双眼。 鬼上身啊这是。 第四十五章 醉话连篇 才是一个眨眼的功夫,胆小的丘丘立马就变了个性格,把宋良玉松开了。 宋良玉试着喊道:“师傅?” 丘丘使劲的点着脑袋,然后撒着欢就奔向那几坛子酒了。 好吧,宋良玉开始催眠自己,小狐妖是杜杜琪,杜杜琪是小狐妖,丘丘才是丘丘,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就让宋良玉大跌眼镜了,杜杜琪明显不太适应小狐妖的身体,刚跑没两步,就一脚踩在了自己的尾巴上,紧接着就摔了一个跟斗,地上可全是泥土啊,杜杜琪这一跤,摔了个底朝天不说,还吃了满嘴的灰。 杜杜琪呸了两声,揪起自己的尾巴。 宋良玉怕这傻妞干出什么傻事儿,就喊道:“师傅啊,你可不能乱来啊,这两条雪白的尾巴多讨喜啊,你可千万不能糟蹋了啊,狐狸要是没了尾巴,还是狐狸吗?在咱们那边,可是有一种说法的,狐狸有九条尾巴,每一条都代表了狐狸的修行成果,人家丘丘好不容易修出了两条,你要是给折腾没了,丘丘不是比死了还难受吗?你仔细想想,多可怜啊。” 杜杜琪松开尾巴,沉吟道:“乖徒儿说得没错。” 宋良玉把两条尾巴抱在怀里,用脸蹭了蹭,陶醉道:“毛茸茸的,还热乎着呢,多舒坦啊。” 杜杜琪红着脸,小鸟依人呐。 宋良玉顺着尾巴往上摸。 杜杜琪开始警惕起来,一把推开宋良玉,口齿不清道:“你你你你你,想干嘛?我可是你师傅啊。” 宋良玉翻了个白眼,然后站起身,叮嘱了一句:“少喝点儿。” 说完后,宋良玉就没管她了,开始在壁洞里四处参观,不过没了丘丘翻译,宋良玉就听不懂猴子语言了,都说猴子是最耐不住性子的,这话很有道理,就算知道宋良玉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这猴子也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宋良玉被吵吵得不行了,但是这里毕竟是猴子的洞府,也不能折了这猴头的面子啊,所以就只好假装仔细听着。 走到壁洞的最深处后,这猴子顺着藤条爬到顶上,取下了两块石板,上面刻得有字儿,宋良玉接过看了看,第一块石板上雕刻了“7天大圣孙物空之位”的字样,宋良玉看了这个牌位,脸上是青一阵红一阵,这齐天大圣的“齐”字,居然被换成了阿拉伯数字的“7”,而且还是小写的,孙悟空的“悟”就更扯淡了,直接被改成了“物”。 好吧,7天大圣孙物空,没毛病。 这猴子估摸着文化程度不高,写不了几个字。 至于第二块石板上,同样雕刻着“7天小圣孙物色之位”,而且宋良玉在看这块石板的时候,猴子指了指石板上的字,又指了指自己,宋良玉懂了,这猴子不仅是孙大圣的猴毛,还是孙大圣的脑残粉,所以给自己取了一个最接近孙大圣的称号和名字。 这也没毛病。 但让宋良玉糟心的是,“之位”两个字用在这里不好吧,这自封7天小圣孙物色的猴子,是在咒孙大圣快点死吗?而且连它自己的牌位也一起供上了,不过嘛,宋良玉也并没有在这个事儿上多纠结,万一这是猴子界的习俗呢?人类有人类的文化传承,猴子也肯定有猴子的乡土习俗。 宋良玉打定主意,不能多嘴,免得惹这猴子不开心了。 在壁洞里逛了一圈下来,这个叫孙物色的猴头,招呼着宋良玉坐在石台上,然后抱来一坛子酒,倒了一小杯在破瓦里,递到了宋良玉的面前,宋良玉本来不想喝,但顾及到猴子的脸面,还是接过了,他凑近在这一小碗看上去浑浊不堪的酒水边上,仔细闻了闻,有一股醉人的花香,虽说也有些刺鼻,但并不像之前闻到的那样浓烈。 宋良玉轻轻抿了一小口,温文尔雅。 孙物色咕噜噜的把酒倒进嘴里,然后鼓着腮帮子,趁宋良玉正在品酒的这一个瞬间,忽然低下身子,把嘴里的酒全都喷在了宋良玉的膝盖上,宋良玉顿时就觉得,自己的左腿像是被火烧一样,火辣辣的疼,他不由自主的蹬了一下腿,手里面的破瓦也掉落在地,酒水跟着洒了出来。 还没等宋良玉有所动作。 孙物色单刀直入,把宋良玉膝盖上的箭矢拔了出来。 奇怪的是,宋良玉也没觉得有多痛。 紧接着,孙物色抱着酒坛子站了起来,又喝了一口酒,向宋良玉咧开嘴,应该是在笑。 宋良玉冒着冷汗,笑脸相迎,毕竟人家是在帮自己拔箭,尽管有些粗鲁,但出发点是好的,宋良玉也没有多说什么,但不过他看见,孙物色放下酒坛子后,又开始鼓起了腮帮子,他知道,这猴子又要把酒喷在自己的膝盖上了,不过他并没有制止,而是深吸一口气,咬着牙,做好准备。 果然这猴子很粗鲁啊,抱起宋良玉的左腿,撕下了宋良玉的裤脚,露出一片血肉,又是一口酒喷在了宋良玉的膝盖上,膝盖上沾染的血渍,一碰上酒,全都化成了青烟,升空而去。 宋良玉膝盖上的伤口,总算被酒水清洗干净了。 孙物色将计就计,把宋良玉膝盖以下裤脚,撕成布条,包扎在宋良玉的伤口上,还打了个蝴蝶结。 宋良玉确实感觉好多了。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酒,不一般呐。 以前就听说过,猴子会酿酒,他现在算是亲眼见识到了,孙物色岂止是会酿酒啊,简直都快成仙了,连杜杜琪这个酒中悟道的女剑神,都毫不吝啬的夸赞,这些酒全都是一等一的美酒。 宋良玉忍不住感慨,猴子真特码会享受啊。 就连不爱喝酒的他,都忍不住抱起了酒坛子,这些酒可不是什么老白干能比的,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既然都来到这里了,好歹也得尝一尝吧,于是宋良玉很豪迈的,吞了一大口,美酒入肚后,宋良玉感觉到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快沸腾了似的,开始冒汗。 宋良玉呼出一口热气,赞道:“好酒。” 当然了,宋良玉根本不懂什么叫好酒,他只知道,连他这个不爱喝酒的人,既然都能喝得下口,那么这酒肯定就是好酒了,虽然这酒闻上去,味道很重,但喝到肚子里,不苦不辣,就像是在吞花瓣似的,全身上下里里外外,萦绕着花香,风吹不散。 重要的是,这酒不烧喉,吞进肚子里面后才开始沸腾。 宋良玉忍不住,抱着酒坛子,咕噜噜的又灌了一大口。 孙物色同样抱起酒坛子,和宋良玉碰了一下,然后一人一猴就开始卖力拼酒。 没多长时间,宋良玉的脸色通红,就像猴屁股一样,这家伙醉眼迷离,盯着孙物色看,身子一摇一摇的,好像随时都会从石台摔下来一样。 “老孙啊,这齐天大圣好歹也是个出家人,而你又是它身上的一根毛,不管怎么说,也是它老人家的一部分吧?你在这里酿了那么多酒,要是被它老人家知道你破了戒,这可不好办啊,齐天大圣神通广大,我不相信它会把你忘在这里,老实说,是不是有什么内幕?” 孙物色叹了口气,叽叽喳喳的说了一通话。 反正宋良玉是听不懂的,于是又接着道:“不要紧,不要紧,你不说没关系,其实我也知道,有时候啊,什么满天神佛这些狗屁玩意儿,就爱弯弯绕绕的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屁的不可泄,只是秤砣的另一边,还不够重而已。” 孙物色闻言,又是一通猴语。 宋良玉赶忙说道:“诶诶诶,老孙,话可不能这么说,齐天大圣之所以叫齐天大圣,可不是别人封的,是它老人家自己想出来的,它为什么要大闹天宫?不就是看不惯这群孙子吗?只是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天上一个电话,动不动就是十万天兵天将,打完小的,出来大的,又是菩萨又是佛祖,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不认命不行啊,胳膊哪能扭得过大腿?老孙你说说,是不是这个理?” 孙物色摇了摇头,抱着酒坛子又灌了一口。 宋良玉醉话连篇道:“大圣是个可怜人啊,让人关在笼子里,被踩了尾巴还得陪着笑脸唱完戏,这一路上,九九八十一难,你掰开手指头仔细数一数,有多少是真的妖怪?动不动就是天上来的亲戚,大圣是吃力不讨好啊,有背景的,全都被家里面的主人接回去了,轮到那些没背景的,活该被一棍子打死。” 孙物色又叹了一口气,叽叽喳喳的安慰着。 宋良玉听不懂,抱着酒坛子喊道:“好好好,我不说了,我不说了,来,继续喝,不提这些糟心事儿。” 只是宋良玉刚抱起酒坛子,忽然感觉脑袋一沉,然后趴倒在石台上了。 孙物色上前推搡了一番,宋良玉摆着手嚷嚷道:“嗨,别闹,我喝完了,你倒是喝啊。” 这是喝醉了啊。 孙物色把宋良玉整个人拖在石台上,然后还怕他滚落下来,又使劲往里面推了几下子,完后,这猴子抱起两坛子酒,向杜杜琪走了过去。 这两家伙,都爱酒,所以不计前嫌的拼起了酒。 只留下宋良玉一个人,四仰八叉的躺在石台上,醉得不省人事。 第四十六章 不速之客 竹林里枝叶茂盛,白天的时候,暖洋洋的日光洒下来,光是看上去就挺让人舒坦的,和夜间的阴气森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是缺少了一点生机,要是再有几声鸟啼虫鸣的话,还真就是人间仙境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手村的气候问题,自从宋良玉来到这里后,愣是没看见附近落过一滴雨水。 白天太阳,晚上月亮。 日月交替,千遍一律。 在新手村的地图上呢,这片竹林和其他地方相比较,算得上是最安全的区域,换言之,也就是说这片竹林是等级最低的区域,所以偶尔也会有人来这里打猎赚钱,但不过就算等级再低,也不是普通人能够大张旗鼓走进来的,就像三爷和熊子,也是在水池边上蹲点埋伏了好几天的。 虽然普通人不敢大张旗鼓的走进来,但如果不是普通人呢? 仔细想想的话,新手村的人,都是从大江南北穿越过来的,又有几个愿意承认自己是普通人?死都死过一次了,还怕什么?所以天色刚一亮,就有不少新手怀揣着梦想,走进了这片竹林,每个人的中心思想都不一样。 有的呢,就想打猎的同时,还能提高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有的呢,就想赌一赌运气,看看能不能在这里碰上大机缘,还有的呢,就直接把这里看作是训练场,反正这片竹林,零零散散的走进来了七八个人,全都是一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人,看来他们是打算面对面和竹林里的野怪们,来一场惊心动魄的肉搏战了。 人家三爷和熊子,至少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蹲点埋伏。 这群天麻麻亮就闯进竹林的年轻人,看来比三爷和熊子还要牛掰很多啊,不然哪来的底气? 于是竹林里,四面八方都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壁洞里面,孙物色抱着酒坛子,正在睡觉打呼呢,忽然耳朵动了动,显然是听见了声音,它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用尾巴卷起棍子,然后提起棍子就走到洞口去了,孙物色在洞外面没有看见人,但是却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 估计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人找到这里了。 它扭头看了宋良玉一眼,见他还在石台上呼呼大睡,于是轻手轻脚的走出洞口,顺着藤条爬上竹树,蹲在高处观察了一会儿,紧接着荡秋千似的,一根藤条接着一根藤条的荡了出去,然后跳在竹树上,渐渐远离了壁洞。 孙物色才刚刚离开,小狐妖就睁开了眼睛,从小狐妖谨慎的样子可以看出,杜杜琪可能已经从它的身体里面出来了,它终于变回了自己,现在孙物色出门了,杜杜琪也不晓得醉倒在什么地方了,就连宋良玉也睡死了,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丘丘小心翼翼的站了起来,忽然感觉到一阵头晕,杜杜琪这傻妞,也不知道附在小狐妖的身上,到底喝了多少酒,害得丘丘现在,一身酒气不说,还头痛得要命,走起路来更是东倒西歪的,看来这酒还没醒呢。 但不过丘丘知道,现在正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不逃,等宋良玉醒了就晚了,于是它努力站稳,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到洞口,丘丘终于走出了壁洞,被风一吹,它打了个哆嗦,清醒不少,它偷偷扭头看了一眼,发现壁洞里面没有异常。 丘丘松了口气,打算火力全开的逃跑了。 只是还没等它迈出第一步,头顶上两只毛茸茸的耳朵抖了几下,仿佛听见了什么声音,丘丘歪着头仔细听了一会,前后左右全是脚步声,丘丘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昨天夜里掉到陷阱里的那一幕,它知道,人类很狡猾,现在又来了那么多人,说不定有多少个陷阱在等着自己呢,不能冒然行事,一切还须从长计议呐。 怎么办呢?丘丘一咬牙,乖乖回去呗。 至少这个叫宋良玉的人类,并没有打算吃自己,暂时躲在这个人类的身边避一避风头,以后再找机会逃跑。 不仅如此,丘丘还安慰自己道:“他救过我一命,我是要报恩,所以才会待在他的身边,才不是怕被别人捉住,没错,丘丘要报恩,对,就是报恩。” 丘丘使劲点着脑袋,然后走回了壁洞,嘴里还不停嘀咕着“报恩报恩”的字眼儿,很显然,丘丘把自己说服了,它慢慢走上石台,蹲坐在宋良玉的旁边,看着宋良玉膝盖上的伤口,还有手心上的疤痕,丘丘呼出一口气,然后摆动尾巴,轻轻的缠在宋良玉的左腿上。 这时候如果有人在壁洞里面,就会发现,丘丘雪白的尾巴就像荧光棒一样,光晕四射,宋良玉的左腿,被两条泛着白光的狐狸尾巴包裹着,才不过顷刻间的功夫,膝盖上的伤口就已经愈合了,就像根本没被箭射中过似的。 紧接着,丘丘继续把尾巴缠在宋良玉的手上,只见宋良玉手心里面的疤痕,正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蜕皮脱落,恢复如初。 宋良玉的眉头忽然皱了一下,可能是觉得有些痒,准备挠一挠手心。 结果一伸手,就抓住了丘丘的尾巴,丘丘被吓了一跳,打算跑开,但是尾巴被宋良玉很用力的抓住了,它这一跑,直接把宋良玉从石台上给拽下来了,宋良玉脑壳向下,一头撞在了地面上,把这家伙硬生生从睡梦中给疼醒过来。 他一睁开眼,就看见了丘丘坐在旁边。 宋良玉揉了揉脑袋,然后四处张望,正奇怪自己为什么会睡在地上呢,忽然发现了丘丘的两条尾巴,还被自己拽在手里面,他这才反应过来,难怪刚才会做梦梦见一片雪白的棉花,原来是小狐妖的尾巴啊。 宋良玉松开手,疑惑道:“师傅?” 丘丘惊疑不定的盯着宋良玉看,生怕宋良玉知道了自己的秘密。 宋良玉见它不答应,抓了抓头,问道:“丘丘?” 丘丘抱着尾巴,站了起来,然后往后躲了一下。 没错了,这丫就是丘丘,从它这胆小的样子,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宋良玉发现洞里面只有自己和丘丘在,于是有些好奇,就问道:“那头母老虎呢?” 丘丘低着头道:“她喝醉了,然后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猴子呢?” “刚去外面了。” 宋良玉不解,“去外面做什么?” 丘丘想了想,如实说道:“外面好像来了不少人。” 有人来了?难道也是来这里抓怪换钱的?宋良玉一拍额头,糟了,和孙物色这只猴子好像走得有些太近了,明明是想要抓这猴子去换钱的,既然在不知不觉中称兄道弟了,现在大家关系变熟了,下不去手啊,宋良玉站了起来,发现膝盖上的伤口好全了,他有些疑惑的跳了几下。 没错,好全了,就像在事管所的晨露里泡过澡一样,又可以生龙活虎了。 宋良玉还以为是孙物色这猴头给治好的,心里面也是挺高兴的,这猴子确实够意思啊,称兄道弟就称兄道弟呗,虽然是只猴子,但毕竟是齐天大圣的嫡系猴孙,真要说起来的话,是自己占了便宜才对啊。 宋良玉走出壁洞,问道:“哪儿有人呢?” 丘丘跟在身后,左右指了指,“这边和那边,全都有人。” “人多吗?” 丘丘又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并掰开手指头算了算,然后伸出两只手,摆在宋良玉的面前,说道:“这么多。” 宋良玉笑了,他揉了揉的丘丘的脑袋瓜子,喃喃道:“八个啊。” 丘丘点头道:“对,八个。” 宋良玉望着竹林,调侃道:“可这里没有八仙桌给他们准备酒菜啊。” 丘丘盯着他看。 宋良玉扭头说道:“走,陪我过去看看。” 丘丘有些犹豫,但不过看着宋良玉迈开步子,向密密麻麻的竹林走了进去,它看了看四周,总觉得独自待在这里的话会更危险,然后埋头追上了宋良玉,并一如既往的抱住了宋良玉的胳膊。 第四十七章 两个新手 宋良玉是打心眼里喜欢丘丘这只小狐妖,生怕它累着,还把它抱了起来,丘丘一开始还不太适应,但是感觉到宋良玉没什么恶意,也就没挣扎,丘丘的听觉灵敏,所以负责指路,宋良玉顺着丘丘指的方向,在竹林里左转右转的绕了两个弯后,终于远远的看见了三个男人,都很年轻,至少从外表上看去,和宋良玉差不多年龄。 宋良玉把丘丘放下来,然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弓着身子,躲在竹树后面,悄悄的看着。 在三个年轻人的正对面,站了一只猴子,手里面还提着根棍子。 正是齐天大圣的那根猴毛,孙物色。 三个年轻人的注意力,现在全都放在了孙物色的身上,所以并没有发现偷偷躲在一边的宋良玉,若换作是以往,宋良玉肯定会跳出去打招呼的,只是经历了三爷和熊子的事儿后,宋良玉越来越不信任同道中人了,怕惹上一身腥。 宋良玉心里面也有数,孙物色绝对不至于在这三个年轻人的手里面吃亏,好歹也是齐天大圣身上的一根毛,本事肯定有点的,要是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三个新手抓了去换钱,估计齐天大圣知道后,非得气吐血。 拿了根棍子的猴子,不是谁都能惹得起的。 丘丘看了宋良玉一眼,小声问道:“你不去帮忙吗?” “帮谁?” 丘丘本来是想指孙物色的,但是一想到宋良玉是个人类,怎么可能帮一只猴子?于是手一歪,指在了三个年轻人的身上,丘丘其实是很担心的,它怕孙物色会栽在这三个人类的手里,到时候可真就是兔死狐悲了。 哦不对,是猴死狐悲。 宋良玉理直气壮道:“我都不认识他们,凭什么要帮他们?就算要帮,肯定也是帮这猴子啊,毕竟它都请我们喝了那么多酒,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听没听说过?我腿上的箭,还是它给拔出来的呢,咱先别说话,偷偷看着,这猴子厉害得很,估计这三个人,都接不下它一棍子,放心吧,他们三个会知难而退的。” 丘丘明显听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答复,它拽着宋良玉的胳膊,狐疑道:“你说真的?” “什么真的?” 丘丘小声问道:“你真的会帮猴子?” 宋良玉笑了,“骗你干嘛?” 丘丘还想说话,宋良玉马上噤声。 这时候听见不远处有一个年轻人说道:“没错了,这就是翻山猿猴,咱们运气不错啊,才刚走进来就撞上这猴子了,唷,你们闻见没,这猴子身上还有一大股味道,感觉像是酒味儿,难道它还喝了酒的?嘿,你们再瞧瞧,这逗B猴子,还提了根棍子,真是酒壮怂人胆啊,连猴子都吃这一套。” “二虎别闹,小心点。” 宋良玉边听边看,这站在最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家伙,叫二虎,休闲装一套,运动鞋一双,长得歪瓜裂枣的,一副恶人相,电影里面的反派们通常都是这副嘴脸,而且这二虎的个子还不矮,宋良玉粗略估算了一下,至少得比自己高出半个脑袋,但不过也就只是高了一点而已,体型宋良玉差不多,都是偏瘦的类型,只是越高的人,身上要是没点肉的话,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根竹竿似的。 所以说啊,偏瘦的人,还是矮一点才讨喜啊。 二虎两手空空,对着孙物色指手画脚了一通,扭头说道:“一只猴子而已,你怕个屁啊,我们本来就是来找这家伙的,现在运气好遇上了,你们两个反而还不自在了?” “不是怕,这儿不比村子里面,宝哥也说了,虽然这些畜生的危险度只有一星,但是我们也好不到哪儿去啊,还是注意点的好,别到时候阴沟里翻船了,毕竟八万块啊,而且还要活捉,这特玛真是一件技术活儿啊,现在还一点准备都没有呢,就给遇上了,要不咱们先战略性撤退?” 站在最后面的一个年轻人无所谓道:“我随便。” 二虎听了要战略性撤退,火就上来了,“难怪宝哥会叫你怂包伟,你既然怕,来之前怎么不先做好准备?现在刚一碰上就想着撤退了,你以为这猴子是你家养的?随时都能看见?咱们现在要是走了,转个身回来,你能保证还会碰上它?劳资懒得跟你说,要走你自己走。” 说完后,二虎对着最后面的那个年轻人喊道:“老凯,咱两个上。” 嗯,从目前的形势上来看,宋良玉摸清楚了这三个人的合作关系,站在中间的那个家伙,可能是因为胆子比较小,所以被戏称为怂包,叫怂包伟,又是该死的外号,宋良玉最恨这些动不动就给别人取外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受害者啊,要取也不知道取一个好听点霸气点的,什么怂包啊裸睡啊,太没品了,相比之下,欧八万的外号就要显得儒雅多了。 好吧,现在不是纠结外号的时候。 总之怂包伟被排挤了,这点毫无疑问。 剩下最后一个穿着衬衫和牛仔裤的年轻人,被唤作老凯,看上去有些懒撒的样子,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没主见,属于是风往哪儿吹就往哪儿倒的类型,这种人,最容易变卦当墙头草,老凯可能是不想被骂胆子小,所以绷起面子,打算和二虎一起,披甲上阵,跟孙物色面对面来一场惊心动魄的捉对厮杀。 目前来说,宋良玉对这三个人的第一印象,有了初步判断。 二虎嚣张跋扈,老凯漫不经心,怂包伟谨小慎微。 性格鲜明,各有千秋啊。 接下来,宋良玉就打算当一回吃瓜群众,看这两个扬言要捉拿猴子的家伙,怎么个玩儿法,宋良玉其实挺佩服怂包伟的,人家胆子小归小,但好歹有点自知之明,并且对所有未知事物都抱着一颗敬畏之心,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这话相信在场的几个年轻人,早都烂熟于胸了,可惜就是没当回事儿。 怂包伟被排挤了后,也不觉得丢人,偷偷的撤出了战场,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躲起来了,宋良玉觉得这家伙挺有趣儿,有机会的话,可以认识认识,交心不大可能,但一起当个围观群众聊聊八卦之类的,还是可以的,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二虎扭头看见怂包伟真的溜走了,所以就更瞧不起这家伙了。 老凯拿不了主意,就问道:“怎么做?” 二虎看见地上有石头,于是捡起一块掂量掂量,然后朝孙物色砸了过去。 孙物色脑袋一歪,没砸中。 老凯跟着捡起石头,又丢了一块过去。 孙物色挥了一下棍子,把石头弹开了。 二虎左右看了几眼,地上除了石头可以当做武器,也没什么棍子之类的啊,要不然也可以和孙物色比拼一下棍力,这个叫二虎的,明显是那种说话不经过大脑,也就是不喜欢思考的那种,简单的说就是性子冲动,他只知道喊上,却也不知道该怎么上,毕竟现在两手空空,也没一两样称手的东西,不然他早都冲上去一通乱打了。 “丢石头砸。”这话是老凯说的。 二虎有些犹豫,“我是怕把它砸跑啊。” 老凯继续道:“要跑它早都跑了,你看这猴子一脸嚣张,明显没把咱们放在眼里,咱们用石头砸它,它要是跑,咱们就追,它要是跑累了,咱们就继续砸,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边跑边砸,就算砸不死它,也能累死它。” 玛德,宋良玉在旁边听着老凯的馊主意,差点没忍住拍案叫绝了,这两个人难道是认真的?宋良玉整个人都快不好了,拜托,打猎是一件很神圣的技术活儿,光靠秀下限是不能取胜的。 不料二虎却欣喜若狂道:“好办法!就这么干。” 别说宋良玉扶额了,就连孙物色这只猴子都有些尴尬了。 两人的意见统一后,纷纷捡起石头,对准孙物色砸了过去。 孙物色尽管不想以大欺小,但架不住苍蝇吵人,所以甩着棍子,一步步逼近了还在不停丢石头的这两家伙,看来是准备给这两个家伙一点颜色看了。 宋良玉把手搭在丘丘的肩上,开始看戏了。 老凯惊道:“这猴子怎么走过来了?它不跑啊,现在可咋办?” 二虎喊道:“别管,继续砸,这畜生是在以退为进啊,好手段,咱们真是低估了它,使劲砸。” 宋良玉靠在丘丘的身上,痛不欲生道:“是我高估了你们两个啊,我特码当个吃瓜群众,都能当得那么心塞,你哥俩真是牛啊。” 第四十八章 三人行必有我师 二虎和老凯现在可谓是全神贯注,根本不知道隔壁边上还有一个吃瓜群众在发牢骚。 老凯手里面的石头丢完了,看见孙物色耍着棍子越走越近。 然后这家伙故意退开了几步,把二虎留在前面,如果真要出了什么意外,他觉得自己好歹也能趁机跑掉,于是他一边弯腰捡石头一边往后退,不知不觉已经距离二虎有些远了。 这一切被宋良玉看在眼里,宋良玉喃喃道:“这家伙也是一个人才啊。” 二虎的性格是有些乖张不假,可也不傻啊,哪能瞧不出老凯越退越远,这时候刚好手里面也没石头了,所以他转身就跑,根本就没有给老凯动小脑筋的机会,大家相处了那么些年,什么人什么性格,都一清二楚,他早就知道不能把后背交给老凯这个魂淡,二虎现在的心里很不好受啊,来的时候是三个人,遇见一只猴子,居然全都要夹起尾巴跑路。 这事儿要是被其他一起进竹林的人知道了,绝对笑掉大牙啊。 老凯装模作样的弯下腰去捡了两块石头,一转身,就看见二虎朝自己跑了过来,这家伙也不含糊,都不用二虎打招呼,捏着石头拔腿就跑,还跑在了二虎的面前,一边跑呢,他还假惺惺的捏起石头往身后砸。 二虎吼道:“别砸到我了。” 老凯跑在前面头也不回的说道:“怂包伟应该是去叫帮手了,咱们要不要再拖一拖?” “拖你妹啊拖,你以为劳资看不出你心里面算的什么小九九啊?你刚才离劳资那么远,是不是打算一出问题就跑路?” 老凯肯定不能承认啊,“我是在找大一点儿的石头。” 二虎见他还在装蒜,跳起来就是一脚,踹在了老凯的后背上,老凯被踹倒在地后,二虎不解气,还踩在他的身上跑了过去,眼看二虎越跑越远,老凯可不想一个人被丢在这里,所以四肢并用,准备追上二虎,可刚一抬头,就看见了孙物色扛着根棍子站在眼前。 一人一猴,就这么相互望着。 孙物色扛着棍子,叽叽喳喳说了一通猴语。 完了,老凯听不懂啊,他可不像宋良玉似的,身边还跟了个翻译官,所以老凯当前也是一抹两眼黑啊,他更不敢保证怂包伟是不是真的去搬救兵了,刚才对二虎那么说,只是想绷一个面子,示意自己其实并不怕,是二虎带头跑,自己才跟着跑的,谁能想到平日里大大咧咧的二虎,居然会开窍看出了自己的小算盘,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呐,估摸着以后在二虎那里,没好日子过了。 不对不对,还以后?现在能不能干过眼前这只猴子都不一定呢。 孙物色见老凯不说话,呲牙咧嘴的举起了棍子。 老凯心知不妙。 忽然看见这猴子的身形有一瞬间的停滞,举起的那根棍子一直没有落下来,老凯不明所以,紧接着,这猴子的身体抖了几下,笔直的倒了下来,压在了老凯的身上,老凯把这猴子推开的同时,也终于看清了,这猴子的背上插了好几支袖箭。 三人中,最先逃跑的怂包伟,抬着胳膊从左边的竹树后面走了出来。 老凯看见怂包伟后,吃了一惊。 “你没跑啊?我还以为你去搬救兵了。” 怂包伟擦掉额头上的汗水,问道:“二虎呢?” 老凯咬牙切齿道:“早就跑了。” 好吧,如果二虎在这里,肯定还会再揍老凯一顿,就凭老凯这句“早就跑了”,绝对能让二虎自以为拔高的形象跌倒谷底,总之就结果而言,是意料之外的,平日里胆大包天喊打喊杀的二虎,在这场狩猎中变成了背信弃义的逃跑者,而被万人叫作怂包伟的胆小鬼,却在暗中埋伏,成功捕猎了一头会武功的翻山猿猴,至于老凯这根墙头草,更是一夫当关的拖住了这只猴子,并给怂包伟制造出了偷袭机会。 人生呐,总是存在误会。 有的喜剧,有的杯具。 这一场狩猎,完全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 从开幕式到闭幕式,宋良玉把这一切的一切全都看在了眼里,他深刻体会到了所谓旁观者清的真正含义,不过眼下他比较担心的是孙物色,他决定冒险出去和这两个家伙聊一聊,反正是肯定不能让他们把孙物色带走的,他完全就没想到,结局竟然会是这样的,原以为孙物色三两下就能把这几个家伙撂倒,事实上,这三个家伙也确实认输逃跑了,谁知道却突然杀出个程咬金? 宋良玉盯着那个叫怂包伟的,多看了几眼,果然是咬人的狗不会叫啊。 孙物色还活着吗?肯定还活着,宋良玉是知道内幕的,如果孙物色挂了,肯定会变成一根猴毛,现在孙物色之所以四仰八叉的躺在那两个人的面前,正是因为还有一口气在,齐天大圣的猴毛,绝对经得起折腾。 丘丘小声问道:“我们要出去吗?” “再不出去,那猴子就该被人给带走了。” 丘丘抱着宋良玉的胳膊,一起走了出去。 怂包伟在孙物色的身上翻看了几眼,然后说道:“给宝哥打个电话,就说抓到了,让他别再找了,去林子外面等着咱们。” 老凯一马当先掏出电话,然后对着电话,吐着唾沫星子眉飞色舞的吹嘘起来,当然还不忘数落数落二虎那家伙,老凯可是因为二虎的那一脚,和翻山猿猴面对面撞上了,他差点就以为自己小命不保了,幸亏怂包伟出现得及时,现在逃出生天了,他肯定要借这个宝哥的手,好好拾掇一下二虎那家伙,看二虎以后还怎么嚣张。 不是他不想亲自动手,关键是他打不过二虎啊。 电话里面传出声音:“你说啥?二虎跑了?” 老凯对着电话说道:“那孙子一看见翻山猿猴就跑没影了,还把我和小伟丢在了这里,要不是小伟身上带得有梅花袖箭,弄不好我早都挂了,宝哥,我早就觉得二虎这家伙靠不住,给你说实话,以后我绝对不会再把后背交给这种人,什么时候被卖了都不知道,你看他平常时间嚣张跋扈的样子,也就只敢欺负欺负我们,真要遇上了事儿,顶屁用啊。” 电话里面沉默了一小会儿,“你们两个伤着没?” 老凯说道:“还没呢,不过就差一点。” “你们在什么位置?我过来帮忙。” 老凯左右看了看,苦笑道:“这竹林里东南西北都一个样,我怎么分得清哪儿是哪儿啊,宝哥,你给其他人打个电话说一声就行了,大家出林子等吧,我和小伟好歹也是两个大男人,你还怕我们拖不动一只猴子啊。” “那行,自己注意安全,我们在林子外面等,有事儿再联系。” 老凯自信满满道:“得勒。” 挂了电话后,老凯准备去拖猴子,怂包伟突然捏住了老凯的胳膊,还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老凯现在对怂包伟绝对是言听计从,所以见了怂包伟的异常后,他停下动作,有模有样的学着怂包伟,仔细听了会儿。 斜后方有声音。 怂包伟一头冷汗,抬起胳膊,指向了发出声音的位置,并慢慢开始往后退。 老凯是知道的,怂包伟这条胳膊上是绑了武器的,武林中人最惯用的梅花袖箭,不便宜呐,好几十万呢,从事管所买的,而且事管所里面不仅有梅花袖箭这种暗器,还有很多高科技武器,比如枪啊,狙击啊,都是好东西,可是这些高科技贵啊,动不动就几百上千万,他们可买不起。 据老凯所知,这趟来竹林的八个人里面,只有宝哥带了一把价值六百万的双管猎枪,子弹是有限的,总共就六颗,子弹要是打没了,枪也就废了,事管所可不卖子弹啊,这就等于是六百万买一把猎枪,只能开六枪,一百万一枪,打完子弹后,还想继续用,再花六百万另外买新的,土豪专用啊。 相比之下,还是冷兵器耐用多了。 老凯可不能让怂包伟这张保命符跑了,所以下意识的抓住了怂包伟的衣角。 两人听见声音越来越近,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 忽然,宋良玉从竹树后面冒出脑袋。 怂包伟一声尖叫,咻的一声发动袖箭。 第四十九章 胆小不怕鬼咬 我靠,二话没说就放暗器,也幸亏宋良玉留了个心眼,不然又要被袖箭射中了,这特玛才走进竹林不到一天,前前后后就遇上那么些糟心事儿,虽然左腿膝盖上的箭伤已经好全了,但中箭的滋味儿不好受啊,他可不想再挨一箭了。 宋良玉躲在竹树后面喊道:“两位冷静,我是从新手村来的,不过两位放心,我没打算和你们抢怪,我只是想离开新手村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结果走到这里就迷路了,要不是躺在你们旁边的那只猴子收留,我恐怕都活不到现在了。” 这话肯定是假的啊,但也不是全假。 如果这两人够聪明的话,应该不难听出弦外之音,宋良玉是在变着法的告诉这哥俩,自己就是一个过路的,你们打你们的怪,自己不关心这个,也没打算和你们分一杯羹,但是你们脚边的那只猴子,对咱有恩,能不能商量着来。 怂包伟和老凯都没回话。 宋良玉躲在竹树后面又道:“兄弟,我现在出来,你悠着点儿,可别放箭射我啊。” 一边说着,宋良玉慢慢伸出了脑袋,果然看见两人冷静多了,于是他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 当然,小狐妖丘丘也是跟在旁边的,宋良玉本来是让它躲着别出来,可惜丘丘怕啊,不敢独自待在林子里,所以只好偷偷跟在宋良玉身边,在它看来,只要跟着宋良玉就一定很安全,它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竟然会在一个人类的身上找到了安全感,这还是那个遇见人类就瑟瑟发抖的小狐妖吗?有点讽刺啊。 宋良玉也察觉到丘丘跟了出来,顿时急了,呵斥道:“不是让你躲着别出来吗?” 丘丘二话没说,冲上前抱住了宋良玉的胳膊。 宋良玉一甩手,冷着脸沉声道:“快回去。” 丘丘明显是被宋良玉给吓着了。 怂包伟和老凯,好歹也是宋良玉的穿越前辈,也知道偶尔会有新手村的人来这里试试水,所以这两人看见宋良玉后,也是见怪不怪,只要是人类就一切都好说,重要的是没有沟通障碍,不像猴子似的,没有学过专业猴语的人,鬼才能听懂这畜生叽叽喳喳说的是些什么话啊,于是两人也都放松了警惕。 不过小狐妖丘丘的出现,就如同是在怂包伟的心脏上敲了一锤子似的,把这家伙给敲懵了,同时也敲痛了,所以他又再次抬起了胳膊,指向了丘丘,并往后退了好几步,躲在老凯的身后。 宋良玉赶忙站在丘丘的前面,一边警惕一边说道:“别冲动,别冲动,这小家伙不会害人的,你们要是不相信,我这就撵走它,兄弟,我知道你手里面藏得有玩意儿,劳烦你放低一点儿,当心擦枪走火。” 说完后,宋良玉蹲下身子,背对两人。 他在丘丘的脸上捏了捏,一脸笑意。 好像也是时候分开了,尽管很舍不得,但总不能把丘丘一直带在身边吧,先不说这只小狐妖愿不愿意,哪怕是愿意了,也有一个很大的难题,就像杜杜琪说过的,这小家伙全身是宝,真要跟着自己了,以后难免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类,到时候这小家伙就跟唐僧肉一样,个个都抢着要,自己又不是孙悟空,有什么能力护住这小家伙? 再说了,他自己都需要杜杜琪保驾护航呢。 “丘丘听话,现在林子里也没什么人了,你找个地方躲好,以后可得注意了,不要再掉到陷阱里面去,可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怜香惜玉的,有很多家伙都像之前的那两个人一样,恨不得把你捉了拿去卖钱,要是遇上更坏的,说不定真会喝你的血吃你的肉,你呢,就暂时先躲在那个壁洞里,等以后有本事了,就没人敢来抓你了,知道吗?” 丘丘撅着嘴,一声不吭。 宋良玉自嘲道:“我也不是个好人,肚子饿了什么都敢吃的,你难道就不怕我?” 丘丘依旧是抱着他的胳膊,反正不说话。 “好吧,就算你不怕我,那头母老虎你怕不怕?” 一听见母老虎这三个字,丘丘的脑海里,立马就浮现出杜杜琪一脸坏笑的模样,然后破天荒的点着头,可怜兮兮道:“怕~~” 宋良玉被逗笑了,“既然会怕,那还不赶紧走?待会那头母老虎出现了,你想走都走不掉了,你瞧瞧我这手心上的……” 咦?宋良玉正准备用手心上的疤痕吓唬小狐妖,结果一摊开手,就发现疤痕全都不见了,怪了,宋良玉皱着眉头仔细回忆着,难道是孙物色这猴头用什么灵丹妙药给治好了?再不就是那些酒有什么奇效?好吧,不管怎么说,宋良玉都没有把这事儿算到小狐妖的头上去,还以为是孙物色的功劳,新伤旧疤,全被抚平了,这下他更铁了心要救这猴子了。 如果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像这么仗义的猴子,不多见啊。 丘丘看见他摊开手心不说话,然后摆动着尾巴,放到了宋良玉的手里面。 宋良玉没有多想,顺了顺尾巴上的白毛,一努嘴:“还不快走?” 丘丘松开了宋良玉的胳膊,然后在宋良玉的脸上舔了一下,应该是在告别了,宋良玉觉得脸上痒痒的,也在丘丘的脑门上亲了一口,当作是还礼了。 但不过意外往往来得很突然,宋良玉刚在丘丘的脑门上亲了一口,丘丘就被一支袖箭射在身上,宋良玉大惊失色,紧接着又是两只袖箭射在了丘丘的腿上,丘丘全身一软,趴在地上,宋良玉怒火中烧,刚一站起身来,脑袋就被人给敲了一下,然后有粘稠的鲜血冒出,顺着额头滑落,滴在地上。 很显然,宋良玉被一石头砸懵了。 甚至都没来得及打出暗号。 老凯看见宋良玉还没晕,于是又在他的脑袋上补了一石头。 宋良玉身子一软,栽倒在地。 怂包伟躲在老凯的身后,还有些不放心,当然,他不放心的是小狐妖,并不是宋良玉,人和妖,哪个更致命一点,怂包伟还是能分清楚的,所以他对着已经失去知觉的丘丘,又放了两支袖箭,不过全都避开了要害,绝对不能让小狐妖死在自己手里,在这个世界待了那么些年,怂包伟从没见过人形妖兽,而且还是只狐妖萝莉,这绝对能卖个天价啊,等赚了钱,就能找事管所保送出村了。 玛德,天天念叨着机遇什么的,这次居然真的碰上了。 怂包伟说道:“老凯,这事儿不能给宝哥说。” 老凯疑惑道:“为什么啊?” 怂包伟喘着粗气道:“宝哥知道了,这狐妖可就没咱们的份了,回去后先打听打听这狐妖是什么品种,值多少钱,我有种直觉,肯定是个不得了的宝贝,绝对足够咱们被保送出村,你仔细想想,咱们是为了什么才跟着宝哥的,不就是希望有朝一日宝哥离开新手村的时候,能带上咱们一起沾沾光?现在自己有机会了,还当什么跟屁虫?” 老凯恍然大悟道:“对啊,但是你知道花多少钱才能保送出村吗?” “以前听宝哥说过,好像是十个亿左右吧。” 老凯慢条斯理的琢磨道:“这特玛简直就是天价啊,万一这狐妖只够一个人保送出村可咋办啊?” 怂包伟猛然抬头。 老凯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冒汗了,甚至都不敢看怂包伟,就那么直挺挺的站着,然后开始组织语言,故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得人畜无害。 “其实我这个人懒散惯了,就算离开了新手村,也不知道该干嘛的好,还不如待在这里混日子呢,反正也冷不着饿不死,多惬意啊,这外面的世界,谁爱去谁去,我可不想去冒这个险,小伟,你要出去拼命,我绝对不拉你,但你想好怎么给宝哥说了吗?要不咱两趁现在编一个故事?其实宝哥和二虎都是一个性格,一个字,傻,很容易就糊弄过去的。” “你当真会保密?” “我说出去没好处,不说出去,也没坏处,我多这个嘴干嘛?” 怂包伟盯着老凯看,“你当真不想离开新手村?” “我离开新手村能干嘛?在这里多舒坦啊,闲着没事还可以来打打猎,你要是在外面闯出了名堂,我也可以和别人吹嘘一下,咱两好歹也有过共患难的交情啊。” 怂包伟沉声道:“老凯,谢了。” 老凯松了口气,然后转身。 怂包伟忽然抬起胳膊,对准老凯的左边心口,发动袖箭,老凯一身闷哼,向后倒了下去,死不瞑目。 怂包伟面无表情道:“劳资如果信你,才是真的傻。” 第五十章 又见天团 这个自从穿越后就没有一天不受欺负的家伙,被人叫做怂包伟,也没敢吭声,村子里的人之所以对这家伙有印象,完全是因为这家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作风,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个一脸奴才相的怂包,今天终于敢下手了,而且下的还是死手,这特玛真是一个怂包能干出来的事儿? 人命关天啊。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对对对,就这意思,怂包伟终于打响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炮,他现在很感谢宋良玉啊,要不是宋良玉,他也不可能碰上小狐妖啊,如果没碰上小狐妖,他也不会知道自己原来有那么狠,这事儿绝对够他吹嘘好一阵子,至少得让村子里的人都知道。 咱姓唐,叫唐伟,不是什么怂包伟,更不是个怂包。 当然了,如果不先离开这里,鬼知道他今天到底做了什么事儿,想吹嘘,也得遇见人了再吹嘘不是?所以啊,当下最要紧的,是离开竹林,而且还得小心,不能碰上宝哥那伙人。 以防万一,怂包伟在老凯的身上踢了几脚,然后还听了一下心跳,嗯,死透了。 紧接着,他又走到了宋良玉的旁边,看见宋良玉昏睡在地上满头都是鲜血,还热乎着呢,他心里面挺好奇的啊,宋良玉到底是何方神圣?身边为什么会跟着一只小狐妖呢?而且这小子忽然现身,好像是奔着地上这只猴子来的,嘿,怂包伟觉得挺新鲜,一个从新手村出来的人,居然和这群畜生交上了朋友。 不过嘛,这是宋良玉的交际圈,还真轮不到他瞎操心。 但是怂包伟谨慎惯了,总觉得宋良玉的身上,肯定有什么秘密,要不然怎么会有本事,把小狐妖收拾得服服帖帖?还赶都赶不走,再不就是,这小子的身上藏了什么宝贝?怂包伟越想越有道理,然后就开始在宋良玉的身上收刮起来。 好吧,怂包伟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子比自己还穷,兜里面就两样东西,一张地图和一个手机,哦不对,地图里面还夹着一张价目表,再加一样,就算三样吧,但全特玛是一些新手村送的免费玩意儿,怂包伟不相信,宋良玉难道空着手就敢来抓怪?不可能的,宋良玉既然是从新手村出来的,肯定从新手村打听到了关于这个世界的介绍,无论是危险度的高低,还有食物链的关系,应该都不陌生才是。 既然知道了这些,还有底气两袖清风的行走在野怪群中,那肯定得是个牛人啊,但不过既然是个牛人,得有些本事吧?怎么可能被老凯这种墙头草,两石头砸得要死要死的模样? 不对劲,宋良玉明显就是个普通人,并不是龙傲天,肯定还有别的内情,身上一定有什么防身的宝贝。 怂包伟搜遍了这小子的全身,没找到啊,会藏在哪儿呢? 不得不说,怂包伟的脑子挺好用,至少猜出了宋良玉带得有宝贝。 但是这宝贝却是一个女剑神啊,怂包伟能偷走? 别搞笑了。 可惜啊,宋良玉的这个宝贝啊,现在却因为一场宿醉,不知道躲去什么地方了,这下可害苦了宋良玉啊,不过这家伙也真是挺没用的,之前躲在边上,指着老凯和怂包伟高谈轮廓的,结果刚一走出来就被放翻了,连个打响指的机会都没有。 这下可好,怂包伟早就已经恶向胆边生了,在宋良玉的身上没搜到宝贝,之后就把目光落在了宋良玉的戒指上,戒指很普通,每个新手村的人都有一枚,就连怂包伟自己也戴了一枚,但他心里面装得有鬼,老是觉得宋良玉的戒指很不一般,于是伸手去摘,不过呢,这戒指本来就是穿越者们名下的财产。 就像叶子姐说的,是每个人的全部身家。 既然是个人财产,肯定有一套官方设计的安全措施了,所以啊,这戒指就像生了根似的,紧紧贴在宋良玉的食指上,无论怂包伟想尽千方百计,就是摘不下这枚戒指,好吧,怂包伟已经和这枚戒指杠上了。 “我特玛还就不信了,今天我非要把你摘下来。” 怂包伟在地上抓起一块石头,估计是想把宋良玉的手指砸烂,然后取下戒指,怂包伟这一次是吃了称砣铁了心,看来是要一屁股坐到黑了,两世为人皆不如意的窝囊人生,在这一刻终于爆发,让怂包伟有了一颗想要吃人的心。 其实说白了,就是一肚子怨气藏不住,开始变态了。 所以说嘛,怨气太重也不是件好事儿啊。 如果没有妥当的存放和排泄方式,不仅会污染环境,还会感染人群,得不偿失啊。 怂包伟看了宋良玉两眼,见他出气多进气少,要不了多久也是暴尸荒野的命,既然死都要死了,少一两根手指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吧,怂包伟这么一想,顿时就没了罪恶感,然后摁住宋良玉的手,高高举起石头就准备落下。 “宝哥,就在这前面。” 忽然有声音传来,怂包伟愣住了,这声音?是二虎。 “别叫我哥,我没你这种兄弟。” 宝哥的声音? 看来是二虎这个王八蛋,在外面遇见宝哥后,把他带进来了。 怂包伟有些急了,要是被宝哥发现自己这个样子,被揍都是轻的了,关键是不能让小狐妖落在宝哥手里啊,不然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没有任何意义了,说不定还会被乱棍打死。 “不行,得赶紧走。” 怂包伟再也顾不得去管宋良玉的戒指了,把小狐妖扛在肩上就跑远了,还好这小狐妖很轻啊,跑起来也不费力,和小狐妖比起来,什么翻山猿猴?靠边站吧,他才不想花费多余的力气拖着一只猴子四处跑呢,关键是这猴子要是中途醒了,他一个人可对付不了啊。 所以孙物色被留在这里了,而且和孙物色一起躺在地上的,还有两个人,有一个已经死了,还有一个,流了一地的血呢。 但不过宋良玉的运气一向都很好,不信就数数看,这家伙肚子饿的时候,饭端上来了,没地方住的时候,找到房子了,不甘于平凡的时候,遇上女剑神杜杜琪了,而现在,快要绝望的时候,老熟人来了,虽然他们之间可能有些小恩怨。 但是,新手村周围谁不知道?作死天团从来就不是爱斤斤计较的小人。 尤其是性子如火的话痨欧阳宝,一根筋的家伙,他自认是个心胸宽阔能够海纳百川的男子汉,而且他还经常教导麾下的诸多小弟,自信是件好事儿,偶尔自大也能抒发情绪,但自知之明一定要有,欧阳宝深得其中精髓,所以他们作死天团那么多年来,才会在新手村名利双收,装逼如风。 所以千万别以为欧阳宝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货色,他也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就拿收小弟来说,胆小不要紧,怕死也是人之常情,但绝不能为了苟且偷生就把兄弟往火坑里面推。 很明显,老凯的一通电话,直接给二虎扣了个屎盆子。 二虎被冤枉了,自然不想捏起鼻子忍气吞声啊,可惜无论怎么说,欧阳宝都不信,二虎一气之下,就把欧阳宝带进来了,想要快些找到老凯和怂包伟,当面对峙。 “宝哥,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啊?老凯那种草包,他说的话你也信?我是跑了没错,可我要是不跑的话,被老凯卖了都不知道呢,咱们分开后,刚走没两步就遇上那猴子了,怂包伟说没准备,喊战略性撤退,我不答应,他就悄悄溜走了,老凯虽然留下来了,但也是不情不愿的,而且我手上也没什么称手的东西,最后是看见老凯打算跑了,我才把他丢下来的。” 欧阳宝不相信,“你的意思就是说,老凯一个人把翻山猿猴给收拾了呗?” 二虎讥讽道:“就他?不可能。” “都通过电话了,难道还会有假?” 二虎摆着手道:“宝哥,我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咱们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到底真的还是假的,马上就知道了,就在这个位置,走,前面瞧瞧去。” 欧阳宝扛着猎枪,半信半疑的跟了上去。 第五十一章 玉上泛起凶光 二虎顺着之前跑出林子的那条路,折返回去。 欧阳宝一言不发的跟在边上,心里面想着事儿,作死天团麾下的众多兄弟里面,欧阳宝最看好的是二虎,因为二虎和他最像,有什么就说什么,还不爱耍心机,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虽然平时是嚣张了一点儿,但好在服管。 要是“作死天团”这个称号可以世袭罔替,他绝对会传给二虎。 由此可见,欧阳宝其实是很器重二虎的,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当他听见二虎居然丢下兄弟独自逃命的消息后,他是很心痛的,同时也很愤怒,因为二虎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他这趟跟着二虎进来,是要看看二虎到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 “宝哥,你瞧。” 欧阳宝闻言,抬起眼皮看了过去,只见在一条铺满了竹叶的小路上,躺着三个身影,以欧阳宝这些年丰富的冒险经验推断,躺在不远处的三个身影,肯定不是在睡觉,欧阳宝的眼睛之所以那么毒辣,完全是因为他看见,地上全特玛是血,睡个觉能睡出一地的血?为了保险起见,欧阳宝决定就保持这个距离,先观察一下周围有木有什么风吹草动。 谁知道二虎这家伙,一挺身就走了出去。 欧阳宝想要把他拉回来吧,却已经晚了,欧阳宝就想了,自己好歹是一个当哥的,手里面又提着双管猎枪,怎么能让二虎这个小兄弟出去冒险?于是欧阳宝摆起了大哥的架子,跟着走了出来,并叮嘱二虎乖乖的跟在自己身后,千万不要去当出头鸟。 二虎没心没肺道:“宝哥没事儿,我不怕。” 欧阳宝给了二虎一拐子,“劳资本来就没事儿,闭上你的嘴,乖乖跟在后面。” 两人背靠背走上前,终于看清楚了,躺在地上的三个身影,有两个是人,有一个是猴子,不过欧阳宝的心思没在猴子的身上,因为他看见了地上的老凯,不仅欧阳宝懵了,就连二虎都有些傻了,欧阳宝伸手探了一下老凯的鼻息,发现没气了,紧接着他开始在老凯的身上翻看,二虎就像电杆似的杵着,一动不动,估计脑袋里面还一片空白呢。 欧阳宝望着他,“傻啦?帮忙啊。” 二虎回过神来,连着应了三声“哦”,他和欧阳宝一起,扒开老凯的衣裳,仔细看了看,老凯的身上,除了心口插了一支袖箭,几乎没有任何伤势,欧阳宝瞧出来了,一箭毙命啊这是,瞄得可真准,欧阳宝开始打量,插在老凯心口上的袖箭,估计也就一寸长左右,和铅笔差不多粗,此刻已经一大半的插进了老凯的心脏位置。 欧阳宝问道:“这是梅花袖箭,小伟呢?” 二虎这家伙一紧张,蹦了句家乡口音出来。 “窝某鸡吖。” 欧阳宝抓着头,思考了一小会儿,然后借用了福尔摩斯和狄仁杰的破案手法,在大脑里推演了一遍又一遍的案发现场,终于慢慢摸索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于是乎,欧阳宝总结出了铁一般的推理事实。 “老凯这是活生生被射死的啊。” 二虎马上说道:“宝哥啊,别玩儿了。” “我在玩吗?我是在想事情呢,别吵我。” 二虎跳着脚,急道:“像我这么傻的人,都能一眼看出来,老凯是被一箭射死的,你还推理啥啊推理?耽搁时间,有推理的功夫,你还不如赶紧瞧瞧,旁边还躺着一个家伙呢,看着也不像是怂包伟啊,你瞧这满地的血唷,也不知道死没死。” 欧阳宝红着脸,吼道:“你自己不会过去看呐?” 二虎脸色古怪道:“宝哥,我怕死人。” 欧阳宝瞪了他一眼,“那刚才怎么没见你怕啊。” “我哪知道死人了啊?” 他们两个人说话的声音虽然很轻,但还是把宋良玉吵醒了,就连身上插了好几支袖箭的猴子,也稍微动了一下,不过欧阳宝还在恨铁不成钢的教育着二虎,二虎呢,无可奈何的低着头,一说一个是,反正两人都没有发现宋良玉和孙物色,已经慢慢的站了起来。 孙物色这猴子还好一点,除了身上插着几根袖箭,没什么毛病。 拔掉就行了。 但宋良玉可不一样了,这家伙的脑袋被敲破了一个口子,鲜血哗哗哗的往外冒,不仅是流了一地的血,还把他自个儿的脑袋瓜子染得鲜红,这脸上就跟抹了胭脂似的,红得像个戏子,这样他都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个不死之身啊。 就宋良玉这副模样,说他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没人不相信。 太瘆人了。 孙物色这猴子才刚爬起来,扭头看见了宋良玉的模样后,活生生的又给吓昏过去了,瞧瞧,瞧瞧,就连齐天大圣的猴毛,都直接被宋良玉吓得昏死过去,由此可见,他这副浑身血淋淋的模样,绝对能把一个没有心脏病的家伙,吓得立马就患上心脏病。 宋良玉感觉自己的手,被血液给黏住了。 于是他在身上蹭了蹭。 正在听着长篇大论的二虎,突然抬起眼皮随便扫了一眼,刚好看见宋良玉就站在几步开外,浑身是血,还不停的用手蹭着衣服,都特玛快蹭出动次打次的节奏感了,二虎被吓懵了,张着嘴巴,却说不出话。 欧阳宝不乐意道:“哟哟哟,你还不耐烦了?” 二虎机械性的晃着脑袋,指着宋良玉。 “有话就说,别整这些怪动作,二虎啊,不是我不相信你,就拿结果来说,你确实跑了,现在老凯又死了,你找谁说理去?还好今天是我在这里,要是西贝那家伙,你信不信,你现在早就被他一枪毙了?不过我也觉得挺奇怪的,如果能找到小伟的话,应该就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了,为什么小伟的梅花袖箭,会插在老凯的身上呢?” 欧阳宝压根就没想过,会是怂包伟下的手。 二虎忽然大喊:“鬼啊~~” 紧接着二虎拔腿就跑,直接把欧阳宝一个人丢在了这里。 也就是在二虎喊出声音的同时,宋良玉终于把手上粘稠的血液蹭干净了,他打了个响指。 杜杜琪醉眼迷离的现身了。 还有欧阳宝也是满脸疑惑的转身了。 当这两人把目光落在了宋良玉的身上后,先是一阵诡异的寂静,然后杜杜琪和欧阳宝一起张大嘴,尖叫出声。 “哦哇啊~~” 宋良玉捂着头,吼道:“都特玛闭嘴。” 杜杜琪怕血,所以才刚一出现就消失了。 至于欧阳宝,直接端起枪口对准了宋良玉,随时都有可能开枪。 “欧阳宝,不要挑衅我,劳资现在的心情很糟糕,你要是不快点把枪收起来,你可能真的会没命,全特玛是一群畜生不如的东西,劳资念在大家都是同胞,又是从一个地方穿越过来的,事事让着你们避着你们,狗曰的,居然还下那么狠的手,全被猪油蒙了心,劳资现在是看出来了,当好人讲道理之前,不杀个把人放点血,根本就没人买账啊。” 欧阳宝听不懂宋良玉这话是什么意思,就问道:“我们认识?” 宋良玉伸出手,大喊了一声,“拔剑!” 没反应。 宋良玉深吸一口气,打了个响指,接着喊道:“拔剑!” 有剑从天而来,乖巧的落在了宋良玉的手里。 宋良玉把剑往地上一掷,整柄剑插在了地上,然后化成了一滩清水。 “我最后再警告你一次,收起你的枪,要不然下一剑我就直接丢你身上了,到时候你的指导员恐怕也救不了你,不相信你就开枪,你先开枪我也能一剑捅死你。” 欧阳宝慢慢的收起猎枪,紧接着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他惊疑不定的问了一句,“你是宋良玉?” 第五十二章 仗义的猴毛(上) 讲道理,宋良玉现在的脑袋,就像是在油漆里面滚了一圈出来似的,不怪欧阳宝认不出啊,只不过知道自己是谁,还敢对自己恶言相向的,满打满算,也就那么一两个,但都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于是乎,欧阳宝灵光一闪,就想起了前些天在新手村,装逼不成反被打脸的惨痛经历,再看着宋良玉的一身黑色西装,心里面有了七八分肯定。 对啊,除了“根正苗红”的宋良玉,谁还敢对自己那么嚣张?尤其是这种出血量,居然还没死,简直就是外挂啊。 “你是新手村的宋良玉吧?” 虽然宋良玉有小强一样不屈不挠的生命力,但架不住流了那么多血,还是有些头晕眼花,他听了欧阳宝的再三追问,有些不耐烦道:“想不到你还记得我啊,怎么?想趁机报仇?” 欧阳宝惊呼道:“果然是你啊宋大哥,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儿啊?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啊?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大哥? 嘿,宋良玉有些懵了。 他可不知道欧阳宝把他误会成了红色后代啊,还以为是欧阳宝今天出门的时候脑袋被门夹了,他和作死天团充其量也就是见过一面,而且为了叶子姐的事儿,还动手打了起来,最后要不是黄楼和十一娘先后出现,指不定要闹到什么地步呢,现在一见面,就叫自己宋大哥,宋良玉感觉自己的脑袋都有些不够用了。 宋良玉已经吃过两次亏,常言道事不过三,他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好说话了,所以皱着眉头,戒备道:“欧阳宝,你葫芦里面到底卖得什么药?” “先不说这个,得先帮你把血止住才行。”说完后,欧阳宝还把猎枪放到了地上。 宋良玉摆着手,“慢着,你先别动。” 欧阳宝很听话啊,让他别动,他就真的没动。 宋良玉在周围看了两眼,然后摇摇晃晃的走到了孙物色的旁边,推了推这猴子,孙物色被推醒了,然后一睁眼就看见宋良玉满脸是血,这猴子呲着牙,一爪子挠在了宋良玉的脸上,然后叽叽喳喳的跳了起来,并且还在地上东张西望,应该是在找棍子。 如果翻译官丘丘在这里,一定会学着孙物色跳脚的样子,有模有样的翻译道:“吓死爹了,劳资的棍子呢?” 可惜丘丘没在啊,所以宋良玉听不懂这猴子在说些什么。 对了,丘丘呢?难道被抓走了? 宋良玉咬牙切齿。 孙物色的举动明显激怒了欧阳宝,当孙物色跳起来的时候,欧阳宝赶忙又把猎枪拿回手里,并且枪口对准了孙物色,还上了膛,这把双管猎枪里面装得有两颗子弹,欧阳宝有十足的把握,只要扣下扳机,就能把这猴子射得血肉模糊。 刚好孙物色的那根棍子,就在欧阳宝的脚边,但是孙物色也没有过去捡,因为这猴子明显就看到了,欧阳宝正用武器对着自己。 孙物色不知道枪是什么东西,只不过本能告诉它,欧阳宝手里的玩意儿,杀伤力爆表,绝对能要了自己的小命,它虽然是只猴子,但也是开了窍的猴子,和人类没两样,唯一不足的就是,不会说话而已。 欧阳宝担心道:“宋大哥,你没事吧?” 宋良玉没去管脸上的抓痕,他把目光放在了老凯的尸体上,然后走过去检查了一遍,很快他就得出了一个让人咋舌的结论。 他仅仅是从老凯心口上的这一枚袖箭,就推断出,老凯是被利益熏心的怂包伟给射死的,而小狐妖丘丘是被怂包伟带走了,他的脑海里面,就像胶卷似的放映了整个事发过程,即便当时他已经昏过去了,但推断出的结论,就跟亲眼所见一样,奇准无比。 并不是他的智商有多高,他之所以能够从一具尸体推断出整个事发过程,是因为他从一开始就躲在旁边当吃瓜群众,然后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加之当面对峙时,还发生了不少变故,所以他对怂包伟性格上的转变,有了更深一层的剖析。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其实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宋良玉扭头看向欧阳宝,说道:“这家伙是你兄弟?” 欧阳宝的枪口一直对准孙物色,不敢有丝毫松懈,听了宋良玉的话后,他飞快的在老凯身上瞥了一眼,然后继续盯住孙物色,并开口慢慢的解释了起来。 “他叫罗高凯,是三年前穿越过来的,特别爱吹牛,西贝见不惯,就揍了他一顿,估计是被西贝的王霸之气所折服了,所以就认了西贝当大哥,虽然毛病不少,但一直没犯过什么大错,自那之后,西贝也确实挺照顾他的,毕竟是第一个开口认西贝当大哥的,待遇自然不差了,要是让西贝知道,二虎丢下老凯独自逃命,害得老凯横死这里,估计连我都保不住二虎,但我有些不太相信二虎会是那种人,对了,宋大哥,你也在这里,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宋良玉走上前,压了压欧阳宝的枪口。 欧阳宝有些疑惑。 宋良玉捡起棍子,抛给了孙物色。 “老孙,我这也算是救了你一次吧?咱两可清了啊,不过你这里的酒,确实挺有味道的,有空再来你这里讨酒喝,不过你恐怕得多酿点了,毕竟我这里还有一个嗜酒如命的女酒鬼,要是她出马,你洞里面存的那些酒,不够看啊。” 孙物色吃了一惊,盯着宋良玉看,然后叽叽喳喳拍着胸脯,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紧接着还指了指宋良玉的脑袋,显然是有些疑惑。 宋良玉摸了摸头上的血,“皮外伤,死不了,丘丘被人抓走了,我没法再陪你聊天打屁了,我得四处去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丘丘,顺便把那个射了丘丘两箭的家伙揪出来,好好折磨一下,你好像也伤得不轻吧,赶紧回去养养身体,以后有机会,再过来找你玩。” 孙物色举着棍子开始跳脚,并且叽叽喳喳的叫唤着。 宋良玉自嘲道:“丘丘不在,我哪能听懂你什么意思啊。” 一人一猴就这么肆无忌惮的聊着,可把欧阳宝吓坏了,还以为宋良玉是血流得太多,出幻觉了,不然为什么会傻不拉唧的跟一个猴子说话?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欧阳宝轻轻推了宋良玉一下。 “宋大哥,你跟一个猴子聊什么呢?它能听懂吗?” 宋良玉面无表情道:“你知道个屁,你懂的它都懂,它懂的,你还不一定懂呢,我再问你啊,那个叫怂包伟的也是你兄弟吧?” 欧阳宝点头道:“你说小伟啊,没错,但是进来这么久也没发现他啊,之前老凯还没出事的时候,跟我通过电话,明明说了小伟也在的,谁知道过来也没瞧见人,估计是看见老凯被弄死了后,一个人躲起来了,他胆子本来就小,不管他也行,如果他还活着,肯定会回到村子里面的,到时候再问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良玉盯着欧阳宝,一字一句道:“把这个叫怂包伟的揪出来。” “你认识他?” 宋良玉笑了,笑得很邪乎,“何止认识?简直就是亲人呐。” 亲人? 欧阳宝冒冷汗了,难道怂包伟和宋良玉是亲戚?这不就是等于,怂包伟也是中转站那个老头的亲戚?我去,这不得了啊,怂包伟既然有这么一层关系,为什么还要认自己当大哥呢?难道是想试探一下自己值不值得拉拢?欧阳宝气得一跺脚,玛德,完蛋了,以前他压根就没把怂包伟当回事儿,谁特玛能想到怂包伟居然会有那么硬的关系呐。 欧阳宝悄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宋良玉发现了,就问道:“你干嘛呢?” 欧阳宝哭笑不得,“没干嘛,就是有些后悔。” 宋良玉一头雾水,“你丫就是有毛病。” 第五十三章 仗义的猴毛(下) 欧阳宝赶紧掏出电话,给王西贝打了过去。 “西贝,你先别训练了,去村口守着,如果发现小伟回来了,给我打电话,记住啊,对小伟客气点,别像以前似的指手画脚,还有,别再骂他怂包了,谁敢再叫他怂包伟,我跟谁急。” 电话那头莫名其妙道:“你突然说些什么呢?有病吧?” 欧阳宝差一点就破口大骂,“你知道个屁啊,出人命了,老凯都已经死了,小伟也不知道躲到哪儿去了,要是小伟先回村子了,你要好好安抚他,千万不能发脾气啊,我特玛也是刚知道,小伟居然是宋大哥的亲人,他可把我们骗得好惨呐,我现在和宋大哥一起,我们继续在这里找找看,总之,你就听我的,好好守在村口,发现人了就打电话给我。” “慢着,让我捋捋,老凯死了?咋死的?” 欧阳宝边走边对着电话道:“我也不知道啊。” “你大爷啊,人是跟着你出去的,怎么死的你都不知道?你逗我玩儿呢吧?还有啊,你一口一个宋大哥,谁啊?我怎么没听说你有什么大哥?小伟还和他是亲人?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丫能把舌头捋直了再说吗?而且现在指导员就在我边上呢,我怎么去村口?” 欧阳宝急不可耐道:“嘿,你咋就那么傻呢,新手村的宋大哥你不记得了?就是宋良玉啊,和叶子姐走特别近的那个,哎呀,就是中转站那老头的子孙后代,他刚才亲口说了,小伟是他的亲人,你仔细想想,再不明白就去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小会儿:“你的意思是,小伟和老站长,也有可能是亲戚关系?” 欧阳宝没好气道:“这不明摆着的吗?” “那你怎么会和宋良……宋大哥在一起?” “这事儿说来话长,回来再讲,你现在去村口守着就行了,如果指导员不答应,你就跟他老人家说,老站长的子孙遇到了麻烦,他保管放你走,指导员自己不也说了吗?叫我们以后和宋大哥走近一点儿,还说他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把宋大哥保护周全,现在正是咱们表现的时候啊。” 电话那头想也没想,说道:“得勒,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欧阳宝挂断电话后,对着宋良玉笑了笑,“宋大哥,你先别急,我给西贝说了,让他在村口守着,如果小伟回去了,他会打电话来通知我的,你放宽心,小伟福大命大,不会有事儿的,咱们就在这里一边找一边等着西贝的电话。” 刚才欧阳宝一点没避嫌的对着电话说了那么多,宋良玉一字不落的全都听进了耳朵里,他现在是满肚子的问号啊,中转站那个老头是自己的先人? 我靠,自己居然不知道这事儿。 不该啊,如果那老头是自己的先人,为什么在中转站见面的时候没说呢? 而且那老头对自己的态度,也很官方啊。 宋良玉一头雾水的问道:“你刚才说,我是中转站那老头的子孙后代?” 欧阳宝笑得意味深长,心想:还装呢?果然是个扮猪吃虎的好坯子啊。 宋良玉见他笑得古怪,就问了,“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欧阳宝见他终于问出这句话了,装模作样道:“山人自有妙计,宋大哥,你确实也太低调了点儿,不过我喜欢,咱们指导员放话了,以后要对你客气点儿,其实我又不傻,不用他老人家说,我都知道该怎么办,上次新手村的事儿,实在对不住了,你也别往心里去,咱们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我一直比较好奇,你说你刚穿越过来就那么厉害,是不是带着系统来的?中转站那老头,哦不对,老站长真宠你啊,还给你配备了金手指,我一看你就是主角命,身边少不少牵马的?我绝对为你鞍前马后无怨无悔。” 宋良玉顿悟了,难怪欧阳宝这家伙一看见自己,张口就是宋大哥长,宋大哥短的,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儿,不过宋良玉自己都摸不清,中转站那老头难道真是自己的祖辈?要不然为什么连黄楼那个老瞎子也会这样说?宋良玉忽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踩了狗屎运啊,莫名其妙的就多了一层关系,而且这层关系还硬得要命。 老站长啊,这个官帽子可不低。 宋良玉很聪明,即没承认,也没否认,主要是他自己也不知道那老头到底是什么身份,要是随便承认了,可就是在乱认祖宗了啊,但如果真要是自己的先人,不承认的话,就落了个忘祖的骂名,所以他干脆就闭着嘴顺其自然好了。 反正这话是别人说的,他啥也不知道。 欧阳宝不依不饶道:“宋大哥,你就给我透露一点呗,你的金手指到底是个啥玩意儿?” 宋良玉将计就计道:“嗯,你没猜错,就是系统。” “什么系统啊?” 宋良玉仔细想了想,说道:“玩剑的系统。” 欧阳宝一拍大腿,“我就说嘛,看你玩剑玩得那么厉害,原来是带了个剑诀系统啊,宋大哥,有机会教我两招呗?指导员虽然教得很好,担架不住咱们的身子骨太脆弱了,被他老人家轻轻碰一下就会骨折,太要命了,指导员老说我们这些人的身体素质太弱鸡,要从根本练起,只有把身板锻炼硬朗了,才能从外面借力,道理我也懂啊,可这副身体就是不争气,还是耍剑轻松,而且又帅气,我做梦都想着青衣仗剑呢。” 宋良玉咳嗽了两声,然后转移话题道:“这个以后再说,现在重要的是,先把怂包伟找到,还有,你好像误会了什么,我得把话跟你讲清楚,怂包伟不是我的亲戚,我要找他,是有笔账要和他算一算,之所以希望他活着,是因为只有他活着,我才能折磨死他,更何况他还从我身边偷走了一件宝贝,他如果死了,我找谁要?” 欧阳宝停了下来,一脸疑惑。 “可你刚才不是说他是你的亲人吗?” 宋良玉翻着白眼道:“我特码说的反话,你听不懂啊?” 欧阳宝闻言,赶紧又掏出电话,给王西贝打了过去。 电话通了。 “西贝,如果你在村口发现了怂包伟,什么都别问,抓住他先毒打一顿,然后再通知我。” 电话那头有些懵了:“啥?你不是说让我客气点吗?” 欧阳宝学着宋良玉的语气:“我特码说的反话,你听不懂啊?” 王西贝怒了,对着电话吼道:“你丫那叫反话啊?有毛病吧你?你现在最好把话想清楚了再说,要是让我知道你耍我玩,劳资一定打得你爹妈都认不出你。” 欧阳宝针锋相对道:“你咋就那么傻呢?看你一天天闷骚的样子,都快把脑袋闷出毛病了,总之听我的,遇到怂包伟先毒打一顿,具体等我回来再细说。” 王西贝深呼吸一口气,“好,那么我要在这里等多久呢?” “你是不是傻啊?当然是等到怂包伟回来为止了,或者是等到我们回来,没见到人,你就一直守着,懂了吗?傻贝。” 电话里传来王西贝的怒吼声:“欧阳宝,你特玛再说我傻,信不信我剁了你?等你回来,我一定会让你好好明白明白,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没等欧阳宝回话,王西贝就把电话挂了。 欧阳宝指着电话,一脸无所谓道:“这丫就是个神经病。” 宋良玉就像看傻瓜一样看着欧阳宝。 欧阳宝在前面走着走着,忽然又停下了身子。 宋良玉不耐烦道:“你又怎么了?” “宋大哥,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宋良玉头痛道:“有屁你就赶紧放吧,放完好上路,我忙着找人呢。” 欧阳宝忽然扭头,指着孙物色,说道:“这猴子从刚才起就一直跟在咱们身后,它到底想干嘛啊?” 宋良玉扭头看去。 孙物色扛着棍子,发现宋良玉向自己看来,然后它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还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宋良玉问道:“你也想和我一起去找丘丘?” 孙物色点头。 宋良玉顿时就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这猴子真特码仗义啊。 PS:感谢安粤的打赏。 第五十四章 杜杜琪的礼物 竹林不小,而且危机四伏,要找个人没那么轻松,关键是怕找到后也晚了,其实怂包伟是死是活,宋良玉并不关心,他担心的是小狐妖丘丘,就凭丘丘那胆小的模样,哪怕是没有落在人类的手里,遇上其他稍微嗜血一点的野兽,估计也是被叼走的命。 宋良玉实在想不通,丘丘到底是靠什么活到现在的。 越是细想,宋良玉的心绪就越凌乱。 丘丘楚楚可怜泫然欲泣的模样,一直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么乖巧动人的小家伙,怂包伟居然都下得去手,真是狼子野心啊,他打定主意,要是遇见怂包伟,一定把这狗东西扔到兽窝里,让他体验体验被当作快餐的感受。 现在宋良玉只盼望,杜杜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能知道一些动静。 但杜杜琪自从看见他满头是血后,又躲起来了。 宋良玉急得快要跳脚。 正在这时候,杜杜琪的声音突然传到了宋良玉的耳朵里。 “乖徒儿,你是怎么搞的,每一次都要等到浑身是血,才舍得打出暗号,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晕血啊,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哪敢出来啊,要不这样吧,你还记得昨晚咱们看见的那一泓池水吗?刚好就离这儿不远,你先把身上的血清洗干净,这样咱们才好交流啊。” 宋良玉皱眉道:“我在这里多耽搁一秒钟,丘丘就多一分危险,你难道不担心那个小家伙吗?我很少像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就是气得无法自拔,我总以为人间有真情在,凡事都能商量着来,哪能想到才走进这片竹林不到一天的时间,就遇见两拨人,栽了两次跟斗。” 说到这里,宋良玉顿了顿,叹道:“如果我要是一碰上麻烦,二话不说就给别人放血,那我就是心理有问题,和变态有什么区别?恐怕你也会见不惯吧,只可惜别人不这么想啊,人心隔肚皮,事实上常有人说,能动手就别哔哔,是我自己太矫情作出来的,不能怪谁,哎,说到底,就是我弱爆了的原因,要是连打出暗号的时间都没有,那我和废材又有什么两样?” 杜杜琪虽然没有如往常般那样,漂浮在宋良玉的身边,但是她的声音却一字不落,非常清晰的传到了宋良玉的耳朵里,她听了宋良玉的话后,心里面也挺不是滋味儿的。 她叮嘱道:“人心如刀,人心似剑,就算是位面不同次元有异,人就是人,是一切的根本所在,仙是哪来的?是人一步一步修出来的,魔又是哪来的?也是人一次一次豁出去的,如果没有人,又何来的仙魔?所以说你也别太气馁,每个人都有无限大的可能,必要的时候,狠一点也没关系,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你难道不明白吗?” 宋良玉哭笑不得,“你也是个极品啊,有你这样教徒弟的?别的师傅啊,都是教导徒弟们匡扶正义锄强扶弱,你倒好,直接让我狠一点儿,你说了那么多,其实总结起来也就八个字儿,一念成佛一念入魔,你瞧你说的都是些啥,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非要拆开了说,要是我再笨一点儿,还真有可能被你唬住了。” 杜杜琪赶忙附和道:“对对对,就这意思,乖徒儿你的悟性可真高。” “省省吧你。” 杜杜琪继续道:“泉水就在前面了,你先去把血迹清洗一下,趁着这段时间,我顺便在竹林里四处找找,只要那个小家伙还在竹林里,肯定逃不出我的眼睛,放心交给我吧,你拜我为师也有一段时间了,我这个当师傅的,都还没送过你什么像样的礼物,等你把身上清洗干净后,我送件礼物给你。” 宋良玉眼睛一亮,“什么礼物?” “好东西。” 宋良玉追问道:“你先给我透个底呗?” 杜杜琪不说话了。 宋良玉喊了一嗓子,“师傅?” 好吧,杜杜琪抛出一个让宋良玉心痒难耐的诱饵后,就没打算继续说下去了,宋良玉拍了拍脸,终于冷静下来,他决定听杜杜琪的,先去泉水里面把血迹洗掉,要不然杜杜琪一直躲着不出来,也不是个办法啊,既然杜杜琪自告奋勇要去找小狐妖了,宋良玉相信这傻妞的实力和效率,估计身上的血迹还没洗干净呢,杜杜琪就已经把这片竹林逛完了,有一个女剑神在身边就是好啊。 宋良玉知道再这样下去,只会欠这个傻妞的越来越多。 宋良玉常常把礼尚往来挂在嘴边,结果杜杜琪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他都无所作为,关键是杜杜琪还没提过任何要求,完全就是无怨无悔的样子,天底下这样的好事不多见,这样的好人就更稀罕了,他和杜杜琪从第一次见面,再到拜师,本来就是很戏剧化的,他并不认为这些是杜杜琪应该做的,又或者是杜杜琪欠自己的,如果这样想的话,简直就是太不要脸了。 必须得想办法帮一帮杜杜琪,可是宋良玉知道自己人微言轻,力所能及的事少之又少,如果真有什么,是杜杜琪这个女剑神都办不到的,那么他这个废材,能顶屁用啊? 记得杜杜琪最大的心愿好像是,凝聚肉身,可到底要怎么做呢?宋良玉一个头两个大,他可从没接触过这些玄之又玄的玩意儿啊,听都听不懂,更别说帮忙了,宋良玉好恨呐,文不成武不就,肚子里更是没几滴墨汁,想帮忙都不知道该从哪下手。 对了,杜杜琪说过,需要气机。 玛德,但气机是啥,宋良玉都不知道好吧。 宋良玉想着想着,就走到了泉水边上。 在这期间,欧阳宝一直跟在旁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音,现在看见宋良玉脱掉衣服准备下水了,欧阳宝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宋大哥,我刚才看你一个人自言自语,不知道……” 欧阳宝故意没把话说完,等着宋良玉解惑。 宋良玉听见欧阳宝的声音后,有一点点被吓到了,他真心忘了身边还跟着这么一个家伙,宋良玉也没有撵走他,主要是觉得,多一个人手就多一分力气,找起人来也更快一点,但不过宋良玉并没有完全相信这家伙,如果让欧阳宝也看见了小狐妖丘丘,不知道这家伙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肝脑涂地。 毕竟人都是有贪念的。 欧阳宝见他在发呆,又轻唤了一声:“宋大哥?” 宋良玉抬起头,“嗯?什么?” “你刚才自言自语,是在和说话呢?” 宋良玉敷衍道:“噢,和系统聊天呢。” 欧阳宝雀跃道:“你的剑诀系统还能聊天啊?那我能不能也聊两句啊?” 宋良玉斩钉截铁道:“不能。” 欧阳宝有些尴尬,但并没有生气。 第五十五章 万剑所指 宋良玉认为,趁着现在,最好和欧阳宝打开天窗说亮话,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等事情发生了再想对策,至少得先试探一下这家伙,到底有几分真心。 “欧阳宝,我问你……” 话还没说完呢,欧阳宝就打断道:“宋大哥,别叫得那么生分啊,喊我小宝吧。” 宋良玉没功夫在称呼上做文章,于是干脆道:“小宝,我问你一个事儿,这个泉水里面有一件宝贝,很值钱很值钱的那种,但不过是我先发现的,我准备把这件宝贝打捞出来,咱们三七对开,你三我七,你觉得呢?” 欧阳宝站在泉水边上,仰着脖子在泉水里面看了半天,狐疑道:“这里面有宝贝?” 宋良玉故意骗道:“嗯,我也是昨晚发现的,这泉水里面有一块吸纳了日月精华的镇山石,如果拿去事管所换钱,保守估计得有十几二十个亿吧,当然了,如果不想换钱的话,光是抱着这块镇山石,长年累月下来,也是能够洗髓伐骨的,你刚不是还说,那个指导员嫌弃你们的身板弱吗?如果有了这块镇山石,光是抱着它睡觉,要不了多长时间,也能有一身铜皮铁骨啊,是好东西。” 欧阳宝留着哈喇子,道:“真的?” 宋良玉的脸色渐渐冷下来,然后点了点头。 “宋大哥你真是牛啊,什么镇山石我听都没听说过,你居然知道这玩意儿,而且还被你给发现了,我早就知道跟着你不会错,你简直就跟小说里面的那些主角一样啊,走在哪都能捡到宝贝,那还说啥啊,赶紧捞出来呗,我跟你一起下水找。” 宋良玉拦住他,“不急,咱们先把话说清楚,我七你三,有没有问题?这块镇山石是我发现的,所以要放在我身上,小宝,我是相信你,才跟你说这个事儿,别到时候等发现了宝贝,你翻脸比翻书还快,想独吞,那可就真的伤了和气啊。” 欧阳宝抓着头,大大咧咧道:“宋大哥,瞧你这话说得,我肯定不能这么干啊,再说了,宝贝是你发现的,你愿意分我三成,这是情分,如果不分给我,也是本分,其实你大可以不用说出来,就算你把这个什么镇山石,大摇大摆的拿在手里,我都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儿,你分不分给我,都是小事儿,我觉着吧,以后只要跟着你,好处多了去,咱不贪这个小便宜。” 说到这里,欧阳宝忽然想到什么,一拍大腿,赞叹道:“还分什么分啊?这个东西可不能卖啊,咱得留着,你也说了,光是抱着睡觉就可以锻体,你先把小身板养扎实了,再卖也不晚嘛,我去,吸纳日月精华,不明觉厉啊,宋大哥,听我一句劝,这宝贝可千万不能卖。” 宋良玉逐渐冰冷的脸色,恢复如初,他讶异道:“你不心动?” “废话,肯定心动啊。” 宋良玉醉了,“既然心动,你怎么会不想分一杯羹?” 欧阳宝自信一笑,“再宝贝,也没你宝贝啊。” 宋良玉打了个冷颤,然后竖起一个大拇指,道:“小宝,你是有大智慧的人啊。” “那是。” 宋良玉确认道:“这么说,我就算独吞也没问题了?” “本来就是你发现的,还谈什么独吞不独吞的?你只要让我挂在你的大腿上就行了,咱就算当不了主角,也能当一个人气配角嘛,还有啊,最好把这事儿烂在肚子里,别到处说,要不然肯定会惹麻烦的,虽然我知道你有金手指,什么都不怕,但苍蝇多了总是会吵人的,我呢,还有一个小要求,宋大哥,你可别怪我得寸进尺啊,你要是有空的话,教我耍剑呗?” 不管欧阳宝这话是真是假,宋良玉听着就很舒心,当然他也没有单纯到因为欧阳宝的这一席话,就和欧阳宝交心,但至少可以由此看出,欧阳宝并不像其他那些人一样,见钱眼开,六亲不认,人有坏人,肯定也不缺好人,哪怕欧阳宝是装的,也装得宋良玉心服口服,不过从宋良玉在新手村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这个欧阳宝,明显不像是个有心机城府的人。 这时候欧阳宝又说:“至于宝贝嘛,你的就是你的,我的也是你的,你只要愿意带着我,在这个波澜壮阔的世界上走一遭,哪怕到最后我两手空空,也是赚的。” 瞧这话说得,宋良玉都觉得不好意思了,要不就姑且信他一次? 好吧,就信他一次。 宋良玉一扫心里面的阴霾,拍了拍欧阳宝的肩膀。 “放心吧,我一定教你耍贱。” 欧阳宝装模作样的躬下身子,欣喜若狂道:“臣,谢主隆恩。” 宋良玉双手虚拖道:“爱卿无须多礼。” 两人相视大笑。 宋良玉把衣服甩在岸上,光着屁股就跳进了泉水里面,水温刚好,宋良玉一边洗着身上,一边在水池里面摸索,嘿,还真被他摸到了一块颜色深邃的鹅卵石,他捡起鹅卵石,也没多看,直接抛向岸边。 欧阳宝看见有东西向自己飞了过来,伸手接住,仔细一看,是块通体漆黑的石头,上面还有雪白斑点,和一些模糊不清的字迹,感觉像是被人工雕刻出来的一样,巴掌那么大的鹅卵石,光滑无比,入手冰凉,甚至能感觉到丝丝寒气穿透肌肤,破体而入,颇有一种提神醒脑的功效。 “宋大哥,这就是镇山石啊?” 泉水不深,刚好淹到宋良玉的胸口,他在水里面游了两圈,然后冒出脑袋,哈哈大笑道:“没错,那就是镇山石,你可得收好了啊,别弄丢了。” 欧阳宝站在岸边喊道:“这东西太金贵了,我拿着烫手啊,还是你自己保管吧,要是被我弄掉了,你肯定会怀疑是我私吞,我可不想为了这玩意儿和你闹僵啊,我放在岸边了啊,你洗完出来记得自己收好。” 宋良玉挥着手道:“小宝,我相信你。” 欧阳宝听了后,心里面挺感动的,然后一咬牙,小心翼翼的把这块黑不溜秋的鹅卵石,揣进了兜里,捂得很严实。 等欧阳宝刚把鹅卵石捂严实了,他抬起头向宋良玉看去,忽然看见宋良玉的身后泛起了浪花,就像有什么东西跳出了水面,然后又落到水里似的,他有些疑惑,睁大眼睛盯着看,浪花离宋良玉越来越近,但是宋良玉顾着在水里面各种花式扑腾,都没有发现这异常的浪花。 欧阳宝扯开嗓子喊了两声。 宋良玉没听见。 欧阳宝有些急了,抬起猎枪,向水里面开了一枪。 宋良玉听见枪声,有些懵了,他一抬头,就看见欧阳宝的猎枪正指着自己,宋良玉的心就像被人捏了一下似的,刚刚决定相信这家伙一次,谁料到才不过转眼的功夫,就变卦了,他以为欧阳宝这是拿到了所谓的“镇山石”后,终于原形毕露了,所以他的脸色有些铁青。 欧阳宝可不知道宋良玉心里面的想法,扯开嗓子就喊道:“宋大哥,水里面有动静。” 宋良玉以为欧阳宝是在欺骗自己,咬牙问道:“喔?有什么动静?我怎么不知道?” 欧阳宝急得跳脚,大喊道:“在你身后了。” “你是想骗我转身吧?” 欧阳宝不知道看见了什么,被吓得一屁股坐倒在地。 宋良玉冷笑,装得挺像啊。 欧阳宝指着宋良玉的身后,哆嗦道:“蛇,好大一条蛇,是双头蛇。” 话刚说完,欧阳宝就举起了猎枪,刚才开过一枪,他现在的枪管里面,只剩下一颗子弹了,而且离得有些远,他也没把握能一枪毙了宋良玉身后的双头蛇,于是举着枪,指着宋良玉的身后瞄了又瞄,一直没敢开枪,怕打中宋良玉。 不过宋良玉却误会了,他以为欧阳宝是瞄准自己,于是乎他当机立断的打了个响指。 响指刚一打出,宋良玉就感觉到,有东西从水里面缠住自己了。 他扭头看去,发现一条大腿那么粗的蟒蛇,有两个脑袋,居高临下的盯着自己,还不停的吐着舌头。 才一个眨眼的功夫,宋良玉整个身子都被这条双头蛇给缠住了,全身使不出一丁点儿力气。 这条双头蛇全身都是花纹,两个脑袋上都戴着鸡冠子,张着大嘴,锋利的獠牙散着腥臭味,估摸着能有一个成年人的中指那么长,无论这双头蛇有没有毒,只要是被咬上一口,也得被活生生咬死啊。 宋良玉已经打过了响指,现在无计可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双头蛇张大了嘴,离自己的脑袋越来越近。 不过正当双头蛇的獠牙,快要戳破宋良玉的头皮时,水面上泛起的一层层浪花以及一滴滴水珠,忽然拉长,全都变成了脱鞘利剑,足足有成千上万把之多,而且剑尖全都指向了蛇头,然后整齐飞出,把双头蛇的两个脑袋,轰杀成渣,溅起了漫天血雾。 宋良玉心惊肉跳,咽着唾沫东张西望。 欧阳宝看见像烟花一样散落的剑雨,长长呼出一口气,放下枪,喃喃道:“这特玛太玄幻了,吊炸天啊。” 第五十六章 脱胎换骨 宋良玉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双头蛇他是知道的,价目表上也很清楚的标注了,这冷血动物市值两万,也属于稀有动物的范畴,但不过危险度却只有一星,也就是说是最低级的家伙,可是宋良玉刚刚却有一种遇见BOSS的感觉,让宋良玉觉得反差最大的,尤其是体型,价目表是个好东西啊,不仅给新手村周围的野怪们注明了价格和危险程度,还有经常出没的地点,以及各种各样的插画。 而在这些插画中,双头蛇看上去也就不过手指那么粗一丁点儿,现在撞上了才知道,这全身都是肌肉的畜生,光是蛇牙,就已经有一个成年人的手指粗了。 还特玛戴了冠子,这是要成龙的节奏啊。 宋良玉的额头,也不知道挂的是水珠,还是汗珠。 这种杀细胞的危险,他可不想再遇上第二次了啊。 双头蛇被轰杀之后,成千上万把脱鞘利剑,就像冰块一样迅速融化,然后变成水珠从半空中落了下来,如瀑布倾泻而下,场面极其壮观,整个身子仍旧泡在水里面的宋良玉,被漫天的清水当头泼下,砸得他几乎快要直不起腰来,就连远在岸上的欧阳宝,也被溅起的浪花,淋成了落汤鸡。 欧阳宝的声音从岸上传来:“宋大哥,你没事儿吧?” 宋良玉听见了欧阳宝的声音,有些羞愧,他刚才打出的那个响指,其实是奔着欧阳宝去的,没错,他几乎差点就要整死欧阳宝了,如果不是双头蛇及时缠上他,估计欧阳宝早就被一剑刺了个透心凉,所以他为自己的疑神疑鬼感到惭愧,欧阳宝在刚才的那种情况下,不仅没有落井下石,还好心提醒,他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似乎在这片竹林遭遇了两拨人,栽了两次跟斗后。 宋良玉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小了。 当然了,欧阳宝并不知道宋良玉的心理阴影面积,只是感慨眼前这壮观的一幕,漫天剑雨啊,这特玛简直就跟圣杯战争里面那个酷爱装逼的英雄王一样,没啥好说的,就一个字,帅,欧阳宝甚至开始幻想,要是自己也能一个响指,召唤出成千上万把脱鞘利剑,那么追爱叶子姐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得不说,欧阳宝是个情种啊,到现在都还想着叶子姐呢。 欧阳宝简直都快羡慕死了。 好在宋良玉答应过,有机会就教他耍贱,哦不对,是耍剑。 欧阳宝仿佛已经看到,在不久的将来,自己披着金甲,脚踏虚空,万剑悬于头顶,正如金闪闪一样,视天下苍生为蝼蚁,然后享受着万民的讴歌,太霸气了太帅气了有木有?欧阳宝想着想着,竟然不由自主的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那叫一个得意忘形,笑弯了腰都还不知道收敛。 正如欧阳宝不知道宋良玉的心理阴影面积一样,宋良玉同样不知道,欧阳宝正在幻想着几乎完全不可能实现的美好未来,当然,如果欧阳宝也捡了一个剑神跟在身边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不过嘛,剑神当真就那么好捡?而且还是像杜杜琪这种脑子不灵光,却敢和一群神仙扳手腕的女剑神。 现在宋良玉可算是把身上洗白净了,头上虽然还有个口子,但好在血止住了。 这个时候呢,杜杜琪也终于舍得现身了。 这傻妞盯着在岸边狂笑的欧阳宝,疑惑道:“我怎么感觉,那家伙好像有点傻啊。” 宋良玉盯着杜杜琪,然后似笑非笑道:“你以为你很聪明?” 杜杜琪一听见这话就来气了,漂浮在宋良玉的头顶上,双手叉腰,鼓起腮帮子,故意提高嗓子,气呼呼道:“哎呀哎呀,我本来还想着,送件宝贝给我乖徒儿的,不过嘛,乖徒儿既然辣么聪明,肯定是不稀罕我送的礼物了,也对啊,像我这么一个不!聪!明!的师傅,能送得出什么宝贝啊,算了,我还是继续留着吧。” “慢着,师傅……” 杜杜琪满不在意道:“乖徒儿,还有什么事吗?” “聊聊?” 杜杜琪坏笑道:“那就聊聊呗。” 宋良玉忽然冒出一句话:“师傅你要知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啊,我其实是在夸你呢。” 杜杜琪脸色一红,嗔道:“站着别动。” 宋良玉仰首挺胸的站在泉水里,盯着杜杜琪看。 他很好奇,杜杜琪明明连什么东西都碰不到,又会送出什么礼物给自己呢? 很快他就看见,杜杜琪忽然把手搭在西洋剑上,然后神色凝重的拔剑出鞘,宋良玉根本就没来得及打量,这把西洋剑到底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因为在西洋剑脱鞘而出的同一时间,宋良玉就听见了“嗞”的一声,就像是指甲刮在玻璃上的声音一样,宋良玉最怕听见这种尖锐的破空声,所以他瞬间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然后他迅速捂住耳朵,也闭上了眼,还咬紧了牙关。 声音散去,宋良玉睁开眼,发现杜杜琪把西洋剑高高抛起,宋良玉的眼珠子,跟着这把被抛到半空中的西洋剑,慢慢往上转动,然后不知不觉仰起了脑袋,他的目光,从头到尾都没有从这把西洋剑上离开过哪怕片刻,他瞪着眼,一眨不眨的盯死了高挂在半空的西洋剑。 紧接着,西洋剑就像一个提线木偶似的,忽然定格在半空中,剑尖向下,直指宋良玉。 宋良玉眯着眼。 西洋剑突然落下,宋良玉刚吸进鼻腔里的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呼出,也就是说还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西洋剑从高空落下,然后插在进了宋良玉的眉心,最后整把西洋剑包括剑柄在内,就像落进水里面似的,全部沉到了宋良玉的身体里面,没有泛起一丁点儿的浪花。 宋良玉感觉眉心处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似的。 杜杜琪一声吼:“别动。” 宋良玉刚抬起来的手,停在了半空,像个木偶似的一动不动,又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宋良玉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他听了杜杜琪的话,始终没有乱动,一阵酥麻过后,宋良玉感觉眉心处有一股冰凉感,也就是西洋剑插中的那个位置,这种冰凉的感觉,从眉心向下流淌,穿过五脏六腑,最后直指脚底板。 更贴切的说,宋良玉感觉自己的体内有一条小溪,生生不息,五脏六腑就像是小溪中的石头,被这股冰凉的溪水浇灌冲刷,而这种提神的冰凉感,流到脚底板后,又会莫名消失。 简而言之,宋良玉的体内,气机磅礴。 第五十七章 百年剑心 杜杜琪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缕神识,所以被挂在腰上的西洋剑,肯定不可能是实体了,既然不是实体,那么西洋剑穿过宋良玉的眉心后,沉入他的体内,自然不会出现那血淋淋的一幕了。 其实说穿了,这把剑有没有杀伤力,完全取决于杜杜琪。 宋良玉的手一直抬在半空中没敢动,这家伙肚子里面虽然没几滴墨汁,但也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旁门知识,用玄幻小说里的常识来推断,宋良玉知道自己肯定是占到了天大的便宜,虽然他还没有察觉到身体有什么变化,但从客观上来说,自己肯定变得与众不同了,至于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同,这还有待考察,急不来的。 “我能动了吗?” 杜杜琪的脸色很苍白,她轻抚着悬在腰上的剑鞘,一脸惆怅。 宋良玉突然觉得,现在的杜杜琪,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可怜很无助,就像是一个人孤零零的行走在沙漠中一样,宋良玉开始正视这个问题,他忽然很想知道杜杜琪在神武大陆经历的一切,一个女孩纸,七岁就开始握剑,短短三年,也就是她十岁那年,就已经名声在外,之后又从布剑三千里再到一剑万里,不过才用了七年的时间而已,更虐心的是,这傻妞突然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心事儿,开始酗酒,这一醉就是整整六十年,还误打误撞的梦入龙门,参透大道。 总的来说,杜杜琪的人生,虽然有着英姿飒爽的开卷,但结局却不尽如人意啊。 宋良玉也不知道,这时候到底该说些什么好。 杜杜琪为了自己,连一辈子不离不弃的西洋剑,都送出了手啊。 “师傅,你哭啦?” 杜杜琪抽着鼻子,“你才哭了,胡说八道。” “要不师傅你把剑收回去吧,我也知道这剑对你意义非凡,看见你这样,我心里面怪难受的,要是让别人知道,我把你这么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给弄哭了,我得死多少次才能赎罪啊。” 杜杜琪摆正态度,正经道:“你体内的剑,剑名不古,未曾开刃,是钝剑,它随我百年,一直被我藏在清水鞘中,早就已经自成剑心,能保你魂重如山,这样你就不会再骂自己是废柴了,既然是我杜杜琪的徒弟,就算神仙见了也要礼让三分,再者,我把百年剑心打入你的体内,也是有原因的,这里就让我留个私心,先保密,以后如果再遇上之前的那些小事儿,不用叫我出来,你也可以自己解决,免得一出来就看见你浑身是血,我也闹心。” “那我现在很厉害了对不对?” 杜杜琪摸着下巴,皱眉想了会儿,“厉害谈不上,但底子是有了。” “魂重如山是什么意思啊?” “打不死的意思。” 宋良玉欣喜若狂,“那我以后不是无敌啦?” “别做梦,我说的打不死,指的是你之前遇见的那些小打小闹,如果是十一娘那个胸大无脑的臭女人,她要是动真格的话,一拳就能打死你一百次,所以你最好安分点儿,别到处得瑟,但你也不用太灰心,好歹你也有底子了,学什么都会很快,而你的身体机能,也会在不古的润养下,逐渐扎实。” 哪怕是这样也够了啊。 宋良玉抓着脑袋道:“不古,这剑名叫着好别扭啊。” “人心不古,清水灯下,你懂个屁。” 杜杜琪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深情款款的抚摸着空悬在腰上的清水鞘,眸子里柔情似水,要是有哪个男人,能让杜杜琪这样盯着看,那该多幸福啊,杜杜琪的脸蛋本来就很漂亮,身段也是没话说,虽然胸小了一点,但不过依旧超出了宋良玉对于梦中情人苛求的标准值。 最让宋良玉着迷的是,杜杜琪有一头及腰的黑长直。 如果可以的话,宋良玉真想摸一摸啊。 “对了,我在竹林里没找到那只小狐妖,应该是走出去了。” 话刚说完,杜杜琪就看见宋良玉的手,正在慢慢的向自己伸来,好像是要去抓自己的头发,杜杜琪赶忙抽身漂浮到高处去,反正是在宋良玉伸手够不到的地方,她盯着宋良玉看,仿佛要把这个大逆不道的徒弟看到羞愧为止,但不过宋良玉脸皮厚啊,哪能被这傻妞看得败下阵来? 于是两人一高一低,就这么争锋相对的注视着。 最后杜杜琪反而还被看得不好意思了,脸上一红,消失了。 杜杜琪的声音传进了宋良玉的耳朵里,“我是你师傅!” 宋良玉看着自己的手,有些莫名其妙。 难道自己被杜杜琪迷住了?不能啊。 但是为什么身体会不听使唤了呢? 宋良玉摇晃着脑袋,不行啊,自己心里面只有十一娘,可不能始乱终弃啊,自己出来打怪赚钱,可不仅仅是还债啊,没错,自己早就对十一娘一见钟情了,这是雷打不动的,不能乱想,要稳住,宋良玉到现在都还站在水里面呢,所以直接把脑袋埋进了泉水,完后冒出水面,轻轻拍打着两边脸颊,总算冷静下来。 宋良玉喊道:“师傅,你难道一点线索都没发现吗?” “没有。”杜杜琪好像有些不太想说话。 宋良玉有直觉,这种时候还是别不知好歹的去烦杜杜琪了,于是他光着屁股慢慢走向了岸边,欧阳宝就像个小厮一样,捧着宋良玉的衣服,毕恭毕敬的在岸上候着宋良玉,估摸着是想给宋良玉更衣。 果然啊,这家伙一看见宋良玉上岸了,屁颠屁颠的就跑了过去,然后把沾了不少血迹的西装,有条不紊的搭在宋良玉身上后,正准备给宋良玉系纽扣。 被一个大男人这样伺候着,宋良玉肯定不习惯呐,所以就只好婉拒了欧阳宝的美意。 欧阳宝站在边上,满脸崇拜的看着宋良玉。 宋良玉穿好西装后,对着欧阳宝说了一句,“小宝,对不住啊。” 欧阳宝一头雾水,“啥意思啊?” 宋良玉拍了拍欧阳宝的肩膀,然后四处看了看,他现在所站的位置,距离昨晚遇见三爷和熊子的地方,并不远,好像就隔了一个对岸,宋良玉才不会闲得蛋疼过去看三爷死没死呢,这只会给自己找不痛快,还不如就把这事儿当没发生过,反正神不知鬼不觉。 虽然这很不负责任,但是他也确实没想过要去负这个责任。 “对了,那猴子呢?” 欧阳宝耸了耸肩,“不知道,刚才还在这儿呢。” 刚好这时候呢,欧阳宝的电话忽然就响了,这家伙拿出电话一看,王西贝打过来的,他还特意拿给宋良玉看了一眼。 宋良玉示意让他赶紧接。 欧阳宝把电话放在耳边,问了一句:“咋了?” 王西贝说道:“怂包伟回来了。” 欧阳宝看了宋良玉一眼,然后说道:“先揍他丫的,我现在赶回来。” “难办啊,这事儿有点麻烦。” 欧阳宝疑惑道:“你先揍他一顿,有什么麻烦的?” “夜上血也在这儿呢,我不敢动啊,怂包伟这家伙,不知道从哪儿扛了个小女孩回来,这小女孩的屁股上居然生了两条尾巴,还有一对兽耳,看上去像是狐狸,狐妖你知道吧?我可以肯定,绝对是修炼成精的妖怪,主要是怂包伟在回来的路上,好像就已经先给夜上血打过电话了,所以夜上血一直在村口守着呢,我直接不敢想象,怂包伟居然抓住了一只狐妖,他什么时候变那么厉害了?” 欧阳宝惊呼道:“狐妖?” 宋良玉拉下脸,拽着欧阳宝就往前走。 欧阳宝对着电话说道:“我回来再说,先挂了。” 宋良玉边走边问,“怂包伟在哪?” 欧阳宝如实说道:“应该是大新手村的村口吧,西贝就是守在哪儿的。” 宋良玉面无表情。 欧阳宝有种直觉,估计要出事儿。 第五十八章 夜上血 欧阳宝带着宋良玉,熟门熟路的穿梭在竹林中,由此看出,这家伙肯定没有少来这个地方。 据欧阳宝介绍,他们这一趟出来总共八个人,主要是以游玩为主,抓怪为辅,其实欧阳宝就是想在几个小兄弟面前炫耀炫耀,顺便给再兄弟们抓两只野怪,赚点外快,所以这一趟,准备得并没有那么周全,既然是以游玩为主,肯定少不了电瓶车这样拉轰的交通工具了。 只不过因为电瓶车开不进竹林,所以就停放在外面了。 欧阳宝知道宋良玉心急如焚,而他自己也想要快些见识见识,西贝所说的狐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于是乎抓着宋良玉一路小跑,没多长时间就走出了竹林。 竹林外面现在已经空无一人,估计是二虎这家伙跑出来后,添油加醋的乱说了一通,把其余跟着欧阳宝来的几个小兄弟,全都吓跑了,幸亏这些忘恩负义的牲口们,没有把电瓶车骑走,可即便如此,欧阳宝也是恨得牙痒痒,这些家伙,一个个平日里吹得天花乱坠,现在出了事儿,居然把他这个当大哥的一个人丢下不管了。 欧阳宝打定主意,回去后把这些家伙全都踢出队伍。 不过宋良玉和欧阳宝前脚刚走出竹林,孙物色就跟着追了上来。 宋良玉看见孙物色的棍子不见了,就问道:“你跑哪儿去啦?” 孙物色歪着头,看了欧阳宝一眼,没打算说话。 实际上它就算说了,宋良玉和欧阳宝也听不懂啊,但不过从这猴子的举动来看,似乎要跟着宋良玉一起上路了,宋良玉能答应吗?肯定不能啊,光是一个丘丘就已经让他操碎了心,这要是再加上一只猴子,玛德,还让不让人活了? 宋良玉好说歹说,奈何这猴子就是不听。 还一个劲儿的拍着胸脯。 宋良玉实在不想再耽搁下去了,于是跟着欧阳宝,一屁股坐在了电瓶车上,嘿,这猴子脸皮也真够厚的,甩着手就跟着跳到了电瓶车上,孙物色的体型可不小啊,挺直腰板后,和宋良玉差不多高呢,也是一米七左右的样子,可惜电瓶车就那么大,坐不下啊。 欧阳宝也急了,”这猴子咋回事儿啊,别挤啊。“ 孙物色半边屁股悬在电瓶车外面,两只猴爪挂在宋良玉的肩膀上,它听见了欧阳宝在发牢骚,呲着牙就给了欧阳宝一爪子,态度及其恶劣。 欧阳宝想发怒,但碍于宋良玉的面子,最后只好忍气吞声。 宋良玉嚷嚷道:”老孙啊,你指甲该剪了,玛德,抓得我好痛啊,你轻点,我可告诉你啊,我要去的是村子里面,人多得很,你要是被抓了去换钱,我是真没办法管的,不过嘛,就算抓了你,顶多也就是从你身上压榨点东西,倒不会弄死你,你要是不怕,我们可就上路了啊。“ 孙物色没吱声。 宋良玉使劲在欧阳宝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喊道:”不管了,走。“ 欧阳宝一咬牙,电瓶车抖了几下,然后往前冲了出去,孙物色绝对是第一次坐电瓶车,因为在车子刚冲出去的时候,它就差点从车上滚了出来,幸亏这猴子手疾眼快,一把勒住了宋良玉的脖子,才没有掉到地上去,宋良玉差点快要喘不过气,一怒之下,给了孙物色一拐子,孙物色略显惊恐的叫唤了一声,然后终于从电瓶车上飞了出去,摔在地上,还滚了好几圈。 宋良玉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欧阳宝忽然放慢车速,好像是要停下的样子。 宋良玉扭头看见孙物色从地上爬了起来,并且还不死心的又追了上来,宋良玉大惊,喊道:”小宝,赶紧跑,这猴子是疯了啊。 说完后,宋良玉扯起嗓子朝孙物色吼了一声,“老孙,好意我心领了,你赶紧回去养身体吧,有空我再来找你喝酒啊。” 孙物色不听,死命的追着电瓶车。 欧阳宝都有些感动得快要落泪了,“这猴子是舍不得你啊,想不到宋大哥你还有这样的魅力,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 “少特玛乱放屁啊,我给你讲,这猴子可是孙悟空身上的猴毛,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会落在这里,但我想啊,孙悟空肯定也来过这个地方,不然没法解释啊,但不过这猴子确实仗义,属于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的那种类型,只是被孙悟空落在这里了,感觉挺可怜的,它住的那个壁洞里面啊,还供着孙悟空的牌位呢,可能是为了缅怀吧,哎,一根被抛弃的猴毛,都那么有情有义,我真特玛感到心塞啊。” 欧阳宝吓了一跳,“唷?它还有这层关系?你别骗我啊。” “我骗你干嘛?这猴子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孙物色,自封七天小圣,不过文化程度略低,写不了几个字,这齐天大圣的齐字,愣是被它改成了阿拉伯数字小写的7,悟道的悟,也被改成了物品的物,怪心痛它的。” 欧阳宝忽然道:“那啥也别说了,带上它呗,看他在后面追着,都快感动死我了。” “毛病吧你,把它带进大新手村让人捉啊?八万块啊,就算死不了,肯定也是要遭些罪的,等有机会我再带你过来,和这猴子喝两杯,它住的洞里面酿了不少好酒,小宝,我可警告你,这事儿千万别拿在外面随便乱说啊,我之前在竹林里的时候,有些误会你了,所以才会跟你说这些。” 欧阳宝迎着风,洒脱道:“得勒,你说了就成,有时间一定要带我来啊,我也想尝尝这猴子酿了些什么好酒,我以前经常来这片打转,还从没遇见过什么壁洞呢,宋大哥,跟你走在一起,就是知道得多,想不聪明都难啊。” 宋良玉想了想,忽然问道:“对了,我之前听见你和王西贝通电话,他说的夜上雪是谁啊?” 欧阳宝皱着眉头道:“是血,不是雪。” “母的?” 欧阳宝点头。 “什么来历?” 欧阳宝认为,在遇上这头名副其实的母老虎之前,得先给宋良玉讲解讲解,免得宋良玉到时候吃了哑巴亏,因为这个叫夜上血的女人,火起来是谁的面子都不给啊,就连指导员黄楼,都差点被这头母老虎给揍过。 宋良玉坐在电瓶车后面,仔细的听着。 第五十九章 灵魂歌者 新手村这块地图上,前前后后总共有四个村子。 而每个村子都有两个实力爆表的公务员坐镇,不然哪能护得住一群菜鸟的人生安全啊,但是村子与村子之间的公务员,基本上很少有往来,就像黄楼,这个老瞎子身为大新手村的指导员,前些日子去新手村找欧阳宝和王西贝的时候,也惹得十一娘有些不高兴了,宋良玉弄不明白,既然大家都是公务员,是同事,为什么会有种老死不相往来的感觉呢? 欧阳宝这小子,整天跟在黄楼的身边,所以知道不少内幕,据他了解,大新手村赶尽杀绝的作风,早就让十一娘深恶痛绝,但村子之间又不能相互插足,所以十一娘心里面就算不痛快,也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懒得去打交道。 宋良玉听了后,好像也闻出了点味道。 十一娘是个有善心的人,她在新手村实行的政策是,遇见野怪不能杀,要活捉,但大新手村却不一样,这里才不管你抓来的野怪是死是活,只要抓来就能换钱,所以大新手村才会兜售刀枪棍棒和枪支之类的一大堆武器,在十一娘的眼里,大新手村就像是一个屠宰场,血腥味太重,十一娘闻不惯,更见不惯。 欧阳宝还说了,大新手村和新手村的体制几乎雷同,也是一个办公室一个事管所,但是大新手村的事管所,更像是一个囚笼,因为里面关押着不少野怪,其实大新手村的穿越者们,出门打猎赚钱的时候,也活捉了不少小家伙,只是这些小家伙被送进村子后,要么当场被弄死,要么被关押起来慢慢折磨致死,反正没一个是可以活着出来的。 久而久之,这里的人也就觉得,没活捉的必要了。 反正都逃不了一个死,又何必去浪费精力呢? 除非是遇上什么金贵的玩意儿,就比如像丘丘这种,在新手村闻所未闻的狐妖,能活捉肯定就尽量活捉了。 宋良玉明白了,这无非就是一个人见不惯另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呗,宋良玉倒是没急着去批判谁对谁错,再说了,他也这个资格去议论啊,他连这里的大环境都还没摸索清楚呢,不过让宋良玉感到万幸的是,还好没把孙物色那猴子一起带过来,不然肯定要被捉到笼子里去,到时候是死是活就难说咯,他刚开始还以为大新手村和新手村,主张的都是宽大政策,原来这两个村子是独木桥和阳关道,各有特色啊。 但不过让宋良玉疑惑的是,这些跟夜上血有什么关系呢? “宋大哥,你还没明白呢?” 宋良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欧阳宝讲了那么多,根本就没有提到夜上血这三个字好吧,宋良玉怎么明白? “夜上血这娘们就是大新手村的话事人,和叶子姐一样,都是坐办公室的,村子里的规矩,可不就是她说了算啊,推动一切暴力政策的就是她,把野怪们关进笼子里做活体实验的也是她。” 欧阳宝或许想起了一些不高兴的事儿,有些惆怅,无奈道:“这娘们人如其名,可不像叶子姐那么好说话,就连咱们的指导员向她进言,都差点被她揍趴下,偏偏这娘们的实力又还了不得,所以指导员干脆就罢工不干了,把事管所丢给这娘们一个人尽情折腾,要不然指导员哪来的时间,一门心思训练我和西贝?估计指导员只是想把注意力转嫁到我和西贝的身上,眼不见心不烦。” 宋良玉的脸色有些难看了,听上去这个叫夜上血的娘们,很不好接触啊,要是丘丘落在她的手里,估计要被活活玩死,活体实验?这可不是开玩笑啊,宋良玉直接不敢想象,丘丘被关在笼子里缺胳膊少腿的可怜模样,他现在总算理解十一娘为什么不待见这娘们了,手段确实有些太残忍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自己就算赶过去了,又有什么办法救丘丘呢? 和这娘们面对面干一架? 别闹了,就凭自己这点武力值,妥妥的找死啊。 宋良玉很没有底气的问了一句,“还有多久能到?” “马上就到。”欧阳宝加大马力,“宋大哥,你也不用太担心,这娘们虽然心狠了一点,但好在对咱们这些新手还算负责任,从来不打压咱们,该有的全都有,而且只多不少,每个人都有一点小癖好嘛,她呢,闲着没事就喜欢研究研究这些野外生物,其实被她救下的新手也不少啊,就最近一年的时间,有好几个家伙想要离开这个地方,走的时候意气风发,回来的时候半死不活,如果不是夜上血,估计这些个不知死活的,早都升天了。” 宋良玉有些讶异,“唷,她还是个医生?” 不过宋良玉仔细一想,喜欢玩活体实验的人,肯定有点专业知识啊,要是一抹两眼黑的话,哪敢随便解剖?宋良玉在心里面腹诽,专业知识越丰富的人,果然就越容易走极端钻牛角尖,通常这种人的行事风格往往波谲云诡,最让人捉摸不透。 其实说白了,就是与众不同呗。 欧阳宝笑道:“她可不是什么医生,是更高级别的灵魂歌者。” 我靠,怎么又冒出个灵魂歌者? 宋良玉听不懂啊。 难道是什么新兴职业? 欧阳宝似乎也察觉到宋良玉有些懵比了,赶忙解释道:“夜上血虽然性格诡异,不苟言笑,但她绝对是个顶尖的美女,而且还生了一副好嗓子,待会你见到她就明白了,她的声音能嗲到你的骨子里去,我第一次听见她说话的时候,头皮都麻了,不过我欧阳宝早就把一颗真心许给叶子姐了,所以并没有被这娘们迷惑,说实话,像她这么一个动不动就搞活体实验的娘们,身上早就沾满了血腥味儿,给人的印象,完全就是一个心狠手辣毫无怜悯之心的妖女,但是她一开口吧,又让人觉得是个不沾人间烟火的俏皮仙女,反差萌啊。” 宋良玉急不可耐,拍了欧阳宝的脑袋一下。 “说话别说一半,说完。” 欧阳宝正在飙着电瓶车呢,最少有两百码的时速,猝不及防就被宋良玉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害得他身子一抖,电瓶车歪了又歪,欧阳宝赶紧把车头稳住,这开不得玩笑啊,要是一跟斗栽下去,肯定出毛病,他的生命力可没有宋良玉那么旺盛啊,于是乎不敢再卖关子。 “虽然夜上血不像指导员那样铜皮铁骨,但是她的灵魂之力,却强得一塌糊涂,就连被公认是无敌的叶子姐,也要对这娘们礼让三分,你可千万别问我什么是灵魂之力啊,我也不懂,这些全是指导员和我们聊天打屁的时候,偶尔提起的,据我说知啊,夜上血的歌声可以修复灵魂,至于肉体嘛,就得靠自己慢慢修养了,但不过好歹能捡回一条命,所以那些半死不活回到大新手村的人,也算是因祸得福,毕竟不是谁都可以听见夜上血的歌声啊。” 宋良玉皱眉道:“我怎么感觉你说的像是牧师呢?” “你也可以这么理解。”欧阳宝忍不住笑出声,然后说道:“宋大哥,咱们到了,哎哟喂,这村口围了好多人呐,走走走,咱们也赶紧过去瞧瞧,我是真想看看,这狐妖到底长什么样子,我这辈子还从没见过呢。” 大新手村的村口现在可谓是人山人海啊,电瓶车根本挤不进去,欧阳宝把电瓶车停放在路边,招呼着宋良玉一起走了过去,然后挤进人群,围观群众一看见是欧阳宝,都很自觉的侧身让路,可见这家伙在大新手村还算是有些面目的,毕竟作死天团的名号也是很响亮的。 穿过人山人海,宋良玉看见,在雕刻着“大新手村”四个字的石碑旁边,站了三个人,有两个是宋良玉见过的,一个是老瞎子黄楼,也就是欧阳宝所说的指导员了,还有一个是王西贝,是和欧阳宝并称为作死天团的难兄难弟。 至于还有一个嘛。 宋良玉虽然不认识,但却知道。 这个扎着马尾辫,蹲在地上抱着膝盖的女人,应该就是夜上血了,这娘们,可谓是肩负了多个称谓啊,大新手村的扛把子,暴力政策的推动者,活体实验的爱好者,同时还是一个宋良玉听都没听过的灵魂歌者,正如欧阳宝所说,夜上血确实很漂亮,完全就是和萧十一娘同一个级别的美女。 但不过宋良玉总感觉,这个叫夜上血的女人,好像有些娇。 这只是直觉。 至于是病娇还是傲娇,有待考察。 第六十章 冲撞夜女王 夜上血为什么要蹲在地上呢? 原因很简单,在夜上血的脚边,躺着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两条雪白的尾巴也都沾了不少血迹,腿上还插着袖箭,虽然有一副人类小孩的嘴脸,但眼睛没瞎的都可以看出,这估摸着最高也不到一米的小家伙,不过就是一只修炼成精的狐妖。 围观群众们都很疑惑,都特么修炼成精了,肯定厉害得很啊,怎么会被贪生怕死的怂包伟给逮住了?有太多人羡慕,这暂时还昏迷不醒的小家伙虽然是只妖怪,但对于萝莉控来说,绝对是个极品货色,而且还是个兽耳萝莉,瞧瞧这狐妖的两条尾巴,啧啧,几乎每个人都想上前去摸一摸,幸亏夜上血在这里坐镇,不然这小狐妖肯定在被关进笼子里之前,就要先被这群围观的牲口们给玩坏了。 没错,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小狐妖,就是丘丘。 宋良玉心疼啊。 这小家伙的身上还插着袖箭呢。 欧阳宝大步走出人群,总算和王西贝会合了,在路过夜上血的时候,欧阳宝趁机多看了丘丘两眼,然后他眉头紧皱,熟悉欧阳宝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个名副其实的萝莉控,差不多已经到了一种快要癫狂的境界,像十一娘和夜上血这种级别的大美女,都不能让他提起一丁点儿的兴趣,唯有萝莉才是真理。 所以当他看清楚小狐妖的模样之后,这家伙好像有些不开心了。 一个看上去那么可爱的萝莉,居然遭到这种待遇,欧阳宝无法忍受。 但是他又不敢跟夜上血叫板,怎么办呢?欧阳宝忽然想起,西贝说过,这只小狐妖是怂包伟扛来的,欧阳宝由此推断,小狐妖身上的袖箭,肯定是怂包伟这个挨千刀的牲口弄的,于是他把矛头指向了怂包伟,但不过左看右看,也没发现怂包伟在哪里,他拉着王西贝的袖口,低声问了一句。 “怂包伟呢?” “夜女王让他先去事管所了。”王西贝说完后,看见宋良玉也跟在旁边,然后打着招呼道:“宋大哥,你怎么会和小宝在一起啊?” 宋良玉思绪万千,懒得说话。 王西贝吃了瘪,有些尴尬的别过头去。 就站在王西贝身边的黄楼,虽然瞎了眼看不见,但鼻子特别灵,所以宋良玉刚一走近,黄楼好像就闻到了他的味道,然后他把王西贝往旁边拉了一下,自己挤了过来,黄楼把手搭在宋良玉的肩膀上,一脸微笑。 宋良玉被吓了一跳。 “小宋啊,你啥时候从新手村出来的?” 宋良玉看见是黄楼后,皮笑肉不笑道:“没多久。” 黄楼不仅鼻子灵,耳朵更灵,听出了宋良玉的语气好像有些不对劲儿,黄楼早就把宋良玉看作是老站长的嫡系子孙了,所以他肯定不能让宋良玉受什么委屈啊,而宋良玉又是跟着欧阳宝一起来的,黄楼还以为,是欧阳宝把宋良玉惹不高兴了,于是抬起手就在欧阳宝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欧阳宝莫名其妙的被打了,不知道咋回事儿啊。 黄楼皱眉道:“我告诉过你,让你以后对小宋客气点,你拿我的话当耳边风是吧?” 欧阳宝瞪着眼,疑惑道:“我干嘛了?” “你还问?晚点再收拾你。”黄楼转而面向宋良玉,换上了一副慈祥的笑脸,他拉起宋良玉的手,就像一个亲戚长辈似的,唠唠叨叨的说道:“是不是小宝还在和你唱反调?小宝这人其实不坏,一根筋,直肠子,有啥说啥,现在的耿直人不多了,你就别和他计较了,要是真不解气,我让他站稳了给你打,打到你满意为止,我保证,他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话可被欧阳宝听见了,他冤枉道:“我明明就是啥也没做,你干嘛让宋大哥打我啊,我这小身板,哪经得起他打嘛,指导员,你是没看见,宋大哥的本事,绝对是一等一的,太酷炫了。” 欧阳宝还想再说,被宋良玉打断了。 “小宝和我关系好着呢,没毛病。” 黄楼皱眉道:“那你是有什么心事儿?” 宋良玉盯着夜上血蹲在地上的身影,然后又看了看昏迷不醒的丘丘,他觉得,最了解夜上血的,应该就是黄楼了,先从黄楼这里下手,看有没有机会说服夜上血,把丘丘放了,如果实在没这种可能的话,只能想其他办法了,怕就怕夜上血这娘们,急不可耐的把丘丘架上手术台。 其实宋良玉还打了一个小算盘。 就是不知道自己这个被误会的身份,能不能让夜上血卖个面子呢? 宋良玉觉着可以试一试,然后说道:“我就是好奇,这只小狐妖会怎么处理?” 黄楼沉吟道:“不好说,得问她了。” 宋良玉知道,黄楼指的这个“她”,肯定就是夜上血了,但不过宋良玉和夜上血又不熟,连面都没见过,怎么问呐?看在场的围观群众,好像都挺忌惮这娘们的,讲实话,宋良玉对这种类型的女人,最没招了。 夜上血蹲够了,也看够了,终于站了起来。 然后这娘们托着下巴,呢喃道:“霜别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啊?” 夜上血的声音很小,没人听见她到底说了些什么。 除了黄楼。 不过当黄楼听见了夜上血的呢喃后,脸色的表情,先是惊讶,然后是疑惑,霜别狐并不属于新手村这块地图上的原住民,也就是说这狐妖是只外地妖怪,但是外地妖怪又是怎么跑进新手村的呢?出入口可是有两尊门神把守着啊,妖怪根本就进不来,就连这里的菜鸟们,想走出去,都难如登天。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新手村周围才没有出现什么太厉害的野怪。 既然叫新手村,就应该是一个适合新手们待的地方。 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都能随便进来的。 那么问题来了,霜别狐到底是用什么办法进来的? 把路口的那两尊门神揍趴下,硬闯进来的? 笑话,镇守在新手村路口的那两个家伙,就连黄楼都打不过,更别提没有丝毫武力值的霜别狐了。 黄楼忽然想起,前些日子,有一座山的山顶,被人降下漫天剑雨,开出了一条小路,听说有不少妖怪,就是从这小路闯进了新手村,估摸着这只小狐妖也是其中一员了。 黄楼越想越有道理,肯定就是这样的。 霜别狐在狐族中,地位等同于皇族,不在自己的地盘好好待着作威作福,跑新手村来干嘛呢?反正可以肯定,绝对不是来游玩的,如果是游玩的话,肯定会有两个狐妖侍卫当保镖,眼前的这个小家伙,明显就是未成年啊,狐狸窝里面的亲戚朋友们,肯定不能让这个小家伙支身出走啊。 难道有什么内情? 嗯,一定有内情。 夜上血扭头看了黄楼一眼。 黄楼揪着自己的山羊胡,摇头晃脑的思索着。 夜上血哼了一声,拽起丘丘的尾巴,和黄楼擦肩而过。 宋良玉看见丘丘被这样拖在地上,他很愤怒,所以脑袋一热,不管不顾的冲了出去,使劲甩出一巴掌,拍打在夜上血的手背上。 不仅夜上血懵了,所有人都有些懵了。 黄楼疑惑道:“咋了?” 欧阳宝在黄楼的耳边悄悄说道:“宋大哥把夜女王给打了,啪的一声,你没听见呐?” 黄楼一声惊呼,跟着冲了出去,喊道:“小祖宗诶,你可不能胡来啊。” 夜上血摸着手背,盯着宋良玉看。 她在大新手村从没见过这号人啊,哪儿来的? 宋良玉趁机把丘丘抱了起来,同样回望着夜上血。 周围的人全都屏住呼吸。 第六十一章 杜杜琪的克星 自从夜上血在大新手村走马上任,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冲撞过,愤怒说不上,就是有些好奇,再加上她也没见过宋良玉,所以她实在弄不明白,这小子到底哪根筋搭错了,居然为了一只狐妖,敢拍自己的手。 难道是想英雄救美? 夜上血的眼睛很尖,一眼就发现了宋良玉戴在食指上的那枚银戒指,这戒指可是穿越者的象征啊,而这里又是出不去,进不来的新手村,不消说了,这小子肯定就是个新手呗,估摸着是从别的村子过来的,她还以为是何方神圣呢,不过之前瞧见这小子和黄楼好像挺聊得来,应该是和黄楼的关系不浅,可就算是黄楼本人,也不敢以这种方式和自己面对面吧。 嘿,这下好玩了。 她倒想看看,宋良玉得罪了自己,要怎么收场。 黄楼这个睁眼瞎,摸着黑突然冲到了宋良玉的身边,拽住他的胳膊,往自己身后拉了一下,总算把宋良玉护了起来,好吧,看黄楼的架势,好像是打算和大新手村的夜女王杠上了。 一大群围观群众纷纷选好位置,席地而坐。 住在大新手村的穿越者们,早就想看看,老瞎子黄楼和扛把子夜上血,到底差了多少,这两人如果打起来,场面肯定不亚于任何一部仙侠大片,这个热闹,可不能错过啊。 夜上血最见不惯这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吃瓜群众。 她在周围环视了一圈,上百个人头顿时如坐针毡。 夜上血吼道:“看什么看?没事儿给你们做啊?全都滚回家去。” 围观群众们齐刷刷的打了个激灵,然后拍打着屁股上的灰尘,悻悻然离去,在路过宋良玉的时候,都不自由主的多瞧了瞧这家伙,好像要把他的模样,记死在脑子里似的,有不少人感慨,到底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居然敢和夜女王叫板,不过当这群人看见,横栏在宋良玉身前的老瞎子,也都释然了,有黄楼这个老瞎子当靠山,肯定肆无忌惮呗。 王西贝聚精会神的盯着场地中央,看着黄楼和夜上血剑拔弩张的模样,小心肝砰砰跳个不停,难道指导员真的打算为了宋良玉,要和夜女王干一架? 冲动是魔鬼啊,夜上血可不是那种尊老爱幼的女人。 王西贝给了欧阳宝一肘子,低声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碰上宋良玉的?” 一提起这个,欧阳宝就来劲儿了,喷着唾沫星子眉飞色舞的介绍起来,从遇上宋良玉开始,事无巨细,一股脑全都说了个详细,就连这一路上总共走了多少步,也掰起手指头细数了出来,尤其是聊到宋良玉光着屁股洗澡,碾压双头蛇的那一段,简直就让欧阳宝欲罢不能啊。 不过欧阳宝还有两件事没告诉王西贝。 一个是关于镇山石的,还有一个是关于猴子的。 欧阳宝偷偷把手伸进兜里面,摸着那块通体冰凉的石头。 然后抬头向宋良玉看去。 宋良玉站在黄楼的身后,把小狐妖丘丘抱在怀里,看着丘丘毛发上的血迹,还有到现在都未曾拔下的袖箭,宋良玉感觉自己的胸腔里面压了一口气似的,非常的焦躁和不爽,宋良玉知道,这些袖箭是怂包伟放的,他很想把这家伙揪出来千刀万剐,不仅仅是因为怂包伟伤了丘丘,并且这孙子还指使老凯,在自己的脑袋上敲了两石头。 但是老凯死了,被怂包伟射死的。 宋良玉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他把满腔愤恨,全都转嫁到了怂包伟的头上。 这样一来,怂包伟就欠了宋良玉两笔账。 只可惜来到这里后,并没有看见怂包伟的身影,刚才好像听王西贝说了,怂包伟先去了事管所,宋良玉抬起脑袋四处张望,看见了不远处有一棵大树,和新手村十一娘居住的那棵树,起码有九分相似,宋良玉估摸着,那颗树应该就是事管所了,他虽然很想过去,奈何夜上血这娘们就站在大路中央。 要去事管所,估计得先过夜上血这一关啊。 这时候夜上血忽然动了,面无表情的一步一步的向宋良玉迈了过来。 宋良玉马上打出响指。 杜杜琪意料之中的现身了,她一如既往的漂浮在宋良玉的头顶上,就像刚睡醒似的,还打了个哈欠,但是杜杜琪的身上总感少了些什么,仔细一看的话,就会发现,杜杜琪悬在腰上的西洋剑没了,唯独剩下一把剑鞘,其名清水鞘,剑跑哪儿去了呢?当然在宋良玉的身体里面了,宋良玉现在也是个身怀剑心的人了,身体素质不仅突飞猛进,而且还魂重如山。 已经不能再用“新手”这两个字,来形容宋良玉了。 但不过正如杜杜琪所说的一样,宋良玉现在还只是幼芽,虽然底子是有了,但真要碰上什么厉害的人,也是挨揍的命,要装逼,起码还得再等上一段时间,在这颗幼芽还没开花结果之前,只能靠杜杜琪这个当师傅的,用心照料了。 接下来让宋良玉感到诧异的一幕发生了,杜杜琪刚一现身,夜上血就停下了,并且把目光也落在了宋良玉的头顶上,好像是在打量杜杜琪似的,宋良玉抬头看了杜杜琪一眼,发现杜杜琪也跟着眉头紧皱,和夜上血对视着。 宋良玉忍不住就问了,“她能看见你?” 不料杜杜琪却撇着嘴,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道:“这女人是我的克星,我帮不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你说啥?” 宋良玉惊出一身冷汗,不久前在竹林里,一个敢说出“神仙见了我徒弟也要礼让三分”的女剑神,居然还有克星?杜杜琪可是他手里面最大的王牌啊,现在连王牌都认怂了,那么他这颗豆芽,还能折腾出什么风浪?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凭黄楼一个人,肯定挡不住夜上血的啊。 杜杜琪继续说道:“这女人的魂力深不见底,估计已经到了八风不动的大境界,很像神武大陆那些听雨知万事的枯槁僧人,是所有残魂神识的天敌,就我现在这副模样,她吼一声,我就得吓一跳,除非你能帮我把魂魄拼凑完整,不然没法打。” 宋良玉还是第一次听杜杜琪说这些。 “你现在的魂魄不完整吗?” 杜杜琪指着自己的鼻子,强调道:“你看清楚喽,这不过只是我的一缕神识,一缕,你难道不知道一缕是什么意思啊?就好像是一块石头,被摔得四分五裂后,其中的一块碎石而已,只有把其余的碎石全部找到,然后拼凑起来,才叫完整,懂了吗?” “我懂了,人有三魂七魄,这只不过是你的其中一魂而已。 杜杜琪呼了一口气,”虽然事实并不是如此,但就是这个意思。“ 宋良玉感觉整个人都快不好了,”你一定要把很简单的东西,比喻得非常复杂吗?“ 杜杜琪脸一红,吼道:”我高兴我乐意,要你管!“ 宋良玉压低声音道:”我上哪儿去找你的其他魂啊?“ ”早就不知道掉在空间长河的哪个角落里了,反正没在这个世界,你找不到的。“ 宋良玉一拍额头,”我去,你这人,居然把自个儿的魂搞丢了都不知道。“ 杜杜琪忽然想起那群把自己推进天门的老神仙,泪眼婆娑道:”我也是受害者好吧,怎么可能知道得那么详细?就你聪明,就你聪明,行了吧?“ 宋良玉吓了一跳,”师傅师傅,你别哭,我错了,我该死,不哭不哭,以后再也不气你了,我保证,而且你也说了,可以采纳气机修炼,凝聚肉身,这事儿包在乖徒儿的身上,我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要帮你一把。“ 一边说着,宋良玉还一边抽了自己几个耳光。 杜杜琪抽着鼻头道:”你说真的?“ 宋良玉郑重其事道:”我发誓!“ 黄楼的耳朵抽动了好几下,听着宋良玉在身后自言自语,不知道在跟谁说话,王西贝也像看傻子似的看着宋良玉,但不过欧阳宝却知道怎么回事儿,肯定是宋良玉在和”系统“商量对策呢,欧阳宝心潮澎湃,就等着宋良玉甩出金手指,狠狠的教训教训夜上血这娘们一次。 至于夜上血嘛,莫名其妙的笑了起来。 笑得很诡异。 第六十二章 天敌 杜杜琪本来就不是个懂得看气氛的人,所以她压根不关心周围的人是什么表情。 再说了,在场的四个人,除了夜上血,也没人能看得见她啊。 所以这傻妞,听了宋良玉信誓旦旦的要帮自己凝聚肉身,高兴得”呀呼“一声喊了出来,很俏皮,宋良玉看见杜杜琪很开心的样子,他忽然觉得,这傻妞笑起来真好看,比哭好看,以后要是能天天看见她笑,简直不要太幸福哦。 宋良玉赶忙摇了摇脑袋,大敌当前,乱想些什么呢。 夜上血忽然开口,嗲声嗲气道:”报上名来。“ 宋良玉哪能让一个娘们牵着鼻子走,所以装作耳朵不好使,听不见,歪着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鸟不起就洒~~出一腔热血呗,又不是没流过血的人,怕个屁啊,再说了,黄楼还挡在前面呢,宋良玉不相信,夜上血这娘们会对自己下死手。 好吧,就算真的对自己下死手了,黄楼能答应? 夜上血被气笑了。 黄楼赶忙圆场,”血妹,这个人,你可不能动啊。“ ”哦?接着说。“ 黄楼一脸天机不可泄露的模样,指了指天。 夜上血很老实的摇头道:”我不懂。“ 黄楼一跺脚,”上面有人看着呢。“ 所谓上面有人,无非就是有关系有后台呗,夜上血又不傻,马上就明白了,不过穿越过来的新手们,有关系有后台的,又不是光宋良玉一个,就拿欧阳宝和王西贝来说,不就是走后门来的?这两家伙之所以有头有脸,还不是得倚仗黄楼这个老瞎子,没有老瞎子给他们当指导员,他们又哪来的资本耀武扬威还收小弟? 私人的指导员啊,这面子够大吧。 这里的四个村子全部加起来,也找不出第二个。 但是,作死天团这哥俩遇见夜上血后,照样得点头哈腰,卖足了面子,哪像宋良玉这样的,第一次见面就敢挑衅自己,难不成他比作死天团的关系还要硬? 夜上血琢磨了一会儿,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黄楼好声好气道:”姓宋,宝盖宋,叫良玉,良家妇女的良,亭亭玉立的玉。“ 宋良玉忽然打断道:”放屁,是除暴安良的良,锦衣玉食的玉。“ ”都一样都一样。“ 宋良玉看见夜上血有些犹豫了,他忽然间就来了底气,上前一步,指着昏迷不醒脸色惨白的丘丘,说道:”这小家伙是跟我的,也就是说,它是我的私有物,我不能把它交给你,还有,它身上的这些伤,和我头上的这两个口子,都是那个怂包伟下的毒手,不信你过来瞧瞧,我特玛留了好几碗血,要是不找他问个一二三,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你最好把他老老实实的交出来。“ 夜上血哈哈大笑,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你好大的口气!“ 漂浮在半空中的杜杜琪,莫名的颤了颤,欧阳宝和王西贝就更惨了,直接一口血就喷了出来,就连黄楼这个老瞎子常年来佝偻的身躯,也在夜上血的一声吼过后,也慢慢的挺直了,他面向夜上血,神色凝重,说实话,他是真不想和夜上血硬钢啊,但如果夜上血继续要一意孤行的话,那么他也不能当好好先生了。 其实黄楼早就对夜上血有偏见了,只是人老了,不想再去管这些乌烟瘴气的糟心事儿。 但宋良玉在这里,他不可能袖手旁观啊。 黄楼有些担心的看了宋良玉一眼,生怕这小子受不住夜上血的一声吼。 但是出乎黄楼意料的是,宋良玉只是轻微感觉到脑袋有点眩晕,之后就像个没事人一样,一脸的不在意,黄楼有些惊讶,宋良玉难道有什么镇魂法宝?夜上血的本事,黄楼是知根知底的,这娘们只要愿意,说出口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儿,都是带着魔力的。 通俗点说,就是灵魂攻击。 夜上血作为一个灵魂歌者,他的声音,不仅能够修复灵魂,更能摧毁灵魂,像黄楼这种的,就算把肉体练到了无坚不摧的极致,但灵魂还是很脆弱的,就连他都没把握能撑住夜上血的灵魂攻击。 其实说穿了就是一个修魂,一个修身。 修魂者尤其困难,心志不坚,定力不足,魂飞魄散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相比之下,修身就要容易多了,只要不怕吃苦就够了。 黄楼想不通,宋良玉这个才穿越过来没多久的家伙,居然对夜上血的灵魂攻击,无动于衷,这是怎么回事儿? 别说黄楼了,就连夜上血见了,都有些想不通。 黄楼问道:”你没事儿吧?“ 宋良玉莫名其妙道:”我能有什么事儿?“ 黄楼不说话了,低着头若有所思。 宋良玉抬头看见杜杜琪一脸苍白,很是担心,幸亏宋良玉的脑回路转得很快,立马联想到,夜上血刚才的那一声吼,肯定有猫腻,这时候宋良玉忽然记起,夜上血好像是什么灵魂歌者,按字面上的意思理解,攻击手段肯定和灵魂有关,宋良玉马上就开窍了,难怪杜杜琪会说这女人是天敌,原来是专攻灵魂的啊。 但是夜上血刚才就已经发动攻击了吗? 宋良玉也没听见这女人唱歌啊。 紧接着宋良玉掐指一算,夜上血光凭声音,就能控魂奴役肉身啊。 果然这里的公务员,没有一个是吃素的。 宋良玉盯着夜上血,一字一句道:”你真牛!“ 夜上血忽然又吼了一声。 ”趴下!“ 话音刚落,就在不远处的欧阳宝和王西贝,不由自主的趴在了地上,五体投地,而黄楼,才刚刚挺直的腰板,又慢慢的弯了下去,他这咬牙切齿的模样,仿佛身上压了一座山似的,但好在他撑住了,没有趴下去,并不算太丢脸。 就连杜杜琪,也是身子一歪,从半空中掉了下来,紧紧贴在地面上。 杜杜琪这辈子从没有受过如此屈辱,她不愿意匍匐在地,所以三番五次的想要挣扎起来,奈何她现在只是一缕神识,就好比是夜上血手里面的提线木偶一样,夜上血让她跪着,她就得跪着,让她趴着,她也得趴着,根本就没法反抗啊。 灵魂歌者,可不是白叫的。 但不过宋良玉在这种情况下,却依然昂首挺胸的站着,而且腰板挺得比黄楼这个八极宗师还要笔直,夜上血也有些被吓到了。 杜杜琪大声吼道:”你发什么呆呢,赶紧替我去扇这个臭女人两耳光。“ 宋良玉懵了,”啊?“ 杜杜琪在地上又挣扎了几下,破天荒骂道:”你还啊?啊个屁的啊,还不快去?你就那么喜欢看你师傅趴在地上的样子吗?这个臭女人虽然魂力滔滔不绝,但除了魂力之外,简直就一无是处,只要灵魂没有被她束缚,根本就不用虚她,你体内有百年剑心镇住,灵魂已经和不古融合,剑有百年重,你早就魂重如山,他拿你没办法的,难道你还打不赢一个只会说话唱歌的女人吗?“ 宋良玉惊疑不定道:”可你不是说了,她是你的天敌吗?“ ”她是我的天敌,又不是你的天敌,你吃得下她,去揍她。“ 宋良玉尴尬道:”你让我打女人啊?不好吧。“ 杜杜琪脸若寒霜,一巴掌拍在地面上,空气忽然变得粘稠起来,宋良玉感觉像是站在水里面一样,任由空气冲刷着自己的全身上下,与此同时,周围忽然凭空生出一把把滴着水珠的利剑,不多,可能也就二三十把剑的样子,但是每一把剑,都比宋良玉之前见过的还要宽大锋利。 剑刃上泛着刺眼的白光,所有剑的剑尖,全都统一的指向了夜上血。 这些剑可是由水份凝聚出来的实体啊,欧阳宝和王西贝都能清楚的看见。 就连黄楼,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明显是感受到了一股滔天寒气。 夜上血没有去管这些剑,而是咬着牙,盯着宋良玉,一字一句道:”我让你趴下!“ 宋良玉仍然是不动如山。 黄楼这下扛不住了,单膝跪地,地面上都被他跪出了一个坑。 至于作死天团的这哥俩,直接惨不忍睹啊,刚刚本来还能勉强抬头,被夜上血这疯娘们再次开口后,欧阳宝一脑门撞在了地面上,撞出了咚的一声响,这下好,欧阳宝的整个人,就像是被缝合在地面上一样,完全动弹不能了。 杜杜琪的身影忽闪忽现,有些飘忽不定,这傻妞非常生气的发出一声怒吼,余音未尽,骤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数十把滴着水珠的剑,化作一滩清水,泼了满地都是。 宋良玉咬着牙关,向前走出了一步。 只是这一步,就把夜上血吓了一个哆嗦。 宋良玉慢慢的,慢慢的,咧开嘴笑了。 如果说夜上血是杜杜琪的天敌,那么宋良玉,绝对也称得上是夜上血的天敌。 这就像剪刀石头布,剪刀割布,布包石头,石头锤剪刀。 嘿,绝了。 第六十三章 狡黠 宋良玉比夜上血要高出小半个脑袋,所以站在夜上血的面前时,眼珠子有些微微的下斜,而且这家伙还特意梗着脖子,把脑袋抬高了一点点,这种时候呢,他近距离打量夜上血的话,就有那么点居高临下的味道了。 再者,他的脸上还挂着一副攻击性的讥笑。 这些细微的动作和表情,全部组合在一起,落在夜上血的眼里,简直就是一种藐视啊,夜上血还是第一次被人用这种眼神盯着看,而且还是离得那么近,她毫不怀疑,这个叫宋良玉的家伙,只要一嘟嘴,就能亲到自己的脸上,她是真的生气了,宋良玉太得意忘形了,就连号称新手村最强的叶子姐,也不敢这样肆无忌惮的看着自己,她要是莫名其妙的被宋良玉给压制住了,以后在村子里还怎么混得下去? 夜上血既然有实力和叶子姐叫板,肯定还藏了一手的。 要是连一个新手都降服不了,还有什么资格坐办公室当公务员? 夜上血任由宋良玉看着,她慢慢的闭上眼,然后拿出了一支乳白色的笛子,上面泛着青斑,肯定价值不菲啊,夜上血平心静气的往后退了一小步,然后把笛子放在嘴边,吹响了第一声,像是在试音。 宋良玉皱眉不解,但直觉告诉他,绝不能让这女人奏乐,否则会很麻烦,于是他伸手捏住了夜上血的胳膊,同时又逼近了一步,两人几乎快要贴在一起了,夜上血的身上很香,有点像是瑞花香,很好闻,抛开这个女人的性格有些古怪不说,从外表举止再到身段,标准的御姐型。 对了,宋良玉的脑海里忽然想起一个角色,不知火舞,没错就是她,夜上血给人的感觉,就和KOF里面拿着把扇子当武器的不知火舞很像,非常像,只不过夜上血的手里面少了一把扇子而已,取而代之的是一支笛子,但是这毫不影响宋良玉对夜上血的高度评价,满分100,宋良玉给她101分,多一分不怕她骄傲。 夜上血好歹是一个女孩纸,肯定不习惯被人这样紧贴着。 她又往后退了两步。 宋良玉继续跟上。 夜上血忍无可忍,“你离我远点儿。” “可以啊,把你手里面的笛子交给我。”宋良玉没有被这娘们的美色冲昏头脑,至少还知道先把笛子骗到手,现在是宋良玉占了上风,他可不想因为一丁点儿差错就阴沟里翻船,不得不说,在竹林里栽的那两个跟斗,还是很值得的,至少让他学会了怀疑,还有警惕。 “我不接受和谈,也不想发生冲突,我来这里只为两件事,一是带走那个毛茸茸的小家伙,二是找怂包伟,当然我也知道规矩,所以我绝不会在村子里闹事,我的私人恩怨,我会在村子外面解决,前提是要找到怂包伟,其实也不需要你把他交出来,你只要让路就够了。” 夜上血的嘴角慢慢翘起,哼了一声。 宋良玉忽然伸出手,勾起夜上血的下巴。 两人的鼻尖几乎快要贴在一起。 夜上血的胸腔上下起伏,呼吸也有些急促。 宋良玉的另一只手,顺着夜上血的胳膊,慢慢的往下摸,终于摸到了那支笛子,他轻轻把笛子从夜上血的手里面夺了过来,然后正准备抽身后退的时候,夜上血的袖口松了一下,有一把小刀掉了出来,落在夜上血的手心里,这娘们一刀向宋良玉挥了过去,宋良玉的反应快极了,他一把就捏住了夜上血的手腕。 仔细一瞧,这把小刀居然是蝴蝶刀。 也不知道这娘们身上,还藏没藏得有其他玩意儿。 夜上血嘶的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虽然魂力厚重强得一塌糊涂,但身体却和正常人一样,弱不禁风。 宋良玉这下意识的一握,力气可不小,所以把夜上血弄疼了。 但不过夜上血并没有急着挣扎,反而变得媚眼如丝,她身子前倾,将脑袋依偎在宋良玉的肩上,很有经验的挑逗着宋良玉身为男人的权威,宋良玉又没受过专业训练,哪能经得住这诱惑?所以自然而然就有了反应,不过宋良玉暂时还不想死在牡丹花下,所以他极力的克制住自己,想要抽身离开。 夜上血不依不饶,宋良玉退一步,她就跟一步。 宋良玉大吃一惊,怎么反过来轮到自己被贴身了? 我靠,不知不觉间就陷入了被动,好险啦,幸亏发现得早。 宋良玉由衷的感慨,果然是红颜祸水啊,常言道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太特玛有道理了,宋良玉掐指默念清心诀,赶紧压下欲火,夜上血忽然性情大变,肯定有什么目的,要是就这样被牵着鼻子走,估计马上就要栽跟斗。 好吧,宋良玉想是想通了,分析得也很有道理,但就是抵御不了夜上血的温柔乡啊,此时此刻,夜上血已经紧紧抱住了他,两个人的身体零距离缝合,哪怕隔着西装布衫,宋良玉也能感受到夜上血这娘们的身体,真是柔软呐,他几乎快要忍不住去搂住夜上血了,好在他并没有这么做。 其实宋良玉真要抽身出来的话,夜上血肯定是抱不住他的,之所以一直半推半就的,完全是因为宋良玉舍不得离开这个温柔乡啊,他一边提防着夜上血的小动作,又一边享受着夜上血靠在自己身上时的异样感觉,也算得上是痛并快乐着。 这时候,夜上血忽然踮起脚尖,在宋良玉的耳边吐气如兰。 宋良玉顿时就觉得头皮发麻,还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夜上血越凑越近。 宋良玉心跳加速,流鼻血了。 夜上血在宋良玉的耳边,嗲声嗲气的说了两个字,拖着长长的尾音。 “咬舌~~” 宋良玉猛然一惊,感觉全身的血液逆流而上,仿佛想要冲破天灵盖喷涌出来一样,宋良玉不由自主的张开嘴,伸出舌头,放在了牙齿上,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一合上嘴,绝对能把舌头咬断,宋良玉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诡异的是身体已经不受控制,这一刻他才真真正正的体会到了所谓的灵魂歌者,到底有多恐怖。 特玛的,让你干嘛你就干嘛。 宋良玉忽然觉得,这跟阴阳师里面的言灵术,有些像啊。 不不不,已经不能用像来形容了,完全就是啊。 正当宋良玉快要一口咬下的时候,从眉心处一直流淌到脚底板的那条冰凉小溪,开始发力了,就像洪水一样,冲刷着宋良玉体内的奇经八脉,翻涌的血液,被这股洪水一冲,全都老老实实的各司其职,再也不敢造反了,宋良玉只感觉眉心一凉,发烫的脑子总算清醒过来,人也冷静了不少。 最重要的是,他又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了。 宋良玉吓出一身冷汗,再慢一秒钟,恐怕他就要咬舌自尽了。 这娘们居然还懂得三十六计中的美人计,宋良玉有一瞬间还以为是自己的魅力太大,所以才引得夜上血投怀送抱,原来夜上血只是为了磨损他的定力和意志力,才会出这种阴损招,宋良玉越想越羞愤,这女人果然不简单呐。 夜上血的美人计落空,同时也发现了蹊跷,她惊呼道:“你体内有东西?” 话刚说完,夜上血就离开了宋良玉的怀抱。 宋良玉哪能就这样放过她,于是一把拽住夜上血,并且还单手搂住了夜上血的腰肢,这家伙笑得异常狰狞。 “喜欢玩儿是吧?我陪你玩个够。” 夜上血怒道:“你想干什么?” 宋良玉把夜上血搂近了一些,然后掐着夜上血的腰肢。 这一幕很香艳啊,可惜欧阳宝和王西贝的脑门,还死死贴在地面上,没法大饱眼福了,唯一能抬头的只有黄楼,但不过这老家伙是个瞎子啊。 夜上血颤声道:“你还我笛子。” 宋良玉加重力道,咬着牙笑道:“我可是差点死在你的美人计之下了,你难道不应该好好补偿一下我?刚才被你那么一挑逗,我早就欲火焚身了,要不……” 宋良玉故意没把话说完,目光灼热的盯着夜上血。 夜上血立马尖叫道:“安迪~” 老瞎子黄楼忽然喊道:“小心!” 宋良玉闻言,刚一抬头,还什么都没看见呢,就被人一个肩撞,直接撞飞了出去。 第六十四章 拳皇安迪 幸亏宋良玉的身子骨硬朗,所以才没有被撞出毛病,和他身子骨一样硬朗的,还有这根被他死死捏在手里面的乳白色笛子,打死他也不能把这笛子交给夜上血啊,天知道这娘们拿回笛子后,会干出什么事儿,这样对宋良玉很不利啊。 所以宋良玉在站起来后,立即就把笛子插进了裤腰带里。 没错,就是裤腰带。 夜上血见了火冒三丈高,跳着脚喊道:“我的笛子!” 宋良玉双手叉腰,身子往前一送,调侃道:“有本事你过来拿呗。” 话是这样说,但宋良玉不敢有丝毫大意,因为夜上血的身边,现在多了个人,而且还特玛是个歪果仁,当然了,是个男的,宋良玉没记错的话,夜上血之前叫了一声安迪,也就是说眼前这个长发飘飘的歪果仁就叫安迪了,看上去和宋良玉差不多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属于中等身材,让宋良玉有些不习惯的是,这个歪果仁的头发居然和女人一样长,虽然金黄色的长发确实很好看,但身为男人,留了一头及腰的长发,宋良玉怎么都觉得有些不太适应。 等等,安迪? 宋良玉盯着这个叫安迪的多看了几眼。 他眼珠子都快鼓出来了啊,难怪这个一头金黄色长发的歪果仁,和扎着马尾辫的夜上血站在一起时,毫无违和感,太像一对情侣了,对啊,宋良玉之前就觉得,夜上血和不知火舞挺像的,既然提到不知火舞了,肯定有一个人是不能绕过去的。 这个人就是安迪·伯加德。 特瑞·伯加德的老弟,饿狼传说的男二号,同时还是不知火舞的男盆友。 宋良玉忽然指着安迪,惊呼出声:“你是安迪?KOF里面的安迪?” 安迪一本正经,摆出格斗姿势。 宋良玉是玩街机长大的,深知KOF里面的角色,个个都特玛是怪物,更让宋良玉意想不到的是,居然会在这个世界遇上拳皇里面的角色,太特玛不靠谱了。 这时候宋良玉忽然想起十一娘。 啊对了,记得十一娘曾经提起过,这里是一个大杂烩的世界,就算遇见任何电影动漫里的角色都不奇怪,其实宋良玉当时听见这些话的时候,是比较怀疑的,哪能想到,今儿个居然就真的碰上KOF里面的安迪了。 宋良玉觉得,看来要刷新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眼下能不能躲过这一劫还不知道呢,别看安迪个子不高,眉清目秀的,但这家伙可不是个小白脸,更不是吃素的,要宋良玉和他单挑,妥妥的找死啊,无论是从实战经验还是格斗技术,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欧阳宝可没有说过,夜上血居然还有KOF里面的格斗家当保镖啊。 自从安迪出现了后,之前还在一惊一乍的夜上血,忽然就来了底气,她趾高气昂的摆出一副女王的样子,然后向宋良玉走了过去,她打定注意,拿回笛子后,要让宋良玉吃不完兜着走。 安迪虎视眈眈的跟在旁边。 宋良玉不敢有所动作,这家伙也知道,如果笛子落在夜上血的手里,自己肯定要遭殃,宋良玉一咬牙,松开裤腰带,笛子滑落到了宋良玉的裤裆里,贴在他的大腿上,宋良玉感觉大腿一凉,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子。 夜上血赶忙冲上前,惊呼道:“我的笛子!” 宋良玉把身子往前一送,摆出一副地痞流氓的样子,歪着头说道:“你拿啊,伸手进去拿啊,怎么?不敢拿?怕拿错?” 说完后,这孙子发出一连串的哈哈大笑声。 夜上血这娘们可不好惹,宋良玉让她拿,她还真就拉开了宋良玉的裤腰带,随时都有可能把手伸进宋良玉的裤裆里,宋良玉也是满头大汗,这娘们肯定是疯了,不过他不相信,夜上血真的会把手伸进来,没办法嘛,他现在又不敢乱动,安迪就在旁边守着呢,不老实点的话,肯定会被安迪一顿胖揍。 “你可想清楚了。”宋良玉咽着唾沫。 夜上血把手放在了宋良玉的裤兜边上。 宋良玉的小心肝跳个不停,“当心摸错啊,我这一身的欲火,还没降温呢,再说了,你的笛子现在正靠着我那个位置,你就算拿出来了,也没法用啊。” “哼,笑话,为什么不能用?” 宋良玉揶揄道:“那你就赶紧把它拿出来,继续放在嘴边吧,我最后再叮嘱你一句,千万别摸错了。” 夜上血忽然间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涨红着脸跳到了老远去,然后她看了宋良玉的下半身一眼,发现这家伙的裤裆处,有一顶小帐篷,她一想到自己经常放在嘴边奏乐的笛子,和宋良玉的那玩意儿靠在一起,她简直快要被气得魂不附体,是啊,就算现在把笛子拿出来了,也没用啊,难道继续放在嘴边? “恶心!恶心!” 夜上血一声接着一声的怒吼,然后扭头对着安迪说道:“给我打,打死他。” 安迪得令,顺势转身,一个肘击就向宋良玉袭来。 宋良玉下意识格挡,但是安迪下手太重,一个看似漫不经心的肘击,直接就突破了宋良玉的防线,准确无误的击打在宋良玉的心口 上,宋良玉一声闷哼,紧接着倒飞了出去,足足摔了有两三米远。 不愧是专业的格斗大师,就算是手下留情了,也没法比啊。 要是动真格的,就这轻描淡写的一肘击,绝对能让宋良玉多吐两口血。 宋良玉倒在地上后,刚准备撑起身来,安迪趁胜追击,翻着跟斗来到宋良玉的身边,然后抬起腿,准备向宋良玉踩下去,宋良玉哪还顾得上什么颜面,赶忙在地上滚了一圈,总算避开了。 要是被安迪踩中,就算不死,肯定也要弄出内伤的。 可惜宋良玉始终没有机会站起来,他刚在地面上滚完了一圈后,安迪的另一只脚也追上来了,宋良玉实在没招了,咬牙扛着吧,他抬起双手,把脸护住,紧接着就被安迪像踢皮球似的,一脚又踹出了几米远。 宋良玉的嘴角渗出血丝,他伸手抹掉,然后站了起来。 安迪二话没说,又向宋良玉冲了过去。 宋良玉的脾气也上来了,他站稳脚跟,打算和安迪硬钢一次。 不过就在安迪快要冲到宋良玉的面前时,意外发生了。 老瞎子黄楼乱入,从左边冲出,一记铁山靠,把安迪撞出了几十米远,安迪像风筝一样飞了出去,落地时还身不由己的滚了好几圈,要不是最后撞在了一棵树上,都不知道安迪还要滚多远,才能停得下来。 宋良玉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了草坪上。 黄楼面无表情道:“小宋,这里交给我,你去把血妹看好,别让她来干扰我。” “你没问题吧?那家伙很厉害的,是个格斗冠军。” “格斗冠军?号称近战无敌的萧十一娘,也不敢在我面前自称冠军。” 宋良玉咳嗽了两声,“你有这么牛?” “别说话了,你只要在血妹的旁边待着,就算是帮大忙了。” 宋良玉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步履蹒跚的向夜上血走了过去。 第六十五章 女王的属性 眼看宋良玉就快被揍趴下了,黄楼这个老家伙突然横插一脚。 好吧,宋良玉终于被换下场了,但不过这事儿肯定不能完啊,夜上血简直就被气得七窍生烟,黄楼这是摆明立场要和她对着干了啊。 夜上血一跺脚,咬牙切齿的吼了一嗓子,“老不死的,你可想好了。” 这特玛直接就是威胁啊。 宋良玉是接到了任务的,因为黄楼叮嘱过,不能被干扰,所以才让他来把夜上血招呼好,至于要怎么招呼?就得看宋良玉是个什么心情了,当然,他的心情现在很糟糕,夜上血简直就是一头性格乖张的母夜叉,而且和其他女人也不是同一个次元的,根本就不值得他怜香惜玉。 对付非常人,就要用非常手段。 为了避免夜上血这娘们继续去干扰黄楼,宋良玉终于展现出了他霸气阳刚的一面,实际上他帮黄楼就是在帮自己,如果黄楼莫名其妙的就退场,安迪可就没人压制了啊,到时候,吃亏的还是宋良玉自己。 所以了,宋良玉觉得,该出手时就出手,师傅杜杜琪也是这样教导他的,有些时候狠一点也没关系,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啊。 “臭娘们!闭嘴。” 宋良玉反手一个耳光,甩在了夜上血的脸上,夜上血吹弹可破的脸颊上,忽然就是一阵火辣辣的烫,这娘们明显是懵了,她被一个男人甩耳光了,而且这个男人就在刚才的时候,抢走了她的笛子,还掐了她的腰,可以想象,夜上血这个高高在上的夜女王,现在的脑袋里已经是一片空白。 夜上血捂着脸,怒不可遏的说了一句:“你找死……” 可惜话还没说完呢,宋良玉又是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闭嘴!” 夜上血彻底疯了。 她再也不管宋良玉的后台有多硬了,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她今天也非要把宋良玉给剁成肉泥喂狗,有点眼力劲儿的人都能看出来,夜上血现在一肚子的滔天怒火,可惜装得再凶也没用啊,宋良玉不吃她这一套。 没了笛子的夜上血,对宋良玉构不成一丁点儿威胁。 宋良玉现在终于真正的领悟到,魂重如山原来是这么个意思,足足有百年那么重的剑心,把他的灵魂给钉死在了身体里,要撼动他的灵魂,必须要先拔出这把剑名叫做“不古”的西洋剑,但是这把剑又没有实体,谁能拔出来呢?退一万步说,这个世界上的奇人异事多不胜数,哪怕真有人能拔出他体内的剑,还要先过杜杜琪这一关呢,杜杜琪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自己的西洋剑被别人碰的,要不然她还算个屁的剑神啊。 当然了,除了宋良玉。 宋良玉可不是别人,是她的徒弟啊。 毕竟她一直都是跟在宋良玉的身边,而剑又是在宋良玉的体内,仔细一想的话,这剑其实也并没有离开她,只是换了个位置而已,以前是藏在腰上,现如今是藏在徒弟身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一样。 但不管怎么说,最大的受益者,始终都是宋良玉,这不仅是他作为剑神徒弟的福利,还是他拥有一个剑神师傅的直接证据。 多亏了体内有把剑镇住心魂,宋良玉才没有被夜上血滔天的怒火席卷,这家伙摸着自己的眉心,不知不觉间就想起了杜杜琪的各种好,从第一次遇见杜杜琪开始,杜杜琪对他一直是千依百顺,还处处让着他,难道真的只是因为杜杜琪脑子不灵光吗?简直就是屁话,杜杜琪只是脑筋转得比较慢而已,直白点说,就是不爱动脑。 但是不爱动脑的人难道就分不清是非对错了?没这个道理,杜杜琪也是会笑会生气的,必要时还会开导一下宋良玉,这个师傅,简直就是满分啊。 两人表面上虽然是师傅徒弟的叫着,实际上的感觉就像是……情侣? 别乱想! 宋良玉赶忙扇了自己两耳光,挺用力的。 就连还在张牙舞爪的夜上血,也被宋良玉突如其来的举止给吓住了。 从刚才起,夜上血就已经觉得宋良玉不对劲儿,因为不管怎么挠他和踹他,这家伙就跟没感觉似的,光明正大的在发呆,两人现在可是敌对关系啊,宋良玉的眼里,好像就看不见夜上血一样。 堂堂一个灵魂歌者,什么时候被人这样无视过? 夜上血轻轻甩了一下袖口,又是一把蝴蝶刀悄无声息的掉了出来,落在夜上血的手心里,她知道宋良玉肯定想着什么心事儿,这样更好,夜上血就想趁着机会,给这孙子两刀,只要先把宋良玉撂翻了,那么剩下黄楼一个人,夜上血有自信分分钟摆平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老瞎子,至于还趴在草坪上的欧阳宝和王西贝,呵呵,夜上血根本就没把他们算进来。 因为这哥俩在在夜上血的眼里,连战五渣都算不上。 蝴蝶刀在夜上血的手指上转了两圈,很花哨。 她居然还会转刀,而且转得那么溜,由此可以看出,夜上血和宋良玉一样,都挺喜欢玩小刀的,但不过宋良玉只是为了帅气,而夜上血玩刀是为了弥补技术上的缺陷,她不想千遍一律的用灵魂攻击,太老套了,所以才会学玩小刀,至于为什么是小刀而不是别的,因为夜上血在事管所做活体实验的时候,基本上用的都是小刀。 最重要的是,夜上血特别喜欢看鲜血喷溅而出的那一幕。 迷之喜欢。 血喷多高,她就有多兴奋。 这就是她为什么喜欢做活体实验的缘故,因为只有活物被割破血管的时候,鲜血才会喷洒出来。 没错,夜上血的小癖好就是,放血。 宋良玉现在好歹也是有底子的人了,倒不敢说神通广大料事如神,但最基本的危机意识还是有的,而且反应比以前快了不止一筹,所以当夜上血捏着蝴蝶刀刺向宋良玉的时候,宋良玉条件反射,先是收腹,然后屁股向后撅起。 虽然侧腰上还是被锋利的蝴蝶刀刺破了一点皮,但总算是有惊无险。 宋良玉在避开偷袭的同一时间,就已经抓住夜上血的手腕。 夜上血的右手被宋良玉捏死了,抽不出来。 没关系,还有左手,夜上血准备给宋良玉一个耳光。 可是左手刚抬起来,也被宋良玉赶紧捏住了。 没关系,还有脚。 夜上血抬腿,一脚踢在了宋良玉的裤裆处。 好在宋良玉的裤裆里面,那支笛子替他挡了灾,要不然肯定又要蛋疼了,宋良玉看见夜上血又抬起腿,还准备踢,他也怒了,然后直接松开了夜上血,连着在夜上血的脸颊上,扇了两个耳光,一边一个,扇得很用力,夜上血的脸都被扇红了。 宋良玉轻轻摸着夜上血的脸,轻佻道:“这两个耳光,是替我师傅扇的。” 夜上血的脸色刚开始有些阴沉,但是没过多久,这娘们忽然揉着脸,一副陶醉的模样,还很享受,这可把宋良玉给唬住了啊,他还以为诡计多端的夜上血,又要出什么阴损招了。 于是宋良玉全神贯注的盯着夜上血,心如止水,看她要玩什么花招。 结果夜上血却情不自禁的说了一句话。 “我从来没有被人这样打过。” 宋良玉知道她还有话没说完,于是静待下文。 果不其然,夜上血紧接着又从嘴里面蹦出几个字。 “感觉棒极了!” 宋良玉如遭雷击,石化当场。 原来夜上血的属性不是娇,是M。 第六十六章 惆怅的丘丘 好吧,据说对付M,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变成S。 可惜宋良玉没这方面的经验啊。 再者,宋良玉也不敢因为夜上血的一句话,就把人家认死是M,不过目前来看,夜上血是变得与之前有些不同了,不再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她现在的状态,看上去吧,给人的感觉有些软绵绵的,就像精疲力尽了一样。 也正是因为夜上血现在的样子,欧阳宝和王西贝才终于脱身,从地面上爬了起来,这两个家伙虽然全程在场,但却什么都没看见,只是零星碎点的听见了一些对话,而且听得也不是太清楚,但不过这哥俩哪怕再傻,也知道了一件事儿。 黄楼和夜上血,终于还是闹翻了。 “宋大哥,你怎么样?没事吧?” 这句话是欧阳宝说的,看上去他挺关心宋良玉的,刚从草坪上爬起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向宋良玉问好,虽然他知道宋良玉和别人不一样,但夜上血同样也不是个普通人啊,所以他才会比较担心,不过当欧阳宝看见这两人肩并肩站在一起的时候。欧阳宝的第一反应就是,宋良玉难道把夜上血这娘们给收了? 宋良玉看见欧阳宝走过来了,“小宝,有件事可能要麻烦你了。” 现在欧阳宝走近了,看见夜上血的脸色通红,还有些小女人姿态,一副欲罢不能的样子,欧阳宝差点没竖起大拇指,绝不是拍马屁,他是打心眼儿里佩服,这特玛才第一次见面,就能把夜上血收拾得服服帖帖,讲实话,欧阳宝哪怕知道宋良玉有外挂,也没敢往这方面想过。 NPC都能泡到手,牛大发了。 欧阳宝已经对宋良玉心服口服了,“有什么事儿?宋大哥你说。” “去事管所,帮我把怂包伟揪出来。” 欧阳宝偷偷看了夜上血一眼。 他发现,夜上血扭扭捏捏的站在边上,一言不发,看来是不打算挡道了。 欧阳宝扭头招呼着自己的难兄难弟,也就是跟着他一起趴在地上吃土的王西贝,欧阳宝扭头找王西贝干什么呢?他的意思是,叫西贝和他一起走,反正在这里也是傻站着,还不如为宋良玉做点事儿,去把躲在事管所的怂包伟揪出来。 但是王西贝不走。 比起才不过两面之缘的宋良玉,真正让王西贝更担心的其实是黄楼,毕竟都一把年纪了,眼也瞎了,还在跟别人“霍霍哈嘿”的打近身战,虽然王西贝非常相信指导员的实力,但还是比较担心,怕就怕黄楼一不小心把腰给闪着了,到时候凯旋而归了,也没个人上前搀扶着,多可怜啊。 简而言之,王西贝就是想留下来照看黄楼呗。 欧阳宝觉着这样也不错,有什么事的话,还能用电话联系。 可以看出,欧阳宝对于宋良玉交待的事儿,很上心,因为就连黄楼和安迪这两个近战宗师,拳拳到肉的恢宏场面,也没能让他在这里多停留一秒,他和王西贝说完话后,转身就去推电瓶车了,其实事管所就在不远处,根本就不用骑车去,但是欧阳宝要以最快的速度,把怂包伟揪到这里来,所以就觉得,还是骑车方便点。 电瓶车停在路边的,欧阳宝跑到村口去,路过石碑的时候,刚好看见靠在边上的小狐妖,动了一下,好像是醒了。 欧阳宝扭头大喊了一声,“宋大哥,小狐妖醒过来了!” 他之所以要把这个消息传递给宋良玉,是因为他之前听见宋良玉口口声声的说过了,这小狐妖是跟宋良玉的,既然已经跟了宋良玉,那么欧阳宝自认为,和这小狐妖也算得上是队友了,肯定要适当的关心一下,况且,这小家伙确实很讨人喜欢,而且又是个小萝莉,完全就是欧阳宝的菜啊。 喊完话后,欧阳宝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想要抱起丘丘。 不过脑袋还有些昏昏欲沉的丘丘,一睁开眼就看见了欧阳宝留着哈喇子的猥琐模样,丘丘直接就被吓一跳,别忘了,丘丘的胆子小着呢,也就是翻译的时候才会有点气势,这小家伙张开嘴,一口咬在了欧阳宝的手腕上,再怎么说,丘丘也是只狐狸,牙齿也是有些锋利的,所以欧阳宝的手上,马上就流出了鲜血。 欧阳宝倒吸一口冷气,然后把手缩了回来。 丘丘站起来就准备跑,不过腿上中了箭,跑不动。 欧阳宝露出一脸招牌式的官方微笑,说道:“你别怕,我不是坏人。” 这还不是坏人?欧阳宝要是不笑的话还好,这一笑,直接就坐实了他坏人的身份,不得不说,有些人笑起来,总会让人感觉阴气森森的,怎么看都觉得不自在,反正就是不值得相信呗。 丘丘就像见了鬼似的,四肢并用,有气无力的往外围跑了一小段距离,跑着跑着,身子一歪,忽然栽倒在地,这小家伙是真没力气了,丘丘就想着,这个地方听上去有些吵啊,感觉不像是在林子里,于是它歪着头在周围看了一圈,直到看见那块雕刻着“大新手村”的石碑,它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当然了,丘丘并不认识石碑上的字儿,但是这小家伙却能看见,以石碑为界限,在石碑之后,全是密密麻麻的房屋,丘丘对这些东倒西歪的建筑物并不陌生,看到这里,丘丘也总算知道了,这里是人类居住的地方。 既然到了这儿,再想跑,几乎是不可能了。 丘丘抹着泪花,坚强的没有哭出声,它这时候忽然想起了宋良玉,是的,丘丘在失去意识前,很清楚的看见了,宋良玉被坏人们敲了好几下,鲜血唰唰的往外冒呢,这小家伙越想越担心,不知道宋良玉怎么样了,又死没死啊,丘丘并不关心宋良玉这人到底是好是坏,它只知道,宋良玉是它遇见的那么多人之中,唯一一个捉住它后还愿意保护它的。 比起自己,丘丘现在好像更担心的是宋良玉啊。 “丘丘知道错了!丘丘知道错了!” 这小家伙一直在嘴里嘀咕着这句话,它当时如果听宋良玉的,乖乖躲着,那么也不会出这种事儿啊,更不会被抓来这里,最后还害得宋良玉留了那么多血,这小家伙觉得,肯定是自己害了宋良玉,丘丘卷缩着身子,两条尾巴几乎把它全部包裹了起来,心里面难受着呢。 欧阳宝追上丘丘,不敢离这小家伙太近,怕又被它咬。 “宋大哥,你再不过来,这小狐妖可就跑了。” 丘丘又没听过宋良玉的名字,哪能知道这个宋大哥是谁啊,不过也没关系了,不管是谁,反正自己都逃不了一死,丘丘忽然叹了口气,它就觉得啊,要是能在死之前,和那个比自己高出好多好多的人类再见一面,也不错啊。 谁说狐狸就不会惆怅了? 丘丘就感觉自己现在挺惆怅的。 好吧,丘丘正伤心着呢。 忽然感觉自己的尾巴被拽了一下,丘丘有些惊恐的哆嗦着身子,紧接着,丘丘感觉自己的耳朵也被摸了,然后在丘丘的脑海里,宋良玉的身影一闪而过,因为宋良玉也喜欢摸它的耳朵和尾巴。 脑海里面那个一闪而过的身影,给了丘丘很大的勇气,它抬起头来,看也没看,一张开就咬了过去。 宋良玉郁闷道:“你咬我干嘛?” 嗯!? 丘丘睁开眼,看见宋良玉就在面前。 宋良玉被丘丘一口咬在了手背上,得亏他现在身强体壮了,所以才没被这小家伙咬出血来,但不过也有两颗清晰可见的牙印,痛还是会痛的,他使劲甩着手,瞪了丘丘一眼。 “你就那么不高兴见着我啊?” 丘丘直接扑倒了宋良玉的怀里。 就如往常一样,紧紧抱着宋良玉的胳膊。 宋良玉揉着丘丘的脑袋,“怕不怕?” 丘丘一个劲儿的在摇头。 宋良玉正准备说些安慰的话,忽然感觉到气氛不对劲儿,原来欧阳宝还站在边上呢,宋良玉受不了欧阳宝的那个小眼神,所以很绅士的支走了他,让他赶紧去把怂包伟带过来。 欧阳宝这才想起正事儿,领旨出征,一骑绝尘。 PS:有人看到这里了吗?求一下票票~~~ 第六十七章 醉龙门 欧阳宝骑着电瓶车,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从黄楼和安迪的战斗范围穿梭而过。 但是安迪和黄楼的近身战,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黄楼穷追不舍的贴身搏斗,把安迪逼得退无可退,最后黄楼双手一推,把安迪推了出去,安迪的身影顺势就向欧阳宝撞了过来。 正在快速奔跑的电瓶车被安迪撞翻在地,欧阳宝也一跟斗摔了下来,把这家伙摔得腰酸背痛,不过这事儿还没完,在安迪刚撞到电瓶车上的同一时间,黄楼就以一种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向安迪逼近。 安迪压在电瓶车上,还没来得及起身呢。 黄楼抬起胳膊,当头劈下。 霸王硬折缰。 安迪要是被这一招劈中,毫无疑问就到宣告战斗结束的时候了,不过安迪能这么简单就被劈中吗?论近身战,能在KOF里面有一席之地的安迪,绝不是等闲之辈,安迪的骨法刁钻诡异,在黄楼挥手而下的这一瞬间,安迪抱起右腿,一百八十度折返过来,然后就像上了膛的子弹一样,或许比子弹更快,总之就是一脚蹬在了黄楼的胳膊上,挡下了黄楼势大力沉的这一击。 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黄楼见状,伸出另一只胳膊,想要抓住安迪的腿。 结果安迪的身子忽然回旋,就像电钻似的,高速旋转着向黄楼钻了过去,整个身子也慢慢升空,离开了地面,周身有火光缭绕,电瓶车这时候也已经四分五裂,此情此景,哪怕是对肉搏战自负到不行的黄楼,也被吓了一条,他不敢硬接,所以只好避其锋芒,侧身躲开。 宋良玉抱起丘丘回过身来的时候,刚好看见这一幕。 从小就爱打街机的他,对安迪现在使出的这一招,并不陌生。 他看着安迪在半空中高速旋转的身姿,仿佛回忆起了自己在游戏厅里面,一坐就是一整天的那段时光,从97到2002,他只需要一个币就能打通关,而且还从来都是随机,所以,他当然知道安迪现在用的是什么招式,就连名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没错,这是安迪的绝招,超裂破弹。 安迪整个身子向前高速旋转,慢慢升高,又慢慢降下,最后落在了不远处,安迪半蹲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可以看得出来,这一招花费了他不少的精力,可惜还是被黄楼避开了,没有给黄楼造成一丁点儿的伤害,并不是安迪的绝招中看不中用,只是他没有一个适当的机会而已。 刚才迫不得已,使出绝招,只是不想给黄楼劈中而已。 听着安迪急促的呼吸,黄楼知道安迪的精力几乎耗尽,他肯定不会给安迪喘息的机会,所以准备冲过去速战速决。 可怜的欧阳宝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无妄之灾,接二连三的匍匐在地,他哼哼唧唧的刚从地上爬起来,然后就看见电瓶车已经断成了好几截,而且被困在电瓶车座包下的小壁虎,也就是价值三千万,而且和皮卡丘一样会发电的那只壁虎,忽然逃了出来,而且还晃着尾巴向黄楼爬了过去。 欧阳宝出声大喊,“指导员,当心脚边!” 黄楼闻言,侧耳倾听。 但不过为时已晚,小壁虎这时候都已经爬到了黄楼的脚背上。 紧接着这个自诩近战无冠军的老瞎子,被壁虎刚触碰上,全身就开始不停的抽搐,就像羊癫疯患者似的,身子慢慢的软了下来,倒在地上,下巴处那一撮标志性的山羊胡,也一根根得立了起来。 黄楼躺在地上后,还会时不时的抽搐几下。 这个一把岁数还瞎了眼的老瞎子,尽管肉搏战堪称国士无双,没有被夜上血吼趴下,也没有被安迪揍趴下,却被一只巴掌那么大的壁虎,轻轻碰一下就不省人事了,谁特玛能料到这戏剧化的一幕? 黄楼被电晕了后,小壁虎晃着尾巴,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虽然知道会放电的壁虎很值钱,但如果不提前做好防电措,谁又敢空着手去抓这只小家伙?所以大家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壁虎越跑越远,直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这其中最开心的莫过于夜上血这抖M女人了,因为他知道凭安迪一个人,是绝对摆不平黄楼的,现在黄楼莫名其妙的被电晕了,在场的几个人,谁还有能力和安迪抗衡?虽然安迪现在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要收拾宋良玉这几个人,照样不费吹灰之力。 当然,不光是夜上血想到了这一点,在黄楼刚一被电倒在地的时候,宋良玉就已经冲到了夜上血的跟前。 现在的夜上血,对宋良玉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反正就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宋良玉打得她好爽,恨的是宋良玉居然真的敢打她,所以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家伙,当宋良玉冲到她面前的时候,她甚至忘记了叫安迪过来护驾,以至于给了宋良玉一个抓住人质的机会。 宋良玉绕到夜上血的身后,“臭娘们!老实点。” 夜上血一动不动。 宋良玉咬牙切齿道:“想不到你还留了这么一手,简直就是卑鄙无耻。” 夜上血一头雾水,反驳道:“关我屁事啊?黄楼自己眼瞎看不见,被壁虎电了,你怪我咯?” “闭嘴!不怪你怪谁?” 夜上血最恨别人给她泼脏水了,她怒道:“嘿,你这家伙也太不要脸了,那辆电瓶车是你们自己骑来的吧,打烂电瓶车的也是那个老不死的吧,他这是罪有应得,是报应,而且还是现世报,和我有什么关系了?出了意外就往我身上栽赃陷害,你才是最卑鄙无耻的那一个好吧。” 宋良玉抬起手,作势要打,“唷?你还敢顶嘴?” 夜上血看着宋良玉的巴掌,心里虽然很是气急,但不过却莫名其妙的昂起了脑袋,还把身子往前凑了凑,脸上更是不由自主的泛起了一抹红晕。 颇有一种“快打我”的感觉。 夜上血从来没有被人打过,今天还是头一遭被扇了几耳光,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她居然惊喜的发现了自己的隐藏属性,看来除了放血,她又找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娱乐方式,她不知道自己是该感谢宋良玉呢?还是该感谢宋良玉呢? 宋良玉先是一惊,然后把手收了起来。 夜上血看见宋良玉的举动后,好像有些失望。 宋良玉笑了,“想让我打你是吧?我偏不打。” “你……” “我?我什么我?还不快把安迪支走?” 夜上血涨红着脸,“想得美,我偏不叫他走,有种你打我啊。” 宋良玉脑袋一热,一巴掌拍在夜上血的丰臀上,惹来夜上血的一声娇呼。 欧阳宝张着嘴,一脸的匪夷所思。 丘丘趴在宋良玉的背上,神色古怪的看着夜上血。 夜上血也看见了小狐妖的表情,她忽然也觉得羞愧了,然后脸上变得奇烫无比,一直烫到了耳根子,她一气之下,大喊了一声。 “安迪~~” 这安迪也是真听话,夜上血刚喊出口,安迪的身影瞬间就出现在夜上血的旁边,就像闪现一样,而且更重要的是,安迪出现的时候,腿是高高抬起的,直奔宋良玉的面门而来,根本就没有给宋良玉反应的机会,不出意外的话,估计在零点几秒之后,宋良玉就会被安迪一腿扫飞出去。 但不过宋良玉的身边,总会出现意外。 小狐妖丘丘的金黄色竖瞳,忽然收缩,字正腔圆的从嘴里蹦出三个字。 “醉龙门!” 以宋良玉为中心,周围有狂风卷起,直接把安迪卷到天上去了,夜上血更是被一阵风刮到老远,直接撞在了最近的一栋小平房上,厚厚的石墙都被夜上血撞得龟裂四起,夜上血只觉得气血翻涌,嘴角渗出血丝,紧接着慢慢的昏倒在地。 不过夜上血在失去意识之前,脸上一片潮红,非常满足的样子。 有两个年轻人从龟裂的小平房里跑了出来,吼道:“闹啥呢闹?” 结果当这两人看见夜上血倒在地上后,全都很识趣的闭上嘴,各自回到了屋里,玛德,他们眼睛又没瞎,肯定看出来了外面是在打架啊,而且连夜上血都被打趴下了,他们可不敢继续多嘴啊,要是一个不小心撞在枪口上了,找谁说理去? “没事没事,好汉,您继续!” 话一说完,这两个年轻人,很默契的把门砸关上了。 宋良玉回头望着丘丘,疑惑道:“师傅?” 丘丘冷着脸,从宋良玉的背上跳了下来,看着昏迷不醒的夜上血,老气横秋道:“老娘不发威,你真当我是病猫啊?” 这时候安迪终于从天上掉了下来,砸在地面上就没动静了,该不会给摔死了吧?宋良玉正琢磨着呢,安迪的身体忽然化作青烟,被风一吹,消散得无影无踪,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宋良玉吃了一惊,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啊。 不过还没等宋良玉想明白呢。 欧阳宝忽然喊道:“宋大哥,我看见怂包伟了。” 宋良玉抬头张望,“在哪儿?” 欧阳宝伸手指向远处。 宋良玉顺着方向看去,发现怂包伟躲在小平房的角落里,正鬼头鬼脑的盯着这边看,当宋良玉的目光和怂包伟撞在一起的时候,怂包伟的身体缩了一下。 紧接着,怂包伟看见了活蹦乱跳的小狐妖。 这家伙肯定也知道事情不妙,所以二话没说,转身就跑。 宋良玉看着怂包伟越跑越远,好在这家伙是往村子外面跑的,这下可好,只要是出了村子,宋良玉就可以随心所欲了,他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怂包伟会跑掉,迈着步子慢慢的跟了上去,当然了,欧阳宝肯定是要跟在宋良玉身边的。 但不过王西贝留下来了。 如果人全都走了,谁来照顾黄楼啊。 欧阳宝临走前,对西贝说道:“指导员如果醒了,给我打个电话报平安吧。” 王西贝点着头,把黄楼背在身后。 作死天团的两人,在这一天,背道而驰。 王西贝背着黄楼,往村子里走,欧阳宝跟着宋良玉,往村子外走。 其实两人的心里面都有一种直觉,天团可能要解散了。 是该单飞的时候了。 宋良玉看见欧阳宝闷闷不乐的样子,只是拍了他一下,并没有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啊。 欧阳宝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昂首挺胸的跟了上去。 宋良玉拉了小狐妖丘丘一下,“师傅,能追上吗?” 丘丘撇着嘴,“你以为呢?” “要多久?” 丘丘一握拳,自信满满道:“现在!” 话音刚落,狂风呼啸,天上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 是剑雨。 这是宋良玉穿越过来后看见的第一场雨。 村子里的人,一股脑全都跑了出来,并且指手画脚的议论着,落地化水的这一场漫天剑雨,就像烟花似的,笼罩了整个大新手村,也只落在了大新手村,这不仅仅是一场雨,还是一幅绚丽无比的视觉盛宴。 王西贝背着黄楼,独自走在雨中。 他抬起头,呢喃道:“小宝,一路顺风。” 而趴在地上的夜上血,也被这一场漫天剑雨给淋了个透心凉,她睁开双眼,然后慢慢爬了起来,周围没有人敢上前去搀扶她,实际她也用不着别人搀扶,夜上血捂着心口,靠在龟裂的墙壁上,她摊开手心,想要接住剑雨,但不过这些剑雨就像有生命和意识一样,一碰到她的手心后,全都化开了。 夜上血深呼吸一口气,感觉体内缓和多了。 她从兜里掏出电话,上满发条。 然后翻找电话薄,拨打出去。 电话通了。 夜上血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在剑雨之中,对着电话说道:“宋良玉这个人,有印象吧?” 电话里面沉吟片刻:“什么事?” 夜上血兴奋道:“目连叶,这小子我要了。” 电话那边没说话了。 “哦不对,叶子姐,这事儿就不用我亲自去找你商量了吧?当初你硬塞了两个人在我这里,我可是什么话都没说就答应了啊。” 叶子姐皱着眉头道:“他在你那边惹事儿了?” 夜上血斩钉截铁道:“没有!” 紧接着,夜上血单手环抱着自己的心口,脸上呈现出一种令人发指的病态微笑,她赶忙补充道:“叶子姐放心,我会好好疼爱这小子的。” 叶子姐面无表情的说道:“随便你!” 电话被挂断了。 夜上血直接把电话丢了出去。 没错,就是丢。 这疯娘们不知道在幻想着什么,居然站在大雨之中笑了起来。 已经走出村子的宋良玉,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第六十八章 斩手!斩首 小狐妖丘丘播种的这一场漫天剑雨,涉及范围覆盖了整个大新手村,每一个被剑雨淋中的人,身上就像装了追踪器一样,就连一举一动是哭是笑,全都在丘丘的感知中,所以怂包伟现在具体在什么位置,又正在往什么方向移动,丘丘可谓是了如指掌。 哦不对,应该是杜杜琪了如指掌。 杜杜琪为了报复夜上血出一口恶气,早在之前就已经附到了丘丘的身上,还使出了一招醉龙门,把安迪和夜上血一鼓作气的撂翻了,不过也幸亏杜杜琪及时附身出现,不然宋良玉肯定要被安迪一腿扫出外围。 宋良玉不禁感慨,小时候玩街机,没觉着安迪有多厉害,经常被宋良玉随机吊打,现在亲眼见到了,才发现,安迪不仅长得帅,战斗的时候也是神采飞扬,难怪会迷得大美女不知火舞上门倒贴,还追着安迪满世界的逼婚。 果然内外兼修的男人,最有吸引力啊。 杜杜琪附在丘丘的身上后,实实在在的神气了一把。 但是欧阳宝却不知道内情啊,他就觉得奇怪,像丘丘那么厉害的狐妖,都能呼风唤雨了,为什么会被怂包伟活捉呢?欧阳宝不明白的地方太多了,但他并没有出声询问,只是看向丘丘时的眼神,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再不敢把丘丘当作任人宰割的小可爱,所以对丘丘也就客气了许多。 宋良玉身边的一个小跟班,都特玛那么牛。 欧阳宝再次认死了,自己没有跟错人。 两人一妖,顺着河流往下游走,杜杜琪在前面带路,很快就发现了一片千奇百怪的石林,从这里回头看去,已经看不见大新手村的影子了,杜杜琪往前面指了指,示意宋良玉要找的人,就躲在石林里面,杜杜琪把路带完了后,就离开了丘丘的身体,漂浮在宋良玉的头顶上。 丘丘赶紧抖掉毛发上的雨水,然后习惯性的抱住了宋良玉的胳膊,并且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杜杜琪,其实它挺想跟杜杜琪说话的,不过一想到杜杜琪浑身的剑意,它最后还是胆怯了。 不过让宋良玉意外的是,丘丘身上的箭,才刚被拔下来没多久,伤势居然好全了,难道丘丘还有再生能力?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逆天了,当所谓的再生能力强到一定程度后,等同于不死之身啊,和宋良玉旺盛的生命力,存在着本质上的差距啊。 宋良玉揉着丘丘的脑袋瓜子,“你的伤全好啦?” 丘丘很诚实的点点头,正准备说话,然后它发现欧阳宝盯着自己看,所以把刚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显然是还没有相信欧阳宝。 当然欧阳宝自己也发现了,小狐妖这是在有意无意的躲着他啊。 欧阳宝尴尬一笑,说道:“我过去把怂包伟揪出来。” 没到万不得已,宋良玉向来都是亲力亲为,哪能事事都让欧阳宝去跑腿啊,既然已经知道了怂包伟在什么地方,宋良玉还是想亲自去会一会这个敢杀人抓妖的怂包,所以就跟着走了过去,丘丘寸步不离的跟在宋良玉身边。 这时候雨差不多也停了。 宋良玉穿梭在乱石堆中,之所以说这片石林千奇百怪,是因为耸立在周围的高大石头,有的像人,有的像动物,还有的什么都不像,总之就是形状各异,在石林的尽头,有一座房子那么大的假山,上面还有好几个小洞,宋良玉左顾右盼的向这座假山走了过去。 还没等走近这座假山呢,就有一根袖箭从洞口飞出。 直奔宋良玉的面门而来。 应该是想要把宋良玉一箭射死。 胆子小到离谱的丘丘,反应居然比宋良玉还快,它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勇气,张开双臂,抢先一步挡在了宋良玉的面前,看样子是心甘情愿的替宋良玉挡箭了,不过呢,丘丘不足之处就在于,个子太矮了,只有宋良玉的一半高,允许这小家伙踮起脚尖,也挡不下射向宋良玉面门的这一箭啊。 所以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袖箭从自己的头顶上掠过。 如果宋良玉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射中了,那么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活该的,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当然这要归功于杜杜琪的那把西洋剑,百年剑心是没有一丁点儿水份的,自从剑心入体,被改善的不仅仅是宋良玉的灵魂,还有体能,反应和机动力,就连听觉,也比以前强了好几倍。 根本就用不上杜杜琪出手帮忙,宋良玉就能解决眼前的小麻烦。 当袖箭快要洞穿宋良玉的脑门时,他迅速抬手,捏住袖箭。 传言真正的武林高手,不仅可以空手接白刃,还能摘花飞叶伤人性命,宋良玉现在虽然还没有摘花飞叶的本事,但空手接袖箭,还是勉强能行的,而且宋良玉坚信,凭借着体内的百年剑心,他有朝一日的成就,比起那些传言中的武林高手,只会多,不会少,他有这个自信。 宋良玉使劲一捏,袖箭应声而断。 欧阳宝赶忙鼓掌叫好:“宋大哥果然生猛!” 话音刚落,又是一枚袖箭射出,只是这次的目标不再是宋良玉,而是欧阳宝,这可把欧阳宝吓了一跳啊,他不过就是就鼓掌拍了一个马屁而已,招谁惹谁了?若换作是那些常年待在村子里混吃等死的新手们,肯定要被这一箭送回阴曹地府啊,欧阳宝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啊,他还要跟着他的宋大哥去看江山如画呢,哪能轻易死在这里? 幸亏这家伙跟在黄楼身边训练了好几年,没有白混。 就算是头猪,也该学会叫了吧。 他赶忙蹲下身子避开要害,但不过还是有几根头发被削断了,断发从欧阳宝的眼前飘飘然落下,欧阳宝绝对不是一个喜欢讲道理的人,别忘了,这家伙和宋良玉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有多嚣张,就因为宋良玉习惯性的说了“讲道理”三个字,欧阳宝就拍打了宋良玉好几下,宋良玉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呢。 虽然欧阳宝不知道是谁躲在假山后面,暗箭伤人,但他只需要知道一点就够了,那就是有人想要弄死自己,所以欧阳宝抬起了双管猎枪,枪口对准了洞口,袖箭就是从这里面射出来的,欧阳宝甚至想都懒得想,直接扣下扳机,一声嘹亮无比的枪响,传入云霄。 枪管里剩下的最后一颗子弹,也打没了。 欧阳宝不知道有没有打中藏在暗处的人,但他并没有丢下猎枪,就算子弹打完了,也可以用来唬一唬人啊,只要他不说,鬼知道枪里面还有没有子弹。 于是乎欧阳宝抬着猎枪,一边瞄准洞口,一边走了过去。 宋良玉忽然喊道:“慢着!” 欧阳宝立马停下。 只见有一个人影从洞口里面钻了出来,看都没看宋良玉一眼,拔腿就跑,欧阳宝先是被这个突然蹿出来的人影吓了一跳,等他看清了这人就是怂包伟后,欧阳宝的怒火彻底爆发了,玛德,怂包伟是他麾下的小弟,他这个当大哥的莫名其妙被小弟放箭射了,没有任何理由啊,可以想象欧阳宝现在有多生气。 欧阳宝本来还想着,毕竟兄弟一场,如果抓到了怂包伟,好好教训一顿,然后再替他求个情,放他一条生路算了,现在怂包伟一闹,就连欧阳宝也有些容不下这孙子了,还没等宋良玉开口,欧阳宝三步并做两步,追了上去,然后把猎枪当棒槌挥舞,一枪把就敲在了怂包伟的脑袋上。 怂包伟终于栽倒在地。 欧阳宝站在怂包伟的旁边,用枪口指着他。 “宝哥,别开枪,我求你了。” 欧阳宝咬牙切齿,不是他不想开枪,而是枪里面没子弹了,要是有子弹的话,他肯定会忍不住一枪嘣了这孙子,欧阳宝不得已把猎枪收了起来,扭头向宋良玉看了过去。 “宋大哥,人抓到了,说吧,怎么处理?” 怂包伟翻身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讨饶。 欧阳宝懒得理他,转身离开,打算把他交给宋良玉。 不曾想怂包伟这家伙抬起胳膊,一箭射在欧阳宝的腿上,欧阳宝膝盖一弯,跪了下去,怂包伟迅速站了起来,一脚踹在了欧阳宝的背上,把欧阳宝整个人踹倒在地,同时还把欧阳宝手里面的双管猎枪,夺了过来,怂包伟现在手里面有了枪,底气也足了,他抬起腿,一脚踩在欧阳宝的脑袋上,把枪口对准了宋良玉,一脸的狰狞。 欧阳宝趴在地上,面无表情。 怂包伟对着宋良玉,吼道:“别动,不然劳资一枪打死你。” 小狐妖丘丘鼓足勇气,再次迈出步子,挡在宋良玉的跟前,一脸决绝。 怂包伟的枪头一转,对准丘丘,“劳资叫你们别动,听不见呐。” 说完后,怂包伟当机立断的扣下扳机,准备拿丘丘开刀,实际上只有先把丘丘打死,他才会安心,因为丘丘是妖,他压根就不知道这只狐妖有什么本事,对他来说,丘丘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只有把未知因素排除掉,他才会心安理得。 扳机扣下后,怂包伟并没有听见意料之中的枪响。 怂包伟懵了,连着扣了好几下。 没反应。 宋良玉忽然摊开手心。 漂浮在半空中的杜杜琪见状,犹豫了一会儿,问道:“你想清楚了?杀了人可就没法回头了。” 宋良玉一脸平静道:“任何时候,我都是向前看,从不回头。” 话刚说完,宋良玉的手心里面就多了一把剑。 “你自己拿主意,我先撤了!”杜杜琪直接消失了。 宋良玉提着剑一步一步的向怂包伟走了过去。 怂包伟转身欲跑,脚脖子却被欧阳宝抓住了,他使劲踹了欧阳宝好几脚,奈何欧阳宝死活不松手,怂包伟彻底急了,又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停磕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大声求饶。 宋良玉慢慢的举起剑。 怂包伟是个真小人,他看见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再次抬起了胳膊。 还在竹林里面的时候,宋良玉就已经知道了,怂包伟的胳膊上绑得有梅花袖箭,丘丘就是被这玩儿给射伤的,怂包伟躲在暗处都没有射中宋良玉,更别提现在面对面了,再想射中宋良玉,简直就是痴人说梦,除非出现奇迹。 不过呢,奇迹女神好像并不喜欢这孙子。 所以当怂包伟刚一抬起胳膊,宋良玉挥剑而下。 怂包伟的整条胳膊被卸了下来。 还没等怂包伟悲呼出声,宋良玉又是一剑挥下。 怂包伟身首异处。 溅了宋良玉满脸的鲜血。 第六十九章 过河卒 估计杜杜琪早就料到了这一幕,要不然也不会那么快就躲起来,她倒是挺方便的,一溜烟就消失不见了。 但不过小狐妖丘丘没地方躲啊,怂包伟的脑袋搬家后,掉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一直滚到了丘丘的脚边,丘丘被吓得牙齿打颤,动都没敢动,在它眼里面,形象高大性格善良的宋良玉,发起狠来居然也是那么的铿锵有力,如果不是已经对宋良玉有了很大程度的好感,它肯定会把宋良玉看作是屠夫一类的恶人,简直就是杀人不眨眼啊。 宋良玉满脸都是鲜血,他扭头向丘丘看了过去。 丘丘站稳了,大气没敢喘。 宋良玉说道:“转过身去,别看。” 丘丘也没想看啊,它怎么会知道宋良玉提着剑过去,说砍就砍,根本就没有给它事先通告一声啊,现在人都杀完了,才想起让它转身,丘丘心里面感觉挺委屈的,不过幸好,宋良玉还是那个宋良玉,是那个随时随地都记着关心它的人类,所以丘丘在心里面不停的告诫自己,宋良玉杀的是坏人,再说了,也是坏人们先动的手,所以都该死。 想是这么想,不过丘丘看着滚在脚边的头颅,还鼓着眼珠子呢,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挺可怜的,丘丘不忍再看,也不敢再看,怕做噩梦,所以它赶忙往旁边挪动身子,要和那颗圆润的脑袋保持距离,越远越好。 不知不觉,丘丘就已经站到了很远的地方去,而且它很听宋良玉的话,始终都是背对着宋良玉,没有偷看。 宋良玉在欧阳宝的身边蹲了下去。 欧阳宝苦笑道:“宋大哥,你别这么盯着我看,怪不好意思的。” “能站起来吗?” 欧阳宝抓着宋良玉的手,慢慢撑起身子来,然后他看了看怂包伟尸首,心里面觉得有些堵,欧阳宝从来就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之所以会堵得慌,是因为没有亲手剁了怂包伟这个逆臣贼子,即便怂包伟已经死透了,他仍然会觉得憋了一口恶气。 如果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欧阳宝甚至怀疑自己会忍不住上前鞭尸了。 正如黄楼所说的一样,欧阳宝是一根筋,直来直往,想什么就说什么,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恨一个人的时候,可以恨到一种迷之境界,就算人死了也不解气,相反,他忠于一个人的时候,心甘情愿为这个人去当一枚过河卒,死不回头。 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王西贝开玩笑时就说过,像欧阳宝这样的人,不仅爬得快,而且跌得更快,当然,黄楼恰恰就喜欢这种人,所以才会偏爱这家伙多一点,王西贝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虽然嘴上没说过什么,但心里面还是挺妒忌欧阳宝的,黄楼每次跟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都喜欢把手搭在欧阳宝的肩上,这是一个不能被忽视的小细节。 欧阳宝有半边身子靠在宋良玉的身上,一瘸一拐的走出这片石林。 “宋大哥,对不住了啊,脏了你的手。” 宋良玉调侃道:“我又不是在替你擦屁股,这话说得不妥当。” 欧阳宝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心里的疑惑,所以就说了。 “你实话告诉我,老凯是不是被小伟给弄死的?本来我一直没敢往这方面想,直到刚才见了小伟的样子,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我一瞬间就好像明白了许多,这小子一开始就是跟我的,已经三年多了,我以为自己很了解他,当初西贝就提醒过我,小伟有反骨,可以共患难,绝不能同富贵,我一直没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才知道,就是一个贪呗。” 宋良玉突然之间变得沉默了。 欧阳宝笑道:“行了,发点小牢骚,我咒他祖宗八代。” 紧接着,欧阳宝又轻声细语的嘀咕了一句,“老凯死得真冤呐。” 宋良玉搀扶着欧阳宝来到河边,然后替他清洗着伤口,在这期间,丘丘一直离宋良玉有些远,估计还在后怕,反正就是没再敢去抱宋良玉的胳膊了,宋良玉觉得,如果丘丘就这样走了的话,也不错,总是跟在自己身边,也不是个办法啊,于是宋良玉就没有怎么去管这小家伙。 直到欧阳宝的伤口包扎完毕后,两人都有些心累了,所以就在河边坐着休息了一小会儿。 天色慢慢的暗了下来。 眼看就快要入夜了,总得找个地方落脚吧。 大新手村是不能回去了,宋良玉还是有些心虚夜上血这娘们的。 最关键的是,欧阳宝的电瓶车早就烂在村子里,没了代步工具,如果用走的,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哪怕是距离最近的那片竹林,恐怕也要走上好几个小时啊,欧阳宝现在还带着伤呢,经不起折腾。 所以两人一合计,干脆在河边将就一晚吧,反正这里的气温刚合适,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至于被冷着。 不过肚子有些饿了倒是真的。 宋良玉盯着河里面看了一小会儿,嘿,有鱼,他高兴啊,又有肉吃了,趁着天色还没完全暗下来,他卷起裤脚,脱下西装,光着膀子就跳到河里面去了,空着手抓了好几条鱼丢到岸上。 等宋良玉忙活完了,一抬头,就看见了丘丘蹲在岸边。 他还以为丘丘早就走了呢。 有时候宋良玉真心不明白,这小家伙的脑袋瓜子里到底想的都是些什么,说它胆子小吧,嘿,它还敢挡在宋良玉的面前,夸它勇气吧,它看见生人后,就是一副颤颤兢兢的胆怯模样,这不,欧阳宝到现在为止,想尽了千方百计都还靠近不了这小家伙,害得欧阳宝的玻璃心碎了满地都是,不过欧阳宝一看见萝莉后就留着哈喇子的模样,连宋良玉都有些忍俊不禁。 没走就没走吧,多一个人也就是多一双碗筷而已。 宋良玉赶忙又抓了两条鱼,丢在欧阳宝的脚边。 据说宋良玉眼下的这条河,由上至下,直通新手村,经过一道道过滤,是所有人耐以生存的食用水,所以在河的两边,栽种了不少树木,当然比不上村子里那棵号称千年的夕山龙木了,不过多亏了这些树,宋良玉折下了不少枝丫,搭起了架子。 剩下的就要交给欧阳宝了,因为这家伙一个劲儿的吹嘘懂得钻木取火。 好吧,钻木取火,确实高大上。 看着欧阳宝急公好义的样子,宋良玉也就只好坐在旁边乖乖等着,乐得清闲。 谁知道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正当宋良玉快要等不及的时候,欧阳宝终于钻出了火光,宋良玉总算没白等那么久,七八根枝丫上总共串了七八条鱼,欧阳宝一根根的捡起来放在篝火上,事情忙完了,欧阳宝擦着汗水,接下来就只有慢慢等着了。 这时候欧阳宝突然看见,丘丘孤零零的抱膝坐在不远处。 欧阳宝有些心疼,于是从篝火上拿起一条还没有烤熟的鱼,他带着一脸自以为绅士的微笑,引诱道:“小丘丘!想吃吗?快到我这里来。” 丘丘别过头去,不看他。 欧阳宝把心一横,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于是一口咬了下去,这鱼可还没熟啊,欧阳宝嘴里咀嚼着生肉,权当是在吃生鱼片了,他强忍着恶心,一边咀嚼,一边言不由衷的赞叹道:“哎哟,真香啊,太好吃啦,我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美味呢。” 宋良玉信以为真,留着哈喇子也跟着拿了一条在手里。 “这么快就熟啦?” 欧阳宝见状,想要出声提醒,不料却被呛着了。 宋良玉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腥味,他顿时用枝丫指着欧阳宝,怒道:“你不是说很好吃吗?” 欧阳宝撅起嘴,“我是跟丘丘说的。” 宋良玉喝道:“吃我一剑!” 话刚说完,宋良玉一枝丫戳在欧阳宝的胸口上,正所谓演戏演全套,欧阳宝顺势捂住胸口,一张嘴,喷了宋良玉一脸的生肉,紧接着,欧阳宝假惺惺的在地上滚了两圈,装出奄奄一息的样子,颤颤巍巍的抬起手,指着宋良玉,满脸的难以置信。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独孤九剑?果然名不虚传!” 完后,欧阳宝学着电影上那些身受重伤的人,就像吐血似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紧接着脑袋一歪,开始装死。 宋良玉收回枝丫,威风凛凛的说道:“能死在我的剑下,你也不枉此生了。” 坐在不远处的丘丘,看着傻不拉唧的两个人,忍不住掩面娇笑。 这时候宋良玉的电话忽然响了。 欧阳宝一翻身坐了起来,伸长脖子看去。 是叶子姐打过来的。 第七十章 大杂烩 宋良玉的脑袋转得很快,一看见是叶子姐打过来的电话,就把事情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肯定是因为在大新手村闹了这么一回合,消息传到叶子姐那里去了。 仔细想想也是,黄楼被电晕了,夜上血也被揍趴下了,就连夜上血的那支笛子,都还在宋良玉的手上呢,夜上血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啊,宋良玉也知道,这事儿早晚会传到叶子姐那里去,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尽管宋良玉有些不想接这个电话,但是总不能一直逃避吧? 早晚都要面对的,况且他想了,自己也没在村子里,天高皇帝远,叶子姐就算很生气,也拿他没办法啊,所以他一咬牙,按下接听键,把电话放在耳边。 叶子姐的声音从电话里面传了出来。 “看来你还活着,挺好,听说你最近长本事了?聊聊吧。” 宋良玉正在酝酿措辞。 电话里边又传出声音:“怎么?还要我替你说啊?” 宋良玉硬着头皮道:“是她先惹我的,我不过就是去村子里找一个人,她把路拦着硬是不让我过去,要不是有黄楼在,我都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叶子姐,虽然我知道你们是同事,但做人要讲道理啊,再说了,你好像也挺不待见这女人的,犯不着为了她来敲打我吧,你也知道,我这次出来也是为了赚钱还债,真没有故意惹事。”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 明明就是宋良玉先拍了夜上血一下,所以才会出了那么多糟心事儿,但是宋良玉不想把丘丘扯到这件事儿里面来,所以就只好绕开丘丘,添油加醋的解释了一通,他之所以要强调自己是出来赚钱还债的,无非就是在提醒叶子姐,没必要为了一个不招人待见的女娃娃,把大家的关系闹僵,不然八千万的巨款,可就没人偿还了啊。 叶子姐多精明的一个人,哪能听不懂宋良玉的弦外之音? “你和夜上血的事儿,我不管,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想通知你一声,夜上血把你要了过去,以后你就在那边落户了,至于以后该怎么办,你好自为之,还有啊,你欠下的债不用还了,就当是我把你让出去的补偿了,你现在先回来,我帮你把手续办了。” 宋良玉唰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叶子姐,你这样做就不厚道了吧?” “能让夜上血惦记的人,就我知道的,总共也才只有两三个,你是其中一个,你放宽心,夜上血虽然处事风格有些诡异,但绝不会为难新人,以后在夜上血的面前呢,低调点,不要再油嘴滑舌的,别以为有杜杜琪那个傻妞在,你就可以胡作非为了,相信你也见识到了,杜杜琪是帮不了你的,最后我再提醒你,夜上血有一支笛子,随身带着的,你可千万别手痒去乱碰,那笛子对她来说,比命还重要。” 宋良玉混身僵硬。 “听见我说话了吗?” 宋良玉咽着唾沫,“如果碰了会怎么样呢?” 电话里边沉吟了片刻,说道:“应该会死吧!” 宋良玉从裤腰带里面抽出一只乳白色的笛子,看了两眼,然后抱着一丁点儿侥幸心理,问道:“你知道那支笛子是什么颜色的吗?” “白色,有青斑,笛身上有一个血字。” 宋良玉借着月光,在笛子上找了一小会儿,果然在尾部的一圈金线上,看见了一个鲜红色的血字,宋良玉满头冷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当时并没有想太多,所以走的时候直接把这支笛子也带走了,还以为就是夜上血用来奏乐的普通物件,哪能想到有这么大的来历啊,一支笛子居然比命还重要,如果真像叶子姐所说的那样,宋良玉几乎可以想象到,夜上血跋山涉水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恐怖画面。 嗯,虽然被一个大美女尾随,别有一番风情。 但是夜上血的女王属性,宋良玉消受不起啊。 不过宋良玉很快想到,夜上血的灵魂攻击拿自己没办法,他悬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紧接着宋良玉又想起了一头金发的格斗家安迪,他刚落实的心,又开始提了起来。 一对一,宋良玉不虚她。 但架不住这娘们身边有帮手啊,之前在村子里的时候,还有黄楼可以拖住安迪,如果夜上血真的不死不休的追上门来了,黄楼又没在,到时候该咋办啊? 宋良玉越想越担心,生怕夜上血就埋伏在附近。 他赶紧把篝火熄灭,然后对着电话问道:“叶子姐,我向你请教个事儿啊,拳皇里面的安迪,为什么会出现在新手村啊?” “安迪?没听过!” 宋良玉咂嘴道:“啧,就是KOF里面的格斗家,街机你知道吧?” “哦!怎么?你碰上了?” “何止碰上,还打起来了呢。” 电话里面传出叶子姐咯咯咯的笑声。 “你居然没事儿?应该是黄楼帮忙的吧?黄楼虽然上了年纪,但是说到格斗,就连十一娘都要让着这个老瞎子,别看他上了年纪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身体壮实着呢,估计都能和村口的那两条龙有一拼了,不过身体再强也没用,还是要被夜上血打压,你真得好好感谢黄楼,要不是他,你估计早都被关进夜上血的实验室了,他现在和夜上血闹僵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宋良玉叹了口气。 “至于这个叫安迪的嘛,现在告诉你也没用,不过你既然问了,我就给你聊聊,在十一娘的事管所里面,你应该也看见了,库房里有好几种颜色的钥匙,你手里面的铜黄色是咱们这里赠送的,就不提了,银色的钥匙圈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住得好一点儿,但金色的就有两个特权,无息贷款,和享用新手村里面全部的现有资源,也就是说走到哪都可以不用花钱,剩下一个红色的钥匙圈,是VIP钥匙,有钱也买不到的。” 宋良玉仔细回忆着,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当初他跟着十一娘去取钥匙的时候,看着像风铃一样被挂在天花板上五颜六色的钥匙圈,为此还和十一娘聊了聊呢,十一娘甚至许诺过,等宋良玉赚了钱,就卖一把红钥匙给他,当时问了价,十一娘就伸出了两个手指头。 他一直以为是两个亿,看来事情没那么简单啊。 宋良玉问道:“红钥匙的特权肯定很多吧?” “不,红色钥匙圈的特权只有一个。” 宋良玉不明白了,金色的钥匙圈都有两个,在这之上的红色钥匙圈怎么反倒只有一个了?难不成这VIP是假的? 叶子姐继续说道:“只要拿着VIP钥匙,就能去逛大杂烩。” 宋良玉抓着头,“大杂烩?和安迪有关系吗?” “当然有啊,大杂烩就是次元商城,里面卖了很多你想象不到的玩意儿,很有趣,那个叫安迪的,应该就是夜上血从大杂烩里面带出来的,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新手拼掉老命的努力赚钱吗?无非就是想被保送出村呗,我们也考虑到新手村之外的世界,异常残酷,所以花了大价钱被保送出村的人,都可以从大杂烩里面带走一样东西或者一个角色,要不然甩着手离开新手村,和找死有什么两样?” 宋良玉的脑袋砰的一下炸开了,这消息太震撼了,“叶子姐,你的意思就是说,次元商城里面,还出售角色?” “对啊,比如游戏和动漫里面的角色,该有的都有,我想想啊,大概也就两年前吧,有一个新手被保送出村,离开的时候,在大杂烩里面选了一颗恶魔果实,本来他想带走的是一个叫艾尼路的角色,虽然我不认识艾尼路是谁,但我承认,这个包着头巾还会放雷的家伙,确实挺厉害,不过最后因为角色太贵,超出了保送预算,所以这个新手就退而求其次,选走了一颗恶魔果实,至于是什么样的恶魔果实,我就不知道了。” 好大的信息量,宋良玉快缓不过来了。 “你现在穷得叮当响,甚至还是负资产,想这些没用,你先回新手村,我给你办手续,另外,我听人说,你身边跟了一只小狐狸是吧?一起带过来,我有些话想问它,放心,我能保证它的安全。” 宋良玉扭头看了丘丘一眼,“你听谁说的?” “这些你别管,十一娘催我跳舞呢,先不说了。” 宋良玉有些不放心,追问道:“你能保证小狐狸的安全?”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不相信我?” 宋良玉嘀咕道:“狗屁的大丈夫,你就是一萝莉。” “你说啥?” 宋良玉赶忙把电话挂了。 第七十一章 实力最重要 现在宋良玉总算明白了VIP和平民之间的区别所在,有句话没说错啊,有钱能使鬼推磨,什么狗屁的大杂烩,直白点说就是一个卖有金手指的地方,难怪那么多新手埋头赚钱六亲不认,原来是可以买外挂,不过宋良玉确实挺好奇,这个叫大杂烩的次元商城,除了恶魔果实之外,到底还卖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和角色? 他想去逛一逛吧,可惜没钱啊。 刚才叶子姐也说了,要了解次元商城的内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中之一,要么努力赚钱保送出村,临走时可以在次元商城里面挑一样东西,要么就是需要象征着VIP身份的红色钥匙,可惜宋良玉两样都不沾边。 一个不仅兜售拳皇,还兜售海贼王道具角色的商城,勾起了宋良玉的无边兴趣。 慢着,宋良玉忽然想起了,据说欧阳宝和王西贝,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每人都领到了一把红色钥匙,这不就是VIP吗? 现在欧阳宝就在旁边,现成的教科书啊。 难怪作死天团的名气会那么大,这哥俩距离金手指只有一步之遥啊。 谁不想抱这哥俩的大腿? 宋良玉神色古怪的看着欧阳宝。 谁又能想到,像欧阳宝这种一伸手就能戴上金手指的家伙,居然会心甘情愿的在宋良玉身边当跟屁虫,传出去恐怕都没人相信吧,哦不对,欧阳宝好像把他误会成了老站长的嫡系子孙,所以才会认为他后台很硬本事很大,这样一想的话,倒是能够说通了。 “小宝,你知道大杂烩吗?” 欧阳宝正在心疼篝火,这可是他花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点燃的,莫名其妙的被宋良玉给踩熄了,更重要的是,鱼还没烤熟呢,他不知道宋良玉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扑灭篝火,不过想着应该和叶子姐打过来的电话有关系,所以就没有开口询问,只好把这些半生半熟的鱼,全都送到了丘丘的手里,听见宋良玉的话后,他梗着脖子没心没肺的的说了一句。 “知道啊,但是没去逛过。” 宋良玉讶异道:“既然知道,为什么不去逛一逛啊?” 欧阳宝蹲在丘丘的边上,看得出来,这家伙厚着脸皮,总算和丘丘把关系拉近了一点,至少坐在丘丘的旁边时,丘丘也没有刻意避开他了,而且他一股脑把那么多条鱼,全部送到了丘丘的手里,丘丘显然是收了贿赂,没好意思赶走他,于是就默许了他蹲在旁边 欧阳宝很开心,有问必答:“逛了也没用,里面的东西贼贵,十个亿起步,我大手大脚惯了,又存不住钱,赚的还不够用的,所以就想眼不见心不烦了,不过西贝倒是进去看过两眼,据他描述,大杂烩就像是一个商贸楼,上下总共有七层,每一层的商品都不一样,什么恶魔果实啊,还有斩魄刀啊,总之挺花哨的。” 宋良玉无语了,“你丫既然都有这个条件,还不懂得珍惜,随便从大杂烩挑出一样东西,都够你威风一阵子了,还有啊,我听说你们作死天团可是富裕得很呐,那么多钱,你到底干嘛用了?” 欧阳宝看见丘丘吃得满嘴都是,知道这个小家伙肯定是饿坏了,伸手打算去给丘丘擦嘴,但是丘丘不领情,把头歪开了,丘丘越是抗拒,欧阳宝就越是喜欢,他现在恨不得抱住丘丘一顿猛亲,这小家伙真是越看越顺眼啊,不过他想着来日方长,现在好不容易把关系拉近了一点点,要是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以后可就再也没机会亲近这小家伙了。 于是乎欧阳宝把全部心思放在了丘丘的身上,完全忽略了宋良玉的问话,宋良玉最着急的就是别人说话说一半。 他走上前拍了欧阳宝一下。 “问你话呢。” 欧阳宝扭头说道:“哦,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就算从大杂烩里面带出来了道具或者角色,也只能在新手村逞逞威风,出了新手村,照样要挨打,你想啊,能离开新手村的,能是普通人吗?你能从大杂烩带出来道具,别人为什么就不能啊,而且在新手村外面,要面对可不仅仅是人啊,还有各种猛兽呢,指导员也说了,与其去倚靠外在因素,更重要的是提高自身实力,所以我和西贝,才会跟在指导员身边累死累活的训练了好几年。” 这话说得没错,宋良玉深有体会。 就像他之前似的,就算身边跟了个女剑神,照样还是掉到陷阱里面被射了一箭,而且还被人两石头敲得满脑壳的鲜血,要怪就怪他当时连最基本的自卫能力都没有。 如果不是有百年剑心藏在体内,让他的身体和灵魂有了质的飞跃,他敢理直气壮的面对夜上血?又敢空手接袖箭?明显不可能啊,外挂固然重要,但本身也必须要有相应的实力啊,要不然真遇上了什么强敌,估计连开外挂的机会都没有,就要嗝屁了。 宋良玉摸着自己的胸口,估计杜杜琪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吧。 不能老想着外挂,提高自身实力才是当务之急。 宋良玉冷静下来,问道:“那你的钱呢?都买什么了?” 欧阳宝掰起手指头,细细数道:“买钥匙就花了将近一个亿,电瓶车不能少吧,还有猎枪也是随身必备啊,不过这玩意儿真心贵,几百上千万的东西,就特玛只有那么几颗子弹,每一次出门打猎都要再买一把新的,光是买猎枪,就花去了我三个多亿,幸亏我在村子里,吃的喝的都是免费,留着这么些钱,高不成低不就的,索性就全花光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宋良玉因为区区八千万就被迫出门赚钱,所以才会摊上了这么一堆破事,欧阳宝倒好,花钱如流水,浪费掉几个亿,就为了买一次性的猎枪,宋良玉真切体会到了所谓富家公子的奢侈生活。 这种人,身上揣着钱都特玛会嫌重。 既然嫌重,丢给自己也好啊。 宋良玉抚额长叹,早点认识欧阳宝就好了。 这时候丘丘也把鱼全都吃完了,它坐在岸边很满足的打了个饱嗝,然后拍了拍自己圆鼓鼓的肚子,抬头看向宋良玉,紧接着站起身来跑了过去,抱住宋良玉的胳膊,看样子已经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宋良玉揉了揉它的小脑袋,丘丘抖了抖耳朵,很享受的样子。 欧阳宝可羡慕坏了,一脸幽怨。 宋良玉把丘丘抱了起来,看着欧阳宝,说道:“我要回一趟新手村,你和我一起吗?” “好啊,一起啊。” 宋良玉笑了,他望着丘丘,问道:“你呢?” 丘丘不说话,小鸡啄米般的点着脑袋。 宋良玉披着西装,敞开肚子,逆风而行,“成,那现在就上路吧。” 欧阳宝纳闷道:“不休息了?” “回到新手村,让你休息个够,天亮前应该就能够赶到。”宋良玉忽然停下脚步,扭头说道:“你腿上的伤不要紧吧?用不用我背你?” 欧阳宝伸出腿,“你看我像是娇生惯养的人吗?安啦。” 丘丘有些困了,闭着眼靠在宋良玉的肩上,慢慢睡了过去。 第七十二章 金杯盟 离开村子之前,宋良玉以为有杜杜琪跟在身边,可以赚一个盆满钵满,哪曾想现在要回村了,连一个像样点的猎物都没碰到,依然是两手空空。 也对啊,如果遍地都是野怪的话,就不叫稀有了。 本来在竹林里好不容易碰上了一头翻山猿猴吧,谁特玛知道居然是孙大圣的猴毛,还有了交情,宋良玉下不去手啊。 哦,好像还遇上了一条双头蛇,虽然只值两万,但蚂蚱也是肉啊,如果能把双头蛇扛回去,也是可以有点进账的,可惜就连双头蛇也被杜杜琪的无上神通,轰成了粉末。 但按照当时的那种情况,只要给双头蛇一丁点儿喘息的机会,丢掉小命的恐怕就是宋良玉了,这也是无奈之举啊。 野怪没抓到,钱是赚不成了。 唯一让宋良玉感到欣慰的就是,收获到了小狐妖丘丘的不离不弃,还有欧阳宝的一颗真心。 他这趟回村,主要是想把笛子上交给叶子姐,等叶子姐有时间的话,再转手还给夜上血,他可不想面对面把笛子交到夜上血的手里,天知道那个疯女人拿回笛子后,会不会当场撕破脸。 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因为一支笛子,就被夜上血追着满山遍野的跑,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可怕。 而且回去后,还可以顺便听一听,叶子姐和丘丘,到底有什么话要说。 既然叶子姐亲口许诺了,保证丘丘的安全,宋良玉绝对相信叶子姐的为人。 只是宋良玉已经下定决心,打死他都不会在夜上血的地盘落户,等叶子姐把想说的都说完后,他就要绕开镇守在村口的两尊门神,然后从小路,离开新手村。 没错,有多远走多远。 宋良玉心里面想着事儿,时间过得也快,不知不觉就天亮了。 而且新手村也快到了。 欧阳宝手里面杵了根棍子,是路上随手捡的,不得不说,欧阳宝这个伤员确实挺能吃苦的,一路上忍着痛,瘸瘸拐拐的,愣是走到了这里,哼都没有哼一声,看来黄楼的训练,起到了一个很大的作用啊。 哪怕是无伤无痛的宋良玉,走了一整晚,回过神来后,都有些觉得腿酸了,最舒服的应该就属小狐妖丘丘了,瞧瞧,这小家伙趴在宋良玉的背上,还在呼呼大睡呢。 欧阳宝调侃道:“你瞧瞧,这小家伙睡得跟死猪一样。” “死猪能有它这么可爱?” 欧阳宝嘿嘿一笑,伸手捏了捏丘丘的脸,然后还摸了摸丘丘的耳朵。 估计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有机会亲近丘丘了。 “宋大哥,你是在哪碰上它的?” “就在竹林里面。” “奇怪了!”欧阳宝捧着丘丘的尾巴,把脸凑上去蹭了蹭,一脸陶醉道:“我隔三差五就会去竹林里逛一圈,怎么从没碰见过它,甚至连听都没有听人提起过,宋大哥你真是神人,第一次离开村子,就能撞上这个小可爱,而且我看它很粘你啊,要是它也能这样粘着我,那该多好啊,就算少活十年也值了,不,二十年也是可以接受的。” “你特码简直都快病入膏肓了。” 宋良玉往前走了几步,“别玩了,再弄,它就醒了。” 欧阳宝依依不舍的收回爪子,一脸笑意,“我这叫用情至深,可惜叶子姐太高不可攀,根本就不愿意多看我一眼,没办法啊,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只要有小丘丘陪着,就算豁出去让我再走一整晚,我也无怨无悔。” “你这是病,得治。” 欧阳宝一本正经道:“宋大哥,实不相瞒,我这是晚期。” 宋良玉提高嗓音,“萝莉哪有御姐好?” 欧阳宝嘿嘿笑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聊着,很快就走到了新手村的村口,离近了后,宋良玉发现,在村口的两边围墙上,都挂得有横幅,红布白字,看这阵仗,好像村子里正在举办什么大型盛宴似的。 欧阳宝明显是吃了一惊,手里面的拐棍,咣当一下,掉落在地。 他扭头看向宋良玉,发现宋良玉也是张大了嘴。 两边横幅上分别写了一排大字。 淫威震女王,布武荡血光,裸霸新手村,酣睡穿越窗。 落款:可可/欧八万,联袂出品。 看着横幅上的字,宋良玉一头雾水,这才离开新手村两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宋良玉没弄明白,他背着丘丘,一步三回头的往前走了过去,欧阳宝一声不吭的跟在旁边。 当他们前脚刚一踏进村子,忽然从大路两边,冒出了一堆人头,一眼扫去,至少得有三五十个人的样子。 宋良玉还好,能稳住。 但不过欧阳宝整个人就被吓懵比了,这家伙往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脸色惨白,玛德,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啊。 两边人群很有默契的一起喊出了声音。 “裸睡哥威武,裸睡哥霸气,裸睡哥威武又霸气。” 三五十个人异口同声的高喊着口号,声振寰宇,如雷贯耳,宋良玉的耳膜都快被这喊声震破了,他赶忙捂住耳朵,欧阳宝更是一脸傻样,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这么大的声音,丘丘肯定被吵醒了啊,它一睁开眼皮子,就看见那么多人在高声吆喝,它还以为遇上了什么坏事儿,下意识的伸手,想要抱紧宋良玉。 结果直接勒住了宋良玉的脖子,宋良玉的舌头当场就滑了出来。 宋良玉觉得难受啊,于是使劲掰开丘丘的细胳膊。 丘丘被这声音吓惨了,死活不撒手,反而越勒越紧。 正当宋良玉怀疑自己要被丘丘勒断气的时候,密密麻麻的人群里面,有人高喊了一声。 “兄弟们,收!” 随着这一声喊,所以人都停下了吆喝。 丘丘总算冷静下来,开始偷偷瞄看周围的人群。 宋良玉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这时候终于有一个家伙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穿着标志性的T恤衫,还是匡威牌的,个子不高,娃娃脸,手里面提着一个喊话用的扩音器,大步走到了人群前面,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事儿肯定是他搞出来的。 宋良玉怒道:“可可,你搞什么,吓死人了。” 没错,这个拿着扩音器在前面带头的,就是宋良玉穿越过来认识的第一个好基友,可可,全名胡可。 可可举着扩音器喊道:“你这次可是替咱们这个村的人,挣了不少脸面啊,你是不知道,咱们这个村的人,有多怕夜上血那娘们,就连路过的时候,都要绕道走,嘿,结果你一去,就把这娘们拾掇了,那可是大新手村的一把手啊,真有你的,总之,你为咱们广大男同胞出了这口恶气,应该受到这份待遇,不能含糊。” 说完后,可可扭头向群众们怂恿道:“咱们的口号是什么?” 一群人附和道:“气定神闲,一柱擎天!” 可可接着问道:“还有呢?” “裸睡哥威武,裸睡哥霸气,裸睡哥威武又霸气!” 可可点着头,“很好,裸睡哥替你们这些心里面憋了恶气的牲口,把夜上血那娘们的气焰给浇灭了,以后大家不用再绕着走了,如果碰到夜上血,知不知道该怎么做?” “打出裸睡哥的名号,让她俯首称臣!” 可可继续蛊惑道:“裸睡哥的名号也不是谁想借就借的,所以我,胡可,作为裸睡哥的经纪人,就在昨天的时候,和欧八万欧长老开了一个紧急会议,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组建金杯盟,凡是入盟者,都是自家兄弟,也是裸睡哥的兄弟,如果遇上任何解决不了的事儿,都可以打出我金杯盟的旗号,还可以随意借用裸睡哥的名气。” 一群人窃窃私语。 可可咳嗽了一声,“你们还在犹豫什么?难道不想尝尝扯虎皮做大旗是什么滋味吗?难道就不想去大新手村耀武扬威吗?今天是金杯盟创建的第一天,在场的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六折优惠,只需要上缴一百五十万的入盟费,就可以加入我大金杯盟,兄弟们可想清楚了,机不可失啊。” 一群人顿时拉下脸,掉头就走。 “傻逼。” “一百五十万?你给我?” “就你这智商,还想玩套路?” 可可急了,“唉唉唉,别急着走啊,有事好商量嘛,兜里面实在不方便的话,一百万也行啊,要不八十,八十万怎么样?好吧,大家都退一步,五十万,不能再少了。” 没人理他,全都走光了。 第七十三章 盟主,宋良玉 从横幅上的落款人可以看出,这些事儿全都是可可和欧八万搞出来的啊。 可可为什么要摆出那么大的阵仗? 不仅拉出横幅,还聚集了观众。 这家伙是个遇见空子就不要命钻的奸商啊,他听说宋良在大新手村闹了一场后,眼珠子一转就想出了一个赚钱的套路,于是就火上浇油的替宋良玉造势,并且还成立了一个帮派,取名金杯盟,自称是宋良玉的经纪人。 不得不说,可可对于营造气氛确实比较精通,而且他在村子里也是多少有些声望的,再加上有消息通欧八万从旁辅佐,他更是如虎添翼,才短短一天的时间,他愣是靠着三寸不烂之舌把宋良玉吹得神力无双,霸气恢宏。 好吧,有一部分人相信了,跟着他一起来到村口迎接英雄。 可可在心里面偷笑,一切尽在掌握中,接下来就剩下最后一个步骤了。 打出金杯盟的旗号,拉拢成员,然后收取入盟费。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可可在这里开了好几年的庄,赢了不少黑钱,很多人都快被他榨干了,所以对他本来就抱有怨言,现在一听还要收入盟费,而且还是一百五十万之多,傻子都不会上当,更别提他们还不傻。 所以这群人当场把脸撕破,就成了现在这副局面。 欧八万一脸失落的安慰着可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其实欧八万才是最痛心疾首的,为了获得第一手消息,欧八万花了足足二十万,说他是消息通,绝对没有半点水份,宋良玉刚一走进大新手村的时候,就有人快马加鞭的给欧八万打了电话,并把宋良玉在大新手村的一举一动,全部汇报给了欧八万。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叶子姐的消息都没他来的那么快。 在叶子姐接到夜上血的电话时,欧八万就已经开始和可可商量了起来。 宋良玉甚至怀疑,叶子姐之所以会知道小狐妖的事儿,多半也和欧八万有关系。 “你一天就知道招摇撞骗,每个礼拜开庄赢的钱,都还喂不饱你,学点好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我看你啊,都快钻进钱眼里了,当心阴沟里翻船。” 可可听完这话有些不乐意了。 “我一没偷二没抢,怎么就翻船了?” 欧八万和可可一个鼻孔里出气,帮腔道:“小宋啊,可可这也是帮你着想,他替你建盟,为了想一个好听点儿的名字,一整晚没睡呢,你就别怪他了。” 宋良玉没好气道:“为我想?还替我建盟?那这事儿怎么没给我说一声啊?” 可可嘟着嘴:“你也没在村子里啊,怎么说?” “你不知道打电话啊?” 可可吃瘪了。 欧八万赶忙救场,“他也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嘛。” 宋良玉把丘丘放了下来,“废话,他心里面想的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还建盟呢?我倒想问问,这个什么金杯盟,现在总共有多少人啊?” 欧八万的目光一直在丘丘的身上打转,虽然他在电话里面早就听说了有一只小狐妖,但毕竟是第一次见,感觉挺新鲜的。 不过丘丘向来怕生,除了宋良玉之外,谁都亲近不了它,就连一直跟在宋良玉身边的欧阳宝,也是花费了很大精力,才和这个小家伙把关系打好。 所以欧八万肆无忌惮的眼神,把丘丘看得浑身不自在,它有些手足无措的抱住了宋良玉的胳膊,一如既往的把脑袋埋在了宋良玉的身上,两条雪白的尾巴在地上左右横扫,明显不习惯被人这样盯着看。 欧阳宝见了丘丘的样子,迈开步子,挡在丘丘的身前。 欧八万见状,立马收敛。 可可自认为和宋良玉的关系极好,所以没那么多顾忌,直接走到了宋良玉的身边,一边看着丘丘,一边说道:“现在金杯盟加上你,总共有三个人。” “加上我?” 可可点着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你作为盟主,肯定不能少啊,我和欧八万分别是长老,以后别叫我可可了,叫我胡长老,我就专门处理财务支出,至于欧长老嘛,负责新进成员,咱们金杯盟才刚刚起步,寒酸点不要紧,慢慢来,只要你的名声慢慢传开,到时候还怕没人?现在一百五十万的入盟费都是少的了,以后啊,随着金杯盟逐渐扩张壮大,哪怕就是一千五百万的入盟费,都有人抢着来呢。” 宋良玉哈哈大笑,“你睡觉时记得一定要把枕头垫高。” 可可不以为意,解释道:“在最后一个新手村那边,几年前建了一个帮派,叫做山外山,有上千成员,帮主叫刘牧之,外号捕快,也是慢慢从小做大的,你知道山外山的入帮费是多少吗?从一开始的三十三万,到现在的三千三百万,照样有人抢着去,你第一次远征,就能打脸夜上血,比刘牧之可厉害多了,我和欧长老,都对你有信心,放手干。” 嘿,这事儿宋良玉还是头一次听说啊。 欧阳宝摸着下巴,沉吟道:“山外山我知道,刘牧之这个人我也听说过,但是没见过,他在半年前就已经离开新手村了,帮派现在是一个叫洛青灯的在打理,不过这个刘牧之肯定也是有些本事的,不然出不了新手村,我早就怀疑了,估计他去逛过大杂烩。” 逛过大杂烩? 宋良玉也开始思索起来。 如果照欧阳宝所说的,刘牧之应该是从大杂烩里面,带出了什么道具或者角色,就算是欧阳宝这个花钱如流水的富家公子,都觉得大杂烩的东西贼贵,这间接性证明了,刘牧之的财力足够雄厚,最起码是作死天团没法比的。 不过细细想来,上千人的帮派,一个人就要缴纳三千多万的入帮费,宋良玉掰起手指头细细算了一下,天啦,上百亿的资产,有这么多钱,逛大杂烩就跟逛夜市一样,简直就是随便挑啊。 钱还能这样赚? 宋良玉也动心了。 不过宋良玉有些担心的是,如果自己这边建盟,完全就等于是在和山外山抢人头,毕竟一个人头就值上千万啊,蛋糕就那么点儿,山外山会允许他分一杯羹?事情真要那么简单,恐怕早在几年前就有人跟风,拉帮结派了,又怎么会等到现在让山外山一家独大? 这时候宋良玉忽然想起了一句话。 一山不容二虎啊。 如果金杯盟只是小打小闹的自嗨,估计山外山还不会放在眼里,真要做大的话,肯定要遭到打压的,最坏的结局可能还会闹出人命。 以可可的精打细算,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宋良玉抬头问道:“你们这是在和山外山抢生意啊,就不怕人家找上门来?” 不料可可张口就说了一句,“我又不是盟主,怕什么?” 宋良玉被气得咳嗽出声,他算是明白了,钱大家一起赚,福大家一起享,祸就他一个人背,难怪会推他当盟主啊,这算盘打得,太特玛绝了。 欧阳宝赶紧补刀:“既然宋大哥是盟主,那么我要当护法!” 宋良玉咳嗽得越来越大声。 丘丘虽然听不懂几人在说什么,但感觉很有趣的样子,再补一刀,“我也要!” 宋良玉直接吐血! 好吧,这一天,金杯盟从三人,增加到五人。 欧阳左护法,狐丘右护法,胡长老,欧长老。 以及背锅专业户,也就是金杯盟盟主,裸睡哥宋良玉。 第七十四章 霜别狐 宋良玉正在为金杯盟的事儿感到头痛,他甚至已经开始幻想在不久的将来,和山外山硬碰的悲壮场面,帮派之间为了利益的斗争,从古至今,向来就没有一次是温柔且讲道理的,到时候,说不定又要血流成河了,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胜任盟主一职。 只是一想到什么都不用干,就有上百亿的纯利润,他也羡慕嫉妒恨啊。 要说不动心,那就太虚伪了。 但不过,想要和山外山分享这些巨大的利润,必须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让金杯盟的名声足够响亮,现在的金杯盟,寥寥五个人,还是一群连新手村都出不去的菜鸟,山外山估计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更别说收取入盟费接纳成员了。 宋良玉就想了,干脆先听天安命,由着金杯盟自行发展,不用特意去花费心思在这件事儿上,能壮大就壮大,就算不能壮大,至少也能圆了一个龙头梦,就目前来说,反正也没半点损失。 至于将来到底会如何,天知道。 “你们在聊什么呢?加我一个呗。” 宋良玉刚把思绪整理清晰,忽然就听见了叶子姐的声音,他抬头看去。 发现叶子姐老气横秋的抱胸站在不远处,一如既往的哥特式装扮,又细又长的羊角辫在身后随风起舞,脚下踩了一双黑皮靴。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让宋良玉惊异的是,叶子姐居然有了黑眼圈,估摸着是没睡好的原因,也不知道叶子姐一天到晚究竟在忙些什么,虽然才是几天没见,但是宋良玉总觉得叶子姐憔悴了许多。 可可挺会来事儿。 他知道叶子姐肯定是有话要和宋良玉说,于是乎拉着欧八万调头就走。 临走前,可可还把手里面的扩音器交给了宋良玉,然后抬起手放在耳边,比了一个打电话的动作,示意宋良玉电话联系。 欧八万在路上问了一句,“欧阳宝怎么会和小宋在一起?作死天团向来是出双入对,为什么就欧阳宝一个人啊?王西贝呢?” 可可翻着白眼道:“你问我啊?我还想问你呢,你不是消息通吗?” 欧八万吃了瘪,马上转移话题,“你看见那个小狐妖没?简直就是极品啊。” “废话,我又没瞎,咱们这个金杯盟啊,搞不好真有盼头,以后你别再小宋小宋的叫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在倚老卖老呢,既然咱们建了金杯盟,就要按规矩办事,下次记得改口喊盟主,知道吗?” 欧八万撇着嘴,不以为意。 建立金杯盟的初衷,无非就是一个赚钱的套路,他真没把这个当成一回事儿,现在钱没赚成,还要他无条件的放低身段,他肯定不乐意,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要把金杯盟壮大到可以和山外山并驾齐驱,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但这个金杯盟,说到底是他和可可自作主张弄出来的,总不能拍拍屁股就退盟吧,欧八万现在算是知道了,赚钱有风险,一不小心就要落了个画地为牢的下场,怕就怕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欧八万扭头看着宋良玉,心里面是五味杂陈。 他自言自语的嘀咕道:“这小子全身上下,哪一点像盟主了?估计连血都没见过吧。” 宋良玉好像也发现了欧八万的异样眼神,于是回望过去。 他在脸上摸了摸,有些郁闷,难道自己脸上沾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前一晚才给你打的电话,想不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我以为你最少也要拖个好几天呢。”叶子姐走到宋良玉的跟前,玩味道:“怎么样啊?觉得外面好玩儿吗?” 宋良玉立即回神,有些尴尬的笑着,没说话。 叶子姐忽然看向欧阳宝,沉声道:“闭嘴!” 欧阳宝莫名其妙道:“我啥也没说啊。” 叶子姐忽然抬腿,一脚踩在欧阳宝的脚背上,这可是咱们叶子姐的招牌式攻击啊,可能是由于个子太矮的原因,扇不了耳光,所以生气的时候,老爱踩别人的脚背,以示自己的种种不满,但萝莉终究还是萝莉,哪有什么力气,踩在欧阳宝的脚背上,就像是在给欧阳宝按摩似的,欧阳宝非但不疼,还一脸的享受。 “我让你闭嘴,你没听见吗?” 欧阳宝立马应承道:“好好好,我闭嘴。” 叶子姐抬腿又踩了一脚,“你还说?” 欧阳宝高高举起双手,没说话了。 这时候,小狐妖丘丘突然从宋良玉的身后走了出来,并且做出了一件让宋良玉意想不到的事儿,就连欧阳宝也张大嘴一脸的难以置信。 丘丘走到叶子姐的面前,然后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叶子姐的脑袋,像是在安慰叶子姐一样,这还是那个看见生人就颤颤兢兢的小狐妖吗?宋良玉不知道,丘丘从哪来借来的胆子,敢去轻抚叶子姐的头顶。 而且叶子姐居然破天荒的没有动怒,更没有反抗。 眼前这一幕很有爱啊,两个人差不多高的小萝莉,面对面站着,一个是妖,一个是人,妖摸着人,人看着妖,彼此的眼里面全是满满的怜惜,简直快要把宋良玉甜到无法自拔了,他从没见过这么诡异的事情。 宋良玉忍不住就问了,“叶子姐,难道你们认识?” 叶子姐摇头。 宋良玉不信,“或者见过?” 叶子姐还是摇头。 “那你们这是?” 叶子姐拉着丘丘的手,边走边道:“你先告诉我,你是在哪儿遇见它的?” 宋良玉赶紧跟了上去,如实说道:“就在村子外面的那片竹林里,当时它掉到了陷阱里面,我看着可怜,把它救了上来,然后一直带在身边,不过它现在好像有些粘上我了,放它走它都不走。” 叶子姐哼了一声,讥笑道:“你不仅命好,运气也是意外的好,先是遇见杜杜琪,现在又撞上了霜别狐,我知道,你在大新手村那边,之所以会和夜上血闹起来,也是为了它,你先别急,我没有怪你,相反,我还要夸你,做得漂亮。” “嘿,既然如此,你干嘛还要把我送到夜上血的地盘去落户呢?” 叶子姐先是看了欧阳宝一眼,然后正经说道:“我欠她一次人情。” 宋良玉呼出一口气,“所以你就打算牺牲我了呗?” “牺牲?” 叶子姐嘴角上扬,觉得这个词儿挺逗,“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她真要找你麻烦,根本就不会通知我,既然事先给我说了,她就肯定不会把你怎么样,假如你真去了大新手村,说不定还能过得比现在更好,夜上血这人虽然有些小癖好确实让人觉得不舒服,但是她对你们这些新手,绝对足够大方。” 欧阳宝点头赞同。 叶子姐话锋一转,忽然问道:“你知道霜别狐吗?” 这下轮到宋良玉摇头了。 叶子姐把几人带回了办公室,然后牵着丘丘,一起坐在了高脚椅上,懒得去管宋良玉和欧阳宝。 看着叶子姐有些惆怅的样子,应该是想到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宋良玉没有开口打扰。 欧阳宝大大咧咧的蹲在地上。 “霜别狐是一种及其珍贵的狐种,天赐灵智,生而化形。” 宋良玉打断道:“生而化形?难道是一生下来就能化作人形?” 任何人讲话的时候,都不高兴被打断,当然叶子姐也不例外。 “你以为呢?” 叶子姐瞪了宋良玉一眼,继续说道:“霜别狐有一个较为出众的特征,就是它们身上的尾巴,两条尾巴,所以任何一个知道霜别狐的人,都能很清楚的分辨出它们的身份,所以这才导致了霜别狐遭到无穷无尽的掠杀,以至于几乎快要绝迹的凄凉地步,虽然霜别狐能够化作人形,但它们并不是世人所想的那样,有多厉害或者多妖异,霜别狐不仅无害,而且还能造福人群,知道为什么吗?” 宋良玉和欧阳宝对视了一眼,很显然,不知道。 第七十五章 妖医 按照叶子姐所说的。 霜别狐因为常年居住在冻原河岸边上,所以人们就赐名霜别,谐音是双别。 之所以说霜别狐能够造福人群,也和丘丘身上的两条尾巴有关系,霜别狐在狐族中不仅有着极高的身份和地位,同时还担当了狐医的角色,它们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而且和生活在世界各个角落里的异兽妖群,都有着非常浅显的共生关系。 无论霜别狐走到任何地方,都不会遭受野兽们的攻击。 这也是丘丘为什么敢独自出现在危险区域的主要原因,如果要用人类的常识来普及,丘丘就是一个悬壶济世的神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而且不分种族,有治必好,当然了,这和医术无关,完全是因为丘丘身上的那两条尾巴,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丘丘将来必定要成为一个救死扶伤的妖精。 至于丘丘的尾巴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总结起来也就四个字。 别死,别伤。 谐音双别,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无论是人是妖,又或是兽,受了再重的伤,只要有丘丘在,它只需翘起尾巴,裹住伤口,就能让一切恢复如初,连疤痕都不会留下,宋良玉早在竹林里的时候,就受过丘丘的恩惠,可惜这家伙当时烂醉如泥,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伤口好了疤痕没了,他还以为是孙物色那猴头的酒,有神效。 但有句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霜别狐尾巴一翘就能救死扶伤,这话传开了后,经过一道道的揣测加工,有人就夸大其词的四处宣扬,霜别狐不仅懂得治病疗伤,还能起死回生,这个消息太劲爆了,造成了不小的轰动啊,最后一传十十传百。 结果可想而知。 本来就已经堪称是国宝级的霜别狐,一次次惨遭围捕甚至杀害,直到现在,霜别狐终于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几乎看不见它们的身影,而新手村对霜别狐来说,无疑是个好地方,因为活跃在这里的,大多是一些新手,根本就没听过关于霜别狐的事迹,所以也就不会一门心思的特意去寻找。 只不过随着新手村的人口逐步增长,霜别狐在新手村的活动范围也变得越来越窄小,一不小心,还是会被人类给撞上。 幸亏丘丘掉到陷阱里面后,遇见了宋良玉,否则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真是缘分啊。 现在宋良玉总算知道了,难怪丘丘的胆子会那么小,原来还有那么一段故事。 欧阳宝听完后,擦着脸,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人类虐我千万遍,我待人类如初恋,像这么善良的狐妖,一不害人,二不偷鸡,太稀罕了,居然也有人忍心赶尽杀绝。 会治病疗伤也有罪啊?太特玛没天理了。 欧阳宝越哭越过分,直接靠在了宋良玉的肩膀上,趁机擦着鼻涕。 宋良玉大怒,一脚把他踹了出去。 “小丘丘好可怜啊,宋大哥,你一定要帮它啊。”欧阳宝说完这句话,跑到丘丘的旁边去,一把抱住丘丘的尾巴,把眼泪水和鼻涕全部擦干净了,绘声绘色的嚷嚷道:“以后跟在咱们身边,只要有哪个不长眼的敢多看你,我一定上去撕了他。” 丘丘非常爱惜自己的尾巴,它先是被欧阳宝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紧接着看见尾巴上沾满了泪水和鼻涕,顿时气红了脸,于是乎亮出爪子,一伸手,向欧阳宝挠了过去。 就连叶子姐也跟着抬起了脚,踹向欧阳宝。 “你恶不恶心?霜别狐的尾巴比你命还值钱,是给你擦眼泪鼻涕用的吗?就你这样,还想把它带在身边?做梦,我已经和十一娘商量好了,准备让它待在事管所,这样我也能随时照顾到,而且十一娘也答应了,或许在这里待久了,还能改变它对于人类的看法,只有这样,它才能融入人群,还可以给人们治病疗伤。” 这时候宋良玉忽然说道:“你要把它留在十一娘身边,我是没意见,但我认为,你不应该扭曲它的价值观,无论面对的是人还是妖,它都应该学会去警惕和怀疑,也必须谨慎,就算如你所说,它改变了对人类的看法,有用吗?要改变的不是它,而是那些想要捉住它的人,假如你告诉它所有人都是善良的,那么肯定是会害死它的。” 叶子姐皱起眉头,盯着宋良玉看。 就连欧阳宝都察觉到了,好像有点火药味啊。 丘丘挣脱叶子姐,然后跑了过去,习惯性的抱住了宋良玉的胳膊,一对金黄色的竖瞳,直勾勾看着叶子姐。 叶子姐坐着没动,跷起腿,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然后问道:“你希望它敌视人群?” “至少不应该像你说的那么友善。” 叶子姐指着宋良玉,色厉内荏的说道:“宋良玉,你别忘了,你也是人,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看来叶子姐是真的开始发火了,以免事情闹大,欧阳宝充当和事佬赶忙上前制止。 宋良玉虽然没说话了,但是心里面有点不高兴。 他之所以要抬杠叶子姐,是因为从叶子姐的话头里,听出了一点猫腻。 刚才那段话里面的意思,美名其曰说是把丘丘安置在事管所,方便照顾,其实就是想利用丘丘药到病除的本领呗,顺便还能关上门研究研究,丘丘的尾巴到底有什么神奇的地方,一举两得啊。 当然,宋良玉相信,叶子姐绝不会像夜上血那样,做出什么惨不忍睹的活体实验,但是丘丘那么信任宋良玉,并且还把他当作依靠,心甘情愿的跟着他过来,要是害得丘丘莫名其妙的被当成了利用工具,他肯定不能答应啊。 宋良玉越想越是揪心,丘丘已经够可怜了,可不能再让它受什么委屈啊。 “叶子姐,我知道你是好意,但你好歹得问下这个小家伙愿不愿意吧?” 还没等叶子姐说话呢,丘丘抱住宋良玉就不撒手了,使劲晃着脑袋。 宋良玉摊开双手,一脸无奈,“看吧,它既然都不答应了,你如果硬要把它关进事管所,又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啊?” 欧阳宝郑重其事的说道:“对啊,既然丘丘是金杯盟的右护法,肯定不能离开咱们啊。” “金杯盟?”叶子姐被气笑了,起身就走出了办公室。 欧阳宝趁机小声问道:“她要去哪儿?” “你问我?” 紧接着,两人一起跟了出去。 丘丘一溜烟爬到了宋良玉的背上,搂着宋良玉的脖子,一脸欢笑。 第七十六章 人头 宋良玉跟上叶子姐,刚一走出办公室,嚯,看见街道上密密麻麻的围了一群人。 在这群人的正前方,是手里面提着一个包裹的夜上血,她看见宋良玉后,拎着包裹就直接走了过来。 围观的人不敢跟近,只是驻足在原地,伸长脖子满脸好奇的远远望着,他们想不明白夜上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尽管夜上血很养眼,但实在找不出有几个是对她有好感的,毕竟要他们这群菜鸟去征服一个喜欢放血的女人,难度实在也太大了点。 只有极少数特立独行的异类,才敢把夜上血奉为女神。 毕竟颜质摆在这里。 但宋良玉是和夜上血打过一次照面的,还差点吃了亏,他和大多人站在同一个阵营,都对这娘们没什么好感,所以当他看见夜上血出现在这里的时候,明显是吃了一惊。还以为是叶子姐和夜上血早就串通好的,所以有些生气。 不料叶子姐开口,打消了宋良玉的猜忌。 “你怎么会在这里?”叶子姐这是在问不请自来的夜上血啊。 夜上血看了宋良玉一眼,说道:“笛子还我。” 本来宋良玉是想找个机会把笛子上缴给叶子姐的,现在夜上血既然出现了,宋良玉也只好乖乖的从裤腰带里面抽出玉笛。 而且叶子姐就在旁边,他不相信夜上血拿回笛子后,敢当场撕破脸。 再说了,这支玉笛比夜上血的命还重要,宋良玉总不能一直插在裤腰带里面啊,早点还给夜上血,还能早点脱身,免得一直被这娘们追着,闹心不说,还要亦步亦趋的。 趁着叶子姐在,能当面把矛盾解开的话,就更好了。 叶子姐看见了宋良玉手里面拿着笛子,压低声音说了一句。 “我叮嘱过,让你别碰她的笛子。” 宋良玉一脸纠结。 叶子姐仔细一想,似乎也察觉到可能是自己叮嘱得有些晚了,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支玉笛对夜上血有多重要,甚至就连她自己没经过允许,都不敢去摸一下,毕竟夜上血疯起来的时候,什么事都能干出来的。 讲实话,没到万不得已,她不想跟夜上血翻脸,更不想因为宋良玉这个愣头青,和夜上血把关系闹得太僵。 不过眼下围了那么多人,夜上血真要闹起来的话。 遭殃的肯定是这些爱凑热闹的吃瓜群众。 叶子姐神情肃穆道:“你别忘记新手村的规矩。” “我就是来要回自己的东西而已,没别的意思啊。” 夜上血好像被叶子姐的一惊一乍给逗笑了,她把笛子拿到手里后,感觉还有些热乎。 她马上联想到,这支玉笛之前被宋良玉放在了裤裆里,而且就在刚才,她看见了宋良玉是从裤腰带里面抽出的玉笛,这让她以后还怎么用啊?夜上血越想越生气,脸色也逐渐变得苍白,她抬头瞪着宋良玉,手里面紧紧拽着玉笛,仿佛随时都能把玉笛捏成两截似的。 叶子姐横跨了一步,挡在宋良玉的跟前。 夜上血见状,深呼吸一口气,然后直接把包裹抛在了叶子姐的脚边,一脸玩味。 “我早就知道,你们对我有意见,暗地里指桑骂槐的说我是个女屠夫,还把我的村子比喻成一个屠宰场,没关系,我懒得去计较,但是不管我怎么折腾,也是有底线有原则的,从来就没有伤过任何一个人,村子里的人,谁敢说我不够意思了?” 说完后,夜上血看着欧阳宝,补充了一句:“你说呢?欧阳宝。” 欧阳宝轻轻点着头,没有说话。 早在之前他就亲口说过了,夜上血虽然名声不好,爱搞活体实验,但从来没有对不起村子里的人,更没有害过人。 相反,如果有人受伤了,夜上血还会帮忙治疗,村子里有不少人,都受过夜上血的恩惠,如果不是夜上血,不知道又要多添几个伤残人士,而且夜上血一向大方,新手们出门打猎抓到了猎物,拿去找夜上血换钱的时候,酬金只会多,不会少。 这样一想的话,夜上血对新手们确实挺够意思的。 欧阳宝不懂夜上血为什么会突然说这些。 就连宋良玉也是一头雾水。 夜上血忽然指着宋良玉,邪笑道:“屠夫这个词儿,我一个女流之辈可背不起啊,他就比我厉害多了,像他这种心狠手辣的人,还是待在我这里要合适点,免得叶子姐苦心经营的新手村里面飘着一股血腥味,肯定会坏了叶子姐的名声啊。” 宋良玉忽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叶子姐低头看着包裹。 “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叶子姐皱眉,把包裹捧起来后,感觉到手心里面有些粘稠,摊开手看去,一片血红啊,叶子姐明显被吓了一跳,直接把包裹摔了出去,圆润的包裹在地上滚了几圈后,变得有些松动。 然后所有人就看见,一颗血淋淋的脑袋,从包裹里面滑落出来。 这是怂包伟的人头啊。 围观人群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有些人直接把头歪开,没敢看,有一两个人甚至开始干呕,所有人再次看向夜上血的时候,表情也都变了,几乎全是恐惧。 这时候可可和欧八万也赶到现场,刚一挤进人群,就看见那颗鼓着眼珠子的脑袋,面向这边,瞪着自己。 可可“妈呀”一声惊呼出口,紧接着一屁股坐在地上。 就连自诩见识不凡气吞如虎的欧八万,也开始狂飙冷汗,他可没听见有谁死了的消息啊,出了这种事,一般都会事先传到他的耳里,要不然又怎么配叫消息通呢?现在一丁点防范都没有,突然看见有一颗鲜血淋漓的脑袋瞪着自己,他定力再好,也有些快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叶子姐脸色惨白,手里面捻着一颗玻璃弹珠,作势就要抛出。 夜上血出声制止,“叶子姐先别动怒,有什么不明白的,问一问站在你身后的人就可以了。” 还没等叶子姐开口,欧阳宝一步上前,站了出来,面无表情道:“人是我杀的,和宋大哥没关系。” 围观人群发出一连串不绝于耳的议论声。 宋良玉扯了欧阳宝一下,说道:“新手村的规矩是,不能在村子里面起纠纷,但出了村子,是死是活,好像和你们没关系吧?难道是我记错了?你现在拿出这玩意儿,是几个意思啊?” 夜上血走到丘丘的面前,轻笑道:“我光是给这些小家伙们放点血,都那么不招人待见了,你们杀了人,还能一脸若无其事的样子,就这一点,我挺佩服的。” 叶子姐扭头看着宋良玉。 “谁动的手?” 欧阳宝刚想说话。 宋良玉立马打断道:“是我。” 挤在人群中的欧八万忽然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叶子姐转身离开,路过小狐妖丘丘的时候,停顿了一下,然后推开门,直接走进了一片漆黑的办公室。 有声音从屋子里传出。 “手续也不用办了,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新手村的人,爱去哪儿就去哪儿,我管不着,别继续待在这里了,赶紧走吧,把地上那玩意儿也一并带走,你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应该知道生命的可贵,要是还有点良知的话,挖个坑,把人埋了吧。” 宋良玉黑着脸,和夜上血擦肩而过。 叶子姐的声音再次从办公室里面传出。 “霜别狐的天性是救人,不是害人。” 宋良玉就像没听见似的,头也不回的往前走,围观群众左右退避,让出一条通往村子外面的宽敞大道。 第七十七章 杯中饮血,泪八方 最爱没事找事干的吃瓜群众们,一个个看着眼前的宋良玉,都没再出声议论,很显然,他们全都没想到,平日里最值得津津乐道的裸睡哥,居然还有如此嗜血的一面,更让他们在意的是,裸睡哥不卑不吭的硬钢了夜上血之后,还能顺手斩下人头,他到底是从哪来的本事? 这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吃瓜群众,多是讶异或者恐惧。 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两个看不惯宋良玉的。 比如站在最前面穿着白色背心的这个年轻人,一个小平头,个子不高,单就五官来说,还是能看的,不至于太丑,但是却给人一种贼头贼脑的感觉,他是宋良玉的邻居,宋良玉住在2B,他住在1B,虽然是门对门,不过两人几乎不怎么撞面,宋良玉甚至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村子里也没人提起过他,所以他给宋良玉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打酱油的路人甲。 就是这个路人甲,现在做出了一个在吃瓜群众看来非常大胆的举动,宋良玉从他面前走过的时候,他忽然伸出腿,想要把宋良玉绊一个跟斗,他之所以敢挑衅宋良玉,是因为他仗着周围人多,而且又是在村子里面,宋良玉并不敢拿他怎么样。 当然,能想到这一点,说明这个路人甲并不傻。 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估计因素就比较多了,有可能是想给宋良玉这个杀人不眨人的魔头一个教训,也有可能是想借机冒头,让所有人都知道,新手村还有他这么一号侠肝义胆的正义人士。 还有一点就是,宋良玉作为一个才来不久的新人,风头有些太盛了,这才是他最见不惯的地方。 说白了就是嫉妒。 他想让宋良玉出丑,趁机收获名气的心思,间接性证明,他默认了宋良玉比自己优秀。 不过宋良玉是那么容易就被绊倒的吗? 当宋良玉发现这个邻居伸出腿来的时候,宋良玉面无表情的向前跨出一步,一脚踢在了小平头的腿肚子上,小平头绊人没成,自己反倒摔了一个跟斗。 宋良玉懒得看他,头也没回的径直往前走。 “姓宋的,你给老子站住。” 小平头从地上爬起来,冲到了宋良玉的身后。 但是离了好几步的距离,没敢靠太近,就算知道宋良玉不敢在村子里面动手,但他还是比较心虚的,一个能让夜上血吃亏的人,再不济,也是有些本事的,更何况还杀过人。 瞧瞧,那个装了人头的包裹,还被宋良玉提在手里面呢。 小平头咽着唾沫,冲都已经冲出来了,旁边还有那么多人看着,要是就这样灰溜溜的转身离去,肯定丢脸啊。 “你没长眼睛啊?踩到我了知不知道。” 宋良玉现在的心情本来就不好,莫名其妙的被找茬,更是火冒三丈高,他转身看着这个和自己当了快一个月的邻居,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弄出这些幺蛾子,但是宋良玉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所以不吃这套,张口就问了。 “不踩也踩了,你想说什么?” 欧阳宝就直接多了,上去又踩了小平头一脚,“你不把脚伸出来,怎么踩得到你?别没事找事。” 宋良玉没心情跟小平头玩过家家,于是背着丘丘转身欲走。 小平头当着人多势众的又被踩了一脚,死不下脸,脑袋一热,冲上去就想要抓住宋良玉,结果被欧阳宝绊了一下,小平头往前扑倒,伸出手四处乱抓,一不小心抓到了丘丘的尾巴,把丘丘直接从宋良玉的背上拽倒在地。 丘丘身子后仰,脑袋着地,当场昏死过去。 这时候小平头的手,都还死死拽着丘丘的尾巴。 宋良玉吓了一跳,赶忙蹲下身子,把丘丘抱了起来。 可惜丘丘已经没了意识,还流出鼻血,貌似摔得不轻。 宋良玉赶忙给丘丘擦拭鼻血,担心这小家伙会不会摔出脑震荡。 站在边上的欧阳宝被气得不行,二话没说,压在了小平头的身上。 按照他的性格,肯定是要把这个小平头弄得死去活来才会罢手,只是目前还在村子里面,而且叶子姐的办公室就在不远处,虽然叶子姐没有走出来制止,但不代表叶子姐没有发现这里的动静,欧阳宝也没敢把事情做得太过火。 至于这个想趁机赚取名气的小平头,似乎也察觉到惹了麻烦,他可没想把事情弄到这一步啊,现在事情的发展超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他松开了丘丘的尾巴,想要翻身站起来,可惜被欧阳宝死死的摁住了,动弹不得,于是他只能趴在地上,抬起眼皮盯着宋良玉看。 要他道歉是不可能的,旁边那么多人看着呢。 实际上就算道歉了,也不一定有用。 所以小平头只好嘴硬道:“是这畜生自己不小心摔下来的,不关我事。” 宋良玉把丘丘的鼻血擦干净了,埋着头,看不清表情,只是说了一句。 “别讲话,咬紧牙关。” 小平头顿时觉得有些心凉,不知道宋良玉想干什么。 宋良玉伸出手,摁在小平头的后脑勺上,然后使劲往地面上撞去。 小平头惨叫一声,从嘴里面蹦出两颗牙齿,鼻血流了一地。 宋良玉抓起小平头的脑袋,重复之前的动作,再一次向地面撞去,这一次小平头连叫都叫不出声音了。 撞第三次的时候,小平头终于头一歪,失去意识。 本来有不少人听闻宋良玉的所作所为后,都抱着怀疑态度,现在亲眼见识到了宋良玉下手极狠,知道传言多半属实了,所以没人敢去触宋良玉的霉头。 再说了,这群人和小平头本来就没什么关系,没必要为了这个自讨苦吃的家伙去当出头鸟,所以场面一时间静得出奇。 气还没消的宋良玉这时候忽然发现,夜上血坐在办公室前的阶梯上,盯着这边看,而且脸上还带着诡异的微笑。 宋良玉低声骂了一句:“臭婆娘。” 然后抱起丘丘,离开人群。 看着宋良玉越来越远的背影,欧八万忽然说道:“可可,这个金杯盟有搞头。” 可可明显还没有回过神来,他是和宋良玉最早认识的,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宋良玉的变化到底有多大,完全就像是两个人,他甚至觉得,以后或许不能继续和宋良玉肆无忌惮的开玩笑了,要注意分寸。 欧八万见到可可这副样子,有些气急。 “你发什么呆呢?” 可可暂停胡思乱想,问道:“你说什么?” 欧八万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站起身指着宋良玉的背影,大声嚷嚷道:“相信大家也都听说了,他就是打脸夜上血的裸睡哥,我知道你们之前一直都在怀疑,现在看清楚了吧,本领他是有的,而且做起事来果断决绝,我和可可早就清楚他不是池中物,所以组建金杯盟,立他为盟主,知道金杯是什么意思吗?” 没人说话。 欧八万继续鼓吹道:“方台月上金杯醉,朱砂红,八方泪,指的就是咱们金杯盟,杯中饮血,总有一天会傲视八方,你们不是一直都很嫉妒山外山吗?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山外山不值得你们惦记,金杯盟总有一天,会把旗帜插在新手村的各个角落,由于咱们宋盟主事务繁忙,我作为金杯盟的一员,暂代长老一职,专门招收新进成员,如果有想要入盟的,都可以联系我,来者不拒。” 可可这个人精,瞬间就懂了欧八万的意思。 趁热打铁啊。 他站在欧八万的旁边,附和道:“金杯盟,你值得拥有!” 一片嘈杂的议论声过后,有人举起手,问道:“收不收费啊。” “要壮大金杯盟,钱是必不可少的,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既然入了金杯盟,那就是一家人,你忍心看着家人遭受白眼吗?只有房子大了,才能接纳更多家人,因此每个人只需要缴纳一点点的入盟费,就能让这个家更完整,更繁荣,这就跟住别墅和草房一个道理,假如你和亲朋好友在一起聊天打屁的时候,他们问你住的什么房子,你觉得是说别墅好一点呢?还是草房好一点?” 这个举手提问的年轻人,仔细想了一下,“那么要缴纳多少入盟费呢?我们可都不是什么有钱人啊。” 欧八万和可可对视了一眼。 异口同声的笑着答道:“不贵,一点点就够了!” 第七十八章 新生(大结局) 宋良玉离开了新手村,金杯盟也在这一天确确实实的成立了。 尽管人数少得有些可怜。 宋良玉背着昏迷不醒的小狐妖丘丘,带着欧阳宝一起,顺着大路摸到了竹林,准备想和猴毛孙物色告个别,因为他要离开新手村了,虽然不能从正路走,但是杜杜琪在山上劈出的小路,可以通往下一张地图。 然而宋良玉在竹林里面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孙物色,就连壁洞里面都没有发现孙物色的身影,正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了“七天小圣孙物色”的牌位前,有一根猴毛,不仔细看的话,是不可能看见的,这下他顿时就明白了,孙物色大概已经变回了猴毛,也算得上是寿寝正终,没什么好伤心的,说不定齐天大圣孙悟空还能把它召唤回去呢。 宋良玉没什么好伤心的,他把猴毛收在兜里,当留个纪念了。 欧阳宝问道:“宋大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们去哪?” “我们从山路走,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欧阳宝听了后,一言不发的跟了上去。 两人一妖绕开竹林,走走停停,花了足足一个礼拜的功夫,终于走到了山路上,小狐妖丘丘只是短暂性的昏迷,所以早在几天前就已经醒了,这小家伙不爱说话,所以一路上都很沉默,既然丘丘不爱讲话,宋良玉也不想去逗它说些有的没的。 欧阳包杵着拐棍,和宋良玉一起走上了山路。穿过一大片剑林,终于走到了被削平的山顶。 正在这时候。 天空一声巨响,伴随着这声巨响,有一个声音从天上传来。 “宋良玉,新手村有规矩,但凡任何一个新手,没经过允许,都不能离开新手村。” 宋良玉对这个声音并不陌生,因为这个声音就是次元中转站那个老头的声音,还没等宋良玉回话,杜杜琪飘了出来,并对着天上吼了一句。 “为什么不能离开新手村?” 天上有声音回道:“新手村的规矩,没有为什么!” 宋良玉懒得和这老头打嘴仗,现在新手村的叶子姐都已经容不下他了,他继续待在这里干什么?所以他干脆就装听不见,带着欧阳宝,一起走下山顶,跨进了新地图的地界。 当他刚离开新手村的瞬间,有一道天柱从天而降,把宋良玉整个人困在了天柱里面,欧阳宝惊呼一声,跳开老远,杜杜琪摆出拔剑姿态,准备一剑劈开天柱。 正在这时,天柱一闪,消失不见了。 而被困在天柱里面的宋良玉,连同天柱一起,原地蒸发。 欧阳宝和小狐妖丘丘,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宋良玉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时候,夜上血突然跳了出来,她这些一直偷偷跟在宋良玉的身后,本来她是打算看宋良玉究竟有什么本事,居然敢未经允许私自出村,直到看见这一道天柱降下,她才不得已现身。 欧阳宝挺怕夜上血的,所以往后躲了几步。 夜上血也不在乎,直接说道:“别担心,这小子被老站长召回次元中转站了。” 欧阳宝大吃一惊,“这就走了?那他还回来吗?” 夜上血撇着嘴道:“走了肯定就不回来了呗。” 小狐妖丘丘开始嚎啕大哭,明显是不舍得宋良玉啊。 杜杜琪突然间变得哀伤起来,好不容易收了个徒弟,这才多长时间,莫名其妙的就走了,最关键的是,她的剑还在宋良玉的体内呢,原本是想借助宋良玉的身体蓄养气机的,这下好,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怪徒儿哟,你可把师傅给害惨咯,你就算要走,也先把剑还给我啊。” 夜上血似笑非笑的看着杜杜琪,从嘴里蹦出一句:“活该!” 杜杜琪大怒,摆出架势,准备拼上魂飞魄散也要和夜上血打一架。 夜上血把笛子放在嘴边,开始奏乐。 神仙打架犯人遭殃啊。 欧阳宝虽然看不见杜杜琪,但却能看见夜上血的举动啊,他抱着小狐妖丘丘,躲得远远的,并对着天空大喊了一声:“宋大哥!救命啊,你就算不管我,也不能不管小丘丘啊。” 次元中转站,办公室。 宋良玉站在一片白茫茫的空间里面,他好像听见了欧阳宝的求救信号一样,打了个激灵,然后他抬起头,发现中转站的老头,站在办公桌面前,怒不可遏的盯着自己看,宋良玉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我这是又回来了?” 老头摘下厚厚的瓶底眼镜,不高兴道:“我说过了,没经过允许不能离开新手村,你打破了我在二次元定下的规矩,所以我不能让继续留在那里,我既然能把你送过去,当然也能把你召回来。” 宋良玉憋了一肚子怨气,刚想和老头发泄发泄。 结果老头大手一挥,说道:“我已经通知了阴曹地府,你这个家伙我是没法接待了,很快就会有人来把你领去投胎,我自作主张把你召唤过来,从规矩上来说,是不对的,我已经给地府的工作人员打过招呼,会让你投胎到大富大贵之家,也算是我对你的补偿了。” 大富大贵? 宋良玉问道:“真的?” “下辈子投胎,走路谨慎点,别再随便就死了。” 宋良玉有些小开心道:“我一投胎就能是个富二代是吧?” 老头说道:“岂止是富二代,还是红二代,好好珍惜吧,诺!人来了,跟着他们去吧。” 宋良玉扭头看去,发现中转站门口站了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宋良玉搓着手,跟在两个中年人的身后,刚一走出次元中转站,宋良玉就感觉有强光刺眼,他下意识的闭了一下眼,等再睁眼的时候,已经站在了一面镜子前。 他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时间感慨万千。 两个中年男人异口同声道:“走进去。” 走进镜子里面去? 宋良玉有些犹豫。 这两个在地府工作的中年男人可能性子有些急,所以懒得跟宋良玉废话,伸手一推,就把他推到了镜子里面去。 宋良玉就像是掉进了水里面一样,他生怕自己被淹死,然后开始卖力往上游,没多长时间,他就游出了水面。 正当他张开口,准备深呼吸一口气的时候。 突然就变成了婴儿的哭声。 这时候他听见,周围有人喊:“宋叔,是个儿子。” 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抱着婴儿状态的宋良玉,乐呵道:“没错,是儿子,我终于当爹了!” 宋良玉心里面一惊,如是想道:“我特码这就算投胎了?还带着记忆投胎?” 牛大发了啊。 宋良玉下意识准备开口大笑。 结果一张嘴,哭得更响亮了。 三十多岁的眼镜男,抱着宋良玉,柔声道:“你哭啥哭?我是你爹,抱抱你都不行啦?” 宋良玉张口欲骂“卧槽”,不过现在已经变成婴儿的他,只要一想张口,就会变成嚎啕大哭。 这时候,躺在床上满头是汗的一个妇女,脸上挂着微笑,有气无力的问了一句:“想好名字了吗?” 眼镜男点头道:“刚有人给这孩子算了一卦,良辅走皇门,灯下琢璞玉,咱们的儿子,以后就叫良玉,宋良玉,好名字。” 妇女笑道:“你不小了,还信这些黄老学说,不过宋良玉这个名字确实不错,我听着挺舒服的,不像你,宋青灯,娘里娘气的。” 眼镜男今天心情不错,闻言哈哈大笑。 紧接着,眼镜男把婴孩抱到妇女的跟前,妇女摸了摸宋良玉白嫩嫩的小脸。 宋良玉看见妇女后,咧开嘴,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