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英雄黄昏 千年之后的黎明是一场盛大的落寞, 天空布满赤鸢鸟的悲鸣, 我在宿命中醒来, 遥望着左岸白色的宫殿。 凌晨三点一刻, 那夜色温婉。 左岸不熄的灯火在年华里流转, 我的良人逆着光,坐在殿翼上。 他是王, 住在宫殿里。 男人的心是结冰的海, 衣袍像金子一样发光。 他言语稀少, 如同没有风的看不到尽头的荒原。 早已习惯了年年岁岁的沉默, 王的侧脸是夕阳下坚硬的弧度, 光线是细腻的刀子, 雕刻了眉间的纹路。 忘记了哪一年那一月的哪一天, 因他法尔河的河水涨上两岸, 我的王披上战甲, 他用左手捉刀, 在那个再也记不清颜色的黎明里打马而去。 但有些人, 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许久之后, 我想起那日逆光中渐行渐远的背影, 竟意外于那份苍凉孤单, 于是我想起了那些沉默, 还有他终年不变的侧脸…… 男人离开后的第三年, 左岸下起了第一场雨。 在那个湿润的夏至, 我在日记里写下思念的句子, 我说: 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你。 那一世热闹潮湿的仲夏夜, 我站在季风的渡口回望来时的路, 期待着, 在梅雨将至的傍晚, 有一个晚归的男人, 轻轻推开薄薄的门。 但这个夏天, 没有给我惊喜。 终于明白我的王再也不会回来, 我迟钝的奢望, 直到如今, 方才后知后觉。 一个人的青春只有这么多, 我知道我已经等不了太久。 但我的王啊,我想要知道, 你是否还记得 那个在左岸白金色的路比斯沙滩上 坐在殿翼上赤着脚的年轻女子。 你只看了她一眼, 便夺了她的心。 当时间走到尽头, 当回忆变成旧照片, 在逡逡老去的年华末尾, 终究还是到了道别的时候: 我王啊, 愿你注视我的眼, 深吻我的唇。 若有来生。 ——致格里菲斯 第一章 蛋中少年 吉良杂货铺的老板是一个叫做吉庆良的人,这人木讷老实,年过半百也未有妻女。 年轻的时候,杂货店的老板偶尔会想要娶个老婆,然后生一双胖嘟嘟的儿女。只可惜他性格内向,为人确实木讷羞怯了些,一直并未被人喜欢。 羞于‘谈婚论嫁’的吉老板很快便荒废了数年光阴,曾经暗恋着的临街王妈家的丫头片子嫁做人妇了。 为这事情,内向的吉庆良伤心了许久,后来有些极端的‘顿悟’了,便把男女感情的事看的淡漠了,所以一直未嫁娶。 再后来年过半百,娶妻的心便真的淡了。 男子四十而立,当年年轻时候自认玉树临风的老板如今已经五十,无后可不行。 已经白了些头发的吉老板思量着妻子可以没有,但孩子是不能少的。于是便从一个叫不清名字的孤儿院里面领养了一对姐弟。 那年的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七岁,比起弟弟来,姐姐刚好大了四个秋天。 而听孤儿院的院长说这对姐弟身世是有些坎坷,好像是从哪个飘雪的年份和季节里在某个不知名的垃∏,圾里面捡回来的。 当时的吉庆良满心都沉寂在自己有了儿女的喜悦里面,院长的话没有听进去多少便急切的将两人领回了他那30几年风雨飘摇却奇迹般屹立不倒的杂货店。 两个被领回家的孩子理所当然的被改成吉姓,姐姐名叫吉庆,弟弟叫做吉良。 没有多少文化且半辈子木讷的男人对于起名字并不擅长,好在他刚得的两个孩子还算不错,吉庆温柔可人,吉良也活泼伶俐,跟喜欢摸着烟袋一个人默默抽吐的父亲全然不像。 而后来老吉良便老死了。 再后来,吉家唯一的男丁吉良便将杂货店改成了‘吉良万事屋’,专门帮人做一些看孩子,找失踪物器的事情用来赚钱温饱,因为老去的吉庆良留下铺子两人没有人脉,同样不善经营只能改行了。 日子虽然拮据,但勉强维持温饱,两个少年心中没有澎湃雄伟的志向,生活起来相对容易满足些。 又过了一年,年仅十岁,活泼好动但脑筋不是很好的万事屋老板吉良被人爆了大料,还上了他那片小区‘春申晨报’的第三版。 原来吉家并非只有吉良和吉庆两人,生性木讷的男人吉庆良生前还收养了第三个孩子,吉阿满!这位名叫吉阿满的吉家的老三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相对于其哥哥姐姐,他的性格更像是吉庆良的孩子。 吉庆良收养第三子这本不算什么大新闻,比这离谱的如某某的私生子凑一块能打篮球的也有不少,但是,吉庆良的第三子吉阿满的出身却非比寻常,传闻这人是从蛋壳中裂开出生的。 这事情本不十分可信,是有些八卦的,但八卦的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信。 小城市的八卦就像大城市的下水道,四通八达又阴暗晦涩的让人感觉无孔不入,关于从蛋壳中裂开出生这件事情就像加了螺旋桨一样以各种版本通过各种形式在下水道里穿梭进小城居民寂寞的内心里面。 所以,不久后住在吉良杂货店附近的人家基本上都知道了吉阿满的‘诡异’身世,甚至某些时候会有一些人拿着相机来求合影的。 八卦传多了,什么版本就都有了,甚至有人说吉阿满是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当然,这事情并没有多少人相信,毕竟不会有人傻到会用肉‘丁丁’去戳石头,还戳出孩子的。 因为出生模糊,不知生母,刻薄些的人便会叫吉阿满‘鸡仔’,毕竟在传闻中,他是从蛋壳里出生的。 小城市的居民有文化的大体上不多,鸡仔意思其实是在暗指他的母亲是‘鸡’,这是很粗俗的比喻了。 然而,吉阿满生性木讷沉闷,被人骂也不反抗,这实在是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怀疑吉阿满的智商是否已经充足到能够分辨‘鸡仔’里面藏匿恶意的程度。 因为‘鸡仔’的事情,生性好动但脑筋算不上太好的大哥吉良曾经给人闹过几场,打了人也被打过。当然这对吉家所面对的整个大局和社会风气没什么影响,等时间久了,事情便不了了之了。 …… …… 如今的吉阿满已经七岁了,个头不算高,比大他三岁的吉良刚好矮半个脑袋。 吉阿满脑袋不好,性格同样迂腐木讷,不过幸好他有一个看起来还算‘聪敏’的哥哥。 吉良说,他们兄弟两个这几年的目标就是多做任务多赚钱,然后风风光光的把姐姐吉庆嫁出去。这事情吉良不让吉阿满乱说,说是要给姐姐一个惊喜,所以两人牟足了劲的去万事屋里面做任务。而吉阿满当然不会去乱说,他是一个让他去说都不知道怎么去说的人。 掐掐指头,算算日子,吉家的大娘子吉庆妹妹已经十四岁了,正是过了豆蔻向着青葱年华迈步的美妙年纪。 吉庆儿虽然长相一般,仔细看的话或许能勉强看出点清秀味道,但这人脾气很好,性格同样温婉,是个内秀的人。 拼命劳力工作了大半个月,并未攒下多少贝元又性格跳脱的吉良恶向胆边生,便对弟弟吉阿满说,不如我们去偷吧。 蛋生的少年其实并没有太多主见,他是一个比外表看起来还要蠢笨的人,于是他便嗯的一声表示了支持。 两个脑袋都算不得灵光的少年人便这样开始了自己的盗窃之旅。为了做大事情,偷好东西,两人还特地从隔壁的包子铺练了手,悄悄偷了两个大肉包子,成果喜人。 话说老王家是吉阿满兄弟两人所住地方最富有的人家,老王其名王冕,是个珠宝商人,听说以前生意做过很大,只是现在落寞了。 落寞的老王家在吉阿满兄弟两人的脑袋里面同样是大的不得了的富商,两人吃过中午饭,吉良给吉阿满倒了一杯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烈酒壮了壮胆气,便满身‘匪气’的出门了。 事情的结果当然不好,事实证明,珠宝商比隔壁的包子西施生活作风要严谨不少。这其实算不得稀奇,作为暴力行业的珠宝业当然比做小本生意的包子铺安保措施做的到位。 当时的事情大概是这样,两人偷偷摸摸进了珠宝店,木讷的吉阿满在偷一枚玉如意的时候再次犯错,宽大的袖管扫落了桌上的一枚粉色珍珠,掉在地上发出声音,当场被人抓到。 吉良比吉阿满聪明一些,看到事情败露,便大叫了一声‘跑!!’,脚踩西瓜皮哧溜一声跑掉了。跑到一半才发现比他反应慢了三个半拍的吉阿满并未跑出来。兄弟如手足,岂能等闲弃之,等吉良咬咬牙跺跺脚再踌躇一番跑回去的时候,生性木讷的吉阿满已经被人打的倒在了血泊中。 第二章 因果兽格里菲斯 天空是绯色的,遥远的地平线上盘旋起黑色的巨大的风,风的左岸,是褶皱的正在花开的海。 记忆像倒带一样被回放,时间掩埋了荒原,回到那个起点。 于是回忆沉沦,阴冷潮湿的画面像雪片一样迎面吹来,久远的时间从那个洪荒阔野里走来,它是因为大妖的荣耀而闪耀颤抖的年代…… 尘封的记忆缓慢而坚定的苏醒…… 吉阿满茫然而立,他不知身在何方,醒来的时候便站在这条长满青苔的无尽回廊里。而这回廊深邃,蜿蜒着在米色暗淡的火光里嵌入远方釉色的黑暗。 火苗在回廊里跃动,人的影子在安静的呼吸里拉长缩短。这里似乎并不是真实存在着的空间,类似梦境,或者更加虚幻的造物。 从蛋中生出来的少年人在原地呆立了一会儿,徒然之间,一个声音在回廊的深处浅浅的呼唤,它似乎在说‘格里菲斯、格里菲斯~~’ 这声音似乎带着魔力,吉阿满的身体在这未知力量的牵引下沿着回廊走入幽暗之处——脚底老旧毛皮摩擦青石板,火焰跳跃,人影被拉的绵长,吉阿满如一︽∞,个牵线木偶被牵扯着,一直走…… 而抬起头来放眼望去,通道的尽头是幽暗,浓稠的死寂墨汁般渲染蔓延。随着吉阿满的不断深入,那呢喃的声音更清晰也更有力量感,‘催促’吉阿满加快了脚步,快跑起来。 无数的灯盏迎面而来,擦身而去,陷入后方的黑暗。回廊两侧斑驳的壁画和挂满了铜绿的雕像在视线所及的阴森里随着脚步的迈进狰狞的闯入视野,不一会便轰然离去,就像是坐在高速行驶的列车上看窗外的风景,拉扯出色彩斑斓的线条。 吉阿满睁大眼睛,数以百记的画面拥挤过来,一股股强悍洪荒而野蛮的气息铺面而至,让人无法呼吸。光影流转,壁画和雕像在匆匆而过的脚步声中快速转动,在吉阿满的视网膜上凿出一道道深刻的痕迹。 而过了许久,吉阿满才反应过来,那壁画和雕像其实是一份年代久远的记事本,雕刻着年华,积累了时代。在其上记事着一头顶天立地巨兽一生的故事…… 那兽名为格里菲斯。 它曾强悍至极,征战、威严与荣耀相随。它是君王,征战在洪荒里,在他力量的权能下,随处可见敌人的叹息与臣服。 随着光影展开的壁画里,有一座堆积厚重的白骨山。坐在白骨之巅宝座上君王沉默凝望。它有一双漂亮的马丁靴,靴子根部嵌着生铁,在无数个时间里淌过红色的血,至今还未干透。 但强者有终点,英雄迟暮,那兽最终‘死’在了另外两头强大另类的夹击之下——眼前的浮光掠影的壁画雕像瞬间激烈,无数红色黄色的线条飞舞,各样长着翅膀燃烧着火焰的怪物聚集碰撞,鲜血、嘶吼、冰冷的光还有流逝的生命…… 这是故事的终点,吉阿满的瞳孔被那些色调、沉默和嘶吼拥挤塞满,充实到肿胀,随即猛然一空,在反应过来之前,他走出了那条时间一样悠长的回廊。 而回廊的后面是一片幽深的广场,古旧的建筑边缘点缀着米黄色的光,如初雪的季节里遥远的火焰。淡淡的忧伤在广场上回荡,如挽歌。吉阿满沉浸在回廊里波澜壮阔的壁画上,他实在不相信那强大至极的兽竟然陨落。 然后身体步入广场,转过走廊,映入眼帘的是壁画之上记载着的那头顶天立地却残破不堪的巨大野兽。 那是一头怎样宏伟的兽,它盘踞在广场的中央,从东到西跨越了半个公里。它庞大威严,每一丝纹理都精美,一寸皮肤都布满硝烟。 吉阿满快步走上前去贪婪的抚摸着兽残破的皮肤,忧伤彷徨在这瞬间如洪水般决堤,冷漠的因果在时间里勾勒出内心最深的渴望。 于是他猛然惊醒,所有的因果和记忆浓缩在时间的某个点里,骤然间爆炸开来,发出‘波’的脆响…… 原来,那兽便是吉阿满的前世,其名格里菲斯。 它生于世界左岸的因他法尔河畔,为执掌因果,羁绊于因果的因果之兽,是古伦时代顶级的大妖之一。 格里菲斯陨落之后本该灰飞烟灭,但大妖力量荣耀和千万年的积累让他跨越过生死轮回,诞生了吉阿满。 原来,格里菲斯曾将一粒因果植于罗托迪尔所生第35枚童蛋的表壳上,藏匿于时间夹断的流层里,在某一日,又将之放逐于诸位面之间。 或许这世界最具污染力的东西一是时间,第二便是因果之兽格里菲斯的因果了。格里菲斯陨落之后,又经过了数千年,那颗曾经被他种植过因果的童蛋终于被完全污染,成了他的分身。借助屹立于幽冥深处者童蛋的力量,格里菲斯死灰复燃,完成了重生,便是此间的少年,吉阿满。 说到罗托迪尔的童蛋,就不得不提其‘生母’罗托迪尔。 因其生于空虚,毁于情欲与迷茫,大妖罗托迪尔一生会变换50次形态与不同种类、族群的生物杂交,后而产子以慰藉虚空。 而罗托迪尔所产童蛋便成了这宇宙之中最大的‘老虎机’,因从这蛋壳中所产之子千奇百怪,良莠不齐,天财地宝有之,家禽畜类有之,草木虫鱼土鸡瓦狗有之,生而大妖者亦有之。 罗托迪尔童蛋的这个性质注定了其夭折的命运,他是各方强者眼中名副其实的‘金蛋’,里面藏匿着未知的惊喜可能,被关注争夺是理所应当的。 然而,在漫漫时间长河里破壳而出的童蛋们,却有着不少精彩绝艳的生物——那些生而大妖的存在啊,那些屹立于金字塔顶端的存在啊,仿若浮光掠影,于虚空中诞生,于虚空中绽放璀璨光华,源远而流长。 格里菲斯的童蛋是它壮年时所得,利用因果兽独有的天赋本领寄生种植,继而借助他陨落的契机,顺理成章晋升成其分身。 能够如格里菲斯一样,将童蛋寄生到分身程度的,整个宇宙并不多见。这并非是格里菲斯的实力强势、冠绝宇内,乃是由于其独特的种族优势:因果的执行者——因果兽而已。 将童蛋寄生成分身固然会让格里菲斯多出一条性命,甚至若童蛋中诞生之物种为先天大妖者,格里菲斯更是会一步登天,很快便可以恢复自己全盛时期的力量。 不过这种事情出现的概率不大的,纵观历史,从洪荒时候算起,从金蛋中走出的大妖们也只有一个巴掌的数目,其概率可谓是极低的。 从记忆苏醒的那刻开始,格里菲斯便‘扫描’了这具分身的属性,他强大的因果力量逆推着记忆里的时间瞬间便浮掠了吉阿满浑浑噩噩的前半生。 “真是个糟糕的身体。” 格里菲斯摸着额头,声线不徐不缓。 “糟糕的人生。”他这样补充。 冉冉举起的左手阴影在灯光下慢慢爬上了大妖低沉着的左半侧脸颊。很遗憾的,罗托迪尔的童蛋所诞生的分身并非大妖,只是一个先天严重不足的类人生物,要想恢复到以往纵横宇内的力量,怕是要花费大时间和力气了。 然而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祸福相依,从罗托迪尔童蛋中诞生的身体并非一无是处,吉阿满的身体里面似乎沉睡着一道似有似无的奇怪力量,即使身为因果兽的格里菲斯也看不清其来龙去脉。大妖猜测,那可能是来源于大妖罗托迪尔的‘血脉’。 不过,格里菲斯同样身为大妖,与罗托迪尔的力量本质不同,吉阿满身体的血脉对于普通人或许是求之不得,但对于格里菲斯是无用的,况且那‘血脉’实在稀薄了些。 实际上,吉阿满的身体素质非常糟糕,连这个落后世界正常人类的平均水平都有所不足,这对于一名大妖之子是及其不正常的。 格里菲斯曾经怀疑吉阿满有着某种隐藏血脉,但经过它强大精神力的反复扫面,除了那丝似有似无的‘血脉力量’之外,吉阿满的这具从童蛋中诞生的身体却是一无所是。 虎父都有犬子,再雄壮的母鸡也有生臭蛋的时候。 格里菲斯对于自己糟糕的运气默叹了一口气,不过对于曾经的大妖格里菲斯来说,臭蛋也并非不能成材,只是‘稍微’麻烦了一些。 为了安身立命,甚至于重拾前世的荣耀,格里菲斯决定为这枚‘臭蛋’编制一个辉煌的前途。 ps:虽然才上传一章,就有‘天地在我心外稀散’的评价和打赏,让我分外意外感动。我会用尽全力,希望能不让大家失望。拜谢。 第三章 道格拉斯蛋白原质 “肌肉纤维松弛,神经反射迟钝,骨骼淳弱,细胞活性低,血红蛋白含量……”格里菲斯眼中闪烁着淡淡银光,一项一项报告着吉阿满的身体状况。他的脸色因为刚刚苏醒有些苍白,但面容平静,嘴角轻轻抿着。 “先天基因差,常年营养不良,冠心病……” “……罗托迪尔到底跟什么鬼东西结合才生出了这种玩意儿,即使他的父亲是一条鼻涕虫,以罗托迪尔的强势基因,不应该会如此之弱啊。” 百思不得其解的格里菲斯只能再次以臭蛋理论说服说自己: “看来当务之急,便是强化这具身体了。” 格里菲斯伸出右手,食指无名指相扣,食指平伸将之放置于胸前,然后缓缓展开。 一抹银色顺着其右手的血管脉络从手背缓缓蔓延到食指,随即聚集,将整个指头都染成了坚硬的银白色。 血液持续汇集,如心跳般跳动的银白色开始散发柔和的光辉,从弱到强,不一会竟然能够亮整间黑暗的屋子。 由于血液的注入,格里菲斯的食指肿胀如同入冬的萝卜,并且还在随着脉∑,搏的跳动而愈加膨胀。 终于,随着一声裂锦般的声音传来,格里菲斯右手食指的皮肤终于被涨破,浓稠的血液爆裂开来,竟然不是红色或者银色,而是罕见的灰绿色。格里菲斯信手一挥,那些灰败的血液便汇集在了一起,漂浮在半空中变成了一个球体的形状。 而原来格里菲斯纤细的食指已经齐根炸断,取而代之的却是一根修长的坚硬兽爪,从原本食指的位置狰狞的伸展出来——这是大妖因果兽的一根兽爪的本体化身。 那兽爪布满角质,如细密的鳄鱼皮肤一般,粗糙而坚硬。兽爪的前缘长着锋利的‘指甲’,不是覆盖在肉体上端,而是从格里菲斯的肉体中直接长出来的,冰冷锋利像刀锋般。 将本体化身的兽爪召唤出来之后,格里菲斯立刻显的有些疲惫,显然那兽爪的生长消耗了他不少的力量。 但这只是强化吉阿满这具身体的前奏。 果然,没过多久,格里菲斯将兽爪前端的‘刀锋’平指,移动手指在空气中划开一道奇怪的弧线。那痕迹是一个古怪的椭圆形,颜色是纯正的银白,它淡淡的漂浮在空中,并不消散,跟刚才流入格里菲斯食指鲜血的颜色相同。 而面对那银白色的怪圈,格里菲斯握紧拳头用带着兽爪的右手猛然击打在上面,那被格里菲斯食指所分割出来的空间竟然如同一块单薄的面板,滋扭一下倒塌下去,露出里面漆黑的空间。 用食指割裂了空间的格里菲斯更加虚弱,他将右手深入‘黑洞’之中,摸索了一阵,最后摸出一团毛线一样的东西。 “道格拉蛋白原质……只剩下一丝了吗?”格里菲斯喃喃自语。 道格拉蛋白原是古伦时代大妖道格拉腹部的一团肌肉组织群。道格拉是古伦时代几种以肉体强度名扬宇内的几种大妖之一,因为肉体强横,即使一生无法使用元素力量,仍旧少有败迹。 格里菲斯手中的道格拉蛋白原质是它偶然间得到,一直放在异次三角里,准备跟另外一位强横的大妖交换黑洞指环的。却没有想到,交换还没有开始,自己就横遭意外,陨落了,就连当时一整块的蛋白原质在漫长的岁月消融里也只剩下了表皮里的一丝而已。 在古伦时代,道格拉蛋白原质的效果只有一个,便是提升使用者的肉体力量。这其实是一个污染的过程,借助蛋白原质强大的辐射和污染力量,将使用者的肌肉污染同化成与道格拉肉体相似的结构。 当然,污染后的肉体强度跟道格拉相比肯定有所差别,但相对于那些肉体脆弱的大妖来说,性价比还是相当诱人的。 由于当年格里菲斯的身体强度已经相当惊人,并且道格拉的身体基因与其格格不入,才一直保留到现在没有使用,却没有想到这在他手中有些鸡肋一样的东西,还有再次被使用在自己身上的一天。 “虽然只有一丝了,但对于目前的身体来说,应该够用了。” 格里菲斯将毛线一样的乳白色球体拉开,从右手开始,围绕着身体缠绕了许多圈。大妖残绕的手法十分仔细奇特,甚至连人体的末端,脚趾和耳朵都缠住塞满了——这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木乃伊。 做完了这事,格里菲斯将右手平举,身体也随着正了正。 “那么,只剩下那个东西了。” 格里菲斯再次将右手探入‘黑洞’之中,整个残绕这白色线团的前臂伸入进去搅拌了一会,拿出一个鸡蛋一样的金属壳体。 那是一个古铜色的东西,质地像是青铜,质量却比青铜重上不少。金属壳体上密密麻麻的绘满了刻度和数字,三根长短不一指针的阴影淡淡的在壳体表面旋转,仿佛钟表一样,还不时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古特伦巴的时钟。” 传闻中古特伦巴是一个因为擅长扭曲时间而沦陷在时空轮回里的种族,这个种族因为追求永恒而扭曲了时间,他们将时间放大了单位点,从而达到长生的目的。 古特伦巴一族当然是失败了的,格里菲斯手中的时钟,便是流传自那个种族物件的一件高仿品。它的功用同样是扭曲时间,只是扭曲的幅度不大,而且启动代价也不小。 道格拉蛋白原质和古特伦巴的时钟被取出之后,格里菲斯的异次元三角入口便自动关闭消失了。 格里菲斯拿出古特伦巴的时钟是有原因的,道格拉蛋白原质虽是对大妖都有效果的宝物,但对于如今脆弱的吉阿满来说无异于揠苗助长的毒药——毕竟那东西可是来自于大妖的身体,虽然只剩下一丝而且经过了无数年时间的冲刷,但其污染性还是太过霸道。 以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状况,直接使用道格拉蛋白原的后果便是一个小时之内被完全同化,然后失去自我,变成道格拉的半分身。 为了能够吸收道格拉的血肉力量,格里菲斯必须想办法延长蛋白原质的污染时间。而古特伦巴恰好能够将道格拉蛋白原质同化身体的时间由一个小时扭曲成一整年。 原料和材料都已经具备,格里菲斯开始着手为融合道格拉蛋白原质做起准备来。 按照道理来说,为了达到更好的融合效果,格里菲斯最好休息几个月,将吉阿满的身体调养好了再进行道格拉的同化。 但格里菲斯没有时间,经过了提前苏醒和强行召唤真身的一根爪子,格里菲斯已经虚弱到了极点。古伦时代那场惨烈的战争对他伤害太重,以至于格里菲斯直到现在仍旧深受其害,主体意识随时随刻都可能沉睡下去。 “必须抓紧时间了。” …… …… 用打结的方式将缠绕全身的道格拉蛋白原质再次紧固,直到格里菲斯瘦弱的身体被坚韧的乳白色丝线勒出血线。 因为勒紧和缺氧的缘故,格里菲斯的脸色和动作看起来有些病态的僵硬,但他的双手十分灵活,不一会的功夫便在空中和地面上刻画出大量复杂的亮银色图案。 复杂精美的图案自动旋转编织,几秒的功夫便复合杂糅成一个古怪的纯粹由银线组成的三维体。那三维模型辅一出现,便仿佛磁铁一般吸引着周围所有的金属。 各种钢钉、衣架、菜刀、床腿一一脱离束缚向着模型飞过来,而它们才飞到一半,便像是骄阳下的积雪一样,化成一滩铁水,然后牵扯成一道亮色的丝线,沿着虚空中三维模型的轨迹填充堆积。 十五分钟之后,一台半米多高,重量达到50kg的古怪银色机器在三维模型的牵扯下诞生了。其顶端有一个蛋形的凹槽,槽臂是一团粉色的肉质,有着湿润的粘液和蠕动触须。 古怪机械的内部复杂神秘,像是发动机一样,其内部还在不断发出叶片摩擦空气时候轰隆隆的鸣叫声。 格里菲斯将古特伦巴的时钟放入刚刚收集的漂浮在身体前端的球形血液中,古特伦巴时钟一接触那团灰绿色的液体却突然活了,大‘口’的吞噬了起来,旋转着将壳体周围的液体往球体中间吸收。 那实在是一个诡异的画面,任何看到这种画面的人都会联想到一个饿了三天的汉子突然见到一个烤得油光闪闪的烤全羊奋不顾身扑上去猛吃猛补的情形。 等古特伦巴的时钟完成了‘进餐’,恢复成普通的青铜颜色,格里菲斯才小心的用右手‘食指’勾住,放置于古怪机械顶端的凹槽处。 第四章 分身 格里菲斯抹了抹被汗液打湿的额头,脸色因为虚弱而发白。 “还差最后一步……只是我太虚弱了,随时可能沉睡。我必须抓紧时间了……” 格里菲斯举起右手,食指狰狞的兽爪伸展弹出一寸长的指甲,然后猛然间插入自己的胸口,如手术刀一样向下划拉开十几厘米的伤口。 肌肉被拉开,露出里面跳动的心脏。格里菲斯全身颤抖汗如雨下,意识忽明忽暗,渐渐远离如同隔着毛玻璃。 他知道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刻,绝对不能够半途而废,于是咬住舌尖闷吼一声,强提精神,将生长着尖锐利爪的右手顺着割口插入胸腔,一番摸索后猛然拉出一团五彩的光团。 五彩光团是格里菲斯的本命魂魄的一部分,它利用因果兽利爪能够切断因果的锋利切开魂魄,强行聚拢成一团,塑造成另外一个他自己。 没错的,现在格里菲斯所要做的事情,便是人为的制造另外一个自己。那不是分身或者傀儡之类的低级玩意儿,而是实实在在用本命魂魄所造,就是真真实实的格里菲斯,现在的格里菲斯不存在被替换或者主次的关⊥∟,系,他们本身一体。这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被塑造出来的另一位格里菲斯实力弱小,只单单共享了真身的意识,却极少共享其力量。 将另外一个自己成功塑造之后,格里菲斯的真身便可以沉睡恢复力量去了。它本是虚弱,从魂魄中硬生生分割个体让更是雪上加霜。 “剩下的事……拜托你了。” 被切割下来的五彩光圈幻化成赤果着身体格里菲斯的样子,他对着渐渐沉睡下去的格里菲斯轻轻点了下头。 “交给我吧。” 终于因果兽格里菲斯因为太过虚弱选择再度沉睡,但如今所分裂出的另一个自己因为拥有了本尊知识却能够帮助真身尽快恢复力量。 光影走近沉睡的吉阿满,张开双臂,拥住人体,渐渐融入它的身体之中。 ……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蛋白质焦糊的味道,液体被煮沸的‘咕嘟’声,那是道格拉蛋白原质与亮银色的古怪机械发生反应之后的气味。 古铜色的蛋壳被古怪的机器加热成亮银色,光线越来越强,如接通了电源的白炽灯一样。‘电流’过载,‘白炽灯泡’徒然炸开,亮银色的光线向着四面八方激射,淹没格里菲斯。 白光一闪而逝,等视线回复,屋子内部已经失去了格里菲斯的身影。 …… …… 格里菲斯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并不是吉良万事屋那个阴森狭小的卧室,而是一片原始森林一样的孤岛地貌。 森林孤岛并非实体物质,乃是经过古特伦巴时钟所拉扯出来的时间地带。等古特伦巴时钟的效果结束,这个岛屿便会彻底消失在时间海中。 格里菲斯的真身在沉睡之前的那番‘折腾’主要给如今的格里菲斯留下了两样东西。 其一,从因果兽本体化身中召唤出的右手食指。 第二便是能够提升人体质的道格拉蛋白原质。 因果兽右手食指的作用暂且不说,格里菲斯的真身不惜耗费不多的力量也要将现在的格里菲斯送到这里,便是希望借助这里缓慢流动的时间来缓冲道格拉蛋白原质的污染之力,为他脆弱的身体吸收蛋白原质提供可能。 所有与大妖沾上边的东西,都不是好相与的。以如今格里菲斯脆弱之躯想要染指大妖道格拉的肉体血脉,虽然只是及其细小的一丝,也是大逆不道的僭越事情,想要成功是困难的。 不过,借着格里菲斯以大妖的魂魄力量为轴心,辅助古特伦巴时钟的时光力量却为这件原本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开了后门。不过,接下来格里菲斯能够吸收多少道格拉蛋白原质的精华,还得凭自己的本事。 而剩下的一年时间里,格里菲斯就要在这个荒岛中,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的吸收缠绕在身体上的那些蛋白原质了。 …… 古特伦巴时钟的时间地带。 天空中悬挂着一个巨大的表盘,散发着亮银色的光,如同太阳。表盘之上,巨大的时针分针秒针有序旋转,巨大的针影在以时间形成的岛屿上无声的横扫过去。 时钟指向十二点,钟面上的银色光辉如火一样炙烤着大地。 格里菲斯穿着短裤平躺在一块青石板上,双脚被一块天然形成的石锁形石块固定住,如同虾米一般在做着仰卧起坐。他的一侧是脱下来的衣袍,斜斜的挂在树枝枝桠上,随风摇摆。 被白色丝线包裹住如同蚕一样的格里菲斯艰难的蠕动着,他身下的石板上是一滩边缘已经风干出盐分的汗质。 “410,411,40……” 拉风箱一样的喘息从人形的大蛹里传出来,这一世格里菲斯的身体绝对是糟糕的,所以他只能够从基础的训练开始打熬身体,这样避免了训练难度高,强度大伤了身体的元气。 这一个周格里菲斯没有太过强烈的训练项目,只是简单的重复着仰卧起坐,俯卧撑和柔韧性拉伸。万丈高楼平地起,格里菲斯耐着性子机械式的不断重复着。他深知,基础对于一个立志获得力量的人来说是多么致命和重要。 强忍着腹部着火一样撕裂的感觉,格里菲斯再次用力屈膝完成了今天的第500个仰卧起坐。完全没有休息的时间,格里菲斯从流满汗液的青石板上猛然爬起来,双腿并拢,做起了伏地挺身。 之前的仰卧起坐锻炼的是腹背和大腿内侧肌肉的力量,等到腹部和腿部的肌肉承载能力达到了极限,格里菲斯便开始做伏地挺身,将锻炼的重心转移到双臂和后背,一秒钟都不浪费,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全身的肌肉锻炼完毕。 粗重的喘息声再次响起来,十分有规律却凝重。 骄阳炙烤,脚下的青石板像电烙铁般,温度至少达到了70度,是生鸡蛋放在地上都会被烤熟的热量。汗水滴落如雨点,肱二头肌带动着身体剧烈的颤抖起伏,原始的血性和力量在极端的环境和极限的训练下迸发出光和热。 激烈的运动带来的不仅是肉体上的疲劳,由于肌肉的剧烈起伏运动,那原本缠绕在格里菲斯身体之上的白线更加紧缩,丝丝缕缕勒在肌肉上,勒出一条条肉痕,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割开了皮肤,割入了肌肉里,但格里菲斯却并未理会。 “127,128,129,1……” 这是格里菲斯进入岛屿中的第七天,任务量是仰卧起坐七组,每组500次。伏地挺身七组,每组150次,各种锻炼身体柔韧性的训练若干。 刚开始的训练量并不算大,做完了仰卧起坐伏地挺身和柔韧性训练之后,格里菲斯就指挥着身体沿着整个外延岛屿奔跑。那是种漫无目的无休无止的奔跑,直跑到榨干身体的最后一丝能量或者干脆昏过去为止。 奔跑是最安全的锻炼方式,格里菲斯完全不用担心身体因为无法承受训练的强度而崩溃。 岛上的训练是先易后难的,因为身体素质的关系,格里菲斯训练的起点很低,这主要是为了给格里菲斯的身体打好基础。 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从最初的每天3500个仰卧起坐,1050次伏地挺身,到现5000次仰卧起坐,2000次伏地挺身,训练强度提升了接近一倍。 基础并不是一两天能够打好的,但经过一个星期的适应,格里菲斯觉得,真正的训练已经可以开始了。 …… …… 一个月后。 巨大的瀑布之下,格里菲斯赤身站立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之上,头顶上万钧的流水从数十米高的断崖上砸下来,如刻刀般雕刻过格里菲斯的每一寸肌肉。 在岛上生活了一个月时间的大妖变的更加清瘦了,经过一个多月的锻炼,他全身的脂肪全部被消耗一空,而与其相对的肌肉纤维还没有粗壮起来。 流水哗啦啦的冲刷而下,巨大的压力让格里菲斯左摇右晃。脚下是被水流常年冲刷成圆角的巨大青石,滑腻非常,格里菲斯纤细的双腿立于其上艰难的支撑了一会儿,便被流水冲刷了下去。 这已经是今天的第101次尝试了,格里菲斯从冰冷的水潭中冒出头,面无表情的用手抹了把脸。 “最好的记录只有58秒钟。” “迟钝的神经反射弧。” 在巨大的变化的水压和无氧环境下站立,是格里菲斯开发出来用来锻炼人体平衡能力和神经反射能力的方法。脚底的大青山在瀑布常年冲刷之下光洁圆润,人站在上面就像是脚底下抹了润滑油液。 最恶心的是,青石的上面长了一种名叫‘秋霜’的乳白色苔藓,非常滑腻。格里菲斯每次都要耗费好大的力气让自己立在其上。 由刚开始的爬都爬不上青石,到如今已经能够勉强立在青石上58秒,一个月的时间,格里菲斯确实是取得了进步,但这显然还不够,这样子的身体协调能力并不能让他满意。 为了能够适应青石上圆润摇晃的环境,格里菲斯在自己的脚下各绑了一块5斤重的半球形石块,那石块代替脚掌接触地面,让格里菲斯走起路来摇摇晃晃。 花费了三天时间找寻身体与石鞋之间的平衡,格里菲斯几乎鞋不离脚,训练、吃饭、走路从不离身,就连睡觉都穿着5斤重的半球形石鞋,身体半靠在山体上酣眠的。 这种疯子一样的执着让格里菲斯的训练看起来有些歇斯底里,由于难度的提升,他在训练中多次摔倒甚至昏厥,要不是那团乳白色的丝线总能够在大妖极限的意志和训练之下悄无声息的污染渗透进身体修补改变,区区人类身体早就崩溃。 ps:感谢大家在评论区的踊跃发言,小弟因为在国外一个非常穷的国家,每天只有晚上有网络,而且网速很慢,登录起点后台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所以对不起大家,以后大家的发言我不能及时回复了,隔一段时间我会集中回复的。打赏之类的信息,每一个周我会做一个单章列出明细来感谢大家。不能及时给大家互动反馈,实在抱歉了。 第二点欢迎我亲爱的老书迷的回归,这么长时间没有出书,你们还记得我实在感激不尽,希望这本书不会让大家失望。 第三我看到书评区中说异能中参杂玄幻元素,会扑街,这话实在对。不过请放心,开头几章的`大场面`和玄幻元素只是为了最后的大结局和主角归宿做铺垫的,整本书会规范在以异能为主旋律的,相信再过几章,大家会有所发现。 最后一点感谢超级无敌大魔王v的回归和100打赏。 第五章 孤岛特训 疯子一样执着的坚持带来的效果是显着的,又过了半个月,格里菲斯已经能够在瀑布的青石之上站立接近一分半钟了。 除了平衡性和神经反应性训练之外,格里菲斯还陆续开展了扛击打训练,动态视觉神经反射弧强化训练,极端厌氧性抗倒伏训练等等。 随着在孤岛停留时日的增多,格里菲斯每天的训练量同样在与日俱增。 每日3000个伏地挺身是必不可少的,经过道格拉蛋白原质的强化污染,格里菲斯的身体已经能够承受如此强度的训练了。最近的格里菲斯在做这项运动的时候已经开始背负起十公斤的重物了。 但这显而易见的进步,对于曾经站在力量顶点大妖来讲,还远远不够。 孤岛的东南角是一座天然形成的风洞群,地势不高的丘陵山岗上就像蜂窝一样布满了风口。 那些风口直通地底,幽深黑暗,最小的都有两米多高,大的都能够容纳一辆卡车开进去。风洞因为直通地底,与地底煞风相连,很容易像烟囱一样将煞风从地壳深处吸引上来,然后通过风口排出去。 所以,孤9→,岛东南角的风口,常年密布小型飓风,风洞就像是一个个飓风制造机器,一年四季从不停歇。 进入孤岛的第三个月,格里菲斯就已经赤身进入了这片区域修炼。 在地底煞风形成的小型飓风中修炼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格里菲斯从最小的风洞口开始训练,刚开始的时候,即使相隔数百米,能是被风洞形成的镰刀般锋利的煞风割的全身伤口,血流不止。 危险不仅来自于煞风,风洞里面还会时不时的激射出石块,被风加速之后打在人身上,每一颗都只有有三四百斤的力道。 不要小看三四百斤的力道,事实上,以人类平均身体素质来讲,几乎绝大多数部位骤然遭受三四百斤的力量击打,都会被瞬间ko。 就像是电影上警察对待犯人的时候一拳击中腹部,犯人就会立刻丧失行动能力跪地口吐白沫,事实上这个时候警察拳头上的力度撑死也就三四百斤。这并非杜撰,乃是人类的身体构造本就脆弱非常。 格里菲斯刚去那里的时候十分吃力,不仅全身上下所有的皮肤都像是被人用小刀片划了一遍,如同渔网。身体的肩部、腹部、臀部都还被风洞激射出的石块击中,骨头裂开了好几块,让格里菲斯足足修养的整整一个星期才再次踏足这片区域。 幸亏他大妖的意志坚刚,苏醒了一些的感知同样灵敏,才让他坚持了一整个下午之后,被最后一块石头敲中肩胛骨滚落山丘的。 风洞的周围的地貌是一道道深浅不一的沟壑,这跟水流流过岩石会抚平岩石棱角所形成的地貌完全不同。风洞之风因为来自地底,所以会有无数小刀片一样的风煞密集盘旋,这也是格里菲斯全身皮肤会被割裂成棋盘渔网的原因。 但是大量的风煞聚集,量变成质变就会形成风镰。 质变所形成的风镰威力巨大,速度和隐蔽性同样很好,往往一道风镰下去,凡是当在身前的无论是石头还是人体都会被一削而过,断为两截,而风洞洞口沟壑纵横的地貌便是被风镰的尾巴刮蹭所形成的。 在风洞口训练危险是大的,姑且不谈人是否能够忍受断骨挫筋和类似被剥皮一样的痛苦,光是那时不时出现的风镰,就足以杀人100次。 但是风险越大,回报也越大。 地底煞风是极好的练体之物,其来自地心,带着地火的浅浅精华余温,在击中障碍物的时候,便会将地火精华传递一部分过去。 格里菲斯虽然被地底煞风割的几乎毁了容,还被从风穴中飞出的石块砸的骨裂筋折,但修养好之后便发现身体状态前所未有的清爽,肉体中充满了力量,皮肤也更加坚韧厚实了。 而那些被割伤的伤口除了剧痒之外,便会顺着伤口渗透出淡淡的带着鱼腥味的浓汁,显然是人体的杂质。 除了淬炼身体,风洞还有训练人体抗击打能力和直觉的作用。 训练抗击打能力这个可以理解,任谁被割了那么多刀,身体被石头砸了那么多下之后,总是会有一些抗性的。而且抗击打能力的训练自古以来就没有多少巧可以取,口诀的宗旨就是要不断的挨揍。 每一个皮糙肉厚的mt都是被揍出来的。 而直觉的训练就是比较高端的东西了,类似于第六感,是那种对将要发生事情的精准预估。事实上,某些偶尔有点灵光的世人同样会在梦里预估到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某些人通过梦中的景象逃过即将到来的车祸 这是一种灵魂深层次的东西,本来以吉阿满这种小菜瓜是绝对不可能接触到这方面的认知和训练的,但是格里菲斯大妖的魂魄却可以无视一些规条,强行让吉阿满接触这些。 因为格里菲斯魂魄的入主,吉阿满的身体本是产生了一丝直觉的,这直觉虽然微弱,但却让格里菲斯有了在风镰之下生存的可能。 在视觉的辅助下,预估风镰到来的时间,预估风镰的方位,预估风镰的发射角度,然后在风镰发射过来之前,提前闪开,这便是格里菲斯躲避风镰的方式。 这是一种极端的方式,哪怕是只有一次错误的估算,下场都可能是被无情的风镰一刀两断。 格里菲斯正是利用这种生死之间的心跳与碰撞强行训练吉阿满直觉的,否则以吉阿满如今的段位,根本没有被训练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格里菲斯还要利用生死之间的大气魄来消融道格拉蛋白原质。在这样踩钢丝般的锻炼中,可以说是将命时刻提在裤腰上,但如若不死,收获必然是巨大的。 一个月之后,格里菲斯几乎每一寸肌肤都布满了‘刀痕’,身体皮肤每5cm的距离都至少会有一个如同婴儿嘴巴一样的刀疤,甚至有些地方会有三四道聚集在一块暴露出里面鲜红的筋肉,可以说是彻底毁了容。 这种事情说起来轻描淡写,但经历起来绝对血腥刺激,用种疼痛的比喻来说就是割皮。 平时在电视小说上看到二战某某集中营中人被活生生薄皮制造人皮灯泡便觉得很残忍,格里菲斯所经历的痛苦就好像是无数的割皮刀在全身上下其手,是被活活割皮痛苦的十数倍,若不是大妖冷静坚刚的意志镇压,早就疯掉了。 当然努力总是会有回报,格里菲斯经过了煞风一个多月的洗礼之后,皮肤的韧性抗性和恢复力比之刚开始增强了一半有余,而身体的整体活性和能量储备总量同样有所上升,就连最虚无最难以练习的直觉都有了些许的进步。 直觉的提升让格里菲斯能够更加准确的判定出风镰袭来的时机,位置和方向。当然,这种直觉的‘精准’反馈模式是在视觉的辅助之下的,是属于那种看见苗头,直觉随后跟进的‘见微知着’类型,算不得精深。 对于力量在不同时期的定位和作用,这个世界上或许无人可比格里菲斯。如今的吉阿满实力弱小,在攻击、防御、协调等未达到质变之前,目前性价比最高的提升项目便是防御了。 孤岛之上的时钟同样会东升西落,就像太阳和月亮一样,只是晚间的时钟样子会稍微袖珍和古朴一些,其所发出的银色光辉也柔和一些。 既然有太阳月亮的周期运动,潮汐随之而来。 不同于地球上的潮汐,孤岛上的潮汐要剧烈许多,每一个浪头都有十数米高的规模。这或许是古特伦巴时钟所形成的空间的‘太阳’‘月亮’距离大海的距离较近的缘故。 为了锻炼身体防御力,格里菲斯将自己绑在一块光滑的大岩石上,让十数吨的海水正面冲击身体,直到退潮。 这种锻炼身体的方法是一个叫伊斯拉·威尔斯的人发明的,伊斯拉·威尔斯是格里菲斯还未陨落年代一个人类国家的英雄,曾经单人只剑在数万骑兵的冲击下,独守城门三日,最后力竭而亡。 伊斯拉·威尔斯所创造锻炼方式的好处是能够无死角锻炼全身皮肉,而且短时间内效果明显,缺点就是太过极端,意志薄弱或者运气不好的人很容易丢掉小命。 伊斯拉·威尔斯还专门为这种锻炼方法发明了一套动作,每次利用海水锻炼身体的时候配合上这套动作,效果更加明显,副作用就是有点疼。 格里菲斯一手环绕脖颈一圈用手心托住下巴,一手藏于身后托住肾脏部位,整个胸腔前突,摆出一个奇怪的姿势。 系在腰间的藤蔓在海浪中剧烈的摇摆,海浪声、鱼腥味和流体摩擦撞击肉体的声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倒灌入格里菲斯的耳膜和鼻翼,这让他意识有些昏沉。 “第十五波海潮。” “已经是今天的最后一波了。” 仿佛是为了验证格里菲斯话语的正确性,他话音刚落,那喧嚣的仿佛要将天边都淹没掉的海潮在极短的时间内便消退的无影无踪了。 海潮是格里菲斯赖以生存的自然现象,他的所有口粮都来自于涨潮之后搁浅在沙滩上的细小鱼虾螃蟹。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岛屿中央的一汪活泉,孤岛中几乎没有任何水分存在的迹象,但在去活泉的路上会有众多的凶兽把守。格里菲斯除了在晨露和植物中收集一些水分之外,大部分的水分都来自于这些涨潮后搁浅的水产们。 在海浪中训练了两个月的结果还算不错,至少让格里菲斯的皮肉在短时间内上升了一个层次。但熬练身体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一个持之以恒的水磨活儿,以后必须坚持练习才会有后续的惊人效果。 以伊斯拉·威尔斯创造出来的独特锻炼方式或许训练个数十年真会有铜皮铁骨的武侠效果,但格里菲斯现在最缺的便是时间,况且真用数十年的时间只锻炼防御力就是练成了铜皮铁骨也算不得高手。 格里菲斯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在坚持锻炼体魄的同时,还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极限训练。 感谢信 虽然刚刚在章节里通知大家说我这边网络不好,对书评的回复,大家的打赏以及加精会在每周周末清点。但我刚刚拿出手机来看看,发现好多在书评区里留言支持,让我感到很温暖。特别是还有隐者跟过来的老读者,这让我即吃惊又感动,我已经接近三年没有动笔了,你们还记得我,谢谢,谢谢。 以后若是没有意外,我会在周末集中回答书评区的问题,加精以及制作打赏小弟书友的列表,不能及时与大家沟通,实在抱歉,我对不起大家。不过以后,封印成绩好一些,我会招募都保修,相信在互动方面会好很多。 不过目前第四封印这本书刚开,成绩并不太好,我没有立场也羞于启齿让大家为我做版主,目前书评区我只能周天打理了,再次为大家道歉。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支持。 第六章 匆匆八月 岛屿的中央是一口活水温泉,里面有一丝时间余韵的残渣,最是能够解除疲劳,回叙身体所能够记忆的巅峰状态。 格里菲斯每天都能够肆无忌惮的进行高强度的训练,最大的依仗便是这一丝融合了时间余韵的活水温泉。这汪泉水让格里菲斯无论训练量有多么大,身体有多么疲劳,第二天总能够生龙活虎。 除非昏倒,格里菲斯每天训练完成之后,都会在温泉中浸泡两个小时。 极限的训练,生死之间的徘徊让格里菲斯吸收了一些道格拉蛋白原质,原本将格里菲斯缠绕的像是木乃伊一样的丝线,如今倒是松散了少许,至少能够从白线之间的缝隙中看见一丝眼睛的轮廓。 今天是格里菲斯降临孤岛的第120天,刚好是第四个月结束。 后背上背负着一块100斤重的大青石,格里菲斯咬着牙,眼中冒着疯狂的光辉坚持坐着伏地挺身。 这是他今天最后的课业,完成之后就能够去孤岛中央的池塘中回复体力了,他必须用疲惫的身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千个伏地挺身。 双臂乳酸疯狂的分泌∫,,疲劳和剧痛每一秒钟都在撩拨着他的神经,经过一天在生死间的数度轮回和对身体的一次又一次的极限超越,换成是普通人,早就崩坏了。 但格里菲斯大妖的意志何等坚钢,区区肉体的疼痛和精神上的疲劳完全无法动摇其意志。不过人的身体终究有极限,靠意志一味的蛮干无异于饮鸩止渴。 不过,神秘的道格拉蛋白原质却是改良人体构造的良药。 每当格里菲斯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极限的时候,那缠绕在身体之上的丝线便会传递出一丝清凉,然后格里菲斯便会发现那到达极限的肉体又悄悄的生出了一丝力量供应他继续支撑下去。 道格拉蛋白原质的在人体极限的时候更加容易被吸收,格里菲斯知道,从蛋白原质改善人体提升其极限开始,他每支撑一秒,收获都是大的。 从这个时候开始,才是真正训练的开始。 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九十,格里菲斯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越是到极限处,越是疲惫、饥饿、痛苦,反而越是能够激发格里菲斯深沉的斗志。 大妖的眼眸冰冷,却从来未曾冷却过。 从孤岛东方的风洞出来,格里菲斯全身浴血,他这些天进入风洞频繁了些,大概每隔三天就要进入一次,所以伤势格外严重。 他此刻脚上还穿着半球形的石鞋,走起路来却异常矫健平稳,只有顺着石鞋流在地上的点点殷红显示出格里菲斯糟糕的身体状况。 连日来频繁的受伤,甚至伤上加伤的方式让格里菲斯的皮肤表层甚至摞起了红褐色的肉瘤子,这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人形的全身长满肉瘤的蟾蜍。孤岛中央的泉水有能够恢复身体记忆巅峰的神奇效果,同样能够一定程度上还原皮肤的伤痕。 不过,格里菲斯最近进入风洞区域的次数太过频繁,已经超过了泉水的恢复上限了,这让大妖看起来像是一个蟾蜍怪物。 格里菲斯对体表的疤痕和其带来的恶劣形象毫不在意,他用嘴巴嚼碎了一些林中采来的药草敷在伤口上,拖着伤体义无反顾的再次走进了风洞穴中。 大妖如今所在风洞已经由原来两米见方最小型号的转移成了三米多高的风洞了,虽然直径只增加了一米,但两米的风洞和三米的风洞在威力上根本不能够同日而语。 屹立在粘稠的几乎实话的飓风之中,格里菲斯双臂护住头部,任凭刀片一样的煞风将皮肤割成纵横交错的棋盘。 鲜血汇集成珠线从伤口滑落下来,还未落地,便被成千上万道风刀漫天细碎的血沫子。 格里菲斯现在皮肤的防御力比之刚开始增加了不少,加上道格拉蛋白原质的消融强化,他的皮肤柔韧性堪比一头犀牛,用刀子在手心里划擦的阻力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牛皮纸。 如今格里菲斯锻炼所处风洞的位置比刚开始的时候深入了不少,风洞的面积同样变大了不少。之前格里菲斯用来练习的风洞随着他身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已经被彻底的淘汰了,在道格拉蛋白原质和极限训练的双重作用下,被极大加强的身体防御已经能够勉强抵御风洞细密风刀的侵袭了,为了能够继续训练下去,格里菲斯不得不换了一个大一些风洞。 风洞的面积越大,其洞口内部吹出的煞风威力也就越大,其内部吐露的石块就越频繁。甚至在最深处,那些面积较大风洞里面的煞风能够吹碎钢铁,所以从两米的风穴移至三米处修炼,让格里菲斯又经历了一次‘扒皮’的痛苦。 经过接近半年的积累和对道格拉蛋白原质的吸收,格里菲斯终于迎来了他身体的第一个蜕变期,这正是他这些天毫无节制进入风洞的原因。 量变会引起质变,当人体在短时间内屡次频繁的突破极限,一种来自人体深处的本能就会拔高人体的‘品质’,这便是所谓的蜕变。 蜕变之后的人体,无论速度力量还是防御敏捷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这主要和蜕变前的积累和突破极限的方式有关。 格里菲斯最近半年来一直在全方位的打熬自己,因为身体淳弱,很容易在各方面突破极限,所以这一次的蜕变,按照道理来说,应该会给他带来全方位的提升。 越是临近蜕变,越是不能够放松。 除了每天频繁的被风刀滚的血肉淋漓之外,格里菲斯每天都在疯狂的压榨着自身的极限。 长跑、潜水、伏地挺身、抗击打训练、柔韧性训练……,格里菲斯就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机械,一天一天重复着冗杂繁重又超越人体极限的训练。而为了锻炼身体的直觉和灵敏度,他已经开始捅岛屿上的杀人蜂窝了。 …… 冰冷的银白色‘月光’下,成千上万拳头大小的蜜蜂,拖着钢铁一样尖锐的深深长刺为整个岛屿的西半边天空披上了一片银黑色的薄纱。 就在五分钟之前,一个人类形状的,浑身长满肉瘤的赤果怪物用岛上的常青树藤捅翻了杀人蜂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并且惨无人道的碾死了它们的女王大人。 破家之仇,杀君之恨,杀人蜂们全民动员,向着那个始作俑者发出了暴雨一样的袭击。 凭借着觉醒了一丝的直觉和这些天锻炼出来的极限神经反射弧,格里菲斯起先还能够应付、闪避这些蜜蜂的袭击,甚至有能力翻身拍死一两只。 可是等到杀人蜂越聚越多,遮天蔽日的小毒针不要钱的对着格里菲斯发射,他便有些吃不消了。尤其是等到中了蜂毒的身体渐渐麻痹之后,格里菲斯的就明显的感觉到了力不从心。 在杀人蜂的进攻下倒下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无数的毒针会在你倒下的瞬间刺入你的身体,然后轻飘飘的把你的灵魂带到远方。 前几次,格里菲斯坚持不住的时候,就会主动滚落山崖,掉入海中。这样之后,找不到目标的杀人蜂们会渐渐平息,飞回巢穴。 这一次,格里菲斯的运气显然不好。他信手捏死的那条蜂后不是一般角色,竟然惊动了这个岛屿一半的蜜蜂,这让原本打算故伎重演的格里菲斯只跑到悬崖的一半距离,就不得不挖开沙子将自己藏了起来。 不过这种方法并不是每次都好用,杀人蜂的提醒决定了其已经拥有了一定的智慧,格里菲斯有发生过因为躲避不及时被个别杀人蜂发现以至于引来大批蜜蜂差点被钢针刺死的事。 幸好,吉阿满的身体唯一有点用处的地方是勉强算是可以的耐力,在大妖格里菲斯的意志之下,吉阿满每次在被刺到昏倒和清醒的边缘,还会有力量险之又险的坚持爬回到活泉水池的中央进行恢复。 …… …… 进入荒岛的第八个月,格里菲斯的付出终于收到了回报。 在平衡性方面,格里菲斯已经能够在瀑布冲刷下的湿滑大青石上稳稳站立,甚至能够小范围的跑动腾挪。 在身体的韧性方面,或许由于童蛋吉阿满的先天种族优势,又或者是罗托迪尔的血脉力量彰显,在八个月的训练中,格里菲斯明显感觉到肉体耐力增强,皮肤防御增厚,甚至血红蛋白携氧量都有明显的上升。 若将刚进入孤岛的吉阿满的身体素质和耐力比作是一个10年未做运动,且体重超过150斤的死宅的话,那么经过道格拉蛋白源质强化和特训加强之后的格里菲斯就是一个久经锻炼的世界级选手,其进步是显著地。 至于力量和敏捷方面的提升倒是差强人意,只能勉强达到格里菲斯设想中的及格线水准。当然,这种及格线相对于正常人来说已然很高,但对于曾经站在力量顶端的大妖来讲只能算及格吧。 至于力量和敏捷提升不够显著的原因格里菲斯大概明白,他自身因果兽的血脉并不偏重这两方面。而罗托迪尔的力量敏捷虽然不错,但其血脉毕竟过于稀薄,且大妖罗托迪尔实力的提升方式是阶跃式的,短时间的积累并不会有明显的效果。 第七章 十二长刀与伦奇 在孤岛的正南凶位是十二柄长刀,乃是被扭曲的光阴怨念所化,有着劈裂时间的不可思议力量。 这十二柄刀子款式不一,长短不一,材质更是由铁到石到木料,因为光阴的怨念,更是汇集了为数不少的锐意,甚至连刀的意志都开始苏醒。 经过八个月的极限训练,格里菲斯勉强将基础夯实,有资格挥动部分长刀了。 所有武器之中,最能够全方位锻炼人体的便是刀术,格里菲斯现在刚刚觉醒,基础匮乏,正是为身体积累资本的时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刀术训练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刀术作为杀人术,有很强的威慑力,是格里菲斯在新的环境中安身立命的一大保障。在以格里菲斯意志幻化的扭曲时空,这十二把刀子实际上是占据了核心位置,它们所消耗的因果和时钟力量,甚至占据了开辟孤岛和海域所有能量总和的四成。 岛屿中的十二柄刀子便是为格里菲斯练习刀术所用,他前世不通刀术,但这一世,却打算做一个捉刀人。 之所以会选择走这样的一条道路,最深层次的原因是格里菲斯的陨落很▽♀,大程度上在于大妖‘伦奇’。而大妖伦奇正是众多使刀的人中,最突出的那一个。 格里菲斯自认为‘死’于伦奇之手并不惋惜。手握长刀的伦奇确实有了杀死他的实力,格里菲斯真身上百分之八十的伤口和那条齐肩而断的左臂都是伦奇造成的。大妖心理清楚,这一世,即使自己再次站在伦奇面前,在单对单的情况下,也不一定是对方的对手。 大妖伦奇之刀术是压迫性的,刚烈果决到像是情窦初开的花季少女在迫不及待的追求爱情。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和热情,是一种吹枯拉朽的锋利和无物不斩的决然。 实际上,岛上的十二柄长刀便是格里菲斯仿照伦奇的十二件刀具制造的,格里菲斯要借助时空的力量重现伦奇的刀术,甚至要以此为突破点让自身的境界再上一层楼。 闭上眼睛回想着伦奇吞天灭地的刀意,格里菲斯缓缓抽出两把刀子,是十二柄刀中最末端的两把,也是完全有铁石制作的刀子。 这两把刀子上所凝聚的刀意便是速度,是伦奇刀术中比较简单的部分,也是格里菲斯理解相对透彻的部分。 巨大的时钟在天空的正中央高悬,银白色的时间扭曲成光线透过刀背闪耀,格里菲斯缓缓抽出两把长刀,记忆里那由刀光组成的亮白色网络在零点一秒内闪耀千万次,割裂空间。格里菲斯抬手挥刀,冥冥之中,仿佛有某种法则在这刀术之下被轻轻蹭了一下,荡起了涟漪。 脑海深处的刀法残韵缓缓扩散,像是浓墨汁将清水一样的肉体污染同化,大妖的意志和精神如大山般镇压住无形的法则之力,这让格里菲斯的刀法在极短的时间内进步飞快。 身体不由自主的跃动劈砍,长刀的轨迹深沉玄妙,拖动着肉体扭曲变形,完成着一套极为生涩繁衍的刀法。 点点银光在空气里闪闪烁烁,时间仿佛如静止,光芒在身侧拉扯成丝线,如丝如缕。 视线里蠕动的海平面,耳畔的风声,鼻尖上初夏悠悠的芳草香气在缓慢沉重的时间里渐渐远离,格里菲斯在脑海中那些烙印着的记忆的影响下,仿佛化身成了古伦年代那风华绝代的大妖伦奇。 他拖刀而行,身体在零点一秒内穿越过时间,跨越过空间,双手长刀的刀剑在飞转后退的流年里拖拽成长长的银色匹练,摧枯拉朽的扫开任何挡在道路中间的物体。 零点一秒的时间很短,短到承受不住眼皮任何一次轻微的抖动。视网膜上银光一闪,格里菲斯从抽刀到现在仿佛只是挥动了一下刀柄,然后他面前10米的地面,无论是正在发芽的新树,翠绿的草叶还是坚硬的石头全部都被一刀两断,静悄悄的被斩离原来的位置。 一刀过后,格里菲斯将刀式收回,双插于脚下,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好利的刀。”他喃喃自语自语,还在沉迷在之前挥刀的意境之中。 这一刀几乎复刻了伦奇八成的意志风韵,是身为大妖的格里菲斯运用因果力量回溯脑海中对于伦奇刀术,外加上古特伦巴的时钟特有的扭曲时间的力量所形成独特刀法。 虽然格里菲斯如今的力量有限,但他身为大妖,亲身经历过伦奇快到几乎斩断因果的刀术,对伦奇的快刀意境理解最为深刻,这才造成了之前一刀几乎斩断万物的现象。 当然,这可怕的刀术并非现在的格里菲斯所拥有,只用在特定条件下对伦奇刀术的一种重现而已,可一而不可三,目的便是为了让格里菲斯‘偷学’伦奇的刀术。 当年,格里菲斯陨落之前耗费过一定的因果之力,复刻了一段伦奇的刀术,这正是格里菲斯能否修成刀术的关键所在。 之前的一刀在巅峰时期大妖格里菲斯的记忆和理解下几乎重现了伦奇刀术八成的神韵,格里菲斯现在所做的就是要尽可能多的抓住这抹神韵,哪怕只是千分之一,这神韵也够格里菲斯受用无穷了。 天空中如同太阳一样的时钟无声的转动,巨大时钟分针的阴影掠过地面,从很远的地方掠来。孤岛正南方的人影一动不动,两条黝黑的长刀被他一左一右插在脚边。 时间像潮水一样滑过砂石地锋利的刀尖,被双刀分割成四股的水流起起落落,啪打起礁石,露出沙面,偶尔还会留下一两条横行的螃蟹。 黄昏降临,海风转冷,开始由孤岛向着海面吹去。 那个只挥了一刀便闭目‘假寐’的男人仍未苏醒,潮涨而起的海水没过他的脚面,浸过膝盖,越过腰背,直达到他口鼻的位置才堪堪停下。 一尾活力活现的肥硕八爪鱼随着海浪而来,在格里菲斯的身边绕了一圈,便被海浪冲向了远方。 但‘入定’了男人如同失去了知觉,一动不动。 海风渐强,终于开始呼啸,寒冷的‘夜晚’降临。潮水退却,留下满目疮痍的海滩,急速下降的孤岛温度将还未来得及渗透入沙土中的海水冻结成冰渣,午夜孤岛的温度已经下降到了零下二十度。 孤岛的中央,那温暖的活水泉散发着温暖的水蒸气和莹白色的光芒时隐时现,只是少了八个月以来,每晚必躺入其中熟睡之人的身影。 六月天,像女人脸,阴冷善变。孤岛今晚的天气便有些不好。果然才过后半夜,便下起雨来。 接天连地的雨滴格外的大,雨雾之中,一座朦胧的身影寂然不动。雨滴打在那人身上,碎裂开来,反弹成更细小雨雾,像是在他身边披上了一层毛玻璃。 雨水顺着那人青涩的脸颊流淌下来,流过额头,躺过其闭起的双眼,滴落在睫毛上。巨大的时钟轮盘不知疲倦的挥舞着时针分针秒针,时间安静的走过去,雨下来停了,天暗了又亮了,那个双手拄刀的男人仿如石雕一般矗立着。 时间是格里菲斯进入孤岛的第280天,也是格里菲斯‘入定’之后的第9天。 一个仿佛鱼鹰一样长着弯弯嘴缘的飞鸟掠过水面,双爪勾起一尾锦鲤便冲冲忙忙的飞向海滩准备进食。它将翼展伸开,坚硬结实的肌肉奋力挥舞,半米多长的身形猛然拔高,速度徒然加快,勾勒出一个年轻的雄壮俊美的空中王者形象。 然而这位王者并未得意多久,一丝淡银色的光丝轻飘飘的从下方小岛飞过来,只蹭了一下它的身体,便将这位酷似鱼鹰的王者割的四分五裂。 飞鸟被一刀两断的命运让孤岛南方的天空扬起了一小蓬血花,然后还未来得及为天空和沙滩上色,便被海浪冲的干干净净。 格里菲斯缓缓睁开眼睛,此时他的瞳孔是深刻的虚无,两团漆黑的漩涡流淌在其中。 大妖有些茫然的活动了下脖颈,一分钟之后,流淌着因果和时间漩涡的双眼渐渐恢复清明。于是他终于回想了起来,他格里菲斯已经陨落,正在古特伦巴所创造的孤岛上徘徊。 视线上移,格里菲斯的左手微微上扬,漆黑冰冷的长刀反射着刀光照射在他的脸上,让他的心情终于好转了一些。 “总算没有浪费掉我花费精力回到那个战场。” 伦奇的刀术已经跨越了物质,甚至连一些虚无的东西都跨越了,所以陨落战争虽然已经过去许久,但每次格里菲斯回忆陨落战争中伦奇刀术的时候,意识变会不可避免的再次受到冲击,甚至被割裂。 而这一次也不例外,由于身体绝大部分意识已经沉睡修养,格里菲斯为这一次的回溯伦奇的刀术付出了不菲代价,但这样做的回报也是值得的。 终于根据之前格里菲斯在孤岛上回溯的伦奇的那一刀,加上巅峰时期大妖格里菲斯记忆中直观的记忆和理解,让作为刀术绝对门外汉的格里菲斯领悟了第一丝伦奇的刀意。 第八章 苦练刀法 自从领悟了伦奇的一丝刀意之后,格里菲斯便开始不分昼夜的挥刀,劈砍,甚至连睡觉都刀不离身。 那天,格里菲斯神游物外,虽对伦奇的刀术偶有所得,但毕竟基础不扎实,不能随心所欲,属于偶尔的灵感迸发。 为了能够早日掌握那种刀法意境,格里菲斯甚至不惜用大妖的意志强行镇压住肉体,让其在极端疲惫的情况下,不眠不休连续劈砍了100个小时。 越是高端的东西,便越是讲究基础,基础不牢靠,想要建立百尺高楼是不可能的。格里菲斯深知这个道理,才会想到用意志镇压肉体这种极端的方法来弥补他基础不足的缺点。 当然用意志镇压肉体这种做法定然会有后遗症,而且不小。但是他时间无多,距离离开孤岛的时间还剩下70多天,为了能追上别人苦练十数年的刀术的基础,为了能拔出岛屿中更多的长剑,对伦奇的刀术有更多更深刻的领悟,格里菲斯倒也不是没有魄力取舍的人。 连续劈砍100个小时,然后包括吃饭休息和方便在内的6个小时,再然后又是100小时的基础劈砍训练,再休息六个◆,小时…… 肩膀已经麻木,双臂经过了疼痛、麻木、肿胀到无知无觉,格里菲斯握刀的双手鲜血淋漓,长时间的刀术训练让他的手早就磨掉了皮肤。曾经一度,他的双手因为自我保护长了茧子,但肉掌和刀柄的冰冷摩擦却很快突破了防线,磨穿了茧子,扣入了格里菲斯的肌肉之中。 裸露的肌肉和神经纤维在空气中摇曳,暗红色的血结成疤染红了刀柄,大妖格里菲斯的意志盘踞在荒岛,发酵、咆哮。 摇摇欲坠的肉体像是深冬里被积雪压了九重的松树枝桠,疲累到随时都可能垮下去。格里菲斯双手挥舞着双刀在风穴口灵巧的跳跃,手中的刀刃在密密麻麻的风镰和圆石间挥洒,刀刃摩擦空气石块激起淡淡火星,透明的风镰割破粗糙的皮肤纹理,间或有淡淡银线逆流而上,冲入漆黑幽暗的风洞穴内。 格里菲斯的身体像是一个牵线木偶,无形的丝线牵扯着他的四肢将让他的动作格外灵活。这个时候已经是格里菲斯从入定醒来的第二个月末,这两个月来,他疯了一样的挥刀,疯了一样的练习刀术,在海潮中劈过浪,在潮汐里挥过刀,最后又以长刀劈风镰在极限和死境里强行拔高刀术修养。 格里菲斯如今所站立的风穴早已不是初时那种规模两三米的小风洞,所站立的位置也只在风洞的十米左右,早已不是几个月前只能够远远的站在最小风洞的数百米远处勉强练习身法直觉的小家伙了。 但凡强行揠苗助长都不会有怎样好的结果,由于面部的皮肤被风刀长时间摧残,他的五官已经严重扭曲变形,沟壑和肉瘤横生了。这种外貌若是放在人类社会一定会被当成怪物,乱棍打死。 但大妖格里菲斯明显不是注重外表的人,数千年的生活经验让他见识到了太多红颜成枯骨,豆蔻化为沧桑。况且岛屿中央的泉水溶有时间余韵,能够记忆人体巅峰时候的样子,很是能够将格里菲斯的外貌回溯回去,虽然这会花费格里菲斯不少的时间。 “我所能驻足这个空间的时间只剩下20天,缠绕在我身上的道格拉斯蛋白原质已经消化了百分之九十,想来临走之前全部消化还有些难度。只可惜这肉体着实驽钝,不仅道格拉蛋白源质对其提升平平,就连我耗费大力气,原本以为能够至少拔出伦奇的四把长刀,刀目前为止也只是拔出了两把。” “伦奇的刀术果然不同凡响,只是第一层境界便如此难以捉摸训练。我虽从未练过刀,但也晓得天下事,大多先易后难,这一层双刀快境已然如此难练,之后的五种境界想来会更加不易。” “看来我之前有些想当然了,练刀一事还需从长计议。不过当务之急便是将伦奇刀术的第一层练个大概皮毛,然后争取拔出第三第四柄长刀,临走之前再窃取伦奇的一道刀意。 如是这般,即使古特伦巴时钟的效果结束,我也可以去外界参悟,顶多没有古特伦巴的光阴效果速度慢一些。” 吉阿满的身体素质和潜力之糟糕让格里菲斯有些始料未及,他不知道身为大妖童蛋的少年到底是什么生物物种,但好像除了耐力、恢复力和肚脊处一丝传承至大妖罗托迪尔不知道有何用处的能量之外,其他的属性都不忍直视。 重生之后身体的情况是有些不算乐观,但格里菲斯算不上是怨天尤人的性子,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可以后悔抱怨的,况且身为因果之兽,凡人不行,在他这里还有着扭转的可能。 “算算时间,那个东西差不多也该出现了。” 良久之后,他喃喃自语,低沉的头颅再次抬起来,视线定睛孤岛的正北方向。 时节已是盛夏,孤岛的海风猛烈,从很遥远的地方吹过来,温暖潮湿。 远方的天空是纯净的蓝,白云围绕着悬挂在天空正中央的时钟朵朵点缀,看起来低下又辽远。 孤岛的云向来很少,风浪却多,只是很少下雨。格里菲斯的印象中,他在孤岛生活的接近十个月的时间里,仅仅有不足二十场。 不过,现如今北方的天空却是乌云密布,雷声、雨声和裂锦一样的风声在视线的末端逡巡,那是一场奇怪的,仅仅遮盖了四分之一岛屿的暴风雨。 遥远的时空位面有着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句子,格里菲斯没有见过那样的景象,但想来如今前方浓郁如同粘稠墨汁的乌云也相差不多了。 夹着着雨丝和黑云的是一声声野兽的嘶吼,隔着冰冷的毛玻璃一样的雨丝,有些不真实的遥远。 但该来的终究会来,格里菲斯抽动着鼻翼,仿佛已经嗅到了那些还在路上‘野兽们’们沸腾的血液味道。 当格里菲斯在驻留在孤岛第340天之后,由于时间扭曲的终结将近,空间壁垒因为时间的关系变的极不稳定。为了舒缓古特伦巴时钟内部的扭曲之力,也为了更好的将自己的所有潜力逼迫出来,格里菲斯利用自身的大意志,有导向性的将时空壁垒的缺口开向了‘宾格果拉卡’位面——这将导致宾格果拉卡向着古特伦巴时间地带的位面入侵。 ‘宾格果拉卡’是生活在中子位面所有的第17附属位面中,是一个下等贫能位面生物。宾格果拉卡这个名字是上古珥耳拜语,是肮脏的、劣等的、愚拙的意思。 是的,对于大妖格里菲斯来说,这群即将入侵孤岛的宾格果拉卡实在是劣等的,但对于吉阿满来说,宾格果拉卡却是他重生之后所遇见过得最凶猛的野兽。 空间壁障被撕裂的声音像是分娩般充满了矛盾和痛苦,一头头奇形怪状的野兽从被撕开的空间中钻出来贪婪的吸允着周围的空气。 宾格果拉卡们肮脏的唇和贪婪的眸在风暴与雷电中闪耀,格里菲斯手握冰冷长刀沉默的抬着头,那些野兽狰狞的剪影在闪电明灭的山巅时隐时现。 ps下一章结束修行,回归现实世界。 第九章 回归 眼前是拥挤的小卧室,有些昏暗。 淡淡的蜡烛光晕温暖着房间,饱满的烛泪顺着蜡烛的边缘流成一道白线,无声的堆积成浅浅一滩。 视线在烛光中摇曳,阴影里‘吉良万事屋’的招牌在墙角中陈旧着。 古怪的烟尘和蛋白质烧焦的味道从窄小房间的墙角飘过来,那是一台内胆还在高速转动的古怪的机器,它头顶的凹槽里正发出奇特的光和怪异的焦糊味道,古老而神秘。不过那机器正冒着青烟,显示着自己处于报废状态的事实。 躺在床上的男人的眼角撕开了一条缝隙,终于记起了自己所处的地方。 脑门上缠着绷带,肿胀的痛感和淡淡的药香提醒着男人曾经发生过得事情。他保持躺卧的姿势盯着被蜡烛照成昏黄的房顶,纯净的双眼在火焰投射在墙壁的阴影里明灭。 大妖突然嗤笑了一声,无头无脑的感概了一句: “总算回来了。” 这个人正是刚从孤岛回来的格里菲斯,由于古特伦巴时钟时间乱流的关系,不得不在黑暗密闭的未知时空里流荡了三年零六个月,直到格∵⌒,里菲斯摸透了那个空间时间潮汐的规律,才得以回归。 至于格里菲斯和宾格果拉卡们在孤岛所度过最后20天不得不说的故事,那实在不是一个愉快的回忆。 贪婪的宾格果拉卡们几乎在踏足孤岛的瞬间便开始占领和破坏着一切,这是一群连血亲也不会放过交配的种族,它们饥饿的时候,甚至会吃掉自己的孩子。 以肮脏、劣等的而闻名17平行位面的宾格果拉卡们仅用了一天便占领了整个孤岛,那些孤岛的原始生物在更加原始粗鄙的宾格果拉卡们面前纯洁和弱小的像是婴儿。 海里、地上,天空到处都宾格果拉卡们的身影,尸体从天上掉下来,水里的鱼被咬破了肚皮翻着苍白的血肉挣扎着呼吸着最后一秒钟的空气。 孤岛的杀人蜂在杀掉了数百头宾格果拉卡们之后也被宾格果拉卡们汹涌到没有尽头的数量磨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 这整个过程便是一场标准的物种入侵,遗憾的是在这块土地上,宾格果拉卡们没有天敌。 这20天籁格里菲斯所做的事情便是藏匿、杀戮然后再藏匿。密密麻麻的时刻准备着嗜血的宾格果拉卡们让格里菲斯几乎时刻都在逃亡之中。 宾格果拉卡几乎拥有着野兽们所有恶劣的品质,他们贪婪、嗜血、丑陋、没有节制、遵从肉体的欲望…… 在这小小的孤岛上,格里菲斯看到了不只一起跨越种族的强女干和虐待,很多岛屿的‘原住民’都是硬生生被宾格果拉卡们粗壮的野望玩弄死的,它们那种暴露在空气中的残缺撕裂的生殖器都在无声控诉着宾格果拉卡们残暴的罪行。 格里菲斯当然不喜悦这些遵从肉体欲望的劣等生物,他也不希望跟这群低等生物有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坏消息是,宾格果拉卡们似乎已经发现了格里菲斯,并对其产生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浓重兴趣。。 身为因果兽,格里菲斯生而大妖,他去过的低等位面不多,之所以将空间壁垒选择宾格果拉卡,是因为能够作现在弱小的他的对手,逼迫其潜力的位面物种就只剩下了这种恶心的生物。 拖着两条冰冷的长刀,格里菲斯速度飞快,两丝亮银色的光线在他周围环绕。 古特伦巴时钟的副作用是容易空间黏连,格里菲斯主动挑选位面远比空间自由挑选要好一些。不过,格里菲斯进入之前并不了解吉阿满身体的劣等成长属性,导致事到如今,身体没有成长到预想程度,而为成长之后身体预备的用以突破极限的考验却如期而至。 “真是狼狈……” 位面入侵野兽的单体实力都还不错,各个都有成年野狼的力量速度。而野狼最可怕的,便是它们成群结队,几乎很少落单的数量,那是以如今格里菲斯的实力一旦被围堵住也只有瞬间被消灭的恐怖数量级。 而格里菲斯自己实在记不得自己到底抹杀过多少的宾格果拉卡,20头还是30头? 靠着手中源自于大妖伦奇的锋利长刀和孤岛密布植被的复杂地形,格里菲斯且走且杀,看见‘落单’的就黏上去,杀不掉的就跑,实在不行就躲入丛林或者跳入海中,若是实在被逼的没有办法就去风洞口,那里密密麻麻的风煞能够为格里菲斯很好的款待那些跟在屁股后面几天几夜都不放弃的小家伙们。 这20天,格里菲斯实在无法维持身为大妖良好的荣誉和形象,他破烂的衣服挂在身上,裤腿一个长一个短披散成条状挂在身上,被汗水和泥浆涂抹的躯干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着抓痕和齿印,凹陷的肌肉和腐烂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像是集中营将死的难民。 用刀背轻轻拨开挡在眼前的树叶,树下三头类似野猪体长却足有三米的野兽张开泥黑色的鼻孔贪婪的嗅着,乳白色的粘液从他鼻孔和嘴巴里面流出来,浸湿胸前打结的绒毛,涂满了来时的路径。 天空中亮银色的时钟悠闲的转动,地面树丛中一小撮树叶轻轻晃了晃,白色的光线在狭小的空间里闪烁了一下,开满了粉红花瓣的木棉树连同一只全身漆黑的野兽在无声无息之中被分割成两段。 人影在光线被割碎成细碎格子的树荫下隐隐约约的晃动,两只敏捷的野兽前仆后继的追过来,将沿途的树苗推撞成一路的枝桠摇曳…… 在那个安静的夏天,光线明灭的隐藏和暗杀在整座孤岛里静静的流淌着。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无关乎荣耀,只在于生存。 格里菲斯的血液和皮肤滚烫,他低着头将自己埋进退过潮的沙滩里。温热咸湿的海风带着海的腥味掩盖了血液的味道,在这块注定将掩埋于时间的空间里,没有猎人,只有猎物。 分不清是格里菲斯在捕猎宾格果拉卡,还是宾格果拉卡们在找格里菲斯的麻烦,混乱的岛屿秩序让屠戮的步调那样和谐统一,又混乱难辨。 视线回转,让我们来到那片小沙滩。 格里菲斯双臂抱着刀,视线掩埋在沙土里。咸湿的海水味道蔓延过来,冰冷冷的摸过皮肤,是已经到了涨潮的时间了。被撕裂的伤口在咸湿的海水里低吼着,由于疼痛而颤抖的神经纤维像是纤细的虫子,在粗糙的沙粒中蠕动。 格里菲斯利用嘴上某种不知名植物的空心秸秆呼吸空气,藏在沙土下方勉强休息了两个小时,远处宾格果拉卡们耸动着的躁动鼻翼越来越靠近,他小心的将身体向着沙土深处挪了挪。 20天!!仅仅只剩下20天,格里菲斯知道,在这20天中,他必须做出突破,否则便会成为宾格果拉卡的粪便,被永远的留在这里。 在宾格果拉卡出现的第七天,格里菲斯已经连续更换了十数个藏匿的地点,突围和硬拼宾格果拉卡六次,全身伤处102处,左臂恶性骨折。 好消息是格里菲斯还活着,而且由于体力属性突出的缘故,他的恢复能力貌似还算不错。 蚂蚁抱成团尚且能够啃光大象,况且是一群比蚂蚁强壮凶残百倍千倍的宾格果拉卡们。 宾格果拉卡出现的第十天,格里菲斯被一头巨型的宾格果拉卡撞穿了岩石顶在了胸口,尖锐的石渣刺穿了肺叶让他至今还在咳血。 宾格果拉卡进驻孤岛的第十五天,孤岛的所有植被终于被它们破坏殆尽,格里菲斯的藏身空间被严重缩小,在第九次围杀之中,他舍弃一刀,踉跄逃走。 血腥味像糕点一样吸引着苍蝇一样的宾格果拉卡们,格里菲斯在扭曲的时间里度日如年,于是,名为鲜血的花匆匆开了数个白昼,在某个夏天的傍晚,悄然的黯淡了下去。 大量的失血让格里菲斯的皮肤看起来有些苍白,半透明的皮肤隐隐能够看到黑色的并不十分饱满的血管。 腹部被开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空洞,应该是被牛角之类的锐利物体一穿而没。透过血肉模糊的肌肉,隐约可以看见人前方的事物。 由于长时间的挥刀劈砍皮骨坚韧的宾格果拉卡,格里菲斯左右手均有些扭曲骨折。他的后背有一处很深的伤痕,深刻尖锐的伤势切断的神经和纤维,让后背一整块肌肉群落失去了绝大多数作用。 岛屿中央那汪蕴含有一丝时间余韵能够治愈伤势的泉水已经被宾格果拉卡们占领了,格里菲斯试图深入过几次,但都被逼退了回来。 如此恶劣的形势,让人绝望。时间和生命在天空中悬挂着的巨大时钟里,滴滴答答的响。大妖的脸没有表情,破烂的白色丝线稀稀疏疏的挂落在上半身,染着血,有些破旧。 第19天傍晚的银白色光线从很西边的地方照射过来,若是在外界,或者已经是夕阳了。 格里菲斯单手拄刀,暗色的血顺着指尖流淌流到月白色的刀刃上,肺部火烧一样的痛楚和四周渐渐逼近的吼叫声、贪婪的咀嚼声音让他清楚的知道致命的危险从未离去。 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了。 然而就在这份绝境之下,名为格里菲斯的大妖歪着脑袋,他的视线落入天边亮银色的余韵里。浑浊不清的眼睛在此时眨了眨,然后毫无征兆的噗嗤一声笑出来。 或许沧海桑田岁月变迁,他终究不再是那个坐在左岸荣耀宝座里,远远遥望那女子的君王了。这让他想起那一年站在梁丘山上看过的那一片因果花海,想起了那些无言的等待、沉默、生死和未及出口的誓言。 那时候那个女人还不曾离去,喜欢独自伤感,这是想想便感到开怀的事。 然而人之生命短暂,不过像夏虫。女人死去之后,格里菲斯一个人坐在那城墙上,遥望着空空的远方想过一些事。 但这也是虚无…… 春去冬来,年年岁岁的光阴秋雨,那些缠缠绵绵不愿忘记的事,终于在岁岁年年的念念不忘中忘却了。 大妖想,或许自己真的活过太久了。 但如今在这生命即将走到终点的时候,大妖再次想起那早已模糊了容颜的女子。曾几何时,在生命最娇艳的年华里,她赤着脚站在百花齐放的花园里,默默轻语——她说‘我的英雄驰骋在马革裹尸的战场,纵横无匹。’ 这真是夸张自大到无边的话,格里菲斯摸了摸被风吹干的伤口,手中仅剩的单刀浅浅的举过头顶。 地平线上,有无数的黑影在向着这边冲击,扩散,狰狞的兽嘶吼在原野。格里菲斯将长刀对向天空中高悬的时钟圆月,刀背映出那湾清澈,淡银色的反光里,男人的脸庞一半缅怀,一半冷漠——虽然不是纵横无匹的英雄,但死在区区爬虫之下,终究是太过难看了些。 今非昔比的大妖不想用吉阿满身体的劣等脆弱做借口,他皱起眉头努力回想,努力回想,回想在哪里失去了力量,让宾格果拉卡胆敢对他伸出爪牙。 与此同时,吼叫和咀嚼的声音渐近,大妖保持着头颅微微扬起的姿势站立着,银色的光线穿过树丛从他背后射过来,让他的脸颊和轮廓陷入深深的阴影里。 黑暗发酵,阴冷的嗜血记忆在更深的黑暗里绝响,于是,他意识到自己是格里菲斯,是那左岸之王,记起了那些年响彻天空的大妖的荣耀。 而当荣耀在火焰里面苏醒,大妖撕开血色的眼睛,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那头沉淀在历史中的恐怖巨兽正在缓缓苏醒,他已经睁开眼睛,竖起的三色眸瞳在渴望鲜血。 第十章 吉良万事屋 格里菲斯终于还是从孤岛回归了,那些回归的记忆和荣耀让他终于突破了伦奇刀术的第一层意境,到达了第二层境界——力量境。 成功拔出了岛屿中第三把和第四把长刀之后,来自古伦时代大妖格里菲斯的意志和心得倒灌,原本已经是强弩之末的吉阿满瞬间被开了挂,几乎是刀拖着人,将敢于突破空间,闯入孤岛的宾格果拉卡们斩杀的鸡犬不宁。 而在格里菲斯突破到力量境的瞬间。那些缠绕在他上半身迟迟不肯被吸收的道格拉蛋白源质奇迹般的消融,软化,化成一滩软软的透明液体渗入了格里菲斯的身体之中。显然第二境的初步领悟,对格里菲斯从精神到肉体都有了极大的改良。 至此,道格拉蛋白源质才被格里菲斯彻底吸收,而在规定时间内的成功吸收,也免去了道格拉蛋白源质的污染和反噬的可能。 道格拉蛋白源质的效果着实不错,大概在吸收完成的最后瞬间,让格里菲斯身体的整体素质足足提升了三分之一还要多。要不是吉阿满的身体构造特殊,而其潜能确实渣到让人始料未及,这一小团鸡蛋大小的蛋白原质就能让他恢复∟,到本位面一个‘小高手’的程度。 值得一提的是,吉阿满的身体素质提升虽然和预想偏差较大,很不理想,但是,其原本盘踞在体内的那丝疑似血脉力量的能力团却着实壮大了不少,大概到了以前两倍的程度。 格里菲斯猜想,道格拉蛋白源质对其身体的改造层度这样拙劣无效,有很大原因便是由于这丝翠绿色能量体对蛋白原质巧取豪夺以增长自身造成的。 不过,这丝血脉力量着实太过稀薄,暂时还没有显示出其特性,格里菲斯只能将之镇压在第六层意识中,也正是其本体沉睡修养的地方。 表面上看吉阿满的这具身体潜力和成长质量都比较差,刚开始的时候,格里菲斯以‘臭蛋’理论来解释这身体的羸弱,但格里菲斯经过一年时间的了解和接触发现,吉阿满的这具身体虽是羸弱,但在其背后绝对隐藏着秘密。他甚至预感,这身体甚至能够成为他恢复大妖实力,甚至做出那缈缈未知突破的契机。 仔细想想,大妖罗托迪尔的后裔怎会正常到是一个弱小的人类呢,况且,格里菲斯还从未听说过身为胎生哺乳生物的人类竟然会是以蛋的形式降生出来的呢。 大概有一刻钟的沉默,格里菲斯低头沉思,蛋白质烧焦的味道和灰白色的烟雾从墙角奇怪的银白色机器顶端飘荡过来。不久,房间外熙攘的喧闹声打破了这份安宁。 “应该是这一家吧?” “是那个房子,没错的,我家旺财丢了就是在这里发布任务找到的……” “吉良……万事屋……,真破啊,难怪我对这里从没有印象呢?” “三爷贵人不塌贱地,不知道也理所……” …… 熙熙攘攘的声音伴随着人声渐渐行来,‘吱扭’一声推开了单薄古旧的门板,是四五个穿着小厮服饰的男人。他们之中那个被叫做三爷的男人身穿大红色元宝装,胸口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站在人群的正中间,却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份显然并非下人的‘三爷’推开房门,走过吉良平日办公的厅堂,撩开布帘子一边观看一边信步走进卧室。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刚要跟进去,却发现自家三爷从房间里皱着眉头倒身退了出来。 在王家做下人长达二十年的壮年人都明白面前少年的习惯,当下便有人伸出脑袋往房间里面觑一眼。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小,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的‘办公大厅’。 古怪的味道从三爷撩开的布帘子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奇怪味道,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至此,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皱的更深了,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退开了两步,随即想了想,又皱着眉头走进去。 三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小,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都是有些功底的。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是个喜欢装扮老成的人,说话做事总要凸显一份‘老气横秋’、稳重的味道。原本大家根据其身份叫其为‘三少爷’,他感觉‘少爷’或者‘屯屯’这样的字眼太过奶油气、少年气,大发雷霆斥责了几句,下人们便集体改口成了‘三爷’。 老成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小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 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药物的味道正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而少年所在的房间却像是被刚被大风刮过麦场的房间又脏又乱,古怪的毛皮铁钉随处摆放着,墙角和地面甚至有一摊明显的焦黑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尘气,不知道之前摆放着什么东西。 少年人呆呆的看着走进来的三爷一伙儿,双眼无神又茫然,仿佛不多的脑容量无法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这人正是吉阿满,那个传说中从蛋壳中孵化出来的孩子。 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而迟钝。 身边的蓝衣小厮在他边上耳语了两句,王屯屯眉头微皱了两下,间或瞅了吉阿满一眼,随即释然。 “不要管这个吉……”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蓝衣小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管他,傻子而已…… 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说完这话,环视四周,皱了皱眉头,随即又说道:“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然后便是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 格里菲斯安静的看着三爷手下的人将吉良万事屋里面的东西一一扫荡着。王屯屯手里拿着扇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又来到大妖的面前。 “吉阿马对吧,我是王屯屯,初次见面,你叫我三爷就可以了。” “这吉良万事屋已经被三爷我收了,房子太老,我打算推倒重建,你之前住在这,我给你交个底。” “哦对了,还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因为你们擅自在我家珠宝店里偷窃,伤害了买卖双方良好的信任氛围,刑施部的何探长已经表态让你们牢底坐穿了。 ‘牢底坐穿’什么的,其实是吓唬你们的,我觉得最多也就是十几年。不过何探长向来跟我家关系不错,保不齐狱中出现什么幺蛾子……” “不过呢,你也不用怕。你的姐姐吉庆呢还算识实务,已经答应将这房子转让给我了,所以放心,牢底坐穿什么的,是不会有的…… 恩,小胖子,你在听吗?我说吉良万事屋已经转让给我了,无偿转让给我了……” “啧啧,你们家这地儿呀,怎么讲呢。坐北朝南,遏制交通脉络,风水宝地呀。我们王家要往外地发展,这块地是必须要拿下来的。 不过你大哥吉良是个没远见的,之前好声好气跟他谈价,我扪心自问价格给的不低,但你大哥絮絮叨叨什么祖上的房子不能轻易卖的混账话,让我实在厌烦。 哎嗨!没想到瞌睡遇到枕头,你们竟然敢到我家店里偷东西,奇才。这下倒好了,省的我再花时间费力气陷害你们了。到我家偷东西,呵呵……我弄不死你们……” 王屯屯刷的一声将扇叶合拢起来,他望了望半晌无语的格里菲斯,笑着用扇骨敲了敲吉阿满的缠绕着绷带的脑壳: “你不要恨我,世道就是这样,恩,你以后会明白的。 不过恨我也无所谓,但千万别让我知道。我这人呐,心胸狭隘,做事不择手段,我若知道你们吉家恨我、诬我,我会还回来。” ps:本来说好打赏书评之类的信息周天一块发的,但抱歉了大家,小弟今天又失言了,因为人家太开心。 首先得谢谢超级无敌大魔王v的10000起点币打赏还有他之前的1888打赏。我回想了一下,好像自从身为作者以来,第一次有人打赏我这么多钱。拜谢,谢谢。 第二件事是我发现我们竟然进首页新人新书榜了,虽然是最垫底的,但还是感觉很开心。压力什么的我也不想给大家,能让小弟留在新书榜上就感觉很好了。看到书评区有人签到,投票,说实话我心里很开心。有人留言说投两票别嫌少,怎么会嫌少呢,其实大家的每一票都是对尿弟的恩惠。 再次感谢大家。 第十一章 来自左岸的交易者 三爷说的没有错,吉良并没有受到刑施部的难为,而且他很快找到了刚从吉良万事屋出来的吉阿满。 万事屋被吉庆作为换回吉良和格里菲斯的条件送了出去,吉良满心感叹,心疼到不行,同时又觉得为姐姐吉庆攒嫁妆的事情变得更渺茫了。 在确认了格里菲斯身体完好后,他便苦大仇深的在一旁碎碎念起来: “阿满啊,咱们现在无家可归了啊。偷东西被人抓了啊,运气太差了啊,其实我觉得主要原因是你胳膊短,偷东西的时候老掉东西。 哎,算了,人生苦短,你脑袋都被人打了,我也不能再怪你了,话又说回来了,要是事前我再英明一些,把你的身体条件考虑进去就好了。 常听人家说啊,一个巴掌拍不响,虽然你是猪队友,但仔细想想我的计划大概好像也稍微略略有一点点不是很完美,或许还有一丝丝改进空间。” 吉良摸着格里菲斯的大脑门一脸沧桑的回忆着,他将这次偷窃失败的原因找了一遍,终于找到了自己身上,然后猛然自卑起来,所以他又说: “你不会觉得哥哥特别≠,没用吧,不会吧,我养你那么大你嫌弃我?!” 格里菲斯实在懒得理他,大大脑袋憨厚的外表下,他正有些心情愉快的想着那个叫做王屯屯的少年。因果兽的修行并不在乎物质、时间,它需要的乃是更加虚无更接近因果本源的东西。王屯屯有洁癖爱洗澡,这让他闻起来有一股淡淡苹果派的味道。 “三爷啊。”格里菲斯舔了舔嘴唇,自言自语。 “什……什么?”吉良还在碎碎念叨,模糊听到了格里菲斯好像说了某些文字,有些不确定的反问道。 脑门上还缠绕着绷带的矮胖少年裂开了嘴唇阳光般笑了笑,憨态可掬。名叫吉良的少年见到对方的样子,重重叹息,又愁苦起来。 这个季节的天空已经有些湿冷,北燕还巢,是夕阳西下的时间了。 吉庆跟在格里菲斯身后,落后半步,低着脑袋正在愧疚私自将老宅‘吉良万事屋’的房契送人的事情。 吉良望了望天空,脸色凄凉,在想今夜晚饭和睡觉的事情。吉良万事屋已经改姓为‘王’了,这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厨房卧室以及一切可以让人过上安稳日子的东西。 “算了,我这里还有30几个贝元,原本是留给秀姐姐做嫁妆的,只能先拿出来,解决今天晚饭了。” 格里菲斯跟在吉良的身后默不作声,原本的吉阿满本来就有一些因为主人格缺失行为呆傻,傻言寡语,所以格里菲斯此刻的行为倒也中规中矩。 他因为记忆全面苏醒,已经可以自立,并不需要跟在吉良、吉庆后面讨生活。 但被吉良、吉庆孵化、照顾了十几年,格里菲斯倒是欠下了对方不少的因果。他是格里菲斯,是因果兽,以因果为食,种族特性让它比其余任何生物都要在乎因果循环,所以前十几年欠下的,终归是要还的。 另外,格里菲斯对吉良、吉庆兄妹的主观印象还不错,横竖没有地方要去,倒不如陪着两个傻兮兮的小家伙走一走。 通过吉阿满的记忆,格里菲斯认知到这是一个文明中等偏下的位面,有列车、有火枪、有贵族,有在商业化进程中被急速推动的大都市和与贵族制度背道而驰的模糊松散社会结构。 吉阿满脑袋中的东西不多,前面十几年他主人格不全面,外加地处偏僻,了解的世界局势片面,格里菲斯打算在吉良身边过度一段时间,对许多缺失的世界观进行补全。 …… 晚饭是六个中号包子,每人两个,是从吉良万事屋隔壁的包子铺买的,就是早晨吉良和格里菲斯两兄弟练手的那一家。 吉良吉庆兄妹的包子是素馅的,格里菲斯因为是病号,需要营养,额外照顾了一个肉馅包子的。 吃过晚饭,吉良带着姐弟两人去了北水的石板桥。那石板桥是一座气派的拱形建筑,从东到西是一个平缓过渡的优美弧线,而其桥下却是众多首尾相连的细小半圆弧,拱立着桥面。 北水的石板桥是小镇上唯一泄洪的建筑,拱形的结构和宽阔的底面让水流可以畅通无阻。 不过最近干旱连年,洪水没有,粮食的收成却也欠佳,久而久之,这桥下便成了乞丐乞讨休息的地方。 吉良因为早年间做过万事屋的老板,用破铜烂铁跟这里的乞丐做过些小生意,倒是跟这里一个叫‘阿三’的人相识。 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世界上有贵族、平民,乞丐堆里也是有高下的。 格里菲斯看到吉良被阿三带走到三四百米开外一个穿着青衣的高瘦男子身旁。青色衣服的男子身量接近一米九零,坐在桥墩下最舒适干燥的地方,他的左右手边分别坐着两三个衣着相对干净考究的中年人,算上冷着面的阿三,这些人便是乞丐这个小团体中最顶端的阶级者。 青衣人名叫梁国,三年前来到穷山而水的沙镇。听说他来的时候新断了右手,右眼,好像被人一刀剜掉了眼睛又顺势劈断了右手。 梁国身无分无,又身体伤残,被人施舍了些饭食勉强活了下来,顺势便做了乞丐。 因为梁国会些功夫,为人狠辣言出必践,很快便成了沙镇这个没见过多少市面的乞丐们的老大。 这个时候,习惯了沉默寡言的梁国抬起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下吉良,抿起嘴唇说了一个数字,然后吉良便涨红了脸愤然又不情愿的从裤兜里面掏出了一些贝元。 自从吉良‘拜过山头’之后,吉家三口就在北水的石桥下面安顿了下来。 …… …… 时间是吉良一家入住北水石桥的第三个星期。 梁国一个人坐在河边回忆往事,那把陪伴了他多年的青铜刀片被他放在脚边,下意识的磨蹭。 一刻钟之后,他遇见了一个人。 当这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悄悄的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甚至能够听到命运的拐点不堪重负的发出齿轮碾压的‘吱妞’声。 那是一个自称格里菲斯的男人,声音从背后响起来的时候让人没来由的感到温柔亲切。他从身后走过来,在梁国的左手边坐下,自然随和的像多年未见的知交好友。不仅让人眼前浮现出在垂垂老去的黄昏中,踏着橘光和蛙鸣绻绻而来的友人。 “我的朋友,你看到你内心愁苦,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眯着眼睛笑了笑,他带着黑色的圆顶帽子,遮掩住半边脸颊。这人眉眼似新月,右半边嘴角微露半颗白色的牙齿——相貌似天使如魔鬼。 “我的朋友,告诉我你的所求。” 这话之后,梁国的记忆就有些混乱了,似乎有一种力量模糊了大脑的运行。以至于他竟异想天开的要求对方恢复他的右手和右眼——那是他最心底的自卑和绝望,难以想象,他竟对着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轻易启齿。 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在为数不多的记忆中,他清晰的记得对方鱼钩般闪烁着光芒的嘴角,在耀眼的弧度里,轻描淡写的应允了这样的事。 然而,整个宇宙,是一份硕大的因果。要有所得,必有所付出。 “亲爱的朋友,就我而言,世界的事,没有难成的……关键在于你打算为此付出什么?” 河岸的的风吹开来人柔和的头发,他的目光清澈,靠近过来,轻柔的抚摸着梁国模糊的右眼和重新生长肉芽的断臂。 “我知你穷困潦倒,一无所有……这样吧,你去为我做一件事。” 记忆在这个时候剧烈波动,梁国知道那是希望与恐惧在发芽沸腾。那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在他耳畔轻声漫语,但温柔间他吐露恶意,蜜饯般的嘴轻声开合着,说了一些名字。 但梁国最终还是答应了格里菲斯的要求。 作为回报,格里菲斯将会医治梁国失去的眼睛和手臂——而梁国手臂和眼睛的回复过程就像是在做梦,他在浑浑噩噩之间,看见自己的手臂像素描般被银色的丝线勾勒,编织、具现,最终清晰完全,肉光质质。 …… …… 以上整个过程如同发生在梦里,等梁在河堤上醒来,身边早已经空空如也,连格里菲斯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都未留下。 记忆中关于那男人的印象一片模糊,仿佛他正置身在一片巨大的因果线团里,遮天蔽日的银白色丝线打成结垂下来,让一切可以看见的、琢磨的事变得混乱。这就仿佛一根被抓到起头的丝线,线头后面的部分,全然凝结在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丝结里。 所以,在梁国的脑海之中,那人的脸颊清晰又模糊,丑陋又俊俏,他仿佛看见过他高耸的鼻梁、优雅的眼睛,却又仿佛没有过。甚至于对方是男是女,高矮胖瘦,甚至成人还是孩子他都一无所知。 后来,梁国曾找手下盘问过那个时候的事情,得到的结果让人惊悚。见过梁国的人都说,他一个人在河边呆了整个下午,话里话外,完全不见格里菲斯的身影。 弟十二章大妖的獠牙 若不是被修复的眼睛、手臂,梁国或许会劝自己否认那人的存在。 但完整灵活的肢体活生生的证明着一些他不愿意相信的事,那名叫格里菲斯的人,他举止优雅,却满怀恶意。让人不知道其身份为人、为鬼亦或者恶魔。 名叫梁国的男人倒是想过赖账,或者一走了之。但是,对方的神秘莫测和治疗他手臂眼睛时候展现的超越常识的手段,让梁国将这种心理狠狠的压制了下去。 他曾经是狗王张坤手下的三号悍将,因为一次任务被围困,狗王舍弃梁国并砍了他一刀,使其断后、吸引追兵。 因着这样的事,梁国深陷沦宇,那些曾跟随过梁国的手下拼死拦下追兵为梁国争取了一线生机。才有了后来梁国落魄沙镇被救的桥段。 流落沙镇的这些年,梁国过的并不舒适,他习惯了在狗王手下的尊贵与锦衣玉食,也常想起那一夜为了掩护自己逃命,那些战死兄弟的悲鸣。 但如今梁国身体的残疾被医治,许多事情就必须要去做了。不过在此之前,曾经的狗王座下的三帮主摸了摸黄铜匕首,神色复杂的抬头望了一个℃,方向。 “王家……” …… 要说王屯屯有什么事情得罪过格里菲斯倒也未必,格里菲斯倒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 王屯屯谋获吉家老宅,甚至摸着格里菲斯的脑袋放狠话,这些他都不在乎。格里菲斯找王屯屯的麻烦实在是因为对方身体上散发着的水果一样的香味,那由内而外来自灵魂的特殊味道让对饮食一向挑剔的大妖微微颔首。 恩,苹果派的味道…… 用力深吸一口气,余味香甜。绑着绷带的圆圆大脑袋男孩子张牙舞爪却憨态可掬的努力调整着表情让自己看起来凶神恶煞: “大妖格里菲斯要张开獠牙啦!” …… 自从搬到北水石桥之后,吉良、吉庆和格里菲斯的生活倒是相对安稳了些。王屯屯和吉家人倒是在路上偶遇过两次,吉良和格里菲斯被人家狠狠侮辱训斥了一番,便两看相厌的各自走路了。 吉良虽然被王家人羞辱,甚至被打过嘴巴,尊严受了迫害。但有更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这吉家的大公子,倒也没有第一时间感到悲伤。实际上,他最近正在忧愁自身的职业规划,毕竟手里面只剩下二十初头的贝元,不能坐吃山空。 而王屯屯‘强占’吉良万事屋的时候,曾经让人把万事屋里面的那些‘垃圾’丢出去。被王家丢出去的所谓垃圾的东西,是吉良家曾经的家具。吉家的大公子吉良先生是个实在而少怜寡耻之人,王屯屯前脚把‘垃圾’扔的地点告诉了他,他下一脚就跑过去捡漏了。 时间飞快,大概还有两个月就要入秋了,吉良原本估摸着还要花些贝元买几床棉被,后来捡到了王家扔出来的,原本是他们的家当,倒是可以节省不少。。 所谓职业生涯规划,规划职业,规划人生,规划未来,最重要的是要规划自己和家人不饿肚子。吉良看着脏兮兮的手掌心里,静静躺着的一二十枚贝元,默默叹气。 这显然支撑不过整个冬天嘛…… 其实在沙镇泄洪的唯一拱桥之下住着的新邻居们,倒是给了吉良灵感。这些家伙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反倒不事劳作,躺在地上向人讨饭就可以温饱。 而做乞丐的话倒不是不可以,吉良想着做乞丐不用干活,白吃白喝从一方面讲确实逍遥自在。不过,他又转念又一想,姐姐吉庆还未出嫁,肯定没有人会愿意娶一个面貌平平的乞丐,就是单单有一个做乞丐的小舅子就能为吉庆的婚姻带去许多困扰。 况且,乞丐存不住钱呐。他们吉家可不是只有姐姐吉庆要嫁人的…… 吉家的老大哥忧忧郁郁的往身后看了一眼,果然看到脑袋圆圆的吉阿满正憨憨的奶着手指头望着天发呆,他捂着脸想着这个跟在屁股后面叮当直响了十数个年头的少年年龄也不小了,于是满腔悲愤情怀难以抒发,忽然大吼一声: “你他娘的也要结婚啊,老子的礼钱……” 乞丐是不能做了,吉良琢磨着是否能做一些正经小生意。他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做回老本行,继续打响自家‘吉良万事屋’的招牌。 祖屋吉良万事屋被王家人占去了,店铺没有了,自然没有人再去店里委托任务。但是吉良本着山不过来,我就过去的精神,用小竹竿挑起了一面写了‘吉良万事屋’招牌的小旗子走家窜巷的吆喝。 因为沙镇地方并非特别大,吉良经营万事屋已经有些年头,很多人在吉家店里委托过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再加上格里菲斯这个蛋中少年的噱头让吉良在某段时间里声名鹊起了一把,所以,当吉良吆喝了一个多小时,走了接近两公里的路途之后,还是真收到了一些委托的。 破家之后的吉家,除了大公子吉良外,姐姐吉庆也在为了维系家庭的正常运转努力奔波着。因为女子心灵手巧的缘故,吉庆把自己委身在一间生产简单款式的男女服饰的小手工作坊里。听说这做作坊在沙镇还挺有名气,旺季的时候,商品行情见涨会向镇外出口,吉庆为就进到这里,可是求了不少人。 因为接近秋天,小作坊内部的产品已经开始由夏装向着秋装过渡了。吉庆被分配缝制女士长裙的两侧的边缝,是作坊粗超流水线的一部分。 所以,吉家唯一清闲的便是格里菲斯了。这个脑袋圆圆的少年整天绑着一圈灰不溜秋的绷带梦游一样到处发呆,他似乎是认定了自己病号的身份,好吃懒惰到令人发指。 不过认识格里菲斯的人都知道,这孩子脑袋不灵光,最近后脑勺上挨的一下子估计让他的整体智商又倒回到石器时代了,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倒是得到了颇多的理解和同情。 最近沙镇倒是发生了一件大事,本地贵绅王冕家的下人何氏在回家的途中被人绑架,她本是王家侍弄花草的佣人,由于厨艺出众,被提拔成了王家后院主厨的人。 在沙镇中央有一条河叫做颓水,那水从东到西贯穿沙镇,镇里的妇人大都用这河里的水洗衣做饭。在这一年夏季的末尾,颓水汛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何氏的尸体便被人从河里打捞了出来。 她本是被人杀害之后,扔在河里,顺流而下的飘过来。因为在水中浸泡太久,中途便沉溺了下去。所以被打捞起来的地方不是抛尸现场,更加不是凶杀现场。 下人被杀,家主王冕自然对当事人表示出了哀悼并对凶手表达了强烈了愤慨,何氏失踪那天,他其实并未派出人手搜查,干完活回家的下人就像是下了班的上班族,公司领导是不怎么关心你死活的。 不过,在这个社会结构十分松散的世代,家主和佣人之间并非是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倒是更加贴近于雇佣关系。所以为了维持住王家上下的凝聚力,王家表面工作还是要做一些的。 杀人这样恶劣的事迹,连刑施部的人都被惊动了。王家是沙镇巨富,它在没落之前,也可算得上是手眼通天的那类人家。因此所有与王家沾上边的事情,在沙镇这一亩三分地的刑施部档案的优先级都是较高的。 不过小乡镇的警司能有多少能耐,懂得放狗嗅衣服抓人就算的上是完备且完全的职业技能了。 何氏的尸体放在颓水不知道多少天,河水冲刷掉了大部分作案痕迹,那女人的尸体都化脓臭掉了,那警犬蹲在尸体旁边直伸舌头,无助的呜咽。这案子便因此进入了瓶颈。 死人那么大的事情,当然少不了吉良。格里菲斯被对方拉着一路小跑,穿透人群,迫近尸体挺立的地方。 吉家的大公子吉良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年少的时候,放个屁都要抓起来嗅一嗅味道。记得格里菲斯六岁那年浑浑噩噩不懂事,曾跟吉良争辩眼泪是否苦涩的问题,被对方当场乎哭,伸着小舌头舔了格里菲斯一个大花脸,然后绘声绘声的给格里菲斯描述眼泪里那份苦涩的味道。 围城四方形的防治围观的黄黑色横条内部,一名身穿深灰色长袍的中年人正在低头挑弄着尸体。他的手掌上带着透明的薄膜手套,尸体被他翻弄之间,呈现出勒痕伤口。 这人是沙镇的杨医生,本不属于警察梯队,但由于医术高超,深谙人体结构,常常被刑施部请来协助办案。 杨医生手掌翻弄着尸体,带着淡蓝色的薄口罩,不断汇报着尸检的数据。这些数据被站在旁边的一年轻警司默默记录着。杨医生做事认真仔细,细碎的泥屑和头发都会用小刀和镊子夹住封起来,让人感到分外专业。 这事情做了有十五分钟,吉良屏住呼吸认真观看,直到杨医生皱着眉头站立起来,才敢稍微大声一点喘息。 “从杀人手法和处理尸体的手段来看,凶手是个惯犯……至少是曾经杀过人的……”穿着灰色长袍的杨医生摘掉手套扔在尸体旁边的小银盘里。 “这一道伤口从胸口划入颈间,虽然不大,却割破了气管,断绝了人呼救的可能……” 姓杨的医生声音抑扬顿挫,他说话缓慢。 “你们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的淤青,颜色暗淡,显然不是死者生前造成的……” 吉良夹杂在众人之间随着杨医生的话语而惊叹着,那杀人者的杀人手法被医者一点点的揭露,这却让犯人更加云遮雾绕扑所迷离。 当吉良正感叹间,那姓杨的医生拍了一下手掌说道‘受害者颈间伤口从右往左渐深,过度自然圆润……凶手是个左撇子!’ 眼神呆滞的圆脑袋少年微微抬起头,似乎是憨厚笑了一下,他的目光穿掠时空,萦绕在耳边的推断和低语潮水般退却,他看到一条银色的丝线从那尸体上横贯出来,跨过河流,延伸到石桥的方向…… ps:感谢‘超级无敌大魔王v’对尿弟的再次10000起点币的打赏,实在无以为报。这样吧,我算欠大魔王大人一张更新好了,给我几天时间,让我把这个故事写完,会专门为大魔王加更一章,到时候会在标题上写明为魔王大人一人专门加更的。 还有一件事,有读者问题在非洲工作好玩吗,我觉得大家会比较好奇,我也很想分享一些非洲的故事给大家,那以后若是有时间,我多少写一点非洲的生活给大家,也希望给大家一个真实的非洲吧。 今天说一说我对非洲的初始印象吧。 尿弟在尼.日利亚工作,起飞的时候从上海的虹桥国际机场走的,里面有免费wifi,面积大,设施也好。小弟之前没去过这样大的地方,几乎迷路了。坐上飞机之后,从埃塞俄比亚转机到尼,顿时感到非洲的机场明显的小一些,也破旧一些。而机场的厕所也有一种国内公厕的视觉感,并不是很规范整洁。 但很多同胞来到这里之后,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慢节奏。我来非洲半年有余,正在试图感受融入到非洲本土的这份美好里,愿我亲爱的身在地球各个角落的读者们,努力生活,甘心乐意过完这美好人生。 第十三章 三爷事件 何氏被杀的风波持续了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吉良有时候带着格里菲斯打着小招牌走街串巷的时候,都会看到从各家各院进进出出的刑施部警司们。 吉良身世凄苦,但毕竟是个孩子。他性格跳脱,对于神神鬼鬼杀人放火之类的事情格外上心,每次听人讲起来,就会兴奋异常。基于这样的心态,‘吉良万事屋’被委托任务的完成率一直不算高,但好在收费便宜,押金少,总算还有一些愿意尝试的人。 最近格里菲斯转行成了吉家的福将,他外貌清秀,方头大脸,圆圆的大脑袋和时时刻刻都在犯迷糊的气质让他看起来很是呆萌。 由于很少说话,格里菲斯其实是有些‘冷酷’而忧伤的。冷酷忧伤的气质配合呆萌的外表是毒药,这对于少妇或者怀揣着母性的少女来说是无法抗拒的宿命。 所以,每一次吉良带着格里菲斯外出的接任务的时候,成功接单的概率总会比单独出任务高一些。这让吉家的大公子时常感慨镇上的女人是缺乏理性的‘畜类’。 不过这事情总算有利于吉良万事屋的发展,后来吉良举一反三,逼着格里菲斯∑◆,装可怜。某某某拒绝吉良的任务邀请,吉良就会极端做作的一声长叹,小脚丫偷偷的在格里菲斯屁股后面猛踹,然后缠着绷带的大脑袋就会闪烁着星星点点的眼睛看一眼潜在雇主,又欲说还羞的低下脑袋去。 之后的事情就是被萌杀的少妇和吉良之间的事情了,格里菲斯完成了任务便睁着终年弥漫着的大雾的双眼迷糊去了。当然,在众人眼中,以他的智商注定了还要迷茫很久。 最近吉良咬牙为格里菲斯买了一个黑边的大框墨镜,那眼睛造型是最近电视上流行的黑帮老大款,这让后者看起来冷酷范十足,更加方便利用大妖的外形还拉拢客户了。 不过格里菲斯毕竟还未成年,实际上他的年龄比吉良还要小一些,所以吉良的大号眼镜驾在格里菲斯肉嘟嘟团溜溜但明显小一号的脸蛋上,直接就遮去了半张脸,就这,吉良还感觉自己干了多么惊天动地的大壮举,整天个都居功至伟的拽到天上去了。 时间跨越到八月份,王屯屯家佣人何氏被杀的风波终于开始平息下来。 刑施部的人根据一些有的没的线人提供的信息‘顺藤摸瓜’抓了几个嫌疑犯,但大部分很快被证实为误抓,剩下的一些人情况也八九不离十。 外出调查的警司也有去过北水石桥,梁国当时刚巧不在,剩下的乞丐七嘴八舌的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那警司随手记了记便走开了。 作为与王家新近结仇的吉庆倒也有被盘问到,她本就一无所知,倒也没提供出怎样有价值的东西。吉良跟在姐姐后面也想发表意见,警司没让说。 当然这些都是生活中的琐事,虽然零碎,但总体感觉还算开心的。而说完了这些开心是,就要讲一些令人心情不快的东西了。就拿近日来讲,比较郁闷莫过于吉良和格里菲斯又被王屯屯搓了一顿。 事情的起因就是刘姨家的狗狗阿才跑进了王家的大院子,而阿才刚好是吉良接到的任务中要求寻找的失踪的贵宾犬。吉良怀揣着敬业和负责人的心态勇敢的与王家门卫交涉了半个多小时,效果不佳。 后来不知道是凑巧还是王家下人的提报,外出的王屯屯刚好看到了站在王家大门口据理力争的吉良。在花费了两分钟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王屯屯一脸正气的拍着吉良的肩膀让他放心,还说凡是进入了王家门的东西,就是一只苍蝇也要还给吉兄。末了他还有训斥门卫说其不懂礼貌,怠慢了客人。 听了王屯屯的言语,吉良立刻有些耻高气扬起来,他倒是一个不怎样记仇的人,王屯屯的三言两语甚至有些让他冰释前嫌,敞开胸怀感受起对方莫须有真心诚意的地步了。 王屯屯请吉良和格里菲斯进房间吃了茶,清清爽爽聊了些人情世故。他心智成熟,生来的身份和日常所见形形色色的谋算机宜让他的谈吐不俗,所以宾主尽欢。 考虑到吉良如今的生活状态,王屯屯还极为贴心的为他们上了一大盘的热乎乎香喷喷的五绝熟肉。 吉良早饭确实没有吃,况且现在潦倒了,吃不起肉。经过大半天的劳作,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唤了。 “这道菜唤作荚锅,是在牲口未死透之前剜下两侧后腰最稚嫩的肉片做成,所以味道鲜美,你拿去尝尝…… 说道这荚锅啊,做法倒是不算复杂,只是调料考究了些,需要用精选的五色荷香粉,红脂辣椒,调和面粉搅拌,在油锅中……” 王屯屯抽出外缝镶金的华表扇子,手掌轻捻至半开,微笑着解释着荚锅的由来和做法。吉良和格里菲斯吃的满面生津,对于对方的讲解倒也没有听进去多少,只是出于礼貌,支支吾吾的响应了两声。 酒足饭饱之后,吉良倒也没有忘记本次到访的目的。他自认稳重的拿捏了一下时间和语调,肌肉管理着表情模拟着王屯屯的说话模式问道: “不知道王兄让手下找寻灰色贵宾犬的事有没有结果了,说来也巧小弟之前亲眼看到它跑入贵院子……这条贵宾犬呐唤作阿才,是我雇主家里的看门牲口,我接到任务负责将它带回去,不知道王兄方不方便……。”这番话吉良打了许久的腹稿,终于文绉绉的顺利讲了出来。 “阿才啊,这个倒是不清楚”王屯屯捏着下巴认真想了想,“不过,灰色的大狗倒是见到了一条。” 听到王屯屯亲口承认,吉良喜形于色,他转身向着格里菲斯看了一眼,发现对方舔了下嘴唇上的油脂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这让吉良恨不得立刻伸手将格里菲斯撸平,你他娘的智商不过5的渣渣还给我装深刻。 不过,现在吉家老大吉良心情不错,他并未理会格里菲斯反而殷勤的向着王屯屯问道: “那不知道王兄方便将阿才归还给失主吗?当然,我们是这个任务的被委托人,你把阿才交给我们也是一样的。” 王屯屯双目盯着吉良,眼神由平淡逐渐变成惊讶,他问道: “我不是已经把它交还给你了吗?” “交给我了?”吉良苦思了一秒钟,“没有啊,我什么都没有收到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刚刚啊,”王屯屯的表情变得更加惊诧,他‘啪’的一声将扇叶合拢,用镶着金线的竹木扇框敲了敲桌子,然后指了一下格里菲斯。 这个脑袋圆圆的憨厚小伙正一手拿着荚郭肉放在嘴边舔着,他表情享受又配合,憨厚而天真的外表充分表达出他手中肉片的美味来。 “这荚郭的肉材便是那条叫做阿才的灰狗的后腰肉,味道鲜嫩可口,你看,这小家伙是很爱吃的。 哦,对了,阿才剩下的部分我待会让人包装好你也拿去,荚郭的后腰肉要求新鲜,我让人先做了,其他部位的肉也是很美味的嘛。我家后厨了隔后腰肉的厨子是从城里请的,手段高超,呆会我让他给你切切。传闻吉家尚有一姐姐,狗肉你们拿去,不要浪费了嘛……哦,你不用谢我……” 王屯屯才说道这里,明白自己已经被狠狠羞辱戏耍的吉良脑袋一热,怒吼一声猛然间向着对方冲了过去。 被这变故惊的一愣的大脑袋吉阿满错愕了一秒钟,他‘睿智’的观察了一下场上形势,迅速抓起一块肉片塞入嘴里。刚要冲过去帮忙打架,就看到吉良被王屯屯一脚踹了回来。 王屯屯年龄已经十七八岁了,在这个世界几乎已经成年,而吉良还只是一个少年。王家是大户,饭菜精良可口,营养丰富,这就更加造就了王屯屯人高马大的体格,所以,被愤怒冲昏头脑的瘦弱吉良不顾一切的冲过去的时候,王屯屯只是顺势一脚,便将其踹成了滚地葫芦。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惨绝人寰的一顿痛殴,当然,这种打生打死的粗鲁事情,三爷王屯屯是不屑去做的,脏手。他只要挥挥手,自然会有又粗又大的下仆帮他这事。 只是一刻钟的时间,吉良便被对方三四个人踹的爬不起来,他痛苦的在地上打滚,却被三爷一脚踏在脑袋上,彻底动弹不得。 格里菲斯也受到了相同的待遇,他倒是没有怎么挨揍,这小胖堆被人放倒了当做足球被踢来踢去,整个人滚阿滚的在人中间‘呀、呀、呀、呀’晕头转向的瞎叫唤。 王屯屯利落的用手挥动了衣服的后摆,他低垂着眼帘看看地面。小折扇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刷’的打开,王屯屯的脸色在这动作里转冷。 “你们算个什么东西,竟敢来我王家讨要东西。实话告诉你,这阿才是我让人杀的,你们在找这畜生我知道,我就是要杀给你们看的……” “我不仅杀了他,我还让你吃了呢。你能拿我怎样,咬我啊……” “你也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吃狗肉的时候,你们不是很爽的嘛,怎么,爽过之后不想负责任啊,看你们这怂样子…… 呵,感受到世道险恶了吧,哥哥在这里教你个乖,想开点吧,傻瓜。狗肉都已经吃了,你不服还能让死狗活过来咬我啊?!” 第十四章 左岸墓碑 三爷王屯屯是王冕最疼爱的儿子,天分智慧得天独厚,集王家上下疼爱于一身,是沙镇上身份顶尊贵的人。 缺乏管教,靠山硬朗,年少多金,三少可以说有成为纨绔的所有条件。 事实上,早些年间,三爷曾做过几年欺男霸女的恶少,但往往事后麻烦重重,又会被家中老爷子责罚,在行恶事的过程中却又难以得到充分的满足感。 后来王屯屯的性格逐渐内敛,渐渐喜欢上了一些背地里阴暗的事情。从那个时候开始,三爷王屯屯的心灵开始阴毒扭曲,沉迷于背后偷偷摸摸谋财害命的成就感中无法自拔。 而知子莫若父的王冕倒是清楚王屯屯的变化,但是崇尚无毒不丈夫的王家家主并未有任何表示,反而戏称‘三儿足智多谋,可为天生谋士’。 无论是让吉家家破人亡丢掉老宅,还是最近王屯屯先礼后兵让吉良和格里菲斯吃掉了雇主的宠物狗,王屯屯这样做,一部分是王屯屯贪图对方的老宅和潜力,另外一部分倒是和他阴暗扭曲的心理有关。 三爷爱折磨人,爱看人哭的样子,更是着迷人们从欣喜到失落的@↑,巨大反差美。王屯屯觉得,在人们梦想破灭的那一刻迷茫无助不知所措的表情,是存在于这个世界最真实迷人的东西。 所以他折磨吉良,折腾格里菲斯,折磨可以动手的每一个人——他将他们当做自己平淡生活的小小调剂品。实际上王屯屯对于这样完全没有还手之力却又努力挣扎要站起来的人肃然起敬,他感动于其勇敢,却又忍不住催毁其希望,把他们置身最黑暗的深渊。 …… 吉良和格里菲斯在桥洞底下躺了三天,到得第四天才得以勉强行动。在这期间,王屯屯倒是‘好心’让人送了些草药过来,其中倒有不少是疗伤的上等药材。 但是,吉良刚被对方打脸,正在气头上,发誓赌咒要对方好看,本打算潇洒一把将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直接乎对方脸上。 不过转念一想,吉家现在落魄,而弟弟吉阿满受伤不轻,前段时间还刚被人打了脑袋,正是需要药物治疗的时候。脑筋转到这里,他便阴沉着脸将脖子憋的通红,终于接受了王家的馈赠。 或许做坏事真的会有报应,在王屯屯打伤了吉良和格里菲斯的当天,王家就出现了第二件惨案。 王冕的第二子,王屯屯的哥哥王建民在视察吉良万事屋回来的路上,被路旁正在施工的民工,以一枚脱手的砖头砸中脑壳与世长辞。 肇事的‘民工’看到情况不妙落荒而逃了,随后刑施部赶来,王家也来了人,熙熙攘攘的,很是喧闹了一会儿。 根据现场人员的描述,那位在逃民工的外貌特征倒是透露了不少。 “那人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以上,皮肤黑黑的,留着长头发,还用很重的刘海遮挡住额头……口音像南边来的,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特意伪装过的。这人中午过来的时候,说自己是王头介绍来试工的,这事情以前也有过,我们……” 刑施部的何芳合上笔记,刚才那人是她今天调查的第五个人,都是当时在事发现场的民工或者目击者。这些人的供词大同小异,虽然部分小细节还有些出入,但供词透露的部分,已经能够帮助刑施部大大缩小查案的范围了。 与此同时,在吉良和格里菲斯被王屯屯打伤的当天便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定摆脱不掉报复行凶嫌疑,事实上,刑施部的人有来问过情况,但吉家上下确实一无所知。 王家家主王冕这次发了真火,王建民罹难消息传来的时候,他正在自己店铺里面同着人谈生意。这人本是笑面虎,脸上的学问做的深刻从容。 但当王建民的消息一曝光,王冕当场就气的失了心疯,抖着袖子连续打翻了两只价值连城的花瓶古董,当着合作伙伴的面,就说要不惜一切代价捉拿真凶。 王家在沙镇本就势大,王家的二公子被人杀死,如今尸骨未寒,犯人却逍遥法外,于公于私都是说不过去的。 于是刑施部的警司被王家施压,甚至抽掉了部门里面大部分的人手,表示会彻查此案。而王家自己也花了大力气,利用自己的渠道请了一些人,还花费金钱悬赏了凶手的相关信息。 人多力量大,况且沙镇并不是一个人口稠密到可以长期藏匿凶手的大都市。 在王家和刑施部的双重悬赏之下,有不少体态特征与凶手相似的人被找出来,然后一一排除。因为有上级领导的督促,这工作做的又急又快,但却有条不紊,刑施部私下里甚至估算过凶手落网的时间,其中最悲观的论调是在一个周以后。 另一方面,作为凶手的梁国正在逃离沙镇的路上,前些年混社会的灵敏嗅觉让他在王家和刑施部做出动作之后,便晓得自己捅了马蜂窝,果断抽身撤离了。 事实上,王家多年低调,或者说走的是背地里做事的阴毒路线,在民众的眼中声望颇为正面,对整个沙镇的实际掌控力,也是不弱的。而当梁国杀了王冕的二儿子王建民,王家这头潜伏在沙镇的巨兽终于露出了他真正的獠牙。 人是一种趋利避害且侥幸心理重的生物,梁国刚开始的时候被格里菲斯神秘诡异的手段折服,又被恢复了右手、右眼,过分自负,顺理成章的杀了王家的人。 时隔几日,恢复身体带来的自信加上格里菲斯诡异手段随着时间的减弱,梁国灼热的大脑清醒过来,便渐渐萌生了逃离这是非地的念头。 后来,梁国杀了王建民,王家整个动作起来之后,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捅了马蜂窝。曾经的三帮主这个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履行与格里菲斯约定的覆灭王家的契约,反而是如何逃离沙镇,确保自身的安危。 当然,作为使得自己陷落网罗险境的格里菲斯,梁国是又怨又敬的。他甚至认为对方将自己的残疾治好,目的就是让他作为攻击王家的炮灰。 当然这或许正是格里菲斯所思所想的,足见人心险恶。但前些日子,大妖当着他面提出这契约条件的时候,梁国却是迫不及待答应了的。 “简直像是恶魔的诱惑。” 他愤恨的想着,情绪有些偏执,随后又想到那天在河堤上那人笑着讲的话: “我知你穷困潦倒,一无所有……这样吧,你去为我做一件事。” 去他妈的一件事,让老子杀人,让老子做炮灰,你想的美,老子不干了! …… …… 左岸之地…… 左岸的天空依旧阴霾,装饰了白色宫殿的是被银色丝线串成了珠玉的时间。它们像蜘蛛网一样从四面八方延伸过来,在极远的黑暗里叮咚作响,熠熠生辉。 虚无的声音从深刻的黑暗里面飘荡过来,无数的人无数张面拥挤在黑暗里,杂乱无章的**。那些声音拧成一股坚硬的声线,似乎在高声赞美着‘因?果!’,又似毫无意义的嗡鸣…… 左岸东面种植了一片向阳花草,如今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姹紫嫣红的让人感到鲜艳——这里的主人还在的时候,喜欢称呼这片花海为‘失乐园’。因这曾是那女子安息躺卧的地方,不知道多少年过去,如今却是荒凉如野。 失乐园里埋葬着许多死于因果的人,左岸的主人牵针引线,将他们亲手埋在这里,写下难朽的墓志铭。 如今正是新的一天,荒草凄凄的墓园最西边,有一新坟正从土里悄悄钻出来。那躺卧在这新坟之内的人,名叫‘梁国’。 他死于因果。 第十五章 多事之秋 七月的最后一个周末,阴雨,有雷。 忌出行。 常言道‘多事之秋’,沙镇的秋天才刚刚到来,夏天的尾巴还在空气中残留着灼热,沙镇王家的事情便一波接着一波的扑将过来。 王冕的二儿子遇害的第三天,王家整个便被人在饭菜里面下了毒药。 下毒的帮凶是接替何氏新近招收的厨娘,名字叫做刘慧君。这女人四十来岁,名字虽是文雅,却是不择不扣的乡间女子。 刘慧君会被选择顶替何氏,主要是因为她做的一手好菜,尤其是闷的一手酸辣香锅鱼,简直是沙镇一绝。 而这刘慧君身世清白,祖上三代都是沙镇人世,这也让成了王家会选择她顶替何氏的另外一个原因。不过乡下女子受环境限制,见识略浅了些,又没有读过诗书,总是或多或少的有着缺陷。 事实上刘慧君是一个爱财的人,她本是乡野村妇,不懂太多大道理。 梁国抓住刘慧君这个特点,利用银弹的攻势,要求刘慧君做他的内应,在适当的时候,带着梁国潜入王府中逛上一圈。 当时,⊕,刘慧君并不知道梁国要谋害王家,只当做是对方与王家的某位丫头有旧,事实上,梁国正是如此解释的。 看在贝元的份上,刘慧君答应了梁国,并很快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梁国偷偷摸摸跟在刘慧君的后面在王府中转了一圈,终于看到一口水井,便背着刘慧君往井口投了些毒粉。 王府有三口水井,都是水质清澈的饮用水。兜兜转转了一段时间,王家人终于用完了储存用水,从梁国下药的水井里面打了水饮用、做饭。 水井中的毒药名叫‘醉卧’,是一种延时性和麻痹性很强的药物。喝了‘醉卧’的人,神经纤维会很大程度上被抑制、钝化,直到一天后,肚腹腐烂,才会知道身体的异常。 王家的人便是在王建民遇害的当天喝下含有‘醉卧’成分的水源,等王建民遇害之后,某些体质弱小的下人,首先感受到身体的不适,之后很快便出现了第二位病人,这在风声鹤唳的王家很快被重视起来。 包括杨医生在内的多位医术高明的医者被请了过来,在及时有效的措施下,王家上下大部分人保住了性命,只有个别症状奇重,喝了过量有毒井水的人遭了毒手,王冕的大儿子王江正在此列。 接连丧子的王冕是痛苦的,他本是枭雄一样的人,面冷心硬,做事不择手段,只因命运捉弄才自困浅滩。如此人物面对此情此情,白发人送黑发人,也不免流下了两行热泪。 作为帮凶的刘慧君很快被确认了嫌疑,她自己并不是一个有心机见识的人,被人软硬兼施的诈上两句,便什么都交代了。 而在这个时间,梁国已经逃离了沙镇,正在通往自由的大道上飞奔…… 断人子嗣,本是禁忌的事,况且要不是王家下人发现剧毒‘醉卧’时间早,王冕应对及时,整个王家或许就此灰飞烟灭了。王冕让下人端去手中的汤药,用毛巾拭去灰白胡子上面的汤药渣滓,沉默寡言。 此时的王家家主脸色阴郁,下人们小心翼翼的从其身边走过去,沉默压抑的气氛是火山爆发前最好的征兆。 刑施部的警司从东方的正门缓步而来,人数只有三人,却是由刑施部一把手张警司长带队。 跟随在张警司身边的另外两人同样身份不菲,他们来到王家之前,已经有人向他们说明了情况。 “王家遭逢此大变,我张某人身为沙镇的主治官责任重大,为王家揪出真凶,还沙镇人民一个朗朗乾坤义不容辞。 这一点请家主放宽心。 不过,大当家的,你是个明白人。定然通晓以你我双方这两日的排查力度,不说滴水不漏,说是疏密有致倒是不过分的。 在这样的压力下,那个叫做梁国的人却顶风作案、屡屡犯案,可见其是一个穷凶极恶、偏执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之人……大当家的,我有话梗在喉间,不知当讲不当讲。 王家已经损失了两位公子,却气运不绝。屯屯贤侄虽然年纪尚幼,但聪颖过人,是不可多得的良才,将来王家复兴昌盛指日可待。” “王家有此佳子,实属福气。但须知,凡事溢满则亏,英才天妒。屯屯贤侄愈是出类拔萃,就越要精雕细琢,小心保护,以免重蹈前面两位公子的覆辙啊……” 张警司讲到这里,顿了一顿,他说话客气,但字里行间里,却是希望王冕在今后的时日对王屯屯多加管束,以免重蹈近日之祸。 “我张某跟大当家是知交好友,家父与叔父亦是君子之交。况且张某人在沙镇多年,承蒙家主多方照顾,俱都宁记在心。 家父生前,常感念与叔父当年的情谊,让我辈切不可忘本,不能愧对王家对于张家的恩情。张某谨遵父命,不敢有一刻忘怀。 近日王家为奸人所乘,令人扼腕。今幸不辱使命,在我等全力奔波彻查之下,终于掌握了贼人梁国的消息。” “今天早晨,有线报称,嫌疑人梁国正往沙镇的东南方向逃遁。我等根据那人的描述,确定了梁国的逃逸路线,如今已经派人盯过去了。” 这些话之后,王家的家主王冕便深深看了张警司一眼。他抱着拳,声线厚重的说了声‘大恩不言谢’,并未太多寒暄便大步向着后院方向走出去。 其实,还有一件事,张警司并未提说,那就是为刑施部提供梁国情报的人是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名字叫做吉阿满还是吉阿亏的,说起来跟王家还有些渊源——当然,这在沙镇的这两位大人物眼中,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老实巴交的孩子出外游玩的时候,恰好看到鬼鬼祟祟出逃沙镇的梁国,便在无意间告诉了刚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吉良。吉良和梁国本是朝夕相处,再联想到最近官方公布的凶案凶手体貌特征和梁国最近不同寻常的举止行为,立刻便报了刑施部。 吉家最近很需要钱,秋天要来了,还有许多东西要购置,举报梁国的情报费会让吉家不用担心这个秋天和冬天取暖和吃饭的问题。 这情报当然是真的,刑施部和王家秉持着良好的信用倒是童受无欺——吉良很快拿到了应得的情报费。 接到张警司情报的王冕立刻整顿了王家现有包括仆人家丁在内的能够动用的所有力量,伙同着刑施部尾随梁国而去。他本是雷厉风行的性格,不会放过任何敢于挑衅王家的人。 第十六章 左岸结 从沙镇逃离已经过了两天,梁国没有敢走大道,反而选择一些边荒小径走走停停。 由于忌惮那个神秘出现,医治好他手眼的男人,梁国一路谨慎忐忑,倒是瞻前顾后的做了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陷阱和引人向错误方向前进的记号暗示。 他现在并不知道王家那边的事情已经东窗事发,同样不知道由于格里菲斯的报案,在他屁股后面大概20里远的地方,刑施部的‘先头部队’已经嗅着气味追赶了过来,所以对自己一路的抉择和布置倒是颇为满意自信。 沙镇多山水,所以交通不便,素来不是富苏之地。梁国翻过一座荒凉的山坡,满眼尽是枯黄。这里已经远离了人世的喧嚣,耳畔除了有气无力的蚱蜢、蝈蝈的鸣叫声,便只剩下萧瑟的西风呜咽了。 梁国举目四望,确实不见人影。而在视野很遥远的地方,沙镇朦朦胧胧的像一块方形的豆腐,来来往往的人们在山坡的视角下,渺小的像是一只只忙碌的蚂蚁。 “现在看来,我及时选择抽身是正确的,沙镇已经乱了,若是坚持留下去,依仗着醉卧的毒性,倒是有希望杀光王家直系~≈,血亲。不过,这事情不确定因素性太多,急流勇退才明智的选择。” 梁国这样想的时候,当然也有顾虑,那个神秘出现的男人可是明确说过用他的一双手眼换取沙镇王家直系全员死光的,梁国急流勇退,当然就将与那人的约定当成了耳边风,他违背了契约,虽然对方并未明确阐述违约的后果,但梁国还是本能想要逃避那人的视线。 曾经海狗帮的三帮主在山坡上站直身体,整理了一下因为久在荒野行走而褶皱的上衣下摆,再次环视了一圈。 等将周围的景色尽收眼底,他的底气便加强了些。 “这里距离沙镇相隔百里,又是鸟无人烟的山区,就算那人有些权势能力,短时间内也不应该会找来这里。 而再过两日,等翻越了少室山,我再找一些熟识的朋友换个身份,洗白了户口,普天之下大可去的,倒是真不怕那人的纠缠了。” 想到这里,梁国心情放松了稍许。 他出行之前带了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虽然因为走势匆忙已经尽量简装,但零零散散也有十几斤重的东西。 在荒野行走了这许多时间之后,梁国理了理额头上的汗滴,裹了裹因为长期背负而被勒的有些酸痛的双肩。生存的压力在背后追赶,他感到身体还有些力气,于是想再向前走一走。 只是他步子才迈开,便停了下来。 原来在梁国即将行进道路的正前方,也就是山坡下的拐角处,一个头发短短的男孩子背对着他一动不动的坐着。那男孩的皮肤里浸满了沙镇常见的土黄色,只看背影,是镇子上随处可见满街跑的半大小子。 但是这样一个孩子出现在此处就有些不合常理了。要知道,梁国可是经历了48个小时才从沙镇逃亡到这里,这种荒山野岭距离沙镇可是有足足上百公里,遇到生人的可能性着实不高。 而梁国却是不怎么信神鬼的,他之前在海狗帮的时候,拜过关二爷,后来被顶头大哥出卖,这些求神拜佛的心就更淡了。 荒山野岭遇到陌生小孩子,这事情固然透着古怪,但他心智坚硬,不欲节外生枝,便微微偏转了方向,绕过了那个背对着他的小男孩,从另一边绕道过去了。 日上山岗,骄阳炙烈。半小时之后,梁国感觉双肩上的背包愈加沉重,这是长途跋涉身体有些吃不消的缘故。 梁国就近爬上了一座山坡,小心翼翼的向着四周观望了一会儿,等确定了四下无人。终于心满意足的从背包里掏出两小罐铁桶和一块被锡纸包裹着的腊肉。 他展开锡纸,从腰间拔出匕首,在腊肉上割开一块,蘸着铁罐里面的酱料吃着。不一会便吃的满嘴流油,大汗淋漓。 而但当梁国正大快朵颐的时候,视线里不经意扫描到的一个黑点却让他徒然间又楞住了。 因为以梁国的视角向前望,在山坡下方的拐角处,一个人形的小黑点正一动不动的半靠在岩石上。那小黑点有些似曾相识,等梁国瞪大了眼睛仔细看过去,竟发现这黑点是那之前所遇到的,背对着他坐着的小男孩。 这骤然出现在这边的小孩子与之前的那孩童的姿态全然一样,仍旧是黑发短衫,以背示人,土黄色的皮肤衣物在风中干燥的飘动。 此情此景,让梁国悚然而惊,他迅速环视了自己所在的山坡,竟发现这山坡也似成相识,与那之前偶遇小男孩时候的山坡一模一样。 遇到这种事情,正常人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是否走错了道路,原路返回了。不过梁国原本来沙镇之前,职业特殊,学过些荒野求生,况且这个地方虽然荒凉,但却算不得荒野,参照物明显,很容易分辨方向。 排除了走错路的可能,梁国想了想,虽然不愿承认,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大概只剩下一些神鬼之类传说了。 难道是鬼打墙?! 曾经身为海狗帮三帮主的梁国生性算不得敦厚,自然有许多亏心事,放在当下,当然是心虚害怕的。所以,他匆匆收拾了东西零碎,绕开那个男孩子,匆匆忙忙的再次前进下去。 因为有着前次的经验,梁国这次的绕圈幅度比较大,中途屡屡靠着日光、草叶规律着行进方向。在这种有意识的不断修正之下,他大概又行了是半个小时。 然后,那诡异的画面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同样的山坡,同样的背着身的男孩子,在风中摇曳的粗糙短衫和那不知是人是鬼的孩童身下土黄色的石头。 这景象活生生的再现,击溃了梁国仅存的侥幸。他不通道术佛法,不晓得这种事情出现的原理、方式,只知道在民间的传说中,凡是有鬼打墙出现的故事,总是伴随着诡异和令人心悸的死亡。 “我一定是闯入了某种不该闯入的地方。” 梁国这样想着,身体不由自主的后退着,他大概以为在自己惊扰此地未知存在之前从这地方退回去,还能回到正常人生活的轨迹中去。 然而,事实是残酷的,即使梁国往回走,冒着被王家抓到的风险,仍旧走不出这片诡异的地界——而真实的情况是后退比前进更加漫长。梁国回走的时候,经历了来时绝对没有经历过的风景,走过了来时绝对未有走过的路径。 他甚至在一处荒原中看到了乱坟岗,森森草木里,那杜鹃的悲鸣在风中不停传响。 在乱坟岗之中,梁国放眼望去,尽是枯坟。然而在这些林立的枯坟里,一座新生的墓穴却格外引人注意。梁国情不自禁的走过去,穿过生长在墓碑间,杂乱丛生的荒草,他看到那矗扎在老旧的石碑间用新鲜的榆木做碑雕刻着的墓志铭。 而那碑上竟刻写着‘梁国之墓,死于因果’八个大字。那字迹阴森血红,有着隐隐恶臭,墓碑上的文字也仿佛被人用指甲硬生生抠出来的。 这个时候已近黄昏,夕阳如同残血将光线在倾斜的角度里涂抹过来。远方忽然传来女人和小孩子的欢笑声,莺莺燕燕凄凄婉婉忽近忽远,银铃般响策四野。 梁国惊恐万分,几乎目眦尽裂。黄昏时候的风穿凿过石壁发出婴儿啼哭般的呜咽,阴冷和诡异像触手一样抚摸着他每一寸鲜活的肌肤——这几乎是标准的恐怖片场景了。 而在更远的视野里,那个被唤作沙镇的地方,淅淅沥沥的炊烟从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冒出来,个别背阴的人家已经亮起了灯火。 梁国贪婪的想要走回去,刚要迈步却被绊住,他低头往下看,竟是一只焦黑的挂着几丝血肉的半截手臂不知在什么时间,竟从土地里面伸张了出来,抓住了梁国的小腿。 梁国完全是下意识的后退开而去,牵绊在他小腿上的手臂主人被埋了很久,松脆的骨骼结构随着梁国的后撤应声而断,竟是从地下拉扯出一块很长的皮肉,油黄黄的拖拽在地上。 而梁国也顾不了这么多,慌慌张张赶紧将手臂从腿上扯下来,远远丢掉。这是非之地让他感到刻骨的寒意,心惊胆战间他接连后退,随后后肩猛地撞在一个温软的物体上。 梁国回头望去,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山坡,熟悉的土黄色石头,熟悉的粗糙短衫……他这一头撞上的,竟然是一直背对着他假寐的男孩子! 梁国猛地倒吸一口凉气,寒意从他的脊椎骨一路向上攀爬。就在之前,那个一直背对着他的诡异小男孩还在距离他比较远正前方。然而不知在什么时候,这反复出现的诡异场景和场景之中令人心悸的孩子竟悄无声息的‘走’到自己身后。 而那假寐中的男孩子被撞了一下,终于‘醒’过来。他的身体坐在石头上,摇摇摆摆,有举起干瘦又有些僵硬的左边手臂,揉了揉眉头,似乎是下意识的打了哈欠。 梁国壮着胆子围绕着小男孩绕过九十个角度,顿时发现男孩子手中似乎拿着一截亮银色的丝线,那丝线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将梁国所在之地兜成一个大圈,而丝线的首尾连接处刚好握在男孩子手中。 那男孩慢条斯理的将丝线打上节,转过脸来,对着梁国友善的笑了一下。 “好久不见,梁国先生。正式认识一下,鄙人…… 格里菲斯。” 自称格里菲斯的男孩子样貌古朴,他的脸上挂着微笑伸出右手跟梁国握了一下,简明扼要的补充道: “……你的债主。” 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虽然穿着粗浅随意,甚至有些简陋了,但他颦笑眉宇之间雍容大度,不徐不缓的谈吐让他看起来像是王子多过乞丐。更加不像是鬼怪了。 见到此情此景,梁国有些不知所措。之前他遇到‘鬼打墙’的时候,恐惧的内心几乎想遍了所有可能出现的结局,却独独没有眼前这种情况: 该死的乱坟岗里出现一个小男孩,竟然还他妈是债主…… 什么乱七八糟的…… 梁国大起大落的心情难以言表,他呆呆的看着格里菲斯神色复杂。后者眼神真挚的看过来,他生的粉雕玉砌,但自我介绍之后,脸上的笑容便渐渐冷淡下来。 随后格里菲斯将右手伸进洗的有些发白的破旧的牛仔裤的破口袋里搅了一会儿,掏出一个旧旧的小书卷。这男孩子解开书卷上系着的红绳,左右拉开,缓缓念起来。 ps最近两天传章节一直上传的比较晚,让大家久等了,实在抱歉。我这边的网络不稳定,今天就尝试了许久无法登录。本打算再去办理一个网络,下午的时候(也就是国内的七八点钟),网络突然好了,于是抓紧时间上传两章。今天吸取教训,早点传两章上来。 第十七章 尾随 “…… …… 遵循因果之力,执因之柄,以愿者执念为匙,于虚空中堆栈,响应端坐于左岸者的召唤所结之实…… …… 即此,契成!!” 粉雕玉砌的男孩子一本正经的念叨着小书册的内容,那听起来像是一个契约,内容是关于梁国与格里菲斯关于覆灭王家和医治前者身体残疾的契约,其中包括了双方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随着格里菲斯缓缓铺陈的声音梁国的记忆逐渐清晰,他想起了那天他坐在河边观想那骤然出现的神秘男子,那男子的声音与眼前男孩的声音逐渐重合。一层层迷雾、珠帘一样的东西在男孩子声音震动的余波里剥落碎开,仿佛有一道天光射穿了迷雾——于是他终于看清了那天站在河边与他说话之人的面容。 梁国猛然惊醒,惊讶的张着嘴巴望着格里菲斯,而后者刚好读完手中不长的书卷,那‘契成’的尾音还在梁国耳畔回响着。 精致小巧的银色书卷被格里菲斯爽快的合拢上,他将那东西随手一抛,丢入乱坟岗里。梁国便看到那本应该珍重无比↙,的书卷垃圾般顺着山坡的弧度,咕噜噜的往下滑,几下滚落入枯草丛中不知去向。 做完此事后,格里菲斯潇洒的拍拍手,好看的眼睛微眯着,露出奶白色的小虎牙。 “那么,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一下,因为你未履行义务,所需要承担的……啊,责任问题。” 格里菲斯清脆的声音在夕阳下回荡着,梁国勿自没有回过神来,他脸上的表情还没有来得及变换,声音下意识的传来,有些迷茫: 什……什么?! …… …… 王冕跟随着张警司在林间穿梭了两个时辰,距离沙镇三十公里的地方,由于路途坎坷曲折,便弃用了代步工具。 这一次追踪梁国的人加起来总共有十七人,王家和刑施部基本上各占一半。 不过,因为格里菲斯提前告密的关系,刑施部方面有事先派遣三名‘先头部队’追踪着梁国,同时沿途做上记号,为后续大部队的到来做好铺垫。 由于事发突然,王家和刑施部双方都没有太过动员,反而是就地选了一些精壮的可用人手,便匆匆赶来。实话说来,正常情况下,二十比一的人数比完全可以应对任何的突发状况,这强势的人手比例让围剿生生变成了围殴。 王屯屯这次也有跟随队伍而来,王家接连失去两位少爷,神经被撩拨的纤细敏感的王冕不允许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实际上,王家还剩余不少的守备力量,即使对方调虎离山,趁王家空虚之时乱入,刑施部完全反应的过来,并且有能力派出强援。 但王冕强势一生,掌控的欲望强烈,将自己最后的二子放在身边倒也无可厚非,况且依照目前情况来推断,呆在王冕的身边确实是最安全的地方。 一夜急行军。 早晨五点钟,天刚蒙蒙亮,众人停在山脚下休息了两个钟头。张警司派了两名警司在外围探访巡逻,众人未敢生火,只是拿了一些做好的熟食、罐头对付了一下。 山路崎岖难走,路径显然是有被编排过,任何代步工具都难以发挥功用。王冕带着三少爷王屯屯连夜跋涉,他们比梁国本来就晚出发许久,若是不抓紧时间,在山路之中,更是可能被对方甩将出去。 这次随着队伍出来的,都是些结实伶俐的‘老人’,身手好,拎的清轻重缓急,所以,虽是疾走了一整天,俱都毫无怨言。 吃过饭之后,已经有轻微的鼾声隐约传过来,刑施部的人多少都有些野外生存经验,知道在休息的时间里,怎样最大化恢复自己的体能。 两个小时很快便过去了,队伍在沉默中再次出发。 从沙镇行来的第二天,天空飘起了蒙蒙细雨,众人未有雨具,只好冒雨而行。 族长王冕沉默的走在最前面,灰色的西装在泥泞里被泥土绘满点点滴滴的图案。他气势沉稳高大,即使背景不算宽阔,但仍旧笔直挺立。道路崎岖难行使人步履蹒跚,这人沉默着看不清表情,但常年累积的威压和做派仍给人一种顶天立地的伟岸感! 张警司和王屯屯走在队伍的正中央,那里是整个队伍最安全的地方,两人之所以会呆着那里,前者是由于胆气不足,后者则是被重点保护的对象。 曾去过王家大谈祖辈情谊的张警司是一个巧舌如簧的人,在沙镇,他算得上是长袖善舞,与人为善。但在某些真正的大人物眼中,张警司这样的人顶多算是有些小聪明,不堪大用——给他一个小镇小城管理一下还可以,但若担子重了,依照他胆小狭隘的气量格局,迟早是要出事情的。 自家人知自家事,张警司对自己的定位显然相当精准明确,所以作为带头警司,他将自己放在队伍中央却丝毫不感觉羞耻。事实上,若不是顾全王冕的面子,外加这次出外几乎绝对安全,张警司是说什么也不会将自己置身荒野的。 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两个多小时,等众人翻阅了一座山峰,雨滴便明显的大了起来。 在野外行军遭遇雨天其实是挺晦气的事情,雨水会使道路泥泞,增加行军难度。另一方面,雨帘容易阻碍视线,甚至消弭先头部队所预留的记号。 不过,幸好这一次雨水并不算特备剧烈,只比江南水乡的烟雨厚几分,除了对行军略微有些干扰,在辨别记号,追踪梁国上,倒是没有多大影响。 这样沉默的急行军在走走停停之间度过了十五个小时,然后刑施部先头部队所做的记号便戛然而断。 而同时由于深山的缘故,利用电磁波运转的通讯装置效果大打折扣,张警司在行军途中试着联络的先头部队几次,收到的只是一些‘吱吱吱吱‘的盲音。 事实上若说机器里完全未收到任何的声响倒也未必,在某一段的时间里,张警司隐隐约约能够辨别出机器中那异乎寻常的断续喘息声。甚至可以模糊听到耳麦里伴随着吱吱啦啦杂音的疯狂呐喊,那声音像是隔着毛玻璃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但也没有传达出更进一步的意义来。 这个时代,通讯设备并不发达,而由于地势的缘故,山区信号并不算好,甚至在交流的时候,会出现串线的情况。 有一次,张警司在专心致志解读着先头部队所传递信息的时候,那通讯设备的讯号猛然一跳,跳入了一对恋人在你侬我侬的恩爱对白,男方正疯狂的对心爱的女子表露着心迹。而这样的事情反复发生了几次,张警司和王屯屯倒也见怪不怪,处理的得心应手了。 有一次那通讯装置的讯号甚至跳转到了一个‘做菜’的广播频道,频道的主持人或者嘉宾是一个奶声奶气的男孩子,他声音清脆可人,虽然听不清其话语内容,但仅仅听到声音,便让人感到扑面而来的小清新感。 “格里菲……做菜拉……做菜拉……” 山区的信号实在太差,无数的杂音和串位信号在机器中轰鸣着,让人分不清那孩子的言语所要表达的完整意思,只能够断断续续的听到‘大肠’、‘浓汤’、‘碾碎’、‘后腰’、‘花椒40克’之类与饭菜有关的词汇。 张警司嘟囔了几个句子,‘切’的一声关掉无线装备。这个时候,前方探路的队员已经陆陆续续的返回来,整体的大部队在雨中朦朦胧胧的矗立着。 由小转大的雨水最终还是为追踪带来了困扰,队伍中央的王屯屯对着父亲和刑施部的张警司张口说了一些话,对方沉默的点了点头,队伍便在半山腰里,一个向内凹陷的低洼处休息起来。 这个时节的阵雨清爽多过狂暴,倒也不至于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之类的自然灾害。众人躲在向内凹陷几乎要成山腹的低矮处避雨停歇,一个个从不同方向闯入雨幕归来的男子挥洒着身上的雨水,在滴滴答答的雨声里,汇报着一路上的见闻。 这些人自然是众人失去先头部队所做记号时候放出去探路的‘斥候’,林林总总有六个人,这其中包括刑施部和王府的人手。 雨滴的声音盖过大地的灼热和人说话的声音,滴滴答答的嘈杂。在这个时间里,已经先后回归了五个人。 这五个人,以众人所立之地为圆心,分散了150度广角,向着不同方向推进,回归的五人却一无所获。这其实本在众人的意料之内,毕竟下雨天糟糕的视野和雨水涂抹线索双重叠加之下,本该容易发现的东西,却要花费更多的波折。 时间延伸着,这场秋雨由淅淅沥沥转为急促再缓和下来,躲在山腹中避雨的人透过雨帘望着远方私语。 地平线上的黑暗笼罩下来,这荒野的黄昏终于被夜晚排挤下去,而那出去探查的第六个人始终未能归回。 ps:最近大家在书评区里不怎么讲话了,没有说好坏的,我其实挺没有底气,担心写出来的东西大家不喜欢。还有后面的内容会比较残忍一些,我现在试图让场面柔和一些,但大纲已经打好了,更改的余地不多‘请大家多见谅吧。 第十八章 绝望木偶 七八月份的荒原仍旧湿热,八点钟的时候,骤雨初歇,带来了雨后些许的凉意与清爽。 八点钟的荒原几乎完全被黑夜笼罩着,刚下过雨的地面一片泥泞,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到处蓄满了雨水,王冕西装的裤腿被泥水打湿,他此时正低着头跟落后半步的张警司说着话。 “张良和我一级毕业,彼此还算亲近,我们在校园里便是认识的。据我所知,这张良追踪方面的课业还是不错的,应当不会出现迷路无法返回的情况。 三个半时辰前,我令他出发探路,却至今未归,这样的事之前遇到过……我猜一定是遇到了特殊情况,被羁绊住了,暂时难以脱身……” 这时候说话的是张警司,他原本与张良竞争过沙镇的总警司一职,算是道高一筹,最终坐稳了总警司的宝座。几年下来,胸襟不算宽广的总警司将张良打压的气焰全无,到得此时他与王冕说起来,倒有些轻描淡写,彼此间关系不错的样子。 张总警司顿了顿,组织下语言。 “依我看来,张良警司发现梁国线索的可能性也是有的,我们这一路星夜赶来,脚程¤↘,定是要快过那梁国,兴许已经快要追赶上了,这一点相信家主是明白的。 后来虽然我们遭遇大雨自困在山腹中,但如此大雨之下,梁国必是也无法前进的,两两相映之下,张良选对了方向确实是有可能遭遇梁国的…… 若是顺着这样的思路想下去,我们倒也并非完全没有线索。 当然,骤雨刚过,路面难免湿滑,张良张警司滑跤摔伤了一时无法回来也难免,不过这种可能性毕竟不高……而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已经与先发跟踪的同志们失去了联系,横竖没有线索无处可去,不如姑且顺着张警司走过的路线走一走。” 张良所走的方位是东北方,正是夜风吹来的方向。由于下雨,天空布摆了阴云,所以对于地上的人来说,今夜是没有星星的。 在张警司的建议下,王冕王屯屯等人顺着张良的脚印管理着身体悄然行进。黑暗仿佛幕布一样,掩盖在众人身上,十几个人聚成团三三两两的前进着,脚掌踩进泥土的声音吱吱呀呀的作响。 大约行了半个小时,天空便完全的黑暗下来。由于乌云遮盖,似乎连一小片的星光也无法直射到地面上。黑暗散发着诱惑拨动着在黑暗中行走的人,当那情绪渐渐发酵,让夜行的队伍有些许不安的时候,一缕火光却骤然跃入人的眼帘带给人希望。 那是一片遥远的火光,在漆黑的夜里骤然升起来,摇曳着朦朦胧胧。荒野的雨夜,一簇火光能够带来太多的信息。众人窃窃私语着,猜测着这火光是谁所点燃的。 然而队伍仍旧有序的前进着,只是相较之前,多了些目标和坚定,对于之前众人的算不得疑问的疑问,自然无人回答。那生火的人无论是梁国还是张良,对漫无目的行走的众人来说,都算是好消息。 弯着腰遮遮掩掩的靠近了火光的方向,等众人靠近了,才发现那火光的源头是一座幽深的洞穴,洞穴内的火光照射在岩石壁上反射出火红的光线,才让之前身在远方的王屯屯等人看起来有一种摇曳的即视感。 那洞穴并不是直直的通入山腹的,反而是在刚进入洞穴便急速转弯,呈现一个九十度的弧度向内蜿蜒进去,这让洞外的人很难看到洞穴内部的情况。 那吸引众人的火光便是在洞口蜿蜒的九十度的急转弯位置,以众人的视角方位,竭尽所能,也只能够看到半片火堆。 张警司压着手势,众人低矮着身子将自己尽量隐藏在黑暗里,有人无声无息的趴下来,悄悄的向着洞口攀爬了几步。 刑施部的人受过专门的荒野训练,顺着张良脚踪跟过来的时候,顺着黑夜趁势隐藏了行踪,他们其实是打着偷袭并狮子搏兔一击中敌打算的,以如今看来,这计划实行的还算不错。 众人在黑暗里悄然靠近着,然而就在他们即将靠近山洞的时候,那山洞之内映射在山壁上的火光闪了一闪,缓缓走出一个男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消瘦的人,身高挺拔,有一米八七左右,正是梁国。他绕过火堆,从洞穴里面走出来,一手扶着洞口岩石壁垒,另一只手放在背后,表情有些难以形容的凝视着外面的黑暗。 这个时间,张警司众人藏身的地方距离梁国只有不足20米的距离,他们大多趴在地面上,有的躲在凸起的岩石后,借助黑暗的掩饰,倒是成功骗过了梁国的眼睛。 众人之中,王家三少爷王屯屯年龄最小,是刚成年没有多久的样子。他性格阴沉,但毕竟是少年人,多少还有些血气。 所以,在面对近在咫尺几乎杀灭自己全家的凶手时他也是最先忍耐不住,意图扑将上去,却被沉稳老辣的父亲王冕强行按住脑袋,继续等待着狩猎时机。 实际上,事到如今,张警司等人已经认为大局已定,随时可以抓捕凶手。但是,梁国身后未知的山洞和空气之中回荡着隐隐约约的不安感还是让众人决定忍耐一下,等待时机,再行出手。 善于等待的人,总会有额外的收获,这一次也没能例外。 张良半靠着石壁向着黑暗张望着,洞内的火光从他身后照射过来,将他的影子拉扯成一团摇曳的光怪陆离。那形状奇怪,似乎脱离了人形,却让人没来由的感到可悲可怜。 而没过多久,洞内便传来了另一个人的脚步声,低缓阴沉,仿佛一个迟暮的老人。那人脚步声暮气沉沉,如时间都被他迟缓的神经系统麻痹掉一样。 大概走了很长时间,又或者是几分钟,来自洞内的人终于走出了洞口。 火焰在这个时间的节点‘哔哔啵啵’跃动了一下,随即摇曳起来。王屯屯等人顺着那火光望过去,却骤然间被眼前出现的景物惊讶的几乎叫出声来。 “张……张……张警司!!” 王屯屯努力压低了声音,扭过头去向着蹲在身边的父亲求证着。没有错,这个时间,从火光后面走来的人,正是那一直未归的第六名刑施部前锋侦查者张良! 这张良原本是追查嫌疑犯梁国的,而此时此刻呈现在众人面前的画面却让人浮想联翩。难道是张良与梁国是同伙,又或者是前者被后者胁迫做了人质?! 但这两种情况的可能性都有,但并不算高。等众人压抑住好奇惊诧,进一步看过去的时候,那被称为张良的警司,他那诡异的神态和身体状况却让人楞愕当场。 如今的警司张良衣物洁白,是从上到下的宽松蚕丝装,看起来像睡衣多过正装。但却明显不是张良之前过来探路时候所穿的淡蓝色警司服,这对比众人被雨水打湿紧紧贴在身体上的衣物状态,要明显精致舒适许多。 丝质外套之下笼罩着是张良被编排到无法形容的肉体,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拙劣的木偶师提线着的木偶一般,走动的姿势扭曲而诡异,到处挥舞的四肢仿佛无处安放的玩具——这分明是行尸走肉,残存的理性无法控制身体的症状。 再往上看,梁国的脸面上涂抹着厚重的油脂,看起来油光治治反射着火光。这些如同发胶固定头发般,将梁国的表情固定成一张诡异的僵直笑脸。 那实在是一张大笑狂喜的表情,上翘的嘴角几乎延伸到耳根,明显有着被人撕开嘴角后的脸皮又重现粘合的痕迹。 除了令人惊悚的头部装束,张良的肚子明显肿大,大的有些不正常,那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妇人怀胎的第十个月。 而更加糟糕的是,张良的神经系统也出现了问题。他从洞中缓慢而踉跄的走出来,双手在空中挥舞着,似乎要抓住梁国的胳膊,却僵硬而可笑的始终未能成功。 这些诡异和惊悚叠加在一起,像是一重重势头愈发狂乱的大浪一般,声势剧厉的冲刷着众人的感官意志。 而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努力数次都未能成功抓住梁国的张警司,‘焦急’的蠕动嘴唇。他似乎念念有词,大概在向梁国求助,但外露的声线却变成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嗬嗬’、‘嗬嗬’声。 一股冷汗从众人的脊椎骨一路上颈肩,来追袭凶手的警司和家仆大都是镇上的精壮汉子,但这火堆旁的所见所闻还是让人感到了难以言喻的恐惧诡异感。 尤其是张良张警司本是活生生存在于身边的人,他在众人中甚至有不少人的朋友。而这个两三个小时之前他还在和众人谈笑风生,这位看上去儒雅知礼的中年人还在隐晦的卖弄自己新到手的眼镜价值几何,竟在几个小时之后的荒山野岭,以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方式再次出现。而这一次的出现方式之诡异,让许多胆小细腻的警司家丁都差点忍不住感官的冲击呕吐出来。 王家的三少爷王屯屯也被身体内忠实涌现出的恶心感纠缠着,但却强人着只是脸色略苍白了些。这位王家的少主人本性阴冷,对生命淡漠,这些年下来手头上倒是积攒了许多恶劣的难以见光的事情。这些事情有些是涉及到人命的,父亲王冕势力、关系庞杂,倒是会为他掩盖过去。 所以,一直以来,在父兄的认同和自我的认知下,王屯屯一直自认是个阴冷并凶残的人,他为了王家,或者说自己的变态嗜好,从来都是肆无忌惮的。因此在骤然而来的遭遇里,他虽然惊愕,但说到畏惧倒也不至于。 但这位自信心爆炸的小少爷并不知道,一场精心为其举办的盛宴般的大恐怖正向着他悄悄笼罩过来…… 呵,苹果味…… 第十九章 窒息 伤害张良的人手法自然新奇、诡异,带着某种未知和沛然的恐怖让初见之人喘不过气来。事实上,即使常年经历‘大场面’的三爷也在初见张良惨状的瞬间,心神便被其所夺。 王屯屯亦是性格扭曲之人,他伤害他人,坏事做尽,自然能从张良这残缺的‘作品’中或多或少的体会到那创作者的心境。 那意境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恐怖与荒芜,王屯屯甚至能够在张良支离破碎的扭动中看到那伤人者优雅自然的拿出工具一面宽慰一面对着张良从容、淡漠的做出伤害。 王屯屯无法形容那种感觉,那似乎比面对死亡更加让人绝望。三少爷目不转睛的盯着火光边上那个诡异的还在兀自舞动的身影,他从起初的惊诧,到略微有些心悸,再到如今心神几乎沦陷,越是看到那被改造的乱七八糟的人体作品,王屯屯便越是感到自身的卑微和小打小闹——那伤人者究竟是一个邪恶到怎样的变态! 正在王屯屯兀自沉浸在自身震惊中的时候,张良终于抓到了洞口边上的梁国的臂膀。 “嗬嗬……” 张良兀自述说着谁也不懂的言〖4,语,挥动的肢体带动着梁国的臂膀一阵颤抖,但后者只是木然的靠在石壁边上,任凭张良牵扯着臂膀。 这样的的动作持续了一分钟,众人正沉浸这诡异的气氛笼罩下的时候,张良却突然抽搐,大大呕吐起来。 这呕吐来的突然,就仿佛开了口的气球一般,梁国在他前面首当其中,衣衫都被打湿了大半。 从天而降的腥臭似乎淋醒了发呆中的梁国,他表情木然的转过头去,然后拉着正在呕吐的张良走回洞内。 这简单的动作激起了张良巨大的反扑,他奇怪的身体激烈扭动着,在刚刚被梁国拉入洞穴进入众人视线盲区的时候,便猛然大力间,挣脱了梁国牵扯着他的手臂。 因为进入洞穴转角的缘故,从王冕、王屯屯的角度本应是看不到洞穴内部张良动作的。 但洞穴内部火光摇曳,却刚好有影子投射出来,映照在石壁上,像是一部年代久远的老旧默片,在火光的摇曳里,忠实记载着洞穴内部正在发生的事情。 张良挣脱了梁国的拉扯,确切的说,是拗断了梁国的前臂,然后失去支撑摔倒在地面上。 之前众人所见的景象无疑在陈述着一件事实,那便是张良的身体出了问题,而且是无法言语的大问题! 对于这个连走路说话都力有未逮的中年人来说,只是靠着可有可无的扭动身体便掰断一个壮年人的胳膊听上去就像是在开玩笑,但这事情确实发生了。 那被撕裂了身体的梁国,他的手臂和骨骼就像是被蓬松过的酥脆饼干,被张良一扯就断。 梁国的残肢还披挂在张良白色的丝绸色服饰上,修长的五指兀自紧紧抓着服装的外领。但张良对此毫不理会,他投射在石壁上的黑影疯狂蠕动,看上去是在竭尽全力想要逃离洞穴,那身后的未知的黑洞在张良卖力而疯狂的蠕动中让人感到像是魔窟的入口般。 但这些挣扎也是徒然。 在火光投射的默片里,众人清楚的看到有某种东西从洞穴深处快速的爬过来,弹跳着将张良扑倒在地上。那似乎是螃蟹一样的多足生物,他用鳌一样的前肢插入对方体内,将张良慢慢拖入到火光难以照到黝黑的洞穴内部…… 至此,那默片堆砌着的故事缓缓连贯起来,无法言语的恶意在空气里赤果果的发酵着,那其中穿插着的,是众人沉重的喘息声和张良从始至终不绝于耳的惨叫。 超越生活常识的事让气氛一时凝固起来,众人谁都没有首先开口。时间在人群之间静悄悄的流动,那火光摇曳着的默片仍旧播放上。 而在山壁之上,那断了胳膊裂开了身体的梁国仍旧伸着半截胳膊,亦步亦趋的机械走回了山洞内部。他似乎并不知道已经断了手臂,那只剩下半截的胳膊暴露在空气中保持着拖拽的姿势,‘拉扯’着张良走入了黑暗之中。 许久之后,作为家主的王冕打破了寂静。他清了清嗓子,斟酌着词汇就着当前的形式说了一些话。之后,作为刑施部一方的代表,张警司也说了一些,随即气氛又凝固起来。 众人如今倒是退开了来,距离那个阴森诡异的洞口已经有100多米了。这个时间,经历过之前诡异的一幕,能够依然保持着乐观,认为可以以压倒性的人数优势一鼓作气的拿下梁国的人已然不多。他们实际上都有看到最后张良被一种诡异的怪物拖拽着进入洞穴的一幕,心中对于洞穴内部还存在着怎样的人或者事物都各有计较,这未知的敌人催生出一种叫做畏惧的东西腐蚀了人们的坚强的信念。 是不是撞了邪…… 几分钟过后,王冕和张警司又说了一些话,但看到手下兴致确实不高,便临时下令休整。 格里菲斯所降生的这个位面实际上已经实现了半民主,有的地方民主程度很高,已经有了三权分立,多党派共同制衡统治的影儿了。 但沙镇地处偏远,虽然处在一个致力于民主的国家,但阶级和尊卑的差距自古便有,深入人心,家丁、奴仆之类的事情在众人之间稀疏平常。 不过,相较于那绝对专制的封建时代,如今的家庭、奴仆的地位已经大幅提升,他们对于所效忠的家族,更多的,扮演着的,是一个打工者的角色。 所以,对于王冕或者张警司来说,无论是家丁或者是下属,虽然有着为他们工作的义务,但强制性的让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探索那诡异的洞穴,也是极其考验个人魅力的事情。 不过,依照目前的形势和证据来看,王家的人多半是为梁国所杀,即便不是,与之也有着重大的联系,因此,王冕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梁国的。 至于说道王冕被之前诡异的情景所吓退,那便也不至于。他本是商界巨枭,经历过许多风雨,甚至绝境,这样的人若是被捕风捉影、不明就里的几幅画面便吓退,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的。 况且他做生意,虽然霸道,但还算中正平和,符合王道。他跟自己的三儿子王屯屯阴冷扭曲的性格截然不同,自然不能感受到这件事情中透露出来的几乎满溢出来的恶意与荒芜,所以对于事情的判断上更加依赖于往日的经验。 和张警司聊了一会儿,王冕便独自走回了那个属于王家的小团体。 这时间,无论是张警司那边,还是王家家丁这里,众人都没有休息,反而是在私下里窃窃私语着。常年喜怒不形于色的王家家主向着四处望了望,他伸手叫来一个叫王二的人,交代了一些事。对方走后,他又看了看不远处扎堆的人群,随后叹了口气。 恐惧是会传染的,王冕知道,之前所看到的景象已经吓到了一些人,他们只要开口,就会像传染源一样将恐惧传染开来。再加上众人本都是目睹者,你一言我一语,很多莫须有的事情和想象便会被绘声绘色的烙刻成新的更加诡异的版本,用不了几次,便会影响到士气。 不过,王冕在家族中虽然强势,但远远达不到靠着人格魅力便会让人无脑追随、甘效死力的地步。 ps:之前讲完了来非洲的第一印象。尿弟再给大家分享一些其他方面的事。 尼没有春夏秋冬,一年之中只有雨季和旱季。刚来非洲的时候,正是旱季的末尾,尿弟穿着从国内带来的毛衣和黑色外套,出了机场热的全身水汪汪的。 尼的太阳直射很厉害,紫外线也强,户外工作的话很容易灼伤皮肤。但我在lagos州工作,靠近海岸,其实温度上并不算太高,三十度左右的样子——实际上,经过这半年多的生活,我感觉这种热度比国内我呆过的许多要好一些。旱季的时候,空气里只有单纯的热感,并没有令人窒息的燥感。 雨季的时候,lagos的雨水充足,几乎每天都在下。第一次下雨的时候,我几乎被吓到了。感觉像是有人在用水盆往下泼水,整个屋顶都在颤,但也让人感觉格外的豪爽舒畅。 这让我不自觉的想起小时候下暴雨却坚持在院落里疯跑的情景,记忆里那时候的雨格外的大,地面的尘土都在雨水里冒泡泡。而长大后,却罕见有这样的大雨了。 小弟在非洲的故事还有很长,若是大家愿意听,我还会继续给大家讲下去。至于今日,便先到这里吧。 哦,对了,还有一点忘记说了。lagos的雨季非常凉爽,虽然还是穿着t恤,但气温已经回落到了二十三四度的样子,很舒服。 除此之外,我还想求大家一件事。因为第四封印这本书已经上传了半月有余,但收藏确实不多,我不敢奢望大家给我投太多的票什么的,只是希望大家在能力范围内帮忙宣传一下。尿弟拜谢。 第二十章 阴影之光 橙红色的光焰照耀着洞穴的影子深深摇摆着,那之前被张良呕吐的秽物在火光里微微动了两下,是一条粘着胃液的细小泥鳅和一只正在僵死却做着最后挣扎的河虾。它们之前被人活生生的放在张良的肚子里,如今却是将要死去了。 洞穴内部,光影纷纷,有小孩子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传来,轻声的呢喃和女人的歌声在黑夜里凄婉的传唱着。 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人在做着迷藏,有纯真美好的声音在似睡似醒之间清脆的呼喊: “来抓我呀。” “快来抓我……” 银铃一样的笑声在空气中串成珠子摇晃摇晃摇晃,那深深浅浅的呼喊与迷藏在黑夜里波动着人们脆弱的心弦。 这是一晚分外黑暗而美丽的夜…… 因为这缘故,王家的家丁和沙镇的警司们一夜未睡,一种名为恐慌的东西在一整夜的时间里悄然沉淀着。 事实上,对于沙镇的普通居民来说,回家路上遇到一个持刀的劫匪都能够让肾上腺疯狂分泌,够得上一生中顶危险顶刺激的事情。更不要说在荒郊野外遭遇那种毫无道理≦,让人匪夷所思的超自然现象了。 当下夜色浓郁,那初秋的晚风像是浓稠的墨汁一样涂抹出淡淡的阴郁色调,远处又传来小孩子纯真的打闹声和女人的声音,这在荒无人烟的旷野里,更显诡异阴森。 在恐怖的未知压力下,到得第二天,不出所料的,便有人提出要退回沙镇去,作为普通人,他们本来便没有电视或者小说里面的人物所表演出来的无畏勇敢,知难而退,或者说是胆小如鼠才是普通百姓生活中最真实的写照。 带头说这话的是刑施部一个姓刘的队长,这人听说与县城里的某个官员沾亲带故,所以平日里作风颇是硬朗,隐隐形成了刑施部除张警司之外的第二大势力团体。 随着刘队长的首先表态,随后便有些人附和起来,分裂随之而来。 张警司素有急智,在沙镇之中算得上左右逢源、有头有脸。但急智往往意味着‘小聪明’,而小聪明又是与缺乏气魄挂钩的。另外加上,张警司的作风并非特别端正,在公信力和威严方面,总是缺乏底气的。 所以,当刘队长一番强势的回退要求,即使张警司明确表态要留下来彻查案件,但还是有人响应刘队长的要求,而这事不久便演变成了以刘队长为代表的回撤阵营和以张警司、王家为代表的留守阵营。 这阵营并未‘对峙’多久,刘队长便带着自己的小团体沿着原路返回了去。这小团体本来便是刘队长一手带出来的,在刑施部,是属于以刘队长为首的第二集团骨干。 时间抛开沙镇里龋齿与争斗继续流转着,在沙镇这小小的天地里,两团像蚂蚁大小的人群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中,渐行渐远。 …… …… 天空阴郁,漠北以南的秋天多雨湿润,总是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那些年里,陪伴着自己长大的细腻柔软的姑娘。 在梁国消失的洞口守候了一个中午的时间,王冕、张警司等人吃过了早饭,又将整个山体环绕了一周,在确认梁国所藏身的洞口并无第二个出口的时候,才安心守株待兔起来。 相对于夜晚,白日里的洞穴显然要温柔正常许多,夜晚里男人女人的哭哭笑笑和那些毛骨悚然的声音,到得日头升起来,都像是烟雾一样消散掉了。 众人依旧没有下定决心,实际上差点被梁国灭了族的王冕、王屯屯是主张要入洞捉拿凶手的,但这个时间性格谨慎胆小的张警司却又扭捏起来,他兴许是认为自己已经付出了许多,应当轮到王家表达诚意了。事实上,这样子的桥段才是现实里真正的人性,在真实的世界里没有主角,甚至很少会有一心一意不求回报绝对为着某某做事情的朋友,人人都是在围绕着自己画着圆圈。 另一方面,在某个点亮着火光的不知名石室内,一个小小的人影在一片金碧辉煌里面穿梭着。他穿着乳白色的上衣和深黑色的裤子,胸口是考究的盛开方巾,头顶上带着一顶白色厨师帽子。因为矮胖的缘故,一本正经做菜的人影看起来憨态可掬。 翻开厚重的菜谱,长着圆圆脑袋的厨师面色愁苦,他似乎正在为选择做怎样的饭菜而纠结。半晌之后,这大脑袋厨师心下一横,表情坚毅间,他闭着眼睛在记满菜名的菜谱上顺手点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悄悄伸过脑袋。 “哦哦,amazing!”,厨师为菜谱上的内容惊叹着,表情说不出的崇拜感动,几乎要留下眼泪来。那菜谱是圆脑袋厨师自己所写,不过每次翻开回味的时候,厨师还是会情不自禁的被自己巧夺天工的菜式搭配折服。 格里菲斯抽出一把镔铁的菜刀轻轻切割着一个红色的番茄,狭长的刀影在光线下节奏缓慢的跃动。他从容优雅的将切成薄片的西红柿堆放在一起,盛入银盘,随即从胸口抽出纯白色方巾,悠然擦拭着双手。 看了看堆满桌面的菜肴、水果,他终于满意的笑了笑。 格里菲斯所在石室或者说大厅正是梁国所钻入洞穴的内部,这里原本没有洞穴,只是现在有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个时间,这片地域、这个洞穴都算的上是左岸的一部分——左岸,那个曾经令格里菲斯诞生并陨落的地方。 身为为因果所诞生的生物,被因果所羁绊最深重的生物,格里菲斯众多身份中的一个便是因果的执行者。 借助契约的力量,身为因果执行者的格里菲斯在梁国毁约的瞬间可以抽取与契约等量的因果力量来继续履行契约,并执行契约中规定的对违约者的惩罚。 所以格里菲斯暂时污染了这片地域,他从虚空之中将左岸拉扯到现世,降临下来。然而不幸的是,借助契约力量降临的,除了左岸的从容优雅,还有千万年前,大妖格里菲斯那无处安放的邪恶。 而正在想这些的时候,石室之外传来嘈杂的哭喊和惨叫声,格里菲斯蹙着眉头,人类真是一个吵闹的物种。 等指甲被方巾擦拭的晶莹剔透,那嘈杂声犹未停歇,他隐隐约约听到有人正在哭诉着求饶,声音经过液体充满的鼻腔就像湿热粘人的糯米。 虽是不甚喜悦,白衣黑裤的格里菲斯仍旧聆听着,他微微皱起来的额头像是精致的手工艺品,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贵族’、‘优雅’之类的词汇。 惦起足弓,格里菲斯微微弯着腰从石壁的转角伸出半个身子来,这动作在身材娇小可人的小胖堆吉阿满做起来俏皮又安静。转过折弯的山壁,脑袋圆圆的大妖便看到那个从做菜开始,便一直叫唤了很久的人。 那是一个中年大汉,皮肤微黑中带着一抹健康的黄色,身体上下罩着军绿色的迷彩衣服,是刑施部的人。 这人名叫刘强,正是一天之前和张警司分道扬镳的刘队长,若是张警司还在这里,一定会好奇明明已经返回沙镇的刘队长,怎么会南辕北辙到这种地方。 如今的刘队长早已不是沙镇二把手的意气风发,和张警司分开短短两个小时,他整个人的精神外貌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变化归结起来或者可谓总结为惊恐亦或者是麻木,神色木讷的梁国站在边上拿着一把带血的细小弯刀在被捆绑在实木座椅上的刘队长身上划擦着。这人的动作精准机械,蹭蹭的划开几下之后,他端着盘着,将地上的堆起的一小撮红白相间的肉屑捡起来…… 这个过程必然是细致痛苦的,如同凌迟。受刑的人感受着渐渐离开自己的生机,想象着那不久以后,等待着自己的绝望结局。 那名叫梁国的人其实不懂医术,但在不久之前,他被人灌输了一些闻所未闻的手法和知识,所以,在对刘队长动刀的时候,梁国完全精确的避开了要害,甚至连血液也只留了很少的一部分。 刺鼻的血腥味和喊叫了两个小时,依旧中气十足的叫喊声分别冲击着格里菲斯的鼻子和耳朵,这个刑施部的队长应该已经怕到忘乎所以了,就连格里菲斯的靠近他都没能很快觉察。 相对于肉体受到伤害,实际上,真正让人害怕的反而是那伤害最终所能带给人的绝望而窒息的延伸,事实上,那延伸却正摆放在刘队长的面前,仿佛他未来的写照一般,这让他生不如死,几乎就要疯掉。 格里菲斯转身顺着刘队长的视线看过去,既转过身来,就看见墙壁上如同毛毡一样挂着的人形物体,当格里菲斯将视线定睛在那‘事物’身上,‘毛毡’却诡异颤动了一下,缓缓抬起眼睛,竟然是个活物。 那些‘毛毡’被剥开了背上的皮肤、血肉,然后抽掉了身体大部分的骨头。他们的身体像面饼一样被张开、展平,然后被一群硕大的,形如蜘蛛一样的怪物倒吊在空中,仿佛在用晾晒、风干腊肉的方式被处理着。 pd:上周的打赏名单呆会会出单章,请大家稍等。 第二十一章 开幕的迷藏 不久之后,刘队长便发现了站在一旁的格里菲斯。 他认识这个人,在他眼睛还未从身体割裂开之前,刘强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 在抓捕梁国的事情上,刘强本是主张退回沙镇从长计议的,他与张警司和王冕分开之后,便顺着原路一直折返回去。 后来,雨骤然急促了一些,刘强思量着早些回沙镇以便为任务收尾和为张警司的发难做些准备,所以坚持要在下雨天赶路回去。 然后在那个雨帘几乎遮掩了人们视线的阴雨天,他们遇见了格里菲斯。 那实在是刘强一生中最糟糕的时刻,刘强和他身后的一些人被莫名其妙的打倒,然后被三头长着人面的小猪大小的蜘蛛拖拽着送回洞穴里面。 那洞穴正是之前梁国所进入的那一个,洞口前,张警司和王冕正在激烈的争吵着,那蜘蛛拖拽着人物从两人身边走过去,他们却视而不见。 之后,噩梦在天黑以前,提前降临了。 …… …… 若是时间可以回流,刘强想自己绝对不会接手梁国的案子,他甚5♀,至在想自己最好连沙镇也没有来过。然而事已至此,一切都是徒然。 格里菲斯拖拽着长长的阴影从拐角的溶洞里走了出来,他穿着白色的衣服,手中是一把纤细精美的小刀,正在滴血…… 这个秀气的男孩子在不久前,就在刘强面前用左手亮银色的食指将人的肚腹破开,拉扯出盘结的肠道和五颜六色的内脏,只留下一些重要的维持短暂生机的器官。他把它们放在一些灰褐色的瓷缸里,撒了些粉末,然后用厚重的裹着红色防水布的盖子盖上罐口。 这人用复杂、残忍却又赏心悦目的手段抽了人的骨髓脊柱,他锯掉了双手双腿,将人的胸腔、腹腔摊开,将人做成一张巨大的肉饼——即使动手之人身为妖物,如此行径怕是天理难容了。 那三头长着酷似前哨刑施部同志脸面的冰冷蜘蛛怪物前足嵌入墙壁里面,后足勾住肉饼的身体,将人高高悬挂起来。 在不知什么时候,哭哭笑笑的声音从四野里回荡起来,在无数人的合唱或者哭诉中,格里菲斯缓慢的走上前来,他用修长精致的手指逗弄着梁国的下巴,像是在逗弄宠物一般。 长相精致的少年站在刘强与肉饼之间,抚摸了一下鼻梁,然后有些苦恼的扯开嘴角笑了一下。那实在是温柔的笑容,弧度优雅像是美好的季节里盛放的秋菊,但刘强却像是见了鬼怪一样惊恐万分,他持续高叫着,脖颈上的青筋因为用力暴起,那尖叫因为接连两个小时的惨叫而听起来有些沙哑,这让格里菲斯再次皱了下眉头。 没有人理解格里菲斯的恐怖,但刘强或许可以,格里菲斯的一举手一蹙眉都让他印象深刻。 刘强亲眼见这少年人手中所做的,倒是多少贴近一些格里菲斯的内心世界。他神秘优雅,宰杀人像牲口一样,他蔑视人性,无所畏惧。而在他优雅的动作和柔嫩娇小的外表之下,是沸腾着的深黑色的邪恶。 这是一头活生生的行走在人世间的恶魔! 刘强正这样想,格里菲斯已经向着他走过来。他因为持续的噪音而有些不悦的皱着眉头,巨大的阴影像是实质一样翻滚着,从男孩子圆润的脑袋后面挤压过来。 阴影像是浓稠的风,格里菲斯的嘴角和发梢在黑影里舞动着,渐渐模糊起来。 “真吵啊,”格里菲斯这样说了话,他将修长晶莹的双手延伸过来,扼住刘强的脖子,一只手便将他提了起来。尖叫的声音戛然而止,格里菲斯整张脸,随后是细长的嘴角在刘强收缩不定的瞳孔里清晰的放大开来。 “我忍你两个小时了!” …… …… “我忍你已经两个小时了!” 身体到灵魂完全是妖物的格里菲斯这样气鼓鼓的说了话,手指头捏的刘强脸色涨红,几乎快要断气了。他想着之前刘强无休无止的叫唤了两个小时,在他做菜期间疯叫了两个小时——哼,最讨厌别人做菜的时候瞎嚷嚷了。 于是越想越生气,洁白的玉色手指头搓了搓捏的刘强的颈椎吱嘎直响。简直不可原谅嘛…… “我在隔壁听你叫唤了两个小时,整整两个小时!”格里菲斯这样碎碎念着,像极了一个生气的受委屈的孩子。 “你一个男人,罗里吧嗦。”小男孩简直气炸肺了,他甚至对男人随便叫喊的事情相当在意,于是表情和动作更加激动起来。 “你身为一个男人……” …… …… 另一方面,张警司和王冕的争吵声渐渐低落下来,看样子王冕终于说服了张警司一起进入洞穴捉拿梁国。 沙镇王家的家主王冕是寒京王家直系的血亲,虽是被排挤到沙镇来,但手中掌握的隐性利润还人脉仍有不少,张警司应当是被王冕许了一些好处,才愿意‘铤而走险’,舍命陪君子了。 这个时候,经过先发部队、张良的失踪,刘强等人的离去,算上张警司和王冕,这次入洞捉拿凶手的人也只剩下了八个人。由于刑施部接连损失人手,到得现在反而是王家的家庭人数占了上风。 不过王冕其实并不在乎刑施部人数多少,他所想要的,是张警司和刑施部背后所代表着的那一份合法性和名正言顺为王家人报仇的权益。毕竟这件案子发展到现在,刑施部那边死了人,梁国又是一个疯子一样的杀人狂,明眼人都知道这事件是要闹大的,而王家所要做的,便是在事情闹大之前,让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所指摘。 众人经过一番编排,决定王冕和张队长带着手下们俱都进入洞穴内部,而王屯屯和另外一个刑施部的人则是在洞外留守。 山洞里面,格里菲斯终于发泄完了对刘强刘队长的不满,他用鼻子嗅了嗅被风裹挟而来的空气,扭头对僵立在一旁的梁国道: “客人们来了,去接待一下。” …… …… 时间是正午十二点多一些,日头刚刚跨越最高点,但是沙镇的旷野梅雨连绵,即使阳光最为浓烈的正午,也刺眼不起来。 雨水滴滴答答的打击着梧桐树枝的叶子,王屯屯与父亲和刑施部的人道了别,找了个视野充足又能够避雨的地方,等待着消息。 天空中的云朵已经有大半转变成乌黑,乌云被吹动了遮掩住日光,随即在地面上投影出一大片不规则的阴影。 王屯屯看了眼手表,是午后一点半,他盯着洞口发了一小会的呆,心里隐隐约约的不安渐次升腾起来。 淅沥沥的小雨还在下着,水滴打在树叶上、水洼里、泥地上的撞击声密集的传过来,迎面吹来的空气因为带着湿润和水汽而清爽了许多。 王屯屯看了一会儿洞口,又看了一眼靠在山壁上独自抽烟的刑施部的男人,那人几乎听得到声音的不安感越发浓烈了。 这感觉并未持续多久,山洞里面一声高亢的惨叫声,便打断了三爷王屯屯的思路。 那惨叫声短暂高亢,是一个男子的声音。依靠在山壁上的男人保持着叼烟的姿势的男子楞了一下,他伸出脑袋聆听,只是那声音一闪而逝,只留下满目的从天而下的雨帘和贯穿天地的风雨声。 “是张警司的声音。” 刑施部留守的男人思量了一下,大概是与张警司关系莫逆,才能够只凭借着一次叫声便判断出声音的主人。 他转过头来对王屯屯这样说着,表情有些不自然,已经有些要进入洞穴援助的意思,显然张警司的惨叫声所带代表着背后深层次的意义让他有些顾虑起来。 王屯屯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留下来。这次留下来捉拿凶手的人大部分都入了洞穴,人数众多,理论上安全性是挺高的。王屯屯作为留下来捉拿杀人凶手的人手之一,留守洞口同样意义非凡,这将阻止凶手在众人入洞搜查的时候,从洞口逃脱或者预防外部力量的干扰。 张警司的惨叫声说明了洞穴内部遇到了意外情况,但这情况到底如何,王屯屯并不知道。他是一个早熟的人,心智上的阴冷沉稳连王家家主王冕都是承认的。在情况未知的时候,王屯屯坚持按照原计划留守的决定无论如何都是有着几分道理。 然而,世事无常,不是每一件事情都能够顺应人的思想。 事情的转折来自于午后的两点一刻,那时间乌云和风雨较之以前更为厚重些,然后一名男子便喊叫着从洞穴内部冲了出来。 那是王家的一个家丁,已经在王家做了十几年的下人,是王屯屯父亲王冕手下颇为得力的人。这人名叫王火,每次见面对会笑眯眯的喊上一声‘三爷’,而王屯屯则会叫他阿火或者火叔。 王火因为练过武术,身材又十分壮实,在王家颇是负责了一些安危隐患方面的事情。事实上,这一次外出,王冕便是带着他作为贴身保镖的。 脚步声渐渐急促,从洞穴深处迅速清晰起来。王屯屯和另外一名队员不约而同的抬头观望着,那名为王火的家丁实在已经跑到了洞口的拐角,他惊慌未定的脸面已经出现在了王屯屯的视野之中,但一秒之后,王火的身形猛然一顿,一条苍白色的手臂猛地从其身后拐角的山洞里伸出来,硬生生的将之拖回洞内。 第二十二章 地下宫殿 “阿……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你放开我,快放开我……”那家丁被倒拖着,大叫大喊。他的声音听起来急促且慌乱,让人情不自禁的便被他内心的慌乱所打动着。 王家的家风很严格,这或许源自于寒京王家那变态森严的等级制度。在王家家规里面,贴身的保镖若是在工作期间脱离守护对象的保护区域,那个是要被打断腿的。 是怎样的事情让王火冒着被打断腿的风险也要往回跑,又或者是他的保护对象王冕已经遇害了? 所以,那名字叫做王火的家丁虽然只是短暂的露出个脑袋便被人抓了回去,但那一瞬间所传递出来的信息量让王屯屯脸色一阵发白。 于是他咬着牙望着洞口,洞口阴森黑暗,在拐过某个角度之后,带人往下通往着另外一种深邃的未知。 梅湿的细雨斜斜的打过来,王屯屯狠狠的用拳头打了一下岩石壁,石壁划破了皮肤,三爷战在原地挣扎了一会儿,随即表情阴冷的向洞穴内部走进去。 因为沙镇王家的提前中落,王屯屯和父亲王冕的关系其实不错,这些年王冕做了许多事,王屯9,屯在其中参与了一部分,王冕像是秤砣一样在背后支持着,三爷王屯屯虽然早慧,性格也独断阴谋,在这许多的事情里面,反而更加看清父亲在正在王家的作用地位。 目前的王家是离不开王冕的,王屯屯这样想着,脚步已经迈入了洞穴里面。 他不是什么涌泉跃鲤的孝子,进入洞穴当然也不是完全出于父子间的关切,诡诈现实的性格让王屯屯对亲情颇有些迟钝,但是单从利益上来讲,无论是王家还是王屯屯自己都不可能在缺少家主庇护的情况下独善其身。 王冕,绝对不可以在这个时间出现意外。 当然,让王屯屯为了父亲白白的去送死也是不现实,像三爷这样的人,最关心的首当其冲还是自己。他对目前的形势衡量了一番,终究还是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会让他陷入死地。 况且,王屯屯还有着别人所不知道的后招,在他的后腰带上面,别着一把象牙做的小手枪。 这手枪是王屯屯在成人礼上收到的礼物,虽然只有三发的藏弹量,三发过后便要补充弹药,但用来应付当下的局面,已经绰绰有余了。 枪支在沙镇是被严格禁止的东西,作为执法人员的刑施部原本有一些,但随着治安的愈发秩序,沙镇这边已经有好些年未有补充弹药了。 沿着洞穴走了十几分钟,岩洞的内壁便逐渐宽敞起来。跟在后面的刑施部队员从腰包里面拿出一个小巧的手电筒,左右拧了拧,便发出暗灰色不十分起眼的亮光来。 两人靠近石壁小心翼翼的走动着,到了这个时候,洞穴内部反而安静下来。两人控制着光源刚刚照射在自己脚前不远的地方,竭力隐藏着行踪。 那手电筒是特质的款式,因为光线和角度的问题,在特定的使用方法下,会让远处的人极易忽略光源下的事物。 当然,这种忽略性也只是相对于普通的手电筒来说的,两人并未进入过洞穴又必须了解环境判断境况,使用这种样式的光源倒也算是合宜。 入洞越深,黑暗愈发浓郁。从进入洞穴起,王屯屯两人大概已经走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洞穴盘旋,大体方向也有着向下的趋势,到得此时,在方向上面,两人都是有着相当性质的迷茫。不过还好,到得目前为止,洞穴都是单行道,而两人还未有遇到任何危险。 越往下走,那诡异的阴森感反倒愈加薄弱,取而代之的是愈发厚重的远离喧嚣的优雅恬。安静在这狭小的空间粘稠着,似乎只要愿意,王屯屯随时能够听到自己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和隆隆敲响的心跳。 一路行去,越陷越深。 王屯屯似乎走上了一条远离尘喧,清新优雅的道路上,那之前听到惨叫而有的联想在此时竟是有些格格不入。若是没有之前的所见所闻,甚至只是单单的走下去,就能让人的心灵闲淡起来。 王屯屯正这样想着,迎面而来的是山洞内一个接近于九十度的拐角。身边那刑施部的男人拉了拉王屯屯的袖管,三爷顺从的跟过去,随即被拐角另一边攒射而来的刺目光线闪烁的眼前一白。 等视力恢复,三爷被徒然摄入瞳孔的景象惊悸起来。 呈现在三爷王屯屯面前的,是装饰考究的石制建筑群,它们在山腹中依势而建,自成群落。一块块切割整齐的石头堆砌在一起形成规则的形状,石块之间彼此联通着,形成了一连串地宫一样的宏伟建造群。 建造这里的人是个博学多能的人,方石块的堆砌简单整洁,却十分符合力学原理,石块之间简简单单的几处转折和拐角便托起了山腹整体的重量。 除了构造坚实稳固之外,这里的主人最大限度的采用了山体中原生态的材料。那人应该是就地取材,将挖掘山洞而生产的石块打磨干净,然后直接用作建造。 除了这些之外,最吸引王屯屯的地方,是那简单卓越却又不失大气的外貌形态。这簇建筑因为取材于山石,建筑的主人又不工于细节的华美,反而显得磅礴气派。 三爷王屯屯是寒京王家的后人,世面上的见识是有的,否则也不会因为一簇建筑便吃惊起来。实话说来,这样大气磅礴巧夺天工的建筑物,在寒京的时候,他是有见识过的。 但眼前这建筑,在气派的同时,竟是诡异的散发着一种秀气典雅。这种与气派豪放截然相反的气息竟是毫无违和感的夹杂在石屋的方方面面,石壁和房顶大颗大颗的夜明珠将一种名为细腻的东西播撒进王屯屯的眼眶里面。 景物脚步流转之间变换着,随后,王屯屯便看见了石室内部的考究装饰。 大片的色彩装点涂鸦,一片片复杂精致的云纹和线条在石壁和缝隙里勾勒着,水亮晶润的流苏从石屋吊顶上轻温漫柔的坠入人的眼帘,像是从天而降的银河一般…… 这石制的大厅细腻委婉,看起来复古而温馨,充满了不知道属于哪个年代里女子温柔美好的气息。王屯屯这样想着,前面刑施部的男人恰好转过头来,他表情有些不安,两人对视了一眼,随即苦笑出来。 “这简直是一个地下宫殿。” 苦涩的味道在这话说完之后,便更加鲜明起来。这样庞大的建筑群绝对不可能是一人的力量建造而成,其背后定是隐藏着某种巨大的势力甚至阴谋。 刑施部和王家之前信心满满的跑过来要捉拿梁国回去,这个在沙镇做了多年乞丐的男人在两方看来正是软柿子一样可以揉捏的人物,却不想会牵扯出这样一座雄伟的‘地下宫殿’。 事实上,他们的想法算的上接近事实,只是漏算了一个方脑袋的男孩子。 但眼前的景象明显误导了王屯屯两个人,他们已经将梁国当成了某个大组织的先锋,若事实果真是如此,那么之前进入洞穴的王冕和张警司等人怕是有可能在贸然突进之下遭遇了凶险。 两人正这样担忧着的时候,石制宫殿内部的光线突然暗淡下来,王屯屯两人不约而同的抬起头,便看到石头顶壁上那镶嵌考究的夜明珠的光线柔和着,虚幻起来。 这光线柔和了一霎,便紧接着明亮起来。无数道光线交织着,在空气里划下痕迹,照射出一条光华万丈的路途。 舒缓温柔的歌声在四下寂静的环境里面升腾起来,芳草的幽香和晶莹的亮银色粉末在空气里飘荡着,将视野里的事物拉扯的朦胧,就如同梦境一般。 由光华组成的道路从王屯屯脚下铺陈着,一种红色的花瓣从石顶镏金的缝隙里面飘洒下来铺满了路径,远方巨大的石门在光华里轰然打开,一层叠着一层,延伸向远方。 这是欢迎我进去?! 变故在极短的时间内铺展开来,王屯屯一手扶着石壁,颇是有些镇定的站立着。 这时间他的表情看起来是有些惊异而复杂,深沉的心思让他将骤然间的变故解读成了几个部分和可能的走向。 而他正前方那个来自刑施部的警司却少了这样一份‘处变不惊’,在光线骤暗骤亮的时候,这个警司便被吓的跳起来,然后跌坐在地上。 还未等两人适应过来,那光线的尽头便缓缓的走来一个男人。那是一个身材极高挑的人,他穿着合体的黑色晚礼服,在逆光中走过来。 黑色的皮鞋敲打的着地面,那男人的面容在光线里面逐渐清晰起来。王屯屯的眼神在看到这人面容的一瞬间明显收缩了一下,随即恢复常态。那个正在走过来的男人是这一次任务应当被捕杀的对象——梁国。 面无表情的通缉犯梁国木然望了面前的两人一眼,礼貌的弯下腰。他的一只胳膊已经断了,此时只能曲起右手伸展着像贵族的管家一样做了一个请进的姿势。 而这个时间,王屯屯才发现梁国的臂弯上面还搭挂着一个纯白色的毛巾,它被叠放成长条的形状从臂弯垂下去。王屯屯看了这毛巾一眼,随即又将注意力转移到之后的应对上来。 第二十三章 小格里的密室游戏 “欢迎欢迎,贵人长途跋涉莅临鄙处,本当倾尽全力款待一番,做些拿的出手的饭食,以解贵客路途的**。 不过奈何啊,近日阴雨,一时之间实在没能找到好的食材,只有一些自投罗网的小家伙,将将凑合着做些粗野饭菜,希望三爷不要嫌弃才好。” 那个坐在硕大实木椅子上的男孩子站起身来,用袖口扶了扶桌子边缘的茶盏,食指微微抬起来,指着满桌的菜肴微笑着这样说了话。这男孩子穿了一身浅色青花的衣服,颇有些东方神秘的气质。 格里菲斯之前穿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感官上类似厨师多一些,但在今日的‘主角’王屯屯的面前,他终究还是换上了正式一些的装潢,事实上,这衣服的淡雅花色,格里菲斯还是挺偏爱的。 用茶盏轻舔着杯口,荡漾的浓郁绿茶发出清爽的气味。在这寡淡气息里,圆脑袋的大妖眯着眼睛,慢条斯理的接着说道,他这个时候的气质还是沉稳着的,但声线有些奶声奶气的: “我知道你,沙镇的珠宝三爷…… 实话说啊,朋友千万,知己难寻。三爷啊,我是真的⌒,很欣赏你啊,苹果味的小清晰啊……不知道三爷有没有听说过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呀,俞伯牙当年就很欣赏钟子期啊……没听说过?这个不奇怪,这是我在另外一个世界听说的事情,我给你讲讲啊,从前有个人啊,他叫俞伯牙,他会弹琴…… 不好意思,岔题了啊。我们说到哪儿了?哦哦,对,欣赏,欣赏! 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咦,三爷你的发质真的很好呀,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这一点连中汇路上雪莲阿姨家的狗都是知道的,三爷你一定要听我说啊,哦,让我想想该怎么说啊,对了,对了,大概……应该是三个月前吧……” 小男孩说这些的时候,表情和动作还透露着稳重大气,就连语速也控制的相当缓然。但这人的话语颠三倒四,完全不知所云,几乎是想到哪里说道哪里。 王屯屯捏了捏鼻梁,经历过最初的错愕和落差之后,他从未想过迎接自己的将是这样一个毛茸茸的小孩子,这让他的心情,稍微舒缓的同时,又夹杂着一些诧异和茫然。 搞什么鬼…… 但这洞穴是充满了怪异的,王屯屯脑海中还在想着那个在充满火光的夜里将张良拖入洞穴的怪物。他仔细观看着格里菲斯,想着对方那初入洞穴时候无法言语的存在感,在看看当下在男孩子的口才表达,便心情复杂起来。 难道之前的那种存在感是错觉?! 定是我太过专注紧张,才产生了认知上的偏差。王屯屯这样想着,双目却不由自主的盯着格里菲斯的脸面,几经试探,终于确认对方的表情动作看上去倒是诚挚认真,一对小孩子特有的纯净眸子闪耀着,传达出一种见到喜爱之物的欣喜和感动来。 “三爷,我真的是欣赏你的……” 格里菲斯悠悠的又重复了一遍,终于将茶盏摆放好,为自己斟了一杯,又殷勤的走上前,为王屯屯斟了一杯。王屯屯看着忙碌在眼前,身高只到自己肩胛骨位置的格里菲斯,眼神恍惚了几下,终于柔和下来。 他左右看了看,最后拉开桌子前面那已经摆放了多时的座椅坐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格里菲斯。这个名字比较拗口,我教你拼一下啊,我名字第一个字格呢,是格里菲斯的格,里呢,是里菲斯的里,菲呢,是菲斯的菲,斯呢,就是思密达的斯。 当然啦,鉴于咱俩关系已经这样密切了,我允许你叫我小格里,至于小菲斯这样的称呼,想想还让人有点小害羞呢。 对了,我还有一个名字,叫吉阿满,这个名字可是有讲究的,你看这三个字拆开来读,吉呢,是吉阿满的吉,阿呢,是阿满的……” “小……小格里啊”,王屯屯对于格里菲斯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奇葩有些无所适从,他心里想着王冕的事情,自然便出口打断了那个孩子。 当然了,当格里菲斯介绍自己是吉阿满的时候,三爷王屯屯也曾有过一瞬间的恍惚,仿佛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但当格里菲斯介绍自己名字的由来‘吉是吉阿满的吉,阿是……’之类的时候,他便果断的认定自己是想多了。 “小……小格里啊,这洞穴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不是啊,这不是还有你们吗?”格里菲斯放下茶盏,倒退着回到座位上。他用手指挠了下头皮,一边说话,随后指了指王屯屯和那个刑施部的男人。 王屯屯是看着父亲王冕和一众五六个人一起进的洞穴,说是这洞穴内只有他们几个人,他定然是不相信的。但面前的小男孩表情诚恳,不似作伪,终于让三爷王屯屯‘顿悟’这疯疯癫癫的小男孩应该也如同张良一样,是洞穴势力之下的受害者。 “额……,小格里啊,你说的不错,我王……王三爷的问话不清楚。小格里呀,我想说的是,除了我们之外,还有没有人在这个洞穴里面?”经历过落差,错愕、格里菲斯的乱入和时间的沉淀之后,王屯屯终于回复了一些那沙镇纨绔的阴毒少爷性子和为人。他本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之前一连串的超越常识的事情,让他暂时失去了分寸,但坏的人,不会安分,习惯了掌控和搬弄是非的人,也不会被环境左右。 王屯屯眼神阴柔的盯着格里菲斯的眼睛,试图从中找到一些东西。 “没有了,都在这里了。” 名叫格里菲斯的小男孩扑闪着大眼睛点了点脑袋,然后颇是自我肯定的挥了挥小拳头,生怕对方不相信, “没错吧,都在这里了吧?” 格里菲斯扭头向梁国求证着,但对方像是木头一样站在他的身后沉默着,一言不发。小男孩愁苦的哀叹了一声,不知道是因为梁国未就他的问题做出回答还是怎样的原因。他看了一眼王屯屯,脑袋歪了歪,最终又开心起来。 不过,在格里菲斯向梁国求证的时候,王屯屯的脸色再度阴郁了。梁国是他家的仇人,最近的经历让这仇恨刻骨铭心。但他毕竟是王冕最看重的小儿子,不动声色的阴沉还是能够做到的。 直到如今,王屯屯所处的环境仍未显明,甚至那原本脑袋里面还算清晰的事件的来龙去脉也糊涂起来,他自认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那梁国站在那里,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他暂时是不敢有所动作的。 君子报仇是讲究时间和方法的,闻到点腥味就不顾一切的扑过去,那是没有理性的畜类。王屯屯其实还是有些担忧自身安危的,经历过那些奇怪的人和事情之后,他也不敢断言,在此刻与梁国动起手来,会有怎样的结果。 ‘估计会被杀死吧。’ 王屯屯这样脑补着,他突然想起来刑施部关于梁国背景的调查资料来。 “对方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前些年应该是犯了事情,来沙镇躲灾的……身手还是很敏捷的,刚来沙镇的时候这梁国与人动过手,听说是拼着重伤打伤了三个八十多公斤的大汉,当然啦,他敢于拼命的气势有帮到他拿些头筹,但即使这样,对方手底下的功夫也是相当了得的……” 若是再结合最近一段时间王家所遭受的谋算和凄凉遭遇,这梁国…… 王屯屯这样想着,果然看到旁边站立着的刑施部的男子如临大敌一般双目直勾勾的望向梁国,那眼神说是仇恨,倒不如说是忌惮。 这刑施部的人和王屯屯都不是精通格斗的类型,大抵是一个文职人员加上一位花花公子的组合,战斗能力大概也就刚刚过去及格线而已。这样的人,对于有着某种特殊职业经历的梁国来说,确实是可以随手打发的。 不过那个叫做格里菲斯的男孩子问过‘都在这里吧’这样的问题之后,梁国表情上虽然木然,一副‘不爱搭理’的样子,但他还是转身出了石室,不一会便推着一个坐着轮椅的男人走了进来。 那坐在轮椅上的人便是王家的家主王冕了,他被放置在轮椅上,膝盖上面盖着白色的毯子护住腿部。被推入石室的时候,他表情尚显一丝木然,当看到最疼爱的二子王屯屯端坐在格里菲斯对面,那木然便迅速被一种名叫复杂的东西所代替了。 看见家主王冕被推进来,王屯屯和那刑施部的人还未有来的急惊叹,梁国身后的那石门便轰的一声闭合起来,随后,这房间里各处的门扉也通过这种方式被封锁住了。 这落石的轰然声音响起来,王屯屯是被惊吓了一下的,等他想明白那声音所代表的意义的时候,整个人的脸色便发白起来。 “我们被困在这里了!” ps:第四封印的书友企鹅一群已经开通啦,裙号为245.402.609.欢迎大家进来讨论剧情呦。 第二十三章 三爷的智慧(此为缺少章节) ps:抱歉大家,昨天上传的时候漏传了一章,现在更改过来,话说你们昨天一点也没感觉到违和吗? 最终王屯屯还是跟着梁国走进了石门,向着山腹内部行去了。 身着黑色晚礼服的梁国在前面带着路,他背对着众人,上半身耸立着,给人一种笔挺的质感。通缉犯梁国的头发是有被精心梳理过的,呈现出一种古老的典雅款形,每一根看起来都整齐有序。 众人都没有说话,王屯屯低垂着眼帘,闪烁的眼角在梁国的颈间和地面切换着,大概是有了一些厉害权衡的考量。在他身侧那约么年过三十的刑施部男人看起来诚恳老实,应当是沙镇普通的小警司,平日里上上班,出出勤,下班后带着老婆孩子外出逛一逛,得过且过的打发下剩余的光阴,不是怎样厉害的角色,所以骤然被带入超出常识的变故里面,这个沙镇的警司看起来是有些茫然的。 关于这许多的细节、表情,梁国并未理会,此刻的他更倾向于一个合格的管家或者说是向导,沉默的在前面带着路。他的身材高挑,礼服合身笔挺,看起来款款有型。事实上,在那光芒之下,梁国修∞,长的背影正覆盖在王屯屯的脸上,将对方的脸面涂抹成一片晦暗。 ‘哒’‘哒’‘哒’的皮鞋敲击石面的声音在空旷的洞穴里面回荡,他们走了许久,路途蜿蜒往下,他们最后终于停在了一座室门前。梁国弯下腰,卑微而礼貌的打开了门。 他站在门侧,低着头伸出仅剩的手臂示意王屯屯两人进去。 经过这漫长路途的梳理,此时的王家三少爷相较于初时,倒是镇定了一些。这漫长的回廊,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去做规模性的心理建设。 事实上,早些年间,王屯屯自己便有一些作恶甚至杀人的经历,最近一些年由于性格的缘故渐渐低调,但背地里仍旧做着一些耸人听闻的阴损事情。 基于这样的心理,王屯屯倒是并不像普通街坊百姓那样惧怕所谓恶人或者恶势力的,他以自身为标杆衡量便认为,自己这样地道的坏人尚且不自怕,同理也不用太过高看这地底下修建宫殿的‘恶’势力。 他其实想的比较清楚,对方同样是人,与自家的区别只是势力大小,权利钱财的多寡而已。 既然是人,王屯屯自认是不怕的,实际上任何组织的存在都有其根基,这建立了地下宫殿的庞然组织也不例外,为钱也好,为权也好,总会有所取舍——这便是人类建立的所有组织的通病了,为这也将成为自己和王冕的生机: 这种逻辑大概可以利用如下的理论解释:杀掉王家人固然可以避免一些后续的麻烦,但对于整个建立这地下宫殿的组织来说,却并无实质上的利益。 但若不杀王冕和王屯屯呢,凭借王家的势力和影响,即使给这地下势力做傀儡做狗,也绝对是狗中的藏獒了。 况且王冕虽然被贬黜沙镇,但着实卷走了不少银钱。王屯屯清楚,对于这些地下组织的人来说,人命实在不值钱,说杀便杀了。但钱,无论如何还是值钱的,最不济,王家人用钱买命便是了。 最后,王屯屯还有一个很有重量的砝码,那便是寒京的王家。寒京王家是怎样的势力,没有人比生在王家的王屯屯更加明白。王冕在家族斗争中失利,被主家贬黜到沙镇,实际上便是被家族放弃的信号了。 但无论如何,王冕都是寒京王家的直系血亲,体内流淌着的是王家数百年来一脉相承的血液。这血液或许能冰冷到将人赶出家门,冷眼旁观其老死饿死。 但这血液同样火热霸道,王家的人,再如何不好,自己惩治便好了,饿死街头眼都不眨一下。但至于其他的势力插手打骂管教,呵,那还是算了吧。 王屯屯不相信,会有势力能够完全忽视寒京王家的感受而一意孤行,将完全没有仇恨积累的他们赶尽杀绝?!或许这种极端的刚硬的组织确实存在着,但王屯屯绝对不相信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不讲究取舍的组织能够发展到独立建造地下宫殿的地步。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理性上的分析而已,王屯屯想着自己进入石门之后多半是要被人拿着刀架在脖子上面威胁的,先兵后礼嘛,对于这一点,他倒是不怕的。 三爷聪颖早慧,性格又是擅长诡辩的狡诈性子,没理还能辨三分,更别说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了。 因此王屯屯实际上有些把握,自信只要能抓住开口的机会,便可以有理有据的陈明利害,能够成功走脱,甚至将王冕带回去的机会都是有的。 然而,等王屯屯转入石门,那扑面而来的热烈氛围却又让他徒然愣了一下。 来的时候,王屯屯便是踩着夜明珠聚集起来的白色光线徐行而至的,在黑暗的地下,这光线对于王屯屯来说,委实太过明亮了些。 但等王屯屯转入石门,那光在一扇门的距离里徒然炽热躁动起来。巨大的光柱在极短的时间里拥挤入人的眼帘,让他有了一种从黑暗骤然进入光明的错觉。 王屯屯的眼神恍惚,随即视线在一秒钟的时间里模糊,他看见无数五颜六色的光在空中飘浮着,慢慢充盈了视野。 随即有人轻轻拍了手掌,那光芒柔和下来,王屯屯的眼睑被光线刺激而分泌了一层薄薄的泪膜。他顺势揉了揉眼睛,刚刚有些恢复视力,一股异常浓郁的香气便如同实质一样冲击过来。 那香味浓稠而内敛,美味至极,混合着果蔬和肉品的馨香,有些像是刚沐浴不久女体的气息。但相比起来,前者更加悠远醇香。 正当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由分说的挤入王屯屯大脑的时候,他的视线也逐渐清晰起来。 等眼眶里纷乱的光线沉淀,他迅速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无数杂乱的信息通过瞳孔随即汇集而来…… 那之前发光的是石壁和石顶镶嵌着的夜明珠之类的光体,它们被编排成复杂又精美的形状在视线所及的平面内蜿蜒着。石头的墙壁和石顶镶嵌着吊顶和彩色的宝石,它们在夜明珠的光线里闪闪发光,折射出五彩的光华。 而空中和石顶上甚至漂浮着一些彩色气球和白色羽毛之类的物体,它们的数目并不算多,但俱都晶莹剔透、美轮美奂,为整体的氛围平添了一些闲适优雅。 王屯屯的目光继续流转,他的视线抚摸过许多东西,柔软的光华分外知趣的随着他的眼神变化流转。猛然之间,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得体优雅的孩子,他长相甜美可爱,脸盘稚嫩,皮肤由于年幼而干净白皙。这人坐在一个巨大的褐色实木椅子上,半靠在椅背上,稍显慵懒。他一只手扶着额头,饶有兴趣的看过来。 这人,似乎有些眼熟呢。 “欢迎、欢迎,……哦,三爷。” 隔着长长的餐桌,格里菲斯弯着眉眼开心的笑了一下。他仅仅坐在那里,便有着无与伦比的存在感,就仿佛天生的核心或者王者一般吸引着所有的事物向他聚拢着。 格里菲斯显然是认识王屯屯的。不过,遗憾的是这个时候,对方还未能认出他来。 格里菲斯如今的形象和平日里相差巨大,生活里的大多数时间,格里菲斯或者说吉阿满在刻意降低着自身的存在感——关于这一点,其实有个秘诀,那就是装疯卖傻少说话。 王屯屯未能将格里菲斯和平日里呆呆傻傻的吉阿满联系起来,事实上,由于那餐桌太过巨大,他才刚刚被格里菲斯显赫的存在感夺取了视野,以至于眼睛刻意忽略了那份巨大,直到现在,方才正视起来。 那是一个长方形的桌子,在长度方向上,大概延伸了七八米的样子。它被摆放在格里菲斯的身前,几乎和他座下宽大的椅翼连成一线,正舒展着,延伸过半个石室的宽度,铺陈在王屯屯的面前。 桌子上面陈列着五颜六色的瓷器、砂锅、碗筷,它们正被盛放了鲜美的菜肴、汤品,隔着毛茸茸的空气,散发出热气腾腾的香味。 之前,王屯屯初入石室所闻到的香气便是出自于此处。 而他们这些人自从沙镇里出来,众志成城的要拿梁国的归案的时候,便是时刻在奔波着的。 后来,天逢降雨,众人担忧着梁国的行踪,所以没人敢于升起烟火做饭。这样一路走下来,关于口腹方面的享受自然是差的,甚至于刚刚王屯屯守在洞口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那天下着雨,着实让他感觉饥饿起来。 进入洞穴之后,岩石间扩散的温度让他冰冷的躯干稍稍回转了一些,但长途跋涉的疲惫和长时间饮食的粗糙反而让他更加思念起他在王家做少爷时候的锦衣玉食。 第二十四章 小格里的密室游戏 “欢迎欢迎,贵人长途跋涉莅临鄙处,本当倾尽全力款待一番,做些拿的出手的饭食,以解贵客路途的**。 不过奈何啊,近日阴雨,一时之间实在没能找到好的食材,只有一些自投罗网的小家伙,将将凑合着做些粗野饭菜,希望三爷不要嫌弃才好。” 那个坐在硕大实木椅子上的男孩子站起身来,用袖口扶了扶桌子边缘的茶盏,食指微微抬起来,指着满桌的菜肴微笑着这样说了话。这男孩子穿了一身浅色青花的衣服,颇有些东方神秘的气质。 格里菲斯之前穿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感官上类似厨师多一些,但在今日的‘主角’王屯屯的面前,他终究还是换上了正式一些的装潢,事实上,这衣服的淡雅花色,格里菲斯还是挺偏爱的。 用茶盏轻舔着杯口,荡漾的浓郁绿茶发出清爽的气味。在这寡淡气息里,圆脑袋的大妖眯着眼睛,慢条斯理的接着说道,他这个时候的气质还是沉稳着的,但声线有些奶声奶气的: “我知道你,沙镇的珠宝三爷…… 实话说啊,朋友千万,知己难寻。三爷啊,我是真的◇,很欣赏你啊,苹果味的小清晰啊……不知道三爷有没有听说过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呀,俞伯牙当年就很欣赏钟子期啊……没听说过?这个不奇怪,这是我在另外一个世界听说的事情,我给你讲讲啊,从前有个人啊,他叫俞伯牙,他会弹琴…… 不好意思,岔题了啊。我们说到哪儿了?哦哦,对,欣赏,欣赏! 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咦,三爷你的发质真的很好呀,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这一点连中汇路上雪莲阿姨家的狗都是知道的,三爷你一定要听我说啊,哦,让我想想该怎么说啊,对了,对了,大概……应该是三个月前吧……” 小男孩说这些的时候,表情和动作还透露着稳重大气,就连语速也控制的相当缓然。但这人的话语颠三倒四,完全不知所云,几乎是想到哪里说道哪里。 王屯屯捏了捏鼻梁,经历过最初的错愕和落差之后,他从未想过迎接自己的将是这样一个毛茸茸的小孩子,这让他的心情,稍微舒缓的同时,又夹杂着一些诧异和茫然。 搞什么鬼…… 但这洞穴是充满了怪异的,王屯屯脑海中还在想着那个在充满火光的夜里将张良拖入洞穴的怪物。他仔细观看着格里菲斯,想着对方那初入洞穴时候无法言语的存在感,在看看当下在男孩子的口才表达,便心情复杂起来。 难道之前的那种存在感是错觉?! 定是我太过专注紧张,才产生了认知上的偏差。王屯屯这样想着,双目却不由自主的盯着格里菲斯的脸面,几经试探,终于确认对方的表情动作看上去倒是诚挚认真,一对小孩子特有的纯净眸子闪耀着,传达出一种见到喜爱之物的欣喜和感动来。 “三爷,我真的是欣赏你的……” 格里菲斯悠悠的又重复了一遍,终于将茶盏摆放好,为自己斟了一杯,又殷勤的走上前,为王屯屯斟了一杯。王屯屯看着忙碌在眼前,身高只到自己肩胛骨位置的格里菲斯,眼神恍惚了几下,终于柔和下来。 他左右看了看,最后拉开桌子前面那已经摆放了多时的座椅坐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格里菲斯。这个名字比较拗口,我教你拼一下啊,我名字第一个字格呢,是格里菲斯的格,里呢,是里菲斯的里,菲呢,是菲斯的菲,斯呢,就是思密达的斯。 当然啦,鉴于咱俩关系已经这样密切了,我允许你叫我小格里,至于小菲斯这样的称呼,想想还让人有点小害羞呢。 对了,我还有一个名字,叫吉阿满,这个名字可是有讲究的,你看这三个字拆开来读,吉呢,是吉阿满的吉,阿呢,是阿满的……” “小……小格里啊”,王屯屯对于格里菲斯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奇葩有些无所适从,他心里想着王冕的事情,自然便出口打断了那个孩子。 当然了,当格里菲斯介绍自己是吉阿满的时候,三爷王屯屯也曾有过一瞬间的恍惚,仿佛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但当格里菲斯介绍自己名字的由来‘吉是吉阿满的吉,阿是……’之类的时候,他便果断的认定自己是想多了。 “小……小格里啊,这洞穴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不是啊,这不是还有你们吗?”格里菲斯放下茶盏,倒退着回到座位上。他用手指挠了下头皮,一边说话,随后指了指王屯屯和那个刑施部的男人。 王屯屯是看着父亲王冕和一众五六个人一起进的洞穴,说是这洞穴内只有他们几个人,他定然是不相信的。但面前的小男孩表情诚恳,不似作伪,终于让三爷王屯屯‘顿悟’这疯疯癫癫的小男孩应该也如同张良一样,是洞穴势力之下的受害者。 “额……,小格里啊,你说的不错,我王……王三爷的问话不清楚。小格里呀,我想说的是,除了我们之外,还有没有人在这个洞穴里面?”经历过落差,错愕、格里菲斯的乱入和时间的沉淀之后,王屯屯终于回复了一些那沙镇纨绔的阴毒少爷性子和为人。他本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之前一连串的超越常识的事情,让他暂时失去了分寸,但坏的人,不会安分,习惯了掌控和搬弄是非的人,也不会被环境左右。 王屯屯眼神阴柔的盯着格里菲斯的眼睛,试图从中找到一些东西。 “没有了,都在这里了。” 名叫格里菲斯的小男孩扑闪着大眼睛点了点脑袋,然后颇是自我肯定的挥了挥小拳头,生怕对方不相信, “没错吧,都在这里了吧?” 格里菲斯扭头向梁国求证着,但对方像是木头一样站在他的身后沉默着,一言不发。小男孩愁苦的哀叹了一声,不知道是因为梁国未就他的问题做出回答还是怎样的原因。他看了一眼王屯屯,脑袋歪了歪,最终又开心起来。 不过,在格里菲斯向梁国求证的时候,王屯屯的脸色再度阴郁了。梁国是他家的仇人,最近的经历让这仇恨刻骨铭心。但他毕竟是王冕最看重的小儿子,不动声色的阴沉还是能够做到的。 直到如今,王屯屯所处的环境仍未显明,甚至那原本脑袋里面还算清晰的事件的来龙去脉也糊涂起来,他自认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那梁国站在那里,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他暂时是不敢有所动作的。 君子报仇是讲究时间和方法的,闻到点腥味就不顾一切的扑过去,那是没有理性的畜类。王屯屯其实还是有些担忧自身安危的,经历过那些奇怪的人和事情之后,他也不敢断言,在此刻与梁国动起手来,会有怎样的结果。 ‘估计会被杀死吧。’ 王屯屯这样脑补着,他突然想起来刑施部关于梁国背景的调查资料来。 “对方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前些年应该是犯了事情,来沙镇躲灾的……身手还是很敏捷的,刚来沙镇的时候这梁国与人动过手,听说是拼着重伤打伤了三个八十多公斤的大汉,当然啦,他敢于拼命的气势有帮到他拿些头筹,但即使这样,对方手底下的功夫也是相当了得的……” 若是再结合最近一段时间王家所遭受的谋算和凄凉遭遇,这梁国…… 王屯屯这样想着,果然看到旁边站立着的刑施部的男子如临大敌一般双目直勾勾的望向梁国,那眼神说是仇恨,倒不如说是忌惮。 这刑施部的人和王屯屯都不是精通格斗的类型,大抵是一个文职人员加上一位花花公子的组合,战斗能力大概也就刚刚过去及格线而已。这样的人,对于有着某种特殊职业经历的梁国来说,确实是可以随手打发的。 不过那个叫做格里菲斯的男孩子问过‘都在这里吧’这样的问题之后,梁国表情上虽然木然,一副‘不爱搭理’的样子,但他还是转身出了石室,不一会便推着一个坐着轮椅的男人走了进来。 那坐在轮椅上的人便是王家的家主王冕了,他被放置在轮椅上,膝盖上面盖着白色的毯子护住腿部。被推入石室的时候,他表情尚显一丝木然,当看到最疼爱的二子王屯屯端坐在格里菲斯对面,那木然便迅速被一种名叫复杂的东西所代替了。 看见家主王冕被推进来,王屯屯和那刑施部的人还未有来的急惊叹,梁国身后的那石门便轰的一声闭合起来,随后,这房间里各处的门扉也通过这种方式被封锁住了。 这落石的轰然声音响起来,王屯屯是被惊吓了一下的,等他想明白那声音所代表的意义的时候,整个人的脸色便发白起来。 “我们被困在这里了!” ps:第四封印的书友企鹅一群已经开通啦,裙号为245.402.609.欢迎大家进来讨论剧情呦。 第二十五章 叮当猫的口袋 ps昨天漏发的一章已经补上,大家可以回过头去看看。 男人的声音这样喊叫了一声,那来自刑施部的人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石门前,用力推了半晌,然后脸色发青的转过来摇摇脑袋。那石门厚重是被某种力量强制性关上的,而那石门后面更是有着十几吨重的断龙石封住了所有出口,用人力的话,是无法打开的。 “去那个方向的石门看一看。”王屯屯用手指指着一个与刑施部男人相背离的方向,他用力管理着表情,所以看起来倒是不显慌乱,只是出口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奇怪。 “关了,全都关了……封死了,我们完蛋了。”你刑施部的男人小跑着接连推了几扇门,然后声音便带了些哭腔。在神秘的空穴里面,被断龙石封堵了出口,这在电视里面大概是要被活活困死的节奏的。 王屯屯实在也是这样想的,他本是打着谈判的目的,如今人家都懒的见自己便果断将自己困在了房间里面等死,这种做法有些太荒谬极端了。必竟以对方弄出的排场,要杀他王屯屯容易,随便派两个人便好,不至于千辛万苦的搞出数十吨的大石头堵门这▽,样下流低效而烧钱的法子吧。 所以,王屯屯其实还有存着一些幻想,他倒是认为这种事情是对方的下马威,是想要震慑住他,好在之后的谈判中占据主动。 至于证据,王屯屯想,这活生生站在这里的梁国便应该是最好的证明了。在王屯屯的心目中,梁国这样能干肯付代价(在沙镇‘潜伏’数年)且手段强硬的下属,无论如何都是组织内部的中坚力量,怎么看都不应该是被抛弃的存在。 而且看梁国一副‘淡然’的表情不是假装,那表情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一个临死之前的人所能拥有的,王屯屯知道世界上有一些淡薄生死的人,但梁国显然不是其一。 换句话说,这石室表面看起来已经被完全封锁成了死室,实际上还另外有生机,说不定哪块天花板或者地板后面就是真空的呢,而只有这样才能够完美的解释之前王屯屯所遭遇的这一切。 随着石门的落下,‘房间’里原本不高的气氛更加冷凝起来,梁国将王冕推到格里菲斯和王屯屯的中间,也就是餐桌的中间位置坐下来。 王屯屯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王冕,心浮气躁。随即气势汹汹的站起来,拍着桌子质问格里菲斯,这石门为何会突然关闭,是要蓄意断绝众人生路吗? 他这话问起来便算是撕破了面皮,双方原本还存留着一些表面上的虚情假意,这话语严厉的就像是一根锥子,一下子便戳开那窗户纸。 不过,王屯屯的责问本应该是说给梁国听的,但他选择坐在主位上,一脸茫然的格里菲斯作为突破口,颇有些指桑骂槐的味道,但终究还是留下了一些退路的。 这话说完,作为幕后‘主事人’的梁国仍旧面无表情,聋哑人一般,但那坐在主位上,叫喧着‘三爷,我很欣赏你呦’的男孩子反倒有些歉意赧然,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随即将众人的注意力又拉扯会满桌的菜肴上来: “啊……哈哈……额……。 好吧,我也没想到这石门关的那么匆忙,比我想象的快那么一丢丢呀,这不符合科学的呀……”男孩的声音渐小,经过尴尬的笑声之后,愈是低沉,到的最后,都有一些自言自语的味道了。不过,经过一番自言自语之后,他终于还是打起精神,十分豁达的拍了拍手掌。 “不过也没有关系,我们不是还有一桌子丰盛的晚餐嘛,记得我说过要好好款待你们的吧,我可是很守信用的呦,大家尽管吃,不用客气的……哦哦,你们担心这些是‘粗野饭食’,啊呀,我骗你们的,我之前在谦虚啦,我可是很用心在做了……” 男孩子的声音带着满满的诚意和童稚回荡在石室之内,这个时候恰好有舒缓的古典的,类似留声机一样的音乐声从石门的缝隙里面传进来,是那种很抒情柔缓的调子。王冕表情阴晴变幻着,最终还是率先拿起刀叉,吃了起来。 这个时间,洞穴外面应该还在下着缠绵的细雨,王屯屯回想着那份寒冷饥恶,舌苔下面便不由自主的生出津液来。 他再次看了王冕一眼,微微沉思,见后者面无表情,终究埋头大吃起来。 那饭菜是出人意料的酸爽可口,稍稍添置了一些辣椒、胡椒粉之类的佐料,这不仅让饭食鲜美的同时,更是让刚刚经历过阴雨寒冷的王屯屯吃的一身舒爽,甚至外露的面皮上都生出了一丝毛茸茸的细汗。 王屯屯其实是有担心过食物里面有毒之类的事情,但他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转念一想,随即又释然起来。 为了王家,确切的说为了自己的未来和野心,王屯屯实在是来死中求活的,他要将王家的支柱带获取,到目前来说,他倒是十分成功的跟王冕‘接上了头’。 不过,当下的环境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王屯屯思索着自己横竖只有被动接受的权利,倒不如静观其变,光棍一回。 他此时想着大丈夫临危不乱风骨依然的事情,便也十分洒脱的大快朵颐——横竖都无法反抗,倒不如洒脱一点,还彰显洒脱气质。 在这样的条件下,若是有人还婆婆妈妈,反倒让人看不起。换个角度思考,王屯屯认为自己若是这个密室的幕后操纵者,绝对不喜欢看到这样不识时务的人,心情不好的时候,直接下令杀掉都是有可能的。 基于这样的心理,王屯屯倒是吃的满口舒心。格里菲斯笑着大大的拍着手掌,那个名叫梁国的精廋男人便走到餐桌前,拉开覆盖在桌面上的一层木色石板,露出下面的一口冒着腾腾热气的大锅来。 面前的食物丰饶多样,各种样子和颜色的蔬菜整齐排列着,布满七米多长的餐桌。那做菜的师傅是个极度考究精致的人,几乎每一道菜式都繁复美味到极点,却又各有春秋,特色不同。 王屯屯实在有吃过一些好的东西,但这样集群性的大享受还是头一次。他不是一个喜欢做菜的人,相反的,王屯屯倒是信奉‘君子远庖厨’这类格言的代表,所以,这餐桌之上的许多东西,他是不认识的,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其的赏识和称赞。 尤其是那入口即化的肉质…… “这个是什么品种的肉质,以前好像从来没有吃过……有点像是猪肉……嗻嗻……但这咀嚼起来的感觉要比猪肉纤细一些……” 格里菲斯欢喜的像是一条黄鼠狼,他用汤勺在刚刚被梁国打开还在冒着腾腾热浪的大锅里面搅拌着,随手从身边的小盘子里抓了些葱姜蒜末,扔进锅里。他站起来盛汤,给王冕、王屯屯还有那刑施部的男人分别盛了一碗。 热汤香味浓郁,汤内的骨头已经被煮的快要化掉了,用牙齿一咬,便弄够榨出里面的骨髓来。格里菲斯将一盘摆放成含苞待放花骨朵一样的菜式推到王冕的面前,那是一盘用八条舌头捆绑成花片,用眼球点缀成花蕊的新奇菜式,这花瓣的旁边,还用青草和翠绿色的菜叶点缀着,看上去美味可口。 格里菲斯眯起好看的眼睛,用手掌亲昵的拍了拍王冕的肩膀: “呐!专门为你做的,请吃吧。” 王冕抬起头来,进入石室之内第一次正视格里菲斯。他的眼神浑浊又复杂,放在桌面上的手因为用力蜷缩而有些颤抖。他就这样扭着头看了格里菲斯一会儿,对方眯着眼睛微笑着回头看他。一分钟之后,王冕咬着牙终于伸手将那菜肴放入嘴里全部吃掉,咽了下去。 王冕的动作无疑是对厨师极大的肯定,格里菲斯拍着手掌开心的环视了四周,然后伸出肉嘟嘟的手掌抚摸着王冕的花白的头发,终于满意的坐了下去。 正常饭局似乎其乐融融,末了的时候,梁国又抽开桌面上的一块面板,露出一个被炙烤的金黄的大大的肉球来。 那东西的形状是个球形,两边被扎了口,大小跟人的肚囊差不多。而实际上,这肉球便是用某种生物的肚囊掏空切开封口做成的,所以那肉球的表面还能看到一个旋涡状的肚脐眼儿,肉香扑鼻。 “这个东西有一个学名,叫做‘叮当猫的口袋’,大家知道叮当猫是谁吧,啊,不知道啊,真是孤陋寡闻呢……啊哈哈,从前啊,有个死宅,名叫野比大雄,有一天他捡了一只机器猫……啊哈,总之呢叮当猫的口袋里,装了许多好东西呢……恩,叮当猫,恩,口袋……” 长着大圆脑袋的格里菲斯站着乱七八糟的对于菜品解释了一番,他一手拿着银刀,正在小心翼翼的切割着那团金黄色的肉球。 肉球很快被切开,除了下刀的时候喷射出一股浓汤和热气之外,余下的工作倒是很顺利的。 切开肚子,里面盛满了各样丰富的食物,有绿色的蔬菜,紫色的水果,红色的肉片还有各种各样颜色各异的不知道来源的东西。 格里菲斯深深嗅了一下那香浓的空气,整个人便陶醉起来……叮当猫的口袋,果然是令郎满目的装了不少东西呢。 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最近又懒又饿又累,不想码字,想谁觉,求抱抱。。。好吧,求大家帮第四封印宣传一下吧,因为收藏确实不多呢。。。。 第二十六章 被揭开的真相 由于食物的精致再加上王屯屯等人大概打着吃饱肚子再逃命或者别的什么想法,这一顿晚餐在这个奇怪、封闭的环境里行进的其乐融融,穿着一身黑色晚礼服的梁国站在格里菲斯身后挺着笔直的腰背默然不语,他的右臂横在胸腹之间,伸直的手臂上搭挂着白色的毛巾,看起来像是一个称职又专业的西式管家。 格里菲斯用叉子插住了肉块,挑在空中,不时的咬上一口。他的言语是那种一如既往的让人哭笑不得风格,但表情动作上却带着一种淡淡的缓慢,他那举手投足之间的舒张力,当算的上是优雅了。 格里菲斯将叉子连头肉块放入青花小盘中,接着拿起一个高脚杯子虚抬着,梁国从后面为他倒了些红酒,他将杯子放在齐眉的高度晃了一会儿,随即呷了一口,闭起眼睛享受着。 那酒的味道定然是极好的,格里菲斯畅游在其中,渐渐回想起一些往事来。 “我来到沙镇啊,其实并没有多少时间。不过就在我醒来的当天啊,我被人敲了脑袋,鲜血淋漓的,你都不知道有多惨…… 科技在进步,世界变化真大呀,想找个认识∴,我小格里的人都难了……哎,物是人非呀,好伤感寂寞啊,想当年还是有个小姑娘愿意陪我看日出的……我跟你说啊,沙镇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差啦,我认识一个叫做吉良的小男孩,有点意思。他还有个叫吉庆的姐姐,长的真不怎么样,比当年陪我看日出的那小姑娘不知道差了多远。三爷,我跟你讲个小秘密啊,那陪我看日出的小姑娘呢,她这么高,哎呀,不是这么高,是这么高……咳咳,沙镇的生活还是很有意思的,后来我便认识了你嘛,哦,那个时候我是叫吉阿满的。不过三爷啊,我可是很欣赏你的呢……” 格里菲斯一边品着红酒,一边乱七八糟的描述着,王屯屯起初只当这少年疯癫了并未理会,直到那个圆脑袋讲到了吉良,又再一次提到了吉阿满,脑海里面那些有关于吉家的记忆才终于打开了来。他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头,手却还在无意思的在肉汤锅子里面搅动着。 “吉阿满……” 他这样想着,终于在在肉汤的锅子里面捞出一些碎肉碎骨,他这个时候其实还在努力回忆着那段吉家的事情,吉家的那些男孩子…… “吉阿满……”他再次无意识的念叨,某些事情、某些人在脑海深处浮上来,马上就要破开冰面,露出真容。他在想着这样的事,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落在刚刚盛上来的碎骨上,然后高速转动的大脑愣了一下,徒然间便空白起来。 “人……人……人骨!!” 因为汤锅之内的汤料被喝去了大半,只剩下一些底料。王屯屯这一次的‘海底捞月’便一次性把之前沉淀下来的碎骨头、碎关节的捞了上来。 而那碎骨头之中,最显眼的,便是那一小片人类的前脚掌,带着五个清晰的脚趾头,甚至拇指、中指、尾指都清晰可辨。因为人类独特的生理构造和外观形态,这小片前脚掌一被王屯屯捞上来,便被认了出来。 “你让我吃人骨!!” 人骨的出现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这真像隐藏在那男孩子天真无邪的笑容后面,竟是那样惊悚骇然——这顿貌似丰盛的宴席,吃的竟是人肉!! 王屯屯想着那些之前所见过的舌头,啃过的骨头,咬过的耳朵,还有那个用肚囊制作的团团的大肉球,整个胃部顿时翻江倒海起来。 事实上这个世界的一些事只是一个看起来复杂的扣锁,一旦某个环节被打开了,整件事情便顺理成章的清晰起来。 如今的王屯屯便是这种状态,既然知道了所吃的是人肉,那么顺理成章的便想到这些肉类从何而来?再之后联想到他们失踪却再也没有回来的队友,那张良的反常作风和那明显隆起的肚腩,还有格里菲斯那句看似无关紧要的‘所有人都在这里了’,顿时便像是触电一般,将所有的事情都串联了起来。 时间在靠前一点的时候,王屯屯有问过格里菲林见没见过其他的人,这男孩子曾这样回答过‘都在这里了’。这话当时听起来像是某种无知或者谎言,但如今想起来,竟是那样的真实阴冷,冷人不寒而栗。 当然‘都在这里了’,所有人都被做成了菜肴,摆放在桌面上呢! …… …… 气氛在王家三公子的一声尖叫之后诡异、紧张、慌乱起来,那刑施部的男人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王屯屯勺子中的脚趾骨,豁然站起来,整个人凑到汤口向里看去。 然后,他便脸色急速苍白着,‘哇’的一声吐了锅子和桌面到处都是。刑施部的男人张开嘴巴哗啦啦的吐出了肚子里面所有的存货,他的嘴巴很大,吐出的东西又多又急,以至于有些部分都喷溅到了格里菲斯面前的瓷盘里。 空气中回荡着的小夜曲在这个时候高亢起来,格里菲斯考究的拿起高脚杯,慵懒的半靠着椅背。他半闭着眼睛,另外一只手和脑袋随着音乐晃动着。 正在这个时候,王屯屯终于想起了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一幅幅过往的画面在他脑海里面回放着,他看了一眼表情沉迷享受的格里菲斯,又看了一眼站在其身后至始至终木然不动如同管家一样的梁国,眼神复杂难陈到了极点。 “是你,是你吉阿满,要对付我们王家,对是不对!”王屯屯咬牙切齿,后知后觉的他,在发现了人骨之后,终于拼凑齐了最后的拼图,找出了那个隐藏在背后的深沉恶意。 那个自称是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并未理会王屯屯的质问,他举着红酒杯轻晃着,右手食指在空气里跃动的音符里划下优美的弧线。 良久之后,那小夜曲的声音稍微浅淡了一些,格里菲斯睁开迷离的双眼,表情似感动似真诚又似讥讽: “我要对付你们王家?!”他语调表情平淡,但句末却是用了疑问语序的,显然,他并不认同王屯屯的这种说法。他终于将红酒杯放在了桌上,眼神虚抬着仿佛在看无穷的远方。格里菲斯保持着动作持续了一会儿,随即便不由自主的‘呵呵’笑起来。 他用手支撑着桌面,向着王屯屯的方向前倾着身子。大妖的眼神真诚细腻,隔了很远的距离,他的眼睛在无意识的眨了一下: “不是我要对付你们王家,我可是清白的呢。三爷啊,不管你信不信,我还是爱你们王家的……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另有其人,他要比我要凶多了,恩,凶多了。他大概那么高,那么大……嘛……他的名字……他的名字……”说到这里,格里菲斯停顿了一下,随即神情肃穆,手指指向远方。 “……是命运啊!!!”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徒然大起来,竟是在石室里反复回荡,那‘命运啊’、‘命运啊’的声音反复回荡着,连成一片。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是命运啊!” 格里菲斯噙着笑容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他的表情诡异,似轻松,似怀缅决然。 王冕坐在格里菲斯和王屯屯中间,低着头不言语,王屯屯红着眼睛,终于知道了这差点令王家败落的幕后黑手,他几乎本能的怒视格里菲斯,一种叫做仇恨的情绪像是电钻一样在他神经里面搅动着,而对方还在用轻快的语调讲述着那些令王家发生悲剧的根源。 “啊,你们家死人了啊,呀呀,没有错,是我让梁国去做的啊。话说那天我在河边走啊,看到梁国在想事情,我就跟他说去杀你们全家啊,谁知道他这么不开窍,说干就干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梁国办事情真的不行呢,来来回回搞了许多事情,都没把你家人杀干净,到头来还得我动手…… 明明答应那么爽快……” 他这样自言自语说着话,表情沉湎在回忆里面,时而开心时而忧愁着。格里菲斯的肤色是一种健康的奶油白,他脸部的线条柔和,笑起来的时候,更是格外的柔弱美好。 但在这个时候,在经过吃人的铺垫和一连串诡异的气氛熏陶下,格里菲斯那在荧光下稚嫩美好的侧脸在王屯屯因为仇恨而发红的眼眶中渐渐拉长扭曲,以至于连同声音都有些拉远模糊了。 ps:我亲爱的们,最近想在评论区回复大家的留言,但不知道是非洲网络问题,还是个人问题,总是回复不了,未能及时与大家沟通,十分抱歉。另外有大家想看小弟旧书的,我觉得还是算了。当年写书的时候年少轻狂,说白了是个中二少年,写的东西并不是太好,怕会令大家失望。这样吧,大家多多支持这本吧 第二十七章 我家梁国还小 此刻的王屯屯心里面是有着怒火的,就仿佛一个被骗了很惨的人,在真像大白之后的发泄一样。 然而他听着对方看似可笑的自白,终究不由自主的开始想对方所做的事情,想着他的杀人动机,想着双方本没有怎样的深仇大恨,想着对方带着那种纯真的脸面将人杀死将人做成饭菜,想着对方说的话…… 然后那怒火便冷却僵掉,轰塌成碎片了。他想起在那洞口偶然间感受到的那种荒凉绝望的心境,那原本单纯的仇恨有些复杂起来,他稍许无所适从的看了格里菲斯一眼,另外一种情绪在身体内悄然抬起了头。 这个男人……是怎么一回事?! 王屯屯用力抿着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父亲王冕一眼。早熟早慧的三爷终于遇到了一些他觉得迷茫和棘手的事情——这个叫做格里菲斯的家伙到底想做什么!他其实习惯了独立,但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养成了在大决断面前‘倾听’那个在自己心中威严如同山岳钢铁一般的男人的意见。 但这一次,连山岳也沉默了。王冕只是低着头不言语,仿佛神游物外,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毫无反应一般≠∴,,事实上,他从进入石室之内,便很少抬起头来过了。 但若是仔细看来,便不难发现他那微微抖动着的花白胡须和下颚,显然这头发已经有些灰白的中年人,他的心情并非如同表面一样平静。 而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从遥远的回忆中醒过来,将注意力转移到当下的事情上来。没有理会王家父子,他双眼密布着不愤和怒火,此刻正讲到某种激烈的事情: 格里菲斯站起身子,一只手拍了桌子,另外一只手指着来自刑施部的那个男人,气势汹汹的控诉着: “你!没错就是你! ……我家梁国杀人关你什么事情,杀的是你老母吗,又或者是染指你妻子了吗,你跑了那么远过来追杀他,我就不开心了。 心正才能行的直,你这么不讲理,真是欺人太甚了。你说我家梁国碍着你什么事情了吗,他那么乖,年龄又那么小……” “什么刑施部开施部的,什么职权所在嘛,吉良那破店被人霸占了你们都没讲过职权。不过话又说回来,吉良那家破店面真心破啊,四面漏风啊,冬天的时候肯定冷…… 哎呦,对了。你刚才往锅里吐东西,还差点吐我身上,真恶心,你妈妈没有跟你说过……咳咳,总之,你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我是不会原谅的。恩,我说梁国啊,这样的人,你杀了他……” 格里菲斯一口一个我家梁国怎样怎样,义正言辞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指头仍旧摆放在空中指着刑施部男人的方向,这间隙里,他的脑袋已经转过去,正要讲一些让梁国‘结果’对方的话。 然而,格里菲斯毕竟‘年轻’,他太‘缺乏’经验了,或者说,这个脑袋圆圆的男孩子,他有些低估了一个人在压力之下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决然和疯狂。 那刑施部的男人本来便不是怎样枭雄的人,客观的说,只是职业为警司的普通人而已。 而对于沙镇刑施部的警司们来说,他们的一生或许会有跟坏人打交道的时候,但这坏人,撑死便是临街满身横肉的阿三哥仗着横肉满身侵犯邻居乡里的一些小便宜而已,但即使这样的人,在代表着政府力量的刑施部面前都是乖乖的,不敢反抗的。 对于这警司来说,刑施部的职责反应到生活中,更多的是拿着警棍在街道巷口晃荡,有的时候,则是会驱赶一些不按照规矩乱摆摊的乡民。 至于警司下班之后的事情,便是相妻教子,闲暇的时候,便会牵着家中那条名叫harry的金毛在黄昏下遛弯,然后跟擦肩而过的美丽又不检点的女邻居打打招呼。 但这样的普通人如何见过生死,在沙镇这样的小地方怎会有真正残忍的事情,又怎么会滋生真正有勇气的人。 不过,今天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先生确实数度经历了生死,他看见同事被某个怪物抓走,经历了朋友失踪,莫名其妙的进了地下基地,被困死在石室里面,他甚至吃了人肉做成的饭菜……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了凶手——那个圆圆脑袋的恶棍,而那凶手竟然扬言要杀了他。 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可是不想被人端上餐桌的,他见过对方的手段,所以格外敏感。他有听说过一句谚语叫做‘狗急跳墙’,这男人想着这一路的事情,然后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不跳墙的理由了。 于是,这位被变故折磨的早已神经质的警司不顾一切的从王屯屯腰间抽出那把象牙手枪,射向格里菲斯。他知道王屯屯身上有枪,虽然对方总是在尽力掩饰。 “额……,这就崩溃了……” 男孩子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枪声响起来。由于紧张的缘故,那子弹歪向旁边。格里菲斯用银白色的食指顺了顺瓷盆上的精致餐刀,然后一道银线穿透了警司的颅骨,将他的身体都带的飞起来,被带的离地钉在石壁上。 钉死警司的银线是那把亮银色的小餐刀,它像子弹一样从格里菲斯的手指尖飞出去,贯穿了警司的脑壳。而那餐刀速度太快,拉扯着视线,以至于看上去,竟是一条连贯的线条。 警司的尸体在空中飞舞后退着,那血液连成丝在空气中留下痕迹,一小团像是露珠一样的粘稠红色离散在王屯屯的左边眼睑上,顺着睫毛和汗水正要滴落下来。 这变故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又完结,从刑施部的男人夺了他的手枪,到那个男孩子不可思议的出手,简直像是一道流光一样快到一个眨眼都会忽略过去。王屯屯还在想着之前的事情,他由于距离被射死的警司太近脸上被溅上了血迹,他的嘴巴因为没能跟上眼睛所看到的而在喃喃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是寒京王家的人啊,我是来谈判的呀……” …… …… 警司的尸体被餐刀的力量裹挟着钉在了石墙上,他之前因为靠近王屯屯要偷对方枪械的缘故,半个身子都是靠着餐桌边缘的。 当那力量袭来,他下意识的按紧了餐桌,却将那桌布拽下来大半。 伴随着飞舞的人体和鲜血,桌面上那些精美的瓷器在叮当作响中掉在地上,有些被摔的粉碎,有些磕碰到人的身体,缓冲了一下反倒完好无损,只是洒落了菜汤,满地狼藉。 王屯屯这是时间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张了张嘴脑袋后仰着却没有发出声音,随即右手和左手跟上来,紧紧捂住了嘴巴。 王屯屯见证了眼前所发生的,格里菲斯自己也说了许多话,严格来说,沙镇最近所发生事情的整个轮廓、过程和凶手已经水落石出了,但这个时候,那盘横在三爷心中的阴影却愈发大起来。 这个男人……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在这个时间里,没有人知道格里菲斯想要什么。他就像疯子一样,从头到尾,只是将人往深渊里推过去,推过去…… 王屯屯脸色难看的思虑,他之前还在想着利用王家的利益和影响力与对方谈判的事情,但格里菲斯显然不在乎这个。面前这个脑袋滚圆的男孩子所追求的,扑所迷离,令人完全不知如何应对。 寒气渐渐升腾起来,王屯屯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那男孩子正从左胸口袋里抽出方巾擦拭着指甲,感受到对面的目光,格里菲斯抬起头来友善的笑了一下,然后王屯屯便下意识的退后了一步。 他本是坐在餐椅上的,这后撤的身体带动了椅子,椅子牵扯了餐桌布料,使得原本坍塌的餐桌坍塌更大了。 叮叮当当的一阵瓷碗盆器碎裂和碰撞的声音之后,那长达九米的纯白色餐桌布匹湿漉漉的被整个扯了离了桌面,但由于它的惊人的长度,并未能够整个扯向一边,只是被警司和王屯屯先后向着他们那边带了两下,随后便侧倾着,掉在了地上。 此时,石室内的格局是王屯屯和格里菲斯分别占据着餐桌的两头,王冕则是在两人的中间位置,也就是那餐巾布滑落的方位。 由于之前王冕正在用餐,身体距离餐桌是近的。那白色的布匹沾了汤汁从桌面上滑落下来,自然落在他的双膝上,然后由于自重连带着原本摆放在王冕腿上的白色毛毯一块滑落到了地上。 ps:第四封印读书群一群扣扣: 关于书评区的一些问题回复 首先感谢大家如此支持尿弟,还在书评区里专门留言,我也爱你们呦~~ 第二,我亲爱的书友回归我好开心,刚刚码字回来打开网页看到你们的评论,心情激动。灵机一动,开个单章吧。 恩,再次声明,我爱你们~~ 第四封印肯定是都市小说的,大家放心吧,尿弟大纲规划的很系统,不会偏的,相信再过一段时间,我亲爱的你,定然会懂我的。 关于主角刚上来就这么强,开挂的问题,大家也不用担心的。一个肆无忌惮的主角是作者的灾难,大家的一片苦心,我懂的。至于刚开始的剧情,会有一些强到没道理的事,我会一一交代原因。其实这些事,我都已经埋好了伏笔,只是现在还未到挑明的时机。 本书的力量体系我觉得还是比较严谨的,麻烦大家坚持看下去。再过两三天,这个故事终结的末尾,我会交代一些事。 根据大纲,开篇的时候,大家可能会觉得尼玛这人为什么这么强,而且这种开篇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直至离开沙镇。但相信随着故事的展开,许多的事大家会渐渐明白,或者可能■↖,会比我理解的更加深刻。便会觉得主角有强的地方有柔弱的地方,真实而有血肉。 啊哈,唠叨的多了,愿大家见谅。爱你们呦~~~ 晚安。 第二十八章 一条毛毡 王冕是梁国从石室外面推进来的,他进来的时候,便被人换上了这妆容、衣物,双膝上白色的毯子也是事先准备好的。 上了年纪的人血液循环不通畅,又少动,往往湿气重。将毛毯放置在老人膝盖上防寒,这既是在偏远的沙镇,都有人用这种方法服侍老人。 王冕被梁国推进来的时候,王屯屯的意志正被一个个的变故削弱到极其混乱的层度,自然不会去注意一个原本便正常的白毛毯。事实上,即使在王屯屯精神状态完好的情况下,也不会去同一条毛毯过不去。 但随着白色毛毯的滑落,一双惨白又残忍的真像又一次暴露在了三爷的眼前——王冕的双腿,从脚趾直到胯下,被人活生生的剥去了血肉,只剩下森森骨头。 骨头的颜色是赤目的白,仔细看来应该被人精心处理过,上面甚至还涂抹了桐油,看上去干净整洁甚至有些反射着家具的亮泽,这反而让王屯屯感觉更加荒谬起来。 这荒谬一部分来至于那条白色的毛毯,他深深看了一眼那已经滑落到父亲惨白色脚趾骨上的毯子,用掌心紧紧捂着嘴巴,下颚细微的抽动起来☆↓,。 那毛毡……那毛毡……王屯屯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一种巨大的反差包裹着他,他的眼神在王冕和毛毡之间游移着,表情渐渐晦涩。 白色毛毯外面是丰满健全的父亲,毛毯下面是干脆的白骨。 王冕那被人分离开来的血肉去了哪里,不需要别人提醒,王屯屯自己便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他想着那锅被煮的稀烂的肉汤,舌头下意识的在唇齿间游荡着,他记忆着那锅汤料香甜的味道,胃囊翻滚着似乎随时都要翻卷过来,于是他终于从那味道里找出了那熟悉的味道——王冕的味道。 被人剥离了双腿血肉的王冕这个时间终于抬起头来,他望着自己最宠爱的三儿子,脸上带着晦暗和歉意。这个时间坐在这里的商界巨头,更多的,是一位无力的父亲。 其实有一点,王屯屯并不知晓,王冕不仅双腿血肉被人剜去,就连舌头也遭到了相似的待遇,这也正是他一直闭口不言的原因。 之前格里菲斯有专门为王冕上了一道菜式名叫“向阳花开”,是用几条舌头拼凑成花叶,用眼珠当成花心花蕊的思路做成的。依照格里菲斯的性格,这舌头不用多想,一定有一条是王冕自己的,所以当时上菜让王冕去吃的时候,他的表情才会那样复杂。 “啪、啪……”格里菲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梁国躬身为他抽掉身后的椅子,他用手拉了拉衣服下摆,随即拍了拍手掌,将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咳咳……这场面略微有些尴尬呀,王先生,你这一双腿好靓啊,这光泽……咳咳,好吧好吧。我就说不要后肘肉不要后肘肉,偏偏给我后肘肉,弄的现在场面多尴尬,早知道请你们吃人鞭了,妈的,后肘肉……后肘肉……” “哦,对了,之前你们打算用枪械射我的事情不用太在意,我原本是要追究责任的,但看在你们这么尴尬的份上就算了。 还有啊,我刚才手太快了,一不小心就把那个什么……姓什么来着……哎呀,让我想想啊……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那哈警司给杀了,我十分愧疚,深感抱歉。你看我的眼神,是不是蕴藏了真诚和泪水…… 不过你们也要谅解,毕竟我还小反应慢,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很多事情我也不想的。恩……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啊,你千万得保守秘密,我阿其实……”格里菲斯伸着脑袋满脸严肃认真,他用手指头指着太阳穴后面的脑壳: “……这里有问题。” 他用严肃的语气说了这样的话,整座石室的气氛便更加诡异起来。格里菲斯杀人,将人做菜,吃人,他拥有着一座地下宫殿,他背后的势力神秘而庞大,他就像是迷一样被人一点点的揭露,然后露出更大的迷藏。 而这个男人却在这里疯疯癫癫的说话,他仿佛毫无动机,却异常勤恳努力着,甚至全身心的投入了灵魂将人残害死,将人向着深渊,推下去。 正如王屯屯所说的,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情况?! …… …… 恐惧其实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非逻辑,人面对想不通的事情,看不透的未来会害怕,人走夜路害怕,只因为不知道脚下的路,不明白他是已怎样的方式铺陈着,而在路前面又将遭遇什么事情。 人性亦是如此,熟悉的朋友之间,相互了解,知根知底,总是开得起玩笑,也并不相互惧怕,这正是因为自己脑海的逻辑中,已经构建出了对方的主观形象,知道这人为何行动,他的利益取向为何。 但是面对陌生人,人的行为便会变的保守…… 若是面对行为完全超越了逻辑的疯子,而这个疯子恰好实力强大,看上去又很弑杀凶残…… 王屯屯的脸色已经彻底的苍白起来,他的下颚抖动着,双手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害怕同样在抖动,他瞪圆了眼睛,看着格里菲斯一步一步的走过来。 “从前啊,当我还不是人类的时候,我就常常幻想着变成人……” 格里菲斯沿着桌子走了过来,他的食指抚摸着桌沿,被身体拖动着一点点的向前移动着。他说道‘变成人’的时候,刚好来到王屯屯的面前,于是便弯下脖颈来。 格里菲斯身材本不高,但王屯屯本是坐着,对方于是顺理成章的弯下脖颈,附在三爷耳边说了这三个字。 “而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其有一套完整的理念和价值观。你看,你们用枪射我,我不在意,但打翻了食物,这个实在不应该……” “你知道为这食物先后死了多少人,你知道我有多辛苦才将它们做出来,你们不吃完也就算了,还糟蹋粮食,你们对得起为了这顿饭牺牲的人吗,你们对得起我的一番心血吗? 当然了,对不起那些死的人也就算了,反正人死了也不能从棺材里面跳出来说什么,但你却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那些东西我可是弄了很久,难以想象,你居然辜负了我的心意……” 说道这里,格里菲斯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好像是被负心汉伤了心一样。他一只手用力捏着三爷王屯屯的左肩,指片入肉指骨泛白,血管和筋脉因为情绪激动和用力过猛而有些凸显起来。 但王屯屯没有动,他的脸上清晰摆放着无所适从,没有人能够在一天之内适应那样多的变故。 而这个时间里,那男孩子的情绪已经不稳定起来,之前用食指指着脑门说‘这里有问题’似乎并非虚言,索性这种不平稳的情绪只持续了一小会儿。随后他安静下来,主动抚顺了王屯屯被揉皱的左肩衣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然后又绕着桌子边走边语重心长起来: “三爷啊,你们没过过苦日子,不知道粮食的珍贵啊…… 粮食怎么来的,粮食是农民伯伯一颗一颗种出来的,农民伯伯早出晚归种点粮食容易吗,悍了得浇水,涝了得排洪,老辛苦了。有诗为证啊,咳咳……诗是这样写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好诗好诗啊,每每读起都让我涓然泪下,感慨那生我养我的老父……咦,这手枪谁的,挺复古啊,样式不错呦,你生日礼物啊?……咳咳!!总之你们浪费粮食就是不对,要是在饥荒年代,这一桌子食物指不定能救活多少人呢?” 小男孩这样说着话,但脚步不停,他拖着枪,枪口向下斜斜的摩擦着桌面,一点一点在桌沿边上走过来。王屯屯奴动着嘴巴,他其实想说,现在又不是饥荒年代,但终究没有说出口。这眼前男孩子的神经质显然并非逻辑性的三言两语就能够疏通的。 “现在又不是饥荒年代?!你是不是想说这个,你这个人真是太不要脸了,浪费了粮食还找借口,你对得起我的一番苦心吗,真是气煞我了,孺子不可教!嘿,瞎了我狗眼了,可恨我之前还很欣赏你来着,嘿!孺子不可教。 呼~~~,不行,我得顺顺气,我是有教养的人,我不能跟你一般见识。你这土鳖!呼~~~,呼~~~” “三爷啊,实话跟你说吧,这宇宙的运行有着规律,这世间万事行出来都有着代价。你掀翻了这桌子粮食……嘿!你还嘴硬,不是你做的?我都看见了你还嘴硬。你说不小心,不小心能当借口吗,说是你掀翻的就是你掀翻的,真的是……咳咳,你掀翻了这桌子粮食,间接饿死了不少人,总是要有点惩罚的,你说对是不对?” 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拖拽着枪口来到了王冕的身旁,铁质的枪管摩擦着木质餐桌在发着声音,他眯着眼睛眸瞳闪着光这样问着。 第二十九章 土鳖 ps:欢迎卩s灬让爱灬随风回归,感谢打赏尿弟1888起点币,道卿啊,话说,你手机卡不是坏掉了吗,已经买新卡了吗? 三爷王屯屯凝视着格里菲斯的眼睛,半晌无语,直觉告诉他不能回答格里菲斯的问题,否则会出现大的麻烦。 后者的脸色冷下来,他因为长相憨厚,初时笑起来让人感觉甜美。但他凝视着三爷,表情就这样冷下来,笑容也被某种东西搅拌着,变质了,苦涩了。 他走过来用手抚摸着王冕的头顶,边走边说,既转了半圈,却徒然间揪住王冕的头发往上一拉。 王家这个硬气了大半辈子宁愿被贬黜沙镇也绝不低头的的商场巨枭便被这徒然加大的力量拉扯着,吃痛着仰面朝天,甚至屁股都有些微微离开座位。他嘴巴因疼痛微微张着,模糊间可以见到断掉的舌根。格里菲斯居高临下正对着王冕的脸,视线相撞,他将右手上的枪械提起来顶住王冕的脑门,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 格里菲斯用嘴型模拟着西瓜爆开的声音,硝烟味和血肉块从这头飞到那头,这个男孩子一手拿枪放在胸《≦,前,另外一只手向着三爷王屯屯舒展开。他神情激昂,低头弯腰收腹曲腿做了一个芭蕾舞演员表演之后谢幕的动作。 血液伴随着碎肉、碎骨在歪倒在椅子上王冕身体的一米周围呈现散形覆盖着,王屯屯颤抖着嘴唇看着父亲头部由浅入深逐渐扩张成漏斗形状的伤口,突然之间竟然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格里菲斯围绕着椅子又绕了半圈,他左手扶持着靠背上面的横木,右手抹了一下正从王冕伤口中流出来的乳白色脑浆。这人抬起食指将之放在嘴巴里面吸允着,闭上眼睛皱着眉头品位了一番,随后又说起话来: “这个就算是浪费粮食的惩罚了。 我想你大概也看到我公正、公开、公平的一面了,这案件审理的如何?干脆、利落,一个字——漂亮!! 你说什么,粮食不是王冕浪费的,杀错人啦?!我擦,老子做事用你管,子债父偿懂不懂,土鳖!” 格里菲斯一边教训梁国,一边用肉嘟嘟的小嘴巴吹了一口因为沾染了肉块而并没有青烟冒出的枪管,满脸潇洒。 到的这个时候,格里菲斯的意图和本性差不多暴露齐全了,王屯屯已经不去天真的想什么利用家族的财务和影响力去谈判了,他看了一眼满地的尸体,又看了看父亲王冕那被轰掉了半个脑壳,红白汁水点点横流坐尸,悲从中来,他想自己大概也要死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乐意去死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嘛,就是五体不全终日劳作却无法裹腹的奴隶尚且贪生,何况王屯屯这个享受着荣华富贵,又有着相当美好前程的大好少爷呢。 所以王屯屯是不想死的,他的这股执念,让他顾虑重重反而更加恐惧起来。这其实很好理解,人要死了吗,害怕很正常的。 临死之前的人,思维反应是便捷的。王屯屯脑袋里想着沙镇时候那几次的偶遇,自己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羞辱的画面,随即眼睛便彻底红了下来。 这混蛋不会是因为我打了他几顿就要灭我全家吧,他妈的竟然丧心病狂的做到这种程度,**的脑袋里到底在装的是什么鬼东西! 王屯屯这样想着,越发觉得觉得格里菲斯的丧心病狂来,他被接踵而来的变故和凶杀冲击的失去理智,这个时候,想着格里菲斯,总是下意识的往最黑暗的方面去想。 其实,格里菲斯当然不会为了被打以后报仇才做了这些,他并不在乎这些,大妖所做的任何事情,有着他身为妖怪因果兽的原因。 但王屯屯并不知道这一点,亲人的惨死,父亲的惨死,前途的崩没以及对自己生机的绝望压垮了他,压力让他大吼着,鼻涕流出来,被激烈的甩在脸上,但他一无所觉,嗓音激烈高亢: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 “你为什么要残害我们王家!!” “不就是打了你一顿,你便要杀人全家,你没有人性,你丧尽天良,你败类……” 格里菲斯这时间已经回到了起初坐落的地方,梁国谦卑的弯下腰为他拉开巨大的靠椅,他顺势坐上去,两只手臂雍容的搭落在座椅两臂上。 就这样格里菲斯坐在这左岸的空间里,像王一样,这让他想起了许多往事,于是他安静下来。 “你为什么要杀我父亲,王家人都被你杀光了!打你的又不是他们,你杀我便好,杀他们做什么,杀他们做什么啊……” “你说话呀,你倒是说话呀,你不是很厉害吗,你连刑施部的人都杀了,你有本事来杀我啊……” 王屯屯双眼赤红,他看上去很紧张,但确实在坚持破口大骂着。他自诩是一块石头,做了一些坏事,使过一些人害怕过,自认为无所不怕,但他其实只是一个壳子厚一些的鸡蛋罢了。 当着鸡蛋壳被敲碎,那被深藏的恐惧便流淌出来,更加浓稠。王屯屯用大骂掩饰着,他的嘴巴一刻不停,甚至将心理最恐惧的事情吼出来,因为这说出来的东西让他感觉到了安心。 格里菲斯抚摸着座椅的纹理,眼睛眯着,表情渐渐缓和。他在回忆一些事情,很遥远的事情,那里有着一个女人,也曾这样哭闹过。 格里菲斯‘呵呵’笑着,耳畔的声音渐渐清明起来,三爷王屯屯正骂道‘你这丧心病狂的恶魔,你不得好死……’。小男孩表情友善的拍了拍手掌,一会儿之后,那场面被稍微控制一些。 “三爷啊,如今的时间也不早了,我就跟你挑明说了吧。 隔壁老王的外婆的姐姐的姨娘的外甥的小舅子家的狗狗大黄控告你谋杀了它,还吃了他的肉,你懂我的,虽然咱俩比较熟了,但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小格里大人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人,杀狗偿命,欠债还钱,没什么好争议的,洗洗干净,准备上路吧。” “……恩……,梁国,这把枪给你,送他一程。” 梁国身材细长,大概有一米九零左右,他弯下腰,接过手枪向着王屯屯走过去。王屯屯原本还在小声咒骂着,但格里菲斯已经将话说的清楚了,那梁国拿了手枪走过来,他便徒然间真切的感到死亡笼罩之下的惧意。 “不……不!你不能杀我,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是寒京王家的人,你杀了我会有**烦,你不能这样对我……啊,啊,啊,你别过来,我之前打你是我不对,我知道错了,求你放过我,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别过来,你滚开……” 王屯屯心理防线早就崩溃了,他时而哭闹时而求饶,对于生命还存在着眷恋。但梁国那面无表情的脸庞已经近了,这让王屯屯绝望恐惧,也让他认清了必死的事实。 但人将死之前那莫名的愤怒也填满了他,他看着如同判官一样坐在对面的格里菲斯,手指笔直的指着梁国大声质问着: “好!好!格里菲斯!我认栽! 用枪射你是我们不对,张警司该死。 浪费粮食是我们不对,王冕该死。 打你是我不对,我该死。 这些我全认了。 你喜欢做法官,我便让你做个够。杀我可以,杀我简单,我打不过你们,我认栽,但我不服。这梁国也杀了人,还不仅杀了我家下人,还杀了刑施部的人,更杀了与他无冤无仇的我的大哥二哥。你不是喜欢做法官吗,那我问你法官大人,这样的杀人犯怎么处理,还是说你要坦白你自己**的罪行,代替‘你家梁国’要自己承担恶果吗?!” 王屯屯红着眼睛喊叫着,他自知要死,心理存着胡搅蛮缠的侥幸,但说话间却是条理分明,可见思想还是相当清晰的。 不过,自知必死又留恋于人事的人在死亡来临的最后时刻情绪上必然是激动且复杂的,他用极大的声音对着格里菲斯吼叫,泪液、鼻涕还有空腔中喷射的体液交织,早已经没有了当年沙镇三爷风度翩翩的影子了。 格里菲斯为难的皱着眉头,王屯屯口中的‘你家梁国’自然是刚才格里菲斯说过的话,它充分彰显着格里菲斯对梁国的‘溺爱’。 “哎呀呵,临死前伸冤啊,真愁人,让我想想……哦,恩……你看这样行不行,三爷。我家梁国呢不是杀你大哥二哥还有你的那些小伙伴们吗,丧心病狂!我也觉得他做的过分了。 身为公正公平公开的小格里大人,我宣判他要为这事情负全责……咳咳,国国,过来国国。这里有一把刀子,你拿好,欠债还钱你看着办吧。” 第三十章 三爷的逆袭 不理会格里菲斯的聒噪,梁国木然伸手接过银色的餐刀,掉转刀柄。他面无表情,好像事不关己。然而一秒钟之后,这人徒然挥动刀柄,毫无征兆的将刀子从咽喉下面一点的锁骨处插进去,然后一路划开到的自己腹股沟的位置。 黑色礼服的白色内衬衫在刹时间被血水浸润开来,肠线和内脏哗啦啦的涌动,一瞬之间,浓烈的腥臭味道充满了整个房室。 这变故来的突兀又诡异,已经有些像格里菲斯所经历的某个位面的武士道精神了。那些病态的武士一个想不开为了所谓天皇分分钟便剖腹自尽了,只不过他们是横着切,而梁国换成了纵着切。 无论如何,刀具切割身体总是不好的。 梁国大力抽搐着,巨大而急促的喘息声在空气里面躁动着,他表情痛苦又有些茫然,肌肉因为剧烈的苦痛不由自主的狰狞抽搐。 格里菲斯十分不忍的用纸巾遮掩了下眉眼,眼看就要流泪了。然后那自残之后的梁国扔下刀子,持刀的右手血淋淋的。他转过身来,向着王屯屯的方位走了过去。 王屯屯将身体尽量后仰,紧靠着座椅℉∨,。那恐怖的杀手,几乎断绝了王家子嗣的始作俑者梁国就在他的眼前活生生的将自己剖了开来,就像是一个冷笑话一样。 这梁国在王屯屯心中积威已久,相对于格里菲斯,梁国在他心中或者更有着大反派、boss地位的。之前的宴饮,王屯屯甚至以为梁国是这场宴饮的主角——但这样的人,只因着别人玩笑似的一句话,简简单单的就自杀了,其震撼感是很强烈的。 …… …… 这接二连三的变故和打击让王屯屯的表情有种说不出来的紧张无措。他看着满身沾着流淌着鲜血的梁国蹒跚的向他走过来,一种极端强烈的复杂情绪扼住了喉咙,几乎让他无法呼吸。 扑面而来的血腥气味诉说着真实,王屯屯的嘴巴喃喃自语着,右手无意识的抓取着桌旁的刀叉,接连两三次,方才成功将刀具握持在手中。多天以来对梁国的愤恨和恐惧在对方蹒跚的脚步中发酵着,变成更加复杂难陈的东西,渐渐歇斯底里起来。 “他过来了,他过来了,他过来了……” “混蛋,滚回去,我是寒京王家的三少爷,我不怕你,滚回去……” “滚回去!” 王屯屯这样低声念叨着,嘴唇由于紧张而有些发白颤抖起来。 “滚回去啊……” 格里菲斯咬着手指头看着梁国拖拽着腹部的柔软一步一步对着三爷王屯屯走过去,他的身体在流血,地面被拖拽的一片湿滑。 但梁国的那从喉下直到胯部的一刀太过歹毒致命了,他只勉强来到王屯屯身侧,还未来得及有怎样的动作,便如同柱石一样砰然倒塌。 梁国身材高挑,大概有接近一米九零的样子,他的尸体倒下去,刚好砸在王屯屯面前的饭桌上。王屯屯握着餐刀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看到桌子前面许多的菜肴汤汁叮呤当啷的乱成一团,一盘用苜蓿做成的黑色酱制料理在空中翻滚着,打在他的衬衫上,而那作为容器的盘子却‘咚’的一声掉在地上碎开了。 梁国的半截尸体挂在桌面上由于下半身的自重渐渐滑下去,王屯屯有些无所适从的挪动了位置,那尸体便仰面朝天掉下来,掉在了王屯屯的脚边,脸向上对着他——这尸体滑落的过程像是湿重的毛巾,在它所行过的轨迹里留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红色。 格里菲斯惋惜的看了一眼梁国,又看了一眼桌面上已经全然混乱了的菜肴,最后将目光定睛在三爷身上。 对方这个时候的表情看起来似乎有些委屈,好像马上要哭出来。王屯屯右手中拿着银制的餐刀,他来之前本是想着杀掉梁国,为王家人报仇立威云云,理由方面倒是颇为正派充分。只是这最终的大boss刚出来没过多久,便被自己一句话,或者自己的‘一身正气’给说死了。 一身正气?!哼,这让他或多或少感到讽刺和滑稽,连带着王家人被杀和复仇都成了过家家般的玩闹。 实话说来,当格里菲斯轻描淡写的将餐刀扔给梁国,而后者不假思索的便将自己剖开的时候,王屯屯真是有一些不知所措的,在他的想象里面,梁国是格里菲斯的手下,通过沙镇最近事情所表现出来的手段看来,合该是十分得力的干将才对。 事实上,梁国直到如今仍旧穿着着那身考究的贵族式管家服,这无形之中彰显了他的身份地位,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人对于格里菲斯来说,应当是重要的下属才对。 但这样的干将说死就死了。 而究其原因,令王屯屯没有想到的是,面前这个以人肉做餐的变态恶棍竟然是因为自己一番‘义正言辞’的辩白就处死了梁国,这个疯子,难道他真的以为自己是法官吗?! 令人诧异的事情还有很多,梁国接手餐刀之后,竟然全然配合不知反抗,甚至连辩解的话都没有出口一句,便干脆利落的切腹而亡。让谁死,谁便死,这如同生杀大权集于一身的古代的帝王般。而仔细想来,这中间是透露着诡异的。 若这一切都是对面这坐着的,有些稍显粉嫩可爱的男孩子的所为,那么他的掌控力让三爷王屯屯想起来便全身发冷。而这些终于让王屯屯意识到,自己绝对遇到了变态或者疯子之类的东西。 这时间,格里菲斯正好将蒙在面目上的纸巾揭露下来,他哀伤的看了一眼梁国,嘴巴里好像在念叨着‘我家可怜的小梁国’之类的话,眼泪一闪一闪的,不过随后便收拾了心情,笑着问王屯屯这样的处置方式是否算满意。 …… …… 格里菲斯是疯子,他不仅杀别人,也杀自己人。 王屯屯对于格里菲斯的认识又深刻了一层,这让他感觉不舒服。但好消息是,梁国死了,这个石室之内只剩下了他和格里菲斯两个。 这格里菲斯神经有问题,他之前扔飞刀的那种手段能轻松杀死王屯屯一百次,但她还是个孩子。王屯屯像是在大海中漂浮着等待救援的人,他用手掌奋力摸索着,突然像是摸到了一块浮木。 在绝望中,某种东西裂开了,发出希望的光来。对方……是个孩子…… 格里菲斯这个时间又开始有些心不在焉起来,他像王一样坐着,如老人般回忆着。王屯屯小心翼翼的将一把餐刀藏入袖口,随即佯装有事询问站起身来。 “你的决断非常英明,梁国死有余辜,我打你是我不对,我也死有余辜。”王屯屯一点点向着格里菲斯挪动着身子,他身体有些紧绷,但表情却在尽力吸引着对方,他做的不错,格里菲斯抬着圆脑袋兴味盎然,于是,他接着说道: “但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甚明白,梁国作为你得力的手下,可以为你效死力,你让忠心耿耿的手下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值得……你去死!” 王屯屯的语速不快,但脚下的移速却恒定平稳,当他说到‘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的时候,已经踱步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而当时,对方正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认真的倾听着。 于是王屯屯从袖管拿出凶器,一边喊着‘你去死’一边疯狂的将手中的银制叉子捅入格里菲斯的眼睛里面。这男孩子沉浸在王屯屯的故事中,全然未有想到对方的果然、凶狠——这或许正是其身为小孩子的阅历和智慧的局限性。于是这人前一刻还在笑,下一秒便被从眼睛里插入了叉子而阿阿大叫起来。 那刀叉具擦入眼睛极深,似乎快要贯入脑子里面,不一会儿,红色的血液开始沿着亮银色刀柄喷洒、滴落起来。 “啊啊啊……,眼睛被刺瞎了!”脑袋并不正常的男孩子仰着面痛苦哀嚎。他的双手和身体在空中狂乱挥舞,打翻了餐桌。王屯屯慌张的退开两步,看着格里菲斯的状态随即狂喜起来。 “这样严重的伤势很快就要死了吧,”他这样想着,心跳加速,脸色苍白,却又不动声色的退开了两步。 山洞被粗重的喘息和格里菲斯凄凉的惨嚎声充斥着,液体喷涌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粘稠的自来水,这让王屯屯即害怕又兴奋。 “你去死!你去死啊……” 名叫格里菲斯的少年仰着脸顺着桌子,一路上打翻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他血流满面,红色的液体和玉色皮肤交相辉映,分外凄美妖娆。 “好痛苦呀,好痛苦呀,快要死了,快要死掉了……”大妖手舞足蹈这样喊叫着,他慌乱中将脸上的叉子拔了下来,却因为刀具擦入太深而将整个眼珠子都带了下来。 一时间血流如注,王屯屯喘着粗气兴奋起来,他大叫着‘你活该’,‘疼死你,疼死你’,‘疼死你个畜生’! 血液像是喷泉一样持续着,地面上渐渐有了粘稠的红色积水。过了一会儿,王屯屯兴奋的叫喊声渐渐弱下来,他看着眼前乱七八糟正在挥动着肢体的少年人,觉得对方的血液流的似乎太多了些。 第三十一章 落幕 “这种失血量,正常人早就应该死掉了吧。” 王屯屯这样想着,对面那个被擦了一叉子便只知道仰着脸瞎转圈的少年终于如同没了动力的发条木偶一般彻底僵直不动。他仰着脸气息全无,七窍里流动着的血液渐渐少了,似乎是终于死去。 此情此景让王屯屯心底最后的一丝不安也随之散去,他小心翼翼的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确实决了生机,于是狂喜着庆祝着劫后余生。而那绝望之后又重获希望的感觉,是他生平仅见,爽快的几乎让他**出来。 “**的,**的!什么垃圾玩意儿!什么破烂人体宴!吓唬哥,你倒是起来啊……垃圾玩意儿,搞那么多,还不是被我干死了!”胸中的快感像是潮水一样涌动着,绝望之后的柳暗花明,让王屯屯那阴柔残忍的人性终于在极度压抑之后翻滚起来。 “**的破烂玩意儿!” 王家的三少爷面色酒红,巨大的喜悦让他神经质的叫着。过了一会儿,他抹了抹嘴巴。 “破烂玩意儿……” 怨毒随着言语迸发,王屯屯骂了一会儿,然后从鼻腔吸出一∽,股浓痰,准备吐在格里菲斯仰起的圆脸上。他是一个阴毒的人,之前被格里菲斯吓破胆,如今就要加倍的作践回来。 然而,他这浓痰才要吐下去,一个白嫩的手掌却从四十五度的角度,从下而上将他整张脸扇的斜偏开来,那口浓痰便自然而然的吐偏掉了。 骤然而来的袭击让王屯屯似乎蒙掉了,他有点迟钝的转回脑袋,既已转回,便看见格里菲斯那流着血的尸体‘嘎嘣’一声回正过来。这人之前的脸面本是仰起来对着天空,这个时候却低回来,刚好让王屯屯看到留着血液的脸颊和空洞洞带着血管的发黑眼眶。 格里菲斯向着王屯屯咧嘴一笑,他用沾满自身鲜血的手掌揉捏了王屯屯有些呆滞的脸颊,就像是正在宠溺着同晚辈做游戏的长者一般亲昵。 “surprise!!!”格里菲斯放开了被他揉捏成一团的脸蛋,收回双手护在胸前。王屯屯的脸蛋被他揉捏的满是血痕,横七竖八的到处横流,却仍旧不知,只是一脸茫然无措的望着格里菲斯——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个时间的格里菲斯已经收回了姿势,他用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眼手中的刀具,对着王屯屯又笑了一下。 接下来,王屯屯就看到,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将叉子上面的眼珠‘biu’的一声拔下来,塞入眼眶里面,用手揉了揉,那眼睛在眼眶里面转了几个圈儿,随后恢复正常。 等这一切都结束之后,王屯屯才大梦方醒,双腿一软,徒然向后跌坐下去。他裤裆湿润着,一边瞪着腿努力向后爬去,随即那骚臭的飘了过来。 “真是难堪……” 名为格里菲斯的圆脑袋少年跨过满地的汤汁零碎,脚掌踩在一个不知道是谁的被煮的有些发白的指骨上。他的身影逼近,视线居高临下。 “永别了我的心肝……”随后,此起彼伏的狗吠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来。 …… …… 记得那一天,王屯屯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留在王家,用做任务用的狗宴请羞辱了两人一顿。后来知道真相的吉良怒不可歇,本打算拼命来着,却被年长他几岁的王屯屯几脚便踹翻在地,被打的在桥墩子地下躺了三天。 当然,格里菲斯作为吉良的小跟班,同样没能逃过被王屯屯痛打一顿的宿命。圆脑袋格里菲斯倒也不算太过记仇的人,被人打了他倒不一定非要找回场子。不过,王屯屯最后展开折伞风度翩翩的叫喧着‘狗肉已经吃过了,你难道还能让死狗活过来咬我’这句话竟然冥冥之中触动了那高悬于虚空之中的因果线,身为因果的执行者,又对王屯屯的小肉体垂涎已久,格里菲斯便有了充足的理由对三爷动手。 狗鸣声响了大概十几分钟便结束了,格里菲斯站在洞口望着远方,洞内一个狗首人身的东西晃晃悠悠走出来,盘缩在格里菲斯的脚边伸着舌头舔着他的靴子。 大妖目光平淡,弯下腰来轻柔抚摸着对方毛茸茸的脑袋。夕阳的黄昏下,一个小孩子和一个类似狗的怪物静静的望着远方的地平线,直等到那太阳下山,晚霞被黑暗所笼罩。 格里菲斯轻轻的站起来,他最后摸了一把那趴缩在地上看起来已经睡着的生物,一个人退回到洞内。 那趴在山洞外面的‘狗人’已经死了,事实上,在那天被王屯屯做成‘夹锅’的时候,它已经死掉了。 三爷送给了吉良一个残缺不全的狗的尸体,吉良只来得及拿回一个狗头,格里菲斯便将狗头安在那个杀了它的家丁身上,然后让它自己亲自报了仇。 这一系列的事情无关正义,格里菲斯也自知不是正派的角色,他做这一些全是因为它是因果兽格里菲斯,是因果的执行者,在因果的指引下,许多的事情,他有这样那样的义务。 当然了,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格里菲斯也是有着自己收获的。 首先,格里菲斯作为因果的执行者,这称号的本身即是一种义务,同样也是一种权利。 在因果之河中所诞生的格里菲斯是宇宙中受因果羁绊最深的生物,这羁绊赋予了格里菲斯生命,同样也将赋予格里菲斯死亡。 这其实是简单的生死循环,正是因果所蕴含的精华道理。严格来说,格里菲斯一切的力量都是源自于这因果的羁绊,他掌控因果的能力,全身却被缠满因果的丝线,然后在这丝线里,宿命般走向死亡。 但前一世的大妖格里菲斯不甘心如此,他可以死,但绝对不能够像木偶一样被摆布着走向死亡。 前世,当格里菲斯站在荣耀巅峰的时候,他便知道那宿命的死亡已经临近了。他在自己不知年岁的生命里用尽全力摸索着那因果力量的脉轮,大妖踏遍各个位面,穷尽了时间与智慧,终于在那宿命的死亡来临之前看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然而,可惜的是,宿命没有给前世的格里菲斯留下太多的时间。那宿命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格里菲斯只来得及将自己的分身植入到罗托迪尔的童蛋之中便匆匆陨落了。 不过格里菲斯之前留下的后手并非全无作用,至少,本应该灰飞烟灭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却以吉阿满的身份再一次活了过来。 当然,从因果中窃取生命的代价是巨大的,相对于前世的自己,如今的大妖格里菲斯几乎耗尽了全部的力量。他现在的身体和手中掌握的力量与前世的自己相比,弱小的就像是水滴与大海之区别。 但活着总是好的,即使失去力量,格里菲斯也从无怨言。 当然,对于活了无数个岁月,冒死抢夺了无数资源的因果兽来说,格里菲斯并非仅仅将自己寄生童蛋再活一次就大功告成了。他实在对因果的力量研究的透彻入骨,以至于成功欺骗了因果,将自己的灵魂改造了模样。 如今的格里菲斯灵魂本质虽然还是因果之兽,仍旧在因果的羁绊之下生活行动着。但是经过前世改良之后的灵魂,已经能够让格里菲斯在执行因果审判的时候,窃取因果之力了。 当然,这种窃取是有条件的,而且数量不会太多,但这至少给了格里菲斯希望和方向。缠绕在他身体周围的纷乱因果,既是武器,又是囚牢,这让他强大,却又必须在宿命里随波逐流,最终死去。 能够破除因果囚牢的必然只有因果,关于这一点,格里菲斯从很久以前便领悟明白了。但若是格里菲斯能够窃取到足够分量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因果力量,他就有把握打破囚牢,成就另一种生命的进化。 …… …… 这次,格里菲斯响应梁国、判决王屯屯的行为,既顺应了因果循环,实际上也让自己真正意义上偷窃了一些因果力量。 因为梁国和王屯屯等级过低的缘故,格里菲斯所偷窃的力量并不算多,但这却是身为大妖的格里菲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偷窃因果力量,真正拥有自己的因果力量。 这事虽小,却是一个里程碑,它证明了前世格里菲斯对灵魂改造的正确性,即使因为童蛋的复生,更换了身体,这灵魂仍旧发挥着作用。 当然,让王屯屯他们陷入绝望恐慌,却并不是因果执行者的必须要做的,格里菲斯这样做,一方面是因着自身的恶趣味,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对方情绪的大起大落更加方便其窃取因果之力。 ps:第四封印的第一小结已经落下帷幕了,王家的故事在此也告一段落了,剩下的无非是些收尾的事。而至此,在第四封印写到十万字的时候,我希望我给大家交了一份还算合格的答卷。 永远爱你们的300陈尿敬上。 第三十二章 延续 血案过后的一个多周,沙镇人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本单调朴实的轨迹上来。那总警司失踪的事情,王家几乎覆灭的事情被百无聊赖的沙镇妇人拿来吵闹了一阵子,然后有人附和着,但最终变得可有可无起来。 张警司失踪后的第十三天,沙镇调来了一位新的总警司,姓何,名字叫做东健,是个看上去很稳重可靠的人。 何警司跟张警司应该是不对付的,有可能是分属着两个阵营,他这次来或许还有着揪已故张警司小辫子的嫌疑,但这些事情吉良这种样子的小人物是不得而知的。 ‘丢’了总警司当然是要彻查的,况且中间死了人,还有王家的家主。事实上张东健警司对此事是重视的,他分派了一些人,在后山搜寻了许多时间,但却一无所获。 新官上任三把火,作为张警司的‘政治敌人’,何东健警司来到沙镇之后确实大大整治了一番,在治安方面抓的卓有成效,尤其重点打击了因为凶杀案和缺失刑施部管理下故态复萌的小偷小摸。 另外一方面,前些年因为利益关系而被张警司压制下来的一些错案冤情,只要有人提报∴↓,,何警司也是处理的。吉良跟着乡民就着‘吉良万事屋’被王家侵吞的事情向着何警司倾吐了一番,新来的警司想了一会儿,便表示会彻底调查清楚,还吉家一个清白。 吉良经历的与‘政治’、‘权利’沾边的事情不多,但大抵觉得这位新来的警司是个威严正派的人。他们最近做了许多的事,有些大张旗鼓,有些很低调,但许多隐秘的事情也不知道经过怎样的途径悄悄传了出来。 新上任的何警司最近是比较忙的,早出晚归,给吉良的印象就是正义的清官体察民间疾苦挑灯审阅冤假错案,反正每时每刻都好像有一堆事情要做的样子。 吉良的万事屋最近倒是‘火’了一把,凶杀案和多位身份高贵的人物失踪的事情刺激了小镇人们的消费欲望。有人死了,实话说这些单调了很久的村民对这种事情感觉是新奇刺激的,有些富足又无聊的人甚至还花了钱让吉良帮忙调查凶手…… 这种畸形的消费观当然维持不了多长时间,而且吉良这样的人,归根结底还只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开了万事屋,名义上是可以做许多的事情,但让他追查凶手,实在是强人所难的。 而吉家的家主万事屋的老板吉良先生是一个喜欢热闹的性子,他每天带着格里菲斯出去做任务,总会去绕着原路去后山或者刑施部那边看一看。在路上听到有人谈论起有关于凶杀案的事情、进展都会一脸求知欲很强烈的问东问西。 王家三少爷王屯屯的意外失踪让吉良‘唏嘘’了很久,他被王屯屯欺负了之后,痛定思痛立好了志向,考虑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就一直琢磨着过个五六七八九十年等自己发达了,有钱了,就拿一整打的钞票乎王屯屯的熊脸。 这事情想想就能让吉良万事屋的老板爽到不行,他因此不止一次的在格里菲斯和吉庆面前表现出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其背影咋一看都孤单的不行不行的了。 但王屯屯突然就失踪了,吉良很迷茫,他觉得自己学了屠龙技,龙却跑了。 “算他运气好,失踪的及时,他若是晚失踪半天,我保证打的他妈都不认识!” 这种大话格里菲斯和吉庆已经听吉良念叨了不止一回,能制止吉良说大话的人都不在了,家主大人一天比一天要嚣张。感觉上就是王屯屯无故失踪了,这天下从此就姓吉了。 “……打的他妈妈的妈妈也不认识!” 吉良霸气侧漏,格里菲斯顶着大大的脑袋呆呆的没有反应,性格善良的吉庆倒是经常帮衬几句,随后自己也忍不住笑出来。 吉家的大娘子吉庆是个温柔的人,吉家这次落难之后,生性跳脱又年幼的吉良其实是迷茫无措过一段时间的,吉庆作为吉家年龄最大的‘家长’,一直在默默承担着许多的事情,事实上,正是吉庆首先进入了服装加工厂为吉家度过难关赚取了第一桶金。 可惜吉庆长相过于普通了些,况且家境也不好,要找到一个如意郎君,怕是有难度的。 另一方面,格里菲斯在三爷失踪之后莫名其妙的得了一串肉灌肠,卖相很好。那东西外皮是新鲜的大肠,里面是大红色的被搅成馅儿的碎肉,然后经过特殊的熏制手段,闻起来有一股苹果香味。 吉良问格里菲斯这东西从哪里来的,他也不说,向他要点吃都不给,小气的不得了。这一世的格里菲斯生的一脸呆萌不哭不闹,如今家境凄凉还要睡石桥下面,这挑起了镇上许多女人的母性。 格里菲斯带食物回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那些母性爆发的女人们都跟亲妈似的,给格里菲斯吃的喝的从来不遗余力,这个让吉良万事屋的老板醋味横陈,大叹败家娘们不知道节约粮食。 大概一个月之后,沙镇凶杀和总警司失踪的风波小了一些,吉家从新来的何警司那里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来传达消息的是一个姓梁的警司,二十初头的年纪,是跟着何警司一块调过来的。他来之后找到了吉庆,说了一些关于吉良万事屋的调查情况,然后传达了一些关于何警司的意思: “从资料上来看,吉良万事屋从前是你家的资产没有错。但后来你家弟弟偷了王家的玉器被抓住拿房屋抵债的事情也是有记载的,一块玉值不了一个房子钱,这中间有一定有些不为人知的事…… 你叫吉庆没错吧,吉家妹子啊,你好。你和你的弟弟且宽心,我家大人不是之前的张警司,定然不会让你们蒙受冤屈的。 不过这事情也着急不来,我们毕竟才来沙镇一个多月,许多事情不熟悉,你们家的事情我家大人说是要重点去办的,断然不会让你们损失家财。” “不过这案子拖的时间不短,怕是一时半会难以彻查清楚……我家大人宅心仁厚,是听说过你家如今的生活状况的。吉家妹子,要不这样好了,虽然关于吉良万事屋的案件始末还没能彻查清楚,但其中的蹊跷之处还是有的。在案件未查清楚之前,你们暂时搬到祖房去住,你们原本的那个房屋现在被王家拆掉了,正在建新房。” “月前王家出了事情,家里只剩下些妇道人家,这建房的事情就搁置了下来。我前些天的时候亲自去看过,那些房子确实没能竣工,但有一间小厢房却是勉强能住的。我将这事情汇报了何大人,大人让我问问你们,是否愿意搬过去……我其实觉得还是搬过去的好,毕竟房间再简陋也是比桥洞好的。” 那姓梁的警司是个热心的人,他絮絮叨叨说了一些,吉庆跟吉良商量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 …… …… 入秋以后,天气渐渐凉了下来。 吉良在那间已经被修建出毛坯的厢房外面挂起了“吉良万事屋”的大红招牌,因为没有钱,用不起木料,这招牌暂时便用了布匹代替。 而格里菲斯每天早晚的任务就是挂、收万事屋的布招牌。 吉良原本的老宅被王家强行拆掉了,何警司那边若是判定被王家抢夺的房产物归原主,吉良其实还能够从王家另外索取一些拆迁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款项。 但吉家人世代老实,吉庆和吉良的老爸吉庆良就是这方面的大行家,闻名乡里。听说王家这一次骤然遭灾,损失惨重,家里的男丁全部死绝,只剩下了一些柔柔弱弱的女流之辈。 吉庆和吉良商量着,王家之后日子的不容易,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了一番,觉得若是王家要求赔钱,吉家也是不要的。 但这种事情毕竟是一厢情愿,事实上,入秋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何警司都没能对房屋的产品做出准确的判给。吉良一伙人反倒成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租客了。 因为这事情,吉良去催过几次,对方确实行动了起来,但这事情好像阻力颇大,久而久之,刑施部那边的人便有些不耐烦了。 吉良万事屋厢房的旁边是王家盖到一半的建筑,四堵墙倒是齐全的,只是顶棚缺失,门窗也只停留在大窟窿这种意识形态上。 只有一间厢房用来做生意,又用来住人确实小了些,吉良带着弟弟吉阿满在山上看了些木料搭讪在房顶和窗户上,又弄了些枯草秸秆铺陈在树枝上,最后用稀泥压实终于又弄出两个房间来。 这样平淡清简的日子一天一天渡过,寒流迫近,沙镇的第一场霜降终于到来了。 第三十三章 能够抵抗因果的童蛋 深秋时节,哈上一口气已经能够看到浓重的白雾了。穿着长袖毛衣的沙镇人民三三两两的在街道上走着,这个时间里,由于温度的缘故,已经越来越多的人蜗居在家里了。 低温并未影响吉家的正常运转,吉良和吉庆还是照旧早出晚归‘做生意’的。吉良要经营他的小小万事屋,虽然生意惨淡,但也时有贝元入账。格里菲斯负责看守家门。毕竟被破坏了吉良万事屋旧址建设不完全,锁不住房门。而且在吉良走街串巷推广业务期间,偶尔会有人上门提交业务申请。 姐姐吉庆是吉家稳定的收入的来源,他在衣料厂上班,工资不多,但相对稳定些。经历过了起初时间的艰难期,吉庆如今倒是能够应付大部分的事情。只是她性格温柔缓慢,许多的事情确实争不过别家。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在制衣厂上班的缘故,吉庆倒是时常带些废弃的布料回家缝补,终究赶在冬天来临之前,为吉家添置了一些过冬的衣衫。 …… …… 秋天是一个色彩深重的季节,麦色金黄,天空沉湎,连带着这一季的衣服都是浓妆艳抹的£,好看。 格里菲斯如今的身高有一米五零多一些,坐在柜台板凳上就更矮了。他现在正是十岁刚过,身材是肉呼呼的小胖堆。这人坐在柜台内部的板凳上,从外面看来,就只能看到他鼻梁以上肉团团的部分。若是格里菲斯累了,腰杆挺不直,连眼睛都只能够看到上半个。 最近的格里菲斯有些苦恼,好像遇到了某些不得了的事情。以他大妖格里菲斯的智慧和见识,有些东西竟然真的把它难住了。 因为前段时间格里菲斯利用改造的灵魂,从王屯屯的事件里面,捞了一笔私款。这些被格里菲斯私人截留的因果,虽然很少,但却真正属于他,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而理论上,若是拥有足够的因果,格里菲斯完全可以做成任何事。格里菲斯的因果就阿拉灯神的神力,只要因果足够,没有难成的事。 格里菲斯将初次截获的因果之力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来给沉睡的本体恢复伤势,另一部分用在了吉阿满的身上。他本来是打算让吉阿满的身体增加一些体质,以应付某些突发状况,毕竟利用道格拉蛋白原质训练的时候,身体体制一项已经有所凸显。 这一团因果加持下去,若是正常人,因为初始起点低容易提升的缘故,提升个五分之一的体质上限是没有问题的。但这因果加持到由罗托迪尔童蛋化身的格里菲斯的肉体上,体质几乎全然没有被强化,或者说只有极少的强化。而格里菲斯沉睡在第六层意识之中的本体却能够很好的吸收因果团的效果,这现象在格里菲斯悠长的生命中是不可理喻的。 “竟然有东西可以抵挡因果之力的侵蚀……有意思,看来我无意间得到的这具身体真是一个不得了的家伙。” 因果之力不能够有效的增幅身体素质,提升力量上限,这对于格里菲斯力量的回复是极大的阻碍,若是没有因果之力的增幅,单单只靠修炼,要达到前世大妖级别的水准,按照格里菲斯如今的修炼速度,至少得数十、上百万年以上,这个还是乐观的估计。 但格里菲斯却丝毫无有担心,甚至脸上还夹带着稍许的笑容。他之所以不担心力量增长的缓慢而跟不上宿命的催逼,原因有二: 第一,格里菲斯并非从零开始修炼,他的本体只是被重创沉睡,等伤势恢复完全,仍旧是巅峰时期的因果兽。 当然,前一世格里菲斯的本体在与宿命的对抗中,几乎被绞成粉碎,只能依靠意志勉强聚拢一些残躯,匆匆陷入深重沉睡。 这样子严重的伤势恢复起来相当麻烦,运气不好遇到极端情况,就会耗费几万甚至十几万年的时间。这个时间虽然比重修要缩短了许多,却对于人类的肉体极限来说,还是太长了些。 但不要忘了,格里菲斯已经改变了灵魂,可以截留因果来加速这个时间,必定本体对于因果之力的消耗还是很正常的。 第二,能够抵挡或者对因果之力的冲刷有相当抗性的物质是很少见的,这从侧面反映了这具身体的不凡。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利用罗托迪尔童蛋所降生的这肉体一直都给了格里菲斯一种奇怪的感觉,大妖虽然反复检查过数次,但均一无所获。却想不到,这看起来蔫不拉几的玩意,竟然能够抵抗因果之力的冲刷。 说是抵抗,其实是有些夸张了,顶多算是抗性高而已。因果这东西,比法则还要高一些,吉阿满的肉体体质之所以没有上升,那是因为因果之力投入不够多的缘故。格里菲斯能够感受到,若将那团因果放大十倍,这肉体的体质便会有明显的提升了。 “这童蛋所化成的身体对因果力量的腐蚀抗性很高,但若是肯花费大量的因果,仍旧能够推的上去。”格里菲斯眉头轻皱着,嘴唇抿着: “多花费些因果提升这身体的潜能虽然比我原本的计划曲折些,但并未不可接受,但这身体对因果之力的抗性高到如此程度却是奇怪了,因果之力乃是事间三大伟力之一,能够如此轻松的说抵消就抵消了,这肉体……” 格里菲斯自言自语到这里,渐渐声不可闻起来,无数的思绪和可能性在它脑海里面翻滚着,让他渐渐逼近事实的真相。 若是从身体本身入手来解释因果侵蚀的问题……倒是真有一种可能性。这可能性之所以被格里菲斯现在才想到,是因为它的渺茫和不可估量性,概率小到连格里菲斯连大妖这样百折不挠的人,念到此处都会不由自主的摇头苦笑。 在已知的范围内,整个宇宙可分为52310个象限,每个象限又分布着不同位面,每个位面上又有着自己独特的文明和生物。 这五万多个象限所衍生的生命形态并不是均等的,相反的,象限级层越高的它本身所属的规则层级越低等,衍生的生物也混杂和边缘化。 举个例子来说,第五万象限的生命体相对于第五象限的生命体生命形态上是低等的,很可能是单细胞的状态。而第五象限的生命体很可能演化出了高等的文明,这便是法则演化的结果。 当然,这种生物层级上的高等低等只是相对的平均水平,事实上,在从50象限到52310象限之间,相邻象限生物等级都只有极小的差距,生物本身所能够达到的上限水平虽有差距,但也不算太大。 但这种不断累积的差距象限层级跨越越多越是明显,象限越是靠近底层的强者所能达到的极限也越高。格里菲斯前世就是处在第103象限的生物,它因此而在许多中高层象限中,称霸殖民了许多年。 第50象限是一个分水岭,50象限之内的生物便会秉承着宇宙的核心法则诞生,所以数量稀少,有许多都是单数存在着的。传闻中,第一象限因为最接近宇宙本源而只诞生了一种叫做猫熊的生物,只听名字猜测的话,猫熊应该是个外表可爱的家伙。 50象限之内生物因为受到核心法则的强烈干扰和保护,后面象限的生物几乎不可能进入50现象内部。格里菲斯巅峰的时候运气使然曾经进入过一次,进入的是38象限,当时进入的第一感觉就是铺天盖地的法则压力,格里菲斯这103象限的大妖几乎瞬间被压成凡夫俗子,这种压力可比50象限之外的压力强大太多了。 外层象限的生物向着内部象限冲击会受到法则压制,但反过来却不会。内部象限的生物闯荡外部象限实力却全然不会受到损伤,这个是以为生物本身所代表的底蕴法则所造成的。内部法则演变边缘法则,边缘法则可以算作内部法则的一部分,内部法则所衍生的生物当然不会被外部法则所压制。 50层象限是一个大的质变,宇宙内部法则在这里突变为核心法则,而20层象限又是50层象限的分水岭,20层象限之内全是宇宙最底层最根本的法则,而这些法则所衍生出来的生物,便拥有对因果之力侵蚀不俗的抵抗力。 若果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是来至于20层象限之内,那么他身体对因果之力那匪夷所思的抗性就能够解释清楚了。 ps:ps:说完了天气的事,我给大家讲一讲非洲居民的普遍生活,实际上是让人心酸好气又温暖的。 我有一个姐姐,算是半个文艺女青年,喜欢读《三毛文集》。三毛年轻的时候,去过沙哈拉沙漠,在那里与亲爱的丈夫荷西婚配,而三毛笔下的荷西,是令我敬佩的人。 记得小时候,我的姐姐在读《三毛文集》的时候,常常会跟我说一些书中的细节,特别是关于三毛一家与非洲的本土居民的故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沙哈拉沙漠的原住民喜欢借东西,而且有借不还。三毛家买了许多火柴,邻居都来借,而三毛跟荷西不是小气的人,便借了。后来三毛家没了火柴,想去跟邻居要一些回来,却被理直气壮的拒绝了。 还有一个故事,也是三毛根据自己的实际生活所记录的。是关于叉子的事。 三毛的邻居有一家是政府的一个小官员,类似公.务员之类的,于是家里人觉的高人一等。吃饭的时候,便喜欢用代表身份地位的叉子。 可惜的是,这家人家中没有叉子,于是每天吃饭之前,必要向三毛家里去借。时间一长,三毛觉得烦了,便新买了一副送给对方。她本想这下可以清净了,其实不然。下一顿的时候,对方还是准时让自家小孩子过来借叉子。问起缘由,盖因母亲说,新刀叉还存起来,不能用。所以还是需要用借的。 书中的故事还有很多,如三毛的高跟鞋,荷西的车子、各样的事,很多是让人又无奈又欢快的,也有悲伤的。有兴趣的,大家可以商店里买一本三毛的文集看一看。 时隔多年,这些故事我已经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就连我所讲的两个,也不能保证完全是正确的,希望大家不要太过深究。 而我所经历的非洲,跟三毛的有所不同,但几乎大同小异。 这一点,我下次再说。 关于更改书名的通知 最近我常看大家在评论区里给我留的留言,有一位从隐者追过来的老读者建议我更改书名。第四封印这个名字,实话说我想了很久,自我认为还可以。而这书名同时联系到很后期的一些剧情,本来觉得会比较贴合剧情。 但大家既然认为名字不是很好,那我们便把名字改掉吧,毕竟你们的感觉绝大多数情况下比我要精准的多。 此通知一为告知大家我们第四封印即将改名了,名字呢,我还在想,但应该最近几天就会改。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把第四封印收藏起来,以防止更改完名字之后,大家找不到书了。 第三十四章 位面象限 身体拥有核心象限(50层之内象限)的生命形态好处多多,前一世核心象限中流落出来的物质肉体就是作为一种极端宝贵的资源被抢夺的。 核心象限生物所拥有的底蕴和潜能绝对不是低等象限生物所能够想象的。这个宇宙在法则的约束下诞生、运转,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脱离法则的束缚而独立存在。 由法则所孕育的生命,辅一出身,便决定了其最远能够达到的极限。比如格里菲斯所在的103象限的生命体,即使拥有最好的天赋,最多的资源,最全的机遇,最悠久的时间,他们生命所能够达到最辉煌的终点也就是大妖级别了,若想再往上攀登,那便是与整个宇宙的法则抗衡,也就是与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抗衡,根本不会成功。 核心象限的生命体意味着高的潜力,高的终点,还有不受象限压制自由的出入更多空间的权利。 尤其是后者,给了他们更多的战略纵深和安全的大后方,必定他们这样的生命体在实力未长成之前打不过外层象限的生命,还可以退回核心象限保住性命。 核心象限的生命体另外一个长处便~≤,是宇宙权能。 在这茫茫虚空之中,因为出身的缘故,实实在在的存在着一些特权者。例如格里菲斯的‘因果执行者’,这权能赋予了拥有者随意使用因果的特权和力量,但对于生命体本身也有着严格的限制。 ‘因果的执行者’只能够由因果之河所孕育出的因果兽担当,同理,宇宙中许多重要的权能,也只能由某些特定的核心象限生命形态来担当。而那些核心象限生物的全能,要比身为第103象限的因果兽的‘因果执行者’权能要强大高端的多。 …… …… 前一世的格里菲斯作为顶级的大妖,是见到过一些核心象限的生物尸体的,他甚至机缘巧合亲自进入过第38象限——海洋之心象限。 但这并不代表着核心象限生物是大路货,很常见,事实上,核心象限的生命体因为高度切合宇宙核心法则,所以总体数量稀少,1到50象限所有生物加起来大概只有5000头左右。 5000头的核心象限生命体便是这宇宙的宠儿,他们有些或许天资一般,一生碌碌无为,但那些成长起来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震铄宇内的大家伙。 宇宙核心法保护着它们所衍生的生物们,让外层象限的生物无法入侵到50象限之内,很好了保护了还未长成起来的核心象限生命体。 但万事有正反因果,宇宙核心的规则亦遵循此道,它在阻止外层象限入侵的同时也限制了内部生物的外出,核心象限的生命体若想要突破界限去更核心或者外层的象限中去,必须力量达到一定的能级,且要借助相当复杂的程序、道具。 不过,前一世格里菲斯倒是在偶尔听到过,核心象限的生命体力量能级一旦超越大妖级别,就能够向着下位的外层象限空间随意走动了。 数量稀少再加上行动被严格限制,流落在外层象限的核心象限生物自然是少的。前世的时候,格里菲斯踏遍宇宙洪荒,运气好见过几头。个顶个的都是实力以大妖起步的强横家伙,几乎不能被捕杀。 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比较奇怪,他现在所拥有的罗托迪尔童蛋所化身的肉身,感觉上真的很像核心象限生命体的运作形态,但这事情该惊人诡异了,就连格里菲斯也无从判断。 大妖的一生从未听说过有人能够拥有核心象限作为分身的,这事情干脆的连传闻都没有。核心象限生物或者是尸体的用途一边是用来提取法则碎片或者是作为炼器的辅料,像格里菲斯这样直接拥有核心象限身体的根本是闻所未闻。而且以格里菲斯分身对因果的抗性强度来看,这肉体的等级至少应该是20象限之内的生命体!” 格里菲斯心情愉快,他摸着下巴有一搭没一搭的碎碎念着: “我原本对于挣脱宿命的桎梏还有些没底气,但有了这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扩散的宇宙根基法则的影响,相信会对我最终的宿命造成不少的倾斜干扰,这无形中给我争取了不少时间,若是再加上我所窃取的因果之力…… 不过,这身体是至宝没有错,但它最好的生存环境还是在这身体自己所属的象限位面。 核心象限生物可以在外层象限能够发挥出全部力量没有错,但由于外层位面缺少核心位面法则的滋养,想要在外层位面中增强实力,还是有些勉强…… 怪不得道格拉蛋白原质对这肉体的增幅差强人意,这道格拉蛋白原质的增幅效果幸好是建立在汗水一点点努力的基础上,否则会全然失效。” 才开心了一会儿,格里菲斯的小眉头又皱了起来,他抬头看了一眼深秋里苍白色的日光,小虎牙徒然豁然开朗的闪耀了一下: “哎呀,我这烦恼真是天理难容,得了便宜还卖乖。重生之后有了神级角色模板都不知足,还嫌弃角色难练,良心大大滴坏了……不管怎么说,这身体我是不可能舍弃的,难练点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我就用因果团去堆,我就不相信了……。” 好在因果之力作用极其广泛,理论上只要有足够的数量和操控因果之力的地位力量,几乎可以做成任何的事情。 用因果之力直接提升自身力量只是因果团的一种使用方法,因果之力可以作为一种手段工具来撬动周围的环境为格里菲斯服务,从而间接的增加力量。 至于20层本质象限的生命为什么流落到外层空间,还从童蛋中开出来,格里菲斯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罗托迪尔这老淫棍碉堡了。 众所周知的,罗托迪尔和格里菲斯是同一个时代的大妖,大妖罗托迪尔生于空虚,毁于情欲与迷茫。他的一生会变换50次形态与不同种类、族群的生物杂交,后而产子以慰藉虚空。 不必多说,罗托迪尔一定是强上了某一只本质位面出来的生命体,当时的情形定然是这样的: 一只志在四方、天天向上、守身如玉的五好本质生命体少年经过漫长漫长的努力,终于走上了‘人生巅峰’。对于一个胸藏锦绣的大妖来说,这男人渴望着外面的世界,那无限的精彩正等着他去征服。男儿志在四方有什么错,有什么理由能够阻止一个男人出外征服呢?! 于是这大妖经历了复杂的程序终于撕裂了空间到达了内层象限,当时的天空定然是晴空万里的,伟大的大妖大人心情开朗的哼着歌,他想着那些宏图报复,大展拳脚,然后他就遇到了内层象限里面的第一头生物。 那生物名叫罗托迪尔,是个老淫棍。这淫棍看到新来的大妖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于是动了淫念。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一顿云翻雨覆,新来的大妖竭力反抗着,却哪里是经验老道的罗托迪尔的对手,被嘿咻的那叫一个凄惨。 最后那家伙的命运究竟如何了,格里菲斯倒是没有瞎猜。不过以罗托迪尔这老淫棍的性格,那可怜的大妖若是没有精尽人亡,估计也会受到相当严重的心理创伤,妥妥的返回本质象限‘疗伤’去了。而这次宝贵的外出一定会让大妖的人生受益匪浅,毕竟罗托迪尔阿姨教会了他许多宝贵的东西呢。 再后来便是罗托迪尔生下童蛋,然后被各方势力抢夺,最终流落入格里菲斯手中,然后成就了格里菲斯分身本质象限生命体的状态。 这是格里菲斯自己的猜测,但估计是与真实情况八九不离十的,毕竟能够在内层象限强制性的生下本质象限生命体的,整个宇宙当中,只有她那奇怪的体质了。 ps:书名已更改,新书名为《六念》,不知大家是否喜欢呀~~ 第三十五章 又得因果 无缘无故得了一只本质象限的生命体分身,开心。 吉良在内室生火,整个房间都在冒黄烟,格里菲斯翘着小肉脚望着窗外的西北风发呆,这深秋的季节,从野外直接获取干燥的柴源已经不算容易了。 吉家原本的炉子坏掉了,炉膛裂开了好大一个口子,堵都堵不上。 吉良最近用泥土烧结了一个小炉子,虽然形状奇怪,但勉强能用。吉家的大娘子吉庆昨天晚上夜班,凌晨回来的时候补了四个小时的睡眠,现在正抱着一堆衣服去河边清理。 最近格里菲斯又有一些因果入账,但质量上却差强人意,聊胜于无吧。这些因果团分别来至于两个人,一个赌徒,一个背着丈夫在外面搞外遇的男人。 那赌徒是一个外地人,来沙镇经商一年有余,姑且就叫他张赌徒吧。由于做事精明,张赌徒兜兜转转一年下来,倒是赚了不少的贝元。 男人有钱就变坏嘛,况且这人本来就不是老实巴交的类型,生性好赌,所以在沙镇赚了钱就想要试一试手气。 这人从外地来经商,生意做的不算小,在小小的沙镇里面︾,,终归算有些名气。他刚去赌场的时候,赌场的主事人倒履相迎,倒是彼此间相互喝茶寒暄了一番。 那主事人是个会做生意的人,跟张赌徒聊了人生、谈了理想,最后还送出了价值5000贝元的赌场筹码,让张赌徒小试身手。 这一小试身手不要紧,张赌徒当仁不让直接就将筹码翻了一倍,赢了10000贝元,横财啊。 话说1万贝元对于张赌徒还有沙镇赌场来说虽小有分量但真算不得大钱,但张赌徒赢了钱总归是开心的。他当天晚上请了赌场主事人吃饭,那人推脱一番最终还是去了。 春风得意,宾主尽欢,那赌场的主事却是醉了。张赌徒本欲送其回家,但那人趴在桌上竟碎碎念起一些商业机密来。 张赌徒想着自己要在赌场呆一段时间,何不趁着他酒醉问一些赌场机密。说做就做,张赌徒锲而不舍的在赌场主事耳边询问了许久,那人烦不胜烦才吐露了一些,这让张赌徒大喜,感觉去赌场赢钱的成功率大大提升了。 果然之后的几天,张赌徒屡屡得手,弄得赌场的主事都旁敲侧击的跟他说了一些类似‘见好就收’的话。 但张赌徒已经被唾手可得的利益刺激的红了眼睛,怎么可能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动摇。他的这种坚持很快为他带来了大收益,在赌场一些重型的开盘活动中,很豪爽的一掷千金,很快便斩获了更多的贝元。 这事情为他开了一个好头,张赌徒的手笔越来越大,他单笔赌钱的投入也越来越多,但这个时候,他的‘运气’似乎衰竭了,开始输多赢少起来。 张赌徒已经赌红了眼睛,能够从小养成嗜赌性格的人,极少有见好就收的。张赌徒当仁不让的继承了所有赌徒的优良传统,然后输的精光。 当然,最后的时候,张赌徒是可以留些本钱的,但输急了的人总是想要翻盘的嘛,于是他就十分潇洒的将剩下的钱梭哈了。 结果是惨然的,直到有赌场的小厮跑过来问他需不需要借贷的时候,他才耸然而惊,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常年混迹商场的张赌徒脑袋还存留些清醒,赌场的高利贷不能借他还是知道的。 输光了钱,回家是没脸见老婆的,张赌徒唉声叹气的流浪在街边小巷,然后他便偶遇了一身华服的格里菲斯。 那时间的格里菲斯看起来是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人,他穿着干净笔挺的黑西装,在阴暗古老的小巷孜然独立。这人是那样显然,以至于赌徒一眼便相中了他。 当时的格里菲斯带着黑色的长皮手套,从指间一直覆盖到臂弯,那是一种年代久远的款式,有神秘的白色线条在黑色手套表面游曳穿梭,然后汇集到食指上。 那男人款款而来,在人流之中鹤立鸡群,他伸直手臂,臂展修长,沟通了自己与赌徒之间的距离。 “需要帮助吗,我的朋友?” …… ……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倾家荡产的赌徒许愿的故事了,赌徒许愿要赢回原本的家产,格里菲斯应允了,并拿走了赌徒父亲的遗物——一件月白色的长衫作为报酬。 那人借了些钱回赌场又赌了一阵子,果然将家财全部赢回,并还上了借取朋友的钱财。他是个还算理智的人,记得之前痛失家财之后的绝望,当他赢回家财之后,便干脆利落的回家去了。 格里菲斯手中的第二份因果来至于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这女人三十有六,却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重要的是,她还有一颗年轻的勇敢追求爱情的心脏。 说起这个徐姓的女人,经历倒是有些坎坷凄凉。早些年间,沙镇穷苦,弹丸大小的窝子又不是开放之地,荒年的时候,是会饿死人的。 这位姓徐的女子便是沙镇一位农户的女儿,荒年里走投无路,父亲便将容貌姣好的女儿卖给了镇上的一位地主做小妾,正应了那句‘自家有女初长成,货与富二b。’ 但那女孩子早慧早智,早早便于镇子东头的阿牛有染,并且彼此发下誓言要海枯石烂。这徐姓女子一被嫁出去,便拆散了一对有情人。 但迫于夫家的影响力,两人只好息事宁人,只能偶尔间见上一面,以慰藉相思。 后来地主年纪老迈了,但买来的小妾还风韵犹存,女人稳固了家中的地位,心底被压下多年的欲望萌发起来。 于是徐阿姨和阿牛哥哥被罗密欧朱丽叶杰克肉丝灵魂附体,瞬间上演了一步后现代浪漫主义勇于追求爱情的桥段,当然结局没理由会好,毕竟有罗密欧朱丽叶杰克肉丝的悲惨结局的先例摆在前面。 后来地主怀疑女人不忠,暗暗安排人手监视徐姓女子,纸当然是包不住火的,不久之后,徐姓女子东窗事发,地主将阿牛捉了关在地下室里,而徐姓女子却被软禁在闺房里面。 地主年纪老迈,心肠越发狠硬,他心中谋划着要将两人杀死。徐姓女子知道了地主心中所想便愁苦,但却苦于被囚于闺房,毫无办法。 再后来,大概是周五的一天,地主接见了一名秀气的南方公子,那人身材修长,举止得体悠然,自我介绍名叫格里菲斯。 地主和公子相谈甚欢,满座相宜,地主带着南方公子参观了后花园,然后遇到了徐姓女子。 话说徐姓女子虽然被软禁在香闺,但为了家主的体面,上厕所之类的事情还是被正常允许的。那一天徐姓女子大概正是类似的理由出了门,她当然会被人监视着,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见到了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 犹记得那是个阴雨天,天空闪着闷雷,那江南水乡的男子在朦胧细雨里撑着油纸伞,他有一双好看的修长手掌,白皙若奶玉,而他的右手食指是怪异的淡银色。 然后那男人拦住了匆匆而过的女人,旁若无人的问她有什么愿望或者心愿没有。 在这之后的事情便是绝望的女人大胆的哭诉和求助,她被地主秘密囚禁着,就像一个死缓的犯人,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任何的可能帮助对她有帮助的机会都不会选择错过,若是有人愿意代她报官也是极好的。 徐姓女子要求格里菲斯救她和阿牛的性命,还奢望着阿牛同志私奔过上幸福的小日子。这女人估计这些天的压力极大,才会一旦认识到有人愿意帮助她,便不管不顾将自己想要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格里菲斯乐于助人,新时代五好青年的典范,当然一口就答应了徐姓女子的要求,不过作为条件,格里菲斯索取了那女人和阿牛结婚之后将会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根据协议,那孩子生下来之后,将要远离父母,跟谁格里菲斯到一个谁也没有去过的地方。 徐姓女子和格里菲斯的一段旁若无人的‘真人秀’理所当然激怒了家主,他本人还在旁边,明目张胆的谈论一些私奔啊,孩子啊之类的问题确实有些不合时宜。 “…… …… 遵循因果之力,执因之柄,以愿者执念为匙,于虚空中堆栈,响应端坐于左岸者的召唤所结之实…… …… 即此,契成!!” 格里菲斯心满意足的将一个卷签着徐姓女子名字的银色书卷放入怀中,但随即被愤怒的家主轰了出去。 不过当天晚上,徐姓女子的心愿就得以达成了,那地主以不忠的名义休了女人,没收了她的所有财产,并放了阿牛。但由于他们通奸在前,严重触犯了地主的尊严和底线,所以被驱逐出沙镇,只能双双私奔而去。 至此,格里菲斯的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份因果到手。 第三十六章 野狼 作为因果的执行者,格里菲斯当然不是阿拉丁神灯,任何人的任何愿望都能够实现。实际上,格里菲斯只能够为某些符合条件的触动了那高悬于天空之中因果定律丝线的人实现愿望,并在其中截留因果。 这当然大大限制了格里菲斯收集因果的速度,但有些事情就像生长一样,麦子栽种有时,成长有时,收割有时,过快的节奏和心态只会揠苗助长。 不过,格里菲斯作为曾经的辉煌到极点的大妖,对于以上情况,并不是无法可想。为了加快收集因果团,他最近在筹划一个不错的点子。这点子若是做成了,倒是会有一个稳定的因果来源。 …… …… 太阳要下山了,吉家大娘子还不回来做饭。 格里菲斯摸着有些干瘪的肚子无精打采的坐在柜台前,他屁股底下垫了一个破烂的花枕头,左边脸蛋整个乎在柜台上,软骨动物一样死气沉沉,整个人看上去气压很低。 正午的时候小镇上喧闹过一段时间,到得现在已经相对平静了下来。听断断续续从柜台旁边走过的人说是死了人,一个人说死者被9,咬断了脖子,另一个人说撞断了大腿,然后就有人更正说是被后山的野狼袭击了。 沙镇的后山是有野狼的,因为沙镇三面环山,其实所谓后山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代表着村镇外面辐射很远的一片区域。 穷山恶水当然会有野狼,最近这几年由于官方的捕捉猎杀,在靠近村镇的山上野狼野猪之类的危险动物相较前些年,已经算是比较稀少了。 深秋时节,草木凋零,不同种群的动物迁徙着,深山中的狼群没有了食物,有些便会流落入村镇,伤起人来。 这种事情每年都会有一些,只是情节轻重不同,所以当有人被野狼袭击之后,虽是迅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大家习以为常,只是半天的时间,那热情就冷落了下来。 晚上七点的时候,吉良同志姗姗而来,他嘴巴里面咧咧嚷嚷着死人的事情,果然是拐去看热闹了。 晚上八点半,吉庆上班回来了,今天她只上半天的班,但由于临时加班,所以回来的比平时完了两个多小时。 格里菲斯不会做饭,吉良还在嗨今天死人的事情,他坐在格里菲斯对面手舞足蹈,十分兴奋,感觉上镇里死了人他会的100万一样。 这个时候的格里菲斯已经被饿成了草履虫,他一个人在柜台上一拱一拱的,背景颜色都仿佛成了灰白色。 吉庆十分喜欢自己这个乖巧的弟弟,看到格里菲斯的样子便笑呵呵的蹲下来,捧着格里菲斯的小脸蛋一阵道歉。 晚饭是十分简单的野菜粥,吉良下午的时候花了半个小时在后山挖了些野菜,然后用了一个半小时蹲在山边上看死人。 吉家人吃不起太奢华的东西,有野菜和面粉吃就相当知足了。吉庆工作的制衣厂有工作餐,品质上比吉家人自己吃的要好一些。吉庆正午的时候没舍得吃,便把剩下的馒头和青菜都带了来。 格里菲斯自己有个破碗,是个外黑内红的小巧家伙,碗延上缺个口子,配上格里菲斯逆来顺受的小脸,显得又滑稽又可怜。 晚饭很快就解决了,穷人家的孩子是没有所谓娱乐节目的,格里菲斯和姐姐吉庆蹲在门边上用凉水洗着碗筷,然后天上的星星照亮他们前方那一片的黑暗,油灯的光从窗户和木门框里满溢出来,是安静的米黄色。 之后便是格里菲斯早早的上床睡觉,哥哥吉良或许会跟姐姐吉庆商量一些家里的事情,有的时候还会数数钱财,眺望一下美好的未来。 半个时辰之后,吉庆和衣抱着进到了格里菲斯的房间睡下了,今天,吉良有人给吉良万事屋交了些任务,是加工一些小东西的,东西要的比较急,明天来拿货,吉良可能要忙到很晚,所以今天他要一个人睡。 这个时间格里菲斯已经睡着了,他是吉庆良收养的第三个孩子,年龄最小,大脑方面跟同龄人相比有些欠缺,但总的来说,由于相貌和乖巧性格的缘故,还是挺招人喜欢的。 吉庆和格里菲斯一块睡的时候,吉家的大娘子一般会讲讲一天中的趣事,后者会安静的听,偶尔附和着点点头。但今天,格里菲斯睡的早了一些,吉家的大娘子同样身心俱疲,便睡下了。 吉良那个房间叮叮当当的响了大半夜,后半夜的时候,温度降下来,他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窗外北风呼啸,霜雪破开了薄薄的门,林间的动物们睡了,只剩下蛐蛐和一些昆虫不知疲倦的鸣叫着。 格里菲斯猛然间睁开眼睛,四下里一片寂静,屋顶上却隐隐约约传来人走动的声音,然后枯草被趟开,有东西从房顶上跳下来,掉在草堆里,摩擦着地面,那听起来像是某种动物坚硬的爪子。 少女温暖的呼吸吹在他的颈间,格里菲斯感受着那渐行渐远的气息,终于再次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地间变成了一片苍茫的白色,有早起的人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叫喊着,挽着手的情侣拎着早点欢呼着跑向远方。 山北的镇子每年初雪都会格外的早,沙镇已经步入了深秋,季节在这个时间突兀的转变着,以后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冷。 格里菲斯已经穿好了过冬的棉袄,此刻正蹲在房屋外面的草丛便上。 昨天夜里,那东西从屋顶上跳下来,跳入了这片草丛,格里菲斯听声辩位,确定了脚下的位置。 但沙镇的初雪从后半夜便飘了起来,许多的痕迹都在大雪里面被掩埋掉了,格里菲斯蹲在草丛边上,他的脚前果然只剩下一片白茫茫的积雪。 格里菲斯右手覆盖在积雪上,手掌在其上虚抹了一下,他食指上的银光一闪而过,随即那白色的雪片像被拉开了某块幕布,露出了一双三角形的脚印。 那明显不是人类的脚印,更加不是野狼,它有三根指头,而且脚趾过分粗大了,从形状上来看倒像是某种金属质地的假肢。格里菲斯弯下腰,用舌头舔了舔,无数的念头在口腔里回转,他脸上的表情变换着,最终定格在某种阳光开朗的程度上。 他在想,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无聊嘛。 “阿满你在做什么呀,过来洗手吃饭了。” 姐姐吉庆的声音从屋子里面传过来,她手里拿着汤勺,从窗户边向外张望。 “来了。” 格里菲斯拍掉手上的积雪,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是一个十岁的小胖堆,四肢奇短,脑袋很大,穿上棉服,就更加凸显浑圆的身材了。 …… …… 按照年龄来算,吉家的孩子都应该上学了,不过吉家贫穷,上不起学,吉良曾经带着格里菲斯偷偷的跑到学校去,在窗户外面听老师讲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课程。 拜生活所赐,在同龄人中间,吉良的算术水平还算不错。他是做生意的,算账和制定计划是最基础的事情。 学校的边上有一个垃圾坑,每天放学的时候,留守值日的学生便会将教师里的垃圾收集起来,扔到垃圾坑里面去。 吉良隔三差五的会去看一看,因此收集了一些被丢弃的作业本,铅笔头还有许多一小节一小节的粉笔。 格里菲斯最近迷上了绘画,他趁着留守在家里等着客人委托任务的闲暇时光,用小铅笔头在作业本上画了许多的东西。 不过十岁孩子的涂鸦能是什么水准,让人看清画的是什么东西就算是优秀作品,能被老师表扬了。所以吉庆拿格里菲斯作品出来看的时候,只能模糊辨认出作业本里画的是一个别别扭扭的房子,房子里面有一个男孩子,是用两个圆圈表示脑袋和肚子,五根线分别表示四肢和脖子的极简画法,应该是格里菲斯自己。 那房子的大门倒是气派,两边种着花草,只是由于十岁男孩子独特的作图手法,画面中的景物都歪上天了。 格里菲斯的作品当然不止一张,事实上他十分细致的拆解了整个房屋的内部构造,包括桌椅,墙壁和每个房间的内部布局。当然,他的画风抽象了些,但对于十岁的孩子,尤其是对于格里菲斯这种从小脑袋不算太灵光的来说,已经足够吉家的大娘子惊喜夸赞的了。 初雪之后的沙镇是特别美的,吉良穿着灰扑扑的棉服,背着一堆东西在广袤的银色里歪歪扭扭的走远了,他今天还有一些任务要去做,昨晚做的东西,也到了交货日期了。 吉家大娘子吃过饭之后罕见的呆在了家里,她所在的衣物加工厂主要经营的是夏秋季节的衣服,类似裙子,半身短袖、长衫之类的东西经营较多,但时间踱入了深秋,山北的偏远小镇越来越冷,加工厂的效益不算好,便放了厂子一些人的假。 ps:通知本名正式由第四封印更为六念。 第三十七章 琐碎 让一部分员工休假只是一个开始,历年来服装厂冬季是要关门的。吉庆是知道这一些的,但吉家还在困难时期,需要她的工资收入,她回想了一下自己所会的技能,觉得编制手工艺品算是一种出路。 不过吉庆只是一个年龄大点的小女孩,她不了解市场行情,不知道手工艺品做出来是否会有销路,只是平时耳濡目染,看到街边有人在卖而已。 而且,手工艺品先期要投钱的,这一点让吉庆很为难,毕竟现在的吉家,闲钱是不多的,万一没能赚到钱,这个冬天,就不好渡过了。 但天无绝人之路,好吃懒惰的大脑袋格里菲斯算是半个吉家的福将,这肉虫在吉家的所有作用总结起来,大概只有这一条了。 东街的曹阿姨开了一家小饭馆,专门做水饺混沌,因为味道正中,酱料手艺又是秘传至祖上,所以生意火爆,在沙镇小有名气。 曹阿姨有一个小儿子,因为读书成绩不错,被家人送去了外地上学,每年只回家一次。 母亲总是想念儿子的嘛,空闲的时候,躺在床上的时候,无聊的时候,曹阿姨就会想起那个℉∧,远在天边又乖巧可人的儿子。可偏偏这偏远山村交通极为闭塞,电话之流的东西曹阿姨家里并没有条件,所以相思成疾呀。 正所谓爱屋及乌嘛,曹阿姨是很喜欢小镇上那些流着黄鼻涕,穿着开裆裤的青瓢男娃娃们的,她心情好的时候,还会请路过的小孩子们到店里免费吃水饺。 后来,曹阿姨就遇到了那个背着小竹篓,短胳膊短腿大脑袋的格里菲斯上门交任务。曹阿姨确实是有拜托给吉良任务,是因为前些天店中生意火爆,但店中人手不足,没人处理饺子的原材料,尤其是韭菜这种耗费时间和精力很长的原料。 于是,曹阿姨灵机一动,便将清理韭菜的事情交托给了吉良,这个万事屋的小伙子勤快机灵,在东街这片小地方是有些名气的。 再后来就是曹阿姨见到了双肩背着比身材还高大的竹篓上门来交任务的格里菲斯,那萌物敲了三下门,曹阿姨开门,他就转过身去,把满竹篓的处理好的韭菜叶给她看。 平心而论,格里菲斯长相清秀,身量娇憨,是一个极可人的小正太。尤其是他那小低智商,更是为其添分不少。 这种东西主动爬上门来交任务,曹阿姨当时就幸福的热泪盈眶了,当天就主动请了格里菲斯吃了一顿猪肉白菜馅水饺。 一回生两回熟,因为有了格里菲斯的关系,曹阿姨倒是经常请吉良做一些店里面的任务,其中清理韭菜叶儿的事情做的最多,反正吉良要价便宜。 业务上的事情交流多了,彼此之间熟稔了,格里菲斯便在饺子店帮忙了一段时间,任务还是折韭菜叶。 这任务期间,格里菲斯从来都是安安静静的找个小角落,旁边放上两个小簸箕,将韭菜一根一根的从一个框子里面择好了,放在另外一个框子里面。他一坐就是一个上午,一个下午,累了不吱声,流汗了用小毛巾擦干净,做完了就把东西放好,然后安静的离开,性格乖的不得了。 曹阿姨是个母爱不定期便要爆棚的人,她完全受不了一个小呆萌一脸认真又笨拙的做一件连大人都要嫌弃繁琐的事情,看见格里菲斯那种坚韧的小表情,萌蠢的小体型,恨不得搂在怀里,含在嘴巴里吞到肚子里面去。 这个月格里菲斯去了曹阿姨家里面帮忙了两次,当然每次曹阿姨都会准备些吃的喝的,格里菲斯也不是什么客气的人,有东西吃他就吃,有东西喝他便喝,先让肚子爽了再说。 在这两次帮忙之中,格里菲斯倒是偶尔听到过曹阿姨家里要招工人的事情。水饺因为是热食,吃起来会让人身体温度升高,最好的食用季节是秋天和冬天。 所以到了深秋,曹家水饺算是正式进入了旺季,在人手的需求上要比往常是大的。 格里菲斯将这事情告诉了吉庆,吉庆去曹阿姨家里面试了试,对方一听说是格里菲斯的姐姐,便欢然应允了下来,而且在工资方面供给的相当公允。 当然这事情的副作用是有一些的,曹阿姨常常会让吉庆带着弟弟格里菲斯到家里面去玩,虽然格里菲斯需要在家里看家等候任务上门,偶尔还有做些小任务,常常令曹阿姨的邀请落空。 但人再忙也会闲下来,况且曹阿姨深谙‘山不过来,我便过去’的道理,格里菲斯走不开,我还可以过去嘛。 所以,一来二去格里菲斯便未能逃过曹阿姨的魔掌,这女人想儿子有点太过了,有一时间就来摆弄格里菲斯,将别人的脸蛋捏圆揉扁,乐此不疲,简直上瘾了。 …… …… 初雪之后,天气冷下来,沙镇的人已经很少出门,但镇子上,还是传来了一些人被野狼咬死的传闻。 因为野狼的缘故,吉良最近已经很少去后山了,现在只要沾染上后山方面的任务价格都有所提升,但吉良是个知道轻重的人,已经在尽量避免这一方面的事了。 时间聚沙成海,很快就到了初冬。 沙镇的初冬和深秋几乎一样萧瑟,唯一有些区别的,便是那更加寒冷的温度。 水缸里面的水已经冻成了冰,每次取用的时候都要叮叮咚咚敲打上好一阵子。 水管子里面的水也不行了,水龙头被冰块堵的当当响,根本不会有水流出来。 但冬天不能没有水吃啊,吉家集思广益最终拿了三个方案,第一个便是去别人家借水吃。沙镇的水取自地下,并不需要花钱,当然经常去别人家里借的话,并不合适,容易让人生厌。排除掉。 第二个方案便是买水吃。 沙镇这边有专门卖水的地方,都是桶装水,价格不算贵,但也不是吉家能够负担的起的,排除掉。 第三个方案便是自力更生,用火将水龙头烤开,然后再接水。 这个方案不扰民不花钱,唯一的缺点就是麻烦浪费时间。吉庆和吉良都比较忙,空闲的时间不多,但格里菲斯不一样,这家伙的时间多的都快要起毛球了。 于是,近些天来的格里菲斯又多了一个任务,那便是早晨起来生火烤水龙头,为大水缸接满水。 撇开生火琐事不谈,格里菲斯一直在抓紧时间恢复实力,他身体由于所处象限的影响很难靠人力提升上去,这方面大概只能靠因果硬堆了。 但一个人的实力是由许多成分组成的,肉体的力量是很重要的一环,堪称基石,但并非全部。 格里菲斯在闲暇的时候,坐在柜台上发呆的时候,便会将意识沉浸在第三层空间,用意识来演练大妖伦奇的刀法,期待能有更多的领悟和突破。 格里菲斯在古特伦巴的时钟空间里,接触过伦奇的两式刀意,分别是速度意境和力量意境。这两层刀意格里菲斯初窥门径便已经显示出了不熟的威力,正适合格里菲斯如今提升实力只用。 大妖伦奇有十二层刀意,传说将十二刀意全部融会贯通之后,还会产生一种全新的刀意,威力更是不凡。格里菲斯利用记忆偷学了前两层刀意的皮毛,虽是皮毛,但毕竟是大妖伦奇的皮毛,无论放在哪个位面称一称都是很压秤的。 格里菲斯前一世生而大妖,身体本身便强悍异常,本钱充足到令人嫉妒,自然不会关心类似凡人如何正确的打基础这类无关紧要的事情。 但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在成就大妖之前如何修炼如何分配力量方面有一段不小的空白期,而伦奇的刀意刚好补充上这一点。 另一方面,利用古特伦巴的时钟和道格拉蛋白原质所幻化的空间中,格里菲斯防御力惊人,恢复能力更是极为突出。造成这种事情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那狭小空间的独特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格里菲斯全身缠满道格拉蛋白原质,能够消耗自身补充融合破裂的身体。 如今的格里菲斯防御力和恢复力都下降了一些,并且实力弱小,对于攻防一体的伦奇刀法的依仗层度便更大了。 凡是与大妖沾上边的东西都不是好相予的,况且这刀意是巅峰时期的大妖伦奇的压箱底的东西,十分晦涩难懂。格里菲斯拥有着前世大妖的全部记忆和对宇宙法则的体悟,但距离彻底吃透前两层的刀意,那还需要一个十分漫长的水磨功夫。 站在冰冷的寒风中,格里菲斯仰望着漫天飘飞的雪片,这个冬天来的声势浩大,让他想起了多年之前,那些跨越了许多位面闪烁着荣耀的大妖们。 但时隔多年,大妖们早已经老去、死去,那些荣耀怕是已经朽坏,他感慨唏嘘着,第一次感觉流年是比因果更冷漠无情的东西。 我申请要推荐票 请问大家可不可以给我呢? 跟大家汇报一件喜事,小弟相亲啦 正如题目所讲,本尿弟今晚被相亲了! 我有一个同事,原本为老师,桃李满天下。恰逢尿弟单身,就给尿弟介绍了一个。 我看过照片了,恩……,颜值方面完全不输我尿家基因。 总之万事俱备,就差人家看上我了…… 第三十八章 惊变 沙镇一家废弃的工厂仓库。 昏暗的光阴下纸壳和泥土堆砌着,喜爱阴暗的昆虫在地面上爬来爬去,一束阳光从微微敞开的门缝里面射进来,照在一个穿着简单粗麻布衣服的男人身上。 那是一个不太体面的人,年龄在三十岁左右,从衣着和外貌上看,应当是一个‘农户的儿子’。 但农户的儿子如今的状态可不算好,不知道是被坏人打了劫还是有病在身,他脸色蜡黄,虚弱的躺在垃圾和杂物中间,背靠着灰色混凝土的石柱,冷汗像黄豆粒一样挂在脸上。他粗重的喘息声回荡在空旷的仓库里,这让他的脸面在一团白雾中模糊着。 喘息声渐渐急促,男人呼吸的声音在偌大的空间里空洞的回想,嘴巴里面哈出的气流混乱着,卷成团儿,笼罩了上半身。 “我……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不会屈服的……你休想得到我……,你休想得到我……” 男人的意识弥留着,冷色调的空气冻僵了他的肢体。他的嘴唇是刺眼的苍青色,眉毛上挂着冰晶寒霜,这人断断续续呢喃着,大概已经失去了意识,话语和话语之间机械★,的衔接,应当是身体冻僵之前残留的意识。 太阳西斜了,一只野猫从圆形的排气扇里伸出脑袋,它两眼警惕的望着仓库内部,终于确定安全,才小心翼翼的从窗边跃下,在废弃的纸堆里寻找着食物。 屋顶在漏雨,积雪融化成水从屋顶上滴落下来,叮叮当当的。花猫踩着泥泞的土壤,爪子像是图章一样盖在大地上,在其身后连成一条歪歪扭扭的线儿。 花猫用鼻子嗅了嗅,某种熟悉的味道淡淡的回荡着,他疑惑的摇晃着脑袋,向前走了两步,那味道浓烈起来,应当是某种皮革的味道,在花猫主人未将他抛弃之前,主人的身上也有着类似的味道。 花猫沉湎着,无可抑制的想起那段衣食无忧的时光,它无意识的抬起头,却看到一个狰狞的巨手从天而降…… 猫的悲鸣在胸腔里沉闷了一下,便悄然无声了,它听起来像是一个哑雷,发出‘噗’的渺小无人问津的声音。 一只金属的右手高举着攥成拳头,手掌的指缝间被挤压出鲜红的血肉,花猫毛茸茸的耳朵温顺的挂在大手的指腹外侧,一动不动,显然已经与脑门分离开了。 杀死猫咪的是一个用粗糙铜片铁片‘粘合’而成的手臂,它就像是一个第一次做手工艺品的人,在破铜烂铁的垃圾堆中拼凑出来的东西,又或者是一个手臂形状的磁铁在尖锐金属废品中滚动了一圈之后的样子。 粗糙的手臂棱角分明,凸起的铁片和铜刺闪着狰狞的冷光,那手臂擎着,猫的血低落下来,随即一个小山一样的怪物站了起来。 它是大手的主人,亦是之前躺在暮光中的潦倒农夫,但此时的农夫已经丧失了理智,他的身体一半人形一半机械,脸的左边是畸形的黄铜色金属面容,右边却是农夫痛苦惨嚎的人类脸庞。 但残留人类的体貌很快被从身体内部挣扎出来的金属刺穿、取代,他的肉体被撕开,缩到金属里面去,然后身体的骨头和金属像是刺猬一样‘爆炸’出来,盘绕在一起。 疯长的金属和骨头将胸口撕开,鲜红的心脏有力的跳动着,那些盘绕在一起的东西覆盖在胸口形成胸甲骨一样的结构,覆盖在心脏和内脏血管上面,形成一层厚厚的保护壳。 一个尖锐的长满倒刺的尾巴刺破盆腔甩出来,肆无忌惮的在空气中摇晃着,怪物仰天怒吼着,吼叫声刺破了傍晚的天空,徘徊在沙镇的上空。 傍晚的最后一束光照射在怪物的头部,他狰狞恐怖的金属口腔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鲜红的筋肉,那是他身为人类所拥有的最后东西。 …… …… 时间是入冬后的第32天,云层像铅块一样沉重,气压像是沉默的男人,压抑着,让人喘不过气来。 最近一个周,沙镇连续出了三条命案,冬季的野狼似乎格外猖狂,不安的情绪在人与人之间潜移默化的流淌着。 刑施部的何警司派了一些人外出捕猎狼群,成果是有一些,他们确实捕猎过一些孤狼,也曾大张旗鼓的宣传过。村里的猎头在村镇外围甚至放置了围栏网和捕兽夹,刑施部的人请他们做了一些针对狼犬的陷阱,然后有些人被点出来,在晚间预警。 但沙镇的血案仍旧一天接着一天的累积着,像是一个无声的嘲讽。这时间大家聚集在一起,有人死了,但相对于以前,少了许多看热闹的人。人们的心中多了一种淡淡的失落,那是兔死狐悲的心态。 一个家庭中间实在不适合有一个特别出彩的人,不论这种出彩是褒义的,贬义的亦或者是中性的,总会或多或少影响到家庭中间的平衡。 如今的吉家,格里菲斯俨然有点这种破坏‘家庭和谐’的小苗头。 虽然格里菲斯长相并不出众,甚至于有些普通,但他是小孩子,外貌上却刚好是符合现今年龄段的呆萌,身材有些微胖,但正是孩子婴儿肥的可爱样子。 再加上格里菲斯那种与生俱来、绝无仅有的‘蠢笨’气质,对于镇子上面许多有了孩子,或者想要有孩子的女人来说,简直是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毒瘤。 毒瘤身边的青草是凄凉的,因为有着毒瘤的存在,他们总是会被人刻意忽略过去。 因为长相和性格的原因,镇上的人明显喜欢那个笨笨的大脑袋格里菲斯多一些,而对于吉庆和吉良,抱有这种善意的民众却是不多的。 对于这一点,吉庆倒是没有说过什么,她是个温柔良善的人,对于自己所受的苦待和不平等,会不知不觉的带过去。她是这样一个内心潇洒的人,所以许多的事情并不能让她挂虑烦心。 而吉良这个人……,咳咳……。 人总是敏感的嘛,别人无心的一句话就能让有心人品出千万种味道,听出千万种回音,生出千万种心情。 最近的吉良就有些悲秋伤春起来,想当年大名鼎鼎的西街一枝花吉良大人,竟然也要沦为别人的绿叶了。 他手里头拿着小镜子,左照照右照照,然后吐了几口唾沫在手心里搓了搓撸在头发上。看着镜子中不复当年笔挺的发质,吉良无声的叹了口气,岁月催人老哇,他在思考,是不是自己操劳过度以至于提前衰老了。 吉良照了照镜子又看了看蹲在墙角里面择菜的格里菲斯,又照了照镜子,又看了看格里菲斯,顿时恶向胆边生。 小样儿,哥哥就是年老色衰了,也轮不到你做鲜花!! 内心充满嫉妒的男人是可怕的,因为他们积累的足够的能量准备做让你大吃一惊的事情。 果然,趁着吉庆下午去上班,吉良拿着眉笔偷偷对着格里菲斯的小脸一通乱画,将对方化成粗眉毛、密胡须、麻子脸之后,用将自己多天未洗的灰色毛线袜子做成围巾头饰绑在了格里菲斯身上,末了,吉良还意犹未尽的为格里菲斯画了过河的鼻涕还是眼泪般的东西。 他双手扶着格里菲斯的肩膀,一脸肃然正气,左右瞅了瞅,终于开心的打了一个响指: “完美!” 辛辛苦苦化了妆当然是要出门的,但格里菲斯这个样子…… 所以吉庆晚上下班的时候就听到路边上有人议论格里菲斯如何如何,那个大饼脸如何如何,走近了听才知道事情的始末。 格里菲斯被吉良化妆成鬼一样‘游街’,这个在沙镇这个寂寞的连鸟生孩子都有人偷窥的沙镇迅速被传播着。这事情的影响有好有坏,有些人小孩子天性,化妆后的格里菲斯看上去也挺不错。 但有些人,便胸藏着恶念,认为吉良兄弟两人在炒作,哗众取宠,增加知名度。这种论调和心理在之后的几天,吉良万事屋生意暴涨的传闻之后,更是言之凿凿,被一些人说的有理有据有节。 不过眼下,这事情的影响还没有爆发出来,吉家的大娘子吉庆却要‘发飙’了。 吉庆不仅是吉家的一份子,更加是吉家年龄最长的姐姐,在父亲吉庆良死后,便是吉家辈分最高的人。 一直以来,一位吉庆的温柔和无言,许多时候,吉庆都是被人忽略过去。她甘心乐意如此,为了她心中亲爱的人,做落红化为泥土她也愿意。 但这样温柔的人,当她拾起家长的威严,教育起家中后辈来,也是严正威凌的。 吉家老宅。 吉庆手中拿着半截竹制杆子,头发盘在脑袋后面,眉毛高挑着,表情很严肃。 她站在格里菲斯的旁边,吉良低着头站在墙角,两只手背在身后,正不安的搅动着衣角。 ps:两件事,一小弟相亲失败了。 二,谢谢朋友们的评价票,我昨天只是顺口在群里提了一句,你们有心了,谢谢…… 第三十九章 耳光一百下 姐姐吉庆瞪着弟弟的脑门看了一会儿,随即怒气冲冲转过脸去不看吉良,她是真的有些生气了,在自己的家里竟然有哥哥欺负弟弟的情况。她努力平复着情绪,好半天之后才说: “吉良,阿满是你的弟弟,不管别人如何说,如何做,我们始终是一家人。 没有错,从父亲将我们接回家来之后,我们吉家就从未富裕过,但我却一直在为生长在这样的家庭中而骄傲,因为我认为,我有一群值得爱并且爱我的家人。 但你今天所做的事情,让我很生气。阿满是你的弟弟,他一没有在肢体上侵犯你,二没有用言语中伤你,而你身为哥哥,却因为妒忌做出伤害弟弟的事情,你自己说,你是不是错了,你今天是不是做的很过分。 我虽痴长你几岁,但却没有养育过你,我没有资格打你,也没有资格判定你的错误。 但阿满是你的弟弟,你对他做了过分的事情,他却是有权柄判别你所做对错的。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了就要受罚,但受罚过之后我们还是一家人,并且要更亲密。 阿良,你且问问阿满,他是否原谅你了,∈,你是否需要受罚。” 吉庆是一个脾气好很的人,但正是这样的人,对某些事情十分坚持,分外认真,以至于吉良所做的事情一旦上升到家庭的层面上,立刻遭到了吉庆的严词指正。 但吉庆到底是一个心软的人,他看到弟弟吉良可怜兮兮的低头站在墙角边上,内心里自然是可怜的不得了,但身为家长的义务让她必须将要讲的话讲出来,要陈明的道理陈明清楚。 不过,到的最后,吉庆还是心软的,她变向的放过了吉良一马。吉良是淘气的,但二弟弟吉阿满在某种层度上来说却是一个不错的孩子。 同甘共苦了这许多年,弟弟吉阿满的秉性,姐姐吉庆自认为还是了解一些的。吉阿满平日里虽然木讷,但却是一个心地柔软的人。若是吉良向他请求原谅,这事情多半是要过去的,所以吉庆最后才让吉良问吉阿满的意见。这一方面是要保持家姐的威严,另一方面却是在为吉良找梯子下去呢。 吉良聪明伶俐,吉庆的意思一表达出来,吉良立刻便就坡下驴起来,而为了让姐姐能够消气,他甚至下坡的时候,刻意苦肉了一把: “阿满,这次是哥哥不对,哥哥向你道歉。 听了阿姐的话,才知道自己竟然如此罪大恶极,我茫然,我悔恨,但做了的事情无法挽回,对你造成的心灵上的创伤,也并不是一句对不起能够弥补的。 身为哥哥,我愿意接受惩罚,男子汉大丈夫,做了的事情当然要有担当承担责任。无论是为你洗一个月的脚丫,还是将你一直想要的我收藏的漫画书全给你,当然你若喜欢,我还可以无怨无悔打自己耳光一百下。 但话说回来,你若愿意原谅我,我……” “我想你打自己耳光一百下。” 当吉良正深情款款就坡下驴的时候,格里菲斯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吉良下句本来就要说‘但话又说回来,你若是愿意原谅我,哥哥我一定重新做人,以后还是好兄弟’云云,总之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话,只是没有想到格里菲斯这个小子没有按照剧本出牌,让吉良瞬间就作茧自缚了。 “我日啊。”吉良暗自绯然,但他是脸皮极厚的人,虽然之前说的响亮,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做了的事情当然要有担当承担责任’,但真正让他打自己100下耳光,他还真的下不去手。 于是吉良微愣了一下,随即装作什么也没有听到厚颜无耻的接着说道: “咳……但话又说回来,你若是愿意原谅我,哥哥我一定重新做人,以后还是好……。” “我想你打自己耳光一百下。” 小胖堆一脸执着,小脸上挂满了真诚,再一次打断了哥哥的话。吉阿满是一个一根筋的人,再加上其脑袋确实不灵光,结合以往格里菲斯的良好心性、品格,吉良和吉庆几乎认定了吉阿满将打自己100下当做了某种游戏而不是惩罚,否则,我们聪明可爱善良又萌萌哒的弟弟怎么会忍心打自己的哥哥呢。 但这种事情,在当前的微妙氛围里,又无法去解释,偏偏吉良还一脸大义凛然的说了什么‘男子汉做事有担当’之类的鬼话,让事情收场更加棘手了。 但总不能让吉良真的去打自己耳光吧,这一方面有损家庭和睦的氛围,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哥哥吉良在弟弟吉阿满面前的威严。 正当吉庆进退两难的时候,意识到自己再没有动作便要打自己耳光的吉良以一秒五字的速度迅速说完了‘你若是愿意原谅我,哥哥我一定重新做人,以后还是好兄弟’这句话,然后在格里菲斯张口之前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然后表情真挚的大谈兄弟感情,一边把格里菲斯往房间里面拽。 “阿满,谢谢你原谅我!说真的,我都没想到过你会这么快就谅解我。我其实已经打算将漫画书送给你了,你就是让我自己打耳光都没有关系,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了事就要受罚,这点担当还是有的。 但你什么都不说,这让我既感动又惭愧,我知道你一定是原谅了我。好兄弟,我吉良果然没有看错你,走,我们去房间里面一起欣赏我捡来的珍藏版漫画书去……” …… …… 东郊荒凉的垃圾场。 一个两米多高的钢铁怪物在废纸壳和砂铁间穿行着,他的尾巴刺穿了一个男子的胸膛,尸体被尾巴上面的三角倒钩拖拽着,摇晃着。 那两米多高的巨大怪物轻轻一跃,三角形的三指足弓在地面上留下涂鸦,地面的反作用力让他轻而易举的跃上一个垃圾山顶。 它一路徜徉着,走到沙镇唯一的无线电发射塔下方。 沙镇是有无线电发射塔的,至少在刑施部内部,为了方便和总部联系、汇报情况,配备无线电通话设备是势在必行的。而沙镇中许多的老人、中年人是有着听收音机习惯的,沙镇偏远,拥有电视的家庭很好,收音机便成了大家了解山外世界的主流工具。 那生着钢铁利爪的怪物拖着男人的尸体,一步一步的向着无线电发射塔顶端爬上去,这无线电发射塔的顶端有一个钢铁和木板制造的屋子,原本是为了方便维修并预警大规模兽潮,如今却成了那敢给怪物的巢穴。 怪物用手抓着铁架的横栏,轻轻一跃,跃进了那早已空无一人的房间。他用力将尸体甩在木屋宽阔的墙壁上,刚好挂在一个凸起的钉子上,随即靠着墙壁坐下来。 他用类似玻璃材质的双眼直勾勾的注视着墙壁,算上刚刚被他钉死的男人,这墙壁上总共已经有七具尸体陈列着了。 怪物靠着另一面的墙,脑袋半仰着,竟然有一种呼之欲出的虚弱感。 果不其然,那怪物保持着那姿势不久,便大声嚎叫着用尖锐手臂捶打自己的脑袋起来,他捶打了一会,然后抱起脑袋翻滚着,身上的铁片铜刃像是鳞片一样掉落着,终于渐渐萎缩成一个赤身楼梯的瘦弱男人。 这男人大汗淋漓,喘着粗气,干涩的嗓子试图呕了几次,终于呕吐出一团沾满了黄绿粘液的黑色毛发和已经被消化了大半的血肉。男人蜷缩在地面上,虚弱的像是一个大病初愈的人。 男人名叫薛传斌,是中州地区的人。他原本的职业是一个钢铁厂的物流送货员,是靠出卖力气讨生活的职业。 中州是一个比沙镇大了无数倍,同样繁华了无数倍的地方,薛传斌这样子的人在中州比比皆是,是中州整个经济金字塔默默无闻的底层人物。 在这种大背景下,薛传斌的社会地位定然是不高的,而他恰巧是拙口笨舌,不善于表达的类型,同时身量体格上也不能给人孔武有力的威慑力,久而久之,薛传斌便被社会乃至同事边缘化了。 没有知己,没有同类的生活是很可怕的,薛传斌就这样默默无闻的生活了许久,当然了,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面,没有话语权,地位边缘化的人,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是被人欺负、嘲讽的对象。 薛传斌也是这样的人,他有一个妻子,是属于那种不懂事的类型,看到丈夫日常的为人行事,便不由自主的说些刻薄的话,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但夫妻间是要相互理解的,自古以来,从来都是相敬如宾成就佳人佳话,还从未听说过用骂声和嘲讽就能让人在一个正常的心态上走上成功的。 所以,薛成斌与妻子之间的怨气越来越大,最后爆发开来,双方大打出手,自此关系冷若路人。虽然薛式夫妇并未因此离婚,但妻子还是义无返顾的与丈夫分居,回去了娘家居住。 第四十章 往事 人善被人欺,再后来,薛传斌被一些心肠歹毒的混混惦记上,渐渐被引诱上了一条靠着酗酒和赌博发泄心中不满的道路。 在这样的道路中,薛成斌认识了一些浓妆艳抹的小太妹,她们做事冲动开放,而且对于身体的原则也不高。混的久了,有些太妹们便改口薛成斌为薛哥,这甜腻的敬称让一直处于被欺压底层的薛成斌像是吸了**粉一样上瘾。 人走偏容易,薛成斌跟太妹们混了两个月,结实了一些道上混的混混,‘见多识广’的了解了一些混混的生活和手段,渐渐的对于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便不如从前一般排斥了。 当然,用几十年养成的人生观并不容易在几个月之内崩塌扭曲,人是一个惯性很强的物种,在一种轨迹上走了久了,便不会想要改变什么了。 薛成斌本质上还是一个性格懦弱的人,他能够理解混混的偷窃行为但并不赞许,自己同样也不会去做。他是兢兢业业的人,几十年下来算是薄有资财,在心中还算正统的人生观的指引下,断然不会做出损害社会的事情。 通过太妹们,薛成斌认识一个叫做黄毛的混△≈,混,那混混在作案的时候叫了薛成斌几次,理由是类似大家好兄弟,共发财之类的话,但都被薛成斌拒绝了。 但薛成斌人老实,无亲无故,没有社会地位,更加没有所谓厉害的人脉,却偏偏因为多年辛苦积攒下了不菲的钱财。黄毛正是看中这一点,让薛成斌一点点入网,利用太妹和礼遇降低薛成斌的戒心,最后让薛成斌走偏。 等他走偏了,名节和钱财都不清不楚之后,黄毛便能趁机要挟他拿出钱来。 但薛成斌是一个性格中带着固执成分的老实人,他认定了不做偷鸡摸狗,危害社会的事情,很大程度上会坚持走下去,这让黄毛有些无可奈何。 但一计不成,黄毛又生一计。 黄毛找了一个名叫阿梅的太妹,是薛成斌之前并不熟识的人。他利用这个姿色美艳的少女,以朋友的姿态与薛成斌相处了一段时间,等双方彼此熟悉相互爱恋之后,黄毛便让阿梅假装醉酒与薛成斌发生了关系。 男人在美色面前是个什么模样,不用多说,更不用说薛成斌这种被压抑了多年的男性尊严突然遇到心仪女子同样喜欢自己的情况,那吃相定然是极差的。 所以在阿梅‘醉酒’后神志不清的三言两语外加自动酥胸半露之后,薛成斌便精虫上脑了。 这本应该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桥段,若没有半路上踹开门,端着相机和砍刀捉奸的黄毛就更完美了。 被薛成斌搂在怀里,一丝不挂的阿梅是黄毛一个兄弟的妻子,他那个兄弟也是在破门而入的人群之中。 道上有道上的规矩,朋友妻,不可欺,逾越了规矩的人,在道上是要被砍掉四肢喂狗的。事实上,阿梅的老公也是这样做的,他没穿上衣,拿着一把明晃晃的西瓜刀,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上面绣满了深青色的纹身。 男人正准备上去剁了薛成斌,但被黄毛阻止,于是改换要求,让薛成斌赔偿40万贝元。 薛成斌哪里会有四十万贝元,他辛苦攒了这许多年的工钱,刨除衣食住行,便只剩下了三十万不到。 黄毛他们大概是知道这一些的,他拿走了薛成斌积攒的所有贝元,然后剩下的钱,让薛成斌分期付款,不过这种分期付款却是一种类似高利贷的大利息的贷款类型。 薛成斌当然不傻,看出对方早有所图,他据理力争,拼命拦截着这些人拿走自己的血汗钱。黄毛手中有薛成斌‘通奸’的照片,他拿着这种东西相要挟,但薛成斌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还是这些年的怨气一并爆发了,他望着那个原本以为是真爱的女子阿梅红了眼睛,一言不发的搂着钱不让对方出门。 这个样子的薛成斌让黄毛眉头拧成了一团,对方的反应似乎有些出乎黄毛的预料。他令人将薛成斌打了一通,被人又一次无情辜负和利用的薛成斌愣是硬气了一回,他双眼赤红的看着近在咫尺的阿梅。那水性杨花的女人被薛成斌看的毛骨悚然,索性一抬脚便狠狠踹在了对方脸上。 “看你妈呀,没种的男人,活该被人打。 看看你这狼狈样子,狗都不会理一下,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跟我好,想上老娘,我呸,要不是看在你手里的那点钱的份上,你这种垃圾,我看一眼都觉得晦气。” 兴许是阿梅那一脚的力道刚好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阿梅异常‘坦诚’的话刺穿了男人的内心,薛成斌的脑袋重重跌在地板上,身体痉挛蜷缩着,渐渐无神起来。 他还没有死,黄毛是道上的混混没有错,但终究没有杀人的勇气,只是让人将薛成斌打成奄奄一息而已。看到薛成斌终于失去抵抗,黄毛松了口气,随即让人将薛成斌的钱瓜分干净离开了。 在那之后,薛成斌便在那个又一次记录了他羞耻的地板上躺了一整天,他双目无神,一动不动,回忆着那电影一样漫长漫长的过往。 黑暗在这个安静的密闭房间里堆积着,某种负面的阴郁和仇恨逆流成河,泥泞成粘稠的执念。薛成斌这数十年来所受的错待和羞辱在身体深处最阴暗的角落爆发出来,那可悲又可怜的怨念终于招来了“零”。 零是小妖,是食骨隧道里的爬行者。它们密密麻麻,几乎像是下水道里面的细菌那样多。 这可怕的小东西是以人的执念为食,以怨念、善念和恶念为力量的,它们本身很弱小,但根据宿主的不同,会变得不同程度的强大。 但零要寄生生物所需要的条件极端苛刻,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某些特殊的巧合才能够成功,至少是千万里挑一的成功率。 但薛成斌的体质异于常人,且已经‘奄奄一息’,他‘弥留’之季那偏执的怨念和执念拧成一团,终于符合某些零类的寄生资格。 光阴下,某种类似烟尘的东西慢慢覆盖住薛成斌,轻纱一样的触感温柔的让人安静下来,然而,薛成斌的眼睛却愈发红亮,他的手指皮肤裂开,从指骨里面长出一串金属质地的刃指。 寄生在薛成斌身上的零显然是个强大的家伙,他利用薛成斌神志不清夺取了身体的控制权,并最大限度的改造了薛成斌的身体。 它变身成半肉半铁的怪物,根据薛成斌的执念,一路上杀了黄毛、阿梅还有许多欺负过嘲讽辱骂过他的同事。他将他们钉在墙上,像是展览一样,肆意挥霍着胸间的快感。 薛成斌清醒过来的时候,他是明白自己身体状态的,他被人欺压了几十年,尊严之类的东西早就扭曲丧失,骤然拥有力量,还成了怪物一样的杀人犯,惊惶过后,反而是一种报复的快感。 这种快感像是**一样让薛成斌越陷越深,直到有一天薛成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家墙上多了自己妻子和女儿的尸体,终于幡然醒悟,自己竟然成了恶魔一样的杀人怪物。 薛成斌开始抗拒零,他为了避免再造杀业,甚至远离中州,躲到人迹罕至的荒山去躲避。 但薛成斌醒悟的显然太晚了,那头强壮的零与他身体融合的很好,已经有力到可以和身体原来的主人抢夺控制权了。 薛成斌在荒山之中时而清醒时而模糊,很快便迷了路。他和零像是一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撞着,有时候他会带着零走,有时候零会带着他走。 深山当中当然会有毒蛇猛兽之类的危险,但薛成斌身体中有零,倒是在多次的遇险中,成功脱困甚至大杀四方。 六月底的时候,薛成斌终于从深山中脱困出来,到了一个叫做沙镇的地方。 ps:原来帐号不绑定手机号是无法在书评区发言的,但小弟是在非洲,手机号无法绑定,但前段时间这个规定好像还没有啊,我当时还在群里还回复过书评呢。我试着绑定我父亲的手机号吧。 现在麻烦大家帮我建一个签到楼,我要置顶,为方便大家签到用。我亲爱的书友‘空灵赋’天天来签到投票,可是因为没有专门的签到区域,只能每次去找自己的帖子签到,是我失职了。 第四十一章 她该死 沙镇的天空持续阴郁,初雪过后,这偏远的山间小镇又缠缠绵绵下了几场。冬日里山北镇子的天气像一张永远没有睡醒的脸,阴沉着,打着大大的哈欠。 格里菲斯伸出双手,天空中一点点似有似无的小盐粒在北风中飘落下来,徐徐缓缓的落入掌心里面。他顺着北风往更北的方向看过去,那里有一座高耸的尖锐发射塔静静矗立着。 “阿满,阿满快过来,我这边发现好大一颗苦钱菜,不过叶子掉光了,根都埋在雪片下面,你帮我用铲子把泥土掀开好不好。” 吉良的声音远远的从山坡那边传过来,他们最近几天收到药店委托要找一批苦钱菜的根须,价格给的还算不错,吉家两兄弟最近几天都有在这山坡上逛悠,收获也是有一些的。 格里菲斯小步跑过去,弯下腰取下背篓蹲在吉良面前。背篓里面已经采集了一些苦钱菜的根茎还有一些煮饭用的野菜,他用手在里面拨弄了几下,然后拿出一个小铲子出来,挖开了吉良所指的一根已经枯黄的茎秆。 这过冬时节,许多植物的茎叶都枯萎凋零了,格里菲斯背篓里的那一点点野菜√≦,是吉良废了一番功夫才找到的。吉良没有上过学,但人体需要补充蔬菜里面的微量元素还是知道的。 格里菲斯所在的山坡距离后山还有一段距离,等吉良在山坡上又仔细寻找了一番,终于心满意足的带领着格里菲斯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回家时候路过东街曹阿姨的水饺店铺,吉良想着这个冬天,吉家受到曹阿姨诸多照顾,便将挖好的野菜分了一半,让格里菲斯给曹家阿姨送过去。 吉家现在没有多少钱,吉良也送不出多么贵重的东西,他自己内心其实是有些许内疚的。 吉良仰天看着浅灰色的天空,罕见深刻的思考起人生来。他对着那一抹铅灰色,愣神了一小会儿,看见格里菲斯抱着一颗大白菜回来,才重重叹了一口气。 吉良想,他这一生大概只能从破铜烂铁树根树叶之类的东西赚些饭吃了,他没上过学,没有文化,没有手艺,没有人脉,更加不懂得赚大钱的手段,这一生的潦倒贫穷,似乎是被注定了的,至少吉良想不出自己能够咸鱼翻身的理由。 对于这样的人生,吉良虽有些不甘心,但多少是有些觉悟的。 站在人生的起点,观望灰色的终点,吉良偶尔自嘲一下,随即又会觉得自己文采斐然,说不定以后可以向着文学方向发展。他虽这样想着,但实际上是已经认命了的。 自己的命运烂点儿,苦点儿也就算了,吉家的顶梁柱认了,忍了。但吉良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唯一的姐姐和弟弟也走上自己这样注定孤苦晦暗的路程。 他看了一眼挎着小背篓蠢兮兮的走路歪歪扭扭的格里菲斯,心里面仍在想着这些事情。吉良不是有个有才智和远见的人,在他想来唯一能够帮助吉庆和格里菲斯走上辉煌的道路便是努力攒钱,然后用这些钱为跳板,让姐姐和弟弟能够走的更远一些。 为了这个缘故,吉良工作辛苦一些也并不会抱怨。他现在还不知道‘无怨无悔’这类矫情的词汇,但他转念想过,类似自己这样伟大的哥哥世界上应该少有了吧。 所以当格里菲斯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吉良同志骄傲的挺着小胸脯,一脸陶醉的想象着自己的背影在逆光中无限的高大的样子。 …… …… 两兄弟从东街回来的时候,是下午的两点钟,吉庆中午会在曹阿姨家里吃饭,所以中午饭的时间,吉良和格里菲斯两兄弟定的倒是比较随意。 惬意的走在大街上,手里牵着一个背上背着一个比自己还要高背篓的格里菲斯,吉良骤然之间竟然有一种自己也不是那么穷困潦倒的错觉。 这错觉让他心情愉快,以至于不小心冲撞了前面的一位身穿灰色麻衣的先生都没能反应过来。 那是一个外地来的男人,身材不足一米七零,面貌普通,整体来看还算结实,应该是长年干粗活的人。这人衣着并不讲究,甚至有些脏乱,从衣服的品牌、搭配和状态,看的出来,也不是一个混的太好的人。 “对不起,撞到您了。” 格里菲斯低头给那人道歉,随即拉着格里菲斯绕开了那人从旁边走开了。圆脑袋的男孩子回头看了那男人一眼,表情之间似乎有一种温暖随意的东西流淌了一下,随即被吉良拖拽着踉踉跄跄走远了。 外地来的男人并没有理会吉良,他脚步虚浮着,喘息声渐渐混乱起来。 苍白色的手掌挥动了几下,终于扶住了墙壁。男人的双眼是一种病态的红,混乱冰冷的眼神透过因为长时间没有清洗而有些打结的头发,注释着视野里每一个人影。 一个声音在外乡人的脑海里面高声叫喊着,“他有罪,他该死……他有罪,他该死……他有罪,他该死……他有罪,他该死……” 薛成斌徒然捂着脑袋,痛苦的揪住头发,闭着眼睛,尽量阻隔着视线。那脑海中的声音像是有魔力一样,从起初的轻声呢喃,越来越大,到得如今,简直如同惊涛骇浪一般让耳膜隐隐作痛。 他简直是要疯掉了。 已经走出去很远的吉良被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动,他疑惑的往后看了看,看到那外乡人的病态样子,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带着格里菲斯走开掉了。 …… …… 吉良老宅家的边上有一家包子铺,吉良和格里菲斯去偷王家玉石的时候,还去过他家里练过手的。 包子铺的老板是一个外号‘包子西施’的女人,人是徐娘半老,但性格刚硬,是个标准的河东狮吼。 吉良的回来的时候,包子西施正在和自家的相公吵架,包子铺门口已经里外围了好几层的人数了。 身为对方的资深邻居,包子西施和老公吵架这样的事情吉良早已经司空见惯,都没有什么新鲜感了。 但这一次双方弄的好像比较激烈,男人拿了刀子对着包子西施指指点点,女人则是手里拿着擀面杖挥舞着,看那擀面杖的色泽,似乎还见了血。 既然见了血,事情便是闹大了的,果不其然,没过两分钟,两名身着深蓝色服装的刑施部警司便拿着警棍跑了过来。 说来巧合,这两名警司里面还有吉良的一位老熟人,正是那位为吉良办理老宅事物的梁警司。 吉良是一个人来疯的人,三下两下钻到人群内圈的梁警司身边,先问了些吉良万事屋房产归属权的问题,得到并不明朗的回答后,很快便将话题引向了面前的世故上来。 “这包子西施为什么又打人了啊,她用擀面杖打老徐的脑袋了吗,我看见老徐脑袋上面好像起了一个大包啊,流血了流血了,哎呀,我就知道脑袋被人打了嘛,那么大一个包……” 吉良完全兴奋起来,梁性的警司似乎对吉良的性格颇为熟识,他一脸苦笑看了一眼吉良,随即背过身去。 场面更加混乱了,梁警司和另外一个警司一人拉着一个,将包子西施夫妻二人拉开。 不过,穷山恶水能出多少有素质的姑娘,那包子西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感觉自己或许有些委屈,于是理直气壮的叫骂的更加难听了。 吉良兴奋的小脸通红,他嘴巴里面喃喃着‘骂人了,骂人了,哎呀,又骂了’之类的话,扯着身边的一个人作为听众不断叨叨着。吉良转过脸来,对着那人,是一个身材并非特别饱满的成年人,他穿着灰色的麻衣,表情复杂纠结,看起来是有些面熟的。 吉良并未细想,他的精神牢牢的被眼前的热闹吸引着,这时间,场内的包子西施正讲到‘你个没用的东西,还是不是个男人,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整天就知道闷着头干活干活干活。我他娘的嫁的是老公,不是嫁的哑巴,一点远见都没有,我这包子铺从我父亲手里面接过来什么样子,如今还是什么样子,你敢不敢超前一点,你看人家老张家,去年都盖了新房了,家里都装修了一遍,你再看看人家整天吃的穿的,我再看看我。老娘这些年起早贪黑,跟你受了多少苦,你个没用的东西,还竟做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来糟心老娘,让你抬个面缸,你还敢顶嘴,真他娘的给脸不要脸……’。 家里有河东狮吼的女人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情,这包子西施明显是一个不怎么讲道理的人,嫌弃自己老公没有本事,羡慕别人家里发了财,嫉妒红了眼睛,觉得自己在家里面受了委屈,将所有错误和怨气都堆积在不善言辞的丈夫一方。 人群里面议论纷纷,各种样子的论调都在暗地里面发酵着,吉良也在碎碎念着,他靠近身边的那个灰衣男人,刚想说一说自己对于当前局势的见解,辅一靠近,却听见那男人低着头红着眼睛用咬牙切齿的声音不断呢喃着: “她有罪……她该死……她有罪……她该死……她有罪……她该死……” “她,该死……” ps:每日勤劳签到的浩然时间也可以来签到楼签到喽~~ 第四十二章 送人头 ‘她该死’这样粗暴的话瞬间点醒了吉良,让他知道了身边这人并不是良善之辈,他心思活跃,终于想到这灰衣人便是之前在东街自己不小心撞到的男人。 吉良脑海里面闪过一些念头,他拉着格里菲斯刚刚准备退离那人,身后却又被熙熙攘攘的人群拱立着退了回来。 “让开让开,刑施部的人,快让开,我们是刑施部治安管理分队的……” 身后有声音这样传过来,那围观的人群乱哄哄的分开了队伍,三个穿着警司服的男人从狭小的空间里面挤过来,他们其中一人的手中,甚至拿着一杆半臂长的猎枪。 因为野狼伤人的关系,刑施部是分派了一些人手专门捕获狼群的,眼前三人明显是刚刚从后山捕猎回来,他们手中有的拿着枪,有的拿着捕猎的道具。或许是因为刚刚杀过生,三人脸上都带着煞气,连走路的姿势和表情看上去都是严肃的。 他们三个人在新任总警司来之前是主管审讯惩戒职务的,所以是面冷心黑的角色,此时有人倒提着枪,原本有些混乱的场面顿时清整了一些。 那包子西施显然是认识◎≠,这三个人的,见到三人走过来,明显还是有些畏缩的。 但女人没有什么见识,说的难听一些便是泼妇,对于许多的事情总是自以为是,便是有一种宇宙都要围着她转圈的意思。女人想了想觉得自己貌似还是有些占着理字的,于是便又嚣张起来,说那男人如何如何没用,自己如何如何委屈云云。 刑施部提着枪的男人并未理会女人的说辞,只是另起话端,说她堵塞交通,扰乱秩序,要求她立刻解散,要不就要被抓到刑施部过夜了。 女人大喊大叫没有理会,那后来的刑施部男人走完了程序,便让人捉着女人的双手剪在背后,嘴巴里面大喊着‘扰乱交通秩序,抓回去,抓回去审问’。 围观的众人看到事情又有进展,好像还有些大快人心的味道,纷纷叫好。包子西施扑棱着双腿,一边叫骂一边挣扎,他被一个健壮的男性警司牵引着,到的吉良身边的身后,折腾了一会儿,差点踢到了他。 包子西施不管不顾,执拗的挣扎着,衣服都因为力量而褶皱而裂开了口子。这个泼妇一样的女人一口浓痰吐在地上,刚好落在灰衣人的脚前,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被自己男人和刑施部的男人落了面子,于是恨屋及乌,开口叫骂道: “你们这些臭男人有个屁用,一个一个都是窝囊废,围观一个女人被欺负很好玩吗,都是垃圾,窝囊废,我呸,老娘情缘搞外遇也不跟你们过……” 她话还没有说完,一股凶悍如同野兽一样的气息却已经迎面扑了上来,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毒蛇一样的嘴巴便停下来一秒钟。 她对那冷意感到莫名其妙,愣了一下,刚要继续骂下去,就看到一张大手,从前方直直的伸过来,卡在她的脖颈上。 手的主人是一个身材并不雄伟的男人,他穿着浅灰色的衣服,带着兜帽,微低着头,眼神却透过不算干净的发丝射过来。那男人的脸面是一种不正常的铅青色,双臂和脸上的血管青筋暴起,像是被倒挂了许久的人。 他喘着粗气,嘴巴里面喃喃自语,掐住女人的右手张开又缩进,仿佛正映射出他复杂的内心世界。 押送的警司皱着眉头,不动声色的从腰间抽出警棍,说道: “兄弟,这女人扰乱公共秩序,污蔑辱骂他人,是要带回刑施部审查的。我们是国家的人,定会秉公办理,这一点请这位兄弟放心。 你现在放手,我可以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既往不咎,但你若执迷不悟,那就是让我们为难了。” 那刑施部的男人所化声情并茂,一番话下来讲了道理,陈述了包子西施会被严惩的事实,为拦路男子找好了退路,又隐约透露出威胁的意思,是一个在官场上人情练达的人。 吉良看到这里,早已晓得此地不宜久留,事实上,他一直都想往外走的。但他刚刚拉上格里菲斯的小肉掌准备走路,格里菲斯这个脑袋不算灵光的少年这个时间又一次掉了链子。 他仿佛调整好了情绪终于追上了哥哥吉良之前看热闹时候的状态,一边拍手一边兴奋的大叫着‘打起来了,打起来了,送人头了,送人头了’。这小男孩言语虽然奇怪,但表情动作像极了之前吉良看热闹时候的样子。 格里菲斯的声音不算小,但他本身嗓门不大,刚好淹没在周围洋洋洒洒的碎碎念里面了。 薛成斌的意识陷落在了回忆里面,那像是隔着一层水膜一样的回忆像是一场格外模糊的电影,在那电影里面,薛成斌重新见到了那个一天到晚鄙视厌恶他的妻子,那个从十岁开始,便很少叫自己父亲的女儿,还有那个恶毒的为了钱财,跟自己这种窝囊废上床的女人阿梅。 怒火在身体里阴暗的角落灼烧着,兴旺起来。薛成斌残留的意志像是架在火上烤的冰块一样融化着,四周的黑暗里无数的念头化成了真实的文字密密麻麻的飞过来 ‘他有罪……他该死……他有罪……他该死……他有罪……’。 薛成斌双眼血红,视线像是傍晚的火烧云,他好像听到了某种东西挣脱裂开的声音,一个小男孩的声音高叫着‘送人头了,送人头了!’ 手掌不由自主的用力,薛成斌感觉到有个湿润滑腻的东西被抠了下来,紧接着便有蜜蜂一样的声音在很遥远的地方卖力的叫着。 “杀人了,杀人了!” “包子西施被人杀死了……” “出人命了……” …… 凶杀在眼皮子地下明目张胆的进行着,包子西施的喉管被那灰衣服的男人抠出来,捏在手里。 之前那刑施部的男人见到命案本能的愣了一下,随即抽出警棍对着薛成斌的颈部狠力一砸,却没能如预想中将对方砸晕,而从警棍传来的手感却仿佛像是砸中钢铁一样令人手掌发麻。 杀了包子西施的灰衣服男人红着眼睛,他表情阴沉变化着,最终定格在一个嗜血的脸谱上。 青灰色的气息沾满了男人的身体,他随手撕掉上衣,露出干瘦的上半身。他嘴巴裂开,露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参差不齐的牙齿声明着: “你们有罪……你们都该死……你们有罪……你们都该死……” 然后一场屠杀的盛宴便开始了。 那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人,狂暴了吼叫了一声,然后抡直了胳膊,一下便将前面拿着警棍的警司打飞了出去。他左右看了看,随即又抓起一个身边的人,用钢铁一样坚硬有力的双臂将人勒死,拧死。 人群起了大骚乱,吉良趁机拉着格里菲斯往外跑,那个灰衣服的男人已经疯掉了,见到人就杀,他人跑的又快,三两步追上一个,两三下就弄死了。 沙镇穷乡僻壤,类似包子西施一样彪悍的女人有一些,男人更是不差血性的。 当薛成斌用很快的速度杀了几人之后,随后反应过来的乡民,一些往外逃着命,一些却留了下来,要给歹徒一些教训看看。 敌寡我众,实在没有什么好怕的。有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抡着拳头走上去,纠缠了几下,又被打退了回来。那个灰衣服的男人应该练过一些把式,身体硬的很,力气也大。 有人拿着木棍锄头叫喧着跑过来,一下子打在灰衣人身上,将之打的一阵踉跄。而那人却凶性大发,一手抓着锄头,一手抓着木棍往后一拉,将过来袭击的汉子拉的一个踉跄,被薛成斌趁机集中脑壳晕了过去。 就这样又战斗了一阵子,那灰衣人被打了不知道多少下,嘴巴里吐着血,却始终毅力不倒。而这时间,被他杀死打晕的镇民已经上升到了十七个。 “砰”的一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来,是那刑施部的男人眼看着围观群众已经散尽,又见歹徒凶恶非人力可以制服,才终于拔出了枪。 枪声想起来,薛成斌被子弹射中心脏附近,终于流着血跪倒了下来。 而这个时间,吉良正单手将格里菲斯捞在腰上,撅着屁股噗嗤噗嗤的奋力往前跑着。那肉嘟嘟的小男孩被人倒拿着,背篓和白菜早就不知所踪了,他双目注视着混乱的打斗场,亮晶晶的小脸上写满了古井不波,他在吉良的腰间随着哥哥步伐,小脑袋上下晃动着。 这脑袋容量奇小男孩子的智商,大概还不足以理解这等场面的凶险和刺激。 枪声响起来,所有人愕然的回了头,然后某种期待的景象被映入眼帘里面,笑容绽放了,在每个人或紧张或焦虑或严肃的脸上。 然而,这笑容注定是一束昙花,它绽放了极美的一瞬间,然后被一声苍凉的兽吼无情的粉碎了。 ps:书评区里有人说好的小说作者定然是帅的,机智如你们果然看穿了真相,哼。。。。。。 话说六念签约失败了啊,好怨呐,咱们成绩还是太惨了点。收藏也很差。不管怎样,大家对尿弟有打赏有评论我一直很开心,也很感激。不过,书成绩不好是真的,大家能不能给我宣传一下,顺便投投票什么的呢……我想主要还是让书的收藏先上去…… 第四十三章 那男子 薛成斌变身了,或者说真正的零出来了。 他用钢铁包裹了身躯,身高三米有余,像是一个人形的两栖动物动一样,长着修长的尖锐尾巴。 这怪物缓缓站起来,电子眼里的红色目光,冰冷的扫射着面前的一切。 世界安静下来,有人跌坐在地上拧着自己,无法相信面前所发生的事情。真真正正的目击了一个人从人变成怪物的过程,这对于这群朴实的日复一日重复卑贱活着的人们来说,是一种颠覆人生观念的震撼。 薛成斌体内的零苏醒了,它挥动着爪子和尾巴,用极快的速度移动着。一名没能反应过来的村民,被薛成斌正面撞到,倒飞着胸骨凹陷下去。他口里面吐着血沫,吃力的抬了抬脑袋,想说些什么却又有些力不从心,一会儿的功夫便死掉了。 枪声再次响起来,那持枪的警司对着薛成斌连射了三枪,两枪命中,一枪落空。血花溅起来,却明显没有前一次的重。薛成斌愤怒的吼叫着,强有力的后肢在地上猛然一跃,像是一个蓄满了力量的蛤蟆,跨越了五六米,直接来到了警司的身边。 钢的爪子的≡↘,在胸前交错,持枪的警司当胸被砍成了十二片。 “你们有罪……你们该死!” 沙哑的金属摩擦的嗓音轰隆隆的掠过地面,是沙镇人民自出生以来听到过的最邪恶,最接近阴间的声音。 一块三米多高的血色钢铁在人群中间肆掠着,无人能挡。薛成斌拖拽着血红和死亡的阴影游荡着,轻易敲开了几间薄薄的门,血洗了那男女主人单薄的人生。 薛成斌仰天吼叫,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从他的身后悄悄溜着脚跟,怀中的孩子被巨大的响动声惊扰了美梦吓的哭了起来。那刀枪不入的钢铁怪物邪恶的扭着脑袋,血红色的冰冷复眼扫射过来,放肆而嘲讽。 然后怪物的尾巴卷起了女人和孩子,他将她们举过头顶,机械尾巴上面的刀轮旋转,顷刻间将人卷成肉酱,那怪物沐浴着碎肉,将邪恶和死亡笼罩了整个沙镇。 吉良飞快的跑回家中,锁上房门,他将格里菲斯藏在一个倒扣的米缸里面,自己在窗户底下偷偷的往外观望。 这个时间,吉庆还在东街上班,并没有回家来。吉良喘着粗气,偷偷摸摸的露出一只眼睛望向外面,刚好看见那钢铁怪物如同史前巨兽一样,挥舞着钢铁制造的尾巴,一下扎进一间茅草屋木质的梁柱上。 他尾巴往外一拉,那梁柱被从中间扯断,整个房屋便坍塌了一半。 惨剧和死亡仍旧在上演着,一头来自阴间的恶魔站在正午浓烈的日光下,肆无忌惮,所有的话语,家庭的温馨,邻里间的小肚鸡肠都在那个幻化为实质的恐怖里面渺小如同昨日窗前的纸鸢。 怪物仿佛透支了余生的生命力和体能,简直不知道疲倦,他来来回回肆意着破坏着一切所能看到的。 这样大的动静刑施部那边本应该派人过来了,但巧合的是今天何总警司带着大部分的警司去临.县参观学习去了,那便听说来了一个颇有分量的领导,多带些人总能显示出充分的重视来。 由于这样的缘故,如今留在刑施部的人,大部分是一些文职人员,其中二八年华的小姑娘居多,即使拥有枪械,也是没有胆量去‘前线’战斗的。 沙镇的悲歌已经奏响了,有人在火和血的屋檐下无声的呐喊着,有人在田园间盲目的游荡着,像是失去了希望的人。 这怪物太强了,谁还能阻止他,还有谁来阻止他?! 有些亲人被杀的丈夫、父亲则是挥舞着菜刀、钉耙,一边大叫着‘我要杀了你’,一边视死如归的向着怪物冲过去。 狼烟在绝望和火焰里升腾,一缕缕细若发丝的银线,在烟尘里面轻盈的飘荡,像是丝带一样飘落在一户普通人家倒扣的米缸前面。 “谁能阻止他? 谁能杀死他? 呵呵……,多么淳朴的乡民,你们是我的小可爱……” 男孩子模模糊糊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从米缸里传出来,话音未落,便被一声巨大的声响所打断。 一个两米多长四十厘米粗的‘钢棍’砸开了吉良万事屋的墙壁,一把将吉良捞在手里,原来那钢棍是零粗壮的右手手臂。 右手用力,想象中的血肉爆裂并没有发生,一个银色的蛋壳在吉良的体表一闪而逝,就像人无法单手捏爆生鸡蛋一样,零同样无法捏爆那一闪而逝的银色鸡蛋壳。 吉良紧紧闭着眼睛抖了半天,那预想中的碾压也没有来。他想着老子壮志未酬,姐姐弟弟一个都没嫁出去呢,裤裆却已经不争气的首先湿润了。 零疑惑的看了一眼吉良,又用力捏了一下,银光一闪,同样没有效果。这怪物深深的看了吉良一眼,随即拿着他向着东南方向飞掠而去。 此时,些微的抵抗已经被肃清,以包子西施的家庭建筑为中心,方圆一公里的地方都遭受了零不同层度的破坏。 零没跑多远,便受到了来自刑施部的武装狙击。他是一个大个头,迎面而来的打击,让他身体多处受伤流血。 原来抛开不能上战场的文职,刑施部留守的抵抗力量都聚集到了这里。总警司不在,这一次死了这样多的人,他们有着责无旁贷的责任。而且,听说临近的县城来了分量不小的领导,若他们奋勇战斗,被曝光出来,对于仕途是极好的。 密集的子弹像雨点一样打过去,有人甚至用上了穿甲弹。零将上臂护住脑袋,怒吼叫着,身体冲入一个建筑之中,又破墙而出,灵巧的在不同建筑之间来回切换着。 零的身体肌肉蠕动着,挤压出一粒粒带血的弹头,那伤口表面的有肉芽蠕动着,像蚯蚓一样盘在一起,很快便留下一个细长的伤疤。 天空飘下了细细的白雪,那圣洁的颜色铺天盖地,从小盐粒大小很快成长到了鹅毛大雪。 巨大的身影从天而降,几乎达到一吨的自重顿时压死了一人。零手里拿着吉良,用尾巴狠狠一甩,另外一人被直接削去了脑袋,下半身端着枪,半天才倒下去。 见到此情此景,剩下的两个刑施部的男人早已经魂飞魄散,他们知道大势已去,便果断的扔掉枪械和沉重的防具,扭头便跑。 但零现今已经杀红了眼睛,身体的创伤让他成了荒原里最危险的生物,机械和钢筋水泥的摩擦声在身后紧紧的响起来,那奔跑在前方的刑施部男人,刚一转头,一蓬温热的鲜血便劈头盖脸的泼在他的脸上。 那是他同伴的鲜血,幸存的刑施部男人向后看去,那跟在自己身后跑动的同伴果然已经死掉了,正被迎面赶来的零一脚塔碎了半个身子。 死神的身影已经近在咫尺,刑施部的男人连滚带爬的向前蠕动着,双腿像是灌了铅块一样举步维艰。 男人不知道别人在死亡来临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但他知道自己难过极了,他踉踉跄跄的半跑半爬的来到道路的拐角,身体的整个肢体都像是要造反一样,异常的难以控制协调。 死神的呼吸温暖了男人的脖颈,零巨大的阴影笼罩住男人瑟瑟发抖的身体,冰冷尖锐的爪子上挂着碎肉,在冷风里闪烁着不寒而栗的光芒。 死亡近的只剩下一个呼吸的距离,刑施部的男人终于崩溃了,他一边徒劳无功的奔跑一边带着哭腔求助着: “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我愿意付出一切,求求你们,快来救救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愿意付出一切?”纷乱的雪花之间,一个声音不急不缓的从拐角的另一边传过来,在死亡与血的阴暗胡同里,听起来竟有一丝异样的温暖: “有意思。” 在这声线里,刑施部的男人奔跑着,一脚跌出胡同的拐角…… 徒然之间,巨大的白色光线充满视线,这让毫无准备的刑施部男人的瞳孔里只剩下一片白茫茫,就像是久居地下的人,打开了年久失修的门,第一次看见骄阳般刺眼。 然后白色的光晕扩散开,从模糊到清晰…… 鹅毛一样的大雪簌簌落下来,美轮美奂,像是童话里面,那银装素裹的城堡在最热闹的仲夏夜漫天洁净的星星。在极远的地方,天空里有一抹阴郁的青色,像是画作里的底色和衬托,低调而浓妆艳抹…… 而这一切的中心,巷道的正中间是一把纯白色王座,它屹立在风雪中,遗世而独立。在它上面镶嵌着珍珠、宝石、白色圣洁羽毛,还有一个细密柔宜的坐垫置于其上。 纯白的宝座上坐着一个雍容华美的男子,一席宽大白裘勾勒出美好的线条顺着腰线柔顺的铺陈在地上,这让他看起来格外出尘宁静。男子的脸面是朴素山水画里干爽的白净,满头青丝是万千流动的绸缎,像水一样荡起波浪。 这人如王一样睁开眼睛,他的脖颈和胸口有调皮的绒毛在大雪纷飞的银白里轻柔的浮动着,似青葱岁月里婉约又冲动的姑娘。 左岸之王手肘支撑着王座,右手慵懒的托着下巴,眼睛弯了弯,干净又安然的望过来。 欢迎来到左岸…… 我的国。 第四十四章 那一角的王者 在那满目纯白里,有白色的光,白色的雪,白色的巷道,还有黑白相间的华美男子。 刑施部的男子身后怪兽在狂妄的嘶吼,它愤怒的利爪撕开苍穹,在那里是血与火,肮脏与黑暗。 那男人身前是干净的白色,安静整洁的好像是画卷一样,有画卷里的人儿缱绻的坐在那里。 一步之隔,一天一地。 这人站在那天与地的分界线上,看着那个坐在王座上的男子慵懒的换了一个更加舒适的姿势,然后狭促的眯起丹凤眼,不急不缓的问道: “为了生存,你愿意付出一切吗?” …… …… 吉良的现在有些茫然,他被零抓到到现在大概有半个小时了。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吉良从起初的绝望、恐惧到现在的茫然、复杂,心情的起落好像一个抛物线,让他本人都有些莫名其妙。 见惯了怪物杀人不咋眼的样子,吉良原本自筹是必死的,他想着那些被怪物拿在手里一捏就成渣了的邻里乡民,闭着眼睛思想着自己将要面临的惨淡结局。 ∝, 吉良原本还想要像是小说里面,临死光棍一些喊一句‘老子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云云,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他两股战战,甚至尿了裤子,一张口就紧张到想吐。 但预料之中的死亡并没有来临,吉良看到那个三米多高的大怪物,将自己捏在手心里,却不知道存了什么心思,就是不杀他。 他被拎在手里,顷刻间又杀了几人。吉良像一个轻飘飘的破布娃娃被甩来甩去,眼前景物混乱成一片色彩,整个世界翻来覆去的晃荡,如是一幅色彩和光线极度扭曲的抽象画。 隐约间,他仿佛看到了几个穿着深蓝色刑施部制服的男人挡在路口,但很快又被打飞出去…… 吉良头晕目眩,一张嘴就要吐出胆囊一样,难过到不行。然后,他便听到一个惊慌到近乎绝望的声音叫喊着:“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我愿意付出一切,求求你们,快来救救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吉良努力睁开眼睛,冷冽的风雪吹在脸上,从耳旁呼啸而过,那钢铁怪物拿着他像是在抡一根棍子,他的视线被泪液充满,但总算看到了一些东西。 眼前的景色是这样的: 一个刑施部的警司半跪在拐角,眼角还挂着绝望和眼泪,但错愕已经凝刻在了脸上。 他的前方有一个外貌柔和的男子,男子的体态修长俊美,穿着雍容华贵的纯白色鞋帽,在漫天白色的风雪里,笑的慵懒又懈怠。他出现的方式那样突兀,与环境格格不入,仿佛污秽的土地上盛开的纯洁,黑暗的长眠里点亮的灯盏。 “为了生存,你愿意付出一切吗?” 那男人这样笑眯眯的说了话,配合着他的气质和脚下所矗立的环境,竟然给人一种时间都懒惰柔缓凝宜不动的安宁感觉。 吉良在想着这样的事,稚嫩的脸蛋上还挂着未被吹干的眼泪,他看着对方的雪白色的白裘和散开在空中纷乱又柔顺的发丝,觉的那人长的真是好看。 但站在那以灰土、鲜血和火焰为背景的钢铁怪兽已然失去了耐性,他烦躁的吼叫着,闪烁着钢铁冷光的粗重尾巴破开空气对着之前紧追不放的刑施部警司扎了过去。 零的尾巴透腹而出,只轻轻一甩,便飞了出去。 一身白衣的男子从王座上走下来,顺势抱住从空中跌落下来的刑施部警司。这个人因为长时间奔跑逃命,身上其实并不洁净。他被怪物刺穿了腹部,甩上天空,更是全身是血,看上去无比肮脏,像是掉入染缸中的小丑。 但那白净一如画境中的男子却十分自然的抱住那个从空中跌落的身形,雪白的裘被鲜血和泥土肆意的染成纷杂的颜色,面容柔和秀美的男子手捧着刑施部那人的脸,一脸悲伤。 “即使这样,你也愿意付出一切来换取生存吗?” 这修长的男人半蹲着,脸面向下距离另一张肮脏的脸颊很近,对方的血混合了泥土从他白净如雪的指缝间隙流下来,蜿蜒着流向前臂,像是一条在雪地上爬行的红色小蛇。 男子的纯粹和干净倒影在刑施部男人的眸瞳里,他的笑容是毒药,刑施部的男人几乎贪恋的看着那人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 陌生的情绪在胸腔里面咆哮,几乎让人想要撇开世界,忘乎所有。 但身后怪物的怒吼已经跨过了巷角,它从那个黑暗又肮脏的巷道外走进来,三足乌一样的巨大钢爪踏在雪白色纯净的土地上,掀起大片白色的雪和黑褐的泥土。 尾巴破空的声音再一次钻入人的耳孔,这一次怪物的目标是那个身穿白衣的男子,他背对着钢铁怪物,背影温暖又孤单。这人手搂着刑施部的那人,声音执拗的再次传了过来: “即使这样,你也愿意付出一切换取生存吗?” “愿意,我愿意!” 几乎是怪物钢铁的尾巴即将刺入格里菲斯后脑的瞬间,刑施部的男子大声叫出了这样的话,他好像失去了理智,只是单纯的希望着那身穿白衣的格里菲斯不要受到伤害。 这话音刚落,怪物尖锐的尾部已经刺了过来,那沉重、无坚不摧般的破空声刺穿了风雪,对着格里菲斯的后脑贯穿而下。 漫天风雪在小巷里喧闹着,那尾片高度移动所带起的风让漫天的雪片围绕着怪物的尾巴自动形成一个圆柱形的通道。零的尾巴像是许多柄伪装过的电锯,不同的刀刃旋转着,一击便可以击穿半米直径的圆木。 这人间凶器在经过加速、旋转的蓄力之后,本应该全然爆发威力,但事实恰好相反。 那尾巴在经历过蓄力加速之后,却像是撞到了100米厚的钢铁墙壁上一样,突兀的在距离格里菲斯脑壳只有一厘米距离的地方停了下来。它停的那样突兀,以至于整只尾部都像是过载一样发出轰然巨响,尾巴上的刀片钢铁卖力旋转着,电锯一般轰隆隆的叫个不停,白烟四起。…… 而令那尾巴停止的,是两根嫩如白葱的修长手指。 那手指头软绵绵的夹着怪物的尾端,像是拿着某种比羽毛还要轻巧的东西。 手的主人正低着头,专心致志的看着被他搂在怀中的男子,他嘴角勾勒着笑容,事实上,在那句“愿意,我愿意!”的声音响说出口的时候,那人便是这样勾勒表情了。 这一瞬间的事,蕴含了许多的冲击和信息在电光火石的小巷里,悄然的爆炸开了。以至于吉良和那刑施部男人的情绪从起初的恐惧,一路直转,到了如今的愕然、迷茫。 一身白裘的年轻男子用两根手指头轻描淡写的夹住了怪物的尾巴,万钧的巨力在他指间像是流水一样柔弱。男子对于刑施部那人的回答似乎相当满意,表情愈发柔和。 那战无不胜的怪物,轰隆隆的几步跨越过来,它满身钢铁,巨大的自重让他走路的声音如同坦克。 三爪的巨掌抬起来,锋利的刀刃在风雪里尖叫着,它猛力挥出,巨大的掌风吹的格里菲斯的头发猎猎的响,却愈发彰显得其发质柔顺了。 巨大的阴影排山倒海而来,如同攻城锤大小的铁棍声势浩大的打在了男子西瓜大小的脸蛋上,攻城锤和西瓜的撞击声音轰然响起来,震荡的余波在空气里形成涟漪,拨动着漫天纷乱的白雪。 格里菲斯歪了歪脑袋,用手指头挠了挠脸颊。零放大版的钢铁手掌还搭放在他的右脸上,从侧面看,几乎遮挡住了整个脑袋。他刚才被零后身后突然袭击,却仿佛如同被蚊子叮了一口一样,事后所造成的伤害也不过是让他用手指挠挠脸颊而已。 事实上,零拥有着万钧之力的钢铁巨掌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格里菲斯的脸颊上。按照道理来说,像格里菲斯这样瘦弱的年轻人,被已经完全解放的小妖零正面打中,没当场乎成血泥,也该吐血飞出个十几二十米的才符合物理学定律。 但真实的情况是,格里菲斯背对着零,零的手掌全力打在他的侧脸上,发出金属碰撞金属‘铛’的一声巨响,就没有下文了。 格里菲斯一动不动的承受了那狂暴的力量,只是柔软的发丝随风激烈的后仰,就连脸上的表情都未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大妖面无表情的用手拂了拂摊在脸上的巨掌,钢铁的巨掌如同一个泡沫做的空心玩具般,被轻飘飘的拂开,‘铛’的一下掉在地上,砸开一片雪花泥土。 “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大人说话的时候,小孩子要安静吗。?” 一身白衣染血的格里菲斯这样说了话,他将刑施部的男人放在地上,终于转过身来。 第四十五章 教育 直到这个时候,吉良才真正近距离的观看到这个矗立在漫天风雪中,却比风雪还要纯粹安宁的男子。 他的半边脸庞被怪物打了的地方有着隐隐约约的银色光线,组成一个个蜂巢一样的晶格,仿佛筋络一样在皮肤下面陈列着。它们发着光,一闪而逝,竟然让格里菲斯的皮肤有一种分外的晶莹。 零的手掌刚被拂开,尾巴便破开甩了过来,它这一次是在用侧面旋转的刀刃对准了格里菲斯的胸口。那雪白纯净的男人蹙着眉头,伸出食指对着皮鞭一样袭来的尾端轻轻一弹。 一溜火星在格里菲斯的指甲和零的尾端窜出来,格里菲斯的指甲接触到零的尾段的钢铁,一股沛然的大力以格里菲斯小小的指间为支点,轰然爆发出来。 然后,吉良就看到零的尾巴以一股决然的狠戾抽过去,被格里菲斯的指甲点中,又以更加快捷的速度反抽回来。 这种事情反映在自己身上,便是一阵天旋地转,毕竟吉良现在还是被零捏在手里的。零被自己的尾巴抽飞,连带着吉良也感同身受的体验了一把空中飞人。 轰隆轰隆的撞击声不∧≌,绝于耳,零被自己的尾巴抽的飞起来空中转体三百六十度,然后又在地上滚了五六米才停下来。 此时零的手掌是放松的,吉良早就不知道在他受到袭击的时候,被扔去了哪里。 “竟然恬不知耻的向绅士递爪子…… 看来我需要代替你爸妈教育教育你了。” 格里菲斯再次说了话,表情已经有了某种家长一样严厉的味道,他挑着一只眉毛,几步走到零的面前,伸手揪住了零的脑袋。 零这个时候刚刚从地上爬起来,正脑袋昏沉着晃动脑袋。他脑袋被人徒然揪住,一睁开眼睛便看到了格里菲斯那个含煞的俏脸,顿时怒不可歇。 零性格暴躁,刚要怒吼咬人,便被迎面而来的白皙手掌直接扇在脸上。 “啪!” 清脆的掌掴声响起来,格里菲斯居高临下,一手揪住零的脑门,另一只手便自然而然的反手抽了上去。 然后墨绿色的血液,棕色的毛发、牙齿、扭曲的飞溅金属零件还有零叫喧到一半的怒吼在轻轻的一个掌掴之后,间不容发的爆发开来,热闹的好像除夕晚上漆黑的夜空里爆发的冷艳礼花。 零的脸就像被一辆满载的大卡车撞到,整个都扭曲变形,凹陷坍塌,一个清晰的修长五指在它丑陋的金属脸颊上深深的烙印着,它原本还算正规的椭圆脑壳被一巴掌打成了某种不规则的多边形状。 “啪!” 格里菲斯顺势又甩了一掌,他前一次用的是反手,这一下刚好用正手掌心。 又是一发徒然的大力,零被抽的嘴角开裂,满嘴的牙齿掉出来三分之一,整个硕大的脑袋被抽动的扭转了150度还要多。 两巴掌过后,零便有些瘫软了,它身体摇晃着,有些脑震荡,眼睛注视格里菲斯的眼神已经装填上了一丝畏惧。 然而,他的苦日子并未就此结束,格里菲斯抓着它脑袋的手掌向着身后一扯,零的整个身体也不由自主的跟进过来。格里菲斯的右手攥成拳头,在零即将扑入他胸怀的时候,一击打中了零的腹部肚子。 闷哼声响起来,零的重达一吨的身体被从半蹲状态直接一拳打飞上天,还未上升到最高点,便被格里菲斯拽着头发扯回来,又一拳打在肚子上。 钢铁做成神经纤维颤抖着,零从来没有试过被这样重的力道打中过,它胸腹间钢铁的内脏被挤压着顺着食管往口腔里涌流,将要吐出来,又被格里菲斯一巴掌扇在脸上,扇了回去。 “胆敢用你肮脏的爪子摸我的脸…… 你妈有没有告诉过你身为低等物种就该卑贱的活着。” “恩?!你刚才是不是要拿口水吐我,咦~~,真恶心,乎你熊脸。” ‘砰’! 格里菲斯又一拳打在零的胸口,他身体中呼吸进来的空气已经被格里菲斯连续的击打排除了干净,嘴巴只能勉强哼哼着,完全发不出声音来。 格里菲斯的身材只有一米八多一点,零的身高至少有三米,但此时,这一米八的纤细小东西却正抓着三米的庞然大物一通狂揍,嘴巴里面还念念有词,每打一下就要数落对方一句。 吉良和那刑施部的男人这个时间都有些傻了,他们看着那个男人一手揪着怪物的头发,一只手翻来覆去的打的零毫无还手之力,人生观都碎成翔了。 对于他们这类的普通人,哪里懂得宇宙有几多象限,几多位面,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让家里人不饿肚子就是生活的全部了,哪里见过这种大阵势。 起先,零出现杀人的时候,众人就狂呼‘不行啦,不行啦,出现宇宙终极boss地狱使者啦’‘吾命休矣,阎罗王来收人头啦’等等等等负面思想言论,等零杀够了人,积攒了足够威望以符合人民期望的时候,格里菲斯又来了。 这个家伙白白嫩嫩,风流倜傥,完全是个人类书香门第富家子弟的样子,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以人类的身份把‘宙终极boss地狱使者’扁出了翔,让人们好不容易恢复起来的人生观再一次崩塌了。 但好在‘正义’终究战胜了邪恶,格里菲斯将零抓在手里抖动着,像是在都一块沾了灰尘的手绢一样。那个三米多高的巨型怪物被那人单手抖在空中,身体扭曲成一个一个的波浪状,骨头都酥了。 不过零终究是食骨隧道里面凶名显赫的东西,它鼓起身体剩下的所有力气,猛然挣扎着,困兽犹斗,那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扯断了格里菲斯正揪住的脑门上的头发。 遇到比自己强的东西就逃跑,这是自然界生物赖以生存的不二法门,零作为食骨隧道中的佼佼者,深谙个中三味。 等它拼尽全力摆脱了格里菲斯的纠缠之后,扭头就向着小巷外面冲去。 但格里菲斯素来得理不饶人,哪里会放过它呀。只见他白嫩嫩的小手一捞,一条又肥又粗的尾巴便出现在了他的手心里面。 于是,我们的零同志正跑的欢快,突然间感觉屁股一紧,扭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的尾巴竟然被格里菲斯给拽住了。它脸色有些发绿,刚想要再使出什么‘乾坤大挪移’之类的神通,便被格里菲斯拉着尾巴往后一扯,整个身体便向后飞了起来。 对着飞过来的零的钢铁脑壳一个巴掌,格里菲斯大怒的看着躺在地上脸面朝下死猪一样的零。 “听教诲都不要听,孺子不可教,天天就知道杀人,有点追求没有…… 太顽劣了,再不教育就做不成五好青年了,不行,我得代替你爸妈出绝招了。” 格里菲斯喃喃自语着,抬起脚向着对方的后脑勺就要踩下去。但他是一个有节操的人,终于后知后觉的看了一眼吉良,手扶着额头想了会儿,还是觉得下面的场面会有点儿少儿不宜。 于是,接下来零被他单手拽着尾巴,一路拖拽着胡同里面更深处的胡同拐角,那里是在吉良视线在外的地方。那个三米的钢铁怪物向着胡同的深处瞥了一眼,随即一脸惊恐,双爪在地上胡乱啪啦着,努力向前爬。 但这最终都归于徒劳,它被格里菲斯往阴暗的胡同深处的拐角坚定的拖过去,地面上留下了零六个指头抠住地面却仍被拉走所留下的深深痕迹还有暴露在空气中久久不散的怪物的惊惶的喊叫声。 …… …… 人生便是这样无常,前一秒还在志得意满仿佛无上魔王的零,下一秒就成了丧家之犬。 格里菲斯哼着轻快的歌,脚步不急不缓的走过巷子深处的拐角。零抓住机会,用双手扳住拐角两面的墙壁,像是卡在一个门框上,死活不愿都进入胡同。 格里菲斯拽了几次,见零‘执迷不悟’,顿时就有些不开心起来。他冷着脸,声音远远的传到吉良和刑施部警司的耳朵里面,虽然模糊,但依稀能够听清楚那声音所要表达的意思: “你乖乖放手…… 我保证不打死你。” 但这话并没有起到安慰的作用,相反的,那怪物听了格里菲斯的话之后,反应更加激烈,拽着两侧石墙的双手蹦的更紧了。 不过,人生不仅无常,它还无奈。并不是每一次的不放弃都会带来好的结果,说不定,那只是让坏事多磨,反正零如今的状态正这样的。 零倔强的僵持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被格里菲斯拖入了巷子。然后零之前惊恐和嘈杂的尖叫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疾风骤雨般的痛殴声。 ps:你们这些磨人的小妖精,六念数据凄惨,你们不管。哥失恋了,也没人安慰……唉,罢了,真男人不谈这些有的没的。 话说书评区有让一天三更,一周爆发一次的,我觉得……额,怎么说呢,对尿弟要求稍微高了点。我本来还一直想着一天保底六千已经算很勤奋了,大家让我一日三更,臣妾做不到啊。给大家透个底,要不是我有存稿,真的满足不了如今的更新速度。不过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尽量写,虽然一天六千字对我来说已算极限,但估计也会少于六千字的。虽然尿弟没什么人品,但大家姑且信一回吧。 第四十六 拼命三郎 吉大炮 那痛殴持续了大概有二十几秒,从吉良和刑施部警司的位置依稀可以看见从巷子深处被打掉抛飞出来的钢铁、牙齿、撕裂的尾片、手指,它们带着怪物墨绿色的血液,跌落在雪地上,有些被扔在墙体上,又反弹了出来。 吉良和刑施部的警司相对无言的对望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咽了一下口水,脸上的表情俱都有些僵硬。 那漫长的痛殴终于结束了,格里菲斯整了整自己洁白的裘衣、领结,清了清嗓子,表情柔和的走出来。他的脚掌踩在雪地上,留下一个个清晰的墨绿色的鞋底印花,正是用零的鲜血所染成的。 格里菲斯从深巷中走出来,吉良伸着脑袋眺望着里面,却终于没有等到零的出现。身着白裘白裤白鞋的格里菲斯体态优雅从容,他轻轻理了理头发,终于走到了两人面前。 他蹲了下来。 吉良和刑施部的警司齐齐打了一个冷战,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看见格里菲斯略微不满的皱了一下眉头,随即想到他那种对于不礼貌行为执着又特别的教育方式,身体立刻僵硬不敢动弹。 好在格里菲斯对刚才》∟,的事情并未执着多久,他摸着下巴想了想,最后还是温和的确认了一遍说: “为了生存,你愿意付出一切,这话是你说的没有错吧?” 刑施部的男子茫然的点了点头,身穿白裘的男人开心的摸了摸对方的脑袋,然后拿起对方的右手手指蘸了一点他腹部的血迹,按在一个银色的小卷轴上。 格里菲斯对着天空举着卷轴望了一会儿,等确认无误之后,方才满意的合上,探手放入怀中。 “哦,对了,我叫格里菲斯,很高兴认识你们。” …… …… 怪兽屠镇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三个周了,何东健警司从邻村回来见到这样的一个烂摊子,几乎要当场昏厥过去。 这人或许是一个好官,或者是一个野心足够支配行动的野心家,但经过这一次镇民死伤惨重的事情,可以想象,若他的背后没有足够硬的靠山,仕途定然一片黑暗了。 格里菲斯坐在吉良万事屋的主卧兼会客厅里剥着一粒粒绿色的豆角,他的旁边坐着姐姐吉庆,吉良正大马金刀的坐在房间唯一有靠背的椅子上,唾沫横飞的描绘着一些事情。 他额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看起来有些发黄,应当是有些时日了。此刻他正绘声绘色的说道这样的桥段: “话说那个钢铁大怪兽杀死了何三哥,又接连碾死了大王小王警司,真是可恶至极。 我吉良是什么人啊,当着我的面杀人,哼哼!!也不出去打听打听,这周围十里八乡的百姓哪个不认识我正义的化身,治安的维护者——拼命三郎吉大炮?! 看到那个铁嘎达杀人,虽然义愤填膺,但说实话,心理还是一些犹豫的,但是当时在场的并不只有我一个,还有张警司还有一个叫格里菲斯的家伙,我眼瞅着这两个人也不像是能打的货色呀,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谁让我生了一幅狭义的心肠呢。 说时迟那时快,我当时便飞起一脚,直接踹中了那怪物的腿窝子。话说那怪物当时刚刚发过力,正是下盘不稳,旧力已去新力未生的时候,被我这八九百公斤的大脚一踹,那可叫一惨……” 这种夸张自己的话语,吉良最近有常常在说,毕竟他是从怪物手中活下来的两个人之一。 因为起初时候经历了惊吓,刑施部那边的人刚来询问的时候,吉良的描述当时的情景还比较中肯。 但这事情说多了,时间长了,吉良被吓飞的魂儿也就回过来。当他发现周围的人明显不相信自己的供词之后——什么人能牛逼到单手拎着几百公斤的铁疙瘩揍,整个人的角色便华丽丽的转型,有些飘飘然的角色代入进那白衣男子里面去了。 “当时我一生气,不知道怎么回事,便感觉双臂充满了力量。我当时也没有多想,揪住那个钢铁大怪兽的头发就是一顿猛揍,揍的那叫一个凶残,我都不忍心看了,我给你说啊……” 吉良在那里喋喋不休,显然已经进入了状态。格里菲斯低着头专心致志的剥着绿豆皮,心里也想着一些事情: 零是是一种具有强烈自毁倾向的生物,伴随着零每一次出现的似乎都是无穷无尽的生命力、恢复力和体力。但这些只是表面现象,那只是透支了宿主的余生所换回的刹那间的芳华灿烂。 所以,即使格里菲斯不出手,薛成斌再继续发展下去,他的道路终将是死亡,这或许正是无故或许强大力量的代价吧。 事实上,格里菲斯那天战斗时候所处的这一片洁白的巷口,是他利用镇子里面数百人的执念,从虚空中硬生生拉扯出来的左岸地域。 格里菲斯是左岸的王,在因果执行者这一重的身份遮掩下,至少在这一片白色的小巷之中,当是无敌的存在。否则,依照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状况,想要打倒完全体状态下的零,说不得就要付出不小的牺牲。 但那头零却是傻乎乎的,一副要死的样子。看见格里菲斯坐在王座上,二话不说,闷着头就一头闯入了左岸地域,这节奏妥妥的是嫌弃自己活的太久了。 当然了,这种格里菲斯的左岸无敌只是相对于目前他所处的层次来说,因为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状况并非是前世的大妖级别,所能承受的力量极限与前世有着天壤之别,但用来对付如今零却是绰绰有余了。 另外,从虚空中降临左岸是一件技术活,更是一件需要付出代价的活儿。格里菲斯每一次作为摆渡者,将左岸摆渡降临的时候,都是要消耗因果和执念的。 当然,因为每一次格里菲斯都是响应别人的因果、执念,对自身倒是不怎么消耗,代价都是‘雇主’出的。人老成精,格里菲斯作为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在拥有了‘重生’后的改造灵魂和截取因果之力的能力之后,只是会在响应别人因果的时候,一不小心截留‘一点儿’。 格里菲斯这次获得因果倒是比前面几次多了一些,主要是这一次出手所对付的零刚好是许多执念共同的目标,等格里菲斯都将左岸拉出来了,立刻就要出手对付零的时候,又跳出来一个傻逼警司说什么‘为了生存愿意付出全部代价’,格里菲斯当人不让就答应了,这年头,敢这样对着他夸下海口的人可不多了。 加上前几次的收获,格里菲斯的因果力量已然收获了不少。他留下了一小部分用来强健吉阿满的身体素质,大部分的因果都被他输送进入了第六层意识空间,用来给他的本体恢复身体。 疑似本质象限生命的吉阿满的身体格里菲斯是肯定不会丢弃的,但这小肉体在这个世界的成长速度毕竟还是太慢了,真正成长起来,还不知道需要多少机缘外加时间呢。 但是,被封印在他第六层空间的本体却不然,它本身境界是大妖,又是天生亲和因果的因果兽,用因果来疗伤,自然是事半功倍。时间久了,等格里菲斯的本体恢复一些之后,还可以成为他的一张有利底牌,提高他在这个世界上安身立命的本钱。 至于目前吉阿满这具肉体的战斗力,当然没有办法硬抗小妖零的冲击。但类似零这种杀伤力有余,智力和控制力不足的单体怪物,若是没有左岸降临的力量,依靠着因果之力和格里菲斯厚重的远见以及战斗意识也是有一定几率拖死对方的。 格里菲斯推算过这是位面的力量极限,类似小妖零这样的加过,虽然不能算是这世界的顶端战力,但作为中流砥柱已经绰绰有余了。 杀掉零之后,格里菲斯获得了不少的因果力量,到了如今,那些作用在修复本体上面的因果团已经被用完,其效果还是有一些的。 那尊盘踞在格里菲斯第六层意识空间的巨大兽虽然看起来仍是伤痕累累,一动不动,不知生死,但比之初期时候那种完全死气沉沉的破败,反而多了一丝生气。 格里菲斯将剩下的因果,取了三分之二用来强化吉阿满的身体,而剩下了三分之一用作备用。 做完这一些之后,格里菲斯抬起脑袋看了一眼吉良,而对方这个时候正讲到自己用手掌扇零的片段,只听见吉良用一种刻意的无所谓的没什么大不了的口气讲着: “我觉得他很没有礼貌,做的不对,于是我就用手掌打他,一边打他还一边告诉他‘竟然恬不知耻的向绅士递爪子…… 看来我需要代替你爸妈教育教育你了’……”。 ps:老友的浩然时间的书《秦临天下》,欢迎大家去品阅。 第四十七章 王子奇 俗话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吉良刚风光了两天,便被告知,吉良万事屋的产权问题已经明朗,上面的人判定产权是属于王家的。 这消息是在沙镇出事不久后发出的,显然何东健总警司因为仕途的黑暗已经有些心灰意冷,不愿再得罪像王家这样的庞然大物了。 好消息是王家那些剩下的女眷不知道是天生心肠柔软还是亏心事做多了,见到丈夫和孩子的下场,希望补偿一下吉家,竟然答应吉良一家人可以在度过了冬天之后才从房间里面搬出来。 另外,作为沙镇卷入前些日子怪物杀人事件的少数存活下来的当事人,吉良万事屋的招牌也跟着火了一把。 小镇的人迷信,想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或者干脆认为吉良便是一福将,都想着过来沾一沾吉良的福气,有些人甚至乐此不疲。 吉良万事屋的生意一度居高不下,甚至有人还专门开出价格来,让吉良提供一些当时事件的小道消息。 吉良倒是趁机大赚特赚了一番,他计算着最近几天的收益,十分乐观的想着大概再需要三年,就能争取吉庆和格里菲︽↘,斯的嫁妆和娶妻的钱了。 但他这白日梦做了没有多久,吉良万事屋的生意便渐渐冷却了下来。 过去了那一段被超常事物颠覆人生观的新鲜阶段,沙镇的人们又恢复到了往日枯燥圆周的生活轨迹中去了。于是,吉良便悲剧的吉良万事屋的收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只用几天的时间,便下降到了原本的水平线上了。 前一段时间,沙镇的王家来了一个叫王子奇的男人,传闻他是王家逝去家主王冕的表兄弟,王冕生前倒是跟他有颇多来往。 这个叫王子奇的人来自寒京的王家,他这次过来,有两个目的。 第一是为了查明自己表哥的死因,毕竟两人生前无论如何算是有着交情的。另外一个目的便是为了表哥王冕的家产。 按照法律上来说,王冕家的财产,在家主死后,是要归妻女所有的。 但王子奇不在乎这些,他在家族里面算是比较有能力的人,王家又是一个能者上,庸者下的大氛围,这些年被他暗中用计策排挤下去的王家子弟并不在少数。 况且一帮妇孺能做什么事,稍微用点手段便能让她们闭上嘴巴了,王子奇实在不担心自己接受表兄的财产会有丝毫的不妥。 事实正如他所想象的,在王子奇以一副道貌岸然的亲人姿态融入到沙镇王家这一群缺少主心骨的妇孺之中后,便用自己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财富收拢了一些人。 然后他借着各种各样的理由和由头一点一点扩张着自己在王家的权利,需要的时候,甚至有请过地头蛇过来砸王家的门面。 等王家妇孺在求助刑施部无果,六神无主之后,自己在闪亮登场,付出惨重代价后击退强敌,上演一场活生生的苦肉伎俩,赢取王家妇一致交口称赞。 当然了,女人并不是每个都是傻乎乎的花瓶,总有一些巾帼不让须眉的狠角色,沙镇王家也不例外。 不过,这些反对王子奇的声音被他以日益壮大的权利和压倒性的金钱攻势下渐渐边缘化,最终被挤出话语权的核心圈子,以至于被王子奇渐渐控制住了沙镇王家的整个局面。 …… …… 格里菲斯最近在研究一粒时间的质量,这个课题的来源还是前段时间他无意间发现,这个世界的时间密度和其它象限的大部分的时间密度有所不同,似乎是更稀薄一些。 这是一个好坏参半的消息,好的一面是肉体和灵魂腐朽的时间将会被大大拉长。而坏的一面就是会进一步压制本质象限生命实力的成长速度,但境界已经是大妖的格里菲斯的本体恢复倒是不受影响。 格里菲斯最近在研究这种稀薄的时间密度对于因果之力会有怎样的影响,但这课题涉及的深度和广度颇为惊人,所以,格里菲斯现在还没有得到定性的结论。 时间踱入了深冬,处在山北的沙镇又下了几场大雪,遮天蔽日的,已经完全没有了太阳的容身余地。 北风呼啸的更加厉害了,吉良家里没有窗子,便只将遮挡寒风的稻草吹的猎猎直响。 事实上,山北的镇子,从第一场雪开始,到最后一场雪结束,整个冬天,都不曾融化分毫。那些积攒了一个冬天的雪片儿,要到明天开春才会融化,所以深冬世界,已经极少有人在街道上面走动了。 吉良家里也续起了过冬的粮食,无非是一些米面腌制的咸菜熏肉之流。 吉良前些天还想着赚些外快,硬挺着走了两三里地,没有一点收获,反而整个鞋子都湿透了。 既然无法工作,吉良就安心的躺在家里享受生活,累了吃点咸菜,渴了就去门外刮点雪烧开在壶子里,趁热喝下,实在是生活中让人心情愉快的部分。 在这段安逸愉快的日子中,唯一让吉良有些纠结的便是格里菲斯吃的太多了。 如今这个小胖堆每顿饭都要吃三个馒头,还要吧唧着嘴巴表示自己意犹未尽。 起初的时候,仗着自家存储的粮食多,吉良也未在意,但顿顿如此吃下去,吉良很快便发现家中余量不够度过这个冬天了。 吉良暗自苦恼的时候也终于下定决心,他和吉庆每人每天少吃一点,匀给格里菲斯来吃。 但这个并不是长久之计,长期处在饥饿中的人是很容易生病的。吉良外出又买了一些米面,终于补齐了格里菲斯的饭量,但由于严冬交通不便,米面价格涨得厉害,前段时间吉良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财产缩水了一大截子。 因为环境的限制,即使是在吉良一家,也有难得无所事事的时候。 吉庆买了许多竹子,她用刀将它们割成大小不一的竹丝,在整个冬天里面,便安静的坐在一角,一天听家人聊天,一边编制一些手工艺品,打算来年开春的时候,拿出去卖掉。 吉良则是每天劈劈材、烧烧水,偶尔打扫打扫室内的卫生,过了这个冬天,这幢在吉家老宅上矗立着的半成品房间也将不属于他了。这种事情一度让幼小的吉良沉默了几天,有时候还能够看到他拿着养父吉庆良的照片,坐在风雪飘扬的破败门边上叹息。 但他终究是一个乐观的人,漫长的冬日对于乐观的人来说,是抚慰心灵的良药。 而格里菲斯还是喜欢一个人在墙角发呆,他实际上是在推演自身所处位面的法则,同时纵向的往疑似本质生命体的吉阿满的肉体深处研究,但后者因为力量层级和工具缺乏的限制,几乎没有任何起色。 当冬日走到一半的时候,吉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位客人名叫王子奇,是如今沙镇王家比较有实权的人物之一。他前一阵子也有过来,是要看自家房产和房产所处地段以及以后这地段是否有有投资必要的,只是没有进吉良的房间。 这一次,他孤身一人再一次过来考察,逛了一圈儿感觉还算满意,最后兴之所至,敲响了吉良一家的门。 当时开门的是吉庆,这女孩子生性温柔又有礼貌,便将人让进了房间里面。 等格里菲斯为他沏了一杯茶,他暖在手掌心里,慢条斯理的说出自己是王家人的时候,气氛才有些尴尬起来。 但王子奇是一个心肠狠毒、善于用计的人,在他心中,家族、自身利益要比单位数的个人要重要的多,这一点,从王冕死后,他便毫不犹豫的调转枪头,对付王冕一家的妇孺便可见一斑。 这样的人自然不会将几个毛头小孩子放在眼里,他如今过来,并不会有所谓尴尬。事实上,他今天不过来,再过两天,就会有王家的仆人过来讨要‘房租’。 没有错,王子奇这次是来讨要房租的,吉家人住在他王家的房子里,当然是要收钱。之前何警司表示可以让吉家人免费住到冬季过完,但也只是基于王家极为妇孺的口头承诺,如今这不是家主胜似家主的王子奇出尔反尔,却也是代表着王家的。 王子奇倒不是想要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房租或者是心胸狭隘有房间不愿给穷苦人来用。只是,这些日考察房屋地段确实是不错,他的表哥王冕的眼光自然是好的,在未来的五年里,随着沙镇经济的复苏繁荣,这地段必将成为另外一个沙镇的黄金地段,还能外连着进出的要道。 对于这样子的地盘,素来长于眼见的王子奇当然不让其从中间溜掉,前段时间,他好不容易用金钱权势逼迫着何东健警司就范,让他把这处房产的归属权划到了自己的名下。 为免夜长梦多,那个脑袋愚顽的何警司变了主意,王子奇打算让吉家的这些小家伙们赶紧搬离,自己将房产建立起来才算安心。 第四十八章 戒指 气氛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年龄最长的姐姐心理调节能力好一些,最先从房租的事情上回过神来,她表情还算镇定的问了一句: “那么房租要怎样算?” “1000贝元一个月吧,你那是什么表情,额……,不会没钱吧,不要开玩笑了,吉老板……啊,真没钱,过分了啊,……要不这样吧,我自作主张,打个九折吧。 900贝元……”王子奇笑呵呵的抿了一口茶水,连上的表情有些同情和随意,但话语却是夹枪带棒,真真假假,绵里藏针的。 “事实上,我听到过传闻,在我来之前,我家那几个淘气的嫂子曾经让你们免费住在这里。 我不知道这个传闻是真是假,但这房间是我们王家人的没有错,一砖一瓦都是我们自己盖的,你看,这里是房产证,这些砖瓦还是今年新产的。 不过,既然有这样的传闻,我觉得也不至于空穴来风,你叫吉庆对吧,你在吉家年龄最长,你看这个方案如何: 这里呢,有100贝元,给你们三天时间,你们三天之内立刻搬走,这100贝元就是你们的,就≈⊥,算我给你们的安家费。 相反的,三天时间一过,我……就要开始算房租了。” 王子奇走后,吉良和吉庆一脸茫然。事实上900贝元,已经有些积蓄的吉良还是拿得出的,但这房租一交,他们便什么都没有,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要不然咱们搬出去住吧?” 吉庆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这样下定决心。 “只能这样了,我明天早晨就去镇上看看有没有空闲的房间,等我商量好了价格,我们便一块搬过去。” 第二天还早,吉良便迎着漫天的风雪,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向了市镇中心。格里菲斯披挂上了一个用油纸剪开缝起来的透明雨衣,走了另外一条路,吉庆则是在家准备饭菜。 一上午的时间搜寻无果,两兄弟准时回来吃饭。吃完饭菜休息了一会儿,下午便又出发了。 格里菲斯这次去了镇上唯一的国立正规医院,他侧着耳朵,聆听着某种声音,走过一个个或者敞开或者关闭的病房门,最终停靠在一个破旧的,掉了颜色的,上了锁了房间前面。 那是一个重度抑郁狂暴病人的房间,房主的名字叫做孔芳,是一个四十初头的女人。这女人三十五岁的时候,儿子因为出世故死掉了,她因此抑郁寡欢,有了自毁和毁他的倾向。 格里菲斯驻足在门前,闭着眼睛听了许久。 但那空旷的医院走廊上,除了风声,却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响动。格里菲斯侧耳而听,表情愈发专注,然后情不自禁的流下眼泪来。 他走上前去,透过钢铁的门栏,向里望去,一个身着朴素灰色服装的女子正躺在床上,用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来人。 “这便是你的愿望吗…… 母亲?” 格里菲斯干爽的声音透过门栏清晰的传递到床上女人的耳朵里,她表情似哭似笑的点着头,格里菲斯微笑着退后一步,倒退过走廊,终于消失在茫茫的漫天风雪之中。 之后的几天,沙镇医院的便发现那个抑郁狂暴的女人彻底沦落成了疯子,她变成了精神病人,整天对着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的,绘制着一个小男孩的彩笔画乐呵呵的傻笑个不停。 画中的男孩裂开嘴巴笑的很开心,隐约可以辨析是她死去儿子的画像。他的身后是一个不算豪华的简陋的房子,房子墙上开着窗户,窗户里面正有一个笑容可掬的做饭女人,便是孔芳。 这幅画似乎成了孔芳如今唯一的精神慰藉,只要她手中拿着画卷,整个人便是安静幸福的。但若医生从其手中拿走画卷,孔芳会立刻便变的狂暴。 而谁也没有注意的是,孔芳手指上,那丈夫结婚时候送的,代表着家庭温馨的戒指,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 …… …… 三天之后,吉良一家搬离了原来住的地方。 他们新的家靠近东街,只是位置偏离相对繁华的中心地带,是一个还算僻静的地方。 这房子的主人是本地的农民,庄家种在山里的梯田上面,生活上算是不富不贫。 家主家里面有一个面积四十多平的粮仓,每年秋收的粮食都会放置在里面。 但今年由于全国范围内的洪涝较往年多一些,全国范围内两家普遍上涨了两层,这房子的家主便寻思着机会难得,顺势将粮仓里的粮食卖了个干净。于是,就有了一个面积颇大的空房间。 前日,正好见到吉良在街道上‘游荡’,细问之下才知道他是要租房子的。当时的房主灵机一动,想着自己粮仓虽然不是家庭建筑,但胜在地方宽敞,他与吉良稍微一沟通,对方便欢天喜地的答应了。 至于房租便定在了300贝元一个月,这个价格相对市价来说,不算便宜,也不算太贵,吉良稍微想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 但房主还说了,这房子最多只能够租到明年的夏至,夏至过后,他是要用粮仓承装东西的。 虽然没有一次永远的解决住房问题,但好歹将眼前的急难应付了过去,否则再过两天,王家来收房的时候,吉家就只能够睡雪窝子了。 吉良是乐天知命的人,短时间内便解决住房问题让他感觉老天对自己不薄,他欢天喜地的回到家里,将消息宣布了一下,吉家人便收拾起要带走的行李来。 王子奇今天又来了一次,是来送300贝元的。他听说了吉良找到了入住的地方,将要搬离的事情特地过来道别的。 这一切并不出乎他的预料,几个豆丁大的小孩子,自己恐吓几下,再给点甜头,自然是乖乖的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做了。 他热情的招呼了众人,神情遗憾了讲了几句话,便让几个家丁帮着吉家抬行李了。李子奇并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他是一个爱耍阴谋诡计的人,这是商人的职业病,但他装起正人君子来,却是有模有样、细致入微的。 行李收拾了一个晌午的时间,王子奇耐心的陪在旁边等了一个晌午,其间还不是关切的问一下是否需要帮助之类的话,让吉良这种三观未稳的人感动到一塌糊涂,宛如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干爹一样。 收拾完毕,王子奇令家丁抬着几口大箱子和一个简单的小书柜向着东街送去,他笑眯眯的站在吉良万事屋的旧址上同吉家人挥手道别。 然而道路湿滑,那抬东西的家丁还未走两步,便被脚下的冰雪滑到,顿时摔了一跤。而他背上的行李也并没能够幸免,‘咚’的砸在地上,散了一地。 “哎呀,小心一点嘛,又不是在自己干活,摔了就摔了。这是别人家的东西,摔坏了是要赔偿的。” 王子奇的声音由远及近,他一边说话一边走了过来,脸上带着歉然,顺势便蹲下来,收拾着散落在地上的东西来。 他笑着一边说话一边拿起一顶灰色的毛线帽子,拍掉上面的雪片草叶,放回到箱子里。 “没关系,没关系,都是些旧东西,值不了几个钱,摔坏了也没关系。倒是我们,无端端的麻烦你们帮忙搬东西,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 吉良和格里菲斯蹲在他的不远处,都撅着屁股找寻着散落的东西,吉良手里拿着一个白色花瓶一样的瓷器,另一只手上刚从雪窝子里面拔出一个黄铜的戒指。 他疑惑的看着这枚陌生的戒指,努力回想着自家收藏里面是否有过这样的东西。 但他很快就放弃了,他的养父吉庆良也是开万事屋的,一生之中收集的东西千奇百怪,古董都有几个,吉良也不能够完全的清算过来,多处一个戒指,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他刚准备将戒指收起来,便被旁边的王子奇叫住了。 “吉小兄弟,能把你手里的东西拿给我看看吗?” 这种事情当然没有问题,吉良无所谓的递过去,然后,王子奇把玩了一会儿,随即一脸复杂的将戒指还了过来。 随后的路程,王子奇竟然也跟随了上来,他和家主吉良聊了会天,抱着格里菲斯走过了一段崎岖的路程,到临近东街的时候,才漫不经心的说了一些话: “不知道吉小兄弟刚才的戒指是从哪里来的?” “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是乃父遗留下来的吧。”吉良有些不确定,他看了一眼格里菲斯想要找些声援,但后者正趴在李子奇的肩头上打着哈欠,显然是有些瞌睡了。 “你父亲遗留下来的?这就难怪了。 吉小兄弟啊,有些话,我藏在心里,一直未跟人讲。今天见到这戒指,睹物思人,不知道吉小兄弟愿不愿意听我这已经半个入土的人唠叨几句。” 第四十九章 传奇古董 王子奇的声音低沉,情绪低落着,吉家人是善良的人,当然不会扫了王子奇的兴致,所以吉良急忙表示自己是愿意倾听的。 “愚兄曾有一方妻子,我们青梅竹马,长大后便结为连理,十分恩爱。我们结婚的时候,愚兄我并不像现在一样有些钱锦,当时的我只是个穷子,所以,我便用一个铜戒指当做定情礼物送给了她,而她也并没有嫌弃,欣然接受了。 但天有不测风云,我那爱妻命苦,先天有疾,才过中年,便早早离世。在这之后,我十分消沉懊悔,后悔自己婚后只知道赚钱,没有好好给她一个幸福的婚姻。 但后悔已无用,人已死了,我什么做什么都无法挽回。 本来,我想拿回妻子的结婚戒指做为余生的纪念,但我翻遍任何角落都没能找到,不想今日竟然在吉兄弟的行李中发现了此物。 当然,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那妻子与我表嫂素来关系亲密,常来沙镇游玩,定时在那个时候,不心弄丢的,或者干脆是找吉庆良老板委托的任务也有可能。” 这话题沉重,王子奇的声音低沉,带着回忆往事的味道和感染力,让气氛变得有些压抑和悲桑。 他本是来索要戒指的,这东西价值连城,是东傲国西斯比曼·佳德伦先生年轻时候的佳作。用途也是用来提婚的,可以王子奇所讲述的那凄凉的爱情故事都是真的,只是主角换成了自己而已。 他眼睛有些风光的瞅着那黄铜的戒指,暗叹吉家人不识货,竟然让宝贝蒙尘在破铜烂铁里面,但口中所出的声音却更加沉重悲痛了。 “我想用1000贝元买我这亡妻的戒指,不知道吉兄弟愿不愿意割爱,我可怜的亡妻,这可是我唯一爱过她的证据了……” 男儿有泪不轻谈,王子奇红着眼睛,吉良和吉庆都被他感动了泫然欲泣。王子奇的一番话让吉良的心中充满了爱和正能量,他想着人间有真情,这男人真情的流露当是天地间极动人极感性的画卷了。 他几乎陶醉在其中,角色代入深刻,觉得自己仿佛也成了那画卷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但这浓墨重彩的一笔沉浸在天地间极动人极感性的画卷无法自拔的时候,在他的身边,困意正浓的格里菲斯张着嘴巴伸直短短的胳膊腿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然后一脸无辜、茫然、困意正浓的看向大家。 王子奇尴尬的看着格里菲斯,他并未想到自己情绪酝酿这样到位的演技也会被人打断,不过他是脸皮很厚的人,尴尬的笑了笑之后,便继续所要起那黄铜戒指来。 吉良这画卷里浓墨重彩的一笔当然不会扫了王子奇的兴致,大手一拍,当即表示戒指什么的,随便拿走,连钱都不用给。 但王子奇也是个一不二的有担当的男子,当场就给了吉良1000贝元,还撂下狠话,不拿钱就是看不起他,他就要翻脸 两人推来推去,终于皆大欢喜的搞定了这一庄生意,格里菲斯搂着王子奇的脖子,左手放在嘴巴上又是一个大大的哈欠。 哎,人生如戏,几多无聊。 吉家乔迁完成,王子奇了几句客套和喜庆的话,潇洒的走开了。 吉家和王家地位差距很大,吉良和王子奇他们注定是一条平行线,这一次转身,终将为两人带来愈行愈远的未来。 吉家的冬日依旧平平淡淡,他们是快乐又悲伤的平凡人,不用工作会开心,吃不饱肚子会悲伤,这是他们的人生轨迹,也必将一直快乐又悲伤下去。 但王子奇的冬日却是无限风光,他几乎空手套白狼从吉家弄了一件传奇古董,他自豪于自己的演技和眼力,但他却不知道,这个冬天,他的精彩生活,才刚刚开始。 …… …… 沙镇又开始下雪了,格里菲斯站在门前看着天,那漫天的鹅毛纷纷繁繁的飘落下来,他听着屋内吉良和吉庆或者吵闹或者安静的对白,嘴角情不自禁的勾起一弯温暖。 王子奇自从拿到那个戒指之后,便一直带在身边,他钟爱那枚戒指,甚至有些过度‘溺爱’了。 西斯比曼·佳德伦先生的作品无论是在观赏性还是在价值上都是翘楚,王子奇‘溺爱’一些实在是正常的。 但这种正常直到持续到了那一天,王子奇突然宣布要跟戒指结婚,一切就变得不正常了。 细细想来,王子奇这些天的行为都是充满了古怪的。 自从他拿到戒指之后,便从未让戒指离身,洗澡吃饭睡觉上厕所都是捧在手心里,却从不带在手指上。 王子奇为戒指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叫做‘米奇’,是一个粉色的少女之名。他为米奇用丝绸和布料做了衣服,用木头做了房间和摇篮、秋千,然后在自己的床头上还为其安排了专门的位置。 王子奇称呼米奇热情亲切,甚至在许多严肃的公众的场合都没有避讳过,起初人们认为这是新的王家隐家主的别具一格的炫富情节,都没有在意,直到那一天…… “尸斑融合,尸僵出现,下颚关节僵直,但并未出现全身大面积僵直现象,初步推断死者死亡时间为三到六个时之间。 死者表面无刮擦伤和外物击打痕迹,初步判定为为自杀,死亡动机不明,死亡原因……” 死亡原因是重金属中毒。 那一天,家仆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王子奇穿着睡衣表情祥和幸福的死在自己的卧室里面,死因竟然是吞食黄铜戒指。 那戒指主要成分虽然是黄铜,但西斯比曼·佳德伦先生在制作它的时候,为了增加色泽度,实际上是放了一些贵重金属的粉末进去的。 众所周知的,重金属由于本身的特殊性,会跟构成人体的蛋白质发生反应,使蛋白质变质、沉淀,最终导致人体死亡。 但吞服重金属至死的过程是痛苦难耐的,但王子奇死前,那残留在脸颊上的诡异幸福感确是让刑施部费解了很久,那是如同找到了真爱般的笑容。 王子奇的死,同样惊动了蜗居在家的吉良同志。 他对于前者的印象还停留在有担当,纯爷们的层面上,精心打扮了一番,便出现在了王子奇的葬礼上了。 幸好如今在时间上已经到了立春时节,房间外面虽然依旧很冷,但整个冬季所积攒的冰雪已经有了融化的迹象。 吉良穿上了少有得体的衣服,拉着格里菲斯走进了王家的葬礼堂。 葬礼堂里面人群三三两两,大多是镇子上有身份地位的人,还有一些是邻里,再则便是一些知交好友。人们穿着黑色的西服或者纱衣低声议论着,无非是什么‘王家人撞了邪,一年之内男丁死绝’之类的话。 吉良在这样的氛围中低着头拉着格列菲斯一路穿过人群,他自认为跟那个愿意叫他‘吉兄弟’的王家隐家主王子奇是往年之交,所以此时的悲恸倒是实实在在的。 他正这样想的时候,身边刚好流过一撮妇人,他们是沙镇刑施部和某些富商的妻子,无意间聚拢在一起,便叽叽喳喳卖弄着新买的化妆品、项链、手环之类的东西。 吉良和格里菲斯经过这些妇人身边的时候,她们的话题刚好定格在王子奇这一次的死因上面: “到手环啊,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你们知道这个王子奇是怎么死的吗,是被人下了恶毒的诅咒诅咒死的。 听他生前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了一枚黄铜戒指,邪门的厉害,把那王子奇的魂儿都勾走了,整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就跟那个戒指厮混在一起,跟刚坠入爱河的两口似的。 后来听王子奇还宣布跟那戒指结了婚,简直是入魔到家了,再后来就听他吞服戒指死掉了。” 这故事是离奇的,这种离奇之于沙镇这种平凡寂寞的镇,之于镇上百般无聊的贵妇们,是有着不吸引力的。 这些热衷于八卦,喜欢嚼舌根的物种,在听到其中一个女人引开的话题之后,纷纷七嘴八舌的发表自己的建议,述自己听到的更加离奇的关于戒指和王子奇之间的故事。 王子奇的死因刑施部初步断定是自杀,她们激烈的讨论着,俱都真知灼见的认为是他杀。而凶手,便是那个赠送诅咒戒指的那个人。 她们的言之凿凿,还列举了几大理由,几种论,几个旁白和假设,简直跟亲眼见过一样。 实际上,刑施部的人哪里会相信利用戒指的诅咒杀人的事情,他们是讲究法制的群体,即使有人相信,也不能够成为抓捕凶手的证据。 但吉良听到这里脸色已经白的像纸了,他不懂的刑施部的运作形式,但偏偏却知道戒指是从哪里流传出去的,也知道将戒指交到王子奇手中的是谁,当然就是做为‘那画卷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吉兄弟了。 第五十章 联想 这事情实在不算难查,只要有心,花些时间,很快就能查到他吉良身上,必定吉良感情爆发奋勇‘推销’自家戒指给王子奇的时候,旁边还是有许多家丁存在的。 至于杀人动机,吉良简直是完美符合。 王冕、王屯屯霸占他家祖房,结果怎样——死,而且死的无头无尾,到现在还没有结案。 现在王子奇来了,又要把他们赶出祖房,这次吉良更加干脆,直接送个戒指给人家,结果怎么样——死,吞戒指自杀啊,宇宙大奇葩死法排名第三。 吉良的冷汗哗啦啦的流个不停,他不联想不知道,还以为自己忠肝义胆,是‘那画卷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一联想起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杀人没有天理了。 想到这里,吉良再也无法淡定下来,他拉着傻头傻脑在灵堂里面乱逛的格里菲斯匆匆忙忙的回到家中,直接就关上门窗纠结去了。 细心的吉庆发现了吉良的异状,一番询问之下,方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她是一个内秀且温柔的人,但必定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社会经验并不丰富。 她听了吉⊕∈,良的话,想了一会儿,并未能权衡出其中的厉害关系。 但她是爱吉良的,知道弟弟并未杀人,并不希望对方承受不白之冤。实际上,若是防患于未然的往坏处想,吉良是要吃牢饭的。 吉庆这样想着,担忧的神色便不自觉的爬满脸颊,她迅速盘算了一下利害关系,用试探的口吻问着吉良: “要不我们往山外面逃吧。” 往山外面逃确实是一个思路,吉良一脸苦大仇深,但阻碍他如此行的唯一原因便是金钱了。 穿山越岭的往外面的世界逃窜,这本身的前四个字‘穿山越岭’就要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物资上的投入,最简单的说,你走山路,总要带干粮和帐篷吧。 另外一方面,若是侥幸走出了大山,到了外面的世界,他们吉家又该如何谋生呢。 吉良和吉庆都没有去过山外,只听年迈的吉庆良在阴天下雨的屋檐下,叼着旱烟,用支言碎语讲述过那外面的故事。 在年迈的老父亲的故事里,那山外的世界是个充满了各种神奇和富裕的地方,有用蒸汽带动的汽车,还有长着绿眼睛黄头发的人。 但在年迈的老父亲的故事里,那外面的世界同样危险,那里似乎处处隐藏着危机,让人在不知不觉里面就蒙受了大的亏损。 年少轻狂,向往着海阔天空的吉良对于外面的世界是又爱又恨的,以至于现在被吉庆提出来,一时间也是难以决断。 他认为自己这蒙冤之身迟早会被不明真相的群众捉起来,逃命到山外面自然是极好的。 但山外世界的不确定性让他又十分不忍心让吉庆和格里菲斯陪他冒险。说到底,他在沙镇还能够靠着人熟地熟做些小本生意,靠着祖传下来的影响力,鼓捣个吉良万事屋什么的。 不过到了山的外面,怎样谋生他又有些迷茫了。 吉家若是有钱还好一些,可以用钱财来作为乔迁的过渡,但吉家没钱。 格里菲斯允着小指头,隔着门框一脸无辜,吉庆从屋子里面出来,有些勉强的笑了笑,抱着格里菲斯走开了。 事实上那枚黄铜的戒指正是从格里菲斯手中流落出去的,那个从孔芳手指上拿下来,被世人称作东傲国西斯比曼·佳德伦先生年轻时候的佳作的定情戒指。 格里菲斯付了一点代价与孔芳缔结了契约,为其实现了母子团圆的愿望,拿了她的戒指并剥夺或者说是复制了他对亲情的执念。 由于孔芳并未触动高悬在虚空之中那因果的弦线,所以此番格里菲斯的身份并不是因果的执行者,反而代表的是他自己本身。这样缔结契约的坏处就是他也会支付一定的代价,而从契约中截留的因果却要比之前少许多。 事实上,格里菲斯倒不是不能直接杀掉王子奇,那种跟捏死蚂蚁一样的事情,其实没有什么难度。 但格里菲斯深谙因果循环的道理,杀人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会招来许多因果,他不愿意这样承担,那只好假借人手,换一种方式了。 西斯比曼·佳德伦先生年轻时候的订婚戒指代表着相爱的情侣,而在其上加上孔芳对亲情的执念就会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化学反应,成为对爱情另外一半深刻的执念。 实际上,王子奇先生即使不认识所谓西斯比曼·佳德伦先生的订婚戒指,他同样会被这爱情之美所吸引,然后无法抑制的沉沦下去。 而最终王子奇先生死亡的原因乃是死于爱情,正如西斯比曼·佳德伦先生那可怜的亡妻一样,又如孔芳女士那可悲的孩子一样,他们在爱情和执着里,走向灭亡,而格里菲斯所做的,只是加速了这个过程。 至于杀人的因果由谁来承担,格里菲斯遗憾的耸耸肩表示,反正不是他,他所做的一切只是让一个已经编排好的剧情重演一遍而已。 而令格里菲斯不惜花费代价也要杀掉王子奇的原因其实有两个,第一个是格里菲斯乐意,第二个是他必须归还吉家人因果,意思就是报恩,而且还是养育之恩。 对于这一世的吉阿满来讲,缠绕在格里菲斯身体上的因果,有一些是来自吉良和吉庆这对小人儿的羁绊。这个并不是说有了亲情不好,只是格里菲斯想要超脱凡俗,必须偿还所亏欠的因果。 像是这一次,格里菲斯付了代价做事情,就能够很好的抵消一部分亏欠。 他曾经用因果的触须,为吉良探知过有限的未来,在这不多的未来图片里,吉良必将受尽王子奇的欺诈与愚弄,还会有一些血光之灾。 当然,有格里菲斯这种经年大妖保驾护航,吉良的结局定然是有惊无险。 格里菲斯对于这种小打小闹实在没有多少兴趣,他又不指望从吉家人里面收割因果,还不如早点把王子奇这个小蚱蜢掐死掉算了,免得蹦跶来蹦哒去的影响心情。 …… …… 先不说大妖这边怎么的没有节操,吉良这两天可是苦恼坏了,他满脑子想着自己要被抓了要坐牢了,满腔年少活泼的热情都变成了一谭苦哈哈的死水。 所以吉良这两天相当的低气压,时间已经是立春后的两周了,他还在像鲶鱼一样,整个背景的颜色都是浅灰色的,软弱无骨的趴在桌子上面,一点开工干活的意思都欠奉。 格里菲斯顶着一个大蘑菇头,嘴巴里叼着个窝窝,流着鼻涕不小心飘到了他的面前,刚巧听见吉良又凄又凉自怨又自艾的碎碎念道这里: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惜昨日,几度芳华!感今朝,流年覆水!诉别离,苦乐交措!言情爱,难舍难分!忆昔颜,悲满怀,恐彷徨……… 人生匆匆几十年,转眼云烟散尽,生亦何欢,死亦何哀,。 人敬我如何,恶我如何,畏我如何,轻我又如何。 喜乐忧愁,皆归尘土,正可谓沉醉何欢凉…… 浮云!” 格里菲斯吸溜一下鼻涕,无语的撇了撇嘴巴,这个二货真尼玛打击过头了,念头都已经大彻大悟到四大皆空了。 好在格里菲斯也不是一棒子将人打到死的人,他想着有个哥哥姐姐不容易,无论如何都要多玩两天。 于是,当天晚上,上山采摘野菜的吉庆还未到天黑便行色匆匆‘鬼头鬼脑’的跑回来,手里捧着一个方形红箱子,形迹可疑,欲盖弥彰。 吉庆关上房门,将红箱子放在桌子打开,竟然是整整一箱子的黄金。那些黄金被做成了条状码在一起,粗粗数起来竟然有四十多根。而这箱黄金的来历,竟然是吉庆在后山挖野菜的时候不小心挖到的,这人世间的事情,果然是有趣又充满了惊喜偶然。 吉庆这个小妞虽然已经十七了,但总的来说,还是单纯到可爱。 因为沙镇民风淳朴,吉庆又是淳朴民风中催生出来的典型姑娘,短短的十七年里,可是很少说谎或者暗地里做利己损人事情的。 挖野菜那会儿,吉庆曾经打开过那红色的方盒子,当时就吓傻了,她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黄金呀,搭眼一瞅能辨认出来就已经很不一般了。她想着吉良如今的窘境,暗道天无绝人之路,吉良有救了云云。 于是将箱子藏在衣服里面,一路飘乎乎的往家里跑,生怕别人看到,那形迹可疑的是个人都知道有问题。 好在吉庆低调惯了,家里又穷,没什么朋友,即使有人好奇,也并没有刨根问底的打算。 吉庆将金子的事情一说,吉良当场就活了过来,他双眼放光,感觉牢狱的生活终于距离自己远了一点儿。 兴奋之下,吉良当场便拉着格里菲斯上街去买用于翻山越岭的装备。现在这个时间,以吉良的身份,今天这种大面值货币是不能拿出去的,不过幸好吉良还有些存钱,王子奇因为要忽悠吉良陆陆续续给了300和1000贝元,相当于变相的给吉家付了房租。 花干净了身上的零散贝元,吉良终于志得意满的回家去了。 第五十一章 来自远方的呼唤 吉良因为心里有鬼,想着自己送人的戒指将人诅咒死的事情,总以为全宇宙的人民都在拿眼白在偷偷关注着他,所以思前想后之下,竟然折腾着要大半夜的,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沙镇。 谁都没给通知,房东也没有给说,吉良一家便在三更半夜里面静悄悄的出发了。 一个月后,吉良站在一个岔道口,手捧着手中的地图有些犹豫不决。 大山中的地图大多不十分详细,因为四周都是树和山包的环境,根本没有参照物可研,所以吉良手中的所谓地图,也只是以俯览的角度,大体上给了旅行者一个相对正确的方向和参考,至于旅者到底走到了哪个步骤,那是全凭自己判断的。 吉良跟吉庆叽叽喳喳的研究了一会儿,终于有些不确定的选择了一条相对平缓的道路。格里菲斯懒洋洋的抬起头看了看天空毛茸茸的暖阳,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巴。 这种认路的事情,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面,吉庆和吉良两人已经合力上演过很多次了,格里菲斯都有点审美疲劳了。他们每次都煞有介事,很专业的样子,然后不久后还要倒回来重新走。 ︾, 当然两人并不是每次都有带领错,必定就是靠纯蒙的,还有百分之五十的正确率呢。 话说这一路上的事情还有很多,因为走错路,翻山越岭的时间拖长,再加上吉家人准备不充足,到了中途的时候,他们是有些粮食短缺的。 但好在吉良常年上山采野菜摘木耳,这一路上吃饭供应倒也不算缺乏。 荒山中的小动物很多,吉良偶尔会外出打打猎,收获几只小松鼠,斑鸠之类的东西改善改善伙食。但有的时候,也会被某些大型动物捕猎,成为别人眼中的改善伙食对象。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路有惊无险,眼看就要到达人类居住的地界了。 目标就在眼前,吉良和吉庆看起来精气神都还不错。这两个人一个月未有洗澡,又在大山中穿行,衣服上面已经有些异味了。 格里菲斯背着一个大大双肩背包跟在两人屁股后面,他屈伸指头弹开一条盘绕在树藤上准备伺机捕猎的小青蛇,耳朵动了动,已经隐约可以听到人类文明所发出的声音了。 果然,又走了半日,林间的树木愈加稀疏,道路也规整平坦了许多。到得太阳落山,已经能够看到密林间所修筑的一条盘山公路。 那公路破旧,显然已经经历过了许多的光阴时日,吉良兴奋的脱下鞋子,光着脚在那条被夕阳余光晒的有些许温暖的马路上大跳大叫,这许多天来,密林暗无天日的生活,已经让他厌倦透顶了。 傍晚的时候,吉良一家在盘山公路边上搭了一间小帐篷,一家三口蜷缩着,疲倦的相拥而眠。 今晚,山外的星星特别明亮,月亮似乎比在沙镇的时候也大一些,显得格外有神韵。 吉良打着匀称的小呼噜,摆成大字型,横躺在帐篷最左边,偶尔会小声的磨磨牙齿,作为普通人,他这些天确实是累坏了。 吉庆侧着身子,乖巧的蜷缩着腿,睡在最右边,即使是温柔的大姐姐这个时间也已经沉沉睡下了。 格里菲斯梦游一样坐起来,左右看了看,然后仰起头,望着皎洁的明月怔怔出神。 他刚才感觉到,在遥远的空间,有人正在试图以真名召唤自己。那时间虽然短暂,但试图以真名召唤自己这件事情本身就有着怪异之处的。 格里菲斯陨落了不知道多少年了,他曾经的辉煌,随着时间的流淌,也一定成了风化在坟墓上的石头,不会被人明白,更加不会被人记住。 甚至到了今时今日,跟格里菲斯同时代的大妖,也应该战死的战死,老死的老死了吧。大妖的生命虽然长久,但不是永恒。它们肉体的寿命或许会长,但灵魂却会先于肉体腐朽,其结果同样是死亡。 格里菲斯自己是借用罗托迪尔的童蛋之力灵魂才得以保全,并未损耗太久,这实际上是托了这个疑似本质象限生命体的肉体的福。 况且格里菲斯在陨落以前,可是中断了所有邀请他降临的仪礼,关闭了他几乎所有的虫洞通道。 基于以上原因,还有谁会记得格里菲斯,认得格里菲斯,他又是如何知道格里菲斯的真名的?要知道大妖格里菲斯的真名,可不是人人都有权利知道,都有能力承受的。 因此格里菲斯对这事情倒是相当好奇,他是想要知道那在遥远的宇宙深处以真名呼唤自己的是何方神圣,但可惜,那呼唤虽然存在,但却是以扩散的形式毫无分辨的向四维扩散的,并没有具体的定向传送,所以在经过了不知道几多个象限和位面之后,来到格里菲斯面前的那呼唤已经微弱的只剩下涟漪了。 面对这种样子的微弱信号,巅峰的时期的格里菲斯倒是能够顺藤摸瓜找到源泉,但是对于如今极度虚弱的他来说,破开无数象限,找到信号的源泉,已然不可能。 格里菲斯有几方死敌,算算时间,应该是已经陨落许久了。 但凡事总有例外,既然因果兽格里菲斯都能够通过罗托迪尔的童蛋重生,说不准这些同样强悍的生物也有一些方法能够拖延死亡的来临。 这种事情几乎微乎其微,宿命的事,且是说拖延就能拖延的。但格里菲斯从来不是一个侥幸的人,他要用最坏的打算和准备迎接未知的未来。 格里菲斯如今的实力是很薄弱的,他前些日子对付王冕、王子奇等人,几乎都是响应着因果,以因果执行者的身份和地位出现的,这种样子的出现方式会让他的整体实力受到左岸的加成,所以甫一出现,便给无论是敌人还是友方一种无敌和无解的即视感。 但令人尴尬的是格里菲斯并不能保证每一次他遇到的敌人恰好是那些触动了因果的人,只有一些人和事情会想疯狗一样突然扑过来,让失去了因果执行者身份保护的格里菲斯疲于应对。 而且左岸的加成并不是无限的,他会根据格里菲斯的身体素质进行衡量给予。而吉阿满的身体偏偏疑似本质象限的生命体,被这世界的力量压制的极端厉害,要成长起来,异常艰难,所以直到目前为止,在本世界众多高手中也只能勉强算个中等,这个还要算上道格拉蛋白原质初期时候对吉阿满肉体的恐怖加成。 在这排位在三位数以上的象限里培养本质生命体,这个几乎不可能,它会在耗尽无数的光阴后吸干象限所有的能量,然后导致整个象限的崩溃。这种方法不适合格里菲斯,况且他没有那样长的时间。 因此格里菲斯如今所走的路线是将百分之九十的资源倾斜给本体疗伤,剩下百分之十的资源用来提升吉阿满的肉体和应付突发情况。 无论如何,本质象限的生命体分身格里菲斯是不打算放弃的,事实上,在本体和吉阿满之间让他选择选择一个留下来,他十有八九会是选择吉阿满。本质象限生命体这个名词听起来就是一个硕大的诱惑,这种东西要么不成长起来,一旦成长起来便是一尊无法形容的存在。 而既然吉阿满的肉体如此难以培养,而格里菲斯的整体重心又是放在本体的疗伤恢复上,为什么还要花费因果和代价提升吉阿满的实力呢。 这是因为本质象限的生物在成长起来之前同样脆弱,同样会死,格里菲斯必须保证在这个世界上吉阿满的肉体有足够自保的能力。 同时,格里菲斯的本体恢复所需要的因果,是通过吉阿满这个分身赚取的,吉阿满本身的实力越高,他所能感应到的因果弦线的颤动便越加细腻,收获因果的方式和选择也更加多一些,这将大大减少本体的恢复时间。 而最终,等格里菲斯的本体全面恢复之后,结合着本质象限生命体的吉阿满,让他可以做一些极致疯狂的事情,这或许会让他打破宿命的枷锁,超脱大妖的境界,成就更高的传奇。 …… …… 第二天醒来之后,吉良一家继续赶路,因此很快到了人类居住的区域。 有人的地方,就需要货币,所以吉良决定兑换一部分的金条。 因为害怕被人惦记,吉良没敢去金店或者黄金交易市场,在路边摊上找了一个收黄金、白银、首饰的中年大叔,也不知道价格公道与否,脱手了两枚金条。 有了这两枚金条的资金,格里菲斯一行的旅途便轻松了许多,当天晚上,吉良罕见的住了旅店,并要了两个大房间,吉庆一间,吉良和格里菲斯一间。 三人住了一晚,第二天又匆匆离开了。 既然说道了吉良家的金条,那便顺道谈谈这些金条的来历。 按照明面上来说,吉家的金条是吉庆在挖野菜的时候无意间挖到的,是横财。但话又说回来了,吉良这些年没少去后山,挖的大大小小的野菜无论如何也有一卡车的分量,没道理他没有发现金子,却被偶尔来一次的吉庆所发现了啊。 这些金子当然是格里菲斯从王家仓库里面拿来的,王家的王子奇都被他搞死掉了,顺手拿点身外之外实在稀松平常。 ps:亲爱的浩然时间,你的小说《秦临天下》我看到了,因为书评区的留言功能我还没有搞定,只好在这里回复你了。 新人书的成绩肯定都不好,坚持下去。你如今已经走到了签约这一步,已经有了推荐,虽然可能成绩并不如想象中理想,但亲爱的,请不要灰心。没有尝试便永远不会有成功。 第五十二章 贵子日记一 我叫梁秋贵子,23岁,是一个从身体到灵魂都已经腐朽的人。 我的母亲在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父亲大人是个冷漠的男人,他不苟言笑,在我三岁那年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晌午,一言不发的走出房门,再也没有回来。 我的童年塞满了悲剧,我痛恨那将我降生下来的母亲,痛恨那弃我而去的父亲,也痛恨那将生母克死,让家庭崩溃离兮的自己。 因此,那时间的我是丑陋扭曲的,拼命的伤害自己和他人,然后在暗无天日的童年里堕落成恐怖的怪物。 但所幸,我有一个名叫梁秋智识的哥哥,他是父亲和另外一个女人所生的孩子。在母亲怀上我之前,这个叫做梁秋智识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便已经降生在这世界上,整整两年有余了。 母亲死后的第三个月,父亲便将梁秋智识带入了家中,我无端端的多了一个哥哥,家庭勉强完整,直到父亲撇下了我们,一个人离开为止。 在那之后一年之久,我未说过一句话,我孤僻、乖谬,与世界为敌。 虽然很难相信,但我跟智识的感情很好,这或许源≠,于我们相似的命运,而智识的母亲同样是难产而死,如同我的母亲一样,这听起来并非偶然。 不同于我的叛逆,智识要宽容温和的多,对于我,他有些逆来顺受。 愤世嫉俗的妹妹和温厚宽容的大哥哥,这种组合像是某个时间档的肥皂剧,但生活比肥皂剧要精彩的多,我们这对兄妹从三岁开始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 梁秋智识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长得开朗,性格活泼,像是阳光一样。他对我照顾有加,即使没有了那女人和那男人,我们的生活仍旧不错。 后来我开始依恋他,喜欢看他弯起双眼干净爽朗的笑容,这让我上瘾,像吸毒一样。 为了养家,智识退了学在外面找了一份工作,我呆在家里,像是一个等待丈夫回家的妻子。 智识从事怎样的工作,工作是否辛苦,这些我都不知道。他绝口不提,我也绝对不问。我喜欢他每天下班回来给我带来的小礼物,这让我感觉安宁,只是智识不经意间露出的疲倦侧脸,总是让我莫名的开心不起来。 偶尔的时候,我会大发雷霆,不知道是怎么了,我像是雷雨天的野猫一样炸开毛,用利爪伤害着身边的人。 但梁秋智识从来不曾经怪过我,那记忆中的表情总是沐浴在阳光里面,他会大笑着抓着我散乱的头发说‘贵子,不要生气嘛,生气的孩子会变老哦。’ 这样的话陪伴了我很多年,它好像在每个秋天,每个夏天,每个春天以及每个冬天都在响动着,我爱智识说这话的方式,这让我愈加安宁。 在我七岁那年的一个暴雨天,天空闪着雷,我被某个东西纠缠着,躺在床上痛苦了一宿。智识坐在床边,握着我的手,陪伴了一宿,当时我很虚弱,脸色莹白,但却感觉幸福。 在那之后,我的人生迎来了某个不可思议的转折,因为我发现,我可以看见未来。 没有错,我可以看见未来! 我大病之后,智识让我美美的睡上一觉补充精神,我一向很听他的话,这一次也不例外。 然后,在梦中,我便走进了某个漆黑的空间,那似乎是我的内心世界,但比我的内心还要黑暗广袤,伸手不见五指。 **行,迷茫着日复一日,终于看到了一道光。等我走进,才发现那竟是一道河。河中流淌着水晶一样发着光的流水,五颜六色的,从虚空里来,往虚空里去。 后来我被那五颜六色的河水吸引,痴迷于它的精彩和冷然,直到我发现,当我聚精会神的观望水面,竟然可以看见某些未来的片段。 这发现让我兴奋,而我似乎不再需要睡眠,每天只要闭上眼睛,精神放松下去,就能够进入那片神秘的区域。 我在那区域中呆了许多年,却从不厌烦。我是一个孤僻的人,没有朋友,而那黑暗的领域里面,除了我,似乎只剩下了那一道河。 我翻阅了所有的资料和古老的书籍,并未找到关于那条神奇河流的线索,它能让我看到未来,虽然只是无定性的片段,但这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本分,所以我称这片黑暗无光的区域为‘神之领域’,而那条河被我称为‘预言之河’。 我开始沉迷在未来之中,那些纷乱又无序的画面让我着迷,我日复一日望着那河发呆。同时,也不在奢望着能够遇到同类,因为在神的领域里面,没有人类存在的空间。 直视太阳的人,眼睛会被刺痛,直视命运的人,眼睛会被刺瞎。 有一天,我发现眼睛出了问题,我瞎了。 但在梦中,我仍是一个五感健全的人。 自那之后,我对于‘预言之河’便饱含敬畏,对于未来,我也刻意不再窥探,我知道长久的窥探未来需要付出代价,而这代价,她远远承受不起,所以许多死后,我都在刻意回避着那条河。 自从瞎眼之后,智识对我更加照顾,他总是等我睡下之后才睡,虽然我已不再需要睡眠,但为了让他安心,我总会强迫自己睡上一会儿。 但身在神之领域的人像是瘾君子,面前发着光的河是毒药,尝过毒药的滋味,身体便再也戒不掉那毒的瘾。 我开始渴望知道未来,我感到孤单,尤其是在这满眼是黑暗的未知世界。未知是恐惧和迷茫的源泉,我的世界一半在永远的黑暗里,那里有智识在发光,一半在光华的河边,那里只有浓稠的黑暗。 永远的黑暗滋生着孤单,它们相依为命,让我看起来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我是瘾君子,但我在尝试着戒毒,这一切是以为了智识,因为我还想要在睡醒以后,再听一听他温暖了黑暗的声音。 又过了许多时间,我二十岁,智识二十二岁,那一年,他有了女朋友,名字叫熏,这让我不安。 智识的女友是城市里一个裁缝的女儿,人长得漂亮,性格缓慢,是跟智识很相配的人。 他们相识在一年前,大概是打工还是偶遇的缘故,两人彼此欣赏,最终坠入爱河。 一年的时间轰轰烈烈,足够让人从素未谋面到相知相识甚至相濡以沫,智识很爱熏,我看到他每天的早餐总要做上三份,我一份,他一份,熏一份。这一份羁绊让智识更加开朗,因为我听到了智识比往日里任何时间都要频繁和爽朗的笑声。 智识陪伴在我身边的时间在悄悄减少着,虽然他在努力抽着时间,但我感觉的到他的疲倦和为难。 我不想让智识为难,但我更加不想要失去他,事实上也从未想过会失去他,既然是兄妹,我理所当然的想着要永远在一起,原来这也只是一厢情愿。 熏的出现,让我清楚明白的看清楚了一些东西,智识是男人,终究是要成家的,这觉悟让我绝望,我因此大病一场。 这场病烧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我躺在床上几乎不能动了,智识在床边紧张的陪着我,我时常呕吐,他会非常及时的打扫清理,我想他一定被折腾坏了。 有时候熏会过来,她是个可爱又安静的人,像是年少时候的智识,这让我对她一点儿也讨厌不起来。 但有些病,是治不好的。 智识跟熏要结婚了,这是欢快的熏告诉我的,我躺在场上祝福了他们,但是当天晚上,我便高烧不退,甚至吐了血。 医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我一个人呆着那条无限星光的河流旁,突然觉得,这种地方其实挺适合我的。 最终智识没有跟熏结婚,而我的病也在那之后不久,渐渐痊愈了。 智识推掉了与熏的婚姻,没有给出理由,只是他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复杂,我知道,他一定是为我在这样做,而且他的眼神也在分明告诉我他觉察了一些东西。 但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智识为了我而拒绝了心爱的人,这让我的生命又丰富多彩起来。 …… …… 十岁之后,我便没有看见过智识的面容。 我曾经用手指千百次的抚摸过他面庞,听着他厚重的嗓音,脑海中所存留着的,却还是那些年,智识在阳光下灿烂的笑容和幼稚的脸庞。 有一天晚上,我辗转难眠,心情异常的焦躁。这种事情在很久以前发生过一次,那一次,智识在百货商店的人行道旁被车辆撞断了肋骨。 这不是一个好的兆头,我满脑子想着智识、智识、智识……,终究强迫自己进入了那片被我称为‘神之领域’的空间。 我不能够失去智识,即使只是被车子撞断肋骨也不可以。 所以,我再一次利用了‘预知之河’,窥探了那来自未来的奥秘。 第五十三章 贵子日记二 河边之人 不知道是当时的运气好,还是因为强烈的执念,我只在‘预知之河’岸边观望了一个小时,便成功观看到了智识的未来片段,而我终于亲眼目睹了智识长大后的样子。 但那些片段让我全身发冷,我看到了智识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一面,也看到了智识将在明天早晨全身是血的扑倒在自己门口。 所以我挣扎着起来,抱住智识,一晚上没有让他出去。 他应当是比较为难,我听到他欲言又止的声音,手机被人打了又挂断,挂断又打来,仿佛有人在开国家代表大会一样,缺了智识便开不起来。 但智识终究没有离开,他一整晚的抱着我,下巴垫在我的脑袋上,用一如既往宽容的声音讲述着过往那些大大小小的事情。 黎明来临,我知道智识的劫难已过,便催他回去睡觉。 而另外一方面,我发现了智识那不为人知的一面——他是一个军人,准确的说,是国家某个神秘机关的成员。 类似我获得了探知未来的能力,智识同样也觉醒了能力,这听起来又有一些惊人的相似,让我不禁想起那个离我们∈←,而去的冷漠父亲。 相比于未来的神秘,智识的能力来的更加朴实、实用,那应该是一种类似增强身体灵活或者神经反应能力的东西。我在那未来的片段中看到他在某一片密林里面以惊人的灵巧躲避过那些拦路的枝桠藤蔓,他应当正在执行任务。 但我对智识的了解只限于此,断开的画面中看到了智识长大后的面容,我很开心满足,却一不小心被他另外一半的神秘深深的吸引,我对于智识总是缺乏抵抗力。 我试图再次从‘预知之河’中获取更多关于智识的消息,但我反复失败着。自从上次成功看到智识的未来片段之后,我便虚弱了很多,我想这便是预言至亲的人,或者有力量的人的代价吧。 之前说过,我是一个瘾君子,且中毒已深。 不知道智识有不同于温柔宽容的另外一种面貌的时候,我还可以克制着自己不去观想预言之河,对凡事不闻不问。但那晚之后,我已经无可救药了。 我开始一步一步从岸边向着预言之河挪移,我感觉自己像是飞蛾一样,从黑暗中扑向那未知的光芒。 犯了毒瘾的人是盲目且一往无前的,在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孤单没有被填平之前,永远不会停下来,而世界上,本就没有一往无前的路。 我深深被那片光河吸引着,在‘梦’中我开始不再清醒,有时候仿佛是真在做梦一般,模模糊糊的,我开始不能精准控制我的思想乃至于行动。 有一天,一个声音对我说,为什么要抵抗,不如投入到那光河里面。而这正是我所渴望的,所以深以为然。 我精神恍惚着,一步一步走过去,鞋子从黑暗里踏入光明,那预言之河的水,几乎打湿了我的鞋面。 但在这个时候,一个男子的声音突然闯进了我的耳膜,将我惊醒,他说: “我若是你,便不会踏入光阴之河。” 我顺着声音往上游看,沿着那黑暗中的光河,一个男人蹲坐在岸边的石头上,他抓着一颗香烟,浅啜了一口,吐出一大滩张牙舞爪的银色烟华。 那是一个体态修长的男人,他坐在石头上,舒展着像弯弓一样的秀美。他穿着藏青色的衣服,表情温和,似乎泛着光。满头的银丝碎发,在无风的黑暗里,肆意张扬飘散。 他在上游往下看,我在下游往上看,他在我视线里极远的地方,而我知道,他与我之间的距离,比那视线所及的,还要远的多。 “你是谁?” 我这样问他,事实上,从他的口中,我第一次知道了‘预言之河’真正的名字应当叫做‘光阴之河’。 “吾名格里菲斯…… 美丽的女士。” 对于我这样一个一半的时间都一个人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来说,能遇到一个活物实在令人开心,况且这活物看起来还是自己的同类。 男人将左手将中指和食指并拢,放在眉梢,远远的致敬过来,他眉宇间有清晰分明的棱角,是个俊朗的人。 “光阴之河是无数时间的集合,他从亘古流到未来,任何试图踏足光阴之河的人,都会被同化为光阴的一部分。 这个过程有人叫它永恒,而我更喜欢称呼它为沉沦,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永久的灭亡。” 说了这话,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子终于站了起来,他嘴角的烟头在黑暗里明灭了一下,随即被他顺手弹入河中。格里菲斯仰着头,散开漫天碎发,吐出最后一口亮银色的烟华。 “你很特别,以人类的身份涉足这光阴之河的,你是第一百零七位。 但你过分弱小了,站在这里,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光阴之河又被称为永恒之河或者戈罗丁斯河,是流向阴间的恶河,站在这河边上的人,会被河水引诱、污染,最后成为无限的沉沦。 美丽的小姐,我必须告诉你,你快要死了,这一点我想你已经感受到了……这恶河的力量,正将你拖向深渊。” 格里菲斯说的没有错,我的确快要死了,而对于这一点,我深有准备。 但当有人在我前面实实在在将死亡的信息传递传来的时候,还是让我感到阵阵的无力和悲伤。对于世界,我无所留恋。但对于智识,我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 格里菲斯这个时间已经蹲在了河边,他弯着腰对着水面神情严肃的观看着。跟我不同,他似乎并不能从光阴之河里面看到未来,于是他惊叹着: “这轻而易举看穿命运的能力…… 这惊人的能力!” 但这惊叹很快变成了惋惜,他自言自语的说着“可惜你知道的太多了”,随即声音小下去,没了下文。但我知道,他一定在说我频繁的没有节制的观看未来片段的事情。 我和格里菲斯之间第一次的交谈就这样结束了。 他是一个有些忙的人,至少在那之后两个月,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之后的一年,在神之领域里我断断续续的见到六次格里菲斯,而在第六次的时候,我已经虚弱的只能够躺在病床上等候死亡的来临。 那一夜,我站在光阴之河的河床上,静静看着那一片流淌的光河,从上游来,往下游去,格里菲斯所的没有错,这是一条恶河,将人带向阴间。 我呆在‘梦境’的时间越来越长,这是因为现实中我愈发弥留,虚弱的缘故。智识一直牵着我的手,即使在神之领域,即使身边是墨汁一样的黑暗,我也能够感受到他手心中的那份湿润、温暖。 后来,我再一次见到了格里菲斯。 那时的格里菲斯仍旧穿着一身藏青色的上衣和鞋裤,他是一个对穿着很讲究,有想法和坚持的人。 我见到格里菲斯的时候,他正在光河中洗东西,神情专注享受,看得出来,他是在全身心的投入到一件喜欢的事情里面…… 他用光阴之河的水静了手,格里菲斯将一根大肠放在河中清洗干净,用银质的小刀子细心的清理掉毛边,最后拿出一颗拳头大小的心脏,洗净,放在一个银色的小盆中,用一个细长的菜刀切开口子,并用刀背压实了。 格里菲斯将心脏搅成碎肉,放上作料灌入大肠之中,形成一串鲜红丰满的肉肠。我被他的专著所感染,眼睛注视着他的动作一动不动,我想他应该是一个热衷于厨艺的人。 这事之后,我向格里菲斯道别,我告诉他我要死了。格里菲斯没有惊讶,对于这一点这个人要比我觉察的要早的多。 但我其实并不想死,若是智识还在,我便生有可恋,所以,我很悲叹惋惜。 这惋惜几乎刻满了我的脸颊,它们像小虫子一样密密麻麻,铺张上每一片肌肤,又丑陋又恶心。 格里菲斯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眼神像是光阴之河中心的漩涡一样深邃,他在很遥远的上游,观看下游的悲伤无奈,我看见他眉宇间凝固的表情,是一种我永远不懂的格调。 然后他这样问我: “你真的如此留恋,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活下来,留在他的身边吗?” “是的。”这答案对我来说,是个单选题,我从未想过有别的答案。 “我可以让你活下来,但你要付出代价……而我必须告诉你,这代价的沉重是现在的你所无法想象的。” “只要能让我继续留在智识的身边,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愿意!” 这话是我的心里话,我无怨无悔,所以声音斩钉截铁。 格里菲斯看了我一会儿,眼神厚重的古井不波着,最终他从三千银发中取下一根,张手扬了扬,飘散过来。 那银色发丝像是乘着风,从上游而来。它主动的绕过我的手腕,系成节,银丝的另一端在风中摇摆,延伸向无尽的远方。 格里菲斯在远方遥遥的招了一下手,然后我身体里面的某种东西仿佛气泡一样破裂,他扩撒出来,与我隔绝,顺着我手腕银色的丝线传输到了无尽的远方。 第五十四章 乔迁新居 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无数声音在那远方高喊着,因果因果因果……,那是数以千万男女声音的集合,宏大又纷杂。 声波顺着银色的丝线震动着,积累成银色的星屑,在我的脚前环绕成一个散着银光的圆形区域,这是我在神之领域中,见到的除了光河和黑暗之外的第三种颜色。 这事之后,我的病情便一天天好转起来,智识在我身边陪伴了许久,他温暖的笑容让我百看不厌。 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格里菲斯。他是一个过客,像是幻影一样,让我时常怀疑他是否真正存在过。 春去秋来,万物沉寂,我蜗缩在小小的角落里,卑微而幸福的活着。智识去上班了,他煮好了奶茶和鸡蛋,放在了客厅里。 熏偶尔会过来,大部分时间是在智识不在家的时候,她是一个好女孩儿,我很喜欢,但在智识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聪慧如熏或许已经意识到了我在智识的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她对我没有敌意,但对智识也不愿意放手。我们别别扭扭的来往,她是我成年以来,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 ℉, 生活就这样幸福又尴尬地走过冬季,矜持了一会儿,又来到春季。 在这个季节里,我迎来了一个全新的邻居,他们是三个还未成年的小孩子,听说是从山的那边长途跋涉而来的。 …… …… 经历了很漫长的旅途,吉良一家终于来到了上岛市,搬入了一个全新的家庭。 通过中介公司,吉良找到了这样现在所居住的房子。 这房子是一个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老旧建筑物,因为在内乱中被烧毁了一些,后期按照原貌修补了一番,所以看上去颇有历史感。 吉良选择租赁这里当然不是看中这房间的历史价值,他选择房产的指标只有一条,那就是便宜。 格里菲斯如今所入住的房间确实是便宜的,这个颇有些历史沉淀的古老建筑的租赁价格本应该会高一些,但一些奇怪的关于这个建筑的疯言疯语和各种版本的古怪传说,让许多购买者望而却步。 说的直白一些,吉良如今买下的这幢房子曾经死过一些人,出现过一些离奇的巧合,然后便被定义为凶宅,价格自然要比正常渠道便宜一些。 租下房子的时候,吉良并不知道这一些,他是一个小迷信,尤其是在沙镇时候,见到过那钢铁做成的恐怖的地狱使者便更加深信不疑了。 格里菲斯所在的这处建筑地处郊区,是在繁华的边缘,安静又余却无少了都市的喧嚣热闹。 新邻居是一对不知道是兄妹还是夫妻的人,哥哥是个开朗而俊美的男人,妹妹是个目盲人,看得出,她很喜欢安静。 吉良卖了一半的金子,付了十五年的房租,买了些家具,灯饰,剩下的钱财便消费了一些生后用品,米面粮食之类的,拉着格里菲斯和吉庆做了一顿自出生以来最为丰盛的小面包。 既然租了新房就要和新邻居打好关系,吉良和格里菲斯这两个淳朴的小地方来的小伙子端着丰盛的小面包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佣,在转达了新邻居的美意之后,房屋的主人邀请兄弟两人进入了房子。 那是一个豪华的房子,装潢的十分大气阳光,吉良手捧着小面包的盘子,有一种与‘上流人’做朋友的错觉。 新邻居是个持家有方的人,家里被收拾的很干净,宽敞,而且没有什么杂物或者随意摆放的东西,显然是考虑到女主人的目盲而专门设计和收拾的。 穿过了一片不算大的花园,吉良见到了房子的主人。 那是吉良第一次见到梁秋贵子,这房屋的女主人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极致病态的安宁。她坐在那里,春日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像是一张渐渐老去的照片。 吉良说明了来意,梁秋贵子接过面包来尝了一口,说了一句好吃,便没了下文,看的出她并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 初次的访问就这样在沉默的尴尬中渡过了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吉良找了一个家中有姐姐在等待的借口,匆匆忙忙带着格里菲斯回去了。 再关上铁门的霎那,格里菲斯回头望了望那个坐在椅子上,渐渐灰败安宁的女子。他手心被吉良牵扯着,视线在铁门渐渐缩小的夹缝中挤压成漫漫铜臭,越走越远。 梁秋智识回来的时候听女佣说了吉良过来的事情,他是一个有温和的大男生,做起事情来如同阳光般温暖。 所以,晚间的时候,吉良一家便收到了梁秋智识的邀请,举家迁去了隔壁,共进晚餐。 相对于第一次的见面,这一次的晚餐显得要宾主尽欢的多。 梁秋贵子仍旧话语不多,她的表情安静祥和,坐在哥哥智识的身边。梁秋智识则是一边风趣幽默的招呼着客人,一边为妹妹贵子夹菜、切肉。 宴席期间,智识问了吉良家里的一些情况,从哪里来,之后的打算之类的事情,他善于引导话题,性格也随和,此番问下来,倒也不显突兀。 吉良按照事实回答了一番,只是隐瞒了沙镇一些死人的事情和吉庆挖到金子的事情,即使如此,也让感同身受的智识大大感叹了一番。 晚宴一直持续到九点,梁秋智识不是一个有奇怪癖好的人,他迄今为止所做的事情还停留在与吉良不断的找话题和嘘寒问暖上面。 其实严格来说,有经验的客人在这个时间已经会选择离开了,但吉良是一个‘乡巴佬’,对这边的‘繁文缛节’没有耳闻和经历,听到智识话题百出,还以为对方八卦,于是自己深藏的八卦之魂也燃烧了起来,拉着对方的手就是一通喋喋不休,一副秉烛夜谈的架势。 而贵子小姐对这种事情也不甚在乎,似乎只要跟智识在一起,做什么聊什么都无关紧要。 最终还是心思缜密的吉庆发现了问题的微妙,他拉着依依不舍的吉良跟智识和贵子告罪了一声,便抱着已经靠在墙边睡着的格里菲斯回家去了。 “欢迎再来呀,我们家贵子平日里一个人在家比较无聊,我有的时候又不得不去上班,所以,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吉良小兄弟带着家人经常来玩呀。” 临走的时候,梁秋智识追到铁门边上偷偷摸摸的这样对吉良说,他性格随和,对于吉良这样实在的人,内心深处也是喜欢着的。 在这之后,吉良一家算是在上岛彻彻底底的安了家。 不得不说,吉庆从后山挖掘出来的那盒金子确实让吉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今的吉良一家已经彻彻底底的住上了一个面积一百五六十平的超大房间,家具之类的东西也一应俱全,很有了一点儿都市小资风范,这跟在沙镇时期守着吉庆良的那个破烂祖屋要强出许多。 格里菲斯终于迎来了一人一间房的时代,这不仅代表各他个人物质上的享受上去了,同时,也方便了他晚间的外出。 由于买得是精装的老房子,格里菲斯的新家很多家具都是现成的。刚来的时候,吉良带着格里菲斯到市场上逛了一圈,补齐了生活必需品和家中看起来少的家伙、工具,到如今已经能够舒舒服服的过生活了。 拥有了自己的小天地,一个温暖的家,吉良和吉庆都有些小激动,他们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摸摸这里,弄弄那里,美滋滋的一夜未睡。 格里菲斯因为之前在梁秋智识的餐桌上便睡了过去,所以一夜好梦。 就这样,在碌碌无为中又过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月中,吉庆和吉良找了许多招聘的岗位,因为未成年的缘故,适合两人的并不多。 吉良和吉庆在一个餐馆里刷了十几天的盘子、碗筷,但被人告到了刑施部,说某某餐厅雇佣童工,所以这份工作也告吹了,甚至因为被刑施部光顾的餐馆造成恶劣影响的缘故,餐厅老板都没怎么给两人发钱。 合计来去,吉良还是决定干回老本行,将‘吉良万事屋’的牌子硬生生的开到了上岛。 吉良买了木匾,让将人刻下了‘吉良万事屋’五个大字,和格里菲斯一左一右搭着梯子挂在了新家门额上。 之后吉良和吉庆又花了些钱,印刷了一些小单页用来宣传吉良万事屋和他的主要业务。而这种事情便是外贸萌萌哒的格里菲斯出手了,他被吉良扔在了一个小区门口,见到妇女就往人家怀里塞单页,几天坚持下来,倒是发下去不少份。 刚开始的时候,上岛人民对于‘吉良万事屋’这种落后于时代的产物保持着相当的敬畏。但时间久了,人们也便习惯了这万事屋的存在。有些喜欢尝试新鲜的年轻人还试探性的为吉良发布了几个抄作业的任务,结果收获喜人,要价也不算贵。 第五十五章 薛逸杰 吉良的第一桶金就此到手,而他无意之间,开拓了一个全新的用户群体,那边是学生党。 众所周知的,全宇宙最容易赚的钱,一个是女人钱,另外一个便是学生钱。 距离格里菲斯新家两三公里的地方有一处中学,名字叫做历下十四中还是什么的,而全宇宙的中学,都会盛产一种名叫学渣的生物。 上岛如今的社会风气浮躁,很多学生都有着退学经商或者干实业的想法,但碍于家长的坚持,才始终留在学校里面。 对于这样的一群人,中学时候的作业、卷子什么的,都是又烦又枯燥又耗费时间的东西,当然是不愿意自己去做的。 前一次,这些学渣中的某些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为吉良万事屋发了一个任务,便是抄作业,结果被吉良万事屋的老板出色的完成。 这事情在学渣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学渣们口口相传,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听到了这样的可以帮人完成作业的福音。 于是络绎不绝的‘订单’在几个星期的时间内暴涨,吉良在忙花了眼睛的同时,也深刻的认识到了人手的不足《⊥,。因此在外地发小传单的格里菲斯被他临时拉了壮丁,大脑袋上系上一根白条条,格里菲斯便被吉良要求着坐在房间里面抄作业去了。 但挣学生党的钱是需要有几把刷子的,吉良一家人因为没有人上过学,所以对于做事情之类的任务一律敬谢不敏。事实上,他们如今的订单络绎不绝,吉庆和吉良已经稍微加了下价格,又限定了只做抄作业和抄卷子之类纯体力活动的事情之后,才让沸腾的学渣们稍微淡定了一些。 隔壁家的智识大哥又出差了,这已经是吉良搬来之后的第三次出差了,吉庆和吉良记得智识那天晚餐时候说过的话,所以,一有时间,便会到他们家里面去陪伴梁秋贵子小姐。 贵子家里最近来了一个小青皮,大概二十初头,理着根根竖立的短毛碎,举止谈吐之间随意的不像是正经人家的孩子。 那人名叫薛毅杰,是智识哥的朋友兼同事,梁秋智识不在的时候,薛毅杰倒是有经常过来看望贵子。 因为受到智识的委托,两拨同样抱着‘照顾’贵子的男人们在梁秋贵子的家门口不期而遇了。相互交换了身份和目的之后,两边遂决定共同进入探望贵子小姐。 …… …… 梁秋智识的朋友薛毅杰有一个自封的绰号叫做‘张城区虹口店一哥’,他平日里为人处世颇为随意散漫,穿衣打扮个性,甚至让某些三观过正的人大是不屑,认定其为混混之流。 张城区虹口店一哥对于这些事情也不在意,整日里依旧我行我素,洋洋得意、自我欣赏。 不过薛毅杰其人人品还算不错,没有怎样不良的打架斗殴纪律。虽然他长相颇为清秀,明里暗里喜欢他的人有不少,却没有传出他与任何女性保持过不良关系之类的话题。 张城区虹口店一哥薛毅杰作为梁秋智识的‘同事’,自然不会是普通人。我们已经知道梁秋智识是为国家某个神秘组织服务的,他本身应当是一个觉醒了超能力的异能者。 而作为梁秋智识同事的薛毅杰同样也服役于这个组织,薛毅杰也是一个异能者,而且是一个罕见的空间系能力者。 薛毅杰的能力是一个叫做‘虫洞通道’的东西,这种能力赋予了他超脱三维空间,进出第四维的权利。 打个比方来说,一张纸是一个二维的空间,在纸上点两个点分别是1和2,再在两点之间画上一条线,那么在二维空间里面要从1点到2点无论如何都是要经过那条直线的。 但如果把这个问题拿到三维空间,我们就可以绕过那一条直线直接从1点到2点,这个只需要在纸张之外另画一条曲线连接1、2两点就能完成。 我们将这个理论推广一样,设定从上岛到沙镇的直线距离为800公里,若是在我们赖以生存的三维空间里面,从上岛到沙镇无论如何最短的距离也要走800公里。但如果是在四维空间中,我们便可以有无数的路径和方式来缩短这个距离。 薛毅杰的‘虫洞通道’正是利用这个原理,可以短暂的破开三维空间的壁障,将某些‘物品’送入四维空间,经过虫洞的加速扭曲重叠,达到瞬间将物品送入远方的目的。 时间、空间、因果是绝大多数象限宇宙三大本源力量,而作为跟空间沾上边的能力‘虫洞空间’,他施展时候所需要的条件和耗费的能力是苛刻的。 张城区虹口店一哥薛毅杰是国家神秘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一代的中流砥柱,他天资聪颖,颇有才情,又受到国家的重点资源倾斜,所以对于‘虫洞通道’这能力的运用和理解,也是颇为深入。 但即使如此在战斗中快速构建大面积四维虫洞空间也是强人所难的事情,他最多是利用虫洞空间扭曲一下武器的出手角度和位置,再者就是作为攻击手段来小范围打击对手,要说真要是利用四维空间瞬间大变活人,将人或者物体挪移到很远的地方,那个是做不到的。 依照张城区虹口店一哥薛毅杰现在的能力,要做到这种事情,需要提前两个月的准备时间,然后经过一些仪器设备的辅助,耗费一些金钱和物资的代价,还是有可能短暂做到的。 既然说到了这一点,就不得不说到薛毅杰的绝招,这个绝招跟以上准备大把时间、金钱和物资将人打飞的原理和效果基本上一样的。 薛毅杰自从觉醒了能力之后,曾经缠了当时国家的宇航局局长大半个月,直到将其纠缠的烦不胜烦了,半夜起夜都能看到那孙子在楼下歪脖子树上鬼头鬼脑的往家里面张望,还利用自己俊秀的外表频繁的骚扰自家女人,终于崩溃。 当时的宇航局局长迫于无奈,将薛毅杰放在了一艘用于火星科考的宇宙飞船上面。这个当然是存在危险的,要知道这个世界的航天技术虽然诡异的发达,但还有发展到利用载人飞船将人送到火星的程度,充其量便是送送鸡鸭鹅猩猩猴子猪之类的东西过去,就这个死亡率都是相当高的。 但薛毅杰同志显然不在乎这个,他是一个有追求的小混混,信奉一句什么‘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话,谁劝都没用,王八吃了秤砣一样铁了心的就要去火星。 那宇航局局长和国家神秘组织一看这货这种架势,都没有办法,他要去就要他去呗。 经历了近7个月的太空飞行,薛毅杰同志成功登上了火星,并在火星用‘虫洞通道’的能力留下的记号,以后他的虫洞通道便可以直接通到这里了。 在火星上呆了3天,一向好动的薛毅杰那个后悔啊,这满眼荒凉,无聊的土疙瘩是怎么回事,跟当初自己想象的怎么个不大一样呢。 回去的路程又是7个月,这来来回回总共一年多的时间,薛毅杰同志没有见过一个活人,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思密达了。所以等到了地球,宇宙飞船开场的一霎那,众人围上去准备鲜花恭喜他开创了载人登火星的新纪元的时候,薛毅杰同志竟是扯住过来拥抱的宇航局局长的白大褂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的那叫一个心酸委屈。 这场面外人看来当然感人啊,所以宇航部的内部记者很知机的过去问他,问什么哭的这样感伤想要制造一些感人镜头的时候,薛毅杰同志也算实在,大口一张就说以下的话: “为什么这么感伤?!妈蛋,你以为火星好玩啊,谁去谁傻逼。 一年零两个月啊,整整一年零两个月啊,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吗,我他妈一年零两个月连个妞都没见过,别说妞了,连个妞毛都没有。 当时我寂寞的实在不行了,就自己动手撸了一发,我操,你猜怎么着,我一发下去,整个宇宙飞船内都飘着我的肾水小水球球,我他娘的没有口罩还得天天吸那玩意……”。他后面的话没有说完就被一脑门冷汗的宇航局局长拽着胳膊打断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高风险有高回报,薛毅杰去火星可是带着使命去的,他是为了完成自己梦想中的终极大招奥义——开天辟地周流六虚乾坤借法之斗转星移。 火星旅行虽然危险枯燥,但薛毅杰因为在火星上用异能留下了四维空间的印记所以初步完成那个叫做‘开天辟地斗转星移周流六虚乾坤借法之斗转星移’的大奥义,效果也是相当不俗,理论上在条件足够的条件下,利用虫洞通道异能,是能够将人一拳打到火星上去的。 第五十六章 凶宅 事实上,薛毅杰在与人对敌的时候,确实有将人打去火星的经历。 不过因为在对敌中瞬间建立大面积四维通道几乎完成,他的这种大招奥义,每次释放都要提前权利准备两三个月的时间,在耗费了金钱和资源的同时,能给他换来一瞬间的成功可能。 被一拳头打去火星的人是个什么结局大家一定是知道的,那种地方没有空气没有水还没有饭吃,人一过去,分分钟就死掉了。所以,张城区虹口店一哥薛毅杰的这个大招真心是个大杀器,打谁谁死,碰谁谁亡,但前提是要在极短的瞬间真正打到人。 对于比自己实力低微的人,薛毅杰把握战机一下子将人送入火星还是有些机会的,但对于那些实力高超的大高手,感受到薛毅杰要放大招了,人家早就闪远或者躲开了,哪里会给薛毅杰打中的机会。而事实上,很多能力者都有一击必杀的拳法,刀法、奥义之类的东西,跟薛毅杰绝招的效果一样,但哪里用得到薛毅杰发个大招折腾那么久这样复杂。 不过人家薛毅杰不管这个,我反正有终极奥义在手了,老子以后看谁不爽就秒谁,所以他每天挂在∈,嘴巴边上的口头禅便是‘那个某某某,信不信我一拳拳把你到火星去。’ 当然了,异能者这种东西当然见不得光,他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着自己的身份,扮演着不同角色,有的人,甚至连他们的妻子儿女也不知道相伴自己许久的丈夫的另外一重身份。 薛毅杰也是如此,而且这个家伙是个孤儿,从小被国家神秘组织‘权集驰’收养,又没有所谓男女朋友,知道他另外一重身份的普通人便是没有了。 因为性格跳脱,能够长年累月容忍薛毅杰薛一哥的人即使在‘权集驰’内部也是不多的,而梁秋智识因为性格阳光宽容的缘故,跟薛毅杰薛一哥倒是很谈得来,在梁秋智识出任务期间,游手好闲的薛毅杰很仗义的答应了梁秋智识照看妹妹的请求。 对于薛毅杰这种分分钟就能让人感受到他内心浮躁混混气质的人,性格相对保守的吉良当然是不喜欢的,他先入为主的认为混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认定了对方是贪图贵子小姐的美丽或者财产之类的东西才殷勤过来的。 吉良以宇宙好邻居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他看了一眼坐在藤椅上安安静静一眼不发的梁秋贵子小姐,同情心发作,深深觉自己应该承担起保护对方免受禽兽骚扰的责任,所以在梁秋贵子家做客期间,对于薛毅杰多方针锋相对。 薛一哥当然能够感受到来自于吉良的恶意,他还有些奇怪自己有在哪里有惹到对面那胖堆了,一见面就跟自己这么不对付。 不过好在薛一哥从小到大这种事情经历的多了,而且人家是见过大场面的人,火星都去过,也没把这点小疑惑放在心上。 但不放在心上是一回事,与吉良针尖对麦芒又是另外一回事。 于是,两人席间嘴仗不断,这边一句‘衣衫不整就往美丽的小姐家里钻,无耻!’,那边一句‘毛都没有长齐就学人家护花,下贱’,格里菲斯坐在梁秋贵子边上,手捧着点心,小口小口啜着,同贵子小姐安静的看着场中的争吵。 面对这种情况梁秋贵子显然是缺乏经验的,他从小到大生活极其封闭,接触的人有限,对于许多人情世事并不算熟悉,所以对于场中‘吵架’的两人只是轻皱眉头,便没了下文。 而格里菲斯则更加懒得管了,他拿着点心正在想昨天晚上的卤肉蹄子,口水都有点抑制不住了。 幸好吉庆听到争吵声,中途赶了过来,她是一个温柔又有经验的人,对于劝架也是手到擒来。 而这个时候薛一哥已经吵上了兴致,正脸红脖子粗的高声叫唤着要将吉良一拳拳打到火星去,吉良则被对方的牛皮气的全身发抖,抖着膀子大喊着,你打呀,你打呀,还火星来,今天你能把我打出这个大院算你有本事。 吉庆走上前去拉开两人各自劝了两句,薛毅杰兀自骂骂咧咧,眼神从吉良身上辅一转开,便看到了吉庆。 “我擦嘞!!大美女!!!” 薛毅杰表情夸张的大叫着,显然是在赞美吉庆的容颜,这让在场的诸位,甚至是吉庆自己都愣了半秒钟。 实话说来,若是只论外貌,吉庆这人长相确实一般,而且是勉强算是一般的那种类型。在外表方面,吉庆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便是高挑的身材。 但不知道今天的薛毅杰发了什么疯,看见样貌平平的吉庆,一下子就看对了眼,都惊为天人了。 美女在前,薛毅杰也没有空理会在旁边絮叨的吉良了,他用手捂住要凑近过来想要说话的吉良的脸,一把撸开,然后满脸谄媚笑容的小心翼翼的说: “鄙人‘张城区虹口店一哥’薛毅杰,样貌堂堂,身高一米八零,父母双亡,事业有成,未婚。今日有幸遇到美丽的小姐,说明咱俩有缘啊,不知道我能否有幸知道姑娘的芳名,再顺便吃个饭滚个床单,生个娃什么的……” 他还没有说完吉庆就抱着格里菲斯离开了,这来人说话颠三倒四,言语间又颇是不正经,已经让吉庆生出了反感,甚至那一句‘哇塞大美女’都被她当成了调侃之意思。 而且,吉庆对于薛毅杰的第一印象同样不好,试想,一个流里流气还跟自家哥哥吵架吹牛的人,无论怎样想都是不可靠的。 “美女请留步,美女听我说,美女不要走啊~~~”,薛毅杰跟在吉庆身后苦苦哀求,却被吉良挡住了去路,只好目送着心目中的大美女,大天仙过门而出,心中哀叹忧伤不已。 冤有头债有主,这愤怒的情怀当然是要算在坏他好事的吉良身上,但还未等他有所动作,吉良恶狠狠的声音便首先传了过来: “你这垃圾不要来骚扰我姐姐,你这种人,根本配不上她!” 姐姐?那大美女是这货的姐姐?! 薛毅杰一听这个,翻脸比翻书还快,刚刚跟吉良吵的不可开交,甚至准备胖揍这小子一番,现在脸色一转,春风满面一副谄媚之色甚是明显的叫唤道:“小舅子~~~” …… …… 从梁秋贵子家中走出来的薛毅杰甚是忧愁,他坚信自己定然是找到了真爱,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薛毅杰感伤的抹下一滴眼泪,但对爱情的追求让他更加执着起来: “大美女,我不会放弃的,我坚信你一定会接受我的!! 我要敞开胸怀,让你看到我的人鱼线~~~~” 先不论薛毅杰站在梁秋贵子家门口擂着胸膛西斯底里的大喊,吉良家最近着实出现了几庄奇怪的事。 吉良最近晚上在卧室睡觉的时候,老实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好像是某个女人在用很低的声音说话,听不清内容,但阴冷的声线却让人很不舒服。 这事情其实最早发生在格里菲斯的房间,由于新买的房子占地面积很大,吉良、吉庆和格里菲斯便一人分了一间卧室,算是圆了前些年的梦想。 由于之前过着苦哈哈的日子,吉良对于自己的卧室可是相当满意的,这种满意直持续到入住之后的第三个月第二个星期,也就是吉良夜晚听到女人低声讲话的时候。 吉良是个小迷信,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便往鬼怪方面去想。所以第二天一大早便将昨晚上的经历说给了家人听,吉庆那时候还未经历过异常,所以显得有些茫然,而格里菲斯则是在蘸着酱料专心的吃着早点。 吉庆是家中最年长的人,对于鬼神之说,他其实并不太相信,于是便笑着戏言吉良定然是最近太累出现幻觉的缘故,还说要给吉良放些假休息几天。 不被家人认可的吉良心中着实苦闷,但他是一个热爱八卦自身性格却胆小的人,他想着那夜半女人的声音,又想着鬼啊怪啊之类的事情,终于灵机一动,决定跟格里菲斯一个房间挤挤,反正在沙镇的时候都是这样睡的。 于是晚上吉良很顺理成章的进了格里菲斯的房间,对方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终于还是挪了挪肉肉的屁股,给吉良让了个位置。 吉良屁颠颠的钻进被窝,满以为皆大欢喜,终于住进了一个正常的房间。但他却没有想到,这房间他娘的闹鬼更厉害! 12点的时候女人的声音出现了,在格里菲斯的房间,这女人不仅低语,还用很凄凉的声音在那里哭诉求饶,仿佛她生前正有人将她毒打虐杀一样。 之后便是整个房间诡异的感觉和温度,那是一种令人潜意识便毛骨悚然,全身起鸡皮疙瘩的感觉,就仿佛漆黑的房间内,正有一个皮肤惨白眼睛流血的长发女鬼吊在半空中,跟你脸对着脸一样,这让整个房间的温度,都异常的降低了几分。 第五十七章 那些凌乱的晚上 午夜过后,窗外的野猫叫过三声,吉良便感觉自己所躺卧的睡床开始晃动起来,它起初只是很轻微的晃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愈演愈烈。格里菲斯被那床大的摆动幅度推下床,‘啪’的一声掉在地上,他迷迷糊糊的摸了摸脑袋,看了一眼惊诧莫名的吉良,爬上大床,接着睡觉去了。 后半夜便是野猫如同婴儿啼哭一般的叫声和女人的求饶哭喊声交错响起,让这一个夜晚的恐怖变得更加浓稠。 而当天晚上吉庆也经历了一些诡异的事情,她有几次半夜听到有人在客厅走动,频繁的开关房门。吉庆起初还以为是吉良并未在意,等第二天与吉良说起这事情,才知道并不是吉良和格里菲斯,而相反的,吉良蜷缩在格里菲斯身边,一整晚都没有怎样动弹。 不消说,这一晚上的撞鬼经历让吉良又是一宿没睡,第二天早晨他黑着大圆圈,双手捧着格里菲斯的大圆脑袋让他双眼直视着自己: “阿满,你告诉哥哥,你有没有听到卧室里有女人在哭叫。” 刚睡醒的格里菲斯一脸迷糊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实实在在的说了一个“有”字▲∞,。 吉良倒吸一口凉气,接着问道: “那你有没有感觉到卧室里的床在晃动?” 格里菲斯又实实在在的回答了一个‘有’字。 这简简单单的两个有字让吉良彻底不淡定了,这房间原来真他娘的是一个凶宅,我他娘的真的是撞鬼了,不是错觉啊。 联想到这房子便宜同地段三分之一的价格和售楼员走之前那一句意味深长的‘这房子可是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再加上买房之前,人家也明确说过这房间之前发生过凶杀案,死过人,吉良一瞬间便觉得自己闯入了鬼窟里面了。 事已至此,不可以自乱阵脚,吉良反复告诫自己要镇定,不可以慌张,于是,苍白着脸却仍坚持询问着格里菲斯: “阿满啊,你房间发生这种有声音,床会晃动的事情,有多长时间了?” 这个问题显然难住了脑容量不是太大的格里菲斯,他挠着西瓜皮一样的大脑袋,想了一会儿,伸出两根手指头。 “两天?”吉良问,顿觉松了口气,这闹鬼事件才刚刚开始嘛,或许还有挽回余地。 “两个月。”格里菲斯这样回答着,声音有些不确定,肉肉的小手指似乎在犹豫着是否应该将二改成三。 “我fuc……,呼~,我要镇定,呼~~,我是家里顶梁柱,我不能自乱阵脚,呼呼~~。 阿满啊,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长时间,你问什么不告诉哥哥姐姐呀?”,这个问题换来的是格里菲斯更加的茫然,这个从小到大乖巧的不得了,被打了也默默无闻的小家伙果然不明白闹鬼的严重性。兴许在他小小的脑袋里面正认为这,这卧室里面咿咿呀呀又晃床又哭叫的,是有人在跟他玩儿呢。 看到格里菲斯的表情,吉良就崩溃了,自己真他妈有一个神一样的弟弟啊,那女鬼估计鼓捣了至少两个月,兴许是从他们刚搬过来的第一天,就开始在鼓弄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格里菲斯,但人家格里菲斯根本不在乎,理都不理那女鬼的自作多情,想那女鬼也一定相当郁闷吧。 既然搞清楚了凶宅的事情,吉良就要极力去外面收集房子的资料了,看看能否有些抵抗鬼怪的方法。本来阳光又热情的梁秋智识先生会是一个很好的询问点,但如今他已经出差去了,家里剩下的梁秋贵子小姐又不是一个好的询问对象。 “看来只有去物业看看了。”格里菲斯长叹一声,拖着疲倦的身子,走进了物业的房间。 …… …… 中午饭之前,吉良带着惊恐的神色回来了。 根据物业的描述,吉良所住的房子的确是一个凶宅,而这凶宅的原主人是一个叫做百丽的女人。 百丽是一个外贸普通的女人,六岁之前,她在孤儿院长大,六岁那年,孤儿院里来了一个穿着礼服带着黑礼帽的男人,这男人要收养百丽做继女。当时的百丽在二楼扶着木色的扶栏向下看,感觉那男人温柔又善良。 但百丽并不知道,她一声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那要求抚养百丽的男人是一个有幻想和暴力双重倾向的隐性精神病人,他将百丽接回家中,前几个月还谈笑晏晏,一派幸福美满的和谐家庭景象。 但蜜月期过后,百丽的继父撕开了面具和伪装,露出了他真正的丑恶扭曲的一面。 继父开始毒打百丽,用铁链和皮环将她捆住,限制她的自由。他在自己的幻想世界无法自拔,利用皮鞭、钢针、烧红的烙铁摧残着年幼的百丽。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日的,百丽几乎被折磨成了佝偻的怪物,在她十七岁那年,终于被继父吊在屋梁上失手毒打而死。 这样可悲女人的一生所积累的怨气自然是大的,有人猜测她死后不知道什么缘故竟然形成了鬼怪之类的东西,疯狂报复着住在这房间的继父。 后来百丽的那继父也死了,死前好像是将自己折磨的不成人形,甚至脱光了衣服在烧红的铁丝网上惨嚎了很久,最后用勺子插入眼眶直通大脑而死。 刑施部的人闯入房间发现了被埋藏了许多年的真像,而小百丽的一生也出现在了大众的眼中,并在当时轰动一时。 小百丽的继父的死因因为现场并未发现第二个人的痕迹或者指纹,判定其为自杀,而现场许多的轨迹和症状有力的佐证了这一点。 后来这房子换了三任主人,还曾经在战火中被摧毁过,但至今仍旧顽强的‘生存’了下来,而历任所有住过这房子的主人全都离奇而死,不得善终。 吉良一家是继百丽继父之后的这古宅的第四任家主,根据历史剧情的尿性,他们一家也快不得善终了。而且,第四任……四……,总感觉这不详的数字像是预示着什么。 吉良将打听的事情对家人一说,吉庆当场就有些惊呆了,她是一个坚韧的女人,吃过许多苦,但骤然听闻这样骇人听闻的消息仍旧被骇的脸色苍白。 “阿良,这房间这样诡异,不如我们搬出去吧。”吉庆这样提议着,她不仅自己害怕,还有些担心弟弟们的安危。 “没用的,我打听过了,所有觉察到异常搬出去的家主,当天晚上就死干净了。我们若是想多活一段时间,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于是吉良一家瞬间便乌云遮面、愁云惨淡了,格里菲斯趴在吉良和吉庆中间的茶桌上摇着大脑门唉声叹气,长叹一口气摇三下脑袋,将那种绝望的气氛烘托的惟妙惟肖。 不管吉良如何不情愿,不问吉庆多么担心,夜晚还是来临了。 但经过摇床事件之后,那个藏身在吉良新家的鬼怪罕见老实了几天。吉良和吉庆胆战心惊的熬了数个通宵,都没有发现一点异常,倒是格里菲斯人傻心思少,每天晚上脑门碰到枕头就睡觉,十五分钟内绝对打呼噜。 白天的时候,吉良和吉庆还得做生意,最近吉良又帮人做苦力运菜品,简直辛苦到不行。他想着是福是祸都成定局,自己也没有反抗的手段,况且那女鬼最近比较安稳,说不定怨念消散了,放过他一家了。 而反过来想,那女鬼要害他吉家三口,他吉良一没有办法阻止,二不知道时间,还不如好好睡觉养好精神,白天起来另想办法呢。 想通了这一些,吉良便十分光棍的大睡特睡起来。这样之后,起初的两晚,吉良睡得特别安稳香甜,那女鬼也相当懂事,并没有打扰别人清梦的意思。 但第三天晚上,午夜之后,吉良被窗外那该死的野猫叫声再次唤醒,他一睁开眼,就看到自己卧室的房门开着,一股阴冷而扭曲的风正从外面往屋内呜呜的吹着。 吉良清楚的记得自己睡觉之前有关上人,并锁上,由于最近情况特殊,吉良睡前有亲自确认过。他悄悄扭头看了一下窗户,发现月光下那巨大的玻璃窗子从里面锁紧的完好无损,这说明不可能有人从外面爬进来,再打开房门。 结合最近发生的诡异事件,吉良瞬间想到了鬼怪作恶的可能。 他披着毛毯,悄悄的从房间踱步出去,伸出半个身子,窥视着房间外面。 于是他便看到了,在一层大厅里面,穿着睡衣的格里菲斯,正闭着小眼睛身体僵硬麻木的在梦游。他长着嘴巴,左边鼻子的鼻孔里面流淌着青色的鼻涕,眼看着马上就要流入张开的嘴巴里面了。 但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在格里菲斯正在移动的方向的尽头,是客厅的拐角。它隐没在黑暗里,即使透窗的银色月光也不能照亮分好。 然而,在黑暗的角落里,吉良却隐约看到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她全身穿着白色的衣服,佝偻着腰,披头散发,依缩在墙角的最深处。 第五十八章 失恋的薛一哥 格里菲斯笨拙的挪动着脚步,神志不清的梦游步伐让他看起来异常娇憨,像个喝醉了的大熊猫一样。 但此时的吉良却一丁点儿都笑不出来,从她的角度可以模糊的看到那个死去的女人,还有她已经全然扭曲的像是钢钩一样的指骨和指甲,吉良知道,这个名字应该叫做百丽的女人,她生前备受凌辱,怨气太重,是要拿弟弟格里菲斯泻火啊! 这事情是万万不行的,吉良想着自己只有这样一个弟弟,死掉就再也没有了,于是瞬间克服了对鬼魂的恐惧,怒吼一声‘住手’,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楼下,一把打开了大厅电灯的开关。 厅堂瞬间明亮了,格里菲斯被吉良的大叫声吵醒,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嘟囔了两句,掉头又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 而那个有着恶鬼的角落,在灯光明亮以后,吉良再看过去,已经空无一物了。 这件事情为吉良敲了一个大大的警钟,他抓紧时间寻找着一些法师、道士、和尚之类的东西,事实上,短时间内,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些。 当然了,这些不论是有真把式还是江湖行骗的混♀,混,他们出来做这行损阴德,所以要价统统都是很高的。吉良卖了些黄金支付了这些人,对方拿钱做事,职业节操还是有的。 几人做法式的做法式,念经的念经,跳大神的跳大神,折腾了好几天,效果却是低微。 这一次,格里菲斯是不梦游了,那女鬼将目标转移到吉良的身上了。 所以夜半吉良醒来的时候,竟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地下室,他光着脚,手中拿着各种脏兮兮的皮鞭,脚边上还堆放着镰刀、烙铁、铁钳,它们是从地下室的暗格里面拿出来的,这暗格吉良从未知道过。 不难想象,死去百丽的养父便是在这个地下室里,用吉良手中的这许多的刑具折磨了百丽十一年。 此情此景,让突然清醒过来的吉良大叫一声,扔掉手中的皮鞭,便跑回了房间,开着灯,一整宿没睡。 还有一次更加离谱的经历是吉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赤身露体的绑在地下室的工作台上,而我们胖嘟嘟的主角格里菲斯同学正紧闭着双眼,手中拿着大皮鞭,对着吉良的小肉体跃跃欲试,,显然是正在被恶鬼控制着梦游。 然后当然就是响亮的皮鞭声和吉良那一声声的惨嚎,真是闻着落泪,听着伤心。 当然被皮鞭打也不算什么了,老子皮糙肉厚,老子身边有三丁三甲护身,你玩不死老子的,当时吉良被抽的痛痛的,就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当然了,他也没有忘记问候格里菲斯的祖宗十八代,但想了想他们两个好像祖宗有些重叠,便从格里菲斯这一辈开始,又往下撸了十八代。 这样做后果就是让格里菲斯直接将手中的皮鞭换成了钳刀,什么是钳刀,就是专门用来夹断粗钢筋铁丝的工具,格里菲斯把那东西拿出来,张开钳口,直接把吉良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垫了进去。 “等……等……等等等等,阿满哥,手下留情啊阿满哥,我错了阿满哥,阿满哥,阿满哥!!!” 这一下吉良慌了,他话语都说不整齐了,整个话语一出口就是语无伦次,而且是一路的升调,到了最后那句‘阿满哥’的时候,简直就是在吼了。 不过最终格里菲斯也没把吉良的手指头剪下来,在最危急的生死存亡关头,窗外不知道哪家的公鸡叫了一声,人家吉阿满迷糊了两下醒了过来。 他看了看被绑在床上的吉良,又看了看手中的钳刀和钳刀放置的位置,一脸茫然。吉阿满摸着自己瓜皮一样的大脑袋认真的想了想,终究是毫无所得,于是相当洒脱的大手一张,把手中的钳刀往地上一扔,整个人打着哈哈就上楼睡觉去了。 这个过程让原本绝望的吉良都看呆了,这尼玛世界是怎么了,都发生这样的事情了还想着睡觉,这心到底是得有多粗大。 妈蛋,有些时候果然是越聪明越不快乐啊。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吉良寻求帮助的心便更加急迫了。 他最近生意全线停摆,一天到晚走街串巷找着那些所谓的隐居市井的奇人。这个当然很不靠谱,而吉良病急乱投医一听人家说‘少年人,我看你印堂发黑,不日将有血光之灾’立刻奉为天人,请到家里做法,搞得家里面乌烟瘴气,也没有多少效果。 根据那女鬼的尿性,刑具也看了,鞭打也搞了,接下来估计是要吉良一家的小命了。所以吉良这些天甚是忧愁,连格里菲斯半夜用皮鞭抽他的事情都没有时间计较了。 ‘张城区虹口店一哥’薛毅杰同志这些天来过一次,他终于通过一些渠道收集到了吉庆的名字和来历,这些天他精心准备了一番,衣服鞋子都有找人专门搭配的,看起来光鲜亮丽,所以捧着比人还高的999多玫瑰花束,屁颠颠的就跑来吉家门口求爱了。 话说薛毅杰对于吉庆可能是真的动了心,前所未有的向死党和求爱专家咨询了追求的手段。人家听了听双方家室、财产、兴趣爱好之类的东西,口径十分统一的让薛一哥厚着脸皮上就行,穷追猛打到对方同意为止。而薛一哥刚好又不是讳疾忌医的人,他听到别人的分析有理有据有节,再想想自己这一身风流倜傥,追女神简直不要太简单。 薛一哥去的那天刚好吉良刚被格里菲斯拿着鞭子抽完,全身都是柳条印子,疼的都差点走不了路了,再加上吉家正在面临的生死危机,可谓是祸不单行的时候。 薛一哥就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悍不畏死的将自己填坑了上去。 可以设身处地的想象一下,如果你生命垂危,亲人正在伤痛和危险之中,你的心情如何,是否会难过、悲伤。而正在这个时候,若是再有个不长眼的人,死皮赖脸的要跟你不正经,甩都甩不掉,你会怎么做,要不要打死他。 薛一哥如今的所处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的,幸亏吉庆妹纸一向温柔,要是将表白对象换成吉良,早就尼玛拳打脚踢了,再尾行我捏爆你卵蛋! 所以薛一哥这一次的表白因为时机不当的缘故,被拒绝的直接彻底,从来都是被人追,并未试过被人拒绝的薛一哥这一次是彻底失落了一把。他拿着酒瓶一脸忧伤的哭了大半宿,半醉半醒伤心之所及的时候,又给梁秋智识打电话。 梁秋智识对于自己这个性格古怪的朋友闹的也颇为没有办法,于是一脸苦笑的陪着薛毅杰聊了大半宿。而智识那边明显是在执行任务,通过电话中那嘈杂而紧张的人物叫喊和枪械的声音不难听出战况的紧张和持续。 梁秋智识有一搭没一搭的陪着薛毅杰聊着天,刀具劈砍和人类的惨叫声在话筒极近的地方响起来,应当是梁秋智识打电话的时候又遭遇了一波敌人,被他顺手料理掉了。 “左边90方向,狙击手……辉先,不要去那里,有埋……哎!我就说有埋伏的嘛。” 梁秋智识断断续续的跟电话这头的失恋男聊着天,一边指挥着激烈的战斗,但‘张城区虹口店一哥’薛毅杰这次失恋打击好像蛮大的,本来喝过酒之后情绪已经平复,听到朋友的声音,又一阵难过涌上心痛,乌拉乌拉又哭了。 梁秋智识被这个家伙弄的一个头两个大,他想要直接挂断算了,但又怕他想不开再次去骚扰人家吉庆或者跟妹妹贵子诉苦,那就不美了。 智识看了看前方焦灼的战况,对方又有三台rpg火力点被运输了过来,这让强如智识这样的人也感觉到微微棘手。他想着将军临走前要让他赢的漂亮的话,深深觉得自己应该一心一意对付强敌,电话什么的,还是尽早挂掉的好。 但电话那边薛毅杰哭了…… 这让梁秋智识相当的头痛。 一边是国家任务,一边是朋友,放下哪个都不太好。 但好在梁秋智识是个素有急智的人,他让薛毅杰等了一会,很快拨通了另外一个电话,让坐镇家中的小弟马某给梁秋智识传了两部岛国片,果然没过一会儿,薛毅杰那边就嗷嗷叫唤着满血复活看片去了,哪里还有半点失恋后的阴影和忧伤。 不谈薛毅杰这边搞风搞雨的折腾,吉良这边是愁云惨淡,一片凄风苦雨的,那画面就仿佛有人在用二胡拉着忧伤的背景音乐一样感伤。 请来了附近所有的奇人异士,大仙神汉的,结果证明都是狗屎一样的假把式。 吉良展望着无限黑暗的未来,悲从中来,深觉大限将至。于是他恶向胆边生,想着自己还有三分之一箱子多的金条,反正今晚明晚或者后晚就要死了,不如拿出来让吉大爷乐呵乐呵? 第五十九 你面貌虽丑 吉良想着自己一生劳苦,到头来还是个处男,于是下定决心,花点钱钱破个处处什么的,最好再来个全套的马杀鸡,冰火两重天之类的服务,怎么着都算是风流过了,死之前也爽了一把。 他这样想着偷偷摸摸的拿了些钱,给家人说自己外出找奇人异士,实际上去逛窑子,其实,这附近哪里还有奇人异士,早被吉良找光了。 为了增加收索的范围和速度,吉良、吉庆和格里菲斯这些天都是分头行动去寻找高人的。 吉良拿着钱袋,一脸吃过伟哥之后的阳刚表情,走到红灯区一个叫做阿一发廊的门口,挺了挺胸,刚准备进门,就看见一队身着深蓝色制服的刑施部男子先他一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进那发廊小巷,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就看见刑施部警司们拎着一长溜穿着暴露的男男女女走了出来,吓的吉良赶紧撒腿就跑,生怕自己也被人家抓了去。 吉良就这样一路疾跑,一边跑一边回头,慌不折路之下,跑到了一个街巷,迎面便撞上了一个宽阔的胸膛。 吉良被那胸膛结实的肌肉反弹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大怒,正⊕2,欲破口大骂,抬眼一瞧,立刻闭嘴。 原来来人正是那在沙镇中,轻轻松松将那个钢铁做成的地狱使者打爆的格里菲斯,虽然至今为止,吉良仍旧不知道那地狱使者是死是活,但它在消失在胡同深处之前,那绝望无助的吼叫和表情以及这许多天都为出现为害人世的事实让吉良知道对方要么死了,要么生不如死。 遇到格里菲斯这种绝世凶人,一只手轮暴死神的大猛男,放在以前的吉良虽然崇拜的要死,却也只敢远远观看而已。 但他如今已经死到临头,被恶鬼缠身,许多事情反倒洒脱一些。他想着对方在沙镇时候那超脱想象的力量,联想到如今的自己的窘境,顿时想出了向对方求助超度冤鬼的法子。 果然,被吉良撞到胸口的格里菲斯弹了弹胸口灰尘,看了吉良一眼,然后惊疑道: “兄台印堂发黑,不日将有血光之灾啊。” 这话一出口,连吉良自己都愣了一下。他最近听那些江湖骗子讲这讲那说的头头是道,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讲的最多的就是这一句话。 当格里菲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吉良潜意识的反应就是‘骗子’、‘大骗子’,但他随即又想起人家在沙镇时候的丰功伟绩,顿时心头火热,对面这尊可是有大本事的人啊,抓个鬼应该不难吧。既然对方能看到自己有血光之灾,定然有化解的方法。 “先生大才,小生确被恶鬼缠身,不日将死,请先生救我。”吉良抓住机会,赶紧想格里菲斯求救,而对方也马上给予了相当正面的回应。 “茫茫人海中,相逢于小巷,你我有缘。你且伸出手来,我给你算上一算…… 恩……恩……原来如此……如此这般……恩……,小兄弟,通过这卦象表示,你还是不错的。 我观你面貌虽丑,性格倒也憨直,你面貌虽丑,却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你面貌虽丑,倒也知恩图报,你面貌虽丑,却也勤俭持家,你面貌虽丑,却生有一个好弟弟,你面貌虽丑……” 吉良这个时候嘴巴都成o形了,他看到格里菲斯听到对方说跟自己有缘,并看手相,表示自己在对方眼中还不错。吉良顿时感觉有救了,心情开心的不得了。 但那格里菲斯看完手相之后,就一口一个‘你面貌虽丑’,弄的吉良颇为不知所措,都以为自己脑袋上挂着的是一张驴蛋脸,这尼玛到底是夸人还是损人。他心里惴惴不安,想着自己是不是真的长得其丑无比,小小的自尊心受到打击,又黯然神伤起来。 不过遇到能除掉家中恶鬼的贵人,吉良无论如何总的心情还是开心的,于是他接着听那人讲道: “……你我有缘,帮你化解这血光之灾是分内之事,举手之劳而已……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我妹妹的三姨太的大姨妈的小舅子的外甥的男朋友家的狗拉稀了,打电话让我过去看看,你懂的,我要是不去,这一坨坨的家庭关系又不和睦,又要闹别扭,说不定吵架啊,离婚呀,情绪一激动砍死一两个都有可能,我得赶紧过去啊,没时间陪你了。” 当吉良听到格里菲斯说‘帮你化解血光之灾是分内之事,举手之劳而已’的时候,吉良整个人都开心上天上去了,这些天死亡的阴影简直快将要把人压垮掉了,骤然听到有人这样大包大揽,还什么‘分内事’‘举手之劳’你听听,多么暖心。 但当格里菲斯那一个‘不过’的转折词汇之后,吉良的表情整个都思密达了,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妈蛋的,什么外甥的男朋友家的狗生病了得赶快去治,借口还能找的更粗糙一点吗? 不满虽是不满,在心里吐槽一百下,该放下脸子去求人的时候,吉良从来当仁不让: “先生定然是与我开玩笑了,像先生这种仙风道骨之人,怎么会忍心看到我等无辜小民死于妖鬼邪物之手,先生高风亮节,请先生救我。” 听到吉良的恳求,格里菲斯果然沉思了一会儿,他看了看吉良,终于叹息一口。 “罢了,我且随你家中一叙便是……你面貌虽丑,但家中姐姐、弟弟却是可爱无辜的。 只是我观你面相,印堂黑中透紫,阴邪入体已深,可见你与那鬼物相伴至少有三月之久。 三月便能将你阳气逼出体外大半,损你寿元,可见这鬼物道行极高,以我的手段,败她不难,灭之却不易。 不过,小兄弟,你不用担心。我有一法,能保证灭那鬼物万无一失,但这方法却需要你配合啊…… 恩……你面貌虽丑,却是个处男,纯阳未失,刚好克制鬼邪。我根据以阳克阴,以正克奇怪的祖宗之法炼制了一方秘药,你只要将之涂抹在你全身阳气最浓郁的地方,便可极大的催发你这阳刚之气,对那鬼物的克制作用便能够达到极致,我便可以趁机收了对方。 当然了,但凡神奇的药物,总有一点小小的刺激性,但你记住了,我们只有一次机会,若让这鬼物跑掉了,贻害无穷,后果不堪设想,你只有尽量坚持,方才是取胜之道哇。” 格里菲斯意味深长的说了这一番话,终于有了些仙风道骨的可信服的样子。吉良被他这一番阴阴阳阳正正奇奇的理论早就绕晕了,只觉得对方说的高深莫测,深有道理,于是大点其头。至于最后对方说什么让自己配合,抹点药膏,借助自己的纯阳之气克敌,那不是义不容辞嘛。只是有一点吉良有点不明白,于是他问道: “先生,不知道这全身阳气最浓郁的地方在哪里啊?” 格里菲斯神神秘秘的一笑,对着吉良的胯下努了努嘴巴,这让吉良的脸色瞬间变色了一些。在命根子的地方抹药,用坏了可不好。 不过,先生说过那药物只是‘小’刺激性,应该没有问题,况且,我们吉家三口的生命安危都系在我吉良的身上,义不容辞啊! 哎?!对了,吉阿满这厮不也是处男吗,我把药物摸到他那里不就好了嘛……哎呀,不妥不妥,他的小丁丁哪里有我的雄伟,万一阳气不够重,让鬼物跑掉了就不好了。 吉良一边想着这些,一边已经引领着格里菲斯往家宅去了。 到家的时候,刚巧吉庆刚从外面寻找奇人异士回来,而弟弟格里菲斯显然还在外面搜寻,房间内并没有他的影子。 吉良走上前去,对着吉庆的耳朵言语了几句,吉庆原本有些晦暗的脸色渐渐便填满生气和光彩来。 他在沙镇的时候可是听吉良讲过格里菲斯大败地狱使者的故事的,事实上,她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过那所谓的地狱使者,那东西后来也死不见尸,但被那怪物破坏之后的家园,她还是见到过的,简直像是被导弹犁过的废墟一样。 听吉良说,当时格里菲斯用一只手就把那三四米高的怪物打成了翔,他被吉良吹嘘的简直就像是神仙一样。对于吉良的言语,吉庆并不是百分之百相信的,这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男人,要不然世界早就乱掉了。 吉良想这格里菲斯的能力定然是被夸大过的,但以吉良所描述的那人的程度看,他的表现虽然被夸张,但同样应该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所以当吉良将格里菲斯请来的时候,吉庆的心情是满怀诧异和开心的。 而且格里菲斯长相并不差,他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身材修长,穿着谈吐和举止间都洋溢着一种贵族一样干净整洁的考究气质,让初次见面的吉庆感觉到一些舒服。 第六十章 彼其娘之 在沙镇的时候,吉良和格里菲斯一起去嘘嘘,吉良仗着比格里菲斯大三岁,有意无意的抓住机会就跟格里菲斯炫耀自己那东西有多粗壮。 后来他年龄到了,小丁丁边上开始长毛了,就更加不得了了。整天一遇到格里菲斯就恨不得脱光了裤子让他看到自己有多么男人。 而那个时候的格里菲斯由于年龄尚有,生理上的长毛期还没有来到,便在吉良同志的自吹自擂和嘲讽下度过了好长的一段黑暗时光。 后来吉良不知道听哪里传的小道消息,用刺激性物质涂抹皮肤容易长毛。于是就神神秘秘的拿着一罐掺着辣椒面的蜜糖告诉格里菲斯那是‘长毛秘药’,涂在小丁丁旁边可以变男人。格里菲斯什么人,当然不会听他鬼扯,但当时研究精神浓郁的吉良强.女.干了格里菲斯的意志,扒了他裤子,蘸着‘长毛秘药’对着丁丁就是一刷子。 事情的结果就是格里菲斯一个星期都没能穿上裤子,小丁丁肿的跟萝卜一样大。吉良对于试验失败倒是颇为感慨,一脸唏嘘的来到格里菲斯旁边,摸着对方的脑袋表情遗憾的总结试验失败的原因是辣椒放少了。≯∷, 其实,当时吉良的心倒不是太坏的,沙镇地处山窝窝里面,崇尚阳刚之美,直白点就是喜欢毛发旺盛的男人。吉良看格里菲斯白白嫩嫩的,小丁丁旁边连根草都没有,长大后肯定找不到老婆。 把将吉庆和格里菲斯的出嫁作为己任的吉良当然不能容许这种事情的发生,于是便有了以上的情节。 但格里菲斯不做大妖好多年,脸面还是要的,被人抓着丁丁抹沾了辣椒面的蜂蜜,着实不能忍。 所以这次格里菲斯趁着给吉良家里除‘脏东西’的机会,对着吉良就是一通言语挤兑,最后还要在**抹秘方以宣泄阳气抑制鬼物。 这些事情都是格里菲斯同志的事后报复,他记得当年丁丁被人欺凌的耻辱,如今君子报仇,当然是要圆满当年的遗憾。 于是格里菲斯神情严肃庄重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古色古香的深绿色小瓷瓶,双手托住,小心翼翼的递给吉良并交代他‘这便是涂抹于**,用于抑制鬼物的良方,你且收下,此物贵重,务必一次性用完’。 为了家庭安危,吉良义无返顾的将瓷瓶拿在手里,护在胸口,他满腔热血,只待格里菲斯一声令下,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了。 而话说这小瓷瓶里哪是什么勇于抑制鬼物的良方,分明就是加了色素的辣椒油。格里菲斯记得当年吉良就是一脸淫贱的用相同大小的瓷瓶子,罐了同面前辣椒油等量容积的蜂蜜,最后滴了一滴辣椒油进去,搞得格里菲斯一个周都没能穿上裤子。 风水轮流转,今天轮到格里菲斯报仇,他便取了瓷瓶和一罐辣椒油,往里面加了一滴蜂蜜,用以回敬吉良当年的厚待。 这些事情吉良当然不知道,此刻,他正小心翼翼宝物一样怀揣着辣椒瓶,亦步亦趋的跟在格里菲斯身后往那阴森闹鬼的房间走去,在年少的吉良心目中,那向着鬼物和危险无所畏惧踏步过去的青年人应当是纯爷们,真汉子吧。 生活中许多美好的瞬间当然只是美妙的误会,事后证明,那只是当事人脑袋发热时候的一厢情愿而已。格里菲斯眯着眼睛对着吉家老大鼓励的笑了一笑,对方眼神静定沉着,似乎已经从那笑容的余味中感受到了格里菲斯对自己的信任和肯定了,所以他眼神更加坚定,已然要破釜沉舟了。 缓步跨入吉家人住的老宅,吉良和吉庆跟在格里菲斯的身后,轻轻掩上了房门,穿着讲究的年轻人拖着下摆,一一拉上了窗帘。 老宅的房间暗淡下来,下午的光线照射不进窗子,更加射不透厚实的木门、窗帘。 格里菲斯找来127根蜡烛,他将它们在客厅里围绕成一个很大的圆圈,用火柴一个一个点上。格里菲斯、吉良和吉庆站在蜡烛围城的圆圈里面,站成一个三角形,彼此守望却无言,很有些电影里邪恶法师施法时候的神秘氛围。 但这气氛没有维持多久便被一股凉意冲淡掉了。古宅的东侧,靠近格里菲斯的方位,那暗灰古朴的窗帘无风自动,格里菲斯身后的蜡烛火焰明灭扑闪着,像是被暴风催逼一样,但这密封的古宅里,是没有风的。 一个赤脚的白衣女子在众人的视网膜上一闪而逝,她散发披肩,双目猩红邪恶,燃烧着扭曲的以报复为燃料的火焰。 一种名为蛇的阴冷和战栗感从背后席卷全身,吉良和吉庆张着嘴巴紧张着,他们冷汗伴随着女鬼的出现流淌着,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与这房间古老的居住者面对面的‘交流’。 第一次见鬼的人表现总是不堪的,吉良和吉庆亦是如此,他们的品格中虽然带着一些乐观、坚韧,但是过于幼小的年龄让他们缺乏处理这种事情的经验,事实上,即使他们年长一些,与鬼物打交道的机会亦不会多。 她来了。 不知道是谁说了这句话,吉良紧咬着牙关,却仍旧慌张无比,感觉上整个身体在女鬼出现的一霎像是被麻痹一样。他上下牙槽不由自主的抖动着,相互碰撞,相隔很远吉庆也能听到那牙齿碰击牙齿的‘咯咯’声。 吉庆脸色苍白,却勉强勾了勾嘴角,送给弟弟一个宽慰的笑容。她是吉家的大姐姐,虽然肩膀瘦弱,却从没有放弃过保护亲人的权利。她是这样的人,吉良从来都知道,所以他同样勉强、生涩的回应了一个笑脸。 这姐弟俩温馨的一幕并未能引起格里菲斯一分一毫的兴趣,他此刻的精神被一卷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银色小书卷吸引着,就连那个已经越过了蜡烛火圈,殷红的舌头和利爪快要刺透过来的女鬼都未有在意。 书卷并不大,表面锈刻着古朴的花纹色,格里菲斯双手拉开,抬眼看了一眼两股颤颤害怕不已的吉良和吉庆,叹着气摇了摇头,最终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格~里~菲~”,他一字一字的认真书写着,边写边小声的朗读着,而这个时间,那女鬼已经爬上了修长青年的身体,她挂在对方身上,吐着一米多长肉红色的舌头从那人左边肩膀上伸出头来。女鬼贴着那人的脸颊,声音低沉的冷笑着,开口竟然是野猫叫一般的婴儿啼哭声。 这场面耸人听闻,吉良首先沉不住气,慌忙提醒着那人要注意身后。但那人提着笔认真写着东西,全部的精神力被银色的小书卷吸引着,全然没有理会吉良。 “~斯~”…… 格里菲斯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他拿在手里满意的看了看,随手扔掉笔头,一转头果然被趴在肩头的‘女人’吓了一大跳。 “彼……彼其娘之! 真尼玛丑。” 格里菲斯惊恐的大叫一声,他是一个外貌协会的成员,十分注重对方外表,交朋友的时候,也会刻意挑剔一些容貌姣好的人来相处。 所以当他看到那女鬼长得又丑又恶心,伸着舌头恬不知耻的秀舌苔,居然还敢靠自己这么近,立刻便大怒。 格里菲斯蹦蹦蹦跳了三下,奇迹般的甩开了女鬼,并且将身体摆正,正视着对方。他撸起袖子,脸上煞气萦绕,俨然已经要开干了。 吉良看到格里菲斯即将大打出手,二话不说,按照之前所交代的,从口袋里掏出瓷瓶就往裤裆里塞。辣椒油顷刻间流出来,涂抹在男人的根部,吉良瞬间一个机灵,头发都直了起来。他遇见女鬼时候的冷汗变成了热汗,小小的嘴巴褶皱成菊花状,大口吸气小口吐气。吉良双目上翻着,发出‘哦哦哦哦’的毫无意义的**。 但五分钟的时间是他答应格里菲斯的最低下限,为了对方能够顺利消灭鬼物,为了吉家人永远的安宁,吉良将牙一咬,心一横,愣是忍了住。 吉良就这样想着自己的家人,想着和格里菲斯的约定,默默忍受着痛苦,这让他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悲壮情怀和真男人的自豪感。他沉浸在这样的氛围里,幻想着自己像是电影里面的男主角一样铁血又坚定,默默无闻的,脑海中甚至不由自主的响起了那悲壮的主题曲音乐。 而当他转过头要去观看战况的时候,却徒然间愣住了。 让吉良愣住的原因是格里菲斯并没有利用他‘阳气外溢’的时机趁机打败女头女鬼,反而叉着腰,振振有词的跟那女鬼理论上了。 第六十一章 小姐啊…… “这位女鬼,光天化日之下无缘无故爬人家的身体是不是很没有礼貌,我虽然看起来好欺负,但不代表我是随便的男人,你再这样纠缠我,我报警的啊。…… 还有啊,舌头伸那么长,属狗啊,你舌苔发白的呀……作为女人,头发脏到都打结了也不要打理,是不是过分了。你自己看看那一坨,开叉打结了有没有,有没有啊,真的是…… 眼睛睁那么大干什么啊,瞪我啊?!你瞪我也没有用啊,我这种威武不能屈的男人是怕你瞪吗,开玩笑?!小姐啊,我有一说一啊,公民言论自由懂不懂啊,讲实话都不可以呀…… 哇塞,我想起来了,你完蛋了!你刚刚是不是爬到我背上,脸贴我很近?! 牲口啊,看到我貌美如花,就想轻薄于我,你这种人我见的多了,没有素质,一点自控能力都没有,信不信我告你非礼…… 还有我警告你女鬼,我格里菲斯虽然格调高雅,人品超群,孜然独立,羽化登天,却没有你表面看到的开放,我很传统的。从三岁起,我妈妈就告诉我男女授受不亲了,所以从那天开始,我连母狗都没摸过,母狗6,都没摸过呀! 而你这家伙竟然恬不知耻的就往人家背上爬,小姐啊,你长成这样,让我很为难的…… 哎~~,不过话又说回来,你苦衷我懂,我也知道你心里激动,遇到我这种品质的男人,是个女人都会动心,我理解的。……但是小姐啊,我是有原则的人,请你放尊重一点……” “ok!我实话跟你说吧,虽然你是个女人,但面目可憎,我对你没有兴趣,你死了这条心吧。死皮赖脸趴在我背上也没用,在我的眼中,我家里养的那条京巴犬都要比你面貌清秀,格调优雅。想我家那条金毛,肤白貌美…… 你干什么,哎呀,又来,还想轻薄于我是吧,我警告你啊,不要以为你长得丑就吃定我了,我躲~~” 格里菲斯的一番话说得那样深沉执着,投入了无数表情、感情,最后那女鬼不知道是因为不堪受辱还是生性暴虐的缘故,追着格里菲斯就要去抓去咬。她的指甲和獠牙猩红尖锐,像某种扭曲的生铁,碰到就至少会让人至残。 但格里菲斯身法飘逸,他一边躲避一边还坚持跟对方理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好男不跟女斗’、‘君子动口不动手’之类的话,总之就是不跟对方接触,更加不跟对方打架。 如此一来,那女鬼虽然舞的风生水起,两只鸡爪子一样的‘鬼手’划拉的空气吱吱作响,可奈何不了一心躲避的格里菲斯分毫。 这情景让吉良急的满脸冒火星子,他们是来消灭鬼物的,不是跟人家躲猫猫的。自己这边已经倒了药物在身体至阳之处,相当有刺激性,就像那个地方被火烤着要融化了一般,吉良心神摇曳着,仿佛都闻到了从下体传来的肉香味了。他有心想要提醒格里菲斯快一点,自己快要撑不住了,但话才出口,那声音就变成‘哦哦啊啊’的**声,下身的痛苦让他根本说不出话来。 而在躲避女鬼攻击的过程中,格里菲斯还有闲情顾及这一边的情况,他皱着眉头不悦的看了在侧面**的吉良一眼,那眼神复杂难陈,好像看到了有某种变态嗜好的禽兽一般。面前的情况也难怪格里菲斯误解,你一个小屁孩,把手插裤裆里不说,还满脸通红兼亢奋的看女鬼追杀花美男,还看高潮了,这情况谁看谁误解。吉良分明看到他欲言又止,浓浓的失望和失忆写满脸颊,仿佛人间都没有了真爱一般。 “喂!你那眼神是什么?!妈蛋,你误会我了,我是你‘面貌虽丑,但性格憨直’的吉良小兄弟啊。”相信这番话定然是吉良小兄弟现在的内心独白。 但吉良被辣椒麻痹了丁丁,全身上下三万六千根神经在丁丁上拧成了疙瘩,疼到不行,所以他一张口,那辩解的声音又变成了‘啊啊哦哦’的**,引来了格里菲斯更大的鄙视。 眼前的这闹剧一样的情景,同样让吉庆有些发愣。实话说来,对于吉良口中什么分分钟打爆了沙镇地狱使者的大贵人格里菲斯她没有直观的认识,沙镇那场灾难,她刚好躲去东街曹阿姨家里包水饺去了,躲过了劫难,对于那个所谓的地狱使者之流的怪物,只能够通过事后被破坏的房屋和人们的口口相传里面脑补真像了。 但沙镇口口相传版本的地狱使者是一个身高一百丈,身宽一百丈,会喷火,能玩跑酷,看人一眼就能让人怀孕的非逻辑巨大生物,是被人夸大了无数倍的结果。 根据这事情来推论,吉良口中那潇洒无比分分钟干爆地狱使者的格里菲斯有多少本事也是不能确定的。但吉家覆灭在即,吉良兴致勃勃的找来了帮手,还夸下海口,吉庆确实没有理由来说什么。 但当她看到被女鬼追的满场飞奔还试图与对方讲道理的格里菲斯,又看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全身颤抖,面目涨红的吉良,一股深深的无力感扑将而来。 “行不行啊…… 这乱七八糟的……” 然而,在众人被场中女鬼和混乱所吸引的时候,谁都没有发现,当格里菲斯在银色的小书卷书写下自己名字后的那瞬间,客厅中那被摆放成圆环形状的217根蜡烛沉沉暗了下来,就像是被某种巨大的沉重阴影笼罩着一般。 房屋的四角渐渐模糊升腾,有雾气一样银灰色的稀薄气体扩散着,然后在那蜡烛围成的圆圈里聚集合拢,翻滚着覆盖住人们的脚面。 时间滴滴答答的流转了一会儿的时间,在吉良粗重的喘息声中,那女鬼与格里菲斯纠缠着,没能有所收获,随即猩红而暴虐的眼神转冷,要进行下一轮更加深入的进攻。 她停下来,撕开森然口器,厉然嚎叫着,声音像是100头被放入开水中去皮的猪。吉良和吉庆被烟雾围绕着,那声音冲击过来,在空气中几乎化成实质的女体影像,那影像同样嚎叫着,只是没有声音,她满口利齿森森,凶神恶煞的对着吉家姐弟飞扑过去,然后‘咚’的一声撞在了银灰色的烟雾上面,像是一个挂在玻璃罩子上面的章鱼一样,吱扭吱扭的顺着罩子滑落到了地上。 这被女鬼嚎叫出体的影像其实也是一只鬼物,是被百丽害死的第二代女主人,百丽将其杀害之后,借助其怨气,将之淬炼在身体之中,用以在关键时刻夺人魂魄。 按照道理来说,以怨气凝结的女鬼再以怨气淬炼女鬼之后得到的专门吸食人魂魄的鬼物应当是相当棘手的才对,但那飘荡在吉良和吉庆身旁的淡淡烟雾显然也并非凡物,它看起来松松垮垮飘飘淡淡的,虽然只有几丝在姐弟两人身边环绕,效果却如同金钟罩一般给力,让无形的鬼物一头撞在上面吃了个狗吃屎。 事实上,鬼物是能够穿透物质的,那个生前叫做百丽的女鬼更加是穿透在物质中穿行的大行家。在追逐格里菲斯的过程中,她已经不止一次穿透了墙壁、地面、天花板,但格里菲斯一通乱跑,乱七八糟咿咿呀呀的讲着道理,竟然莫名其妙的没让那东西近身。 等地上的烟雾升腾起来,环绕着127跟蜡烛,铺陈成一片圆形的地域,名叫百丽的女鬼才惊觉自己竟然失去了穿透物质的能力。 确切的来说,百丽并未失去穿透物质的能力,只是地面乃至墙面上,始终环绕着一缕淡淡灰烟,这黑烟切切实实的阻挡着身为灵体的百丽进入物质的权利。 这雾气让女鬼百丽深感不安,她停下了追踪格里菲斯的脚踵,对着灰雾不死心的用身体撞了几次,效果差强人意。 “没有用的,要打破叹息之墙,你还早100万年呢。” 失去了女鬼的追赶,格里菲斯立刻停下了脚步,他看着百丽用身体撞击灰白的雾气,幸灾乐祸的说着风凉话。 原来以格里菲斯之名从虚空之中摄取来的,对付女鬼的黑烟名字叫做‘叹息之墙’,传说中通往冥界的入口辉度峡谷便是用这种东西打造的框架。 叹息之墙虽然无形无实,但却真正隔绝了阴阳,那些阴间的人在叹息之墙外昼夜叹息,却无论如何也冲不破迷雾,逃不掉宿命中注定的沉沦。 当然,格里菲斯消耗自身因果从虚空中降临下左岸,经过他刻意的收敛,便覆盖了127根蜡烛所照耀的区域。他作为左岸的王,在生人与死人的地界牵扯些叹息之墙下来问题并不大。 这样子的一堵隔绝了古今中外上亿生灵的‘墙壁’怎么会被一只区区的小百丽所破坏呢,虽然由于格里菲斯偷工减料,面前的叹息之墙稀薄到只有一丝,但再稀薄的墙也是叹息之墙,对鬼物的束缚、隔绝作用是相当不错的。 写在20万字前的话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好呀。 不知不觉《六念》这本书已经接近20万字了,回想这一个月的种种,虽然《六念》这本书多经坎坷,到如今成绩依旧平平。但大家是在真心实意的支持尿弟,我感到很开心,也因此不觉得缺少什么。 不过或许因为成绩平淡的关系,当然或许也与此无关。《六念》直到如今也未能成功签约。明天的时候,尿弟会试着再次申请一次,看能够侥幸入了编辑大人的法眼,让我蒙混过关。 不过大家也不用担心,好事多磨,尿弟认为《六念》并不差什么,而且拥有可爱的你们作为后盾,即使此次仍旧签约失败,还是会继续写下去。 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是有一点小心酸和小骄傲的。起点未能成功签约的作者千万,能坚持到写到20万字还要坚持写下去的,定然是有的,但我觉得应该不多,大概十指之数吧。这姑且算是我近两年来的一点小坚持吧。 以上这些是尿弟写在20万字前的感慨,此章过后的下一章,《六念》就要超过20万字了。多的话,尿弟虽要说,但羞于启齿。但请大家在推荐票之+,类的道具有空余的时候,给《六念》投一投。 感激不尽。 一直幸运的300陈尿谢。 第六十二章 激战 以格里菲斯的本领再加上叹息之墙和左岸的加成,拿下一个区区的百丽应当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是要计算拿下来的成本。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解释清楚,对付没有实体的类精神类生物,如今的格里菲斯还是相当吃力的,而从虚空中召唤叹息之墙和左岸这方法虽然好用,但遗憾的是两者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这一些的事情说起来简单,对于格里菲斯来说,做起来可能也并会太难,但实实在在是消耗因果的。这一降临的因果格里菲斯并未让吉良承担,反而是在银色书卷中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一下子便让格里菲斯手中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一批因果所剩无几。 之前便已经说过,并不是格里菲斯遇到的每一件事都会好运到刚巧有人触动因果弦线让左岸降临的,就像这一次,格里菲斯只能够强制性的动用自身因果来召唤左岸降临。 降临左岸是格里菲斯的‘大招’,可以理解成大招施展之后,各种加buff,各种加攻击力、防御力、物理穿透、法术穿透之类的,简直能把个小婴儿加成成个二十啷当岁的棒大小伙子,当然了这样做的代价便是要耗费大量的因★♂,果。 格里菲斯的因果来之不易,他当然不会像普通人一样傻乎乎的用生命里的因果力量补偿左岸的降临,他实际上用的因果全是前些天从别人那里收割来的。但降临左岸的仪式确实耗费因果,即使格里菲斯有收割人因果之力的能力也有些玩不起,只能作为关键时刻的大招,所以隔个一两年放一次意思意思爽两下也就可以了。 还有一点让格里菲斯比较抗拒发这种大招的缘故便是左岸降临时候若是亏欠了因果,后果可是很惨的,遥想梁国当年何等意气风发,最后还不是死的惨兮兮。 对付女鬼百丽,格里菲斯本来是没有打算动用‘大招’的,但他在古宅中住了几晚,观察了百丽的具体的状态之后,权衡利弊才下定的决心。 目前格里菲斯还没有对付灵体的力量或者武器,让他赤手空拳对付百年凶鬼百丽同志,他虽不怕,但真心不能把人家怎么样。 最主要的,格里菲斯从沙镇起就一直在设想着一个计划,这个计划若是实施成功,能够为其获取因果之力提供相当的便利。而巧合的是,百丽作为颇有些‘道行’的负能量集合体,正是这计划的关键一环,格里菲斯要想图谋百丽,不把左岸拉出来还真是不行。 …… …… 经过反复的试探,女鬼百丽对于身边灰雾的坚实程度有了一个直观的了解,所以她矛头一转,换了一个脱困的方式,那便是要将制造这烟雾的元凶格里菲斯出去掉。 这是一个相当实际的方法,而百丽又是一个执行力向当强的人,所以,吉庆和吉良在被那女鬼的吼叫声震动的全身颤抖,耳鸣头晕刚刚清醒过来,就看到那女鬼散开满头黑发,如同鱼线,相互缠绕延伸,密密麻麻如细微小蛇一般,一眨眼的时间便覆盖满了包括地面、墙壁、屋顶和家具在内的所有东西。 那些黑色的发丝延伸极快,十几条淡白色的冤魂在发丝中若隐若现,有老人孩子和成年人,它们的表情极其怨毒痛苦,是接连死在这房子之中的几代家人。 吉良和吉庆被灰烟形状的叹息之墙保护着,女鬼黑色的头发覆盖过来,很快便裹成了一片浓郁的黑色球体。 吉良从发线与发线之间的缝隙尽力往外望去,那女鬼已经撕开了人类的面皮,变成了一个身体扭曲的,全身皮肤皲裂成干枯大地的佝偻怪物。她四肢着地,反着关节,肚子朝上,背部在下,整个脑袋和颈部夸张的像折断一样后仰着,撕裂到耳后的嘴巴流出黄色的粘稠液体,顺着皱巴巴的干枯皮肤,流入了下端空荡的眼眶。 这形象已经完全颠覆了人体的构造,女鬼百丽反着关节快速移动着身体,她的脑袋在一片撕筋裂肉的碎响中诡异的转动了180度,变成了正常人眼上嘴下的样子。但这样做的后果便是让她腐烂的脖颈全然被拧断,只留下几段筋络顽强的联系这头颅与身体,所以她移动起来,就像是一个无头的尸体在脖子上挂着一个皮球在移动间弹来弹去。 空气中飘荡着腐烂的尸臭味和覆盖了整个房间又盘结在一起,盔甲般覆盖住百丽身体的黑发,它们像是一条条小触须一样,张牙舞爪的,诡异而阴森。 黑发将百丽全然裹挟住,那女鬼嘴巴蠕动着,一张口吐出一摊碎肉,随即从她口中,眼中、鼻中和断裂的颈骨间伸出无数黑发。 那黑发越涌越粗,百丽的下颌夸张的张开着,肌肉和面皮更加被撕裂到极致,女鬼痛苦的哀嚎,声音似野猫又似哭泣的婴儿,像是在被一个强壮的男人在用刑具肆意的蹂躏。 在吉良的印象中,会发飙的女人会很厉害,而今天他才知道,会发飙的女鬼则更加厉害了。 百丽那满身的黑丝像网络一样遍洒天空,立刻充满了客厅不大的空间,甚至连二层吉良和吉庆的房间也被黑发冲开了门,填满了门框,只留下凹陷的门一样的形状。 黑丝或者凝结或者散乱,对着格里菲斯一冲而过,对方偏了偏头,那黑丝从格里菲斯偏出了空隙里射过去,惨然住墙角一个托着水瓶的巨大女人雕像。那黑丝轻轻一拉,巨大的女人雕像便如同豆腐一样被割裂成无数断片,扬起大片石粉。 而在格里菲斯刚刚躲过黑丝袭击的一瞬间,那满地的头发便如同漩涡一样围绕着格里菲斯疯狂的旋转,甚至连包裹着吉良和吉庆的发线也退潮一样加入了漩涡之中。 破空声传来,那射空了的黑发又反卷回来,向着格里菲斯当头切下来。吉良旁观者清,他发现这房间里无数的丝线便是无数把刀子,它们恶毒的霸占了房间的每个角落,还能够肆意弯曲伸展的变换形态,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存在物。 果然格里菲斯被那鬼东西一击而中,他发出凄凉的‘阿’的一声惨嚎,上半身飞舞着,下半身却被固定在了地面上。他被打飞又徒然落下来,趴在地上,生死不知。 这个时候,吉良才发现,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格里菲斯的双腿已经被黑发所缠满,它们从人的脚面缠绕起,一点点盘旋而上,绕过脚踝、小腿、膝盖,将人的下肢‘染’成绝对浓稠的黑色。 好在格里菲斯的双腿似乎有一层薄雾覆罩,那黑丝虽然缠住了他的双腿,却并未能将其切断。 女鬼一击得手,也并没有太多惊喜,显然这样的结果正在她的预料之中。 实际上,像是百丽这种生前受到极端不公平待遇长达十数年之久的思想意志扭曲者死后若是能化作另一种形态的存在,一般都会比较厉害。况且百丽死后许多年,又利用祖房的阴气和自身积累的怨念杀人进一步壮大了自身实力,到如今已经颇为恐怖。 像是这样的东西,一般来说就该引来劫难了,类似天劫人劫之类的,淡蓝色的天雷一劈,灌顶而入,劈死了一了百了,劈不死继续危害人间。 以百丽身为人和鬼加起来百年多的经历告诉她,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反抗于她,她若让人死,那人便是活不下来的。只是百丽的怨念束缚在这一屋之内,只有这房间的主人或者与其相关的人才会受到她怨念的影响,进而成为她的猎物。 像百丽这种被终身束缚在某种建筑物或者某个世故现场的鬼物,它们的实力一般是比较强力的,会随着某些特定事件的累积而不断成长,一般很难根除。不过因为它们活动范围受到限制的缘故,危害性反而比正常的鬼物要小一些。 以百丽锋利如刀的头发,正面击中人体的头部,那结果自当不用去想的。女鬼百丽都自信回头要对付吉良和吉庆这剩下的两只爬虫了,谁知道格里菲斯又从地面上蹦跶了起来,一手捂着脸,一手指着百丽,泪眼汪汪的大怒道: “妈蛋,你打老子脸了!” 有道是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男人的爱美之心是不容践踏的!格里菲斯这偏偏美少男哆嗦着嘴巴,显然是刚刚被百丽当众从头发丝抽了一下嘴巴大感尊严被践踏,于是要奋起反击。 当然了,格里菲斯自始至终反击的方式都十分专一,那就是用嘴炮。记得刚开始来的时候,格里菲斯就试图跟百丽讲道理来着,人家百丽哪有心情听他啰嗦,提着爪子就要挠他。 现在格里菲斯被百丽用头发抽了一个大嘴巴,仍旧不长记性,捂着脸一副坚韧不拔讲道理到天亮以德服人的死样子。 第六十三章 闹剧 格里菲斯被百丽用头发抽了一个大嘴巴,仍旧不长记性,捂着脸就对着百丽一通大道理: “你这女人好没有道理,长得丑也就罢了,还要死皮赖脸的纠缠人家,大姐,人鬼殊途啊,拜托你长点知识好不好。 你看你现在这个死样子,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不是我歧视你,你自己照照镜子,我保证你三天睡不着觉。话说,你长这样你妈知道吗,你这样强抢良家妇男有没有跟你爸爸商量,你没商量你抢个蛋啊,万一两位高堂不同意怎么办。唉?你用头发缠住我干什么,你不会是想要用强吧,我告诉你,你就是得到了我的人,也得不……啊!你干什么打我,啊……你个死八婆,啊啊救命啊~~~” 正在格里菲斯喋喋不休的时候,百丽又发动‘漩涡技能’轻而易举的缠绕住了格里菲斯的四肢。那些东西缠上了格里菲斯的四肢之后,用力向外扯了扯,没能扯动。之后,百丽又用自己堪比尖刀的发丝去抽割格里菲斯的身体,但成果却有点不好下定论了。 只见格里菲斯被百丽抽的上蹿下跳,哇哇直叫,但预想中的血肉横飞的场面一点儿都没有出现⊕%,,甚至人家格里菲斯从开始抽到现在连块油皮都没擦破。反而是百丽一方,攻击发动的声势浩大,房间里面的花瓶啊、石柱啊、桌椅啊、面盆啊之类的东西被黑丝反复切割,变成了一块块一丝丝一绺绺一撮撮的石粉、铁丝。 吉良和吉庆在百丽变身之后的心情一直便是偏向绝望,尤其是吉良,他不仅绝望,还有一些不知所措的失望夹杂在其中。 格里菲斯是他请来的,在他心中对方本来应该是很厉害的一个人,吉良本来是要在破解吉家困境的时候,顺势炫耀一番自身的远见和交友广泛的,但对方如今这样子的表现,让吉良都想捂脸撇清干系。 但总的来说,眼前的形势依然明朗了。吉良请来的格里菲斯,引出了女鬼,证明了鬼物的存在,又用不知道什么方式护住了吉家姐弟二人。 不过女鬼凶猛,格里菲斯被打的嗷嗷直叫,而吉良和吉庆在百丽面前更是战斗力不足五的渣渣,所以,若是不出意外,吉良和吉庆便是要殒身于此的。 想到这里,吉良悲从中来,他有些哽咽的看了一会场上的局势,有些不舍的搂住姐姐吉庆的肩膀,哽咽着。 姐姐吉庆是个内秀的女人,她明白弟弟对人生的不舍和留恋,也同样明白吉良引出女鬼之后连累吉庆一块提前葬身的悔恨,于是轻叹了口气,走过去轻声安危着吉良。 谁家少女不贪生,何况是吉庆这种刚刚从沙镇出来,苦尽甘来的女子。但吉庆本性柔情如水,不是一个喜欢追究责任的人,即使生活多灾多难,即使死亡骤然临到,这年轻的女子实际上也没有太多为自己鸣不平的东西。 吉庆喜爱自己的弟弟们,愿意为他们做许多的事情,也希望能够看到他们结婚生子,有一堆穿着开裆裤的小人儿围着自己叫姑姑、阿姨或者妈妈。 但有些事情,虽然简单,却是遥不可及的奢望。吉庆知道自己今天大概是要死掉了,他心里面那小小的懵懂大概永远也无法完成了,她拍着弟弟有些忧伤的脑袋,弯着眼睛笑了一下。 而这个时候,因为身体适应和辣椒油被衣物吸光的缘故,吉良下半身的疼痛已经没有先前那样明显了。他毕竟是经历过一些事情的人,于是忍着痛,断断续续的说着话: “姐姐,是我连累了你,是我对不起你。若有来生,你若不嫌弃,我还要做你的弟弟……姐姐啊,这辈子有你,真好。 我其实一直有个愿望,就是让你和阿满能够找到幸福,欢欢喜喜的嫁出去。你在沙镇挖到的金条去掉租房、买家具的费用还剩下十七条,我都藏在阁楼下面的栅板里面,本来打算是要留给你和阿满做嫁妆用的,如今看来是用不着了。 阿姐,都怪我无能,不能赚钱,没有让你和阿门过上好日子。我没有能力,不能好好保护你们,事到如今,竟然落到这样的下场。 而今天,因为我的无知连累的你同我一起去死,全都是我的过错……今生我已无以为报,若有来生,我吉良就是做牛做马也要偿还给你。 只是可怜阿满,离开了我们之后该如何生活。他脑子不好,又太过淳朴,我担心他会被人骗……” 吉良讲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他的性格让他很少说这样流露真心的煽情话,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吉良这样断断续续的讲完了真心话,吉庆抱着他泪流满面,却未注意到,客厅中那有些搞笑氛围的格里菲斯的惨叫声已经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悄然停止了。 等两人醒悟过来,吉良有些茫然的扭过脸去,他满脸水花,泪眼模糊,恍惚之间竟看到格里菲斯脸色复杂的望过来。他的表情真挚严肃,从吉良从未见过的那一种,仿佛是真挚、深沉、茫然、回忆等多种情绪的混杂,甚至其间还夹渣了一丝一闪而过的无措。 那如刀锋一般的黑色发丝从格里菲斯的胸前和背后抽在他的身上脸上,发出皮鞭一样的砰然巨响,格里菲斯一动不动,眼眸也未眨一下,他发丝纷飞着,衣物裂开,任由那女鬼的头发、舌头、利爪在身体上撕咬。 不过等吉良擦干了眼泪要定睛去看的时候,却发现格里菲斯已经侧过了身子,只留下一个不甚清晰的侧脸面对着姐弟二人。女鬼血红的舌头弹射过来,他终于躲了一下,舌头穿过空荡,穿透大理石的茶几,深深的射入地下…… 格里菲斯侧对着吉良二人,面无表情,语言却通过冰冷而阴阳怪气的声带振动传了过来: “呦,真是人间自有真情在,姐弟俩临终前相拥取暖啊,感动。 吉良啊,为兄有句话积堵在心里一直想告诉你:软蛋呢,我见多了,像你这么没有骨气的,还是第一次见…… 你给我听好了吉良,男子汉可以有悲剧可以有悲伤可以流血可以舍命,但哭哭啼啼算个什么样子,让敌人笑话吗。你若是真有本事就把整个吉家挑起来,你若办得到,我格里菲斯无论远在何方都会诚诚恳恳的为你备上大礼,亲自挑肩奉上。但你哭,切,你哭,娘炮!!真尼玛令人不爽…… 看看你们两人刚刚都干了些什么?‘生离死别?下辈子再做姐弟’,笑死人了,你们是在演戏吗?吉庆啊,你身为大姐姐我敬重你的为人付出,对你的品行无话可说。你是女人,哭闹的事情我都可以忍,但你容忍一个男人在你面前软弱下去,这是大错,我不赞许你……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什么生离死别的,额……,你们是怎么联想出来的?!不就是一个小小的怨女嘛,看把你们两个吓的,慌慌张张成何体统。 嗨!本来还想多玩一会,这怨女也挺逗的,但被你们两人这样哭哭啼啼的一搅和,心情都没了,我看看时间也不早了,我还是早点收拾了这东西收工休息吧。” 格里菲斯这样性质不高的说了话,他前半部分讲话带着些微嘲讽和严肃,等到说到‘心情没了’的时候,已经能够明显有些无奈了。 他就这样边走边说,说道‘收拾东西收工休息’的时候,已经到了百丽的面前。而这一路上,格里菲斯走的正大堂皇,那些刀锋钢丝一样的发线密密麻麻的抽打在他的身上,覆盖住他的身体、脸面,他全然不在意,那低沉缓慢的声音从那黑丝团中挤压出来,坚定清晰,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 格里菲斯就这样一步一步向着百丽走过去,他脚下是巨大的黑色漩涡,无数的冤魂抱住他的双腿,无数的发线像水草一样缠绕。但格里菲斯一步一步坚定的走过去,缓慢又沉重,他每一下抬起脚肿,都要撕裂无数的鬼魂、黑发。 百丽野猫一样的叫声高声宣叫着,她若有情绪,相信定然会有些惊慌。当格里菲斯站在了女鬼百丽面前那句‘收拾东西收工休息’的台词说出口的时候,整个房间似乎都空旷了一下,似乎是某个存在终于摆脱了浓浓的困倦,打起精神,准备大干一场了。 于是,客厅里笼罩着银灰色雾气疯狂的聚集,除了护住吉良姐妹的一团,其余的全部如手套一样收缩在吉良的右手。他右手食指银光一闪,那些笼罩在百丽和自己身上、脸上的那些浓密如刑具如铠甲的黑线团被一清而空,散成无数二三十公分的断线,飘飘扬扬,落了一地。 百丽凄厉的惨嚎着,她怨念深重,裂开森然的口器,猩红色的舌头对着格里菲斯的眼睛弹射而出,却被迎面而来的一只覆盖了透明灰雾的手掌顺势按住,反推回去,直接按在那女鬼的脸上。 第六十四 收官 格里菲斯的手掌是一种宽阔修长的弧度,而百丽死前还是个双十年华的少女,脸面消瘦骨骼细小。她被格里菲斯一手捂住面门,霸道了覆盖了大半个头颅。格里菲斯像是倒提着一个儿童皮球玩具一样,将女鬼百丽拖在身后。女鬼被他捂住了面庞,尖叫的声音小下来,只能够疯狂的用自身的头发抽打着对方的身体。 然而格里菲斯从始至终只是走过来,拿住她的脸,拖下去,连防御动作的都欠奉。那十数张男人女人的脸孔在他五指间来回闪过,一个个像是要挣脱囚笼的幻象,带着各种不甘和疯狂的面孔。他就那样一步一步的走过去,目不斜视,霸道威严像王一样,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他前进的步伐。 格里菲斯要将百丽拖入地下室里去,他要将她拖入到那个男人占有她囚禁她虐待她的地方去,他要把她拖入那一切悲剧的来源里去。 身体摩擦着地面,百丽像是破布一样被男人拖着,她的颈骨间断开的肌肉和筋络被拉侧很长,身体抠住地面不甘心的扭动着,却无济于事。 格里菲斯弯腰拾起一根蜡烛,借着那蜡烛的光晕,他从客厅走入地-♂,下室的楼梯。 那女鬼意识到格里菲斯将要做的事情,扭曲的身体不知道是恐惧还是别的原因而剧烈颤抖着,她那被格里菲斯捂住了脸面而小下去的嚎叫声徒然尖锐高昂起来,带着那种让人无所适从的慌乱和仇恨的情绪,让整个古宅簌簌的落下灰尘。 然而,男人的脚步势不可挡,吉良看到他一手拖着蜡烛,一手拿着女鬼,在地下室的楼梯口,蜿蜒而下,只留给吉良姐弟一道宽阔笔直的背影。 女鬼百丽不愿受到格里菲斯摆布,她拼命的施展着所有能用的手段,黑色的潮水不甘的从地下室蔓延上来,盘绕住客厅中仅剩的几根石柱,家具,花瓶。 但男人下楼梯时候皮鞋与木板的碰撞声沉重的响起来,是那种‘踏、踏、踏、踏’持续又有节奏的声音,似乎带着某种惯性,给人一种连绵不断、势不可挡的感觉。 百丽被格里菲斯拖拽着脸部,就在那一步一步下楼的‘踏踏’声中,无能为力的被拖向地下室。那情景就像是一个抱着棍子的章鱼,被人硬生生的拽下来,以至于那些被百丽的黑发缠绕的石柱、石盒、金属器皿的表面,都被发线勒出了浓密的深刻发痕,甚至在那发线脱离缠绕物体的那一时刻,整个古宅的地基都摇晃了一下。 接下来,吉良和吉庆便听到了那来自地下室金属晃动、碰撞的声音,皮鞭和利器挥舞的响动以及百丽那撕心裂肺的哀嚎。 吉良忽然想起那日他梦游时候从地下室暗格内部找到的刑具,那些染着暗红色血液的镰刀、烙铁、弯刃、刑床和那用于捆绑的皮带锁链都在历史的沉淀中生了铁锈,却仍旧不能够掩盖那些血腥和梦魇一样的岁月。 格里菲斯如今在使用的正是这套刑具,它是出自百丽的养父之手,是为自家的小甜心喘着粗气精心揣摩了无数个岁月量身打造的。所以,格里菲斯用起来格外的顺手。 惨嚎声持续了五分钟便结束了,吉良听着那自下而上的脚步声,紧张的咽着口水。然后他便看到了格里菲斯怀中抱着一个月白色的小猫,另一只手叮叮当当的拖着一票染血的刑具从地下室走了出来。 “女鬼我已经帮你们解决了,她以后不会再来搅扰你们了,这一点请放心。 额……这些刑具跟那女鬼的存在有一定的联系,实话说来,它们对我还有些用处,我会暂时拿走。你也不用惋惜,这东西于你无用,留着徒增烦恼,被我收容也算一个不错去处。 不过我也不白白的拿你的东西,我这里有一把戒尺,能打这天地间许多僭越之气,说白了就是能威慑一些小鬼之类的东西,我将它送与你,权当报酬好了。” 对于这样子的好事吉良当然是满口答应,他本来邀请格里菲斯过来捉鬼就没给人家工钱,属于空手套白狼的性质。对方一句‘你面相虽丑,但与我有缘’就算抵了工资。如今更是拿掉家中那看起来就不祥的刑具,还直言要给报酬。虽然这些刑具对方坦诚的交代了‘它们对我还有些用处’,但终归难以掩饰对方光明磊落的行事风格,端的有古人之风。 格里菲斯就这样在姐弟两人所幻想出来的无限光晕中缓缓走出了房门,对于这样面冷心热,古道热肠,英俊潇洒、卓尔不群又实力高到能碰到天花板的男人,两兄妹怎么想怎么都觉得自己跟人家相比鄙陋的跟个土拔鼠一样。 这种崇拜的情绪在经历生死峰回路转的姐弟两人之间交叉传染着,等到吉阿满小同志领着一个据说是从桥洞底下偶遇的世外高人的进来的时候,那情感的对比简直不要太严重。 那世外高人显然对吉良一家有所耳闻,他做了些功课,了解这一窝子毛头小孩人傻钱多,非常好骗,于是开口‘贫道道号方丹子,四岁随师父上山,修炼经年,今年才功德圆满得以下山济世。我观小兄弟,面堂发黑,眉宇间隐隐有黑气盘绕,不日将有血光之灾啊,请小兄弟勿要以为贫道戏言,定要慎重待之,寻得高人化解这一番劫难才是。 你我相见既是有缘,我这里有一方灵玉,是师尊下山时候为保我平安所赐,我今日送予小兄弟,它可保小兄弟三日平安。三日之内,定要寻得高人化解劫难,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切记,切记。’ 那脏兮兮的世外高人,手抚胡须一番悲天怜地、情义两全的讲说,让他自我感觉无比高大尚。他将那灵玉配从腰间拽下来,依依不舍的放入吉良手中,吉良顺手接过来揣在兜里,眼巴巴的瞅着对方等待着下文。 这种事情让方丹子道友略显尴尬,在他原本的设想着,自己摆足了谱,对方又是急难,应该饥不择食,抓住自己就要求化解自身劫难才对。到时候他再假意推脱一番,最终敌不过自己内里的善念,从了吉良一家,为其化解所谓的劫难,当然这个过程是要收费的。 不过方丹子道友毕竟是职业行骗的,遇到这种情况却不慌乱,一副淡定从容的东扯西扯了一番,多次明里暗里的点到自己是‘四岁随师父上山,修炼经年,今年才功德圆满得以下山济世’的。 迟钝的吉良这才恍然大悟,莫不是眼前这道人正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所以他就问‘道长愿意为某家化解劫难否?’ 方丹子道友深谙欲擒故纵之精要,假意拿捏一番,最后说‘劫难为天定,帮你化解劫难有违天和,会影响贫道阳寿,所以不做’。这样欲擒故纵一番,画龙点睛的表明自己并不是不能化解劫难,而是不愿意给你化解,老子就是世外高人,你求我啊。 他心里其实想着事情已成了大半,下面就是吉良一家哭爹喊娘的去求他了。谁知道,吉良同志冷冷淡淡的‘哦’了一句,接着就以‘既然如此,就烦劳道友先回吧’送客了,直接了当的连杯水都没让喝,妈蛋的,好歹老子还搭了块玉佩给你呢。 方丹子道友咳嗽一声,觉得事情跟自己预想的有些出入,这吉家的劫难或许没有自己所打探的那样急迫或者那所谓的劫难是些小玩意儿,自己装的太清高,把人家吓跑掉了,于是他放低了身段悲天怜地的迎合道‘此事虽会影响贫道阳寿,但修道之人,且可在乎区区凡胎肉体,贫道师尊烈阳子多次谆谆教导,我等修道之人,为人趋吉避凶、取吉斩祸本分内事,切不可因为畏惧己身利益受损便退缩不前,区区十数年阳寿而已,我方丹子还损失的起,吉良小兄弟且放心,你家的事情,我管定了。’ 吉良眼泛‘感动’之泪光,语言略微感动沙哑道:“十几年的阳寿?!那怎么使得,你还是回去吧”,说完两手一摆,又要送客了。 方丹子道友有些头脑发蒙的被吉良施主‘请’出了吉家老宅,至此还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他当然看出了吉良一家人的口不对心,后来那敷衍的态度简直不要太明显,就暗想自己最后是不是有点姿态放的过低了,引起了人家的怀疑。 …… …… 熟话说人比人气死人,吉阿满在街头市井领回来的这位方丹子道友跟人家格里菲斯相比,怎么对比都是个三流的跑堂渣货。 你看人家格里菲斯衣装笔挺,面如冠玉、仪表堂堂、风度翩翩,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观看都觉得帅帅哒,定然是一个学富五车的真高人。再回头看方丹子那土鳖,穿着脏不拉鸡的藏青色长袍,学人家得道仙长,也不看看自己长的那一脸猥琐皱巴巴的五官,跟那衣服根本不搭有没有,但凡找个有点常识的人都觉的你low掉的渣。 况且你那衣服上青一块黄一块的是个什么玩意儿,油花子还是鼻涕啊,赶紧滚粗老子视线,看着糟心。 第六十五章 嚣张的吉良 其实,方丹子道友跟之前吉良恭恭敬敬请回家的几位仙长并无多大差异,他之所以被吉良轰出来,全是因为‘天时’不对。 若是早个两三个小时,吉良没见到格里菲斯,家中危机没有解除的时候,他在街头巷尾的遇到吉良,对方不用听他自我介绍,那得是拉着就往家里供着。 但如今吉家女鬼被格里菲斯给收了,心神大起大落之下,姐弟俩被形象和实力都十分完美的格里菲斯征服,顿时颠覆了三观,觉得高人就应该是这样的。以前心中的高人都是手中拿着酒壶,穿着脏兮兮的道袍,大隐隐于市非得在天桥底下偶遇的那种,如今一朝得见高人格里菲斯,顿时明悟以前那思想真他娘的肤浅,人家高人那么大本事凭什么过得那么苦哈哈。 方丹子道友被果断扫地出门的第二个原因是吉家危机解除,吉良心神安定下来,便没了病急乱投医的必要。 所以姐弟两人在那里听着方丹子道友在旁边自吹自擂说什么‘四岁上山,师从烈阳子,十年阳寿什么的’只是冷笑,对比之前格里菲斯种种‘低调’,简直是越看越不堪。 实际上,℃,依照吉庆的理性,对于格里菲斯的这种推崇情绪,过几天就会消磨大半。她以前是个普通人家的姑娘,没见过鬼怪,没经历过生死。这一次在大起大落的人生观颠覆之间,格里菲斯趁虚而入,以一个霸道良人的形象瞬间就被推上了女孩心目中很高的位置。 这种少女怀春思慕英雄的事情每个女孩子年少的时候或许都有想过,但成熟之后还整天盼着路上走着来个把两斤坏人劫个色,然后欧巴从天而降打穿所有坏人最后抱得美人归的女子,要么是熟过了,要么就是真正的花痴。 果然过得两天之后,再过几个月便要成年的吉庆同志轻松的摆脱了格里菲斯的阴影,那个像迷一样来去匆匆的男子在她心中确实留下了痕迹,但也仅止步于优秀、神秘而已。 不过,在这段好感消逝之前,还有另外一位朋友也义无返顾的踏入方丹子道友的覆辙,死的那叫一个渣都不剩。 这位朋友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薛毅杰同志,他当天999朵玫瑰被吉庆撸回去之后,痛定思痛,感觉自己定然不构成熟,那吉庆看轻了,所以闭关苦思多日,念头终于通达,于是全人上下立刻换了一种feel,改走了另外一种高冷成熟风格,悍不畏死的又来吉庆那边去示爱。 他去的时候,刚好是格里菲斯走后的第一天晚上,思念和回忆的震撼来的最浓烈的时候。加上当时吉庆对格里菲斯一无所知,在神秘主义的作用下,少女正脑补男神到高潮时节,薛毅杰同志便不知死活的‘铛铛铛铛’的敲开了吉家的大门。 薛毅杰同志运气还算不错,开门的不是对他有敌意的吉良,而是软妹子吉庆。 吉庆一开门迎面就看到薛毅杰同志逆着光单臂支撑着门框带着墨镜脑袋高冷的望着天空45角方向熬着造型,他穿着黑色的西裤、皮鞋,上身是白色的圆领t恤,一身黑色皮毛裘领衣披在肩上。他脸上蓄着八字胡须,看起来沧桑成熟,精心打了啫喱水的大背头至今还在偷偷的滴水。 吉庆撅着嘴望着对方,对方一言不发高冷范十足,吉庆眨了眨眼睛: “……”。 可以想象薛毅杰同志这一次定然又是失望而归,他的出现像极了第二个方丹子道友,在最糟糕的时间做了最糟糕的事情,傻逗乎乎的跟个傻逼似的。 …… …… 话说经过那女鬼时间之后,格里菲斯的收集起来备用的因果便一下子耗费了九成。 但好在经过这一次的时间,格里菲斯明显感觉到自己亏欠吉家人的因果一下子补齐了许多,这代表着自己在摆脱宿命的道路上又踏出了一个必须要踏出了脚步,当然是一个值得开心的事情。 另外格里菲斯虽然损失了因果,但他也同样收获了许多东西,比如那些怨念浓重的刑具,比如那个叫做百丽的百年女怨鬼。这些东西可以作为他某个企划的根基,能够在偿还吉家因果的同事得到这些东西,算是额外的收获。 那个名叫百丽的女怨鬼其实并未被格里菲斯消灭掉,他费尽心机连左岸都降临了,目的还不是要抓她。格里菲斯最后从吉家走的时候,一手拿着刑具,怀中其实是有抱着一坨小白猫的,而那萌乎乎的小白猫其实就是百丽同志。 当然了,百丽作为有地域性的鬼怪,是不能随随便便放出去做打手咬人的。但这种地域性的鬼怪却是最适合看家护院,格里菲斯本意是要养一只萌萌哒的小狗狗,但百丽这只小野猫误打误撞进入了格里菲斯的视野,那他也十分不客气,照单的笑纳了。 吉良最近心情颇为愉快,家庭隐患的消除,让他整个人轻松的许多,连走路都是蹦蹦跳跳的。 吉良万事屋今日又重新开张了,格里菲斯顶着蘑菇头去历下十四中发了一次传单,回来之后,吉良万事屋那些新老顾客就缓慢的回流了过来。 格里菲斯在沙镇的时候就比较迷恋绘画,曾经在地上或者纸张上作画过许多次,吉庆曾经偷偷跟吉良商量过要送格里菲斯上学的事情,对方算算家中经济应该足够满足日常开销的情况下支撑一个人上学,便点头同意了。 但格里菲斯对这样的事情有些不以为然,所以当吉良询问他意见的时候罕见的表态拒绝了。而吉庆吉良也没有城里人那种孩子必须要上学,不上学就没法出人头地,更上一层楼的理念,说到底,他们都是些从社会底层刚刚爬起来的人,对于更上流的社会,其实是没有太多奢望的。 格里菲斯最近又在画画了,他画的是一个有着花园的简陋房子。那房子两边种着花草,里面住着一个用两个圆圈和五根线勾勒出来的男孩子,那是格里菲斯自己。 这一幅简单的水彩画,在沙镇的时候,吉良就看到过格里菲斯绘制这东西,事到如今,用吉良的眼光看起来,那幅画除了粗糙了上了些颜色,唯一多出来的东西,便是一只处身门沿边上表情臭臭的,满脸不开心的白猫。 得到了格里菲斯的真传的秘宝——戒尺之后,吉良最近全身心的都在投入到那东西的研究之中。 传说中天材地宝,法物宝藏之类的通玄物品,其表面定会天生天养或者后天雕琢一些神秘的花纹、符箓之类的东西,吉良最近拿着放大镜没日没夜的研究,也没有发现有这类纹理的存在,倒是那制作戒尺用的木料年轮倒是清晰可辨。 对于这种事情,吉良认定自己肉眼凡胎,窥不破仙家秘宝,就像不懂相术的人看不到人眉间黑气一个道理。他两次被格里菲斯所救,震惊于对方的绝对强势而霸道的实力和行事风格,根本没想过这样的人会拿个普通的尺子忽悠自己,所以那得来不易的戒尺格外珍惜,就差挤钱买保险箱存起来了。 但天可怜见,格里菲斯送吉良的那把戒尺确实是把普通的尺子。格里菲斯把百丽拉去地下室收拾的时候,由于用力过猛,无意间竟然在不知道哪个旮旯里震出来一把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戒尺。 于是当时格里菲斯灵光一闪,大模大样的将之踹入怀里,然后转手赠送给了吉良同志,而且还大言不惭的给他说这玩意儿有什么辟邪驱鬼的能力,重点是吉良同志还深信不疑,就连一向沉稳睿智的吉庆都没有提出过疑义。 事实上,格里菲斯提供给吉良这玩意也就是逗对方耍耍,谁让他格里菲斯大王今天高兴,要就是想玩弄人儿呢。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吉良这家伙中毒太深,天天拿着那戒尺神神叨叨,动不动就‘天上老君急急如令令’云云,还不知道分分场合。 有一次吉家人吃饭,吉良就忽然大吼一声‘天神附体’,就从裤裆里抽出戒尺,站起来一脚踏在饭桌上狂笑,看的格里菲斯一愣一愣的。 更可气的是,吉良最近经常半夜偷踹格里菲斯的房门,踹开了啥都不做,乎醒了格里菲斯就让他看自己的‘疯魔’表演。更有甚者,吉良兴之所至,得寸进尺,逼着格里菲斯扮演当日客厅中的女鬼百丽,而自己就扮演格里菲斯自己。他通常都是一手拿着戒尺,一手抓着格里菲斯的脑袋满卧室的拖拉,表情还要很严肃的重复那句台词: “你面相丑陋,这是大错,我不赞许你……” 格里菲斯对这事情深恶痛绝,简直是一分钟都不能忍,他作为大妖格里菲斯,还从没有被人摸着头喊丑呢。 不过大妖格里菲斯终究是大妖格里菲斯,宰相肚里能撑船,忍了。 这样的事情大姐吉庆在的时候,吉良是绝对不敢做的,大姐吉庆虽然温柔,但发起火来,也是不容小觑的。 但吉良这事情做的隐秘漂亮,显然是经过周密计划的,所以家中大姐吉庆完全不知情。 第六十六章 琐碎流年 送吉良戒尺的时候,格里菲斯其实并未想过太多。他认为有自己坐镇吉家,那个比什么破烂法器、神器戒尺强的多了去了的。 但人家吉良不知道这个啊,他满心想着自己得到了传说中的仙家宝贝,心中那个激动喜悦,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事情。 所以隔几天之后,格里菲斯竟然在吉良万事屋的服务列表中惊奇的发现了抓鬼业务,妈蛋的,这个是得有多作死,老子送你戒尺的时候有告诉过你这东西能捉鬼吗?!老子分明说的是‘能辟邪驱鬼’好不好,你智商到底行不行啊,威慑小鬼就等于抓鬼吗,妈蛋的。 不过,人家吉良不管这个,反正我手里有法器了,哪个鬼敢来惹我,我分分钟搞定你。 幸好吉良万事屋的声明并不显赫,只是在吉家老宅附近的一些地方流传,他们最远的业务触及范围实际上便是历下十四中学。这样狭小的地域里闹鬼的概率是不高的,所以当吉良张贴了那业务一个多周了,也并没有任何一人上门来拜托任务,这个倒是让吉良有了一种空有屠龙宝刀,世界已无龙可屠的寂寥感。 格里菲斯最4¤,近的本体恢复的不错,连带着吉阿满这具身体都受到了影响,强壮了不少。但第六层空间的意识是被称为阿耶罗煞识,是一个封闭的循环意识。因为这个特点,阿耶罗煞识有着良好的恢复效果,几乎每一名开通这个空间意识的强者都有在其中疗伤恢复的经历。 但阿耶罗煞识为人提供了良好恢复环境的同时,由于过度封闭的缘故,格里菲斯的本体要从第六层空间意识中出来到现实的世界,要么直接从这空间出来,然后很长时间之后,等第六层空间彻底平息强行离开时候造成的余波,再行进入修养。格里菲斯的本体伤势太重,所以,这个方法不可取,一旦出来,等到下一次的进入就要很长时间之后了。 第二种从第六层空间意识中出来的方法便是绕道幻界,从虚幻与物质的边缘释放投影降临。这方法虽然也同样耗费非常多的能量,轻易不能使用,且释放到现实世界的本体投影跟本体的实力也有着不小的差距,但大妖格里菲斯是哪位,全盛时期一拳打爆一颗小行星跟喝豆花一样轻松的强横存在,即使现在都伤成狗了,也比这个星球绝大多数的生物强横。 所以,在生死关头,吉阿满出了降临左岸之外,还有另外一张底牌,那就是降临本体投影。它比降临左岸更加华丽,但同样也更铺张浪费,以吉阿满如今的家底,一次都支撑不了本体投影的降临。 由于对这个世界的真实力量欠缺认识,格里菲斯最近有特别注意收集相关的资料。梁秋智识是一个觉醒了能力的人,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性格温和的男人其实是一个超能力相当不俗的家伙,即使在搜罗了整个国家异能人才的权集驰里面也都是小有名气的人。 对于这样子站在世界核心力量圈子里面的人,其自身接触到人物、信息、资料比之毫无根基的格里菲斯要强的多。所以最近,格里菲斯经常偷偷摸摸的造访梁秋的家,翻箱倒柜的倒是找了许多资料。 如今梁秋智识‘出差’去了,家中只有梁秋贵子和一个上了年纪的四十多岁的女佣人。以格里菲斯的身手,对方一个瞎子和女人当然不会有什么压力。因此每一次潜入盗窃梁秋家的书籍、资料都游刃有余。 当然了,梁秋智识并不会将一些特别重要的机密放在家里面,所以格里菲斯所能阅读到的,大多数是一些名人传记或者某某地区发生的怪事情等,对于真正涉及到这世界力量核心的东西,所提是不多的。 而梁秋家的女主人梁秋贵子是一个安静到几乎会被人当做哑巴的女人,由于常年不见日光,她的皮肤纯白细嫩的像是被漂白的羊皮纸一样。由于梁秋贵子喜爱‘读书’,梁秋智识便为其在家中组建了一个不小的图书馆,智识不在家的时候,梁秋贵子就会坐在图书馆的一角,赤着脚,在阳光半透的窗台边上,静静的抚摸着那一行行的文字。 贵子小姐的生活就这样单调而简单着,这些年,许多人在他身边走了来了,而唯一留在她心中的,只有智识一人而已。 智识出差了,智识上班去了,智识和朋友有约,贵子便会乖巧的躲入图书馆里,这些年她始终一个人。贵子并不觉的这样会孤单,因为太多次的一个人挤在一起,总是让人感觉拥挤热闹的。 格里菲斯手捧着一卷黄色的羊皮卷靠在夕阳的余光中低头翻阅着,在他的身后,梁秋贵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坐在一排木色书架的排角翻阅着一本厚厚的,类似字典的书籍。这是格里菲斯第十五次潜入梁秋的房间,他也有些喜爱着空旷的图书馆,尽管这图书馆的女主人并不一定会欢迎他。 相对于吉庆,单就外貌上,梁秋贵子无疑是极美的。她的气质安静,安静中甚至带着一股莫须有的病态柔弱,让人忍不住想要去呵护。 格里菲斯最近在梁秋家里小住,倒是见识了这女子的不少风情。以大妖格里菲斯的淡漠性子,他当然不会无聊到去偷窥一个柔弱的女孩,只是梁秋贵子小姐对于自身隐私的事情看的极为淡漠,所以无论是她洗澡还是睡眠的房间,都是开放的设置,让身在家里的人,几乎不用怎样费力,便能窥到不少的风光。 对于这些事情,格里菲斯倒是来者不拒,他原本便不是一个良善的人,或者用‘暴君’‘魔王’‘恶者’这类的负面名词称呼他更加合适一些。对于一些送到眼前的福利,格里菲斯也不会怎样抗拒的。 …… …… 时间就这样子平平淡淡的走过了三月,吉庆、吉良和格里菲斯分别大了一岁,在年少的青春里,这成长的经历是模糊又新奇了。 三月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河道旁的垂柳已经吐了新叶,稀稀疏疏的,给人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即视感。 吉庆带着格里菲斯踏了一次青,地点便是吉家一公里外的小河边上。 三月的河岸正是游人最多的时候,吉庆拉着格里菲斯在人群里面川流不息,享受着来之不易的休闲时光。 经过一个冬天的治理,吉良万事屋在附近已经有了些名气。之所以如此顺利的打出名气,一个原因是万事屋这种旧时代的产品还能重现江湖的稀缺性,另一个原因便是格里菲斯招人喜欢的外表了。 格里菲斯是一个脑袋大大、头脑笨笨的男孩子,在众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十足萌蠢的人。这样的相貌可爱的弱势群体其实能够相当程度上的吸引女孩子的同情甚至母爱,在沙镇的时候,格里菲斯就利用这一招,骗取了无数女孩子、欧巴桑的欢心。 这样子双管齐下的手段让吉良万事屋在中下层的小圈子里面有了些许名声,尤其是在那些不爱写作业的学渣界,更是异常火热了。 时间就这样平平淡淡的流淌下来,立春之后,草长莺飞,整个世界在那一片恬淡欣然的绿意里铺卷开来,像是一幅缓慢生长的温馨画卷。 格里菲斯每天穿梭在无数各式花样的任务中忙忙碌碌,偶尔的时间会去贵子那里看看书,经过这段时间的出入,梁秋家的藏书,他基本上是看过九成的。 而类似锻炼身体,增强力量、体能之类的事情,格里菲斯最近已经不怎么主动去做了。 实际上,以吉阿满的特殊体质,正常的锻炼手段对于增强身体的机能已经微乎其微了,来自于整个世界的阻力让大妖格里菲斯也有些无奈。 但格里菲斯毕竟是生而大妖的因果之兽,既然正常的锻炼已经失去了意义,格里菲斯便用自己结余下来的因果之力强行提升身体素质。 说道因果之力,这几个月来,格里菲斯倒是有几单收获,但由于对方是普通人,所涉及的对象也是普通人,而且影响范围很小众,所以,收获倒不是很多,加起来能够沙镇那次收掉‘零’所收获的因果力量差不多。 人类由于感情丰富,意志情感倾向较为凸出,所以触动因果弦线的几率较大,让格里菲斯响应的几率也较大。但因果是宇宙除了时间、空间之外的第三大要素,因果的弦线同样神秘诡黠,格里菲斯虽然努力的在扩大自身的收缩范围,这几个月下来,因果的收获教之以前也并未增加多少。 第六十七章 出差 以格里菲斯如今搜索因果的速度,想要让本体恢复并将吉阿满自带‘废材’属性的身体提升到足够匹配自己后期计划的程度,显然需要很长的时间。 但格里菲斯从沙镇以来便计划着一些事情,近日来,这计划的材料也已经收集的七七八八,只待某些契机来临,这计划便能够实施开来,到时候,以格里菲斯的能力,收集因果力量就要比目前纯粹碰运气的状态要好太多了。 梁秋智识四月底的时候,回来过一次,带了些各个地方稀奇古怪的土特产。为了答谢吉家的照顾,这些花花绿绿的工艺品、小食物吉家也被分了一些。格里菲斯爱吃甜点,所以被吉庆分了许多口感和外形俱都不错的点心糖果,但都被有同样嗜好的吉良夜间趁着格里菲斯睡着的时候偷偷换掉了。 经历了不足一个月的时间,梁秋智识成功的以自己宽容的性格和阳光般美好的笑容在吉家人心中营造了一种大哥哥的形象。他是一个很热心的人,难得的是对许多的事情有着多数男子所缺乏的细腻感知、看法,所以跟梁秋智识相处起来,总是会感觉到格外的舒适,不知不觉就会被他那种天南海北≯★,的广博见识和闲淡平易的谈吐带的聊性大起。 他是一个柔细并且魅力十足的人,吉良难得的以两个颇为正面积极的词汇这样评价着对方。 梁秋智识回家期间,梁秋家的那个有些不慎着调的光看外貌就疑似流氓的朋友薛毅杰同志却反常的没有过来骚扰吉庆妹纸。 这位终日游手好闲的选手已经有几个月神出鬼没,甚至在吉家与吉庆聊到一半正要抒情的时候,都会被电话打断,然后一脸不爽的走开掉。 到的最近几个星期,薛毅杰已经全然消失,看不到踪影了。这种事情落在心思细如毛线,并且一叶知秋、见微知著的吉良同志眼中,便理解成了对方知难而退的象征。 但吉良同志自认为是个深刻的人,简单的现象得出简单的推论,这个大路旁边的人都会,他大吉良的思想永远是要比别人超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 所以,吉良进一步展开联想认为这是对方欲擒故纵之法,以退为进嘛,想要以自己渣渣的人品俘获妹纸的芳心,就要各种作死各种折腾,在与妹纸的多多接触和混乱中,兴许还有一丝希望。 窥破其中奥秘的吉良信誓旦旦的断言不出一周,薛毅杰定然会哭爹喊娘的爬上门来,癞皮狗一样再一次对吉家妹纸吉庆发起疯狗一样的攻势。 不过吉良自信满满的堵在家门口两个多周,连薛毅杰的一根毛都没见着,于是气急败坏的批判对方不懂兵法,一个欲擒故纵玩的似是而非,痛心疾首大谈人家‘玩呲了’,‘玩脱了’,那个架势就是恨不得要拿手机给薛毅杰打电话质问对方为什么没有出现一般。 而薛毅杰同志在的时候,吉良家中那种被他异想天开的作风折磨的无奈、恼怒亦或是不知所措的热烈、混乱的感觉终究是冷却了下来,这对于吉家应该算是一件好事情,只是突然的冷清让习惯了聒噪的耳膜有一点的不适应。 五月中旬,梁秋智识又‘出差’去了,这个对于土生土长的沙镇土鳖吉良来说,绝对是一个很时尚的行为。 吉良曾经好奇的问过对方的职业问题,实际上他偷偷研究过经常出差的职业,像是审计啊、营销啊、客户服务啊之类的,但都被对方笑着否定了。 踏着大哥哥梁秋智识的脚踵,吉良思量良久,宣布自己也要出差。 出差这个词听起来就有气势而且给人一种忙绿且成功的感觉,吉良潇洒的定下了出差的基调,接下来就有些苦恼到底要去哪里出差,以及出差到底要做什么的问题。 不过这种问题难不倒我们睿智的吉良同志,他收拾好了东西,抓着格里菲斯就往外走,因为他在路上有充分的时间留给他去思考。 吉庆对于吉良这种明显胡闹的行为倒是有拐弯抹角的暗示过一次,但吉良沉浸在自己小小的虚荣心里面,想着某一天路上遇到朋友嘘寒问暖,他吉良就可以一脸疲惫无奈兼责任感深重的表达出自己正在出差或者刚出差回来,那场面定然是极成功人士范儿的。 吉庆见吉良这个样子,便不再劝了。她本不是一个苛刻的人,青春期的少年渴望流浪,渴望漂泊与成熟,吉庆虽然不懂,但多少理解一些。本着外出走走增长见识的原则,吉庆为吉良拟定了路线,并说了一些出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背着大包小包,吉良心情愉快的上路了。格里菲斯作为吉良钦点的小跟班,肩头上扛着的东西可一点儿不比吉良轻,尤其是两人走出了吉家十公里以外之后,吉良做事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吉良对弟弟吉阿满恶意欺压的黑历史最早起源于沙镇,那个时间段格里菲斯通过各种手段装傻卖萌赚取了一大票叔叔阿姨的同情,相比于同期的哥哥吉良,得到的关爱和零食那多的不是一点半点。 少年心性的吉良当然不是道德帝,七情六欲还是有的,于是顿时胸中妒火中烧,恶向胆边生便偷偷摸摸的偷了格里菲斯许多吃的。 索性当时那圆脑袋的家伙算术不是很好,吉良即使偷吃也蒙混过关了很久。 话说格里菲斯爱吃沙镇一种叫做哈米奇的水果软糖,简直是爱不释手,每次吃那玩意儿,都要舔弄很久才舍得下咽。而不巧的是,哥哥吉良也有和弟弟相同的食物喜好。 不过,当时的吉家清苦,对于哈米奇这种样子的糖果当真算的上是奢侈品。好在格里菲斯卖的一手好萌,每每在糖果店老板娘那里有所斩获。 有一次,格里菲斯从外面抱着一小包糖果回来,里面有三枚哈米奇。格里菲斯当天没舍得吃,抱在怀里入眠。吉良趁着夜色狠心的吃掉了两枚,第二天格里菲斯醒来,挠着脑袋的看着手中孤孤单单的一枚糖果,满脸苦恼的掰着手指头算来算去,相当茫然迟疑,似乎是发现了某些不对劲的地方,但又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 这个当然是没文化,数学学渣的坏处。 但随着格里菲斯渐渐长大,他可怜的脑干终于发育了一点,至少识数是没有问题了。吉良故伎重演,便被格里菲斯识破,还满脸气愤的跟大哥哥吉良告状,说有人偷吃他的糖果,打断腿做包子云云。 后来亡羊补牢的格里菲斯为了防止心爱的糖果点心被盗,竟然恶心的睡觉前每个糖果点心上都要舔上一口,含上一含,吐口水等等,那小心翼翼生怕别人惦记的小市民嘴脸看的吉良一阵唏嘘。这样一来,吉良便无计可施了,于是他怀恨在心,在想起来的时候,便会蓄意报复一番。 这一次出差,吉良那把能够‘降妖除魔’的秘宝戒尺也有带来,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十分充分的出差理由——为了拓展吉良万事屋的业务。当然了,降妖除魔捉鬼现在也是万事屋的业务之一,吉良可是明码在店里任务项中写过的。 漫无目的的坐了两个小时汽车,吉良和吉庆下车吃了一顿午饭,两人背着包走了一段时间,吉良想着自己是成功人士,便找了一间不错的房间住下了。 这个世界的煤料和燃油似乎格外短缺,格里菲斯所乘坐的汽车主要是以蒸汽和一种高能压缩材料混合提供能量推动车桥旋转的。 吉良不懂这些,他妆模作样的给格里菲斯讲解一些汽车的构造原理,深入浅出的点评了一番。格里菲斯懒得理他,他分出了大部分精力沉入意识空间中分析着大妖伦奇的刀法,这刀法来自于大妖伦奇,十分深奥高明。 吉良将包裹放在旅馆里面,外出折腾了两三个小时,业务拓展的成果没有多少,对于这这那那的评头论足倒是有一箩筐。 在旅馆休息了一个晚上,吉良和格里菲斯大包小包的又出发去了。 这一次吉良买了火车票,因为第一次坐火车,紧张,怕迷了路,没敢多走,只买了五站路。在吉良土鳖的观念中,这种事情当然是可以被作为谈资的。 格里菲斯现在已经直接无视他了,随便吉良闹腾,只要死不了就行,他要忙着分析伦奇的刀意呢。 有一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又有话说nozuonodie。吉良这一趟成功人士的出差之旅,在宿命的牵扯下在那绵延修长的铁轨上轰隆轰隆的往前行着。而吉良不知道的是,他这一次异想天开恣意而为的短暂旅途,对他未来的人生有着怎样难以磨灭的影响。 “亲爱的旅客朋友们,新乡站就要到了,有要下车的旅客,请您携带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准备下车……” 第六十八章 斐具 上岛的初夏将要到来,整个世界的空气里还残存着春日暖阳阳的温存味道,像是情人柔软温暖的体温,让那些穿着长袖长裤旅行的人们格外舒爽。 吉良所买车票正是去新乡的站点,他事先跟别人打听过坐火车的流程,等广播响起来的时候,他还是知道要去出站口排队等候的。 这一季去新乡的人有不少,听人说新乡靠海,环境很好,这些人中有很多是去旅游的。 吉良和格里菲斯背着大包小包被挤在人堆中间,他二人身材并不算高,所以在人堆中并不显眼。 那列车乘务员又报了一遍站牌,高声提醒着乘客们将要到达的站点,吉良心情激动的看着窗外渐渐靠近的车站,幻想着在美丽的新乡那个莫须有的美丽邂逅。 车厢拥挤着,不一会儿便到了站点。 吉良和格里菲斯几乎是被推挤着走出车门,一串串一簇簇的行人拉着手提箱子,沿着出战的绿色箭头提示涌向出站口。 一个穿着风衣带着墨镜的男子快步从吉家兄弟两人边上走过去,他枯散的头发和衣袖修长,嘴角边留着文雅的八字胡须●-,,表情被长长的头发和旺盛的胡须遮盖住大半,大步从吉良身后与他擦身而过。 男人走动风带起了格里菲斯的一丝头发,他抬起脸来,望着那人远去的背影,表情渐渐无奈苦恼起来。 “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格里菲斯这种话说的有些无头无脑,他喃喃自语,倒是没有被别人听见。 原来那个风衣男子在同吉良擦身而过的时候,藏在袖长袖管的细致食指竟然灵活的绕过吉良旅行包的拉链,将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放进了吉良的背包,然后又顺势将拉链拉上了。 这种事情说来复杂,但只是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个瞬间,可见那人手法的灵巧。 但这样心灵手巧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放东西在吉良这种乡土气息浓重,一眼便看出不是怎样大富大贵的孩子身上呢,格里菲斯想了想,最终还是认为是在利用吉良瞒天过海,躲避某些追踪或者搜查。 事实情况正是如此,之前在火车上那名头发散乱外衣修身细长的男子,是权集驰在新乡的分部代表。 权集驰人手不多,但上岛这种商业大都市还是有着不少分部的。 之前与吉良错身而过的那人名叫秦晴,三十岁左右的样子,据权集驰内部资料记载,他曾是喜爱摇滚的嬉皮士,年少轻狂过几年。 后来秦晴浪子回头,被权集驰少将军青君看中,几年下来便觉醒了异能,成了上岛市的一方支柱。 当然了,权集驰是整个国家拥有超凡力量的政府代表,能够在权集驰中作为代表坐镇一方的,定然不会是个简单的家伙。 事实上,权集驰这样子有大能力的组织,深入地方并不会明目张胆的插手政治。术业有专攻,让武夫去文职是不合适的。当然了,权集驰当中并不是没有政治头脑很清醒的人,能文能武的也大有人在,像是少将军青君的父亲,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国家机关不同部门毕竟有着不同职责,政客负责政治,刑施部负责治安,而权集驰的一部分职责就是负责治安之内,刑施部无法触及又无能为力的部分。 通常这一部分都会涉及到神秘力量,能力者之类的东西,对于这样子的人或者事物,普通人处理起来就会相当麻烦,处理多又容易引起恐慌,这个时间便是权集驰的人出马了。 这样的事情通常来说都会比较棘手,但全世界的能力者其实没有多少,敢于惹是生非的便更少了,所以,权集驰在地方上的人通常都是比较清闲的,有时候数月、数年都不会有出动一次。平日里,这些人喝喝大茶、泡泡妹子、处理处理手下搜集的情报就就完事大吉了。 这样的人在吉良所住的地方就有一个,而且和吉良还很熟悉,那便是整日里游手好闲,捂手事实的薛毅杰同志。 薛毅杰是上岛市吉良那个区的权集驰代表负责,因为性子惫懒,而工作又清闲的缘故,他呆在权集驰小分部办公室的时间实在有限,态度恶劣的时候,两个星期去一回都是有的。 而这一次新乡的事情显然也惊动了薛毅杰,由于新乡和薛毅杰距离比较近,他和秦晴两人又都熟识,薛毅杰同秦晴一直保持着联系,最近几个周,事态恶化,终于赶了过来。 当然了,这也正是最近一段时间薛毅杰神秘消失的原因,跟吉良所猜测的欲擒故纵泡妹子的猜想倒是有一点的差距。 …… …… 秦晴前些日子主持新乡事宜,无意间发现一些能力者的踪迹。这些能力者有三人,俱都是身强力壮的白种人,一眼便能让人辨认出他们来自南方大陆。 这三人应该是隶属于某个中小型的能力团体组织,行动之间颇有些配合章法。 能力者进入国门一向都是被严加盯梢的,这部分的职责属于权集驰,事实上,国际上大部分规模大一些组织的能力者在他们这里都有备案纪律。 面前的这三位能力者或许是属于某个刚成立的异能者组织,秦晴在电脑上并没有查到他们的相关记录。这种两三人便成立组织做一些不大不小偷偷摸摸违法乱纪的事情倒也常见,因为能力者们作案时候常常手段特殊,被抓到的很少,被判刑的更少。 这样子的人进入新乡按照流程秦晴是要关注这些人的所作所为的,限制自由到不至于,至少不能让对方做出太过分的事情。 这些天秦晴正好骨头生锈,静极思动,便跟屁虫一样吊在三人后面想要看对方到底要做什么。对方是个十分警觉的组织,在新乡绕圈圈一样晃了两个多月愣是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整天就买买东西,逛逛街,跟正常度假党一个样子。 新乡背靠大海,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在新乡度假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对于三人在新乡晃圈圈的行为,秦晴虽然疑惑,但也没有太多的怀疑。 他将自己这边的情况打电话告诉了好友薛毅杰,对方那段时间正好刚弄了999朵玫瑰去吉家献殷勤被着急女鬼的吉庆撸回来,人生观什么的都在伤心中扭曲了,直接就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满满的恶意。 听电话那头的秦晴一说那三个杂毛的现状,胸中充满恶意的薛毅杰当机立断就说人家有问题,秦晴问其原因,他便说‘三个大男人不好好在家陪老婆,出来闲逛一两个月,不**不搞基,绝逼的另有企图。’ 秦晴想想也对,有能力的男人还洁身自好的确实不多,便锲而不舍的继续跟了下去。 这跟踪终于收到了果效,正如薛毅杰所说的,那从南方大陆过来的三个家伙确实另有企图。 在三人入住新乡第二个月的中旬,他们便开始连续一个星期凌晨两点之后,去新乡的墓园、问鼎广场地下室、废弃的工厂等地方拿着铲子、锄头等工具去刨击地面,显然是要挖取东西了。 看到这里,秦晴哪里还不知道对方确实有所企图,在新乡的权集驰战斗序列的能力者只有他一人,他担心寡不敌众,便当机立断叫了临近的薛毅杰一起过来。 来自南方大陆的三名能力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他们连续换了上百个地方,耗费了一个多星期,终于从一个小墓园中刨出了一个银制的拇指大小的‘工艺品’。 那是一个大剑形状的银制品,雕工细腻,剑刃厚重顿口,剑柄上有复杂的花纹。那剑柄是用一整条盘结在一起,弯着身子做成护腕张着嘴巴露出锋利牙齿的毒蛇做成的,它被埋在土里,不知道不长时间,看起来很是古旧。 然而,这东西一出土,那三名白种人便异常亢奋起来。他们小声议论着,声音虽然竭力的在压低着,但那兴奋的情绪还是传递了过来。 “……嘿!斐具!是斐具!卢梭那家伙没有骗人……” “……发财了,我们要发达了……” “……快走,最好今晚……,这里是华国的地盘,小心权集……车票……明天……” 几个人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过来,这对于增强了五感,特别是听觉系统的秦晴来说,还是能够听到许多有用的信息的。 “斐具!竟然是斐具,你们真是给了我好大一个惊喜啊。” 秦晴趴在草地上,嘴巴里叼着一根稻草,闭上眼睛支着耳朵仔细听着。 薛毅杰带着带着深绿色的帽子,一身黑色的紧身衣服藏身在距离秦晴不远的大树上。他没有秦晴的五感增强,听不到对方说话,只好拿着望远镜在树叶之间好奇的望着远方的三人。 ps:感谢‘额,有只鸟’的100打赏,哈哈,沉寂了这么久,大家还是爱我的嘛…… 第六十九章 斐具之争 薛毅杰由于刚来几天,不认识对面的三人,便百无聊赖的给对方起了白人a、白人b、白人c的代号,而因为蹲点观察了大半夜的缘故,他又不像秦晴一样能够听到对方声音,无聊的薛毅杰只好用望远镜看着对方的嘴型,想象着前面三人正在说的对白: 白人a:今晚吃的馍馍卷大虾美味极了,我哈流子现在还流着呢,么么哒。 白人b:得了吧,你个瓜娃子,法式小面包配大蒜才是人间美味,你懂个球球。想当年我跟我牙牙上地干完活,蹲在地头上,两手粪叉叉都不用擦一顿能吃半框子。 白人c:白逗了,你们两个土鳖,快看看我的发型乱了没有,介个可是今年流行款,杀马特草鸡中分头,你们快看我,快看看我,有没有一种左右摇摆的忧伤气质? 白人a:大闸蟹配馍馍…… …… …… 不提薛毅杰在树上自言自语的乱配音,秦晴的能力其实是一种叫做‘纤细爱人’的东西,取的便是爱人之间感人细腻敏感的意思。 秦晴‘纤细爱人’的能力为他很好的敏锐了自己〗※,身体的五感,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肌肉的强度,缩短了神经的反射弧,这让他比正常人更有力量、反应更快也更敏捷。 秦晴的这种能力因为兼顾强化的太多,所以比较中庸,但同样不会出现特别致命的缺陷,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实用的。 既然发现了白人三人组挖到了斐具,秦晴和薛毅杰便寻思着要抢夺回来。 在别国的土地上挖掘别人的宝藏这个本来就不是合法的事情,秦晴两人的想法无可厚非,只是对方有不知底细的三人,而他们两人似乎有些势单力薄了些。 为了保险起见,薛毅杰充当诱饵,调虎离山调开了一人,随后,秦晴一路尾随,趁着剩下两人中一人去买车票的机会,另外一人落单的机会,横抢了对方手中的斐具便跑。 但凡是人被抢夺了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都会十分恼火,况且是有能力火气天然就大的能力者。 那三个白人老外对新乡地区的情况显然摸的十分透彻,他们显然有专门了解过新乡地处的防御力量,被人当众发现窃取国宝藏,这些家伙非但没有落荒而逃,反而对着秦晴奋起直追,一副天不怕地不怕,不把东西还给老子,老子追到你天涯海角的架势。 事实上,能够拦截这三名南国能力者的人在新乡这边还真的就不多,薛毅杰跟对方干了几架,秦晴回过身也和对方打过,打的半斤八两,因为人数劣势,薛毅杰这边反而还要稍弱一些。 当然了,这里毕竟是华国的地盘,薛毅杰和秦晴两人早就将这边的情况向总部汇报过,那边也做了相应的应对,相信用不了太长时间,就会有相应的增援过来。 说道这些人所争夺的斐具,这种东西其实是有些来头的。 这个世界上基数最大的,占据着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是普通人,除此之外,有另外一部分类似薛毅杰、秦晴、梁秋智识之类的能力者。这些人的身体或者经过变异,或者经过辐射或者先祖遗传,在身体长成到一定程度以后,便有很小的几率觉醒能力。 除了这两类之外,在能力者的世界,还有一个数目‘庞大’的团体,那便是斐具的使用者。 所谓斐具的使用者是自身不能觉醒能力,依靠着一些拥有奇怪能力的武器,也就是被普遍称为斐具的东西,发挥出类似超能力效果的人。 综上所述,斐具是让一个普通人拥有超人能力的东西,所以价值连城,任何一件斐具都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瑰宝。 不过,因为斐具的特殊性,或者半生物性,它会主动选择宿主,不被认可的人即使手握斐具也不能够发挥其分毫的威力。而斐具选择宿主的标准往往非常苛刻,甚至会很奇葩,比如某些斐具穿戴的标准是要求宿主舌头能够到自己下巴,并且舌尖要超过下巴底端三指的距离。 因为这种苛刻甚至奇怪的标准,许多斐具甚至会辛辛苦苦的被从土里挖掘出来而找不到能够使用的人才。 而斐具一旦选择了宿主,便会终生不离不弃,宿主死亡,斐具同样会随着宿主一同死亡。这种死亡会一直持续到不知道多少年后,斐具重获复生的机会,在某个未知的角落里,再次长成重现人间。 因为斐具有这样的特殊性,使得斐具一经使用几乎无法被回收,这种回收再利用的工作即使宿主死亡也同样无法做到。 值得一提的是,觉醒异能的人是不能够使用斐具的,这个或许是因为不同种属的能量容易相冲导致的。 眼前,被秦晴和薛毅杰两人夺走的斐具正是一枚刚刚出土,还没有认主的新面孔,这东西虽然能力尚且为止,但只要带会权集驰的总部,仍旧会是不小的功劳。 而秦晴因为虎口拔牙,‘偷’了别人宝贝的缘故,被三个白人一路狂追,最终无奈之下,只好将那东西放入了在火车站偶遇的吉良的背包之中,以图总部支援过来之后,再向对方索要。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过程虽然曲折,跟格里菲斯所猜测的倒也相差不是太大。 此刻,格里菲斯正光着脚,盘缩在一张洁白的旅馆床单上,手中把玩着那剑形的斐具。他身为因果兽,对于能力之流的东西并不是特别敏感。他虽然受伤几乎濒死,但生命层次达到他那种层度,即使死掉,机体的一些功能也能够延续很久,所以格里菲斯还是能够从那小小的银质大剑中感受到那种来自生命体的脉动和脉动之下那种非议所以的能量流。 “看来应该是一种辅助战斗类武器,以目前人类的体质状态,与这种辅助类武器相结合倒不失为一种提高自身武力输出的一种方式。 大千世界,果然无奇不有,连这种天然生长的能与人类寄生的武器都会出现,看来多走一走,看看外面的世界,多少能增长点见识。 只可惜,这大剑之中的力量是本位面滋养而生,只能供极个别的本位面生物使用,我无论本体还是吉阿满的身体都高出这位面太多,估计是不会被武器承认了。” 格里菲斯把玩着手中的银质大剑,这样想着。吉良出去买晚餐了,他是这样跟格里菲斯交代的,格里菲斯其实知道,这个青春期的少年不知道在哪里看了一本不太正经的小说,估计目前正根据小说中的剧情在哪个街角或者十字路口熬着造型,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艳遇。 …… …… 新乡一个不知名的阴暗小巷。 一名刑施部的男子用左手扶着右手手臂,跌跌撞撞的跑着,他的右侧手臂松松散散的摇摆着,显然是断掉了。 在深窄的巷道里,男子的身后不急不缓的吊着一个身穿休闲运动棉装的白人男子,他从极东的地方走过来,高高的身形充满小巷,遮住了血色的夕阳。他的背影在逆光中拉长着,覆盖在刑施部男人的身上,冰冷的像是一条毒蛇。 刑施部男人扭头看了对方一眼,他的眼中流露着沸腾的恐惧,仿佛沸水一样无法压抑。而在他瞳孔反射的光线中,那背后身材修长笑容可掬的男子并不是一个人,却是一团两米多高的燃烧着火焰的沸腾人性鲜血。 刑施部男子竭尽全力的奔跑着,慌不折路的转进一个阴暗肮脏的小巷,身影刚没入黑暗中,便徒然从其中飞了出来,撞在对面的墙壁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紧接着一个壮硕的穿着纯白色整齐西服的白人男子,从其中缓缓走出来,他拭了拭自己手背上刚刚沾染上的血珠,神情淡漠的走到刑施部男人面前。 “秦晴在哪里?”雄壮如同北极熊的男人单手拎着刑施部那人的头发悬在空中,与自己脸贴着脸对视着。白人男子的身高超过两米二,而刑施部男人却是传统的东方中等身材,只有一米七多一些。 他被白人男子拽着头发,双脚离地四五十公分,满是鲜血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我不认识秦晴,但我可以……” “那你可以去死了。”白人男子没有给刑施部那人任何解释的机会,在对方话音刚落的时候,便用自己粗糙厚重的大手捂住对方的脸一下子冲在墙上。 脑袋碰撞墙壁发出西瓜一样碎裂的声音,被肉片连同骨骼整个拍成了一张肉饼,然后沿着墙壁一路往下擦出一片殷红的痕迹,烂泥一扬掉在青石板墙角里。 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血液夸张的迸射在墙上,流了白人男子一手。他用另外一只手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白色的手帕,擦了擦手掌,随手一扬。那白色的沾染了脑浆和血液的手帕在空中绽放了,徐徐落下,遮盖住了死者那被拍成了平面的不知道是错愕还是死不瞑目的面容。 圣诞快乐 值此佳节之季,尿弟给大家送温暖祝福啦。祝大家身体健康,婚姻和美,家庭幸福,一定要孝敬养育我们长大的父母呦。 么么哒。 第七十章 血腥小马克 这个时候,那巷道深处的另外一个一直吊在身后的白人男子渐渐走进,他的脚步一如既往的不徐不慢,听上去甚至有一种异样的惫懒。他看着满墙如涂鸦一样以刑施部男人的头部为圆心辐射的圆刺形血迹,皱着眉头有些苦恼和抱怨道: “白熊,这都是第七个了,再找不到斐具的线索,我们就要集体滚蛋了。 最多三天,权集驰那群见人就咬的看门狗一定会把这个小地方围的水泄不通,草履虫他妈估计都飞不出去,到时候就算我们想走也走不了了。 唉,算了,这其实也没什么,丢个斐具而已,不是什么大损失,况且那玩意儿本来就不是咱们的。 不过,你把这个地方弄的真恶心,话说你干活的时候就不能够温柔点吗,我虽然脾气好,给你擦屁股扫尾的做脏活累活我就忍了,谁让咱俩是亲生的好朋友呢。但你每次都弄得这么血腥,你让我‘血腥小马克’怎么忍,不知道老子晕血吗……喂!白熊,你干嘛去呀……喂!……好吧,你快回来,我不说你了……” 这事情其实在新乡反复上演了七次,自从秦晴盗取了对方手中的~≡,斐具之后,薛毅杰便便尽力拖住了对方中的一人,然后报了案,让刑施部协助势单力薄的秦晴那边尽量拖延。 刑施部尤其是新乡这种不是经济中心又不是交通命脉的小地方,其实是没有权限了解权集驰这种异能组织和世界上相关信息的存在,所以薛毅杰交代对方的时候,只能交代说对方是穷凶极恶的暴徒,杀过人,很凶残之类的话,并未将能力者的消息透露出去。 因为薛毅杰有颇为高等的权限,而新乡的刑施部队员强壮蛮横的特色在地方上也是出了名了,当时薛毅杰将这事情一交代,那新乡刑施部的总警司当即便拍着胸脯表示完全没问题,歹徒交给他们云云。 薛毅杰了解异能者的凶残,还十分不放心的特意交代了一些话,谁知道那刑施部的警司竟然满口敷衍的表示‘安啦安啦,这事情交给我们就成了,请领导放心,一定办的妥妥的,不满意拿我试问’之类的话,呛的薛毅杰同志吱吱呜呜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有建设性的话。 当时薛毅杰正被那三个异能者其中的一个追的满世界跑,也没有时间跟那刑施部的总警司沟通,便狠下心来,恨恨的说了句:“狗屎的官僚,但愿你的小伙子们真有你吹嘘的那么玄乎。” 事实上,刑施部配合着秦晴第一次突击拦截另外两个异能者是成功的。刑施部这边在宽阔的有利位置,摆好了阵势,用三辆横放的警车堵住了道路,然后身体藏在警车、垃圾桶或者大树后面,掏出手枪便将对方射了回去。 这一次的大捷鼓舞了人心,但能力者们的报复随之而来。 借助诡异的能力和远超常人的灵活度,白熊和血腥的小马克接二连三的暗杀了刑施部的七名成员,不仅瓦解了对方的围捕圈,同时一举击溃了对方的反击能力。 其实,依照刑施部的人数和武器优势,虽然不至于歼灭敌方异能者,但是扎堆在一起齐心协力拖延防守的话,还是能够坚持一段时间的。 但刑施部的那总警司被眼前的胜利蒙蔽了心智,又一心想在‘领导’面前表表能力,于是便将人数打散,扩大了范围搜索‘暴徒’。 这样做的后果直接导致了刑施部的惨重伤亡,白熊和血腥小马克抓住时机,以手术刀般的精准和锋利,短时间内穿针引线的击杀了七名刑施部警司,造成了新乡刑施部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率。 这样杀伐果断的报复虽然不会让刑施部全线崩盘,但在人手锐减和死亡的阴影下,相信刑施部警司们即使还有为民除害的斗志,行动上也会多出重重的顾虑。 另一方面,秦晴利用刑施部暂时摆脱了追兵,便一头扎进了刑施部的档案室,查阅了当天候车站的公共摄像机所拍摄的影像。 在找到了自己与吉良插身而过的影像后,便一路上根据吉良的大体走位方向,调阅着路线上相关的录像带,终于将吉良现在所在的位置锁定在了一公里之内的一片区域内。 “对方不是本地人,应该是来新乡欣赏自然风光的游客。 既然不是本地人,在这个时间点,正常人一定会去寻找旅社住宿。根据录像显示,这小男孩已经呆在这片区域,很久没有移动过地方了,应该是落脚住下了没有错。既然是这样…… 喂,对的,就是你张警司,麻烦你过来一下……请你查一下这一片地域内的旅馆、饭店之类能够落脚歇息的地方,还有就是要将这些地方的联系人电话统计一份给我。这件事情牵扯比较大,我要你尽快开始整理,一个小时之内,我希望看到详细的资料。 额……这些文件要的比较急,麻烦张警司多费心啦……” 秦晴这样说了话,那名叫张亮的警司赶忙连说‘客气’、‘应该的’之类的话,秦晴表情柔和的回应了几句,内心其实是有些焦虑的。 现在的局势正在往很坏的方向发展,对方的那三名异能者显然是个老手,他们对于新乡这边的防御和周边的情况了解的相当透彻。 秦晴和薛毅杰气焰嚣张的抢了对方东西,亮了身份,却并未能吓退对方。相反的,对方还有恃无恐的大肆反击,并杀了七名刑施部的警司,足见对方的凶残和胸中的底气。 更坏的消息是对方三人显然不是善茬,秦晴和其中一人拼了几次,发现点子十分扎手,应当不会是异能界的无名之辈,而这恰好断绝了秦晴正面硬撼对方的可能。 但权集驰的支援最快明天下午才到,秦晴权衡利弊之下,也没有太多信心能够坚守到总部的支援。除非他愿意舍弃生活在新秀的普通人,独自一人拿着斐具躲起来,但这样的做事风格显然不是权集驰的一贯作风。 “算了,这乱七八糟的局势多想也无益处,但愿这些暴徒不要把怒气撒在普通人身上吧。 当务之急我还是先把斐具拿到手,然后跟薛毅杰这个家伙汇合再行定论吧……”秦晴皱着眉头这样想着,担忧隐现间,突然脸上的表情又有些开朗起来: “嘿!临危不乱,思路清晰,秦晴,很赞哦。” 秦晴这样子小声的自言自语称赞了自己几句,随即表情又严肃起来: “张警司,张亮警司,资料整理了多少了……哦,哦,做的很好嘛,再接再厉,把整理好的部分拿过来我看看……” 又过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时间,秦晴给薛毅杰打了电话,但对方那边一直是无人接听的盲音,他努了努嘴巴,索性合上手机专心看手中的资料。 过了几分钟,秦晴的电话响起来,打开之后,发现是薛毅杰同志打来的: “阿晴啊,我不行了,呼呼,容我先喘会气~~呼呼!那个疯女人追了我五十六条街,五十六条街啊!老子跑了一整天了,连泡尿都没撒过,你杰哥现在膀胱都快炸了,我不行了,你得快来解救我…… 什么玩意儿,刑施部,你去那里干什么?……唔~~,你把斐具放别人背包了,有想法,不过我得提醒你,斐具不在你身上的事情他们很快就会发现,你最好趁他们没能发现之前把那东西拿回来。哎呀,我可怜的膀胱,不行,我得找个地方嘘嘘…… 两人的通话到这里基本上就结束了,秦晴听着电话里传出了干扰信号的沙沙声和一个陌生男子距离很远模糊不清的讲话声:‘先生,这里的公共场所,不允许小便’,随即便没了声音,应当是薛毅杰那边挂断了电话。 又过了十几分钟,张亮将一张写满了电话号码和姓名的单子交到了秦晴手里,秦晴点着头,面容和气的称赞了对方的办事效率,讲了几句类似‘你的功劳我记在心上,李队那边我会如实汇报’之类的空头话,随即又单手拢住对方的肩膀,一边走一边又交代了一些事情。 “…… 恩,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请张警司放手去做吧……其实这样麻烦张警司你们实在不好意思,我跟李队关系虽好,毕竟部门间职责不同,直接请求你们帮忙,不是很合规矩。 但大家伙都是很够义气的兄弟,我小秦打心里认为咱们是一家人,有难咱们一起扛着,有好事也定然不会少了兄弟们。 不瞒大家说,我手头上的这案子啊,是上头重点叮嘱的,可是有很多大人物在看着呢。我们同在新乡共事,就像我说的,有好处大家一起拿嘛……恩,刑施部的兄弟们在这个案件中表现积极,有目共睹的,你们做的事情,立的功劳,我会如实上报的,加油……” 秦晴吉拉呱啦的讲完话,那刑施部中原本还浮躁抱怨的气氛转变了一些,有些警司迫不及待的拨通了纸张上面的电话号码,显然比较看重秦晴如实上报的那份功劳。 第七十一章 薛亦杰的吃翔秀 “喂,是金源旅馆吗,我是刑施部何瑞东警司,有些事情想要咨询一下你们那边。请问你们旅店今天有没有两个男孩子住店,一个十一二岁,胖胖的圆圆的脑袋,一个稍微大一些……什么?!罪犯?!哦,不是不是,他们是我们很重要的线人,我们这边有一些事情想要和对方当面确认一下。” …… …… 沿着点满路灯的宽敞柏油路,秦晴一边开着车,一边摆弄着导航仪。 薛毅杰坐在副驾驶上,手中拿着一罐苹果味道的绿色饮料,卖力的吃着一份夹着牛肉的汉堡。 “那个该死的女人追了我一整天,害的我连顿饱饭都没有吃上,真作孽呀。 不过女人就是女人,看我多机灵,稍微转几个圈就把那女人绕蒙圈了,晴晴,你说我厉害不厉害。 对了对了,一整天没吃东西会不会影响到我英俊的外貌,你看看我的脸,饿瘦了没有,哎呀,颧骨!你快摸摸这该死的玩意儿,它凸出来了……英雄多劫难,唉,吉秀看到我这个样子,一定会心疼哭的。” 薛毅杰满脸感伤的这样说这2▼,话,有点自怨自艾。他半小时之前才跟秦晴汇合,正好那个时间,对方刚提了车,从刑施部的后门绕出来,定位好了吉良和格里菲斯的位置,准备拿回寄出在他们那里的斐具。 “你真的甩掉尾行你的那女人了吗,你的反追踪课程可是已经在组织内部连续三年倒着数了?”秦晴没有理会薛毅杰的自说自话,直切正题的问道。 “当然有!告诉你,我这次可是认真的。为了甩开那女人,小杰哥我可是连续钻了三个街区的下水道,换了七套衣服,化了十三次妆,女人的内裤都穿了。如果这样那该死的女人还能够认出我来,小杰哥我现场表演吃翔。” 薛毅杰挥舞汉堡,情绪激动,显然来自同伴的贬低让他不爽了。 四轮的小轿车在开满路灯的柏油上呼啸而过,那车厢里的两个人,在镜头中狭小米黄的空间里一闪而过,照片一样定格着,一个神情漠然,一个表情丰富激动。 一卷包裹汉堡的褶皱油纸从车窗内飘出来,被狂飙的车速甩在很后面。它被夜风卷着,在空中打了几个璇儿,缓缓落入黑暗中。 “吃翔?!那好吧,不过我建议你吃热翔,最好是稀的,毕竟你肠道不好……” 另一方面,白熊和血腥小马克这边。 “定位到了吗?玛丽。” “给我两分钟时间,马克,我已经闻到小宝贝动人的体香了……普洱区、下东街、城宾观……哦,宝贝,我抓到你了。” 一个头顶上带着金属钢盔的妖艳女人闭着眼睛这样说着话,那钢盔上有两根细长的天线和密密麻麻的电路、晶体管,这让她看起来像是老式电视机。 这女人名字叫玛丽,身量高挑丰满,是个地道的欧国人。 玛丽正是这次来新乡盗取斐具三人能力者小队的第三人,她的能力与电磁波有关,大概是肉耳聆听电磁波,部分性的控制电磁波之类的力量。 这种能力赋予了玛丽相对于常人更宽阔的听觉频谱,和迥异于常人的定位方式。 正常人认知周围的事物,是通过眼睛看、耳朵听,甚至鼻子嗅来感知世界的。但玛丽因为可以操控电磁波的缘故,她认知世界的方式,比别人要古怪的多。 类似于蝙蝠用嘴巴发出超声波来认知世界,玛丽可以刻意辐射身体特别是脑部位置的电磁波,这些电磁波遇到障碍会反弹回来,被玛丽异于常人听觉频谱的耳朵接收,从而断定目标的位置。 所以,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即使玛丽闭着眼睛,在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同样会分毫不差的被耳朵捕捉到,然后栩栩如生的送入大脑神经中枢。 因为这种认知方式的存在,玛丽通常可以发现很多正常人难以发现的事物。而电磁波的广泛性和便捷性,通过某些特殊的道具,玛丽甚至可以在时间充分的情况下追踪到十公里之内的任何事物。 现在玛丽正是在与薛毅杰追逐的过程中记住了对方的脑电波频率,一路在视线范围之外吊住对方。玛丽三人组的计划很简单,引蛇出洞,确定斐具的方位,趁机将斐具抢夺回来。 毕竟他们人数上是占据优势的。 “好的,伙计们,是时候给他们来点惊喜了。” …… …… 时间是晚上八点了,格里菲斯放下一本旅店推销水果和纪念品的杂志,看了看墙壁上的闹钟。 格里菲斯摸了摸有些干瘪的肚皮,吉良这个时间点还没有回来,大脑袋摸了摸后脑勺,叹了口气,终于还是穿上了鞋子。 将斐具银质大剑放在口袋里,格里菲斯裹了一层淡蓝色的外套,轻轻关上房门,走了出去。 新乡春季的夜晚偶尔会有些寒冷,那夜风是一种丝丝入扣的温暖的凉,从行人敞开的袖口和脖颈间钻入人的身体。 格里菲斯闭着眼睛,高昂着脑袋,用鼻子深深的嗅着。 循着气味,他拐过了好几个巷子,在一个十字路口驻留了一会儿,又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踱步过去。 “味道新鲜,应该就在这附近了。” 格里菲斯正这样想着,前面响起了杂乱的狗叫,一阵急刹车的声音从小道巷子深处传出来,紧接着几个染着黄色、绿色毛发的混混样式的青年人,骂骂咧咧的从巷子里面走了出来。 格里菲斯想了想,皱了皱眉头,摸着圆圆的脑壳颇为无奈,终于睁开了眼睛,向着深巷望去。 “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男人。” 格里菲斯这样说了话,身形渐渐隐没在黑暗里,不远处一件贩卖衣物的小店房门晃动了一下,仿佛是被人生硬的扒开了卷帘门,又仿佛只是被风吹拂了一下。 等格里菲斯从商店里面出来的时候,脸上已经戴上了一个白色的小丑面具。那面具是一个大叔脸,留着夸张的八字胡须,拥有着一对上扬的夸张黑色眉头。 戴上面具之后,格里菲斯的身材看起来要消瘦许多,他好像是使用了某种类似缩骨功之类的秘法,庞大的脑壳和消瘦的身体组合在一起,在面具的衬托下,竟有一种异样扭曲的感觉。 那些从巷子中走出来的小混混嘴巴里面胡乱的咒骂着,刚好迎头遇上商店中走出来的格里菲斯。他们其中一个混混用手肘踹了踹边上身高一米八零染着红色短毛、戴着金耳环的同伴,指了指格里菲斯。 “嘿!小子,大半夜的在街上逛什么东西,是不是想偷东西,你这种坏家伙我见的多了去了,来,给哥哥们说说今天收获怎么样?” 红发的混混话音刚落,他身边的混混们便响应起一片嬉笑声,有的人说‘交出钱来,让哥哥们为民除害’,有的说‘收起你这副可怜样,软弱的像个娘们’,然后就有些人掏出烟来,用火机点上,抽了一口,那火光在黑夜里明灭了一下,随即那人靠近上去,淡灰色的烟雾便被喷在格里菲斯白色的面具上。 格里菲斯耸了耸肩头,懒得理会对方,他心里记挂着吉良的安危,侧着身子从人群中穿了过去。 像对面这样子的小人物实话说来,他是不怎么看在眼中的。与这样的人发生交集,甚至被辱骂几句,打上几下,格里菲斯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至于为这点小事情斤斤计较。 他曾是左岸的王,自认还有些风度,所以并不很在乎脚下之人的冷热嘲讽。 “喂,小子,你聋了吗,我们老大问你话呢?!你是哑巴吗,张嘴说话都不会吗。 实话告诉你,老子今天心情不好,看你不爽,我要拿你发发泄,不过你也别害怕,我保证不打死你。” 混混说了这话,已经有人伸手从背后拉住了格里菲斯的肩膀,红头发的高个子男生则是伸出手去,要摘掉格里菲斯的面罩。 格里菲斯皱了皱眉头,躲掉红发男孩的动作,对方的死缠烂打让他稍微感到不耐烦了。他不动声色的甩开两人的手掌,仍未开口说话,只是低头继续往前走去。 原本抓着格里菲斯肩头的那混混感觉手掌一滑,便看到那个带着面具的小矮个子从掌心脱出去。 他当然以为这是个意外,正要再次抓过去,便看到前方拐角处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刹车声,紧接着,两盏大功率的镁光灯刺破了黑暗,像一头莽撞的狰狞野兽一样闯入了视线。 那轿车的速度极快,又来的突兀,几名混混被那远光灯的光线一照,视线中瞬间一片白茫茫。轿车以极高的速度吼叫着钻出巷口,它歪歪扭扭的行驶着,像是醉汉一样。笨重的车屁股在巨大的惯性下一个摆尾,扫飞一个立在墙角的绿色垃圾箱,废旧的报纸,香蕉皮,油纸袋漫天飞舞。 第七十二章 接触 “嘿!白熊,老实交代吧,你没有通过驾照考试。小心前面的台阶……见鬼,白熊,见鬼,这不是你的战神六代,你必须轻点……咚、啊、咚,我不开玩笑,我快要吐了,你能开稳点儿吗…… 听着活计,这破烂玩意儿很脆弱,相当脆弱,你要把它想成一个很脆弱的铁壳子或者干脆是你的老婆,对,它是你老婆,你必须温柔点。哦!见鬼!白熊,你刚刚把你老婆撕烂了…… 小心方向盘……哦,好极了,女士们先生们,现在我们所乘坐的是一辆没有方向盘的小轿车,让我看看挡在我们前面的是什么鬼东西……” “白熊,开稳一点,老娘接收不到信号了……” 汽车的轰鸣声中伴随着男女不是太清晰的对白,那辆冒着白色蒸汽的轿车轰隆轰隆又歪歪扭扭的行驶到巷口,一头扎在巷子边上,撞穿了半堵墙壁,半个车头都被埋在混凝土和钢筋的土屑和灰尘之中。 巨大的冲击力让本来便是低等配置的轿车瞬间成了废铁,红色轿车的后尾灯一个被震荡成了碎片,另外一个正疯狂的闪烁着。 刺耳的蜂鸣声响彻天≡↑,空,那轿车的储备箱被巨大的力量震荡了一下,吱扭一声弹起来,自动打开了来。 几名混混瞬间被眼前的事故所吸引,他们彼此对望了一眼,等发现那事故中好像没有生还者之后,相互之间的表情混合着一种莫名的惊喜。 “这种速度撞在墙上,妥妥死光光了吧?” 电影中无论好人坏人死后,若是刚巧遇到小混混,他们死后尸体的命运多半是要被抢劫的。就是那种抢光你身上的钱、撸下你手表和戒指的混混式抢劫。不知道是眼前的混混们看电影多了,跟着学坏掉了,还是混混们天生就有发死人财的本人。 顾不上眼前带着面具的小男孩,四五名混混在高大红毛的带领下,信手推开了挡路的格里菲斯,神情愉快的向着小轿车跑过去。 这个时间已经是九点一刻了,新乡的夜晚早已经笼罩了整个小巷,让所有的景物在那一抹黑暗里都蒙上了一种暧昧的不真实感。 五个人兴冲冲的跑过去,黑暗中他们没能看清楚,有人跑向了车位,打算搜索后备箱,有人走向了车头,要去检查死者身上是否存在着有价值的东西。 借着遥远路灯微弱的光辉,身在车尾的三个混混,终于看清了那红色轿车后备箱里面所盛放的东西,然后他们的表情呆滞了一下,兴奋的表情还没有消退,一抹更加复杂的东西已经爬了上来。 在皑皑的白色蒸汽和冰冷的混凝土灰尘中,那被撞的已经扭曲成多边形的后备箱里面正被满满的塞着一男一女两个尸体,他们显然死于车祸之前,尸体已经流干了血液,变得冰凉。 由于后备箱的空间有限,两个尸体被某种巨大的力量扭曲着,像是麻绳一样,被硬塞在狭小的空间里,甚至连后备箱的上盖都有着关箱时明显撞击和摩擦的血液痕迹。 后备箱里的尸体其实正是红色小轿车的车主和车上的一名乘客。那女司机是一名黑出租,专门跑夜路,平日里靠着这种非法生意倒是颇为赚钱。 今天傍晚的时候,女司机再次出动,不久便成功拉上了一个去全民立交桥的乘客。这女人平日里‘心灵手巧’、‘持家有道’,很多次都是在招揽了一个乘客的前提下,沿途游说顺道拉一些别的乘客,多赚些油钱。 这种方式虽然不好,常常惹得顾客不高兴,但因为她是女子,顾客们虽然不爽,却不会太多说一些什么。 这一次这女司机故伎重演,黑车嘛,拉好了一名男乘客,收了人家钱,就想要将利益最大化。 她‘运气不坏’很快便找到了站在街口的马克三人组,并且成功将三人拉上了车子。司机将三人拉了一段路程,那个一直闭着眼睛,面相上看来应该是欧国游人的妖艳女子,皱了皱眉头,指了指与车子行驶道路背离的一个方向,然后便要求女司机换一个方向行驶。 这种要求当然是不行的,不仅女司机不同意,就连一直坐在角落里沉默寡言的首位男乘客也爆发了,说什么‘懂不懂规矩,先来后到,我赶时间’之类的话,总之是不答应的意思。 然后白熊沉默了一会,便说‘自己驾驶技术很好,有驾照’,血腥的小马克便将司机师傅和她亲爱的男乘客处理了一下,放入了后备箱。 之后的事情,便是白熊一路上跌跌撞撞的开车过来,玛丽闭着眼睛努力定位着薛毅杰的位置,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车祸’撞墙的命运。 正当红毛三人被突如其来的凶杀和尸体震惊的有些发愣的时候,另外的两名混混却是已经摸上了轿车坑坑洼洼的车门,就打算要搜索车内尸体身上的有价值物品。 就在这个时候,那扭曲的车门却是‘吭哧’一声自己动了一下,那伸手摸车门的混混愣了一下,随即车门板挣脱了轿车的束缚,整个飞了出去,正好拍在那混混的身上。 于是连门带人被某个力量一个推飞出去,飞过五六米,拍在墙上生死不知。而那大开的车门位置,一个普通成年人大腿一样粗壮的肌肉蛩扎的多毛前臂,狰狞的露了出来。 “嘿!白熊,快把腿拿开,该死的,你踩到我脚了……啊,可怜的玛丽,你还好吗……” 马克的声音从被压的奇形怪状的车厢里传出来,那个叫做白熊的男人扶着车门框,缓缓从破旧的轿车内部走了出来,而在其后,陆续钻出来一男一女两个相对消瘦的人形。 而被车门撞飞的混混的同伴被眼前巨大的变故震慑的有些傻掉了,他看见那个被称为大哥的同伴在前面潇洒的向着小轿车伸出手去,然后在一个眨眼的功夫不到的时间里,便像苍蝇一样被直接拍飞掉了。更加诡异的是,在那剧烈的交通事故中,竟然还会有人生还,而且看上去似乎安然无恙。 马克三人从车厢内部钻出来之后,并未理会身边神色异常的混混们。玛丽闭着眼睛,把手掌放在贴近耳朵的位置,似乎在极力聆听,果然不久之后,她便指了巷子深处的方向说道: “他们就在里面,我感觉的到,在距离我们很近的距离。” 说完这话,三人便闪身进入了巷子,身形没入了黑暗中。 …… …… 时间倒回到十分钟之前,薛毅杰刚刚找到吉良的时候。 话说吉良因为看了几本不良小说,从而心术不正,来到新乡的街道上寻求轻狂年少里的艳遇。 谁知道天色将晚,姑娘们大都回家睡觉了,吉良还是没有收获。 说是没有收获也不对,至少吉良现在是被五个不良少年给盯上了的。 这不良少年的老大自称‘海棠’,是个一米八左右的红发小子,长得一脸横肉,凶相十足。他们向吉良要钱,吉良没给,于是几个小弟过去拳打脚踢了一番,吉良咬着牙‘视死如归’,正当红毛老大打算让小弟们再下狠手的时候,秦晴带着薛毅杰开车达到了。 比刑施部叔叔权利还大的权集驰叔叔们到了,自然不会让小混混们再作恶欺负可怜的小市民。秦晴三言两语打发了这些混混们,下了车,同着薛毅杰便要向吉良所要斐具。 而下了车的薛毅杰看到吉良,毫无准备之下,措不及手的呆愣了一下,随即赶紧把头揣进驾驶室内座椅靠近内侧的阴暗角落,等他在转过来的时候,已经在肌肉的刻意控制之下变得面目狰狞扭曲,让人根本认不得他原本的样子了。 薛毅杰虽然平日里办事散漫,颇为不可靠,但‘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费解的表情还是让秦晴大感意外。秦晴满脸疑惑的看了同伴一眼,对方捏着嗓子小声吱呜道: “我小舅子……” 秦晴顿时恍然大悟。 根据权集驰内部规定,组织内部成员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是要向身边的人保密身份的。当然了,这种事情也并不是人人如此,但薛毅杰明显算不上组织内的特权阶级,被要求保密身份,那便是分内的事情了。 既然要保守自己的身份,一时半会之间,吉庆是不能告诉了,小舅子吉良就更加不能透露了。而且,薛毅杰潜意识里不想要将事业掺和到爱情里面去,他要找一个不看重他社会地位,单单只爱他这男人本身的女子呢。 …… …… 马克三人走进巷子的时候,正看到薛毅杰三人疯狂的到处找着旮旯藏猫猫,玛丽穿着高跟鞋‘踏踏踏踏’的踩着青石板的地面从马克身后走出来,她身材高挑,凹凸有致,性感迷人的撅着妖艳红唇。 玛丽微微抬着脸,深巷的阴影投散在脸上,像是一层轻纱。她深深嗅了一口新乡深夜的空气,神情愉悦,今夜终于第一次睁开了眼睛。 “找到你了,宝贝儿……” 第七十三章 百八流离 手枪声和打斗的声音在马克等人进入巷子不久,便响了起来,让新乡安宁的夜晚多了几丝突兀的热闹。 格里菲斯摸着下巴在月光下渐渐走过来,今天晚上的事情像是一部小电影,终于临近了高潮的部分。 枪声、人体碰撞的声音、叫骂的声音从巷子里面密集的传过来,有人似乎踹了了巷子里木制的房门,黑影跃上墙壁,随即被打下来。 格里菲斯隐隐约约的听到杂乱的叫嚷声,有人叫着‘薛毅杰,你个大骗子,吃翔去吧……’有人喊着说‘打我小舅子,我一拳拳把你打到火星去’也有人趁乱嚷嚷‘让开,快让开,小马克大人发飙了……’ “该死,你挡我信号了。” 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在‘乒乒乓乓’的打斗声中杂乱的传来,有门窗玻璃和木头被打坏的声音,家犬被吵醒的汪汪声,咒骂的声音。有几处人家的灯火亮起来又灭掉了,是主人家听到了枪声没敢出门来。 …… …… 之前的那些讲话脏兮兮,颇有些混社会道上感觉的混混们显然受到了惊吓。他们至今还没有~-,弄清楚状况。 混混们看到有人撞车,刚想发点偏财,就发现同伴被人拍晕了。然后,不知怎么的,巷子里和巷子外面的人就打了起来。 而他们甚至还听到了枪声。 已经管不了这许多了,是非之地,早点离开的好。混混这样想着,身体行动起来。 那个被车门板拍飞的少年人正被两三个人搀扶着,身体软趴趴的窝在同伴怀里,不知道是晕过去了还是死掉了。 “喂,小子,快过来帮忙。” 经历过自我情绪安定之后,一个吃力挪着车门板的青年混混对着格里菲斯大声叫嚷着,死了人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事情,他们不是良人家的孩子,被牵扯进去会有怎样恶劣的后果他们是不敢想的,所以他们此时的心情焦急,叫格里菲斯过来帮忙的时候自然态度十分恶劣。 但格里菲斯的精力集中在小巷深处,脚步不自觉的挪动着,他正出神的看着巷口那悠悠的隐约朦胧。 “喂,妈的,聋了吗,不识好歹,我看你是欠打了……” 混社会的人往往脾气暴躁不怎么讲道理,那红发的大哥被一连串的事故弄的心情压抑,搞不好还会有牢狱之灾。所以在看到身量娇小的格里菲斯竟然对自己熟视无睹,火气上涌,便一边叫骂着,一边怒气冲冲的朝着格里菲斯大跨步的走了过去。 “小子骨头酥软了,欠收拾了吧,别人讲话要认真听,你爸妈没教过你吗……” 小巷子内打斗的声音停歇下来,格里菲斯侧着耳朵听着巷子深处那骤然安静的空气流。这时间红发凶样少年人的声音由远及近,已经到了眼前。那人正要张口教训格里菲斯,对方皱了皱眉头,有点不开心的把短小的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姿势。 红发的少年愣了一下,随即大怒,刚要暴起打人,那带着面具的小孩子却十分没有眼力见的用言语再次要求他“安静。” 红发的少年人愣了一下,随即怒气更炙。 老大李晟那边开春的时候曾经说过,今年的小学生格外的惹人讨厌,他起初不觉得,现在只想要代替学校和家长教导教导面前这位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好吧,日常行为规范什么的,红发的少年自己也没学好,但他下定决心,至少要让面前的少年明白一点,在新乡,小学生见到学长的礼仪是要下跪的。 他这样想着,脸上的表情狰狞起来,他脑海中咀嚼着一些狠话,酝酿着凶恶的情绪。红发的少年沉浸在这样子的氛围里,终于感觉自己足够坏,可以给面前的少年留下深刻印象的时候,却看见那男孩子表情专注的望着前方,他眼神眯起来,用很轻的声音低声喃喃着: “来了……” 来了? 什么东西? 这样的疑问几乎本能的钻入红发少年的大脑,他维持着凶恶的气势,凶神恶煞的,是要将格里菲斯吃掉一样。但这疑问并没有让红发男孩困恼太久,就在他几乎要暴起打人的时候,一个厚重低沉的声音从墙体的那边传过来: “奥义…… 百八离流……” 随着这声音的起落,一股湿润的风在小巷的黑暗里无声的聚拢起来,那气势像是穿破了牢笼的恶犬,带着丝丝入扣的恶意,降临在这拥挤狭长的小巷。 而在格里菲斯面前巷子左侧的墙壁上,一道白色的气流透墙而出,散开巨大的风。那墙壁被巨大的力场扭曲,砖块与砖块,混凝土与混凝土之间重叠挤压着,让原本平整的墙壁硬生生的凹凸出一块漩涡状的区域。 那漩涡一闪而逝,随即墙壁被冲垮,巨大的白色的风像钻头一样旋转着,冲开了薄薄的墙。那粗壮超过半米的风柱撕开了墙壁,带着无数碎石和人体一样的东西,旋转着冲出去,啪在远处十米开外的墙体上。 这一幕对于普通人来说,毕生难忘,那就像是在拍科幻电影一样,有人用超压缩等离子空气压缩炮对着墙体来了一发…… 红发的少年被风吹的迷乱了眼睛,在泪眼模糊中,他看到一个粗壮的笔直白色风柱从黑暗深处电流一样闪过来,擦着鼻梁,从黑暗的这头连到黑暗的那头,翻飞了人枯草一样的头发。 场面瞬间冷了下来,远处叫嚷的少年们表情错愕着,没了声响,他们将身体摆成不知所措的形状,面前的景象,是少年人用十数年的生存经验所无法解释的。 碎石和飞灰如雨般簌簌落下来,在那一片朦胧的烟尘之中,一个如北极熊般高大壮硕的男人,从墙壁上破开的空洞走了出来。 那是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白种人,留着坚硬的短发,长满肌肉的脸上写满了漠然。他右手提着一柄灰色的筒状武器,生铁打造,看上去有五六十公斤重。那武器的主体是篮球般粗细的炮筒,正冒着丝丝白气。他被那个男人单手平举着,露出里面旋转着的风叶轮片。 这武器是一柄在异能界小有名气的枪支,名曰‘入魂’,是注重破坏力的杀人凶器。这东西是组织为白熊量身打造,与白熊自身的能力和身体状态相当契合,在许多经典的战役中,多有不俗的表现。 白熊的奥义百八离流是他自身的异能结合现在高度发达的蒸汽科技所共同创造出来的恐怖杀人技巧。类似一个小孩子拿着手枪可以轻松杀死一个成年人,借助器械,白熊能够数倍的发挥自己异能的威力,这个也正是他一拳能够打通墙壁的原因。 白熊身后陆陆续续的又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白种人,他们秉承了西方人特有的高大体格,从黑暗里出来,居高临下。 秦晴从正对着白熊三人组合,小心翼翼的往后退去。 在之前的战斗中,白熊三人以多打少,占了不少的便宜。后来薛毅杰为了保护手无缚鸡之力的吉良,被看出破绽的马克阴了一手,白熊‘入魂’紧随而上,百八离流一发带薛毅杰和吉良上天。 这之后短短一秒内,马克三人瞬间集火了秦晴,秦晴虽然反应够机敏,拼着重伤,打伤了具有追踪能力的玛丽,但在如今的情况之下,他已经不想跟对方过多纠缠了,能够成功突围就算是万幸了。 “这下麻烦了,马克三人组,原本还以为是些名不见经传的小组织来着,却不想钓了条大鱼……妈的,杰哥,你死了没有?” 在巷子的外圈墙壁内,被风吹的堆积一地的碎石中,一个小山包拱了两下,随即被推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抱着一个男孩子粗重的喘着气。 男人的脸上挂满了血丝,红色的血液像许多条蚯蚓一样从脑壳上面流淌下来,穿过他的眉,他的眼。 “呸!我还好,该死的,我至少吃了半斤的沙子。呸呸,真危险,老子差点就挂了。” 蜷缩在薛毅杰胸腹间的吉良当然有受到了惊吓,他虽然有被薛毅杰重点保护着,但直面异能者的冲击还是让他有些缓不过劲儿来。 好在吉良生性跳脱,是神经大条的人,况且他是有经历过一两件超越常理事情的历练的。 经过这一小段时间的沉淀,吉良是勉强镇定了下来的,他抬头望着抱着自己的男子,表情呆滞了一下,徒然用十分夸张甚至惊悚的声音叫道: “你……你……你是那个变态!” 这个难以置信的清脆声音在安静的小巷里为吉良为中心,清晰的往四周扩散着。薛毅杰刚刚被打的忘记了扭曲表情,这个时候立刻变换了表情,矢口否认道: “不,你认错人了。你所说的那个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才高八斗、貌比潘安、迷倒万千少女的男人不是我,当然我也不是变态。听我说,小舅子,你认错人了……” 但薛毅杰这一番欲盖弥彰的讲话并未能成功隐瞒过吉良,吉良用力抽动了两下鼻涕,冰冷的夜风被他抽入肺腑中酝酿着,最终化成一声长长的叹息与无言。 第七十四章 恶意 (开章之前,想交代一点事情。首先六念已经接近24万字了,仍未签约,这个没有关系,我对我和大家有信心,可以等。 但我们的书最近一直在裸奔,我一直没有告诉大家的是,本周收藏也一直在掉,本周的会员点只有59个,如果一个会员一天点一次的话,相当于只有8个多一点的会员在读此书。尿弟在心寒之余也在反思自己写作是否真的不够努力,辜负了大家什么…… 好了,沉重的话题就让它过去吧,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六念。请务最近一段必要收藏、推荐,让六念度过最艰难的时期。 收藏、推荐、点击……) 雨夜的小巷下起了朦胧细雨,视线在如丝的烟雨里面变得模糊,美的如同仙境。 在那巨大的无言中,马克三个人剥开了雨丝走过来。 厚重的脚步声清晰的回荡在深巷里,那坚硬的皮鞋撞击着青石板发出清脆悦耳的哒哒声。 “你们是薛毅杰、秦晴没有错吧,以贵方的专业素养相信已经知道我们是谁了,华国的权集驰在国际上久负盛名,相信盛名之下无虚士,≠,我们其实无意与贵方为敌…… 事实上我曾经见过贵方的少将军,有幸与贵方少将军有过一次愉快的交谈,那真是令人心情愉快的交流对象,堪称知己。 这样吧,我发一回慈悲,看在我为数不多的知己份上,可以做主饶掉你们两人的性命,只要你们交出斐具,我们甚至可以答应你们连夜脱离华国,必不让贵方为难……” “交流?知己?跟谁……少将军?! 哈哈,晴晴,我不行了,快来扶我一把,他实在太幽默了,哈哈,咳、咳……” 听了对方的言语,薛毅杰和秦晴面面相觑,前者表情夸张的捧腹大笑着,似乎要笑到岔气流下泪来。权集驰的少将军青君,年龄上虽然比他小上几岁,但他的器量、实力、人品无一不是上上之选,跟面前这些只知道说大话的土鸡瓦狗根本不可能有交集,更不要提什么知己了。 况且,薛毅杰包括吉良,根本不知道斐具在哪里。 “哦~,看来我们的意见有点小分歧,刚巧我的队友也不是很赞成我放过你们,唉,真苦恼,做队长好难……” 血腥的小马克表情苦恼的摸了摸脑袋,然后艰难又众望所归的扬出手去,帅气又有力量的指着薛毅杰两人,声线厚重雅然: “杀光他们。” 战斗瞬间打响了,血与火、光与暗在雨夜小巷狭窄的巷子里轰然炸开,像是为这一年的春末最后的礼赞。 薛毅杰曾被百八离流正面轰中,身体表面看起来还好,其实是受了严重的震荡和内伤,他咬着牙同对方打着嘴仗,眼神偷偷的瞅了一眼刚被集火重伤的秦晴,对方苦笑着回望过来: “这下麻烦了。” 无论是薛毅杰还是秦晴都知道,以双方目前的位置和状态,对方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自己。 血腥小马克说什么放你离开之类的话实在没有多少可信度,他和秦晴并不是第一天做这行,什么东西该相信,什么东西该当做狗屁来听还是分得清的。 白熊扛着入魂以冲锋的姿势,一肩下沉重心下移,直冲过来。薛毅杰和秦晴一左一右侧闪过去,吉良被前者顺手一带,踉踉跄跄的侧着走了几步,扎入了一个陌生男孩子的臂弯中。 格里菲斯低头看了看跌倒在右手边上的吉良,嘴角不经意间努动了一下。 在他的眼中,吉良的身体正被一圈椭圆状蛋形银光包裹着,那银光暗淡,落在格里菲斯眼中几乎要熄灭掉,显然之前是有受到过一些强有力的冲击。 白熊一击落空,雄壮的肩膀抗在墙壁上,发出轰然巨响。那被白熊撞击的墙壁颤动了两下,落下簌簌灰尘。 薛毅杰跳开之后右腿脚尖着地,寸劲发动,仿若一个小炸弹在右脚尖和地面间爆炸了,那反冲之力推着薛毅杰像一颗人肉子弹一样,瞬间来到白熊背后。 一把流线型的小刀悄然出现在薛毅杰的左手,他将手臂交叉成x形状对着白熊的脖颈斩下去,然而刀光一闪,薛毅杰的刀具却仿佛切在了一块极厚实坚硬的东西上面,在黑夜中划出一片火星。 “嘿!看后面。” 血腥小马克的声音在背后悠然的响起来,薛毅杰刚注意到自己的刀光被白熊不知何时转移过来的挡掉了自己袭杀的入魂,却猛然听见背后凌冽刺骨的风声,于是想也未想,低头矮身反手用短刀分离往后切去。 ‘铛!’巨大的碰撞声在薛毅杰和马克之间爆炸开,马克手中拿着两米多长的铁棍狞笑着,露出猩红牙胚。 薛毅杰硬汉了一次血腥小马克的突袭,手中的短刀几乎脱手而出,他双手颤抖着,心里面那一抹不祥像水晕一样在胸间回荡着。 “我讨厌这感觉……” 薛毅杰正这样想的时候,白熊已经如同巨人一般,抡起了百十斤的钢铁凶器入魂对着薛毅杰的脑壳奋力砸了下去,朦胧光晕下的背影,巨大的如同史前的巨人。 在两名能力者的夹击之下,薛毅杰表情决然,他反手挥舞着短刀,在力所能及的角度,对着白熊的胸口用力切割下去。 金属扭曲和刀具切割皮革的声音在同一时间躁动起来,是秦晴最终在关键时刻摆脱了电波女玛丽的纠缠,以一双短小匕首格开了白熊的致命一击。而他本人因为用力勉强和救人心切的缘故,不小心露出了破绽,被配合默契几乎心有灵犀的马克三人组瞬间集火。 白熊用身体硬抗了薛毅杰的当胸一刀,护身的坚韧鳄鱼皮背心被一刀两段,胸口的肌肉和骨骼也被整齐的切开,以平视的角度几乎可以看到内里跳动的脏器。 但白熊生命力旺盛,这样的代价虽然惨重,但还不至于死亡。实际上,那用鳄鱼皮掺合了合金纤维和碎陶瓷片制成的背心很大程度上缓冲了薛毅杰的凶猛一击,落在白熊身上的破坏力,实际上不足原本破坏力的一半,所以白熊虽然重创,但攻击力和危险性却丝毫不减。 而血腥的小马克在薛毅杰与白熊拼命的时候便准备偷袭了,而等到秦晴匆忙赶来,他却将攻击薛毅杰的铁棍猛然一转方向,对着秦晴的肾脏位置如刺刀般穿过去。 而玛丽则是无声的出现在了秦晴的身后,染着黑色指甲的双手持定着一把通体漆黑的匕首,鬼魅一样无声无息的对着秦晴的后背一通狂桶。 匆忙之间,秦晴用匕首挡住了绝大多数的攻击,却仍旧被玛丽无声无息又快如闪电的背刺捅中了三下,然后被薛毅杰横抱着,翻滚出包围圈。 电波女玛丽在战斗打响的时候便无声无息的隐没在了环境之中,她拥有超越人类五感的电磁波第六感,对于暗杀和隐匿具有天然的优势。尤其是在黑暗而朦胧的雨巷,能够极大的发挥出她的能力。 她在马克的三人小组中,论攻击不算最强,论防御处于末尾,但却是三人之中最灵活攻击最多样化最难以防御的一位。 之前,她扎向秦晴的匕首,虽然大部分致命的攻击都被对方有意识的躲避掉了,但那刺中的三刀,以玛丽远超正常人类的六感精准定位,绝对刺伤了对方的要害部位,甚至有一刀,玛丽感觉到了那种刺破肾脏的滑腻感。 受到这样严重的伤势,对于正常人来说,几乎是要死掉的。秦晴大口喘息着,冷汗湿透了外套。 他的脸色苍白,一阵阵的冷意在身体里面徘徊着,陌生的虚弱感让身体几乎麻木掉了。 秦晴勉强挤着笑容,刚想要嘲讽对方几句,但才张开口,一汪鲜血便夺口喷出,染红了薛毅杰的衣襟。 “秦晴!秦晴!坚持住!” 薛毅杰用手捂着同伴背后的伤口,竟不知道如何安慰对方。这一刻,薛毅杰觉得自己拙口笨舌,只好重复着对方的名字,让对方坚持住。 “真是感人至深的友情,不过,恕我直言,你的队友没救了。除非你能在十分钟之内结束战斗然后送你的小伙伴去医院,当然了,被玛丽刺伤的人,去医院也不见得会好…… 唉!话又说回来了,没想到在遥远的华国,我竟有幸见证到这样凄美的画面,这纯洁的兄弟之情,这悲伤的生离死别,喂白熊,快来给我拍个照留念一下,茄~子~” 血腥的小马克鼓着掌从雨雾里走出来,然后以薛毅杰和秦晴两人为背景笑眯眯的拍了照,他胜券在握,事实上,正如他所说,若是在十分钟之内不能够结束战斗,秦晴死定了。而薛毅杰的生死…… 呵呵,以三打一,还是一个已经重伤半残的家伙,血腥的小马克实在想不出对方能够翻盘的理由: “呐,来自世界知名能力者组织权集驰的薛毅杰先生,我重申一遍,我所在的组织并不想与贵组织开战,看在我可爱的知己青君的份上,只要你们交出斐具,我可以饶你们不死……” “好了,亲爱的朋友们,我的耐心有限,最后问一次,请你诚诚实实的告诉我,斐具在哪里?” 薛毅杰猩红着眼睛没有说话,他堵住秦晴伤口的右手因为血液而滑腻濡湿了,之前连续战斗所受的内伤在大起大落的心绪之下终于压抑不住,爆发开来。他倔强的看了秦晴一眼,终究没有开口。 “哦?还是不愿意讲吗,真是令人伤脑筋的坏脾气。嘛,算了,那就麻烦一点,先送你们上西天好了。至于斐具的下落……” “如果你们说的是这个东西的话,我想我知道它在哪里?” 一个清脆的男孩声音突然插进来,众人循着声音望过去,竟发现一个带着面具的小孩子,一手环抱着吉良,一手高高的举过头顶。而那手掌的指缝间夹着一丝黑线,那黑线的尽头,颤颤巍巍的吊着一个银质的剑形物件。 第七十五章 激战 (求收藏、推荐、点击,请大家多多支持。) “如果你们说的是这个东西的话,我想我知道它在哪里?” 一个清脆的男孩声音突然插进来,众人循着声音望过去,竟发现一个带着面具的小孩子,一手环抱着吉良,一手高高的举过头顶。而那手掌的指缝间夹着一丝黑线,黑线的尽头,颤颤巍巍的吊着一个银质的剑形物件。 这突然出现的男孩子令场中几乎一触即发的杀机冷却掉,就像是一个充满了气体,即将爆炸的球体,在最后的关头,让人用针捅开了破开,放出了过量空气一般。 “马克,是那件斐具。” 电波女远超常人的感官让她很快辨识出了格里菲斯手中斐具的真伪性,她轻轻挪动着脚步,像是一阵风一样飘过血腥的小马克身边,在其耳畔留下了这样一句轻声的呢喃。 收到队友提醒后的马克的眼神变换了几次,圆形的瞳孔拉长着变成竖瞳,上下扫视着格里菲斯。他徒然‘噗嗤’笑了一下,伸出修长的手掌,声音冰冷的说道: “给我。” 格里菲斯不置可否,≥,他一手抱着比他还要高一些的吉良,另一只手将黑线和剑形斐具缩进掌心,自然的放入怀中。 “不给。” 对方的态度蛮横,格里菲斯的回答也简洁有力。他旁若无人的抱着已经明显有些吓傻掉的吉良信步向外走去,显然是准备要离开了。 但他才迈开两步,与那红发的混混刚错身过去,一袭巨大的阴冷在脑后迅速凝结,冷冻成冰冷的杀机。 漆黑的流光划破空气,从侧身位置无声无息的流淌过去,那个一个漆黑的匕首,匕首的主人藏身在黑暗里,向着瘦小的面具少年发出了致命一击。 “舌吻!” 电波女玛丽轻吐着了一个单词,左右手上的黑色匕首在黑夜中交错而过,一个自上而下,一个自下而上,仿若巨大的狰狞巨蟒,撕咬住猎物,闭合了自己恐怖的毒牙。 预料中的血肉模糊并没有出现,格里菲斯在匕首及体的时候,间不容发的侧了侧身子,那两柄巨大的黑色獠牙便擦着他的脖颈闪过去。 一击不中,电波女玛丽并不慌张,她的身体像是一张张开的巨大黑蝙蝠,两只手上抓着两个巨大的倒钩。她像黑夜一样笼罩过来,与格里菲斯擦着身子,那曼妙的刀光一击未中,随即在空中划开半圆,双臂笔直,舒张着身体,组成一个漆黑的刀轮,对着格里菲斯的脖颈再次斩下。 头一次和第二次的斩击在电光火石之间接踵而来,那杀机弥漫开来,像是漫天细密的黑沙,密密麻麻让人徒然生出一种无处可逃的无所适从。 终于从之前秦晴被重伤的刺激中清醒过来的吉良睁眼便看到一头明月般高悬于头顶的漆黑刀轮,它落寞的光晕像是蝴蝶的麟粉,带着死亡的躁动与窒息,让吉良的身体不安的扭动着。 这扭动惊扰了格里菲斯,他不悦的看了吉良一眼,终于觉得那身后锲而不舍的女人过分讨厌了些。 顺着那刀光的轨迹,格列菲斯顺势转过身来。玛丽的匕首的刀刃始终在贴着格里菲斯的颈部皮肤环绕着,却始终不得寸进。格里菲斯身随刀转,既转过一百八十度,身体正对着袭击者,便用仅剩的空余左手顺势一挥,‘斩’向了电波女的胸膛。 只听见‘铛’的一声,玛丽匆忙间收缩匕首,用刀背挡了格里菲斯的手刀一下,整个人却因为格里菲斯那凝聚到极端的力量爆发,被推开五六米远。 她的双脚被匕首上的力量带动着,像是两根耕犁,在青石板上急速滑行摩擦,带出两条深深的划痕。 评心而论,格里菲斯的力量并不是出众,吉阿满身体的特殊性,决定了他目前的肉体力量只比普通人强上有些。 但格里菲斯是活过无数光阴的大妖,战斗经验丰富,对于战斗技巧更是登峰造极。虽然他前世生而大妖,没有现今这样弱小阶段的技巧积累,不过他起点太过,高屋建瓴之下,对于目前身体状态下的技击技巧一样得心应手,能够用最小的力打出最大的破坏的效果。 电波女玛丽的夜袭刚被打退开来,白熊那仿佛冒着巨大蒸汽的强壮身体已经充满了格里菲斯视线,他挥舞着钢铁铸造的‘入魂’铛铛铛的同格里菲斯打了几下,巨大的自重和力量,让整个小巷都颤抖着,落下灰尘。 白熊的能力是单纯增加力量和身体强度的‘肌肉先生’,这几乎是普通的大路货能力在经过白熊不间断死生之间的磨练已经脱离了普通能力的范畴,这配合上专门为其量身定做的‘入魂’,在许多的战役之中都留下过精彩的表现记录。 事实上,入魂那巨大的自重也只有白熊这种肌肉猛男才驾轻就熟的运用到战斗之中,这种猛男配置上大威力武器的强强联合配置,在大规模的团战或者战争之中堪称利器,在单对单的厮杀中也可以有不俗的表现。 肉体和肉体的碰撞声、肉体和金属的碰撞声在雨夜深深的小巷里密集的传出来,刚刚被手刀切退的电波女玛丽在黑暗中闪了闪,消匿了痕迹,然后在意想不到的角度和时机,对着格里菲斯探出致命的獠牙。 被面前柳暗花明状态振作了精神的薛毅杰正要冲过去帮助格里菲斯,却被笑眯眯的血腥小马克挡在了两方小团体的中间。 冷漠、肃杀和血腥的气息在这一刻疯狂的搅在一起,拧成旋风,席卷了地面。沉默的男人们对峙着冰冷的目光,巨大的击打声和冷兵器交错的声音叮叮咚咚的孤单响动着,巨大的死亡阴影覆盖了远山藏青色的轮廓。 红发的少年人和他凶神恶煞的爪牙们茫然无措的站在原地,事实上,今晚他们所经历的事情,从撞车开始,便一直没有明白过。 然而,身边巨大的冷兵器呼啸着尖声提醒着他们事情的严重性,红发的少年看见那巨大的刀轮和铁柱在自己面前、身侧、头顶任何能够出现的地方击向那个单手抱着人的带着面具的男孩子,又被那孩子间不容发、匪夷所思的躲闪过去。惊慌失措的眼神里只剩下那张留着八字胡须和夸张上扬黑色眉头的大叔脸面具在冰冷的空气里阴冷的讥笑,那些画面被诡异的笑脸定格成一帧一帧诡异的特效照片。 格里菲斯抱着吉良单手对付着白熊和电波女玛丽两个人,他们像是两台开满了功率的电锯和碎石机,在格里菲斯的身边,以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段和残影轰击着格里菲斯‘脆弱’的防线。 玛丽一撩上衣下摆,一个巨大的黑色披风迎风展开,横贯铺张在自己和格里菲斯的身侧,格里菲斯一掌击退了白熊,如刀锋般锋利的手刀顺势划开了面前的黑色披风幔帘。 披风后面玛丽的匕首毒蛇般探了一次,被格里菲斯信手打掉,黑色的披风被扯开,后面却空无一人。 而这个时候,格里菲斯的右后侧突然有细微的声响传过来,是玛丽终于借助视线的遮掩欺进了格里菲斯很身边的位置,她表情狰狞兴奋的大吼一声‘死’,随即被格里菲斯头也未回,一脚踹飞。 那个白种的女人被踹中了肚子,身体飞出两三米,滚落到墙角。她捂着肚子,单膝跪地半蹲着,冷汗顺着微微颤抖的冷汗低落在地上。 而另一边的白熊,他因为体制强过电波女的缘故,显然状态要好上一些。但这种好也只是相对于电波女而言,他此时的身形虽然仍旧伟岸笔直,气势上的虚弱还是不可避免的暴露了出来。 事实上,玛丽和白熊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被格里菲斯打中过几次,虽然已经做了最好的防御,将对方的力量卸御到了最小,但受伤部位的骨骼和肌肉仍旧像是脱缰野马一样躁动,失控着,凸显着之前战斗中两人以二敌一仍旧落于下风的事实。 这个时候,格里菲斯抱着有些绕晕的吉良正过身来,他的表情遮掩在大叔夸张嘲讽的面具之下,声音却穿透了面具,传了过来: “雄狮和猴子之间果真不会有和平,这些弱小的灵长类……这区区人类……” 异能者三人小队的队长血腥的小马克皱着眉头望过来,他之前大部分精力看守着薛毅杰,另外一方战场的形势却并未落下,都明了在他的感知之中。 面前那个带着面具的不知道是孩子还是侏儒的东西意外的强悍,他同白熊和玛丽共事多年,深知同伴的优势和恐怖,像是这样子两个人联手攻击一个抱着重物,只能单手还击的敌人仍旧处于下风的事情,这许多年来,并非没有出现过,事实上,马克三人小队出生入死多年,比这诡异数倍的事情同样见识过。 但这阴冷的小巷,这远离世界经济中心的华国的小城镇里这样突兀的遭遇,还是让血腥的小马克错愕了一下。 爷要花达了…… 恩,经过本尿爷一宿反思,我觉得咱们《六念》成绩差并不怪你们,当然也不能怪早起摊黑、一把屎一把尿给你们写小说看的尿爷,全怪tm封面。没有错,全怪封面…… 我已经在群里,联系好了,花点小钱,给大家把封面整出来,大家准备好接受全新封面的冲击了吗?! 恩,看来你们是被吓到了。没有关系,有尿爷在,谁都别怕。怎么想都感觉要花达了呢,哇哈哈……我仿佛看到了一大票收藏和推荐在向我招手…… 第七十六章 血腥的小马克 血腥的小马克,原名马克·贝因斯·瑞恩,是欧国没落贵族贝因斯男爵的次子。年少时候,曾经是个讲究贵族礼仪,恪守贵族的彬彬有礼的人。 十二岁那年,政界动荡,小马克的父亲贝因斯男爵不幸入狱,连带着当年风光一时,多年过着贵族衣食无忧生活的小马克的母亲、姐姐连同马克自己都锒铛入狱。 政治都是黑暗的,贝因斯男爵入狱之后,很快便有人落井下石。来自敌方和友方的压力让男爵很快坠入了无底深渊,各种各样的诽谤、罪名被罗列在他和家人的身上,可怜的贝因斯男爵成了政治的牺牲品和替罪羊。 黑夜代替了白昼,深夜里,那些最恐怖肮脏的事情苏醒过来,触摸着马克幼小的脸颊。 那是仍是孩童天真无邪的小马克亲眼见证了姐姐和母亲被人反复的惨无人道的凌辱,那些全身黄铜色的赤着身的粗壮男人们,在火堆旁兴奋的嚎叫着,他们挥舞着鞭子,用麻绳和烧红的烙铁玩弄着两个可怜的女性。 当时幼小的马克恐惧极了,他拼命的求饶着,像狗一样摇尾乞怜,但换来的只是鞭打,嘲讽和更加兴致勃【≠,勃的凌辱。 **和惨嚎的声音日日夜夜的回荡在监狱里,那些人终于折磨死了两位可怜的女性,他们将她们锯开,烧成汤,让马克喝。 那是的马克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神经麻木顺从,几乎像是一条温顺的田园犬,可以为主人或者主人手中的皮鞭作任何事情。 但那一月的恐惧还没有结束,后来贝因斯男爵被人强迫着凌辱殴打小马克,马克看见父亲一边流着泪一边挥舞着刀子伤残着他的身体,脑海中用十数年建立起来的某些东西像玻璃一样碎掉了。 小马克望着牢房外那些影影错错疯狂大笑的人影时常在想,他们似乎很喜欢这种骨肉相残的游戏,这让那些人兴奋开心。 但最终贝因斯男爵还是死了,他被人要求刨开小马克的肚子,塞上棉絮。男爵仅存的良知让他在挣扎之中选着了亲情的一方,于是他很快被杀死,肚子被刨开,挖出内脏和肠子,塞满了棉絮,让后缝合上,不知道被运送去了哪里。 而那些被挖下来的内脏、肠子和血肉,那些人渣成了血红的泛着碎肉的汁水,故伎重演让马克一天一天的喝着。 在这之后,马克就患上了几乎欲死的大病。他全身腐烂,被扔在监狱的一角,像一头烂肉一样无人问津。 那时年幼的马克想自己是要死了,他无动于衷的看着预警用铁棍拨弄着他的身体,嫌恶的捂着鼻子。 那实在像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他在半睡半醒之间看到许多人来来往往。他看到一片巨大的血海,那里有海鸥在叼琢着腐肉。 后来小马克便觉醒了‘脉轮’,那是一种不知道是继承于先祖还是基因变异而形成的极限微操的能力。它赋予了小马克超级稳定的双手、良好的动态视觉和远超常人的轨迹预判感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让马克能够进行常人无法想象的细微操作,甚至能够在显微镜的帮助下,徒手移动大体积的细胞。 借助脉轮和长时间对监狱狱卒执勤作息时间的观察,马克像一个精密的齿轮,捕捉着一点一点细枝末节的生机。终于在一天,狱卒为其送饭的时候,让其抓住了巡岗的空隙,利用手术刀般的完美杀人手法,令那狱卒连声音都未发出便死掉了。 之后,马克像是排练过无数遍一样,间不容发的躲过了十三道哨岗,徒手开了六道门锁,击杀两名守卫,终于成功逃出了那所凶名赫赫的贵族监狱——威森堡监狱。 再过后的五年,马克不断的丰富自己的能力,他用仇恨和痛苦鼓励着自己,对那些在狱卒和其家人展开了惨无人道的追杀。 这种追杀带着大量的血腥和伤亡,马克伤过人,杀过人,也被人伤过,他身体上的伤疤像是蜈蚣一样密密麻麻。马克将那些直接或间接伤害过他的人们‘收集’起来,放在一处巨大的地下室里,他在那里建立了监狱样式的巨大铁笼子,他将人放在里面,就像当初可怜的小马克一样。 他疯狂的折磨他们,残害他们,食用他们,享受着他们恐惧所带来的快感。 然后有一天,马克就发现了自己已经无人可屠了。 在这之后,小马克便患上了一种嗜血症的罕见疾病,据心理医生说,这症状是在剧烈的外界刺激下,心理上所做的应激反应。这种病症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马克已经记不得了,或许是在吃母亲的血肉的时候,又或者是喝父亲鲜血的时候,亦或者是更后来他开始疯狂的享受人肉盛宴的时候。 所谓的嗜血症,是一种极度渴望鲜血,依赖鲜血的病状。就像人吸食**并上瘾一样,小马克对于鲜血也有一种无可抵挡依赖性,那种依赖性就像正常人依赖清水一样,那是一种对生活必需品的正常需求。 所以,为了获得生活的必需品,小马克先生着实做了许多令人类不愉快的事情。后来他加入了那个异能组织,便更加如鱼得水,血腥小马克的盛名也由此开始传扬。 如今的马克先生早已不复当年那种豆蔻年华,他已经是个长满胡渣的三十多岁的大叔了。当年那个被囚禁在威森堡监狱里一心一意缩在墙角里面发抖的男孩子到如今也能够独当一面了。 岁月让男人成熟,相对于年轻时候那段荒唐无稽的岁月,现在的马克先生显得更加稳重得体。岁月给了他一个还算壮硕的身材,处变不惊的阅历还有一个颇为幽默的好口才。 曾经有一段时间马克先生的口头禅便是‘我住在威森堡有三年……’ 因为脉轮这种能力的稀有性,血腥的小马克做过枪手、狙击手也暗杀过许多重要的政界人物,可谓是凶名赫赫,在组织内部也是炙手可热的新人,本来地位上还能够往上爬一爬,但同一时间,马克先生因为其特殊的嗜好需要对黑非地区某些惨绝人寰的屠村事件负责,组织为此花费了不少代价,血腥小马克的升职加薪路就此便搁浅了。 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谈,吃饱喝足的马克先生其实是一位颇好讲话的人,去年圣诞节他还因为垃圾分类没有处理好,被房东大人大半夜的揪出来点头哈腰做检讨呢。 这一次来华国出任务,马克是没有带枪械的,他是一个不错的枪手,事实上,任何人拥有了脉轮的能力都会是不错的枪手。 “要是我的小宝贝卡利亚双枪在就好了。” 格里菲斯看着血腥的小马克纠结的摸着额头自言自语,抬头看了看清冷的夜空。 今晚乌云密布,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透过厚重的云层,只有很细小的越过投射下来,让人很难分辨。 格里菲斯算算时间,自己已经被对方纠缠了超过五分钟,面具下他的表情皱在一起,他正想着晚饭没吃的事情,肚子也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 “真是一个又饿又冷的夜晚。” 格里菲斯将吉良放在路边上,独自感慨着。他脱下从衣服店里面偷来的外套,露出白色的t恤和干瘦却线条明晰的肌肉。 将衣服叠好堆在一边,格里菲斯晃着大脑袋,岔开腿堵在道路中央: “呐,给你们指条明路,五分钟之内给我买一份大肉排骨面,今晚你们冒犯我的事情,我便不追究了。 你们真是有运气,在乡下住了几年,通过深山绿水的滋养,我现在脾气有好多了,换做前些年,或者前些年的前些年,我哪里会跟你们讲这么多废话…… 哎呀,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去,你们难道不知道饥饿的人脾气通常都会很差吗?!” 格里菲斯站在路中央,无头无脑的说了这样的话。那个红发的少年被今晚的事情震慑的脑袋已经空白的很长一段时间,听到格里菲斯的话,便条件反射磕磕巴巴的小声表示自己那边有吃的。 格里菲斯并未理会他,他像对待空气一样,穿过那个红发的少年人,信步走向白熊和玛丽那一边。 格里菲斯的气势在这种诡异的对白之下蓄到极致,他撕开嘴唇,舔着猩红唇鄂,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然后战斗一触即发,解放了双手一身轻松的格里菲斯像是一把离驰的长箭,那人影在黑暗中闪烁着,似幻觉一样一下子分成了三个,人影分分合合,影影错错,在狭小的巷子里拥挤着饥饿的赤裸欲望。 但一个人当然不会分体成为三个,所以等你睁大眼睛仔细观察的时候,就会发现那带着面具的男孩子从始至终都在孤孤单单的行进着,单枪匹马。 巨大的白色气流在交错而过的人影间迸射而出,打着漩涡,似乎在冒着滚烫的热气流。 白色的蒸汽散尽,露出交错站定的三个人影,那细小的人影背对众人,将薛毅杰那把不知道何时到了他手中的短刀纳入衣袖之中。 第七十七章 觉醒 漫天冷雨撒在新岛某个陌生的小巷,乌云遮蔽了天空,浓郁了这夜的气氛。 格里菲斯缓缓站直身子,他的身后白熊和玛丽的身体身体渐渐裂开,一个巨大的光洁斩口将玛丽、入魂、白熊一切两段。 巨大的血液在已经滑落在冰冷地面的上半身喷薄出来,白熊眼神涣散的看了看入魂那光洁的45度角切口,又看了看自己仍旧挺立在巷子中央的上半身,嘴角喃喃着,渐渐无声。 而玛丽的尸体是从空中被一刀切开的…… 她擅长隐匿,事实上,在战斗打响之前,她已经以相当不错的状态融入到周围漆黑的环境里面了。 但那人像一道光,他只闪了一下,便来到了自己的身旁。她似乎看到他跃起来,旋转身体拖着刀甩了一下,又似乎没有,玛丽便发现自己已经身首异处的落在了地面上。 她想着那快到不可思议的刀法,不久也死去了。 “我就说饥饿的人脾气不好,偏不听,出大事了吧……” 解放了双手和身体的格里菲斯借助特殊的光影和视觉缺陷制造出多重影像的假象,在〖∠,加上伦奇那犀利无比的刀意,瞬间便斩首了白熊和电波女。 伦奇的刀意格里菲斯只是粗略窥探了两境,速度境和力量境。他杀电波女玛丽的时候,纯粹便是用鬼魅的身法和快若闪电的出刀速度压制对方,很干脆的解决了这小脆皮。 但白熊因为皮糙肉厚,意识又不错,还有攻防一体的入魂防身,所以格里菲斯在击杀他的时候,有刻意的利用发力技巧另外加上速度境和力量境的结合,也是一刀入魂,无往而不利。 薛毅杰那把短刀显然也是经过权集驰内部定制的精品,以那短刀刀身的区区厚度,竟然连斩两人外加一个精铁制造的粗壮‘入魂’而没有断裂,简直可以称为业界良心。 不过,因为短刀打造工艺虽好,却也经历不住格里菲斯那种短时间内的过度爆发,刀刃已经磨损了大半。他把短刀纳入衣袖之中,打定主意要雪藏这把立了功的小玩意,等哪天自己有空,要挖坑埋了,给人家一个体面的归宿。 先不提格里菲斯这边乱七八糟的小心思,见到两名同伴顷刻间身死,血腥的小马克神情不复之前的轻松,他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问道: “阁下是谁?” 世界上所有的力量者是有着固定的数量的,这一生活在世界暗面的小众人群,他们的生活和资讯并不是全然封闭。 在世界各地,某些国家、州政府甚至个人财团都或多或少的有为力量者预备的提供资讯、休闲娱乐的窗口平台。这些平台可能是酒吧,会所,也可能是夜总会、棋牌室之流,为那些有所归属的力量者提供了不小的方便。 因为这种缘故,世界各地那些小有名气的力量者会被一些有心收集的力量者收集到一些起码的资料,甚至有好事者编了《论百大最强异能者排名》这种明显哗众取众的书。 在血腥的小马克的印象中,像格里菲斯这种身量又有如此身手的男孩子,在整个异能界确实不多见。而那很少的一部分符合要求的人口,又特点鲜明,跟眼前带着面具的人对不上号。 血腥的小马克已经在想对面那个带着面具人是不是某个恶心的侏儒,正在自我感觉良好的装小孩子卖萌。 格里菲斯的肚子在这个时间咕咕叫了两下,他有气无力的摸着自己的肚皮,眉头耷笼着,气压看起来低了下去。 但随即他看向血腥的小马克,表情又渐渐明快的闪亮起来,一种湿漉漉的口水声,隐隐约约的从面具后面传过来。 马克先生皱了皱眉头,他浓密的一字眉头不自觉的拧动着,某种密密麻麻如同蚂蚁爬过的触感顷刻间遍及全身。 马克先生细细品味着那股恶意,他深深嗅了一口那雨夜的空气,那空气里流淌着的分子像是同类的味道,但却比那味道更加复杂难陈。 …… …… 一个照面,血腥小马克的两个同伴白熊和电波女玛丽便被格里菲斯斩杀掉了,这个让马克先生在惋惜之余,也多了些无奈。 这些愚蠢的猪队友,血腥的小马克不止一次这样评价过他的这两位好友兼搭档,他斯斯文文的带着眼睛,每一次这样讲话都笑容满面,带着开玩笑的表情和语气。但没人知道,很好说话的马克先生一直都在很认真的重复着这句话。 “愚蠢的猪队友。” 血腥的小马克捋了捋头发,让已经熬了大半夜的自己看起来精神了一些。他一直以来不是很看的起那两个笨手笨脚的伙伴,但组织上分配下来的东西他又不好拒绝。 就这样凑凑合合的过了几年,本质上性情慵懒的马克先生渐渐适应了身边有两个同伴的事实。事实上,很多时候,对方那种小心翼翼,殚精竭虑的战场表现落在血腥的小马克眼里,倒是颇为搞笑,令人心情愉快的。 血腥小马克的实力已经远远脱离了白熊两人的层级,因为常年屠杀无辜人口的关系,原本应该更上一层楼的马克先生只好屈尊跟白熊、玛丽两人鬼混在一起。 这种生活令的小马克先生颇为轻松愉快,他融入到这样的氛围和节奏里面,像过家家一样享受着这一份丢失很久的喜悦。 然而游戏时间虽好,过家家总会过去,是狼,总会露出獠牙,撕扯猎物,吃肉喝血。 如今的马克先生就是带着这种失去同伴的淡淡感伤,展露出了他作为狼的真实的一面。 他在自己腰间摸了一下,一个松软的小皮鞭便迅速缠上了他的手臂,那是一个总长度只有一米长的微型皮鞭,它平日里被马克先生当做腰带系在裤子上,连安检都轻松通过。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个小小的皮带鞭子,正是马克先生最趁手的几样兵器之一,他曾经用它活生生勒死了不知道多少无辜的生命。 这些年,那个被粉饰在笑容之下的真实马克苏醒过来,他的眼神剧烈波动着,撕开像蛇类一样的竖瞳。那狂乱的意志和炙热的欲望包裹着他整个人,在他眼底的反光中,并不是这冰冷的雨巷,而是那一扇扇关闭着门扉的钢铁狱门和一个个在火焰、鞭笞和哭号中赤身露体的凄惨的身影。 巨大的血腥味道为马克为圆心荡漾开来,那恶臭几乎染红了空气,闻起来像是积年未处理过断水又断电的停尸场。 马克的身形整个佝偻下来,脸上皮肉裂开,一会儿的功夫,便长满褶皱。他原本面相普通,皮开肉绽之后,变的更加丑陋了。 但马克对这些并不在乎,他感受到那血液中跳动着的力量正在慢慢的回复,那个让世界都恐惧厌恶的生物在这个寂寥的雨夜小巷再一次降临人间。 食肉的爬行动物度过了安宁的冬眠,黑暗中,他睁开了眼睛,是那种冷血动物所特有的默然竖瞳。 马克先生的目光冰冷,‘脉轮’赋予了他绝对稳定的双手和良好的动态视觉及其轨迹预判能力。 冷风吹过阴森的巷子,烟雨泼洒下来,迷乱了行人眼。 远方刑施部的警鸣声透过雨雾隐隐约约的传过来,显然是有人听到打斗声报了警。 血腥的小马克弓着身子,风箱般面无表情的吸着气,上半身无意识的晃动着。他手中的鞭子垂下来,刚好触及地面。 “嘶~~,这冰冷又沸腾的感觉……” 在所有已知的冷兵器中,鞭类武器是最难掌控的武器之一,但同样因为其运动轨道的多变性、诡黠性和不确定性,能够说熟练掌控这种武器的人,他们的攻击特点往往会让人防不胜防。 即使在人才辈出的黑暗异能界,能够自信到对敌时候用鞭的家伙,本身就是‘钉子户’强有力的视觉信号。 ‘脉轮’为血腥的小马克提供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微操能力,再加上马克刻意缩减鞭子的长度,在强有力的动态视觉和轨迹预判捕捉能力之下,那长度不过一米的鞭子简直成了血腥小马克肢体的延伸,他能像控制手指一样,控制着整条鞭子任意一个节点的弯曲、凹陷。 那种为所欲为的控制欲、掌控力是相当可怕的,那感觉就像是自己变成了比别人多长了一个肢体的怪物,无法言表的优越感,无法形容的巨大破坏力。 精致的迷你鞭子在空中轻轻抖动着,它盘结成十数个微小的皮圈儿,如同一条活着的游蛇一样生动。 刑施部警车的蜂鸣声渐渐逼近着,似乎已经到了临街的路口,血腥的小马克将鞭梢抓在手里,脸上肌肉不受控制的怪异跳动着,他声音嘶哑黯然,带着淡淡的无可奈何: “没有时间了,宝贝。” 这话音刚落,血腥小马克那一米长的袖珍鞭子刺透了风雨,像一柄坚硬的长剑,通体笔直的向着格里菲斯的喉咙刺过来。 ps:感谢‘小名份’的打赏,谢谢亲在我意志不坚的时候不离不弃的支持,我想拥有你们,我便没什么可抱怨的。大家都加油,我去码字了。 第七十八章 马克的究级体 雨幕在一瞬之间被冲开一个佝偻的人形,成千上万颗雨点在那气势之下,被弹开、引导,变成无数炸开的小水花。 格里菲斯伸出右手,食指微曲,弹在那鞭子的头部末梢,发出金铁相交的脆响。 短鞭如同一个坚硬的实铁一样被笔直弹开,血腥的小马克右手一抖,那短鞭徒然软化,灵巧柔软若蛇,反绕回来。 格里菲斯伸手挡了一下,随即被短鞭小范围内再次变向,点在了手腕的关节处,若不是格里菲斯应对及时,腕骨已经被击碎了。 几乎在同时,格里菲斯面容一冷,一个毛茸茸的生长着脏兮兮的尖锐指甲的手掌五指张开,那形态和一往无前的冲击气势让人无端端的想起了那些埋藏在历史中,早已灭绝在时间里的洪荒野兽。 格里菲斯脑袋向左歪了歪,那巨大的狰狞手掌带着风声和雨点削断了他的几缕发丝,偏着脑门打过去。 空气中一个模糊的由雨水组成的手爪一闪而逝,是血腥的小马克短时间的力量爆发带动了空气流搅动了雨帘。 那手掌在格里菲斯的颈间擦过去,又徒然缩回来〗□,,扣住格里菲斯的左肩,将他整个人拉的一个踉跄。 短小的范围之内,血腥的小马克骨刺似的膝撞以一个刁钻的角度顶上来,格里菲斯交叉着双臂护住脑壳,踉跄下弯的身体被骤然施加的力量顶飞起来。 飞起的身体在空中不可抑制的舒展着,那短鞭刚好回抽过来,在格里菲斯颈后灵巧的绕过了半圈,抽在了格里菲斯的侧脸上。 面具哗啦啦的碎了一角露出男孩子一抹肉嘟嘟的左脸,一条清晰的渗着血的鞭痕,由红到紫清晰的浮现出来。 格里菲斯表情不变,曲指连弹,将水蛇一样扭来扭曲的鞭子打的叮当作响。 他脚尖刚着地,便骤然发力退开了半步,一个细长的物体,在空中诡异的打了一个折扣,在无处借力之下,以几乎违反物理学的速度,硬生生扭转了角度,从他的胸前射过去。 短鞭射空点在墙上,随即被抽回来,若长刀一样绷的笔直,在格里菲斯的鼻尖横掠了一下。 而那墙面被短鞭‘吻’了一下,青石基柱上立刻出现一个两公分深度大小等同于鞭身的宽度的小凹陷,那被击碎的青石基被高速旋转的鞭身骤然一拧,化成细碎的石粉,随着被抽回去的长鞭爆成漫天烟尘。 人影一触即分,随即又拧在一起。 鞭子剧烈的呼啸声和拳脚划开空气的声音在密集的雨点里响动的紧锣密鼓,那密不透风的鞭影和迅速涌动的人影,在狭小的范围内罗织成巨大茧子形状的残影。 …… …… 大茧之内,一个带着头戴面具的男孩子,在残影和拳脚组成的飓风中格挡、反切、像浮萍一样摇摆着,那些拳脚和鞭子的残影如同一个个机械往复的巨大锤头,对着格里菲斯纤细的弱小身躯连绵不绝的轰击下去。 巨大的茧球编织着无数白色的气流轰隆隆的在小巷里碾压滚动着,地面和墙壁被犁出深深的沟壑和鞭痕,雨水被茧球搅动起来,变成四处喷溅的‘水箭’。 短鞭如同活物一样弓着身体蓄满了力量,觑准时机子弹一样弹出去,格里菲斯用右手食指再次挡了一下,借势退开。 血腥的小马克兴奋的喘着粗气,他的面皮因为兴奋而充血,变成诡异的鲜红色。他没有对格里菲斯继续穷追猛打,而是站在原地,无意识的晃动着身体和眼球。 他背上的皮肤像干枯的树皮和草木灰一样裂开,勒进肌肉里面。后背的肌肉群如同滚沸的浓汤不断涌动又消失着一个又一个的肌肉疙瘩,这让他看起来就像一个xxxl号的癞蛤蟆。 血腥的小马克如今的形象看起来诡异狰狞了,他整个人几乎对折成一个诡异的倒u形,双臂缩起来,仍旧耷拉在地上。这个直立起来有一米八零身材的大汉,就这样对折着身子,蛇类一样昂着头,竟然只有格里菲斯胸膛的高度。 格里菲斯漠然的看着血腥的小马克一点点蜕变的远离人类,表情一贯不算丰富的他一如既往看不出悲喜。他用手指蘸了蘸左脸上的鞭痕,一滴殷红的血滴粘在食指指肚上,他张开嘴舔了舔,吸入肚中。 自古以来,生物的进化从未有过同类相食的物种产生,这是一道禁忌,是宇宙法则所不能够容许的存在物。 类似狗不会吃狗肉,猫不会吃猫肉,即使煮熟了,精心烹制,撒上香料,这些遵循本能多过思考的动物仍旧不会去动一下,这便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约束,一种感应。 但若有一天同类相食会如何? 这事情的答案在很多民间流传的恐怖故事或者一些并非正统的野史中都有着些许的蛛丝马迹。 例如民间传说中由人类堕落而成的食尸鬼,因为吞食同类而异化的benders,他们都是人类相食之后带进异化的典型代表。 这些‘东西’本身都是人类,却成了捕食人类的生物,他们站在比人类的生物链更高端的位置,所以成了一种全新的物种,一个与人类渐行渐远的物种。 当然,这种转变的概率并非百分之百,并不是人人吃人都会变成怪物,相反的,具有这种体制的人类在众人之中概率极其低微。 血腥的小马克如今所处的状态,便是一种从人类向全新物种过度的过程,且这种从身体到灵魂都在变质的过程显然已经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他由于孩童时候畸形的遭遇,令心理严重扭曲,这些年一直保持着以人类血肉为食的习惯。 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哀叹,马克先生是极少数人中拥有变异体质的人类之一,在这常年累月的扭曲怨念和同类血肉的推进之下,他在全然暗黑的道路上走过了一段无法回头的路程。 格里菲斯深深的嗅了一口湿润的空气,闭起眼睛来有些醉了。他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咕咕’叫起来,像一只气鼓鼓的响亮蛤蟆。 格里菲斯用舌头抿了抿干瘪的嘴唇,声线有些奇怪的‘咯咯’笑着。 “真是独一无二的味道,比芝士香甜,比巧克力苦涩……” …… …… 夜更深了一些,黑暗迷惑着人的双眼,短短的数分钟之内,那小巷的雨更密了一些。 天空中隐隐有惊雷滚动,一道白光闪了一下,远山被照的丝毫毕现,如同白昼。 小巷的血腥味被雨水冲的汇集在一起,成为一小撮,一小滩,带着一抹异样的嫣红,丝丝缕缕的流淌进低洼处。 吉良和红发少年被大雨劈头盖脸的淋下来,精心梳理的直立头发被打湿、散开,趴在脸上,狼狈异常。 但在这样的大雨天里,这些少年人并不敢找一些地方避雨,他们小心翼翼的站在原地,深怕引起某些事物的注意,眼睛直勾勾的望着那两个伴随着夜色的加深,越来越模糊的身影。 湿冷的雨夜淋湿了人们更加冰冷的心情,在那个阴暗卑微又肮脏的小巷,带着面具的男孩子挺了挺身子,他用不大的声音,终于罕见的开了口: “到此为止了马克,到此为止了。 作为一个专业的执行者兼判官,我必须对你之前的表现表示满意,不得不说,你真是一个强壮又勇敢的……额……猴子。 看呐,亲爱的马克,你打伤我了,干的真不错,虽然你有这成就完全是因为我没有使出全力的结果。 遗憾的是,到此为止了,马克,游戏结束了。 我知道你刚才运动的很好,血液充分浸润了每一个肌肉细胞,这让我很欣慰。我想你懂我的,长期不运动的血肉,口感并不太好。” 之前的战斗格里菲斯并未有占到便宜,甚至隐隐处于下风,他此时站在那里,说了这样不怎样将对手看在眼中的话,淡淡的表情下,言语盛气凌人。 索性,异能者之间的战斗,类似吉良或者红毛之流根本看不明白。他们只看到双方乒呤乓啷的打的惊险又激烈,害怕之余,又感觉热血沸腾、心神激荡。 但除了吉良等人之外,在场的还有一个明眼人,那边是薛毅杰。 薛毅杰全程关注了整场战斗的过程,对于面前二人的战斗力,以他如今的身体状态是自叹不如的。 尤其是血腥的小马克变身之后,那种节节攀升的气势,对于已经深受重伤的薛毅杰来说,简直是摧枯拉朽,与之前‘人’形态下的血腥马克判若两人。 如果说刚开始的血腥的小马克,薛毅杰在全胜时期能够仗着地利与对方拼上一拼,那么解放之后的血腥马克的那种力量层级,直接就稳压薛毅杰一头,对方即使不用伎俩,单单平推过来,薛毅杰都承受不了。 巷子那一边带着面具的人还在神经质的自言自语,听不大清楚在说什么。薛毅杰不知道对方是谁,年龄几何,但以对方的身高和嗓音,姑且叫他男孩子好了,虽然薛毅杰也认为他是一个长满胡须的变态侏儒在一本正经的装嫩。 ps:更改大纲,今日一更,大家不用等了。 推荐朋友新书《帝国圣徒》。 求推荐收藏。 第七十九章 我打死你 虽然恶劣于对方的兴趣爱好,但薛毅杰知道如今自己这方所有的生机都掌握在那个男人的手里面,或者说对方与血腥马克战斗的胜负,将直接决定他的生死。 他悄悄摸了摸脚边仅剩的一把短刀,向着血腥马克的方向悄悄侧了侧身子,他低着头眼神冰冷,刚要起身,却被流血过多已经几乎进入弥留境地的秦晴扯住了衣服下摆。 “不……不要去,快……快走。你……现在的状态……不行……” 秦晴喘着粗气,努力说了这些话,又咳嗽起来。咳嗽声拉动了神经纤维,刺激的伤口一阵收缩。 薛毅杰眼睛闪烁,他望秦晴苍白但坚定的眼神,手中的短刀缓缓松开。他抱着秦晴,终于单腿跪倒在雨巷里。 血腥的小马克‘解放’之后的身体已经脱离了人类肉体桎梏,因着生命本质的变化,他身体的基础素质或多或少都有着加强,与之前还算人类的马克对比,硬要说的话,实力上强了至少三成,但性格比之人类形态下的沉默冷静,则要火爆许多。 实际上,血腥的小马克之所谓被组织重视,即使闯下许多令人发指+$,的大错,还屡教不改,几乎做到了反人类的地步仍没有被组织放弃,正是因为血腥的小马克有这样强大又潜力无限的一面。 这新生的身体充满力量,血腥的小马克比任何人都沉迷其中,也更了解这力量的可怕性。他曾经用这身体,用这身体中那超越人类极限的力量打败、虐杀甚至碾压过各种各样的强敌,这其中就有那个自负又傲慢的可怜老头,亦是他成年后的技击老师,拳圣费兰多! 但眼前的面具男子竟然说‘游戏结束了’,这个可怜的小丑,他把这一切看做游戏,真是傲慢至极,要知道就是他的老师拳圣费兰多在面对他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说过话。 无形的巨大气场以血腥马克为中心汹涌的翻卷着,他的头发被那气势翻飞起来,猎猎作响。血腥马克猩红的竖瞳在黑夜里闪着悠悠冷光,血红色的舌头摩擦着嘴唇如同枯木相互击打的声音。 他生气了。 愤怒推动着血腥马克的力量涌上巅峰,他几乎忘了被人瞧不起的滋味,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那些令人疯狂的屈辱记忆。 永远不要招惹愤怒而疯狂的马克先生,这是组织内流传过的潜规则,也是求生秘技。但很显然,眼前带着面具的男孩子并不懂这一些。 老虎不会和兔子计较,但当兔子不知死活的主动挑逗老虎,那么老虎将不介意给对方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血腥马克为可怜的面具男人深深的哀痛着,因为下一刻,他将撕碎对方的肉体,咬碎他的喉咙。 这一切的大恐怖,格里菲斯迟钝的茫然不觉,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能够在如今状态下的血腥马克手中生还的异能者的概率…… 是零。 面具男人自言自语的喋喋不休着,声音又小又密集,竟然有一种没见过世面的深村老妇喋喋不休的令人厌烦的聒噪感,其话语的内容更是夸张而大言不惭: “游戏结束了,马克,你知道吗,你只是一只强壮一点的猴子,马克……你这弱小的罪,终于要到审判的日子了…… 我要怎么处决你呢,让我想想,恩,让我一拳打死你好了…… 喂,亲爱的马克先生,商量个事情,你站住别动,让我打一下好不好……” 聒噪的声音就这样点点滴滴的漏进马克的耳朵里,格里菲斯语调虽低,几乎是在很小声的自言自语,但已经异化成为新物种的血腥马克还是一字不差的听在了耳朵里面,那使得每一个字眼都像烙铁一样烙印着他的神经,让他想起那些年那个潮湿监狱里的阴冷。 血腥马克钢丝一样的肌肉抽动着,他嘴巴鲶鱼一样开合着,牙齿紧紧的咬合在一起,他讨厌这个聒噪的人。他的表情和气势阴沉,似乎在说‘你完了,你完了,你完了!我吃了你……’ 按照之前双方的实力对比来讲,血腥马克是有着足够的实力和理由完爆格里菲斯的。在他未变身之前,血腥的小马克就能够跟格里菲斯一对一的对拼,还不落下风,如今马克先生全面解放,战斗力升级到自己都害怕的地步,用逻辑来讲,应该很从容轻易的就能送格里菲斯喝凉茶去。 但之后的战斗却远远偏离了人们的想象,那战斗的过程,诡异、简洁、一锤定音,简直就像之前格里菲斯所聒噪的——我一拳打死你。 带着面具的男人探手入怀,他摸索了一会了,从一幅的内口袋里拿出一副银光闪闪的手套。 格里菲斯用嘴巴对准手套口的位置吹了一口气,将手套吹饱,带在左手上。 接着他又用带着银色手套的左手探手怀中,摸索了一会儿,竟然摸出一个体积颇大的倒钩形状的东西。那倒钩同样是银色,看起来至少有五六斤的样子,从之前格里菲斯枯瘦的装扮中根本看不出这东西有被装载过的痕迹。 格里菲斯一手带着银光闪闪的手套,另外一只手掂了掂银色的钩子,他冲着黑暗中另外一侧的身影裂开嘴巴笑了笑,嘴型像是在说着‘我来了,打死你’之类的话,身体像猎豹一样弯曲,一条腿拖在后面,另一条腿鼓动着肌肉猛力一踩。 反冲力带动着格里菲斯以极快的速度几乎与地面平行着飞掠过去,漫天瓢泼的雨雾瞬间被撞出一个真空的通道。 战斗一触即发,已经变异的完全迥异人类的血腥马克嘶吼着,支着两条尖锐的前臂,奔跑着,反冲着,与那人影正面冲撞起来。 破空声、野兽愤怒的嘶吼声,肉体撞击的声音在极短的时间内,重叠着钻入人的耳膜。那巨大的冲撞在黑暗里一闪而逝,撞击的余波在雨帘中荡漾开一波波的涟漪,在半空中清晰可见。 两股一往无前的力量尖锐的冲撞在一起,就像两辆狭路相逢,各自开到最大速度相冲而来的赛车。 这样的对决直接而粗暴,带着一种不碾压别人就要被人碾压的坚硬觉悟。 在令人牙齿发酸的刺耳金属尖叫声中,格里菲斯和血腥的小马克直勾勾的撞在一起。黑暗中,那短暂的相撞、交错带起了几溜武器摩擦的火星子,人影撞在一起,似乎停顿了一下,然后那个带着面具的男孩子便拖着那个人形的怪物以更加疯狂的速度笔直的冲入黑暗之中。 格里菲斯淡银色的手套在黑暗中拉出长长的光线,那只带着手套的手掌内弯着勾住血腥马克的下巴,倒拖着对方,手掌死死按在对方的脸上。 血腥马克原本是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前冲着,被人骤然错身,勾住了下巴,然后整个前冲的势头被下巴上传来的巨大力量瞬间反转,他的整个身体在巨大的惯性下几乎离开地面飘了起来。他便以那种身体几乎与地面平齐的半飘的姿态,被格里菲斯生生拖拽着跨入黑暗。 紧接着便是一生巨大的撞击声,是格里菲斯拽着血腥马克的脑门硬生生撞在了墙壁上,那撞击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小巷的地面都似乎晃了晃。 黑暗中,又有淅淅沥沥的响动,是墙壁上长着草的青砖被震动陆续晃下来,掉在地面上。 被血腥马克撞击的墙面鲜血淋漓,一个凹陷的蜘蛛网形状的裂痕辐射在墙面上,不时漏下几粒细沙。 血腥的小马克头盖骨被撞的有些裂开,鲜血大捧大捧的往下流。他的小脑被震荡,伴随着头晕和恶心,马克的双耳剧烈的耳鸣着。 他跌跌撞撞的试图站起来,模糊的视线之中,一个带着面具的重影男孩子手中抓着一块长满青草的方砖径直走过来一砖头拍在马克的脸上,顿时鲜血横流。 小马克被一方砖直接撂倒,硬挺挺的倒下去。格里菲斯微笑着掏出那个银色的钩子走到血腥的小马克面前,他用脚踢了踢对方的脸,见没有反应,才心满意足的蹲下来将钩子插入血腥小马克的人体。 天空中一闪电划过,照亮了遥远的山峰,也照亮了小巷深处,那正在上演的活生生的另类事情。 用银色的倒钩刺穿血腥小马克的下颚,格里菲斯将他拎起来,挂在墙壁上。 血腥马克的身体抽搐着被挂在空中,他像肉店门口待宰的羔羊一般,在风中颤巍巍的晃动着。 格里菲斯虽然满身是血,身上在激烈的撞击中被对方割开数道巨大的裂口,冉冉渗着鲜血。但他心情愉快,甚至在轻声横着小曲儿。于是他手腕一翻一转,多出一堆拼成扇形的银色刀具。那刀具总共十数把,刀柄在外刀尖在内被排列成一个标准的半圆扇形。 格里菲斯的手指在银质刀具的刀柄上愉快的跳跃着,他闭着眼睛,嘴巴喃喃着大概在说‘小公鸡点到谁就是谁’之类句子,随意点了一把刀子,手指头在马克胸口的皮肤上画了一个红圈,然后绕着红圈精准的割下一块新鲜红嫩的胸脯肉。 第八十章 善后的李狗蛋 身体的重创唤醒了还未死透的血腥马克的神经,他剧烈颤抖着,用低沉的喉结怒号着,却无济于事,最终只影响到了刀具的切割进程。 格里菲斯引着银刀换了几个方向,都被血腥马克颤抖的肌肉带偏,他不悦的皱了皱眉头,一掌打下来,将马克再次打昏过去。 格里菲斯最终从小马克身上获得了半斤的胸脯肉,十克的腿筋和0.5微克的灵魂碎片。总的来说,还算是不虚此行。 当然,这些禁忌的镜头并没有全然被人捕捉到,或者说,没有被人眼从头到尾全程捕捉到。实际上,巷子外侧的人只是在闪电亮起的时候,才会偶尔看到一两组模糊不清的断点。 雷声更隆,电光在云层中分叉开闪烁了几下,像是一个老式的留影仪,将巷子里的画面一帧一帧的投射下来,在那个黑白相间的雨夜,如同一部老旧的惊悚默片。 杂乱的脚步声从巷子外面响起来,led手电筒的光芒在墙壁上远远近近的晃动着,有人乱七八糟的喊着‘就是这里,报案人说是这里’、‘我的手电被雨淋了,这该死的雨,我看不到路了’‘我们人手不够4←,……’…… 等这些声音转过拐角,迎面照来沥沥淅淅的白色光束,众人从黑暗转入骤然光明的环境中适应过来,才发现是三名穿着深蓝色制服的刑施部警司。 他们三人是被附近听到打斗声的居民报警叫来的,听电话中居民的反应,三名警司原以为是小团伙斗殴,顶多算是恶性的打架事件,便没有放在心上。他们询问了报案人斗殴的地点,大概人数,使用的武器以及是否有听见枪声,进一步确定了自己的推断便轻装赶了过来。 但眼前的景象着实让他们吓了一跳,那被雨水冲的遍地都是血迹和被破坏的有些变形的巷子,让三名警司怀疑这里是否刚刚经历过一场小规模的战役。 不远处一辆暗红色的车子抛锚在路边,应该是用大力撞在了墙上,发动机的热蒸汽在寒冷的雨夜里‘吱吱’的冒着白气。 薛毅杰抱着秦晴小跑着过来,一言不发擦着迎面走来的三人,转过拐角直接上了刑施部的车子。随即发动机的轰鸣响起来,然后是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是薛毅杰着急同伴的伤势,带着他到医院去了。 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有人小声嘀咕着‘那是我们的车子’,有人闷声不说话,最后三人中年龄最小的那个面相伶俐的警司有些不确定的说: “刚刚过去的那个人,好像是薛领事。” 因为权集驰组织的神秘性,像薛毅杰、秦晴这类人的身份向着大众曝光的时候,当然会粉饰上一层容易被接受的伪装身份。 像秦晴对于新乡本地的警司在身份上相当于半个长官,职业是林荫军区第四旅的步兵司令。新乡刑施部作风彪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刑施部的警司一半以上来自于军队。有着这一层关系的疏连,秦晴平日里与刑施部之间关系倒是颇为融洽。 而距离新乡稍远的薛毅杰,他的身份则是某个公司的领事,在新乡路过几次面,所以才会被人认出来。 这一夜刑施部必定是忙碌的,薛毅杰带着秦晴去了医院,对方身中数刀,不知道还有没有的救。 吉良最终被刑施部送回了居住的宾馆,今晚的事情对他冲击不小,他这多灾多难的少年时光似乎总是会被掺杂上奇奇怪怪的人和事情。 吉良的情绪复杂而低落,他被警司送来之后便一言不发,眼神里面偶尔透露出光芒偶尔闪过畏惧。 没有等到哥哥吉良的晚餐,大脑袋格里菲斯自力更生在宾馆公用的厨房里面做了一锅大肉‘排骨’面,他盛了一份放在桌上,热气散开、肉香四溢,但少年吉良此时的心情复杂难陈,便胃口缺缺的倒头睡觉去了。 另外,以红毛为首的那些混混们,则是有点受到了惊吓。他们情绪激动的叫嚷着‘杀人啦’、‘有怪物变身了’之类的话,被随后赶来增援的警司们‘请’到了车上,准备让他们冷静一晚上,留待明日录口供。 血腥的小马克的尸体被找到了,死状凄凉,不过大体上还看的出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白人男子。他被人打伤、砍伤几乎分了尸,是新乡最近十几年情节最恶劣的几起杀人案件之一。 而那个在红发少年及其同伴口中那个带着面具的人却始终没有找到,在少年人们的口供中,那面具男人所用的凶器、如倒钩、银刀、手套一样也没有发现,经过仔细侦查,现场也未发现对方的血迹、毛发或者指纹之类的东西,当然,这或许与那天整晚都在下着的大雨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 …… 这一周,新乡都是在阴雨绵绵的天气中度过的。 吉良被送回来的第二天,一个带着金框眼睛的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权集驰青年人敲响了格里菲斯的房门。 格里菲斯开了门,他便眯着好看的丹凤眼睛,摸着格里菲斯的脑袋一边说着‘好可爱,好开爱’一边屁股一扭十分不客气的扭进了客房。 那人正是今天刚巧赶来的权集驰增援,因为事故被意外的解决掉了,闲着无事的他便接受了薛毅杰的委托,过来消除吉良昨晚的记忆。 这个家伙进门就自我介绍叫做‘李狗蛋’,显然是不打算用真名示人的。 金丝眼镜男来的时候,吉良刚好起床,他昨晚折腾了半夜,精神又受了冲击,半宿未睡,所以一觉直接睡到太阳晒屁股。 吉良打着哈欠招呼了金丝眼镜男一会儿,吃饱喝足,便问对方来意。 化名李狗蛋的金丝眼镜男也是一个直爽诚恳的人,戳着吉良的鼻子就说我是来消除你记忆的。 这话让吉良愣了一下,他从前是不怎么相信这些奇奇怪怪东西的,但最近几年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尤其是昨晚的事情,让吉良的三观尽毁,深觉自己孤陋寡闻,所以现在别人怎么说,说什么他都有足够的心理建设去接受了的。 被人消除记忆,吉良当然是不愿意的。他抗拒这样的事,但却被笑眯眯的金丝眼镜男子闹哄哄的拉扯了一会儿,竟然又昏昏然的回到了座位上。 自称李狗蛋的金丝眼镜男乐嘻嘻的从口袋里面拿出一个金色的椭圆怀表,手中攥着用于悬挂怀表的的丝丝入扣的金属链条,如同钟摆一样滴滴答答的摇晃着,那种架势显然是要进行催眠了。 吉良对于催眠师神秘的传闻了解过一些,他平日里喜欢热闹,道听途说过一些神神怪怪的事情,传闻中那些邪恶的催眠师或者巫师催眠人的手段跟面前的金丝眼镜男子如出一辙。所以他赶紧两眼一闭,任凭那个斯斯文文的眼睛男人李狗蛋如何谆谆诱导、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是死活不睁开眼睛,态度上是摆明不合作的。 李狗蛋同志唾沫横飞的劝说了大概半个小时,吉良像是石头蛋蛋一样铁了心的就是不合作,于是金丝眼镜的斯文男子耐性磨尽,把手中的茶盏往桌上重重一放,怒道: “妈蛋,我就说直接抓了催眠了了事,非要搞这些幺蛾子,小舅子了不起呀,小舅子就能瞧不起人啊,小舅子不听话我照扁。 妈蛋的,你睁不睁开眼睛,你睁不睁,我扁死你……” 化名为李狗蛋的权集驰增援队员扯开领口和袖管的扣子,凶神恶煞的,对着吉良好像马上就要打人了。 当然,这事情的最终结果还是吉良被无情的涂抹掉了昨晚的记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能在权集驰里混出名堂的人,没有几个是省油的灯。 李狗蛋用深沉的声音说了一些暗示的话,在吉良耳边打了一个响指,然后吉良和格里菲斯早已迷茫和困意上涌的头颅齐刷刷的低下去,呼呼大睡起来。 事实上,用涂抹这个词来形容吉良失去的记忆并不合适,吉良昨晚的记忆并非被涂抹掉了,而是被‘覆盖’了。 晚上醒来的时候,吉良感觉脑壳晕乎乎的,整个人云里雾里的像是一团浆糊。 大脑袋格里菲斯趴在桌面上正睡得香甜,张开的小嘴里面一条晶莹的口水流淌成小溪,从嘴巴流动到桌面,又从桌面的边缘滴答滴答的落在地面上。 吉良用手捂着脑袋,仔细想了一会儿,终究只是模模糊糊的记起自己是在新乡,是过来旅行的。 叫醒了格里菲斯,吉良想要通过他了解一下最近的事情,谁知道这个家伙更加不堪,竟然是一问三摇头,都迷糊成翔了。 然而,失去记忆还不是目前吉良面对的最可怕的事情,不久之后吉良竟然发现自家的小金库,也就是自己出外时候吉良藏在裤裆内兜里的几张大面值贝元,竟然不翼而飞了。 大家新年快乐呀 哈哈,大家新年好呀,尿弟给大家请安了呦。 祝福大家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家庭美满、事业顺利,爱情萌萌哒~~ 第八十一章 尤金梦境 钱被人偷了还得了,男人漂泊在外,没有贝元怎么行。吉良愁眉苦脸的在床上坐了一会儿,愁眉苦脸的,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默默收拾起行李来。 幸好吉良的房费是提前预付的,否则他还真不知道如何给人家交代。 吉良和格里菲斯凄凄凉凉的提着背包走在冰冷的长街上,日头很快偏西,然后月上柳梢头,路灯拉长了一大一小两个单薄的身影。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令新乡这春末的夜晚比以往时节冰冷了许多。吉良出来的时候,细心的吉庆曾经给兄弟两人塞了厚衣服,但如今吉良翻找了一通,竟然发现自己的那一身外套不翼而飞了,倒是大脑袋格里菲斯的衣服,因为尺码和外形都颇为奇葩,反而没有被‘小偷’关顾。 花灯初上,烟火流转,云歇雨霁的新乡终于露出了它身为旅游城市应有的媚态和妖娆。 喧哗热闹的路边摊,形形色色的街边文化、小吃,穿着鲜艳衣服鱼龙混杂的游客,那雨后的繁华夜市是一片明艳的风景,闪烁着纸醉金迷的五色霓虹,令人沉醉其中。 但这份沉迷却不属于吉良,↙,他昨晚骤然遭遇生死变故,虽然有惊无险,但被刑施部送回来之后,便没了胃口,睡觉去了。 今天一觉醒来已是大正午,刚好权集驰的李狗蛋先生过来探访吉良,吉良和他谈了话,吃了些茶点,还不够塞牙缝,就被对方急不可耐的弄翻了过去。 吉良醒来之后,发现钱包没了,就更加弄不到吃饭的理由和钞票了。如今夜上初华算算时间,已经已经有接近三十个小时没有吃东西了。 他拖着背包,表情耷拉着,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这让他想起那些年,吉庆良刚刚离世那会儿所过的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日子。 一大一小两个沉默的男人在黑夜里流淌着,他们身边换了一波又一波的旅人,那些擦肩而过的笑容和温暖让吉良感觉更加饥寒交迫了。他望了望身边脑袋圆圆的憨厚弟弟,语调罕见的温柔起来: “阿满啊,你说哥平时对你好不好?” 听到吉良这样问话,格里菲斯摸着脑门认真的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说一般。 吉良对于格里菲斯的这回答相当的咬牙切齿,他的手掌攥成拳头又松开又攥成拳头,终于还是用莫大的毅力强忍着没有当街扁格里菲斯一顿: “阿满啊,你还小,有些事情你不懂。 所谓哥哥对弟弟的爱,那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爱,它是无言的,是柔细的,就像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一样。 你看啊,咱们现在的钱包丢了,又不在自己的地盘上,没法弄钱,就回不了家。回不了家就只能一辈子在外流浪,在外流浪就没有好吃的,还会被人欺负,被狗咬屁股,这样的日子我想你定然是不想要的。 我吉良呢,痴长你几岁,也就是你的哥哥了。所谓弟弟有难,哥哥就要义无返顾、挺身而出。 阿满啊,你且放心,我是不会让你挨饿受冻的!我已经想好了,我要把你放在一个好心的香喷喷的姐姐家里,你先吃香的、喝辣的。哥哥我呢,就翻山越岭、上刀山下火海,去弄钱,弄到了钱,咱们就回家,你说好不好?” 吉良满脸诚恳的这样说着,实际上,他这话所要表达的意思就要把格里菲斯寄卖给别人家,换点钱花花。至于弄到了钱之后,吉良可以先吃一碗热干面,然后潇潇洒洒的做火车回家,从家里拿了钱之后,再把格里菲斯接回来。 吉良大概是这样计划的,此刻他饥饿又浆糊的脑壳里面只剩下了本能的欲望,什么馊主意都想的出来。 格里菲斯当然不会理会他,吉良半晌未得到回复,叹了口气,又自顾自的唉声叹气起来,此刻若有人给这饥饿的男孩子半份面包,估计能让他感激半辈子。 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我们的导演兼主演薛毅杰同志便闪亮登场了。 格里菲斯和吉良看见他的时候,这个家伙正装模作样的扶着老奶奶过马路,边上还有路人甲乙丙丁齐声赞扬说什么‘心如处子、品德高尚’。 而薛毅杰同志便谦虚的表示,这都是应该的,不要告诉别人,我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云云。 之后,就是薛毅杰一个潇洒而忧郁的回眸突然偶遇了吉良和格里菲斯,在问明白了吉良的遭遇之后,薛毅杰满脸唏嘘,一边大叹人心不古,匪盗横行,一边为吉良点了一份可口的通心粉。 饿的早已经前胸贴后背的吉良当场就感动的热泪盈眶,拉着薛毅杰的手就感慨‘路遥知马力、患难见真情’,连薛毅杰一本正经的叫了好几声‘小舅子’都没有反对。 吃完饭之后,薛毅杰带着吉良和格里菲斯逛了逛新乡的夜市,找了几处有代表性的名胜、风景讲解了一番。 话说,格里菲斯同吉良到达新乡已经有不少时间了,但还没来得及逛一逛这海滨城市的美丽风景。 薛毅杰多精明的人,他见微知著,很快便讨的这个未来的小舅子心花怒发。 三人在新乡又玩了两天,薛毅杰便买了火车票,吉良和格里菲斯第一次的外出旅行终于告一段落。 …… …… 在遥远的北半球,一个叫做西洛帕克的城市。 年老的尤金·科恩斯坦森面容平静的躺在病床上,他的左手上吊着一个输液瓶,此刻那玻璃瓶中盛装着的是维持生命能量的葡萄糖溶液。 病房内收拾的干净整齐,巨大的落地窗户透亮明镜,超静音的乳白色空调被人接通了电源,拧开了开关。 尤金·科恩斯坦森先生是本世纪中叶世界知名的建筑师之一,他曾经主持过欧国首都中央火车站的搭建,罗浮尔宫的设计施工,在建筑界,是很有名望的人。 岁月不饶人,转眼之间,尤金先生已经年过半百,多年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让他透支了太多的青春,经年的疲劳和作息的不规律让年老的尤金身体异常虚弱,所以他辞掉了工作,隐居在西洛帕克,这个传说中被美女和海鸟环绕的城市。 尤金先生的身体开始缓慢康复,但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 大概是去年的今天,尤金·科恩斯坦森先生突然昏倒在自己的房间里,他被尤金的夫人发现,送入了医院。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尤金先生的这一次昏迷,竟然长达一年。 至于尤金先生昏倒的原因,医生结合了他以往的病例,认为是常年高压高强度的工作所带来的脑血管堵塞,这种疾病是现代医学所无法触及的。 事实上,在尤金先生昏倒以前,他曾经在书房里坐立不安了很久。时隔一年,尤金的夫人仍然记得当年丈夫在书房里的那一份显而易见的焦躁,他的情绪复杂,似乎是在畏惧又或者期待着什么。 尤金夫人当时似乎听到丈夫喃喃自语的重复了一些话,好像是‘我不要和你做交易,你走开,你不能拿走我的时间’,这话当时听起来平平淡淡,其意思表达的好像是丈夫不想浪费时间做一些不喜悦的事情,那让他觉得浪费时间。但这一年下来,许多的事情积累着,让尤金夫人渐渐品位到那些话的不同寻常、诡异与森然。 今天是尤金先生昏迷一整年的日子,尤金夫人像往常一样手中拿着修剪整齐的香石竹,推开了病房的门。 她熟练的将香石竹插在花瓶里面,倒干净花瓶中过了夜的旧水,盛装上新鲜的肥水。 尤金夫人拉开窗帘,正午炽热的光线从落地窗户照射进来,在幽静清凉的病房里倒影出一米的阳光。 尤金夫人忙碌了大概有十分钟,终于坐在了尤金先生的窗前。前半生,尤金先生是令人瞩目的建筑师,也因此常年出差在外,忽略了许多家庭的温暖与幸福。 尤金夫人和尤金先生的感情并没有想象中深刻,到了他们这个年纪,仍旧羁绊着她留在尤金吸纳生身边的,便是年少时期那一纸婚约了。 但今天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尤金夫人在丈夫床边剥开了橘子,一边吃一边说着一些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她原本对于躺在床上的男人有着一丝无法形容的陌生和疏远,但这一年下来,那个男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每天重复的过来看他,讲故事,讲心事给他听,竟然渐渐觉得无法割舍起来。 尤金夫人这样想着,他右手中指带着定情婚戒,然后便看到那个男人眼皮下面的眼球摇晃了几下,随即剧烈起来。 尤金夫人呆愣了一秒钟,然后叫来了医生护士,经过两个小时的检查抢救,尤金先生成功的从植物人状态复苏了过来。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我造了一个很大的房子。房子的两侧是遍布青草的花园,那里有一只短小的可爱猫咪在终年弯着线球……” 苏醒之后的尤金·科恩斯坦森先生与妻子坐在夕阳下,他望着远方夕阳下的火烧云,渐渐陷入回忆里面。 第八十二章 殿那歧伯 尤金先生在梦中所造的大房子如今便活生生的呈现在了格里菲斯的面前,他手中拿着那张沙镇时候手绘的粗糙‘建筑图’,上面一个圆圈,五根麻杆所表示的人物和一只毛毛球一样的白猫还历历在目。 “恩,还不错嘛,已经勉强建设出了我图画中五六分的神髓。” 格里菲斯在那富丽堂皇但又古色古香的大房子里面边走边看,时不时的评头论足一番。 整个建筑采用了中古时期的建筑格调,红色的实木,考究又充满历史年代感的漆料,中正温婉的窗棂和房屋的设计风格,就连家具的摆放都有一种古朴的年轮味道。 这里其实是一个流亡在象限夹缝的小店,它以梦境为通道,以因果为桥梁,燃烧了执念与灵魂,在虚幻与现实之间,启动了浩大的工程。 全身黑色华服的格里菲斯走在光亮照人的木质地板上,他穿着黑色马靴,动作优雅缓慢。格里菲斯带着一双雅致的半框眼睛,左胸上垂下一根半u形状的精致锁链。 这个体态修长俊美的男子推开房门,冥冥之中,一根透明的丝线被拉扯着断开。他脱下鞋子¥》,,露出雪白精致的脚掌。脚掌踩在实木的地板上,他默默行了一段,坐在一个宽敞的深色沙发上。 自人类文明以来,世界便走上了以唯物和科技为向导的全新路径,这让人类走在了一条康庄大道上,引领着世界走向光明。 但在黑暗处,在隐秘处,许多不为人知的神秘事情在悄然发生着。 就像吉良的万事屋一样,眼前的古老风格的建筑同样是一家店。店的名字叫‘殿那歧伯’,是一个中世界出名当铺的名字。 格里菲斯坐在小店的二层俯览芸芸众生,一个白色的毛球慵懒的窝在他的怀里,格里菲斯带着精美玉扳指的细长手指轻柔的抚摸着猫咪脊背柔软的毛发。 这个世界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家店便是其中之一。 不同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店铺出售物质或者服务,‘殿那歧伯’这个古旧的老店可以满足人的欲望,简单来说,这家店出售让人实现欲望的服务。 店的主人是一个足不出户的慵懒男子,喜欢在春日里毛茸茸的暖日下面温酒独酌。屋檐下木质的走廊里,清脆的风铃摇曳着叮咚作响,围墙外一袭纸鸢在天上淡了轮廓。 今日的男主人穿着一身紫色的连衣长衫,赤着脚,一手拿着酒盏,正眯着眼睛无精打采的靠在凉亭的石柱上。他是一个有某些特殊到病态嗜好的人,喜欢漂亮的东西,穿华丽的衣服,而且一件衣服从来不穿两次。 到目前为止,至少是这样的。 由于‘殿那歧伯’地理位置特殊,实话说来,‘殿那歧伯’是否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存在过,都未可知。店的主人停止了店里的时间,他将自己留在某个原点,像是存在过一样。 但此刻店的男主人困意正浓,他打出了今早起床之后第三十六个哈欠,终于还是未能抵挡住春日里那暖色调的困倦。他放弃了抵抗,脑袋晕乎乎的靠在凉亭雕花的玉制石柱上,眼睛已经泛着迷茫的光,似乎马上就可以进入梦乡。 不过,这时间,一个怯生生的女子声音响了起来: “请问,这是哪里?不好意思先生,我不小心迷路了。” 自从店铺开业便从未开过张的俊美男子懒洋洋的睁开眼睛,他仔细看了看站在两片花样草坪中央的花样少女,终于确定自己迎来了这许多天的第一位客人。 能来到‘殿那歧伯’的人必然有自己的原因和故事,它们不必凄婉、动人或者壮烈,只要拥有某些特质便有机会来到这里。 但‘殿那歧伯’并非人人可见,某些特殊的人在特定的场所和特殊的情况下会凑巧跨入这个园子。面前的这名女子,显然是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地方,才会在着春日正浓的世界跨入小店男人的视线。 店的男主人正了正衣冠,难得的没有露出昏昏欲睡的随意姿态,大概是觉得‘殿那歧伯’开业之后的第一位客人意义非凡,值得自己正经一些。 “哦,美丽的小姐,你的容颜比初春的日头还要醉人,这美丽的邂逅,真让人心情愉快。 请容许自我介绍一下,鄙人格里菲斯,目前是‘殿那歧伯’店主,小店正在营业中,可以帮人实现愿望,童叟无欺,报仇不菲,概不还价。 哦,对了,对于你之前所说的,请允许我悄悄告诉你,美丽的小姐,你会来到这里,不是迷路,而是命运啊。” 男主人眯着眼睛神秘兮兮的笑了笑,他走过来,靠近女子的耳朵,勾动着好看的嘴角,小声的说道: “这世界可是不存在偶然这种东西的。” …… …… 古色古香的小店,一张枣红色的实木茶几上檀香袅袅,格里菲斯沏了一壶绿茶,用瓷质精细的茶具盛着。 这一会儿的时间,他已经换上了一套宽大的类似睡袍一样的粉色衣服。格里菲斯一只手缩在宽大的袖口中,另外一只托着细小滑腻杯具正漫不经心的捻动着。 “我的名字叫安东尼·菲尔德纳,住在欧国皇后湖边德尔小镇上。 十岁那年我的亲生父母离异,后来母亲带着我嫁入了另外一个家庭。我从小便有一个愿望……” ‘殿那歧伯’的男主人一脸严肃,专心致志的观察着手中茶盏的纹络,他果然不是一个耐心很好的人,在安东尼小姐讲述自己愿望之后的十分钟,他的表情便由原本的神采奕奕变有些不自然起来。 红色的院墙外面,一双黑白相间的燕子轻巧的盘旋着,不时没入院墙后面,男主人的心思飘到比这个更远的地方,他望着天边那一抹纯净的蓝色,感叹着人生寂寞如雪。 “格里菲斯先生、格里菲斯先生,你有在听吗?…… 格里菲斯先生……” 名叫安东尼的漂亮女子挥舞着右手在奇怪小店男主人的眼前晃动着,这个动作在第一次认识的人之间发生其实并不太礼貌,但格里菲斯先生那种不加掩饰的心不在焉的神游态度已经让安东尼小姐有点忍耐不住了。 “当然,来自欧国的美丽小姐,你怎么能怀疑一位绅士的虔诚的谈判精神。” 格里菲斯拍着胸脯信口胡诌着,表情配合着语气有点软绵绵懒洋洋的愠怒味道。 于是交谈就这样继续着,那女子断断续续说完了自己故事,格里菲斯强打起精神听完了那叙述。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银色的古旧书籍,摊开在手掌心,在一行行名目繁多的目录下面一条条的数落着。 “哦,恭喜你安东尼小姐,你的诉求恰巧在本店的经营范围之列。让我看看你需要付出的代价,咦~~~,原来是这个,真恶心…… 好吧好吧,本店刚开张,大酬宾,打你八折好了。” 小店的主人将一脸呆滞的客人晾在边上,自说自话的摊开一张华丽的卷轴般的小书卷。格里菲斯终于离开了那张让他懒洋洋靠着的宽阔木椅,两只手按着卷轴两侧推到安东尼小姐的面前: “签吧。” 格里菲斯这样简洁的说道,随即可能意识到这会吓跑顾客,便又解释性的添加了一句: “签了你的愿望就实现了。” 但十七岁的少女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判别人格,他糊里糊涂的进入这里,却不怎么情愿糊里糊涂的签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随后格里菲斯劝说了几句,安东尼小姐却态度坚决,死活不肯签。 这事情僵持了五分钟,已经失去耐性又不怎么会讲道理说服人的小店男主人大概说了‘不签就打你’之类的话,几乎要哭出来的安东尼小姐终于满脸委屈的签下了那份不知道有着怎样用途的书卷。 送走了安东尼小姐,格里菲斯伸了个懒腰,慢腾腾的走回庭院凉亭。他无精打采的温了酒,又在春日的毛茸茸的醉人阳光下眯起眼睛来。 …… …… 安东尼·菲尔德纳的要求非常简单,这个正在十七岁叛逆年华的,经历了不幸童年,见证了父母离异的少女,似乎厌倦了家庭之中,大人之间的‘战争’。他想要到很远的地方去,远到不会有人找到她,认识她。她要在那里开始新的生活,找寻自己的爱情。 但太独立的女人不会遭人喜欢,已经迷迷糊糊处于半睡半醒之间的小店主人似乎是这样喃喃自语着。他趴在桌子上,头顶是一团巨大的绿色,酣意正浓。 暖风吹过那片树叶,响起哗啦啦的树叶声。树下的男子酣睡在玉石桌面上,这春末夏初的季节,许多的事情,正在变的越加有趣起来。 第八十三章 那些年的爱情 到上岛之后,吉良遇到了他人生中第一位女神。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吉良和格里菲斯从新乡回来之后的第三天,格里菲斯背着背篓从晚市上卖玩手工艺品回来,屁股后面便坠着一个面容粉白的,一眼看山去便知道是‘大家闺秀’的美丽女子。 这女子名叫‘沈怡如’,是上岛联合大学沈斌教授的独女,她的母亲是一名高等学院的人民教师,同样从事教育行业。 沈怡如从在父母两人的熏陶之下知书达理,可谓是书香门第的极佳代表,所以,性格上沈姐,倒是颇为温柔懂事,合乎古训。 今天,沈怡如看到年龄幼的格里菲斯一个人站在街边卖竹条编制的手工艺品,好奇之下便买了一朵竹条编制的蝴蝶研究了一番,这一研究便引发了少女兴趣和探索精神,等格里菲斯卖光了竹篓的东西便情不自禁的跟了过来。 …… …… 沈怡如跟在格里菲斯身后的原因是认为格里菲斯背篓中的手工艺品很有艺术性,对美丽事物特别敏感的女性来,生活中某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就能触动她们不》》》》,的情绪波动和行动力。 如今的沈怡如便是这样的,她赞叹于这种竹制手工艺品的美艳、构思精巧,不自觉的为其吸引,突发奇想便想见一见那个编制这些精巧手工品的师傅。她或许是存在着偷师或者光明大正向别人学习、请教的念想,这种样子的心态便类似于没有条件学习音乐的穷家人在看到别人弹奏钢琴时候的优雅从容,便会想要学习钢琴一样。 当然,美丽的物件对于女人的吸引并不见得会有多长久,但就目前来,沈怡如对于吉家还是充满了兴趣的。 少女的这一份见到美好东西便不问东西南北扑过来的执行力匪夷所思,像一个饥饿的狗看到香喷喷的牛奶、饼干一样。 所以,成长中的少女是很难理喻的,因为她们正向着更加令人难以捉摸的女人方向进化,对于这一,即使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的沈怡如也是难以免俗的。 格里菲斯在其中感受到了这‘区区人类’的喜怒哀乐,感觉有趣,便将其带了回来。 沈怡如见到了梦寐以求的艺术品编织者——吉庆,虽然没有想象中充满了艺术细胞般美丽,甚至可以外貌十分普通的,但笑起来的样子还是让人感觉相当不错的。 少女自己明了来意,吉庆愣了一下,随即表示欢迎起来。吉家的大娘子是没有想过自己为生活所迫制作的手工艺品竟然会被人认可为艺术品的,实际上她自己也没有这样的意识。 但吉家基本算个好客人家,如今家境比在沙镇的时候好了许多倍,便留了沈怡如在家里吃晚饭。 吉良晚归回来的时候有看到过沈怡如,他这个年龄情窦初开,看一眼便觉得对方清秀,但也仅此而已。 后来吃饭的时候见识了对方的言谈举止,还有偶尔有时候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雅儒气质,吉良便有些脸红起来。 沈怡如这姑娘身上吸引吉良的地方除了相貌外,更多的则是气质,那种从书香门第中浸润多年而自然散发的书卷气质。 这种气质对于如今心智上还不成熟的吉良来像是毒药般致命,吉良没有上过学,他并非不想上,只是家庭条件不允许。俗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吉良如今大概正处在这种状态里面。 事实上,吉良身边有许多气质独特的人,例如吉庆的宽容慧敏、格里菲斯的呆萌、梁秋智识的阳光、梁秋贵子的安静,甚至吉良自身都是有着开朗特质的。 但特别人相处多了,就会习以为常,况且吉良从来不认为自己与众人有怎样的不同。他的乐观开朗与生俱来,但大部分时间里,这种开朗加上他不太着调的行为和话方式,便被人贴上了‘傻’或者‘二’的标签。 晚饭其乐融融,沈怡如跟家里通了电话,心安理得的一边吃饭一边吉庆讨论一些手工艺品的编制手法。这些年,吉庆为了家庭多有劳作,尤其是编制手工艺品之后,手掌更是被多次划破,跟面前的少女比起来,显得颇为粗糙丑陋。 格里菲斯坐在桌子的边角上发呆,他的表情常年如此,大多数时间似乎在神游,好像生活在跟别人不同的两个世界。 之后的一个星期,沈怡如又来了两次,吉良新高彩烈的同人家了话,等佳人走后,又有些魂不守舍起来。 单相思这东西最是凄凉,尤其是像吉良这样情窦初开,能为爱情纯洁卖力,却又自卑于自己的身份,疯狂一场却注定徒然的时候,让人看着格外揪心。 已经长满绿意的高大梧桐树下,格里菲斯嘴巴里面叼着大饼,摇头晃脑看的津津有味。他在想,这个夏天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无聊,区区人类,还是很有趣的嘛。 …… …… 在相思之苦中苦熬了一个月的时间,吉良眼窝深陷,形成了走路自言自语碎碎念的习惯。吉庆担心他的身体状态,问过他几次,这个男人只是微微一笑,颇有些‘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询’的忧伤味道。 从搬家到上岛以后,吉良做人会很多没有营养的垃圾话,喜欢看热闹,讲八卦,是有目共睹的。 除了嘴巴大之外,吉良还有一个很恶心人的习惯。 他心里藏不住事情,这是整个街区都知道的事情。如今吉良陷入了单相思,心中的苦闷和情绪又不能跟别人,便每天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整个人都清瘦了许多。 拼命忍了一个周,吉良终于耐不住心中的那份蓬勃的话**,于是有一天早晨当格里菲斯刚从卧室出来,带着睡帽,手中拿着牙具从吉良门口路过准备去洗刷间刷牙的时候,被一个突然从门缝里伸出的手掌拉入了黑屋里面。 当迷迷糊糊的格里菲斯睁开眼睛,就看见吉良穿着一身黑衣服,脸上和头上都蒙着黑纱,只露出眼睛,用一种‘我不是吉良’的姿态,正对着格里菲斯。 那个时候,吉良的房间拉上了窗帘,连灯都没有开,属于那种极端阴暗的密室氛围。 格里菲斯刚想问‘吉良你干嘛’,对方就满脸沧桑指着满头满脸的黑纱自我介绍自己是‘阿拉逼国的王子’,喜欢上了一个土鳖姑娘,爱到深沉无法自拔,问格里菲斯这种爱情值得坚持吗。 格里菲斯听完当时就牙疼了,妈蛋的,你喜欢人家沈怡如也就算了,还非要掩盖自己的身份,自己是什么阿拉逼国的王子。 掩盖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就算了,还非要把自己成是王子,把人家沈怡如成是土鳖姑娘。你们两个有贫富差距,有文化代沟这没有错,差距大到贵族和乞丐也没有错,但这种差距不是王子和土鳖姑娘的差距,而是公主和愣头子的差距。 其实吉良的这份心思,明眼人是看的出来的,不就是想通过看起来实在的格里菲斯来客观的评价一下这一份感情,顺便看看自己在人家沈怡如姑娘心中位置。若是王子能够坚持追土鳖公主,那么沈怡如也有可能爱上他这个愣头子。 不过当时格里菲斯就满脸真诚十分坚定的表示了这份感情不值得坚持,他一边摇头一边叹息,表示表示那个土鳖公主是个‘碧池’,她配不上你。 听完这个吉良当场就怒了,他拉起格里菲斯就是一通狂扁,扁完之后,又问他王子也土鳖公主相配不相配,格里菲斯这次没有话,然后吉良又打了他一顿。 生活就这样在熙熙攘攘中推进了一层又一层。 …… …… 同一时间,在欧国皇后湖机场,一个身材修长的俊美青年穿着乳白色的t恤,带着黑色墨镜撑着一把花纹精美繁复的油纸伞,从飞机的出仓口缓步走下来。 他的高跟马靴一一拾级而下,终于‘咔嚓’一声踩在了坚硬的机场水泥路面上。 带着肉色手套的格里菲斯推了推眼镜露出半双兴致不算太高的眼白。他望了望欧国浅灰色的即将下雨的天空,肉白色的手套在空中挥舞了两下,最终覆盖在嘴巴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身材挺拔秀长的店主没有固定的住处,随遇而安,可以满世界闲逛。若是没有委托,他大部分的时间是住在‘殿那歧伯’之中的。 格里菲斯之前从上京出发,买了飞机票到达欧国,他本可以在这里住很久,但不巧的是安东尼·菲尔德纳姐走后,另一位顾客付出了大代价委托了一个愿望,所以四天之后,他将飞往冰岛,参加一场举世瞩目的葬礼。 店的男主人扫视了一眼走来走去,肤色、发色和瞳孔大为迥异的人群,略有些气力不足的张开臂膀: “哦,美丽的安东尼·菲尔德纳姐,生来了。” 第八十四章 躁动青春 少年人之间的事情无外乎情情爱爱,这些情窦初开的伙们活力十足的炫耀着他们对于爱情两字肤浅又单纯的理解。 薛亦杰由于在新乡‘无意间’救了吉良一次,两个男人之间感情略有回温,最近薛亦杰已经能够着吉良时不时的冷嘲热讽厚着面皮跟在吉庆屁股后面跑了,这个相对于之前连家门都不让进的待遇已经算是有很大改善了。 不过吉庆对于薛亦杰的印象一直不算太好,这大概源自于对方身为异能者,许多年积累下来的特立独行的行事风格。虽然薛亦杰努力表现,在吉庆眼中的印象也只能算不太差而已。 薛亦杰就像是一个打不死的强,整天跟在屁股后面叮铃当啷的乱响,性格温和的吉庆对于这个很有些无可奈何。她有时候感到烦心,委婉的上两句,但性格使然,又不会真太多太露骨,到为止而已。然后,对方就会装疯卖傻,当作没有听到一样第二天仍旧会嘻嘻哈哈的跑过来。 吉庆最近一段时间手工艺品的销量有所滑落,这个主要归功于薛亦杰气势汹汹的站在她旁边‘帮忙’的缘故。薛亦杰眼光独特,可以欣赏到【【【【,众人难以理喻的美感,认为吉庆生的落落大方,美艳动人,所以对所有靠近吉庆买工艺品的男性都抱有相当程度的敌视态度,仿佛人家要跟他抢女人一样。 这种态度当然不利于做生意,吉庆有苦口婆心的跟对方解释过,了一些和气生财之类的话,薛亦杰同志深以为然。于是事情便变成了,薛亦杰在背地里对买东西的顾客金刚怒目,而当吉庆目光照顾他的时候,他的表情立刻就会转变成如沐春风,对待顾客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跟服侍自己的亲爹一般。 吉庆对于这样的事情哭笑不得,但薛亦杰从来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样子也让她不知道如何办才好,总不能真的打对方一顿吧。 一日,吉庆带着格里菲斯逛街买东西,二人走到一个卖面的拐角摊子,刚刚付了钱,拿起两份面,就远远的听到拐角的另一边一群人乱哄哄的吵闹着。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缺少流氓地痞之类的生物,他们组成了新时代的江湖,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相比于新乡,上岛的治安并不是太好,这个或许源自于两地刑施部截然不同的做事风格和态度。 显然的,巷子那一边有着一些个社会地位和职业都不是太正经的混混在为着某些个不明就里的原因争吵了起来,吉良和吉庆搬来上岛的时候,没少被这些人光顾,尤其是开始做生意之后,忍辱负重的事情就更多了。 吉庆不欲和这样的人有什么交集,拉着格里菲斯就要往回走。 这个时间里,双方又吵闹了起来,一个公鸭子般聒噪又欠打的声音叫喧着‘一拳拳把你打到火星去’之类的话,然后双方激烈的不对付,又闹哄哄的争吵了起来。 吉庆拉着格里菲斯走后也不知道那个巷子发生了什么,后来听那边发生了恶性的斗殴事件,许多人被打伤了,救护车去了三辆才将伤者拉完,连刑施部的副总警司都惊动了。 第二天,薛毅杰笑眯眯的从路口探出脑袋,准备同吉庆一块出外卖东西的时候,吉庆便对当天手工品的销售量没了信心。 “阿杰啊,你是很好的人,但男子汉大丈夫,整天跟在女人后面是不行的。 你年龄不了,是该有担当的时候了。我虽然不了解你的过去,对于你现在也不了解,不过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我觉得你应当是没有什么正经职业的。 我这些话,并不是觉得你做的不够好,而我吉庆其实也没有什么正经的职业,但男子汉大丈夫,总要有些一技之长,总的来我希望你将来能更好一些……” 金色的阳光下,吉庆和薛毅杰的身影渐行渐远,隐隐约约的话声滴滴的传过来,渐渐融化在模糊毛边的金线里面。 这样的交谈,最近已经发了好几次,吉庆从原本心翼翼的措辞怕伤害到对方尊严到现在无可奈何,已经可以没有心理负担的出‘你需要有担当’这类的话,可见吉家的大娘子耐心上是被消磨不少的。 但薛毅杰对这些一无所觉,他享受着两人之间私密的交谈时间,连吉庆略带责备、苦口婆心的劝导都当做是对自己的关切,甚至还十分变态的偷偷摸摸的在自己身上装了录音机,将吉庆每天讲的话都一字不差的录了下来。 …… …… 格里菲斯最近在研究这个世界的四次元通道定位问题,研究这些东西虽然不能够直接增长实力,但揭示宇宙本质,透析奇异现象同样是每名大妖不可或缺的必修课,这将有利于他们对宇宙本源法则的理解。 用大脑建立出这个位面的数学模型,然后在极尽全面的数模基础上,推演四维空间,这个是大妖们通常对待陌生位面的方法。 但这种方法虽然可靠,却极其花费时间和精力,以如今的位面科技,即使最先进的电脑也不一定能够担负起这种研究事物的方法。 全盛时期的格里菲斯那种人类无法想象、从不被人知道的脑结构和切合宇宙本源的思考方式当然不会将这种事情放在眼里,它们甚至会用这种方法,向着第五、第六乃至更深入的维度研究,但这些对其它生物来,却无异于天方夜谭。 格里菲斯正是利用这种方式锻炼着吉阿满的大脑,这个疑似来源于本质象限的生命体果然没有让格里菲斯失望,在几乎能够烧焦绝大多数电脑的计算量之下,这个看上去脑袋圆圆憨态可掬的身体,竟然活生生的坚持了下来,正是计算速度差强人意,而且‘满载’状态下,吉阿满外在的人物表现会变得极其木讷、僵硬,有像机器人的感觉。 但万事开头难,计算速度慢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在足够高的根基上坚持下来,格里菲斯有无数的方法让这种计算速度提升上去。 当然了,利用吉阿满如今的身体是无论如何也建立不起这个位面的四维空间模型的,格里菲斯只是在利用大妖的先见和优势,力所能及的为吉阿满这具身体的未来打好基础,毕竟在这个宇宙中,要想获得足够强势的权能,一个强横的大脑是必不可缺的。 由于近来在集中锻炼和开发吉阿满的大脑,所以从外人来看,大脑袋的格里菲斯比之以往又呆傻了几分。他表情木讷,眼神空洞,肢体协调性僵硬,仿佛走路都会到撞树上,让认识这个乖巧可人又身世可怜孩子的人唏嘘不已。 由于经常找错钱,格里菲斯最近已经不怎么去市场上兜售东西了,吉庆让格里菲斯在家休息两天,吉良那边则罕见的十分愧疚。 对于自己刚刚动手打了格里菲斯,对方就以肉眼可见速度的痴傻起来的现象,这个神经粗大却并非没有逻辑能力的少年自然而然的将两者联系在了一起。他左思右想这些天会导致格里菲斯突然举止异常的事情,想来想去便只有那几次,他逼问自己与沈怡如之间的爱情是否需要坚持,然后玩闹似的打了对方几下。 “阿满哥,你不会那么脆弱吧,阿满哥,你不要吓我…… 我真的不是故意打你的,谁知道你碰两下就会变成这样的,我没有恶意的,真的只是轻轻碰了两下而已,你演过了阿满哥……好吧好吧,我认输了,你快变回来吧。你要是不开心,打我回来也是可以的。但你这个样子,我很难受……” 吉良这样颇为愧疚的真情流露的了一段话,但此时的格里菲斯脑海中正在同时计算着三个十二元六次方程组,没空搭理吉良,便径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不久之后,格里菲斯的身后,吉良那身为罪人的哭腔追着他的背影喊叫着:“阿满哥~~~,请务必要原谅我……” …… …… “大家都是成年人,过的话要负责人的。” 在极北之地,一座巨大的冰川上,穿着一身洁白北极熊皮裘的‘殿那歧伯’店的男主人单手拎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少女,面色无奈的这样着话。在他的右脚边,一个裹着厚重毛毯的沧桑大叔静静的蜷缩成一团,显然是晕过去了。 在已经过去的几天,格里菲斯遵守与安东尼·菲尔德纳姐的约定,两人以极快的速度畅游了世界上许多知名的旅游胜地和领略了各国的风土人情和特色美食,这几乎成了安东尼姐自出生最快乐的时光和记忆。 温柔却慵懒的格里菲斯先生让整个世界鲜活且神奇起来,这些日子,她感觉自己几乎成了这个世界的女王,世界仿佛都在围绕着她在旋转,只要她愿意,格里菲斯先生会为她摘下天上的星辰。 ps:最近精神状态不好,某些时候有可能会单更,给大家通知一声,实在抱歉了。 通知 今天只有一更了,给大家通知一下,抱歉,不用等了。 第八十五章 来自左岸的交易者 在那一个短暂的时光里,安东尼·菲尔德纳小姐几乎拥有了全世界,她成了这世界的女王。 安东尼小姐对格里菲斯说,走路太慢,我需要一辆跑车,格里菲斯便为她弄来了法拉利ff系列跑车。 安东尼小姐晚饭想要吃牛排和红酒,格里菲斯便让人从苏格兰高原农场空运来了鲜嫩多汁的牛排,从佛国吕萨吕斯酒堡订购了年代久远的西拉红酒。 安东尼小姐想要漂亮的衣服,格里菲斯便请来了世界上知名的能够成功演绎通话色彩的设计师本哈德·威荷姆先生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颇为可爱卡通的特制衣衫…… 世界在围绕着女人旋转,这感觉让人无法分辨今夕何夕。表情安静又慵懒的格里菲斯先生始终站在纸醉金迷的霓虹背后,等曲终人散、浮华散尽,安东尼小姐感受了那份孤单,于是她爱上了一个男人。 那是一个已经结过婚的成年大叔,他陪着妻子和两岁多的女儿在公园里面荡着秋千。那些笑语和欢声让安东尼小姐想起了自己凄凉的童年和那个在吵闹和家暴中,早该解散的家庭。 “我想要他。” ¥∵, 这个世界的女王指着公园里面满脸络腮胡子却难掩英气的男子,语调坚定的对格里菲斯这样说。对方看了安东尼小姐一眼,表情模糊的笑了笑。他像往常一样,安静着,转身离开了。 当天晚上安东尼小姐便得到了那个她想要的男人,格里菲斯将他脱光了,用麻绳绑着掉在横梁上。 所以安东尼小姐不费吹灰之力便拥有了那个男人,但与此同时,安东尼女王的命运也在此处出现了转折。 黎明来到,格里菲斯打晕了躺在床上全身赤裸的男子,他用毛毯包裹住那人,带着安东尼小姐飞到了北极。 “这里便是你们以后的家了。”到的北极之后,格里菲斯笑容依旧的这样说了话,他的面容在极光里倒影出一抹狰狞的颜色,然后他便真的将安东尼·菲尔德纳小姐和她刚刚虏获的那位心爱的先生,留在了北极。 将两名长年生活在文明社会的人,毫无准备的骤然扔到极地,还让他们长年在此生活,这个不是冷笑话,而是活生生谋杀。 但格里菲斯先生显然不在乎这一些,作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生意人’,他甚至还友情赠送了对方一套大衣,一身棉被和两个锅子一个冰铲,若是不出意外,两个人能够活到明天的希望全部在这套简陋的馈赠上了。 “环游世界,寻找真爱,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乘船离开北极圈,然后坐车到了旷野,格里菲斯坐在急速上升的直升飞机上,掰着手指头数算着安东尼小姐的委托。他数算了一会儿,终于确定委托完成,然后一只手从怀中拿出一个银光闪闪的小卷轴,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圆形的印章,在卷轴的右下角盖了一下。 “搞定,收工。” …… …… 事实证明,永远不要将与一头闲的发慌的因果兽保持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更加不要被它的华丽外表和良善所欺骗,因为一个甜蜜陷阱的背后,往往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兔子洞。 而在完成整个委托的过程中,店主人花了不菲的金钱,这些是作为委托的正常开支。格里菲斯是崇尚因果的因果之兽,完成委托所花费的金钱全都清清白白,是付出等价的劳动所得。 当然,整件事情的善后工作定然会相当繁琐,毕竟两个家庭无缘无故的丢失了重要的成员,放在哪里都是能够惊动一方的事情。 但格里菲斯既然与安东尼小姐签署了协议,善后这个事件的最后流程,也是有义务完美出色的漂亮结尾的。 …… …… 生活在兜兜转转中步入了八月,‘殿那歧伯’的男主人依旧在慵懒又闲散的接收着一个又一个的委托,但它们大都是类似安东尼小姐那种普通人家无痛**的‘小’事情,随手打发掉,这让坐在宽大睡椅上,拿着玉白色酒盏的格里菲斯先生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他最近心情还算不错,盛夏的蝉鸣听起来有一种莫名的喜感。店的主人借着这份心情和上涌的酒意出了门。 眼下他的手头边还有一个不轻不重的委托,店的男主人一手拎着酒瓶,两腮浮现出两朵可爱的腮红。他一摇三晃的辨认了一下方向,摸着额头大体上认为那方向还不错,便犟着脾气醉醺醺的走远了。 这是小店男主人的一天,平心而论,在店主人更多天更多不伦不类的表现中,已经优秀到能够佩戴小红花了。 懒散又任性的店主会主动找各种理由为自己放假,周六周天这种国际上法定的节假日,小店‘殿那歧伯’是定然不会营业的。但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植树节,古尔邦节,圣诞节,无烟日,爱护环境日等等只要在日历上能够找到的与节日沾边的日子,即使与格里菲斯先生毫不相关,他也会理所当然的抛掷硬币决定是否需要‘加班’。 最近一段时间,性格古怪的店主已经恶劣到开始挑剔顾客了。类似是格里菲斯先生这种对于华丽事物有着奇怪嗜好的人,已经有先例证明他刻意歧视相貌平庸的客人。 据传闻,仅仅这个周,格里菲斯先生已经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的气走了三名相貌不佳的客人。 偶尔的时候,格里菲斯先生还会外出旅行,带上自己心爱的salvatoreferragomo太阳墨镜,拉着小行李箱,头也不回的就走掉了,只留下身后店门上挂着‘closed’字样的硬塑料在风中摇摆着。 更多的关于格里菲斯先生恶劣品行的事情罄竹难书,与他做过生意的人,几乎没有回头客。 所幸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够制约到格里菲斯先生的消协组织,所以他依旧我行我素,还要嚣张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 …… ‘殿那歧伯’的男主人跟上岛的大脑袋关系奇怪,他们似乎是一个人,又好像不完全停止在一个人的关系上,确切的说,他们活在不同的时间里。 如果说上岛的大脑袋版格里菲斯是生活在现在,那么店的男主人便是生活在过去,某段时间的某个节点里。 用一句话来形容两人的关系便是‘店的男主人是格里菲斯,而格里菲斯却不是店的男主人’,因此,主动停止了时间的店主总是这样称呼上岛的那一位: ‘嘿!我亲爱的未来式’。 ‘殿那歧伯’是大脑袋格里菲斯重生之后收集了数年的资源,耗费了大量的因果创造出来的空间,那个在某段时间里驻足,任凭时间离他远去的人受到未来自己的牵引,来到了这里,成了‘殿那歧伯’的男主人。 当然,这个男人在茫茫历史的长河里是否真正存在过尚未可知,但至少现在,这个拥有着诸多恶习的男人是堂堂正正‘殿那歧伯’的主人。 大脑袋格里菲斯拜托了店主人为他收集因果,途径当然便是遵循因果的等价交换,这个便是‘殿那歧伯’存在的根本原因——通过为能够触动因果弦线的人完成愿望,从而截留因果。 不过,店的男主人并不具备截留因果的能力,这个过程是由另外一个自己——身在上岛的大脑袋格里菲斯完成的。 身在不同时间的格里菲斯通过这种方式亲密无间的合作着,他们收获之后的因果,除了一部分用来维持店主人在这个世界的存在,其余的部分,都被两个时间里的格里菲斯平分掉了。 还有一件事情需要说明,由于大脑袋格里菲斯如今的力量弱小,所能牵引使用的驻足在时间中那一位的力量同样不大。 虽然,在历史的那个节点里,格里菲斯先生定然是震烁宇内的强横大妖,但作为‘殿那歧伯’的男主人,他的力量和大脑袋格里菲斯的力量直接挂钩,且是完全持平的。 当然,作为远离这个世界时间之外的人,店主格里菲斯先生从这世界获取因果的能力与大脑袋格里菲斯比起来相差甚远,几乎是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种事情其实无可厚非,在宇宙根源的法则里,关于空间方面,不同象限之间的生物会相互压制,例如吉阿满在这个世界被压制的身体。 而在时间方面,不同时间的生物更是被严格约束限制压制着,身在历史静止节点中的格里菲斯想要跨越时间在流淌的时间之河中斩获因果,这本身就是要耗费巨大能量的事情。 虽然收获并不是特别丰厚,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的,况且这是一条稳定收获因果的道路,可谓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创举。持之以恒下去,积少成多,定然会有让大妖也动容的收获。 因为承载着同一个名字同一个灵魂的缘故,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接到不方便完成的委托之后,也会选择性的过度给吉阿满这边来完成,毕竟作为静止时间节点的生物,很多事情是不允许去触碰的。 第八十六章 境界 以大妖格里菲斯借助因果的力量可以触及到从前的自己,甚至双方还可以成为关系不错的朋友,这个算是一种等级很高的境界。 但在大妖之上,还有一个传说中虚无缥缈的境界,所有达到那种境界的生物,他们的过去、现在、未来就会彻底融汇成一个,他们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将被彻底抹去,那是一种真正的超越时间、空间的境界——他们活在过去、现在也活在未来。 所谓圣者自隐,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当一种生物的境界超越到足够高度的时候,他们就会被世界淡忘,那些存在过的痕迹也将被涂抹,强如大妖也无法发现那些生物存在过的蛛丝马迹,所以,他们只活在传说里,被所有人刻意忽略了。 格里菲斯将这两个月所得因果分成了三份,最大的一份,送入了阿耶罗刹识中用来给本体疗伤。剩下的两小份,一份储存起来备用,一份用来提升身体的素质。 吉阿满的身体被世界之力压制的异常厉害,利用正常的锻炼方式几乎已经不可能会有提升了。格里菲斯利用这两个月住在殿那歧伯的那一位‘工作’所得的因果♀,‘升级’了一下身体,效果不出意外的差强人意,但总算稳步提升着。 有进步就有希望,格里菲斯是一个还算有些耐心的人,时间对于他这样的生物来说,虽然必须,但已经不同于人类那种经不起丝毫折腾和等待的匆忙人生了。 实际上,格里菲斯对于未来已经做过了细致认真的规划,吉阿满这种应该是本质象限的生命体想要在他目前所处的低等象限成长起来,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那将会吸收掉几乎本位面几乎所有的能量,导致位面坍塌。 幸好,在格里菲斯的计划之中,吉阿满的身体虽然是整个计划当中重要的,甚至是核心的一环,但格里菲斯从未想过将之提升到很高的程度。 当吉阿满的肉体强度满足一定的要求,再加上格里菲斯已经恢复过来的本体,格里菲斯有一定把握利用本质象限生命体的特性,让自身的生命层次更上一层楼。 但这个终究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以目前格里菲斯收集因果的进度来讲,定然还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 …… 夏天的意义在于冰水、西瓜和十五米的游泳池。 梁秋智识先生在八月份的盛夏,静悄悄的回到住房,然后在回来之后的第二天,梁秋家那个大型的私人游泳池便被注满了水。 气质安然的梁秋贵子小姐穿着泳衣短裤,坐在太阳伞遮挡下的沙滩椅子上,太阳暴晒下来,投下阴影,凸显出雪一样白净的肌肤。 智识先生笑眯眯的端着两杯加了冰的果子,坐在梁秋贵子的边上,一杯留给自己,一杯递给了贵子小姐。 盛夏的蝉鸣在远方聒噪,闷热的空气流搅动了水蒸气扭曲了池塘水面。兄妹两人安静的坐在一起。 这是他们相处的方式,没有太多动作,不要求太多言语。 …… …… 梁秋贵子小姐很少入眠,实际上从十岁开始,贵子小姐便再也没有体会过睡眠的感觉了。 智识不在的日子,她曾经试图找寻那个光阴之河岸边偶遇的叫做格里菲斯的男子,但一直没能如愿。在贵子小姐的理解里,那当是个洒脱神秘的人,作为过客,出现在她掌纹般的时间里。 而梁秋贵子小姐正在努力找寻的人——大脑袋格里菲斯先生正在前往黑非的途中。 因为时不时要解决殿那歧伯的男主人过继过来的委托,殿那歧伯的男主人甚至以某个财团富二代的身份‘偶遇’了在街头卖工艺品的格里菲斯,然后惊为天人,认为其身上散发着天然福将的气场,能够冲掉财团富二代的当头霉运。 这种无稽之谈在民间比较常见,尤其是在一些因为某些原因骤然暴富的土豪中间,相信迷信胜过相信科学的大有人在。 不知道基于哪种判断,格里菲斯被人看做是有福将的气质。吉良想想,最近几年他虽然事情不断,但总能逢凶化吉,还撞大运捡了一袋金子,从此一夜奔小康,这一切的事情,或许还真有一点福星高照的意思。 吉良正这样想的时候,财团那边的富二代已经死活要拉格里菲斯回家住了。 这种事情当然是不行的,吉良虽然常常欺负格里菲斯,甚至对于格里菲斯的逆来顺受的乖乖形象颇有微词,认定其没有男子汉气概,但生活在一起久了,终究是有了些感情。所以,吉良当场便不由分说的表示不同意,任人家好说歹说给钱都不行。 a计划失败,那个被殿那歧伯男主人请来的‘财团富二代’很快就想到了花重金租赁格里菲斯的办法。 租赁的具体方式便是以天为单位,‘财团富二代’支付相应金钱,在当事人完全同意的情况下,‘财团富二代’在不伤害当事人、不扭曲当事人意志的的前提下,有带当事人外出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财团富二代’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有将格里菲斯接走出去住的权利。 对于这种事情,吉良和吉庆起初还有些不放心,但当对方拿出一堆各种官方的,私人的一堆乱七八糟的,所谓‘慈善企业家’、三个孤儿的‘抚养证明’、‘红伞叶慈善基金理事’等名目繁多证明书的时候,两个年龄不大,且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孩子们终于被折服了。 将格里菲斯‘出租’过来,当然是为了掩人耳目,方便格里菲斯外出做委托。 当然了,以格里菲斯的能力,他完全可以不考虑吉家人的感受拍拍屁股大摇大摆的就走开掉,或者干脆跟对方摊牌。 但格里菲斯至今仍旧亏欠吉家人不少的因果,在他还清楚之前并没有走掉的打算。 还有一点让格里菲斯不愿暴露身份的原因是他很喜欢如今的生活,这普通家庭式的生活视角,让他感觉到新奇、轻松。 经过几次试探性的好借好还,并支付了不菲的薪酬之后,吉良已经彻底不把弟弟格里菲斯的安危放在了心上。 所以,当格里菲斯再一次被借出去,独自一人踏上黑非之路的时候,吉家人还没心没肺的告诉对方晚点回来,雇主人傻钱多,能多坚持一天,家里经济就能多宽裕好一阵子。 背负着家人这样美好的期许和祝福,格里菲斯来到了黑非著名的经济中心比斯堡市。 …… …… 黑非的天空孤单燥热,在这片贫穷的土地上,一样能滋生出畸形的繁华。 格里菲斯坐在一个狭长的独木舟上,沿着河道顺流而下。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晚上,在世界经济的第三等级中,格里菲斯见识了黑非的经济中心比斯堡市金碧辉煌的夸张夜景: 在深夜的霓虹中站在街头穿着妖艳的女子,赤裸着上身,靠着车边全身遍布纹身的抽烟男子,带着耳机穿着夸张肥大说唱着嘻哈的游人,推着婴儿车售卖白.粉的妇人,都成了比斯堡夜晚街头常见的风景。 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个城市,就是天堂。 这里有毫无遮掩的情色服务,光怪陆离、灯红酒绿的夜总会,林林总总的几乎都要摆放上货架的致幻剂、毒品,还有每一个黑色地带都不可或缺的大型赌场。 金钱、女人、赌博、性、枪支,在比斯堡,只要有足够的金钱,你似乎能买到任何见到、想到的物资和服务。 在这个金碧辉煌夜夜笙箫的城市周围,是数量庞大的贫民窟,在那黑色的基调和破烂飘摇的建筑群众中,聚集了这个世界上几乎最贫穷的一群人。 城市巨大的反差产生了扭曲的美感,一帧一帧在黑夜里流淌着的罪恶让人的血液冰冷又沸腾。 漫步在浓稠阴冷的夜色里,混合着烟尘和人类体味的风从身前身后吹过来,格里菲斯穿过一个以黑色和鲜红为基调描绘的充满血腥和暴力做主题涂鸦的狭长小巷,视野里迎面而来的黑暗猛然一空,他便漫步到一间布满霓虹的巨大建筑物下面。 那是一个蹲伏在黑暗中的巨大建筑群,它们在脏乱贫穷的城市边缘,蹲伏臃肿着,像是一颗硕大的毒瘤。 霓虹缠绕成方形的门面上,有无数色彩缤纷的led灯组成了‘uncletommy’sbasement’字样的标牌。 这里是一个当地比较出名的地下拳坛,它的名字直白的翻译过来是‘汤姆叔叔的地下室’,单单字面上,倒颇有些童贞的情趣。 来自全国各地的富商、政要带着拳手或者通过参与押注直接或者间接的参与着拳坛里拳手们生与死的战斗,汤姆叔叔的地下室里拳手们洋溢着汗水,沸腾着勇气、激情,在封闭式的罗马斗兽场形状的地下室里怒吼着,流淌出鲜血。 ps:感谢超级无敌大魔王v1888打赏,卩s灬让爱灬随风588打赏,于沟唐生10打赏。话说你们突然这样让我很不适应啊,有点受宠若惊啊,恩恩,我读者里果然是有富二代啊…… 另外晚上还有一章。 第八十七章 拳王 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地下拳坛都是非法的东西。 然而,地下拳坛屡禁不止,尤其是在黑非,这个地下拳坛的发源地,这种国际化的本土文化,简直是愈演愈烈,春风吹又生。 造成这种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地下拳坛所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地域的富人和一部分自甘堕落的政要。 这些人手中掌握着海量的权利、金钱却被日复一日无聊单调的生活困扰着。地下拳坛的出现迎合了这一部分人热血和激情的需求,所以生命力强悍,屡禁不止。 地下拳坛一个周会开放三次,时间分别在周天、周三和周五的晚上,接待的顾客也都是一些富商名流。 类似‘uncletommy’sbasement’这种远近闻名,且明目张胆的开放在大庭广众之下却未被查封的,其背后的势力定然是很客观的。 格里菲斯过了安检,出示了一张写有‘马克·费罗德’先生引荐的银行卡大小的硬塑料卡片,那拳坛两米多高巨人般雄壮的守门男人用一个闪着蓝光的机器扫了一下,便放行了过去。 做为比斯堡市比较出名$,的几个地下拳坛之一,‘汤姆叔叔的地下室’的进入资格高到离谱,它不仅对于观众的身价、财产有要求,还需要这些人有着相当程度的犯罪记录。当然,这一切满足之后,还需要一个足够有分量的引荐人。 好在‘殿那歧伯’的男主人那边最近搭上了一些人脉,足够应付以上的一切问题。 格里菲斯不知道那个以前的自己最近干了些什么,认识了哪些奇奇怪怪的人。感觉上他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多长时间,整个世界都要被他玩透、玩坏了。 事实上,一个没有羁绊、无拘无束又有稳定大后方可以撤退的店主先生在短时间所能够发挥的能量是巨大的。 对于一个实力达到了格里菲斯这种境界的力量者来说,一旦抛却顾虑,金钱、名利、人脉那只是转手既来的东西。 当然,肆无忌惮篡取利益的同时,大量的隐患也会被轻松的播撒下去,然后在不知道什么时候,骤然爆发出来。 作为生活在过去某个时间点的店主先生当然不会惧怕什么隐患,所以,如今的大脑袋格里菲斯才会大摇大摆的,利用店主先生的人脉担保正正规规的进入‘吉姆叔叔的地下室’。 以上一切,包括必须拥有引荐人的条款是为了顾客和拳坛的私密性和安全性,毕竟进入这里的人,都有着不俗的名声和地位。 这些人是来消费娱乐的,并不是来败坏名声、自毁前程的,若是地下拳坛不能够自保或者保证他们的隐私安全,相信只会越来越惨淡经营。 格里菲斯披着一个黑色的披风,带着一个亮银色的眼镜形状的面具,施施然的来到地下室东边b区第二排的位置坐下来。整个地下拳坛的观众几乎都是化妆而来,这个也是为了方便隐私,格里菲斯甚至看到几个穿着蝙蝠侠、蜘蛛侠、超人衣服的人在座位上上蹿下跳。 整个地下拳坛是模仿大型斗兽场建设的,只是有了一层地板作为封顶,显得更加压抑了些。 整个地下拳坛呈现碗口形,四周密密麻麻的遍布着三千两百二十一个座位,碗的最底部,是一个正方形的擂台。因为格里菲斯来的时间比较晚,擂台上的已经进行了三轮血腥而暴力的角逐赛。 而此时进行的正是第四轮。 “‘小巨人’迪米连科连续的进攻,左勾拳、漂亮! 寄托了整个北非希望的‘战场秃鹰’弗莱德.诺伍德选手被打中了右脸,他倒地了……,哦,天哪,小巨人冲上来了,连续的组合拳……” 一个四十多岁的白人裁判嘴巴里面含着哨子,在拳坛上灵动的跳跃着。解说先生站在悬空的铁盒子里面居高临下的望着格斗场忘情的嚎叫着,格里菲斯的视线越过众人,落在‘小巨人’迪米连科身上。 分贝惊人的嚎叫声从周围传过来,这些人忘情的呼喊着迪米连科的绰号,有人兴奋的喊着‘击败他、杀了他’,声音很快又被另一些的喊叫声掩盖过去。 拳手死亡对于地下拳坛来说并非陌生的事情,相反的,为了刺激观众麻木的神经,每一个地下拳坛都会定期推出一些死亡格斗,人兽搏斗之类的死亡率极高的赛制。 迪米连科这个月已经连胜了16场,死在他手中的人已经足足有三个,重伤不治、身患残疾的便不知道有多少了。 他是一个典型的黑非青年,25岁充满力量的身体,灵活的动作,巅峰的意识让他在整个地下拳坛界罕逢敌手。 格里菲斯微眯着眼睛盯着拳坛上人影的一举一动,‘小巨人’迪米连科顶着弗莱德.诺伍德的重拳,一下又捣中了对方的下巴,一种隐隐的骨裂声在扬声器的作用下被模糊的传出来。 ‘战场秃鹰’弗莱德.诺伍德痛苦的倒地,迪米连科顺势骑在他的身上,对着后脑勺一阵暴锤。 弗莱德.诺伍德这时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他用仅剩的力气攥拳捶打着地面,表达着认输的意志。 但已经打疯了的迪米连科不管不顾,对着那人的后脑勺仍旧快拳击打,直到匆匆赶来的裁判将其拉开,弗莱德.诺伍德已经躺在血泊中生死不知了。 解说的声音适时在半空的铁笼中高叫着: “还有谁?还有谁能阻止‘小巨人’迪米连科,天呐!这个恶棍难道要成为本季度的拳王?!这真是这个夏天最糟糕的消息! 又一名宝贵的战士倒下了,迪米连科再也不是曾经那个清新娇弱的小巨人了,他已经成长为真正的巨人,并且已经露出了可怕的獠牙……” …… …… 接下来,第五场比赛迪米连科下场休整,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古铜肤色的灵巧汉子在拳坛上闪躲腾拿,极尽灵巧之姿。 格里菲斯的目光越过人群,落在迪米连科所在的区域。 此时,在迪米连科身后,一个高大硬挺穿着整齐西装的白种人从休息室缓缓的走出来。他是迪米连科的专属经纪人,同样也是格里菲斯这一次委托的目标人物。 这人的名字叫做伊顿,传闻中是个刻板严肃的普通人。 这人表面上斯斯文文,带着细框的黑边眼镜,一副书卷和干练气质相互混合的职场达人样貌。 但若是被这样的所欺骗,而对他有所轻视的话,可是会出大事情的。 在格里菲斯的眼中,迪米连科先生的这一位声明不彰的经纪人,是比‘小巨人’先生要厉害的多的狠角色。 格里菲斯的眼界何等的高,他用眼睛只扫了一次,就发现了伊顿先生那种迥异于常人的内敛气质。而伊顿先生本人,他举手投足间,电流一样的流畅感和未知感更是让他在格里菲斯的目光中犹如灯火般耀眼。 虽然不知道对方躲在‘小巨人’迪米连科身后有着怎样不可告人的阴谋,但格里菲斯杀人,从来不需要理由。 格里菲斯收到地球另一半那位分配的任务委托,其中内容便是‘要将伊顿这个贱人剁成碎渣渣’,显然面容斯文的伊顿先生对于我们亲爱的雇主先生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才让会其怨念如此之深。 委托的后半句其实是雇主直直白白咬牙切齿一字不差的要求,格里菲斯听着电话另一头的那位惟妙惟肖的口技模仿表演,已经不难猜出,性格恶劣善于玩弄情感的殿那歧伯的男主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坑了雇主多少因果。 对于这一些的事情,格里菲里实在懒得理会,他从华国千里迢迢赶过来,完成了委托就回去,其它的事情,都是多余。 接下来的比赛,迪米连科先生又陆续出现了四场,都是以强悍的姿态直接碾压对手,点爆全场观众。 而今晚的主角无疑是‘小巨人’迪米连科先生,他今晚总共击败了六名斗士,中途休息了三次,爆发力和强悍的技巧毫无保留的曝露在人前,将他未来拳霸的实力彰显无疑。 大概凌晨四点的时候,整个地下拳坛终于落下了帷幕。 几个表演性质的黑人肌肉汉子在相互放着狠话,被定义为正义和邪恶的双方小心翼翼的拿捏着气氛,在选定的时间点相互进攻着,撕咬着。 到了这个阶段,已经陆陆续续有观众向外走了。 格里菲斯看到‘小巨人’迪米连科和伊顿被人簇拥着走入地下出口,随即跟着人流,往外走去。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淅淅沥沥的人流车辆终于四散着驶入黑暗中。 格里菲斯背靠着一堵灰色的墙面,手中拿着一个方形的发着幽幽绿光的gps导航定位仪器,在背向他的不远处,是大团将要散尽的人群。 在之前的时候,格里菲斯随着拥挤的‘追星’人流,趁机将一个贴在鞋背上的感应芯片黏在了迪米连科的车底。 有了这个东西,即使一个从来没有学习过追踪技巧的人,也能够很轻松的找到追踪目标。 第八十八章 突入 利用gps定位系统格里菲斯很轻松的掌握了伊顿的行踪,他顺手牵了一辆锁在路旁的摩托车,手指头在锁头上规律性的敲了两下,那锁头便自动弹开了。 带上头盔,格里菲斯远远的吊在伊顿后面。 伊顿两人的轿车在宽阔的主干道上行驶了半个多小时,然后,转入拥挤的狭小空巷。 车子穿过巷子,拐了几次,驶入一片宽阔的陈旧建筑群。在比斯堡市,这里所代表着的是与‘uncletommy’sbasement’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本土文化。 伊顿先生所驶入的这个看起来灰败、破旧毫不起眼的街道群,其实是比斯堡每年犯罪率最高的地方。 如果说‘uncletommy’sbasement’所代表的是血腥和暴力,那么这几条纵横交错的破烂黑街则代表着酒精、性、毒品以及毫无节制。出入这里的人,若不是误入的毫无知情者,几乎人人都带着某种黑暗的印记。 乙醇的味道扩散在腐朽糜烂的空气里,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兴奋的呐喊声在黎明到来之前,嘶声力竭。 ∮,这个街道充斥着大量的自愿或者被强迫的**、带着嘻哈帽的毒贩和穿着精简背心的黑社会。 每年,在这里,被毒打**而死的女人,被枪杀的男人能够到达三位数。可以负责任的说,在比斯堡市乃至于黑非每年的失踪人口中,至少有一成会流通向这里、 但就是这样混乱的地方,却提供着整个黑非几乎最上乘的服务: 最上等的,几乎应有尽有的美酒。 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年龄自愿乃至非自愿的毫无后顾之忧的性服务。 花样繁多、名目多样的高品质毒粉…… 在这里,只要付得起钱,死人其实并不算什么。 很显然,我们的伊顿和迪米连科先生打算在地下拳坛的几场大胜之后,好好的放松放松自己。 此时时间迫近黎明,黑色的地平线上已经有一半血红色的云霞笼罩远方的天空。 格里菲斯看着gps定位仪器上,代表着伊顿位置的光点停在一个位置上静止了好一段时间。他偏偏头,表情似乎有些意外。 格里菲斯没有想到今天的运气这样好,第一次蹲点就能守到目标人物落单。 “这么不检点,怎么可能活得久。” 格里菲斯特有的清脆嗓音在扬长而去的风声里被吹散开,骑着摩托车的头盔男子从空旷的巷子疾驰而过,发动机的轰鸣回荡在巷子的尽头,扬起大片的灰尘和碎纸屑。 …… …… 东方爵士酒吧: ‘小巨人’迪米连科先生坐在吧台上用一个特大号的玻璃杯正猛灌着白兰地,他的左右两边分别坐着两名身材火爆的高挑女性,女子面貌是欧国那种粗粝的大气秀丽。 在爽朗的哈哈大笑之后,‘小巨人’粗着手脚对两名衣着暴露的丰满女子上下其手着,引的对方惊叫连连。 伊顿先生坐在酒吧正中央的真皮沙发上,他嘴巴上叼着一根细长的香烟,左手搭在一个高脚杯的杯沿上,出神的想着事情。 他的身边同样有一个气质不俗的美丽女人,这女人心思灵透,似乎看出了伊顿先生的心不在焉,只是将身体丰满的一侧靠着伊顿侧边上,便始终如同名贵的波斯猫咪一样安静着默默无语。 经过一段时间的嬉闹和前戏,显然是花丛好手的‘小巨人’迪米连科先生在惊叫声中撕开了女人的衣服。男人粗壮的根部挥舞了一下,随即女人的娇喘声和男人放荡的大笑声同时响了起来。 带着眼镜的伊顿先生不为所动,就像在他的身后是一片安静的空气。他捏了捏鼻梁面无表情的放空着思绪,然后,一阵杂乱的喧哗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喧哗来自于酒吧外面,没有太多征兆突然间响了起来,应当是黑街司空见惯的打架斗殴。 喧哗与混乱声中有人穿着皮鞋‘咔咔’的走动着,那声音镇定清脆,穿透过许多的嘈杂,淹没在男人凶神恶煞的吼叫声中。 但这次的骚乱与日常司空见惯的打架斗殴不同,伊顿敏锐的感受着一些东西。他转头望向酒吧门口,随即却看到一个穿着短小背心的高大纹身男子被扔起来,撞碎了酒店木门飞了进来。 全身是血的高大男子在空中滑开了四五米,撞在吧台上,叮叮当当的撞翻了几瓶昂贵的酒品和杯具。 这突然起来的事故让酒吧内的嬉闹骤然间停顿了一下,随即更炙,要知道,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在东方爵士酒吧里面捣乱了。 有人大喊着‘怎么回事’‘他妈的,谁动了我的人’‘出去看看’之类的话,斑斑点点和影影绰绰的五彩霓虹里,有人拿出了武器,相互推嚷着,大叫着冲出酒吧。 在沙发上坐了半个时辰的伊顿偏了偏脑袋,表情终于生动起来。他裂了裂嘴巴,没有说话,但情绪上终究是感兴趣起来。 “黑社会之间‘踢馆’吗……有趣。”他这样想着,手指无意识的抚弄了一下靠在怀里的玉人。 直到这个时候,伊顿还不知道,今晚的男主角的光环,是笼罩在他的身上的。 …… …… 皮克晃着发昏的脑壳,挣扎了胡乱摸着地板。他之前还未搞清楚状况,只记得是有人‘踢馆’捣乱,便义无返顾的跑过去站场,随即被人莫名其妙的扔飞出去。 此时他头部受到了撞击,大脑似乎受到了震荡,身体的方向感在天旋地转。皮克在地板上挣扎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间爬到了一个人脚边,于是下意识的抱住那人的小腿,期冀着能够借助这个支点爬起来。 皮克抬头看了一眼,坐着的男人也低头看他,后者居高临下的笑了一下,随即抬起脚重重的踩在遍布血迹的光瓢脑壳上。 碰的一声,混混的脑壳被重重扣回地面。 血片晕开,光头男子脸部贴地静静的趴着。伊顿嫌恶的弹了弹裤腿,黑亮的皮鞋在对方身上蹭了蹭,随后微起头来,若无其事的吸了一口烟。 烟雾散开如铅色墨汁,伊顿抖了抖烟灰,单手举着酒杯望着酒吧门外。 光头皮克的倒下似乎是一场暴乱的导火索,门外酒吧的保镖和刚好经过的混混们呐喊着抽出武器冲入黑夜中的‘踢馆者’,然后在一片霓虹的光影之中,乱成一片阴暗。 伊顿的角度并不能很好的看清酒吧外正发生的事情,他性格耐心的抿了一口酒水,酒吧门外紧接着传来肉体相击和物件相撞的‘咚、咚’声,相比开始时候,显得愈发强烈,几乎让酒吧落下灰尘。 酒吧外的呐喊声、撞击声响动了一分钟的时间,伴随着几声男子的惨叫,终于安静下来。 硬底皮鞋撞击木质地面的‘哒哒’声再次响动,由远及近,很快到了酒吧的门口。 伊顿推了推眼睛,吐出一口刺鼻浓烟。他想了一想,终究是拍了拍怀中的兔女郎,示意对方离开。 寂寞的飞蛾被灯火吸引,扑煽着翅膀撞入灯火中,留下凄凉的漫天麟粉。 走廊明亮的霓虹灯拉长了酒吧外来人的影子,它从破碎的木门延伸出来,是个早已失了真的狰狞黑影。 …… …… 带着干净利落摆平黑街臭名昭著看门狗的战绩与气势,酒吧外的不速之客破开了单薄的门——随着一双漆黑的皮手套探出了门缝,迎面走进来一个身高不足一点六米的单薄家伙。 不速之客的身量令众人大跌眼眶,之前声势浩大的前戏,听声音像搞定了众多人高马大混混的男人,竟然拥有着这样单薄渺小的外貌。 巨大的落差让众人错愕了一下,但在那人所铺垫的浓郁气氛下,却让人有些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 带着头盔的矮小男子穿着黑色皮夹克,自顾自的走进来,旁若无人的摆好了造型。 不知道正体是侏儒还是小孩的男人站在破碎的门框边上,一夫当关。他左手拖着一根与他身高相差无几的球棒,双手上带着夜间骑行时候用的防护手套。 他将球棒拖着挪动到身前双手握住,拄在地上。 直到那人这样子做了动作,身体静止下来,环视四周。酒吧的人才注意到这个矮个子身上、手套上、棒球上粘连着的星星点点的血迹和碎肉。 不用太深入的考量,这些血迹和碎肉定然与之前的冲突和惨叫有关,不知道这人对酒吧可怜的看门狗们做了什么。 黑色的头盔随着主人的头部的晃动缓缓偏转着,随着头盔的转动,酒吧内被那人注视的每个人忽然有一种被爬行动物注视着冰冷感觉,那铺面而来的气氛让人噤若寒蝉。 但这氛围只维持了一会儿,随即酒吧破开的店门再一次被打开,冲进来一个瘦弱的慌慌张张的带着高度近视镜的黄毛男子。 这人兴许是酒吧外出的酒保又或者是与酒吧有些关系刚刚回归的混混,黄毛男子看到了店门口某些惨剧,然后大惊失色的闯开了可怜的木门。 在合页带着仅剩的半片木门晃动的‘吱扭’声中,跌跌撞撞的混混绕过了矗立在门前的矮个子,重心不稳,以至于一不小心甩飞了脸上的眼镜,终于扶住吧台没有摔倒下去。 “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天鹰哥他们被人打死了!” 第八十九章 挡我镜头了 “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天鹰哥他们被人打死了!” 黄毛混混大声喊叫着,频繁挥舞的表情和动作烘托着内心的焦躁。 “我发誓这是我们东方爵士今年,不,是最近几年发生的最恶劣的血案。天哪!有人杀了天鹰哥,尸体就放在门口,该死的,该死的,这是对我们的挑衅,我们一定报复。” 激烈而浓烈的话音落下,酒吧里依旧静悄悄的。 失去了眼镜的黄毛心中奇怪,他的这一番话之后,理应会有人回应,至少会收获酒保的惊呼或者附和。 但他眼神并不好,不能全揽整个酒吧的局势。黄毛混混迷糊的摸着脑壳子,细长的身体整个挡在‘杀人凶手’的前面,却一无所觉。 实际上,黄毛口中的那些所谓天鹰哥的人只是躺在血泊中,并不一定真的死掉了。因为碍事的缘故,格里菲斯顺手将他们料理了一番,虽然暂时失去了意识和行动力,距离死亡还是有些距离的。 但面前这个不知道是否正在实习的明显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黄毛混混,遇到突发事件,脑袋一空白,便想当然的说了出来。…, 黄毛正在错愕间,身后有人用手指推了推他的左肩。年轻的混混一时不查被人拨弄开两三步,然后便听到一个淡到不耐烦的声音在脑后响起来: “请让让,挡我镜头了。” …… …… 在黑街的酒吧闹事并非不可以,但打伤了店里的伙计,无论如何都不是友好的沟通方式。 酒吧的店主干咳了一声,从吧台后面走出来,他是附近几条街的地头蛇,隶属于剪刀手罗伊,算是黑街一个不大不小的头目,平日里这地区黑白两道的人或多或少的都会卖他一些面子。 但今天的‘客人’明显不同寻常,店主不知道对方底细,只看对方毫不迟疑,干净利落的身手,又有些踌躇不知道用何种态度迎接此人。 事实上,他是明白自己那些自以为是的看门狗的日常作风的——看见穿着古怪,又瘦又小的陌生人,不刁难一番,实在对不起黑街恶棍的称号。 这个大概是双方冲突的原因,店主这样想着,当然也不排除,对方真的是来‘踢馆’的可能。 冲突若是起源于前者倒是好说,顶多道歉陪个不是,但是后者就比较麻烦了。 胖胖的店主隐晦的向着店门外瞧了瞧,毕竟现在能够动用的人手不多…… “这位先生,不知尊姓大名,鄙人罗伊·斯坦森,是这家店的老板。本小店若有什么招待不周……” 作为黑街的男人不能够被人打了脸还默不作声,若是这样,以后便没有办法在这个到处是狼的环境中混下去了。胖胖的店主拿捏着分寸说了一些毫无营养的客套话,摆明了身份,希冀着能将套出对方的身份目的,只是他话才出口,便说不下去了。 店主的话没说完,那个带着亮黑色头盔的人旁若无人的往前跨了一步,一步便将胖胖的店主撇在身后,用生硬冰冷的后脑勺对着尊贵的店主罗伊·斯坦森先生。 格里菲斯无视了胖嘟嘟店主的表达,一脚踏出,来到了伊顿的面前,刚巧踏在黄毛滑落在地面的眼镜上,玻璃和塑料顷刻支离破碎。 “约瑟夫·伊顿先生,有人付了代价,要把你砍成渣渣。” …… …… “约瑟夫·伊顿先生,有人付了代价,要把你砍成渣渣。” 这话清清楚楚的在安静的酒吧内回响着,透过黑框眼镜单薄的镜片反光,伊顿轻微的挑了一下左边的细长眉头。 恩,这算是……被一个小个子威胁了…… 他这样想着,几乎要笑出来了。眼前奇葩的遭遇已经有好多年没有遇到过了,事实上,伊顿先生更擅长威胁别人。 但今天竟然有人胆敢威胁尊贵的伊顿先生,说什么砍成渣渣圈圈的,真让人无语。最重要的是,面前这无知的人竟然还是……。 一个小个子…… 长相并不算优质但穿着有着自己理解和品位的伊顿每想到这个就忍不住又要笑出来: 小个子……哈,砍成渣渣……这真的是…… 伊顿先生最终还是辛苦的忍住笑意,成功咽下了这一份愉悦。好吧,要严肃点,好歹人家刚刚打败了几只看门狗。 作为一名成功人士,家姐莱茵曾经的教导过,男人的当如磐石般坚韧,不可当面嘲笑人,即使对方真如小丑般可笑。 而一想到自家的姐姐莱茵,伊顿先生从小腹部位便油然而生一股抑制不住的温热和冲动。 那个强大而完美的女人,那个几乎毁了他一切又给了他一切的女人,让伊顿盲目又疯狂的憧憬着。他幻想着是否有一天,自己能够拥有她,或者拥有她的一部分。 作为莱茵可爱乖巧的弟弟,伊顿将自己束缚成姐姐莱茵喜悦的男人的样式,无论言语还是行为上都像极了一名彬彬有礼的上流人。 这头野兽将自身的人格装入预定的模板中重塑,硬生生将自己改造成另外的人。 这个过程让人不禁想起童年时候,小孩子们将蜡烛融掉,挤入狭小空腔里融成特定形状般刻意与畸形。 但在这个充满束缚的牢笼中,伊顿感到了满足,他觉得自己成了能与那女人比肩的完美男人。 美中不足的是,将人格重塑倒模的过程似乎衍生了一点点的‘小瑕疵’。那些在伊顿原本的人格中被挤掉、切削掉、奋力推离的东西,它们抱成团,形成毒瘤,在每隔一段时间爆发出来,让伊顿先生变成彻头彻尾的行走在人间的恶魔。 因为这样的事情,伊顿先生着实造成了几件惊天动地的惨案,类似**、杀人之类的事情做过一些,所以在不知不觉中也积累了不菲的怨念和仇恨。 等‘小瑕疵’和后遗症过后,伊顿先生清醒过来看到事故现场偶尔也会寒心内疚,但为了成为完美的男人,些许的代价倒也算不得什么。 伊顿每隔一段时间的失控并非偶然,为了心中畸形的欲望,肆意改变人格初衷所带来的长期结果定然是被自己的身体所背叛。 …… …… 从短暂的失神中醒过来,伊顿看着眼前造型精心拿捏着的堵门矮冬瓜,心情终究是好了起来。 “身材短小的男人是成不了大丈夫的,那是缺陷,小伊顿,是让人绝对无法成为顶尖高手的先天残疾。” 伊顿想起那一年的冬天,熊熊燃烧的火光下,红唇赤脚的姐姐在打倒可怜的弟弟之后,用缠着绷带的纤细脚趾踩着男人的脸这样说了话。 那一年,伊顿十三岁。因为身体未发育完全,在高挑的姐姐面前显得矮了几分。当年的莱茵小姐便是用这样的话激励着伊顿快快长大。 实际上,伊顿先生并不具备超凡之力,他的肉体遗憾的没有这一方面的天赋。 但这并不代表着伊顿先生手无缚鸡之力,相反的,在美艳的莱茵小姐的调教下,总会有些奇迹和不平凡。 事实上,伊顿先生对于自身的武力相当自信,在莱茵小姐那里,他经历了太多正常人永远无法想象的事情。那个冷静又疯狂的姐姐几乎毁了他,却也成就了他。 莱茵小姐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驯兽师,在生与死的边缘的挥舞着鞭子,小心翼翼的培育出一头真正的野兽。 香烟在酒吧里明灭了一下,随后被丢在地上。 伊顿用黑色的皮鞋踩在香烟头上拧了两下,隔着空气吐出满口烟华: “原来是取我狗命的,亏我还以为是黑社会火拼呢,有失远迎,失礼、失礼了。 其实啊,整个比斯堡都知道我伊顿不是好人,但敢站在我面前寻仇的很少。你今天站在这里,能拿钱代人报仇,我很钦佩,我觉得你刚正面,讨人喜欢。” 放下交叉在右膝上的左腿,伊顿理了理上衣,缓缓站起来: “生活真是充满惊喜,我就知道今天非比寻常,左眼皮一直跳,就知道有好事情。 我本来还想啊,难道是我禁止入境欧国的禁令解除了,千算万算居然是个跑上门代人寻仇的,果然有趣,是惊喜。” 身高接近两米的伊顿自顾自的说了这样子的话,他爽朗的笑了两声,表情随和温暖,边走边说,绕到格里菲斯身后又绕回来。 随着伊顿的移动,格里菲斯两人巨大的身高差距在这一时间,凸显无疑。 长手长脚的伊顿好不容易停下了笑声,又曲起食指,弓着腰脸贴着格里菲斯头盔的镜面,手指头‘咚咚’的在头盔上敲了敲。 第九十章 初战 ps:首先我得说我实在有些意外,小弟何德何能让大家常常破费打赏呢。照例我要感谢本书目前为止唯一的堂主,也是本尿弟心头肉的‘大魔王’连续两日1888的打赏,你如此对我,让我如何回报呢?!我还想要感谢我的另一员大将兼票王卩s灬让爱灬随风一直以来的支持,当然还有一直默默关注六念,默默投票的大家——嗯哼,木子,我有看到你在努力呦。尿弟拜谢,实在无以表达感慨。今天开心,就不知深浅的夸口一次,即使本书无法签约,无法拿到一分钱的稿费,为了你们,我也定意要写下去。恩就是这样。 长年身居高位的人,不经意间就会养成指点天下,习惯于摆布人命运的气场。 伊顿如今正是这样。 他绕着格里菲斯说了一些话,心情上无论如何是愉快的。对于他这样内心盛装着野兽的人,金钱、地位算的上是主调味品,而在无聊的生活中,释放内心野兽的暴躁和欲望才是生活的必需品。 跟莱茵小姐生活在一起的日子,让伊顿的人生观、价值观大异于常人。他是那种可以忍受粗茶淡饭,但绝对不能容忍生命平凡∑⊙,无聊的人。 今天被人指名道姓的寻仇过来,实话说,伊顿是开心的。这种感觉大概类似于二八青年,与陌生姑娘约会时候的悸动,无论如何,是清爽愉快的。 因为伊顿人性的缺陷,过往的日子里,明里暗里找伊顿先生寻仇的人并不在少数,这给了伊顿许多美好的回忆。 寻仇之人的手段大都不同,什么请黑社会啊,顾杀手啊,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伊顿甚至还有跟女人同床的时候,被女人夜深人静割喉的经历呢。 虽然手段多样,但寻仇的结果却基本趋向一致,毕竟伊顿至今仍完好无损的站在酒吧里,手里拿着82年的拉菲红酒。 至于被格里菲斯连连无视的酒吧保安和店主,他们已经阴冷着脸,退到了边上。酒店的老板手里拿着手机,播过了号码贴在耳边低声说着话,表情算不上柔软,大概是在叫人来找回场子。 目前,东方爵士酒吧守在店里的保全和混混在莫名其妙的斗殴中被格里菲斯放倒,晕死在了酒吧门口,所以截止到目前为止,酒吧自身的力量已经被肃清了。 但在能在黑街混,并开了酒吧的人,他的能量绝对不止如此。 酒吧老板其实是一个颇有面皮的人,声名远播受人尊重,**背景极重,在黑街也算的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地头蛇。 后来因为开门做生意的关系,酒吧的老板性格上便也转的圆润,颇有了些笑面虎的意思。 这一次,格里菲斯奔着委托任务来,直截了当,对于他,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心思。 但这黑街的老板低三下四说了话,仍被人无视,已然算是被撕破了面皮。根据黑街的生存经验和法则,这个时候,无论如何是要找回场子的。 内心有了这样的计较,男人的表情和内心冷硬起来,他冷笑着一言不发的看着热闹, 只等到己方的人手到齐,就要让对方好看——他会让对方为此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 对于黑街酒吧老板的心思,格里菲斯实在懒得理会。他了解过伊顿的资料,知道对方是个危险别扭的人,好在最近得了许多因果又强化过一轮身体的格里菲斯暂时还应付的来。 这个时候黑夜已过,黎明来到。东方的一抹红线在天边像是晕开的墨水,缓慢扩散着。‘小巨人’迪米连科先生光着上半身,抱着一个纤细的赤裸女子小山般走过来,一屁股坐在吧台上。 这个今晚连胜了五场黑拳的格斗新星有意讨好自家经纪人,准备上前料理掉格里菲斯,却被伊顿喝退了下去。 酒吧里三三两两的游客自发的扩散开,将伊顿两人围在圆心,形成一片空地。 格里菲斯算算时间已经不早了,隔着暗色的头盔挡风玻璃,他看了看酒吧墙壁的闹钟。在格里菲斯料理过酒吧保全、混混即将走入酒吧房门之前,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来过简单的短信,短信的大体内容是欧国的皇后湖正在下雨,德尔小镇的村民在深夜中熟睡,他煮了茶,尚缺一位知己挚友。 对于殿那歧伯那位文绉绉的表达,格里菲斯不以为然。但电话那头的那位素来慵懒,能让他拿起手机,亲手劳力打这许多的字,着实不容易。以格里菲斯对于他的理解,定然是欧国那边出现了不得了的,或者是令那一位都感兴趣的事情。 格里菲斯的眼光素来不低,能入得了从前的自己法眼的东西,必然有独到的地方。 这个时间,沉浸在内心欢愉和遐想中的伊顿还在讲着话,他绕着格里菲斯慢慢又转了半圈,手指头在对方面前晃了晃,正说到: ‘观看你身手动作,应当是一个有练过功夫的人。 我呢,年轻时候跟人学过点拳法,自认对于搏击事业有几分热爱。要不这样吧,你既然是拿人钱财代人报仇,我呢,与人为善,就给你这个机会…… 你看,我就站在这里,单手让你打,你尽管放马过来……放心吧,我今天心情难得不错,一定手下留情。 啧啧,你这身段年龄……。’ 伊顿这样说了话,脸上带着笑容。他的语气言辞温和有礼,但内容上其实是十足自负,并没有怎样把格里菲斯看在眼中的。在他的眼中,或许对方只是一个矮个子…… 伊顿取下领带,将左臂系在腰间,正如言语中所讲,他真的是要用单手对敌的。瘦高的男人做了这事,笑着催了一下对方,已经有了赶时间念头的格里菲斯便顺势一挺身体,整个人如同一片飘忽的落叶来到了伊顿的侧面边。 他五指竖立成刀子,对着伊顿的肋间直直的捅了上去。 这动作一气呵成,吓了伊顿一跳。对方的动作突兀而隐秘,几乎是说动便动了。只一瞬间,便如脱兔般挪移,发动了致命攻击。 好在伊顿是个在生死间游离过多次的人,丰富的经验让他间不容发的弯开臂弯肘肩,被绑起来的左臂弯开弧度,坚硬的肘头堪堪封挡住了手刀的去路,反向刺出去。 以诡捷灵巧专攻人体脆弱器官的手刀显然不适合硬碰硬的与手肘接触,但姜是辣的啦,在漫长的岁月中战斗经验几乎化成本能的大妖右手手刀顷刻散开,在对方肘肩上轻推了一把,五指沿着对方臂膀顺势爬上,再次聚拢成刀,在伊顿肱二头肌上斜斜切了一下,随即后跳退开。 两人第一次的接触几乎是一瞬间靠近又在一瞬间分开,似乎只是错了一下身体,速度快到让酒吧内距离稍微远一点的人都没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两人便已经退开,重新站好。 格里菲斯的那一记手刀斜切用力极轻,动作却极快,几乎是稍触既退,轻轻碰了对手一下。 但这肢体间的轻轻的一次触碰却让伊顿猛然一震,神情浮现痛苦之色。 在他左臂被格里菲斯手刀切中的肱二头肌位置泛出红印,紧接着一大圈紫红色的毛细血管密密麻麻的聚拢浮现,像是蜘蛛网般,囊括住半条手臂。 那蜘蛛网很快郁结,颜色由淡转浓,由红转紫,像灌了水的气球般,伊顿的左臂很快肿大起来,几乎赶上了大腿的直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临床原因是由于血脉不通,毛细血管爆裂,血液大量堆积造成的。直白点说,其实是被格里菲斯的手刀切伤掉了。 格里菲斯所用的招式有一个颇为响亮的名字‘截脉拳’,是一种能够瞬间截断人气血的强大技巧,他因为身体攻击力不足的缘故,特地从记忆中找到一种增强杀伤力的武学。 这一次由于对手托大,不怎么看的上眼个子矮矮的格里菲斯,说什么‘让你一只手’‘手下留情’之类的话,格里菲斯也没有跟他客气,表情柔柔弱弱的,上来就是一套断人经脉的‘截脉拳’,直接废了伊顿的一条胳膊,真正为伊顿创造了单手对敌的身体条件。 ‘截脉拳’的强大之处在于阻断人体经络,郁结血脉,练到高深处,甚至能让人体血脉倒流。格里菲斯对于这个技巧刚刚梳理出来,习练不深,但一手刀下去,一样能够造成短时间肢体瘫痪的效果。 伊顿现在的状态便是血液郁结于左臂,经脉和血管被‘截脉拳’阻塞截断,血液只进不出,形成肿大,阻碍了肢体的运动。 辅一接触便遭受重创,伊顿脸色难看的变了数变,这时间他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托大愚蠢之极。 他并非不明白狮子搏兔、全力以赴的道理,但格里菲斯的身量和年龄太具有欺骗性了。即使这个身材不足一米六零的大脑袋男孩子一开始便裹挟着打倒黑街混混的威势而来,但这样的气势对于见惯了莱茵小姐的个人气场,并经历过数次生死的伊顿来说,只能算能看而已。 大意让伊顿付出了代价,他用右手摸了摸被血液充满的紧绷左臂,神情终于严肃起来。 他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些许的劣势并不能动摇信念。在跟随姐姐莱茵行走的日子,伊顿经历过比这个恶劣十倍的情况,但最终躺下的那个人往往不是自己。 实话说,对手一瞬间爆发的技巧和伤害确实吓了他一大跳,而伊顿自己也被对方猝不及防之下一波打成了‘独臂’。 但那又如何,胜利属于厚积薄发的人,伊顿拥有超乎想象的经验和力量,即使单手独臂,他仍旧不认为自己会惧怕对方什么,毕竟,对方…… 太年轻了。 第九十一章 双向水鸟拳 伊顿正这样想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踏着细密的碎步,再一次欺身过来。 这一次,伊顿明显谨慎了许多,格里菲斯的手刀变换了几次轨迹,都被他单手挡了下来。他利用身高的优势,单脚着地,另外一只脚像铅笔一样,在空中挥舞着乱麻一样细密的痕迹,将对手整个笼罩在其中。 格里菲斯半握着左拳自下而上的插过来,双方碰了一下,再次退开。 一瞬间的停顿,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再次撞在一起,细密的拳风和腿影在极小的间隙里爆发,雨点般的拍击声密集紧凑,像扣动在人心头的鼓点。 伊顿单脚点地,如同芭蕾舞者一般手脚并用,在空气中划出无数危险致命的曲线。 而格里菲斯以手做刀,在快若闪电的攻击节奏中,肆意挥砍,间或与伊顿互拼上一记。 打斗的两人像是一团旋转的巨大陀螺在整个酒吧内部高速旋转着,他们从酒吧中央打到吧台,从吧台打到墙角,又打回来,途中所有挡路或者被碰到的东西,无论酒杯木椅还是桌子,都被打断或者切成干净利落的两段。 格里菲斯∝,绕着伊顿灵活的转动着,对方一脚下劈,被他侧着身子让了过去。攻击落空,伊顿一脚劈断吧台的大理石桌面,随即收拢姿态,一只脚点在地上,另外一只翘在半空中如鸵鸟,微微垫靠在吧台上——‘双向水鸟拳’。 让过了一段距离,格里菲斯转身正对着伊顿,对方防守谨慎果断,几乎像是一个没有缝的鸡蛋,让他很难下手。 伊顿呵呵笑了两声,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活动和缓冲,他被暂时封闭了血脉的左臂已经有了回复的迹象。格里菲斯的‘截脉拳’终究是没有练到火候,这对于伊顿来说显然是一个好消息。 事实正如伊顿所想象的,只要他打起精神,认真起来,面前这人是拿自己没有办法的。 此时酒吧内一片狼藉,被打碎的桌子、板凳、酒水、杯具点点块块到处都是。酒吧里的客们三三两两聚集成团全身关注的看着两人的打斗。他们每个人都自觉闭上嘴巴,让出了空间。 格里菲斯和伊顿两人的战斗方式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太过高端了些,是属于那种力量和技巧都超越想象的完美形态,在他们面前,坚硬的木料、玻璃制品甚至钢铁都脆弱异常,正常人的身体防御力便更加不堪了。 事实上,在今晚东方爵士酒吧的缪缪数人中,见识上能够分辨这种强大完美力量的人不多,常年厮混与拳坛的小巨人迪米连科算一个,酒吧老板算半个。 但有些事情越是清楚,便越是明白其恐怖。 不懂这其中韵味的人,顶多感觉格里菲斯两人的打斗很精彩,可以单手单脚劈开桌椅,看起来很利害很过瘾。 而像迪米连科和酒吧老板这样的人,则能够在招式往来中,设身处地的代入进去,感受那份杀意与决然,更是能够直观了解自己与对方之间差距究竟有多少。 所以,当格里菲斯一出手,之前还叫喧着要为伊顿收拾他的迪米连科和满身横肉一脸不爽的酒吧老板立刻便收了声,他们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人,虽然都有着自己的小圈子,而且在自己圈子中混出了一些名声。但面对真正的强者,他们有着那一份敬畏和自知之明。 壁钟在墙上敲了七下,已经是黎明时分七点整了。 格里菲斯想着欧国皇后湖那边的事情,终于意识到时间不早了。 他之前沉浸在对‘截脉拳’的体悟中,几乎忘掉了时间。‘截脉拳’是他按照记忆整理的武学,最近才刚刚梳理通顺,所以没能怎样练习。 而这一次与伊顿的战斗,格里菲斯发现对手的身体条件经验积累都非常有利于作为活靶子来体味‘截脉拳’,这是时机倒是挺难得。 见猎心喜的格里菲斯当即熄灭了碾压对手的念头,开始单纯的用生疏的‘截脉拳’与伊顿喂起招来,期寄着能够在这招式往来之中,提升自己对于拳法的领悟,而结果果然略有所得。 ‘截脉拳’虽然威力强大,能够爆发大概单体一点五倍的伤害。但格里菲斯对这拳法练习时间太短,处在入门级别上,缺乏应变和理解。在刻意压制之下,才有了伊顿俩人互殴僵持的场景。 “小小年纪便有这一份能力,实话说,我是欣赏你的。 不过,欣赏归欣赏,你收钱代人复仇的事情,我是不准备纵容你,你也是没有希望赢过我的。 你的招式虽然精妙,但胜在出其不意和鲜为人知。 打了那么久,你的出招我大体上已经熟稔了,这么给你说吧,我已经看穿了你,你却打不动我……这场闹剧是我赢了。” 伊顿将脚伸直,举过头顶,一点一点的放下来。他表情坚定从容,似乎是在唏嘘: “没胜算的…… 你太矮了……” 前半句是在给对手说,后半句则是自言自语的呢喃。太矮了这种话,今天晚上伊顿已经重复了许多次,它其实是莱茵小姐对于年少时候伊顿的评价,所以格里菲斯并不理解其中所包含的韵味和情感。 一个人的身量对于这人武道的影响深远,正如伊顿所讲,身量太小,成长的空间便小,是很难有所建树的。 但格里菲斯如今的身手还远远没有够到那个瓶颈,所以当伊顿念念不忘说他矮的时候,他便一边茫然一边唏嘘着对方脑袋跑偏。 看着伊顿吊着手脚像是鸵鸟一般自我良好的喋喋不休,格里菲斯瞬间没有玩闹的心情,性情多变且喜怒无常的因果兽大人高傲的点了一下脑袋,也同意闹剧该收场了。 闹剧收场,匆忙又短暂,格里菲斯看了看时间,想起殿那歧伯男主人的那条短信。他下定决心要速度料理掉伊顿,以最快速度飞到欧国去,他有预感,欧国皇后湖那边,应该真有一些对自己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 ‘一切都结束了,侏儒,时间站在我这一边,我的身体正在回复,能将我伤成这样,你确实有自豪的资本。 但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你,我还习练了一种比双向水鸟威力更大的武学——死亡水鸟,我只要用这拳法点你一下子……闹剧结束……,侏儒……’ 战斗只是刚刚蕴热,伊顿便高高在上的释放了胜利的感言,他其实并不知道,认真起来的格里菲斯,会让人怎样的绝望。 格里菲斯面无表情的挑了下眉尖儿,他需要让那个聒噪的声音闭嘴了。 瘦小的身形的身后,站在的是小巨人迪米连科,这地下拳坛的新星本是要偷袭侏儒讨好经纪人兼投资方的伊顿的,但这万众瞩目的肌肉猛男,血腥的小巨人最终还是可耻的缩了。对方那个瘦小身形里积累下的气势让他胆战心惊,那仿佛面对史前怪兽一般的窒息感和身体本能浮现的危机感,让他握住腰间匕首的手颤动不已。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侏儒动了起来,以完全无法想象的速度。 仿佛是一道光线,带着头盔的侏儒一脚踏出,下一秒钟,便跨越了空间,踩在伊顿的肚子上。 时间太短,格里菲斯的动作像是放快了十倍的影片,以至于伊顿得意的表情还残留在脸上,格里菲斯的脚掌已经深深的陷入了他的肚腹之内。 带着头盔的因果兽单手插在口袋里,抬着脚。四目相对,一个短暂的对峙,伊顿随即被‘弹’飞。 酒吧的桌椅被滚飞出去的伊顿撞开一条直线荡空,高瘦的男子被一脚踹开,像一个皮球一样,咕噜噜的撞开一线空地然后‘bia’的贴在了墙上。 格里菲斯那一脚的力量连绵不绝,应该是使用了特殊的发力技巧,以至于伊顿呈现大字型贴在墙上足足静止了有两秒钟才滑落下来。 “你废话太多了。” 缓缓的收回上踹的脚掌,格里菲斯笑容淡淡的说了话,他实在不喜欢话多的男人。 将手掌从黑皮手套中抽出来,格里菲斯随手扔掉皮手套,一边走一边活动着手腕: “约瑟夫·伊顿,约瑟夫·华尔子爵的长子,享年27岁,曾三次参加北越自卫反击战,在赤狼军团第三师第七个旅中钢刀小队中担任分队长三年,其间杀人一百零六人…… 现在担任约瑟夫·华尔子爵名下华尔双厦集团董事长彼斯堡及周围36个地区地下拳坛的理事,并兼职迪米连科先生的经纪人……” 边走边讲着话,如同法庭上审判的法官一样数算着伊顿的身世和过往,格里菲斯的声音从容又威严。六七米的距离,在他缓慢从容的步调下,竟然走了相当久的时间。 他在那条被伊顿撞空的路线上边走边说,表情不悲不喜,甚至带着某种生硬的古板刻薄。 第九十二章 伊顿死 ps:感谢‘超级无敌大魔王v‘’5今日的两次打赏,今天是什么日子呀,一直在掉的收藏今天猛增了20多,哈哈,谢谢的宣传了。 路过一个酒桌,顺手抄起一瓶厚底的坚硬白兰地,格里菲斯随意向后挥了一下,那酒瓶就哗的碎在身后一个偷袭之人的脸上,随即便是那人留着鼻血扑通跪倒在地上,格里菲斯转过身来,笑容淡淡的又拿起一个酒瓶,当头砸下去。 两下砸晕了一个二百多斤的壮汉,格里菲斯看也没看这个屁股撅着,跪着昏死在脚边据说是号称某国古武高手的伊顿先生保镖,他气势刚正刻薄,再次转过身来,面无表情的脸上却是多了一丝玩味。 “约瑟夫·莱茵小姐,你的孪生姐姐兼梦中情人……七岁那年你第一次偷窥莱茵小姐洗澡,之后林林总总在案共计13次,曾因此事被莱茵小姐打成重伤濒死…… 真是感人至深的痴汉故事,只是可惜了,看来你的姐姐并不喜欢你,她打你……” 格里菲斯的一脚像是一瓶家酿的高度米酒,冲击像海潮一样,后劲极大。伊顿一屁股坐在地上,脑袋空白了好一会。↘, 他听格里菲斯提到了他心中深刻的秘密,提起了一直埋藏在心里最柔软最畸形的情感,听到了他说‘她不喜欢你,她打你’,眼眶顿时猩红,怒气和力量上涌,歇斯底里起来。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伊顿这样子大叫着,身体猛然直立弹起,挥舞着乱拳,便打了过来。 格里菲斯身体动也未动,一巴掌打在伊顿脸上,将对方抽的再次飞起来,旋转了一圈儿,脸朝下掉在墙角里。 “执迷不悟,死不足惜! 就你这种肮脏的人格都不完整的玩意儿,还想要染指莱茵小姐,不知羞耻。” 伊顿还要挣扎,格里菲斯却抢先抓住了他的头发,硬扯着拉低,用膝盖和拳头一通乱打。 伊顿被打的面容模糊,两只眼睛肿成馒头眯缝着一条缝隙,断掉十几颗的牙齿缝里流淌着鲜血,他神智模糊,脑袋像是猪头一样向后仰过去,却被格里菲斯抓住头皮头发,又揪了回来。 “不过莱茵小姐虽然完美,却终归是女人,总是要嫁人,为别人生孩子的……你不要这样看我,这是女人的宿命,哦,对了,你能想象别的男人压在莱茵小姐身上吗……恩,她还要给别的男人生孩子…… 我见过你姐的照片,很漂亮……顺表说一句,她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啊,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这跟你姐没有关系,等我杀了你之后,就去找你姐姐。再然后呢,等我做了你姐夫,我就在你坟前烧几页你姐暴露点的写真和穿过的内衣给你…… 你看作为你姐夫,我还是挺关照你的。 对了,我是来杀你的你不会不知道吧,有人出代价要你死,说是‘要把他砍成渣渣’。 你虽然是我小舅子,但亲家归亲家,工作归工作,两码事的……” 格里菲斯一边说,一边面容平淡的挥着拳,他说每说一句便要打对方一下,仿佛在告诉对方,‘你看,作为你姐夫,我对你什么都知道’。 等格里菲斯说要做他姐夫,让他姐姐为他生小孩的时候,伊顿虽然情绪愤怒冲动,几乎失去了理智,却被格里菲斯一下一下不咸不淡的有节奏的拳头揍的神志不清,摇摇欲坠。 格里菲斯嗤笑了一声,声音早已不复之前的威严冷傲。他用手拉着伊顿的满头的卷发,紧贴着对方耳朵,慢条斯理的这样说: “去吧,小舅子,莱茵小姐安心的交给我好了。” 格里菲斯左手食指关节突出,形成凤指,正要击碎对方的喉结,却徒然感觉太阳穴一刺。 他微微蹙眉,身体向后一偏,一个铅灰色的子弹,划开了空气从格里菲斯的头盔边缘飞过,在空气中留下一串透明弹道。 躲过了枪击,脑袋上顶着头盔的因果兽吱吱扭扭向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转过去。既转过去,便看到一个瘦瘦高高的端着手枪的男子,正手忙脚乱的调整着姿势,手指颤抖着要开第二枪。 这个人正是之前冒失闯入酒吧的混混黄毛,他的眼镜被格里菲斯踩碎,此时不知道从哪里换了一副崭新的。 他刚刚去酒吧地窖里摸来了枪,刚好错过了格里菲斯发飙痛扁伊顿的桥段。刚从地窖里上来,黄毛混混恰巧看到格里菲斯背对着众人,于是趁机便射了一发,却意外的落空了。 手指扣动扳机,黄毛混混又射了三发子弹,格里菲斯单手举着伊顿破布一样挡在眼前晃了几下,噗噗声中,有两发射偏卡入了墙壁,一发射中了伊顿的肩胛骨。 黄毛持枪的手指再用力扣动,手枪中却传来铛铛的空膛声,显然子弹耗尽了。 格里菲斯下意识的偏了一下脑袋,随后意识到短枪的子弹耗尽。他耸着肩,终于松开了他可怜的小舅子伊顿先生的头发,对方像烂泥一样滑落在脚边。 大妖一脚踏出,越过伊顿瘫软的身体走向黄毛。 男子的表情隐藏在厚厚的塑料下,光洁的头盔表面反射着冷艳的灯光。 这世界总是有许多不可原谅的事,用枪口指着大妖的脑袋,就是其中之一。 格里菲斯大步走到黄毛混混面前,这个空有一腔热血、脑袋一热便要做事情的愣头青这时间已经没了主见,全然傻掉了。 头戴黑盔的因果兽伸出手去,摸过对方的脸,然后被格里菲斯卡住下巴,单手举着他,直接甩在吧台上。 黄毛被巨大的力量牵引,一脑袋撞在了吧台棱角上,脑壳当即凹陷下一块,躺在地上抽搐了。 “没有眼力劲的无头苍蝇……哦,我让人又爱有恨的小舅子,我们谈到哪里了……” …… …… 伊顿先生最终还是死了,就在那个酒吧的凌晨,正如格里菲斯所说,他被剁成了渣渣。 动手的并非是格里菲斯,实际上,这个自称是别人姐夫的家伙在自家小舅子被人砍的时候,还真情流露的掉了两滴眼泪。 杀死伊顿先生的凶手是小巨人迪米连科先生,等格里菲斯将伊顿打的生活不能自理之后,眼珠一转,便回过身拍着迪米连科的肩膀让他杀掉自己的经纪人。 迪米连科先生当然是不愿意的,但黄毛的和酒吧外的一堆正躺在地上死活不知的反面教材在那时刻严肃的提醒了迪米连科先生做决定要慎重。 很高兴,小巨人先生做出了明智的选择。他捉着一直藏在腰间,十分钟前还准备用来偷袭格里菲斯的匕首,走向了可怜的经纪人。 然后惨案就发生了,在格里菲斯的要求下,小舅子伊顿先生足足被砍了一百多刀才被砍死,进而被砍成碎渣渣的。 值得一提的是,被自己小弟砍死的伊顿先生羞愤异常,在大声的辱骂和诅咒声中,伊顿先生结束了自己失败的一生。 …… …… 格里菲斯所接受的委托当然是杀掉伊顿,将其砍成渣渣之类的事。但殿那歧伯的男人主人是个爱看悲剧多过看喜剧的人,他借助委托人对伊顿的恨意,趁机加价,之后便达成了伊顿死前所受身心的折磨越多,当事人付出的代价便越多的条款。 这种代价当然是因果之力,就目前为止,因果之力是对抗摆脱宿命的唯一有效武器。为了获得更多的因果业力,格里菲斯当然玩命的折腾小伊顿同志,当他知道伊顿疯狂迷恋自己姐姐的时候,他都不惜自污清白,做什么人家的姐夫。还让迪米连科这种小弟来做最终的刽子手,丧净天良…… 而实际上,重生之后,体会过人类和家庭温暖和情感的格里菲斯已经改变了很多,也温柔了一些。若是换做以前的因果兽,或者换成殿那歧伯的那位亲临,指不定会将小伊顿折磨成什么样子呢。 格里菲斯以大反派的形象折磨死了伊顿先生,正要乘着朝阳离开,清晨的冷清湿润中,却回荡起了摩托车的咆哮,随即陆续走进来十几个捉着刀子甚至拿着手枪的黑社会。 这些人正是酒吧老板请来助拳的混混,他们刚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谁在闹事,是谁在闹事,找死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脸色苍白的酒吧老板连踢带打的骂了出去。 对面那头侏儒可是个杀人不见血的主的,他之前不声不响放倒了酒吧保全。还把伊顿先生剁成了肉泥,连职业拳手迪米连科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事实上,在酒吧内狭小的空间里,这一拥而上的十几名全副武装的黑社会未必没有拿下格里菲斯的胜算,但对方从头到尾给人的形象便是那种一往无前,不顾后果的沉默与疯狂,对付这样的人,即使他会被人海堆倒,在他倒下之前,一定能够拉住自己垫背。 就这样,格里菲斯有惊无险大摇大摆的从东方爵士酒吧里面晃到了偷来的摩托边上,迎着那些前来‘助拳’穿着皮短袖,扛着钢管、砍刀、长枪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混混们的不善目光,一骑红尘,留下满地黑烟。 第九十三章 青羽 黑非的事情解决之后,格里菲斯定了当天正午的机票,返回了欧国的皇后湖。 蔚蓝的天空划拉开两条白线,在万米的高空中,格里菲斯带着眼罩靠在座椅上休息。他昨晚因为追踪伊顿的关系,一整晚没有合眼,这个时间正在补充睡眠。 耳畔乘务员的声音通过喇叭传过来,穿着天蓝色工作服白色衬衣的美丽空姐从格里菲斯身边走了过去,喷气式飞机破开空气的,逼近音速的摩擦声透过厚重的机体坚强的传进了乘客的耳朵里面。 这个世界的飞机只是单纯的喷气式,这里的文明正是以蒸汽为支撑基点建立起来的——无论是发电、行车还是转化动能,蒸汽是必不可缺的中间能量。 相对于另外一个格里菲斯曾经呆过的文明,这个星球储存了数量惊人的地热资源,而伴随地热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蒸汽资源,至少在华国,格里菲斯便知道有5处世界顶级的蒸汽田。 在工业革命期间,蒸汽文明蓬勃发展,先后出现了蒸汽机,存储蒸汽用的蒸汽容纳瓶,蒸汽收容柜等奠定历史前行步伐的东西。 根据历史,蒸汽√,时代过后的十年是国防和军事发展的黄金年代,蒸汽的潜力进一步被发掘,蒸汽枪、蒸汽手雷等新兴武器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最终跟随电子科技的进步,人类拥有了以蒸汽为动力,结合集成电路的高精度广打击面制式导弹。 至此,蒸汽的地位部分取代了煤炭,煤炭和天然气等燃料的地位被极大的弱化,这或许与这些资源在星球上的储量有关系。 当然了,利用煤炭或者可燃气体做饭取暖的人并不在少数,甚至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带,这些东西还会作为一种备用能源用来短暂的发电用。 然而在蒸汽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煤炭和天然气所能做到的事情,蒸汽百分之九十都能够实现——用于飞机和车辆上作为持续输出的动力能源,炒菜做饭的高温蒸汽,夏天的冷风,推动电阻线圈发电…… 除了一些必须要求高温环境作业的如炼钢厂之类的地方,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个世界已经被蒸汽占领了。 …… …… 从黑非的彼斯堡到欧国的皇后湖机场,需要做五个小时的飞机。格里菲斯将随身平板收起来,施施然走下了飞机。 平板电脑这种价格不菲的精密元件并不是他从吉家带出来的,事实上,吉家并没有电脑,台式的都没有,网络什么的就更加不要提了。 隔壁的梁秋家倒是有一台,但贵子小姐性子淡薄,眼睛也不好,只在不多的时候,才会让下人打开听一听音乐新闻之类的。 格里菲斯手中的平板是瑞克公司四月份新出的限量版,全球总共发售1000台,据说是有钱难买的紧俏货。格里菲斯对这些东西缺乏性质,他是上次从殿那歧伯的那位店里回来随手顺的。 为了区分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的自己,格里菲斯给殿那歧伯的那位起了一个代号叫做‘花爷’,显然对于后者行事风格的‘华而不实’,已经走过了千年,重生之后性格变成‘安静美男子’的格里菲斯一时之间也是颇为唏嘘。 对于‘花爷’这个娘到骨子里的代号,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欣然接受。花爷就花爷吧,他对于那个未来的顶着娃娃脸的自己也颇是难以习惯。 因为时差的缘故,格里菲斯到达皇后湖的时候正是晌午。白毛毛的日光中,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撑着油纸伞,在凉风骤起的林荫小道上矗立着。秋日的阳光透过树梢斑斑点点的投射下来,摇曳成一地的碎片。 他的身后是一辆白色莱加的敞篷车,精致的装饰和华表干净透亮。殿那歧伯的男主人半靠着车门,一手支着伞,一手揽着一个身材丰满高挑的欧国女子。这女人年轻漂亮,他们彼此说着话,殿那歧伯的男人主人懒洋洋的说了几个字,秋风吹起长发,让他看起来像是油画中人,适合着皇后湖秋天的意境。 格里菲斯摘下墨镜放入前胸口袋顺势坐进车里,花爷搂着欧国女人笑容彦彦的走回来,顺手拍了拍后者性感丰满,女人便顺从的坐到了后车座里面了。 “介绍一个,这个是我可爱的……额……弟弟,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我可爱的兄弟,这个是我现任女朋友,密斯珍小姐。” 花爷熟练的发动了车子,一面介绍了双方。 车子驶入市区十五分钟,花爷将密斯珍小姐送了一个风格复古的‘碉堡’,那是密斯珍小姐的家,听说他的爷爷曾经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农场主。 在‘碉堡’门前腻歪了一段时间,花爷目送着丽人走掉远远的叫着‘honey,我今晚七点过来接你’,然后‘碉堡’的铁门便彻底的关上了。 擦着被唇膏染红的嘴唇走回车子,花爷看了看副驾驶座上的格里菲斯,一脸无奈的解释道: “女人嘛,麻烦、啰嗦、感性,处理不好会变天的……” 格里菲斯没有理会对方那种‘你懂的’的荡漾表情,他将肥大的脑袋后靠在莱加白色的真皮靠椅上,闭上眼睛,许久才徐徐问道: “说吧,这边出了什么麻烦事情?” 花爷听到格里菲斯这样未卜先知的问话并不惊疑,他二人原本为一,本就心意相通,若是运气足够好,在将来的某一个点,他们甚至会再次合一,成就在过去、现在、未来独一无二的存在。 “现在说话不方便,不如咱们欣赏欣赏皇后湖淳朴而美丽的姑娘们。” 花爷这样笑眯眯的说了话,格里菲斯闭着的眼睛微微睁开,倾泻出一线精光,随即重重的合上。 …… …… 象限之间,某个飘忽的虚空节点…… 格里菲斯和花爷面对面坐在殿那歧伯的黑枣木茶几上默默饮着茶,秋日的阳光下,一条纯白色的猫咪懒洋洋的蜷缩在屋外的走廊里享受着日光。 “我暴露了。 那个女人,定位到我了。” 呷了一口绿茶,花爷唉声叹气的开了口。 花爷口中的那个女人,其实是一件生长在左岸因他法尔河畔的一条青虫,唤名为青羽。 格里菲斯与青羽的初见是在多少年前,他已经记不得了。那个时候,格里菲斯刚从因果之河中诞生并苏醒,对于世界充满了纯真和好奇。 他像一个婴儿一样在因果之河的水底蜷缩了许多年,然后便看到一条细长的青虫从他的头顶上游了过去,这是格里菲斯自出生以来见过的第一个生物。 除了格里菲斯,因果之河基本不诞生也不生养任何别的生物,但青羽是一个例外。 这一条傻兮兮的青虫不知道是哪种生物的后裔,她在蛋壳里便被父母抛弃,后来,几经流转,流落到了因他法尔河,也就是著名的因果之河中了。 由于天生生命力强大再加上种族异能,青羽竟然在因果之河中成功活了下来。因果之河中没有别的生物,这条颠沛流离的肉虫在破壳而出的时候,还是一条肉嘟嘟的大青虫,蚕宝宝一样。 但在因果之河中生活了十数年,没有食物可以供给,青羽便逐渐消瘦成了一条纤细瘦长的青虫。 格里菲斯和青羽这两个刚诞生没有多久的生物很快便成了朋友。因果之河中没有其他生物,他们在那条河中飘荡了许久,偶尔露出水面看看外面的世界,眺望远山的黎明,然后在暮霭里,游向更远的地方。 那个时间,是格里菲斯所经历过的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他虽生而大妖,力量从未削弱过,但是那时的格里菲斯是一个胆小又羞涩的男孩,习惯了躲在青羽后面怯怯的望着外面的世界。 纤细柔长的青羽喜欢在夕阳西下的傍晚,伴随着彤彤的晚霞逗弄脸皮单薄,容易羞涩的格里菲斯,几乎次次都要逗弄到对方白胖胖的小脸上泛起两坨粉嫩嫩的腮红,才会大笑着放过格里菲斯。 这大概是那些年小青虫的娱乐方式,在那条安静寂寞的因他法尔河中,逗弄小格里菲斯成了她生活中极为朴素欢快百玩不腻的游戏。 青虫常挂在嘴巴边上的一句话便是‘阿肥,到姐姐怀里来’或者是‘宝贝儿,快来让姐姐捏捏脸’,那段时间格里菲斯几乎怕死了这两句词汇,因为它们的背后往往意味着肉嘟嘟的格里菲斯会被青羽姐姐当做玩具摆弄半天。 “这河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清,两个人的日子,终究你会烦的。” 性格一向直爽的青虫姐姐拖着双腮这样说了许多年,不懂人生寂寞的活泼女子一直想要带着‘阿肥’去开眼界,见更多的人更多事。格里菲斯坐在另一块石头上,双手拖着腮,也深以为然了许多年。 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生物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度过了许多日子,在无知和童年痴痴的呆望中,两人曾经以为这种日子会天长地久,直等到他们老死掉。但有些人,有些生命,他们的出生,便代表着一种不同寻常。 第九十四章 允你百世富足 那一年盛夏,左岸隆隆的雷声覆盖了大地,格里菲斯从青虫的怀中醒过来,遥望远方的天际。 因他法尔河的河水涌上两岸,潮汐带着浪头卷上天空,拍打在礁石上。 格里菲斯被无形的力量烘托起来,飘荡在空中。 那虚空,万千电龙在格里菲斯被拖起来的瞬间疯狂汇聚,连成漫天电浆,将格里菲斯淋的里外通透。 那是格里菲斯诞生之后的第十五年,作为被法则认可接受的因果兽,他接受了最特别的成人仪式和考验。 作为因果兽仪式和考验的天地雷火肆掠了整整一年,格里菲斯在那些光与电之中被鞭笞、毒打、蜕变。他疯狂的吸收着雷火中的能量,身体像是气球一样被吹的圆润丰满。 而在格里菲斯在刚被雷火轰击的时候,自称青羽姐的青虫便奋不顾身的冲了出来,她奋力跳起来要将格里菲斯拉进水底,却被雷火的余波蹭到,击穿入河底,重伤濒死。 左岸的光、电和火在那一年汇聚成数十米的黑球,黑洞般飘荡在空中。在没有光的空间里,黑洞如同一颗巨大的蛋,格里菲斯婴儿般︽☆,蜷缩在蛋的正中央,缓缓褪去了青涩。 太阳和月亮沉淀下去,光和风也消匿了踪迹,远古的意志和洪荒抬起头,撕扯开眼睛。 一年之后,格里菲斯裂壳而出,因果兽传承的记忆和苏醒的荣耀击碎了这些年的稚嫩和天真——他成了那左岸的王,却再也回不到那时间。 格里菲斯缓慢的低下头,冷冽的脸上挂满了岁月的沧桑和使命,望向那个蜷缩在河底昏迷不醒的青色玉影。他的左瞳如火右瞳如银,光阴在他的双眼如浮云流转,他面无表情的抬起头,一步踏出,再也没有回来。 又一年之后的夏天,因他法尔河上长满了荷花,万亩荷田在风中摇曳,花香飘满四野。 不知何时,因果之河中已经有了成群结对的鱼群,虾群,五颜六色的生物和海草点缀了这条曾经安静至极的河水,让它看起来华丽又喧闹。 青虫从昏迷中醒过来,吃惊的望着眼前的美景。 曾几何时,她曾多么渴望眼前景色,又有多少次夕阳西下,偷偷对着夕阳许下这美好的愿望。 但当美景当前,当热闹盈溢,当愿望变成了现实,纤细瘦小的青虫一时间又有些犹豫,似乎少了一些什么。 她当日被天雷擦伤了身体,那天雷虽然只是一丝余波,却让她受伤极其重。如今一年之后,她再次醒过来,只是已经记不得过往种种,不记得因果河畔曾经寸草不生,更加不记得,有一个叫做‘阿肥’的胆小胖子。 左岸的左岸有一座白色的宫殿,左岸的王住在其中。那王是个安静的男人,他喜欢在月光下坐在殿翼上遥望因他法尔的河面,在日出之前,又会漠然离开。 在那之后,青虫在因他法尔河中又生活了数百年,最终离去。 格里菲斯冷漠着脸坐在王座上沉默面对人走人流,他的背影铺张在天,侧脸像终年不变的坚硬的海,却再也提不起那些羞涩年华里躲在女子身后的胆小与畏缩——他是王,天生便只能带着沉重的枷锁一往而深。 左岸之外的地方,流传着一句话: “一个人的枷锁,两个人背负,就是两份枷锁。” 格里菲斯从来不喜欢这样文绉绉的句子,但关于这些文字所要表达的意思,他是没有反对过的。 时间在平平淡淡中如水流般流过,日子像旧照片又翻了一页。 大概是实力增长了一些,已经长的亭亭玉立的青羽恢复一些记忆。 青虫来左岸找过格里菲斯几次,那时青衣妙曼的女子站在宫殿外大声叫他的名字,格里菲斯就坐在殿翼上远远的垂头望她,缄默不语。 再后来格里菲斯看透了宿命,也看透了那份终将来临的毁灭与绝望,他坐在宝座上,更加沉默寡言,冷硬的像是一块石头。 当脚下铺满白骨,当力量的荣光遮蔽天日,当他像流行与火穿梭在无垠星空虚无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剩不下太多的东西。他想自己是个贫穷的王,带着疲惫和缄默,一往而深。 当第一次终焉之战打响,格里菲斯从左岸逡巡而出战于北天。那实在是惨烈而旷日持久的战争,无数强大的妖怪、人类和传说中的种族落雨一样陨落,而宇宙的法则正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偏移脱轨。 战争打了不知道多少年,后来,伦奇在北天之巅崩坏了宇宙的一角,时间在那里错乱了一秒,格里菲斯被趁机流放到时间荒漠中,几乎要迷失掉。 一恍经年,当左岸的王,大妖格里菲斯将要被时间荒漠彻底淹没的时候,青羽身化锁链黯窕,链接阴阳四方,从宇宙的极东之地延伸到北地尽头,终于从那被崩坏的角落里,将格里菲斯从时间荒漠中拉了出来。 但青羽不是大妖,她只是一个生命形态奇特的青虫。将身体转换成锁链黯窕的过程让她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这痴痴等待了千年的女子,终于为千年之后的一次冲动,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从时间荒漠中出来的格里菲斯沉默的看着那条贯穿天地延伸向无尽虚空的锁链渐渐暗淡凋零,最终只剩下一小截落入他脚边的沙土中。 男人无言,沉寂而落寞,最终他抖落了披风,在那满目的荒野里,弯腰捡起了那条断链,走入那片无垠的黑暗里。 同一年的秋天,格里菲斯将一截锁链葬在因他法尔河畔,他斩断拇指,将血脉与骨骼融化入那条锈迹斑斑的钢铁之中。他埋下了希望与代价,而它们赋予了青羽第二次生命。 但世界上最奇妙的事情是生命,最宝贵的也是生命。无论任何生物,只要失去生命,便失去了一切。 格里菲斯虽然付了代价,保全了青羽的一点灵性,但是复生之后的青羽已然失去了大部分的力量。她的记忆和那个不知道来源于何种生物的奇异生命形态在生死的轮回冲击中被消磨殆尽,格里菲斯用残存的黯窕和一截指骨为她塑造了新的身体,但也仅此而已。 iah历第37693年,青羽在一个阁楼里出生,其父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富足员外。这一世,失去了记忆,安心做富家小姐的青羽一生富足平顺,她的父母也都寿终正寝,就连丈夫也是文质彬彬正气又温和的人。 那时间民风淳朴,物质也没有后世丰富,便有人夸赞青羽的命格好,甚至还有一种‘她有神仙保佑’的论调在某个季节里传扬了。 享受了人间铅华的青羽七十二岁自然死亡,结束了第一次的人间之旅。 iah历第37788年,青羽再一次降生,生在一个琴弦相合的诗书之家,耳渲目染了诗书经意十数年,成了一个才诗颇为敏捷的才女。 这一世她钟情山水,行过万里长路,写下诗篇,在逡逡老矣之季,走完了这人生短暂的坚持与精彩。 iah历第37871年…… 格里菲斯护佑了青羽百事富足,那女子因为身体里流淌着大妖不朽的血肉和骨头,一次又一次的转生。实际上,只要格里菲斯不死,她便可以一直这样活下去。 在青羽流连在人间的第一百世,宇宙的法则在终焉之战后终于迎来了第一次的大的改变和偏移。这种根本法则的改变使得众多妖怪、大能纷纷陨落,就连寄生在法则之上的大妖们,包括格里菲斯自己,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致命创伤。 同一时间,人间界也成了多事之秋,山洪、火山、战争、地震被宇宙中某种冥冥的规律所导引,被紧凑的编排在一起,集中性的轰炸在所有生灵的头顶上。 政权更替,兵荒马乱,刚刚过完20岁生日的青羽坐在逃荒的马车上,想着这一世的颠沛淋漓、辗转曲折。 青羽的父亲是帝国南方的一个节度使,手握重权,是朝廷重臣之一。 事实上,在女子成年之前的那些年间,她确实享有了这个世界上,无数女子梦寐以求的生活和经历。 但人心如海,权利更是毒药,在战争打响之后,帝国南方陷落,青羽的父亲极其派系党羽一蹶不振,权利和影响力一落千丈。 恰好当时帝皇病重,太子一党辅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太子见到了在后花园侍弄养花的节度使之女青羽,惊为天人,便动了心思。 太子荒淫无道,这是在那些年间,满朝文武都知道的事情。太子辅政之前,多次微服私访,体察民间‘人情’,收罗各处美女,甚至时有传出某某郡的某家大家闺秀被神秘人轻薄凌辱至死的传闻。 至于那些受辱的家庭想要告状,声势小一些还好说,顶多一顿恫吓毒打,实在不行再补偿点银子就能了事。 对于那些铁了心的要讨公道,将声势闹得很大的人,太子殿下往往是要将坏事做尽,赶尽杀绝的。 等太子殿下辅政之后,朝纲混乱,肆无忌惮的太子甚至将毒手伸向满朝文武的妻女,众人敢怒不敢言,而青羽的事情,便是发生在这段时间。 第九十五章 苦大愁深 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的腐朽王朝在风雨飘摇中自大着渐行渐远,快步走向一个漆黑的无底悬崖。 当青羽的父亲听到太子垂涎青羽美色的事情,他权衡利弊,沉吟一番,竟然不惊反喜。 这个做了半辈子官僚,做了一辈子人情买卖的老人,最终还是走到了卖女求荣的地步。 他虽然明了太子秉性——暴虐、好色、胸无大志,青羽落在太子手中很可能生不如死,但对于权力的执着和贪恋,还是让节度使大人越过了良知的障碍。 节度使大人是个道貌岸然的人,他总有办法让人看到自己完美的一面。在青羽的眼中,他是慈父,长袖善舞。在君王的眼中,他是良臣,通古今而识进退,在妻子眼中,他是舵手,刻薄而谨慎。 将女儿献给太子并不是小事情,虽然打定主意要牺牲掉青羽,至于如何牺牲,这位浸淫了官场大半辈子的老人好需要好好考量一番。 在晚间,他召集了府中幕僚和部分同系党羽商量此事,众人众说纷纭,高谈阔论,直到深夜,便叫了一些酒肉吃食。 送饭的丫鬟是夫人门下之∧,人,平素与小姐青羽交好,在席间听到些只言片语,便禀告青羽的娘亲。 话说青羽的这位母亲少智而多坚韧,看不懂政治,管不了男人间的你征我伐,专心管理着府上的一亩三分地,是个‘主内’的好手。 夫人绣的一手好女红,对下人也颇为和善,爱女之名更是邻里皆知。 等她从丫鬟口中听闻噩耗,整个人因震惊而呆立,随即性格中坚韧的部分却又让她冷静下来。 认清了丈夫的嘴脸,夫人来不及哀怜,便吩咐了一些事情,又在府中不动声色的生活了两天,混过了所有人的耳目。 在第三天下午,借助外出采购胭脂水粉之名,夫人带着青羽和丫鬟,坐车马车向着城东疾驰而去。 城东刚好有一家规模不小的胭脂水粉店铺,比邻城门。夫人为混淆视听,下了马车,带着穿着着青羽衣服的丫鬟,进入了胭脂店铺中,而承载在真正青羽的马车则是向着城门而去。 话说青羽的父亲节度使大人近些年虽然式微,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城门的卫兵看到雕刻有节度使大人家徽的马车驶过来,没有敢拦截,便任由它奔驰过去,出了城门。 为怕单纯的青羽露出破绽,这事的来龙去脉,夫人并未对女儿述说。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临行前的随身香囊,而在那香囊之中,有青羽母亲为其放置的一纸家信,其上书写了节度使大人的累累恶性和卖女求荣的计划。 幸好如今乃是乱世,夫人借助娘家的势力为青羽小姐安排出逃别国的路线,又为其准备了银钱,便吩咐了青羽一路往东去,不要回头。 造化弄人,就在青羽发现香囊中秘密,并将之打开之前,节度使大人发现了夫人的计划,并召集了众人,对着青羽,尾随而至。 青羽的母亲随即被人捉来,跪在男人面前。 怒气勃发的节度使,抽出宝剑大叫着‘鄙妇,坏我好事!’便将之斩于剑下。 随后大批的死士和军中骑手快马加鞭,向着青羽逃走的方向追过去。夫人的娘家多方拦住,却因为人微言轻收效甚微。 而在此时,太子殿下听闻此事,甚至也伸手参与过来。 青羽母亲的计划毕竟是有些想当然,他是一个不懂政事和权利运行的妇人,国家机器的运转效率也不是她能够想象的出来的。 所以,只经历了不足半天的时间,实际上实在同一天的晚上七点钟,青羽便被以节度使在内的举着火把的大批人马举,重重包围在一个窄小的山坡上,而那时,我们缺心眼的青羽妹妹竟然还未发现事情的蹊跷,香囊中的书信也未打开。 在节度使大人将女儿堵住之前,抱着出游心态的青羽结实了一个风度翩翩,气质卓然的美男子,这人有个发音奇怪的名字,叫做格里菲斯,自我介绍是东夏那边的人。 虽然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的时间,但两人相谈甚欢。 格里菲斯先生实际上不善言辞,不过笑容清澈宽厚,好像相识许久的挚友,给人心安的感觉。 这一路行来,格里菲斯扶着马车窗沿,缓步走着。青羽从车窗里伸出脑袋,欢快的说说笑笑,然后格里菲斯便笑着点头应和几句。 再然后,他们便被节度使大人围在山坡上了。 “羽儿,他是敌国派来的密探,已经暗杀了你的母亲,他还要杀死你我,你快过来,休要被他蒙骗。” 火光中身为节度使的老人看着年轻俊美的男子,大声喊叫着,森森人影的包围之中,他们的影子拉长过来,随着火焰跳跃着,像是鬼怪一样可怖。 青羽不可思议的望着车窗外的格里菲斯先生,对方沉默着没有说话,怒极攻心的青羽抄起马车中的守贞剪刀,插在对方左胸上,血流如注。 然而,即使这样,格里菲斯仍旧只是沉默。 青羽下车欲走,格里菲斯下意识的伸手拉了她一下,青羽转身甩了他一巴掌,怨毒轻蔑的说了四个字: “混蛋! 骗子!” 格里菲斯放开牵着青羽的手,张了张嘴巴最终没有说话。 青羽说的没错,他这样的人是骗子没有错。他辜负了女子的青春,骗了她100世的光阴,实在无力再解释狡辩些什么了。 但骗子也好,混蛋也罢,有些事情终究是要做的。 格里菲斯伸开手掌,一团银色的光球静静漂浮在手心之中,他望了望漫山遍野的骑士、兵丁,银色的光球随即发射出无数细长的光线,像刺猬一样,将整个大地、天空、人体射穿、射通透。 青羽的父亲同样死在这一次的强袭之中,青羽扑在老人的身上,痛苦的叫着节度使的名字。对方摸着女儿的脸,嘴巴里喃喃自语着‘可惜了’、‘可惜了’最终死去。 在女人凄凉的哭泣声中,男子转身离去。冷漠的月光泼洒在广阔无垠的山坡上行,夜风在呜咽,吹飞了柳絮、青草和男人浅浅的发。 大妖走后,半路遇到**羽,正是一位面貌粗粝的大都督带着五百亲兵策马而来,格里菲斯随手将他们灭了。 一路西行,入了帝都,抹平了太子一党。重病中的天子下令追查,格里菲斯又顺道抹平了帝国。 …… 不久之后,陨落战争打响,格里菲斯战死,他在宇宙法则变迁偏移重伤之季,被伦奇等众位大妖围攻。 身陨。 而缺少了大妖血脉的压制,青羽自身的奇异血脉死灰复燃,虽然只是象征性的恢复了一些,却能让青羽超脱轮回,在自身不受到致命伤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存活很长的一段时间。 当然,作为代价,失去了大妖庇护的青羽从此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子,死掉之后,便会彻底消失,再也不会转生了。 格里菲斯重生之后,便有观察过自身的因果线,果然在其身上缠绕着一条又粗又长的弦线,其颜色银中透黑,代表着仇恨和厌恶。 杀掉别人的父亲,被诬陷杀了其母亲,硬生生拆散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无论是谁,总归是有怨恨的。 对于这一点,格里菲斯倒是无有太多所谓。看到这条因果线生机勃勃,便知道那个女人并未死去,格里菲斯不愿意承认,但心情确实是好了一些。 “杀父之愁,破家之恨啊。” 格里菲斯对着月光这样惆怅着。 大妖死后许多年,青羽确实未死,她辗转流离了许久,由于身体的本能终于聚集起了一些力量,足够在乱世自保几分。 但她如今只是残躯,本体更是锁链形态,奇异的生命特征被打散,最后虽然格里菲斯舍弃了血肉让其重新塑性,但大妖陨落之后,这效果便减弱了许多。 以格里菲斯的眼光来看,青羽做妖的资质只是平庸,甚至是低下。她的可成长性太小,最高成就早就已经奠定,倒不如安安心心在人世间逍遥快活。 实际上,正如大妖所想,如今的青羽虽然经过磨练,有意识的锻炼能力。但重生后身体的巨大缺陷,功法的缺少,让她这千百年来,进展不大。 倒是青羽姑娘的本体——那条连同了宇宙四极的锁链黯窕再加上因果兽不惜付代价不怕染因果的血肉相赠,成了宇宙中极其坚硬稳固的东西,甚至比宇宙内部绝大部分的象限壁垒更加牢固锋利。 这个或许是她能够在失去格里菲斯庇护之下,还能生活如此之久的原因吧。 如今,这样的一个女子前来寻仇,还是杀父杀母杀你全家的那种仇恨,格里菲斯想想就头疼。那女人虽然资质有限,但经过这不知道多少年积累,就是用爬的,也已经爬到泰山顶了,花爷和大脑袋都估摸着,就他俩如今这怂样,怕是干不过人家。 第九十六章 亡灵摆渡 格里菲斯刚从沙镇迁往上岛的途中,有一种很强烈的穿越象限而来的被定位的感觉。青羽身体之中有着格里菲斯主动切断的食指,那感觉其实是自身血肉的相互贯连,它为青羽同志指明了复仇的方向。 快到七的时候,花爷屁颠颠的出了门,大概是去约会那位密斯珍姐去了。 按照道理来,在这敏感的时间,大敌当前随时都可能找上门来,花爷实在不应该再出外寻花问柳。但花爷代表了某一面的格里菲斯,这一面之中,绝对没有所谓的顾全大局、瞻前顾后,是一个跟谁身体感觉,自己先爽了再的主。 格里菲斯深知这一,花爷离开的时候,一都没有阻拦的意思。而后者一步三晃的出了门,哼着调,施施然的就走了。 大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某一方面的性格确实混蛋到让人头疼。不过还好,殿那歧伯并存在于主位置世界,也不存在于吉良他们所生活的位面和象限,格里菲斯的正体呆在殿那歧伯,希望一定层度上,混淆青羽的视听,尽量拖延她到来的时间。 对于吉良那边,格里菲斯有抽≮∝≮∝≮∝≮∝,空打电话过去,自己很好,但需要再过段时间再回去,其语气和言语上装作是被外面美好事物吸引了的样子,相信以吉良的智商,不会识破。 当然了,吉良家中是没有电话这种高科技的,格里菲斯是把电话打到梁秋姐家里,让她帮忙叫吉良、吉庆两人过去接的。 …… …… 虽然青羽要来复仇,但殿那歧伯终归是要开门做生意的。 当皇后湖迎来霜降,湖面铺满薄薄的冰晶,格里菲斯散步回来,正巧赶上花爷穿着花格子衬衣,微露出白嫩胸膛,半闭着眼睛打着哈欠,同一个看上去饱经苍伤的老女人漫不经心的谈着事情。 “我的名字叫做芬娜,住在皇后镇伯灵顿街道54号,我的女儿生病了,需要很多钱……” 殿那歧伯的白猫微垫着脚尖,肉掌轻轻踏着走廊原色的实木地板,悄悄的要去院落中晒太阳。 殿那歧伯的男主人半躺着身体,双目缺少神采,他一只眼睛斜斜的往下看了一下,随即发现正在心翼翼外出的猫,于是伸手拉过来,搂进怀里。 白猫发出惊人的惨叫声,开门做生意的男主人态度恶劣,而且毫不掩饰,他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双目昏沉,几乎要流下困倦的眼泪了。 一个生了病的女人,一个到处奔波筹集医药费的母亲,这老套的狗血剧情。 皇后镇之人的社会福利其实相当不错,医疗保险之类的东西已经覆盖了大部分区域,而且报销比例相当不俗。 面前的女人显然不属于这类人之列,或者曾经属于,但由于某种原因被排除在外了。 “医药费的事情……我们暂且不谈,你若要钱,我现在可以给你。 但我想知道的是,你是否真的需要钱,或者你是否真的有一个生了病的女儿。” 半躺着店主掌心托着一个亮银色的光球,光球上放射出无数银光,通往宇宙的四极。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捞起一条浅浅的线条如同捞起实物,他顺着那线条捻了捻,眼神微眯着望着远方。 年老的母亲眼神阴郁,表情冷掉凌乱起来。 躺在店主怀中的白猫炸开了毛,对着女人‘喵’的一声大叫,男主人笑容淡淡的拍了拍白猫的脑袋,后者才满脸享受的躺会温暖的主人怀里。 “好啦好啦,不要生气了,我又没不接你生意。 你呢,确实有一个女儿,年龄上应该比你想象的还要大一些。让我看看啊,恩,你女儿现在没有病,只是生活苦了些…… 要不这样吧,我给她些钱财,许她一个一世荣华的机会,你把这张纸签了怎么样?” 花爷拿着一个银色的书卷轴,一只手支撑着脑袋斜躺着,两条腿一条伸直,一条弯曲着支撑在地面上,空开的另外一只手,正往前伸着,要将卷轴递过去。 那女人没有多想,拿过书卷就要签写名字,花爷敲了敲桌面,终于良心发现提醒道: “你还是想清楚的好,这东西一旦签下来……很麻烦。” 年迈的女人对于花爷的言语不以为然,她低着头执着的签下名字,这让花爷顿时竖然起敬。 一刻钟之后,格里菲斯与花爷相对而坐。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格里菲斯放下茶盏,终于到: “那是个死魂灵,属于维克多的权域范围。” 桌子那一边的花爷叹了一口气,深以为然: “是啊。” 然后大妖间的谈话就这样简简单单没头没尾的结束了。 正如格里菲斯所,之前委托任务签下名字的女人其实早已经死了。大概是死的时候,女人正在病危,这个支持着她一直游荡在现世,却仍不知。 事实上,这个女人死后的记忆并不多,她无序单薄的寻找着能够帮助女儿脱离危险的人,或者就连女人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死过很久,尸体都腐烂了。 女人的灵体晶莹剔透,支撑起其存在下去的是比仇恨更加复杂的东西,这些正是古伦时代许多大妖比较喜欢收集的东西,不巧的是,这些大妖之中,刚好包括因果兽——格里菲斯。 没有错,刚刚花爷让女人所签订的契约其内容便是出卖灵魂的,女人签下了契约,从此便是大妖的私人物品。这种契约方式在某些邪恶的种族之间比较流行,大妖格里菲斯属性中立,但偏向混乱,有些时候所做决定,自己都认为匪夷所思。 而维克多则是古伦时代有名的灵魂伺弄者,他的存在轨迹怪异独特,早些年是一只独目大妖,后来主动舍弃了**和大妖之名,成了一个更贴近虚无灵魂的奇怪东西。 终焉之战之后,宇宙法则变迁挪移,时至今日,寄生在法则之上的大妖们死伤惨重,但格里菲斯相信,以维克多的生命形态,定然是遭受终焉之战影响最轻的家伙,以维克托的手段秉性,很有可能并未陨落。 而麻烦的是如今世界所在的象限,刚好是维克多的狩猎范围。格里菲斯和花爷与死魂灵签订契约,无疑相当于虎口夺食,被发现是要付出代价的。 灵魂侍弄者这个名字,可能很少有人听过,但维克多的另外一个名字,确实如雷贯耳,被许多人所熟知的…… 灵魂摆渡者。 在神话传中,这种生物是用来在阴间摆渡灵魂渡到彼岸,是个喜欢收人钱财贿赂的人物。 而实际上,维克多确实有一艘破破烂烂的船,他也撑杆摆渡,但终不是阴间彼岸。 没有人知道他将死魂灵摆渡去了哪里。 挨打了要立正,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大妖信用在有契约维系的情况下,还是挺可靠的。 “我所认识的维克托可不是一个大方的人啊。” 格里菲斯叹了一口气,维克多不是一个好糊弄的家伙,除非这一家伙已经死了或者没有发现这个特殊灵体的异常消失,否则以他对那名摆渡者的理解,对方即使只剩下一口气,也不会允许心爱的灵魂从眼前消失掉。 …… …… 阴暗昏黄的午后,时间是下午茶刚刚过,树影透过窗户弥漫屋子。 托克·费伦坐在算不上干净富足的房间内想着事情,他是皇后镇三流等级的混混,平日里做些生意养家糊口,但因为性格并非脚踏实地,跟当地一个名叫‘野狼’的黑社会‘沾亲带故’,有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了人情和某一方面的身份,偶尔也不避嫌的便去做了。 今天托克的理发店一如既往的关着门,他穿了皮衣从抽屉里面拿了三尖匕首出了门,而今日,他也是要伙同‘野狼’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的。 托克这次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叫做芬琪尔·纳吉的女孩子,从资料上看是个刚满0的人,长相倒是清爽,瘦弱秀气,只可惜欠了野狼一些钱。 欠钱不还可不是个好的习惯,尤其是对野狼这种唯利是图又不折手段的黑组织,简直是在作死了。 托克这样想着,渐渐走进一条黑暗的街道,午后的阳光从一线的楼盘间照射下来,射到二楼的住户窗沿,便再也射不下来。 对于野狼如何放高利贷的事情,自认为野狼组织一员的托克实际上是知道这事情是怎样运作的。高利贷的事情,无非诱骗人借贷,然后利滚利滚利的让人还,借贷条件倒是宽松,但利率相对于矗立在大街上的银行之流,确实高出好多。 因为皇后镇法制越来越文明严谨的关系,野狼现在已经很少做逼人借贷的事情了,大多数时候这买卖你情我愿,看起来相对‘合情合理’,但逼死人的事情倒是偶尔会发生。 精华都用不完,大家快来书评呦 话说尿弟每周的精华都用不完啊,你们都来书评区里聊天吧,恩,随便聊,我基本上会给你们精华的。 话说今天卸了一个大集装箱,回到宿舍好慵懒啊,一点都不想开电脑。我就在房间里拍蚊子,话说非洲蚊子真是多啊,目测已经拍死了不下20个了吧…… 第九十七章 霸王餐 生活落魄到跟黑组织借贷,应该是到了山穷水尽、无路可走了。托克揉了揉手心里的纸张,纸张上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芬琪尔·纳吉生活在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单亲家庭里面,据说她的母亲在她很早的时候便死掉了,所以芬琪尔倒是并未品尝过多少母爱,也幸免于承受那份失去亲人的痛苦。 芬琪尔的父亲是个酒徒,十分酗酒。这习惯从什么时间养成的已经不得而知,有人说是在妻子死后,有人却不以为然,认定其结婚前便是个浪荡的人。 这个男人原本在餐厅做过副主厨,后来喝酒成性便被酒店老板炒了鱿鱼。但男人不知悔改,变本加厉,非但没有找工作,还继续酗酒,终于在去年出了车祸,住进了医院,最后还是死掉了。 因为家中唯一的长辈兼男性的罢工,小芬琪尔从小便开始打工养家,做过餐饮业服务员,家政保洁,卖过花,捡过旧报纸,甚至有几次饿到脑袋发昏,偷了约翰大叔的面包,但后来良心不安,又偷送了些钱回来。 皇后镇是支持小孩子打工赚钱的,芬琪尔忙忙碌碌几多春秋,●⌒,生活上虽然艰苦,但勉强维持。 自从丧母之后,芬琪尔记忆中的生活便是这种节拍步调的——外出打工,回家给父亲收拾东西……做饭,因为并未享受过多少慵懒甘甜的日子,小芬琪尔对于眼下的生活倒并无抱怨。 事实上,单纯的芬琪尔曾经很乐观的想过自己十八岁成年之后,长得亭亭玉立便去嫁人,找一个性格不能太糟的丈夫,当然了,最好是要疼爱自己的,芬琪尔心想自己也会去努力爱他,凡事都为他想着,还会努力工作赚钱……至于酗酒的父亲……那个是不能丢的,毕竟是生养自己的人,到时候接到家里来,但不能让他再喝酒了…… 后来长大成年之后,芬琪尔便发现这想法的幼稚,于是失望了好一阵,最后还是接受生活的无奈。 就这样清清淡淡的生活了十数年,虽然偶尔很苦,也有吃不上饭的时候,但身边总归还有父亲,有个家人,虽然男人性格不好,不过这些让芬琪尔感到踏实温暖……自己终归是有家人的…… 后来那男人酗酒渐凶,又出了车祸,住进医院,家中本就没有多少的积蓄很快就花光了。 芬琪尔试着向邻居、同事、老板借钱,起初收获了一些,但很快便被药费拖垮掉了。 从小开始接触社会的芬琪尔思想独立,曾想着跟肇事司机讨取医药费,但那司机撞人之后立刻逃窜,喝的伶仃大醉又出了车祸的男人实际上并未看到对方的车辆样子,更加不要说是车牌号码了。 但男人住院确实需要钱,车祸之后,男人昏迷不醒,身体也没有稳定下来。 芬琪尔曾经向多家银行借钱,虽然同情于她的遭遇,但银行界并非慈善组织,以芬琪尔的家底、背景和工作状况,不会有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愿意借钱给她。 后来,为了借钱几乎要可以做任何事情的女孩听说野狼那边可以借钱,不过是高利贷,对方也是当地的黑组织。 芬琪尔不在乎这些,只要有钱可借,能够医好那个人,背负些欠款,她也没大有所谓。事实上,借贷之后,芬琪尔也曾经努力赚钱,几乎做了三份兼职,倒是颇还了一些钱,但高利贷这类事情…… 钱的事情到还在其次,最让女孩伤心的是住院男人抢救失败身亡的事情,这个几乎崩坏了芬琪尔的世界观,她麻木了许多天,仰面躺在家里,没有去上班,心里想着,父亲死掉,家庭崩灭的事…… 那男人虽不好,但终归是亲人,虽然不知道那人对自己感官如何,但芬琪尔确实为有这样的亲人欢快着的——她有亲人,这个或许是她与正常人家的女孩子唯一可以比肩的地方了。虽然看到对方的好吃懒惰,酒后的酒疯,偶尔也会生气,但那终究是自己的亲人…… 母亲死时,芬琪尔还小,没有多少感觉。家中穷苦,需要自己早起晚睡的打工,她不在乎……但到如今,连唯一的亲人也失去了,女子就这样想着,渐渐哭出声来。 已经连续三个月未给野狼还钱了,芬琪尔偶尔会想起这些,他想着人总要活下去,强迫自己去工作,然后就病倒了。 病倒后的女人躺在沙发上,身上披盖着一条薄毛毯,蜷缩着双腿。她的身量瘦弱,但体型高挑,是个很美的人。 中午饭未有吃,脑袋痛的厉害,脸颊火辣辣的,芬琪尔想自己应该是发烧了。她这样想了一会儿,又睡了过去。 大概下午四点钟,西斜的太阳光线从窗子照射进屋子。沙发上的女人毛毯半落,露出精致的锁骨和因为发病而不自觉微微敞开的领口。 芬琪尔‘嘤咛’一声醒过来,她用手托住脑袋稳了一会儿,终于穿好衣服,决定吃些东西。 在厨房里看了一遭,没有发现可用的菜片,家中的米也没有了。 她穿好鞋子,最终还是决定到外面去吃。 接近黄昏的光线刚刚好,有一点浅浅的夕阳红,洒在身上暖暖的,温温的,像记忆中很细小很柔软的抚摸。 在一家街角的餐厅吃了一份面,芬琪尔摸了摸脑袋。 额头上的温度因为刚刚吃过饭的关系又高了一些,但相对之前的浑浑噩噩,芬琪尔明显感觉清爽了一些。她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省些花销,便把买药的念头打消掉了。 面前的这家餐厅生意不错,在某些特殊的时间点,例如上、下班或者休假的时候,甚至会出现餐桌数量供不应求,拼桌都无座可用的情况。 造成这种事情的原因不是因为店面装饰美观或者厨师厨艺精湛,纯粹只是因为价格便宜——皇后镇的穷人还是很多的。 芬琪尔点了一份葱油伴面,吃了小半碗,便有些吃不动了。她的身体不适,心中又存放着哀伤,所以食欲不振,终于结了账,准备走人了。 但她才刚走出店门,身后的一声呼喊便吸引住了她的注意力。 “喂,那位姑娘……” 他刚喊过这一句,随即就听见身后那个装着黑色油腻裙裤的服务员小跑着过来喊着说‘先生、先生,您的面钱?’ 那个看起来并未成年并且穿着朴素的少年人便‘装模作样’的在身上摸了一会儿,然后一拍脑袋,像是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道‘哎呀……忘记向那个家伙要钱了……我晚上让人给你送过来,你让一让,我还有事情……不要拉着我……那位姑娘……’ 这场面让芬琪尔哑然失笑,因为丧父和高利贷而沉闷的心情稍微缓和了一些。 面前的这场面似成相识,其实每个月都要有几次这种厚着脸皮吃霸王餐的家伙,找的借口倒是千奇百怪,像是忘记带钱了,我在你家饭菜里吃出苍蝇了等等,不一而足。 兴许是没钱又或者只是单纯的惫懒,少年始终没能拿出配的面食的报酬。 女子抱着单纯的善意看着面前的争闹,那少年人从服务员的拉扯下扯出胳膊来,对着女人又叫了一声: “……那位姑娘……” 芬琪尔轻轻咳嗽了一下,感受了一下,发现脑袋微微有些眩晕,她左右看了看,终于确定那个男孩子口中所说的‘那位姑娘’是自己。 ‘大概是让我帮衬着脱身吧’,女子这样想着。 芬琪尔生性良善,没见过多少大场面,勾心斗角的事情也不熟练,于是便想着既然对方这样贫穷,自己多少应该帮衬一些。 事实上,在父亲还在的时候,家里曾有一段特别艰苦的时光,那个时候芬琪尔年龄还小,做不了太多事情,便拿了家中的手帕铅笔外出去乞讨。 那个时候是有着许多的好心人,才让芬琪尔一直活到现在。那些救济过她的人,她仍旧记得,只是时间一久,印象相较当初,便模糊了一些。 不过,时至今日,芬琪尔工作闲暇之余,有时候还是会想念起这些人。她仍记得有一个喜欢拉着孙子买菜的老爷爷,会在早晨七点整的时候拖着菜篮子走向超市,最多十五分钟便会跑回来,心情好的时候,就会打赏芬琪尔一些钱…… 十几年过去了,只是不知道那老人和他的孙子如何了。 芬琪尔想着这些事,又被眼前的争闹声拉回了现实。 在这种三流的饭店,吃霸王餐的事情会有,与之相对应的更加粗鲁的应对手段也是不缺的。 芬琪尔看了看眼前那个被人纠缠着的年龄上大概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最终还是无法坐视不管。所以,当那个男孩准备再一次开口,说出‘我认识那位姑娘’或者更加荒唐天马行空的事情之前,芬琪尔自己便开了口。 “哦,乔恩,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旁边的人是谁,哦,天哪,是吃饭没有给钱吗,我告诉过你好多次出门在外要记得带钱的……” ps:今天还有个集装箱需要看着卸货,估计没时间更新,我先早点更一章给大家看一看。 第九十八章 芬琪尔风波 ‘乔恩?’ 格里菲斯左右看了看,显然愣了一下,才确定乔恩这个名字是在叫自己。他有些无可奈何的看了看餐馆服务员那吃过大便般的表情,转身对着芬琪尔耸了耸肩头。 “好吧,乔恩,看在我们是邻居的份上,我把饭钱给你交上吧,记得回去要还给我。” 女子这样说了话,显得小气兮兮的,格里菲斯也只能一脸复杂的道‘乔恩明白’。 等出了小饭馆,向前又行了几百米,芬琪尔往后看了看,见格里菲斯还跟着自己,并未有离开的意思,于是转过身子,正色道: “嗨,朋友,你跟着我是没用的,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富有并慷慨的人,你跟着我,是不会有饭吃的…… 我今天为你开脱,是因为以前我也曾经历过你这样的阶段,食不果腹,生活没有固定来源什么的。 但我还是要告诉你,人是要自立的,我看你四肢健全,去找些工作做吧,总比每天游手好闲,蹭吃骗喝的强啊…… 况且你看起来老大不小了……” 并非太年长,但生活经历颇有些丰富∟,的女子这样唏嘘的讲了话,俨然前辈一般,但等说到后来,或许是想到了自身的处境,语气上便有些悲叹起来。 格里菲斯伸手挠了挠头皮,被人当做蹭吃骗喝这样的事情即使活过了漫长的岁月,他依然是头一次经历,于是颇有些感慨‘真是活的久了,什么事情都能遇到’。 见格里菲斯没有反驳的意思,身子由于烧起来而脸蛋红扑扑的女子撩了撩头发,用冰凉的手背降了降额头的温度,稍微喘息了一下,才从包里拿出一本写满字的笔记。她随手翻了两页,低着头看了内里的信息,随后撕了下来。 “我这里有一份帮人张贴广告的信息,每天工作六个小时,包吃住,还能给不少钱,你先拿着。 这份工作我之前去过,老板是不错的人,我现在把它交给你……” 女子自顾自的把纸张塞到格里菲斯手中,想了想,终于咬咬牙,从口袋掏出一些钞票来: “谁的钱都是辛苦赚来的,我的也不能随便给人。 这些钱你先拿着,就当做我前期投资好了,有了这些钱,至少这两天不会饿肚子了……额,不想要吗,我知道有点少,但我的钱也不多……” 女子这样拖拖拉拉解释了一段,强行将钱塞到了格里菲斯手里,转头走掉了。 格里菲斯立在原地,看了看手中孤零零的两三张黄绿纸票,又看了看渐渐消失在转角的芬琪尔: “这……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这时间,天光刚好暗下来,格里菲斯腰间的手机响起来,手机是花爷为其专门配置的内部频道,他看了看屏幕号码,脸上的表情似乎在写着‘果然如此’。 “你搞定那个小姑娘了吗,我为什么还没有收到因果点?” “额……,这说起来有点复杂。” …… …… 不管格里菲斯如何向花爷解释那个复杂麻烦的事情,芬琪尔这边确实是真真切切遇到了麻烦的。 因为父亲医病的关系,芬琪尔其实是有借过不少外债,这些外债多数来自于一个名叫史蒂芬的人,性质上属于那种非法的高利贷,利滚利滚利什么的,总之如今的芬琪尔说什么也是还不起的。 自古放高利贷的人身边都有一些职业的打手,搞搞恐吓,打打杀杀,逼良为娼什么的,很是成全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 芬琪尔自从欠款之后,便被这些人不停骚扰着,开始的时候态度还算可以,但当他们发现芬琪尔没有能力支付还款之后,态度便一次塞过一次的恶劣,威胁什么当然也是常有的。 不过芬琪尔之前努力工作,还能够为史蒂芬先生还上利息,但父亲死的期间,芬琪尔的花销多了些,又无心工作,便连这个月的利息也没能还上。 这让早已经到达忍耐极限的史蒂芬一伙人十分恼火,于是便派人过来要逼良为娼了。 ‘逼良为娼’这样的事情,史蒂芬他们实际上是常做的,实际上,之前肯借钱给芬琪尔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看在她清秀的外貌上,这会让她值个不错的价钱。 职业的打手小队怀揣着这种恶意踹开了芬琪尔的房门,只可惜女子那时间正在饭馆吃饭。经验丰富的打手们见房间里面没人,但东西齐全,便知道这女人并非欠债潜逃,于是就在必经的路上堵着她了。 果然,没过多久,刚过晚饭回来的芬琪尔便从道路的尽头施施然的走过来,他们让两个小弟绕后堵住了路的那一半,然后夕阳下,一个一个高大狰狞的身影逆着橘红色的光线,在路的两边拉扯出狰狞的黑影。 突如其来的黑衣男人们让芬琪尔慌乱了一些,等她定睛看清来人的面貌,便安抚着自己强自镇定起来。 她认识眼前的这些人,确切的说,他认识这些人中,站在正中央的那个男人。 他的名字叫‘刘强’,是个华国人。曾经十六岁考入镇远军校,毕业后自愿加入第十一区特种小队,并在之后的数年取得辉煌成绩,以至于接连升迁。 因为刘强素质过硬,倒是有跟国际上的刑警特工之类的人打过交道,甚至联手做过几次任务。也就是在这样的任务中,当年还是特种兵的刘强接触到了绰号‘食尸鬼’的史蒂芬,并被后者赏识,奠定下了刘强后来投靠史蒂芬的基础。 有一句话叫做有多大的能力就捅多大的篓子,这话放在当时年轻气盛的刘强身上十分适用。 刘强无疑是个有实力又有才干的家伙,他被接连提升了几次之后,便滋生了一些傲气。这种事情放在当下社会实在正常,年前人嘛,春风得意,难免眼睛长在脑门上。 但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不久之后,刘强便得罪了一位上级领导,被穿了小鞋,仕途从此晦暗起来。 血气方刚的刘强起初还未有觉得什么,直到年复一年,他的努力和功绩被反复无视,与他相熟的人逐渐疏远,原本看中他的领导一一离开之后,刘强才彻底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边缘化了。 刚好当时史蒂芬的皮包公司来华国做生意,刘强与史蒂芬又彼此赏识,英雄惜英雄,一拍即合便跟着史蒂芬跑江湖去了。 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史蒂芬重视刘强,而刘强又是真有本事的人,在这样的氛围和前提下,刘强倒是替史蒂芬做了不少事情,打下了不小的地盘。 而随着法制的越发健全,黑社会之间,类似前些年真刀真枪,拼到你死我活从这条街杀到那条街,热血洒好几里长街的事情也越发的少了,那些不能随着社会变通的顽固势力,都在时代洪流的冲刷下,或者毁灭,或者苦苦支撑着。 这个时代在欧国做黑的,它也是个技术活。各种洗黑钱的流程,遮人耳目的皮包公司、保全公司,史蒂芬先生显然高瞻远瞩,他在很多年之前便已经在着手这样的事情了。 时代变革给黑社会份子带来的是更加稳定安静的生活,当然火拼砍人甚至死人之类的事情还是会有,只是不如前些年频繁。 类似刘强这样的做过特种兵,又敢打敢拼的杀人如喝凉水的狠角色就被暂时封存了起来,好像宝刀插入刀鞘一般。作用上,则从冲锋陷阵,变成了隐性的威慑力。 当然类似今天这种跑过来高利贷的事情也是会有,实际上,在史蒂芬经营的诸多行业中,性、赌博和高利贷利润最是丰厚。 刘强作为与史蒂芬打拼江山的元老,厚着脸皮求了这几条街的高利贷管理权,这个当然是肥差,人生经历丰富多变的刘强自然懂得这个,所以格外上心,虽然作为帮中大佬,也常常亲临现场坐镇。 芬琪尔如今所处的状况这是被这位微服私访的帮中大佬直接堵在了巷子里,刘强作为华国人种棱角上颇为硬朗严肃,做事情也喜欢刚正面,所以在帮中处在他手中的惨案是最多的。 刘强来之前便调查过芬琪尔的情况,对于他的经济收入、人际关系是比较熟悉的——典型的无力偿还欠款者。 身高接近一百九十公分,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刘强像一头大棕熊般堵在路中央,捏着女子下巴左右扭动着看了看,也没有听芬琪尔怎样解释,就强拉住对方准备回去卖——欠债肉偿嘛,这在黑社会内部可是很普遍的还款方式。 到了这里,聪慧又早熟的芬琪尔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的残酷命运。她生活经验丰富,从小便做过许多事情,但本质上还是一个刚刚二十初头的少女,内心单纯,对于生活本身也保有着憧憬和善意。 第九十九章 花爷的宠物 但生活不是小说电影,恶人有时候不会改邪归正,正义也不是总能战胜邪恶。 芬琪尔哭喊着,试图说服对方,她慌乱的打开衣包,掏出钱包,却被人一巴掌打飞掉,黄绿色的纸张和亮银色的硬币洒落一地。 “走吧,芬琪尔·纳吉,不要试图挑战我的忍耐限度。” 黑衣男子冷硬的话语像是寒冬里的花岗岩,坚硬寒冷带着不耐烦的味道拒人于千里之外。 “求求你们不要带我走,还可以赚钱,我可以打四份工……我还可以赚钱的……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求求你们……对了,我家还有一套房子……” 那声音说道一半渐渐小起来,到的最后已经是‘咿咿呀呀’的含含混混的声响。这是因为刘强用手捏着女子的下巴,那动作让对方的声音几乎形不成句子,他蹲下来眼睛直视着瘫软在地的芬琪尔: “芬琪尔小姐,我是华国人,出来混的那天就知道要讲江湖道义……什么是江湖道义? 江湖道义就是欠债还钱!” 说道这里,刘强已经拉住了芬琪尔金黄色的长发,他用力拽了拽︾☆,,那女子就只能尽全力仰着头‘阿阿’大叫着缓解痛苦: “我是可以还钱的,我可以……” “你可以个屁,你凭什么还欠,每天打三份工?!…… 不不不,这个方法真是又臭又长,难以置信它竟出自像你这样聪明小姐的脑袋里,这真是让我失望…… 芬琪尔小姐,实际上我们有两个更好的选择,回报快,风险小,你赚够了钱,走人、两清,皆大欢喜。” 满脸横肉的男人拽着女人金色的发丝,单手提到自己面前,他舔了舔粗糙浓密络腮胡旁边干燥的唇线,近似于狰狞的将嘴巴凑到对方耳边磨着牙齿接着说道: “第一个选择,你跟着我工作……恩,工作方式一点也不累,相反还会很舒服,喝喝酒睡睡觉什么的……别担心,你长的不赖,一定会有很多人会喜欢你的。 当然了,我们是讲人权的,你不愿意这个,我们还为你准备了第二套方案。 这里……没错,小甜心,这个小小的东西叫做肾脏,它在欧国黑市价值五十万贝元……这个东西叫做肝脏,它长得就像一片发霉的吐司面包,但它价六十万贝元…… 芬琪尔小姐,动手选一个吧。跟着我工作,还是借给我个小部件用用……” 芬琪尔听到这里已经吓到快要昏过去了,哭的妆都花掉了的脸上写满了茫然和绝望。这个世界并不干净,坏人和做坏事的手段很多,她从来都知道,但从未想过有一天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她徒然的蹬着腿,嘴里下意识的叫喊着‘我不要,我不要……求你们放过我……’,然后就被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抓住头发,一脸嫌恶的摔在地上。 脑袋‘咚’然一声撞在地上被撞出血迹的女子恍然不觉,连滚带爬的想要远离刘强的方向,以至于笔直健美的长腿被砂砾划开了一线裤子,露出了奶白色的皮肉。 “欠债还钱啊,芬琪尔·纳吉小姐……”刘强这样自言自语的说着,他实际上见到过比面前的场景更加值得同情的事情,但做黑的不能有感情,他还不想死的会太快。 “那尔,把她打晕掉带走。” 冷酷的大佬遮了遮衣领,一贯雷厉风行的下了命令,他曾经也是有良知的人,没有同僚们某些令人恶心的嗜好。 但帮中大佬说了这话许久,那个叫做‘那尔’的小弟也没有把芬琪尔打晕掉,事实上,他连从刘强身后走出来,出现在他视野中这样简单的事情都没有做。刘强皱着皱眉头,他似乎认为自己之前的声音太小被对方忽略了过去,随后便压低了声线: “那尔!把她打……” 话音未落,一个高瘦的男子果然从刘强身后侧‘走’出来,他的动作缓慢奇怪,刚走到刘强身边便停下来,僵硬的转过脑袋,诡异的对着刘强笑了一下。 刘强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刚要开口训斥,那个叫做那尔的男子脑袋却徒然间爆裂开来,喷了刘强满头满脸的血块骨骼和脑浆。 而那尔的头颅自下唇以上整个消失掉,直接便可以看见他长满烟渍的下牙槽。那下牙槽以下的部分被炸弹裂开,膨胀,变成花朵一样盛开的东西。 刘强被这变故悚然一惊,连退三步,幸好常年黑社会的生死之间的生活让他很快镇定了下来。 而同一时间,那尔的尸体缓缓倒下去,像是被抽掉了骨骼的某种动物,面条一样折叠了两下,摊在地上。一条仿佛水母一样的血红色虫子,从那尔盛开的脖子里钻了出来,八条丑陋的爪子扒开血肉,卷在地上。它抬起满满一整排巨大的复眼,向着四周望了望,徒然之间,如同受惊的老鼠般,速度飞快的逃向一条小巷。 夕阳无法触及的小巷一片阴森,某种巨大邪恶仿佛烟雾般滚动着,然后一个人影从烟雾中走了出来,渐渐清晰。 那是一个看上去并未成年的男孩子,他穿着传统的休闲服装,像极了街边锻炼晚归的人群。 男孩的左手上一团鲜红正在缓慢蠕动,仔细看去竟是那条杀掉了那尔的诡异生物。 那软体生物长着恐怖的多足、粘液和复眼,这事物却像是见到了主人的宠物般,在男孩的手掌上不断的摸索着。 男孩子看了那怪物两眼,打了个响指,对方便一溜烟的钻入了他的袖管中消失不见了。脑袋大大的男孩不以为意,他表情淡漠,但仔细看过去还是多少能分辨出一丝无可奈何的嫌弃: “什么垃圾玩意,都说不要再收购奇奇怪怪的东西了,真当这里是垃圾场吗?” 他似乎是这样碎碎念的说了话,话语中的内容应该在埋怨时空的另一位在花钱买一些没有用的东西。 索性男孩也没在这事情上纠结多久,他弹开袖口,整了整仪容,一步跨出来,徒然间从黑暗走入光明。 直到走入夕阳下,刘强才看清楚那人的面貌。 那实在是一张过分年轻的脸,憨厚的东方外表下轮廓柔和,似乎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这个脑袋大大的胖男孩从黑暗的边缘站出来,他环视了一周,眼神如浮萍般掠过,最后,定格在芬琪尔身上。 此时的芬琪尔格外狼狈,脸上带着以头抢地后的血迹和灰尘,身上的衣服上布满了因为爬行而沾染的灰尘泥泞。 她之前半坐在刘强前方,对于那尔的异变自然也是看到的。 似乎是受到了惊吓或者是刺激,女子已经停止了之前的呼喊,此刻正半张着嘴,伸着手臂指着巷口,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格……格……格……” 但‘格’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下面的字,来自东方的男孩子表情抽了抽,大概是在感慨面前女子三秒钟的短暂记忆力,终于补充道: “格……里菲斯。” …… …… 有时候生活就像一出没有节操的戏,演的乱糟糟的,常常弄的主角分不清东南西北。 如今的芬琪尔小姐便是有些不知所措的,在几个月之前,她还是一个为了给父亲治病而奔波劳碌的打工女。 但几个月之后的今天,世界突然变天,她家破人亡,被一群穷凶极恶的凶徒当街堵住。即使孤家寡人,仍被人要挟着要卖肉体卖器官。 黑社会也就算了,芬琪尔借过高利贷,在最糟糕的梦里曾经想过自己的凄惨下场,算是有过伏笔和心理准备。 但被虫子寄生而爆头的尸体是怎么回事,搞的跟生化病毒似的,虫子也很恶心,简直跟电影上被美工刻画过的寄生者如出一辙。 更加离谱的是,那寄生虫子还是被别人饲养过的,似乎专门用来杀人,而那寄生虫的主人,竟然是刚刚在饭馆里吃霸王餐的男孩子。 事情到这里就变成了一团乱麻,女子张着嘴巴,想着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发出了几声‘阿……阿……’的单音节。她的神色因为危机而紧张,但脸上的表情分明在写着‘这都是些什么跟什么’。 格里菲斯对于面前这个乐善好施,刚刚给自己付过霸王餐费的女子倒是颇有善意,他自己本身是一个很坏的人,且自我感觉已经无可救药了,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欣赏那些美善的品质和令人愉快的行为。 见到芬琪尔完好无损,格里菲斯便收回了目光。他环绕着胳膊看了看面前的黑衣人,在格里菲斯走出来的短暂间隙,他们已经有人拿出了枪械或者弹簧刀子聚在了一起。 刘强这次带来的人总过有四个,因为所要收缴高利贷的对象是个手无寸铁的女子,所以便没有带多少人来。 格里菲斯来的时候,利用从花爷那里拿来的名叫‘小胖’的家伙,干掉了五人中的一人。而那个名字萌萌哒所谓‘小胖’的家伙,正是那个长相奇葩吐着粘液的异形章鱼触手怪。 第一百章 摧枯拉朽 花爷,或者曾经的格里菲斯很是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调调,像是异形、抱脸怪、舔食者什么的,当年左岸的后花园养了一大堆。 不过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即使身为弱的人类,在白驹过隙的一生中也会多次变换喜好,更不要像格里菲斯这样活过了悠久年岁的大妖了——简而言之,大妖已经不爱章鱼怪了。 被章鱼怪惊吓过的黑帮们表情很是有些惊诧,但这次跟刘强过来的,大部分是昔年跟在他身后刀口舔血冲锋陷阵的‘恶徒’,血性和勇气还没有被这两年安逸的生活所磨灭光。 刘强打开手中枪支的保险,枪口对准格里菲斯,其脸色并不好看,因为之前他确实有被短暂的震撼到。 他是来自华国的人,自然听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传,之前虽被惊吓,但此时心中已经认定格里菲斯是类似‘蛊师’、‘老汉’之类的存在。而在他的认知中,‘蛊师’、‘老汉’当然是很厉害神奇的人,但他们终究还是怕挨枪子的。 很多时候恐惧来源于未知,当‘真相’大白的时候,许多东西便失去了让人惧怕的能力。 ≤≤≤≤,刘强定了定枪,坚固着这样的想法。他对于‘蛊师’之流骨子里存在着敬畏,平日里打交道也会敬而远之,但真如今天杠上了,实际上是不怕的。 “这位朋友,在下野狼天狼堂堂主刘强,承蒙道上兄弟抬爱叫一声‘狼熊阿强’。 今日得见兄弟英雄了得,甚至佩服,直感相见恨晚…… 我观兄弟面相应是华国川蜀人事,不巧,在下也是川蜀人事,常云山的丘道长与家父关系也是极好的,我的时候。丘真人有常到我家喝茶,还扬言要收我为徒,只是世事难料…… 哈,我这些做什么,你看我这人看到老乡就喜欢多嘴,兄弟千万别见怪…… 但话又回来了兄弟,强龙不压地头蛇,面子是大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我们借钱回收,天经地义,却不想还闹出了人命,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你看这事闹得…… 这样吧,兄弟错手杀掉我手下的事情,我做主,就这样算了。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英雄惜英雄,呆会我给兄弟包个场,接风洗尘一番…… 但这个女人不能走,果然女人都是祸水,我们兄弟们为了这个女人差反目,还死了人…… 我要带走这女人,为死去的兄弟讨个法,兄弟你不会有意见吧……” 冰凉漆黑的枪管在光线的余荫里若隐若现,刘强皮笑肉不笑的了这番话,他当然不在乎芬琪尔的生死,只是给彼此找个台阶下。 对方是厉害的人,底细不清楚,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但作为野狼的堂主,也需要找一些铺垫来让自己从台上下来。实际上,像他这样的黑帮大佬,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话,尤其是在对方率先动手杀了自己一个弟之后,算是给足了面子的。 但他的面前,样貌臃肿喜庆的男孩子只是微微抬了抬眼角,似乎连正眼也没有看这个所谓天狼的堂主一眼,然后从牙缝中极不耐烦的赏赐了对方一个字: “滚。” 这个字一出口,刘强的脸色立刻便阴沉了下来。他看了看身边的弟,又转头看了看身高只到的他肩头的格里菲斯,终于狠下心来: “给脸不要脸。” 他这样着话,黑白的胡渣还在因为言语而颤动,右手的食指已经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砰!” 弹头旋转着穿过空气,形成音爆。那个年轻‘蛊师’的身体在视野里虚幻了一下,又很快重合在一起,而那粒子弹便在那虚影之间,穿了过去,打碎了身后楼房的玻璃。 这出其不意的事情显然超过了刘强的预计,他那志在必得的一击很显然落了空,那黑铁的枪管还凝固在空气里,冒着黑烟。 等刘强回过神来,扣动第二下扳机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来到了他的正前面。那子弹被勉强射出来,被‘蛊师’朝着枪托推了一下,便偏到很远的地方了。 天狼堂的堂主还想扣动第三下扳机,但耐性不算太好的大妖并未给予他更多丢人现眼的机会。只见格里菲斯右手手背轻轻一抖,指尖便仿佛柔软的纸缎般抽在刘强的左耳和太阳穴之间。 然而随着这轻飘飘的一触,天狼堂的堂主眼球猛然一突,金鱼一样迅速充血。而整个左边的脸颊,颈部以上也全然膨胀,血管如同老树根般爆突。那些不堪重负的毛细血管纷纷爆裂,脖子以上,刘强的整个脸部从右往左渐渐由白转红再转紫黑。 高大的人影在一个错身之间无力的垂下了双臂,那个男人面无表情的从他的身侧错过身去,脸色已经肿胀成了茄子颜色的堂口大哥就像是某个连拍画面的背景画面,从格里菲斯从身前,到不急不缓的错身到身后,他变换着脸色,身子的姿态也由拿着枪的站姿慢慢弯曲、放低,变成无力承受自重膝盖跪地,双肩无力下垂的模样。 一击将刘强打的生死不知,格里菲斯脚步不停。实际上,自他口中出那个‘滚’字之后,格里菲斯便是在以某种节奏或者韵律在向着众人走过来的,这让他看起来不紧不慢,却又势不可挡。 刘强身后有三个作为下手的混子,格里菲斯与刘强错身走来之后,迎面便碰到了一个拿着铁棍的男子。 这男人的名字叫做维恩,左右手各有三根手指头,是昔年为兄弟受过自己砍下来的。他是一个重义气的人,这些年承蒙刘强照顾,衣食无忧。而两人私交也好,见刘强死生不知,血气冲散了恐惧,上脑袋。维恩任凭着这血气不管不顾摸起棍子来便对着格里菲斯脑门上砸下去,却被对方单手捏住,按着铁棍的另一头,一一缓缓推回来,捅进了自己脖颈的气管。 算上花爷那条恶心宠物‘章鱼哥’所杀的第一人,眨眼之间,在这狭的短暂街道里,已经死掉了包括天狼堂堂主在内三个精英。 格里菲斯步伐未变,几乎下一刻便面对上了另外一个野狼的混子。 这混子相对于平民或许是个狠人,敢打敢拼的,流个碗把儿血什么的根本不在乎。但他相对于刘强或者维恩这样真正心黑手黑的人还是差了许多。 当他见到自己的两个老大在对方闲庭信步一般,信手拈来的就杀了,捏蚂蚁一样,脚下步伐都未变的时候,这混混害怕了——这吹枯拉朽的力量,让他几乎忘记了反抗。 混子几乎慌乱的扔掉手中的弹簧刀,跪在雪地里,大声叫着饶命,那当时男孩子走了上来,双手扶住了他的脸。 眼睑模糊不清,混混想着自己大概是被吓哭了。他实在听见自己的哭声和求饶声在断断续续,然后混子抬起头,逆光里,那个男孩子似乎是对着自己笑了一下。 “咔吧。” 格里菲斯扶着混混的脸拧断了他的脖子,大妖单膝跪着,脸上的表情似有着微笑的弧度又似面无表情,他用手掌拍了拍躺在冰雪里男人的头发,接着抚平了男人死不瞑目难以置信的双目。 大妖保持着那姿势,就那样单膝跪着,脚下是死去的尸体。 他的手臂一只放在胸前,另外一只直直的搭在脚下尸体的脑袋上。那个被拗断了脖子的混子还未死透,‘尸体’在没入发稍的大妖指间时不时的抽搐着。 大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人体,夕阳的背影让他看起来竟然有一丝虚幻的哀伤。他不急不缓的抬起头,目光平淡的望向最后一个活着的男子。 …… …… 见识过格里菲斯杀人不眨眼作风的托克·费伦已经绝了求饶的念头,那个之前跪地求饶放弃了尊严苟且贪生的人,他的尸体就陈列在自己面前,还未凉透。 他是皇后镇三流的混混,跟天狼堂堂主刘强有着些许瓜葛,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狐假虎威多了,曾经很虚幻的认为自己也算的上是狠角色了。 但托克·费伦今天终于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面前的那个男孩子心中没有慈恋,他不在乎宽恕,不接受道歉,敢于挡在他前面的,那人已经死了。 怀着这样巨大的绝望,托克·费伦颤巍巍的手忙脚乱的从腰间抽出短刀,他知道自己并非来人对手,所以表情几乎是要哭出来了。 皇后镇的三流混混托克·费伦破釜沉舟,化恐惧为力量,刚挥舞了两下,就被格里菲斯一磕刀背,夺了过来,然后顺手一刀对着那个男人从头劈到脚。 托克·费伦是见识过格里菲斯凶悍诡黠的杀人手法的,这一刀下来,他只感觉到头一凉,顿觉大祸临头,便情不自禁的想‘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死了……’ ps:感谢大家一直支持六念,感谢一直默默给六念投推荐票的书友,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打赏。尿弟虽然没有怎么向大家要求过什么,但大家对六念对我都很好,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幸福。周一再去申请签约试试,愿广大书友赐予我力量吧。 第一百零一章 机场 不过这一刀快如闪电,却没有伤害到混混分毫,只是顺着刀光的轨迹,从混混头的中线到胯下的中线形成一道银色的痕迹。》頂點說,..然后,托克·费伦身上所穿着的衣服、裤子便顺着那条银线裂开,向两边爆射出去——隔着厚厚的**,格里菲斯一刀将衣服前后分开两段。 这一系列的过程只是眨眼之间的事情,从托克·费伦抽出短刀,到格里菲斯抢过刀子,一刀劈下去,几乎不足两秒钟的时间。 而从芬琪尔的角度看上去,那情形就仿佛两人急匆匆擦肩而过的时候,格里菲斯挥了挥手臂,银光一闪,快到几乎只是一个念头,以至于隶属野狼的黑社会男子的衣衫被劈开后,刀风让衣衫一左一右弹开三四米。 全身**的男人一屁股坐在皇后区冰冷的雪地街道上,他瘪着嘴,想要哭但又不敢出声的样子。 格里菲斯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脸,男子四十五度角抬着头没敢有动作,于是,身材臃肿的大妖接着: “回去告诉你们老大,别再找这个女孩的麻烦,她有保镖了。” …… …… 回顾之前的战斗过程,以格里菲斯的格斗技巧,灭杀掉刘强五人,没有多少悬念。 实际情况正是如此,格里菲斯一路走来,从刘强开始灭起,一直到最后一个人,都始终是在‘闲庭信步’,竟然没有一个人让他的步伐缓顿或者急促一分。 但若仅此便认为刘强几人对于格里菲斯毫无威胁性可言,倒也未必,至少刘强手中的枪械若是利用的好,对于格里菲斯来,仍是致命的。 对于这个低等的宇宙象限,在规则之内所产生的生命个体很难会有能力扛热武器的存在。 绝大多数的人,甚至于包括能力者和格里菲斯自己,挨了枪子会死,被人砍了同样受伤。能力者和普通人之间的区别,除了身子素质之外,更多的是体现在对知识、技巧的运用和异能对于人体的提升上。 基于这一,这个世界真正的能够以一当百的人是不多的,更不要以个人之力击溃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了。 可以毫不客气的,随便拉出来一支军队,在大平原上决战,就是不用枪械,逮着世界上任何的一类个体,也是见谁灭谁,刚到没朋友。 但低武的世界也为能力者衍生出了另外的生存法则,那便是类似游击或者暗杀之类的东西。 因为能力者力量的变幻莫测和诡黠性,让他们几乎成了天生猎手,捕杀某某国政客、议员乃至总统之流的,有的能力者是能够做到的。甚至于,有些高端的能力者社团,已经能够通过威慑国家高层,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势力。 格里菲斯作为这个象限多元因子的一环,当然不可能硬吃子弹,他的身体防御力还算不错,但也远远没到扛子弹的程度。 格里菲斯之前躲刘强的子弹看起来很炫,不明真相的人一定会情不自禁的想‘躲子弹哎,速度得多快’之类的,但真实情况穿了也不值一嗮。 人体是一个协作完美的整团生机体,任何动作之前都有其前奏,比如伸脚走路前,相应的肌肉群会收缩抖动,有人甚至会耸动肩头。 开枪射击亦是如此,经过练习,只需要抓住射击动作时候的前奏性动作,便可以预测子弹的轨迹,从而在开枪之前便做出闪避。 …… 打跑了刘强几个黑社会之后,格里菲斯便被芬琪尔带到了她的住处。 因为已经遭到过光顾的缘故,芬琪尔的家看起来乱糟糟的,床单、衣服、被子、书籍被扔的到处都是。 芬琪尔在沙发上清理出了一块地方让格里菲斯坐下,她有拘谨的蹲在旁边,手里头摆弄着一些饰品,努力假装很忙碌的样子。 事实上,任何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在见识到连杀四人……哦,不对,是五人而面不改色的‘凶手’之后,第一反应恐怖都是会彷徨、害怕。 好在芬琪尔还算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在格里菲斯顷刻间杀人之后,并没有尖叫着逃走掉,反而是邀请了格里菲斯到家中做客以报答‘救命’之恩。 大妖喝了一口芬琪尔冲泡的咖啡,目光顺着房屋的曲线缓缓扫过去。 看的出来,芬琪尔过得并不好。房屋年久失修,简单廉价的家具,墙壁阴沉暗淡,裂开的墙纸随处可见。 虽然房子的主人有在很用心的掩饰这种拮据,整个房间被整理的相当干净,甚至连墙角也不见灰尘,但仍旧不能改变格里菲斯的感官。 他放下杯具,自己给自己加了一勺白糖,顺时针搅拌着: “芬琪尔·纳吉姐,在下格里菲斯,正如你所见的,我对你并没有恶意。 开门见山的吧,我来这里……恩,是给你送好处的。” 道这里,大妖放下咖啡杯和瓷勺,手伸入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黑色的卡片,卡片下方压着一张长条形的飞机票样式的硬制纸张。他双手指头平平的压住,悠悠的推到芬琪尔的面前。 “这里有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生日,卡里有一些钱,足够你渡过余生。 呐,别担心,纳吉姐,这张卡是用你的身份证办理的,随时可以套现,所以恭喜你,你现在是富婆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得给你交代一下,你拿到钱之后,需要马上离开,这是去孟买的飞机票……你知道的,我刚刚干掉了的那些人,他们……额……人多势众,杀了一个来一双,对于现在的你来,还是比较麻烦的。” 道这里,格里菲斯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他舒服的叹出一口暖气,终于起身,拿起外套向着门外走去。 “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纳吉姐,你所拥有的一切,有人为它付了代价,所以请安心享用吧。 哦,差忘了,友情提示一下,距离下一班……额,黑社会骚扰,你还有两个时的逃命期。” 进了房间只喝过一杯咖啡的大妖披住围巾,拉开门走掉了。 房间外,黑暗笼罩下来,又有寒风刺骨的沿着大街巷呼啸着卷起满地的废叶子、旧报纸。 皇后镇的夜晚又在似有似无的下起毛毛细雪,穿着红色毛衣的芬琪尔透过窗子看到那人在灯光下渐行渐远的身影,终于还是决定按照他的意见来做。 事实上,做了那样的事,除了背井离乡之外,也没有多少选择了。 “但愿如你所,这卡里有一些钱……”女子这样子安慰着自己,对于天上掉馅饼,路人平白无故送钱送卡的事情,她终究觉得太虚幻了些,感觉上像是某个大人物的恶作剧: “不需要太多,只要够支撑到我离开这里,找到新的工作就好……” …… …… 野狼是一个在皇后镇,甚至于整个欧国都有些名气的黑帮组织。他的老大史蒂夫号称‘食尸鬼’,是一个眼光和手段都一套的人。 国家有国家的法律,社团有社团的规矩。野狼作为皇后镇尖的黑社会,很多时候都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这也让他们看起来更团结,更有力量。 刘强死后不久,史蒂夫便收到了相应的信息。作为整个野狼的老大,手下堂口的人被砍死了,这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堂主,史蒂夫对于这件事情,便必须要有交代了——当然,这其中或许有私人感情在,但更多掺杂其中的,其实是一种名为规矩的东西。 芬琪尔走后的当天晚上,她的房间便被人破开,搜查干净,这时间距离大妖预测的两个时,其实相差不多。 按照格里菲斯的要求,芬琪尔早早的便到了机场候机厅等候了,连沿途取钱都没有去,生怕延误了航班。 芬琪尔的手中的钞票并不多,事实上,算上她口袋中原本拥有的还家中储存着的现金,也只够在外地生活一个周的时间。 好在机场有着许多银行的取款机,她跑过去掏出自己的卡片,擦入进去却意外的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 这种事情当然出自于野狼史蒂夫之手,他是搞金融出身的,后来转黑盘踞在皇后镇,对这一亩三分地的把控力便强到令人吃惊的地步。 芬琪尔脸色苍白的左右看了看,随即想起那个男人给予自己的黑卡,她还记得那人里面有钱,见四下无人,便掏出来擦入了atm取款机里面。 “880417” 芬琪尔回忆着那人所的密码,输入进去,随着‘哔’的一声脆响,取款机宽屏的页面打开,她看了看屏幕上显示着金额的数字,随即呆住了。 半饷之后,芬琪尔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钱也没有取,抽出卡片来就跑入了候机室,直到坐下来,心脏还在扑通扑通的响不停。脑袋里反复盘旋的一句话便是‘我有钱了,我有钱了……我有很多钱……他没有骗我……我有钱了……’ ps:首先感谢超级无敌大魔王v的再次打赏,谢谢亲一直以来的支持。 第二个推荐朋友的一本书川唐夜雨的《妖魔血宴》,大家有时间可以看看。 第一百零二章 被抓 杀人之后,坐飞机逃走,这计划原本天衣无缝。 格里菲斯计算好了动手时间,考虑到了野狼的反应时间,又为芬琪尔留下了充分的时间用来踟蹰和决断,这一切的事情按部就班的进行,芬琪尔当然会拿着给她的钱人间蒸发,然后在某个不知名的岛或者别墅里,渡过自己奢华糜烂的后半生。 但人算不如天算,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在很多事上占尽优势,但这并不代表,他便不会有失误。 在飞往孟买的航班即将启程的半个时辰,晚间的皇后湖机场渐渐笼罩上一层薄雾,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晚间的雾气愈来愈浓烈,很快皇后湖机场的能见度便到了一个可怜的地步。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广播里便传来了空姐致歉的通知,芬琪尔便听到了‘从皇后湖飞往孟买的航班由于大雾延飞’的公告,这让急于逃生的芬琪尔顿时便没了主意。 思前想后一番,芬琪尔决定向朋友求助。 她的计划是这样的,为了尽快逃离这是非之地,她需要利用朋友的车子,载她到邻近的城镇去。 实际上,皇后湖▼▼▼▼,地区的公交和城际交通相对发达,除了选择私家车之外,城际交通这种东西似乎是一件不错的选择。 但芬琪尔在这这座城市生活十数年,深知一些外地人不易知道的秘辛,皇后镇警匪勾结,体质糜烂,已经让野狼的人手伸到了交通要职之内。芬琪尔若是选择做交通工具,恐怕刚把身份证件拿出来,就会被人盯上。既或不然,也会被人掌握住行踪,尾随而至。 而飞机这种交通工具因为是私人公司的缘故,反倒是相对安全一些。况且,格里菲斯在时间上算计精准,飞往孟买的飞机会在野狼反应过来之前飞走,而一旦到了孟买,那真的就是天高任鸟飞,很难被抓到了。 话这女子能做到这一步也算的上是胆大心细,但人一旦开始走下坡路,倒霉运,那便真的是诸事不顺,做什么错什么。 因为担心手机会暴露行踪的缘故,芬琪尔决定逃亡的时候,便将之扔在了家中。如今要联系朋友,她便只好利用公用电话来联系朋友。 打完电话之后,芬琪尔担心候机厅太过显眼,就临近找了间餐厅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因为身上没有电话,联系不方便的缘故,芬琪尔之前与朋友的对话中便将自己的方位明明白白的告诉了他。 而电话那头,那个平素有自己交好,甚至在前些年追求过自己的男生便满口包票的表示没有问题,车子很快就能准备好。 芬琪尔坐在餐厅中,手捧着一杯豆浆焦急的等待,她的眼睛盯着玻璃窗外一辆辆轿车停下来,开走掉,最终没有见到那个所谓的朋友,却等来了野狼的报复。 因为掌握了具体的方位,芬琪尔便被人三两下抓住,用黑袋子蒙住头,塞进了车子,然后扬长而去。 事情的经过其实相当简单,在史蒂夫得知刘强被杀之后,便令人查找了凶杀现场,而芬琪尔的房间当然是没有被放过的。 根据经验,过失杀人的凶手一般倾向于逃亡外地,或者去亲友家中甚至是秘密基地里躲避一段时间。 类似芬琪尔这样的人,秘密基地这样的东西是不要想了。史蒂夫第一时间着手令人守好交通要道,并通知了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的人注意芬琪尔的消息。 然后,便开始收集芬琪尔的亲属,当得知其父母双亡之后,便将搜索重扩大到了她的朋友身上。 而恰好这时,有人发现了芬琪尔落在家中的手机,便通过通讯录查看了好友名单,然后分头拜访,终于堵住了刚刚开车出门准备接应芬琪尔的棒伙。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我们之前所看到的。我们芬琪尔的追求者,棒伙盖尔在被恫吓了几句之后,便果断出卖了芬琪尔的方位,明哲保身了。 商务车一路狂奔而去,在夜色里留下一抹车尾的霓虹。 皇后镇后半夜的雪似乎下的大了,米黄色的路灯下,抬头往上看,已经能够看到圆锥形的光柱里飘扬着的细密雪片。 深棕色的商务车便在这样的雪夜里疾驰着,车里的男人和女人随着车子的颠簸和雪地里的侧滑而晃动着身体,随后车厢里红光一闪,一个脑壳上闻着半边蝎子的男人打开窗户,重重的吐出一口浓烟。 车子一路颠簸,从城镇驶向郊区,不久似乎出了城市。 道路愈加颠簸,远处似乎还有野狼的嚎叫。 车子就这样子在黑暗里渐行渐远,最终停下来。 芬琪尔头上蒙着黑布被人从车子内粗暴的拉出来,厚重铁门打开的声音传开,喷面而来的是铁锈和机油的味道,然后剧烈的犬吠便在不远处响起来,似乎是有人在庭院中喂了狼狗。 一路跌跌撞撞,芬琪尔被人粗暴的拎着,几乎半拖着,走进了大厅。她感受到腰间有个冰冷的筒形硬物时时刻刻在戳着皮肤,然后便被人一脚踹在屁股上,扑倒在地,在水泥地上翻滚着滑开一段距离。 芬琪尔挣扎着拿下头罩,只一抬头,便看到破旧的厂房里,一个穿着西装的威严男子四平八稳的坐在巨大的太师椅上,他的脸色冰冷又布满刀斧和岁月的痕迹,在他身后,十数名戴着墨镜的冷峻男人们背着手,陈列成两排肃穆而安静。 芬琪尔被人踹的刚刚好到得那人脚边,脑袋几乎与男儿脚踝平齐。她仰头看了一下,那人便抬起脚一下将芬琪尔的脑袋重重踩下去,砸在地上: “自我介绍一下,芬琪尔·纳吉姐。鄙人野狼现任老大史蒂夫或者你也可以叫我食尸鬼,当然这并不重要。 我手下脾气不好,这一路上让纳吉姐受委屈了,实在抱歉。 但今日请纳吉姐过来,实际上是有事情需要向纳吉姐处理的…… 或者你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刘强的人?哦,对了,我是他老大……” …… …… 时间退回到九十分钟之前。 格里菲斯开着车几乎已经驶出了皇后镇,他开着广播,听着一些路况新闻,全都一些哪里哪里交通管制,哪里哪里限行堵车的消息。 但时间旋转,距离飞机起飞的时间渐近,广播里便传出了皇后镇机场延飞的消息。 这时间,格里菲斯其实已经驶离了皇后镇两三百公里,他由于顺着山势一路下行,倒是不并没有受到浓雾困扰,只是稀稀薄薄有些许雾气。 听到交通广播中皇后镇大雾缭绕、航班延飞,格里菲斯当时便有些感叹霉运当头,然后一掉头,便驾车驶回了皇后镇。 事实上,以格里菲斯的丰厚经验,不难想象到航班延飞后,孤立无援的芬琪尔很可能会做傻事,所以他便先拨通了花爷的电话,准备让这位尚且逗留在皇后镇的大爷在格里菲斯到来的空窗期先帮忙照拂照拂目标人物。 但电话才拨通,电话那头便迫不及待的传来了花爷的叫喊‘密斯珍宝贝儿,你去哪里,快帮我解开手铐……喂,我叫你快给我拿开这该死的皮鞭、蜡烛……’ 格里菲斯满脸黑线的扣断电话,他早有觉悟的知道自己的从前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反派,几乎人人得而诛之。 但他却从不晓得自己从前竟然有那种爱好……呵!皮鞭蜡烛…… 轿车开着远光车灯在雪夜里奔跑轰鸣,格里菲斯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重新回到皇后镇的机场,然后在机场中果然失去了芬琪尔的影踪。 格里菲斯扶着额头神情略显无奈,他对于别人的生死漠不关心,这种冷漠或许是早就他提前离开的原因,又或者是觉得大局已经无需多在此地耽搁时间了。 但无论如何,意外出现了,芬琪尔被人重新抓走了。 以格里菲斯的惫懒性格,事情到的这里出现了转折,他或者便会直接放弃任务、放弃因果。芬琪尔母亲所付出的代价虽然诱人,但灵魂侍弄者维克多亦不是好相与的,他虽然贪婪黑暗,但死要钱也不是他的性格。 不过格里菲斯重生之后,在吉家感受了所谓人类之间的亲情、友爱,或者是在这氛围里浸淫的时间太久又或者是不愿意从这种过家家的泡沫中醒过来,格里菲斯想着夕阳下那个单纯的女子叫住自己,一脸娇憨的为他付霸王餐的样子,不知不觉之间,也感觉颇为有趣。 “尽人事听天命,恩,我果然有想法……” 大妖捏着下巴,自言自语着,听他的口气,倒是终于决定要将任务完成下去了。 “一碗打卤面换一条命,怎么想都应该够还人情了。” 这个时间里,格里菲斯其实还并不确定芬琪尔已经遭遇不测或者落入了坏人之手云云。 他活过无数岁月,做事从来有条不紊,所以便从以逆向思维重新锁定起芬琪尔的方位来。 第一百零三章 沿途追踪 类似火车站、地铁站、飞机场等公共和危机高发场所,一般会有摄像头之类的仪器记录监控区域所发生的事情。 格里菲斯顺着通道,在顺道敲昏几个保全之后,一路走入到监控室。 皇后镇因为是旅游城市的缘故,整个机场十分气派宏伟。这个机场占地面积达到3000多亩,单单建筑面积便达到60多万平米,所以分管不同区域的摄像头多大数百个。 格里菲斯抬头看了看墙壁上挂满的密密麻麻的监控屏幕,他站在房子中间,原地缓缓转了一圈,然后径直走向东北角的墙壁方向。 这里的墙壁上镶嵌着大概三四十块显示屏,格里菲斯抬头看了看头顶偏上一点的那一块,显示的刚好是二层候机场b区域的位置,也正是之前芬琪尔所在的位置。 格里菲斯控制着电脑,将磁盘倒带,大概在十九点四十五的时候,芬琪尔出现在候车厅中,然后,机场的通告响起来,不久之后,芬琪尔便走出监控区,去了公共交流区域。 格里菲斯连续换了四个监控屏幕,一路跟随着芬琪尔的轨迹来到了一家报停的公用电话那里,她给了老板一些纸张,打了个电话,然后很快便走掉了。 格里菲斯将画面定格在这里,他看了看画面中的时间是二十点二十三分,按照原本的计划,这时间芬琪尔已经登上了飞往孟买的飞机,准备了。 格里菲斯低头看了看左腕上的手表,手表中那时间正显示为二十一点五十整,所以距离女子走出机场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小时又二十七分钟。 在这个世界上,一分钟可以做很多事情。曾经有一个管理学家便这样统计过‘一分钟可以阅读一篇五六百字的文章,可以浏览一份40多版的日报,看5-10个精彩的广告短片,跑400米,做20多个仰卧起坐……’。 一小时又二十七分钟格里菲斯实际上也并不确定是否还来得及。 他再次看了一眼定格在屏幕中的芬琪尔的画面,画面中,那女子似乎情绪得到了某种程度的释放或者说是得到了某种帮助而显得镇定柔和了许多。 之后格里菲斯又将自己存在的痕迹,包括磁盘之类的东西毁灭一空,才来到芬琪尔之前所到的那个报亭。 他拿起芬琪尔之前所使用的那部电话,查阅了电话中的自动记录的电话列表,然后在二十点二十三分果然找到了一部相应的电话号码。 格里菲斯记下那串号码,用手机拨过去,在‘滴滴’两声之后,很快便传来了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声音主人听起来有二十几岁,自我认同感并不强烈,虽然说话声音很大,格里菲斯却敏锐的注意到声音背后压抑着的情绪,那似乎是一种名为后悔和惧怕的东西。 “这里是盖尔·百斯特,请问你是哪位?” 格里菲斯变了变嗓音: “盖尔·百斯特先生,我是联邦调查局探员科特,负责调查一起特大人口失踪事件,请给予配合。 大概在一个半小时之前,芬琪尔·纳吉曾与你沟通过电话,然后神秘失踪,你有什么信息要向我反馈的吗?” “什……什么局?” “联邦调查局,回答我的问题,盖尔。” “我没有需要反馈的信息,先生。 芬琪尔确实有给我打过电话,但我们只是普通彼此慰问了一番,便挂了电话,我的邻居芬兰一家可以证明我整晚都没有出过房门一步。” “有时候不出门并不能成为不在场证明,威尔先生。我需要你知道,你在耍小聪明,而你正在作弄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事实上,在芬琪尔·纳吉失踪之前,已经有先后五名年轻的女子失踪了,而且失踪地点均是以皇后镇作为中心的。 这个案子立案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了懂吗,狡猾的威尔先生。三个月够做什么,够我们把其中一名受害者安全的解救出来。 你猜我们从受害者口中知道了什么,我们知道了凶手的特征、长相,很不幸,我必须得告诉你,在这受害者的描述中,我们有几成把握,那人便是你。” “不可能,他们这是在栽赃……哦,天呐,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失踪案……”盖尔的声音明显慌乱了起来,他自我脑补了一些野狼的手段,于是音色都有点抖动起来。 “谁们?盖尔,你必须告诉我,芬琪尔·纳吉现在在哪里?” “我……我不能说……我不能说,但我发誓,芬琪尔真的不在我这里!” “你知道吗,盖尔先生,我相信你,我相信你……。不过,我相信我的上司和……野狼并不会如我这般好说话。” “天呐,你知道野狼!天呐,你真的什么都知道!” “告诉我芬琪尔在哪里! 要不是认为事情另有蹊跷,我才不会偷偷摸摸的给你打这番电话,直接抓走你扔进牢房里捡肥皂算了。 我们没有时间了盖尔,我决定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告诉我,芬琪尔·纳吉,她到底在哪里……” …… …… 格里菲斯这一番全情投入的演出,当然不是嫩的仿佛能够掐出水的盖尔·百斯盾先生所能抵挡的,所以他很快便交代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格里菲斯拿到想要的信息之后,却确定了芬琪尔之前约定盖尔见面的地方。 他开车到了那里,左右看了看,便在落地窗旁边坐下来,与之前芬琪尔的动作如出一辙。 格里菲斯抬头看了看餐厅内的监控,趁人不注意潜入监控室,果然发现了芬琪尔被抓始末的录像。 但那些人行凶之后便带走了芬琪尔,开着车扬长而去,只能判断车辆驶去的方向为东北方。 事情到了这里,一般的人类或者神探之流便会陷入困境或者纠结之中。但格里菲斯是能够牵动前尘后续的因果兽,很多时候,他并不需要如渺小又狭隘的人类按部就班。 格里菲斯出了餐厅,站在之前车辆驶出的路口。 他看了看迷雾中那渐渐模糊的白雪,终于伸出手掌,托起一片银色的光球。 光球在雾霭中闪耀了两下,然后徒然炸开,化作无数丝线,一条连着一条,将野狼商务车所走的路线标记了出来。 做这样的事当然需要付出代价,格里菲斯看着因果点渐渐消弭于虚空中,表情里也终于带了些许唏嘘。 好在大妖也不是太小气的人,他这样感伤了一会儿,便驾着车沿着银丝线,一路追踪过去。 …… …… 让我们把目光暂时切回到郊外老旧的工厂内。 芬琪尔·纳吉被人用麻绳绑住双手,吊在生锈的钢铁横梁上。 她的斜下方,史蒂夫坐在宽阔柔软的椅子上,半抬着头,仰视着她。 他的身后篝火通明,锈迹斑斑的铁通里堆满了烧红的木炭。一根粗糙的麻绳从西边横悬到东边,是专门用来对女人**用刑的工具。 这时间,已经有脱光了上衣的小弟,手中拿着沾湿了麻油的鞭子和烙铁走进来。 “还是不肯说吗,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重信重义可歌可泣的女汉子。” 史蒂夫的声音从下方传过来,芬琪尔却已经因为恐惧而发不出声音来了。她的身体抽搐颤抖着,显示着其主人在试图平息着内心的焦虑与不安。 “比你漂亮的女人,我见的多了。性子比你倔强的,我也见的多了,但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重信义,为人两肋插刀的,我倒是头一次见。 这样吧,再过两日便是我诞辰,军师迷信,让我忌杀生,我也是个耳根软、没主见的人,就暂且从了他吧。 看在军师的份上,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只要说出杀掉刘强的凶手,我立刻放你走,高利贷的事情也休要再提。 你现在且告诉我,是谁……杀了我兄弟刘强!” 芬琪尔显然被吊了一段时间,她上肢疼痛酸麻,肌肤在扭动间,有如被撕裂一样。 她苍白着脸,深吸一口气,言语颤抖: “先……先生,你是大人……大量的人,求……求求你放过我,我会……会还钱……” 她话还没有说完,史蒂夫便站起来,背对着她向门口走过去。芬琪尔吊在房梁上还在叫着‘先生、先生’,史蒂夫便已经摆了摆手,与那个擦身而过的拿着火油和烙铁的男人吩咐道: “别弄死了,最近风头紧,不好交代。” …… 黑重的铁门在那人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中轰然合拢,窗外的风雪被门板隔绝,变得不再清晰,像是隔着很远的距离。 但芬琪尔已然感觉寒冷。 空旷高耸的厂房内,跳动着橘黄色的火光,反射出一切暗色调的东西。 而在那些火焰跳动间,很多日光下看不见的东西,正在缓缓蠕动着,现出原形,变成令人心悸的形状。 赤着上身的大汉,将烙铁甩入火炭中,蹲起来拉开抽屉,戴上半截油橙橙的防火手套。芬琪尔吊在半空中居高临下的看过去,火光中那些跳动拉长的光影,棱角分明,如同鬼怪一般。 第一百零四章 摇曳的真实 今天是皇后镇值得纪念的一天,至少基是这样认为的。 基十九岁加入野狼,到的如今,已经两年有余。 算不上什么生活所迫,也算不上忠诚于组织,基的黑社会生涯来自于家庭传承,他的父亲,便是一位资深的黑社会份子。 随着生活的文明和法制的健全化,那些拿着砍刀带着兄弟们从街头砍刀结尾的日子再也一去不复返了。 那样陈旧而热血的事或者在大哥们在饭做上相互吹嘘斗狠或者御下炫耀的时候,才会偶尔听到,基其实更加习惯于这两年里,坐在酒吧包厢里,看着厂子免费收钱的日子。 科技改变了时代,时代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这其中当然也包括野狼的。 但今天却不在此列。 年轻的社团份子,听到了刘强被杀的噩耗,然后,教父大人晚上便将人聚集起来——他看见一个女人被蒙着头拖进去。那热烈的程度,让基感受到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氛,就好像吃了很久素食的狼再次张开獠牙一样。 同着基聚集在这个郊外废弃工厂的,还有二三十个年轻或者年长的混混,他们大都是天狼堂的人,换句话说便是刘强的小弟,被史蒂夫带过来,便是要为其大哥报仇的。 所谓黑社会的人,便是要义字当头,他们是以此名义凝聚在一起的,至少表面如此。 兄弟被人杀了,老大被人砍了,做兄弟,当小弟的,从道义上来讲,自然是要做一些事情的。 为了聚拢人心,或者说是为了形成一条潜移默化的凝聚力,史蒂夫这样做,基是能够明白的。 在这样刻意营造的氛围里,虚假的义气像火苗上的水蒸气,虚构的膨胀着。每个人都神情激昂,叫喧着挥动着手中的武器。 这样的氛围燃烧起来,随即便有人抽着烟,大声嚷嚷着‘干死那个女人’,接着便有人撕开衣服露出结实的肌肉来回咒骂。 其间,作为野狼老大的史蒂夫出来了一次,安抚了一下众人,然后将今晚聚集的缘由重申了一下——虽然很多人都已经通过不同的渠道收获了事情的始末,但通过史蒂夫的口娓娓道来,还是让人义愤填膺。 已经以皇后区教父自居的史蒂夫当然不会添油加醋些什么,但字里行间的舒缓陈述中,还是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中年男子内心最切肤的悲伤和坚定。 之后,拄着拐杖的史蒂夫用拐杖末端顿了顿地面,有人便用担架抬着四具蒙着白布的尸体一一盛放在众人面前。 史蒂夫拄着拐杖,用尽力气向前走了两步。他蹲下来,将白布扯开,露出刘强几人的尸体。 “今天! 躺在这里的,都是我的兄弟,我的家人,我的孩子。 我们曾经并肩作战,一起受过苦,发誓彼此同生共死。他们是我们的兄弟、亲人,都是好样的……” 史蒂夫将拐杖缓缓放在身侧,他双膝半跪在地上,身子前倾,对着一具尸体,猛然间扯开衣襟。 “这人名叫维恩,95年的时候,我们和维丘争夺地盘爆发火拼,他就站在身后,距离两米的地方,为我挡过刀子……呐,你们看呐,就是这一条,从锁骨砍到下腰,我至今记得。 或许你们很多人并不认识他,但在我心中,他一直是我的家人兄弟。而你们!在这里,在我的心里,也是一样的…… 他是本多,曾经下过狱……” 教父的声音低沉,像是过滤掉了所有的感情,听起来冷硬坚定。他又扯开一具尸体,手指着说道: “越南那次,要不是刘强兄弟拼死断后,便没有我史蒂夫,更加没有野狼的今天。你们且看,且看这几处枪伤,他一天长在这里,我史蒂夫便一天亏欠兄弟的……” 年近中年,已经有些发福和略微高血糖的教父扶着双腿吃力的站起来,在他的边上,一个明显长相酷似他的青年人走过去要搀扶住他,被男人推开了。 “但你们睁开眼睛看看,睁开眼睛使劲看看,我们的兄弟、我们的亲人,他们如今在哪里! 托克,托克·费伦,你过来。别害怕孩子,只管过来。 我第一次问你,也只问你一次,当着所有兄弟的面,你告诉我,他们为什么躺在这里,有人对他们做了什么吗?” 在格里菲斯手中逃生,被大妖用来传递口信的年轻男子跪在中年男人旁边,拼命的扣着头。他并非是野狼的正式成员,只是与野狼沾亲带故,平日里狐假虎威而已。 刘强等人出事后,费伦有第一时间跑过来报告情况,他在试图将事情推诿干净,但只说了个大概,便被人带走,直到现在才被史蒂夫当众叫到台前。 中年的教父抓着拐杖,敲了敲费伦的右边肩膀,嘴里却在说着‘面向他们,面向他们磕头’。 年龄将近40岁的托克·费伦赶紧跪着,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圈儿,面朝着众人和四具冰冷的尸体频繁的扣着头。 “有人对他们做了什么吗,告诉我,孩子?” “有……有人杀了他们。”费伦拖着哭腔回答道。 这话就像是滴入油液的水滴,瞬间在混混中间引起了爆炸和喧哗。有人高喊着‘是谁干的’,有人嚷着‘说出那**的名字’,巨大的喧闹声中,史蒂夫猛然间踏前一步,气势逼人: “告诉他们,告诉他们,是谁杀了我们的兄弟!” 巨大的阴影在从史蒂夫的脚下延伸下来,覆盖在费伦后背上,似乎要遮蔽天空。他的身体微微颤动着,似冬日里将要散架的冰雪,只待风吹草动,便要坍塌陷落。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费伦几乎要语无伦次了,而中年教父步步紧逼,他再跨进一步,面目贴住费伦因为叩首而有些血肉模糊的脸: “是谁!” “我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是谁教父……我发誓并不认识他……哦,阿!那人是个巫师,养着一只食人的魔鬼,专门往人的嘴巴里面钻,那尔就是被它咬掉了脑袋…… 你得相信我啊,教父大人,你得相信我,我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还有还有,那人打不死的,不怕子弹……我亲眼看到刘强老大拿枪射他的,射了两枪,但反过来被他杀了,他会巫术的……” 全名为托克·费伦的三流混混紧张的有些语无伦次,中年教父的表情没变,但下面的混混们却有些不耐烦了。纷乱的喧嚷再次涌动上来,细小的碎碎念像蜜蜂挥动翅膀的嗡嗡声。 “开什么玩笑,当我们是傻子?” “你听到没有,他在说巫师……” “这人脑子有病吧……” 不管下面这些负面性质的评论,已经有些红了眼睛的小混混孤注一掷,他将自己所知道的一股脑地倾吐而出: “他……他让我给教父大人带句话: ‘别再找这个女孩的麻烦,她有保镖了’……没错,他就是这样说的,表情很凶的…… 哇,还有,还有,我记起来了……他是个孩子。没有错,是个孩子。大概有这么高,一米七这么高……他的头发是黑……” “够了! 满嘴荒唐! 把我们野狼当做什么地方!” 混混的言辞还没有说完,自称皇后镇教父的史蒂夫便抽出拐杖重重的抽打在了他的脸上。费伦被徒然的抽打打的脑袋偏了偏,随即脸上和嘴巴里便迅速渗透出血迹来。 “我说的是真的,你们得信我啊,他真的是这样说的啊……别再找这个女孩的麻烦,她有保……” 急红了眼睛的中年混混已经有些分不清东西南北了,他不是野狼的人,自知被卷入野狼内部的大变动之中,一个不好就会被杀掉泄愤,所以感情上便更加慌张和焦急。 但过度的情感投入有时候并不能帮助人赢得更多的生存空间,费伦几乎一口气说干净了所有知道的信息,他试图取信于人,但才再次开口,便被史蒂夫一脚踹在胸口上,将他踹到了台子下面。 台子下面闹哄哄的人群推开了几步,等费伦滚下来,又徒然围上来。费伦试图站起来,被人从后面嘻嘻哈哈的踢了两脚,有人踩住他的脸,将他的脑袋一点点的按回去。 “我说的是真……”费伦试图辩解,话才出口,就被人踢中了腹部,说不下去了。 这样之后便有人下手重了些,那些人见史蒂夫没有说话,就有了殴打和更加惨无人道的拳打脚踢。 那个名叫托克·费伦的家伙抱着脑袋,弓着身体被人打的奄奄一息。史蒂夫站在台子上冷着脸居高临下的看着,直到确定那人失去了行动能力,才伸出手,虚抬着压了压,让众人退开掉。 第一百零五章 开场 夜风里,皇后镇的教父坐在高台上,他的眼睛半眯着,脸上有年轻时候沉淀下来的刀疤。 他坐在那里,面无表情。 而在他的脚下,是数十号黑压压的人头,他们是野狼的精英,其中更多的是天狼堂口的人,他们聚集在一起,沉默的望着台上一言不发的男人。 在比他们更前一点的地方,一个被折断了一只手和一只脚的男人在地上艰难的抽搐着。 “我们野狼成立至今,整整一百多年的历史。 我不想说什么历史悠久,资历雄厚的废话,我——史蒂夫·史瑞克,野狼的第十六人教父,今天站在这里,就是要告诉各位兄弟,野狼成立到今天,没有一个人,注意,是没有人,可以在杀掉我们的人之后逃脱掉报复…… 我们是兄弟,是亲人,永远不会让兄弟的血白流!” 中年教父嗓音稳重且富有穿透力,他大马金刀的坐在台子上,体周围像是在环绕着浓稠的黑暗。 这画面沉寂了一会儿,教父站起来,独自走进了灯火通明的厂房。 而一直跟在他身后的光头男子这时间却走上高台,他身材结实雄壮,眼神冰冷,气势看起来同样不逞多让。 “兄弟的血,不会白流。兄弟的血仇,不能不报! 这个废物既然不肯说,我们还有另外的办法知道事情的真相,没有人能在杀了我们兄弟之后,逃之夭夭。 我们明目张胆的做这事,不是为了炫耀,而是陈列。好叫你们知道,我们是一家人,是如何对待兄弟血仇的……” 光头男子看起来在野狼中极有威信,当他开口讲话之后,高台之下的人,便自觉的安静下来。他扫了一眼众人,接着说道: “把那个祸害兄弟的**给放出来……” 这话之后,那背后工厂中原本紧闭的偏房的房门和高窗从内里徐徐打开,火光从门**出来,紧随而至的,是一个古铜色皮肤赤着上身的肥壮男子和被高高吊在房梁上,身上被扒的只剩一件单衣的女子。 肥壮男子的身形和满屋奇形怪状的刑具在火光里摇曳,从偏房的正门拉出来,扯成一片跃动的光影,像鬼怪一般。 而女人被高高吊起的身子纤细柔弱,似乎在火光里晃动着。她被人吊着,高高的越出门槛,到达天窗的位置,刚好被外面的众人所看到。 徒然铺陈开的画面在黑夜里无声的蔓延,高台上的光头在说着‘就是她导致我们损失了四名亲人’,然后在这样的喊叫声中,厂房内的男人拿起了蘸着牛油和火焰的皮鞭。 这一刻男子肥硕的身形和女子的瘦弱渺小在视线里交替摇曳、出现,形成色调鲜明的对比。 然后肥壮的男人挥动了鞭子…… …… …… 清脆的皮革抽动**声音响彻冬夜,众人举着头,集体望向一个方向。 有人嘴巴开合着,小声的数着数字。 ‘四十九、五十……’ 女人的闷哼、惨叫和求饶的声音清晰明整,几分钟下来,气势上已经弱了不少——应该是被打的失去了欲念。 然而,今晚女人的苦痛才刚刚开始。 许多混混这样想着,有些人有些不忍,但有更多的人却也期待起来。 在这样奇怪而畸形的氛围里,不知什么时候,猛然响起了发动机的轰鸣声。 众人起先并未在意,但那轰鸣声来的极快,只是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便从很远的地方到了厂房的附近。 有人被那声音吸引了注意力,晃着脑袋四处看过去,辅一转头,一辆suv便撞透了钢铁的大门,如同见到红布的愤怒野牛般,对着人群碾压过来。 这事故来的极快,几乎没有给人反应的时间。 车子撞过来,众人愣了一下,随即被撞飞,碾死。 基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车子开着加速一路冲向人群,然后一个霸气的甩尾,撞飞了两个,回过头来,又碾过来一次。 suv专门设计的全新防滑型轮胎在这时间发挥了优越的掌控力,基看见那深褐色的车子被踩着油门从身边轰鸣过去,站在他边上的另外一名混混,被车子保险杠蹭倒,躺在地上,随即被横碾而过,却只让车子颠簸了一下。 格里菲斯开着车子,本来还想再来一次。 但这时间,已经有人反应过来,拔出枪,朝着车子射击着。 大妖瘪着嘴巴,偏了偏脑袋,猛然一打方向盘。深褐色的suv轰鸣一声,撞向高台。 由于事出突然,那之前在台子上说话的光头男子仍旧站在那里。车辆袭来,他拔出枪对着驾驶室射了一发,随即被车头夹住,装成肉泥。 然而,经过这一番凶狠的发力,褐色的suv已经深深的陷入了木堆的废墟之中,算是报废掉了。 漫天的碎屑,烟尘和人血中,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七零的男人推开车门。他吐了吐不小心飘进嘴巴里面的灰尘和脏物,又回头不满的看了看瘫软在木堆中的suv,嘴巴默默蠕动着: “这破烂玩意儿……” …… …… 瞬间的混乱与喧嚷之后,从漫天木屑的烟尘中,一个身材中庸的男孩子嘴巴蠕动着缓缓走出来。 这时间已经是深夜,工厂院子里面只有两盏淡淡的灯光,分别位于高台的东西两侧——这设计原本是为今晚的演讲,烘托气氛用的。 在不远处的地方,几名天狼的混混被碾的血肉模糊,有人被车子从腰腹间横压过去,青色的肠子被碾断,隐约可见惨白色的脊柱。 但现对于死亡,更多的是被横冲直撞的suv擦中,撞住身体之后,将死未死的惨嚎,这其中包括了一些腿被碾碎或者胳膊、肋骨被撞折的人。 这时间,已经有人从慌乱中镇定下来,而拿着枪的人,平举着手,向着这边小步移过来。 而在高台下面,距离格里菲斯不远的地方,那个被打的几乎濒死的叫做‘托克·费伦’的三流小混混,满脸血污。他的一只眼睛似乎已经失明掉了,另外一只也因为受到外力猛击的缘故,有些淤青肿胀。 他勉强睁开肿的已经有馒头大小的眼眶,微醺的一线缝隙的视线里,那个男孩从漫天火光木屑和光亮里漫不经心的走过来。光、影和轮廓在摇曳中渐渐清晰,那一线缝隙的视界眨了一下,费伦的身体徒然颤抖起来。 “就是他!就是他杀了刘强老大……他是那个巫师……” 费伦被打的很厉害,兴许是伤到了肺片,所以声音并不高。 但这时间刚好是被格里菲斯以霸道方式出场的间隙,众人正被这徒然而来的变故震慑住,所以倒也没人说些什么,反倒让费伦的声音传遍了全场。 格里菲斯低下头看了看躺在脚下的男子,他被打的惨了些,脸面肿的像是猪头。大妖努力想了想,终究还是没能从横贯千万年的记忆库里找到关于这个人的丁点儿资料,于是他下意识的摸了下鼻子,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什么刘强,我不认识。” 巨大的喧哗在一瞬间响起来,也就是在同时混混中已经有人窃窃私语着: “开什么玩笑,真的有小孩子。” “是不是你杀了刘强老大……” “做掉他,他杀了我们兄弟……” “教父大人在,还是活捉吧。” …… 格里菲斯回头转过头去望了望厂房中靠边的位置,那里火光摇曳,芬琪尔被吊在房梁上,血液沾湿了单衣。 房间里那个满脸横肉的拿着火油鞭子的家伙在变故突起的时候,便放下了鞭子。当格里菲斯偏头往里看的时候,那边的芬琪尔也正抬头望过来。 她显然是已经哭过了,脸上劣质的淡妆花的有些喜感,她看到格里菲斯的出场方式,站在众人之中,显得有些意外。 但这意外并未持续多久,女子像是想到了什么,向着这边喊叫起来。不过因为双方距离极远,场面里又有混混们的质问和嘈杂,声音倒是并不清晰。看口型,说道的应该是‘快走’或者‘快逃’之类的话。 格里菲斯摇了摇头,没有理会那一边,他跨过躺在地上的托克·费伦,向着混混们走来。 如今的情形在双方眼中都明朗起来,在大妖的眼中大概看到了一群张牙舞爪的乌合之众,而野狼的混混眼中,他们其实看到了一个单枪匹马的小朋友,正被一群全副武装的大汉堵在院落里。 自古其实有所谓十人敌,百人敌之类的猛将,这些混混们大都不谙历史,很有些戏里戏外的道听途说,但那样的事大都发生在冷兵器时代,且被演绎和神化的成分非常的多——总之一个打一群的事,终究是少的。 而当下的情况是,一个全身清洁溜溜的少年,被一群全副武装的大叔用枪指着,换做是任何脑筋正常的人,大概都不会质疑之后所发生的事情。 ps:好吧,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我的堂主大人,你又赏了尿弟100起点币。恩,我宣布本尿弟的打赏区,已经被超级无敌大魔王v占领了。 另外大家一直以来坚持不懈的给尿弟投推荐票,虽然咱们因为没有签约,没有上过推荐的缘故,数据不多,但却十分稳定。推荐票每周能有160左右的样子,多的时候能有180。尿弟一直在数,非常感谢大家孜孜不倦的支持,恩,我一定会加油的。 第一百零六章 强杀 混混之中也有不乏触感敏锐的人,他们感受到怪异,嘴巴里甚至有人还在神经质的小声念叨着‘他杀了刘强啊,他杀了刘强……’,然后便找不出任何支撑自己感受的论据而没了下文。 所以,经历过起初的慌乱,等混混发现制造制造混乱的源头只是一个大概还未成年的少年人的时候,终于放松下来,而随之而来的,便是愤怒。 一个留着长头发,用皮筋束住,扎成小辫的混混手中拿着一个警棍一样的东西走过来。他表情嚣张而愤恨,似乎是真的在为前一瞬间兄弟的惨死和伤亡而痛悔。 而这时间,身量中庸,但显得有些痴肥的少年人也在往他那里走。 两个人理所当然的碰撞在一起,束着头发的男子拿着皮棍戳了少年人胸口一下,然后大妖看了他一眼,脸上绽放起一片诡异的笑容。 冷风从敞开的铁门口吹进来,黑暗中积雪连同废报纸被扬起来,在院落中的火光里,那个身材平庸的少年人,对着面前的男子张开五指。 巨大的风在苍白的月下聚集,不详的光线扭曲着搅乱了一组组的画片。 不远处的灯火被吹动的摇曳了一下,‘孜’的一声,徒然一黑,闪烁了两下,又亮了起来。 然而就在这灯光闪烁的间隙,巨大的邪恶在短小的五指间骤然爆发,变成粘稠的直入人心的怪异东西。 等灯光再次亮起来,那个开车过来的怪异男孩子已经又向着众人走进了一些。 他神色入场的抬腿跨过地上男人的尸体,正如之前跨过托克·费伦般。然而在这个时候,众人才悚然发现,那躺在地上的男子正是之前拿着皮警棍戳人的那名混混。 他扑倒在地上,侧着脸,眼睑外翻已经死透了。 而顺着他的胳膊,延伸到小腹及其胸口,一条黑色的如同蛇类一样的软体动物正缠绕着进进出出。那生物的形体黝黑微软,正如蟒蛇勒住食物般环绕着死者,身体的另一头已经顺着男子死不瞑目大张的嘴巴徐徐向内爬去——豁然正是男人手中所拿的皮警棍。 黑暗里,扑倒的男人和他手中的皮警棍被人做了什么没人知道,格里菲斯脚步不停向着众人走过去。 比较靠后的人没能看清楚那瞬间发生的事情,有人还在喊着‘打他……’‘为兄弟报仇……’,然而声音稀落,渐渐的,连这样的声音也没有了。 沉默诡异的再次降临,众人看不懂之前发生的事情,但心里面已经畏惧起来。然后便有声音喊叫着说‘站住……’,紧接着便有人受不住压力,提着枪射击过来。 枪声想起的瞬间,格里菲斯快步横移过去,一下扎入人群里。 一头大妖和一群自以为是的小绵羊的故事…… 这之后的事情,便变得粗暴和单调起来。 格里菲斯控制着身体,在混混之间游动着。他的体术不错,有前世时候积累的部分,也有这一世用因果强化的部分,虽然不是自己真正擅长的方向,但对付区区无组织无记录的下杂鱼,还是没有问题的。 大妖像是一条滑腻的游鱼在珊瑚虫中游走,他体态轻盈,看起来并未有怎样伟岸的力量,但举手投足之间,确实带起了血腥。 指间划过一名混混的喉结,格里菲斯反手将他拉过来挡在身前。一名混混‘阿……呀呀呀’的冲过来,一刀子刺透同伴的身体,格里菲斯的手从人体后面伸过来,捏着他的下巴拨弄了一下,清脆的‘嘎巴’声音响起来,那混混握着刀、脑袋耷拉着瘫倒在地上。 斜后方的方向又有两个人冲过来,格里菲斯贴着来人的身子撞过去,两人被那力量推着双脚离地拖行了五六米。等到身体再次接触地面,瘫倒下去,已经绝了声息。 而在不远的地方,有人拿着手枪瞄过来,格里菲斯灵活的在人群的空隙里走动着,那人瞄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好的机会,一咬牙,扣动扳机,子弹射出去,射空了目标,却打在另外一个混混的小腹部位。 这短暂的混乱爆发就这样无头无脑的轰鸣在寒冷的夜里,那个因为年龄,身体尚未长成的身材平庸甚至微胖的男子,在那由黑色衣服组成的一小滩洪流里轻盈的闪烁了几下。 不是很远的地方,芬琪尔被束缚着双手吊在房梁上,在她视线所及的地方,那男人打折了混混的腿,掐住脖子,扔在地面上。 刀风紧接着袭来,那男子反手将刀子夺过来,躲了一下另外一边飞踢过来的脚步,将人钉在地上。 他缓缓直起腰来,这时间他已经在破落的庭院里面杀穿了一遍,五六具不知生死的人体正呈扇子形状铺陈在脚边。 他理了理有些凌乱的发型,衣服实际上也有些脏了,还有几处被刀石擦破的痕迹。 大妖从被钉在地面的混混胸口抽出刀子,看也未看,刀尖往后一伸,刺透两个正在准备从背后偷袭的人。 刀锋横切,刀身破体而出,格里菲斯更来人的身体从腹部切开大半,随即一个大跨步,身体隐没在另外一人身后。 惊人的杀戮在那人抽出刀子的时间展开了,他灵活的像是一条蛇,并未给人正面包抄的机会。所到之处,刀光致致,如同战神一般,无人可挡。 虽然显而易见的会被打伤,被子弹击伤,甚至杀死掉。但那人意识极好,杀人的节奏上也快的令人眼花缭乱,基本上没有人能够跟的上他的脚步。 半弧形的血泉喷射在半空之中,一名混混捂着断掉的胳膊缓缓的倒下去。大妖的手中的短刀在五指间灵活的转动了一圈儿,他脚步不停,快的像是一条黑影,只一瞬间,又已经拖着一个人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这样的杀戮持续了大概十五分钟的时间,原本工厂的院落里面有二十七八个男丁,但经过suv的碾压,格里菲斯出场之后,一通毫无道理的冲杀,能够站立着,已经不足十人了。 当然,这十几分钟的时间,有**分钟格里菲斯也是有在掩体或者干脆拉扯来一个人躲避、移动着的。 因为对方有枪械的缘故,他的出手相对中庸缓和,但即使如此,也已经有人吓破了胆子。 刀光一闪,子弹打在刀身上,迸出一簇火光。 慌乱中,有人开枪打过来,已经有些急红了眼睛,不惧己方伤亡的味道。 相隔五六米,拿着枪的男人看到有人用刀子挡子弹明显愣了一下,大妖转过身来,看了那男人一眼。 刀光、一线! 近乎是在瞬移一般,格里菲斯从那人身前五六米猛然拔刀,挥动,扬起,瞬间到了枪手的身后。 这之后破空的声音才迟迟的传来,那名枪手迷茫的看了看身前又扭头望了望身后,整个上半身连同手中的半截枪械徒然滑落,吊在地上,切口整齐。 这一刀快到了极限,几乎要斩断了时间。那一往无前的苍凉气质,不仅斩断了枪手,连同隔断在两人中间,正‘啊啊……’的叫着试图拼命的另外一名混混一刀两断了。 这样超出常识的一刀彻底压垮了混混们心中最后的防线,有人大叫着扔掉手中的刀、枪捂住脑袋大叫着慌乱的铁门外跑,却被格里菲斯追过去一个一个全部钉死了。 遥远的火光中,那个**着古铜色上半身的肥胖男人手中握住火鞭愣在了那里,在垮掉的高台下面,托克·费伦用靡靡的声音低声重复着: “他是巫师……你们为什么不肯相信我……我明明说过的……我说过的啊……” …… …… 格里菲斯这一次虽然并未采用相对擅长的暗杀,而是半强突的形式,但由于对方素质良莠不齐,带着枪支的人也不够果断,多有顾忌,被他一通乱闯,便全杀了。 格里菲斯将沾满血液的刀子随手扔在地上,事实上,经过之前猛烈的战斗,这把材质普通的短刀已经多处卷刃了。 大妖的目光越过空地定睛在吊在房梁上女人的身上,那边的女人在这时间似乎也有些没能反应过来,她被吊着,单衣上还在滴血。 女子张着嘴巴,脑袋歪在肩膀上,表情呆滞。 …… 冬季的风吹开了庭院的血腥气,这华丽的一夜以极其激烈的方式上演了许多的事情。 像芬琪尔这样诚恳懦弱的女孩子,或许一生之中,从未想过会有被人绑架的情况。 不过今夜,发生了许多出人意料的事,那一波接着一波的反转和逆袭,就像一台华丽的舞台剧,跌宕起伏、跌宕起伏、跌宕起伏…… 芬琪尔感觉到自己的情绪在大喜大悲之间来回切换了好些回合,到的最后,倒是有些不能分辨真实、不知道该哭该笑的茫然了。 但这个夜晚,还很长…… ps:感谢‘溯奚’对尿弟的打赏。至于溯奚啊,你问隐者是不是坑了,哎,当年欠的债终于找上门来了吗。我表示不做正面回答,要不我说点惨的事你们放我一马,就当我当年什么都没讲过?!恩,‘溯奚’,话说尿弟这次签约又失败了呀,真是报应啊。 第一百七章 我要的你给不了 午夜的钟声从很遥远的钟楼方向传过来,皇后镇的后半夜,更加干冷粘稠了。 格里菲斯解决了院落中的麻烦,扔下短刀,向着院内走过去几步。 冷风迎面吹来,拂过他的脸,吹开发梢。大妖深吸一口气,脚步缓慢下来,然后转向另外一个方向。 “淘气的家伙。” 大妖话音未落,厂房中一片漆黑的偏旁仓库里,徒然亮起两道车灯,如同射线一般,射向院内。 发动机的轰鸣声紧接着响起来,一辆漆黑的车子像是发狂的斗牛一般,踩足了油门,‘轰隆隆’的向着格里菲斯冲撞过来。 这黑色车辆里面有两人,一个是留着中分的司机,正在开着车子。另外一个,则是坐在后座上的一位中年人,他手里拿着红枣木的拐杖,即使此时,脸上的表情仍显得威严镇定。 轰鸣声一刹而至,格里菲斯向着左侧边跳开了一步,那由于速度过快而无法自如控制转向的车子便轰隆隆的沿着大妖的小腹边缘开了过去。在那一瞬间的镜头里,车内外的人甚至能够彼此清楚的双方的表情、视线。 一下没能撞死格里菲斯,那司机踩了下油门,减了减速度,徒然间又向着大门方向加速冲过去——这似乎打的是夺路逃走的主意。 大妖撇了撇嘴巴在后院内走了走,然后俯下身子,从一个已经失去的黑衣人手中抠出一把手枪来。他卸下弹夹看了看,子弹还在的,有三粒之多。 格里菲斯满意的再次将枪组合起来,他眯着眼睛左右瞄了半天。 这时间那辆车子已经冲出铁门去,大概有二十几米的地方,距离现对于格里菲斯较远,那司机兴许是看到之前大妖的非人手段还在尽量扭动着车身,不让格里菲斯锁定到车子里面的人。 但枪声还是响了起来,格里菲斯吹了吹冒着黑烟的枪口,在食指上花哨的转了两圈,顺手换到左手。 而那辆载着皇后镇教父的车子在枪声响起来之后,似乎有零点几秒中的迟钝,然后便猛然歪歪扭扭着,走了一个近乎‘s’的曲线,侧滑着撞向了道路边上围墙。 巨大的蒸汽从车头部位蒸腾起来,发动机分离的旋转了几圈儿最终不甘的熄火掉了。 直到如今,视线切回来,才能发现,那个中分的作为司机的男子,这时候已经在车子撞向墙壁之前提前死掉了。 他的眉间有一个食指大小的空洞,是被人从身后的脑壳里射透进来的,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血肉、发黑的骨骼和半固态的脑浆。 不远的地方格里菲斯已经走过来,史蒂夫从车子后座里开门下来,他仍旧拿着拐杖,即使在这种时候,看起来仍旧颇是威严镇定。 “你需要什么,年轻人。” 他首先开口,双手拄在拐杖的头上,声音不大,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一种主宰全局或者说尚有余力的镇定感。 然而,迎接他的是一粒黄铜铜的子弹,直接射穿了教父的胸口,打入了心脏。 格里菲斯拿着枪姗姗来迟,他看了看枪管,又看了看已经坐倒在地上满脸不甘的史蒂夫,顺手又赏了一发。 “我要的东西你给不了啊,大叔……” …… …… 等料理完了这间的事情,格里菲斯终于开始向着关押着芬琪尔的房间走过去。 芬琪尔这女子还算是不错的,虽然被打了,被人威胁了,也没有泄露‘救命恩人’格里菲斯的半点信息——虽然她所知道的不多,仅有的一点还被托克·费伦慌慌张张的说光了。 屋内的那个半裸着赤铜色身体的大汉在格里菲斯追杀史蒂夫的时候,便逃走掉了。这偏房的窗子还在开着,显然是那人逃走的太快,留下来的痕迹。 女人已经被放了下来,神色看起来还有些呆滞。 格里菲斯上前一步准备给她解开绑手的揽绳,被女子下意识的退后一步,躲开了。 意识到行为并不礼貌的芬琪尔涨红了脸,显得有些尴尬,他试图解释着,嘴巴里似乎在说着‘格里菲斯先生,我、我……’,然后大妖耸耸肩,表示没有关系。 这样的事情对于大妖来说并不算什么,倒是在情理之中,哪里会有女人见到杀人狂一点不害怕的。 “东西收拾一下,我开车到你到樊城机场。” 格里菲斯一边说着话,一边检视着整个工厂可能留下的信息遗漏,等他确定完满之后,便开了一辆野狼他们的车子,带着芬琪尔驶离了皇后镇。 这一晚女子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转折点,她担惊受怕了很长时间,被人威胁还被人打了,等到环境一稳定下来,芬琪尔便在车厢里面睡了过去。 车子开着远光灯在狭小的路面上飞驰着,格里菲斯没有开广播,所以车内只有轮胎撞击路面和车子自己减震时候的‘哐膛’声。 一路直下,等车子驶开了皇后镇一定距离,格里菲斯才停下车子,将车窗摇了下来。 他透过车窗的缝隙看了看不远的高速公路上,流动的灯火。旁边座位上已经睡熟了的女子或许感受到了从落开天窗缝隙中飘入的寒冷,‘嘤咛’了一声,睡梦中皱了皱眉头,翻了个身子。 格里菲斯将车窗摇上去,想了想,还是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了女子的身上。 经过这一次的事情之后,芬琪尔在皇后镇的生活算是彻底打破了。这女孩是个平凡的人,不管出于怎样的原因,算是与野狼结下了深刻的仇怨。 格里菲斯打算将她转移到华州地区去,那里虽然稍微落后了一些,但相对于皇后镇,还算是安全的。 大妖是打算为芬琪尔安排一个未来的,实际上芬娜女士,也就是芬琪尔的母亲付了大代价,要求女儿一生荣华,大妖也是答应了的。 他偏着头看了看熟睡中的女人,睡梦中她的脸色还保持着孤苦无依的紧张和茫然,大妖的表情缓和下来。他用右手小指拂开女人耷笼下来的一线发丝,露出整张清秀的侧脸,对于面前的女子,他其实还是欣赏的。 夜晚很快便过去了。 格里菲斯带着芬琪尔弃了车子,沿途走了一段路,打了辆车子,去了樊城机场,然后一路辗转,又换成了几班线路,最终将芬琪尔定居在了韩国。 接下来的时间,格里菲斯陪同芬琪尔办理了一些证件,利用黑卡中的钱,买了套别墅,顺便雇佣了两名佣人和一些保全。 因为有之前半路出现航班延飞这样的幺蛾子,格里菲斯这次干脆主动操手,将所有事情都整顿干净利落了才飞回皇后镇。 当然,这一系列快节奏的变化让芬琪尔有些难以适应,她拘谨的站在一旁,看着格里菲斯忙完了所有的事情。 对于女子的茫然和拘谨,格里菲斯也没有跟她解释,这样的事多说无益,等到时间久了,她自己便会适应过来。 当大妖飞回皇后镇的时候,芬琪尔实际上也做过一些挽留的尝试。她现在的心理状态有些矛盾,一方面是对‘杀人魔王’的畏惧,另外一方面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依恋。 她不是很清楚为什么对方会在自己身上下这样大的投资——房子、车子、钱,他甚至为自己杀了许多人,当然也得罪皇后镇的黑帮势力。芬琪尔想来想去,得出的结论大概也只是围绕着在对方对于自己身体感兴趣的层面上,但她这样的女人,身子其实也不值钱的。 格里菲斯虽然有说过有人已经为这事付了代价,但这种说辞谁会相信,大概也只能用来欺骗一些小孩子了。 临走的时候,女人欲言又止,手中攥着衣角,低着头不愿意说话。 格里菲斯何尝不了解芬琪尔的心意,女孩子异乡举目无亲,被人又救性命又送温暖的,情窦初开芳心暗许很平常。 但大妖性子冷漠,几乎绝情决意,倒也走的干脆。 当然登机的时候,格里菲斯还是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是紧急状态时用来联系他的。 这电话是大妖专门开的一个专线,为了清静,他也有嘱咐过芬琪尔没有事情的时候不要打电话过去。 而像格里菲斯这样严苛无情的人,他留下电话号码给芬琪尔的原因,也是因为契约。因为在他与芬娜夫人所签订的契约中,格里菲斯被要求保护芬琪尔一生荣华。 被人欺凌或者中途被杀害,当然是算不得一生荣华的。这一次大妖收取的代价多了些,战线上拉的也比较长,是要照顾女人一生的时间。 不过大妖的生命漫长,人类短短的一生不过是白驹过隙,没有什么大不了。 坐飞机离开了韩国之后,格里菲斯又回到了皇后镇。这一次他手中倒是没有急迫要完成的任务,倒是不知道何时会到来的青羽让大妖不能够安心回上岛,怕波及吉家兄妹受到无妄之灾。 然而,这样的等待并未让大妖持续太长时间,不久之后,那个宿命中的女人便以一种让人完全无法想象的姿态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 ps:感谢溯奚的再次打赏,话说溯奚啊,我在书评区没有绑定手机号,留不了言,就在这里给亲回复吧。你们从隐者这个大坑追过来,我说实话感觉挺对不起你们的。当年尿弟实在中二,给大家又是承诺又是什么的。现在我已经不太敢说这一本小说一定会完本,只是尽量写吧。至于错别字的问题,我只能说尽量改吧。但溯奚啊,你千万别抱太大希望了,你也知道我很坑的。 感谢及声明 首先我得感谢我的小亲亲堂主‘超级无敌大魔王v’对六念及尿弟的再次打赏,恩恩,感觉幸福啊。 然后,我得声明一下。六念呢,我准备了很久,比隐者要久的多,算是准备比较充足的。我自认为应该会完本,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溯奚啊,这书两三百万字应该不难的呦。 第一百零八章 黯窕 在太昊纪年末尾,年轻的格里菲斯因为突破大妖第三境将人格分裂成三分,分别执掌着理智、**、意志。∏∈, 三个人格相互协同,互相平衡、亦相互纷争,彼此争斗了许多年,又最终融合,成就一个全新的个体。 当然这个过程漫长又复杂,里面也曾经充满了谎言、背叛、热血和友情,格里菲斯曾经亲手从自我人格中斩切掉一部分,甚至杀死过一部分,而那些被抛弃的部分在人不知道的时候,自我凝结吸引,吞食了宇宙间无数负面的能量和灵魂,然后变成了一个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存在的怪物。 而那怪物,生长在黑暗的最底层,自称为‘巢’,是格里菲斯的死敌之一。 如今的花爷,便是人格分裂又融合后期的产物,所以性格上有时候颇为奇怪,这种奇怪有一种说不上是什么的怪异,似乎是一种不完整的微平衡。 这两日花爷在殿那歧伯潜心侍弄花草虫鱼,颇是平淡儒雅。 前些天,美丽高傲的密斯珍小姐终于被花爷剥开了厚厚的壳子,敞开心扉要与花爷进行一次深入的彻底的没有间隙隔阂的灵与肉的大探讨。 这事情本应该皆大欢喜,年少多金、风流倜傥的花大少爷苦心孤诣的追求孤独高傲的富家千金,后者为前者诚意所感,自荐席枕,放在古时候,传扬开来,便是一段佳话了。 密斯珍小姐本来也是这样想的,这个家境不是特别富有的富家千金幻想着那风流倜傥、浪漫多情的一夜,情趣内衣都买好了,结果花大少爷带着她躺在床上研究了一整个晚上的《唯心主义哲学谬性观》。 这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花爷在家过了两天天人合一的生活也没有一个电话骚扰他。 好在花爷也绝对不是一个离开了女人便不能存活的奇葩,他气定神闲的买了一些花草,弄了些奇奇怪怪养生的东西,天天悠悠然飘飘然的,直接将密斯珍小姐抛到了一万光年外的地方了。 格里菲斯和花爷会外出接一些任务,为了应付随时可能到来的青羽的突袭,他们对于任务的选择性上严苛了一些,外出时候,也尽量不会分开太远——出了事情,容易有个照应。 直接干翻青羽,格里菲斯是没有多少信心的。但以他对青羽的了解,那女人隔着象限杀过来,能剩下多少状态还两说——格里菲斯认为自己多少还是能够拼一拼的。 但花爷…… 嘿!这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垃圾、蛀虫,遇到青羽几乎就是瞬间被秒的命,难得他心里倒也有数,外出的时候,即使是短暂的约会,也会软磨硬泡的让格里菲斯不离开自己一公里以外。 这样的小心翼翼过了大概一个月,等两人习以为常,甚至以为那事情遥遥无期的时候,那个宿命中的女人,便以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然降临。 那大概是一个傍晚,夕阳并不明媚,天边上飘荡着几丝黑云。 花爷接到了密斯珍小姐的邀请去了当地举办的贵族名媛交流的酒会。不知道是这女人想通了,还是真正天生豁达,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倒是颇为热情,倒是花爷一听有酒会,便爽快的答应过去了。 格里菲斯被他强拖着行到会所门口,好在花爷也知道如今的格里菲斯并不喜欢喧嚣的气氛,就让他在门口守着,权当做门童、门将了。 话说天下间有什么酒会值得大妖自降身份做门将守护着呢,答案几乎是没有的,所以格里菲斯非常坦然的在花爷进入会所之后,也抽身走掉了。 顺着傍晚的街道一路往下,穿过林荫小径,踩踏过一片芳芳凄草,格里菲斯来到一个已经关了门的公园。 他找了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地方,攀着公园的矮墙翻过去,下了班的公园只剩下空旷的院落,连人的影子也没有了。 大妖顺着鹅卵石铺就的小径走走停停,最后坐在湖水边一个卧蚕形状的石头上。他低头看了看,碧绿色的清水中,游鱼在浅出水面呼吸,青色的对虾划过去,更深的地方,有海草的阴影在随着水流摇荡着。 格里菲斯就这样出神了一会,他似乎想起了许多年前,某个白金色的沙滩湖畔。然后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那片湖水的倒影中,一片鲜红的反光从很遥远的天边拖拽着长长的尾焰,气势惊人的破空而来。 大妖愣了一下,随即抬起头。 晦暗的天空里,那一抹橘红色的流星火从天外笔直的射过来,他抬着头出神了一会儿,那流行缓缓的压下来,最后砸在公园的湖泊边上,造成了惊人的坍塌。 体积不足两立方的‘流星’砸破了湖边修筑的小径,撞出一大片圆形的空洞,随即湖水灌进来,与刚刚突破了大气层,全身上下烧的红红的铁疙瘩冲在一起,白烟四溢,冲上了十几米的高空。 格里菲斯意义不明的‘啊……啊啊啊啊……’的发了声音,他随即不由自主的向前一步,剧烈翻滚的白雾中,一团球形的东西正缓缓的裂开,变成无数挥舞着的‘线条’,然后线条徒然收拢,组成一个烟雾里窈窕丰满的身形。 低沉的脚步声拨开水面走过来,在浓烈的雾气之中,那个在某个男人很久很久以前记忆中的女子,渐渐清晰起来。 …… …… 格里菲斯在闲暇的时光里曾经想过千百年后,那个在因他法尔河畔喜欢仰着肚皮戏水的彪呼呼女子如今变成了什么样子,他也恶趣味的想过,经过这百年、千年,那傻妞不会变成村姑,留着大油头,或者干脆变成了染着杂七杂八颜色毛发,身上纹着刺青,张口闭口就砍你丫全家的太妹了。 岁月太长,总有些事情会给人惊喜,格里菲斯实际上已经有了一些准备,但当真正见到那女子的时候,大妖还是出神了一会儿。 如今的青羽早已褪去了曾经的那一份天真活泼,相比之前,她长高了一些,皮肤的颜色在饱经岁月之后深沉暗淡了许多,像是秋日的乌云天里小麦的颜色。 女子的脸庞挂满冷峻寒霜,左脸上刻着一朵十字刀疤,暗示着这些孤单漫长的旅程中,女子所受的苦和委屈。 “看起来,这些年你过的并不太好。”格里菲斯轻叹着。 “拜你所赐。”女子语气冰冷,听不出太多情绪。 大妖笑容淡淡: “说的也是。” 谈话就此沉寂下去,女子开门见山,积蓄着力量,左臂缓缓延伸硬化,越过腰肢、膝盖,垂到地上,盘绕成一圈黝黑的锁链。 没有理会大妖如今小孩子的形态,青羽凭借着本能便能够面前的笑容和煦的男子,便是站在山坡上点红了整个天空,同样也杀掉了自己亲族的人。 格里菲斯面容失语的摸了摸脑袋,大概是在感叹那女人千年难变的急性子,重重叹了口气,他自言自语道: “这下子麻烦了。” 黝黑的锁链如同黑蛇般探出脑袋,那双锁链一条绕住青羽的身体攀爬在左肩上高高扬起,另一条在草皮上划开数道s曲线,拨开荒草,对着格里菲斯探过来。 身体像是秋叶一样随风飘闪了一下,黑色带着三角倒钩的‘毒蛇’擦肩而过,啵的一声没入身后的墙体之中。 作为青羽本体的锁链十分坚硬锋利,几乎如同切开豆腐一样切开了墙体又不费吹灰之力的折返回来,在墙面上留下一条破墙而出的锁链的弯曲路径。 格里菲斯高高跃起,在锁链上踩了一下,那黑色随即折射回来,他在空中倒吊着转了360度,衣履翻飞之间,锁链刺透了男人外套,刺啦一下,爆成五条小一号的链子,五只活物般对着男子的头部、胸口、腋下和丹田甩刺过来。 格里菲斯右手食指点出,银色的手指尖上凝聚出一点清泉,骤然间铺张成一片水膜。 那由一根粗壮锁链在正中央爆开分裂成的五条小锁链瞬间刺透‘水膜’,激起涟漪,然后就像光线射入水中会折射弯曲一般,歪歪扭扭的偏开了原本的方向。 格里菲斯一步踏出,绕开凌乱的锁链束,一步踏出,穿过‘水膜’。 短小的身体在水膜里扭曲了一下,‘折射’到与原本位置偏差极远的地方,此时格里菲斯凌空跃起,几乎到了青羽的正上方。 他左手在腰间浅浅一摸,腰带滑落,被格里菲斯抖手震了一下,笔直成一条长剑。那长剑暴露在空气里,只在一瞬间,便由软转硬,成为一个铅灰色的锋利家伙。 大妖左手捉刀,目光沉稳,当头劈下来。 脸上雕刻了十字刀花的冷艳女子抬起头,与那跳跃在空中的男人隔空对视。 攀爬在她肩膀上的黑色锁链同样仰起头,似乎如蛇类般吐出了分叉信子,那锁链哗啦啦的一通滑转,盘成一个黑色蛋壳形状的罩子。 ps:感谢‘溯奚’的打赏,谢谢支持呦。也感谢每日大家坚持不懈的推荐票呦。 第一百零九章 千年奥义 哗啦啦的锁链流转之间,格里菲斯的长刀撞上了层层叠叠的锁海。『,那道银光快若闪电,像光一样,从一个点射出来,打在另外一个点上,将巨大黑色蛋壳打出了一个巨大的凹陷。 声波在冲击的原点爆炸开,空气中泛起涟漪,吹飞了枯草茎和废旧报纸。 那被反震力震开的男人挥刀再砍,随即被折返而回锁链抽打在刀背上,整个被弹飞。 繁复的画面在铅灰色的背景下极富动感的铺陈开,男人的身体像是皮球一样在草地上滑开,犁开土地,现出黑色土地。还未着停下来,大妖便弯身成弓,虾米一样弹开地面,斜着‘飞’起来。 黑色的链条雨紧接着轰入格里菲斯之前所在的地面,冰冷的锁链交击声中,那些锁链重重的深入地下,久久没有出来。 格里菲斯轻飘飘的蹭了一下墙壁,空着的右手拉了拉墙体顶端,整个人便直着升起来,站在了墙头上。 他目光冰冷的注视着地面,轻微的跃动声从地下顺着泥土、草茎隐隐约约的向上传过来。不远处,环绕住女子的锁链哗啦啦的响个不停,蠕动着,像一条巨大的黑色的蛇。 夜晚的风吹拂过草茎,形成一圈圈波浪纹,晚间的寒意爬上皮肤,形成细润水滴。 男人捉着刀,缓缓闭上眼睛。 寂静在四维里发酵着,黑暗降临下来,徒然间有更为黑色的‘光’从地下窜出来,射穿了墙壁,裂开土石,在格里菲斯的正下方直穿而上。 大妖猛然间,睁开眼睛,冰冷的月光下,男子的眼色更加冷素。他挥刀砍飞了骤然而至的锁链,脚肿用力,在墙体上磕碰了一下,整个人便向着青羽飞过去。 而那条被格里菲斯砍飞的锁链,歪歪斜斜的绕过假山,缠绕了一圈儿,折返回来,再次向着格里菲斯‘追’过来。 锁链在摩擦声中冒出火星,‘哗啦啦’的缩紧,被它缠绕着的假山被干净利落的‘切’成两段。 大妖的脚步飞快,泥土在他脚底的立场下扭曲成螺纹、漩涡,然后四分五裂,推动格里菲斯像一根离弦的箭矢飞奔向青羽。 那距离转瞬即至,格里菲斯倒悬着身体,怀抱着长刀。他头顶的发丝垂下来,头上脚下,怀抱中的银光倾洒下来,像是岁月,质感如同紧贴在情人身体上温暖的绸缎。 “奥义…… 千年……” 那一抹银色融入到月光之中,从正上方‘照射’在黑色锁链的球体上。月光透过锁链的缝隙,渗透入锁壳之内,站在锁链正中央,那繁华过后的女子皱了皱眉头,修长窈窕的身体和四肢被细碎的刀光切中,爆发出点点火星。 衣衫碎裂成布条,透过深深浅浅的缝隙,大妖看了看女子毫发无伤的身体,愣了一下。 “你的身体……” 他话还没有说完,便被轰然四散的锁链轰击中,长刀挡了一下,但仍有一些,穿透了刀光的阻隔,打中了胸口。 格里菲斯吐着血倒飞出去,但目光中惊诧的神色还未消泯,眼底却又翻涌出更加复杂的东西。 “你的身体…… 你的身体哪里去了……” 大妖凌空翻转身体,双脚落在地上,胸口的衣服裂开,隐隐透出受伤的肌肉。 正如格里菲斯所问,青羽的身体已经不知去向了。 终焉之战后,大妖因果兽陨落,伺伏在青羽身体之内的大妖血脉失去本源供给。青羽在失去亲人的刺激和仇恨下,本体‘黯窕’残存不多的血脉觉醒,让女人走上了一条不归的路途。 为了更加快速便捷的获取力量又或者被内心的仇恨所驱使,青羽被藏身在身体内部的‘黯窕’血脉诱惑,她摒弃了**,灵魂藏身在血脉里,在千百年的时间里,逐渐演化成另外一个自己。 这种做法跟古伦时代某些邪恶的血脉狂热者如出一辙,兴许是青羽在漫长的游荡过程中与这样的人有过接触,从而获得了‘蜕变’的方法契机。 短时间来看,这种方法对于力量的获得简单方便,尤其是以‘黯窕’作为血脉的青羽,舍弃了**,将灵魂堕落入血脉之后,所演化的新身体,有着无与伦比的变化性和防御性,就像一条人形锁链武器。 但从长远的眼光看,任何有一点知识积累和潜力储备的人都不会愿意去走这样的路途,将灵魂投身血脉,其实是一种大异于主流趋势的逆进化,是将人由文明逆进化为蛮荒,由智慧逆进化为愚拙的不归路。 经过这许多年,相信现在青羽已经觉察到,她的身体已经越来越超越意识的管辖,向着一种**凌驾意识,本能代替本心的方向成就。 照此方向发展下去,青羽终有一天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只剩下本能的崭新‘黯窕’。当然了,由青羽变质成‘黯窕’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况且青羽体内所剩余的‘黯窕’血脉并不完整。 格里菲斯目光复杂,他看了一眼那个千年之前年轻活泼的女子,终究沉默下来。 女子的皮肤从四肢的末端、脸面变了颜色,一种铁锈般的暗淡,像潮水一样从一个个点晕出来,盖满了女人身体的皮肤。 女人的四肢整个变化成锁链,一些细小的锁链盘结着,气根似的扎在灰土里面,将青羽瘦小的身体高高举起来。 身在半空中的女人居高临下的俯视下来,暗淡的黝黑肤色充满了铁一样的光泽,让她的侧脸看起来更加冷漠。 锁链随风蠕动着,三条粗大的链体环绕在青羽身后像是飘带一样,而那月光下,竟然有一种让人心冷的威严。 伸手拭掉脸上的血痕,格里菲斯吐了一口半带着血丝的吐沫,嘴中喃喃着,似乎是在说‘该死的蠢女人’…… 但战场之上容不得蠢女人,明月高照,有一丝乌云飘过来,暗淡了大地。 气根般的锁链拔开地面,蜘蛛一样‘七手八脚’的‘爬’过来。只见她对着格里菲斯虚抬了一下手臂,那些密密麻麻绕在手臂上的锁链,重重叠叠的射出去,在空中拉扯成弹簧一样的形状。 格里菲斯靠着墙壁连续翻转几次,那弹簧一样的锁链擦着耳垂打过来,斜轰在十几米外的土地上,打穿出碗口大小的粗孔。 这一声的轰击成了新一轮攻击的导火索,女人身上的飘带,缠绕在身上的黑锁,或抽或砸或如炮锁或如黑蛇扫动过来,将格里菲斯所在的地面打成一片狼藉。 “轰、轰、轰、轰……” 格里菲斯身形飘忽,人体在黑色的背景下,时隐时现,火光在空中、地上时不时的闪动两下,熄灭掉,又在另外一处闪动起来。 金属与金属的交击声密密麻麻的传动着,忽远忽近。只听见黑暗中有男子的声音低声的呢喃,似乎在说些抱怨的话,随即又被‘铛铛’的撞击声淹没掉。 一撮矮小的黑影从夜的深处弹出来,在树干上倒挂了一下,顺势在墙上踩了两脚,而后弹开隐秘入黑夜。 一条黑铁锁链紧随着人体而至,从一片幽深中不知道那个方位,不知道距离几许的地方延伸过来,射穿了树干,击动了满树花枝乱颤。 那黑铁锁链头部是个尖锐的三角铁,中间有些花纹镂空,它穿透了树干,如同活物一样对着格里菲斯离开的方向生动的转动了一下‘脑袋’,然后躯壳弯曲,风一样将树干拦腰斩断,没入黑暗中。 这事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开,带着十足的张力和质感,让这一瞬间的乱象深深镌刻入人的脑袋。 大妖和‘黯窕’之间的战斗就这样僵持了十数分钟,场地换了又换,打穿了大半个公园,绕过了大半圈,几乎又回到了原点。 格里菲斯重重的喘了口气,被砍出数条豁口的长剑在手中的抖了抖,眉宇间神采晦涩,算不得明朗。 他活动了一下身体,灵活中带着些许滞涩,是身为‘人类’的身体快要到达极限的征兆。 远处那个黑乎乎的女人又轰隆隆的‘走’过来,大妖嘴唇憋了憋,口腔里那句‘丧家娘们’终于没有说出来。 但时下的危机已经迫在眉睫,格里菲斯凭借着大妖纵横多年的见识和经验,以弱战强,似乎纠缠了一段时间,似乎不落下风,但也仅此而已。 格里菲斯毕竟是实力弱小,青羽在绝对实力上要强过他许多,大妖之所以能够坚持这许多时间,一方面是由于他的经验,另外一方面,是因为青羽并非从开始便火力全开,而是一点点的解封自己的力量,这给了格里菲斯不少缓冲时间。 但正如格里菲斯所说这‘区区人类’,无论如何跟‘黯窕’这种远古时代的血脉和体质有着差距。大脑袋的体质在众多的身体素质中算是突出的,但经过这段高强度的打斗,也有些吃不消。 “只有速战速决了。”格里菲斯暗想。 第一百一十章 末路穷途 他缓缓闭上眼睛,意识和五感下沉,周围的景物和那声势浩大的女人被退远开,渐渐的,如同隔着毛玻璃。●⌒頂點小說, 大妖的身体被一种比黑暗更粘稠的东西缠裹着,沉沦下去。无尽的虚空铺陈开,格里菲斯如同一粒微尘,飘荡着,像是黑色的荧光。 在深渊与黑暗的底处,一双巨大的数千米长的眼睛撕开裂缝,冰冷的竖瞳血红,几乎要刺穿时空,看着那粒下降的光点。 那在黑暗的最底层,不知道有几多巨大威严的生命,似乎开了口,又似乎只是单纯强大思维的强迫映射,虚空之中,无数尖锐的、苍老的、稚嫩的、男的、女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像千万人在疯狂呐喊,最终汇集成一股震颤人心的声音洪流: “格里菲斯!!!” 大妖猛然间睁开眼睛,双目底处浑浊而激荡,无数的倒影和幻想激荡湮灭,两行血泪自他裂开的眼角缓缓流出。 那个挥舞着锁链的女人已经‘走’到眼前,她挥动起密密麻麻的锁链,对着男子打下来。 格里菲斯表情扭曲,他的牙齿锋锐如锯齿,撕裂开,带着某种霸道、决然和一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感大声吼叫出来: “伦奇! 把你的力量借给我!!!” 声音听起来不像是请求,倒像是霸道的命令。 一股巨大潮湿的煞风骤然涌起,巨大的风和水蒸气从男人的脚下涌起来,旋转着撕开格里菲斯的裤腿、下摆,一路往上,袭卷了一切。 这爆发的风一瞬间展开,又一瞬间熄灭,地面被这风搜刮,刮开砖块露出土层,形成层层叠叠十数米的皲裂。 漫天灰尘飘荡,迷乱人眼。一根细长的黑影徒然从烟尘中冲出,刺透了一个人形的物体,从烟尘中现出形体。 而这时间乌云散尽,月华重新笼罩大地。那些烟尘被夜风吹散,终于露出那个隐藏在其下的东西。 格里菲斯咳了咳,声音虚弱。他嘴角噙着怪异的笑容,面容上写满无奈。 一根黑色的锁链透胸而过,将男人举起来,刺透住。大妖衣着破烂,几乎成了条条装,衣服是在煞风和锁链的交击下被毁灭殆尽。 “我的一生原来是这样结束了。”他眨了眨眼睛,有些无辜的这样想着。 而在格里菲斯的下方,那女人亦被砍成了重伤,她的身边布满了两三米长的断裂锁链,大概有几百条,显然是在之前的冲突中被斩断的‘肢体’,断裂在地上不甘的蠕动着。 那女人倒是表情淡漠,也无血可流。 正对着月光,她用锁链正举着大妖,似乎是在端详。 就在之前,格里菲斯勾连因果,借取了记忆中大妖伦奇的力量。虽然因为吉阿满基础素质的弱小,所能借用的力量不多,仍斩出了大妖重生之后,最为强力的一击。 ‘黯窕’虽强,但青羽的血脉毕竟在终湮之战中被打破,十不存一,即使将灵魂货于血脉,但仍由于缺乏知识积累,进展缓慢。 此消彼长之下,格里菲斯的一击出其不意斩断了青羽环绕在身周的护体锁链,长驱直下,几乎要刺透了隐藏在胸腔内的血脉核心。 他使刀时候表情严厉,甚至有些决然,就像当年沉默的大妖伦奇一下一下斩断支住穹宇的周天山脉。 但真当长刀触及女人的胸口,当那缠绕着风的冰冷刀尖划开皮肤,格里菲斯还是情不自禁的犹豫了。 而正是这犹豫的间隙,大妖被迟到的锁链刺穿,拖入半空。 一击不中,品质不凡的白色长刀缓缓风化成灰土。格里菲斯仰起头,颇有些无奈的呵呵笑了两声,似乎有些感叹着命运的难测和不可变更。大妖发了一会呆,回过神来,终于发现女人的异常。 “傻妞,还不动手吗?” 月光下,女人的表情透着冷光,眉宇间的纹理晦涩,神情上却愈加冷漠疏远起来: “为什么?” 肤色黝黑的女人这样问了话,有些不清不楚,似乎在问为什么会犹豫,不直接刺透下去,又似乎在问无冤无仇,为什么杀掉自己父母,更似乎在问更加遥远的事情。 大妖眼神迷离了一下,随即变成玩味:“这世界的事,哪里有这么多为什么?” 女人低下头,想了一会儿,似乎是觉得有道理。当她再一次抬起脑袋,被刀锋摧坏衣衫暴露出的裸露双峰间挣脱出一条细小锁链,水蛇似的,摇摇晃晃顺着刺透格里菲斯的粗大连锁爬向大妖。 细小的锁链形状如同毒蛇,长着三角形的头,身形比之前所有的锁链都要灵活生动,应当是‘黯窕’血脉的本质幻化成的。 似乎是没有看到那条致命毒物的靠近,月光照近的男人脸上,是一层名为怀缅的淡银色‘白纱’。男人沉浸在那回忆里,面庞上的曲线舒缓柔和起来。 “呵……真是让人无法开心的结局,没想到堂堂左岸之王亘古的大妖格里菲斯竟是这样没的,亏我还想着发达了去找你炫耀……啊,不过也算了,能够在死之前见到你,无论如何还是很高兴的…… 你先等一下,把爪子拿开……咳……我反正是要死了,你稍微耐心一点,再听我啰嗦两句……咳咳……。当年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可没有现在这样凶的…… 想当年啊,你还是一团肉嘟嘟的小家伙,身子的颜色也深,窝在角落里就是一坨一坨的。我那个时候,就叫你青粑粑,青粑粑吃饭了,青粑粑你流鼻涕了……,实话跟你说,我觉得你跟这名字挺相配的。 你当年啊,喜欢吃一种叫做‘紫莽蒿’的野菜,因他法尔河不长植物的,我们就去河边去挖,因他法尔河畔几十里的野菜都被我们挖光了呢,你当时吃的皮肤都绿了……呵呵……哦,抱歉,我忘了这些你都不记得了……咳咳…… 不过也没关系,不是什么大事情。等杀了你的‘杀父嗜母’的仇人之后,你应该会被因果和弦烙印下痕迹,毕竟我这大妖级别的魔王人头还值点钱……啊……让我想想会给你个什么成就呢,咳,‘大妖终结者’?‘幸运女生’…… 咳咳咳…… 这些头衔其实没有什么用处,去宇宙中某些极深之地的时候或许会用到,但是青羽啊,对你来说,这被宇宙因果所赋予的头衔最大的用处是强健保守你的灵魂,使你的灵魂可以从血脉中脱出来……嗯,一定可以脱出来的。 你且听我说,咳……青羽,将灵魂堕落血脉并不是什么高超的法子,你会渐渐失去理性,遵从本能,沦为畜类,我想这个也不是你所愿的。 既然大仇得报,还有机会脱离苦海沉沦,何乐而不为呢……” 格里菲斯笑容平淡的说了话,俨然已是垂死之人对生命中重要事情的回光返照,所以表情虽然平淡,但目光还算温暖。 他想了一会儿,于是接着说道: “你且放宽心,我应该是不会害你的。我啊虽罪大恶极,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嘛。 况且我当年杀了你的……额……‘父母’,毁了你的人生,虽然没有悔意,但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消泯一些罪愆,还是愿意做的。” ‘黯窕’细长的三角形锁链头旋转着,格里菲斯缓缓的闭上眼睛,终于安静下来。对于拥有着多个怪癖,但偶尔也会性格豪放的大妖来说,将生命终结于这样的场景和氛围中,其实并非太过排斥的。 但这份安静持续了一段时间,接着又持续了一段时间,只有锁链扭转时候的哗啦声偶尔传过来,那女人还未动手。 格里菲斯皱了皱眉头,心里恶意的想着,那女人不会是想着要虐杀他吧。他表情动了动,有些无奈的睁开眼睛,不过入目所及却并非如此。 只见那女人擎着锁链,神色间有痛苦有茫然有不甘,而更多的部分,是一种不知所措的情绪。 实际上,青羽认为自己是恨格里菲斯的,她有着足够的信念和理由,这些年抱着这些顽固的东西生活着,几乎镌刻入骨髓,形成本能。 但当这个男人真正倒在自己的面前,她的心中却没有如想象般充满喜悦或者轻松,当那个梗在心头的如山般的阴影摧枯拉朽的崩塌掉,随之而来的,是更加复杂难以形容的心绪。 已经丧失了绝对部分人类情感的青羽这个夜晚似乎格外敏感,她凭借着镌刻入骨髓的本能执拗的要杀掉面前的男人。 穿越时空的恨在漫长的时间里发酵成勇气和动力,身为‘黯窕’血脉本体的锁链急速的转动着,像是一个细长电钻,但这电钻任凭其主人如何催动,却始终没有对格里菲斯进行最后的一击。 人的情感会被蒙蔽,人的理智会受欺骗,但身体却不会。 那些年的事情,即使青羽忘记了,但她的身体却没有。 青羽脸颊微凉,她伸手拭了拭,竟发现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她仰起头悲凉的长叹一声,月光下,有一种异样的单薄: “就连身体都背弃了我……” 第一百一十一章 契约 青羽脸颊微凉,她伸手拭了拭,竟发现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頂點小說,她仰起头悲凉的长叹一声,月光下,有一种异样的单薄: “就连身体都背弃了我……” 她这样喃喃着,任凭那身体自行收缩锁链切换形态,眼神逐渐暗淡下来。 低眉顺眼的女人这时间显得有些无助,她望着渐渐睁开眼睛的格里菲斯,单薄到似乎要哭出声来。 那些月以继日的恨和那些舍弃了灵魂也要复仇的意志,那些看起来坚硬和坚强的东西,在见到那个人之后,被轻而易举的碎成粉末。 她其实不想承认,但身体不会骗人,在她见到那个做梦都想要杀掉男人的时候,心里没能提起一丝一毫的恨意,甚至冥冥之中,有那么一丝欢喜。 青羽为此感到困恼、羞耻,但身体不会欺骗她,她知道自己杀不掉面前这个男人,因为在她的里面,藏着一股比恨更加汹涌的东西。 “你是格里菲斯,我杀父嗜母的仇人! 为了杀你,这些年我苟延残喘,流浪过,乞讨过,做过杂役,做过丫鬟,卖过身体,为了得到力量,我甚至将灵魂卖于血脉。 你以为我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行尸走肉吗,你以为我感觉不到记忆力在飞速减退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人格正在消融吗,但为了找到你,杀掉你,我已经顾不得这一些了。 你是格里菲斯,但你知道吗,就在那一天,从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我生命的所有……和全部存在的意义。 恨也好,爱也好,事到如今已经不重要了。 对于你来说,我或许是个过客。但对于我来说,你就是全部。 我今天杀不掉你,没有什么怨言,只是我一生的事业既然全是你,生命的意义在于杀死你,事到如今,我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杀掉我吧,死在你的手中,我也没有遗憾了。” 凭着‘黯窕’的力量,突破象限穿越而来的女子说了这一番话,气息和灵魂的波动愈发黯淡。这个已经心死的女人在这个时候放弃了所有生的希望,汹涌的‘黯窕’血脉从身体内汹涌出来,包裹住整颗灵魂,消融下去。 格里菲斯偏了偏脑袋,事实上,他真的没有想到事情会有这样突兀狗血的转折,什么‘意识忘记了身体还记得’,说的好像当年对她做过什么似的。 望着那女人被血脉包裹住,渐渐融化点的灵魂和五官,格里菲斯抽着嘴角表情有些蛋疼。 他用手指头敲了敲脑壳,保持着姿势发了一会儿呆。 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七点多了,在黑夜来临较早的冬季,这个时间点已经算是很晚上了。 ‘心如死灰啊…… 这么想死,偏偏不准……’格里菲斯想了一会儿,终于这样说了话,似乎感觉到有些暧昧,便又补充了一句‘你那么坏…… 敢打我……’ 这话说完,他随即伸出右手食指,那食指裂开,无数银色的线从不知道几多遥远的地方涌过来,皲裂成一片银光。格里菲斯擎着这片光辉在青羽额头上轻轻一触,一个银色的印章形状的复杂图案在对方额上一闪而逝,随即像水波一样荡漾着扩散入黑暗里。 “遵循因果之力,执因之柄,以愿者执念为匙,于虚空中堆栈,响应端坐于左岸者的召唤所结之实…… 以吾血肉为容器,灵魂为枷锁,赐汝以吾名。至此相生相守、不倦不离…… …… 既此,契成。” 随着这样事情的完结,那个全身黝黑的女人身体渐渐融化重塑,变成了一条细长金属锁链。 格里菲斯捂着胸口的伤,深吸一口气,弯下腰来将锁链捡拾起来。 “没办法了,暂时就这样吧。” 刚刚一瞬间发生的事情,看起来简单明快,至多只是多了一点儿漂亮的特效。但这事情却有着整条因果弦线和宇宙的根本法则的参与与烙印。 刚刚的那窜动作其实是一个认主的仪式,格里菲斯耗费了大量的因果和以大妖之名强行与青羽确认的主仆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伴生关系。 主仆关系什么的,听起来就知道是一种强制性丧失自由的恶劣东西。但对于即将被血脉吞噬掉灵魂的青羽来说,这个伴生契约,其实能够分担血脉吞噬灵魂的伤害。 简而言之,就是大妖用自己强大的灵魂庇佑住青羽残存的魂魄,将伤害转移到自己身上。 格里菲斯虽然暂时丧失了**,但灵魂强度还在,区区‘黯窕’的腐蚀虽然恶劣,却也不至于到得伤筋动骨的程度,大妖自持还受得了。 不过,因为切断了血脉的侵蚀力,同样的,青羽想要从血脉中再次提取并增长力量,几乎变的不可能,也就是说,在找到解决方法之前,青羽的力量将会永远的止步于此。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青羽利用格里菲斯血肉的天然联系和血脉‘黯窕’的力量,强行突破象限而来,这行为是超越了她能力范围之外的,所以对自身的伤害也大。 这种伤害体现在多方面,可能是灵魂上,也可能是潜力上,但最直观的,还是与格里菲斯厮杀的短暂爆发之后的漫长衰弱期和灵魂真空期。 青羽与格里菲斯签订契约之后,魂魄受庇于大妖,成为内敛。而血脉‘黯窕’失去灵魂制约,力量显化,让因其力量幻化成的青羽身体还原成锁链形状。 ‘黯窕’是上古凶器,是杀人工具,大妖将之留在身边。而这锁链形态因为融合了‘黯窕’残存血脉和大妖格里菲斯血脉的关系,而显化出极端强横的攻击特征,因此其使用条件也相对苛刻。 大妖全胜时期使用这种锁链当然不在话下,但以如今格里菲斯的状态和实力,在封印‘黯窕’所有威能的情况下,勉强可以用。 即使如此,对于格里菲斯来说,这锁链也比本世界绝大多数的武器趁手。 单以物质性来说,便是这个象限都难以被切断的东西,以象限强度来说,空间壁垒也无法伤害这锁链分毫,所以在这种低烈度的象限使用,应当刚刚好。 …… …… 等格里菲斯与青羽签订了契约,在远处的黑暗中才开始稀稀疏疏的巩立出一片阴影,过了一会儿,一个修长的人影才姗姗然走过来,竟然是刚参加完名流晚宴一身华装两颊微醺的花爷。 花爷晃晃悠悠的走过来,左臂上绑着一条粉红色的丝巾,被打成了蝴蝶结,发出阵阵少女香味。显然这条丝巾的主人是刚刚在宴会上的某位怀春少女或者是妙龄少妇,被花爷身体中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内在而被吸引了。 花爷探着脑袋左右看了看,视线从‘锁链青羽’飘到格里菲斯身上,最后语调不清不楚的说了一些话,随即被某种视线所干扰: “你那是什么眼神,怪我没来增援吗?!……她会秒了我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花爷瞪着漂亮的丹凤眼理直气壮的大声说着,他的气势旺了旺,然后又自言自语的碎碎念道: “我又不是这个时空的生物。” 穿着者夜礼服的男人华表衣物上还飘散着红酒的气息,在夜风里配合着他的面容和表情,给人一种坏男人的感觉。 格里菲斯没有理会他,他抚摸着手中黝黑的锁链,体味着那份冰冷,终于悠悠说了一些话: “青羽这女人你也认识,多少年以前,就傻乎乎的,不怎么讨喜。 今天她走了弯路,嗯,灵魂融入血脉……弯路……呵,你看看这个做事风格,是不是时曾相识……算了,事已至此我也懒得说了。 哦,对了,你也看到了,这个女人大言不惭过来寻仇,被我分分钟打倒了,还被强行签了主仆契约,你说惨不惨……” 这话之后,大妖自我体味了一会儿,砸砸嘴巴,接着说道: “要我说就真是惨,连记忆都不完整了,啧啧……所以说啊,人的一生,做什么都好,错什么都可以,但就是不能交了损友。什么乱七八糟薄情寡义的男人都交,落得这个下场实在活该。 女人嘛,这么拼命做什么,还学人家玩什么复仇,真以为自己混黑社会啊……我大妖格里菲斯也不是好欺负的啊……封印你……” 大妖声音渐渐小下来,到的后来,已经有些自言自语的味道。他保持着那种不愿意负责任的坏男人形象,恶形恶状的总结: “切,真是从头到脚都只会惹麻烦的蠢女人。” 这话之后,花爷也点头赞成了一些。他跟大妖格里菲斯同根而生,本质上是一个人,虽然还没有经历终湮之战,在感官上,对于青羽的印象也不会相差太多。 为了让‘黯窕’认主,格里菲斯实际上花费掉了到目前为止节省下来的几乎全部因果,他当然肉痛一些,但‘黯窕’确实是一把不错的武器,如今格里菲斯所面临的问题,不是肉痛因果之力的流失,而是对‘黯窕’这把武器的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 得到线团的猫咪 以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从物质上来讲,已经没有了因果兽的血脉,他现在所拥有的是吉阿满疑似本质象限的身体。 从血缘上来讲,格里菲斯已经与拥有大妖血肉的青羽隔绝,而作为历史上某个节点血脉尚在的真实存在着的大妖化身,花爷倒是与青羽相互契合。 大脑袋格里菲斯曾经贼心不死的试着激发过青羽本体的力量,但收效甚微。相反的,花爷倒是可以发挥不小的威力。 但花爷并非是生活在现世的生命,他的时间流速有别于这个世界的时间,某种意义上来说,花爷是否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存在过,还值得商榷。 就连花爷自己在泡妞的时候,也在忧伤和暧昧的月光下说过这样的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你……与我啊。” 让生活在过去的花爷与活在当下的青羽结合,两者之间彼此相吸相斥的力量容易击穿时间流,造成无法预测的麻烦。 花爷爱美,有着时尚的一面,日常当然是穿戴现世精致衣服的。但这些东西所包含着力量极小,对宇宙法则的拨动也轻微。 而青羽本体便是上古时代的生物,后身化‘黯窕’,连接宇宙四极,更是融合了大妖因果兽的奉献与血脉,本质上是了不起的东西,所以她影响到的宇宙法则的力量也重。 当花爷与青羽强强联合之下,就有一定几率击穿现有的时间流。那是很奇怪的连锁反应,需要用微妙的理论来解释,三言两语之间倒是较难解释。 总而言之,花爷实际上也是不怎么适合使用‘黯窕’作为武器的。 既然格里菲斯和花爷暂时都不是使用‘黯窕’的最佳人选,大妖格里菲斯最终还是存了一点点的小私心,将那女子化身成的‘黯窕’收入囊中。 …… …… 以品质上来讲,‘黯窕’实在是很好的武器,就是巅峰时期的大妖对此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但从实用性上来讲,如今格里菲斯的身体有些尴尬,力量上也没有达到使用‘黯窕’的最低标准,强行使用的话锁链威力十不存一,这还是窝缩在锁链中的青羽乐意配合的结果。 即使如此,锁链‘黯窕’对于如今手无寸铁的格里菲斯的帮助仍旧是巨大的。 将‘黯窕’轻轻拉起来,在哗啦啦的锁链摩擦声中,锁链像活物一样盘绕在无名指上,形成一圈头尾相交的锁链形状的戒指。那戒指头尾微微错开,一端是锁链,一端是尖锐的三角铁头。 格里菲斯举着无名指就着月光端详了一会儿,随即将戒指在肉嘟嘟的脸颊上摩挲了一阵,眼神满意眯着,像是一只得到线团的猫咪。 …… …… 青羽的事情过后,格里菲斯便踏上了归家的旅程。 他临走的时候,花爷正坐在那座四季如春的店里,穿着深紫色的宽松唐装,斜坐在卧榻上饮酒。 那时间的樱花开的正繁放,一片一片樱唇般的紫色从树梢间飘落下来,透过枝桠和光线的间隙,在一个还算明媚的早晨,飘扬的正欢畅。 修长的男人手把着玉质的酒盏,微微仰着头,他的脸颊是酡红色,荡漾着丝丝入扣的风流不羁。 宽大的紫色唐装敞开领口,微微滑落开,露出男主人细腻纤长的锁骨和左肩。他用素手挠了挠满头黑丝,触手微凉。 店里的猫盘着尾巴蜷缩在男子的身边,卧榻之上,它慵懒的舔着爪子。 腊月的风触之冰凉,殿那歧伯悬挂起古旧的门面横板,店主和他的猫在那一片凄凉和寂静中,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 离开家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吉庆和吉良对于格里菲斯还是相当想念的。 所以等格里菲斯回来,也顺理成章的感受了一些轰轰烈烈的热情氛围。 阔别数月之久,处在青春期的吉良倒是长高了一些,身量上大概有了一米七零的样子,这在同岁之中,已经算的上是佼佼者了。 而同样在青春期的格里菲斯在身量上倒是增长不多,堪堪突破一米六四的大关。他的面容依旧是一个憨厚的小胖墩,性格呆傻可人,除此之外,倒也联想不到太多的事情了。 格里菲斯离开的这几个月,吉家的小生意倒是依旧‘不温不火’,大都是些小打小闹,跟附近的学生纠缠不清的。 听吉良说,最近学生素质良莠不齐,某些要求代写作业的学生已经开始学会拖欠工钱了。为此,吉良倒是碎碎念了好几次,只在餐桌上,格里菲斯就听到吉良说这个不止一次了。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烦恼和幸福,吉良和吉庆每日里在这些烦恼和幸福里面往来奔波,格里菲斯顶着圆圆的脑袋丁零当啷的吊在后面,倒也有些身为戏子的新鲜和愉快。 时间走过了腊月,转眼便到了年关。 吉良数算着从沙镇‘逃难’以来所经营的钱锦收获,咬了咬牙,终于狠心决定买一部电脑。 电脑这种东西相对于山沟沟出来的吉良同学来说是陌生的,他首次听说并见到这个神奇的方家伙是在梁秋小姐家里。 当时的情况是吉良带着大脑袋格里菲斯去贵子小姐家中串门,而刚刚出差回来不久的梁秋智识当时正在庭院中和贵子小姐肩并着肩头用电脑的音箱设备听着爵士乐。 音箱这种东西吉良是见识过的,想当年在沙镇的时候,距离他们不愿的地方就有一个广播新闻的喇叭。 但当几曲音乐过后,智识笑眯眯的扯开投影仪,拿出一张名叫《谍战海》的新片,连线上电脑,放映电影的时候,土包子吉良就被震惊到了。 电脑之类的东西,实话说来,吉良是有听说过的。但就像七十年代的人听说过大哥大,却很少有人用得起是一个道理,吉良潜意识里面对于这种高科技有着疏远感,认为自家这样子的经济情况铁定用不起。 这个实际上是一个误会,这个世界的电子科技高度发达,电脑在大中城市已经普及。像是梁秋智识这种样子的大人物,电脑、平板之类的东西,好些年前就已经拥有了。不过贵子小姐性子安静,不怎么爱玩电脑。而梁秋智识也不是一个喜欢网上冲浪或者游戏的人,大概只有在安详的下午茶或者夜半安宁的时间,兄妹两人才会靠在一起,关上灯,听一听小提琴演奏或者新闻什么的。 因此,梁秋家虽有电脑,吉良也去过多次,直到那一次,才真正意识到原来电脑距离自己的生活如此之近。 后来,吉良又有意无意的去梁秋家‘摸’了几次,有时候自己去,有时候会带着格里菲斯,总之会欲盖弥彰加装漫不经心的问一问电脑的作用、价格什么的。 梁秋智识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大男孩’,二十多以上的年岁让他足够成熟睿智,却因为性格阳光明朗,又生着轮廓分明的娃娃脸,总给人一种邻家大哥哥的错觉。 事实上,梁秋智识确实平易近人,言语之间也是没有什么腔调架势的。吉良听说,那偌大的梁秋豪宅包括那三个机灵聪慧的仆女,都是智识一个人赚钱买的。 于是,还处在街头兜售小商品处在创业萌芽期的吉良就时常幻想智识先生是否是哪家大型企业的ceo,上班时候穿着笔挺西装,拿着公文包,有着自己的办公桌,上班的时候表情严肃…… 然而这些吉良是注定不会被告知的,所以他唯一的收获便是闲暇时候的幻想和从智识家中细枝末节的什物上推理出来的所谓真相。 梁秋家的男人这一次也没有让吉良失望,他频繁的反复拜访了三次之后。智识先生就完成了从起初摸着脑门的迷惑到憋着笑容,假装严肃又‘不经意’的透露各种电脑信息给吉良的转变了。 所有有一次,当吉良意犹未尽的看完了一个讲述黑暗王朝大变革的名叫《地平线的黎明》的电影之后,智识先生就谈起了自己要买新电脑的事情。 对于电脑这种不能轻易得到,却又深深诱惑着少年人的东西,吉良倒是极乐意去跟人谈的,仿佛置身在这种交谈中,自己也变的富有和举重若轻了一样。 梁秋智识说了一些自家电脑已经老旧了,需要更新换代了的话,还说贵子小姐喜欢听伦芬小夜曲,对音质要求高,自家电脑声卡不怎么行之类的东西,吉良就在一边点头说‘原来如此’、‘我也是如此认为’,最后,智识先生话锋一转,便说: “新的电脑,我和贵子已经物色好了,配置上应该比家中的好一些,我和贵子都比较满意的。 不过,家中的旧电脑…… 嗯,实话说已经用了很久,卖与人怕也不值太多钱财,丢掉又可惜……” 他说道这里,忍着笑意微微瞥了吉良一眼,果然看着这个喜怒全部写在脸上的男孩子兴奋的鼻息都粗重了,于是接着说道: “倒不如送人的好。” 第一百一十三章 日常 “倒不如送人的好。●⌒頂點小說,” 梁秋家的哥哥话语说道这里,吉良看了一眼正在努力表现出苦恼的梁秋智识,呷了一口茶,稳了稳情绪: “咳……咳咳……,那个梁……梁秋哥,我看你家电脑还可以,不要丢掉,也不要卖给别人,不如给我吧……嗯,我家有钱……” 最后的那一句话是吉良后来加上的,他是怕梁秋智识觉得他爱贪小便宜,表示出自己是要花钱买对方家中电脑的。 但吉良对于市场上电脑的价格确实知道不多,为数不多的消息还都是从智识口中知道的,所以那一句‘我家有钱’说出来也不是特别的有底气。 这话之后,梁秋智识就一拍大腿,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又好像很认真的权衡利弊,思考了一会儿价格,最终伸出五根手指头。 “500。”他说。 梁秋智识实际上是不准备收钱的,况且一台电脑而已,他实在是不怎么在乎的。但他最后想了想,觉得完全不收也不是很合适,才马马虎虎收了500块。 吉良对于500块一台电脑实在没有什么概念,于他而言500元实在是笔不小的资产,于是装腔作势了拿捏了一下就同意了。 所以在年关之前,吉家又多了一部价值不菲的电脑还有梁秋智识先生友情赞助的一些游戏手柄、卡碟和光盘。 对于光盘、音乐之流,吉良实在缺乏欣赏天赋,统统都塞给了吉庆。但对于电影、卡带、游戏之类的东西,却是命中了吉良的死穴,简直爱的快死掉了。 就像是未经人事的初中生接触电脑时候的热情冲动,吉良顺从着时代的潮流,毫无疑问的沦陷掉了。 所以,最近格里菲斯见到这厮的时候,其给人的印象总是眼窝深陷,脚步虚浮,走起路来飘飘悠悠的,显然是作息不规律导致的。 格里菲斯晚上修炼的时候,就常常会听到吉良在房间里面憋闷着声音,却仍旧抑制不住的哼哼唧唧的响动。 他最近比较迷恋一款名叫‘废城’的单机,听说已经打到了主城,正要跟皇家骑士长单挑呢。吉良在游戏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骑士,大概是前任王庭护卫队长之子,一心复国,誓要推灭掉黑暗统治,恢复圣庭的荣光之类的剧情。 所以,吉良每天飘飘悠悠晃荡一天之后,就会不知道在何时何地猛然回光返照的大吼一声‘太阳骑士的荣耀!’,引来无数围观群众。 为了这事情,梁秋智识还来关切过一次,在得知原因之后,表情上也有些弄巧成拙的无奈。 对于吉良的情形,格里菲斯也懒得管他,他最近正在集中意志攻关‘青羽’的事情。青羽已经和格里菲斯签订了主仆契约,灵魂庇佑在大妖魂魄之下,所以,与格里菲斯的交集上也多了一些。 这个本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只不过青羽曾经融合过格里菲斯的灵与肉,所以灵魂再次碰撞相交之下,容易找回或者说是唤醒‘失落’的记忆。更有甚者若是灵魂相互依存的时间足够长,青羽关乎于格里菲斯的记忆将会全面复苏。 虽然,青羽如今还只是一个时而清醒时而沉睡的残破器灵。 因为这样的缘故,格里菲斯‘收服’青羽之后,刚开始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很强烈的隔阂感和抗拒感,但时间一久,大概是某些记忆碎片被打捞回来,青羽对于格里菲斯的态度虽然仍旧敌视,但已经显而易见的带着些许迷茫了。 对于青羽这样的转变,格里菲斯倒也不怎么放在心上,总的来说,他还算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对于曾经做过的事情,或者想要做的事情,倒是不怕被人说长道短。 除了例行锻炼自身之外,大妖如今大半的精力都放在了对于青羽的调养上。 青羽这次伤势不轻,这是使用了自身无法掌握的力量,理所当然所应承受的反噬。由于‘黯窕’血脉特殊,修复这种伤势所需用的手段亦非平常。以格里菲斯如今的条件,能够明显修复‘黯窕’伤势的东西,只剩下因果了。 实际上,因果作为除了时间、空间之外的宇宙第三大元素,对于时空之外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着及其客观的影响,治疗‘黯窕’的伤势,当然不在话下。 不过,之前为了和青羽签订主仆契约,格里菲斯已经耗光了身上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因果。所以如今再用因果为‘黯窕’治疗伤势,便有些力有未逮。 好在花爷那边还在源源不断的分配因果过来,格里菲斯自己这一边,也会时不时的做一些因果任务,所以总算还有些进账。 对于新得到的因果,大妖大部分用在了‘黯窕’身上,剩下的一些则用来提升身体素质。这样的情况大概还要持续一段时间,直要等到‘黯窕’伤势彻底稳定下来。 所以,拜屁股后面那‘拖油瓶’的所赐,格里菲斯在计划和实力上的进度,又拖后了一截。 当然了,这并非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格里菲斯自己也并不会多嘴些什么。只是偶尔‘黯窕’意识模糊,本能的索要因果的滋养,迫不得已之下穷困潦倒的大妖便向花爷借贷了一些。 像‘黯窕’这样的女子,她的生命层次或许还没有到达理解因果的可贵和难以获得之处,就像是花钱大手大脚的子女不明白父母赚钱的辛苦一样。好在大妖格里菲斯缺点多多,有曾经像花爷那样性格不羁浪荡的时候,但总算还有点洒脱风骨,所以男人对于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才到手并且有大用的因果,其实并非守财奴一样的珍惜。 …… …… 距离新年还有一个周的时候,上岛下起了大雪。 格里菲斯站在屋檐下仰望天地间四角的苍白,远处的天空是阴沉的铅灰色,沉重遥远,像是再也无法直视的情人的眸。 这个季节的气候已然寒冷,干燥的风吹起一页银装素裹,卷成自上而下的片片鹅毛密密麻麻的填满眼帘。这在无处可去的午后,拥挤又安静。 更遥远的地方已经一片模糊,似乎有穿着鲜艳衣服的女子,在那片银装素裹和一闪而逝的米黄色大巴灯光里,欢声笑语。 远处的阁楼上,松树上,路牌顶上,挂满了三三两两的雪白,在隐隐约约的人影和笑声里时隐时现。 时间没过彼岸金丘,格里菲斯回想那些年,也曾走过这样的一段风雪。 只可惜往事转眼成空,那些繁华与荣耀也随着这些断续飘落的雪片远去。那些物是人非的话,那些触景成空的过往,也只是一幕幕剪辑过的旧照片,在这样风雪交加的日子里,偶尔翻阅。 视线的尽头,一对头顶上堆积满白雪的小人儿抱着东西晃悠悠的走过来,身后拉出一段深深浅浅的脚印。 新年将近,再加上学校里学生大都放假的缘故,吉庆和吉良便歇了业,在市场上采购了一些东西,准备过上一个温温馨馨的暖年。 吉良买了一些类似鸡鸭鱼肉的年货,姐姐吉庆则是买了一些干木耳,青椒、银耳之类的干货或者蔬菜。 而过了这个年,吉庆成年便有一段时间了。 眼瞅着如今已经初显少女亭亭玉立体质的吉庆,就不得不让人感慨时间飞快。 或许由于生活压力减小外加伙食均衡的问题,吉庆如今身量相较于前些年长高了不少,即使在同龄人或者在成年女性之中,也算的上是高挑的一类,粗粗看上去,大概有一米七一二的样子。 至于身材上,由于长年劳作,走路和站立的时间较多,吉庆整体上便有一些健康的气质、肤色。尤其是两条双腿,因为走路较多,也是修长笔直,很是给人遐想。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吉庆在面容上,仍旧是一如既往的中庸。身材上也没有保养过后的前凸后凹,皮肤和发质上同样缺乏精心保养过后的细腻、柔软,相反的,还因为长年劳作而留下了粗糙和风霜的质感。 好在吉庆并不在意这些,她的衣着算不上华丽,倒是显得干净简朴。似乎从沙镇出来,这个对外貌不甚重视的女子,便只有简单的三两件衣服,而吉良和格里菲斯两人,倒是因为对方的心灵手巧,在市场上买了布料,量身定做了一些行头。 飘雪的季节里,一家人呆在温暖室内,隔着窗户赏雪其实是很惬意的事情。房子的旧主人遗留给了吉家一些藤条编织的摇椅,闲暇的时候,吉良是喜欢坐在上面小憩一些的。 但如今吉良成了一名光荣的‘太阳骑士’,正在为着恢复圣庭的荣光而奋斗着,所以最近他坐在这把摇椅上的时间便少了一些。 难得安静的日子,吉庆拉开落地窗户,赤着脚,蜷缩在摇椅上发着呆。她的前面是一个小型的皮垫子,她将小腿搁置在上面,现出修长的腿部轮廓。 第一百一十四章 薛大爷的秀 客厅的壁炉在身后燃烧着,火焰在木块上安静的跳跃,偶尔发出哔哔啵啵的脆响。∮,格里菲斯坐在火堆旁发着呆,窗外的风雪隔着窗迎面吹来,壁炉的火焰拉扯出他的影子,让他的头部看起来更加憨厚滚圆。 米黄色的灯光下,吉庆向着远方看了一会儿,缓缓睡去。 窗外,大雪压垮了青松,积雪满了华盖,于是这一年的时光,便在这样一份安宁和朴素里走到了尽头。 …… …… 新年那天,吉家放了一挂五百响的爆竹,为了庆祝美好的新生活,吉庆还颇为铺张的买了两卷烟火。 英勇的‘太阳骑士’昨天晚上奋斗了一夜,听说被邪恶的王庭护卫队长一夜之间连虐32次,所以今天早晨格里菲斯见到他的时候,吉良眼窝深陷,整个人也病恹恹的。 好在吉家伶仃孤苦,没有什么亲戚,到得大年初一倒是显现出不用到处串门走亲戚的优势。 薛亦杰今天早晨恬不知耻的拎了一双火鸡过来,两只鸡加起来,个头得有吉良的一半大。吉良本来没有打算让他进门,后来想想这年初一便拒绝客人上门不大合适,便算了。 其实让薛亦杰登门入室的原因还有一个:前段时间,上岛的某个地方机关听说吉良开门在家做生意,就来索要所谓门面费,门面附加费之类的税收。 吉良对于这些也不懂,后来咨询了下左邻右舍,听说这种收税其实可收可不收,自家开门做生意,不需接待客人,用的其实不是正规的门面房,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承担税收的义务。 但官场上的小吏小鬼自古便贪婪难缠,吉良秉着天理昭昭的天真思想跟对方理论了一些,被对方斥责了几句,扣了一些所谓‘妨碍执法’之类的大帽子,便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幸好当时梳着大背头,满脸油乎乎红润润的,刚刚做完美容回来的薛亦杰薛大爷来吉家例行献殷勤,首当其冲便看到那两个趾高气扬的制服男,在那边耍横。 薛大爷美好的心情当时就阴森了,抬起大头皮鞋就踹翻了一人,另一个人哪见过这等刁民,大怒,刚要叫‘袭警!妨碍执法!’就被薛大爷迎门一拳头封在了眼窝上。 两名小制服一看这情景,估摸着好汉不吃眼前亏,放了两句狠话,就走了。临走之前大概表达了一些类似‘袭警有罪,牢底坐穿’之类的思想。 对此,升斗小民吉良提心吊胆,薛亦杰倒是没大有感觉。 果然,没过两个小时,那两名小制服就裹挟着,一堆刑施部的小蓝皮制服包围了吉良家,手中还拿着大喇叭,说什么‘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举起手来,坦白从宽’之类的话,仿佛一言不合就要用枪扫射灭口一样。 吉良哪里见过这个阵势,传统的思想还让他保持着对执法者的敬畏,有时候街边捡到钱都情不自禁的想要给刑施部叔叔送过去求表扬呢。 所以,遇到这么一大堆小蓝皮们,吉良瞬间就傻掉了。 但薛亦杰是什么人,眼前的小喽啰,他实际上不怎么看的上眼。在薛大爷的世界里,小喽啰就该有小喽啰的自觉,这么嚣张的围上来,薛大爷就不开心了。 他拿起电话来,拨了一个号码,眼睛瞅了瞅眼巴巴看着他的吉良,终于走开一段距离,背过身去。 这个时候,外面的那个被打的小制服正在拿着喇叭扯着嗓子叫喧: “袭警!你知道你打的你家大爷是干什么的吗,你死定了,打我……” 薛亦杰对着电话巴拉巴拉的说了一些话,然后表情不爽的把电话往窗边一举,大概是让电话那头的人听听外面喇叭的声音。然后,他又把电话扯回来,表情愤慨的说了一些话,随即‘彭’的一下挂掉了。 这事情之后没多久,小蓝皮们就拿着警棍开始破门了。他们之中那个大腹便便的看起来像是指挥的人正意气风发的喊着‘砸烂它,砸烂它’,随即电话就响了。 男人一看号码,表情上立刻就有些谄媚,他细声细语的讲了一些话,听到话筒另一边的声音,频频点头间,不久之后,脸色也有些发白了。 然后,那些小蓝皮们就像潮水一样退开了,干净利落的让吉良都有点没反应过来。 其中那个被薛亦杰打了熊猫眼的小制服不明真相,屁颠颠的跑到领导身边就问‘咱们不破门抓凶徒了吗’,那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就怒不可歇的对着那个制服男的脑袋迎面一记重扇:‘我破你麻痹’! 所以,那一次轰轰烈烈的袭警之局就这样虎头蛇尾的过去了。吉良反复思量这事情,总算觉悟到整间事情的转变可能跟薛亦杰有关系。 但他对薛亦杰恶感颇深,又认为对方整日游手好闲,谈吐粗鲁又缺乏智慧,根本没有想过薛亦杰是打入到人民群众中的‘领导干部’。他是这么想的,自己能度过此‘浩劫’,薛亦杰当立首功,但显而易见的,薛亦杰应该是有个非常牛逼的亲戚、朋友之流,能够救人于水火之中。 至于说薛亦杰是大佬,很牛逼之流的假设,吉良小朋友穷举十五年的人生智慧,以大毅力广角度高屋建瓴的指出了这种论调的荒谬性,简直是一秒钟都不愿意看到对方洋洋得意的嘴脸。 无论如何,吉良欠了薛亦杰人情还是没有错的,而且,自从那次之后,那两个所谓上门收门面费的小蓝皮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个倒是省了吉家不少事情。 拎着两条火鸡头,薛亦杰摇摇晃晃的走进了厨房,放下东西之后,就从厨房门板缝里探出脑门问吉庆在家没有? 吉良冷着脸没有理会他,薛亦杰也不在意,乐颠颠的一个人‘蹭蹭蹭’的跑上二楼。 这个时间,吉庆大概正在收拾衣物。她的房间里隐隐飘来舒缓音乐的声音,正符合她恬淡宁静的性质。 薛亦杰贼兮兮的搓着手一脸猥琐的在门边上转了两圈也没有进去,他的双眼乌溜溜的转了转,终于看到了二楼小回廊里,架着铅笔,表情圆嘟嘟正对着窗沿上摆放着的一个鸡蛋笨手笨脚的做着素描的格里菲斯。 面前的男孩子薛亦杰大爷是认识的,传说中天生的智商不高,不喜说话,这男孩子给他的印象实际上也是如此的。 安静又乖巧的人或多或少会讨人喜欢,薛大爷眼睛乌溜溜的转了转,然后计上心头。 只见他颤悠悠的迈开两条大长腿晃荡到格里菲斯面前,挑着眉毛就开始忽悠格里菲斯: “嗨,小朋友,哥哥给你变个魔术好不好。” 晃了两下身体,他左膝盖着地,保持着帅气的姿势跟格里菲斯对视着。 见到面前顶着大大脑壳的男孩子疑惑的转过脸来,薛大爷立刻神情庄严,神秘兮兮的从上衣口袋掏出一方白色手绢,在大脑袋眼前晃了晃,随即覆盖在窗沿的鸡蛋上。 “这是一方很普通的手绢,哦,你可以摸摸……不愿意啊,那算了。 看见那个鸡蛋没有,没有错,就是那个鸡蛋……敲一敲,是真的哦…… 哥哥呢,现在要把这个鸡蛋变没有……首先我们用手帕把鸡蛋盖住,你再摸摸……额……不愿意啊…… 我要把这个鸡蛋变没有你信不信,我就问你信不信……小朋友,我跟你讲,你今天有福了,见证奇迹的时刻来了……” 薛亦杰絮絮叨叨的说了这些话,一只手在格里菲斯眼前打了个响指,然后大手一挥,拉开白色方巾,其下的鸡蛋,果然已经不知去想了。 大脑袋表情淡漠的瞅了瞅空空如也的窗沿,眼神挑上来,正对着薛亦杰一言不发。正凹着造型等待着惊呼和掌声的薛亦杰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自言自语的小声嘟囔着:“反应不大对啊……难道是没看懂?” 但男人显然不死心,他再次重整旗鼓,又给大脑袋格里菲斯变了一个。 只见他又将方巾盖住自己的左手,几秒钟之后拉开,原本空空如也的左手上便攒满了十数个五颜六色的小气球。薛亦杰挑着眉头,洋洋得意的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遗憾的是,对方依旧反响平平。 “不喜欢啊,没道理啊……我可是苦练了很久的……” 薛亦杰用手指头挠了挠头皮,颇是有些苦恼。 好在薛亦杰也不是一个能为一件事情苦恼很久的性子,本来打算用魔术诱惑一下小舅子,让其为自己办事。但既然效果不佳,他便懒得做这一些无用功,开门见山的一翻手就变出一张粉红色的折叠成桃心形状的信纸。 这信纸只看形状就知道是名为‘情书’的东西,薛亦杰煽乎着那东西,在格里菲斯眼前晃了晃: “把这个东西放到你姐姐房间里,回来给你糖吃。” 这话之后,脑袋圆圆的大男孩终于罕见的思索了一会儿,一分钟过后,他看了看薛亦杰手中的糖果,吃力的分析出利弊,终于点了点笨重的大脑壳。 ps:感谢额,有只鸟的两次打赏,抱歉呦,现在才发感言。 第一百一十五 隐王 送情书这种事情,在这个时候已然不是太流行,但考虑到薛亦杰之前也没有多少恋爱的经历,便多少可以理解一二了。∑頂點小說, 这种事情当事人薛大爷显然不知道自己泡妞的水准有些low,相反的,他还兴致勃勃的指挥着格里菲斯趁着空隙往吉庆房间里面塞情书呢。 等这事过后,薛亦杰大爷就满心忐忑的跑去厨房帮忙料理晚餐了。 做饭什么的,薛大爷才不会呢。他装模作样的用刀子划开火鸡的肚子,洗干净,胡乱塞了一些洋葱、西芹、胡萝卜、迷迭香、西红柿之类的东西。之后捏着眉头想了想,用手机搜索了一下,最后又添放了些橄榄油、盐和胡椒。 当然,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薛亦杰的耳朵从来都是对着楼上吉庆房间的。果然,没过多久,薛亦杰就盼到吉庆那声‘惊喜’的喊叫。 原来薛亦杰让格里菲斯偷偷进入吉庆的房间送情书,却没说放在哪里,大妖格里菲斯就只好自我发挥了。 将情书放在女子枕头底下,书本夹缝里,这是正常人的情书套路,但人家团大脑袋偏不。 他眼睛瞅了瞅房间的布置,鼻子抬起来嗅了嗅,终于抓起壁橱上的一扇小门,吱扭一下子打开了。 小门打开之后,入目便是一片花花绿绿的小内衣,虽然其质地颇为朴素、陈旧,有着被女主人穿戴很长时间的痕迹,但终归是女性最贴身保守的衣物。若是放在古时候,这些东西被外人远远瞧上一眼,就算失贞的。 格里菲斯顶着团团的脑壳在这一片小胸罩小内衣里面寻寻觅觅,循着那气味,终于找到了三两件被叠的整齐,却仍旧散发着女主人身体气味的衣物。 原来,最近几天,吉庆的月事来到,身体颇是流了些血,而那些被月事弄脏的衣物,就被他叠放了起来。 由于最近日期特殊,天寒外加畏水,吉庆就将衣物叠好,收起来,准备再过两天身体养好之后,再来清洁。 而格里菲斯闯入的时机正巧在这段间隙之间,索性便拎起来一片小内衣,将薛亦杰的情书塞在了其间。 在这之后,大脑袋格里菲斯就乐颠颠的跑回薛大爷身边要糖吃了。而人家薛大爷一言九鼎,果然给了不少的糖果,同时心情忐忑的等待着心目中的‘女神’能够看到自己纯洁如同小百合似的情书,然后回心转意,白头偕老。 事实上,下午没过多久,吉庆就发现了薛大爷亲手书写的纯洁的小百合,毕竟整洁的房间被人拉拉扯扯弄得一团糟乱,任谁都看得出异常。 等吉庆从自己穿过的内衣堆中,抽出那张薄薄的小纸片,整个人瞬间就不好了。她又气又羞,直接把那情书撕碎,砸在了乐颠颠等着被表扬的薛大爷脸上。收肠刮肚终于找到一句颇为恶毒的话: “你无耻!” …… 新年的伊始大概就是在薛大爷的茫然和吉庆的羞怒中度过了,格里菲斯端着一杯余烟袅袅的热茶,坐在落地窗前,背对着众人,看着漫天雪白发呆。 薛亦杰委屈茫然的解释和吉家兄妹冷漠的回应声,从一楼吵到二楼,又吵了回来。他晃着硕大浑圆的脑壳,吹了一口茶。初春的雪片落下来,积累上远山的枝头,于是他自言自语的感叹着这新一年的起头: “真是欢乐啊……” …… …… 四海为家这个词,放在古时候表达的大概是一种家天下的豪迈与气魄,尤其是历代帝王,十有**会有这样的自婊和励勉。 但这个词衍生至今,早已经失去了那份泱泱大气,相反的,能够以四海为家形容生活现状的,不是乞丐,就是旅者。 盖伦·福斯特·唐就是属于后者,他是一个旅者,孤单一人,了无牵挂。 早年时候,盖伦还有一个胡须拉碴,但性格温厚的养父,盖伦成人之后,就得病死了。 少年盖伦守着那片空地,又住了两年,恰逢房屋拆迁,就收拾了行李,四海为家了。 起初的时候,盖伦还有些钱,吃穿用度还算不错。但坐吃山空,终究不是过日子的方式,所以不久之后,盖伦就穷困潦倒到只能够流落天桥了。 好在盖伦的性格生来随遇而安,睡天桥下、睡公园长凳也罢,睡高档酒店也好,他其实不是太在乎。 这人世间的事情,分分合合聚聚散散,盖伦实在不是太懂。而所谓人生的意义,生来为何,更加是毫无头绪。 就这样浑浑噩噩飘荡了三年,乞讨过,吃过垃圾,被人打过,也打过人,盖伦对于这一段的经历,总结起来,感觉还好。 冬天下雪的时候确实冷了一些,行动起来也不大方便,有时候一觉醒来,双腿都结上了冰,麻木的走不了路了。 不过,这也还好。 但人生实在了无生趣,他也看不大懂那些为了功名利禄奔波劳走的芸芸众生,自我感觉自己的混吃等死跟对方的劳累奔波相差其实并不远。 于是又一年过去,盖伦穿着破烂脏黑的衣服走入了那片春暖花开的明艳。 听人说,听万卷书,行万里路,可以增智,解惑。书什么的,盖伦读不了,也没有条件,行万里路还是可以的。 所以那年春天,盖伦立志做一名旅者。 之后的年岁,名为盖伦的旅者在世界各地飘荡。他飘荡过大洋彼岸的埃菲尔洲,黑非,游历过地中海,之后随着一条偷渡的汽轮,来到了华国。 且随且走的男人见识了许多的风景,甚至为了‘明智’或者说高屋建瓴,也曾独自一人登上过世界罕有人至的山峰峰顶。只是盖伦的脑壳愚钝了些,行万里路也未能让他开窍太多,所以他常想自己大概就要这样碌碌无为一生了。 不知道哪一年的哪一月,睡在火车站候车厅的盖伦发起了高烧,这个对于一个流浪汉或者说是旅者来说,格外致命。 大概有三天,他高烧不退,滴水未进,在半睡半醒之间,就想着这一生大概就这样结束了,然而,在感觉上,这也还好。 不过,贱人命硬,从第四天开始,盖伦的病情一天天好转起来。火车站的协警也发现了这个在候车厅一躺许多天的男人的异常,给了他一些饭菜和食物。 于是身体日渐好转,在这之后的一年,盖伦便发现了身体之中种种的异常。 首先是力气一天天的增大,然后是速度、柔韧性,最后是思想,神经反射度……而这些过后,终于有一天,盖伦发现自己成了超人——他甚至可以隔空操控钢铁在空中飞舞。 对于这类超自然事情的原理,盖伦其实不懂,他想了很久也没有头绪。直到有一天,路过一所学校的时候,听到里面的老师正在讲‘电磁感应’,盖伦就想,我的这能力会不会是操控磁场。 事实证明盖伦的猜想是正确的,这个只需要用一圈电圈和一个灯泡就能够被证实。 然而身体成了超人对于盖伦的生活影响并没有想象中大,盖伦作为一名旅者,依旧居无定所的飘荡着。 当然,这个世界上也有名为恶棍的东西,欺负流浪汉,勒索穷人之类的。盖伦遇到过几次,后来就就把他们打跑了。 那些被打跑的人中,有一些有着不清不白的背景,不知道是否是七大姑八大姨家里的哥哥做着黑社会,被打了之后,就叫了人来修理盖伦,也被他打跑了。 然后他的名字就被那个叫做轮和社的黑社会团体的老大记挂上了,但不记得是哪一天,那个梳着大背头,抽着雪茄的据说是黑老大的人登门拜访,具体说了些什么,到如今已经记不得了。但模糊的记忆里,主要是吃吃喝喝,大概还有让盖伦留下来,跟他吃香的喝辣的。 吃香喝辣的日子,盖伦倒是没经历过,所以他就欣然留了下来。 初时的时候,附近几条街的黑团体还来找过这边老大的麻烦,他们就让盖伦出马,盖伦就把他们打跑了。然后过段时间又有人来,他再把人打发掉。 如此大概过了一年,盖伦便离开了。 再后来,盖伦便加入了一个杀手组织,据说是华夏地区颇有影响力的势力。然后他便真的见到了许多很厉害的人,许多次差点要死,见识一些像他这样身体异常的超人,也在一次又一次的任务中,在身体上刻下了累累痕迹。 就这样过了一些日子,大概有五年还是六年,盖伦自己也记不得了。他的名声在时间里积累,渐渐响亮,组织里和外面的人越来越多开始叫他‘隐王’,盖伦私下里想过这绰号的含义,只是一如既往的愚钝到难以抓住要点。 然而,这也还好。 旅者的人生是居无定所的,在成为‘隐王’之后的次年,盖伦便收拾了行李,离开了。 ps:抱歉了亲爱的们,最近几天生病,更新晚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雨巷,回眸 有人用‘一入侯门深似海’来形容富贵家族的规矩和身不由己,其实盖伦觉得杀手组织更加适合这个句子。←頂點小說, 在盖伦私自离职不久,组织里面便派出了大量的人手,对他进行围杀,打出了理由是类似‘携私密外逃’。 他杀了一批,打残了一批,然后就来了一些厉害的人。盖伦被他打伤,吐着血逃走掉了。 死亡什么的,盖伦感觉也还好,他自己杀过人,虽然不曾刻意为之,但这些年断断续续累计下来,大概也有数百。 不过蝼蚁尚且贪生,他就从善如流的逃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盖伦倒是没有做回乞丐,这些年他被人养的贪图享乐了些,吃的锦衣玉食,睡得绫罗绸缎,倒也睡不怎么习惯公园冷硬的长方凳了。 好在偌大钢筋混凝土的都市,有无数可以容身的地方。 主人出差在外时候的空房间,无人居住的卧室,尚未售罄的新房,都是盖伦容身的地方。 他走走停停,跟房屋的主人同住一个屋檐之下,他听着那些欢声笑语,那些点点灯光下的脉脉温馨。 有的时候,脉轮会躲在房角黑暗里,看下班后的丈夫搂着妻子坐在沙发上看引人发笑的电视节目或者是被乳养大的孩子,千方百计的罗织借口,从繁多的作业中忙里偷闲。 然后,他就感觉到开心。 沿着河随走随停,跨越过城市的灯火辉煌,伴着火车的鸣笛声,将那些灯红酒绿抛在身后。盖伦穿越了一座又一座的城市,穿梭在荒凉与繁华之间,然后便结识了那个女人。 那时间小城里飘着雨丝,陌生的旅行者背着草绿色的双肩包,在行色匆匆的人流里逆流而上。 多年生的浮草在堤岸边浅浅的摇,几尾青鱼贴着水面,张着嘴巴呼吸着。 然后盖伦抬头望了望头顶上一小格一小格米黄色的窗子,他随手选了一间,信步走进去。 那是一个颇是宽敞的公寓,房子的主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人近中年,脸上也开始爬上了细细的鱼尾纹。 女人以卖衣服为生,房间里堆着山一样包裹着透明防尘袋的衣物。她一个人住着这个大房子,瘦小的身躯,让房间显的更加空旷。 孤单、瘦弱、沉默、了无生气,这个便是女人给予盖伦的第一印象。而第一晚,盖伦和女人便隔着墙,彼此睡去了。 第二天四点多钟的时候,女人便抱了一堆衣服走掉了,她是个卖服装的人,要行十几里的路程,去集市的摊点上贩卖东西。 盖伦用手撂开窗帘,阁楼下面,女人已经开了车,在小雨里远去了。 ‘今天又是阴雨天’,盖伦这样想着,所以决定再留一晚。 晚上的十点钟的时候,女人抱着衣物回来了。 盖伦坐在偏室里,听到女人用脚跟带上房门,随后脱衣服的声音,再然后便是女人拧开热水器,流水冲刷肌肤的声音。 大概十五分钟过后,盖伦看到女人从浴室里走出来,她没有穿衣服,就那样赤着身子坐在沙发上,干瘦的身体像是一个木偶。 女人没有开灯,只是呆坐着,黑暗中,盖伦侧着头看了看,随后听见女人压抑着声线的细小哭声。 一路行来,盖伦听到过许多哭声,绝望时候的哭声,痛苦时候的哭声,欢乐时候的哭声,求饶时候的哭声,无助时候的哭声,濒死时候的哭声,他们各不相同,又独具特色。但没有一次,像面前的女人一样扣人心弦。 所以,盖伦想,那女人定然是很伤心的。 …… 那一夜,女人睡的很浅。盖伦听着那些细细的哭声,想起了小时候靠在家乡柳树下的池塘边熟悉的蛙鸣和雨打荷叶水面的声响,渐渐进入梦乡。 第三天依旧小雨,所以盖伦还是没走。 这一天,女人一如既往四点多钟出了门。旅者侧着身体,听到她用钥匙勾动锁扣的响动。 盖伦下床洗了洗,吃了些东西,在房间里面活动了一会儿。 女人的东西不多,盖伦没有刻意翻找,便了如指掌。他沿着木桌边沿走了几步,拿起一本黑边的日记本,低头读了起来: 女人名叫陈晶,是在很遥远的山头那边的人。至于那家乡距离这里到底有多遥远,她不知道,或者说小的时候或许是知道的,但是现在却已经全然模糊了。 她是山里的人,父亲是个酒徒,更确切的说是个酒鬼。他没有工作,生活的经济来源全是母亲贩卖地里的出产和闲暇时候所做的一些女红。 但山中酒水是奢侈品,女人家中又一家三口,日子过的紧紧巴巴,却无法满足好吃懒惰父亲肚中的酒虫,为此脾气不是很好的男人经常大发雷霆。 不思进取,嗜酒如命也罢,性格濡弱的母亲始终未有抱怨什么,那是她的男人,脾气差一些,终究还是她的男人。 不过除此之外,父亲酒品同样很差。他总是在醉酒之后便要打母亲和小陈晶,醒来之后,便沉默不语,继而接着酗酒。而烛光下,母亲收拾好伤口,倚着墙角,倔强不语衔针垂首的背影成为那些黑夜里,无法言语的悲伤。 这种日子持续到小陈晶十岁,然后那个男人便在一片冰天雪地的严冬里,烂醉如泥在深夜里,冷死掉了。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年龄太小缺乏认知还是天然的冷血或者对于父亲内心积存着怨气,那是的陈晶对于父亲的死去并不并不伤心,然而母亲却伤心很久,以至于哭伤了眼睛。 后来两人流离颠倒了一些年,然后哭伤了眼睛的女人也死了。那时间陈晶已经十六岁,长相颇为清秀,便有一个接近三十的男人垂涎其美色,给了她一些钱,葬了母亲,然后便理所当然的跟了那男人。 然而人世间的道理循环谁也说不清楚,娶了她的男人几乎是父亲的另外一个翻版。只是这个男人比父亲更有钱,所以更加肆无忌惮。 没有什么劣行比酗酒和赌博更加败坏一个男人的德行,所以那个人品行极差,不到四十岁就被人打死了。而那一年,陈晶诞下了一名女婴…… 恶劣的男人会留下恶劣的遗产,那男人也未能免俗。 赌债、欠款、糟糕的遗产纠纷,值得庆幸的是,女人被分配了一个房子。 女人站在那男人的墓碑前,回忆着那些无论如何也算不得幸福的日子,竟然渐渐能够体会到父亲死时母亲撕心裂肺的感受。 但对于女人来说,生活还有色彩,她看着躺在怀中熟睡的婴儿,眼中溢满了对幸福的向往。 为了还清男人欠下的债务,陈晶努力做着工作,做过服务生、推销员、保洁工,到得如今,则成了售卖衣物的人。 男人欠债很多,陈晶还的很吃力,但为了孩子,一切还是值得的…… 盖伦揉了揉眼睛,看了看窗外渐渐现出韵色的天光,怔怔的有些出神。 卑贱的人总会有个卑贱的人生,他们的人生是一条笔直向下的线,永远不会有希望。 正如盖伦所想,后来,陈晶的女儿生病了,由于缺乏钱财,那孩子被送进了医院,却被一直怠误着,没能及时治疗。 终于病情延展恶化,成了类似肿瘤一样的东西,女人束手无策,去向人借钱,却到处碰壁。她想着出卖身体赚些钱,但人过中年,朱颜不再,也没能赚到太多。 而盖伦正是在这时间的间隙,旅行到了这个城市,住进了这女人的房间。 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并不一定非用言语,就比如盖伦,他或许并不了解那个女人,或许并不知道太多关于她女儿的事情,但那一夜女人无助而压抑的哭声,终究让男人无法释怀。 作为杀手中的隐王,即使盖伦并未刻意积累,终究是有不少的钱财。 他望着窗外的淅淅沥沥的小雨愣了一会儿,想着曾几何时,有个温柔的男人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抱着自己躲在屋檐下,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但肮脏如现在想来,仍旧清澈宁静。 盖伦从侧间里取了雨伞,穿上鞋子,轻声关了门。他绕过了三条街道,从拐角的银行里取了一些钱。 因为是隐王的缘故,盖伦的卡片是那个银行里权限比较高的类型,他被一个胖胖的主管请入小客厅,喝了一会儿热茶,便取了钱出来了。 雨水滴滴答答的打在黑色的伞面上,溅成一片,盖伦单臂背着装满钞票的双肩包穿过那条雨巷。他回到那个女人的房间,将钱倒在客厅里老旧的桌面上,擦干了身上了水迹,坐在沙发上发呆了一会儿,终于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这个城市。 多雨的城市总是浸满多雨的情节,男人回身关上房门,顺着楼梯走了两层,迎面便看到那个全身湿透的女人从下层的楼梯口走上来。 他看了女人一眼,对方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擦肩而过。 ps: 再次感谢爱书1301041的300打赏,感谢倔强的木子的100打赏。 第一百一十七章 无题 雨依旧在下,装满了城市的大街小巷。∷, 背着双肩包的男人在雨巷里渐渐模糊,变成回忆里单薄的背景。 低暗的天空下,是窄旧的阁楼。然而,是否有人知道,在这小小的屋檐下,曾经有两个陌生的人,简简单单的草草相遇,还未来得及相知,或者连对方曾经存在过都未可知,便简简单单的各奔东西。 …… …… 春节过后,时间似乎走的异常的快,转眼间,已到了百草复苏,新叶抽芽的三月。 吉良万事屋再次轰轰烈烈的运行了起来,吉良兴致勃勃的拓展了新业务,似乎已经能够从网页上预定万事屋的项目了,吉良还承诺人家送货上门,还说了类似‘亲包邮哦’之类的话。 至于吉良万事屋的网页站点,当然不会是刚刚接触到网络,尚处在只会开关机和打游戏阶段的吉良编制的。事实上,编程做网页是个技术活,专业性比较强,作为半个文盲的吉良、吉庆都做不来。 事实上,吉良万事屋的网页是无所不能的薛大爷亲手制作的,为了补偿年初那时候所闹的情书事件,薛大爷挖空心思,想了这样的招式,终于勉勉强强得到了吉家兄妹的谅解。 大姐吉庆如今也会上网聊天了,这个当然也是薛亦杰薛大爷的功劳,聊天号码都是这男人给申请的。 做这种事情要说没有私心,那个定然是不能的。事实上,大姐吉庆聊天工具里缪缪几人中首当其中的便是他薛亦杰大爷。 不过吉家大姐的上网时间并不算多,时间上也不固定,一般都是在吉良一夜疯狂,累到瘫倒床上的间隙,才会抽空玩一会儿。但即使这一会儿的时间,她登陆聊天工具的次数也缪缪无几,顶多是听听音乐,看看电影。 这种事情让薛亦杰有些失望,但古人有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话实在反应了男人对于不能到手事物的态度,吉庆越是如此,态度上越加冷淡,反而让薛亦杰更加挂心。 事实上,像是薛亦杰这种层次的人,他们的人生观特殊独立,接触的社会层次高,见识过的人情世事也多。所谓金钱,在不过分奢侈的情况下,是够用的。 而对于女人,薛大爷实际上见识的也不少。至少在组织里,各种各样的交际圈的渲染下,耳濡目染过各种各样的女人。 什么全身名牌,腰跨名包,穿着或者火爆或者清纯或者诱惑,漂亮的,中庸的,年轻的,年长的女人,他看的多了,神经上便麻木了。 事实上,对于靠姿色过日子的人,薛亦杰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他想着人类进化至今,竟然已经到了靠脸面而不是靠双手获取食物和享受的地步了。 而对于那些上流社会的女人们,像薛亦杰这样不修边幅的‘土鳖’,估计同样不是很受欢迎,所以两看相厌。 见识多了浓妆艳抹,物欲横流的高端贵气,到得吉庆出现,薛亦杰便豁然有了一种从污泥中得见纯白的惊艳,这个当然无关乎容颜,吉庆的面容确实有些名不副实。 …… 暂且抛开薛亦杰的龋齿和吉家那些茶米油盐芝麻粒豆的事情,格里菲斯近些时日精神恹恹,似乎受到了冬末春初寒冷气息的影响,有些想要冬眠的意思。 身为变温动物,总会有着这样那样的小麻烦。格里菲斯感受着吉阿满身体的状态,很久之后,才确定这具疑似来自本质象限,外貌上超像人类的身体竟然是一个类似龟类、蛇类的变温动物。 在实力尚且低劣的情况下,身体的本能总是能支配到人体的活动形式,所以,最近大脑袋格里菲斯特别嗜睡,随时随地的打哈欠。几乎随随便便找一个墙角,桌面就能够留着口水呼呼啦啦的睡上很久。 这只在寒冬活动的冷血动物因为很冷和本能,眼神似乎都呆滞了,两只无神的眼睛似闭非闭,终日里大雾弥漫,看起来像是一个随刻处在梦游中的小胖墩。 这事情确确实实已经影响到了格里菲斯的正常生活,他的外貌相对于一二年前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身材日渐高大,格里菲斯也已不在是那种萌萌哒的留着口水溜达的小屁孩形象了。 但由于智商着实不高,身量上是那种并不令人讨厌的肉感,给人的感觉总体上还是可爱的。 至少对于吉家的人来讲,这个寡言少语性子温吞的小胖子,还是很有让人抱起来爱一爱的冲动的。 尤其是入冬之后,抗拒不了瞌睡的诱惑却努力不睡,一会儿清晰一会儿点脑袋的小胖子就更加萌傻了。吉庆近些日子就特别喜欢偷偷摸摸的观察自己的这个小弟弟,看他一声不吭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同瞌睡战斗的昏天暗地,便有一种格外的欢乐或者心疼。 格里菲斯当然有同睡魔战斗失败的时候,而且这种状态还有不少。 同人做生意在旁帮忙的时候,坐在床上看吉良打游戏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吉庆有的时候会忍不住好奇心向着对方的脸蛋戳一下,然后猛然惊醒的大脑袋便会很紧张的四处看一下,等看清楚瞪着大眼睛一脸好笑的尽在咫尺的吉庆的脸蛋的时候,两腮上便会浮现两朵羞答答的腮红…… 这种时时刻刻的瞌睡当然并非是格里菲斯为了博取关爱而耍的小心机,事实上,它当然不需要这个。 本质象限的生命体神妙非常,遇到怎样的事情,都不足为奇。 格里菲斯一路走来,利用因果的力量,提升了这身体不小的属性。这或许触动身体中某种潜在的特性,或者干脆,吉阿满占据的这头本质象限的生命体,随着身体的生长,自然会经历冬眠和瞌睡的阶段。 为此,格里菲斯几乎停止大型的猎取因果点的行动,将做任务的重心放置在了花爷那边,自己这里只负责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情。 这种嗜睡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五月份,气温几乎和煦到让穿着毛衣的人,走几步便会出汗的地步。 格里菲斯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终于熬过了漫长寒冷时节,渐渐精神奕奕起来。 最近吉家因为生意扩张的缘故,跟学校里的一些小混混起了冲突,被人上门威胁了几次,吉良‘死性不改’,然后就被打了。 不过小孩子打架倒也少有伤筋动骨,打两下脸,放放狠话,掉掉面子就算了,格里菲斯便听之任之。反倒是被人打的很惨的吉良愤愤不平,两天晚上都没玩自己心爱的单机游戏。 英勇的‘太阳骑士’最近正在像一头凶狠的毒蛇般准备复仇,不过打他的人貌似人高马大,所以吉良最近在锻炼身体,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嘿咻嘿咻的,估计是在做俯卧撑。 为了勉励自己,吉良甚至将大脑袋叫到了房间里,正对着他摆放在墙角里,一旦锻炼辛苦,坚持不住,就会抬头看一眼胖墩墩的格里菲斯,然后咬牙切齿的自言自语: “太阳骑士永不言败,太阳骑士八块腹肌,太阳骑士不是胖球……” 对于吉良的这种行为,格里菲斯直翻白眼,想着是不是要暗中教训他一下。 不过吉良屡教不改同样是出了名的,对着皮肉搓几顿根本不在话下,分分钟就能秒忘这些小事情,根本提不起记性来。 果然,当吉良被人打之后的那个周的周末,对于打过他的那些人,吉良已经完全提不起恨来了。 这样说好像也不准确,应该说,对于打过他的那些人,吉良已经完全记不得是谁了。当然了,若有人不小心揭了吉良伤疤,说你某年的某天被人打了,吉良也会勃然大怒,叫喧要让打他的人付出代价,然后过些时日基本上就没有下文了。 春末夏初最是气候宜人的时候,年轻的旅行者们络绎不绝的涌入这单薄的小城市,在那些或行或立的行人眼中流下参差斑驳的背影。 时间就这样走入初夏,或许因为冬眠的缘故,格里菲斯这个夏天又长高了一些,大概已经到了一米七的身量,因此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这个脑袋圆圆的胖家伙,至少在身高上已经是不错的。 作为还未有成年,姑且算为孩子的人,一米七的身材在同岁之中已然算得十分出众了。事实上,在上岛这种偏向南方,人均身高并不出众的小城,许多成年人的身量便也大抵如此了。 身量长成的好处有很多,其中之一便是方便了格里菲斯的伪装潜行,这个大大方便了格里菲斯做任务时候保护自己。如今的大妖完全可以装扮成成年人去做任务,这种方法在格里菲斯身材矮小的时候,是不怎么做的出来的。 易容化妆之类的事情,格里菲斯并不算太精通,每个世界都有很多厉害的人,格里菲斯相信,这个世界同样有在易容上有大造诣的人存在。 ps:再次感谢倔强的木子的打赏,谢谢亲呦。话说快过年了呀,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吧。 第一百一十八章 褥皴 格里菲斯的易容术虽然精妙,但也仅仅能够骗一骗正常人和一些视觉上没有多少经验或者加成的高手,但对于那些真正的易容大师,或者很有眼见的人,便很容易暴露了。 这种事情性格上颇有些完美主义的格里菲斯当然不会容许,他是隐藏在暗处的人,至少在实力未完全长成之前,并不打算被人揪出来作为活靶子。 所以格里菲斯便用这一个冬天外加一个春天积攒的因果同花爷借了一块‘褥皴’的皮肤,以便能够任意变化容颜。 所谓‘褥皴’实际是一种能够沟通第七维空间的生物,其本体实力马马虎虎,但‘易容’本领却连开过天眼的大妖们也能够蒙蔽过去。 ‘褥皴’的易容本领与生俱来,或者与他们能够沟通第七维空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众所周知的,整个宇宙是由无数的维度组成的,第一维是、线段,第二维是平面,第三维是空间,第四维是时间……依次类推,而到了第七维便是物质形态或者叫做原子态的东西。 处在第二维——平面的生命可以任意穿梭线段或者,这便实现了平面内的运动。处在第三位——空间的生命,可以在、线段甚至平面之间任意移动,这便实现了空间内的运动。 而到得第四维的生命,便可以在时间内实现运动,也就是所谓的穿梭时空,生活在过去与未来之间。 等到了第七维,原子的排列,分子的结构,甚至到了蛋白质的组成,直到物体的形态,都成了变量。这便是,一个生物的外在形态,都成了模糊可变的东西,这个赋予了该维度的生命从根本上无穷的变化的可能性。 第七维的生命往往混居在人类或者动物之中,变化着形态,跟随着文明的变迁升灭,因为极端的根本性的变化手段,几乎没有人可以发现他们,所以相对安全。 当然相对安全并非绝对安全,格里菲斯周游列世,曾经偶遇过一堆‘褥皴’枯骨,在其上收集到一张‘褥皴’的皮肤,借此而做成了许多不为人【【【【,&lt;div style=&quot;margin:p 0 p 0&quot;&gt;知的事情。 不幸的是,这皮肤在终焉之战时遗失了,所以重生之后的格里菲斯并没有继承到那块让众多大妖也垂涎的皮肤。 不过花爷所在的时间是在终焉之战前,身上还保留着那块‘褥皴’皮肤,格里菲斯花些因果,从那边借过了用一用倒是没有问题的。 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人类奇奇怪怪的癖好和毛病便越发的多了。 格里菲斯以吉良家所在的位置为中心向外辐射,响应寻求因果的人,但要求很多是奇奇怪怪,让见惯了光怪陆离的大妖也感觉哭笑不得。 …… 吉良家的不远处,来年春天开了一家店。房面老旧,店风古朴,所以门可罗雀,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 店的主人是一个藏头露尾且脑袋装满奇怪念头的家伙,感觉起来是一个长满胡渣的猥琐大叔,远离夫人背井离乡的开了个奇怪别扭作用不明的店。 古旧的房子并不气派,常年未修的房上长着杂草。冬日已过,房上的枯黄草茎再一次生根发芽,现出绿意,却丝毫给不了人一丝一毫欣欣向荣的触感。 ‘殿那歧伯’,这是店的名字,听起来就有些与老旧装饰格格不入的非主流。名字奇怪的店,‘坐北朝南’,很多时候都在背对着太阳,笼罩在一片馥郁的阴影里。 以上大概便是吉良对于那个店的个人印象了,他是个信鬼神的人,许多时候,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联想。 事实上,吉良对于这个不知道何时冒出来的店铺好奇许久,作为吉良万事屋名义上的‘老板’,他总能看到许多不一样的地方。 比如那个长期闭门谢客的店会在偶尔的夜间,突然亮起灯火,通宵不熄。或者从门板之间传出老妇的叫喊和嘲笑声,近听却无。 而细细看来,当古板和老旧在印象中渗透加深,似乎连刷着红铜色漆料的木门上都长满了铜臭。 世界上的事情存在便有着其存在的目的,店铺的存在,便是为了迎接顾客——殿那歧伯,也不例外。 黄昏的时候,大雁还巢,吉良偶尔的时候会看到一个白发苍苍走起路来颤巍巍驼着背的老者或者是一名油光致致大腹便便的先生甚至是孕妇叩响那扇古旧的房门,进入那个在吉良想象中勾勒成的无比寒冷阴森的房间。 日子累计,虽然殿那歧伯闭多开少,进入店子的人仍旧越加增多——男人女人孩子老者,那个笼罩在阴影中的店就这样慢吞吞的将这些全然不相干的人聚集在一起,搅拌成一个巨大的谜团。 …… …… 当生活慢慢变质,当幸福变成空中楼阁,那些曾经看似坚固牢不可破的海誓山盟变成被阳光暴晒后的沙雕,变得松松垮垮,再也经不起哪怕一丁的蹉跎。 清晨起来,格里菲斯在脸盆中放好水,将浸泡了一夜的暗黄色皮绢拧干了,像面膜一样敷在脸上。 上午七钟吃了饭,格里菲斯整了整戴在食指上的那个由细圆环组成的锁链戒指,出了门。 ‘褥皴’的皮肤可以从原子层面上变化组合结构,易容成另一个人或者事物。但格里菲斯手中的‘褥皴’皮肤只有一片,支撑不了太大的变化,却刚好可以覆盖在脸面上,变化容颜。 所以,半个时辰之后,格里菲斯穿着乳白色的鱼云跪坐在桌边品着茶,黑色包浆的枣木桌子上檀香袅袅,一种名为‘禅’的意境在狭的房间内回荡开来。 大妖的眼睛半开半盒,似乎在用眼白睥睨着桌子另外一边的女子,他的容颜是耀眼的月白色,油灯下反射出光晕,与不知道正身处何处的花爷面容有九分相似。 身处店的格里菲斯如今的外貌正是大妖陨落前的样子,使用‘褥皴’之后,便自然而然的变成这样。 他此时坐在殿那歧伯的屋里,垂着首听着身前女子的低喃,烛光摇曳哔啵作响,没多久,便听见女子低声的哽咽声。 “那个时候,我们都在阳城,一起在荣华工作,一起做营销管理。 06年我刚参加工作,在业务上什么都不懂,他当时已经工作了几年,对我来,是个性格和蔼的前辈。 参加工作的第一年,我作为新人被分配到那人的手底下。还记得那时候,他人很温柔,做事细心,很关照我的。 我毛手毛脚做错了事情,领导责备下来,他就甘心挨训,默默为我遮风挡雨……他还会喜欢我,听到这话我原本是很开心的……他明明要娶我的……” 女人到这里已经哭花了妆容,她沉浸在那份曾经甜美的回忆里,以至于失控到情不自禁的耸动起肩膀来。 格里菲斯在明灭不定的光线里坐定着,他用手指戳了戳下眼睑,表情似乎有些瞌睡,于是便抬起袖口,遮着嘴巴隐秘的打了个哈欠。 “但一切都变了,他不爱我了,我能感受到他不爱我了……他看我的眼神,他看我的方式……都不对了……他不爱我了……” 女人神情在这里突兀的转折的一下,脸颊的表情变得棱角分明,一种名为‘恶毒’的情绪像烟雾般弥漫,于是她接着道: “那个女人,是那个女人毁了我的一切……那个狐狸精,她夺走了我的一切……” 或许是这声音有些尖锐,原本精神不佳的格里菲斯了一下脑袋醒过来,随即撅起嘴巴附和道‘坏女人……’ “他凭什么夺走我的一切,她知道什么叫同甘共苦吗,经历过相濡以沫的日子吗,难道就只是仗着外貌好看,就能否定我们的过往,践踏我所有的努力吗?!……不行!!我不甘心,凭什么长的好看就能够轻易拥有我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的东西,她邓佳佳算什么,出卖皮相的**吗…… 他不是喜欢这**的外貌吗,不是喜欢以貌取人吗,哈哈,真好!我让你毁了那**的容貌,让她每天起来第一眼就能从镜子中看到自己有丑陋肮脏,我看她还怎么勾引男人,我看他还怎么爱她!!” 容颜清晰妖冶的大妖正襟危坐,表情严肃的鼓了鼓掌,咬牙切齿的道: “俊男美女必须死。” 这极端的话出口之后,反倒是那个满脸怨毒的女人被吓了一跳,她红着脸吱吱呜呜了半天,或许是觉得自己是美女还是本身喜欢俊男的缘故,终于纠正道: “咳……也不是每一个长相好的人都该死……” 格里菲斯表情严肃的看了对方一眼,表情有些苦大仇深,他用手指头挠挠头,看起来颇有些迷茫: “是这样吗……” “额……大概是吧……” 在那之后,格里菲斯拿出一个古色古香的枣黑色的木盒,他掩着袖子,将木盒分开两瓣,呈现出那个躺在木盒正中央的淡银色的卷轴。 殿那歧伯的俊俏老板笑呵呵的单手拎出卷轴,一挥袖铺陈在女人面前,像一张充满诱惑的美丽画卷。 “签吧。” ps:今天是什么日子耶,大家组团来打赏我了,开心。话最近几天生病有严重,昨晚只休息了一会儿,所以今天一整天都有比较迟钝,只看到了倔强的木子的两次100打赏,抱歉了呦。我现在抓紧时间更新一下打赏信息,感谢堂主大人‘超级无敌大魔王v’588打赏,感谢我的亲亲‘爱书101041’的1888打赏……恩,话你们最近为什么出手那么阔绰了,是不是收到红包了呀。 第一一九章 婚礼 荣华实业产品营销部的副经理柳青是个年少有为的人,年龄不足30岁,便已经走到别人拼搏多年也难以企及的人生地位。 柳青经理为人务实,寡言少语,最初来公司的一些年,由于不善言辞,倒颇是受了许多误解。 但扎实肯干的人终究会显现出来,只是柳青的运气好一些,大概只过了三年,便被领导相中,提拔成了经理。 事业上一帆风顺的柳青,爱情上也是不错的。 去年夏天,公司里来了一个名叫邓佳佳的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姑娘,这小姑娘长相清纯可爱,人也活泼机灵,很快得到了公司内部大部分同事的喜爱认可。 时间就这样匆匆过了几个月,郎才女貌,两个陌生的男女之间便逐渐萌动了情絮。不过柳青在提升到经理之前,还是小职员的时候,似乎有一段秘密的地下恋情。其恋爱的对象,好像也是当时进公司的一个新人,貌似感情还一直不错。 但相爱的人在时间里跑,许多时候,会把自己跑丢掉。那些初时执子之手,再见时两看相厌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少见。 或许是由于厌倦了旧爱,又或者是喜爱新欢,再或者是某些不为人知的迫不得已的理由,柳青和之前的女友分了手,毅然决然的投入到了新的恋情里面。 这事情当时搞的还比较轰动,被甩的女人在办公室里当场发了飙,拍桌子撕文件的。柳副经理捂着额头关上门,小声的解释着,但效果并不好。 最后那个女人闹够了,哭着甩了门出去了,好像走之前还喊着‘你会付出代价’之类的话,柳副经理站在门口也没吱声。 再后来两人又谈了几次,结果当然并不令人愉快,女人吵闹的声音,即使隔着门,同样会被人听到,什么‘你说好的爱我呢’、‘你算个什么东西’之类的伤人伤己的话,男人不知道是被吵的烦了还是本来便性情凉薄,打了女人一巴掌,没过两天,女人也被公司劝退了。 这事情本来至此便告一段落了,柳青和邓佳佳心安理得享受了一个多月的蜜月时间,那个被甩了又被劝退的女人很‘知趣’的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好事不可多磨,柳青和邓佳佳想着夜长梦多,别被俗世拆散了有情人,便早早的完了婚。 新婚燕尔,夫妻宴请了相熟识的朋友,宾朋满座之间,一个俊美的青年人,随着宾客流淌而至,洒然落座于席间。 那一晚,穿着黑色礼服的新郎端着酒杯谈笑恹恹,他身子笔挺,一手挽着新娘,一只手端着一双透明酒杯。性格开朗直爽的新娘今晚一袭白衣盛装,婉约可人,虽少了几分天真,却多了身为人妻后的责任与知性。 郎才女貌,身着盛装的宾客们端着酒杯轮番为新郎新娘敬着酒,说着一些贴心知己的祝福话。席间当然不乏某某、某某相互对拆当年的糗事,更是有这些年间,劳燕分飞的人们唏嘘的经历和情感。 当年同窗苦读没心没肺的朋友、同学,转眼间便被社会冲击成三六九等总是让人唏嘘,但总体的氛围还是令人向上开心的。 坐在白衣男子身边的女人止不住多看了俊俏的同桌几眼,酒过三巡之后,便大着胆子,跟对方聊了起来。 俊俏的青年人举止得体,笑容淡淡,谈吐间写意着轻松诙谐。他的言语娓娓道来,那其中的味道,有些漫不经心又让人印象深刻,就像是时间沉淀下的某些东西,又或者是从中世纪沉默走来的最古老的宫廷贵族。 宴席的男女很多并不熟悉,甚至于作为主人的新郎新娘也并不完全认识。这个主要是因为席间宾客的组成为男女双方的朋友,男方可能并不识得女方的朋友,而女方亦是如此。 格里菲斯便混在这两者间隙之间,噙着笑容,对着每个经过的亲朋微笑点头。 那新郎和新娘端着酒杯已经喝了一巡,期间格里菲斯还凑过去说了一些祝福的话,然后两相欢快,其乐融融。 在酒精的烘托下,宴席的气氛节节攀升,不久,便有相识的熟人喧闹着,开起新娘新郎的玩笑来。 那时间,酒店外已经下起了蒙蒙细雨,半拉的窗子上条条雨线顺着玻璃流下来,显得清冷。 窗子内人烟拥挤,气氛热烈。有个染着黄色头发的男子拉扯着新郎和新郎要求彼此说着情话,还要亲吻。 周围的人群激烈的响应,用两个喝空了的饮料瓶相互击打着大声应和,白衣的男子坐在房子的中央拍着手轻轻笑着,似乎在享受着这热情的气氛。 等新郎新娘被闹腾了一番,新娘红着脸咬了一口悬在空中的苹果,新郎表情无奈的推开了身边提着苹果乐开花的同事,随即又被人要求重现结婚当天男女双方表白的情景。 性子冷淡的新郎苦笑着推脱了几次,没有成功,便只好苦着脸拉着妻子走到一个地势颇高的地方。 柳青二人的婚礼是在当地一个教堂之中,不算很正规,连牧师都是临时找人客串的。 夫妻二人上了台,想了想就要重现那天在‘牧师’的主持下讲的那段‘无论贫穷富贵……’之类的话下,以便两人表现出对爱情的诚恳、忠贞和憧憬。 剧本已经确定,夫妻两人想了想还需要一名演员来做牧师,他们往低处看了看,然后那个坐在客厅中央的白衣男子便举着手踊跃的参与了进来: “做牧师啊,我在行的……” 他说了这样的话,整了整月白色的衣服,似乎在说‘你看,我连衣服颜色都有准备好的’。 有人愿意出头成全这段闹剧,当然是没有人反对的。虽然众人之中大概会有些人疑惑着‘这人是谁’,但满目的男男女女陌生人着实不少,便自我开导着‘这是柳青的朋友’或者‘他是邓佳佳的同学’之类的。 俊俏的白色青年从座椅上起来,顺手捉起身边的菜单,翻开两页走到柳青两人中间。他表情严肃神圣的开了腔,说了一些祝福的话,下面的人被他的演技和演技营造的气氛所影响安静下来,但随即又有人嬉笑着跑出来,将一杯装着红酒的酒杯送到年轻‘牧师’手里,并出谋划策说‘看着点这两个家伙,谁不认真表演,就泼谁。’ 这话一下便引起了哄堂大笑,然后又有人起哄道‘看谁不顺眼就泼谁’,俊美雍容的‘牧师’点头微笑着举了举酒杯,之后便是又一浪的笑声。 演出继续,‘牧师’端着菜谱看起来神圣庄严的说着话,新郎新娘一左一右站在他的下手,那言辞说道: “我们今天在这里出席这位男士和这位女士的神圣的婚礼,请问你们两彼此当中,有谁有什么理由认为你们的婚礼不合法吗?”结果当然是没有,于是他又问道“在场的各位当中,有谁能提供正当的理由,指出这两位的婚姻不合法吗?” 这一条倒是惹起了宾客的热情,有人喊着‘新郎太丑了,新娘子太靓了’‘新郎为什么不是我’之类的话,嘻嘻乐乐之间,好不容易才过渡到下去。 “牧师”的身体向右转了转,对着新郎问道: “柳青,你愿意接受邓佳佳作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贫富贵贱,不论贫穷疾病,不论困难挫折,都会陪在她身边,爱她,保护她吗?” 右手边的柳青便整了整情绪,他似乎被这情景带回到结婚那天,所以表情有些沉湎,看起来也有些许的紧张。 “是的,我愿意。” 这之后,‘牧师’又转过身来,对着新娘说道: “邓佳佳,你愿意接受柳青作为你的合法丈夫,无论贫富贵贱,不论生老病死,你都愿意永远陪伴在对方身边,不背叛、抛弃他吗?” 新娘眨了眨眼睛,也甜美大方的做了回应。 “是的,我愿意。” 这话之后,宾客们又是一通热情善意的嘲笑与嘘声。雍容俊美的牧师虚抬着手压了压,现场随即又安静起来。他嘴角勾了勾,顺手又翻了一页菜单。 “柳青先生,你愿意接受邓佳佳作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美丑,都会陪在她身边,爱她,保护她吗?” 新郎表情无奈的做了肯定回答,这话虽然不在标准流程之内,他想着果然到了宾客自由发挥的整人时间了。 白衣服的‘牧师’撕了撕嘴角,灯光下露出惨白色的后牙槽。他迷乱陶醉的半闭着眼睛,露出弯弯月牙,单手举着酒杯,品了品那浓郁红酒的味道。 “柳青先生,你确定愿意接受邓佳佳作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美丑,都会陪在她身边,爱她,保护她吗?” “是的,我愿意。”新郎回答的铿锵有力,这似乎显示了男性的某些品质或者是对于爱情的忠贞坚持,下方的宾客们又热情起来。 然而那欢呼声还未叫喧出口,那个站台上月白色的男人手一滑,半杯红酒便脱出杯体,泼在了新娘的脸上。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呦,哈哈。谢谢‘溯奚’的关心呀,尿弟生病已经基本上好了,难得亲还挂念着,有点羞羞的呢。 哈哈,总之新一年快到了,祝大家越来越开心,家庭愈加和美,与四邻和睦,嗯,大概就这样。 第一百二十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酒红色的液体在新娘的脸上肆意流淌,那新郎猛然想起之前有人喊着‘看谁不爽就泼谁’的话,心里想着‘还真有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但面上表情却更加无奈了。 但这无奈并未持续多久便转变了茫然,随即变成惊恐。 只见那个被红酒泼的满头红色的女人脸上的皮肤像是见了光的白雪一样渐渐融化,蜡烛一样顺着颧骨和下颚滴落。 而皮肤融化露出粉红色的筋肉肌腱,大大还未融化干净的皮肤毛发纠结成团变成一个个的塑料质感的泡泡,挂在面皮上。 但这个时候,作为新娘的已经毁了容颜的女人仍不自知,她语气幽怨着,半似娇憨的道: “美女都忍心泼,你真是个坏家伙。” 白衣的‘牧师’温暖的笑了笑,他的气质始终阳光沉稳,贵族一般,所以便礼貌雍容的举着杯子对着新娘欠身致意了一下,将剩下的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敬我们美丽的新娘。” 完,他将酒杯向后扔去,月白色的袍子也被随手扯下来,扔在空中展起来,如同一朵盛放的礼赞。 “祝我们无论美丑,都不离不弃的新郎新娘们永远幸福……” 再次福了福身子,男人背对着众人挥了挥手,潇洒的大步走开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 …… 柳青和邓佳佳的事情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天气由阴霾转向晴朗。一个人躺在树下憩,过不了一会儿,便会有天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投下参差斑驳的光影。 至于新郎新娘二人之后的故事如何,格里菲斯全然不知道了。他闲暇时候会侍弄一些花花草草,或者坐在青石凳上哀古叹今一番。 偶尔的时候,也会受到因果弦线的感召做一些任务,有些简单,有些困难。而类似柳青这类棒打鸳鸯或者灭绝人性的也有一些,格里菲斯冷着脸做下去,多少找到了一些做反派boss的感觉。 ♀←♀←♀←♀←,&lt;div style=&quot;margin:p 0 p 0&quot;&gt; 当然,做好事的时候也会有些,格里菲斯化身爱心天使,救死扶伤,普度众生云云,其实也就是一加强版的雷锋。 反派也好,雷锋也罢,因果的执行者其实不需要太多感情,顺应因果,精确果断的斩下去,断掉那份执念,对于这一,格里菲斯自认做的还不赖,所以他觉得自己威风无限。 而对于大妖的那一间怪异店,它其实和花爷的殿那歧伯相互连通,是一家店的两面,而在这阴森店地下室,实在名副其实的陈列着许许多多或者恐怖或者怪异的‘战利品’——每次执行任务之后所支付的剩余价值。这些战利品的种类许许多多,其中一些是破碎的陶瓷,腐烂的手指,干枯的尸体,泡在玻璃罐子当中的眼球,也有一些是泥封的土罐或者奇怪的植物。 这些东西被收拢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放在橱柜中一格一格的封存着陈列起来。实际上,重生之后,大妖做了多少任务就有多少个这样的格间,封存着多少个光怪陆离的玩意儿——格里菲斯每次出任务都有随手捡拾‘纪念品’的习惯。 格里菲斯偶尔也会来地下室打扫一番,他有一个专门的鸡毛掸子,通体纯黑,毛色柔软。大妖每次用它来做保洁的时候,总是心情愉快。 …… …… 即将成年的少年人是被好奇堆笺成抓狂的年龄,吉良自从注意到那个阴森寒冷的店之后,虽然每每想来总是汗毛倒立,但却控制不住总是会情不自禁的想念。 一个人的好奇堆积起来也是一种苦难,吉良自从对于殿那歧伯产生了浓郁的求知欲之后,一有空便要去那家店观察一番。 奈何殿那歧伯开业的时间并不固定,店主也不是一个喜欢开门做生意的人,所以吉良的好奇心注定不会有答案。 这一份奇怪的执念撩拨着年轻的男孩,从春天走过夏天,转眼间来到了秋天。 吉良的心就像是被猫爪挠过一样,内心畏惧着,好奇着,求知着混沌成一圈复杂难陈的情绪。 这个理所当然是一种痛苦,吉良觉得这已经超越了他年龄所应承受之痛,所以便理直气壮的找了人来分担。 吉良找来分担心中好奇和痛苦的人是大脑袋格里菲斯,从青羽那事情距离现在又过了快一年的时间,所以,格里菲斯随着年轮的增长在身量上也长高了一些,大概有一米七二左右了。 可能由于工作劳累又或者是青春期的男孩子比较容易摄取体内脂肪,格里菲斯经过这大半年的成长,身量上虽然长高了几公分,体重上却没有变化多少。这种事情反映在外在形体上便是大脑袋格里菲斯变瘦了——虽然他的大脑袋还是没有变化多少。 变瘦之后格里菲斯的外形轮廓总算好看了一些,至少不会像当初时候阳光下背影都臃肿变形成一坨米其林的样子了。 俗话一白遮三丑,实际上,人瘦起来,也可以让人惊艳的。 格里菲斯变瘦之后让人惊艳倒是不会,但外貌上的确骺实俊俏了一些。大脑袋原本的外貌其实并不算太差,属于那种很傻,很肉感,脸蛋红扑扑的跟在姐姐阿姨屁股后面卖萌的类型。 如今的大脑袋,在身材瘦下来,轮廓硬朗之后,那份天真的傻劲理所当然便荡然无存了,取而代之的便有了一份淡淡的儒俏气质。 当然了,这丝丝缕缕的变化是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滴滴的累积成的,时常陪伴在他身边的吉良和吉庆或许因为司空见惯从而视而不见,但格里菲斯这种气质上的转变,实实在在是已经在进行了的。 这样的事情,在大妖漫长的生命中,实在算不得大事情。在他生命的不同形态,有外貌极丑的时候,也有不错的时候,甚至于大部分的时间,大妖都是以一种非人的形态存在着,所以对于这样的表象,看的也是极淡的。 吉良的痛苦还在继续,即使他将痛苦分担给了大脑袋也是没有减少多少的。 事实上,大脑袋的表现,常常也会让吉良纠结。比如,两人全副武装藏身在蒿草里,信誓旦旦要抓住殿那歧伯店主的痛脚。 这包含了信念的枯燥等待可能一等便是几个时,十分枯燥难熬。尤其是夏秋季节,蚊蝇猖獗,躲在草堆里偷窥简直就是喂蚊子的行为。 每当这个时候,性子跳脱的吉良便会耐不住寂寞,生不如死,偏偏还不甘心放弃,只好扭来扭去跟个蛇精病似的。 而大脑袋就安静多了,他一贯不怎么聪明,没事的时候蹲在墙角一过就是一上午,十分没有存在感。躲草堆偷窥什么的,根本不是个事儿。 实际上,每当这个时候,便是大脑袋的放空时间。只见他往草丛间一坐,两眼便开始渐渐散神,瞳孔也涣散了,跟个木头墩子的,与吉良形成鲜明对比。 反正是发呆,在哪儿发呆不是发呆啊。 随时随地发呆,它其实是一种天赋,大概是那种智商不足80之人的专属技能。往常吉良在家的时候,没事就嘲讽格里菲斯是一个‘瞌睡虫’、‘呆面瓜’,如今也有些羡慕人家的那份‘定力’了。 这个其实并不是吉良最羡慕大脑袋的地方,格里菲斯还有一种谜一样的技能——他不怕被蚊子咬,或者,蚊子干脆不咬他。 发现这一现象其实是吉良偶然间的观察所得。 当时正值盛夏,骄阳似火,草茎低垂,连知了也不怎么叫唤了,似乎风沙中都带着火星子。 吉良和格里菲斯穿着背心,头上着土黄色的草帽,蹲在树后面偷窥那个终年不开门营业的店。那烈日下,低矮的殿那歧伯投下阴影,看起来竟有一丝冰冷森寒。 这季节正是苍蝇蚊子之类的东西活跃的季节,那些乱七八糟的虫子在林间飞阿飞的,趁着吉良不留神,落他身上咬一口就跑,弄的吉良苦不堪言,身上到处都被咬的坑坑洼洼。 因为这个缘故,吉良每次回家之后,都要往身上摸一些爽肤水,风油精之类的东西,才会稍微止痒。 有几次特别严重,夜不能寐痒到死去活来,就想着找心理慰藉。心理慰藉是什么啊,当然是在自己痛苦的时候,看到别人比自己更痛苦。 吉良就想着,格里菲斯一整天同自己呆在一起,没道理自己被蚊子咬成狗了,肥头大耳的格里菲斯会安然无恙。 抱着这样恶劣的心态,吉良恶行恶像的就把大脑袋的房门踹开了。结果当然是令吉良失望的,当他发现大脑袋毫无异样的太字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吉良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把格里菲斯身上的衣服一撸,竟发现白花花的一片,一个被蚊蝇叮咬的痕迹都没有。见到这种情况,吉良的脸都绿了。 ps:感谢溯奚的打赏,谢谢亲的关心呦。 第一百二十一章 微澜 有道是有攀比才有心理慰藉,同样的环境下,看到别人比自己惨,心里面就会好过一些。 但若是抱着这样攀比的心情去,竟发现别人比自己过的好了不是一半,发生在自己身上所有不如意的事情,在人家那边压根就没有,那种心里的落差,简直能让人发狂。 所以吉良当时眼圈就红了,脸委屈的差就落泪了。这事情想想也是的,凭什么大家一块出去只有自己挨咬呀,人家格里菲斯长那么胖,表面积都是他两倍了,不咬这个逗逼偏咬我,你没有歧视我都没有人相信的。 在这样思想的影响下,吉良愤愤不平了好久。他为此专门带着格里菲斯龙潭虎穴里面蹲了很长时间,甚至恶向胆边生的在蜂窝下面让大脑袋吃着蜂蜜躲草丛,但大部分时间里,格里菲斯总能相安无事,而吉良也不会因为穿的多,而总不被蚊虫叮咬。 这种情况持续的久了,吉良也就习惯了。怨天尤人并非吉良的风格,实际上,他并不是那种能够长久承受悲伤的体制,所以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自我慰藉的方式——有时候吉良还比较乐观的想,是不是自己天赋异禀,血肉香甜,特别招惹类似蚊虫的动物喜爱呢。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当吉良坚持不懈的,一得空就往殿那歧伯的屋边上埋伏之后,终于等到了那扇**的、窄的、令人不寒而栗的店门第一次向他敞开了。 殿那歧伯的店门向着吉良敞开,实际上也并不准确。 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当酷热刚过,夜间的风才开始吹起来。吉良吃饱喝足,挺着滚圆的肚皮,剔着牙从房间里走出来散步。 时间大概是到了夜间的十一二钟,皎洁的月色当空高照着,吉庆和吉阿满因为一整天的劳碌现在已经睡下了。 吉良精力旺盛的躺在庭院的凉椅上打着饱嗝,不远处梁秋家的灯火也熄灭了,黑暗中梁秋智识脱了鞋子,抱着因为夜深而悄然睡去的妹妹进了房间。 10∽10∽10∽10∽,&lt;div style=&quot;margin:p 0 p 0&quot;&gt; 吉良在凉椅上躺了一会儿,不久之后穷极无聊的他又想到了那间商店。 吉良几乎是典型的多动症患者,他能想到的事情总会尝试着做一做,的时候就连胶水的味道也因为好奇而品尝过。 横竖是睡不着觉,吉良便起身出了庭院,沿着路径往下走,不久便到了那个熟悉的店。 月明星稀,树影斑驳,四周一片静谧,虫鱼鸟叫的声音在这个时候便清晰了起来。那个叫做殿那歧伯的店子果然如同预想中那样,紧闭着店门。 吉良不以为意,他坐在树后听了一会儿,直觉的神清气爽,似乎气质都空灵了许多。 吉家的家主就那样靠着树,似乎越加舒服。 然后在不经意之间,他无意识的转头,却看见那个经年无人的店猛然向他打开漆黑**的房门,就像某头凶恶的野兽从沉睡中醒过来,裂开了择人而噬的口腔。 吉良当时的反映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来了’、‘来了’他这样对自己,与他自己而言,其实也并不知道在激动着些什么。 激动归激动,经历过一些事情的吉良还算沉得住气。他矮下身子,趴下了,尽量用杂草掩饰住身体。 ‘吱妞吱扭’,户枢摩擦着木门框在寂静的夜晚清晰刺耳的传过来,听起来仿佛是一个全身散发着霉味的巫婆拄着拐杖在漆黑浓稠的木门里怪笑。吉良脑补着这样的事情,浑身上下长满了鸡皮疙瘩。 深夜无人自开的店很快迎来了今晚的第一位客人,那是一个着装精美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女孩,她似乎是某个富人家的独生女,衣着华丽,头上的饰品珠光闪闪。 这女孩子蹦蹦跳跳的走到木屋门前,左右看了看,视线扫过开着的房门,黑暗中,她似乎是看到了什么,猛然欢呼一声,跑着冲进店子里面。 在女孩子冲入店子之后,殿那歧伯那破败的房门‘轰然’闭合,那个女孩的清脆声音便如同被切断一样,徒然消失掉了。 面前的这情况,外加上殿那歧伯长久以来给吉良留下的负面印象,让他第一时间便联想到了拐卖人口,怪蜀黍诱骗姑娘看金鱼之类的东西。 吉良是个有正义感的人,而且他最近在玩一款名字叫做‘法外制裁者’的游戏,游戏的主角便是一个致力于以个体力量惩治不法分子的愤青,吉良对他崇拜的不得了,早就决心要用心模仿学习了。 但面对不法事实的发生,他还是缩掉了,毕竟那些未知的危险还是挺让吉良畏惧的。理想与现实在这里的冲突了一下,吉家的大男人正义的心脏在用力谴责着他,于是他就这样踟蹰着,在冲动和畏缩之间徘徊。 不过,还好那个女孩子进入殿那歧伯之后不久便出来了,女孩出来的时候同样蹦蹦跳跳,手中还多了一个线条精美华丽的洋娃娃。 女孩怀抱着娃娃就那样子开开心心的走掉了,她的背后那个看不到门内事物的黑暗里,似乎有神经不正常的人在悉悉索索的喃喃自语,仔细听起来又似乎只剩下了风声。 之后的后半夜再也没有发生任何奇怪的事情,吉良心翼翼的靠在大树后面,整宿都没有回家。 随之而来的几天,吉良的大脑陷入了短暂的真空期,他其实有些不大确定那一晚上所看到的东西,对于自己认清殿那歧伯的真面目有任何帮助,又或者,那一晚上他所看到的东西,只是某种尚不明晰的信号。 这种状态持续了三天,第三日夜间快到零的时候,守着秘密憋了足足三日的吉良终于受不了了,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终于一屁股坐起来,一脚踹开门,就冲进了格里菲斯的房间。 接下来便是酣畅淋漓的一番陈述,吉良抓着睡着迷迷糊糊、神志不清的吉阿满针砭时弊,痛陈当日的所见所闻。 这种咆哮式的陈述方式只进行了五分钟,两个只穿着内衣裤的男孩子面对着面盘坐在床上,吉良双手抓着格里菲斯胖嘟嘟的脸,一边摇晃一边大声喊。 然后被吵得醒过来的家姐吉庆,便穿着碎花的单衣走了进来,拎住吉良的耳朵便将他拖出了房间,临走的时候,还贴心的关上了房门。 关于殿那歧伯的事,这个夏天再也没有出现异样,尽管吉良信誓旦旦,带着大脑袋格里菲斯蹲守了一次又一次,疯狂的时候,还动过吉庆一块出动,但至始至终,斩获甚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夏日过去,秋日的荒草长起来。一次次失望的次数多了,有时候,就连吉良自己也在怀疑那一晚所见的,是否真实存在过了。、 不管怎么样,深夜遇到抱着洋娃娃的女孩,听起来好似有些噱头,但的多了,听得多了,那份稀奇怪异便淡了——不就是个孩女嘛,老子白天的时候分分钟见过一打儿。 …… …… 这样的日子在这新的一年里缓慢又柔软的发生着,金色的秋天里,高大的阳光下,那些树荫下的黑和不知时日的午眠,成为那一年里无知无觉,又无法抹去的回忆。 秋末的时候,上岛里来了一个名叫盖伦的人,男人身材高大,方头大脸,是个典型的东西方混血人种。 盖伦先生有着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应该是常年风吹日晒的缘故,所以他的皮肤看起来比较粗糙,面目上也只是粗粝农村汉子的形象。 他表情严肃,身体看起来又有攻击性,刚来的时候,算是没有什么朋友的。 但时间久了,难免会有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过来打招呼,盖伦先生也会一一回应。这样的日子多了,便有人觉得他并不是个性格很厉害的人。 吉良认识盖伦先生是在一个秋天的雨后,那时日已经过了十一月,较上岛来讲,已经到了保暖防寒的时候了。 那日子,吉良卖过手工艺品回来,刚好遇到背着军绿色行李包站在公交站牌边上抬头看指示牌的盖伦先生。 当时的天空还在下着蒙蒙细雨,身材高大的男子头发被雨水打湿掉,趴在额头上。 听见脚步声,盖伦偏过头去,看见徐徐走来的男孩子。他想了想,笑了一下子,然后抬起头来继续专注的看悬挂在电线杆上面的站牌。 在街道的尽头,带着白色围裙的吉庆拉着一个脑袋大大的男孩子在向这边招着手,吉良大声朝那方向答应了一声,从那个男子身边跑了过去。 秋天的雨是一种矫情的东西,它缠缠绵绵,像是那些无法挽回却不忍丢掉的感情。 大雨过后,如烟的细雨断断续续的在空中飘荡着,这样的天气里,行人也很少了。 大家新年好呀 辞旧迎新,尿弟在这边给大家送祝福啦。 生活往往有波澜,旧的一年里,不论大家成功失败欢乐痛苦,都希望大家能够忘记背后,努力向着前方看。新的一年里,愿你们不要执着于工作,不苛责于学习,仔细家庭之温馨、责任与倚靠,多以美好的眼去看身边的人事物——仔细想来我们生活的环境如此美好,只是我们的眼目定睛在坏的事物上罢了。 尿弟这些,希望大家与尿弟共勉。尿弟本身是个性格恶劣的人,所以与大家一起多多学习。 不管怎样,新的一年来了,愿我们都是新年新气象呦。 第一百二十二章吉家放心店 晚饭之后,吉良跟格里菲斯吹了一会儿牛皮,便打着饱嗝出来散步。 他沿着那条街道往下走,在烟雾里,那个男人仍旧站在那个街角,仰着头表情严格的看着头顶涂着白漆的站牌。 吉良撑着伞走过去,那人站在雨里已经不知过了多久,所以看起来有些狼狈,连外套也湿润了。 吉家的家主是个有些热情的人,他从那人身边第二次走过去,抬头看了看站牌,并没有见识到异样,所以他又将目光降在了那人的脸上。 感受到来人,名叫盖伦的男子低下脑袋,他眨着眼睛看了吉良一眼,没有言语,又转过头去,继续看那块站牌。 吉良陪着男人无声的站立了一会儿,雨滴打在伞盖背上,滴滴答答的,在遥远的地方,有救护车的警鸣,‘依依呀呀’的渐行渐远。 然后,天又下起了大雨,吉良雨伞丢到那人脚下,右手遮住头顶,小跑着回家去了。 …… …… 与盖伦在烟雨里无声的邂逅在吉良的生命里是少见的事情,他在脑海里刻画着下雨天的那种氛围和气势,私下里,觉得是很帅的。 但这次的邂逅对于少年人来讲,并不是一句简单的‘很帅’就能够轻轻带过的东西,在不久之后,吉良便见识到了那个男人身后,令人惊悚、害怕的东西。 时间走过十二月,名叫盖伦的男子似乎打算暂时定居在这里。 吉良好多次出去做生意、卖东西的时候,都有在街头巷尾见到过他,而后者也会向他点头打着招呼。 盖伦先生很喜欢手工艺品,他的军绿色旅行包里面就有不少。 两人相熟之后,盖伦曾经给吉良看过自己的背包,里面很多精致的小东西都让人叹为观止,是盖伦走过不同的岁月和风土,在那些令人怀念的记忆和人情里所留下的纪念。 对于吉庆的手工艺品,盖伦先生私下里说是很喜欢的。他是个言辞不多的人,所以夸奖起人来,也只是单调的重复词汇。 盖伦先生偶尔会跟吉庆学习编制手工艺品,两人性格偏向安静,所以坐在一起,倒是给人一种宁静的味道。而同时,因为盖伦先生见多识广,倒是为吉庆的手工艺品提供了许多新奇的点子。 游历过山川海洋的人,胸襟多少会有些豁达。 盖伦先生性格简单,有些时候,甚至让人觉得太过洒脱了一些,吉良对之于他,有时候也是会感到惋惜的。 薛亦杰还是保持着偶尔来吉家串门的习惯,他喜欢吉庆,偶尔看见盖伦和吉庆坐在一起讨论事情,便小气家家的冷嘲热讽一段,盖伦先生便只有无奈的苦笑。 而每当吉良问道职业的问题,盖伦就笑着称自己是地貌考察社团的,平日里到处走动,做些平常人不愿意做的远离家乡的游历事情。 身材酷似搏击拳手的盖伦先生还说,他所在的社团是私人性质的,几个趣味相投的朋友联手创建,考察到商机的时候,也会赚一些外快。 这个外来的亚裔混血就这样在这个冬季里浅浅的制伏在小城里,他就像一叶浮萍,飘荡在人群的边缘。 吉良所在的地方是一片居民区,实话说,这里已经居于郊外,交通并不发达。在这地方,是没有旅店之类东西的。 盖伦仍旧挨家挨户的住着,同一个屋檐下,他悄悄的来,悄悄的走。 起初的时间,盖伦是在贵子小姐家里住着的。因为智识先生经常出差在外,梁秋家的房间便空旷着,很有一些房间。 但后来,吉家招了几次贼,盖伦便搬到吉家住了。 当然这种入住是没有经历过主人同意的,不过盖伦并不是一个在乎道德伦理的人,他做起事情来,没有心理负担。 相对于沙镇,吉家在这里的日子要相对宽裕、优渥许多。但这并不足以支付吉家开通暖气的费用。而实际上,在吉家的客厅中,有一个很大的壁炉,那个会为吉家卧室的上半夜,提供足够温暖入睡的热量。 但吉家的后半夜是冷的,尤其是在上岛这种偏向北方的城市,一整晚下来,窗子的玻璃上便会结出冰花。 吉良家有三间卧室,每个房间面积都不小,住起人来相对宽裕舒适。 或许是厌倦了沙镇拥挤的日子,又或者是,岁数大了,需要**的缘故,现在的吉家的三个卧室,便分别被三人分配掉,形成单间的格局。 盖伦搬入吉家之后,便没有了房间可以入住,好在他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一个人靠在壁炉的余烬边上坐着也能将就一晚。 但上岛的夜终究是冷的,盖伦便为自己买了一件外套,晚间的时候,尤其是后半夜,便用它将身体裹起来。 吉良家前些日子遭了些贼盗,但没有损失多少东西,盖因吉家现在没有钱财可供偷取。 盖伦入住吉家有一个好处,那便是令贼盗猖狂的吉家安宁了一些,至少在吉良的记忆中,那段时间吉家是没有怎样遭受偷窃的。 背着旅行包裹的男人就这样容身在这样的小镇里,说不上眷恋,更加谈不上归属之类的东西,盖伦只是单纯的想在这一块地方歇一歇脚踪。 有时候走过的地方多了,便会有预料之外的惊喜,见到不可思议的人——这或许茫茫旅程之中的乐趣所在。 …… 不可思议的人之间,或者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相互牵扯,让彼此之间心照不宣。 格里菲斯夜间里打开房门走出来,他穿着碎花的睡衣裤子,赤着双脚往黑暗的走廊里看过去。 墙角的阴影里,那人缩着闭住眼睛,似乎是睡着了。感受到走廊尽头的目光,他缓缓的睁开半张眼睛,然后回望。 两人的视线在黑暗和光明的交界线划擦了一下,随着那人的转身,渐渐归于平静。 这样的平静在彼此的心照不宣里,变成了习惯,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直到那一天,在那个血月变红的前一夜。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说着人言的夜莺,寻找着丢失记忆的亡者,等待着丈夫归家千年不朽的女子…… 而相对于这一些,或许一两只浑身长毛的人类,便变得不足为奇了。 快到年关的时候,上岛市的大街小巷里都在散放着一股淡淡的喜庆味道,街头巷尾追逐的孩童,空气中的爆竹味道,商店地面上随处可见的烟火售卖,似乎都在预示着新一年的到来。 而这个冬天来临之后,大妖又有些瞌睡起来,他就像一个慵懒的肉虫子,手里只要抱住任何温暖或者柔软的事物便会陷入沉眠。 然而这样的事情,相比于去年要好上很多的,这或者是由于格里菲斯实力增强的缘故。 薛亦杰和盖伦两个无所事事的人这些天被吉良拉扯着为吉家做着最后的清扫和装饰——吉良万事屋在薛亦杰的建议下,最终开了一家名叫‘吉家放心店’的超市,规模很小,主营是财迷油盐之类的小生意,平日里都是性子温吞的格里菲斯在超市里面把持着,卖些东西,总算赚了些钱。 世界很精彩,有钱之后,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家的生活方式便多了很多选择性。吉良和吉庆商量了一番,在为家中添置了一些家具,像是豆浆机之类的东西,都是已经买了的。 不过,由于品味和资金的缘故,吉良买回来的家具相比于房子原主人所留下的东西,不论色泽、材料还是质感上都是要差一些的。即使如此,吉家人还是很开心的。 这些天里,吉家人来人往,薛亦杰倒是跑的频繁,盖伦偶尔也过来帮忙。吉良不知道在哪里弄了一些白灰,在前几日清扫完房间和地下室之后,便要会灰料修补一番。 这一两天,几人为这事情做的热火朝天,而吉庆就会为大家煲上一锅子鸡汤或者排骨,中间还会放置一些姜料和辛辣的食物用来驱寒。 邻家哥哥梁秋智识也从百忙之中赶回家过年了,吉良昨天晚上还看到智识先生牵着贵子小姐的手去超市里买年货,他看见吉良,还笑着说了些祝福话,讲了一些出差时候遇到的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今年的新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电视里播放着新闻的男女主播热情洋溢的做着新闻汇报,大体是某某地方放烟火引起火灾,某某的地方车祸,某某地方提前庆祝新年云云。 但其中的有一条,是令人颇为振奋、新奇的事情——由于气象和星位的缘故,今年的除夕夜,将会有血月的天文现象。 吉良对于这样的事情,一向上心,他实在是有些八卦的,便拉着格里菲斯查阅了相关地图手册,发现在上岛这个城市所处的位置角度,同样是能够目睹到血月这种奇观的。 在这样的等候和对新一年的期待中,时间又往前踏近了一大步。 ps;感谢溯奚的588打赏,亲们新年快乐呦。 第一百二十三章 青疽 由于临近年关的缘故,吉良万事屋如今也休业了,对外宣称是正月初八之后,才会试营业。±頂點小說, 但售卖柴米油盐的‘吉良放心店’还是营业中,当然店里的东西,是有着不同程度涨价的。 吉良放心店的生意一向不错,这个一方面是由于店子内的货物价格公道,货源正规,另一方面便要归结于吉阿满那张呆萌酷炫的大头和容颜上了。 尤其是临近年关,日常用度的使用量增加,吉良放心店这边实在是有不少顾客的。 但在川流不息的顾客之中,也有一些,带着兜帽混迹的人。这些人不定时间、点数,在放心店里面观察、兜转一番,有时候会买些东西,有时候则不然。 或许是觉得格里菲斯智商低劣或者是被他的呆傻表象蒙蔽,这些来考察的人并未有太过谨慎的掩饰,这在格里菲斯眼中,当然是一览无余的。 这样的明目张胆久了,似乎连盖伦也惊动了。 身量几乎达到两米的混血男人,在另外的一个世界里有着截然不同的名字——隐王。在这个深藏在暗处的名字后面,似乎有另外一张脸、一种表情,在述说着某种血腥和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时间是除夕之前的一个周,上岛下了场大雪。 薛亦杰还没有到来,格里菲斯、吉良和盖伦带着棉手套,怀中抱着从镇上捡拾回来的柴火堆,哈着白起小炮回院落里面。 不远处,穿着围裙手上戴红色烤箱手套的吉庆一手推开窗子,探出身子,另一只手用力的挥动着,嘴巴里面在喊着‘快来吃热面包’之类的话,氛围终究因为将近年关的热闹而温馨起来。 众人从善入流,吃过面包之后,盖伦坐在窗前望向窗外栅栏边上,一些假装漫不经心走过或者回望的行人。 他拍了拍手掌,抖落袖口的面包屑,表情和身体徒然舒展开来。 盖伦站直身子,骨骼雄厚的身体在积雪透过窗子的反光里衬托出气势,刺目的光线中,男子笑着推开凳子,边向门边走边说话: “多谢款待,面包很好吃,嗯…… 这些天给大家添麻烦了,不管怎样,我很开心。” 到得门边上,盖伦从衣架上取下发黄的旅行包,他转过身来,从包裹里拿出一件老旧的黑色毡帽,似乎要鞠躬,但想了想,终于还是挥了挥手。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得提醒一下大家。 最近天气寒冷,治安不好,奉劝大家少外出吧。” 盖伦说了这话便挎着包裹走掉了,吉良条件反射的想要反驳几句,到嘴边的那句‘说什么傻话,治安哪里不好’,随即反应过来,感受到气氛不对,才意识到盖伦似乎是在道别了。 这事情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吉良并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明明前一秒还在开开心心的吃着面包的。 到盖伦始终是个旅者,在吉良的理解里,或许上岛这样的驻留,也只是漫漫旅程中的一个细小环节,等到缘分耗尽了,新鲜感过去了,终究是要离开的。 没有理会吉家大当家心情的微妙变化,背着几乎褪色的军绿色包裹的男人踏着积雪从栅栏中央的正门走了出去。 他与那些交头接耳的行人擦身而过,然后在那些不知名的慌乱视线和漫天飘洒的风雪里,融化成一道模糊的背影。 流淌在街道上的穿着新衣的行人和欢呼的人群冲淡了离别后悲哀的心境,吉良将那种离别的心境刻意保持了两天,以成全在他心目中那份被美化过的友情和友情后面被凄美化的坚贞。 但吉良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安静表达相思或者凄苦的人,他吊着脸为友情坚持了两天,第三天就没心没肺的打起雪仗来了。 这时候距离除夕还有四天,夜幕降临,浮蠕在城市的躁动沉淀下来。格里菲斯坐在客厅的壁炉边上,背靠着将熄的余烬,视线透过落地窗子,看向很远的地方。 视线的尽头,火光流淌,大型的高耸写字楼透出的米黄色灯线,像是某个虚幻的国度。 而在那些光华之下,有芝麻粒大小的黑色影子在光线里跳动着,格里菲斯缩了缩身子,倦意涌上来,他闭着眼睛,嘴唇眯成一条线。 “这个冬天…… 太冷了。” …… 穿着白色狐裘的女子单手端着枪,从楼层的边缘跳起来,身子在空中扭了一下,她徒然开枪,子弹打在临近楼体的窗沿上,反弹了一下,擦碎玻璃。 玻璃那边,一个高大的背着黄绿色旅行包男子的身影浮光掠影一般闪过去,等狐裘女人抓住机会扣动扳机,却已经失去了男人的身影。 “福斯特,你出来,跟我回组织。搭档一场,我会为你给求情…… 你这次逃不掉了,青疽来了,你虽然厉害,但是青狙来了……你逃不掉了……” 女子从一个楼层跳到另外一层,她单脚着地,在地面上滚了一下,随即用脚支撑住身子,手里的枪又端起来,游移着指向黑暗里。 “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叫我盖伦,金克斯。” 女人的声音落下去,隔了一会了,黑暗中有悠悠的叹息声传过来,嗓音缓慢仔细品味甚至有着懒惰和思念的味道,但那声源飘忽,似乎是在移动着的。 金克斯举着白色的象牙枪械神情戒备的向四周望过去,她的枪口在虚空中移动着,然后猛然转身,枪身180度横移出去,正要开火,却被一双大手从身后拿住枪托,欺近身来。 枪身被架开,45度角指向空处。 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从背后环住女人的腰线,古铜色的头颅从她陶瓷般细腻白皙的脖颈侧边伸到身前。 “还是这么暴躁呢,金克斯…… 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单枪匹马挑衅隐王可是很危险的。 哦,哈……你不会天真的认为,曾经是搭档,我就会放过你吧。” 女子被高大男子环绕着,身上的肌肉僵硬,正如那人所说,他确实不是对手。事实上,作为隐王曾经的搭档,她比任何人都更要了解隐王的可怕——这个永远看起来无所事事的男人,一旦他开始做事情,便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了。 他嘴里说杀人,即使看起来只是顺口说说,也绝对没有开玩笑的成分。 身材火爆妖娆的女人身体僵硬,未有敢动作,她保持着枪口指天的姿势: “青疽来了,你走不掉的,你知道……”女人的声音冷静富有穿透力,她重复着心中那个富有重量性的答案,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了。 “你从不了解青疽,也从未了解过我。嗯,他抓不到我的,我会易容……”男人表情严肃的指正着女人的话,但当说到‘我会易容’的时候,终于还是开心起来,感觉上就像是考了100分的小学生拿着考卷在自豪一样。 “别再自欺欺人了,福斯特,你懂我说的……” “呵哈,还是和从前一样自以为是呢……青疽、青疽、青疽、青疽……我真的有些怕啊,手脚都在抖,哎呀,我抓不住枪了,你千万别挣扎,哎呀、哎呀……” 男人这样说着话,十分做作的在曾经搭档的火爆峰线上摸了几下。然后,猛然间托住女人手中的枪械,对着虚空中开了一枪。 然后在黑暗里,隐约传来一声闷哼,还有人体扑倒的声音。 “哈,看来你们的人已经快到了,反应比想象中还要快嘛,真不错。 啊……相聚的时间总是短暂,我要走了,不陪你玩了。” 盖伦用长满胡渣的脸在女人白净如烤瓷的脸上蹭了蹭,他将女人手里的枪拿下来,拆下弹夹,分成两段扔到了高楼下,漆黑的虚空里。 他转身拍了拍女人丰满的臀部,推了一把,女人踉跄的前向走了两步。盖伦单肩背着包,往女人的相反方向走。那个被他推开的女人徒然间转身,从贴身的下体内衣中掏出一支细小的枪支。 ‘咔……’ 女人毫无迟疑了激发了子弹,没有想象中的反震力,火光和男人倒下的声音,女人错愕了一下,然后在她的正前方,传来了已经融入黑夜且渐行渐远的男子的言语。 “真是可悲啊,金克斯,空腔和上过弹药的枪械都分不清了吗…… 看来当年选择你做搭档实在不明智,教给你的东西忘的差不多了吧,空腔、实弹?呵,这么明显的重量差别,都能强行无视…… 嗯,你退步了。” 男人未转身,边走边说。 他的左手微张,从其中漏出一抹橙黄,豁然是子弹的颜色。 原来在盖伦环住金克斯的时候,他的左手便已经飞快的在金克斯身体上检查了一遍。金克斯喜欢在内衣里藏些小玩意儿,看来这些年积习难改,倒是让盖伦有了一种时间匆匆飞逝而过的恍惚和感慨。 盖伦摸到了金克斯的藏枪,偷偷卸掉了子弹。然后才将女人手中的枪支拿下来,扔到楼下面去。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危机初现 至于盖伦字里行间提到的空枪与荷枪实弹的枪支之间的重量差别,那个当然是有的,只是一种简单的小技巧。~頂點小說, 但能够被藏身在内衣中的枪支,想来便知道体积并不会太大。而相应的,因为体积的限制,重量上便更加轻盈,在衡量上也更加难以把控。 实际上,被金克斯所收藏的枪械体积只有成年人大拇指的长度,比一粒子弹的总长度略为长出一点而已,所以自然而然的,这种枪械只有一发的载弹量。 这种特制的枪支通体使用软钢,就连极度要求直线度的枪身弹道部位都是如此,却极大的增强了枪械的可携带性和舒适性。 这种设计牺牲了枪支的远程精准度,而一发的载弹量也让该枪械注定成为近战贴身时候出其不意的道具。 盖伦倒是记得这个曾经的搭档总是会随身携带着这样那样的小玩意儿,虽然实用性上马马虎虎,倒是趣味性十足,让人耳目一新——毕竟一片小小的三角内裤里面能藏五六把刀子的女人,并不是哪里都能见到。 …… …… 近些日子的上岛并不安宁,空气来弥漫着烟花的味道,有穿着新装的孩童拉着家长在窗前走过去,遥远的地方有鞭炮的脆声和不知道什么东西在爆开的脆响。 盖伦盘膝坐在一户小高层人家的客厅中,枪支的零件、刀子和大威力的东西围绕着他摆放着,形成一圈半圆形。 这个房间的主人明显经济条件不错,房子有130多平方,装修精良干净,身处其中,但是能够感受到主人内心身处对于精细生活的理解和念想。 房子的主人已经出去了,背着旅行包的男人顺着单元楼的一层一路盘旋走过去,最终敲定了这一家。 客厅里有地暖,盖伦只穿着两道巾的背心儿,手中拿着淡黄色的帕子,神情认真的擦拭着黝黑的枪支卡簧。 短短七八十个小时里,盖伦已经经历了五六场的厮杀。这其中有被人围堵上被迫开打的,也有他主动寻衅跳进去的,混混乱乱的,倒是死了五六人。 而被金克斯所倚重,字里行间提到的名叫青疽的男子,他似乎还在赶来的路上。也不知道这个男子正在搞些什么东西,心不在焉的样子,感觉上有点磨磨唧唧。这边围捕的人死命拖延时间,那一位却不是很上心,让盖伦险些逃走掉。 电话里几次被人催促,名叫青疽的男人都是大着嗓子,翁里翁气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啊,你讲什么,我快到上岛啦……怎么会啊,我可是昨天一晚上都没睡觉的往这边赶呢,我们是搭档,你得相信我…… 呀!你是不是在怀疑我的话啊,你是不是在怀疑我!我告诉你啊,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忍受别人冤枉我。这样的话不要再讲了,多影响咱们之间的情分……连朋友都没得做…… 你说什么,哎呀,信号不好……哎呀,哎呀……” 就在那个男人还未有到来的空窗期,盖伦在那张精心设计的包围网中,突突撞撞,杀了一些人,几次差点成功突破防线,但都被打了回去。 这样的日子延续了两三日,甚至惊动了权集驰。 临近年关,原本宅在家里同着可爱的妹妹贵子小姐度过难忘时光的梁秋智识又开始频繁的外出了。 就连整日里无所事事的薛亦杰,也进入了罕见的备战状态——当然了,吉家还是会过去坐坐,喝杯热茶什么的。偶尔的时候也会说一些话,大体内容总结起来倒是与盖伦之前述说过的相似: “今年天冷,治安不好,少外出。” 黑暗世界的战火就这样子在暗淡的夜里燃烧的酷烈起来,吉良夜间偶尔起来,也会听见在很远的地方,隔着寒冷和武器隐约传来的类似鞭炮的奇怪声响。 如此明目张胆的做事情,说明始暗荆棘’已经不在乎上岛这边的权集驰的力量了,这实际上从侧面反映了他们的势在必得和强大的自信感。 当然了,这样大张旗鼓做事情的背后,或许还有某些人更为细节一些的念头和授意,类似某种兆头、态度一般。 如今的吉良当然是不懂这一些的,他感受着新年里白天与黑夜之间,热闹与冷清氛围间的反差,又下意识的忧伤、刻意深沉了一会儿,但很快又被困意席卷,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无知的人总会有许多不自知的小幸福,吉庆和吉良两人买了两桶酸奶,弄了些干净的雪片,放在刚买不久的豆浆机里面搅拌成了冰奶粥,然后闹哄哄的到处炫耀。 格里菲斯在雪后白绒绒的日光下靠在摇椅上晒着太阳,吉家有个巨大的落地窗户,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隔着玻璃,便有一种暖洋洋的慵懒感。 这个冬天里,格里菲斯在这样的温暖与慵懒中度过了无数个沉眠。 他像是一个生了病的人,每次的冬天里,都如同一只蜷缩成一团,昏昏欲睡的小狗儿。 但山雨欲来,在某种大势将来的时候,吉家这偏居一隅的小小温馨并没有能维持住太长的时间。 白天和黑夜,黑夜和白天,盖伦坐在积雪的房顶上,俯视着楼下的芸芸众生。 在某个狭小肮脏的巷道,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端着枪背靠着背小心翼翼的移动着,他们的左耳里面塞着用以联络的耳塞,里面正有人大声汇报着情况: “他消失了,在四十五号路和芙蓉街的交界口失去踪影的……各单位不要冒进,汇报情况,3队……” 站在顶楼的男人单腿踩在楼台边缘,上半身前倾伸出楼阁边缘,全身的力量压下来,压在那条用以支撑的腿上。 盖伦难得的换了一件风衣,修长的下摆和衣领在冷风中摇曳,哗啦啦的作响。 男人眼目低垂,视线透过密密的风直刺下去,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恶意,似乎连空气中的温度都被抽离了。 小巷中的黑衣男人缩了缩身子,一个人拉了拉衣领,将外漏在外部的皮肤遮掩起来。 背阴的巷子承担着惊人的低温,那人才刚刚拉拢起衣领,头顶的四角天空里,徒然传来了惊人的破空声。 黑衣人悚然抬起头,在以白云苍狗作为背景的视线里,衣领翻飞之下,那男人的下摆如同盛开的黑玫瑰在风中凌冽的盛放。 白色日头被巨大的黑影遮蔽住,阴影笼罩下来,一闪而至的杀机瞬间盈溢整个小巷。 ‘彭!’ ‘咚……咚咚!’ 几声脆响之后,穿着风衣的高大男子,缓缓站直身子。他的脚下躺着两个男子的尸体,耳上的接收器已经被踩碎了。 盖伦整了整风衣下摆,倒灌的北风从冰封的巷口涌流进来,像是某种冰冷的、巨大的冷血动物。 而在这个时候,在不远处的街道上,另外一拨穿着黑色制服的男女正有条不紊的向着小巷拥挤过来。 山雨欲来…… …… …… 随着青疽渐渐逼近,这样的冲突还在愈演愈烈着,似乎那个背着旅行包的男人也已经意识到,那事情发展到极限之后的严重结果。 而权集驰一方按兵不动,颇是有点想要坐收渔翁之利的味道,他们人手相对薄弱些,做事方式上也先对有些保守。 然而风暴来临,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置身事外,权集驰有能力偏居一隅,但也只是相对而言。而对于没有什么力量,却喜欢拍着胸脯响当当的以盖伦朋友自居的吉良一家来说,这样风暴的威力才刚刚显露出来。 连累‘朋友’的事,盖伦也不想的。他实际上挺喜欢吉良一家淳朴乐观的气质,但友情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实在是奢侈品,偶尔享受享受也就行了,要说真的为它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倒也不至于。 另外一方面,盖伦也没有想到那边的人会这么快追上来,他自认隐藏行迹的本领还可以,但那边显然是动了真格的。等盖伦意识到这事情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他当然也为‘友情’束缚住,起初的时候,还祸水东引,尽力往外城走。不过发现事不可为之后,反倒安心留在上岛寻找时机。 他在那地方呆过多年,可谓是将流浪生涯中最长的时间奉献给了那里,所以对于那边人的做事手段多少了解一些。因着这种了解,盖伦同样清楚若是没有意外小吉良一家,估计是要完蛋了。 难得遇到性格合拍的人,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因为自己丢掉了性命,每每想到盖伦难免唏嘘。但真要说内心深处有着怎样的痛悔,愤恨或者自责之类的情绪,倒也没有,因为盖伦觉得命运其实也还好…… 自古虎狼从不与鼠辈同道,在整个上岛能让他看的上眼睛,愿意以真实的面目相交的不会超过一个巴掌的数量,而这其中,恰好包含了吉良家那个脑袋肥肥的男孩子。 “自求多福吧,奇怪的小家伙。” 第一百二十五 被抓 盖伦在背阴的巷口靠着墙,吹出一口香烟,他将已经燃尽的烟头弹在地上,抖了抖外套,将兜帽带上。√∟頂點小說, 距离巷子不远的地方,两个耳朵里塞着无线电的男女正一边左右张望着,一边缓缓靠近过来。 带着兜帽的男人转过街角,从墙后面走出来,冬日的暖阳在巷子口照射出一道明显的光明和黑暗的分界线,随后吵杂和枪声便响了起来…… 乘着千万人的盼望,新一年的钟声,在三十个小时之后便要正式敲响了。 吉庆和格里菲斯从野外采摘了很多颜色秀艳的花,养在温室里,竟然一个冬天都没有凋谢。 这时间吉家已经开始例行年终总结了,吉良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正在苦思冥想新的一年是否需要添置一些新的业绩项。因为吉良万事屋年前的几个月生意不错,吉良看起来野心勃勃。 这样的计划多半是吉良想出来的,作为一个有进取心的家主,每当这个时候,吉良就会背着手,学着成功人士的样子,低着头满屋子里走来走去,仿佛有用不完的沉甸甸智慧正在脑袋里翻涌一般——当然造型凹类的时候,他还是会盘住腿在沙发上坐一会儿。 吉庆性格安静,言语不多,吉良发表意见的时候,也会在一旁补充两句。而格里菲斯便彻底的如同空气一般了,吉良说的唾沫横飞,唾液喷的大脑袋满脸都是,他也能淡然处之。 吉家大姐头兼半个母亲的吉庆当然不会容许吉良欺负老实巴交的吉阿满,几乎是见一次便要教训吉良一次。无奈吉良死性不改,所以,颇挨了许多斥责。 而大妖也不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内里的恶劣性格简直连同自己都害怕。为此,吉良很是莫名其妙的受了许多正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事情。上厕所的时候,找不到卫生纸;躲在房间里用香油撸的时候,倒出来的是辣椒油;夜半被奇怪的东西骚扰醒或者早晨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睡倒在花园里…… 对这一切的解释,吉良将之归结到中邪上面。他是真正见过鬼怪的人,刚搬到这个房子的时候,还亲眼看到女鬼复仇呢。 为此他还把家里那个传家之宝戒尺——也就是格里菲斯当年收服凶宅女鬼顺手扔下破烂玩意儿请了出来,没事儿就拿出来研究,看那专注劲儿,让吉庆有时候都担心是不是一不留神眨一下眼睛,这家伙就悟道飞升了。 但吉良倒霉的经历,还在继续,而且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不会终结。 遥想在沙镇,年纪尚幼的吉良小兄弟惨遭食骨隧道爬行者‘零’入侵,被弄得‘家破人亡’,还被那怪物抓在手里,玩弄死狗一样摆弄,差一点就死掉了。而来到上岛之后,吉良又先后经历了凶宅、女鬼、异能者火拼、薛亦杰开大,可谓是一波三折,彻头彻尾的将别人一生都经历不了的事情踩了个遍。 这一次,我们正义的太阳骑士又将面临新一轮的挑战,且身为主角的吉良先生一点儿也不自知。 “回首过去的一年,总的来说呢,在我吉良的英明领导下,咱们老吉家的经济突飞猛进,相较去年,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 展望未来,我相信……” 吉良在桌子旁徘徊深沉了一些时间,终于将这些天从网上搜的一些年终感言假装不经意的发表了出来,顿时感觉高大上,领导风范十足。 这样高人一等小小虚荣持续了一整个下午,晚间的时候,他就被人抓走了。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因为盖伦始终没有回头接触吉良一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围捕男人的那些人便放弃了守株待兔的想法。 盖伦滑溜的像条蛇,横竖无法被抓到,这些人无可奈何之下,什么有用的没用的事情都做得出来。抓吉家人,便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盖伦看起来和吉家交情深厚,说不得其中就有什么见不到光的内幕在其中,有些想象力丰富的人已经大开脑洞,想着吉家人是盖伦流落在外的血亲云云,毕竟双方在年龄上看起来还是挺般配的。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除夕的前一夜,城市的华灯初上之前,吉家上下楼层的窗子玻璃便被人利落的敲碎,同一时间里,七八条人影从那些狭小的孔洞里挤进来。 或许是因为盖伦到额缘故,这次绑架,在态度上,还是颇为端正的。有人抽出枪,沿着墙壁,徐徐往二楼走。有人打着手势,然后一枚拖着长长尾巴的小圆球被人从手中推出去,沿着地面滚到一个房间,正是烟雾弹。 吉良当时正在自己小屋里打游戏,音箱响到耳膜都要震出血来,当然是没有听到房间内细微的响动。 等他闻到烟尘味,熏的眼睛流泪,徒然一愣,随后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大呼‘走水啦,快来灭火啊’,随即被紧随而至的黑衣大汉,剪住双手,用绳子束缚住,将宽边的胶带纸撕开,绕着嘴巴在脑门上缠了几圈儿。 吉庆和格里菲斯当然也是没能幸免的,三人很快被拎到一起,吉良挣扎着试图说话,被人对着肚子踹倒在地,弓成了虾米形。格里菲斯因为体型的缘故,之前被人抓到了,放倒在地,滚圆筒一样让人一脚一脚的踹着滚过来的。 视线极短的时间内被收集在一起,三个穿着统一军绿色制服的男人霸占着视野,一个脸上遍布横肉左边脸颊上斜斜的刻着两条刀疤的男人走近过来。他身材魁梧,粗壮的胳膊单手卡住吉良的脖子,将他拍在墙上,这让吉良看起来像是一只无力反抗的小鸡仔。男人随即从裤缝中拔出一截细长的匕首,刃口勒进吉良的脸颊。 “可怜的小家伙们,很高兴认识你们,我是派克队长……当然,你们也可以叫我刽子手派克,或者切皮手派克。哦,顺便说一下,我本人是比较喜欢切皮手派克这个称呼的。 好了,自我介绍到此为止了朋友们。 我的老板……恩,你们可以理解为一个丧心病狂的人……他想知道这个人在哪里,他留在这里做了什么…… 哦,仔细看看这张照片,你们认识这个人对吗,告诉我你们认识他,啊,真是太好了,看起来我们合作相当愉快。” 等吉良拼命点头之后,自称派克的男人脸色骤然舒缓,他收回抵住吉良的胳膊,等对方沿着墙壁滑落到墙角,才用手拍了拍被他揉皱的衣领。 “告诉我,他在哪里?” 对方拿出的是一张男人的照片,那男人身材雄伟,穿着深黑色的干净制服,头发和胡须打理的整齐干净,只是面部的肌肉和线条相对硬朗,看上去精气十足,豁然是年轻一些的盖伦先生。 照片的边缘处,是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写着代表时间的数字,显示这男子手中的纸片是几年之前旧照片。 然而盖伦先生究竟身在何处的问题,吉良实际上是不怎么知道的,依照他对‘太阳骑士’荼毒已久的价值观,估计就算是知道,不受点皮肉苦头也是不会开口的。 果然,等吉良呼吸顺畅了,便明确的表示自己与盖伦先生只是泛泛之交,盖伦先生六天前刚刚离开,甚至连道别的话也没有说。 切皮手派克队长听到这里明显有些失望,他实际上是相信吉良的,毕竟隐王是怎样的人,他大略知道一些。这样的男子怎会羁绊于面前这种看起来毫无价值的小孩子身上呢。 但世界的事千奇百怪,不都是有道理可讲的,派克队长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让人对着吉良和格里菲斯打了一顿,等两人看起来有些承受不住了,拷问了一番,没有成果,便吩咐人看着,定时定点的敲打敲打,看看能不能获取点有用的信息。 至于吉庆,她倒是没有怎么被打,这倒并不是派克队长怜香惜玉,实际上吉庆长相也并不倾国倾城,只是自称切皮手的派克队长看到吉庆由于长期劳作而显得健康有活力的皮肤被触动了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所以他决定今晚上练练手艺,把这女孩的皮切下来,回去又能做一件不错的枕套。 既然是拿回家收藏住做枕套的,自然是不能被人打坏了的,派克将吉庆拖进二层的房间里,单独关住,便捂着耳朵上的无线电,无力巴拉的说着外语下楼去了。 楼下里吉良和格里菲斯还在被人打,大脑袋呆呆傻傻的不知道反抗,被人打了也不吱声,反倒是吉良颇为硬气,起初被打的时候,还能够还嘴两句,回应他的当然是更重的拳脚,这样来回折腾了几回,吉良脸都被打肿了,也有些晕晕乎乎的说不出话来了。 同一时间,在楼上的单间里,吉庆被人绑住了四肢,用胶带缠住了嘴巴,正‘呜呜……啊……’的碎碎叫着,他看到过弟弟们被人打,如今听到他们痛苦的哀嚎,心痛到不知道做什么才好。 ps:感谢溯奚的打赏,哈哈,今天走亲戚了没,话说你最近在坚持打赏我啊。 第一百二十六章 妖野之大妖 时间稍稍往后推迟半刻钟,那楼下的殴打声渐弱,隐约有车胎摩擦地面和发动机的轰鸣传过来,然后便有人推开了吉家的门。 穿着一身性感贴身皮衣的金克斯缓缓走进了吉家破落的小院。她身材火热高挑,面容上是那种无意识在放点的表情,金克斯用带着黑皮套的手拧开房门,用眼角略略扫了一眼倒在墙角边上,被打的弓在地上抽搐的吉良二人,脚步不停,走上二楼。 “不管怎样,我们需要一个人质……关心也好,不在乎也罢,大不了杀掉就是…… 下面的两人我不喜欢,就是她吧。” 自称切皮手派克的队长紧紧的跟在金克斯的身后,两人的交谈声隐隐约约的透过门窗传到吉庆的耳朵里面,等她说到最后一句,尤其是‘就是她吧’的时候,金克斯刚好打开单间的房门,于是顺手一指倒在地上被五花大绑的吉庆。 到手的人皮枕套被抢走了,派克队长看起来并不甘心,但那女人明显来头比他大一些,切皮手派克也只能够忍着怒气,将吉庆转移到了女人的车上。 “但愿你能还我一个完整的吉庆小姐。”派克搭手将吉庆固定在车体内部,面容上颇有微词。 “我尽量。” …… …… 金克斯走后不久,派克小队似乎也要撤离这里了,他们找到了理想中的人质,似乎已经失去了继续驻留的意义了。 切皮手派克队长似乎对于吉庆小姐能够完整的被归还回来并没有信心,他小声咒骂着,踢了踢沿途挡路的桌椅,才恶狠狠的推门进来。 同切皮手一块进来的男人们在房间内上下检视着,不时挪动一下油画、桌椅,擦一擦地上的痕迹,看起来似乎很有经验。 已经进入收拾残留痕迹的男人们手脚利落,有一个脖颈上刻着眼镜蛇纹身的男子对着派克低语了两句,眼神时不时的向着格里菲斯躺卧的角落瞟过来,被卫衣半遮半露的眼镜蛇纹身随着男人的语调和血管的蠕动栩栩如生,像是活物一般,睁开了恶毒的眼睛。 自称切皮手的男人刚刚被金克斯抢掉了到手的玩具,心情相当不好。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似乎想要身边这个肮脏的家伙距离自己远一点,但最终还是皱了皱眉头提醒道: “做的干净点……别他妈留下体液……” 得到了队长的应许,那个身上绣着恶毒眼镜蛇的男子笑容怪异的大声答应着,舌头在干燥的嘴唇边上抿了抿,然后一把抓住吉良,长满胡渣的大脸一头扎进后者的脖颈间深深嗅了一口。 “啊……令人陶醉的味道……” 吉良这时候还有些未能反应过来,他被打的挺惨,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准备看看接下来会怎样,却冷不丁的被身旁的大脑袋拿头顶了一下,从男人手中脱手掉落在地上。 男人和吉良都愣了一下,然后视线里格里菲斯倔强的伸着头,又撞了男人一下。 这一下撞击并不轻,格里菲斯被反震的一屁股坐在地上,但男子身材魁梧,被撞击之后身体只微微有些摇晃。 他愣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徒然间便笑开了。 “多么可爱的小鲜肉……我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你竟这么有情有义,愿意为哥哥接受宿命的惩罚吗……恩~,让我看看长相,哈,这让我说什么好……” 男子捏着格里菲斯的下巴,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他的神情渐渐柔软,终于伸手把后者抱了起来。 后知后觉的吉良似乎终于察觉了男人龋齿的目的,他如今有了网络,见多识广,早就风闻世界上有着一种喜欢虐童的性变态,想不到今天竟然让自己撞到了。 吉良奋力用手抱住男人的腿,凶狠的用牙咬住了,但身体单薄的少年如何抵挡的过全副武装常年饱受极限训练的大汉,只见那男人抬起另外一只脚,对着吉良的脑袋重重踩下去,后者便‘咚’的一声,重重倒在地上,好半天没能回过气来。 气质如同毒蛇的男人并理会吉良的死活,他乐颠颠的抱着格里菲斯一闪身进了一扇屏风后面。男人放声大笑的声音随后传出来,他似乎脱掉了衣服,不一会儿便有散乱的衣物半露在屏风的拐角。 吉良大声咒骂着,似乎想要站起来,但他头脑昏沉,脑部受到的重击让他感觉昏天暗地,而在这个时候,另外一个穿着统一军绿色服装的男子端着枪,看了看这边,终于走过来。 那人脸色方正,脸上的轮廓看起来比派克柔和许多,他双手托着枪,表情是一种带着淡淡叹息的笑容。 “别费力气了,你的弟弟完了……恩,废掉了。 你知道带走他的男人是谁吗,他可是连自家弟弟都没有放过的狠角色,要不然凭借他的身价干嘛来做我们这一行,有今天没明日的……呵!他是被家人赶出来的……” 男人正说到这里,屏风那边猛然传来了一声模糊的惨叫,脸盘方正的男子耸耸肩,似乎在说‘看吧,我告诉过你的’,但随即反应过来,那惨叫声好像并不是男孩子发出来的。 吉良吃力的转动脑袋,恍惚之中,他似乎看到了一抹白光,紧接着又有人大叫了一声。那个持着枪的男人快步走到屏风那边,他用手掌拨开屏风,向内望了望。 那屏风后面的景色铺陈开,似乎有些出人预料,那人显然愣了一下,嘴巴扯了扯,应当在低声咒骂着: ‘holy**!!……what’s……theffff……**!’ 枪声随即大作,闪烁的屏风后面如同打雷般投下人影。 那方脸的男人对着里面开了两枪,随即一条黑色的蛇类一样的黑影爬出来,卷住那人的脚,一下子拉入到屏风后面。 枪声和咒骂声瞬间戛然而止,这安静来的诡异又突兀,吉良保持着那痛苦追悔的面容,不远处,自称切皮手的男人从腰带后面掏出了年代久远的左轮手枪。 然而,这微妙的寂静并没能持续太长时间,随着屏风的缓慢拉开,现出一个全身华服的精雅男子来。 这男子身材高挑,大概有一米八零以上的身量,他的身体匀称修长,精致的传统服装恰到好处的点缀出含蓄内敛的高贵与儒雅。一袭紫黑色披风长长的延伸在背后,拖拽在地面上,弧度柔软绅士。 他的眼眉带着笑意,是罕见标志的丹凤眼,让人看了便顿觉如沐春风,像是在三月艳阳天里,那草长莺飞、杂花生树的儒慕和生机勃勃。 这不知从哪里,又不知为何来的精致男子手中拿着一把纸绣扇,那绣扇合拢着,被他有些随意慵然的托住下巴,有一下没一下的微微颤动着。 男人用好看的眼睛扫视了一眼四周,他‘啊啊……啊……’的说了话,似乎要感叹些什么,随即已经来到了吉良的面前。 直到这个时候,吉良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眼前的男子正是与他有过两面之缘的‘恩人’,若是记忆没有发生错误,眼前这个男人的名字应该叫做格里菲斯。 人生中仅有的两次记忆让吉良对男人记忆犹新,沙镇遇到食骨隧道‘零’的那一次,新房子遇到女鬼复仇的那一次。他给人的感觉是神秘而强大,还有那份让人望而畏却的冰冷高贵,让人迷藏一样的着迷。 记忆中的男人和眼前的人渐渐重合在一起,吉良仔细抬头往上看,细长的身形里,那男人笑眯眯的低头看下来,他低垂的轮廓和微微下倾的侧脸弧度看起来相较之前更加明艳动人。 吉家家主的脸颊莫名其妙的红了一下,他将视线移了移,才注意到这一次格里菲斯的装饰也有所改变。 一个男人会对另一个男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和改变,这个尚且不去深究。但眼前之人是吉良一生中,所能见过的最难以忘却的身影,他在很长时间里,都在刻意模仿那人的讲话和行为方式。 对于格里菲斯的穿着,吉良也有想过刻意模仿,直到后来他有了些钱,向裁缝述说了自己的请求,才知道那一天他所看到的,随意披挂在那人身上的衣物到底有怎样的昂贵和精细。 就这样,吉良打消了在衣着上追求偶像的心思。但这一份念想日积月累,让吉良对于格里菲斯身体的穿着,达到了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细腻高度——至少吉良清晰的记得,上两次的格里菲斯,他的装饰虽然华美,给人的感觉确是素雅纯粹。他的双手细长有力,看上去晶莹剔透,但却始终未有过装饰的。 然而这一次,大妖的装备明显更倾向于华丽繁杂一些,至少在吉良来看是这样的。 格里菲斯的左手的中指上带着一个锁链环绕而成的戒指,那戒指两端环绕中指一圈后拧成一团,像是头尾相互束缚的邪恶环蛇。 大妖左手的后面两根手指,也就是小指和无名指的指甲上,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涂染上了纯黑色的妖冶指甲油,它们在暗黄的灯光下熠熠生辉,泛着妖冶邪恶,似乎连嘴唇都在闪烁着光芒。 ps:感谢溯奚的再次打赏,恩,除此之外,大家能不能帮尿弟宣传一下,或者投投推荐票什么的呢。大家助攻我一下,成绩稍微好看点,兴许会被编辑注意,签约机会大一些。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可怜虫与神经病 “阿呀呀,让我看看,这狼狈哭喊的可怜虫是谁…… 呀!这不是吉家的家主吗,你怎么又被人打的像狗一样,难道我已经老眼昏花了吗,且容我再看一眼……恩,这个像狗一样趴着的人,真的是吉良兄弟你呀……” 戴上了褥皴,改变了容颜和身段的格里菲斯有些浮夸又略带惊喜的说着话,他的臂展修长,刷的一下打开了扇子,掩嘴轻笑着。¤頂點小說, 那笑声听起来并没有亲近或者安危感,似乎嘲讽和淡淡的围观感更多一些,透过他奇怪的穿着作为,那男子的内心像迷藏一样令人难以捉摸。 可惜的是,被人打的有些像丧家犬的吉良被没能回答格里菲斯的问题,那个在两人身后,自称切皮手的男人已经举起了手枪。 “举起手来,小子,别耍花样。” 派克队长看了看空空如也的屏风后面,那里并没有他两名手下存在过的痕迹,连之前被拖入后面的脑袋大大的男孩子都莫名其妙的消失掉了。或许他们唯一存在过的痕迹,便是那散落一地的衣衫了吧。 切皮手面容的表情更加阴沉,他下意识的压了压枪管,让枪身的准星刚好落在来人的脑壳上。 实际上,身为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派克见过更多让人费解的人和事。他在传言里听到过一些事情,对于异能者或者另外一些让人更加棘手和费解的东西,多少有些粗浅的了解。 在派克看来,面前的白净如同油画的男子十有**便是一个身怀奇怪力量的能力者了,他没有敢想更深层次的事,那会让他失去决战的勇气。 对于这一点,派克做的不错。因为过往的经验正在不断给拿着枪指着人脑袋的切皮手增添勇气——没有人能在这么短的距离里,从他的枪口下逃生掉。 这样的勇气膨胀着,而过了一会儿,他甚至在想,老子是不是能杀掉一个异能者。 “你把他们放到哪里去了?”派克终于还是扼住了脑海的不切实际的空想,他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屏风那边,询问着同伴的下落。 “哦,你指的是刚才……啊~,我有个地下室,先生。” 身材高挑的精致男人举着双手缓缓转过来,他一本正经的这样说了话,随即好像想到了些什么,没能把持住,‘噗嗤’笑了出来。 大妖其实没有说谎,殿那歧伯里确实有一间地下室,经过这些年的积攒累压,里面奇奇怪怪的东西已经多到连格里菲斯自己都有些记不清楚了。 什么泡在酒罐里面的男性生殖器,双头的婴儿尸体,鬼畜的怪物,简直就是个恐怖集中营,一个正常人若是不小心跑进去,说不得就会被吓破胆子。 在这样的地方,当然是少不了人类尸体的。甚至在刚开始重生的那段时间,格里菲斯为了尽快熟悉这个象限的人体构造,曾经依次将三十多位男女挂在墙上,然后一一解刨掉。 当然,偶尔的时候,大妖会遇到一些令他感兴趣的人,难以忘怀的事,每当这个时候,他也会选择将人细肢慢解,做成精致美食。 然后,吃掉。 这令人愉快的记忆似乎还历历在目,大妖有些忘形的大笑着,几乎要弯下腰来捂住肚子。他笑了有一分多钟,面皮有些发红,几乎要岔气了,于是好不容易停歇下来,嘴巴里却仍旧在断断续续讲着话‘……我有地下室……哈哈,地下室……’。 切皮手的表情抽搐着,拿枪的手随着那人动作来回移动着,他不是很明白一个普普通通的问题为什么能够让对方笑的那样忘形,但考虑到异能者的精神世界大异于常人,终于有些释然,但嘴型上似乎已经在小声咒骂着了。 “神经病……” 仿佛是听到了全天下最好笑的一个笑话,大妖用雪白修长的食指拭了拭眼泪,终于站直身子,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 但他的思想还沉浸在令人怀念的可爱地下室里面,于是向着派克先生接口问道: “你叫切皮手对吧,我想到有一个地方非常适合你……你朋友也在里面的……恩,有没有兴趣来参观参观我的地下室……哈,切皮手,你这名字太逗了。” 对于这样奇怪的要求,派克当然是没有任何想法的。他稳定着枪口,刚要说‘我不去’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颇是热情和自来熟走过来——他的神经似乎真的不太正常,到的现在似乎还在纠结地下室的事情,他边走边说,表达的意思还是在邀请切皮手参观他所谓的地下室。 ‘去他妈的地下室。’看着越来越近的男人,派克脸皮抽动着,还是扣动了手枪扳机。 弹簧瞬间拉动、释放撞针顶在子弹底部,燃烧的火药从枪管里冲出,拉着长长的火舌,将一片黄橙橙的金属粒推动的超过音速,直接打中了格里菲斯的心脏。 大妖的动作僵了一僵,身体摇摆着,左手在前伸着,嘴巴里面似乎还在小声念着地下室之类的事情。派克面无表情的对着男人补了一枪,他吹了吹过热的枪管,几步越过那人的身体。 “神经病。” 然而这干净利落的两枪似乎并没有起到干净利落解决障碍的作用,派克走过去正要与那人擦肩而过,那前一秒还在濒死鬼畜的人,却猛然间回光返照一般,一把抓住他的肩头孜孜不倦的询问一些要不要跟他参观地下室的事情。 切皮手的脸色有些发青了,他想着谁要跟你去参观该死的地下室,谁在乎你那个地下室是什么破烂玩意,于是用枪不耐烦的在那人胸腹间‘砰砰砰砰’的又射了许多下。 黄橙橙的子弹壳随着那些沉闷的枪响,一粒一粒掉落在地上,在缓慢的时间里,似乎弹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滚动着。 那个被子弹再次击中的男子‘啊啊啊啊’的痛苦大叫着,没一会儿的功夫,又开始回光返照,他在问派克: “唉!你难道真没兴趣参观我家地下室吗?” 这充满疑问和感叹的声音响彻在空荡荡的大厅,切皮手和吉良有些呆滞的看过来,于是那人从上衣口袋里抽出白绸的绢帕,虚弱的咳嗽了两下,不久之后那绢帕就被咳出了血迹。 派克僵硬的转了转面门,他看着那人满身是伤痕和空洞的身体,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 “你还不死吗?” 这问题道出了在场除了大妖之外几乎所有人的心声,之前派克的子弹可是明明白白的打中过格里菲斯的心脏。就算这一下并不致命,但之后紧随而来打空枪械子弹的正面子弹雨也该将男子的内脏打烂了。 但人类是很容易被愚弄的东西,听到的可能是假的,嗅觉会骗你,眼睛所能知道的,也并不一定全然是真实。 吉阿满如今的身体当然是惧怕子弹的,但不被打中,当然是不会死掉。 区区人类,格里菲斯有无数种方式可以愚弄他的视觉,就算不利用因果,只需要一枚足够结实的用以挡子弹的硬币和足够超前的对于子弹落点的预判量就可以了。 并不如某人的自吹自擂,在大妖眼中,切皮手并不是什么厉害的人。他行事散乱、充满漏洞,持枪的手势简单而不加掩饰,当然动作上也有些迟钝,预判这种人的子弹落点,对于大妖来说,其实并不难的。 唯一值得称道的,或许就是派克大叔那个切人外皮的兴趣爱好,听他口气,他这一手应当做的应当是不错的。 “失礼的家伙,怎么能在绅士面前提到死字呢?” 格里菲斯搭着派克的肩头这样怪罪着,他的表情依然和煦,但算了算时间,娱乐的时光只能到此为止了。 大妖略略挺了挺身子,那密集的子弹粒从他胸腹和心脏的位置,哗啦啦的掉出来,洒落在地面上。 这时间里,派克被惊吓的有些不知所以了,格里菲斯用手搭在他肩膀的地方为圆心,慢悠悠的绕了一个圈儿。涂着纯黑色指甲油的小指和无名指,顺着那男人宽厚肩膀的弧线,一点点、一寸寸的拖过去。 扇叶展开,格里菲斯用扇子的边缘将派克的头颅抬起来,他的眼神冷冶,张开的臂膀像是致命的蜘蛛在拨弄落网的猎物。而只有在这个时候,切皮手先生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竟然全身乏力,如同中毒了一般。 手枪不甘的掉落在地上,派克的手无力的垂下来,他的眼前五彩斑斓,似有一只巨大的孔雀在眼睛底下开了屏风,那炫彩的光亮要刺透人眼。 遥远的地方,他看到那人的眸瞳闪烁了荧光,他的嘴唇在蠕动,声音许久之后迟缓的传过来,他在问‘喜欢做游戏吗,切皮手先生’。 ps:感谢溯奚的又一次打赏,一天一更尿弟也感到十分对不住大家,大家若是觉的更的太少,可以先养一养再看推荐票不要忘了投呦。签约上架之后会恢复两更的,请大家放心吧。 第一百二十八章 地下室管理员 这声音重重叠叠,从微小到宏大,似有千万人在颂叹。『≤,眼前的色彩在飞快的旋转,派克如同醉酒般摇晃着,他跌跌撞撞,然后,便看到脚下花白的瓷砖地面一点点坍塌下去露出下面由漆黑锁链构成的巨大蜘蛛网。那东西束缚了派克先生,他就像是束缚的圆心,从一点扩散到无限的黑暗边缘。 格里菲斯将身后紫黑色的披风扯下来,在吉良和派克之间展开成一道屏风。 “喜欢魔术吗…… 大变活人。” 俊美精致的男人微微弯着腰,动作大方尊贵,脸上尚且带着笑容,看上去很有礼貌。 吉良呆呆的看着这一切,他实在想提醒那身后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但吉良对于眼前的男人感情复杂,话语积累到嘴边却变成了不由自主的呢喃:“啊,格里菲斯……” 身份高贵的男子没有理会面前小男孩短暂的发呆,他保持着迷人的笑脸,轻声数了数字。 从三到一。 就在那数字将尽的末尾,格里菲斯潇洒的撤开披风,被绑住四肢的少年伸着头看过去…… 紫黑色的华布在空中飞舞,客厅中、走廊里的灯光在这时间徒然亮起,那冷掉的壁炉和桌上的残存的蜡烛‘噗’的喷出火焰,魔术师精致的手掌在空中缓慢的划开弧线,而在他身后巨大的落地窗上,万千礼花在空气里绽放,是在广场上聚集的人们提前庆祝着新一年的到来。 然而这一切像是浮光掠影般化成相片,一张张连成串从少年人眼前走马观花。他的视线被那撤开的披风后面的风景所吸引,然而,那披风后面…… 什么也没有! “他逃走了,格里菲斯先生?” “那想多了……” “那他去了哪里?” “我有个地下室……” …… …… 遥远的地方,有人用慢镜头数着数字,派克似乎听到了倒计时的声音,然后在某一时刻,他看到那漫天的锁链倒卷、旋绕,形成风暴,从脚下席卷而上…… 巨大的噪音、摩擦和吹起的旋风鼓噪着,充斥着耳膜…… 在不知道多远、多远的地方,无数的男女在声喊着,像是手指头刮刻玻璃的洪流。它们亘古、苍凉、喧嚷、争竞,寒冷和邪恶从卷起的风里吹走人身体的温度,然后,在清醒与昏迷的边缘,派克听到那些声音在问: “你愿意参观我的地下室吗……” 狂风在虚空里升起,在虚空里落下,又消泯于虚空。 在象限与象限之中,某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着时间与空间的角落里…… 年轻风流的店主斜靠在窗边懒洋洋的逗弄着怀中名字叫做百丽的猫,他手中拿着一根白色羽毛,正有下没下的挠着百丽的下巴。 白色羽毛的边缘是细细的柔软毛边,颜色是温暖的色调,毛茸茸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帅气的男主人和他肥胖的猫咪同时慵懒的眯起眼睛来。 店主今天穿的是中世纪贵族的服装,有着白色的衬衫,花哨的蕾丝边外翻开口,脖子上用精致的绸缎布料系成一团领结。 在这午后日光里,花爷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他举着头逆着光看向那团温暖,一束黑光随后冲开了视线,‘咚’的撞在院落里。 黑色的风散,那些旋转着的交织摩擦着的锁链像是退潮后的海平面,缓缓的低矮下去,不一会儿的功夫,便消失在了地面以下。 派克摇摇晃晃的勉强站定,他被那黑暗旋转的厉害,几乎要吐,但还是本能的摸紧了手里的枪支。 等一切天旋地转都过去之后,派克睁开眼睛,刺目的阳光中,迎面便是一人一猫两张大饼脸充斥了整个眼眶视线。 “你们是谁,为什么抓我到这里,知不知道我是谁,我是始暗荆棘的雇佣兵,外号切皮手的派克大爷!”来到陌生环境的队长大人先声夺人,他必须有足够的筹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然而年轻的店主和他的白猫迅速的交换了一下眼神,那慵懒里飞快盈溢出一种亮晶晶的东西。 “……切皮手……” “噢,那你知道我们家地下吗?” …… …… 格里菲斯满意的拍了拍手,他想着那该死的地下室终于有人负责打扫了。 切皮手这个男人……名字倒是足够凶,也足够贴近那地方的氛围。 但十二点钟之后的地下室一点儿也不令人愉快,那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意想不到的生命体,就会像蜈蚣一样满地乱爬…… 恩,但愿不要死的太早了。 解救出了吉良之后,格里菲斯连夜将他藏身在一个阁楼里面。这阁楼是一个单身公寓,所以面积和装饰上平平淡淡的,只有不足50平米。 这地方是花爷在上岛的一处产业,在上岛,类似这样的地方还有一些,为的便是应付眼前这样的事情。 吉良被救出之后很是有些心神不宁,几次问了格里菲斯自己的弟弟大脑袋哪里去了,得到对方安全的消息之后,他的情绪看上去依旧不怎么高涨。 吉良如今是有些担心姐姐吉庆的,他是一家之主,虽然名义上如此,但男子汉该有的担当还是多少有一些的。 “求你救救我的姐姐吉庆……拜托了! …… 我吉良没什么本事,家里也没有钱,但你若救出了我姐姐和我的弟弟,我吉良的这条命就是你的,刀山火海,只要格里菲斯大哥说上一句,绝不皱一下眉头……”深知自己无能,在营救姐姐的行动中只能够拖后腿的吉良愧疚着,他思考了一番,眼神渐渐坚定着,然后郑重其事的跪在格里菲斯面前。 大妖的身形不易觉察的往边上偏了偏,像他这样的人,怎么有资格接受别人的跪拜呢。 格里菲斯对吉庆的印象不错,在吉家也多次承蒙照顾,即使吉良不说,性情凉薄如大妖也不会袖手旁观。但吉良的行此大礼,也着实超出了大妖的想象,但迫切想要营救姐姐和弟弟的心情还是能够体会到的。 不过吉良的那番台词确实太老土太掉价,说什么‘这条命就是你的’说什么‘上刀山下火海’,都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到底是跟谁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早就告诉过他要少看八点档那些肥皂剧的。 单薄的荧光下,格里菲斯侧着脸站在黑暗的边缘,他两腮的肌肉抽了抽,最终还是颇为不屑的撇了撇嘴巴。 …… …… 上岛的供电大楼楼顶,宽阔的露天平台上。 “这个世界呢,有两种人……朋友、敌人。 朋友是用来了解的,而敌人呢,是用来告诉人们不要太过依赖的…… 福斯特啊,我们曾经相互了解,我把你当做朋友,我曾经那样欣赏过你。你懂我说的,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 但你令我失望了,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像过街老鼠一样,真实令人感叹……” 穿着天蓝色连体衣服的男人站在楼层的边缘,他的脚下是巨大的广告牌,led灯组成的边框和图案正闪烁着红蓝色光辉。 在他的不远处,名叫盖伦·福斯特·唐的男人端着手枪指着这边,他的表情冷淡似乎复杂了一瞬间,好像有很话要讲,但过了许久,终究只是嘴唇挪了挪,低声呢喃了两个音节: “青疽……” 火光在黑暗中一闪而过,穿着蓝色衣服的男人将打火机收起来,对着夜空缓缓吐出一口烟尘。他的名字叫做青疽,是始暗荆棘的杀手,天生的红绿色盲者,但嗅觉出众,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男人和男人间的对话短暂而沉闷,黑暗中的盖伦端着枪沉默着,而那名叫青疽的男人背对着他默默抽着烟。 等那烟华散尽,那人将烟蒂轻轻弹下百米高的楼下,火光被风吹的飘飘荡荡落入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于是他抬起头,眺望着远方。 “知道吗,福斯特。人的一生就像是漂洋过海的船,你以为找到了方向,其实并没有……” 青疽伸出手掌指着脚下灯火里的车水马龙,他笑容淡漠的转过头,布满沧桑的嘴角里,似乎挂着名为嘲讽的东西。 “纸醉金迷,醉生梦死……啊哈,你且看这些人,你嘲笑他们吗,他们比你我活的更明白……你想要什么,追求什么,我多少知道一些。额,不得不说,你的脑筋比我好使,做了这么多年杀手,认识你之后,我才知道事情原来可以这样想…… 不过脑筋好使的人容易走到死胡同,恩~,知道深作怎么评价你吗,他说你幼稚。 顺便说一下,我其实是挺赞成他的观点。 ‘永恒的东西’、‘真实的意义’,福斯特啊,有时候我真的很佩服你,这些词是怎么想出来的,别听那糟老头胡说两句就跟着跑偏…… 我啊,知道大家都很无聊,罗伊跑去冰岛跟一个站台女女人生了个孩子,尼奥接了单小任务,知道吗,他拍了一组黑非国王的**照片发到了互联网上——虽然我一直不明白国王有那么多王妃为什么还要**。 但正真让我感到耳目一新的还是你啊,福斯特,你果然是我们中间的小鲜肉,思想真他妈不一样。” ps:感谢溯奚的又一次打赏,每天尿弟ps都快成习惯了呦。哈哈,话说尿弟能不能请假一天啊,明天想休息一下,恩,我得卖个萌。 第一百二十九章 匆匆那年 猎猎的寒风吹动男人长衣的下摆,许久之后,他又拿出一只烟,点了两下火,均被风吹灭,于是嘴巴里小声咒骂着类似‘**’之类的词,随即看了看不远处的男人,想了想,终究觉得相聚无多,于是接着说道: “你想的那些东西呢,我找人问过了,不是什么大学问,你这小学都没毕业的,没有深度…… 额,对了,你走之后,我其实是有自学过哲学的,什么《尼各马可伦理学》、《精神哲学》、《第一哲学沉思录》、《未来形而上学导论》,恩……很遗憾的通知你,我其实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唯物质主义者,你懂的,世界是物质的,恩……chang……andgone。△頂點小說,” 男人摊开手掌,浑浊的手心里似乎有烟灰一样的东西,被他一口气吹成粉末。 “gone~~。”青疽看着那消失不见的点点粉尘,柔和的笑了笑。 …… …… 在许多年之前,那时候盖伦在始暗荆棘里还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小杀手,青疽作为他的领路人参加了当时的一项任务,当然还有那时青涩的金克斯小姐。 任务的目标是刺杀一个**武装的小头目,根据当时的情报,那名头领正在黑非的卡西迪村落为非作歹。在黑非偏远的小村,**武装往往意味着暴徒,杀人不眨眼以及恶贯满盈。 坐飞机抵达黑非马赛,青疽从街道上找了一辆吉普车,他们开过了30多个小时,经过了漫长的崎岖小路,终于找到了那个在地图上也不经常能够看到的原始村落。 随着机器的颠簸和引擎的轰鸣声,盖伦透过飞扬起尘土的空气看到了村落门口那个高高订在村头的的木板上歪歪扭扭的写着‘cassidy(卡西迪)’字样的单词,不过,因为风吹日赛和缺少维护的缘故,单词中间的d字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 青疽将车子停在路边,三人透过灌木丛观察着原始的村落,在不远处的塔楼边缘,正有个穿着军装的黑人将一具死掉的尸体用绳索卡住脖子吊起来。 而在那被吊住的男人边上,已经有四五具风干的尸体在风中轻轻摇晃着。 “村落被清洗过了,剩不下多少人……反叛军很爱做这些。” 闭着眼睛的青疽缓缓说着话,他似乎在用嗅觉探索整个原始村落,这似乎比肉眼观察要准确的多。 青疽的嗅觉很敏锐,据说可以嗅到五百米之内任何东西的气味,所以深作总喜欢用‘青狗’这个名字称呼他。 午夜时分,利用青疽的嗅觉,反抗军的兵力站位和分布被清晰的标记了出来,于是潜行进行的也很顺利。 一刀结果了那个现在已经完全记不得名字的反叛军小头目,青疽从头目身上拿到钥匙,进一步深入,他似乎有另外的任务。而金克斯和盖伦则按照原路返回。 然而就是在这返回的途中,盖伦遇到了那个让他改变许多的人。 他是一个已经年过六十的老人,他拄着拐杖,身体有些干瘦,但看起来精神还不错。 老人名字叫做‘维拉’,是个典型黑非人,皮肤和牙齿的颜色形成了鲜明对比。 根据谈吐和简陋屋子里放置的简单书籍可以大体推断,维拉年轻时候应当受过良好的教育。而实际上,这个老人十六岁的时候去英国流过学,参加过某个慈善组织,四十四岁定居在卡西迪,然后有了他的第一个孩子——维森。 维森是老人的养子,他在公益事业上浪费了太多时间,错过了结婚的最好年龄。但那时他有了养子,这让他很开心。 若有什么理由能让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定居在一个荒凉原始的村落,这个理由一定是亲情。 老人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守候了二十年,于是又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养子。 在原始的社会中,多产的家庭便意味着贫穷和更严重的食物危机,但老人四处劳作,勉强能养家糊口。 原始的社会风气让维森和弟弟们相处有时候并不愉快,在这个拼凑的家庭,这样的纷争似乎频繁发生着,但老人喜欢这个家,它虽然吵闹、破旧、贫穷,但老人认为它是值得守护的东西,所以他在其中汲取力量和快乐。 但祸福相依,反叛军很快来了。 他们像蝗虫一样拿着武器的闯入了他的家,杀死了孩子们,而维森的妻子也被人拉住腿刺透了。 油灯下老人缓缓的述说,他的眼睛有些浑浊,言语却清朗。竟然的罕见的未有听出恨意,反倒是对家人满满的思念。 盖伦坐在桌前听着老人将他的故事娓娓道来,思想渐渐扩散,曾几何时,他也有一个喜欢抽着卷烟,不善言辞的木讷的养父。他拙口笨舌,会在盖伦犯错误的时候痛惋,会在油灯下讲一些人云亦云的大道理。 老人低着头,脸颊的褶皱深深,身体像是一个即将燃尽生命的干枯竹竿: “我的人生从那里分成了两段,辉煌、荒凉,但我的感受却并非如此…… 年轻的时候,我随父亲去过一些繁华的城市,曾经做过一些自认为有意义的事,但时过境迁,便发现那并不算什么。 一个迷茫的人没有未来,不知道自己所求的人没有意义…… 少年人,你有值得守护的东西吗,你有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想让他存到永远的东西吗,若你在将来的哪一天拥有了…… 你便知道生命原来如此精彩……” 老人的声音渐渐小下去,茅屋外的脚步声传过来,金克斯像是一只附着在阴影和火光中的猫,灵动的靠近盖伦的耳朵说了些什么。 不久之后,青疽便来了…… 回去的路上,盖伦脑海里一直在回荡着老人的话和他孤独但倔强的背影。青疽在旁边闭着眼睛随着车子的起伏颠簸,夜风吹过来,将他的头发扬的漫天飞舞。 “呵!什么乱七八糟的大道理。” …… …… 视线回转到当下,夜风吹拂着男人苍蓝色的衣领和头发,猎猎作响,一如当年那一个晚上。 而在他的身后,不远的地方,盖伦的身体正渐渐融入到黑暗里。青疽从口袋里再次掏出烟,试图点燃,但再次失败了。 他向着夜空无奈的吐了口白气,这该死的鬼天气总是让他想起过往。但这样也好,杀手没有过去,这一次便了断了吧。 “快逃吧,福斯特,像老鼠一样逃生吧,别再让我看到你…… 等我们再相见的时候,我便不会手下留情了。” 男子的声音在低低的呢喃着,在很远的地方,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已经背对着他,愈行愈远。 “别傻了,福斯特……醒醒吧。” …… …… 青疽到达上岛的时间是今天下午四点多一些,金克斯为他订了一间酒店,他就近要了一份套餐,吃完洗洗就睡了。对外宣称的理由当然是自己‘昼夜兼程’的赶过来,身心俱疲。 留在上岛的始暗荆棘成员对于青疽也完全没有办法,这位大爷性格从来都不是很正经,有的时候甚至用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来形容都不为过。 好在随同青疽一块过来的还有‘二阶流哉’,这个年仅三十的沉默男人有着最朴实的外表,身高上大概只与金克斯平齐,但在青年一代的杀手中,算的上是相当有潜质的人,所以被青疽随身带着,说是什么长见识,但主要还是端茶倒水打听**的事情。 二阶流哉是个典型的东洋武士,喜欢用细长的双刀,战斗起来的样子像暴走的动漫人物——夕阳下,孤独的武士,落魄的武士刀,以一当百什么的。 但这个长得像农村家里的邻居大叔一样质朴黝黑的男人,有着一双极为稳健的手,他当然有着不菲的斩杀功绩,听说他做任务的时候,一个人屠过一个村子,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当然这样的事情,没有值得炫耀的地方。 不过这家伙安静起来的时候,总会让人下意识的认为无害,他不是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便会动怒的人,但也曾经为不知道怎样的理由拔刀斩过同伴。 总的来说,只要不刻意招惹,二阶流哉还算是一个可靠的家伙。 收到青疽到来消息的身后,盖伦曾经激烈的试图冲出包围圈,实际上,他几乎已经达成了目的。但后来,权集驰的梁秋智识和薛亦杰横空出世,拖延盖伦一会儿,等始暗荆棘的人一到,又将他打了回去。 再后来,被权集驰暗中阴了一手的盖伦被逼回上岛,路上被迫与二阶流哉打了一架,随后围捕的大部队赶到,盖伦便只好再次转移躲了起来。 夜幕降临,被撵的有些狼狈的盖伦在那灯红酒绿的巷口看到那个穿着蓝色连体风衣的男人坐在日式居酒屋的柜台上喝着米酒。 而看起来,那人已经在那坐了许久,在他身侧的吧台上,已经横七竖八的放了七八个酒盅,那连体风衣的男子正单手托着酒盏浅浅的小酌着。 第一百三十章 灵魂时间 在盖伦还没有离开始暗荆棘之前,来自东洋的深作便很喜欢拉着他和青疽喝酒,那时的青疽做事讲究,即使尽兴的时候,也不会超过三盅。 但看看吧台上摆放的横七竖八的酒盅,想来这些年,他也改换了不少。 盖伦缓缓走过去,坐在青疽边上,两人默默喝着酒,仿佛时间倒转回到了当年,他们身后是那些笑着的,哭着的,亮着光华的川流不息的人群。 酒过之后,两人便在那份夜景里面走,微醺的风吹的人不知道今夕何夕,然后青疽便‘福斯特啊,我们去高出看看。’ 之后的事情,便是两人到了供电大楼天台相互之间沉默又难以言的对话了。 …… …… 寻着空气中的银色视线一路跟随过去,格里菲斯绕了大半个上岛,竟发现装载在吉庆的车子正在沿着西外环绕着圈圈。 他在吉家的时候有给吉庆和吉良两人烙过印记,二人的身体也有大妖留下的用来保命的东西,比如沙镇时候,零无论如何也握不破的淡银色光膜。 因为有印记的指引,格里菲斯很容易便顺着印记留下的光辉一路追过去,但盖伦看起来也异常凶猛,这整整一个周的撒网捞鱼似乎都没能将之捕获到。 坐着计程车的格里菲斯靠在窗子边上指引司机来回奔波着,午夜的人流渐少,但距离天明,还有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 车子从晚上七行驶到十一左右,格里菲斯发现印记拉扯在空气中的银线在这里便结束了。 大妖付了打车钱,抬头望着这一幢二十几层高的楼房。 时间推进到午夜时分,巷子深处垃圾桶旁边的野猫‘喵呜’、‘喵呜’的叫唤着。高层的阁楼上灯火稀疏,有人的影子在窗帘上投下倒影。 大妖坐电梯到了十五层,然后转走安全通道继续往上走,十六层以上现如今都是被始暗荆棘占据着的。 透过楼梯间狭的间隙看向十八层的入口,两个男子正~~~~,<div style="margin:p 0 p 0">抽着烟随意交谈着,而更深的地方,人影攒动,似乎还有一些人,但更多的,是安装在走廊间无处不在的摄像头。 格里菲斯慢慢往上走,脚步声惊动了抽烟的男子,他们二人是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随即走过来,大声嚷嚷着:‘这里是私人领地,禁止入内’。 从外貌上来讲,这两名雇佣兵均是亚裔,但身量高大,鼻梁高耸,像是有西欧地方的血统。 大妖满脸迷惑的望着二人,那表情看起来像是一个迷了路误闯进来的游客,又兴许是前面一些楼层里走错了楼层的住户。 这细长的年轻人似乎不能接受自己久居的楼房被人包层的事实,他有些兴奋的扶了扶眼睛,压抑着心中的疑惑和八卦,以看起来尽量稳重和漫不经心的姿态靠近过去,却在最后时刻抑制不住的伸头向门内看了一眼。 守门的两名雇佣兵动也未动,他们是始暗荆棘的雇佣兵,见多识广,自然能够识透青年人那眼镜后面所隐藏的嘴脸。实话来,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对生活方式和外界刺激的重新界定,有越来越多的都市男女‘患’上了一种喜欢疯狂窥视别人**的怪病。 从早些年间的尾行、偷拍、八卦,衍生到如今病态的对别人**的挖掘、披露,以前只对公众人物,使用的调查、人肉、意想以及丑闻,现在已经越来越向着大众普及了。 面前带着眼睛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子显然就是这种疾病的深度‘受害者’,他的目光隐晦的狂热,态度积极的走过来,中途似乎想一些问话,但对方的态度冷淡,显示出不想深谈的姿态。于是他欲盖弥彰的了一些别的事情,随即话题转移到他自己身上: “嘿,我叫薛毅杰,就住在楼下的,大家都叫我逗比杰,我们算是邻居啊……” 那身材细长,红唇白面的斯文男子由于心有所向,讲到这里已经走到了安全门边上。他用眼角快速闪动着向门后的世界看了一眼,他似乎是想要了解盘下这些楼层主人的内心世界,但视线微转,两个雄壮的如同山猪的胸膛徐徐合拢,挡住了他的视线。 年轻人微微愣了一下,失望才刚浮现,下一秒钟已经换上了另一种勉为其难的神态。他的掩饰并不高明,看起来像是个拙劣的演员,始暗荆棘的雇佣兵用脚轻磕了一下安全门,那防护门‘吱扭’一声被关紧,随后用冰冷疏远的眼神聚拢过来。 那年轻人似乎还要话,而抽着烟的雇佣兵已经伸手向他推过来…… 香烟的烟丝在男子嘴唇的细微抖动中红彤着,似乎在发散着细微的‘毕啵’声。细细的烟气袅袅的向上升起,似乎在男人的呼吸和轮廓间波荡。 在那时间渐渐缓慢褪色成灰白的瞬间,男子粗糙的五指排开空气缓慢的推过来,带着眼睛的年轻人的惊愕还写在脸上,他大张着嘴,似乎正要话。 在这掌锋推进的极慢时间里,每个人的表情都在定格,像冰封在那千年难朽的琥珀中,陈列着等待观揽的化石。 然而,在这几乎极静的时间里,那带着眼睛的年轻男子,保持着想要话的样式。他徒然间灵动的眨了一下眼睛,身体突破时间的桎梏,恢复了往日的活力。 大妖绕过石像般伸着手的抽烟男子,伸出手掌在那人脖颈间比划了下位置,然后手刀切下去,砍向了锁骨位置…… 旋转,手刀随着身体回切,格里菲斯口腔里模拟着风驰电掣的破空声,脸上的表情很努力的在演绎着狰狞以及凶狠,但动作却着实是不快。 那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过家家的孩子,在人堆里学着电视里大侠的样子,自认潇洒实则笨拙的转身,胡乱的在‘假人’身上拍了两下,然后收工,定格在那自认风流倜傥的幻想里。 随着手刀拂过第二个人的后颈,肉掌与骨骼接触的声音传开,周围的景色猛然间鲜活灵动起来…… 世界仿佛在一瞬间恢复了活力和色彩,时间带着七色的光向前推进,如同开春里冰封的河道被冲开融化,空气里的烟尘终于袅袅升腾,远传传来人声,那叼着烟的雇佣兵也最终手掌重重的推过来。 但画面一闪,那张着口似要话,面容惊愕年轻人的身影却如烟般消散。随即旋转着穿过两名雇佣兵,那速度像在看快进的电影。青年人旋转而过,收起手刀背对众人,身体与身体细微的接触挤压里,背后的两名男子干净利落的双双倒地。 “doublekill。” 刚刚那一瞬间,彷如时间停止的短暂间隙,其实是灵魂时间的一种应用。 所谓灵魂时间从字面上讲就是灵魂所度过的时间,这种解释粗浅直白,虽然并非全然正确,但也中了这一词汇的精髓——灵魂所度过的时间。 在大妖时代普遍存在着一种认知或者是一种假设,那边是物质的**可以被触碰,甚至相知相识相爱相杀,但灵魂,永远不能被接触。 大妖们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存在在不同的时空里,那里彼此隔绝,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规则和算法。 人的寿命有长有短,反应有快有慢,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灵魂所在空间的时间流速。当灵魂在其所在的空间中经历过了足够长的岁月,便会自然枯萎死掉。而外在的**不论他经历了多少岁月,都会因为灵魂的枯萎而死亡,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寿命差。 当然,人这种生命体的灵魂空间时间流速差距并不大,在外界物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寿命差并不多。 而灵魂的枯萎也并不意味着灵魂的终结或者死亡,它将步入更新的一种阶段,那是以现在人类短暂的见识所不能理解的范畴。 但大妖作为因果兽与人类灵魂时间差距很大,他刚才利用对时空天然敏感的黯窕血脉增幅,耗费因果,强行同化了始暗荆棘两名守门雇佣兵的灵魂时间。 他入手黯窕后,思想了很久,创立了这‘放缓时间’的法门,但效果差强人意,并不能将之用到力量很强的人身上。 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这种喽啰并没有资格让大妖浪费精力放大招去解决,他本是用来测试自己新创招式的效果,但结果证明他的霉运还没有走完,同化人灵魂时间的招数显然还需要更加细致的调整和研究。 格里菲斯瞬‘杀’两名雇佣兵的招式看起来很潇洒,干脆又利落,但格里菲斯在其中动用的资源有黯窕的力量,因果的力量,还有自身的灵魂碾压力,这许多的东西加起来才将两个没有多少力量或者没有多少非常规力量的人类冻结在短短数秒,不难想象,在面对更强敌人时候,这种招式会变得格外鸡肋,遇到灵魂坚固的人,根本连同化对方灵魂时间的机会都不会有。 ps:感谢溯奚大人的打赏。另外签到楼和龙套楼在书评区已经开张了,欢迎大家常来坐坐…… 第一百三十一章 国冈鬼丸 或许是因为有摄像头的缘故,又或者是对于总部的隐秘性有信心,整个十七层走廊中并没有想象中防卫严整。 格里菲斯想了一会儿,便想通了其中关节。 首先,这个楼层作为始暗荆棘的众多临时据之一,对组织而言,并非是必不可少的存在,更大的可能性是今天还存在,任务完成之后便要遣散的地,自然没有时间积累做更进一步的严整保密。 其次,作为临时据,楼层之中并没有过多关系到重要的资料信息,浪费宝贵的人手守卫这里显然有些浪费。 这一次被抓的有可能对追捕盖伦有帮助的吉庆或许算的上是一个不错的资源,把她带到据里面‘严加’看起来。 但这些外围雇佣兵也是心里明白的,所谓‘有可能对追捕盖伦有帮助’便是有一部分可能是没有帮助的。而且隐王盖伦是怎样的男人,没有人比他们更加清楚,那个男人狠起来,连自己都不放过,指望一个认识不久的姑娘威胁他投降,这真是像在排练反转剧一样。 不过杀手做事从来都是从细处着手,事前准备、细节积累无论可能性大都不会嫌浪费时间,这总比关键时候底牌不足用人命去填好。 把两个门将打昏之后,格里菲斯脱下其中一具昏厥男子的衣物,穿到自己身上,那个男子有个身份牌,名字叫做巴伦布,肤色是沙漠地带的古铜灰,身材上倒是与大妖颇为相近,只是更加壮硕。 带上逡俊皮肤做成的面罩,格里菲斯全身的骨骼一阵抖动,三四秒钟的功夫,便拥有了那个名叫巴布伦男子的全部体貌。 等这一切处理做妥之后,格里菲斯将昏厥的人体处理掉,他实际上是将人推到了电梯端,‘咚’的一声,人掉进漆黑的电梯滑道,随着悦耳的从电梯中传来的电子合成音,在一到二十层之间来回攒动着。 格里菲斯穿着深色的制服向走廊深处走过去,一路上密密麻麻的摄像头在大妖身上扫射着,他娴熟自然的向前走,随后和迎面而来的两个⌒⌒⌒⌒,<div style="margin:p 0 p 0">雇佣兵打了招呼。 “嘿,巴布伦,今天不是你负责守卫吗,怎么到这里来了?”在丁字的走廊道口,一个穿着同款制服的三十五六岁的黑人男子发现了大妖的身形跑过来,他看起来也在站岗,怀中还抱着一挺轻机枪。 格里菲斯跟来人顺势拥抱了一下,两人相互拍了拍肩头,格里菲斯稍显亲昵的锤着对方的胸口。 “亲爱的,额……”大妖空着的右手手指不经意的向内弯曲轻轻蠕动抚摸着,而在他的掌心里正安静的躺着一个长方形的细长硬质塑料条,正是对面这人本应该隐藏在里衣胸口,用来相互识别的身份牌,就在两人肢体互相接触的短短时间,竟然易了主人。 “额……卡菲,哇哈,亲爱的卡菲,真高兴再次见到你。 哦,你刚刚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哈,为什么会在这里呢,真是来话长……你知道塔里那混蛋的性格,真是让人想起下水道的疽虫,难缠又恶心。老子怎么会同意跟他赌斗,该死的,他太狡猾了……” 见到同伴陷入了碎碎念的恶毒诅咒里,名叫卡菲的雇佣兵耸耸肩,他明白巴布伦和他搭档卡菲之间的关系,确实有些奇怪。但雇佣兵这行当里,有今生没明日都不夸张,醉生梦死同性搭档相依相恋、相爱相杀的都有。 而据卡菲所知,塔里确实迷恋赌术,他雇佣兵生涯中大部分资财都浪费在了这一方面,曾经为了苦练传中‘独一无二’的藏牌千术,将自己上臂割伤,外皮翘起来,至今还留有疤痕。 另外他的右手因为长期摆弄一种凉燥木制造的赌具而微微粗糙变色,这种赌具在中上流社会有着相对众的爱好群体,但对赌者的个人技艺要求相当高超,需要长时间保持和适应良好的手感。于是,随身携带的为了维持手感的赌具便应运而生。 塔里便是因为长时间习惯性的对于这种赌具的摆弄和迷恋,导致了右手的变色和特定部位的粗糙质感,类似于所有沉迷于赌术中的人,塔里先生技术高超而性格怪异。 当自己的朋友巴布伦讲到赌博的时候,卡菲便果然如此的悄然翻了个白眼。他看了看巴布伦那副快要抓狂的样子,心里暗想着,塔里一定是诱骗了可怜的巴布伦行赌,赢了他之后,让他做一些天怒人怨的事情。 卡菲不是一个八卦的人,而自己的朋友,巴布伦先生对于自身遭遇似乎也敬谢不敏,不怎么愿意讲的样子。 两人再次拥抱了一下,格里菲斯将卡菲的身份牌趁机放回对方身上,两人道别后,大妖继续往前走,向里深入。 眼中淡银色的光线变得越发浓烈,吉庆处子的气息和湿润的汗液味道似乎到了味蕾的边缘,用舌头几乎能够触碰的到。大妖舔了舔嘴唇,对于这弥漫在重生之后生命里时时刻刻的味道,不知不觉便萌生了迷恋。 …… …… 宽阔的十七层走廊里。 “我们与催斯特接触了两次,大致上确定了对方的行动范围,权集驰的人也在,他的运动范围被局限在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男子的声音从走廊的深处传过来,‘踏、踏、踏’的脚步声里,温暖的气流涌动,腰间挎着武士刀的男人低着头缓缓走过来。 刀者,杀器也,男人腰间的长刀名为国纲鬼丸,是地下世界极有名的东西,所以未出刀鞘,仍旧寒气逼人。 “二阶流哉阁下,这是这段时间我们的情报总结……” 身边的另一个男子正低声向他汇报着情况,被人低声称作‘二阶流哉’的男人手中拿着一卷a4纸张打印的资料,正面无表情的边走边听着。 这样的汇报似乎持续了很久,声音从走廊的尽头断断续续的传过来,然后迎面经过一个皮肤黑黄的厚重中士。那中士大概是始暗荆棘雇佣兵中的老人,军纪尊卑执行的还不错,在看到两名长官服饰的第一时间,便调整了姿势,在恰当的距离,敬着军礼,让开了道路。 那在二阶流哉身边讲解的男子抬了抬眼睛,很快低下去,口中话语未停,继续着收集到的情报。 腰挎长刀的男子抬头看了一眼,他脸上的线条天然严肃冷漠,对方挺着胸膛敬着军礼,双方就这样一瞬间的视线交集,身形错落而过。 皮鞋踩在底板上低沉的脆响,渐渐远去,那肤色微黑的中士擎着手掌敬着军礼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随即向内走去。 低沉男声的汇报声在安静的走廊的里越走越远,在这空旷的环境里,似乎有着回音在荡漾回返。腰胯间悬着长刀的男子仍旧低着头默默的往前走,国纲鬼丸刀身细长,几乎拖到了地面,男人用右手袖管下意识的压着刀柄。 某一时间里,他猛然抬起头,身边的男子仍旧在耳边低低的做着信息汇报,听起来像是在一些很细节的数字问题,二阶流哉的脚步却徒然止住了。 二阶流哉冷漠的嘴脸坚硬的变形,嘴唇裂开,最终形成一个玩味的形状。 “狡猾的家伙。” …… 三四名荷枪实弹的男子在走廊中急速的向深处跑去,那个之前在二阶流哉身边汇报情报,被称为军中执行官的人,指挥着这临时组织的雇佣兵突进着。 靠近底端的一段路摄像头被人提前打坏了,几人在回廊与回廊间的转角相互掩护突击,很快便到了关押人质——吉庆的房间。 毫无意外的,人质吉庆已经被人劫走了,看守她的那名雇佣兵就倒在办公桌的旁边。 人质房间的桌椅、书籍和窗口凌乱,纸张在敞开的窗口中飞扬着。执行官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窗子前,在窗子的边缘位置,一根细长的垂直向下的麻绳正直直的延伸到十五层。 将身体延伸到窗外向下看,那十五层的玻璃窗子已经被人踢碎,从那些碎开的玻璃和冲出窗口的微光反射中,执行官似乎看到了十五层的那一户人家正因为遭受变故慌乱无措的徘徊着。 “妈的,他们往下逃了。” …… …… 电梯停在负一层,‘叮’的一声打开,现出一个结实黝黑高大的男子和一个瘦弱的年龄在二十岁上下的姑娘。 格里菲斯背负着吉庆走出电梯向右转,他背上的女子似乎被注射了某种药物,全身酥软无力,看起来精神状态也并不好。可以预见的是,若是没有人扶,女子定然会如泥土般瘫软在地。 地下一层其实是整幢阁楼停车场的位置,大妖背负着吉庆稳步向前走,在脚步的摇摆颠簸中,女子眼睛半睁半合,她巧的脑袋搁置在大妖的肩头,吐气如兰。 身体雄壮黝黑,面容如同沙漠地带男性体貌的大妖走到一辆粉红色轿车前,伸着手在轿车的车门上抚弄了几下。 随着咔嚓一声脆响,安装了空气弹簧的轿车门被弹开了,格里菲斯将吉庆放在前边靠右的座位上,系上安全带。他将身体揉进车身,拉开手刹,激活车子。 隔空刷了刷感应器,地下车库的升降杆举起,保全的卷帘门升起来,格里菲斯打开车灯,发动机低低的轰鸣。而在一切发展的同时,在那一片黯淡的环境里,从卷帘门升起的涌入光线里,一个男人修长漆黑的倒影从门边那人的脚下直接铺陈到轿车的前沿。 正是腰间佩刀,身着制服的坚硬男子,他的名字,叫做二阶流哉。 …… …… 轿车车头射出的光线,在安静空旷的地下室涌动出来,坐在驾驶室上的男子偏了偏脑袋,终于再次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他的唇线蠕动着,似乎在‘这么快’,但表情是倒是没有怎样特别的惊愕。 挡在车库门口的男人从在逆光中拔出刀,他的面容在光线里看不真切,仿若是一团蠕动的黑暗。然后那个男人便举着刀,走过来,他边走边,声音透过光线,回荡在地下室里,是一个华语讲的不太正规的口音。 “为什么不以真面目示人,华国的武者难道已经堕落到藏头露尾的地步了吗?” 二阶流哉的声音一字一顿,字与字的间隔很长,所以听起来吐字用意、铿锵有力。 迎着二阶流哉的脚步,格里菲斯同样向前走着。 但他的脚步相对缓慢,而二阶流哉在言语流动的时候,步伐加快,由走动变成跑,速度依然不减,似乎在积累着愈演愈烈的势不可挡的宏伟气势。 同一时间里,大妖的脸面也在渐渐融化,他的身形在骨骼的脆响中扭动变形,似乎在变细拉长,然后猛然间蜕变成另外一个人。 “无关紧要的喽啰靠边闪吧……” 两个男人在狭长的地下室跑道里激烈的相向而行,他们身形在二十六度角的斜坡上冲撞在一起。二阶流哉曲着腿高高跳起来,他举着刀,流光从国纲鬼丸的刀尖流淌过刀身的刃口。 清冷的月华在男人弯曲成弓的身后刻落成凄婉的背景,他用左手扶住刀背,手中似乎握着月光铸造的弯刃。 跳斩! 刀光浮掠,一往无前。在斜坡的地形加速以及跃动的加成下,名刀鬼丸被二阶流哉顺势斩下,风、空气和暗淡的流光被刀刃挥断,碎裂成片。 刀光与人影相击,那身材修长的俊俏男子骤然间碎裂了衣袖。在长刀鬼丸与人体相交的原,一股扭曲的风正顺着大妖的胳臂蜿蜒而上着。 巨大的躁动在上下相持的人体之间摇晃着,格里菲斯左手中指的戒指密密麻麻的蠕动着,缠上了他的左臂,形成了一层密密麻麻黝黑细密的外壳,扛在了长刀鬼丸的刃口上,火星四溅。 第一百三十二章 格里菲斯vs二阶流哉 人影子在长空之中相交而过,火星散开,格里菲斯与二阶流哉对拼了几记,黯窕在空中盛开。他用锁链拉住上层的建筑,借力回身打过来。二阶流哉转过身用刀背挡了一下,**交击声中,两人再次分开。 “哦,还挺厉害,看来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喽啰。” 大妖缓缓转过身站定住,锁链盘绕着他的前臂,另一部分却散落在地上,正蛇类一样向他爬行收缩着。 他看了看向对面正在收刀入鞘的男人,神色终于正视起来。而在此时,对面的那人也正皱着眉头观看过来。 “金属系异能吗?……不对……这奇怪的能力是什么……阁下到底是谁?” “谁知道呢……” 大妖的语调无赖懒散,于是二阶流哉一刀斩过来,他抬起左手来防御,被一刀劈开了十几米。 大妖在地上滚了一下顺势站起来,锁链从腋下射出当空穿透过来,跳着冲过来的二阶流哉奋力砍开锁头,那锁链在空中绕过一个弧线,再次翻转,对着二阶流哉又扎了下去。 人影在锁链和刀光中翻滚,这样的激烈的打斗大概过了三四分钟,格里菲斯抓着锁链从空中荡下来踢中了二阶流哉的胸口,那东洋武士将国纲鬼丸垫在胸前,被大妖一脚踢开,飞出去五六米。 二阶流哉落地之后立刻摆出防御的姿态,对方是罕见的高手,攻击手段新颖多变,需要全神贯注的应对。 然而在这**激烈的交锋中,二阶流哉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了对方的高深难测。他似乎在抑制着身体的力量以便抵御着什么,战斗热情和进攻的意愿上,也并不积极,反倒偏向防守,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有些漫不经心的。 面对二阶流哉这样的男人还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在整个华国都是不多见的。而这不多见的人们,每一个都是赫赫有名的人,但眼前的男人,他又是谁。 来自东洋的武士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二阶流哉作为始暗荆棘排的上号的杀手,当然拥有着杀手锏和爆发的手【≧【≧【≧【≧,<div style="margin:p 0 p 0">段。 但杀手锏这种东西它之所以称之为杀手锏便是因为它的不常见性,二阶流哉有信息利用它反杀任何人,当然也包括面前这人。 然而踢倒了二阶流哉的格里菲斯并没有乘胜追击将细的优势积累以奠定胜势。他站在原地向着东北的方向望过去,透过钢筋混凝土的层层阻隔,那个阔别了盖伦的蓝衣男子,正开着车徐徐驶回来。 “来的这么快,你们属狗的……” 格里菲斯看了看不远处的二阶流哉,他的国纲鬼丸正在归壳,似乎正打算用与居合类似的拔刀术,大妖再扭头看了看东北的方向,转过头来又看了看二阶流哉。 “不陪你玩了……” 话音刚落,大妖手中锁链徒然冲向了坐在红色轿车中的吉庆。那锁链打碎了玻璃,在女子身上绕了两圈,紧紧一拉便飞了过来。 二阶流哉顺势欺身而上,黯窕锁链的另外一头却已经脱手而出,在地下室的狭窄路口,大妖与武士中间,编织成细密的蜘蛛网。 二阶流哉只身撞进去,连砍三刀,砍的锁链火星四溅,却未能奏效。于是收起刀来,冷冷的看着那男人抱着女子拦住一个私家车,扬长而去。 封堵住地下室路径的锁链在十几秒钟之后迅速撤开,如同活物般,在极短的时间内,游曳到了天边,消失不见。 二阶流哉转过身走回去,姗姗来迟的执行官带着大部队从电梯和楼道口内蜂涌出来,东洋的武士一言不发默默的穿过人群。 那个雇佣兵的执行官指挥着众人做着部署,不久之后,已经做进了电梯的二阶流哉便听到他用大嗓门叫嚷着: “什么情况,人呢,那人在哪里……” 被人从临时基地中抢走人质这本是打脸的事情,那人出其不意找上门来,实力出众,速度快到的惊人,在基地未组织或者想到组织防御之前,单刀直入,几乎一发入魂,很是有些惊艳。 但始暗荆棘是以杀人为生的机构,在其他领域,他们或许不在行,但在绑架、杀人、暗袭方面,从这个机构出来的家伙,各个都是专家、鬼才。 所以,当格里菲斯历经艰险,将吉庆救出来之后,他竟发现这吉家的大娘子不仅被人灌了剂量不菲的肌肉麻痹药剂(可导致虚弱),甚至还有人喂她喝了神经性的腐蚀药剂,简单的,就是一种神经方面的特定性毒药。 这种毒药是始暗荆棘专门开发的,用以达到敲诈勒索或者控制目标人物的目的,不用想,以现在的医院的医疗攻关技术,是很难在病毒爆发的短时间之内找到解药的。 格里菲斯不惜耗费因果倒是可以解除掉吉庆身上的毒,实际上他已经试过了,但这个过程需要的因果力量异常的多,似乎涉及到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有可能已经触动到了时代走势的分支,以格里菲斯才在黯窕身上花的一穷二白的身家,勉强可以支付。 但大妖没有如此做,因果来之不易,在病毒爆发的最后关头也能力挽狂澜,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为吉庆找到解毒剂。 …… …… 由于格里菲斯的横空出世,始暗荆棘虽然被扰乱的稍微有些措手不及,用来对付盖伦的人质吉庆也丢失掉了。但因为专属神经毒素的存在,始暗荆棘一方很快意识到,这或许是与对方交易的筹码。 试想,能与二阶流哉对杀而不落下风的人,放在哪里,都是一股不能忽视的宝贵战力。尤其是在如今围捕隐王盖伦的当口,多一分战力,胜利的天平便能雪球一样铺天盖地的压下来。 当然有青疽和二阶流哉在,整件事情的基调便定了下来,无非是几时会将隐王逼入绝境而已。虽然权集驰在其中态度暧昧,似乎想要坐收渔翁之利,始暗荆棘还是有信心收掉盖伦人头的。而前段时间,盖伦抓住了己方的一时疏忽,差冲破包围圈,最后关头还是梁秋智识亲自出手,拖延到了包围圈的再次成型。 但时局变动,如今又杀出来一个不知目的的年轻高手,劫走了人质吉庆,实际上在几个时之前,始暗荆棘这边就收到了派克队全军覆没的消息。现场痕迹证明,这很可能是那人动的手。 至于那人为什么会对吉良一家感兴趣,还千里迢迢跑过来把被劫持的吉庆抢走掉,这事情的背后必然隐藏着不菲的信息量。但初步推断起来,已经否决了吉家与那个年轻高手之间有联系的猜想。 这两天因为围捕的推进,吉良一家的信息也已经补全了,普普通通的家庭,相对励志的姐弟俩。 盖伦会来到这里也只是随遇而安后的偶然邂逅,这一从他在远方一路走来的途径上便不能推断。 偶然的结实一个家庭,一对姐妹,始暗荆棘‘穷极无聊’甚至可以叫做‘病急乱投医’的抓人,然后就惹来了那个年轻的高手。 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多巧合的事情,这感觉就像是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聊天,对方其实是某某市的市长、党委书记云云的,根本就是不常发生的概率事件。 这事情合理的解释其实是那人同样冲着隐王盖伦而来,不管是抱着讨好或者凶恶的目的,在隐王行踪飘忽的前提下,他的第一次出手,便对准了可能对隐王有影响的吉庆姑娘,已经很能够明问题了。 而之后的所发生的事情,似乎正在一印证着这种假。 …… …… 格里菲斯对于如今的大混战,其实也抱着某种程度的期待,他倒并不是个暴走徒,只是重生之后这么长的时间,依照外物的参考和对宇宙法则的理解,他一直在调整着身体的状态,理论上来,应该已经不次于某些强悍的异能者,但实际如何,还需要经过实践的考验。 眼前突如其来的这场战争,便是格里菲斯的一块试金石,对于他武道的砥砺和修正有相当程度的指导作用。实际上没有吉庆一家的乱入,格里菲斯也是打算试一试这趟浑水的深度的。 上岛的夜晚进入了后半段,月光难得明媚,吉庆躺在格里菲斯的怀里,虚弱的抖动着。 “我会死吗,先生。” 在得到自己的弟弟们已经安然无恙的信息之后,吉家的大娘子终于开始坦然面对生死了。她实际上是个苦命的人,样貌不出众,也没有大家闺秀的儒雅,年龄刚刚二十,手掌便因为常年劳作而粗糙浑厚,自我感觉也像是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妪了。 格里菲斯坐在她身旁,这时间轿车已经停靠在了路边,所以他将座椅靠背往后放了放,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半躺着。吉庆虚弱的趴在他胸口,像是一只柔弱的猫。 “傻话,你还能活一百年呢。” 面容精致的男人闭上眼睛,嗡里嗡气的着话,他的语调并不高,看得出,男子并不是很擅长讲这种动听话。 第一百三十三章 突破 “傻话,你还能活一百年呢。” 这言语过后,狭的车厢里又陷入了沉默,男人许久未动,似乎是睡着了,已经被毒素缠身的女人却趴在胸口,听着那人响亮的心跳,思绪纷扰。 这并不是吉庆与格里菲斯的第一次见面,记得刚来上岛的时候,格里菲斯就曾经在吉家危难的时候,解救过他们兄妹。当时的情况大概是一个名叫菲丽的怨灵,积攒了许多年的怨气,然后见人就杀之类的。 那时的格里菲斯也像白马一样凭空降下,几乎是吉良从路边‘捡’回来的贵人。随后这贵人就用完全超越了吉庆人生观的手段完成一次惊艳的反杀,过程就像是拍电影一样。 那种突破常理又炫目非常的过程倒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打动过吉庆那颗少女的芳心,但吉家的大娘子善良实在,她对自己的定位其实不高,潜意识里认为云泥有别,对方那么厉害,而且外表还那样帅…… 在那之后,吉庆倒是有意无意跟吉良打听过沙镇时候格里菲斯的事情,也正是食骨隧道的‘零’入侵的事情。然后才惊觉到,原来他们吉家已经无声无息件承担了对方两次生死人情,怪不得吉良死皮赖脸的要跟人家拜把子,实在不行,拜干爹也成。 这样的事听得多了,也就记在了心里。 哪个少女不怀春,吉庆的性子虽然含蓄内敛,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也会拿出来念想念想。 但云与泥有什么相干呢,少女这的似乎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萌动在灰暗的现实下就那样被无声的埋没了。 不过世事如棋,转眼间风云变幻。谁能想到两年之后,吉庆竟然以这种方式与格里菲斯先生再次相遇呢。这许多时间未见,对方神采依旧,谈笑之间的神采恰如当年般历历在目。 吉家的大娘子这样想着,心情上便不由自主开朗了一些。她想自己大概是要死了,艰难的呼吸和渐渐无力的肌肉和心跳似乎在有力的佐证着这事实。 她趴在大妖胸口,格里菲斯先生躺在1↖1↖1↖1↖,<div style="margin:p 0 p 0">座位上睡着了,于是她便有些莫名的心安与满足——或许她这一辈子,这样默默无闻的死在这里也是挺好的。 黑暗中的光晕浅浅的,看不清楚,像是雾里看花的朦胧美感。 时间穿过黑夜,步入微曦的曙光黎明,吉庆乱七八糟的想了许多,竟然模模糊糊的睡着了。 格里菲斯活动了下因为一夜未动而有些发麻的四肢,怀中的女子脸面下意识的往里面缩了缩,于是大妖理了理她毛茸茸的凌乱碎发,缓缓闭上眼睛。 这一夜的时间终究没有夺去少女年轻的生命,麻药的时间过去,身体的活力重新涌上来,她便终于知道了格里菲斯所谓的‘还能再活一百年呢’并不是安慰的话。 当然,她还并不知道身体已经被种上了神经毒素,有着瞬死的隐患,所以当格里菲斯将他送到吉良所在的楼,他还有心情同对方谈论这一次历险的心路历程。 患难之后的姐弟俩相见自然是有许多的话,格里菲斯知趣的关上门,退了回去。 “接下来该了解与始暗荆棘的恩怨了。” 始暗荆棘想利用手中的解毒剂来要挟格里菲斯,但大妖有因果保底,完全可以硬着来。 二阶流哉的实力他之前已经见识过了,确实已经将自身的力量和刀术发挥到了极强的层次,算是一个棘手的敌人。 而在格里菲斯强行闯入救走吉庆之前,曾经感应到一股很强的气魄,他应该便是临时基地内部到处谈论着的名字叫做青疽的男人,在大妖的感应中,这男人在众人之间似乎燃烧着熊熊火焰般刺眼。 青疽、二阶流哉、盖伦、梁秋智识、薛毅杰,这些人的名字在大妖的脑中流水般滑过,他捏了捏眉骨,感受着这纷乱的时局。 …… …… 新年的钟声再过十三个时便要敲响了,广场的电视墙上正在播放着有关血月的新闻,盖伦带着帆布兜帽,沿着人流往前走。 始暗荆棘的包围圈一步步的缩着,昨夜过后,青疽与盖伦的情分彻底变成了过去式。所以今早起来,宿醉的青疽清醒过来,于是打开了窗子深深吸饱了早晨清新的空气。 借助始暗荆棘在这些天内建立的包围圈,青君坐在车上在有限的范围内接连逛了好多圈儿。盖伦·福斯特深知青疽的嗅觉灵敏,堪称人体雷达,所以刻意削弱混淆了身体气味,在选择路线上也尽量往人流密集,气味繁杂的地方走。 但人有的时候是讲究时运的,盖伦用这种瞒天过海的方式支撑了四个时,眼看随着权集驰的加入,局势愈加混乱,但在接近十钟的时候,被青疽杀了个回马枪,当场识破。 昔日的战友撕破脸皮大打出手,二人从东裕纺打到了北西口,最后停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广场上。 杀手的宿命无外乎如此,在这个感情早已成为奢侈品、装饰品以及工具的行业里,真真假假的相爱相杀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雷霆般的交手大概持续了二十分钟,两人的速度都是那种极端的快捷,始暗荆棘的雇佣兵们起初只能放放冷枪,被盖伦趁机偷死几个并打算青疽的出手之后,便都撤到外圈组织包围去了。 再后来二阶流哉赶到,联合青疽重创了实力本来便不如前者的盖伦。隐王盖伦最后时刻爆发,漫天飞舞的磁场和铁片像风暴一样席卷全场,当场将四名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切成漫天碎肉。 二阶流哉用国纲鬼王子在他和青疽身前挥舞成一片刀轮,砍的火星四溅,等到风暴结束,站在满目苍夷的广场之上的早已没了盖伦的影子。 捂着胸口的贯穿伤,盖伦强行遁入人流之中,他拐了三个路口,在一家成衣店里,换了身衣服出去。行了几条街,又换了一身衣服…… 冬日的暖阳斜照下来,有些失血过多的盖伦嘴角苍白着,他的气息并不如平日般稳定,但身后隐隐约约的针刺感却在提醒着盖伦追兵正在极其有目的性的追过来。 半靠在墙板上缓解一下身体的疲劳,男人的脸上汗珠在道道滚落下来,交错成横七竖八的水痕。他胸口的肌肉已经被割开了,肋骨断了三根,是被二阶流哉犀利至极的一次突刺中伤的。 这伤口呈现外翻的爆裂形状,等盖伦感觉到疼痛的时候,二阶流哉已经收了刀,跳开到两三米外,右手伏在刀柄上,正打算用拔刀术的奥义再次切过来。 左边的肺叶被切伤了,男人对自己的身体十分了解,闭着眼睛在感受着身体的脉动——实话来,这样的伤势,换做普通人,大概已经进急诊室了。 形势不容乐观,盖伦·福斯特面容坚毅,有条不紊的扯开外套,缠裹住胸口。他在逃亡的过程中曾经过超市,于是顺手拿过一瓶白酒,此刻正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剩下的,便都倒在了缠裹着‘绷带’的伤口上。 酒精杀死病毒和细胞的声音似乎在‘滋、滋’的发出声音,听起来像泡沫碎裂一般。盖伦一言不发,疼痛似乎让他振奋了一些,于是他收拾好东西,再次出发了。 兴许是时运不济或者是命中注定,那从始至终都稳定持重、不慌不忙的男子在转过了三个街角之后再次遭遇了始暗荆棘的人。 幸好这群人中大部分是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正派的杀手倒是有两个,也是名不经传的辈,他们是包围圈的一部分,同样是作为耳目存在着,盖伦在他们发现自己之前,便提前转身走掉了。 他其实有试图潜入到民房中,但有青疽在,这样的举动无异于在等待被瓮中捉鳖。从前盖伦出任务的时候,有青疽在身边,隐王感觉到的是效率和方便。但自由真正站在那男人对立面的时候,盖伦才真切体会到这被盯上之后,便无法摆脱,无处可逃的纠缠与痛苦。 作为杀手,盖伦潜行的技术高超,这为他又争取到了一些时间。然后他穿过巷口,向左转,迎面而来的墙壁上,一只红着眼睛的乌鸦正歪着脑袋看着他…… “呱……” 盖伦毫不犹豫的抽出手枪利落的将之爆,红色的血肉涂满了墙壁方寸的地方。男人为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头,他的表情没有多少惋惜悲喜,而下一秒钟,数百只眼睛血红的麻雀从临近的梧桐上哗啦啦的飞起来,遮盖了半壁天空。 盖伦无声的扬起头,那些麻雀在他的头上盘旋成圆圈组成了一个巨大的眼睛形状。 同一时间里,那个名叫梁秋智识男子的阴影正从上空居高临下的笼罩下来…… …… 权集驰的上岛地下总部。 梁秋智识闭着眼睛躺在沙发上,似乎是睡了过去。他的房门虚掩着,书桌山上厚厚的资料旁,一枚蜡烛正悠悠的发着光。 ps:感谢爱书101041的打赏,谢谢亲呦。 第一百三十四章 宿命之战 客厅中,平日里言行举止颇为跑偏的薛毅杰正大马金刀的坐着,他的下手边正站着两男一女三名军官,看上去应是某个番队的队长之流,军衔上已经到了少尉等级。○ 米黄色的光晕下,薛毅杰靠着椅背缓缓的开口,这似乎正在进行一个会议,所以气氛有些严肃工整。 下首的三位男女中形体最瘦的那人低声汇报了一番,说的是始暗荆棘的事,女子稍微随后又汇报了吉庆被抢的事和后续的追踪结果,坐着的男人捏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示意继续说下去。 不同于上岛市那个抛头露面、流里流气的无业游民,这时间的薛毅杰倒是有些一军之帅的稳重风骨,他坐在宽大的帅椅上中庸正直,给人堂而皇之的压迫感。 “这样看来,福斯特已经受了伤,青疽和二阶流哉还真是名不虚传,一点不含糊…… 这样也好,总比又被福斯特趁乱走脱要好不少……额,智识那家伙找到福斯特了,好样的,他正试着利用脑电波把图像传输过来,大家等一下,可能会延迟…… 恩,确实是受了伤,角度切一下,保持这样不要动……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是典型的贯穿伤。 你们来看,这一圈红色的是始暗荆棘的兵力分配图,看起来我们的朋友福斯特先生日子并不好过。 飞鸟,派人送点医疗用品和枪支弹药过去,a3型号的兴奋剂也送一管去,雪中送炭嘛,做戏要全套,我们要保证我们朋友的战力才有更多的消耗始暗荆棘这条大蛆虫,哦,注意,别被始暗荆棘的人发现了。 海鲨,你去这里,十分钟汇报一次始暗荆棘的动向,哦,对了,这情报同时也给盖伦·福斯特来一份,不必有所隐瞒,让人卖人头总不能抠到连情报都不给吧,以后很难做朋友的…… 始暗荆棘那边能打压也打压一下,但别太过了,把握个度,留个底线,别真把他们惹恼了……” 他话讲到这里,微微顿了顿,似乎在衡量接下来的话是否该讲,随即他似乎轻叹了一口气。 “布局上大概就是这样,呆会会有更详细的方案下发给各位……恩,额,若是兵力有富余,尽量查查吉庆的下落……” 遣散了三名部将,薛毅杰从座椅上起身站立,他在狭小的空间里,来回踱步了两圈,对着一幅画面怔怔出神。 权集驰虽然以渔翁自居,但在这个社会,尤其是赤果果暴力的地下世界,没有实力是很难做渔翁的。 距离薛毅杰和梁秋两人最近的秦晴本来是要过来的,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那边刚巧赶上灵异和连环杀人案件,脱不开身,也不知道是否是有人在特意安排。 在权集驰的庇护下,盖伦终于获得了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权集驰并不是什么慈善机构,这一点盖伦自己清楚,但大丈夫能屈能伸,有时候形势所迫,被当做枪使,也是没办法的事。 权集驰那边实际上有跟盖伦谈论过归降的事,但盖伦对此缄默不语,权集驰那边也没有想过事情会有成功的可能,所以这插曲便蜻蜓点水一般,被轻描淡写的带了过去。 话又说回来,这主义看起来是个双赢的法子,若能成功,权集驰平添一员虎将,盖伦那边也会获得权集驰毫无保留的全部助力,是薛亦杰坐下那个名叫飞鸟的小队长提出来的。 飞鸟是个脑筋很好的人,钻营的本领也可以,想了这种自认两全其美的主义,想要在上级面前露露脸。但薛亦杰对此事兴致并不高,却并未当场反对,挥挥手让飞鸟去操办此事去了。 飞鸟其实并不明白,像盖伦这样觉悟的男人,怎么会被区区生死小利所动摇呢。 为给盖伦争取恢复的时间,权集驰那边释放了大量人手,混淆着始暗荆棘的视听。这种手段实际上并非长久之计,拥有着青疽这个人体雷达的始暗荆棘很快便能理清楚事情的原委。 一间堆满杂物的货仓里,身量雄壮的男人赤着上身,他的胸腹部位缠绕着细细的绷带,看上去是被刚刚处理过。 盖伦将一粒粒黄彤彤的子弹压入到手枪子弹里,他的边上插着一把军刀,不时拔出来在子弹上划一道。破旧的房门上透着微黄,赤着身体的男人背上爬满了绿豆大小的密密汗珠。 但隐之王的面容平淡,甚至有些许漠然,他的双手厚重稳健,那些沉睡在记忆深处的本能正在一点一点沸腾起来。 他盘膝坐在木箱的顶端,双手微微垂着,眼睛闭笼起来。 黑暗涌入,包裹进来,那粘稠的温度裹住了皮肤,在毛孔里一层一层的褪尽。在隐王的意识深处,他正坐在无限的虚空中盘膝飘荡着,那似乎是一个失重了的空间,头下脚上的飘向远方。 一粒微尘飘过,落在他铺陈着汗渍的皮肤上,发出‘咚’然一声脆响。盖伦猛然睁开眼睛,同一时间,有个穿着深蓝色服装的权集驰男子,推开了房门。 “始暗荆棘的人, 他们来了。” …… 盖伦知道,这边是最后一搏了。借助权集驰的帮助,他几乎恢复了八成的战力,这似乎不是很够用,但也只能如此了。而福斯特同样知道,始暗荆棘这次围杀自己的决心甚大,隔离圈做得非常好,连青疽和二阶流哉都赶来了,越往后拖,他的状态将越差,到最后只怕会被拖的连一战之力都没有了。 权集驰为了坐收渔翁之利为她提供了不小的便利,盖伦当然知道对方胸腔里怀揣着的恶念,他拼尽全力最后的结果也可能只是黯然收场。但人浮于事,哪里会事事顺心,总是要被人狠狠踩几脚的。 在别人预定好的时间,预定好的地点,做一场被预定好结局的困兽之斗,盖伦站在废旧炼钢厂的操场平地上,身边钢铁的生锈废料和隆隆作响的机械声给了他最后一丝安全感。 这决战的场地是盖伦自己要求的,权集驰的人想要利用他消耗甚至杀死始暗荆棘的骨干,那他这支枪便必须足够锋利,于是盖伦便要求了这样一个决战场地。 隐王的异能是关于磁场的,感觉上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电磁铁,最能够发挥他能力,甚至于让他能够事半功倍的地方,便是炼钢厂这类铁元素极其富饶的地段。 始暗荆棘的人到来之前,钢厂的工人都已经被遣散了,所以当青疽和二阶流哉来到的时候,便只看到盖伦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钢厂的枯草里,桀骜的等待着将要到来的‘魔坠’。 钢厂外面,始暗荆棘的人和权集驰的小队已经接触了,但在双方高层的刻意压制下,都很明智的没有打斗起来。 窸窸窣窣的短暂安宁之后,厂房里面传来了越来越大的人声,薛亦杰听到青疽用低缓压抑的声音在说着话,然后盖伦·福斯特·唐随即回复道: “就这样吧,青疽,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于是战争在下一秒钟徒然响起,盖伦占据了优势的地形、地貌和近乎无限的钢铁资源以一敌二,同青疽和二阶流哉两人且战且退。 杀手之间感情难深,荣辱更淡,青疽和二阶流哉以二打一丝毫不觉跌份,只是盖伦爆发极强,二人又在顾忌想要渔翁得利的梁秋智识和薛亦杰二人,所以打起来也未尽全功,只以稳健为主。 钢铁扭曲的轰鸣、钢珠的破空声、刀刃和枪声混杂在一起,像是轰然炸开的人群,在用不明所以的高嗓音在孤单呐喊。国纲鬼丸在钢铁铸造的死亡泥沼里嗡嗡的脆鸣,二阶流哉在墙壁上走开两步,借着背离重心的反震力量,先前突了一步。 青疽手中拿着一把短枪,左手则是全然被铁制拳套包裹着,拳套周外有三根闪亮的钢刺在熠熠生辉。 男人在盖伦异能发动的时候,便闪身躲入了旁边的掩体,那钢铁洪流碾压过来,他翻身躲过去,顺手给了一枪,然后灵巧的跳到另外的地方。 爆发力将人的盖伦的异能将青疽和二阶流哉逼的不敢靠近,盖伦在场地上洒了大量的钢珠和淬过神经阻断剂的三角铁,被他的异能带动,简直如雨点一般到处泼洒。打的四周的墙壁破落、玻璃破裂成片又被打成粉末。 青疽和二阶流哉在‘枪雷弹雨’里面不断奔逃,借着为数不多的掩体,将意识和躲闪的技巧艺术发挥到了极限。青疽的衣服下摆被打成了条条,头发也被炽热的流铁烧焦了几处,他猫着身一跃跳入一间厂房里。 二阶流哉那边,国纲鬼丸正发着低声的咆哮,火星四溅间,他已经砍飞了数百块铁石,但仍旧不可抑制的受了伤。 上了锁了的钢厂正门被始暗荆棘的雇佣兵牢牢占据着,那门幅面巨大,距离战斗的地点有三四百米的距离,却被飞在空中失控的流铁打穿,透出几个扭曲的透明窟窿来。 第一百三十五章嫁祸 在临时据点曾经向二阶流哉汇报过情况的执行官忍不住透过孔隙向里看去,巨大的轰鸣声里,那个男人周身环绕着黑铁的狂风,正压迫着向二阶流哉走过去。↗頂點小說, 来自东洋的武士双手持着刀,在盖伦与二阶流哉之间,旋转的废铁与国纲鬼丸撞击的火光四射,仿佛正有人用超大的电锯在打磨长刀一样。 而这个时间里,操场边上的厂房轰然一声炸响,青疽火急火燎的从窗口跳出来,他脸上靠近左眼的部位被烟熏成了黑色,此时正骂骂咧咧的边跑边跳,似乎是被隐王阴了一把。 靠近操场的东侧二层阁楼里,一名权集驰的列兵拉开窗子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往下看,漫天飞舞的钢铁和流弹中,一片生锈的碎铁块由下而上的射过来,掀飞了他的头盖骨…… 这激烈的战斗只经过了不足两分钟的时间,盖伦不知道是伤势复发还是维持不住这样超高强度的异能输出,动作缓了半拍。那漫天的钢铁屑骤然一散,青疽顺势便打来一枪,射飞了男人左耳的耳麦。 盖伦的异能是堂而皇之的碾压流,给人的感觉就是以堂堂大势将人压服、打趴下,只论破坏力,在整个异能界都是名列前茅的,而这或许与他思想境界和为天下人立命的人生态度有关系。 自古刚不易久,过高的爆发便是以消耗持久力为前提、为基础的。 熬过了盖伦前期的高爆发之后,青疽和二阶流哉就能上去与之强打了,而且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急转直上,时间拖的越久,盖伦便越没有反抗之力。 盖伦对于自身的情况也颇为了解,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乏力,钢之风暴还能继续维持,但其实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了。 福斯特果断的中断了自己的异能,环绕在他身边的铁片、钢珠、三角块失去了向心力的牵引一瞬间甩出去,青疽刚露出头便被打了回去,他藏身的掩体有些薄弱,被瞬间击穿,随即响起了青疽的闷哼声。 二阶流哉躲的位置倒是猥琐,钢锭不容易打进去,实际上盖伦也并没有将攻击重心放在他那边,所以在青疽被流铁打伤的时候,他还在活灵活现,游刃有余。 一击不中,盖伦飞速后撤,实际上从之前开始,他便有边走边撤。等位置合适,他便收了异能,任由身边的钢铁元素飞散出去,自己则揉身跳进了身后炼钢的车间里。 …… …… 炼钢厂高高的烟囱塔楼上,格里菲斯意犹未尽的放下望远镜,说实话,刚刚异能爆发的盖伦确实吓了他一跳,那夸张的场面让他都错以为到了某个中等象限。 但好在盖伦这个爆发的真男人只有短短的两分多钟的时间,虽然会旋转,但却很短。这样高爆发的输出在这个象限并不是攻击常态,应该是盖伦掌握了特殊的发力技巧和长年累月的对于异能的理解所叠加成的恐怖杀伤力。 不过杀伤力高并不能代表全部,衡量一个生物的强弱,伤害只占不多的一方面。徒有杀伤力的人,便是一件人形的武器,这武器杀伤力再强,能强的过导弹、原子弹?! 隐王盖伦当然并非徒有杀伤力的人形武器,事实上,他各方面的实力都很均衡突出。而另一边被盖伦的一轮爆发打的‘抱头鼠穿’的青疽,他其实也是一个十分厉害的角色。 虽然没有绝对攻击力和防御力,青疽的意识却极端敏锐,这或许得益于他超越众人的五感之一——嗅觉。 难得的是,青疽是一个十分清楚自身优缺点的人,不会轻易用自身的短处强磕对方的长处,顶风强上的事情从来不做。 与这样一位知进退明得失的敌人交手,就会发现对方油泼不进、任凭你魔高九尺,他该缩的时候绝对不立着。可以说,盖伦与二阶流哉、青疽之间的战斗,随着时间的推移,胜利的天平正一点点的向后者倾斜。 大厦将倾! “看来得为我们始暗荆棘的朋友找点事情做了。” 格里菲斯从身后拉出一个方形的黑皮箱,打开锁扣,里面密密麻麻的放置着德意志生产的r93狙击枪的全套部件。 瞄准镜、枪管、枪托、细带…… 将狙击枪械组装起来,格里菲斯趴在塔楼上将枪管伸出,瞄向了操场边上一个二层的小阁楼。 这阁楼正是权集驰第一小分队的据点,之前有个人伸头想看下面的战况,被削掉了脑壳。 格里菲斯如今所瞄向的,正是这支小分队。他的枪法不是很好,没有杀手们那常年累月积累下来的强悍。但大妖前世的时候有接触过枪械,见过用的很好的人,自己也试着用过几次。 为了确保狙杀的成功率,大妖临阵磨枪,利用因果的消耗兑换了一丝狙击手的意识记忆,所以看起来颇是有模有样。 从头上揪下一缕发线,轻轻松手,那发丝便颤悠悠的随风飘荡下去。 “东北风,三级……” 他想着自己与目标人体之间的距离,计算着子弹的自重,风的阻力,然后扣动扳机,子弹打碎了玻璃,爆开了窗边说话之人的胸口。 一击毙命。 阁楼间的人被枪声和尸体惊扰,慌乱了一阵,随即反应过来,叫嚷着离开了窗边。 权集驰的第一小分队正是之前在据点里站在薛毅杰面前的三人之一名叫海鲨的那人的部队,这队伍的小伙子们训练有素,有着好的教官和优良的设备,是国内特种兵级别的高手。 意料之外的偷袭,海鲨小分队经历过起初的慌乱,很快便有中层分队长利用无线电或者大声叫喊着指挥着现场人员接下来的行动。更是有人通过尸体的倒向和弹道的分析,大体得出了子弹飞来的方向…… 海鲨小队分散的走开数个节点,有人通过狭小的预留洞孔悄悄往外看,不料被人一枪打在空洞旁边,粉碎的木屑深深的刺入了面部和眼睛里面。 “是始暗荆棘!我看到他的服装了。” 这话之后,一个冒着烟的球状体又被人从破碎的窗户玻璃里面丢进来,紧接着又是一个金属球…… 浓烟和巨大的爆炸随之爆发开来,那二层的小阁楼靠窗的位置几乎被炸烂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巨大裂缝在窗子原来的位置显现出来,从中可以清晰的看到烟雾缭绕的房间内被熏黑的桌椅和炸穿的地板。 但枪声和爆炸的声音还在继续,格里菲斯占着先手和统揽全局的位置优势,逼迫了海鲨小队不能现身,所以没过几分钟,便被手雷的弹片炸死炸伤两人。 “这里是海鲨小队,请求覆盖射击…… 敌人在塔楼上,塔楼后面的建筑里也有人在射击,他们拥有狙击枪和爆炸性武器,初步判定为始暗荆棘成员……” 被请求的支援很快便到,烟火隆隆的战场上,几挺轻机枪远远的架起来,被头戴钢盔的射手牵扯着,放射出交叉火力网,雨点一样射透了瞭望台。 半木质结构的建筑被金属的风暴很快撕裂,圆形的木头、加固的木板、铁片在金属风暴面前,被撕成粉片,细长的高耸建筑轰然倒塌下来。 徒然而来的爆炸和枪击的声音,惊动了始暗荆棘的雇佣兵们,为保持彼此的态度和克制,他们与权集驰的队伍有着各自的领域,实话说来,双方的兵力布局到底如何,是否如同明面铺陈而来的势力网一般,谁也说不清楚。 说到底,始暗荆棘和权集驰至始至终都只是敌对的关系啊,这短暂的克制也只是为了最后的总爆发,对于这一点,所有人的心里都是明确着的。 但那枪炮声响起来,始暗荆棘的人远远的看见那边架起机枪,对着始暗荆棘的一个密集点狂射过去,那火力凶猛霸道,中央的用来掩护的瞭望台被子弹撕开,倒塌下去…… 随后便有伤亡传过来,权集驰那边似乎动用了狙击手,射杀了这边的一个小队长,混战的导火索在子弹射穿头颅的瞬间,燃烧起来…… 作为决战中心的钢厂操场,无论是始暗荆棘还是权集驰,都有选择派兵入住把守的。 权集驰这边的靠近操场东侧的二层阁楼自然算是一处,而阁楼的另一面,越过瞭望台,却刚好是始暗荆棘一个十几人小分队的藏身处。 大妖战斗经验丰富,很快便意识到这或许是个机会,便扛着狙击枪到了瞭望台。先狙杀了权集驰这边靠近窗户的人,然后转身又打死了始暗荆棘这边负责的小队长,随后用身边的充足的武器对两边各种进行火力压制,打的双方一时间难以还手,却都先入为主的认为对方撕破了脸皮,准备强上了。 随后便是海鲨小队的人叫来了轻机枪火力覆盖,不但一举救了即将被全歼的海鲨小队一命,同时,凶悍的火力网络直接撕碎了前方始暗荆棘人员的藏身地点,将那些卑鄙的偷袭者杀灭一空。 第一百三十六章焦灼 这场规模团战的胜利只是另一场更大规模战争的开始,始暗荆棘剩下的分散成员里,很多都是听到了同伴临死前的提醒和呼求,他们死于妥协,所以并不荣耀。 “权集驰的渣滓包围过来了……” “手雷,快扔手雷……,天哪,他们上加特林了……是火力覆盖!” 这嘈杂的声音在那短暂的时间里,堵塞了始暗荆棘通讯专用的频道,等权集驰那边的火力覆盖下去,频道里再次安静下来,操场西区的方向,又传来了有人被狙杀的消息。 在死无全尸的前车之鉴下,西区的人很自然的反击回去,权集驰的人用枪再打过来,于是混战便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 …… 生产钢铁的流水线车间。 穿着天蓝色衣服的男人躲在一个融贴的炉子旁,默默听着耳中无线电里的汇报…… 青疽皱了皱眉头,这事情的发展有些超出了预想,权集驰所做的事情完全是吃力不讨好,随后,二阶流哉从一堆钢板后面翻滚过来,他耳朵同样带着耳麦,所以用一贯过分冷静的声音道: “这群野狗,他们疯了吗?” 青疽作为始暗荆棘的骨干,经历的事情多,在大局观上自然要强一些。当情报传递过来的时候,他一瞬间其实想到了很多的可能性,但都由于情报不足,难以定性。 他想了想,最终还是对着耳麦了几句,盖伦的磁场覆盖过来,耳麦里立刻一声声‘吱吱’的盲音,但大体的指令总算算了传递过了过去,是让人战略隐忍的意思。 随着战斗的深入,便携式耳麦的作用便越来越了,隐之王盖伦本身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磁铁,任何无线设备在他面前都将失去功用。 不得不,青疽这种经验丰富的老将做事确实可靠稳健,隐忍这样的决定,虽然憋屈确是最适合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们如今状态的。他们作为包围圈和在特定情况下的火力支撑,意义重大,若非情不得已,终归不※※※※,<div style="margin:p 0 p 0">可以轻易舍弃的。 但这方案却没有考虑到一个偌大的隐患,实际上,青疽并不知道,格里菲斯已经到了战场很长一段时间,并且看准了时机,铁了心的要挑起始暗荆棘和权集驰之间的战火。 “打吧,混乱吧,躁动吧,厮杀吧……” 格里菲斯嘴巴喃喃着,拧断了始暗荆棘那边一个人的脖子,从他腰间搜出一梭定制子弹,其上银光闪闪的烙印着始暗荆棘那颇易区分的暗色系缠绕荆棘的logo。 他抬起手来,对着权集驰那个名叫飞鸟的队长射了几发,距离太远,那子弹飘的严重,只打的尘土飞扬,却把那队长吓了一跳,连滚带爬的躲到掩体后面去了。 始暗荆棘的人训练有素,虽然战况焦灼,已经有了难解难分的苗头,但服从的念头还是压过了报复的**,所以所有人开始有节制的后撤,以便与权集驰的人拉开距离。 但大妖不会容许这样事情的发生,况且始暗荆棘要守住某些重要节、地势,并不可能一味的隐忍退让。 果然,双方在开始的有理性的试探和退让之后,终于相互触碰到了底线,大战便不可避免的爆发起来。 始暗荆棘和权集驰里面并非有没高屋建瓴、顾全大局的人,只是大妖的陷害进行的太过迅速,几乎是卡在双方之间的塔楼上,相互挑拨着便打了起来,随后便是机枪阵架起来,战争就几乎无法避免了。 始暗荆棘和权集驰的队在普通人中,都算的上是精英,当然会有人感觉到不对劲,想要出来调停的。 但战火易燃难收,战场上瞬息万变,再加上格里菲斯有目的性的对的狙杀,这股本就势单力薄的反扑很快就熄灭掉了。 当格里菲斯刚收拾完一个落单的始暗荆棘的雇佣兵从一幢白色平房的拐角走出来的时候,迎面刚巧走来三名荷枪实弹的权集驰的人。 那些人穿着统一的深色制服,手中端着柯尔特m7突击步枪,脸上涂着黄绿油彩,每个人的耳朵上都带着微型的耳麦。 双方见到彼此都有些意外,所以俱都是楞了一下子,权集驰那边有一个精灵些个子,还伸头往拐角另一边看了看。 而当他看到墙的那边躺着一具扭曲的穿着始暗荆棘师制服的尸体的时候,脸色终于习惯性的松了松。 就在这时,对面的那人脸上也露出了喜色,他伸着手往这边走过来,嘴上还在着话: “啊,终于见到自己人了,接到薛毅杰那家伙的邮件,我可是马不停蹄就赶过来了,四个时的车呢……”那人怀着热情继续走过来,众人还在端着枪,但他并不在意,回头看了看房屋的拐角,有些抱怨的接着: “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我才刚到就冲过来打我,我秦晴秦二爷也不是好相与的啊……” 众人瞪着眼睛,正在想秦晴秦二爷是谁的时候,高高瘦瘦面容精整的男人已经到了他们面前。那个之前向墙角里面看的个子,终于还是抬了抬枪口,碰了碰对方的胸口,刚要‘不许动’,那男人已经一掌卡在了他身边队友的脖子上,‘咔嚓’一声捏碎掉。 另一只手的中指上乌光如射线般扭曲延长,哗啦啦的跨过三四米,刺透了另一个正在向后观守着,防止被绕后的战友的腹腔。 人体被高高举起来,双脚离地,然后重重落下。 这事情发生的太快,以至于两个同伴的尸体倒下去,那举着枪的个子列兵才迟钝的扣动扳机。 但预料中的子弹出膛的后坐力并没有出现,格里菲斯从容的收回弹射而出的青羽,歪头看了看那有些呆滞的青年一眼,然后一脚将那人踹到在地上。 柯尔特m7突击步枪的零件随后散落一地,像是某种用劣质胶水勉强粘合起来的残次品一样,但若仔细观察,便不难从零件堆中发现那个用来激发的黑铁撞针的尖头严重变形了。 从男人走过来,自己用枪指住他胸口,到那人出手瞬间杀死了两名同伴,再到他被一脚踹倒在地上,这一连串的事情发生的极快,时间又短,以至于权集驰的这个一线列兵都不知道对方时候拆坏的他的枪械。 “是枪口接触他胸口的时候…… 还是被乌光擦中的时候?……” 男人在地上躺着,他还在想这个问题,但身体的痛已经延伸出去,从被那人踹中的位置,密密麻麻的像四周扩散着,无数的毛细血管瞬间爆裂开,浮现在肚皮上。 这时间队长‘秃蛇’的声音刚好传过来,由于距离工厂有些近,声音听起来‘沙沙’的,但大体是在问这边的情况,还有在召集大家返回去。 秃蛇队长那边似乎正战的酣畅,枪炮的声音时不时的传过来,大妖捡起拿起一部耳麦,深吸一口气,才慌慌张张的大声喊道: “不好了队长,我们这边遭遇始暗荆棘的狙击了,这群畜生太tm狠了,十几个人堵我们…… 这边只剩我一个了,大家都死了,被人突突了……狗娘养的还追,老子跟你们拼了…… 哒哒哒哒哒…… 为兄弟们报仇啊……队长,我先走一步了……别忘了交我党费……” 那人将耳麦离的嘴巴越来越远,似乎在模仿某种信号微弱的情况,他脑袋左右摇摆着认真仿造着轻机枪的声音,‘哒哒哒哒’之后,十分真诚的了交党费的事。 躺在地上的男人看的有些目瞪口呆,他看着那人拿起耳麦张口发音话,竟然与自己的音色完全一模一样,天可怜见,他们见面总共还不到五分钟。 这人,似乎在挑拨权集驰和始暗荆棘的矛盾呢…… 他脑袋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但那边男人已经完了话,他低下头四处张望了下,终于蹲下来捡起被他捏碎脖子尸体上的一把glock17手枪。 青年确认了下弹夹容量,然后转过头看过来,他无辜的眨了眨眼睛,随即手中的枪也指过来…… “砰!” …… …… 房内不多的光线里低沉的闪耀了一下,下一秒,隐之王便被斩的飞起来,撞在了一个巨大的钢铁容器上。 “噗!” 盖伦抑制不住伤势吐出一口血,旧伤让他有些后续乏力,被触感敏锐的二阶流哉把握到,一刀破开。 盖伦随即向后连滚两下,手中的异能带动着地上的铁钉、铁板飞射向冲过来的两人…… 在这一瞬间的时间里,隐王被打的倒飞吐血,有人影冲上去,随即又退回来。青疽被烧红的铁片卷中了头发,发型有些一半多一半少,他躲在一个大铁炉后面,看见二阶流哉也被打回来,幸灾乐祸的笑了笑。 但天资高绝,曾经做过青疽徒弟,又很快出师的男子并未理会这位做行不端的便宜师傅,他翻过障碍,换了一个位置,低矮着身子,右手放在国纲鬼丸的刀柄上,保持着冲锋的架势。 第一百三十七章溢水之辻 熔铁炉铁水被人倾倒下来,岩浆一样的暗红色液体哗啦啦的流出来,让室温瞬间升高了十几度。︾, 青疽不知道猥琐在哪个角落里喊着让人泄气丧失志气的垃圾话,声音从四面八方传过来,盖伦用枪试探了几次,都没能找到他正确的藏身方位。 二阶流哉倒是一如既往的顶在前面和盖伦对峙,他和青疽一明一暗,是很好的阵容组合。 盖伦与青疽二人事到如今也没有了收手的可能性,虽然盖伦和青疽两人早些年间有着路人皆知的宿怨,或许青疽之前还留有放对方一马的念想,但这决绝的战斗和各方陆续登场的势力,终于还是让这场战斗变成了不死不休。 站在火红色的钢水边上,盖伦的褐色的头发被蒸腾的白色热气吹动的猎猎作响。他抿着嘴,对着二阶流哉面无表情的挥了挥手,那烧红的如同岩浆的流质便被隔空拉扯出一团长蛇,在空气里扭动了一瞬,蒸汽腾腾的冲向了二阶流哉。 东洋的武士被眼前的景象也吓了一跳,而青疽那边也传来了‘我操’的感叹声。这万千钢水升腾的气象确实壮观,触动人的神经。他之前是有了解过隐之王盖伦资料的,晓得对方是电磁方面的能力者,对异能的开发和理解极其独到深刻。 因为青疽的关系,二阶流哉已经十分高估盖伦的实力了,他隐忍至今,真正觉得对方疲软了,刚跳出来,就被迎面来了这样一记大招。 在理论上来讲,利用磁场吸引钢铁是磁化钢铁中的自由正负离子,然后正极和负极相互吸引才出现我们平时看到的磁铁吸铁块的现象。 但沸腾的铁水跟普通状态下的钢铁并不是同一种概念。在数千度的高温下,铁元素融化,其中的正负离子得到释放,在数千度的高温下会变得异常活跃。 若有人对钢铁和钢水中的正负离子的活跃度做个对比,就会发现,二者之间的差别就像雨后满地爬的蜗牛和新干线轨道车。 同时,控制沸腾的铁水是极有技术含量的事,因为沸腾的钢水中,铁元素的磁极们并未稳定下来,乃是混乱无序的存在。盖伦利用磁场覆盖的强弱间隔,人为的,强行将符合自己意向的磁极统一化,推动着铁水冲出来攻击敌人。 因此,盖伦此时若是想用原来的力量和状态控制铁水,显然是不行的,它需要盖伦付出更多的力量、更复杂的技巧和对理论更加彻底的认知。 这种事情青疽很清楚的记得,几年之前的盖伦定然是做不到的,很显然,这些年的流浪生涯,让隐之王收获了许多意料之外的东西。 沸腾的钢水铸就的红蛇在空气里极尽弯饶之能,带着熊熊燃烧的白色气流和硫磺的味道,冲破了障碍,撞在了国纲鬼丸刀身上。 赤红的液滴飞溅,二阶流哉运刀如飞,扇形的刀轮在他身前组成了一道绝对的防御。 一道道的红蛇撞在刀轮上折戟沉沙,然后堆积在二阶流哉的脚下,变成浅褐色的刚硬固体。而东洋武士也被那本体为钢铁的沉重水流冲击的连连后撤,双腿在地上犁出两道深深鞋印。 名刀国纲鬼丸在不知不觉中变的一片赤红,二阶流哉双手烫出血泡,他眉头微微皱了皱眉,下一秒,漫天飞扬的深色铁水已经布满了视界。 “奥义…… 溢水之辻……” 二阶流哉的声音在被深红色铁水包围的角落低低的传过来,一瞬间巨大的风声倒灌进来,吹散了那铁水周围的热气,将铁水吹成钢铁变成一个两米多高的坚硬空心半球。 溢水之辻四字奥义浮光掠影般完成,似乎还能看到那男人急速挥刀之后,优雅缓慢的插回刀子。 刀鞘与刀柄砰的一声触碰在一起,发出砰的一声脆响,然后拿身前拱立着的巨大钢铁半球徒然之间碎成漫天花生米大小的颗粒,哗啦啦散落一地。 二阶流哉保持着那奥义落幕之后的马步状,他的头微微低垂着,一手握着刀鞘,一手扶住刀柄,身上的衣服和皮肤被滚烫的钢水烫烂、烫伤,腹部的筋肉隐现,鼻孔里缓缓流下两行血迹来。 盖伦正要一鼓作气,直接将二阶流哉重伤掉,但青疽眼疾手快,飞起一脚,把盖伦踹的飞了起来。 …… …… 暂时撇开车间内打的如火如荼的三个人,车间外面,由于大妖的横空出世,始暗荆棘和权集驰的人终于成功的搅在了一起,一时间打得不可开交,直等梁秋智识和薛亦杰得到消息的时候,双方已经火拼的难解难分,很难停止下来了。 但权集驰的梁秋智识和薛亦杰都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事情的原因或者责任尚且不追究,事已至此,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趁着青疽和二阶流哉被盖伦拖住的时间,两人配合权集驰这边的武装队伍,对着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进行了大清扫。 清扫做的当然是很漂亮的,在薛亦杰和梁秋智识两个高端战力的加入,始暗荆棘那边的人几乎没有组织起怎么像样的攻势便被防不胜防的犀利突破和诡异的袭杀攻成了碎渣。 原本始暗荆棘分兵三处霸占了不错的地理位置,但权集驰的人不费吹灰之力的各个击破,精准的好像天空中有一群眼睛在俯视着大地一样。 上岛这边实际上是有卫星定位系统存在着的,但今天天气并不晴朗,阴郁沉闷,能见度并不高。而始暗荆棘那边地对空的定向卫星干扰器也并非摆设,相信上岛这边,所属权集驰的卫星对于上岛的拍摄定然是一片雪花。 这视野上的压制实际上来自于天空中一片黑压压的鸟雀,它们各个眼睛猩红,在炼钢厂的灰暗的天空上不安的盘旋着。 橘红色的火力网在空中交织,始暗荆棘的人据守在建筑里,利用地利和空洞向外倾泻着火舌。它们是那亚洲第一杀手组织的雇佣兵,从生死一线的童年里成长起来,曾经一起训练过的呆着一个房间里努力过嬉笑过的童年乃至少年的伙伴,在那一次次的预演、训练或者任务里面渐渐失去了踪影。 但这才是那魔鬼一样坚强的组织——始暗荆棘的雇佣兵,他们骄傲勇敢,没有什么能够将他们击败。 这曾经是这些雇佣兵的内心独白,他们这样坚持着,用手中的枪和喷射而出的勇猛和热情,证实着这份宣言。 但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一样的,它们毫无道理,是灭绝人性的冷漠。 当始暗荆棘第二小队的队长看到左手边喘着粗气的战友,像是发狂的蒸汽机一样从鼻孔中冒着白气,红着眼睛将枪口和倾泻的子弹对准自己胸口的时候,那所有的信念都变成了困惑和灰尘。 小队长被打穿了胸膛,他身体慢慢倒下去,临死之前,他看到五六个红着眼睛的部下、战友、兄弟端着枪胡乱扫射着。 古人云众志成城,当队伍中有一个老鼠屎的时候,尚且可以捏着鼻子认了。但毫无预料的一窝猪队友暴起发难的时候,再厉害的队长也不顶用,况且他们对面所站着的是‘神’一样的对手。 这样的抵抗很快便被瓦解,薛亦杰坐镇指挥着,只是偶尔发觉一些扎手点子的时候,才会出手,剩下的时间里,他都在注意着那个沉闷的正在不断发出‘砰砰’闷响的钢铁车间。 梁秋智识背对着薛亦杰坐在一张椅子上,薛亦杰拿了张凳子大马金刀的坐在房屋门口,那背对着他的男子,身体缩在宽大的绣袍里,侧开不多的脸颊微微能够分辨出他紧闭的双眼,和双眼周围那白筋一样的细密褶皱。 …… 由于被盖伦的磁场干扰,青疽和二阶流哉并未能及时发现厂房外面的异动。盖伦开启了车间的电闸,一台一台的机器,轰隆隆的叫喧着吐出一块块的钢锭、钢板,那人影闪烁里,一块块铁锭,发红的铁片哗啦啦的砸过来,掀起一片灰尘。 这周围遍布钢铁的地形对于盖伦来说实在太过有力,几乎让他的战力平白无故上升了三成。 但合青疽和二阶流哉二人之力在实力上肯定是稳压盖伦的,只是为了避过盖伦的爆发期以及放置始暗荆棘的人渔翁得利才一直隐忍着。 战斗打到这里,基本上已经明晰了,盖伦虽然击伤了二阶流哉,但自己同样受损严重,而且将所能集中爆发的力量一次性倾泻的七七八八了。 这就好比两名力气相当的大汉,或许对方还要壮实一些。自己这边耗光了力气,等对方以逸待劳之姿打过来,结果定然是不言而明的。 但隐之王脸色淡漠,看不出慌乱或者颓废的姿态,他只是将攻击一下一下的打出去,被防守住或者被反攻过来,他便调整状态,准备下一次的攻击。 或许这个一直不清晰人生方向的男人在遇到那老者之后,便再也不迷茫了。他所谋甚大,所以知道有生之年或许难有建树。 我家有个小范粉,么么哒 嗯哼,我家有个小范粉,捏呵呵,爱你呦,么么哒。 预告明日恢复更新 哈哈,明日恢复更新呦,年后起点编辑组调整,尿弟换编辑了呦,哈哈,想你们爱你们,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