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一章 扬州十日 千秋纸,万层花,烟花漫江都,无人影。 一家店,百家姓,蚀骨在人心,了无痕…… 你是谁?无知无觉地存在于这个世界,空有一副皮囊,却无法控制内心的悸动。某时某刻,它存在与你的体内,犹豫、彷徨、惊恐、害怕、开心…… 鬼魅般的人影,在夜晚的林荫暗道,一步步紧踏着你的脚印,随你回家;在开门后,那躲在冷清角落里的颤栗,如坟墓里的呼吸伴随着空气的翕合、浮动。 或许,那游离在你身体之外的,正是心脏的主人,你根本不存于世。 要说这人心之事,无止无休,有真有假,或良或恶,不过都是欲望的集合。迷幻绮丽事常有,历尽板荡得初心。 两百多年前,扬州城星雨弥漫,似乎每一丝空气里都夹杂着血的腥臭。 时值,清军南下,史可法因受朝廷重臣马士英等排挤,以督师为名,使守扬州;和硕睿亲王致书诱降,其坚决不从,强守孤城。 4月,城破,史可法自杀未遂,被清断头于“螺丝结顶”;清屠戮劫掠,十日封刀,怨声载道。更有甚者,为树淫威(yin`wei),慑服天下,清军杀人竞技,以僧敛尸,悬空曝晒。 苏应,是个老仵作,一辈子见惯了无数的尸男尸女,尸老尸少;老老实实,为人本分,无欲无求,但求心安理得,投了佛门,所以无儿无女,也应为如此,才得以幸免一死,帮清兵敛尸。 夕阳西下,一老一少两个人瘫坐在蒋家桥根,像提线木偶似的,无精打采。 老头费力的把右手塞进口袋,取出了张破纸,在地上找来破败的柳叶,撕掉纸的一角卷起来点着。安逸的把小孩用左手搂在怀里,右手拿着烟吸了口,然后耷拉在膝盖上。布满血丝的眼睛轻微闭了下,眼角留下了泪,紧接着咳嗽了下。 “苏爷爷,我想吃饼,都好几天了,要是爷爷在,他早都给我买了,看你涩巴子,涩巴子……”,小孩把嘴撅了起来,老头摸了下孩子的光头,嘴角露出淡淡的笑,眼睛却一直闭着。 “爷爷,叶大婶家的大饼可好吃了,以前我娘每天都给我买着吃的。听说,昨天街口杀人了,是个很厉害的将军,爷爷,你知道吗?他都将军了,那是不是每天会有更多的饼可以吃,我以后也要当将军,好不好?”孩子自言自语式的说着,拔了下老头稀疏的胡子,“也会给你的,呵呵”,小孩高兴地笑起来。 “爷爷不要,只要小江好好地,爷爷就开心了”,说着把小孩胳肢窝逗了下,小孩把老头抱得更紧了。 “苏老头,你个八戒货!” 一伙蛮子病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背后,带头的是个身披白色铠甲的男人,膀阔腰圆,黑漆黑漆皮肤的脑袋上顶着一个小尾巴,像个长长的茶壶盖。仔细看,他的嘴巴是不那么对称的四瓣,一痕刀印斜斜的而又利落的从大鼻子旁边滑下来。 “要不是你那几个破银子,看在老乡的份上,老子绝不容你!” “大爷,我刚累了,这干得身体都有点僵了,真没劲了”,老头无奈的弯腰说到。 “僵了,好办,我帮你活动活动!” 紧接着,狠狠地一脚踢在了老头胸口,留下了一个深深的血印。老头随即倒地,脊背一下磕在了桥根,呲了一大块皮,顿时血流如注,一翻身却没翻起,头重重的“砸”到了水里,血浆溅了满脸。 小孩急切的奔到老头旁边,大哭起来。“坏人,都是坏人,你们都是坏人!” 那蛮人没好气的走到跟前,“坏人,老子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坏人!” 说时快那时慢,说话间手起刀落,小孩的脑袋被生生的割了下来,血溅如虹。 蛮人提起小孩的脑袋,一脚踢到了蒋家桥的河里,旁边的随从都哈哈的大笑起来,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看了场喜剧。 雨下得更大了,风也吹得更猛,被清军大炮轰了十日的扬州城显得更加破旧不堪。 放眼望去,整个广陵路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残断手足相枕,流血入水显出碧赭,像染坊里浣衣用的染浆一样化为五色,池水也慢慢平了。 天也慢慢黑了,老头醒了。看到身旁孩子剩下的半截尸体,欲哭无泪,愣了半天。四处望去,哆嗦着身体,也顾不及自己的伤口,抱着小孩的身体哽咽了半宿。那哭声,似有似无,在这死寂的晚上似乎整个扬州的亡魂都听得见,包括活着还没死的。 次日,天蒙蒙亮,老头把小孩埋在了身边的柳树下,在街上叶大婶的铺子里找了块饼,放在坟头,当作祭品,也不枉这孩子叫了他几天爷爷。 他始终想不通,喃喃道:“老不死的,为什么啊!自己都行将就寝了,该盖棺材板的人了,为什么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呢?什么民族,什么大义?对你们当官的就这么重要吗?死守城门……扬州老百姓,不到十天呐,八十万人,八十万呐,都没了!” 老头一夜未睡,拖着疲惫的身体,料理完这孩子的事,接着把街上的还有的尸体都清理到了路边的一个小巷,整个巷子里密密麻麻堆满里尸体,一层摞一层,摞得比一个人还高,搬一个尸体老头就计一个数,十日下来,算算也有三千四百七十人,有嗷嗷待哺的小孩,有怀孕的夫人,也有无力抗争的老妪,都被蛮人屠了。 老头简单地摆了祭台,上了香,长长叹了口气。 “哎呦,这八戒货,居然还挺命硬,死都死不干净!”说这话的,正是昨天那蛮人。此时,正带着巡逻兵过来。 “托将军福,托将军……”老头无奈的苦笑,转身曲臂正要行礼,一股热气从胸中泛起,一口鲜血吐了出来,正好吐在蛮人的铠甲上。 “真操蛋,一大早就遇到这晦气,真晦气!”边说又给了一脚,几欲拔刀向颈。 “且慢,将军!”蛮人旁边的一个小胖兵赶紧拦下,“将军,你看那老头的脸,是不是有点邪乎……” 说话时,众人齐齐向老头脸上看去。那已经不是一张正常的脸,白的像纸一样的皮肤;眼睛上布满血丝,肿得睁也睁不开,头发掉落的也没了几根;嘴巴可能是好几天没喝水,干裂的烂掉了,看上去随手都可以撕下来;唯有鼻子,还是正常的。 看到这,众人不禁心中发凉。 “听居住在这的人说,这个地方很邪乎,它的名字更奇怪,叫‘螺丝结顶’”,小胖兵低下眉头颤颤悠悠地说道。 “‘螺丝结顶’,怎么解释?”,蛮人眼睛滴溜的转了一下,故作姿态,摸了下下巴问。 老头低下头,看着手,一直跪在地上。 “‘螺丝结顶’,其实就是摞尸及顶,这以前的人说,把死人的尸体摞到超过人的头顶,阴气冲头,就会触动天怒,招大祸的。这十来天,那些蛮子杀这么多南人,咱们起初归顺他们,打扮成这个怂样子,也就是想跟着他们搞份差事,共同富贵,避免像闯王都没留个全尸体不是,咱们也只是帮他们搞搞后事,不想添那么多麻烦。老头,现在这样子,很可能就是应验了……”。 “且,鬼才相信!这八戒货,球事都干不了,能干嘛!”那蛮人瞥了一眼,不屑的说。 “说的也是,可最好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以防万一。”小胖兵急切道说。 “那还等什么呢?赶紧走吧,我可不想扛着死差事!”说着也赶紧转身离开,“记着,找人尽快把巷子的尸体处理了,免遭祸事!还有,这老头……别的我就不说了”,那蛮人象征性的命令了下。 “明白,明白,请将军放心,小的马上处理!”,小胖兵像个哈巴狗似的,眉毛动了动,笑了说道。 老头悄悄听着,似乎也明白了一些,若有所思。 晚上,星光暗淡,冷风簌簌。 小胖兵领着一众十人,手执血刃,摸索着来到了螺丝结顶巷子。 “你先上,快!”他指着一孩子兵道。 “噢!”孩子兵不由得一惊,眼睛瞪得斗大,“长官,您听。” 此时,十个人竖起耳朵朝老头方向听去。 “三千四百七十人,三千四百七十人,三千四百七十人,三千四百七十人……” 风中夹杂着哀怨,似男似女,看桥边的柳枝抖得更加厉害。 循声探去,才知道,这声音居然出自跪在祭台前的老头,但见他一动不动,似焚香祷告。 小胖兵手脚发麻,深深地咽了口唾沫。 凝视许久。 “三千四百七十人,三千四百七十人,三千四百七十人,三千四百七十人……”,还在飘荡。 草,不杀他,我兄弟几个必死无疑;杀了他,还幸得活命。想到这时,小胖兵心一横,抽刀在手。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杀了他,我必会在将军跟前给你美言……”待回头,才发现,后面九个人,血肉模糊,不知怎地均已倒地,脖子还往外渗着鲜血。 小胖兵大惊,霍然站起,不知所措。 再看老头方向,已无人影。 难道传说成真了! 不觉间已汗流浃背,始觉耳后有人的呼吸。 小胖兵眼珠欲要爆了出来,双手不停换。 此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把他扑倒,撕咬着,痛苦的呼救,还有那“三千四百七十人”的骇人之声,都淹没在这个星雨弥漫的扬州晚夜…… 后来,扬州附近的一些地方疯传,清兵屠城十日后,陆陆续续有些蛮人都被人撬开脑壳,挖了心脏。而这些活死人都有一个归处——螺丝结顶边的纸花店。 第〇二章 奇书忽现 时光如白驹过隙,在指缝间匆匆般如流水划过,无影无形,不经意卷走了岁月的丝丝烟云,带着“扬州十日”的国仇家恨,却看不到任何痕迹;但历史毕竟是存在过的,需要有心人告诉我们发生过什么。 两百五十年后,民国初年,扬州某新式学堂。 万俟清明在会堂里向他的听众们讲述着他们熟悉的扬州,陌生的历史,显得沉重而耐人寻味。 整整三个时辰过去了,竟没有一个人离开,时而侧耳倾听,时而埋头若思,这和大部分将行冠礼而又活泼好动的孩童性格还真有点不符。 当然,还有更多的“无名人氏”,尤其是南边偏暗角落里身披灰色布衣的男子。身材瘦削,一副时尚的圆形黑色墨镜,显得典雅而又精神;发辫斑白,如严冬初雪落地,又像秋日里的一道霜,尽享沧桑。眉宇间根根银发,半遮半掩,若隐若现,隽秀面容,想必年纪也不是很大。 “‘扬州十日’仅仅只是外族入侵中原对汉族野蛮政策的一个缩影,众所周知满清强行焚书,正所谓‘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所以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满清入住中原之后被刻意掩盖,直到革命前夕有心人士才将《扬州十日记》从RB国印了带回中国。让我们有幸面对历史的背面,面对人类历史上的那场浩劫,有时间的话,各位可以看看这本王秀楚先生的《扬州十日记》。好的,今天的课就到这里,希望对同学们有所收获,谢谢”。 一时间,听众们都默默离去,人去楼空,唯有那男子久坐不去,似乎在等待什么。 万俟清明静静的走过去,心里充满着疑问。 “先生,你可有疑问?”万俟清明恭敬的问道。 那男子看他过来,忽而低头不语,右手伸出三根手指伸进胸前口袋,不屑一顾地掏出金色丝绸包裹着的物件。 男子打开,是本破旧的书,依旧拖拉的提到万俟清明面前。 万俟清明明显觉得,这男人是故意的,又像是挑衅,但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仔细再看,男子面庞清秀极好,手上的皮肤却像是秋天枯叶一般干瘪,颜色看上去更像蛇蜕去的龙衣。 “先生,这是……”,没等万俟清明说完。 “万俟,清明!好有意思的名字……” 男人抖了下手指,把书丢在地上,起身快速从后门离开。 万俟清明愣在原地,年纪轻轻的他自认为在未来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的必胜条件就是要能够知人所不知,也唯有这样才能显得自己“鹤立鸡群”,长久以来他也已经慢慢陶醉于这种让人羡慕的感觉。 而今天,这位男子的反应确确实实让人有点出乎意料。 回到家,米水未进,万俟清明赶紧伏案小心的打开这本书。 奇怪的是,除了封面“纸花店秘录”这五个字,里面的其他的文字一概不识,像是梵文吧,又像是一个个蝌蚪,可是再看又觉得什么都不像,总之不是东方文字。 他拨了下自己的头发,扶了扶眼镜,陷入沉思。 说来奇怪,自从接触这本书,总感觉让人不舒服,似乎总有千万只眼睛怪异的盯着自己,他们长相怪异,或有血盆大口,或有绿色透出像触角的眼睛,又或是死尸毫无表情,甚是吓人。 想到这,他心绪无法集中,喝了杯水,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纸花店秘录》,这本书不是早已经绝迹了吗? 虽经常听前辈提及,但不曾有人知道这本书是什么样子,坊间也没有这本书的各种信息,连这个词也没有。 现在确实是民间盗墓最为疯狂的年代。只知道,如果得到这本书,就可以操纵鬼灵,搬阴兵;说白了,谁有了它,谁就是上帝,谁就是阎罗!为了找到它,江湖人士,各出奇能,大都率众冲动也未寻获一点蛛丝马迹。 想不到,天上掉馅饼,重重的砸到了自己头上,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作为一个长期研究奇闻怪谈的人,虽接受了新式教育的“点化”,但骨子里还是对这些所谓的洋学问有点“半信半疑”。想到这,不免触到了他最高的兴奋点,他习惯性地抬头看到墙上粘贴栏贴的一张新闻纸。 1840年12月8日晚,月黑风高,一个姓杨的男子带领6个HN洛阳老乡操着洛阳铲、钢棒、锥子还有铁锹来到了小茅山十八里店附近的一处墓地上“找废品”。据说这个地方每当阴天下雨的时候,走那边都是让人心里发毛。有人经过的时候可以看到飘忽的影子,而且有的人能够听到哭声。经过的人是不能回头的,也不能停留,否则就麻烦了。可是这伙人,为了“废品”,他们什么也做得出来。 晚上子时左右,这伙人确定好目标,很快在地下挖了一个2米宽1米深的坑。 而后,一个木质的棺材出现在他们面前。打开棺盖后,里面除了尸骨还有一个白瓷罐。接着,杨某很快又发现了另一座墓,便再次下手。此时,工地外十八里店的守夜人听到了异常的声音,进去后发现原是一群盗墓贼。杨某迅速让一个老乡带着白瓷罐逃离了现场,最终官府将剩余6人抓获’。 最大的问题是,HN老乡不知所踪,由于事件闹得不是很大,东西又不值几个钱,只是个干粽子,地方也未予以关注;但这件事情,震动了国内外整个考古界,内行都给了他一个代号,称‘3470’。” “‘3470’,这是考古界、风水界都不愿碰触的底线,一旦碰触都可能永去不回,轻则,灵魂不知归处;重则,入阿鼻地狱受尽永世之苦”。 就这样,他时睡时醒,等到天明。 天亮后,洗漱完毕,赶赴京城。 火车上,脑袋里一系列大大的问好始终萦绕不去。 “会堂里的男子到底是谁?他和40年盗墓事件有何关系?他又会怎么得到这本书的?为什么选中的偏偏是我?” 这些让万俟清明很诧异,总觉得自己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就从得到这本书的那一刻,所有人总会不自觉地盯着他,“该不会这就是我成熟男人的魅力!”,他自恋的想了一下,不觉心口一疼,竟昏睡了过去。 此时,一女子身着白色风衣,内镶粉红衬衫,一袭长发及腰,脚蹬高跟鞋从公寓的甬巷里优雅走来,丝袜短裙更是衬托她无与伦比的惊艳之美,若是飘飘天际来,悠悠宛似仙。一醉倾红尘,逸香满芳园。 女子停下脚步,开了门进去,转身随手正要关门,背后突然出现一个身影,左手扯住她秀长的云发,右手环颈快速划过,电光火石之间只见鲜血喷出,女人顺势倒下,鲜血蔓延到了风衣,就像一朵盛开的红莲,纯净至极、恐怖至极…… 不知过了多久,万俟清明醒了过来,看着周围的乘客,又向窗外望去。 “小哥哥,醒了!”座位后边的乘客问道。 万俟清明转过头,心中不免一惊,后背发凉,冷汗直出:“你!怎么?”。 原来拍他肩膀的正是梦中的女子,不,不是女子,是个不足二十的丫头,但衣着打扮却颇显fashion。长发披肩,脸庞清秀,两束细细的剑眉显得英气勃发,而在现在那女子的面容,看得更加清晰,明朗。 看到万俟清明不知所措的样子,那女子轻拨云发,摇头轻轻咕哝一声。“真不经逗”。女子的笑声,听起来真怎么就那么舒服,似水流歌,不知怎的忽想起了苏轼的一首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初次见面,送你一个梦,还好吧?”说着,女子淡淡地笑了。 “梦,难道刚才?”万俟清明皱紧眉头,刚稍缓的神经又紧绷了起来,他怎么也无法相信,小小一个女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就可以控制了人的思维,这太可怕了。虽以前听人说过催眠,被人“灌进梦里”这还是第一遭。 不觉,火车提示即将到站的声音传来。 “呵呵,快到站了,准备下车吧!”女子双手插包,向车厢门口走去。 万俟清明怔了许久,“妈呀,这一天天的!我咋就不明白呢?” 下了车,他叫了黄包车,径直前往目的地,天上渐渐蒙起了小雨,在这个秋季让人感觉有些偏冷,似乎这里人快速的步伐也立刻屏蔽了寒流的侵袭。 约两个时辰过后,到了玉泉山,下车步行二十分钟到了“府邸”。 满眼望去,土纹隐起,作苍龙鳞,沙痕石隙,随地皆泉,一派帝王之象。也难怪先生当年拒绝各个军阀派系高管委派,一心只想归隐,和佳人相伴选在如此丰度神秘之地。 回想着刚才那张灵活生动的脸庞,看着这帝王之气的大好山色,万俟清明始觉胸口中郁结的血气缓和了些许。 抵至“府邸”,管家开了门,一看到万俟清明便高声大喊:“先生,万俟少爷到了!” 万俟清明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别五年,只和管家匆匆见过一面便如此亲热,自己却对他无甚印象。 “万俟,你不知道,你离开这五年,先生每每思念,便拿着你们的合照给我们看,说自己要是晚生几十年,定要和你做兄弟。”管家热情说到。 “老孔,你瞎说啥呢?”万俟清明接过茶杯,正要坐下,一男人从楼上走下,伴随着爽朗的笑声说到。 看上去,他身穿大褂,手拄拐杖,面色清瘦,皮肤渗透着一种罕见的古铜色。 万俟清明起身忙道:“先生,许久不见,你最近可好?” “好什么啊!这屋子就我和老孔两个,没事做做生意,那就大眼瞪小眼,看着他那牛眼我就来气!现在这生意也不好做,洋毛子来了,大半个中国该瓜分的都瓜分干净了。现在,袁项城又准备想当什么“洪宪皇帝”,还成立了什么所谓的“筹安六鬼”,“十三大宝”。这不,“筹安会”的请帖也发来了,生意也自然就暂且放下了。” 先生便打趣的说着,故意把袁世凯麾下的“筹安会六君子”和“十三太保”说成了什么所谓的“筹安六鬼”和“十三大宝”。由此也不难看出,“玲珑皇”虽远在庙堂,却无时不牵动“朝野”局势。 老孔哈哈笑了,把眼睛瞪得更大了,也许只有老孔跟这样对先生,听说他们从小便在一个地方穿开裆裤长大的,后来做了军火生意,发了横财,也做过买办,这几年和洋人走得更近,改做银行了。 先生也透漏过,美国的那些个把商人财阀他也打过交道,他不想被委派的原因就是只想做个逍遥‘皇帝’,所以人送外号“玲珑皇”。 万俟清明是在五年前去XC的一次“密考”中与其结缘。 “对了,来得正好,都是自己人,你先别歇了,我今天晚上有个大买卖呢,有兴趣吗?”先生坐下,侧身低头说道。 “买卖?玲珑皇开口,莫敢不从!”万俟清明笑着说道。 “迎尸,敢去不?”先生放低了声音。 “迎尸!”万俟清明神经抽的一下从沙发上冲了起来。 第〇三章 白衣女人 “呵呵,有什么好惊讶的!”先生假意有点儿生气,拿起烟点着轻轻地吸了一口,慢吐云烟。 “怎么?我‘玲珑皇’开口都不管用么?”先生下意识的把右手的袖口顿了顿,语速缓慢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万俟清明停了下,似乎想到了什么,“这几年你给我看的那些早已失传许久的古藏轶典,莫非都是……”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没错,我‘玲珑皇’是个生意人,哪儿有钱可赚,哪儿就有我的身影。可这岁月不饶人,我老了,干不动了,可能这就是老天对我的报应,所以没让我有一男半女。我漂泊半生,大风大浪都闯过了,什么没见过,到现在孤寡一生,只希望你能继承我的家业。”先生低下头,眼皮快速的闪了几下,弹了下烟灰,嘴角稍微抽搐,又抑制住了。 老孔见状,刚要开口,却被先生的一个手势挡住了。 顿时,万俟清明也就理解了,五年前的藏滇“密考”之旅莫非是上天早已注定的缘分,让自己和面前的这位奇人相遇。在别人眼中,叱咤风云,戎马一生的“玲珑皇”或许高不可攀,遥不可及,都想把他当作财神一样供着;而在万俟清明看来,却多了几分沧桑,几多怜悯。 “你也知道,我很早就把你当做我的亲儿子,虽然这几年咱们都不联系,我却无时不挂怀,人生得一知己,斯世我必当以同怀视之。给你那些书,满足你的一些好奇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你可能不知道,我是南洋人,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清政府开展洋务运动,受少荃先生重用,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和老孔在TJ机械制造总局认识,后来我俩人受到清廷重用,82年,朝鲜发生壬午军乱,我们同被选派在袁项城手下,风生水起搏杀至今。” 先生和老孔四目相对,真有点英雄相惜的意味。 而他今天所说的这些,万俟清明从来不知道,总以为先生就是个地地道道的“老BJ看着先生的神情,总表达着一种无以言传的秘密。 “我出生于暹罗,年幼时心智残缺,幸遇鲁士法师,受其点化而得以百般加持,并习其灵术,这你就不难明白,我为什么做任何事都左右逢源,如鱼得水了,并得到这般产业;不然常人有何能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以震动黑白两道!” “哦,鲁士法师,难道是暹罗历史上最有名的法师?”万俟清明再也无法按耐住内心的激动,以前只有在书卷上搜索到的东西,此刻听到,如梦如幻,仿佛梦中听到一般。 虽然,万俟清明知道“玲珑皇”有着何等的成就,只要他开口,就没有自己办不到的;可是一想到“灵术”,不知道是莫名的担心,还是碍于年轻人急于证明自己的心态,他又咽了回去。 万俟清明捧起茶杯,手攥的很紧。 本想到先生这儿,找寻这一路上的脑海中的答案,可先生现在提出“迎尸”,他便也不好再推辞。先生虽挺看重他,但从自己来说并不是很熟,也不知道先生为什么如此器重。如果,再次拒绝先生“好意”;否则,面对这么一位大人物,就显得就有点不识抬举。 片刻的安静下,似乎一切都停顿了。 先生也捏起茶杯,抿了口,在嘴里嚼起一片茶叶,安然的闭上了眼睛。 这一刻,他们互相都明白,都在等对方开口。 先生要的是一位可靠的继承人,而万俟清明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赶紧结束这场“鏖战”,赶紧休息。从扬州到BJ这十来个小时的路程不算辛苦,仅仅这几分钟就把这一生都活过了。 “叮咚”,门铃响了,老孔去开了门。 来的人一看老孔眼色,便觉气氛不对,像猫一样蹑手蹑脚走到先生旁边,竟大胆地把先生的眼睛用不知道从哪抽来的丝绸蒙了起来,先生也不为所动。 “哎呦呵!老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乍一听这声音,初觉耳熟,再一看人,万俟清明更迷惑了,原来就是梦中的“女子”,火车上遇到的女子,“我又没有惹你生气,是不是该给个笑脸,再不笑你这脸真就会变成铜锣啦,看你那铜色儿!” 女子边说边把丝绸取下,转到先生面前,把他的脸捧了起来,就像捧着向日葵似的。 先生禁不住“噗呲”一笑,说到:“你一敲门,就知道是你了!还知道回来看我这个老头子啊,自己一声不响的出去这几天,你心里除了自己,还要我这老东西啊,让我老死算了!”说着先生假装生气,脸扭向一边。 “哎呦呵!给你那啥你还来劲了!”女孩打趣的也不理他,撅起嘴,显得甚是让人怜爱。 万俟清明从侧面看上去,女子已做另一番打扮,比火车上的初次见面略有不同。 一袭大红丝裙领口开的很低,露出丰满的胸部,面似芙蓉,眉如柳,比桃花还要媚的眼睛十分勾人心弦,肌肤如雪,一头黑发挽成高高的美人髻,无所修饰却在灯光下耀出鲜艳的光芒,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好一个绝美的女子。不免让人浮想翩翩,世间能有如此之女子,若能就此得之,夫复何求。 “哎!小子,你想啥呢?”万俟清明一愣,没缓过神来,也不知道思绪飘到哪儿去了。 “说你呢!哎!哎!哎!”,女子说着,依靠在沙发帮上,紧挨先生,左手叉腰,右手伸出食指,指向万俟清明。 万俟清明慌了神,忙道:“夫……人好,我是万俟……清明”,当他把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一看众人表情,万俟清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再看其他三位,都笑的前仰后合,先生脸憋得通红,伏案大笑;女子边拍胸脯,几乎要笑得跳了起来;老孔左手遮嘴,显得还很镇静。 “夫人!哈哈!”先生拍腿笑道,“我和她啊!你还真以为我也像其他人一样老少配,老牛吃能草呀!” 万俟清明更不知如何是好,嘴一哆嗦,急道:“夫——人!”一看女子眼睛一瞪,连后面“人”的音都没了,又说:“小姐,不好……”。 “叫我‘小姐’,你才‘小姐’呢!”女子又撅起了嘴,看了下笑声未停的先生和老孔,喊道“哼!真没意思,别笑了!” 这使得万俟清明真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书都白瞎了,想到自己阅女无数,怎么一见她就全乱了。 老孔一看女子真要生气了,赶忙解释道:“她是季岚,是先生多年前收养的!就这没给你说,闹出了多大笑话,呵呵。”女子瞪了下老孔。 季岚话锋一转,郑重道:“刚才你们怎么了?连久经沙场的老爷子都惹生气了。” 万俟清明没敢插话,静静地看着先生。 先生道:“事情查的怎样了?” 季岚麻利地打开带来的行李包,从里面取出一沓新闻纸,然后说:“这两个月我没闲着,可谓是日夜兼程跑了大半个中国。尤其发现,SX雁北地区从去年夏季开始几乎每隔两三天都有坟墓被挖,两广部分地区也有此种现象,从两地警方所知信息反映,此种情况并非当地土夫子所为,因挖墓人根本不为求财,” “不为求财,那为什么?难道为了死人?”万俟清明插了一句。 “不错,他们只为死人,入殓时间越短者,越容易被盗!”季岚说着,小拳在桌上很干脆地弹了下。 “难道是为了‘冥婚’?”万俟清明不解地问道,他看了看旁边的先生,而先生摇了摇头,却似乎根本不急于知晓答案。 对于这样的情形,万俟清明心里越来越清楚,先生不再是做生意的那个‘玲珑皇’,会降头之术,识鲁士法师,这也不难解释,先生虽七十有余,看上去只有四十而已;而这个女孩也并不是一个只知梳妆打扮、吟诗作对的柔弱“女神”,有催眠入梦之能,晓灵异之事。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也许还有更大的秘密等待着他去揭晓,他心怀憧憬,也心怀不安,因为他不知道未来面对的是美好,还是噩梦。他明显地感觉到,从此刻开始,命运已不再由他做主,只能顺应。 季岚继续说道:“起初我想的和你一样,偷新鲜的尸体,不就是为了‘冥婚’,给死去的人一个心安,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警方可以直接处理了,也不知道老头叫我去有什么用?” 先生面无表情,随意翻了下新闻纸,“可是我再往下细细调查才发现,表象上看去虽是‘冥婚’,实则他们把这些鲜尸用作了祭品,也就是咱们所知道的‘人祭’!” “用‘死尸’来祭祀神灵?怎么可能?”万俟清明惊诧道,“据我所知,‘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其时处于野蛮阶段,生产力低下,凡俘虏,通常妇女娶为妻,儿童或收养或杀害,男子则杀祭于祖先灵前,以告胜利。春秋以后,人的价值提高,儒家“仁义”之说兴起,人祭现象大量减少,况且现在是二十世纪的文明社会,怎么可能还出现这种情况。” “且,你这都老掉牙的东西!是哪个妈告诉你的?”季岚不屑的说道,万俟清明急于辩解,自知其对“灵”这种东西了解的比较少,所以沉默了。 “人们总是把能够用过去知识解释的东西称之为‘科学’,不能解释的东西,则称为‘迷信’!什么提倡新科学,反对就科学;提倡新文化,反对旧文化,全属扯淡。旧的一定都是错的吗?这就是当今整个民国的愚昧。” 想想也对,万俟清明对面前的这个女孩越来越喜欢了,那是一种神秘的美。 “老爹,你怎么看?”季岚向先生看去。 “你们听着,这种行为不只是一种简单的‘人祭’,是有人在施降术。人间可能会再逢浩劫。”听到这个词,在场的人都感觉到了一种寒冷,那不是肉体的冷,是精神的冷。 先生吸了口烟,望向窗外接着说:“当年,唐朝三藏法师到天竺国拜佛求经,取经回国时,路过暹罗境内的的通天河,被乌龟精所化的渡船拖入河底,想害死法师,后法师虽逢凶化吉而不死,但所求的经书都沉入河底,幸得徒弟入水捞起。这些你们在《西游》和《大唐西域记》中都看过,自不必我多说。” 众人点头,先生接着说:“虽取回经书,但仅取回一部分大乘的“经”,另部分小乘的“谶”,被水冲走流入暹罗,为暹人献与暹僧皇,而这部“谶”,就是现在的降头术。 降术大致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药石蛊惑之‘药降’,隔空采物之‘飞降’,第三种就是岚儿刚才说的‘鬼降’。‘鬼降’是降头术里最邪恶的巫术,用之不慎则反被降术所害。 民国初年,新文化‘破四旧’时,名极一时的降头师大部分惨遭杀害,剩下的几位遁入金三角舍身保命,犹如泥鳅如水一般杳然无踪,我当时也是改头换姓,小心翼翼得以保全至今。现在竟然有人习得此术,人间将又起腥风。” “那该怎么办?不能让祸事蔓延啊!”季岚问到。 “能设如此降术大阵,非一般常人所能为之。召唤者必须具有非常高的修行,否则危险性相当高。 有记载称,北宋时期,宋江等人平定方腊后,李俊诈病归隐,后与童威等人远赴海外,成为暹罗国主。在他执政时期,手下有一域外异人,名为鲁司菲斯,人称“恶魔领导者”,传言此人法术奇强,能使摩驭魔,虽性情恣睢暴戾,嗜杀成性,但唯独终于李俊,并且李俊死后,鲁司菲斯不知为何,也随即烟消云散,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现在能够查到的,也就是在藩外著作《暹罗四朝会典》中,有“所罗门之钥”的记载,获得了此“钥”,便拥有自由召唤和操纵恶魔精灵的能力。” “那很有可能,李俊就持有这把钥匙,所以鲁司菲斯才唯命是从。所以,我们要找到这把钥匙,就可以召唤鲁司菲斯,以毒攻毒。”万俟清明道。 “万俟,说对了一半,又错了一半。你说呢,岚儿?”先生面带微笑,目光从万俟流转到了季岚。 ““所罗门之钥”,名为钥匙,实际上是一本书。在犹太人的传说中,就是天使书写的《罗洁爱尔之书》,其中记载的魔法就有鼓励杀生祭祀,也就是西欧中世纪所谓的“黑魔法”。不过,就连恶魔学家也嘲笑该书是胡言乱语的集大成之作,没什么实际意义。” “确如世间所言,此书实际上是中世纪的术士们所撰写。但据我所知,编写此书的术士中,鲁司菲斯也赫然在列。” “时间上,确实能对上了。北宋王朝从公元960年到1127年,历近二百年,正是西欧中世纪。” “书呆子!”季岚以大家小姐高冷的眼神,对万俟轻轻的瞟了一眼。 先生轻轻地咳了一声,喝了点水润润嗓子,“现存的所罗门的钥匙,世间流传有多个副本,几百年来保存在法国图书馆最内部重要的藏书室,除了几个幸运者以外,从未被其他学者所接近。但从洛先生带来的影印本可见,此书早在巴黎公社时尽数焚毁。” “这么说,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制止这场浩劫了!” “若有机缘,还是有可能的。那就看你们了!反正我老了,只能稳坐‘中军帐’尽力指点了”,先生转身,看着万俟清明和季岚,长叹一声,回到沙发坐下,说:“时间不早了,今晚你们就在这安歇吧,好好呆在这,我有事出去一趟”。 话刚说完,不由分说,先生就径直出门而去,老孔也紧随其后。 “老爹,你还没说,那个机缘是……”未等季岚把话讲完,两人均已夺门而出。 万俟清明摸了摸衣兜里的《纸花店秘录》,怅然若失的坐在那里;空荡的阁楼里,剩下充满疑问的他,还有那个白衣女子——季岚。 第〇四章 未知仇敌 两人四目相对,没有说一句话;季岚满怀心事的进了卧室。 这一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万俟清明恍然意识到,“玲珑皇”所谓的“迎尸”可能只是个托辞,先生视金钱如粪土,阅人无数,能找到自己也算是自己的造化了,否则,不会冒着夜雨外出;他肯定真是碰到了难事,方才的表现真有点草率。 “万俟,万俟,快开门!”急迫的声音撞击着房门。 万俟清明翻身跃起,打开门,看到披头散发的季岚,双眼夹泪“快下楼,孔叔快不行了!” 他们迅速下了楼,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沙发上躺着一人,整个人像被血刷了一遍,从门口拖了进来。 “孔叔,怎么回事?这是怎么了!老爹呢?”季岚跪下来哭着问道。 “快打警察局电话啊!”万俟清明慌着说。 “别”,老孔有气无力的说,“警察局都是一帮吃软饭的,没什么用。况且,我已是行将就木,救不活了”。 这时,万俟清明走近细看才发现,老孔的胸前像是被利刃划过,那伤痕更像是女人长长的指甲所为,从肩上直直的划向腹部,他的大褂也撕扯得破烂不堪。 老孔接着说:“我和先生刚出门,就被袭击了,为了保护我,他施动了灵术,把我送了回来。可是袭击我们的人,我根本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们无声无息,就像是雾中的鬼魅”。 老孔一脸的惊恐,他努力地克制着痛苦,“现在我要告诉你们的只有,他们马上就会赶到这里,你们赶紧去密室,前往后山方向,立即去!另外,万俟少爷,我跟了先生一辈子,我相信他的眼光是对的!快走!” 季岚看了下万俟,这时的万俟清明才发现一声不吭的季岚,早已泪流满面,痛苦不堪;再回头,一口鲜血从老孔口中流出,没了气息。 “孔叔!”,季岚喊道。 这时,门卫的机关响起,空气里飘散出一股特殊的香气。 “快走!” 季岚擦干眼泪,整了整老孔的衣服,一把抓过万俟清明的手,向书房跑去,两人进了门,季岚拿起桌上的一支笔,迅速地插进笔筒,装满各种图书的书架即可向两边打开,然后,她弯下手腕,从袖子里弹出一枚钢针,接着,她在打开书架左侧的墙壁上探进一个小孔,密室门就打开了。 顿时,万俟清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如此简单的布置,却又如此的细致,相信就是土木圣人公输班再世,也会汗颜的。 “快进去”,季岚想也没想,再次拉起万俟清明的手走进了密室;这一刻,在万俟清明看来,只有默默的牵着季岚的手,才是给她最好的安慰。 季岚关上门,密室里漆黑一片;两人约莫走了十来步,“右转,小心”,季岚刚一说完,顿感脚下一空,两人的身体瞬间从一个滑道冲了出去。 万俟清明不自觉地“啊”了一声,然后紧闭嘴巴,强咽了一口唾液,一股恶心从胸腔直接翻涌而上,几欲要吐了出来;不一会儿,光线越来越强,“砰”地一声,万俟清明觉得屁股像炸开了花儿似的,被重重的摔在地上,只见他脑袋憋得很红,小脖子青筋暴起,他使尽全身力气紧握双拳,跪爬在地上,疼痛感使他好久没能直起身子。 停了会儿,季岚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取出药丸,说:“好了,把这个吃了!” “这什么?”万俟清明抬起头,伸手接过,这时才看到他们已身在在一个巨大的瓮里,灯光明亮,十步开外的地方有些破碗瓢盆,仿佛有人曾经在此居住;前面不远的地方可听见有水流的声音。 他把药丸放进嘴里,感觉甜甜的,嚼起来有点像乌拉尔甘草的味道。 “刚警报响起的时候,你可能闻到了一些香气,那是防盗入侵的赛麟毒烟。”季岚淡淡地说到,然后转身正要向水边走去。 “赛麟毒烟!我没听错吧?这真是玉石俱焚的节奏啊!”万俟清明不可思议的问道。须知,这“赛麟毒烟”是豪门阔室修建墓室之时所制,为的就是防止土夫子入室行窃,以免陪葬财物外泄。若有入室者,不明就里的吸入,就会变成蜡人,导致****而亡。 “没错,就是的!”季岚还在往前走。 “不会吧!私家珍藏毒烟,这可是吊炸天的节奏啊!我的天,这东西都能搞到,我不知我和什么人混在一起了,现在上了贼船,想下也下不去了!”吃了药丸,万俟清明方觉舒服了些,正要起身,又觉得肠胃一阵翻滚,“哇”的一下,把这几天吃的全吐出来了,眼珠差点都挤了出来。 这时,季岚递来一碗水,“漱漱口,能好受些!” 万俟清明漱完口,整理下衣服,想到这药丸效果如此之好,咽下还没片刻功夫就把毒逼出来了,便对季岚说:“岚,能再给我几颗吗?” 季岚愣了一下,说:“好啊!你确定还要吗?” 万俟清明问道:“怎么?看这药丸效果好,想把毒排得更干净些,是吃多了不好吗?” 季岚说:“没—没,挺好—挺好!”说着,便把药盒给了万俟清明。 万俟清明一听季岚说挺好,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一整盒都吞了下去。 两人开始向水边走去,走过去才发现,这河流是人工挖凿而成,河水清澈,呈月牙状与“瓮”相交,四处望去,这“瓮”中也没有其他出口,要想出去,也只能从河中游泳才行;两人一合计,细看水流不是很深,也就四五米的样子,便等到约莫天亮,向水中投去。 他们选取了外出的最短路线,一探身,便进入洞口,是“瓮”与外界的一条狭窄通道,洞口仅容两人并排通过,季岚认识路,所以她像条泥鳅似的一翻一转便很快出去了,万俟清明紧随其后。 谁知,季岚这一出去,震动了洞口成堆的蚂蝗,它们很快向万俟清明方向游来。 万俟清明一看情况不对,赶紧把脑袋浮出水面,这一看不要紧,上百只筷子一般长的蚂蝗迅速向他这边“集合”,一般人若在当时真就吓傻了,可是万俟清明也算见多识广。二话不说,脱下外套,找准出口方向,把外套往头上一蒙,冲了出去。大概游了十来米,听到季岚的声音,他知道已经安全,便浮出水面,取下外套,大口的喘着粗气,游上了岸。 万俟清明刚一上岸,左臂一使劲顿觉一阵蚀骨之痛,实在难忍。 季岚见状,便觉不对,赶紧把万俟清明的外套仍在一边,把他拉上了岸。 虽然这深秋的河水有点偏冷,但豆大的汗珠已挂上了他的额头。季岚扶起万俟清明的衣袖,只见两只暗绿色的蚂蝗正吸附在他的胳膊上,有一只已经吸进了一半。“能忍吗?”季岚温柔地看了下万俟清明。 “能!”万俟清明斩钉截铁的说。 季岚从腰间拔下刀,是一把特制军刀,又看了下万俟清明,便像外科医生娴熟的运用着执笔手术刀在万俟清明胳膊割了两个口子,不一会儿,两只蚂蝗就被她取了出来。万俟清明看到这一切,更加佩服面前的这位女子了。 第〇五章 九洞云天 季岚帮万俟清明处理完伤口,用破布勒紧他的胳膊。看天色大亮,气温稍稍渐暖,季岚扶起万俟清明,搀扶前往山下的一个村子。 从山上看去,整个村子被群山包裹,就像母亲手中刚刚诞生的婴儿,没有楼宇市集的喧嚣,也没有穷乡菜场的闹腾,可与山外相比,更多了几分静谧祥和。 一条小溪从村子中间穿过,左拐右拐的通往山的东面,正好迎着日出的方向。 两人东打听西打听,村子里面的乡亲,看到这两个浑身湿漉漉的外来人,没有半点排斥,反而特别热情,总以为是两个小情侣打闹不小心掉到河里了。终于在村子最南边的巷子里找到一家客栈。 一进入这个小巷,就看到一个大大的幡旆——九洞寨客栈。两人分别订了房间,向老板借了身衣服,沐浴完毕,吃了点就睡了。 接下来的几天,季岚一直没有离开房间,万俟清明总是买来饭让老板娘给她送进去。老板娘也是实在人,一来二往就熟了。其实不用说,他也知道,自己最亲的人现在生死不明,老孔惨死,这事放到谁谁都接受不了,况且还是一个女儿家。 一天早上,万俟清明从外边回来,和老板娘打了招呼。看见店里突然多了几位陌生人,从口音上听,均操一口浓重的东北音。他们个个背挎大包,一身简单西式军装,脚踩登山靴,乍一看还以为是几个大兵。正好看到万俟清明从外边走来,他们中的一位高个男人迎面走来,摘下墨镜说:“兄弟,旅游的?” “不是”,万俟清明说到。 “本地的?”高个男人问。 “不是”,万俟清明摇摇头。 “知道‘九云洞’吗?”高个男人看了一下老板娘,小声地问。 万俟清明又摇摇头,正要上楼梯;“驴友”中随行的一名女子上前拉住万俟清明的胳膊。看着女孩,短发齐眉,面庞清瘦,明媚皓齿,不由让人心叹,好一副美人模样;再看其打扮,一身军装,俨然是男孩样貌。一伸出手,只见那细嫩光滑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显得白皙动人。 万俟清明欲要挣脱,可这女孩手劲实在太大。不由问了声:“怎么?” 这时,楼上走下一人,正是季岚。 原来老板娘见到有人为难万俟清明,心想这小子手无缚鸡之力,腼腆的又不行,连个女孩可能都照顾不了,所以就赶紧叫了季岚下来。 “英姐!”季岚对着那“男人婆”叫了声,万俟清明见状,心里一喜,难道是他乡遇故知? “英姐!别为难他,这是万俟,我朋友。”万俟清明看着好几天没见到季岚,心里特别高兴。 或者,从此刻开始,他的心田多种了一颗种子,多了一辈子不想离开的人。 “岚儿!”高个男人高声叫道。 “原来都是自己人啊!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我还以为闹事的,”老板娘满脸通红,笑盈盈的说。 众人一阵寒暄,季岚谢了声老板娘就和俩人上楼去了。 原来,刚才拉万俟清明胳膊的女孩名叫琴文英,男的叫封云逸,都是“玲珑皇”以前收养的徒弟,起初在RB陆军学院服役,参加过义和团,当过雇佣兵,是名副其实的勇士。因为他们经常不在“玲珑皇”身边,所以也不见提起。 万俟清明和季岚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触动警报器,链接的机关将示警信息发向四面八方的亲信,而释放出的毒烟则摧毁了房间里的一切。 得知家里发生的一切,琴文英和封云逸立即返回,寻找季岚。他们之所以能够顺利找到季岚,是因为这个“九洞寨客栈”的幕后老板正是“玲珑皇”! 而“九洞寨客栈”正是“玲珑皇”背水一战的最后一步棋,所以知道的人很少,仅限于“玲珑皇”本人和店家老板,要不是示警信息及时发出,琴文英和封云逸也压根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 不一会儿,封云逸把店家老板找来,拿出“阴阳令”证明了身份。老板欣喜之余,不禁落下泪来。 “老板,你可知道‘九云洞’?”封云逸问道。 “说实话,我也不是很清楚,以前听这里老一辈的人说过,山的东面有一座山,被绿水环绕,每天雾气腾腾的,又因这山有九孔,所以人们都成它为‘九洞云天’,这也正是我们这个村子的由来了。正所谓‘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年复一年,就传得更邪乎了,说这里祖辈的幸福都赖这神山的庇佑!对了,老爷子以前来的时候,也经常去那儿。”老板说道。 “我们此次来这儿的目的也正是为此,先生的示警信息里提到过‘九洞云天’,但具体是什么,没有人知道,看来我们还得亲自去一趟看看。”琴文英说到。 “或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老爹被害的线索。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就去吧!”季岚站起来说到。 “那么,这位帅哥……”封云逸看着一直靠在门边的万俟清明问道。 “我也去,先生对我有知遇之恩,我也想尽我之力去报答他;不用担心我,你们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万俟清明看了一下季岚。 “那好吧!出了问题我们可不负责任啊!”封云逸讽刺的说。 万俟清明自知自己身手不如其他三位,但总觉得对先生心生愧疚,不想辜负他的期盼;又不想让高傲的封云逸看扁自己,所以就答应了。 三人收拾好行李,租了一个快车就出发了。 大约行了一个来小时,到了山脚。付了车钱,司机便回去了。看到群山连绵起伏,方丈之间,层峦叠嶂,如波涛般奔腾涌动,近者数十里,远者数百里,争奇竞秀,不免让人想到北宋画家郭熙先生的画,“春山澹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欲滴,秋山明净而如妆,冬山惨淡而如睡”。 除了进出村寨的唯一道路,再没别的出口;若找到所谓的“九孔”看来比登天还难,此时看来,有希望比没有希望更绝望。 正在这时,季岚说到:“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说山路是进出山村的惟一通道,那么这河流又会流向什么地方呢?” “没错,人往上走,水往下流,没有洞口,难道这河里的水都飞天了不成?还是岚儿想得周到!”封云逸一拍脑袋,高兴地说道。 “这一路,就你咋咋呼呼唧唧歪歪说个不停,烦死了!”琴文英不耐烦地说。 于是,四人一起沿河流走去。 随着河流入山约莫走了两个小时,已是下午两点,山里的气温倒觉凉爽。 不过越往前走,这河流让人越觉离奇,进山河流两岸为清澈见底的河水所洗,植被繁盛,草木争荣;再往前走,却看到河水汇集成湖,三面为黄白相间的钙化岩层所捧,倒像是盛满了翡翠的脸盆。从高处看去河水上半部呈碧蓝色,下半部则呈橙红色,左边呈天蓝色,右边则呈橄榄绿色。 湖里生长着水绵、轮藻、小蕨等水生植物群落,还生长着芦苇、节节草、水灯芯等草本植物。这些水生群落所含叶绿素深浅不同,在富含碳酸钙质的湖水里,能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变化无穷,煞是好看! 大约百米过后,就听到了瀑布的声音。 走到瀑布跟前,看到的是一个巨大的天坑,只见银白色的水流像华美的名贵丝绸,一缕一缕地从雪白的钙化岩层上倾泻下来。水深约有三十来米,清楚可见,池底多半陆地,换个角度看去,仿佛是个“洞中洞”;另一部分池水切割而下,流向深处。 封云逸打开背包,取来绳索,把绳子固定在岸边的一棵大树上。 做好安全准备,戴上安全帽,众人开始依次下滑,封云逸和琴文英武装全身,换上了以前的军装,看起来威武十足;季岚身穿紧身皮衣,性感十足,也多了几分利落。 风吹过来,把水吹成轻雾洒在人的脸上,凉丝丝的。有几道水流好像有急事,匆匆地往下冲,一不小心,撞在岩石上,水花四溅,如飞珠碎玉般晶莹。 半个小时后,四人着陆,封云逸和文英带着强光探照灯。 果不其然,这“九孔云天”真是洞中有洞,灯光照去,洞内的景象映入眼帘,堪称奇绝! 第〇六章 死亡之虫 光线所及之处,洞内岩石光洁如玉,华光四射,宛若鬼斧磨砺;洞穴下方因水流冲积飞溅,造成朵朵淡黄色的钙质石花,层次不齐,仿若神工雕琢,煞是可爱。 “好漂亮啊!”季岚不由地惊叹道。 “要是能在这儿谈一场恋爱、办一场婚礼,就更好了!”琴文英接着说,两人相视一笑。 或许,只有美景才能让这两个女人暂时忘记所有的不快。 “啧,啧,啧”,封云逸一阵不屑的说,“又潮又冷,都啥审美啊?这也叫漂亮!” 琴文英上前假装踢了一脚,封云逸不禁一个趔趄,急喊求饶。这一下惹得众人大笑。 万俟清明不禁觉得有点奇怪,三百米深的溶洞之中,尺寸之间,空气稀薄,呼吸困难。可是,当他们走进洞门,阴风乍起,凉飕飕的令人有点不寒而粟。 四人沿着洞中石阶而下,一种莫名的窒息感扑面扑来。冷冽的清水,抚摸着石阶上翠绿的苔藓,一股清新的香味弥漫在整个洞中,黑暗而又神秘。 借着探照灯的强光,洞内小径盘曲,宽有五六米,流水或曲或直,倏上倏下;石色或白或黄,石骨或悬或竖;奇形怪状的钟乳石,千奇百态,透露处层层有削玉裁云之态。 沿流既穷,悬级而上。 看一洞仿佛若有门,洞门斜倚,仅容一人通过,侧身而过,便看见高大的山崖陡峭如削,直插云天幽冥之处,左右两侧像翡翠一样,青色赤色相间。 前行十米,有暗河流过,水面光影摇动,忽明忽暗。水声清澈,婉转如铃。 往上看,头顶似乎有条浅绿的光之河在流动,绿色的光点如满天繁星,闪闪烁烁,好像身处星空之下。密集处层层叠叠,稀疏处微光点点。 远远望去,仿佛观赏星罗棋布的万家灯火。“群星”倒映在水面上,如万珠映镜,美不胜收。 “快看,这有更神的!”封云逸举起探照灯说道,瞬间引起一阵骚动。 大家顺着光线看去,看到侧面岩石上一片绿白色微光。微光下是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洞顶倾泻而下。每条丝上有许多“水滴”,极像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原来是萤火虫啊,可是不对啊!”琴文英默默自语道。 “有什么不对?明明就是啊。”封云逸不解的问。 “萤火虫不是一般都在夏季吗?这都是深秋了,况且是三百米的深洞之中,根本不可能存活的。”琴文英继续说。 “我以前在先生送的书中看到过有一种虫,名叫‘毒萤’,和萤火虫很像。但这种虫,一般在南洋地区等热带国家,外表好看而身负剧毒,可惜现在都已绝迹。这些小精灵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萤火虫不同,对生存环境的要求近乎苛刻,遇到光线和声音便无法生存”。 万俟清明一本正经的解释到,“这些萤火虫在幼虫期不仅能发光,还能分泌附有水珠般黏液的细丝,洞内昆虫循光而来,撞到丝上就动弹不得。刚才,那阵骚动就是这些‘毒萤’造成的,所以,我们要小心些”。 “哦,有文化就是有文化,看来以后要多学习学习了!”封云逸回应道。 季岚和琴文英轻声地笑了笑。 不一会儿,走在最前面的季岚说到,“看,前面有光!”,四人循光前行。 越往前走,地方越开阔,光线也越来越明。 绕过一个大大的石柱,众人瞬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个方圆三百米开外的大坑,坑里全是细沙,中间堆积起一六七米高不太规整的石堆,台上有一巨型石碑,大坑边沿与圆台顶之间搭有胳膊粗的绳索,被倾斜而上的崖层包围,就像是专门为祭祀准备的仪式似的。 封云逸踩上绳索,不一会儿,就到了石碑面前,其他三人随后跟到。 “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方,怎么还有这些东西?难道以前这有人?”封云逸说到。 “上面都写着什么啊?”琴文英问道。 “看了半天也不认识啊!”封云逸挠了挠脑袋,忽做喜状,“最底下的字——3470!” “3470!” 万俟清明脑袋似鸣钟一响,“这个石碑上的字我以前见过,但不认识,来京是想求教先生的,但……” “这是‘鸟虫书’,也叫‘虫书’或‘鸟虫篆’,是春秋中后期至战国时代盛行于吴、越、楚、蔡等南方诸国的一种特殊文字;奇怪的是,最后的几个字用的是‘冥文’,又叫亡书,是一种写给死人看的文字。起源于哪里本身已无从考证。”季岚若有所思的说道。 “哎,都怪师父!以前把枪交给了我,把‘梅花刀’交给了文英,却把他这辈子最得意的降术交给了季岚!让我就像个傻子似的,啥都不知道”,封云逸埋怨道。 “说啥呢?”琴文英赶紧给封云逸使了个眼色,“那你说说这上面都写着什么呢?” “这似乎像是死亡咒语!”季岚不安地说。 “死亡咒语?和埃及图坦卡蒙法老的咒语一样吗?”万俟清明问道。 季岚稍显犹豫,不太肯定;众人一阵诧异,也不知所措。 “能看懂上面写的什么吗?”万俟清明问。 “小意思,基本上都认识,“汉霄苍茫,生龙于渊,游于天者,泥蟠存身。六子赑屃,能驮崤函,恣睢渎泽。帝禹慑服,軵山仞沟,疏河浚道,文蟒计勋。悒不能治,搦书负碑,撰鬼写神,蕴阴藏阳,不复自若。修行兴废,教法进止,皆敕于此,若者浍缘,参果镇命。十法八难,桓拨叆叇,阎阇等觉,圣谛化人”。但具体是什么意思,我也不是很懂。” “我懂了,上面意思大概就是说,龙的第六个儿子叫赑屃,力量之大能撼动三山五岳,在人间兴风作浪,搞得民不聊生。后来,大禹治水时,把他收服,并且立下了不世功勋。但是太平后,大禹又担心赑屃不受控制,所以在其背立碑,使他不能自由行动。”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种事情真是屡见不鲜啊!”封云逸叹道。 “上面还说道,和这石碑相关的还有一本书,里面记述了鬼神之事,藏蕴天地变化。后面都是佛道用语,很是晦涩。其意大概为,人间会遭逢大难,必须通过“四圣谛”方可化解这十灾八难。可这书……” “快看!”文英指着石碑对面的一条绳索喊了声。 其他人向着指向的方向望去,绳索爬满了通体红色虫子正往石碑方向赶来,忽忽悠悠的荡了起来,“是‘死亡之虫’!”季岚喊道,“千万不要让它们靠近你们,否则会丧命的!” 原来,这些虫子就是“死亡之虫”,常年活在细沙里,不见天日。长5英尺左右,从外形上很像寄居在牛肠子中的虫子,它们身上有暗斑,头部和尾部呈穗状,头部器官拳头大小,模糊不堪,难以分辨。 这些虫子,边向前冲边冲眼睛里喷出一种绿色的液体,所到之处均泛起来泡沫状的东西,气味极度让人恶心。 “快上去”,只见封云逸几乎是一把抓起万俟清明,一下把他摔上了石碑。 万俟清明待在石碑上,只见季岚像跳舞似的,上下翻飞,形似天仙,手袖里不知飞出什么东西,十步之外的“死亡之虫”瞬间变成了“死虫”;封云逸和琴文英动作迅速,手脚凌厉,双手使枪,枪枪爆头,血浆四溢。 此时,却见三人身边死去的虫子堆积了一层又一层,几乎把他们围成了圈。 半个小时过后,三个人的体力几乎耗得差不多了,万俟清明手心里像是抓了一大把汗水,担心至极;无奈自己,百无一用,甚是心急。 “岚儿,上去!”封云逸喊。 “不,英姐,你先上!”季岚应道。 “现在不是让不让的时候,你不上,我也不!”文英回道。 “要上就一起上!”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封云逸三下五除二一手一个,把文英和季岚摔上了石碑;再看封云逸,轻微半蹲,双手发力,“嘭”的一声,十指瞬间插入石碑,跳上石碑。 紧接着,虫子疯狂的扑了过来,无奈石碑过于光滑,虫子只能一层层堆积而上。 “奶奶的,现在咱们就只能等死吗?”封云逸问道。 “我以前听老爹说过这些虫子,光靠杀是杀不死的,这些虫子只会越来越多;传说,它们的出现就意味着死亡!”季岚看着石碑下越来越多的虫子,说道。 “看来,只能祈求上苍了!小帅哥,虽然你帮不上忙,单就冲你这胆识,如果活着,我定要和你结拜!”封云逸看着万俟清明说。 “没问题!一言为定!”万俟清明壮胆说道。 话音未落,只见脚下石碑开始摇晃,整个堆积的山丘的动了起来。 “快抓紧,别掉了下去!”四人紧抓石碑,万俟清明说道。 只见这堆积的山丘,慢慢地伸出了一个头,接着四肢也显露出来。 “是个大乌龟!”文英惊诧道。 “不!那就是赑屃(必戏音)!”季岚说。 第〇七章 霸下石碑 只见这怪物,从细沙中缓缓挪出,似地震一般,尘土飞扬,迷茫茫一片分不清东西;身高两丈有余,头大如牛,面似羊脂如玉,毛发棕红似柳枝般垂下,如蛟龙出海一般,威武至极。 众人紧抓石碑,而那石碑在怪物身上稳稳当当,一动不动地就像是长在身上一样。 “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啊?会吃了我们吗?”文英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虽过惯了腥风血雨的生活,但总感觉眼前的东西有点虚幻。 “我也不敢确定,只知道赑屃是龙之九子之一,又名霸下。形似龟,有擎天负重之举,长年累月地驮载着石碑。”季岚紧紧地抓着石碑回应道。 “呵呵,这可玩大发了!说不定哪天都能和龙王攀上亲戚!”封云逸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神态,唇角含着一抹缱绻的笑意。 此时,虫子变得却异常的安静,一个个静静的待在原地,不再向人们发起攻击,似乎在策划着一场巨大的阴谋;只听见那怪物摇头摆尾,张开血盆大口,不停的嘶吼,声如孩童呜咽之声,甚是怪异。 看罢此景,四人毛骨悚然。 “快看!”万俟清明拉了拉季岚的衣角,轻声地说。 顿时,众人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们这是在干嘛啊?”文英诧异道。 但见有些虫子更加暴躁了,由于面部模糊不清,它们几乎张开了整个拳头大小的头部,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那些牙齿就像个绞肉机似的,一个个向着身旁的同伴咬去。 令人不解的是,这些被咬的虫子竟然原地不动,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身旁的同伴去吃。一时间,地上满是鲜血,血流顺着怪物的外壳流向地面,浸透了整片的细沙。 “不会吧,这也太……”一时间封云逸变得语无伦次。 “他们大概不会是刚才有点饿了,才自相残食!”万俟清明说到。 “或许吧,这种诅咒过的动物往往让人难以理解。”季岚指尖多出来几只尖尖的东西,细看才发现是一撮小小的钢制,原来她刚才手袖里飞出来的东西就是这些东西。 “真是难以想象啊!一枚小小的钢针在手里要飞出去,还要射杀这些虫子,这手劲该有多大啊!先生的这些徒弟真不知道是怎么训练出来的。”万俟清明默默地想到。 虫子们饱餐一顿之后,便如如苍蝇般迅速地向怪物四肢爬去,喷出毒液,奋力咬噬;怪物受痛,声音变得更大了,整个洞内尘土飞扬,弄得人民嘴里全是沙子。 霎时,一阵巨风吹过,紧接着“嗡嗡嗡”的蜂鸣声从洞口传来。 “看!是‘毒萤’!”众人不约而同地顺着万俟清明指着洞口看去。 “如果他们再过来,我们彻底就完蛋了!”封云逸翻了下白眼,摇了摇头。 说也奇怪,那些“毒萤”并没有向他们的方向飞来,反而开始聚集向虫子飞去。 不一会儿,洞内变成了‘毒萤’的狂欢,只见这些小精灵如天女散花般飘飘洒洒,在绳索,在石壁,点点绿光,斑驳陆离。 看上去,四个人宛如存在于鬼魅的星空中,神秘莫测。只听见,“嚓嚓嚓”“滋滋滋”的声音,空气中飘散着熟悉的恶臭。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原来‘毒萤’是赑屃的守护者啊!”文英紧紧地抓着封云逸的胳膊,激动地说。 过了不久,“毒萤”如流水般向洞口飞去,离开了;再看,刚才疯狂肆虐的“死亡之宠”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活着。 “哎呀!幸亏来的时候,咱们没动它们,不然咱们的小命都交代在这儿了!”封云逸傻傻的笑了一下。 怪物逐渐平静了下来,喘着粗气。 他们从石碑上跳了下来,捡着干净点的小路小心翼翼一闪一跳的走到了坑沿。 万俟清明面对此情此景,深深地被眼前的景象折服了,他不能相信这般如此巨大的“怪物”遭受灭顶之灾时却能如此淡定,不知它又经历了多少个日月春秋,阅尽了多少人情世故;不知它是神,还是仙?遂诚心膜拜,其他三人看到,也会意而行。 光线渐暗,凉气袭来,一行四人始觉时间已晚,所以赶紧出洞,离开了九洞山,重新回到宾馆。 洗漱完毕,文英和封云逸都回房休息了;万俟清明看到季岚一人站在门口,依着脑袋仰望星空,便悄悄地走了过去。 “还没休息呢?”季岚的声音听起来还是那么好听,恍然如密。 “没,看到你在这,我就过来了。”万俟清明看着她。 “这段时间谢谢你照顾我了,老爹出事后,我心里真的很难受。以前的快乐不知道怎么也找不着了,很想找个人说,可是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该说什么。”季岚低下头,一缕秀发从眉间垂下,掉下几滴泪来。 “如果你相信我,我希望以后都照顾你!”万俟清明郑重的说,手却不知道该放哪儿,只能傻傻的拉着衣角。 “谢谢了!”季岚挽起袖子,擦了擦。 “我说真的!”万俟清明满脸通红,着急地说道。 “我知道,赶紧休息去吧!”季岚低下了头。 “你不去,我也不去!”万俟清明心想,天气这么冷了,真不希望看到一个女孩伤心地站在空荡荡的街上,所以故意说道。 “好吧!”季岚若有所思,温柔地看着万俟清明,缓步走进了宾馆,上楼去了。 万俟清明眼望星空,思绪良久。 第二天一大早,封云逸叫了万俟清明,摆了香堂,喝了鸡血酒,就算是结拜了。 “云逸大哥,我有件事想求你!”万俟清明说。 “咱都兄弟了,就别求不求得,这多见外啊!要不,咱这结拜还有啥意思啊?我能和你结拜,就看到你这人不错,你一介书生,甘冒生命危险,勇闯九云洞!冲着点,这兄弟就没白交!”封云逸拍了拍胸脯,满怀豪情地说道。 “好,既然大哥这样说了,我就直说了,能不能教我点功夫?”万俟清明问道。 “学功夫!没问题,可是学我这功夫,得有条件!”封云逸饶有意味地说。 “不管什么条件,我都接受;只要能学到功夫,我在所不惜!”万俟清明坚定地说。 第〇八章 误入尸间 “条件其实很简单,给你三个月,要超过我;否则,就算是我兄弟,拉出去丢人,还不如我直接废了你!”封云逸一本正经的说道。 “三个月,怎么可能?”安叶青疑惑道。 “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得他人,却永不可能超越他人,这就是中华武学没落的根本原因。功夫的修习主要讲究的是‘六合’,即意与气合,气与力合,肩与胯合,肘与膝合,手与足合,内外一致,手脚齐到,不先不后,不贪不歉。浑身内外上下协调一致,互相补充而毫不散乱,斯之谓六合俱备,人之本能。”,封云逸手足并用,时而静若止水,时而迅及惊雷,安叶青看的目瞪口呆。 “你现在要做的很简单,扎马步!膝内扣,后翻臀,坐马势,腰上竖直,会阴档劲微上提,上贯百会,虚胸实少腹,脚敷平,劲意在双踝。”封云逸示范着指示道,安叶青照例做着。 封云逸看了下安叶青,接着说:“还不错,你先扎着,我什么时候回来,你再停下!你可以随时放弃,咱不强求。”说完这话,封云逸匆匆地出门而去。 不一会儿,季岚和琴文英从房间出来,来到院子,看到扎着马步的安叶青。 “你这是怎么啦?一大早,就听见封云逸唧唧歪歪不知道说着什么废话。这是他让你做的?”文英走过来问道。 “九洞山的事情,让我彻彻底底明白了,百无一用是书生,身处险境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我真的有点过意不去。所以,这一切都是我自愿的!”安叶青说。 “那好吧,尽力而为就行了,别太为难自己!云逸大哥是个很苛刻的人,我知道他这个人,教过的徒弟无能出其右者,都是自讨苦吃。如果你愿意,我的‘梅花刀’,还有岚儿的降术,都可以交给你。你是师父生前最看重的人,我们都知道,我相信他老人家的选择!我相信师父在的话,也会同意我这样做的!”琴文英说。 “谢谢你!既然我应经答应了大哥,就应该有个结果,我不会放弃的。”安叶青说完,紧闭牙关,看了下季岚。 “英姐,你就由他吧,能陪我出去走走吗?”琴文英应了声,和季岚一起出去了。 日值正午,大约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安叶青双腿发抖,眼冒金星,颊骨间淌的汗水湿透后背,酸麻之痛已令其难以忍受;只要这时过来一个小孩,轻轻一个指头,可能都会把他推倒。 左等右等,也不见封云逸三人回来,心里愈发着急。 看着店家的住客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心中始终有个信念,自从见到季岚的第一面,这个信念已经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午后四点,封云逸、季岚和文英三人回来,来到院子。 “这都什么人啊!畜生不如!”文英愤怒的说到,身旁的封云逸也不像往日那么话多,变得沉默寡言,文英接着说:“如果知道这谁干的好事,我定要宰了他!真造孽啊!伤天害理的玩意!” “叶青,你怎么还在这?”季岚进到院子,看到安叶青疲惫不堪,赶忙问道。“哥,你也太过分了,他一个文弱书生,你这么锻炼他,练不成也会废掉的!” 还不等安叶青开口,季岚赶紧跑到他身旁,刚要扶他。不知怎么回事,身体失去控制,重重的栽倒在地,昏了过去。 “这家伙也太实诚了,我开个玩笑,他还当真了!”封云逸抱歉道,“这兄弟我真没白交,能有这样的耐力,着实不易;放心吧,我给他疏通下经络,一会就没事了!” “不对啊!岚儿,不会是喜欢他了吧!”文英眯着眼睛,笑着说。 “看你说什么呢?怎么会!”季岚着急的解释道。 “看你刚才那紧张样,外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文英回应道。 “英姐,你再说的话,我就不理你了!”季岚准备起身跑向门口,不好意思的把脸侧向一边。 “文英,咱们晚上要不出去一趟,探探虚实!”封云逸说道。 “有病啊!大晚上出去,你还让人活不?明天不行吗?”文英好像有点生气。 “白天不好下手,会被人发现。”封云逸边帮安叶青疏通经络边说道。 “那好吧!咱们三个一起去吧,你可得保护我们哦!”文英挽着季岚的胳膊,撒了下小娇。 三人闲聊了一会,就各自回房休息了。 凌晨时分,天气显得特别阴沉,和往年北方秋高气爽的天气相比,还真有点反常。白天一整天都是艳阳高照,晒得人嘴唇都有点干裂;晚上却是雾气蒙蒙,好像随时都会下雨似得,总让人感觉湿漉漉的。 三人换了衣服,一起悄悄地来到了白天用餐的那家店的后门。 一进入这个小巷,就感到几丝凉意,幽暗的巷道里伸手不见五指,寂静的声音笼罩在人的心头,特别压抑。 店家后门正对着一家废弃的房屋,门口有两棵歪脖柳树,杂草丛生,看样子也有些时日无人居住了,越是这个时候看到这样的场景,越会让人浮想联翩。冷气袭来,伴随着几声看门狗的叫声,顿时让人心里发毛,直发冷汗。 封云逸纵身一跃,攀上高墙。向里望去,黑漆漆一片,没一点灯火的踪迹,确定店里已无人,才安心的让季岚和文英上来。一行三人跳下墙来,蹑手蹑脚,潜踪进入店内。 “你们闻下。”季岚说道。 “嗯,死尸的气味”,封云逸掩住口鼻,“再往里看看。” “能不能别那么吓人啊?”文英赶紧拉住封云逸的手,小声说。 “饭店嘛!说不定是鸡呀、鸭呀、鱼呀,不一定是那个。”封云逸忙解释道,把文英的手攥得更紧了,总担心她会害怕。 自从两人拜“玲珑皇”为师后,经常形影不离,一起出国加入美国雇佣军,参加伊拉克,又成为私人保镖;名义上,看着是师兄妹,两个人其实早已经暗定终身。 忽然,正门外有光线扫过,透过玻璃窗照进店内,似乎来人了。 封云逸身体猛的一闪,“啪”的一声,一不小心撞开了一扇门。三人悄悄地躲了进去,冷气扑面而来,这才意识到感觉像是进了大型冷藏库,一阵寒意直击脑门。 三人一阵瞎摸,半蹲着,慢慢地往前走。 封云逸掀开一道塑料帘布。 霎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封云逸紧张地咽了口唾沫。 微光中,一具具小孩的尸体悬在空中,整整齐齐的被钩叉倒吊着。 昏暗的空气中,尸体泛发出深蓝色的清光,煞是骇人。封云逸想也没想,赶紧打开了手电筒,但见一个个光溜溜的尸体上都蒙上了一层层白霜,面貌清晰。 三人僵在原地许久,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第〇九章 烂脸的人 正在这时,店内的灯冷不丁全亮了,让人觉得有点刺眼。 冷藏库内所有的一切历历在目,也许这是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场景,远比“死亡之宠”疯狂的攻击更让人心颤,而此刻的静就如同地狱般的折磨。 放眼望去,一具具尸体悬在当空,瞪大着眼睛似乎盯着他们,大部分都是三四岁的孩子,浑身被擦得干净,没有一丝血迹;转过头,心脏几乎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靠墙的案板上,大约三十公分大小,被码的整整齐齐,还有些残渣血迹。 “啊!”文英不由得喊了一声,原来是一堆死婴。 要不是经历过风雨的洗礼,恐怕她这会儿早就晕了过去。 封云逸见状,赶紧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示意季岚躲到了挡板后面的阴暗处。 门开了,不见人进来,只听见那人用鼻子不停地嗅东嗅西,像一只狗似得在门外踱来踱去。 文英紧张得脸色发白,紧紧地抓着季岚的手。 过了一会儿,门外的人挪着步子,走了进来。奇怪的是,他好像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看了看仓库里的尸体,嘴角竟漏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然后,径直地朝案板的方向走去。 只见他从案板上抓起一块人形东西,双手用力一拧;顿时,清脆的“咔嚓”一声,手里的死婴竟成了两瓣,鲜红的血水染满了整个案板,那人哈哈大笑,竟抓起死尸吃了起来,就像是享受一顿美餐似的。 看到此景,季岚咬牙切齿,正要冲出准备除掉这个畜生(chu`sheng);封云逸一把拉住,摇了摇头。借着灯光,从缝隙中可以清楚看到,那人身形魁梧,扎着长发,满脸鲜血,哼着小调,正拿起刀片在自己脸上乱划。 三人看罢,心如刀绞。 半个时辰过后,那人擦了擦手,出门而去。 灯光暗掉,确定人已走去,他们从挡板后面出来。 “老天爷怎么造出来这么个玩意儿?”文英愤恨的说,“真是个畜生(chu`sheng)!” “师哥,为什么你不让我杀了他?他杀了这么多孩子,丧尽天良,人人得而诛之!”季岚问到。 “你们先冷静的好好想想,杀了这么多孩子竟然从没听村里谁丢过孩子,也没听哪家报过案,这个事情肯定不会那么简单的,并且在这么大一个饭店,难道没有人发现过吗?”封云逸分析道. “据说这家的老板娘是个傻子,并且一直瘫痪在床,店里从来没雇佣其他人,仅靠老板一人维持。” 说罢,三人摸黑走到门前,刚要出门。 封云逸“啊”的一声,只觉胸前被人狠狠地捅了一刀,随即一拳击出,但感到力不从心,便顺势倒了下去。 季岚听到情况不对,连忙去扶封云逸。 这时,伴随着一阵诡异的笑声,灯光亮了,但见刚才那人手里提着一支匕首。 “这家伙一直待在这儿,就没走!”封云逸手捂伤口,气吁吁的说到。 “嘿嘿,你们太大意了!”那人提起匕首,舔舐着刃上的鲜血。 “想从我手上逃走,连门都没有,今天既然来了,就别走了呗。嘿嘿……” 话一说完,那人从墙角拿起一直板斧,向季岚迎面劈来。 文英见状,取出“梅花刀”上前迎敌。但见那刀外形似蛇,伴有一双天使般的羽翼,却不似一般梅花刀般狭长利落。再看文英的刀法,轻则灵变敏捷,有生龙活虎之态;圆则转动自如,有闪电旋风之妙;飘则进退迅速,有飞箭流星之快;倏则左右突忽,有鬼没神出之奇。 奈何看似笨拙不堪,实则人力气甚大,一斧之下似有千钧之力,招招击人要害,就算被文英割伤肢体,他依旧不肯罢手;在此情形之下,所以不管文英如何巧妙变换刀法,都不能处于上风。 这时,站在一旁的季岚心急如焚,趁着那人的疏漏,飞出一枚钢针,直击咽喉,那人一口气没上来,顿时昏死过去。 文英收刀,赶紧上前扶起封云逸。季岚把那人捆了结实,绑在后院的一棵大树上。 料理完毕,三人赶紧回了宾馆,时间已快六点。 第二天,一大早,文英报了官府,差役去了那家客栈。 “万俟,你起床了吗?”季岚敲了下门。 “这小伙起的老早了,在后院呢!”老板娘正好路过。 “哦,谢谢老板娘!”季岚回应了一下,“在后院,不会还是……”季岚思忖道。 来到后院,万俟清明还在那扎着马步;可能由于昨天太过劳累而没有复原,看上去他的腿还在抖。“岚儿,你起来了!”万俟清明一看到她,开心的说。 “嗯,你昨天还没复原,怎么又来了?”季岚责怪道。 “我花了二十年时间来看书,取得了自己儿时对父母的承诺;以后的时间,我要为自己真真正正的活一次,所以又要有新的目标了。”万俟清明兴奋地忘了疼痛。 “什么目标,能说说吗?”季岚好奇的问。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可言传!”万俟清明卖着关子笑道,“对了,昨天晚上你们去哪了?我晚上醒来,想找你说些事情,没看到你。” “昨天晚上的事,以后再说,师哥昨晚被人捅伤了。” “你,没出什么事吧?”万俟清明脱口而出,红着脸说:“那云逸大哥现在怎样了?” “呵呵,你这人!”季岚假装生气,撅着嘴巴说:“我现在好好在你眼前站这,有什么事?师哥的伤也没啥大事,休养几日就好了。对了,你想问我什么?” “还记得上次在九洞山的那块石碑不?”万俟清明挺直双腿,走上前来。 “记得,怎么了?你还想去回味一番啊?”季岚斜了下眼睛。 “不是这个意思,你看这个,”万俟清明从里面的衣兜掏出一本书,递给季岚。“我来北京本来就是想向先生请教的,奈何出了这么多事。上次在九洞山看到的石碑,我觉得它上面的文字和这个很像,应该是同出一处的。” 季岚接过《纸花店秘录》,诧异的问道,“你怎么会得到这本书的?据说它可是打开地狱之门的钥匙啊!这上面记录了各种法术的咒语,就像是道士画的符一样,我以前也只是听老爹提起过。” “我也不清楚,是一个陌生人给我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我。”万俟清明解释道。“你先把它收起来吧,这对我又没多大用处,整天还担心丢了。” 季岚心想也是,“替你保存的话,那你这是欠我一份人情哦!” 万俟清明“嗯”了一声,两人相视一笑,似乎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思;自从来到“九洞寨”,这还是两个人第一次说那么多话。 “岚儿”,琴文英急匆匆跑了过来,“赶紧出去看看,昨晚那家伙不见了,警方现在他店后废弃的院子里挖出了十来具尸体。” 第一十章 无名尸群 “不见了!”季岚不可思议的问道,“怎么回事?昨天回来的时候明明绑结实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赶紧过去看看!听说就早上这一会,就在那废弃的后院挖出十来具尸骨,”文英急匆匆的说到,“我顺便托警察厅的朋友办了两张搜查证,可以进去内部调查收获点新鲜资料。反正那边的人都已经到了,阵仗搞得挺大,由于咱们是报案人,他们要求咱们过去一下,说是协助调查。” “协助调查?”季岚反问道,“那狗东西杀了那么多孩子,他们竟然没一丁点儿消息,还要协助调查?” “现在事情已经成那样了,再埋怨也没什么用。况且人都跑了,他现在暗处,随时会对咱们不利。铁哥现在又受了伤,如果发生意外,光靠咱们两个来保护他们俩”,万俟清明像喝了酒似的,脸泛红光,文英继续说道:“那家伙的凶狠你可时间过的,凡事还需忍耐忍耐!” “好吧”,季岚看了眼万俟清明,说:“你去不?” 万俟清明点了点头,三人遂一起去了店家。 一进到巷口就远远看见,整条街道已经被一条迷彩构成的围墙包围封锁起来,长长的隔离带好像缠绕了整个村落,五步一岗,十步一哨,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设立了严密的哨卡。 自“九洞寨”得名以来,沉默祥和的乡风被再次打破了。 全村的老少倾巢而出,前往围观。 再后来就有了成群结队相约而来的外村人,东西两段的公路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黑压压一片。 万俟清明调侃道:“就跟赶庙会一样!” 京师警察厅的负责人员相继赶来现场,村长带了几个人在维持秩序。 几名巡警带上搜救犬,在废弃院落的周围搜索排查。三人来到事发地点,简单沟通后,被一名工作人员带了进去。 一进入后院便问道一股恶臭,废院的墙角里十来具尸体被白布盖着,苍蝇在上面飞来飞去。 三人跟随工作人员来到院落的西厢,一进门便碰一脸蛛网和尘絮。 只见窗户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个地窖。里面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柴草、空酒瓶、破布片等,用脚拨拨才能看见一块地面;屋内坑坑洼洼的土质地面上,有几处好像被铲过;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斑点,呈乌紫颜色,像血迹。 待工作人员清理完房内的杂物,一种臭味散发出来充斥着整个房间。季岚则从臭味中分离出另一种臭味,她熟悉的死尸腐味。经过细细找寻,在房间的炕洞内发现两具相拥在一起的男性裸尸,肚子内部的器官也都被掏空。 这时,听见门外的村长向群众说道:“给大家说个事。这个案子还在保密阶段,为避免走漏风声,给侦查人员进一步侦破带来不便,这一段时间大家没什么要紧事就不要离开村子了。” 万俟清明马上品出了这番“禁令”的真正含义。他小声地道:“要说是防止走漏风声,风声在今天一大早早被围观的外村人传扬出去了”。 季岚说:“照这种情况,如果那家伙有同伙若在外村,早就逃走了,还抓谁去?让这些清廷的残渣余孽当干部,也确实要命!” 于是他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无奈的叹了口气。 不一会儿,侦查人员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又发现了一个满满的化肥袋子——里面装着一具女尸,死者年约50岁左右;离门槛不到一米的地方,一个经常挖了几锨以后,挖出一些苞谷叶。薄薄的土层下,是一层苞谷秆。 他们又叫来几个人用铁锹,先不深挖而向四周开掘,清理出一个长3米、宽2米的场地。揭开苞谷秆,竟然有八九具尸体,是以码柴禾的码法,头足彼此交错倒置,整齐而紧凑,但从边际可见:下面至少还有一层。 在场者都被这噩梦般的场景吓住了。 万俟清明对季岚说:“有点吓人,这还倒跟临潼的兵马俑一样哩!” 季岚瞪了他一眼,“给你点颜色,你就长本事了,什么时候变得跟师哥一样,唧唧歪歪净说风凉话,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万俟清明一看不对,赶忙乖乖的沉默了。 时至下午三点,天气变得有点燥热,两三个小时工作都没有任何进展,身心压抑的勘验人员相继走出院落,把摘下口罩扔掉了,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村长和工作人员安顿了一番群众,都遣散回家去了。 稍事休息之后,工作人员手执有金属尖头的标杆在院落周围探测。谁也不希望再有所发现,即使再发现什么,也希望是有关的物证。 大家心理承受力已到了极限。 就在这时,当一个工作人员再一次把标杆插进土地时,他突然僵止在那里,人们的目光向他聚拢过来……他手下感到了一阵虚空。工作人员连忙行动,掘出了8具尸骸,排列整齐,头足彼此倒置,和包谷杆那儿的埋尸方法如出一辙。 就在勘验工作进行的同时,消息在民间不胫而走,地震般撼动了整个地区。有闹事者不停地瞎起哄,拥挤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黄昏7点多,勘察工作结束,整整48具尸体,整个院落似乎被埋在了死亡的气愤之下,人们沉默了许久。文英跟工作人员打了下招呼,他们三人便从院落出来。碰巧看到村长领着一些人从巷口走来,是做法事的。 文英边走边说:“对于和平时期的凶杀案,它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万俟清明摇摇头,“不对啊!真的太不正常了!” 季岚说,“你应该想的和我一样,这48具尸体的身份!” “对,这48具尸体的身份,整整一天,居然没有一个亲属来认尸,这太不正常了!” 万俟清明回头看了一下那废弃的院落,接着说:“正如早上季岚所说,杀了那么多孩子竟然没有一个报案的,这也太奇怪了!难道这些死者就是孩子的父母,可是就更不对了,首先年龄上就不符合。这些死者中大部分都是50来岁。再说了,他也不至于大老远从外地运尸过来吧,你们说呢?” “这只是次要的,最奇怪的是他的埋尸方法!”季岚若有所思的说,“48具尸体,摆放在院落里的不同位置,摆放的方式也各有不同。你们回忆下,炕洞里的,包谷杆下的,门槛边上的,最后水窖中的八具尸体,似乎有点像五行杀人术。” “你的意思是这不是简简单单的杀人!照这样看,我们面临的不只是一个饭店老板,很可能是一个组织!这是不是也和师父的死有关!”文英听过季岚的话,心有余悸的说。 “这个我也不是很确定,但我感觉有点不对!”季岚摸着下巴,思虑道。 “好啦!别再说这些啦,大晚上的真有点不吉利!说点好笑的,缓解一下。”文英看了看背后,赶紧说道。 “说点好笑的,万俟,你说吧!”季岚看着万俟清明。 “我说,你们可别打我!”万俟清明假装犹豫的说。 “奇怪,你讲笑话,我们打你干嘛?”文英反问道。 “那我可真说了!”万俟清明再一次肯定地问道。 “快点说吧,真受不了你!爱说不说。”文英有点不耐烦了。 “那埋尸方法还倒跟临潼的兵马俑一样一样哩!”万俟清明急欲逃跑。 “啊!”文英双拳紧握,“你找死啊!” “不是说不打的吗?君子动口不动手!”万俟清明赶忙求饶。 文英停了一下,只听见“啪”地一声,只见万俟清明结结实实的趴在地上,栽了个狗吃屎。季岚笑着说:“看你这让人烦的样,说了不让说的,你啊还敢说!” “岚儿,你……”万俟清明受疼, “怎么?我们又不是君子!”季岚双手放在胸前,撅着小嘴说。 “啊,对,我们又不是君子,这茬我都忘了!”文英笑着说道。 看到万俟清明倒霉样,俩姐妹哈哈大笑。 第十一章 鬼来电吗 那天,万俟清明从废弃的院落回来后一夜未睡,不知道是这爱情来得太过突然,还是这些天经历的种种怪事让人心有余悸,心绪如麻,久久不能平静,尤其是村长那空洞的眼神,总给人一种不解。 文英去照顾封云逸了,季岚把万俟清明给他的书拿出来刚一打开就兴奋不已,里面除了记述了古今中外各种奇异的施灵方法,还有一些地图,像是捡了个宝似的。 三个人可能是忙了一天,太过劳累,第二天已日上三竿,万俟清明才懒洋洋地起床,洗漱完毕,正要下楼,便听到几个人在议论。 “这村长真不靠谱,我就不想说他!”那人在宾馆前台不知道对着谁在那乱吼。 “仙长都是得道之人,何必和那凡夫俗子一般置气”,老板娘笑呵呵地,一边拖着地板,一边说,“您看我,吃嘛嘛香,胃口好,心情就好!” 原来是昨晚村长请的那两个道士,但看那老道士身披灰色大褂,背把桃木剑,一副气冲冲的模样翘着二郎腿坐在客厅;小道士手拿包袱,侍立旁边,若无其事地瞅来瞅去。 “你不是胃口,你是牙口!”年老的道士没好气的说,老板娘脸上的肥肉瞬间掉了下来,正要发火,看到万俟清明走过来,立刻换了笑脸迎到,“清明,这是要出去?” “是啊,心里烦,一早就听到几只狗在外边吵,让人休息不好。”万俟清明对老板娘使了个眼色,随意打了个哈欠。 老板娘立刻心领神会,说:“也是,我听得有点烦了,不是这会忙嘛没来得及,要不我把那几只狗打发了?”小道士眼珠滴溜溜直转,似乎听出了意味,嘴巴努得像个包子,看看老道士。 老道士脸憋得通红,气愤地甩起袖子,起身欲走。 老板娘丢掉手里的拖把,赶紧说:“仙长,你看你,我们说打发那几只狗,没说打发您啊!” “不可理喻!不可理喻!”只见老道士牵着小道士,气冲冲地迈门而去。 “别呐,别呐!再坐会呀!”老板娘高声喊道,回头看着万俟清明,两人相视一笑。 “这一大早的还让人活不!多亏你帮我,谢谢啊!”老板娘捡起拖把,客气的说。 “这都熟客啦,小意思,别客气!”万俟清明说:“怎么回事?他们不是村长找来的吗?没领到钱还是咋的?” “是啊!说起来也纳闷,我们这村长啊,已经当了三十来年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是我们村里有名的大好人!”老板娘边拖地边说:“听那老道士说,昨晚村长把他们领到场地啥也没说,接了个电话就离开了,让他俩在那儿等了一宿,还差点让巡警把他们抓了。你说可笑不,诬陷人也不找个合格的。再说了,鼻子底下长的是啥啊?找不到人,不会问呐!活该!真活该!” “姐啊!你也别生气了,人一生还不碰见几个这货啊,看开点,没有啥!”万俟清明说着,迎面匆匆的走来一个人,正是昨天在犯罪现场照顾他们的吴探长。“吴探长!” 其实,万俟清明也压根不知道这家伙叫什么名字,只听到琴文英一口一个“吴探长”的叫着。所以,自己也就顺嘴了,不然的话,有客不识东面来,人不尴尬也枉然。 “清明啊”,两人握了下手,吴探长神色慌张的说,“岚姐在吗?” “在,可能还没起床呢,我去叫下吧!”万俟清明觉得似乎出大事了。 吴探长跟老板娘敷衍的打了个招呼,就和万俟清明上楼去了。碰巧季岚也刚刚起来,换了衣服,正欲和文英一起下楼。 “岚姐,出大事了。”吴探长看了看周围。 “怎么了?别急,进去再谈。”季岚说。 四个人遂上楼,去了万俟清明房间。 吴探长接过水杯,一脸胆怯的说:“昨晚上处理完现场后,已经很晚,我回到警察局,路过值班室,当时警队的老陈值班,他说白天吃坏东西了,要我帮下忙。 半夜的时候,电话响了。 我接了电话,电话里面开始是喘息声,然后有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说自己杀了人,是来投案自首的,那个声音非常奇怪,而且电话里面杂声很大。我当时心里就很害怕,就问电话里面那个人在哪里,他说他是倪坤,就是这个村的村长。 我感到情况非常严重,回来的时候,大家明明看到他和几个道士在一起,就这一会儿怎么就杀人了。 于是,我和老陈就马上报告了刘局,局里面能马上调动来的几个巡警都出动了。那时去他家的路很难走,路面坑坑洼洼,所以我们当时坐车去也是花费了不少周折。一个屁股能摔成两瓣不说,疼的人第二天腰都直不起来,就像身上背了个人似的;这其实也没什么,最让人接受不了的就是接下来的事情。” 吴探长喝了口水,额头挂着豆大的汗珠。 “半个小时后,来到村长家门口,当时黑漆漆一片也听不到什么声音,偶尔看到几只流浪猫从你眼前晃过。人们肯定是被白天那些尸体吓怕了,晚上没人敢出门。我们打开手电筒,见大门敞开,便推开门向里面看去”。 “向里面看去有个宽敞的院子,和咱们平常农村的没什么区别。 一进到院子,就看到一个个小旋风卷起地上的落叶,阴风从耳边呼呼刮过,气氛十分古怪。老陈大声冲屋子里面喊有人没,但是没有人回答,屋子里面也没有灯光。 等了一会儿,没办法,所以准备推门,发现木门被从里面顶住了。老陈说要把门撞开,我说那还不如撬开玻璃窗跳进去。于是我们撬开玻璃窗,然后就跳了进去。 我当时是接着队友的灯光进去的,虽然带着个手电,但是刚跳进房屋的时候没有打开。进去以后感觉站的脚下湿漉漉的,有点黏,房间里面都是腥臭味,又很黑我当时腿肚子就有点发软,心都凉了半截;跟着老陈也跳了进来,但是由于他年纪大,落地的时候没有站稳,“噗通”滑倒在地上,差点把脚崴了,他也觉得地上不对劲,于是站起来打开手电一看自己身上全是鲜血,看到那种情况我彻底荒了神”。 整个房间内的温度仿佛降了一截,吴探长表情显得有点恐怖,脸色铁青,身体在不停颤抖。 季岚换了杯子,重新加了热水递给吴探长。 “我们两个人摸索着,在靠门的地方找到了电灯开关,当打开电灯的那一刻,我们彻底惊呆了。 昨晚的景象到现在还在我眼前像放电影似的一遍遍浮现。这是间小孩的卧室,大概六个平方大小,只有张小孩床和一部童车,只见地上都是暗红色的液体,已经没到脚裸。 我轻声问这些是什么东西。 老陈还算沉稳,低声说这是人血。 我用颤抖的声音说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血。 这时,木门被打开了,警局的同志调查了一番,留下老陈和我还有两个警员勘察现场。当时情况十分诡异,这栋两层楼的建筑我们上上下下找了一个人都没有,但是地上的人血到底是谁的,主人又去哪里了。今天早上医检报告出来了,据法医说这些血起码是六个人的,但是这家却只有四个人。 然后,邻居说村长媳妇就是个悍妇,三天两头两人就吵。几个月前一气之下就带两个小孩回娘家了。昨天那两个道士也说,村长接了电话提前离开了事发现场,是往村口九洞山的方向,没有回家”。吴探长说完,长长的呼了一口气。 “说了半天,那么半夜报案的那个人又是谁呢?”站在一旁的文英说了句。 第十二章 村长疯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来这的目的正是因为这件事,打电话的人连一点线索都没有。满屋子的血,却找不到任何尸体。刘局说肯定是村长干的,可是我们打了那么年多交道,村长什么为人我还不知道。岚姐,有些事情我也懂,这件事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吴探长近乎恳求的语气说。 “那我怎么才能帮你呢?”季岚问。 “我们这些警察只相信马克思,马克思以外的世界他们不理解,也不会相信的。”文英笑了下,“这孩子真会说话。” 吴探长手机突然响起,只听见电话那边一阵很急促的声音。 只见吴探长表情凝固了一会儿,显得更紧张了,“什么?那女人根本就没回娘家!调查清楚了吗?” 众人一阵愕然,几个月过去了,女人和两个小孩难道也都失踪了不成。 吴探长挂了电话,鬓角留下几颗豆大汗珠。 “那好吧,我们先去下案发现场,如果有什么线索我们会及时和你沟通,到时候给你电话。”季岚对吴探长说。 吴探长客套了一番,就出去了。 “我的妈啊!咱们一天怎么就摊上那么多事?能闲两天不?”文英左手托腮,往床上一坐。 “姐,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呵呵!”万俟清明曲臂做了个加油的动作。 “我又不是蜘蛛侠,我看你跟你师父拳脚没到家,这嘴上功夫倒是见长了!” “不熟不敢说,深藏功与名!”万俟清明深情的望了眼季岚,文英扭过头去。“当做我没看见啊。” “英姐,那你去吗?”季岚问。 “去,不去干嘛!你师哥现在除了吃饭睡觉打游戏,又不用我照顾。” 三人一笑,便出发了。 他们雇了辆三轮车,一路上坑坑洼洼,颠得人腰疼,约半个小时过后,已是下午四点半终于到了村长家。 一下车便看到,村长家正好处在一个村子与农田交界地带。 这一片没有多少住户,由于城乡拆迁,好多住户都搬走了。满眼望去,荒草丛生,好久都没人打扫的样子,邻居家在门口挂着白布,一片安静,好像人刚刚过世。 一棵高大的白杨树站在村长家门口,孤零零的。 “岚儿,门怎么是开着的?凶案现场,不是都应该帖着封条的吗?难道村长回来了?”万俟清明看着敞开的大门,一脸疑惑。季岚和文英紧跟其后。 “刚才吴探长不是说村长失踪了嘛!到现在也没找到。那女的几个月前也都离开了,所以除非是主人回来,要么就是小偷进去过了。”文英说。一阵冷风吹过,她不禁打了个寒战。 三个人绕过院子,进入屋子。 他们发现和吴探长说的一样,地上依然都是黑色的人血。 这时,万俟清明听到二楼有小孩子嬉笑的声音,当场就有点蒙了,那个时候已近日落,房间开始偏暗,季岚和文英也露出惊愕的表情。他们连忙奔上二楼,却发现原本在底楼的童车就放在楼梯口,却空荡荡根本没有人。大家都很纳闷,觉得古怪。看了一会儿,就下楼了。 他们三人下楼出了屋子,二楼的灯突然亮了,与其说是灯光更像是火光。 房子里十分阴冷,总给人一股很强的压迫感,几乎是要窒息的感觉。 于是,季岚示意大家再次进入屋子,进入屋子后屋子里面没有奇怪的血了。他们悄悄走上二楼的时候谁都没有注意身后的门关闭了。万俟清明第一个上到了二楼,突然回头看着跟在后面的文英,只见他脸上表情非常恐怖,像死尸一般。 季岚上去一看,也愣住了,二楼和平时非常不一样完全是大户人家客厅的样子,还有张很大的餐桌,餐座上爬着一个穿白衣的长发女人,看不到脸,一条雪白的手臂从餐桌上垂下,手臂上还淌着鲜红的血,正滴到地板上。 走在最后面的文英突然说有鬼,季岚回头看到什么东西正拖着文英,她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万俟清明也吓得腿软了。正在这个时候,老式留声机的音乐还有孩子的笑声突然飘了进来。 因为来的时候,正是大白天,他们当时都没有打手电。二楼的光线却非常亮,他们只看清那条手臂,突然灯火灭了,房子里面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万俟清明忽然觉得眼前有一个红影子一晃而过,不由的一声惨叫。季岚来不及多想,只听她嘴里说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语言,随后右手像擦东西一样,从身边滑过。 忽然狂风骤起,甚至有点迷眼,整个屋子内竟然泛起一层迷雾, 迷雾中竟然有若干金光,虚浮在迷雾中很多很多。 顿时,房间里的一切又回复到之前的样子,黑压压的什么都没有了。 “怎么回事?”文英一脸惊恐地说。 “有诅咒!那女人和小孩就没离开,还在这栋楼里!”季岚急忙下楼,进到婴儿房。 “就这儿,”季岚指着婴儿房的地面说,“他们两个就在这底下!” “不会吧?”文英不可思议的说,“人要在下面,不早就死了!” “不错,是死人!”季岚冷静地看着万俟清明,“怕不怕!” “不怕!”万俟清明壮着胆子说,心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退缩,不就太跌份了吗。 “去找把铁锨来,把这儿挖开!”万俟清明在院子找了把铁锨。 一个小时过后,他们在屋子地下三米处挖掘出一个大缸,缸里面竟然是失踪的村长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万俟清明腿一软,差点跌了进去。“看来真是村长杀了他们!奇怪的是,这三个人竟然毫无腐败现象,根本不像死了几个月的,但是却没有丝毫生命特征”。 话刚说完,只听见门外稀稀拉拉的脚步声,嘻嘻呵呵挺不正常的笑声。 三人急忙出去,“村长!”文英喊了句。 只见他衣衫破烂,蓬头垢面,翻着白眼,穿了一只鞋子拖着步子,好像就没看到其他人一样正向屋子走来。 “早已死去多时了!”季岚迎上去,拉住村长的胳膊,只见他整个人像得了某种精神疾病,莫名奇妙的说着话,好像在争论又好像在哀求什么似的,一味挣脱。 “死了?这还能走!”万俟清明惊愕道,细看那村长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却已经断气了,最奇怪的是他脸色异常的红润。 “别拦他,让他进去!” 但见那村长,摇摇晃晃,进入屋内,“噗通”一声,掉进缸里,没了声音。 不一会儿,吴探长和专案组的人都到了。后来才了解到,警局当天一大早就在全村张贴了通缉令,全力抓捕倪坤。中午,有村民看到村长在村口出现,赶紧就报了案子。他们一见警务人员,就不好再留在这里,赶紧离开了。 半个月后,吴探长再次来到“九洞寨”宾馆。 “小吴,案子现在审结了吗?”文英问。 “一个奇怪事件,一个奇异的死亡,这种事情根本没有结论。”吴探长说。 “怎么回事?” “这个案子都过去半个多月了,专家组那儿一点头绪都没有。那天回来把尸体运鉴定中心,第二天,法医对他们一家做了尸体解剖,当时在场的人差点都吓个半死,因为村长竟然没有脑组织。你们想,一个没有脑组织的人怎么能在村里走来走去呢?”吴探长继续说道,“最后,刘局请了两个得道高僧,去做七天法事”。 “不是三天吗?”万俟清明问道。 “有传闻说是三天法事,也有说是七天的,我所知道的应该是七天。做法事的时候,刘局借用关系,向上级请示,给周围的几户人家一笔丰厚的安家费,都搬迁了。现场都用工程布围着,外面听不到里面的一点动静。法事一完,随着打桩机的轰鸣,桩就顺利的打了下去,连打了七根大桩。现在在外面能看到的一根粗大的门墩,其实里面是七根桩,而不是一根,打好之后底下一股乌气就上来包围住了这七根柱子。由于政策的关系,政府宣传要破除迷信,所以后来用装饰材料包住了里面盘着乌气的柱子,并在外面用铜浮雕雕了盘龙。现在政府准备把那儿变成供人旅游的农家乐,建一大片桃树林,说是辟邪呢!” “这个案子就这样终结了么?”季岚问。 “后面的事情就是秘密了,我们也不敢过问。” “这几天我想了很久,总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吴探长像是被冷水激了一下,表情立刻变得严肃,季岚抿了下嘴,接着说:“我们当天去的时候,看到村长家隔壁在办丧事,起初没太在意。你们还记得那个阎罡吗?就是饭店老板。咱们头一天发现了废弃院子里的尸骨,第二天村长就不见了,紧接着他的邻居就有人去世了,这些事是不是都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对!”万俟清明插话道,“都没有腐烂!” “是的,这么多死去的尸体居然都没腐烂,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第十三章 明灭之瞳 众人的回忆一下被拉到了半个月前,不禁一阵愕然。 “莫非,这些事情都是那家伙干的?可是,村长家里的鬼魂也是他弄的吗?”吴探长问。 “这个就不太清楚了,”季岚想了想,“对了,村长的邻居家那天死了什么人?” “死的是一个老太太,现在家里还有一个小孙女。大人失踪十来年了,一直没有找到,祖孙俩什么也不懂,也没有去派出所申请销户,所以相依为命,都是靠村里人接济,过得可真是不容易。现在老太太一死,那女孩变得更加胆小,时不时就哭,精神好像有问题了。”吴探长问。 “那肯定的,家里出了这事,谁都会接受不了。那你知道拆迁后,她去哪儿了吗?” “这个我倒知道,村长家的事发生以后,村里村外都知道是死人了,但不知道具体情况。虽然对外是保密的,我也参与了一部分。” 吴探长吸了口烟,接着说:“村西头有一片荒地,上个世纪是村里的合作社。上面又不想花钱,所以就安排他们临时现住在哪儿了。虽然有点荒废,但遮风挡雨还是没问题的。” “咱们要去吗?”万俟清明问。 “那是必须必啊!你们去哪儿怎么能少得了我!”只见门口有一人,风风火火冲进来。此人正是封云逸,“我伤早好了,就这几天都不知道错过了多少好事,省得再有人说我除了吃饭睡觉打游戏再什么都不会做?” 文英一阵恼火,上前举起右手“啪”的一声拍在了封云逸的胳膊上,“哎呦!没人治得了你了,是吧?三天不打,你嘴巴就翻上额头了!” 众人听罢,一阵大笑。 “如果不去,估计死的人会更多!”季岚接着说,“咱们四个都去,也互相有个照应!” 吃完午饭,他们一行西去。 和半个月前相比,街巷的人多了起来,人们又和往日一样,诉说着家长里短,说说笑笑;孩子们三五成群,追逐嬉戏,自得其乐。 在这即将入冬的时节,能享受着这暖和的阳光,一扫心中的阴霾,实属难得。 “奶奶”,万俟清明看到西口的村边坐着一位老太太,跑过去,问:“你家是从原先倪村长家那儿搬迁过来的吗?” “不是啊,往前再走五十米,你就会看到有片空地,那儿有间大房子,这几天那儿来了几个人,在那住着。”老太太说。 万俟清明谢了老太太,顺便在隔壁便利店买了几瓶水。“岚儿,给你”,季岚接过水,“大哥,英姐,你们的!” “这几天我不在,这小子啥时候变得这么主动!”封云逸双臂抱在胸前,正往前走。 “人家这两个这半个月,出双成对的,真是令人羡慕啊!”文英放大声音给封云逸说,只见季岚脸色泛红,眉角含笑,低着头拉着万俟清明继续往前走。 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村西口。 这可真是一片荒凉之地,秋风萧瑟,草木衰败,六十多亩的空地上死气沉沉,没有一点生气,和村东的“九洞云天”纵横齐聚的景象真是两种不同的风格。可以清楚地看到,连条小路都没有,正中间建有一栋房子。 “这可咋进去啊?草都有我腿长,杀个人扔里面都不带看见的!”封云逸说。 “哎,我可真不想说你!”文英显得有点不耐烦,从袖间取出“梅花刀”,“叶青现在也被你带的是油嘴滑舌!没一点正型!”万俟清明一听,憨憨的笑了一下。 但见文英单手挥去,草木皆断,甚是稀奇。“岚儿,枯草都是干瘪的,一般的‘梅花刀’挥过去,大不了就折断了,不可能断的那么整齐,像割的麦子似的!”万俟清明不解的问。 “你知道的,老爹把功夫传给了师哥,把灵术传给了我,而传给英姐的就是这把刀。” “刀?我也纳闷,一般的梅花刀,也就和武士刀差不多,她这个怎么那么奇怪?外形似蛇,身带羽翼,还真没见过。”万俟清明抹了下前额,扶了扶眼睛。 季岚正要开口,封云逸突然冒出来,得意地说:“这就要问我了!你知道传说中的十把鬼刀吗?” 季岚嘴巴一噘,瞪了眼。 万俟清明摇了摇头,封云逸接着说:“想当年雇佣兵的时候,我有幸见了两把,分别是吸血刀火陨和诅咒之神复仇,两把刀特邪门,被火陨一旦割伤人将流血不止,直至死去;而复仇会像幽灵一般一直游离在人间,它能自己找到有怨恨的人,并帮他杀掉仇人,而仇恨也能让它的魔力更大!外人是不会相信的!咱们的莫邪据说被乾隆所得,陪藏于自己的裕陵,后被孙殿英盗出,至此下落不明。另外的六把,都存在于有灵术的人之手。而文英用的正是最后一把——“灵翼”,外形似蛇,赋予双翼,亦正亦邪的魔鬼之刃,” 万俟清明听得如醉如痴,如果不是这近一个月的经历,他怎么也不会相信,昔日的传说已变成现实。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他们到了门外。 看这房子是砖木结构,有四米多高,和现在的仓库一般大小,墙壁上“还我江山还我权,刀山火海爷敢钻,哪能怕皇上服了外,不杀洋人誓不完”的大字依稀可见。 万俟清明敲了门,喊了半天也没认出来,文英不耐烦的正要去踹,突然一个女孩的声音从门缝中传了出来。 门打开了。 一个身着紫色外套,头发修长,宛若新娘的女孩映入眼帘。只见宽敞的房间内除了一些灶具,就剩下桌子和床。 “你们可是要找搬迁来的住户?”女孩低着头。 “是的,我们想来问些事情。”封云逸说。 “他们都搬走了,就剩我一个,人家都有亲戚照顾。”说着女孩把头垂得更低了,似乎很伤心的样子。季岚见状,赶紧说:“妹妹,不好意思,我们知道奶奶去世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女孩抬起头,瞬间把人给吓懵了。 “鬼!”封云逸大叫一声,“看她!”女孩赶紧低下头,转过身。 众人看去,那女孩面庞虽然清秀,却没有鼻子,没有眼睛,“别瞎说!”季岚轻轻地踢了下封云逸,“她不是鬼!” 女孩小声抽泣着,“我也知道人们都嫌我丑,所以才搬走的!”文英不由得后退了几步。“我也不想这样,生出来就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爸爸妈妈不要我了,村里人都笑话我!”女孩披头散发,使劲在抑制哭泣,显得身体在不停抽搐。 封云逸把脚步向前挪了一下,“妹妹,我不是故意的!你别怪我!” 女孩停止了哭泣,说:“我谁都不怪,只怪我命不好。” “妹妹,拆迁过来后没有人照看你吗?”季岚似乎想到了什么,有点伤心。 “这还有个大妈和我一起住,会来给我送顿饭,能活就活着吧!这个时候,她应该快来了!” 季岚不由得心想,这房子在这空地,连条路都没有,一个大妈怎么可能过来呢?莫非……正在这时,门外一个人挎着篮子匆匆走来。 女孩听到了脚步声,叫了声“大妈!” 那人“哎”的叫了一声,但见那人身材矮小,也就三十岁左右,声音声音听上去却像六七十岁。四个人正有点疑惑,那女人喊道:“都什么人呐!看我们可怜,好欺负是吧?” 打眼一看,这女人,心中不由一凉。那眼珠似乎就要蹦出来,像死尸一般。 第十四章 不死诅咒 “我们只是想问个问题,没有恶意的。”文英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身穿红衣大褂,长发后垂没有刘海,一副中性面孔,似男非女,脸色蜡白,并不是本地农妇打扮,不免心中疑惑。 “大妈,不要生气,他们没有欺负我,就是来问问。”女孩听着声音,朝他们走过来。 “问生还是问死啊?”这女人却不再生气,脸色变得非常平静。声音一转,似乎是另外一个人在言语。低沉而缓慢,带着威胁的口吻。女孩听到声音,木在原地,手在不停地哆嗦,激动地喊着,“这声音我听见过,这声音我听见过!” 众人一愣,那女孩哭喊着:“就是她,就是她!奶奶死的那个晚上,也是这个声音!” “是吗?哼哼!”但见她面庞的轮廓开始变平,像青铜一般;嘴角细长,狭长的眼睛变得空洞无神。 文英见状,立刻取出灵翼,再看封云逸早已双枪紧握,瞄准了女人。 “你早已经是个死人了!”那女人蔑视地笑了笑,女孩瞬间变成尘埃,房子中的一切也开始燃烧。 一看情况不对,文英脚一蹬,像离弦之箭顺势飞出,直取那人咽喉,那女人竟然动也不动,只是呵呵在笑。不料,自己的身体就像提线木偶似的不受控制开始飘向半空;封云逸一枪打出,那女人还是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变得诡异不堪;万俟清明心里“咯噔”一下,那女人面带微笑,这种笑给人心里一种震撼;只看文英像块沙包一样被甩到地上,再也没有站起来。 顿时,迷雾四起,空气中飘散着焦灼的粉尘,让人难以呼吸,女人的笑声也越来越大,像女人深夜飘散中深巷的哭泣声。 忽然,滚滚黄烟充斥着整个房间,金色的粉尘漂浮在空中。 万俟清明马上想到村长家的情况,向季岚方向看去,只见她在十步开外,被狂风包围,风衣卷起宛如天仙下凡,原来是季岚施动灵术。 只听见,“嗖”地一声,子弹从耳畔飞过。“岚儿!快跑!”封云逸大声喊道。 那女人竟如幽灵般急速地冲向季岚,万俟清明来不及多想,迎着那女人奋力扑了上去。 突然,眼前出现一阵刺眼的白光,像原子弹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把人如弹指般甩了出去。撕心裂肺般的疼痛,一股绝望的情绪像狂潮一般涌上他的心头,使其感到浑身冰凉。内心一阵恶心,竟昏了过去。 不一会儿,烟云渐渐散去,再看周围,一片废墟。女人竟然站在土丘上,毫发无损。 “无知的人类!呵呵!看来他选择你们真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女人笑着说。 季岚四肢像是被铁铐脚镣困住一般,动弹不得,挣扎着说:“你,你到底是什么人?我的灵术怎么对你一点用都没有,你根本不是鬼!” “我当然不是鬼,”女人不屑的说道:“万千众鬼,生死轮回,岂可逃脱我的手掌!” “那你是……”,季岚不由得鲜血从嘴角渗出。 “我乃幽冥之神,飓母是也!”只见那女人,双臂展开,周围的空气让人炽热难耐,“今天是受人之托,前来告诉你们一些消息。” “什么消息?”季岚心生疑惑,“你说的他又是谁?” 那女人捋了一下耳边的头发,慢慢的说:“季于渊,他现在已是阴司主簿,受命于阎罗控制!” “老爹!”季岚一下清醒了。 “他让我告诉你,这个村子已经受到诅咒,赶快离开这个村子!” “为什么?现在只有我们能救他们!” “就你们这样!凭什么就他们?发生了这么多的事难道你们还不明白?简直愚不可及!”女人反问道。 “就算人类再愚蠢,你们自封为神,对生命又有何怜悯?可是刚才那可怜的女孩是无辜的!” “她无辜?只不过一个死人,赖我用有什么可怜的!我死去的丈夫又有谁可怜?那长城下的累累白骨,又有谁怜悯?死也许对她来说是种解脱,与其让她痛苦地活着,没有了家人的陪伴,不如死了干净!”那女人哭着说,声音凄婉苍凉,让人心里总不舒服;开始变得暴躁,头发也散了开来。 现在终于确定,这飓母就是人们所知的孟姜女,是集千百年来戾气所化,无声无息,有天地万物之怨念,是故神鬼难收,遂游离人间。却不知季于渊如何认识她,季岚语音微微发颤,显得甚是害怕。问:“那如何救他们?”。 “救他们?”那女人轻轻一笑,“不就是一些贱民?有什么好救的?其实救他们也不难,要找到鬼谷神人转世,集其世间十把阴刀,才有可能转阴为阳。可是能找到的人,除非机缘不可!” “鬼谷神人?” “阳间谓之鬼谷子!好了,也不和你说废话了!我飓母做事,是有条件的,这家伙我先带走了。”季岚正在寻思,再看那女人应经到了万俟清明身边,但见万俟清明腾空飘起,倏尔便被那女人带向远处离去。 季岚想要起身,却无奈动弹不得,声音也发不出来。 只听见,那女人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似哭非笑:“秦之无道兮四海枯,筑长城兮遮北胡。筑人筑土一万里,杞梁贞妇啼呜呜。上无父兮中无夫,下无子兮孤复孤。一号城崩塞色苦,再号杞梁骨出土。疲魂饥魄相逐归,陌上少年莫相非。” 这时,雾气大作,天上飘下雪花,遇土而化。一时间,遍地衰草,像被露水洗过,湿漉漉的。 不知道,已经过了多长时间,季岚醒来,看到自己已身在“九洞寨”客栈,可是房间内空无一人。向窗外望去,白皑皑一片。“吱”的一声,门开了,来人正是文英和封云逸。 “岚儿”,文英对季岚说:“醒来了!” “嗯”,季岚点了下头,“师哥,我睡了几天了?” “已经过去五天了”,封云逸递了杯水,说:“我醒来的时候,只看到你和文英,但是没有看到那小子啊?他不会跑了吧?” 季岚突然鼻子一算,有点想哭的感觉,心想:自己长这么大,上门提亲的人来来去去,真心对自己的人也没有几个,无非就是想借我和老爹的关系,背靠大树好乘凉。虽然和清明认识时间不长,但他肯舍生救我,真的敢不知如何报答。 于是,强忍泪水,把经过的事情详详细细说了一遍。 封云逸听完一脚把椅子踹飞了,长叹一声,“哎!兄弟啊!说是结拜,从来没有个做大哥的样,整天就知道欺负你!我这当的什么大哥啊!” 文英说道:“说这些还有什么用!”不禁伤心难抑,却落下眼泪。 过了一会儿,文英擦掉眼泪,说:“师哥,如果清明在的话。相信他也不想看到我们伤心的,他希望每个人都快乐。前几天他一直问我,在我们来之前,是否这个村子就是这么不平静?起初,我一直不太在意,现在想来,那天飓母告诉我,这个村子应经受到诅咒,来者必死!” 文英想到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揣测道。“我也总觉得我们好像就是别人的提线木偶,被人无形的指挥着。” “看来,是有人专门针对我们的!”封云逸把桌子敲了下,站了起来,“如果,飓母说的没错的话,寻找鬼谷传人和剩下的九把鬼刀光靠我们三个是远远不行的!” “那怎么办?”季岚问道。 封云逸看了眼文英,两人不约而同地点了下头,“重建‘七色花’!” “‘七色花’?”季岚有点不太相信的问。 第十五章 花开七色 “对,”封云逸道:“‘七色花’原属于日本‘山中稻’名下的情报组织,而师父则是其组织重要成员。师承‘山中稻’的第三代头目田冈一雄,化名吉川勇次,任职若头补佐。 1868年田冈一雄辞世,‘山中稻’内部派系也随之分化,面对无法改变的没落现实,‘山中稻’一些重要的领导人,以‘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姿态,开始改变与政府对抗的做法,继而开始了与日本政府的全面合作并助其制定了侵略于中国的《讨清方略》。 而此时的中国,掀起了学习西方的热潮,轰轰烈烈的开展洋务运动,见之于此,七十年代来到中国,转投袁世凯没下,充作幕僚。甲午海战之后,慈禧太后面对内忧外患,勃然大怒而向西方十一国宣战,同时,为遏制西方列强的侵略势力而提拔师父,特意建立秘密地下组织,专门对一些西方列强实施暗杀;然而,“七色花”虽名为清廷效力,实则控制于师父之手,保护了大批的仁人志士,与洪门、白莲教、天道盟等帮会组织都保持着合作关系。” “那我怎么不知道?”季岚转头看着文英,觉得自己总处在被人保护的地位,家里的事情知道的实在太少太少了。 文英搓了搓手,说:“‘七色花’为避免和国民政府的正面冲突,以日本忍术训练为主,结合东方秘术,人数不过百人。他们秘密潜伏江湖各个帮派,是‘七色花’的眼睛,可以做到无声无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是其他任何组织远远不可匹敌的。所以,很难为外人所知。师父不告诉你,肯定也是为了你安全着想。” “帮众如此分散,我们该怎么联系他们呢?”季岚问。 封云逸喝了口水,说:“‘七色花’以阴阳令为号,下设三大机构,分别是搜集情报的‘阴’,行动派遣的‘煞’,以及帮派联络的‘脉’,三把阴阳令分别掌握在‘九洞寨’客栈老板洛秋鹤、香港洪门莫龙生和我手中。今天早上,洛先生传来消息告诉我,莫龙生去世了。思前想后,我们都觉得这件事很是蹊跷。师父刚刚去世不久,帮内事务一片混乱,最有希望夺得‘七色花’主事地位的莫龙生年富力强,从来没听他的过什么病,怎么会去世了?” “那师兄你的意思是?”季岚问。 “洛先生已先去台湾查探情况,让我们随后前去。九洞寨的事情,寻找鬼谷传人,现在看来,也不能急于一时,咱们还得从长计议;洛先生已经帮我们找好落脚之地,现在就等你身体好了,一同出发。” 期月以后,三人辗转来到香港,到达九龙北区。 “少爷,莫龙生葬礼定于下周四中午举行,各个帮派主事都会前去,你从美国回来不久,有些人还是要见的。”洛秋鹤搀着拐杖,肥硕的肚子差点要挤破衬衫,一身笔挺漂亮的西装还是掩饰不住乡村里的土气,长长的眉毛随着眼睛上下摆动,对封云逸说。 “好吧,你安排就行了!”封云逸客气的说道:“这是季岚小姐,都见过,我就不介绍了。” 洛秋鹤眉毛一抖,笑了笑,拱手说道:“小姐,先生为了你的安全,生前交代任何人,都不得对你提起‘七色花’。所以不得不保密,还请见谅。” 季岚赶紧还礼,忙道:“洛先生不必客气,都是自己人,老爹把你当兄弟相看,我也不能乱了辈分。” 文英见到,呵呵笑着说:“这么好的衣服穿在先生身上,那真叫一个得体!” “好久没出来过了,以前觉得穿长衫土,现在看来还是得换回去。”三人笑着,向闹市走去。 “我以前和先生来过这儿,那时候这北区山清水秀,农田葱翠,有山也有多个屋村群落,相对来说,还算是繁华和交通便利之地。可是现在,哎,”洛秋鹤吸口烟,叹气道:“如今的北区,自从被割给英国之后,到处是一片虚假的和平局面,屋村消失,洋楼林立。莫龙生把地点选在这儿,也有他的道理,在香港吸食**(ya·pian)比率全球最高,就集中在这地方。他挣得可真是盆满钵满,女明星换了一个又一个。前阵子,在英国租借内抓获多名中国小孩,最小一名竟然才7岁。西方的这些畜生,为了赚钱,什么都敢做。” “前面这家全和盛,饭菜还不错,好多贵族每天都来这排队。”洛秋鹤举着拐杖,向前面的一家饭馆指去。“好吧,现在也都饿了。”文英拉着季岚,跑了进去。 四个人一进餐馆,“洛先生,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啊?你不是说骗我们吧?”文英问道。 洛秋鹤一脸无辜,疑惑的问:“老板,今天不营业吗?”看那老板,趴在柜台,谁也不理,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数来数去。 封云逸有点生气了,再叫了几声,还是无人应答。 这时,从后台过来了一个伙计。 “各位,不好意思,今天饭店要关张了。”那伙计无奈的说。 “为什么?”文英反问道,“不想给我们做饭,还是怎么?不是都排队呢吗?人呢?”文英拉着季岚往椅子上一坐,说:“今天我们就要在这吃饭!” 伙计急忙解释道:“这几天店里发生了很怪异的事情,店里的员工都走了。” “什么事?我们很有兴趣。”季岚环顾了一下四周,敏锐的察觉到不一般的事情发生了。 伙计搪塞了半天,还是拗不过文英脾气,只能说:“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天,我接到了一个捎信人,捎信人那头说他需要加底蛋饭和牛河粉等食物,要送到大埔田西边的洋人喜秀花园别墅一个地方,点了大概四个人的份额。于是我做完打包,就骑上车提着外卖篮子赶往喜秀花园。 到了目的地后,我按了门铃,等了许久不见人来开门,又是敲了一会儿门。 不久,门开了一个很小的缝,把钱从门缝里递出来,叫我把外卖放在门口就可以了。我觉得很奇怪,但是因为老板催着赶时间,所以照做了。晚上关门后老板算账时,在盘点一天赚的钱时,突然数到钱箱里有一叠阴私纸,当时他以为是哪个伙计在恶搞,就把下属都叫过来问,当时没人知道怎么回事。 有人说就算是把钱偷走了,也不会放冥币在钱箱里,谁也不会干这种缺德的事。 于是当时就不了了之了。 第二天,餐厅打烊后,老板数钱又在钱箱里发现一叠冥币,叫来伙计,原来当天白天有人又接到送餐口信,点了一些粉和饭,是同一个地方,同前一天一样,让伙计把外卖放在门口,把钱从门缝下塞出来,老板很生气同时觉得很不对劲,跟伙计们要求,如果还接到这个单位的电话订外卖,等他来亲自送过去。 果然不出所料,今天早上,餐厅又接到外卖口信,还是要求送牛肉粉和叉烧饭。 于是,这次老板要他亲自送过去。 同样是到了门口,敲门后,有人把钱塞出来,老板想趁机看一下里面什么样子或是什么人在塞钱,但是完全看不到,不过想想就随便了,只要钱看清楚就没问题了。所以,老板亲自数钱验明真伪,都是真正的英国造的港币,于是放下外卖带着钱回餐厅了。 回到餐厅后,老板特意把钱放在钱箱的一个单独隔断里。晚上,他盘点数钱时,就发现别的钱都没有问题,只有单独放的那些钱成了冥币,而这些钱就是自己从喜秀花园送外卖后带回来的。” 伙计耸了下肩膀,转头看着柜台的老板,接着说:“所以,老板从晚上回来后,像着了魔一样一直嘟嘟囔囔,拿着钱在那儿数来数去”。 四个人听完后,打了计程车,来到喜秀花园此单位,但是拍门叫开都没人答应,按门铃也是坏的。 听到里面有人打麻将,虽然没有听到说话的声音,但是洗牌的声音却是很容易听清楚的。于是,封云逸破门而入,进入之后赫然发现四具尸体,横卧在地板上。 “怎么回事?”洛秋鹤显得很紧张,矍然而惊道:“他们都是‘七色花’的成员,两天前,我和他们取得联系,约好在莫龙生葬礼上见面。” “尸体已经停放多日,死亡时间很久了。”季岚在房间转了一圈,看了看尸体。洛秋鹤一怔,不知如何回答。 第十六章 尸检结果 正在这时,突然港警赶到,不由分说,从进门来把他们团团围了起来。 四人一见这么大阵仗,不由得有点发愣。只看到一个矮冬瓜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提着手枪,嚷嚷道:“我顶你个肺啊!都说这北区不平静,给我闹出这么多乱子”,矮冬瓜看了看地上躺着的尸体,“靠!都带走,回去再说!”封云逸脸色一沉,示意三人静观其变,四人被带进警察局。 两个小时后,专门负责审讯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走到封云逸跟前,冷哼了一声,随即对洛秋鹤一笑:“说说吧,这么大年纪了!” “说什么?”洛秋鹤歪着脖子,把眼睛一瞪。 “这还用我说吗?”那警员低着头,眼睛一撇,“说说那四个人是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洛秋鹤摸了摸拐杖,从衣袋取出烟,点着吸了口,笑了笑,“你们这么有能耐,难道这点小事还查不出来吗?” “哎呦呵!看看你们这什么态度?”那警员急的坐了起来,怒吼道。 紧接着,一声大笑从门外传来,那矮冬瓜推开门,“洛二爷,云少爷,失敬失敬,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边说着顺手给了那警员一巴掌,封云逸没搭理他,“滚出去!” 警员见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赶紧溜了出去。 那矮冬瓜弯着腰像哈巴狗似的,“还有两位小姐,不好意思啊!你看就这么巧,我在这赔礼了,赔礼了!” “长官这么大礼,我们可受不起啊!”洛秋鹤站了起来,“初来乍到,还请多多关照。” “大爷说的是什么话,我这大埔分区的一个小小警署,怎么敢得罪您啊!”矮冬瓜笑呵呵,整个人胖的像缩成了一个球,“幸亏刚接到莫公子电话,不然可真对不住了,要不改天我给各位接风洗尘。” “好了,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封云逸翘着二郎腿,冷冷的说道。“死的那四个人,现在查出来是什么情况?” “云少爷,不瞒您说,尸检结果早就出来了,只是有点奇怪”。矮冬瓜收起了笑容。 “这个我们早知道,别说其他的!” 矮冬瓜接着道:“法医通过解剖尸体,发现这四个人死亡时间超过一周。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四个死者的胃中,发现有消化程度不超过一到两天的新鲜食物,包括牛肉、河粉、叉烧等,而这四个人在全和盛餐厅订的外卖正是这些。在法医解剖历史中,这是从来不可能出现的。还有更奇怪的,我们警员从餐厅取回的物证——冥币上,又发现了除了送外卖的伙计和老板的指纹外,还有其中两名死者的指纹,别无其他。这些科学的解释结果和事实又对应不上,如果说没有古怪的话,也说不过去。”矮冬瓜摘掉帽子,挠了挠头,“现在为难的是,署长这两天就要结案,我也没办法。” “这个不难解释”,季岚站在一旁,说道:“我去的时候检查了一下小区周围的情况,此单位门面朝东北,气冲鬼门关,阴气极重,四个人死亡之时又是冲煞之时,四个灵魂都没离开身体,以为自己还在人间,继续生活、订餐、吃饭、打牌,直到警察冲进房屋,破了气冲之场,才得以脱离困顿。” 矮冬瓜递过一杯水,“原来小姐还懂这些,但这些不会有人相信的。” “根据现代西方医学和解剖学理论,食物进入体内后,人体死亡,食物会停止消化,但是根据质谱分析和胃酸等发酵细菌的成分结构可以判定食物的正确摄入时间。所以,你可以这样结案,他们的真正死亡原因是,因为烧炭产生一氧化碳导致四人在打麻将后,睡觉时中毒死亡。表面文章的功夫,相信这个不用我们说了。” 矮冬瓜拍了一下蹭凉的脑门,高兴的说:“懂了,懂了!小姐可是帮了我们大忙啊!” “帮了你们大忙,还不放我们走!”文英显得有点不耐烦,“真是晦气!” 矮冬瓜一脸赔笑,把四人送出了警察局。 “岚儿,那四个人的死因真如你所说,那么简单吗?”洛秋鹤一脸疑惑。 “洛先生不愧是‘阴’的主事,能看出我的破绽,”季岚停下脚步,转头看向洛秋鹤,“刚才说的那些都仅仅是我的猜测,真正的原因我也不是很确定。这四个人很重要吗?” 洛秋鹤一脸沮丧,遗憾的说:“或许吧,前两天他们说有重要的情况要和我沟通,我觉得可能和莫龙生的死有关。” 话一说罢,四个人来到事先预定好的酒店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四人坐定就餐,季岚却显得很是兴奋,多叫了一副碗筷。 文英奇怪地问道:“你这是还等谁吗?” “呵呵”,季岚轻轻一笑,显得甚是妩媚,“我看见他了。” “谁啊?”封云逸显得有点惊讶,“你这够吓人的,是叶青吗?” 季岚“嗯”的一声,点了点头,看起来特别开心。 文英见状,霍然站起,摸了摸季岚额头。“不烧啊!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岚儿啊,”文英眼睛里闪着泪花,“叶青他已经去了,你想他了吗?” “姐,我没事,就是昨晚梦见他了,我和他聊了很多很多,”季岚笑中带泪,筷子在手中不停地抖动着,“他跟我说,这一辈子他最幸福的事就是遇见我,他让我等着他。” 季岚低下头,擦了擦眼睛,大口的吃了起来。 三人听完,都不免伤心起来,沉默了许久。 “快看!他来了!”季岚好像看到了什么东西,猝然站起来跑了出去。 封云逸一怔,看着傻傻地文英,都以为季岚像是得了魔怔,洛秋鹤喊道:“快追啊!”三人紧跟着出了宾馆,跑了两条街,来到一家写字楼门口,进去了。 上了楼梯,看到一户人家房门虚掩,便知道季岚进去了。 第十七章 红衣男孩 三个人进了房间,一股浓浓的药草香味扑面而来。 只见这房内光线明亮,设施简单,窗明几净,想来女主人一定是勤快的。却见内却空无一人,季岚也不在。他们将要转身离开,瞥见房间的转角,柜台上放着一个可爱的“玩偶”,旁边有点着的药草供着。 文英看到那个“玩偶”很是可爱,便要伸手去动。这一看,可把人吓了一跳,“是小孩!”文英不禁喊道,手一松,“玩偶”竟掉了下去。 洛秋鹤上前一步,屈膝跪地,双手一接,“幸好幸好!”再看他,恭恭敬敬把“玩偶”摆回原位,拜了几拜。然后,转头对文英和封云逸说道:“你们也赶紧拜拜”。 “为什么啊?”文英后退一步,不解的问。 “这是人家养的‘小鬼’,来帮忙办事情的。”洛秋鹤看了看周围,解释道:“有心豢养小鬼的法师,会先打听清楚何处有童男或童女夭折,同时设法取得它们的生辰八字,待尸体下葬后,降头师就会趁夜深人静潜到小童的坟前,焚香祭告,施展勾魂术,然后将预先从树上斩下的一段藤茎,插在坟头上,令其自然生长。等到藤茎长得繁茂时,施法的降头师会再次起坛运起勾魂大法,使到坟中小童的魂魄附在藤上,然后念咒焚符。之后,他必须一面念咒一面操刀斩下坟头的一小段藤茎,再雕成约一个约寸半高的小木偶,以墨及朱砂画上小童的五官。大工告成后,将小木偶收藏在小玻璃瓶中”。 “就像这样吗?”文英又拜了拜,好奇的问道。 洛秋鹤点了点头,接着说:“而这里放的正是一男一女两个魂魄,这种作法是为了预防天性好玩的小鬼,由于寂寞难耐而逃离。大部分时候,小鬼是日夜都在睡觉的,当主人有命时,会先对着瓶子吹口气,念咒语,将小鬼唤醒,然后吩咐它们去办事。” 这时,季岚从门外进来,已经恢复了原来的状态,她意味深重地说:“这个房子煞气太重,有点古怪。”还没等其他人缓过神来,只见打了个招呼直接进了西边的卧室,他们也跟了过去,打开门。 眼前一幕让众人大惊失色:一个男孩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铁熨斗,双手被挂在电风扇上,早已死亡。房间里地上到处是衣服和杂物。孩子用过的课本、作业本,散乱地放在床上、桌上。 “岚儿,你怎么知道这儿有古怪?”封云逸跳上桌子,准备要解开绳子。 季岚赶忙说道:“先别解,是叶青刚告诉我的!” 众人一听,心中顿时一凉,气氛变得更加紧张了。封云逸站在桌上一下给呆住了。 “先报警吧,把那个矮冬瓜叫过来,这事情应该让他们首先处理,咱们先检查下。”季岚边说着,边往窗户走去,看了看窗沿,“窗户没有被撬过的痕迹,也没有人进来过。” “岚儿,我看这风扇离地面约有三米五左右,孩子身高也就一米四,没有人帮忙,他到底是怎么上去的?”封云逸从桌上跳了下来。 十分钟后,矮冬瓜带着警员进来了,立刻封锁了现场,进行勘察,屁颠屁颠的笑着打了招呼,然后问道:“季小姐,有什么发现吗?” “到目前为止,在现场我还没有看到外人来过的踪迹,也没有搏斗过的痕迹,所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房间除了乱七八糟的杂物,床单和衣服上有些许蜡烛滴痕,没有其他东西。再一个最显著的一点就是这孩子的着装,红裙子、游泳衣,尤其是他身高只有一米四,如何能够自我反绑?”季岚沉思道,“孩子家人都通知了吗?” “他们正在赶来的路上。” “我看为了不影响你们警方办案,我们还是先行一步了。如果有事,来古堡酒店找我们。”洛秋鹤示意了一下。 四个人出了门来,不轻易间看到房间拐角的“小鬼”,一丝凉意袭来。 两天后,矮冬瓜来到古堡酒店。 他说:“现在已经结案,法医已在昨日晚对男孩进行了尸体解剖,除了遗体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和不重的外伤,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踝部上方,都有较深的勒痕。邻居也说这孩子有异装癖,不久前曾见死者身穿表姐的衣物,此外没有任何伤口。案件最后判定结果是性窒息!” “啥?我没听错吧?”季岚从沙发上一下弹起来,震惊的问道。“一个小孩,就这么判了!” “哎,上头要尽快结案,底下这些也没办法,所以草草了事了。你们可不知道,那天孩子父母一见孩子就哭得稀里哗啦,不省人事;这事吧,咱们也不想旧事重提,更不宜媒体渲染扩大,揭人家伤疤。最后各方面专家综合意见考虑,得出定性的。” “专家学者,”洛秋鹤哼的一声,摔了下拐杖,狠狠的说:“都是权势者释放臭气的器官!一个个长着拍板砖的样,看着那迂腐的样子真让人来气!” 矮冬瓜低着头,双手捂着茶杯,目不转睛的盯着茶水,一言不语。 突然,抬起脑袋,眼睛一亮,接着说道:“现在想来也怪呵,这孩子死的那天刚好是十三岁零十三天。” 季岚回顾了当时现场的一切,似乎想到了什么。 “岚儿,那天我们都很想不通,你为什么就突然跑出去了?是叶青吗?”文英问。 “嗯,”季岚微微的点了下头,“那天我确实看到叶青了,那地方也是他把我领去的,他告诉我那个房间有点古怪,我当时也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我能看到。他说完这些,然后就跑着不见了,我找了好久,没有找到,所以才重新回到那个房间。” “那这就让人不理解了,荒地的那天咱们都经历过了,我明明看到他被飓母带走了,难道又回来了?”封云逸放下手里的烟,思前想后也想不通,遂不解的问道。 “这个我现在也想不通,但那男孩的事情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你们想一下当时现场的场景,泳衣属水,红外套属火,熨斗属金,桌子属木,房间为土,又恰逢十三年零十三天。”季岚站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五行杀人?”矮冬瓜伸长脖子说。 “表面上看是五行杀人书,但我觉得他是一种降术!” “降术?”众人几乎异口同声。 第十九章 女售票员 几个人向东北方向而行,在汉道口总站上了一辆开往墓园方向的专车,车上有一位年龄偏大的司机和一名年纪轻轻的女售票员。 从那司机背影看去,头发斑白,细长的脖子苦黑如柴;女售票员长发披肩,外表靓丽身材高挑、打扮入时,一件黑色露肩上衣搭配一条紧身红裙,显得身材凹凸有致。“呵呵,真漂亮!”封云逸目不转睛,看得有点发呆,不觉言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哎呦呵!觉得自己嫁得早了?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介绍?”文英耍起小性子,显得心情有些不快。 封云逸赶紧说好话,去哄她。 只听季岚对封云逸说道:“说实话,今天师哥倒让我有点刮目相看,以前看你吊儿郎当的,刚才面对那些黑帮大佬,那真叫一个酷!” 封云逸嘿嘿一笑,“我这叫遇强则强,遇弱则弱!” 夜色显得更加沉静,耳旁能听到的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声,听上去却像鸟儿的咕咕声,路上几乎看不到过往的车辆和行人。 大概过了两站地,约书亚四人过惯了美女如云的夜生活,就打了个招呼下车而去。 车继续前进着,过了百米有余,突然听到司机大声骂道:“妈的,这个时间平时连个鬼影都看不到,今天真的是见鬼了,靠!还不在车站等车!” 这时,大家才看到,车前不远的地方有两个模糊的人影向车辆招手。就 听售票员说:“还是停一下吧!况且外面还下着雨,大晚上都不容易。” 车缓缓的停下来,一眼看去又上来两个人。确切的说,应该是三个人。 因为在那两个人中间还夹着一个人,上车后他们一句话也不说,被架着的那个人更是披头散发,一直垂着头。另外两个人,身穿灰衣长袍,而且脸色泛白。车后的人吓了一跳,各个神情有点紧张,只有司机继续开着车,女售票员这是说:“大家都不要怕,他们可能是在附近拍戏的,大概喝多了,都没来得及换。”大家听她这么一说,也都恢复了平静。 但见季岚摇摇头,神情严肃地看着其他三个人,窃窃私语道:“别看他们,咱们上的这是搭乘阴魂的鬼车,”文英不禁向后看去,只见起初空荡荡的车内此时却显得拥挤不堪,背后的老太太看着她微微的点着头,笑了笑。 文英低下头,忽然从窗户吹进来一股冷风,文英瞪着一双吃惊的眼睛,满脸冒汗,看着季岚,说不出一句话。 季岚接着道:“此车乃鬼鸟所化,能够吸取人的魂魄,所居住的地方都是磷火闪耀的,常在夜晚出来活动,披上羽毛即变成鸟,脱下羽毛就化作女人。传说是死去的产妇的执念所化,会抱走人家的孩子,如果哪个有婴儿的家庭,夜晚忘记了收晾在屋外的婴儿衣服的话,那么一旦被它所发现,就会在上面留下两滴血作为记号;实际上也只是一个爱子心切的可怜母亲,执念太深,走火入魔。”一对年轻的夫妇在车靠站时下了车,却没有带走孩子,神色显得平静异常。 “小姐,那我们该怎么办?”洛秋鹤问道。 “一会儿,视情况而动。” 车继续向前行着,孩子一动不动,睡得很安静。大概又过了三四站地,路上依然很静,风也越来越大。更不要提什么人上车了,只有司机和售票员有说有笑的聊着天。 就在这时,车停了下来。四个人从车上下来,看到售票员步态轻盈走向那小孩,把他抱在怀里莞尔一笑。再看那车后,来时的路上一条血痕,在灯光的照耀下清晰可见。再看时,那车已消失在茫茫的雨雾之中。 四个人来到墓园门口,被管理员告知已经下班,只能等白天开门进去。看门大爷念在晚上只有一个人值班,便勉强收了些小费容他们寄宿一宿。 “大爷,看样子,这房子是刚盖没多久吧?”封云逸看了看周围问道。 这时,大爷端来了几杯热水,说道:“是啊,说起这房子,还得给你们说件事儿。我们这个地方比较晦气,很少来人的,尤其是晚上。前不久啊,这里发生了意见很怪的事,我在这上班都二十来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一天,其中一位师傅回家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在这儿值班。等到夜半时分,我恍惚听见有敲门声,还以为同事回来了,就隔着门问他怎么这么晚还回来。可是连问几句都没人回答,我还以为同事跟我开玩笑。紧接着,我悄悄从底下门缝看出去,只见一双悬在空中的红鞋子。一下就把我给吓傻了,当时我一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就到庙里烧了香,拜了拜菩萨。从那之后,那个房子再没人敢住,所以被拆了又重新改了这两间。” “其实,这个地方发生的事件挺多的,”洛秋鹤取下帽子,擦了擦,说道:“来的这段时间我也调查过,这儿以前是日据时期的一个集中营,许多无辜的中国人被送到这儿做活体细菌试验,也有多数被斩头的,但由于死尸过多,不能存放在集中营,所以每天都总会有和尚把尸体用独轮车用到远处埋葬。而运送死尸经常经过的地方,总会听到独轮车经过的声音。可能是太多的中国人死得太过无辜,死后的灵魂也无处可去,久而久之这儿便聚集了许多死者的亡灵。据说,晚上如果在墓园走过,便会看到许多僵尸从坟冢出来食人肉,吸人血。” “咦,咦,咦!”琴文英讥笑道:“你们这是轮流讲鬼故事呢?都是唬人的吧!” 季岚拍了拍文英,说道:“所有的传说,并非都是空穴来风。灵魂的存在,其实只是生命的一个暗示。” 季岚接着说道:“生命的诞生是个奇迹,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观点,生命是偶然还是必然呢?我们不可否认有些生命形式不需要地球一样的温度与条件,可能他们能够适应高温或低温,可以不需要水,不吸收氧。就像牲畜能预感到灾祸的来临一样,看到鬼魂或许只是人类未被开发的潜力而已。”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顿时传来,众人的心肝一下提到了嗓子眼。 封云逸走过去,轻轻地打开门。霎时,大家都傻了眼,敲门人正是刚才那“鬼车”上的女售票员。 第二十章 怨女痴念 昏暗的灯光下,黑色露肩的上衣搭配着紧身红裙,香发披肩的美女在这夜晚显得别具精致而又神秘。那女售票员看上去还是那么漂亮,只是神情显得稍微有点紧张,她站在门口向房间看了又看,始终没敢进来。 “有什么事吗?进来吧。”季岚见她目光之中流露出一股哀愁凄惋、自怜自伤的神色,不自禁的起了同情之心,看她并非怀有恶意,轻轻地冲她说道。但见她还是沉默不语,低着头反复地揉搓着手指。 过了一会儿,她试探着抬脚伸进门框,便径直走了进来。 “季岚姐姐,求求你帮帮我。”她走到季岚面前,声音哀求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季岚差点站了起来,吃惊的回了一句。 那女人轻轻抬起头,眼睛里满怀期待的说道:“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有云逸大哥和文英姐姐。” 此时大家并没有有所放松,反而变得更加紧张。 只听她继续说道:“是叶青哥哥让我来找你们的。” 大家面面相觑,眼神中充满着疑惑。 季岚听到她说的话,一阵无以言状的激动,脸上神色又是欢喜,又是凄苦,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心里暗想道:原来叶清真的没死,前几天我见到的真是他,莫非他一直在我们身边,从未离开过,但他为什么一直不现身呢?想到此处,不觉黯然神伤,泫然流涕。 封云逸看到季岚落泪,急忙说道:“叶青不是已经那个啥了,又让你来找我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人低声说道:“我也不清楚,见到他的时候,总觉得有点特别,他让我来找你们。”她转头对季岚哭着说道:“季岚姐姐,我死的好冤,求求你帮我伸冤,到公安局去翻案,将害死我的凶手绳之以法。” “先别哭,既然是叶青让你来的,你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尽管说,看看我们能不能帮上忙。”季岚急忙劝道,递过纸巾帮那女人擦拭眼泪。 说也奇怪,几个人明明看到女人哭出来的是泪水,擦到纸巾上却成了血。 女人止住哭声:“我叫艾小薇,是从内地来香港打工的,住在石硖尾的寮屋区”。 “硖尾的寮屋区!”管理员大爷说道,“我以前也是住那儿的,那时候我十来岁,家里人很多,有弟弟妹妹好几个,不幸的是60年前的那场大火,把一切都给烧了,近五万人无家可归啊!” “我就是在那场大火中死去的!”听她这话说得伤心,又见她面庞渐渐如溃烂一般,血管突兀,几乎要渗出血来,甚是怕人,眼中却满是酸楚之色,两道血水夺眶而出。 她情绪激动的说道:“不,不,我不是意外烧死,是被别人害死的,也不是家里失火,而是凶手把我害死之后,毁尸灭迹,放火将我的尸体烤着吃了。” 大家不可思议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气氛又显得紧张起来。 外边传来几声狗叫,几只乌鸦从窗前扑棱棱的飞过,只听大爷显得异常紧张,“你—你—你!” 封云逸问道:“妹妹,你多少岁了?” 艾小薇却破涕一笑:“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场大火是1953年的圣诞节。” 众人为之一惊,封云逸心中想道:照这样说,这女人算下来差不多都八十岁了,怎么却如此性感妖娆? 小薇接着道:“那天晚上,我从市区回到寮屋区,经过一条狭窄的巷道,潮湿昏暗,巷道的旁边正好是是一家棉纺厂,只有几颗数的清的灯光若有若无的显现在人的眼前。我很害怕,突然在这时,有一个人猛地出现在我的背后,嘿嘿的一直在笑,那笑声似男非女,让人听着毛骨悚然。” 小薇这时手足无错,显得特别激动,“当时,我还以为是个抢劫的,我就赶紧掏出钱,央求他把我放了,可是他把我拦腰抱住,力气非常大,我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那个人对着我的脸,像狗一样一阵乱咬,我不停地呼救,却没见一个人。我喊得声音越大,那人咬得越兴奋。”小薇双手捂着自己的面庞,泣不成声。 季岚转过头,看着琴文英,两人四目相对,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那个人的长相你看清楚了吗?” 小薇哭着说道:“我看的不是很清楚,四周一片漆黑。他吃我的脸的时候,满嘴都是鲜血。于恍惚杳冥之中,我看那人扎着长发,眼珠血红。难以承受疼痛,我便昏了过去。” “他是不是满脸伤疤?” “是,是,是!”小薇继续哭诉道:“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当我醒来,已经身在一个宽阔的仓库里,四肢被绳索捆着。但见他点燃了火水灯,然后用火种烧着了仓库里棉胎,引起火警。火警发生后最初时火势并不猛烈,但是没多久,那人似恶鬼一般,似男似女的笑声飘荡在整个仓库,一阵强烈的大风突然吹来令火势迅速四处蔓延,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我不停地喊,却怎么也喊不出声,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大爷颤颤巍巍地说:“火警发生后,当时的消防局长以灾情严重为理由,立刻下令港区两架灭火车渡海,并召集所有后备消防人员前往灾场协助灌救。 虽然当时有很多消防员到场救火,但是到了凌晨,整个寮屋区已被焚毁,不论是木造或石造的房屋,都一律化为灰烬。火场四周一片颓垣败瓦,但大火余势未了,直至三天后火势才受到控制。当 时,我家里就剩我一个跑了出来,几万人烧的连尸骨都找不到。”老头表情黯淡,情绪低落,接着说道:“不过据说,当时白玉村的棉纺厂确实发生了一件怪异的事情。” “什么怪事?”封云逸问道。 “五天以后,人们在仓库里发现了一具女尸,面部像被狼狗撕咬了一样,血肉模糊,难以辨认;但其他部位不但没有焦灼,只是有点脱水的样子。莫非那女人就是你!”大爷瞪大眼睛,手指不停的抖。但看这小薇,并不像害人的厉鬼,自然也丝毫没理由要欺骗他们。 但见小薇气息越来越弱,脸色发紫。 季岚急忙说道:“快把她送出房外!” “怎么回事?”文英道。 “她死去虽久,却没有一点煞气,以致阴气太弱,无法抵御生人的阳气,离人太近的话,会被人体的阳气反噬,轻则伤及鬼体,重则可能就灰飞烟灭了。奇怪的是,她又和人没有什么区别。” “这么说,她是一个好鬼喽!”封云逸道。 “是,看来她已经被人度化成灵,不会伤害人类的。” 季岚和文英把小薇扶出门外,带到了一棵柳树旁边。 不一会儿,便恢复了元气,变得精神矍铄。封云逸犹豫了一下,问道:“对了,你本来有八十来岁,却看起来怎么这么年轻?你又是怎么认识叶青的?” “这几十年来,我要么躲在阴暗的角落,要么借助他人肉体暂时而活。为了担心惊吓他人,我几乎没日没夜的躲在他人的床板之下,忍受孤寂冷漠。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漂亮女孩得了重病,气息奄奄的将要离开人世,却没有一个人来照顾她。 这时,她告诉我她这一生虽然出生在富贵之家,但受尽冷遇、遭人白眼,从没有受到过别人的尊重。她难以瞑目的一件事就是还没尝过爱情的滋味,希望能经历一个女人完整的一生,故以一种近乎哀求的姿态请求我帮她。 就是在这个时候,叶青哥哥出来了,他说他司职幽冥十殿转轮王,专司四方鬼魂。后来就是他度我成灵的,我们现在已六神合体,是一个人了。”这时,小薇脸上泛起了幸福的红云,笑起来很甜很甜。“刚才,其实就是我有点不适应,叶青哥哥说这是正常的。倘若完全结合,我还会变的更年轻的。” “他为什么不来见我们呢?照你说的,他帮你不就行了。”季岚显得有点不悦,撅起小嘴,心中想道:好你个安叶青,不死不活的,居然让我为你伤心了好些时日,自己却不闻不问。看着这女人,如此漂亮,就算是女孩也不免会产生错觉爱上她。纵然庄姜再世,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也不免长袖掩面。倘若再年轻几岁,我不就要给他们当伴娘了,难怪安叶青一直不回来。所以说道:“小薇,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这个忙我们也帮不了啊。” 文英看到季岚神色,始觉不对,拉了拉她的衣袖,“岚儿的意思并非是不给你帮忙,主要是这事麻烦,人都死了六十年了,尸体已被烧毁,所有的证据也都毁灭了,就算到了警方那儿也没法交代不是。人家还不把我们当疯子啊?” 一听我帮不了忙,小薇又哭了:“岚儿姐姐,我死不明目啊,求求你帮帮我吧,我相信只要你愿意帮我,一定能把案子翻过来,将坏人绳之以法的。” 封云逸见不得女孩哭,一看到艾小薇哭泣,不觉乱了心神遂急忙说道:“你放心,他们不帮,我封云逸就帮你了!” “你怎么帮?”文英也有点吃醋,反问道。 第二三章 泰坦巨蟒 顿时,暗穴中阴风阵阵,如从地狱吹来,让人手臂发麻,无所适从。 那声音颇像是瓦片碎裂的声音,噼里啪啦甚是刺耳,在旷阔的深坑里伴随着幽深的回声来回飘荡,让人分不清东西南北。尸体的腐臭气味如撕破的裂口扑面而来,满腔的血腥气味油然而生,众人凭住一口呼吸静待片刻,此时的气氛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 “看,是巨蟒!”不知谁发出了一声叫喊。 大家目测看去,连死的心都有了。定睛看时,那巨蟒头如鲤鱼模样,体长近二十米,身宽一米有余,通体闪电状的斑纹干净利落,黝黑的鳞片伴着冰灯玉露的光亮明灭可见,只见它像开动的火车般携风带沙破土而出,俨然是一番霸主身份。 所有人都直勾勾的看着远处的巨蟒,不敢有半点声响。 虽然说墓园这一带蟒蛇很常见,好几米长的蟒蛇大家都见过,但身躯如此庞大的家伙还是第一次看到。震惊的同时,众人也万分恐惧。 按理来说,在香港有这么大的蟒蛇,不可能没有人遇到过,这样大的家伙起码需要上百年才能长成吧,可为什么从没人见过呢?季岚透过手电筒的灯光看到远处成堆的骷髅,突然想起什么,赶紧屏住呼吸。 “这下可死定喽!”文英道。 “跑肯定是跑不掉了,大家快往旁边暗穴中跑去!”季岚看到此般情景,头皮发麻也顿时慌了手脚,幸亏平日里走南闯北,见惯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心想也只能随机应变,要知道碰到这种凶险,迟疑一步就算是神仙也得歇菜了,遂急忙说道,“躲得一时是一时吧!” 大家势急心慌,顾不上选择道路,各自躲进了狭窄的暗穴之中。 季岚拉起文英一个箭步,不料脚下一空,身体没了重心,侧身下翻,两人掉进了一个坑体的夹沟之中。奈何这夹沟过于狭窄,仅容两人侧身进入,一旦进入却又动弹不得,很是难受。好处就是,如若被那巨蟒发现,它也无可奈何。 我出不去,你也进不了,想到这时,季岚也心觉侥幸一些。 俩姐妹侧躺在夹沟中,从夹缝中瞄去,但见那巨蟒在昏暗的坑洞内眼泛绿光,如行云流水般快速的摆动着身体,朝琴她们这边方向婉蜒而来。 此时,洞内一片沉寂,唯有远处潺潺流水的声音,时有时无。 那巨蟒循着气味,游到夹沟附近,忽而抬头高耸,对着季岚所在的暗穴,张开血盆大口,一阵狂吼,腥风夹着沙子迎面而来,让人肚中如百肠纠结难以忍受,几乎要吐了出来。 姐妹两人屏住呼吸,看着头顶的巨蟒是如此冷静,似乎在想什么对策似的。 此时,双方僵持在穴口,一动不动。 封云逸见状,掏出双枪,“噔、噔、噔”几声枪响,子弹正好打在大蟒头上,那家伙受痛,开始变得更加暴躁。要知道封云逸自小就通晓各门武学,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根本不在话下;况且他这双枪现在已经练到的出神入化的地步,一秒钟可以射出八颗子弹,且枪法精准弹无虚发。 一时间,沙石卷起,噼里啪啦打在人脸上很是疼痛,文英急忙转过脸,看着身下压着的季岚,满脸尘土,两颗豆大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 “岚儿,我,我觉得咱们今天,今天是不是都会”,文英开始变得有些歇斯底里,不知所云。 纵然一身男孩装扮,奈何女儿本性在这个时刻真情流露,不忍会让人产生怜爱之心。随着她恍惚的眼神,身边周遭的空气似乎都被一种哀伤的情绪所凝结,短短的一句话,其中包含有多少对回忆的伤感以及对她未来生命和幸福的迷茫和失落。 “没事儿,别哭,相信吉人自有天相,老爹在天之灵会保护我们的!”季岚安慰道,看着那巨蟒已转向封云逸方向发起攻击,身体在空中来回摆动躲避枪子。 “我没哭,是沙子进眼睛啦……” 洛秋鹤也附身在岩穴之后帮着封云逸,神出鬼没般时进时出。 不可思议的是,那家伙居然如铜墙铁壁一般,伤不得分毫,也不流半点血迹。想到这时,季岚始觉如果一味这样耗下去,死的将不是一两个人,可能他们四个不会葬身这蟒口之下,也会活生生被憋死。 “姐,咱们上去,帮铁哥一把,”她凭着自己的经验,抽出匕首,“先上去相机行事!”文英右手手腕反握灵翼,顺着岩层的纹理扎进去,借助季岚的支撑力,右臂一使劲边站了起来;季岚也照葫芦画瓢站了起来。两人身体紧贴夹沟侧壁,只能凭借双腿双脚慢慢地腾挪爬上了地面。 看得这时,那巨蟒竟不顾枪林弹雨的冲击,似发疯似的避也不避地向洛秋鹤方向袭来。洛秋鹤大惊失色,急忙转身躲进岩穴之中。电光火石之间,“哗啦啦”一声,尘土飞扬如土墙倒塌一般,那家伙竟硬生生撞将上去,头插进岩穴。再看时,已把洛秋鹤啣入口中。 那洛秋鹤也不是就此认命的主,只见那拐杖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把利剑,就在那巨蟒颌骨交错吞咽的那一刻,洛秋鹤擎起利剑速度极快地直直的插入那巨蟒眼睛。巨蟒受痛,血口大开,洛秋鹤一着不慎竟被那家伙生生的吸了进去。 或许,人来到这世上要足足花费两刻钟的时间,而死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三个人顿时愣在原地,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竟是如此残酷。 那巨蟒眼睛受创,却依然不休,只见俯下身体,转向季岚这边。这时,众人一阵心凉,慌乱中都忘记了一件重要且最致命的事情。 原本还庆幸这家伙双目失明后就会看不见“猎物”,三人可趁机逃跑。现在却手心发热,头皮发麻,原来这巨蟒的视力本来就非常差,或者可以说,它根本不需要靠眼睛去辨认方位,那充其量就是个摆设。在它的眼睛和鼻孔之间有能够感知温度变化的器官,这些器官让它能够感知到其它动物发出的温度,从而准确无误地捕捉到猎物。巨蟒不仅能够在广度上感知温度,还能在深度上感知温度,从而在完全漆黑的夜晚也能够准确地捕捉猎物,这种能力无疑是及其致命的,只要你散发出温度,就不会逃过蟒蛇的捕杀。 想到这时,季岚和文英灵魂像被抽空了似的,完全没了意识。 正在这时,洞口传来一声急剧的鸟叫声,如划破黎明的黑暗一般穿进人的耳膜。再看那巨蟒如同受到惊吓慌不择路,企图逃跑。 就在疑惑之时,从墓坑的天口涌进无数条色彩各异的毒蛇,漫天飞舞,气势惊人。掉在泥潭的毒蛇如泥鳅一般轻易的摆脱出来,众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难道是这巨蟒受痛,惊醒了周边的毒蛇前来搭救? 她们已手握武器,心想反正是一死,也不能轻易送进这些家伙口中。 这个时候,千万条毒蛇呼啸着从季岚和文英身边游走,奇怪的是这些毒蛇仿佛没有看见她们一样,疯狂地冲向那巨蟒。那架势看起来并不像动物的本能互相残杀,也不是食物链的角逐,它们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如有人指挥着一样。 再看时,水潭附近似乎若隐若现闪出一个人影,那人影旁边站着一头狮子,但见它身高一米有余,体长三米,四肢修长,通体雪白,煞是漂亮。 正看得目瞪口呆之时,无数毒蛇爬满了巨蟒的身体奋力撕咬,突然巨蟒疼痛的在穴中嘶吼,甚是凄惨。突然,巨蟒从前方腾空而起,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顿时充斥着整个洞穴。幻想中一般,那人影骑着狮子缓缓走来,优雅从容。 此时,那人影的面容开始变得清晰,大家的表情又惊又喜。看那人丝发雪白如银,身披白袍,长发仅束,一缕刘海遮住了半边面庞。季岚赶紧跑过去,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推着她。那狮子一声怒吼,前脚举起,毛发直立,一种不怒自威的威严,让人不由得后退几步。 “好久不见!”那人低着头抚摸着狮子,平静地说。但见他目光从地面闪过,身旁的毒蛇规规矩矩纷纷离去,远处的水潭边剩下的只有那巨蟒的骸骨。 听得仔细,这明明是安叶青的声音,奈何却又如此陌生。季岚不禁眼含泪珠,望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人。 季岚心中一震,泪水瞬即涌了出来,她猛地跪倒在地,哭着喊道:“你到底怎么了?为何不认我!”声音已是哽咽,像个孩子似地无助而绝望。那人把目光转到了她的脸上,文英清楚的看到,像见鬼一般惊吓道:“你的脸!” 众人这时透过那人的白发,赫然发现那人的脸色是黑的。准确的说,是半黑半白的阴阳脸。 第二四章 颠倒乾坤 话说,万俟清明那天在“九洞寨”被飓母劫走,通过黄泉路,恍惚间来到了地狱之门。 行十余里,至一条小溪,广布无垠,流而西南。其水皆血,桥下血河里虫蛇满布,波涛翻滚,腥秽之气让人难以接受。 小溪的一个支流上有桥,桥分三层,名“奈河桥”。桥险窄光滑,宽仅四尺许,两侧护以雕花石栏,桥面略呈弧形,用青石铺砌,有游神把守。正所谓:“时闻鬼哭与神号,血水浑波万丈高。无数牛头并马面,狰狞把守奈河桥。” 众小鬼见到飓母,一个个弯腰哈背,毕恭毕敬;飓母恍入无人之境看也不看周边情况,但见她身披红衣,面泛蓝光,凹凸诡异的面庞显得煞是糁人。 万俟清明被带至望乡台,台上有石,高有两米,绿光萦绕。巨石旁边站有一男一女,但见那女人身着紧身金丝羽衣,面绕紫纱,手持长藤,背影看去定是绝美佳人;男人蓝衣盛装,枯槁如柴,精廋高大身躯显得和腊肉一般无二。 万俟清明表情凝重,不觉暗道:难道这就是三生石,莫非我已经到了所谓的冥界,我已经死了吗?想到这时,难免心生涟漪,不忍落下几滴泪来。 “主人,这位是?”那女人转过头来,看着万俟清明,从包裹的紫纱巾中映出两道幽光。 “不清楚,这是季文渊要的人,说找到后直去冥府!”听得仔细,万俟清明不禁释然,感觉轻松许多。 既然是先生要把自己带来,定是有要事相告,想必这些小鬼也不会为难自己。看那男人却目露凶光,如虎豹见到猎物盯着他,飓母接着说:“你和赢勾一会儿把他送过去。” “好的,我们稍后带去!” 男人不屑一顾,敷衍道:“这无缘无故的带个人进来,未得阎皇同意是破了规矩的,这个谁要去谁去,别找我!我赢勾作为黄泉冥海的大将军,守卫冥界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别给我没事找事!” 那女人使了下眼色,赢勾却毫不放在眼里,显得更加狂妄:“想当初,我也是轩辕老儿手下的神威大将,聪明反被聪明误,在与蚩尤交战中,虽然没有遵守老儿的指令,但本来预计是万无一失的,无可奈何不知谁暗中捣鬼而导致兵败。大怒之下,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贬来守护黄泉冥海。只要给老子机会,我一定要重倒乾坤!” 这时,飓母微微一笑,那赢勾肌肤开始皱褶,显得甚是难受。那女人不停求饶,而赢勾毫不领情,似乎在挑战飓母的底线。 只见赢勾挥拳击向三生石,地府一阵大动,绿光四散,像万俟清明一样的人在画面中不停闪现。众人看得明白,飓母惊愕道:“快制止他!” 原来画面中闪现的正是万俟清明的前世,也是拯救“九洞寨”的鬼谷神人。 那赢勾刚才目露凶光使用法力已经透过衣物看得清楚,万俟清明身披七星,正是犼神的最后一份魂魄残留在他体内的印记。只要赢勾魂魄此时进入万俟清明体内,便可冲破冥界对于鬼神的限制施虐人间。 也许,这似是有意无意的造化。赢勾表面上是接受了黄帝的惩罚,但是,其内心颇为不满,但是却又无可奈何。直到这一天,他的机会终于来了。 可是,此时飓母和那女人得知万俟清明的真身,眼巴巴的看着赢勾就要侵入他的体内,亦无可奈何。殊不知,这三生石乃天外异物,更是黄泉冥海的机要玄关,一旦触碰震动,必将引得冥界大乱。 相传女娲在补天之后,开始用泥造人,每造一人,取一粒沙作计,终而成一硕石,女娲将其立于西天灵河畔。此石因其始于天地初开,受日月精华,灵性渐通。不知过了几载春秋,只听天际一声巨响,一石直插云霄,顶于天洞,似有破天而出之意。 女娲放眼望去,大惊失色,只见此石吸收日月精华以后,头重脚轻,直立不倒,大可顶天,长相奇幻,竟生出两条神纹,将石隔成三段,纵有吞噬天、地、人三界之意。女娲急施魄灵符,将石封住,心想自造人后,独缺姻缘轮回神位,便封它为三生石,赐它法力三生诀,将其三段命名为前世、今生、来世,并在其身添上一笔姻缘线,从今生一直延续到来世。为了更好的约束其魔性,女娲思虑再三,最终将其放于鬼门关忘川河边,掌管三世姻缘轮回。 千百年来,飓母虽集齐天地怨妇之戾气,但爱泽天下为世人感动,所以此三生石也一直由飓母看守,她也是地府中唯一知晓此秘密的神。 说时迟,那时快。那女人眼见情势危急,急忙上前和赢勾缠斗起来,一时之间地府是天昏地暗,神哭鬼号,赢勾笼络的一批亡魂也纷纷反抗。 飓母对着万俟清明大袖一挥,顿时通体感到如阳光普照般暖和。 片刻之后,身体入火烤般难熬,却又动弹不得。再看赢勾和女人打的是难解难分,忽然赢勾左手抓紧三生石,欲要吸收三生石之神力对抗,看他绿光萦绕其身,通体晶莹。 赢勾本身的实力就极为强悍,融合了三生石的灵力以后,他的躯体发生了变化,体内的神力变成了无尽的尸气,并且在血池尸气的滋润下,赢勾的身体变得更加坚硬,成为金刚不死之身。一拳击去,十米开外竟打开一个深坑。众小鬼被弹起散的七零八落,那女人摇摇晃晃坠入血池。 “小薇!”飓母一声嘶喊,竟然落下泪来。“万俟清明,你记住,你就是鬼谷神人,魂魄的记忆我已帮你唤起,冥府的成败就靠你了!” 吸收了三生石的灵力以后,赢勾变得更是凶残,一个个魂魄被撕得支离破碎。心道:呵呵,果不其然和我想的一样,你万俟清明就是我赢勾出这冥府的钥匙!今天我定要吃了你!我现在已经吸收了三生石千万年的神力,就算你阎皇也奈我何! 想到这时,开始毫不犹豫的出手,想要击杀飓母。飓母虽然只是一记残魂,但是莫要忘记,她是靠人类的信念供养而存活的,就算是一记残魂,其神力也远非赢勾能比的。飓母眼看大势已去,便化成一丹径自飞进来赢勾口中。 赢勾大惊失色,“臭娘们儿!你居然想玉石俱焚,老子从洪荒妖兽时期到现在怕过谁?就你这两下,就想把我干掉,简直是痴人说梦!”但见他双腿跪地,面容开始扭曲,声音惨烈,肚皮时大时小,看得人甚是难受。 万俟清明不安的感觉登时变得更加强烈,赢勾看着他,恶狠狠地笑着说:“呵呵,千算万算,你还是棋差一招!既然你这样做,别怪我无情!” 突然,赢勾化作灰烬般飘入万俟清明口中。 顿时,腹中像有火炉般炙热难耐,犹如冰川般翻滚不停!万俟清明开始还在不断的反抗,感觉身体骨骼筋络如同被人生生扭着错位般疼痛。 脑海中又飘来赢勾鼓惑的声音:“接受我的提议吧,你体内现在有三个神魄,只要你愿意将我们的魂魄融合,我们就会成为一个更为强大的神氏!可以得到天地万物!不然我会时时刻刻不眠不休地缠着你,让你永远生不如死!” “做梦!永远别想。”“想”字还没说出来,万俟清明便疼得不行人事,昏了过去。 殊不知,奈何桥这边发生的事情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开端。赢勾击打三生石的那一刻,黄泉冥海的机关玄要也被打开,四方鬼魅趁血池大乱逃离地府,引得乾坤颠倒!不仅仅整个地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间也遭逢厄运! 第二五章 剜心求生 当日,守护黄泉冥海的大将军赢勾挥击三生石,以求吸取三生石千万年灵力,借万俟清明体内犼魄逃离地狱,无意间震断了冥府地脉,释放出无限妖灵,无数的史前生物趁内乱之时从地府一涌而出,为祸人间。 庆幸的是,由于这些孽鬼冤魂一旦离开地府,就会脱离血池的庇护而变得虚弱不堪。所以,弱小的魂魄只能伺机潜伏在地府周围静待时机,以图脱离地府控制;而较为强大的鬼魂则整天以人血为食,以魂养魂,还不敢掀起多大的风浪。 些许日子过后,万俟清明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不由得隐隐暗发冷汗。心就像悬浮在无尽的深渊之中,飘飘荡荡,没有皈依。他总感觉背后有双阴恻恻的目光,一动不动地在盯着他看。这目光如影随形,就像是一张看不清的人脸,凑在你的背后,你甚至都能感受到它的鼻息,如此的感受强烈。可是每当你回头的时候,都会发现其实什么都没有。 这时,一阵微风吹来,鼻中忽然闻到一股难闻的腥臭之气,正暗自奇怪何以会有这种气味,万俟清明猛然惊醒,翻身而起,看周围昏暗无光,一眼扫过去,还是什么都看不到。 一片死寂,便已料到现在已经不在奈何桥上;他下意识向旁边的墙壁扶去,手感潮湿坑坑洼洼,胸口觉得还是沉闷,如江河在胃中翻滚难以忍受,便不禁大喊一声。 旋即,沉默了许久,又是那熟悉的感觉,有人盯着我看,万俟清明心想。 忽然,万俟清明想到了一个故事: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进曰:“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 “心动!难道是因为眼睛看不到,我的心即使感觉到也看不到?因为我心动了?那我应该怎么做呢?恩,和相信旗没动一样吧,相信哪里一定有人盯着我看”。 万俟清明想完,眯着眼睛,凭着感觉向身前的方向摸了过去。“呃,什么都没有啊。”万俟清明摸遍了整个房间,险些被可还是什么都没发现。 他貌似间歇性地忘记了如果看不见,静下心来,但还是能摸到会是什么东西。 万俟清明继续转身躺在床上,细细地思考着,是不是什么地方忘记“搜索”了。 突然,万俟清明似乎想起了什么,手慢慢地伸向了自己的脸。在离他脸上方,大约两个拳头大小的距离,停了下来。 只听到一个冷森森的声音道:“你不是一直想找到我吗?现在,你找到了哦,嘎嘎!”霎时,万俟清明满脸苍白,额头上布满了大汗。 此时,光亮忽现,却看见一团紫色的东西迅速扑面而来,无声无息,万俟清明双腿一软,不知所措。定睛一看,此人正是看守三生石的女人,但见她面绕紫砂,目光深邃,身着紧身金丝羽衣。 万俟清明愣了一下,她不是已经被赢勾击杀在血池了吗?为何又会出现,难道我又死了一次吗? 只听那女人莞尔一笑,道:“你是不是有时候也觉得有人盯着你看,可是当你回头的时候,发现什么都没有呢?那就闭着眼睛,心里想着它在那里,然后去摸摸看吧。嘿嘿,当然别忘记摸距离自己脸两个拳头的距离,也就是一个人头的距离哦,你或许能摸到它的头发,耳朵,然后你会发现,你和它正面对面呢。呵呵,我漂亮吗?” 万俟清明顿时傻在那里,脑子短路了一样,不知如何作答,也忘记了双手还抚着女人的脸。 忽然,从不远处的洞口处闪出一人,“先生!”万俟清明见那人身着大褂,手拄拐杖,面色清瘦,皮肤中渗透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古铜色,激动地叫道。 “啊,先生!”万俟清明一脸不好意思的一阵脸红,收回双手,看着那个因为自己害怕而触摸到的女人。 那女人拍了拍万俟清明的肩膀,爽朗地笑道:“还没回答我呢?我漂亮吗?” 万俟清明一时语塞,不知从何说起,暗想:看这女人,虽面部为紫纱缠绕,不知是没是臭。但是从她背部看上去身形娇嫩可人,若静观时,想必定是典型的窈窕淑女。遂低下头,满含歉意地道:“唔,好啊,漂,漂亮。” 坐在床上,万俟清明再次抬头看了一眼,那女人凑近上来,看着他。 女人转过头去,揭开面纱,倏地一下转过头来。 登时,吓得万俟清明目瞪口呆,差点魂飞魄散,看那女人嘴巴居然裂到了耳根。 季于渊见状,道:“小薇,别闹了。”女人咯咯一笑,绕上面纱,“叶青,你怎么会来到这儿?” “呃,啊?”万俟清明一阵疑惑,“飓母不是说您让她带我过来的吗?” 季于渊思付良久,“哦,原来这样。” “先生,必是有人得知万俟清明身有犼魄,可以凭此出入冥府。能知人前世今生,在冥府有此能力者,除阎皇外,就是看守三生石,飓母已死,一定是赢勾易容成先生的模样让主人带他来这儿。”小薇道。 “恩,这个以后再说吧。既然来了,现在还有更加紧要的事情告诉你!” “哦?”万俟清明危襟正坐,显得极为庄重。 “半个月前大将军赢勾震断冥府地脉,释放出无限妖灵,无数的妖灵趁内乱之际从地府纷纷逃离,肆虐人间。那些小鬼还不足畏惧,顶多大不了就是杀人放火,其中令人担忧的是里面还包括冥府另外的二大鬼首,看来人类已面临灭顶之灾,世界末日即将到来!” “二大鬼首?” “严格来说,应该是四大鬼首。有后卿、嬴勾、女魃、将臣,现赢勾已渗入你的体内,必将追随你的一生。很久之前的洪荒妖兽时代,犼神曾经向昊天求得一根巨大的神树树枝。在犼神被封印之后,神树树枝接触到犼神的躯壳后,居然慢慢的融入犼神的体内,成为新的生命体,占据犼神的身体,这就是将臣的诞生!因为此人身长丈二,铜头铁臂、刀枪不入、眼有光芒,浑身鳞甲,无血无肉,亦无魂无魄,所以,地府对其也无可奈何,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放其留在人间,将臣应该你们见过了,我就是被其所杀。” 万俟清明想了一番,道:“烂脸人!” “对!山,阳也;水,阴也。没有血池的庇佑,任何生命体都将枯竭!就算人类也无出其外!” 先生季于渊接着道:“若要存在于人间,只有吸人鲜血,吞噬人肉,夺其灵魂,方有生气。而后卿则是黄帝手下的一员大将,他骁勇善战,身强体壮,颇受黄帝重用。黄帝蚩尤双方会战在涿鹿郊野,打的是昏天暗地。可惜的是,后卿不幸战死。 后卿死后,曝尸荒野,他的魂魄更是在四周游离。 长期下去,后卿的怨念也越来越重:后卿生前为黄帝拼死杀敌,死后,却没有人来给他收尸! 碰巧的是,犼神的一份魂魄恰好漂游到这里,这魂魄虽然只是三分之一,但是作为和女娲一样的四大古神,其神通也是强大无比。 犼神对女娲心存怨恨,而后卿对黄帝也心存恨意。后卿为了报复黄帝,愿意将自己的三魂七魄奉献给犼神。为了再次复活,犼神的残魂吞噬后卿的魂魄,并且利用后卿的残破身躯复活,成为诅咒鬼王! 女魃原是黄帝的爱女,长的颇为漂亮,并且心地善良。黄帝蚩尤大战后,女魃由于担心自己的父亲,身心俱疲,得了一场大病。女魃的病情极为严重,已无药可救。 而在女魃病危的时候,为了报复女娲,犼神的一份魂魄偷偷的潜入女魃的房间内,趁机夺得了女魃的身体。而犼神的这份魂魄本身就不完整,不完整的魂魄无法占据女魃的身躯。 犼神为了夺取女魃的身躯,随将自己的魂魄和女魃的三魂七魄尽数融合。融合之后,女魃就发生了异变。女魃的头发开始变白脱落,她的真个额头更是变得皱皱巴巴,她的身体水分开始散失,变得极为干枯。更为可怖的是,女魃身体散发出庞大的热量!女魃周围数里内,水分快速蒸发,土地变得干旱无比。 女魃的异变,引来了黄帝和村民的惶恐。无奈之下,黄帝将女魃驱逐出去,将女魃流放在北方,守卫血之瀑布。” “那现在就无计可施了吗?”万俟清明觉得心口绞痛,用手指按得很紧。 “办法是有,只是……” “什么办法?都应该试试啊!”经历过这么多,万俟清明深深地相信了季岚说的话,能用现有知识解释的事情就是科学,不能用现在已知解释的就是迷信。莫非经历一番,传说仅仅是传说,所谓的牛鬼蛇神又有谁去相信?想到这时,心情激动禁不住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先生犹豫了一会,似乎有所顾忌,一直没有开口。 “先生不说,我说吧!”小薇道:“小哥哥,阎皇现在也是自身难保,已经躲入幽冥之渊寻求庇佑。现在能救地府的只有鬼谷神人,也就是你了;而这地府其实就是单行道,是容不下活人进来的。换句话说,若进来的是个活人,要出去就是死尸;若进来是死人,要出去就是活人!明白了吗?你现在活着进来,只能死了才能出去!” 听得这时,万俟清明终于明白,自己若要出去,只能死掉。心中不胜感慨,却不知从何说起,“先生,我若死去,岚儿……” “我知道,要从地府出去,必然要舍掉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否则,就算阎皇大赦,也是出不去的!” “人生最重要的,我,不想死!” “现在赢勾和飓母都融入你的体内,以你常人的身体根本是承受不了的,就算你保得了一时性命,最终也无济于事,赢勾还会伺机出来。俗话说,哀大莫过于心死,考虑了这么长时间,我们认为,只要剜掉你的心脏,瞬间死去,赢勾和飓母的血肉就会融入你的体内,他们必回合二为一。” “那我会变成什么?” “活死人!” 万俟清明一怔,脑袋发懵,看着面前的先生和小薇,整个人都空了! “先生,我还会见到岚儿吗?” “会,你可以一直陪着她,只不过那个时候,你会不再会爱,也没有了人类的喜怒和哀乐!” 是啊!死,固然可怕;比死更可怕的莫过于心死,没有了喜怒哀乐,没有了人的感情。命运最大的玩笑莫过于此,当你好不容易在对的时刻找到了对的人。可是,你有权利去选择你爱的人,但是你永远都不会再有资格让她去陪你左右。如果岚儿这时在这儿,她会怎么做呢?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孩,可这一切都已是昨天的过眼烟云。 万俟清明呵呵一笑,莫非这就是我的英雄梦;遂脱下上衣,小薇也禁不住落下泪来,对他施了法,担心他乱动。 季于渊凭空一划,刀已在手,快速划开万俟清明的胸膛,鲜血随着床榻漫向地面如血洗一般。万俟清明青筋暴起,痛苦难耐却又动弹不得,只能咬紧牙关。 只听先生嘴里念道:“风吹幡动,不离风、不离幡、不离心。若离风,则幡不曾动;若离幡,则不见风动;若离心,则不知何为动。若离风与幡,则心凭么动;若离风与心,则谁说幡动;若离幡与心,则风吹向谁家?悟者谓一切从心起,心不起,则一切不起;心不动,则一切不动,故说心动,亦为悟语。见物相状者,看物静相、动相;幡不静,故说幡动,亦为通俗表相说。研究功用者,研究幡为何动,察知由风在吹,无风吹则不动故说风在动,亦为原因追究说。” 万俟清明遂铭心静志,也随先生默念。虽不知其义,念着念着,便昏睡过去。 一个小时过后,万俟清明醒来,看着满地的鲜血,皮肤的颜色,胸前的伤口,已没有任何感觉。摸摸胸口,也没有了心脏的跳动。 “先生!”小薇看到万俟清明醒来,赶紧叫道。 这时,季于渊从门外走来,身后跟了一头狮子,看那狮子体态修成优雅,毛发雪白,眼睛猩红,煞是漂亮! “好了,你现在已不是血肉之躯,休息会儿,你就一起出去吧!这狮子是史前残暴狮,万兽之王,我给他取名‘叶青’,一叶之青,宇宙之生!他以后只听你的号令!”他转头看着小薇,道:“地府已不是久留之地,阎皇让我安排好你俩的事情以后,命我跟随进入幽冥之渊暂闭,出去的事情就不用我交代了,找个即将去世的女孩,借尸还魂吧!” 第三十一章 羲氏一族 “莫非又有鸟物前来?”想到此时,万俟清明正要凝心闭气,准备迎战,不禁一口乌血夺口而出,喷出丈外有余。 万俟清明当下意识到,每一次的运功之后,必然伴随着身体极端的不适,自从冥界和黄泉大战出来之后,每走一步,心口就犹如千万只蚂蚁毒咬一般,令人煞是疼痛。可是一想到季岚,一想到封云逸和琴文英,还有玲珑皇的惴惴教诲,整个人就充实了许多。撕裂的疼痛感,也减少了几分。 此前只是自已一直忍着,胸前隐隐作痛,也不甚在意。可是,此时,若再运功,面对强敌,根本不可能占的任何便宜。身体遭到魔血反噬不说,一命呜呼就更划不来了! 遂大袖一挥,门窗紧闭。打翻棺椁,棺底朝外,拎起小薇和冥泉,入的棺内,且听他们怎说。 听得些许有人,进得门来,依旧杀气腾腾,却不似先前来人那般邪恶。 这些人,进来后,大概的看了一番,不甚在意! “羲乌,看来我们来晚了!后卿已经跑了,如果来的早,或许我族人协力还能将其收服。现在和氏一族的镇坛蝎蛛已被其蛊惑利用,使其威力大增,看来我们再很难找到机会了。他此次一跑,必会想方设法捣毁我羲氏族坛禁地,赢回魔主降临。”其中一女人满怀愤恨的说。 万俟清明听得此时,已明白先前那人来历,是魔星后卿,此人狡诈多变,心狠手辣,唯利是图。他们所说的“魔主”应该就是将臣无疑。假若依那女人所说,其族人协力便能将后卿收服的话,那这“羲氏一族”也非同一般,还有她们口中的“和氏一族”,这些到底是些什么人,万俟清明不得而知,只有静静的听他们说着。 “是啊!现在看来,根据长老意愿,仅仅依靠我们去对付这些牛鬼蛇神,已经不大现实;我们需要团结更多的神族后裔一起来反抗!” “反抗?”此时,有人哼了哼,讥讽道:“妹妹,你可不要忘了,守陵人不光只有羲氏一族,还有和氏一族,现在和氏一族已经四分五裂,听说其大司命,也就是你那将要结婚的和融,我那准妹夫已经说服长老会的那些老古董,准备倒向魔族一方。我看,咱们也该好好为自己准备条后路了,这样对着干,迟早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别说了!”羲乌显得很生气,却无可奈何。 旁边的人赶紧使了个眼色,羲葵依然不休不止,歇斯底里地说道,“也不是我说你,你也应该为大家想想,在云纳你是羲乌,我不敢说你!但现在在外面,我是你……”莫等羲葵说完,羲乌从腰际抽出软鞭,向棺椁甩去,蓝光闪过,“啪”地一声,彻天动地。整个石棺硬生生被挤成两半。看着眼前的场景,羲葵皱着眉头,一阵疑惑的的呆在原地,不知该说些什么。 万俟清明眼看形势不对,趁羲葵说风凉活之际,已揽着小薇移到墙角。 众人,此时面面相觑,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吓住了。在“羲氏一族”的族人眼里,能够从羲乌的软鞭下逃出生天的人几乎还真没有见过,并且还揽着一个人,这更不可能。 而万俟清明,也愣在原地许久没有回过神来。 眼前这一幕,太让人匪夷所思了。一个个身穿红衣的女孩,红绿打扮,身材如七八岁的小孩般矮小;声音清亮,蓬头青面,与“坟屋”内的景象相配,让人心里有种难以名状的膈应。如此戏剧化的场景,给人一种很不安的感觉,他们似人,似鬼,万俟清明也犯了糊涂。 忽然,羲葵走上前来,厉声问道:“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了一股非人的味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和后卿是什么关系?他从这儿走的时候,你肯定也在这儿,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是,他是……”羲乌紧皱眉头,脸色恍若发青,“赢勾!他是赢勾!” “坟屋”中的气氛,顿时又凝固了起来。 但见,十来个小红孩把万俟清明三人围得个严严实实,见她们横转腾挪,忽上忽下,像一层红色的网织的是密不透风。万俟清明根本不知道能够说些什么,也没有时间让他辩解,这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的时间,便被他眼中的这些“小怪物”不由分说地扑了上来,弄了个五花大绑。 “这女孩你是从哪儿弄来的!看着眼睛,还挺漂亮的!”羲葵两眼放光,以近乎痴迷的神情看着小薇,不由自主的伸出鬼魅般的手指,轻轻地在小薇的脸颊划过。 指甲过处,面纱滑落。众人一片唏嘘,羲葵赶紧后退了几步,像手被烫了似得缩了回去。“这么丑!给谁都没人要!” 万俟清明,有些生气,甚至是愤怒!小薇命运多舛,本应得到更多的同情,他却在这不停地冷嘲热讽。就在这时,羲葵又接着突然冒了一句“况且又是个死人!还抱着,何必呢?”说完,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其他人觉得她说的有点过了,摇摇头暗示她尽量克制克制。 万俟清明这时更加气愤了,自己忍受别人尖酸刻薄的冷言冷语,也就罢了。这些都无所谓,他可以毫不在乎。可是这样说他的朋友,他忍无可忍!无奈自己现在被这些软鞭,困得结结实实,扥也扥不开,任凭你怎么使劲,那软鞭也一丝不懂,反而越收越紧,就好像这东西不停地往人肉里长。 “您就别白费力气了!这软鞭乃上古龙须所做,是我‘羲氏一族’无上镇坛之宝,其功能超出捆仙索不知多少倍!不消两个小时,便可让你催魂夺命乃至化雨归尘,不妨在挣扎试试!” 万俟清明欲言又止,嘴角泛出一丝笑意,轻蔑的说道:“两个小时,你确定吗?” “怎么!”久久没有言语的羲乌,这时略显尴尬的说道。 “你们相信吗?不消两个小时,不到两分钟,你们就会乖乖把我放了!” 万俟清明面色阴沉,气沉丹田,长啸一声,吓得几人重心不稳,险些倒下。其声如钟,屋内器皿、玻璃锃锃作响,似裂开一样,声出十里有余;其音如虎,屋外树木摇曳,飘叶婆娑,惊起万千飞鸟,不禁众人心中不免泛起波澜。 再看,旁边有五六个女人,已经震昏过去;唯有羲乌还能镇定地站着,屏住呼吸,只听得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羲葵和其他一众瘫坐在地,勉强还能维持清醒。 说时迟,那时快,听得门外一声回应。 万俟清明微微一笑,原来是史前残暴狮——青叶!但见它双眼猩红,獠牙毕露,趾高气昂的踩在一个女人身上,大吼一声;吓得羲葵是魂飞魄散,连忙求饶。 羲乌正要反抗,看到青叶脚下的女人一开始吐血,不由得心下一软,欲帮万俟清明松绑。 万俟清明后退几步,怒冲冲的说道:“你们都是什么人?凭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绑了?讲道理不?” 羲乌面色犹豫,有点害怕,有点担心。害怕的是,倘若面前的万俟清明真是赢勾,放他是死,不放他还是死!担心的是,残暴狮脚下的同伴们不知道能否逃生。想到此时,心一横,飞身过去,对着万俟清明脖子就是一爪。登时,万俟清明脖颈处被三条黑线瞬间掠过,渗出血水。 这时,残暴狮一个起身就把羲乌扑倒在地,正要撕咬。 “青叶,退下!”万俟清明命令道,青叶依然做出威胁的样子,不肯罢休。万俟清明喊了一声,方才退下。 羲乌似乎不再害怕,更多的是不解,心里充满着疑团。这个人到底是谁,不是赢勾,他为什么体内散发着赢勾的尸气?退一步来说,“羲氏一族”最为致命的功夫便是大名鼎鼎的“甘渊毒阳指”,难道这个也没用了吗? 第三十二章 羲和渊源 所谓“甘渊毒阳指”,是“羲氏一族”最为厉害的招式,也是避无可避的残招断篇,是其族人未保命而专门设置的利器,况且只有本族领袖才有资格习得。之所以为残招断篇,这还要从羲氏一族和和氏一族的渊源而言。 羲氏一族和和氏一族,远祖时期本就一家。 早在“后羿射日”之前,史书中已经有所记载,《山海经·大荒南经》记载:“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曰羲和,帝俊之妻,生十日,方浴日于甘渊”。 后来,为强化长久不易而建立起来的氏族政权,羲和后代族人分化两大部族,羲氏为女性传承,和氏而为男性继承,两族千余年来互相通婚以保延续。据传于三皇时期,尧曾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两对兄弟分驻四方,以观天象,并制历法。这样说来,也难怪这些女子,身材矮小,形象极其畸形丑陋。 “你到底是不是赢勾?”羲乌侧身卧地,颤颤巍巍地说。 “我怎么可能是那鸟货,我要有他那尿性,你们还能在这?” “那……那……你不是赢勾,你又是谁?你又怎么解释,后卿刚走,你又在这?还有你身边的那两个,他们根本就不是人!”羲乌指着万俟清明身边的小薇与黄泉。 “我们是从冥界而来,”众人听到无不诧异,“从冥界而来”,听到这样的话,想必是任何人都会感到匪夷所思,包括是守陵人“羲氏一族”,虽然她们世世代代,敬奉鬼神,守卫着世家亡灵,却不曾见过什么鬼神。 万俟清明看到众人不解的表情,暗想道:看来这些人是很难相信他们的身份的,何况黄泉和小薇至今未醒,若再耽误时日,不施救治,命运休矣可想而知。当下,若不说服这个领头的,如何才能脱身,另谋他计呢? 于是,万俟清明褪下自己的上衣,接着说:“天有天时,地有地时,人无心时,便可成玄!” 此时,屹立在众人之前的不再是一个身体单薄、文文弱弱的少年,或许在此之前,每一个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是无关痛痒,漠不关心;而此刻,一个经历过死亡与痛苦,一个在人间和地狱穿梭过的人来说,他现在已是浑身散发着紫色的气息,若隐若现的在雾气的包围之中,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让人惧怕的寒意,简直就如亲临地狱一般的尊者。人们无法想象,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模糊中可以看到,有两道气流在来回运行,仿若争斗。 众人不禁问道:“这是……” “这两道气流,其中有一道就是你们所谓的赢勾,而另一道是三生石的主人飓母,现在都已在我体内。当日,飓母为了救我,阻止赢勾借我躯体闯出冥界,遂进我体内已成相克。那么,你能够嗅到赢勾的气息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中一人说道:“对啊,现在想起来,应该此言非虚,难怪月前飓母来到我族,要求我们时刻盯紧镇妖坛,防止即将发生的异变。可没有说是什么异变,难道就是这人所说。” “是啊!妹妹,就像洵美所说,一开始我就劝你,不要动手不要动手,你偏不!一意孤行,你呀,还是太年轻。长老会能选上你,说得好听点,就是他们失职;不好听的,就是他们眼瞎!”羲葵又开始啰嗦起来,令整个现场的人都有点不舒服。 羲乌看了她一眼,了解姐姐的脾气,生来娇生惯养也不便多说什么。刚要开口,羲葵抢先说道:“我看大家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不打不相识啊。从此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有什么事,你就开口,我们定当悉听尊便,唯命是从!” “这还用说吗!先请大家帮忙救救我这两位朋友。他们被一个像蝎子又像蜘蛛的东西咬了,昏迷到现在还没有醒来……”万俟清明合上衣服,揽起小薇,神情较之前显得温柔了许多。 突然,冒出一声:“是蝎蛛!” “哦,这就不难解释!”羲乌说:“蝎蛛本身就是天下至阴至毒之物,经过毒性最强的天竺游走蛛和金沙黑蝎交配炼制而成,捕捉难上之难不说且成功的概率极低,百年才可炼制一例。咬他们的这只蝎蛛,原先是替和氏一族看护镇妖台的圣物,不知怎的竟然被魔星后卿蛊惑利用,肆意袭击我族人,造成多人死亡。我们一行人能够到这,就是跟循这蝎蛛的踪迹寻觅而来。”羲乌站起来,“大哥……请允许我叫你一声大哥。” 万俟清明点了点头。 “大哥,如果你相信我们,请跟我们来。我们会请本组长老全力帮你医治他们!” “好的,既然现在大家都是一家人,那就悉听尊便!” 一行人走出坟屋,进入村子一处别墅暂住起来,这处落其实就是“羲氏一族”设在村子的一个秘密联络地点。说也奇怪,这残暴狮除了具有超强的战斗力以外,还有让人不可思议的辨位跟踪能力。不管主人身在何处,只要一声令下,不需片刻便会出现在危机之刻,以解燃眉之急。 远处望去,此处境颇显偏僻,却也不失落落大方。万俟清明暗想:树叶飘落,落地无声而四维清净,雅致异然;潺潺流水,绕山细流而诗情画意,香风阵阵。按此道理来讲,能够在此次居住或者能够承包得起的人,其身份和长相也不至于斯吧。 羲乌刚到门前,便有人前来开门。 开门人,依然身躯拘偻,形影蹒跚的妇人。 只听那妇人言道:“小姐,长老们正等你们呢!这位是……” “他们的事,稍后再来细说。先给客人安排住房住下,我去见长老们。”羲乌褪下外套,上得楼去。 羲乌所说的长老,就是自羲和氏族分化为“羲氏一族”和“和氏一族”之后,为了防止两族族人相斗相争而专门设立的机构,也是集决策、管理、监察于一体的议事会。 片刻之后,羲乌下得楼来,一脸沮丧。 第三三章 情根难种 但见她老气横秋的脸上多了些许的忧愁,似乎面临何种为难,踌躇不定。 万俟清明坐卧针毡,欲言又止。一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不便打听人家过多家事;二是小薇和黄泉两个现在有不省人事,也不便叨扰他人,另寻烦恼。 此时,一干人等看到自己的二小姐风僝雨僽,闲愁万种,她们面面相觑,却似鱼胶粘口,一字难开。 “妹妹,怎么啦?为何事烦扰啊?是受长老们的气了吗?快告诉姐姐,让我开心开心。”说完还咯咯地笑了起来,这一笑不会因其幸灾乐祸的神态而让人反感,看她佝偻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抖动起来,反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狗仗人势的东西!”万俟清明霍然一惊,回头发现,说话的正是小老头儿——黄泉,“怎么回事?你不是中毒了吗?” 这时,众人不约而同地注意到这个占着尺寸之地的小老头儿,但见他屁股一使劲,一骨碌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目测他身高比这羲氏一族的女眷还矮了一头,附语道:“主人,别怪我这小老头嘴贱。回来这一路上,我越看这尖酸刻薄的娘们儿心里越不舒服,同胞阋于墙外御其侮,她可倒好,整天摆出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 这羲葵可不是好惹的主,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厉声呵斥道:“有哪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敢说姑奶奶的不是。本小姐贵为羲氏一族的大小姐,冰肌玉骨赛潘妃,螓首蛾眉盖萧后,上得了厅堂,打得了流氓,岂容你小老头数落我。不是本大小姐体谅你们,大发善心,不忍心见你们路死街头,好心收留你们……” “姐,别说了,这样有失身份!”羲葵见妹妹出面,也就不便言语。 这几日,羲葵之所以如此恣睢,肆意妄为。不是仗着她贵为羲氏一族大小姐的尊贵身份,更重要的是一旦羲乌与和融拜堂成亲。按照羲、和两族的旧制,若羲乌即为人妇,也就不会插足羲氏事务;而羲葵便会以嫡女的身份顺理成章的成为羲氏一族的当家人。此等行为,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势头。 万俟清明见此,也示意黄泉莫再声张。 羲乌上前,一脸疑惑地问道:“老爷爷,你不是了中毒不省人事了吗?怎么突然间就好了?” 黄泉特意瞅了眼羲葵,洋洋得意的说道:“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我都不会给的,我这命早就献给了我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天尊,无与伦比的偶像,那就是万俟大人。” “得了,好好说话!” “我嘛!山人自有妙计。” “还扯淡!”众人见万俟生气,再看看小老头儿两手在袖间摩挲,滴溜着眼睛在眼眶里颇有意味的打转,颇有滑稽,心中遂不免一喜,便笑逐颜开。 小老头儿见状,也不好意思再耍滑头,遂道:“姑娘问的话,我就说;要是其他某些娘们问,我才懒得说。”羲葵知道黄泉说的就是自己,可也知道此时多说无益,招惹是非,遂自顾瞥向窗外,闭口不谈。 “我本为地狱中人,因瘴气所生,食孽魂而存,适逢大难便可续命还阳,使得岁月周转。今日,我已舍一命,还余八命,剩下的这八次,就是为万俟大人而留的。” 主仆四目相对而笑,“原来如此,那小薇怎么办?” 羲乌说:“和氏一族,善治天下奇毒,不妨一试。” “妹妹,这说得轻巧,你以为和氏一族都是大善人,那么好说话的。虽说羲、和两族这些年太太平平,相安无事,这其中原委,你也知道。除非,你答应和氏一族的要求。” “什么要求,只要能救我朋友,我什么都答应你。” “万俟清明,这个要求你可真帮不了。”万俟清明似乎明白了什么,低头不语,看着病痛中的小薇,无奈说道:“还能有其他办法吗?” 看着万俟叹求的眼神,这是羲乌从未看到过的渴望,她也深深的明白,眼前这位垂死挣扎的姑娘对万俟意味着什么。他们拥有常人无法容忍的外貌,却彼此相依,似乎这也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朋友。 羲葵刚要开口,羲乌抢先道:“时间也不早了,你们忙了一天,还是先休息吧。我去和长老们商量一下,他们应该会有所帮助。” 万俟道谢一番,便被女仆领去客房。 看着小薇痛苦的神情,气若游丝,神情暗淡;不免内心焦灼,不知所措。适时,万俟清明以体内煞气灌输小薇体内,环布周身各大要穴,屏住心脉,防止毒液扩散至五脏六腑。行功毕后,他心情烦躁,遂踱步至庭院,找石凳坐下。 夜晚,清风徐徐,尤其是在这深秋的季节,多添了几丝凉意。月光也显得迷离,伴随着云卷云舒,忽明忽暗;不过,枝叶扶苏,高下有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掺和着流水的冷冷声,倒也有着乡村风光独有的情调。 “不知先生为何事烦扰?如此深夜还不休憩?”听此音,不是羲氏姐妹二人;看此人,也并非今日所见之人。 万俟清明不免心声疑窦,起身忙问:“请问你是?” “先生,莫问我是谁,我也不问先生,只道是烦心罢了,百无聊赖,出来坐坐。”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小姐请坐。”万俟清明待女子坐下,也静坐一旁。 趁着月光,看此女子。 曼妙身材,端庄怡人;面颊秀气,恬羞清纯;秀发披肩,薄纱旗袍。和着秋风夜色,倒也明媚动人,令人心驰神往。其姿色却和季岚不分毫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先生,可知何为宿命?”女子轻声问道。 “宿命,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正义的,虽千万人,吾往矣。无愧于天地,无愧于父母和他人,做了不后悔,这就行了,我是我的感觉。” “可若事情违背自己的心意,本身又不想做呢?” 万俟听得真切,心知此女子必有心事,遂言道:“你是有什么心事吗?不妨告诉在下,看能否帮你开导?”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恋落花,有些事情并非所想,却不得不做,这也是一种宿命吧。” 在晦暗的月光下走动,那女子轻抚面颊,抹上一层淡淡的愁云。万俟清明伫在原地,目光在女子的曲线间缓缓流动,淡淡的香气在空中飘散,不免令人遐想翩翩。 看她脚尖轻点,踏上一级一级的石砌。 第三四章 诡秘家族 人生最难的便是选择,选择一种生,或选择一种死。 羲乌现在面临的就是这种境地,既然无处可躲,不如迎难而上。她仿佛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而此棋局本身就是命中注定的死棋,老天已帮他做了最好的选择。 这一天,羲乌房门紧闭,一直未出;至日上三竿,万俟清明敲的门来,也未曾有人言语。 家里的人却分外忙活,贴红搭喜,全家人一个个都是喜在眉梢,笑在眼里,沉浸在一派欢乐的氛围里。 万俟清明心里明白,这或许就是羲氏昨天所说的要求。 傍晚,羲、和两族贺喜的宾朋手捧好礼,纷沓而至,准备迎亲过门。 此时,万俟清明看得清楚,在娶亲的前头,是一班装备别致的乐队。两面鼓上飘着长长的丝带,挂着云纳族地方特有的珍珠和贝壳做的装饰,一片片鲜艳的孔雀羽,在熠熠生辉的金色火光中悠然飞舞,五彩斑斓,漂亮至极。 旁边一伙人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提着红色的礼盒,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和氏一族为这场婚礼是煞费苦心。百十来火把把整个郊外照的是里外通透,如同白昼。偶尔看到几个黑影在迎亲的队伍里窜来窜去,两支笛子的铜管装饰着金黄色的穗子在火把的晃动中闪出一道道金光。 紧跟着后面五人,为首一人脚蹬高头白马,像过年过节一样打扮的漂漂亮亮,看他面目清秀,白里透红的肤色,想必是个英俊的粉嫩公子,如此装扮总觉得像是个唱青衣的伶人。 后面四个骑马的人,分别是和霄信、和枭义、和殊礼、和柏芝。就是守陵人所说的“和氏四杰”,均白色布衣打扮,长相倒是一模一样,是四胞胎。 他们嘴上的小胡子修得整整齐齐,胡子尖傲慢地向上竖着,包头上漂亮的羽饰活像孔雀开屏一样漂亮。 此四人,其名虽取自儒家“五常”,昭示和氏一族的大忠大勇大恩大恕,唯独缺了一个“仁”,使得这四个怪胎,成为整个江湖上出了名的“鬼见愁”,听其名均噤若寒蝉,见其人都面如死灰。善治天下奇毒不说,个个性情刁钻古怪、竟利用活体做蛊,实为天下所不耻。而万俟清明前几日见到的“蝎蛛”,就是这四兄弟的杰作。 今天,和融竟出动这“四杰”撑场面,和其伶人长相倒真是格格不入。除此之外,因此人伏鸾隐鹄,含明隐迹,久居古墓而不出,更无人知晓他的实力,所以,对整个江湖来说,和融就是一个谜。 在娶亲队伍的末尾,是一些徒步的家仆,衣服上各种装饰沙沙作响,散发着迷人的香草味。还有四辆套驾马车,装载着大大小小的琳琅珠玉。 这就是云纳族的婚礼,之所以选择夜晚,就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守陵人。从坟而出,入墓而居,充满着神秘。 不一会儿,一群人呜嚷呜嚷地聚集在羲氏一族的院子里,火把把整个院子渲染的热闹非凡,一阵阵药草浓烈的香味笼罩着整个队伍。 这时,羲氏一族的长老们下得楼来,三男一女,他们也打扮的分外漂亮。令人诧异的是,据说羲氏一族本应都是丑陋侏儒,不知这四位长老却缘何与众不同。 但见那三位男性长老,均布衣长衫,胸揣金色怀表,一颦一笑,着实让人感到端庄大气。最后那位女人,却是昨晚所见女子,没错,看那女子身着旗袍,外披薄纱,长发披肩,在火把光亮的照耀下美艳动人,娇嫩欲滴。 这场景,看得万俟清明是一头雾水。 “万俟大人,看清楚了吗?”万俟寻声探去,说此话的正是黄泉。 “这羲氏一族的女人也太让人不可捉摸了吧,不是说这羲氏一族的女人都是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嘛,这长老会中怎会有如此美人,真让人不可思议!” “大人,莫不是看上人家了?”黄泉色眯眯(semimi)的看着万俟清明,饶有趣味的说道。 万俟清明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哎!千万莫要取笑于我了!世间能有如此美人,有着让人铤而走险的娇容,是个男人都会动心的。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倒是你,不好好照顾小薇,来此凑什么热闹?” 黄泉笑而不语,眼神中露出一丝狡黠。 但见宾朋间客套一番,万俟清明回到客房,看着小薇生不如死而心生爱怜,不禁长吁短叹。 回想起经历的一幕又一幕,总感觉似乎一切都太顺理成章,又太不可思议。作为马克思大爷的徒孙,居然相信了这世间有鬼,并且还参与进来成了主角。 而自己见到“玲珑皇”之后所经历的一切,像是身处大海漩涡的一叶扁舟,身不由己而又不得不为。 “在救人和杀人之间选择,似乎杀人更容易些。”万俟清明不由得后背发凉,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了这般念头。 此时,门突然开了,一个一道浅绿色的影子闪了进来。 “万俟大人,婚礼要开始了,不去看看吗?” “和是不是来迎亲的吗?怎么在此举办婚礼,成了娶亲?” “一般按理来说,婚礼确实不会在女方家里操办,除非上门;而这羲、和两族毕竟不同普通人家,人家不都是守陵人嘛,所以也就没有那么多规矩,听那些女仆说,在羲氏一族操办,这是两族盟约中规定的。” “盟约?原来如此。” “大人已替小薇护住心脉,暂时不会有恙。救小薇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要看这羲氏一族的长老是否有办法,还要静待“和氏四杰”的同意。” 万俟清明想来确实如此,干着急也不是办法,就随黄泉来至厅堂。恰与和融目光相对,看此人,眼神清澈灵动,像没有微尘的湖水,一副书生气质,倒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 “大人,一会儿有好戏看喽!” “好戏?” 此时,新娘羲乌也已来到厅堂,看她衣着华丽。 第二一章 梦中寻人 “其实这个嘛,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帮你?”封云逸憨憨一笑,扭头合手,装出一副可怜模样,道:“妹妹,大哥我从来不求你,不看僧面看佛面,帮帮小薇喽,我保证只要安叶青回来,我定帮你收拾他。文英,你帮忙说说,你想啊就算你嫁个十八次,第十九次不还得嫁给我嘛! 再说了,你们姐妹俩是貌若貂蝉能闭月,赛比西施可沉鱼,醉若贵妃羞花容,最爱落雁美娇娘啊,都是大家闺秀,何必生着小家家气啊!你要不帮她,叶青能回来吗?” 文英禁不住“噗嗤”一笑,站在一旁久久未能发话的洛秋鹤和大爷一看都是小孩子打情骂俏,也微微一笑,进了房间。 小薇听到“叶青”二字,恍然想到:万俟哥哥说,季岚姐姐善于催眠灵术,能夺人心魄,是表里如一的好姐姐,他还说只要你进入我的思想就可以看到杀我人的容貌。 听到这时,季岚脸泛红晕,看着眼前娇羞羞的女孩,不由心中想道:奈何这女孩口嘴伶俐,说得让人有点不好意思。如果再不帮她,恐怕连自己都说不过去。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女孩梨涡浅笑,媚眼勾魂,便不由得心生嫉妒。 心生一计,道:“让我帮你,也不难,但你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 艾小薇又惊又喜,忙道:“莫说三个,就算三百个,我也答应。” 季岚道:“第一个就是,以后见到安叶青必须通知我,否则,我还会用催魂摄魄之术让你失忆,把记起来的东西冲洗忘掉!” “嗯,还有呢?” “还有的,到时候我想起来再通知你!” 封云逸眼神转向文英,心中暗道:这女人啊!吃起醋的味道可真可怕,难怪人家都说什么蛇蝎女人,最毒妇人心,果真女人发起疯来比男人可怕百倍。 灯光摇曳,微风阵阵,只见季岚玉指稍合,眼睛微张,对小薇说道:“当你触摸黑暗的时候,黑暗也在触摸你。现在睁大双眼,看着我的瞳孔。准备好,你马上进入催眠了,我在你头上的手一松,你就会入睡。往后倒,我会扶住你的,注意!” 小薇听话照做,只感觉季岚松开压在她头上的一只手,便顿时感到全身松软无力睡了过去。 季岚立刻进入了小薇的思想,眼见自己已身处黑暗之中,冷冽的风雨让自己感到一阵彷徨。 她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回到了艾小薇所在的哪个时空,因为小薇已和那个女孩神魂合体,这在一般人看来是无法想象的,一个女孩遭受了如此大的凌辱,被人残忍致死,却毫无怨念,这无论如何也让人想不通。 所以,这也是她答应艾小薇的原因,就是弄清安叶青究竟是如何度化她的。 季岚感到脚下一阵泥泞,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去。恍然间,斑驳的灯光在北方的道路边闪现出来,遂冲风冒寒,向北而行。 越往前走,她感到身心的压迫越发强烈,似乎有股强大的力量在拉扯着自己,不让前进。 忽然,一种嘶吼的哀求声从前方飘来,伴随着胜利般的喜悦,时隐时现。 不知过了多久,越往前走,声音也越来清晰,她加快脚步,转过一个弯角,进入狭窄的巷道。 但见,一个男人头发凌乱,满脸鲜血,张牙舞爪的如同鬼魅一般,像某种祭祀活动;地上的女孩正在费力挣扎,看得出她已经疲惫了,那哭声也有些沙哑。 季岚赶紧奔了过去,离那女孩仅有一步之遥。看到这一切,她的心跳开始加速,原来正如自己的猜想一样,这“食人魔”正是制造“九洞寨”48具无名尸体的罪魁祸首,杀害无数婴孩的恶魔。 昏暗的灯光中,那女孩的面庞已不在完整,血肉模糊支离破碎,惨白的颧骨已显露出来,只有一颗哭红的眼睛闪烁着乞求,另一颗眼珠掉在了地上,被泥水包裹。 季岚看着那“烂脸人”甩出衣袖,无数钢针飞出,却不见回应。 顿时,心急如焚,再看那女孩,闪烁的灯光下,映出她恐惧的瞳孔,无奈的神情下略带抽搐。看到这一切,在烂脸人的心里似乎有着别样的惬意,感受着从未有过的畅快。 只见他躬下身,从泥水中捡起那颗眼珠,满足的欣赏了一番,放进嘴里咽了下去。或许这一刻,只有安静与嘶吼才是对他成就的最佳证明。 季岚不禁长叹一声,眼眶也红了。眼见着女孩在她眼前深受折磨,仅有一步之遥,自己在一旁却无能为力,那“烂脸人”的行为似乎在嘲笑她。她也第一次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无助,什么叫羞辱。也许,鬼神并不可怕,而比这些更可怕的是那冷漠的人心。 突然,狂风大作,浓烟四起,一阵阵骇人的焦炭味迎面扑来,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 她感到无法呼吸,差点昏了过去。 旋即,云淡风轻,一股清新的泥土清香迎面扑来。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身处郊外的一片空地上,淡淡的烟雾缭绕,十米开外有一扇小门,旁边点缀着无数淡黄色的鲜花。 这时,从坡下上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个长得很像安叶青的男孩,后面还有三个男孩,其中一人身形微胖,颏下一部黑须。另外,两人是双胞胎,中等身材,一般清秀,从相貌上看去都是登山者。 季岚赶紧扑了上去,却如同抱着空气一般,猛地一转身,没站住脚又趔趄了两步,竟生生地倒在了地上,也没有痛的感觉。这下,她才意识到自己还在艾小薇的思想里,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 只见这四人上上坡来,蹲在平地的石头上休憩。他们嘻嘻哈哈,却听不到一点声响,似乎就像看默片一般。 这时,黑须男孩走到门边,打开门进去了。 不到一刻钟,男孩像得了魔怔一般踉踉跄跄冲出门来,脸色吓得铁青,对其余三人惊恐的说着,从口型上看去像是碰到了鬼,双胞胎兄弟背起背包打算将要离去。 像万俟清明的男孩,一脸疑惑的样子,不由分说,径自走了进去。 季岚走近一看,房间里有个漂亮的女孩,长得竟如艾小薇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肩窄如削,腰细如束,秀美的颈项露出白皙的皮肤;长眉弯曲细长,红唇鲜润,牙齿洁白,一双善于顾盼的闪亮的眼睛,两个面颧下甜甜的酒窝。只是服饰略有不同。 但见她,身披明丽的红绸罗衣,拖着薄雾般的裙裾,隐隐散发出幽兰的清香,奇艳绝世,恍若神妃仙子,风骨体貌简直与图上画的一样。 眼见那两人说了一会,女孩双手扯开束带,竟欲宽衣解带;像万俟清明的男孩,双颊泛红,不由得上前一步,却似乎想到了什么东西,迟疑地挡了回去。 女孩微微一笑,似乎有点不开心,只见她目露凶光,脸色竟如腊肉一般颜色,甚是吓人。 那男孩却走上前去,抱紧女孩,女孩也恢复了常态,和先前一般。 那二人打开一个旅行包,里面净是纸钱。那男孩从里边拿出一个物件递给女孩,女孩玩在手中,像是拿到了定情物似的,甚是高兴。 细看那物件,竟是奇技“鬼工球”,看球体内还细细地分出了数十层,雕刻游龙活灵活现,更奇的是,每层相互套叠并能自由转动。 想到这时,眨眼之间,自己像是到了婚礼现场。 欢天喜地,鞭炮齐鸣,人们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穿过拥挤的人群,继续往前走,竟看到现场摆了一口大大的棺材,棺材里躺的正是那女孩。 此时,长相酷似万俟清明的男孩在花童的陪伴下,缓缓走进礼堂,来到棺材旁边,在司仪的宣告中,男孩给女孩戴上了戒指。宾朋好友各个表情凝重,没有了刚才的欢声笑语,不少人流下泪来,分不清是哭还是笑。 或许,在大家看来,那女孩是天堂中最美丽的新娘。 季岚这下终于明白了,原来这是“冥婚”,那安叶青和这女孩到底是什么关系?先前艾小薇说见到安叶青第一面感觉很特别是不是和这也有某种关系。 骤然间,狂风大作,烟雨迷蒙。 季岚灵魂回归身体,由于用时过长,耗费精力以致差点虚脱,文英和封云逸看到,赶忙扶她站起;季岚看着昏睡中艾小薇,有更多的话想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第二二章 冰灯玉露 东方既白,一行四人休息了一会儿便相继起床。 艾小薇俊秀的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嘴唇透着紫黑色,看起来很是虚弱。封云逸一大早就跑来跑去,忙不迭的嘘寒问暖。文英看在眼里,心里很不痛快,躲在一边和季岚聊天。 “出去办事了!”文英前脚出门,顺便带出一句话。封云逸给大爷叮嘱了几句,便和洛秋鹤赶紧跟了过来。 墓园建在半山腰的公园内,顺山势逶迤起伏,连天接地,占地规模也不算很大。 微风中远远望去,只见荒草丛生,小径环绕,垒垒荒冢,纸灰缭绕。最初感觉它与一般的墓地没什么区别,棵棵柳树点缀在墓园的角角落落,就像从天上随意飘下的花瓣。 走进去,空间显得极为幽暗,阵阵冷风吹来,冷嗖嗖的,不免让人浮想联翩。 “岚儿快看,那坟冢周边和其他地方为什么区别如此之大。别的坟冢边上一般都载有柳树,为什么它的旁边干干净净,连根草都没有。” 众人向西北角落看去,看那坟冢的墓碑孤零零的站在当中,方圆十步开外寸草不生。墓碑崭新,应该是莫龙生的墓穴,入土还不到两天,居然连片纸花也没有,真是太奇怪了。 “要不,是这块墓地的土质有问题,看它周边土层白白的,应该是石灰土。”封云逸道。 季岚没有理他,心想如果是石灰土,哪个儿子不孝到要把老子放在石灰里做干尸啊。况且,这莫龙生生前家大业大,是数一数二的江湖大佬,家里人不会连一个风水师都请不起吧,这明显是犯忌。 可是,转念一想,建在SX梁山的乾陵,不也是建在圆锥形的石灰岩山体中吗?埃及法老的墓室构造中,也发掘出了大量的石灰成分。莫非,这是有人故意为之。 四人来到墓前,触摸着冰凉刺骨的墓碑,仿佛嗅到了浓浓的血腥,脚步也不由得灌了铅般沉重,众人不由的一怔。 季岚愁眉紧锁,在墓地周围转了转,道:“看来这墓地确实大有文章,据这儿的工作人员说,这儿原本是建造了一个水塘,引自山上的清泉,通过池水可以引流灌溉整个公园内的树木。按道理来说,这水塘的水应该是流动的,可是自从建了这水塘,不见池水流出,但见它就像一个无底洞似的,再灌也灌不满,水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工作人员查找了很多时日,也没有找出原因,最后只能草草了事,把池塘平了造成墓地了。” “那底下是否有暗流呢?”洛秋鹤道。 “如果说没有出口,那只可能有底下暗流在搞鬼。但是,这个墓园恰好位于的是一个背脊山上,倘若有暗流经过,周围山坳里的植被必然呈现异象。当时的工作人员搜罗的当地群众也都找了,十里之外也没有发生任何异常。” “这确实有点邪乎,呵呵。” 听到这时,大家的心里也不免犯了嘀咕。墓园是中国人,最忌讳的地方。自古以来都被人视为不祥之地,而现在这地方更是邪上加邪,莫龙生的坟冢大张旗鼓的建在这里,竟然没人阻止。 洛秋鹤继续说道:“那现在怎么办?” “如果咱们现在动手打开棺椁,势必引起周围人的不解和恐慌,招致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咱们今晚还得待在这儿,等到夜深人静之时再一探究竟。” “晚上!又是晚上!搞得跟拍恐怖片一样!”文英嘟囔道。 “呵呵,有我呢!”文英苦苦的笑着,踹了封云逸一脚。 四人等到夜幕降临,带了工具再次来到莫龙生坟前。 更深露重,听闻暮鸦声声,众人心中更觉得没地了,不知道下一刻会面临什么恐怖的事情。 或许,人们都认为,这些事又和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大可以置之不理;可是,灵异这种事谁又能说得清呢,你一旦接触,它就会时刻缠上你,想在摆脱已属枉然。 “挖不挖,要是不行就回去吧!你年纪挺大的,折腾不起!”封云逸说,“你家里有老有小,没必要陪我们仨搞这些东西!人道是花开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你还是那个啥了,我们也没法交代。” 洛秋鹤哼哼一笑,对封云逸说到:“你小子都不怕,我这行将就木的老身板,还有设么好怕的,这辈子能陪你们娃娃冒下险,也不枉白活一场,不枉白活!” 文英瞪了封云逸一眼:“就算你封云逸现在是‘七色花’的当家的,也不能这么跟洛老说话,再怎么说,他和师父也是平辈兄弟,整天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没个正型,休想让我嫁给你,就算我嫁他个十八次,第十九次也不会嫁给你!” “好的,挖啦挖啦!”说罢,封云逸和洛秋鹤抡起铁铲,挖了起来。 季岚看着好笑,用手电筒把四周照了照。光线所及之处,树影稀稀疏疏如鬼影般随风摆动,偶尔弹出几只乌鸦,甚是骇人。 此时,月光正好洒在坟头,像附在茅草上一般,看起来像流水荡来荡去。说也奇怪,白天坟墓周围一片安静,干净有点死寂,现在不知为何上面飘飞着无数苍蝇。不免让人想到,难道有血的气息? 半个小时过后,棺椁被挖开了。只闻的一股尸骨的腐臭之气扑鼻而来,让人差点呕吐出来,再看那人面目,圆脸暴睁,皮肤猩红。“不对啊?”洛秋鹤道。 众人心生疑惑,看着他,只听洛秋鹤接着说:“你们看,那人身材!” 大家看去,才是才发现,那尸体的长短不及莫龙生的一般,鞋子也被耷拉在一般,头也显得比一般人的小很多,尸身下仿佛若有光。季岚不禁一阵奇怪,跳进棺内,只觉脚下一阵松软,身体不受控制掉了下去。 看到此景,另外三人也慌了神。 原来,这棺椁另有玄机。表面上看去,尸身平稳的躺在棺内,实际上棺板底下装有转轴,一旦外人踏入,棺板受力失衡,便会掉入坑内。 “快来救我,这是假尸!”只听得季岚从里面喊道。 封云逸一慌,在墓碑困了绳索,攀附着滑了下去。约莫到了四米有余,便看清了,这深坑底下竟是世外洞天,底下磷光闪现,甚是明朗。 棺木正对着一口泥塘,只要人掉下,便会越陷越深无法脱身。奈何绳索短了些许,距离季岚还有些距离。但见他用绳索缠住身体使其倒挂,慢慢滑至绳索五十公分处,伸出双手拽起季岚,凛然大吼一声,把季岚甩到了平地上。 接着,身体凭借绳索在空中来回摆动,竟荡了起来,不一会儿功夫便从空中落到地上。 “没事吧!”季岚扶起封云逸。 “没事儿,小意思!”封云逸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洛老,你和文英下来吧,记得绳索换个长的!”听得上面洛秋鹤答应了一声。 “上面没人怎么办?” “我刚在上面四米处的地方看到,这坑里有水流闪现,既然有水流入,那肯定就有出口!那些工作人员定是收了人家好处,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所以才草草了事,说这底下没有暗流。” 长绳甩下,封云逸照顾着把二人接了下来。 “怎么回事?”文英问道。 季岚借过洛秋鹤拐杖,把死尸拉了过来道:“这是一具假尸,开棺的时候闻到的气味其实是尸臭花发出来的。” “尸臭花!”洛秋鹤诧异道。 “对,尸臭花,又名泰坦白星海芋,尽管尸臭花的紫色花瓣非常好看,但只要有人走近一闻,却能熏人一个跟头!它发出的气味就像是腐烂的死鱼或是动物尸体的味儿,令人闻了就想吐,它也正是通过这种难闻的腐肉味道吸引传粉者;而莫龙生所为的‘头’,不过只是一只人面鱼!” “人面鱼!怎么还有这种东西?” “其实也没必要太惊奇,人面鱼最早在韩国QZ市发现,它是鳜鱼和鲤鱼的结合,生出的后代可能就会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现在我考虑的是莫龙生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天我明明看到他在棺椁内面色红润,毛发呈现褐色,难道他还没有死,或者说是以李代桃僵,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不想让仇家找到自己的墓穴的真实所在,而尸臭花和人面鱼这是两种极其难得的物种,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找到的,费尽周折莫非是背后还有更大的阴谋!” 洛秋鹤道:“他莫龙生手握‘七色花’生杀大权,没必要搞这些名堂吧!” “有些人生来他的本性就是为了获得权力,享受权力的独有性,我相信莫龙生一定不简单,师父刚没死几天,他也紧随其后,不有些太巧了吗?或许,他搞这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除掉我们几个!”封云逸正色道。 文英说:“说这些有什么意义?这些事情还是出去以后再说吧!” 洞内边缘绿光片片,甚是明亮。 四人向前方走去,感觉这地面铺满细细的石子,踩上去软软棉棉甚是舒服。 “宝石!”文英高兴的喊道。 众人紧跟前去,见那玩意有手掌般大小,颗颗如葡萄般圆润,一堆一堆,株型紧凑,层次分明,晶莹剔透的窗面纹路清晰,如灯泡般闪亮。文英不禁弯下腰,伸手去抓那玩意,但觉软绵绵的,很是清凉,一使劲竟破碎流出水来。 “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冰灯玉露’!是玉露中的极品,它的颜色像变色龙一样善于变化。”季岚打开手电筒,那玉露突然变成了红褐色,甚是诱人,其他人都不约而同的凑近观赏。 “可以带回去吗?它们好可爱哦!”文英摆出一副娇羞羞的可怜模样。 “冰灯玉露是靠吸收人体的尸气得以生长,一旦接触阳气便会枯萎。这是阴间的光明存在之源,若擅自带出坟冢之物,便会招致大凶之祸!” “那这么说,这地下这么多这种东西,要多少尸气啊!” 众人不禁大吃一惊,说的这时,不远处传来沙沙沙的响声,似有东西向他们这边袭来。 第二十三 泰坦巨蟒 顿时,暗穴中阴风阵阵,如从地狱吹来,让人手臂发麻,无所适从。 那声音颇像是瓦片碎裂的声音,噼里啪啦甚是刺耳,在旷阔的深坑里伴随着幽深的回声来回飘荡,让人分不清东西南北。尸体的腐臭气味如撕破的裂口扑面而来,满腔的血腥气味油然而生,众人凭住一口呼吸静待片刻,此时的气氛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 “看,是巨蟒!”不知谁发出了一声叫喊。 大家目测看去,连死的心都有了。定睛看时,那巨蟒头如鲤鱼模样,体长近二十米,身宽一米有余,通体闪电状的斑纹干净利落,黝黑的鳞片伴着冰灯玉露的光亮明灭可见,只见它像开动的火车般携风带沙破土而出,俨然是一番霸主身份。 所有人都直勾勾的看着远处的巨蟒,不敢有半点声响。 虽然说墓园这一带蟒蛇很常见,好几米长的蟒蛇大家都见过,但身躯如此庞大的家伙还是第一次看到。震惊的同时,众人也万分恐惧。 按理来说,在香港有这么大的蟒蛇,不可能没有人遇到过,这样大的家伙起码需要上百年才能长成吧,可为什么从没人见过呢?季岚透过手电筒的灯光看到远处成堆的骷髅,突然想起什么,赶紧屏住呼吸。 “这下可死定喽!”文英道。 “跑肯定是跑不掉了,大家快往旁边暗穴中跑去!”季岚看到此般情景,头皮发麻也顿时慌了手脚,幸亏平日里走南闯北,见惯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心想也只能随机应变,要知道碰到这种凶险,迟疑一步就算是神仙也得歇菜了,遂急忙说道,“躲得一时是一时吧!” 大家势急心慌,顾不上选择道路,各自躲进了狭窄的暗穴之中。 季岚拉起文英一个箭步,不料脚下一空,身体没了重心,侧身下翻,两人掉进了一个坑体的夹沟之中。奈何这夹沟过于狭窄,仅容两人侧身进入,一旦进入却又动弹不得,很是难受。好处就是,如若被那巨蟒发现,它也无可奈何。 我出不去,你也进不了,想到这时,季岚也心觉侥幸一些。 俩姐妹侧躺在夹沟中,从夹缝中瞄去,但见那巨蟒在昏暗的坑洞内眼泛绿光,如行云流水般快速的摆动着身体,朝琴她们这边方向婉蜒而来。 此时,洞内一片沉寂,唯有远处潺潺流水的声音,时有时无。 那巨蟒循着气味,游到夹沟附近,忽而抬头高耸,对着季岚所在的暗穴,张开血盆大口,一阵狂吼,腥风夹着沙子迎面而来,让人肚中如百肠纠结难以忍受,几乎要吐了出来。 姐妹两人屏住呼吸,看着头顶的巨蟒是如此冷静,似乎在想什么对策似的。 此时,双方僵持在****,一动不动。 封云逸见状,掏出双枪,“噔、噔、噔”几声枪响,子弹正好打在大蟒头上,那家伙受痛,开始变得更加暴躁。要知道封云逸自小就通晓各门武学,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根本不在话下;况且他这双枪现在已经练到的出神入化的地步,一秒钟可以射出八颗子弹,且枪法精准弹无虚发。 一时间,沙石卷起,噼里啪啦打在人脸上很是疼痛,文英急忙转过脸,看着身下压着的季岚,满脸尘土,两颗豆大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 “岚儿,我,我觉得咱们今天,今天是不是都会”,文英开始变得有些歇斯底里,不知所云。 纵然一身男孩装扮,奈何女儿本性在这个时刻真情流露,不忍会让人产生怜爱之心。随着她恍惚的眼神,身边周遭的空气似乎都被一种哀伤的情绪所凝结,短短的一句话,其中包含有多少对回忆的伤感以及对她未来生命和幸福的迷茫和失落。 “没事儿,别哭,相信吉人自有天相,老爹在天之灵会保护我们的!”季岚安慰道,看着那巨蟒已转向封云逸方向发起攻击,身体在空中来回摆动躲避枪子。 “我没哭,是沙子进眼睛啦……” 洛秋鹤也附身在岩穴之后帮着封云逸,神出鬼没般时进时出。 不可思议的是,那家伙居然如铜墙铁壁一般,伤不得分毫,也不流半点血迹。想到这时,季岚始觉如果一味这样耗下去,死的将不是一两个人,可能他们四个不会葬身这蟒口之下,也会活生生被憋死。 “姐,咱们上去,帮铁哥一把,”她凭着自己的经验,抽出匕首,“先上去相机行事!”文英右手手腕反握灵翼,顺着岩层的纹理扎进去,借助季岚的支撑力,右臂一使劲边站了起来;季岚也照葫芦画瓢站了起来。两人身体紧贴夹沟侧壁,只能凭借双腿双脚慢慢地腾挪爬上了地面。 看得这时,那巨蟒竟不顾枪林弹雨的冲击,似发疯似的避也不避地向洛秋鹤方向袭来。洛秋鹤大惊失色,急忙转身躲进岩穴之中。电光火石之间,“哗啦啦”一声,尘土飞扬如土墙倒塌一般,那家伙竟硬生生撞将上去,头插进岩穴。再看时,已把洛秋鹤啣入口中。 那洛秋鹤也不是就此认命的主,只见那拐杖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把利剑,就在那巨蟒颌骨交错吞咽的那一刻,洛秋鹤擎起利剑速度极快地直直的插入那巨蟒眼睛。巨蟒受痛,血口大开,洛秋鹤一着不慎竟被那家伙生生的吸了进去。 或许,人来到这世上要足足花费两刻钟的时间,而死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三个人顿时愣在原地,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竟是如此残酷。 那巨蟒眼睛受创,却依然不休,只见俯下身体,转向季岚这边。这时,众人一阵心凉,慌乱中都忘记了一件重要且最致命的事情。 原本还庆幸这家伙双目失明后就会看不见“猎物”,三人可趁机逃跑。现在却手心发热,头皮发麻,原来这巨蟒的视力本来就非常差,或者可以说,它根本不需要靠眼睛去辨认方位,那充其量就是个摆设。在它的眼睛和鼻孔之间有能够感知温度变化的器官,这些器官让它能够感知到其它动物发出的温度,从而准确无误地捕捉到猎物。巨蟒不仅能够在广度上感知温度,还能在深度上感知温度,从而在完全漆黑的夜晚也能够准确地捕捉猎物,这种能力无疑是及其致命的,只要你散发出温度,就不会逃过蟒蛇的捕杀。 想到这时,季岚和文英灵魂像被抽空了似的,完全没了意识。 正在这时,洞口传来一声急剧的鸟叫声,如划破黎明的黑暗一般穿进人的耳膜。再看那巨蟒如同受到惊吓慌不择路,企图逃跑。 就在疑惑之时,从墓坑的天口涌进无数条色彩各异的毒蛇,漫天飞舞,气势惊人。掉在泥潭的毒蛇如泥鳅一般轻易的摆脱出来,众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难道是这巨蟒受痛,惊醒了周边的毒蛇前来搭救? 她们已手握武器,心想反正是一死,也不能轻易送进这些家伙口中。 这个时候,千万条毒蛇呼啸着从季岚和文英身边游走,奇怪的是这些毒蛇仿佛没有看见她们一样,疯狂地冲向那巨蟒。那架势看起来并不像动物的本能互相残杀,也不是食物链的角逐,它们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如有人指挥着一样。 再看时,水潭附近似乎若隐若现闪出一个人影,那人影旁边站着一头狮子,但见它身高一米有余,体长三米,四肢修长,通体雪白,煞是漂亮。 正看得目瞪口呆之时,无数毒蛇爬满了巨蟒的身体奋力撕咬,突然巨蟒疼痛的在穴中嘶吼,甚是凄惨。突然,巨蟒从前方腾空而起,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顿时充斥着整个洞穴。幻想中一般,那人影骑着狮子缓缓走来,优雅从容。 此时,那人影的面容开始变得清晰,大家的表情又惊又喜。看那人丝发雪白如银,身披白袍,长发仅束,一缕刘海遮住了半边面庞。季岚赶紧跑过去,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推着她。那狮子一声怒吼,前脚举起,毛发直立,一种不怒自威的威严,让人不由得后退几步。 “好久不见!”那人低着头抚摸着狮子,平静地说。但见他目光从地面闪过,身旁的毒蛇规规矩矩纷纷离去,远处的水潭边剩下的只有那巨蟒的骸骨。 听得仔细,这明明是安叶青的声音,奈何却又如此陌生。季岚不禁眼含泪珠,望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人。 季岚心中一震,泪水瞬即涌了出来,她猛地跪倒在地,哭着喊道:“你到底怎么了?为何不认我!”声音已是哽咽,像个孩子似地无助而绝望。那人把目光转到了她的脸上,文英清楚的看到,像见鬼一般惊吓道:“你的脸!” 众人这时透过那人的白发,赫然发现那人的脸色是黑的。准确的说,是半黑半白的阴阳脸。 第二六章 十世转轮 万俟清明想要表达,却不知该怎样去抒发他的感情。 没有呼吸的他,没有了心脏的跳动。一连串的问号在他脑海中不停浮现:这“裂口女”真正的身份我还没有搞清楚,先生就让我和他出去。 她生前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又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或许她该不会是虐待狂吧? 这说不清叶道不明的情况下,先生又给了我一头叫“叶青”的狮子保护我,从这名字看来,我万俟清明能得先生如此器重。 朝闻道,夕死可矣!冥府的这一次经历也可谓是平生一大幸事,就是立刻灰飞烟灭也觉得值了。 只是这岚儿,以后和我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只能当做路人了。 就算我现在有能力去赢得她对我的芳心,而她要的幸福我又怎么保证的了,又有什么资格去期待这份爱情。 “另外,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告诉你们,十殿阎罗都已经追随阎皇进入幽冥之渊,以图从长计议,什么时候能出重新付出,这个暂时还不能确定。为了维护整个冥界的应有的秩序,肃清嚣张之徒,阎皇为此指定一人作为阴阳行者,随心行驶于光明和黑暗之中,惩恶扬善。” “先生这个人莫非就是这小哥哥?” 小薇和季于渊纷纷向万俟清明看了一眼,但见他一双点漆般的眼中流露出几分诡异的神色,再看其面颊,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心中不胜一阵叹息;两个人倒也有点定力,这一瞬间并没有露出惊讶的深色,似乎是在意料之中,他们早已知晓了会发生此种情况。 看万俟清明双目呆滞不动却又阴气十足,呈现出一蓝一红两种颜色,很是奇怪;清瘦的面庞,半侧颇显暗淡。 季于渊心中暗道:也真是难为这孩子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造成的。真是可怜了我那岚儿,还没有看到她嫁人,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呐!我这做的到底是错还是对啊?季于渊也不仅对自己产生了怀疑,眼睛里流露出一下歉疚。 “先生,有什么就说吧,我扛得住!” “清明,相逢是种缘分,自从你我相识,我就一直告诉我自己,你万俟清明今生就是我的人,谁都不能动!谁知祸福难料,现在落到这般境地。”季于渊低下头来,顿了一会儿,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感到对不住别人。 “心脏剜除以后,你以前的疼痛感会即可消除。可是,由于在你体内现封印存有赢勾和飓母的两大元神,二者不能及时合二为一,阴阳难以调和。所以,会在你的脸上显露出来!以后,你可能永远都无法见人。” 万俟清明面色平静,嘴里不觉说出:“无生无往,无色无相,无阴无明,无动无静,先生,不必自责,其实从飓母带我来到冥界的那一刻,我已看透一切,生死不在,则欲望不在,这不就是一个简简单单那的道理吗?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季于渊听完,闭了下眼睛道:“现已得阎皇急令,因你身怀犼神三分之一的残魂,也只有你能与女魃、将臣、后卿抗衡,所以临危受命,特命你为阴阳行者,主宰世间诸灵魂魄,度化世人,降伏四方,号称十世转轮王!” “第十殿不是转轮王薛吗?”小薇问。 “十世转轮王手握十殿阎罗生杀大权,可不不必禀报阎皇施以刑杀!” 季于渊似乎看到了胜利的希望一样,两眼炯炯发亮,从袖间费力地扯出一把人手形状的东西,上面还带着血。 对万俟清明道:“这把刀是六百年前意大利的一个疯铁匠所铸,他将自己妻子的右手砍下做成刀柄,后又将儿子肋骨做成刀刃,并把自己的小腿骨做成刀柄,献给了当时的债主,三天后债主发疯将自己一家人全部烧死了。一般人得到此刀,需以鲜血喂养而增其魔性,若控制不住,则反受其累,人全都会发疯,而且会像受到诅咒一样一家人全部莫名其妙地死亡!所以,这把刀取名‘鬼手’,鬼手,诡手也,是以杀神无形,杀魔无形,杀鬼无形。” 万俟清明胸中一震,不知是喜是悲。原来这****运砸到人头上的时候,都会让你失去珍贵的东西,除过生命,还有人世间最珍贵的情。看那刀,隐隐作响,就像饥饿的跳蚤着急的想要跳进人的体内,一饮而尽。 季于渊似乎看出了万俟清明的不安,只听他继续说道:“不过你不必担心,因为你体内已经具有了毁天灭地的魔性,只是还没有发挥出来。倘若假以时日,必将慑服于它!” 万俟清明接过“鬼手”,只见那刀刚一到手,真像跳蚤一样快速的钻进人的手臂。登时,感觉手臂像撕开了一道裂口,在体内乱窜,手臂一时发麻,难以忍受。 季于渊见状,从残暴狮“叶青”身上提起一件白色大袄,披在万俟清明身上。原来,这白色大袄起初是披在狮子身上,和狮子的毛发是一个颜色,一般外人若不细看还真开不出来。 顿时,万俟清明感到一股暖流在体内翻腾,舒服了许多。 “这是罗生衣,可助你抑制魔性,抵御强敌,抵抗人怪侵扰。” 万俟清明摸摸衣服,只觉得它如羽毛般飘逸轻盈,披在身上完全没有重量,反而给人一种很不踏实的感觉,似乎并不像季于渊说的那般神奇。 季于渊看得明白,只见他手臂后曲,“啪”的一声一记响拳击出,重重得打在万俟清明胸口。说来奇怪,万俟清明不觉任何疼痛,季于渊拳风贴身,如抹了油一样从身上滑过,绵软无力。 季于渊眼中微有红丝,足见其甚是劳瘁,还不等万俟清明起身,便匆匆转身离去,只听道:“彼岸花开七色天,一叶青山莫问路。但得能为天下雨,白云原自一身轻。” 万俟清明看着小薇,四目相对,不禁低下头来。 “小薇,你是否愿和我同去?” 小薇点了点头,随即低下眉来,微微一笑。顿时,媚态横生,艳丽无匹,不禁让人小心肝砰砰直跳。 两人身跨白狮,小薇在前,万俟清明在后,宛似仙侣般一路南行。 个把时辰过后,两人已至黄泉,但见泉边血一样绚烂鲜红的花,铺满泉水两旁,伞形花絮向外翻卷,倒披针形,且有花无叶,甚是可爱。 “这是哪?”万俟清明问道。 “地狱之门,从这儿就可以出去。此花,乃死人花,是冥界唯一的花。花香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在黄泉路上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又因其红得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 “这花为何只有花,没有叶?” “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花开时看不到叶子,有叶子时看不到花,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相念相惜永相失,如此轮回而花叶永不相见,也有着永远无法相会的悲恋之意。 从前,一个长相奇丑无比的鬼差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可正因为他丑,姑娘并不爱他,出于爱恋,他只有把姑娘囚禁起来。后来,来了一个武士,用剑斩杀了鬼,救出了姑娘并与她相爱。鬼的血溅在乱草丛中,一种红黑相间的花从此便在这里绚丽地绽放开来,这里也就是死去的人忘却今生情缘,转身投胎来世的地方。 爱情,大概也是如此,只因为彼此爱得不同,就要葬送很多很多,也要忘却很多很多。” “原来如此!” “小哥哥,情况不对,此地乃冥府重地,必有重兵把守,奈何却如此安静,你不觉得奇怪吗?” 再看这时,那黄泉如长龙般竟活了起来。 第二七章 大开杀戒 霎时,那长龙状的怪物如水墨画一样的模糊,又犹如油画色彩绚丽在空中挥洒开来。 但见它在空中翻转腾挪,忽上忽下,煞是嚣张。声音听起来似泥石流从天际漫下,令人胆战心惊。两旁的“死人花”也随之变色,大片大片,鲜红如血,颜色变得更加深了,像流动的鲜血猩红欲滴,暗暗中发出令人着迷的香味,让人不忍拒绝。 “噬魂香!”小薇忙用手捂住口鼻,后退几步,有了几分怯意。 万俟清明定了定神,向身旁的残暴狮“青叶”看去,见它也不躁怒,躬下身体,站在原地,嘴里发出嘶嘶愤怒的声音,似乎在审时度势准备给怪物致命一击。 这时,怪物在他们头顶盘绕了几圈,僵持了几秒。 此时的情景,简直诡异之极,虽然除了声音以外,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动静。然而在感觉上,好像是有千军万马,正在惨烈厮杀一般。 忽然,它附身探出头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人头顶。万俟清明见状,来不及多想,出于本能反应,赶紧单臂盖头。手臂猛然的一下抽筋,像是针扎的感觉。 再看时,原来“鬼手”已从万俟清明体内钻出,在他们周身织出了一道无形的密网,护个严实。一看到这,两人登时觉得眼前的情景,妙哉之极。 只见那怪物在密网外面绕来绕去,紧紧地缠在外面,越转越快,全身所发出的聲音,也越发刺耳。可是那怪物纵然使尽全身气力,却无可奈何。相比之下,足有一种,老虎吃天,无处下口的感觉。 “小哥哥,看来这‘鬼手’是在保护你,它已经和你融为一体了,是时候该出手了。” 万俟清明虽然见多识广,前世的记忆也已被飓母唤醒。但是眼前的景象,处处透着诡异,无此庞大的怪物,如黄汤般在空中飘来飘去,无头无尾,发出凄厉刺耳的响声,看了也不免让人心惊肉跳。只是一时之间,他也不知该如何去。 那怪物的叫声,也越来越密,时而如千军万马在战场厮杀,震耳欲聋;时而如孩童般哭泣,深怨幽艾;时而如苍鹰俯瞰天地,居高临下。 “青叶”五指扣地,颈上鬃毛,一一耸起,看起来使它的身子比平时大了许多。此时,只见它一跃而起,冲破“鬼手”布下密网的护佑。身未转头先转,只听一声大吼,阴风乍起,整个地府好像都掀翻起来。 这时,万俟清明凛然傲立,也已“鬼手”在握,并没有钻进体内。方才,季于渊赠送邪刀之事,那刀刚一到手,就瞬间钻入他的手臂,看得不是清楚。此时再看,那邪刀长不足四十公分,三分之一为女人右手骨骼所制,手指纤细,指甲修长;三分之一为肋骨所做,刀身弯曲;另三分之一在中间为刀柄,刀柄上还长了个活的眼睛,一闪一闪的甚是骇人,就像是握着女人的手臂似的。 那怪物不由得在空中颤抖起来,像云团遇到微风一样忽忽悠悠,飘忽不定;周围血红色的“死人花”也瞬间变了颜色,颜色由血红入丹,由丹变粉,由粉成白,不一会儿全都变成了白色,大片大片的红花中渗出血水,汇集在黄泉沟。 小薇心中想道:这“死人花”又叫“曼珠沙华”,象征着死亡的前兆;而白色的花则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曼珠罗华”,象征着天堂的来信。现在死人花由红变白,这是从来没有见过有过的奇怪现象。 《金刚经》有云,释迦牟尼成佛之时,大地震动,诸天神齐赞,地狱饿鬼畜生三道的许多苦厄,一时休息,天鼓齐鸣,发出妙音,天雨曼陀罗花,摩诃曼陀罗华,曼殊沙华,摩诃曼珠沙华等。至此,释迦牟尼已成就菩提道果,遂开始教收徒,传授他所证悟的宇宙真谛。 随即,远远看去,黄泉水流动了起来,血红色的上下起伏。两人正在感到奇怪之时,黄泉沟里发出“咯咯咯”母鸡般的声音。接着,无数条像蛇一样的东西从沟里铺天盖地疯狂地爬了出来,移动速度之快,就像飞的一样。 看那些“蛇”,头上长有类似公鸡的肉冠,身长尺余,围可数寸,身上体色不一,都有条状斑纹,纷纷直立上身,爬了过来。 小薇也看得目瞪口呆,就算鬼神似乎也从未看过此等景象。 “这是鸡冠蛇,奇毒无比,中者必死。一旦人惹它之后它就会跳起来比人高,没它高就死定了,如果你比它高它自己就会逃,不会伤人。千万不要跑直线要拐着弯跑。” 只见那鸡冠蛇异常迅猛,发出怪声,叫声如母鸡“咯咯咯”,鸡冠由红变紫。口吐黄烟,所经之处,白花皆变为褐色。传说它的毒无解,知道“鸡冠蛇”习性的人自然不会鲁莽捉蛇,唯恐躲避不及的。 可是,还不等小薇说完,群蛇已逼近两人身旁。万俟清明见状,二话不说,只见那“鬼手”在他手中上下翻飞,左砍右挥,风声萧萧,所指之处群蛇纷纷断裂。有些蛇飞到他的身上,莫名其妙的像中毒了一样瘫软在地。殊不知,人的潜能都是在危急关头被激发出来的。这“罗生衣”可真不是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是抑制魔性,抵御强敌的宝物。 “青叶”围在小薇身边转来转去,像保护心爱公主似的。但见它眼泛红光,顾盼生风。张开大口,嘴里发出黑烟赤焰,逼得周边的鸡冠蛇不敢向前半步。这些鸡冠蛇眼看落不到半点好处,纷纷回头逃离而去。 说也奇怪,这些蛇刚一转头。一只草色“鸡冠蛇”,趁残暴狮“青叶”放松之际,突然回头,伴随着小薇“啊”的一声,就在这刹那之间,“青叶”转身一跃,跳将起来,一口咬住了那蛇的尾巴,吞咽了下去。小薇受疼,登时背部发麻,说不出话来。 万俟清明见状,只见他面无惧色,气也不喘。整整两个时辰过去,面对无数毒蛇强攻,他整个人也没有半点疲惫,反而杀的更加卖力。隐隐约约又听他说道:“无生无往,无色无相,无阴无明,无静无动,大开杀戒!”只听得后面四个字“大开杀戒”声音浑厚,响彻寰宇般震彻四方,令人生畏,连有些小蛇竟承受不了,瘫软死去。 随即,自言自语道:这些东西再杀也是杀不干净的,我虽有宝衣护体,不受毒蛇侵扰,但奈何如此众多,来了一拨又一波,照这样下去,我非耗尽体力不可。 小薇身负剧痛,趴在“青叶”身上,听万俟清明说的似佛似道,但也听不明白万俟清明到底说的什么意思。只见他不顾虫蛇食咬,奔向黄泉沟深处。 原来,深沟处正有一条比这些大数倍的蛇,虽不算巨大,从颜色上看去却也毒性十足。 万俟清明和其斗至片刻,佯装后撤,翻身来了一个回马枪。直刺大蛇头下位置,大蛇登时没了精神,顺势倒下。结结实实地按住大蛇头部,再要刺去,那大蛇却一溜烟的从他身下抽走。回头看时,一缕青烟飘散,一个小老头抚着胸口,气喘吁吁地瘫坐在地上。 待万俟清明飞扑而上,那小老头忙求饶道:“大爷饶命,饶命!”再看那些无数毒蛇,纷纷为之沟边,一动不动。 万俟清明一怔,怒声道:“你是?” “先生可记得扬州十日,《纸花店秘录》!” 万俟清明起初听得仔细,这声音以前在哪儿听过,就是想不起来。可一听到《纸花店秘录》,顿时茅塞顿开,原来这小老头就是扬州会堂上送他书的人。 万俟清明又惊又喜,自己所有的疑问终于等到有人解答了,可这小老头的具体身份,还是心存疑惑。 第二八章 五魂山上 “青叶”驮着小薇走了过来,沟边的鸡冠蛇也纷纷让道,“黄泉大人,怎么是你?” 老头轻轻地咳了两下,挪了下身体,靠在土塬上,说:“没有我,怎么能激发他的潜能呢?” “那你这样做,至于吗?差点把自己的老命都送掉了!”万俟清明不解的问。 “什么叫至于,什么又叫不至于?能为转轮王大人冒险一次,这是我今生的荣幸啊!” 黄泉大人暂时忘却了疼痛,一脸谄媚的样子,万俟清明不知道这黄泉大人在冥界是出了名的好口才,虽然看起来整天变出一副玩世不恭,阿谀奉承的样子。 其实他这个人,心眼本质不坏,脸型长得和性格一样,就是个小、圆、油、滑。 “别人都说,善于奉承别人的人都会欺负弱者,欺负弱者的人也必是奉承别人的人。我这个人虽然长的是尖小圆滑,可是这是妈生爹养的,我能决定吗?不信你问问小薇,我黄泉大人欺负过别人吗?” 万俟清明也觉得好笑,却笑不出来;转头向小薇看了看,小薇笑着点了点头。 黄泉大人看出,这万俟清明虽然和小薇认识时间不长,甚至也不知晓小薇真实的身份。但刚才小薇受到毒蛇食咬,冒死抢救小薇的那一刻,可以看出万俟清明对小薇是有点感情的。即使他现在体内蕴藏毁天灭地的魔性,不受蛇毒侵蚀;倘若被这些鸡冠蛇吞噬肉体,撕咬肌肤,就算你命再硬也必死无疑。 “看看咱们的小薇姑娘,美如天仙,容光照人,俏丽动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出水芙蓉,倾国倾城,如花似玉艳丽中又透着几分清丽,清丽中又透着几分女子与生俱来的秀美,皮肤粉腻如雪,冰肌玉骨,仿佛是画中才有的粉雕玉琢的脸蛋儿。只须俏目一回眸,那鲜花便绽放万紫千红;只须丹唇稍开启,那黄莺便婉转珠玉佳音;只须蛮腰轻摇曳,那翠柳便飘拂春风几度。” 万俟清明脸色一沉,稍觉不对;看小薇不由得侧过头,抚摸了一下脸蛋;那狮子两眼怒视,轻抬前右掌,牙缝里咝咝作响,黄泉大人始觉说错了话,一脸苦笑,话锋一转,赶紧说道:“我想不通的是,刚才我让徒子徒孙倾巢出动,逼您发挥最大潜力,却不知您为何最后不管不顾,直接攻打小老儿我呀!” “审定有无,与其虚实,随其嗜欲以见其志意。微排其言而捭反之,以求其实,贵得其指。阖而捭之,以求其利。或开而示之,或阖而闭之。开而示之者,同其情也。阖而闭之者,异其诚也。可与不可,审明其计谋,以原其同异。简单来说,就是观察对方,诱敌深入!”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要害呢?” “打蛇打七寸嘛!”小薇好像还未刚才的话生气,没好气的说。 万俟清明接着说:“小薇说的没错,蛇有七寸,在头之下,腹之上,觑得清,击得重,制其要害之处,则必成。” 黄泉大人正要开口,小薇有些生气:“行了,别奉承了!我都受伤成这样了,也不看看我!” “哦,哦,哦!”黄泉大人拄着一根小拐杖,屁颠屁颠的跑过去,那狮子猛一转身,吓了一跳,险些栽倒。小薇脸贴狮子的颈部,轻轻地抚摸了下狮子的鬃毛,“青叶”才变得安顺了起来。 黄泉大人递给小薇一个小瓶,小薇“咕咚”喝下。不一会儿,小薇就恢复了体力,神清气爽。 小薇看了眼万俟清明,示意想要离开。 万俟清明走了过来,正要跨上狮子转身离开,一旁的黄泉大人急忙说道:“大人,以后我决定跟着你了,你到哪儿,我就到那儿!” “不是,你这跟着,也不方便呐!”小薇劝道。 “现在你们也看到了,这地府就没法待了,你们不会让我这孤寡老人在这地方残烛灯灭吧?况且,如果大人需要帮个忙,我可是理想中的不二人选啊!跑个腿干个什么,我是很乐意的哦!”看着黄泉大人一副可怜样,小薇也不太忍心,便看了眼万俟清明。 万俟清明方才想到,这老儿一说二弄得,夸来夸去的把自己都给绕进去了,心里想问的都绕忘了。于是,说道:“好吧!多个人多个帮手!” 万俟清明从狮子身上下来,想让黄泉大人上去,毕竟年纪大了。 黄泉明白他的意思,忙推辞道:“这个不敢,这个不敢,小老儿我走着就行了!” 三个人边走边聊,也不知走了多少时辰。 黄泉大人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了,原来世界末日的传说并非是子虚乌有,只是这发生的地点不在人间,而在冥界。其实,从万俟清明一出生,整个冥府的人早都知道了,也被一些邪恶势力暗中盯上,万俟清明就是平息世界末日的唯一人选,这些年也都是小老儿一直守护着他。 还有,他和季于渊在XC的那次相遇也不是偶然,是早已计划好的。《纸花店秘录》不止是记录了一些简简单单的咒语,这是一部流传在始祖家族的千年密卷,它维系着整个尸族的荣耀,也是冥界急于解开的千古谜团。 羊肠小道,路途崎岖,犬牙交错,洞中连洞,隔了好长时间,终于见到一丝亮光,是盗墓后留下的残穴。三人从坟冢出来,寒风凛冽,冷气嗖嗖,想必是已经到了冬天,奇怪的是,周围却未曾下雪。 看不远处有一关隘,门楼上大书“五魂山”三字。 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刚下过一场细雨,空气被洗得清亮透彻,环顾四周,满眼青翠,郁郁葱葱。各个坟墓隐没在苍松翠柏之间,孤零零的,甚是冷清。周围没有人,从山下往上看,路边那条长长的青灰砖阶上,滋生了一层浅浅的青苔。除此之外,整条山路一尘不染。 三个人休整一番,换了行头,留下“青叶”暂在墓中。 天黑了,身后的坟墓变得黑糊糊阴森森的有些恐怖,此时一片死寂,周围静得有些瘆人。突然,“呱———”地一声,头顶传来一声怪叫,汗毛乍起,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原来,不过是一只归巢的夜鸟而已。 从山上往下走,是一个自然村落。村子里住着一些人家。暮色中,一位赶着羊群回家的老太说,她家已经在这里繁衍了几代。据说祖上是给皇室看坟的,后来就在这山坳里生了根。关于“五魂山”的故事,村子里有个瞎眼的老头知道最多。 于是,在这位老太的指引下,三人来到了瞎眼老头的家。 第二九章 初到坟屋 距离瞎子老头家还有一百来米,那老太猛然停住脚步,说不再过去了。 三人远远看去,这瞎子老头家所处的位置还真有点邪性,道路蜿蜒向下,就像是鹅脖子似的又弯又长,两边除了梧桐树和厚实的密草,还有坝子一样的石壁,羊肠小道上居然没有一个路灯,树枝把天遮的严严实实,不漏一丝光线。 几个人面面相觑看了又看,也不便多说什么。 看月光模糊,夜色见黑,送走老太,便相伴前去。 只见道路两旁,荒草丛生,艾蒿遍野,都有一人多高,严严实实地像堵草墙,就算有人藏在里面,也很难被人发现。漫步前行,总会发现密密的树丛中夹杂着些许火红的枫树,道路还飘洒着无数没有腐败的叶子,走过去脚下发出“喳喳”的响声,还会渗出水来,有点粘粘的感觉。 “倘若夏天,没有蚊子,这的风景确实独一无二的美啊!”黄泉大人摇头晃脑,深吸了一口气,十分享受地说道:“是吧,薇薇小主?” 小薇微笑着看了眼万俟清明,两人四目相对,没有理会。 走了一段,分叉口的不远处闪出一家门户,沿坡而上,夹在苇草之间。 正门前的台阶很高,穿过几棵干瘪的树干,需仰头眯着眼才能看清大门,宽度向上至门前逐渐变窄,视觉效果上显得很陡峭,也很隐约。 黄泉大人霍然一惊,不由得后退几步,看不远处一口大坑,边沿的石块打磨光滑,错落有致,就像废弃的人工湖似的,“好家伙!这门怎么是这个样子,怎么建的跟个坟一样?” 看那门户,确如黄泉所说,这房屋砖瓦黯淡无光,正面的墙体并不是平的,而是三个连在一起的弧形迎面顶过来,好像要把迎面走来的人拱回去一样。 而且,整栋房屋的左右两侧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与正面伸出的弧孵墙面夹角显得如刀锋一般尖锐,门前的树木根根笔直,上面就是叶冠,没有有分支,就像是祭拜烧的香烛插在那里,阴气十足。 “冲煞啊!冲煞啊!”黄泉摸了摸稀疏的胡须,摇摇头,摆出一副算命先生的模样,饶有意味的说道。 “什么叫冲煞啊?”小薇不解的问。 “这种设置在传统风水讲究上,是很犯忌讳的,种树也是稍微化解的办法之一,但是你看正冲房屋两侧寸草不生,如焦灼一般;再看这几棵树,像不像死人上香的感觉?” 小薇点了点头。 黄泉接着说:“中国传统的建筑学讲究的是一个“敛气”,也就是说,模仿自然界山环水抱的形态,将气机收拢住,平和稳定地流转,如此才适合居住。 这个房屋,不讲内敛,反将气机外放形成冲煞格局的,只有军事建筑才这样。更荒唐的是,旁边那口大坑,可能曾经就是一口人工湖,旁边还有几个人形建筑,蹲在两旁——这在建筑学中更是大忌,因为只有陵墓前摆放的才呈如此格局。” 小薇抱紧双臂,感觉很冷的样子说:“难道这就是,是坟墓!” “咱们本来就是鬼,还怕个死人吗?” “要知道人吓人,吓死人;鬼吓鬼,吓跑鬼呀!如果这真是一个坟墓,那刚才引路的老太又会是什么呢?莫非她也是鬼?” 万俟清明脸色依旧半黑半白,年纪轻轻的他自从冥界出来,头发也大半如雪,容貌便愈发瘆人,骨骼也愈发精细。 只听他说道:“其实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不可捉摸的人心。刚才在来的路上,我特地留意了一下,在这荒林草木之中,时有白雾飘散,尸气蔓延,而那老太并未有任何异常,也没有死尸的气息,看样子她确实是个好心人。或许,她也知道这个地方存在着异常,所以走到半道就回去了。” “哈哈,我就知道,英明伟大的转轮王肯定早有了对策,你老人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耳听八路,眼观四方,我黄泉就是个小跟班,打打下手了!” “小哥哥,怎么又是老人家了?” “年龄上说,肯定是你的小哥哥了;可是,在我黄泉大人的心目中,转轮王大人有毁天灭地之能,晓天地万物之事,他所知道的东西是我们几辈子也修不来的!自然,也就是老人家了!” 万俟清明觉得黄泉说的有点言过其实,没有在意。只见他表情凝重,听也没听,便快速地穿过香蜡一样的树干,来到那门户,破门而入。 在人的大脑中,理智和情感是支配人类行为的两大动力因素,能进行客观思考的能力就是理智,以情绪为基础的心理便是情感;当两者的天平不再平衡时,要么通天彻地,无所不能;要么优柔寡断,妇人之仁。而在这一刻,体内已有先古残魂的万俟清明,倘若尸气侵袭,则会丧失情感,愈发精神。一般人当过重的尸气侵蚀人身,都会不太适应,大多会因为动植物腐烂后生成的瘴气而疟疾缠身,甚至死亡。 两人紧随其后,一先一后进得门来。 看着屋内,无灯无光,伸手不见五指。 黄泉大人双手摸着墙壁,跳来跳去,废了好大周折,终于找到电灯开关。此时,眼前的景象不由得让人一怔,脊梁骨顿时感觉凉飕飕的。 就在房屋左边刚入口的地方,有一排长长的排列架,架子上放置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有大有小。里面分类装了各种人体脑组织及器官,有心脏、肺叶、手指、小孩的头颅和大人的眼珠,隔着玻璃就可以看到一些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切片。 陈列架的底下放着一个大盆子,里面还装着未解剖完的残肢断臂,两个硕大的头颅,发出阵阵令人窒息的腥臭之气。 除了这些,“坟屋”内并无其他异样,似乎这像是人体研究所,或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勾当。放眼望去,圆形的室内,大概有四间房子,门都大开着,或许并没有意想中的那么可怕。不过,在右手边拐角处,有条三米左右的小道,里面隐约发出声响。 打开了小道的电灯,可以看到门上贴了一张长长的封条,上面什么自己却也看不清楚。 “没有理由的!”黄泉大人又发话了。 “没有理由?”小薇借问道。 “为什么只有这一间是是贴着封条的,房门紧关,为何会发出声响?” “是有声音,我也听到,可能是老鼠啊!” “不,不!”黄泉摇了摇头,紧蹙眉头,说“你仔细听!” 这时,周围一片安静。三人听得清楚,房间内是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声音出现在里面。有淫笑的声音、谈话争吵声、求救的呼喊声。大家一阵疑惑,放轻脚步,慢慢的打开房门。 但见里面空无一人,只有几床担架散乱的停在房间。 黄泉躲在万俟清明身后,探出头来,瞄了几下,说:“这可能是个藏尸库吧!” “看样子,应该是的!”万俟清明说。 小薇从黄泉背后轻轻的挪了出来,不解的问:“那些诡异的声音又该如何解释呢?” 黄泉大人摸了摸几根寥寥无几的胡须,一副深沉的口腔道:“人间偶语,天闻若雷。据我所知,天坛三音石可以集一人之声发出三人之音,或者更多。而这个‘坟屋’很可能也是这个原因,由于建筑的巧合导致在这个房间产生了声音的反射聚点。大概贴封条,也是为了不让人进的!” “看!那儿还有一个小门!”小薇指着房间的左边角落说。 第三十章 金井玉葬 三人循光探去,但得此时周遭一片寂静,“坟屋”里的空气也凝固了,除了脚步和地面“呲呲”的摩擦声,连呼吸声也变得悄然而紧促。 从窗口的缝隙看去,天空已然是漆黑一片,没有星光,斑驳的树影形似狐魅的手抓随意地摇曳着。 月光从窗口扫进,荒凉的地面,让人感觉到一丝丝冷意,犹如月光下的雪地般,弥漫着萧杀、冰冷的气息。 在这诡异的空间之内流动着一股腐败的味道,不是臭味,更像是霉味,又夹杂着一丝缥缈的香气,令人甚是不解,就如同迈入久未开启的空荡荡没有尸体的坟墓时能够闻到的那样。 黄泉低下头,看着地面,一半是以石灰、粗沙、糯米浆为材质混合而成的黑褐色地面,而另一半光滑洁白,是上等的汉白玉,缓缓言道:“此处看来,必有贵胄之气!” 再看时,三人均已发现,脚下之物,确是停放在坟屋内的一张汉白玉棺床,在棺床的上面,他们发现了一个没有打穿的方孔。小薇伸手进去一摸,摸出一个挂着玉坠的荷包和一些散落的铜钱。 黄泉顿时明白,“‘金井玉葬’!” “何为‘金井玉葬’?黄泉大人,这有何讲究!”小薇轻轻地放回手里所取之物。 “此长型方孔,中间填有黄土,也就是选择墓穴时的第一铲黄土,或以他物佐之,叫做金井。在棺椁四周和棺椁内放有玉石,或者在死者口中含有玉石,称为玉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古人认为金井可以沟通阴阳,交流生气,而玉葬能够保持尸体不腐烂。由此来说,此棺之内,还必有玉石。让人费解的是,普通村子怎么会有如此贵重之物,价值连城的汉白玉,连带这举世稀有的金丝楠木,我现在更加确定,这瞎眼老头祖上必是大富大贵之人,不然一个小小的坟屋之内其构造怎么可能如此奢华!” 看那棺材是紫红色的,闻到些许香气;上头描了金花,惟妙惟肖,非常细腻。 万俟清明走上前去,将撬杠缓缓地伸进了棺木开裂的缝隙,屏住呼吸,用力一撬就把它撬开了。里边平平整整躺着一个人形,有头,有胳膊,有脚,盖着被子,一尘不染,干净的和活人一般。 只是这笑容—— “呵—呵—呵——” 众人大吃一惊,猛然后退几步,黄泉和小薇被他们自己看到的东西惊呆了,嘴角抽搐,张口结舌发不出声音来。顿时,两人感到一阵眩晕,全身麻痹,不由自主的瘫软在地。 那是怎样的一张面孔啊! 万俟清明不由得心里咯噔一下,鬼手出袖,在半空盘旋,伺机而动。 一身黑色的衣服,身上悬挂着的诡异的锁链,这个人型的的怪物漂浮在半空中,黑色的迷雾包裹了他拘楼的身躯,占据了整个门框的所有空间。 那声音与其说是听到的,不如说是直接在他的脑中响起:“你为什看到我这样害怕?十世转轮王?” 接着,他以极快的速度,攸忽之际,甚至看不见他的移动,就直逼万俟清明面前,那种感觉令人窒息,清晰的面孔也赫然显现,根根毛发倒竖,不是长得,就像插在头皮上,倒竖的眉毛直冲两鬓,猩红的眼睛,青色的面庞,笔挺的鼻子下面是一丝诡异而令人颤粟的微笑。 “呵呵呵……从你刚才进来的样子我就知道,你在害怕,为什么一言不发,你是不是已经知道我的存在!” “他是……他是……”万俟清明愣了一下,旋即清醒过来。“为何他从棺材出来,悄无声息,我居然没有丝毫觉察,他到底是什么人,是鬼?是魔?是灵?还是僵?我为什么嗅不到他任何的气息,难道在整个异界还有十世转轮王不了解的事情。他太可怕了,但却有如此的熟悉?” 万俟清明不敢往下去想,他现在担心有可能在思虑之余,自己已身首异处。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担心,不仅仅是为自己,还有不知何因而倒下的黄泉与小薇。 “你是将臣,还是后卿?”这时,万俟清明和黄泉才看到,一直手指大的虫子从棺材慢慢地爬到了那人手上。“难道就这东西,让黄泉和小薇丧命于此?它到底是什么东西?一个小东西尚且如此,其主人的实力真是不可揣摩,难以度量! 从地狱出来的第一场硬仗,命运不会就在此歇菜了吧?”从现在的局势看来,掌握神鬼妖灵生杀大权的十世转轮王,与面前这位无名先生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万俟清明想到于此,不觉头皮发麻,不知所措。但见那虫子长相奇特异常,通体黑色透亮,如蜘蛛样疾行,如毒蝎般张狂,所到之处无声无息,待你发现它的存在之时,也正将昭示寿终正寝。 那人目光呆滞,如死鱼般盯着万俟清明,好像让周身的一切都封冻了起来。 这时,“鬼手”救主心切,还没等万俟清明反应过来,以挟风带雨之势直刺那人脑门。 奇怪的是,那人显得异常冷静,站在原地依旧一动不动;肩上的小东西,亮出锋利的毒刺,一副挑衅的样子。 只见那人忽然伸出右手,如打太极般在对着“鬼手”绕了三圈,“鬼手”想被绑缚在半空之中挣扎许久。 此时,“坟屋”内的景象和刚才死寂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房间内的停尸床吱吱作响,瓶瓶瓦罐在台架上摇摇晃晃,有的器物发出刺耳的“滋滋”声,有的发出的清脆的破裂声音,连整个“坟屋”内的墙皮几乎要揭了下来。 看之于此,“鬼手”亦如出生的小鸡,被那人玩弄在手掌之间,显得甚是痛苦。万俟清明双手握拳,脚下生风,携千钧之力劈向那人。离奇的事情又发生了,在“十世转轮王”的强势之下,那人又无影无踪;掌掌劈空,令万俟清明恼羞成怒。 忽然,万俟清明后背猛遭一击重拳,不是重拳,因为那人根本就没有近其身体的十步之内。万俟清明身体不受控制,被那人抛了出去。脚下发力,却不想身体未稳,一个趔趄,脑袋结结实实的被摔在了石棺之上。顿时,汉白玉上裂出一道破痕。若非,其体内有赢勾和飓母元魂支撑,恐怕此时早已成为一滩烂泥。 “动作太慢了,一切都太生疏了!以你现在的实力,根本还没有资格知道我是谁!没有了“鬼手”,你能经得起我几招?” 万俟清明微闭双眼,凝神聚气。 慢慢地,整个坟屋之内,瘴气四溢,气温急速下降。 “招魂!”那人怒声喝道。“你以为这点伎俩能敌得过我吗?” 但见万俟清明站在原地,右手指向眉宇之间,低头默念“招魂咒”:“荡荡游魂,何处留存,三魂早降,七魄来临,河边野处,庙宇村庄,宫廷牢狱,坟墓山林,虚惊怪异,失落真魂,今请山神,五道游路将军,当方土地,家宅灶君,吾进差役,着意收寻,收魂附体,帮起精神,天门开,地门开,千里童子送魂来,轮王在世,烦请速来。” 此时,那家伙似乎有点不耐烦了。 不知不觉,坟屋四周的亡魂厉鬼即被被召唤而来,万俟清明顿觉精神百倍,通体晶莹,熠熠生光。 那人见状,饶有意味地说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老子今天就先饶了你,不跟你计较;到老子心情好时,再来较量。” 话音未落,人早离去。 万俟清明犒谢鬼魂业毕,不消一刻,天空乍亮,云淡风轻。 两位同伴却依然未醒。 “喳、喳、喳”,屋外传来了阵阵脚步声。从声音听去,煞是急促。 第三一章 羲氏一族 “莫非又有鸟物前来?”想到此时,万俟清明正要凝心闭气,准备迎战,不禁一口乌血夺口而出,喷出丈外有余。 万俟清明当下意识到,每一次的运功之后,必然伴随着身体极端的不适,自从冥界和黄泉大战出来之后,每走一步,心口就犹如千万只蚂蚁毒咬一般,令人煞是疼痛。可是一想到季岚,一想到封云逸和琴文英,还有玲珑皇的惴惴教诲,整个人就充实了许多。撕裂的疼痛感,也减少了几分。 此前只是自已一直忍着,胸前隐隐作痛,也不甚在意。可是,此时,若再运功,面对强敌,根本不可能占的任何便宜。身体遭到魔血反噬不说,一命呜呼就更划不来了! 遂大袖一挥,门窗紧闭。打翻棺椁,棺底朝外,拎起小薇和冥泉,入的棺内,且听他们怎说。 听得些许有人,进得门来,依旧杀气腾腾,却不似先前来人那般邪恶。 这些人,进来后,大概的看了一番,不甚在意! “羲乌,看来我们来晚了!后卿已经跑了,如果来的早,或许我族人协力还能将其收服。现在和氏一族的镇坛蝎蛛已被其蛊惑利用,使其威力大增,看来我们再很难找到机会了。他此次一跑,必会想方设法捣毁我羲氏族坛禁地,赢回魔主降临。”其中一女人满怀愤恨的说。 万俟清明听得此时,已明白先前那人来历,是魔星后卿,此人狡诈多变,心狠手辣,唯利是图。他们所说的“魔主”应该就是将臣无疑。假若依那女人所说,其族人协力便能将后卿收服的话,那这“羲氏一族”也非同一般,还有她们口中的“和氏一族”,这些到底是些什么人,万俟清明不得而知,只有静静的听他们说着。 “是啊!现在看来,根据长老意愿,仅仅依靠我们去对付这些牛鬼蛇神,已经不大现实;我们需要团结更多的神族后裔一起来反抗!” “反抗?”此时,有人哼了哼,讥讽道:“妹妹,你可不要忘了,守陵人不光只有羲氏一族,还有和氏一族,现在和氏一族已经四分五裂,听说其大司命,也就是你那将要结婚的和融,我那准妹夫已经说服长老会的那些老古董,准备倒向魔族一方。我看,咱们也该好好为自己准备条后路了,这样对着干,迟早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别说了!”羲乌显得很生气,却无可奈何。 旁边的人赶紧使了个眼色,羲葵依然不休不止,歇斯底里地说道,“也不是我说你,你也应该为大家想想,在云纳你是羲乌,我不敢说你!但现在在外面,我是你……”莫等羲葵说完,羲乌从腰际抽出软鞭,向棺椁甩去,蓝光闪过,“啪”地一声,彻天动地。整个石棺硬生生被挤成两半。看着眼前的场景,羲葵皱着眉头,一阵疑惑的的呆在原地,不知该说些什么。 万俟清明眼看形势不对,趁羲葵说风凉活之际,已揽着小薇移到墙角。 众人,此时面面相觑,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吓住了。在“羲氏一族”的族人眼里,能够从羲乌的软鞭下逃出生天的人几乎还真没有见过,并且还揽着一个人,这更不可能。 而万俟清明,也愣在原地许久没有回过神来。 眼前这一幕,太让人匪夷所思了。一个个身穿红衣的女孩,红绿打扮,身材如七八岁的小孩般矮小;声音清亮,蓬头青面,与“坟屋”内的景象相配,让人心里有种难以名状的膈应。如此戏剧化的场景,给人一种很不安的感觉,他们似人,似鬼,万俟清明也犯了糊涂。 忽然,羲葵走上前来,厉声问道:“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了一股非人的味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和后卿是什么关系?他从这儿走的时候,你肯定也在这儿,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是,他是……”羲乌紧皱眉头,脸色恍若发青,“赢勾!他是赢勾!” “坟屋”中的气氛,顿时又凝固了起来。 但见,十来个小红孩把万俟清明三人围得个严严实实,见她们横转腾挪,忽上忽下,像一层红色的网织的是密不透风。万俟清明根本不知道能够说些什么,也没有时间让他辩解,这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的时间,便被他眼中的这些“小怪物”不由分说地扑了上来,弄了个五花大绑。 “这女孩你是从哪儿弄来的!看着眼睛,还挺漂亮的!”羲葵两眼放光,以近乎痴迷的神情看着小薇,不由自主的伸出鬼魅般的手指,轻轻地在小薇的脸颊划过。 指甲过处,面纱滑落。众人一片唏嘘,羲葵赶紧后退了几步,像手被烫了似得缩了回去。“这么丑!给谁都没人要!” 万俟清明,有些生气,甚至是愤怒!小薇命运多舛,本应得到更多的同情,他却在这不停地冷嘲热讽。就在这时,羲葵又接着突然冒了一句“况且又是个死人!还抱着,何必呢?”说完,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其他人觉得她说的有点过了,摇摇头暗示她尽量克制克制。 万俟清明这时更加气愤了,自己忍受别人尖酸刻薄的冷言冷语,也就罢了。这些都无所谓,他可以毫不在乎。可是这样说他的朋友,他忍无可忍!无奈自己现在被这些软鞭,困得结结实实,扥也扥不开,任凭你怎么使劲,那软鞭也一丝不懂,反而越收越紧,就好像这东西不停地往人肉里长。 “您就别白费力气了!这软鞭乃上古龙须所做,是我‘羲氏一族’无上镇坛之宝,其功能超出捆仙索不知多少倍!不消两个小时,便可让你催魂夺命乃至化雨归尘,不妨在挣扎试试!” 万俟清明欲言又止,嘴角泛出一丝笑意,轻蔑的说道:“两个小时,你确定吗?” “怎么!”久久没有言语的羲乌,这时略显尴尬的说道。 “你们相信吗?不消两个小时,不到两分钟,你们就会乖乖把我放了!” 万俟清明面色阴沉,气沉丹田,长啸一声,吓得几人重心不稳,险些倒下。其声如钟,屋内器皿、玻璃锃锃作响,似裂开一样,声出十里有余;其音如虎,屋外树木摇曳,飘叶婆娑,惊起万千飞鸟,不禁众人心中不免泛起波澜。 再看,旁边有五六个女人,已经震昏过去;唯有羲乌还能镇定地站着,屏住呼吸,只听得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羲葵和其他一众瘫坐在地,勉强还能维持清醒。 说时迟,那时快,听得门外一声回应。 万俟清明微微一笑,原来是史前残暴狮——青叶!但见它双眼猩红,獠牙毕露,趾高气昂的踩在一个女人身上,大吼一声;吓得羲葵是魂飞魄散,连忙求饶。 羲乌正要反抗,看到青叶脚下的女人一开始吐血,不由得心下一软,欲帮万俟清明松绑。 万俟清明后退几步,怒冲冲的说道:“你们都是什么人?凭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绑了?讲道理不?” 羲乌面色犹豫,有点害怕,有点担心。害怕的是,倘若面前的万俟清明真是赢勾,放他是死,不放他还是死!担心的是,残暴狮脚下的同伴们不知道能否逃生。想到此时,心一横,飞身过去,对着万俟清明脖子就是一爪。登时,万俟清明脖颈处被三条黑线瞬间掠过,渗出血水。 这时,残暴狮一个起身就把羲乌扑倒在地,正要撕咬。 “青叶,退下!”万俟清明命令道,青叶依然做出威胁的样子,不肯罢休。万俟清明喊了一声,方才退下。 羲乌似乎不再害怕,更多的是不解,心里充满着疑团。这个人到底是谁,不是赢勾,他为什么体内散发着赢勾的尸气?退一步来说,“羲氏一族”最为致命的功夫便是大名鼎鼎的“甘渊毒阳指”,难道这个也没用了吗? 第三二章 羲和渊源 所谓“甘渊毒阳指”,是“羲氏一族”最为厉害的招式,也是避无可避的残招断篇,是其族人未保命而专门设置的利器,况且只有本族领袖才有资格习得。之所以为残招断篇,这还要从羲氏一族和和氏一族的渊源而言。 羲氏一族和和氏一族,远祖时期本就一家。 早在“后羿射日”之前,史书中已经有所记载,《山海经·大荒南经》记载:“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曰羲和,帝俊之妻,生十日,方浴日于甘渊”。 后来,为强化长久不易而建立起来的氏族政权,羲和后代族人分化两大部族,羲氏为女性传承,和氏而为男性继承,两族千余年来互相通婚以保延续。据传于三皇时期,尧曾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两对兄弟分驻四方,以观天象,并制历法。这样说来,也难怪这些女子,身材矮小,形象极其畸形丑陋。 “你到底是不是赢勾?”羲乌侧身卧地,颤颤巍巍地说。 “我怎么可能是那鸟货,我要有他那尿性,你们还能在这?” “那……那……你不是赢勾,你又是谁?你又怎么解释,后卿刚走,你又在这?还有你身边的那两个,他们根本就不是人!”羲乌指着万俟清明身边的小薇与黄泉。 “我们是从冥界而来,”众人听到无不诧异,“从冥界而来”,听到这样的话,想必是任何人都会感到匪夷所思,包括是守陵人“羲氏一族”,虽然她们世世代代,敬奉鬼神,守卫着世家亡灵,却不曾见过什么鬼神。 万俟清明看到众人不解的表情,暗想道:看来这些人是很难相信他们的身份的,何况黄泉和小薇至今未醒,若再耽误时日,不施救治,命运休矣可想而知。当下,若不说服这个领头的,如何才能脱身,另谋他计呢? 于是,万俟清明褪下自己的上衣,接着说:“天有天时,地有地时,人无心时,便可成玄!” 此时,屹立在众人之前的不再是一个身体单薄、文文弱弱的少年,或许在此之前,每一个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是无关痛痒,漠不关心;而此刻,一个经历过死亡与痛苦,一个在人间和地狱穿梭过的人来说,他现在已是浑身散发着紫色的气息,若隐若现的在雾气的包围之中,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让人惧怕的寒意,简直就如亲临地狱一般的尊者。人们无法想象,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模糊中可以看到,有两道气流在来回运行,仿若争斗。 众人不禁问道:“这是……” “这两道气流,其中有一道就是你们所谓的赢勾,而另一道是三生石的主人飓母,现在都已在我体内。当日,飓母为了救我,阻止赢勾借我躯体闯出冥界,遂进我体内已成相克。那么,你能够嗅到赢勾的气息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中一人说道:“对啊,现在想起来,应该此言非虚,难怪月前飓母来到我族,要求我们时刻盯紧镇妖坛,防止即将发生的异变。可没有说是什么异变,难道就是这人所说。” “是啊!妹妹,就像洵美所说,一开始我就劝你,不要动手不要动手,你偏不!一意孤行,你呀,还是太年轻。长老会能选上你,说得好听点,就是他们失职;不好听的,就是他们眼瞎!”羲葵又开始啰嗦起来,令整个现场的人都有点不舒服。 羲乌看了她一眼,了解姐姐的脾气,生来娇生惯养也不便多说什么。刚要开口,羲葵抢先说道:“我看大家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不打不相识啊。从此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有什么事,你就开口,我们定当悉听尊便,唯命是从!” “这还用说吗!先请大家帮忙救救我这两位朋友。他们被一个像蝎子又像蜘蛛的东西咬了,昏迷到现在还没有醒来……”万俟清明合上衣服,揽起小薇,神情较之前显得温柔了许多。 突然,冒出一声:“是蝎蛛!” “哦,这就不难解释!”羲乌说:“蝎蛛本身就是天下至阴至毒之物,经过毒性最强的天竺游走蛛和金沙黑蝎交配炼制而成,捕捉难上之难不说且成功的概率极低,百年才可炼制一例。咬他们的这只蝎蛛,原先是替和氏一族看护镇妖台的圣物,不知怎的竟然被魔星后卿蛊惑利用,肆意袭击我族人,造成多人死亡。我们一行人能够到这,就是跟循这蝎蛛的踪迹寻觅而来。”羲乌站起来,“大哥……请允许我叫你一声大哥。” 万俟清明点了点头。 “大哥,如果你相信我们,请跟我们来。我们会请本组长老全力帮你医治他们!” “好的,既然现在大家都是一家人,那就悉听尊便!” 一行人走出坟屋,进入村子一处别墅暂住起来,这处落其实就是“羲氏一族”设在村子的一个秘密联络地点。说也奇怪,这残暴狮除了具有超强的战斗力以外,还有让人不可思议的辨位跟踪能力。不管主人身在何处,只要一声令下,不需片刻便会出现在危机之刻,以解燃眉之急。 远处望去,此处境颇显偏僻,却也不失落落大方。万俟清明暗想:树叶飘落,落地无声而四维清净,雅致异然;潺潺流水,绕山细流而诗情画意,香风阵阵。按此道理来讲,能够在此次居住或者能够承包得起的人,其身份和长相也不至于斯吧。 羲乌刚到门前,便有人前来开门。 开门人,依然身躯拘偻,形影蹒跚的妇人。 只听那妇人言道:“小姐,长老们正等你们呢!这位是……” “他们的事,稍后再来细说。先给客人安排住房住下,我去见长老们。”羲乌褪下外套,上得楼去。 羲乌所说的长老,就是自羲和氏族分化为“羲氏一族”和“和氏一族”之后,为了防止两族族人相斗相争而专门设立的机构,也是集决策、管理、监察于一体的议事会。 片刻之后,羲乌下得楼来,一脸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