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术里的妖怪 一、冤魂:人死之后三魂归天,七魄归地府,但是人死的时候在特别的地方或是特别的时间内就有可能引聚怨气,这人死之后咽下的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吸入了怨气那人的魂魄就会化为冤魂。冤魂本身是没有思维的,他们只会按着生前自个的意念做事,所以要是有人被冤魂附身,多半是因为生人先冲撞到了它们。 二、恶鬼:冤魂的进化体,当冤魂存在有些年头的时候就会有道行,而其本身也会因此而开了灵智,有了自己的思维,这种鬼怪会主动攻击生人,会占据人的身体修炼。 三、修仙畜牲:修仙畜牲的种类很多,其中比较有名的就属黄大仙和狐仙,其中的成因那是因为一些畜牲活的年头长了或者是偶然间遇到什么奇怪的风水格局得以领悟天地间阴阳五行的道理,最后沦入妖道,这种畜牲的智力只比冤鬼高一些,有一定的本能思维,不过却和恶鬼差上好大一截。这些玩意平时居于深山之中,要是遇到一些特别的情况会附上附近生人的身上修炼,像农村中闹的撞客多半和修仙畜牲扯上关系。 四、旱魃:远古就传说的东西,传说曾帮黄帝打过天下。道教中亦有关于其记载,说其出现的地方往往会引起方圆百里的范围内大旱,而在清朝的时候在湘西和江西一带要是出现大旱的话,当地的居民多半认为是有脏东西修炼成旱魃,所以都会找当地一些跳大神的去坟地进行一种叫做“扫旱”的仪式,具体过程史料中记载不详,书中说的一些对付旱魃的方法,只是咱道听途说再加上一些幻想自个捏造的。 五、尸魁:修仙畜牲的一种,只是这种修仙畜牲道行比较低下,不说修炼,就是上人身的本事也没有,于是就打起了尸体的主意。不过大伙可不要小看这种玩意,尸魁只要找到上了年头的尸身的话就会道行大增,尸体的念头越久远,尸魁的道行就越高。打个比方要是给尸魁上了一具战国时期的古尸身的话那是比恶鬼还要厉害! 六、无主游魂:是一种比冤魂还低级的脏东西,因为死的时候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所以魂魄还能存留在世上,只是这种魂魄身上没有怨气,所以不会像冤魂一般执着于生前事,本身只会没有意识地到处游荡。 七、鬼宗身,人身体可容纳两魂十四魄,而凡是被恶鬼上身过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后身上的生魂就会被赶出体外,躯体为恶鬼完完全全所侵占。鬼宗身在外国基督教的解释里头被解释作为恶魔附体,上身者力大无穷,比之之前的冤魂和畜牲冲体着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最基本的特征是两眼泛黑,看不到瞳孔。 八、胡塔克,肥大的甲虫,身上竟然会奇怪的带着道教中所说的“仙气”,被其钻入体内的人会出现即将成仙前“阳灭”的症状,但是一般情况下被附身的人并不会成仙,相反他们会死得非常惨。在新疆当地人眼中,这胡塔克是胡大的儿子,而对于外国人,他们对于胡塔克又有另外一种称呼——圣甲虫。 九、水猴、“水鬼”俗称“水猴”,中国民间传说中一种潜伏水中的怪物,遍体长毛,红目黑面,据说是溺死水中的人的冤魂所化类似伥鬼的鬼怪,必须以溺毙一人来代替,入水力大无比,上岸则无缚鸡之力,常变化各种物体于水中吸引人靠近,乘机将人拖入水中溺死。 由于生前几乎都是意外溺水而死的,水鬼通常都具有相当多的怨气。所有的水鬼都会在适当的时机寻找另外一个替死鬼,好让自己可以投胎转世。由于水鬼长期蛰伏于水中,所以身形特别肿胀,但是并不会影响他的行动能力。水鬼会喷出自己腹中渗了尸毒的水作为攻击武器,而另一种常见的攻击模式,就是将腹中充满尸毒的水炸开伤害敌人。 三魂七魄 人的精神分而可以称之为魂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魂为阴,魄为阳。其中三魂和七魄当中,又各另分阴阳。三魂之中。天魂为阳,地魂为阴,命魂又为阳。七魄中天冲灵慧二魄为阴为天魄,气魄力魄中枢魄为阳为人魄,精英二魄为阳为地魄。 三魂当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天地命三魂并不常相聚首。七魄中两个天魄两个地魄和三个人魄,阴阳相应,从不分开。并常附于人体之上。其实人类的七魄,实际上就是藏密所说的位于人体从头顶到胯下会阴穴的中脉之上的七个脉轮,七个能量场。其中天冲魄在顶轮,灵慧魄在眉心轮,气魄在喉轮,力魄在心轮上,并同时与双手心和双脚心相连。中枢魄在脐轮,精魄在生殖轮,英魄在海底轮。人体的七魄同由命魂所掌。命魂又称为人魂,或者色魂。人类生命就是从此命魂住胎而产生的。命魂住胎之后,将能量分布于人体中脉的七个脉轮之上。而形成人的七魄。魄为人的肉身所独有,人死之后,七魄随之消散,而命魂也自离去,生命即以此告终。 人的命魂,透过七魄中的天冲灵慧魄主思想,主智慧。透过气力二魄和中枢魄,主行动。通过精英二魄主身体主强健。唯中枢一魄,乃为七魄的中心。人的命魂就依附于七个脉轮之上。 人身中命魂与中枢魄的联系最为密切,所以中枢魄也称为命魄,在人体内部,天冲灵慧二天魄之阴,与精英二地魄之阳交,而产生人魄有形之气力。在人身外部,则是因天魂之阳,与地魂之阴交合,成命魂。并同时三魂相合,主人无形的命运。运是由人的天地二魂联合,主人命的好坏和强弱。命则是人的命魂,支持自身的天地二魂,运发的旺盛与兴衰。运由命所主,命由运所发。运无形而命有形,运与命复合,则构成人类完整的生命体。 运主虚空,命主实相。凡人命运的好坏,在于人的命与运是否生合或者相制约。若是运强过了命,不去生扶自己的命,并反而压制命,则人身七魄的天魄地魄人魄也必不相生。此人必表现为命薄和体弱。若得命强过运。而能使得运不得不去生扶自己的命。则人身七魄之天魄地魄人魄必得相生合。人就会表现得身强命旺,人的根基必深而厚,此等行者,修行才易于成功。 命魂乃七魄之根本,七魄乃命魂的枝叶。魄无命不生,命无魄不旺。命魂是人身的主魂。天地二魂的聚合产生命魂而生人,命魂终结时又分出阴阳。并回归天地。天魂主光,地魂则是天魂的光照射在人命魂之上所形成的影子。所以地魂又称为影魂。无光不成影,无影不成相。修行人若能修得命运融合,天光与地相才能与人的色魂相合。如此人体眉心的灵慧之魄,才能得以显现出天魂地魂的形象。如此人的天地二魂常在外而所见的一切相,才能得以在人的大脑和天眼里显示出来。因为天魂和地魂既能依附与肉身而显化万象,也能脱离肉身而自由存在,所以人的天魂和地魂也称为身外化身。 其实每一个人的眉心轮天眼都是打开着的,眉心轮又称为月轮。月本身就是一个开着的目。目又为眼睛。所以月轮眉心原来就是一个开着的眼睛。月无日不明,月若得日目自明。此乃命魂得天魂的光合,若月能同时兼得地魂的影。月明之中自能成相。此即是千光之眼千眼明。 命中之日在左而不在右。意即日出东方,明月西沉,早晨之大象。倘若日在月左,虽则能明。右日之明乃为暮晚之象,明不能久,不若早晨之朝日,明能长久。此朝乃万佛所朝,大道所归,也即是大日如来之所在。 地球上的所有人联合构成了人类社会,那么所有人类的天魂和地魂也分别构成了类似于人类社会的社会。天有天的规律。地有地的法则。由每一个人的天魂和地魂,与相应的天社会和地社会,联合构成了能够影响人类前程的宇宙大运。 青灯引魂术 相传,在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众兵在黄河边与黄帝一方对阵厮杀。 话说,这一战打的那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分了胜负成败才算结束。这打完了仗,双方自然要往后方撤退,清理战场。而双方的士兵们便把伤兵都抬走了,阿普蚩尤看着己方死难的士兵弟兄,不忍的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道:“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些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 阿普军师沉思半晌,最后开口说道:“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青竹’在前面引路,我提‘蓝灯’在后面督催。用那‘青灯引魂术’,将众家兄弟送回故里。” 商议完毕之后,阿普军师便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在众家死难的弟兄身上画好符,贴好咒。只见他手提蓝灯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口中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之后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等安身毙命之所,尔等今日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等回乡。青竹引孤魂,蓝灯照乾坤。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 说来也怪,那些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在阿普军师呼喝之后,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青竹”后面,规规矩矩的向南走去。黄帝的追兵赶来,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两人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黄帝的追兵困在迷魂阵里,众人才得以逃出生天。 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术实乃“雾术”,而“雾”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青竹”了。而那一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这也是最早的赶尸传说。 而据《茅山图志》记载,这赶尸的从不说‘赶尸’二字,为了忌讳他们一般说自己是‘走脚的’或者是‘赶脚’的。在这一门行当里,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一般来说,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往生符咒’或者是‘轮回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而凡是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是不能赶。其中病死的人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也就是人们熟知的被水鬼或者是吊死鬼抓去做了替身的。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会影响旧魂灵的投生转世,所以这一类人是不能赶的。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遭受天谴的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模样太过恐怖骇人,戾气过重,很容易发生尸变,所以这两类尸同样也是不能赶的。 第一章 红尘里,天灾降人祸 话说,胡不归下定了决心跟着骆千山去做那茅山派的弟子,梦想着有朝一日也能和自个师傅一样驱鬼降妖,替天行道。是以一路之上,胡不归时常借故和骆千山攀谈聊天,想探询那茅山的术法和住所的所在。可每当胡不归问起这些的时候,骆千山不是借口急着赶路,就是转了话题,对于茅山术的修习更是只字不提,让胡不归讨了个大大的没趣。 日出日落,乌走兔息。 因为赶尸一行属于吃死人饭,走阴间路的,因此胡不归师徒二人多是夜间赶路的。说到这个夜间赶路的规矩,那其中还有那么几个说道,一来死尸这玩意儿比较晦气,白天人多,世人多认为遇之不详,甚至是害怕,因此赶尸的人也怕别人误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故此才选择在晚上人少的时候行动。二来,死尸属阴,活人属阳,大部分能在白天出没的活物基本身上都有很重的阳气,茅山术里就认为阴阳相交,但不能相冲,一旦发生相容的事情,就会相冲,作用在死尸上往往就会引发尸变,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种种,赶尸的人为了避免麻烦,才选择在夜晚行路,久而久之,赶尸这一古老的行当才越发显得神秘了。 正因如此,胡不归师徒二人这才选择了白天休息,夜晚赶路。两人一路上走走停停,昼伏夜出,竞走那些人迹罕至的山边街道赶路,饿了吃些干粮充饥,渴了瓢舀山泉解渴,一连好几日的时间才送好了“客人”,收下了盘缠赏钱。其中苦楚,咱们胡大少爷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几日以来,胡不归一直跟着骆千山赶尸,起先的时候看着那些“蹦蹦跳跳”玩意儿,还有些害怕的紧,但这日子一长,黑天白日的见惯了,胡不归竟然有点熟悉了这种生活,不再和先前那样抗拒了。骆千山察言观色,知道胡不归心里有话,他也不点破,只是带了胡不归一路北上,穿街走巷,没几日的工夫就到了黄河岸边的张家集。 要说这张家集也算是个靠山依水,风景秀丽的好地方,可胡不归想着是去那茅山学道术,这什劳子的张家集自然不是他想来的地方。看着骆千山推开那破烂不堪的门,轻车熟路的走了进去,胡不归心里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师傅,咱们是不是走错了地方了?这该不会是您老说的那什么茅山派吧?” 在胡不归的想法里,自个这便宜师傅骆千山身为茅山当代掌教,怎么说也是一教之尊,门下信徒没个千儿八百的,也得有个几百人吧。而且,看那破旧的茅草房,上漏阳光,下长糟糠,能不能住人,这事儿还在两可,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教派的模样啊。 “师傅,您回来了!”就在这时,一个年约三十多岁,身着农人打扮的中年人听到声音,从屋子中走了出来,帮骆千山提起了行李。骆千山将行李递给那中年,指着胡不归,给两人介绍道:“中舟啊,这个是师傅在外面新收的徒弟胡不归。。。不归啊,这个是师傅给你提起过的大师兄卫中舟。” 胡不归瞧的那人面相忠厚,打扮粗塌,半点也无出家道人的模样,再看这处地方,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他那位叫卫中舟的大师兄,不知是真没看出来,还是压根就没往这方面想,依旧热情的和胡不归打着招呼:“四师弟,你好啊!一路辛苦了吧,快进屋歇歇脚,喝口水。”说着,卫中舟就将师徒二人迎进了屋子内。 “大。。。大师兄,那个,那个,整个茅山派就咱和师傅三个人么?”进到屋里,胡不归垫着脚四下打量,墙壁是泥胚砌的,上面挂着几幅不知名的书画,屋顶是茅草搭建的,连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端的是简陋无比。 “哦,你是说二师弟和三师弟啊!”卫中舟听了胡不归的话,先是愣了一愣,憨笑解释道:“他们前几日有要紧事情处理,所以,一直出门未归,我想过几天就应该回来了吧!” 一直在冷眼旁观的骆千山,这时开口说话了:“小子,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是不是在想,咱这茅山派为啥不在茅山,却在山东是么?还弄的如此落魄是么?” 话说,当年正值建国初年,社会局势****。各地兵匪之间混战不断,战事频繁发生。然而,就在全国人民饱受战火之苦的时候,一场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却悄然降临中华大地,致使许多省份颗粒无收,成千上万的人成了灾民。许多人为了能有口饭吃,不得已卖儿卖女,甚至有人挺而走险做起了马匪,或是倒卖烟土,走私军火之类缺德到底的勾当。 茅山一派虽然有上千年的传承,但说到底那些门人弟子也都是人,诺大的茅山派人口足有几百上千人,那吃喝拉撒自然也是个大大的问题。骆千山自从做了那茅山的掌教之后,无一日不为吃喝犯愁。到了那大旱天灾之年,整个茅山派根本不足以维持生计,无奈之下,骆千山这才遣散了门人,带着自个的几个徒弟,一路给人做法事化斋到了这张家集,定居了下来,这一住就是十多年的时间。 胡不归自小生活在胡家大院,那时虽说胡家已经衰败,但那吃穿还是不愁的,他哪里知道这许多民间的疾苦愁深。这一路走来他也曾见过许多身形邋遢,乞讨问要的路人,听了骆千山这么一说,他才恍然大悟。 虽然,胡不归心里挺失落的,瞧着这地儿确实不咋地,但如今的他孤身一人,也并没有其他的好去处,是以这才安心的住了下来。 这间茅舍总共就那么几间的屋子,好的大的那间,自然是给师傅骆千山住的,另外腾出一间布做神坛道场的用所,剩下的几间才是胡不归师兄弟的住所。 起先,在张家集的那几个月里,胡不归没少受了罪,吃了苦。这一屋子的人那都得吃喝拉撒才行吧,既然是这样,那么必然要用到花销。骆千山师徒穷的叮当做响,那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只有实在是迫不得已了,骆千山才会带着自个的两个徒弟出门给人做上几场法事,欺神骗鬼的混上几顿饭吃,当然,期间也没少受了人家的白眼和嘲讽。 这胡不归原本是纨绔的胡家大少爷,虽说现在改了不少,但骨子里那份劲儿却还在。好吃好喝的惯了,他哪能受得了这样的苦,所以经常没事的时候,窜拥了老实的卫中舟,在这张家集里东家偷只鸡,西家偷只狗的来打牙祭。为了这事儿,经常有事主找到家里来,师兄弟两个没少受了骆千山的打罚。 对于自个这个小徒弟的心思,骆千山也清楚的很,是以对他管教比较严格。平日里,太阳没出就让胡不归绑了二三十斤的沙袋,去那十几里外的黄河边上打水,早饭之前将家里的六七口大缸打满水为止。如果做不到,那早饭可就没得吃了。。。 第二章 点朱砂,请仙开慧眼 胡不归不过是个年仅十八九岁的少年,做这种超负荷的训练他哪能受得了,那打水的活儿自然是完不成的。所以,一开始的时候,饿肚子是经常有的事,打完了水,练完了拳脚,还要跟着自个那大师兄下地干活,日复一日,苦不堪言。 当然,胡不归也不是省油的灯,心说你这老头子变着法的折磨咱,咱也不能让你好过了。。。 自打开始训练的那几天起,胡不归基本上每天都往师傅骆千山吃的饭菜里加点佐料,不是吐两口唾沫,就是弄点柴灰,有些时候甚至是往师傅的内衣裤里面撒些辣椒面胡椒粉什么的,但当师傅骆千山穿上之后,其后果可想而知,一顿胖揍教训也或者是加倍的超负荷训练也随之而来。 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理上的报复,超负荷的训练每天照常进行,胡不归照样每天往师傅的饭菜里加料...... 不过,这话说回来,骆千山虽然折磨人的方式确实有点儿狠,但那成效可是实打实的。先不说胡不归这几个月以来身子强壮魁梧不少,那绑腿的二三十斤沙袋一除,一口气小跑个几十里的路程,那也不过是个热身小菜,轻微运动而已。 眼瞅着挑水这一关过了,胡不归心说这下咱能学茅山术法了吧?!! 可每当胡不归询问的时候,骆千山把眼一翻,就又有了新折磨人的方法,什么白天读书写字,什么夜晚去乱坟岗过夜,等等不一而足。用骆千山的说法就是,咱们茅山门人那都得胆识过人,博古通今,识文断字,无一不精的,得给自个将来画符相术行走江湖打下基础才行...... 识文断字?行走江湖? 胡不归心中腹诽,认定了骆千山这老东西变相的折磨自个。但转念一想,这眼瞅着社会稳定了,不认几个字,出门在外,让人骗了也没地儿说理去,也就那么稀里糊涂的照学照做了。 白天胡不归跟着卫中舟练上几趟拳脚,写上几篇字,去那地头上干些劳作。而到了夜晚,他扛了行李,独自一个人跑到距离张家集十几里外的乱坟岗里过夜,期间自然是少不了偷上只鸡,抓上只狗打牙祭,小日子过的也算是舒舒服服,有滋有味。 “时光如梭,如白驹过隙。” 一年的时间,转眼之间就过去了。 在这一年里,胡不归不论是从体力上还是胆色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身上那股子纨绔的份儿也淡了不少。只是,那偷鸡摸狗的本事却一直照做不误,未有改变,贪图个嘴上的痛快。 这一天,正是傍晚时分,胡不归一如往日收拾了行李,要去那乱坟岗过夜,刚走到门口,却被骆千山叫到了自己的屋子里。骆千山坐定之后,开口问胡不归:“不归啊,你入我茅山一派,也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在这一年里,你可曾学到了些什么?” 此时的胡不归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积恶之家出身,外事不懂的纨绔子弟了,骆千山对自个是个什么心思,那些道理儿他也都明白一些。当下他也不藏着,不掖着,一五一十的将自个的想法说了出来。 “孺子可教也!没枉费了为师的一片苦心。”骆千山听过之后,微微点头,正色说道:“今天晚上你不用去那乱坟岗了,一年的考察期已过,我现在就教你真正的茅山道术!” 在茅山一派之中,对于术法的传承有很严格的规定,这主要是害怕一些门人弟子心术不正,学了那术法手段,在民间为非作歹,所以茅山师傅在寻找衣钵传人的时候,都会经过层层的筛选与考核之后,才会传授茅山术法。虽说这些事情,私底下胡不归也曾经询问过卫中舟,他自个早就知道了,但等骆千山说出的自个能学习真正的茅山道术的时候,胡不归心里还是异常兴奋的。 骆千山说完之后,转身拿起纸笔,伏案刷刷几下写了一个字,反手一扣,问道:“我写的是个啥?” 原以为能学习茅山道术了,那是胡不归做梦都想的好事儿,可还没等他来得及高兴,再一看骆千山那动作,胡不归脑门直冒冷汗,差点就晕倒了,自个在心里暗骂一声:“不好!难道这死老头子,又想出折磨人的新花样来了?!!” “师傅,您老这又是弄的哪一出?不会是想让咱学变戏法吧?” “小兔崽子!咱们是茅山门人,学那变戏法的做啥?”骆千山伸手就戳了一下胡不归的眉心,问道:“感觉怎么样?” 骆千山戳的这一下,不偏不倚,正好在胡不归的眉心位置,胡不归只觉得脑袋有些发懵,不疼不痒,那种感觉就像是睡梦中还没醒一样,说不出的难受别扭。 “感觉。。。有些,有些难受,别扭。。。”胡不归苦着脸,脑袋嗡嗡作响,瞪大了眼睛也没能看清楚那纸后面的字。 “你那慧眼长久不用,已然生疏,我现在做法助你一臂之力!”骆千山踱步开声,右手拿起朱砂笔,左手甩出灵符一道,大唱一声:“朱砂一点前世开,灵符一道后世来。今借上仙一慧眼,除魔卫道下本钱。嗨呀开!!!” 骆千山唱罢,一手用朱砂笔点在胡不归的眉心位置,一手将那灵符焚化,又碎碎的喝唱了几句,好大一会这才停下身来,问胡不归:“不归,这下你再看看和以前有什么不同的?” “这。。。没什么不同的。。。”胡不归卯足了劲,瞪的两眼生疼,也没能看出个所以然来。 “咦!师兄他,他。。。” 虽说没能看清楚那纸后面的字,可就在这个时候,胡不归忽然感觉在窗外有那么几个红通通的东西在上下翻飞,他隔着窗子,转身一瞧,却见自个的师兄卫中舟正在院子里练拳脚,而那几个红通通的东西也正是从卫中舟身上发出来的。 “看见啥了?”骆千山瞧着胡不归的表情,就知道他看见东西了。 “咱,咱看见师兄身上着火了。。。”胡不归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他看到在窗外练拳的卫中舟双肩和脑袋上各有一团红色的火焰,正在熊熊的燃烧着。 “嘿!我就知道你小子不是常人。。。” 骆千山一听胡不归所讲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吓了胡不归一跳。在胡不归看来,此时的骆千山完全看不出来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即使是自个站起来,这么敏捷的动作他也不太能做的更快了。 “你大师兄开慧眼都用来三个多月,即使是我开这慧眼也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没想到你小子一两个时辰就看到了!” 经过骆千山的解释,胡不归得知,所谓的开慧眼,是将有生命的东西与没生命的东西区分开的办法(恶鬼、畜生修仙常可迷人心智,借助慧眼,便可轻易洞穿),就是激发人体的动物本能,唤醒像猴子一样对阳气或阴气的敏感,按茅山术的说法,人除了正常的两只眼外,还有第三只眼,就是双眉中间的慧眼,但这并不是真正的眼睛,而是远古时期人类感觉“阳气”的器官,茅山术中称为“慧眼”,众阁教称为“天聪”,借助对心术也就是类似于气功的心脉技巧的运用,这个已经蜕化的器官完全有可能被再次激活,而人体这个功能一旦被激活,运用流畅的话,便可洞晓阴阳脉动,在驱邪治鬼的关键时刻,能起到很大作用(慧眼也不是说开就开,《茅山图志》有云:“运心术,开慧眼”,要开慧眼,先运心术,即使到了骆千山的境界,开慧眼,也要酝酿好几分钟)。 虽然,开了慧眼,能分的清阴阳,从今儿个开始胡不归就算是真正的学得了茅山术。可让他郁闷的是,即使,你再厉害,运用再纯熟的慧眼,那也是不可能看清那纸后面的字的。 对此,胡不归自然是只能在自个心里暗骂一声:“这老东西又骗咱了。。。。。。” 第三章 生死依,宿魂碑寻徒 自打胡不归跟着骆千山开了那慧眼以后,骆千山认定了自个这个小徒弟是个练道术的奇才,是以隔三差五的便给胡不归开小灶加课,什么术数障眼法,什么五鬼搬山令,什么三清请灵真诀等等玄门术法,一股脑儿的教给了胡不归,大有一种倾囊相授的意思。而胡不归白天则一如往常的下地劳作,练习书法拳脚,晚上跟着师傅师兄切磋学习玄术,道行那是日渐加深纯熟,日子也是过的凄惨无比。 眼看着自个的衣钵后继有人了,做为师傅的骆千山本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可自打胡不归学习了那茅山道术之后的日子里,胡不归就从没见过师傅骆千山再笑过。开始的时候,胡不归还认为是自个不太努力,道行术法学的不精,惹的师傅生气,为此他连偷鸡摸狗的事情也做的少了,抽出时间来加倍努力研习术法武艺。 可这日子一长,胡不归就发现自个错了。自打那日之后,骆千山整天不是对着空屋子叹气,就是看着院子发呆,这一看就是一整天,有些时候甚至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胡不归跟着骆千山也有些时日了,对于他的心思还是有些了解的。私底下胡不归也曾询问过卫中舟,才知道骆千山所在的那间屋子,原来是自个那两位未曾某面的师兄以前所居住的。。。 这一日,正是吃过饭的午后。按照往常的惯例,应该是卫中舟带着胡不归去那田间劳作,可两人刚走到门口,就被骆千山叫进了自个的屋里。看着床铺上的行李衣服,胡不归已经知道了师傅的意思,但一想到这几年的相处,他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师傅,您这是?” “不归,中舟,来坐下来说。”骆千山摆手止住了胡不归的话头,指了指身旁的椅子,示意两人坐下来说话。 胡不归与卫中舟两人点头应了,分次落座之后,骆千山这才勉强的露出一丝笑容,说道:“不归啊,你入我茅山一派,也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了。你应该知道为师这一辈子只收过四个徒弟,你和你大师兄我就不多说了。你二师兄廖广远和你三师兄李同闲两人跟随我学习了那茅山术的时候,正值建国前后,那时候社会动乱,民不聊生,你二师兄和你三师兄眼见生灵涂炭,毅然投身革命去了,这一走就是好几年的时间,一直以来毫无音讯。而就在前几日的时候,我听几个同道说,他们曾经见过你那两位师兄。如今你们二人已经尽得我茅山真传,为师也再无牵挂。但做为茅山掌教和你们的师傅来说,我有那个责任一定要找到你师兄他们,就算是他们死了,也要将他们带回来,给列位祖师一个交代。” 听得骆千山语气坚定,心意已决,胡不归与卫中舟两人对视一眼,想要开口随了师傅同去寻找。可骆千山不等二人将话说完,就从身上摸出一块巴掌大小黑黝黝的铁牌来,伸手递给了卫中舟,说道:“中舟啊,这个是咱茅山的掌教令牌,如今为师将他传给你,从今以后,你就是咱们茅山一派的第一百零八代掌门人了,你可要好好的担起那份责任来,将咱们茅山一派发扬光大,不要愧对了列位祖师和为师的希望才好。” 卫中舟老实木讷,不擅言语,但这并不代表他就看不明白骆千山的意思,骆千山把掌教信物传给了他,这明显的是存了一去不复返的意思 。卫中舟心里焦急,看着手中令牌有心劝说,但他平日里最重师道,从没违逆过师傅骆千山的意思,只得接过了掌教令牌,默默站立在了一旁。 “师傅,现在都解放那么多年了,世道也安定了不少,我看过不了多久,二师兄和三师兄就会回来了。他们两人投身革命那么多年了,说不定早就是抗战英雄了。这一成了英雄,那事情也就多了许多,兴许是因为事情太多,耽误了回来,您老就别担心了,真不行,咱和大师兄陪着您老去找找?”胡不归心思活络,生性活泼,虽然待在这张家集多年,但自从知道了师傅骆千山的想法以后,他也曾偷偷溜出去,多次找人打听。虽然,两个师兄没找到,但从其他人的口中也知道了不少关于现在社会局势的情况。 骆千山知道自个这小徒弟的心思,心里不禁有些安慰,他从口袋中摸出两枚酒瓶盖大小,绿油油的玉,对胡不归说道:“不归啊,我知道你是想跟着我去寻找你那两位师兄,也知道你曾多次溜出去探听消息,但,你却不知道,你二师兄和你三师兄的“宿魂碑”,都已经出现了裂痕,这说明他们两人的处境非常危险,很有可能遇到了厉害的对手,危在旦夕了。以你两位师兄的道行,尚有性命之危,若是你我师徒三人同去,万一有个意外,我们茅山一派可就要后继无人了。师傅已经老了,不中用了,生生死死的也见的多了,唯一放不下心的就是你们师兄弟几个了。哎。。。”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显然是人生中最为悲痛的事情。骆千山一生无子无女,一直将自己这几个徒弟当成儿女看待,这眼看着自个亲手培养出来的弟子就要丧命,那份悲痛可想而知。胡不归虽然跟着自个这便宜师傅年岁不长,平日里这老头也经常折磨自个,但那份严厉中的慈爱关心,他也是深深感受的到的。 胡不归搭眼一看,那两枚绿油油的“宿魂碑”,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裂痕,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而两块“宿魂碑”上其中有一条深深的裂痕,从“宿魂碑”的边上一直延伸到另一端的边缘,似乎稍微一碰就要断裂成两半的样子了。 这“宿魂碑”在茅山弟子口中又叫做“生死牌”,是茅山一派独有的一种秘术。茅山一派术法威力奇大,凌厉可怖,是众所周知的。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历代茅山门人在收徒选徒方面都是十分严格的,这其中自然是包括心性与品行等等多个方面的。 然而,要想知道一个人的心性与品行的好坏,那得需要很长时间的考验才能得知,这也就造成了茅山弟子普遍年龄偏大,但术法低下的现象。而为了弥补这种年龄上的差距,茅山派的先辈们便集合了麻衣,众阁,巫蛊等众家所长,创出了这门风水,堪舆,术数,奇门,八卦,五行等等为一体,能快速增进修为的秘法,让茅山门人弟子可以大大缩短修习茅山道术的时间。 但有句老话说的好“人心隔肚皮”,再好的人也有可能变坏。所以,为了防止门人弟子误入歧途,为祸世间,每个茅山师傅在收弟子的时候,都会将门人弟子的生辰八字与发肤之物(只要是自身的物件都算,比如:头发,指甲,血等等)种在“宿魂碑”中。如若哪一天门人弟子作恶,祸乱世间,那么做为师傅的便会将那名弟子的“宿魂碑”毁去,只要那“宿魂碑”一毁,那名作恶的茅山弟子多年的修为就会全部尽失,成为废人一个。 这“宿魂碑”是采用玉石,辅以茅山秘法所做,自然不会那么轻易碎裂。“宿魂碑”与门人弟子的性命修为息息相关,看那两块“宿魂碑”受损的模样,显然是这“宿魂碑”的主人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性命已经朝夕不保了,无怪骆千山如此焦急伤心。 话到了这里,胡不归已经劝无可劝,说无可说,只能听了骆千山的话,和师兄卫中舟两人含泪送别了师傅骆千山。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师徒二人这一别,日后竟引出了一系列的事情,这是后话。。。 第四章 知人面,祸心隔肚皮 话说,胡不归和师兄卫中舟两人含泪送别了师傅骆千山,自此两个人相依为命,白天一如既往的下地劳作学习,到了夜晚两人切磋术法武艺,日子一天天的流逝,可左等右等,也没能等到师傅以及两位师兄弟的消息。 这一天,正是正午时分,胡不归同师兄卫中舟两人刚从田间劳作回来,还未进家门,就见自个的家门前被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那些人胳膊上个个缠着红臂章,手拿着大字报,还有毛主席头像与闹革命的标语,正在往自个家的外墙上贴着,院子内还不时传出打砸东西与人群吆喝欢呼的声音。 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瞧的蹊跷,赶紧推开了人群,进了院子一瞧,院子里也早已经站满了戴红臂章的人群。 此时,那些人正高举着手中的红本子围成一个圈,看着圈子中那人打砸着香炉牌位等等祭祀用的东西,而每当圈中那人打砸一样东西,那些手拿红本子的人群,就会爆发出一阵热烈的鼓掌欢呼,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兴奋。 “李队长,你们这是做什么?”胡不归眼尖,一眼就认出了打砸自家东西的那人是这张家集的队长李向前,早前胡不归曾跟着师傅骆千山给人做红白喜事的时候,和这李向前见过几次面,也曾在一个桌子上喝过几次酒,虽然算不上是熟悉,但同在一个村镇,也算是认识的。胡不归心下狐疑:“怎么这打砸东西到咱家里来了?” 要说这李向前也就四十出头,当上这张家集的队长也没几年的时间。在那个年月,队长就相当于咱们现在的村长或者是再稍稍大一点的官,这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这张家集的地头上也算是个说话算数的人物。可那个年月由于人们思想保守,在那骨子里还是家族族规来的重要些,所以李向前虽然是个队长,空有那个名头,辈分不到,说的话有时候屁都不是一个。 就在前不久,这张家集突然来了一群手拿《毛主席语录》,肩戴红袖章的人,他们自称是“毛主席的孩子”,打着“破除四旧”的旗号(四旧是指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统称),烧了村头的城隍庙,推到了里面的城隍像,将革命的标语贴满了张家集的大街小巷。 李向前不是个安分的人,他一直觉得自个的处境有些尴尬,有那个名头,却没那个权力,至少在村里那些老家伙们的面前是这样的,这让他有些郁闷。然而,这一群人的到来,正好给了他一个契机,他觉得自个的转机到了。于是,李向前下了狠劲,带着这些所谓的“红卫兵”在这张家集一路打砸强抢,想借此机会在村里树立自个的威信。 这话说来也巧,李向前本和胡不归的师傅骆千山认识,他知道骆千山在前一段时间刚出门,这家里就剩下了两个徒弟胡不归和卫中舟,倘若骆千山在的时候,就算是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是不敢来的。而如今这师傅骆千山一出门,剩下的两个徒弟那还不好对付么?!! 李向前就这样想着,一路带人到了这里,砸开了大门一看,却发现胡不归与卫中舟两人出门劳作去了,他当即叫人搬出了以前骆千山师徒吃饭用的家伙,这群人嘴里高喊着“打倒反革命,破除封建迷信”的口号,“噼里啪啦”的就是一通胡乱打砸,好不威风。 而就在他李向前准备再砸上几件东西,再威风一下的时候,却见两人挡在了自个的面前,他双眼一翻,看清楚了是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回来了,随即停了手,指着两人冷笑一声,喝道:“你问我,做什么?你们师傅骆千山,整天在咱这张家集里给人做法事,宣扬封建迷信,这是封建社会留下来的毒瘤,做为新时代的青年,毛主席的孩子,我们必须要将他们铲除,打倒。。。” “这。。。这,咱师傅怎么就成了毒瘤了?。。。”胡不归极力争辩,想要问个明白,但李向前哪里肯给他这个机会,手一挥,高喊着“毛主席万岁,打倒反动派,破除封建迷信!”的口号,煽动着周围的人群打砸地上的东西。 眼瞅着师傅留下来的家伙就要被砸个粉碎,卫中舟心如刀绞,一个前冲就撞开了人群,抢过了近前一个人手里的八卦罗盘,劝道:“李队长,我师傅平日的为人,这整个张家集的人都知道,你和我师傅也算是认识的。。。” “认识?那是我以前没看清楚他是咱们的阶级敌人,现在我早就和他划清界限了!”未等卫中舟把话说完,李向前就冷哼一声打断了他的话,冷冷的说道:“识相的,你们两人也和我一样,和骆千山那老混蛋划清了界限,否则,你们就是我们的阶级敌人。。。” 胡不归看着李向前那货义正言辞的模样,再听他口口声声骂着自个的师傅,心知今儿个这事情绝对是这货窜拥的,善了那是不太可能了。但胡不归却也不想便宜了他,当下呼喝一声:“去你他/娘的阶级敌人。。。”抡起了拳头,一个直拳就捣在了李向前的脸上。 这一拳胡不归出的突然先不提,李向前本就是个普通人,在这种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胡不归这个练家子一拳捣个正着,那铁定了是满脸开花,血流满面的。李向前被胡不归一拳打倒在地,满地打滚,痛苦不已,胡不归刚想上前再给这货来上几脚,这个时候跟随李向前来的那伙人不干了,纷纷喝止,上来拉住了胡不归。 李向前眼见胡不归被众人拉住,这才停下了倒退的身子,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他一手捂着自个的鼻子,一手指着胡不归,发狠骂道:“他娘的小混蛋,老子你也敢打,看老子不整死你!。。。” 第五章 生绝地,前后几重天 有句老话说的好,“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 胡不归这一拳不仅砸的李向前满脸开花,还让他很没面子,在这么多的人面前丢了脸。 但,这李向前胆敢鼓动了众人前来打砸,那心必定是狠的,胆儿也是肥的。他正愁找不到借口打砸了这处地方,树立威信,胡不归这一冲动,便给了他可乘之机。 “骆千山那老混蛋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毒瘤,而你竟然敢维护他,甚至为了他,还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革命同志,这充分的说明了你反革命的本质,也充分的说明了你是和骆千山那老混蛋是一伙的。。。”李向前巧舌如簧,在众人面前一条条的数列着胡不归的“罪行”,鼓动着周围的人上前将胡不归扭绑起来。 说实话,就在刚才的时候,卫中舟看着胡不归一个直拳将李向前打倒,心里那也是异常舒爽,感觉出了一口恶气,但他毕竟比胡不归阅历丰富了不少,识人看相比较老到。眼看着李向前的脸色变成了猪肝,卫中舟心知这下要坏了,常言道“君子万事大度,小人瑕疵必报”。这李向前显然和君子扯不上半点关系,卫中舟来不及多想,他赶紧走到了近前,想要开口劝说胡不归冷静下,先全身而退了再做打算。 可李向前这厮今儿个摆了那么大的阵仗,宁肯自个挨上胡不归几拳也在所不惜,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怎么可能被卫中舟几句话就打发掉了。只见他李向前斜眼双翻冷哼一声,手一挥,嘴里的恶毒话语一套套的蹦出,就又给老实嘴笨的卫中舟扣上了“反革命同党”的大帽子。 俗话说的好“双拳难敌四手”,到了这个节骨眼上,胡不归师兄弟两人即使武艺再高,但想要从这满院子里的“红卫兵”手中逃脱,那也是万万不太可能的,两相冲突之下,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几经周旋,没撑过多久,就被人捆绑了个结实,挂上了“反革命”的牌子,拉出院外游街示众去了。 此时正值夏季,天气阴晴变幻不定,刚才还晴空万里,到了这会儿却突然刮起了大风,下起了细雨,似乎正在预示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即将来临一样。 再说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被大群的“红卫兵”捆绑,拉着穿街走巷,一路之上,不断有人对着胡不归师兄弟怒喝打骂,两人受尽了白眼侮辱。而在街道的另一端,此时也正有好几拨的人,正和胡不归师兄弟两人一样,被押着游街示众,在这几次和胡不归师兄弟两人擦肩而过之后,胡不归这才对自个的冲动有了悔意。 胡不归瞧得清楚,那些和自个一样被押着游街示众的人,平日里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只不过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有些特殊而已。比如头前那个五十多岁的王老汉是个“跳大神”的神汉,再比如头发花白,裹着小脚的李老太太是个替人请神问鬼的“花婆”等等。在这之前,他们可是在这张家集里颇有威望的人物,但,到了今时今日却如同死狗一般,被人押着拖着游街示众,被人挂破鞋,吐口水,扔菜叶。。。 过得半晌,被押的众人走的腿酸,脚上起泡,这游街才算完毕了,但这并不代表着批斗就此结束了。 那李向前耍了这回威风,信心满满,这戏自然是要接着演下去的。只见他领着大群的“红卫兵”,浩浩荡荡的朝着那张家集东头的菜市口行了过去,摆明了是想要在这块地方开上个批斗大会,好证的自个本事权势。 要说这张家集的菜市口,住在这里的老街坊自然是知道的。早些年还没解放的时候,这菜市口是用来审问作奸犯科的犯人,砍头问罪的地方。在这菜市口被砍头的人,无不是胆大包天,劣迹斑斑的浑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地儿日积月累,被砍头的人没有个一千,也得有个八百。 《茅山图志》有云:人死为阴,众死为绝。意思是说:有人(这里的人是指的生命生灵)死过的地方,阴气增加,阳气剧减,就会突然变的阴邪寒冷。而有很多人(生命生灵)死过的地方,阴气大量聚集不散,就成了绝阴之地,阴中之阴,生人的绝地。(在咱们现实之中也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古代的战场,战争总会死很多人,带来无穷的灾难。往往在许多年之后,还会流传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比如说有人能听到金戈铁马的声音,能听到声嘶力竭的呼喊等等,这个是阴气聚集,阳气锐减,导致这一带的阴阳失和。强大的阴气影响了人的神经,出现的幻听幻觉等等情况。) 张家集的这菜市口,虽说在清朝倒台民国前后,就已经不再具有以前审讯砍头的作用了,不知道的街坊邻居也只当做是买卖的老市。但在老一辈的人口中,那夜晚依旧能听得见凄惨的痛呼和漫骂吆喝的声音,热闹非凡。胡不归跟随师父骆千山来这张家集学艺几年,平日里买菜做饭,偷鸡摸狗,自然也听说过这种种的坊间传闻。 既然是传闻,那么自然是有真有假的,咱们姑且抛去真假不论,只说那菜市口所在的位置“坐东朝西”,街道四通八达,原本是个生气(阴阳相通即为活,这里的生气是指生命的气息)聚集的地方,而东方属木,也是繁茂之意。 按理来说,“息息相通,呼呼生风”是风水上的大吉之位,张家集的这菜市口生意应该很是红火才对。可在这里生活了多年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在这菜市口卖东西的人,时间一长,不是身染怪病,就是家中不幸,反正是不那么的顺利。 但让人奇怪的是,在那慌乱饥不择食的年月里,全国大部分地方闹饥荒,饿死了无数的人,在这张家集卖东西的人,却神奇般的全都活了下来。曾经有人胆敢改行换业,不在这张家集的菜市口卖东西了,可他们半年之内不是死于非命,就是家破人亡,比在这菜市口卖东西还要不如。 第六章 翻旧账,夯土露玄机 胡不归拜师骆千山,学艺的这几年里,虽说,平日里自个和师兄卫中舟两人都是以修习茅山道术为主,练习武艺为辅,于那堪天相地的本事并不精通。但两人的师傅毕竟是一代掌门,在这慌乱年月里,骆千山为了讨活,曾多次带着胡不归师兄弟两人出门行走,利用那堪舆玄术混上几顿吃食,几杯酒水。耳熏目染之下,胡不归师兄弟也自然学得了一些皮毛。 这张家集的菜市口,胡不归早前来过多次,但那个时候是来买菜混饭吃的,每次都走相同的路线不说,那会儿的心思,也根本就没往这些方面去想的。胡不归毕竟是个年仅二十岁左右的大小伙子,这张家集的人口众多,来这买菜卖菜的人,免不了有几个漂亮的大姑娘小媳妇什么的,胡不归那双贼眼只是盯着她们看了,哪能看的到其他的。 但,到了今儿个,胡不归是被人押着游街来着,如今处境变了,路线变了,他的想法感官自然也就变了。他胡不归即使心再大,今儿个落得这副田地,也免不了要为自个和师兄的处境担心了。 胡不归被人押着,边走边在心里默默的算计着逃跑的路线,细心留意着周围的环境。而就在这个时候,胡不归却忽然发现原来这张家集的菜市口果然隐藏着许多的古怪。 前面咱们说过,这张家集的菜市口位置应该在张家集的东边,照理来说偏居一偶,除了买卖的人儿,其他的人是不会走到这里来的。但胡不归几次被押着游街前行,每次张望必定能够看的见这处菜市口,就好像是众人一直在围着这处菜市口转圈一样。 经过胡不归几次的验证,他发现这处菜市口非但联通着整个张家集的每一条街道,而且确实是风水上所说的“息息相通,呼呼生风”的大吉之位。但怪就怪在,这张家集的街道必定是有横有竖,有弯转,有曲直,但不论你怎么走,那结尾处必定是这处菜市口的。而那联通这菜市口的每条街道,都是在很多年早就用“夯土”(以前的时候,农村常用的一种方法,用两块木板将搅拌好的黄土夹住,再让人用大锤砸实,等建立起来的墙壁风干以后,可以保持很长时间的存留)建造好了的,经过多年风雨的侵蚀,岁月的流逝,那“夯土”早已没有了原先的模样,只留下一道道灰暗的遗址轮廓。 自打被众人押着走进这菜市口,胡不归就老感觉这地儿有些阴冷和烦闷,让人有些烦躁不安,也或者是有些莫名的兴奋,反正就是有些类似于情绪失控一样的感觉。他能感觉的出来,那么卫中舟也必定能感觉的出来。师兄弟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些疑惑,还有一些不解。 这个时候,胡不归刚想偷偷的问问自个的师兄,这到底是怎么一会事,还没等他问出口,就见那李向前排开了众人,走到了头前,手拿“红宝书”(类似《毛主席语录》一类的书籍,上面注有一些名人伟人的语句与事迹,因为是红色的,在那个年代又被称之为红宝书),高喊一声“毛主席万岁!打倒阶级敌人反动派!”煽动起了众人的情绪。 此时,夜幕降临,倦鸟归巢。 攒动的人群,开始点燃了火把蜡烛,架起了厅台侧棚。眼见着众人的情绪高涨,兴奋莫名,李向前还自以为是自个的煽动起了效果,岂不知祸事正要临头。过了片刻,李向前眼瞅着效果达到,人群激奋,他这才双手一震,压下了鼎沸的人声,指着胡不归等人,大声说道:“你们这些‘牛鬼蛇神’,整天就知道宣传封建迷信,贻害子孙。本来是咱们阶级的敌人,但咱们的革命同志心胸是宽大的,今天只要你们能和过去的事情,和过去的自己划清界限,任劳任怨的悔改,咱们的同志们是不会计较为难你们的,现在只要你们表态。。。” 听着李向前在那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讲着大道理,大空话,胡不归怎么看,怎么觉得自个揍这货揍的轻了,若不是自个现在被人绑着,他还真想再上去给这货补上两拳,看他还能不能这般挑唆了。 第一个表态的是五十多岁的王老汉,这王老汉面色黝黑,为人憨厚。平日里在这张家集除了给人“跳大神”,就是下地劳作,在这张家集里的人,只要是谁家大人小孩子生个病,闹个灾什么的,只要找到他王老汉,保管是人到病除的,这王老汉也算的上是半个“赤脚医生”,在这张家集里也算是颇有威望的。只不过,现在的他被人押着游街半晌,年老体衰不说,就是个好人也差不多被折磨个半死了。 此时,他听到李向前的问话,喘着粗气,楞了半晌才开口说道:“我说嘛,李队长,老汉咋个就成了封建社会的毒瘤了?你到是给老汉说说?咱这个是犯了哪条罪状嘛?咱记得你家二小子生病,请了那么多的医生都没治的好,还是靠老汉用门缝的土,冲水喝好的,你做人不能没有良心啊,你不能这样做人的嘛。。。” 见那王老汉拒不认错,还翻出了以前的旧账,李向前眉头微皱,心里暗骂,:“真个是不知好歹的老东西,眼下都这个节骨眼上了,你要翻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来,这不是摆明了要我李某人难堪么!今儿个你们这些人就是说出个天花乱坠来,我李某人也要拿你们来立威!” 想到这里,李向前心中发狠,面色一变,厉声打断了王老汉的话,说道:“你这老东西,拒不认罪不说,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敢反驳咱们革命同志,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看来咱们革命的同志,还是对你下手太轻了。。。” 说话间,李向前挥手叫了几个人,将那王老汉犹如粽子一般捆绑了起来,挂上了“封建毒瘤”的牌子,几个人手脚乱动,一顿乱七八糟的胖揍之后,又将王老汉拎了起来,让他跪在了众人的面前,等待着人民的审判。可怜那王老汉做了一辈子的好事,行了一辈子的善心,却落得被人打骂,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地步。 胡不归瞧得可惜,心里暗骂王老汉迂腐,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了,你还要提那李向前多年前的旧事,这不是摆明了给自个找不自在么?不过,话说回来等会到了自个的时候,李向前那货会怎样对待自个和师兄两人,要是李向前这厮如此对待自个师兄弟,咱也要认怂么? 可就在胡不归上下思量对策的的时候,他却看到自个旁边裹着小脚,半死不活的李老太太此刻正悄悄的低下了脑袋,好像正在努力的寻找着什么。胡不归心下纳闷: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这李老太太怎么还能有心思找东西?难道,有什么东西能比她自个的命还要重要? 借着昏黄的灯光,胡不归搭眼仔细一瞧,这才发现,原来这李老太太并不是在找东西,而是在她那双紧裹的小脚下,踩着一个黑灰色的东西,看那样子左突右冲好像还是个活的,正在抽搐扭动着。 第七章 五家仙,蛇黄白柳灰 第七章五家仙 (感谢流光婉转童鞋的打赏,感谢mingplus童鞋的六张评价票,谢谢!!!) 这可奇了!这可怪了! 要说这李老太太年约六旬,身子赢弱,被这些所谓的“革命同志们”折磨到奄奄一息的地步,她这还要死死地踩着地上那东西。她这是想干啥?胡不归心里想着如此,自个不由自主的就侧了身子,探头去观望了。 近了一瞧,胡不归这才发现李老太太那双裹脚下紧踩的东西,是个鼻头很长,毛色灰白,四爪翻转,正在痛苦挣扎的“大眼贼”,也就是咱们俗称的老鼠! 说起这老鼠,在一般人的眼里那可是人见人恨,人见人打,可恶至极的。可在民间传闻中,这老鼠昼伏夜出,神秘莫测,甚至有传说这老鼠能预知未来,驱凶避祸,是以让它得了个“灰仙”,“五家仙”之一的称谓,(其他四家仙分别为黄鼠狼,刺猬,狐狸,蛇。它们和老鼠合在一起统称为“五家仙”。)而这“五家仙”又有个别称叫做“蛇黄白柳灰”,而其中的灰仙便是指的老鼠。 胡不归瞧得那老鼠四爪修长,毛色灰白,门牙缺缺,分明是个上了年份的老鼠,只这一看,他便是心里大惊,看明白了李老太太的意图。《茅山图志》记载:人乃万物灵长,最善聚集灵气。而同样的,那些与人相处长久的动物灵类,如若机缘得到,能窥得一些法门,便可开了灵智,修成妖仙正果。 话说,这“五家仙”是与人类长期伴生的,属于亦妖亦仙的异类,如果侵犯了它们,使它们受到伤害,它们就能以妖术对人进行报复,使人受到不同程度的灾难和惩罚。而如今在李老太太脚下的这只老鼠,瞧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依然是受了比较大的伤害。 “兴许,这李老太太是想用这只老鼠报复一下李向前吧!”胡不归如此想着,心里有些怅然。 茅山道术虽然是以驱赶为主,降服为辅,于那害人的术法并不是很多。但胡不归跟随师父骆千山学艺多年,自然也听说过许多害人的术法。而眼前这李老太太所用的这一手,虽说只是土法子,类似于民间祭祀诅咒,但如若真能成功,那么她所要加害的那个人,必定会痛苦无比,生不如死。胡不归虽然也觉得有必要教训一下这个李向前,但像李老太太这么个做法,他还真下不去手。 一来,胡不归学的是道术,修的是阴德,如若做这种伤天害理的手段,必定会有违天和,日后必定会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就像当日骆千山在胡家大院所做的一样,因果循环,最后还是报应不断。二来,施展这样的手段,必定会有损阳寿,轻则大病一场,减寿几年,重则吐血昏迷,当场毙命。 为了这样一个势力小人,而用这样自损的手段,胡不归觉得很不可取。只不过,此时的李老太太已然下手,必定没了回头路,想要阻止也是来不及了。胡不归瞧得那李老太太脚下用力,那只上了年份的灰白毛老鼠,满嘴流血,四肢抽搐几下,便再也没有了生气,死在了当场。 环顾一遭,只见众人跪的跪,哭的哭,都各自想着不同的事情,胡不归发现只有自个注意到了李老太太的动作,想来自个要说,也是没人会相信的。他只能心里哀叹一声,后退几步,站立在一旁,默默不语,看着整个事情的进一步发展。 再说,那李老太太踩死灰白毛的老鼠以后,额头见汗,白发贴面,好似经历过了一场生死大劫一般。她颤巍巍的抖动了下身子,岁月流过的脸庞上,刀刻般的皱纹不断的在变幻着,时而露出几分犹豫,时而露出几分怨恨。过了能有片刻的时间,这李老太太才像是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心一样,小脚轻跺,残缺不全的黄牙使劲一咬,一缕鲜红便顺着她的嘴角慢慢流了下来。 冷风轻吹,瑟瑟凄凉。 现下虽说夜色已深,灯光昏黄,看的不是那么清楚,但胡不归紧挨着李老太太,先前也已经在刻意观察着她,是以对这李老太太的动作比较在意。胡不归轻轻嗅着空气中那略带阴冷的腥气,心中忽然多了那么一些悲凉:“请神叫鬼,本是积累阴德福缘的好事,但有些人却因常年与那些鬼物邪灵打交道,慢慢的迷失了心智,以至于沾染了瑕疵必报的习性。眼前这李老太太常年为这张家集的村民求神拜鬼,时日一长,哪里还能够控制的了自己的情绪与本性,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算是身不由己,也算是因果循环,一报还一报吧!” 不说这边胡不归自个在心里大发感慨,伤感良多。那边的李老太太自从咬破了舌尖之后,颤巍的身子似乎比以前一下快了许多。只见她麻利的将那只灰白毛的大眼贼拨拉到自个眼前的位置,佝偻的身子微微一弯,便将嘴里的热血吐在了那只死去的大眼贼身上。然后,这李老太太小脚一磕,便将那沾了自个鲜血的大眼贼踢到了身后。 直到此时,这李老太太才抬起了头,胡不归从侧面望去,发现这李老太太花白的头发上沾染了些许的血迹,她的脸色也变的更加的苍白,那深刻的皱纹似乎一下子爬满了她的脸,在那一瞬间里,胡不归有个错觉,就仿佛是这李老太太施过法之后,一下子就苍老了十多岁的样子,到了目暮之年。 “难道是回光返照?”胡不归自个心里想着,再联想到李老太太麻利的动作,他忽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李花婆,轮到你表态了。”正当胡不归胡思乱想的档口,李向前已经滔滔不绝的讲了许多,他转身走到了李老太太的近前,做出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开口说道:“咱们毕竟是本家,我希望你不要和那个王老汉一样,不识时务,负隅顽抗。你要知道,你在这张家集里欺神骗鬼的这么多年,我们所有人都是最好的证明,你嘴硬是没用的。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交代你的罪行,要不然,等待你的可是咱们广大人民的审判。。。” “呵呵,审判?”李老太太凄厉一笑,打断了李向前的话,她猛然抬头,望着众人,笑着说道:“今天老娘就让你们知道下,什么叫审判!” 说话间,李老太太把牙狠咬,鲜血喷涌而出,只见她张口一吐,那李向前首当其冲,连带着血肉舌头,被喷了个满头满脸。 “李花婆,你。。。”李向前没料到这李老太太有此一招,惊慌之下,连忙用手去摸喷在自个脸上的东西。但是,他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喷在自个脸上黏糊糊的东西是什么,便头脑疼痛,双眼一翻,仰面躺了下去。 第八章 唱花腔,日久失真我 上回说到,那李老太太原本与李向前是本家,但那李向前不念及本家的情分,为了一己之利,竟然要威逼李老太太表态受辱。而那李老太太本是个孤寡,在这张家集里求神问鬼多年,性子孤傲不说,长年累月的接触鬼怪邪物,依然沾染了心性。是以被那李向前先前的一番动作,言语刺激,依然动了真怒,失了本性,失了真我。于是乎,她拼着自个发誓遭报应,折阳寿,也要给那李向前一个教训,这才有了先前李老太太的那一番诡异动作。 “一嘴说一话,那话得两头说。” 咱们先说那狗仗人势,利欲熏心的李向前。且说他猛然间被李老太太口中血肉迎面一喷,连一声惊呼都未能发出,便头脑一懵,“咕咚”一声,仰头瘫倒在了地上。 此时,夜色遮目,人声噪杂。 虽说四周有那昏黄的灯光照打,可是这地儿一来比较宽阔,二来么,这李向前为了突显自个的本事与号召力,除了自个与接受审判表态的“待罪之人”之外,并没有让其他人走上这匆忙搭建起的亭棚来,是以李老太太先前的动作,也并没有几个人能够瞧的清楚。 李向前当时自个心里得意,表面风光。殊不知,正是李向前他自个的自大喜功害了他自个,如若他能让人走到近前,兴许这事情儿就不会发生了。但,这也只是说如果,这世间的事情儿就是那么定的,有那么多的如果,也只是过往想想而已。 再说先前的当口,这众人还瞧着那李向前面色红润,在台上指手画脚,义正言辞,可转眼的工夫,也不知怎地,就被那李老太太狠狠的“啐”了一口,“扑腾”一声,整个人便倒在了地上。这事儿出的突然,出的蹊跷,以至于当李向前倒在地上的时候,众人都楞在了当场,过了许久才有人反应过来,匆忙之间,众人稀稀拉拉的几步跑上前台,查看李向前的生死情况。 冷风狠吹,腥气弥漫。 此时的胡不归双手被反绑,站立在了一旁。但,这并不妨碍他观察事情的近况。当然,胡不归观察的并不是生死不明的李向前,而恰恰相反的是,他留意的是怒目而视,神情亢奋的李老太太! 先前咱们说过,李老太太用脚将那“大眼贼”灰仙踩死,是为了报复李向前,但这种类似民间诅咒的术法是要折阳寿,遭报应的!她自个兴许都不知道,这类诅咒术法的反噬有多么的厉害。但,打头前的时候,胡不归就一直注意着这李老太太的动作与外貌的变化,是以他很清楚的知道,这李老太太施术之前与施术之后,那外貌,甚至是动作,言语上巨大的反差是多么的明显。 现在的李老太太,看似神情激愤,但自打她自个咬断了自个的舌头那一刻起,那诅咒的反噬之力便已然生效了。而后她忍痛喷了李向前满头满脸的鲜血碎肉之后,她就一直瞪大了眼睛,含糊不清的咒骂着李向前。看上去,很有那么一股子泼妇骂街的劲头。但胡不归距离她比较近,加之刻意的去观察她,所以,对她的一举一动都看的非常清楚。胡不归知道,眼前这个咒骂不已,好似泼妇的李老太太,很有可能是遭受到了术法的反噬,恐怕命不久矣了。 眼前的她,只是回光返照而已! 众人瞧着那李老太太满口鲜血,言语不清,再想着以前她做的种种事情,都委实觉得她有些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古谚从古至今存在,肯定有他存在的道理。那李老太太可怜不假,但她满嘴鲜血,依然在咒骂不已,言语恶毒不说,甚至于将台下的众人都骂了个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从这点来看,也着实可恨的紧! 有那脾气好的,还可以忍受,只是撇了嘴,瞪起了眼,脸色不那么好看而已。但那些脾气不好的,可就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了。只见几个肩带红章,脾气暴躁的毛头小伙子,几个近步快走,便一跃而上到了亭棚的前台。伸了胳膊,撸了袖口,口中嚷嚷着,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开始动手推搡李老太太的意思。 而此时的李老太太满嘴是血,身形颤巍,神情激愤。在那几个毛头小伙子上来的一刹那,那李老太太嘴里含糊不清的“哈哈”大笑了两声,继而往后一退,用手指着眼前的众人,沉声开腔,竟然唱起了曲调:“ 神助拳,义和团,只因鬼子闹中原。 不下雨,地发干,都是教堂遮住天…… 神也怒,仙也烦,一等下山把拳传。 焚黄表,生香烟,请来各洞众神仙。 不用兵,只用拳,要废鬼子不为难。 挑铁路,拔电杆,海中去翻火轮船。 大法国,心胆寒,英吉俄德哭连连。 洋鬼子,全杀尽,大清一统好江山。。。。” 李老太太突然唱的这出花腔虽然含糊不清,但,在那个年月,解放才没过多久,旧社会的习气还在,所谓的“破四旧”也才刚刚开始,许多老一辈的东西,在那个时候还得以保存流传。李老太太这花腔一开场,字虽然不正,(李老太太自个咬了舌头,说话自然不是那么清楚,如若不然,可能她会唱的好些,毕竟她那年龄在那,就是放到现在,许多旧社会经历过来的人也都会唱上那么几句号子)但那骨子韵味与气势还在,所以,在场的许多人都已经听出这李老太太唱的是当年《义和团》“驱逐外虏”的口号。 而,在此时此刻,李老太太唱这出《义和团驱逐外虏》,其意不言而喻。 ------------------------------------------------------------------------ 注:义和团,又称义和拳。义和团运动又称“庚子事变”,是19世纪末中国发生的一场以“扶清灭洋”为口号,针对西方在华人士包括在华传教士及中国基督徒所进行大规模群众暴力运动。在义和团运动中,有240多名外国传教士及2万多名中国基督徒死亡;也有许多与教会无关的中国人被义和团杀害,数量远超被害教民,难以统计(单北京死于义和团手下的有十数万人);死亡的义和团拳民、义和团支持者以及其他中国人也不计其数,数量未有统计。 第九章 耍伎俩,批斗会遭殃 上回说到,那李老太太突然开声唱腔,那骨子泼妇骂架的气势,确确实实将在场的众人吓了一跳。可转眼,众人就明白了过来,这个节骨眼上,这李老太太唱这出《义和团驱逐外掳》,不是摆明了辱骂众人,让在场的众人难堪吗? 原本,这批斗大会,也只是让胡不归李老太太这样所谓“特殊”的人认个错,摆明下自己的立场,好给李向前他们兴风作浪提供机会。可没想到的是,这李老太太如此的倔强极端,不仅不认错,还恶言相向。很显然,再让这李老太太唱下去,还不知道要唱出什么样难听的话出来。 到了这会儿,早前那几个肩带红章,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早就按耐不住了,这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使了个眼色,便撸了袖口,朝着骂骂咧咧的李老太太恶狠狠的冲了过去,一个距离较近的已经拉到了李老太太的胳膊,和她撕扯了起来。 而此时,原本安静严肃的批斗会场,也在瞬间变的噪杂起来。谩骂声,呼喝声,此起彼伏,场面乱成了一锅粥。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也并未出乎胡不归先前的所料。是以在那几个年轻人冲上厅台的时候,胡不归就撤了身子,靠近了自个的师兄卫中舟,想要暗地里和他打个招呼,不要多管闲事,以免殃及池鱼。 按照胡不归他自个的想法,他知道这李老太太施了秘术,恐怕命不久矣,就是眼下立马施救,也不一定能够救的活,可这一点,卫中舟却并不知道。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相处的时日不短,他自然知道卫中舟老好人的脾气,眼见着李老太太如此可怜,势必会挺身而出,为那李老太太分辨上几句,但他却不知道那都是徒劳的。 这些事情虽然说来话长,可事实上也就那么一两分钟的工夫。等到胡不归想明白的时候,卫中舟已经挤到了那李老太太的面前。 “你们还是不是人了?一群大男人,怎么能欺负一个孤寡呢?”卫中舟显然很是气愤,虽然双手被绑,自个的处境比那李老太太也并不是好很多。但他却依然站了出来,大声斥责道:“李花婆在咱们这张家集里多少年了?谁家大人小孩生病没找过她?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眼见着卫中舟越说越是气愤,越说越是激动,在场的众人有的羞愧低下了头,有的开口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更多的人,却是将矛头指向了卫中舟,其中一个拉扯李老太太的人,更是开口怒骂卫中舟:“同志们,不要相信他。咱们以前是被他们的手段伎俩蒙蔽了,从现在起,咱们要彻底和封建社会的臭、流、氓决裂,将他们统统打倒。你卫中舟,自己现在都是咱们阶级的敌人,还有脸说这话?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才使咱们的革命行动受阻。” 说到这里,那人转身朝着厅台下的众人高声喝道:“同志们,对于一切封建社会的毒瘤,反革命分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打倒!打倒!” 人都说,“一人画猫,众人成虎。” 众口铄金,果然就是这个道理! 那人的话一开口,台上台下的人群立刻呼应了起来,那骨子气势,让原本糟乱的批斗会场立刻严肃了起来。胡不归瞧的清楚,自个那个老实宽厚的师兄卫中舟,嘴上的功夫根本不是这人的对手。卫中舟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气势,被这人三言两语就比对了下去,不能不说,这人的心机很深。也就是这个时候,他引起了胡不归的注意。 这人约么三十来岁,身材修长,穿戴和其他的红卫兵并没有什么不同。虽说此时他站在厅台上,距离胡不归可以说也就四五米的距离,可在灯光下胡不归却怎么也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从那人的身上,胡不归隐隐感觉到了一些古怪的气息,但至于说到有什么古怪的地方,胡不归想破了脑袋,也没能想明白。 卫中舟被那人言语挤兑,一时之间气愤非常,想要反驳,可他平日里老实木纳,根本不善于分辨,只是大声的重复说道:“你,你们怎么能血口喷人呢?咱们在这张家集里待了这么多年,你何时见咱是反动派了?” 那人也不去反驳理会卫中舟,眼见台上台下的气氛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他伸手下压,止住了还在喊口号的众人,高声说道:“一切反动派在咱们无产阶级的眼里都是纸老虎,咱们无产阶级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 说着,那人回手一指站在台上的卫中舟等人,继续喊道:“现在,就是咱们和封建反动派清算的时候了!同志们,你们还在等什么?还不对他们发起攻击!” “毛主席万岁,打倒反动派!毛主席万岁,打倒反动派!” 口号震天,人群涌动。 大批的人群冲上了厅台,冲向了胡不归等人。这处厅台本就是临时搭建的,上面只铺了一层薄木,哪里能够承受这么多人的踩压,只听“哗啦”一声闷响,那厅台便被拥挤的人群踩了个希碎。 首当其冲的便是先前那些个热血青年,大批的人群踩在了他们的身上,紧接着碎木,铁丝刺穿了他们的身体,鲜红色的液体顺着人的胳膊,大腿,甚至是脑袋流淌了下来,染红了大地,更染红了众人的眼睛。许多人想要呼喊,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他们已经被身后的人推搡在了地上,而后有更多的人踩在了他们的身上前行。 人挤人,人踩人。鲜血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木屑,更染红了人们的眼睛。 呼喊声,怒骂声,惨叫声,更有掺杂在其中不知名的断裂声。 这处地方,已经从会场彻彻底底的变成了地狱! 一处吞噬活人的地狱! 现在的事情,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先前胡不归还以为那李老太太惩治了李向前,最多也就使的批斗大会停止而已,可没想到这事情越演越烈,如果这个时候再不想办法自救,那么恐怕被踩死的人会更多,甚至还有他自个和师兄卫中舟。 先前鼓动众人的那中年人,在说完话以后,就不动声色的朝着人群外面走去了。只是那人走的时候,明显的朝胡不归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难道,这人知道咱不能对平常人出手?他也是道上的人?” 胡不归瞧着那人的动作,暗道一声不好。来不及细想,当下一个符火烧断了捆绑自己的绳索,伸手拉着卫中舟就要后退。也就是在胡不归转身的工夫,胡不归却惊讶的发现,原本被绑着挨批斗的众位张家集的“大仙们”,此时却早已经解了绳索,个个手脚麻利的冲向了身后的岩墙,有那体力稍好的已经爬到了墙顶之上。就算那先前被批斗过的王老汉,眼下也到了墙根,正在伸手爬墙。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些平日安分的大仙们,此时为了救命,早就顾不得那些人前显露的规矩了。到是自个师兄弟,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自个果然不是个聪明人啊!” 胡不归心里苦笑,没想到,这些大仙们都是个个身怀不露,就连自个都没发现这些人已经解了绳索。只是可惜了那李老太太,早先已经施了秘术,耗了心力,眼下早不知道被人踩死了多少次了。 第十章 费苦心,嗜血陷梦里 上回说到,胡不归眼见那批斗大会的现场成了一处地狱,心生惊惧,随当机立断,用道家符火烧断了捆绑自个和师兄卫中舟的绳索。情势所逼,两人也顾不得师门训诫,不得在人前显露术法的信条,身子一翻,脚下借力,便一前一后上了那两米多高,厚实的岩墙。 厅台下的众人本就平淡普通,此时不过是受了外力诱导蛊惑,才变的这般偏激愤怒。眼见着受审批斗的人跑的跑,死的死,而那两米多高的岩墙,经过多年风吹雨淋,光滑似镜,更不是他们这些人一时半会能够攀爬的。故此,这些受到蛊惑的人冲到岩墙之下,试过几次攀爬不上,只能围着岩墙大声怒骂,呵斥不已,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愤恨。 胡不归瞧着众人的模样,不由得心下暗叹,摇头不止。这些个人显然是不想就此放过了自个等人。只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要说自个等人被批斗了,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好处。即使,自个这群人认罪了,也就是暴打一顿,劳改几天,游街示众。那暴打完了,游街完了,劳改完了,大家伙儿还不是在这张家集里共同生活?还不是放了自个等人么? 大家伙儿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时关系好的很,谁还有用不到谁的时候?犯得上赶尽杀绝么? 一想到这里,胡不归心口发堵,有种说不出的烦闷。低头看着那一张张原本熟悉的面孔,此时,却变的陌生无比,亢奋无比,那些个眼神里透露出来的,不再是柔和善意的目光,而是变的凶狠,甚至带着那么一丝残忍嗜血。 这样的目光,胡不归曾不止一次的见过,前面咱们说过,胡不归早些年是汶阳寨胡家的二少爷,他们胡家是方圆百里的地主。这地自然也包括了许多的灌木山林,以前没事情的时候,胡家的老爷胡八万就喜欢在自家的山林里打猎。那时候的胡二少爷胡不归还小,每当胡八万打猎回来,总喜欢带着血淋淋,几近半死的猎物让儿子胡不归看。 胡八万这么做自然有他自个的意思,一来是彰显自个的本事,好在儿子跟前树立自个的威信,哪个父亲不希望自己儿子能崇拜自个?这只是自个做老子炫耀的资本,做父亲的通病而已。 二来呢,这也是为了让儿子从小培养嗜血的性情,长大以后也好继承自个的家业,到时候,也不至于被人欺辱了。人总有老去的那一天,胡八万权势再大也不可能照顾胡不归一辈子,以后的日子还长,路还得靠他自己走。 胡八万这么做,可以说是颇费周章,煞费苦心,但,他却不知道这样的做法,却在胡不归幼小的年龄里留下了恐惧的祸根。 那时候的胡不归还小,自然体会不到他老爹胡八万的苦心。人的恐惧是自小生成与生俱来的,那一幅幅血淋淋的画面,还有那一双双凶狠嗜血的眼睛,却使得胡不归每每在夜里惊醒,久久不敢入睡。 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而现在再次看到同样残忍嗜血的目光,胡不归依然觉得心有余悸,犹如回到了孩提时代一般。 回忆历历在目,心神恍惚中,胡不归忘记了此时身处的险境,在记忆的漩涡之中沉迷。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身子一歪,就要掉下岩墙,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半个身子已经落在了半空中,任凭他胡不归功夫了得,此时想要自个上来,也是为时已晚。 眼瞅着岩墙下的众人个个面目狰狞,神情嗜血,如若此刻掉进人群里,恐怕下场不比那先前的李花婆好到那里去。 一想到那李花婆惨死的景象,胡不归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自个心里暗道一声:“不好,只顾自个想事,却是忘记了此时的险境,看来今天小爷吾命要休矣!” 不说胡不归这边满心自责,闭目等死。那边和胡不归一同跃上岩墙的卫中舟,早先一步上了岩墙。别看卫中舟平日里老实木讷,但年龄毕竟摆在那。一到大事,那轻急缓重自然是分的清楚,厅台下的那群人已经疯狂了,道理已经说不清楚,有道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那么,眼下这个时候自然是保命要紧。所以,上了岩墙之后,卫中舟便先一步跃了下去,可等他这一回头,却发现胡不归还在傻傻的看着岩墙下面,满脸的痛苦恐惧之色,也不知道想到了些什么。 “不好,难道是着了道了?!” 暗骂一声,卫中舟心中大急,随即返回岩墙下,呼喝了几句。但他却发现胡不归小脸煞白,眼睛里满是惊恐,继而身子一晃,眼见就要栽倒下去。卫中舟这才感到事情不那么简单,但眼下救人要紧,也不是细想的时候,他身子一翻,跃上了岩墙,正好赶到了胡不归落下岩墙前的那一刻。随即,腰腹下沉,单手一伸,然后借力一荡,便将胡不归整个人再次拉上了岩墙。 “呼呼,好险!” 这一切说的虽长,但事情也就电光火石,那么一眨眼的功夫而已。 胡不归吓出了一身冷汗,但好歹人救上来了,人没事就好,卫中舟暗自松了口气。 师傅走了,就剩下两师兄弟了,这要一个不好胡不归命丧于此,卫中舟自觉是难以面对师傅的教导,到时候死了都难以安心。 两师兄弟之间自然不需要什么客套话,眼下这处地方太过诡异,再留下去,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诡异的情况。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互看一眼,随即,双双跃下岩墙,身形急速,冲进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虽说夜色遮目,道路难辨。 但是,卫中舟和胡不归两人多年来一直饱受师傅骆千山的“摧残”,深夜赶路,送客还乡的事情,也不是做了一次两次了。所以,虽然是在夜里,但两人的速度并没有减缓多少,等到那些个所谓的“红卫兵”,绕圈赶到岩墙后的时候,两人已经远去,逃走多时了。 那些个“红卫兵”眼见众人逃走,这批斗会再想要继续下去,那是万万不能了。按照正常情况来说,既然被批斗的人都走了,那么这些个人,自然也就没有继续停留在这里的必要了。 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那些个“红卫兵”找了一圈,并未找到众人,随即,他们瞪大了血红的双眼,朝天怒吼起来,那声音空旷而暴戾,充满了不甘与愤怒,犹如野兽一般,不掺杂任何的感情,怪异无比。 而随着怒吼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声音加入到了其中。原本噪杂的批斗会场,虽说并未因此变得安静起来,但这整齐划一的怒吼,在这个漆黑的夜里,却显得如此的诡异,让人心悸。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更大更残暴的声音在这时响了起来。 尖锐无比,声音辽旷,几里之外的地方都能听的真真的。 继而,那些怒吼恐怖的声音消失了。 那些狰狞的面孔,在瞬间变的虔诚温顺起来,他们排成整齐的队伍,默默的走回了原先的批斗会场。 ----------------- 符火:道家所用的一种秘术,从科学原理上来说,任何纸质的符纸都是不可能自燃,那么,在施法者在施法的时候,必定会燃烧之后才可以发挥作用,所以,一般的施法者在行走江湖,或者是日常中,都会携带一些可燃的物体,这些物体包括磷,还有碳粉。古时的火折子就是其中的一种,不用的时候密封,用的时候悄悄打开,接触空气即可。 第十一章 阳煞弱,小鬼路打墙 上回说到,胡不归与卫中舟两人险之又险的从那批斗大会上逃了出来。 经过这一夜的折腾,事情闹的太大,那张家集自然是暂时回不去了。因此,师兄弟两人出了菜市口,一路向北狂奔,过了张家集北面的小树林,就来到了距离黄河岸边不远的一处地方。 要说起这处地方来,胡不归还真不陌生。 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拜师骆千山以后,就跟着自个的师傅骆千山来到了这张家集。而来到这张家集以后,骆千山并没有立刻教授胡不归茅山道法,而是让他早上去黄河岸边挑水,晚上则让他卷了铺盖去那乱坟岗过夜,以此来锻炼他的体力和胆魄。 这几年里,胡不归饱受师傅骆千山的“摧残折磨”,虽说,自从那日他开了天眼之后,就再也没去过乱坟岗过夜。可平常人家过日子,这水自然是缺不了的。 那个年月生产相对落后,打个井眼费时费力不说,这张家集相隔黄河不远,本就是黄河古道,泥沙淤积而成的,地质不好,打出的井眼自然也很容易就出现塌陷的情况,过不了许久就不能再用,需要另打新的井眼。所以,对于生活在在黄河岸边的人们来说,打眼井远远不如挑水来的划算。 因此,胡不归这挑水的活儿却一直不曾落下过,这路自然也是熟悉的很了。 眼前这条路这处地方,胡不归不说走了千八百回,至少也有个几百回了,可以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在这张家集生活的这几年,因为每天要来黄河岸边挑水的缘故,这里的一草一木,大大小小的变化,以及黄河水位的涨落,胡不归还是记得比较清楚的。可今儿个晚上再次走过这相同的地方,胡不归却感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按道理来说,胡不归与卫中舟两人习武多年,体力应该不错,从张家集的那菜市口一路狂奔而逃到这黄河岸边,十多里路的距离,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按说这样的距离,两人奔跑了大半个小时,早就应该到达了,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胡不归两人狂奔半天,虽说身旁的景物都在变幻,可路还是那条路,一点未曾改变,还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样子。 “难道是遇到了鬼打墙?” 胡不归心里暗自猜测,四下一望,远处漆黑一片,而路的两旁芦苇轻晃,似乎是无数人影绰绰,白天从这里走过还不觉得有啥,可这时再看,确实有些可怕的紧。若是搁在以前,胡不归只怕早吓的半死了,但这几年来,胡不归跟着自个的师傅师兄每日每夜修习,这样的情况早就见怪不怪了。 此时,他只是觉得奇怪,自从自个修习茅山秘术以来,这样的事情还是头一次碰到。师傅骆千山曾经说过,凡是修习茅山秘术或者其他术法的人,身上的煞气应该很重,在茅山术中这样的煞气叫做阳煞。这样的阳煞只对那些鬼怪有克制作用,普通人是感觉不到的。按理来说,那些个脏东西应该是躲着自个才对,怎么还敢出来触自个的霉头?难道他们就不怕自个身上的阳煞么? 而这个时候,卫中舟也停下了脚步,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不归,等一下再走。”卫中舟开口喊住了胡不归,往四周看了看,郑重的说道:“这地方,好像有些不对头。” “师兄,你也看出来?”胡不归停下身子,指了指周围茂密的芦苇,说:“师兄你看,咱们跑了这么久,按说应该早跑到黄河边上了。你看现在这周围还是芦苇,看样子,咱们很可能是遇到鬼打墙了。” “鬼打墙”也叫迷路鬼,是人死变鬼后所做的一个恶作剧。 一般来说,只是人阳气变弱,中招之后出现了幻觉,让迷路鬼有机可乘,连续不断的在同一处地点不断循环行走的结果。当然,现在科学上来解释说,也有可能是一种心理上的暗示,类似于催眠一样的东西,只要有一定规律的东西出现,在人的心里形成一个影像,那么在迷失方向的夜里就会造成这种结果。 从危害上来说,鬼打墙并不是很可怕,可怕的是它会影响人的精神,如果一个人长时间在这样的环境里,承受不住心理上的压力,就很有可能导致精神崩溃,做出一些诸如自残自杀的疯狂举动。 俗话说“活人身上三把火,霉运小鬼不缠身”。 这三把火分别在人的头顶与双肩,当人的阳气旺盛的时候,这三把火自然烧的旺盛。但当一个人阳气弱的时候,那三把火就会比较弱,从而导致霉运连连。如果一个人的阳火旺盛,这些个小鬼自然是不敢接近的。而眼下碰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两人身上的阳煞已经很弱了。 “嗯,我也是这么觉得。”卫中舟点了点头,想了想说道:“但是,我觉得事情可能没咱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你看,咱们两个好说也是活蹦乱跳的大男人,阳气再弱也是两个人,一般来说,像这样的鬼打墙是不可能同时困住咱们两个的。但是,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了,那只能说明,咱们两个人身上的阳煞已经弱到了极点。” 说到这里,卫中舟蹲下身子,从地上捏了一点土,用手使劲的在搓了几下,放在自个鼻子跟前嗅了嗅,而后他的脸色一变,瞬间苍白了起来,失声说道:“坏了,坏了,不可能,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这样...” 胡不归和师兄卫中舟相处了好几年的时间,对于他的脾性那是非常了解的。在胡不归的印象里,自个这个师兄一向稳重,不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即使不久前,胡不归窜拥了他去看王寡妇洗澡,被人抓住的时候,他那张貌似忠厚的脸上,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今天这样惊慌的表情。今天这是怎么了? “师兄,怎么了?” 胡不归心里纳闷,也学卫中舟那样捏了一点土,放在自个鼻子跟前使劲的嗅了嗅。 一般来说,泥土因为湿度不同,在不同的温度下会产生不同的气味。但一般来说泥土都带有些腥气,还有一些刺鼻,那是因为泥土里含有多种微量元素的原因。 可胡不归用手捏起的这一捏泥土,入手滑腻,却没有上述的味道,反倒是有那么一股子腥臭味,就像是某种动植物腐烂后的味道,只这轻轻一闻就让人头晕恶心,直欲呕吐。 第十二章 静心气,律令比斗法 (感谢南阳火,狗绑饼子,书友1209191440...三位童鞋的打赏,谢谢!) 上回说到,胡不归学了卫中舟的模样,从地上捏了一小搓土,放在自个鼻子上一闻,他只觉得一股子腐臭直冲脑门,自个的胃里瞬间翻腾起来。 这味道端的是恶心至极! 胡不归连喘带吐,赶忙扔掉手中的泥土,趴在一边大口大口的喘起气来。过了好大一会儿,觉得那股子腐臭味道没那么重了,这才开口询问卫中舟:“师兄,这是什么味道?也太恶心人了,咱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闻到这么恶心的味道,呛的咱只想吐。” 卫中舟抬手抖掉了手上的泥丸,并没有立刻回答胡不归的问题,而是从身上摸出了两张黄色的符出来,将其中一张递给了胡不归,而另一张则被自个点了精血(《茅山图志》有云,血中有阳,中者为尊。意思是说,人的精血是具有阳气的,但其中只有人的头额和手的中指最具有效用。大家可能都看过电影电视上演的一些关于道士的镜头,他们在施法或者是用符之前,都会咬破自己的食指,用自己的血写符文施法,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除了上述两个部位所有的血,其他部位的血所具有的阳气是极其微弱的,甚至可以说是忽略不计)放进了自个的上衣口袋里。 卫中舟递给胡不归的这张符文名唤“子戊六甲清心符”,这张符文微微泛黄,长有七寸,宽约三寸有余,上面所写的字体是用朱砂加了公鸡血,两种极阳之物混合写成的,主要作用就如这符文的名字一样,具有清心静气,安神清脑的作用。 前面咱们说了,“鬼打墙”是人阳气变弱所导致的,这“子戊六甲清心符”虽说有清心静气,安神醒脑的作用,能让人在一定的时间之内保持头脑清醒,但却改变不了阳气变弱的事实,可以说是治标不治本的笨办法。 卫中舟虽说看起来老实木讷,可那都是表面上的。胡不归和他相处时间不短,自然知道自个这个师兄不笨,相反的是属于那种秀外慧中类型的。胡不归能够想到的事情,他相信自个这个貌似忠厚的师兄自然也能够想到。 虽然心中不解,但胡不归还是将符接了过来。“子戊六甲清心符”入手之后,胡不归立刻就感觉到自个的脑袋清醒了许多,连带着那恶心的感觉也轻了不少。 卫中舟瞧着胡不归将“子戊六甲清心符”放好之后,这才开口解释说:“这个是人的味道!确切的来说,应该是死人的味道!” 在赶尸一行里,一直有那么一句话,说是“屎臭比人死香。”可到了这个年月,社会安定了不少,一般来说,谁家有人不幸去世了,那也就是送进火葬场直接火化了,或者是就地掩埋了,谁也不可能说任由尸体腐化了。胡不归没闻过这个味道,但听卫中舟这么一说,再想到刚才自个狠劲的一闻,不由的胃里一阵翻涌,又再次哇哇大吐起来。 卫中舟似乎早就料到胡不归会这样,因此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意外。不理哇哇大吐的胡不归,卫中舟从身上再次摸出了五张符文,还有四面淡黄色的小旗子。卫中舟拿出的这四面淡黄色的旗子名唤“伏羲定位幻行旗”,是茅山术中追踪和定位的一种秘术,此法虽说简单,却是极其耗费心力。 如果是搁在平时,卫中舟和胡不归两人凭借了自身的阳煞之气,也可以走出这“鬼打墙”的地角。而此时,不知为何两人身上的阳煞一下变的极其微弱,而且,经过卫中舟的观察,两人所处的这地儿阴煞之气太过沉重,远远超出了自己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地方,如果强行出走的话,很可能损了心神,甚至是困死在这里。 因此,卫中舟这才不惜耗费心力,动用这“伏羲定位幻行旗”来确定自个的方位。只见卫中舟将那四面淡黄色的小旗往地上一竖,那四面小旗就好似活了一般,旗面无风自展,旗杆滴溜溜的转个不停。 眼见术法开启,卫中舟双手一合,口中结语不断,大喝一声:“天圆地方,律令九章。令旗一出,妖鬼服伤,结语一响,给我定!急急如律令!” 说罢,他大喝一声,手中那五张符文随手抛出,在空中结成了一朵梅花状的图案,随即,那五张符文瞬间金光大作,化作五只金黄色的飞鸟。有四只分别朝着东南西北的四个方向飞走,而剩下的那一只,则在半空盘旋片刻又再次飞回了卫中舟的手中,变作了一只身带四线纸叠的小鸟。 过了能有半柱香的功夫,那四面幻行旗的旗杆终于不再旋转,卫中舟这才口念结语,将之收起。眼见胡不归还在呕吐,自个放出去的飞鸟还未返回,是以着急也没用,卫中舟只得站在胡不归的旁边等候,回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事情,以防有什么不测发生。 胡不归吐的够了,浑身无力,这才发现自个的师兄已经站在旁边很久了,不由得尴尬不已。还未等胡不归说些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却见半空一闪,一点黄光由远及近,朝着两人所在的方向,颤颤巍巍的飘了过来。 那物件速度不快,胡不归两人赶忙站起了身子,离得近了一瞧,这才发现,原来是卫中舟先前放出去的飞鸟回来了, 不过,飞出去的时候是四只,而这一次飞回来的却只有一只飞鸟。而且,这只飞鸟翅膀似乎还有些损伤,在空中颤颤巍巍的转了一圈,紧接着黄光一闪,就在空中化为了飞灰,被风一吹,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归,纸鹤只飞回来了一只,看来今儿个是有人想和咱师兄弟两人斗法了!”卫中舟冷声一笑,看着瘦上碎裂的纸鹤说道。 今儿个的事情太过诡异,胡不归被逼到这地儿,接连吐了两次,可以说是大伤元气。而卫中舟的飞鸟损了三只,这只能说明是有人故意针对两人下的手。在茅山以及其他各个阴阳风水门派里,如果出手破了别人所施的术法,那就被视为是约人斗法,也就是比斗的意思。这样的比斗可大可小,小的可以不在意,大的甚至是不死不休。 师兄说的,也正是胡不归所担心的。这“伏羲定位幻行旗”虽说是有五只飞鸟,可这五只飞鸟却是一个整体,一只飞鸟损伤,那就等于是五只一起损伤,那追踪方位的术法功效也就大为减弱。也就是说,对方是摆明了要将师兄弟两人逼上死路。 如此欺人,令胡不归生气非常,动了狠劲儿,只听他牙一咬,发狠说道:“自打今儿个白天开始,就有人对咱们师兄弟不利,现在,又破了咱的法,这摆明了是要找咱们的麻烦,咱倒要看看,到底是谁,敢动到你家爷爷的头上来了!” 第十三章 地魔现,双目露凶光 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虽说,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这会儿是真发了狠,动了火气,可眼下两人也明白,这个节骨眼上可不是冲动,赌狠的时候。 人家在暗,自个在明,就今天这事儿来说,处处透着古怪,能将两人一步步的逼到这个份上,显然,对方是有所依仗的,最不济,对方也是摸清了胡不归两人的家底,这才动手的。 而眼下,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只是凭推断猜测的,至于对方姓谁名谁,有什么本事,这么做有什么目的,那是一概不知。两相对比,孰强孰弱高下立判。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不是傻子,这么缺心眼的事情两人自然不会去干。当下,两人略作合计,还是先出了这地儿才是当务之急,若想找回场子,那也得回家取了家伙,空手白刃的,怎么算都是自个吃亏。 此时,月冷星稀,阴风嗖嗖。 等胡不归两人走出这“鬼打墙”的时候,两人再回头一看,顿时将两人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先前咱们说了,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走进这地的时候,入眼处是一条通往黄河岸边的大路,而路的两边则是比人高的芦苇。而此时两人再看,却见那路也不是那路了,那芦苇也不是那芦苇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新旧坟头,还有那满眼望不到头的乱树荒草。 眼前这地儿胡不归熟悉的很,正是自个练胆的那处乱葬岗! “师兄,你看这地上有很明显的拖拽痕迹。不过,看样子不太像是人为的。” 胡不归查看四周,最后将目光停留在了脚下的乱草之中,上面还带着一些黑色粘稠的液体,那味道闻起来竟然与先前恶心的泥丸有些相似。一想到这,胡不归的胃里竟然再次翻涌了起来。他赶忙站了起来,从身上摸出了一张符文,一撕为二,塞进了自个的鼻子里,这才好受了许多。 这处乱草上面明显的有被踩过拖拽的痕迹,旁边还有几个硕大的梅花印记。这样的梅花印记,一般来说,只属于那些猫狗之类的动物所有。但胡不归实在是想不出来,在这张家集能有什么样的猫狗,能将一个一百多斤死人拖走,而且还拖行了这么远的距离。 这条拖拽的痕迹直直往前,一直延伸到了远处的一处新坟前方,才不见了踪迹。 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直以为是有人在故意设计,但到了这个时候却又不敢肯定起来。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犹豫着,是不是要过去看看。 但,就在这个时候却听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嘭嘭”的响声,那响声由缓到急,越响越大,在这满是坟头的夜里,端的是渗人无比。好在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都曾经在这乱坟岗上待过那么一段时间,神经不是一般人可比拟的。所以,虽说这响声起的突兀,吓了两人一跳,但两人本就是吃这行饭的人,坟地阴森,有些异响也属正常,所以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有道是“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今儿个接连遇到诡异的事情,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可以说是憋屈非常,现在再听到那渗人的响声,心里竟然不怎么害怕了。当下两人一合计,便做了过去看看的打算。 循着那响声,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前一后就转到了坟后。只见这坟前无碑后无名,新土掩盖,显然是一座无主新坟。而那坟丘左下方却被人掏了个水桶粗细的大窟窿,那嘭、嘭、嘭的怪声,正是从那窟窿深处发出来的。 “不会是碰到盗墓的了吧?”看着那水桶粗细的大窟窿,胡不归第一个念头就是碰到盗墓的了。 古往今来,有人死亡,就有人盗墓,可以说这盗墓一行存在了几千年的历史了。 虽说,人各有志,但这盗墓的人不但偷盗钱财,还有些缺德阴损的人,会在盗墓的时候损毁墓主的尸身,让人死后也不得安生,如此说来确实是为人所不齿的勾当。 似是为了证实胡不归的猜想,就听那坟侧的窟窿里传出一阵巨响,紧接着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窟窿里探了出来。那张脸的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胡不归二人。 胡不归一看,不由得心中暗暗叫苦,双眼瞪的浑圆。 怎么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 这玩意儿其实是一种野狗,在茅山术中被称谓地魔。 原来早些年间的野狗和现代的野狗大不相同,有些野狗的种类在解放前后社会稳定下来就逐渐绝迹了。乱世之中人命如同草芥,因为死的人太多,暴尸于荒野的情形到处都有,所以,诸如野狗,野猫,乌鸦等等吃死人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了。 据说,在乡下山野间有种专吃死人死尸的野狗,这种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几十里外死人的尸味。它们牙尖爪利,能在土坟上刨洞,刨到棺材了,就用脑袋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而且这种野狗体形巨大,生性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肉和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大活人,也往往会发起狠来,直接扑过去撕咬至死。 这种长着血瘤的野狗,由于常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的话就别想活了。它的特征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早些年因为条件所限,穷人的廉价薄棺,最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种狗,用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继而拖出棺材来吃掉。 而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所听到的“嘭嘭”声,就是这地魔用头碰那棺材所发出来的响声。 第十四章 食怨晦,艺高人胆大 (感谢问鬼童鞋的打赏,谢谢!!!) 《茅山图志》有云,地魔者,其行类犬,多群居,夜行于野间,食怨晦而生,见生人而食之。 眼前这头地魔高约两尺有余,身长三尺,牙尖爪利,四肢粗壮。见到有人走到近前,不但不害怕,反而目露凶光,弃了嘴上的死肉,朝着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低低的嘶吼起来,做足了攻击的姿态。 对于这“地魔”的传说,胡不归也仅仅是听闻而已,今日一见,这东西果然凶狠的紧。 有道是“观其行,知其意。” 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瞧这地魔的架势,就知道这地魔是将自个两人当做了盘中美食,嘴上鲜肉,今儿个若不能将这地魔打倒,恐怕是不能善了了。只是,这地魔牙尖爪利,满身是毒不说,而且满是尸水横流,看着就恶心,胡不归两人赤手空拳,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了。 正当两人踌躇不前的时候,那头地魔可不干了。 本来这头地魔正在大快朵颐,忽然间被人打断了,心情那是自然不会好的。平日里,它吃惯了死人肉,当然熟悉人的味道。此时,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个大活人站在它的面前,闻着那股子人肉的味道,它就有些按耐不住了。只见,这地魔弃了嘴上的死肉,大嘴一张,后腿一蹬,“嗷”的一声,朝着走前的胡不归扑了上来。 胡不归自打看清楚眼前这地魔之后,就一直小心着它的突然袭击。眼前这头地魔虽说身形庞大,都快赶上小牛犊了,但它这猛然一跃,却足足有一人高下,赫然是朝着胡不归的喉咙来的。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一跃不仅高,而且速度奇快,饶是胡不归早有防备,但看这地魔如此生猛,还是惊出了一身冷汗。眼见那地魔来势汹汹,胡不归顾不得其他,身子一歪,就地一个“懒驴打滚”,这才堪堪躲了过去。 “师兄,小心!” 胡不归这一躲才想起卫中舟在自个的身后,他这一躲,身后空旷,那地魔的攻击对象立刻就变成了卫中舟,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地魔 已经跃到了半空中,眼看就要扑在了卫中舟的头上。这地魔满身尸毒,若是被它抓咬一下,后果不堪设想。 卫中舟的本事胡不归是知道的,早在先前的时候,胡不归天天和卫中舟两人比武较技,每次都是自个被揍的鼻青脸肿。他相信自个能做到的,卫中舟也一定能够做到,即使是自个不出声提醒,依卫中舟的本事,躲过这地魔的突然袭击也不算多难的事。 可是让胡不归万万没想到的是,眼见那地魔快要扑到自个的脑袋上了,卫中舟就像是没反应过来一样,身子本能的歪了一歪,竟然只是往左稍稍移了半步,而此刻那地魔的爪子已经抓在了卫中舟的衣服上,眼见就要血溅当场。 这可把胡不归吓了一大跳,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救人要紧,顾不得其他,胡不归一个“鲤鱼翻身”跃了起来,就想冲上前去。这一切只是眨眼间的工夫,就算是胡不归功夫再好,速度再快,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也已经晚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卫中舟却动了,只见他先是把身子一扭,在电光火石之间避开了地魔的爪子。紧接着他猛的踢出了右腿,狠狠的抽在了即将擦身而过的地魔的腰上。 所谓“艺高人胆大”。 不得不说,卫中舟把握时机的能力非常强,面对如此凶恶的地魔还能从容应对,做出这一连串的动作,出手的时机还能拿捏的这么准确无误,让胡不归心里不禁叹服:“自个这个师兄确实强悍,不过这个貌似忠厚的师兄也真是的,害的自个白白担心了一场。” 卫中舟这一连串的动作,看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难的很,尤其是那身子一扭,如果早上一分,他也只是堪堪躲过地魔的攻击,不能将之重创。而要晚上一分,那么后果必然是血溅当场,后果不堪设想。 再说卫中舟踢出的这一脚,地魔虽说比较凶恶,但怎么说也是属于狼狗之属。这狼狗之属素有“打不断的狗腿,敲不碎的狗头”之称。这不是说狼狗的四肢与头部坚硬,而是它们的承受能力极强,即使四肢和头部受到了重创,它们依然能够做出凶狠的反击。 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攻击他们的头和四肢不但不能将之打倒,而且很有可能激发他们的凶性,引起它们疯狂的反扑。 而狼狗之属它们的弱点就在于它们的腰部,但地魔是用四肢行走的,要想攻击到它的腰部,那么必须要绕到它的身后才可以,地魔牙尖爪利,速度奇快,想要绕到它的背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卫中舟正是利用它扑向自个,身在半空,无力躲闪的这个机会,险之又险的踢中了地魔。卫中舟踢的这一脚,可以说是谋定而后动,做足了准备的。他这一脚势大力沉,用上了十成十的力道,按照他自个的想法,即使眼前这头地魔再怎么凶悍,自个这一脚下去,也能让它断上几根骨头,半天爬不起来。 果然,那头地魔被卫中舟一脚踢中,只听“嘭”的一声,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惨叫着飞出去了老远,跌进了乱草之中。 随着那头地魔被踢出老远,胡不归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打蛇不死,必被其嗜”的道理,胡不归自然知道,这地魔凶恶如斯,若是今日不能将它打死,那么日后再让其他人遇到,若是没有自个师兄的本事,那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除恶即是行善,胡不归刚想上前对那头地魔补上几脚,却见身旁的卫中舟脸色大变,大叫一声:“不好!”紧接着,就一把将胡不归推了出去。 出于本能的信任,胡不归来不及多想,随着卫中舟的动作就地一滚,直到滚出去了两三米的距离这才停下来。 而,就在胡不归滚出去的那一瞬间,一道红光破空而来,直直的钉在了胡不归先前所站的位置上。这道红光速度极快,甚至比先前那地魔还要快上一丝,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如若不是卫中舟推了自个一下,胡不归此时已经被那道红光穿个通透了。 随着那道红光落地消散,胡不归也看清楚了那偷袭自个的东西。 第十五章 刮腥风,性命不自保 上回说到,胡不归被突然而至的红光偷袭,被卫中舟一推,两人双双就地一滚,这才堪堪躲过了致命的一击。 而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由于速度极快,惯性也大,头前的一部分已经深深的扎进了泥土中,所以说胡不归并不能看清它的全貌。而留在上面的一部分约有一扎多长,下粗上细,呈紫黑色,被月光一照,就好似是个散发着红色的大钉子一样,狠狠的倒钉在了地上。 众所周知,对于武器来说,自然是越是尖细的东西越具有穿透力,而头前攻击的一端更应如此。 但,眼前这个狠狠扎在地上的东西却恰恰相反,下粗上细,违背了常理。 有句老话说的好“万事由前定,反常必为妖。” 胡不归瞧着那东西,背上冷汗直流,心下念头百转,他自个在心里暗暗合计道:“这东西既然如此模样,兼之速度又如此之快,亏得大师兄手眼利索推了咱一把,若不然,咱这小命可就交代这儿了。再瞧这地儿,四下都是乱坟,也不知道有几人埋伏,咱自个在明,对方在暗,若是贸然露头,那是绝无幸免的道理了,得想个办法将他们一一引出来才行。” 先前,胡不归瞧着偷袭自个的东西有些反常,再加上那东西力量奇大,所以,自个在心里先入为主的认为那是有人躲藏在暗处偷袭了。他先是将自个的身子伏低了,这才朝着卫中舟做了个隐藏的手势。 不知是没瞧明白,还是压根就没看,卫中舟就地一滚之后,猛然站了起来,看着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愣愣出神,一脸的凝重之色。 虽说,自个的师兄本事非常,可胡不归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你再强也是肉长的不是?他刚想朝卫中舟喊上一句“小心!”却见卫中舟一个大步,朝着自个飞奔而来,走到近前,一下将胡不归拎了起来。 “不归,快走!”卫中舟大喝一声,也不解释,拉着胡不归转身就走。 胡不归不明所以,在自个的心目中,自个这大师兄以前可是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稳重人,可今儿个却三番两次的露出惊慌的神色。再说周围还不知道藏有多少偷袭自个的人,师兄这番动作,难道就不怕有人趁机偷袭自个么? 想到这里,趁着转身之际胡不归瞥了一眼那偷袭自个的东西,这一瞥不要紧,只见那好似钉子一样的东西,竟然弯弯扭扭的动了起来,瞧那副模样竟然是在往地里钻着,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踪影。 “这,这玩意儿,竟然还是活的?” 胡不归瞧的心中大骇,先前他还以为是有人躲在暗地里偷袭自个,现在看来却是自个想的差了。再想到若是刚才那一下扎中自个,这玩意儿那还不得在自个的肉里乱钻啊。胡不归此时才明白卫中舟的意思,不禁后背发凉,有了一些后怕,继而头也不回的加快了奔跑的脚步。 不说卫中舟这边惊慌奔走,也不说胡不归这边暗暗后怕,只这两人一走,就有“人”不乐意了。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来到这乱坟之后,曾遇到了一头地魔,这地魔被卫中舟一脚踢中了腰部,断了几根骨头,但它却并未死去,此时不乐意的“人”正是这头地魔。 这头地魔在这张家集的坟地里不知道吃过多少的人,这还是头一次被人踢了个跟头,吃了这么大的亏。眼见胡不归两人飞奔而逃,这地魔哪肯干休,只听的它嘶吼一声,身子一翻,就呲牙咧嘴的冲着跑在后面的胡不归再次扑了上来,大有一口将之吞下的意思。 有道是“狼搭肩,狗咬喉,行人走路要低头。” 民间传说,那在山间野地里生活的野物,时间一长,上了年岁,便开了灵智,有那心眼活泛的,能和人一样站立而起。倘若是遇到形单影只的路人,便会趁其不备,一跃而起,专咬喉咙背颈等要害部位,使人窒息,失了反抗的能力,再下口活活撕咬至死。 似地魔这等凶物,牙口本就锋利,那一咬之力何其厉害,再加上它被卫中舟踢了一脚,本是愤怒的档口,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为了躲避偷袭的活物,跑的匆忙,根本不曾注意到那地魔,是以当两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地魔已经长身而起,一双利爪搭在了胡不归的双肩之上。 胡不归正奔跑之间,忽然听到那地魔的嘶吼,心道一声“不好”,刚要有所动作,却觉双肩忽的一沉,背后腥风扑鼻,有物搭在了自个的身上。联想到那一声愤怒嘶吼,胡不归心知是那地魔并未死去,哪里还不明白自个的处境。此时,他自个的心立马和明镜似的,这地魔牙沟倒生,咬人必是死不松口,这一下若是让它咬实了,自个哪里还有命在? 顾不得其他,胡不归匆忙间只得“弃车保帅”,将自个的脖子一缩,想抬起了自个的胳膊迎上去,好护住自个的头脸要害。可那地魔本是心思狠毒之物,今儿个吃了大亏,它那牙口的目标自然不在胡不归的手臂之上,要咬那也得咬到胡不归的喉咙脖子上,才能泄了今儿个的被踹之仇。 虽说,这头地魔身子依然跃在半空,双爪搭在了胡不归的肩膀之上,但它那张血盆大口却在胡不归匆忙间抬起胳膊的档口,微微一低,躲了开来,随即猛的往前一探,狠狠的咬向了胡不归的喉咙。 此时,胡不归用式已老,想要回手自救,那是万万不能的了。而卫中舟奔跑在前,离着胡不归足有三步之多,想要飞身来救,那无疑是痴人说梦。眼看着那地魔锋利无双的牙齿咬上了自个的喉咙,闻着那股子腥味,胡不归甚至能感觉到那双利牙咬破自个皮肤的刺痛感,事到如今,他只能双眼一闭,自个在心中暗叹一声:“我命休矣!” 第一章 种恶果,红衣变厉鬼 话说,早些年山东泰安县境内有个小村子,名唤“汶阳寨”。 寨内有一员外,姓胡,名叫胡天顺,人送外号“胡八万”。 这个胡天顺祖上原是京城里的大官,时年天下大乱,为了躲避战祸,这才迁居到此。胡天顺的祖上,靠着多年积累的财富,收兵买马,或强取,或豪夺,将汶阳寨附近的土地变成了他胡家的家私,而正因如此,这胡家也成了方圆百里内的地霸土皇。到了胡天顺这一代,这汶阳寨附近八万亩的土地都变成了胡姓,所以这才让他得了个“胡八万”的外号。 有句老话说的好“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胡家祖上多年做下的恶果,就现在了胡天顺的身上。 胡天顺二十不到就娶亲成婚,可几年过去了,这胡家大少奶奶肚中仍然平平,连个蛋也没生下,这可把胡家上下急坏了。子嗣的问题,自古以来就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更何况是胡家这样家大业大的人家,子嗣那是更为看重。 为了后继有人,传承香火,胡天顺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接连娶了六位老婆。可娶回来的这几位少奶奶,自从来到他们胡家以后,不是体弱,就是多病,生儿育女的事,更是连影子也没一个。 自己妻妾成群,却无半个子女,这让胡天顺心里很不痛快。眼看着而立之年就要过了,这位胡大老爷心里一发狠,就又娶回了第八房少奶奶。白天胡大老爷四处求医问药,夜里反复折腾他的八少奶奶。 还别说,这八少奶奶和前几位少奶奶还真不太一样,自从来到胡家以后,胡八万的这位八少奶奶无病无灾,身体健健康康,没过几个月便有了身孕。胡天顺心里那个高兴劲儿就别提了,自打知道自个的八少奶奶有了孩子以后,“汶阳寨”方圆百里的土皇帝平日里作威作福的胡大老爷也随即放下了身架,天天伺候在两旁,端水喂饭,要啥给啥,可谓是绞尽了脑汁,费尽了心力。 日月交替,秋去冬来。 第二年一开春,胡家大院那株不知道长了几百年的老槐树才刚刚冒出新芽,这八少奶奶就生下了一个白胖喜人的大小子。初为人父的胡天顺,抱着儿子喜极而泣,心里念叨着总算有后了,自己这翻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可咱们前面说过,这胡家祖上为了争权,为了夺利,为了得到胡家今时今日的地位,暗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的损事,多少的恶事。也不知道是“天有不测风云”,还是这老天本就不打算放过了他胡天顺,就在这胡家小少爷长到三岁的时候,却被突然打在老槐树上的旱天惊雷吓成了傻子。这记惊雷吓傻了胡家的小少爷,更吓傻了这胡家的老老少少。 胡天顺虽然也是伤心至极,痛不欲生,可儿子变成傻子却是事实,谁也改变不了的。无奈之下,胡天顺就又开始折腾他的八少奶奶。可这一次,无论他怎么折腾,他那位八少奶奶却再也没有身孕。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胡大老爷已经从而立之年走过了人生中旬,对于生儿育女的事情,也是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更何况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让这位胡大老爷渐渐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可胡大老爷并没有放弃传宗接代的想法,他把这个希望寄托在了自己那个傻儿子身上。 这胡家大少爷自从被旱天的惊雷吓傻以后,天天就知道傻笑,看谁都是那么一副傻忽忽的表情。除了傻笑,吃喝拉撒都的要有人照顾才成。胡大少虽然傻,但他老子毕竟是胡天顺,这照顾他的人那都的好好伺候着。 在那些照顾胡大少的人里,其中就有这么一个名叫小桃的丫头。小桃的老家在鲁北的黄河岸边,有一年黄河发大水,淹死了双亲,成了孤儿。年幼的小桃一路乞讨这才到了汶阳寨,后来为了活下去,卖身成了胡家的丫鬟。 眼看着小桃一天天长大,那身段也越来越玲珑成熟,胡天顺便将主意打到了小桃的身上,一厢情愿的想让她和自己那个傻儿子成亲。小桃虽然百般不愿,但耐不住胡天顺的利诱威逼,心不甘,情不愿的与胡家大少爷成了亲,做起了胡家的少奶奶。 照理来说,胡家大少爷是被旱雷吓傻的,对生儿育女那方面并没有任何影响。可这小桃自从和胡家大少爷成亲之后,天天吃在一起,睡在一起,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小桃那丫头肚子依然平平,没有丝毫身孕的征兆。这可把胡天顺胡大老爷急坏了,他害怕自己的情况,会重复发生在自己那个傻儿子身上,私下里他也叫自个媳妇隐晦的问过,但都被小桃以“不知道”“在努力”搪塞了过去。 这天晚上,胡天顺和往常一样折腾完自个媳妇以后,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胡天顺索性穿了衣服,心里想着传宗接代的事情,满院子里溜达。走着走着,胡天顺就来到了胡家的后院。这胡家的后院本来是给亲近的下人住的,但自从小桃和胡大少爷成亲以后,这后院便成了两人的新婚之居。儿子虽然傻,但那也毕竟是自个的骨血,有些时候胡天顺想念儿子了,也长来走动。时间一长,胡天顺的腿脚也就走熟练了,而今儿个晚上胡天顺心情有些烦躁,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后院。等他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走到了儿子儿媳的睡房门前。 老子看儿子本没有什么,但中间隔了个儿媳妇,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有道是“闲言毁名,碎语坏节”。虽然这胡家后院只有儿子媳妇两人居住,但“翁媳避闲”的传统观念,在那个年月早就长在了人们的心里,更何况是胡天顺这样的大户人家。 此时,已是月上三更,满地银光早已乱晃。胡天顺明知这后院除了儿子儿媳之外,并无他人,可他还是心虚的借着月光看了一遭。确认四下无人后,胡天顺自嘲一笑,心里暗想:“这方圆百里都是我胡天顺说了算,自家后院却是这般畏首畏尾,若是被人瞧见了,可不被笑话死了么?” 如此一想,胡天顺的胆色便要壮了许多。他迈起四方步,倒背双手,就要往自个的睡房走去。可他这腿脚刚一抬起来,却又想起了传宗接代的事儿。小桃的搪塞,胡天顺并不太相信,她有没有和自个那个傻儿子洞房,这事儿还在两可。 “若是这丫头一直没和我那傻儿子洞房,那我胡家又哪来的子嗣?” 胡天顺心思乱转,总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思索良久,他这才一咬牙,一跺脚,下定了证实自个猜想的决心。他先是围着后院兜了一圈,这才蹑手蹑脚的回到了儿子儿媳的睡房门前,想要探个究竟。 眼下正是炎炎夏日,夜晚虽说有风,但那份酷热的劲儿,还是让人难以安睡。若是儿子儿媳两人有了夫妻之实,那么必定会裸着身子睡在一起,虽说胡天顺此举有违常伦,但为了胡家后继有人,他胡天顺心中发狠,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胡天顺先是手沾唾沫,轻轻捅破了窗棂上的纸,而后借着月光往房内一瞧,差点就把个胡大老爷气晕过去。睡房里面儿子儿媳各睡一处,儿子胡大少仰面躺在床上,儿媳小桃合衣睡在摆放整齐的椅子上。 这样的睡法,他胡家怎么可能有后? “好你个小桃,我胡某人待你不薄,没曾想你却这样戏弄我胡某人。” 看此情景,胡天顺怒火中烧,随即暴喝一声,推门而入,伸手就将身穿单衣的小桃提了起来。可怜小桃正睡的迷瞪,猛然听到胡天顺暴喝,吓的一个翻身,连忙挣扎着就要爬起身来。可还未等她开口辩解,胡天顺已经双眼泛红,气喘如牛,撕起了她的单衣。没用几下,小桃身上的衣服已经所剩无几,露出了大片雪白。 小桃从小就来胡家做了丫鬟,在胡家的这段日子里,无病无灾,身体健康。即使,她和自己那个傻儿子成亲半年之久,也不曾出现过厉害的病情。偶尔生个小病,几天后也就好了。这些事儿胡天顺都是暗中看在眼里,早就打起了她的注意。今儿个亲眼看到小桃欺骗自己,再看她那玲珑身段,一股邪火烧的胡天顺失了理智,才做下了这等有违常伦的事来。 虽说胡天顺年事已高,酒色财气亏了身子,可他毕竟是个大男人,比之二八年华的小丫头,力气大了不知多少。小桃死命反抗,可也架不住失去理智的胡天顺胡来,几个暴力巴掌下来,便被胡天顺打的懵了,占去了身子。 月明院静,腥红落衫。 一翻折腾之后,胡天顺舒服的从小桃身上爬了起来。看着满地的碎衣烂衫,胡天顺出言安慰小桃几句,承诺一定给她个好的归宿,必定不会亏待了她。又叮嘱小桃,这事儿万不可告知了外人。然后,这位胡大老爷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满脸泪水,衣衫不整的小桃,独自在房间里哭泣。 其实,今儿这事情,说来也巧。小桃本不愿和傻子胡大少成亲,可她又别无选择。成亲的这大半年时间里,小桃和胡家的傻子大少都是分开安睡的,并没有夫妻之实。可最近几天夜里热的烦闷,让人难以入睡。小桃开着门逢想要透透气,凉爽一些,怎料到胡天顺会半夜前来窥探,撞破了实情,而后失去理智,竟然做出了这等违背常伦,天打雷劈的事情来。 小桃一边哭泣,一边整理衣衫,想到自个死了双亲,成了丫鬟,身世凄凉,小桃泪如雨下。再看如今又被逼和一个傻子成了亲,今夜又被恶人占去了身子,怎能用一个“命苦”来形容的了。苦命的丫鬟小桃一时间万念俱灰,生出了轻生的念头,但她却不想就这样便宜了胡家。 哭泣许久,小桃忽然想起了老家的一个传说。自古以来,鲁北地区就有“红衣变厉鬼”的说法,说是人在临死的那一刻身披红衣,想着要害的人,必定能化为厉鬼,报的了大仇。 于是,这个命苦的丫头小桃把心一横,穿上成亲时的新娘红服,双腿一蹬,吊死在了院中那棵老槐树上。 再说小桃的丈夫胡大少爷,先前胡天顺强占小桃的身子,这个傻子胡大少早就被惊的醒了过来,只是他害怕,没敢出声。眼见胡天顺一翻折腾之后走了,小桃穿上红衣吊死在了老槐树上。傻子胡大少平日和小桃最为亲近,为了让胡大少听话,小桃便让他模仿自己的动作。这次小桃吊死在了老槐树上,傻子胡大少喊了小桃几声,没见答应。他以为那是小桃在让他模仿。 于是,傻子胡大少咧嘴一笑,有样学样,披了大红衣服,双腿一蹬,也跟着吊死在了那棵老槐树上。 第二章 说前因,茅山遇高人 第二天,清晨。 胡家的下人来到后院,伺候少爷起床,可他们刚走进后院,就看到两个身穿大红喜服的人挂在那棵老槐树上,被风一吹,晃动不止。众人心生惊惧,等走近了一瞧,这才发现是小桃和胡大少两人,连忙七手八脚的将俩人解下,伸手一摸,身体冰凉,显然早已死去多时了。 昨夜胡天顺连翻征战,疲累不堪,下人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抱着自个婆娘沉睡。听闻噩耗,胡天顺顾不得穿衣,光脚跑向了后院。当看到自个儿子的尸体时,胡天顺老泪纵横,连连痛哭。 这其间的事儿,胡家的下人们并不清楚,可他胡天顺自个心里头明白的很。眼看着“白发人送黑发人”,胡天顺怒极攻心,他料定了自个儿子的死和小桃有关,回身去厨房寻了把刀,叫嚷着就要毁了小桃的尸身。 胡家的下人摸不清是何种情况,只以为是自家老爷死了儿子,失了心智,发了疯,纷纷出言相劝。可此时的胡天顺早就不似常人,眼见有人阻止,胡天顺手持利刀,大喝一声:“你让我胡某人绝后,我让你死也没个全尸!” 说罢,胡天顺披头散发,双目赤红,提刀对着众人就是一顿追砍。 自家老爷发了疯,众人有心阻止,可面对手持利刃发了疯的胡天顺,谁也不想上去挨上两刀。有那开眼的,早就躲的远远的,跑到前院叫人去了。那些不开眼的,只能任由胡天顺追砍,满院子里乱跑。 胡天顺虽然失了心智,发了疯,可他毕竟年事已高。几圈追砍下来,便累的气喘吁吁,脚步虚浮了。眼见众人离自个远远的,无人可砍,失了目标,胡天顺怒骂连连,跌坐在地,心中那团怒火无处发泄,抑郁可想而知。 此时正直酷暑,院中老槐生出的新芽新枝颇多,被微风轻轻一吹,便“唰唰”做响,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模样。胡天顺瞧着那些新芽枝叶,一派欣欣向荣,他再联想到自个后继无人,他是越看越来气,越想越恼火。 胡天顺弃了众人不顾,转头指着老槐树,张口骂道:“想我胡天顺,家大业大,就连你这老槐也是我胡某人的。凭什么你这老槐就能幼苗成片?枝叶成荫?而我胡某人却连半个子嗣也无?” 老槐本是死物,又怎能回答? 胡天顺越骂越激动,越骂越伤心,他大吼一声,提刀便对着那不知活了几百年的老槐树一顿猛砍。利金克木,原本天经地义,但胡天顺这几刀下去,砍在那棵老槐树上却如击败絮,只发出几声沉闷的声响,留下几道浅浅的凹痕。而更让人奇怪的是,在那凹痕边缘有红色如血的液体不断流出,被风一吹,更是满院子的腥臭,让人闻了直欲呕吐。 泄了愤,发了火,胡天顺双眼一翻,跌坐在地吐出几口痰,人也就清醒了过来。此时他再一看,自个手持菜刀,披头散发,身上还有点点血迹,众家丁瞧自个那副害怕的模样。胡天顺心里一惊,暗暗想道:“莫不是我发了疯,又害了一条人命不成?” 胡天顺随手扔了菜刀,朝着一个平日胆色大些的下人喊了几声,表示自个已经无事。那下人见自家老爷弃了菜刀,仗着年轻力壮,唯唯诺诺的走了过来。胡天顺出口询问:“适才我一时失了心智,现在已经无事。我来问你,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可曾伤人性命?” 那下人战战兢兢的答道:“适才老爷突然发了疯,提刀追砍我等,后来老爷累了,跌坐在地上,指着那棵老槐树怒骂了几句,砍了几刀。”说到这里,那下人指了指胡天顺身上的红色血迹,又复说道:“老爷身上这些红色血迹,就是那棵老槐树上的,人却不曾伤到。” “恩?”胡天顺双眼一瞪,指着那下人喝道:“你欺我不知,还是怎地?老槐树怎会流血?” 那下人以为自家老爷又要发疯,连忙抽身后退。但见胡天顺没有下一步动作以后,这才定下了脚步,惊恐的回道:“老爷,小人说的句句属实,不信,您可以自己去看,那老槐此时还在流血不止。” 胡天顺自然不会相信,他走近了那棵老槐树一瞧,只见那棵老槐树,枯皮龟裂,其间正有黑红粘稠的液体缓缓流出,闻之让人作呕。胡天顺暗想道:“老话说的好‘事出反常必有妖,’想我胡家连糟劫难,莫非与此有关?说不得,得想个办法解决才行。” 死了儿子,胡天顺虽然伤心,可现在也许找到了症结所在,他也就顾不上那么许多了。胡天顺吩咐了下人,把小桃和儿子的尸体好好整理,等候埋葬了,胡天顺又找人去寻那方圆百里内的风水高人。 没过多久,风水高人,捉妖道士,前前后后到是来了不少。可这些所谓的高人来了以后,不是摇头,就是直接走人。有那好脸皮的,硬着头皮开坛作法,想要驱魔降妖,可往往这些人没待上一日,就弄的自己浑身是伤,染上怪病,最后连那吃饭的家伙也不要了,狼狈逃窜。 后来,有个本事稍微厉害点的人,对胡家老爷胡天顺说:“你们这处宅院的确有脏东西不假,而且这东西快成气候了,我看你们还是到茅山走一趟,或许那边的人能帮上忙也说不定。” 事关自家兴衰,胡天顺不敢马虎,连忙差了信任之人,带上重金,前去茅山寻找高人。 俗话说的好“万般有缘由,事事有凑巧。” 话说,胡天顺差的这人刚走到村口,就见漫天乌云飘至,顷刻间就下起了倾盆大雨。这大雨来的毫无兆头,以至于淋了那人一头一脸,可当他想要回身避雨的时候,那大雨却忽然又停了。 这大雨来的快,去的更快,那人正自纳闷,却见村口有一花甲老道士慢步而至。未等那人开口询问,老道士已开口说道:“我是茅山门人,途经贵村,发现此处怨气甚重,臭不可闻,个中情形我已瞧的明白,故此才做法求雨,驱散这妖邪之气。你且带我去寻那做主之人,商讨对策。” 说罢,老道士让那人头前带路,去寻找胡天顺。那人一听如此,不敢怠慢,带着老道士见了胡天顺,便一五一十的将村口所遇种种情形,告知了自家老爷。胡天顺见那老道士不请自来,浑身邋遢,虽有疑心,但此时他已毫无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相信,说了句但凭道长安排。 老道士冷眼旁观,知道胡天顺不相信自个,便开口说道:“你这宅内有一老槐,这槐树本是‘木中之鬼’,阴气最盛,你胡家祖上横行乡里多年,不知害了多少性命,他们既是被你胡家所害,必然会对你胡家有所怨念。老槐擅能容纳阴怨之气,经年累月,已然成了精怪。如若老道所猜不错,你命人挖开槐树地下的土,就能见个分晓。” 见那老道士说的信誓旦旦,胡天顺也不由的信了几分,他命众家丁跟着老道士来到后院那棵老槐树跟前,听从安排。只见老道士手持罗盘,围着老槐树绕了几圈,从身上摸出四面小黄旗,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插在了老槐树的周围,又在黄旗的下方拉上了一根红线,将四枚黄旗联在了一起。 说来也怪,自那老道士插下那四面小黄旗以后,那股子令人作呕的恶臭,一下淡了许多,众人也不由得相信了几分。老道士也不理会众人的马屁言辞,排开众人,烧香开坛,三叩九拜之后,这才开口说道:“众家听着,凡是属鸡,属猴,属兔者,敬请回避。凡是属龙,属虎者动土。其他人旁观,或回避都可。” 众家丁虽是心中疑惑,但这事儿太过诡异,谁也不敢拿自个的性命开玩笑,或是回避,或是上前。待到一切安排就绪以后,老道士又开口说道:“大家顺着槐树根挖,且不可挖断了树根,一旦感觉自个身体难受,就停止挖掘。否则,出了什么差错,陪了性命,老道咱可不负责任!” 第三章 降魔阵,尸槐显真身 那老道士说完,掏出一把桃木剑,站定在四面小黄旗外,大手一挥,那龙虎属相的家丁,便操了锄头,顺着老槐树的根部小心翼翼的一路挖掘。胡家后院年限颇久,平日里人来人往,这地下的土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走过踏过,表面一层早就殷实无比,光亮泛白。可等众人翻开表面这一层之后,却全都傻了眼。只见在这层实土之下,满是漆黑如墨的黑土,那黑土粘稠如油,不住涌动,也不知道藏有多少蛇虫鼠蚁。 众人何曾见过如此诡异的情形,一时之间面面相窥,乱成了一团。 眼见挖掘之事无法进行,老道士越众而出,大喝一声:“有老道在此,大家不必惊慌。” 众人先前瞧过老道士的手段,自然是信服的。可数量如此众多的蛇虫鼠蚁,光是瞧着就让人头皮发麻,更别说在其中行走挖掘了,当下众人纷纷出言询问。 老道士挥手阻止了众人的吵闹,只见他面色凝重的走到挖掘边缘,伸手捻了把土,放在鼻前一闻,过了好一会,这才对着众人说道:“此地阴煞之气已然成型,这才引来如此众多的蛇虫鼠蚁盘踞。我有灵符数道,可保大家行止无,大家尽可安心挖掘,不受蛇虫侵扰。” 众人得了老道士的灵符,依法贴在了身上,再去挖掘的时候,却见那些蛇虫鼠蚁如临大敌一般,全都灰溜溜的朝着黑土深处爬去了。如此一来,众人悬着的心也算落了地,对老道士也是更加相信了几分。 院中老槐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岁,根系繁多,等众人全部挖掘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大半个时日。那老槐树的根系布满了整个后院,有些甚至已经穿出了胡家大院。众人看着那些被清理出来的树根,个个面色惨白,背冒冷汗。只见方圆数十米之内的黑色大坑中,密密麻麻的全是粗大的树根,那些树根状如人型,有些已经长出了头脸面容,或笑,或哭,形象恐怖逼真,足有几百上千个之多。 草木成精的传说,古来有之,可是像眼前这样诡异的情形,谁都没见过。胆小的已经吓的哭出了声音,瘫坐在了地上。胆大的也是面色惨白,战战兢兢,一副惊吓过度的模样。 到了此时,胡天顺对老道士已经毫无怀疑,他声泪俱下,纳头跪倒在老道士面前,央求道:“求道长,救救我胡家上下。” 这老道士好说也是名士,原本也是慈悲之人,他只是路经此地,眼见妖气冲天,这才动了救济之心。但,他自个本事如何,自个心里清楚的很。看着面前慌乱诚恳的众人,老道士长叹一声,对胡天顺说道:“我本意是要收服这妖孽,但,这妖孽已经修成尸槐真身,不日这方圆百里之内必定血流成河,再无人烟。奈何我法力低微,想要此时收服它,无易于痴人说梦,这尸槐已不是我所能降伏的了了。” 众人一听,齐齐痛哭,把头磕的“嘭嘭”做响,出声恳求老道士相救。 老道士面沉如水,思索良久,这才摇头说道:“罢了,罢了,今日我已然插手此事,料想这妖孽他日破土而出,也必定会找上我的。胡家员外,你且差人将此地黑土运至村外,用火烧成灰白,挖地深埋。再差人用纯金打造一百零八根七寸长的指粗金钉,还要朱砂几车,送来备用。” 说完这些,老道士就地闭目盘膝,再也不理会众人。按照老道士所说,那一百零八根纯金金钉虽说数目不小,一般人家想要打造,一时半会也未必能凑的出这许多金银,但胡天顺本就家底殷实,更何况此事关系自家兴衰,故此,胡天顺不敢怠慢,按照老道士的吩咐,一一安排妥当,他自个站在老道士的跟前,等候差遣。 等老道士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清晨了。 话说,这老道士坐了一天一夜,胡天顺也跟着站了一天一夜,两人一夜无话,浑身沾满了露珠,犹如水捞一般。这一夜过后,老道士的面容一下苍老了许多,头发也变的根根如雪,一夜白头。胡天顺虽然不至如此,但也是无精打彩,神情萎靡。 眼见天色大亮,老道士这才张开双目,长身而起,他先是看了看身边的胡天顺,而后问道:“胡家员外,我要的东西,可曾准备妥当了?” “早已备妥。”胡天顺恭身回答,先前,胡天顺见老道士一夜白头,心中不忍,但见老道士一直闭目,也不敢多问,此时老道士起身了,他心有愧疚,忍不住开口问道:“道长,你的头发...?” 老道士知道胡天顺担心自个的身体,怕自个降伏不了那成精的尸槐。他挥手打断了胡天顺的话,说道:“无妨,今日老道走到了这步田地,也是命中注定,怪不得别人,如若胡家员外心有愧疚,可帮老道一个忙。” 胡天顺听老道士有求于自己,连忙点头答应:“道长吩咐便是。” 老道士看着胡天顺,严肃的说道:“自古就有‘人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说法,老道自是不会做那鸿毛之人。今日,老道要用一百零八根金钉加上自己的肉身,组成‘封煞降魔大阵’,镇压那成精的尸槐。他日我会投胎到你胡家,成为你胡家的后人,保你胡家十八年香火不断,但是,十八年后会如何,那就要看你胡家的造化了。” 胡天顺一听老道士要转世投胎,做自个的儿子,若是这些话是别人说的,那也就罢了,但老道士先前的手段,胡天顺自然是看在眼里,心知这老道士可能命不久矣,让这恩人,还是这般年龄大的恩人做自个的儿子,胡天顺怎么看怎么觉得为难。胡天顺急忙道:“道长,这可万万使不得...” 老道士摆手打断了胡天顺的话,从自个的脖子上解下一块玉佩,递给胡天顺,说道:“这块玉佩跟随我多年,早已有了灵性,可保佩带的人不受邪物侵扰。等你胡家后人出世以后,就给他佩带在身上,万不可离身,切记,切记!” 事到如今,胡天顺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接过玉佩,点头答应了下来。 “我死后,你要用朱砂埋了这片土地,多做善举,切不可换了住所,否则会祸及后人。”再三叮嘱以后,老道士瘦弱的身子,微微一挺,手持桃木剑,大步的朝着尸槐走了过去。 老道士画了方位,命人将那一百零八根金钉全数深埋钉死,然后他用桃木剑划破自己的双手,让鲜血沾满了剑刃,狠狠的刺到了尸槐的树根上。随着老道士的那一剑刺下,整个后院忽然凭空刮起了一阵阴风,这股子阴风冷的可怕,酷暑的天里冻的人浑身发抖。 在这期间似乎还夹杂着声声厉吼,犹如受伤的猛兽一般。胡天顺和众人听着风中那凄惨的厉吼,只觉得后背发凉,都赶忙闭上了眼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胡天顺和众人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却见阴风早就停止,那棵老槐树的枝叶,也开始有了一些发黄枯萎的迹象。胡天顺惦念着老道士的情况,赶紧跑到坑边一看,却发现老道士已经不见了。原本老道士盘坐的那处地方,有些面容模样的槐树根,全都层层抱成了一团,那眼睛口鼻处更是黑血直流,恐怖骇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老道士是绝无幸理的。胡天顺感念老道士的仁义,跪在地上,朝着老道士拜了三拜,这才起身,按照老道士生前所交代的,命人用朱砂添满了深坑,平整了后院。紧接着胡天顺又命下人,分了粮食,分了土地,广开善举。虽然,他胡家的地少了,收成少了,可胡家在乡里的名望也是一时无两。在这片地儿一提起他胡天顺的名字,人们无不交口称赞。 胡天顺表面风光无比,但到了夜里却怎么也睡不着觉,他生怕老道士压不住那尸槐,自己丢了性命,断了他胡家的香火。可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胡天顺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时间一长,他心中那份担忧,也就慢慢的淡了下来。 到了这年冬天的时候,胡天顺的那位八少奶奶又有了身孕,一切似乎正朝着好的方面发展。可等儿子生下来以后,胡天顺就傻眼了。他瞪眼一瞧,自个这儿子怎么看怎么有几分老道士的模样。老道士临死的时候,可是说过要做自个儿子的,还说十八年后定有劫难,还不一定能过的了。 胡天顺心中悲喜交加,口中长叹一声,看着襁褓中的儿子说道:“我不管你是不是道长投胎而来,但你既然做了我胡某人的儿子,那就要继承我胡家的香火。你我父子两人劫难重重,我就给你取个名字叫‘胡不归’吧,为我胡家传继香火,你可千万不要辜负了我胡家的期望。” 第四章 乱葬岗,老妪烧黄纸 话说,这个胡不归,因为老道士临终前的话,他娘生他的时候,胡天顺还当是自个家道振兴有望,后继有人了。 可有句老话说的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胡家虽然散去了大半土地,不少家财,可毕竟还是大户人家。胡不归从小就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整日和村中三五个小混混瞎混不说,那吃喝嫖赌抽,焉有不精通的道理? 胡天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虽然胡家家底还算丰厚,眼下还能经得起自个儿子折腾。可眼看着自个一天天变老,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而自个儿子那是越学越坏,这个家被他败光是迟早的事儿。私下里他就做着打算,琢磨着给儿子娶上一房媳妇,兴许成了家,自个这个败家儿子就能收收心,安分的过日子了。 可让胡天顺没想到的是,他这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儿,自个那个败家儿子胡不归,不是推三,就是阻四,有些时候话说的急了,胡不归干脆就拿了钱,整日整夜的不回家,在外面鬼混。 这一天,胡大老爷旧事重提,还没等他说上几句,胡不归把嘴一撅,就拿着钱,一溜烟儿的跑出了家门。 有了钱,胡不归轻车熟路的赶到了镇上,频繁出入那些烟花酒楼,大烟赌坊的场所,整日逍遥快活。温乡暖欲人人喜欢,咱们的胡大少爷自然也不会例外,可是他口袋里的钱,也是如流水般花的飞快。没过几日,胡不归便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起先的时候,人家看在他是胡家大少爷的份上,还能赊欠个一二。可这日子久了,那些店家一看到胡不归,就和看到了瘟神一样,赶紧打烊躲避。有那脾气好的,还能笑脸解释几句,委婉拒绝。那些脾气不好的,则直接冷眼相对,一口回绝,就差没直接抬手哄人了。 胡不归瞧的明白,这些店家是看自个没钱了,这才挂起了这副嘴脸。可生气归生气,肚子饿了,那饭还是要吃的。人家冷眼相对,胡不归也不好再死皮赖脸的开口赊欠,毕竟他胡大少爷也是要面皮的人。无奈之下,胡不归抵押了身边一件值钱的物件,这才解决了这肚中饥火。 要说胡不归抵押的这件随身物件,那可是大有来历的。前文咱们说过,老道士一生仁义,斩妖降魔无数,早已是世外高人,他随身之物也必定不是凡品。他在临死之前交给胡天顺一块随身多年的玉佩,还说那玉佩有了灵性,可保佩带之人百邪不侵,再三叮嘱,万万不可离身。 胡天顺对老道士的话,自然是深信不疑,自打胡不归出生之后,那块玉佩就一直挂在胡不归的脖子上。无论是换衣,还是洗澡,胡天顺一直都让儿子胡不归戴着,不准摘下来。而这十八年来胡不归也都遵从他老子的命令,好好保管佩戴,这才平安度过。 虽然,胡天顺告诉过胡不归这块玉佩是传家之宝,万不可摘下来,小的时候,也因为自个摘下这块玉佩,胡天顺狠狠的打过自个。但是,今儿个胡不归花光了身上的钱,肚中饥火难耐,他早就顾不了那么许多,把他老子的告戒抛到了脑后。 “不管他三七二十一,”胡不归抵挡玉佩,和店家换了桌酒菜,一阵风卷残云,狼吞虎咽,便将酒菜吃了个精光。酒足饭饱之后,他这才抹着嘴上的油,叮嘱店家,过上几日他便会用双倍的钱赎回玉佩,让他一定要保管好玉佩。店家一听有利可图,自然是一口答应,满脸堆笑的将胡不归送出了门外。 出了店门,胡不归抬头看天,此时已是夜半三更,天上月冷星稀,路上也是行人甚少,很是冷清。胡不归接连打了几个哈欠,嘴里骂骂咧咧的诅咒着店家,而后才迈起晃悠悠的脚步,朝着镇外走去。 话说,这汶阳寨东头有条大汶河,北面有座小青山,距离镇上最近的一条路,就是穿过小青山下的一片树林。胡不归想要趁着月色回家,走那片小树林,自然是最好的选择。胡不归喝了酒,头脑也不大清醒,这迷迷糊糊的就朝着小青山的方向走了过去。 夜里山间风大,人喝醉了自然是觉不出来的。胡不归仗着酒劲,晃悠着脚步一路前行,就走到了树林的深处。等他被风一吹,“哇哇”吐过几口酒,脑袋稍稍清醒以后,他这才发现自个迷路了。 四周草木茂盛,遮人眼目。再听那风声狼啸,胡不归只觉得后背发凉,冷汗直流,那股子酒劲也顿时清醒了不少。他有心想要找个出路,可是这三更半夜的,靠着那微弱的月光,实在是有些看不清楚。这才没走几步,胡不归就接连摔了几脚,把个好好的衣服弄的满是口子,连带着他自个那身细皮嫩肉也是淤青泛红。 胡不归心里懊悔,暗暗怪自个贪杯,若是早走片刻,也不至于弄的如此狼狈了。可懊悔归懊悔,路还是要走的。胡不归从小就在这片长大,小青山的许多传闻他自然是听说过的。 听村里的老人说,这小青山本是一座荒山,后来附近的村人死了亲眷,就往这山上埋,日子久了,那坟头就一个连一个,成了一处乱葬岗。白天还好说,到了晚上这小青山四下鬼火飘飞,群狼齐啸,恐怖骇人。有那不开眼的,夜里路经小青山走乡串客误入其中,从未见有人生还的。更有甚者,传闻有人听到过“猫哭坟,狗碰头”的诡异声音。 胡不归从小就生活在汶阳寨,这思想观念自然是受当地风俗影响比较深的。如今想起那种种传闻,心里焦急,顿时生了怯意,而他自个却又没有任何办法。就在胡不归不知所措的时候,忽然,从离他不远的地方传来了几团光亮。这几团光亮来的蹊跷,胡不归赶紧坐直了身子,翘头观望,却见那几团光亮一明一灭,绿幽幽的很是骇人,胡不归头皮发麻,拔腿就想跑。 可还没等他抬起脚,却见那几团光亮一下明了许多,胡不归仔细一看,却见一个身穿青衣,身型佝偻的老妪坐在那团光亮前,那老妪正在往身前的光亮中放着一张张的黄纸,而胡不归所看到的那几团光亮,正是老妪烧纸所发出来的。 第五章 时运低,问路遇到鬼 “这...这里怎么会有人?” 胡不归从小就在这附近长大,他对于这一带的地势山型自然是清楚的很。他记得穿过这片小树林,再翻过小青山,就到了汶阳寨,而在这附近方圆几里的地界里是没有人烟的。不过,这想归想,眼下胡不归迷路可是事实。 “既然这里有人烧纸,也许那位烧纸的老婆婆知道出去的路也说不定。这地儿黑咕隆咚吓人,若是待在这一晚上,咱不被吓死了,也会被山上那些豺狼给吃掉了。”山大林大,也许在这地儿附近有新搬来的人家住吧吧,想到这里,胡不归在心里安慰着自个,也不再犹豫,迈开了脚步,朝着老妪烧纸的地方走了过去。 此时,月冷星稀,满地杂草丛生,胡不归费了好大的劲,才跌跌撞撞的走到了那烧纸的老婆婆跟前。胡不归搭眼一瞧,眼前这位烧纸的婆婆年约七十上下,满头的银发挽在脑后,身穿一身老式青衣,肥大的裤脚还用布带扎了起来,裹着小脚。此时她正很认真的把一张张黄色的纸钱往火堆里放,那绿幽幽的火光映着老婆婆那张苍老的脸,在这个漆黑的夜里显得诡异无比。 胡不归清了清嗓子,言语诚恳,低声问了几句:“老人家,老人家,咱是附近汶阳寨的人,走到这里迷路了,请问您老知道怎么走出去吗?” 可那位烧纸的老婆婆就像没听见一样,双眼直直的看着面前的纸火,机械式的往里面添加着纸钱。胡不归有些生气,但转念一想,可能是这位老婆婆年龄大了,人老了难免会出现眼花耳聋的情况,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他自个也就没往深里想。 胡不归又往前走了两步,嘴里喊着“老婆婆”,伸手抓住那位老婆婆的胳膊晃了一晃,他的本意只是想叫一下那位烧纸的老婆婆。可胡不归这一晃不要紧,等他撒手的时候,却见眼前的老婆婆转头看向了他,满脸微笑着,脑袋和身子一点点的分了家。胡不归一楞,他可没想到这老婆婆这么经不起晃动,只一下就散了个四分五裂。 而他眼前的这位不经晃动的老婆婆身子一歪,头便掉在了地上,滚进了火堆里。此时的胡不归脚下还掉着那位老婆婆的胳膊,那只胳膊正在努力的抓向胡不归的脚。胡不归脸色煞白,吓的目瞪口呆,傻在了原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四周忽然阴风四起,刮的纸灰满天乱飞。而掉进火堆里的那颗人头,“腾”的一下就着起了大火,绿幽幽的火苗从那位老婆婆的嘴巴鼻子里不断冒出,森白的牙齿一张一合,伴随着那诡异的笑容发出阵阵刺耳的笑声。 “哎,人老了,真是不中用了,烧点钱也烧不利索了,要不小伙子,你帮婆婆烧几张吧。。。哈哈。。。” “我的娘啊,见鬼了...” 胡不归何曾见过如此诡异的情形,一连几次的惊吓,差点把他的胆给吓破了。但见他惊呼一声,转身拔腿就跑。他一路狂奔,可算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跑了大约十多分钟的样子,等他停下身子,回头再看的时候,身后哪有半个鬼影。 跌坐在地,胡不归擦着脑门上的汗,四下再瞧,刚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先前,胡不归慌不择路,只顾着逃跑并不曾辨别了方向,此时再看眼前时,却见满地坟包连成了一片,或是几个一簇,或是三五一群,数也数不清楚有多少。 前文咱们说过,这小青山附近有一处乱葬岗,那是附近村人埋葬亲眷,长年累月形成的。这处乱葬岗少说也有个十几里的方圆,坟头颇多,犹如迷宫一般,若是不熟悉地形的人误入其中,只怕想要走出来,那是十分困难的。先前胡不归走小青山这条道回家,其一是为了近便,其二就是为了避开这处乱葬岗。可事有凑巧,胡不归今儿个倒霉无比,时运低的吓人,先是喝酒耽误了回家的时辰,再是迷路遇到个烧纸的鬼。这兜了一大圈,胡不归还是到了这处乱葬岗里来了。 早些时候,胡不归听村里的老人们说,这处乱葬岗每隔几百米的距离,便会有一处“阴司庙”,那是村人每逢节日便来上香供奉,告慰那些死去的游魂野鬼用的。胡不归心思活络,自个暗暗想道:“既然是上香供奉用的地方,那么必定离人多的地方不会太远,只要出了这片乱葬岗,咱找个地方,猫到天亮,再回家也不迟,总好过在这里听那鬼哭狼嚎要好的多。” 打定了主意,胡不归也不是个罗嗦的人,他立刻绕着乱葬岗转了起来。此时,夜已近午。先前皎洁明媚的月儿,不知是瞌睡了,还是乱坟岗里的阴气太重,反正只是躲了脸儿在云里,不肯再露半片影子。 如此这般,走了没有多远的距离,胡不归便看到远处有一处高大事物矗立在乱坟之中。那处事物轮廓高圆,比旁边的坟头要高出不少。胡不归虽然看不太清楚,可在这乱坟之中能有如此模样的,恐怕也只有村里老人说的“阴司庙”了。 胡不归心下欢喜,伸手拨开了杂草,三步并做两步走到了那座“阴司庙”的跟前。如果换做平常,胡不归早就推门进庙了,可今晚上所遇到事情太过离奇,而且又处处倒霉,如今胡不归孤身一人,在这十里方圆的乱坟岗里,他自个早就成了惊弓之鸟。 此时,到了跟前,胡不归停下了脚步,仔细打量起了这座“阴司庙”。先前离的远了,根本不曾看出这座“阴司庙”有何古怪,但此时近了再看,却瞧出了许多端倪。 平常的“阴司庙”,虽说也有许多村人上香供奉,但那都是节日里来的。时日相隔甚远不说,即便有村人前来,也只是开条小道,清除庙前的几许杂草而已。但,眼前这座“阴司庙”庙门紧闭,前堂三五步的地方寸草不生,地面平实齐整,显然这里经常有人走动,才能有这般模样。 “咱管他这么多做什么?咱只要找到了出路,离开这地方才是正理儿。” 胡不归抹着脑门上的冷汗,用脚探着前路,就想离开这里。可就在他转身的档里,眼前那处“阴司庙”却忽然传出了一阵清脆的铜铃响声,紧接着庙内亮起了几簇蓝幽幽的灯光。 第六章 阴司庙,骆千山收徒 铜铃响的蹊跷,灯光亮的突然。 胡不归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他想都没想,第一个念头就是跑路。可他这小身板本就差的可以,再加上先前奔跑了大半夜,此时又惊又惧,双脚犹如灌铅般的沉重,这腿脚刚抬起来,一个咕喽没站稳当,人就滚进了庙旁的草丛里。 再说胡不归滚的那地儿也巧的很,就在前几日的时候,此地曾经下过一场大雨,地上积存了不少的雨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洼,胡不归连滚带爬粘了满身的泥泞,脚下湿滑不堪,一不留神,他自个就趴进了那处水洼之中,紧接着发出了一声“扑通”的响声,那响声虽然不是很大,但在这处安静的夜里,却是让人听的真真的,实在是非常惊人。 “是谁?”一声断喝犹如青天霹雳一般,在胡不归的耳朵边炸开。只听那阴司庙内清脆的铜铃声响,一声比一声急促的响了起来,接下来是一阵噼里啪啦的乱响,好似有许多人走动过后,那阴司庙内又恢复了安静。 片刻之后,那不甚厚重的阴司庙门发出一声痛苦的“吱呀”声,被人从里面推开了,接着从庙内走出一个年约六十多岁,身型瘦弱的老头来。胡不归借着庙内那蓝幽幽的灯光抬头看去,却见那瘦弱的老头穿着一身破旧的道袍,头发有些蓬乱,模样非常邋遢潦倒,活脱脱的一个江湖骗子的形象。 “前车之鉴,后车之史”。有了先前烧纸鬼婆婆那档子事儿,胡不归已经被吓破了胆色,虽说泥水粘身,难受非常,但他为了自个的小命,还是伏低了身子,趴在了那处水洼里屏住呼吸不敢乱动,他自个在心里做着计较:“这三更半夜的,那个老头却在一直摇着铜铃呢?难不成这是为了驱赶野兽?但这也不对啊……在咱的印象当中,这小青山下的林子,虽然晚上走起来比较阴森吓人,可也不会有什么会伤人的飞禽走兽才对啊!咱看这人敢在这鬼哭狼嚎的地儿待着,也必定不是什么好人。万一他和先前那烧纸的老鬼一样,咱还不得被他吓死了啊,咱看咱还是忍着别做声了的好。” 这边胡不归趴在水洼里,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害怕非常。 而庙门外的那个老头,此时双手背负,气定神闲的转着他那颗乱糟糟的脑袋,迈着步子四下乱看。当那老头走到胡不归滚落的那处草丛前面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盯着胡不归躲藏的地方看了好久,这才收回了目光,自言自语似的笑着骂道:“我还道是有什么妖魔鬼怪呢,原来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倒霉蛋而已。” 听着那老头骂自个是个“倒霉蛋”,胡不归心中有气,却又不敢做声,只能在自个肚子里暗暗非议道:“小爷今夜落难,若是换了你,恐怕早被吓死了,哪里还能说那么多的风凉话......” 胡不归心里还没骂完,却见那老头抬起了左手,拇指按中指,结成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就朝着胡不归所躲藏的地方,轻轻挥动了一下。胡不归瞧着纳闷,他从小就生长在汶阳寨里,古怪传闻也听的许多,但是这般奇怪的人,奇怪的动作,他还真没见过。 就在胡不归脑袋胡思乱想的时候,却见一簇酒盅大小的红色火焰,轻飘飘的飞向了胡不归的脑袋。那簇火焰轻飘飘的无声无息,速度却又非常的快。胡不归只觉得眼前一花,那火焰就飘到了自己脑袋的上方,胡不归何曾见过这样诡异的事情,只见他“啊”的一声嚎叫,整个人就从那处水洼之中弹跳了起来。 人的潜能是无限的,胡不归这一嗓子惊叫,可比那些鬼哭狼嚎要嘹亮的多了。这处地方本就是乱葬岗,配合着胡不归这么凄厉的叫声,若是换了其他人在场的话,估计不被吓死,也得被吓晕过去。可那邋遢的老头只是皱了皱眉头,也不见他有何动作,一百多斤的胡不归就被他提到了脚边上。 “胆子不大,嗓门不小。”邋遢老头伸手在胡不归的脑袋上敲了暴栗子,不满的说道:“你小子鬼叫什么叫?” 胡不归惊魂未定,这转眼之间又被邋遢老头敲了一记,下意识的问道:“你...你是人是鬼?” 那邋遢老头神色一窒,面显古怪,似笑非笑。临了伸手又在胡不归的脑袋上敲了一下,笑着反问胡不归:“我老道活了几十年,降妖除魔了几十年,你小子还是第一个问我是人是鬼的人,这下疼吗?” “哎吆...”那老头出手太快,胡不归根本没有反应,等感受到脑袋疼的时候,才知道又被敲了一下。胡不归用手揉着脑袋,心下有些生气:“当然疼了,不信,你自个敲下你自个几下试试...” 那邋遢老头“哈哈”一笑,也不生气:“知道疼就好,鬼打人怎么会疼呢?” “那,那你先前弄的那团火是怎么回事?咱可听说鬼也是会弄出火来烧人的。”民间传闻里那些鬼怪是可以用鬼火烧人的,胡不归心中惊疑不定,警惕的看着眼前这满身邋遢的老头,如若对方还有啥动作,他好立刻逃跑。 “你小子不识货,就不要乱说,我老道这火可是出自正宗的茅山秘术,远非那些阴魂鬼物的灵火所能比拟的。”听到胡不归这么一说,邋遢老头似乎有些生气,他双眼一瞪,再次把手伸了出来,只见他将拇指按在了中指上,再次做出了那个奇怪的手势。那邋遢老头做完那个手势以后,嘴里无声的念叨了一句什么咒语,他的手心里立刻出现了一个比上次还大的火焰。 邋遢老头瞧着胡不归那目瞪口呆的样子,怕他不信,冷声冷气的解释说:“我老道是茅山门人,名叫骆千山,来这里只是路过,送几个客人而已。怎么?你还不相信么?” “这...咱...”胡不归看着新奇,被老道这么一瞪眼,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好象没什么要说的,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是不是迷路了?”骆千山上下打量着胡不归,这才再次开口问道:“还遇到鬼了?你还上前搭话问路了?” 胡不归一听这话,好似找到了知音一般,把个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就差没抱着老道痛哭流涕了。他认定了眼前这人不是坏人,这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自个今晚上的恐怖遭遇说了个清楚。说完之后,接着“扑通”一声就跪在了骆千山的面前,哭丧着脸,道:“求大师救救咱吧...” 听完胡不归的叙述,骆千山用手捋着自己乱糟糟的胡子,笑道:“人遇鬼叫衰,人问鬼叫背,你小子是又衰又背,老道我做这一行来,少说几十年了,像你这样又衰又背的倒霉蛋,还真是不太多见。” 胡不归接连磕了几个头,不好意思的挪榆道:“您老说的是,是咱有眼不视泰山,您老大人大量,可别和咱一般见识啊...” “恩?奇怪了?看你这又衰又背的面相与体格,应该是自打娘胎里带来。按理说,运气不好的话,你一出生就该死了,竟然今日才碰上这档子事,而且还活蹦乱跳的活到了今日,这可真让老道有些猜不透了。” 先前,胡不归一直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骆千山行走天下几十年,这样的人自然是见的多了。但刚才这胡不归一跪一磕头,骆千山再次打量胡不归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些不同的地方。 前文咱们说过,胡不归从小就生活在胡家大院,那地儿埋了一具修炼千年的尸槐,自然是阴气冲天,与此同时居住在里面的人身上也自然是阴气颇盛。按照《茅山图志》所说,尸槐乃是集霉,灾,恶,病,死,为一体的至邪之物,普通人只要沾染到其中一点,轻则厄运连连,重则有性命之忧。可按照胡不归所讲,他活了这许多年来,一直是平安无事,直到今日才接二连三的倒霉无比。 “这是为何呢?”骆千山本事不小,但他却不曾想到胡不归的老爹胡天顺,曾有过那么一段与茅山门人之间的交集,而且那茅山老道临死之前,还投胎做了胡家的后人,那贴身的玉佩也一并送给了胡天顺。当年胡天顺就觉得那老道士投胎做自家后人有些不妥,再加上自个办的那些事儿也不是多么光彩,故此这些个事情都未曾对胡不归提起,只是叮嘱了胡不归好生保管那个玉佩而已。 而胡不归听老道士这么一说,他自个隐隐约约觉得可能跟自个摘下了那个玉佩有关,记得小时候有一次胡不归不顾他老爹的训诫,私自摘下了玉佩去村边上的河里洗澡,那次洗澡就差点要了他的小命,只有没过脚脖的河水,竟然差点将胡不归淹死。当然,那个时候胡不归以为只是巧合,传闻里“喝口凉水塞牙,吃口米饭噎死”的倒霉鬼多了去了,而他自个也许就是其中之一罢了。 但,现在情形却不一样了,接二连三的倒霉事儿接踵而来,加之先前老道士所施展的那几手,让胡不归不得不相信老道士骆千山所说的话,兴许那玉佩真的是个宝贝也说不定?怀疑归怀疑,事实却是不能说出来的,任谁也不可能将自个身有巨宝的事情,告诉一个刚认识的人吧?更何况这事儿,胡不归也不太确定,所以他装作了不知。 “罢了,罢了。这些事情以后再说。”骆千山想不明白,胡不归又不肯实说,两人沉默片刻,也就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我且问你,你可愿意跟随老道,去学那茅山降妖除魔的本事?做我骆千山的徒弟?” 茅山门人行走天下,有些时候并不是要一味的赶脚除魔,有些时候他们也是在寻找能继承衣钵的门人弟子。对于能够继承衣钵的茅山弟子来说,有些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比如说:有些人从一出生,就能够看到那些别人看不到东西,也就是咱们通常所说的“阴阳眼”。也有一些人,在经历过大灾大难以后,会提前预知一些快要发生的事情。 而,胡不归从小就生活在尸槐所在的阴气聚集的院子里,他身上的阴气比那些人还要重一些,而且他能接二连三的化解恶事,这就说明此人的福缘不浅。往大了说,胡不归先天条件比较好,做个茅山弟子比之他人更容易理解茅山道术,学的也更加迅速一些,将来的成就也可能更高一些。往小了说,胡不归学习茅山道术至少能够自保,不至于死于非命。 骆千山心怀慈悲,他正是瞅准了胡不归的这几点,才动了恻隐之心,出言要收胡不归为徒。 “做您老的徒弟?”胡不归听的一楞,连忙说道:“咱听说,茅山道士是不可以娶亲生子的,可那怎么成啊,咱老胡家就咱一个子嗣,咱要跟了您老做道士,咱老胡家还不绝后了啊。” 胡不归说这话,其实他不是害怕他胡家绝后,而是他听说茅山上的道士要天天和那些邪乎的玩意,还有死人打交道,怎么想那个滋味都不太好过。再看眼前这个自称叫骆千山的老道士,满身油污,邋里邋遢的形象,他胡大少好歹是大家大户,从小好吃好住的长大的,如若自个当了那茅山道士,那也不得和眼前这老道士一般模样了? 其实,要说这些也不怪胡不归贪图荣华富贵,世人皆名利,换了是谁也不可能点头,就那么答应下来。 胡不归心里那点小九九,自然逃不过骆千山的眼睛,骆千山瞧的清楚,看的明白,他也不点破,只是冷哼一声,说道:“哼,小子,谁告诉你道士不能娶亲的?再说只要你拜我为师,就可保你性命。娶亲生子重要?还是你自个的小命重要?倘若你丢了性命,那你还娶个屁的亲?生的哪门子后?你自己可要想的清楚了才好,别到小命不保的时候,再来求我老道,那时候,老道我还不一定收你呢!” 第七章 小青山,胡不归拜师 说罢,骆千山转了身子,故意不去看做难的胡不归,他倒要看看这个倒霉的小子会怎么选择。 胡不归左右为难,心思百转,老道士骆千山说的是实情,他自个也隐约觉得是那么一回事情,最后他一咬牙,暗暗下了决心:“事到如此,咱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不能娶亲,身形邋遢,总比赔了性命要好的多。” 想到这里,胡不归再次拜到在了地上,心不甘,情不愿的“砰砰”磕了几个响头,嘟嘟着声音,说道:“师傅在上,请受徒弟一拜。” 骆千山手捋胡须,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胡不归,笑眯眯的说道:“小子,你到是机灵的很啊,这么快就做下了决定。不过呢,想做我茅山派的弟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且先站起身来,我来问问你。” 胡不归生怕骆千山变卦,把自个儿扔在这处乱葬岗里,独自走了。他一听骆千山有此一问,赶紧双手按地,做出了一副又要磕头的模样,嘴里念叨着:“师傅请问,师傅请问,有什么话,咱一定照实了说就是。” 骆千山瞧着胡不归那副害怕的模样有些好笑,他平日里就不喜罗嗦的人。所以,他双眼一瞪,故意板起了脸来,对胡不归喝道:“我茅山门人个个顶天立地,抓鬼降妖无所不能。你如此的胆色,怎能将我茅山教派发扬光大?只凭这一条,你就不配做我茅山弟子。” 听到骆千山说的铿锵有声,胡不归心里着急,他察言观色,也知道骆千山是个爽利的人,于是连忙说道:“师傅教训的是,咱今天夜里所遇到的事情太过蹊跷,以至于乱了分寸。咱在平日里可不是那罗嗦的人,还请师傅不要见怪。” “先别说的那么轻巧,等我讲完茅山戒律以后,你再做决定不迟。”骆千山双眼一翻,鼻子冷冷的哼了一声,朗声说道:“既然,你要入我茅山,那么一定要遵守茅山派的九条律令。第一不乱清规,替天行道。第二,尊师重道,不乱伦常。第三,遵守门规,不扰俗世。第四,修心行善,广施恩慧,大发慈悲之心。第五,不泄天机,不惑众生。第六,遵寻教规,善待他教。第六,救苦救难,扶救忠良。第七,坚持修行,不得懈怠。第八,不伤无辜之人。第九,不扰死者,不动陵冢。” 说到这里,骆千山面色一冷,双眼暴睁,盯着胡不归冷声说道:“违背律令者,轻则断其双腿,重则要其性命。泛我茅山派门众弟子,如犯律令者,人人得而诛之,无论你逃到天涯海角,茅山弟子丧尽最后一人,也必将取你性命。” 胡不归抬头一瞧,骆千山面色严肃正看着自个,听他说的郑重,还真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那些律令胡不归听的清楚,但要想做到确实不难,但最后骆千山说的那些话,让胡不归在心里有了些须犹豫。他自个在心里暗暗想道:“咱只是想走出这片林子而已,谁料到竟然遇到了鬼。遇到了鬼已经很倒霉了,这人还非要收咱做徒弟。给咱讲了那么多的大道理,说到最后,竟然还玩起命来了!这可让咱如何是好啊?” 这边胡不归犹豫不决,那边骆千山已经冷哼一声,转身走进了阴司庙内。没过片刻,阴司庙内铜铃声再次响了起来,庙门一开,骆千山手持铜铃走在最前,他的身后跟着七八个头戴斗笠,看不清楚模样的人,随着铜铃声的节奏一蹦一跳的跟在后面。 “夜黑风高,生人勿近,阴人上路,阳人回避。”骆千山口中喊着,手里往四周撒着纸钱。那些纸钱被风一吹,满天乱飞,好似雪片一般。 胡不归本来就不想做这个茅山弟子,再看骆千山说的利害,他就打起了退堂鼓。此时他呆立原地,心思百转,也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前去了。 听着那声铜铃声越来越急促,头前开道的骆千山已经走出了很远的距离。随着风声,胡不归听到骆千山远远的高声喊道:“小子,你我有三面之缘,他日若是抓住机会,做了我的徒弟,必定能封凶化吉。如若不然,性命难保,小子你好自为知吧...” “什么三面之缘?性命之忧?”胡不归嘴里念叨,心里却嗤之以鼻:“莫不是这老头想徒弟想疯了?性命难保这样的鬼话也说的出来。” “管他那么多,先跟着他们走出了这片乱葬岗再说!”胡不归自嘲自地摇了摇头,于是也就没再想什么,追着骆千山那一对人的走了上去。 “喂,兄弟…..” 胡不归害怕被丢下,随加快了脚步追上了队伍。他拍了拍那个走在最后面那个人的肩膀,问了几句。可那人却是连一点反应也没有,仍然在自个走自个的路。 “这…….我说,兄弟…..”胡不归又再一次拍了那人的肩膀,可那人依然没有回头来理会胡不归,胡不归见状顿时有些气闷了,心急之下他抓住安人的胳膊,加大嗓门说:“兄弟!你没听见我叫你啊?!” 胡不归这用力的一拉,一下把那人头上戴的斗笠给拽掉了。胡不归连忙道歉,拣起斗笠想要还给那人,可哪曾想他这一抬头,就给吓了个半死。那斗笠下边的人面孔苍白,而且面上许多地方早就已经发臭发烂,但见其无神的双眼,行动僵硬。 这……这人哪里是什么兄弟,分明是个死去许久的人啊!!! 胡不归高声一叫,转身就跑,他自个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他实在是跑不动了,这才停下了脚步。 “那……那些死尸都是怎么会自……自个会动的……”想起刚刚得场景,那的确是让胡不归心有余悸,细想一会,他隐约记起村里一些早年在外边闯荡的人,回来的时候就曾对村里人说过这么一回事,好像是什么湘西那地界里有一种叫做“赶尸人”的职业,那种职业专门把一些客死异乡的人的尸体,给送回老家来,而最为诡异的是那些“赶尸人”,都是用一些当地的巫术使尸体自个走起来,赶尸的人只要走在前边拿个小铃铛就可以让尸体跟着自个,难道自个……自个竟然碰上的是赶这种玩意的人?!! “幸好咱没做那老头的徒弟,要不然咱这一辈子,还不得天天和那些死尸打交道啊...”胡不归跌坐在地,暗自庆幸。 俗话说的好,这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缝,不说胡不归之前碰上烧纸老婆婆那摊子的事情,就如今自个撞见赶尸这种生人回避的东西,就可想而知如今他的时运那已经快跌到了谷底。听老人常说,这人时运低的时候,最容易看到不干不净的东西,而如今胡不归不正是这种情况吗? 经过刚刚的惊吓,胡不归有一种想马上回家的冲动,可一想到此时夜色漆黑,自个个又不认识路。他只好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而此时他又累又饿,在一株大树下坐下来之后两队眼皮就直打架,虽然胡不归自个心里清楚这在荒山野岭中睡着那是挺危险的一件事,但困意袭来如排山倒海一般,没过一会儿工夫,胡不归就这么静悄悄地熟睡过去了…… 第八章 汶阳河,居士锁恶龙 胡不归也不知道自个睡了多久,等他悠悠转醒的时候,天上的月亮已经挂到了西边。 “咱怎么可以在这荒郊野外的睡着了呢?”胡不归用手揉了揉自个的脑袋,四下环望,心里暗骂道:“不行,咱的赶紧走出这地儿才好,这地儿邪乎的很,深更半夜的,啥玩意儿都有可能出来,一个不小心,咱这小命可就交代在这地儿了。” 想到这里,胡不归背后发凉,他赶紧站直了身子,揉搓着发麻的双腿,一瘸一拐的朝着小青山脚下走了过去。胡不归所睡着的那地儿,距离小青山的山脚下并没有多远的距离,也就是大约十多分钟的时间,胡不归已经穿过小树林,走到了小青山的脚下。 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所走的这条路,要翻过小青山,穿过大汶河,才能赶回汶阳寨的家。而现如今胡不归已经走了大半的路程,眼见到了小青山脚下,胡不归看着那滚滚流淌的汶河河水,面露喜色,一身的疲惫也不觉得了,赶紧两步并做一步走向了河边。 听村里的老人说,这大汶河之所以叫汶河,据说是因为当年这条河里住着一条黑色的恶龙。 而每当到了雨季,那条恶龙便会乘水而起,搅的河水滔天,经常泛滥成灾淹了附近的田地,弄的人们无家可归。后来有一位自称是汶阳居士的得道高人路经此地,眼见生灵涂炭,他心生慈悲,便指挥众人铸造了几十条铁索,与那恶龙斗法三天三夜,最终那自称汶阳居士的老道设法擒住了那条恶龙,将之锁在了河底。 而当时那锁龙的河湾也就成了龙眼的所在,自那以后河水清澈见底,常年不断。直到现在这条河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决堤,水淹四邻八乡的的事情了。那位汶阳居士功成身退,谢绝了一众乡邻的款待挽留,飘然而去。 再后来,众乡邻商议之后,就取那汶阳居士的一个“汶”字,将这条河改名为大汶河,又用他的名将村名改成了汶阳寨,以此来表达对那位汶阳居士的感念之情,这也正是汶阳寨村名的来源。 胡不归从小就生长在汶阳寨里,小时候他就听过那个赞颂汶阳居士的歌诀。说什么“汶水向西流,绵绵不到头。上有板桥弯,下有龙眼泉。一路十八埠,铁索护旁边。板桥石不断,龙眼水不干。”胡不归和那个汶阳居士年代相差久远,他听这个歌诀的时候才几岁的样子,只是当歌谣来听唱的,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崇拜的想法了。 此时,月光影水,波光粼粼,那条大充满传说的大汶河还在静静的流淌着。 胡不归站在那条横跨在大汶河上的石板桥,心中大喜,自个暗想道:“咱终于不必担惊受怕了,过了这河咱就能回家了。” 就在胡不归刚想要过桥的时候,却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响。胡不归本不想多事,此时的他只想赶紧回家,但奈何那声音在这空旷的地处确实太大。而且听那喇叭唢呐的音调,听来像是喜事迎亲所吹奏出来的动静。胡不归抬头一望,自个的家已经不远了,想来这地处也没有那些诡异的玩意了,他的胆子也就大了许多。 站在桥上,胡不归抬头寻找着那声音的出处,听了一会,胡不归才确定那喜乐来自小树林里。果然,没过几分钟的时间,喜乐越来越近,紧接着从那小树林里陆续走出了十几个吹奏的人来,走在最后面的是一顶八人抬的大红花轿。 “这附近有喜事?咱先前怎么没碰到呢?”胡不归看着那一队迎亲队伍暗自纳闷,虽然他自个心生疑惑,但也没有多想,一来过了这汶阳河没多远的距离,就到了自个的家,二来当地有夜晚迎亲的风俗,能在这个时候见到这迎亲的队伍,也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也许是咱刚才奔跑半夜,很是疲累,睡的太死了,没能听到那喜乐的动静吧。” 胡不归暗自安慰自个,心里做着跟随迎亲队伍回家的打算。此时,迎亲队伍越来越近,那走在迎亲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个好似媒婆一样的老妪,她小脚连跺上了石桥,一眼就看到了胡不归,遂连忙扯着尖细的嗓子,媚笑着喊道:“哎,哎,这位小哥,这位小哥,请问一声,汶阳寨怎么走?” “汶阳寨?”胡不归看这迎亲的阵仗,还道是附近哪家的地主,笑着说道:“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咱就是那汶阳寨里的人,今夜外出,刚想回家,说起来咱们也算是同路人,要不然咱给你们带路吧?” 那老妪听了胡不归的话,“咯咯”一笑,说道:“那敢情好的很,就怕麻烦了小哥。” “无妨,无妨,咱也是顺路。”胡不归摆手,问道:“不知你们这队迎亲的人,想要去的是咱汶阳寨哪家人家?” “自然是那汶阳寨里的胡家了。”老妪呵呵一笑,说道:“除了胡家,谁还能娶的到咱家小姐啊!” “胡家?哪个胡家?”胡不归一楞,连忙开口问道。 那老妪狐疑的上下打量了胡不归一翻,刚想开口,却听走在最后面的那顶八人抬的大轿子里传出了一声清脆悦耳的声音:“胡姨,为什么停了下来?” 老妪看了胡不归一眼,几步走到了轿子跟前,对着那轿子里的新娘说道:“小姐,过了这河就快到汶阳寨了,那人刚好也是汶阳寨的人,正好顺路...” 老妪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再加上喜乐声比较大,胡不归也没能听的太明白。只见那老妪用手指了指胡不归,紧接着那顶八人抬的大轿子轿帘掀起半截,从中露出一个抹脂画粉的女人来。 胡不归借着月光一看,只见那女人眉目如画,肤如凝脂,端的是不可方物,一时之间他竟然瞧的呆了,直到那轿帘落下,那媒婆样的胡姨一连叫了胡不归好几声,胡不归才回过神来。 “小哥,时辰不早了,咱们这就上路吧,莫要耽误了吉时良辰。”老妪声音尖细,说完这话,就不再去理会胡不归,头前带路过了石板桥。 胡不归心思繁杂,昏昏噩噩的一路跟着迎亲的队伍过了石板桥,过了大汶河,穿街走巷,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个已经到了自己的家门口胡家大院的门前。 第九章 露端倪,媒婆尖耳朵 话说,胡不归跟着迎亲的队伍一路前行,走到了自家大院的门口,这才停了下来。那媒婆似的胡姨翘着小脚,几步走到门前,高声叫道:“胡家人快些出来,快些出来,咱家小姐到了,你们还不快些出来迎接!” 先前胡不归还在纳闷,这汶阳寨里就他一家姓胡的,瞧这迎亲的队伍,怎么也是大户人家才是,但他压根就没往自家身上想。到了此时,听那媒婆似的胡姨这么一喊,他才转过了心思来,这迎亲的队伍原来就是他胡家的。只是让胡不归有些想不明白的是,眼下这亲是给谁娶的?他自个记得他那罗嗦的老爹胡天顺一直都有给自个娶亲的想法,但自个从来没答应过啊,这是唱的哪出戏啊? “莫不是咱家老爹自做主张,给咱娶了这么一个美人儿?若是那样的话,咱这一次可不能拒绝了,一定要答应下来才是。” 胡不归自从看过那新娘子一眼之后,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个满脑子里都是那新娘子的影子。人常说“鬼迷心窍,把魂儿勾走了”,也许就是说的这个理儿。如若不然,胡不归也不会迷迷糊糊的跟着这迎亲的队伍走了这么久,到了家门口也不知道了。此时的胡不归心里欢喜焦急皆具,犹如几百只猫在抓一样,若不是前面那迎亲的队伍挡道,他早就跑进院子问问他老爹胡天顺,这档子事儿是不是给自个弄的了。 “来了,来了......” 随着一声“吱呀”的开门声,胡家大院的门从里面打开了。紧接着从里面走出好几个人来,打头的是一个年约六十多岁的老者,这人胡不归认识,那是自家的老管家胡忠。胡忠在胡家做管家多年,平时有什么事情,胡不归也经常找他,是以对他比较熟悉,远远的一眼就认了出来。而跟在老管家胡忠身后的几人,胡不归也是看着比较面熟,但这位胡二少爷自个平日里总是出去鬼混不在家,所以后面那几位他只是看面熟,仅此而已,他并不能叫上名字来。 老管家胡忠出门之后,拱身对着迎亲的队伍行了一礼,笑着问道:“不是说好了二更天到的么?现在都快三更了,怎么晚了那么多?” “哎吆,我说老哥哥啊,咱们这个时辰赶到,已经是费了好大的劲儿了。”那媒婆似的胡姨几步上前,指着身后的迎亲队伍,不满的说道:“你瞧瞧咱们累的这样子,咱们这翻山越岭的,走了一夜不说,那么远的路子,难不成你一句误了时辰,就让咱们再抬回去,明天再娶么?” “呵呵,那到不是,那到不是。”老管家胡忠摆摆手,连忙赔着不是,低声说道:“咱们胡家本是大户,规矩多点,您也体谅下,咱这就吩咐人抬亲。” “慢着。”对于老管家胡忠低三下气的话,那媒婆似的胡阿姨并不买账,她垫着小脚往前走了几步,挡在了一众家丁面前,不让迎亲的众人靠近花轿。只听她扯着尖细的嗓子,冷哼说道:“我说老管家啊,咱们家小姐来了,为什么你们家胡大少爷,这正主儿新郎还不出来迎接呢?这谱子也未免摆的太大了吧!” “呵呵,亲家莫要生气,你听老朽细细解释。”老管家胡忠打了个哈哈,笑着解释道:“对于咱们胡家的传闻,想必你们也听说过吧。当年咱们胡家没有子嗣,后来一位得道高人经过这汶阳寨,指点咱家老爷说:如果,你有了后人,他日成年娶亲,新娘第一次进你们胡家,新郎千万不能出来相迎,否则,轻则重病缠身,重则香火无望。” 说到这里,老管家胡忠躬身对着媒婆胡姨行了一礼,说道:“这样的事情,咱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更何况咱们胡家第二年就有了现在的二少爷,这事儿更不能不信了,还望亲家多多包涵才是。” “哼,胡说八道!就你们胡家臭规矩多。。。”那媒婆似的胡姨细眼倒竖,哼哼了几句,表现出一副颇为不信的样子,她嘴里虽然那么说,但她还是侧开了身子,让过了抬亲的队伍。 “多谢亲家放行。” 老管家胡忠道了一声谢,转头点了两个跟在旁边的年轻人,吩咐他们将门口摆放的两只装满干柴的火盆点燃了,随着火光不断翻腾,那红色的火苗映红了门前大大的“喜”字。接下来就听老管家胡忠高喊一声:“火盆一点,喜事到。鸣炮,奏乐!” 一众家丁听了老管家胡忠的话,立刻忙活了起来,点鞭炮的点鞭炮,迎亲的迎亲,吹奏的吹奏,场面一时之间热闹了起来。 此时,鞭炮齐鸣,人声喧闹。就见那八抬大轿的轿帘轻轻掀起,横栏下压,那貌美年轻的新娘穿着大红喜服,在媒婆胡姨搀扶下,碎步慢行,悠悠慢慢的从轿子中走了出来,站立在了火盆跟前,等待仪式开始。 老管家胡忠见新娘已经就位,于是笑着开口,按照风俗习惯喊了一声:“新娘过火盆,晦气一除,百病全无。” 听了胡忠的话,那媒婆似的胡姨在新娘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只见那新娘起初似乎不太愿意,但在胡忠老管家以及众人的起哄调笑中,新娘莲足微动,抬起了腿,很是轻盈的飘过了火盆。按照当地礼节,新娘越过火盆,百病全无,再往前几步过了门栏,就算是进了胡家的门,成为了胡家的人,这成亲仪式也算是完成了一半。 胡忠眼见礼成,笑着吩咐着众人,将新娘还有送亲的队伍恭敬的让进了院子中。只见那院子里摆了不下三四十桌的酒席,那每张桌子上都摆满了好酒好菜。那些前来送亲的队伍,有的是亲人,有的是朋友,他们在众家丁的安排下陆续进了筵席,吃喝起来。(当地风俗,先吃酒席,行至一半的时候,才会拜天地,拜爹娘,最后才是入洞房。) 先前,胡不归一直跟在迎亲队伍的后面,没人注意到他这样一个身形邋遢的人存在。而老管家胡忠说的那些话,因为人多嘴杂,他也没能听的明白,倒是他那双眼也不曾闲着,一直盯着自个那未来的婆娘看了。 而就在那新娘过火盆的时候,胡不归却发现那新娘身后没有影子,而那个媒婆似的胡姨,她是有影子的,只不过在她的脑袋位置上却长了两个尖尖的耳朵出来。 第十章 遮阳气,槐粉验真伪 人声鼎沸,火光撩人。 胡不归看了看四周迎亲的队伍与自家的家丁,众人似乎都像没看到一样,依旧忙东忙西,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奇怪的现象。 “这事儿可真奇怪了,难道就咱自个看到了不成?”胡不归自个心中狐疑,在心中暗暗想道:“别是咱奔波半夜,眼花看错了,这事儿要弄清楚了再说,如若错怪了好人,那可就大大的不美了。” 想到这里,胡不归抬起双手揉搓了一下自个的眼睛,借着火光仔细再瞧,只见那新娘身段玲珑,腰肢扭动,可以看到出来确实是个大美人儿。但,胡不归再往地下一看,脸色立刻“唰”的一下就白了下来,原来在那新娘子身后的地上满是鞭炮纸皮,再无其他,哪里有半个人的影子! 是人,那都得有影子才对,这是常识。胡不归虽然废的可以,但这点事情,他还是能想的明白的。 再说,看那新娘走路的模样,轻飘飘的,完全不费力的样子就越过了火盆,就好象是一下飘过了那火盆一样。而那火盆中的火苗一直上冒,连一丝一毫的风儿也没能带的起来,这也委实有些太不正常了。看到这里,胡不归的心里“咯噔”一声,脑门上的汗,立刻就流下来了。 小的时候,胡不归就常听村里的老人们讲,说是天上住着神仙,地下住着阎王恶鬼。什么吊死鬼的舌头有一尺多长,什么无头鬼会在夜晚打着灯笼寻找自己的头了,凡此种种,都是吓人无比。 老人们还说人有三魂七魄,人死了之后,三魂七魄离体,才形成了一个新的东西——鬼。据说鬼这种东西走路就是用飘的,而且鬼是有思想的,虽然他的肉身已经死了,但他还保持着生前的记忆。比如说讨债鬼,如果在他生前的时候,你得罪过他,那么他死后一定会回来找你报仇的。再比如说风流鬼,如果你碰到的是风流鬼的话,那么你一定要注意了,女鬼一般都是会迷惑人的,尤其是男人。据说她们会施展种种诱惑,会想尽一切办法吸干男人的阳气,以达到她们还阳重生的目的。 虽然,那些传闻多是荒诞不经,经不起推敲的民间传说,而胡不归在今夜以前也是从未见过鬼的,但对于鬼的害怕心理,那是从小就种下了,可谓是根深蒂固的。胡不归一想到自个以后漂亮的老婆竟然是个风流鬼,再想到那村中老人对于风流女鬼吸干男人阳气的恐怖传说,全身的冷汗立刻流了下来。 “一时天堂,彼时地狱”就是说的胡不归此时的心境。 正当胡不归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自个的肩膀却突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这一下拍的虽然很轻,但是在这个节骨眼,还是吓的胡不归张大了嘴,悬着的心一下跳到了嗓子眼上。胡不归挣扎着还没叫出声来,就被身后的一只脏兮兮的手捂住了嘴巴。紧接着就听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轻声说道:“小子,你狼嚎什么,还想不想活命了啊。” 胡不归听那声音有些耳熟,支吾着转头往后看去,却见一个身形邋遢的老头,正用一只脏兮兮的手捂着自个的嘴。再看那老头的模样,胡不归自然是认识的,那老头不是别人,正是今天夜里非要收自个做徒弟的骆千山。一想到骆千山是赶尸的,又用他那脏兮兮的手捂着自个的嘴巴,胡不归转瞬间只觉得自个胃中翻腾不止,张口“哇哇”大吐特吐了起来。 直到胡不归感觉自个的苦胆都要快吐出来了,他这才没那么恶心,停了下来。骆千山站立一旁,瞧着胡不归那副熊样,冷声哼道:“人家常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多走夜路必遇鬼。’小子像你这么倒霉,接二连三遇到鬼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这话还真他娘的准。” 看着身旁吹胡子瞪眼的骆千山,胡不归心中发苦,却也不敢分辩,他自个心里清楚眼前这个老头是个什么角色。而到了如今,眼前这邋遢老头说的话,没有一句不实现的,自个儿也确实是够倒霉的了,一夜之间遇鬼无数不说,娶个老婆还是个风流鬼,这时运果然是低的可以。 到了眼下这个时候,面子和小命两相比较,自然是小命比较要紧的。胡不归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能救的了自个的,也就是眼前这衣着邋遢老头了。胡不归看了看四周,低声哀求道:“师傅,您老可得救救我啊。。。” 说着,胡不归面色凄苦就要下跪,行那哀求的大礼。 “吆呵?这会儿知道叫师傅了?别急,你这才和咱第二次见面,还有最后一次见面的机会呢。”骆千山呵呵一笑,伸手拉住了胡不归的胳膊,任凭胡不归再使劲下跪,也不能动弹分毫了。 “师傅别开玩笑了,这一次,咱是心甘情愿的做您老的徒弟,你老大人大量,就别和咱计较了吧。”胡不归言语诚恳,就差没掉下几滴眼泪来了。 骆千山长叹一声,看着胡不归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样,过的半晌,这才悠悠的说道:“你先起来吧,这事情儿还要慢慢商议,先保住了性命再说,莫要那么孽畜瞧出了破绽来。” 胡不归瞧了瞧四周的众人,时不时的往他这边看来,也觉得自个刚才那么下跪有些不妥,当下起身站在了骆千山的跟前,之物半天也没敢说上一句话。 骆千山伸手从他那邋遢的衣服中摸出了一个油腻腻的小包,递给胡不归,说道:“眼下,咱就和你实话说了吧,你这胡家的大院,此时除了你我二人之外,已经再无活人了,你可的小心着点说话办事。” “没有活人?这,这怎么可能。。。”胡不归听了这话,先是一愣,差点没再次嚎出声来,继而追问道:“师,师傅,您老别开这种玩笑吓唬咱了。你看这来来回回的人,一个两个,不都是活生生的人吗?您老怎么能说没有活人呢?” “小子,老夫说的话,你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这些个孽障瞒的了别人,却瞒不过老道我!”骆千山双眼一翻,嘿嘿怪笑一声,说道:“咱那包里装的是槐树叶子,晾干后磨成的粉。这槐树本是木中之鬼,阴气最重,善能遮挡人的阳气。你将那些粉末撒在身上,先遮住自己的阳气,不要让那些孽障发现了。然后,再将粉末涂沫在自己的眉心双眼位置上,你再来看看这些来来回回走动的,还是不是人!再来问上咱老道一问!” 环顾四周,众客人依旧忙忙碌碌,吃酒的吃酒,招待的招待,看不出哪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胡不归虽然不信,但先前自个那未来的婆娘和那个媒婆胡姨确实怪异无比,所以他还是依言一一照做了。 话说,胡不归这槐树叶粉末一抹下去,他只觉得浑身害冷打颤,犹如掉进了冰窖一般,浑身上下没一处不难受的,就连自个眼前的景物也瞬间变的飘渺模糊了起来,看起来总不那么真切了。 瞬间的不适,只是暂时的,好在胡不归今晚遇到的事情都是离奇诡异的很,这点不适胡不归并不是很惊讶。所以,他将自个的眼睛闭上了。过了能有三辆分钟后,胡不归感觉自个的视线再次变的清晰的时候,胡不归再仔细一看,整个胡家大院早不是那副热闹的景象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天烟雾,还有那空中弥漫着的血腥味道,而在自个的脚下却是长满了杂草,一片荒凉破败的景象。 而自个先前遇到的那些吃酒的客人,迎亲的家丁,甚至于那个自个熟悉非常的老管家胡忠忙活的身影,不是身后长出了各种动物的尾巴,就是瞬间变的空洞无神,一个个模糊起来。 第十一章 定金针,苍龙震群妖 “这。。。怎么,怎么会是这样?” 胡不归一看眼前的景象,只觉得脑袋发懵,天旋地转,他嘴中喃喃自语,一时之间乱了分寸,没了主心。 “不要慌乱。”骆千山一手抓住胡不归的肩膀,稍稍用力,低声喝道:“看你那副怂样,清醒些,莫要露了马脚。被那些畜/牲发现了,定要将你抓去开膛破肚,吃了心肝,死无葬身之地。” 胡不归被骆千山用力捏着肩膀,吃痛之下,神志恢复了不少,他浑身颤抖着,哭丧着脸说道:“师傅,咱的家人。。。咱的家人。。。他们。。。” 说着说着胡不归的眼泪就“啪嗒,啪嗒”的掉了下来,骆千山心中有些恼怒,刚想开口再次提醒胡不归注意,就见远处已经有几个人朝着两人这边走了过来。 原来就在刚刚,两人站在那儿说了许多的话,胡不归又是大呼小叫的,早就引起了周围众人的注意了。 只见那打头的人面目早已经溃烂,模样甚是恐怖不说,甚至于有只眼睛也不知道掉到了哪里去了。那人几步走到骆千山二人跟前,抬手行了一礼,露着森白的牙齿开口问道:“不知道我胡家众人可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致使二位站在此地已经许久,也不肯进我胡家吃酒?” 此时,胡不归连惊带怒,站在那儿红着眼睛,看到那人那副模样,吓的半句话也说不出来。骆千山生怕他说话露了马脚,赶忙接过话头,拱手回礼,说道:“没事,没事,我这位侄子和你家少奶奶是堂表,他今天有事喝了不少的酒,来的晚了些,没赶上和堂姐说句话,有些恼怒,发了些小脾气被我训斥了几句,你们也别在意。” 骆千山胡诌八扯的说完,伸手拽了胡不归一把,胡不归还没反应过来,就闻着空气中瞬间多了那么一股子浓重酒香的味道。骆千山瞪眼对胡不归训斥道:“让你来参加你表姐的婚礼,你小子在这丢人,回家以后再收拾你。” 胡不归与骆千山两人这副打扮,不伦不类,哪有参加婚礼穿成这个样子的?但见骆千山说的信誓旦旦,和真事一般,那人虽然心有怀疑,但大喜的日子怎好计较?说罢,他用那只独眼仔细看了看骆千山两人,又闻着那空气中浓烈的酒味,也没能发现什么。只得拱了拱手,劝说骆千山:“年轻人不懂事,今天是咱们两家大喜的日子,老哥说他几句就行了,别耽误了吃酒的正事。” 骆千山点头称是,向那人赔了个不是,连忙扯着惊魂未定的胡不归走进了院子里,两人找了个人少的桌子坐了下来。 “师傅,刚才那人的脸。。。?”胡不归刚坐下,就结结巴巴的开口询问,今夜他被吓的半死,就连说话也说的不那么利索了。 骆千山听了胡不归的话,也没多解释,只是淡淡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如今的事情,一时半会的也说不清楚,你莫要多问了,只管坐在这里好好吃酒便是。” 说完,骆千山将那面前的酒杯端起,一扬头灌了下去。 “可是,可是师傅,这样拖着,万一那些玩意发现咱们了怎么办呢?”胡不归本不是胆肥心宽的浑人,自打娘胎里听过的故事,都没今儿个遇到的事情诡异,你要他在这个时候安心喝酒吃肉,那还不如直接弄死他了好。 骆千山眼见胡不归吓的那副熊样,也有些不耐烦了,他双眼一瞪,有些生气似的喝道:“小子,你唠唠叨叨的惹的老子心烦,你再要如此娘们,不用那些玩意儿动手,老子就把你直接丢给他们,撒手不管了。” 听了骆千山狠厉的话,胡不归赶紧闭上了嘴巴,呆坐一旁,不敢再作声。可是一想到原本一个好好的家,此时就剩下了自个,胡不归的眼睛又红了起来,神色可怜无比。骆千山斥责吓唬胡不归也不是出于有心,今儿这事情他自个也没有多少的把握成功,心中本就烦躁,瞧见胡不归那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他心中一软,长叹一声出言劝说道:“现在还不到寅时,只要寅一到,你胡家的大仇必定能报的了。” 胡不归神色木然,机械似的点了点头,伸手端起眼前的酒灌了下去。话不多说,两人相对而坐,杯中的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了下去。没过多久,胡不归就觉得酒劲冲头,双眼沉重的很,眼皮开始打架,到了后来他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骆千山眉头轻皱,看了看趴在桌子上沉睡的胡不归,自言自语似的说道:“这孩子端的是可怜,可是这都是命啊!罢了,罢了,管那许多作甚?寅时到了,也是该咱行动的时候了吧!”说完这话,骆千山装作摇晃酒醉的模样,画着圆步朝着门外走了过去。期间几个模样恐怖,身体残缺不全的家丁上来询问,都被骆千山以酒话挡了回去。 直到出了胡家大院,到了一处偏僻的角落,骆千山悄悄侧身看了看身后没有人跟踪,这才停下了脚步。只见骆千山神色庄重,从身上摸出一个破旧的包来,那破包上满是油污,又脏又旧,好似很久没有清洗过了一样。不过,骆千山却毫不在意,他伸手打开破包,从中取出一根又尖又细犹如钢针一样的金属来。 取出那金针以后,骆千山毫不犹豫的在自个的手上划了一下,金光如刀,瞬间那红色的血液就流了出来,骆千山赶紧将那金针上涂满了自己的鲜血,每隔三五步的距离就在地上插上一根这样的金属针,直到他走完整个胡家大院,这才苍白着脸色停了下来。 骆千山长叹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天,而后再次大步走进了胡家大院。只听他大喝一声:“寅时已到,尔等妖孽还不伏法受死!”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原本皎洁的月儿,却忽然躲进了云层中,天色也瞬间暗了下来。就听半空之中突然一声炸响,数道蓝色的闪电“轰隆”不断,闪烁交错,犹如苍龙现世一般直直的打在了胡家大院的上空,而胡家大院的周围也在同一时间,泛起了一百零八道红色的光芒,与天空中那蓝色的闪电遥相呼应,最后相互交互形成了一张庞大的网,将整个胡家大院笼罩在了其中。 这突然的变故,把在场的众人都给吓了一大跳,只见那些原本那些长着尾巴在吃酒的客人,身形飘荡在服务招待的众家丁,立刻做那鸟兽状,一个个都露出了惊恐的神色,夹着尾巴四下逃窜。更有甚者头下腚上,吓的趴伏在了桌子底下,瑟瑟发抖,尖叫不断,场面一下变的极为混乱。 第十二章 话真言,密法显神威 骆千山迎风而立,衣衫飞扬,犹如天神下凡一般不怒自威。只见他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口中大喝一声:“天清地灵,五代同方,上人收妖,听吾律令。” 一言说罢,骆千山手上忽然多出了许多张的黄色符纸来,然后他自个咬破了舌尖,一口精血猛然喷在了那些符纸上面,而后他双手一扬,那些黄色符纸瞬间化做道道黄光飞向了半空,与那些蓝色闪电和红色光芒汇合在一起,在半空之中变成了一个个的黄色巨字。 胡不归本来疲困劳顿,睡的正香,奈何那些长着尾巴的人儿哭天喊地的扰人心烦。胡不归揉搓着朦胧的睡眼,口中嘟囔道:“谁人大呼小叫,大半夜的扰人清梦。。。” 可还没等他自个儿把话说完,就被眼前看到的景象惊的呆了。只见四周狂风呼啸,飞沙走石,自个那个便宜师傅骆千山正挡在自个身前。那些原本在吃酒的众人,此时都夹着尾巴趴在了地上,瑟瑟发抖,不敢有半分动作。而在那半空之中有金光闪耀,许多巨大的字体正在不断旋转。胡不归抬头仔细一瞧,那些字体工整大气,苍劲有力,不多不少正好九个,分别为“临,兵,斗,者,皆,数,组,前,行”。 胡不归整日吃喝玩乐,认识这九个字都是模模糊糊,费劲的很,他自然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但,要说到这九个字的来历,那可是有名的很。这九个字名曰道家九字真言,又名奥义九字切,配合茅山独特的手印密法,不但能收妖降魔,而且能驱邪清心,炼人意志。 闲话休提,且说那道家九字真言漫天飞舞,犹如苍龙现世,在那半空不断盘旋,眼看着那是越来越快,直到最后剩下了一团模糊的光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八卦图案,才慢慢停了下来。胡不归瞧的目瞪口呆,心中惊骇莫名,他自个从未想过自个那个便宜师傅会有这么大的能耐,也就是从这以后,胡不归心甘情愿的做了骆千山的徒弟。 不说胡不归此时对师傅骆千山崇拜的五体投地,而那边当事的骆千山表面上威风无比,可在他自个的心里却暗暗叫苦不迭。他弄这么大的动静,不过是想恐吓镇住那些鬼怪妖魔,为自个的后手争取时间而已。再说那道家九字真言虽说对鬼怪有一定的克制作用,但奈何这胡家大院死人无数,早就成了一处阴穴鬼地了,那道家九字真言此时也只能稍稍镇压一些道行稍浅的鬼怪而已。而那些道行稍高的鬼怪,对于骆千山弄的这个浩大阵势只是微微发愣,继而呲牙咧嘴不断的嚎叫着朝师徒二人所在的方向冲了过来。 虽然有师傅骆千山在前,可胡不归看着那一个个模样恐怖的鬼怪冲向自个,他的双腿立马开始转筋,脸色也变的更加苍白了,就连说话也不是那么利索了,只听他颤抖着声音开口问道:“师,师傅,咱们,咱们怎么办啊?” 眼见“先天八卦大阵”已成,骆千山双手连变,不断的做着各种各样的手势,挡在胡不归的身前,他随手一指,就见一道黄色的光芒从那半空中巨大的八卦中落下,打在了那些冲近身前的鬼怪身上,那被黄色光芒打到的鬼怪立刻浑身冒烟,不到片刻便化成了飞灰,被风一吹再也不见了踪影。 “莫怕,你跟在我的身后,自个小心一点,还有小半个时辰寅时就过了,只要咱们撑过了寅时,太阳一出,阳气大盛,阴气大减,就是它们的死期到了!”骆千山神色淡然,面对着不断冲击过来的鬼怪大义凛然,毫无惧意。 胡不归犹如小鸡啄米般点着自个的脑袋,问道:“师傅您老说的轻巧,您老会那茅山道术,咱可是一点也不会啊,您老至少给咱几样好东西防身才是吧?” 民间传说,那茅山上的道士个个神通广大,收妖降魔那是无所不能。胡不归也听说过许多关于茅山道士的传说,他自个心里寻思着:“万一师傅他老人照顾不到自个,那些鬼怪又如此众多,一个不小心,咱这小命可就交待在这里了。” 骆千山瞧着胡不归那副模样,是又好气又好笑,他点了点头,从身上摸出几张黄色的符纸,头也不回的递给了胡不归,说道:“这玩意儿叫做‘三清御灵符’,是咱们茅山一派专门用来道行低浅的修仙畜/牲的,我看这儿大部分都是些不成气候的修仙畜/牲,你用这个来对付它们正合适。” 胡不归听的清楚,刚想伸手去接那打符纸,却忽然觉得自个的眼前一花,一道红影已经抓住了自个的肩膀,他半边身子立时麻木,没有了知觉。胡不归突然吃痛,“啊”的一声大叫出口,随即侧身一看,只见就在自个眼前不远的地方,一根十多厘米长的舌头,正流着鲜红色的血液在半空中扭动。 胡不归突然被眼前的长长舌头吓了一跳,身子猛然后撤,一下撞到了正在全力对付鬼怪的骆千山身上。骆千山胡子一吹,眼睛一瞪,转身骂道:“小子,没看见老子在忙吗?别他娘的捣乱。。。” “师,师傅。。。”胡不归被那手一抓,疼的呲牙咧嘴,嘴里惊恐的喊道:“师傅,救我。。。” 骆千山也注意到了胡不归的现状,不过他并没有立刻去救胡不归,而是往胡不归的身后看了过去。只见此时的胡不归,正被一个身穿大红喜服,身段玲珑的女人抓着肩膀,提在了半空之中。胡不归也扭头看去,才发现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个先前见到的那个漂亮的新娘,今夜要和自个成亲的风流女鬼。 先前胡不归见到这模样漂亮的新娘之时,还觉得自个有福气,为自个老爹能给自个娶到这样模样俊俏的婆娘而感到高兴。但到了这个时候,胡不归只觉得浑身害冷,只看她一眼就难受非常了。不为别的,你想啊,一个原本是自个婆娘的人,此时却成了风流女鬼,而且那满是鲜血的舌头,还在自个的脸上来回磨蹭,闻了那股子血腥的味道,胡不归只觉得胃里不住翻腾,痛苦非常,直欲呕吐。 第十三章 怨相报,恩怨何时了 话说,胡不归准备接“三清御灵符”的时候,却被突然出现的红衣女鬼抓到了半空,惊恐万分,痛苦非常。而他那个便宜师傅骆千山却没有立刻施救,而是神色庄重的盯着那红衣女鬼看了好大一会,这才听他口中“咦”了一声,惊讶的问道:“红衣变厉鬼?咱猜你家应该是鲁北地区的吧?你与这胡家有何种恩怨?你可知道‘红衣变厉鬼’,不只是怨报,而且很有可能永不超生,再也不能轮回转世,你可要想清楚了,你这么做真的值得吗?” 骆千山说这话的时候,眼角已经注意到了周围的情况,原本那些略有道行的鬼怪牲/畜,都拼了命的往骆千山师徒二人所在的方向冲过来。但是,自从眼前的这红衣女鬼抓住了胡不归以后,那些鬼怪牲/畜再无一个敢走近前来。骆千山瞧的明白,一定是眼前这红衣女鬼怨气太盛,阴气太重,以至于她自个一类的鬼怪妖物都不敢走近前来了。 茅山一派的法术从根本上来说,是以驱赶为主,降伏镇压为辅。所以,一般的茅山道术对于鬼怪妖物来说很可怕,是比较致命的,鬼怪虽然存在世间的时间比之人类较为长久,但只要被茅山道术降伏镇压之后,它们的元气就会大伤,痛苦不堪,受尽折磨。咱们可以想象一下,被封印在无尽的岁月里,整日不断的忍受无穷无尽的寂寞痛苦煎熬,直至元气消散再也不复存在,是一件多么可怕恐怖的事情。鬼怪虽然思维能力有限,但它们出于本能,还是对自己形成危险的东西或者是人本能的避藏。 但,咱上面说的,只是对于普通的道行较浅的鬼怪妖物来讲的。茅山术起不起作用,直接取决于施术者本人的修为,骆千山自个心中明白自个有几斤几两,眼前这一只红衣厉鬼怨气冲天,厉害无比,不是轻易就能对付的了的,如若不然也不会吓退那么多的同类了。要知道鬼怪一类它们对于活人的阳气或者说是生气,那都是十分敏感和贪婪的,通常来讲它们不会放弃这样可以还阳的机会,除非它们感到非常恐惧,没有丝毫的希望才心甘情愿的放弃。 再说骆千山一口气问出那么多的问题,也是实属无奈,不说胡不归现在在那红衣女鬼手中,束手束脚。就是骆千山全力出手,也不一定见得能收服了这只红衣厉鬼。他此时能做的只有拖延时间,等到寅时一过,阳气大盛,阴气大减,兴许还能有点希望。 而那红衣女鬼听了骆千山的问话,神色一凄,眼神迷离,似乎是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来,只见她的手慢慢垂下,紧接着那根长长的舌头也缩回了嘴巴之中,脸上瞬间变的凄苦无比,犹如一个邻家委屈的小女孩儿一般人畜无害。而随着她脸上的表情一点一点的改变,骆千山悬着心并没有放下,相反的变的更加紧张了。 根据茅山派的教典《茅山图志》记载,人死后曰之鬼,也就是说鬼是人死后的另一种存在。而这鬼和人一样,也分三六九等。通常来说,世间所存在的鬼怪很多,而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就是对人没有危害的游魂野鬼。它们游荡在世间,没有灵智,只是依靠着本能或者一些微弱的记忆执念,游走在某个地方,反复重复着生前的某句话或者是某个动作。通常这样的鬼,在茅山一派中被称之为生魂,而在众阁教中被称之为幽魂,在麻衣教中被称之为孤魂。大凡遇到这样的游魂野鬼,茅山弟子大多做法超度它们,为自己积累功德。 而有一些鬼魂,它们在生前受了很大的冤屈,死后它们依然保持着生前的怨念,日积月累,怨念越来越大,以至于开启灵智,这样的鬼怪已经有了思维,可以迷惑人,甚至是驱使怨念小的同类来害人。这样的鬼怪在茅山一派中被称之为灵鬼,茅山弟子凡是遇到这样的灵鬼,一定要将之消灭。但是,这样的灵鬼既然能驱使同类,那么它们必然很厉害,所以很多茅山弟子在除魔卫道的时候,死在了灵鬼的手上。 骆千山瞧这那红衣女鬼秀眉微皱,面上神色不断变幻,已然明白这满院子里的鬼怪都是它驱使来的了。今儿个要想活着走出去,希望也在此时变的无比渺茫。当下他心一横,负手做了个请灵上身的手印,准备与那红衣灵鬼硬拼上一记,先救下胡不归再说。 就在这个时候,却见那红衣灵鬼神色凄然,“哈哈”大笑许久,恶狠狠的盯着骆千山骂道:“臭道士,你有何资格来对我说教!你只知道我害人性命,那你知不知道,我的性命又是被谁人害死的?” “唉,冤冤相报何时了,你这又是何必呢?”骆千山长叹一声,言语诚恳的劝说着那红衣灵鬼,但他却在暗地里悄悄的往前挪了半步,为自己突然的一击做着嘴充分的准备。 那红衣灵鬼秀眉微皱,喝道:“臭道士,你敢再往前一步,我就要了这小子的命!” 说罢,红衣灵鬼手上猛然用力,胡不归立刻疼的“哇哇”大叫了几声。此时的胡不归又惊又吓,他只觉得自己的胳膊异常疼痛,似乎就像断掉了一样。他忍着疼痛,开口问道:“我胡家与你有何怨仇?你要这样对我?索性,你杀了我不更好吗?” “呵呵。。。”红衣灵鬼见骆千山不再有动作,厉声说道:“杀了你?这样杀了你,不是便宜你了吗!我八岁那年,家乡发大水淹死了双亲,我一路乞讨卖身到了你们胡家。任劳任怨,天天伺候你们一家老小。可你们胡家呢?你们胡家是怎么对待我的?唔。。。唔。。。哈哈。。。” 那红衣灵鬼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那声音凄厉无比,听在胡不归的耳朵里,就是一种痛苦无比的折磨,可他却不敢再有半分动作。那红衣灵鬼笑够了,也哭够了,才再次开口说道:“你们胡家让我嫁给一个傻子还不算完,最后,有一天,有一天,胡天顺他。。。” “我哥?我爹?他们怎么了?”胡不归也听说过自个曾经有个哥哥,但是,每当他问起别人的时候,别人总是支吾这不肯告诉自己,现在从眼前这可怕的红衣女鬼嘴里说出来,让他心里难免有几分惊讶。 “你哥?恩,对了,对了,”那红衣灵鬼眨巴着眼睛,神色可怜的说道:“说起来,我还是你有名无实的嫂子呢,可是,可是,你那个禽兽老爹胡天顺,却,却占了我的身子,将我逼死在了那棵老槐树上。你那个傻子哥哥,也跟着我吊死了。后来有个道士做法,封了整个胡家大院,又给了你一块开灵的玉佩,我没办法接近这胡家大院。直到前几天那院子里的老槐化成人形,杀光了所有的人,我才有了今天这个报仇的机会。” 第十四章 露杀机,天行道请灵 前面咱们说过,胡不归虽然整日在外面鬼混,吃喝嫖赌无所不精,但他心地还算善良,要说到坏事,那还真没亲自做过。瞧那红衣灵鬼神色凄然,话语悲伤,胡不归的心里也不是个滋味,俨然忘记了此时自个的危险处境了。 骆千山看着胡不归随着那红衣灵鬼的言语神情一块儿悲伤,一块儿变幻,他暗道一声不好,心知自个那傻徒弟,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受了那红衣灵鬼的迷惑,乱了心智。而那红衣灵鬼的怨念之深,也是端的可怕,已经到了一举一动影响人心神的地步了,如果今日不能将之除去,那么日后必将贻害无穷,祸乱四方。 茅山戒令第一条便是不乱清规,替天行道。骆千山做为茅山弟子当代掌教来说,他更应该以身作则,除魔卫道。即使是赔上了自个的性命,那他也得拼上一拼。到了此时,骆千山也顾不上自个徒弟的安危了,只见他将心一横,抱着必死的决心,双手结印,右脚一连踏地三下,大喝一声道:“天清地灵,五代同方。吾教先师,神威莫测。弟子千山,请灵上身。驱鬼降妖,替天行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 骆千山做的这一式请灵动作,在茅山术中又叫神打,是一种运用茅山术请灵为己用的术法。在茅山一派中,请灵分为上茅,中茅,下茅三个不同的阶段。下茅说是请灵,实则是运用茅山术,再加上灵符步法香坛等等来请鬼请怪,上自个的身子,以达到鬼灵帮助自己的目的,通常来说,在民间的那些神婆神汉都会一点儿下茅请灵沟通的方法,但下茅请灵有些时候会对人的身体产生一些危害,影响人的神经。比如那些神婆神汉的,多多少少都有点神神叨叨的,精神异与常人。 中茅一般来说,是请那些前辈高人,或者是已经过世了的师叔师伯们上身,这样的请灵一定要配合茅山派独门的咒符才可以请的到。而且施术者必须要有一定的修为功力,还有诸如请的灵和施术者相互匹配等等因素,可以说中茅已经比较难以实施了,这也是许多茅山派弟子不会轻易请灵的原因。 而上茅对于普通的茅山弟子来说,那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运用上茅请灵不需要和下茅中茅那样摆坛祭奠,但上茅要求施术者必须要有一颗坚定的心,执着的信念,可以说上茅就是靠意念来请灵上身的。而上茅所请的灵,一般来说都是道家前辈得道高人,不是说请就能请的到的(这里所说的不是随便请到,不是说道家高人架子大,而是这些所谓的灵力量太过于强大,很容易让施术者暴毙)。 施术者在请灵的时候,必须心无杂念,双手结印,右脚连踏三下地,口中念着自己的名号这样才可以请的到。如果在请灵的过程中,脚踏到第三下而踏不下去的时候,就说明请灵不到,也就是咱上面说的施术者心志不够坚定,不能承受那些灵的力量。 骆千山学习运用茅山道术多年,修行体悟自然是不在话下的。就在他第三脚重重踏下的同时,只见他气沉丹田,开气吐声的一连几声大喝,就见一道红光从天而降,落在了骆千山的头上,经百汇过灵台,瞬间游走遍了全身。而与此同时骆千山那原本瘦弱的身体,在那一刻也在瞬间变的高大起来。 “妖孽,有本天师在此,尔等还不束手就擒!”此时的骆千山声若洪钟,气度威严,不可冒犯,俨然天神下凡一般。 骆千山的一声大喝,让还在迷茫昏噩中的红衣灵鬼清醒了不少。她愣愣的看了一眼犹如天神般的骆千山,随即吃吃的笑道:“天师?你现在是天师又能怎么样,我小桃虽然是鬼,但我一没害人,二没祸乱人间,你若是将我收服,就不怕触动天机不能善终,死无全尸吗?” 小桃死了整整十八年,期间她也认识了不少修仙的畜牲,从那些修仙畜牲那儿也听了不少关于茅山道士的传说。其中这天机一说,就是针对道士鬼怪相互牵制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制约。而在其中就有关于对茅山道士,甚至是和尚高僧的一种说法,也就是说不是什么鬼怪都能被人任意收服,因为其中有些鬼怪修仙畜牲曾经做过许多的好事,为自己积累了不少的功德。而若强行收服这些有功德的鬼怪修仙畜牲,那么就要折损施术者的阳寿,有些厉害的甚至灾祸连连,直接横死。 “哼,妖孽,你懂得还不少。”骆千山冷哼一声,道:“任凭你花言巧语,今日,本天师就是横死于此,也一定要将你收服。” 说罢,骆千山不再罗嗦,用手一指天,双脚踏地,就见一道道泛着黄光的灵符,从他的双手中不断飞出。那些黄色的灵符犹如一支支的利剑,不断的在空中上下飞舞,风声呼啸,瞬间包围住了那红衣灵鬼,眼看那些灵符就要落下,将之打个魂飞魄散。 那红衣灵鬼看到灵符来势汹汹,知道骆千山这次是真的动了杀机,但她的面上却并无半点的害怕神色。只见她素手微微抬起,将胡不归挡在了自己的面前,诡笑着说道:“天师,我知道你将我收服是为了替天行道,但是,我小叔子可是无辜的,你可不要将他一块斩杀了啊。哈哈。。。” “妖孽,你若是敢害他,我定要将你打进十八层地狱,让你永不轮回。你快放了他。。。”骆千山心下一惊,赶紧挥停了灵符,张口厉喝道。原本骆千山横了心,就是赔上自个的性命也要收服这红衣灵鬼的,但想归想,做归做,骆千山一想到胡不归还年轻,再看他那痛苦的模样,自个的心里又有了些松动。 骆千山这心思一乱,那红衣灵鬼却是面色诡异的笑了起来,她就是想利用胡不归来牵制骆千山,目的达到了,她自然要对骆千山动手了。只见她猛的将胡不归抛向了骆千山,而她自个却是一下飞起,紧紧的跟在了胡不归的身后。骆千山见胡不归被抛了过来,他怕胡不归受伤,大喝一声便跳了起来,将胡不归抱在了怀里。 而他明知道红衣灵鬼跟在胡不归的身后,却也不敢躲闪,硬硬声声的受了红衣灵鬼重重的一击。只听“喀嚓”一声脆响,骆千山抱着胡不归,两人如滚地的葫芦一样,一同滚了出去,直到两人重重的撞在墙角上才停了下来。 第十五章 再轮回,天圆地也方 且说,那红衣灵鬼自个心中也明白不是骆千山的对手,这才使出以胡不归为诱饵,继而全力出手将之重创的卑鄙手段。而此时的骆千山横躺于地,满身疼痛,嘴里血沫不断吐出,就连骨头也不知道断了几根,而在他旁边的胡不归更是不济,虽然有骆千山在后垫背,但被刚才那重重的一撞,他连挣扎都没挣扎,便直接昏死了过去。 若是此时那红衣灵鬼再次出手,相信骆千山师徒二人那是必死无疑。但那红衣灵鬼并没有急着对他二人动手,而是在距离骆千山师徒几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身子。只见她秀眉微皱,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用劝说的口吻道:“唉,天师,你这是何必呢,你知道我这么做只是为了报复胡家,只要你今日不插手这件事情,等我大仇得报以后,绝对不会为难与你,定会让你全身而退。” “哼,休想!”骆千山冷冷的哼了一声,喝道:“人有人路,鬼有鬼途。你既然已是阴冥之鬼,就应该安分守己,祈望早入轮回,脱离沉沦。而不是像你现在这般,执着怨念,与那修仙的畜牲为伍,行那伤天害理之事。” “哈哈。。。”见骆千山说的义正言辞,红衣灵鬼哈哈一笑,不再搭话。只见她素手微扬,朝着昏死过去的胡不归随手挥动了一下,胡不归就已飞起落到了她的身前,而那红衣灵鬼那张森白的脸上,也在同一时刻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她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骆千山,讥笑道:“天师?哈哈。。。你还真以为我害怕你啊?自从我披了红衣化作厉鬼的那一刻起,死对于我来讲已经不再可怕了,我要的只是想要报仇,报仇。而我现在想要报仇,杀了他轻而易举。我看你又能如何阻止我?哈哈。。。” 说话间,那红衣灵鬼单手将胡不归举了起来,她那只苍白手上锋利如刀般的指甲不断的生长,直至刺破了胡不归脖子上的皮肤,一滴滴的红色血液从中流出,浓重的血腥味道不断的在整个院子中扩散开来。 先前,有骆千山支撑整个“先天八卦阵”的运行,镇压这那些修仙的畜/牲与死去的鬼物。但就在刚才红衣灵鬼重创骆千山以后,那“先天八卦阵”虽然也在运行,但效果却是大大的不如以前了。那些修仙的畜/牲与鬼物没了“先天八卦阵”的镇压,一个个从地上,桌子底下爬了出来,不断的冲击着“先天八卦阵”的外围,试图突破逃走。而随着鬼物不断化做阵阵黑烟消散,那地上死去的修仙畜牲的尸体也是越积越多,眼看“先天八卦阵”外围的黄色光芒岌岌可危,越来越弱,就要崩溃消散。 对于眼前危险的处境,以及那红衣灵鬼说的事实,骆千山自然瞧的清楚。听了那红衣灵鬼的话以后,只见他四下环望,而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爬起身来,向着朦亮的东方拜了一拜,说道:“茅山派列为祖师在上,今茅山第一百零一代不孝弟子骆千山为除妖扶正,要动用‘九阳控火符’,与那鬼怪同归于尽,还请列为祖师能原谅则个。” 《茅山图志》有云:阳,乃正气也。九阳,是指天地间的最强大的正气力量。九阳控火符在茅山一派中,一直被视为禁忌术法,只有茅山派每代的掌门才会使用。该因九阳控火符太过强大,一般寻常的茅山弟子修行不够,一是无法控制符咒,再者是符咒对于鬼物有很强的克制封印力量,一个不慎便会让施术者落的个魂飞魄散的下场。因此,历代茅山掌门从不轻易使用这种霸道绝伦的咒法,但今日此处鬼物太多,如果让它们走脱了,那么势必会危害一方。此时的骆千山已经受伤,已无能力阻止,他用这九阳控火符也是逼不得已的办法。 骆千山拜完东方,袖口一滑,手中已经多了几张金黄色的符纸。只见他闭口一咬,嘴角立时溢血不断。骆千山咬破了舌尖,一口精血喷在了那金黄色的符纸上(在茅山术中,舌头被称之为正阳,该因舌头能言,说正义之话。而正阳之上的血,在茅山术中被称之为血滴子,是人身上阳气最重的精血,也是所有鬼怪修仙畜/牲最为害怕的)。只见那原本光无一字的金黄符纸,瞬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色字迹。骆千山双脚踏地,张口大喝一声,道:“天圆地方,律令九章。日出东方,正气绵长。九阳控火急急如律令!赦!!!” 此时,已是寅时之末,雾气升腾不断。骆千山张口大喝一声之后,只见那几道金黄色的符纸,犹如活物一般,化为九道火龙,盘旋而上飞向了半空。那九道火龙一到半空,便张牙舞爪的上下翻滚,搅动起了火热的气流,形成了一股子犹如旋风般的圆柱。 而那些原本在不断冲击“先天八卦阵”的修仙畜/牲与鬼物,凭着嗜血的本能,被胡不归流淌的血吸引了过来。还没等它们冲近前来,就被那炙热的气流一带,全都飞向了那空中的九道火龙,它们瞬间便被烧成了飞灰,消散在了这片天地之中,再也入不了轮回。 骆千山用“先天八卦阵”和“九阳控火符”封住了整个胡家大院,铁了心是要和这些妖魔鬼怪同归于尽。而那红衣灵鬼此时脸色变的更加惨白,但她并没有就此放弃了她复仇的希望,只见她面带诡笑,身子一轻,便提着昏死中的胡不归,朝着半空中的那九道火龙飞了过去。 “即使我永不超生,魂飞魄散,也要你们胡家绝子绝孙。。。哈哈。。。” 原本骆千山让胡不归拜自个为师,那是为了能救他的性命,可谁知道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到了最后却是命没保住,却落了个魂飞魄散的下场。骆千山苦苦支撑,自顾不暇,但他心中难免有些自责。于是,他开口冲着胡不归所在的方向喊道:“不归啊,可别怪师傅心狠,师傅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你先走一步,师傅随后就来。到了阴间,你我再续师徒之缘。” 说罢,骆千山眼角含泪,转过了头去,不忍再去看胡不归魂飞魄散,师徒阴阳两隔的残忍场面。 胡不归早就悠悠转醒,自然是听到了骆千山的话,也明白自个那个便宜师傅的苦衷。但他此时口不能言,只能默默的点了下头,剩下的只能是闭目等死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却见一个人突然从桌子下爬了出来,飞快的跑向了胡不归与那红衣灵鬼所处的方向。那人动作突然,就连红衣灵鬼小桃都未能反应过来,只见那人几步跑到一人一鬼近前,一把推开胡不归,而后紧紧的抱住了小桃,高声喊道:“小桃,你这又是何必呢?当初是我胡天顺对不起你,你就行行好,放过了不归,给我胡家留一点血脉吧。” “胡天顺,你还有脸来求我?我当初求你的时候,你怎样对我的。。。”小桃怒目而视,随手就将白发苍苍的胡天顺打的吐血不止,满地乱滚。 就在前几日的时候,胡天顺外出寻找自个儿子胡不归,回来的时候却见自个的家已经再无活人。他虽然心中哀伤惊惧,但他知道自个那个不学无术的儿子,可能还不知道自个家逢大难,还要回到这胡家大院来。所以胡天顺这几日里一如往常一样忍受哀痛,强颜欢笑面对那些早已经死去了的众家丁,等待着儿子回来,好伺机逃走。 可不曾想,今夜事出突然,还没等他来的及告诉自个的儿子,骆千山就布了“先天八卦阵”收鬼收妖。眼看着自个儿子就要死在小桃手上,胡天顺这才横了心冲了出来将儿子胡不归救下。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节骨眼上,胡天顺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左右都是个死,他心一横,做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自个的儿子,胡天顺也顾不得全身的伤痛,再次大喝一声,抱住了小桃,一人一鬼,撕扯中越来越接近那九道火龙了。此时的胡天顺嘴中鲜血不断冒出,但神色却平静了很多,只听他诚恳的说道:“大师,咱家不归以后就由你照料了。你可一定要好好教导他啊。。。” “爹。。。不要啊,爹。。。”胡不归浑身一震,双目庛血,艰难的爬向了胡天顺所在的方向。但胡不归今夜受伤颇重,连站都站不起来,哪里还有力气阻止,职能眼睁睁的看着自个的老爹胡天顺和那红衣灵鬼,一同被那炙热的火龙吞没了。。。 第十六章 伤命理,鳏寡孤独残 此时,已是寅时之末,金鸡鸣啼,东方微微泛白。 原本诺大豪华的一个胡家大院,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残墙断瓦的一片废墟。其中还有一些房梁悬木在不断燃烧,冒出滚滚浓烟。而一些道行较高,还未曾死去的修仙畜/牲与鬼怪也在地上不断痛苦的翻滚爬动,朝着外围试图逃跑。 “总算是撑到了天亮。哎。。。” 话说,今儿个这事情太过凶险,骆千山学道多年,捉鬼降妖无数,还是第一次被这些玩意儿搞的如此狼狈,甚至还差点丢掉了性命。他看着满目苍痍的胡家大院,再看看那些在地上痛苦抽搐的各类修仙畜/牲,心中不免发出一声哀叹。 修道之人最重因果相报,今日骆千山连番动手,虽说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但这动手之下难免有了死伤,那些果报必定会落在自个头上,甚至有可能连累自个的徒子徒孙,以后的日子也会跟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先前在和那红衣灵鬼的打斗之中,骆千山受伤颇重,后来他又冒着被反噬的危险,动用师门禁术“九阳控火符”,此时的他可谓是已经油尽灯枯了。骆千山驱鬼降妖多年,自然知道“鬼妖无人心”的道理,再加上今日这胡家大院鬼怪无数,怨气冲天,倘若今日不能将这些妖魔鬼怪除尽,他日必定会给世人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麻烦,指不定要出什么大乱子。 事到如今,骆千山也没有了更好的办法,唯一的办法只能是自损阴德,将这些个妖魔鬼怪一同消除。只见他抹掉嘴角不断冒出的血,颤巍巍的站起身来,面向东方,手拿黄符,口中喝道:“日出东方,浩气绵长。凡人退避,妖鬼伏伤。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 骆千山喝罢一声,就见他手中的那道黄符黄光一闪,如同利剑一般飞向了半空,眨眼之间便消失在了视线之内。不到片刻的时间,就见整个胡家大院的上空密布乌云,狂风大作,豆大的雨滴顷刻之间便从天而降了下来。 那些雨水甚是密集,每滴下一点,半空中的那个“先天八卦阵”的光芒便会弱上一分。而随着雨水的不断落下,那些痛苦抽搐的修仙畜/牲和鬼怪的身体也停止了扭动,开始不断的消融。直至最后,那些修仙畜/牲和鬼怪的身体,再也不复存在,半空中不断降落的雨水才停了下来。 骆千山所施展的这门术法名唤“三清驱鬼符咒”,对冲散怨气有很大的作用,但这门术法只能伤鬼伤怪,不能伤人,是以刚才的雨水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是洗了个澡罢了。 胡不归半点术法不会,自然是普通人,但他早先被鬼怪冲身,此时被这冰冷的雨水一激,神智立刻清醒了不少。看着眼前一片狼藉的胡家大院,那个曾经自个的家,再想到自个的爹娘已经不在人世,阴阳两隔,胡不归不知不觉悲从中来,哭出了声音。 有句老话说的好,“子欲养而亲不待”。此时此刻,胡不归才深深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涵义。 看着胡不归那悲痛欲绝的模样,骆千山也明白他这个徒弟的悲痛心情,他长叹一声,忍不住安慰道:“我说不归啊,自凡学道之人必定会有那‘五弊三缺’的命运,我帮你算过了,五弊三缺之中,鳏、寡、孤、独、残,你占了个孤的命运。你的八字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人也是无法改变的。你这辈子注定是克父克母的命运,等你过了十八岁这一年,才会行的通顺。” “师傅,咱是不是很没用啊?”胡不归眼泪婆娑跌坐在地,痛哭流涕的说道:“若不是咱不懂事,到处乱跑鬼混,爹也不会等到这个时候了,不等到这个时候,那样爹也不会因咱而死了。。。” “世事难预料,缘分今世交。恩将怨相报,去散随风了。哎。。。” 骆千山口说揭语,目光看向了远处:“不归啊,你也别太自责了。世间的事情早有前因注定,才有今日的后果相报。那都是一个命,咱们凡人,谁又能改变的了呢。。。” 骆千山说的似乎颇有深意,但胡不归此时只顾悲痛,哪里又能理解的了。师徒二人哭的哭,叹的叹,直到天色大亮,俩人才相互搀扶着,晃着身子从地上爬了起来。胡天顺的身体已经和那红衣灵鬼一同烧成了灰烬,而胡不归的娘也早已经死去多日。胡不归只得将自个老爹胡天顺的骨灰和老娘的尸体,用草席草草的裹了,葬在了一起。可怜胡天顺夫妇风光一世,临死竟然也没能混上一副薄棺材。 这正是“风光一世都是烟,草席裹身黄土埋。逆子顿首哭双亲,悔不当初不应该。” 话说,胡不归将双亲埋葬之后,跪倒在父母的坟前,失声痛哭道:“爹!娘!孩儿不孝!过往是咱不懂事,时常惹得您二老生气,到了现在也没能给您二老做点什么。咱现在跪在您二老坟前发誓,咱从今以后一定好好做人。。。” 现在的胡不归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整日鬼混的胡家大少爷了,没了家,也失去了双亲,让胡不归一下子从以前的那种昏昏噩噩的日子里清醒了过来。如今的胡不归孤家寡人一个,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现在去哪都是一样的。再加上骆千山曾经几次舍身相救,让胡不归的心里非常的感激,从心里敬佩。是以这一次他心甘情愿的决定跟着骆千山,做那茅山派的弟子去了。 第十六章 染尸毒,师兄弟遇险 有人说,人在面临危险的时候,能爆发出无限的潜能,能做出种种不可思议的举动。 早些年里,有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太太去接上学的孙子回家,走到半道上,一辆失控的轿车迎面而来,虽然肇事司机极力控制汽车,老奶奶也将孩子护在了身后,但很不幸的是老太太的孙子,依然没能逃过被汽车碾压的命运, 有道是“人命关天”。 这事儿不管谁对谁错,总的把人先救出来再说! 可面对几顿重的钢铁,众人一时之间束手无措。要想等到起重机或者是气顶之类的东西到来,不用说时间上不允许,只这几吨重的汽车碾压的重量,那车底下这孩子指定是没的救了。 看着躺在车轮下奄奄一息的孙子,这位老奶奶心如刀割,像发疯了似的,双手死死的抓住轮胎,试图将那几吨重的汽车掀起来。众所周知,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怎么可能掀的动几顿重的汽车? 可在这个世界上却有一个词叫做“奇迹”!奇迹之所以叫做奇迹,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却真实的发生了! 年过六旬的老奶奶真的掀动了几吨重的汽车,在众人的帮助下救出了被汽车碾压的孙子。 事后,那位老奶奶双臂骨折,没过多久便去世了。 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在当时极为轰动。根据科学的解释是,那位年过六旬的老奶奶在担心孙子的安危之时,身体里的肾上腺激素急速增加,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让人在那一瞬间爆发出终身所有的力量,从而掀翻汽车,可惜的是,那位老奶奶的身体不能承受这个力量,从而双臂断折,死于非命。 这位老奶奶固然可敬,可躲不开的事实是人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往往匪夷所思,这是不容置疑的。而从医学上的角度来讲,中医里有“金针刺穴”的手段,而西医里也有电击疗法的事实。 而在茅山术中,也有过类似的记载。《茅山图志》有云:人者,万物灵长也,智高而体健者,力不可限也。意思是说,身体健康,智慧极高的人,潜力是无穷尽的。 但上述所讲的,都是极个别的情况,往往大多数的人,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基本就是干着急,或者是发呆,大脑一片空白,甚至是不知所措,手脚发抖,嘴唇发白,这正是由于心脑突然之间感受到外界的刺激,以至于反应思考能力等等减弱,此时人的一些行为还不如平常时候反应的好,反应的快。 闲话休提,书归正传。 胡不归不是传奇,更不是神仙,他只不过是比常人多学了那么点功夫,多经历了那么一点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有时候往往就是这么一点点的增加积累,让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比普通人来的镇定些,理智一些,安全度过危险的可能性大一些。 且说那地魔迎面而来,胡不归抬起胳膊护住了头脸,但那地魔来势汹汹,速度奇快,胡不归刚做出这番动作,地魔锋利的双爪已经搭在了胡不归的肩膀之上。 利爪如刀,一下就刺破了胡不归的衣服,紧接着顺势扎进了他的肉里。胡不归只觉得自个半边身子瞬间一麻,就好似失去了知觉一样,双臂再也难以动弹半分。 话说虽繁,但,事情发生的也就在那么一瞬间的工夫。卫中州眼看着胡不归被地魔撕咬,心中也是焦急万分,地魔攻击胡不归的那会儿,他就在不远处,胡不归本能的抵抗,给卫中州取得了营救的时间。 借着奔跑的冲劲,卫中州毫不犹豫的起脚将地魔踹飞了出去。 这一脚踢的是势大力沉,加上卫中州救人心切,可谓是十成十的力量。地魔被卫中州踢飞到了半空,沉重的身子在半空中打了个转,噗通一声跌落在了远处,紧接着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哀嚎。 那边地魔叫声凄惨,这边胡不归叫的也是悲痛万分。先前说了,地魔利爪嵌进了胡不归的臂膀里,卫中州从后面赶来,一脚踢飞了地魔,挽救了胡不归的性命,但那地魔在被踢飞的时候双爪之下还连接胡不归的臂膀,双爪如刀,一下将胡不归的臂膀穿了个通透,连带着刮走了胡不归身上的几两血肉,鲜血喷涌,痛彻心扉! 若不是地魔双爪上沾染了尸毒,麻痹了胡不归的神经,恐怕只这一下,胡不归就要晕死过去了。胡不归疼的倒吸凉气,暗叹自个倒霉,心中恼火不已:今儿个这事情怪异无比,这地魔尸虬远比那些鬼怪来的凶险,一个不好自个恐怕就要丧命于此,怕只怕还连累了师兄。 卫中州的脾气胡不归了解的清楚,此时自个身受重伤,卫中州决计不可能丢下自个不管,先前就惊险万分,再加上自个这个拖油瓶连累,想要逃出生天,可谓是难上加难。 胡不归这边思索着,怎样能让卫中州弃了自己独自逃跑。那边卫中州也是焦急万分,胡不归身上这伤势严重,看那臂膀肿胀的程度,可见尸毒已经侵入了大半,如若平时,还有时间治疗,可眼下这情况,即使能找来糯米祛除尸毒,那地魔尸虬能让你安心治疗么? 骆千山临走的时候,嘱咐卫中州要照顾好这个小师弟,可这才没过多长时间,小师弟的就有了生命之危,这让老实巴交的卫中州自觉无颜面对师傅,心中难免自责。 “师兄,”胡不归半个身子挂在卫中州的身上,想要开口劝说卫中州:“要不然,你先走吧,我先抵挡一阵,总好过咱们都死在这里要强。” 卫中州摇头苦笑:“不归,你不用说了,说了我也不会同意,更何况...” 说到这里,卫中州抬头看向远处已经爬起半个身子的地魔,说道:“我想走,也的它们同意才行啊!” 顺着卫中州所看的地方,胡不归搭眼一瞧,距离两人约有十多米的地方,那边先前被卫中州重重踹飞的地魔,已经缓缓坐起了身子,两只利爪前撑,獠牙外露,做出一副择人而嗜的攻击姿态,而在地魔的旁边,一截约有巴掌大小的东西,正在土里钻上钻下,好不快活。 胡不归知道卫中州所言是实,也不多话。卫中州随手从边上扯了两个鸡蛋粗的柳树,一根给了胡不归当竹棍,另一根撸下了毛树枝自个拿在了手中。两人互相搀扶着,一边警惕,一边倒退而行。 而那地魔与尸虬似乎知道两人的厉害,见得两人缓缓后退,竟然也不再主动攻击,只是慢慢的跟着两人,不让两人有丝毫逃脱的可能。 流水滔滔,林风阵阵。 不知不觉间,胡不归与卫中州两人已经被逼到了黄河岸边。而那地魔与尸虬也在两人不过七八米的地方停留了下来,既不攻击,也不离去,似乎打定了要耗死两人的准备。 这前有地魔尸虬,后有涛涛黄河,真个是前进不得,后退不得。地魔尸虬的凶恶咱们就不再叙述了,这黄河自古就有九曲十八弯的说法,那河中工是暗礁险滩无数,别说是两个大活人,就是大型的船只在河中行走,只怕都不会确保平安。 这可如何是好? 第十七章 抉择难,黄河浪滔天 眼下这般境地,胡不归与卫中州两人心下明了。 要么回头与那地魔尸虬拼死一搏,要么两人转身跳入黄河,如若这般拖延下去,生还的希望可就更加渺茫了。 此时已经后夜,红月当空,云遮半面,诡异万分。 胡不归看了看挡在身前的师兄卫中州,又看了看涛涛的黄河之水,心中忽然没来由的生出了一股子壮士断腕,走投无路的悲凉感来。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临死亡前的抉择! “师兄。”面对死亡,谁都会害怕,胡不归的声音有些发颤,但却有着那么股子拼劲狠劲:“事到如今,咱们大不了拼死一搏,如果能杀的了这两个畜生,也不枉咱们学到的这身本领了。” 胡不归说的平淡,可卫中州又怎能不知道他说的是事实,可如今手无寸铁的两人,真的能杀死这两个可怕的畜生么?答案显然是不能的,卫中州比胡不归年岁大了不少,日月的侵蚀,让他的思想更沉稳一些,更成熟一些。与其白白喂了这两个畜生,还不如跳入黄河,哪怕不能侥幸生还,也好给自己留个全尸不是。 “这两个畜生是不会放过咱们的。”卫中州没有回头,只是嘱咐道:“一会咱们一起跳入黄河,你什么都不要管,拼命的顺水游,我来殿后,如果,如果,咱们能侥幸逃命,就在前面的烂河滩汇合,三日之后,若见不到我,你就独自离开,不可断了师门香火。” 卫中州的性子胡不归清楚,胡不归的性子卫中州也明白。这个时候卫中州所做的,无疑是正确的。虽然他说的简单,可听在胡不归的耳朵里怎么听,都有那么一股子遗言的味道在里面。 胡不归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他不知道卫中州能不能看到,只是将卫中州的背影深深的刻在了心里,刻在了脑海里。河水冰冷刺骨,没过了胡不归的小腿,这样的感觉让他昏沉的头脑清醒了一些,但却让他的心更冷了下来。 此刻,地魔与那尸虬已然逼到了岸边,面对涛涛的黄河之水,两个邪恶的生物似乎也有些惊惧害怕,但它们似乎又不想这么便宜了胡不归两人,犹豫着要不要跟着追击下来。 僵持中,那脾气暴躁,几次被打的地魔,似乎沉不住气了。只见它巨口一张,双爪下按,獠牙外露的一声惊天咆哮中,带起一阵腥风冲天而起,直直的扑向了卫中州,而在此时,那狡猾的尸虬也转眼间窜入了河水之中,消失不见。 卫中州侧身一闪,一只手重重的将胡不归推入了河中。继而他举起木棍转身冲向了落在水中的地魔,很显然他是在给胡不归的逃跑制造时间。 浑浊的黄河之水当头浇下,瞬间灌了胡不归满头满脸。河水的冲力拉扯着胡不归的身体,在水中不停的旋转,上下起伏。对于生命的渴求,每个人都是发自本能的。胡不归不想死,所以,他拼命的挣扎。 黄河之所以叫做黄河,自然是因为河水中含有大量泥沙,致使河水变黄的原因。对于经常在水中游泳的人来说,正确的动作可以使得人能够浮于水的表面,能够在水中自由游泳。可这一条,在黄河之中却不能够使用。黄河大量的泥沙,被水的冲力所带动,犹如一把把利刀,狠狠的击打在人的身体上,致使人在水中失去平衡,失去动力,只能顺水而流,这也是很多人在黄河水中游泳死亡的原因。 胡不归虽说也会游泳,来这张家集的几年时间里,他也曾数次在浅滩游水,可要说在真正的黄河之中游水,这可算的上是第一次。大量的泥沙混合着冰冷的河水,一股脑儿的涌进了胡不归的嘴巴里,鼻子里,胡不归拼命的往外吐着,可是,那些泥水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不经意间就流进了胡不归的肚子之中。 胡不归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的泥水,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很疼,肚子很涨,自己的手脚也越来越慢,也越来越不听使唤。慢慢的,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自己的身子也越来越轻,那种感觉就像是睡在了一张柔软的大床上,他很想就这样一直沉睡过去。 父亲走了。 母亲也走了。 教给自己许多本事的师傅,骆千山也走了。 往日的冲动,往日的纨绔,一幕幕出现了在了胡不归的脑海中。 哦,还有那个一直照顾自己的,憨厚的师兄卫中州。没有了自个的拖累,也许他能够逃的出来吧。 也许,自个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在这一刻,胡不归忽然有些怀念那些荒诞不经,胡吹海侃,调皮捣蛋的日子了。 有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胡不归不认为自个是个好人,但是,在这一刻他觉得有些愧对自个的亲人朋友了。自个曾经做过那么多的荒唐事,但他们却一直宽容的对待自个。 如果还有来生,自个还会这样么? 答案是肯定的。 只不过,也许自个会更加珍惜吧。 想着,想着,胡不归笑了。 他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第十八章 续前缘,糯米去尸毒 当胡不归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是第三天的早上了。 只所以他能够清楚的知道时间过了三天,是因为他听到了两个人的一段对话。 对话的两人是一男一女,听那声音来讲,男的比较苍老些,女的可能年龄要小一些。 “师傅,师傅,你说他是不是死了啊?都三天了,还没醒过来呢,要不咱们再把他丢进黄河里算了,省的还要照顾他啊。”女孩清脆的声音,犹如银铃般的悦耳,不过话的内容却让胡不归听的头大,满头黑线。 这救都救回来了,何况已经都过了三天了,你早干嘛去了?胡不归暗自腹诽,这女孩怨气不小啊,兴许这几天的照顾,让她很是不爽,自个还是装作未曾醒来的样子算了,更何况人家救了自个,又照顾了自个好几天,有几句怨言那也是应该的。 “嘛?扔河里去?你这丫头,咋个就那么顽皮呢?”年老的声音由远及近,声音沧桑而浑厚,责备中带着一丝的溺爱:“是谁说要救他的?还差点就害的我这把老骨头喂了黄河里的王八,现在说这些,晚了!” “师傅,”女孩不依不饶,声音有些委屈的说道:“人家这都照顾他三天了,他要再不醒来,咱们还要照顾他一辈子啊!” “话是没错。”年老的声音停住了脚步,说道:“和尚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咱们怎么着也不能输给那些和尚不是,更何况,这小子和我有些渊源,怎么也不能见死不救不是。” “师傅,和你有渊源的人多了去了,以前也没见你那么上心过。”女孩几步走到老人跟前,挽住了老人的胳膊,眼光中闪过了一丝狡黠:“他到底是谁啊?为什么咱们非救他不可呢?” “是你要说救他的吧?”老人反驳,打趣说道:“自打救回他之后,哪天你不是喂水喂饭的?你个小没良心,以前师傅生病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勤快过。” “师傅。”女孩嘴巴瞬间撅了起来,俏皮中带着一丝可爱,赌气似地说道:“哼,你还说,你再说,往后就不给你们做饭了,先把他饿死,然后再把你饿死,哼哼...” “额,对了。”老人知道女孩的性格,所以直接跳过了她的威胁,右手一拍额头,恍然似得说道:“那啥,刚才郑屠夫来找我有点事情,我先去看看,总不能让人家老等咱不是。” 说完,老人也不管女孩同不同意,逃也似的出了屋门,转眼消失了在了院子。如若不是看到他这副脸面,只看这走路的速度,还真以为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呢。 “师傅。”每次老人说不过女孩,总会找借口开溜,这次自然也不例外。女孩有些生气的跺了跺脚,朝门外喊道:“那他怎么办啊?” “哎呀,你看这茬弄的,那啥,你就再照顾他几天得了,记得按时给他去尸毒啊。”老人走到院门外的身影,此时又转了回来,露出一个脑袋出现在了女孩的视野内,顿了顿,又补充道:“过几天,要是还醒不过来,就直接丢到黄河里算了...” 说话间,老人哼哼着小曲,真的走了。 按照老人的意思是:总不能为了这小子,难为自个的肚子吧。 就这样,胡不归被几顿饭出卖了。这老头果然不够仗义,胡不归在自个心里问候了他无数次。 其实,胡不归的心里还是挺悲哀的,这对奇葩师徒,在几句对话中,以买卖的形式,几顿饭就确定了自个的生死去向,还真是...真是很奇葩啊! 女孩眼见自个的师傅逃走,气哼哼的跺着小脚走回了屋子内。胡不归赶紧闭紧了眼睛,这位小姑奶奶脾气貌似很暴躁,虽然没什么坏心眼,但胡不归的直觉告诉他,接下来自个肯定要遭受鱼池之灾。 果然,女孩走进屋子之后,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个乌七八糟的玻璃瓶子,那只瓶子里面有着数十只黄色的虫子。见有人将自个拿了起来,那些虫子不断的扭动着自个丑陋的身躯,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来恐吓敌人。 但,这些虫子的想法注定是失败的,因为,它们所面对的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恶魔,至少胡不归是这样认为的。 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被地魔抓伤了臂膀,几日来那些伤口已经开始结疤,看上去是慢慢的愈合了,但尸毒却还没有祛除干净。 一般的尸毒,不是时间很长的话,用热水擦干净了伤口,再用糯米磨成的米粉,里面加上一些生血的草药,一日两次,一周之后,能看到污血不再流出之后就可以了(比如何首乌枸杞啥的)。当然,还有一种去毒的方法,那就是抓住那些咬伤或者是抓伤人的东西,用他们攻击人的部位晒干磨成粉,涂抹在患者受伤的部位,过不了多久就会痊愈。 要想去抓住地魔,然后再拔下它的爪牙,这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只能用第二种方法了。 糯米又称黏米,属于季节性的谷物,它一般成熟在每年的6-9月之间,是一年当中阳光照射最为充足,也是最为炎热的季节。《茅山图志》有云:谷者,食也。日出穗生,日夕穗落,受天地浩然,正阳也。 上述所说的谷物就是糯米,根据茅山术所讲的,糯米长时间受日光的照射,阳气最为充足,有克制一切邪物的力量。而地魔“食怨晦而生”,正好被克制。 但,咱们讲的这些都是好处,那坏处就是这糯米太粘了。再磨成粉,加上水调和之后,再外敷在人的伤口上,因此糯米就会牢牢的黏在了人的伤口上。去毒不是个轻生活,这毒更不是一次就可以去除的,所以,在每次换糯米的时候,都需要将先前的糯米清除掉,这个过程中,真个就好比是剔骨剜肉般的疼痛, 小女孩此时正在气头上,哪里管你疼不疼的,下手那叫一个没轻没重,半米长的纱布,蹭蹭几下就从胡不归身上扯了下来。鲜血直流,肉皮翻飞,这几下下来,疼的胡不归心里直骂娘,满头的冷汗,这小恶魔忒狠毒了吧! “咦,你醒了啊”随着胡不归痛苦的表情和声音,小恶魔这才恍然似得发现胡不归醒了过来,语气中带着那么几分惊喜,说道:“哈哈,太好了,你终于醒了啊,这下不用再伺候你了。” 其实,胡不归很想说,我也不想醒过来的,要是知道要受这份罪,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但,这想归想,人家这么做是在去除尸毒,只不过手段残暴了点。从内心里,胡不归还是很感谢这个小姑娘的,他张了张嘴刚要说声谢谢,却见那个小女孩,拿起了那个装满虫子的玻璃瓶子,笑眯眯的对着胡不归走了过来。 第十九章 触霉头,蚂蝗血遭殃 先前离得远了,小女孩拿出那瓶虫子的时候,胡不归只是随便瞧了一眼,里面到底放了些什么虫子,他也没怎么在意。此时,再见小女孩拿起那个瓶子,胡不归这才看的清楚,只不过看了一眼,他心里“咯噔”一声就打起了突突,有种不好的预感涌上了心头。 小女孩手中的瓶子大约有人手大小,呈透明状,是一种很普通也很常见的玻璃瓶子,那玻璃瓶的外表很是干净,只不过瓶子的内里却泛着一层黏糊糊水状的白液,数十只黑黄相间的虫子扭动着身躯,在瓶子里面不断的蠕动。 而再看那玻璃瓶子中的那些虫子,约有人的小指粗细,背腹扁平,背面呈黑灰色,腹部呈黄白色,随着小女孩摇晃的手,瓶子里的那些丑陋无比的虫子,不时的将身子或缩成一团,或上下翻滚,看起来端的是恶心无比。 这玩意儿胡不归自然是认识的,而且,还曾经有过亲密的接触。 确切的来说,这不是什么虫子,而是一种生长在水里的动物,学名叫水蛭,也就是平常咱们口中所说的蚂蝗! 在胡不归的印象里,蚂蝗这玩意儿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玩意儿不止是吸人血,还吸其他活物的血,小到蛤蟆青蛙,大到老牛活人,只要是被这东西碰上,它不吸饱是不会松口的。 甚至有传言说,蚂蝗可以钻进活物的身体里面吸血! 记得以前有一次胡不归下河摸鱼,等从河里上来的时候,就见自个的腿上密密麻麻的粘满了蚂蝗,那些蚂蝗是怎么爬到自个腿上的,胡不归则是毫无所觉,只是等上岸之后,才发现那些蚂蝗已经喝的肚子圆圆滚滚了。 那一次,胡不归可以说是受了老大的罪了,那些蚂蝗牢牢的咬住胡不归的皮肉,怎么弄也不肯松口,到了后来,还是家里的老管事,用自个的鞋底使劲的抽打,才把那些蚂蝗从胡不归的腿上弄了下来。 再次见到这些丑陋的蚂蝗,胡不归惨痛的记忆犹新。而经过先前的一番折腾,以胡不归对小女孩的了解,说破了天去,他自个也不会相信眼前的小女孩会无聊的拿这些蚂蝗来吓唬自个。 果然,见到胡不归的脸色微变,小女孩满意的翘起了嘴角,露出了两颗洁白可爱的小虎牙,笑嘻嘻的摇晃着手中的瓶子,对胡不归说道:“哈哈,这就怕了?亏你还是个大男人呢,还怕蚂蝗,还不如我的胆子大。” 看小女孩一脸得色的神情,胡不归气的差点晕了过去,心道:小姑奶奶,咱那是怕蚂蝗么?咱是怕你好不好?你可比那些蚂蝗吓人多了。当然,这话胡不归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先前小女孩残暴的手段还历历在目,虽说胡不归是个汉子,但他确实不想再来上那么一回了。 “好男不跟女斗,咱不搭理你还不行么?”胡不归在自个心里安慰了一下自个,气哼哼的将头扭向了一遍,不再和那小女孩搭话。 “咦?这就生气了啊?”小女孩手上的动作不停,转手拧开了玻璃瓶子上的盖子,小嘴里还不断的数落着胡不归的不是:“哎呀呀,你说说你这么大个人了,还和咱一个小孩子生气,一点肚量也没有,哼,还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人!” 听到小女孩的数落,胡不归只是翻了个白眼,不敢搭话,生怕自个再一开口就触到了小女孩的霉头,自个在心里念叨着:咱不说话,咱不搭理你,这样也就不用再受罪了吧! 但,常言道:万事皆有变,坏事凑眼前。 胡不归自个虽然忍气吞声,不再和眼前这古灵精怪的小女孩搭话计较,但那小女孩似乎是以前独自一个人无聊的久了,胡不归的忍耐并没有换来小女孩的安分,相反的却激起了小女孩的怒气,她似乎不想就此放过了胡不归,眼见的胡不归不肯说话,也不爱搭理自个,小女孩一双俏目瞪得浑圆,捉弄胡不归的心思又涌上了心头。 只见小女孩双眼一转,手中那盛满了蚂蝗的玻璃瓶子便伸到了胡不归的肩膀跟前,小手一抖,那些个瓶中的蚂蝗,便一个不剩的落在了胡不归先前被地魔所抓的伤口上,那些蚂蝗闻到血腥味之后,便翻滚着丑陋的身子,一只接一只的敷在上面,大快朵颐起来。 “咬,使劲咬,看这个大坏蛋还小不小气!哼!”小女孩挥动着小小的拳头,为那些蚂蝗鼓劲加油。 可怜胡不归还以为自个忍着让着就能躲过一劫,可没想到到头来,还是自个遭了殃。感受着肩膀上那些蠕动的微凉,再看看自个不能动的身子,胡不归悲从中来,忽然生出了一股子“龙搁浅滩被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的凄凉感,想自个怎么也算是个堂堂的大男人,而且还是身怀茅山道术的奇人,事到如今,却被一个黄毛丫头如此欺辱,是可忍孰不可忍! 俗话说的好,“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 “你...” 胡不归张口就想大骂,可还没等他骂出口,就听外面传来了一阵开门走动的声音,胡不归与那小女孩同时循声望去,却见是先前那灰溜溜逃走的老人,老人脸上依旧笑呵呵的模样,只不过这一次老人回来的时候,手里却多了两件物事。 一个是用草绳拴着,还在四肢乱晃,约有小锅盖大小的王八。 另一个,则是一串血淋淋的,一大陀螺动物的内脏。 “丫头,这小子的尸毒去的怎么样了?”老人信步走进了屋里,笑呵呵的将手中的王八和内脏递给了小女孩,随后说道:“把这两个东西处理下,等给这小子补补血,估计再有几天就能好了。” “哼!还死不了!”小女孩气哼哼的接过了老人手上的东西,嘴里不住的嘀咕着:“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让那些蚂蝗咬死你...” “呵!谁又惹你生气了?”老人眼珠一转,在胡不归和小女孩的身上瞧了瞧,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自个徒弟自个还是非常了解的,他朝着胡不归打了个眼色,随即,拍着自个的胸膛,一副大义凌然的模样,指着胡不归说道:“是不是这小子又惹你生气了?说,如果是的话,师父先帮你打一顿出气,然后,扔进黄河里喂王八!” “哼,躲开,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着,小女孩提着东西走了出去,没过一会,胡不归就听到不远处的厨房里,发出了一阵“噼里啪啦”的乱响,不用问,那只王八,还有那串内脏,此刻已经遭了小女孩的毒手,就是不知道被乱刀砍成了什么了。 看着这对活宝似的的师徒,胡不归的脸上一阵变幻,也不知道自个应该是笑,还是应该哭了。 而,站在他旁边的老人,在自个徒弟那讨了个没趣,此时,脸上尴尬万分。胡不归与那老人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深深的同情,随即,同时苦笑了起来。 老人惭惭的冲胡不归笑了下,说道:“小子,我可警告你啊,我那丫头脾气有些不好,不过她人还是心地善良的,你受伤的这几天里,都是她在照顾你的,你可千万别惹他生气,要不然没有你小子的好果子吃!到时候,不但你遭殃,还有可能连累我老人家受罪!哎!” 胡不归点头,对老人的话,深以为然,不过,想到小女孩整人的手段,心里又有些不忿,用头点了点肩膀上那些还在吸血的蚂蝗,气愤的说道:“有这么照顾人的么?你瞧瞧,这得有多少只啊!咱这小身子板,还能经得起这样折腾么?您老行个好,把这些蚂蝗给弄下去吧!” “啧啧,小丫头还真够狠的啊!整瓶蚂蝗都倒上了,看来你把她气得不轻啊!”老人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胡不归肩膀上那些密密麻麻的蚂蝗,口中“啧啧”声不断,点评起来,丝毫没有动手清理的意思。 瞧着老人那副和小女孩一模一样的表情,胡不归心中愤愤,气得差点吐血,暗道: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果然是师徒两,这老家伙也的义气胡不归早就不指望了,可到了这会连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了! 胡不归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没脸没皮的老人,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自个落在这样一对师徒手里,下场如何,胡不归已经可以预料到了。不过,胡不归不敢表现出来,怕这老头也和他徒弟一样,再想出一些整人的花样,那棵就麻烦了,当下,胡不归继续软语相求:“老人家,你看这样好不好,您老先帮咱把这些蚂蝗先弄下来,咱爷俩再好好说道说道成么?” “嘿嘿,小子,这下知道厉害了吧?”老人笑的跟个狐狸似的,坚决的摇了摇头,说道:“不成,这次你可是冤枉我那丫头了,这些蚂蝗是我让她放的,只不过,没让她放这么多罢了。” “你大爷的。”胡不归在自个的心里暗骂了一声,这求来求去,还真求到了真凶头上,本以为这老头只是没脸没皮,没想到手段竟然也如此的恶劣,胡不归此时只觉得心中悲愤不已,暗叹着自个的命运不济。 老人似乎没有看到胡不归眼中的恨意,只是自顾自的说道:“小子,这可都是为了你好,那些蚂蝗虽然看起来丑陋恐怖,可是,它们可以吸血,能加快你去除尸毒的速度!” 第二十章 论玄黄,天地人鬼相 这蚂蝗还能祛除尸毒这事儿,胡不归压根就没听说过,对于其中的门道也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到了此时此刻,胡不归虚弱不堪,浑身无力,根本就没有反驳老人师徒的能力。再加身上有那么多的蚂蝗在撕咬,浑身难受暂且不说,那黏糊糊的乱爬感觉,更是让胡不归心里恶心无比,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先前,咱们说过蚂蝗吸血并不怎么疼痛,可这么多的蚂蝗一起吸血,胡不归流失的血量可想而知,只是和这老人谈话的工夫,伤口上那些蚂蝗的个头似乎又胀大了一圈,而,胡不归的脸色也变的更加苍白了几分。 眼见老人说的信誓旦旦,可胡不归即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愣愣的盯着老人的脸,在自个的心里,琢磨着眼前这没脸没皮的老家伙的话,到底能信上几分。先前的惨痛教训还历历在目,看这老家伙笑的如此猥琐,保不准在他心里又想着什么古怪的点子,等着整自个呢! “你老会如此的好心救咱?”胡不归翻了个白眼,对老人的话表示怀疑。 “小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老人家怎么就不是好心了?”老人见胡不归怀疑自个,当下勃然大怒,吹胡瞪眼的指着胡不归,唾沫星子差点就溅到了胡不归的脸上,气愤的说道:“想我马正阳纵横江湖几十年,好歹也算得上是有名有号的一代宗师,你这小子不知道好歹,竟然怀疑我老人家,若不是看在你我同是道门一家的份上,搁在以前就冲你这话,我老人家就能将你扔进黄河里,喂了王八!” “啥?你老是马正阳?马天师?”听到老人报出自个的名号,胡不归内心惊讶无比,吓了一跳,扯动了身上的伤口,继而呲牙咧嘴的打量起了眼前这个自称是马正阳的老人。 想当初胡不归拜师骆千山的时候,师父骆千山曾经告诉过自个,天下道门本是一家,只不过随着时间理念的不同,渐渐的分裂成了许多不同的门派,诸如茅山派,正一教,龙虎山等等门派。 但,有句话说的好“树本同源,殊途同归。” 虽然,天下各门各派的手段不同,理念也有些许的差异,但,替天行道,除妖卫魔的责任却是共同的。 当时,师父骆千山除了给胡不归讲解本门本派的一些列祖列师之外,还顺带提了一下其他门派的一些厉害的人物,这马正阳马天师就是其中之一。 据师父骆千山介绍说,马正阳出生于清朝末年,自幼家境清贫,后偶然机遇,拜在正一教当代掌门李万里门下,修习正一道法,苦苦修行三十载,从未下山入世。而在三十岁之前,马正阳之名道门中人几乎无人知晓,可三十岁之后,马正阳之名便已名动天下。 时年天下大乱,此因皆是人祸天灾而起,那时妖魔鬼怪群立,民不聊生,眼见着生灵涂炭,各大道家传承都相继派门下之人出山,替天行道,救黎民于水火,而当时正一教派下山的人正是马正阳与他的几位师兄弟。 当时,各大门派商议,划分了除魔卫道的区域,区域以黄河长江为界,龙虎山去的是黄河以北,茅山派镇守中原,而正一教则是赶赴长江湘西一带,而剩下的一些人手略少的小门小派则在各自的地界内值守。 那个年月不同于今天,湘西一带自古以来就多崇山峻岭,多蛇虫鼠蚁,交通不便暂且不提,只是那里的风俗习惯,在那些个道门中人的眼里就畏之如虎,原因无他,只是死人遣返回乡,入土为安这条就已经让人头皮发麻。 据说,自古以来湘西之地就有赶尸为生的营生,经年累月下来,也不知道这地下埋了多少的囫囵死尸。 “人死魂消,入土为安。” 这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也不知道是何种原因,那些个原本在地下躺的好好的尸体,就好像忽然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一夜之间纷纷从地下爬了出来,或变成行尸,或变成僵尸,更有甚者变成了金甲银甲的僵尸王。那些从地下爬出来的僵尸,数量极多,何止万千,逢人便咬,见物就杀,没过的几日,湘西之地已是哀鸿遍野,炊烟可数了。 起先的时候,马正阳并不被人看好,主要是他一直修习闭关,外界之人对他一无所知,就连和他同去的几位师兄弟,也是对他千叮咛万嘱咐,生怕他有个什么闪失,未能除妖降魔,便已身死道消。 马正阳对此不以为意,只是跟着师兄弟们一路奔波,赶到了湘西之地,和众人力战群尸。随着与众人配合的次数逐渐增多,这时候众人才发现,名不经传的马正阳,不但武艺超群,而且胆识过人,术法高深,几次危机时刻,都是凭借了马正阳,众人才得以周全,全身而退。期间,马正阳斩杀行僵无数,有那么几次,更是一人力战金甲银甲僵尸王,虽说,他自己也受了些轻伤,但终归是大胜而归,这番功绩,让众人也是刮目相看。 那一战,可以说是杀的天昏地暗,血流成河,道门众人死伤无数,元气大伤,许多的小门小派,更是在那一战中直接除名,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道门各派便青黄不接,逐渐没落了下来。 虽说,道门中人付出的代价极其惨烈,但,成果同样丰硕无比。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换来了中原大地的短暂安宁,此后的几十年间,虽然中国经历了战乱的动荡,但,在此期间却很少有人听说或者是见到过有僵尸妖魔出现。 也正是因为那一战,马正阳之名才逐渐在道门中传开,被人熟知,尊为一代天师。 可以说,马正阳是一战成名。 师傅骆千山在诉说这些往事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甚唏嘘,有落寞,有欣慰。但,说到马正阳的时候,却是尊崇无比,感叹道门中,能有此人,实乃大幸之事,并以此来激励胡不归。 那时候,胡不归拜师没多久,对自个的师傅崇拜无比,以为这世上也只有师傅是最厉害的了,听骆千山这么尊崇马正阳,有些不服气的问道,比之师傅如何? 骆千山摇头苦笑,口中连说不如,随即解释道,道门中人修道除魔,各有所长,手段也不尽相同,“茅山有术,正一有符,龙虎有录”,这是道门中人所熟知的。 虽说,自古以来各家各派并没有境界上的区分,但,私下里还是有的。这境界就用“天地玄黄”四个字来区别,分为:天师,地仙,人相,术鬼,与之四字对应。 师傅骆千山又说,自个修道几十年,如今也才刚刚勘破地仙门栏,虽然自个没见过马正阳本人,但那马正阳比自个早出生了二三十年,能以一己之力对战金甲银甲僵尸王而不败,想来不是地仙之境,就是大天师了,自个是万万不及他的。只不过,此人行踪飘忽,常人是难以见到的。 当时,师傅骆千山说的玄乎,胡不归也只是当他谦虚了,不过,随着对茅山术法的了解,胡不归这才感到其中的艰辛,对师傅说的也就渐渐信了几分,马正阳之名也就深深的烙在了胡不归的心里。 曾几何时,胡不归做梦都想见见这个传奇般的人物,只是此时见到了本人,胡不归却感到了几分失望,更是为自个和师傅感到不值。 无他,传言不实啊! 眼前这个猥琐无耻的老人,真的是师傅口中所说的那个,能以一己之力对战金甲银甲僵尸王的马正阳马天师么? 胡不归怎么看,怎么不像。 “小子,你那是什么眼神?是不是被我老人家的名号吓到了?哈哈。”马正阳见胡不归一脸呆泄,神色倨傲的挺了挺胸,捋着自个的胡子,笑眯眯的看向胡不归。 “......谁知道你是不是真的?” 传言不实啊,传言不实,胡不归心中哀叹,小声嘀咕了一下。原本自个崇拜的偶像,不仅无耻,而且还很自恋,这份落差,让胡不归直接闭上了眼睛,不肯相信。 “小子,你,你气死我老人家了。”眼见胡不归还是不肯相信自个,马正阳气的须发皆张,大吼大叫着,犹如一个顽童不被人认同一般,赌气似的伸手从怀里摸出了一样东西。 “小子,你可认得这样东西?”马正阳气哼哼的将从怀中拿出的东西,伸到了胡不归的眼前。 第二十一章 谈过往,马正阳解惑 胡不归闻言,转过头去,定睛一看,只见马正阳正气哼哼的看着自个,而他手上吊着一根黑乎乎的绳子,那绳子下面还挂着一块绿色的物事,离得近了,胡不归一时也没能瞧得出这马正阳忽然拿出了个什么玩意。 不得已,胡不归再次转动了脑袋,往后撤了撤,这次才看的清楚了。 只见,马正阳此时左手前伸,手上挂着一根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的绳子,甚至是那绳子上还泛着黑色的光亮,想来必定是这老家伙佩戴许久,也不曾清洗的缘故,原本绳子的颜色已经看不出来了。而在那绳子下面挂着一块约有巴掌大小,古朴大气的绿玉牌子,那绿玉牌子上面刻画了一些五爪龙图,中间则写了四个苍劲有力的篆体大字--“天师到此”。 看到这里,胡不归心中惊讶万分,脸上就是一愣,表情丰富无比。 “嘿嘿,小子怎么样?见到这正一掌门信物,这下相信了吧?”马正阳狐笑一声,见胡不归脸色一变,自以为胡不归认出了这面天师令牌,殊不知,胡不归惊讶是另有原因的。 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原本家中富足,识文断字虽不精通,但也勉强能认得几个,他自然能认得出那绿玉牌子上的字。他之所以惊讶,不是因为他认出了上面字的内容,而是因为这天师令牌的本身。 胡不归跟随师傅骆千山,虽然说时日不短,但,他压根就不认识什么天师令牌,掌门信物,他之所以认识这令牌,只是因为自个也曾经有过那么一块,而且,还曾经佩戴过不少的年岁,只不过没有眼前马正阳手中的这块大而已,不过,看那造型与字样,确实是出自同一出处无疑。再到后来因为自个的荒唐,无钱付账,就将自个那块绿玉当给了店家,做了酒钱。继而才引出了后面胡不归遇鬼,家遭横祸,父亲惨死,拜师骆千山等等一系列的故事。 读物思人,闻声落泪。 自那日之后,胡不归拜了骆千山为师,就下定了决心,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可每当思及前尘旧事,胡不归总是暗暗悔恨,自个当初确实混账,实属不该。如今,再次见到这件熟悉的物事,胡不归的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陈,不可言表。 “您老说这东西是掌门信物就是掌门新物了?这东西,满大街都是,咱先前也曾经有那么一块。”其实,胡不归心中已经信了马正阳的话,想当初胡不归的老爹胡八万,就曾经告诉过胡不归,说那绿玉是传家宝,是一个得道高人的随身之物,有辟邪驱鬼的功效,让胡不归贴身佩戴,只是胡八万也没有想到,他嘴里所谓的传家宝,竟然还有这么大的来头。 但,在见识过马正阳的脾气之后,胡不归还是忍不住的想打击他一下。 “嘿,小子,我可告诉你,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马正阳原以为胡不归见到自个手中的掌门信物之后,能服个软,对自个惊讶上一番的,哪曾想到,胡不归不但不相信自个,还出言激将,当下气得老脸通红,须发皆张,马正阳指着手中的天师令牌,愤愤的说道:“你这小子还真是不识货,此乃正一天师令牌,我正一教历代掌门,都有此物,何来‘满大街都是’之说?也不知道是哪个蠢笨的师傅,才教出你这样的徒弟来的,连这道家掌门信物都不曾认得。” 骆千山对胡不归有救命之恩,授业之德,虽说平日里对自个要求苛刻了一些,可那都是为了自个好,师徒两人偶尔也会拌嘴顶撞,互相挖苦,可在心里胡不归还是蛮尊敬自个那个便宜师傅骆千山的,听到马正阳说自个师傅蠢笨,胡不归当下心中有些不满,气鼓鼓的回道:“咱之前确实曾经有过这么一块,你不信咱也没有办法。” “嗯?小子,你说的可是实情?如果你敢骗我老人家,有你的苦头吃了。”马正阳本想挖苦一下胡不归,扳回点脸面的,但见胡不归一副生气的模样,不似在说谎,心下有些狐疑,再次打量起了胡不归,想确认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千真万确!”在确定了马正阳的身份之后,虽然在胡不归自个心里还有很多的疑问,但,见马正阳一改先前嬉皮笑脸的神色,胡不归情知此事事关重大,当下也不敢隐瞒,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便一五一十的将自个先前那绿玉的来历,以及丢失的经过合盘道出。 胡不归的口才不是很好,但主要的大体经过还是说全了,而他旁边的马正阳则是听的频频点头,偶尔开口,也是问的恰到好处,直指问题的关键。 就这样,两人说话间,就将事情的始末捋了一遍。 末了,胡不归忍不住开口询问:“您老说这东西是掌门信物,那为啥掌门信物有两块呢?是不是有一块是假的?” 听了胡不归的叙说,马正阳面色凝重,眉头紧皱,似乎心中有什么疑惑难以理解,过了半晌,这才再次开口说道:“本来是一块的,但,后来却成了两块,而且,听你所说,我猜测这两块都是真的。” “两块都是真的?怎么会这样?”胡不归心中惊讶万分,不敢置信,开口反问。 常言道:一山难容二虎。 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也是大家所熟知的,同理一个门派再怎么昌盛,也不可能会有两个掌门同时出现,那掌门信物不是凡物,是权力与代表的象征,更不可能是烂大街的东西,这一下,突然出现了两个,而且还都是真的,这怎能不让人惊讶。 “这事儿,说起来话可就长了。”似是知道胡不归心中的疑惑,马正阳嘿然一笑,指着自个手中的天师令牌,解释道:“我正一教的天师令牌,和茅山派的‘宿魂碑’,还有龙虎山的‘龙虎令符’,其实功效都差不多,但,不同之处在于,我正一教的天师令牌不仅能寄宿人的魂魄,而且,还是掌门的象征,历代正一掌教死后,天师令牌就会传给品德道行最高的弟子所有。所以天师令牌既不会失传,也不会断裂毁坏,因为,每一任掌教都会在天师令牌中留下自己的一缕魂魄,所以,这天师令牌确实有驱魔避鬼的功效。” 说着,马正阳手上掐了个法决,轻轻在自个手中的天师令牌上点了一下,只见,那天师令牌绿光一闪,竟然投出了一个淡淡的灰色虚影。 先前,胡不归曾被师傅骆千山抽魂,制作了自个的‘宿魂碑’,但,那个时候,胡不归只感到头疼无比,哪里曾仔细观看。而现在却有一缕货真价实的魂魄,站在了胡不归的面前。第一次见到这玩意,胡不归心下有些好奇,抬头望去,仔细分辨,只见那虚影有些模糊不清,就好似烟雾影像一般,但从那轮廓样貌对比来看,竟与眼前的马正阳有些类似。 第二十二章 定计策,调虎又离山 “这,这就是您老的魂魄?” 胡不归对比之下,瞧了个清楚,确定那屡残魂是马正阳无疑,先前,有些猜忌的心理也放了下来,想他马正阳也算是正一教的堂堂掌门,看眼前这副打扮,还有面貌,似乎过的并不是很好。胡不归猜想其中必有许多的故事,兴许还有可能和自个先前那块天师令牌有关,随即开口问道:“那您老说说另一块天师令牌,是怎么一回事?” “哎,此事说来话长啊。”马正阳摇头长叹,似乎不太愿说起那些过往,不过,看到胡不归略显期待的目光,苦笑一声,还是开口了:“这事儿,还要从当年那场大战说起,那场大战你是知道的吧?” 胡不归点头,表示自个听说过:“以前我师傅骆千山曾经提起过,但,说的不是很详细,只是说,天下大乱,道门中人精锐尽出,损失了不少人,才平服了那场动乱,道门各家各派也正是因为那场动乱,才逐渐没落的。” “嗯?你师傅是骆千山?”原本马正阳以为胡不归只是哪个门派的弟子,却不曾想到胡不归竟然是茅山派掌门的徒弟,当下,有些欣喜,但再看胡不归伤的这副模样,随即摇起了脑袋:“骆千山这人本事不错,我也曾经有所耳闻,算的上是我道门后起之秀,但,你这当徒弟的怎会如此不堪?” 胡不归听的马正阳也知道自个师傅,心里有些自得,以前,自个那便宜师傅骆千山就经常和自个吹嘘,说是他自个本事多么了得,在如今道门中也算小有名气,当时,胡不归还是不肯相信的,无他,只是因为那会儿胡不归遇到师傅骆千山的时候,骆千山正走街串巷以赶尸送葬为生,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任谁看了,也认为他是在吹嘘。 不过,现在胡不归再看到马正阳,同样是一代宗师,也是过的如此,心里就有些释然,有些平衡了。 “哦,您老还是先说说那令牌的事情吧。”听了马正阳后句的话,胡不归老脸一红,赶紧岔开了话题,当众揭短的事情,胡不归不想说,没办法,自个本事确实不济,马正阳说的也是实情,这事儿却是无从反驳的。 “也罢,虽然,你本事不行,但,好歹也是我道门中人,眼下这事情,我这老胳膊老腿的,怕是出不上什么力气了,以后还需要你们这帮后生帮忙才行。”马正阳瞪了胡不归一眼,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胡不归不敢多言,只得乖乖点头,马正阳哼了一声,随即继续说起了那些过往的事情。 话说,当年天下大乱,妖魔横行,众多的道门中人纷纷下山,想要替天行道,救黎民于水火之中。 当时,根据道门中人打探来的消息所说,坊间妖魔无数,鬼怪横行,这些传闻本来众人是不肯相信的,但,等到了众人下山之后,这才发现,原来传言并非不实,而那些鬼怪妖魔也比先前所打探听说的要多的多,几乎到了每村必有鬼,山间必有怪的地步了。那些个鬼怪就像发了疯一样,见人就杀,见物就咬,也不管你会不会术法,对自个有没有威胁,只要是活物,他们就会攻击,因此,有许多的道家弟子还未降妖除魔,就已经损失了不少。 这样的情况,让众人始料未及,也就相应的打乱了众人先前的计划。在此期间,因为人手不足的缘故,众人的意见也出现了分歧,一部分人主张大家先保命要紧,且战且退,等到了各自门派安全之后,再从长计议。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除魔卫道不可推卸,倘若众人都走了,那么,村中山间生活的黎民百姓,那是必死无疑,理应留下一部分术法高强的人来阻挡它们,再派一部分实力稍弱的人突出重围求援。 这样的争论持续了几日的时间,眼见着死伤的道门弟子越来越多,众人不得已再次聚在一起商议,这次商议众人决定留下几人坚守,而留下的几人中就有马正阳和他的几位师兄弟,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马正阳大展神威,屡次带着众人斩杀鬼怪僵尸,才逐渐被众多的道门中人熟知。 据马正阳所说,那些鬼怪僵尸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它们并不是单纯的与人厮杀,似乎受了什么人的指令,在寻找着某一样东西。而且,经过它们和众人交手的经历来看,那些鬼怪僵尸都有相当的智慧,在经过几波疯狂的围杀之后,那些普通的鬼怪僵尸死伤了不少,而道门弟子也损失了不少人,双方再次陷入了胶着状态。 此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那些鬼怪僵尸不再正面与道门众人发生冲突,而是选择了俯身在普通人的身上,或者说是在夜间实施偷袭,神出鬼没的手段层出不穷,好多道门弟子因此而丧命。好在留下的几人不光身手了得,而且对于术法之道也非常精通,那些鬼怪僵尸几番袭扰无果,留下了许多尸体之后,便不再出现,退进了深山老林之中。 眼见着鬼怪僵尸撤退,众人欣喜之余,却也不敢冒然追击,人手不足,只得坚守原地等待后援,可是等了许久,后援的人也没有到来,直到那场大战结束之后,众人才从各自门派中得知,原来,各门派精英弟子下山之后,留守的也只剩下了一些手段一般的老弱病残,等那些精英弟子下山之后的当天夜里,各门派就遭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袭击。那些大点的门派因为人数众多,还有自保之力,而那些小点的门派,则被杀了个鸡犬不留,一夜除名。 直到了此时,众人才恍然明白,这场所谓的浩劫,并不止是天灾人祸那么简单,而是,从一开始就是针对道门众人所设计的! 只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这些隐藏在鬼怪僵尸背后的人,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 平白无故的受了那么大的损失,不揪出那背后指使的人,道门众人自然是不肯甘心的。可,到了这会儿,人手不足暂且不说,人家在暗,自个在明,明白着是吃亏的事儿,众人哪怕再心有不甘,也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自个肚子里咽。于是,道门各家纷纷告诫门下弟子,暂且不可轻举妄动,留在门派等待时机。 当时,马正阳也就三十多岁,虽说过了热血青年的年龄,但,他自个本就不是个安分的主,那场大战他斩杀鬼怪妖魔无数,自个信心膨胀之余,再加上他自个本事非常,于是,在一个深夜里,他偷偷带着家伙,出了正一教的山门。 原本的,马正阳偷偷下山,也只是想找上几个漏网之鱼,过过手瘾,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趟下山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秘密他追了整整几十年,到了今天才得到了答案。 第二十三章 圆缺月,甲子一春秋 有人说,记忆是人一生中最大的财富。 但,也有人说,记忆同样是人痛苦的根源。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先前还一副玩世不恭,世外高人模样的马正阳,忽然之间变的那么严肃凝重,胡不归有那么一种错觉,他感觉眼前这个在道门中留下无数传说,让无数后辈新人顶礼膜拜的道门传奇,此时此刻所讲的话,必定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自个从出生起就佩戴的那块玉牌,所隐藏的秘密也将在这时候解开了。 胡不归自个的心中,隐隐有些激动,他甚至能够听到自个的心跳声。 此时此刻有种叫做好奇的东西,正在胡不归的心中悄悄的滋生蔓延了起来,直至最后,占据了他整个的脑海,透过他的双眼,直直的看向了马正阳。 “有些事情知道的多了,也许,并不见得是好事。”马正阳道术高深,行走江湖几十年,人老成精,胡不归这样的一副表情,他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只是,他却深深的明白,“好奇,有些时候,真的可能害死猫。” 比如,他马正阳,当年功夫了得,道术高深,却正是因为好奇心太重,以至于落到了今天这步田地。 胡不归天性执着,有些事情,只要是他认定了,必定会深究到底的。 可以说这是毅力,也可以说这是固执。 一如先前的时候,骆千山教授胡不归术法的时候,没有这些根本,胡不归的道术也不会学的这样快。 看着胡不归的表情,马正阳似乎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个,他不再劝说胡不归,继而,讲起了先前的话题。 时光回溯,回到几十年前的那个夜晚。 话说,那一日,正值农历的十五。 民间有句俗语云:“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意思是在一个农历月中,月亮最圆满的时刻往往不在十五日之夜,而是在十五日与十六日子夜相交的晚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农历历法规定,月亮最圆最满最明亮的时刻是在“望”时。 那么什么是“望”时呢? 每逢农历初一,月亮运行到地球和太阳之间,月亮被照亮的半球背着地球,我们看不到月亮,叫做“新月”,也叫“朔”;到了农历十五、十六,月亮上亮的一面全部向着地球,于是我们看到了圆圆的月亮,称为“满月”,也叫“望”。 根据农历历法规定,朔所在这一天为每月初一日。但同是初一日,朔可能发生在凌晨,也可能发生在晚上,而且每个朔望月本身也有长有短。这样,月亮最圆满时刻的“望”最早可发生在十五日的凌晨,最迟可出现在十六日的早上。 众所周知,阴历是古人以月亮绕地球运转为规律而制定的,所以它与月相对应的很准确。但农历是综合阴历、阳历优点混合而成的,这就难免会有误差,当时古人们把农历初一定为“朔”时,“望”则要视月球运转情况而定,通常,它会出现在农历十五、十六两天。 原本的,胡不归的心里充满了好奇,充满了期待,他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样的黑手在幕后操作,竟然能将传承了几千年的道门,逼迫到了这样的地步。 但,马正阳接下来所讲的话,却让胡不归眼镜大跌。 “马爷,马天师,这些常识,稍微有点年纪,或者是正常的人,这些都会知道的吧,您老还是说点重点吧。”看着马正阳在那侃侃而谈,胡不归翻了白眼,不得不打断了马正阳的话,心中腹诽不已。暗道一声:小爷我自个的裤子都脱了,你这老家伙却只给看张美女画报,忒不厚道了吧! “哼,年轻人毛毛躁躁,怎能成大器?”胡不归的表情,马正阳看在眼里,知道胡不归嫌弃自个讲话啰嗦,只听他鼻子一哼,双眼一瞪,训斥道:“常识?你小子可知这月圆之夜,在我道家之中意味着什么吗?” 自古以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走卒凡夫,甚至是文人墨客,无不对月圆充满了敬畏,怀念,向往等等情愫。 总的来说,在人们的印象之中,月亮代表了美好,代表了团圆,是美好的象征。 以上,就是月亮在胡不归或者是大多数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这些事儿,胡不归不说,马正阳也肯定是知道的,但,他又不太确定,马正阳为何如此问他。所以,胡不归挠了挠头,说道:“月亮,不就是月亮吗?还能有啥意思?” “哼,也不知道你那个师傅是怎么教你的!”马正阳瞪了胡不归一眼,冷哼说道:“佛家,有一生一轮回之说,而我道家,也有月缺月圆一春秋之说。佛家修轮回,道家修今生。而在这大千世界之中,有无数的生灵,它们之中,有的寿不过半载,有的命过千年有余。有些生灵机缘巧合下,能够参透命理,从而能活的更加长久一些。所谓的‘物老成精’,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那和月亮有啥关系呢?”胡不归听马正阳又要长篇大论的说教,不得不硬着头皮打断了他的话。 “我老人家说话,你插个什么嘴。”果不其然,马正阳胡子一吹,瞪了胡不归一眼,训斥道。 没法,胡不归连连点头称是。 马正阳见胡不归这副表情,心满意足的说道:“人是万物灵长,得天地造化,因此,在种种条件上要优于各类生灵,所以,修行起来也要比各类生灵要快的多。但,那些命理短暂的生灵怎么办呢?它们就不修行了吗?当然不是。人生六十载为一春秋,也就是一甲子的时间。而,那些命理短暂的生灵就以月圆月缺为一春秋。因此,在我们道家的说法里,命理的划分,就是以人的寿限来划分的。只要是超过人的寿限的生灵,都要按照六十载一春秋来计算。诸如蛇虫鼠蚁之类的,只要月出,月圆,再到月缺,月逝,就算是一春秋了。当然,也有一些东西是不计算在内的。比如精怪僵尸之属,它们修行有成,自然超脱了这个范围。” “一般来说,有生命的东西,都能够吸收日月精华为己用,从而达到超脱命理的目的。然而,精怪僵尸之属生命已逝,经年累月之后,即使开了灵智。也会因为阴阳有别,与人的身体构造有异等等原因,而不能吸收日之精华,因此,它们只能吸收月之精华,这也是为什么鬼怪魔物之类的东西,时常在夜间出没的原因。” “这样说来,那月圆之夜,光华大胜,那鬼怪僵尸之类的妖物,不就更加的厉害了吗?”听马正阳讲了那么多,胡不归忽然想通了其中的许多问题,也明白了其中的凶险,马正阳为什么要给自个讲这月亮的事情了。 马正阳点点头,给了胡不归一个‘孺子可教’的赞赏目光。 胡不归惭惭一笑,说道:“您老继续说。” “嗯,话说,我那一日下山,正好赶上了月圆之夜。”马正阳言归正传,不再纠于这个问题了。 此时,胡不归也悄悄的松了一口气,暗道一声:这老家伙,总算说道正题了。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 话说,那一日,马正阳下山之时,根本不曾看过黄历,也并未看过天时,只是仗着自个本事高强,想要下山过过手瘾罢了。 可是,来到山下的时候,月正当空,把个夜晚照的雪白如昼。自从那一战之后,各个门派都在夜间加强了巡逻防守,生怕那些鬼怪僵尸再次侵扰。马正阳是偷偷下山的,并未通报他人,如若此时再调转回去,一顿责罚那肯定是没跑的。于是乎,他硬着头皮下了山。 再说下山之后,马正阳就顺着小道往有人烟的地方走,他原本想着找个人家借宿一宿,等到天亮再说的。可是,他这才没走出多远,就借着月光远远的看见有四个身着黑衣夜行打扮的人,鬼鬼祟祟的在林边疾走。 眼前这四个人,全部黑衣黑裤,手中拿着锄头铁锨,一副神情紧张的模样。不过,看这几人走路的模样,还有神情来看,不太像是练家子,倒是有点像乡间的村人。 不过,能看的出来,这几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马正阳心知这几个人必定是宵小之徒,道家有替天行道的规矩,遇到这样的事情,马正阳也不可能不管,但,他又不太确定这几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总不能见人家穿的这副打扮,手拿锄头铁锨,就无端的判定人家是坏人吧。 没办法,马正阳只得一路跟随着眼前四人,心里想着等等看,这几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如若要是作奸犯科的歹人,以马正阳的功夫和手段,制服他们还是很有把握的。 就这样,马正阳心里做好了计较,一路跟随这四个人。 但,眼前这四个人,似乎真的不是什么好来路,这四人走走停停,还不时的回头张望,走的路线也竟是挑拣一些人迹罕至的小道,也或者是山边树林行走。这更加引起了马正阳的好奇心,他想知道,眼前这四个人到底想干什么。 人,就是这样,你越想知道的时候,你的好奇心也就越重。马正阳此时此刻就是这样,心中犹如猫抓一样。 眼见着月亮越升越高,周围的杂草乱树也越来越密集了,马正阳的耐心快要被磨光的时候。有好几次,他甚至想出手把这几个人制服,然后问出他们的目的。甚至于,在他的心里,已经设定好了几种威逼的手段,但,都被他狠狠的压制了下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眼前这四个人却突然停下了脚步,不再前进了。 这四个人停下之后,不断的朝着周围打量,一个领头模样的人开口说道:“朋友,你跟了我们这么久了,也该出来见个面了吧?” 第二十四章 四兄弟,挖坟又掘墓 书接上回,马正阳下山之后,遇到了四个身形鬼祟的人,本着替天行道的道门宗旨,马正阳一路跟随这四人,来到了一处极其隐蔽的地处,未等马正阳上前逼问,却见那四人停下了身影,对着马正阳藏身的地方就大喝了一嗓子。 此时此刻,月已半空,照的整个大地如同白昼一般,再加上此地极其偏僻,树影杂草丛生,周围也是安静之极,那领头模样的人,在这个时候大喝的这一嗓子,那听在人耳朵里,真是如同一个惊雷霹雳一般,把个马正阳吓了一跳。 马正阳本身功夫高强,再加上是刻意的跟随,因此,他自个的身形踪迹那自然是隐藏的极好的,但,即便是如此,还是被这领头的人认了出来。他自个只得在心里暗道一声:常年打雁,今儿个却被雁啄了眼,今儿个算是看走了眼了,没想到这几人还是个中高手。 想到这儿,马正阳也不再打算隐藏自个的身形了,他打算就此出来,问问这几人是何来路,到这地儿到底要干些什么。 可还未等马正阳从隐藏的地儿出来,却听在他左边七八米开外的草丛中一阵晃动,从中“嗖”的一声,跑出来了一个灰黑色的身影。 这个灰黑色的身影,长有四肢,双耳直立,一双大眼四下乱转。马正阳借着月光仔细一看,原来这是一只生活在林中的野兔,不知是因为几人路过这里,受到了惊吓,还是因为其他原因,那领头模样的人一声呼喝之下,这野兔便巧合的跑了出来,无意之中给马正阳解了围。 “大哥,只是一只野兔而已。”那四人之中的一个瘦瘦的高个看了看,有些不满的说道:“大哥,这地儿如此隐秘,想来也不会有人在这大半夜的来这的。” “就是,就是,大哥,咱们四兄弟盗墓多年,什么样的事儿没见过,哪次曾失手的?你这般小心,大可不必。”四人中一个身形矮胖壮硕的人,也在旁应和道。 “老三,老四,大哥这么做也是为了安全起见才这么做的。”剩下另一个模样像是教书先生的人说道:“你们也不想想看,咱们兄弟四人盗墓多年,但,大多时候却是隐姓埋名,暗地里做的,可这一次,找咱们来的这人,不仅知晓咱们几个人的路数,而且,还能一五一十的说出咱们以前的所作所为,想来,这人必定曾查过咱们的过往,这样的人委托所作的事情,不得不防啊。” 虽说,确定只是一只路过的野兔而已,但那领头模样的人还是谨慎的往四周查看了一番,悬着的心依然没有放下来。 此时,藏在暗处的马正阳心中却乐了,那只野兔巧不巧的出现,不仅解除了他暴露的危机,还引带出了正题,这正是他所想要见到的。原来,马正阳所遇到的这几人,正如他所听到的那样,是一伙盗墓贼,这也证实了他先前的猜想,这四人果然不是什么好来路。当下,马正阳竖起了耳朵,仔细听起来。 那领头模样的人,此时可不知道有人正在暗中偷听着他们的谈话。而他经过查看之后,心中所想也回到了几日前的那个夜晚。 要说几日前的事情,还必须要先说说眼前这四人的出身才行。 先前,咱们说过了这四人是盗墓贼。领头的那人,年约四十出头,长的是长眉阔目,一脸的忠厚老实,可是,要是知道他姓谁名谁的人,肯定不会这么想了。此人名唤李墓生,是方圆百里之内鼎鼎有名的掘墓大盗,曾有人传说,这李墓生自个盗墓,或者是伙同他人一起盗的大墓就不下百余,其他的小墓乱坟更是不计其数。 据说李墓生出生的时候,就被人遗弃在了墓地之中,后来,一个盗墓贼来到墓地盗墓,眼见李墓生可怜,又觉得与之有缘,便收养了李墓生为义子,这李墓生长大之后,聪明伶俐,学啥啥会,那盗墓贼更是心中喜欢,便将自个一生所学倾囊相授。 当然,李墓生也没有辜负那老盗墓贼的期望,学艺有成之后,他便纠结了一批手下,挖掘了无数的古墓皇陵,一时之间名声大振,仰慕者,入门者更是如过江之鲫。 然而,好景不长,民国初年,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李墓生眼见着时局动乱,便遣散了门人手下,带着几个心腹,躲避到了山野乡村,这其中就有眼前的这三位。 老二教书先生白长风,平时以教书为生,也偶尔代人写写家书信件,实际上在暗地里却打探着各方大墓的消息,是四人之中的军师。那个矮胖的,在四人之中排行老三,名唤胡八斤,天生就长了一副好力气,是几人之中的锤手,擅长破门掘墓。最先说话的哪个瘦高个,排行老四,名唤费无忌,从小就练就了一身的软骨功夫,最擅长钻洞,据说,这费无忌身体柔软无比,只要是双肩持平大小的洞穴,他都能钻过去。 李墓生带领着三人,每次盗墓都是无往而不利。 有道是“乱世的黄金,盛世的古董。” 到了现在这个年月,兵荒马乱,古董已经不再值钱,只有那些个黄澄澄的“大金鱼”才是硬通货。因此,李墓生才带着一些金银细软隐居到了乡下。 然而,就在几日前的一个夜晚,却突然有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男人找到了李墓生。那人也到痛快,一开口便说明了来意,想让李墓生出山,盗几座大墓,而墓的地点,那人也毫不隐瞒的说了出来。而且,那人还说,他是搞研究的,只要那些墓里的老尸就行,至于墓中的金银财宝,都全部归李墓生兄弟所有。顺便还点了几个李墓生兄弟所盗的大墓,威胁的意思也甚为明显。 俗话说的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要说这李墓生不动心,那是假的。但,自古以来,盗墓都是砍头的大罪,多年来的养成的谨慎习惯,还是让李墓生有所犹豫,更何况自个还有把柄落在人家手里。他不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当下表示自个要和兄弟们商量一下再说。 那人也不生气,点头答应着,说是他还会来的。 李墓生当夜叫来了兄弟几人商议,兄弟几人一致决定要先确定了那人说的墓,是不是真的再说。李墓生几人连夜赶往那人所说的位置,经过查探,果然如那人所说的一样,在那人所说的几处位置,都有一座大墓,看那模样都是几百年以上的大墓,甚至有一两座,上千年都有可能。 第二日晚上,那人果然如期而至,原本的,李墓生还不想答应,但,耐不住几个兄弟的劝说,勉强答应了。 接下来的几日里,李墓生几人昼伏夜出,挖了几座大墓,而那人也如先前答应的一般,如约取走了墓里的老尸,金银古董一概不要。情况进行的出乎意料的顺利,但,李墓生心里还是有些放不下。 “哼,有什么可怕的。”瘦高个费无忌冷哼了一声,大咧咧的说道:“那人只是让你我兄弟挖坟掘墓,找几具尸体而已,纵使他本事再大,还不是有求于我们。既然是这样,这藏头露尾的人,也肯定有什么特殊原因,而不愿出头。他想让咱们兄弟当那枪使,咱们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等咱们兄弟再干上几票之后,就给他来个金盆洗手,大不了,他娘的不干了。他还能把咱们兄弟给吃了不成?” “老四,闭嘴。”李墓生呵斥了一声,看向了那瘦高个费无忌,严厉的说道:“你这急躁的毛病,怎么就是改不了?你二哥说的这些,句句在理。你也不想想,那人能知道咱们的情况,还能准确的知道这古墓的位置,咱们四兄弟虽说在盗墓一行里小有名气,也曾盗过无数的大墓,但,咱们干这一行这么久了,哪一次曾有这几日来的收获多?既然,这墓咱们能盗的了,那么他找别人就盗不了了吗?我怀疑这人不单单找了咱们兄弟,很有可能,咱们这一行里的人,十有八九的都被他找过了,前几日的时候,我听说河北王家兄弟,在一次盗墓的时候,死在了墓内的机关之下,连个尸首也没能找回,那王家兄弟也是家传的手艺,几百年的老墓也曾经盗过不少,我不相信他们会在一座小小的清墓上失手,这其中肯定有蹊跷。” “大哥,你是说?”那模样像是教书先生的白长风惊呼一声,露出了一丝忧虑。 “嗯,这事儿很有可能就是这人,或者说是这人的同伙所做的。”李墓生点了点头,长叹了一口气,肯定的说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人咱们兄弟不熟悉,以后做事儿,千万要小心,咱们兄弟只管做好了本分,不能重蹈覆辙。丢了性命,财宝再多,又有什么用呢?有些人不得不防啊。” “大哥说的是。”那教书先生白长风和矮胖的胡八斤点头称是,脸上都露出了一副郑重的表情,这事儿关系着自个的身家性命,谁也不可能掉以轻心的。 只有被称为老四的瘦高个费无忌一脸的不以为然,哼了一声,嘀咕道:“怕什么啊?大不了到时候,和他们来个鱼死网破,做了他,这事儿咱们兄弟又不是没做过。” “老四,你啊,早晚会毁在你这驴脾气上。”那领头模样的人无奈的摇了摇头,显然,他是知道自家兄弟的脾气的,说多了也没用,当下一挥手,走前带领着几人往更加偏僻的地方走去了。 “大哥,你说这人指点咱们挖墓,那么多的金银财宝,他为啥不要,单单要那墓里的老尸呢?” “嗯,是挺奇怪的,不过,我听说有些奇人异士,他们有些非常的手段,可以控制那些尸体,从而达到他们不为人知的目的。据说,年代越是久远的尸体,发挥的威力也就越大。这样的人,不是咱们能测度的。” “哦,是不是那些尸体被控制了之后,会和咱们挖墓挖出来的老粽子一样?会追着人跑的那种?” “嗯,有可能吧,不过,我猜测可能比那还要厉害一些。” “啊!。。。” 第二十五章 墓门现,百兽鸟惊飞 随着几人谈话的声音越来越轻,李墓生等四人也越走越远了。 到了这会儿,马正阳这才敢站直了身子,从藏身的暗处走了出来。 当然,马正阳如此小心,并不是说怕了李墓生等四人,而是他怕打草惊蛇。 先前咱们就说过,马正阳功夫高强,又有异术傍身,而他又正值壮年,区区三五个村野汉子,他自信还是能收拾的了的。 但,眼前这事儿处处透着诡异,先不说李墓生几人好不好对付,单指几人谈话所讲的内容,就让马正阳有些怵头,更何况还有一个神秘人在背后指使。从李墓生几人的谈话中可知,他们几人确 实是受人所指使的。而指使他们的人不要金银,不要古董,单单却要墓棺里的老尸,从这点上来说,确实不太符合常理。 有道是“行人嚷嚷,皆为利往。” 这普天之下,因财生恨,兄弟相残,父子反目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李墓生兄弟几人口中所说的那个人却反其道而行之。 而且,从李墓生的猜测之中,马正阳还得到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指使李墓生盗墓的这人,不单单找了他们兄弟四人,极有可能稍有名气的盗墓贼或者是盗墓团伙,都曾经和这人有过接触。而 且,在事后无一例外的都被这人灭口了。 很显然,这人不是不爱财,而是有更大的图谋! 残忍的手段,神秘的目的,这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他又有什么目的呢? 马正阳思索片刻,也没能想出个头绪来。索性他不再去想这事了,眼下最重要的是跟上李墓生几人。在马正阳心中想来,这李墓生几人挖出了老尸,那人必定如约来取,到时候擒住那人,再用 些手段来逼问,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原本的,马正阳也不是个犹豫不决的人,既然打定了主意,他也不再停留,几个纵身,便朝着李墓生等人所行的方向追赶了过去。 一言难定策,话分两头说。 李墓生等四人经过刚才的那一段小插曲,确定无人跟踪之后,便加快了前进的步伐,七拐八拐的,便来到了指使他们的那人所说的地点。 据那人所说,这地儿藏着一座明代老墓,距今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了。那墓主是个当地有名的老财主,此人生前及其贪财**,家中收藏颇丰。这老财主临死之前,便命下人请了工匠,在这极 其偏僻的地方,修建了一座奢华无比的大墓,将他生前所喜爱的金银古董,一一收入其中给他陪葬,但,这还不算,这老财生前最疼爱的一个小妾,也被人捆了四肢,活埋在了这座大墓里。可见, 这老财主手段之残忍,性情之阴暗。 这座大墓地点偏僻,周围杂草丛生,经过几百年的雨水冲刷,原本的坟头墓碑,早已经随着岁月的侵蚀,而变的面目全非了。如若不是那人指点,李墓生等人决计不会想到,在这深山僻静之处 ,还有这么一座大墓存在的。 李墓生兄弟四人也是盗墓高手,被他们几人盗过的墓少说也有几百个了。但,单讲寻龙点穴的功夫来说,指使他们的那个中年人,功力很显然在他们之上。这份手段,李墓生兄弟几人自叹不如 。 不提李墓生等兄弟四人暗自惊叹那人的手段,来到这地儿之后,李墓生确认无误,便吩咐了三兄弟各自的分工,老二白长风为人谨慎,加之学识渊博,天文地理无所不精,这勘察墓穴的事情自 然就落在了他的身上。矮胖的胡八斤因为气力惊人,李墓生就让他给白长风打下手。而李墓生与那瘦高个费无忌两人则站在两人的身边,给白长风二人充当警戒,以期防备有什么不测发生。 先前咱们说过,这墓穴被雨水冲刷了数百年,自然和周围的地带融成了一块,如果外人要想挖掘这墓穴,自然要费上一番的功夫。当然,最简单的方法那自然是用暴力直接开挖,但,这方法耗 时耗力不说,到了真个挖到墓穴,还不一定能打的开。在古代的时候,前人为了死后安息,不被后人宵小盗挖,自然要用上最大的手段来防止。其中最简单一种方法就是用上巨石封堵,更有甚者用 那千百斤的铁水浇灌,让墓穴和铁水混成一块,这样的墓穴任你手段再高,也拿他没办法。 当然,咱们这里说的都是大户人家,或者是王侯将相有些势力的人所做的墓穴,但,大多数的贫苦人家,都是用灰砖土瓦建造的。然而,这样的墓穴,盗墓贼是不屑光顾的,没有好的陪葬品, 费力费力挖了也没多大的好处,因此,能经过几百年,甚至是上千年的历史变换,能完整保留下来的,也大多是这样的墓穴。 眼前这样的老墓,李墓生四兄弟也不是第一次盗挖,因此,不论是从分工上,还是从入手上,几人可以说是轻车熟路。等李墓生下令之后,白长风几人便各自做起了自个的本职工作。 只见白长风从自个的腰上解下来了一个布包,从包内取出了十几段类似九节鞭一样的铁器。那些铁器首尾的地方都带有扣环,能将这些铁器连接在一起。最上端的地方,那是一个带有螺旋纹的 尖头,如果有行内人在这,肯定认识这玩意儿。 这玩意儿学名叫探锥,一般是用来探测打井的东西,但,到了这伙盗墓贼的手中,却成了挖坟盗墓,作奸犯科的工具。 白长风连接好探锥之后,双手定好了位置,那矮胖的胡八斤便甩开了膀子,双手用力,使劲的旋转起了那探锥,没多大会的功夫,那探锥依然钻到了尽头。 “成了!” 胡八斤用力一掰,那探锥纹丝不动,显然,下面有东西阻挡了探锥的前进。 李墓生当下命胡八斤抽出那探锥,而费无忌与那白长风也是双眼放光,站起了身子,盯着胡八斤手上的探锥。 “喝,喝”几声,胡八斤得命之后,便又将那探锥反面旋转,带出了地下。 那探锥出土之后,在周身便带了些许的泥土上来,最上面的地方,那些泥土呈现出一种黑黄色,而越往下那些泥土则是变的灰白斑驳,甚至是最先的几节上带着一些煤渣的颗粒。 李墓生接过那探锥,首先是用鼻子闻了闻,而后又将探锥上的那些泥土,轻轻的楷下一些,就如品尝美味一般,放进了自个的嘴里。 过的片刻,李墓生睁开了眼睛,回味似的说道:“错不了了,是个明代老墓,不过,看这土样来说,可能是个石墓。” 在盗墓这一行里来说,墓也分为好多种,比如用巨石建造的墓穴,就被称之为石墓,用灰砖建造的墓穴,就叫做砖墓,而被水沁透的墓,就叫做水坑。 眼前这老墓上有巨石封盖,就凭李墓生等四人的力量,显然比较的棘手,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挖掘的。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石墓常年封闭,空气不流通,里面的机关陷阱不容易损坏,而且毒气必定满墓穴都是,如果冒然开墓,极有可能还会引起尸变,常人进去那是必死无疑的。 白长风等三人听李墓生这么一说,也都皱起了眉头。 “行了,别都苦着脸了。”李墓生眼见三人如此表情,说道:“不就是个石墓吗,咱们兄弟也不是没遇到过,一会我跟老二寻找墓穴的生门,老三负责挖掘,老四先做做热身,等会挖掘好了, 你先进去看看。” 吩咐好了几人之后,李墓生便带着白长风在刚才打眼的周围查看起来,期间还时不时的出声与那白长风说上几句。 李墓生盗墓多年,这寻找生门的事情,那是自然难不倒他的。 没过了多久,李墓生便已经找到了那墓穴的生门。 胡八斤本是个粗人,只是有着几膀子力气,跟着李墓生混口饭吃。李墓生吩咐他干啥,他就干啥。既然找到了墓穴的生门,那么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要他出力了。这胡八斤也不含糊,扛着锄 头,就来到了李墓生所指的那个位置,只不过过了能有两袋烟的功夫,一个一米见方,两米多深的大坑便被他挖了出来。 “大哥,看到墓门了。”胡八斤在坑下瓮声瓮气的喊了一声。 “嗯。”李墓生答应着,双眼紧盯着坑内的墓门,随手扔下了一根黑乎乎的东西,说道:“老三你先在门上打个眼,把炸药安好了,你就上来。” 胡八斤得令之后,便用锄头“咚咚”几下,在那墓门上敲出了一小块的凹陷,然后,他将那炸药用泥土按在了上面,紧接着胡八斤便在三人的帮助下出了那大坑。 等李墓生等四人藏好了身形之后,没过片刻时间,就听一声闷雷响了起来。 在那大坑的地方,一道灰雾冲天而起,漫天的土灰“簌簌”散落在了周围,打的那些树叶乱草“噗噗”作响。 此时,已经是深夜了,如此沉闷巨大的声音,至少传出去了百米之远,瞬间就惊得林中群鸟惊飞,百兽乱窜。 好一场混乱的场面。 第二十六章 讲狼性,黄雀遇螳螂 上回说到,李暮生等四人找到了那墓穴的生门之后,便一路挖掘开来。 胡八斤得了李暮生的命令,将那炸药安放在了墓门之上,只听一声巨响,那墓穴的生门之处,便有一道冲天灰雾冲天而起,将那墓门炸的四分五裂。 此时,正值夜深人静之际,百兽归穴,倦鸟归巢,如此巨大的声响,在这夜里,乍一听来,当真是比较骇人的。巨大的声响一起,顿时将那飞鸟走兽惊得一阵乱飞乱窜。原本祥和宁静的树林,顿时比那菜市场还要热闹的多了。 就连那始作俑者,李暮生等四人也是未曾想到,这爆炸的声响动静,竟然有如此的巨大。四人虽说离得墓穴比较远一些,躲藏在了几株杂树乱草之后,但,还是被那漫天的灰土砸了个满头满脸,好不狼狈。 而此时此刻,同样不好受的,还有那么几位。 其中之一,那自然是一路跟随几人的马正阳。 起先的时候,马正阳一直躲在暗处,他看到李暮生等人在挖掘墓道,但他并不知道,眼前这四个胆大妄为的盗墓贼,竟然在这深夜里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这剧烈的爆炸声响,同样惊得马正阳不轻,如果不是马正阳离得有些远了,那被土石砸个正着是确定无疑的。 马正阳此刻心中郁闷之极,凭他那火爆的脾气,当下就有些忍不住了,想要现身,冲过去将李墓生四人擒住,好好教训一番。 但,就在马正阳刚要有所动作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一声极其低沉的兽吼。 这声兽吼,掺杂在众多的鸟兽之中,听起来不太那么的明显,有些像受伤的狼叫,又有些不太像,马正阳一时之间不好确认。 其实,在那个年月,山野乡林之间,有个几头,甚至是十几头貔子野狼,那是常见的事儿,不足为奇。 原本的,马正阳也只是随意的那么一听,狼这种东西,生性极其残忍不说,耐力耐心更是可怕的吓人,不得不防。 据说,在早些年的时候,有一位年老的猎人,曾经抓到过一只受伤的狼,这狼是被猎夹困住了前腿,动弹不得。这年老的猎人不费多大的力气,便将这野狼活捉了。当夜的时候,这老猎人便将这受伤的野狼绑了,关在了屋子里。 等到了第二天的时候,老猎人一开门,却被惊呆了。屋子里此时,只剩下了满地的碎绳,还有大量的血迹和一根断了的狼腿。而他自个院里所养的牛羊鸡鸭,无一例外的全部被撕咬致死,老猎人就住在屋子里,这受伤的野狼做了这么多的动作,他却一点儿声响也没有听到。 从这儿来说,狼性,可见一斑! 马正阳有心提防,自然要瞧个清楚,他这一瞧不要紧,却被自个看到的东西,吓了一跳。 这东西似狼非狼,约有小牛犊大小。头上长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肉瘤,利齿外露,口中不断的滴着鲜血,吐着血红的舌头,焦躁不安的吼着腥气。而就在它前面的地上,一只死去多时的野兔,静静的躺在了那里。 马正阳见多识广,这玩意儿他自然是认识的。 那个年月,兵荒马乱的,谁家亲人朋友故去,便用草席木板裹了,草草埋葬完事。而一些野狗野猫,便循着那些死亡的气息,一路跟随下来,等找到了那埋葬的地点,便用利爪锯齿,挖掘开了墓穴,吃食里面埋葬的尸体。遇到那些木板结实的,这野猫野狗便用坚硬的头壳来碰碎那棺木,久而久之,那些吃食尸体的野猫野狗的脑袋,便长出了肉瘤,变的坚硬无比,普通的木棺,这玩意儿几乎用不了多久,便能碰碎。 这也是民间传说中的“猫哭坟,狗碰头”的来源。 更因为,这些野猫野狗曾经吃食过人的尸体,渐渐的不再害怕人了。反而是,在见到人的时候,目露凶光,有种择人而食的可怕想法。 马正阳此时所看到的这只,正是咱们前文中提到过的狗碰头地魔! 《茅山图志》有云:地魔,食怨秽而生! 马正阳师出正一教,对这凶性残忍的地魔,也有所耳闻,但,要说到真个对上,他自个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眼下这事情,立马变的棘手无比了。 但,这还不算,就在那地魔的后面,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此时正静静的站在那里。 这戴眼镜的中年人,打扮的干净利索,乍一看来,斯斯文文,很有一副学者的派头。不同于李暮生四人的糟乱,也不同于马正阳的焦急,这中年人面对这巨大的爆炸声响,始终脸上都挂着淡淡的微笑,似乎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如若在平时,走在街上,或者是学校的课堂之上,马正阳见到这个中年人,一定认为这人不是教师,就是个饱读诗书的有识之士。 但,在眼前的情况下,马正阳可是不敢小瞧的。 能将那地魔收服的人,岂能只是个柔弱的书生! 这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才是这里最为危险的人物! 马正阳从始至终,都没发现这一人一魔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他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已经发现了自个。当下,他不敢再有所动作,压下了自个冲动的想法,再次将自个的身形,隐藏在了树后,等待着事情的发展。 说过马正阳的一番想法,咱们再来说说那李墓生等四人。 先前咱们说过,李墓生四兄弟被那巨大的爆炸弄的狼狈不堪,心下也是憋了一肚子的火,这盗墓之道,自然越是寂静,越是安全的。此刻,如此巨大的声响,声音传出去了上百米都不止,幸好是这地儿偏僻,没什么人来往,如若不然,这忙活了一夜,工夫算是白费了,这墓真个是没法再继续盗了。 “老四,你他娘的怎么按的炸药?”李墓生等四人中,胡八斤是个直肠子,脾气也最为火爆,顾不得身上的灰土,他一个骨碌,从地上跃了起来,指着老四费无忌的鼻子,就骂了开来:“怎么会这么大的动静?” “还能怎么按的?”费无忌本就是一副无赖的脾性,被胡八斤骂了一句,他根本就不在乎,边拍着身上的灰土,边说道:“和以前一样按的呗。” “和以前一样按的?”胡八斤被费无忌这话气得不轻,开口骂道:“你他娘的这么大的动静,你说和以前一样按的,要是刚才老子在下面,这雷子还不得把老子也给炸了啊!” 费无忌瞥了一眼胡八斤,满不在乎的说道:“哼,你这不是上来了吗?也没见你缺胳膊少腿的!” “你,你...今天,老子非要揍你一顿不可。”胡八斤人笨嘴拙,要是说到斗嘴,他可不是费无忌的对手,但,这胡八斤天生就有两膀子的蛮劲,既然说不过,胡八斤撸起了袖子,甩开了膀子,伸手就要胖揍费无忌。 费无忌不是不怕胡八斤,以前的时候,费无忌惹恼了胡八斤,那胖揍也没少挨过,他自个知道打架他不是胡八斤的对手,也就能在嘴上过过瘾。以前那惨痛的经历,他也是深有体会。眼见着胡八斤发飙了,费无忌嘴中连连告饶,不断的往后躲闪。 “哎,哎,三哥,三哥,我错了,我错了还不成吗?” 李墓生眼见着这哥俩闹腾的正欢,他虽然也不满意费无忌这顽劣的个性,修理费无忌他也乐得瞧个热闹,但,今儿个是来盗墓的,还是办正事儿要紧,当下,他脸色一沉,清了清嗓子,严厉的说道:“行了,都别闹了,干正事儿要紧。” “大哥,这小子他娘的...”胡八斤此时已经抓住了费无忌的脖子,正准备胖揍他呢,李墓生的话,他不敢不听,当下心中有些不忿,也是更加的郁闷。 “三哥,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费无忌知道只是李暮生给的一个借口,他赶紧的道歉。 “老三,老四已经道歉了,眼下办正事儿要紧,你要修理他,等干完了这票,回去修理他也行。”白长风也在旁边劝说着。 “哼!”胡八斤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是提着和小鸡似的费无忌,恶狠狠的说道:“今儿个看在大哥二哥的面子上,绕过你一次,你小子给我记好了,再有下一次,老子非把你皮扒了不可。” “是,是,三哥,我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费无忌头点的和小鸡啄米一样,赶紧答应着。 “哼!”胡八斤冷哼一声,将费无忌扔了下来,站在了一旁生闷气。 李暮生知道几个兄弟的脾气,当下也不再劝说,他抬头看了看那挖掘开的墓门,只见,那大坑之内烟雾灰土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料想里面的空气也流通了起来,他转头对费无忌和白长风说道:“你们两人准备一下,咱们准备下墓。” 费无忌刚被胡八斤恐吓一番,转眼的工夫,就又恢复了以前天不怕,地不怕的本性,他嘿嘿一笑:“大哥,这还准备什么啊,都到了这时候了,咱们又不是没干过,我先下去看看再说。” 说着,费无忌一个转身,几步便走到了那挖掘的大坑旁边,双手按着坑沿,一个纵身,便麻利的跳进了坑中。 “啊...” 紧接着,就听那墓坑之中传出了一声惨叫。 “老四。”自从今晚上出门开始,李墓生就有些心惊肉跳,他总感觉要有什么事情发生,刚才那医生爆炸可是把李墓生惊得不轻。他开口想要阻止费无忌,可费无忌哪能听他的,等他喊出口的时候,费无忌已经跳进了坑中。 李墓生赶紧招呼着胡八斤与白长风两人带着家伙,来到了坑边。 “老四,老四,你怎么样?”李墓生等三人趴在坑边,焦急的朝坑里喊着费无忌。 第二十七章 惊煞出,费无忌殒命 虽说,费无忌的个性有些无赖,有些顽劣。 从先前他放置那炸药,而后又对胡八斤满不在乎的态度,就可见一斑。 但,李墓生四兄弟一起出生入死多年,那种生死之间建立的感情友情,却是做不了假的。 当时,李墓生看到费无忌跳下墓坑的时候,心里就在打鼓,心中就有些不好的预感,再听到费无忌的惨叫,就更加坐实了他自个心中的猜想。 李墓生原本不是莽撞的人,但,事关自个兄弟的性命,他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与胡八斤手拿铁锨在前,白长风为人谨慎,打开了手电筒跟后。 三人一同站在了墓坑的边上,随着白长风手中的光亮,看向了墓坑里面的费无忌。 那墓坑约有两米多深,先前的时候,胡八斤生怕那老墓因年代久远,而使得墓门沉入地下,变的更深,故此挖掘的时候多挖深了一些。而就在刚才,胡八斤安装上了炸药,把那墓门炸的四分五裂,两米多高的墓坑里全是碎石乱屑,有些碎石因破碎而变得锋利如刀。 这费无忌得了李墓生的命令,前来查看。但,费无忌这货干啥事都是毛毛躁躁,不计后果,虽说,他下坑道的时候动作轻灵,但,那坑道里面碎石铺满了一层,他这一跃下,便如踩在了无数把钢刀之上一样,双脚沾地之时便注定了他要流血不止。 而,李墓生他们听到的那声费无忌的惨叫,便是这费无忌双脚被割破所发出的。 胡八斤安放了费无忌所装的炸药,那炸药威力无比,如若不是胡八斤出来的快,很有可能就要被那炸药炸在墓道里了。而,到了这个时候,那费无忌却被自个装的炸药所炸的碎石割破了双脚,惨叫不已,真可谓是“天做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因果报应,果然来的比较快。 “老四,你没事吧?”李墓生看到墓坑里费无忌的惨相,心中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虽说,此时费无忌双脚双腿的位置还在流血不止,疼的呲牙咧嘴。但,看他那股子劲头,应该都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的。 “唉吆,唉吆,”费无忌惨叫连连,嘴里边哼哼道:“怎么会没事!他娘的,脚底板都被扎穿了。” 胡八斤也是长出了一口气,只是一场虚惊而已。看到费无忌在墓坑里疼的大呼小叫,他嘿嘿一乐,挪揄的说道:“你他娘的活该,谁叫你不安好心的,我就纳闷了,怎么不他娘的把你给扎死!省的以后你再祸害人。” “行了,老三,别说了。”李墓生见费无忌没事,当下打断了两人的争吵,说道:“老四受伤了,老二,你先下去把他弄上来再说。” 老二白长风一直跟随在李墓生的身后,说他行事谨慎,倒不如说他这人略有些胆小,干什么事情都是想好了再做,费无忌就曾说过他行事胆小怕事。跟随李墓生干这一行营生的人也有许多,但,那些人不是缺胳膊断腿,就是死在了某个大墓中。他白长风身手不如费无忌,力气不如胡八斤,论谋略更是不如李墓生,但,他白长风却能好好的过了几十年,而且,从未在哪一次盗墓中受伤的。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运气,更是一种谨慎的态度所致。 当,李墓生与那胡八斤两人来到墓坑的边上时,他们两人都在注意着坑道里受伤的费无忌,而,唯独他白长风却双眼盯着那被炸开的墓门。随即,他睁大了双眼,面色发白,结结巴巴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那,那门里...” 此时,白长风心胆俱裂,惊吓非常,只见他看到那墓门之内,此时正有源源不断的黑灰色的雾状气体溢出,而且,在那黑雾之中似乎有个东西,正在朝着墓门之外移动着,虽然 ,移动的速度有些慢,但,在这几百年的老墓里,能活着移动的东西屈指可数。 白长风第一个念头就是,那墓里的老尸活了! 盗墓,盗墓,虽说李墓生等人干的事这行营生,盗墓主要是为了墓里的财宝,但,说到底,这墓是给死人住的。 这死人住的墓穴里,除了常人梦寐以求的财富之外,还有无数的销簧机关,暗器流沙,稍有不慎便要死在其中。 当然,最主要的,也是最为可怕的,那就是这墓里的死人。 列位要问了,死人有什么可怕的? 这里咱们要说下,死人其实很可怕。民间传说,死人在某种情况下,会再次活过来,追着人跑的有,生吃活物的也有。 比如“猫惊尸”。 就是因为上了年纪的黑猫,偶然触动了死人身上的煞气,从而使得死去的人,再次活了过来。 当然,这要死人再次活过来,必然需要很多的因素促成。 而,眼下这些能够促成死人活过来的因素,却一一俱全。 前面咱们说过,此时正值满月,月属阴,死人也属阴。而李墓生等人挖掘开的这个墓穴,有个好几百年的历史,这墓穴地点偏僻不说,长年累月的在荒山野岭,早已不知聚集了多少的阴气。这阴上加阴,煞气就更加的浓烈了。 再加上那费无忌没轻没重,跳下墓道之时,割破了双腿双脚,鲜血直流。这活人的鲜血属阳性,在这个满是阴气的地方,有那么一股子阳气出现,就好比是在烧热了的油锅里滴上了几滴凉水一样,这阴气瞬间就暴动了起来,血腥的气味就如引子一样,将那墓穴里的老尸刺激的活了过来。 《茅山图志》有云:墓者,死人居所也,阴盛,煞气密布。遇阳气而暴动,慎之! 而此时,躲藏在暗处的马正阳见那墓穴之中隐约有煞气升起,暗道一声:不好,这几个胆大妄为的盗墓贼,肯定是触动了墓里的老尸,这惊煞一现,那墓道里的老尸必定活了过来,要出来为恶了! 此时此刻,救人要紧,马正阳顾不得自个危险,他将符纸一掏,手持桃木伏煞剑,一个箭步就从树后窜了出来,高呼一声:“小心!” 李墓生原本是吩咐白长风下到墓道里将那受伤的费无忌拉上来的,但,那白长风却脸色煞白,手指墓门,惊吓非常。李墓生心知不好,这一转头,就见那墓门之内忽然煞气密布,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利手,便从那墓门之内快如闪电般的伸了出来,直接抓住了还在地上惨叫不已的费无忌。 没有丝毫的悬念,那利手抓住费无忌之后,直接将他拉进了墓道之中。那费无忌还没来得及反应,便消失在了墓道之中。 紧接着,那墓道之中,传出了一阵比先前更加凄厉的惨叫,还有那“咯咯蹦蹦”的碎骨声音,想来那费无忌依然成了老尸的口中之物。 肯定是活不成了! 第二十八章 趟浑水,兔死也狐悲 话说虽繁,但,这事儿发生也不过是转眼之间。 李墓生站在墓坑的边上,他虽然离的比较近,也看的比较清楚,但,奈何那墓中老尸力量奇大,速度惊人,他还没来得及出声,就见那费无忌已经被拖进了墓道之中,当听到费无忌从那墓道之中传出的几声惨叫,再听到那碎骨的声响之后,李墓生就知道这费无忌完了。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费无忌一生盗墓无数,最后,终究还是死在了墓中。 此时此刻,李墓生心中悲痛万分,但,他经历过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生死他没见过,眼前这墓中老尸暴起伤人,显然是自个几兄弟不小心触动了某种东西所致,那墓道之中,情况不明,路径不熟,显然,想要除掉那墓中老尸给自个兄弟报仇,这地儿明显不合适。 “别冲动,大家都后退!”李墓生情知其中的凶险,掏出了黑驴蹄子,大喝一声,想要退后,引了那老尸出了墓道之后再说。 而,就在这个时候,先前一直隐藏在树林之后的马正阳,也是大喝一声,飞快的冲了出来。 两声大喝几乎是在同时之间所发出来的,这夜深人静之际,两声大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惊得在场的几人心中一个哆嗦,愣在了原地。 原本的,胡八斤性格暴躁冲动,眼见着费无忌被那墓中老尸拖进了墓道之中,虽说,他平日里与那费无忌不太对付,偶尔还会吵架动手,但,那些都是小打小闹而已,若说起感情,他与费无忌也是几十年的患难交情,并不比李墓生差上多少。 当下,胡八斤爆喝一声,抄起了铁锨,就要下到墓坑之中,与那老尸拼命。 然而巧合的是,这李墓生与马正阳两人同时大喊了一声,李墓生与胡八斤距离不过几尺,也是自个的大哥,他喊这一嗓子,胡八斤心里还是有所准备的,但,马正阳这凭空冒出的一个人,忽然喊了这么一嗓子,让胡八斤惊讶无比,猛然停顿了下来。 胡八斤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还有人隐藏在了暗处,监视着自个几兄弟。 就是这么一停顿的工夫,那墓中的黑雾忽然又蹿了出来,而且,这一蹿就蹿到了墓坑的边沿上,也就是那胡八斤所在的那个位置,那黑雾比之先前更加浓烈,那双利爪实时之间从中伸了出来,一下捉住了胡八斤的双脚,猛的一拉,胡八斤便跌入了坑道之中,步了费无忌的后尘。 片刻之间,李墓生四兄弟便四去其二,只剩下了李墓生与那谨慎的白长风。 再说马正阳冲出之际,便再次看到那墓坑之中,阴煞之气暴动,心中大惊。 俗话说的好“云随龙,风从虎。” 传说之中,那些上了年月,修炼有成的精怪鬼物,出行之时,必然带风随雨,当然,这并不是说,那些魔物有支配风雨的能力,而是说这些魔物出现之时的气势惊人。 而眼前这墓道里的老尸,两次出现,随身都隐藏在了黑灰色的阴煞之气中,而且一次比一次的浓烈,这说明这墓道里的老尸,必定修炼了多年,已经有了护身煞气的能力,这煞气看似无质无形,但,如若普通人沾染上一点,轻则大病一场,重则殒命丧身。 一般来说,尸也分为好多种,而在道家中,将尸分为那么几类,从低到高依次为:白,黑,绿,红,再往上便是传说中的旱魃。 眼前这只老尸,周身煞气环绕,出手快捷无比,显然已经超出了普通僵尸的范围。 据先前所发生的情况来看,马正阳推测这老尸很有可能已经步入了红毛僵尸的范畴,有了飞跃护煞,刀枪不入的能力。 马正阳心下暗道:那老尸吸食了生人的鲜血,煞气更加浓烈,更加的厉害了。只是,眼下这红毛僵尸刚一出棺,急需要生人的鲜血,来培养元气,这才没有冒然出棺。但,现在这老尸却已经接连吸食了两个人的鲜血,料想,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再次出棺,等到这老尸吸收了月之精华,想要收拾他可就难上加难了。 再说那李墓生,听到马正阳一声呼喝之后,心中也是一惊,今儿个这事处处透着古怪,先不说这委托他们几兄弟盗墓的人神秘无比,原本的盗墓顺手无比的事情,到了这会儿,四兄弟一起来的,却在片刻之间死了两个,而且还引动了那墓里的老尸。 老墓里有粽子的事情,他李墓生也见过多次,但,和今天这样出手就杀死两个人的粽子,他还是头一次见。 很显然,眼前这只老粽子,和他以前见的很不一样,厉害非常。 而,眼前这个忽然之间冒出来的人,身穿云袍,长眉阔脸,手持长剑,也是他没料到的。 既然,这人跟随自个兄弟到这地儿,忽然间就冒出来了,那委托他们兄弟盗墓的人,也肯定就在附近了。李墓生扭头一看,果然,就在马正阳冲出之际,在他们几人斜对着的树林后面,又走出了一人。 这人穿戴整洁,步履轻盈,面带微笑,如此的场面,却淡定从容,就好像是自个家里一样。 看到那人戴着的眼镜,一副学者的做派,李墓生就明白了,他们兄弟几个已经没有了利用的价值。 眼前这人就是委托自个兄弟盗墓的中年人,他一直在监视着自个兄弟四人,李墓生甚至是怀疑,这墓根本就是这人设下的陷阱,这人给的情报也是错误的,他的目的很显然,就是要借这墓里的老尸之手,除掉他们几个。 而在这中年人的旁边,此时还蹲着一只似狼非狼的怪物,这怪物的脑袋上长着一个约有拳头大小的肉瘤。这怪物满口鲜血,獠牙外露,见到了生人,立刻长大了嘴巴,低声嘶吼起来。 如若换在以前,就是打死他李墓生,他也不会料到,干了几十年的盗墓营生,还会出现如此曲折的变故。 这趟浑水,果然是够深的! 所谓“兔死狐悲”。 一想到两个跟随自个的兄弟惨死,李墓生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英雄迟暮,壮士断腕的悲凉。 他情知今儿个难逃一死,但,他却不想就此束手待毙,当下,李墓生想喊了白长生,先远离了那墓坑,而后拼死一搏,但,他转身的时候,却见那白长生已经转身飞奔,朝着那远处的树林奔跑逃走了。 第二十九章 猢狲散,修仙畜生现 常言说得好:“树倒猢狲散,巢倾倦鸟飞。” 此时此刻,白长风所做出的选择,无疑是最为正确的。 李墓生并不怪他。 但,从自个的内心来说,兄弟几人生死相交几十年,这白长风眼见事不可违,立马就扔下自个逃命的行径,还是让他有所不齿。 “这天大地大,说到最后,还是比不上自个的性命最大。”李墓生朝着白长风逃跑的方向看了一眼,心里默默的道:“不管怎么说,这白长风总归是自个兄弟,到了眼下这般境地,能逃的了一个算一个吧。” 想到这儿,李墓生也不再犹豫,当下一个转身,朝着与那白长风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去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跟随在那中年人身边的狗碰头地魔却动了。 只见那地魔低低的嘶吼了一声,利爪按地刨坑,后腿一蹬,便已经跃出了四五米的距离,眨眼之间,就消失在了白长风所逃跑的那个方向。 没过片刻,就听远处的乱草之中,传来了一阵轻微的打斗声,其中还夹杂着白长风的惨叫与喝骂之声,随即,声音消失了。 等到那地魔返回之时,马正阳看到那地魔来到了中年人身边,利爪之上,毛皮之上,全部沾满了鲜血,那地魔巨口一张从中掉出了两个满是鲜血,圆圆滚滚的东西。 马正阳仔细一看,却是一对黑白相间的眼睛! 想来,那白长风已经遭了地魔的毒手,他扔下了自个兄弟,独自逃命,但,终究是没能逃过那地魔的巨口。 而那中年人见地魔带着白长风的一对眼睛返回,嘴角微翘,残忍的笑了笑,伸手一翻拿出了一样东西,丢给了地魔。那地魔眼中放光,兴奋的嘶吼一声,一下跃起含住,给吞了下去。 马正阳曾听说,在道家之外的异术之中,有“碳粉防潮,石灰防腐,阴地养尸”之说,眼前这中年人拿出的东西,想必就是用来滋养控制这地魔的。 这地魔,食怨秽而生。 这个戴眼镜的中年人,刚才所拿出的东西,想必也是怨秽之类的物件。 能会这等异术,还能收服凶性残忍的地魔,眼前这中年人,果然是个邪异凶残之辈。 想到这里,马正阳似有所悟,先前他一直注意那李墓生等四人,却忽视了最为根本的东西。那就是,眼前这中年人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何要如此的作为? 在道家之中,天聪慧眼一开,任你是邪魔外道也好,精怪修仙畜生也好,都变的无所遁形。 从根本上来说,常人看那活人也好,看那鬼怪也好,都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是在气势上有所不同,或是淡漠,或是热情,不一而足。但,换在那些个修炼有成的奇人异士眼里,那就不一样了。 比如:那活人身上阳气充足,开了慧眼之后再看的时候,那活人头上,双肩,都带着一团团的红色,类似火焰一般,那玩意儿就是人的阳气。因为各人身体不同,那些红色的大小颜色,也是各异。 而,那些鬼怪修仙畜生之类的,因为本身属阴,所以,在开了慧眼之后所看到的,只是周身布满了或是灰色,或是黑色的雾气。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是特例,比如有些得道的高僧,或者是奇人异士,或是修道多年的畜生,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有一些是金黄色的雾气,也有一些是白色的雾气。 然而,此时马正阳开了天聪慧眼一看,却被吓了一跳。 只见,眼前这个中年人周身布满了黑色如墨的雾气!隐约之间,那黑色的雾气里有人影在不断的晃动,惨叫,嘶吼。 这雾气之浓稠,是马正阳修行这么多年,平生仅见。有那么一瞬间的工夫,马正阳甚至感觉到了那些人的痛苦。 前面咱们说过,煞气越是浓烈,也就代表着这人或是鬼怪,作恶越多,死在他手上的性命也就越多。眼前这中年人身上的煞气,在马正阳看来,比之那墓里的老尸也不逞多让。 在天聪慧眼之下,这中年人现出了本体的模样。先前那斯文学者的派头不见了,只见,这人的脑袋上长出了两只尖细的长角,一双狭长的大耳耷拉在了脸的两旁,在他的下巴的位置上,一撮白色的长胡须长了出来。 马正阳瞧得清楚,眼前这人是一只成了精的修仙畜生所变化的。 他的本体是一只成了精的山羊! “难怪先前总觉得这人笑的有些古怪,原来是只成了精的畜生!”马正阳暗道一声大意,当下,偷偷的摸出了吃饭的家伙。 “上天有好生之德,你这山羊成精,修炼多年也实属不易,眼下如此作为,就不怕遭天谴吗?” 马正阳厉喝出声,右手持剑遥指,同时左手掐诀,将一把‘破煞符’捏在了手中。今儿个这事必定不能善了,他自个也不知道能不能对付得了眼前这一人一魔,更何况在那墓道之中,还有一头红毛僵尸潜伏。 但,不管怎么说,他马正阳也是艺高胆识之辈,如若就此退去,可不是他的作为。 “嘿嘿。少拿天谴来吓唬我!如若真有那天谴,我羊先生还能活到现在吗?”那中年人似乎并不着急动手,他对马正阳的话,嗤之以鼻,冷笑一声,说道:“这地儿离的最近的就是正一教,看你这身打扮,想来也是正一教的修炼之人,不知道你们正一教什么时候也敢管到我‘尤泉’教的头上来了。” 说到这里,那自称是羊先生的人饶有兴趣的看了看马正阳,转身虚指周身,再次开口说道:“今日,你既然来了,那就不要走了。要是有同伙的话,也赶紧叫出来吧,省的麻烦。” 马正阳一听这话,心中也是一愣,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什么‘尤泉’教的。同时他也有些纳闷,他可是知道,今儿个自个可是偷偷跑出来的,哪里还会有什么同伙,若是有同伙的话,依马正阳的个性,那自然是动手砍了便是了,他马正阳还和你羊先生唠叨什么。 “你也不用白费口舌了,今儿个,就是我自己来的,有我一人收拾你这畜生,足以了!” 马正阳的耐性有限,当下也不再废话,手中掐诀,禹步疾走,长剑一指,伸手扔出了一张‘破煞符’,口中大喝一声:“天道昭昭,人道渺渺,破煞一出,鬼怪皆避,破煞!” 第三十章 道不同,正邪命相搏 前边,咱们曾经提到过,这“茅山有术,正一有符,龙虎有箓”。 道家三门之中,茅山派的降魔奇术,正一教的破煞符咒,还有龙虎山的驱邪龙虎箓,并称为道门三大奇术。 马正阳师出正一教,浸淫此道几十年,手底下的功夫那自然也非浪得虚名。 而此刻马正阳祭出的‘破煞’符咒,也是用特殊材料制作而成的。 这‘破煞’符咒的制作方法属为不易,单讲是那制作符咒的纸张,条件就非常之苛刻。首先,制作这‘破煞’符咒,要选用日头晒足七七四十九天的秸秆,在精心研磨成纸浆之后,再将之切割成三寸宽,七寸长的纸张,放在正堂祖师像下,每日焚香祭拜。等到百日之后或者是百人祭拜之后,这纸张写出来的符咒才最为有效果。 当然,平常的纸张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效果就要微乎其微了。 其次,在书写符咒的用料上,这正一教也是有许多的讲究的。 比如这‘破煞’符咒的书写,就用到了‘朱砂’‘晨露’‘黑狗血’‘鸡冠血’‘百年龟甲’‘金鸡尾翎’等材料。这六种材料每一种收集起来,都是困难无比(比如晨露,就要在清晨的时候,日头一出,草木之上形成的第一滴雾水,阳光还没照到的时候,一滴一滴的收集起来)。 最后,再加上日头十足的秸秆制作的纸张,由功力高深的得道之士,焚香沐浴,诚心书写。其实,总的来讲,这符咒就是在那三寸宽,七寸长的符纸上书写形成‘七阳冲煞’之局,如此这般,这‘破煞’符咒才算完成。 在整个制作符咒的过程之中,可谓是困难重重,稍有一点闪失,便是前功尽弃。 由此可见,这‘破煞’符咒的威力,也是非凡无比。 据说,真正的高人使用这‘破煞’符咒降妖伏魔,似有龙吟兽吼,无往而不利。 在那个时候,马正阳已经堪堪迈入‘地仙’的门栏,这‘破煞’符咒一出,当真是声势惊人。只见,那‘破煞’符咒似一道黄光飞向了半空之中,隐约有风雷之声引动,紧接着一声‘碰’的爆燃,那‘破煞’符咒竟然自上而下燃烧了起来,周围之地,飞沙走石,符咒之中也隐隐能听到一声声的震天吼叫。 随即,那‘破煞’符咒如一道利剑一般,直直的劈向了那自称是羊先生的中年人。 那羊先生本是修仙得道成精所变,自持甚高,先前的时候,根本没把马正阳放在眼里,故此,才由得马正阳施展秘术攻击,但,到了这会儿他却脸色微白,目露凶光,心里暗暗惊讶,他自个确实有些托大了。 马正阳的这道符咒,威力奇大,速度奇快,让他的性命受到了威胁。显然,此刻他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了。 但,这羊先生修炼多年,物老成精,情急之下,他虽恼怒,但却不显慌乱。 只见,他周身煞气喷涌而出,护住了自个,而后,他右脚一挑,将那跟随在自个身边的地魔,一脚踢向了那飞速而至的‘破煞’符咒。 话说虽繁,但,争斗博命这事儿,往往也就在那么一瞬之间。 前面咱们曾经说过,这地魔本是野狗食晦而生,除了腰部以外,其他地方都是坚硬无比。马正阳祭出的这道‘破煞’符咒,虽说威力无匹,但,那地魔同样身子坚硬异常,这两相碰撞之时,马正阳隐隐听到了一声‘碰’的爆响。 紧接着,就听那地魔‘嗷’的一声惨叫,浑身着火,直接被撞飞出去了七八米的距离。如一团火球一样,在地上不断的吼叫翻滚。 那‘破煞’符咒威力被地魔阻挡了大半,剩下的一小部分,根本就威胁不到那羊先生的性命,但,还是直直的劈在了他的身上,烧掉了他身上的大半煞气。只见,那羊先生周身的煞气不断的燃烧起来,白烟大作,巨大的冲击力将他掀翻了几个跟头,口吐鲜血,好不狼狈。 “嘿嘿,不错,不错。”那羊先生从地上爬了起来,随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土,皮笑肉不笑的连说了两句‘不错’。看了看那奄奄一息,快似烧焦了的地魔,说道:“我承认是我小瞧你了,没想到你们道门之中,还有你这样厉害的后生晚辈。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就是那个前几日在苗疆一带,杀了那金甲僵尸的马正阳吧?” “哼,是我又能怎样?今日,你也要步那金甲僵尸的后尘了!”马正阳嘴上说的厉害,但心中也是暗暗惊讶,这羊先生的实力果然非同凡响,受了这‘破煞’符咒重重一击,竟然,还能这般镇定自若,如无事一般谈笑风生。 先前,马正阳一出手,见得那羊先生‘弃子保帅’的做法,暗道一声可惜,这‘破煞’符咒虽说威力奇大,但,对于羊先生这种成精几百年的精怪,想要一击必杀,正面拼杀的话,他马正阳自认还没那个实力。这偷袭的手段,也就是在他托大的情况下使用,想要再来一次,那是万万不可能了。 与此同时,马正阳也从这羊先生的口中得到了一个重要的讯息,这人既然能知道他的姓名,知道他的手段,那么说来,先前那场正邪大战,这羊先生也必定参与了,只是,马正阳并没有遇上他,再加上今晚的事情,马正阳稍微一联想,就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是了,这羊先生本是精怪成仙,必定有些非常的手段,那寻找地下的大墓,只是随手拈来而已。 而后,利用特殊的手段,将那些墓里的老尸激活,再利用那些老尸来对付道家的各门各派,依次来消弱各门各派的力量。先不说这人目的是为何,只那地下的大墓何其之多,墓中老尸更是不计其数,如若,将这些大墓中的老尸一一挖出,用来对付道门众人,那后果可想而知。 这是一个很大的局! 但,马正阳却不知道这个局是什么时候布置的。 也不知道,这局是何人谋划指使的。 “嗯,你不用猜了,事实上,也正是你所想的那样。等到这天下鬼物精怪尽出之时,便是你们道门破灭之日!”羊先生嘿嘿冷笑,似乎是明白马正阳心中所想的一样,肯定的说道:“这天下之大,万物有灵,你们人有人道,鬼物精怪等自然也有其修炼生存之道。本来各司其道,不是很好吗?你们这些牛鼻子道士,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杀我族类?不让我们有个安心修炼之所。” 自古以来,精怪鬼物修炼,无外乎,或是吸收日月精华,或是吞噬他人阳气。 这吸收日月精华还好说,鬼物精怪躲在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的地方,潜心苦修,以其有朝一日能够得道。但,这种修炼的方法有很大的弊端,一是鬼物精怪天生灵智就不是很高,等到开了灵智之后,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月了。从开了灵智再修炼到化形,行走人间的时候,天道不允,就会降下天谴,许多的鬼物精怪,就会在这个过程之中死去。 可以说,这精怪妖物修行,比之人类更加的艰难,他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比之人类多出十倍百倍的努力。 人为万物灵长,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因此,一些鬼物精怪便想出了吞噬他人阳气,占据他人身体的邪异方法来修炼。但,一般来说,这两个方法,一是吞噬活人,另一个就是上人的身(也就是咱们先前所说的‘撞客’)。 不论这两种方法的哪一种,都是对人百害而无一利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 那鬼物精怪修炼,要借用人的身体阳气,危害极大,稍有不慎,便能要了人的性命。因此,道门中人自然要守正辟邪,除魔卫道,这原本就是不可调和的茅盾,也是根本不可能改变的。 “不用多说了,你我本就立场不同,多说无益,今儿个手底下见真章吧!”对于羊先生所说的,马正阳也是明白的很,鬼物精怪有的也只是在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的地方修炼,并不曾危害过人类,但,有些个心术不正,或是顽固不化的人,也会去打杀他们,因此,这茅盾自古就有,根本不可调和。 马正阳右手抬剑,左腿迈前一步,做出了一个出手的姿势。 那羊先生眼见马正阳如此,也是摇头苦笑一声,随即,一声长啸,现出了本体羊怪的模样。 眼看着,一人一怪,就要出手,以命相博! 第三十一章 受天谴,缘由为哪般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却听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惨叫。 这一声惨叫,极大极惨,在这寂静的夜里,传出去了老远。 比之先前那爆炸的声响,来的更让人心惊发毛。 凭着记忆,马正阳听得出来,那声惨叫正是先前逃走的李墓生所发出来的。那羊先生此刻正在与他马正阳拼命相搏,而那地魔已经被‘破煞’符咒击成了重伤,趴在地上奄奄一息,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难道这畜生还留了后手? 还是他们一伙的援兵到了? 没见到真实的情况,马正阳暗暗猜测,心里也是往最坏了的方面想。 同时,他自个也是暗暗后悔不已,今儿个自己热血冲昏了头脑,这才偷偷溜下了山,更加离谱的是,他竟然好奇无比的跟着李墓生一伙人趟了这趟浑水,以至于到了现在,将自个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原本的,马正阳自个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对付这羊先生,再加上那地魔,还有潜伏在墓道之中的老尸,马正阳可以说是毫无胜算,但那会儿的马正阳年轻气盛,必定不会服输逃走的。而,这鬼怪之属最是惧怕阳气阳光,所以,马正阳能拖则拖,眼见着那天色微白,料想不出片刻便要日出东方,阳光普照大地,他这才冒起发难,打了那羊先生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那羊先生竟然舍弃了地魔,挡了马正阳偷袭的手段,再听那李墓生的惨叫传来,马正阳心里也不禁打起了鼓。 而,那羊先生听到远处传来的惨叫声,却残忍的‘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口白牙:“这会儿,知道怕了?晚了!” 只见,那羊先生凭地大喝一声之后,身形暴涨了两倍有余,肚白滚圆,四肢健壮无比,整个有小牛犊那么大小。它前脚一按,后腿一蹬,一对闪着寒光的利角,便冲着马正阳顶了过来。 此时此刻,马正阳与那羊先生之间的距离不过七八米,在常人看来,这样长的距离,可能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躲闪或者是应对了,但,奈何那羊先生本就是天生异种,速度奇快不说,力气更是大的惊人,那七八米远的距离,不过眨眼间,便已冲到了眼前。 见那羊先生来势汹汹,马正阳也不敢大意,当下右手撩剑迎面劈了上去,同时,他的左手掐诀,捏了一张‘金甲护身符咒’,以防备那羊先生的阴煞之气侵袭自个。 电光火石之间,马正阳手中所持的千年桃木剑便与那羊先生的一对尖角碰撞到了一块。 只听‘呛,呛’几声,犹如金石相交的声响,爆发而出。 马正阳手中的那柄桃木剑,名唤‘驱邪’,乃是千年老桃树的根桩所制,其硬度堪比削铁如泥的宝剑利刃,而且,经过了这许多年的供奉,符咒加持,其上的阳煞之气更是充足无比,平日里,马正阳斩妖除魔都是用的此剑,几乎每次都是剑出妖鬼必伤,但,这一次‘驱邪’剑一出,却堪堪在那羊先生的尖角上留下了几道白印。 可见,那羊先生头上的一对羊角,孕养了几百年的时间,也是坚硬非常。 这边马正阳猛力劈砍,震得自个虎口发麻,而那边的羊先生躲闪回击,同样也不太好受。 一般来说,鬼怪畜生修道,无不是天资异秉之辈。这些鬼物畜生修炼分为开灵(开了灵智,有了智慧),吐真(能言会道,也就是说人话,听人语),化形(变化成人身,更加易于修炼),等三个阶段,其后,便是通天之境(知过往,算今生,通未来),也就是道门所说的地仙之境。往上就是在世神仙的天师之境(不受六道束缚,不生不灭),前边的几个境界还好说一些,机缘巧合之下,或者是修炼多年的鬼物畜生都可以做到,因此,这个三个境界之下的鬼物畜生还是比较多的。 而后面的两个境界,不论是‘陆地神仙’的地仙之境,还是‘在世神仙’的天师之境,想要修炼到这般境界,不是努力修炼多年,或者是天资异秉能够决定的。要想达到这样的境界,必须要遵守天道,也就是承受轮回因果之力,通俗一点说就是马正阳先前所提到的天谴。 修炼之道,本就是逆天而行。 鬼怪畜生因为自身的原因,想要修炼得道,要比之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且,他们这一类在得道之前,所修炼出来的护身煞气因为浓烈无比,与天地之间的正气相冲,因此为天地所不容。 说到底,鬼怪畜生若想要得道,这天地间降下的天谴,比之人类更加的恐怖厉害,难以承受。 羊先生本身是畜生修仙成精所变,这天赋自然是没的说的,而且,他修炼成精已有数百年的时间,自身的修为也是高深莫测,但,今儿个这事,他原本的是想要李墓生等人挖出了那墓中老尸之后,借助那墓中老尸之手除掉李墓生等人的。 虽说,他直接动手杀掉李墓生等人也不是不可以,但,他羊先生修行多年,杀过的生灵无数,周身煞气更是漆黑如墨。近日来,他一直感觉自个要突破通天之境,如若此时多做杀孽,谁也保不准那老天爷会不会在哪个节骨眼上降下天谴。 而且,他也明白,凭借自个此时的手段,还不足以对抗那快要到来的天谴,一个不小心,几百年的修行就会前功尽弃,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 然而,今儿之事,他却不得不做。 前段时日,他们一伙的‘尤泉教’与那道门众派开战,虽说杀死了不少的道教门徒,但,他们一伙也是损失惨重,到了这会儿,能幻化出人形,行走世间的鬼怪精物已经屈指可数,而且,此时个个带伤,想要再兴风作浪,那是万万不可能了。 无奈之下,这伙鬼物精怪只得暗暗潜伏了起来,积蓄力量,意图东山再起。 那些个能化形的,则变成人身,游走在偏僻的山野树林,寻找那些隐藏在山野间修炼的鬼物精怪,等到寻到这些鬼物精怪之后,能堪大用的,便威逼利诱收服,不能降服的,便直接杀掉,吞噬他们的元气,来壮大自个。 因为天谴的缘故,这羊先生最近一直游走在乡间,没敢出手,只是,前段时间,他偶尔碰到了那只地魔,这才动了脑筋,将之收服了。原本的,他想借助那墓中老尸之手,除掉李墓生等人,除掉这几人也算的上是层因果,只是那墓中老尸承担的因果之力,会更多一些,他羊先生只是承受一小部分而已。 根据,羊先生自个的计算,这天谴要过些时候才能降下,而,像今儿个这墓中老尸这样修炼多年的鬼物,正是此刻他急需的。只要再吸收几个这样的鬼物,羊先生自个便能恢复到先前的鼎盛状态,再加上他本体强悍无比,到了那个时候,他自信自个能对抗的了那天谴之力。 岂料,在这个节骨眼上,却斜刺里蹿出了个道法高强的马正阳。 这人不但术法高深莫测,更重要的是,这人还是个古板的死心眼,他几次三番的开口说话,意图已经很明显了:他羊先生并不想动手。 但,眼前的马正阳却不知道这羊先生身上还有这般缘由,只道是这精怪厉害非常,没把他放在眼里,这才动了真怒,以命相搏。 第三十二章 生怯意,壁虎断其尾 俗话说的好‘尺有所长,寸有所短。’ 虽说,那羊先生本体是个天生异种的羊怪成精,力大惊人,速度奇快,但,奈何他今日遇到的人是地仙之境的马正阳。 前面,咱们曾经提到过,马正阳手中的那柄‘驱邪剑’,长约三尺,宽有三寸,乃是千年老桃树的根基所制。其坚硬程度,堪比金铁。剑体本身又经过了多年供奉,阳煞之气异常浓烈。再加上马正阳本身就有功夫傍身,各种打斗,劈杀的技巧,更是运用纯熟。 原本的,马正阳就比那羊先生修为要稍稍高出一丝,如今又动了真怒,要以命相搏,手中‘驱邪’剑更是舞的虎虎生风。‘驱邪’剑本是死物,只是其上多了一层阳煞之气,而那羊先生本就是妖物修炼成精的,他头上的那对尖角,自然也是阴煞聚集。 这高手相争,比拼的自然是本身的实力。 而阴阳相克,自然也是谁的煞气更浓,谁就更占优势。 面对马正阳狂风暴雨的攻击,起先的时候,那羊先生还能仰仗着自个本体坚实,速度快于马正阳这点,左支右挡的对打一番。但,渐渐的他就支持不住了。马正阳的实力和那桃木剑所蕴含的阳煞之气,远远的要比他羊先生要高,他那对尖角每与桃木剑碰撞一次,其上的阴煞之气便要弱上一分。 这阴煞之气,本就是他性命相交的元气,如此这般,恐怕要不了多久,他本身的元气被消弱到一个极限,到时候,那马正阳只要不改变主意,今儿个,他羊先生必死无疑。 不提这边羊先生有苦难言,那边的马正阳也看的出来,与之对打了这许久的时间,这头成精的羊怪修为很强不假,但,此时还不是自个的对手,如若今儿个不将之除去,以后也定然成为大患。 有道是‘趁你病,要你命。’ 马正阳修道多年,斩杀过的鬼物精怪无数,自然也不是心慈手软之辈,眼见的那羊先生不再与自个硬碰硬的对打,心知自个手中的‘驱邪’剑依然发挥作用,打的对方已经心生怯意,躲躲闪闪的有了退走的念头,马正阳哪能就此将他放过。 当下,马正阳双目瞪的浑圆,大喝一声,将手中桃木剑急急的狠刺出了几剑,在那羊先生的身上留下了几道血痕。 此刻,那羊先生早没有了斯文学者的模样,满身伤痕,身上的白毛,更是被马正阳手中的‘驱邪’桃木剑的阳煞之气烧的有一朵无一朵的,宛如一片片的秃斑,甚是狼狈。 “天道昭昭,人道渺渺,破煞一出,鬼怪皆避,破煞!” 眼见的那羊先生左闪右避,马正阳一看机会来了,只听他大喝一声,再次将一张‘破煞’符咒祭出,朝着那羊先生打了过去。 先前的时候,那羊先生就曾吃过这‘破煞’符咒的暗亏,知道这‘破煞’符咒的厉害。这会儿没有了地魔相助,他自个自然是不敢大意的。眼见的那马正阳祭出‘破煞’符咒,羊先生一惊,便来了个‘懒驴打滚’,朝着身侧的一旁滚了出去,以其能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也就是那么一瞬间的工夫,只见那‘破煞’符咒飞舞半空,随即火光大作,幻化出了一团金红色的火焰,其中写有符字的地方,燃烧之后竟然幻化出了一头烈火真龙。 这头烈火真龙脑袋足有锅盖大小,龙头的位置,几个符字组成的双目角须都是清晰可见,只是在那头部以外的地方渐渐的变的有些模糊不清。当然,如若常人在这的话,这头烈火真龙他们是看不到的,这种异象只有那些开了慧眼的奇人异士,也或者是鬼怪妖物之属才能看的到。 虽说,眼前这头烈火真龙只有龙头的位置比较清晰,但,看过前文的读者朋友都知道,这‘破煞’符咒威力越是强大,其中形成的影像也就越是清晰。先前的那道‘破煞’符咒,只是出现龙吟兽吼,便已经将那食怨秽而生的地魔,击成了重伤,奄奄一息。 而,这一次马正阳祭出的这道‘破煞’符咒,可以算的上是他此时此刻所能打出的最为强大的一道符咒,因此,其中蕴含的阳煞之气,也是先前那道‘破煞’符咒所不能比拟的。 这‘破煞’符咒所幻化出的烈火真龙巨口一张,就听一声龙吟从中而出,随即,平地刮起了一阵浓烈的煞气之风,朝着那羊先生席卷而去。 此刻的羊先生,已经倒在了地上打滚,那烈火真龙吐出的这股子煞气,覆盖范围极大,羊先生想要完全避开,那是不太可能的。无奈之下,羊先生全身阴煞喷涌而出,形成了一道护身煞气,来阻挡那烈火真龙所发出来的阳煞之气。 只见,那阳煞之气与阴煞之气两相碰撞,随即,发出了一声‘碰’的爆响,滚滚的白烟恶臭,立刻飘荡了开来。 前面咱们曾经提到过,这羊先生的护身阴煞之中,蕴含着无数的生灵精魄,那些生灵精魄的死亡,无不是与羊先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他们生前为羊先生所害死,而死后又被羊先生拘了精魄护身,其中的狠毒怨言可想而知,如今这阳煞所幻化的真龙一到,便打散了羊先生身上的这道护身煞气,那些生灵精魄一经消散,便如白烟一般,不再留存于世间。 虽说,因为那些生灵精魄的阻挡,烈火真龙的威力也消散了一些,但,那羊先生此刻没了护身煞气,本体便暴露在了烈火真龙的面前,只要那烈火真龙再进一步,便可要了羊先生的命。 但,那羊先生是何许人物,修炼了几百年的老羊成精,其本事也不会就此一点。眼见的那烈火真龙巨口将要吞下,那羊先生却突然口露白齿,残忍无比的‘嘿嘿’一笑,伸手抓向了自己左边的胳膊,用力一撕,便将自个左边整条的胳膊,生生撕扯了下来。随即,用力一抛,那条鲜血淋漓的胳膊,便迎着那烈火真龙飞了过去。 羊先生的这条胳膊,是从他的本体上撕扯而下的,其上所蕴含的阴煞之气也是异常浓烈,而且,上面还带有他本体的气息,‘破煞’符咒所幻化出的烈火真龙一出现便锁定了他的气息,虽说,这道符咒威力无比,但终究是死物,不会分辨活物与死物的。那羊先生抛飞过来的胳膊,其上的气息完全与他的本体相同,因此,那烈火真龙便巨口一张,将那条鲜血淋漓的胳膊吞了下去。 随即,那真龙巨口之中发出了‘碰’的一声爆响,那条胳膊便被烧了个魂飞湮灭,而,烈火真龙也消散在了半空之中。 ‘壮士断腕,壁虎弃尾。’ 这羊先生为了活命,先是弃了跟随自个的地魔,后又残忍的将自个的胳膊生生撕下,其心性之残忍,可见一斑。 “此怪是万万留不得的!” 马正阳眼见的这羊先生对待自个都如此的狠心,他日若是修道有成,达到天人之境,这天下苍生,还不是任由他欲杀欲夺吗! 当下,马正阳也不再犹豫,一个箭步上前,抬手就是一剑,他想趁着这羊怪受伤颇重之际,了结了他的性命。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却发现,那羊先生竟然不闪不避,站了原地,等着他的剑到来。 事出蹊跷,但此刻却也容不得马正阳多想。 关键时刻,马正阳那柄桃木剑,眼看着就要斩在了那羊先生的头上,却见那羊先生‘嘿嘿’冷笑一声,低头一侧身,便将这致命的一击躲了过去。 “想杀我,哪有那么容易。” 此刻的羊先生身手似乎一下恢复了正常,再也不复先前那副受伤颇重的模样,马正阳暗道一声:不好,上当了!这羊怪果然是装的! 马正阳虽然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但,此刻他用招已老,想要回身,却是要慢上了半拍。 只见,此刻在马正阳的身后,忽然冒出了个黑色的人影,这道人影周身黑气环绕,煞气逼人,一双锋利无比的利爪依然刺向了马正阳的后心位置。 第三十三章 命之恩,焦心化泪流 “说时迟,那时快...”这边马正阳还在侃侃而谈,自吹自擂。 那边,胡不归往窗外撇了一眼,眼见着天色渐渐暗淡了下来,马正阳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不过才正午时分,这都讲了快几个时辰了,到了这会儿,马正阳依然讲的是口沫纷飞,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 最主要的是,这马正阳讲这个故事,每每到了关键时刻,他就会穿插上一些讲解,也或者是其他的事情,总也讲不到正文,把个胡不归急的是手挠耳腮,不上不下,好不郁闷。 “如果要是由得这马正阳这个讲解法子,还不知道要讲到何年何月,这可如何能行?我需想个法子,让他赶紧讲完,才是正事。”胡不归心中暗暗做着计较,同时,他在心中也是焦急万分。 胡不归虽然跟随马正阳有些时日了,也隐约有了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心境,但,咱们胡大爷的骨子里还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混混心态。 那什劳子‘尤泉教’,畜生成精的羊先生,盗墓的李墓生等几人的死活,与他胡大爷何干? 胡不归心中焦急不为别的,只是那一日,他师兄卫中州与胡不归两人一同遇敌逃窜,落入了黄河之中,卫中州殿后御敌,胡不归则入水逃命,他胡不归落水之后被马正阳与他的徒弟救了起来,而师兄卫中州到了现在却音信全无,生死未卜。 可以说,咱们胡不归胡大爷到了这会儿还能活着,大半的功劳,都要归功于卫中州舍身御敌所赐。 有道是‘救命之恩大于天。’ 胡不归不是那薄情寡义之辈,这救命之恩,自然不敢相忘。 更何况胡不归与师兄卫中州相处数年之久,这些年来,胡不归也多承卫中州的照顾,自个偷鸡摸狗的事情败露之后,那卫中州老师木讷,也曾经为胡不归多次顶缸,受了师傅马正阳不少的处罚,而在平日里,师傅马正阳不在,胡不归所学的艺业,便由卫中州代为教授。 胡不归与卫中州的关系,可以说是‘亦师亦友’。 先前的时候,胡不归因为自个身受那地魔怨秽之毒的侵扰,不能动弹,因此,才按下了心中的焦急。等到了现在,胡不归身上的那些蚂蝗将尸毒去除了大半,虽说现在胡不归也很虚弱,连个平常人的身子也没有,但,行走查看已经是没有什么大碍了,他这才有了想去打探的想法。 “我说,马天师,马大爷,您老倒是说啊,后来呢?后来怎样了?”胡不归一边催促马正阳赶紧讲正题。同时,他自个也在心里暗自琢磨:如今到了这会儿,师兄生死未卜,我想要前去查看,自个身子也是不成,手上又没有趁手的家伙,需的开口求助这马正阳才行,就是不知道这马正阳和他的徒弟,肯不肯随了自个,去救师兄。 胡不归的这些想法,马正阳是不知道的,现在的马正阳已经完全将自个转换成了说书的匠人,说的正在兴头上,猛然间被胡不归打断,心底那是老大的不高兴,只见,这位纵横术魔两界几十年的老者,他双眼一瞪,呵斥一声道:“你这小子,好生无礼,老头子我好心好意的救你一次,如今到了这会儿,你成了这副模样,有求于我,怎地还敢三番五次的乱插言语?!” “马天师,马大爷,小子真的不敢。”胡不归眼见着这老头儿要发飙,先前已经领教过了他的手段,胡不归生怕这老头再给自个来上那么一回,哪敢再去触碰,连道自个不敢,便将自个的想法和盘托出,说道:“马天师,您老讲的这个故事很精彩,也很生动,但,您老也知道,那一日,我与师兄卫中州一同落入了黄河水中,此时已经过去了三五日的时间,如今,我师兄他生死未卜,您老说说看,我哪里还能安稳的坐在这里,听您老讲故事啊!” 胡不归说这些话的时候,可以说是声情并茂,声泪俱下,眼角之处,隐约有几滴泪珠滚下。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胡不归的演技高超,有表演的成分。 而是胡不归真的是流泪了! 胡不归自然不是因为自个师兄生死未卜,伤心所致,也不是被马正阳拖沓的故事气的。 确切的说,是因为自个此时身上的那些缓缓蠕动的蚂蝗! 前边,咱们曾经提到过,马正阳吩咐自个的徒弟,用药酒泡过的活蚂蝗,来祛除胡不归身上所受的怨秽之毒,那些蚂蝗曾经被药酒浸泡过,这浸泡的药酒里面,就含有一些类似‘麻沸散’一类的麻醉药物,可以用来止痛。 这些被药酒浸泡过的蚂蝗,在吸食胡不归体内的毒血的同时,那些麻醉的药物,便随着胡不归的伤口流进了他的身体之内,这样一来,胡不归虽然能感觉到微微的疼痒,但,凭了胡不归的毅力,还能勉强忍受。 只是,到了这会儿,那些蚂蝗因为吸食了胡不归体内的尸毒,绝大多数的蚂蝗都已经死去,掉落在了胡不归周围的地上,只有那极个别的,还依旧粘伏在伤口之上。这麻醉的药效已过,伤口的疼痛感立马就被突然放大了几百几千倍,如万千根针刺一般,疼的胡不归是呲牙咧嘴,如坐针毡,这才有了那几滴眼泪的出现。 事实虽是如此,但,这几滴眼泪,看在马正阳的眼睛里,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马正阳瞧得胡不归面露苦楚,眼含泪花,老脸也是一红,心里暗道一声:真是人老糊涂,我怎地只顾着讲说自个的风光过往,将这事儿给忘记了。是了,我早就听闻,那骆千山有三个徒弟,个个本事非常,其中有两个徒弟,早些年入了尘世,做了军员,想来这小子是骆千山后收的徒弟,想来与那余下的一人感情很深,猛一醒来,还在记挂着那人。可以说,这小子还是比较重情重义的。 原本的,本事平常,呆笨愚痴的胡不归,不知不觉间,在马正阳心中的印象,猛然上升了几分。 这事儿是马正阳有错在先不假,但,凭了马正阳的个性,纵横江湖数十年,怎肯在一个后生晚辈面前认错? 只见,这位纵横术魔两界几十年的老者,胡子一吹,横眉一立,猛然跳将起来,伸手就在胡不归的脑门上弹了一个脑蹦,教训道:“小子,你真不识好歹,现在你知道了又能怎样?凭了你现在这副模样,不消说救你师兄,再次碰到那地魔虬蛇,就是那些造反的普通常人,也能将你打翻在地,生擒活捉,自身都还难保,还想着去救人?!嗯?” 胡不归不知道自个刚才的一番言语,触痛了马正阳的痛脚,让这位恶斗金银僵尸的天师羞了老脸通红,只道是马正阳是为自个好,害怕自个前去也是送死,这才出言训斥。胡不归心中也明白,马正阳说的是事实,自个这副模样前去,自然根自杀无异。 但,这事儿明知是送死,他胡不归还是要去的。 “多谢马老的好意,但,我师兄与我有恩,而且,我茅山一派,事到如今,也只剩下了我师徒几人而已,我不去救他,和畜生何异?” 第三十四章 诚作揖,破纸对刀兵 胡不归说这番话的时候,可以说是慷慨激昂,毫无做作之嫌。 依了马正阳火爆的脾气,胡不归料定这马正阳必定会训斥自个几句不自量力,而后,出言阻止自个前去救人。 到了这个时候,胡不归再来个软磨硬泡,死缠烂打,即使那马正阳师徒不愿随了自个前去救人,退而求其次,也总不能看着自个去送死,捎带着给自个几套顺手的家伙,也或者是几道驱邪灵符,胡不归自信凭了自个的本事,再小心一些,自保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是胡不归耍的一个小聪明,小伎俩。 也是他所想的第一个方案。 其实,要做出这副模样,胡不归也是无可奈何,没有办法的办法了。马正阳师徒救了自个一命,这恩情已经天大地大了,明知前路凶险,九死一生,还要拉着人家去送死,那和恩将仇报有何区别! 这样的事,他胡不归做不出来。 因此,在胡不归的心里还是有些羞愧的,他不敢奢望马正阳师徒能帮着自个,只要给点保命的家伙什就行。 这是胡不归想的第二个方案。 如若以上两个方案都行不通的话,胡不归还有第三个方案,那就是偷! 按照胡不归的想法,便要等到天黑之后,偷了马正阳趁手的家伙,自个前去救人。反正平日里,胡不归偷鸡摸狗的事情做的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况,这一次偷了马正阳趁手的家伙,是为了救人,他胡大爷的心里更是半点愧疚也无。 想好了计策,胡不归自个开口说完之后,只待那马正阳开口训斥自个,他再做出相应的对策。 但,有道是‘人心不可度,测度必要输。’ 那马正阳听完胡不归慷慨激昂的说辞之后,只是微微点了下头,并未开口说话,而是低头掐弄起了自个手指上的一根头发。 “真个不成吗?”眼见着马正阳此时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胡不归心里也是有些失落,暗道一声:“是了,人家与你非亲非故,救你一命,已经是天大的恩情,先前,我问这事的时候,他都遮遮掩掩,支支吾吾,想来必定不想趟这趟浑水吧。” 其实,胡不归这样的想法,却是冤枉了马正阳。 不说马正阳的本事高强,单单他马正阳修道几十年的时间,那‘替天行道,救死扶伤’的侠义心肠,就少有人能比的上。即使是个普通不相干的人遇到了危险,他马正阳要是遇到了,也不会见死不救的,更何况正一教与茅山派两家渊源颇深,此次受困的又是茅山弟子,他更加不可能坐视不理。 先前的时候,马正阳只顾着诉说自个风光的过往,忽略了卫中州的生死,因此,在这位马天师的心里,也是微微对胡不归有些愧疚,就在马正阳弹了胡不归一个脑蹦的时候,马正阳顺手在胡不归的脑门上,摘下了胡不归的一根头发。 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到了马正阳这般的修为,其人的一言一行,一静一动,都无不暗含着天机命理。 如若只是给胡不归卜卦算相,马正阳自然不用这么麻烦,只是观其相,看其身,便可猜个八九不离十。但,这一次,马正阳是想要查看卫中州的生死之事,那卫中州与胡不归两人是同门师兄弟,相交也有几年的时间,因此,这二人的命理之中相互掺杂,有了胡不归的这根头发,马正阳便可看出其中的端倪。 胡不归开口说话的时候,马正阳正在测算,因此也没顾得上理会胡不归,这才让胡不归的心里产生了芥蒂,冤枉了他马正阳。 眼见着马正阳不怎么搭理自个,胡不归也不好强求,只是,眼下救人的事情要紧,胡不归不得不舔着老脸,再次开口询问道:“马老,我知道您老避世多年,不再过问江湖俗事,小子不敢奢求您老能去救回我师兄,但求您老能够看在茅山正一两派,同道同宗的份上,能够借给小子几套趁手的法器,让小子有个防身本事,他日,若能活着回来,小子必定双手奉还,肝脑涂地,做牛做马报答您老。” 在术门一界,无论是修炼有成的妖魔鬼怪,还是道门中人,都有那么几样随身的兵器法器,这些个兵器法器的形成,一般都和他们的主人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一般来说,这些兵器法器无不是威力极大,而且,得来也极其不易。 这不是说,你修为高深,就能得到趁手的家伙,而是,要靠机缘! 如此,千辛万苦得来的护身保命的宝贝,那些个修炼之人怎么可能轻易相借? 胡不归出言相求,他自个也知道,平常的东西,要去对付那地魔虬蛇,根本就是‘破纸对刀兵’,而,马正阳手上的兵器法器,那就大大的不同了。他马正阳纵横江湖几十年的时间,斩杀过的妖魔无数,他使用的兵器法器,也不知道沾染了多少妖魔的气息,只是这股子杀气,就能让那些普通的妖鬼退避三舍,因此,胡不归开口之时,这才套了正一茅山两派的关系,立下了重誓相求。 这边胡不归说的庄重,又是套关系,又是立重誓,但,那边的马正阳,此时还在测算卫中州的生死,忽而闭目点头,忽而摇头叹息,似乎完全没有听到胡不归的话一般。 胡不归可不知道,这其中还有这么一说,他只道是这马正阳知道自个这次前去救人,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局面,不肯借给自个兵器法器。 原本的,胡不归也没想那马正阳会痛快的借给自个法器兵器,但,看那马正阳的这副模样,胡不归的心里也是不禁有些恼怒,暗道一声:“小爷我只是借个法器而已,即使,你这老儿不肯相借与我,也不能这般敷衍我啊,先前听你讲古的时候,可没见你这副模样,真个是‘人脸如风云,翻脸比翻书快’。” “如此这般,马老不肯相借与我,而我师兄生死未卜,小子我还要着急救人,救命之恩,他日再谢,小子这就告辞了。”胡不归伸手作揖,言尽于此,说完之后,便气哼哼的起身,胡乱的抹了把身上那些残留在伤口之上的蚂蝗,穿起了衣衫,就要举步告辞。 “呵呵,你这小子,还真是性急的很啊。”到了这会儿,马正阳却忽然睁开了双眼,他笑眯眯的看着起身往外走的胡不归,笑道:“你若真个想走,老头子我也不会拦你,况且,我一大把年纪了,拦也拦不住你,不过,你此去确定能还能见到你师兄卫中州吗?” 第三十五章 阴阳局,金木水火土 “嗯?” 此时,胡不归正拖着自个的身子,摇摇晃晃的往外走,乍一听闻马正阳开口说事,也是微微一愣。 马正阳修道多年,如今已是通达地仙之境,其人一言一行,必定不会无的放矢,而且,此事又事关自个的师兄卫中州的生死,因此,胡不归虽然心中有所不满,但他也不可能依着自个的小脾气行事,只能压下了自个的本性,嘴上气哼哼的说道:“马老,您这是何意?虽说您老救了小子的性命,但,也不能限制了咱的人身自由吧!” “嘿嘿。”马正阳眼见胡不归还在生自个的气,他也不着恼,只是冷笑一声,说道:“小子,你是去是留,都不管我老头子的事,不过,咱们有话要说到前头,你这条命却是老头子我救的,你想要去送死,那也的经过了我老头子的同意才行!更何况,适才我已经算过了,你此次前去,是个九死一生的局面,搞不好,你人没救成,还要搭上了自个的性命,老头子我好不容易救活了你一命,你再去送死,我老头子岂不是做了场亏本的买卖么,这样的买卖我马正阳可不喜欢干。” 原本的,胡不归以为马正阳开口说事,是因为卫中州,但,说到后来,却还是为了劝阻自个前去救人,当下胡不归就没有了探寻的兴趣,他伸手作揖,鞠了一躬,恭声说道:“马老,您老的救命之恩,小子不敢相忘,但,我师兄如今生死未卜,小子的这条命,暂且借用,等到事成之后,小子的性命,您老是杀是留,但凭您老做主就是了!” 说罢,胡不归转身拂衣,再次朝着门外走去。 “想走?哪里有那么容易?”见胡不归不听自个的劝说,马正阳也有些恼怒了。 只见,这位马天师右手掐法决,左手朝着胡不归虚点一指,胡不归登时就觉得自个的半边身子微麻,脑袋眩晕,一个趔趄便跪倒在了地上,磕了鼻青脸肿。 马正阳使得这手小术,名唤‘五行断阳术’。 众所周知,在道门之中,有五行之说,顾名思义,这五行自然是指的:金木水火土这五行。 而在大千世界之中,无论是活物,还是死物,都是由五行所组成的。 前面咱们曾经提到过,这人是天地之精,得天地所钟爱,集阴阳二气于一身,修炼起来自然是事半功倍。而在这‘阴阳二气’的周围,还掺杂着人眼看不见的五行之力,这五行之力与阴阳二气相融合,这才构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在道家之中,五行与阴阳二气相结合,被称之为‘阴阳局’,也就是咱们平常所说的‘势’。 比如,某些手握大权,势力极大的人,长年累月的发号施令,便累计了比之常人更强的‘势’,往往在面对这样的人的时候,常人便能感到隐隐的压迫感,就是这种原因。 因此,可以这么说,一个活人的身体,就是一个小型的‘阴阳局’。 这‘五行断阳术’的创建,正是依据了天地之间无所不在的五行之力,进而利用这五行之力,切断了活人阴阳二气的运转,从而达到对人体伤害的目的。 当然,咱们说的这‘五行断阳术’神乎其神,但,这‘五行断阳术’术之所以被称之为小术,是因为这‘五行断阳术’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这‘五行断阳术’只对活物有效。而且,这施术的对象,身上的阴阳二气也要很弱才成。 一般来说,这死物身上只有阴气,没有阳气,对这样的东西施术自然不成。而对阴阳二气比较强势的活物施术,功力不够,很容易就会遭到反噬,轻则伤身,重则损寿,而且,在施展这‘五行断阳术’的时候,还要用到施术对象身上的某样东西才成,最为重要的是,这‘五行断阳术’的伤害并不是很大,最多致人体弱多病,眩晕麻痹,浑身无力,说到底起到告诫的作用大一些。 胡不归被那地魔抓伤了身子,尸毒入侵,前段时间又被那蚂蝗吸食了不少的鲜血,因此,这会儿正是体弱多病的时候,身上的阴阳二气自然弱的可以,再加上施术的马正阳,比之胡不归道行不知道要高深了多少,所以,这‘五行断阳术’一出,胡不归便趴倒在了地上。 这‘五行断阳术’胡不归也有所耳闻,他自个也曾偷偷的练习过,但,一来他道行低微,这‘五行断阳术’施展起来又麻烦,因此,他也只是限于知道会用,但他却从来没有施展过,二来,他学习这‘五行断阳术’的时候,并没有遇到过什么危险,也没有和人发生过什么间隙,一直以来他也没有机会用到。 但,今儿个,马正阳却在他自个身上用到了,让他真个感受到了这小术的威力。 “你...” 眼见着马正阳以术欺人,胡不归不顾脑袋疼痛,心中好不着恼,暗骂一声道:好你个马正阳,为了阻我前去救人,你竟然用这小术来坑小爷,他日,小爷本事超过了你,定然也要让你尝尝这番苦头! “哼,你什么你?这只是给你一个教训,好叫你知道,这‘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有些事情,不是你现在这小毛孩能左右的了的!”眼见着胡不归呲牙咧嘴的瞪着自个,马正阳嘿嘿一乐,优哉游哉的坐在了座椅上,伸手给自个倒了杯茶,出言笑道:“现在,小子你还要走吗?” “走!小爷就是爬,也要爬去!” 打又打不过,说也说不通,胡不归心下的郁闷可想而知,这会儿他上了驴脾气,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撑着地,想要从地上站起来,但,此时的胡不归身子虚弱不堪,再加上那马正阳的‘五行断阳术’的术力还没消失,这一使劲便牵动了鼻脸还有身上的伤口,巨大的疼痛感立刻充斥了全身,豆大的冷汗,顺着肿胀的脑门便趟了下来。 紧接着‘噗通’一声,便又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 胡不归暗道一声:苦也! 小爷我怎么就那么时运不济呢?自个本事不成,遇上了那地魔,不光伤了自个的身子,还连累了师兄,到了这会,还要被那马正阳老儿看笑话,真个是丢脸到家了。不行,我不能让马正阳那老儿,给看扁了,男子汉大丈夫,说爬就爬,即使爬,小爷我也要爬出去! 这边咱们胡大爷正上了驴脾气,跟自个,跟马正阳,跟结实的地面较劲,那边却听‘吱呀’一声,院外的门开了,从外面径直走进来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人还没进院,银铃般的声音便已经传进了胡不归的耳朵里。 “师傅,师傅,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张家集的人都死了!” 关于阳气的解释 最近许多的书友问小青:阳气到底是什么?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了解小青书中所写的东西,小青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 《茅山图志》记载:阳气,正气,生气也! 首先来说,阳气就是生之气,生命的象征。 阳气,与阴气,死之气相对应。 就功能与形态来说,阳气指功能;就脏腑机能来说,指六腑之气;就营卫之气来说,指卫气;就运动的方向和性质来说,则行于外表的、向上的、亢盛的、增强的、轻清的为阳气。 《素问·生气通天论》:“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 一般来说,阳气的来源有两方面: 一:为先天性的,来自于父亲和母亲的遗传,二为后天性,主要从食物中吸收的水谷精气转化而来。而人的正常机体运转、工作、运动、性生活、情绪波动、适应气温变化、修复创伤等各项活动都是需要消耗阳气的。 阳气是人体物质代谢和生理功能的原动力,是人体生殖、生长、发育、衰老和死亡的决定因素。 人的正常生存需要阳气支持,所谓“得阳者生,失阳者亡”。“阳气”越充足,人体越强壮。阳气不足,人就会生病。阳气完全耗尽,人就会死亡。它具有温养全身组织、维护脏腑功能的作用。 阳气虚就会出现生理活动减弱和衰退,导致身体御寒能力下降。《内经·灵枢》上称:“人到四十,阳气不足。损与日至。”意思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阳气会逐渐亏耗。 所以,“阳强则寿,阳衰则夭”,养生必须养阳。精盈则气盛,气盛则神全,神全则身健。 最后,咱们来举例说明一下: 有这么一个词语,最能形象的说明阳气的存在——杀鸡儆猴! 这里并不是说,杀死了鸡,来吓唬猴子。 而是因为猴子的身体构造基本与人相同,而且猴子对于阳气的强弱非常的敏感,当杀死了鸡,那股子生之气,阳气忽然消失的时候,猴子会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从而产生惧怕! 达到警示的作用! 第三十六章 填血池,秘术镇九幽 胡不归闻听声音,抬头望去。 只见,说话的这个小女孩上身穿了件花格短衫,下身穿了件粗布长裤,一对白嫩的小脚丫上蹬了双可爱的虎头花鞋,进门之后,‘噔噔’几声,小女孩人便蹦蹦跳跳的到了胡不归的眼前。 这小女孩不是别人,正是马正阳的徒弟,只是,胡不归醒来之时,自个正受马正阳师徒二人的‘虐待’,因此,也没顾得上问这女孩姓谁名谁,到了这会儿,他也不知道这小女孩的名字。 别看这小女孩儿模样儿可爱,但,胡不归却知道这小女孩的刁蛮,那折磨人的手段当真是让人头痛无比。 而,到了这会儿,从这貌似可爱的小女孩嘴里,又喊出了那句‘张家集的人都死了!’ 顿时,让胡不归汗毛直立,止住了前爬的趋势,愣在了原地。 虽说,战乱之后,新中国成立不久,全国的人口不是以前那么的多了,但,这张家集好歹也是个镇子,一两千的人口那是有的。这才过了三五日的时间,一两千条活生生的人命,怎么可能就都死了呢? 乍一听闻,怎能不让人惊悚! 即使,如马正阳这样见过许多生死大场面,经历过那次正邪大战的人,都是瞪大了眼睛,一口茶水还没下肚,便直接喷了出来。 “啥?玲珑丫头,你说啥?张家集的人都死了?”马正阳猛然从座椅上坐了起来,语气之中的惊讶,表露无疑。 “哎呀,也不全是啦。”玲珑听到自个师傅询问,这才仰着小脸,认认真真的说起了适才自个所见的一切。 从这师徒二人的一问一答之中,胡不归这才明白了整个事情的始末。 原来,就在几年前的时候,马正阳带着玲珑,两人初来这地,曾经去过张家集一次,就是那一次前去,让马正阳察觉出了其中的端倪。 按照马正阳的推测,那张家集的菜市口,很可能是某个古人利用风水秘术所建设的大阵,这个大阵建成于何年何月,马正阳看不出来,但,想来上千年的历史,那是有的。凭着对道家秘术的了解,马正阳发现那个大阵竟然连通着整个张家集生气的流向,而且,最为奇异的是,到了今时今日,那大阵竟然还在自行流转。 由此可见,那位古人布置这大阵,必定下了许多的苦工,其道行也必定高深无比。 马正阳虽为一代大师,但,对于这位古人所布置的阵法,马正阳也是毫无破解之法,自叹不如,过了这几年的时日,马正阳也只是堪堪明白了其中的一二。 据马正阳的了解来说,这座大阵,名唤‘九幽囚魂大阵’。 据传,这‘九幽囚魂大阵’传自上古时期,是专门用来镇压绝世邪魔的灵魂所用的。其原本的建造之法,已经不可考证,只是传说建造这‘九幽囚魂大阵’需要万千生命献祭,因此,这‘九幽囚魂大阵’又叫‘血池’‘命冢’! 这‘九幽囚魂大阵’自创建以来,仅仅使用过一次,而那一次的使用,更要追溯到几千年前的黄帝时期。 根据道家野史记载:上古时期,黄帝与蚩尤相战于涿鹿,蚩尤战败,被黄帝斩于枫树林。后大禹平天下,震九州。因惧怕兵祖蚩尤,故而铸造山河鼎,镇压其魂魄。 野史之中,虽然没有明说,但,想来那‘九幽囚魂大阵’之中,必然镇压着的是蚩尤无疑! 以上,都还只是马正阳的推测而已,至于张家集的这个大阵,虽然控制着生气的流向,但,实际上对于人体并没有多大的伤害,那些个逃离张家集的人会受到伤害,横死他乡,据马正阳推测,这些人必定是因为触动了这阵法上的某种东西,也或者是带走了这阵法上的某件物品,这才有此劫难。 而且,马正阳还发现,每当月圆之夜,那张家集的菜市口中心的位置,确有隐隐厉声鬼啸发出,似有厉害的妖物被阵法镇压在了下面。每当那厉声鬼啸发出之时,那大阵便要猛然流转,其上一条五爪金龙,更是盘旋半空,对月长啸,直到那厉声鬼啸消失之后,金龙才复回到阵中。 马正阳心知那蚩尤的厉害,假使他破阵而出,这天下便再无宁日。 本着‘一动不如一静’的想法,马正阳便在此安居了下来,只是隔三差五的前去查看一番。 然而,由于这‘九幽囚魂大阵’年代久远,又由于镇子上的人口私自带了阵法上的东西,远走他乡,致使这‘九幽囚魂大阵’的威力大减,到了最近一段时日,这大阵已经残破不堪,再复月圆之夜之时,那金龙早已经模糊不清,威力更是不比往前。 就在前几日的时候,马正阳正在午睡,忽然之间,却从梦中惊醒了过来。他掐指一算,便道了一声:不好! 有人在破那‘九幽囚魂大阵’! 等到马正阳急急忙忙带着玲珑,两人紧赶慢赶前去的时候,原本的朗朗乾坤,青天白日,到了张家集的地头上一瞧,却见黑云密布,阴风阵阵,一股子浓烈的妖魔之气,便冲天而起了。 马正阳眼见木已成舟,此刻,前去查看,实非明智,因此决定带着玲珑,两人先避其锋芒,回去之后再作打算。 然而,事有凑巧,就在两人回去的路上,路过黄河岸边,却在无意之中看到了落水的胡不归,将之救了回来,才有了后来所发生的事情。 “我适才去张家集查探,那些伯伯婶婶,都面无表情的满街乱走,脸色灰白灰白的,我喊他们,他们也不听,而且竟然使劲的撕咬我,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摆脱了他们。”玲珑仰着小脑袋,可爱的小脸上带着一丝愤怒,细嫩的小手握成了一个拳头,不满的说道:“看,都怨你,他们把我的新衣服都给撕坏了!” 胡不归费劲的抬头看了一眼,只见,玲珑右肋的地方,原本花格的衣服,已经被撕扯出了一道巴掌长的大口子,露出了里面白白嫩嫩的皮肤。 这样的待遇,胡不归也曾享受过,就在前几日,他和师兄一众人挨批斗的时候,就是这种情况,那一次,要不是师兄照顾,咱们胡大爷恐怕要被人捉了去,给生吞活剥了。 想想这事儿,胡不归就心有余悸,那可是几百上千号人啊,一人一口吐沫,自个也要被淹死了,只是不知道,这玲珑小丫头凭了什么样的手段,只是坏了件衣服,就能完好无损的跑了出来,凭这点来说,可比咱们胡大爷强的太多了。 当然,咱们胡大爷也不会因为这事儿脸红,毕竟玲珑是马正阳马天师的徒弟,马正阳能放心的让她去查探,必定是知道自个徒弟的手段的。况且,他此刻脸肿的跟猪头一样,脸红不红也没人看的出来。 “好了,好了,等忙完了这事,师傅再给你买件新的就是了。”马正阳眼见自个徒弟说到关键,却又开了小差,连忙做了个承诺。 “哼,不行,不行,我明天就要,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说了,这事儿我也不管了,你自己看去吧。”玲珑气呼呼的瞪大了眼睛,撅起了嘴巴,俏皮中带了几分的可爱。 “行,行,师傅明儿个就给你买,还不行吗?”马正阳平日里对自个的徒弟时分宠爱,到了这会儿,他自然更是一口答应了下来,不过,他眼珠一转,笑了一声,指着趴在地上呲牙咧嘴的胡不归,说道:“不过,这事儿,这小子也有份,你这衣服要他给你买才对!” 第三十七章 知真我,白狐变师姑 胡不归先前的时候,被马正阳用‘五行断阳术’给坑了,摔了个鼻青脸肿,活像个猪头一样。 适才,他又抬头看玲珑,牵动了伤口,因此,脸上的表情丰富无比。 有道是‘多说多错,不说不错。’ 这会儿,马正阳却忽然又提到了自个,胡不归生怕有诈,惹来无端横祸,因此,默不作声,只是在自个心里嘀咕道:这老头儿又要干啥?徒弟是你自个的,你自个为啥不买?我需小心一些,不要着了他的道才行! “哼,小子,你嘀嘀咕咕的乱想什么呢?”马正阳见胡不归默不作声,心知胡不归肯定是在自个心里骂他,当下脸色一正,教训道:“让你给玲珑买衣服,是送给你一份天大的机缘,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你小子可别不知好歹。” “有那么好的事,你自个为啥不买?”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马正阳老顽童的个性,胡不归那是摸的一清二楚,因此,即使他马正阳说破了天去,打死他,胡不归也是不肯相信的。 “嘿,小子,让你买,你就买,哪来的那么多废话。”马正阳听胡不归在那小声嘀咕,当下脸色一窘,伸手在胡不归的眉心位置上弹了一下:“我老头子两袖清风,那些凡俗之物,我怎能看在眼里,你要是想知道你师兄的下落,就赶快的答应下来,否则,有你小子好看的。” 马正阳弹胡不归的这一下,不轻不重,而且弹的这个位置,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恰巧弹在了胡不归眉心的位置上。 前面咱们曾经说过,这眉心的位置又叫天眼,慧聪。每个人从一出世的时候,这个地方都曾经存在着一只眼睛,当然,这只眼睛是看不见的,但,它却能感知到外界的一切,包括物体危险等等东西,就好像是第六感一样。而随着人的年龄增长,也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之后,这只眼睛就会逐渐的退化,最后变的不再那么灵光。 而,道家降魔伏妖,知见真我,只有经过训练,也或者是用秘法开了天眼,那才算得上是初成阶段。 胡不归的天眼,那是与生俱在的。 当年,骆千山更是惊叹胡不归修道一途天赋异禀。只是,胡不归学道许久,也不曾遇到过鬼怪妖物,亲自开过慧眼,再者,到了这会儿,胡不归阳气虚弱,这要开慧眼,损耗阳气甚巨不提,即使不损耗阳气,咱们胡大爷也不可能一直开着慧眼,看什么都花花绿绿的,这有点不太现实。 因此,胡不归的慧眼一开,他只觉得自个的身子忽然软了下来,浑身乏力的厉害。 但,此时的胡不归还未觉察到有异,他自个只道马正阳说了这么多,又是利诱,又是威逼,只是一时囊中羞涩,落不下面皮,想骗了自个的银子,讨好自个的徒弟。 胡不归揉着额头,愤愤不平的瞪了一眼马正阳,心中暗道一声:“哼,你个老狐狸,骗人银子,还要讲那么多的理由。今儿个小爷落难,暂且不与你计较,他日定要你好看!” 话说,咱们胡大爷理清了头绪,想要给那马正阳来个眼神的上的威胁,但,马正阳是何人,这位地仙之境的大师,只是把头一扭,看也不看胡不归一眼,就好像那些个无耻之话,与他老人家无干一样。 胡不归复又转头看向了马正阳身旁的玲珑,想要答应了那买衣服的事情,好叫这位姑奶奶赶紧讲下文,但,这一看不要紧,却把个胡大爷吓了一大跳。 只见,原本可爱天真的玲珑不见了,在那原本的位置上,忽然升起了一阵白雾,一只浑身雪白,犹如狸猫大小,肉嘟嘟的白狐,正乖乖的端坐在地上。那白狐双眼清澈,前爪挠头,正用一种询问的眼神看着咱们胡大爷。 这他娘的是怎么回事? 好端端的一个丫头,怎么就忽然之间变成了白狐了呢? 大白天见鬼了! 这会儿,咱们胡大爷也顾不得浑身疼痛了,他一骨碌从地上跳了起来,一手扶着自个的脑袋,一手指着玲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咦?姓胡的小子,你刚才趴在地上干什么?”小女孩玲珑进门之时,便看到咱们胡大爷正在和结实的地面较劲,使劲的往屋外爬着,而师傅马正阳正优哉游哉的喝着茶水,显然,她不太明白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你...” 相处了这几日的时间,玲珑的话,胡不归自然能够分辨,但,在咱们胡大爷的眼里,此时却是一只肉嘟嘟的小白狐,瞪大了双眼,正在开口向自个询问,这副场景,那是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因此,咱们胡大爷连话也说不利索了。 “哼,你什么你?没大没小的。”玲珑琼鼻微皱,挥起了自个的小拳头,骄傲的说道:“我师父比你师父骆千山高了一辈,因此,你的叫我师父师祖,我是我师父的徒弟,也比你高了一辈,所以,你的叫我师姑才对。” 说话间,玲珑学着马正阳的模样,抬手之间,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在胡不归的脑袋上敲了一记,临了,还有模有样的教训道:“下次记住了啊,要叫师姑!” 胡不归被玲珑敲了一记,他自个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脑袋里一片的空白。当然,胡不归的症状不是被玲珑敲的,更不是因此旧伤发作,而是因为,在胡不归的眼里看来,就在刚才,那只肉嘟嘟的小白狐,竟然站了起来,教训起了自个,而且还用它的小爪子,在自个的脑袋上敲了一记,最后,还有模有样的要自个叫它师姑! 如果这事要换在了以前,有人要是告诉咱们胡大爷,说:我被一只白狐教训了!这只白狐还让我叫它师姑! 咱们胡大爷肯定是嗤之以鼻,告诉那人:回家吃药吧! 但,人就是这样的。 别人说的,你不一定相信,传言不实的事情,比比皆是。 可到了今时今地,当事情发生在自个身上的时候,却由不得你不信了。 胡不归愣愣的站在原地,再看向马正阳的时候,却见这位马天师的周身,红金色的光华四下流转,其间隐隐有条金色的真龙,盘旋在了马正阳的身上,上下翻滚,好不威武。胡不归使劲的摇着自个的脑袋,他只觉得这个世界乱了,也不知道是自个的脑袋出问题了,还是眼睛出问题了。 “师傅,师傅,我教训的对不对?”玲珑蹦蹦跳跳的回到了马正阳的身边,还在为自个刚才教训胡不归的模样而开心。 “嗯,对。就是这样教训他才是。”马正阳朝自个的徒弟笑了笑,点头表示肯定。 可,就在他扭头看向胡不归的时候,脸色却又变的凝重了起来。 在马正阳的眼里看来,胡不归的资质确属上乘,于修炼道家术法一途来说,能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达到术鬼的境界,这在一万个人里,也不一定有那么一个。可凡事都有两面性,有好的一面,那必定也有一定的弊端。 胡不归学习术法的速度是很快的,这里已经不用复述,但,坏就坏在这里,境界术法学的快,没有经历过实践。此时的胡不归就好比是一把宝剑,质地不错,却没有开刃。充其量也只是比那些常人打斗的本领强上一些,但,学道者面对的,不只是那些常人,更多的是妖鬼之属,那些东西,可不是寻常人的拳脚能够收服的了的。 倘若哪一天真要用到生死关头,遇到那些个厉害的妖鬼,你空有一身的本领,也是无用! 说到底,胡不归还是经历的不够多!心智不够成熟,没有那种遇事不惊的稳重! 就今天这事儿来说,马正阳确实是有意为之,他想锻炼下胡不归的心智。以前的时候,马正阳就见过有些心智不行的人,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下,基本会走火入魔,发狂,发疯,不再是个正常的人。马正阳帮不了胡不归,只能在旁护卫观看。他也不知道,自个这次拉上胡不归趟这趟浑水,是好,还是坏! “小子,这事儿,只能看你自个的了,如若过的了这一关,你以后的修炼,必定坦途,如若不成,念在咱们道家一脉,我也会帮你一把,让你安安稳稳的过上一生,做个常人也罢!” 此时,马正阳紧张的注视着胡不归脸上的表情,已经做好了两手的打算,一是胡不归发了疯,那就证明他的心智不成,以后也不会有更大的发展,如今妖魔出世,倘若真个被他们发现,还是个死的下场,还不如,自个废了胡不归的修为,消了他的记忆,让他安度一生。二是,如果胡不归能度过这一关,以后成就也必定非凡,那么有些事情,马正阳也可以直言不讳的告诉胡不归了。 第三十八章 达人相,六甲符定神 马正阳暗中做的这些个打算,咱们胡大爷是不知道的。 倘若换做了是其他人,猛然见到这么怪异的事情,也必定会一时之间不能接受,胡不归此时脑袋里一片空白,这种反应实属再正常不过了。 但,胡不归毕竟不是普通人。 早在胡不归还未拜师之前,那夜在小青山之上,胡不归就曾问路遇到了鬼,而后,又遇到了群妖抬着厉鬼小桃娶亲,再后来骆千山用茅山九字真言镇压了妖鬼,这才让胡不归有了活路。 因此,胡不归的诡异经历,让他自个比之常人的神经要坚韧了那么一丝。 正是因为这一丝的坚韧,让咱们胡大爷还保持着正常的思维,没有失声大叫,发狂发癫起来。 “她...你...”闻听马正阳师徒的对话,胡不归瞪大了眼睛,一手指着玲珑,扭头看向了马正阳。 虽然,胡不归的话,因为他自个惊讶没有说全,但马正阳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位马天师看了看胡不归的面色,只见咱们胡大爷此时面色潮红,呼吸粗重,已经恢复了先前的状态,而且,在马正阳的眼里看来,此刻胡不归身上的阳气,也要比之先前壮大了几分,心知胡不归的心境也稳固了许多,眼见就要过了那道门栏,达到人相的境界。 “此子天赋果然惊人!”马正阳心中微微惊讶,暗叹于胡不归修道一途上的天赋,但,马正阳猛然想到胡不归先前提到自个的身世,还有那块天师令牌,心中又释然了:“如若真是他的转世,这般速度,也不算的什么,只是,这脾性还是不见得有多少长进啊。” “哎呀,师傅,师傅,这小子不会是被我给打傻了吧?”玲珑见胡不归吱吱呜呜的说不全话,心中有些担心,抬起白嫩的小手,搭在了胡不归的额头上,小脸上满是紧张的神情:“咦,没有发烧啊。到底是怎么了呢?” “我是被你给吓得!”玲珑的小手,温润柔软,让胡不归猛然惊醒了过来,咱们胡大爷这会儿也恢复了先前的模样,不再惊讶于这古怪的师徒二人。 道家修炼,也讲究个天时地利与人和,虽说,学道之人除魔卫道,那是天经地义的,但,这妖鬼之中也有许多本性不恶的,会因为机缘巧合修炼人身,从而参悟大道。对于这样的妖鬼,大多数的修炼之人,虽然不会直接打杀,但都还秉持着不管不问的态度。 毕竟人妖有别,人鬼有别嘛!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门派之见,世人口舌的缘故。 真个如马正阳这样收了白狐玲珑做徒弟的,胡不归还是头一次见到,头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毕竟还只是少数中的少数。 这也是胡不归先前惊讶的原因之一。 听到玲珑的话,胡不归心中那是哭笑不得,心说:小姑奶奶,打人和发烧是两回事啊!也不知道这位道行高深的马爷,平日里是怎么教的自个徒弟,这些平常人知道的常识,怎么都稀里糊涂的。 “哎呀,我有那么可怕吗?”听到胡不归说自个可怕,咱们玲珑大小姐那是勃然大怒,银牙一咬,就呲牙咧嘴的做出了一副凶恶的模样,扑向了胡不归。 此刻,胡不归恢复了先前的心态,脑袋也恢复了清明,慧眼早就关闭了,此时咱们玲珑大小姐,在胡大爷的眼里,那只不过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而已,小胳膊小腿的,身高还没有胡不归的胸口高,玲珑做的模样再凶恶,也不过是个小女孩生气,可爱的模样罢了。 咱们胡大爷自以为自个是个大男人,该有点气度,怎么可能和一个小女孩计较呢,因此,咱们胡大爷身子一转,就想躲过了玲珑这一扑。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玲珑个性还比较急,这一扑之下,脚跟不稳,“哎呀”一声,一个趔趄就要摔倒在地。 先前,咱们曾经说过,胡不归跟着师傅骆千山,跟着师兄卫中州,那是实打实的学过几年真功夫的,身手比之常人要敏捷,迅速了不少。虽说,玲珑比较刁蛮,但,眼见着玲珑就要摔倒,咱们胡大爷却不能坐视不理,只一伸手就捉住了玲珑的背衣,另一只手抱住了她的小腰,将玲珑提了起来,扶正站好。 这事儿发生的比较突然,胡不归也没有过多的猜想,在他自个的想法里,只是害怕玲珑摔倒受伤罢了。 但,让咱们胡大爷更没想到的是,玲珑被胡不归抱在怀里,站稳之后,“咯咯”的笑了起来,眼睛都笑成了一弯月牙儿:“你上当了!” 只见,玲珑猛然一个回身,细嫩的小手之中却还拿着一张黄色的符纸,接着迅捷无比的贴在了胡不归胸口的位置上。 不得不说,玲珑的演技非常高深,也很真实! 胡不归只觉得自个身子一颤,便保持着先前的姿势,再也不能活动了。 到了这会儿,咱们胡大爷才知道上当了,斜眼一看,那符纸之上写了几个字“六甲定神符咒”。 这符胡不归是见过的,那时候还是师傅骆千山所画的。 记得那一次,是因为自个和师兄卫中州两人前去张家集偷鸡摸狗,被人找到了家门,好一番纠缠。师傅骆千山又是赔礼,又是道歉,这才将事儿摆平。等到那人走了之后,师傅骆千山,便让胡不归和师兄卫中州两人扎起了马步,而且在两人身上一人贴了一张‘六甲定神符咒’。 这‘六甲定神符咒’对于身体并没有伤害,但却限制人的活动,当然,这个限制是指的手脚身体,其他诸如眼睛思想还是和常人一样,有点类似于传说中的定身术。只是定身术不需要借助媒介,而这‘六甲定神符咒’却需要有高深的道行,至少要比被施术者要高上那么一个境界才成,最后,就是符咒的画写和材料等等其他因素了。 那一次,胡不归和师兄卫中州整整扎了一个多小时的马步,还未等到‘六甲定神符咒’失效之时,胡不归和师兄两人就已经趟在了地上。 因此,对于这‘六甲定神符咒’,胡不归那是痛恨非常,也是记忆犹新。 再次感受到这滋味,却是被一个看似柔弱,可爱无比的小丫头给耍了,胡不归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咸,啥味道都有。 “嘿嘿,小子,这符咒你知道吧?六甲定神符咒哦,可以定你两个小时不能动弹哦。”玲珑弯着眼睛,笑的非常灿烂,垫着脚,小手揪着胡不归的耳朵,呲牙咧嘴的教训道:“让你说我可怕!” 胡不归从来没有想过,自个还有今天这般下场,咱们胡大爷整整被玲珑教训了半个多小时,自从被玲珑用‘六甲定神符咒’给捉住之后,他就饱受摧残。 先是被玲珑扑到身上,揪着耳朵头发,狠狠的折磨了一番,而后,自个的头发也成了玲珑发泄的目标,好端端的一头顺发,被玲珑揪成了乱草般的鸟窝。这还不算,到了最后,玲珑似乎还没生完气,也不知道这位小姑奶奶从哪里找来了笔墨,在咱们胡大爷的脸上作起了画,直到咱们胡大爷的脸上,再也画不开了,这位小姑奶奶才拍拍手作罢。 期间,胡不归也曾用眼神,求救于马正阳,但,这位马天师马大爷,只是扭过了头,装出一副在掐算,思考什么的表情,根本就不曾理会胡不归。 孔子他老人家曾经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此时在咱们胡不归胡大爷眼里那是深有体会,如若可以,他必定四脚朝天的赞同。 当然,在咱们胡大爷的心里,女人肯定是指的玲珑,这位姑奶奶刁蛮的可以,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招惹这位小姑奶奶了,道法高深不说,那离奇诡异的手段更是惊人,但,至于那个老不要脸的马正阳,在胡不归的心里,他已经与孔子说的小人画上了等号。 第三十九章 毁约定,羊先生出关 当然,胡不归的这番心思,他自个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那是万万不敢表露出来的。 马正阳师徒二人,个个本事不凡,凭了胡不归此时的手段,要想跟他们斗,那肯定不是敌手。 因此,这份算计,咱们胡大爷算是记在了心里。 以前的时候,师傅骆千山曾经‘虐待’自个,胡不归就隔三差五的,往师傅骆千山的****里撒些胡椒面,辣椒粉什么的,这方法那是屡试不爽,每次都是整的师傅骆千山‘哇哇’大叫,痛苦不堪。 虽说,每次事后,胡不归都要被胖揍一顿,但,看到师傅骆千山在那不停抓挠,坐立不安的模样,那种报仇的快感,还是让咱们胡大爷十分的解气。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家伙,你就等着好好享受那番滋味吧!”胡不归看着马正阳在那装模作样的掐算,心里就来气,暗暗下了决心发狠:怎么的,也要让这老家伙知道一下小爷的厉害! 此时,咱们马正阳马天师正在‘聚精会神’的测算,忽然他就觉得背后微微发凉,耳朵根发热,他心有所感,抬头朝着胡不归看去,只见,咱们胡大爷此时呆呆的站在那里,双手还保持着先前的姿势,满头糟乱的头发,就像鸟窝一样,而那原本的模样,早已经看不出来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黑漆漆的墨汁,隔着老远,马正阳就闻到了那股子墨水的臭味。 可想而知,咱们胡大爷的模样有多么的凄惨。 “小子,你惹了我家丫头,你就该有被整的觉悟。”马正阳看着胡不归那副惨不忍睹的模样,也在心里打了个寒颤,心道:“小子,不是老头子我不帮你,你也看到,老头子我是无能为力啊!” 这边马正阳与胡不归两人,正在用眼神交流,那边,咱们玲珑大小姐已经折磨了胡不归大半个小时,到了这会儿,似乎仇也报了,气也顺了,她这才蹦蹦跳跳的回到了马正阳的身边,气呼呼的说道:“师傅,这姓胡的小子脾气还真倔强,不叫我师姑,竟然还说我可怕,你说气不气人!” “气人,当然气人。”马正阳见自个徒弟问话,赶紧作出了一副大义凌然的模样,朝着胡不归愤恨的说道:“姓胡的小子,你敢欺负我家丫头,皮痒了是不是?” 说到这里,马正阳朝着胡不归挤了下眼睛,又转头看向玲珑,腆着脸,立马换了一副口吻,笑着说道:“丫头,要不要师傅帮你出口气?教训一下这小子?” “哼,不用了,我已经教训过他了。”玲珑气哼哼的摆了摆小手,瞪大了眼睛,说道:“别以为刚才你和那小子说的话我没听到,我还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吗!这事,我不同意!” “额,好好,不同意就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以后再说。”马正阳惭惭的笑了笑,接着转头,朝着胡不归的脑袋就敲了一下,顺手将胡不归身上那道‘六甲定神符咒’摘了下来,教训道:“小子,这次算你运气,下次要是再惹我家丫头生气,我老头子可不答应,记住了吗?” 胡不归口不能言,头不能动,只是眼睛里透出了那股子渴望的神色,算是答应了下来。 待到那‘六甲定神符咒’一去,胡不归的身子又恢复了自由,只是,由于先前的时候,站的太久,身子胳膊已经僵硬无比,这猛然间能动了,身子胳膊有些不受自个控制,差一点就摔倒在了地上,好在咱们胡大爷这会儿正在气头上,生着闷气的同时,敢怒不敢言,因此,他将这股子劲儿,都发在了自个的身上,强撑着自个没有摔倒。 马正阳帮胡不归解了围之后,便又转身坐在了先前的座椅上,优哉游哉的喝起了茶水,不再去理会胡不归。 而,玲珑大小姐则气哼哼的坐在师傅马正阳的对面,扭着头,也不知道为啥还在发着小脾气。 原本吵闹的堂屋里,忽然之间就安静了下来,场面也有些诡异的沉闷。 胡不归此刻身心疲惫,暗地里骂娘,心说:这叫什么事啊?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小爷我是惹到谁了? 先前的时候,马正阳正在给胡不归讲古,后来玲珑查探回来之后,讲了自个的见闻,一切都还在顺利的发展,但,到了后来,却不知道为何玲珑发起了脾气。 咱们胡大爷回忆了一下先前的事儿,又想了想自个和马正阳师徒两人的对话,却怎么也没能找到原因。 想不明白,就不要去想,这就是咱们胡大爷的个性。 胡不归也知道,即使自个开口去问,依了马正阳和玲珑的脾气,那肯定不会告诉自个的,搞不好还要触了霉头,到时候自个还要遭殃。索性,胡不归闭口不提,活动了下手脚,等到活动的差不多之后,他便出了门去,找到了水盆,打上水之后,便认真的清理起玲珑在自个脸上所画的‘杰作’来。 话说,还未等胡不归清理干净,却听堂屋里的马正阳与玲珑却开口说起了话。 只听马正阳开口问道:“丫头,你再将这次前去张家集所看到的那人的外貌,以及里面的情况,说上一遍!” “嗯,”玲珑答应着,似乎是在回忆着自个的所见:“那个人看起来能有三十多岁,斯斯文文,身穿一身正装,好像教书先生的模样,他一直站在尸群的中间,样貌我看的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记得他在指挥那些行尸的时候,一直是抬着右手的,左手一直垂着,那些行尸似乎都受他的控制。后来,他似乎发现了我,不过,幸好他只是派了几个行尸来对付我,我这才侥幸逃了出来。” 斯斯文文的人?三十多岁? 听了玲珑的话,胡不归忽然想到了一个人,那日,胡不归与师兄卫中州被人押着游街,在人群之中,胡不归就曾经看到过这么一个人,戴着金丝眼镜,一副学者的派头,初见之时,胡不归还不曾在意,此时想来,在那人群激愤的时候,那人却一直淡定自如,没有丝毫的愤怒之色,偶尔喊上几句口号,那也是在关键的时刻,推波助澜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 只是,那会儿胡不归自身都还难保,这些小小的细节,都被他模糊的带过了。 想到这里,胡不归暮然惊醒,马正阳给自个讲古的时候,就曾经提到过这个畜生修仙成精,而变成的人。 难道,这个人就是马正阳口中所说的那个羊先生?! 这事儿,可大大的不妙了,几十年前,这羊精就已经有了地仙境界的实力,和马正阳平分秋色,不相上下,到了现在,几十年过去了,这羊精依然活着,那修为自然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再加上那张家集的上千号人口,此刻都成了行尸,这要救回师兄,可真是千难万难了。 此时,胡不归的心猛然沉了下去。 “果然是他!”马正阳听到玲珑的叙述也是很惊讶,同时也很愤怒,虽说,他不怕那羊精,但,张家集的行尸太多,即使,到了他这般境界也需小心应对才行,两相相加,这胜算就不足三成,马正阳心急之下,破口大骂:“这个羊精不好好修炼,竟然不顾当年的约定,再次出关,为祸人间,看来,这一次他也步入了地仙之境,如今这是有备而来啊,不除掉我这‘眼中钉,肉中刺’,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了!” 第四十章 道无情,作恶窃天机 “师傅。” 玲珑听马正阳如此一说,心中有些不平,挥舞着自个的小拳头,愤愤的说道:“料想,那羊精这才不过是步入地仙之境而已,能厉害到哪里去?再厉害,也是打不过师傅你的吧?” “呵呵,那羊精自然不是为师的对手。”马正阳听自个徒弟夸赞询问,当下哈哈大笑一声,豪迈之气尽显。 俗话说的好‘好话记心间,坏话忘两眼。’ 好听的话,没有人不喜欢听。 马正阳虽说已经算得上是得道高人了,但,终究还不能做到无情无欲的天人境界,否则的话,他也不会长期驻留张家集这么多年,关注那‘九幽囚魂大阵’的动向了。 “那咱们还在等什么?”玲珑小脸一仰,露出了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模样,兴奋的接道:“我去引开那些行尸,师傅你去捉住那羊精,这事儿不就完结了吗?” 说到这里,玲珑顿了顿,又咬牙切齿的说道:“不过,师傅,你捉住那羊精之后,可千万别给一刀杀了啊,你交给我,我要让他知道得罪我玲珑的下场!” 马正阳看着自个徒弟在那自说自话,心知自个徒弟可能在那羊精那里受了不小的气,当下,他微微摇了摇头,说道:“这事儿,哪里有那么简单了!” 且不说,自个能不能活捉到那羊精不提,单单,这干预天机一条,他自个就不一定能够抗的下来。 修道之人,窃取天地之机为自个所用。到了一定的境界,就会引动天地之间生气的流向,从而引发天地大劫。是以,许多的修道之人,在自个修炼的同时,也会做一些反哺天地,诸如:救死扶伤,解危避难,除魔卫道的事情。 因此,这才有了‘替天行道’之说。 但,这‘替天行道’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有些事情那是早已注定的,如若冒然介入,必定会引火烧身,一个搞不好,就会落得个魂飞魄散,身死道消的下场。 就拿张家集的这块小地方来说,今日之事,那是祸根早种,直到今日天机隐现,大祸将至,才显现出了其中的端倪。 而且,这事儿牵连甚广,不仅有千年前的古人设置大阵参与其中,还与道魔两家有些瓜葛,最主要的是,这事儿还牵涉到了许许多多无辜的生命! 马正阳先前已经测算过了,那张家集的众人虽说被人生生抽离了魂魄,但,好在生机还在,还有挽回的余地。 如果马正阳仗着自个道法高深,不顾万千性命的死活,冒然牵涉其中,杀了那羊精。虽说,能解得了一时之急,但,就怕那羊精还有什么后手,张家集众人的性命,那可就不保了。 真到了那会儿,这上千条性命之死的因果罪孽,可就要落在了他马正阳的身上。 天劫,他马正阳不怕。 死,他马正阳也不怕。 但,这天劫因果可不是‘谁人做事,谁人当。’这么的简单。 古语说的好‘一人作恶,后人遭殃。’ 这事儿,虽说和作恶不是一回事儿,是除魔卫道的好事,但,却是同一个道理。 天劫规则可不认你是作恶,还是好意,不论你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害了这许多的无辜生命,那都是要受到牵连的。 这便是天道无情的由来! 马正阳活了百余岁,什么大风大浪他没经历过,什么事情他看不开。到了他这个年纪,马正阳唯一放不下的,便是他自个的徒弟传人! 早些年里,正邪大战之后,道门便由此衰弱,许多的道门中人在那一战之中丢掉了性命,门人锐减。时至今日,天下大乱又现,世俗的眼光,府部的打压,让道门众人举步维艰,就连生存都成了困难。 许多的道门中人都隐姓埋名,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诸如胡不归的师傅骆千山,还有他马正阳这样的人,境遇还算好的。 倘若,这一次天劫降临,再牵连到了自个的后人,那么,道家一脉,可就要就此断绝了。 “天机已定,我道家一脉,难道真个不容于天地吗?”马正阳暗叹一声,转头看了看自个的徒弟,又转头向了站在门外的胡不归,忧心忡忡的喊了一声:“小子,你且进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师傅,这小子本事不成,到时候咱们还要照顾他,我看就不要带着他了吧?”玲珑不知道自个师傅的心思,还道师傅马正阳要带着胡不归前去降服那羊精,当下,就笑嘻嘻的表达了不想照看胡不归的想法。 “你......”胡不归三番五次被玲珑戏弄,本来心里就有些不满,但,自个本事不成,斗不过人家,那是没办法的事情,但,就在刚才,胡不归也听到了马正阳与玲珑两人的谈话,当下有些羞恼的反驳道:“我,我打不过那羊精,但,那些行,行尸,我还是能对付的了的。” “我,我打不过,那些行,行尸...”玲珑学着胡不归的语气,有模有样的将他的话重复了一遍,讥讽道:“哼,对付个行尸,都那么没底气,别到时候,哭着喊着‘师姑救命啊,师姑救命啊’就谢天谢地了。” “你...”胡不归嘴笨,说不过玲珑,被玲珑气的满脸通红,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到了最后,咱们胡大爷也想开了,小声嘀咕道:“好男不跟女斗,更何况是个小丫头片子...” “你说谁是小丫头片子?谁是小丫头了?你看我哪里小了?你说啊...”胡不归虽然说的小声,但还是被玲珑大小姐给听到了。 当下,咱们玲珑大小姐就如被踩到尾巴的小猫一样,立马跳脚站了起来,挺了挺胸,呲牙咧嘴的看着胡不归,问道:“我哪里小了?我哪里小了?” 胡不归偷眼一瞄,看了一眼玲珑,此时的玲珑也就十一二岁的模样,身材还没有发育,因此,胸前平平,如个搓衣板一样,先前的时候,咱们胡不归胡大爷那是富家子弟,而且,这货从小就不曾学好,那偷看大姑娘洗澡,是常有的事儿,什么样的身材他没见过。 玲珑这平板的身材,咱们胡大爷更是见的多了,当下,咱们胡大爷口花花的毛病,就脱口而出了:“一点都没发育,还敢说自个大...” “你,你下流...”玲珑顺着胡不归的眼光一看,发现咱们胡大爷正在偷瞄着自个的胸前,随即反应了过来,当下,咱们玲珑大小姐银牙一咬,便扑向了胡不归。 第四十一章 阳人散,胡不归认怂 俗话说的好,‘吃一堑,长一智’。 先前的时候,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曾经在玲珑的手上,吃了不小的亏,当然,这也亏的是玲珑只是捉弄他而已,如若,真个是遇到那些个妖魔鬼怪,生死相见的时候,就不是捉弄的事情了,小命儿恐怕都要不保。 因此,咱们胡大爷此时多长了个心眼,他一看玲珑小手儿一抬,张牙舞爪的朝着自个扑来,就知道这位小姑奶奶要发火了,当下身子一转,就躲在了马正阳的座椅之后。 “这老家伙,先前弃了咱不顾,这会儿拿他来做挡箭牌,再合适不过了。”胡不归躲在马正阳的身后,低了脑袋,心中恶意猜想着:“即使,玲珑那丫头有什么手段,也是先由得马正阳这老家伙来顶着,让他吃些苦头,那也算是给咱报了仇。” 胡不归这番心思,他自个以为天衣无缝,但,看在马正阳师徒二人的眼里,那和‘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当下,玲珑双眼一转,笑出声来:“胡不归,男子汉大丈夫,躲在别人身后算什么本事?有种的你就出来。” 玲珑的泼辣,胡不归那是深有体会的,即使,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没有受伤,阳气旺盛之时,也不见得是这位小姑奶奶的对手,此时,再听这位小姑奶奶言语讥讽,咱们胡不归胡大爷立即就把自个的脑袋摇的如拨浪鼓一般,回声道:“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 “胡不归,你真不出来?”玲珑听得胡不归答应的干脆,当下银牙一咬,灵符一道捏在了手中,继而,偷偷的在心中默念了几句咒语,只听那道灵符‘噗’的一声,便突兀的自燃了起来,玲珑诡异一笑,随手将那燃烧的符纸往空中一仍,那燃烧的符咒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径自绕过端坐的马正阳,飞向了胡不归。 原本的,马正阳端坐在椅子上喝茶,胡不归的话他也是听的真切,心知胡不归这小子说什么不好,偏偏要去招惹玲珑。 胡不归的本事马正阳是知道的,理论上的知识不少,但要说到应变的能力,那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而玲珑本体是灵狐转化,本身的灵力强大无比,再者两人的境界就不在一个平面上,这吃亏被虐待,那是理所当然的。 说到底,玲珑教训下胡不归,打闹一番,马正阳是乐意看到的,但,玲珑这丫头下手没个轻重,眼下大敌当前,如若真个伤了胡不归,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玲珑啊,你就饶过了这小子吧。”眼见的玲珑打出的那道灵符就要烧到了胡不归的屁股,马正阳端坐椅子上,开口劝说道。 “哼,让我饶了他也行。”玲珑银牙一咬,恶狠狠的说道:“让他给我道歉!” “哎,这又是何必呢!”马正阳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即转头教训胡不归:“你小子竟瞎胡闹,还不给你师姑道歉!” “哎呀!” 先前,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躲藏在马正阳的身后,眼见那灵符袭来,当下一声怪叫,一个蹦高便从椅子之后跳了起来,他有心躲闪,但那灵符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紧紧的跟着自个,他躲到哪儿,那灵符燃烧的火焰就跟到哪儿。 感受到那灵符中蕴含的强大灵力,还有那炙热的温度,胡不归知道玲珑的这道灵符不是自个能抵挡的,当下他自个在心里暗道一声:苦也! 此时有心开口,但他一面要躲闪逃避那灵符的袭击,还要一面运起灵力抵挡,哪里还有工夫说话,没办法,胡不归有心讨饶,也只能先躲了这灵符再说。 眼见着胡不归被玲珑逼的上跳下窜,满屋子的乱跑,马正阳心想,这要是让这两位小祖宗闹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当下,马正阳泯了一口茶,咳嗽了一声,他刚要拿出自个为人师尊的威严,平息了这场‘战争’,就见玲珑捂着自个的肚子,‘咯咯’的笑了起来。 “胡不归,你服气了吗?”玲珑想是见胡不归的狼狈模样,心中的恶气也出了不少,当下小手一扬,那燃烧的灵符就犹如臂使般的停在了胡不归身前半米左右的地方。 胡不归呼呼的喘着粗气,看那灵符已然不再追着自个,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油然而生,暗道一声:侥幸! 玲珑打出的这道灵符,胡不归也会用,这道符咒名唤‘三清驱邪真符’,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小术,一般是用来驱除游魂野鬼用的,一些个江湖术士也都会用,可以说是‘大路货’,而且,由于这‘三清驱邪真符’维持的时间比较短一些,一般也就一分钟左右的时间,没有太大的杀伤力,用来吓唬那些个游魂野鬼还行,倘若是常人身体强壮一些,阳气充足一些,这符咒不会近身,便已经熄灭消散了。 因此,这‘三清驱邪真符’又被道门众人称之为‘阳人散’。 但,不知道玲珑用了何种的手段,让这‘三清驱邪真符’的威力扩大了许多倍,还让时间上延长了不少,就在刚才,胡不归运起自个的本事,来抵挡这‘三清驱邪真符’,让咱们胡大爷没想的是,这符咒不仅没有熄灭消散,而且还有猛烈的趋势,到了这会儿,咱们胡大爷才知道玲珑这丫头不只是刁蛮,手段也是高明的不得了。 “嗯,那个,那个,师,师姑,对不起,咱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得头,胡不归看着立在自个身前的那团火焰心里发憷,当下非常干脆的认错,从今儿起认了玲珑这个师姑。 “那个,这个,师,师姑,咱知道错了...”玲珑学着胡不归的模样重复了一遍他说的话,笑的花枝乱颤,说道:“小子,你真的知道错了?那你再叫声师姑来听听?” “师姑,咱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您大人大量,饶过了咱这一次吧。”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胡不归原本就是无赖的性格,这会儿已经认错,脸皮上的事儿,早就被咱们胡大爷扔到了脑后,所以,这声师姑叫起来也比先前那句顺溜的多了。 “哼,没劲!”眼见的胡不归认怂,没有了先前的那副倔强的劲头,俗话说的好‘猫戏老鼠,不过三遍’,玲珑当下兴趣索然,一挥小手,那‘三清驱邪真符’便‘噗’的一声熄灭,消失不见了。 胡不归眼见那火团消失不见,当下如蒙大赦一般,想要开口拍上几句马屁,但,玲珑却瞪了他一眼,吓的咱们胡大爷赶紧的低下了脑袋。玲珑大小姐玩的尽兴,看胡不归这副模样,也就不再纠缠于他,哼着歌儿,蹦蹦跳跳的出了堂屋,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喂,老头儿,你也太不仗义了,看到咱被你徒弟欺负,你也不管管。”胡不归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 “啊,这个事情啊,哈哈。”被胡不归喊了老头儿,马正阳也不生气,这位纵横江湖数十年的大天师打着哈哈,掩饰着自个的尴尬,如做贼般的看了看门外,这才小声的说道:“小子,你也看到了,老头子就这么一个宝贝徒弟,他要闹腾起来,我这做师傅的也是管不得的。” “为人师尊,犹如父母,你这老头儿管教徒弟无方,怎地能让她如此胡闹呢?”胡不归见马正阳如此表情,如此说法,心下有些不解。来了这几日的时间,胡不归知道这家里只有马正阳和徒弟玲珑两人,即使他马正阳生性散漫懒惰,不愿意做那些零散的事情,诸如洗衣做饭的琐碎,要仰仗徒弟玲珑,但,不论怎么说,胡不归却总觉得马正阳如此娇宠玲珑,其中必定还有更深的原因。 “哎,这事儿说来就话长了。” 马正阳知道胡不归是什么意思,当下泯了一口茶,似乎陷入了回忆一般,过了片刻,这才正色,很严肃的看着胡不归说道:“这事儿说来,还与你有关!” 第四十二章 犯门规,风烛换旧人 “怎会与咱有关?”胡不归挠头不解。心道:这老头儿,不会是又要耍无赖,这事儿也要怪在了咱家的头上吧! “嘿嘿。”马正阳笑了一声,斜眼看了胡不归一眼,问道:“先前,你小子曾经说起过,你们胡家祖上作恶多端,到了你父亲这一代先后娶亲,却并无子嗣,直到有一日院里的老槐树被你父亲砍破了表皮,流出了污血,这才发现了其中的端倪,然后,你父亲请了茅山道士前来镇压,那老道士为保你全家性命,施了秘法,最后甘愿献身入了那尸槐之口,对也不对?” 马正阳说的这个事儿,胡不归自然是记得。 当时,胡不归被马正阳师徒救起,之后昏睡了三日的时间,一醒来就受到了师徒二人的‘虐待’,后来玲珑被马正阳派去查看张家集的情况,无聊之下,马正阳就给胡不归讲起了古,期间马正阳拿出了天师令牌,吹嘘自个的过往经历,而恰巧的是胡不归也有那么一块,前文咱们说过,这天师令牌并不是哪个道门修炼的人都有的,马正阳自然不肯相信,于是,咱们胡不归胡大爷便讲起了自个家的事情,以此来证明自个的话是真的。 但,不管自家老爹给讲的那个故事是不是真的,这天师令牌胡不归确实曾经有过那么一块,只不过,后来因为没钱付账,胡不归给当掉了,此时并不在咱们胡大爷的手上。这个时候马老头儿忽然又提起了这个事,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嗯。”胡不归点头应着,不解的问道:“和这事儿又有啥关系?” “呵呵。”马正阳再次一笑,老脸都皱成了一团:“说你小子聪明吧,你有时候还真是笨的可以,说你小子笨吧,有时候还能想出一些歪歪点子。” 听着马正阳那不知道是夸奖,还是贬低的话,胡不归皱了皱眉头,没有答话,心道:这老头儿又在损咱了! 马正阳瞧着胡不归略带鄙夷的眼神,也不生气,自顾自的说道:“咱们先不去管你那故事是不是真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你们胡家请来的那老道士,肯定不是茅山派的,而是我正一教的!” 顿了顿,马正阳又补充道:“你说你先前也曾经有那么一块天师令牌,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天下道门,师出一家,只是,后来才有意见分歧,各自发展成了不同的门派。虽说,门派之间也会有交集交流,比如说,你学的是茅山道术,但其他门派的小术也会上那么一点,触类旁通,就是这个理儿,但,说到根本的东西,却是不能改变的。 说到这里,咱们就不能不提一下门规的问题了,道家各派都有自己的秘术,这类秘术是不可以外传的,这天师令牌是正一教掌教的象征,也是正一教独一无二的秘术,像这样的秘法,历代正一教门徒千千万万,可是,能会这样秘术的人,也不过是历代的掌教会使用而已。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道门各派对于门下弟子的管教都是极其严格的,为了管教门下弟子,各门各派都制定了不少的门派教规,触犯了门规,轻则责罚面壁,重则废其道行,逐出师门,因此,真正的道派门徒,轻易不会触犯门规。 而胡不归的祖上请来的那个老道士,道行高深不说,而且手中还持有正一教的掌门信物,对于这样身份的人来说,门规声誉,可能要比自个的性命看的都重要。 因此,马正阳的断言并没有错! 可让胡不归想不明白的是,既然这老道士本事如此厉害,加之辈分声望如此之高,为什么要冒充他人呢? 正待胡不归问出心中所想,就见马正阳摇手从座椅上站了起来,这老头儿一边踱步,一边背负了双手,自顾说道:“道门众家,派别纷多,但,在千年以前却是一家,后来因意见不合,随后衍生出了许多的分支,其中以茅山派,正一教,龙虎门,麻衣阁成就威望最为显著。” “在多年以前的那场正邪大战之中,这道家四门参战的人数最多,损失也最为惨重,而其中尤其是麻衣阁,他们这一派因为主修道术,门下弟子功夫平常,只是擅长于设置阵局,因此,那一次正邪大战中,麻衣阁的门人之中除了极个别的老弱病残,门下精英几乎在那一次大战中死亡殆尽,一些个秘术阵法也在那一次大战中失传了。” “现在已经很少能够听到麻衣阁弟子出世的消息了。”说到这里,马正阳却是停顿了下来,这位闯荡江湖几十年的大天师自嘲一笑,说道:“当然,正一教如今也只剩下了我与玲珑二人,弄到现在这副田地,我马正阳真是愧对祖师啊!” 听着马正阳在那长吁短叹,胡不归心下也是深有体会,虽然咱们胡大爷没有经历过那次大战,但,从老一辈的叙述中,还是能够体会到当时战况的惨烈,以及道门众家的盛况,再看现在道门的情况,真可谓是风烛残年一般。 有道是‘一代新人换旧人。’ 道家各派的旧人已经归去,然而新人却是寥寥无几。就拿胡不归知道的来说,茅山派除了师傅骆千山之外,就剩下了胡不归卫中州师兄弟四个,而且,其中的三师兄四师兄两人,到现在还生死未卜。反观正一教的情况,比之茅山派更加凄惨,派门中除了马正阳,就只剩下了一个白狐成精的弟子玲珑。 这传承断代的问题,依然摆在了众人的面前! “您老现在身体康健,还能活个百八十岁的,这事儿交给我们后辈就行了,到时候咱给你多找几个徒子徒孙的,您老有空了就指点一二就行。”胡不归有心劝劝马正阳,但,话到嘴边却是无从开口。你总不能说:您老宽心,你不是还有个徒弟玲珑吗? 如果,咱们胡大爷真个这么说了,估计马正阳会立马被气个半死,顺道还要把他胡不归也给掐死了。 “哼,你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再活个百八十岁的,那不成了王八了吗?”马正阳笑骂一句,虽说胡不归是在哄他开心,但,听了这话,老头儿心中也宽慰了不少。 “呵呵,哪能啊,咱看您老身体好,实话实说罢了。”胡不归呵呵一笑,抬头望向了马正阳,等着这老头儿说下文。 “哎,人老了,就喜欢絮叨。”似是觉得自个和一个毛头小子谈论传承有些不妥,马正阳摇了摇头,正色说道:“以后,你若再遇见那羊精,可要多加小心了。那一日我与那羊精大战一场,后来又被那墓里的老尸偷袭,伤了根本,修为再想要进上一步,那是万万不太可能了。” 说话间,马正阳扯开了上衣,露出了身体上的伤口。 第四十三章 叛师门,茅思甲自逐 胡不归抬眼望去,只见,这道伤口自马正阳的肋下三寸处出现,就像一条扭曲了的蜈蚣一样,皱皱巴巴的将马正阳的皮肤揉成了一团,一直延伸到了他的后背。 也就是说,此刻,胡不归所看到的这条犹如蜈蚣一样的伤口,其实是从后背贯穿而造成的,由此可想而知,马正阳当时受到了多大的伤害。 众所周知,肋部以内定然是脏器的所在,脏器为人生存的根本,如若损伤了脏器,那人必定不会康健。 《茅山图志》有云:脏器,人身五经也。健则人体康泰,损则疾病劳损! 胡不归虽然不通医道,但却也知道这人身五经指的是心肝脾肺肾,如若这人体的五大脏器有个损伤,一个不好,就有可能要命不久矣,再看马正阳的那道伤口,五经损伤那是没跑的,他能活到现在已然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而,无论是道家修炼,还是外家修炼,这人体是最为根本的东西,因此,这才有了马正阳上面‘道行不会再有精进’的一番话。 胡不归看着马正阳身上的那道伤口,久久不语。 虽说,咱们胡不归胡大爷也曾想到过当日的惨烈战况,但是,身为当代最为厉害的几大天师之一,马正阳已然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害,那换做了是其他人,能不能侥幸活下来,那还在两可之间。 “呵呵。怎么?小子,这就给吓到了?”马正阳笑了笑,似乎对于自个的伤,并没有太多的话想说,随手整理好了衣襟,看向了胡不归。 “没,没有,咱就是觉得您老这道伤口太过骇人了而已。”胡不归摇了摇头,追问道:“后来呢?后来是怎么个情况?” “后来啊。”马正阳双眼一翻,似乎是在回忆一般。 话说,马正阳被老尸偷袭重伤之后,就倒在了地上,他看到那羊先生已经要对自个出手了,眼看着他那只角就要撞到了自个的身上。原本的,马正阳已经要闭目等死,做好了要去见祖师爷的准备了。 但,让马正阳没想到的是,那羊先生却突然摔倒在了地上,痛苦的打起了滚,而在马正阳身后的那只老尸也是凄厉的长啸一声,好似被人胖揍了一顿一样,转眼就消失在了树林里,然而,没过了一会的工夫,就被人像是拎小鸡一样的给拎了回来。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形式已经逆转。 直到这个时候,马正阳才知道,原来,那夜偷偷下山的人,并不是只有他自个一个人。 包括马正阳的师兄,上一代的正一教大弟子茅思甲,还有其他的众位师兄弟,都接连出现在了马正阳的面前。 事后,马正阳才从几位师兄弟的口中得知,原来,马正阳偷偷下山之后,其他的几位师兄弟因为得了掌教的命令,严谨门下弟子私自外出,因此,在夜里都有查房的工作要做,等他们几人查房查到马正阳的房间的时候,喊了半天的门,也不见马正阳应声,他们这才知道马正阳瞒着众人私自下山了。 茅思甲等人与马正阳相处的时日颇长,感情深厚,当下都是心急如焚。一来,如今世道纷乱,妖魔尽出,马正阳虽说本事了得,但,毕竟只是一个人,如若碰上那些个厉害的鬼物妖魔,成群结队的,一个不好,就要丢了小命。况且,正一掌教门规严厉非常,私自下山,那是犯了重规,一顿责罚面壁那是没有跑的。 当下,众人商议之后,决定瞒着掌教,先下山找到马正阳再说。 可让茅思甲等人没想到的是,马正阳下山之后,就遇到了盗墓四人组李墓生等人,跟着李墓生东拐西蹿的,竟往小路上跑了。正一教山下道路众多,茅思甲等人,人手又不是很多,因此,找起来有些麻烦,费了许多的时间,等到那李墓生等人炸了墓道,茅思甲等人这才听到了声响,寻着声响这才找了过来。 按照茅思甲等人的话来说,那就是,他们来的时候,就已经看到马正阳被那老尸偷袭,躺在了地上,他们只赶得及收尾。 救马正阳的,却是另有其人! 因为马正阳受伤颇重,因此,茅思甲等人也不敢耽搁,简单包扎之后,就带着断了一臂的李墓生和马正阳两人,匆匆赶回了正一教的门庭。 可等到众人回到正一门庭的时候,众人着眼之处,到处都是残肢断体,鲜血染红了整个的大殿,掌教师尊也满身是血的倒在了地上,生死不知。 到了这个时候,马正阳才惊觉,那羊先生不过是个诱饵,而他马正阳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棋子而已,同时也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诱因,也是一个罪人。 这招‘声东击西’的策略,鬼怪妖物一众,先前的时候已经用过一次,然而这一次,他们却还是依然用的老套路,只是,在方法上有所改变,但,正一教的众人还是上了当。这不能不说是正道之人的失策,也不能不说是邪派一众的成功。 此次,邪派一众袭击正一门庭,除却掌教一人生死不明之外,生还下来的,就只剩下了前去寻找马正阳的茅思甲等人了。 所谓‘人死不能复生。” 茅思甲等一干师兄弟,强忍着心中的悲痛,埋葬了死去的正一门人,事后,大家伙儿都聚集在正一大殿之内商议,也正是这个时候,大师兄茅思甲却忽然开口说道:要辞去大弟子一职,自逐出正一门庭! 众人大惊,当下,有劝解的,有恳求挽留的,甚至,有些个心理不过关的,当场哭出了声音。 大殿之上,一时之间乱成了一团。 眼见众人如此模样,茅思甲当即大喝一声,打断了哭哭啼啼的众人,正色说道:“正一教,传承千年,到了如今,教廷中人所剩无几,而我茅思甲,身为弟子,却不能带领众人守护教廷,屡次上了鬼物邪派的当,致使许多的门人弟子殒命,愧对列位祖师,因此,今日我茅思甲自逐出正一教,也算是对得起恩师掌门的栽培了,还请众位师兄弟不要阻拦才是。” 说到这里,茅思甲解下了道袍,佩剑,符箓等等器物,长跪于祖师像前。 茅思甲的想法,在场的众人都很明白,多年来相处的感情,让众人心中都有些不舍,但,无奈茅思甲心意已决,任凭众人怎么劝说,他都不肯悔改,众人这才不再劝问。 直到第二日的时候,有正一教的门下弟子打扫祖师恭像的时候,才发现茅思甲整整在祖师恭像前跪了整整一夜,只这一夜的时间,茅思甲已经发须皆白,宛如一个垂暮的老人一般。 见那位打扫恭像的弟子前来,茅思甲按地起身,朝那人点点头,转身就出了大殿,朝着山下走去了。 有人说,茅思甲是因为自责,才离开正一教的。 也有人说,茅思甲其实就是正一教的内鬼,那日夜晚之事,其实是他早就背叛了正一教,和邪派勾结在了一起,要不然,他不会瞒着掌教,带领了门下弟子前去寻找马正阳,这才给了邪派有机可趁,攻打了正一门庭。如若这不是巧合的话,茅思甲也不会跪在祖师恭像前忏悔了。 众说纷纭,反正说什么的都有。 但,自打那以后,茅思甲这人就失去了踪迹,正一教的众位师兄弟,从此之后,再也没听说过关于大师兄茅思甲的消息了。 第四十四章 提霉运,卜算报天理 话说,茅思甲长跪正一大殿的那会儿,马正阳正深受重伤,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因此,茅思甲的离去,以及大殿上发生的这些个事儿,马正阳本人并不知晓。 直到此后的第七日,马正阳才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原本的,马正阳私自偷偷下山,而且惹出了如此众多的祸事,正一山门损失了这许多的精英弟子,这份罪责是怎样也开脱不了的,马正阳挣扎着自个前去掌教师尊李万里那领责罚,但,出乎意料的是,师傅李万里并没有责罚他,还对他好言相劝。 到了这会儿,马正阳才从门下众人的口中,得知了关于师兄茅思甲的事情。 对于自个这位大师兄,马正阳心中一直存有敬畏,这个敬畏并不是说单纯的害怕,而是从心里实打实的敬佩,尊敬。 虽说,马正阳自小流浪街头,是被师傅李万里所救,而后带进了正一教的山门,但,李万里身为一教之尊,正一教的大小事务他都要管,因此,这教授徒弟的事儿,自然无暇分身。茅思甲身为当代正一教的大弟子,这授业的事儿,自然也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可以这么说,马正阳自身大半以上的功夫道术,都是茅思甲所教授的。 有道是‘长兄为父。’ 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而,众人所说‘茅思甲背叛师门’一事,打死他马正阳,马正阳也是不会相信的。 但,要让马正阳拿出证据,证明茅思甲的清白,那日马正阳又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也不在现场,因此,这话儿怎么也不能和众人争辩了。马正阳只得暗暗记在了心里,想着有一日,能够了解事情的真相,以此来与众人说了,证明自个师兄的声誉。 然而,让马正阳没想到的是,他这一等就等了三十多年的时间,这事儿几乎成了他的一块心病。茅思甲自打离开正一教,就失去了踪影,再也没有在江湖之上露过面,直到胡不归的出现,说起自个手中也有那么一块的天师令牌,这才让马正阳再次想起了当日的事情。 再次提起往事,即使如马正阳这般修为高深,心境坚韧之辈,也是忍不住眼圈泛红,动容欲泣。 古语说的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胡不归偷眼望去,见马正阳沉默不语,似是触动了伤心之处,当下也是心有所感。同样是做人家师兄的人,同样是受人家恩惠的人,胡不归与马正阳两人,茅思甲与卫中州两人,这之间是何其惊人的相似。因此,马正阳此时的心情,胡不归非常的明白。 “马老,茅思甲前辈本领高强,人又不在江湖,肯定是没事的,有可能比咱们活的还要滋润,您老大可不必如此,他日说不定,您老还能和他见上一面呢。”胡不归出言相劝,说道:“咱师兄卫中州也是和茅思甲前辈一般,教授咱功夫道术,现如今也不知道是死是活,真个让人担心,哎!” “呵呵,老头子我还得让你个小辈来劝慰,真是让人笑话了。”马正阳呵呵一笑,伸手一弹眼角,说道:“见我师兄茅思甲很简单,但,要是你小子想见你师兄卫中州,那可要有点难度了。” “嗯?马老,此话怎讲?”胡不归听马正阳如此一说,当下站起了身子,焦急的问道:“难道咱师兄已经...” “呵呵,不急,你小子听咱把话说完。”马正阳笑了笑,挥手道:“适才我用‘卜命卦术’给你算了一卦,发现你小子是个‘五弊三缺’的命,而这‘五弊三缺’想必你也明白,你自身唯独占了‘孤’字,自打你出世之后,你身边的人,也或者是你周围的人,都受你命格的影响,因此,这些人基本都要遭受一些个磨难,命格硬朗的,可能只是受些小灾小难,但,命格偏弱的,可能要大灾大难了。” “您老是说,咱师兄是因为咱才遭受大难的?”胡不归颓然的坐回了椅子上,回想起自个出世的经历,老爹身死,师傅远走,唯一的师兄,此刻也因救自个而身死不知,:“马老,咱就是一个扫把星转世吗?” “嗯,严格上来说,你就是!”马正阳看着胡不归,点头说道:“民间有许多关于扫把星的传闻,说是克死父母,克死兄妹,克死邻里的,这些个传闻虽然离谱,但,还是有些依据的,比如说,你的命格比较硬,就会影响到周围的人,从而窃取了他们的生机,转嫁自个的霉运,因此,这日积月累的时日多了,他们就有可能发生种种的意外。我想,那卫中州本身的命格是很硬的,但遇到了你,却开始慢慢变弱了。” 说到这里,马正阳话头一顿,又说道:“不过,那卫中州毕竟是修道之人,这点小灾小难,还不足以要了他的性命。” “啊?马老,您没骗咱吧?咱师兄真的没事?”适才马正阳的一番话,让咱们胡大爷的心差点跳了出来,到了这会儿,这老头又说师兄卫中州没事,这个转折之大,确实不是常人能接受的。 “呵呵,小子,你也别高兴的太早了。”马正阳斜眼看了看胡不归,打击说道:“老头子我只是说,他性命无忧,但,卫中州那小子要受上一番苦难,那是没跑的了。” “嗯,人活着就好,人活着就好。”听得马正阳确认卫中州还活着,胡不归的心也落了地,这会儿再看马正阳,这老头儿怎么看怎么顺眼,追问道:“马老,咱师兄这会儿怎么样了?” “这个,老头子我也说不好。”马正阳双眼一翻,似乎是在推算:“卫中州这小子似乎是被什么阵给困住了,这个阵端的是厉害,竟然瞒过了天机,老头子我耗费心力,却也只是知道他还活着而已。” 《茅山图志》有云:卜者,预测也,算者,窃贼也,卜算之道,窃天机为己用,犯天之大忌,多损命,多伤身,慎用! 卜算之道,最重天机,先前咱们就曾经说起过,这天机其实就是运道,躲避灾祸,行事福泽。一般咱们见过的一些个算命的先生,也或者是阴阳先生之类的术士,这些人大多是穷困潦倒,而且,其中的绝大多数人还带有这样那样的疾病缠身,多不得志,被人鄙夷,这其实就是窃取天机的后果。 这些人只是懂得一些皮毛,用来糊口敛财,却不懂得反哺天地的道理,因此,在给人卜算的时候,却也将那些霉运带给了自身,可以说是‘因果循环,天理报应。’ 第四十五章 解真相,因果借尸魂 马正阳虽说是道家高人,但,这高人再高也不可能高过了天去,因此,马正阳在测算天机的时候,依然会受到天谴! 只不过,马正阳的手段了得,这天谴显现的时候,被他用特殊的手段给压制了下来。 可,正是因为这样,当像马正阳这样的术门高人,有朝一日,压制不住天谴,遭受天谴降临的时候,那天谴必定会异常猛烈,如若处理不当,也或者是一个不慎,就会落得个身死道消的局面。 胡不归听马正阳耗费心力测算,心下不免有些担心,想了想,这才开口劝道:“马老,知道咱师兄活着就好,您老暂且不要测算了。” “呵呵。”马正阳微微一笑,抬眼看向了胡不归,眼中满是赞许,笑道:“老头子我知道你在担心些什么,前面我说过,老头子我现在的修为已经到头了,即使那天谴不来,我老头子也不会活上多久了。” “是因为伤了五经吗?”胡不归心下怅然,他明知道马正阳这等高人对自个的身体机缘,定然十分的了解,可是,胡不归还是有些不甘心的问了一句:“就没有别的办法化解吗?” 马正阳摇头,却又点头。 胡不归有些不解,追问道:“马老,怎么...” “小子,你可知道咱们道家门徒,终其一生刻苦修炼,是为了什么?”马正阳抬手,泯了一口茶,但,那茶水却早已经凉了,瞧马正阳砸吧嘴的模样,喝在嘴里,也不知道是个啥味道。 “自然是替天行道!”胡不归瞧了马正阳手中的茶盏一眼,昂头正色说道:“道家门徒,修习术数,必以除暴安良为己任,必以替天行道为准则,必以...” “放屁!”胡不归说的这些个规则,是在入门之时,道家弟子必须知道与遵守的,然而,还未等胡不归说完,就被对面的马正阳爆了一声粗口,给打断了。 胡不归不明所以,挠了挠头,暗道一声:自个貌似没有说错吧?这老头儿,又发的哪门子疯? “马老,咱这...” “你说的并没有错!”还未等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说完,这位马天师又是大手一挥,打断了胡不归的话,站起了身,背负双手,踱步说道:“可你小子,有没有想过,和尚讲究的是与人为善,再入轮回,妖魔鬼物讲究的是自在逍遥,而咱们道家呢?讲究的是得道长生,追求的是天人之境,这天人之境,就是成仙得道,永生不灭!你小子再说说,咱们替天行道是为了什么?” 迎着马正阳灼灼的目光,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有些不敢正视,小心的猜测道:“说来说去,难道是为了自个?” “孺子可教也!”马正阳点了点头,解释道:“和尚与人为善,广结善缘,为的是借助信仰之力,善缘之力,对抗天劫,以达到法相之境,修成大和尚的金佛之身,超脱凡俗世界。而鬼物妖魔生来就有杀戮之心,因此,即使这些个鬼物妖魔,自出世之前就不曾干过什么坏事,未曾伤天害理,但,它们所面对的天劫之力,一样的恐怖无比,为了能够长远的存在下去,它们只能壮大自个的杀戮之心,等到这杀戮之心壮大到一定的境界之时,那天劫再降临,它们也不会再有畏惧了!” “咱们道家之人,行走红尘,替天行道,也和那些秃头类似,不论你在何时何地,除去了多少鬼物妖魔,也或者是曾经救助了多少的性命,当天劫降临的时候,你曾经救助的这些人,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都算在了因果里面,他们都会为你或多或少的,抵挡一部分的天劫,这便是因果之力!”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因此,秃头坐化转世,妖魔投胎轮回,咱们道家尸解成仙,都在这天道之下苟活,稍有不慎,便会前功尽弃。”马正阳说到这里,转头看向了胡不归,说道:“以后,你小子行走江湖,切忌,小命才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你力所能及的!” 马正阳说的这些话,不太难懂,但,胡不归听在耳朵里,却又不太明白,这茅盾的想法,让咱们胡不归胡大爷皱起了眉头。 是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但,为己又能怎样? 匆匆几十年过后,还不是成为一把黄土。 一样的天诛地灭么! 鬼物精怪,咱们胡不归胡大爷已经不止一次的见过了,但,这仙神一说,充其量也不过是梦里云烟,转瞬即过的黄粱罢了! 胡不归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个有些好笑,自个明明才是个二十岁的小伙子,怎地忽然悲风悯秋起来了呢? 是了,一定是自个跟着马老头聊天的时间有些长了,这才被这老头儿感染了。 “马老的教诲,小子铭记于心!”胡不归笑了笑,弯腰作揖,给马正阳鞠了一躬。 马正阳看胡不归那脸色,就知道这小子没往心里去,当下他也不点破,挥了挥手,说道:“小子,你也别不信,这世上真有些高人,能够转世重生,这些高人虽不是神仙,但,离那个境界也不太远了。” 胡不归点了点头,张嘴想说‘自个是相信的’,但,话到嘴边,他又觉得自个要是说了,那就显得自个太假了,于是,咱们胡大爷张着大嘴,如同嘴里被塞了个鸡蛋一样,愣在了那里。 “你小子不是想知道自个那块天师令的来历吗?”马正阳笑了笑,看向了面容滑稽的胡不归。 胡不归再次点头。 “我这也是猜测!”讲到正题的时候,这位马天师终于收起了嬉笑的模样,正色说道:“话说,那日我师兄茅思甲临走之时,将佩剑符箓等东西留在了正一大殿之内,但等他走了之后,我的几位师兄弟就将之收了起来,想着等到哪一天我师兄茅思甲要是回来了,就再还给他。可就在清点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他所持有的那枚天师令牌不见了。这天师令牌总共只有两枚,其中一枚是我正一掌教师尊李万里所持有的掌门信物。” 说到这里,马正阳再次将那掌门信物拿了出来,看着那天师令,对胡不归解释道:“这枚天师令,是我正一教的传承之物,一般来说,都是在当代掌教的手中保管,是掌门身份的象征,那日正一大殿被偷袭之后,我师尊李万里就受了不小的伤,没过多久便仙去了,因此,这天师令才传到了我的手中。” “那另一枚天师令,就是咱先前的那一枚?”胡不归追问道,先前的时候,马正阳曾经说起过他是正一教的现任掌教,但,胡不归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样的隐情。 “嗯。”马正阳微微点头,似是又想起了当日的往事,过了片刻,这才开口:“另一枚天师令,一般保管在掌教大弟子的手中,这也是为了预防掌门发生不测,群龙无首的情况出现。而我师父当时就有意让我师兄接替他,成为下一代的正一掌教,因此,那一枚天师令也一直留在了我师兄茅思甲的手中。” “这,这....”听到马正阳肯定的回答,胡不归忽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脑袋瞬间就大了一圈:“那咱的哪个故事如果是真的,那咱不就是茅思甲前辈的转世了吗?” “嗯。可以这么理解。”马正阳笑了笑,说道:“根据你所讲的,那尸槐经过千年的修养,其中必然隐藏了诸多的煞气,这煞气与天劫之力,本来就是对抗的,而,你所说的,那老道士也未曾除去修成真身的尸槐,而是让他自个与那尸槐融合在了一块,据老头子我的猜想,那老道士先是将那尸槐收服,让那修成真身的尸槐打头,自个躲藏在了那尸槐的后面,弄的那个‘降魔大阵’是假,助自个对抗天劫是真!” 第四十六章 藏声誉,手艺猜动机 虽说,马正阳猜测的有理有据,但胡不归还是有一点不太明白:“既然,那位前辈有如此的神通,到了最后,为何还要投胎转世?这样一来,他先前所做的一切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嗯。”马正阳点了点头,微微沉吟,想了想,这才说道:“据你所说,你们胡家祖上迁居于此的时候,那棵尸槐已经在了,那么,依此来推论的话,这尸槐至少存在了几百上千年的历史了,因此,断然不是那道人所用的手段,老头子我猜想,可能是那道人偶然发现的,又加之他的天劫正好来临,这才起了意,利用那尸槐助自个渡过天劫的吧。” 胡不归听马正阳话里话外,依然将自个当成了是茅思甲的转世,可称呼上却是左一句‘那个道人’,右一句的‘那个道人’,显然是有什么顾忌。 但,转过头来,咱们胡不归胡大爷仔细想想,也就明白了。 先前的时候,马正阳曾经说起过,这茅思甲被众人怀疑是‘背叛了师门,与鬼物妖魔有所勾结’,临走的时候,还带走了正一教的传承信物天师令,如今,胡不归祖上所流传的这个故事也与之有关,如若,马正阳刚才猜测的正确的话,那么,这个茅思甲不仅懂得正一教的道法,而且,还会用鬼物妖魔的‘尸解’之法,用来对抗天劫,这事儿处处透着诡异,处处透着蹊跷。但,不管怎么说,茅思甲这与鬼物妖魔勾结,背叛师门的帽子,那是没跑的! 如若真个是这样,那么,这茅思甲,以及马正阳,还有他身后的正一教,不仅仅是声誉受到损害,而且,还要被江湖同道所唾弃,被天下人所耻笑排挤! 想到这里,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肃然一惊,冷汗直流,猛然间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若自个真是那茅思甲的转世,保不准有那些个老古董们,会因为当年的事情而怨恨自个,到时候,要是对自个出手,凭自个这三脚猫的功夫,那自个还不得天天提心吊胆的生活啊? “呵呵,小子,你也不用如此表情,老头子我也只是猜测而已。”马正阳看胡不归瞪大了眼珠,也就明白了他的想法,嘿嘿一笑,说道:“与这事儿有关系的人,现如今在世活着的已经不多了,而且,那道人手段好生了得,即使如我这般修为,也不能参透其中的缘由,因此,你无须担心就是了。” “也只能这样想了。”话虽如此,但,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还是忍不住的问了一句:“马老,您现在的修为是地仙之境了吧?难道连您老都不能算出咱的前世么?” “不能。”马正阳摇了摇头,说道:“当年,我虽然受了不小的伤,但,这修为却也没有下降多少,依然停留在这地仙之境,你小子也是修道法的,你应该知道这地仙之境的厉害,但,这人手段比老头子我厉害十倍不止,至少也是天师之境,而且,搞不好还是个大天师,他的手段,不是咱们现在能测度的。” “这,这么厉害?”胡不归知道马正阳的脾气,到了他这种修为,既然他这么说了,自然是不如对方的了。但,胡不归万万也没想到,自个的前世,竟然如此厉害,算上马正阳等人,据胡不归所知道的人中,或许,这茅思甲便是第一个天师之境的人了。 “嗯,小子,你记住了。”马正阳抬头,严肃的看向了胡不归,说道:“以后,这事儿,千万不要和外人说起,如果要是被人知晓了,到时候,不仅是你我二人,还有玲珑都要...” 胡不归自然明白马正阳的意思,这可关系到自个以后的幸福生活啊! 于是,赶紧点头。 可还没等咱们胡大爷开口说话,就听门外一个调皮清脆的声音,已经接过了话茬:“师傅,你是不是又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了?” 不用看,胡不归也知道是玲珑进来了。 果然,清脆的声音过后,玲珑就双手端着一个大大的陶锅,锅中正热气腾腾的冒着香气,玲珑的身体娇小,瘦弱,但端着那大一号的陶锅,玲珑走的似乎很是轻松。 看到玲珑端锅走进来,胡不归朝外面一看,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他这才想起来,原来自个和马正阳已经谈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 闻着玲珑手中那锅里散发出的香气,咱们胡不归胡大爷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两声,先前和马正阳聊天的时候,还不觉得有多饿,但,一闻到这食物的香气,一股子饥饿的感觉,立马冲遍了自个全身。 “呵呵,哪有,咱们家玲珑那么乖巧可爱,而且又烧的了一手的好菜,师傅夸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说你的坏话呢?”马正阳惭惭一笑,双眼如月,立马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转头朝胡不归挤了挤眼睛,搓着双手,砸吧着嘴,说道:“胡家小子,老头子我说的对吧?” “呃。” 胡不归看着马正阳那副满是皱纹的老脸,怎么也想不明白,这老头儿怎能变幻的如此之快? 再想到以前自个刚醒来的时候,这老家伙曾经因为一顿饭,就将自个出卖的事,胡不归就有些释然了。 而且吧,这副模样瞧着还挺眼熟的,怎么看怎么像是怕马屁的节奏,自个都替他感到脸红。 但,反观这老头儿却一脸的坦然,似乎刚才他说的那话很平常一样,而玲珑听了马正阳的话,也是皱了下可爱的鼻子,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是,小嘴儿轻轻的‘哼’了一声,有些不悦的朝胡不归叫嚷说道:“胡家小子,还不快来帮师姑端锅,哎呀,烫死我了。” 胡不归不敢招惹玲珑,但,马正阳这老头儿也不是个善茬,因此,咱们胡大爷只得乖乖的答应了一声,几步走到了玲珑的跟前,伸手接过了玲珑手上的锅:“给咱吧!” “哼,这还差不多。”玲珑将陶锅递给了胡不归,小嘴儿一歪,白了胡不归一眼,一双汤的发红的小手,赶紧抓住了自个的耳垂,嘟囔道:“胡家小子,你要记住了啊,现在你是病号,姑奶奶我才做饭给你吃的,等你好了之后,要做饭还给咱的。” 胡不归心下郁闷,但却不敢反驳,赶紧点头答应着:“应该,应该的。” 说话间,端着陶锅走到了饭桌旁边,放了下来。 本来,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还想跟着玲珑去端菜,拿上几个碗筷之类的东西,但,玲珑却说胡不归的身体还没好,让他在桌上等着就行。 看着玲珑走出了堂屋,马正阳悠哉悠哉的坐在了饭桌旁,伸手招了招胡不归,示意他坐下,说道:“我这徒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她虽然嘴上说的厉害,但,人还是很善良的。” 说到这里,马正阳盯着那陶锅里的甲鱼汤,搓着双手,笑道:“嘿嘿,尤其是这菜烧的那叫一个绝啊!” “嗯嗯。”胡不归嘴里答应着,点着头,看马正阳那副流哈拉的馋样,哪里还有道家高人的模样,整个就是一吃货啊!顿时觉得有些好笑:马正阳这老头儿,当初收玲珑做徒弟,是不是就是看中了玲珑做菜的手艺呢? 动机十分的不纯啊! 就在马正阳还在絮叨,胡不归也快忍受不了食物**的时候,玲珑再次走了进来。 她手上拿着几副碗筷,还端着一盘炒好的猪肝。 胡不归见状,赶紧起身接了过来。 三人落座之后,玲珑分好了碗筷,然后起身给胡不归,还有马正阳,一人盛满了一碗的甲鱼汤。 这汤是清水炖煮,里面还加了一些碎青菜,虽说清汤清水,但,玲珑从中午就开始炖煮,因此这汤都被炖成了奶白色,再加上青菜之后香而不腻,色泽搭配也不错,让人一看就有食欲。而那一盘爆炒猪肝,里面加了笋片,猪肝软糯滑嫩,笋片清脆爽口。用马正阳的话来说,那就是‘吃饭吃的就是享受,玲珑的手艺,那是天下无双的。’ 马正阳说的这话,虽有拍马屁的嫌疑,但,胡不归还是不得不佩服。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自小就是大户人家出身的,而且,他老爹胡天顺老来得子,因此娇惯程度可见一斑,那山珍海味,啥没吃过,但,就是这样,整整一大锅的甲鱼汤,硬是让他喝掉了一半。 这一顿饭,是胡不归自打受伤以来,吃的最饱的一餐。按理来说,大病初愈的人,不应该吃那么多的,期间,玲珑也曾经劝说胡不归,但,却都被马正阳给挡了下来,按马正阳的解释说:甲鱼培元,猪肝补血,这菜儿别人吃不得,胡不归却非吃不可! 好久没吃过正儿八经的饭了,加上玲珑的手艺那是没话说,因此,咱们胡大爷只是埋头苦干,但,他却没发现,玲珑一直没有吃,期间几次动筷,也是给胡不归加的菜,而马正阳虽然看胡不归吃的狼吞虎咽,嘴角直流口水,但他也没动筷,而是抽起了烟。 等到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抬头发现的时候,一句‘你们怎么不吃啊?’还没说出口,便头一歪,栽倒在了饭桌上。 第四十七章 心有灵,北斗聚七星 “师傅,他睡着了。”玲珑起身看了一眼趴倒在饭桌上的胡不归,有些担心的说道:“咱们这么做,会不会有些不妥?” “没事的,这汤也只是让他睡一觉而已,对他的身体没有任何的损害。”马正阳对玲珑的话,不以为意,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此刻早没有了先前吃货的模样,取而代之的是郑重严肃的表情。 “不行的话,咱们还是带着他算了。”虽然听到了自个师傅说的话,但,玲珑的担心不但没有减少,反而皱起了眉头。 “胡闹!”马正阳极少训斥玲珑这个徒弟,但,这一次,他却有些发火了:“这小子受的伤还没有好,跟着咱们去也只是送死,再说了,那卫中州现在成了行僵,这小子若是跟着的话,说不好要去救那卫中州,咱们本来人手就少,如若这小子再带着那卫中州,根本就没有可能逃的回来。再说现在整个张家集的人基本都变成了行僵,而且,那羊精还在暗处操纵,一个不好,就有可能丢了性命,他留在这里反而是最安全的。” “师傅,你不是说那卫中州没有性命之忧吗?难道你在骗他?”先前的时候,马正阳对胡不归说,卫中州还活着,这也是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没有再想着去救自个师兄的原因,可到了这会儿,马正阳却又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玲珑随即就想明白了。 马正阳骗了胡不归! “话可不能这么说。”马正阳起身走到了胡不归的面前,伸手将胡不归扶了起来,说道:“我适才确实用卜算之术给这小子算了一卦,那卫中州也确实成了行僵,但,成了行僵,不代表已经死了,我也不算是在骗他。” “哼,行僵不就是僵尸吗?僵尸就是死人,还说没有骗他?”玲珑嘟着嘴,不满的反驳道。 “丫头,这你就有所不知了。”马正阳看了一眼自个的徒弟,笑了笑,解释道:“尸分很多种类,这行僵与僵尸也只是其中的两种罢了。这僵尸是人死之后不断气,一些个怨气杂念聚集在喉咙之内,人死之后还想着生前,尸体慢慢变硬,形成尸变,这才有了僵尸的出现,而这行僵却与僵尸有所不同,这行僵是因为某种外力,强行将人的三魂七魄驱除体内所造成的。比如惊吓,恐惧,受到伤害等等原因,因此,这行僵只是三魂七魄离体了,身体并没有死去,准确的来说叫做行尸最为恰当。” “哦,那这行尸不是和丢魂差不多吗?”玲珑歪着脑袋想了想,追问道。 “嗯,差不多了。”马正阳点头,接着说道:“丢魂只是民间的说法而已,而且,这丢魂之说,也只是丢掉了三魂七魄中的一些魂魄而已,等到那些丢失的魂魄被召回来以后,人自然就清醒好了过来,但,这行尸的魂魄是因为外力的原因而离开人体的,人的魂魄极其脆弱,而且也很‘胆小’,离开人体之后,他们就会对人体产生恐惧,不再愿意驻留在人体之内,这就导致了这些魂魄与自身不能融合。而魂魄离体的这具人体,只剩下了一具躯壳,这躯壳凭着本能,就会去寻找自个的魂魄,因此,这没有了魂魄的躯壳会寻找那些带有阳气血气的物体来吞噬,这也是为什么叫他们行尸的原因。” 玲珑眨了眨眼睛,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难道张家集的人都成了行尸,都是因为外力的原因吗?” “嗯,是的。”马正阳叹了口气,说道:“据你所说的,十有八九都成了行尸了,那羊精想要破开那‘囚天大阵’必然要用到生灵献祭,那张家集的万千生灵就是最好的祭品了!” “这也太过残忍了!”玲珑虽说本体不是人类,但,听到自个师傅说那羊精一下杀死了几千人的性命,心里也同样不是个滋味:“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呢?” “呵呵,傻丫头,人的心思太过复杂了。”马正阳看着玲珑略带悲伤的表情,心里总算有了一些安慰,至少自个收的这个妖怪徒弟,对人不是那么绝情绝性的,兴许也是好事:“这个世道,为名为利,为了自个,什么样的事情做不出来!” “师傅,那他们还能活过来吗?”玲珑想了一下,却还是不太明白,走到了胡不归的另一边,伸手扶住了胡不归的胳膊,帮着自个师傅将趴在桌子上的胡不归扶了起来。 “很难!其他人还好说,但是那卫中州,能不能回魂,就看他们的造化了!”马正阳摇了摇头,也与玲珑一样,伸手扶着胡不归的胳膊,二人同时用力,将胡不归扶着,走进了里面的屋子。 此时,咱们胡不归胡大爷喝了那下了麻醉散的甲鱼汤,早已经昏迷不醒了,喝醉酒的人都知道,这人喝醉了,身体那是死沉烂沉的,打个比方说吧,本来只有一百斤的身体,若要是被人背着,那可能就能感觉到一百五十斤的重量。 马正阳与玲珑二人虽说都是修行有道的高手,但,这力气却并不会因为你道行高深而增大,因此,马正阳师徒二人扶着咱们胡不归胡大爷,那也是相当的吃力,好不容易将胡不归扶进了屋子里的床上,玲珑伸手给胡不归整理了一下被褥,这才长出了一口气,抹了一把俏脸上的汗珠,皱着琼鼻说道:“这小子还真沉!” “哎,我说丫头啊,这天也不是太凉,不要再给他加被褥了,要不然捂出痱子来,可就不好了。”看着自个徒弟在那忙前忙后的给胡不归加被褥,马正阳不由的打趣道。 “哼,惹上了风寒怎么办?”虽然,自个师傅说了,但,玲珑并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依旧给胡不归加上了一床被子,整理了一下,这才停下了下来。 “哎,都说女生向外,长大不由人啊!”马正阳叹了口气,装出一副无奈的表情,说道:“我说丫头啊,你这么对他,他也根本不记得你是谁的。” “师傅!”玲珑小脚一跺地,娇喝了一声:“你还说,再说我就不理你了啊!” “好好,师傅不说了,不说了还不行吗?”眼见着自个徒弟生气,马正阳呵呵一笑,看了一眼床上熟睡的胡不归,说道:“小子啊,你的运气还真好,可不要辜负了我家丫头啊,哈哈...” 说话间,马正阳背负着双手,踱步走出了里屋。 到了这会儿,里屋里只剩下了熟睡的胡不归与生气的玲珑,看着熟睡中的胡不归,玲珑轻轻的伸出了手,搭在了他的头上,喃喃的说道:“师傅说,你不会记得我的,但,我不相信,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我的。” “你记不记得你三岁那年,掉进了河里...” “你五岁的那年,爬墙从墙上掉了下来...” “还有你十四岁的那年,呵呵,你偷看丫鬟洗澡,被你老爹知道了,打的你半个月没有下床...” 如果此时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能够听到的话,一定会惊的跳起来,因为玲珑说的这些个话,咱们胡不归胡大爷小时候还真都干过,而且,和玲珑说的丝毫不差。 “可是,你现在却不记得我了。”玲珑看着熟睡中的胡不归,有些忧伤,但,忽然间,玲珑却张嘴咬向了胡不归的胳膊,玲珑的本体是白狐,而且加上她本身的道行高深,这一口下去,便再咱们胡不归胡大爷的胳膊上留下了一圈深深的牙印,鲜红的血液立马从中流了出来。 “哼。”玲珑咬完胡不归之后,还是有些愤愤不平的说道:“我对你那么好,还想着要嫁给你,可你却找人来打我的魂魄,还咬了我一口,这一下,算是给的利息...” “哎,丫头,你还要和那小子说到什么时候啊?这天都黑了,咱们还有正事要干呢,你要想和这小子叙旧,那也的等到咱们办完正事再说啊!” 正当玲珑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马正阳的话,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这,这事还不是怪你。”玲珑听了自个师傅的话,俏脸微微发红,恼怒的喊了一声。 “呃,师傅这还要收拾点东西,你们继续,继续...”随即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收拾东西的声响。 “哼。”玲珑微微皱了下鼻子,看着熟睡的胡不归愤愤的说道:“小子,这次就放过了你,等以后...” “哎呀,不要忘记了,给那小子旁边放一个‘七星聚魂阵’,咱们走了之后,那羊精要来偷袭可就麻烦了。”还未等玲珑再次说完,马正阳的话又传了过来。 “师傅,你烦不烦啊!”话虽然不耐烦,但,玲珑还是照着马正阳的话做了,只见她小手一伸,从口袋里摸出了七枚铜钱,从胡不归的脑袋开始,依次将那七枚铜钱,呈北斗七星的排列方式,摆在了胡不归的周围。 然后,就见玲珑小手掐诀,口中默念,那七枚铜钱红光一闪,便消失在了胡不归的周围。 玲珑似是松了口气,看了下熟睡的胡不归,转身走出了里屋。 第四十八章 江山易,血魔难吞月 “已经弄好了吗?”马正阳看玲珑走出了里屋,停下了手,转头问道。 “嗯。”玲珑点头。 “弄好了咱们就走吧。”马正阳伸手将一件道袍穿在了身上,头上戴了一顶鬓冠,乍一看来,仙风道骨,隐隐有些出尘之意。 再加上马正阳摆的那副正脸,果然是一副道家高人的模样! “师傅,咱们是去伏魔降妖,又不是去赶场做法事,你穿的这么隆重做啥?”玲珑见马正阳穿的如此隆重,小嘴儿一撇,有些不解。 “这你就不知道了。”马正阳不理自个徒弟的言语,自顾自的整理了下道袍上的尘土,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嘿嘿,为师多年不曾出手,今日要面对那羊精,为民除害,自然要严阵以待,让那群妖魔鬼怪也知晓一下咱们道家的厉害!” “哼,竟耍威风!”自个师傅啥脾性,玲珑还是知道的,自然不会相信马正阳的话:“师傅,这身道袍如此显眼,你还是换一身夜行黑衣吧!” 玲珑考虑的自然是有道理的。 一般来说,黑夜行事,必然是以偷袭为主,师傅马正阳穿的如此隆重,而且如此显眼,这要去偷袭,还未等到地儿,人家早就远远的看见了,还谈什么计谋,还谈什么偷袭啊。 马正阳被自个徒弟玲珑一说,老脸儿一窒,脸色发红,窘迫不堪,但他马正阳是何须人也!只是转脸的工夫,就又恢复了先前的模样,正色道:“偷袭?咱们道家门徒,怎能做那偷袭下作的勾当呢?此次前去,必定要与那群妖魔决战的,偷袭不就堕了咱们道家的名头吗?为师穿的如此隆重,就是要一出场,就震慑住那群妖魔...” “死鸭子,嘴硬!”望着自个师傅在那侃侃而谈,自吹自擂,玲珑自个都觉得脸红了。 “臭丫头,你小声嘀咕什么呢?”马正阳听自个徒弟如此说,当即勃然大怒,不过随之气势就落了下来:“哎,为师这不是,这不是也没有啥信心吗?” 马正阳穿的这身道袍是黄黑相间的,黄色在道家的说法里是正色,带有浩然之气,而黑色是指和气,代表兼容之意。 因此,这道袍天生就带有一定的防煞功能,可以这么说,这道袍就是道家之人的防护工具!(这也是许多道家之人在除魔降妖的时候,会穿戴隆重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道家之人除魔降妖是不愿意穿道袍的,一来,这道袍太过显眼,而且这道袍宽大,有些阻碍身手发挥。二来,这道袍的防煞功能其实并不是多强,只能阻挡一些普通的煞气,因此,一般情况下,除了参加法事,或者是祭典,只有那些个道行浅薄的门徒才会穿戴。 但,此次前去与那群魔争斗,马正阳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也知道穿上这道袍,会影响到自个的计划,甚至会影响到自个的行动,然而,为了多上一层保护,为了自个的小命,他不得不这么穿戴。 玲珑跟随马正阳也有些年头了,此前马正阳暗地里降妖除魔多次,都不曾穿上这道袍,这一次,却忽然穿了起来,由此可见马正阳对此次前去的谨慎,也可以看出此次师徒二人除魔降妖的危险! “师傅,不行的话,咱们就不管这事了。”玲珑可爱的小脸上写满了担忧:“大不了,咱们离开这个地方,找个没人的地方,咱们隐居起来,好好的生活不好吗?” “胡闹!身为道家门徒,遇到鬼怪就退缩,怎配当我道家弟子?死后又有何颜面见我道家列祖列宗?”马正阳脸色一沉,大怒训斥道:“咱们可以一走了之,但,张家集的人怎么办?那可是上千人的性命啊!退一步讲,要是胡家小子也在那群人里,你还能舍弃了他们,从容的离开吗?” “师傅,我错了!”玲珑眼圈儿微红,低头跪倒在了地上。 在以前的时候,马正阳从未这样严厉的斥责自个的宝贝徒弟,一直以来,他都拿玲珑当自个的孙女一样娇宠看待,但,到了这大是大非的时候,却毫不犹豫的训斥起来。 “好了丫头,这事儿也怨不得你。”马正阳伸手将玲珑扶了起来:“师傅答应你,咱们这次前去,如果真要是打不过那羊精一群妖魔,退回来就是了。” 马正阳话虽说的宽慰,但其实他的心里,还是微微有些失望的。 是对玲珑的失望,也是对他自个的自责。 玲珑是马正阳在多年前收养的,本来他以为玲珑只是一只修行有道的白狐,打算收了玲珑来做那座下的童女,但,后来马正阳发现,这只白狐不但心地善良,而且与他到家一脉极有渊源,因此,这才收了玲珑做徒弟,这许多年来马正阳一直倾心教导玲珑,但,这妖类就是妖类,经过这么多年来的教养,玲珑还是带有一定的妖类本性,许多事情,总是任性而为。 有句话说道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马正阳想到这话的时候,却忽然笑了。别说这妖类,就是平常的凡俗,也不能改变了这一点。 是他马正阳执迷了! “师傅,玲珑知道错了。”玲珑擦了擦眼角的泪珠,仰着小脸,说道:“玲珑不该只想到自己的。” “呵呵,没事,谁都有错的时候,师傅也有错的时候。”马正阳伸手摸了摸玲珑的小脑袋,笑着说道:“知错就改,这就行了,好了,咱们出发吧。” 玲珑点头,拿起了桌上装有‘道家四宝’的布口袋。(道家四宝是指的:笔墨纸砚,笔自然是指的毛笔,只不过这毛笔是用金鸡翎羽做成的。而墨是用鸡血.朱砂.黑狗血等至阳之物,以特殊的比例混合调制的。纸是指的黄符纸,前文咱们已经说过,这里不再叙述,砚台是用青阳石做的,这青阳石是指的山尖上的石头,这石头从清晨开始就接受阳光的照射,山风的侵袭,月光的滋润,因此,用这种青阳石做成的砚台,具有调和各种至阳之物的作用。) 马正阳打头,玲珑跟后,师徒二人一前一后就此出了院门。 此时,已经是月色当空,照的大地一片银白,但,让人奇怪的是,这片银白之中,竟然掺杂着丝丝的红色。 马正阳与玲珑二人心有所感,抬头往天上一看,顿时吓了一大跳。 只见半空之上,那圆月高挂,和往时无两,但,月亮的本身却是一片血红,犹如被人用鲜血泼了一般,再加上那冷飕飕的小风吹过,几只不眠的鸦雀惊叫着飞过,让这个血色的夜晚更加的诡异,更加的恐怖。 马正阳见此情形,暗道一声:不好!这是血魔吞月的兆头啊! 第四十九章 未筹谋,蚁多咬死象 民间传闻血月乃凶月,是凶兆,会发生冤案。 历史杂记曾有记载,血月现,国之将衰,气尽,如坠狱。 《茅山图志》有云:红色月亮为至阴至寒之相,兆示人间正气弱,邪气旺,怨气盛,戾气强;风云剧变,山河悲鸣;天下动荡,火光四起;故称:血月! “师傅,你看那月亮!怎么变成红色的了?”玲珑小手儿一指半空,转头看向了自个的师傅马正阳。 “嗯,五十年前,也曾经出现过那么一次。”马正阳抬头望天,满是皱纹的老脸上不断的变幻着:“这血月一现,必定是大凶之兆!” “五十年前?”玲珑重复着自个师傅的话,随即一惊:“难道是那场正邪大战的时候出现过?” 马正阳点头,说道:“那场大战之时,各种妖魔鬼怪层出不穷,这血月当空,妖魔鬼怪被血月照射过之后,更是能激发了它们的凶性,也让这些妖魔鬼怪实力大增,因此,咱们道门之人才会出现了那么大的损伤!” “那咱们这次前去,不是自寻死路吗?”玲珑听了马正阳的解释,心下不好的预感,更加的强烈了,小脸儿忽的一下变得煞白:“师傅,那我会不会也和它们一样...” “呵呵,傻丫头。”马正阳慈爱的摸了摸玲珑的小脑袋,安慰道:“不会的,咱们家玲珑那么可爱善良,而且本事高强,怎么会和它们一样呢!” “可是,师傅,万一我控制不住自己怎么办?”对于自个师傅的话,玲珑还是很相信的,但为了不让自个到时后悔,玲珑还是坚持的说道:“不行的话,师傅你将我的本体封印起来吧。” “封印你的本体不难,可是,眼下你要是跟着我前去,封印了你的本体之后,你的道行比那胡家小子可就强不了多少了,张家集行僵太多,我怕你有危险!”马正阳看着玲珑坚定的双眼,有些犹豫了。 玲珑的本体是白狐,后来被马正阳碰巧收服之后,将一个游魂打入了白狐的身体里面。 可以这么说,玲珑是一个有着人的思想,修仙畜生的身体,鬼物的魂魄,是一个非人,非妖,非鬼的结合体。 在道家里面讲,修仙的畜生,经过多年的修炼,在修成正果之后,会变幻成人的模样,这样更有利于自个的修炼。而这个修炼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同时,也是相当危险的,不说那天劫,就是那些除魔卫道的正道人士这一关,这些修仙的畜生就有很多是死在了他们的手上。 因此,真正靠自个修炼成人身的修仙畜生,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而,大多数的修仙畜生,在有了一定的修为之后,便会想法设法的占取人的身体,从而帮助自个修炼。比如民间传说的‘撞客’,《茅山图志》上记载的尸傀,都属于此种情况。(但,撞客是指的修仙畜生占据了活人的尸体,而尸傀是指的修仙畜生占据了死人的身体,因此,这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发展的方向也就不同。活人属阳,撞客之后,顶多就是行为不太正常,就像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一样,胡言乱语,打砸人物。死人属阴,修仙畜生占据了死人的身体之后,因为要借助于人体修炼,所以必须要保持人体的完整性,人死之后,生理机能都已经损坏停滞,各个方面都在退化,因此,这修仙畜生会想方设法的吸取阳气,这才有了尸傀活吃家畜,攻击阳人的事情出现。) 玲珑的情况,和上述几种都不太一样,她是占据的修仙畜生的身体! 想当年,马正阳为了将魂魄打入白狐的身体里面,那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而且这个过程非常凶险,用马正阳的话来说,这是逆天改命的举动,不亚于经历了一次天劫! 现在,玲珑有了人的思想,而且,她占据的是修仙有成的白狐躯体,因此修炼起来,那是事半功倍! 这也是马正阳甘愿收玲珑为徒,娇宠惯纵的原因之一。 但,玲珑的天资条件再好,跟着马正阳的时日必定短了一些,现在不算白狐的修为,只是她魂魄的力量,充其量也不过只是个人相而已,比胡不归这个术鬼稍稍强了那么一分。 有句老话说的好‘蚁多咬死象’。 此刻,张家集的行僵太多,而且又有羊先生等一群妖魔鬼怪在,那么,玲珑去了也只是送菜而已! “师傅,你动手吧,玲珑不怕!”玲珑仰起了小脑袋,抿着小嘴,坚定的说道。 “这个过程可能会很痛苦,丫头,你可要忍着点啊。”马正阳不再犹豫,伸手从怀里掏出了几张黄色的符纸,而后,又从中抽取了几张‘定魂咒’符咒拿在了手上,对玲珑说道:“丫头,现在你什么也不要想,尽量的放松,师傅要开始了。” “嗯。”玲珑坚定的点了点头,略带痛苦的说道:“师傅快把我封印起来吧,我现在感觉好热,现在我看什么都是红色的了,而且,我好饿,好像吃肉,师傅...” 听着玲珑在那胡言乱语,身体不断的颤抖,马正阳暗道一声:不好!血月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 “天无忌,地无忌,天师定神,百无禁忌!” 当下,马正阳不再耽搁,一个箭步蹿到玲珑的身前,左脚一踏,右脚微躬,口中念咒,‘禹步’疾走,转眼在玲珑的天灵,双肩,双腿之上贴上了五张‘定魂咒’符,最后咬破食指,口中高喝道:“疾!” “啊!...” 随着马正阳的手指落下,只见原本还在咬牙坚持的玲珑,小嘴猛然张了开来,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叫喊,随之全身不停的打起了摆子,双目一下变得赤红起来,嘴中不停的发出犹如野兽一般的嘶吼。一道犹如小狗大小的白狐幻影,还有一道女孩的倩影,不断的在玲珑的身上交替变幻着。 “丫头,没事的,坚持一下,什么都不要想。”马正阳看着玲珑的模样,有些不忍,但却没有任何办法。 此刻,玲珑的小脑袋里,根本没有了任何的的想法,满满的全是饥恶,还有嗜血的念头。只有那一丝的魂魄还在咬牙坚持着,因为她知道,这是她选择的,如果这一关也过不了,那么她根本不可能帮到自个的师傅马正阳,而现在张家集的行僵如此之多,到时候这些个行僵暴动,那么遭殃的不仅仅是张家集一个地方,而是整个道门! 那羊精一伙妖魔如若成功,即使走遍天涯海角,也肯定不会放过了他们! 最主要的是,胡家的小子,到现在也不知道自个是谁! 因此,她要活着! 这也是玲珑唯一能支撑自个的信念! 第五十章 天无极,八卦露阵容 话说虽繁,但,时间也就过了那么片刻。 这片刻的时间,对普通人来说,也就一盏茶的工夫,但对身处其中的玲珑来说,无异于经历了一次生死一样! 当玲珑嘴中的嘶吼停下来的时候,那一道白狐的幻影,忽然之间就蹿入了玲珑的体内,消失不见了,而那道少女的倩影最后化为了一道红光,钻入了玲珑的脑袋之中。 而马正阳先前定在玲珑身上的符纸,黄光一闪,飞起半空,变成了一个闪光的五芒星的形状,紧接着这五芒星越变越大,猛然罩在了玲珑的身上。 “成了!”马正阳见那符咒化为五芒星,包裹住了玲珑的身体,急忙上前一步,扶住了快要摔倒的玲珑:“丫头,你没事吧?” 此刻的玲珑如同水捞一般,浑身上下湿哒哒的,小脸儿苍白无比,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只是微微摇了摇头。 “哎,这又是何苦呢?”马正阳望着自个宝贝徒弟如此模样,心中有些不忍:“不行,你就和胡家小子一起留在这里吧!” “师,师傅,不要,我要和你一起去,我,我能行的。”玲珑倔强的摇了摇头,强忍着虚弱的感觉,说道:“大不了,我再回来,你一个人去,我实在不放心。” “嗯,也好。”玲珑的倔强脾气,马正阳自然是知道的,强行让她回去,她自然是不肯的,因此,马正阳嘱咐道:“丫头,一会要是看事不好,你就赶紧往回跑,带了胡家小子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走的越远越好,找个没人的地方,安安稳稳的过下半辈子,以后也不要再回来了。” 马正阳这话说的很是轻巧,但,听在玲珑的耳朵里,却和遗书没啥区别! 事到如今,天下大乱,道门中人人才凋零,只剩下了这些老弱病残,要想对抗这出世的群魔,难度可想而知! 马正阳也是万不得已,才出此下策的! 总不能眼看着道门,就此灭绝吧! 玲珑含泪点头,答应了下来。 “呵呵,丫头,你也不必如此,为师也不是吃素的!”马正阳呵呵一笑,随即恢复往常的模样,为玲珑打气道:“趁着那血月还未正圆,咱们前去偷袭,毁了那大阵,胜算还是有五成把握的。” 说了这几句话的时间,玲珑也从虚弱中恢复了几分力气,听自个师傅一说,玲珑也有些着急了:“师傅,事不宜迟,咱们这就走吧!” “好,咱们这就走。”马正阳点头答应着,头前带路,朝着远处走去了。 话说,马正阳与玲珑师徒二人商议好了对策之后,挑着小路,一路前行,过了能有半个时辰,这才走到了张家集的外围。 只见,此时的张家集,早已不复往日的繁华热闹了。 而是寂静的让人心惊! 当然,这并不是说夜已经深了,乡邻已经睡去了,才显得如此寂静,而是一种死一般的寂静! 天上的血月高挂,映照着一座座犹如坟墓一般的破屋,整个张家集就像是一处坟场一样,阴冷的风偶尔吹过,吹动了地上枯黄的树叶,让人从骨子里感到害怕。 “师傅,这地方好可怕。”玲珑虽然是魂魄,阴冷的地方应该是她最为喜欢的,但,这一次,她却感到了深深的恐惧,小脸儿一下子变的煞白。 马正阳也被眼前的情形惊的一呆,先前的时候,他曾经让玲珑来探查,那个时候,据玲珑的说法,这地儿至少还有点人气,不至于让人看了就后背发凉,但,这才过了几个时辰的时间,事情就变的如此糟糕,想来,那些张家集的人,十有八九都已经死去,成了大阵的祭品,变成僵尸了! “师傅,咱们怎么办?”玲珑有些慌神,小脸紧张的盯着远处的街道,问道。 “嗯。”马正阳当然也知道情况不妙,当下老脸皱成了一团,略一沉吟,开口说道:“走,上房顶上去看看。” 说到这里,咱们先来说说这张家集的地形。 前边咱们曾经说过,这张家集是个集镇,这镇上的人口众多,但,以前的镇子,和现在的镇子那是不太一样的。先说这房屋的建造,那个时候,即使你是大户人家,这屋子建造的也都是带有屋脊的瓦房,前面带有小院的院子,再加上这镇子人口太多,因此,这屋子院落就成了一座连一座了。其中的最主要的街道,就是通往菜市口的那条,除了这条主要街道之外,其他的小街道,最多也不过两米左右的宽度。 以马正阳师徒二人的本事,这点距离,一下就能跃过去。 现如今,张家集的村民都成了僵尸,虽说这僵尸数量众多,但,形成的时日有些短,万万不可能会攀爬房屋。 马正阳正是瞅准了这一点,才提议上屋顶查看的。 说话之间,马正阳一个‘鹞子翻身’就上了屋顶,玲珑跟随其后,可上了屋顶之后,却见马正阳双眼微眯,愣愣的看向了远处镇中心的地方。口中喃喃的说道:“难道这是天意吗?” “师傅,什么天意?...”玲珑觉察有异,才一开口,就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 先前的时候,在地上看整个张家集的房屋,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都是正南正北的房屋,但,此刻等马正阳师徒二人爬上来一看,那些个正南正北的房屋,却稍稍出现了一丝的偏差,不是微微倾斜,就是开了道口子。 而在最中间的地方,也就是菜市口的位置上,形成了一块很大的空地! 这张家集的房屋,就依着那菜市口而建,一座连着一座,密密麻麻的连成了一个圆! 其中最为主要的几个街道,将这个圆分割成了十六个部分,而那些个小的街道,纵横之间,又将这十六个部分,分成了更多的小的部分,不多不少,正好六十四块! 如果从高空俯瞰的话,这许多的部分组合起来,正好是一个先天八卦的图案! 最为离奇的是,在那菜市口的地方,有两道红色的光柱,冲天而起,那红色的血月精华,正好连接在了这两道光柱之上,犹如两把沾满了鲜血的巨剑一样,贯穿天地之间! 第五十一章 杀成仁,舍生为取义 上回说到,马正阳与玲珑师徒二人,一并上了屋顶,察看之下,这才发现,原来这张家集的房屋透露着许多的古怪。 这里的古怪之处,自然是指的房屋的建筑摆置,以及那菜市场的空地上忽然出现的两道红光。 说到这里,咱们就不能不说一个事实,那就是:人都是群居的动物! 虽然这话听的有些别扭,但,这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无论是村落也好,集镇也罢,都是先有了人的存在,而后,才有了村落集镇的成立。 也就说,先前的早些时候,这张家集未必就有现在如此众多的人口,以及有如此大的规模。 那么,在此期间,不论是原本就待在这里的本地人,还是外来迁移过来的人口,他们建造的房屋,有先有后,有新有旧,为什么会如此排列呢? 是人为设计的? 还是其中巧合构成的呢? 如果说是人为设计的,马正阳认为有些不太可能。 先不说谁人有那个设计组织的能力,即使有那个能力,这张家集存在了上千年的历史,镇中姓氏驳杂,混搭居住的颇多,其中还有许多的外来人口,这统一调动不是谁说了就能算的。 在这张家集附近生活了几年的时间,期间马正阳也不知有多少次去张家集购置买办,对这张家集的地形还是比较熟悉的,这张家集的房屋,镇子上的人大都是随心而建,大部分以土砖瓦块垒建的,旧的房屋基本都是用夯土打实了之后,再混合上了木材石块搭建的。 再者,这其中,新建的房屋,近的才见地基,而年代久远一些的,已经破旧不堪,只剩下了残墙断壁。就这修建的年月来讲,期间跨度了近千年之久,若说人为设计的,一来谁人也不可能活上千年之久,二来即使是家族传承,那么外来人口的增多,势必要影响到后续的建造,一丝一毫的改变,都有可能影响到这大阵的运转,谁人有这份远见? 就马正阳所知道的来讲,能知身前身后事的人,可能会有,但,要说能跨越千年时间,还能测算的如此准确的人,他还真没有见过,除非那人是神仙! 也就是说,张家集的房屋的建设,并没有人在背后设计指示。 这里要说是巧合的话,眼前马正阳所看到的巧合,却让人难以接受。 但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这些个房屋,不论怎样的变动,那生气的流向,统统是朝着菜市口的方向。 先天八卦,又称伏羲八卦,传说是由距今七千年的伏羲氏观物取象的所作。《周易·系辞传》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就是先天八卦及其次产生的过程。在这个演伏羲八卦变过程中,首先是太极,其次是两仪,接着是四象,最后是八卦,它们是宇宙形成的过程。 组成先天八卦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之象才行,期间缺一不可,条件之苛刻可见一斑。 马正阳纵横江湖几十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巧合的事情。 如若搁在平时,这样奇特的景观必定让人为之一惊,而后,感叹世界是如此的神奇。 但,看在马正阳的眼里,这奇特的景观却是如此的刺眼难受,就像是自个的心,被人狠狠的抓了一把一样。 无他! 只因这降魔大阵已然启动了! 而,这先天八卦启动的代价,就是先前咱们所知道的那张家集里的上万人的性命为引子! “师傅...”玲珑不知道马正阳心中所想,只是看自个师傅脸色忽然沉了下来,抬头看向远处的两道光柱,心中有些担忧:“是不是那先天伏魔大阵,已经启动了?” “嗯。”马正阳点头确认,拳头紧握,蹦出了一片青筋:“那可是上万人的性命啊!” “师傅,您老先别着急。”玲珑跟随马正阳多年,看那脸色,就知道自个的师傅是动了真怒,当下连忙劝说道:“既然那大阵依然启动,您老生气也没用,既然这样,您老想想还有什么办法能阻止吗?” “呼。”马正阳常舒了一口气,正色说道:“办法不是没有,但是,要实行起来,却是困难无比!” “那您老说说看啊。”玲珑催促道:“再困难能有这张家集里的上万人的性命重要吗?” “呵呵。”马正阳皱着老脸,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随后说道:“丫头啊,你说的我都明白,但,你知道这降魔大阵的根本是什么吗?” “根本?”玲珑被自个师傅问的一愣,仰着小脑袋想了想,才试探着说道:“您老不是说是魂魄吗?” “嗯。”马正阳点头说道:“是啊,人的魂魄就相当于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一个人的魂魄都没有了,那么,他还算是个人吗?” “那师傅,这张家集的人...”玲珑听了自个师傅的话,肃然一惊,忽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小脸变的煞白无比。 “是啊,你想的没错,这先天八卦大阵,一旦启动,就不可能会停下来的。”马正阳直视着玲珑的眼睛,虽说,他还在笑着,但,两行浑浊的泪珠,却已经流了下来:“想要阻止这大阵继续,那是不可能的了。” 说道这里,马正阳话锋一转,又开口说道:“但,能找一些东西来替代这些人去献祭。” “替代?”玲珑有些不太明白,追问道:“师傅,怎么替代?找什么来替代?您老快说,看看,咱们能不能在那大阵将这张家集的人杀死之前找来。” “这先天八卦大阵需要的是魂魄,还有阳气的支持,也就是说,需要生命献祭,才能运转。”马正阳跳目远望,说道:“那么,这个替代的东西,必须是活的,而且还要有相当充足的阳气支持才行,现在已知的活物能达到这样的条件的,无非是牛羊狗猫之类的动物,但是,张家集如此众多的人,咱们现在又能去哪里找到那么多的活物来顶替呢?” “可是,师傅,即使找不到那么多,能找到几个算几个,咱们找不到那么多,找几个算几个吧。”玲珑倔强的说道。 “呵呵,能救几个算几个?丫头,你想的太简单了。”马正阳摇头苦笑道:“你看现在这张家集里还有一丝活物吗?退一万步讲,就是咱们现在去别的找来了活物,谁又能保证,那大阵会等着咱们呢?而且,那羊精一众,肯定会阻止咱们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的。” “那就没有办法了吗?”玲珑一双美目中,全是泪水,不断的滑落了出来,伸手抓住了马正阳的胳膊,使劲的摇晃着:“师傅,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没有了。”马正阳苦笑一声,老脸颤抖着,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的样子:“眼下,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的将这张家集的行尸杀死,好让他们早日投胎做人,不至于再受这样的苦!” “都要杀死?”玲珑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喃喃的说道:“师傅,那可是上万人的性命啊?您老再想想办法啊?师傅!...” “没有了,没有了。”马正阳颓废的重复着:“丫头啊,如果咱们要是不杀掉他们,等到日后这大阵功成,他们走出这里,还会有更多人死在他们的手上啊。古话说的好‘杀生成仁,舍生取义’,咱们杀了他们,才能不让他们伤害更多的人,说到底,也是在救他们!” 玲珑知道自个师傅说的是实情,但是,自个心里一时之间还是难以接受! “没想到我马正阳除妖降魔几十载,到头来,还是要走这一关啊!”马正阳看着玲珑的模样,心中有些安慰,但,更多的是感叹与心痛。 “师傅,咱们现在怎么办啊?”玲珑轻抹泪珠,想着自个要杀掉上万人的性命,一种恐惧的立马涌上了心头。 第五十二章 祛心魔,灵符化黑雨 “先天八卦阵精妙无比,而且威力强大,咱们要想阻止的话,只有两个方法。”马正阳略微沉吟,随后开口说道:“一是,找出其中的阵眼,拔除阵眼所需的物品,那么大阵就不攻自破了。二是,直接将这大阵直接一举摧毁,不能有半点残留,这样方可奏效。” “师傅,这阵法如此之大,要想一次性摧毁,以咱们现在的情况,那是万万不可能的。”玲珑小脸一仰,仔细分析道:“这样想来,找寻那阵眼,而后将其破除,还是比较容易一些的吧?” “呵呵。”马正阳看了看玲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这才解释道:“说起来,是要比一举摧毁大阵要容易的多,但是,这大阵既然运行要靠阵眼,想来那羊精一众,必然要重点把守看护的,咱们要想得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这阵眼因为不是特定的东西,它有可能是一块石头,也有可能是一个人,甚至有可能是一颗小草,寻找起来也是困难无比的。” “这,这...”玲珑仰头思索了片刻,忽而双眼半弯,挥舞着自个的小拳头,笑了起来:“师傅,您老也说了这阵眼如此重要,那羊精一伙必定会重兵把守,既然这样,咱们何不先去查看一番,只要是有那羊精一伙把守严密的地方,想来阵眼就在那里了。只要找到那阵眼所在的位置,咱们再寻找那物品,就简单的多了。” “呵呵,孺子可教也!”马正阳看着玲珑兴奋的模样,捋了一把胡子,点头赞赏道:“不过,无须那么麻烦了。” 马正阳伸手一指远处的菜市场,说道:“这先天八卦阵依然启动,那阵眼的位置已经暴露了。” 玲珑顺着自个师傅所指的方向远远望去,不禁目瞪口呆,暗自惊叹:好一个血腥的世界! 只见,此时天地之间一片红蒙,两只犹如利剑般的红光,自天而降,继而将整个天地连接在了一起。那满是血腥的味道,漫天飘散,让人禁不住作呕,仿佛置身于地狱之中一般。 先前的时候,玲珑与马正阳两人还未曾进入这张家集的时候,玲珑就被那血月牵引,内心之中隐藏的嗜血欲望充斥了整个脑海,虽说被自个的师傅马正阳施以秘法压制了下来,但,如今置身于这先天八卦阵之中,那股子嗜血的欲望再次袭来,玲珑自个感觉就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努力的要钻进自个的身体,想要将她和这片血海融为一体了一般。 此时此刻,玲珑的脑海之中,不断的变幻出种种诡异的画面。 时而一片血红,有那满身是血的残肢断体不断飘荡而来。 时而一片灰蒙,漫天飘荡的游魂野鬼,张牙舞爪,疯狂咆哮着,不断撕咬着玲珑的身体。 时而一片祥和,有那顽童少年,有那宁静村庄,还有那貌美少女在远处观望... 忽然,画面一转,半空之中出现了一条有些模糊,满身金黄的五爪神龙,只见,这神龙乍一出现,好不威武,原本在玲珑的视线里,那些恐怖的画面,那些血腥的画面,那些安宁的画面,统统都被其挤到了一旁。 这神龙一出现,便是仰天怒吼,顿时之间,狂风大作,一朵乌云凭空而现,随后便是雷鸣闪电,倾盆大雨接踵而至。先前那些画面,被那狂风暴雨袭击,竟然慢慢的消融了起来。不到片刻的时间,玲珑的视野之中,只剩下了那漫天的雨丝,浇落了下来。 微凉的雨丝击打在玲珑的俏脸上,头发上,以及全身,但,玲珑不但没有感觉一丝的寒冷,反而露出了舒服的笑容。 “丫头,你还好吧?”马正阳看着玲珑苍白的小脸上,不断的渗出犹如墨色的汁水,心中满是担忧。暗叹道:这一趟凶险无比,真不该带这丫头来的。说到底,这丫头还是抗不住那先天八卦阵的侵扰啊! “我,我没事的,师傅。”玲珑慢慢张开了双眼,原本的画面全都不见了,倔强的笑了笑,说道:“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哎呀...” 说到这里,玲珑惊叫一声,这才发现自个此时全身青黑一片,好似掉入了墨水之中一般,浑身上下都湿透了,还散发出一阵阵腐败的气味。这对于平时素爱干净的玲珑来说,显然是无法接受的。 玲珑皱着可爱的琼鼻,嘟囔道:“哎呀,怎么会这样?味道难闻死了!” “呵呵,你没事就好。”马正阳见玲珑恢复了本性,一伸手从玲珑的身上取下了一样物事,笑着说道:“执念,贪念,杂念,此等皆是心魔作祟。已经有少部分从你的身上祛除了,你身上的这些黑水便是它们了。” 玲珑抬头看了看自个师傅手中的东西,这东西宽约三寸,长不过七寸,正是先前的时候,马正阳下在自个身上的那道‘清心灵符’。只不过,此时的‘清心灵符’早已不复先前的模样,化作了一缕黑灰,随着马正阳的动作,那灵符便顷刻之间,消散的无影无踪了。 马正阳随后又从身上取出了一张‘清心灵符’,口中默念几句,咬破了自个的食指,将自个的血印在了那灵符的上端,贴在了玲珑的身上。 随后,马正阳又对着玲珑交代了几句,两人一前一后,朝着菜市口的方向去了。 虽说,马正阳与玲珑两人都不是常人,有那么几手功夫傍身,但,在这屋檐之上行走,并非如影视戏文中那么潇洒自如,一来,这屋檐都是瓦砾所做,崎岖不平不说,那瓦砾的硬度,经过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早已不堪重负,别说奔跑跳跃,就是下脚之时,都要小心无比方可通过。二来,这张家集的院落,虽说都是成排的,但,中间却也间隔了不小的距离,想要一路前行,直达菜市口,那是万万没有可能的。 走了一段时间之后,玲珑便发现了这个问题,嘟着小嘴说道:“师傅,咱们这样走,确实可以避过那些行尸的侵扰,但是,这样的速度,等过去的时候,那大阵依然发动运转完成了,咱们过去还有什么意义?” “嘿嘿,也是。”马正阳嘿嘿一笑,老脸微红,说道:“下去可以,但是,遇到行尸的时候,咱们要尽量避开,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动手。免得打草惊蛇,引来大批行尸,耽误了时间不说,一个不好还要陷入苦战。” “嗯,知道了。”玲珑点头答应,一个翻身就从房上翻了下来,朝着菜市口的方向奔去了。 “哎,丫头,你慢点,师傅这老胳膊老腿的,可比不上你...”马正阳话还没说完,就自个打住了,无奈,玲珑瘦小的身影就已经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玲珑的急脾气,做师傅的马正阳是知道的:“哎,这丫头,干什么都是急匆匆的。” 马正阳嘴上数落着玲珑,可他自个心里也是着急万分,当下他也不再废话,跟着下了房顶,可等下来了之后,还没等马正阳站好立稳,就见远处的街道尽头仰起了一阵的尘土,一个瘦小的身影跑在了前头。 不用问,这个身影正是去而复返的玲珑无疑。 “哎,丫头,你这是闹的哪一出,怎么急匆匆的跑了,又跑回来了?”马正阳看着气喘吁吁的玲珑,有些不解的问道。 “师,师傅,不好了。”玲珑双手支着自个的腿,气喘吁吁的说道。 “丫头,你慢点说,什么不好了?”马正阳见玲珑急切的模样,当下翻了个白眼:“再不好,还能不好到哪里去?” “不是啊,师傅你听我说啊。”玲珑打断了马正阳的话,急切的解释道:“行,行尸不见了!” “哦,行尸啊,我当时什么大事呢,慌里慌张的。”马正阳摇头晃脑的看了一眼玲珑,笑眯眯的说道:“行尸不见了不是更好吗?你找什么急啊,这下省的咱们再去除掉他们了。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不是的,师傅。”玲珑这会也恢复过来了,直起了自个身子,说道:“整个镇子里的行尸都不见了。” “什么?”马正阳微微一愣,以为自个没有听清楚,重复道:“你说整个镇子里的行尸都不见了?那可是几万行尸啊,怎么可能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真的啊,师傅,我怎么可能骗您啊。”玲珑见马正阳不相信自个,当下也不再辩解,一个转身便走了到了身旁的一户人家的门前,抬脚就将那扇木门给踹了个粉碎。 “哎,丫头,不可...”马正阳想要阻止,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随着‘哐啷’一声爆响,那扇木门便被玲珑踹倒在了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扬起了一阵的尘土。 马正阳捂着口鼻,跟着玲珑进了那户人家,但眼前所见却让马正阳愣在了原地。 第五十三章 成大道,红尘炼本心 上回说道,马正阳与玲珑师徒二人一路前行,来到了张家集,想要阻止那羊精一伙的阴谋,但,未曾想到,此时此刻的张家集却早已经变成了一处诡异的死地。 话说,玲珑先行到达之后,更是发现,这张家集里空空如也,那些被羊精抽走了魂魄的镇中之人,也早已经不知去向,如今这张家集,虽说物景依然,却寂静的可怕,不见半个活物。 马正阳跟随在玲珑的身后,也进了那间被玲珑暴力踢开的院落之中,看着眼前的一幕,这位纵横术界多年的老人,昏黄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半天未能说出一句话来。 眼前这处院落,方圆能有二十步左右,夯土砸实的土砖,上方连上了灰色的瓦片堆砌而成,显然是处老房。院落左手的一处角落里,一棵根茎粗大的葡萄树被人用木棍支成了一个小架,下方有一张四方的小桌,桌子上放着一些普通的碗筷,里面盛放着一些灰黑色的东西。 看那摆放整齐的用具,很显然的,这处地方似乎是此地主人一家吃饭的地方,可是,不知道是何种原因,使得主人一家不在了,而那些用具里的吃食,因为天气炎热,都逐渐的腐败,坏掉了。 玲珑走上前去,伸手用那桌上的筷子,搅动了一下碗中的饭食,秀眉微皱,担心的开口说道:“师傅,看这样子,那羊精一伙比咱们先到了,这主人一家,似乎也是在用饭的时候,遭到了毒手,就是不知道,这主人一家是不是也被抽魂,成了那行尸。” “恩。”马正阳微微点头,答应了一声,随后沉吟道:“可是,即使这张家集的人,都被抽魂,变做了行尸,也不应该一只不见才对啊?你再看此地,现在连个活物都没有,连只苍蝇都看不见,这事儿有些不对头啊。” 先前的时候,玲珑要踢开院门,马正阳惊呼阻止,原因有二。 其一,是怕玲珑卤莽,闹出了动静,惊到了院落里的行尸。《茅山图志》有云:行者,人也,行动也。无智,无觉,任性而为也。意思就是说,这行尸是由人变化而来的,没有了智慧,没有了知觉,但却还残存着一些动物的本能,比如听觉嗅觉等等。 也就是说,没有了魂魄的人,就变成了靠本能行动的畜生! 玲珑那么大的动作,动静如此之大,如果说有行尸的话,那么,这行尸一定会听到,蜂拥而至。到时候,马正阳师徒二人本就是为救人而来,不忍心下死手的情况下,被一群捍不畏死的行尸包围,也的确不好走脱。 这是其一。 其二,此时此刻的张家集,情况不明,羊精一伙在暗,马正阳与玲珑在明,而且,羊精一伙人手多少,马正阳也不清楚,暗藏了多少机关陷阱,更是一无所知,如此被动的情况下,稍有不慎,二人不但救不了人不说,小命儿有可能就搭在这里了。 当然,这会儿,并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马正阳也自然不会去责怪玲珑。 只是,眼前的一切,并没有如马正阳所料的一样发生。玲珑那么大的动作,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此地还是如坟墓一样安静,没有任何一只行尸闻风而来,羊精一伙也并没有针对他们师徒做什么小动作。 这本该是件好事,但,在马正阳看来,却是一股子极其危险的信号。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也正是马正阳最为担心的。 “师傅,那咱们该怎么办?”玲珑望着空荡荡的院落,心中不安的情绪弥漫开来。 玲珑原本是修行多年的小妖,马正阳多年之前无意救了她,见其聪慧可爱,便动了恻隐之心,收她为徒,带在身边悉心教导。 起先的时候,马正阳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这妖类之属,非比人类,他们天生股子里就带着残暴嗜血,再加上性情乖张,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走上歧途。 可随着玲珑一点点的长大,道法越来越高深,马正阳发现自个的担心是多余的。 自从修炼道术之后,玲珑的妖气已经十不存一,她的内心更是温柔善良,平日里,虽说性格有些刁蛮,可马正阳与玲珑师徒二人在这张家集住了这么久,也没有听谁说起过玲珑与谁人有过争吵,红过脸的,相反的,附近只要是认识玲珑的,和玲珑有过接触的,都无不夸赞玲珑聪慧乖巧,甚至是有些邻里乡亲,经常会送一些土产杂货来,看望马正阳师徒二人。 当然,有道是“无功不受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如此而已。 玲珑经常偷着使用道术帮乡邻治病,祛灾避邪的事情,马正阳也都看在眼里。虽说,玲珑此举犯了道门‘不在人前显露道法’的规矩,但,她却是为了救人,行善积德,身为妖类,能有这份心地,马正阳心里非常欣慰,也就随她去了。 也正是因此,玲珑的妖气才一点点在减少,她的心也更加的纯粹了。 “真我成大道,红尘炼本心。也许过不了许久,丫头修为再高深一些,她的心就会变成一颗玲珑心,到了那时候,丫头就不是一只小妖,而是妖仙了。”马正阳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看着玲珑小脸焦急的样子,点了点头,安慰道:“丫头,事情已经如此,咱们爷俩也不必太过着急了。” “可是,师傅,这是许多的人命啊,我怎么能不着急呢?”玲珑小嘴儿一撅,气鼓鼓的瞪着自个的师傅,自个这个师傅,什么都好,就是关键时刻老掉链子,不论到了何时,他都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在外人眼里看来,那是有高人风范,可玲珑却知道,她这个这不靠谱的师傅,不论是多年前的混战也好,还是平日里的突发事件也好,甚至是救胡不归那次也好,就从来没有准时的出手过。 他老说的一句话便是‘迟到总比不到好!’ 每每想到这句话,玲珑都气的牙痒痒。 兴许是感受到了玲珑眼神里的话语,马正阳灿灿一笑,赶忙转移了话题:“丫头啊,咱们事到如今,还是先把这‘先天八卦阵’破掉才是正事,其他的等以后再说吧。” “哼。”玲珑美目瞪了自个师傅一眼,知道自个生气也没用,自个师傅说的也没错,现在也只好如此了。想到这里,玲珑小脚一跺地,气鼓鼓的转身走向了门外。 马正阳看着自个徒弟离去,心中略微思索,喃喃道:“丫头脾气还是这么倔强,不知道是福是祸啊!不过,丫头的玲珑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炼化完美,哎,她就不知道老头子我是为她好吗?哎,为人师,难啊!” “快点了,师傅,等你出门了,黄花菜都凉了。”马正阳还待想些什么,就听院门外传来了玲珑催促的声音。 “哎,就来了,就来了,丫头,别走那么快啊,等等我老头子啊。。。” 看着玲珑越走越远的身影,马正阳摇头苦笑一声,紧走几步,朝着远处玲珑的身影追了过去。 第五十四章 解梦理,死气遮连天 话说,马正阳师徒二人前脚刚走,就在先前他们所搜查过的院子对面,闪出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仔细一看,这人长得是眉清目秀,约么四十多岁,文文静静,一派儒生学士的打扮。 这人出现之后,只是抬头看了眼那被玲珑踢倒的院门,露出了一丝笑容,自语道:“这个丫头,还是这么毛躁,不过这马正阳还真是死心不改,当年之事,还是放不下么?如若再是这样,你这地仙恐怕也保不住了,甚至还有可能丢掉了性命,这是何苦来哉?” 中年儒士长叹一声,望着马正阳师徒二人离去的方向,微微摇头叹息,接着说道:“世人都道神仙好,功名利禄忘不了!可悲可叹啊!” 说罢,这中年儒士转身朝着远处走去了,只是这人一步迈出,便好似消失了一般,再出现之时,人已经远在十几丈之外了,几个闪烁就不见了踪影,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更为诡异的是,马正阳师徒二人手段高强,这人的出现,也就和他们是前后脚,相隔不过几十米的距离,但,师徒二人却根本没有发觉。 而此时,咱们的胡不归胡大爷,也从沉睡中猛然惊醒了过来。 就在刚才,胡不归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他梦到了自个的师傅骆千山,音容笑貌依旧,还是那么吹胡子瞪眼的,笑骂着自个,他还梦到了自个的师兄卫中舟,师兄还是那么憨厚,笑着问自个今晚去哪偷鸡,只是转眼间,师兄卫中舟的面容却一下变得狰狞起来,脸上的皮肉一块块的腐烂掉下,接着猛然伸出双手,狠狠的掐住了自个的脖子,似乎想要将自个掐死一般。 正当胡不归以为自个快要死的时候,玲珑那丫头却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一下变成一只白色的狐狸,爪子一伸,便挠瞎了师兄卫中舟的双眼,胡不归眼见师兄疼的满地打滚,不禁悲从中来,想要上前将师兄卫中舟扶起来,却被一个人拉住了,胡不归扭头一看,却是那个老不死的马正阳,这老头儿正笑眯眯的看着自个。 胡不归心中大怒,想要喝问这老不死的,为何要阻止自个,还没等他开口,却见那马正阳大口一张,猛然咬向了自个的喉咙... 俗话说的好“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白天一个人的心思,到了晚上就有可能在梦里出现。 不过,自个这个梦,可当真有些奇怪。胡不归身为茅山传人,对于梦境的理解,自然也比常人要多上那么一些,可自个这个梦着实匪夷所思。 想了想,胡不归也没能理解其中的意思,只得作罢。 胡不归抹了把脸上的冷汗,抬头看了看外面,天色依然暗了下来,心中暗道一声:哎呀,糟糕!自个怎么就能睡着了呢? 想到师兄卫中舟此刻还生死未卜,而张家集的众多乡邻也是凶多吉少,胡不归暗暗自责,再回想起自个刚才做的怪梦,他心里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 起身下床,胡不归朝着里屋喊了几声:“玲珑?马师傅?你们在不在?” 堂屋一片漆黑,而马正阳师徒二人的屋子,也是毫无反应。 胡不归借着月光,依次来到两人的门前,“碰碰”敲了几声,屋子里还是没有回应。 “怎么都不在么?”胡不归站在饭桌前,再次看到那盆甲鱼汤,心中猛然蹿出了一个想法:“不好,这师徒二人肯定是知道了什么,难道是师兄也成了行尸?这师徒二人怕我施救,这才在汤里下了麻药,前去张家集了?” 胡不归联想之前的事情,再回想吃饭时,玲珑与马正阳师徒二人的异常,心中了然了。 顾不得许多,胡不归赶紧跑向了侧屋,那里是马正阳师徒二人平时存放术法用具的地方,推门进屋,胡不归四下一看,果然和自己猜测的一样,这里的术法用具,已经被人拿走了大半,剩下的也只是些没有书写的符纸,以及一些其他零碎的东西。 胡不归心中焦急万分,也不管这些东西能不能用,随便找了个破包,胡乱的将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进去,这才借着月光,急急的朝着张家集的方向赶去了。 此刻,已是月上枝头,满地的银光乱晃,在这夜里显得格外清冷。 马正阳师徒二人的住所,距离张家集还是有五六里的距离的,乡村之间,树木成荫,杂草丛生,田间也是作物不少,按照往常来说,盛夏之际,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可再看此时此地的周围,竟然一片寂静,连个虫鸣鸟叫都没有。 如此诡异的情景,让胡不归的心不禁有些发冷。 记得先前的时候,胡不归逃出张家集,曾经看到天空中的那轮圆月,已经变成了血色,而今再次看去,那月依旧银白,高高悬挂在了半空。 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依胡不归现如今小小术鬼的道行,自然是看不清的。 不过,好在术鬼之境,胡不归就已经开了天眼,能见到一些常人所不能见到的死气与阴邪之气,打开天眼之后,胡不归望向张家集的方向,只见那里已经是漫天的黑气,将整个张家集笼罩了起来。 而包括自己所在的这个位置,死气也已经弥漫到了这里。 想来,那些能逃的鸟虫走兽,也已经离开,逃命去了吧。 胡不归心下哀叹不已,却也不敢耽搁,还是救人要紧,只能借着月光继续往前赶路。 可没走了多久,快要靠近张家集的时候,胡不归借着月光,朝着四下一看,忽然发现小道的杂草丛中,竟然有个白白的东西在动! 一路走来,胡不归是越看越心惊,这里的死气已经非常重了,若是普通的活人,在这里待上个几天,轻则要生上一场大病,重则变得疯疯癫癫,再甚者可能直接死掉,也是有可能的。 先前,胡不归已经用天眼看过了这附近,黑气弥漫,死气不断,这里怎么可能还有活物的存在? 这是个什么东西? 竟然还有不怕死的? 还是说,这玩意儿根本就是个鬼物? 再看这东西,白白胖胖的,月光一照,竟然在旁现出了一个黑影。 胡不归微微一愣,心下警觉,随即折下一根树枝,走上前去,朝着那白白的东西戳了下去。 第五十五章 亮烛光,傻人有傻福 “唉吆!哪个孙子戳俺的屁股!” 那团白白的东西,被胡不归用力一戳,猛然一下跳了起来,嘴里还嘟嘟囔囔的叫骂着。 胡不归也被这突然的叫骂声吓了一跳,不过随即他心里一乐,感情自个戳的这东西,是个活人的屁股,再听这动静,听着还有些耳熟,不由得打量起了对方。 这人起身之后,一手提着裤子,一手捂着自个的屁股,上跳下蹿的,显然胡不归刚才那用力一下,将这人扎的也是不轻,此刻正疼的呲牙咧嘴。 “唉吆,疼死俺了,你这人怎么能这样呢?俺就解个手,招你惹你了?”被扎的这人愤愤不平,怒目而视的盯着胡不归,不过,看他那全身乱晃的动作,怎么看都很不协调。 借着月光,胡不归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人,只见这人穿的邋邋遢遢,全身皱皱巴巴的,头发也是乱糟糟的一团,显然是很久没有整理了,再听这人没头没脑的说话,胡不归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由得开口试探道:“你是,孙大傻子?” “呵呵,俺就是孙大傻子,你认得俺啊?你是谁啊?”孙大傻子被人一叫,立马露出了一副傻呵呵的笑容,不过,他还是有些疑惑的看着胡不归,没敢靠近。 胡不归听到孙大傻子的回答,再看他身边的影子,是个活人无疑,不由得松了口气。 要说这孙大傻子,也是够可怜的,此人原名叫孙大彪,是土生土长的张家集人,听说小的时候,这孙大彪还是个正常人,后来有一年黄河发大水,淹了整个张家集,许多人都死在了那场大水里,而孙大彪也被那场大水给冲跑了,后来找到他的时候,孙大彪已经在水里泡了三天三夜,连冷带吓的,就患上了这疯疯癫癫的毛病,也因此得了个孙大傻子的绰号。 再到后来,孙大彪的父母去世,他也就没人管了,靠着四邻街坊的救济,这才疯疯癫癫的活了下来。 平常这孙大彪都是住在镇外的土地庙里,饿了就会跑到镇上问人要吃的。 胡不归跟着师傅骆千山才来张家集那会儿,人生地不熟的,想要偷鸡摸狗打牙祭,没有熟人带路可不行,巧的是,这孙大傻子人虽然傻了点,但这张家集他却熟悉,因此,胡不归有那么几次,也带着孙大傻子前去,对他也还算熟悉。 话说,刚开始那会儿,胡不归也曾给孙大傻子看过病,但没能看好,不是胡不归手段不行,而是这孙大傻子疯疯癫癫的原因,是因为少了魂魄,而且,还是被水鬼给勾走的,时间一长,那魂魄离体太久,不是消散,就是被那水鬼吃了,依胡不归的手段,根本不可能医好,而自个那师傅骆千山到是有能力,胡不归也曾恳求过他出手,可那老头子却说什么“人有命数,傻人有傻福,疯癫也许是个好事。” 胡不归当时还暗地里骂老头子冷血,现在看来,这孙大傻子能在这死气弥漫的地方活下来,说不定和他疯癫还真有那么一丝的关系。 不过说到这个,胡不归还是有些想不明白,这孙大傻子怎么跑出张家集的? 张家集此刻那么多的行尸,他一个傻子,怎么能跑的出来? 那些行尸,可不管你傻不傻的! “喂,你是谁啊?怎么认得俺呢?再不说话,俺可要走了。”孙大傻子见胡不归直勾勾的看着自个,有些害怕的往后退了退,说着转身就要走。 “我是你胡哥。”这事儿怎么看都透着古怪,胡不归想了想,没能想明白,索性还是问问孙大傻子吧。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孙大傻子听到胡不归的回答之后,脸色大变,口中嚷嚷着:“俺不认识什么胡哥,你莫要骗俺.你和他们是一伙的,你不是好人.“ 说完,孙大傻子拔腿就跑,连裤子都没系好,跑了几步一个趔趄,便趴在了地上。 “哎哎,孙大傻子,你别跑,我真是你胡哥,以前带你抓鸡,给你吃鸡的那个.”胡不归眼见孙大傻子挣扎着爬起来还想跑,无奈之下,只得跟了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吼了一嗓子:“看清楚了,孙大傻子,是我啊.” “啊,啊.你莫要打俺,莫要打俺.”孙大傻子被胡不归这一吼,也不挣扎了,双手抱着自个的脑袋,瑟瑟发抖的趴在了地上,声音带着哭腔,不住的求饶。 胡不归心下同情,这孙大傻子还是以前那副模样,被人一吓,就是这德性,记得以前的时候,就连镇上几岁的孩子都能欺负他,打的他满地打滚求饶,想到这里,胡不归的语气不禁有些软了,好言劝道:“你起来吧,我不打你了,我真是你胡哥,不信你看。” “真的?俺起来,你就不打俺了?俺不信.”孙大傻子依旧抱着自个的脑袋,缩的像个鸵鸟一样,不肯起身。 “起来!要不我真打你了啊!”胡不归一听,不禁大感头疼,这孙大傻子又开始犯病了,不得已,还是的使点暴力手段才行。 说话间,胡不归一把拎住孙大傻子,将他提到了自个眼前,吼道:“看清楚了,孙大傻子,是我,是我啊.” 果然,孙大傻子还就吃这一套,被胡不归这么一吓,也没挣扎,也没吱声,乖乖的抬头看向了胡不归。 “呵呵,是小猫哥,是小猫哥,你又要带我去抓鸡吃吗.”孙大傻子显然是认出了胡不归,也不再反抗了,只是傻呵呵的笑着。 胡不归见他认出了自个,也是松了一口气,以前的时候,胡不归带孙大傻子前去偷鸡摸狗,总会让孙大傻子在外面看人,如果有人来了,就要学上几声猫叫,而卫中舟带他去的时候,就要学上几声狗叫,因此,这孙大傻子就叫胡不归小猫哥,而叫卫中舟大猫哥,胡不归纠正了他多次,可还是没能改过来,也就随他去了。 “对,对,一会再带你去抓鸡吃。”胡不归点了点头,又开口问道:“不过,孙大傻子,你得先告诉我,刚才你说的那些人,他们是什么人?有几个人?” “他们,有好多人,他们都是坏人,他们骂我,还打我,说好了要给我大饼吃的,我带他们进了镇子,他们也没给我.”孙大傻子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也没能描述出来。 胡不归听的糊里糊涂的,只是知道有人来了张家集,还是孙大傻子带进去的,听孙大傻子的描述,这伙人来路不明,也就是这伙人来了张家集之后,这里才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明显的这伙人不是什么好人。 但,胡不归也不能跟一个傻子生气,只得继续诱导他:“哦,没事,大饼不好吃的,我一会带你去吃鸡,你是怎么跑出来的?” “我趁他们不注意,就跑出来了,呵呵,他们以为我傻,呵呵.”孙大傻子继续傻笑着。 得,这问了等于没问,胡不归只得再次开口,笑着问道:“嗯,嗯,你怎么可能傻呢,那镇子里现在还有人吗?我说的是还有和你一样的活人吗?” “没有了,没有了,他们都,他们都不见了,就剩下大傻子一个人了.”孙大傻子听到胡不归的问话,忽然惊恐的往后退了几步,接着絮絮叨叨的大声嚷着:“就剩下傻子一个人了,他们都不见了,呵呵,就剩下傻子一个人了,你不要去那,你也会不见的.” “怎么会这样呢?”胡不归眉头一皱,有些想不明白了,先前的时候,自个不是看见满镇子的行尸吗? 怎么孙大傻子说都不见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傻子不要吃鸡了,去了就会不见的,会不见的,你也不要去了,呵呵.”孙大傻子依旧自说自话,不住的往后退着。 忽然,就在这个时候,半空中的那轮银月,竟然开始慢慢变的血红起来,照的地上也是一片血色,诡异无比。而在张家集的方向,一些原本漆黑的房屋,竟然亮起了烛光。 “啊!不要抓我,不要抓我,我不吃饼了,我不吃了.”孙大傻子双手抱头,惊恐的大叫起来,接着一个转身就朝着远处跑去了。 “孙大傻子.”胡不归望着那疯疯癫癫的背影喊了一声,可是根本没得到回应。 第五十六章 福祸依,月晴圆又缺 血月遮天!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啊!”胡不归望着漫天红光,不由得皱起眉头,沉吟一声。 民间传闻血月乃凶月,是凶兆,会发生冤案。 历史杂记曾有记载,血月现,国之将乱,气衰,如坠狱。 《茅山图志》有云:红色月亮为至阴至寒之相,兆示人间正气弱,邪气旺,怨气盛,戾气强;风云剧变,山河悲鸣;天下动荡,火光四起;故称:血月! 虽说传言不可信,但,却无空穴之风! 面对这等劫难,胡不归小小术鬼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可想。 “眼下还是找到师兄要紧,救出他才是正事!”胡不归不是圣人,再说他自个也没那个能力,有些事情,想想还可以,但,没那个实力,说啥都白扯。 胡不归摇了摇自个的脑袋,撇开这些烦心的事儿不想,朝着就近的一所亮光的宅院走了过去。 先前的时候,胡不归逃出张家集,知道这张家集里的人,此刻全部都变成了行尸,失去了三魂七魄的肉身,只是保持着一些生前的习性本能而已,其中最为显著的特点便是捕食的本能,还有攻击的凶性! 像点亮烛光电灯这样带有思维的习惯,可不是那些行尸走肉所能做到的。 也就是说,这其中肯定有古怪! 胡不归左手掐了个天雷手决,右手按在院门上,使劲敲了几下,高声询问道:“屋里面有人吗?” “谁啊?来了,来了,别敲了.” 原本的,胡不归也只是想试探一下,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屋子里还真有人! 听那声音清脆悦耳,柔糯酥软,想来是个年轻的女人。 胡不归不敢大意,往后退了几步,就听院里传来了一阵走动的声响,接着“吱呀”一声,院门开了一道缝隙,从里面露出了一个长头发的脑袋。 “你找谁?”女人抬头看了胡不归一眼,疑惑的问道。 借着月光,胡不归天眼大开,仔细一看,眼前这女人,身穿碎花小衣,披了件灰色外套,瓜子脸,柳叶眉,虽说不上漂亮,但也模样清秀,再看她那动作神态,胡不归怎么看怎么觉得她像是个正常人。 这可奇了怪了? 难道是自个想错了?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到底有事没事?”女人被胡不归盯了许久,显然很是不悦,生气的说着话,就要关门。 “额,抱歉,抱歉。”胡不归歉意一笑,赶紧制止了女人关门的动作,撒谎解释道:“我本是附近汶上村人,夜晚赶路想去镇上的亲戚家,但,这天色已晚,又饥又渴,看到你家有亮光,便想着来要口水喝,不知道大姐,能不能行个方便?” 那女人满脸狐疑的神色,显然还是不太相信,把着门,没开也没关,就那么上下打量着胡不归。 胡不归赶紧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些散碎零钱,说道:“大姐,要不这样吧,不行的话,我给钱也行,这大半夜的打搅你,我也是实在不好意思,出门在外的都不容易,给碗水喝,喝完我就走,你看这样行吗?” “你家亲戚住哪?叫什么名字?”女人没有接胡不归手上的钱,也没说答应,又问了胡不归几句。 “哦,我那亲戚名叫孙长富,在镇上是杀猪卖肉的,住在西街那边。”胡不归早料到这女人会这么问,他在张家集住了多年,认识的地方,认识的人还是不少的,说出个人名地名来,还不是小意思么。 果然,女人听到胡不归如此说,不由得的信了几分,在那个年月,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是比较靠谱的。 “哦,你说的是镇上卖肉的孙屠子吧?”女人站直了身子,点了点头,脸上有了那么一丝笑容,说道:“孙屠子说起来,还是我一家人的堂叔呢!呵呵,还真是巧了。” “进来吧。”女人笑着侧了侧身,热情的将胡不归让进了院子,随手关上了院门,边走边说道:“你是我婶娘老家那边的人吧?” 那孙屠子的老婆本家姓徐,胡不归先前也曾见过几面,是个凶悍的肥婆,他想了想,说道:“嗯,我叫徐东,大姐你叫我东子就行了。” “哦,东子啊,你怎大半夜的跑到镇上来了?”女人笑了笑,将胡不归让进了里屋,随手给胡不归倒了杯水。 胡不归接过水,放在了桌上,没喝,他四下看了看,土屋瓦房,桌旧椅破,连个像样的家具摆设都没有,可见这家人的生活过的也是艰难。再看胡不归进屋有一会儿了,却没看到屋里的男主人出来,胡不归不禁有些疑惑。 似乎是看出了胡不归的疑惑,女人哀叹一声,诉说起了自个的不幸。 通过她的诉说,胡不归得知,这女人名叫李艳梅,今年二十多岁,是这张家集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早在几年前,这李艳梅经人介绍,嫁给了自个的男人,也就是孙屠子的侄子孙并茂。 话说,这孙并茂也是本地人,小伙长的精神,人也勤快,并且打的一手好鱼,李艳梅贤惠懂事,小两口的日子,虽说一直不富裕,但也算和和睦睦,到了第二年开春,二人便有了一个儿子孙晓鹏,有儿子之后,夫妻两人也都觉得日子有了盼头。 可老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 这样幸福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儿子出生没多久,孙并茂便在打鱼的时候,翻了船,淹死在了黄河里,连个尸首都没能找回来。丈夫死后,李艳梅母子的生活便过得越发艰难起来,白天李艳梅带着孩子,还要下地干活,到了夜晚,孩子哭闹,也要自个照顾。 一个单身的年轻女人,还要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生活,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对于这样的不幸,胡不归也无能为力,只能好言劝了她几句。 两人闲聊几句,没想到李艳梅便红了眼睛,好在她也已经习惯了,说了句抱歉之后,便起身张罗着给胡不归做饭去了。 胡不归呆坐桌前,心中满是感慨,想当年,自个家破人亡那会,何尝不是如此伤心,好在后来师傅骆千山出现,才慢慢淡去了这些伤痛。再次被人勾起伤心,胡不归也觉得不是滋味,竟然有了自暴自弃的念头。 就在这时,里屋忽然响起了一声啼哭,打断了胡不归的思绪,让他猛然惊醒了过来。 自个怎么会如此想呢? 这可不是个好念头! 胡不归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个的情绪,可那哭声依旧,让人听了不禁烦躁不安,一股戾气直冲脑袋,胡不归的双眼慢慢的变得血红,他只觉得自个此时只想痛快的发泄一番,或是狂砸,或是狂杀,才能平复下自个的心绪来。 猛然站立起身,胡不归几步蹿到房门前,一把将那布帘拉开,冲了进去。 只见,此时里屋的床上,正躺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 那孩子全身包裹着被子,模样儿长得白白净净,一双小手向上伸出,大哭不止。 也不知怎地,胡不归第一眼看到那孩子,就觉得心里有些不太舒服,心里有个可怕的念头忽然冒了出来,他似乎听到有谁在他耳边说着什么话。 仔细一听,胡不归冷汗立马冒了出来。 “掐死他.” “掐死他.” 第五十七章 律九章,上师捉不详 话说,此刻的胡不归,就和着了魔一样。 心中跟明镜似得明白,明明自个不想上前,但,自个的身子却好像不太听使唤,一下子靠近了那孩子的床边。 他红着双眼,一把拎起床上还在哇哇大哭的孩子,掐住了那孩子的脖子。 原本的,那孩子的哭声还是很大的,听起来也是凄厉非常,但,自从胡不归进屋之后,那孩子竟然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胡不归。当胡不归使劲掐住那孩子的脖子之后,他的哭声便停止了,不再哭泣,也没有挣扎,反而小脸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仿佛胡不归掐的不是他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胡不归忽然觉得自个的脖子好像被人掐住了一样,他感觉自个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身体就好像是灌了铅一样的沉重,但,他不仅没有晕倒,反而清楚的感觉到自个手上的力道,比之前更大了。 这种慢慢接近死亡的味道,显然是不好受的,胡不归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个却毫无办法。 通过血红的双眼,胡不归能清楚的看到,自个手上那个孩子的脖子,已经被掐的变了形,仿佛下一刻就要折断一样,但,那孩子却依然笑呵呵的看着胡不归,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戏谑。 这种痛苦的感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是一辈子,也可能是一转眼,胡不归的耳畔不断的传来那蛊惑的声音,渐渐的胡不归的意识开始变得有些模糊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胡不归身上的口袋里,忽然发出了一声“噗”的声响,就好似是什么东西被点燃了一样。 那种面临死亡的感觉,瞬间就如潮水般的退去了,而先前那个充满蛊惑的声音,也随之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碰”的一声。 胡不归浑身冷汗,脱力般的摔倒在了地上。 大口喘着气,胡不归心有余悸,再回头看向床上那孩子时,胡不归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先前那个白白净净的孩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塌的土炕,而在那土炕的边上,一个被火焚烧的已经变形了的小小尸体,从脖子的位置,已经断成了两节,那尸体的下半部分残缺不全,上面还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虫子,而掉在土炕边上的脑袋,双眼空洞,被烧的一片焦黑,不过,他的嘴巴还在一张一合的动着,冒出丝丝的黑气。 这玩意儿是个鬼婴?! 《茅山图志》鬼神篇上有这样的记载:鬼婴者,早夭,人也!冤死而生晦,虽死,不入往生,喜蛊惑生人。 鬼婴这玩意儿,胡不归这还是头一次见。 但,在开始学习道法的那会儿,师傅骆千山曾经提到过:鬼婴这玩意儿,一般指的是五岁以下的孩童,因为横死(意外死亡,诸如火灾,溺水等等)不能往生,而产生的怨灵。 一般来说,鬼婴道行较浅,灵智也不是很高,它们蛊惑的对象,往往只有一个人。因为是横死,死了之后不入往生,它们也只会让蛊惑的人死亡,不会指使杀人,它们的目的是让被蛊惑的人死亡,取代他们,从而达到往生的目的。 说到底,这鬼婴的战斗力不足为惧,但,他有蛊惑常人心志的能力,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力不坚强,那么很有可能会让它趁虚而入,做出一些可怕的后果。 现在想来,也许早在自个和那孙大傻子说话的时候,这对鬼母鬼子就已经盯上自个了吧! 胡不归回想之前的种种,有些后怕,但,同时又有些疑惑,自个好说也是开了天眼的术鬼,这对鬼母鬼子怎么就能在自个眼皮子底下,隐藏的那么好呢? 要不是自个包里的符咒,突然发挥了威力,自个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地儿是越来越乱了! 还是先解决了这只鬼婴再说吧。 这些说来话长,但,也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儿,胡不归打定了主意,也不啰嗦,右手一伸,咬破了食指,点点画画,顷刻之间就在手上画了个“五雷驱邪符咒”,张口大喝一声:“天圆地方,律令九章,上师捉鬼,收摄不祥,疾!” “桀.” 话说,那鬼婴被符咒破了蛊惑术法,本身早已经受到了反噬,此刻头身分家,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就听他那一张一合的嘴里,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叫声在这寂静的夜里,听来十分骇人。 眼见着胡不归的“五雷驱邪符咒”就要打在那鬼婴的身上,却听门外忽然传来了一声叫喝。 “住手!” 紧接着是一阵“噼里啪啦”东西打碎的声音。 胡不归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是女鬼李艳梅听到自个孩子的惨叫,赶了过来。 “碰”的一声闷响,胡不归的“五雷驱邪符咒”拍了下去,然而,想象中的魂飞魄散,却没有出现! 在胡不归的身前,李艳梅紧紧的抱着自个的孩子,而那鬼婴的身体和头,也已经各归原位了,正乖乖的待在母亲的怀里,不敢动弹。 阴风吹过,物静变幻,先前的庭院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破墙烂瓦,满地杂草丛生的荒凉。 胡不归呆呆的站在乱草之中,看着自个手上的一块三寸大小的玉佩,一下愣住了。 这玩意儿,不正是当年自个年少无知,当掉的那块“天师令牌”吗! 只不过,眼前这块天师令,好像比以前薄了不少,胡不归翻过来一看,果然,这天师令牌被人从中抛了开来,只剩下了正面的一半。 “你怎么会这块天师令的?”再次看到这块天师令,胡不归心中感慨万分,没有了继续驱邪除妖的念头,神色复杂的开口问道:“不对,不对,你是鬼,这块天师令,你不可能动用的了!” 就在刚才的时候,胡不归的全力一击,竟然被挡了下来,胡不归起先还很纳闷,这鬼母鬼子的道行,也就是普通的怨灵而已,根本不可能挡得住自个的“五雷驱邪符咒”,后来一看,他才知道,挡下自个的竟然是天师令! 道家抓鬼除妖,一是靠的道行修为,二是靠的符咒法器。 而这符咒法器也分为几个不同的等级,比如最低级的法具,其中就包括道袍,桃木剑,符纸等等一些东西,再高级点的,被称之为法器,像是有年头的棺材钉,还有道士常年随身的桃木剑,罗盘等等,最好的则被称之为灵器,这类东西一般来讲,都是存在的年头较长,也或者是被人开光祭练多年的有灵之物。 胡不归跟随师父骆千山的时候,师父骆千山就曾说过,自个这派里,只有两样能被称为灵器,一个是天师大殿里,祖师像前的那柄拂尘,据说,那柄拂尘柄是千年桃木心做的,经过千万人的祭拜,拥有杀神灭鬼的能力,只是后来战乱,祖师大殿也被毁于一旦,那柄拂尘也就失去了踪迹。 而另一样,就是世代掌门所传的天师令牌! 据说,每一代的天师令牌,都是门派的掌门信物,而每一代的掌门不说是修为最高的,但也是最为顶尖的人担任,相应的,这天师令跟随这样的人,或多或少的都会沾染上少许的道气,长年累月的积累下来,就算是块普通的石头,那也能有除鬼降妖的神奇功效! 可惜的是,现如今这天师令却被抛成两块,已经不具备灵器的威力了,勉强算得上是意见不错的法器而已。 能当下胡不归这小小术鬼的一击,也是情理之中。 女鬼不知胡不归想了那么多,见他面容急切,恐他再次出手,急忙解释了起来。 第五十八章 鬼门关,一尸失两命 这事儿,真个要论起来,还的从早些年说起。 话说早些年那会儿,李艳梅还在娘胎之中,即将出生。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里,女人生子可是一件要命的事儿。生活条件差,女人结婚早,医疗饮食营养跟不上,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许多妇人在生产的时候,都会有难产,或者是大出血,再严重点的可能会有一尸两命的情况发生。 可以这么说,生次孩子,就相当于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丢了半条命。 也正是因此,许多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在还未生产的时候,就会花钱请上稳婆来助产。而那些穷苦人家,则大多是临近生产的时候,才会请人。 李艳梅家里的条件并不好,因此,他爹在自家婆姨生子的时候,也只是最后关头去请了稳婆来助产,可万万没想到,在自家婆姨生产的时候,足足折腾了好几个小时,孩子愣是没能生出来,自家婆姨还大出血。 到了最后,李母的声音气息越来越弱,直到最后没了声息。那稳婆黑着满是皱纹的老脸从屋里出来,满是遗憾的对李父说了一句话:“准备后事吧。” 李艳梅他爹一听稳婆这话,当场就蒙了。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一个堂堂男子汉哭的跟个泪人似的,苦苦的哀求那稳婆:“您老就不能想想办法,哪怕大人孩子随便救一个都成?以后俺给您老人家做牛做马...” 那稳婆也是心善的人家,对于李父一家的遭遇,也是十分同情,可说到底她也只是个接生的稳婆而已,实在是无能为力。 摇摇头,稳婆长叹一声,又安慰了李父几句,连礼金都没提,踱着颤巍巍的小脚走了。 这事儿已经发生了,谁也未曾想到,等到了这会儿,已经不可逆转。 在那个年月的人眼里,鬼神之说,命运之说,大家还是都信的。 那些前来帮忙的四邻,都出声劝慰着李父,说什么‘人死不能复生’‘还是要好好活下去’‘以后的日子还长’等等安慰的话语。 李父木然的点头应着,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原本,这事儿是喜事,是好事来着,可谁能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人家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大伙儿也不好再呆了,呼呼啦啦的便走了不少,只有那些往日里比较要好的,热心的四邻留在李家,帮忙处理着李母的后事。 到了最后,满院子里就剩下了李父一人,还有躺在床上,被人收拾整齐的婆姨。 说来也巧,正当大伙儿都离开的时候,恰好门外却有人敲起了门。 原本的,李父还以为是前来恭贺的人来晚了,等开了门之后才发现,敲门的却是个年老的道人。 那道人年约五六十岁的样子,头发遭乱,面上灰皱,身上穿了件早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破旧道破,端的是邋遢无比,看那副样子比那要饭的还要不如。 李父一家也是仁厚之人,若是搁在早些日子,有这道人上门,说不得会开火升灶,招待这道人一番。可眼下自家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哪里还有这样的心思。 开了院门,李父将那道人让进门内,便去屋里取了些吃食,心里想着将人打发走了便是。 可那道人进门之后,只是微微一笑,站在院里打量着院子里的物件。对于李父的冷淡态度,还有递上的吃食丝毫不予理会。 李父心中不解,还以为这道人对自家的吃食不满,面上便有些恼怒了:“道长,今儿个俺家婆姨难产死了,实在不便招待,您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说话间,李父便自个走回了屋里,不再理会那邋遢道人。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道人竟然也跟着走进了屋里,而且还自个走进了内室。 内室,也就是卧室。 一般来说,进到别人家里,都是待在客厅大堂里,这是基本的礼节尊重。 若是主人家不请你,你自个乱闯,这便是对主人家的不尊重。更何况说,此刻的卧室里还有那一尸两命的妇人,若是搁在脾气不好的人家,揍你一顿,那都是轻的,说不得被人打个半死。 “这道人好生无礼。”李父暗自恼怒,原本自个家已经很是悲惨,憋了一肚子的气,想到了此处,不由得怒从心头起,火从鼻口冒,撸了袖子,便要揍那道人。 正在这时,却听那道人呵呵一笑,道:“什么婆姨死了?我看你这人老实巴交的,年岁也是不小了,怎的竟是学那孩子胡说八道?” “你这腌臜道人,休要说其他的,赶紧滚,省的挨俺一顿胖揍。” 先前那会,李父也不相信稳婆的话,抱着自家婆姨哭了好久,期间不知伸手摸了多少次鼻息,自家婆姨除了身体还算温和,连点进气也没有。这道人张口便说人还活着,李父哪里肯信,只当这邋遢道人哄骗自个,当下,也不听那解释,一个老拳便往道人身上招呼去了。 李父出口不逊,暴怒伸手打人,这一连番的动作,也只是说话之间,再加上李父那时还年轻力壮,出手不可谓不快,不可谓不重。 但见那道人依旧笑皱了老脸,身子微微一侧,便让过了李父来势汹汹的老拳,等到李父回转不急的时候,那道人伸手一搭,好大的力道,便扯住了李父的手腕,好似玩笑之间,就将李父甩在了一把椅子上,撞的那木椅‘咣当’一阵乱响。 李父被那道人一抛,完全没有反抗之力,挣扎着将自个身子坐稳之后,回过神来,再看那道人的时候,那道人已经走到了床前。 只见,那道人站定之后,伸手入怀,从那脏旧不堪的道袍里摸出了一个油光放亮的布包,打开来再看,却是一排密密麻麻的银针。 “这...” 早些年里,大家的生活条件都不好,因此,平常人家谁要有个头疼脑热的,大多会去找那些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来看。而自古以来‘巫医不分家’,一般的道士和尚大多都会看些普通的小病。 这邋遢道人会看病,李父并不怀疑,但,这个年月能拿得出一套针灸银针的人,还是比较少见的。 猛然间,李父的心里冒出了一丝丝的希望:“或许这道人真有那个能耐也说不定呢。” 事儿已经最坏了,让这道人看看也是无妨的,再坏能坏到哪里去呢? 想到这里,李父也不敢再阻拦,眼里含着泪花,闷闷的站在了道人的身旁。 第五十九章 死复生,道人施妙手 传说,有那医术高超之辈,能‘医死人,救白骨...’ 传说,有那道家高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飞天遁地,翻江倒海,撒豆成兵... 传说,有那得道高僧,口吐莲花,超度亡魂,怒目而视的时候,犹如金刚,普度众生的时候,金身万丈... 但,不论传说多么的玄奇,那依旧是传说中的事儿。 这样的事儿,说到底都只发生在传说之中,故事之中,也或者是做梦的时候。 李父只是个寻常的百姓而已,往日里打交道最多的便是田里的庄稼,沟壑里的地垄,这些传说中的事儿,他都听过,却不曾真实见过。 但,也不知怎地,在他的内心里,还是强迫自个相信了这个全身邋遢的道人。 不为其他,只为了躺在床上了无声息的婆姨,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 这些,便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一生中,所有的希望... 邋遢道人对于李父态度的转变,以及露出黑脸上的卑微,丝毫不在意,银色泛光的长针幻化出一道道白光,只是片刻不到,便已在李母的身上十数针之多。 曾经有人说过,在这个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远在天边,更不是目不可及,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看不到我的泪眼... 李父没上过学,只是能够写出自个的名字而已。他不懂那些****的话儿,也不懂的那些才子风流的境界。但,等待时间的流逝,以及忐忑不安的焦急,让这个和庄稼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汉子身心疲惫不堪。 那邋遢道人施针的时间,还有等待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也就一盏茶的当儿,可李父却觉得好似过了多年一般。邋遢道人施针之后,也不管李父期期艾艾的目光,便径自走开,自家寻了茶盏,笑吟吟的坐在一旁喝起了茶水。 茶是落叶茶,一般来说,这茶儿是当下最次的茶了。沸腾的热水冲泡开来,屋子里便升起了一缕缕的白气,混合着那犹如枯叶般的味儿,着实不算太好。但,那道人却喝的兴起,还时不时的‘啧啧’有声。 李父心中焦急,又见那道人如此随意,经过先前那一出,他也不敢再开口询问,一会儿想着自家的婆姨与孩子,一会儿又想到了这诡异的邋遢道人,原本悲痛的心里,竟然安分了下来。 “啊...” 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李父恍惚之间听到了自家婆姨的痛呼呻吟之声。 随即,大着肚子躺在床上的李母眉头皱了起来。 那邋遢道人听到声音,便放下了手中的茶盏,站起身来,笑吟吟的对李父说道:“别傻愣着了,你婆姨要生了。” 等到李父反应过来的时候,那邋遢道人已经走出了屋子,在院中站定了。 先前前来恭喜的四邻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李父一个大老爷们,这接生的活儿,他可没做过,一时之间不免手忙脚乱。好在那邋遢道人在屋外出声指点,这一次孩子顺利降生,母子平安。 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李父抱着自家的闺女,再看看躺在床上虚弱不堪的婆姨,不仅泪流满面。 这小小的一团肉儿,当真是来之不易。 李父抱着孩子,连同虚弱的婆姨,挣扎着向那邋遢道人磕头谢恩,口中直称谢谢老神仙救命之恩,说是神医妙手也不为过。 那邋遢道人也不客气,结结实实的受了夫妻二人一礼,这才笑呵呵的开口说道:“其实,你们也不必如此,老道我助你们一家,也是有原因的。” 李父常年生活在乡里,也曾见过那些道人和尚行善的,再看这邋遢道人混的如此潦倒,以为这道人是也和那些人一般,行善求财,也或者是求有其他的,当下便开口允诺这邋遢道人要什么,只要自家有的,便随意拿去无妨。 邋遢道人听了这话,只是呵呵笑着,摆手说道:“我一不求财,二不为利,今儿个老道我来这,只是为求她。” 说着,那邋遢道人便伸手指向了李母怀中那刚出生的婴孩。 虽说先前李父夫妇二人答应的痛快,但,听那邋遢道人一说这话,便又在心中不舍起来。 怎么说,这都是自个的亲身骨肉啊,为了这小小的一团肉儿,自家差点就家破人亡了。而且,这孩子才刚刚出生而已,只是那么一点点,柔柔弱弱的样子,倘若送了这邋遢道人,日后能不能相见不说,能不能养活还是个问题。 想到这里,夫妻二人的心不免万分悲痛,纠结起来。 到了最后,还是李父下了狠心,不顾自家婆姨泪流满面的不舍,答应了那邋遢道人的请求。 可让这夫妻二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到自家答应的时候,那邋遢道人却再次开口说道:“念在你夫妇二人心诚的份上,这娃儿我就不要了,不过呢,你们二人要答应我几件事情。” 今儿个这事儿,一惊一喜之间,李父夫妻二人仿佛从云端一下掉进了地狱,又从地狱跃进了人间,真个是悲喜交加,实难明述,听那邋遢道人不再要自家的孩子,连忙点头答应了下来。 邋遢道人见夫妇二人点头答应,也不管二人前后的转变,只自顾自的说道:“这孩子与我有缘,虽说,老道我想收她为徒,但,这孩子终归是个女孩儿家的,老道我游走四方,带着她终归是有些不方便的,因此呢,这孩子我便不再强求了。只是,我这里有一件物件要送给她,你们夫妇二人要好生保管,哪怕是等她长大之后,这物件也要给她做了嫁妆,切勿不可丢了,否则这孩子性命堪忧,即使是老道我也不能救的了她。” 说话间,那邋遢道人便伸手从怀里掏出了一样物件,递给了夫妇二人。 李父接过来一看,心中难免喘喘不安。 这物件不算很大,只有三寸来的,入手滑腻,温润舒适,竟是一块质地上好的玉佩。 李父一家都是土堆里刨食的庄稼人,这样的物件这一生可能都不曾见过,但这不妨碍他们的认知,不用问也知道这物件不是凡物,价值不菲。看看自家婆姨,再看看那柔弱的一团,李父就想推辞。 “这物件贵重不假,但,比起她的命来说,就不算什么了。”邋遢道人摆手,让李父收好,又笑着叮嘱道:“这物件你们夫妇二人一定要收好了,不管以后你们家如何困难,都不能卖掉,或者是丢掉了。” 李父夫妇二人见邋遢道人说的郑重,当下赶忙答应了下来。 “以后,这事儿若是有人问起来,你就说是一个走街串巷的郎中救了你家婆姨,其他的切不可多说,尤其是这物件的事情。”说道这里,邋遢道人略一沉吟,又复道:“不过呢,等你家这孩子若是长大之后,出嫁之时,你便将这事儿一只字不漏,原原本本的说给她便是。告诉她,如若有一天,有人能够将这物件认出来,就将今日之事告诉那人即可。” 第六十章 恶念生,阳煞冲鬼气 李氏夫妇二人虽然不明白那邋遢道人的用意,但,听他说的如此郑重,更何况这事儿对自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即便自家说出去,也未必有人肯信的,便一口应承了下来。 一口气说了那么多,那邋遢道人的身体似乎不是很好,微微有些喘气,稍稍停顿之后,便闭目低头,掐了个手诀,好像是在推算什么的样子。 过的片刻之后,邋遢道人再次抬头,面上那笑吟吟的表情一下子变的凝重起来,他再次张了张嘴,最后竟是没有说出什么话儿,只是化作了一声深深的叹息。 李父有心追问,但,那邋遢道人只是摇头,并不答话。 原本的,李父心想着人家救了自个全家,虽说这邋遢道人可能并不曾放在心上,但,农家人实在心善,有恩必报,在这一点上却是不会变的。农家条件有限,李父便想着张罗一顿好吃食,报答这邋遢道人的。 但,那邋遢道人却并不答应,摇着脑袋,径自出了院门离去了。 等到李氏夫妇二人追出门外的时候,那邋遢道人却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事儿,说起来了怪异无比,直到后来的许多年里,李氏夫妇二人都还觉得不可思议。 婆姨得救,闺女平安。往后的日子,也算有了许多的盼头,只是有些时候,李父总会想起那个邋遢道人的话儿,不敢忘记。 李艳梅出生之后,李家的日子又恢复了往常平淡的日子。一家人平平安安的,也没再出什么怪事儿。 再到后来,李艳梅到了该出嫁的年纪,镇上孙家的便托了媒人,向李氏夫妇二人提亲,李氏夫妇二人打听过那孙家的来历人品之后,发现这孙家的孙并茂也算是个不错的人家,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结婚之后的前几年里,李艳梅在婆家过的还算舒心,有个勤劳能干的丈夫,还有一个粉嘟嘟的儿子,让四邻乡亲羡慕不已,都说这李艳梅嫁了个好人家。 可后来自从丈夫孙并茂淹死在黄河里之后,李艳梅一家的好日子便算是到头了。 先是死了丈夫,后来公公婆也在那一年里相继离世。这孤儿寡母的日子,端的是过的凄惨无比。但这还不算完,悲惨的日子还在继续。由于没了丈夫,公公婆婆也都不在了,李艳梅只能独自照顾年幼的孩子,白天下地干活,到了夜里帮人缝补衣服贴补家用。 这样的日子过了没多久,有那么一天李艳梅出门,留下了年幼的孩子看家。等她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起了大火,儿子孙晓鹏被活活烧死在了屋里,整个家都被烧成了一片废墟。 死了丈夫,没了孩子,李艳梅的天一下子就塌了下来,再也没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于是,在此后的一个夜里,李艳梅挂了麻绳,上吊死在了这间屋子里。 原本的,李艳梅想着一死白了。死后做了鬼,也能和家里人团聚的。但,她却不知道‘枉死之人’是不入轮回,不能投胎的。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儿子孙晓鹏死了之后,也没能投胎转世,只能牙牙学语的在屋子里乱爬。 此后的日子里,李艳梅和儿子两人,被禁锢在了这间屋子里,白天的阳气灼烈,一个不小心便会被烈日灼伤,那种痛彻灵魂的疼痛,想起来就让她脊背发凉。到了夜晚,游魂野鬼出没,她一个新死的冤魂,根本就没有鬼气阴气的支撑,实力连个活人都不如,而且,她和儿子两人都是枉死之人,不能走出这间院落。因此,那些个心恶的游魂野鬼,便经常会上门骚扰欺负,日子过的是凄惨无比。 而就在前段时间里,也不知怎地,附近的游魂野鬼忽然之间便的少了起来。那些个以前骚扰欺负她们母子二人的,也似乎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这些变化,慢慢引起了李艳梅的注意。虽说如今那些个游魂野鬼不再前来,但,这事儿谁又能够保准的。因此,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李艳梅都曾想着法子外出离开这里。 但,试了许多次之后,李艳梅便发现这法儿不管用,白天的时候,烈日依旧能够灼伤她,只是不再那么强烈而已。到了夜里的时候,月儿露脸,她能够游走整个院落,不再受那‘枉死’的束缚,只是依旧不能够离开这里。 原本的,今儿晚上李艳梅还想要再试验几次,能不能带着儿子离开这儿的,但,没想到这个时候胡不归却自个找上了门。 在以前活着的时候,李艳梅曾经听那些老人们说过,‘枉死’的人儿,想要投胎转世,就必须要找人替死。李艳梅自个觉得自个死了便是死了,没什么可惜的,但,自个的儿子孙晓鹏,那可是她的心头肉,作为一个母亲,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个的儿子困在此地受苦,不能投胎转世。 因此,在见到胡不归的时候,李艳梅这才心中起了恶念,做下了让胡不归替死的事儿。 以至于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听着李艳梅跪坐在地上哭泣不止,胡不归的心里没来由的烦躁不安,却又不知怎样安慰喝止。 自个的师兄卫中州此刻还陷在镇上生死不明,马正阳师徒也是踪影不见,镇上的人变成了什么样子也未可知。而自个明知道事情紧急,却还在听这鬼母鬼子哭诉凄惨的身世,端的是心口发堵。 若不是那‘天师令牌’关系重大,胡不归此刻暴起杀鬼的心思都有了。 可这事儿越听越觉得怪异无比,让他不由得留心起来。 先是妇人难产,再是邋遢道士救人,后来那邋遢道人想要收徒,却又揭过不提,到了最后还送出了这珍贵无比的‘天师令牌’。李艳梅嫁人生子,丈夫淹死黄河,公公婆婆郁郁而终,儿子烧死屋中,李艳梅上吊身亡。 胡不归掏出自家的那块‘天师令牌’,连同李艳梅的那一块放在一起,不断的把玩着手中的‘天师令牌’,脑袋中回想着先前李艳梅的复述,心中不断的重复着那些话儿。 李艳梅哭泣不止,自个哀求了半天,也没见胡不归搭话,忽然之间一股强烈的阳煞直冲而来,李艳梅那原本就不太凝实的鬼气,一下变得更下薄弱了几分,当下心中不免惊惧,抬头一看,却见胡不归的手上不知何时却多了一块同样的玉佩,只不过那股子阳煞之气比自个的那块要强烈的多了不少。 “啊...” 一声惊呼出口,李艳梅便一跃而起,跳上了床头,将自个的儿子紧紧的抱在了怀中,口中低低哀求道:“我知道我们娘俩先前做的不对,你要杀要剐也怨不得你,但,你就念在我们娘俩已经如此凄惨的份上,饶过我们娘俩这一次吧,来世我们娘俩给你做牛做马报答你...” 第六十一章 入先手,山医问药卜 阳煞,在本质上来说是阳气的一种,也可以说是煞气的一种。 按照《茅山图志》上的记载:阳,万物之始,阴,万物之本。阳之极,化气为煞,是为阳煞。与之相对的,自然是阴之极的阴煞。 李艳梅与儿子孙晓鹏死后变成了游魂野鬼,浑身上下充满了阴气,虽然不算十分浓烈,但,与那充满阳煞之气的‘天师令牌’天生相克,为何先前的时候,母子二鬼与那‘天师令牌’能好端端的相伴共处? 要知道‘天师令牌’可是死物,李艳梅母子二鬼将之戴在身边,一个不小心,便是魂飞魄散的下场。 可看那二人的模样,怎么看也不像是害怕的样子。 这其中又是何道理呢? 胡不归后退几步,与孙艳梅母子拉开了一段距离,心中微动,不由得想起了一丝的可能性:“我且问你,这块玉佩在此之前,除了你父母之外,可还有其他人知道?或者说见过?” 眼见的胡不归后退几步,没有‘替天行道’的打算,李艳梅心中稍稍安定,听的胡不归问起,这才止住了哭泣,思索道:“这块玉佩,自我小时候起,父母给我佩戴在身上,一直到现在。若说给什么人看过,除了我家男人之外,就再无其他人见过了。” “这样么?”胡不归点头,盯着自个手中的‘天师令牌’看了又看,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明白了,但却总抓不住关键的地方:“这,这玉佩,你可曾丢失过?或者是其他的什么?” 李艳梅不知道胡不归为何对这玉佩如此感兴趣,但,她害怕胡不归,又不敢不答,继而又思索了片刻,说道:“到是从没有丢失过,这玉佩自从我戴着之后,也一直不曾离开我的身边,只是,我记得前一年,嗯,大约就是我才嫁给我男人的那一年,我婆婆曾经因为中了邪风,躺在床上不能动,看了许多的大夫也不见好,我公公听我男人说我这玉佩的事儿,曾经央求过我,借了玉佩给婆婆佩戴,过了一天,就给还回来了。当时,我也只是寻思着大家都在一个院里,借了也就借了,反正是丢不了的。” “那你婆婆的病好了吗?”胡不归抬头,看向李艳梅,追问道:“还是说,她的病更重了?” “是的。”李艳梅神色黯然,点了点头,回忆道:“自从她戴上那玉佩之后,病得更重了,连起身都不能,我公公便还了回来。” 看李艳梅那副落寞的模样,胡不归心中暗自揣测:她这公公恐怕还回来的时候,肯定对她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吧。 给了人家希望,却没有达到效果,反而病情更加严重。依据庄户人家的心性,怪罪自然是谈不上的,但,态度肯定不会太好,甚至被看作是‘扫把星’‘克母’之类的,在这个时代是十分正常的。 人就是这样的,也许你是出于好心,但却未必能够得到理解,反而会被人误会,责难。 这便是巧合,也可以说是命运。 人生就那么奇妙,就那么不解。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自然理解事物的方式方法也不会相同。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总的来说,不是为别人而活,为自己而活。但,在现实之中,却总被这样那样的东西所影响,所改变着。 胡不归点头表示理解,却并不认同。 从先前的种种对话里,胡不归找到了事实答案。 一个让人心寒的答案。 命运会不会被人为改变? 胡不归不知道。 但,他却知道,人之一生,有些高人却可以提前预测,从而布下种种的先手。 这种先手,在道家茅山里被称之为算,也就是被人们常说的算命。 道门秘术传承自上古巫术,而上古巫术所有秘术中,有五种最为有名,它们分别为:山,医,问,药,卜等五术。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渐渐的改变成了今天的道术。而今天的道门秘术也保留了巫术中大部分的精华。 而其中卜,便可以算作是算的前身。 按照胡不归的推测,从李母难产开始,到李艳梅全家死绝结束。这其中的关键,便是那个神秘莫测的邋遢道人,从开始到结束,全都是他幕后操纵的影子,而那个先手的媒介便是那块‘天师令牌’,凡是拿过这块‘令牌’的人,全都死了,而且大多都是死于非命。 可这人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这么做,又对自个有什么好处呢? 要知道,施展道家秘术,一个不好便会遭遇反噬,轻则受伤吐血,倒霉不断,重则霉运缠身,诸事不顺,甚至还有生命危险。 根据那先手来推断,胡不归不相信那邋遢道人会不知道反噬的厉害,怎么说,也是好几条人命,这其中的牵连,也不是谁都能够斩断的。随即,胡不归想到了一个可能:除非是那邋遢道人根本不在乎自个的小命! 而,李艳梅一家,自打一开始便是那邋遢道人的棋子,而那‘天师令牌’,便是推动棋局的动力。 胡不归甚至推测,在李艳梅手中的那块‘天师令牌’,从开始就被人做了手脚,以至于影响到了她的人生。 想到这个可能,胡不归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那邋遢道人,这么做,只有一个意思,将这‘天师令牌’送到自个的手上! 道家卜术的先手,三年为一小手,十年为一平手,六十年一甲子为一大手。 按照道家实力等级的划分,术门阴魂境界的人,三年以上是入不了手的,但却可以感应的到,准不准的那又要另外一说了。阳魅与人相之境的术士,大多都能推测十年以内的先手。而像胡不归的师傅骆千山,还有马正阳等地仙之境的术士,大多都可以推算二三十年的先手,这和本身的实力境界有关。到了传说中的天师之境,推算一甲子的先手,那是不再话下的。 但,推测入手这事儿,有违天和,泄露天机,一个不好,便会招惹灾祸,或者说,承受可怕的后果,伤了自个的命理。因此,一般的术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是不会随便入手推测的。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江湖术士,在给人算命之时,总会将推测的事实说的那么玄乎,模棱两可。还时不时的来上一句‘天机不可泄露’等等敷衍的话,通常这样的情况下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不愿说,怕自家沾染灾祸,另一种便是骗子。 李艳梅家的祸事不断,而那邋遢道人显然是入了手了,而且,还推测入手的非常成功。李艳梅今年能有二十多岁,也就是说那邋遢道人推测入手是二十多年之前,这份功力显然的具有地师的实力才行。 在如今这个年月里,地师之境的术士虽说还有那么几个,但,也不会超过两手之数,在术士的江湖里,可以说是老古董级别的存在。 能让这样一个身份超然,道行高深的人入手,甚至不惜搭上了几条人命,二十多年的时间,仅仅只是为了将这‘天师令牌’送到自个的手上吗? 胡不归是不信的。 低头把玩着手中玉佩,胡不归心思电转之间,却又抓不住丝毫的头绪。 第六十二章 鬼遮眼,母子院落离 老话儿说的好,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胡不归寻思了半天,愣是没能搞清楚头绪。 即猜不到前因,也预料不到后果。 这事儿不能想了,更不能再继续搀和下去了。 更何况,那不知名的邋遢道人死没死,还在两说,若是招惹了这样的强敌,就是自个有十条小命也是保不住的。 眼下最为主要的还是自个师兄卫中州的安全,还有马正阳师徒的去向要紧一些,事情总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胡不归生平最怕麻烦啰嗦,要不然在以前那会儿也不可能天天吃喝嫖赌,十天半月不着家了。 将那两块‘天师令牌’仔细贴身收好之后,这才抬头再次对李艳梅母子两人开口道:“事情的经过我已经大致了解了,只不过还有许多的关键,没能想明白。如今这张家集已经换了天了,搞不好可能要出大事。我走之后,你们母子二人便留在这里吧,切记不可再招惹祸端了,也就是小爷我心地善良,换成那些个不讲情面的,将你们打的魂飞魄散,也没处说理去。” 说罢,胡不归转身便要离开。 李艳梅听得胡不归说话郑重,再仔细一想,却也觉得十分有道理。但,转念又想到自家孤儿寡母的,本事不强,性子也没得比别人泼辣,再继续留在这里,等到将来再被鬼欺负么? 心思百转之间,越想越觉得自个命苦,不由的低低抽泣起来,而在她怀中的那鬼子孙晓鹏,虽说年幼,口不能语,做鬼之后也没了活着的时候有那灵巧劲儿,但,总归的母子连心,那小鬼见母亲伤心哭泣,似是心中也有些难过,也跟着母亲哭泣起来。 人死之后,没了阳气,阴气聚集,俩鬼一哭之下,便在这夜里刮起了阵阵寒风,那寒风冰凉刺骨,伴随着夜枭般的刺耳声响,回荡在整个院落之中。 胡不归人已经走到了门口,那阴风袭来,只觉得自个毛发直立,浑身上下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再听那鬼哭之声,端的是渗人无比。 可不知怎地,胡不归的脚步却慢慢停了下来,心中似乎有个声音在喊他,让他回去,回到李艳梅母子的身边。 “哼!” 一声冷哼,从鼻腔中猛然蹿出,打断那鬼哭之声,阴冷的寒气,也随之消散了许多。胡不归伸手入怀,一张‘镇鬼符箓’已然拿在了手中。,转过身来,冷冷的看向李艳梅母子:“你这恶鬼,还敢对小爷施展鬼魅之术,莫不是觉得小爷好欺负不成?” “大...大兄弟,请息怒,我并没有要伤害你的意思...” 眼见那符箓就要打在自个身上,李艳梅连忙跪在地上,出声哀求:“我们娘俩,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以前活着的时候,吃不饱,穿不暖,还处处受人白眼,等到死了之后,做鬼还要被鬼欺负,求求你,大兄弟,你就看在我们娘两命苦的份上,行行好,救救我们吧...呜呜...” 这事儿要换作了早些年那会儿,说不好胡不归可能一个‘镇鬼符箓’过去,就将这鬼母鬼子镇杀当场了。可自从跟了自个的师傅骆千山之后,他发觉自个的心思是越发的软了。胡不归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没几年的时间便死了。而自家那老爹胡天顺,只是每日里惯着宠着,要啥给啥,这才有了他浪荡的性子。 等老爹死了之后,师傅骆千山和师兄卫中州,虽说管教的严厉,但,在私下里实则也是宠着惯着他的。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师徒三人相处的这些年里,胡不归的性子也有不少的改变。对于自家的师傅师兄,他是打心眼里喜欢。 看着眼前的李艳梅母子,胡不归就想起了自家的爹娘,自家的师傅,还有自家的师兄。 总之,在那一霎那,胡不归心软了。 但,胡不归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不想惹那些麻烦事儿,更不想牵连那入手的道人,为自个平白树敌。“哎...”幽幽长叹一声,胡不归苦恼不已,寻了个借口,说道:“你要知道,人鬼殊途,更何况我是术士,我若放了你们离开,你们能逃到哪里去?还不如留在这里安全一些,总归这里是你的家,你们也熟悉一些不是?” “我们娘两早就没有了家。”李艳梅只是摇头,双眼涌出泪水,顺面而下,那泪水随之化为了一丝丝的灰雾,消散在了空中。继续低低哀求道:“求大兄弟救救小鹏,他还这么小,哪怕是要我死了都成,如果有来生,哪怕给你做牛做马都行...” “你这又是何苦呢?”胡不归劝说不动,不由得的有些懊恼起来,心中暗骂自个:叫你丫的的多事! 就这样,李艳梅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胡不归呆呆的望着她。一人一鬼,对视半响,终究还是胡不归败下阵来了。 再次望向李艳梅的时候,胡不归恍惚之间,这才发现这李艳梅长得还真不错,声音软糯,柳叶眉,瓜子脸,胸前鼓鼓,腰肢柔弱,再加上略显白皙的嫩皮肤,嗯,确实是不错的美人儿。 也不知怎地,自认为脸皮堪比城墙的胡大爷,竟然发觉自个有些脸红了。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胡不归干咳一声,嘴上念念叨叨的,扭头望向一边。 李艳梅一边说着哀怜的话儿,嘴角微翘,眉眼之间似是多了几分笑意,就那样直直的盯着胡不归的双眼。 胡不归被她盯得心肝儿微颤,最后终于敌不过李艳梅的双眼,颓废的长叹一声:“罢了,罢了,小爷就当是行善了,我想个办法带你们母子二人离开就是了。不过,这丑话我先说在前边,我这次要干的事儿,可是十分危险的,你们跟着我,可能会更加危险,弄不好魂飞魄散都是有可能的。” 自从胡不归进院之后,所说的话儿,所办的事儿,李艳梅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知道胡不归虽说年轻了点,但,人不错,心地善良,做事稳重有度,他说有危险,那必定是有危险的。 见他说的郑重,不由得李艳梅不谨慎。 思索片刻之后,李艳梅还是点下了头,与其被困在这里,还不如跟着胡不归搏上一搏,反正自个已经这样了,生生死死的,再坏最多也就是魂飞魄散而已。 胡不归见她答应,便带着二鬼走出了屋子,来到了院门跟前。 告诉李艳梅,让她先试验一下,自个能不能走出这院子。 李艳梅明显的有些犹豫,兴许是被之前的禁制折磨的怕了,看她那磨磨蹭蹭的小碎步,胡不归不由得心急,连声催促她,告诉她有自个在这里,不用怕,李艳梅这才闭上了双眼,大有一副悲壮的模样,冲向了那院门之外。 “啪...”的一声脆响,似是有什么碎裂了一般,李艳梅家的院落周围,还有上空的的地方,忽然升起了一阵青色的光芒,在那声清脆的裂声之后,那青光又随之消失不见了。 鬼女李艳梅的身形已然站在了院落的门外。 第六十三章 闻鬼变,胡不归惊心 “这,怎么会这样呢?” 李艳梅站在院门之外,喃喃自语,犹自不敢相信。 两年了。 七百多个日日夜夜。 自从自个死后,她便再也没能走出那个叫做家的院落。 今日,终于逃脱了这个‘囚笼’。 犹记得,她发了狠心,不顾烈日的灼伤,撞的痛彻心扉,鬼气飘散,那种铭记心底的疼痛依然记在心底,却从不能离开这里半步。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便是没日没夜的孤寂,以及那没有未来的时光。 而今,那看不见的‘囚笼’似是不能再囚禁她了,自个走了出来。站在院门之外,李艳梅一会儿低低抽泣,一会儿又眼角含笑,百种滋味一起涌上心头,端的是激动万分。 李艳梅夸张的表情,落在胡不归的眼里,模样儿很是可笑。 但,他只是嘴角扯了扯,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这是个可怜人啊...” 胡不归低声长叹,想起了自个被老爹胡天顺禁足的日子,再想想那种滋味儿,心中不禁打了个寒颤:“若是小爷我也被囚禁在此两年多的时间,想必早就疯了吧,也不知道这女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鬼婴’孙晓鹏见母亲出了院门,‘嘤嘤’几声叫啸,慢慢的爬向了李艳梅。 “不要,小鹏...” 听到自个儿子的声音,李艳梅总算恢复了一些神志,见他不管不顾的往自个爬来,连忙出声阻止,生怕儿子受到了伤害。 “没事儿的。”胡不归摆手阻止了李艳梅的动作,让她稍安勿躁。 “可是他还那么小...” 李艳梅撇了一眼胡不归,搓搓嘴角,最后终于没能再说出些什么话儿来。 她是知道那‘禁制’的厉害,儿子孙晓鹏鬼气不足,一个不好便会魂飞魄散,她自个虽然安全走了出来,但,她不知道这‘禁制’对自家儿子有没有危险,说到底,她舍不得儿子冒险,不愿他受到哪怕一丝的伤害。 胡不归也知道她的担心,不愿看到她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儿,叹了口气,上前几步,将孙晓鹏抱在了手,接着便带着他走出了院门。 没有意外,也没有惊喜。 只是如正常人走路一般,几步便走了出来。 李艳梅上前几步,接过了儿子,紧紧的抱在怀里,上下不停的的查看着。 撇了一眼还在大惊小怪的女鬼一眼,胡不归伸手入怀,将那两块‘天师令牌’拿了出来。 先前的时候,李艳梅走出院落,自个却听到了一声碎裂的声响,而那声响的源头,便是自个怀里发出的。可当那两块‘天师令牌’再次入手之后,胡不归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胡不归清楚的记得,当日自家的师傅骆千山在将‘祭魂碑’传给自个的时候,曾经说过,这‘祭魂碑’的材质乃是玉质,色沉而润,坚而质密,入手温润舒适,而后被高人雕琢温养之后,又抽取了活人精魄,使得这玉牌更加有灵性,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法具。 虽说,李艳梅的那块厚度稍微薄了一些,但从颜色造型上来说,与胡不归的那块并无二致。 可如今再看,李艳梅的那块玉牌色泽已经不再那么深了,转而变成了灰白之色,而早先胡不归的那块,此刻却变得越发黑亮,入手触摸也更加的温润了。 胡不归不懂其中的说法,但却能感到其中的转变。 随即,胡不归将两块玉牌再次折叠放在一处,只见那块薄一点的玉牌散发出了丝丝黑气,继而被厚一些的那块玉牌不断吸收。 胡不归看的啧啧称奇,直到那诡异的黑气不再散发,薄一点的玉牌再次发出清脆的碎裂之声,化作了一堆粉灰,从胡不归的手指之间滑落,随之消散在了空中,再也找不见踪影。 似是感觉到了什么,李艳梅母子二人一起停止了哭泣声响,齐齐的砖头看向了胡不归。 “消失了...”胡不归扬了杨手中的‘天师令牌’,问道:“你能感觉的到?” 李艳梅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想了想,有些惊喜的说道:“我感觉我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消失了,就好像,就好像是身上不那么沉了一样...” 说话间,李艳梅怀抱着儿子******,身子竟然慢慢的漂浮了起来,一点一点的,直到离地越有半米,才逐渐停了下来。 “阻挡阴气么?”胡不归捏了捏手中的玉牌,再看看李艳梅母子不由得的苦笑出声:“这位高人入手的局,可真厉害!你现在可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李艳梅活动了一下自个的身子,感觉了一下说道:“我感觉我的身子好像比以前更加有劲了,对,是更加有劲了。还有,还有...” 她的话还未说完,双眼竟然不断迷离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在不断的变幻着,呈现出了迷茫的神色。而在其周围,忽然刮起了一阵小小的旋风,丝丝黑气围绕而来,慢慢涌入了李艳梅与孙晓鹏的身体之中。随后,母子二人身体不断变得凝实,指甲毛发似乎转眼之间,也变得长了不少。口中啸声不断,似有鬼哭传来。 “不好,这是鬼变...” 眼见着李艳梅母子二人时而痛苦,时而迷茫的样子,胡不归先是一惊,接着大叫一声,从怀中掏出了几张‘三清醒神符箓’,口中低喝:“天圆地方,律令九章,上师捉鬼,收摄不祥,疾!” 咒法一出,那‘三清醒神符箓’便化作了一道黄光,急冲而去,定在了李艳梅母子身上。 而原本还在痛苦不堪,不断翻滚厉啸的李艳梅母子一下安静了起来。 眼中的红光不断消散,围绕在二鬼身边的黑气,也很快消散不见了。 “我,我这是怎么了?” 李艳梅呆坐片刻,便恢复了神志,一脸的迷茫,披头散发的坐在地上,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而她的儿子孙晓鹏比较幼小,原本的神志还未发育健全,比她还要不如,此刻被‘三清醒神符箓’打中,正在地上抽搐着身子。 “小鹏,小鹏,你怎么了?”李艳梅见儿子痛苦不堪,一把将之抱起,急急地查看起来。 “他没事,只不过是被符箓打中了而已,过一会就没事了。”胡不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有些自责的说道:“这事儿是我大意了。” 说罢,抬头看向了夜空。 李艳梅听他一说,也稍稍安心了一些,随着胡不归的目光,也看了过去。 冷风吹过,红光倾洒,只见夜空之中,好大的一轮红月慢慢升起,已经到了正中。 而在那红月的映照之下,丝丝的红色正慢慢的挥洒下来,笼罩住了方圆里的大地,举目望去,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披上了红意。 犹如鲜血一般。 红的妖异。 红的阴森。 也不知怎地,李艳梅的心里竟然升起了一些暴戾的冲动,那股子冲动,就像是一只只的小虫子一样,一点点的吞噬着她的内心,让她打心底里有种对血,对杀戮的渴望... 第六十四章 摄妖术,二鬼上人身 《茅山图志》鬼说一节里记载:世人分善恶,鬼魅辨魍魉。 从本质上来说,人无好坏之分,只是思想上的区别,喜好不同,所作所为便也不同。 鬼魅的产生,大多是人死之后的一个执念变换而成的。 也就是说,他们与人无异,只是形体形态不同而已。 但,在鬼死后,有些便可魂归阴曹,不入阳间。而有一些却因种种的因果,错过了转世的机会,不得不驻留人间。等到时光消逝,那些本就隐藏在内心的执念恶念,便会萌生发芽,侵蚀他们的思想,从而作恶,为祸人间。 术门中人讲究德念,而超度亡灵,消除他们的执念,从而了结其中的牵连,便是修行中的一环。也正是因此,许多的有德之士,才会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游走四方,救死扶伤,消鬼灭妖。 也正是因此,类似这种术士的道行相比那些江湖术士来说,要高出了不少。 胡不归从不认为自个是个好人,或者是个有德术士,在他的内心里,从来没有想过要像那些传奇人物一般,成就一番丰功伟业。最开始的时候,他想着每天花天酒地,风流快活。可等老爹死了之后,这日子就变了,他感觉到了压力与伤痛,稍微成熟了一些,稳重了了一些,然而,师傅师兄的娇惯,使得他在成熟的时候,总带着那么一丝的幼稚。 当师傅离开之后,师兄又生死不明。李艳梅一家的遭遇,让他心中难过不已。 他不知道自个的未来究竟在何方,人生的道路有些迷茫。 成长的同时,必定会失去一些什么,有些人不能承受,便会堕落,有些人坚强面对,便会成熟,越发稳重。 这便是成长的代价。 眼下是没有时间想这些的,胡不归甩了甩自个的脑袋,伸手一挥,那些打在二鬼身上的‘三清醒神符箓’便化作了黑色的灰,被风一吹,便‘簌簌’而落,不见了踪影。 “天清地灵,日月同光,上师收摄,遇难成祥,摄!” 胡不归轻指一点,鲜红的血色点在了李艳梅与儿子孙晓鹏的眉心位置,只见那滴鲜血忽然冒出了丝丝热气,继而融入了二鬼的额头之中。 “啊...” 二鬼痛呼一声,身子不断的变小,最后化为了两道灰光,没入了胡不归的额头之中。 这一手小术,名唤‘摄鬼’。 一般在术门中多作为收妖之用,本来是用不到的,但,眼下李艳梅母子二鬼,不能承受‘血月’的妖邪之力,胡不归要是强行带着他们,一个不好便会‘鬼变’,化作恶鬼,到时候更是难以处理。 而要将这二鬼收服,胡不归也没有那些法器,因此这才取了个折中的办法,收了二鬼,将之镇压在了自个的身体之中,等到事情办完,或者是遇到马正阳师徒的时候,寻他们要些法器,再将二鬼放出便是。 但,很显然的,胡不归高估了自个的道行,也低估了二鬼的实力,等到二鬼上身之后,胡不归只觉得身子一凉,二鬼便开始不安分起来。 首先是那女鬼李艳梅,没入胡不归的身体之后,阴气横冲直撞不说,还幻化了身形。胡不归觉得自个身子异常冰冷,然后胸前的衣服便慢慢的鼓了起来,看那副增长的规模,一只手儿可能都抓不过来。 也不知怎地,胡不归瞧得心头微热,鬼使神差的将手搭在了胸前,揉揉的摸了一把。 “嗯哼...” 一声呻'吟,从胡不归的嘴里传来,接着胡不归就感觉自个的身子微微软了半分。 “小哥儿,你,你怎么能这样,这样摸人家的...” “你,你...”胡不归心中大惊,默念咒术,好不容易,才将心神再次夺回,当下感觉了一会,却是没有发现李艳梅母子有夺取身体的恶意,这才放下心来,只不过,刚才那一番动作,着实让胡不归有些吃不消,当下面红耳赤的叱道:“都什么时候,还胡闹。” 而与此同时,那小鬼儿孙晓鹏也是个不安分的,一会儿跑到胡不归的胳膊里,一会儿又跑到了胡不归的大腿里,到了最后,好似找到了出口一般,猛地冲到了胡不归的胯下,一下将咱们胡大爷的那话儿长大了不少。 可怜胡大爷早些年那会儿,虽说花天酒地,但,也没经历过那人事儿,被这小鬼一番折腾,真个是苦不堪言。 “咯咯...” 李艳梅瞧着儿子顽皮,不但不阻止,还发出了娇笑声。 气的胡不归脸色黑中带囧,一个发狠,便划破了自个的手指,点在了自个的眉心之处。 就听得那李艳梅二鬼一声惊呼,便回到了胡不归的眉目之中,再也动弹不得。 “道长,你行行好,放开我们母子可好?” “小哥儿,我保证不再乱动你的身子了,还不行吗?” “好哥儿,求求你了,我们母子二人本就这么命苦了,你就忍心将我们关在这里么?” “喂,喂,你生气了?” ...... “哼...” 胡不归冷哼一声,也不答话,自家活动了一番手脚,发现一切正常,这才再次抬头,看了看方向,大踏步的朝着镇中走了过去。 可走了半天,转了大半个镇子,也没能碰到半个人影。进到屋子之中,也没能找到一个活物。 连先前进来的马正阳师徒,也是没能找到。 一路之上,竟是听到李艳梅的絮叨和调戏了,搞的咱们胡大爷不厌其烦,却偏偏拿这女鬼没有任何办法。 记得玲珑曾经说过,这张家集里的人都变成了‘行尸’,四处的乱晃,今儿个正是血月染天之际,按理来说,如此诱人的月儿,正是那些邪魅之物出来游荡的最好时机,为啥不见踪影呢? 胡不归心下奇怪,仔细的思索起来。 先前,自家被人批斗的时候,曾经发现镇中心那地儿有些古怪。 “兴许,那老头儿和玲珑也发现了其中的怪异之处,早一步到了那地儿了吧。” 胡不归暗自揣测,给自家打气。 第六十五章 回旧地,羊先生释疑 有道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一边是胡不归焦急不安,匆匆远去的身影。 而就在他走后不久,一个身影便出现在了李艳梅家的院门之外。 看那身影穿着打扮,却是个男子无疑。那男子约么四十岁上下,长得头脸白净,斯斯文文的样子,若是走在乡村街道,也或者是人多的地方,总归能认出这人是个有文化的。 但,若是马正阳此刻儿看见了,说不定会大吃一惊,几十年前,他也曾经与这男子交过手,甚至还差点儿折损在对方的手中。 只是到了今日,几十年过去了,岁月流转,白驹过隙,那人却模样儿未曾改变,时光的恐怖力量也没能在这人身上留下丝毫的痕迹。 没错,这人便是那山羊成精的妖魅,被马正阳称之为‘羊先生’的邪物。 记得那一日,在这张家集大变之前,这羊先生化名李向前,鼓动了镇上的人,批斗胡不归等人,继而引起了一场流血的遭乱。 只是今日却不知道为何却出现在了这里。 再说那羊先生来到李艳梅的院门之外,站定之后,耸动了自个的鼻子一番狂嗅,他那张白净的脸上,随即露出了一丝喜色。 “血月遮天,百鬼夜行,端得是个杀人放火的好日子啊。” 羊先生抬头望天,又借着血色远远的望了一眼胡不归远去的方向,自言自语道:“长杆垂钓,鱼儿上钩,我似乎闻到了姓茅的味道,只要夺了他的精血,我主复活有望了。” “不对,不对,味道一样没错,却总感觉少了一些什么。”羊先生似是回味一般,眉头微皱,又是自语道:“这股子味道,好像在哪里闻到过,是在哪里呢?又少了些什么呢?” 猛然间,羊先生双眼放出了绿油油的光,口中狂啸不止,似是在传递着什么消息一般。 过的片刻,就在不远处的草丛里传来了一阵抖动的声响。随即,一条儿臂粗的大蛇从中钻了出来,吐着红芯,几个婉转,便已经游走到了羊先生的跟前,顺着羊先生的腿弯,攀上了他的肩膀,大口一张,分叉的红芯便发出了阵阵‘嘶嘶’低鸣。 而在这大蛇的身后不远处,一头脑袋生瘤,身上长疮的大狗,瞪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半扎獠牙外露,狂吠几声,也跑到了羊先生的跟前。 羊先生伸手摸了一下肩膀的怪蛇,然后开口询问道:“狗儿蛇儿,你们俩闻一闻,这股子气味,时不时很熟悉?我总觉得似乎在哪里闻到过,却一下子想不起来。” “嘶嘶...” “呜呜...” 只见那怪蛇与恶狗口中低低应声,同时动作了起来。 那怪蛇口中蛇信伸出,借着抖动的力量,不断的重复着。而那恶狗先是围着羊先生转了一圈,随后便来到了李艳梅的家门前,使劲的嗅起来。 时间不长,那恶狗便先一步回到了羊先生跟前,一张滴着绿水的大嘴,‘呜呜’的叫了几声。 “狗儿干得不错。”羊先生伸手摸了摸它那颗流脓的恶心大狗头,以示嘉奖,然后问道:“你是说,这味道是那姓茅的?你确定没错?” “呜呜...”那恶狗再次鸣叫。 “镇上的人吗?”羊先生似是自言自语,分析道:“我等都是精怪出身,生人的味道儿都是差不多的,但,修习了术数的生人,身上的味儿却带有丝丝的生机气息,越是道行精深的术士,生机越是旺盛。 可这张家集里,除了马正阳那牛鼻子和骆千山那贼人,谁还能有这股子气息?骆千山在年前已经离开了这里,马正阳那牛鼻子,早些年被咱们打伤了根基,一身本事,使不出当年的五六分,空有那身道行,不足为惧。 骆千山的徒弟,大的那个被咱们捉了,抽走了魂魄,镇压在里面,是出不来的。另一个小的,堪堪突破术鬼,只是拳脚功夫比之常人厉害一分罢了。难道是马正阳的那个小徒儿白狐?这倒是有些可能,不管怎么说,那白狐也是化了身形,学了道术的,有些本事,但,她却是妖魅,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气息啊?” “嘶嘶...” 盘在羊先生身上的怪蛇,这个时候却发出了声响,好似在说着什么。 羊先生凝眸细听,点头不止。到了末了,似是长叹一声,这才说道:“是这样的么?蛇儿你确定是他没错?” “嘶嘶...”怪蛇吐芯点头。 “呜呜...”那恶狗也是上蹿下跳的吠叫了几声。 “原来是这样啊,难怪了。” 羊先生听了二怪的话儿,似有所思,想起那日自个和胡不归在‘批斗大会’上的交锋,再回想了一下茅思甲当年的本事,不由得唏嘘不已。 沉吟半晌,羊先生又说道:“这事情,关乎到我妖类生死大计,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错,若真个是那姓茅的投胎转世,抓了他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如今他这副身躯,也不过是个半人而已。那姓茅的转世,却不曾留下半点前世记忆,这其中必有隐情,我们不能大意。只要时机一到,我们便抓了他,再加上那万人魂魄,前去献祭,不愁大阵不会开启。” 二妖沉吟几声应和,算是收到了命令。 羊先生看了看李艳梅家的院子,总觉得有几分古怪,但却又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当下只得作罢。 二妖打头,羊先生紧跟其后,这一行便寻了胡不归所离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 且说,胡不归一路急行,紧赶慢赶的来到了镇上菜市口的所在。 搭头一看,却见那地儿一片狼藉,那日临时搭建的台子,此刻早已经崩塌了,一些碎裂的木板,胡乱的堆积在地上,写有‘批斗标语’的纸张,也被人遗弃在台子的周围。地上一些看不清模样的破衣烂裳,似乎还隐隐带着一些血迹。 胡不归走上前去查看,在那些烂木的中间,发现了几十具早已经被人踩的看不出模样的尸体。 这些人便是那一日遭乱的无辜民众,原本的他们活的好好的,每日里劳作,养活亲人老小,却不曾想一日之间便没了生息,只留下一具具冰冷的身体,趴在地上,死后连个收尸的人儿也没有。 人死了,墙倒了,台子塌了。 可怜。 更是可恨! 红月映照,寂静无声,无风无息的,整个镇子犹如一片巨大的坟场一般。 一眼望去,死一般的沉静。 而胡不归的心里,也不知怎地,却是狂啸不止,一股子怒火,犹如火山喷发一般,疯狂的冲撞着他的心,但却又无处发泄,只余下了他的双眼一点点的变红,直到有一声细微的响动传来,胡不归这才稍稍恢复了神志。 循着那‘噗通,噗通‘的怪异响动看去,胡不归发现,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镇子里似乎弥漫起了一阵黑色的大雾,那大雾笼罩了整个夜空。诡异的是,天空中那红色的月光却能穿透大雾,照射进来,映照的那大雾的颜色,都变成了黑红。 而在其中,一具具人形的躯体,从那黑红色的雾中掉落了出来,随即,那些人形的物体不断抖动,继而慢慢站了起来。 第六十六章 行尸现,六丁六甲出 一个,两个,三个... 只是一个转眼之间,接下来的时间里,菜市口的周围不断响起‘噗噗’的声响。 黑色的人形物体不断从黑雾中掉落,犹如下雨一般。 那些个人形物体,先是抽搐抖动,接着便是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 苍白的脸色,扭曲的身形,还有暗红色的眼眸,穿透了黑雾,发出阵阵凄厉的‘嘶吼’声,慢慢的朝着胡不归所在的方向聚拢而来。 “这,这不是那些个镇上的村人么?先前没看到半个人影,怎地忽然之间出现了这么多?” 胡不归扭头望向四周,心中暗暗惊惧不已。 只见,不过转眼的工夫儿,自个的周围已经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影,瞧那模样,少说也有个上百人,而且,周围不断的响动之中,这些已经变为‘行尸’的人,还在不断的增加着。 再看这些‘行尸’的模样,哪里还有半分人样,尖牙外露,指甲溜长,灰白的面容扭曲着,连跑带跳的朝着自个冲来,那一连串的敏捷动作,看起来和正常人并无二致。 “胡哥儿,我感觉这地方忒不寻常了,不如咱们先离开这里吧。” 女鬼李艳梅一路之上絮絮叨叨的骚扰胡不归,那也只是多年未曾跟人说话,聊天解闷而已。但,胡不归当时心里想着事情,并不曾理会她,因此,这一路赶来,她也只是知道了胡不归的姓名,以及师门而已。 李艳梅先前也只是个农家妇人,见识有限,眼见的此地凶险无比,她那心中的惧意,便再次涌了出来,有心想劝胡不归离开。 “你觉得咱们现在还能走的了吗?”胡不归摇头苦笑着拒绝,指向周围卓卓的人影,眉头皱着,说道:“咱此次前来,主要是为了救咱师兄,咱寻思着咱师兄肯定在这些人里。再说,这些人大多都是镇上的村人,无妄变了行尸,总要想个办法解救他们才是。” “他们都已经这样了...”李艳梅想要再说些什么,但,只是一开口,胸口却又像是什么堵住了一样,却又不知道如何再劝说下去。 胡不归知她所想,也知道她的担忧,便开口安慰说道:“这事儿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倘若再过一会儿,咱若是救不出咱师兄,便送你们母子出去吧。” “不若,你放我出来吧,我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但,我好歹是个鬼,他们,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的。”李艳梅停顿了一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只是,小鹏还小,我就怕他有个好歹...” “只要咱还活着,小鹏就不会有事。” 胡不归说着话儿,笑了笑,也觉得她的提议不错,而且,过一会,要真个有什么好歹,自个身死或者重伤之时,这女鬼若是动了什么坏心思,自个的小命可就要交代在这儿了。 老话儿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更何况,眼下住在自个身体里的还是只不安分的鬼呢。 胡不归从不觉得自个是个好人,但,也不是什么都相信的傻子,他很惜命,还没活够,也不想把自个的小命交道一只鬼的手里。 不提胡不归与那女鬼李艳梅的各自心思,单说,胡不归打定了主意,心中微动,手掐法诀,在自个的眉心一点,就见一缕灰气从中冲了出来,接着慢慢凝聚,在胡不归身旁形成了李艳梅的样子。 胡不归怕那血月影响李艳梅的思想,在她身上又随手打了一道‘定神符箓’,这才再次让她上了自个的身。 先前的时候,胡不归也曾和这些行尸打过交道,但,那会儿这些行尸并不曾变成这般模样,动作呆板迟缓,也没有这般的凶狠。 可眼下这样儿,显然是发生了某种异变。 这些个念头,只是转眼便在胡不归的脑海中呈现。顾不得其他,胡不归转手从怀中摸出了两道‘六甲六丁符箓’,口中高喝一声道:“天地无极,乾坤借法,甲马傍身,六丁六甲,疾!” 咒术念完,法诀打出,胡不归咬破了自个的舌尖,一口喷在了那两道“六丁六甲符箓”之上,只见那两道符箓猛然泛起黄色的微光,双手一按,胡不归便将符箓贴在了自个的双腿上。 一股清气袭来,游走全身,胡不归原本焦躁的心情立马清爽了不少。 而且,这符箓上身之后,连带着自个的身子似乎也轻便了不少,行走之间,也更加迅速,似乎比之以前更加有力量了。 再说另一边的行尸,只是一转眼的工夫便蹿到了胡不归的跟前。胡不归不敢恋战,手打脚踢,撞开了几个头前的行尸,猛然冲了过去。 他寻思着,既然这行尸都是张家集的村民所变,而自家师兄卫中州也被人生擒了,搞不好也在这些人之中,因此,这才没敢动用符箓,下死手。 可,那些个行尸,丢了魂魄之后,也不知道疼痛躲避,便只能凭借着本能行事,被胡不归踹飞之后,只是晃晃悠悠的再次爬了起来,冲向了胡不归。 倒了,再站起来。 踹飞了,再爬起来。 只要不打断了他们的脑袋,那些个行尸便会一直纠缠下去。 搞的胡不归不厌其烦,身边的行尸,也是越聚越多,眼看着已经被包围了,若不是有‘六丁六甲符箓’的支撑,胡不归早被那些行尸给瓜分了。 “胡哥儿,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眼看着周围的行尸越来越多,李艳梅焦急出声:“不行的话,咱们先离开这里吧。” “呼呼...”胡不归伸手将一张‘定神符’打在了一个就近的行尸身上,将那行尸定住之后,微微喘着粗气,道:“不行的话,咱先送你们离开,咱再回来...” “胡哥儿,你还是...” 李艳梅刚想劝说一下,就在这时,忽见远处飞来一根儿臂粗细的东西。由于黑红雾气弥漫,看的不是很清,但本能的,她感觉到那东西可能有些危险,便改口喝了一声:“小心...” 而就在这时,在胡不归不远的民房之上,也猛然站起了两道身影,其中那道娇小玲珑的身影,也是发出了一声惊呼:“胡家小子,小心! ” 第六十七章 八卦镜,玲珑藏二娇 且说那东西来的迅疾,等到那两道提醒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胡不归却早已经发现了它的踪迹。 半米多长,儿臂多粗,头上红角狰狞,口中长信吞吐。 这玩意儿不是憋的,正是那一日胡不归和师兄卫中州两人逃到黄河岸边,蹿出来追杀二人的‘虬蛇’。 “你大爷的!这玩意儿,怎么会在这里?” 胡不归暗自警醒,口中大骂了一声,赶忙将自个的身子一扭,避开了那飞来的物件儿。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胡不归侧身闪过之后,那‘虬蛇’却尾巴一弯,狠狠的划在了胡不归的胳膊之上。 蛇尾锋利如刀,‘嘶嘶’的声响,如割败絮般,划开了胡不归的衣服,紧接着,胡不归便觉得自个的胳膊上传来一阵剧痛,殷红的鲜血便缓缓流了下来,滴滴答答的落在了地上。 那虬蛇一击得手之后,便滚落在地,昂起了脑袋,口中发出‘嘶嘶’的鸣叫,盘在了胡不归不远的地方,凶狠的注视着他。 眼下这会儿,群尸汹涌,胡不归还哪里顾得上它,一脚踹飞一个扑面而来的行尸之后,胡不归便接着反震之力,翻身一跃,上了就近的一处墙头。 再回头看时,远处的房屋之上,马正阳和玲珑师徒二人正朝这边喊着,提醒他要小心。 而在另一边的群尸之后,一人一狗,正在缓步走来。 看到那一人一狗,胡不归双眼紧缩,双手也不禁攥紧了起来。 李向前! 还有那只恶狗! “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玲珑身轻如燕,几个跳跃,便来到了胡不归的身边。 瞧着胡不归脱险,心中稍安,上下打量了一下胡不归之后,却又发现胡不归的胳膊在流血,俏脸儿一紧,连忙撕了一块衣服,一边给他包扎,一边埋怨道:“都多大的人了,你也是学过术法的道士,怎么还这么不小心?真实的...” 胡不归原本还想质问她两句什么的,但见她‘吧啦吧啦’的说个不停,小脸上满是紧张担忧的神色,只好闭嘴了。 转头望去,这会儿马正阳这才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心中不禁腹诽不已:“这老头儿,当年便错过了正邪大战,今儿个看他依旧不紧不慢的模样,几十年了,性子不改,活的悠哉悠哉的,也不知道什么事儿能让这老头紧张起来。” “咱说啊,马老,咱就想不明白了,您老为啥要把咱弄晕过去?自个儿却又跑到了这里来?而且吧,就在刚才,小子差点就没命了,您老怎么就不紧张呢?”胡不归心中不满,说话儿也就不太客气起来。 “呵呵,先说好了,你小子可别冤枉老头子我,弄晕你这事儿,可不是老头子我的主意。是玲珑怕你道行不精,来了也是添乱,索性弄晕你,这样比较安生。再说了,你这有啥好担心的,不就是一只小蛇而已,你小子若是连只小蛇都对付不了,还学个什么法,赶紧回家生娃去得了。”听了胡不归的话,马正阳也不恼,只呵呵笑了两声,打趣道:“再说了,这不是有玲珑在吗?我老人家,年老体衰,腿脚不太灵便,有玲珑照顾你,我放心的很。若是,你要回家生娃的话,玲珑丫头不错,我觉得你们俩挺合适的,要不,等回去了,老头子我救给你们俩拜堂成亲如何...” “师傅...”玲珑羞红了脸儿,气的跺脚。 “哎哎,丫头,老头子我可是为你好的,你别瞧着这小子现在跟木头似的,说不定这小子暗地里金屋藏娇呢。”马正阳呵呵一笑,话中似乎暗有所指。 玲珑狐疑的看了看自家师傅,又上下打量了一番胡不归,小脸儿一下黑了起来,指着胡不归,目光灼灼的问道:“说,她是谁?她怎么会在你身体里?是不是她上了你的身?嗯,不对,还有一只小的?” 说话间,玲珑白嫩嫩的小手一伸,搭在了胡不归的肩膀上,也不见她有何动作,一拉之下,原本隐藏在胡不归身体里的女鬼李艳梅,便被她拽了出来,不断的审视着李艳梅。 “道,道长,我...”在玲珑师徒到来的时候,李艳梅便感觉到了威胁,因此,她努力的隐藏自个的身形,不让自个有半点鬼气外露,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大小的丫头,一出手便将她揪了出来,心中惊惧,吱吱唔唔的半天,也没能说出什么话来。 “哎,哎,玲珑住手...”这一手儿看的胡不归惊讶不已,吃过苦头的胡不归,心知玲珑的实力,还有她那暴躁脾气,一个不好,就可能将李艳梅母子打得魂飞魄散,虽然不知道这姑奶奶法什么脾气,但,眼下还是阻止她比较要紧。 “哼,叫师姑,没大没小的。”玲珑冷哼一声,一手抓着李艳梅,头也不回的说道。 “是,是,师姑,是小侄的错,这女鬼是个好鬼,是咱让她暂时住在咱的身体里的,不是上身。”胡不归脸上大囧,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当下三言两语的,将李艳梅母子的来历说了一遍。 “哼,那也不能让她住在你的身体里,亏得你还是学道术的,不知道男女...嗯,那个人鬼有别啊,等会再和你算账!”玲珑听完之后,小脸儿上扬,哼了一声,算是知道了胡不归的解释,但,她又向着自个的师傅马正阳说道:“师傅讲她装进八卦镜里。” “胡哥儿,我...”李艳梅瞧得玲珑凶巴巴的模样,心中更是害怕,求助似的看向胡不归。 胡不归瞅了一眼乐呵呵看热闹的马正阳,又偷偷看了一眼脸色发黑的玲珑,心中不由得发苦。只得安慰她,道:“没事的,只是暂时将你们母子收到里面而已,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哼,你倒是好心。”玲珑伸手接过马正阳递过来的‘八卦镜’,粗暴的将李艳梅塞了进去,接着往胡不归的脑袋上使劲一敲,一个黑影飘出,也进了八卦镜中。 胡不归原本想着自个接过八卦镜的,却不曾想,玲珑伸手便揣进了自个的怀里。让胡不归伸出的双手,尴尬的停在了半空。 “呵呵...”马正阳瞧得热闹,老脸儿微皱,笑的就更枯树皮似的。 “本来可是十分紧张的剧情啊,被这老头儿打趣调侃,连先前酝酿好的紧张气氛也没了,笑,笑你大爷!。” 胡不归胸口气闷,恨不得在这老家伙的脸上揍上几拳。 可他也知道这老头儿的实力,自个根本就打不过他。因此,只得没好气的指着下面的行尸,转移话题,说道:“呐,就那只小蛇,还不算什么?你没看下面还有那么多的行尸么?就在刚才,一个不好,咱这小命可就交代在这里了?” 说着,胡不归又将手指向了行尸的后方:“呐,还有两个更厉害的等着您老呢!” “呵呵,不急,不急。”马正阳笑了笑,说道:“这些行尸不过是引子罢了,他们不会杀了你,只会要你流点血而已?我说的对吧?羊先生!” 马正阳前面说的话,自然是说给胡不归听的,但,后面说话的时候,声音颇大,却是对着行尸后面的羊先生说的。 “呵呵,马道长,我们又见面了。” 羊先生微微一笑,犹如老朋友一般和马正阳打了个招呼:“哦,这是你的徒弟么?不错不错,长得蛮可爱的,另外这一位,想必是骆千山的高徒胡不归了吧?咱们之前可是见过面的,呵呵。” 平心而论,羊先生长得斯斯文文,说话也是和和气气的,如果不是众人见识过他的手段,兴许被他的外表所迷惑了。 “哼!就是你伤了胡哥儿?你该死!”玲珑小银牙儿一咬,作势就要扑上前去。 马正阳伸手拉了她一下,安抚道:“丫头,稍安勿躁!眼下还是正事儿要紧!” 玲珑身形挣扎,还有跃跃欲试的姿态,怒道:“正事?什么正事?师傅,难道咱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救人的么?若不是您老带路走错了地儿,胡哥儿也不会受伤了!” 第六十八章 入尸群,胡不归存疑 马正阳只是呵呵一笑,也不着恼,看了一眼气哼哼的徒弟,笑着说道:“你这丫头,只顾得你家胡哥儿,一路赶来,也没见的你催我,哎呀呀,人老了啊,讨人嫌了呢!” “哼,我哪有,师傅一路上都是我在催你可好?”玲珑冷哼了一声,攥紧了自个小拳头,不满的说道:“先前,可是您老人家说的,那些药粉能让胡哥儿睡着的,可现在他却醒了过来,而且还跑到这里受了伤,师傅,说吧,你要怎么赔我?” “哎呀呀,小丫头片子,这会儿倒是怪起师傅我来了,当时,还不是你吵着闹着要我老人家想个办法的么?”马正阳面对自个徒弟的质问,脸不红心不跳,一手捋着自个的胡子,一手背在了身后,说话间,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一般,猛然一排自个的大腿,嚷嚷道:“按说,那药粉的剂量,就是一头牛也能给放倒了,说,你这丫头是不是心疼这小子,那麻沸散没全给他倒上?” “哼,你还说,他是个人哎,你给他喝那么多,喝坏了怎么办?”玲珑小脸儿微红,强自分辨着道。 “哎,哎,你瞧瞧,你一个丫头片子,就不能矜持一点么?我就说了,这小子有什么好的?瞧他这副死样子,不丁不八的,本事没多少,模样儿也只是普通而已,再说,他跟着他那老不死的师傅,穷的就剩下裤衩了,你说说你,怎么就死心眼的瞧上了这小子呢?” 马正阳昂天长叹,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真个是听着伤心,闻着流泪。 “哼,要你管!”玲珑对于自家师傅装模作样,完全无视,顺便还给了对方一记白眼。 胡不归被这师徒二人吵得头大,耳边嗡嗡只响,可这两人他是一个也不敢得罪的。武力值上的差距,注定了话语权的归属。但,在下意识里,胡不归的脑袋猛转,先前还在讨论的事儿,还有眼下所处的危险,还有那些行尸,羊先生,虬蛇,恶狗,等等,这些才是要紧的吧? 怎么这师徒二人说着说着,就跑题了呢? 额,对了,是马正阳那老家伙带偏了话题。 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 胡不归仔细的回想了一下,差不多两三次的样,玲珑都在质问自家师傅,一次是马正阳那老家伙带错了路,首先不说其他的,这马正阳搬来张家集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几年的时间了,这镇上的一草一木不能说如数家珍,可也不能耽搁这么长时间,而且还迷路了,这怎么说,也有点说不过去的。 自打胡不归醒来的这段时间里,算上在李艳梅家耽搁的时间,少说也有一个多时辰了,十多里路的脚程,也不过是两顿饭的工夫,到了最后,还是胡不归自个先到了张家集。 再说第二次,玲珑质问马正阳,却硬生生的被马正阳转移了话题。 而转移话题的根本,却是羊先生一行。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古怪之处呢? 怎么就感觉这老东西在拖延时间呢? 还有那羊精一行,按说,依他现在的实力,再加上这几百上千个行尸,还有那虬蛇和恶狗,对付自个三人那是绰绰有余的。 可,这羊精为啥只是看着那些行尸围攻,自个却不动手呢? 胡不归看了看高墙之下的群尸,只见这些个行尸,只是围在墙下,张牙舞爪的威胁嘶吼,却并不会做出那些爬墙跳跃的动作。 到底是为啥呢? 胡不归头疼的抓了抓自个的脑袋,转头看向羊先生,却见他正站在行尸的后面,面带微笑,甚至是召回了那虬蛇,任由那些行尸站在高墙之下对着胡不归三人嘶吼,也不催促,也不相帮。 马正阳这老东西,还有羊先生一行,都在拖延着时间,也或者说是等待什么,这其中大有古怪啊! 胡不归瞧得那羊先生,不由得心中火大,喝骂道:“羊先生?也或者叫你一声李向前?不过,不论你是谁,那都跟咱没多大的关系,咱只问你一句,咱师兄卫中州在哪里?” “呵呵,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羊先生或者是李向前,都是一个人,怎么叫随你。”羊先生微微一笑,抬头看了一眼胡不归,指着那些涌动的行尸,说道:“你要问你师兄在哪?说句实话,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呢,咱们怎么说也做了许多年的邻居,我就好心告诉你一句,看到这些行尸没?你师兄就在这些人里面。” “这羊精怎会如此好心告诉咱?莫不是其中有诈?得小心一些,不能着了他的道。” 胡不归瞧了一眼底下的行尸,少说也有几百个,这要找到自个师兄卫中州,可就有些为难了,不过,有了线索,那也是好事,但,他还是不相信这羊精有这样的好心,当下瞧着羊先生的脸色,追问了一声,道:“看这些行尸干嘛?咱师兄到底在哪?” “呵呵,你们这些个术士,不是整日里讲究‘替天行道,除魔卫道’的么?怎地见到了我这精怪,还有这些行尸,不是出手消灭降服,却在这里问东问西的?” 羊先生面色不便,并不接胡不归的话茬。 说话间径自走向了平台的地方,他一走动,那些个行尸好似受到了什么威胁指令一般,齐齐的分开了一条道来,让他通过,甚至有些个行尸身子不断的抽搐抖动,趴伏在了地上。 配上他那温文儒雅的表情,以及从容的模样儿,就好似君临大地的王者一般。 看的胡不归的眼角不断抽搐,心中微酸,暗骂不已:“这货也不过是道行精深一些罢了,威慑一些小小行尸,还弄出这样的排场,好不要脸!” “哼,一群小小行尸而已,有何为惧?”胡不归见他说了半截话,却不再言语,心中气急,当下掏出几张‘镇尸符箓’就要跳下高墙,与那羊先生恶斗上一番。 “小子,不可!”马正阳一伸手将胡不归拉了回来,气道:“你没看出来,他是在激将你么?” “可是咱师兄...”胡不归被他一带,身子陡然停住,却又不甘心的挣扎起来。 “愚蠢!”马正阳横了他一眼,又说道:“再说了,眼下这里行尸那么多,你下去了,就能找到你师兄么?即使你能找到了,那又能怎么样?你能带的回来么?” “咱...可也不能只是这么看着啊?您老若是怕了,咱自个下去救人便是!”胡不归知他说的是事实,但,知道是一回事,他却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 因此,使劲一挣,便甩开了马正阳的手,转身跳向了行尸稍微少些的地方。 “胡哥儿...” “臭小子...” 玲珑见胡不归一跃而下,心中担忧,也跟着跳了下来。 “净跟着添乱!”马正阳气的老脸乱抖,胡子朝上,狠狠的剁了一下脚,也跟着跳了下来。 行尸对于阳气的感应,那是十分敏感的,三个犹如火炉般的大活人一跃而下之后,地上的群尸便张牙舞爪,口中嘶吼,朝着三人直冲而来。几百个行尸不断涌动,形成的阴气那时十分可怕的。至少,胡不归自个便猛然感到了一阵阴风扫过了自个的身子,后背的寒毛立马竖了起来。 眼下的胡不归,也只是个小小术鬼而已,凭借着拳脚功夫,对付三两头行尸那还可以。但,这些个行尸,被‘镇鬼符箓’打中之后,后面的行尸便会再次围攻而来,一个接一个的,好似杀之不尽一般。而且,每镇住一个行尸,胡不归都要查看一下对方的样貌,以免错过了自个大师兄,因此,他这行动起来,自然都是十分的缓慢。 玲珑紧跟在胡不归的身边,有那漏网之鱼,想要偷袭胡不归的,都被她一下解决了。而那些距离远一些的,只要威胁不到她或者是胡不归的,她都懒得看上一眼。 马正阳的情况,跟玲珑差不多,只要是凑上来的行尸,要么被他一脚踢飞,要么被‘符箓’镇压,只不过,看他那副懒散的模样,是一点儿也看不出焦急的,猛一看去,倒和羊先生那巡视众多行尸的时候一般模样。 时间飞逝,约么过了能有一盏茶的工夫。 胡不归等人身边的行尸倒了不少,但,涌上前来的那是更多。不知不觉间,胡不归渐渐的感觉到了吃力,受伤的胳膊,已经有些抬不起来了。马正阳师徒二人也渐渐的放开了手脚,出手之间,也变得狠厉起来。 而此刻的羊先生,看到三人自个跳进了群尸之中,渐渐不支的模样,不由得嘴角翘了起来。 猛然间,他抬起了头,看向了半空之中的那轮红月。 第六十九章 茅思甲,羊先生怒喝 只见得那红月高悬在天,丝丝血光倾洒而下,与下方的黑雾交相辉映。 时而涌动翻腾,时而静寂不动。 就好似真个有生命,被人为搅动一般。 在那黑雾之中,不断落下的行尸越来越多,那原本漆黑如墨的黑雾也随着行尸的增多,变得有些稀薄起来。血色的月光,随之大盛,猛然炽烈了起来。 血月之下,被那红色的血光照射到的行尸,一瞬间便红了眼睛,白牙外露,利爪变长,张大了嘴巴,朝着那血月不断的朝拜,高声嘶吼。 几百上千个行尸一同嘶吼,那凄厉的声响,端的是让人心惧胆寒。 原本的,胡不归等人正在死死对抗行尸,眼见的就要支持不住了,可转眼之间,那群尸竟然弃了自个等人不顾,跪了下来,对月朝拜。 发生了什么事儿? 胡不归不清楚,他转头看向马正阳师徒,却见跟在自个身边的玲珑,同样的是一脸茫然。 再往回看的时候,胡不归却没有发现马正阳的身影,当下不由得的有些纳闷,喘着粗气问玲珑:“师姑,马道长呢?” 玲珑看的胡不归一脸的疲惫,狼狈不堪的模样,撇嘴有些鄙夷的道:“我师傅的本事比你高了不知道多少倍,你还是管好你自个吧,几只行尸而已,就把你累成了这副模样,有担心他的工夫,倒不如想想咱们怎么逃命出去,来的要紧。” 吧啦吧啦... 说个不停。 “几只行尸而已?” 胡不归听得白眼只翻,但他也知道这姑奶奶的脾气,更是知道她的手段。知道要是自个再说几句,这姑奶奶肯定要收拾自个的。当下他也不敢多问,只是轻手轻脚的往着边上的高墙之处退去。 一边退,一边在心中暗自寻找着自个师兄卫中州的身影,以及马老头的踪迹。 可眼下群尸跪拜,面目狰狞,早就看不出原来那人的模样了。 胡不归偷偷瞧了几眼,便放弃了自个的打算,此刻就是自个师兄站在自个的面前,他也未必能够瞧得出来了。 要说马正阳马老道,胡不归并不是太担心。他那本事,胡不归亲自试验过的,还吃了不小的苦头。可眼下群尸汹涌,没见到人,胡不归的心里总归是有些担忧的。 说话间,胡不归与玲珑二人已经退到了就近的一面高墙之下,再细细搜寻马正阳的身影,却还是没能找的见。胡不归不敢高声喊叫,只得从身上摸出了一张符箓,将之叠成纸鹤的模样,口中低念几声口诀,随后将那纸鹤随手往空中一抛,就见那纸鹤便似活了一般,双翅一阵,就朝着胡不归两人左侧的方向飞了过去。 胡不归与玲珑二人的目光随着那纸鹤飞去的方向,定睛一看,不由得心中大乐起来。 只见得,那纸鹤飞去的方向,正对着一面高墙,那马老头此刻正蹲坐在那面高墙之上,早就没了先前道家高人的风范,一袭崭新的道袍,被群尸撕扯出了几道口子,手指着地上的行尸,嘴里吧啦吧啦的,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早就告诉师傅了,他那身道袍碍事,他不听,我估摸着,他这会儿正在训斥那些行尸弄坏了他的道袍呢。”玲珑瞧见自个师傅无恙,不由得悄声编排起来。 胡不归也是瞧得欢乐,点头不已,然而他却是不敢搭话,心中对马正阳这老头儿的做派,更是鄙夷起来。 只是,转念一想,心中却踌躇不已:“眼下师兄找不见,群尸只围不攻,那高深莫测的羊精也是按兵不动,进不得,退不得,这可如何是好?” 想到此处,胡不归抬头望向远处的羊先生,却见那羊先生似有所觉一般,也正在此刻向胡不归投来了目光。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一瞬间便碰撞在了一处,但,却没有什么火花出现。 胡不归瞧那羊先生的目光,全是愤恨愤怒之意,如果目光可以杀死人的话,胡不归还真有这想法。但,那羊先生看向胡不归的目光时,却是满脸的微笑,那种温和的表情,就好似是在和一个老朋友点头打招呼一样的普通平常,在他的眼里,胡不归并没有感受到什么威胁与恶念。 就好似那时的红衣女鬼小桃的魅惑一般。 这种错觉,一瞬间就充满了胡不归的整个脑海。有那么一瞬间的工夫,胡不归都想开口说上一句‘你好’了。 但,随即的,胡不归感到胸口的位置有一股子暖流充遍了全身,那种古怪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不见了。 “胡家小子,你怎么了?”玲珑见胡不归面色有异,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将他挡在了自个的身后,与那羊精对视了一眼。转头对胡不归说道:“你别和他对视,小心着了他的道!” 胡不归摸了一把脑门上的汗水,暗自警惕了起来:“真个该死,这羊精果然有古怪,只是一眼之间,就让咱差点着了道,以后咱不能这般大意才是!” “咱没事。”胡不归心中有气,没处发泄,扭过头去,不再看那羊先生。 那羊先生见胡不归不再看向自己,反而躲在了玲珑的身后,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一手指向了天上的血月,另一手却指向了自个的脚下,高声说道:“茅思甲啊,茅思甲,想当年,你是何等的了得!斗群尸,灭鬼魅,斩杀金甲尸王,坏我‘尤泉教’的大事,是何等的威风!可到了今天,你投胎转世,却只能躲在一个小姑娘的身后?真是可怜啊!” 胡不归听的有些发蒙,他疑似茅思甲转世的这事儿,知道的人并不是很多,只有马正阳知道一些,但并不确定。马正阳有没有告诉玲珑,他并不清楚,想来要告诉玲珑,也只是一些他自个的推测而已。 而自个原本的便宜师傅骆千山知不知道? 胡不归和师傅师兄相处了几年的时间,也从未听他们提起过, 想来,他们是并不知情的。 可,这羊先生只一开口,就喝破了其中的隐情,料想并不是无的放矢,这羊精肯定掌握了一些证据。 胡不归的心思急转,自个在心中暗自揣测,但,他面上却是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也不搭话,只是瞪大了双眼,躲在玲珑的身后,观察着那羊精。 玲珑最讨厌的便是被人称作‘小姑娘’,她原本就是个泼辣的性子,不是个吃亏的主儿,虽然,知道自个不是那羊精的对手,可听的那羊精朝着自个高声喝骂,嘴巴上却是不肯认输的,不由得小脸一皱,呛声道:“什么猫思甲?狗思甲的?能躲在本姑奶奶的身后是他小子的福气,你想要?本姑奶奶还懒得搭理你呢!识相的,赶紧将这些人都放了,否则,休怪本姑奶奶无情,灭了你这害人的羊精!” “呵呵,小姑娘不错,不错,有几分胆色。”羊先生被玲珑一顿挤兑,也不着恼,只是淡淡笑着道:“白狐的肉身,活人的生魂,有几分道行,可惜,你不是我的对手,想要我的命,恐怕还没那个本事。” “哼,有没有本事,咱们打过再说!”玲珑冷哼一声,小拳头一攥,就要冲下高墙。 胡不归瞧得她要冲动,当下一把给拦了下来,低声安慰道:“师姑莫要上了他的当!” 玲珑有些气不过,恨恨的止下了自个身形,气哼哼的低声说道:“不过是凭了行尸多而已,若是单打独斗,本姑奶奶也不会怕了他,等过一会儿,咱们瞅准了时机,我先下去拦住那些行尸,你趁机跟在我后面,寻到了这‘先天伏魔大阵’的阵眼,拨出了它,破了这‘先天伏魔大阵’,这些个行尸就能有一线生机,到时候,没了这些行尸,我看着羊精还怎么嚣张!” “先天伏魔大阵?阵眼?马道长不是说这大阵叫做‘九幽囚魂大阵’么?怎地又成了什么先天伏魔大阵?” 胡不归听玲珑这么一说,不禁面露喜色,但,又有些疑惑,要知道在道门之中,阵法一道最为厉害的便是麻衣阁,可麻衣阁门下的精英弟子,早在几十年前的那场正邪大战中差不多死绝了,其门中的阵法秘术自然也随之失传了。 在那一战中,存活下来的麻衣阁弟子,要么是老弱病残,要么是外门中人,即使懂的几个阵法,也不过是皮毛而已。 而眼下,这张家集被大阵围困,几千上万人的性命,都被困于此,这大阵的厉害可见一斑。 闻听玲珑说出懂的眼前这阵法,怎能让胡不归欣喜? “不是,我不懂的阵法啦,是我师傅说的。”玲珑被胡不归炙热的目光瞧得有些不好意思,随即解释道:“据我师傅推测,‘九幽囚魂大阵’的阵眼便是这菜市口的位置,但,经过几千年的变迁,人口增多,房屋拆建等等原因的改变,就成了今天的‘先天伏魔大阵’,我师傅还说这是阵中阵,局中局,随便一个细微的改动,就有可能变成另外的一种阵型。但,这大阵不论怎么改变,他的阵眼都不会改动,都在菜市口的中心地带,除非是彻底一举摧毁整个大阵。” 胡不归心中微动,想到了一个可能,先前的时候,他刚进张家集的时候,曾经看到在菜市口的位置上空,有那么两道黑红相间的气流贯穿天地,而红色的自然是生气血气,黑色的自然是死气阴气,两气相交,这才是整个大阵的动力来源。 平日里,大阵隐匿在整个镇子中,不会轻易被人察觉,但,今时今日张家集的上万生灵的魂魄生气被强行收走之后,汇聚于镇子的上空,等到血月降临,两气相交,这才露出了真容。 要想救下这镇上的人,就必须要阻止两气相交才行。 可再看半空之中的黑雾,此刻已然不多,也就是说生气阳气的消耗同样不少,那么死去的人,自然也不会少了! “那么,你们先前赶到这张家集的时候,怎么没有先去拨出阵眼呢?”胡不归心中懊恼不已,不由得出声质问起来。 玲珑皱了一下眉头,对胡不归的话,有些恼火,不满的说道:“是师傅啦,先前我带路的时候,他走的慢慢腾腾的,后来,我们又迷了路,等到东蹿西撞的来到这里的时候,我问师傅阵眼在哪,师傅却只是让我安心等待,要不是看到你闯了进来,被行尸围困,我才不愿对上这些行尸呢,又臭又脏的,恶心死了!” 第七十章 说尸话,刮骨祭冥文 是无意之间耽误了时间? 还是,有意的在拖延? “马正阳这老头儿是不是对咱隐瞒了什么?”胡不归没管玲珑在那抱怨,心中却在回想着马老道的一言一行,暗自盘算着:“这老头儿脾气臭了点,人邋遢了点,办事墨迹了点,其他的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妥的,但,为啥咱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头呢?按说,依那老头的名望,除魔卫道应该是义不容辞的,可他却一拖再拖,言语中也是含糊其辞,难道他知道了什么?却为啥不告诉咱呢?” 这老头儿有古怪啊! 就在胡不归与玲珑嘀嘀咕咕的空档里,蹲在远处的高墙上的马正阳,其实,他也听到了那羊先生的一番高喝,只是他的身子微微颤动了一下,便又开始了那对行尸絮絮叨叨的说教。 仿佛这事儿与他无关一样。 而此刻另一边的羊先生,还在保持着那一手指天,一手画地的姿势,他看到胡不归与玲珑两人都不去理会他,反而在一旁窃窃私语起来,心中不由得有些火大,当下再次喝道:“茅思甲!我不管你是丢失了前世的记忆,还是真个装傻充愣,但,你当日言而无信,出尔反尔,盗走了‘七夜紫金丹’,致使我族类死伤甚重,更坏了我‘尤泉教’的大事,今日,便用你的鲜血来洗刷我族耻辱,用你的头颅献祭大王!” 话音落罢,那羊先生眼眸微变,丝丝血光从中冒出,而后,又见得他嘴唇上下抖动,口中念念有词,只见得无数的黑色字符从他的口中不断飞出,在半空之中形成了一条条的黑色符文链条。 而在他的脚下,有那么一撮鲜红色的血污,等到那符文飞出的时候,那血污之中也泛起了一丝丝的红色,跟随着飞向了半空。 再看那黑色符文链条成型之后,在半空之中上下翻飞,时而连接成了一张巨型的人脸,疯狂咆哮,时而又变作了一柄擎天巨刃,撕裂天地。 那般威势,真个是见者胆寒,听者心惊。 胡不归瞧得那黑色符文有些眼熟,心中又有些心悸的感觉,忽然间,他感觉自个的那条受伤的胳膊刮骨似的疼了一下,冷汗立马流了下来。扭头一看,却见那原本被玲珑包扎好的伤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再次裂开了,其中泛起了一丝丝的红光,一霎那间,胡不归便感觉自个的身子有些疲乏,面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这羊精说的献祭,难道是指的这个?再这么下去,小爷的命,今儿个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胡不归强忍着疼痛,仔细一想,再看向那些符文的时候,却又吓了一跳,不禁脱口而出叫道:“不好,是冥文!这羊精要发动大阵了!” 其实,那些黑色符文是认识胡不归的,可胡不归却不认识他们,甚至是一个字符也不认识。 但,这并不妨碍胡不归认得出来。 早些时候,胡不归跟着自个的师傅骆千山学艺,曾经听自个的师傅写过,说过一些冥文,可那会儿咱们的胡大爷根本没有学这鬼东西的意思,最后,骆千山无奈,只得作罢。 不过,骆千山还是给他说了一些个冥文的故事,以及来历,胡不归记得师傅骆千山,当时是这样说的:“人有人言,鬼有鬼语。活人能识文断字,鬼物妖类也能看书作画。但,这鬼物一类的文字,并不是如人认识的字体一般,而是一种名叫冥文的字。 据说,这个世上原本是没有冥文的,而是一个叫做洛有昌的人发明的。这洛有昌原本是茅山的弟子,可这洛有昌心术不正,为了私利,曾经多次利用术法来害人,违反了茅山戒律,引起了道门众人的追杀,最后迫于压力,当代的茅山掌门便废了他的道行,将他逐出了师门。 原本的,道行被废,坏了根基,一般人也就绝了修行的心思,但,洛有昌这人心性狭隘,又是个瑕疵必报的性子,再加上他确实也是个修炼道术的奇才。因此,在被逐出师门之后,这洛有昌便另辟门径,改为修炼巫蛊之术,将先前学到的道术融合进了巫术之中。没过十年的时间,便被他修炼成了一门利用虫蛊,尸身,毛发等等物体害人的邪术,也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降头’! 据说,那会儿这世间的降头术就他一人会用,后来这洛有昌的野心慢慢变大,为了传承自个辛辛苦苦创建的降头术,便又根据巫术创出了这上古祭祀所用的冥文! 而这冥文最为主要的作用,便是与死尸对话,沟通献祭! 献祭活人,召唤阴魂,从而达到死人还阳的目的! 因此,这冥文又被称之为‘尸话’!” “我先去拦住他,你跟在我的身后,伺机寻找阵眼!” 玲珑见胡不归面色苍白,心中有些担忧,但见胡不归摆手示意,也知道事情紧急,当下只是微微皱眉,也不好多问,一个翻身便跟随了胡不归的身形,跃下了高墙,当先奔了出去。 眼下这会儿,胡不归也没有能力阻止那羊先生,知道玲珑所说的是最好的办法,点头答应着,跟在了她的身后。 等到二人来到高墙下的时候,胡不归又转头看了一眼马正阳,却发现马正阳那老头儿此刻也下了高墙,不过他却是朝着胡不归两人相反的方向走了过去。胡不归不太明白他想干什么,不由得出声喊了一嗓子:“马道长,那羊精已经启动了大阵,这个时候再不阻止他,可就来不及了!” 可再看那马老头,依旧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紧不慢的走着,直到他走到一个跪地的行尸跟前,这才停住了脚步。接着从怀里摸出了几张符箓,口中念叨了几句,手捏法诀,猛地的拍在了那行尸的脑门上。 就见那行尸身子一软,噗通一声,趴在了地上。 马正阳咧嘴一笑,就将那行尸抄在了手中,转身走向了胡不归所在的方向。 此刻,胡不归没时间管这老头子发什么疯,喊了一嗓子之后,便几步跑到了玲珑的身后,跟了上去。 再说玲珑与那羊先生的距离,也就几十米的样,依据玲珑的奔跑速度,也只是转眼间的工夫。可等到那羊先生口说冥文,发动大阵之后,这段距离便仿佛一下子变的漫长起来。 只见得,那些冥文升天之后,那半空之中的血光便慢慢的飘向了冥文,最后融合在了一起。 而此刻那地上的众多行尸,等到冥文融合之后,便三三两两的站了起来,随后便口中嘶吼不已,纷纷尖叫着扑向了身边的同类。 或是用爪子抓挠,或是用利齿撕咬,也或者是掐脖子,挖眼睛。反正是能用的上的招式武器,这一会儿全都用上了。 鲜血顷撒,‘咯嘣咯嘣’的碎裂骨声不断传来。 整个菜市口的周围,上千人,也或者是几千人的混战,猛然间开始了。 鲜血染红了大地,残肢断体堆成了小山,一股股的血液汇聚成了小河,最终的流向却是羊先生脚下的平台。 周围的夯土高墙不断涌动出了阵阵雾气,散发出了一缕缕的青色光芒。 黑红两色的光柱在这一刻,因为青色,白色,血色的加入,猛然炽烈了起来。 恍惚之间,一声龙吟传来,震得整个菜市口方圆几里的地方,颤动不已。 那羊先生站在了阵中心的位置,这震动的力量感触最深,胡不归看到他被这股忽然而来的巨力一下抛飞了起来,一声惨叫之后,便在半空中显出了巨大的本体,伴随着黑色的煞气出现,一道长长的血迹倾洒而下,随后撞落在了远处的高墙上,一动不动,生死不知。 第七十一章 声蛊惑,祭台入深渊 在这一刻。 天仿佛塌了! 而,地却裂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犹如凶兽张大了嘴巴一样,真个陷了下去! 鲜血,混合着砖木瓦石流淌,残破的尸体,伴随着红光滚落深渊。 菜市口中心的位置,也就是在那原来‘批斗大会’高台所在位置上,一座布满台阶的祭台高高升了起来。 那祭台缓缓升起的上方,方圆也只有十几米的大小,但,下面的基座位置,却一直在上升着,不知能有多大。 胡不归瞧得不是很清楚,但,他能感觉到整个大地都在震动,犹如一场十级的地震来袭一般。 整个张家集所在的地面都在颤抖着,周围的那些房屋建筑,只是顷刻之间,便都晃晃悠悠起来,随后传来了一阵‘稀里哗啦’的倒塌声响。 突然袭来的震动,让胡不归一时失神,只是呆呆的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而事发之时,玲珑与胡不归二人,距离那阵中心的位置还有些距离,但受到波及那是不可避免的。 眼看着地上出现一道巨大的裂缝,玲珑小手一伸,便将胡不归拉在了自个的身旁,随后带着胡不归猛然朝着祭台的方向冲了过去。 胡不归自小到大也没见过这样的阵仗,直接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被玲珑一拉,脑子里只是浑浑噩噩的,脚步随着玲珑飞快奔走。万幸的是,玲珑与胡不归二人的速度够快,也或者说是那祭台的基座够大,就在电光火石的一霎那,二人这才堪堪站在了祭台的最底层上的台阶上。 等到四周那震天的轰鸣声停顿下来的时候,周围的一切仿佛一下没了声息。 安静的有些可怕。 胡不归与玲珑二人趴在台阶之上,大口的喘着粗气,再回头看去,却见就在刚才两人所站的位置上,已然出现了一道深不见底的巨大深坑。 而先前那地面之上的房屋建筑,此刻全都不见了踪影。 忽然,有风从深坑中吹过,带起了阵阵呜咽之声,吹得人头皮发麻,一股子冷气直入骨髓。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顿了下来。 也不知过了能有多久,塌陷的声响不再传来,地面也不再震动,胡不归这才在玲珑的搀扶下站起了身子。 两人望着深坑的对面,久久不语,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劫后余生的庆幸。 相互搀扶着,胡不归与玲珑围绕着祭台的外围走了一会,却发现这祭台大的有些可怕,据胡不归估计,这祭台的大小可能有整个张家集那么大,而在祭台下方悬空的位置上,有几十上百根粗大的铁链贯穿在对面的石壁上。 也就是说,这座巨大的祭台,原本是独立的,是悬空而建的! 胡不归一路走来,惊叹于古人的智慧,更惊叹于这样的大手笔。 可他还是有些不太明白,在几千年前的古代,建造这样的东西,仅仅只是为了镇压一个死去的敌人么? 胡不归是不信的。 因此,他的心情有些糟糕,十分的烦躁不安。 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想不明白而烦恼,更是因为此刻的祭台之上,只剩下了他与玲珑两人。 半空之上的红光还在闪耀,血月依旧很圆。 胡不归心中的那份悸动,依旧还在。 也就是说,这个祭祀还没有结束。 而那些祭祀所用的活人与行尸,此刻却再也看不到半点踪影。 就连那一直懒散无比的马老头,也是死不见尸,活不见人。 “放心吧,你师兄和我师父两人必定吉人天相,未必会有事的。”玲珑瞧得胡不归心情低落,红着眼睛,出声安慰了几句。 知道玲珑在安慰自个,胡不归摇头苦笑了一声,这深坑犹如万丈深渊,师兄被抽去魂魄,一个毫无思维的行尸,掉落下去,恐怕早就粉身碎骨了吧! 而,那马老头虽说比自个师兄厉害不少,但,眼下这事儿可不是人力能抵抗的了的。 玲珑的话,也不过是寻求胡不归的安心而已。 “嗯,师兄和马道长的本事比咱厉害多了,这点小事,恐怕还难不住他们的!”胡不归努力的笑了笑,却不知怎地,自个的眼睛却一下跟着泛红,湿润了起来。 似乎是因为情绪的感染,胡不归心中的那份坚持,那份憧憬,一下子没了动力,好似没有了希望。 木讷呆滞的看着天上的红月,胡不归想到了自个的老爹,想到了自个的师傅,想到了自个的师兄,想到了许许多多普通的张家集村民...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之间,祭台的上方传来了一阵悦耳的声响。 这声音好似仙乐,又好像是召唤的道令,让胡不归一瞬间便迷失在了其中。 “啊...” 胡不归的双眼慢慢的变得赤红,嘴里发出了一阵犹如兽吼般的叫声,他使劲的甩开了玲珑的手,痛苦而又迷茫的拍打着自个的脑袋,疯狂的朝着祭台的上方跑了过去。 “胡哥儿,胡不归...你怎么了?不要吓我啊...” 胡不归猛然间的动作,将玲珑吓了一大跳,但,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想着上前拉住发狂的胡不归,但,此刻的胡不归力气竟然大的惊人,玲珑一下没有拉住,胡不归便挣脱了她的手,疯叫着飞快跑了出去。 玲珑不知道胡不归身上发生了什么,一双美目通红,流着泪水,在他的后面跟着,嘴里大叫着胡不归的名字。 奈何,此刻早已失去理智的胡不归,就像是疯魔了一样,脑海里,耳朵里,都是那悦耳的声响,根本听不到玲珑的声音。 祭台顶端的位置,距离胡不归与玲珑两人还是有些远的,先前虽说胡不归受了一些伤,但,此刻的他,根本感觉不到疲累,只是一味的疯跑,而跟在他身后的玲珑可就没那么好的体力了,只是一会的工夫,便被他落在了身后。 而越往祭台的顶端奔去,胡不归越是感觉到那声音的召唤。 先前还是有些模糊的声音,到了这会儿,也越发的清晰起来。 “来吧...上来吧...快来啊...上来你就能解脱了...不会伤心...你的父母...你的师傅...你的师兄...他们都在这里...” 那个蛊惑的声音如是说道。 第七十二章 杀战俘,老者铸九鼎 有时候。 人的一生。 就像是游走在无数的路口岔道上。 稍微走错一步,便可能万劫不复。 胡不归的脚下,没有万劫不复的深渊,也没有刀枪剑林的凶险。 有的,只是最后的一步台阶。 青色的石阶。 巨大的青石雕切,光滑而又平整。 只是很简单的抬腿,便可踏上去了。 远离自个的烦恼,远离那些纷扰痛苦。 玲珑焦急而又带着哭腔的叫声,从身后传来,试图阻止胡不归。 “轰隆...” 一声巨响。 紧接着一道粗大的闪电划破了长空里的夜。 轰鸣的声响,让胡不归刚刚抬起的脚步微微停滞了一下。 刺眼的白光映照了整片的天空。 丝丝的血雨,漫天倾洒而下。 仿佛在这一刻,天都在哭泣。 祭台的最上方,最中央的位置,摆放着一座一人多高的巨鼎。 鼎,是三足两耳鼎。 巨大而又古朴。 只是一眼间,便能感觉出它的厚重与庄严。 耀眼的闪电,从高空中落了下来,狠狠的击打在了巨鼎的鼎身上,打的巨鼎‘嗡嗡’作响,好似不甘一般,发出抗议的声音。 恍惚之中,胡不归的眼前一花,一幅幅的画面便呈现在了自个的眼前。 画面的最开始,是在一处开阔的平原地带上,紧接着是不知从何处跑来了两伙人,这两伙人大多身穿麻布,或者兽皮,手里拿着棍棒石器,绳索石球,密密麻麻的,看那些黑压压的情景,少说也有几万十几万的样子。 然后,画面上便出现了两个人的景象。 其中一个人手中拿着一根长长的骨矛,抬手遥遥的指向了对面的那群人,口中大喝着什么话语,好像是在质问着什么一般。 而在画面的另一端,同样从人群中走出了一个中年男子,这个中年男子长得十分高大魁梧,面对质问,他举起了手中的一柄巨大的利斧,口中呼和了几句,便把手中的斧头高高扬起。 随后,便见他身后的那些人也同样的举起手中的武器,回应了一声,那中年男子便手持斧头当先冲向了对面的人群。 手拿骨矛的那个男子同样不甘示弱,呼和一声,也带领着身后的人群,冲了过去。 大战一触即发。 而后,便是一场流血的混战。 胡不归看到了鲜血飞溅,看到了脑浆并裂,更看到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离开了世间... 战争永远都是残酷的。 它是残忍的。 并不是说,正义,便不需要付出代价。 当然,胡不归也不知道这两帮人为什么会打起来,他也不知道哪一方才是正义的。 有些时候,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或者说是一群人的生命,只需要一个蹩脚的借口就足够了。 比如:权利,贪婪,欲望等等... 随着画面中一个个的人倒下,战争很快便到了结尾。 手持骨矛的男子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胡不归看到,那个男子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骨矛,狠狠的刺进了魁梧壮汉的胸膛里,最后,取过斧头,砍下了他的脑袋。 他站在人群之中,手拿着敌人的脑袋,接受众人的欢呼。 而,对面的那群人,此刻要么是被杀死了,要么是被捆绑了手脚,跪伏在了地上。 画面再换,胜利的男子带领着胜利的族人回到了部落,他们的身后还看压着一长串的俘虏。 在一顶帐篷之中,胜利的男子手托着敌人的头颅,献给了正盘坐在地上的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 那老者嘴角张合,似乎和那男子说了几句什么话,就见那老者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完整的龟甲,接着便是晃动占卜。 再然后,便是胜利的男子同那老者一起带领着族人,来到了一处小山上,那老者看了一会便手指着远处河边的位置点了点头。骨矛男子便带领族人,以及那些个战俘来到了河边,挖掘了起来。 而在另一幅画面之中,老者则带着许多的工匠族人在铸造着什么。等到那些工匠完工之后,画面之中便出现了九个一人多高的巨鼎。 敌人的尸体,被砍成了肉段。 熊熊的烈火燃烧了起来,老者命人把敌人的尸块扔进了烈火中。 最后,烈火燃尽,老者又将那些骨灰分别装进了九个大鼎之中,命人将这些鼎分别运往了不同的地方,掩埋了起来。 画面的最后,是老者带领着族人杀死了几万战俘,而后老者的族人再纷纷自杀,鲜血染红了大地,汇聚成了河流,流进了掩埋巨鼎的地方。整个画面之上,只剩下了那名老者,周围的空地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倒地的尸体。 老者打开了一扇石门,而后走了进去。 画面到此结束。 但,空气中的血雨却和那画面中的惨烈情景交相呼应,让人窒息。 那些画面有些断断续续,但,这并不影响胡不归的判断。 结合先前马老头的讲述,这也许是一个发生在上古时期的真实故事! 而其中的人物,胡不归也能猜测出几分,手拿骨矛的男子,可能是黄帝,而另一个被他杀死的人,可能就是蚩尤! 但,问题是那个老者又是何人? 看画面中的黄帝对那老者恭敬的姿态,想来,不可能是无名小卒。 这样的一个人,耗费如此多的人力物力,他到底要做什么? 当然,此刻这样深刻的想法,胡不归是想不到的,那骨子莫名的吸引蛊惑,让胡不归的心智早已迷失其中。 雷声和闪电,也只是唤回了胡不归刹那间的灵智而已。 回过身来,胡不归双目通红,发出了幽幽光芒,看着远处的玲珑,咧嘴一笑,抬脚走向了石阶的上面。 ................. 而此刻,在祭台周围的一根粗大的铁链上,有那么一堆物体搭在了上面。 这些物体,有几丈长的圆木,也有巴掌大小的碎石瓦片,还有一些便是竹席茅草什么的。 随着天空中的雷声不断,血雨落下,那些碎小的瓦片石块似乎稍微晃动了一下,接着便从上面滑落了下来,掉进了万丈深渊。 没有回响,也没有触底的震动。 有的只是更多的石块砖瓦的掉落。 猛然间,那些个粗大的圆木也跟着滚动了起来。 “碰碰...”的响动。 一根细长,泛着寒光的尖角出现在了空气中。 接着是另一根泛着寒光的尖角,也出现了。 最后,是一个能有篮球大小的羊头,使劲的顶着周遭的圆木碎石,挣脱了出来。 “呸...”羊先生轻吐了一口嘴里的泥沙,抖动了一下自个身子,一些混合着鲜血的石块便从它的身上掉落了下来。 第七十三章 惑人心,巨鼎辩真假 粗大的铁链,单根就有一人多宽。 横面虽然不是很平整,甚至是有些凸起,被雨水淋过之后,变得有些湿滑,但,站上个把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更何况,此刻的羊先生已经受了伤,显露出了本体。 任凭风雨呼啸,他那强壮而有力的四肢,如同吸盘一样,牢牢的嵌在了铁链之上,纹丝不动。 他抬起头的时候,正好看到胡不归走上了最后一层台阶。 而那个脾气暴躁的小丫头,正张大了小嘴,呼喊着什么,只不过,有风呼啸,有雨倾洒,他也听不真切,但,看那副焦急的模样,显然很是担心的。 祭台的最上方,最显眼的,自然是那口巨大的鼎! 也不知道为何,只是一眼间,羊先生便感到了古怪与心悸。 出于自个的直觉,以及对危险的预判,他能感觉到那口巨鼎之中,似乎蕴含着恐怖的力量。 而且,那股力量还在增强之中。 因此,他从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清醒了过来。 接着便上前走了几步,直到祭台的边缘,这才停了下来。 目光所及,注视着上方的一举一动。 。。。。。。。。。。 胡不归与玲珑二人,根本不知道羊先生在背后注视着自个。 当然,即使他们知道,依据羊先生与他们二人的实力差距,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玲珑忧心胡不归的安危,更记挂着自个师傅马正阳,因此,在胡不归走上祭台的时候,她出于异类的本能,也感到了危险,她想喊胡不归回头,可此刻的胡不归,犹如入魔一般,哪里还能听得到她的话。 最后一层台阶走完了。 胡不归的双脚终于踏了上去。 那蛊惑的声音却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的诱人了。 “来吧...来吧...” “已经上来了,你还在怕些什么呢?...” “你还记得自己的父母吗?...” “他们就在前面等着你...” “你的师傅,你的师兄...他们都在的...” 声音轻轻,如甘泉。 绕在了耳边,划过了心间。 不知不觉中,胡不归轻轻的伸出了自个的手,放在了那口巨鼎上面。 冰凉。 厚重。 古朴。 还有噬人般的血气。 以及,杀意! 这股子杀意,犹如实质般,从胡不归的脑门直冲而下,流过脖子,趟过四肢。 猛然间,胡不归打了一个激灵,从迷蒙中清醒了过来。他不知道自个是怎么上到祭台之上的,更不知道在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儿,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思维。 是了。 先前那个魅惑的声音。 一定是他迷惑了小爷! 他是谁? 他诱惑自个,想要干什么呢? 转念之间,胡不归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想了个通透。 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只不过,他的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那,我该怎么做呢?”胡不归强忍着撒手的冲动,以及心中的惧怕,双眼露出了一丝的渴望,还有疯狂,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 那个魅惑的声音,似乎也没有在意胡不归的异常,只是一直在诱惑着胡不归:“来吧...来吧...你只要割破自己的手,让血流进鼎里,之后,你就可以看到你的师兄,你的师傅,还有你的父母了!...” “你还在犹豫什么?难道,你不想和他们团聚吗?...” “别在犹豫了,机会就在眼前...” 此时,天上的血月依旧很圆,只是,它已经走到了西天的尽头,眼看着马上就要落下了。 也许,在下一刻的时候,天光就会大亮。 也许,下一刻,阳光就会冲破了夜幕。 密集的雨丝,依旧下个不停。 冷风,吹散了黑色的雾气。 也吹散了胡不归心头深埋的那一丝的期盼。 听到那个蛊惑的声音再次传来,胡不归笑了笑,接着缩回了按在巨鼎上的手。 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能窥得小爷心中的牵挂,只是,不管你是什么东西,小爷决计是不会上当的。咱那师傅,师兄,以及逝去的父母,他们在咱的心中是无人可替代的,即使,你幻化的再想象,也终归不是他们的。”胡不归心中暗暗咒骂不已,身子往后慢慢的退了出去。 “难道你不想见他们吗?” “他们可是你的亲生父母啊?” “你的师兄对你有救命之恩,你难道忍心抛弃他么?” “你的师傅,教你本领,教你做人,你难道不停他的话吗?” 随着胡不归收回了手,慢慢的后退开始,那个蛊惑的声音似乎一下子焦急了起来,接连的发问。 柔柔的,似乎直达心间,让人听了有种迷失的力量蕴含其中。 紧接着,天空中的血雨似乎一下子大了起来,连成了一片一片的。 在那连成片的血雨中,一个个的人影不断的出现。 有师傅骆千山的慈眉教导... 有师兄卫中州的憨厚笑容... 有父亲胡天顺的瞪目怒骂... 还有一个模糊不清的女人身影,在那里笑着朝他挥手... 胡不归看不清那个女人的模样,但,直觉里他却觉得那个女人十分的亲切,似乎和自个有着非同寻常的联系。 “她就是咱的娘亲吧!”胡不归望着那个挥手的女人喃喃自语,眼眶儿一下红了起来,温温的液体,顺颊而下。 有那么一瞬间的工夫,胡不归都快要控制不住自个的身体,想要再次冲回去了。 可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 假的! 师傅已经远走他乡了。 父亲母亲早在几年前去世了。 唯独自个的师兄卫中州,此刻生死不知,但,却绝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胡不归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攥紧的双手死死的掐着自个的大腿,鲜血染红了湿哒哒的衣服,指甲深深的扎进了肉里。他扭过了头,继续后退,不敢再看那些画面一眼。 生怕自个一个不小心,便会着了道,忍不住冲了回去,答应那个声音的要求。 时间犹如停滞了一般,几步的路程,好似过了几年。 等到胡不归来到了祭台边上的时候,全身上下犹如水涝的一般,湿了个通透,他张大了嘴巴,就像是一只离开水的鱼一样,拼命的喘着粗气。 “胡不归!...” 清脆的声音,自祭台下方传来。 胡不归艰难的扭头看了一眼,那是一个瘦弱的小小人儿。 是玲珑! 她的身体是那样的瘦弱。 在风雨的侵袭下,更是显得单薄。 巨大的石阶,就像是一道道墙,挡在了她向上攀爬的路线上。 可她的步伐,依旧坚定。 一步步的往上走来。 咬着牙。 焦急的小脸上,黑色的秀发紧紧的贴着。 有那么一瞬间,胡不归忘记了许多的事情,那个魅惑的声音依旧引诱着他,可他已经听不到了。师傅的远去,他还记得,可他心里清楚的记得,师傅去找那两个不曾见面的师兄了,而且他的‘祭魂碑’还在,说明师傅还活着。而师兄卫中州也一定还活在这片地方的某一处... “小师姑!”胡不归咧嘴笑了,笑的是那么的自然,叫出的话,也是那么的自然。 没有一丝的不满。 就好似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而,认识中的玲珑师姑,似乎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前的一样。 是那么的熟悉。 以及,亲切... 第七十四章 解心结,马正阳现身 “呼呼...” 玲珑终于走上了最后的台阶。 她大口的喘着粗气,双手掐着腰,小嘴一张一合,不满的数落道:“哎,你这小子怎么回事?没听到我在喊你吗?这祭台诡异无比,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万一有个好歹可怎么办?你...” 玲珑数落的话儿,不要钱似得突突往外冒着。可,听在胡不归的耳朵里,却满满的都是关心。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经历过刚才的诱惑之后,胡不归感觉自个的心里,好像忽然之间想透了很多东西一般。 原本的,那些隐藏在自个心间的执念,一下子都想开了一样。 不再执着。 不再留恋。 “是啊。逝去的终归已经逝去了,而眼前的,才是自个要珍惜的。”胡不归心中暗暗的想着,脸上却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这笑容,是自从自个的老爹胡天顺死后,就不再有过的。 是发自内心的。 可,玲珑并不清楚胡不归的想法,只是数落着,却没听到胡不归的回话,见他只是傻傻的看着自个,咧嘴笑着,没来由的,心里也高兴了几分。但,玲珑的刁蛮脾气那是改不了的,心里虽然为胡不归开心,嘴上却继续数落了起来:“哎,哎,我说胡家小子,你傻乐个什么劲儿,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有多危险?要是姑奶奶再来迟一步,你的小命...” 玲珑数落一句,胡不归就傻傻的点一下头,再数落一句,胡不归还是傻傻的点一下头。 这两个人,一个自说自话,另一个犹如木头,只是机械的点头,很快玲珑就对这样的对答方式没了兴趣。 “哼!”玲珑冷哼了一声,冲着胡不归翻了个白眼,气哼哼的走上前去,抬手就给了胡不归一个巴掌。 “嗯...” 胡不归猛然间被玲珑拍了一巴掌,身子一软,便跌坐在了地上。 “哎呀...胡家小子,你没事吧?” 玲珑间自个轻轻的一巴掌就把胡不归拍在了地上,小脸儿一皱,不由得惊慌起来,赶紧伸手去搀胡不归的胳膊,谁曾想胡不归的身子软的就跟面条似得,玲珑使劲拉了两把,也没能把胡不归拉起来。 “没事,就是有点累的脱力了,让我自个歇会就好了。” 胡不归苦笑一声,摇头制止了玲珑的拖拽,就在刚才的时候,说实话,玲珑的那一巴掌只是轻轻的一拍罢了,若是搁在平时,肯定不会出什么事儿,但,从上到这个祭台开始,以及他先前中毒受伤,身体根本就不曾恢复过来,再折腾了这许久,不论身体,还是精神,早已经到了极限,在看到玲珑的那一霎那,他整个人的玄就断了,再想强撑,也是不能了。 “真的没事吗?要不我背你下去吧?”玲珑看了看瘫坐在地上的胡不归,又打量了一下祭台的四周,以及那口巨大的鼎,担心的说道:“我总觉得这祭台有些古怪,尤其是这口大鼎,我能感觉到它里面似乎藏着一股很恐怖邪恶的力量,而且,我感觉到他似乎很快就要出来了。” 胡不归对于玲珑能感觉到巨鼎里的邪恶力量,并不惊奇,只是在他的心里还是有许多的疑问没能弄明白。 张家集里的上万人,都血祭在了这里,而那个冥冥之中的声音也在一直诱惑着自个来这里。 无论是羊先生等邪物,还是马正阳等正道中人,或直接,或间接,都与这个祭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从那个诱惑的声音所说的话来判断,这一切的因果,似乎还与自个有关。 事情到了这一步,他不想退缩。 只想弄明白这整个事情的经过。 但,再想到牵扯其中的玲珑,以及师兄卫中州,马正阳等人,他的心里又有些纠结起来。 无论如何,他们都是自个的牵挂。 胡不归不是圣人,更不是个好人。 但,他总归是个有血有肉的活人。 是人,活着就有放不下的东西。 “小师姑,你走吧。”胡不归瘫坐在地上,咧嘴笑了笑,只不过这笑比哭还要难看上几分,他艰难的抬手指了指祭台中心的巨鼎,说道:“这 玩意儿,里面好像藏着一个很厉害的东西,先前的时候,他就一直在诱惑我,看来我是跑不掉了,我现在这副模样,你带着我,也是个累赘,弄不好咱们两个都要交代在这儿,眼下能跑的了一个是一个吧。” 胡不归说话的时候,尽量的让自个的语气听起来平和,无所谓,以及自信。 但,他却不知道,脱力,受伤,让他的体力消耗到了极致,这几句话下来,就让他的脸色一下变得苍白起来,胸口起伏不断。 “不行。”玲珑看着胡不归的强撑模样,还在规劝着自己,心里高兴了几分,小脸上却一下板了起来,果断的摇头,一边伸手用力的拉着胡不归的胳膊,一边说道:“既然这里这么危险,我看还是我先背着你下去再说吧。” 说话间,玲珑不顾胡不归的反对,蹲下了瘦弱的小身板,猛一用力,将胡不归被在了自个的身上。 眼看着玲珑与胡不归二人站起了身子,就要走下祭台,这个时候,却见那巨大的鼎猛然抖动了起来,发出‘嗡嗡’的轰鸣声。 那声音犹如野兽咆哮,又像凶徒怒吼,只是一个震动,那方圆几里的祭台便慢慢的开始出现了裂缝,先是一丝丝的巨石开裂,紧接着便是大块大块的石头下坠,原本平整的青石台阶,一下变得就好像海里的波浪一样,起起伏伏。 只一瞬间,祭台便要崩塌了。 “小师姑,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胡不归趴在玲珑瘦弱的背上,焦急的喊着:“你放我下来,自个快走,带着我,咱们两个都会死在这里的。” “不行。要走一块走!”玲珑艰难的站稳了身子,紧了紧小手,将胡不归的身子牢牢的抓在了自个的背上。 “你...糊涂啊!”胡不归趴在玲珑的背上,能清晰的感觉到玲珑的身子在颤抖,可她的手却抓的是那么紧。胡不归叹了一口气,说道:“如果,咱们都死在了这儿,马道长怎么办?他这一辈子可就你这么一个徒弟啊,你如果陪我死在了这儿,你们道门这一支可就断了传承,等咱们死了以后,还有什么脸面见列祖列宗?” “哼!胡家小子,你少拿大话诓我,我师父本事高强,咱们一路走来也没见到他,再说了,依我师父的本事,这会儿指不定在哪儿猫着呢。”玲珑冷哼一声,摇头拒绝了胡不归的话,说道:“再说了,我本来就是异类,道门传承,也不是我一个能承担的起的,列祖列宗要是怪的话,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哎,你怎么...” 眼看着祭台崩塌的越来越厉害了,胡不归有心再劝说玲珑几句,可看这姑奶奶这幅模样,显然是上了牛脾气了,劝说是没了指望,可胡不归却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玲珑陪着自个一块送死,他张了张嘴,还待继续说些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却听旁边传来了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哎哎,小丫头,怎么说话的?什么叫在哪儿猫着?有你这么说自个师傅的吗?” 猛一听这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胡不归张大了嘴巴,随即心中高兴不已,扭过头去一看,却见在两人的身后不远处,一个披头散发,满脸污渍的老头儿,扛着一个人,正急急地向两人所在的地方赶了过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先前失踪了好久的马正阳! 只不过,离得远了,却看不清楚他抗的那人是谁。 第七十五章 存死志,卫中州自残 胡不归侧着脑袋,趴在玲珑的背上,望着越来越近的马正阳,还有他背在身上的那人,总觉的马正阳的行事有些古怪,但,再看他背上的那人,却又有些熟悉的感觉,猛一看,那人也和马正阳一般,浑身邋遢无比,比之乞丐还要不如,乱糟糟的头发,也不知道是雨水打湿了,混合了一些什么东西,反正盖在了脸上,看不出了本来的面目。 但,看那身形,却总有些熟悉的感觉。 “马老头背上的那人,咱怎地感到有些熟悉呢?”胡不归心中暗自嘀咕,自语道:“难道说,这人是咱认识的人?还是说,这人对马老道很重要,依着马老道的性格,行事作风,这老头儿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出手救人的!对了,先前这老头儿出手救了咱,那是念在同是道门中人的份上,难道说,这人也是道门中人不成?” 胡不归想到这里,再仔细看那人的时候,心中不禁激动万分,隐隐有了一些预感:“这人的身材和咱师兄差不多,难道,马老头背上这人是咱师兄不成?” “师傅,您老人家还活着啊,真实太好了!”玲珑在听到马正阳的喊话之后,小脸儿也没了先前的沮丧,看着飞奔而来的马正阳,不禁惊喜万分,激动的叫了起来。 “哎,哎,小丫头,你,你会不会说话啊,啊?”马正阳听得自个宝贝徒弟的喊声,老脸儿一抽抽,不禁翻了个白眼,哼声喊道:“我老人家活的好好的,倒是你们两个小崽子,这都天崩地裂了,怎地还待在这里不走?不要命了啊?” 说话间,马正阳快步而行,已经到了相距两人不到十米的距离。 别看马正阳年纪颇大,乍一看上去,须发皆白,老态龙钟的模样,但,就在此刻,这老头儿背着一个大活人,这奔走的速度,依然迅速无比,若是换做了平时,在人多的地方,肯定会惊掉许多人的下巴。 胡不归从来没见过如此正经的马正阳,因此也多看了几眼,就这几眼看下来,他就发现,马正阳这老头儿,带着一个大活人,奔跑了这许久,也只是微微气喘,但,脚步却稳定有力,很显然的,马正阳这老道不但道行精深,拳脚功夫也很是不凡。 不过,到了这会儿,他可没那么多的工夫感叹,不等玲珑回话,胡不归就焦急的开口了:“马道长,您老背的那人,可是咱的师兄吗?他还好吗?” 玲珑虽然也看到了自个师傅背上的人,但,在她的眼里,只有胡不归,以及自个的师傅才是最上心的,其他人的死活,与她何干? 因此,她只是撇了撇嘴,松开了自个的小手,慢慢的将胡不归放了下来,伸手搀住了胡不归的胳膊。 “哈哈,不错,这个倒霉的家伙,正是你那个师兄。”马正阳三步并做两步的来到胡不归的跟前,反手就将背上的人放在了地上,他喘了口气,哈哈一笑,说道:“就在刚才,我瞧得这倒霉的家伙,差点就掉进了深坑里,就顺手救下了他的性命,收了他的魂魄,不过...” 说到这里,马正阳的话音一转,叹了一口气,说道:“他的命,虽然保住了,但是,他的眼睛却再也看不见了。” 胡不归听到这人真个是自个的师兄,心中高兴不已,但又听马正阳说自个的师兄眼睛瞎了,当下又是高兴,又是难过,两种情绪一下充满了他的脑海,他挣扎着,想要起身堪堪自个的师兄,可此刻的他,哪里还有力气起身,一个踉跄便趴在了地上。 玲珑怕胡不归情绪激动,伤害到了自个,因此,赶紧搀着胡不归的胳膊上前,胡不归这才借着玲珑的手,拨开了卫中州脸上的头发,看着那张日夜相处的面庞,如今憔悴不堪,犹如死人一般的脸,还有那两个满是鲜血的黑窟窿,胡不归的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师兄,师兄你醒醒啊?我是不归啊?师兄,你听到了吗?” 昏迷中的卫中州自然是听不到胡不归的话的,他依旧紧闭着青紫色的嘴巴,死人般的脸上,时而扭曲,时而咬牙切齿,可想而知,在这之前,卫中州这个铁打的汉子忍受了多少非人的折磨。 “马道长,您老人家事实的告诉咱,咱师兄这双眼睛是怎么瞎的?”胡不归看着卫中州的模样心痛万分,自责不已,当日,正式师兄殿后,这才有了自个的生路,可他却遭受了这样的罪,一股怒火从心中猛然烧起。 胡不归的眼睛一下红了起来。 “胡家小子,你也别太过伤心了,你师兄虽然眼睛瞎了,但人还活着,他活着比什么都强。再说了,我救他的时候,他的双眼已经瞎了,而且,他的手指还插在眼眶之中,在我看来,他的眼睛很有可能是他自个弄瞎的。” 瞧着祭台崩塌的越来越厉害,马正阳不得不劝说了胡不归几句:“眼下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咱们还的先离开这里再说。” 玲珑在旁边看着胡不归悲痛的模样,再看看崩裂的祭台,心中也是焦急不已,跟着劝说道:“胡不归,你清醒一些,你师兄他还活着,我师父说的对,有什么事情,等咱们下去之后,再从长计议。” 虽然明知道玲珑与马正阳两人说的对,是为了自个好,但,愤怒的火焰,已经烧坏了胡不归的理智,他摇了摇头,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卫中州,对马正阳师徒说道:“咱师兄是因为咱才遭此劫难,这事儿咱不能就此算了,再说了,这处祭台显然是与咱有关的,先前那个声音就曾说过,无论咱跑到哪里,他也不会放过咱的,若是你们带着咱一起逃走,咱们几个都的丢掉性命,既然逃不了,咱也就豁出去了,看看这鬼东西到底想要干什么!” “胡不归!你可别犯傻,就你现在这副模样,连站都站不稳,留在这里无异于等死。”玲珑伸手拉着胡不归的胳膊,苦苦的劝说着,可此刻的胡不归哪里还听得进去,只是胡乱的挣扎着。 玲珑瞧着胡不归执意要留在这里,当下双眼红了起来,既然说不过,那就只能将他打晕了,当下小手一攥,就要伸手将胡不归敲晕带走。 可就在胡不归眼看着玲珑的拳头敲在自个的脑门上的时候,却见马正阳忽然伸手将玲珑拦了下来。 “师傅,你这是做什么?我不打晕他,他是不会走的。”玲珑看着自个的师傅,有些气恼的跺了跺脚,说着,就要转过身,继续动手。 “哎哎,丫头,你别急,别急。”马正阳知道自个徒弟的脾气,赶紧劝阻道:“既然这小子已经铁了心,要留在这里,他这是想着自个拖住大鼎力的东西,给咱们争取时间啊,再说了,即使,我让你把他打晕带走,咱们四人现在这副模样,能跑的了多久?到时候,还不是一死吗?” “我不管,我不管。即使他要死,也的我亲手杀死他!”玲珑使劲的摇着头,泪水一下流满了脸颊,大声的对胡不归说道:“你欠我的还没有还,你怎么能死呢?不,你不能死在这里,我不许你死在这里,你不能死在这里的...” 说着,就再次伸手抓向了胡不归的胳膊。 第七十六章 血药引,马正阳定计 对于玲珑说的话,胡不归听的不是很明白。 在他的印象里,自个与玲珑两人相识,也不过是三五日的时间而已。 相互的交际,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所发生的。 回忆起两人相识的过程,可以说是咱们胡大少爷的辛酸史,被压迫史,这其中所遭受的苦难,说起来真个是让人听了流泪,闻着伤心。 可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玲珑对自个的好,以及执念关心,胡不归都能清楚的感受到。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情绪,说是关心吧,有些时候,这位小姑奶奶还很是喜欢作弄自个,折磨自个,说是恨意厌恶吧,玲珑的所作所为,大部分上来说,还都是为了自个好。 这种感觉十分的古怪。 就好似是‘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一样。 可胡不归却清楚的知道,打自个从娘胎里出世开始,自个就没有离开过这方圆百里的地方。 而马正阳与玲珑师徒二人,也是后来才搬来的。 那么,这小姑奶奶口口声声的说‘自个欠她’的,要用死,才能偿还! 这事儿,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胡不归挠破了脑袋,也没能想出个头绪来。 有那么几次,在和玲珑闲聊的时候,胡不归曾有意无意的问过,可刚一开口,玲珑不是扭捏的岔开了话题,就是扔下他,独自离开了。 胡不归转头去问马正阳,可这老不正经的更加不靠谱不说,还老拿言语挤兑自个,气的胡不归也没了问下去的心思。 直到刚才的一霎那,连胡不归都没能搞明白,为啥自个忽然之间,就对玲珑有了很熟悉的感觉呢? 这话儿,说起来挺长的,可也就是在胡不归一个念头的当儿。 悲痛万分的玲珑已经再次伸出了小手。 站在一旁的马正阳,见得自个徒弟暴怒,也不好再次阻拦,不过,这老头儿手上没动作,可嘴巴上却不曾闲着,依旧嘀嘀咕咕的念叨着:“哎哎,我说丫头啊,胡家小子说的也是在理的,你总不能希望咱们都死在这儿吧!” “我看,是师傅你怕死吧?我就不信依了您老人家的本事,遇到现在这种情况下,您老会没有留下后手?” 玲珑手上动作不停,一把拉起了瘫坐在地上的胡不归,不管胡大少爷怎么说,就是死死的拉着他的胳膊,看那副架势,就是拖也要将胡不归给拖下祭台去不可。 “小师姑,玲珑,你放开我,再拖下去,咱们都会死在这儿的,现在的我,就是个灾星,无论走到哪,都是一死,你和马道长还有力气逃走,咱反正已经这样了,可你们和咱的师兄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只要你们能带着咱师兄活着离开,咱就算死了也值得了。”胡不归浑身无力,自然是挣不过玲珑的,但,他依然还在苦苦的劝说着玲珑。 “你小子省点力气吧,我这徒弟她是不会听的。”马正阳见得自个徒弟和胡不归较劲,呵呵一笑,说道:“不过,小子你也不用太过担心,这大阵虽然已经启动,但,最主要的药引,也就是你,还没真心到位,就是整个祭台崩塌下来,在那个东西还没出世之前,你也不会死。” 说道这里,马正阳手捋长须,故作高深的微一停顿,见胡不归与自个徒弟两人依旧不曾搭话,这才尴尬似的‘咳嗽’了一声,接着说道:“办法也不是没有,当然,让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我这宝贝徒弟自然是不肯的,但,若是老头子我也留在这里的话,有我的帮助,那么,即使那玩意儿真个出来,咱们也不是没有逃生的机会,不过么,为了保险起见,这还的用到两样东西...” 玲珑与胡不归两人拉拉扯扯之间,已经来到了祭台的下方,还想分辨的胡不归,听到马正阳的话,两人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不约而同的问道:“什么东西?” “师傅,这都什么时候,你快点说吧。” “这...”马正阳故作为难的沉吟了一下,说道:“哎,罢了,罢了,那我可就说了。” 胡不归与玲珑两人,从马正阳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凝重与悲痛,心中也不禁郑重了起来。 “其实这两样东西,说重不重,说轻不轻。”马正阳说着话,将手指向了胡不归与玲珑,说道:“一样是胡家小子的血,从先前的事儿看来,这祭台囚禁的东西,想要破关而出,最需要的,便是你小子的血,也就是药引,只要有了你的血,咱们就不怕这玩意儿就范。” 说着,他又将手指向了玲珑,说道:“第二样东西,就是丫头你的玲珑心。” 胡不归有玲珑两人听到马正阳如此说,脸上不禁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马正阳此时此刻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两人从来没有想到过的。胡不归的心中不禁打了个突突,而玲珑听到自个师傅的话,也一下沉默了起来。胡不归想了想,开口说道:“马道长,若是要小子的血,那还好说,这祭台里的东西,咱们不清楚,也不知道他的实力,若是您老想要用咱的血引诱他出来,再行击杀,那也不是不行,但,您老要玲珑的心,那能做些什么?” 前文里,咱们曾经说过,玲珑是妖身人心的异物,对于死过一次的她来说,一颗心而已,即使真个掏出来,短时间内,她也不会死去,可问题是,玲珑的妖气是纯净的,对于鬼屋邪物来说,那诱惑是致命的,再加上胡不归的血,那祭台里的东西,真个暴动起来,可是会拼命的。 到时候,一个不好,在场的几人都便都有可能死在这里。 这得不偿失的做法,胡不归觉得没有必要。 但,从内心里,胡不归与玲珑两人是相信马正阳的,知道他此刻提出来,肯定是有什么想法。 果然,听到胡不归的质问,马正阳苦笑了一声,解释道:“小子,你说的没错,玲珑本身就是异类,如果,有邪物得到了玲珑心,道行一日之间便会突飞猛进,不敢说白日飞升,但,却可以抵得上几百年道行。但,你只知其一,却不知道玲珑心还有一个妙用,便是可以抵挡一些鬼物邪祟的冲击,如果带着玲珑心,在我想来,咱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杀死封印那个邪物!” 瞧得马正阳说的郑重,胡不归看了看他,发现马正阳的眼神清澈,说话间也是条理分明,不像是有所预谋的样子,虽说他说的信誓旦旦,但,胡不归还是有些不太放心,他害怕马正阳的计策有遗漏,万一出了差错,错过了时间,那玲珑没了心,还能活得下去吗? 做人,不能太自私! 胡不归从不认为自个是好人,但,伤害他人换取自个生存的事儿,他是做不出来的。 更何况,这事儿,他也做不了主。 于是,满脸凝重的马正阳,以及担心不已的胡不归都看向了玲珑。 “小子,你放心好了,玲珑丫头怎么说也是我老头子的徒弟,这事儿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肯定不会出了差错。”马正阳的态度明确,说着转头看向了自个的徒弟,说道:“丫头,我知道这事儿可能让你为难了,但,你可还记得,当日,我救了你,收你入道家门墙的时候,告诉你的话么?” 第七十七章 禁手段,血玲珑吐心 雨,还在下。 风,依旧在吹。 呼啸的回声,四散在祭台的周围。 远远的天边,已经微微泛白。 只不过,因为天空中还在下着雨滴,因此,四周还是有些昏暗。 但,祭台里的声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变得越来越大了。 那些裂缝,从细小变得粗大,青石台阶由平整变得噪杂,不过是转眼间的事儿。 “哗啦啦”的石块碎裂开来,滚落下了台阶,不断的再滚动中碰撞,发出了一阵阵的轰鸣声。 巨鼎里的东西似乎是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越发焦急起来。 那一阵阵的大吼声,不断的侵袭着众人的耳蜗脑海,其中又以胡不归的感受最为清晰,那噪杂的声响怒吼,就像是一道道重锤一般,使劲的砸在了胡不归的心坎,只是一转眼间,胡不归就有些忍受不住了。 “噗!”的一声,一丝血腥从它的嘴里吐了出来。 而,在场的另外几人,马正阳道行高深,这点儿小小手段,他还是能压得住的。玲珑本身就是异类,一般的手段对她都是没有用的,因此,她只是听得那声音越来越大,有些吵闹烦躁而已,至于其他的,则是完全没有感觉。 至于昏迷中的卫中州,则是几人中最没有感受的一个了,他依然还是如死人一般,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 玲珑眼见胡不归口吐鲜血,不禁有些焦急,但,在自个师傅严厉的逼视之下,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守正辟邪,除魔卫道,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对于自个师傅的问话,玲珑不假思索的就答了出来。 马正阳没去管倒下的胡不归,听得自个徒弟的话,先是微笑着点了点头,很是欣慰的说道:“不错,不错,你还记得!这就很好。可是...” 说道这里,马正阳的眼神忽然间变得凌厉起来,他逼视着玲珑,大声喝问道:“现在正是我们道门除魔卫道的时刻,身为道门中人,能够为天下苍生,黎民百姓贡献一份力量,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嗯?!!...” “师傅!” 看着马正阳有些狰狞的脸,玲珑的心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小丫头眼圈儿有些泛红,自从跟着马正阳学道以来,自个这个师傅平日里都是和蔼无比的,即使自个使了小性子,闯了祸,他也只是笑眯眯的开解自个几句,从来没有过责骂,或者是斥责,但,到了这会儿,那个和蔼的老人家不见了,只剩下了严厉,以及凌厉,还有焦急的催促。 玲珑自个儿是知道的,对于自个的身体,还有那颗玲珑心,她只是知道有些特殊的作用,比如在修炼道家术法的时候,会对有些术法有增幅的作用,而对于一些小阵局,只要不是特别厉害,或者是施术者不超过她的道行,是都可以免疫的。 而对于一些邪物鬼物而言,玲珑的这颗心,同样是求之不得的宝贝。若是一般的鬼物邪物得到了它,吞噬之后,修为道行必定会大涨。 在没有遇到马正阳之前,玲珑只是个邪物异类,因此,不论是道门中人,还是鬼物邪异,一遇到她,都会痛下杀手。 也正是因此,在遇到马正阳的时候,玲珑身负重伤,而马正阳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才将玲珑救活了过来。 也正是发现了玲珑身上的怪异,马正阳这才施展了大法力,将玲珑本体封印了起来,躲藏到了这张家集里。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有马正阳的出现出手,玲珑早在几年前就可能死去了。 “师傅,”玲珑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眼圈儿红红的,颤声说道:“徒儿绝没有不肯的意思,只是,既然要用到玲珑的心,那还不如让玲珑留下来,即使死在这里,玲珑也绝不后悔的。只是徒儿还有一个请求,请师傅你答应...” 马正阳微微点头,想要将玲珑扶起来,可手一伸,他又站在了原地,看了看玲珑,又看了看胡不归,略一沉思,就想明白了玲珑要说的话。 果然,说着话,玲珑转头看向了跌坐在地上的胡不归,忽然笑了起来:“师傅,既然你要用胡家小子的血,那咱们就让他流点血,咱们用他的血引出那个东西就行,而他,我想在取到他的血之后,先把他送下去,我知道师傅你有办法的,还请师傅答应才好。” “不行,不行,谁也不知道那玩意儿能不能知道这外面发生的一切,若是他能感受的到的话,你们如果拿了我的血,更是有可能会死在这里,不行,咱不走。”胡不归瞧得马正阳师徒二人商议,根本没有征求过自个的意见,当下大声的嚷道:“马道长,你不要听她的,咱现在这副模样,活着也是受罪,根本就逃不掉的,还不如让她带着咱师兄先走...” “好了,你们两个都安静一点。”马正阳双眼一瞪,喝道:“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当务之急,咱们的先引出祭台镇压的玩意儿,日出前后,阴阳交汇,天地元气大乱,正是它最为虚弱的时候,咱们趁着这个时候,也好消灭于他!” “小子,借你点血用一下。” 马正阳说话间,一伸手就将胡不归拎了起来,几个奔走,就来到了那口大鼎的旁边,接着,只见他那细长的手指上,指甲如刀一般的锋利,还没等胡不归反应过来,就在胡不归的手腕上划出了一道细长的口子。 鲜血如泉,喷洒而出。 也不知道这马老道用了什么样的手法,那伤口非但没有愈合,反而一直流个不停,随着血越流越多,胡不归只觉得自个的脑袋变沉,身子也软的厉害。 而等胡不归的鲜血流进了那口巨大的鼎里之后,那口巨大的鼎便一下安静了下来。 鼎身不再抖动,祭台也不再开裂,而是散发出了黑幽幽的光芒,一道道,一丝丝的,满满的飘散了开来。 依祭台为中心的方圆之地,都变成了黑色的幽光世界。 就在这个时候,马正阳忽然朝着远处的玲珑高喝一声:“丫头,就是这个时候!” 玲珑得了自个师傅的指示,当下微一点头,瘦弱的身子一矮,匍匐在了地上,随即白雾蒸腾现出了原型。 只见,一只白色的小小狐狸,昂着脑袋,蹲在地上,小嘴儿一张,便从中飞出了一颗红色的圆球状的东西。 而那颗东西,正是玲珑的本命元气,玲珑心! 第七十八章 利与行,马正阳绝情 有道是‘行人攘攘皆为利往’。 在这个世上,没有人无私,没有人伟大。 至于说什么‘奉献,爱心,仁慈’等等的事儿,也不是说没有人能做到。 但,要说到为了这些连命都不要的,那可是真不太多的。 自从胡不归认识马正阳以来,他就发现那个传说中的道家名人,在生活之中,在现实之中,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他依旧保留着自私,贪婪等等,凡人都有的小毛病。 而且,根据胡不归的观察,从先前的事儿开始,依据马正阳的道行,他原本是有机会阻止这一切发生的。 但,为何他却吃吃不肯动手,等到了现在? 还要胡不归的心头精血,还要玲珑的玲珑心? 胡不归的心头精血,是整座大阵的药引,这事儿胡不归并不清楚,但,他却知道,既然羊先生等邪魔外道都垂涎自个的精血,那想必是有些用处的,至于有没有马正阳说的效果,他不敢肯定。 至于玲珑的玲珑心,那更是传说中的东西,和自个的心头血合并之后,就能破除大阵?还小镇一个太平? 胡不归不敢抱有太高的希望,他怕希望越高,失望越大! 眼下的事情,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胡不归眼睁睁的看着,却什么也做不了,他的心里无比的懊悔,懊悔自个的懒惰,懊悔自个的实力不济。倘若自个能本事高上那么一点,兴许也能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帮上一点点的忙。 但,那都是建立在如果上... 玲珑吐出玲珑心之后,脸色一下变得苍白了起来,她那瘦小的身子摇晃了两下,苍白的小脸上带着一丝的倔强,想要让自个瘦弱的身子站稳,但,风雨再度袭来,她终究还是没能站稳,一下跌坐在了地上。 在这一刻,不知道为何,胡不归的心里忽然变得好难受,就好像是在滴血一样,闷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他眼睁睁的看着玲珑跌坐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玲珑的身上慢慢的冒出了许多的白雾,眼睁睁的看着玲珑的双腿慢慢的消失,直到到一根毛茸茸的白色狐尾出现在了玲珑的身后... 不知道是雨太大了,还是风迷了眼睛,胡不归的眼眶一下红了起来,冰凉的液体一滴一滴的滑了下来。 “呵呵,不归哥哥,嗯,这样叫你,我总觉得有些别扭,我还是叫你风哥哥吧。”玲珑的小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她的双眼看向胡不归:“也许现在你可能不知道,但,在很多很多年前,我们就认识了,那时候,你还是个毛头小子,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你去河里抓鱼,却掉进了河里,差点被水给淹死,你跟着人家偷偷去看寡妇洗澡,还没等爬上墙,就被人家的狗,给撵的到处跑,一边跑,还一边哭鼻子,呵呵...而现在,我找回了前世的记忆,你却再也不记得我了...” 玲珑边说边笑,弯成月牙儿的双眼直直的望向胡不归,胡不归能感受到她的不舍,能感受到她的依恋。 虽然,自个并不太清楚玲珑说的这些事儿,但,这并不妨碍胡不归的感受,他能从玲珑的话里感觉得到。 胡不归红着双眼,不停的点着头。 玲珑的语速很快,就好像是在赶时间一样。 胡不归能看到她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变化,也许用不了很久,她就会变成一只白狐。 看着玲珑的模样,胡不归的心里很难受,他努力的张了张嘴,开口对着旁边的马正阳说道:“马道长,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玲珑现在...” “哼!小子你不用说了。”马正阳冷冷的哼了一声,把玩着手中的玲珑心,原本那双浑浊的双眼里透露出了一丝贪婪的光芒,大声的质问道:“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了,咱们还有什么办法可想?我知道你是担心这丫头,可你有没有想过这张家集里有着成千上万的人等着咱们要救,这其中还有你的师兄!” “可是...”胡不归张了张嘴,又看了看还在胡言乱语的玲珑,却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 马正阳大手一挥,打断了胡不归的话,再次高声喝问道:“入我道门者,必以舍生忘死,除魔卫道为己任!道门第一法戒,你可还曾记得?再者说了,这丫头本就是异类,在她入我道门的时候,就该有牺牲的觉悟!” 马正阳这话说的有些绝情,有些不通人情,怎么说玲珑也是你的徒弟,在他的眼中,胡不归看不到一丝一毫悲伤,有的只是炙热的疯狂,还有不时闪现出的贪婪。虽然,马正阳眼中的这一丝贪念,很快被他压制了下来,但,胡不归还是捕捉到了。 胡不归并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也就没有多想,反而,在他的心里暗自责怪自个,只是错怪了好人罢了。 “小子,你现在也别废话了,赶紧献出心头之血,好助我破了这大阵,才是最为要紧的!” 面对着马正阳大义凛然的话语,胡不归的心松动了。他张了张口,就要答应下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却听远处一个一声怒喝传了过来:“小子,莫要听这牛鼻子胡言乱语,他要那小狐狸的玲珑心,还有你的心头血,根本不是为了破除大阵,而是为了他自己!” 紧接着一道乌光从半空中急速的飞掠过来,朝着马正阳直冲而下。 瞧着那分力道,如有千钧之力,破空袭来,显然力道不能太小。 “呵呵,没想到你这畜生还活着,早知道你现在坏我好事,刚才直接杀死你这畜生就好了。” 面对突然而来的袭击,马正阳笑呵呵的看着半空袭来的物件,不慌不忙的单手一伸,抵住了那道乌光,随即一脚飞起,将那物踢出去了老远。 半空之中有血飘洒而下,紧接着一只巨大的山羊,如滚地葫芦一般,直直的飞了出去,直到将巨大的石阶撞出一道道裂缝,才堪堪停了下来。 第七十九章 道之始,天势深如渊 胡不归浑身无力,艰难的将自个的脑袋抬起,望向了瞬间交手,又瞬间分出胜负的双方。 只见,马正阳出了一拳一脚之后,便收了动作,只负着双手,稳稳当当的站在了原地,浑浊的双眼,猛然露出精光,昂然挺胸,颇有一番宗师气度。 而另一边倒飞出去的那物件,胡不归也瞧得清楚,正是那羊精无疑。 只是到了此刻,那羊精浑身是血,头上乌黑的犄角也被打断了一根,看上去满是凄惨的模样。 不用问,那羊精败了! 只是,让胡不归想不到的是,竟然败得如此简单。 一拳一脚,仅此而已! 按理来说,多年之前,羊精依然修炼到了化形之境,再加上本体强悍无匹,正面硬撼地仙之境的马正阳,也不曾落过下风,甚至还将马正阳击败,打成重伤,险些坏了马正阳的根基。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过了这许多年月,马正阳表面上看起来垂垂老矣,那羊精正值壮硕巅峰,两相交手,只一个照面,那羊精便被马正阳一拳一脚,打的再无还手之力。 这事儿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猛然之间,胡不归想到了一种可能:马正阳先前所展示的是在藏拙? 示弱? 也或者是麻痹羊精? 一切只是为了眼前这一击? 可根据眼前两人的武力对比来说,马正**本用不到如此做法。 正当胡不归脑袋胡思乱想之际,那边满身鲜血,趴在地上的羊精动了一下,似乎想要爬起来,可马正阳那一拳一脚,下手实在太重,只挣扎了一下,便又‘吧嗒’一声,摔在了地上。 “咳咳...”羊精张了张嘴,鲜血便一下涌了出来,使得他不住的咳嗦起来,过了片刻,有所好转,这才再次转过头,看向了马正阳:“呵呵,咳咳,牛鼻子,下手可真够狠的...” “哼!”马正阳冷哼一声,似是对这个称呼有所不满,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一沉,语带威胁的说道:“管好你的嘴,虽说你身后的人很厉害,但,老头子我也不是吃素的,真要惹急了我,大不了,杀了你之后,老头子我躲到深山老林里,他也奈何不得我。” 说道这里,马正阳呵呵一笑,转又说道:“不过,老头子我也不会那么蠢,虽说杀了你会有很大的麻烦,但,断你几根骨头,撕了你的臭嘴,凉那个老家伙也不会为了你,区区一只羊精,而与我生死相向的,如果你不相信,大可以试试...” 说话间,马正阳信步而行,走到了羊精身前不足五步的距离停了下来,笑吟吟的看着羊精。 大有‘你敢说,我就动手’的意思。 果然,那羊精听闻马正阳道出了自个背后有人,神色先是一变,紧接着眉头轻皱,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神情,而对于马正阳最后的威胁,羊精似不是很在意,但也没有再次出言挑衅,转而问起了胡不归所想的事情:“牛...咳咳,老头,你隐藏的可是够深的,先前与你交手,我还以为你坏了根基,止步于地仙之境,没想到你非但没有退步,反而厉害到这种地步,想来,你已经突破地仙之境,成为天师了吧?” “没有!” 听了羊精的话,马正阳微微一愣,脸上便露出了一丝迷茫的神色,随即,他伸手一招,那颗本属于玲珑的心,也不知道从哪里飞了出来,只是一抓,便被他按在了手中,看着那颗还在跳动的心,马正阳的脸上再次露出了贪婪的神色,似是低语,似是解释:“道之始,万物有灵,先有思,后有灵,先有欲,再有灵,看遍世间,踏遍河川,斩断凡尘,超脱万物,不动如山,动之如渊,势随身动,则称之为道成,称之为天师。而我现在虽然能感受到那丝明悟,但,却怎么也无法突破。” “这么说,你如今仍然是地仙之境?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对于马正阳的话,羊精没有了先前云淡风轻的笑容,只是喃喃低语,私是疯魔了一般。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马正阳打断了羊精的嘶吼,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是说多年前,你可以打伤我?而现在根本不是我一合之敌这事儿?呵呵,说实话,让你而已,当时我还没下山,那人便找到了我,一切只不过是演戏而已,也就是你傻,还真的以为地仙之下,你无敌了?也不知道那家伙怎么看的,竟然收了你这样的笨蛋徒弟...呵呵...” 胡不归呆坐在地上,听着马正阳与羊精两人的对话,心中惊起了翻天巨浪,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假的,都是假的... 什么正邪大战? 假的! 什么除魔卫道? 假的! 什么守正辟邪? 假的! 统统都是假的! 呵呵,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戏而已! 多年以来坚持的信仰,轰然倒塌,就像是一座巨山一般,砸的胡不归满身是血,抬不起头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个被谎言埋葬。 似乎是感受到了胡不归双眼中的怒火,马正阳抬头看了一眼胡不归,只是低低的叹息了一声,接着朝着他摇了摇头。 其实胡不归并不能明白马正阳的意思,可奇怪的是,自个原本到了嘴边质问的话,竟然说不出口了,只能瞪大了双眼,愤怒的看着对方。 “不许你说我师父...咳咳...牛鼻子我要将你碎尸...咳咳...”与此同时,羊精大喝一声,挣扎着想要坐起身来,与马正阳拼斗一番。 可还未等他说完,只见马正阳一个转身,便到了他的跟前,脚一抬起,便将羊精那百多十斤的身子,踢向了半空之中。 再看之时,只是一道灰影急速的飞向了远方。 “牛鼻子,我要杀了你....” “呵呵,我说过的,等下次见面,定会断你几根骨头。” 望着那声音逐渐远去,马正阳微微一笑:“记吃不记打的东西,要不是看在你师傅的面上,老头子早就要了你的性命!” “你...”胡不归看着马正阳那狠厉的面孔,努力的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问道:“你,真的是马正阳?” “呵呵,如假包换!”马正阳笑了笑,回答了一句,接着摆手示意胡不归不要多问。 胡不归心中虽然疑惑,但,却是开不了口了。 只是在这时,马正阳却又朝着他走了过来,让的胡不归心中猛然紧张了起来。心中不免暗想:“这老头儿,难道要杀人灭口?” 可马正阳走到他身边的时候,却又没有动手,而是停了下来,伸出双手,将玲珑那小小的身体捧在了手中。 此刻的玲珑身子只是缩成了小小的一团,白白的一身,灵动的双眼,泪珠儿大大的一颗,不断滑落而下。 “你,你放开她...”胡不归不知道马正阳要干什么,但本能的想要夺回玲珑,挣扎着站起身来。 可惜,他原本就不是马正阳的对手,重伤未愈的情况下,哪里是马正阳的对手,马正阳只是随手一挥,便将胡不归甩了出去。 “哎,我早就说过的...”马正阳甩开胡不归之后,只是双眼看向了手中的白狐,脸上满是慈爱的神色,喃喃的说道:“可你总是不听话,要知道,我一直拿你当自个的孙女来看的,可你知道吗?当你第一次说要去救这小子的时候,我就算到了结果,你本是异类,跟了他,怎能有好结果?罢了,罢了,既然你我师徒一场,也便是个缘分,如今我要做的事情,也不知道能不能过的去,如果不成的话,你可就是我唯一的传人了,可不能断了,如此的话,我便送你一世人生,若是有缘,便能与他相聚,也算是了了这段情分,了了你我师徒的缘分,哎...都是缘孽啊...” 胡不归听得马正阳低低私语,却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但,看着马正阳一手托着玲珑,另一手咬破了中指,不断的在玲珑的身上写画着什么,暗道一声不好,猛然一个挣扎,拼命的朝着马正阳扑了过去。 而与此同时,马正阳刻阵完毕,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 玲珑的身子猛然发出了一阵耀眼的白光。 第八十章 了长生,玲珑重转世 ‘灵,鼎,隐,阵...’ 对于马正阳刻画在玲珑身上的符箓,单个拆解来看的话,胡不归大多数还是认得的,但,若是连在一块来看,他又看不懂是啥意思。 当下急的抓耳挠腮,却又没有任何办法来阻止。 随着血符散发出阵阵白光,马正阳刻画在玲珑身上的阵法依然成型发动。 只见玲珑那小小的身子,猛然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随后,她的身子便慢慢的虚幻起来,变成了一个个白色的光点,这些光点有红色的,有白色的,有黄色的等等,不一而足。 胡不归粗略的数了一下,整整十个。 这十个颜色不一的光点,成型之后,便漂浮在了空中,时而化成了圆圈,时而化成了长线,上下翻飞,十分的灵动漂亮。 乍一看去,就和活着一般模样。 马正阳看着那上下飞舞的光点,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渐渐的多了一丝温和的神色。 他张了张嘴,低低的对那些光点说了些什么,就见那些光点上下浮动,摇晃了起来。紧接着胡不归就见到马正阳的脸色一变,瞪大了双眼,斥责了几句,那光点才慢慢的沉寂下来。 “玲珑...”胡不归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却只是吐出了这两个字。 光点飘荡,化成了一条彩色的线,围绕着胡不归的身体转了几圈,最后又回到了半空之中,似是在无声的告别。 胡不归伸出双手,想要抓住,却只是抓住了一把空气,那些光点穿体而过了。 这样的感觉很不真实,让人有些伤感。胡不归感觉自个的嗓子有些火辣辣的,好像有些疼。 光点又上下飞舞了几下,接着就在胡不归的注视下,飞向了远方的天空。 冰冷的雨丝漫天飘下,打湿了胡不归的脸,迷蒙了他的双眼,但,胡不归却舍不得闭上,他想将那小小的身影深深的记在心里。 忽然,就在胡不归仰头望去的时候,天空中却有一个黑色的东西掉了下来。 胡不归伸手想要接住,却被身边的马正阳一把抢了过去。胡不归定睛一看,原来从半空中掉下的这个东西,是一把黑褐色的短小桃木剑,这把桃木剑正是早先玲珑用来困住李艳梅母子的,想着事后给二鬼超度轮回,可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儿,没能成行。 马正阳不管胡不归吃人的眼神,只是看了一眼,便没了兴趣,不过,他也没有再将桃木剑送还给胡不归,而是一手抓住了桃木剑的剑柄,猛然刺向了胡不归的左眼。 胡不归此刻正瞪大了眼睛,恶狠狠的看着马正阳,完全没有料到马正阳会突然出手,再加上马正阳本事高强,这一下正是刺了个正着。 “啊...” 胡不归只来得及张嘴发出一声惊呼,然后就觉得自个的左眼一阵发凉,眼前的景物也变得模糊不清起来。 “你,你这老东西...小爷和你拼了...” 明知道自个不是马正阳的对手,但,胡不归的倔脾气上来了,也不肯看着自个遭罪受死,猛然一个挣扎,便坐起了身子,扑向了马正阳。 “呵,小兔崽子,张脾气了?”马正阳笑吟吟的看着胡不归猛然扑来,当下不闪不避,一个大耳刮扇了过去。 只听‘啪’的一声,胡不归百多十斤的身子,就被马正阳抽飞了出去,在地上接连翻滚了几圈,直到头昏脑涨,这才堪堪停了下来。 “这一巴掌,是给你的教训,让你小兔崽子目无尊长。就是你师傅在这儿,他也不敢放恣。”马正阳一巴掌抽飞了胡不归,胡子乱抖,却是没有再次出手。 “不许你提我师傅...否则...”胡不归挣扎着想要再次站起来,可扑腾了几下,又摔在了地上,气的他只能破口大骂起来:“你个老王八蛋,有本事你就杀了我,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姓胡...虎毒还不食子呢,你个老王八蛋,玲珑跟了你那么多年,伺候你,连自个的徒弟都害,你还是人吗?” “呵,小兔崽子还挺有骨气的...”马正阳呵呵的笑了几声,说道:“你怎知我在害她?你亲眼看到了?刚才你也在场,玲珑是自愿的。” “放屁!明明是你逼她的,老子亲眼看见的,还能有假。”胡不归听得马正阳颠倒黑白,气的脸都红了,但他却没有任何办法,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杀了眼前这个虚情假意的马正阳。 “哈,亲眼看见的?亲眼看见的就能是真的吗?”马正阳轻蔑一笑,摇了摇头,说道:“有时候,亲眼看见的,也未必是真的,比如,我刚才刺中了你的左眼,你那左眼,可曾瞎掉?” “呵呵,不论你说什么,咱都不会相信的,你就是个...咦,我的眼睛,怎么,怎么还能看的见?” 原本的,马正阳用桃木剑刺中了胡不归的左眼,一阵冰凉过后,胡不归当时只顾得与马正阳拼命,也没太注意自个的情况,可被马正阳此时提醒,再细细观察体会,却发现自个被刺中的那只左眼,竟然还能看的见,而且除了有些酸痛之外,竟然和先前正常的左眼,毫无二致。 这可奇了,怪了! 胡不归赶忙用自个的手摸了一遍,发现自个那只左眼,却是还好好的长在自个的脸上,闭了右眼,仔细体会,那被刺伤的左眼的视线里,全是黑白的景象,抬头望向空中,漫天雨丝落下,滴进了眼中,有些凉凉的。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的眼睛,眼睛...”胡不归结结巴巴的说了半天,也没能说全了话。 马正阳张口打断了胡不归,说道:“玲珑非人,非鬼,非妖,她的泪水能看透世间一切邪恶,你这只眼睛,便是她留给你的礼物,小子,从今之后,你行走世间,不用费劲,便可看透世间邪魅,不受妖物蛊惑,不受外界所迷,以后,你可要好好的待我那傻徒儿,若是被我发现,她受了一丝的委屈,老头子我就是死了,也要活过来找你算账。” “不是,不是,玲珑不是已经被你,被你...”胡不归听了马正阳的话,先是一愣,不由得张口问道。 “被我杀死了吗?呵呵,蠢货...”马正阳嘲笑似的看着胡不归,摇头说道:“你师傅没有教过你,世间万物,都由三魂七魄组成吗?她是我最得意的徒弟,我怎能忍心杀她,可眼下,我要去做一件大事,能不能活着还不一定,她那善良的性子,被歹人发现了,也是死路一条,与其这样,还不如老头子我趁着还有能力,让她转世来的好些,最不济,也能做个凡人,快快乐乐的活上一世。” “刚才那些五颜六色的光点,便是玲珑的三魂七魄?所以你才,你才打散了她的魂魄?逼她转世投胎去了?”胡不归瞪大了眼睛,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 “老头子我这一辈子,做过许多的错事,也对不起过许多的人,他们骂我,我不在乎,他们恨我,我也不在乎,我这一辈子只求快意逍遥,可大道天轨之下,谁又能逞心如意?可玲珑这丫头,我却总也放不下心的。”马正阳望着玲珑远去的方向愣愣出神,目不转睛的说道:“小兔崽子,以后千万不要再轻易相信别人了,尤其是那些活了许多年的老妖怪。” 说完这些莫名其妙的话,马正阳没有再看胡不归一眼,转身走向了巨鼎的方向。 胡不归仔细的体会着马正阳所说的话,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祭台的上方,马正阳每走一步,那祭台的前方便会猛然裂开一道巨大的缝隙,仿佛是一张食人的巨口一般,将马正阳那有些佝偻的身子慢慢的吞没了下去。 直到马正阳的身影快要消失不见的时候,胡不归终于还是没能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你所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黑漆漆的裂缝中,冷风呜咽,那个佝偻的身影,似乎停顿了一下,也似乎是过了好久一般,裂缝中才传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随后是清晰的无比的两个字,重重的捶打在了胡不归的心上。 “长生...” (第二卷完) 第一章 想前尘,胡不归踹鬼 有人说,生活就像是盘菜,烦恼就像是菜里的虫子,在你正细细品味的时候,总会时不时的跑出来恶心你一下,当你发现的时候,却只找到了半条,另一半已经吃进了你的肚子。 吃,吃不下。 吐,吐不出。 端的是恶心无比。 胡不归醒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感觉。 他不知道自个是怎么昏过去的,也不知道自个是怎么醒来的,反正脑袋里嗡嗡作响,乱七八糟的想法搅得他的脑袋生疼。 夜依旧漆黑,雨依旧在下。 只是,天空中少了那轮血红的圆月。而自个眼下所处的地方,也不是那个青石堆砌的祭台,而是一片密密麻麻的杂草乱树之中。 抬眼望去,在自个身旁一棵树冠稍微大一些的树下,师兄卫中州正依着树干,坐在了树下。 惦念着师兄的眼伤,胡不归甩了甩自个的脑袋,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了自个的脑海,试着活动了几下手脚,发觉自个除了有些无力之外,其他的伤势已无大碍。 胡不归走近了树下,检查了一下师兄的眼伤,发觉自个师兄卫中州的双眼之上,竟然被人包扎了一条纱布,靠近了仔细一闻,那纱布之中还隐隐有草药的味道散发出来。 惊喜之余,胡不归伸手推了推卫中州,想要将他叫醒,问个明白。 可一连推了几下,卫中州依旧没能醒来,胡不归伸手摸了摸卫中州的鼻子,发觉还有进气出气,再听听心跳,虽说不是很有力,但还算平稳。 “想来师兄只是太累了,睡着了而已,等他睡醒了,咱再问他也不迟。”胡不归心中安慰着自个,也依着树干坐了下来,看着漆黑的夜,无聊的发呆,顺便回想着先前的事儿。 “师傅走了好久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找没找到两个师兄...” “玲珑那丫头转世投胎去了,也不知道投胎到了哪里?远不远?嗯,现在可能还没出生吧,想来也没有那么快,只是,她投胎转世之后,咱要怎么才能找到她呢?她还记不记得咱呢?...” “马正阳那个老混蛋,说什么长生,不知道死没死在里面?嗯,肯定是死了吧,那老混蛋还踹了咱几脚呢,要是没死的话,小爷见到了,定要还他几脚...” “不过,那老混蛋踹那羊精的一脚,实在是太解气了,一脚踹飞了啊,也不知道是不是给踹死了...” “师兄啊,现在就咱哥俩了,你可要挺住啊,要不然就剩下咱一个,孤家寡人喽...” 胡不归絮絮叨叨的说着话儿,也不管卫中州听不听的到,反正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可一个人总要说话,时间久了,便会累了,再加上他的身体本就没好利索,不一会儿的工夫,两个眼睛便开始打架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朦朦胧胧间,胡不归便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声响给惊醒了。 这突然而来的声响,不同于细雨打落在树木枝叶上的声音,有些像是流水的湍急,很是急促猛烈。 “哎呀,糟糕!咱怎么睡着了?”胡不归猛然一个骨碌爬了起来,看了看身旁,伸手一摸,师兄还在沉睡,心下略微有些安定,长出了一口气,不过随后胡不归就惊出了一身冷汗:“这荒郊野地里,哪儿来的流水声响?咱记得先前醒来的时候,还不曾听到,这事儿有些古怪。” 先前醒来的时候,因为担心自个师兄卫中州的安危,也没顾得上查看周围的环境,此时想来,胡不归不由得心中暗骂自个愚蠢,这荒郊野外的,虽说自个有术法在身,但,此刻师兄弟两人,一个瞎了双眼,一个有伤在身,万一出来个什么厉害的玩意儿,两人的小命可就交代在这儿了。 心中暗骂着自个,胡不归伸手折了一根树枝,试了试那树枝的硬度,随手挥舞了几下,还别说,挺顺手的。 那急促的水声还在继续,不过,此刻胡不归有了武器在手,心中的底气便壮了几分,当下循着那声响走了过去。 此刻天色还是有些黑的,加上雨丝飘落,小风儿一吹,胡不归身上湿透的衣服,便隐隐有些发凉。 “怕他个球,小爷怎么说也是茅山传人,小小古怪,怎能吓到小爷...”胡不归紧了紧自个身上的衣服,壮着胆子慢慢的朝着那发出声响的草丛走了过去。 早前因为一直在下雨,满地的杂草被雨水浇湿之后,变得有些粘滑,胡不归小心翼翼的一手拿着树枝,一手拨拉着齐腰高的杂草,跌跌撞撞的走了能有十几米之后,那急促的的流水声响,忽然间停了下来。 正当胡不归停下脚步,疑惑不已的时候,却听在前方几米远的地儿,猛然传出了‘噗...噗...’的声响。 听到那突如其来的声音,胡不归被吓了一跳,不过随手他紧了紧手上的树枝,还是朝着前方冲了过去。 那声音响过之后渐渐平复了下来,胡不归伸手拨开乱草,撘眼一看,接着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只见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乱草丛中,有两个白白胖胖的东西掉在了地上。看那两个东西的模样,猛一看上去,有些像是被水泡涨了馒头,可又要比馒头大了许多。 而且,这玩意儿此时此刻还在一抖一抖的动着,很显然,是个活物。 “这是个什么玩意?是人?是鬼?” 猛然眼前出现这么个物件,胡不归心中哑然,被吓了一大跳。 有道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本着不吃亏的原则,胡不归来不及多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当先一个大脚丫子便踹了过去。 “啊...”的一声惨叫猛然响了起来。 结实的肉感,响亮的惨呼,瞬间在这片乱树杂草丛中响了起来。 “嗯,还是那熟悉的声音,还是那舒爽的感觉...” 听着那声惨叫猛然响起,胡不归原本悬着的心,瞬间安定了下来。 第二章 遇故人,卫中州苏醒 胡不归踹出这一脚之后,感觉自个心情舒爽了许多,连带着多日以来内心的压抑也缓解了不少。 只不过,被他一脚踹在屁股上的那人,可就不那么舒坦了。 估计那人先前正蹲在草丛中解手,突然而来的一脚,出其不意,力道十足,毫无防备之下,被踹了大马趴。 “啊吆...俺的那个娘哎...” 那人突然被袭,显然也被吓得不轻,扯着嗓子大声哭嚎着,裤子也顾不得提上,连忙爬起来想往前面的草丛里跑,可没等他跑了几步,便被自个的裤子给绊倒在了地上。 “哎,哎,咱说啊,孙大傻子,你别跑...咱是你小猫哥...”先前胡不归听到那声惨叫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眼前这人,就是自个早先已经踹过一次的孙大傻子。 胡不归也没能想到,到了今时今日竟然还能看到张家集的熟人,心中不禁有些激动。 上一次见孙大傻子,这货就躲在草丛里方便,被自个踹了一次,这一次又是在相同的情形之下两人见上了面。 这还真是缘分啊! 只不过,上一次见孙大傻子的时候,这货当了奸细,是给羊精一伙带路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羊精一伙为了启动大阵,收了整个张家集的魂魄,就连自个的师兄卫中州,那么厉害的身手也没能逃得了,最后还是他自个戳瞎了双眼,靠着自残,还有老道马正阳的帮忙这才捡回了一条性命。 但,孙大傻子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几岁的孩子都能将他吓哭,就是这么一个混吃等死的怂蛋,羊精一伙竟然放过了他,让他逃得了性命,真真是不可思议。 若说其中没有猫腻,打死胡不归他都不相信,可那会儿只顾得前去救人,没有细想,眼下整个张家集的人可能都死绝了,可再看看傻不拉几的孙大傻子,依然是活蹦乱跳的,胡不归原本有些好点的脑袋,不禁又隐隐作疼起来了。 “都说傻人有傻福,古人诚不欺我。”胡不归盯着吓得连裤子都来不及穿上,露着大白屁股,不住哭嚎的孙大傻子,观察了一会,也没发现这货有啥过人之处,当然,这货除了胆小一点,怂了一点,模样丑了一点,嗯,还有屁股大了一点... 其他的,还真看不出来啥。 只是不知道这孙大傻子怎会出现在这里? “那天见他,不是让他有多远,滚多远的吗?怎地这货又回来了?” 胡不归心中纳闷,想要叫住孙大傻子问问,可他这一喊不要紧,只见孙大傻子趴在地上,白白胖胖的大屁股露在外面,就跟个蚕蛹似的,猛地一个前窜,双手扒拉着周围的杂草,一拱一拱的,使劲的往草丛里钻。 眼见着孙大傻子越是叫他,爬的越欢,再看他那白白胖胖的大屁股,胡不归想到先前踹人的舒爽,忍不住又跟了上前去,踹了几脚。 “哎,哎,莫打了,莫打了,俺不跑,俺不跑还不行么...” 几脚下来,孙大傻子不敢再爬了,只是双手抱住了脑袋,嘴里不住的鬼哭狼嚎的求饶。 胡不归瞧了这货一眼,只见孙大傻子鼻子里,眼睛里,全是粘不拉差,黑乎乎的玩意,也不知道是地上的泥巴,还是其他的什么,被雨水一淋,看着挺恶心的,再听他那有些渗人的哭嚎,又觉得这货其实也怪可怜的,当下也不好再跟一个傻子计较,赶紧出声打断了孙大傻子:“行了,行了,别嚎叫了,也不怕把狼招来?再说,小爷咱又没使多大的劲,你说你一个大老爷们,被人踹上脚,就哭成这样?你也算是有出息了...嘿,还哭?再哭?还打你了啊...” “莫打了,莫打了,俺不哭了,俺不哭了...”孙大傻子被胡不归一通教训恐吓,人总算是清醒了几分,双手抱着自个的脑袋等了片刻,不见有人打自个,孙大傻子这才敢把脑袋抬了起来,透过双手的指缝偷偷的瞧了一眼,看清楚眼前的人是胡不归之后,眼泪鼻涕又稀里哗啦的流了下来,边哭边说道:“你真是小猫哥?骗俺的吧,小猫哥从来不打俺,你不是小猫哥,你不是好人...呜呜...” “看你那屁股又白又大,一时没忍住,就踹了几脚...疼?这不废话么?谁被踹上几脚也疼。”看着孙大傻子的怂样,胡不归就气不打一处来,翻了个白眼,费了好大的定力,才将自个说服,忍住了没有再次动手。 刚才那几脚,胡不归确实没怎么用力,能让孙大傻子哭成这样,估计有一大半是因为被吓得,他这疯癫的毛病老早就有,早些年里,在张家集的时候,胡不归就亲眼见过,几岁的孩子都能将他吓哭。 当下胡不归心里也有些自责,刚才情急之下,自个确实动手了,可要是跟一傻子道歉,咱们胡大爷也拉不下那脸,语气轻柔的跳过了这段,打断了孙大傻的哭嚎,说道:“行了,行了,别嚎叫了,你先告诉咱,你咋会在这里?咱不是让你离开这里的吗?...” 正当胡不归安抚着孙大傻子,想要问问他来这多久了,有没有看到啥人之类的话题时,却听不远处的树下,传来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发出咳嗽声响的树下,正是自个师兄卫中州所在的地方。 “难道师兄醒了...这可真是苍天有眼啊...” 胡不归心中惊喜万分,当下也顾不得再问孙大傻子,可他还有许多的话要问,又怕这货转头跑了,赶紧一把拉起了孙大傻子,一个心急火燎,另一个不情不愿,两人拉拉扯扯的就来到了卫中州所在的树下。 卫中州此刻确实已经醒了过来,他的双眼虽说已经瞎了,但常年练武的人,耳力比较灵敏,听到有人走到近前,卫中州一个骨碌爬了起来,后背靠着树干,双手依然握成了拳头,做出了一个迎敌的标准姿势。 “师兄...是咱啊,不归啊...”胡不归瞧得自个师兄如临大敌的模样,当下哽咽出声喊了一句。 果然,听到胡不归的声音,卫中州的身子猛然晃了一下,握紧的双拳也慢慢的放了下来,接着身子便顺着树干滑了下去,焦急的开口问道:“不归?你不是跳进了黄河里吗?他们没有抓住你吧?这是哪里?我怎会在这里?我不是记得,我被那羊精抓住了,然后...” “师兄,你先别激动,咱们坐下慢慢的说...”胡不归担心卫中州的伤势,赶紧扶着他坐了下来,然后等卫中州坐好了之后,胡不归双腿一弯,便跪了下去,重重的磕了个头,哭着自责的说道:“师兄,都怪咱不好,要不是咱,你也不会被那羊精抓到,你的双眼也不会...” “行了,行了,不归...这事儿不怪你,当年师父就曾说过,咱命里有此一劫,当时你也是在场的...你起来,起来说话...” 听到胡不归自责的话,卫中州赶忙伸手,想要拉起胡不归,可他此刻也是有伤在身不说,这段时间遭受的非人折磨,更是让他的身子虚弱到了极点,刚才听到动静,被惊醒过来之后,也是强自撑着站起来的,胡不归百十斤的身子,他怎能拉得动,无奈之下,卫中州把脸一板,拿出了大师兄的威严,喝道:“都这个时候了,还提这些作甚?师父他老人家临走的时候,可是要咱照顾你的,你既然叫咱一声师兄,救你不是应该的么?再者说了,如果换做了是你,想来你也是会这样做的吧?咱们师兄弟之间,说这些做啥?如果,你再不起来,再这样,咱可要执行门规了...” 门规,胡不归自然是知道的。 以前师父在的时候,自个和师兄两人犯了错,也或者偷鸡摸狗被人家找上门来的时候,师父便会和此刻的师兄一样,板着脸,大声的斥责自个和师兄,然后便是执行门规,站马步,棍棒伺候,或者滚去乱葬岗过夜,不让吃饭等等... 第三章 说人杰,屠万人为雄 有人说,回忆是美好的,也是幸福的。 也有人说,回忆是痛苦的,是难过的。 但,不论是何种的说法,不可否认的是,回忆永远是难忘的。 即使,你痛苦过,挣扎过,多年之后,回首往事,那些经过的回忆,便是你一生中不可多得的人生财富。 在张家集的这几年里,胡不归也曾有过诸般的念头,比如刚来张家集的那段日子,天天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每天被自个师傅教训责罚,被逼着学这学那,做惯了大少爷的胡不归心里自然很有怨言,他也曾经有过打退堂鼓的念头,但,每当这个时候,师兄卫中州便会鼓励自个,甚至是不惜偷偷帮助自个,最后,被师傅发现,两个人一起被责罚... 再比如,为了满足自个的口腹之欲,丛恿师兄,两个人一起开始的那段偷鸡摸狗的日子... 而随着年龄的增大,跟着自个师傅师兄走街串巷,见多了人情世故,回头再看,原来,师傅师兄真的是为自个好的...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胡不归就将那平日严肃认真的师傅和老实木讷的师兄,当做了自个的家人。 看着师兄卫中州努力的装出一副严肃的模样,胡不归的心里很是暖和,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个的眼眶却变得有些酸涩了。 细雨如丝,天色稍稍白了一些,目光所及之处,也变得更远了一些。 胡不归与卫中州师兄弟两人一同坐在树下,各自叙述着自个身上所发生的一切,而孙大傻子经过胡不归的恐吓之后,也变得老实了许多,见到两人只顾得说话,没空搭理自个,孙大傻子想跑又害怕被胡不归发现了挨揍,闲得无聊,索性便在旁边不远的小水坑里玩起了泥巴。 当然,因为顾忌着卫中州的伤势,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胡不归在说着,卫中州在听着。 胡不归的叙述不是很长,讲的也不是很精彩,只是将自个所经历的事情讲了出来,其中还夹杂着一些不解的疑问。卫中州眼睛有伤,身子也虚弱,但精神头看起来还是比较好的。在胡不归讲述的期间,他也只是偶尔说话,或者点头应和。 别看自个这个师兄看起来老实木衲,但俗话说的好,‘咬人的狗不叫’,虽说这话对自个师兄不敬,但胡不归自个心里却清楚的很,自个这个师兄功夫高强不说,见识道行都远非自个能比的。 果然,就在胡不归刚说完之后,卫中州就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胡不归不敢打扰,只得闭了嘴巴,等着师兄说话。 “这马正阳不愧是一代人杰,手段果然通天啊...不归啊,按照你先前所说的,马正阳说这张家集是组成那什么‘九幽囚魂大阵’的一部分,这话儿也对,但也不对。” 只是稍微思索了一下,卫中州便点出了其中的关键,说道:“你跟随师父的时间还短,可能不知道,最早的时候,咱跟着师父,带着你那两 位师兄,初来张家集的时候,师父他老人家便发现了这大阵的存在,最初的时候,师父也认为这大阵有些古怪,便带着咱们几个着手查看,但,最后却一无所获,甚至连破解的方法也没能想出来,最后也只能是不了了之。不过,师父当时曾经说过,这阵法确实如那马正阳所讲的一样,是靠生气来维持运转的,但,却对人体无害,至于为什么张家集的人离开之后,会惨遭不测这事儿,师父也有些拿捏不准...到了后来,眼见着没啥大事儿发生,这事便搁了下来,只是吩咐咱们几个,要时刻查看关注一下,等到你来的时候,师父便告诉咱们,带你长去镇子上,看看你能不能发现其中的端倪,这也算是对你的一个考验...” “还,还有这样的事儿?师兄,你咋没告诉咱呢?”听了卫中州的解释,胡不归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早先自个发现了镇上的古怪,找到师父师兄的时候,这两人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那时候胡不归还纳闷怀疑,师父师兄本事不凡,怎能落下这样的疏忽,原来这其中隐藏着这样的隐情。 “呵,其实这事儿也怪咱,师父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要咱时刻注意镇子上生气的变化,可咱还是懈怠了,让羊精一伙钻了空子...哎...咱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张家集里的乡亲们啊...”卫中州说道这里,神色有些自责的摇了摇头。 “师兄,不怪你的,你也不想这样的,何况你也尽力了,你的眼睛都...”胡不归看着卫中州自责,心中也有些难过,想要劝说卫中州,但,话到嘴边,他却说不下去了,这事儿,其实也有自个很大的一部分责任的,只是让人没想到,事情竟然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师兄弟两人根本没能力扭转局面,而唯一有扭转局面的人马正阳,却到了最后关头罢了手,对于这老头儿胡不归心中怨气很大,因此说话也是十分的不客气:“要怪就怪马正阳那老混蛋,要不是他...” “不归啊,你这么想就错了...”卫中州摇头打断了胡不归的话,说道:“不仅不能怪他,咱还得感谢他,甚至你也的感谢他,要不是马老前辈,咱们今儿个就不能在这说话唠叨了。” “哼...”虽然卫中州说的话,是有道理的,但胡不归心里就是不爽,当下反驳道:“感谢他?那老混蛋,有能力,有本事,却不肯出手相救,这样的人,有什么好感谢的?换做是咱们师傅在的话,张家集里的乡亲们,可能到现在都还活得好好的,玲珑也不会身死了...” “呵呵,你这是个人之见。”卫中州笑了笑,说道:“且不说咱们师傅有没有那个能力,就是有那个能力,咱想咱也不会让师傅救的,这张家集的大阵在咱看来,可不是个简单的角色,羊精一伙人能看重,马正阳也自然能看重,其他隐藏在暗处的人也会看重。在咱想来,想要救张家集的乡亲们,付出的代价必然是十分巨大的,甚至有可能是牺牲了性命。那羊精一伙做下了恶事,想要借助大阵复活某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与其便宜了他们,还不如让马正阳摘了果实,虽说这样做有些自私,但,咱们是修道之人,要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追求的是长生逍遥解脱,他这样做,你再换个角度来看,这事儿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 “师兄,你的意思是说,马正阳为了不沾因果,放任羊精一伙人作恶,然后将那上万魂魄收为己用?”胡不归也不傻,卫中州只是一点,他便猜到了其中的原因。 “嗯,应该就是这样的,要不然怎么说马正阳是真个有本事的呢,同样是地仙之境,比起马正阳这手段,咱们师傅的狠劲可就差了许多。”卫中州这人没太大的抱负,最早的时候便是跟着师父学点本事,降妖除魔,做点利人利己的事儿,然后,一辈子守着师门终老,可每个血性男儿的心中没有枭雄的愿望呢。 不过,这一切,却随着他的双眼受伤,成了昨夜黄花。 当下不由得有些落寞起来。 杀一人成仁,屠万人为雄。 有这份胆识与魄力的人,不论从古至今,都是一方人物。 马正阳虽说没有亲自动手,但,却能冷血旁观,然后收取成果,这份冷血,也不得不让人佩服。 胡不归听得憋屈烦闷,想要说些什么,但却找不到发泄的出口,这时,却听得卫中州再次开口说道:“要说这事儿,也是很简单的,但,也有不简单的地方,比如你说的那个玲珑姑娘,人魂妖体仙心,如果咱猜得不错的话,她便是其中的变数,还有一个就是...” 说到这里,卫中州将头一转,望向了不远处的地方。 “什么?”胡不归看着卫中州郑重的神色,心中有些纳闷,当下也跟着转头看了过去。 第四章 天微亮,卫中州释疑 此刻天光微亮,目力所及的远处,因为下雨的缘故,慢慢升起了阵阵白雾。 轻风吹过,扑打在人的脸上,让人感觉有些凉爽。 而就在胡不归与卫中州所看的不远处,孙大傻子此刻正蹲在地上,双手捧着一堆黑呼呼,粘不拉差的东西使劲的揉搓着。 胡不归虽然不太明白自个师兄的意思,但,他也看得出来,这个浑身邋遢,平日里只知道吃喝睡觉的傻子,是有问题的。 可知道归知道,他却没有卫中州的道行,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哎,孙大傻子,你过来一下,咱师兄有话要问你。”胡不归朝着正玩的不亦乐乎的孙大傻子喊了一声。 孙大傻子正玩得兴起,听得有人喊自个,手里攥着泥巴,把头一抬,露出了一个憨笑的面容:“啊,小猫哥,大猫哥喊俺做啥咧?” 也不知道为啥,胡不归看到孙大傻子的憨样就有些火大,忍了几次这才将踹他的冲动压了下去,哼了一声,不耐烦的回道:“让你过来,你就过来,哪那么多废话?嗯?...” “啊!你莫打俺了,莫打俺了,俺,俺这就过去还不成么...”孙大傻子显然是被胡不归吓到了,见得胡不归双眼一瞪,就要发火,当下赶紧扔掉了手上的泥巴,在身上使劲的擦了几下,这才磨磨蹭蹭的走了过来。 看着孙大傻子身上那几个黑呼呼的手印,胡不归的眼角有些抽抽,转头问向卫中州:“师兄,你,你是不是搞错了?就这憨货还特殊?虽说,他几次死里逃生,可你现在瞧瞧他这副模样,咱只看到了他傻,其他的啥也没看到...” “呵呵,不是这样的。”卫中州听了胡不归的气话,笑着摇了摇头。 孙大傻子这人,他比胡不归认识的更早,知道的事情也更详细一些。以前的时候,他也胡不归一样,想着改变孙大傻子,想要召回孙大傻子的魂魄,结果自然是被师傅阻止了,而师傅骆千山说的话,和说给胡不归的话,意思基本相同。 但,为数不多的几次接触中,卫中州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孙大傻子这人智商是有点低的,看起来也有些傻里傻气的,但,卫中州发现这个傻子的傻是有限度的。 比如,有一年黄河里发大水,淹了上游的几个村庄,许多的农家都被大水给冲垮了。因此呐,在那一段时间里,黄河的水面上,你总能看到许多的农家用品飘在河面上,那个年月家家户户都穷,许多想着能捡便宜的,水性又好的,便相约了去河里捞东西。 这时候呢,有人就看到孙大傻子也老往河边跑,别人都是往主河道的河边去捡东西,可孙大傻子却总是一个人去到河水的岔道上去。最后大家发现,自个累死累活的,不顾性命才能捡到的东西,人孙大傻子却随随便便的就能捞上不少。 还有一次,镇子上有人家盖房子,约了大伙儿上山炸石头,那次孙大傻子也去了帮忙搬石头,好混口饭吃。 那个年月,炸山的炸,药大多都是土制的炸药,性能不算很稳定,头前几次炸石头都很顺利,盖房的主人家觉得事情进行的很是顺利,讨了个好彩头,便想着多炸上几次,也好提早收工。 可这个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孙大傻子的傻劲儿一下就上来了,他先是将推石头的车子推倒,后来又大声的嚷嚷着要出事,大家都觉得这人是个傻子,都不相信,就连主人家也不是很高兴,要不是顾忌着他傻,说不定就要动手揍人了。 让人没想到的是,之后再炸山的时候,第一个就成了哑炮,等到有人前去查看的时候,却又突然响了,差点儿就把人炸伤了。大家伙儿也没把这当回事,土炮性能不稳,这是正常的事儿,可等到第二个炮一响,可就出大事了。 炮声一响,土石乱飞。 山体瞬间就塌了下来。 有人被石头砸断了胳膊,有人被石头砸的头破血流,最为严重的是有人差点被活埋。大伙儿一阵慌乱,等到七手八脚的将人挖出来的时候,就剩下一口气儿在了。 此刻再回头去找孙大傻子,却发现在场的三四十人中,就他一个活蹦乱跳的,丝毫无损。 再接下来就是羊精一伙不知为何放过了他的性命,再之后,张家集上万人众都死了个干净,可你再看这货,人虽然还是那么傻,却是活的最好的一个。 就连功夫高强的卫中州都瞎了双眼,胡不归身上更是伤痕累累。 一次两次的可以说是巧合,但巧合多了便成了必然! 这不是一句‘傻人有傻福’就能解释的了的。 没有谁能一辈子拥有好运气,孙大傻子也不会例外,形成这一切的,必定有什么原因存在。 卫中州心中暗自揣测,也不敢断言,因此,他这才想着叫孙大傻子过来问问:“呵呵,孙大傻子啊,你过来就是了,有咱在,你小猫哥不敢打你的...” “大,大猫哥,你叫咱干啥?”孙大傻子笑呵呵走到了近前,问道。 卫中州想了想,问道:“咱听你小猫哥说,那天晚上你带了几个人到张家集,是吧?你把他们带到了地之后,他们放你离开的时候,可曾对你说过什么?” “俺也不想的,真的,俺不骗你,俺刚开始是不想带他们去的,可他们中有一个人好凶的...”孙大傻子听到卫中州问自个,他就想到了胡不归听到是自个带人来到张家集的,然后二话不说就是一顿胖揍,当下双手乱挥,带着哭腔急忙分辩道:“俺不带,他们就打俺,还说,还说俺不听话,就让那条大狗吃了俺,俺害怕挨打,这才带他们的,最后,最后,那人说话不算数,让那条大狗,还有一条比俺胳膊还粗的怪蛇咬俺....” “那,他们怎么又放过了你呢?”孙大傻子口中所说的那人必定是羊精无疑,而那条大狗应该是地魔,怪蛇应该是虬蛇了,按照胡不归与那两只怪物交手的经历来看,这两畜生凶狠无比,到嘴边的肉,没有不吃的道理啊! 这事儿当真太过古怪了! “谁,谁说放过俺了...俺都被那条大狗咬了一口,疼死俺了...不信你们看...”孙大傻子听得胡不归追问,当下带着哭腔辩解着,赶忙撸起了自个的袖子给两人看。 第五章 别看孙大傻子人傻里傻气的,但,做起事情来还是手脚麻利的,三两下的工夫就将自个的袖子撸了起来。 借着天光微亮,胡不归伸长了自个的脖子,凑头过去观望。 卫中州有眼伤,自然只能等着胡不归观察的结果。 但,他等了片刻却不见胡不归回应。 孙大傻子撸着袖子,抬着胳膊,嘴里却嘀咕着:“看,看到了哈?这个就是那大狗给咬的...” 胡不归在没看之前,心中也在嘀咕,他可是记得那地魔凶狠无比,一口咬在人身上,那可是非死即伤的,想来孙大傻子身上的伤口,也应该 很重很深才是。 可这看了之后,胡不归心里就泛起了恶心,头上的青筋直跳,有种想要揍人的冲动。 若说胡不归为啥会有此种想法呢,原来啊,这孙大傻子没人管,没人照顾,人又傻,不太机灵,平日里吃饭都成问题,因此呢,也不会太注 意个人卫生,他这袖子一撸起来,胡不归就闻到了一股子酸臭的味道,冲鼻而来,这股子味道着实有些恶心。 再看孙大傻子那胳膊,黑的跟个木炭似的,雨水滑落,混合着黑水“滴答滴答”的落在了地上。 “好么,就这副模样,那地魔虽说凶悍无比,能下得去口才怪了呢。”胡不归被恶心的不行,赶忙将头转向了一边,腹诽不已。 “咦,咋个没有伤口了呢?咱明明记得是在这里的...”孙大傻子不知道胡不归被自个给恶心到了,低头看了看自个那胳膊,没能看到伤口, 嘴里嘀嘀咕咕的,用手使劲的扣了扣自个的胳膊,然后,又使劲揉搓了几下,随着几颗黑色的泥条在他的手中成型,露出了里面白白嫩嫩的皮 肉。 此时再看去,只见那黑白相间的皮肉上,几个圆圆的伤疤,就像是嵌在了上面一样。 “啊,这个就是了...小猫哥...你看...” 孙大傻子找到了伤口,兴奋的大叫了一声,把个恶心不已的胡不归吓得猛一哆嗦,当下胡不归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大脚丫子一抬,便给 了这货两脚:“你大爷的,鬼叫个什么...” “俺,俺,找到伤口了,是你叫俺找的,找到了,你又打俺...你,你说过,不打俺的...你说话不算数...”孙大傻子抱着自个的脑袋,哭哭 啼啼的委屈不已。 胡不归看着孙大傻子的怂样,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忍着恶心,伸手扯过了孙大傻子的胳膊,仔细查看起来。 孙大傻子胳膊上的伤口,大小不一,呈不规则圆形排列,按照这个深度与力度来看,确实是那地魔下的口无疑。 但,让胡不归想不明白的是,既然是地魔下的口,那么,为啥这孙大傻子此刻还活蹦乱跳的呢? 《茅山图志》上说过,这地魔食怨秽而生,是吃腐食的。 也就是说,地魔之所以凶狠歹毒,其实大部分的实力,都在于它的爪牙之上,因为吃腐烂食物的缘故,地魔的爪牙之上都带有强烈的剧毒! 要知道,在早前的时候,胡不归被那地魔的爪子,抓伤了肩膀,就中了尸毒,若不是马正阳师徒出手,他早就死了。 可即使是马正阳师徒出手,用了不少的好药,胡不归直到赶往张家集的时候,身子也没能彻底的好利索了。 但,你再看这孙大傻子,同样的是被地魔所伤,人家却活蹦乱跳的,和个没事人似的。 胡不归瞧了片刻,也没能瞧出其中的端倪,当下,就拉过孙大傻子,来到了卫中州的身边,一五一十的将自个发现的情况告诉卫中州。 对于地魔的厉害,卫中州同样清楚无比,听了胡不归的叙述,当下也是惊奇不已,他思索了片刻,就伸出双手,摸到了孙大傻子的伤口之上 ,使劲按了几下,然后才问孙大傻子,有啥感觉。 孙大傻子闭着眼睛感受了几下,随即摇头。 胡不归心急,就问卫中州有啥发现,卫中州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又伸出了自个的手,按向了孙大傻子。 只不过,这一次卫中州按的却不是孙大傻子那有伤疤的胳膊,而是他眉心的位置。 孙大傻子懵懵懂懂的,见得卫中州朝着自个的脑袋伸手,本能的就想躲闪,但,卫中州的手快如闪电般,就点了下去。 “啊...”的一声惨叫响起。 孙大傻子猛然痛苦的抱住了自个的脑袋,使劲的在地上翻滚起来。 就好似受到了多大的伤害一样。 胡不归瞧得稀奇,看孙大傻子就跟个上了陆地的鲶鱼似的在地上拼命乱滚,赶忙起身,想着将他按住。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孙大傻子瞧得傻里傻气的,但,这一挣扎起来,力气可真个不小,胡不归几次动手都被他甩了开来。 也就是在这两人纠缠不清,相互拉扯的时候,胡不归就发现那孙大傻子的胳膊,不知在何时却突然冒起了阵阵白气,随着那白气的消散,再 看向孙大傻子的时候,他那脱落了灰泥的胳膊上,出现了一个个类似图案的血色文字。 这些文字红如血线,就和人的血管一样,虬髯扭动,时而凸起,时而凹陷,就跟活物一般。 到了这会儿,孙大傻子的力气好像在突然之间变大了几倍有余,猛地一个翻身,一把拉住胡不归的肩头,嘴里大喝一声,就将胡不归扔了出 去。 “哎呀...” 胡不归没想到孙大傻子突然变得如此厉害,措不及防之下,吃了一记暗亏,直到自个滚出去了能有七八米的距离,这才堪堪停将下来。 “不归,你怎么样了?” 卫中州眼睛看不到,帮不上忙,听得胡不归惨叫,连忙出声询问。 “没,没事...” 胡不归呲牙咧嘴的回了一句。转头再看向那孙大傻子的时候,却见那孙大傻子呆呆的站在原地,他那身脏兮兮的衣服早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 了,可在那衣服之下,阵阵的撕裂之声,不断的传了出来,孙大傻子的身体也好似在瞬间变高变壮了许多。 第六章 请正神,龙虎金甲符 胡不归被孙大傻子突然的发飙吓了一跳,觉得事情可能有些不受控制了,当下他也顾不得浑身的酸痛,赶紧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想着再上前去缠住孙大傻子。 而另一边的卫中州听得胡不归发出痛呼,就知道自个判断也许出了错误,因为知道自个此刻也帮不上什么忙,上去反而有可能成为累赘,当下也不多问,扶着身后的树干坐起身,绕到了树的背后。 此刻的孙大傻子,双眼赤红,口中上下獠牙突出,浑身肌肉膨胀,就跟个打了气的气球一般,那个头儿,那身形儿,跟个夜叉恶鬼也相去不远了。 他张着獠牙巨口,仰天长啸,那声音凄厉无比,又尖又利,好似刮风一般,传出去了老远,惊得林中鸟雀四下纷飞,更有小兽在林中乱窜。 胡不归瞧得孙大傻子那骇人的身形,再听那鬼哭狼嚎般的叫声,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眼看着自个不能力敌,但,又怕自个一走了之之后,这发狂的孙大傻子会找自个师兄的麻烦,因此,他也只能按下害怕的心思,一步步的往后方的乱树从中退去,想着自个就算不敌,能引开孙大傻子也是好的,起码给自个师兄争取一些时间。 就在胡不归犹豫后退的空挡里,那边发狂的孙大傻子突然动了。 只见,那孙大傻子突然一个前窜,就跨出了能有四五米的距离,随手一挥,“咔嚓”一声脆响,便打断了一棵碗口粗细的杂树。 这速度,这力道,可见一般。 瞧着那崭新断裂的树碴,胡不归有些头皮发麻,心中暗道一声:“不好,这孙大傻子怎地变得如此厉害?要是这一下打在了自个身上,还不得吐血骨折啊!” 可害怕归害怕,胡不归却也知道自个不能转身就跑,因此,他按下心中的惊惧,心一横,便握紧了双拳,想着与其被这货追上挨打,还不如先下手为强来的好一些。 眼看着孙大傻子离着自个越来越近,胡不归心中也是越来越紧张。可就在胡不归想着拼命的时候,却见那孙大傻子忽然之间停了下来,紧接着他那张獠牙巨口中再次发出了凄厉的叫声。 与先前那次有些不同的是,这一次孙大傻子的啸声虽说依旧凄厉,但,夹杂更多的却是痛苦。 凄厉的惨叫一直不断的从他的嘴里传出,而他的双手也在不断的捶打着自个的脑袋。 胡不归有些看不太明白,但也知道孙大傻子出了状况,因此,也不再和他敌对,一个闪身便躲了开来,转到了卫中州的身侧。 而与此同时,惨叫不断的孙大傻子,朗朗跄跄的,还在往前奔跑着,期间那些乱树杂草,都被他撞得东倒西歪,猛一看去,就好似台风过境一般。 胡不归与卫中州两人躲在树后,大气儿也不敢喘一下。约么过了能有一盏茶的时间,孙大傻子那凄厉的惨叫声,才听不到了。 到了这会儿,天光已经大亮,细雨洒落大地,万物焕然一新,带有草木气息的空气,让人闻了不由得精神一震。 见得孙大傻子走远,胡不归与卫中州两人长出了一口气,说起了刚才发生在孙大傻子身上的变故。 那些画在孙大傻子身上的血色符文,虽说胡不归只是认识几个字符,但,那些笔划轨迹却全都记了下来。通过胡不归的叙述,卫中州分析过后,师兄弟两人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孙大傻子身上那些符文,有些类似“六丁六甲请神符箓”,但,却不是茅山的手法,很有可能是出自龙虎山的‘龙虎金甲神符’。 这龙虎山的‘龙虎金甲神符’的作用,也和茅山‘六丁六甲请神符箓’的功能有些类似,都是以请神壮大己身为根本,但,不同的是,茅山‘六丁六甲请神符箓’请来的天将神兵,不会超过自身修为太多,请的容易,送走也容易,即使偶有意外,对施术者本身也并无大碍,顶多是有个小病小伤之类的,养伤几天就会好了。 但,龙虎山的‘龙虎金甲神符’,虽说也能请来正神,却不是一定的,他们请来的正神一般都会超过施术者一个或者几个境界,让施术者的道行在瞬间提升,战斗力猛增。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施术者在请神之后,有很大的几率会发疯发狂,甚至是变成的人不人鬼不鬼,犹如行尸走肉一般的怪物。 可以这么说,这‘龙虎金甲神符’,就是一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秘术。 最早的时候,龙虎山因为有这‘龙虎金甲神符’秘术的存在,各大教派无不头疼,因此轻易也不敢招惹龙虎山的教徒,让龙虎山很是威风了多年。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秘术的弊端也被慢慢宣扬了出来,于是天下各大门派针对龙虎山的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秘术,实施了讨伐。 后来,龙虎山抵不住各大教派的声势,这才慢慢的有所收敛。到了最后,就连龙虎山内部的教徒,也对这种秘术有了排斥,毕竟修为提升不易,更何况使用这种秘术到了最后,成为不人不鬼的怪物,是谁也不想的,迫于内外压力,当时的龙虎山掌门徐有良,便封存了这种秘术,定下规定,这‘龙虎金甲神符’只能是掌门保管,精英弟子才可修炼,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使用的三条规定。 自打那之后,这威震一时的龙虎绝学,便销声匿迹了。 只是,不知道这早已经被列为禁术的龙虎绝学竟然再次出现了。 而且,还是用在了一个傻子的身上! 胡不归和卫中州师兄弟两人都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这也解释了,孙大傻子为何能屡屡逃得性命。 只是,明白了这点之后,师兄弟两人又有了一个新的疑惑,‘龙虎金甲神符’想要刻画并不太难,只要懂得这秘术的人,都能刻画,但,问题是自打二人认识孙大傻子以来,孙大傻子之前就已经遇险多次了,再加上最近的几次,可以说,这时间的跨度有些太长了。 众所周知,画符刻符用到是外在材料,例如朱砂,鸡血,等等物件。这些物件最多也只能保持一段时间而已,过了时限,就会消失不见,当然,这还是在细心保存的基础上才能做的到。 但,孙大傻子是个傻子啊,依了他那蠢劲儿,今儿个下河,明儿个爬树,浑身上下有时候几个月不洗澡也是正常的,想要保存,确实太过困难了。 若说,有人一直跟在孙大傻子的身边,给他刻画‘龙虎金甲神符’,这也不太现实,要知道,从孙大傻子出声开始到现在,能有十几年的时间了,这时间跨度太长不说。能有这份本事的人,也不会把这份耐心用在一个傻子的身上才是。 师兄弟二人嘀咕了许久,也没能想个明白。 胡不归有心想着把孙大傻子捉回来,但,却被卫中州给制止了,按照卫中州的话来说,既然孙大傻子能有这‘龙虎金甲神符’,起码也算得上是半个道门中人,先不说打不打得过他,即使打得过孙大傻子,但若是他背后那人再出手的话,卫中州和胡不归哥俩可就要倒霉了。 再者说了,既然那人没有对师兄弟二人下手,也没在暗中下绊子,就说明那人至少还顾忌着道门之谊,咱们也不能太过分了。 听得卫中州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胡不归也知道师兄卫中州是照顾自个的面子,怕自个咽不下这口气,去找人麻烦,到时候人家出手了,打伤自个事小,若要真个要了自个的小命,那也没处说理去。 当下,只得作罢。 一通说话过后,又是耗去许多时间,师兄弟两人眼下都是有些劳累饥饿,加上浑身是伤,眼下最要紧的便是找寻一处住地,安顿下来。 可,张家集里发生的事儿才刚刚过去,情况未明,再说那地儿早已经成了鬼窝。 有家,却是回不去了。 这是胡不归自从出生以来,第二次失去自个的家。 真真是应了他那‘五弊三缺’的命。 他虽然看的很开,但,想到这里,总是不免有些伤感。 好在眼下还有师兄卫中州陪在自个的身边安慰,师兄弟两人商量一阵之后,便决定去不远处的‘乱葬岗’。 一来,那地儿二人比较熟悉。 二来,平日里那里很少有人前往,在张家集那事儿没过去之前,师兄弟两人不敢冒头,毕竟现在是个法制社会,张家集一下死了那么多的人,总会有人前来查看的,在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再出变故了。 三来么,师傅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离得太远,师傅回来了,二人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于是,胡不归与卫中州两人便相互搀扶着,在那‘乱葬岗’上住了下来。 第七章 见光明,知足者常乐 有道是‘山中无岁月,寒暑不知年。’ 一月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小小的张家集发生了很多的事情。 首先便是上次事件的余波。 如果是按照以前来说的话,张家集在附近的村镇之中,算不得最大,人口也算不得最多,镇子上的人生活不算很富,也不算太穷,房屋建设也是普普通通。 总之,这就是一座普普通通的镇子,没有啥出奇的地方。 如果,硬要说这张家集有啥特别的地方,就是这座镇子建立的时间稍微久远了一些。 至于说有多早,就连附近村里最长寿的老人,那也是说不清楚的,只是听那老一辈的老一辈,口口相传中得知,自打他们记事起,这张家集就存在了。 可是现在,如此久远的一座镇子,连同上万的居民,竟然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沉入了水底。 如此诡异的事情,惊倒了一辈子都‘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的乡民。 在那个年月,乡民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不高,能认识几个大字的人,在那个时代都算是文化人了,而且,在乡民的骨子里,对于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还是认可的。 发生了这样的大事,让乡民们恐慌不已,大家伙儿都在私下议论纷纷,或是焚香祷告,或是冷眼旁观,猜测着种种恐怖的可能。 口口相传之下,这事儿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甚至有谣传说,张家集那地儿的地下,很有可能是个大型的空洞,最近下雨不断,加上黄河多有地下暗河,冲塌了张家集地下的土地,这才让整个张家集在一夜之间沉入了水底。 对于这样的说法,选择相信的人不在少数。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说法,最近一段时日里,许多的乡民都在收拾着家中的物件,举家搬迁到了别处。 毕竟,谁也不清楚这传说中的空洞有多大面积,万一哪一天真个崩塌了,小命儿可就没了。 眼看着大家伙儿人心惶惶的,几个附近村子里的村长族老一商量,便将这事儿报告给了当地的政府。 接到报告之后,当地政府十分重视,立即上报了市里,当天市里便派来了一支军队,封锁了张家集附近的现场。 随同而来的,还有许多科研人员,诸如地质学家,生物学家,医学专家等等权威人物,他们来了之后,便携带着科研器材,进行了仔细的搜索与种种实验。 几日之后,政府的报告人员便发布了一则通告,说是张家集整个消失,与当地的地质有关,根据科研人员的勘探与测试,张家集所处的地段,正是以前黄河故道的河床,这样的地质原本就不是很坚固,加上最近大雨不断,黄河河水泛滥,导致了地质塌陷,这才引发了这起诡异的事故。 至于,乡民们所提出的:地质塌陷,而上万人一同消失不见,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质疑。 政府同样给出了解答,解答的内容和人们谣传的差不太多,也是说,在张家集塌陷之后,连通了地下暗河,而且,张家集是在夜间塌陷的,那个时间,村民大多都在睡觉休息,再加上地下暗河大多水流湍急,逃不出来,是很正常的。 为了让村民们相信,政府的工作人员,还特意找来了几位地质专家解释了一番。 最后,政府的报告人员告诉大家伙儿,请乡亲们不要相信谣传,经过专家的勘探,除了张家集那地儿之外,周围村落的地质,还是十分稳固的,不会再次发生塌陷的事故了。 总之,就是一句话:你们不要瞎猜,造谣,这事儿,属于天灾。 既然政府给这起事儿定了性,又有专家教授出来解释分说,朴素善良的村民们大多选择了相信,也不再急着搬家,只是在庆幸之余,小心的观察着事件的进展。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军队依旧驻守在这里。 而与此同,附近的村落中,一些形色各异的人,他们或是打扮成走街串巷的小贩,或是扮成独自行走的脚客,也来到了这里,随着这些人的到来,乡村的宁静也被打破了。 与热闹的村庄相比,乱葬岗这地儿可就安静的多了。 毕竟,一般来说谁也不会没事儿到这里来。 自从那日胡不归与师兄卫中州两人来到乱葬岗住下之后,头几天的时候,因为担心卫中州的伤势,胡不归也不敢随便外出,好在卫中州的伤势比较稳定,而那不知道是谁给包扎的伤药,效力也十分不错。 经过几天的休养之后,卫中州的伤势便好了许多,只是十分可惜的是,卫中州的伤势虽然稳定住了,但却只能看到模糊的白光和轮廓,不知道以后能不能痊愈。 一想到自个师兄不能恢复到和以前一样,胡不归的心里就很是失落自责,他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到以后,不论用什么办法,总的让师兄重见光明。 不过,对于自个眼睛这事儿,卫中州却看得比较开,第一次拆掉纱布的时候,能看到微弱的白光,模糊的轮廓,他是很开心的,用他开导胡不归的话来说,能看到一点事物,总比全部瞎掉要好的多了。 有句话说的好‘知足者,常乐。’ 胡不归以前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但最近的一段时间里,他总能在师兄的脸上看到满足的笑容。兴许是卫中州的乐观心态感染了自个,也兴许是自个的心态,比之前成熟了许多。在乱葬岗的日子里,胡不归感觉自个又回到了以前那无忧无虑的生活。 平日里,师兄弟两人就住在那矮小的阴司庙里,天亮了之后,胡不归便会出门寻找野果野菜回来充饥。然后,师兄弟两人,一个在旁边指导,另一个在旁边勤奋练功。 对于外面所发生的事儿,师兄弟两人不会去想,想了也不敢出声去管,因此,也就是在私下里无聊的时候,才会对先前那事儿讨论一番,最后,自然是无果而终的。 这样平静的日子,自然是无忧无虑的。 直到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下午,一个突然到来的人,打破了这里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