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 (1) 下午三点四十分,一架由美国洛杉矶飞来的豪华客机终于进入了甬城的上空。 佳俞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拉起遮阳板,有温度的阳光穿透云层遥遥打在她的脸上,一双清澈如湖水的眼睛,昭然若揭,她忽然哭了。 千尺高空,她望见那片海,和海中的那座阔别六年的城市。 时光恍然隔世,她想起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事,遇见的人,还有那个永远温暖的男孩。 六年里每一个无助的深夜,耳边终会响起那一句:“别怕,有我在。” 他是静风,安静温暖的人,他有这个世界上最纯净的眼神,有这世界上最温暖的笑容。他是周围人眼中的天才,是这座城市曾经的骄傲。 青梅竹马十几年,他和佳俞一样,住在甬城郊外的民工住宅区。房子不大,每一面墙却贴满了奖状。从小学到高中,他从未辜负过家人的期待,以几乎完美的分数领跑整座城市,高考前两月,他已经收获十余所海内外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他的笑容出现在佳俞的眼底,她收起泪水,静静地等待飞机的降落。 当机场广播第三次播报响起的时候,静风走到了拥挤的人潮间,在周遭喧闹的环境中,他的那份安静显得格格不入,比起身旁那些焦虑的人们,他持着一副与众不同的淡然。 很快,随着行李箱的轱辘在大理石地面摩擦出清脆的响声时,肤色不同的人,从护栏的那头陆陆续续的出现,佳俞脱俗清丽的容貌,让得在人群中显而易见。 佳俞拖着行礼,但落地的那一刻,她心底那份久违的亲切感彻底的消失了。狭小过道,拥挤的人群,一口口浓厚的乡音,和空气中弥漫的汗臭味,都让得她无比的厌恶。 人往高走,水往低处流,她顿然觉得自己像是掉入臭水沟的白天鹅一样可笑。 当她第一眼在人群中发现静风的时候,她脸上露出了笑容,不是开怀,而是隐隐地冷笑。 “他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他竟然还穿着六年前那件米老鼠T恤,他真的穷到这个地步吗?天呐他手里那串钥匙是什么?车的LOGO呢?” 这都是她心里的话,当她真正来到静风面前的时候,依旧装出了那副清纯可爱的模样。 静风是个内敛的人,过往的十几年来,他和佳俞始终保持着一张课桌的距离,即便在这一个久别重逢的日子里,他们的相遇也没有拥抱,没有牵手,而是在尴尬的时刻,给了她温暖的笑容,然后顺手接过她的行李,沉默地朝着出口走去。 他的确还是那个温暖而含蓄的大男孩,六年的时光让他的轮廓变得锋利而俊朗,个子似乎也高了许多,以及他行步间不经意贴在T恤上肌肉的线条。但似乎这一切都还不足以达到佳俞的标准。 她目光如雷达,能在视线范围内精准的捕捉到每一个路人的职业背景、是否单身,甚至他们开着什么车,存款有多少。她觉得这种本能来自于她所从事的工作——金融投资的高级顾问。 机场外形形色色的车川流不息,毫无疑问,油门的咆哮声决定于这辆车的价值,当轰隆的马达声从耳边呼啸而过的时候,总能吸引一些羡艳的目光。 这样静静欣赏来往的名车,是佳俞在洛杉矶的时候最喜欢做得事情,她会端着热腾的星巴克咖啡,显得孤立无援的站在最繁华的街道,等待着豪车停在她的面前,屡试不爽。 但下一秒,停在她面前的不再是一块油漆足以毁灭一个家庭的豪车,甚至四个轮子还变成了两个。 她惊讶地发现,自己耗费半年工资买下的昂贵行李箱,竟这么粗鲁被几条橡皮绳捆绑在电动车的后座上,静风大汗淋漓地下来,还冲她一阵傻笑。 面对这样的傻笑,她确信自己很难再笑出来,为了不让这一身同样昂贵的连衣裙沾染贫穷的气息,她招下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留下汽车尾气雾霾中,茫然不知所措的静风。 而佳俞最终才发现,她这个作法是无知而又愚蠢的,因为从出租车停下的那一刻算起,她足足等待了一个多小时,静风的影子才从路的尽头跌跌撞撞地驶来。 并且她的周遭已经没有耀眼的豪车,甚至连四个轮子的车都见不到了,有的只是打着响铃是不是对你吆喝的三轮车,和身后那一片污水横流,鸡飞狗跳的菜市场。 这让她一双价格不菲的凉鞋在跺足捶胸间沾满了泥泞。 电动车停下,佳俞已经不顾这箱子有多昂贵,目光决绝地将它从后座上扯拽下来,没有多说一句话,往一条梧桐巷子里走去。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口,静风也没有晃过神来。 “为什么一句再见也没有呢?”他显得有些失落,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脚步不再停留,很快穿过几个街口,拐入了一条车迹罕见的公路上,那里停着一辆崭新的黑色迈巴赫。 一个戴着墨镜西装笔挺的中年人从车里走下,拉开了后座的车门,静风坐进车里,将车窗降下,点起一只烟将手伸向了窗外。 “事情办得如何。”两条烟从他的鼻孔中冲出,他望了一眼后视镜里的中年人。 “那批货已经运到仓库里了。思明哥已经和兄弟们过去了。” “把眼镜摘下来说话。”静风的语气变得有些严厉,这让中年人有些惊慌失措,速速取下了墨镜又将那句话重复了一遍。 一支烟在静风的手中由长到短又由短变长,他看着窗外略带思索:“俄国佬一共来了几个人。” “五个人。” “开着什么车。” “这.....老大....” 中年人不经意地迟疑,让静风的目光瞬间如刀一般锋利:“车的不同意味着车里放置的装备不同,马力不同,甚至重量也不同,这会直接影响计划的精准,这么基本的常识你还不懂?” 中年人不再说话,他清楚的知道,后座上的这个人能够在六年之内坐上甬城第一大帮三联会的堂口老大的位子,有的不单单只是拳头而已。 “开车。” 一支烟弹到了车外,车窗重新合上,黑色的轿车轰足马力,朝着路的尽头飞驰而去。 2.第2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2) 沈思明是个远见卓识的人,正如他的名字那样,思维明晰。二十五岁的年纪,他有着比同龄人更加优越的条件。 甬城的繁华造就这里的房价足以买断人半辈子的年华,而沈思明却坐拥私人豪宅,和一辆开在路上就让其他车避犹不及的天价豪车。这是他引以为傲,甚至目中无人的资本。 可他明白,这些资本,离不开一个人——静风。 时光飞到六年以前,那个二十岁不到的热血青年随静风一起进入了三联会,经过六年的打拼,他拥有了所有年轻人梦想的一切。但与静风质朴和沉稳不同,他喜好挥霍,一掷千金,因此一些高档的会所总能见到他的身影。 但在这个依旧不可一世的年纪,他办起事来同样有着同龄人所达不到的冷静与睿智。国境边上出生的他,面对距离自己不足两尺的俄国彪形大汉,也能不慌不忙地抽着烟,并有一口流利的俄语对答如流。 黑暗的仓库里,几盏台灯的炽光显得惨白而无力,灯光下摆着两个铁皮箱子,几个三联会老练的弟兄在清点完货物后一言不吭地站到了沈思明的身后。 一支燃着火光的烟蒂丢到地上踩灭,沈思明用流利地俄语说道:“你们现在可以拿钱走了。” 俄国佬相互对看了眼,三个人去到灯下检查箱子里的现金,一个人走到车里将车灯亮起,留下最后一个人和沈思明握手。 很快,五名俄国佬驾驶着一辆老旧的吉普车驶离了仓库,拐向一个僻静的公路,而在那里,事先准备好的钉链子已经架好。 崭新的黑色迈巴赫掩藏在路旁的树林里,当那辆吉普驶过眼前的时候,他拿起手机,平淡地说了句:“拉起警报。” 树林另一侧的小道上亮起红蓝交替的灯光,紧接着一辆老款的桑塔纳带着警笛的呼啸着驶进了公路。 吉普车内的俄国佬往后视镜里一看,顿时吓得慌不择路,急促的命令声中,驾驶者用力的踩下油门,只听一声轰隆的爆破声,四个轮胎被尖钉刺破,车里的人破窗飞出。 迈巴赫和老款的桑塔纳同时在吉普车后方停了下来,七八个穿着黑T的年轻人拉开了迈巴赫的车门,一双黑亮的皮鞋迈了下来,此时的静风已身着笔挺的西装,身姿儒雅地走了下来。 “风哥。” 七八个年轻人同时朝他鞠躬行礼,他走向前方,看了眼面目全非,横七竖八的倒在血泊中的俄国佬,满意地点起了烟来。 一名年轻人跟了上来,兴匆匆地准备拉起吉普车的后备箱,只见一个滚烫的烟头弹在了他的脸上,静风严厉地瞪了过来:“你会把钱放在后备箱么?” 那年轻人捂着脸,恍然大悟的拉开副驾驶的车座,将两个铁皮箱子依次扛了下来。 “风哥,这些俄国佬怎么处理?”那个年轻人来到了静风的身旁小小声地说道。 剑一般锋利的眉头皱了皱,静风招手唤来另一个人年轻的小伙:“你上车,叫弟兄们把这些俄国佬依次在座位上摆好。” “然后呢?”年轻的小伙看了看他,眨巴了几下眼睛。 皮鞋旋转,静风指着公路尽头一座桥:“从这桥上开下去。桥上有摄像,所以等车子掉下去的那一刻,你开门出去。能做到么?” 说话的时候,他一张黑卡已经塞进了年轻人的裤带里:“这卡里有两百万,办得干净,这钱就是你的。” “能!能!”兴奋地点头,年轻的小伙转眼忙活起来。 回到了迈巴赫里,中年人看了眼后视镜,欲言又止了半晌,还是好奇地问道:“老大,你真给他两百万啊?” 长烟点燃,静风深深吸进了一口,嘴角泛起一抹颇有意味的笑容:“任何一个人都有他的价码,包括生命。你认为那张卡里真的有两百万么?” “那有多少?” “一分也没有。人的贪念会趋势他自然的认为里面有两百万。”烟雾在车厢里弥漫着,静风靠在牛皮座椅上显得有些慵懒。 “那.....那事后他若发现里面没有两百万,那可怎么办?” 身子挺上前去,在中年人的后脑勺上敲了一下:“你倒是从这桥上下去,看看能不能活着。跟了我这么久,这点经验也没有?” 瞳孔微微紧缩了几分,中年人喉结深深滚动了几分,即可不敢耽搁,飞快的驾车驶离公路。 降下车窗,迎面而来的风吹动着他的头发,车窗外的景物反向疾驰,犹如世间之事顺时空逆流。 他回想起六年之前的事.... 那一年,当所有学子都忙着准备高考的时候,他家的信箱里已经收到十几封各大一线院校的邀请函,其中有着他梦寐以求的学校。而就在一个郎朗星辰的夜晚,他和佳俞在公园里漫步,不知不觉来到一个月光晒不到的地方,佳俞哭了。 她的泪似珍珠般晶莹,犹如她的面容一般清澈。看见她哭了,静风显得不知所措。 “别怕,有我在呢。发生了什么事吗?” 佳俞将头轻轻靠在静风的怀中,发丝有着淡淡的清香,一直安静地靠了许久,她才含着哭声说:“大熊哥,我想去美国,好想好想,可是我家里没有钱。” 她总喜欢这么称呼静风,因为他有熊一样的朴实和宽厚,在这个年纪有着同龄人没有的担当。而静风也总喜欢喊她小兔,在他的心底,没有谁能比得上这个女孩的纯净和可爱。 “那咱们就不去美国了,中国同样有很多好的学校,不是吗?” 佳俞极力地摇头,用手推开了静风:“不,他们都说,美国是离梦想最近的地方。” 静风许久没有说话,其实他很想说:“离梦想最近的地方,也是离我最远的地方。” 回到房里,静风烧毁了所有的邀请函,站在镜子前,用绷带将手一遍一遍的缠住。 一拳打在墙壁之上,强烈的痛楚从手骨的深处传来,他咬着牙,任凭丝丝的鲜血逐渐渗透着绷带,他也硬生生的将痛苦吞下。 这一夜,他决定用自己的梦,换佳俞的梦... 白烟从车窗飘出,顺着逆风吹散,静风揉搓了下太阳穴:“小兔,现在的我,就像恶魔,你一定不会喜欢了吧。” 3.第3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3) 这是入职中国分公司的第一天,佳俞在镜子前精心梳妆着自己。 柳叶般细长的眉毛,高挺的鼻梁和精致的小口,她有着许多女生都羡慕的容貌,她也自认这是引以为傲的资本,这样的资本足以让她在大街上显得更外的瞩目,在女同事当中鹤立鸡群。 但即便撇开这些不说,光凭一个头衔就足以让她在这个新公司有截然不同的待遇。 “这位是从美国总部调来的新同事,施佳俞小姐,目前担任我们公司市场总监大家欢迎。”人事经理赵哥热络地介绍着。 市场总监,CMO。这是多少女孩在这个年纪梦寐已久的位子,但对于佳俞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头衔而已,但似乎在中国“头衔”远远大于“能力”。在美国没有人会因为你的总监而施舍你一个单子,但在中国,虚名能带来的远远比想象的还要多。 这样的金融公司女性多余男性,女性多的地方,殷情献媚就多,窃窃私语就多。凭佳俞的眼力自然能够发觉出人群中,哪些人目光中的不怀好意,哪些人的笑容是虚伪的。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交往,似乎就是隔着一层大家都心知肚明却不戳破的窗户纸。佳俞官方式的笑容挂在脸上,颇有礼数的鞠了个躬,便没有再说什么,给了赵哥一个眼神,就离开了。 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一尘不染的办公桌上摆着佳俞最喜欢的百合,抽屉里也安静摆放着她最喜欢的马卡龙,甚至连办公室里味道都是她最喜欢的。 “这个人事经理心思还真细,姑奶奶我喜欢。”笔点着下巴,佳俞仔细打量着这间属于她的办公室。书柜与墙壁的贴合度、文件夹摆放的方式、沙发材质,甚至肉眼无法捕捉的细微角落都布置到令人无法挑剔的程度。 翻开通讯录,佳俞有意无意地多看了几眼人事经理的资料,一口咖啡差点儿没喷在电脑屏幕上。 “赵高,人事经理叫赵高?我个姑奶奶呀,公司里还有个太监!”她算是明白为什么每个员工都会亲切的称他“赵哥”了。 美国的职场熏陶,让佳俞养成了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那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情,剩下的时间,尽可能的享受生活。 整整一个上午在整理了客户名录和过往案例之后,她选择来到公司楼下的星巴克,点上一杯美式咖啡来享受下午茶的时光。 阳光痕迹散漫地穿过枝叶的间隙照进落地窗,打在她的眼底,有树影摇曳的影子。 她一直是个讲究效率的人,一杯咖啡的时间,足以让她完成一份报告,看一部小说,但她却选择用这个时间去回忆一个人。 在她的记忆里,她似乎总在追赶静风,却永远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他是那么的优秀,他不但是老师心目中的天才,更是所有好学生眼中的梦靥,只要有他的存在,谁也不可能成为第一。 可这样一个优秀的人,从名门学府毕业,依旧还是一个穷小子吗? 咖啡的苦涩弥漫在口中,她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回忆终归只是回忆,如今的身份,让她必须与这种穷小子尽可能的撇清关系。至于大学四年的学费与生活费,去年已经还清了,理当来说,已是互不相欠。 六年的时光足以改变一个人,在这个社会,只有同样档次的人才能自成一个圈子,这是她一直以来信奉的道理,公主只会嫁给王子,灰姑娘的故事只会纯在于童话里。 她很庆幸,至少这一杯咖啡的时间,让得想通了很多事情。但毕竟是邻居,如果真的要撇清关系,首先要做的就是买房子,搬家!搬到一个静风找不到的地方! 掀开笔记本,“公主”般的修养,让她敲击键盘的时候,都像弹钢琴那般优雅,这是她一直自我训练的结果。因此她每天都在等待,一个能配得上她的王子。 简单的搜索了下周边房子的情况,惊天的价格让她触目惊心。这样的房价,即便在美国也足以拥有一套地段不错的私人别墅了。 悻悻地合上电脑,她选择让自己冷静下来,如果是这样的价格,以她现在的收入而言,不吃不喝也要为公司卖命十年! 黄昏在地平线上拉出一道极光的时候,佳俞已经随着下班高峰的人潮回到了自己的小房子里,然后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中国人口的密集,让她烦躁的情绪达到了顶点。 敲门声起,母亲端着饭菜进了屋,表面上是将饭菜放在她的桌上,实际上却是拉她到床边说上半天的话。 施佳俞和在这片民工区的孩子一样,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工人家庭里。施爸爸名叫施汉中是水泥工人,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在三十岁的年纪才结识了工地外头一家医院的小护士,结婚生子,或者贫穷却安逸的日子。 施妈妈叫黄秀兰,与施汉中结婚的那会才二十出头,但在那个年代,二十出头未婚的女性已是剩女,也许是崇拜工人自带的沧桑感和那一身强健的肌肉,以及大汗淋漓下浓浓的男人味,这个妙龄少女最终把持不住最后一道防线,未婚先孕了。 而等秀兰终于到了成熟的年纪时候,她才明白什么是后悔。出门买菜要为一角两角撕破脸,一瓶酱油要仿佛掺上几次水,直到一点酱油味都没有的时候才换新的,甚至酱油瓶子舍不得丢囤在那里,等着哪一天收破烂的价格也像房价那样涨得飞快才肯撒手。 所以每当秀兰在家里看见施汉中一脸悠哉的翘着腿抽烟的时候,她总会嚷嚷:“抽抽抽!一套房子都给你抽没了!” 对这话,施汉中已经习惯了,每次笑着回答:“好,都怪我。”但有的时候,男人脾气起来,也会反驳两句:“老婆子,我每天那么幸苦,总得缓解缓解,再说了,我又不抽好烟,一包才五块。” 然后,秀兰便会拉着他算上一天的柴米油盐,让他明白少了这五块,犹如末日。 所以,在这个家里,男人没有尊严,只有委屈。 4.第4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4) “女儿,不是妈妈催你,都二十好几了,也该带个对象回来给我和你爸看看吧?” 黄秀兰虽然戴着老花眼镜,可她的眼睛可一点儿都不花,至少她能看得出自己的女儿是个美人胚子,在这个城市里怎么说也得找个百万身家的。 佳俞伸出手指,一根根掰给施妈看:“在美国的时候您一开始共说了五次,后来每月一次,都快赶上您女儿的例假了。得,现在来您身边了,得每天一次了吧?” 黄秀兰嘿了一声,拍了拍这小丫头的脑袋;“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这是怪你老妈啰嗦?不是老妈说你,就隔壁老张家那女儿,那出息的,前些天结婚的车队,把咱小区的路都给堵上了,那一排都是宝马呀。” 黄秀兰声色俱厉,手舞足蹈,试图用肢体的语言描绘那宏大的场面。 “诶?老妈,您这是催女儿嫁人呢还是赶不及坐宝马呀?听着贼像是卖女儿似的。电视剧里演的您都看过吧,您太像里头势利眼的丈母娘了。” 黄秀兰的动作停在了半空,整张脸严肃了起来:“你这傻丫头,咋这么说你妈呢?你可别像你妈,后悔药可买不着。” “知道啦。”佳俞不耐烦地从床上站起,来到镜子前摆弄着身姿:“好在您当初的设计好,看,把您女儿设计得那叫一个标致呀。”转脸冲施妈一乐,她叉起了腰来:“您就放心吧,改明儿就给您领个千万富豪回来,让您天天个做宝马!” “得嘞,就等你这话了。饭快吃,别等着凉喽。”黄秀兰满意地走出了屋,来到门旁的时候里暗喜地捶了捶手。 出门的时候,施汉中正翘着腿抽着烟,看着电视屏幕里格格之乐。黄秀兰一张脸沉了下来,悻悻地上前拿起遥控器就将电视关了。 “我说老施,这电视你都看了几遍了还看,女儿的终生大事还管不管了?” 施爸摘下眼睛,一脸委屈地看向黄秀兰:“咱姑娘挺好呀,这不是回国才几天嘛,过不久追求的小伙子就排得老远喽。” “嘿!我说你这当爸的怎么一点防范意思也没有。”噔噔走上前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拍着桌子就喊:“咱女儿多大岁数,你是不知道现在的小伙子手段多得很,要是碰着个坏小伙,咱闺女就给人拐跑了,到时候看你急不急。” 施爸看着她,认真地想了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脑海中几个人名过去之后,忽然两眼一亮:“老婆子,你觉得静风怎么样?我觉得那孩子就不错,实在,靠谱儿,对咱闺女也好。” “不行!坚决不行!你不会想让咱闺女一辈子就呆在这破地方吧?” 施爸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反驳的话又咽了下去,这一次没有硝烟的谈判,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车窗外夜色如水,游离的路灯在疾驰的车里看去,像是一串金色的珠帘。 崭新的迈巴赫停在了污水横流的街口,静风带着一丝酒气下了车,独影阑珊的走入一盏孤灯的巷子里。 脚步停在了佳俞家门口,他点燃了一支烟,陷入了浅浅的思忖当中。 他等待六年的女人回来了,但似乎还不如在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时候。至少那个时候,偶尔还有一两通互道寒暄的电话。可回来后,几次电话过去,要么无人接听,要么被挂断,最好的情况是接起之后,又以各种借口挂断。 他不禁回想起六年之前,进入三联会的日子。为了得到那笔足以供佳俞在美国的学费,他拿起了刀,在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沾满了鲜血,那是别人的血。 后来的几次,他又在三联会内部的拳赛中,在地下拳馆和职业拳手过招,同样沾满了鲜血,那是他自己的血。 终于他遍体鳞伤的抱着钱回来,完成了佳俞的梦想,也终于因为久伤不治,直到如今每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都要经受伤痛的煎熬。 而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响起他们的过往,那个青春的年纪,风吹百合花般的纯情。 那段回忆里,她还是个会因为一只千纸鹤高兴一整天的女孩,还是那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吹着风车的女孩,还是会拉着他的手,漫无目的地走的女孩。 “小兔,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一支烟,足以让他无眠一整夜。 同一片夜空,两个人的都会都来到六年前的那个时光,佳俞托着下巴靠在窗台,如墨的夜色里,是那段美国的回忆。 和许多留学生一样,她独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国都,语言不同、文化不同、肤色也不同,偶尔在路上遇到肤色相同的人,她兴奋的上前打招呼,但对方回敬你的还是英文,在这个国家,所有的国人,似乎都忘记了自己的母语,或是无意或是刻意。 初到美国的第一年,室友Angie是菲律宾人,在一个深夜恶作剧,将一条毒蛇放在了佳俞的床上,一声撕破黑夜的尖叫,她满身是血的被送完医院。 那几个小时仿佛与死神赛跑,幸在最后她保住了一条命,但她的小腿却留下神经麻木的后遗症,经常走在路上,小腿会突然没有知觉。 这样的回忆在过往的六年里,以不同的方式重演着,也让她明白,她必须找到一个男人,一个有能力保护她的男人。 5.第5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5) 当白璐第三次介绍她皮包的时候,佳俞终于忍不住制止了她,隔着面前两份牛排的距离,佳俞竖起三根手指:“白璐,我承认你的包确实漂亮,可第三次了,一顿饭的时间你能跟我说三次?” 白璐,作为佳俞的贴身闺蜜之一,从高中的时候便辍学不读,跟着家里的表姐做起了服装生意,几年下来算不得风生水起,但也积攒了一小笔存款。 自认为长得还算俏丽的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打扮自己,让自己看过去身价不菲,她信誓旦旦地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高档次的异性。 不可否认的是,当她那款限量版LV包横摆在餐桌上的时候,就连一些女性的服务员都不经意地多看两眼,这是白璐最享受的。在她看来,包就是女人的脸,一个女人被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被说不漂亮。 一块牛排送入口中,白璐优雅地咀嚼了两口,然后扬起手来露出那金闪闪的手镯,又有意无意地提高了音量:“服务员来杯冰水。” 她的手镯的确昂贵,甚至是这些服务员只能在电视广告里才见过的。但她的举动既显眼又高调,佳俞终于也是看不下去,按住她的手,正儿八经地看着她:“白璐咱够了啊,不管你的包还是你的镯子,姑奶奶我也有,也买得起。” 白璐骄傲地提起了嘴:“那不一样。你知道吗佳俞。你是买得起没有错,但一个女人的本事取决于她想买的东西,从来不需要自己掏腰包。” 白璐将一头金灿灿的长发扎到耳后,使得她的脸庞格外的玲珑精致。她绝非那种一眼就让人惊艳的女孩,但她的妆容无疑替她加分不少。 她伸出那只刚做完保养,犹如青葱般纤细修长的手指,眼睛眯得像只狐狸:“你知道为什么姐姐我从来不戴戒指?”佳俞吃着牛排,摇了摇头。 她自豪地扬着头:“戒指是会误导那些会为你买单或者即将为你买单的男人。愚蠢的女人才会将戒子戴在手上,一个聪明的女人,为了宣告自己的单身主义,戒指永远只躺在首饰盒的最底层。” “歪理逻辑。”翻下刀叉,佳俞看着手机,对于白璐这番偏执的理论她听听也就过了。 “佳俞不是姐们说你。你看你长得不赖吧,有胸有屁股,小腰儿还挺细,哪个男的见你不得多看两眼呀。再说了,你可是跨国企业的CMO,在美国也是高级投资顾问,这样的条件追你的男的岂不排到长安街呀。” 抬起眼皮看着她,佳俞自然知道自己的条件远远胜过她同龄的女孩,可这又如何呢?从回过到现在敢和她说上两句话的能有几个人呢,更别提进一步的发展了。 “你别这样看着我,姐们说得不对吗?以我多年混迹上流社会的经验,你这样的姑娘,嘿,那叫一个吃香了。瞧,看见门口停车那帅哥没有?” 两双眼睛同一时间,不同的角度穿过落地窗,望见西餐厅门外刚刚把车停下的中年人。 平头短发,一脸干练,熨烫笔挺的白衬衫在阳光下反射着淡淡的光泽。从模样上来看,约莫四十前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韵味。 “这也叫帅哥?太老了吧?”纤长的睫毛眨巴着,佳俞显然对这个年纪的男人没有任何的兴趣。 白璐不一样,在她看来这个年纪的男人独立成熟,同时还很有韵味,但终归来说一点,就是不差钱。 “你不懂,二十岁的男人是扇门,要么藏金子,要么藏沙子。三十岁的男人是矿石,只要去凿,总有一颗是钻石!” “那四十岁呢?” 白璐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神秘兮兮地看了过来:“看过海贼王吗?”佳俞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点头。 “四十岁的男人就是所有女人的ONEPIECE!你说你跟ONEPIECE在一起,还怕没有钱吗?” 喝一口咖啡,嗯,白璐说的也有道理。 “你瞧他的那辆卡宴,没个百八十万拿不下来吧?他可以拿下百八十万的车,姐们就能把他给拿下。你可看好了啊,今个儿姐们就给你展现一下撩哥技术。” 白璐两眼放光,视线顺着那个男人的移动而移动。只见那个男人随意寻了一个靠窗的位子,点了杯摩卡,翘着腿看报纸。 白璐将手机关机,扭动着****,身姿婀娜地朝他走去,来到面前的时候,一个崴脚娇嗔了一声朝他位子倒去。 “哎呀~” 男人连忙起身搀扶,白鹭眼疾手快后脚跟踢了下桌子,那杯摩卡不偏不倚的洒在她的手机上。 男人赶忙拿起桌上的纸巾擦拭,口中含不停关切地说:“小姐您太不小心了。” 白璐一脸焦急,轻轻按了按手机,漂亮的眼睛里很快有着焦急地神色:“哎呀,我这手机进水了,没反应了呢。” 她又故作焦急地拨弄了几下,情到深处,眼泪都不禁滴落下来。男人一时紧张,也是有些尴尬而不知所措。 “哥~你打个电话来,看能不能打通。” 男人恍惚间手机已被白璐夺了过去,连播三通,白璐神色颓然:“哥你看都没反应了呢。哎,今天运气太糟了,刚刚和男朋友分手,现在连手机也坏了。” 白璐越说越难过越说越委屈,最后抹着眼泪离开了,留下那个原地呆目愣神的男人。 她一路捂着脸,等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两手张开,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怎么样,这男人的号码我就要到了吧。” “要了号码又能怎样呢?幼稚。”佳俞不屑地撇了撇嘴。 “如果等我开机之后,他就能收到短信,如果他对我感兴趣,那么就会发一条短信过来询问手机的情况。如果没兴趣,那我就主动出击,至少这是成功的第一步嘛。喂喂,今儿免费让你看了场教学,这顿饭得你请喔。” 白璐的笑容比花儿还灿烂,佳俞只能无可奈何地笑笑。 6.第6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1) 佳俞所处的公司叫艾美投资,和市面上大多的公司相同,为了促进业绩的增长,资本商总喜欢组织些没有实际意义的酒会活动,来拉拢现有的客户。 酒会现场,霓虹闪烁,灯红酒绿,佳俞隔着水晶高脚杯,观察每一个路过她身边的人,职业化的训练,让她能够清楚的判断一个人的地位和身价。 灵敏的嗅觉,锋利的目光,让她很轻易的从人群中发现一个别具一格的男人。 整洁笔挺的暗棕色西装,锃亮的平头皮鞋,不长不短的头发整齐的梳在脑后,一副金丝眼镜在儒雅中不失睿智。他的装束突显了他的品味,对于佳俞这样眼力刁钻的人而言,也似乎找不出半点可以挑剔的地方。 再细细观察,他年纪不大,五官也很立体,这样的男人,仅仅是站在那里与身旁的人谈笑风生,就注意吸引众多单身女性的目光。 “就是他了!”佳俞拽着粉嫩的小拳头,脱下高跟鞋在大理石的地面上用力的敲击了下。昂贵的鞋跟断裂的那一刹,她仿佛都听到了心在滴血的声音。 狠狠咬牙,作为一个资深的撩哥女性,舍身取义是应有的素养! “一拐脚,二娇嗔,三跌怀,嗯就是这样。”她心底一遍遍地重复要诀,身姿妩媚地走入了人群中,在一个角度恰当的时候,左脚一瘸,鞋跟飞起,她一声娇喘跌入了那个男人的怀中,指间一拨,高脚杯中的酒水恰到好处的溅洒在他西装内的衬衣上。 这一幕完完全全符合了她内心中彩排的情景,她的腰肢很快被迎来一只温暖的手掌。 “嗯,力道很足,他平时应该没少健身。”带着一丝娇羞的陶醉,她被那只手掌轻轻托起。 男人的性格如同他的脸一样斯文,鲜红的酒水渗透他昂贵衬衣的时候,他似乎也都没有皱一下眉头,俊朗的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直到佳俞完全平稳的站好,他磁性的声音才脱口而出。 “小姐你没事吧?” 就像事先安排好的那样,佳俞尽可能的将演技发挥到极致,柔弱的手轻轻搭在那健硕胸肌撑得紧绷的衬衣上,一脸的歉意:“对不起这位先生,弄脏了您的衣服了。” 男人笑着弯下身,将那只失落的高跟鞋拾起,递给了佳俞:“像你这样美丽的小姐,并不需要高跟鞋来增添姿色。” 佳俞接过高跟鞋却发现鞋跟下多了一张名片。 “您是外科医生?”漂亮的眼睛又明亮了几分,佳俞脑海中飞速换算着一个外科医生等同的价值:“百万...千万?不,我记得...”她又低头看了下名片上的名字:“涂志勋?等等,涂志勋!” 由于这个姓比较少见,在整个外科领域可以说是独一无二,让得佳俞在顷刻间回想起之前看过的医学周刊,有整整五页的篇幅来介绍一位名誉极高的青年医生,那个医生就是涂志勋! “您是涂志勋医生?”直到这一刻,佳俞还是不敢相信这个令整个医学界都为之震惊的天才医生,既然就如此真切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我是涂志勋,很高兴认识你。”涂志勋伸出了手:“如果你不介意,我可否请你喝上一杯呢?” “不介意!当然不介意!”这是佳俞内心的咆哮,但作为一个思想独立的女性,她自然不会像小姑娘那样花枝烂颤,即便欲望冲头也会欲擒故纵地说:“涂医生很抱歉弄脏了您的衣服,如果您不介意,我想先您我们的工作衬衣。” 她说话的时候,眼神有意无意地向周遭挑动,向那些蠢蠢欲动的女性们宣示着主权。 一个贵族即便脱下了华服,依旧是个贵族。就好像换上工作衬衣的涂志勋,失去了名牌特有的光泽和质感,这件衬衣在他的身上同样价值连城。 两个人极为默契的选择离开吵杂的酒会,驾车来到一家安静的咖啡厅。 他绝不是这里的常客,甚至仅仅是第一次来,可当他名贵的轿车停在门外的那一刻,本是死气沉沉的店员们如浴春风般热络地接引。 几名服务员争前恐后的递上菜单,甚至一些两三名女性的服务员会有意的将男服务挤在后头轮流上前服务。 简单的几杯咖啡,却挂着天价。但佳俞依旧没有表现出半点惊讶地表情,随意地看了眼,轻声细语地朝服务员说道:“来一杯美式咖啡,不加糖,不加奶。” “很少有女孩愿意喝苦的东西。”涂志勋点了杯铁观音,视线便重新回到了佳俞的身上。 “只有尝尽了苦,才明白甜的滋味。这是美国的经历所教会我的。”她一面回答着涂志勋的问题,一面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他,昏暗的灯光下他的西装泛着淡淡的光,他虽斯文的坐着,可那副金丝眼镜丝毫无法掩盖他眼睛中的火热。 佳俞确信,这个男人对她有百分百的兴趣。当然对于这样一个年轻多金的男人,她也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咖啡或是茶,简简单单的餐谱暗藏更深的寓意就是,咖啡、茶还是我? 而他选择点一杯茶,在英语里就是:“CUPOFTEA,中文的含义就是你是我的菜。” 两个人即便一句话都不说,似乎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意,等服务员把咖啡与茶都端上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夜色下驾车离去,驶往甬城最繁华的酒店... 一夜翻云覆雨,两个人像永不休止的野兽相互的所取。直到阳光穿过薄纱的窗帘照进房里的时候,这场战役才宣告结束。 涂志勋温柔地亲吻着佳俞背上光滑的肌肤,嗅着她发丝淡淡的清香,将唇递到她的耳边,轻声细语道:“佳俞,感谢让我遇见了你。” 轻轻抓着那只温暖的手掌,浅浅的睡意让佳俞带着笑容,微微合上了眼。 “我也是。” 7.第7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2) 沈思明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和大多数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差别,但他却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什么场合选择沉默的像个木乃伊。 因此静风总喜欢带着他,也给予他十足的信任。 他同时也是个极简主义者,两排衣柜打开是清一色的白衬衫黑西装,品牌,款式,尺码都一般无二,以他的话而言就是:“我每天都换衣服,只是你们看不出来罢了。” 这种主义思想从肉身延续到了钢筋水泥上,五百平的三层小别墅,肉眼所能捕捉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只有黑白两色。黑白的沙发,黑白的杯子,黑白的吊灯,甚至连牙刷、肥皂,都特意选用黑白色的。 静风偶尔会来这里坐坐,便会以此拿他打趣:“也许你家的苍蝇都只有黑百两种。” 作为一个极简主义者,偏执的想法,自傲的个性一定是要有的。但即便他桀骜不驯,有时固执如牛,但对于静风的命令,他是百分之一百的服从,因为这个男人,是他唯一钦佩的。 他眼中的静风,沉稳冷静,睿智果敢,天生似乎就是个政治家和阴谋家。六年里,思维的缜密似乎没有让他放下一次错误,更不会在任何一个现场留下蛛丝马迹、。同时他还具备极高的反侦察能力,在警署的档案袋里,他甚至还是清清白白的公民。 有时沈思明会想,这样一个男人如当初没有进入黑道,而是进入了警署,那么甬城的犯罪率无疑会创下历史新低,所有未解密案都能够一一破解。 “为什么拥有这样超级大脑的人,会进入黑道呢?凭静风哥的智商,要进任何一所名门学府都是分分钟的事情。” 一口清茶在他的口中回荡,望着落地窗外逐渐暗沉下来的天色,疑惑地思索着。即便六年的相处,静风的一切与他而言,似乎都还是个迷。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住在哪里,他也从来不会在兄弟面前提及亲人,朋友,和他的过去。 翻看面前的笔记本,萤光幕前,密密麻麻地小字汇聚着他对静风一点一滴搜集来的了解。 他是一个黑道的大哥,但他从来不会像任何一个大哥那样频繁的出入高档会所,从来不会挥金如土,除了三联会配的那辆迈巴赫外,他没有属于自己的车。 同时,他还是个作风古怪的人,他会不事先告诉你,而在下一秒出现在你家的门口,告诉你马上有个新的任务要执行。 搓着下巴,他反复查阅着自己记录下来的信息,只因为这么一丝不苟、犹如电脑般精准的人,就在前几天出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失误。就在与俄国佬谈判的那天,他的迈巴赫足足迟了十八分零三秒才赶到那片树林。 “他从来不会犯错,我认可的男人绝不会放如此低级的错误。他究竟去了哪里,又是什么让影响了他的时间?” 过往的六年,他们执行过大大小小数百次任务,无论路程的时间,道路拥堵的情况,每一个红绿灯间隔的秒数,都在静风的大脑里有着严密且清晰的图谱,所以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他的车永远会在准点的时刻抵达。 拉开一扇门,里面是一个宽敞的房间,摆满了各种护具与沙袋,这是沈思明平日练功的地方。墙的一面挂满了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奖杯奖状。没到一个时刻,他终会来到这个房间,一遍遍地看着自己曾经的荣耀。但这一切的荣耀都并非来自于他的勤苦。 他记得一位教授曾经说过的话,一名在世界舞台上获过奖的冠军选手,他最强的地方不是他的肉体,而是大脑。如果一个普通人告诉自己,他是个篮球员,那么他的篮球技术就会突飞猛进。 若是一个天才不断告诉自己,那么很有可能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达到一个职业的水平,这叫做潜意识自我催眠。 在过往的十几年来,他一直坚信自己具备这样的能力,甚至无人能够超越。直到他遇见了静风。 那是六年前的一个雨夜,三联会与甬城另外一个大黑道天道盟拼杀,他和静风作为入会的新人被推到了最前线。 那一夜的雨很大,轰隆的雨声几乎吞没了所有的声音。可就在两派人马挥刀冲杀的时候,所有的雨声都被掩盖了下去。 嘶吼声、尖叫声、金铁碰撞的声音,还有汽车警报的声音交汇在了一起,微茫的路灯下,没有人能够在雨雾中分清对方的人,可所有人第一秒的反应就是手起刀落。 当雨水中开始弥漫血腥的气味时,静风犹如一头猛兽,肃杀进人群但中,那双眼睛在黑暗里似乎散发着血光,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甚至也不知道什么是疲惫,直到最后在五个大汉合力的拉扯下,才终于将他拖回了面包车里,呼啸离去。 那时的沈思明躲在一个掩蔽性很高的广告牌后边,他眼中的静风,甚至已经超越了野兽,全然是恶魔一般的存在。 他不知道,那一夜究竟是什么,促使着他不断的朝前冲杀,又是哪一种仇恨,让他忘却了疲惫。 很快,门铃声的响起,将他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合上练功房的门,他迈步来到门前。显示屏上是一张熟悉的脸——静风。 “静风?” 静风走入房里,他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子,袋子里有两罐啤酒。 “思明,能和我说说话么?” 窗外的路灯照亮了静风半张脸,屋内昏暗的光线下,沈思明能望见他眼底茕茕的落寞。 “当....当然。”沈思明拉上了门,请静风进了屋,打开了所有的灯,将落地窗帘拉上,然后将静风买来的啤酒倒上,坐到了他的身旁。 “你可好久没来我这儿坐啦。” 沈思明脸上挂着笑容,静风却是一脸阴云,一口啤酒下肚后,他才问了一句:“思明,你了解女人么?” 8.第8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3) 女人,这个问题似乎很抽象。 静风一年算下来也来不了这里几次,而这次来,开口就是问女人? 沈思明觉得静风会问这个问题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有意开个玩笑,一种就是要试探些什么,于是他笑着回答:“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女人的问题,还用得着问我吗?” 静风眨了眨眼睛,好像自顾自地思索着什么,然后又认真地看了眼沈思明:“我问你,如果你是女人,你会喜欢上一个黑道么?” 单边眉毛挑起,静风真是古怪得很。惹得沈思明背脊一阵发凉,他手轻轻拍打了两下后颈,也是试探性的问他:“你别告诉我,你喜欢上哪个女人了。” 坐在沙发上,一支烟递给了沈思明,静风一口浓烟吞入口中,云雾飘腾间,他眼底有着一抹精芒:“我想她不会喜欢上一个黑道。至少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纯情的女孩。” “我靠!静风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当年是谁跟我说成大事者不为情所困的?”一口烟足足肺里停留了很久长一点点地从沈思明的鼻孔里飘出。 不过惊讶归惊讶,六年下来,这个形单影只的男人终于有了对女人的想法,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至少下一次他应该不会拒绝夜总会的邀请了。 沈思明是个有着国字脸的男人,所以当他的脸凑到静风呼吸可及的地方时,还是沉思中的他吓了一跳。 “今晚你不是我老大,而我是你的老师。来,跟老师说说,是哪家姑娘让我们静公子如此魂不守舍的。” 静风的双目依旧恍惚地撇了他一眼,似听到又似没听到,自顾自地沉吟了很久,才一点点地说:“她是施佳俞,六年前我因为她才进入了三联会。” 这句在静风口中轻描淡写的话,犹如一道惊雷晴空霹雳,沈思明圆眼瞪大,整个人都傻愣在了原地,脑袋像是撕裂般的疼。 “你.....你是在和我说笑吗?”如果此时有面镜子,沈思明完全能够看到自己的笑容是多么的不自然。 “思明,我们认识也有六年了。这是我的故事,同样他也是我内心的秘密,你是我值得信赖的兄弟,所以我今晚才选择来找你。” 静风的话或多或少的触动了沈思明,他深深吸进一口烟,然后将烟灭了。稍稍调整了下坐姿,一本正经地看着静风。 “首先我不是女的,我也没有自信能够将自己的思维带入成一个女性,但我想,你已经不像那个我认识的静风,我所认识的一个静风遇到再大的问题,他的决断也不会超过三十秒。” “你觉得一个能让我为了她进入三联会的女人,对我来说是什么?” 沈思明一怔,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用曾经你对我说的话来告诉你,作为一个男人,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但在这里,我多加一句,如果你真的断不了这个念想,那么就去把握吧,还有什么能够难倒一个三联会的堂口大哥呢?” “我该以何种身份去面对她。” 沈思明笑了,第一是觉得静风对于感情的事情,无知得像个孩子,于是他说道:“身份就好像一个人的皇冠,有的人皇冠过于耀眼,不免让人忽视他的本身,很显然你属于这种人。但我想如果你的头顶是皇冠的话,你根本犯不着来找我。你的顾虑,是因为你头顶上戴着,是颗沾满鲜血的钻石。” 静风选择了沉默,在不经意间点了点头。 “既然是这样,那你就摘去所有装裱你的东西,你不在是什么富裕的黑道大哥,不再有一切不干不净的东西。就让你这个人,静风,去拥有她。如果结局是她接受了你,那么你接下来你该考虑的就是如何将一切不堪的过往尘封起来。” 说到这里,沈思明的手掌轻轻在静风的肩头拍了拍:“但如果结局并不是这样,那么你就信兄弟一句话,有些时候回忆比现实更美好,某些人,注定要成为生命里的过客。” 他说得很有道理,让静风那张苦闷很久的脸,露出了罕见的笑容:“我想你说的是对的。” 嘴角抽了抽,沈思明鼻孔吐出热气,深叹了一声:“不过别怪兄弟没跟你说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正纯粹的东西。也没有哪个女人会守着回忆过不去,小孩子才谈感情,成年人只看现实。” 话说完,两罐啤酒也空了,静风离开了沈思明的家,在孤独的路灯下孑然而行。 他晒着路灯的光,静心思忖,经过和沈思明一夜的交谈,他思绪明朗了许多,也让他认清了接下来的方向。路灯下的脚步变得轻快,口中不经哼起了小曲儿~ 9.第9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4) 爱上一个人也许只要一眼,而了解一个人也许需要一生。 有时候爱情来的猝不及防,以超乎你想像的迅猛之势,占据你整个生活。 这是佳俞与涂志勋相恋七天所得出的结论,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从游乐场到电影院,从世纪公园到车幕电影,除了各自工作的时间外,他们一分一秒都相距五根手指的距离。甚至更多的时候,他们的距离是负数的。 有些人说,与医生,律师甚至老师相恋是无趣而又乏味的,他们古板,固执,甚至有些自命不凡的傲气。但涂志勋却不同,他幽默风情,懂得浪漫。 他会布置好一个公园,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按下开关,亮起金灿连珠的霓虹。他会在包下整个车场来营造独特的二人世界,然后在荧幕放映到浪漫桥段的时候,悄悄在佳俞的脸颊上留下深情的一吻。 甚至仅仅是平淡的散步,他也能在经过某一处巷口,每一处建筑的时候,告诉你这里发生过的趣事和曾经的历史。让你醉心于此刻慵懒的步伐,感受慢条斯理间他的内涵。 他有态度,有风度,有别的男人有的,也有别的男人所没有的。 “哇!这简直就是完美情人呀!这是电影里的男主角吧?”白璐眨巴着大眼睛,口中的搅拌勺迟迟没有放下来。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听佳俞说话。 “算是吧...?”佳俞似在谦逊,可她的表情却出卖了她,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幸福与自傲感。 当然,任凭哪一个女人拥有这样一个既年轻又多金,同时还具备优秀品质的男人,都无疑不是她们炫耀的本钱。 “他和你求婚了吗?”隔着一张餐桌的距离,白璐的手紧紧抓住了她。 “这个嘛....”佳俞眼神闪烁,红唇微微抿了抿:“毕竟才相处这么几天,不会这么快吧?”她这句话是在告诉白璐听,同时也是在告诉自己。 “那你有见过他的家人吗?” 佳俞摇头。 “朋友、同事呢?” 佳俞还是摇头。 “姑娘,你还是太年轻了。”白璐收回了手,托起咖啡轻轻喝了一口:“他现在所拥有的肯定比失去的多,这种男人难免谨慎。越是谨慎就越容易看到你身上的缺点,你还不趁着他对你还有些兴趣的时候,好好捆牢他呀?” 白璐的话也许是对的,可单凭七天的交往,佳俞还没有这个自信能够在他的世界里指手画脚。 一餐午饭的时间,两个女人从人生观谈到价值观再从价值观谈到世界观,直到佳俞包里的手机已经响个不停的时候,她才匆匆道别,赶回了公司。 佳俞走了,白璐有些闲得发闷,而就在她一个不经意地目光朝落地窗外看去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兀得出现在视线里。 高挑精炼的身子,简单干净的白T和那张在人群中略显出众的俊朗脸庞,白璐很快认出来了,便跑到门外,隔着半条马路的距离冲他招手:“静风!你是静风吧!好巧啊!” 听到那高嗓门的呐喊,静风停下脚步,此时的他正准备骑上电动车前往佳俞的公司,却在半路遇见了这个久违的人。 作为佳俞十几年的青梅竹马,静风对白璐自然不会陌生,甚至两人的交情也是不浅。 在高中的时代,静风一直是班里的佼佼者,甚至整个学校,乃至全市都挑不去第二个这样出色的学生。她是曾经佳俞引以为豪,随时挂着嘴巴炫耀的资本。虽然在那个年代,佳俞的成绩一直不温不火的徘徊在中游,但有静风这样同伴,她在老师的眼中自然也是优秀的孩子。 可白璐则不同了,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她几乎连课本都没有摸过,上课睡觉,下课化妆几乎成了她日常生活的全部。以她的话来说那就是,比起读书,投资自己才是最聪明的做法,等哪天嫁个有钱的老公,开着跑车飞驰的而过,那些曾经成绩优异的女孩,没准还在送着快递呢。 这个想法不但直接,而且有魄力,连老师都深深地将她放弃。 但即便如此,也丝毫无法阻碍她与佳俞的交往。那时候的佳俞纯情善良,性格温柔,就是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这正好与白璐大大咧咧和仗义的性格互补,两人自然而然的打成了一片,而因此也认识了静风。 与佳俞不同,白璐在这六年里偶尔见过静风几面,有时在闹市区的十字口,有时是在边郊的街道上,但无论哪一次见他,他身边总有几个西装革履的人,因此她也不好上前打招呼。 但,之前的几次,静风都是西装笔挺,看上去人模狗样,绝不会像眼前坐着的这个男人,这样随性的衣着甚至有些衬不上这个西餐厅的格调。 也许是因为白璐是佳俞最亲近的人,所以在她的面前,静风收起那种冷冽干练的气场,脸上始终挂着温暖灿烂的笑容。 静风笑,她总不能不笑,但她知道现在的状况她的笑一定很难看,所以她选择不停地喝咖啡,然后目光飘忽不定。 终于在这种两人都不选择说话的时候,美女服务员开了口。 “先生,您可以点餐了吗?” 静风几乎连看都没有看菜单,两只手在膝盖间搓动着,笑眯眯地说:“给我一杯冰水就好了。” “先生,我们这儿的规定是一名客人必须点一样东西,冰水是免费的。”美女服务员脸上的表情在不经意间有些轻视。而这一个细微的表情被白璐捕捉到,也是咧起嘴来:“喝啥冰水呀,来杯巴克龙。” “巴克龙?这酒我可喝不起。”静风连忙摆手。 白璐的表情在这一刻冷到了零点,眼皮搭了下来:“给他来杯巴克龙,我买单。” 静风不好意思的搓了搓鼻子,身子已经缩在那里。服务员合上菜单,扭头就走了,白璐望着她的背影臭骂了几句然后回头也是没有什么好脸色地看着静风:“喂,我说你个大老爷们跟个美女喝咖啡,连杯巴克龙都付不起啊?” 10.第10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5) 有时候一杯酒的时间,能够判定一个人,至少白璐是这么认为的。 她神态雍容地轻托着手中的茶杯,一直观察了静风很久。 他那件米老鼠的T恤在她在六年前就见过,下身那一条牛仔裤已是洗的发白,他手上没有手表,也没有戒指,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应该就是他腰间若隐若现的那条杰尼亚的皮带了,不过从做工来看,应该也是假货。 玻璃杯中的巴克龙自动挥发着,他也丝毫没喝上一口,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一眼。两只手总在膝盖间搓弄着,似乎对于这种环境很不习惯。 综上的一切细节,足以判定出一个字:穷。 不过看到静风这幅穷酸模样,白璐的心底却是暗爽,至少这证明了她一开始的想法,好学生未必能有好下场。 “六年不见啦,这六年你都忙些什么呢,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同学聚会也没见你参加呢。”白璐轻轻撩起她蕾丝袖摆,优雅地将杯子放回了桌上。 选择与白璐坐在这里并和她喝上一杯,静风早已料到她会问出的所有问题,心下早有了说辞。 “一个老板承包了一块地皮,家里头托关系把我安排进去,这几年都在工地上跑,不但忙而且累。”静风说完又叹了口气。 “工地啊.....”白璐知道自己的笑容尴尬,于是她又加了一句:“不错,挺好的。” 女人的问题,往往比男人要多,即便是一个她没有丝毫兴趣的男人。一个问题问完,她很快又有了好奇:“咦~我记得当年你是保送的吧?后来去了哪儿呢?” “北京。” “哪一所?” “你觉得我家庭的条件,供得起我在北京的开销吗?所以我去北京,也是去工地上了。” 白璐的目光终于收了回去,淡蓝色的美瞳使得她的眼睛不但大而漂亮,还略带几分妖媚。 她咬着下唇,想了想,语气略微低了几分:“我问你。佳俞回来,你应该知道的吧?她有联系过你吗?听说佳俞去美国那段时间,你们全家都搬走了。” “嗯。”他回答了两个问题。 白璐的鼻翼微微放大,深深吸了口气,啧啧了两声,说:“一开始我还挺好你们的,哎,可是你也争点气呀,不是姐姐说你,人家佳俞现在啥样,你啥样?当年她会和你好,那是你优秀,你是全市的骄傲,可现在呢?” 白璐是个聪明的女孩,她很清楚,既然静风说过佳俞联系过他,为何自己与佳俞见面的时候她只字不提静风呢?这个道理一目了然。 她似乎看到静风脸上那不易察觉地失落,但为了佳俞,她还是铁着心,继续说下去:“实话告诉你吧,佳俞她呀现在追求的人可多了呢,目前是和一个外科医生在一起。还不是一般的外科医生喔,涂志勋你知道吧?咳~想你也不知道,反正很厉害就对了。” 佳俞天生丽质,留学之后更多了气质,追求者众多这是意料中的事,可当静风听到她已经和一个男人正在交往的时候,心头不禁咯噔一颤,犹如晴空霹雳,顿时握紧拳头。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对佳俞的心意,但我作为她的好闺蜜,也算你的好同学,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权利选择更好的生活不是吗?手放开听过吧?” 她忽然唱了起来:“对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 “够了,我明白。”静风打断了她陶醉的声线:“如果她遇到更好的人,我想我也不会去打扰她。” 说完,他起身一句话也没有说,就离开了西餐厅,留得白璐一脸的木讷。 扭转电动车的马达,静风飞驰在人潮拥挤的马路之上,一个急转弯,停在了一座七十多层高的办公楼前。拿出手机一看时间,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是佳俞该下班的时间了。 “快递哥,今天来这么早啊~” 一道清亮的声线从身后传来,一个穿着职业装,扎着小马尾的女孩抱着两叠文件小跑上前。 “咦?今天换了个人吗?”她歪着头,很快没有多想,露出俏丽的笑容将手中的文件包裹叠在静风的后座上。 “这些明天一早都要送到的喔,麻烦啦么么哒。”她的声音可爱到令人酥麻,可静风一阵深沉的郁闷,不过就是骑辆电动车,自己就成送快递了? 不过当他目光一扫周遭,一栋栋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擦得光亮的玻璃在落日下散发圣洁的光芒,自己的电动车的确有些不搭衬了。 小姑娘丢下包裹正要走,却被静风叫住了:“不好意思,我是来这里等人的。” “等人?”先前来俏丽乖巧的小姑娘,一下子风云突变,整张脸都充斥着那种极度厌恶的表情:“您骑这玩意儿来接人?走错地儿了吧?” 前一秒还是台湾腔,下一秒东北味儿就出来了,这还不过只是二十出头的姑娘,静风就能从她的眼中看出那种势力,不禁也是自嘲自己连个快递哥都比不过了。 而很快,这姑娘冷下来的脸,下一秒又花枝烂颤了起来,一双眼睛射出两道光,静风一个皱眉,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一辆油光锃亮的捷豹跑车呼啸而来,比肩停在了身旁。 车门开启,走下一个模样斯文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伴随他的出现,办公楼里很快出现了那道熟悉的倩影——佳俞。 简单的职业装裁剪得很显腰身,几乎完美勾勒出她逐渐成熟的身材,乌黑的长发轻轻垂落在丰润的胸线前,齐膝的短裙是一双雪白的长腿。 她画着淡妆,却如素颜,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嘴角泛起了笑容,让静风一眼就注意到那浅浅的酒窝。 “佳俞姐~”小姑娘再次挤出了台湾腔,甚至还有了日本的味道。 佳俞目光轮转而来,前一秒还是笑着,后一秒就冷若冰霜,一言不吭地在那男人的搂抱下进了车里,轰隆而去。 跑车就是跑车,尾气都比别的车要浓烈,呛得小姑娘一面挥手道别,一面捂鼻咳嗽。 “那就是和她交往的男人吗?”静风握紧了拳头。 11.第11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6)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忘记的事,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轻描淡写的一眼,足以让坐进跑车里的佳俞,心绪不宁。她很清楚,如果静风没有与她这么多的瓜葛,她也许能够坦然的对面,或是成为朋友。 这一切,也许都来源内心深处那种亏欠,而在静风这种心意面前,亏欠所要还的,几乎也就只有爱情了。 “不可能,即便他千百种好,作为一个女人,我需要的他给不了。”自顾自地在内心对话着,佳俞望向车窗外逆向流离的街景,仿佛时光倒转,回到那个有着明媚阳光的纯真年代。 回忆的美好往往来自于故事的不完美。孙美美,是那段回忆里不堪的人。 在那个没有土豪,没有富二代、谁都是光荣的劳动人民的年代,孙美美是这个班级里家境相对富裕的人。当所有的同学都骑着自行车上下学的时候,她却有着轿车接送,有着比别的孩子更好的书包,有着更好看的发卡。所以她自然成了女生群体里的头儿。 当然,她和所有的女同学一样,都爱慕着静风,只不过有些不同的是,她认为她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 在一个阳光有些懒散的午后,班主任老师领着学校的保安和高层的领导气势汹汹地走进班级里。 “孙美美的那块玉你们都看到了吗?”足有鞋底厚的镜片下,班主任的眼睛显得浑浊不清。 “报告老师!”一声清亮的声音响起,有位女同学率先,举起了手,站起来的时候,目光有意无意地看了眼正在温书的佳俞。 “老师,昨天午休的时候我看到施佳俞把美美的玉藏到书包里了。” 佳俞心一凛,一脸茫然地看着那位同学,刚还想说些什么,从班级另一头又传来了相同的声音:“老师我也看到了。”恰好她还是个班干部。 在那个没有摄像头的念头,舆论主导了一切,于是班主任动如雷霆般的历叱道:“施佳俞!你给我来办公室一趟!” “凭什么呀,佳俞午休的时候跟我在操场!我能作证!”白璐拍桌站了起来,义正言辞地替佳俞伸冤。可显然,作为班级里的“害虫”她的话,没有谁会在意的。 一时间,全班的目光都几乎汇聚到佳俞的身上,那种惊讶中夹杂鄙夷的目光让那得这个女孩陷入一阵委屈的奔溃中。 “我没有拿!”她用尽全力喊出声,这是她第一次发出高亢的声音。但班主任依旧不为所动,她自然的认为佳俞这个出身贫寒,成绩也并不突出的孩子,当然有可能拿同学的东西。于是她说:“这个学校自会查个清楚,你先跟我去办公室。” 佳俞清楚的记得,在那话音落下的时候,班主任的嘴角似乎还扬起了一抹冷笑。 在学生的世界里,不需要证据,一两句声音,就足以导向整个事件的发展,佳俞自然的成为了盗玉的贼。 而那时,静风正外出参加全市的奥数竞赛,对于这件事情丝毫不知。而就在决赛的前一晚,他从白璐的口中得知了这件事后,连夜赶了回来。 过程究竟是怎样的,没有人知道。但就是静风回来的第二天,班主任才来班上宣布,那块玉是孙美美自己忘在车上了,并还了佳俞一个清白。 回忆如幻灯片轮转,在跑车停在一座别墅前的时候,结束了。 恍若隔世的佳俞回过神来,望着湖滨边上这一座精致的二层别墅,脸颊不经意地迎来了一个深情温润的吻。 “想什么呢?”声音的温柔,佳俞从回忆中抽身了回来,浅浅地一笑回应,又问:“这是哪儿?” “这是我在西郊的别墅。”涂志勋的笑容里带着神秘。 柳荫摇曳间这座精致的小楼不但典雅,而且略带一丝欧洲风情特有的低调奢华,这是佳俞最喜欢的。她毫不犹豫地随涂志勋下了车,进入了别墅之中。 同样的回忆,在不同人的脑海中上演,总会有一些出人意料的真相。 同样坐在迈巴赫后座里的静风,带着忧郁地神容轻轻点燃一根烟。此时的心进入湖水,甚至连烟气灼烧肺叶,都能清楚的感知到。 伴随这辆豪华轿车在高速路上飞驰,窗外的天色逐渐暗沉,远方似有令人心头紧缩的乌云,车窗上很快打上了几滴雨水。 他坐在车里回忆起那段记忆深刻的往事..... 那是距离决赛的前一晚,他连夜赶到了孙美美的家,穿着睡衣的她似乎还略抹上了妆容,俏丽清新的出了门,但见到静风的那一刻,脸上很快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似乎等待这一刻许久了。 她笑着,静风却选择沉默而平静地看着她,大约定格了几秒,他才缓缓地说:“玉没丢吧。” 他不是问,而是直接阐述了自己判断之后的答案。他本以为孙美美会试图狡辩,但却不料她坦然地承认了,并且信誓旦旦地说:“我就是讨厌她,怎么样呢?” “无耻。” 这两个字,在任何人听来都是极致的辱贬,可她听着脸上却依旧有着笑容:“随你怎么说,反正我就是讨厌她。” “为什么?她从来就没有招惹过你。” “因为你喜欢她呀,谁都看得出来,你对她可不一般呢。”她将手背在身后,一只脚翘着,在所有人看来她都不过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只有静风知道,越是这样的人,才越可怕。 静风已不想去追究为何自己喜欢她却招惹了孙美美,他只想尽快的解决这件事情,于是他说:“那你怎样才能放过她?” 孙美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目光锐利地看着静风:“很简单,和我在一起。我爸爸只有我一个女儿,他很宠我,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能给你想要的一切。” 这句话绝对不像一个从一个高中女孩口中说出的。而当这个条件摆在静风眼前的时候,他选择了妥协。 12.第12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1) 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精准的化学反应,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还好,更没有将就。 而这种化学反应更精准的地方在于,它能清楚的将两个层次相同的人拉拢在一起,将思想在不同阶级的人分隔而开。 在爱情里,不是只有游乐场和电影院,它甚至精细到柴米油盐,精细到能否热的时候开空调,冷的时候开暖气。 “旅行可以说走就走,爱情才能天长地久。” 这似乎成了佳俞口边经常挂到的一句话,这也是她的爱情观,而当她遇见了精神与物质都能达到完美融合的多金少帅涂志勋的时候,她更加确信,爱情的方程式,足以让她遇见这样优秀的人。 从西城的别墅回来的时候,月影已溅洒星河,璀璨的夜空下,男女在车内相拥,深吻。离别的时候涂志勋还俏皮地打了两下车灯,带着孩子般的笑容驱车离开了。 当车从巷口驶离的时候,街角等待许久的电动车般开到了佳俞的家门口便呼唤着她的名字。 回头,静风靠在电动车上,手搭着车头,略有些老式香港电影里追风少年的味道。但到了佳俞现在的身份,一个少年已经远远无法吸引他,甚至当她看到静风第一眼的时候,嘴角不经意地流露一抹厌恶地笑容。 在佳俞的面前,静风有意无意地将口袋里烟盒的形状用T恤盖住,甩着肩膀走到了她的跟前,露出那一口洁白的牙齿。 “那天你走得急,我都赶不上和你说上话。” “哪一次?” “哪一次都是。”静风摸着鼻子说着。 “喔,那你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她显得有些不耐烦。 静风看着她,有些欲言又止,心下犹豫了很久,才开了口:“我听白璐说,你有新的男朋友了,叫涂志勋,是个外科医生是吗?” 她神容依旧漠然地回答:“你有两个地方说错了。第一,什么叫做“新”男朋友,莫非我之前的男朋友你都知道?第二,他是全市最优秀的外科医生。” 说到“最优秀”三个字的时候,她刻意加重的几分。 “嗯,了解。”静风点了点头,然后一脸严肃而认真地看着她:“小兔,我想跟你说的是。这个人的背景我查过。他不断有过一段婚姻,并且他的妻子在三年前离奇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是吗?”她根本没有惊讶,甚至根本就不相信静风的话,她本能的认为以静风现在这种身份,哪里有什么调查的能耐,他显然是给涂志勋泼脏水。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看得出静风的对她的心意,因此他这么做的动机也十分合理。 “静风,我已经是大姑娘了,小孩子时候的昵称,我想以后还是不要叫了吧,这样会让我很不自在。”她似乎连正脸都不看静风了。 “小兔!我很认真的告诉你,这个男人的背景绝不简单!从你认识我到现在,我那一次骗你,而且哪一次的判断是错的呢?”静风略微有些激动了,面对自己最爱的女人如此冷面,他揪心地疼。 “够了静风,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找什么样的男人我自有分寸,也有我的判断。对,曾经的你是天之骄子,可你看看现在的你,成了什么样子?我相信我的判断力绝对超过现在的你。” 那双漂亮的眼睛第一次让静风觉得陌生,而佳俞依旧还没有停口,继续义正言辞地说:“好,即便他丧妻或者妻子失踪有能如何?至少和他在一起我很满足,他比你虚长几岁,却可以买得起跑车别墅,这些你都有吗?呵呵,静风,作为曾经的同学我规劝你,如果现在你还活在儿女情长里,那你日后也没什么出息了。” 她的话像一把把刀深深刺进了静风的心,那个曾经纯洁无瑕的女孩,那个挽着自己一蹦一跳的小兔子,永远的消失了... “好了,如果你没有话想说,我该回去了。”佳俞说着便扭头就走,走出几步,高跟鞋的声音便停了下来,转过身去,从钱包里拿出了五百块钱,塞进了静风的手中。 “念在你曾经帮助我的份上,这钱算是我资助你吧。去买件新衣裳吧,虽然你这一次你的T恤洗的白净,但一个大男人从不能成天穿一件衣裳吧,好了,回去吧,没事别来找我了。”话说完,她走了,她真的走了,一次也没有回头。 静风无声地在站了原地许久,然后拿出火机将这五百块钱点燃。火光在他的眼底沸腾,他取出一根烟,伸入火光之中,深深吸进了一口夹杂复杂情感的烟气。 “再见了,小兔子。”仰天吐出了一口烟,他骑车离开了。 拉开卧室的门,敞亮的水晶灯在琉璃铺成的天花板上打上炫目的光彩,静风按下墙壁上的按钮,智能衣柜带着悦耳的声响缓缓开启,那里面挂满了一排足有数十件款式相同的米老鼠T恤。 他握紧拳头,咬着牙将它们全部扯了下来。脑海中不断放映着那段曾经的回忆。 那是六年前的一夜,静风晚自习后从学校回来,经过家门口的梧桐雨巷时,树下忽然出来格格犹如银铃般悦耳的笑声,然后一个俏皮地小脸蛋便从树的后面探了出来。 “小兔。”静风脸上露出了笑容。 “大熊哥!”佳俞将手背在身后,一蹦一跳地跑上前来,忽然将两只手从背后拿了出来,手中捧着一件崭新洁白的米老鼠T恤。 “生日快乐嘻嘻。”她娇俏地笑着,敞开T恤和静风的身子比划了一下,忽然嘟起了嘴:“哎呀,好像大了呢。”她又低声声地呢喃了句:“如果有钱的话就好了,就能买那件维尼熊的给大熊哥了。” 在这之前,静风全然已经忘记今天正是他的生日。看着这小姑娘纯情般的眼眸和扁在一起的唇,心头一阵暖意。 “小兔送的,大熊哥会穿一辈子。”静风笑眯眯地看着她。 那双委屈的大眼睛很快又明亮了起来:“真的吗?你不能骗我喔!要穿一辈子!” “好,一定。” 13.第13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2) 蓝天白云,又是大好的晴天。对于白璐来说,这种天气最适合“捕猎”,因为她可以穿着性感的小背心外加一条超短裙露出傲人的胸线和美腿,这样亮眼的风景线,即便让那些开着车的男人也不禁错看红绿灯。 拎着她炫耀大半年的鳄鱼皮包,撑着把阳伞,她尽可能的挤在人群最中央的过道,然后大步流星般的走着。 挺拔的腰身,让她胸前那道风景愈发的汹涌,一些擦肩而过的情侣很快在她的身后发出了争吵声。 “切~没见过市面的男人。”嘴翘得像只鸭子,白璐把一头金发撂倒而后,露出那一串施华洛世奇的水晶耳坠。阳光下泛着七彩的光泽。 她一路走,一路有着浓香的风,当经过一个大型百货的时候,她有意无意地撇了一眼落地窗里迪奥的新款皮包。 “真漂亮,这样的包才配得上我。”白璐心里默念着,欲望趋势着她的脚步朝前落地窗挪近。 包就像女人的磁场,生活中的小情人。就像她们口中常说的那样“包治百病”,男人看女人那是看脸,女人看女人,那就是看包了。 也许是看得有些入迷,白璐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正缓缓朝他逼近。 他的脚步很轻,手却快如闪电,猛地一把将白璐肩上的挎包扯去,以一个猎狗般的速跑开。等白璐反应过来的时候,已是被他甩开五十米,除了尖声叫喊,她什么也做不了。 路上的行人望着从身旁急掠而过的男子,露出了惊骇的神色,纷纷退避而开,其中不乏一些男人。依旧形如漠视,避犹不及。 如果这是在美国的街道上,这个小偷没有办法逃走,光是人墙就能将路堵个水泄不通。即便一个漂亮的女人倒在地上无力地尖叫,路上的冷,除了冷漠和惊讶,几乎看不到半点其他的表情。 这个鸭舌帽的男人,定是一个老手,他抢包的时间绝不会超过一秒,五十米的冲刺也超不过十秒,等他将白璐远远甩开的时候,帽檐下,便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但就在某一个时刻,他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视线前方,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男人静立不动。 他拔出了刀,恐吓他让开,可这个男人依旧坚毅地站在原地,一双冷冽的目光比他手上的刀还要锋利。 老江湖碰到老江湖了! 神情一阵错愕,鸭舌帽男脑筋高速旋转,很快便转了个弯,试图绕过这个西装的男人。 但他的计算显然不是精准的,他没有想到这个男人的手臂这么长,以至于他前一秒才绕开他,后一秒的领口就被那只手硬生拽住。 “哎哟!” 措手不及的叫喊了一声,鸭舌帽一屁股跌在地上,那个西装男人弯下腰来,用更加敏捷的手法将他手中的包夺来。 鸭舌帽心头一狠,挣扎间一把小刀以极刁钻的角度刺了过去,却听啪的一声,他的手腕挨了那男人如猛地一劈。 这个男人的手掌犹如钢铁坚硬,鸭舌帽手腕反折,倒在地上惨叫不已。 眼见鸭舌帽被制服,周围的群众才陆陆续续的围上前来,高喊着打小偷。 男人拎着包从人群中淡然地走了出来,白璐隔着老远看着他,一瞬间心房彷如被箭射中,开始躁动起来。 她视力不好,所以那个男人在远处的时候,她只觉得这是一个身材和气质都极好的男人,而等他走近,她便发现这个男人还有着十分俊朗的面容。可当她晃过神来的时候,脑子砰地一响,唇瓣有些迟疑。 “静风?怎么是你。” 一瞬之间,静风脸上的冷酷顿然消失,取而代之地是那阳光般灿烂且憨厚的笑容。他挠了挠头,弯下腰来将包递给了白璐。 “好巧,又遇见你了。” 听到静风的声音,白璐才打破了内心的怀疑。没有想到,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在动起手来的时候还真有那种男人味十足的狠劲。而且换上西装的他,也真是有点帅啊。 “白璐你在想什么呢!冷静冷静!”她晃着脑袋,像是淋水之后的鸭子。 “好了,把包拿上吧。以后出门可是要小心了。”静风笑看着她,从上衣的暗袋里拿了包纸巾递给她:“擦擦眼泪吧,妆都画了。本来还挺漂亮一个小姑娘,现在跟只熊猫似的。” “要你管喔!”白璐悻悻结果包和纸巾,脸上露出了好气又好笑的表情。她自然不会怪静风这么跟她开玩笑,毕竟几年的交情,即便这个男人再没有条件,还是能做朋友嘛。 白璐是个直性子的女孩,这样的女孩往往有着别的女孩没有的自信与仗义。于是她说:“这个点儿还没吃吧?走,姐请你吃大餐。” “不了,我还有事。”静风直接了当的拒绝。 额头上有着细微的青筋暴起,白璐叉着腰,在她看来,静风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一个美女加一顿大餐的邀请,所以她说:“你确定要拒绝一个大美女的邀请?” 静风有些迟疑了,他的迟疑并不是因为白璐是个美女,而是她实实在在那彪悍的眼神,不可置否地盯着他看。 迟疑仅仅半秒,白璐已经手已经勾上他臂,似拉似拽的将他往一栋商场里走。 也许是一次偶然的相助,让两人之间阔别六年的隔阂彻底打破。白璐的身体里就像住这个纯爷们儿,一顿饭的时间,她能从幼儿园的故事开始说起。 但也许是她善良,也许是她聪明,她自然抉择跳过任何一个有关佳俞的故事。 她知道,这个男人平淡如风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深情而火热的心。 14.第14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3) 爱情是一种能让人进化,同时又能让人退化的化学反应。进化的是外表,退化的是大脑。 而外表进化的程度,往往取决于和什么人交往。对于佳俞而言,能和涂志勋这样年轻帅气又多金的外科医生交往,她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自己的外表甚至还有内在。 足足一个月下来,除了上班,她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泡在美容院和健身房里,虽然她的外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是惊世骇俗,但对于一个始终苛求自己的女人而言,永远没有完美,只有更完美! 当涂志勋擦了擦眼镜戴上,重新看了看面前这个新鲜的大美女时,眼神中流露的那抹惊讶,无疑满足了佳俞的心理。 由于国外的一个医疗会议,涂志勋在新加坡呆上了一个月的时间,而他换来的却是一个焕然一新的佳俞,真是美不胜收。 浪漫的烛光晚餐在这样美好的铺垫之下,按照佳俞心里所计划的那样进行着。至少她能看到面前的这个男人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香槟美酒,琉璃星辰,象征爱情纯洁的白蜡烛还有座位旁那一束鲜艳的百合花。 他还是那么的浪漫,浪漫到每个女人都会心醉。在这样的环境下,佳俞甚至在想,他会不会在下一秒下跪求婚,在所有宾客的掌声中说出一串甜而不腻的宣言?会不会像电影演的那样把戒指藏在蛋糕里? 所以,整整一个晚餐的时间,佳俞都在留意桌上的菜,和随时有可能出现的蛋糕。甚至她连咀嚼牛排的时候,都有意的细嚼慢咽,深怕自己像那电视剧里充满傻气的女主角一样,把戒指活活吞了下去。 女人是种爱幻想的动物,以至于现实已宣告她们幻想结束的时候,她们的希望也依旧没有被冲淡过。 捷豹跑车轰鸣声阔别的一个月后,终于重新的传入耳朵里,佳俞静心陶醉着,等她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来到了那栋熟悉的别墅。 涂志勋依旧绅士的替她拉开了车门,牵着她的走进入了屋里。相隔了一个月,这里什么都没有变,甚至连灰尘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增加。 高大的落地窗,水晶的大吊灯,甚至两百寸超级大电视上,都看不到一丁点的尘埃。 这是一个外科医生惯有的洁癖,在他们的世界里,任何的东西,都是细菌。 而当佳俞路过客厅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面精致的小相框,立在了玻璃桌面上。 在她的记忆里,并未出现过这个相框,看着涂志勋走入卧室的背影,她好奇的来到桌前,拿起那相框看。 相框里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虽然从照片的成色来看,已经是几年前的东西了。但佳俞还是清楚的看见,照片里的那个男人就是涂志勋,而他身旁紧紧搂着的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 这个女人长得很清纯,也很漂亮,甚至恍惚间与自己有几分神似。 心跳莫名的在这一刻加速,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而当回忆逐渐清晰起来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阴森低沉的声音。 “把它放下。” 佳俞吓了一跳,连忙放下了相框,回过头去的时候,是涂志勋那张阴冷的脸。此时大厅内打着亮光,可不知为何,佳俞仿佛在那一瞬间觉得,世界一片漆黑,只有他的那双眼睛有着如刀光般的寒芒。 “对.....对不起....”佳俞不知所措地搓了搓手,低着头不敢看他。 “该死的菲佣,我已再三叮嘱过...”他似是有些自言自语,令佳俞有些害怕。 那张温柔的脸在此刻看似如此的陌生,佳俞地脚步向后退缩着,目光警惕地望着他。终于那张脸在冰冷半刻之后回过了熟悉的神色,笑容重新浮现在他的脸上。 “抱歉,是我不好,吓坏了你。”他拉住佳俞的手,不带一丝猥琐,将她带到了沙发上。 “都怪我,我本该将这件事情告诉你。但请你相信,我不过是害怕失去你。”他含情脉脉地望着佳俞的眼睛,即便隔着镜片的距离,佳俞依旧能感受到他眼底的真诚。 他将相框放在膝盖上,眼眸深邃,摘下眼镜,淡淡揉了揉鼻梁的穴位:“其实我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但我深爱的那个她,三年之前失踪了。” “失踪了?”任何人听到这样的消息无疑是震惊的,佳俞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脑子反复在一瞬间变得空白:“怎么失踪的?没去找过吗?” “找了,却找不到。三年前,我和她去山里露营。我们搭好了帐篷之后,我就去林子里找些干柴,可等我回来的时候,她就不在了。我整整在山里找了她三天三夜。后来也报过警,搜救人员在山里巡查过,也调集过指纹,最后在一个洞穴的石壁上发现了她的鞋,还有血,甚至被杂草勾破的衣角和石壁上的指纹。”他略带哽咽地说着,像是在说一段悲伤的故事。 “那是什么洞穴?” 涂志勋摇头:“我不确定,但搜救队员告诉我,那洞里有狼的踪迹。” “天呐!”佳俞尖叫了声:“那她......” 她终究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她已望见这个男人眼底的脆弱与悲痛,泪水顺着他锋利的脸颊滑落,令人看得心疼。 “好啦,一切都过去了。”佳俞将他的头拥入了怀中,柔声细语地说着。 15.第15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4) “不是做兄弟的说你。黑道怎么了?咱们有挂个金字招牌写上“三联会”三个字吗?都什么年代了,咱们一不偷二不抢,注册的都是正经公司。不就是手底下多几个出生入死的兄弟嘛,就让你这么没法见人了?” 别墅的天台上,沈思明一口浓烟吸入口中,唾沫横飞地说着。 他显然无法平静这种酒过三巡后的激昂澎湃,躺在他身旁躺椅上的静风,撇了他一眼:“你觉得军火是正经生意么?” 沈思明挥舞的手僵在了空中,讪笑了两声,挠了挠头:“这个还真不算。”见静风叼起了烟,他的火便递了过去。 火星在燃烧得很漂亮,静风抽得很优雅,那口浓浓的白烟从他口中吐出,飘散在眼前的时候,他忽然又说了:“社会就是江湖,明面上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汹涌。只不过在寻常人的眼里看不到那些刀光剑影。却总把电视剧的那些桥段盖在黑道的头上。我们是黑道,谁又不是呢?” 听着静风地话,沈思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不禁又是觉得好笑:“诶,你说你静大教授感悟世间真谛都这么透彻了,怎么还看不透一个女人?甚至还在在他的面前畏首畏脚,刻意隐藏身份,这真不像我认识的你。” 静风摇头:“不,我这不是隐藏,而是保护。” “保护你自己?” “保护她。”静风一口烟在口中久久未吐,眉头微微紧缩了几分,目光变得锐利。 “我没懂。” “你不需要懂,你无法成为我,也无法去看别人走过的路。同样看海,每个人眼中的景和心中所想都是不同的。也许你并不明白,每个人的回忆就像一扇门,钥匙就在他们的手中却并不是谁都愿意去打开。我想留给她的,仅仅是那段记忆中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 沈思明吞了一口红酒感慨:“没想到堂堂三联会的堂口大哥,还是个性情中人。” “不是性情中人,谁愿意踏入这条不归路呢?或者说这世界上每一条路都叫不归路,只不过我们脚下的路,要不堪的多。我相信,任何一个会走向这条路的人,他们早已明白自己的命运,但总有一种欲望趋势着他们破釜沉舟,那个东西就叫做感情。” 静风说完就站起了身子,伸长了懒腰,打了个极响的哈欠,然后从顺手把沈思明摆在桌子上的车钥匙拿走:“你喝酒了啊,别想开车去后半场,要去,自个儿打车。” 高声嘿了一声,沈思明托着红酒杯冲静风的背影喊道:“你也是啊,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车马力大,你喝了酒慢点儿开。” 静风背对着他扬起手,手指甩动着车钥匙:“先看看我杯中的酒再说。” 沈思明顺眼看向静风躺椅旁的红酒杯,空空荡荡光洁明亮,他从始至终都没喝上过一口酒。 银灰,一种低调不失奢华和大气的颜色,特别当这种颜色出现在玛莎拉蒂车身上,如一道闪电在路灯下飞驰的时候,无疑是更加的炫目。 轰隆的马达响彻在宽敞的夜路上,车内却静如另一个世界。可静风的情愫却起伏不宁,耳边不断重复环绕着佳俞犀利冷漠的言辞,一遍遍的刺痛着他的心。 很快,车速逐渐放慢了下来,甬城的繁华,早就这里的夜同样有着无眠的热情。夜空如墨,了无星云,闹市街区的霓虹成了另一道银河璀璨。 来往的男男女女在或是在吵闹的夜店门前跌跌撞撞,或是在僻静的树下热拥相吻。当然也少不了因为应酬而在那些客户怀中半推半就的白领小姑娘。 静风有意将车速放慢到一个和步伐相同的频率,看着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他在想,如果自己没有进入黑道。现在的这个时候,是否也要违心的和陌生的客户称兄道弟,也要夜夜醉酒在这种鱼龙混杂之地。 就在这个难得的清净间,一道凄厉的尖叫划破了夜空,那是距离路旁这家夜店不足两百米的一个街角,几个穿着时尚的年轻小伙将一个显得孤立无援的漂亮女孩围了起来,不停扯拽着她手上的包。 静风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个见义勇为的人,但也许是因为前不久佳俞带来的烦恼,令他内心的总有团火想发泄。下一刻,他踩下了油门。 尖锐刺耳的刹车声响起,那些小年轻的目光很快汇聚到这辆豪华轿跑上。以至于他们手中的动作略微有些停滞。 车门开启,一身黑色西装的静风走了下来,点燃了一根烟,两只手插在口袋里。 几个年轻人相互对看了一脸,留下两个人抓住女孩,其余四人便朝着静风走去。 “大哥,挺有钱啊,借点哥几个花花。不然您这车,咱可保不住要让他毁容了啊。”一个鸭舌帽斜戴的瘦小男孩似乎一点都不惧怕静风,上前来便有些威胁的意思。 静风没有回答他,目光在这几个年纪均超不过二十的年轻人身上一扫而过。但见他们衣着前卫,耳朵挂着银环,舌头打着舌钉,更甚者,甚至鼻孔里也嵌着闪闪发亮的珠子。 “走吧,我不喜欢欺负小孩儿。”静风抽了口烟,云淡风轻地说着。 “呵。”那个帽子斜戴的小男孩轻笑了一声,忽然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匕首,一手扯住静风的领口:“别他妈给脸不要脸,兄弟们想找点乐子,你别不识相儿!” 而就在这一刻,这个男孩的表情忽然变得僵硬,瞳孔狰狞的紧缩起来。只见刚才用力一扯间,将静风领口扯破,露出健硕的胸膛以及胸膛上的刺青。 那是一个勾绘锋利的“联”字。 “三...三联会!” 16.第16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5) 很显然,黑道对于这些街头混混而言,是神圣而又敬畏的。 男孩很快把匕首收了起来,身子向后退开,惊慌失措间双脚也是隐隐有些发抖。 “大....大哥...不好意思啊...”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自然明白三联会的背景加上一辆百万跑车意味着什么。 静风很安静,这份安静令人觉得不安。男孩眼神示意了下身后的人,很快匆匆而逃。 女孩身旁的两个年轻人面面相觑,惊慌跑开,由于奔跑得急,不免踉跄的几步,跌了个跟头,显得狼狈。 女孩捂着嘴偷笑,手放下的时候,脸颊有着浅浅的酒窝,与佳俞一样迷人的酒窝。 也许就是这么一笑,或者仅仅是因为酒窝,静风多看了她两眼。 这是一个留着浅棕色卷发皮肤很白的女孩,小巧的脸蛋搭配清秀的五官,这样的女孩即便不施粉黛,依旧能在人群中引人注目。尤其是那双打着轻薄彩粉的凤眼,无疑增色了几分韵味。 她长得美,身姿更美,特别在这一身洁白的连衣短裙下,两条雪白的长腿一览无遗。也难怪会引来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了。 有人说,尖叫是女人另一种武器,而她的武器无疑是旷世奇兵。若不是这足以穿透数百米距离的分贝,静风也不可能坐在车里注意到她。 一支烟的时间,静风肆无忌惮地看着她,女孩歪着头问:“大侠,看够了吗?” 尴尬地咳了两声,静风踩灭了烟头,转身走向了车,拉开车门的时候,回过了头来:“既然是夜间动物,就应该懂得保护自己。下次出门,别戴那么多东西了。”一支烟的时间,足以让静风注意到她手上的钻表,珍珠项链和包链上的水晶吊坠。 车灯亮起,静风正要踩下油门的时候,那个女孩忽然拉开了车门坐了进来,叉着手瞪了过来:“救了人,就想走啊?” 静风觉得有些好笑:“那你有什么指教呢?” “带我去喝两杯,我请。”静风有些讶异,就冲她这语气,像是刚刚遭受抢劫的样子吗? “小妹妹,这个世界上有种人叫坏人。” “你又不是坏人,如果你是坏人,刚刚就不会救我了。”她说的是有那么几分道理,但对于静风来说,这是一种无知的想法。 “你救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儿,难道就不希望她报答你吗?”眨巴着大眼睛,女孩甜笑着看他。 “希望,我希望那个漂亮的女孩儿现在能够下车。我还有事。” “不下。”她倒是倔起来了。 摇了摇头,静风沉下了脸。油门轰响,驾车飞驰而起。转眼穿过了两个路口,停在了一家蓝调风情的静吧前。 “不就是喝两杯吗?走。” 这间酒吧在这条街上开了很久,老板是西班牙人,会特调名字古怪的酒。所以即便夜深人静的时候,这家酒吧依旧坐无虚席。 女孩坐在位子上,静风在门口和老板用西班牙语熟络的交谈,昏黄的灯光打在他的脸颊上,显得棱角更加的分明。高挺的鼻梁,锋利的眉毛,女孩饶有兴趣地望着,也是没想到这个男人竟有着如此好看的侧脸。 静风似是这里的熟客,他清楚的知道哪一个位子对应的落地窗外视野最好,可以随便报出任何一种酒的名字,甚至还能精准的知道一杯酒调制的时间,等他回到位子上的时候,两杯色彩斑斓的酒恰好摆上了桌。 沉默地喝了一口,静风点燃一支烟,然后继续沉默。 “哎!你们混黑道的是不是都这么酷啊?”女孩打量着静风,有些好奇起来。 这是个聪明的女孩,一个聪明的女孩甚至不用交谈便能知道你的身份。静风随意地看了她一眼,并不随意地吸进一口烟。 “多大了?” “二十。”静风第一次问自己,女孩显得有些激动,一双眼睛亮了几分。但她回答之后,静风只是点了点头,便继续着他一贯的沉默。 女孩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从她有意识开始,见过她的男人哪个不是满面春风,笑得满脸都是牙齿,没有一个像静风这样冷漠的。难道是自己不够漂亮?她皱了皱眉头。 “你叫什么名字呢?”女孩只能主动找话头。 “静风。” “姓静啊?真是好少见的姓呢。那请问静静是你的谁呢?哈哈。”女孩笑得合不拢嘴,静风那头依旧冷若冰封。 看着静风这张不阴不阳的扑克脸,女孩自觉无趣地收敛几分,然后又笑着介绍道:“我叫顾天星。很好听吧?” 她一定是个天生的演员,普普通通的一句话都能在她身上描绘得有声有色。 如果是简单喝两杯显然是无趣的,如果同时加上喝酒的人还是个唧唧咋咋的小麻雀,静风这样喜好安静的人,就更孰也不可耐了。 “第一,我不姓静,我姓韩。第二,我没有兴趣知道你的名字。第三,我的酒喝完了,该走了。”静风说完,起身离开了酒吧,门外轰隆的马达声响起,绝尘而去。 “韩静风?哼,本小姐记住你了。”顾天星从包里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到槐树路36号接我。” 很快,一辆白色的奔驰轿车停在了门外,中年司机走了下来,拉开了车门:“小姐,今儿有些晚了。” 撇了一眼老司机,顾天星说:“老顾都不管我了,你管我?” 奔驰轿车飞驰离去,顾天星靠着车门,沉默地望着窗外,她顿时觉得孤独,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她有的只是一个房子,那不是家.... 17.第17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6) 又是一夜的翻云覆雨,当捷豹车停在笔挺的办公楼前时,已经是九点五十分,佳俞足足迟到了近一个小时。 进入公司的大门,视线是里一张张对着电话那头献媚的脸,耳朵里嗡嗡嘈杂着各种听不清的话。佳俞有些疲惫的坐进了办公室,本想趴着偷个盹儿,敲门声不合时宜的响起。 “小施啊,怎么昨天没休息好?”项目部的总监李达走了进来,佳俞脸上很快露出了殷情,柔媚的看着他:“不好意思李总,让你见笑了。” “哎!我知道你都是为了工作。作为同事我十分钦佩,可作为一个兄长,我倒是要劝你多多休息,毕竟身体要紧。”李达笑得眼角都是皱纹。作为一个年纪五十出头的男人,他半辈子都奉献给了艾美,所以一个元老级的角色。 虽然在中国的职场没有太多的经验,但佳俞自认为自己还是个识相的人,看似平和的公司,往往考验的就是这种交际能力。这里就好像另一个社会,对于李达这样的人物,关系网络可谓是盘根错节,即便大老总见他也得敬重三分。 当然,佳俞也明白,虽然同为总监级,但地位差距终有显现。市场部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无疑是烧钱的部门,头牌自然是销售部和项目部。所以对于项目部总监的身份,足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四四方方的脸,梳着一个油头,佩着一副假斯文的眼镜,这个老练的男人给佳俞更多的印象是老奸巨猾,看着他的笑,佳俞就知道他会来找自己,定是打着什么算盘了。 “小施啊,你来单位没有多久。我比你虚长一些,你大可叫我哥哥了。当然你一定叫我叔叔我也不介意啊。”这个年纪的男人总喜欢讲一些自以为幽默风趣的话,但你又不得不笑脸相应。 “怎么会介意呢,李哥。” “诶!哈哈,李哥认了你这个妹妹,以后有这么事情大可以找李哥帮忙,千万别客气啊。” 佳俞脸上带着笑容,心里却是隐隐地抽了他两耳光。总说吃人嘴软,拿人手段,而最狡猾的人,往往是用人情来跟你交换利益,倒头来你还什么都没拿到。 “好了,既然认了你这个妹妹,做兄长的总得意思意思。”他从怀中拿出了一张名片:“别说哥哥没照顾你啊。最近公司准备投资一个市政工程项目,标书我已经拟好了,正准备找人送过去。” “是哪种工程?”作为一个投资公司,除了金融业的设计外,偶尔也充当点VC和PE的角色,但这种工程类项目,佳俞倒是从未听闻。 李达平光镜反折着淡淡的紫光,他有意压低了声音:“郊县的动车站。” 听到这个消息,佳俞不免有些震惊,甬城作为沿海一带首屈一指的发达城市,为了竞争大城市头衔以换取更多国家资源,特地会拉动周边的贫困县,而郊县就是其中之一。这个项目其实走在五六年前的时候,交通厅就接到了下达文件,只是迟迟搁置在发改委那儿。现在又被翻出来,显然是有些令人诧异。 “哥哥早就听闻小施你在美国一些案例,干得很漂亮。回国后人脉也是极广,所以这个项目交给你,应该不成问题吧?”李达老谋深算,掐准了佳俞新官上位正是要以绩立威的时候,这个时候把这个案子摁在她手里,她没有理由不接受。 成年人的交流,各自有各自的算盘。名面上这是块肥肉,可佳俞清楚得很,如果真的是块好咬的肉,李达这个老狐狸怎么会拱手让人?光是面上就能看出两个问题。 首先这是市政工程,严打时期市里头的关系可是动不得的,光凭这点就足以把很多投资方拒之门外了。其次政府单位公开招标,可实际上来说,早已是些大背景的国家单位,凭艾美这种外资企业而言,无疑是没有什么竞争的资本。毕竟老美那头经济可不景气,政府不可能冒这个风险。 而更让佳俞疑惑的则是,市政工程自然是稳赚不赔,但郊县是一个贫困县,流动量自然不大,这样投资下去,图得到底是什么呢? 嗯,这个项目接不得,做不下来,还要背上一个办事不利的骂名。 “可是李哥,这可不是我们市场部的工作职责呀。”佳俞借词推脱。却又被李达一句话挡回去:“什么困难有李哥在,咱们两个部门合力还怕拿不下它?到时候这功劳可都是咱们的。” 李达说完便再没有给佳俞任何说话的余地就借故急事匆匆离开了。 桌面上很快弹出李达秘书发来的邮件,是标书的内容。佳俞眼睛扫也不扫就关闭了。她清楚得很,标书只是一个形式流程,没有人真正的注意这个。重要的是谁把这个标书递上去,又是交到谁的手里。 一口晦气吐了出来,佳俞靠在皮椅上,觉得脑子真不够用了。这块肉,她是怎么也啃不下来的。不过事已至此,与其怨天尤人,还不如找点解决的方法呢。 打开手机,草草翻了几页通讯录,她才发现,真正需要的时候,能帮自己的,只有涂志勋了。 “一个外科医生,应该有超出他本职以外广大的人脉才对。”眨了眨眼睛,她寻思着晚上该如何开这个口了。 18.第18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7) 佳俞一直认为,最求至高拜金的主义,就是要让男人心甘情愿的拿出一切来满足你无穷无尽的欲望,绝非是伸手讨要。 但现实的问题又像是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她不得不主动寻求这个男人的依靠,打碎她新现代独立女性的人格梦。 夜晚的风恍惚的穿过两排高大的槐树吹入车窗当中,大多数的这个时候,佳俞会在自己的房间里看部电视剧,或者听一些国外最新的流行歌。可今天她选择独自来到那栋别墅。 这里没有麻将声、电视声、小孩的啼哭声,一切静得高雅。当出租车停下来的那一刻,佳俞仿佛觉得,眼前的别墅就像中世纪的古堡,在这片园林里,点缀着别具一格的情调和梦幻。 风扑簌簌地吹动着树叶,落地窗内射出圣洁的水晶灯光,两米高的精致大门推开,涂志勋像个绅士出现在佳俞的眼前。 他依旧是那么斯文,斯文中压抑着欲望。轻轻拉着佳俞的手进了屋,露出了原始的面貌,二话不说,将她按在墙与自己之间,略带酒气的嘴亲上了她的唇。 他今夜有些反常,反常到佳俞措手不及,却深陷其中。暴雨般密集的吻,点在她身上每一处角落,她能感到脖子上湿漉而带来的凉意,和呼吸间的热流。 轻轻的闭上了眼,她沉浸在这种罕见却充满刺激的狂野中.... 战斗之后的疲惫让佳俞像懒洋洋的猫贴在床上不肯动弹,涂志勋拿来了一杯牛奶放在床头,然后温柔地抚摸着她的秀发。 “我还有病例要看,喝了牛奶就睡会。等你醒了我带你去个朋友。”他的声线令人着迷,望着他走出房间的背影,佳俞喝下了牛奶安心的睡去。 牛奶的分解,让她睡得很沉,甚至还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涂志勋穿着洁白的手术服将她介绍给了一个记不清脸的领导。在那位领导的帮助下,她成功拿下了那个案子,在公司接受着同事们的掌声和鲜花。 梦境的美好让她舍不得离开,直到脚踝和手腕传来阵阵刺痛的时候,她才猛然惊醒了过来。 视线从模糊到清晰,眼瞳从迷离到紧缩,她忽然想放声大叫,嘴巴却是被一团麻布塞得严实。 面前是一张铁质的手术台,一束白光打在上面显得阴森。手术台旁边有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铁架子,架子上是摆放着锋利的刀具。 很快一双洁白的橡皮手套出现在铁架子前,手指轻轻划过每一个刀具,黑暗里忽然传出了阴冷冷的笑声。 佳俞一度以为这是画风有些诡异的梦境,直到她深深觉得口中的麻布几乎要抵进她喉咙的那种窒息时,她才猛然惊醒挣扎地扭动着身体,和皮质的座椅剧烈的摩擦。 “嘘,别吵。” 这个声音格外的熟悉,她忽然愣住了,直到那张脸出现在白光之下的时候,她才再一次的发出那种低呜地哀嚎声。 这张脸不是别人,正是涂志勋! 虽然他戴着大大的口罩,那无论是那副金丝眼镜还是眼镜底下那温柔如水的目光,都能让佳俞在一瞬间认出了他。 “5月15日,也就是明天。我爱人的忌日,三年前的这一天,她就死在这张手术台前。”他说得很慢,甚至云淡风轻。 佳俞心底骇然一颤,脑海中还清晰地记得那晚他低声痛苦,似乎这一切都不过只是他上演的一场戏码罢了。 忽然,她似乎明白了那句“等你醒了我带你去见个朋友”更深层的意思。那个“朋友”就是他的前妻! 他优雅地拿着手术刀在白光下端详,眼底有着笑意:“作为一个医生,我一辈子追逐医学的最高真谛。你听过活人解剖么?呵呵,这是我本该完成的梦,只是我的前妻胆子太小,身子又太弱了,坚持三分二十秒,就死了。所以这个梦,只有让你替我完成了。” 静静地走到佳俞的面前,看着她因为恐惧而落下的泪水滴落在光滑冰冷的手术刀上。涂志勋忽然笑了,笑得有些癫狂:“你一定想知道为什么是你。只因为你和她长得很像,不对,你比她更漂亮,你的肌肤比她更好。从第一次和你上床开始,我吻着你的背,就深深被你的肌肤所吸引,我恨不得立马就想看到它被手术刀划破后的样子。” “但我必须忍着!甚至要忍到明天!我要用成功来纪念我三年前活人解剖的失败!”双手猛地拍在皮椅上,他俯下身子,离佳俞仅有两根手指的距离:“你一定很后悔,很绝望。我能够理解。但是!你要知道,你是在为医学无上的荣耀作贡献!你的牺牲是有价值的。” “你本该察觉一些事情,但利于攻心,往往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你无疑是个愚蠢的女人。”一句话时间,他已经消失这间黑暗的密室里。 无声的泪水一遍遍地顺着眼角滑落,她哭却哭不出声,想后悔却为时已晚。心里还记着那个黑夜里静风的话,她应该选择相信啊!无论是六年前还是现在,这个男人何时有一次不为自己着想! “对不起,静风。”她很想当面说这句话,但晚了,一切都晚了,明天的这个时候,她将躺在这张冰冷的手术台前,接受和他前妻一样的命运.... 掠过繁华如斯的洛杉矶,踱到岁月静好的甬城,脑海中幻想的爱恋似乎才刚刚开始,天使,就变成了恶魔... 19.第19章 大哥,别装酷!(1) 这些日子,静风奔走与城乡之间,披星戴月,总感觉分身乏术。但他始终保持一个如同电脑清晰的大脑,不让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将所有来路不明的帐通过缜密的计划洗白,令人无迹可寻。 启程贸易是三联会下属诸个公司之一,在这里,静风有着比大哥两个字更加正面的称呼——韩总。 偌大的办公室里,静风靠在椅子上,揉搓着太阳穴,显得疲惫。 “还在想那个女孩啊。”敲了下玻璃门,沈思明提着两瓶啤酒进来,放在了静风的办公桌前。 “这么晚了,该去后半场了吧?”静风丢给他一支烟,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平常的这个时候,沈思明早已在夜总会里抱着小姐了。 沈思明一手抽着烟,一手枕在脑后:“上次给你做了心理辅导,解答了你的疑惑。那你是不是也该回答我一个问题。”静风抬眼看着他:“说吧,我们兄弟不分彼此。” “好,上次俄国佬的货放在第九间仓库里。我想知道那批最重要的货,你放在了哪里?” “第十间仓库。” 沈思明皱起眉头:“第十间?我怎么不知道还有第十间仓库。在什么地方?” 烟和酒在静风口中交融,他沉了口气,犹豫着要不要告诉沈思明。忽然裤袋里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的是个未知的号码。 “接吧。”沈思明叹了口气,身子靠回了椅子上。 静风按下了接听,电话那头是白璐焦急的声音,记得上一次在西餐厅,临走的时候白璐曾要过号码。 “静风!佳俞失踪了!施妈刚才打电话给我,说佳俞昨天到现在都没有回家过,也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联系单位也是见不着人!”白璐紧张地连话都有些含糊,静风脸色一变,噌地从椅子上站起:“打得通手机么?!” “关机了!” “好,你等我消息。”静风按下了电话,目光中充斥着怒火。 “出事儿了?”沈思明从未见过静风这样的表情,所以他自然的判断这件事定和他口中的那个女人有关。 静风压抑着怒火,拳头打在办公桌上:“思明,上次让你查的那个外科医生你还记得?”“记得,前妻失踪的那个,叫...涂...啊对,涂志勋!” “你知道他的住处么?” 一口烟吸进肺里,沈思明认真地想了想:“医生这行油水可不简单。名下的房产不说,非名下的估计就有好几处。” “我给你五分钟时间联系上这个人,同时让人查出他现在什么地方。”静风的口吻略带着命令,他是真的认真了。认真时的他像是一头随时可能动怒的雄狮,沈思明不敢说半句话,一口酒还没喝,拿着手机就出了门。 五分钟后,沈思明准时回到了办公室,将手机放在静风的面前,上面有一串电话,和一个地址。 “与其海底捞针的去找他的住处,不容直接找上他的父母。”沈思明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这个眼神让静风明白了该怎么做。 拿上车钥匙,静风将油门踩到底,飞驰的速度对面而来的车惶恐不按地按着喇叭。玛莎拉蒂驶入了一片闹中取静的老旧小区,停在了3单元,噔噔上了四楼,按下了门铃。 看门的是个戴着老花眼镜,模样看过去充满学识的老先生。还没等他问话,枪头已经对准了他的脑门,坐在客厅沙发上的老妇人吓坏了,正准备将手伸向电话,一颗无声的子弹击碎了桌子上的玻璃杯。 “给你的儿子打电话。”静风后脚按上了门,消音器的枪头抵住那老先生的脑门将他带到了沙发上。 “小伙子你冷静点,我老伴心脏不好。”老先生说着,用手示意着老妇打电话。老妇不敢耽搁很快拨打了电话。 “志勋!!...”老妇还未来得及多说一句话,电话就被静风夺了过去:“如果你还有良心,告诉我你现在人在哪里。否则你将永远见不到你的父母。” 电话那头有着咆哮的怒吼,半刻之后,那声音略微才有些缓和了下来:“你是什么人?我和你有何冤仇。” “你果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你的父母在我手里,你还问我?我给你三秒钟说出你所在的位置,我会带你父亲过来,如果你说谎,你知道是什么后果。” “....明山路209号水湾雅静别墅区38栋。” “好,三十分钟后见。”静风按下了电话,嘴角浮起淡淡的冷笑:“明山的别墅,你儿子还真是有钱。”他一手抓住老先生的胳膊,目光落向沙发上脸色苍白的老妇:“如果你的儿子遵守规则,你会见到你的老伴平安回来。电影看过么?规矩应该懂吧?” “懂!我懂,我不会报警!小伙子你..你别伤害我儿子,有什么事好好说..”老妇担心坏了,两只手握得紧紧的。 油门声很快响起,银灰色的玛莎拉蒂驶离了这片小区,朝着明山的方向疾驰而去。 拐过几条宽敞的山路,驶入了一片槐树林中,路的尽头出现了一栋别墅的影子。车灯熄灭,静风反手敲昏了老先生,然后走下了车,将车门反锁,拨通了涂志勋的号码。 别墅的门打开,一束光照亮了面前的路,涂志勋显然有些惊讶,他没有想到静风的速度会这么快! 甚至比警察还要快.... “我爸呢?”他的样子比想象中要淡定,静风点燃一支烟回头示意了下身后的车,然后说:“把佳俞带出来。” “佳俞?呵呵,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忽然发出了有些干涩的笑容。 “愚蠢不可怕,没有良心才真的可怕。你到现在还在装傻,你觉得我会放过你,还有你的父亲么?” 金丝眼镜下,那双眼睛布满了血丝,他遇到了一个劲敌。 “我早该想到这个女人的背景不单纯。”涂志勋咬着牙。 20.第20章 大哥,别装酷!(2) 流氓并不可怕,有智慧的流氓才可怕。面对静风的有恃无恐和沉着冷静,涂志勋在不甘中选择了妥协。等他再次从门里出来的时候,怀里抱着已经昏迷过去的佳俞,也许是因为一夜未进食,也许是因为面临死亡的压力,她昏得深,气若游丝。 从涂志勋手中接过佳俞的时候,静风的心揪着疼,她瘦了,眼角挂着泪痕,脸憔悴得像张纸。 静风很内疚,内疚自己那晚没有用更强硬的方式告诫她离开这个男人,内疚自己不能很好的在她身边保护她不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甚至内疚自己不够优秀,得不到她的芳心。 因为愤怒,静风的目光如野兽般瞪着涂志勋,看得他心悸,有些双腿发软。但也因为诚信,任凭他与自己仅隔一个拳头的距离,他也没有选择出手教训一下这个烂人。 涂志勋从车里把老先生抗了下来,然后看了眼静风,嘴角忽然勾起一抹嘲笑:“兄弟,虽然我不知道你和她是什么关系,不过能做到这一步,你倒是用情很深啊。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女人不值得。不,或许她至今都不知道你有这辆车吧?” “什么意思?” “呵呵,从见她第一眼,我就认定,这个女人是十足的拜金女,否则怎么第一次见面就跟我上床了呢?恐怕她还是个钓凯子的老手。你说,如果他知道你有这辆车的话,还会有我的存在么?没有了。” 望着涂志勋脸上的笑容,静风恨不得一拳打上去,但成熟的心智让他只是思想上前撒了回野,动作依旧冷静,当务之急,他必须将佳俞送到医院。 拉开车门,静风将她的身体放好,轰踩着油门,很快驱车离去。 夜晚的山路,黑暗像潮水翻涌,等这辆车从山上驶下之后,红白的灯光在山路的另一头亮起,一辆载着四名警员的警车无声无息的上了山去。 驾驶座上,是个年纪四十出头,肩上两花警衔的男人。他目光如狼,嘴上叼着只烟,铁砂般粗矿的脸庞棱角分明。他是甬城白沙分局的队长刘忠国,十几年的办案经验,让他有比车内其他的小警员更灵敏的嗅觉,那种能嗅到犯罪的嗅觉。 “刘队,这次的线索又是代号孤鹰的人提供的吗?他究竟是谁啊?”副驾驶座上一个年轻的警员忍不住的好奇。他进入警队不久,却屡屡听到一个代号叫孤鹰的人,他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但他每一次提供的线索都极为可靠,甚至许多桩都是大案。 刘忠国坚毅的脸庞上露出了罕见的笑容,布满老茧的手指掐灭的烟头,目光望着前方那栋别墅,他说:“甭管他是谁,我只能告诉你们,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人才。这些小警员并不知道,这个词已是刘忠国一生最高的赞美。 江东区人民医院的病房里,医生给佳俞带上了呼吸机已提高她的呼吸。 病房的门轻轻合上,等候在座椅上的静风走上前去,一脸焦急:“医生怎么样了?” 老医生深邃的镜片底下,那双浑浊的老眼有着一丝疑虑,淡淡地摇了摇头,还是告诉了他:“情况不是很稳定。她昨天除了喝水没有进过食物,腹中残留着排泄物压缩了肠道,造成了急性的肠胃炎,经过初步的诊断,病人先前动过肝脏手术,所以导致她有肾衰竭的迹象,现在只能用药物控制。” 老医生又翻了翻诊断书,皱了皱眉头:“她血压很低,受到了感染,所以我们第二次的注射药物会是明天早上,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了。” 静风心头一颤,脑袋崩裂般的疼,肾衰竭,那是极有可能导致致命的! 一个拳头重重地打在墙壁上,静风强压着怒火,呼吸愈发的沉重。 很快,伴随急促的脚步踏着地面的瓷砖传来,施爸施妈还有白璐,焦急的跑来,看到静风,便紧紧的抓住他的手:“怎么样了!我女儿现在情况怎么样!”施妈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施爸略显冷静却也杵在一旁等待静风的回话。 “医生说现在状况不是很稳定,让我们先等着。”静风脑子一片乱,他从未像现在这么不安过。 施妈妈脸色苍白,差点儿没晕过去,砰地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施爸将她扶到座位上不停的安慰。白璐走了过来,透过玻璃窗户朝病房里看去,轻咬着下唇,拳头紧紧握着:“究竟是哪个混蛋!老娘非剥了他的皮不可!” “涂志勋。在你的眼里,他不是很优秀么?你们女人眼中除了名声和地位难道就没有别的了?如果你能给她一个理智的忠告,会有这个后果吗!”静风话中压抑着怒火。 白璐冷笑了声:“什么叫我们女人,韩静风,你把话给我说清楚喽。现在是怪姑奶奶我没有给她忠告?你干什么去了?曾经那个会为佳俞做一切的静风哪去了?你知不知道她在美国受了多少苦,你又知不知道她因为室友的恶作剧动过手术!” “你说什么?”回忆起老医生的话,静风恍然大悟,两只手用力地抓住白璐的手臂,低沉地咆哮:“你说什么?室友的恶作剧,为什么她从没告诉我?电话里,她永远说自己过得很好。” “你不是天才吗?你的智商到哪里去了!她只是觉得,一个动过肝脏手术的人随时都有可能面临死亡,这样的她你还会要吗?所以她才没告诉你!我真替佳俞悲哀!”白璐说着说着眼角也落下了泪水。 这个消息犹如晴空霹雳,静风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手都在颤抖却无法控制。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她回国才疏远了自己,才用那些讽刺的话来伤自己。 她还是曾经的佳俞!对!还是那个比谁都要善良的女孩! 此刻的空气似尖锐的刀,刺痛着静风的肺叶,他的大脑突然针刻般清晰,眼中恍惚间出现了佳俞浅浅的笑靥..... 21.第21章 大哥,别装酷!(3) “大熊哥,我想去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佳俞坐在高高的树上,荡着脚,仰头数天上的白云。 天蓝得很漂亮,静风靠在树下,嘴巴里叼着狗尾草,这是他第三次被佳俞拉着逃课。但凭他的成绩,自然是不用担心被老师批评,倒是佳俞了,自从偷玉的风波过去之后,好不容易在老师面前树立起来的形象,怕是又要倒塌了。 “大熊哥,我问你话呢!”佳俞娇怒显露在脸上,静风若有似无地抬头看了她一眼:“我们现在不就谁也找不到吗?” “哎呀!跟你聊天真无趣!不理你了!”佳俞在树上摘了颗果子就往静风头上丢。 讪笑着挠了挠头,静风双手枕在脑后,望着湛蓝的天,洁白的云,只希望时间永远停在这一刻,这一刻.... 病房的开门声将梦境中的静风唤醒,老医生拈着镜框,翻阅了一遍诊测的结果。额头上紧缩的皱纹终于松弛了几分。 他看了眼椅子上的人都还沉沉地睡着,只有静风的眼睛里有着光芒。 “家属吧,来。”顺着老医生的招手,静风被带到了安静的角落,他眼睛瞟了眼密密麻麻有图有文的诊断,只怪自己没有熟读过医学方面的书。 “病人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但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够醒来。你们一会可以进入病房,如果病人醒了就按护士铃。不过记住,即便病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似乎受过某种神级上的刺激,这点你们要注意了。”老医生说完,在静风的感谢声中缓缓离开了。 推开门,静风轻手轻脚地走入病房,佳俞闭着眼,带着呼吸机,心率仪在昏暗的病房中闪着绿光,耳边隐约能够听到嘀嘀嘀的声音,那是他第一次如此真切的听到佳俞心跳的频率。 她的左手插着针管,吊瓶里的药物一滴滴地顺着橡皮软管输送到她的体内,似乎有那么一瞬间,静风仿佛觉得自己成为了这琥珀色的药液流入了她的体内,替她驱散那些不敢拥有的病痛。 他是个安静的人,平时除了看书之外并没有太多的爱好,但他也明白,在这个时候,电影里的男人总是会拿起女主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可真的到了这一刻,他小心翼翼的心脏丝毫经受不住自己去触碰她的身体。 她就像个易碎的天使,深怕一点点的差池,就会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自己。 所以他只是静静地坐在病床旁,听着心率仪的跳动,一遍遍的掰着手指头。 很快,病房外的光射了进来,施爸施妈还有白璐都走了进来。看见佳俞那憔悴的脸,每个人脸上都有着难过的愁容。 裤袋里的手机震动着,静风走到门外,接起了电话。“昨天有人进入一号仓库了。”电话那头是沈思明的声音,虽然他的语气依旧平淡,但静风依旧能从他的话中察觉到那一丝不安。 编号一到十的仓库,是三联会暗藏秘密货物的仓库,除了帮会里的核心人员,无人知晓它的存在。如果是从前,听到这个消息的静风会立马赶赴现场,用比电脑精算还要复杂的大脑来判断这件事情的真相。 但现在,他说:“我知道了,没有事情的话,我先挂了。” 放下电话,沈思明坐在沙发上,望着窗外的投射而来的阳光,微微皱起了眉头。他知道静风的作风,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永远不会说,所以作为他最好的兄弟,沈思明也选择永运不会去问。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他从未见过静风会对自己的事情漠不关心,这让沈思明很快联想那佳俞。 “施佳俞,你究竟和静风有怎样的过去。”眼睛眯得像地平线的破晓,沈思明喝下一口咖啡,暗暗地沉思了起来。就在他沉思的这段时间,手机的屏幕伴随着震动一共亮了两次。按下了接听,沈思明十指交叉,仅仅念了一个字。 “孤鹰,昨晚的线索提供得很好,很全面。经过搜查,我们在那栋别墅的地下室里发现了藏在冰窖内的尸体,经过确认,证实是嫌疑人三年前失踪的妻子。同时我们怀疑,嫌疑人还有食尸的嗜好。极有可能与近几年失踪的少女案件有关。” “喔对了,昨天深夜,我们行动小组根据你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所说的一号仓库,但我们的人员进入之后,发现里面仍然一道门且设置高端科技的防护装置,随行的破密人员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解破密码,所以还是无获而归了。看来还需要你提供给我们密码才行。”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浑厚,沈思明平静地听完之后,嘴角才浮起淡淡地笑容:“老刘,就凭你们那儿的三脚猫也想破密一个天才设下的防护装置?还是省了这条心吧。这件事情不急,我自有我的计划。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我帮你破获了大案,你是不是也得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刘忠国为人耿直,从来就不绕弯子,人情之事自然也不会推脱。 “我身边需要一个人,有他在我能做许多事。”沈思明眯着眼,声音也低沉了下来。 “什么人,你直说,能配合的,我尽量想办法。” “把肥狗放出来。” “肥狗?孤鹰,你不是和我开玩笑吧?六年前他可是你抓进来的,恨得你直咬牙,你现在把他放出来,别说指望他帮你,没咬下你一块肉就不错了!我看你是疯了吧。” 一支烟点燃,沈思明向后仰着,吞云吐雾间,目光变得神秘而又深远:“这个老刘你就不要管了,三天,三天之后我要见到这个人。” “....好,我想办法。” 22.第22章 大哥,别装酷!(4) 作为一个退休工人,施爸爸为人憨厚朴实。瞧着静风一夜没合眼,看着也是心疼,偷偷去楼下买了两个肉包子和一袋豆浆递给他然后坐在他的身边:“小风啊,这次也是麻烦你了。我们佳俞真是太不懂事了。从美国回来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施伯伯别这么说。佳俞就像我妹妹一样,我总不能看她遇到危险吧。”静风一口肉包子佩着豆浆,好久没吃得这么欢过了。 在许多人眼里,施爸爸呆头呆脑像根木头,可静风却非常喜欢他,他依稀记得小时候家里穷,没什么零嘴吃,施爸爸每次从工地里回来的时候都会带些干果回来给他,有的时候待他也像亲儿子。 “哎,施伯伯知道,打小你就是个贴心有责任感的孩子,佳俞也没少受你照顾。现在你们都长大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和工作,想法也不像小时候那么简单了。”施爸望着静风,一只饱经风霜的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没事常回家坐坐,我让你施阿姨做拿手菜。” 施爸爸慈爱的目光让静风冰冷的心感到一阵暖意,无论岁月几何,他就像个父亲一样坚实而温暖。 静风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五岁之前的记忆里,父亲是张牙舞爪的怪物,凶残狠心。五岁那年父亲入了狱,母亲扛起了整个家庭,供他上学,供他吃住,这个女人用自己的青春年华,换来她的孩子健康平安。 记忆里,母亲在寒冬腊月里拾着瓶瓶罐罐,在灼灼烈日下扛着麻袋挨家挨户的搜集破烂。这个女人甚至一生的都没能穿上一件新衣裳,没能吃上一口饱饭,但每当她望着静风的时候,脸上总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种幸福是用一角两角堆积而成的。 但只有静风知道,在无数个寂静阑珊的夜晚,她总是独自一人忍着病痛偷偷哭泣。 所以他恨他的父亲,恨这个狠心的男人,所以他从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姓,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耻辱。 当然,静风的聪明懂事在很大程度上是令他母亲欣慰的,这也许是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生的慰藉。可慰藉又如何,她还是死了,死在静风进入三联会后的第二年,死于肝癌晚期。 所以静风害怕疾病,害怕空气中弥漫的药水味,所以面对病重的佳俞,他是如此的小心翼翼。 施爸一生没有读过什么书,却是个明白人。他心境通明,知道静风对自己女儿的赤诚之心。可他喜欢静风却更爱自己的女儿,所以她的将来,全由她自己决定。 吃完肉包,在施爸的推脱下,静风毅然拿着缴费单子去缴医费,如果一个高级病房的门前时,里头忽然传来了嚷嚷声,那声音格外的熟悉,似曾相识。 病房外站着几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他们的脸色看过去有些难看,像是口中含了块难以融化的冰。鼓着腮帮子愁容满面。 “我不过就是发了个烧,就被你们带来医院囚禁!有意思吗?我问你们这样有意思吗!” 这声音很锋利,让静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目光不经意地透过门上的玻璃看了进去,柔软的病床上坐着一个浅棕色卷发,模样像个瓷娃娃的女孩。琉璃般的大眼睛眨巴着,她踞着腿,像个女将军训斥着面前一排衣装楚楚的中年人。 阳光透过高级病房的窗帘洋洋洒洒的照进来,能够看见空气中飘浮的尘埃,和女孩咆哮中飞溅而出的唾沫。 愤怒足以让一个恬静的淑女沉沦为一头野兽。而这些一本正经的中年人在这样恣肆的历叱声中显得敢怒而不敢言。 “小姐不要让我们为难了,老爷走时可是有吩咐,说您肠胃动过手术,任何小病都得重视,要是感染了什么大病可就不好了。”一排的人你看我我看你,终于是难为一个人开了口。 “放屁!姑奶奶我身子可好着呢!老顾这么关心我他怎么来看我呢,怎么不在身边陪我呢!都是骗子,你们都是骗子!”她越说越难过,越说越委屈,最后抱着枕头呜呜地哭起来了。 雷声大雨点小,她还没哭了几秒,忽然安静了下来,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病房的门看,那张有些憔悴的脸庞瞬间灿烂了起来:“姓静的!叫...对!静风!是你呀静风!”她冲着门挥手。 静风一怔,当下才缓过神来,正要迈步离开,病房的门就打开了,一个中年人按住了他的肩膀:“兄弟留步,我们小姐要见你。” 他说的是“要”而不是“想”,这个奴才身份的男人,倒是把主子的话穿得很地道,静风向后斜了一眼,两根手指夹着缴费单晃了晃:“我这还有要事去办。” 中年人没有说话,一个眼神甩过去,身后两名穿西装的男人便跑上前去拿走了静风手中的缴费单子。 “你的医药费我们包了。”中年人眼神坚定地说着,让得静风也是觉得好笑,摇了摇头,便走进了病房。 “你们都出去吧。”抱着枕头的女孩命令下达,这些训练有素的人排着队列就走了出去。她细细长长地睫毛眨巴着,饶有兴趣地打量着静风:“看你这样子,是把我忘了啊?” “顾天星。” “哎呀,不错嘛。我以为像你这种黑道大哥,每天见不同的女人,早就把我忘了呢。” “你错了,你还不是女人,对我来说,你只是个女娃。其次,既然你知道我是大哥,还敢把我请进来,不怕有什么危险吗?”走到窗台,静风点燃一支烟。 瞥了眼病房外的人,顾天星一脸自豪:“喂,看到门口那个脸上有刀疤的没?特种兵出身,还有那个大鼻子,全市七届散打王...喏,还有那个脖子上挂金项链的,跟你一样,曾经是个黑道,不过从良跟了我们星辰....喔还有..” 她嘀嘀咕咕像只永不休止的麻雀,静风打断了她的话:“所以你认为,你很安全?” “不然呢?”顾天星信誓旦旦地看着他。 忽然一阵风铺面而来,静风快如闪电,一手捂住她的口,一肘扣住她锁骨以上的颈部,将她按在了床上。 “想试试么?” 四目相交,心跳加速... 23.第23章 大哥,别装酷!(5) 呼吸的温度,心跳的声音,惶惑的目光,手肘略微触碰到的一丝柔软,都让静风眼瞳深处闪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尴尬。 阳光下麦黄色的空气冻凝了,时间在这一刻无限拉长放大,就好像电影里常见的慢镜头。 顾天星第一次被男人这样粗鲁的压着,一双大眼睛瞪圆,口却被捂住发不出声音。 松开手静风直起了身子,漠然地看着她:“在我看来,你和其他的千金小姐没什么差别,任性无知却还喜欢自作聪明。所以你没有必要斥责这些保护你的人,不是他们,你已经不知道在地球哪一个角落了。” “你很了解我吗?混黑道的都像你这么自以为事么?”顾天星叉着腰,她可从来没被人这么说过。 “你叫顾天星,星辰集团的董事长顾雄的掌上明珠,一个不务学业的大二学生。你有个弟弟叫顾天辰和你一样,含着金钥匙出身,过着富裕且娇生惯养的生活,十八岁的年纪,进过三次劳教所,被四所学校开除。还想听下去吗?” 静风的眼睛像把刀,刀锋斩断丑恶,刀面照亮人心。 “你为什么都知道?讨厌!你调查我!” “你觉得一个黑道会放过任何一个富家千金吗?”静风眯着眼,俯下身子,在她呼吸可及的距离露出一抹邪魅的笑:“所以,别招惹我。” 起身,甩手,他浩浩荡荡的离开了。瞅着他的背影,顾天星歪着嘴,不甘地喊了一句:“干嘛每次都这么酷啊喂!” 偌大的医院,宛如一座迷宫,咨询台的护士会不耐烦的告诉你,买药付费在一楼,住院费去住院大楼,如果你直接是来找厕所,她便会给你一个白眼,随手指一个方向。 拥挤的过道上充斥着消毒水和干粉的味道,来往的白大褂和病人游离在家属之间,长排的座椅上每个人手揣着号码,等待着挂式屏幕上出现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时间是漫长的,而终于当名字对上号码的时候,医生就掐着表,关上门然后两手插着口袋,气宇轩昂的离开。如果有人追上来,就会被护士拦着:“看看!都几点了!医生不要吃饭啊?” 门诊每一层的出口处都摆着一个泡沫箱子,小贩们挎着包,从箱子里取出洁白的饭盒叠上,等你路过身旁的时候,他会热情的问你:“吃饭吗?两荤一素五块钱。”而当你满心期待的打开盒饭的时候,才会惊讶地发现,两荤是半颗卤蛋加火腿肠,一素就是几根烂豆芽。 医院,对于社会低层的老百姓而言,与菜市场并没有什么区别。唯独不同的则是,菜市场的摊贩至少会笑脸迎人,高兴的时候还会喊两句老板。而医院的药师们,则是持着一副不阴不阳的脸,似乎在告诉你:“爱买就买,不买活该。” 当然对于极少部分的富人而言,他们所能享受的是闹中取静的高等病房,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的贴身护士,一日三餐不重复的营养料理, 医院,是另一个社会。 当静风提着打包的午饭回来的时候佳俞已经醒了,施爸施妈和白璐围在病床前,摸着她的手,不断关切着。可她眼神恍惚而空洞,似乎还未从惊吓中完全恢复,唇瓣颤抖着似乎在说些什么,但微弱的气息让人根本听不到她的声音。 这时,护士像把刀明晃晃地杀进来:“病人需要安静!需要安静!你们别杵在这里,快出去!”她丝毫没有注意到最凶吵的人就是她了。 “佳俞怎么样了?”静风把白璐拉到一旁询问着。那双气性未消的漂亮眼睛撇了过来:“没事了,医生说能醒过来就没大碍,只是神经还处在敏感时期,不要刺激到她。” 看着他满面愁容,白璐从皮包里取了一千块钱塞进了他的手中:“住院费很贵吧。下次别逞能,有我还有施伯和阿姨在呢。” 揣着崭新的人民币,静风将气沉入肺底。感觉一句话卡在喉咙里,想说又说不出口。 病房走廊上的挂钟无声的走着,外头的天色逐渐黯淡的下来。远方的云压得很低,似强忍着哭泣。静风踱步在病房间,心绪起伏不宁,直到他记不得第几次望向玻璃窗的时候,护士拉开了门:“谁是静风?病人找。” “你好,我是静风。”静风拉住了护士的手,也许是看到他俊朗的脸庞,那虎背熊腰的护士抿了抿唇,粗矿的架势略微收敛了几分:“进去吧,别提一些刺激她的事喔。” 静风的心紧缩着,走到病床前的时候,他僵硬许久的表情,勉强的挤出一抹笑容。而令他欣慰的是,佳俞的脸色远比上午的时候要红润许多。 美眸含水,她第一眼看到静风的时候,脸上有着无法掩盖的歉意,但很快她的嘴就高高的翘着,静风知道那是她开心时候会做的表情:“小.....佳俞感觉好些了吗?”小兔的称呼终究还是埋进了心底。 “大熊哥~....”她忽然呼唤着静风,隔着六年的光阴,生涩却很真诚。 这一刻仿佛一束光照进了心房,静风眼睛里闪动着光泽,轻轻地握上了她的手:“我在!我在呢!” “对不起大熊哥。我应该听你的.....” “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有大熊哥在,大熊哥会保护好你。”手越握越紧,这是六年以来他第一次这么激动过。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觉得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然后一同回到那个纯真的时光里。 窗外电光闪动,雷声在云层的摩擦中发出轰隆的响动。风恣肆地吹进来,窗帘像是女巫的袖摆。静风起身想去关上窗户,佳俞的手却抓着他不放,第一次温柔地说:“陪我听风和雨的声音,好吗?” 她终归还是个没长大的女孩,内心充盈着浪漫和文艺的气息。静风温暖地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24.第24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1) “大熊哥!你看!好漂亮的紫云英耶!”佳俞指着远方,那里是一片紫色的花海,簇拥在金黄色的麦田中央,阳光下盛开得娇艳。 这段日子总是晴天,也许是从朋友口中听闻涂志勋被关入了监牢的消息,佳俞的心豁然开朗了许多。就好似风雨过后的阳光,明媚得让人心头紧缩。 像很多爱情故事开始的那样,静风和佳俞正陷入一场微妙的旋窝中。一台脚踏车,两支冰棍,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浪漫,和小小的满足。 风一路向南,车一路向北。 静风卖力地踩着踏板,发出车链上叽叽呀呀地厮磨声,佳俞坐在后边,抱着他的腰,贴着他的背,问着空气中淡淡的稻香,听着耳边悦耳的虫鸣,她浮躁许久的心,从未如此宁静过。 “再等等,我们就能到了。”望着那片紫色的花海,那是幸福的尽头。静风小腿的肌肉绷紧,汗珠顺着他眉毛滴落,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上一次骑脚踏车是什么时候了,小腿不适应的酸疼,但为了看到后座女孩灿烂的笑容,他选择卯足全力,声嘶力竭地踩踏。 花,对于任何一个女人而言无疑是具有的诱惑。当周围不知不觉被一望无际的紫云英包裹的时候,佳俞脸上的笑容便没有消失过。 她像是一个翩翩起舞的蝴蝶,淹没在紫色的海洋里,发出银铃般悦耳的笑声。 静风拿出一支烟,靠着脚踏车望着这个仙子在花丛中的舞蹈。这样的画面就好像曾经那个如花般纯真的年华。 看着自己手中的烟,静风嘴角扬起笑容,最终也没有它点燃。 愉快的时光比想象中过得快,这一次的风波,让佳俞足足请了半个多月的假,当高跟鞋带着清脆的声音重新踏入公司大门的时候,她的眼力很快察觉到那些因为心虚而躲避的眼神。而同事与同事间似乎都在用目光交流着她所不知道的事。 她很清楚,这些人都在看她的笑话。 世界上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公司这个极小的圈子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成为饭后添油加醋的话题,这种给乏味的“饭菜加料”无疑是都市小白领最喜欢做的事情。 作为一个标准的双子座,捕风捉影不是她所喜好的,但依旧看不惯这种在背地里嚼舌根的行为。 但工作的阅历让她只是心底狠狠地记住了那些人的名字,行动上依旧保持着高雅和风度,泰然自居的回到办公室里。 手机在办公桌上震动,是静风发来的信息:“忘掉那些该忘掉的,重新开始你的人生,你的工作,加油,一直默默支持你的静风。” 平静地看着手机屏幕,佳俞的眼底流露着一抹漠视。 “幼稚。”她淡淡地吐出了两个字,摇着头按下了手机。 的确,对于静风她心有愧疚,但那仅仅只是愧疚而已。道歉也好,道谢也罢,在她看来,这半个月装纯卖萌的陪伴,难道还不够么? 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双面人,工作一面,生活一面,现在面对静风又是一面。她不觉得这是虚伪的表现,只认为这是一种社会必须的技能。她也总是这么告诉自己:“我是双子座,没有两面,能叫双子座吗?” 收起轻蔑的笑容,她很快让自己投身于工作的状态中。正正一个上午,她整理了这半个月遗留下来的文件,然后将它们收拾规整,放入了文档柜中。 一张名片,忽然从几页文件中飘落下来。拾起一看,正是那天项目部总监李达留给他的名片。 名片的材质和设计往往反映着一个企业的文化和价值。但这张名片不同,白底黑字红章,中规中矩,毫无设计可言,手指触摸上去的时候,犹如在摸一张没有质量的纸。 这种比电线杆上小广告还要劣质的名片,在很多的时候佳俞是丢弃到废纸桶里的。唯独这一次不同,只因为这名片之上,粗陋的字体勾绘出两个令人眼前一亮的信息。 “市委办公厅,洪海。”佳俞暗揣着心思,小心翼翼地收起了名片。 这顿饭,对顾家来说就是一场灾难,望着碎了一地的精美餐盘,洒了满桌都是昂贵红酒,在顾家干了大半辈子的李管家又是按着脑门深深摇头。 毫无疑问,这场灾难的肇事者,就是这个家里的活祖宗顾天星。 细白的长腿翘着,顾天星一手啃着苹果,一手抓着遥控,将环绕音响的声音开到最大,像个没事人一样坐在那里,脸上丝毫没有半点忏悔的表情。当然她也从来没有过。 “小姐啊,董事长操心工作上的事情已经够烦恼了,你也不想让他回到家里也烦心,对不对?”李管家躬着身子,尽可能温和地跟这家的“刁蛮公主”说道理。 道理谁都会说,听不听得进就是另一回事了。对于顾天星来说,摔些碗啊酒啊算什么,没把她老爸那珍藏多年的酒王砸了就算给足面子了。 嘴一翘,眼一斜,对于这个五十好几的老管家,和身后那一排低着头不敢说话的佣人们,顾天星只想说一个字:“滚。” “凭什么顾老头烦可以,我就不可以?这个家里就没一个好东西。都是给钱就吆喝的狗奴才。”心里这般想着,顾天星挪着嘴,一口苹果皮吐在地上,宣示着自己油盐不进的傲娇状态。 李管家实在拿这个小祖宗没有办法,从医院回来到现在,她就没一天消停过。学校已经给家里去来好几次电话了,若不是仰仗着星辰集团这四个字,这个青春期的小姑娘已经不知收到多少次勒令退学的通知了。 抬手看了眼时间,已经是九点二十分了,顾天星知道她的大忙人老爸肯定又不回家了,也不知道这时正搂着哪一个女人睡觉呢。 得,别等了。 她咽下了苦水,留一声叹息.... 25.第25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2) 有些生意是从酒桌上谈出来的,有些交情从是酒桌上开始的。 古韵典雅的包房里杯觥交错,佳俞穿着素雅的长裙,坐在洪处长的身旁。李达热络地往他杯子里加酒,不时用筷子介绍着台面上的菜品。 作为一个精于业务的老手,一口伶牙俐齿自然不在话下。比起李达的市侩,洪处长要显得儒雅从容。脸上有着略显客套的笑容,偶尔点头回应,缓解下李达独角戏的尴尬。 台面上的菜品泛着美味的油光,可佳俞从始至终都未曾动过筷子,一双眼睛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身旁的洪处长。 一个走仕途的男人,眼中难免没有老谋深算的浑浊,但这个男人的眼睛却很亮,亮得清澈。四十出头的年纪,眉清目秀,轮廓分明的棱角,精如刀刻。 熨烫笔挺的衣领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蓝,简简单单的衬衫穿在他的身上,有成熟男人的韵味。 这个男人,的确有着与众不同的气质。 “洪处长,初次见面我还没能跟您喝上一杯酒呢。”佳俞托着酒杯面带笑容。 洪处长刚举杯,身旁的李达插话进来:“诶小施,下个月再见洪处长的时候,可就要改口叫洪秘书啦。” 作为一个商人固然有着难以遮掩的浮夸和油滑,但这恰恰是官场之人所不悦的,饮下一口酒后,洪处长便更愿意与身旁识大体的佳俞交谈。 “施小姐看过去很年轻,却已经是市场总监了,佩服。” “哪里,洪处长您才让我佩服呢。我印象里那些当官的,要么是地中海,要么大肚子,您不一样,皮肤保养得好,似乎经常锻炼吧?” “小施!”李达一个严肃的眼神过来,然后堆起一脸笑容往洪处长的杯中加酒:“洪处长小施年纪小说错话,您可别见怪啊。” 李达的笑容很快僵住,手停在了半路,洪处长手掌盖住杯口,目光横了过来,假笑了两声:“李总监今天关顾着招呼我,也没见吃上几口菜,多吃点,别饿着了。” 扑哧一声,佳俞捂住嘴,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看到佳俞笑,洪处长也笑了,只是到了他这个身份,丝毫不至于在一个商人面前藏着掖着。笑,就是放纵得笑,只不过他的笑始终都让人琢磨不透其中的含义。 李达的目光游走在洪处长和佳俞之间,精干的眼眸深处,兀自寻思着什么.... 夜色如水,月光清冽。静风开着车行驶在公路之上,一马平川。车内放在当下火热的流行音乐,他握着方向盘,后而跟着哼上几句,然后又莫名的笑起来。这段日子,他的心情一直很好。 玛莎拉蒂的车轮在路灯下反射着炫目的光泽,当车在十字路口左拐的时候,后视镜里出现了一个坐在路边护栏上,光着脚喝酒的女孩。 浅棕色的卷发,一袭雪白的长裙,静风有意无意地多看了两眼之后,踩下了刹车。将车倒退,缓缓停在了那个女孩的面前。车窗降下,他看清的女孩的脸,不是别人,又是那个顾家的大小姐,顾天星。 她脸上泛着粉红色的晕,眼神迷离,坐在高高的护栏上,双脚荡来荡去,脚下已是满满一打的啤酒罐子。 静风有种像踩下油门驶离的念头,但由于心情好,他选择走下车去。 “夜深人静的,你是想在这里扮鬼吓人呢,还是想招来色狼?”静风点燃一支烟站在她的眼前,一双惺忪的眼睛半梦半醒地看过来,口中还迷迷糊糊地说着什么。 “大..大哥~嘻嘻,是你呀~”愣是看了很久,她才认出这个男人的脸,充满酒气的笑容浮现而出,也不知该说她可爱还是无知。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没有家~没..没有..” “听话。如果你不说,我可真的走了啊。” “别嘛~”她忽然撒起娇来,一只手拽着静风的袖口:“来啊,陪顾小姐我喝一点~” 望着护栏上吊挂的塑料袋,里面还装着五六罐啤酒,静风摇了摇头也是觉得好笑:“我这可开着车,你是要让我酒驾?我是被抓进去了,你知道什么后果。” “你~你可别给我拽喔,本小姐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 “我知道,大半夜的坐在这里喝酒,也是没谁了。”静风摇了摇头,看了塑料袋里的酒,思忖了下,也是叹了口气:“好吧,今天算你走运。” 一把撑起身子坐上护栏,静风拿了罐啤酒。 “呲~咻~”顾天星学着啤酒罐的声音,手舞足蹈了起来。静风有些无语地看着她,她是真的醉了。 冰镇的啤酒在喉咙里滚动,静风打了个嗝,顿觉一阵舒爽,他好久没像现在这样放松过。无论是生活还是三联会,他始终保持大脑的紧绷。 卷发撩到耳后,顾天星的侧脸在路灯下格外的精致,忽然她眼神变得认真起来:“大哥,你有家人吗?” 静风的酒卡在了喉咙里,他的心冷了下来:“曾经有。”说完,他汹涌地饮入一大口酒。 “曾经?那我们一样,都是孤儿嘛~”顾天星嘴角扬着笑,一只手揽过了静风的肩头:“没事儿,姐和你一样,你并不孤单。” 望着她一脸醉醺醺却还故作镇定的脸,静风真是觉得好气又好笑:“你怎么会和我一样,星辰集团的董事长那是你的父亲。” “屁!放屁!”唾沫星子喷在静风脸上,顾天星鼓起了嘴来:“我才不稀罕呢!他就是一个衣冠禽兽!” 她忽然眯着眼狐疑地盯着静风:“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着外面彩旗飘飘,回家依旧港湾,把我们女人当什么了?嗯?” “这么说你好像很懂男人。还有,你是女人么?” “是呀!我怎么不是啦!你看看我!不像女人吗?” 静风认真地看着她,然后认真地摇头:“不像。” 26.第26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3) “哼!我不跟你说了!反正你们男人都一个德行。就欺负我们女人善良包容。要不是这样,我...我妈也不会死...”顾天星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几个字几乎如蚊吟,可静风却听得很清楚,不由心头一凛。 “你母亲....”静风小心翼翼地问,甚至还不敢直接问,他知道这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也感同身受。 . 身旁许久没有了回音,转头看去的时候,顾天星已靠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装死?家在哪呢?”静风眉头收了收,拍打了两下她的脸蛋:“你可别给我这么时候睡着啊!” 向来淡定的静风终于不淡定了,夜深人静,孤男寡女,酒过三巡,无家可归,他不放心将顾天星交给别人,但又不可能送到自己的家里。心下寻思了半刻,他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十五分钟之后,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这个路口,一个穿着黑衬衫的年轻人下了车来:“风哥,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把车开到嘉恒广场的停车库。”钥匙丢给了他,静风扶着顾天星坐进了出租车里:“洲际酒店。” 离合器收缩,油门轰踩,午夜出租车的司机有着野性,转数表一路飙升,犹如过山车般飞驰在公路之上,伴随刹车清响,一道高雅的光照进车窗,门童拉开了车门,静风驮着顾天星往酒店里走。 把顾天星丢在床上,拉上落地窗帘,将空调按到27度,静风扯了扯领口,身上有着难掩的酒气。 顾天星舔着嘴,说着胡话,关于辱骂男人的。静风闭耳不闻,看着这个充满孤独的女孩,第一次有了怜爱的心,见她舔嘴的时候连头发都吃进入,无奈地坐到了床前,将发丝从她口中拨开。 这样一个细微的举动之后,他的手就永远的停在了那里。顾天星忽然睁开了眼,抱住了他的手,像个被人遗弃的孩子,满脸的苦楚:“你不要走,好不好?” 委屈和哀怜,似乎被她渲染得很好,静风的眼中出现了动摇。 并不是因为她漂亮和可爱,而是这个表情仿佛让静风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两个结,生结或是死结。 对于静风而言,死结无疑是他离世的母亲,母亲已死,这个结永远解不开,而他的活结就是佳俞,它却是慢慢被解开。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莫名的情愫,让得静风潜意识希望帮助她解开那个活结。 “好,那你睡吧,我暂时不走。” “暂时是多久?” “你什么时候睡着,我什么时候走。” 顾天星敏感得像根针,洞若光火:“那我不睡了。你得一直陪着我。” “给我个理由。” “我不够漂亮吗?” “漂亮,不,很漂亮。但那又如何呢?这叫做理由?” 顾天星抿着嘴,顿时觉得这个男人矫情得要命。自己这么一个美少女毫无防备的摆在他眼前,竟然还仰长脖子装起天鹅来了?如果他是女人,那就是故作矜持的****,但他是个男人,所以他一定是和尚,要么就是同性恋! 很显然,同性恋的可能性要大些。 想着想着,顾天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静风怪异地看她一眼:“你笑什么。” “没有呀,这不算笑。我很理解,真的,我身边就有很多同性恋的朋友。嗯~怎么说呢,我觉得吧~” “好了。我没有时间跟你讨论你的朋友,我想你也找不出什么理由。所以我该走了。”静风甩开了她的手。 “喂!你干嘛还那么酷啊,难道对你的朋友,都是这张扑克脸啊,好歹笑一个呀。” 静风起身,回头:“第一,如果你喜欢看人笑,去剧场听人说相声。第二,我不记得我有你这个朋友。” “那....那,至少留个电话嘛。”顾天星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矜持彻底碎了。 静风停下了脚步,想了想,拿起桌上的笔写下的电话,放在了她的床头:“没事别给我打电话。”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门轻声的关上了。顾天星脑海中回放着他离去的残影,嘴角翘着:“嘿,真是个难弄的小妖精,跟姐儿摆酷,装!真装!” 拱了拱鼻子,她的目光落向床头灯下那一串号码。都说字如其人,虽然只是数字,但可以看得出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 “哼,姐就不信了,你还逃得出姐的手掌心?” 窗外的夜逐渐变得明朗,透过薄纱的窗帘有种淡淡的蓝。沈思明一夜无眠,坐在电脑屏幕前的他深思熟虑,直到门铃声响起的时候,那的目光朝落向了大门。 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带着身形魁梧的男人,鸭舌帽压得很低,宽阔的脸庞在路灯下露出坚毅的光。 他的脸上有条刀疤,很深很长的刀疤,几乎横过了整张脸,即便他的鸭舌帽压得再低,也无法掩盖住。 沈思明个头并不矮,裸足站立就超过一米八,但门外的这个人从始至终都低着头,依旧高出他许多。 “你现在活得像个人,少了当年那个孤鹰的野性。”他终于开了口,声线很低,像是低音鼓。 “好久不见了,肥狗。” “六年了,我六年没有听到人叫我这个绰号了。”他抬起了头,露出一双犹如野狼般凶狠的眼睛。 “希望你不要恨我。” “从我离开铁牢的那一刻起,恨这个字已经与我无关了。” 沈思明笑了,侧开身子让他进来。走到厨房倒上了一杯水,递到他的面前,然后坐在了他的身旁。 肥狗看了眼桌面上的水,并没有喝上一口,目光移到沈思明的身上:“我在牢里听过你的事迹,你终于还是打上三联会的主意了。” “所以我才需要你。” “当年落在你的手上,我肥狗是心服口服。现在承了你的恩,我这条命也自然是你的了。但我想告诉你,你觉得一只孤鹰,能叼得起一头犀牛吗?同时还是奔跑中的犀牛。” 沈思明嘴角泛着浅浅的笑容,将水杯又朝他递进了几分:“你觉得如何能够推动一个几千吨的铁球?” 肥狗认真的想了想,摇头。 沈思明又笑了:“推自然是推不动的,但如果你在铁球的前面掏一个坡,你觉得呢?” 27.第27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4) 自古有言: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意指官商勾结,私相贿赂。在许多人的眼里,官定和商纠结不清,利益趋势不同道路上的人,成为了亲兄弟。 但这些许只是片面的现象,走仕途的人往往具备着大智慧。所以商人对于他们而言,无疑如过水的轻舟,偶尔需要却不是必要。在为官之人的眼中,商人是最愚笨的,他们所做的事情无疑就是金钱上的往来,玩得都是别人制定下来的游戏规则。 官却不同,他们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一个上午,洪海的办公室里进进出出的人就有不少,有些人坐下就谈起了生意,有些人面上露着笑脸,心底打着算盘。 洪海依旧是持着不阴不阳的脸,只是伏案工作,这些人的话左耳进,右耳就出了。他很清楚,有些人交朋友,交的是情谊,有些人,交的是关系。而他现在的身份,决定于每天总会有不少人上门“交朋友”,而到了他现在这个年纪和工作的阅历,很多人和事已经入不了眼了。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一天下来也只有午饭的时间清净得多,但也就是这个时候,约饭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 洪海坐在办公桌前,上下翻着号码,脑海中出现了一张女孩的脸,那个前不久与他吃过饭的女孩。一个让他想起故人的女孩。 她这会是在工作,还是像许多白领那样选择在午休的时间,坐在咖啡厅里刷着手机,或是像大多年轻女孩那样,逛着商场? “喂,施小姐吗?”洪海终于选择打这个电话,也仅仅是想打一声招呼。 “洪处长您好,我是佳俞。”对于佳俞礼貌性的回答,洪海只觉得有些生疏。 “你们的标书,我看过了。如果你下午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办公室一趟。”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等您这句话已经好多天了呢。” “好,回见。” 女孩的笑声在电话里回荡,洪海靠在办公椅上,内心有着一种莫名的期待。对于一个接近四十岁的男人来说,除了权利与财富,似乎没有什么能够激起这种情绪了。 到了他现在的身份,已经无须假扮纯情了,想要什么,便是召之即来。但他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毛头小伙,内心翻涌着波澜壮阔。 又是一个忙碌的下午,洪海忙完了上头分配下来的工作,有些疲惫地靠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敲门声恰如其分的响起。开门,佳俞站在他的眼前,是他幻想的那样亭亭玉立。 “像,真的很像。” “洪处长,您说什么呢?” “哦没什么,请进。” 佳俞在沙发上坐下,洪海倒上一杯水,放在了她的面前,脸上始终有着笑容。 佳俞四周看看,不尤欣喜的看见强上的字画:“洪处长还精通书画呀。” “略懂而已,商人喜欢追求高雅,听听歌剧,打几场高尔夫,大多是焚琴煮鹤。我呢,毕竟喜欢根本而纯粹的事情。” “洪处长的意思,商人都是数典忘祖喽?” “不,路不同,追求自然不同,甚至向世人展示的表象也不同。一场高尔夫,在商人眼里就是场生意。我处在这个位子,金钱对我而言只是一串数字,没有根本意义,如何在纷杂的社会保持一个淡如水的心,才是我所需要去努力的事。” 佳俞静静地听着他的话,这个年纪的男人,就好像一本书,任何一句话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理解。在他的面前,佳俞仿佛觉得自己就像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女孩。 第二次见洪海,他穿着普通的浅灰色衬衫,整齐而干净,除了那支老款的手表,身上没有任何一处光鲜亮丽的装裱。但却有种愈发让人想去了解他的魅力。 洪海走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标书和一个信封。 “你们的标书我看过了,你们这次是以乙方单位的身份进驻投资。车站你们造,钱你们投。看起来是个公益事业。政府需要做公益来换好处的人,但你这,太明显。” “啊?您这话的意思我没懂。” “拿回去吧。跟政府打交道没那么简单。” 洪海打着官腔,重复着模棱两可,像许多仕途青云的人一样,懂得怎么打太极。佳俞估摸着心底那一丝小小的希望,今儿算是要破灭了。 从市政府大楼出来的时候,佳俞脸上挂着满满的失落,这是她回到中国后,第一次在商场失利。为了排解心头压抑的郁闷,她约了白璐吃完饭。 简约的包厢里,端菜的服务员进进出出就有七八回。可端上来的菜虽然精美,却还没麻雀肚子大。白璐瞅着今儿不对啊,佳俞一脸愁容不说,似乎还准备着大出血。 “佳俞啊,你今儿个出门没吃药吧?你要是跟我说晚餐吃的是满汉全席,我早就旗袍加身赴宴了。” “你就吃吧你。”佳俞鼓着嘴,一肚子委屈不知道能不能被填满。 一块蜜汁莲藕入口,白璐感觉甜到心里去了,两只眼睛很是享受地眯着,说:“你说我们之前怎么没来过这家呢,这蜜汁莲藕也太好吃了吧!” “诶!对了。”白璐张开了眼,伸着脖子看她:“这几天怎么没看你和静风在一起啊?干嘛,吵架啦?没理由啊,就静风那好人脾气的。” “咱俩吃饭,能不提静风吗?”佳俞白了一眼,托起酒杯就往嘴里送。 看她着样子,白璐嘴角泛起一抹颇有意味地笑:“我想也是。静风再好,你也看不上的。” “不是看不上...只是...”佳俞刮肠搜肚,也找不出个合适的词,于是只能说:“不合适吧。” “好吧。生活毕竟不是电视剧,日子要想过得好票子肯定少不了。姐妹儿我还是支持你追逐更好的选择。我也不信静风这么多年没找对象是因为你,八成他这条件,也没人看得上吧。” 28.第28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5)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以为遇见爱情,就是一辈子。现在长大啦,那个人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个人能不能帮你完成你完不成的梦,能不能在有限的生命力,给你最大的满足。” 台面上的菜来得快,去的匆,佳俞一面说,一面喝着酒,有些老上海女人特有的忧郁。 白璐第一次觉得她被佳俞教育了,教育得很透彻,说得很有道理,所以她很自觉地喝下杯子里所有的酒。打了个嗝:“哎,当你认为和爱情靠得越近的时候,才越危险,因为那个时候你的眼睛是被蒙蔽的。而当你看见爱情以外的东西是,你往往才是清醒的。” 白璐脸颊泛着粉色的晕,眼神却很坚定:“我一直担心你活在过去,直到现在才发现,你理解的爱情比我要透彻,咳,小女子甘拜下风了。” 一顿饭的时间,她们仿佛渡过了一生.... 夜黑风高,孤灯难明,月光在乌云的遮蔽间时隐时现,一辆崭新的黑色迈巴赫停在了甬城边郊一处废弃的工厂前。车窗降下来,一支点燃烟的手伸出,迥然地目光在黑暗里泛着冷冽。 “老大,我们到了。”驾驶座上的中年人站在车门旁说着,待得静风点头的时候,他便小心翼翼拉开了车门。 皮鞋踏在铺满落叶的水泥地上,在寂静的环境里发出清脆的响声。静风一支烟夹在手上,另一手插着口袋,望着这座在孤灯下有些阴森的工厂,眼底倒映出一个逐渐朝他走来的人影。 那是一个身形魁梧,鸭舌帽压得很低的男人,缓缓从工厂的黑暗里走来,伴随他走近,静风踩灭了烟头,冰冷许久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人如其名,肥狗,欢迎你回来。” 肥狗握住了静风伸出的手。凭借他这个黑道老前辈的阅历,仅仅握了个手,他便能察觉到静风深藏不露的本领。 “六年了,六年的铁窗生涯,让我几乎做梦都幻想重回这个世界,即便闻一闻空气了活人的味道也好。” 静风笑了,肥狗就是肥狗,说起话来都像极了一条饥肠辘辘的猎狗。 “在牢里的时候,就不少听过三联会的韩静风,风哥。今日一见,果然不简单。” “肥狗兄弟不必抬举,既然回来了,那么以后都是自家的兄弟。你是前辈,我没什么资格在你面前充大哥。所以不必对我拘谨。先上车吧,兄弟们还等着给你接风洗尘。” 中年人拉开了车门,静风与肥狗坐了进去。车灯亮起,照亮了周遭荒芜的田埂。 豪乐会最大的包房之内,堂口弟兄早早在此等候,等暗棕色的大门开启的时候,整齐洪亮的声音让得开门的小姐都差点儿没吓出病来。 “风哥!” 包房里共分十桌,共来了一百二十多号的弟兄。清一色的黑色西装,和门口整齐停放的一排奥迪车,让得迎宾的小姐和门童都吓得不敢多说一句话。 正席主座上,静风举杯介绍了肥狗,并宣布了他重新回到三联会的消息。肥狗因此连吹了五瓶的啤酒,然后挨个给兄弟们敬酒“打通关”。而令人惊讶的则是,当酒敬到堂口二把手沈思明的时候,肥狗的脸上一点酒色也没有,过程中他甚至也没上过一次厕所。 光凭这等酒量,就足以让在场的弟兄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肥狗,真是好酒量。”沈思明眯着眼笑着。而肥狗依旧是持着那张犹如钢板一般僵硬,不苟言笑的脸。只是用眼神稍稍示意了下。 “肥狗,这是我的好兄弟沈思明,在帮会遇到什么问题大可以找他。”静风拍了拍肥狗的肩膀。 “思明,肥狗刚才牢里出来,对于帮会肯定是要适应一段时间,劳烦你多照顾了。” “风哥一句话的事情。不过肥狗,现在的三联会和六年前不同了,做得都是正经生意,我可是听闻过你之前的事迹,什么东西该碰,什么东西不该碰,六年的牢饭,希望你也长记性了” 沈思明的话里带着刺,偌大的包房里顿时寂静无声。肥狗的表情明显有变,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沈思明。 静风沉下脸,酒杯伸到了两人之间:“好了,过去的事情不必再提。都是自家兄弟,不要因为陈年旧事伤了和气。” 沈思明阴冷下来的脸很快露出了狡猾地笑:“风哥说得对。肥狗,我刚只是提醒一下而已,如果觉得不痛快的地方,兄弟这里敬你一杯。”他将酒杯递上前去,肥狗鼻孔里热气冲出,也是将酒杯碰了上去。 杯还未碰到,沈思明忽然一不小心的喊了声,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碎了。 “哎呀,瞧我这酒量,不行喽。才喝了几杯就晕乎乎的。”沈思明手腕搂着脑门,装出一副酒后恍惚的模样。 “思明!你跟我过来!”静风怒目而视,甩手走出了包房,沈思明跟上前去,步出门的时候,还回头看了肥狗一眼。 “思明,有些话应当放在台面上说么?”静风背对着他,点燃了一支烟。 “静风,我想你也有怀疑,一个走私枪械被抓起来,甚至还有前科的人,能六年就放出来吗?” “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你要隔岸观火,也不能明面上就让人察觉出来。你觉得刚才,像你么?”静风向后撇了一眼沈思明。 “你会这么说,说明你也怀疑他。那为什么又接纳他回到三联会。六年了,他在帮会里已经没有威信了,如果你不允许他加入,他根本就没办法回来。” “思明,你认真的想想我为什么这么做。你是否怀疑过,他是警方派出的卧底?” 沈思明不假思索地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你的意思。如果他真是警方的人,那么反倒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反侦察?” 月光下,静风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容,一口浓烟吐出,他淡淡地点了点头:“这就像是象棋,他们所认为跃过楚河的棋子,其实就是我的炮台。” 29.第29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1) 同样的夜晚,不同的地方。一条街的距离,仿佛分割了两个世界,高雅和低俗。一边是充斥着金钱欢愉,美女如云的豪乐会。另一边是丝竹绕耳,古色古香的素餐馆。洪海选择在这里与佳俞共进晚餐。 两杯茶水,三盘素菜,远离了红酒佳肴,佳俞第一次觉得这样的气氛依旧显得浪漫而富有内涵。也许是因为她面前坐的这个男人。 走仕途的人,身上是没有铜臭味的,但却永远崭露着一种久经沙场的老练,和掌控权势的气度。 到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已经不需要华丽的装裱来掩盖内心的虚无,他总是穿着单调颜色的西装,不像年轻的小伙喜欢夸大其词,他的谈吐斯文有深度,让你仿佛在听一段故事,慢条斯理间感悟其中的哲理。 这样的男人,好像自带着一种磁场,让你不知不觉,弥足深陷。而这样的男人并非没有弱点,唯一能够使他们臣服的,只有女人。 佳俞,就是这个女人。 素雅的碎花长裙,清秀的脸庞不施粉黛,她只需要优雅地坐在那里,便足以周围男性的目光,在她一颦一笑间心神摇动。 “我曾想,洪处长这样身份的人,一定有很多大老板抢着和您吃饭呢,没想到我还能被您约着,真是荣幸呢。”佳俞同样有着这个年纪的女孩所没有的成熟和精明。 “施小姐,哦不,施小姐喊着怪生分的,我比你虚长几岁,还是叫你小施好了。”洪海的脸上有着笑容,温文尔雅,不显猥琐:“我倒是要感谢你。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这个时候应该享受属于她的时光,而非是配一个中年人吃饭。” “我哪有什么自己的时光啊,从签下劳动合同的那天起,我就做好把青春献给公司的准备喽。” “青春,其实从你踏上社会的那一天起,它便不复存在了。所以你献给事业的,是你的时间。时间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是宝贵的。公司总归是别人的,时间却是自己的,所以更多的时候不要让工作耽误了时间。” 佳俞听得很认真,眼里泛着光:“洪处长,您真像一本书。感觉和您聊天,能明白很多道理。您对一切都看得这么透彻吗?” 洪海笑了,他觉得当这个女孩露出眼神时,竟是那么的可爱。冲着这一点,他选择回答她:“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唯一的真理,不同的阅历取决于你对事物的理解不同。你认为我看得透彻,那是因为你的价值观和我是一致的。所以我们能成为朋友。” “那您的意思,我们现在是朋友?我能够和您这样身份的人成为朋友吗?” “当然,为什么不呢?” 佳俞开心得笑了,两只手捧着茶杯,像个孩子。 看着她的脸,洪海脸上挂着笑,眼神却变得狡黠,他忽然有意思地问:“那作为朋友,我想知道,像小施你这样才貌出众的女孩,生活中一定有不少追求者吧?” 佳俞紧抿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也许有。但好像只有那么一个男人始终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该怎么说呢?他似乎真的很喜欢我。但我对他仅限于友情...” 洪海喝了口茶,说:“相恋不如相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人们把矢志不渝视作一种赞美,但更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时间也许会让我们了解一个人,但却不一定能够爱上一个人。” 说完,他又笑了:“物是人非是爱情故事人所常见的。所以我很钦佩这个年轻人的痴情,同时我也很羡慕他能够比我更早的认识你。” “啊?洪处长是什么意思呢?” 洪海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他目光深情而诚恳:“无论你是如何看待自己,但请相信我。小施,你的确是个值得让人心动的女孩。” 佳俞不说话了,眼神有着闪躲,羞涩地将头低了下去。 时间悄然流逝,当洪海和佳俞从素菜馆出来的时候,夜已入深,对街的豪乐会进出着醉酒的人,偶尔嚷嚷几句,吵得街上闹哄哄的。 夜晚的风有些阴凉,洪海脱下自己的外衣劈在单薄的肩上,心里有种将这个小女人拥进怀里的冲动。但成熟决定于他只是轻轻揉了揉她的肩,并没有过分的举动。而佳俞的手却是轻轻缠上了他的腰,将头埋入他宽阔的胸膛。 正在这时,静风恰好在几个小弟的护送中走了出来,正准备坐上车的时候,目光忽然停在对街素菜馆的门口。 “先把车开回去。我突然有些事。”静风眼神如刀,锋利地让人不敢多说一句话。 耳边回响着刺耳的车笛,他是无旁骛,径直地穿过街道,来往的车灯打在他的眼底,有怒火的光。 他本想在这个夜给佳俞打一通电话,也许是寒暄片语,也许是彻夜长谈,他幻想自己天真烂漫的小兔这会儿一定托着腮望着天上的月亮发呆,或者听着音乐哼着歌。但任何一种臆想都绝非是眼前这个场景。 不是星星月亮和纯净的女孩,而是在灯红酒绿的街道上和一个中年男人举止亲蜜的搂抱! “佳俞。” 静风轻轻的唤了声,然后不动声色的站在那里。即便他的心头有着怒火,但在外人的面前,他依旧给予了尊重。 洪海看着静风,这个年纪轻轻的小伙,穿着件整洁而普通的西装,头发梳得很干净,和一般的都市白领没有什么差别。但他的阅历却隐隐告诉着自己,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中有着一种特意掩盖的领导者的气场。 佳俞回过头,惊讶万分,但却没有表现得很明显。嘴角很快浮起一抹笑容,走上前去亲昵地搂上静风的胳膊,将他带到洪海面前。 “洪处长,他是我的弟弟,施静风。” “弟弟?”静风皱起了眉头,这是十几年来,自己第一次成为佳俞的“弟弟”,而且还是在一个陌生男人的面前! 30.第30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2) 夏天的雨像是女人的月经,一个月总会来一次,一次就是好几天,还从来就没准过。 窗外的雨忽近忽远拉着帘幕,痕迹散漫地掠过街角,总会有人把包举在头顶奔跑,总会有孩子在水中打闹。 雨水打在咖啡厅的落地窗上,屋里的热气在窗上形成各种形状。顾天星百无聊赖的用手指勾画着,或是几个哭脸的表情,或是那么一句:你在干嘛? 身后的几名中年人表情怪异地看着窗户上的图案,面面相觑,相互耸了耸肩。 大而拥挤的咖啡厅,他们显得格格不入。没有咖啡,没有座位,像几座铁塔屹立不动,将顾天星隔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她有时会回头看看这几个人,第一次明白,也许《围城》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有时她甚至会觉得自己就像动物园里的动物,永远在一个普通的场合,显得特别。她似乎也早已习惯这种被人当成国宝的感觉,直到前不久和司机策划出逃,整一个礼拜,她夜夜笙歌,肆意沉静在没有束缚的放纵当中。 她忽然想起了静风,这个第一次能和自己面对面接触的男人。 “他在干嘛呢?”她眼睛里有光,两只脚盘了起来,笑眯眯地打了个电话。那头的声音不出所料的冷淡。 “猜猜我是谁呀?”顾天星捂着嘴偷笑,但静风却几乎不用思考的说出了她的名字。 脸一下就沉了下来,顾天星扁着嘴:“你就不会装一下啊!你知不知道,你有时候真的很讨厌。” “有什么事吗?” 顾天星其实很想说“没事不能给你打电话吗?”但她还是忍住了,一直沉默了很久,眼珠转了好几圈,才憋出了一句话:“我....我被绑架啦!”她的语气显得迟钝而生涩。 当这一句话脱口而出的时候,咖啡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周围的目光避犹不及地看过来,警惕地打量着那几个西装笔挺的彪形大汉。 “绑架。那一句猜猜我是谁,就应该是绑匪说的了。好了,如果你只是无聊,请找个同样无聊的人,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就这样。” 没等顾天星再说什么,电话那头便是无尽的忙音,冰冷的像是夜深人静的水滴声。 顾天星鼓着嘴,满肚子的怨气,这个男人在她面前永远是那副冰冰冷冷的表情,像个僵尸一样没有温度。 “臭僵尸!”她撅着嘴,把静风的手机备注名都改成了这个。 心头莫名有种冲动,她很想看看这个男人紧张起来会是什么样子。或者说,这个男人到底会不会因为她而紧张。 吸管在冰块里吸出燥耳的声音,顾天星眼睛眯得像只狐狸,暗暗盘算着什么.... 窗外的雨声无法穿透市政府办公室的窗户,办公室里有种和谐的安静。 洪海伏案,全神贯注。一道不知哪个世界传来的敲门声,惊扰了他。拉开门,是一头秀发湿漉漉黏在脸上的佳俞。她显得有些狼狈。 洪海急忙从衣架取下外衣披在她的身上,然后拉着她的手坐在沙发上,递上了一杯热茶,和几张纸巾。 佳俞擦拭着头发上的雨水,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真不好意思洪处长,让您看到我这幅模样了。” “雷雨天气,出门最好备一把伞。工作总归是公司的,身体才是你自己的。”洪海语气中有着严厉,眼神却很温柔,一遍遍的将纸巾递给她,并将擦拭好的纸巾收拾好。 “知道洪处长不喜欢迟到的人,这着急出门就忘了嘛。再说了,要是知道出租车进不了您这皇宫,我就让个同事送我来了呢。” “皇宫?”洪处长忽然笑了,看着这个小女人一脸委屈却还有心情打趣,深觉可爱。 “会开车吗?” “在美国的时候开过,回国之后想开也没有这个条件了。” 洪处长点了点头,起身走回办公桌前翻了翻,从抽屉的信封里拿出了一个钥匙:“我这有个朋友,人移居到了国外,车就暂时寄放在我这里。你就暂时拿去开,等我那朋友回来了,再还给他。” 看着面前的钥匙,佳俞清楚地看见上面蓝白交错的标致,不可置信地说:“这是您朋友的车,我怎么能开呢。再说了,这可是宝马,要是出了事故我可赔不起呀。” 洪海浅浅一笑:“如果开车的人都像你这样提心吊胆,那事故可就接连不断了。好了,自然给你,就放心拿着开。如果是担心油钱,我这还有一张三年的加油卡。” “不不不,车都收了您的了,再要您的卡,我这都成什么人了。”佳俞瞅着钥匙,然后又看了眼洪海:“您又不是我的什么人,真的愿意把这车给我开吗?” 洪海喝了口茶,抿了抿嘴,表情显得有些严肃,沉吟了许久,才说:“小施,我也许还不是你的什么人,但我却是你的朋友。朋友是相互帮助的,是在这个相对冰冷的社会,真正关心的人。” 洪海说得很认真,目光中有浅浅的炽热。佳俞抿着嘴,嘴角泛着酒窝。 “所以,请你不要拒绝一个关心的朋友。”洪海把车钥匙又移近了几分:“我希望在这个城市里,能尽可能的给你帮助。” 佳俞笑了,不再掩饰内敛,灿烂的笑了。 洪海回到了办公桌前,手指轻轻敲打着键盘,眼睛里有着笑意,看着沙发上的佳俞:“作为朋友,我帮了你一个忙。我也希望你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是我能帮您的吗?您说。” “首先作为朋友,你就不该用“您”这个称呼,朋友间没有辈分。至于你要帮我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在这里等我一个小时。我还有几份报告要拟,等结束了,陪我吃个饭。” “啊?就这么简单啊?”佳俞惊讶地看着他。还以为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口中的“帮忙”该是多么艰巨而高大,没想到,仅仅只是陪他吃顿饭? 31.第31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3) 废弃的仓库,昏暗而潮湿,阳光穿过破碎的窗户照射进来,有飘浮的尘埃,空气中难掩的恶臭。 “喂!绑紧点!你当他是白痴吗?要是让他看出来这是演戏,我要你好看!”顾天星坐在凳子上,一脸的娇怒。 身后模样实诚的中年人将她五花大绑,额头的汗水顺着脸颊滴落在颤抖的手上,这可是自家的小姐,绑得紧了,留下印子也弄疼她,绑得松了又引一顿骂。 “诶你!对,颜料再给我加点,这血也太假了!还有你,假尸准备好了没有?别整个塑料模特,要硅胶,硅胶懂吗?....喂!说了几遍了,不要戴墨镜!你是绑匪,不是骇客帝国的特工!” 偌大的仓库,像一个电影片场,七八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忙进忙出,焦头烂额。顾天星像把刀,明晃晃地指挥着一切。只为了一场,策划已久的“绑架案”。 这几个中年人面露无奈,配合着“鬼灵精”玩着猫捉耗子的游戏,他们都是她的保镖,而现在却要充当起场工的角色。 噗哧,顾天星捂嘴偷笑,脑海中已经编织出那一幕幕电影里的桥段。女主角深陷阴谋遭遇劫持,男主角单枪匹马,奋不顾身的闯入贼营,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抱着她义无反顾的奔跑,逃离这个危险的世界,前往幸福的过度。 “从此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哎呀~好浪漫呀~”顾天星害羞地捂住了脸。 “小姐,一切准备就绪了。”一道沉稳的声音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她的臆想。顾天星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给静风拨去一个电话,眼中带着笑意。 电话响了两声之后,那个熟悉的声音传入她的耳朵里:“大哥!我被绑架了!”她尽可能的让自己显得紧张,焦虑,不安。 “绑架找警察,打我电话干嘛?”这显然不是她想像的那种台词,于是她嘴一扁,又说:“绑匪说了,要钱,要....要一百万!” “那应该找你父亲,找我干嘛?”说完,电话就挂了。 两句话,他似乎看穿了一切,顾天星气得跺脚,嘴撅得像只鸭子。她自认为自己的演技已经可以和一线演员媲美了,但他还是能够单凭三言两语就看穿了整件事情。 她算是明白了,一个男人如果太过聪明,你肚子里的花花肠子根本逃不过他的眼睛。她哀声叹了口气,这大半天算是白忙活了。 “顾大小姐,还是让我来帮你吧。” 忽然一个声音似近而远的传来,光线明亮的铁门外,出现了几个陌生的黑影,周围的保镖骤然警惕了起来,筑起人墙挡在了她的前面。 “你们是什么人?!要做什么!” 皮鞋的声音由远至近,顾天星能清楚地看到,面前的保镖们隐隐向后退开的碎步子。 向来不可一世的她忽然也是紧张了起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也不知这些人是谁,她只看到半秒钟之后,一颗无声的子弹穿过她面前一个中年保镖的后脑,鲜血溅洒在她洁白的衣裙上。 她的大脑在零点一秒内一片空白,直到那个中枪的保镖向后倒下的时候,她才高声尖叫。 “啊——!” 视线内,那几个陌生的黑影穿梭而来,以敏捷的身手,三两下撂倒了惊慌失措的保镖们。 装着消音器的手枪在一个额头有刀疤的男人手中,对准一张张狰狞抽搐的脸射去窒息的子弹,绝望的喊叫声几乎在一瞬间销声匿迹.... 鲜血顺着额头上的弹孔流出,混杂着乳白色的脑浆,泼墨大片的猩红。这一刻,她想叫也叫不出声了,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在如此真实的死在眼前,一种血腥的冲击让这个大小姐瞬间陷入了愕然不知所措中。 由于害怕她浑身颤抖,由于紧张她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每一根发丝,每一处细微的毛孔,都在紧绷。 她顿时丧失了视力,根本看不清这些人的脸,只知道他们一共五人,拿枪的人额头上有道疤。 冰冷的枪头贴在顾天星粉嫩的脸颊上,一张长满青春痘的脸凑近了她,声线低沉,恐怖:“原来像你这样的大小姐,还喜欢玩这种游戏。亏我兄弟们苦心调查你这么久。” 他像吃过虫子,嘴里一股腐臭味,顾天星不由侧开了脸,却躲不开那贴在脸上的枪口。 这同样她第一次和真枪零距离的接触,第一次闻到枪口里飘浮出硝烟味。 “你们要钱吗?我..我的钱包里有一张信用卡,可以透支五十万。” “五十万?”那个男人的语气里充满了嘲笑,可他的脸却如闪电般冰冷了下来:“你当我是什么!五十万,五十万就能换星辰集团千金的命?” “那..你们...要多少?”那双犹如野兽般的眼睛紧紧盯看着她,一声咆哮,吓得她连说话的都带着颤抖,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了。 “你也看到了,我们一共五个人,要得也不多。”他咧开了嘴,露出一排层次不齐的蜡黄色牙齿。然后伸出了五根手指在顾天星的眼前晃了晃。 “五百万?” “加一个零。”他眼中有着胜券在握的笑,但这种笑很快消失了。“我没有。” “我知道你们没有,但是你的老爸,星辰集团的董事长顾天雄有!现在就打电话给他,你就能保住一条命!” “不要。”她眼中忽然少了胆怯,目光决绝。 那张本就丑陋的人在这一刻几乎扭曲到变形,他愤怒地咆哮者,将手中的抢对准地上死去的人,眼瞳之中布满了血丝,恶狠狠地盯着顾天星:“你认识他们么?我问你认识他们么!” 扳机扣下,子弹穿过了冰冷的身体,一遍一遍,鲜血溅洒四处。这样血腥的场面绝非一个年纪不过二十岁女孩所能承受的,她缩着身子,一手捂住眼睛,一手捂住耳朵。 粗鲁地扯下她捂住眼睛地手,那个男人用尽全力朝她怒吼:“看清楚了!” 32.第32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4) 地面上的鲜血散泛着刺鼻的腥味,那个粗鲁的男人一遍又一遍的在她面前演示着什么叫做残忍。 终于内心最后一根弦压断了,顾天星选择了妥协。而当手指拨动通讯录的那一刻,她忽然灵机一动已非常短的时间修改了备注。 下午三点四十分,静风结束了工作,从公司出来,坐进了车里。正要驱车赶往甬城郊外的会所。手机却在这时响起,他是个谨慎的人,所以他从来不存任何人的名字,但凭借极高的记忆能力,当屏幕亮起一串数字的时候,他就知道,电话的主人就是顾天星。 他不想与这个女孩有太多的纠缠,花季少女的幼稚是他这个年纪的心智所不能接受的。 但也许是心底深处某种古怪的情绪在作祟,他终究还是接起了电话,本能的选择沉默。 “顾董,您不需要惊讶,没准儿这种电话,您接过不少。” 后视镜里,静风的脸瞬间沉了下来:“我女儿在哪里?”他压低了声线。 “跟您这样的大企业家通电话就是省事,还不用我多说,您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开门见山,要钱不要命。” “你们要多少?” “这...”那个男人瞄了一眼顾天星,笑了笑:“这得看您女儿值多少了。” “我要确认她还活着。” 男人把手机抵到顾天星的耳边并给了她一个凶狠的眼神:“好好说话。” “爸~”顾天星喊了一声,泪中有泪。可很快又忍不住笑出了声。那男人看得古怪,也是皱起了眉头,一把夺过了电话:“好了,声音您也听了,现在是时候开价了吧。” 点燃了一支烟,静风望向窗外:“五千万。” 那个男人眼睛一亮,电话里的数字正是他理想的价码。将头发撂倒脑后,他笑容里充满着贪婪:“爽快,五点整,准备好现金,放在西郊桥头我会派人来取。这中间电话您就别打了,我会定时给您电话。”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来,把她带走。”男人一声令下,两个同伙便上前抓住顾天星的胳膊将她往外拽。 “你们要干什么!要带我去哪里!”顾天星惊慌失措,下一秒一股巨力敲击在她的后颈,两眼一黑,昏厥了过去。 男人看了眼手机,然后放在凳子上,吹着口哨悠然离开了。 马巴赫的后座上,静风陷入了沉思,驾驶座上的中年人几番犹豫,也是询问道:“老大,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眼皮抬了抬,静风淡淡地说了两个字:“绑架。” “绑架!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动三联会风哥的女人?老大,我看不然先定位下那手机吧?” 浓烟在后座内缥缈着,静风眼中掠过一抹精芒:“他敢用女孩的手机给我打电话,就说明他要的就是我们定位,他也早已做好的准备。这个时候,他们早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接下来,他每换一个地方,就会换一部手机给我电话,我想这个时候,那女孩应该是昏迷的状态。” “那...那咱们真的给他五千万啊?” “五千万是那个绑匪心里的价位。”静风笃定地说。 “老大,这你都算得到啊?” “跟了我这么久,这点水平都没有么?我问你,一辆车最多能做几个人?” 中年人想了想,回答:“五个如果是面包车或者商务车,那么就是七个。” “你觉得绑匪会愿意一份钱七个人分么?所以,那正好是一辆车,而且是能够将人绑好放置后备箱的小型轿车。五个人,以那女孩的价值,五百万太少,那自然就是五千万了。” 话说到此,静风眼神有了一些变化:“我猜想,他们竟然如此有恃无恐的用女孩手机给我打电话,那么很显然,他们也一定敢让女孩看见他们的模样。这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就是这五个人有着十足的自信,要么就是...” “他们要钱...也要命!”中年人骇然地说道。 “那我们该怎么做?” 锋利的眉毛微微一蹙,静风思忖了半刻,嘴角忽然有着笑容:“其实他们有个致命的问题。那个绑匪很聪明,但却是个贪婪的人,贪婪影响了他的判断。五千万的现金,除非重载卡车,否则如何能够装下,而且得有多少人合力才能搬动。运载数千万现金的货车行驶公路上,难道真当那些交警是傻子?” “而可笑的是,他却让我把钱放在桥头,显然他没有想好。不过以这个绑匪的智慧他很快会想到这一点,所以下一通电话,应该是告诉我,五千万分多少次,分别放在什么地方。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会有两个要求,把钱换成美金,分五次放在不同的地方。” 静风的侦查力无疑是让中年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一句话不说,静静地听着,仿佛参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破案。 “老李,你去准备五十万美金的现金,不要用现金条分好。从以上几点,我可以断定,这批团伙是第一次作案,毫无经验,所以他们分不清五十万美金和一百万美金的重量。另外召集弟兄封锁所有西郊桥头周遭的小道,切记不要打草惊蛇,我只要知道他的行动轨迹就行。” 降下车窗,浓烟在疾驰的风中飘散,静风目光锐利,早已在心下勾画出精密的计划。 通往北海城区的高速公路上,一辆飞驰而过的老款桑塔纳轿车,沉甸甸的后备箱发出了浅浅的动静。漆黑闷热的空间里,顾天星睁开了眼睛,口被胶带封住,手脚和腰都被粗绳所绑。 叫又叫不出声,动又动弹不得,在这狭小密封的空间,稀薄的空气,让她连呼吸都成为了一种奢侈。恐慌的泪水顺着眼角滑落,她此刻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静静的等待,静静的祈祷,祈祷一切真如她最初幻想的那样... 女主角深陷劫持,男主角单枪匹马,奋不顾身的闯入贼营,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抱着她义无反顾的奔跑,逃离这个危险的世界,前往幸福的过度..... 33.第33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5) 没有颜色的世界,没有时间的夜晚。 一切似乎正如静风预料的那般上演,洋基队的棒球袋被五十万美金塞得变形,如约放置在西郊的桥头。一个飞驰而过的摩托车随手拎起绝尘而去。 脚下,静风的电话如期而至,电话的那头,男人告诉他等第一笔钱到了,他将会告知下一个现金的放置地点。 按下手机,静风命令三联会所有的弟兄在驻守在每一个街道上,甚至连下水道都不要放过。 月光变得清冽,照耀在一片阴暗潮湿的街巷里,摩托车的灯光从远处打来,静风将身子掩蔽在一个看不见的死角,待车从身旁呼啸而过的时候,一枚子弹击破了后轮,一个穿着夹克衫带着安全帽的男人从摩托上飞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摔得爬不起身来。 安全帽被用力扯拽下来,出现在他面前的是静风冰冷孤傲的脸。他的身后站着四五个彪形大汉,每个人的胸膛之上都刻着一个显眼的“联”字。 “三...三联会?”一口唾沫吞下,那个人茫然失措间还不知发了什么事。 “你叫什么名字?” “李...李三。”枪口抵在他的脑门上,让他不敢有半句谎言。 “你的同伴都叫你什么?” “猴子....”他瑟瑟发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何时惹到三联会的人。 “现在要去哪里?” “北海...清水湖村38号。” 他是个诚实的人,正如他的脸,老实巴交。该问的问完,就见静风身后的人冲上前里,将他拖入了巷子当中。 十分钟后,换上新轮的摩托重新启动,排气孔轰隆作响,长烟滚滚而起,呼啸离去。 摩托车还是那台摩托车,夹克也同样还是那件夹克,维度不同的是,穿上夹克,骑上摩托的人,已经变成了静风。 一路将马力轰到最大,静风通知了在北海的弟兄,自己却已更快的速度赶到了现场。 那是静临清湖旁的一处民宅,蜡黄的灯光打在水泥墙上,映出了几条影子。静风抽了一根烟,戴上口罩,敲下了门。 “谁?” “猴子。” 开门的是个头很高的胖子,黝黑的皮肤,肥厚的双下巴,戴着一顶明显小上几号的棒球帽。 见到了静风他显得很兴奋,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个鼓鼓的棒球袋时,几乎忽略了静风脸上的口罩。“干得漂亮啊兄弟!”他用力拍了拍静风的肩,将他领入了民房中。 民房不高,天花板是粗木搭建的,房里各个角落都放着吃剩的泡面桶子,几包榨菜,几团发黄的手纸和用过的避孕套。这似乎是这民房的客厅,等穿过一条狭长黑暗的过道时,静风才和那个胖子走进了房间。 房间里坐着三个男人,围着一张方凳,旁边挂着一盏台灯,借着光饶有兴趣的打起了牌。屋子里有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泪眼婆娑的女孩,蜷缩着身子,目光惊恐。 “顾天星。”静风的眼神念着这个名字。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观察了半刻,庆幸的是这些绑匪还算懂得规矩,除了嘴上贴着绷带,手腕和脚踝有浅浅的勒痕外,这些人并没有因为顾天星的漂亮而动了歪念。 “瞅啥猴子!又瞅人大白腿了吧?得,等这一票干完,这妞儿先给你小子痛快。”说话的是额头上有疤的男人,他一手接过静风的棒球袋,迫不及待的拉开链子数着里头的钱。 他伸长了舌头像只哈巴狗,看到钱的眼睛里汹涌着火花。其他的同伙也围上前去,帮着数钱。趁着这段时间,静风望向了顾天星。 目光在某个时刻交错,顾天星忽然瞪大了眼,发出嘀嘀呜呜的声音,很显然,她同样一眼认出了静风。 手指贴在口罩上,静风示意她不要发出声音,然后很小步的朝这几个绑匪靠近,忽然目光一寒,手掌劈在胖子的后颈上,一脚横踢在另外一名同伙的脸上。他力道较大,以至于这一掌,一脚瞬间将两个人击昏。 “猴子!你做什么!”额头上有疤的那人怒眼瞪了过来,忽然眼瞳一阵紧缩:“不,你不是猴子!你是谁!” 他拔出了抢,却不料静风的速度要快得多。一股劲风扑面而来,他的拳头已经狠狠打在这个男人的胸口。 啊的一声叫喊,那个男人重重撞在墙壁之上,差点儿没晕过去,一旁的同伙吓坏了,一把匕首从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刺了过来,由于房间太小,静风身手无法施展开来,小腿被匕首刺中,一阵刺痛直窜而上。 他狠狠咬了咬牙,硬声忍住了痛,目光如野兽般朝下看去。对上这种眼神,那个年纪并不大的小伙子顿时吓白了脸。只听啪的一声,静风手如刀刃直斩而下,顿时击碎了那个人的手骨! “给老子停下!”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咆哮,静风侧目看去,但见那个额头上有疤的男人已经不知何时爬上了床,手臂锁住顾天星的脖子,枪口抵在她的太阳穴上。 “你是警察?”那个男人阴冷冷地笑着。顾天星想要挣扎,但拗不过他的力气。 “不是。” “呵呵。”他淡淡一声笑,投了个眼神过来,身后那个小伙子举着凳子便往静风身上砸。 木屑碎裂一地,静风纹丝不动的站在原地,甚至连眉头也没有皱下,目光凶狠地盯着那个头上有疤的男人:“你不是道上的人。” “道?呵呵,看来你的背景也不单纯。念你是条汉子,我也不瞒你,我叫老酒,三年前刚从牢里出来。”说着,他枪头用抵紧了静风,威吓道:“你既然能够穿着我兄弟的衣服,还带着钱来这里。想来你是被顾天雄雇来的人。” “我说不是,你信么?” “跟酒哥说话注意你的口气!”那小伙子仗着静风不敢轻举妄动,话音还没落下,一把匕首深深刺入了他的肋骨,吓得顾天星不停挣扎叫喊,眼泪直流。 34.第34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6) 血从静风黑色的西裤里渗出蔓延,他嗤了声,眉头皱着,脸上没有太多痛苦的表情,瞪着老酒,他说:“你想要的,我可以给你,只要你放了她。” 顾天星眼神闪动着泪光,心头有着暖流,让她无所畏惧。 “你当我老酒白混这么多年了。”老酒咧起一口黄牙,甩了甩头,身后那小弟将匕首拔出,刺在静风的大腿上。 这是一条如钢筋般坚硬的腿,刺下去的时候,能隐隐感觉到反震回来的力。小弟显然有些错愕。 作为一个老江湖,老酒的眼神游离在静风和顾天星之间,忽然明白了什么,转颜便是一笑:“顾大小姐,这个男人被我刺了两刀也不还手。似乎真的很担心我伤了你。” 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一种感动与担忧焦急在她的心头。她曾经一度幻想过的场景终于在她眼前上演了,可当这一幕真的来临的时候,她才知道,她是多么喜欢这个男人离开,不要在因为她而受伤。 她一再用眼神暗示着,可静风却是视若无睹。他的冷漠底下是那种世人不知的柔情。 那双如狼似虎的眼睛再次看向静风,他的脸有些苍白,或许是因为血流过多的缘故,他的目光也不再向之前那么坚定。 “剩下的钱在哪里,我的兄弟又在哪里。”老酒问。 “剩下的钱还在西郊桥头,而你的兄弟,我想和顾小姐是一样的出境。” 老酒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猴子就留给你们了。我只要钱。只要我拿到我该拿的,你们自然就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 “西郊桥头,桥墩下的第二个洞口。”静风这次说得更详细了。老酒给一个眼神,那个小弟便出去了,门外的马达声响起,呼啸疾驰的声音渐行渐远。 此刻,房间之内除了被打昏的两个同伙完,就剩下静风,老酒和顾天星。 “你拿了钱,确定会让我们离开?”静风再一次地问他。 “你可以去道上打听打听,我老酒向来说一不二。”老酒笑着说,额头上的皱纹将他那道疤挤压得变形,他忽然又说:“你血流了这么多,难道不坐下来休息休息?” 静风浅浅一笑:“我是受雇佣的人,我该有职业的原则。你见过坐在地上的保镖吗?” “所以你是保镖?”老酒皱起眉头看他,然后又摇了摇头:“不,你不像,保镖是愚蠢的。而你很聪明。” “虽说这个世界上不能有聪明的保镖呢?” 老酒挑了挑眉毛,轻笑了声:“也对,像顾董事长这样的大富豪,什么能人异士请不着?好了,你要站就继续站着吧。” 苍白的唇角艰难地挤出一抹淡然的笑。静风哪里是不想坐下,而是他根本就坐不下来。那把匕首正好刺入了他大腿的腿骨,以至于他的神经组织在某一刻断裂,现在他的腿几乎没有半点知觉。 但他却不能将这表露在老酒的面前,因为即使他多站在这里一秒,表现得从容淡定,就多少能给老酒一点威吓。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门外马达声由远至近而来的时候,老酒的笑声才打破了许久的沉默。 脚步声从门外走近,老酒两眼闪烁着光芒,目光瞬移而去,就见那个年轻人提着一个大麻袋走了进来。 “酒...酒哥...”他表情显得很奇怪,脸色一青一白,而被贪婪冲昏头脑的老酒自然不会注意这么多,他命令着将麻袋打开,目光紧紧地盯看着即将出现在他眼前的百万美钞。 而就在这一刻,枪声响彻了整片宁静的湖泊,一颗子弹穿过了那个年轻人的身体,不偏不倚的射中老酒的脑门。 仅仅那么一瞬之间,老酒几乎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那颗子弹已经进入了他的大脑,击碎了他所有的神经。 鲜血喷射而出,老酒睁着眼僵直地倒在了床上,吓得身旁的顾天星发出闷吟的喊叫。 一颗子弹,两条人命,能有这样的枪法,只会是一个人——沈思明。 “思明....”当静风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便念出那个名字的时候,他整个人终于无力地倒在了地上,漆黑的世界里,耳边有着不断涌进的人潮声....风哥!风哥! 甬城人民医院的监护室里,集结了整个医院最顶尖的医生,甚至惊动了医院所有的高层,连夜赶赴而来。 医院的大门外,整整齐齐的停靠着数十辆黑色轿车,清一色西装革履的三联会兄弟驻守在此,等待进一步的情况消息。 监护室外,顾天星苍白着脸,蜷缩着身子,不停祈祷着,七八名保镖像铁人般围在她的身边,李管家在走廊上来回踱步,实时给顾天雄汇报最新的情况。 “请不要靠近这里。”保镖将沈思明挡在了外边,顾天星抬头起来,下了个命令,那保镖才把手放了下来。 坐在顾天星的身旁,沈思明显得有些烦躁,他真想骂这个幼稚的女孩,可骂又有什么用呢? “医生说由于失血过多,现在静风的血压很低,呼吸很弱,加上肋骨断裂伤到了内脏,短时间内还处在危险期。”沈思明说着,转头看向了顾天星:“我不知道你是谁,你有什么背景,如果静风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不会绕过你。” 漂亮的眼睛昭然若揭,她刚刚才经历过生死,又岂会怕沈思明的威吓。她的眼泪是为静风而流,在过往的几年,她从不相信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女人付出生命,但现在她相信了,心头翻涌着无尽的后悔.. 她自责,自责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自责自己将心动的男人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自责自己在这段时间里做了许多令这个男人烦心的事情... 她默默地低下头来,默默的祷告,祈祷静风不要出意外,甚是愿意用自己的命去换他的。 “静风,如果你能够醒来。以后,就让我来保护你。” 35.第35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1) 人的生命有时就像死神的琴弦,旋律停止的那一刻,生命也走向了终点。 手术室里,心率仪低沉的跳动着声音,一束光打在静风的身上,一瞬间将他带到了那个阳光明媚的年代。 那一年,香港的明星因为出轨上了报纸头条,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禽流感第二次席卷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让区政府对面新开不到半月肯德基关门了。马丁路第三条街口修自行车的老李,他儿子复读后,在那一年成为了高考状元,老李激动得当场昏了过去,去医院检查得知换了肝癌。 岁月无声的走,每天总在发生许许多多的故事,或喜或悲。也就在那一年,静风获得了全国机器人大赛的冠军,一时间成为了无数老师津津乐道的天才。 从北京回来,静风陆陆续续收到了许多红包,他总会从红包里偷偷抽搐两百块塞兜里,已准备给下礼拜生日的佳俞买个大大的礼物。 而当他兴高采烈跑到佳俞家敲门的时候,施爸爸一脸憔悴的告诉她,佳俞被怀疑得了禽流感,已经被送去隔离了。 静风瞅了一眼屋子,里头摆满了各种神像,或东方的或西方的。黄秀兰像个神棍成天围着这些神像祈求,怕过不了多久,佳俞安然无恙的出院,她则要进精神病院了。 佳俞因禽流感被隔离。这无疑是这一年最令静风揪心的消息了,从家里溜了出来,他连夜奔向甬城最大的医院,远远看见几辆救护车呼啸而过,整个住院大楼的窗户都被红蓝两种光照亮。 救护车后门打开,所有急救人员戴着防毒面具将担架抬出来,相互嚷嚷的推开大门急掠而入。 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占据着过道,人潮始终汹涌,借着吵杂的环境和拥挤的人群,静风像只泥鳅溜了进去。 电梯之中被担架和白大褂霸占着,静风转身向消防通道跑去,他脚步很急,生怕迟了一秒就永远看不到佳俞了... 距离五分钟之后,他终于在五楼的重症隔离室看到了佳俞。她洁白的衬衫校服还未及更换,半盖着被子,长长的黑发如瀑布垂下,看不清人,让静风一阵焦急。 脚步声从走廊的尽头传来,两个交谈的保安出现在静风的视线里,他们似是要往消防通道里走。 静风紧张坏了,他知道如果现在被抓住,那么接下来的日子他也许会成为这家医院安保的黑名单,这意味着他无法自如的出入这里。 下一秒,他将目光落向楼梯口的窗户,一咬牙,他又像个猴子一样飞了出去,用力抱住铁质水管,险些没有从五楼掉下去。 但由于焦急和紧张,他的手臂被水管上的钉子划出一道十几厘米的口子,鲜血一点点的往下流。 他额间布满了汗水,短短两分钟的时间,犹如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他的耳朵从未如此刻这般灵敏,甚至能清楚的通过脚步声判断保安的方位。 当保安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里的时候,静风仿佛有种死里逃生的解脱。 从窗户外爬回来的时候,走廊里的灯已经关了两盏,只留下那一束打在长椅上孤灯。 那天晚上静风寸步不离的守在重症隔离室的外头,坐在空旷无声的长椅上,嘴巴很干,口中有着苦涩,心里默数着一分一秒的时间。中途因为疲惫打了个小盹,却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境是无边无际的黑暗,耳边有着佳俞婴儿般的啼哭声。 他忽然醒了,晃眼的白光打在他浑浊疲惫的眼底,使劲转动眼球,耳边有声声鸟鸣。窗户外的天空有隐隐发亮的兆头。静风轻轻走向隔离室的窗户朝里面看去,黑暗的空间里是各种仪器的光忽明忽暗,佳俞还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的睡着。 有那么一瞬间,静风忽然紧张起来,他本能的以为佳俞是不是就这么死了,然后眼泪就哗啦啦的流下来。可伤心过后,他又恢复了理智,如果佳俞死了,心率仪就不会跳动,医生也早就会接到消息赶来。 也许,她被注射了某种安眠镇定的药物沉沉睡去,她一定做了很长的梦,梦到自己健健康康的出院,梦到下礼拜的生日,自己送给她的礼物。 清晨的光终于醒目的照进走廊,佳俞在这一刻醒了,眼神涣散,脑中空白如洗,浑然不知身在何处,只知道一个转头,静风和她相隔一个窗户的距离。 他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这种笑容使人感到安心。佳俞开口跟他说话,声音很轻,更无法穿透隔音的玻璃,但静风似乎能够听懂一般,冲她比划着手势,偶尔做几个鬼脸。 她笑了,无色的唇瓣高高翘着,似乎在告诉静风不必替她担心,甚至会摸一摸自己的脸,然后一脸委屈的看着他。静风知道,她一定怕这个时候的自己不漂亮。 “你很漂亮。”静风念出了声,手势在脸上打了一圈,隔着一扇玻璃,佳俞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 两人的默契,仿佛在这一刻跨越了时间,空间,更跨越了语言,交换着心。 “诶!哪里来的!” 洪钟一般的咆哮声从走廊的尽头穿透而来,两名保安像疯狗一般冲上前来,一把将静风按在地上。隔离室里的佳俞吓坏了,她扯下手上的针管,任凭鲜血沾染了她洁白的校服,跑到窗户前用力的敲打,泪眼婆娑的大喊。 保安给了她冷漠地眼神,然后凶狠地冲静风吼道:“这是什么地方,你不要命了!” “放开我!我就呆一小会!”静风还在挣扎着,但这两个成年的保安可不是吃素的,两只手想被钢钳牢牢锁住,动也不能动。 “喊什么喊!这就给你送派出所去,现在的小孩真是无法无天!”斥责之声不绝于耳。 那一刻,静风感觉他就像许仙,前来探望关押在雷峰塔中的白娘子,还未相处半刻,法海就出现了... 36.第36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2) 两个保安,一个姓张,一个姓杨,两人是表兄弟,都来自河南新乡。因为同是金庸迷,所以他们分别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张无忌和杨过。张师傅老爸死得早,留了半亩田和一头牛给他和病重的老妈。杨师傅年轻的时候在大队里当过干部,扛过大枪,据说曾经还打死过一个越南人。 不大不小的保安亭,充满了欢声笑语,这些信息都是静风和他们聊天之后知道的。当静风拿出学生证并和学校联系之后,这两个保安态度几乎是三百六十度的改变。 他们总说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像他一样优秀,并告诉他,这些日子都帮助他来探望病房里的女孩。 那是一段漫长而充实的日子,上学、放学,然后就是往医院去。张师傅会掐着时间给静风开门,杨师傅会和同事交换巡视的楼层,夜深的时候,偶尔会提两袋面包给静风。 静风很感动,至少这段时间,这两个保安像是他另外一种家人。 命运有时候喜欢捉弄人,接连一个礼拜下来,佳俞其他的症状都显示正常,唯独高烧不退,因此医院严重怀疑她得了禽流感,每天注射的药物又增加了,而她也一天天憔悴下来。 但在静风的眼里,她依旧那么美,美得惊心动魄,美得让人目光无法在她身上移开,一分一秒都不行。 由于这里是高危隔离室,守夜的年轻护士到了深夜都不敢踏入这个楼层半步。因此每每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走廊上便充满了那种小心翼翼的欢笑声。 隔着一面厚厚的玻璃,静风拿着纸板给佳俞画画,偶尔写上两句溢美的诗或句子,她的脸上就会浮起浅浅的红晕。 她摘下大大的口罩,脸很苍白,朝玻璃窗上吐气,白雾茫茫间,瘦削如竹枝的手指,一笔一划的写着字。 “谢谢你。” 字随着白雾很快蒸发干净,但这三个字却烙印在静风心中,他微笑着摇头吐了口热气在玻璃上,写了三个字“我愿意。” 时间就这么匆匆过了半个月,佳俞最终诊断为普通性感冒出院了。出院的那天施爸施妈捧着鲜花来接她,回到家里之后又是鸡汤又是人参给她补。 晚上,月亮挂在枝头似触手可及,半开的窗户飞进一架纸飞机。佳俞探头出去,静风骑着一辆自行车,躲在树下冲她招手,然后示意她把纸飞机拆开。 眨了眨眼睛,佳俞低头拆开纸飞机看,有一行字:“我们去旅行。” “旅行?现在啊?...”佳俞小声问着。静风神秘一笑,从树下抱着一团棉被扑在楼下:“跳下来我接着你。” 距离地面的高度虽然只有六米,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无疑是恐惧的,她瞅着地面上厚实的棉被,咬着唇,内心挣扎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换了身运动服,支开窗户上的盆栽,跨出了脚。 六米的高度,对佳俞来说宛如天堂坠落地狱,而在静风的眼中却是天使降落凡尘。佳俞的勇气让他欣喜不已,没等她梳理凌乱的头发时,他的手已经紧紧握来,拉着她坐上了自行车后座,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片区域。 “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去阳明山,那里的日出最美。”静风律动的背影,在的路灯下泛着淡淡的光。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期待,偶尔回头脸上有着傻气的笑。 夜空作美,郎朗星辰如钻石闪烁,让上山的路在流离的星河间显得不那么无聊。 夜晚的山林有着淡淡的湿气,不明不暗的路灯下,静风的背影显得有些疲惫,衣服被汗水浸湿,但他努力压抑着喘息不让佳俞听见。 终于,身体的机能大大超出了符合,静风停在半山腰上,将车靠在一颗松树上,从车篮里拿出两瓶水,然后带着佳俞找了一块视野空旷的草坪坐下。 “大熊哥,其实我们在这里也可以看日出的,真的。不一定要到山顶。”望着静风从额头滑落至喉咙的汗水,仿佛淋过一场雨般,佳俞心里也是满满的担心。 咕噜噜半瓶水咽下,静风抬手抹去嘴边的水和汗,依旧扬起笑容:“我听人说了,只有在山顶才能看到最美的日出。现在是三点,我争取一个小时带你到山顶。” “可是你已经很累了呀。”佳俞的脸上露出不悦,拿出纸巾轻轻擦拭着他的脸颊。 “不累,如果连这点幸苦都不能坚持,以后还怎么养你?”也许是身体的热气冲昏了头,他浑然不知间讲出了这么一句话,当下顿时陷入了一片无声的沉重中.... 静风脑子一片空白,表情僵硬,尴尬又紧张,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瓶水也喝光了。 佳俞的脸上有浅浅的粉红,抿着嘴撇开了头:“什么呀,我干嘛要大熊哥养呢?” “呃,不是,我的意思是.....”他依旧还是编不出接下去的话,他的大脑从未如此刻一般生锈,心跳得很快,呼吸有些沉重。 佳俞终究还是比一般的女孩要善解人意,她回过头来,露出了微笑,目光对上静风的眼睛,由浅入深:“大熊哥你这么优秀,以后一定能够成为完成自己的梦想,然后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我只希望到那个时候,大熊哥不要嫌弃小兔。” “小兔你说什么呢?如果你以后再这么说,我可真的要生气了啊。”静风说着,眼珠一转,认真地看着她:“那好,我们约定。”他伸出手指勾住了佳俞:“无论以后我们变成什么样的人,都要不离不弃,一直作对方心里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眨巴着眼睛,佳俞歪着头,有些疑惑。 “对,最重要的人。小兔一定是大熊哥最重要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大熊哥一定会保护你,照顾你!”静风语速快而激动着,佳俞看着他,眼神如水清澈流动,就在话音落下的那一刻,吻上了他的脸颊。 那是静风生命里第一个吻.... 37.第37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3) 每个人的回忆里都有一个胖子。赵乃根就是故事里那个胖子。 有人说,每一个人胖子都是折翼天使的转世,他们天身就自带着善良的心脏,就像日本漫画里的哆啦A梦。 但,赵乃根却是胖虎,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霸,校园里避犹不及的存在。 赵乃根从来不喜欢别人叫他的名字。土。于是更多的时候,关系好的同学会喊他大根,关系差一点的见面就得喊根哥,如果是他所讨厌的人,如果不想挨揍,那就得成天根爷长根爷短的叫他。 和许多校园的恶势力一样,赵乃根有着一票跟在身后的兄弟。在那个年代,身后没站个三五个人你都不好意思走出教室。下课口袋里没拔出几根香烟,甚至连厕所的门都别想进去。 但静风向来孤僻,形单影只,可与那些受人欺负的好学生不同,他并不是一个懦弱的人,而是在他的智慧看来,这些人的脑袋里除了大便,什么都没有了。 应着那句老话,故事总在改变,命运却惊人的相似。正如香港老电影念的那样,赵乃根鬼使神差的喜欢上了佳俞,以他的话来说,佳俞是他见过马尾辫扎得最好看的女孩。 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赵乃根开始对佳俞进行疯狂的追求。 高二的年纪,赵乃根有着比同龄人高出半个头的海拔,壮硕的体格,黝黑的皮肤,寸短的头发,和一张凶神恶煞的脸。光是他的外形就足以威吓到许多人,所以每每当他迈入佳俞班级门的时候,坐在她周围的男同学都会识趣的躲开。 可班级里终有那么一些全神贯注读书的男同学,赵乃根一个眼神过去,身后一个竹竿身材的小喽啰一把扯住正在温书的四眼天鸡的头发,就外教室后面带,一声声的惨叫让许多人在惊恐中逃出了教室。 走到佳俞面前,大脚巴子踏在课桌上,赵乃根自认为潇洒的将他瓜瓣头向后撩去,揣着一口港台腔:“曾经有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而我没有珍惜,直到....” “直到失去之后才后悔莫及。周星驰的台词嘛,老套。”佳俞抬眼看了下他又低头继续看书。 时值夏日,耳边有着声声的蝉鸣,窗外的叶子很亮,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教室,仿佛在佳俞的身上渡上一圣洁的晕,她穿着洁白的衬衫,领口没有扣齐,里头有着一丝若隐若现的风景,看得赵乃根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他用力的将口水吸回去,脸上堆起笑容:“嘿嘿,原来你也有看大话西游啊,要不再看一遍?我家买了录像带。” “幼稚。” 平平淡淡地两句话如同针刺中了赵乃根的心,他手指伸进鼻孔里掏了掏,不甘心的切了一声。眼珠斜斜地往下瞟,佳俞的身材的确发育得很好,应该有多少罩杯呢? 他舌头在嘴唇上一转,终于忍不住把手伸了下去,佳俞警惕地向后缩了半个身位,抓着圆珠笔惊恐地看着他:“你要干嘛?” 这会儿白璐正从小卖铺买牛奶回来,走到教室门口看到这一幕,便冲了进来,袋装的牛奶噗得一声全喷在他脸上:“赵乃根赵乃根,今天姑奶奶让你奶喝个够!” 身后的小喽啰欲笑又止,看着满脸都是牛奶的赵乃根他们差点儿没有忍住。 “他娘!你谁啊!”赵乃根将脸上的牛奶甩下,怒气腾腾地盯着白璐,好在她是也是长相姣好的姑娘,否则赵乃根的拳头可就过去了。 “你丫管我是谁,也不瞧瞧这是什么地方。高二年级五班,知道吗?高二年级的优等班!滚回你的垃圾班去,否则我可叫老师了啊。”白璐活像一头母老虎,有着气吞山河之势。 舌头在嘴皮上转了转,赵乃根仰着脖子,用手指着白璐:“你有种哈,我记住你了。放学你给老子等着!” “等什么呢?等公交啊?老娘我骑车的。”白璐叼着嘴,嘲笑地看着赵乃根引来一片哄堂大笑。 赵乃根气不打一处来,怒是跺了跺脚,气汹汹地离开了,走出门的时候,静风切好捧着书往教室走,肩头忽然一阵刺痛,赵乃根横冲直撞间也是将他撞到在地。 “小子,你他妈走路看着点!”赵乃根凶了他一声,又看了看高二五班的门,轻哼了声:“你也是五班的吧,书呆子,有你们好果子吃的!”说着,他扭头就要走。 “站住。”静风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一双眼睛不卑不亢地看着他:“你是撞到了我,你应该向我道歉。” “道歉?呵呵。”正愁心头一阵无名火发不出来,赵乃根两步上去用力搓了搓静风的头:“小子,你他妈说什么呢?你知不知我哥是谁?” 静风用手打开了他的手:“我连你都不认识,怎么会知道你哥?你这思维的逻辑存在问题。” 这句话彻彻底底的把赵乃根给激怒了,先前被白璐说是“垃圾班”的时候,他有火发不出,现在正好。二话不说一个拳头不偏不倚的打在静风的脸上。 这一拳很猛,脸颊火辣辣的疼,但静风愣是没有吭出一声,将头扭了回来:“我现在就去找老师。”静风推开了他迈出步子,两只手却被赵乃根的小喽啰架住。 “找老师?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爷们儿一点。我发现你们好学生班上还真是一个像男人的都没有。一个个都被老子吓跑了。”赵乃根一脸蔑笑地看着静风。 “静风!”白璐隔空一喊,脚步匆匆而来,赵乃根沉下了脸,招了招手,示意两个小喽啰把静风松开。 “真是个八婆。”低低骂了一句,赵乃根不愿和白璐过多纠缠,很快带人离开了。 “静风你怎么样啊?这里都青了呢,要不要去找老师?”白璐关切地看着静风嘴角的淤青,也是咬了咬牙,臭骂了一声:“这该死的赵乃根,就会欺负人!” 38.第38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4) 那个傍晚,雨声有些吵杂,两排长如雨巷的榕树间掩杀着一条灰蒙的路,这条放学必经的路,此刻正酝酿着一场报复。 雨水扑簌簌地打在树叶上,水珠偶尔顺着流下,凝成水泊,汇入路边的水沟里。水沟旁有几块垫脚石,而其中一块正被一只手拾起来。 那是一只秀气到只可以拿笔的手,却在此刻握住了砖。 那是静风的手,在萧瑟的雨巷里,他目光如勾,心有怒火,自从知道今早发生的事情之后,他绝不能容忍佳俞身边随时可能存在的危险,他必须将其扼杀。 作为一个校园扛把子,赵乃根的身后永远有着三四个或高或矮,或胖或瘦的小喽啰,嚼着泡泡糖,竖着领口,气焰嚣张的跟在后头,横行跋扈的走了一路。 风在霎时有些疾,雨有些密,朦胧如纱的水雾中,一个人影嘶吼着肃杀而来,端着一个砖头就往赵乃根头上盖。 赵乃根能够成为校园恶霸,除了他彪悍的体格之外,终归还是有那么几招功夫,手一探,反掌一拧,右脚下盘一扫,砖头落地,静风零秒间倒入水泊中。 不屑的轻笑两声,赵乃根弯下去就是两个拳头,狠狠地打在静风的脸上。身后虚张声势的小喽啰拍手叫好,偶尔也上来补上几脚。 “你还真有种啊。”拎起静风的领口,望着那张沾满泥泞和雨水的脸,赵乃根磨了磨牙齿,扇了个巴掌过去,怒吼:“你什么东西,还敢偷袭我!” 他的手劲很足,以至于静风隐隐觉得侧边的牙齿都有些松口。倒在水泊中,嘴里呛入几口污水,有泥土和血的腥气。 视线混浊不清,隐约间他能感到一阵风扑面而来,然后又是一记重拳狠狠地打在他的鼻梁上。 鼻子永远是人最脆弱的地方,这一个拳头过来,一阵刺激的酥麻感直冲脑门,整个人头晕目眩,然后两行鼻血就流了下来。 赵乃根显然还没有解气,尤其是他将静风记起来的时候。低声臭骂了两句,伦着手臂势要把静风打残。 路上许多同学停下来看,偶尔走来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会劝两句,见没有效果就悻悻离开了。一些上下班的人往这里瞅了几眼没有过多驻足,他们认为与其花时间看小孩子打架,还不如早些回去休息。 赵乃根,就是在这个各色的目光中,将拳头一次次的打在静风柔弱的身板上,闷闷的响声从胸腔和拳骨的碰撞中发出,而静风强忍着痛楚,没有发出一丝叫喊。 打了累了,赵乃根喘着气,叉着腰,恶狠狠地看着静风,也是有些郁闷,难道自己的拳头不过硬?这小子怎么连叫也不叫一声。 他招了招手,身后几名小喽啰很快跑上前去对着静风便是一顿拳打脚踢。 “快住手!” 一声尖叫盖过了雨声,佳俞丢下伞,冒雨朝这里奔来,白璐跟在她的身后,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砖头,叫喊着追上去。 见到佳俞的出现,赵乃根丝毫没有收敛。在雌性面前展露雄风,似乎是任何雄性的本能,他拨开了小喽啰,举起一块砖头便是狠狠砸在静风的背脊上,然后命令那些小喽啰把佳俞和白璐拦下来。 “看到了没有,这就是跟我作对的下场。”赵乃根看着佳俞,嘴角泛着冷嘲。 “求求你!不要再打了!”佳俞语气卑弱而颤抖,眼中泪水和雨水交织着。 “这里离学校不远,你们难道不怕老师经过吗!”白璐试图威胁他们,手中的砖头背在身后,随时准备着出手。 静风的眼睛已经被大得红肿,狭小的视线里他模糊不清的看见雨中的佳俞和她脸上的那抹愁容。 他很想反抗,但被打了这么久,浑身如同散架一般,说不出是麻木还是疼痛,他甚至连手指都无法自如的控制。 下一秒,静风的头发被拽了起来,赵乃根一口唾沫吐在他的脸上,眼底充满了戏谑。 而这一幕,从始至终都落在一个人的眼里。 那是街口停着的黑色奔驰车,昏暗的后座里,一双坚毅的眼瞳深处,在此刻流露出一抹颇有意味的笑意。 火焰在昏暗的后座中燃起,一支烟徐徐变短:“小张,去处理下。” 驾驶座上一个模样英气的年轻人毕恭毕敬地点了点头,然后推开车门,撑起一把黑伞,朝雨巷里走去。 “老子今天就废了你!”赵乃根拾起地上的砖头,用脚踩住静风的手掌,就准备朝他手肘砸去。可他的手刚刚抬到半空,就被另外一只更有力的手掌握住。 凶狠地目光怒视而去,却在下一秒化作了惊恐。赵乃根的视线里,是一双冰冷到极致的眼瞳,黑伞下一个装着西装的年轻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然后淡淡地说了句:“适可而止。” 赵乃根不敢说话了,弱弱地将头低了下去。那年轻人松开了手,俯身蹲了下去,忽然一道闪电般目光看向了赵乃根几人怒斥一声:“还不快滚!” 赵乃根几人一慌,二话不说撒腿就跑,一面跑便有小弟在身后喊:“大根我们跑什么呀?” “是啊,平时可没见你这么窝囊。” 赵乃根忍了口气,一脸无奈道:“你们懂什么,你们没看到吗?那黑伞上的字,三联!!” 雨水如珠而下,淋在光滑的黑色伞面上泛着淡淡的光泽。那个年轻人从上衣的暗袋里拿出了一张名片,放进了静风的书包里。 “遇到困难,就打名片上的电话。”说着,他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吓得花容失色的佳俞和白璐:“他肋骨断了,快送他去医院吧。” 年轻人迈着脚步,渐行渐远,回到车里的时候,他将伞收好,然后透过后视镜里看了眼,问:“大哥,很少见到您会插手一个高中生的事。” 烟雾在后座弥漫,那双坚毅的眼瞳里透着久经沙场的目光,他看向窗外,望着在两个女同学搀扶下徐徐站起来的静风,嘴角扬起一抹笑意:“相信我,他会是我想要的人。” 39.第39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5) 肋骨断裂三条,脑部有轻微震旦,静风送入病房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过。心率仪的跳动声滴答响声,似投入心湖的石子,越沉越深... 相同的命运,不同的时空,也为了不同的女人。 夜深得清净,他已记不得昏迷了多久时间,只记得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他拉着佳俞的手,义无反顾的往光明之处走,一直走。 两眼无力的睁开,静风缓缓苏醒过来,眼球使劲转动着,才恍然发现置身在一个刷着洁白墙面的病房里,耳边窸窣的有哭泣的声音,他的身子似打过了麻药浑然无力,只知道身上缠着绷带,一个吊瓶不断往体内输送冰凉凉的液体。 过了很久,他的意识才逐渐清晰,模糊地视线里,看见了几个陌生保镖的脸,还有沈思明心急如焚的模样。 他微微张着嘴,试图说些什么,但声带像是干涸的河床,燥热而又刺痛。 一直温润的小手紧紧抓着他,是顾天星。她泪眼婆娑,漂亮的眼睛哭成了红色。 静风很想安慰她,但手却抬不起来。阵阵的耳鸣间隙中,可以听到沈思明的冲出门外大喊,再度昏睡过去的最后一刻,他看见几名医生和护士陆续涌了进来... 这一夜,就在他双眼再度陷入黑暗中,悄然的度过了。 次日,阳光透过薄纱的窗帘直射进来,空气里漂浮着尘埃,静风的意识逐渐恢复了正常,但四肢却依旧麻木而僵疼。他扭过头,顾天星倒在他手掌上睡着了,阳光映照在她的侧脸上,纯净得像是一个熟睡中的孩童。 视线不着痕迹地在病房里游荡,病床旁放着盆仙人掌,上面贴着许多小标签。也许是需要安静的环境,所有的保镖都被驱赶到病房外头。病房里面除了顾天星外并没有其他人。 不久后,沈思明提着一袋早点走了进来,见着苏醒的静风兴奋地跑上前来:“你可算是醒了,我差点以为你昨天是回光返照呢。”他有意打趣着。 沈思明的声音不经意的唤醒了熟睡中的顾天星。她惊喜地看着静风,然后笨拙又小心地将他扶了起来,用一个软垫的抱枕靠着。 “还疼么?”娇嫩的小手轻轻抚在静风肩头的绷带上,眼眶中尽是歉意与关心。她的声音甜美而柔情,让人即便身处字疼痛中,也会不忍告诉她真相。 静风没有说话,只是给她一个温暖的笑容。看到他的笑容,顾天星颤抖的小手也是渐渐缓和了下来。 这漫长的一夜,仿佛经历了生死,仿佛隔绝了世界。静风脑袋还有些沉疼,他挠了挠头,开口说了话:“我昏迷了多久?” “七十二个小时,医生说了,如果你过了这个时间还不醒,就永远醒不来了。”沈思明点起一个烟,翘着腿坐到了沙发上,很显然静风醒来之后,他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许多。 “医院能抽烟么?给我灭掉!”静风瞪了他一眼,他挪了挪嘴,站起身来,将枉仙人掌的盆里插去。 “喂!你干嘛啊!这是我给风哥的生命树,你别破坏!”顾天星显得很激动,像一只乍毛的猫。 “哎唷?连风哥都叫上了,救了你顾大小姐的命,身份就是不同了啊。”沈思明笑着摇头,将烟丢到地上踩灭,冲静风挤了挤眼睛:“静风,这小姑娘挺好的,你昏迷的这段时间她寸步不离,比你那个什么佳俞要好得多了,不如考虑考虑。” 静风瞪了过来,他闭了嘴。但就是这么不经意间的打趣,却是让顾天星顿时羞红了脸。 羞了半晌,忽然觉得哪里不对,抓着静风的手生疼:“谁是佳俞啊?” “佳俞,就是静风的相好。你要是对我们风哥有意思,先过了那关再说吧。”沈思明一口肉包子咬在嘴里,有意无意地说着,却是没有注意到静风一双眼睛已如刀子一般射来。 “沈思明,我怎么没发现你是个多嘴的人?” 沈思明不敢说话了,捂着嘴坐到了沙发上。顾天星转着眼珠子,暗地里打着算盘。 同样的回忆,故事里的人却已各奔东西,同样是床,静风躺在病床上,佳俞却躺在别的男人的床上。 洪海作为一个几近中年的男人,终归还是有他独特的魅力。成熟,睿智,不但有钱更有社会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坐上他这个位子的人,已没有天敌,所以不惧一切。这样的男人,自然而然,会有着一种不凡的气度,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气度,才让佳俞深陷掌心之中,无法自拔。 他在人前文质彬彬,儒雅斯文,到了床上,却如同贪婪的猛兽,尽情享用着他的猎物,更像一个君王,在翻云覆雨间主导着一切。 一夜的战斗无法熄灭他内心的火焰,趁着清早的活力,他提枪上马,奔波千里,待得风雨平息之后,他才满意而悠闲的点燃一支烟,靠在床头,抚摸怀中小女人细腻的肌肤。 “没想到你也抽烟,我还以为像你们这种当官的都很有自律性呢。”佳俞扁着嘴,有些布满他口中的烟味。 洪海浅浅一笑说:“正是因为自律惯了,所以才需要偶尔的放纵。从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自律的人,但你破坏了这一切。我败给了你。” 佳俞羞着脸,肩头靠在他温暖的胸膛上:“你总是有理,现在倒还怪我了。” 她终归还是一个小女人,即便职场压抑了她的天性,给她戴在上锋利的钢牙,但在私密的空间里,她几乎就如同一只宠物般乖巧,温顺。 洪海笑了,他喜欢这样表面清纯如莲花,在适宜的时候,又展露骚劲的女子。很快,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种沉凝的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那天出现在餐馆门口的,不是你的弟弟,对吧?” 佳俞微怔,轻抿着嘴,轻轻点了点头。 “其实你无需隐瞒我。我视你作我的女人,所以,我希望你能够真诚。” 40.第40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6) 寂寞的空城,有雨下过的痕迹。风吹拂过脸颊,冰凉如人心。天一广场的华灯如鬼火跳跃,静风彷徨行步不知该往何处。 距离他出院之后,以后半月没能和佳俞见上一次面,电话那头始终是个忙碌的女人。 喝了点酒,内心的欲望不受控制,他驱车前往城郊,停在了佳俞的门前。 孤独的路灯打在玛莎拉蒂的车身上,泛着淡而优雅的光,静风降下车窗,一支点燃火星的烟伸了出来。 他的目光始终停在那扇窗户,十几年来,那扇前的鲜花从枯萎到凋零,再重获新生,如今依旧开得娇艳。 一支烟燃尽半途,后视镜里出现了车灯的光,静风将车窗升起,视线里那辆黑光闪耀的大众辉腾缓缓行驶,最终在静风身旁停了下来。 车门开启,洪海走了下来,拉开了副驾驶座上的门。佳俞面带笑容的在他出现在静风的视线里,然后在洪海的搂抱和亲吻后,依依作别上了楼。 洪海靠着车门,直到这个小女人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内时,他才重新回到了车里,点火离开。 静风怒火中烧,有轰足油门撞向那辆车的冲动。但作为一个黑帮的头目,多年的历练让他有着冷静心智。 从佳俞回国到现在,短短数月,她已经换了两个男人,从恶魔医生涂志勋,到现在这个叫做洪海的处长。这还是自己所认识的小兔吗? 双手用力敲打着方向盘发出刺耳的鸣笛声,静风心如刀绞,但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别人怀里的时候,竟是这般的痛。 脑海中莫名浮现起一个女孩,顾天星。他拨通了号码。电话那头是雀跃而甜腻的声音:“风哥!你终于舍得给我打电话了呀。” “出来,我要见你。现在。” “好呀,哪儿?” “天一威斯汀酒店。” 电话按下,静风身体被怒火灼烧得发烫,轰隆的油门声在寂静的小区响起,一声破风般的呼啸后,这辆车转眼消失在漆黑的小道上。 酒店房间的门铃响起,顾天星打扮娇艳的出现在门外。洁白的衬衫,露出领口若隐若现的胸线,鲜亮的皮裙下是双又长又直的雪白大腿。今晚的她略化点眼妆,使得那双眼睛明而娇媚,清爽的马尾辫,更让得那张小脸格外的精致。 她手背在身后,娇俏的朝屋里看,好奇道:“干嘛约我来这里呀,不像你的风格嘛。”她抬眼看着静风,不知为何,总感觉,那张脸格外的陌生。 静风没有说话,有些粗鲁地掐住她的手就往屋里拽。后脚将门按上,将她推到墙与自己之间。 幽暗的床头灯浅浅地泛进过道,那双明亮的眼睛显得有些紧张,她能清楚地看到静风眼底汹涌的怒火,能听到他粗重的呼吸声,和口中吐出的略带酒味的热气。 “你喝酒啦?”那双眼睛在黑暗里依旧如水清澈,泛着淡淡的光。静风不由分说,带着酒劲和烟熏豪迈的贴在顾天星的唇上,内心的悲苦和郁闷让他很快用牙齿咬住那两片柔滑细嫩的唇。 这是顾天星的初吻,在粗鲁、狂野、猝手不及中有一丝丝的抗拒。略微颤粟和犹疑的身体轻微摆动着。 静风将她的手牢牢地压在墙上,不顾女孩轻柔的低吟和哀求,狠狠地将怒火在她唇间撕咬。直到那抹淡淡的血腥味冲刺鼻腔的时候,那双眼睛才重新恢复了人的光泽。 他下意识醒悟过来,眼中有着歉然,轻轻地将自己和顾天星疯狂。昏暗的光线中,他清楚的看见那双清净的眼眸有着泪光闪烁。 “抱,抱歉。”这是时隔半刻之后,静风第一次开口,有些生涩。 顾天星红着眼眶,嘴角火辣辣地疼。从静风冒着生命来救她的那一刻开始,她内心便期待的有这么一天到来,但绝不是这样鲁莽草率,甚至毫无感情。 泪水顺着脸颊话下,这无疑和她脑海中幻想的场景截然不同。而她就这样被强行霸占了初吻,打碎了内心深处那份如梦如幻的期待。 静风沉默不语,手指穿过头发,懊恼地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进了一口,将愤怒长长地吐出。 就这样寂静无声了良久,顾天星嘴唇上的血迹渐干,冰冷颤抖的心也逐渐缓和,看着静风,借着床灯的光,她似乎能够懂得那张俊朗侧脸下的哀伤。 走上前,小指轻轻勾住静风,顾天星脸上挂着笑容故作开朗地说:“没事啦,只是你这么霸道,我有些不习惯而已。” 漠然的眼神轻轻斜下看去,静风挪开了手:“不要误会,我没有那种意思,我只是心底有一种怒火,需要发泄。” 听到这句话,顾天星心里有些痛,她莫名成了自己心爱男人发泄的对象?仅仅只是如此? 心底的郁闷并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这个男人能不顾生命的去救自己,自己即便只是一个发泄的对象又如何呢? 她终归是个善良又单纯的女孩。在过往的岁月里,她尝尽了孤独,终于有个男人给了她阳光,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这让她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 她静静地走上前去,站在静风的面前,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然后一点点的解开了上衣的扣子:“只要你想,我做什么都愿意。” 如剑锋利的眉头紧紧皱在了一起,静风抓住了她的手:“你做什么?我不需要你这样。你不觉得你这样很傻吗?” 她眼中有泪,目光却很坚强,洞若观火:“难道你会为了救我不惜生命,就不傻了吗!” 凄迷地看着静风,她嘴唇轻轻触动着,静风想说的话,最终又咽了下去。是啊,为什么自己可以为了去救她,不顾危险,不惜一切呢? 心里真的有这个女孩吗? 静风想不明白,也不敢去想,就在心绪有些混乱交织间,女孩湿润的唇紧紧地贴了上来。 泪水顺着她眼角滑落,流到唇间,咸咸的,苦苦的...... 41.第41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1) 这是与佳俞断联的六十五天。洪海的话很大程度影响了她,让她适时分清自己的交际圈子。 一次次拨通而去的电话都显示着通话的状态,似乎佳俞已经将静风移到了通讯录的黑名单中。 有人说,多少次的未接,就代表着多少次的在乎。终于在第一百个电话之后,静风灰心意冷,将她的号码就此删除。 这是一种难忍的不舍,他们两人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很长一段时间,静风深陷在痛苦中无法自拔,他开始迷恋上一种地下拳击的比赛,每到夜深人静,连霓虹都不再闪烁的时候,路面上就是连一片落叶都格外的安静。而就在这个城市地下,鲜有人闻的角落,人声鼎沸,有着实况空前的热闹。 两个穿着皮裤衩,赤露大半身子的彪型大汉如野兽般被关在笼子里搏杀,四面人潮包围,喊声一片。 而铁笼之中,拳头的撞击声甚至盖过了周遭的吵闹,每一次的出拳,踢脚,都会掀起刺眼的血光,然后便会看到一个让你径直倒在血泊中,久久无法动弹。 这是生死般的博弈,是所有有钱人热衷的娱乐。他们一掷千金,感受赌徒的欢愉,甚至叫上一两个人小姐左拥右抱,显得自己一把年纪却依旧魅力不减。 一声清响,静风眼睁睁地望着一个身长七尺的大汉被铁丝网的铁笼勾划得满是伤痕,锋利的铁丝嵌入皮肉中,将整块血肉留在了铁丝网上。 撕心裂肺般的痛吼声还没有持续半秒,面前一个泰国人的飞膝正中他的喉咙,一双瞳孔顿时超前暴突,整张脸瞬然通红,僵硬地跪倒在地,然后咽气倒下。 二层的观看台上,烟气极有节奏地在静风鼻腔与口腔间交汇吐出,他望着铁笼中那个被盖上白布抬走的人,内心的平静似乎与周遭的喧哗有些格格不入。即便是这样刺眼的角斗,似乎依旧无法牢牢抓住他的眼睛。 沈思明在旁看着,也是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女人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风大少,堂堂三联会头目,用得着在一个女人身上煞费苦心吗?” 静风斜着眼看了看他,很快又将目光移了回去,深吸了口烟:“旁观者清,只因没有当局者深情。世间之事如果都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那人就不是感情的动物了。” “你这何止是谈感情,你这分明是痴情。不,装纯情!好了,不和你扯这种小孩子的把戏,我可告诉你,今天我押了重金在我们三联拳霸的身上,一会你可得好好加油,别死气沉沉着脸。”沈思明说着,眼中有了笑意,手指轻轻搓动了两下。 “三联拳霸?三联会中不乏身手好的弟兄,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 “秦胜。” “三联会中有这么一个人吗?”静风皱起眉头,细细想去,也是没有半点印象。他自己本就是靠拳头与狠劲拼到今时今日的地位,因此班会中拳头硬的几个人,他又怎会不知。 忽然周遭的吵闹升华了数倍,数不清的手臂遥空挥舞着,朝着铁笼内高声呐喊。 “瞧,他来了。” 顺着沈思明的目光,静风看向了铁笼,但见一个披着黑色斗篷,个头约莫一米八十五左右的男人走入了场中。双肩耸动,斗篷飘落,露出一身线条分明的肌肉轮廓。 他身材极好,身上有着或新或旧的疤痕,脸上有着历练沉淀之后的稳重之色,只可惜他的眼睛被乱而蓬松的头发遮蔽住令人看不清楚。 在拳脚场上,气势往往占据胜利很大一部分,而眼神更是气势直接的出口。但他发丝遮蔽着眼睛,着实有些另类。 “这是自由搏击,只要获得胜利,可以用任何方法。这个人留着盖住眼睛的头发,难道他就不怕这会成为他的弱点?”静风有些疑惑地笑着,但这个人的出现却无意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你是说他的头发被人扯住?拜托,他的对手可是三界泰国地下搏击的拳王!总不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吧?” “不一定。”静风眼中有光,下一秒,他的眼底深处倒影出一道飞梭如电的身形,那个皮肤黝黑的泰拳王手脚快如疾风,一肘,一脚刚猛无论。 “等等!那是什么招数!”沈思明忽然瞪大了眼,一支烟停在了手中,视线之内,当那泰拳王的脚飞去的时候,那个男人动了,他形如太极,一瞬间卸掉了那一脚刚猛的力道,手如灵蛇将泰拳王的脚踝至小腿缠住,右拳如火炮一般轰了出去直接与之钢肘争锋相对。 “他疯了么!泰拳手的肘可是能够劈弯钢筋的啊!”沈思明的话音还没有全部的散尽,一道清脆的响声之后,四下顿然陷入一片愕然的寂静当中。 泰拳王的肘被那个如核弹般的拳头击打得反折,里头骨头尽碎。 歇斯底里的痛吼声中,那个男人蓄力已久的拳头第二次打了出去,这一次,周围的人仿佛都能看到掩盖在发丝之下,那双阴痕如狼的眼睛。 一拳击碎了泰拳王的颧骨,将他击倒在地。 场内一片寂静,半晌之后从哗然到沸腾,几乎响彻了整片场馆。 “今晚的胜出者是秦胜!”广播里激昂的声音喊出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脸上却是没有半点兴奋地情绪,平静地从地上拾起斗篷披上,缓缓走出了铁笼。 “精彩,简直太精彩了。”沈思明赞叹不已地鼓掌,还不禁问道:“静风你说,如果你和他交手,谁会赢?” 淡淡地摇了摇头,静风半截香烟吸入肺中,长长地吐了出来:“洪拳,能有这么大的拳力,除了洪拳没有哪种拳法可以做到。” “只是,能有如此洪拳造诣,怎么会来地下打黑拳?” 静风暗自思忖,这样一个来自名门正宗的弟子,却堕落到此,这就是金钱的诱惑吗? 42.第42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3) 女厕里的同学在很短的时间跑了出来,便从里面传来了辱骂和殴打的声音。秦瞳捂着脸,头发有些凌乱,校服的领口被扯破,鲜红的抓痕在她白皙的皮肤清晰可见。 “谁允许你在老师面前抢威风的?就剩40天了,还不安分!”奶牛扒着秦瞳的衣服,耳光狠狠扇在她用手护住的脸上。 “倩倩你来,把她衣服扒光!我用手机拍下来!”奶牛嘴角咧起阴痕的笑容,身后那个戴眼镜的女生很快跑上前来,两只手就往她衣服上扯。 “好了,不要把事情搞大。”一道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王宁宁靠在门上,叉着手,一脸轻蔑看着蹲在地上抽泣的秦瞳。 倩倩松开了手,和奶牛自觉地退到了一旁,王宁宁移步而来,低头看着秦瞳:“《我最爱的人》,你偏偏要写哥哥,难道你没有父母么?你是孤儿么?” 哭红的眼睛泛着浅浅的泪光,秦瞳点头,又摇头:“我有哥哥,我不是孤儿。” 王宁宁冷着脸,嘴角微微向上翘着:“我这是在看小说呢,还是电视剧呢?你还真是无父无母了,真是可笑。” 这场闹剧终于没有持续太久,上课铃响的那一刻,三个女同学便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唯独留下狼狈不堪的秦瞳轻声的抽泣。 放学的路是漫长而又黑暗的,天色暗淡下来的时候,秦瞳恍然觉得自己像是漂泊上茫茫大海中一叶扁舟,孤立无援地随波逐流。 她有着自己认为知心的朋友,却没有一个人在她危难的时刻站出来,甚至连通报老师的勇气都没有。谁在这个人生最关键的时候,都不敢有半点差池,更不敢去招惹王宁宁。 黑暗如潮涌翻腾不息,虽是无声,却最令人恐惧。在那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老房区中,有着一栋她熟悉的单元,正对单元门前有一棵她熟悉的树。而此时的树下还站着她熟悉的人。 一路垂头走着,当她的视线注意到路灯树下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她本能地停下脚步,稍稍整了整衣着和妆容,然后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踏着欢快的脚步,从相对黑暗的地方走出来。 “哥~不是说了嘛,不用等我的。你晚上可还有夜班呢,趁着这会儿下班的时间,你要去休息一下。”一驻足,一昂首,在秦胜面前,她还是那个俏皮又开朗的妹妹。 在人生许多的时候,秦胜的脸像是钢铁,在他的脸上几乎看不到一丝一毫情感的波动。曾经一段时间,他开过出租车,但就是这张令人发憷铁面,接到过上百起投诉,最后出租车公司无奈也是将他开除。 可就是这么一张在大多时候都冷漠的脸,当面对秦瞳的时候,却是露出罕见的温暖笑容。背在身后那双神秘的手拿了出来,手中提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半只烤鸡。 “哇!是烤鸡耶!兴宁桥的那家吗?好久没吃了呢~我可想死它了!”秦瞳很兴奋,嘴馋的眼神滴溜溜地盯看着油光灿烂的烤鸡。 她看着烤鸡,秦胜却看着她,眉头轻轻一皱间,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赫然发现秦瞳的脖子深处有着几道抓痕,头发也有着明显的打结和分叉。 “瞳瞳,发生什么事了。”他语气很平淡,而当他语气越发平淡的时候,却是令人不寒而栗。 秦瞳眼中对烤鸡那份火热的目光也消失了,轻咬着下唇淡淡地摇了摇头。 “是不是有谁欺负你?” “没有呢哥。”她的回答有些牵强,牵强到她自己都不相信。 一路沉默的上楼,望着桌上的烤鸡,两个人都没有什么胃口。秦胜看着她脸上苦闷的表情,一阵揪心得疼。 “告诉哥哥,你脖子上的抓痕是谁弄的。” 秦瞳眼神飘忽,不知该落向何处,也不知看着什么,才能令她心绪评定。而终于在秦胜一再质问下,她终于还是道出了原委。 坐在桌子前,秦胜沉默了许久,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好了,有些人我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快点吃吧,吃完该去复习了。” 秦瞳笑着点头,两个人沉默的吃光了半只烤鸡之后,秦胜回到了房里,点燃了一支烟。 燃烧的烟头漂浮出的烟,熏得他的眼睛有些酸疼。他是个对烟无瘾的人,平时在家的时候,几乎不会抽上一根。但这个夜晚,他心头有着起伏不宁的怨。 凌晨一点,秦瞳已经睡下,他如约赶赴地下拳馆,披上那件黑色的斗篷,一步步地朝铁笼里走去。他今晚的对手是两届全美地下拳赛的冠军。 一米九的个头将近两百五十磅的体重,身上的肌肉分明得像是砖块。光亮的脑门在穹顶的白炽灯下,反射着光芒。浓密的络腮胡子扎成一条条小辫子,浑身上下布满了刺青。 对面这样一个对手,秦胜却显得很淡然。这让二层观战台上的静风眼前一亮。 “我感觉他今晚有些不同。”静风抽着烟,有些思索。 “当然会不同啊,现在他可是万众瞩目的黑马,观今晚下注压他赢得就超过七位数!”沈思明两眼放光地说着,很显然,他今晚也下了重金。 “不。”静风摇了摇头:“我所说的不同,不是这个。我能感觉到他内心中似乎压抑着某种愤怒。”说着他看向沈思明:“今晚比赛之后,你想办法让他来见我。” “怎么?想要的女人得不到,把念头打到男人头上了?”沈思明有意打去着,点燃一支烟,吞云吐雾了一口:“真不是我吹,从我看地下拳赛开始,就没有见过一个人能像他这么厉害的,只要他出场的比赛,绝不会超过三十秒就能KO对手。” 沈思明的一句话才刚刚说完,广播里那有些愕然又震惊的声音传了出来:“今晚...胜者是...秦胜....” 四下顿时无声,旋即哗然一片,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一瞬间望向了铁笼之中。秦胜甚至连斗篷都还会脱下,那个美国大汉已经平躺在了地上,两眼翻白.... 43.第43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4) 那一瞬间,几乎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他的拳已经快到了肉眼无法捕捉的地步。他将脸埋进斗篷之下,然后迈着步子走出了铁笼,像只冰冷的野兽。格格不入的穿过喧闹的人声人潮,留下一个坚毅而默然的背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上学的路成了秦瞳的畏途,她总是惶恐不安,提心吊胆,深怕王宁宁和她的“小妹”们会不经意地出现,抓扯着她的胳膊,往潮湿又黑暗的巷口里带去。 就是因为这样的恐惧,让得她整整一个礼拜都魂不守舍,也憔悴的不少,就连肤色也暗淡了许多。 在班级里的时候,她本能的躲开她们,看有些时候越害怕一样东西,它就越容易出现在面前。就像此刻的秦瞳,她不过只是下课时候上个洗手间,镜子里便多了那几张令她恐惧的脸。 王宁宁靠在墙壁上玩手机,对着电话那头的陌生男人撒娇献媚。奶牛和倩倩分别站在秦瞳的左右两边,嘴角浮起的笑容令她莫名感到一阵恐慌。 “不要害怕,我又不会吃了你。”奶牛说这句话的手,脸上还挂着戏谑的笑容。 “听说你的课堂笔记比复习资料还要全呀?你看姐妹儿们平时成绩一直不温不火,要不你就把你的笔记借给我们看两天?”倩倩抬了抬那副高度数的眼镜,忽然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声音低沉了下去:“你说~上一次没能扒光你的衣服拍照,是不是有些可惜呢?” 秦瞳抿着嘴,心头有着怒气,却不敢发出来,只能用决绝的眼神看着她,然后平静地说:“你们这样我真的要告诉老师了。” 奶牛和倩倩的脸同时冷了下来,就连电话打得热火朝天的王宁宁也是将目光看了过来:“你说什么?告诉老师?” 掐断手机,王宁宁的脸像是褶皱的玫瑰,一步步朝秦瞳逼近,奶牛和倩倩同时抓住她的手,任由王宁宁做什么。 响亮的巴掌声在女厕的瓷砖间回荡着,空灵而又窒息。王宁宁扯住了她的头发,但由于她的发质柔顺加上扯得用力,一下子没能扯牢,却拔下了秦瞳几个头发,痛得她哇得一声叫了出来,泪水顺着脸颊滴落而下。 “扒了她的衣服,姐姐我今儿就是要给她好好拍上几张照片。” 王宁宁的话音还徘徊在空旷无人的女厕之中,奶牛和倩倩便忙活起来,在秦瞳的拼死挣扎中硬生生地扯破了她的领口。 一颗从衣服上蹦出的扣子滚到一只油亮的皮鞋上停下,一个戴着眼镜模样斯文的中年人一声厉叱:“都给我住手!” 四双眼睛同时看了过去,三双眼睛露出了骇然的神色。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这所高中的教务处主任。在他那张斯文的脸上已是明显可以看到因为愤怒而狰狞的五官。 “都给我出来!”主任脖子上青筋暴起,气汹汹地转身离开,王宁宁几人只得低着头嘟嘟囔囔的从女厕中走了出来,出门的时候,忽然发现拐角处一名个头矮小,铜眼龅牙的男同学。 王宁宁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在全年级可以排上前三的优等生,古小宇。虽然他并不在一个班,可王宁宁不但知道他的成绩,更知道这个小男生对秦瞳爱慕已久。 那本是干净纯洁的眼睛忽然锋利如刀,脸上的肌肉微微抖动着,王宁宁深深记下了这个人。 庆幸是古小宇及时找到老师来阻止了这场校园的暴力,但不幸的是,就在当天放学的时候,古小宇被几个社会上的青年抓到了一个僻静的巷子里,用铁棍打断了脚。医生经过诊断,这条断腿已经废了,而且他必须在医院待上很长一段时间。 这也就意味着,他也许将无法正常的复习。更也许,这样痛苦的回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的高考。 一个备受家人和老师期许的好学生,一夜之间成为了废人,直到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三天,古小宇将自己反锁在病房的厕所里,割腕自杀了。 他留下了一封遗书:“那是风中有茉莉花香的季节,阳光下我遇见了你。你像纯净的天鹅,在我的心湖游荡,让我醉心于这起伏荡漾的情愫里。也许你还不知道我是谁,但你也不必知道我是谁了,因为我要走了,离开这个世界。我很庆幸在有限的生命力能够拯救你,望你珍重。” 得知这个消息,秦瞳心如刀割,透过字里行间,她就知道,古小宇本就是个自卑的人,他如何能够承受成为再成为废人的压力。 所以他选择了死。 “王宁宁!”秦瞳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情绪,拾起笔盒里的圆珠笔,用力在刺向王宁宁的后脑勺,但最终在奶牛和倩倩的合力阻止下,她被推到在教室后边的垃圾桶旁。 教室里的同学吓得不敢出声,低着头看着书,心思却早已不在书上。 王宁宁的眼神中再次流露出比刀还要锋利的光芒。 放学,人潮从校门里涌出,沿街的商铺里络绎不绝,秦瞳走得小心,双手抓着书包,弯着背也低着头,眼睛从始至终都在转动着,警惕地观察着周遭任何一丝风吹草动。 她敏感得橡根针,但她的敏感却丝毫没有给她带来半点好处。一只有力的手掌捂住了她的口,将她拖入了巷子里... 巷子很长,长到黄昏的光只能照进一半,而秦瞳所处的位子,恰好是中央最黑暗的地方。 视线里有三个穿着背心,手臂上有纹身的男人。其中一个男人嘴上还叼着烟,抽起烟来的时候表情极为陶醉。 很快,清脆的脚步声响起,视线尽头又走来三个熟悉的身影,正是王宁宁三人。 这一刻,秦瞳彻底感到绝望,她有一种预感,自己的下场将会和古小宇一样。不,甚至比他还惨! “秦瞳,你真的很不识相。今天要不是我和倩倩阻止,宁宁姐这会儿已经在医院了!”奶牛生气地冲她喊道,王宁宁上前了一步,笑看着她:“你知道这些我请来的男人,是来干嘛的么?” 44.第44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5) 靠在墙壁上一直抽烟的男人,终于将手中的烟丢下,朝前走来。奶牛和倩倩立马拿出了手机,摄像头的光打在秦瞳的脸上,有些刺眼。 看着他和另外两个男人的眼神,秦瞳似乎明白了什么,双手护在胸前,像只惊恐的猫。 忽然的一声叫喊,如撕裂黑暗的黎明,一个高大的黑影在所有人错愕的目光中硬生拗折了一只手臂。苦痛地尖叫声还在持续,那个黑影动作不停,在黑暗中看不清动作,却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 一眨眼,三个男人手脚反折,被击昏在地。 王宁宁三人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听见在秦瞳泪光闪烁间喊了一声:“哥~” 奶牛和倩倩吓得丢掉了手机就往外边跑,王宁宁却是双脚麻木,连跑的力气都瞬间消失。 忽然她感到头皮一阵撕裂般的痛,一只手狠狠地扯住她的头发,一张脸俯在她的眼前,让她看清那双杀人般的眼瞳。 那绝不是人的眼睛,它冰冷绝情,充满了杀戮的气息。 秦瞳仓皇抓住了他的手臂:“哥~不要伤害她,求你了!” 秦胜视若无睹,忽然压低了声音:“你想怎么死?” 王宁宁面如白纸,两片唇疯一般的颤抖,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无助地呻吟。 秦瞳哭喊着,哀求着他放手。 终于那纯净的泪水浇熄了这个男人心头的怒火,一个耳光扇在了王宁宁的脸上,黑暗里,他声嘶如猛兽:“如果你再敢欺负我的妹妹....”他没有说下去,拳头用力的击打在墙壁之上,碎裂的石子滚落而下,鲜血顺着绽裂的墙壁缓缓流下。 王宁宁拼命地点头,眼妆已经哭花了大片。 夜晚的路灯在漆黑宁静的小区间忽明忽暗,秦胜和秦瞳一路沉默,无声似刀,刺在心头,隐隐作痛。 夜晚的风有些凄冷,秦胜停下步子将外衣披在她的肩上,依旧沉默的不说一句话,默然地转过身去,静静地走。 望着哥哥的背影,秦瞳只感觉恍然间陷入了那深沉的爱中,她竖起领口,让风刮过自己的脸颊,加快脚步朝前奔跑,最后一声哭喊抱住了他。 “哥!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瞳瞳再也不会这样了。” 秦胜低着头,看着路灯下相拥在一起的影子,心彻底碎了。他能清楚的感受到背上泪水的温度,和那来自无奈与委屈的哭喊。 他转过身,将自己最心爱的妹妹拥入怀中,手掌轻轻抚摸着她的头,温柔地说:“这不是你的错。而这一切都已经过去。” 秦瞳抽泣着,将头埋进他的胸膛。从记事开始,她眼中的哥哥就像一个铁人,背负着责任与使命,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自己。他似乎从来都没说过一次累,也从来不会在自己的面前暴露过疲惫,但这一刻,她却能感受到这个铁人的柔情和温暖。 “别哭了,是哥哥不好,哥哥应该更好的保护你。” “不,瞳瞳知道,哥哥有工作,哥哥不需要保护瞳瞳的。”秦瞳用力地摇头。 轻轻地叹了口气,乱发遮蔽的眼瞳中,也是掠过了一抹淡淡的苦涩。即便他的拳头能够战胜任何一个对手,却无法战胜命运。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死神就要带他离开这个世界。保险公司也不会因为他患有这样的病而允许他参保。 所以为了秦瞳下来的人生,他必须用最短的时间赚最多的钱。每一次的拳赛,他都能获得不菲的佣金,但这对他来说远远是还不够的。 忽然,车灯的光在路的尽头闪烁,秦胜眉头一皱,警惕地将自己与妹妹分开,转身对视而去。 车灯的光很刺眼,但他的视觉神经已经微弱到对光源不是那么敏感了,所以他没有抬手遮挡,而是静立在原地对视而去。 马达的响声连同那两束光都在同一刻消失了。月光下,玛莎拉蒂的车身泛着浅浅的晕,看到这辆车的时候,秦胜的声音便低沉了下来:“小瞳,你回家等我。” 秦瞳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追问,很快朝着家的方向离开了,路过车旁的时候,还有意无意地车窗里偷看了两眼。 后视镜里,望见女孩的身影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视线之内的时候,静风才推开了车门。 一支烟丢给了秦胜,他靠坐在车头,自己也点燃一支烟,借着夜色,打量着面前这个人高马大,身手极好的男人。 “你知道我是谁吗?” 秦胜摇头:“你既要来见我,就会告诉我你是谁。” 静风笑了,烟在黑暗里从长到短,再从短到长:“我是韩静风。” “韩静风?你是三联会的风哥?!”秦胜有些惊讶,以他的身份在三联会里,也不过只是一个下手,韩静风是何等的大人物,竟然亲自来找自己! 一支烟在他的手中颤颤巍巍地点起,秦胜吞咽了一口唾沫,语气变得谦逊:“风哥,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的谦逊并非因为静风的地位,而是他在三联会中种种的事迹。 风吹树叶飒飒响,路灯的光打在秦胜坚毅的脸上,他烟吐得很慢,心却跳的很快,因为面前的静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半晌没有说话。 “好了,你的身手不错,我很看重,所以今天也想简单的认识一下你。”说着,他起身拉开了车门,取出了一个沉甸甸的信封。 “接着。”信封抛了出去,秦胜一手接过,眉头轻轻皱起:“风哥,这个是?” “这信封里有三十万。是你十场拳赛的钱。以你现在赛程,差不多是半年打十场。这些钱算是我买断了你十场的拳,你不需要再去地下拳馆,专心为三联会办事,也替我办事。” “可是风哥,地下拳馆,可没那么容易退出的。” “这点不需要你担心了。”静风笑了笑,转身上了车。一只手从车窗中伸了出来,冲他挥了挥:“多陪陪你妹妹吧。” 车灯亮起,油门轰鸣,玛莎拉蒂转眼飞驰离去.... 45.第45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1) 刘德华的新卡带红遍了大江南北,小虎队的海报贴满每个少女的房间里,林志颖的旋风从海峡那头飘来,让这个夏季的毕业生,回味在感伤与期待中,结束了十七岁的雨季。 “小俞,他是静风,住在我们隔壁,以后你们可以一起上学了喔。” 那是黄秀兰还风华正茂的年纪,那是佳俞第一次见到静风。 她清楚的记得,那光彩熠熠的眼睛,而阳光下泛着金黄的梧桐叶。他站在风中,脸上有着比夏日阳光更灿烂的笑容。 小学六年级一班,第一次有人喊佳俞叫甲鱼,你是乌龟的意思,她抹着眼泪哭了一整天。直到第二天上学的时候,还未走到班级门口,隔着老远就听到吵闹声,她停下脚步,伫耳细听... “你们以后谁敢再叫佳俞外号,我就揍谁!听清楚了没!” 透过门框,浅浅的视线里,第一个喊自己外号的小胖子鼻青脸肿的坐在位子上,静风举着一把很长的尺子,像个将军威风赫赫。 当然,他的左眼也黑了一块..... 初一年级五班,男生开始发育,个头逐渐超过女生。班级外的走廊上来来往往成群结队,一些男生已经学会了抽烟,听说六班一个叫阿雅的女生跟校外一个混混上床怀了孕。隔壁学校姓张的同学上礼拜跳楼自杀了。 各色各样的传闻总是不经意地传入每个同学的耳朵里,然后就成为了校园的传说。 静风两耳不闻窗外事,宁静的像是湖面漂浮的清荷。只是偶尔的鸟鸣会让他望向窗外,看一看翠绿的树,金黄色的阳光,窗台上的蜻蜓,和坐在窗边认真读书的佳俞。 有时不巧,佳俞也会不经意地看过来,四目相交,总会让这两个懵懂的少年红起脸,青青涩涩地低下头。 随着窗外的树从嫩芽到凋零,又从凋零到新生,时光轮转,一年匆匆而过。 初中二年级,女同学开始会在笔盒上贴上SHE的粘纸,背包上挂着蔡依林的卡片。男同学开始在班会的时候唱起周杰伦的双节棍,口齿不清的咬字让很多同学在那一年患上了大舌头。 湖人队毫无悬念的夺下了总冠军,科比作为新秀,受到万众瞩目,当他捧起奖杯说得第一句话,在电视机模糊的喇叭里断断续续只听懂一个词:fuck 也由于NBA的旋风,让国内刮起了一股“竖中指”的狂潮。年轻人见面总喜欢拿这个打招呼,上了年纪的人看看,依旧摇头叹息的离开,留下一种“一代不如一代”的眼神。 也就是那一年,静风获得了初中部的奥数冠军,更是第二次蝉联年段第一名的成绩。所以每当放学的时候,黄秀兰总会等在路口,偶尔买两支冰棍,偶尔买块烧饼给他,让他抽空多帮佳俞补习补习。 那个时候,佳俞耳朵里听得最多的就是:“你看看人家静风,人家的妈妈该多开心啊!多幸福啊!你再瞧瞧你,啥时候能让我也沾点光,你再考不好,下次家长会老娘就不去了,让你爸去受窝囊气!” 佳俞听在耳朵里,想:“妈妈,你什么时候会想着我幸不幸福呢?” 三个月后,静风不出所料的获得了全市的奥数冠军,母亲捧着奖金,在一个周末,给他买了辆自行车。当天下午,他便敲响了佳俞家的门:“黄阿姨,我想带佳俞去公园玩。” 黄秀兰瞅了眼自行车,本想告诉他车骑不好载人危险,但看着这孩子令人骄傲的成绩,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转身便去房里把睡懒觉的佳俞叫了出来。 睡眼朦胧的佳俞穿着睡衣,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手就被静风拉上,一把将她按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欢呼飞驰着。 午后的眼光没有温度,却很明亮,穿过枝叶在路面上洒下斑驳的树影。问着空气中的清香,佳俞晃过神来:“咦?你怎么跟我妈说的呀。” “去公园呗。” “可这不是去公园的路呀。”佳俞四下看了看。 “我可没想带你去公园儿,我们去西湖!”静风卖力地踏着脚板,穿过了一个角度刁钻的拐口。 “你骗人啊?”佳俞抿了抿嘴,忽然瞪大了眼:“不对呀,我们这里离西湖可远着呢!你会累死的!” 静风不可一世地轻笑了声,然后向后撇了眼:“不怕,我体力好。嘿嘿。” 阳光越来越低,视线的尽头出现了太阳的影子,静风身上浸湿了汗水,一声不吭地骑着,终于等阳光仅仅只能看到一条浅浅的线时,西湖的一角才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夕阳的光洒在湖面上,泛着粼粼的金灿,雀鸟和蜻蜓交错飞舞,偶尔躺在湖面的荷花上,令人醉心一片。佳俞哇的一下叫了出来,兴奋地喊道:“好漂亮呀,我好久好久没有来西湖了呢。” 听到她欢悦的声音,静风嘴角扬起了笑容:“怎么样,没有白来吧?” 湖光山色固然是美好的,这望着湖边停泊漫漫的自行车,静风有些挠头起来,沿着湖边行了一里,才找到一个可钻的缝。扣上锁链,将钥匙放进口袋,静风这才抹去额头上的汗水。 “喝口水吧。”佳俞将中途买来的水递给了他,而没等他喝上一口,一个低沉的声音忽然从静风耳边传来。 “把钱拿出来。” 那是一个戴着鸭舌帽,个子不高,有些瘦小的男人,一把刀反手搭在静风的脖子上,凶狠地目光瞪向已经吓得说不出话的佳俞。 “快点!钱拿出来!”他声音变得更加凶狠,静风身子一颤,将手伸进了口袋里。 “还有你!小姑娘,快点,有多少钱都拿出来。” 静风眉头一皱:“她没钱,你没看到她穿着睡衣吗?” 这句话有意无意的激怒了这个男人,目光更加凶狠,将刀抵紧了几分:“小子你很狂啊!” 看着佳俞一脸惊慌失措,静风暗叹了口气,约会的雅兴算是彻底没了...... 46.第46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2) 锋利的刀口摩擦着角质层,映出浅浅的血痕,静风嘶了一声,手伸入口袋,掏了掏,最后拿出了三元钱。 三元,仅仅只有三元!这无疑是让这个瘦小的男人陷入了怒火当中。凶狠的目光很快锁定在佳俞的身上,一只手用力的掐住静风的脖子,刀锋指向了佳俞:“我必须要看到钱!必须!” 面对一个雄性粗暴而愤怒地咆哮,佳俞吓得说不出话来。而她的犹疑让这个男人的怒火很快燃烧到了顶点。雪白的刀光一闪,尖锋之间朝佳俞的脸颊而去。 静风猛然一怔,像疯了一样冲上前去,一把将那个男人推倒在地。由于仓皇的出手,让得那锋利的刀口在一瞬间划伤了他的手臂,足足七厘米长的创口之中,鲜血决堤而出,不止的往下流淌,渐染了大片的白衬衫。 那个男人见状,误以为自己的刀错伤了他的要害,吓得拔腿就跑。佳俞慌慌张张的从睡衣的口袋取出两张纸巾捂住了他的伤口,紧张不已:“怎么办呀!你流血了!” 木纤维的纸巾很快被鲜血浸湿,一滴滴的落在静风的脚边汇聚成一滩血泊。他的手和他身体都在颤抖,可脸上却挂着笑容。 “你都受伤了,还笑!”佳俞瞪了他一眼。 “一点小伤而已。我只要想到刚才如果我没出手,那这个伤口很有可能就落到你脸上的时候,还是庆幸的。” 佳俞白了他一眼,急得跺脚,远眺四周,空旷的视线之内,仅有远处依稀可见高楼和民宅的缩影。 见她这般焦急,静风看得心疼,急中生智间也是连忙脱下了上衣的白衬衫,在手臂的创口出用力打了一个死结。撕裂的动脉很快在用力的压制间得到了缓和,鲜血不在向外渗出。 “怎么办呀,你受伤了,你得去医院,可这附近的医院在哪儿呢?....哎呀!怎么办呀!”由于着急,让她像是只麻雀唧唧咋咋叫唤不停,也由于着急,她口齿都变得模糊不清。 “我不用去医院,血小板很快会凝结这些红细胞的,这是生物常识。” 佳俞看着他,认真地问:“真的?” “真的。”静风不可置否地回答,一只手抬起挠了挠头:“不过我的手不能轻举妄动倒是真的,否则一会伤口再度裂开也许就要感染了。” 一听到“感染”两个字,佳俞吓坏了:“会感染吗?那你不要动了,真的不要动了。” 静风见她这一脸焦急又担忧的模样可爱极了,目光一转指着不远处湖畔边上的亭子:“那里有个亭子,我们先去歇息下吧。” 说着,他没等佳俞回话,便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有些霸道地,不由分说地将她带往了亭子。 天色在此刻暗淡了下来,晚风吹拂在脸颊上有着涩涩的冰凉,空气中有着茉莉花的香气,游水的鸭子在湖面上招摇过市,偶尔嘎嘎呻吟几曲,有些扰耳,却很安逸。 湖堤拉起了夜的帷幕,平静的湖面上泛起七彩的霓虹,静风望着夜幕下的湖边美景,不禁感慨:“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你都受伤了还开心呀。”佳俞嗔怪了他一眼,忽然瞪圆了眼:“糟了,天都黑了,回去要被我妈打死的。” “打死?哪有这么夸张。”静风看着她,这个姑娘也是紧张的时候,越令人觉得可爱。 “哎呀,你不懂啦。我妈管我很严的。真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看我的手也没办法骑车,你又不会骑,我们肯定没办法那么快回去的。”静风语气略有些无奈,心底却在窃喜。 佳俞嘟囔着嘴,又是无奈,又是哀愁地看着他的手:“那可怎么办呀?你说,血小板什么时候会凝结红细胞呢?” 静风一只手枕在脑后,靠在亭子的石椅上,神情悠哉:“那我可就不知道了,也许要到明天也说不定。” “啊!这可不行!我真的会被打死的!”佳俞信誓旦旦地说着,来回踱步,紧张地搓着手。 “那我可就真的没有办法了。要不,我们走回去?” “才不要呢,这么远的路耶~走回去,我宁愿被老妈打死。”佳俞鼓着嘴说,目光强悍,若有所思。 沉默了半晌,佳俞抿了抿嘴,目光柔弱了下来,望着静风的伤口说:“好啦,你先好好养手,这个比较重要。” 两个人,望着夜色下的西湖,虫鸣绕耳,天地间一片安逸,也许爱情的萌芽就是在这个夜晚,悄然而生。 初中的第三个年头,故事里出现了白璐这么一个姑娘,她热情活泼,仗义豪爽,比一般的女孩更懂得打扮自己,在学生里显得光彩耀人,同时也比一般的女孩要坚强勇敢。 那一年,校外出现了传闻中的遛鸟侠,穿着大大的披风,见到形单影子的女同学就会上前敞衣露鸟,神出鬼没,惹得很长一段时间人心惶惶。 也就是在一个下午,佳俞稍晚了些离开校园,如果一个街角的时候,遛鸟侠出现在她的面前。佳俞一声尖叫划破长空,街口的白璐闻声,狂奔而来,扯着尖嗓,举起地上的砖头对遛鸟侠是又追又打。 这个事迹很快在整片初中校园传开了,而白璐也顺理成章的获得了女中豪杰的封号。也就是从那时起,佳俞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白璐的出现让静风在很大程度上有所不满,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许多的价值观是他所不屑的。而是从此之后,佳俞大多数的时间都被她所占据,无论是周末的郊游,还是平日里的午饭,这个女孩无疑以加高的瓦数充当着电灯泡的角色。 而无论是白璐还是佳俞却还都浑然不觉,每当她们手拉手走在前头的时候,身后总会有一声叹息,和一个垂头丧气的男孩。 而静风,也同样浑然不知,爱情的种子,就是在这个被跌宕泼墨的初夏,发了芽....... 47.第47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3) 初中第三年,朝气在年轻人学子的脸上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繁重的课业所带来的低气压,和沉重背包压弯的脊椎。 无良的黑商看中了这个市场,在那一年推出了一个叫“背背佳”的东西,在弹力纤维里加入了软铁片,说是背上之后,站如松,行如风.... “行如风的话,还不知道多少人被车撞死在街头了咧。”白璐试着她刚从家里偷出来的口红,把“背背佳”宣传页压在笔盒下面,目光向后撇了撇:“佳俞你说是不是很可笑......佳俞?佳俞?....又跑哪儿去啦....” 桌位后空空荡荡,而不出所料的是,静风也跟着消失了。无论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都属于足不出户,两耳不闻天下事的性子,这会莫名的消失?白璐的脸上露出了一抹颇有意味的笑容。 “嘿嘿...哎呀!”她的口红画歪了...... 这年秋天特别短暂,以至于冬天来临的时候还没有人在意过它的萧瑟,白雪意外的出现在一个午夜,雪花细细碎碎的飘落在家家户户的房顶之上,寒意瞬间席卷了大街小巷。 静风呼哧着白气,通红的耳朵,在黑色的毛线帽衬托下格外的显眼。凌冽的风吹在他的脸上,如轻薄的刀片,隐隐地疼,但他的脸上始终挂着春日般温暖而灿烂的笑容,拉着佳俞的手,义无反顾地穿过挂满雪子的香樟林。 “我们这要去哪呀?”这是一路来佳俞第三次问,而每一次,静风都用神秘狡黠的笑容回应。 棉靴踏在林地的白雪上有“哗哗”的响声,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将雪地照耀得有些晃眼,让佳俞瞬间有种遁入梦境般的错觉。甚至她也一度觉得这就是梦境,否则静风这样一个好学生,怎么会带着自己逃课呢? 静风的嘴角越扬越高,笑容里压抑着兴奋,终于在某一个时刻,他的目光有星火跳跃,激动地转过身来朝佳俞指了一个方向。 那是掩杀在树林深处一片冻结成冰的湖泊,午后的阳光下,湖面泛着宁静而圣洁的光,在雪白绿荫的环绕下,相得益彰。 “哇!好漂亮呀!” 没有哪个女孩可以抗拒美好的事物,当那双漂亮的眼睛闪闪发亮的时候,静心心底一阵满足。 他拉住佳俞的手,穿过了茂密的树丛,在一个不起眼的草堆下取出了两块被削得光洁的木板,让佳俞的双脚踏在其上,然后拿出两根草藤紧紧系住,一个粗陋的滑雪板,还算是有模有样的出现在佳俞的脚下。 “你.....你做的呀?”佳俞惊讶地看着脚下的木板,粗糙的草藤,不经意间也是注意到静风手指上的被刀口划破,尤迹尚新的创口。 静风冲她一阵乐呵,脱下的手套,搀扶着她缓缓走向湖泊的冰面上。 他小心翼翼,观察着佳俞的脚下,并不时发声提醒着。午后的太阳明媚却没有温度,打在他的侧脸上显得轮廓更加的分明。 佳俞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不知不觉忘了脚下,脸颊不由得泛起一抹浅浅的红晕。 “小心!” 一个缓而不急的斜坡,佳俞一个失神,脚下的木板控制不住,连同静风一起朝冰面上倒去。 木板折断的声音清脆刺耳,挫溅的冰晶掠过视线,佳俞还未来得及寻找那个疼痛的地方,所有的注意力已经被近在咫尺的那双眼睛所吸引。 那是一双深邃又纯净的眼睛,在她呼吸可及的距离,伴随着有些急促又沉重的喘息声,让她恍然注意到,静风竟然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潜意识的第一反应是想叫,歇斯底里的尖叫,但当对上那双眼睛的时候,却能比其中那份莫名的宁静所吸引,犹如波澜不惊的大海,深邃又吸引着她的心。 这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静风的心跳动得很快,耳朵里嗡嗡地听不到任何声音,却能清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隔着厚实的衣服,静风仿佛能够感受到少女特有的温存,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像是会说话,却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不知道是什么情感。 但很快,静风的目光从她的眼睛向下移,最后停在了那两片粉红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唇瓣上。隐隐间有一丝香气飘然而来,让他顿时有种想吻下去的冲动。 他还真的这么做了!两片唇极不协调的撅起,以一个不紧不慢地速度向下落去。但最终却落在那有些冰冷的手背上。 佳俞捂着嘴,眼睛瞪得很大,整张脸通红得像是苹果。 静风当下觉得有些失态,急忙将嘴收了回去。嘴角轻轻抽动,似笑非笑,懊悔不已。 短暂的尴尬并没有持续太久,终于在佳俞那句:“你还想压着我多久啊?”两人慌忙间分开,然后各自坐在原地,思绪万千。 心跳的速度久久不能平息,也许是某种悸动,让静风有些口干舌燥,连连吞咽了几口唾沫。虽然那个吻终归没有得逞,但对他而言,无疑足够幻想好几个夜晚了..... 那犹如渡上甜蜜的唇,那张在阳光下第一次觉得如此美丽的脸庞。都令静风沉浸在良久的回味中,无法自拔。今天的佳俞美得惊心动魄........ 而此刻的佳俞内心是既矛盾又娇羞的,她不停问着自己,对静风是出于一种怎样的情感。是的,他是那样的优秀,同时又如同一个哥哥一样,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可靠,温暖,开朗,有着许多男生特有的阳光,更有着许多男生所没有的睿智。 但,在这个懵懂的年纪,她还无法认清楚自己的情感,隐射到脸上,便化作了沉默..... 许久沉默,两个人的目光总会不经意的交织又不经意地闪躲,这样的气氛令两人都尴尬不已,但却又不舍得打破。 若干年后,等他们再成熟些的时候,也许才能明白,这就叫暧昧........ 48.第48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4) 从记忆深处回过神来,静风望向车窗外的流光,好似记忆的缩影,一幕幕掠过的都是曾经,路还在继续,故事仍在上演。 好久好久没有再见过佳俞,没有说上一句话,虽然同在一个城市,看着同一片天空,呼吸着相同的空气,但她却像一块在阳光下冰,融化了,消失了。 车速在油门的踏板下加剧着,犹如静风此时的心,渴望被风吹过的声音和轮胎急速摩擦路面的声音淹没。 许多的时候,人与人的关系,潮汐里的礁石,风平浪静的时候,你也许会看到它的存在,但当一切外力汹涌如潮而来的时候,它就会被淹没在深邃的海水里,看不见,摸不着,只有你心里清楚,它曾经存在过。 也许在那段平淡无华的青春岁月里,他陪伴着佳俞走过了如花般短暂的年华,六年的时光就如同无声的暗潮,淹没了感情积淀的礁石。 但命运似乎总喜欢将有回忆的人搭在一起,当静风将车停靠在那片长如雨巷的槐树下时,佳俞的身影有些疲惫的从路灯下徐徐走来。 后视镜里,她的长发如瀑般落在盈盈一握的腰肢上,一张脸显得很白。她比之前憔悴了。 看着有些心疼,静风无声地推开了车门,沉默地站在她的面前。 路灯的光晕有浅浅的小麦色,空气中有淡淡的花香,她抬头,静风目光如炬,深情又温暖。 “你.....”她有些惊讶,却不知下一句该说什么。 “佳俞,我没有办法不来见你,我控制不了自己,控制不了!”他眼瞳睁得很大,声音里充斥着一种,不明就里的悲凉。 很快,那两只颤抖而有力的手握住了佳俞纤弱的肩,由于用力过了度,让她眉头轻轻皱了下,眼神中却依旧有着倔强。 “佳俞,我很想离开你,给你一个没有我的世界。但我做不到,我想要拥有你,并成为你的世界......”他咬着牙,眼眶通红如火:“我能够爱你吗?” 十几年来,这是静风第一次对佳俞说出了“爱”字,生涩却又真诚。饱含着六年来所压抑的思念和这段时间思潮翻涌的痛苦。 “爱?你知道爱是什么吗?”面对静风的澎湃,她显得很平静,甚至有些冰冷。 面对她的话,静风沉默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或者准确的来说,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才是正确的。 “我告诉你静风,爱不代表拥有,拥有就是满足,而爱不是满足,它代表着安全。” “安全.......?”静风的心纠结在了一起。 “亲人可以背叛,仕途可以中断,生命可以结束,唯一不变的,就是你所拥有的财富,地位,它所能带来的就是安全,它可以让你不再卑微,不再受制于人。你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这才叫爱。” 她深吸了一口气:“所以静风,我们不是小孩子了,不要再玩那种幼稚的爱情游戏。爱情是很现实的,如果你真的爱我,你就会为我去创造财富,而不是在这里对我空谈“爱”。” 她平静地说着,像是一个老师在教育自己的学生,严厉而且陌生。静风沉默地看着她,淡淡地摇了摇头:“不佳俞,我想你错了。喜欢也许是欲望的驱使,对浪漫的欲望,对亲吻的欲望,对性的欲望。但我想爱所代表的是一种责任,一种愿意照顾你、保护你一辈子的责任。” 望着这个男人真诚的眼睛,佳俞不可否认自己被刚才的那句话打动。毕竟无论是这六年也好,十几年也好,他都是那个一直陪伴自己,无时无刻保护照顾自己的人。 但理智让她清醒,让她意识到更现实的东西,语气变得更加冰冷:“静风,请你不要再说了。我现在有属于自己的男人。” “男人?那个洪处长是吗?你难道不知道他有妻儿,有家室吗?” “哪有怎么样?我想要的安全,他能给我,你可以吗?” 面对这么一句话,静风很想回应她,但似乎安全这个字,与他永远也不会沾上关系,于是他只能用更高亢地声音掩饰这种落寞:“难道你宁愿做别人的小三,也不愿和我在一起吗?” 胸脯一阵起伏,佳俞的余光不经意间落向槐树下那辆玛莎拉蒂,嘴角忽然浮现起一抹轻蔑:“好啊,等你什么时候买得起这辆车,我就考虑离开他。”说着,她不屑一笑,转身离开。 “等等....” 高跟鞋在寂静黑夜里的回响消失了,她转过身双手环胸:“我的话难道说得不够明白吗?” 一支烟点燃,清风从上衣的口袋里取出了钥匙,轻轻按了两下,无锁启动的马达声轰隆响起,车灯的光将两排梧桐树照耀得通明。 佳俞整个人傻傻的惊楞在了原地,手缓缓从胸前放下,脸颊有隐隐的酥麻,能从脚底蹿上来了颤触。 “这.......这是你的车?”佳俞显然深感怀疑。 静风摇头:“是我一个兄弟的,我的名下没有属于自己的车。” 那片刻的震惊终于在这一句话之后消失了,佳俞脸上充满了被戏谑的娇怒:“韩静风!我承认我很看不起你的穷,但至少你在我的心里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这是别人的车,你开出来的目的是什么呢?这只是在掩饰你的贫穷,这是自欺欺人的做法!” 浅浅地笑了两声,面对这样的质疑,静风不知道该如何向她争辩,只能淡淡地问她:“所以,也正是因为贫穷,你选择不再和我联系,是吗?” “是。”佳俞斩钉截铁地回答他。 这一刻,静风的心沉到了谷底,他漠然地回身,上车,透过车窗,望着这个走入小巷的绝情女人,眼角隐隐闪烁着泪..... “再见了,我曾经心爱的小兔。”最后一句话,连同他的心,就此尘封....... 49.第49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5) 这是漫长到令静风感到失忆的日子,空气能闻到一丝酒味,办公室的烟灰缸里插满了烟头,桌上有手臂留下的印记,电脑荧幕始终亮着光,桌面背景是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有山有水,有明媚的阳光,和阳光下人鲜花娇艳的佳俞。 “等等你不能进去。” 公司新进的实习生小李,一个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的姑娘,此时的语气显得怒不敢言。 办公室的玻璃门被推开,顾天星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摘下大墨镜,翘着嘴,不着痕迹地打量着静风的办公室:“看不出嘛,你的办公室还挺体面的。” 抬起疲惫的眼睛,静风的眼瞳里有依稀可见的血丝。“韩总我...”小李不知所措地低下了头。 “没事了,出去吧。” 小李抿了抿嘴,她不知道静风这句“出去吧”是对她善意的宽恕,还是不便明说的抑怒,狠狠瞪了一眼顾天星,轻轻将门带上离开。 “哇,你对小姑娘说话都这么温柔呢,怎么没见对我也怜香惜玉一回呀~”顾天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修长的美腿在洁白的紧身衣裙下显得格外诱人。在她这个年纪,能够穿着这种成熟女性的韵味,也实属难得。 见静风不理会自己,她随意翻了翻书架上的杂志,除了一些金融周刊外,就是每天的报纸。她无趣地挪了挪嘴:“喂,本小姐问你话呢,你总该回答一下吧?还有,你这办公室酒味也太重了,要是哪个姑娘进来,还以为...” “你有什么事吗?”静风恰如其分的截断了她的话,让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来找你玩呀。” “玩?你觉得我很闲么?” 顾天星手背在身后,蹑着脚尖往静风桌前走:“难道不闲吗?” 她的目光忽然落在电脑屏幕那张照片上,眼神略微有些变化:“她....?是那个叫佳俞的女孩?” 静风没有回答,但眼神却说明了一切。“真的是呀?我还以为你喜欢的女孩会多漂亮呢,原来不过如此嘛,还没有我漂亮呢。” 一句话,让那本是平静的眼睛顿时苏醒,目光如刀,锋利地刺进顾天星的心,她轻轻一颤,被那眼神瞪得有些害怕:“咳咳,干嘛啦,我说的是事实啊。” 从椅子上站起,静风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却让周围的空气都顿时冷了下来。 顾天星的唇角微微动了动,不再敢看他的眼睛:“好啦,我道歉。” 静风瞪着她,神情严肃:“如果再让我听到你对她有什么意见,无论好坏,我不会放过你。” 他虽然向来都是一张冷冰冰的脸,不苟言笑,甚至愤怒到顶点的时候,也依旧没有什么变化。但顾天星却能从其中清楚的分辨。此刻的她很清楚,如果自己多说一句话,很有可能就会被他杀了....... 气氛沉默而僵持,顾天星有意拿起桌上的苹果,笑盈盈地说:“你要吃苹果吗?我削给你吃吧?” 她这句话刚刚落下,手中的苹果如闪电一般消失了,抽屉拉开,一道军刀闪出的光射入她的眼睛里,清脆的声音随之响起,眨眼的时间,那棵苹果已去了皮,而皮整齐的落在纸篓里。 顾天星张着嘴,忘记了呼吸。静风看着她,叹笑了声:“还是我削给你吧。” 她看了看苹果,又看了看静风,忽然觉得今天的他有些古怪........... 午后的阳光有些泼辣地打在脸上,佳俞一声清丽的打扮从市政府办公厅走出,顶着把遮阳伞,手上捧着文件。沿路飞驰而过的出租车都满载着乘客,这让她的心情莫名烦躁。 路过一片树荫茂密的步道时,迎面走来几个嬉闹的小情侣,一个不经意,撞到了她的肩膀,文件散落一地。 怒嗔了那个撞到她的小男生,眼中压抑着怒火,佳俞俯下身子将一张张文件拾起,收入文件夹中。 “真是不小心啊。” 一声平和温润的声线传来,视线内出现了一个影子,在阳光下显得修长。抬起头,那是一个长着国字脸,穿着质感很好的暗色衬衫的男人,一脸正直,浓眉大眼,看不出算是俊朗还是平庸,但他身上却有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 弯腰帮她收拾文件之后,两人齐齐站起。男人伸出了手:“我叫沈思明,很高兴认识你。” “我们算认识了吗?呵呵,施佳俞。”俏皮地笑了笑,佳俞大方地伸出了手。沈思明嘴角掠过一抹不易察觉地笑容。 “抱歉,刚才捡你文件的时候,我看到标书的字样。看来施小姐不是公务人员啊。” 一脸愁容地叹了口气,佳俞摇了摇头:“如果是公务人员就好了喔。” “这里是政府行政区,如果不是去世纪公园,我想这附近应该没有商务楼。施小姐这是打不到车吗?”沈思明露出斯文有礼的笑容。 “可不是吗?如果再在阳光下这么晒着,我就快要煮熟了。” 沈思明爽朗一笑,从上衣口袋里拿出车钥匙:“如果不介意,我愿意带施小姐一程。” 凭佳俞的眼力,一下子就认出这是玛莎拉蒂的车钥匙。她脸色微变,心念有些起伏,但本能的还是矜持了几分:“初次见面又萍水相逢,我找不出理由要上你的车。” “一个美女的拒绝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不过我想这偌大的行政区,你不会就想这么一直走下去吧?”沈思明说着,见佳俞没有回应,便又补了一句:“我想些许我可以带施小姐离开这里,出了行政区后,出租车就多了。” 佳俞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举止斯文,模样正派,行为确实有些异常,有种说不出的狡猾。不过想来,她这么一个美丽的女人彷徨无助地走在人迹稀少的步道上,难免会引来搭讪之人。 这般想着,她抿了抿嘴,露出了笑容:“好吧,那麻烦沈先生了。” 50.第50章 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1) 同样的车,同样的街,不同的是车里的人,换成了沈思明。 窗台上,黄秀兰提着壶,浇着花,哼着90年代初的民谣。阳光将水凝成了珍珠,浇落在鲜艳的花上,似女人的泪,泪中有着故事。 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喜欢花不是因为花的娇艳,而是当岁月褪去她年轻的面庞时,她留住花的青春,至少是对自己的一点安慰。 但此刻,她浇着花,眼里却没有花,提壶停在半空,视线全然僵在小区楼下那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上。 黄秀兰自认为是个知情,因为命运的羁绊沦为了妇女,她曾有远大的抱负,豪情的理想,却也在现实面前停住了脚步,所以对于花,她更爱豪车。 她并没有少女般的情怀,但却能车上看到她的后半生,尤其是当车门开启佳俞走下来的那一刻,她手中的提壶悄然落地,水洒在脚面上有些冰凉,她却浑然不知。 她像个侦探,托着窗户将脖子伸到最长,瞳孔收缩到了极致,但很可惜,那面车窗始终紧闭着,无法看清开车的人长什么样子,更无法分辨是男是女。 黄秀兰搓紧手,过往十几年来,她从未像现在这么紧张过,直到看着女儿对着车窗挥手作别时那显得生涩的眼神,她才狠狠地跺了跺脚。 很显然,两人的关系并不深。 她鼓着腮帮子坐在沙发上,等房门开启的那一刻,她一声令喝,唤佳俞坐到自己的身旁。皱着眉头,认认真真地看着她:“男的女的?” “什么男的女的啊?”佳俞不以为然拿起桌上的苹果就往嘴里送,可苹果还没入口手就被黄秀兰一个巴掌拍下去。 “你别给你老妈揣着明白装糊涂啊,我可都看见了啊,那车得好几百万吧?” 瞅着黄秀兰发光的眼睛,佳俞瘪了瘪嘴:“妈,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只是个陌生人。” “陌生人?陌生人你就上人家车?你可别骗你妈啊。” “没骗您!真的,他就是顺路载我一程,本想到个打的着车的地方就把我放下,可一路没停,就送到这儿了。” 黄秀兰依旧狐疑,浑浊的老眼里确有鼠一般的精芒。她楞就是不信,拼命摇头:“不可能,就那车儿,会随便载人吗?行,按你这么说.....留了手机号没?” “没。” “那什么QQ啊,邮箱什么的?” “没。” 两股热气从黄秀兰的鼻孔里冲了出来,胸脯一阵起伏,她气得将拳头握紧:“你这闺女儿怎么就这么笨呢,你知不知道那车的一块漆可就抵咱房子一个厕所的钱啦?这样的男人你能遇到几个?就这么给人放跑咯?” “妈!您能别这么势利吗?对,那车是好,我知道。可总不能第一次见面让您女儿贴上去吧?” “你呀你!就是个呆脑子。你可得知道,我和你爸后半辈子的幸福生活可就押在你身上了啊。” 佳俞抿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叹了口气,起身回房了。 夜清冽如冰,夜空下的甬城,华灯璀璨。十里长街人潮翻涌,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车鸣不绝。 对于有些人而言,甬城安逸宁静,商务区和商业区,一字之隔相差百里,大型的校园区更是地处边城,与霓虹交汇所不融,与夜夜笙歌相隔绝。 但对于有些人而言,甬城就是个不夜城,夜晚最是灯红酒绿,所有镁光灯聚集的地方皆是长发美腿,东欧北美。 昏暗的环境,刺激的音乐,闪烁的彩光,舞池中沸腾的年轻男女,大屏幕上不停连播的流星MV,这里是夜猫子的天堂,一夜情的圣地。 红尘酒色,多是性情中人,顾天辰却是个异类。他坐着最好的VIP座,点的是最贵的酒,请的是最会玩的朋友,但他坐在中间却显得如此的格格不入。 自古煮酒论英雄,把酒欢歌畅谈的江湖快意,而在当今这个年代,夜店把所有的酒客汇聚一堂,有美女帅哥暖场,有舞者劲歌热舞,上演一场金钱的消遣,和一觉醒来头痛欲裂的大脑。 在顾天辰看来,国内的夜店和国外的不同,国外在乎的是气氛,国内在乎的是你桌上摆着什么酒。这种现实的戏码,对于他这样一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而言,反倒是最为不屑的。 那些一身名牌,游走在美女间左拥右抱的富二代,在他看来不过是没有涵养的土包子。作为星辰集团的二公子,这些明面上的富二代,似乎都成了可怜的穷人。 他砍过最凶的人,飚过最快的车,蹲过最严的劳教,抽过最好大麻,在他这个年纪算是把所有疯狂地事情都做了,是许多长辈眼中不学无术的败家子。 但真正懂他的人才知道,他高一的年纪就得到美国一等学府的双硕士学位,精通法律和金融。同时在篮球,棒球,田径项目上皆获得过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资格证。所以国内的学校开除他,他一点也不在意,不是因为叛逆,而是根本就不屑。 七彩的灯光打在酒吧上,他第二次拿起这杯路易十三往嘴里送。甘醇的威士忌在口中弥漫着香气,他深深吸了口气,用酒和思想消磨着时间。 “嘿顾少,认识你这么久了,也没见你喊个妹子啊?啊,哥几个说是不是啊?”带头吆喝的是个叫大鹏的男孩,工薪阶层的家庭,却总喜欢装阔绰,夜店里喜欢听人喊他鹏哥,被信用卡追债的时候,只得冲人家喊哥。 有顾天辰这样名副其实的富二代朋友,大概就是他这辈子认为最幸运的事了。只要邀他来夜店,他这面儿可蹭蹭往上涨,就连夜店老板都亲自上DJ台喊他的名字。 周围的人一起哄,顾天辰左右看了看,他们每个人的怀里都有妞儿,但顾天星一眼就看出,她们是动物,不是妞。 颇有意味的一笑,顾天辰不理会,继续喝着酒。桌面上的手机忽然亮起,闪动着一个名字:顾天星。 51.第51章 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2) “顾天星?她打我电话做什么?”顾天辰一口酒饮入口中,接听了电话。 “你在哪里?” “你谁啊?”顾天辰故作不知,让电话那头的顾天星暴跳如雷:“谁?我是你姐!我可都听说了啊,你从新加坡回来已经半个月了。怎么?家也不回了吗?...等等,你身边怎么这么吵,你又去夜店了是不是?快!给我回家!” 啧了啧嘴,顾天辰不耐烦地摆了摆头,将手机丢进了酒杯里,屏幕颤动了几下,进入了黑暗。 “嘿?我说顾少谁惹你不高兴了啊,怎么愁眉苦脸的?”眼尖的大鹏一眼瞧出了顾天辰脸色的变化,笑眯眯地问他。 点燃一根烟,顾天辰将脚翘在酒桌上,心头有着隐隐的酸楚。自己老爸都未曾搭理过自己,这个当姐姐的凑什么热闹? 穹顶的彩灯交错闪烁,打在他眼底,有着一抹深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顾天辰不仅多金,更长着一张帅气的脸。棱角分明的脸庞,笔角锋利的眉,精雕细琢般的鼻梁,这样的五官足以吸引众多女孩的垂青,尤其是他那双单眼皮的眼睛,不但不小,甚至明亮,微微上扬的眼角,胜似女子的妖媚。 他仅仅坐在那里,静静地抽烟,就足以让那些中央区域扭动身姿的女人投来献媚的目光。 “鹏哥~你看顾少爷一脸苦闷,要不我叫我闺蜜来陪他?”倒在大鹏怀里的女孩拿出手机有些邀功的意思,大鹏却给了他一个不屑的眼神:“你觉得咱们顾少会看得上一般的货色?” “鹏哥你这么说话人家可不爱听了喔,我这闺蜜那可是校花级的呢,都好几个导演找她拍戏呢~” 常混夜店的女子,满口跑火车也是寻常事,大鹏是个明白人,自当不多理会。可顾天辰下一刻的反应却令他大跌眼镜。 霓虹闪烁的灯光下,顾天辰双脚从酒桌上放下,认真地看了过来:“校花?那我倒有点兴趣了,叫来,少不了你的好处。” “什么好处呀,大家出来玩都是朋友嘛嘻嘻。”她笑得开朗,像只乖巧的猫,很快拨通的电话,一脸得意地给顾天辰倒上一杯酒:“顾少~今晚可不醉不归喔~” “醉了,还怎么干活?”顾天辰一语双关,大鹏眼睛笑得只剩条缝:“就是就是。”他用力搂着怀中的女人乐呵不已。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顾天辰只记得抽了第三支烟,喝了第三杯酒的时候,一个戴着洋基队棒球帽的女孩坐到了他的身旁。 她穿着宽宽大大的字母T恤,没有穿裤子,露出两腿又长又白的大腿,黑色的长发整齐的披落在肩后,露出漂亮的脖颈和耳朵,还有那串闪闪发亮的水晶耳坠子。 她的棒球帽压得很低,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容貌,但却能隐约看见那精致的侧脸轮廓。她的T恤松弛宽大,但也丝毫不能掩盖那丰润的胸脯,和若隐若现的沟壑。 她坐下来便没有说上一句话就往顾天辰的杯子里倒酒,然后自己倒上一杯,自顾自地碰了下,一口饮入,轻轻砸了两下嘴:“来夜店里装阔绰的人不少,但不是谁都敢开路易十三的,你还真是败家。” 她似在对顾天辰说话,但眼睛却不看他。一句话声音不大不小,却令身旁的大鹏僵住了脸,顿时感觉气氛凝固到了极点。 但顾天辰却觉得她有意思,伸手转过她的肩,看清了她的正脸。 的确,她的身材并没有骗人,她的确是个美女,她的美更胜她的身材,美中还带一种清纯,有几分韩国女团成员林允儿的味道。 这张脸让顾天辰的嘴角露出了笑容,也让大鹏怀中的女人仰高的脖子。 “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知道你这样的行为很不礼貌吗?就这样还想知道我的名字?”那女孩眼神坚定地看着顾天辰。 顾天辰嘴角向上一扬,这个女孩不仅漂亮,还很有腔调,所以他松了手,喝光了杯中的酒,倒立杯子示意了下。 “我叫白茉,茉莉花的茉。” “顾天辰。” 顾天辰说着,白茉扬手制止:“你不必介绍自己,我知道你,星辰集团二公子,不折不扣的富二代。你放心,我对你不感兴趣,我会来,只是给我朋友面子。” 说着,她转过身去低头玩着手机。手机屏幕亮起来的那一刻,出现了一张金色长发,模样同样美丽的女人。 “这是谁?” “我姐姐白璐。” 她的回答无疑令顾天辰感到满意,现在的女子除了一些自恋的放上自己的照片作为手机壁纸,剩下的要么就是明星要么就是名牌,放亲人照片的,倒真是不多了。 “你和姐姐关系很好吗?” “我从小在国外读书,见姐姐的机会少。但关系却一直很好。”说着,她撇眼看向顾天辰:“你呢?” “我?我不好。”他回过身去,点燃第四根烟,刚刚点燃火星,口中的烟就被白茉躲了过去,放进自己的唇间。 烟雾在她的口中吞吐得更有韵味,她靠在沙发上,脚翘在酒桌上,像是个叛逆的女孩。 大鹏也点燃一支烟,视线饶有兴趣地在顾天辰和白茉之间游走着,嘴角不禁流露出一抹颇有意味的笑。 “白小姐听说是校花啊,不知是哪所学校?改明儿也好让我们顾少爷开车接你啊。”大鹏眯着眼说道。 “开车?他确定成年了吗?”白茉怀疑地看向顾天辰,不屑的切了声。 顾天辰浅浅一笑:“你如果怀疑,今晚就跟我走,我让你看看,成年了没有。” 两双眼睛一瞬间交汇在一处,白茉忽然笑了,娇俏地笑,一口烟泼墨在他的脸上:“好啊,如果你够胆量的话。” “胆量?撩你还需要胆量吗?” 白茉将烟熄灭,脸颊上泛起浅浅的酒窝:“你可以去看看门口的人。” 她不经意的一句话,让大鹏顿时紧张了起来,惊恐地看向怀中的女人:“你闺蜜这话是什么意思?” 52.第52章 :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3) 大鹏怀里的女人脸色有些难看,笑容僵硬得像是用手捏出来的。 “茉茉~你说你怎么把人也带来了呢?” 这个女人口口声声说是闺蜜,可瞅她的眼神,却夹杂着些许尴尬与警惕。而她的这种表情反而吊起了顾天辰的胃口:“我倒想看看是什么人。” 一杯酒下肚,他不顾身边人阻拦,愣是穿过了拥挤的人潮,走到了夜店外头。 炎炎夏季,从阴凉的夜店走出门外的那一刻,一股亚热带季风的热流扑面而来,带着丝丝铁树味。隔着半条街的距离,停着五辆铮光瓦亮的奥迪轿车。 顾天辰的视力算不上好,但也能够透过敞亮的车窗望见里头一个个穿着黑色背心的男人。 男人的背心就像是女人的比基尼,有料穿着才好看,没料的穿上就像鸡架上涂了层鲜红的辣椒油,既不好吃又不好看。 但车里坐着的男人,无疑属于有料的那种,从车窗降下的那一刻,顾天辰也是看到那些露出的大粗胳膊上栩栩如生的刺青。 “有点意思。” 他是个喜欢刺激的人,所以在过往的十几年里,他才做尽了疯狂地事情。而现在,他似乎正要去挑战下一个疯狂的事。 飞步跑回酒桌,一把抓住茫然疑惑的白茉将她带出了夜店。然后在众目睽睽之间隔着一条街强吻了这个女人。 “你妈有病啊!”一个耳光扇在了顾天辰的脸上,白茉娇怒地眼神在顾天辰看来还有些许的可爱。 脸颊泛着火辣辣的疼,他舌头在口腔里转了转,目光斜视着对面那一排轿车。果不其然,车门在下一刻纷纷开启,一个个彪形大汉从车里走了下来,像是一群野狼,恶狠狠地望着自己的猎物。 夜店门外的保安和迎宾小姐,身经百战,一瞧这架势掉头就往店里走,禀告老板。一些酒过三巡扶着护栏呕吐的人也是在这一刻醒了酒,噌噌拿起电话迅速撤离。 但此刻,任凭整个夜的气氛都在这一刻紧张了起来,顾天辰的脸上依旧看不到半点的惧色,嘴角泛起一种邪魅的笑容,用力得抓住白茉的手腕抬起,疼得她表情都有些抽搐。 “你快放开我!你不要命啦!”白茉不停给顾天辰使眼色,但这个男孩除了嘴角那痞相的笑容外,眼神之中似乎还流露着一抹兴奋。 是的,他可好久没有这么兴奋过了,他当然知道面前那一群壮汉的身份是什么,也大多能猜出白茉的身份又是什么,但他就是喜欢这种与危险作伴,与狼共舞的快感。 “甬城的富家千金我认识不少。而一个富家千金绝不会拿路易十三说事,所以你不是富家女。说吧,你是哪个大哥的女人?” “女人,为什么不能是妹妹?”白茉红着脸看他。 “妹妹和女人有区别吗?”顾天辰笑着松开了手,白茉捂着被掐红印的手腕,给了那群大汉一个眼神。下一刻,那如泄洪般的吼声响彻而起,那群壮汉齐齐冲来。 顾天辰张开双臂,两眼紧闭,嘴角依旧泛着笑容。他这幅样子让得白茉也是皱紧了眉头。 “疯子。”这白茉给他的唯一评价。 很快一个砂锅大的拳头打在顾天辰这个清秀少年的脸上,他倒在地上,牙齿有些松动,口腔里有着腥气,一行鲜血就这么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他看着打他的男人,眼露不屑:“我给你五十万,你也打这个女人一拳。” 那个男人顿时愣了神,很显然,五十万对于他而言无疑是梦一般的,仅仅言语上,就足以令他的拳头停在了半空,并抬手示意身后的人也停下。 “呵呵,五十万你动摇了,你混黑道,没出息了。”顾天辰抬手擦去嘴角的血迹,站了起来,扭了扭腰杆,然后冲这个男人招了招手,又指了指自己的脸:“来,朝这里打。” 那人男人意识到自己被耍了一通,气得额头青筋暴起,一声怒吼便是要一拳打去。 “慢着!” 法拉利的车灯从路的尽头射来,比路灯还要明亮十倍,顾天星依着车门,透过人群看到顾天辰被打歪的脸,悻悻地甩上车门,迈步而来。 她与顾天辰一样,有着天不怕地不怕的胆性,更有着比一般人更加火爆的脾性。 “散开散开!”她像个女侠拨开了人群,挡在了顾天辰的身前。 单从外貌来看,她无疑是个清纯动人的少女,但从气势来看,却是令这些五大三粗的老爷们略微退缩了几分。 “回家再跟你算账!” 怒嗔了一眼顾天辰,她很快瞅上了戴着棒球帽的白茉,猜也知道怎么回事,二话不说,一个耳光就扇了过去,给她一个措手不及。 那群壮汉欲动而非动,瞪着比灯泡还大的眼睛喷射着怒火,可面对一个女人,还是一个长相可爱的女人,这些壮汉的拳头还真就打不下去。 “我的弟弟你也敢叫人打?” 白茉捂着脸,反呛道:“你敢打我?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我哥是谁吗?” “我丫的管你哥是谁。我可告诉你,警察马上就会来,我看是你们怕还是我怕。”顾天星不卑不亢。 “警察算什么,我哥是三联会.....”她还想说着什么,一个壮汉拉住了她:“茉姐,我看这事儿就算了吧。虎哥有交代.......咱别惹事。” 听着这个男人的话,白茉脸色也是微微有变,挪了挪嘴,恶狠狠地瞪了过来:“顾天辰,还有你这个姐姐,等着,回头有你们好受的...我会..” “啪。” 话还没说完一个嘴巴子再次扇在了她的脸上,顾天星双手环胸,翘着嘴说:“不就是三联会吗?我顾天星还会怕只小老虎不成?没听过黑帮都是财团罩着的吗?” 白茉捂着脸,委屈地没哭出声来,愣是气得跺脚,在那群壮汉半拉半扯下上了车,绝尘而去。 掌声从身后传来,顾天辰靠在护栏上笑得合不拢嘴。 53.第53章 :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4) “顾天辰!你真的很不听话耶!”纤长的手指在他的手臂上狠狠拧了一圈,顾天星气得眼角都抽搐了起来。 “我看你才坏吧,那些人这么壮你根本没在怕的,说明平时都混在一起对不对?”顾天辰眉露笑意地看着她。 顾天星用力踩了下他的脚掌,嗔怪了一眼:“好啦!跟我回家,再惹出事情来,我可帮不了你了!” 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那双眼睛忽然变得陌生:“要我回家的人,也不该是你。”甩开了顾天星的手,他漠然地走入夜色里,扬手挥了挥:“不要把我回国的消息告诉老顾。” 夏季的夜晚,风中有股暖意,而他的背影却有深秋的萧瑟..... 夜未央,酒未散,人走迷途,似进入一片黑如暗潮的森林。静风漫步在街头,没有豪车的代步,没有小弟的跟随,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没有方向,也不知道目的,就这么一路走着。 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个熟悉的女孩,她还好吗?此刻的她,是否也如自己一样,漫无目的地走着。 有人说,当一个人真正想念另一个人的时候,只要望着同一片夜空,就会有所感应。 威斯汀酒店的最高层,佳俞披着浴袍,托着一杯红酒,站在落地窗前,望着星辰明月,望着车影流光,黯然神伤。 回眸望着床上熟睡的洪海,她忽然有种拿酒将他泼醒的冲动。正如静风所说,他的确是个有家室的人,一儿一女,长子送到国外,读小学的女儿供养在身边,老婆是跨国企业会计,领着丰厚又稳定的薪水。总而言之,他是个幸福的男人。 外面彩旗招展,回家丹心一片,也许正是这个年纪的男人所热衷也很擅长的事。尤其是到他这个地位的男人,已经不屑如商人那边扮演变色龙的角色。他就像一个帝王,让你明知有三妻四妾,你却又无法离开他的后宫。 放下酒杯,打开手机,短信箱里受到了第四条洪海爱人的恐吓短信。月光透过落地窗打在她的脸颊上,有浅浅的泪痕。 她缓缓闭上眼睛,正准备喝下一口酒的时候,手机屏幕再次亮了起来,第五条短信接踵而至。 “谈谈,忠孝路三十六号。下一站咖啡。” 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凌晨一点钟。细细品味了下这个静吧的名字,佳俞的嘴角泛起了自嘲。深深吸了一口气,她换好衣服,出门。 的士车停在了泛着幽蓝灯光的招牌前,佳俞持着一副不卑不亢地姿态走进了这名叫“下一站咖啡”的静吧中。 这是营业到凌晨三点的静吧,但这个时候,空旷的静吧里已经看不到半个人影。打着昏黄灯光的角落里,一只带着翡翠玉镯的手扬了起来。 佳俞看着她脸上没有笑容,冷冰冰地走了过去,一脸肃然地坐在她的面前。 女人是敏感的动物,她们的相遇本能会先选择观察。对佳俞而言,这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留着雍容却不显华贵的短卷发,穿着得体的浅灰色裙套装,胸前别着一枚叶子胸针,除了手腕上的翡翠玉镯外,唯一醒目也是有意醒目的就是无名指上的金戒指。 她是个体态大方的女人,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痕迹并不明显,浅浅的眼角,薄薄的唇,嘴上始终挂着浅浅的笑,佳俞可以想想,这样一个女人即便再过二十年,估计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虽然在短信里她的言辞犀利,却从没有一个脏字。见面的时候更像是个慈爱的姐姐,令佳俞恍惚间顿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愧疚感。 而对于这个女人而言,佳俞无疑是年轻且漂亮的,漂亮得神似一个人。 两杯清茶摆在了面前,似乎宣告两人的对话就此展开。佳俞无论从年龄,资历,身份,上都不该是先有权利说话的那个人,这点分寸她还是懂的。 “妹妹,你很像一个女人。” “喔?”这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超出了佳俞的预料,她优雅地喝了一口茶,然后像茶一般清淡地笑:“您喊我一声妹妹,那我也不客气叫您一声姐姐了。我想我们不必绕弯子,更不必绕家常,直接开门见山吧。” 佳俞无疑比想象中要犀利,不,要锋利。但这个女人脸上的笑容依旧不改,说:“其实已经开门见山了。能让我们家老洪看上的女人没有几个,而你却是他最钟情的一个。” “年轻,漂亮,高学历,有体面的工作,我完全可以找更好的男人,姐姐您想和我说的是这个吗?”佳俞是个明白人,即便不是个明白人,电视剧里演过的那些台词,她也滚瓜烂熟了。 那个女人摇了摇手,笑了:“你还年轻。所以你不了解感情,到了老洪这个年纪,感情对他来说也是平淡如水,只有权力和地位才能引起他的欲望。但人这一生总有一些遗憾,年轻时候无法把握,只能到了现在再去弥补,你恰恰是那份遗憾。” 佳俞眉头皱了起来,这个女人与她想象中的不一样,她谈吐有力,看得出也是个学识渊博的女人。所以她问:“那份遗憾是什么?” “就是我一开始和你说的,你像一个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 这句话,出现在午夜的时刻,难免令人毛骨悚然,佳俞打了个哆嗦,借着茶杯中的热气驱散体内的蹿上头来的寒意。 “她,是我的姐姐。” 第二句话,让佳俞陷入了彻底的震惊当中,她瞪大了眼睛,皱紧了眉头:“您的姐姐?”在细细看面前这个女人,某些神态方面确实与自己有几分神似。 那女人笑了,笑容很浅,浅中透着悲凉。她也喝上了一口热茶,然后淡淡地说:“那是老洪还是个毛头小伙的时候,遇上了我的姐姐,就像现在许多电影演的那样,他们经历过许多浪漫和轰轰烈烈,但命运也确实喜欢戏弄人,我的姐姐,死于一场车祸,肇事者逍遥法外。这也就是为什么老洪会选择走上仕途。” 54.第54章 :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5) 那个女人,目光如炬,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 茶杯里逐渐没有热气飘出,空气中依旧悄悄绽裂着茶香,似揭开一段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佳俞如遭雷击,脑袋但是有种撕裂般的疼,这种疼令她窒息。她终于明白有时洪海脱口而出的“你真像她”真正的意义,他把自己当成了那段往事的影子,遗憾中女人死而复生的妄想。 “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可怜人,只是每个人悲情的地方不同,程度不同。所以,你正在拯救老洪的悲伤,作为他的爱人,我应该让你继续,并且感谢你,对吗?”她眼睛直视而来,洞若观火。 一口气屏在肺里,佳俞很想说些什么,当下却不知从何说起。也许正如这个女人所说的那样,任何人都是可怜人,她正在拯救洪海,那么谁又能拯救她呢? 两只手贴在已经冰冷下来的茶杯上,佳俞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但我也有我的需求。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像我这样一个女孩,需要的帮助太多了。正如我手上的案子,如果我现在离开他,也许我将失去机会。” “站在女人的角度,我很理解你。作为老洪的爱人,我也同情你。但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我必须规劝你一句,妹妹,我相信你的母亲知道了,一定不会很高兴。” 佳俞眼睛里的光稍稍动了动:“我知道,小三终归是小三。不禁是我的母亲,这个社会都会容忍和接受。但是,我刚才也说过了,我手上有必须拿下的案子,我们只是各取所需,得到了我想得到的,我就会离开。” “这点姐姐相信你,感情不是刀口上甜蜜,你如果真的爱他就不会将他推到风口浪尖。老洪在这个位子,那是谨小慎微。呵呵,好了,姐姐今天跟你聊得开心,望你好自为之。”说着她在桌上留下了一百元钱,拎包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佳俞遁入了沉思,在局外人看来,这个女人也许是悲凉了,夜深人静和小三相约长聊。但在佳俞看来,却是羡慕的,至少她有家庭,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 独自坐在静吧里许久,当时针转到两点钟的时候,她才缓缓起身,迈步出门。 清冷的夜,有枯黄的孤灯,宁静的马路,和寂寥的晚风。 她看着自己的脚从抬起到落下,一步一步的走着,许久也不见一辆车。她带着浅浅的落寞,在路过一棵路灯下枝叶明亮的香樟树旁时,一辆黑色的面包车从她身旁飞驰而过,几个戴着黑色口罩白色手套的人冲了出来,不由分说的将她拉上了车。 喊叫声在充满消毒水气味的手套下淹没,一双惊慌失措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里闪烁着泪光。路灯的光接踵而至的穿过车窗照进里,像是老旧的胶片电影,有影无声。 她很聪明,她聪明到一瞬间就猜出这些人的幕后是谁,但又有什么用呢?视线里,驾驶座上的男人将变速箱挂到了五档,她能清楚的感受到,因为高速而颤抖的车身,以及老旧马达嘶摩的轰鸣声。似乎都预示着,她将被带往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然后永远的消失。 不知不觉,衬衫已经因为汗水紧紧的贴在背上,静风走到一个红绿灯前,点燃一支烟,望着指示灯上不断减少的数字,深深吸了一口烟。 忽然,一道银色的闪电从他身旁呼啸而过,在绿灯还未亮起的那一刻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而凭借静风的眼力,自然认出那是一辆,银色的面包车,而它的号牌是甬A33356。 他忽然皱起了眉头:“甬A33356?”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电话那头的人充满了睡意,但一听静风的声音,急忙打起精神。 “风哥,啥事?” “前不久,有一批送去报废的金杯车,是不是有一辆号牌是甬A33356的?怎么还在路上行驶?这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要是被交警扣下,调查背景,责任谁来担?” 静风的语气很平淡,但电话那头却是吓得连连哆嗦,他哪里料得到,一个大哥级的人物,怎么会去留意会里大批的报废车呢?当然,他也从没想过,静风的智商,造就他天生就具备过目不忘的能力。 电话那头急忙回应:“风哥啊,你听我解释。是这样的,前段时间和其他车一起送去报废的,但我这儿突然接到一个“单子”,为了方便办事嘛,所以就....” “是什么事。” “也没啥,就一富婆要教训小三,这不就,也叫上兄弟们...然后....”电话那头的声音还在持续,静风眼睛顿时睁大,挂断了电话。 面包车飞驰在城市公路上,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戴着口罩的人面面相觑,然后从佳俞的包里拿出了手机,上面显示着一串陌生号码。佳俞的余光看去,赫然认出了这个号码的主人,正是静风。哭花了的眼睛瞪大,嘀嘀呜呜地叫喊着。 “嚷嚷什么!想接啊?门都没有!”车窗降下,手机在飞驰的公路上摔成了粉碎。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电话那头在接连几声响后,突兀的转为了人工,让静风一双眼睛顿时翻滚着怒火。 他再次拨通了之前的那个号码,电话那头因为胆战心惊,而丝毫没有了睡意。 “参与这次事情的头,把他电话给我!”静风的语气不再平淡,声音里充满了怒气,吓得电话那头的人差点儿没跌倒在地,半晌不敢耽搁,很快报个了静风一个电话。 面包车拐入了一个僻静幽暗的小道,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忽然响起了电话,他瞅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陌生的号码,扯着一口吊儿郎当的口气:“喂?谁啊?” “三联会,韩静风。” 副驾驶座上的人,立马坐直了身子:“风,风哥!”他甚至还对着空气敬礼。 55.第55章 :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6) 刺耳的刹车声,撕裂了夜的寂静,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眼瞳放大,眉头堆积成山。 整个车厢里静的出奇,直到他挂下电话,那驾驶座上那个略胖的男人转过脸来:“头儿,可以开车了吗?” 啪的一声,驾驶员的后脑勺被用力的拍了下,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喘着粗气骂道:“开什么开!在这等着!” “可....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没听见风哥骂我吗?风哥!三联会谁敢不听他的命令?”车窗摇下,那个男人堵了口闷气点燃一支烟。 听到他们的谈话,佳俞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低呜呜地叫喊着,捂住她嘴的男人冲她直喊:“嚷嚷什么!你再叫唤信不信哥现在就给你办了!” 啪。 又是一个巴掌,分毫不差的扇在他的脸上,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回过头来就是一脸的怒火:“你丫的还不赶快松开这位小姐!” 凶狠的脸上忽然洋溢着比哭还难看的笑,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冲着佳俞就是一阵乐呵:“小姐,回头您见了风哥可别说咱的坏话啊,咱这要是身不由己啊。” “风哥?”从刚才到现在佳俞一共获得了两个信息,一个是三联会,一个就是风哥。她虽六年不在国内,但大名鼎鼎的三联会她还是知晓得,但对于帮会里的人,她自恃从来就没有认识谁过。 一些名字里有风的人开始陆陆续续掠过她的脑海,手指轻轻拨动着下巴,佳俞细细想了想,她记忆中这些和“风”有关的,都是正儿八经的上班族,和黑道绝不会扯上半点儿关系。 “会不会是他呢?”细柳般的眉轻轻地蹙了起来,佳俞脑海中开始浮现静风的样子,想了想,又摇头觉得好笑,且不说他一副邋遢模样,又是唯唯诺诺的性格。就单论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书呆子,就足以让他与黑道划得一干二净。 就在佳俞暗自思忖之时,后视镜发射出一道刺眼的光,一辆雪白的奔驰轿车停在了面包车的后头。 车上的速速下来,佳俞前一秒还是掳劫的猎物,现在却如出宫的娘娘,在两名粗壮男人的搀扶下,缓缓下了车。 “小姐记着啊,千万别跟风哥说咱兄弟坏话,否则哥几个脑袋可就保不住喽。您过去吧,风哥就在那辆车里。”那个男人点头哈腰的说了一通,就带着兄弟们开着面包车离开了。 晚风穿过茉莉花树,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佳俞站在风中,路灯在她的身后仿如一道圣光。 下一秒,白色奔驰车的门打开,一个国字脸穿着浅蓝色衬衫的男人下了车,脸上泛起一抹微笑:“施小姐,好久不见了。” 佳俞微微楞神,瞬间认出了这个男人,他不正是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沈思明吗?难道他是黑帮的大哥?他们口中的风哥? 沈思明笑望着佳俞,心下也是有些诧异,就在前半个小时,静风一通十万火急的电话将他从睡梦中拉醒,命令他假扮自己的身份去护送一个女人。 用力踏下油门,悦耳的马达声在寂静的夜里响起,路灯穿过枝叶斑驳的打在车窗上,佳俞沉默的坐在副驾驶上,双手环在胸前,若有似无地朝沈思明看去:“你.....你是他们口中的风哥?你不是叫沈思明吗?” “风只是一个代号,帮会里有不少叫孤狼,野猫的,难道这都是他们的名字吗?” 佳俞听着,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点头。心下仍有着疑惑:“你怎么会知道我今夜发生的事呢?毕竟....”说到这里,佳俞低下了头,她总不可能把自己做小三的事情再告诉给沈思明。 沈思明微微一笑:“我只能说一切都是巧合,再加上一点我的第六感。” 他明明是在回答,但又似乎什么都没有透露。黑帮的人,又是比官场上的人更加的精明。 “没有想到,你衣冠楚楚,仪表堂堂,竟然是个黑道。还是个大帮会的大哥呢。” “歧视?”沈思明笑看了她一眼。 “不,你不要误会。虽然我对暴力反感。但我六年生活在美国,那里黑道是常态,所以我只是不喜,但并不歧视。” “男孩子嘛,多半都有些英雄色彩,其实换个角度去思考,这也是一种职业,每个人的追求不同,这就是我的追求。” 佳俞点了点头,靠在车座上闭着眼:“经过今天发生的事情,我想以后出门应该小心一点了。” “可不是该小心吗?就你,这样的大长腿,胸还露这么多,是个男的都想犯罪,更别提那些坏人了。”沈思明开着车,余光向下瞄去。 佳俞脸一红,本能的将手护在胸前,抿了抿嘴:“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当然不是好人,这个社会当好人那是要吃亏的。坏人做一千件坏事,只要他做了一件好事,人们就说他浪子回头,改过自新。可好人呢?无论做多少件好事,只要做一件坏事,便落人口舌。你说与其昧心做好人,倒不如坏人来的自在。” 看着沈思明正儿八经的扯淡,真是能把死的也说成活的,还让人觉得一点也不油气,反倒极有道理。 夜色下的路灯,似杯中的酒,越看越迷离。佳俞嘴角泛着一抹浅浅的笑意,沉吟了许久,忽然认真地看着他,温柔地说:“那你可不可以做我的骑士,暗中保护我呢?” 前头红灯一闪,尖锐的刹车声响起,沈思明木讷地看着她,也是觉得有些好笑:“施小姐,你这是在逗我吗?骑士,那是几个世纪前的事情了,我想你一定是童话故事看得多了。童话故事,那都是骗人的。” “喔是吗?可是你口口声声说是骗人的,那今晚又是谁救得我呢?”佳俞眨着眼睛,笑容娇媚。 沈思明一时间也是哑口无言,他总不能告诉佳俞,今夜的一切,不过都是遵循了静风的命令罢了。 56.第56章 :有种感情,无可替代(1) 这段日子,顾天星像着了魔,她迷上了韩剧和薯片,尤其是到了深夜的时候,静风的手机总会定时的响起,电话那头的她哭得死去活来,唏嘘韩剧里的悲情,偶尔擤着鼻涕,听筒里一片嘈杂。 有时,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故事里的女主角,过着悲剧的人生,爱上一个不该爱的男人,这使得她这么一个活泼开朗地女孩,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处于阴云密布的低气压状态。 这种情绪的积累,是真的会让人走上悲剧的,这点静风很清楚,他试图安慰、规劝,但韩剧的催眠能力远远超乎了他的想象,所以空下来的时候,静风开始会陪她逛逛街,去公园里看老头老太跳舞,有时甚至无聊到在沙滩捡贝壳。 在认识这个女孩之前,静风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竟是个无聊的人。或也许,是因为忘掉佳俞,他竟可能的将更多的时间留给这个女孩,试图从她的身上找寻到某种寄托。 周六的夜晚,繁华热闹,街上来往的情侣相偎而行,静风和顾天星散着步子,在路人偶尔的注视中,气氛尴尬又暧昧。 “风哥,你说我们这样算是在交往吗?”她娇小的脸凑过来显出无限深情,静风别过头去,假装打一个巨大的喷嚏,缓和了下差点没卡主的气,他平淡地回答:“不是。” “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吗?我不够漂亮吗?”顾天星看着自己今夜这一身精心打扮后美丽,浅粉色的短裙,设计感十足的浅色衬衣,她很有自信,任何一个男人看了她都会不由自主的心动。 “你总喜欢拿漂亮说事儿?” “可是你们男人不都喜欢漂亮的吗?” 静风的脚步停在一盏路灯下,洁白的灯光打在他眼底,显得深邃而又明亮。他很严肃,严肃到周围的霓虹彩灯,都瞬间熄灭,空气冷到了极致。 “我喜欢一个人,和漂亮无关。你也别断章取义,像是很懂男人。一个读大二的学生,成天情情爱爱,像话吗?” 她从小到大都不曾被人训斥,她也绝非是容得了别人对她大小声的性子,但面对静风,她却柔弱温顺得像只猫,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水灵的眼珠子一转,她又像个没事儿人一样,笑盈盈地说:“我们去看电影吧?黑道的那种,看看跟你像不像。” “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你觉得会像吗?” “当然啊,不是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吗?”静风皱着眉头看她,似乎说得还挺有道理。 辩不过这小丫头的伶牙俐齿,拗不过这种富家千金的任性,只得被硬生生地别拽到电影院里,捧着一桶爆米花,两袋薯片,和一群陌生的人挤在放映厅里,前后左右都充斥着甜蜜的气氛。 大荧幕上放映着当下炒得火热的迪斯尼动画片,顾天星看得不亦乐乎,黄瓜味的薯片在她的口中发出清脆的响声,有股怪异的气味。 “你怎么喜欢吃黄瓜味的薯片?”静风捂着嘴压低着声音,却无法掩盖眼神中的不满,在他看来,薯片怎么会和黄瓜搭上关系。 顾天星却不同,她酷爱黄瓜,薯片吃完的时候还意犹未尽地吮指两口,笑眯眯地看着静风:“你这种单向思维的人,是不会懂这种复杂的快乐。油炸的薯片,配上冰凉的黄瓜,这种味觉的矛盾冲击难道不美妙吗?再说了,黄瓜有什么不好,能吃还能....用。” “能用??”静风眼神忽然变得古怪。 “敷脸呀。” “喔.....”别回头去,静风捂着鼻子,静静地看着屏幕,不再与她说话。 不得不说,一部有些无聊的迪斯尼电影,在偌大的屏幕,环绕立体声音响,和一群陌生人簇拥的环境下,变得格外有意思。黑暗的空间里,谁也看不清谁的脸,偶尔有人打个喷嚏或放个响屁,都抓不到凶手。 电影放到中途的时候,身后开始有着窃窃私语声,一个男人开始热衷于剧透,他身旁的女人似乎也乐在其中,两个人嘀嘀咕咕地说个不停,让静风额头上的青筋不断跳动着。 “咳!” 一声重咳,静风有意无意地将头向后甩了甩,身后的议论声便小了很多,但不过半刻,又继续上演。 又是重咳了两声,静风目光狠狠向后瞪了去,但微弱的荧幕光下,他的眼睛只能在淹没在黑暗里。 堵着气,静风转过身来,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着爆米花,身旁的顾天星一看他这幅模样,也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现在这有些可爱的样子,也平时那副高冷的大哥范大相近庭。 将脸凑近了过去,顾天星递来可乐,安慰他:“不要生气嘛,电影院里这种人很多的。” 转过脸来,静风一本正经地严肃道:“难道他们不知道这里是公众场合吗?这样自以为是的剧透,别人还有什么心情看下去?” “哎唷?风哥你真的在认真看呀?我还以为你.......”顾天星捂嘴偷笑了起来。 “这么大一个荧幕杵在眼前,我能不看吗?奇怪......”静风双手环胸,强忍着怒气,熬过了剩下了四十五分钟。 大荧幕上滚动着字母,人潮从放映厅里蜂拥而出,像是赶着投胎,跌跌撞撞,摩肩接踵。 从电影院里出来的时候,夜已入深,街市上的人群却不见稀少,马路上有着一些小吃的摊位摆出,出租车排成长龙停在夜店场所的门口,空气里开始有种稀薄的清亮,路过的行人里,陆陆续续出现充满酒气的面孔。 站在马路中央,顾天星低着头,显得有些羞涩,静风招手拦车:“我今天没开车,没法送你。你安全到家之后给我发条短信。” 顾天星抿着嘴,有些失落,蹙着眉头看他:“你不想带我走吗?” “带你走,去哪里?” “开房呀。”顾天星瞪着明亮的大眼睛,直言不讳。 57.第57章 :有种感情,无可替代(2) 幽暗的光线,柔和中渗透着暧昧,洁白柔软的床榻上,顾天星像只娇媚的猫,扭动着身姿,挑动着眼神,朝静风勾着手指。 空气中有荷尔蒙的味道,这样敏感交错的光线下,她的身姿若隐若现,有着一种别样的性感。 今夜的她有着小女生所没有的妩媚和韵味,让久久坐在沙发上抽烟的静风面红耳赤,余光不由自主地撇向那皮裙下偶现的光景。 浓烟的执着,似乎些许平复了内心的躁动,今夜会选择带顾天星来开房,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的顽劣倔强,也不是心底的担忧,而是这个夜晚,静风决定彻底忘记佳俞这个女人...... 他生在世俗,敏感的身份让他少不了接触声色犬马的地方,但如此与一个女孩独处在一个私密的空间里,这是第二次,而上一次也是和她。 顾天星优雅地躺在床上,长长地睫毛扇动着,脸上显出一片火辣辣的欲望,内心依旧紧张如针。她还是个学生,面对男女之事心里虽然有着好奇和幻想,但等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越浮夸的表现,往往是遮掩内心的不安。 但她也很清楚,今夜和之前不同,上一次,这个男人的粗鲁无疑击碎了她初吻的美梦,她知道这个男人并不爱她,不过只是情绪的发泄,但现在不同,她可以感受到这个男人开始在她面前卸下防备,脱下冷冰冰的面具,露出一个温暖的胸膛。 但从进入这个房间开始,静风就一直坐在沙发上,桌上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五根烟头,密闭的空间里充斥着烟味,他依旧没有停止下来。 “他是在害羞吗?”顾天星琢磨着,眼珠俏皮一转,从床上跳了下来,两只雪白纤细的手轻轻勾住他的脖颈,一双眼睛深情地看着他。 “为什么你不看我呢?” 静风侧着脸抽烟:“至少我现在还是理智的。如果我看你,我将变成野兽。” 这句话充满了男人特有的狂野,顾天星连骨头都酥了,倒在了他的怀里,手指隔着衬衫走路:“你可以变成野兽呀。” 烟丝在烟灰缸里漂浮而起,静风鼻孔里冲出两条烟气,目光对上了她的眼睛:“你想好了吗?我不是一个好的男人,我会伤害你。” 顾天星直起身子,看着他,目光柔情如水,却又包含认真:“你知道吗?从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恶魔,你住在地狱,与人间所不容。但即便你是地狱,我也愿意坠落,即便那是万劫不复。” 石头终将会被捂热,冰山也终有融化的一天,但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静风冰冷的心也是融化了。虽然她对自己而言还是一个孩子,许多话不禁思量,但此刻,他却是能感受到那种坚定。 熄灭烟的手,轻轻拂上她的脸颊,耳鬓厮磨,目光交汇。静风忽然觉得,其实他的身边一直有着这么一个傻丫头紧紧跟谁,心底最后一丝防备崩然瓦解,轻轻地吻上了她的唇。 少女的唇如清茶,在没有滚烫的热水浇入的时候是略微的干涉,只有入水之后,才会慢慢张开枝叶,弥漫清香。 顾天星的身子连同她的唇都如触电般的颤动了分,但很快,便陷入静风欲望强烈的漩涡中。 腰身如蛇扭动,静风的手从她的脸颊缓缓滑下,掠过高峰,轻轻落在盈盈一握的腰肢上,手掌的温度穿过了衬衣进入了她的肌肤,那一丝冰凉挑动着静风的神经,让他顿然有一种欲望,要得到她的欲望。 从沙发到床,两条身子纠缠在一起。顾天星胸脯的起伏变得频繁而急促,口中有着热气在舌尖上喘流,两只手肆意抚摸着静风健硕的肉体。 而就在静风陷入一片忘我状态的时候,脑海中却又再一次出现了佳俞的身影,阳光下她挥手似在道别,渐行渐远,最后如幻影一般消逝了。 “不!佳俞你别走!”脑海中的幻像,将他从现实中抽离而出,让面前的顾天星一脸茫然又娇羞地看着他。 “不,我不可以这样.....”静风捂着头,坐会了沙发上,将头埋在膝盖之间,陷入了一片苦痛地挣扎当中。 顾天星轻咬着下唇,将领口的扣子系上,眼神落寞了下来。作为一个女人,她终将逃离不了感性也敏感,自然明白在某一个时刻,那个叫佳俞的女人又无形的将静风带离了自己的身边。 爱情是可怕的,即便那个对手只是一个念想,也足以顷刻间抢走你触手可及的男人。 轻轻地叹了口气,顾天星盖上被子,将自己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侧过身去,不在说话。静风坐在沙发上,思绪挣扎了许久,缓缓点燃了一支烟。 “抱歉,我想我不该让你进入地狱,你有属于你美好的天空。”说着话,静风整理好的衣着,走到床边看了她一眼:“请你不要爱我。” 一句话伴随那道刺耳的关门声,如一把刀深深刺入顾天星的心头。她就紧紧地闭上眼睛,却无法阻止泪水懦弱的从眼角流下。 急促的脚步在静风离开酒店的那一刻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一盏路旁的孤灯之下。发黄的光打在他狼狈的身上,让他深深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失败者,败给了佳俞,败给了曾经回忆。 “为什么我还是忘不了她?为什么!”内心有着撕裂般的咆哮,耳边有着清脆的蝉鸣,烦躁与宁静在顷刻间碰撞交织着,他只感觉自己崩溃不已。 “也许,我应该得到我想要的女人。对,应该是这样!”他缓缓抬起头来,似乎想通了一些事情。她渴望那份的物质上满足,难道自己无法给到吗?她想要那份安定,自己难道不能为了她离开三联会吗? “可以!我可以!” 拳头在这一刻紧紧握着,内心中充斥着那种决心,他拨通了一个电话,然后朝着路尽头的方向,奔跑着...... 58.第58章 :有种感情,无可替代(3) “难道爱情可以转交给别人,但命运注定留不住我爱的人。” 车里放着歌,驾驶座上的平头中年人跟着哼,后座上的静风望着窗外,感同身受。 开心的人听曲子,伤感的人却听歌词,这一句歌词似乎正在诉说自己的故事,只不过每每到了关键的时候,那中年人总会情到深处的哼上两声..... “给我闭嘴!开车就开车,唱什么歌!”静风额头上的青筋暴动得明显。 平头的中年人吓得面如死灰,急忙关上了音乐,后视镜里冷眼投掷而来:“给我开启来!循环!” 路灯打在迈巴赫的车身上,泛着贵族般圣洁的光芒,当车缓缓势入那条梧桐雨巷的时候,风中多了一分泥土的腥气。车轮停在一栋单元楼前,静风拨通了一个电话。 略带睡意的佳俞接起电话,语气里略带一丝烦躁:“已经很晚了,有什么事,可以明天说吗?” 佳俞的冷漠没有出乎静风的预料:“来窗前。”淡淡的三个字,让佳俞的情绪冷到了极点,她从床上走下,来到了窗台前,月光下那辆迈巴赫兀自泛发着一种前所未见的光。 下一秒,车门开启,静风迈步走下,今夜的他梳着铮亮的油头,昂贵的衬衫和皮鞋,将自己收拾得格外体面。 佳俞揉搓了下惺忪的睡眼,黛眉轻轻蹙起,表情连同她的人都僵在了原地,一双眼睛紧紧盯看着那辆黑色的迈巴赫。 迈巴赫,千万级的豪车,足以抵之前那辆玛莎拉蒂五台以上。是借的吗?不可能,这样的豪车,怎么能说借就借的到? 她就这样一直楞在了原地,过了很久静风才透过电话说:“下来吧,我等你。” 静风从车里捧出一束百合,探鼻一嗅,芳香犹在。佳俞也没有令她失望,等待十五分钟后,她穿着洁白的睡衣出现在眼前。 月光下,她依旧纯洁的如手中的百合,只是那略微有些惊魂未定的神容,还在眼中许久未散。 “你又想怎么样?”她冷冷地说,甚至还有两分嫌弃,即便静风的身后停着那辆豪车,但对佳俞而言,依旧觉得这不过只是一个伪装的戏码。 “和我在一起吧。”简简单单地六个字,包含了多少年的深情,单膝跪地,他将手中的百合捧到她的面前。 她迟疑了两秒,最后毅然决然地转过身去:“你走吧,还有以后不要借这样的豪车,你赔不起。” “不,这是我的车。”他终于打破了惯有的隐瞒,将真相吐露了出来。 空气仿佛在一瞬间凝聚了起来,佳俞搓着手臂,停在了胸前,思绪在脑海中飞旋,这个答案是她曾经渴望听到的,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她对静风充满了怀疑。在乌云遮蔽月光,世界暗淡下来的那一刻,她转过了身来。 闷雷不合时宜的响起,立夏的暴雨毫无征兆的降临在这个夜晚。 雨水细碎而下,把头发浸湿黏在脸上,黑暗中,她目光叵测,像是审视一个犯人。 静风立在原地,任凭雨水敲打在身上,一动不动,就这样对峙了几分钟。 雨婆娑如女人的泪,朦朦胧胧的雨雾中,静风想伸手抱住佳俞,却是被她躲开。 大雨将夜带向了极致,驾驶座上的中年人终于忍不住打破了这分缄默,撑起雨伞来到静风的身旁:“老大,上车吧,雨太大了。” “把伞给这位小姐。” 也许是因为这个中年男人的出现,他的话和卑躬的模样,让佳俞似乎洞悉了一切。 她用手挡住了这个中年人,站在雨中愣了一会儿,突然走上前来,认认真真地看着静风:“你没骗我吗?不,你为什么要骗我。” “有些事情我会让你知道。但请相信我,我骗你是因为爱你。只要你想,我能给你一切!” 望着那双在黑夜里散发光芒的眼睛,她看不清这世间的男人,却唯独看得清他的眼睛。泪水忽然夺眶而出,她突然冲上来,紧紧抱着静风:“要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 她只穿着一件薄如轻纸的睡衣,皮肤因寒冷而出现粒粒细小的疙瘩,雨水和泪水混在一起往下滴,喜悦和遗憾交织。 “我能给你一切!” “不,不是这句。”佳俞用力地摇头。 静风一想:“我爱你。”佳俞的拥抱更加热烈了。 “我爱你,我真的爱你!” 她哭了。悲伤无声无息刺进静风的躯体。 百合花掉落在地上,静风腾出两只手臂将怀中的女人紧紧搂住,越来越紧,直到将她融化进身体里.......... 马达轰隆声起,黑色的马巴赫穿过雨幕下的梧桐路,行驶入一片宽敞的马路之上,雨水的嘈杂给车窗格挡在外,车内一片安静。 车里开着暖气,静风替佳俞擦拭着头发,看着她因雨水浸湿而愈发轮廓分明的身姿,静风忽然觉得身体一阵燥热。不停吞咽着口水,视线不安分的落向那刺眼的某一处部位。 佳俞似乎注意到了,瞪了静风一眼,转头望向车窗外,迷离的雨色里,路旁一片灰暗,不禁心里疑惑:“大熊哥,我们是要去哪儿?” “去一个谁也不知道,但却是有着真相的地方。” “真相的地方?怎么神神秘秘的呢。”佳俞眨着眼睛,好奇不已。 轻轻摸了摸她的头,静风脸上有着温暖地笑容:“我本不想让你知道一些事情,但似乎现在不得不告诉你一切了。” “是什么事呢?” “等到了地方,你自然就知道了。” 说着,静风将头看向了窗外,流离飞逝的路灯似雾里看花,脑海中想起了顾天星,心底也是有着歉意。 她确实是一个人令任何男人都无比怜爱的好女孩,但有些感情,不是喜欢,就应该在一起。静风心里祝福着她,她一定会遇到一个比自己好千倍万倍的人,同时他也告诉自己,有些感情,无可替代........ 59.第59章 :有种感情,无可替代(4) 雨收住了,雨后的夜依旧黯淡无光,一盏路灯在一条孤单幽暗的小路上忽明又忽暗。 那是一条通往无边黑暗路,路旁有丈高的白桦,白桦树后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和躲在黑暗里的山脉。 “这里好偏僻啊。”佳俞瞅着车窗外,眼神中有着恐慌。 静风后半段的路程选择长久的沉默,这无形中又给佳俞的恐慌增添了几分压力。 车灯在黑暗的路面拉得很长,一些夜晚飞行的小虫可以在车灯的照耀下清晰可见。为了稍稍缓和一下情绪,中年人放起了广播,电台里是陈奕迅演唱的好久不见。 “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静风轻哼着旋律,音乐让他紧张的神经略微松弛了几分。 终于,当这首歌曲进入尾声的时候,车轮缓缓减速,停在了一个巨大的仓库前。 生锈而古老的铁门,满地的落叶和报纸,还有那一座躲在黑暗里的巨大“怪物”斑驳的墙体上有油漆喷刷过的痕迹,一些歪倒下来的木牌子并没有透露这个仓库的信息。这让佳俞隐隐有些后怕起来,她并不是不信任静风,而说过了涂志勋的事件之后,那种杯弓蛇影,怕是永远要跟随着她了。 中年人在车里等候,静风替佳俞开了车门。一下车,阴面而来的阴风就让佳俞打了个哆嗦,视线之内,没有一处她认为是和谐的地方。 “这是哪儿呀?” “第十号仓库。”静风点燃一支烟,站在这座仓库的铁门前,脸庞阴冷得有些陌生。 “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是为了那个什么真相吗?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真相是什么吗?”黑暗中,佳俞的眼睛很亮,那种因为急迫和焦虑所带来的。 静风转过身来,十分认真地看着她:“这十号仓库存放着三联会机密的货物,而我,就是三联会的堂口头目。” “你...你说什么呢大熊哥?三联会,那不是黑道吗?怎么可能呢?”这句话说完的时候,佳俞忽然眉头一紧,想起了前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起绑架案,他们口中的风哥..... 从动机来看,静风无疑比沈思明要更来得可信,但认识静风这十几年来,无论是性格使然,还是为人处世之风,他都绝不会与黑道搭上半点儿的关系。 佳俞惊楞的表情在静风看来是可想而知的,他眼神有着躲闪,隐隐有些心虚,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对于佳俞而言无疑是晴空霹雳,但他依旧咬着牙,继续说:“这就是现在的我,走上歧途的我。我加入了黑道,甚至不是一般的黑道,而且也不是这个黑道里简单的角色,就像这个十号仓库的货,除了我和大哥,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佳俞眼中有着水色闪动,脸上说不清是何种表情,半晌没有开口说出一句话来。 但这一刻,她至少明白了,明白静风为什么需要在她面前装穷,为什么需要编制谎言来欺骗她,也为什么能够拥有一辆千万级的豪车。 “我一直很想告诉你,但我知道,从我告诉你的那一刻起,我已经不再是你记忆里那个静风了。”静风眼神中有着落寞和伤感,思绪复杂到令他头疼欲裂。 佳俞轻轻呼了一口气,将头低了下来,一直沉默了良久,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你一定无法接受这样的我,对吗?”静风看着她,含情脉脉。 轻轻地摇了摇头,她终于有了动作,很快又抬起了头来:“所以之前救我的人,也是你安排的对吗?” “对,是我安排的。”静风点头。 “谢谢你。” 相隔半刻之后脱口而出的三个字,让静风顿时瞪大了眼睛。这三个字大大超出了他的想象。脑海中的场景,得知真相的佳俞,要么会暴跳如雷,要么干脆直接转身走人,但绝对不会是“谢谢你”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让静风顿时不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佳俞,如果你想骂我,可以直接骂,真的,你这样子,我不明白什么意思。”静风紧紧抓住她纤弱的手臂。 “谢谢你,愿意向我隐瞒这一切,我知道,你喜欢给我一个,至少是一个美好的回忆,不被打破的回忆。”佳俞缓缓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睛:“所以我不怪你,因为你这一切都是为我。” 她终归还是那个善解人意的女孩,也因为她的善解人意,静风嘴角终于露出了笑容,然后用力地将她拥入怀中。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佳俞,你还愿意接受我吗?” “我.....我愿意....我也爱你大熊哥....可是....你的身份终归还是......” 佳俞的语气还是略带委婉,但仅仅这么一句,静风已是听得明白,两只手将她搂得更紧:“你放心,我会离开三联会。这几年的打拼,我攒下了不少的积蓄,这些钱足够我们花好几辈子。我会离开三联会,带着你离开这里,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然后在一个我们都认为美好的地方停下,安度余生。” 静风勾绘的画面的确美好,但佳俞却知道,如果一切真如静风这么所说,那么他绝对不可能轻易的离开三联会。可同时她又得知了一个讯息,那就是静风攒下的存款,那的的确确将可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嘴角泛起了浅浅的笑容,佳俞将头埋在静风的胸膛上:“如果真的有困难就不要离开了。大熊哥,你是知道的,我爱你,所以我很担心你,我担心你的安危........” 轻轻抚摸着佳俞的秀发,闻着那雨后湿漉散发出的洗发水香气,淡然笑着:“谢谢你小兔。但为了你,为了以后我们的家庭,我终将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请给我时间,不长也不短的时间,我一定能够离开,从此给你一个安定的人生。” 夜空下,两个人抱得更紧了...... 60.第60章 :有种感情,无可替代(5) 有种感情,在青春年少已悄生萌芽,经历了一辈子的蹉跎,也没能在垂暮之年开花结果,人们喜欢将这种感情称之为遗憾。 静风很庆幸,他没有坠入这种厄魇当中。命运终究还是眷顾他的,虽然这等待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但至少现在,这种苦尽甘来的感情,才足以令他珍惜不已。 开着车,行驶在郊外的公路上,身旁的佳俞靠着车窗睡觉了。无法看见车窗外,山水宜人的景色。大片的房屋立在远方的山头,绿荫环绕,安逸而宁静,路栏旁的田野里偶尔有牛和羊的影子,天空偶尔有飞翔的白鹭,路上偶尔能够见到扛着锄头的农家人。 车里放着轻声的音乐,静风脸上有着微笑,只觉得此刻的宁静,是如此的幸福。 洁白的奔驰车停在了湖畔边上,静风降下车窗,视线里是一望无际的大湖,清澈的湖水有浅波荡漾,倒映着湛蓝的天空,和明媚的阳光。 佳俞揉搓着惺忪的睡眼,缓缓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当她下一秒望见这片美不胜收的大湖时,眼中尽是惊艳。 “好漂亮啊,这是哪儿?” “镜湖。它是神的眼泪。” 听静风说得文艺,佳俞打开车门脱下了凉鞋提在手上,便兴冲冲地跑去玩水。 冰凉的湖水在她的脚踏下发出欢快的拍击声,佳俞笑容灿烂,阳光下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肩头忽然被温暖的手掌握住,静风的头轻轻靠在她的肩上,两只手从她的肩滑下,轻轻搂住她的腰,没有一丝猥琐。 “喜欢这里吗?”静风温柔地问她。 佳俞害羞的低下了头,轻轻嗯了一声,脸颊很快引来了静风的吻“我想在这里盖一栋房子,然后在房子前修个小院,窗户迎着阳光,院子里种着花草。等我们有了孩子,再在院子里搭个秋千或者滑梯。” 静风说着,眼中仿佛已经出现了未来房子的景象,忽然他单膝跪下,牵住佳俞的手:“你愿意嫁给我吗?” 眼中泛着笑,佳俞摇了摇头,翘着嘴看他:“既然你都说到房子啦,那就等房子盖好,我再考虑喽。” “也对,现在还什么都没有。不过没关系,我会尽快筹备。”静风挠着头,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只是看你该如何把握....... 就在静风和佳俞独享二人的甜蜜时光时,一扇落地窗前,沈思明托着手中的高脚杯,眉心紧缩,愁容满面。 身后的房门下一刻被推开,肥狗戴着鸭舌帽走了进来。脚步停在沈思明的身后,脸庞冰冷得吓人。 “七天了,你的收获如何?”沈思明没有转身看他,对着落地窗喝了一口酒。 “我已经掌握你吩咐的线索,但我有个疑问,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些线索设下圈套,将三联会一网打尽,你为何迟迟要等到现在?” 嘴角浮起浅浅的笑,沈思明将手中的酒杯高高抬起,阳光穿过玻璃,杯中的红酒晶莹剔透。 “喝过82年的拉菲么?” “那是有钱人的消遣,我出生贫寒,配不上这种高雅的东西。” 沈思明转过身来,颇有深意地笑着,轻轻晃动了下手中的酒杯,说:“只有喝过好酒的人,才能分辨一杯酒的好坏。一杯好的酒,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口会带给你怎样的口感,三联会就是一杯好酒,即便这些线索和证据被我把握在手中,但我无法保证计划就会按照我设定的方向行走。所以,我才迟迟没有动作出来。” 抬起头,肥狗那双凶狠地目光中略带着疑惑:“你担心.......有变故?” “不是变故。”沈思明淡淡地摇了摇头,仔仔细细地盯着杯中的酒:“难道你能保证,这些证据一定能搬到在江湖上风雨数十年载而屹立不倒的三联会么?我们还缺少一个最有利的武器。” “什么武器?” 深深喝光杯所有的酒,两股热气从沈思明鼻孔中钻了出来:“我目前给你的证据里有一到九号的仓库,而最机密,也是最总要的货却放在十号仓库,这个仓库究竟在什么地方,我还不知道。” “韩静风没有告诉过你?” 沈思明坐到了沙发上,慵懒地点起一支烟:“他是我见过,思维最严谨的人。滴水不漏。六年的患难与共,肝胆相照,我却依旧无法换来他的信任。” 他随意从桌上的果篮里拿起一颗苹果,一把锋利的刀握在手中,一面削着一面说:“不过,这段时间,我发现突破口。其实他并不是也油盐不进,水火不侵的铁人。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致命的弱点?”肥狗顿时亮了眼,移步坐到沈思明的身旁:“是什么?” “女人,一个叫施佳俞的女人。这个女人我见过,也打过交道,除了肤浅,我找不到第二个词去形容她。” “这样的女人,韩静风怎么会看得上?”肥狗显然十分讶异,虽然他从离开三联会,又再次回来的这段时间里,对三联会中的大小变故,大小事态是一无所知。但从旁打听,也是发现韩静风在兄弟之间的威信极高,口碑极好。 江湖上拼杀的男儿,多半都有些血性,而韩静风却是能让每一个人都心服口服,这足以证明他是个不简单的男人。甚至同样精明干练的沈思明都省不了对他的夸赞。 这样的男人,弱点怎会是一个女人? “其实一开始发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也感到奇怪,也静下心来分析过。但也依旧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本能的将这归咎于——痴情......”他想了想:“不应该是苦情。” “那你与他的女人来往,看来是另有目的了。” 刀顿了下来,削到一半的苹果皮掉落在地,阴冷的刀光照在他眼眉之间,嘴角咧起一抹狠劲:“我敢保证,韩静风,终有一天会败在这个女人的手上。” 61.第61章 :直到地老天荒,下个世界末(1) 回国的这段日子里,顾天辰多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或出没在高档的夜店会所,或是现身于地下赛车行,总的来说,在有生之年,尽可能的挥霍如同使命一般,以他自己的话而言,这是对父亲的一种报复,也是对死去母亲的一点慰藉。 如迷宫般横纵交错的管道遍布在停车场的穹顶上,白炽灯打下的光,射得人有些晃眼。一群穿着时尚的年轻男女或倚或立在黄色的防护牌后边,抽着烟,嚼着口香糖,欢呼叫喊着。 这里是甬城最大的停车场,一个本该是地处商业区的停车地带,却在几年之前被一个归国的富二代包下,进行着赛车的游戏,夜夜声鸣。 飞转的滚轮在胶地上摩擦出刺耳的声响,两道车灯的光从一个角度刁钻的转弯口照射而来,惹得现场一片沸腾,这些热血青年蹦跳着,疯狂呐喊车手的名字,有的挥舞着彩旗,有的吹起口哨,当两辆顶级跑车从近在咫尺的距离呼啸而去时,除了地面上转瞬即逝的火星,和浓浓的烧焦味外,几乎看不到车子的全貌。 “三十秒二四,天呐!飞龙哥又破记录了,看来今天野猴子是要输了。”大鹏惊讶地望着手中的记秒器,深深地咽下了一口唾沫,转头看向身旁的顾天辰:“顾少,看来咱们今晚得赔死了。” 浓浓的白烟在口中盘旋,许久长如长丝吐出,顾天辰神容淡然,嘴角轻轻泛起一抹笑:“不输钱的赌博,能叫赌博吗?”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呀顾少,对,你是有老爸罩着,可我呢?这可是我下一个月的饭钱呢。”大鹏一脸委屈地看着顾天辰,心下也是有些埋怨,若不是顾天辰的执意,他定然不会将筹码全部压在野猴子的身上。 很快,伴随两盏车前大灯在视线里放大,两辆车足足开了十圈之后,停在了终点线上,现场有人欢呼有人落寞,但很显然,落寞地一方仅仅占据着极少的部分,他们留在原地,垂头丧气,有些人甚至气氛地踢东西。而那些兴高采烈的人,大声叫喊着,扰耳耳鸣。 “看吧,野猴子还是输了,顾少,下个月你可得养我了。”大鹏抬着可怜巴交的眼睛看着顾天辰,一副赖上他的势头。 “胜败乃兵家常事,一个男人输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输掉尊严,你总不会把自己的没有主见也推到别人的身上吧,再说了,虽然这点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你知道我的脾气。” 听着顾天辰大言不惭的说了一通好像很有道理的话,大鹏心底也是觉得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屁孩子跟他装什么老气横秋。但这也没办法,有钱就是爷,表面上,大鹏也只得点头哈腰:“是是是,顾少你说的都对,但你总不忍心看着兄弟饿死吧。” 柳叶般的眼角轻轻斜看了一撇,顾天辰啧啧两声:“好啦,你若是没钱吃饭,我当然会资助你,但下一月的夜店你就别去了。打肿脸充胖子,本身也得有点料,一个瘦了吧唧的人,打上几拳,骨头都散架了,拿什么肿?” 顾天辰说着,踩灭了烟头,回过身便是往停车场深处走去,哪里有着一台崭新的GTR,这是他回国后给自己买的礼物。 每个人都有喜新厌旧的毛病,所以有些人把女人视作衣服,但对顾天辰而言,车就如同他的衣服,即便一辆价格不菲的跑车,在还没做第一次保养之前,就成了车库里的废品。 拉开车门,他右脚刚刚迈入车身里头,手臂却比一股重力向后拉扯,一个跟头摔在地上,他还来不及叫痛,视线里的光就被几道高大的身形遮蔽。 那是五个身形壮硕的中年人,手臂上的肌肉堪比轮胎。顾天辰皱起眉头看着这几个人,耸了耸肩,从皮夹里取出了一叠钱:“抢劫是吗?拿去吧。” 对于这种戏码,身为富家公子的顾天辰已是见怪不怪。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顾天雄送去美国读书,相隔不远便是俄亥俄州黑人聚集区,那里时常发生枪案,而他也难免不陷入其中,但美国的黑人相对还算有诚信,给了钱就放你走,也不多要。 可此刻,但他拿出那一叠崭新的钞票之时,旋即而来的便是一个巴掌打在他的手背上,鲜红的钞票洒落一地,面前一个中年人朝地面吐了口口水,一个拳头就打在他的脸上,疼得他顿时觉得牙都要掉了。 顾天辰捂着脸颊,鲜血顺着嘴角滑下,他有些错愕和疑惑地盯看着这些人,舌头在口中转了转很是费解:“你们不要钱,那你们想要什么。” “我们要你!”说话间,身后两个壮汉架住他的左右手,他猛然一惊,刚要发生求救,嘴巴已是被一团粗布给塞住。 一辆老款的金杯面包车停了下来,几个人活托硬拽的便是将他带上了车,猛地拉上了车门,飞驰离去。 停车场幽幽的白光透过车窗照耀进来,顾天辰目露惊恐地四下打量着,但见这些壮硕的中年人皆是身着黑色的T恤,似是来自于某个组织。 “我什么时候招惹过社会上的组织团伙了?”顾天辰眉头紧紧皱着,以他的经验这些人不像是绑架勒索,倒像是一个个屠夫,真的要取自己的命一样! 嘀嘀呜呜叫唤着,察觉不妙的顾天辰疯狂挣扎摆动着身子,眼神中充满需要交流沟通的神色。 但这些人冰冷的像是机器,油盐不进,一路沉默着...... 停车场内,大鹏一面走着,一面可怜的算着今晚的亏损,不知不觉走到了那辆GTR的车旁,脚步一停,余光看去,但见车门打开,却不见顾天辰的身影。 “咦?这顾天辰到哪里去了?就这么大开着车门就不怕被人偷了?”心下这般想着,大鹏摇了摇头,兀自觉得这世界上有些人还是有钱到这样挥霍地步了。 62.第62章 :直到地老天荒,下个世纪末(2) 眼睛被粗布的眼罩遮着,顾天辰在黑暗中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他能清楚的直到自己从被架上车,到被拖下车一共经过了一个小时零四分钟,迎面而来的风中有江水的味道,脚下踏着潮湿而充满鱼腥的泥土,浪涛声回响在耳边,他猜测自己应该是被带到了江边。 风呼呼吹得响,有些冷,吹在身上,泛起颗粒分明的疙瘩。他颤颤巍巍地被推着朝前走,黑暗里的未知让他深深感到恐惧。从风度方向和速度,他似乎也能判定,他正在走向一个崖口。 忽然身旁的人停下了脚步,耳边开始响起窸窣的谈话声,说得是偏远的方言听不清其中的意思。只知道下一秒,他的手和脚都被挂上了重物,金铁声呛呛哐哐的响个不停。 眼睛在黑暗里度过漫长的一小时二十分钟的时候,一阵强烈的撕扯,让它重现了光明。一道刺眼的白光射入他的眼球里,让他顿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只见一个平头的中年打着手电筒照着他,然后向他身后看了下:“茉姐。” “茉姐?”思绪飞速流转了,下一刻他脑海中浮现起那个曾经结下过梁子的女人,白茉。 一个女人的笑声从身后传来,越来越近,最后停在他的身旁。一只冰凉凉的手指像是一把刀拂过顾天辰的脸颊,那张熟悉的美丽脸庞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她的确生的美丽,今夜的她当真就如茉莉一般穿着雪白的蕾丝洋裙,马尾辫扎在脑后,露出精致小巧的脸蛋,娇俏可爱。 但,无论她生得再清纯娇艳,对于此刻的顾天辰而言,她就是一个恶魔! 从眼罩摘下的那一刻,他不仅看见了站在身旁的几个中年人和白茉,更看清周围的环境,清冷的月光打在视线对岸的崖壁上,有比刀还锋利的石棱,崖底是黑暗的潮水,惊涛拍岸,摄人心魄。 他站在高处,垂直距离地面至少百米,风从双崖之间穿过,呼啸地打在他的脸上,似无情的手掌,窒息的掐住他的喉咙。 瞳孔紧缩着,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女,既然会做出这样大胆的事情,而从她的笑容中也不难看出,她似乎极为享受的沉浸在这种快感当中。 目光阴冷了下来,白茉终于间隔几分钟后开了口:“有什么遗言吗?” 她不仅心狠手辣,似乎还看了不少电视剧,这种台词从她的口中说出来,亦是让得身旁几名中年人忍俊不禁想笑。 顾天辰看着他,口中的粗布摘了下来,喉咙里干干涩涩,脑中一片恐怕。他忽然才意识到,其实电影里类似的桥段都是骗人的,那些能在生死关头奋力呐喊的人,在这个社会已经见不到了。但极致的恐惧冲刺神经的时候,你会发现,连呼吸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凌晨一点二十分,静风刚刚送佳俞回家,开着车从那条梧桐雨巷里出来的时候,路灯的光忽然如鬼火般妖异跳跃,这让他隐隐察觉到一丝怪异的征兆。 手机恰如其分的响起,电话里那头是顾天星哭喊声。哭声混杂着言语模糊不清,静风皱紧眉头,将车内的音响关掉,平静地说道:“你情绪平复下,你这样我根本听不清。” 静风的声音或多或少有些安定的作用,电话那头的哭声骤然停歇,稍稍抽泣了两声,那显得无助又惶恐的声音进入了静风的耳朵里:“我....我的弟弟被绑架了。” “时间,地点。”静风将车停在了路旁,点燃了一支烟。 “大概快十二点的时候,我接到了天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他们刚刚结束地下赛车,转头就不见他,车门开着不见人影....喔对了,他的手机还掉在车座上!” “有监控画面吗?” “没有,因为是地下赛车,所以......”顾天星声音越来越弱,他显得很慌张。 “联系过你父亲了吗?” “没有....我.....” 她欲言又止,显然是不想。但毕竟是人命关天的时候,一颗倔强的心终于还是有些动摇了起来。 一口烟深深吸入肺里,对他而言,这不单纯是一起绑架案,这分明是有人斗胆在他的地头上闹事。他眼中的光芒露出了狠意。 “你等我消息。”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用力的踩下马达,静风飞车赶往那个地下赛车场,此时的停车场外,还聚集着庆贺中的年轻男女,他们围着一个车手跳舞,放着很响的音乐。 忽然两束车灯的光照在他们身上,静风的车徐徐停在他们之前,一些疑惑前充满敌意和不屑的目光汇聚而来,一个扛着棒球棒,穿着宽松嘻哈服的小伙子嚼着口香糖走到静风的车旁。 车窗降下,静风抬眼看着他,这个小伙子眼神轻佻,肆意打量着车内:“哥们儿,车不错啊,AMG的吧?” 车门下一刻被用力的推开,重重地撞在这个小伙子的身上,惹得他一阵牢骚,挥着棒子就势要朝庄邪敲来,冷眼向后一撇,月光下一个拳头如闪电般打在他的脸上,两颗门牙飞了出去,那个小伙子满口鲜血的倒在地上嗷嗷叫唤。 前头一群人见状也是关上了音乐,气势汹汹地朝静风走了过来。 “你谁啊!来挑事是吧!” “没听说过琯尾街十三少的名号?也不打听打听这里谁罩着!” 硝烟味浓烈的威吓声隔着老远就传了过来,静风站在原地点燃了一支烟,冷静而淡定地问:“这地下赛车场是谁在管事的?” 一个梳着西瓜头麻花辫的胖小伙子走在最前面,扯着大嗓门就冲静风喊:“你丫的是警察啊?” “是。” 静风斩钉截铁地回答让那些极有气势的脚步顿时停了下来,一些人面面相觑,脸上的神色有着轻微的变化,齐刷刷的望向身后,那个踞腿坐在改装车前盖上的男人。 他是今夜的胜利者,甬城著名的地下赛车手,飞龙。 63.第63章 :直到地老天荒,下个世纪末(3) 他的眼中有着傲气,只因为在这一片繁华的闹事,飞龙哥的名头还是颇具威望。 平平寸寸的短发,戴着一个白色的篮球头箍,干干净净的脸上没有各种钉子和刺青,红白相间的赛车服搭着一条破洞的牛仔裤,倒也看得清爽。他的身上看不到许多赛车手的张扬和个性,长相虽算不得英俊帅气,但五官长得也算标致。 他踞腿靠着车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静风:“他不是警察。” 说着,他身子和车头分开,站定在那里,仰着头低看着静风:“说吧,你来这里想要做什么?” “我找一个小兄弟,叫顾天辰。”都是明白了,静风也不想绕弯子,开门见山直接了当的回答。 “顾天辰?” 听到这个名字,飞龙哥的脸色有着轻微的变化,对于这么一个大名鼎鼎的富少,在这个圈子里很少人不认识他。但看眼前这个衣装笔挺,模样斯文俊朗的静风,也不知是敌是友,毕竟在圈子里也不少听闻顾天辰与其家人处得不好。 “如果是他家里派来的,那不就等于给顾天辰找来麻烦了?”心里这么一想,飞龙很快露出了笑容:“实在抱歉了,天辰与我们关系不错,平时也经常来车行捧场,不过我们也好些日子没有见过他了。” “你们说是不是?”飞龙高喊了一声,那一群年轻男女也是齐声回应。 目光向后一瞥,静风嘴角嘴角抽起冷笑,缓缓地点燃一支烟:“我再给你一次机会,重新回答我,如果没有让我听到满意的答案,后果自负。” 他的声音不高也不低,语气不重也不轻,却令在场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楚,那些本就有着怒气的血腥青年,听到这样充满挑衅意味的话也是齐声叫嚣了起来。 静风全然没有理会身后的人,一双眼睛波澜不惊地看着飞龙:“你是个聪明人,能猜出我的身份或者,我是谁吗?” “那么你是谁呢?” “回答完我上一个问题,我就会告诉你,我是谁。” 飞龙沉默了,甚至当他看到一些年轻人试图冲上来的时候,也用眼神制止了他们。他很清楚,一个人能够单枪匹马,不惧一切,这种气场已经不是一般人所能有的。这足以证明他的身份也一定非同寻常。 “好。其实天辰今晚来过这里,今晚是我和另一位车手野猴子的比赛。但比赛结束的时候,就没有看见过天辰了。据我所知他今晚押得是野猴子胜,但我想这与他的离开无关,毕竟这些钱对于他这样的富少爷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飞龙的话,加上他的分析,让静风陷入了片刻的沉思。浓烟在口中打转着,正如他的思绪飞转,过了半刻,他才将烟缓缓吐了出来:“作为一个地下的飙车组织,终归是见不得光的,所以我想一般人是无法轻易的进入这里,而你们也不会安装监控,对吧?” “要想加入我们,必须是会员推荐,同时还要经过身份审核之后才能进入车场。至于你说的监控…..的确,监控这个东西并不适合我们的性质。而且虽然场地是和地下停车场在一起,但毕竟我们是最底层,加上入口不同,所以停车场的监控也拍不到进入我们这里的车。” 烟头丢到地上踩灭,静风淡淡地点了点头:“很好,你的回答我很满意。” “那么你是谁呢?还有你找天辰的目的是什么?” “在我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需要做一件事情。” 静风转过身去,一步步地走到这些年轻男女的面前:“你们今晚有谁私自带人进来过这里。” 这个问题无疑不可能获得真实的回答,这一点静风心知肚明,他会选择这么问,另有他的目的。 果不其然,下一刻在面面相觑半刻之后,所有人皆是摇了摇头。 飞龙走了过来,也大概猜出发生了什么。他是个聪明人,事情的严重和利害还是清楚的,所以他严肃地问:“你们都想清楚了,谁今晚带过人来这里!” 飞龙哥的话无疑比静风更具有威信,虽然他们依旧是摇着头,但是眼神之中却多了几分思考,忽然一个扎着花头巾,留着山羊胡的小个子眼睛一亮:“对了,我想起一件事情!” 静风和飞龙同时朝他看了去,异口同声:“什么事?” “我昨晚在潮人喝酒,喝得有点多,等我意识清醒的时候,天已经蒙蒙有点亮,路上看不到车,我就一路走着,走着走着,就来到车场了,然后看到一辆有些陌生的面包车停在那里,几个黑衣服的人走来走去…” 这个消息无疑价值千金,飞龙眉头一皱,上前抓着他的肩头:“然后呢?” 飞龙的举动多半影响到了他,这个山羊胡的小个子眼瞳缩了缩,也是愣在了那里。静风上前一步,拍了拍飞龙的肩头,示意他不要激动,然后面带微笑地给这小个子递去一支烟:“兄弟,不要着急,慢慢说….对了,你还记得车牌吗?” 静风越来越像警察,也越来越让身旁的年轻男女察觉到一丝事态严重的气氛,所有人的表情都变得严肃了起来,齐刷刷地都看向了这个山羊胡。 他吞了口唾沫,使劲回忆了很久,然后摇头:“太黑了,加上酒还没有完全的清醒,所以我没有看清。不过我可以确定,那几个人都不是我们车场的。” 这一次,飞龙的眼睛不禁瞪得大,更是充满着怒火:“外人怎么会进到这里!是谁干的!给我站出来!” 众人向后一缩,纷纷低下头来不敢说话。 静风细细观察着这群年轻男女的模样和神态,很显然对于这种事情,他们也是持着相对严肃的态度,所以这个错误定然不会是他们犯下的。 眼睛眯了起来,静风稍稍一个思索,忽然想到了什么:“你说,今晚是你和野猴子的比赛,那么这个人现在在哪里?” 64.第64章 :直到地老天荒,下个世界末(4) 月是冷的,冷如人心。心是冷的,冷如月光。 狂风穿过悬崖栈道如一只透明的手在顾天辰的脸上狠狠地抽着巴掌,他绝望地望着白茉,在她美丽的脸庞上,露出了电视剧里,常见的邪恶反派的笑容。她用眼神示意了下几个中年人,顾天辰很快便被一股巨力推向了悬崖的边缘。 “不!你们不能这样!不能!....….” 他已是用尽全力在呼喊,但也许是因为干涩的喉咙让他声音逐渐陷入的沙哑,亦或许是此时风吹刮得凶狠,他的声音最终还是淹没在了风的呼啸中。 他神经敏感,眼瞳狰狞,在这么一刻,他仿佛能清楚的直到脚底板下一共有多少颗沙砾,风中一共有多少只飞虫,甚至他距离悬崖,还有多少精确到厘米的距离,同时,也能预计与距离死亡的时间还有多少秒。 肱二头肌膨胀着,这些中年壮汉压制着顾天辰的反抗,将他硬生托到了悬崖的尽头,那里有着更加咆哮的风,有着更加冰冷的空气,和更黑的深渊。 江水拍打着崖壁,回荡着令人心悸的声音,顾天辰最后一根心弦终于在此刻断裂,他绝望了,绝望到深处的时候,嘴角浮现出一抹惨然的笑。 “算了,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生或死,对我来说又有什么不同呢?” 他的话若有似无地飘入了白茉的耳朵里,她双手环在胸前,嘴角翘着:“呵,你可是天辰集团的公子哥。谁都有资格说这句话,唯独就你没有。真替你的父母悲哀,生下你这么一个不知好歹还叛逆的小子。” “父母?呵呵,也许曾经是有过。但从我们母亲死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成了孤儿。好了,让我死吧,离开这个荒诞又悲哀的世界!”顾天辰忽然放弃了抵抗,双目紧闭,仿佛在这一刻与风相融。 就在这一个时候,马达的轰鸣声盖过了风声,由远至近而来,两束车灯的远光照射而来,让白茉顿时心头一紧。 “是谁?” 做贼心虚是难免的,但如果这个贼是强盗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可是黑道,甬城最大的黑道,所以他们没有理由去惧怕任何人。 想通了这点,白茉脸上便再无担忧和惧色,挺着腰,直视着这飞驰而来的跑车。 清脆的刹车声响起的那一刻,车轮卷起滚滚沙石,车身飘逸而来,车门开启的那一刻,静风目光冷冽的走了下来。 这张脸不仅陌生,而且可怕,白茉心头一颤,忽然叫住了那几个中年人。 抬起手,挡住风,静风点燃了一只烟。烟丝在黑暗里燃烧出美妙的色泽,他深深的吸进了一口,望着视线尽头的几个男人和当中那个脸色惨白的顾天辰,淡淡地说了一句:“三联会什么时候允许弟兄做这样的事情?”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三联会的?不,既然知道,还敢出现在这里?”白茉斜着眼看着静风。虽然嘴上是这么说,但她心里也是清楚,既然知晓三联会,却还敢冒然来此,这不仅仅是胆识的问题,很显然他一定有这不一般的背景。 “天底下有很多愚蠢的女人,而你是我见过最愚蠢的。”烟在风中凌乱,静风一步步地朝前走着,白茉试图要拦住他,却是被他一手甩了开。 那几个中年人见状也是上前三人,二话不说便有人将拳头挥了过来。 他们体格壮硕,拳头的力道自然不可小觑。但静风依旧淡然地抽着烟,直到那个拳头即将打到自己的时候,烟头才在指尖弹了出去,弹在他面前这个咆哮男人凶狠的脸上。 下一刻,静风的拳头如闪电般击出,不偏不倚地的轰击在这个男人的小腹之上。一口浑浊粘稠的酸体在腹中翻滚,一口涌出,吐在了地上,这个男人旋即身子紧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扯开了领口的扣子,静风眼神漠然,朝着另外两名中年人招了招手。那两人相互对看了一眼,心下有着警惕,但也不顾多想,朝着静风便是嘶吼而来。 砂锅大的拳头,直面静风的侧脸打去,这两个人联合攻击下,几乎让他无处躲闪。 “看来有时间,应该好好训练训练弟兄们的身手了。”淡淡地吐了一声,静风目光在风中变得阴冷,眼瞳深处仿佛惊现出一道闪电,俯身一个扫堂腿,挺身两记重拳,都分毫不差地击打在这两个男人喉间。 两声撕裂般的干咳声中,这两个男人身子还未坚持半秒就无力的倒了下去。 这一幕无疑是让得架着顾天辰身旁的两个男人也是震惊不已,他们赫然能够看出,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动作就足以突显静风受过的精良训练。 他绝不是一般的人! 看着月光下那双有些骇然的眼睛,静风嘴角泛起浅浅的笑容:“我是来救人,不是来伤人,你们如果识相,现在就把人给我松开!” 静风的话吓得那两个男人猛地哆嗦,颤颤巍巍地松开了手。而也就在同一时间,白茉不知哪里拾来一块尖锐的石头,就尖叫着朝静风的背影冲了去,忽然一个冷冽的回眸,静风一只手如猎鹰的爪子牢牢地抓住她的手腕。 “你真的是愚蠢至极。”无奈地摇了摇头,静风的手忽然一阵用力,白茉的尖叫声瞬间徘徊在山谷之间。 她的手腕竟是被静风用力反折,痛到撕心裂肺。 此时此刻,望着这一幕幕在眼前发生的景象,顾天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完全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场景,就是这么真真切切的让自己身临其境! 虽然他的手和肩在前一秒就解开了束缚,但他的人依旧如木头一般呆滞地愣在原地,瞠目结舌。 静风注意到他这惊讶的表情,给了他一个亲切的笑容:“小鬼,把你的好奇心收起来,上车。” 顾天辰猛然从惊愕间回过神来,快速的穿过倒下的中年人,跑入了停在崖口的跑车中。 65.第65章 :直到地老天荒,下个世纪末(5) 雪白的奔驰车穿梭在山路与月光之间,彷如一道闪电。 隔着光洁的车窗,顾天辰惊魂未定,耳边仿佛还能听见海浪和风的咆哮。 为了他让的情绪得到缓和,静风打开了车载音响,递给了他一支烟:“抽根烟,淡定一下。” 接过烟的手还有着颤抖,车里的空调打得冷,他的额头上却布满着汗水。 “谢…谢谢…”他间隔僵直了很久才说出了这几个字,对与这根烟,也对于静风今夜的相助。 火机连连打响了三声,才点燃了手中的烟。烟丝进入肺里的那一刻,他紧张的情绪才稍稍得到了一些调整。 “大哥,谢谢你来救我。” “不用谢我,要谢就谢你的姐姐。你很幸运,你有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姐姐。” 静风的脸在山路尽头的月光下,露出浅浅的笑。顾天辰一直看着他,眼神中有着疑惑:“是我姐派你来的?” “小伙子,我想你不良的电影看得多了。真的以为这个这个社会用得上“派”这个词吗?求人办事,要么用钱,要么用情,你觉得我是缺钱的么?” “那么就是情?你别告诉我,你是我姐的男朋友!”顾天辰激动得一口烟差点儿没呛在肺里。 “把你的想象力用在对的地方,你会有不小的成就。很遗憾,你姐姐是个好女孩,我配不上他,愿意帮助她,是因为我认可她这个人。” 顾天辰若有似无的点了点头,一条烟足足抽了五分钟才灭尽。五分钟对于许多人而言都是短暂的,可对于此刻的他来说确实漫长的。漫长到足以让他回忆今晚发生的所有事情,漫长到仿佛度过了一个世纪。 奔驰车在一刻钟的时间驶离了这犹如地狱般的山脉,开入了明亮的城市公路上,但路灯的光透过车窗照在顾天辰脸上的时候,他第一次觉得,这个他熟悉的世界原来是这么的可爱,即便是一片绿叶,一束灯光,一个路人都让他感到无比的温暖和亲切。 夜空逐渐变得明朗,那轮冷月逐渐落到了山的尽头,初升的朝阳将黎明那一抹破晓带向了这个世界,顾天辰坐在副驾驶座上已经沉沉的睡去。 车轮减缓了它的速度,最后停在了一座典雅的别墅前。一夜无眠的顾天星从庭院里跑了出来,电动的铁栅门开启的那一刻,她哭喊着跑向了这辆雪白的奔驰车前。 静风下车,靠在车门上抽烟,顾天星钻进车里摇醒了沉睡中的顾天辰。 轻咬着下唇,这个美丽的女孩在此刻哭花了脸,用力的敲打着惹她揪心的弟弟。 顾天辰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当看清顾天星的时候,他的眼瞳深处也是闪过一抹愧疚。 “姐~…....对…对不起…” 一声姐,已经盖过了所有。这种血脉亲情之间连接的称呼,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词汇。它饱含了太多珍贵的情感,以至于远远胜过了那“对不起”三个字。 泪水依旧倔强的在顾天星的眼中打转着,但她的表情却始终保持着那种严肃,她无法容忍自己的弟弟陷入这样的遭遇中,更不可想象日后要是在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有怎样意想不到的后果。 所以下一刻,任凭那声温柔的“姐”和那饱含歉意地“对不起”,顾天星的眼中依旧充满了斥责,响亮的耳光在这个清晨刺耳的响起。 火辣辣的刺痛染红了顾天辰的脸颊,他没有反驳,也没有发声,痛定思痛地低下了头,至少在这一刻,留给顾天星一些知错的忏悔。 这一记耳光,像是一把刀深深刺入了顾天辰的心里,也同样让顾天星心痛不已。 “回家去。” 顾天星俏美的脸庞如冰山般冷漠而严厉,顾天辰抿着嘴,也是听话地走下了车。 进入那扇他阔别几年未踏进的铁门之时,他忽然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静风的背影,第一次觉得从心底佩服一个人。 黎明的曙光下,他只觉得这道背影格外的高大,仿佛一个巨人,也似乎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心要成为像静风一样的人,有担当,有气魄,处变不惊,临危不乱。 望着顾天辰的背影走入了庭院当中,顾天星才松了一口气,一双眼睛望着静风的背影,她轻轻点着脚步走到了他的身旁。 “谢谢你。风哥。” 静风的余光轻轻撇了一眼顾天星,嘴角扬起笑容,烟气从他的鼻间和口中吐了出来,他抬起手,轻轻地摸了摸顾天星的小脑袋:“这个忙,我帮得很开心。所以你不需要谢我。” 纤长的睫毛眨巴着,顾天星靠在了车上,同静风一起看着黎明的初升:“你和那个叫佳俞的女孩,还好吗?” “很好,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听到这句话,顾天星心深深的疼,但脸上依旧有着笑容:“好吧,那我只能祝福了。不过说好喽,如果那一天你们分开了,你一定要考虑我喔。” 静风沉默了,他不可否认自己心中还是有一块很大的地方是留给身边这个女孩的,但他很清楚,既然自己没法给她幸福,就不要霸占她的心,这是个自私的行为,所以他说:“你还年轻,有属于你的大好年华,所以你不要把心思花在我的身上明白吗?” 静风虽然一厢情愿的试图规劝他,但这个女孩身上韧劲和倔强却是超乎了他的想象。 她奋力地摇头:“不,没有人能够改变我顾天星的想法,我决定的事情,那就是事实。所以无论多久我都会等,即便是地老天荒,下个世纪末。” 长长地叹出了一口气,静风最害怕就是听到她这样的话,因为他明白,一定她说了,就必然会这么做。因为这才是真正的顾天星,一个执着的女孩。 一支烟的时间,他们共看着太阳从山的尽头缓缓升起。阳光明媚的打在他们的脸上,有着麦黄色,甜甜的味道。 有种感情,早已心照不宣。 66.第66章 :暗里着迷(1) 人的生命中总有一些感情,是另有所图,心怀目的。与佳俞的这段感情,就好像洪海生命中美妙的插曲。 一份通过的批文摆在佳俞的办公桌前,李达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手中的烟换成了雪茄,捧着一瓶上等的红酒、两个高脚杯,走了进来,一面倒酒,合不拢嘴说:“小施,李哥就说你能行吧~李哥见过那么多人,自然不会看错。” 这份批文不但通过了艾美的注资,更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宽了许多条件,这对艾美而言,无疑是大大的利好消息。上头特别打电话来赞许了一番李达,在他黄金之年,更有望升职加薪。 但事情总是相对着,在好事的背后往往就会连带着负面的消息,公司内开始流言蜚语不断。四下议论着关于这次佳俞能夺下标书案的种种闲谈。其中不乏一些不堪入耳的言语,虽然他们说得都和事实没有太大的差池,但佳俞听在耳朵里,也是心生不悦,乌云盖顶。 隔着玻璃窗,这些平日相处的同事,似乎扭曲成各种不同的形状,交头接耳间,似乎都在说着自己那些不堪的事迹。 佳俞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环境,内心像是点着了火,烦躁的情绪将整个办公室都弥漫在无声的硝烟当中。 李达坐在她的面前,脸上堆着笑容:“小施啊,等这个项目启动了,少不了你那份。”雪茄的味道透着一股牛粪味,像是一根根带毛的杂草磨蹭着鼻头,让佳俞直想打个喷嚏。 手指轻轻在桌面上弹动着,李达为表诚意,从上衣的口袋里取出了一张镶着金边的卡,移到佳俞的面前:“这是李哥的一点心意,你可别嫌少啊,这段时间辛苦你了,好好犒劳下自己啊。” 这个职场上的老狐狸自然明白江湖风云莫测的道理,没到项目启动的一天,任何的变故都有可能发生。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为了不让煮熟的鸭子从嘴里飞走,这面子里子可都得做足。 佳俞望着桌上泛着金光的银行卡,毫不犹豫地收了起来,这可是她用身体换来的血汗钱,收入来自然是理直气壮,心怀坦荡。 雪茄抽完,佳俞的办公室也弥漫着许久散不去的烟。李达笑着起身,转身走出了门,望着他的背影,佳俞沉沉地吐出一口气,脸上一片阴云也是因这一张银行卡稍稍缓和了几分。 桌角的手机震动着,静风发来了短信,邀她这个周末远足。 愁容满面的脸庞终于绽开了一丝笑容,她双手捧着手机,清澈的眸子打转着。这个世界上终归还是有这么一个男人,对她义无反顾的好。似乎天塌下来,这个男人也会扛起肩膀,挡在她的身前。 脸上的笑容没有持续太久,手机再一次的想起,紧跟着静风的短信之后,沈思明也发来了信息:“施小姐,我在你公司楼下的咖啡厅等你。” 午后的阳光没有温度,慵懒地照在草坪上,清洁的洒水车偶尔驶过,水花四溅,彩光绚烂,这个午后,比任何时候都来的美。 落地窗前,木质的圆桌之上,摆着两杯美式咖啡,沈思明翘着脚,靠在沙发上,像个绅士看着报纸。 高跟鞋的声音从耳边响起,报纸放下那一刻,那个记忆中清新脱俗,美丽动人的女孩坐在了他的面前,一身素雅的白裙套装,柔顺的长发很职业的梳成马尾辫,突显那精致小巧的脸庞和秀美的五官,以及此刻那水晶闪耀的耳坠。 论姿色,沈思明见过的女人要比更加动人得多,论气质,比起上流名媛,她也逊色几分,但不知为何,就是这么一个女人,让沈思明脑子顿时陷入了空白,一双眼睛甚至有些失礼的停在她的身上,久久不愿离去。 “沈先生?”佳俞轻唤了他一声,让他从那种痴迷间稍稍回过了神来,微笑着指着她面前的咖啡:“我记得你喜欢喝美式咖啡,不加糖,不加奶,就自作主张替你点了。” “沈先生好记性。”佳俞轻轻抿了一口咖啡,嘴角的笑容有种说不出的虚假。 沈思明很难想象,面前的这个女人在前一段日子,还称自己为骑士,热络不已,身如水蛇,怎么就在此刻,像是戴上了一个面具? 一种无形而透明的墙,仿佛横亘在两人之间,一种莫名的距离就此将他们拉开。 “多变,善变,女人不亏是水做的。”沈思明心下想着,脸上的笑容依旧看不出破绽,然后平和地说:“和施小姐相识也有一段时间了,想必施小姐对鄙人还不是很了解,为人也好,工作也好。” 即便沈思明不说,其实佳俞也心知肚明。受静风命令来救自己的,身份必然比他要低上一等,没准只是三联会中的某一个小弟罢了。 “你不是帮会的大哥吗?”佳俞故作不知地问。 沈思明笑着摇头:“那只是表象而已。你在美国生活过,应该明白,美国的政府是通过财团扶持的。三联会也是一样,同样有着幕后的金主,而我是替金主办事的人。坦白来说,其实我并不是你所听到的“风哥”,但也许你并不知道,那个真正的静风,和你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喔?他是谁呢?”佳俞眨着眼依旧装作一副全然不知的模样。 两人之间的谈话,像隔着一扇窗,明明可以把窗户纸捅破坦然相对,却要捕风捉影,各怀其词。 “韩静风。我想这个名字你并不会陌生。他就是三联会如今的堂口大哥。今日与你相见,也是想告诉你,小心为上...” 沈思明的话,让佳俞手中的杯子停在了半空,一双眼睛略有猜疑地看着他:“我需要小心什么呢?” “正如我说的,我是替金主办事。其实在很早以前,金主就留意过他,因为他所做的事,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沈思明的脸忽然沉了下来。 67.第67章 :暗里着迷(2) 静风身份的特殊,让佳俞对“警方”这两个字格外的敏感。她不知道沈思明为什么告诉她这件事,更不知道他的用意是什么。但她很确信,面前的这个男人,神秘而又可怕。 “很抱歉沈先生,我想静风正在做什么,会被什么人关注与我没有太大的关系,这是个人权法制的社会,我试问扪心无愧。” 眼前这个女孩,二十多岁的年纪,却足有走上法庭的气势。受过西方教育,对民主和法制的理解,远过于常人。沈思明心知是小看了她,往桌上放下了一百元钱,站起了身来:“我相信有一天,你会来找我的,保重吧。” ..... 周六,天空漂泊着小雨,给夏末带来了凉意,空气中有青草的香味,静风靠在一辆黑色的路虎车旁,穿着运动装,看过去阳光帅气。 佳俞同样穿着轻便舒适,马尾辫梳在耳后,用碎花发卡轻轻挽住,清新大方。 坐进了车里,路虎车特有舒适座椅和宽敞的视野,让佳俞一瞬间仿佛置身在辽阔山野之中。油门的轰隆声响起的那一刻,又有种驰骋荒漠的风沙感。 香车美人,清风环绕,当车驶出城区之后,耳边开始有潺潺的水声,低空飞舞的鸟鸣,而车轮碾过土壤的泥泞声。好似安逸又和谐,让她不知不觉听着声音的交汇共鸣,逐渐忘记了自我,进入了梦想..... 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雨收住了,风也停了,如墨的夜空挂着一轮孤单的月,泛着优雅而深情的光。 音响里放着欧洲的民谣,身旁放着一杯飘着热气的星巴克咖啡。佳俞揉搓了下惺忪的睡眼,驾驶座上没有人,她迷离地望向窗外,点点的星火在柴堆上点燃,月光穿过枝叶斑驳地洒在静风宽阔的背上,有树影的摇曳。 火光逐渐将他的身子照映在通红中,他抬头朝车的方向看去,透过车窗,他看见佳俞已经从沉睡中醒来,微笑地朝她招了招手。 佳俞手下车,捧着温热的咖啡迎着浅薄的风缓缓朝静风走去。环顾周遭,这里是一片未知的山林,宁静无声,却并不觉得阴森恐怖,反倒有着一种与喧嚣隔绝的静谧和谐。 而当她的脚步逐渐靠近静风的时候,余光里出现了一片宛如星辰般璀璨的光景,她侧过头去,视线里是一片金珠般闪耀的大地,这是甬城在夜里的样子。 偌大的城市在此刻微缩成一片星海,光影流动的公路,城区的立交桥,还有中央的高楼大厦,都如棋盘大小,散发着光芒。 “好美啊~”佳俞为之动容,也是没有想到在和山林深处,竟有这样一片视野辽阔的天然看台,周身的树枝盘错在一起,像是电影的帷幕,树枝间偶尔能够看见一些喝过的啤酒罐和牛奶盒子,脚下的落叶间,能见到几支踩扁的烟头。这里并不是被人遗忘的角落。 篝火熊熊燃烧着,静风走到了佳俞的身旁,拿了件外衣给她披上,望着夜空下光彩熠熠的甬城,眼中似有水影倒映着:“六年,在与你分别的六年里,我记不清有多少次来到这里,有时繁星满天,与甬城的灯火通明遥相呼应,美。但却美不及你。” 佳俞的脸泛起了红晕,羞涩地低下了头。虽然到了她已过了那种该装清纯的年纪,但不知为何,当面对静风的时候,她总感觉回到了当初那个纯真的年代。 头轻轻靠进了他的怀中,她可以清楚的感知到那胸膛的温度,和隐约间跳动的心跳。 他总是这样的温暖而真诚,让人不由自主地愿意投身进他的怀抱中,即便那里是万丈深渊。 静风的手轻轻穿过了她的发丝。今夜的天空了无星云,而他的眼在此刻成了却耀眼的星辰,缓缓低下了头,略带烟味的嘴轻轻吻上了她的唇。 一种触电般的感觉,环绕全身,这一吻仿佛穿过了时空,带她回到了上个世纪。 脸颊开始发热,心跳开始加速,这样的亲吻是她从未体验过的。她尽可能的去迎合那生涩却富有深情唇,逐渐进入引导地角色,让他们的口在此刻融为了一体..... 火热的相吻在静风收回唇的那一刻告一段落,城市的光影遥遥打在他的侧脸上。 单膝落地,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戒指盒,小心翼翼的,像是所有电视剧里上演的浪漫桥段那样,将那枚闪耀的钻石戒指毫不保留的展现在佳俞的眼前。 钻石是和花,似乎是所有女人都无法抗拒的梦。望着近在咫尺的戒指,和闪耀的钻石,佳俞脑海中思绪交织着,有种犹豫,欣喜,紧张,期盼,仿佛这时间所有的情感都在此刻交融着。 “嫁给我,好吗?”静风酝酿了很久,可最后脱口而出的还是这简简单单的五个字。在此之前,他曾准备过感人肺腑的台词,但此刻,千言万语却留在了心间,他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微微屈下身子,佳俞轻轻捧起静风的手,眼眶中有着泪水翻涌着。这一刻,她仿佛回忆起那个孩提的年代里,阳光明媚的树荫下,静风用春生的嫩芽编制成一个戒指的形状,生涩又吞吐地说出那一句:“你愿意做我永远的小兔吗?” 时光恍然,场景重现,那个曾经的男孩,成长为了一个能令自己托付终身的男人。同样还是那句简简单单的告白,却让两个时空画面在此刻重叠。 佳俞含着泪点头,静风喜出望外,来不及兴奋地吼上两声,就小心翼翼地替她戴上了戒指。 “你知道为什么婚戒要戴无名指吗?”静风问。 佳俞抿着嘴摇了摇头,左手轻轻被他牵了过去:“五指伸直,然后弯曲你的中指。”静风一面说着,扬起他的右手,手掌张开,然后将中指弯曲而下。 两只手掌轻轻贴在了一起,佳俞疑惑地看着他,但见在他的引导下,他们的大拇指同时弯曲,透过月光映在地上,是一个爱心的形状。 “好,现在抬起你的食指、小指、拇指、试图与我的手指分开。” 佳俞照着静风的话做着,而当这些手指都能自如的分开之时,她忽然惊奇的注意到,只有无名指,是无法分开的... 68.第68章 :暗里着迷(3) 女人,最美的首饰,莫过于无名指上的戒指。而有些女人,却喜欢将这美好的事物掩盖下去。 婚姻对于大多数的女人而言是第二次的投胎,是生命重要时刻的归宿,是浪迹漂泊之后,那属于自己江湖的港湾。 当这份弥足珍贵的感情就此要被白字黑字打印出来,便盖上富有神圣意义的红章时,佳俞才感慨,这辈子能够找到一个爱自己的男人,无疑是件幸福的事情。 十几年的感情沉淀,让他们无须磨合与沉淀,似乎对于佳俞而言,随时都可以穿上婚纱,走入教堂,在所有人羡慕和祝福的目光中,迎着花瓣,来到她男人的面前。 但对于静风而言,他并未操之过急,虽然他早已压抑不住和这个女人组建家庭的欲望,可现实却提醒着他,有些事情,还需要去完成。 宁静的湖泊旁,有着一座修建典雅的别墅,阳光打在落地窗前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四个西装笔挺的年轻人戴着耳机,手持身后,腰杆挺拔像个针一样站立在别墅的大门外。即便顶着炎炎烈日,他们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丝毫的变化,甚至那墨镜上的眉毛,都没有皱上一回。 相隔五十米开外的湖泊旁,立着长排的竹筏,竹筏上立着一顶雪白的阳伞,一个发鬓斑白,穿着简约Polo衫的男人坐在一把小凳子上,手中握着鱼竿,身旁摆着一个渔箱。 他发鬓斑白,却用发油擦得很亮,干净爽朗的梳在脑后,显得很干练。棱角分明的脸庞上,皮肤略显粗糙,眼角有着浅浅的皱纹,嘴唇有着常年抽烟留下的暗色。 单从这张脸看去,他的年纪已近六十,可若是看他的眼睛,不禁也会发现,这双眼睛不仅炯炯有神,而且充满着一种威严。 他年纪虽长,可外露的手臂能看清肌肉的线条,身板依旧有着不亚于年轻人的健硕。 他坐在阳伞下,望着湖面,招了招手,身后走来一个年轻人递来一根雪茄点上,然后自觉的退到了后边,连一句话也没有多说。 雪茄的烟从嘴角流出,漂泊在风中,眼前的湖对他而言,像是人生,年轻的时候总向往着大海,随意随波逐流,经过山川峡谷,流入了大河,在随着激流勇进,汇入了那片他向往的海。 而到了他现在这个年纪才明白,平平淡淡才是福,水入了海,那它就不在是水,有的时候,安静的沉淀于湖泊之中,与世无争,反而是最好的状态。 他是三联会最大的头目,祝江平。 清澈的水面泛起了浅浅的波纹,一只鱼儿上了钩,那看尽世间百态的眼睛流露出孩童般的纯真。欣喜地将鱼放入了身旁的渔箱,心满意足的抽了一口烟,冷峻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这时,身后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来,在他的耳旁轻说了几句,那眼中的笑意便更加的明显,视线朝着一个方向看去,静风在一个中年人的带领下缓缓朝他走来。 “小风!哈哈,快来快来,我正愁没人陪我说说话呢。” 他撑着脚站了起来,快步迎了上去,静风见状,急忙躬下身来:“平老大。” “你说你这小子,有好几个月没来我这坐坐了吧?是不是嫌弃我这老骨头了?”祝江平一面抱怨着一面拉着他走向竹筏,两个年轻人很快拿来一把凳子摆好,让静风坐下,又递来雪茄替他点上。 “不了,我还是喜欢抽烟。”静风挡下了年轻人递来的雪茄,从上衣的口袋里取出一根烟来点上。 “平老大还是这么有雅兴啊。” “人不能不服老,到我这个年纪,也只能干这些不费劲的事儿了。”祝江平说着,掀开了渔箱的盖子:“瞧,我这一下午的时间,算是耗在这几只小家伙身上了。” 渔箱里五彩的鱼儿游动着,静风看着笑了笑,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无事不登三宝殿。平老大,其实我今天来找你,是有一个不情之请。” 祝江平的雪茄在口中僵住,有些惊讶地看着他。静风六年前跟随他打拼到现在,可谓是一手提拔,祝江平自然明白他的性子。这个年轻人性格内敛,也很倔强,从以前到现在他仅仅求过一件事情。 那就是六年前的一个雨夜,他忽然开口要十万块钱,并从此将自己卖身给了帮会。当时祝江平并未多想就给了他,而除了这件事情以外,静风从来没有开口求过他一件事。 隐约察觉到气氛有些微妙的变化,祝江平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说吧,做大哥的,能帮一定会帮。” “平老大…我….其实…”一句话在口中吞吐不清,他从未如此的纠结过,而他这样的一反常态也是让祝江平皱起了眉头,他自然明白静风向来都是一个果决的人,怎么在这会到像个女人一样扭扭捏捏。 “不要吞吞吐吐的,有什么就说,难道你还信不过老大哥我么?” 认真地看着祝江平,静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气,终于还是将那句话完完整整地说出了口。 “平老大,我想离开帮会。” 简简单单地一句话,犹如晴空霹雳,雪茄在祝江平的手中停住,烟丝垂直漂浮着,他显得十分愕然。 “你说什么?是老大哥我听错了?” “平老大,我想离开帮会,从此不再过问江湖上的事了。”从口中说出这么一句话,犹如火烧般的煎熬。 “为什么?”祝江平皱起了眉头,他显然无法相信这句话是从静风口中说出的。 “平老大,我相信你知道,有些事情是没有理由的。就好像六年前我开口向你借那十万一样,我有我的理由,而我也希望你像当年那样,不要过问。” 静风的眼神充满了坚决,祝江平与他对视了许久,然后侧过脸去,望着平静的湖面:“你知道为什么我能钓得上这些鱼吗?” 静风看着他,摇了摇头:“不知道。” 69.第69章 :暗里着迷(4) 静风的“不知道”更多的层面来自于他不知道为什么祝江平会问这个问题。 雪茄的烟闻着刺鼻,静风可以看到他老眼深处那抹浑浊。那像是被熨斗烫平过的嘴角露出笑容,一种令人心悸的笑容。 “差不多六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你。你的身手、你的大脑,都是我所认可的。那个时候我突然有个想法,也许我该退隐江湖了。所以来到这个地方,开拓了这个湖,又在湖边建了这栋房子。六年过去,这湖里的鱼也轮了几代。” 他望着湖面,平平淡淡地说着,像是在说一段故事。静风坐在他的身旁,黯然神伤,想起六年前他从一个全市的尖子生,沦为帮会的一员,他的命运从第一次出拳,第一次握刀开始,就此转变。 祝江平就是这次命运转折的贵人。他不像电影里演得那种大哥,冷酷无情,唯利是图,未达目的不择手段。或许有,但至少静风从未见过。 他,喜欢雪茄和钓鱼,年轻的时候喜欢玩女人和日本剑道,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女人是玩不动了,也不再喜欢这种血性的运动,和许多老头一样,更愿意找一个能让阳光晒在身上的地方,安度余生。 有人说,老人的余生,更多的时候,就是在审视自己的过去,活在一段回忆的故事里。 他,就像一个老大哥,照顾着静风的生活,又像一个老师,教会他许多社会的法则,让他明白,即便身处乱世,也可以凭借自己的头脑,立于不败之地。 “平老大….”这一声有些酸涩,静风知道,听一个人说话,不仅要听他说了什么,更要听他没有说什么。 祝江平的手掌轻搭在他的肩头拍了拍,嘴角笑容不散:“心有江湖,就无法置身事外。真正钓鱼的高手,不会把心思花在鱼竿,鱼线,甚至鱼饵上。他们会观察水流,天气,甚至水质。这湖里的鱼是我所养,它们的习性,游动的规律,我都了如指掌,你觉得,我还有钓不起来的道理吗?” 祝江平的话,很显然是告诉他,他可以让它们在湖中圈养,自由自在的游动,也同样可以随时放钩带走它们的生命,无论是鱼,还是人。 静风是个聪明人,他自然明白离开三联会将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后果,但此刻他宁愿相信这个老大哥的为人。 “平老大,我跟了你六年,我相信许多帮里的弟兄跟随你的年头都比我长得多,但我却是最幸运的那一个。我心怀感恩。但是,每一个人,都有对他而言,人生的意义。我也一样,所以,我想要离开。” “所以你找到了对你来说,人生的意义?”祝江平将手中的雪茄放下,认真地看着他。 静风不可置否地点头:“无须寻找,它一直就在我的心理,从未改变过。只是过往,我一直认为我无法拥有这份意义,但现在我拥有了,所以我需要和过去告别,开始新的人生。” “哎~小风啊。老大哥我一直把你当做我的亲弟弟。你追求自己的人生,我很支持。但你也应该明白,没有人会从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上跳下来,因为那会是粉身碎骨。当地坐上这列火车的时候,你就应该明白,这才是你的人生。” 他的手指在静风的手背上轻轻点了点:“你还年轻,对于人生的定义,还不能看得透彻。我希望你想清楚了。” 祝江平的话十分中肯,在许多人听来,都无疑使心神动摇,但静风向来就是个对抉择义无反顾的人,所以他眼神依旧保持着坚决:“平老大。一列火车,不会因为少了任何一个乘客而停止前行。” “你错了,你并不是乘客,你是驾驶这列火车的人。” “如果是这样,那么平老大也可以放心。沈思明可以接替我的位子,他比我更有驾驭这列火车的能力。” 祝江平沉默了,他重新拾起雪茄,任凭浓烟染红了他的眼睛,也没有吭出一丝声音。 不安的沉默一直持续了很久,祝江平重新开了口:“到了我这个年纪,再去重新信任一个人是困难的。但既然你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老哥不答应你,似乎就是不念情分。好,你的诉求,我会考虑,先回去吧。” 长久的坚持,终于换来了自己想要听到的话。静风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起身朝着祝江平深深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踩下油门,马达轰鸣的咆哮声,响彻了整片平湖。车轮卷起层层烟浪,静风驱车离开。 将音量调到最大,车里回想着披头士的歌,静风望向窗外,阳光穿过树枝的间隙忽闪忽暗地射入眼睛里。 “小兔,我会给你一个,你想要的安定人生,相信我。”他自言自语,嘴角泛起幸福的笑容,内心在此刻变得充实。 落地窗前,沈思明轻托着手中的水晶高脚杯,望着窗外逐渐西落的日头,眼中若有所思。身后传来了脚步声,肥狗朝他走近。 一声叹息后,肥狗的话从身后传来:“我接到了消息,今天韩静风去找祝江平了,要求退出三联会。” 轻拈住高脚手指微微一紧,沈思明的眼球放大了几分,眉头皱起:“现在这个时候,他竟然找老祝说这个事儿?看来,那个他和那个女人关系已经确立了。”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我倒是要看看,韩静风下一步的动作是什么…..”他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忽然回身坐到了沙发上:“看来,我也该去老祝那里多多走动走动了。” 肥狗坐到了他的身旁:“如果韩静风离开,那么堂口老大的位子自然就是你的,那么我们一举铲除三联会不是易如反掌吗?” 沈思明点燃一支烟,轻笑了一声:“你觉得我们能想得到的事,祝江平这个老江湖会想不到吗?任何一个组织要达到权利的平衡,就不会让任何一方掌握真正的权利,即便我坐上了这个位子,祝江平也不会真正的信任我,这个就叫做帝王之术。” 鸭舌帽下,那双凶狠的眼睛,变得明朗了起来:“我现在算是明白,当初为什么会栽在你的手上了,孤鹰,你的确不是一个一般的角色。” 70.第70章 :暗里着迷(5) 这是一个漫长的夏天,以至于秋风的萧瑟趁虚而入的时候,空气里依旧弥漫着灼热的高温,。 湛蓝的天空下,国旗在塑胶跑道的尽头飘扬,两排大榕树下,几群学生正在上着体育课,阳光躲在白云里,偶尔出现在三号教学楼的后边,洒下短暂的金黄。 顾天辰,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双手枕在脑后,躺在篮球场边角最阴凉的地方。 他从没有想过,前脚刚刚离开新加坡的校园,后脚又踏入了国内的校园,甚至这种监牢式的教育,对于他这个从小受尽西方文化熏陶男孩而言,简直密不透风,差点儿喘不过起来。 他有时在想,学校甚至还不如监狱,至少监狱里有志同道合的室友,二十四小时的看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服役的过程也就那么短短两个小时。而学校里,除了文山卷海,和一个个丑到不行的老师,唯一的亮点,就是夏天的时候能看上两眼穿短裙的学生妹。 但可恶的德育处主任总会拿着一把铁尺,让每一个女同学的裙子都必须低过膝盖,头发不能长过肩头,衬衫的扣子至少扣到第二颗。这彻底扼杀了顾天辰对于校园的唯一幻想。 如果不是之前的绑架事件,绝对对不起自己的姐姐顾天星。他打死也不会重新踏上校园的土地。 苦闷的呐喊声回荡在篮球场上,引来了一些疑惑的目光。 噌得坐直了身子,见四下没有老师,他点燃了口中的烟,脱下了白衬衫,单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露出远超过他这个年纪应有的肌肉。 一颗篮球滚落到他的脚边,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同学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拾起篮球转身就跑。转身的间隙,一个穿着白裙白装的女人与她擦肩而过。 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泛着浅浅的金,很显然她的头发并没有染回来太久。裁剪修身的套裙装,将她的身形勾勒出完美的弧度,她左手捧着几叠课本,右手拿着手机,一张小巧却很精致的脸上有着难以掩盖的怒火。 顾天辰看着这张陌生而美丽的面孔,反应敏捷熄灭的烟头。 “你就是顾天辰吧,为什么不接电话?” 这货真价实是个美女,不仅身段美,脸蛋美,就是声音也美得动人。这样美丽的风景,出现在校园里,就好像钢筋水泥中绽开的百合,惊艳绝伦。 听到这样声音中传达的怒气,顾天辰的脸上很难露出叛逆的表情。心里在想,这个美丽的女人会是老师吗?她什么来找自己? 他咧开嘴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美女好,请问你找我什么事?你又怎么会有我的电话?” “我叫白璐,是你的班主任,此前和带你们班的于老师沟通说,你刚转来不久对吧?可你上过一次课吗?” “白璐?”这个名字像是一道闪电打在心头,让他赫然记起在夜店第一次见到白茉的时候,她手机屏幕上的女人! 皱起眉头,顾天辰目光如雷达扫视着她,忽然瞪圆了眼。没有错,这个女人就是白茉的姐姐,白璐! “干!她怎么回事我的班主任!顾天星给我安排得什么鬼学校!真是冤家路窄。”他喃喃自语,埋怨了一通之后,一张脸比铁板还硬,站起身来目无旁骛的走开。 “你给我站住!现在的学生怎么都这个态度!”白璐气得涨红着脸。 顿下脚步,顾天辰回过头去:“看来你做老师很失败啊,遇到的同学都不把你放在眼里。” “什么啊!我也是刚做老师的好不好,你以为我喜欢这个鬼职业啊!”白璐向来心直口快,以至于她这句话刚出口,就意识到了后悔。视线里这个有些帅气的男孩大摇大摆的走过来,一脸阴险。 他的脸越靠越近,白璐咽了口唾沫,身子后仰:“你….你干什么?” 舔了舔嘴,顾天辰的眼睛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她,然后挑了挑眉毛:“啧啧啧,你这姿色去做老师,确实有些委屈了。” “委屈?我才不委屈呢,我刚刚是随便说的。”嘴上说得干脆,眼神却飘忽不定。顾天辰看着她这副可爱的模样,确实很难把她和那个叫白茉的蛇蝎女人联想到一起。 “要不,你做我女朋友,怎么样?” 一个不想做学生的学生,一个不想当老师的老师,在此刻,陷入了一片古怪的气氛中。 虽然碍于自己的身份,但白璐不得不承认,这个男生比想象中还要有魅力,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那种温暖地笑容仿佛顷刻间就可以将自己融化。而且先前也从侧面打听过他的背景,超高的智商甚至不亚于曾经的静风,同时又是星辰集团的少爷! 但理智终归还是将她从幻想中拉了回来,神色严厉地说:“你可不要太过分了喔!我是你的老师,知道吗?” “没关系,我不反对师生恋。” “你不反对有什么用啊,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好不好?你是学生,就不该跟老师开这种玩笑!知道么?” 白茉心跳得快,脸红得像颗苹果,为了不再让自己陷入那种幻象中,她本能的不敢再看顾天辰。 而下一秒,一只有力地手臂紧紧搂住了她的腰,顾天辰嘴角露出邪邪的笑:“那老师,我们现在可以回去上课了吗?” 一阵触电的感觉让她腰身一下瞬间陷入一片麻木的状态,漂亮的眸子不安地转动着,她没有想到自己第一天正式上岗,就惹来了这么一个大“麻烦”!而她似乎还得和这个麻烦一直相处下去。 “神啊,你就不要考验我了….人家还是个少女,你这样真的好吗?”白璐呢喃不安的沉吟着。 看着她这么自言自语,霎时可爱的模样,顾天辰也是会心一笑,手指轻轻在她小巧的鼻梁上一刮:“想什么呢,不是说要我去上课吗?还不带路?我早就忘记教室怎么走了......” 71.第71章 :暗里着迷(6) 自由散漫,特立独行,这大概就是顾天辰给自己的定义。对于校园班级这种群居式的相处,他只觉得是一种煎熬。 阳光帅气的外形,显赫的家事,传奇般的事迹,都无疑让他成为高二年级乃至整片校园的风云人物。 阳光晒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上,他将头埋在手臂里,足足睡了两节半的课,才垂着口水,朦朦胧胧的醒来。 一些留心观察他的女同学,窃窃私语,偷眼窥探而来,他手指伸进鼻孔里掏了掏,拉出一条绿色的粘稠物,黏在窗框上,朝这些女同学竖了个中指继续倒头睡去。 他的这个举动以及那些女同学好奇又羡艳的目光,很快引起了第三排靠窗座位上一个叫林伟男同学的注意。 林伟绰号“狮子”,是整个高二年段里,无人敢招惹的凶悍家伙。就像是邻居家的吉娃娃,个头虽小,凶猛异常。作为这个班级里首屈一指的霸道角色,他怎会容忍得了一众女同学对顾天辰的献媚,笔头在课桌上笃笃敲着,他早已咬牙切齿。 下课铃响,关在教室里四十五分钟的同学们,如潮般蜂拥出去。空空荡荡的教室里,少有人影。林伟眼珠里藏着凶狠,悻悻坐到顾天辰的位前,咧开嘴笑着,露出满口的黄牙。 “喂,新来的。” 林伟的话消失在空气中,面前的顾天辰不为所动,依旧趴在那里,睡得像头死猪。 额头上有着依稀明显的青筋暴起,林伟单边的眉毛翘得很高:“别给我装死!起来!” 手往顾天辰手臂扯去,但顾天辰的力量远远超乎他的想象,那个手臂像是钢筋一般又硬又重。林伟鼻子里哼着气,拿起邻桌一个铁质的笔盒就往他脑袋上敲。 呛。 清亮的声音回荡在教室里头,一些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同学吓得铁青着脸,林伟又再欺负同学了。 下一刻,那双眼睛如锋利的刀从手臂下射了出来,看得林伟心头一凛,刚想说着什么,喉咙却被那只有力的手掌狠狠掐住! 顾天辰冰冷的眼神如猛兽,声音低沉:“如果你再敢吵我睡觉,我会让你永远都来不了学校。听清楚了吗?” 张着嘴,瞪着眼,林伟深吞着口水,不敢多说一句话,只能不停地点着头。 “滚。” 手掌松开,林伟一面用力的咳嗽,一面狼狈地跑回了座位,胸脯一阵起伏,气喘吁吁。 这一幕落到窗外一些女同学的眼睛里,简直帅呆了,她们议论纷纷,笑容里充满了爱慕。 下午第二节的体育课,顾天辰终于能够重新回到篮球场的角落里,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好好的睡上一觉。 双手枕在脑后,他躺在篮球架下,一支烟叼在嘴里,嗅着树叶光合的香味,余光斜视着女同学在操场上奔跑的英姿,稚嫩的胸脯起起伏伏,他悠然自得地点燃口中的烟,拿手比划:“A罩…哇唔,这妹子有B,不错嘛…..” 正在他兴趣盎然的时候,一颗篮球如风的速度朝他飞来。抬起脚将球挡了下来,他噌一下坐直了身子,深吸了一口烟,篮球在地面上弹跳的声音徘徊在耳边,他的眼中出现了血丝。 视线的尽头,林伟站在一个篮筐下,咧着嘴笑,一副欠揍的模样。 顾天辰拾起篮球,将烟头熄灭在上面,猛地将球抛了出去。强劲的臂力让这颗球飞出去的那一刻充满了风的呼啸声,林伟眼睛越瞪越大,直到那颗球来到自己的面前,他也丝毫没有反应过来。 砰。 一声清脆之响,他脸颊凹陷扭曲,一颗门牙从口中飞了出去,他嗷得一叫,倒在了地上。 而正一幕恰好被路过的白璐看在眼里,超高分贝的音量瞬间刺入顾天辰的耳膜当中。 “顾天辰!” 一股寒意从脚底蹿上脑门,他背脊一凉,打了个哆嗦,视线迟缓地朝着一个方向看去。白璐满脸娇怒,大步流星地朝他走来。 “顾天辰!你又再欺负同学是不是?”白璐娇怒的眼神直瞪着他,气得发颤的嘴唇抹了粉色的唇蜜,在阳光下泛着粉粉嫩嫩的光泽,让顾天辰看得心动不已,恨不得吻上去。 “你看什么呀!你怎么能欺负同学呢!” 顾天辰挠了挠头,顿然觉得有些好笑,这个姑娘还真是会捕风捉影就信以为真。无奈地摊了摊手:“如果你觉得我在欺负同学,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见他这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白璐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是无可救药。你的父母难道都不管束你的吗?” 一句话让他的脸风云变色,眼神冰冷地看着白璐:“是,我没有父母的管教。甚至我不懂,父母是什么?” 说着,他甩手走人,背影漠然。白璐杵在风中,长发飘扬,轻轻蹙着眉头,这个男孩的个性比她想象中还要古怪。 放学的铃声响起,校门外汇聚着车马比人还多,学生入泄洪的鱼虾,从走出校门的那一刻便分散而开。 一辆崭新的黑色奔驰车停在的校门外,李管家站在车旁,面带微笑地准备迎接顾天辰的放学。十分钟后,他双手插着口袋慢慢悠悠地顺着人潮走了出来,撇了一眼奔驰车和李管家,摆了摆手:“老李,回去吧,我想一个人走走。” 李管家眉头一皱,快步上前拉住了他:“这可不行,小姐交代过了,要安全护送你回去的。上次的事情还没过去太久,你不会忘记了吧。” “所以你现在是要拿上次发生的事情来吓我喽?”瞪了李管家一眼,让这个上了年纪的管家一时哑然。顾天辰用力的甩开了他的手,悻悻离去。 李管家无奈摇了摇头,坐回车里,碍得此时人潮汹涌,他的车卡在路中,无法前行,也无法加速,只得眼睁睁的看着顾天辰的身影缓缓消失在人山车海当中。 顾天辰戴着耳机,听着音乐,双手插在口袋里,兀自缓慢地走着,忽然急促的脚步声从他身后传来.... 72.第72章 :我把黑暗带给了你(1) 脚步声顺势而进,一个拳头忽然从他身后掠来。身一侧,脚一扫,一声惊怵的叫喊传入他的耳朵里,一个戴眼镜胖嘟嘟的男生倒在了他的脚边,眼镜碎裂在地上,他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顾天辰。 双手插在口袋里,顾天辰摘下耳机,风吹动落叶飞过他的发鬓,刘海微微飘动,视线的前方林伟一个个头比他高的男生杵在那儿,也是微微有些愣神。 路过的同学纷纷退让而开,捂着嘴指指点点,林伟见大家都在看他,牙根咬得紧:“新来的,你很嚣张嘛。” 不屑地瞥了一眼林伟,顾天辰觉得跟这种人多说一句话也是浪费脑细胞。从口袋里拿了片口香糖,悠然自得地嚼着,双手枕在脑后,愣是连理都没有理他一下。 林伟气得不行,小腿像是牛蹄蓄力,在地上摩擦了两下,朝着他狂奔而去,嘶吼着一拳打出。顾天辰脚步顿下,背对着他,一只手忽然向后伸来,竟是不偏不倚地接下了他的拳头,牢牢地握在掌心之中。 “我奉劝你一句,如果你想安安稳稳的呆在学校里。就别招惹我,明白?” 他的手掌不仅大而且有力,林伟顿时有种手骨断裂般的痛,整张脸狰狞得像个包子,鼻孔瞪得很大,连连点着头。 手掌松开,顾天辰漠然地转回头去,戴上耳机,迈出步子,缓缓地离开了。 望着他的背影,那趴在地上装死许久的胖子终于是抬起头来,挤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拳头握紧,齿牙咧嘴地说:“要不是这地滑,老子一定让他尝尝厉害。” 啪! 话音才刚刚落下,他的后脑勺分毫不差的迎上了一个巴掌,林伟纠结着脸,冲他大喊:“死胖子!你还敢说,就他那身手,我们三个加起来也打不过他!” 林伟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揉着手,望着他逐渐消失在人群中的背影,也是皱起了眉头,这个人还真是不简单啊….. 耳机里放着轻音乐,他闭着眼,感受迎面而来,略带凉意的风,迈着脚步,他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湖滨公园。 傍晚的夕阳挂在枝头上,有着一抹浅浅的晚霞。穿着练功服的老太沿着健康步道倒向行走,两只手还极有节奏地拍击着。一些文艺的老头树荫下舞者太极剑,几群大妈在树的另一头跳着广场舞。 公园的中央是片碧波平湖,湖旁柳树成荫,一阵秋风吹来,带走了老去的叶,落在湖面上泛起微微的涟漪。 湖畔边上有着几排被占满了的石桌凳子,老汉们撩起裤腿乘凉,有的托着茶壶像是教书老先生,有的三两个围坐在一起下棋,有的抽着烟与身旁的人谈笑风生。 顾天辰听着歌,看着这些长者的茶余饭后,内心顿然获得了一份宁静。也许到了垂暮之年的时候,黄昏成了他们的归宿… 双手靠在雕纹栩栩的石廊上,顾天辰望着眼前的这片湖水若有所思,记忆深处,他的母亲就曾带他来过这里,似乎在那个时候,他们同样靠在此刻的石廊上,望着夕阳将湖水染红,望着蜻蜓翩翩飞舞….. “喂,坏小子,放学了不回家,在这里干嘛?” 一阵清香扑鼻,顾天辰摘下了耳机,侧头看去,夕阳下,一张美丽的侧脸近在咫尺,褪去那略显古板深沉且职业地装束,换上了轻便清新的粉色运动装,此时的白璐简直比夕阳还美。 她将长发梳在脑后,同样戴着耳机,沐浴在晚霞的微光下,她轻轻闭着眼睛,文艺的像是画中的女孩。 顾天辰看得有些愣神,一时间似乎忘却了他们身份的差异。 耳边许久没有顾天辰的回音,白璐睁开眼,顾天辰的脸距离他仅有一抹呼吸的距离。让她清楚的发现这个男生的皮肤白皙细嫩,几乎看不到半点的瑕疵,甚至还微微泛着光。 他的眼睛很漂亮,也很深邃,让人有种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的错觉。但虚长几岁的年纪,让她比顾天辰更早的恢复理智,捂着脸转开了身:“你…你靠我这么近干嘛呀!” 初具规模的胸脯一阵起伏,白璐抿着嘴,语气略带严厉和排斥,可余光却忍不住向后看去。 “当然是看你漂亮,你如果长得丑,谁想看你?” 顾天辰这不经意地赞美让白璐整张脸通红不已,略有些娇羞地捂着脸,口吃了起来:“那也不能靠这么近呀,我可是你的老师,你得懂得分寸。” “我当然懂得分寸,否则刚才就不仅仅靠这么近了。” 她名字分明叫做“白鹭”可此时却娇羞得像只鹌鹑,霎时可爱,这才让顾天辰有意无意地拿她打趣了几分...... “这放学都好一会儿了,你怎么不回去呢?外面多危险啊。”白璐有些关切地看着他。 “危险?如果我这都算危险,那你….”他忽然搓着下巴,表情古怪地打量着白璐:“啧啧啧,还好这公园里都是老头老太,要不然就白老师您这身材,很难不吸引色狼们的目光啊。” “你!你别拿老师开玩笑了。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吧。”白璐从包里拿出了一串车钥匙在顾天辰的眼前晃了晃。 顾天辰不屑一顾地撇开了头,轻笑了声:“你确定坐的车,不会有危险?” “你..你你怎么说话呢,什么叫有危险,我可告诉你,老师我可是有三年驾龄的优秀驾驶员呢!”白璐仰着脖子自豪道。 “好了,收起你的钥匙吧。不如还我送你回去,如何?” “你送我?怎么送?”白璐眨巴着纤长地睫毛,一脸狐疑地看着他,殊不知这个纨绔的富家子弟,一脸神秘兮兮的,不知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顾天辰笑看着她,忽然眼珠一转,嘴角露出了邪魅地笑:“跟我走,你就知道了。你别怕就行了。” 粉唇微微扁着,白璐挑着眉毛,也是有些好奇不已.... “走就走,谁怕谁啊!” 73.第73章 :我把黑暗带给了你(2) “喂!你要死啊!开慢点!” 马达声笃笃轰隆,白璐将头藏在安全帽下尖声叫喊。她哪里料得到,这么一个高中生,竟然在校外的公园里藏着一台重型摩托! 哈雷运动车系,马力强劲。闪亮的铬和钢将整个车身勾画出完美的线条,路灯之下,泛着乌黑璀璨的光。 风迎面而来,像是一双有力的手,即便此刻的白鹭蜷缩成球状躲在顾天辰的背后,依旧能够感受到空气压缩间的力道,和吹过耳鬓的呼啸。 转动着手柄,排气孔轰隆颤动着,顾天辰感受着速度与激情,往一个未知的方向飞驰而去。 视线里的路灯如星河相连,流光炫目,她由于害怕,双手紧紧地抱住顾天辰的腰,将头贴在他的背上,乞求连连。 但车已追上了风的速度,白璐的叫喊只能无奈地淹没在风声当中。 没有方向,也无所谓目的,一台摩托,两个人,彷如脱离了尘世,追寻那片世间安宁之地。 不知道过去的多久,直到路上的车越来越稀少,楼房越来越低矮,建筑越来越老旧,天色也越来越暗的时候,白璐才恍然意识到,这根本就不是去往她家的路,这等同于一场绑架! 马达的轰鸣持续,而车轮却缓缓减速了下来,停靠在石桥边上。昏暗的路灯,照耀着桥下黯淡的流水,潺潺的水声环绕耳旁,白璐搓着手,只觉得四下阴森又寒冷。 此刻,她似乎觉得,这是一条被世界所遗忘的路,一座没有人会在意的古桥。远处住宅的灯光,像是妖异地鬼火,老旧的电线杆上,有着飞蛾扑翅,头顶上偶尔蝙蝠低空飞过,一片荒凉寂寥的感觉充斥心头。令她好不自在。 但同样的风景落在不同人的眼中,似乎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顾天辰似乎很喜欢这里,他摘下摩托帽挂在反光镜上,双手搭在桥面的石栏上,闭着眼,聆听耳边的虫鸣和风的低吟。 “该死,这个小鬼想干嘛啊。”白璐揉搓着双臂,嘟着嘴,暗暗埋怨着。 “怎么样?要不要做我女朋友?”顾天辰转过头来,嘴角挂着笑容。他竟然真的这么直截了当的开了口。 白璐呆若木鸡地愣在原地,微微张着口,这是她这辈子听过最直接也是最荒谬的告白。 “你带我来这里,就是想说这个吗?” “那不然咧?不觉得很浪漫吗?”顾天辰摊开手,展示周遭的一切。 “无聊!”悻悻地白了一眼,白璐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男孩。执着又孤僻的个性,天真得有些自以为是。 而如此坦然的告白之后,顾天辰既然还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到她的面前,俯下身子,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她:“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说这样的话。” “是不是第一次,跟我都没有关系。”白璐目光坚决地看着他,忽然也是双手环在胸前,仰着头:“好吧,我可以理解一个懵懂无知的小男孩见到一个大美女的冲动。可是你要分清楚,这仅仅只是冲动,明白吗?” “不是。”顾天辰毅然决然地反驳她:“首先,我们现在不在学校,你不是我的老师,我也不是你的学生。我们是两个有着独立灵魂个体的人。其次,我有独立的人格和思维,清楚的知道什么是我想要的而且我必须得到的。这不是冲动,这反而是一种理智。” “顾同学,姐姐我不是物品,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如果你执意这样,那姐姐我只能跟你说,你可能要失望了。” 白璐的坚决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他并没有因此郁闷,而是缓缓走向了摩托车,从座位下拿出了两罐啤酒。 “喔?还是冰着呢。”他捂在手里,微微一笑,递给白璐一罐后,自己开启一罐,大口地吞饮起来。 “喂!你一会还要骑车呢!怎么可以喝酒啊!”白璐反应了过来,也是拉住了他的手。 顾天辰没有理会她,脚一迈坐上了车,一只手臂枕在脑后,靠在座椅上,望着如墨的夜空,一副洒脱又放纵的模样。 “我突然不想走了,我觉得在这里过夜也不错。”顾天辰说着,又喝下了一口酒,长长的打出一串响嗝。 “你真的有幼稚耶!”白璐气得跺脚,快步上前,扯住他的衣袖:“姐姐我不管你今晚在哪里过夜,我只知道我现在就要回家!” 目光忽然一阵尖锐,她发现了顾天辰裤袋里隐约露出的钥匙扣,直接伸手将钥匙扣勾了出来,旋即将躺在车上的顾天辰推倒在地,自己坐了上去,快速的转动钥匙,排气管咆哮般的颤抖了起来。 嘴角浮起笑容,她的心从未像想象跳动得如此之快,也从来没有这么刺激的感觉,当排气管的抖动愈发强烈的时候,她车头一扭,车屁股原地一转,轮胎在地面上摩擦出层层烟雾,一股浓烈刺鼻的焦气弥漫而起, “冲啊!”她放声尖叫着,有余马达蓄力过足,在她手掌转动的那一刻,整台车如飞一般朝前蹿了出去。 也几乎就在同一时间,顾天辰嘴角扬起了一抹笑容,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遥控,轻轻按下,车轮瞬间停止了转动。摩托也因为刹那间的制动,带着一股极强的失重力朝一旁倒去。顾天辰身形如风,疾掠而去,在白璐吓得花容失色间,一把搂住了她的腰。 急促的心跳仿佛都在那手掌贴住腰肢的那一刻平息里,惊慌失措的感觉,也在此刻瞬间的消失。视线里,他眼睛如星辰闪耀,笑容如骄阳明媚,有力地手臂撑住了重力,他的脸愈发的俯下,靠近,靠近,最后那张嘴,轻轻地吻上了白璐的唇… 空气在此刻凝聚,呼吸在这一刻停止,白璐的眼瞳不断地放大,低吟的声音从那被“封住”的口中隐隐传出。指甲轻轻勾着他的手臂,这一刻她忽然强烈的意识到,她竟然被自己的学生给亲了! 74.第74章 :我把黑暗带给了你(3) 有些吻,生了意,定了情;有些吻,化不开的苦痛,剪不断的难舍难离。但顾天辰的吻,却令白璐想死。 虽不上倾国倾城,随便杵哪一站,就足以让路过的男人撞断电线杆的绝世大美女。也不是眼镜一抬就能破解国际防火墙的最强大脑,但白璐自认为过去的二十八年,她活得还算有尊严。 就在此刻,距离奔向第二十九年,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剩女时,她竟然迎来了如此荒诞的一吻! 一吻天荒地老,一吻海阔天空,爱情故事里,有时候就需要这种无稽之吻来增添狗血的成分,但她永远也不会想到,这一幕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亲就亲,丫的还给老娘伸舌头!” 一声呐喊从内心响起,一双紧闭地双眼猛地睁大,白璐膝盖朝天这么一顶,巴掌这么一挥,顾天辰像是一个只鹌鹑,尝到了一个男人才知道的痛苦…. 但这仅仅只是她的想象而已,当她冷笑间顶起膝盖的那一刻,才猛然发现,身高的差距,让她的膝盖与顾天辰重要的部位遥遥相望,扬手化作巴掌朝那张恬不知耻的脸打去,挥到一半被硬生截住。 顾天辰的眼神充满了锋利,将吻抬起,眼睛斜向一旁,望着她白皙柔弱的手腕,轻笑了一声。 “你你你。你笑什么你!流氓!” 顾天辰眉头上下皱着:“我是在笑,你不仅腿短,手也不长嘛。” “这小子简直就是占了便宜还卖乖!活生生的不要脸!”白璐气如一根针绷在原地,瞪着顾天辰,看得他心头一凛,当下不再调侃这个女人,微微松开了手掌,拇指在唇间一掠,露出邪邪的笑容。 “老师的唇比想象中,要软喔。” “嗯?!”白璐微微一怔,表情变得十分的古怪,稍稍尴尬了片刻,咽了咽口水:“这个账回头再跟你算,老师我现在要回家!你把车开过来。” 看着这个濒临愤怒边缘的女人,顾天辰挠了挠头,微笑着转过身去扶起摩托。也趁着他转身的间隙,白璐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唇,脸颊忽然红了起来:“真的很软么?” “哎呀,我在想什么呢!白璐你清醒点!”捂着脸甩头,白璐试图让自己的理智恢复正常。 “喂,老师你在干嘛呢?你真的觉得我一个人就能抬起这个摩托么?” 白璐噌一下抬起头来,瞬间恢复了一本正经,但见顾天辰就这么笑看着她,也是尴尬不已。刚才自己那有些傻气的举动全部都被他看在眼里了! 拳头气得紧握,白璐悻悻蹬上前几步,配合着他将重型摩托吃力地扶起。这种重机的确比想象中还要沉,虽然大部分的力气都是顾天辰在承担,可白璐依旧感到有些艰难。 扶正车子,顾天辰一腿跨过双手搭在手柄上,然后撩开刘海戴上了安全帽:“好了老师,坐上来,我现在送你回家。” 轻轻咬着下唇,白璐脸上泛着浅浅的红,坐在车的那一刻,她的手依旧显得生涩且不自然的抓着顾天辰的衣角。 “呵。”轻笑了一声,顾天辰两只手向后伸来,不由分说地将那两只柔弱细滑的手放在自己的腰前:“不想死,就抱紧我。” “臭小子,姐姐我~…啊——!” 话还没说完,取而代之的便是划破黑夜的尖叫,嘴里灌进了风,身子一阵失重地向后倒去,正当她觉得自己就要像一个风筝向后飞走的时候,那只有力地手掌将她牢牢地拉了回来。 “抱紧了,我要加速了。”抬起手将摩托帽的挡风镜放下,顾天辰转动着手臂,伴着马达轰鸣的咆哮,一骑绝尘在茫茫的夜色当中。 城市五彩饿光景再次出现在视线之内,伴随几次急停急走,车轮最终停在了市中心一处闹中取静的小区前。 马达声还在笃笃响个不停,车子却已经平稳地停了下来,白璐悻悻从后座下来,瘪了瘪嘴,摘下安全帽捋了捋凌乱的头发。 顾天辰靠着车,点燃一支烟:“老师,希望下次还能载着你,经历一次冒险。” 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白璐用力将安全帽塞入他的怀里,表情瞬间变得严肃起来。 “顾天辰,我知道你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以前一直过得浪荡不羁的日子。但我想告诉你,我,白璐,不是你们这些纨绔子弟眼中的游戏,电影里那些乱伦故事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听清楚了吗?” 望着那双不卑不亢,严肃而决然的眼睛,顾天辰的烟久久僵在了口中,任凭烟熏飘渺,他也没有眨一下眼睛。 重重地哼了一声,白璐眼睁睁地在他的面前一个跺脚,重重地踩在他的脚面上。 刺痛直蹿脑门,顾天辰愣是忍住没有叫出声来,可五官却狠狠的纠结在了一起。 “明天你要是敢不交作业…..”她竖起拳头在顾天辰的眼前转了转:“有你好受的!” 警告了一声,白璐转身走进小区,转眼消失在路灯交错的街影之中。 小区外的保安愣头愣脑地看着顾天辰,然后搔了搔头,转身也进入保安亭中。 靠着车,顾天辰深深吸进了一口烟,嘴角忽然刮起了浅浅地笑容,这个美女老师真是比他想象中还要可爱。 房间里摆满了少女特有的玩偶和首饰,白璐拉开衣柜,琳琅满目的名牌包整齐的陈列在柜架上。 她将手中的包小心翼翼地摆进去,无力的瘫软在床上,像是被太阳暴晒后的海蜇皮,沉沉地吐出一口气。 这一口气对她来说像是一天下来所有的晦气,她想起了路灯下那一张充满邪气的脸庞,和那突如其来的吻。 她尖叫着,手指穿过发丝抱着头,脑海中这一幕幕场景挥之不去,像是着了魔… “顾天辰,你这个坏小子!姐姐一定要把这笔账讨回来!”她两个拳头在脸颊旁攥得紧,一双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故作一副凶狠的模样… 75.第75章 :我把黑暗带给了你(4) 静风退出三联会的请求,在很长一段时间,被祝江平搁置在那里,避而不谈。直到那个深夜,他接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电话,令他断然有了决定。 夏天的影子无迹可寻,天气逐渐变得干燥起来,喉咙里始终有着粘稠的液体,静风认为这是烟抽多的缘故。 叶子不再拥有夏季的光泽,风少了丝朝气,远方的云压得很低,像是要下雨,静风独自在车里,岁月久远的布鲁斯音乐环绕耳旁,他闭着眼,将座椅调整到一个舒适的位子,静静等待佳俞的下班。 雷声恰时而起,在乌云间撕裂出一道道划破天际的闪电,将黯淡的大地映在一片雪白当中,仿佛遁入魔界一般。 车顶上有雨点噼里啪啦的敲击着,车窗在不到半秒钟的时间里模糊一片。朦胧的水雾将城市的轮廓扭曲成缩影,手机在座椅旁震动着,屏幕上亮起了三个字:祝江平。 静风皱起眉头,接起了电话,语气谦逊有礼:“平老大。您这电话,我可等了好久了。” 那话那头依旧是祝江平爽朗的笑声,笑声过后,又莫名的有种严肃。 “静风,这段时间,我也想了很久。你知道我一直把你当亲弟弟看的。哎,虽然做哥哥的真的很舍不得你,但毕竟强扭的瓜不甜,你自己的人生,哥哥无法替你决定,只有支持你了。” 祝江平一席话,让静风顿时升起了座椅,紧皱的眉头微微松开,心里好像有这一扇封闭的门豁然开启一般。他终于露出了笑容,那种真正开怀的笑容:“谢谢哥,即便我不在三联会中,你依旧是我的平老大,这个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电话那头迟疑而沉默着,静风不知这沉默代表着什么,但他本能觉得,也许是自己的话触动到这个历经沙场的男人一点感性的神经。 “男人是有翅膀的动物,他们应该展翅飞翔去选择自己的天空。做哥哥的,总不能把你锁在笼子里。好了,哥哥既然同意你离开三联会,那你是不是也应该帮哥哥一个忙?” “平老大直说吧,只要是我静风能做的,定当尽力而为。” 电话那头再次陷入了沉默,而这一次,静风能清楚的透过电话感受到一股浓浓的言不由衷。 “平老大?” “喔,没什么。有些话,做哥哥也不知道该不该和你说。” 静风急得点燃一支烟:“平老大你有什么事就说吧,你越是不说,我这心底也越没底。” 静风绝不是一个急性子的人,但隔着电话,他无法看清祝江平的表情和姿态,就无法揣测其中更深层的意义,同时他也十分清楚,祝江平虽然没有读过几年书,但能从一个街头混混坐到今时今日的地位,终归是有他的老谋深算。 离开三联会,仅仅不是卖一个人情,它定是一场交易。 静风暗自思忖间,电话那头开了口,祝江平的声音很低很沉,同时也很坚定:“还记得,越南人之前从广西运来的一批货么?后来被当地帮会扣着。台面上说是怕连累他们帮会,所以暂时替我们看管,实际上是借着看货的名义讹钱。” “这几年我们给那帮会也有不少看管费了,但他们就是死咬着这批货不肯松手。这件事最初是你操办的,哥哥希望你离开三联会之前,能办好它。也算是帮哥哥一个忙了。” 祝江平开口的那一刻,静风早已料到了他最终还是搬出这件事来让自己摆平。如果走江湖的人犹如在刀口上甜蜜,那么处理这件事情,就等同于走钢丝,稍有差池,万丈深渊之下,便是千百把刀锋。 越南人是狡猾而又凶悍的民族,穿过国境线进入广西境内,有着不少的帮会,与其说是帮会,倒不如说那完全是等同于游击队时期的雇佣兵。他们不仅生性野蛮,手里更是有着不少当年抗战时期美军遗留下来的武器。 当年静风随越南人极为小心谨慎的将那批货运入广西,可百密一疏,还是中了这些佣兵团的埋伏,货物一扣就是三年多。三联会也因此赔了不少钱。 黑吃黑的戏码在江湖人的眼中也是屡见不鲜,但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作为一个个敢死民族组成的野蛮兵团,掌握了这批货,就等同于控制了核心证据,因此三联会不得不定期支付一笔费用来供养他们。 一口烟在肺里循环了很久长吐了出来,静风脸色凝重,一时也不知如何开口。 “小风,哥哥知道这个任务非同小可,但你也体谅一下哥哥,毕竟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你一人操办,没有人比你更熟悉这其中的过程。你不会不愿意帮哥哥这个忙吧?” 祝江平终归还是一个老江湖,用静风的自由换来每年几百万的损失,这无疑是件合算的买卖。 静风沉思了很久,看了一下手表,视线自然地望向窗外,雨色朦胧间,佳俞出现在办公楼外,脸上有着笑容,看不过去无忧无虑的样子。 “好。我答应你。”静风缓缓合上了眼,深深吸进了口。电话那头的笑声更加爽朗了,他轻轻挂掉了电话。 车门拉开,佳俞形色匆忙地钻了进来,撂了撂被雨淋到的秀发,泛起淡淡的清香。 娇媚地笑着,她看着静风,忽然蹙起了眉头:“你说!你是不是抽烟了!”她嗅了嗅车里浓浓的烟味,眼睛眯成一条线,像是审视一般。 佳俞每一次皱紧没有的时候对于静风而言都如同天塌下来了一般。他会急切的寻找自己的问题,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一副痛定思痛的表情以换来这个女孩一点笑容。 但这一次,静风的表情僵直在那里足足过去了三十多秒才有了反应。意识到车里的烟味,他开启了换气。表情严肃而又显得迟钝。 静风从来没有如此魂不守舍过,这让佳俞不禁有些起疑。 “说,是不是做坏事了?” 76.第76章 :我把黑暗带给了你(5) 淅沥小雨,转眼倾盆,瓢泼在落地窗上,勾勒出墨染般的画卷。 距离落地窗几尺外的沙发上,沈思明手里夹着根烟,目光里有着狡诈的光。肥狗穿着一件浅灰色的的POLO衫,将鸭舌帽压得很低,坐在他的身旁,静静地削着苹果,冷峻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一抹笑意:“不知道老祝那边会有怎样的反应。呵呵,我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兴奋过。” 烟丝在火星的燃烧中飘浮而起,沈思明脚翘在玻璃桌上,嚼了两下嘴:“韩静风心思缜密,为人严谨,很难找到弱点。如果不是从一个小弟的口中得知到这个秘密,我还真找不到什么方法除掉他。” “我很想知道,你的目的不是要铲除三联会么?为什么要大动干戈地除去韩静风?据我所知,他已经找上祝江平,要求脱离三里会,理当不会给我们造成什么阻碍,你如此花心思要除了他,不怕打乱我们的计划吗?你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 肥狗话音落下的那一刻,窗外的雷声恰时作响,让得窗外一片银光明亮。 沈思明目光沉凝了起来,将烟熄灭在烟灰缸里,手搭在下巴上,缓缓而谈:“人在江湖走,一只脚已经迈入了棺材里,这六年以来,危险的任务数不胜数,他屡屡深陷困境也都是我出手相助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当然,我会这么做只不过是要博取他的信任,掌握足以扳倒三联会的证据和线索。” 深深沉了一口气,沈思明看向了肥狗,嘴角的笑容变得阴冷起来:“你问得很好,现在他因为一个女人要离开,照理来说,不再是我们的威胁。但是如果不除去他,即便他人不在三联会,可情分还在,只要祝江平一通电话,在有难之时,他必定会全力相助。也对他对你来说是陌生的,但对我而言,他是个可怕的对手。” “连特警孤鹰都称之为对手的人,我算是能理解了。” “我给祝江平的一通电话,不仅是要提醒他越南那批货的事情,更是要让他明白,韩静风处在这个位子,所掌握的三联会机密对三联会而言,必然是个致命的威胁,祝江平是个聪明人,他不但会考虑我的话,并且还是重新审查韩静风堂口所有的货。” 听着沈思明的一席话,肥狗也是微微皱起眉头:“所以,老祝此刻越紧张,就越容易行踪暴露,而那神秘的第十仓库也就逐渐会浮出水面,进入我们的视线里?” 沈思明笑着点头:“对,淹死的往往都是会游泳的,所以祝江平很有可能会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一定不会怀疑,这一切都不过只是我设下的拳套,而他,老祝,也不过只是这盘棋子中,被我算计的“将”罢了。” “那你觉得老祝接下来会怎么处理韩静风?” “很简单。我想老祝首先会将他调往广西,如果能将那批货夺回来自然是好的,即便夺不回来,亦可以借刀杀人,祝江平这一攻守兼备的棋,下得还是极好的,不愧是三联会的一把手,真是未雨绸缪,老谋深算。”窗外一道惊雷,银晃晃地打在沈思明的脸上。 “不,如果按你这么说的话,我们现在什么都不要做,只要静观其变就好。你一通电话就能操控整盘棋局,比起祝江平,你无疑更甚一筹。” 肥狗不经意的赞美,让得沈思明顿时放声大笑了起来。忽然他的笑声戛然而止,门铃声霎时响起,他目光一阵冷冽,朝着肥狗稍稍示意了一番,他便点了点头,急忙躲到了楼上的客房当中。 沈思明开了门,静风站在他的面前,手中握着两罐冰镇的啤酒,表情有些严肃和凝重。 “怎么,外头风大,把你刮来我这了?”沈思明有意打趣着,也是侧开身子容他进入房子里。 视线在屋内一扫,静风的目光停在玻璃桌子上:“家里有客人?” 沈思明看了下桌子,便见那棵销到一半的苹果摆在那里,也是连忙解释:“我这不闲着没事,给自己削个苹果嘛。” “你还会干这种事?”单边眉毛翘起,静风饶有怀疑地看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也是摇了摇头:“我看着不像。” “怎么,我削个苹果也不招你待见了?什么话嘛真是。”沈思明有说有笑地走到桌前,从烟盒里拿了支烟递给了静风:“你是无事不登门,说吧,来找我什么事?” 静风接过烟,坐到了沙发上,将手中的啤酒放下,然后点燃了烟,忽然极为认真地看向沈思明:“思明,我有一件事情,需要你帮我。” 静风这句话出口的时候,沈思明不禁心头一紧,深怕他说要自己一同前往广西,来执行这个任务。不过心下一阵分析,他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了解静风,这个男人的担当要远远超乎常人,以至于他不会愿意让自己的兄弟随自己一同冒风险。 静风从来就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况且还是在自己兄弟的面前。但这一刻,他沉思了很久,才将话说出了口:“还记得上次我让你代表我去救一个女孩么?” 沈思明心知肚明却故作失忆一般,搓着下巴想了一会:“喔,是那个女孩啊,怎么了?” “过段时间,我会出一趟远门。不确定什么时候回来,所以,我希望你替我保护她的周全。” 这件事,在情理之中,却是意料之外。沈思明不仅没有想到祝江平那边会这么快给出动作,更不会想到,静风真的会因为这个女人不惜冒生命的风险。 “你要去什么地方?”沈思明依旧装作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 静风的笑容里有着淡淡的苦涩,摇了摇头:“很远的一个地方。远到归途遥遥无期。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在这个社会上,我唯一信任的人,只有你,思明。” 开启酒罐,递到了沈思明的面前:“临行前,咱们兄弟两人,再喝一次酒吧。” 77.第77章 :我把黑暗带给了你(6) “你真的要走?”沈思明忽然在沉默许久之后,认真地看向了静风。 他的眼神里,除了疑问还有关切。静风抽着烟,将背脊贴在冰凉的沙发上,望着穹顶的水晶吊灯,嘴角逐渐泛起了笑:“我想你也已经听说了,我要离开三联会。这是平老大的条件,我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平老大?你可别告诉你,他要你去的地方...你广西?”沈思明自导自演着,几乎让静风看不出任何的破绽,正如他曾经所说的那样,人与人的交往,就好像两个坐在赌桌上的人,只要你清楚的知道对方的底牌,那么这场游戏,你需要的仅仅只剩下运气了。 静风深怕沈思明意气用事会要求和自己一同前往广西,于是他故作一副云淡风轻,视万丈高山如平地般淡然地说:“不管怎么样,这个任务最初是交由我的手,也该由我来画上句号。从我母亲离世的那天起,生命里唯一的牵挂就是那个女孩,所以思明,我现在把牵挂交给你,我才放心。” 话说完的时候,酒也空了,静风站起了身来:“明晚一起吃个饭。”说完笑了笑,便离开了。 昨日的狂风暴雨,如炉膛未烬的火,天空灰蓝,似如人心头的阴霾。 宽敞的包厢之内,菜色简简单单地摆在圆桌之上,沈思明早早就到了,面前的烟灰缸里已经插着三支烟蒂,直到最后一盘菜端上桌面的时候,静风和佳俞才推门而入。 相隔一段时间再次见到佳俞,沈思明的心不禁有些悸动。她还是那么美丽,或者说是一次比一次美。小巧而精致的脸庞,纤细的腰肢丰润的胸脯,还有雪白的大腿。她无疑是任何一个男人看了都不禁心动的女孩,唯一的遗憾,恐怕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眸子看向他的时候,有一种陌生的冰冷。 沈思明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着,心底暗自狠笑,他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会让这双眼睛看向自己的时候激情如火。 静风绅士的替佳俞拉开了座椅,坐在了她的身旁,往他们三人的杯中都满上了酒,然后笑着说:“都认识吧。” “当然认识了,我是不是该叫一声风嫂呢?”沈思明有意无意地打趣着,可佳俞的脸上却没有笑容,这种没有表情的表情,着实令他有些尴尬。 静风察觉到了佳俞的反常,本能的认为沈思明的出现,也许勾起了佳俞曾经不好的回忆,于是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你一定是对上一次的绑架心有余悸吧。都过去了,思明是我的兄弟,你应该更多的认识下他。” “兄弟?大熊哥,兄弟这个称呼,不是什么人都配得上的。” “佳俞!”静风的表情变得严肃了起来,而这也是他第一次这么直呼其名的叫出了佳俞的名字,这让她略微收敛了几分敌意。 “风嫂真性情。来,我先敬上一杯。”沈思明大度的托起酒杯,佳俞抿了抿嘴,也是很不情愿地喝了一口。 “大熊哥,你干嘛带我来认识他呀?”佳俞轻声声地在静风耳边说着。 静风的手略微紧了紧,脸上泛着笑容:“思明是我最好的兄弟,你们总该要见上一面的。况且过一段时间,我要出趟远门,没办法在身边照顾你,你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联系他,他是值得信赖的人。” “值得信赖”这四个字,在此刻的佳俞听来,是多么的讽刺。她再也笑不出来了,欲言又止地,似乎很想将那日沈思明私下和她的谈话说出来。 沈思明是个眼明心细的人,他一眼瞧出了佳俞的心思,旋即便插话进来:“静风是我的兄弟,也是我的大哥。风嫂你不必对我客气,什么事情大可找我。” “现在想想,我还真没有什么事可以找你的。”佳俞冷不丁地撇了他一眼,也是满脸疑惑地看向静风:“大熊哥,你什么时候要出远门,什么时候回来?为什么都没告诉我呢?” “我现在这不是要告诉你吗?好啦,这么仓促的告诉你,是我不对。但此行路途遥远,任务繁重,恐怕我一时半会也回不来,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需要麻烦思明了。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你没必要和他客气,这个小子可欠我不少人情。” 静风只有在面对佳俞的时候,才会如此的温柔。沈思明看在眼里,也算是明白究竟是怎样的情感,能让他冒着生命的危险,也要和这个女人在一起。 “那我要和你一起去。”佳俞扁着嘴,第一次这么任性地说着。 看着她的眼睛,静风微微有些动容,但表情的迟疑,并没有持续太久。他的脸上再次恢复了笑容:“小兔乖,这可不是旅行,我有工作的。你总不会让我分心吧?而且你也有工作,这一去没准就是几个月,我不能这么自私的让你放弃事业,陪伴在我身边啊。” “是啊嫂子,风哥决定的事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你应该相信他。” 佳俞看着沈思明,冥冥中似乎觉得这件事情和他也有莫大的关联,但碍于静风,她没有把话挑明,也不愿更多的搭理他,轻轻地握住静风的手,明眸含水:“那你要每天给我打电话,短信也行,至少让我放心.....” 静风笑着点头,眼中却是有着苦涩,他何尝不想安安稳稳的陪伴在这个女孩的身旁,但为了他们的未来,他必须踏上那个也许无法回头的路。 一顿晚餐,二个小时,没有过多的言语交谈,有的只是各自的心照不宣。每每喝下一口酒的时候,沈思明总会有意无意地多看佳俞两眼,不知不觉,她也进入了沈思明精心部署的计划当中了....... 烟云缭绕天花板上,静风和沈思明好久没有喝下这么多的酒,抽上这么多的烟。对静风而言,这也许就是最后一次的晚餐...... 78.第78章 :直到我去了天堂(1) 静风终于坐上开往南国的车,在刚刚过去中秋的第二个清晨。 阳光没有温度的透过车窗,照在他那张布满沉凝的脸上。汽笛声忽然响起,窗外的景物反向缓行,站台上哨岗挥舞旗帜,恋人们在风中依依话别,这是漫长而又短暂的分离,但车站的影子逐渐消失在视线里,车厢里恢复了安静。 有些人靠着车窗昏昏欲睡,有些人泪眼婆娑,还在难舍难离间悲情苦楚。而静风选择望向窗外,脑海中思绪万千。 他想起多年以前,像是今天的画面,三年多前,他坐在了开往广西的火车,三年之多后的今年,他故地重返,同样选择了火车,就是想明白,这三年来,他心态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而当列车开动的那一刻,他仿佛明白了,三年多前,他的内心是孤独的,而此刻他却多了一分渐行渐远的牵挂。他正在远离那个心爱的姑娘。 “等我回来。”他的手握成了拳头,目光迥然如炬,带着执着和心念,离开了这座城市。 静风悄无声息的离开,以至于佳俞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只收到了一条短信:小兔,我走了,等我。 简简单单的七个字,饱含了太多的深情,佳俞隐隐感觉着心痛,仿佛这次的别离即是永远...... 初秋的阳光在这个周末明媚,静风离开的时候,往她的卡里汇入了二十万,让她在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好好照顾自己。 望着提款机上那一串崭新的数字,佳俞的心却是落寞的,她第一次感受到那种金钱也无法抵挡的孤独,这一刻,她才恍然明白,静风在心里究竟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子。 但佳俞是幸运的,许久不见的白璐出现在这个时候,代替了静风的位子,陪伴着佳俞渡过孤独的时光。 两个女人,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从商场里拎出了各种名牌的购物袋,然后找了家上好的餐厅,犒劳一下血拼购物之后饥饿难耐的肚子。 一米多长的沙发被购物袋占去了大半,白璐靠在沙发上,用手给自己扇着风,催促着服务员快些上菜,然后拿起粉饼补起妆来。 “诶佳俞,你最近可是富婆啊,银子花出去,眼睛都不眨一下,有没有考虑过我们这种贫穷教职人员的感受啊?” 佳俞的勺子在咖啡里搅拌着,脸上有着幸福的笑容:“你不是总说要找给男人替自己买单吗?我现在有啦。” 粉饼停在了脸上,白璐的眉毛好奇地翘了起来:“谁啊?是老洪吗?那个处长。” “才不是呢!”佳俞眼睛闪烁着得意的光芒,将头靠近过去,小小声地说:“是静风。” “啊——?静风?韩静风?我的妈妈呀,佳俞!我这才多久没和你见面,你的人生就变了个模样啦。静风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 “哎,有些事情说来话长。不过他确实给了我一个惊喜呢。”佳俞笑眯着眼,将其中的过程都告诉了白璐,听完之后,那小狐狸一般的眼睛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目光,叹然不已:“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我就说嘛,凭静风的能力,怎么可能才混到这样,原来都是装的呀!真是狡猾!” 合上粉饼,白璐鼓了鼓嘴:“不过现在好啦,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么多年了,静风算是对你不离不弃,痴心一片。再说,他长得也不差,又高又帅,身材也不错,而且现在听你这么一说,又这么有钱有势,这样的好男人哪里去找呀,你就知足吧!我看呐,等他从外地回来的时候,你们就可以结婚喽。” 佳俞有意无意的伸出手来,让无名指上那枚钻石戒指在阳光下反射耀眼的光。白璐视线不经意的被吸引过去,就再也无法移开了。 “我的天啊!静风这动作也太快了吧!”白璐深咽了一口唾沫,惊叹连连。 “哎呀,你真是虐死我啦!”白璐捂着脸靠在沙发上,手从脸上放下的那一刻,脸上也是多了一份无奈与烦忧。 “你怎么啦?真的被我虐到了?” 白璐沉沉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你倒还,日子越来越滋润,人生越来越完整。可是我呐?哎,老妈硬是安排我去学校当老师,这下倒好,圈子就那么大,每天见得不是小屁孩子,就是糟老头子,我这青春年华,算是毁喽。” “你还青春年华呢,已经是剩女啦,这两年好找个人嫁了,要是再等个几年,可就没人要喽。”佳俞有意调侃着她。 白璐将勺子含在嘴里,眼珠一转,忽然亮了起来:“诶?佳俞,你觉得师生恋有结果吗?” “师生恋?白璐,你韩国的伦理剧看多了吧?你可别吓我,在中国和未成年发生关系可是犯法的!” 望着佳俞那一惊一乍瞪圆的眼睛,白璐脸上没有过多的反应,只是抿了抿嘴:“可是我现在就遇到这个问题啦,一个小屁孩,正在追我呢。” “不是吧?真的假的啊?学生追求老师?现在的孩子是有多开放?” “与其说开放,倒不如说现在的孩子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白璐越说越苦楚,郁闷地将一整杯苦咖啡都喝了下去。 不过她的话却是提起了佳俞的兴趣,紧紧地抓着她的手,佳俞显得很兴奋:“谁呀?快和我说说,帅不帅?是不是校园花美男那种?” “还说我韩国伦理剧看多,我看你偶像剧也看了不少把....”白璐瘪了瘪嘴,不过很快她的眼神开始放空,灵魂仿佛飘到了另一个世界,嘴角不经意间流露出一抹笑容:“但是...他真的很不一样,不但帅,而且坏。其实还挺对我的口味的。” “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看着她一脸花痴的模样,佳俞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佳俞的话,让白璐脸颊一红,微微垂了下头:“kiss....” “哇!白璐,我真心佩服你了!..” 79.第79章 :直到我去了天堂(2) 华灯初上,星云如海,初秋时节很少有这样晴朗的夜空。 和白璐从餐厅里走出来的时候,门外挺着一辆熟悉的奔驰车,车旁靠着那个熟悉的男人—沈思明。 佳俞从未如此厌恶一个人,每当她想起曾经对这个人的仰慕之时,都会深深唾弃自己的灵魂。 白璐还在身旁有说有笑,提及昨天遇到的趣事,佳俞的脸一层不变,没有丝毫的表情,眼神中似乎还有着冷漠。 “佳俞?你有在听我说话吗?你不觉得好笑啊?” 佳俞回过神来,笑容有些勉强:“璐璐,我想起我还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回公司处理一下。” 白璐歪着头看着她,并没有选择追问,挥手道别之后,也是拦了一辆出租车就离开了。 “沈先生,有事么?”佳俞手臂环胸,并没有选择多看沈思明一眼。她这样的表现对于沈思明而言,很是刺激。他眯眯笑笑:“风哥临走前不是嘱咐我要好好照顾你吗?大哥的命令作为小弟,怎么敢不从呢?” 话音落下的那刻,他随手拉开了车门:“请吧嫂子,我送你回家。” “不用。我可以自己拦车。”佳俞冷了他一眼,小步跑到路口招手拦车。但也许是上天的玩笑,她的运气并没有白璐那么好。对于地处市中心的车流交汇路段,川流不息的车辆飞驰而过,鸣笛刺耳。她足足抬着手招了十分钟,也没有一辆空闲的出租车停在她的面前。 “嫂子,这个点正是热闹的时候,街上可不好打车。”沈思明笑看着他,不知为何,佳俞只觉得他笑起来的样子狡猾讨厌。有种民国特务的感觉。 鼻翼张合,佳俞这下连看都不愿意多看沈思明一眼,愣是扭头回到了餐厅之中。那先前将她送出门的服务生小姐这会瞧她进来,以为出了什么事情,有些慌张地躬身问她:“小姐,是有落下什么东西吗?” “来杯咖啡。”佳俞目不斜视地走到沙发前坐下,那服务生呆愣的半晌,旋即转身下单去了,不巧遇沈思明擦肩而过,那本是愣神的脸很快露出了殷勤的笑容:“沈先生您可好久没来了呢。” 这个服务生长得并不俏丽,但却长着一双月牙般弯弯地眼睛,眨起来的时候像是会说话,尤其是当她看见沈思明这样有身份人的时候。 “给我来杯和那位小姐一样的咖啡。”沈思明显得很有礼貌,即便对一个服务生说话的态度依旧温柔,轻轻往她的手中塞进了小费:“幸苦了。” 年轻的时候,看不清许多事情,唯有钱是真实的。但这个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的服务生小姐真切感受到钱的温度时,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妩媚且热络了。 沈思明不偏不倚地坐在佳俞的面前,看着她那副怒意难消的模样,微笑着点起一支烟来:“嫂子,你似乎不怎么待见我啊。” “这是公共场合,你抽烟的时候有征求过别人的允许吗?还有,我和你很熟吗?你这样坐下来,会不会有失礼貌了?”佳俞冷言冷语,铁面无情。 沈思明却没有因此而动怒,他反倒觉得这个女孩有时候真性情得可爱。 “嫂子,难道你就不愿意和我聊些关于风哥的事情?” “不想,因为我比你要了解他。” “喔?真的是这样吗?那你知道那十个仓库的事么?”沈思明将头凑近,目光中有着锐利的光。 他的话让佳俞很快想起曾经和静风去到过的那个仓库,本想开口回答,眼珠一转,又将话咽了回去:“你们工作上的事情,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去知道。作为一个女人,我只要确定这个男人可靠,并且爱我,这就足够了。” “可靠,你就得虽是有可能进入监狱的男人,叫做可靠吗?你以为他这次去广西,为的是什么?”沈思明的脸忽然阴沉了下来,语气变得寒冷。 “什么意思?”佳俞听出了这话中的玄机,眉心紧锁:“把话说清楚一点。” 服务生端来了两杯咖啡,沈思明将烟熄灭,端起咖啡,将背靠在柔软的沙发上,翘着脚优雅的坐着:“我不欲盖弥彰,有些事情你应该要知情。静风在三年多前替三联会办事,从越南偷渡回来一批重要的货物,在过境来到广西之后,被当地的帮派挟持,将货扣押了下来,让三联会白白养了那组织几年。” 佳俞心头一揪,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有些紧张地追问道:“然后呢?” 浅浅一笑,沈思明将咖啡杯平放在桌上,手掌搭在膝盖上,说:“这批货对三联会来说至关重要,金钱的损失倒是小事,三联会决不能容忍自己这么一个堂堂大帮被小小的地下组织牵着鼻子走。所以这次就让风哥前往广西,将这件事情画上圆满的记号。” “正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那些地下组织规模不大,但也是当地的地头蛇,风哥只身前往,到了广西之后也顶多有三四个接头的小弟罢了,如何能从那些组织中把货夺回来?所以这个任务一开始就有了结局。” 手莫名的有些颤抖,佳俞的眼睛睁得很大:“什么结局?” “就像我最初说得,三联会对这批货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不看重,他们在意的是这个把柄落到了别人的手中,所以过不了多久,等风哥一步步走入这个三联会自编自导的戏码之中,警方就会介入这件事情,而他也将成为替罪的羔羊。” 话说完,沈思明的嘴上再次有了一支烟,烟雾飘渺着,他嘴角泛起浅浅的笑容:“所以他才会嘱咐我来照顾你。但很遗憾,一旦他的事情曝光之后,你就难免受到牵连,你的身份难以避嫌,到了那个时候,我也帮不了你。” “你是说这件事情会连累到我?可我和他并没有在一起多久。”佳俞语气有些急促起来。 “解释的话和我说并没有用,我又不是警察。” 80.第80章 :直到我去了天堂(3) 沈思明浓眉大眼的五官,国字脸,在任何时候都给人一种俊朗且正派的感觉。但此刻,他笑起来的样子却丝毫不比电视剧里的反派角色阴险和丑陋。 浓烟从口中吐出,淡化在空气中,有着刺鼻的气味。 气氛凝重得有冰冷,佳俞两只手捧着咖啡,眼中有着思索。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不仅能听出一个人说了什么,更能听出一个人没说什么。 很显然,静风这一次是彻底的掉入了圈套当中,凶多吉少。 “嫂子,你倒也不要误会我的为人,各为其主嘛…只是我之前说过,我为金主办事,现在我可以告诉你金主是谁。” 他沉下了脸,一字一字地吐出了口:“警方…” 佳俞大惊失色,眼神空洞洞像是什么都没有又像什么都在里头。纤纤细细的手紧了紧杯子,说不出话来。 前一秒,她还断然的推测,沈思明布局周密的一切,仅仅为的是挤下静风坐上他的位子。这无疑是卑劣且下贱的。但现在他的所作所为忽然戴上了正义的帽子,让一切的目的都显得神圣。 佳俞百感交集,脑海中空白一片,沈思明的背景太超乎她的想象了。 “所以嫂子,你是个聪明人,我不希望看着你的前途和人生就此毁在他的手中。所以把你所知道的一切告诉我,让我来帮助你…” 沈思明笑着,悄然握住了佳俞的手:“我知道这对一个女孩来说是个艰难的抉择,我也知道一些你和他的故事,但有些故事留在回忆里反而更美好。请相信我,未来的你,会感谢自己做出明智的选择。” “你这么做,一定不仅仅针对静风一个人,对吗?” 她的聪慧超过了沈思明的想象,他爽朗的笑着,在优雅安逸的餐厅里显得很不协调。 他正视着佳俞,神色坦然:“你很聪明,我也喜欢和聪明的人交朋友。既然是朋友,有些事情告诉你倒也没什么。静风毫无疑问,他的结局已成定数,只不过他究竟是变成一具尸体还是在牢狱中苟延馋喘一生,差的仅仅是我一句话而已。” “所以你真正的目标是三联会,对吧。”佳俞洞若观火。 “呵呵。”沈思明点了点头。 这一刻佳俞只感觉脑袋撕裂般的疼,所有未知的信息都在这一刻交织在大脑中,压抑着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你不仅聪明,而且漂亮,我也知道你在美国的时候也经历过不少的风雨,回国之后经手的几个项目也干得很漂亮。你是个让人既敬佩又心疼的女人,你应该有更好的人生…” 沈思明的手轻轻搭在佳俞的手背上,没有一丝猥琐:“我们都走在人生路上的人,我们有着许多类似的遭遇和经历,我很想保护你,给你一个能看得见的未来。我做的这一切为的是正义?不,我也为自己。” 佳俞忽然正眼看他,认认真真地聆听着他的话。 “当我掌握了足以扳倒三联会所有线索之后,我可以以此来威胁祝江平将秘密账户转移到我这里,这样我就能拥有祝江平费尽毕生心血打下的江山宝库。” “警方难道不会发现吗?” “他们要的只是甬城警方铲除第一大帮三联会,这个光荣的头衔而已,不会有谁去在意三联会背后还有多少东西。因为目的已经达到了,况且我也说了,这是个秘密账户…”沈思明忽然神秘的笑起来。 “而这一切,未来都有你的那一份,只要你愿意陪我玩一场,猫捉耗子的游戏。” 佳俞脸色略有些白,竭力的撑起一抹笑容,那一笑,一灯如豆… 十八个小时的火车,仿佛度过了一个世纪,空气中开始漂浮着果香味,从走下车门的那一刻,皮肤能够感受到南国的暖风。 拥挤的站台摩肩接踵,吵吵嚷嚷,大大小小的包裹像是雷暴,一些白发苍苍的大爷,戴着革命帽,大气不喘一口就能扛起被身子大两倍的重物。 几名身材健硕的妇女气势汹汹的拨开了人群,跑到出站口的最前面,在开闸的那一刻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可怜的是那些拖家带口的,爸爸扛着行李空出一只手来抽烟,母亲背上捆着一个孩子,手上牵着两个,屁股后头还跟着一个,人潮汹涌间还时不时要警惕走丢。 静风好久没有见到这么热闹的场面了,他叼着烟,靠着车门,直到赶集的人群纷纷涌出站口的时候,他才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灭。 夜空上繁星闪烁,一轮明月又大又圆,这让静风压抑的心舒畅了许多,心情顿然大好。单肩背着包,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缓缓走出了站口。 “七饭住宿,七饭住宿。”揣着口音的小黑举着一块模糊的房间照片冲过路旅客吆喝着。看静风一脸白白净净的模样,一看就是外地来的。 “先生儿,哩要不要搞一下?” 静风顿下脚步,耳边还环绕着:“桂林桂林诶,去桂林的有没有~” 他看着这个穿着发黄白T,背着包,流着半行鼻涕的小黑子,眉头皱了皱:“搞什么?” “搞一下啊!鸭鸡要不要?” “鸭鸡?”静风的眉头皱的更紧了:“那是什么?” 小黑子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口音过重,口吃了半晌,才整理好了言语:“鸭子,鸭子要不要?广西鸭子好!” “鸭子?”静风摆了摆手,大步走开,那小黑子紧跟了上来,显得有些焦急,连忙拉开背包的拉链,从里头捧了颗椰子出来:“广西鸭子好七!” 静风愣了愣神,忽然也是笑出了声来,接过了椰子,笑着问:“我要了,多少钱?” 小黑子连忙摆手:“不要钱,鸭子送你。你来住宿。”他说着用手指了指那像素不是很高的照片,嘴角咧起颇有意味的笑容:“可以搞一搞。” 看着小黑手中的照片,静风丝毫没有半点欲望,丢下了一百元钱,捧着颗椰子离开了。 81.第81章 :直到我去的天堂(4) 兴宁区的夜晚比想象中热闹得多,车水流光,人山人海。朝阳路霓虹交汇,大屏幕上放着当红的产品广告,年轻男女穿着时尚,给这座城市的夜晚带来青春的朝气。 静风一路上漫不经心,一支烟的时间,他来到万达广场的二号门前。手机的屏幕伴随震动亮起,一串陌生的电话浮现眼前。静风四下看了看,接起电话,接头人的声音在电话里显得有些低沉,他确认了静风的位置后,便挂掉了电话。 大约过去了十分钟,一辆沾满泥泞和风沙的老款现代轿车,风尘仆仆而来,停在了车流较少的路口。车窗降下来的时候,一个小脸的男人朝静风招了手。 静风看了他很久,上了车,男人递来一支烟,揣着老广西人的口音笑着说:“兄弟,你选得位置不够好,这里市中心,人多得很,车也堵,来去都不方便。” 他目视前方,从座椅旁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了静风:“火车坐的累吧,本来以为你会在酒店里多休息一会呢,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打电话了。” “我不喜欢拖沓。”静风拧开瓶盖,喝了几口水,然后将手中的烟点燃。余光落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遍。 他很瘦,在略显紧身的灰色衬衫下犹如一根竹竿。他的脸又瘦又小,相似被削尖的铅笔,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加上平头寸发,看过去很是精明又干练。 他显然是个急性子的人,每当有车挡在前头的时候,他总会皱起眉头,啪响喇叭,这让静风不禁想起刚才看到这辆车的样子,那沙土泼墨的线条,足以证明这辆车在很多时刻,都开得很快。 车驶入一个十字路口,一百二十秒的红灯,加上前头堵塞的长龙,让他沉沉地吐出一口气。拉起手刹,他松开了离合器,让风和吵杂的喧嚣进入车里。 点燃一支烟,他忽然谈笑着说:“南宁是个好地方,有山有水有姑娘,高兴还可以娶个越南老婆。” 说到“越南老婆”几个字的时候,这个步入中年的男子,脸上也是露出了青涩的笑容,抬手摸了摸他的寸发,忽然眼睛一亮,朝静风看去:“对了兄弟,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从起程到抵达,他们过程中的电话,都是用“总堂的”和“接头的”来相互称呼,像是赌场里常见的代号。 “静风,韩静风。”静风难得冲他一笑,这让他显得很高兴:“我叫乐融。我应该比你大上几岁,你就喊我乐哥好了。” 乐哥,静风很快记住了这个名字。而随着后面的交谈,他才慢慢发现,乐哥,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个喜好玩乐的人。三十多岁的年纪,孤身一人,在南宁混了半辈子也居无定所,早些年的时候跟着外地来的老板去越南闯过,但越南人的野蛮和狡猾,让他那几年的拼搏徒劳无获,甚至还在当地的监狱里关过一阵子。 经历人生跌宕,大风大浪后的乐哥,将过往的岁月视作过完云烟,他总说,他是命好的,有些人的人生大起大落,无法承受那种天堂掉入地狱的挫折痛苦,而他生来就在地狱,所以再糟糕的日子,他也这么将就着过来了。 乐哥也许好久没有和陌生人聊过天了,车开了多久,他话就说了多久,直到路的尽头出现了一站忽明忽暗的路灯时,他不再继续他的故事,沉默地将车停了下来,手顺着路灯旁的一条小巷子指去:“看到那个蓝色顶棚的房子没?我和兄弟们就住在那里。” 南宁在当今,算得上********下重要的发展城市,而高楼大厦平地起,镁光灯照耀中的繁华都市背后,却是一片鱼龙混杂之地。这里有着数不清的角头堂口,社会帮派,实力均衡,互不干涉。这里汇聚群龙,但无论哪一帮都不可能做头。 同时,由于地域意识极强,所以一些外省的大帮也别想在这个地方占有一席之地。更多的时候,则是寻找当地的小众组织进行合作。乐哥就是这千千万万小众组织中的老大之一,但说难听点,也就是领着几个小弟混社会的地痞。 对于三联会这样的大帮,往往不喜欢寻求当地一些较大的组织合作,更多的时候愿意和这些民间小帮会合作,因为他们听指挥,要价低,必要地时候甩开他们也容易得多。 早些年的时候,三联会通过乐哥从越南走过几次货,相互间有些信任的基础,因此这一次静风来到这里,接待的自然也是乐哥和他的兄弟们。 狭长的巷子仅有一盏路灯,像是甬道一般阴暗潮湿。老鼠在脚边蹿走,空气里弥漫着腐烂的臭气。静风捂着鼻子,踏着泥泞的路,跟随着乐哥的脚步,缓缓走到了这座两层的水泥民房前。 路旁的电线杆歪歪斜斜,像要倒塌的样子。横纵交错的电线杠在月光的照耀下,有乌鸦和蝙蝠飞掠轻停的影子。 推开铁门,入门是一片光秃秃的院子,院子里晒着一些裤衩和衣袜,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靠着墙抽烟,见到乐哥和静风进来,他丢下了烟头,小碎步子跑上前来,咧开嘴笑着。 他牙齿很白,在黑暗里自然散发着光。他穿着黑色的T恤,破洞的牛仔裤,腰上别着一把皮甲的短刀,笑声里略带古怪的口音,倒不像是南宁本地的人。 “他叫胡汉,是个越南人。”乐哥笑着介绍,在来这里的时候,乐哥就在车里说起,津津乐道他手底下的越南人,说也就是因为他们,很多大帮才喜欢选择和他合作。 这个叫胡汉的越南人显得很腼腆,也许他并不会说中文,所以他总是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有些干瘪的烟盒,拔了支烟递给静风。 “胡汉,你风哥是大城市来的,不抽你这差烟。”乐哥斥了他一眼,转头看向静风笑着:“兄弟咱们进屋吧。” 82.第82章 :直到我去了天堂(5) 大门内,光线昏暗,四面水泥墙上贴着一些过气明星的海报。穹顶之上一盏白炽灯接触不灵,忽明忽暗,发出呲呲声响。 屋内陈设简陋,一张用报纸铺盖住的折叠餐桌,两把塑料椅子,和一张贴在墙壁旁的沙发。黑色的沙发皮,因为老旧而发黄,有着几块不大不小的破洞,露出其中的棉絮。 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穿着一件牛仔衬衫,白T打底,一条宽松的西裤,和大头皮鞋。他将帽檐压得很低,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容貌。但偶尔的白炽灯嗤嗤一闪,苍白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能看到那双锋利的眼睛,而嘴角的刀疤。 静风心头一凛,却没有明显的表露出来,将手插在口袋里,抽着烟,乐哥扬手示意他往二楼走,并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人。静风皱了皱眉头,并没有多想,只是偶然的时候,回眸过去,就见他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用舌头轻轻****着。 “真是一个怪人。”静风心里这么笑着,脚步踏上通往二楼的台阶上。 这是一栋老旧的民宅,阶梯是木板搭起的,踩踏在上面有着咿呀的响声。像是恐怖片里惯有的阴冷声。 上了二楼,冷风带着呼啸扑面而来,窗户大开,雪白的薄纱窗帘在风中飘舞,好似女巫的舞蹈。 二楼相较一楼而言,多了几张床铺,绿色的被褥是军用的,整整齐齐的叠在那里。餐桌上有着几个泡面筒子和零散的瓜子壳烟头,地上还有一些凌乱的扑克牌。 床铺是上下的铁床,此刻皆坐着人,一共四人。像是困在铁笼里的猛兽,在黑暗的环境中,一双目光闪烁着寒芒的光。 “他们啊,可都是我这些年共患难的好兄弟,这次你想从越虎帮的手中将那批货夺回来,可少不了他们的帮助。 静风手插在口袋里,目光在屋子里一扫而过,点燃了一支烟:“这里四个,加上胡汉和楼底下坐着的那位,你手下一共六人,对吗?” “对对对,而且啊,他们之中除了胡汉是地地道道的越南人外,喏,他们两个也是有着越南血统,精通越南话的。”乐哥招了招手,两个身材瘦小的年轻人便从床上下来,向静风打着招呼。 “是不是越南人并不重要,这次我所要打交道的是越虎帮的人。你直接和我说说这几年这越虎帮的事情就好。”静风坐到了长沙发上,深深吸了口烟:“你们一直喜欢躲在黑暗里吗?灯坏了都不去换?” “咳,兄弟你是不知道,我们这儿经常下雨,这雨下得多了,电路就潮了,坏了灯泡也解决不了电路的问题。 乐哥一面说一面坐到了静风的身旁,跟了胡汉一个眼神,这个有着洁白牙齿的纯朴越南少年,也是打起火机,点燃了乐哥嘴上的烟。 烟丝成圈,一环环的从他口中吐了出来,他将手搭在大腿上,目光显得深沉:“兄弟啊,你应该也听过广西这块的行市。没有哪一家独大,都是鱼龙混杂。不过啊这越虎帮倒是我们这些大小帮会组织里发展最好的一个。” “有钱了发展自然好了,这些年我们三联会可没少给他们钱。美其名曰是看管费,事实上做得也是讹钱的把戏。”撇了一眼乐哥,悻悻说道。 “讹钱?喔对,就是讹钱。越虎帮的确在这些年讹了不少钱,不少大帮会的证据都握在他们的手中,像是祖宗一样供奉着,深怕稍有不慎,便将这些线索寄到警署。也正是因为如此,越虎帮在本地的名气,帮众日益繁多。” “兄弟,这次你怎么一个人来广西。就像我说的那样,可所要去对付的,可是广西最凶狠的帮派,身边难道都不带些人手?也好在危机的时刻保护你。 “不了,身边多一个人,就多一双眼睛。我不想引起太多人的关注,只想在这里夺回本就属于三联会的东西,然后离开,头也不回。”烟在手中僵硬不动,眼中有着毕生决心般的光芒。 乐哥手搭在了他的肩头:“小伙子有这样的气场很属难得了。好吧,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既然拿了三联会的钱就会竟可能的保护你。” 听到“保护”两个字的时候,静风的嘴角也是泛起浅浅的笑容。而下一秒,胡汉忽然弯身下来,小小声的说:“老大,越虎帮好久没有出现在江湖上了,最近安静得像是从世界上蒸发了一样,我猜想,这个会不会和风哥远道而来的目的有关?” 乐哥皱了皱眉头,摆手让他退开,凝重的脸色上很快又露出了笑容:“这些大帮一直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兄弟你不必放在心上,抽个时间,我替你约上越虎帮的人,好好地谈一次。” “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静风深深吸进一口气,踏入广西土地的时候,他的任务也是悄然而生。 而从短暂的相处下来,静风也是发现,比起其他的手下,他更愿意培养身旁的胡汉。虽然在大多数的时候,胡汉都是憨笑示人,热情开朗,任凭谁看见他纯净无暇的笑容之时,都很难将他和帮会联想到一起。 “兄弟,那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呢?”乐哥瞅着烟问他。静风低头沉吟了半刻,然后说:“这次来到广西,我给自己的任务设定是一个月,我必须在这一个月之内将货重新夺回来,所以,接下来我会用最短的时间,收集我所需要的东西,一分一秒,都不能马虎。” “好,年轻人就是有你这样的血腥和拼劲,只要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跟乐哥开口。”说话间,裤袋之中,亮起了一道光,震动不断。乐哥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号码,脸色微微一变,走到安静的地方,说道:“平老大,你放心吧,一切都在掌握当中。” “好,我期待你的好消息。”说完,挂掉了电话。 83.第83章 :故事的小黄花(1) “天辰哥,我算是看明白了,这高一的新妹子啊,要么名花有主,要么惨不忍睹,我真觉得来学校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高中部教学楼一楼的楼梯口,郑翔背靠着扶手,脸上一副沧海桑田,当女同学从他身旁路过走上楼去的时候,他两只手就会比起一个照相机,观察那裙底之下的“风景”。 自从年段里的“狮子”林伟被顾天辰治得服服帖帖时,顾天辰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高二年段的新贵霸主,一些慕名而来自愿做跟班角色的人自然也就不少。这郑翔就是其中之一。 郑翔的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的时候,无疑是充满了愿景和期盼的,希望他展翅飞翔,前途远大,可连他父母都没能料到,到了二十一世纪初“翔”这个字,所代表的含义不再那么单纯,所以郑翔也很适应时代的潮流,像他名字另外那层意思一样,长歪了。 有人说,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胖子,郑翔就是那个胖子。一米七八的个头,接近两百斤的体重,除了骨头之外全是肥肉,三层的下巴在说起话来的时候像是橡皮糖一样抖动着。一副黑框眼镜,丝毫无法遮掩他小眼睛中的猥/琐。 瓜片头,西瓜脸,蒜头鼻子,绿豆眼儿。他的五官单拆来看,都是丑陋的代言,这可这么组合在一起,配上白白嫩嫩的皮肤,倒还看得过去。 他不仅胖,而且胖的有心计,他很会利用肥胖的特性装出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每当体育课的时候,还可以假作肥胖的病态,比别人少跑上两圈。甚至在很多的时候,脸上还会挂着一副可怜巴交的表情,来博取女生的同情。 他的的确确是一个狡猾的胖子。而在每一个故事里,似乎胖子都是受到欺负的对象。郑翔也不例外,受了林伟整整一年的打压后,顾天辰终于替他出了口恶气,第二天他就买几包烟,像块胶布一样紧紧黏在顾天辰的屁股后边。 对于这种狗腿的人顾天辰见多了,但却从未见过这么烦的一个人,无论是上课下课,吃饭上厕所,这个胖子总是阴魂不散,也终于是让顾天辰妥协,默然他成为自己唯一的跟班。 楼梯口是个热闹的地方,上下课的女同学络绎不绝,郑翔的绿豆眼在上课的是条缝,可到了这个时候,就会睁得比铜铃还大,身旁错过任何一道风景。 “天辰哥,你说作为一个高中生,课业这么繁重,德育处还让妹子把裙子穿这么低,一点福利也不给我们,这样学习如何能够进步?啊?如何能够进步!” 顾天辰靠在墙上,白了他一眼:“你这胖子,每天除了妹子妹子的,你还能想点什么?”他语气里有着几分鄙视,但打心底还是认可他的话。 “没事,再熬个一年半载的。等读完了高中,我就回家里的医馆去了,到时候啊,我就可以天天给妹子们把脉疗伤,偶尔做做全身检查。”郑翔搓着手,眯着眼笑着,笑起来的时候下巴上的肥肉不停颤抖着。 按郑翔的话所说,他家族从曾爷爷那辈开始就是有名的中医,子承父业,这医学的血脉终于要传承到他这里。 “你确定找你看病的都会是妹子?看中医的,可多是阿妈阿婆呢。” 顾天辰一泼冷水浇来,郑翔打了个寒颤,冷上的笑容顿时就消失了,嘴角连连抽动了几分,摊了摊手:“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我的人生就真的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你的人生就只有妹子?”顾天辰有些无奈地看着他。他推了推黑色的镜框,表情严肃:“每个人对人生的追求不一样,我就希望自己成为像陈冠希那样优秀的男人…..” 说着,他忽然眯着眼,咧开嘴笑得诡异,凑近脸来看着顾天辰:“天辰哥,虽然咱们高中部的妹子是水了一点,但老师可是赞得很啊。就那新来的班主任,你知道吧?白老师,哇,那身材,那大胸******的。”郑翔说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把你这副嘴脸给我收起来。”顾天辰的目光骤然变得阴冷了起来。风云突变的脸让郑翔微微吓了一跳,犹疑地看着他,不敢反驳,也不敢多问,挠着头,尴尬的笑了笑。 “天辰哥,你怎么突然…..?”郑翔见顾天辰情绪稍稍缓和了几分,壮起胆子试探性的问了下。他的问并不是要八卦些什么,只是想知道顾天辰的雷区,以免以后自己一个嘴笨误入,引来不可收拾的后果。 “没怎么,以后别在背后说白老师的事情,听清楚了么?”顾天辰目光平淡,语气却充满了冰冷。郑翔咽了咽口水,乖乖点了点头。 上课的铃声霎时响起,不在同班的郑翔撒起小腿一溜烟的功夫就跑了。见四下无人,顾天辰点燃一支烟,快活得抽了起来,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闲庭信步的走着。 忽然路径一处花圃旁的时候,一声高分的尖叫刺入他的耳膜,那道声音几乎让整座校园都听到了顾天辰的名字。 顺着那声如洪钟的方向看去,白璐气鼓鼓地站在那里,雷霆大怒,蹬着高跟鞋,踏着水泥路砰砰走来。 一把拍下了顾天辰嘴上叼的烟,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瞪得比灯笼还大。胸脯一阵急促的起伏,白璐的脸气得通红。 顾天辰挠着头,还一副庞然无知的样子,四下环顾着,指了指自己:“这学校里应该没有第二个叫顾天辰的吧,用得着这么大声么?” “你又在学校里抽烟!”白璐气得鼻翼喷张,她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学生竟然会到如此顽劣的地步。 “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应该有自由抽烟的权力吧?”顾天辰搓着手指看着地上的烟头,目光抬起来的时候,忽然盯在了她汹涌的胸脯上。如果不是郑翔的提醒,他还真没有发现,白璐发育的还不是一般的好。 84.第84章 :故事的小黄花(2) 顾天辰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作为浪荡不羁在青春年华里的代表人物,会被一个女人所束缚,只因为那个女人就是他的老师。 校园里,那双漂亮的眼睛几乎无处不在,让顾天辰全然失去了向外的自由。但出了校园,他又能骑上那台心爱的摩托,驰骋在流光溢彩的都市繁华当中。 这段日子,是初秋以来最好的天气,夜空晴朗到星辰闪烁,仿佛触手可及。空气中没有沙砾,即便绕着城市开上几圈,挡风镜前也不会渡上一层薄薄的灰。这让顾天辰感觉很好。 所以每每到了夜晚,他总会相邀白璐共赴兜风,幻想这在廖无人烟的山顶,苍天明月的见证下,好好地亲一次嘴,但白璐始终不会留给他这样的机会,只从上一次被他忽悠到边郊之后,她的心里早有了警惕,这种坑蒙拐骗一般的戏码,她自恃不会上第二次当。 白璐是个聪明的女人,对于顾天辰这样赤心热忱,欲望热血的少年人,她总会像打太极一样将关系处理得妥当,在不越界的原则下,以不拒绝,也不接受的态度维系着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同时牵制着他在校园做个听话的孩子。 白璐自认为这个曾经的不良少年已经被自己牢牢地掌握在掌心之中,嘴角不禁也是泛起自豪地笑容,切了一大块牛排就往嘴里送,吃得津津有味。 高档的西餐厅,一个人站着双人位,白璐左手端着酒杯,右手递着牛排,招呼着自己的嘴。 忽然他的视线停留在左前方四十五度,那个身形高挑的男生,拎着一个赛车帽就走了进来。 “该死,这臭小鬼怎么阴魂不散的呀。”白璐将头压低,掩耳盗铃般的和桌上的牛排保持水平,尽量让顾天辰看不见她。 但很可惜,她这有些自欺欺人的做法并没有达到意愿,桌面上咚的一声脆响,赛车帽平平放在了牛排旁,一根手指在她的脑门上用力一弹,她啊得一声叫唤,抬起头来,视线里是顾天辰洁白的牙齿,略有邪魅地笑容。 “白老师,你不是告诉我,今儿要去相亲吗?和鬼么?”顾天辰坐在她的面前,四下看了看。 白璐心知谎话被毫无保留的拆穿,两边薄薄的红唇扁了下去,满脸都是郁闷地看着他。 顾天辰是个聪明人,他自然明白这不过只是一些浅薄的谎言,终归来说白璐还是不愿待见自己。“ “诶?这不是那谁吗?白璐!对白璐啊。”一道语气怪异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白璐神色微僵,目光迟疑地向后看去,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曲线极好的女人站在她的身后,身旁还挽着一个西装笔挺,模样斯文的中年人。 那个女人一头浅棕色的大波浪长发,斜披在肩头,露出性感的锁骨和傲人的胸线,脸上的妆容虽不浓重,但也许是气质的关系,她看上去妖艳得像只妖精。 她眉宇轻浮,目光中有着高人一等的傲娇,嘴角有种令人不自在的弧线。而相较她而言,身旁那个男人则显得拘谨得多,一身深蓝色的西服光泽和质感都是上等,看得出是名牌工艺。金丝的无框眼镜给他增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 单从模样上看,他似是已步中年,但从体格来看,又充满青春肉体的感觉,即便一身暗色的西服,也丝毫无法遮掩他健硕的身板。 不知为何,当对白璐对上眼神的时候,那个男人下意识便会抬起手指,有些不自然的推一推眼镜,视线转移到别处。这一掠不易察觉的细节很快引起了顾天辰的注意。 目光游离在他们三个人之间,顾天辰微微眯起了眼,似乎猜测到了什么。 “璐璐…好久不见了…”那个男人分明在打招呼,可眼神却总是飘忽不定,更多的时候,都是在低头看自己的脚。 白璐也有着相同的尴尬,只不过她表露在脸上的少,心里的多,似乎是因为那个女人。 “诶白璐,老朋友见面,打个招呼而已,怎么这么生分呢?咦?男朋友啊?”那个女人忽然将目光落在顾天辰的身上,颇有意味地一笑:“白璐真是好福气,前脚刚走一个帅大叔,后脚就跟上一个小鲜肉。真不得了呢。” “孙美美,你!”白璐眼中有着难以掩盖的娇怒,但酝酿一连串的话到了嘴边又不知如何出口,焦急之下,她的手揣得更紧了。 一只有温度的手掌轻轻握住了她的手,顾天辰给了她一个安定的笑容。缓缓站起身来,看着这个红色连衣裙的女人。 他个头很高,站起来的时候,要比孙美美高出两个头,冰冷冷地表情,让她顿时感觉到一种气场上的极大压制。 “你很喜欢穿别人的衣服么?”顾天辰忽然笑着问她。 孙美美一愣,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斜眼看了看身旁的男人,目光变得凶悍起来:“有些衣服本来就是看人的。有些人啊,就配不上好看的衣服。” “的确,所以你眼中好看的衣服,都是老款式。念旧,复古,现在尊老爱幼的好女孩不多了。” “小伙子,你说什么呢?”身旁的男人忽然瞪着眼睛看过来,先前斯文儒雅的模样荡然无存。 顾天辰浅浅一笑,目光却很锋利,直视着他:“如果你是一个有风度的人,就应该明白不要随便插话。还有,如果你还有那么点自知,就不应该让你的女朋友穿着这么艳的衣服,招摇过市,深怕别人不知道你是老司机?” “臭小子!你爸妈怎么教育你的!这么对长辈说话的么?”那个男人低吼了声,一个拳头在紧绷的西服下就挥了过来。 脚步向后一撤,顾天辰不偏不倚地接下了这个拳头,脸上笑容不减,目光凛然:“真抱歉,你的确没有让我看到,有什么地方,是我该去尊重的。” 话音落下的那一刻,顾天辰手掌微微发力,但听一声脆响,那男人手腕反折,嗷嗷叫唤的收回了手。 85.第85章 :故事的小黄花(3) 红酒杯碎裂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顾天辰绝对没有想过他下一个拳头会把这个男人的门牙打下来。 杀猪般的叫喊回荡在餐厅之中,那个男人捂着鲜血不止的嘴倒在了地上。周围的食客纷纷惊愕地看了过来,一些女服务生顿时吓得惊慌失措,脸色苍白。 忽然,一只手牢牢抓住了他,白璐往桌上丢下几百块钱,就拉着他往外边跑,一脸慌张的模样,霎时有些可爱。 转动手柄,排气管剧烈的颤抖起来发出轰隆隆的响声,一群服务员追了出来,却只能望着摩托车的屁股,在浓烟中咳嗽不止。 风在耳边呼啸疾过,路灯相连成金灿的珠帘。迎面而来的车灯忽明忽暗,沿街的商铺放着高音的喇叭歌曲,但无论从听觉还是视觉上的变化,都无法平复白璐的心情。 但紧张过后,她的脸上旋即露出了便是一抹如春日般灿烂的笑容,发出咯咯的笑声。 “前一秒还慌慌张张,像只加速过街老鼠,现在又笑得这么开心,你还真是奇怪。”顾天辰加速疾驰,然后在一片柳树成荫的河滨边上停了下来。 将摩托帽挂在反观镜上,他跨下车来,双手搭在河滨的石栏上,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 “喂,你又抽烟!”白璐瞪了他一眼,像个怨毒地幽灵,杵在他的身旁。 “现在又不是在学校。你不是老师,我也不是你的学生,抽不抽烟,你管不着吧…”顾天辰不屑地瞥了她一眼,转过身将背靠在石栏上:“我倒是有些好奇了,那个男人应该是你的前男友吧,但那个女的又是谁?你们之间好像还认识。” “小小年纪,这么八卦。”白璐瘪了瘪嘴,靠在了他的身旁,鼻息略微沉重了几分:“好啦,告诉你吧,她叫孙美美,是我的初中同学。从小就坏到骨子里的丫头。”白璐眼中有光,说起话来也是咬牙切齿。 “看来是旧敌了。不过你们的品味还真是有够差的,那么一个老男人,你们争相勾搭,怎么?就因为那几个臭钱?要是这样,你来勾搭我好了,我可比他有钱多了。” 白璐瞪他一眼,很想反驳。但又不知如何反驳,他的话就像一根针,将窗户纸捅破。 轻笑一声,顾天辰摇了摇头,起身上了车:“走吧,替你揍了渣男,算是英雄救美了。怎么?不打算陪英雄去兜风么?” 戴上摩托摩,顾天辰拍了拍后座,白璐抿抿嘴,眸子轻轻打转了几分,缓缓走到了顾天辰的车前,接过了安全帽,坐上了他的车….. 有些感情,正在不知不觉中持续升温,而有些感情,却在冥冥中遭遇着考验。 咖啡厅里,佳俞望着面前这杯美式咖啡,陷入了浅浅的沉思中。沈思明的话,在这段日子里,给了她许多的思考。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和静风的这段感情,也许正如沈思明所说的那样,继续下去,所带来的,也许就是灾难。 “施小姐,终于有时间约我啦?”沈思明迈着轻步,徐徐坐在了她的面前,点了一壶铁观音,翘起脚来,眼神颇有意味地看着她:“想清楚了吗?” 佳俞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看着她所表露出的态度,沈思明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那么可以把你所知道的事情告诉我吗?” “你想知道什么?” 沈思明的脸在优雅的灯光下显得阴森而恐怖,他身子前倾,将脸贴近了几分:“十号仓库。” “十号仓库?那是什么地方?” “施小姐,看来你并不是很有诚意,我想我们今天的谈话可以到此结束了。”沈思明的脸风云突变,旋即便要起身。 “等等。”佳俞唤住了他,眼神中有些思索,细细回忆着她和静风这段时间的交往,忽然想起了那个暴雨的夜晚,位于边郊的那座仓库:“我想,我应该能够想起来一座仓库,但我不确定,是不是你口中的那座十号仓库。” 沈思明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告诉我,那座仓库在什么地方?” “我想知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沈思明眉头一展,将背轻轻靠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深吸了一口气,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笑:“施小姐是对韩静风还有一丝感情的牵挂?” “不,我只想知道,你的手段,是否能够彻底的摧毁他,至少,我并不想受到什么牵连。”佳俞的目光变得决绝。 “呵呵,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很喜欢和聪明的女人做朋友。”沈思明满意地笑着,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望着烟丝从火星中漂浮而出,他的表情变得漠然:“这个计划本就应该告诉你,因为能否成功,都取决于你。” “即便我得知了十号仓库的位子,但没有十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个十号仓库就和三联会有关,所以我必须要让韩静风或者三联会的人进入这里,以抓现行。” “可你不是说,他这一次去广西,就会进入你们的圈套吗?”佳俞忽然有些震惊,如果以沈思明这个计划,那么韩静风很有可能会回来。 “关于这一点,你就不必担心了,一切都在我的计划当中,要摧毁一个人,就要摧毁得彻底。韩静风是我见过最天才的人,光凭一些手段,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他的,但任何一个强者都有他的死穴,而你,就是他的死穴。” “所以你们要利用我?”佳俞本想着自己只需要表明态度,并透露一些情报,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整个圈套的计划当中。 “难道施小姐今日约我见面,不就是做好了要配合我们工作的准备吗?放心吧,我明白你的顾虑是什么,你只要按照我的命令去下这盘棋,你会全身而退,并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沈思明信誓旦旦地说着,眼中充满了算计与城府...... 86.第86章 :故事的小黄花(4) 拉开窗帘,繁华的城市光景映入静风的眼中。霓虹交汇的彩灯打在这一面落地窗前,倒映出一个孑然而寂寞的身影。 望着窗外的车流,来来往往的行人,热闹沸腾的夜市,静风的心顿然生起一种落寞。过了今夜,他将要随乐哥一行前往南宁边境和那个帮会交涉。时间一晃过去六年,在这六年的时光里,他从未像今夜这般忐忑。 也许这份忐忑,来源于那埋藏在心里的牵挂。 曾经的他,是一个人,而现在,他生命里还多了一个需要保护和照顾的女人,这让他必须珍爱自己,平安回归,也许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念想,让他此刻的心起伏不宁。 深深吸进一口烟气,试图用尼古丁麻痹那不安的神经。他缓缓闭上双眼,按下音乐播放器,一曲优美的西洋乐飘然入耳,他的耳边开始回荡起鸟鸣,脑海深处,出现了一道阳光,他闭着眼,一步步地走向床边,倒下。进入深沉而遥远的回忆中..... 阳光洒在校园香樟树上,树叶散发着金光。风徐徐拂过脸颊,有夏末独有的轻柔与芳香。 开学之际,大学校园里热闹非凡,有新生在校园里迷了路,站在路牌前慌慌张张。有新生捧着崭新的课本匆匆忙忙地往教室赶,而一些刚分配好寝室的男同学和新结识的室友成群结队的去小卖铺买零食,或者抱着颗篮球组队去球场。 各系的老生,会故作一副学长的姿态,袖口别着小黄巾,看到长得漂亮的学妹就会提她们拿行李,护花使者一般的护送她们去寝室,并最终留下联系方式。而有一些略带痞气的大男孩,干脆不做这种虚伪的事,见到美女就直接跳到树上吹口哨。 五湖四海,各色各样的人,在这一天汇聚一堂,洋溢着新鲜血液所换来的朝气。 静风骑着车,载着佳俞在校园里打着转,介绍着校园里每一处角落。他偶尔会停在一座古雅的教学楼前告诉她这座教学楼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偶尔又会停在一处湖泊旁,说这里是情侣会约的圣地。 佳俞轻轻将头地贴在他的背上,感受着静风特有的温度和气味,嘴角不禁泛起甜甜的笑容。 伴随静风故作古怪的一声叫喊,自行车以一个极快的速度冲下了下坡,停在了宏伟的校门旁。静风下了车,让佳俞继续坐在后座上,然后牵着车头,慢悠悠地走出了校门。 但他的脚迈出校园的那一刻,他的神色不禁意间有些沉凝和哀伤,让佳俞不禁注意了过来,刚想问些什么,那抹愁容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又是那熟悉的笑容。 “小兔,这就是我的学校,怎么样?漂亮吧?” 静风扬起手展示着身后这座美丽的校园,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佳俞噗哧一笑,看他这幅得意忘形的模样,也是有意调侃他:“是啦是啦,不仅校园美,女同学更美,对吗?” 她的眼眯得像只狐狸,似能窥探人的灵魂。静风打了个嗝,挠着头:“什么女同学啊,和我有关系吗?” “哎唷?我就不信啦,刚才路上那么多漂亮的女孩,你就不会多看人家两眼?” “当然不会!谁让我后边坐着一个绝世大美女呢?”静风笑着说,目光有意无意的落向那校园大门上金灿灿的四个大字:“万里学院。”眼瞳深处,闪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惋惜。 “可是大熊哥,你的第一志愿不是清华吗?为什么选择留在甬城啊?以你的实力,应该轻轻松松就能考上的呀。” “清华?清华有什么好。我觉得万里学院一点也不比清华差。怎么啦,能去美国,就瞧不上咱们自个儿的学校啦?” 佳俞愣了愣神,连忙摇头:“才没有呢.....”她低着头,抿着嘴:“大熊哥,谢谢你的钱,让我能够去美国留学。我之前还担心这些钱是你的学费呢,不过现在看来,似乎你已经找到自己想要的学校了。” “你想什么呢,就尼大熊哥我的水平,难道还需要交学费吗?即便是清华,我也一样免费读。”静风高仰着脖子,信誓旦旦地说。 “可是…大熊哥,这么多的钱,可不是小数目,你家庭又不富裕,我想知道,这些钱是哪里来的…”佳俞撅着嘴,有些担忧。 “钱都缴了,还去追问那么多干嘛?你放心吧,这些都是我比赛得来的奖金。等到了大学,我会参加更多的比赛,你在美国也别过得太拮据,一切都有我呢。” 风轻轻拂过,如温柔的手,撩起佳俞柔顺的发丝,泛起阵阵的清香,校园的栅栏里,一朵小黄花从树上落下,随着风轻轻飘到了佳俞的头上。 静风微微一笑,将那朵花,轻轻的装饰在她的发梢上,退一步看,简直美如仙子。 看着静风那痴迷呆滞的模样,佳俞害羞地低下了头:“大熊哥,能不这样看着我吗?怪..不好意思的..” 静风咽了口唾沫,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呃,我是看那边车站有个小孩。”静风随手指了个方向,胡乱编扯了一个理由。 盈盈一笑,佳俞双手背在身后,向前迈了一步,身子前倾,指着头上的小黄花:“大熊哥,你看呐,我戴着好看吗?” “好...好看...好看极了....”静风不敢直视那份美丽,但为了不然佳俞察觉,他还是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望着静风的笑,佳俞不知为何,心头总会感到一阵心安和暖意。像是冬日里的阳光,在内心冰冷的时候,也能被他的温度所融化.... “走吧,带你再去别的地方逛逛。”静风笑着跨上了车,回头冲佳俞憨憨一乐。 “嗯!好呀好呀!”佳俞紧紧抱住静风的腰,兴奋地点头。 “抓紧了哦,我要加速了…!” 用力地踏着脚板,两个人冲向了明媚的太阳..... 87.第87章 :故事的小黄花(5) 狭小昏暗的房间内,弥漫着烟和汗水的气味,一个戴着白色礼帽,穿着花衬衫的男人,脚翘在桌上,背靠着沙发,神情淡然。 他皮肤又黑又亮,脸上有岁月袭过的皱纹,脖上挂着金项链,耳上戴着银耳环,十根手指戴着大小不一,款式各异的戒指,看上去有些浮夸,但当代人有更贴切的词来形容他——土豪。 这个坐落在边境的一处民房的二层阁间里,总平米不超过三十,此刻却挤满了人,但唯独那沙发很空,还留出三个人的空位。但这些人围着沙发而站,连眼睛也不敢多朝沙发撇一下,他们很清楚,在这个组织里,没有等级的概念,是大忌。 而此刻,在那礼帽男人的视线前方,还有着几张既陌生又熟悉的面孔。时间一晃三年过去,当年还有些青涩的年轻人转眼已经成长为一个颇有领导架势的男人。 看了眼手表,现在是晚上的八点四十分,当指针转到零点的时候,就是四十一分了。静风目光抬起,直视着他面前的这个男人,从他和乐哥几人进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分钟,而他们除了握手,问好之外,没有人第一个开口。 现场的气氛僵硬而严肃,甚至还有些诡异,乐哥眼珠转了转,咧起一口的黄牙:“老虎哥,既然大家都坐下来了,什么话也可以讲开了。静风兄弟你应该也见过,其实啊他的意思呢就是….” “你什么东西?这里有你说话的份?”礼帽的阴影下,那双眼睛锋利得像把刀,没等乐哥话说完,他一个态度过去,就让他闭了嘴。 “我知道你这次来广西,说看货呢,只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是想把货给要回去。我也不给你绕弯子,说吧,你们打算开出什么条件。” 老虎哥招了招手,身后一个小弟递上一支烟来点燃。他极为享受的深吸了一口,仰起头来不再看静风:“条件不好,一切就都免谈。” 静风的目光在昏暗的光线中显得很亮,他草草地打量了一圈周围的人,然后也点燃一支烟:“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三年多过去了。这三年,我们三联会给你们支付的费用也不少了…..” “别跟老子磨磨唧唧的,一口价,一千万。到钱了就交货,否则,免谈!”老虎哥的将脚从茶几桌上放下,目光坚定地看着静风。 果然有恃无恐的人口气就是比一般人要大,静风看清了他的嘴脸,也心知即便自己给了钱,这批货也未必能到自己的手上。 “那就没法谈了!”说话间,静风一只手如闪电一般射了出来,瞬间掐住了老虎哥的脖子,五根手指青筋暴起,让得老虎哥顿时陷入一种窒息的状态中,正在脸都通红不已。 而同一时间,房间里所有人都拔出了抢对准了他,无声无息的硝烟,瞬间弥漫在整片空间之内。 老虎哥是个久经沙场的江湖客,在静风几人进入这里之前,就早早命人将他们身上的枪和武器收走。所以当这种局面一触即发的时候,乐哥和他的手下们则显得有些慌张起来。紧缩到了一起,故作一副凶狠的模样来威吓住他们。 “开枪吧,我有十足的把握,当子弹穿过我脑袋之前,我一定会先拧断他的脖子,你们不但可以瓜分了他的财产,还可以另选一个新的老大出来,何乐不为呢?” 静风很聪明,他这么一出反向的逻辑让老虎哥顿时瞪大了眼,隐隐间也是能察觉到周围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起来。他用力蹬蹄着脚,但静风的手法超乎想象的精准,这一抓钳来,让他在清醒与迷糊间飘忽不定,脚蹬出去也是软绵无力。 老虎哥能够在广西这片鱼龙混杂之地占据这么久的江湖地位,手下也是有不少忠心耿耿的跟随者。也就是因为他们的存在,这一时的军心才没有单凭静风几句话而动摇。 “呵,不错嘛,手下的人教导有方啊。”静风腾出一只手来,在他的脑门上敲了敲:“你一定觉得自己是个聪明的人,但我想告诉你,你并不聪明。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没有想象力。你想不到我下一步会做什么。” “那你会做什么呢?”眼睛睁得很大,瞳孔里布满了血丝。 “我会让你死,然后再被你的手下打死。因为我比你思路清晰。我很清楚,你不可能拱手把货给我,而拿不到货的我,回去也是死路一条,所以我早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但我这么死了也不甘心啊,所以,必须拉个垫背的。” 静风说着,嘴角忽然扬起一抹诡异的笑容,俯下头去,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千万不要和一个敢死的人谈条件,因为你谈不起,人家拿出命来,还有什么换不起的呢?” 静风的语气里都充满了死亡的气息,老虎哥有些颤抖起来,惊恐地看着他,他没有想到,当年那个被他玩弄于手掌之间的少年,竟然会成长为这么一个可怕的男人。 “忽然想想,死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好吧,那批货我不要了,我只要你的命!”说话间他手指略微用力的几分,吓得老虎哥哇哇大叫了起来。 周围的人脚步挪动着,恨不得立马按下扳机,毙了这个狂妄的人。但此刻已是吓破胆的老虎哥连连示意他们住手。 “大家都是做生意的,有什么事情都好商量的嘛,对不对,想想你还这么年轻,你一定有家人,有爱人,就这么死了对他们也没有个交代嘛。”老虎哥试图用老江湖的演技来打感情牌。 但很显然他选错了对象。静风的脸愈发阴冷了起来,目光决然,语气低沉:“你这么一说,我倒真觉得死是我的归宿了。我父母双亡,亲人背离,也没有至爱的人,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我可留恋的东西并没有。” “有有有!一定有的,一定有的….” “啊——!” 88.第88章 :爱你,就要放弃你(1) 明月如镜,似乎能照净这世间上所有的邪恶,此刻的月,落在这片深山老林之中,却少了一分圣洁,多了一份诡谲。 窸窣的脚步踩踏着树叶,穿过了一片宽阔的丛林,丛林的尽头有个废弃的信号塔,旁边是一座越战时期留下来的类似发电站般的仓库。据乐哥说,这里曾经是一座情报站,同时也是审讯室,越战时期许多越南的俘虏就关押在这个地方。 月光打在那座信号塔上,高耸的斜影如一个巨人,遮蔽了大半个仓库,周遭的树影霎时摇曳,像是数不清的鬼手挥来挥去,令人看得毛骨悚然。 迎面吹来阴森的风,老虎哥在庄邪手掌的斜持下,一路颠簸上山,当视线内出现那座仓库的时候,也是干巴巴地扯着嗓子叫唤,用手指着前方。乐哥和他的手下们紧随其后,将老虎哥的小弟们拦在身后。 “你说这货,就在这个地方?”静风看着那座仓库,微微皱起了眉头,这里的确是个隐秘到极致的地方。借着月光,他能清楚的看见这仓库的外墙已经岁月风霜后残破不堪,水泥墙壁上有爬山虎的青藓,一些脱落的墙皮垂在那里,像是被人撕裂的脸皮。 他掐住老虎哥的脖子,硬生生地拖到仓库前:“打开。” 余光向后斜视,老虎哥招了招手,一个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的年轻人慌慌张张地跑上前来,拿了一串钥匙插进铁门上有些生锈的锁扣当中。伴随一阵清脆之响,锁扣打开,乐哥和胡汉双双上前,合力将铁门一拉,一阵阴冷冰凉的风从漆黑的空间里鱼贯而出。 空气中有浓烈的消毒水气味和些许的油漆味,伴随脚步第一次踏入这里,身旁的乐哥有些迫不及待的打起火机,试图照亮这片黑暗。 “不可以。”静风急忙空出一只手将他的火机按下,怒斥了他一眼:“深山老林,自生瘴气,你想一把火把这里炸了不成?还有,你知道这批货是什么吗?” 看着静风严肃又认真地表情,乐哥下意识也是明白这其中的严重性,微微低下头来,但又好奇这批货物究竟是什么,又疑惑地抬起眼皮看着静风。 静风没有说话,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将黑暗照出一束光明。手机灯光之中,赫然映照出一具具四四方方,铁质的银柜子。但与其说是铁质,它的质感和光泽都要鲜亮得多,像是某种混合金属。 仓库里的风很大,很冷。即便身处在黑暗中的人,也依旧能够感觉到这里的面积足可堪比半个足球场。静风脚步很轻,小心翼翼地来到一个铁柜前,手掌贴在冰凉的柜面上,沿着侧边抚摸,忽然伴随他嘴角一抹笑容扬起,只听啪嗒一声轻响,那铁柜的盖子顿然升起。 忽然,一阵刺骨的行风从柜子中扑面而来,其中还夹杂着一丝淡淡的臭气。静风手掌用力掐住老虎哥:“我现在检查货,如果有半点差池,我要了你的脑袋!” 老虎哥吓得不敢说话,连连用手比划着,示意静风尽管检查。 静风用眼神示意了一番乐哥,乐哥神情凝重地点了点头,和胡汉分站在铁柜两侧,亮起手机屏幕朝里头照去。 下一刻,两人极力捂住嘴没有叫出声来,两双眼睛瞪得比灯笼还大,惊恐让他们的身体都在颤抖。 但见这铁柜摆放着的,赫然是一具套上塑料隔离袋的尸体!从胸膛的中线直至下腹部,有一道极长的刀疤,五指宽度,用白线粗糙的缝合着,让人看得不禁心头乱颤。 这个铁柜自然生成着寒气,将尸体完好无损的保存着,静风低头朝尸体看了看去,从脚踝处拔了一把匕首,割破了隔离袋,同时也将刀疤上的白线割断,身手进去掏了掏,最后从里头拿出了一袋装满水晶颗粒物的透明夹链袋。 “这是…..****?”乐哥惊讶地吞咽着口水。 “准确的说,是新型的****,本来三年之前就应该推广上市的,就因为这个家伙。”静风怒瞪了一眼老虎哥,然后示意下乐哥,他当即会意,急忙将铁柜的盖子合上。 一步一步,静风沿着一具具铁柜行走,检查着其中的货物,老虎哥的手下们,脚步顺着庄邪的移动而移动,望着放眼数不清的冰柜,每个人的脸上也皆是露出了那一抹浅浅的恐惧之色。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肉运货机吧?用死人的尸体来走私这种****,三联会的手段还真是残忍又高明啊。”乐哥跟着静风的脚步审查着这批货物,心跳不禁也是越跳越快起来,毕竟这座仓库,转眼间,赫然成了一个偌大的太平间! 而就当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紧绷住,气氛凝重到一个临界点的时候,一声巨响,铁门重重关上。 “不许动!” 硬朗的声音回荡仓库里的黑暗中,所有人都在这一刻警惕了起来,但见下一秒穹顶之上亮起了一盏盏灯光,将黑暗照耀在一片通明之中。一具具铁柜的盖子掀起,一个个穿着便服的特警用矫捷的身法从铁柜中跃了出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乐哥还没有完全的反应过来,两只手顿时被手铐拷住,然后一个严厉的声音便从他背后传来:“给我老实点,听到没有!” 一时之间,所有人的脑海中皆是一片空白,突然从铁柜里冲出来的特警,突然那一声声严厉的呵斥,以及穹顶苍白的灯光,让他们忽然成为了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的老鼠。欲要奋死般的逃窜,却被封锁住了退路。 静风呆滞地愣在原地,脑海中的思绪一片混乱,过了半刻,他才恍然过来,他似乎掉进了一个圈套里,一个精心布下的局中,成为了一个棋子,或者代罪羔羊。 “是谁,是谁策划了这一切....是平老大么?”无数的疑问回荡在脑海中,而却找不出答案。 麻木间,两个特警上前,按住了他的手臂,铐上了手铐。 89.第89章 :爱你,就要放弃你(2) 静风不记得自己昏迷了多久,只知道一束苍白的光射进他的眼球里,闪得他头晕目眩。 视线从模糊到清晰,当适应黑暗空间里那束格外耀眼的白光时,他才发现,这束光是一盏老式的台灯,台灯下,一张坚毅的脸,肃然地看着他,像是一头沉默地猛兽。 那是年纪四十出头的男人,整洁的警服烫得笔挺,肩上有两花警衔,宽大的警帽下是一张钢铁般的脸,如狼似虎的眼。 “韩静风?” 他这句话不仅仅是确认静风的名字,同时更是让静风明白,他们已经掌握了他的身份。 神色迷惘,静风感觉头崩裂般的疼,后脑勺的位子像是被什么坚硬的物体敲打过,让他感觉头如钳般沉重。 他记不得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而当下一秒,他意识逐渐恢复清晰地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四面无窗,自生霉气的密室里,除了一张桌子,一盏台灯外,他所能看见的,就只有这个中年警察。 他坐在特质的铁椅上,低下头,双手被铐在扶手上,让他动弹不得。但这所有的信息全部交织在他脑海中之后,他才恍然回忆起来,这是一个圈套,要将他置于死地的圈套。 “韩静风,我在问你话。” 那个男人的声音很低沉,且略带一丝饱经岁月后的沙哑。静风浅浅一笑:“警官,给支烟抽吧。” 那张脸依旧坚毅如山,伸手从怀里拿出一包五块钱的雄狮,然后起身将静风的右手解开,把烟和火机放在他的面前。 当静风从烟盒里将烟夹出来的时候,他才愕然地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无力到连夹烟都会颤抖。 “韩静风。我们已经注意你很久了,这次我们掌握了切实的证据。说吧,这批货是从哪儿弄来的,在这里堆放了多久,打算销往什么地方,共犯有多少。” 眼皮无力地抬起,静风歪着头看这个中年的警察:“你可以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么?” “刘忠国。” “不容易啊…”静风苦笑了一声,仰着头,将烟朝天空吐去。 “什么不容易?” “第一,你说你们注意我很久了,说明你们不是这里的警察,而是甬城的。一路追过来,能容易吗?第二,这批货在这里有些年头,我这次孤身前来,也算是小心,你们既然还能知道我的行踪,这只能说明,你们有线人,同时,还是我身边亲近的人。” 静风像是说故事一般,一字一句,不紧不慢地说着。面前的中年警察眼睛越眯越紧,透射而出的目光也越发尖锐。 “你果然如传闻中那样,很聪明。不觉得当黑社会可惜了吗?”刘忠国忽然也打消了继续询问他的念头,这一刻,他忽然觉得,和这个年轻的帮会大哥聊一聊,要更有意思得多。毕竟现在可有的是时间。 “谁的人生没有点遗憾。但遗憾万万身不由己。要说可惜,我只可惜错信了身边的人….刘警官,能告诉我,那个线人,是谁么?” 刘忠国不假思索地摇头:“不可以。我们对线人实行百分之一百的保护。” 静风点了点头,一口烟含在嘴里,过了很久才吐出来:“从踏入****的第一天起,生死早就置之度外了。你想从我嘴里知道你要的线索,就应该先告诉我,我想知道的。这是一种交易,也是一种诚意。” “好,我告诉你,虽然我们不确定这个人真实的身份,但通过我们的分析,可以基本上断定,这个线人,就是你们三联会的老大,祝江平。”刘忠国把静风面前的烟挪了回来,点燃了一支,身姿放松的靠在椅子上。 “祝江平?刘警官,你是跟我开玩笑吗?黑帮的老大,做警察的线人。”静风轻笑了起来。 “你很聪明,但你毕竟还太年轻。知道什么叫做帝王之术吗?自古朝堂,皇帝重用忠臣能臣,同时也包庇贪臣以及有权势的恶臣来达到权利的相互制衡,甚至必要地时候,还会皆有这些恶臣来除去忠臣,因为有能力的忠臣往往功高盖主,自古例子数不胜数。” 听完这一席话,静风的脸沉了下来,身子前倾,直视着刘忠国:“所以,你们就自然成了祝江平的“恶臣”来铲除他所认为的,权势过大的忠臣?” “既然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静风恍然大悟,在江湖中一些得意重用的能才,最终沦为悲惨下场的案例屡见不鲜,如果不是听刘忠国这么一说,他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祝江平的眼中钉。不过想来也是正常,毕竟他这个位子,哪有说离会就离会的道理。 “我就不应该把他看做亲哥哥,不应该亲信与他…..”静风低着头,拳头悄然间握紧。脸上的肌肉抽动着,眼瞳之中布满了悔恨的血丝。 “好了,你想知道的,我也告诉你了。我给你十分钟整理一下,我想要的线索,回来的时候,毫无保留的告诉我。”说着话,刘忠国站起了身来,消失在台灯的灯光下。 耳边响起开门又关门的声音,周遭陷入一片死一般的寂静中。静风一只手插进头发里,显得异常的苦闷。 走出审讯室,刘忠国走到一扇破碎的玻璃窗前,望着头顶的月光,脸上依旧是坚毅的神色。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串号码:“喂,孤鹰吗?我,刘忠国。我已经照你说的,把线人是祝江平的事情告诉了他….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要我告诉韩静风,线人是祝江平,这不是在陷害吗?” “这个刘队你就不要过多的追问了,我这么做终归有我的理由。难道你还信不过我吗?” “这….我当然是信你。当我刘某人一生办案无数,还从未一次欺骗过犯人….” “刘队,你为人就是太过正直,但和江湖上的人斗,有时候要懂得转弯。” 刘忠国点了点头,按掉了电话,抬头望着夜空的明月,深深叹了口气:“一切都为正义啊。” 90.第90章 :爱你,就要放弃你(3) “您好,这是您的外卖。” 市中心的高档小区里,一个四十出头的保姆开了门,却被门外这个送外卖的小伙吓了一跳。杏黄色的工作服穿在他的身上,紧绷得像是健美服,人高马大的身材,明亮的眼神,若不是那一头蓬松的头发略显邋遢,还真有几分运动员的气质。 “小伙子,很壮嘛。这身材送外卖可惜了。”中年保姆叹声说着,然后略带惋惜地拉上门。 “只要不打拳,怎样都好。”他的嘴角露出了浅浅的笑容,颇有意味地摇了摇头,拎起保温包按下电梯。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手机上的号码,让他顿然一怔,匆匆放下包来便接起了电话:“风哥,都快过去一个半月了,你终于肯打我电话了。” “秦胜…..” 静风的声音在电话的那头显得十分低沉,让他隐约间能够感觉到他的无力与憔悴。 “风哥,你怎么了吗?”秦胜显得有些担忧,这段日子因为有了静风的资助,他告别的地下拳坛,过上了疲惫却有充实的生活。同时,因为静风的那笔钱,很好的解决了妹妹秦瞳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所以对秦胜而言,静风就等同于他的恩人。 他对静风心怀感恩,但却不知这一个半月来,静风从未联系过他,买断半年的钱,却丝毫没有给他派遣过任务,这让他疑惑之余,也是一阵不自在。 他虽然没有读过几年书,但无功不受禄这个道理他还是明白的。而终于盼来了静风第一通电话,静风的声音却充满了虚弱的气息。 “秦胜,我需要你的帮助。”终于在短暂的沉默之后,静风开了口。 “风哥,你直接说,只要是我秦胜能够办到的。” “替我去找一个人。” 浓密蓬乱的刘海下,那双眼睛微微紧蹙:“只是找一个人吗?是谁?” “副堂主,沈思明。” “沈思明?!”秦胜的神色略微有些迟疑,静风为什么不自己去找沈思明而要通过自己?这样的疑惑交织在心头,他莫名的猜测,静风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但作为一个称职的属下,多做少说,只要执行无需多问是必要的品质。所以秦胜并没有追问下去,而是点了点头:“有什么事需要我转达的吗?” “你只要告诉他一句话:小心祝江平。他会明白该怎么做的。” 祝江平这个名字对于秦胜而言并不陌生,听到这个名字,心头的疑惑又增添的几重。但他依旧没有过问太多的细节,沉声回答:“好,我现在就去办。” 挂掉了电话,静风望着车窗外流离飞驰的景色,面无表情。这辆押运中重犯的卡车里,空空荡荡,除了冰冷的铁皮与双排座椅外,什么都没有。 他一只手铐在车内的铁架上,一只手紧紧握着手机,眉心紧锁,心绪沉重。 “电话打好了吧。”驾驶座的铁窗拉起,刘忠国侧着脸用余光看向静风,然后将手伸进铁窗,接过静风递来的手机。 “谢谢,你的确和我所见过的警官不一样。”严肃的脸庞上勉强露出了一抹善意地笑容,静风对于刘忠国,还是有些许的认可。 “一通电话而已,我一生办案无数,如果单凭你一通电话就能改变些什么,那我们警察可就太无能了。” 刘忠国说完笑了笑,然后告诉他当前所在的位子,和吃饭的时间后,便合上了铁窗。 相比许多铁面警探而言,在刘忠国的身上却更多能看到一种叫情怀的东西。他也许也和其他警察那般不苟言笑,一副铁面无私的模样。但他时常展露出的自信、宽容与大度更是让被他生擒的罪犯由衷钦佩。 以他的话来说,红尘江湖,多是性情中人,和这样的人打交道,要取之有道,懂得变通。常言有道:慈不掌兵,善不从警,以恶治恶,不代表严刑,而是懂得方法。 驾驶座上的小李,跟刘忠国办案也有一年多的时间,对于这个老前辈愿意借手机给静风这一点,也是极为的费解:“刘队,他可是帮会大哥,你这么借电话给他,就不怕…..” 他没有再说下去,甚至他都不敢想象那个结果。但身旁的刘忠国却是一脸的云淡风轻,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人家当警察,你也当警察,连这点胆识都没有,还怎么有前途。很多年轻的警察,认为自己代表着正义,但正义本身是个法则,没有任何人能够代表它。你觉得同样是警察,他更愿意落到谁的手上?” 小李想了想,似乎明白了:“刑罚让法律去裁决,江湖人就像不羁的野马,用锁链是无法将它驯服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抬手撸了撸他的脑袋,刘忠国笑看着他:“行啊小子,还有点悟性。一会到了服务区,给他买包烟抽。好歹也是个老大,能做上这个位子的人,不管他再怎么罪恶滔天,手段和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从工作的角度来说,他是我手中的嫌犯,但个人情感角度,我并不反对和他交个朋友。” “你不是吧刘队,你还感和他交朋友啊,你就不怕上头知道…..”小李话说到一半又不敢再说下去了。 “想说什么就说,大老爷们儿说起话来磨磨唧唧的。你不深入和罪犯交流,怎么知道罪犯的心理。当好警察,首要掌握的就是犯罪心理。”刘忠国说着,摇了摇头,降下车窗将烟弹到车外。 “诶,不过刘队,这次的线索又是那个叫孤鹰的人提供的吧,他怎么这么厉害,什么事都知道。简直手眼通天啊。”说着,他的表情忽然变得怪异,眉头皱得像条蠕虫:“刘队,我听说警局里偶尔也会请鬼神来破案,是不是真的啊?那个孤鹰..不会是个神棍吧?” “电影看过了?哪里听来这些乱七八糟的。”刘忠国白了他一眼,将头转向了窗外:“鬼神?他可比鬼神可怕得多。” 91.第91章 :爱你,就要放弃你(4) 古雅的茶室内,沈思明和肥狗分坐楚河南北,点兵布阵。棋盘里的局势愈发朝沈思明靠拢,将肥狗逼得是满头大汗。 端起一杯清茶,肥狗轻抿了一口,轻轻放下茶杯摇头:“我认输。” 茶室里回荡着沈思明的笑声,他点燃一支烟,飞車过河躲了他的帅旗。仰背靠在皮质上等的沙发上,指着肥狗说:“其实你已经足够小心,但你就输在太小心,也太聪明,象棋如此,做人也是如此。” 肥狗将鸭舌帽压低,布满老茧的手指轻轻敲了敲那枚夺他帅旗的“車”,嘴角扬起笑容:“这辆车已经到江西了吧?我们是不是该有动作了?” “不急,韩静风今早打了一个神秘的电话。但他这通电话并没有打给我,应该是怕警察追查起来,会连累到我。呵呵,这份义气倒是难能可贵。”沈思明翘着脚,云淡风轻地说着。 “没想到韩静风的心思如此细腻缜密,真是个高手。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他那通电话会打给谁呢?” 沈思明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手机,平放在棋盘上:“这一点我也很想知道,除了我,还有谁是他所信任的。但我敢肯定,这个谜底,很快就要揭晓了。” 他话音才刚刚落下,棋子便颤跳了起来,整个棋盘震动着发出嗡嗡的轰鸣,沈思明冲肥狗挑了挑眉毛,接起了电话:“我是沈思明。” “思明哥,我是秦胜,我这里有个要紧的事情,关于风哥的,不知道能否见一面呢?” 嘴角咧起一抹冷笑,沈思明弯下身子:“好,时间,地点,发到我手机上。”说完,他挂掉了电话。 “你还真是料事如神,这个是谁?” 沈思明目光变得尖锐,脸上的肌肉微微颤动着:“一个必须要铲除的人…..肥狗,看来你要跟我去个地方了。” “什么地方?” 棋盘嗡嗡响动,沈思明拿起手机,看着屏幕上的短信,轻笑了声,然后将屏幕转向肥狗:“就是这里。” 夕阳的余晖,落在甬城边郊一处仓库的顶棚上。金黄色的光晕下,一个高大的身影孑然而立在仓库的大门前,来回踱步,思绪交织。 很快,一辆雪白的奔驰车停在了他的面前,轰隆的马达声平息下来,沈思明从车里走出,递了一支烟出去:“秦胜,我可是好久没见你地下拳馆出现了。” “谢谢,我不抽烟。”秦胜将烟挡了回去,神色凝重:“思明哥,我今早的时候接到了风哥的电话,他让我转告你,小心祝江平。” “喔?”眉头挑动了几分,沈思明靠在车门上,点燃了一支烟:“小心平老大,为什么?” “这个风哥没有说,但我想风哥既然这么告诉我,应该是遇到麻烦了,并且这个麻烦一定与祝江平有关,所以我才约在一号仓库这里跟你见面。因为这里风堂的重地,如果祝江平有意找风哥的麻烦,那这些仓库,一定是首要注意的地方。” 面对秦胜的紧张沉凝,沈思明则是一脸的从容淡定,叼着烟的嘴咧起一抹笑容:“不错嘛,分析得还挺透彻。没错,韩静风的确是遇到麻烦了,现在的他正在被警察扣押回来的路上。” “什么!思明哥,这是真的吗?”秦胜忽然激动地看向沈思明,但很快,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对,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一切都是我安排的啊。”沈思明摊了摊手:“只不过这个游戏里突然多了你这么一个角色而已。” 秦胜犹如雷击,整个人僵愣在了原地,顿时觉得双腿有些发软:“你安排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们不是兄弟吗?难道…你是为了堂主的位子?”秦胜眼神恍惚着,一只手伸进了口袋里,按下的录音键。 “兄弟?我们的确是兄弟。但很多时候,兄弟是用来出卖的,兄弟也是拿来利用的….你和我不是兄弟,但你出现在这个游戏里,充当了一个不应该出现的角色,所以,抱歉了,我不能留你。” 点头丢在了地上踩灭,沈思明转身上了车。秦胜一脚迈出伸手就要去拦他,但见沈思明一个目光阴冷的反射而来,旋即从袖口里掉出一把匕首落在手中,以更快的速度刺进了秦胜的小腹中。 一脚跟上,脚力很沉,秦胜顿时被踢退了几步,沈思明低哼了一声,转身上车。 秦胜强忍着腹部的刺痛,嘶喊着追上前去,但随着扑面而来的黄沙,奔驰车已闪电般的速度绝尘而去。 鲜血渗透了他的T恤,一滴滴地落向了地面。他单膝着地,牙根紧咬:“不行,我得通知风哥才行。”他将手伸进了口袋里,忽然眉头一皱,将头转向左边,十几个穿着黑色体恤,面露凶相的人正快步朝他走来,为首的是将鸭舌帽压得很低的肥狗。 瞳孔急剧收缩,这一刻,他总算是明白了,沈思明是个怎样的人。 捂住腹部的血口,他艰难地直起身子,目光决然地望着眼前这一群人。他将手伸进领口,拿出了银色项链上的挂坠,那是一个古铜色贝壳状的盒子坠,手指轻轻拨开,出现了妹妹秦瞳的相片。 “对不起妹妹,哥哥要走了。一个人要好好照顾自己。”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他低头轻吻着相框,然后轻轻将它放回了领子里,贴在胸口上,伴随一声嘶吼,他双脚一蹬,撕裂着黄沙,冲向了那群黑衣人。 枪声霎时响起,回荡在寂静空旷的仓库前,肥狗终究没有留给他机会。他很清楚,面对一个曾经的职业拳手,与其耗费力气,损兵折将,倒不如一颗子弹来得痛快。 当那枚子弹穿过了秦胜脑门的时候,鲜血顺着额头流下,染红了他的视线。逐渐模糊的视野里,他方才看见了妹妹秦瞳如花般的笑靥,在明媚的阳光下灿烂盛开。 “对不起了,曈曈。哥哥走了….” 92.第92章 :爱你,就要放弃你(5) 距离甬城不到两百公里的服务站,驾驶座的小李下车去买一些水和面包,也顺带给静风买包烟。刘忠国望着他的背影,点燃了一支烟,慵懒的靠在座椅上。 浓浓的烟气从他的口中吐出,一支烟从长到短再从短到长,足足过去了五分钟,他将烟蒂丢向了窗外,小李还没有回来。 “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办事不够利索。”他抿嘴摇头,拉起铁锤朝车厢里的静风看去:“差不多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就可以到甬城了。有什么想买的东西,现在跟我说,这里服务站小,东西贵,等到了甬城我尽量帮你买好送进看守所里。” 十几个小时的车程,犹如经历了一个世纪,静风的脸显得很憔悴,眼窝陷得极深,但他依然保持着高度清醒的大脑,听着刘忠国的话,他平淡的回应:“我什么都不需要,给我足够的烟就好。” “我早料到你会这么说,烟呢我已经被你备好了。” “谢谢。” 铁窗降下,刘忠国叹了口气,抬起手腕上的银表看了下时间,忽然皱起了眉头。已经十五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看到小李的影子。 “这个小李….”他抿着嘴,眼中有些一丝怒意,熄火拔出钥匙,他走下了车,脚步踏在空旷的水泥广场上,穿过一排排整齐停靠的车辆,径直朝那写着家乐乐超市的招牌走去。 一些连夜赶路的司机用报纸挡住脸坐在车里头打盹,还有一些降下车窗,放着很响的老土歌曲看着小说,有人路过车旁的时候,偶尔会看上两眼,猜测下他们的身份。 刘忠国一路走着,来到那个超市前的时候,阳光恰如其分的从招牌的后边射来,刺得晃眼,他抬手挡住阳光,忽然一个腹部传来一阵强烈的电流,他转过头去,一个皮肤如黑炭的瘦小男人握着电击,嘴角还挂着笑容。 电流贯穿了他的身体,视线从清晰到模糊,他没能支撑太久就倒下昏迷。路旁很快围上了几个穿着白色体恤的男人,把他抬起,丢进一个没有拍照的面包车里,车厢里除了刘忠国外,还有小李。 两只脏手在刘忠国的身上摸索了一番,摸出一串钥匙,然后车门锁上,那个瘦小的男人咧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容灿烂的走到树荫下,沈思明正在那里,靠着一株树干抽烟。 “思明哥,都办妥了。”那个瘦小的男人一脸狗腿,对着沈思明就像太监见了佛爷,连连点头哈腰,将那那串钥匙交给了他。 沈思明接过钥匙,顺势递给他一支烟,并替他点上,瘦子受宠若惊,腰又弯了几分。 “你干得很漂亮。”说着,他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叠钞票递给了他:“给兄弟们添点新衣裳,瞧你们这一身白衣服都发黄了。” 瘦小男人笑得合不容嘴,连连道谢着接过钞票,宝贝般的捂在裤袋里:“思明哥,那这两个人怎么处置?” 沈思明吸进一口烟,望着远方,抬起手指了一个方向:“把车开到山里,给山民一些钱借个没人的屋子关起来。一个月后再把他们放出来….”说着,他低下头来,严肃地看着瘦子:“记住,别让他们死了,好好照看着,要是他们出来的时候少个一斤半两的,有你好看的。” “是是是,思明哥你就放心吧,我和兄弟们一定把他们照看得好好的。” 沈思明点了点头,手掌搭在他的肩头拍了拍,左右看了看,招手唤来了两个小弟,便迈步离开了。 一路朝小卡车的方向走去,他从地面上抹了点尘土擦在脸上,又抹了点在身上,然后顿下脚步,从裤袋里拿出了刀片,在手臂上划出一道深刻的血口。 眉头一紧,他强忍着刺痛,脸上的肌肉触电般的抖动着。他望着鲜血一点点的流下地面,忽然脸色一变,做出一副慌张的表情,奔向了小卡车。 逃窜钥匙开了车厢,光影照亮了这片黑暗,他看见了一脸憔悴的静风,心头一阵暗爽,却不敢表露出来,一脸慌张和惊恐地爬进车厢,解开了静风的手铐。 静风惊讶地看着沈思明,愣神间迎来了一个激动了拥抱:“静风!我总算找到你了!” 静风还没有完全的回神来,就听到沈思明的声音在耳边又哭又喊的。他忽然嗅到了一丝腥味,目光下移间,注意到沈思明的右手已被鲜血浸湿。 “思明!你的手!” 沈思明用力地摇头:“没事,就是刚才和那两个家伙交手的时候弄伤的,我看他们不像是帮派的人,倒像是警察。没想到平老大既然找来了警察,这完全是借刀杀人啊!这个手段实在太卑劣了!” 静风沉沉地吐了口气:“平老大终归还是要顾全大局,我作为风堂堂主,又是这批货的主使者,让我来到替罪羔羊,三联会便没有了后顾之忧。” 说着,静风忽然眉头一紧,紧张道:“等等,那两个警察呢?” “被我的手下打昏,关在一个车里。” 眉头又紧了几分,静风一脸焦虑的思索起来,摇了摇头:“不行,当我发现那批货的时候,警察已经埋伏在其中了,所以他们早已掌控了这批货,而我作为主犯如果在押运的过程中遭遇劫车,那么警方很快就会将矛头对准三联会,尤其是风堂!我不能连累兄弟们!” 说着,他用手推开了沈思明:“你快回去把那两个警察放了,这件事情不要掺和进来,知道吗!” “静风!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即便警方不对风堂的弟兄下手,你觉得祝江平也不会吗?所以你必须要回去,为了兄弟们也好,至少也为了佳俞啊!” 沈思明的话,像是警钟敲醒了静风。的确,即便现在把那两个警察放了,一切都当没有发生过一样,警方些许不会讲矛头对准风堂的弟兄,可祝江平既然会铲除自己,也一定会对风堂的弟兄下手! “对,我应该回去,我要让弟兄们都离开风堂,远离危险才行!” 93.第93章 :只因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1) 精致的装修,名牌的家具,顾天星的房间甚至还大如寻常人家的房子。 这个房间里不但拥有独立的浴室和卫生间外,甚至还有单独厨房衣帽的衣帽间,和足足摆下两排鞋柜的鞋子间。欧式格调的装修,水晶闪耀的吊灯,随处可见的一副壁画,都价值连城。 在这个小到连牙刷都是名牌的卧房里,看不到一丝平凡的气息。这只有公主才配得上的房间,是许多女孩都梦寐以求的。 在那一面镶嵌水晶边框的大镜子前,顾天星穿着粉色的连衣裙,梳着俏皮的公主头,提着裙角转了个身,扁起嘴来,脸上依旧没有满意的神色:“感觉还是不好看呀…可是静风大哥真的会喜欢这种类型吗?” 嘟囔着嘴,她泄了气,嗷嗷叫唤着作为的床上,拿来一个人形的抱枕:“你说你!这么多天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连短信也没有!想死了是吗?本小姐成求你!”说着她一脸娇怒,抓起抱枕便是拳打脚踢起来。 这不是一般的抱枕,在这个抱枕的“头”上,贴着一张偷拍到静风大脸照片。 “打死你!打死你!”抱枕扭曲变形,顾天星打得热火朝天。 门忽然被推开,一双死鱼眼瞪看了过来,顾天辰眼皮无奈地垂下,轻咳了两声:“老姐,你这是演哪出偶像剧?” 顾天星如梦惊醒,猛地抬起头来,触电般的一怔,红着脸怒骂:“你不会敲门吗!这么没礼貌….” 顾天辰双手插在口袋里,靠着门框:“行了吧,你还有什么隐私是我不知道的呢?好了,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 目光朝旁斜去,咧起一嘴笑容,招了招手:“害羞什么啊,来啊。”门旁的白璐显得很害羞,两只手揣紧在一起,脸上有着些许慌张的神色。 顾天星皱着眉头朝门外看去,只见一道漂亮的倩影进入了她的眼帘之中。清丽的容貌,乌黑的长发,姣好的身材,这是一个让任何男人看了都不愿放过的女人。 从小生活在一起,让顾天星对自己这个亲弟弟了如指掌,看他这一脸笑容,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歪着头打量着白璐。恩,这个女人的确是顾天辰的菜。 “你好…我叫白璐..我是他的….” “我知道,新交的女朋友嘛。能让他带回来的女生,你还是第一个,这算是你厉害了。不过恕我直言,你年纪看过去有点老啊…”顾天星持着一副高傲的姿态,似是公主一般。毕竟是亲弟弟的女朋友,自己总该摆出点架势出来才行。 富贵人家的孩子,没有点防范意识怎么行。要是一眼看个不准,来年等顾天辰继承家业,这女人设计霸占了还得了? 正当顾天星脑补一连串宅斗剧的时候,却见白璐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是他的班主任。” “恩?!”顾天星噌得从床上弹了起来,睁大了眼睛瞪着顾天辰,似乎在说:“顾天辰!你这才是演得哪出吧!” 顾天星大惊小怪的反应并没有出乎顾天辰的意料,他轻咳了两声,才郑重其事地介绍:“她是我班主任白璐。但是老姐你也说对了一半,她是我喜欢的女人,虽然现在还不是女朋友,但总有一天回事的。” 他如此明目张胆地直言不讳,白璐一双眼睛瞪如铜铃,嘴角连连抽搐了几分,暗自也是觉得这种有娘生没爹养的富二代,还真是不可一世啊。 “顾天辰!你说什么?!”顾天星嗓子里算是装了喇叭,噔噔踩着拖鞋而来,一手探出就拎住了他的领口:“喂!最近没人管你皮痒了是吧,她是你老师耶!你脑子里成天都装着什么东西啊。我让你去上学,不是让你去泡妞的!而且….” 顾天星的目光不经意地看向了白璐,两个女人极为默契的选择在同一时间尴尬地笑着。 眼睛笑眯成一条线,顾天星向白璐鞠了个躬,转头拧着顾天辰的胳膊就往一边拉去,压低声音说:“顾天辰平时你怎么胡闹我不管你,这是件事可不是开玩笑的,她是你的老师,还是班主任!你是不是日本电影看多了呀?” 说着,她一脸狐疑地看着他,咬牙切齿:“还是你想以此来要挟什么哼?别以为我知道你以前那些把戏,这个是不是又你请来的演员?” 顾天辰不屑地甩开了她的手,没好气地白了一眼:“我说了,她是我班主任,也是我喜欢的女人。我会想办法追求到她,会选择让她见你,就是我诚意的表现,这次我是认真的。” 顾天星脑子乱成一团,额头一滴大汗落下,无力地垂下了头,转身回去的时候,便见白璐悄悄走到了她的床前,俯下身子拾起了那个抱枕。 一阵羞涩的红晕泛起,顾天星急着走来,正要开口说着什么,又见白璐皱起眉头,抱起这个抱枕来上下端详着:“咦?这个照片….好像我一个朋友啊….” “哎呀,老师你认错啦,这个….这个是家里一个小孩贪玩黏上的,呵呵。”她笑容充满了尴尬。 “什么小孩…明明就是你好不好。”顾天辰两手插在口袋里,一脸的幸灾乐祸。 “你!”顾天星怒嗔了他一眼,转头正要朝白璐解释,便听她眉头一皱道:“他真的好像我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同学,韩静风。” “嗯哼?”顾天星一愣,然后反问:“老师,你说的是韩静风?是吗?” “对啊,就是他,不会错的,我们以前的关系还不错呢,现在虽然联系得少,但是他化成灰我都认得。”白璐指着抱枕上的照片斩钉截铁地说着。却不料就在话音落下的那一刻,顾天星已是像只猫一样粘了上来,抱住了她的手臂。 “老师好~你和韩静风是同学呀?”长长的睫毛眨巴着,顾天星几乎变了一个人。 愣神不知所措的白璐,稍稍惊愕了几分,也是笑着回答:“是呀,我们曾经是同学。对了,他还是我闺蜜的现任男友呢。” 94.第94章 :只因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2) “闺蜜”和“现任男友”这几个字,不但代表着白璐和韩静风密切的关系,更像是一把尖刀深深刺进顾天星的心中。像是一团刚刚燃起的烈火转眼被残忍的浇熄。 她想起了那个叫佳俞的女孩,那个静风一直深爱的女孩。 有人说,人生就像一场没有目的旅程,人和事,都是这旅程中遇见的过客和风景,有些过客和风景的确让人流连忘返,但它们总有一天会随着岁月流逝而消失在记忆中。但对于顾天星来说,她似乎永远停在了那片风景中不愿离去。 失落的神色在脸上显露无遗,白璐作为一个心细的女孩,自然也是察觉到,转颜一笑:“看来,顾小姐也认识静风啊?” “嗯,认识。”她下意识的回答着,可话出口的那一刻,她才觉得自己也许只能配得上“认识”两个字,甚至与静风的关系还比不上白璐。 “他现在在做什么呢?和佳俞的关系还好吗?”顾天星终于忍不住的问,觉得自己好没有出息。 “虽然佳俞是我的闺蜜,但是静风和我很少联系,我也不太会去过问他们之间的事情。”白璐一面说着,一面细心观察着顾天星表情上的变化,心里暗暗有了猜测... 时间转眼到了中午,长席的餐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宫廷料理。李管家招呼着家仆端菜递茶,仅仅是一顿午饭,就耗费了这家仆人两个多小时的功夫。 白璐出身在知识青年的家庭,虽然父母皆是工薪阶层,但勤劳与俭朴的品质让这个家在很早的时候就步入了小康,时至今日也算小有富裕。所以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白璐的家庭条件无疑是令人羡慕的,甚至连白璐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的。 直到此时此刻,望着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长席餐桌和堪比满汉全席的菜品时,她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王子和公主的生活。 眼底尽是说不上名字的菜,任何一个看似熟悉的食材到了这个餐盘里,都变了模样,成为了高贵的艺术品,让你不禁猜测,它还是你所知道的那个食材吗? 而有意无意从顾天辰口中得知,他们家每一餐都是这样的排场,一餐饭也许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 握着真正用水晶制成的筷子,白璐第一次犹豫到不知道夹向哪里,准确的说,她开始怀疑自己夹筷子的手势是否标准,应该先吃菜还是肉还是鱼才显得有品味,还是应该先敬一杯酒才显得不失礼数。 顾天辰饶有兴趣地观察着她压抑慌张的模样,眼珠子低低转动着,不知该停在哪里。 “璐璐,尝尝这个,特意吩咐李叔让厨子做得,蜜汁莲藕。”顾天辰夹起一片泛着七彩光泽的藕片放到了她的碗里。 “璐璐?喂!你!”白璐噌一下瞪大了眼睛,用眼神杀了他一遍。碍于忌惮主座上的顾天星,才收敛的笑了笑,否则她完全可以想想用水晶筷子杀人是怎样的场面。 “天辰,你要叫老师。”白璐眯着眼睛眨巴,脸上有着极其虚伪的笑容,顾天辰知道,这笑容里有刀。 “叫老师也要看时间。今天是周六,这里也不是学校,我不是你的学生,你自然也不会是我的老师。我们的身份是主人和客人的关系。” 顾天辰一边说着,一边将酒杯挪到一旁,一名仆人便往水晶杯里加酒。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在杯中荡漾着紫晶透彻的幻影。 他这一副慵懒又得意的模样,像个十足的纨绔子弟,白璐看在眼里,暗暗咬牙切齿,恨不得上去撕了他的皮。 顾天星的眼神游离在他们两人之间,忽然会心一笑:“白老师,我这老弟,以后就托您照顾了啊。” “这是我应该做得...”白璐职业性的回答让她忽然灵光一闪,仔细斟酌那一句话总感觉哪里有些古怪。 “对了,顾小姐,你和静风是怎么认识的?” 虽然白璐得知静风之前的落魄形象都是可以假扮出来的,但对于他真实的身份还是并不了解,不过她心里也有疑惑,顾天星这样的财团千金,怎么会认识静风这样的人。而且看得出,两人的关系还有些模糊不清,至少为了佳俞,她觉得也应该旁敲侧击打听个清楚。 她本以为顾天星这样贵族千金,说起话来也是小心谨慎,却不知她面对这个问题倒是直言不讳,一口甘醇的红酒在舌尖品尝着,她微微一笑,似在回忆一段美好的往事。 “说实话,我见过的优秀男人不少,但静风哥却是最优秀的。我和他的相识算是偶然吗?其实我一直觉得是命中注定。” 说话间她的眼神还不经意地多朝白璐撇了两眼,然后捂嘴笑道:“抱歉了,我忘记他现在是你闺蜜的男朋友。” “呃...呵呵,没事...你继续说。”白璐干笑了两声,咬肌不易察觉间轻轻颤动了两分。 “反正不管怎么样,只要静风哥有一天选择我,我一定会双手迎接拥抱他的。” 噗哧,一口红酒喷在了餐巾上,顾天辰挠了挠头,嘿嘿笑着:“老姐,你一个女人这么直接,我一口酒差点儿没呛死。” “直接有什么的呀,机会总是要争取的啊。再说了,静风哥你也见过,说来你还欠他一条命呢!” “啊?就是那位大哥啊....”顾天辰忽然也是露出了惊讶之色,眉头皱了皱,转头看向,上下打量着她,也是啧啧了两声。 被他用这么一副嫌弃的眼神看着,白璐打量了下自己,也是瘪了瘪嘴:“你这什么表情啊喂。” “老师,你都说和静风哥是同学了....可是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你...你什么意思啊....”白璐嘟囔着嘴,脸颊羞红了起来,在这姐弟两人的眼里,自己和静风几乎不在同一层次上。 “这两姐弟,看来和静风还有些渊源...他们似乎还说道了什么“命?”看来这件事情我得回去好好问问佳俞了.....”筷子含在嘴里,白璐暗暗沉吟着。 95.第95章 :只因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3) 爱之深刻,厌之彻底,对于佳俞而言,静风曾是她试图去爱的,但现在却成了老死也不必再见的人。 佳俞是个聪明的女人,一个聪明的女人比蠢女人更懂男人,也比一般的女人更了解自己。 她知道,即便过了花季的年龄,以她这样的姿色依旧可以吸引许多身价不菲的男人,静风也许曾是第一人选,但现在,且不论他前途如何,就是和他在一起也得时刻提心吊胆,深怕受到牵连。这样的爱情游戏,只有蠢女人才会一头栽进去。 黑暗的客厅里,佳俞背靠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悲欢离合,世情冷暖的韩剧,她心底早已做足了准备,如果有一天沈思明言而无信,让警方找上自己,一定要咬紧牙根,和静风撇清。 一口苹果狠狠啃下,她沉思咀嚼,目光决然。忽然当电视里的桥段上演到一幕枪战时,面前的大理石矮桌上,亮起了手机的光。 嗡嗡的颤动声让她心头一揪,低眉看去,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号码,赫然来自于那个她已不愿男人——韩静风。 “他不是被抓走了吗?”柳叶般清秀的眉毛褶皱了起来,她神色显得有些慌张,心头一阵思绪紊乱:“他是不是知道我把线索透露给沈思明了呢?…如果是这样…那我该怎么办呀?” 苹果在口中停留着,她缓慢地嚼了两口,拿起了点头接通:“喂静风吗?你回来了吗?” 心底一阵排斥,可语气却依旧要保持着那种期待和欣喜的态度。脸上的笑容显得尴尬,她得手轻微的颤抖了起来。 “小兔,我回来了,在你家楼下,我们见一面吧。”电话里,他的声音低沉,似忧郁和苦闷的交织,佳俞听言一怔,噌得从沙发上站起,略带迟疑的脚步,缓缓走向了窗台。 今夜的月光洁白无暇,湛月之下的城市安静地像是沉睡中的婴儿。她顺着楼底看去,那排长得很高的槐树下,有一点烟丝的火光,月光恰时倾斜而来,映照出静风半身。她吓得捂住了嘴,心跳从未像现在这般急速的跳动着。 那一丝焦虑和担忧,甚至还有一抹怀疑都在此刻达到了极点:“如果他真的知道我透露沈思明消息的事情可怎么办?”这样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脑海中,但为了不让静风察觉到异样,她下意识还是反应出兴奋甚至有些浮夸的娇俏:“真的吗?!那我现在就下来,等我喔。” 心绪乱成一锅粥,她挂下电话,匆匆换了身衣服,出门的时候,顺手将摆在桌上的水果刀放进了包里,忐忑不安的下了楼去。 几日不见,静风不仅瘦了,而且脸上也有难以掩盖的憔悴还无神。他像是几夜没有合眼,眼角有着若隐若现的黑眼圈。 他靠着树抽着眼,见到佳俞的那一刻,并没有表露出太多久别重逢的喜悦,反倒多了一分罕见的冷漠。 隔着一条街道的距离,看着静风那张犹如钢板的脸,佳俞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她知道,静风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以这样的表情看她,更不会不打招呼。这样的沉默不仅陌生,而且恐怖。 “大…大熊哥…”佳俞像是受到惊吓的白兔,声音轻若蚊吟,静风看在眼里,心如刀绞,但此刻他心中早有决心,因此,即便看着她有些恐惧的脸,依旧持着那冰冷的表情,说:“小兔,今天我来见你,其实是想来告诉你,我马上要走了。” “又要走,去哪里呢?” “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远到了无归期。”静风将烟吸得很深,深到肺的最底部。 “为什么又要走?是工作的安排吗?”佳俞脸上一片茫然与担忧,心底却是暗暗松了口气,至少静风并没有提起那个线索的事情,没准他并不知道,只不过是自己多疑罢了。但她依旧不解,为什么静风对她的态度有如此大的转变。 眼皮无力地抬起,静风表露出一副不耐烦的神情:“没有为什么,工作上的事情,和你解释也解释不清。 佳俞被他这种直接气势吓得退后了一步,轻抿了抿嘴:“其实你可以慢慢和我说,我会懂得,也会理解你。” “我不需要你的理解,我不确定什么时候就会从你的世界消失,去到那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从此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静风最终还是没能保持一种铁石心肠的态度,语气愈发柔软了下来。 他低下了头,就再也没有抬起来过,月光打在他的侧脸上有淡淡的哀伤。 “大熊哥,我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地方。”佳俞上前了一步,他却抬起了手止住:“我想我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结果了,今天也算是我给你的道别。” 一字一句,都像一把刀深深地刺入心底,静风只感觉自己每一根神经都痛到麻木,连微微轻风拂过脸颊,都像无情的刀刃,将他摧残。 佳俞的眼角流下了泪,那是没有丝毫情感,逢场作戏地泪。看惯韩剧的她自然明白此刻应该以怎样的神态,表情,去面对。轻咬着下唇,她原地沉默了许久,然后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转身离开了。 月光下,她的背影渐行渐远,没有回头,静风的手直到她身影走远的时候,才缓缓伸出,隔着越来越的距离,触摸他心爱的女孩,直到她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内心痛如刀绞,他恨不得拔腿上前将这个女孩拥入怀中,无论生与死,他都愿意紧守着她,直到末日来临的那一刻。 但他不能这么做,这是自私且没有担当的表现。他很清楚自己的结局将会是怎样的,既然如此,他何必耽误这个深爱了十几年的女孩,放手,是对她最后的疼爱。 拳头越握越紧,身子缓缓蹲下,抱住了头埋进手臂中。无声的泪水顺着他脸颊一行行的滑落:“小兔,大熊哥没有办法再守护你了,你要幸福….…” 96.第96章 :只因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4) “好,打得好!” 拳击台下掌声和欢呼雷动,所有的目光都被拳台上这个陌生的小伙子所吸引。 他站在台上,上身赤膊,汗水顺着他身躯滑落,显得他这一身的肌肉线条格外的分明。他留着一个学生头,白白净净的脸庞十分清秀,若放在古代,倒有几分文弱书生的气质。 他的面前是一个整整宽出他一个身位的彪形大汉,约莫两米的个头,数着美式的麻花辫,一身精肉如铜皮铁骨,布满了刺青。手肘和膝盖上皆套着护具,拳头紧握的时候,能够清楚的看见他浑身的青筋都在暴起。 他皮肤很黑,而且黑得发亮,也许是因为他身上的汗水明显要比那个小伙子还要多,一双牛眼瞪得凶狠,分秒不眨地盯着面前这个矮上他几个头的矛头小伙子。 相较这么一个庞然大物,这个小伙子则现则瘦小无比,但这一刻谁也不敢小看他,因为就在刚才发生的三个回合里,这个小伙子几乎以压倒性的优势,几度OK这个大汉。这样的体格差距下,在所有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中,这个小伙子再度出了手。 他动作很快,却不是那种轻盈的身法,他每一次的脚步都很沉,每一次的移动都能带起一阵充满劲气的风。拳头挥出的那一刻,仿佛能听见撕裂空气的呼啸。 而他的拳头比他的脚步还要快,迅若闪电一般,而且精准如鹰眼,三拳几乎在一秒间连续打出,每一拳都正中大汉的喉咙。 大汉终于措手不及,在接连三拳正中要害后,他眼睛依旧瞪得凶狠,但瞳孔中却失去了神色,低沉沉的哼了一声,他整个身子像是僵硬的铁板,向后倒地,拳台震动三分。 一个梳着油头穿着黑色衬衫的裁判走上了台,俯下身子趴在大汉的身旁,倒数了十个数。 现场一片寂静,就是一根针掉到地上,也是清晰闻见。而就在裁判数到第十声的时候,现在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甚至有富人将大把的钞票洒向了拳台,整片地下拳馆瞬间陷入了沸腾当中。 裁判走上前来,举起小伙子的手,高喊道:“让我们记住这个新的拳王,韩静风!” “韩静风!韩静风!韩静风!”台下高喊着少年人的名字,余声连连回荡着,足足持续了三十多秒才停止了下来。 一支话筒从穹顶之上落下,那裁判接来递给了静风:“格日伦是蒙古强悍的勇士,在我们这里已经他已经蝉联三个月的霸主地位,今天你击败了他,而且我们都看得出来,你还留有余力,有什么话想和台下的老板们说的吗?” 静风接过了话筒,四周显得很安静,安静到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安静到他甚至能感觉到每一处细胞的呼吸。 望着台下一张张陌生而老练的面孔,静风知道,这就是有钱人的游戏,这些人有男有女,身边有不少保镖了随从。有些人把大把的钞票成叠的摆在桌子上抽着雪茄,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有些年轻的富豪相互谈笑着,似乎觉得今夜的比赛格外的有趣。 将这一张张脸都记在心里之后,他才缓缓的透过麦克风,说出了一句话:“我只想知道,我今天赢了,有多少奖金,听介绍进来的人说,一场能够三万,对吗?” 静风的身影还有年轻人独有的稚嫩,一句话说完的时候,不出所料地惹来一阵哄堂大笑,笑声过后便是口哨声和鼓掌声,这些见惯硬汉的老板们,顿时觉得这样颇有小清新气息的少年极为有趣,甚至他的人,比他的拳更引得满堂喝彩。 他这有些稚气的话语,也是让裁判不禁捂嘴一笑,又强忍着笑意,恢复一本正经的脸。 老板们看拳赛,赌场竞技是其次,主要还是图个开心,静风这一句话有意无意的戳中了他们的笑点,一些大气的老板便将桌上的钞票丢到了台上。在黑暗的光线里冲他喊道:“小子,给你,都给你。” 此时此刻,二楼高台上的豪华包房里,隔着落地窗,一个中年男人抽着一支雪茄,眉带笑意地望着拳台上的一幕幕。忽然他目光一斜,冲身后那名身材高大,身着笔挺西装的青年人说道:“去查下他的背景,这小子,有点意思。” “平老大,其实来这里之前,我就查过今晚出赛的名单,其中就有这个小伙子。他…好像还是个高中生,而且…” “而且什么?”祝江平向后看去,他能够从话音里听出迟疑,这个年轻人跟了他也有几年,从未像现在这么吞吞吐吐。 “而且还是本市最顶尖的学子,学习成绩,学术竞赛成绩都领跑全市,连国际大赛都时常听到他的名字。” “喔?还有这么一回事?”祝江平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眼睛旋即眯成了一条线,嘴角勾勒出浅浅的笑容:“这个小子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不过,他既然是一个高中生,而且还是一个高材生,为什么来参加这地下拳赛,就真不知道了。照理来说,他顺顺当当的毕业之后,世界名校可都会向他伸出橄榄枝,他来这里,根本就是堕落嘛。”青年人摇头叹息,不禁对静风也是有着一丝惋惜。 但有些事情,这个青年人看不懂,祝江平却是心知肚明,他手指点了点这个青年人:“你啊,就是太聪明,凡事想得太复杂。你要知道聪明人往往会把复杂的事情看得简单,只有自作聪明的人才会把简单的事情看得复杂。他来到这里的理由很简单,他也说了,就是为了钱。” “我很欣赏年轻人的坦白,你去联系一下,让这个小伙子来见我。”祝江平面带笑容,坐回了沙发上,两个身姿妖娆,穿着性感的美女如水蛇般缠了上来。 “平老大,你的意思是?” “这个小伙子,我要了。”一口浓烟从口中吐出,祝江平的眼中充满了锐利的光芒。 97.第97章 :只因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5) 连续三个礼拜,静风连续击倒的对手,已不是一双手所能数的清楚。也因如此,他连续三个礼拜,占据着地下拳馆霸主的地位,像是一座铁塔,无人能够撼动。 这一夜,明晃晃的穹顶灯光,照在红漆的拳台之上,弥漫着血腥的气息,一记重拳轰击在一个黑人的脑袋上,长条的身子像是一根乌黑的钢筋,径直倒在了台上,眼瞳通红不已,好在医护人员及时上台,才杜绝了悲剧的发生。 裁判走上台来,接过头顶落下的麦克风高喊:“今天,我们的拳王依旧是来自甬城的武士,韩静风!”这个绰号不知是谁取的,但从静风第一次获胜开始,甬城武士这四个字就一直伴随着他。 台下的观众早已对这个名字不再陌生,他们甚至从静风上台的那一刻开始就疯狂呐喊着他的名字。也因此让他成为了众星捧月的拳场新贵。 披上斗篷,他将头压低,脸庞埋在帽檐的阴影下,汗水顺着他坚毅的脸庞缓缓滑落,踏着欢呼声和尖叫声,缓缓离开了这座场馆。 脚步踏出地下拳馆的大门,他正要走上楼梯,朝地面而去时,月光穿过了楼道照耀在阶梯上,两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像两尊雕像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他眉头皱了皱,估摸着又是哪位老板的保镖罢了,便不以为然继续朝上走着。 “韩先生留步,我们老大想见您一面。”黑暗里,耳边的声音很恭敬。他斜了一眼,身旁这个穿西装的男人,比他足足高出了半个头,从由内而发的气场来看,他以前也应该当过拳手,甚至有可能是职业拳手。 “不好意思,时间不早,我该走了。”静风同样没有用哪种不可一世地态度回答,反而温和有礼。但很快,他脚步还未迈上第二个台阶,就停在了半空,面前两只手臂交叉挡住了他的去路,两双眼睛在昏暗中齐齐朝他看去。 “韩先生,不要为难我们了。”那道声音里不仅有了诚意还有了一丝恳求。 停在半空的脚落回了台阶上,静风深吸了一口气:“这段时间,来找我的大人物有不少,我想知道的是你们的老大又是哪位江湖大哥呢?” “三联会,祝江平,平老大。” 由于楼道的光线昏暗,他看不清这句话出自谁之口,但可以确定的是,但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静风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动得极快,频率反常。 他知道,不仅他听到这个名字会有这样的反应,但凡是在甬城生活过一段日子的人,都绝对不会对三联会这个名字感到陌生。它所代表的是整个甬城的黑色势力,更代表着一代人闯荡江湖的传奇。 甚至在许多年轻人的眼中,三联会就是一种向往…. 三联会如雷贯耳,祝江平这个名字确实鲜有耳闻。但不知为何,但静风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心中莫名有些好奇与期待,这让他顿时来了兴趣:“那好,请带我去吧。” 像是栅栏般拦路的手臂放下,两个高大的男人像是机器,不再说一句话,不再发出任何一丝声音,甚至不再做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就这么并肩而行,从地底来到地面。 马路灰白,蜡黄色的路灯下,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停在那里,坚挺而严肃。 伴随三道身影出现在对街的路口,那辆车打起了远光灯,将漆黑的世界映照在一片光明之中。 刺眼的车灯,让静风睁不开眼,直到下一秒,这道光束消失的时候,车外站着一个穿风衣的男人。 长筒风衣向外敞开,露出里面浅灰色的西装,他像极了港片里常见的大哥,但似乎又比那些大哥又具风度和气场。 他个子不高,背却很挺,双手插在口袋里,像是一位绅士,隔着一条街道的距离,静风看见他朝自己招手,不知为何,心头莫名有种亲切感。 随着两个穿西装的男人走过了街,他如此近距离地站在这个此刻将烟从风衣里拿出来的男人。 他的头发梳得又油又亮,像是抗战时期的汉奸。一双本应该很大很亮的眼睛,却在这一刻挤成一条缝,让人感觉很阴险,尤其配上他此刻似笑非笑的脸,更不禁让人有些毛骨悚然起来。 两个穿西装的男人来到他面前的那一刻便深深的举了个躬:“平老大。”然后开启了车门。 祝江平微微一笑,坐进了车里,那个手扶车门的男人便摆手示意:“请吧,韩先生。” 先生似乎在某种场合里是一种尊称,而对于静风这么一个高中生听来,多半有些不适应,但他也是恍恍惚惚间坐进了车里。 两人坐在车中,两名西服保镖站在车外。车内除了戴着鸭舌帽的司机之外并无他人,显得这个狭小的空间格外的私密。 一支烟递上前来,这个神秘的三联会大哥终于第一次开了口:“抽烟吗?” “不好意思,小弟我不抽。”静风抬手便挡下了烟,平稳的语气绝不像出自一个高中生之口。 祝江平笑眯着眼,不知是何所想,连连点头。然后介绍自己:“我叫祝江平,是三联会的当家。帮里的兄弟喜欢叫我平老大,你也这么称呼我吧。” “好,平老大。” 静风毫不矫情,当即叫了一声。祝江平满意地点了点头:“我很欣赏不做作,不扭扭捏捏的年轻人。呵呵,我了解过你一些情况,听说你是个高中生,而且成绩似乎还不错。所以我一直有疑问,你这么一个好学生,怎么会打出一手好拳?” 静风看了他一眼,眉宇间有些思索:“拳的好坏,我没有预见。但在我看来,学习任何一样东西,都离不开智慧,而智慧会帮助你更快的找寻到学习的方法。所以无论是在成绩上,还是打拳上,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困难。” “呵呵,看来甬城第一才子不是浪得虚名,你的确具备极高的智慧和天赋。” 98.第98章 :只因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6) 路灯的光,打在黑色的奔驰车上,有树荫摇曳的影子。 车窗降了下来,缕缕的白烟飘出,一支烟递了出来,火星在黑暗里忽明忽暗。这是祝江平第一次选择和一个晚辈促膝长谈,这让他觉得有趣,并且眼神中充满了欣赏。 这个少年的谈吐和心智都远超过同龄人,比祝江平想象中要成熟太多。 三联会能在祝江平的手中一举成为了甬城最大的黑色实力,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具备一定的影响力。这足以证明这个领导者的手段和格局。以他的话而言,在这个社会上想要生存,甚至成功,只要把握两点,就是你需要什么人,而他需要什么。 从这不算太长的谈话下来,祝江平很庆幸能够认识静风,同时他也坚信,静风就是他所需要的人。于是他问:“记得你第一次击败对手时,你只想知道奖金是多少,能否如实的兑现。呵呵,我很欣赏年轻人的坦诚,但我也想知道,你为什么需要钱。” “您是认为,这个世界上有不需要钱的人吗?” 静风的话充满了气场,这点更是让祝江平极为欣赏的地方,他笑着解释:“不。我只是认为,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学生,对金钱的追求还不足以达到欲望的程度。但你不同,我似乎能从你的身上感觉到那种对金钱的极度渴望。能告诉我这其中的原因吗?” “不能,或者说,没有真正的原因。也许我和您所知晓的高中生都不同。我爱钱,并且可以为之付出生命。” 静风说起话来的时候眼睛中有明亮的光,这是成大事者具备的特殊气质。祝江平抽了口烟,很认真的想了想:“也许你是对的,至少在你们这个年纪,还没有太多的复杂,纯粹的思想,往往更符合你们现在的状态。” 将抽尽的烟头弹到车外,祝江平忽然收起了笑容,有些严肃而认真地看着静风:“如果你想要更多的钱,就加入我的团队,我会让你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甚至你不敢去想的一切。” 在这个社会上,任何的人都有一个价码,而祝江平所给他的定义,却是无价。静风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淡淡地摇了摇头:“不,这段日子,我所得到的钱已经足够了。钱对我来说只是一种需要,但并不是最终的目的。” “所以你最终的目的是….?”祝江平看着他有些疑惑。 “抱歉,无可奉告。”静风深深鞠了个躬,转身下了车,顺手拦下一辆飞驰在夜路上的的士,坐了进去,转眼消失在夜色阑珊中。 望着出租车绝尘而去的影子,祝江平靠在了沙发上,嘴角泛着淡淡的笑容:“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够如此的出色,不容易啊….” 树影在车窗上琉璃,这辆出租车很很快穿过一条长满槐树遮掩下的小路,缓缓停在一栋房子之前。 “兄弟,这里可偏僻了,要不我在这里等等你,你办完了事情,我再载你走,怎样?”车屁股上的红灯亮着,司机师傅见后视镜的静风垂着头站在那里,开出了几步又停了下来,探出脑袋朝静风招手说着。 “不必了,谢谢。”静风抬头,给了他一种微笑。 “没关系的,我到时候给你打个折。”司机师傅见时间不早,也想着再多做一单,款且这里地势偏僻,到市中心至少三十公里以上,打表来算的话,足够让他舒舒服服吃上几顿宵夜了。 “不了。”静风再度心平气和地回答着。 “没事,我看你家也不可能在这儿,你要办什么事,多久时间,我在这儿等你就好了。”司机师傅依旧不依不饶。 “喂!我说你这个司机怎么这么讨厌啊。”楼道里传来了清亮悦耳,但又充满严厉的声音。佳俞的身影缓缓从黑暗里走了出来,一脸娇怒地嗔着那司机师傅:“别人开车你也开车,怎么就你这么黑呢。” “嘿?你这小姑娘怎么说话的呢,我好心好意,你要是不领情,我走就是了。”车窗升起来,司机师傅气熏熏地驾车离去。 望着出租车离去的身影,直到消失在视线的尽头,佳俞气也没消,愣是叉腰跺脚:“大熊哥,你脾气也太好了吧。这么讨厌的司机师傅你也忍得了啊。” 静风挠头笑了笑,也许前一秒他也有些动怒,但后一秒看到这张气得鼓鼓的小脸,像是个充满抱怨的小麻雀,静风的气顿时就消了,月光下,站在自己面前的女孩,真是可爱极了。 可爱,似乎对于静风而言,佳俞何时都扮演着可爱的角色,无论她做什么事,甚至简简单单的一个表情,在静风这儿都会被无限的拉长放大。 “大熊哥,你最近这几天都去哪啦?而且怎么这么晚叫我出来呢?” 此刻的佳俞穿着一件印着皮卡丘卡通图案的粉色睡衣,眼眸里还有一丝朦胧的睡意。 “喔抱歉这么晚叫你出来。我现在过来,主要是有一件事情想告诉你,你美国的学费,我已经想办法凑足了。” “真的吗?!”佳俞兴奋地跳了起来,她之前就听静风说起过会帮忙筹集学费的事情,但她也只是听听就过,毕竟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大熊哥,你说得是真的吗?”见静风点头,她想再一次确认地问道,然后皱起眉头:“可是你怎么筹到这些钱的呢?” “我说过,之前几次奥数和机器人的比赛,学校就奖励我一些奖金,然后我又四地找人借了一些,就差不多凑足了。” 静风眼神里闪过一丝心虚,毕竟这些钱都是他打地下拳赛挣来的,可他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告诉她真相。虽然他说得一点不含糊,像是真的一样,可面前的女孩,依旧眯着眼像只狐狸一眼看着他,半信半疑。 “好啦,不要想太多,这些钱你就安心拿着去交学费吧。”静风尴尬了半刻才笑着说道。 99.第99章 :只因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7) 月光下,他目光灼灼,笑容比以往更加温暖,佳俞唇瓣颤动着,想出口的话最后还是咽了回去:“大熊哥,我想还是算了吧,爸爸今年退休了,妈妈微薄的工资还不足够支撑我们的家,美国梦,终究只是梦,至少在我身上,它不会实现。” 静风心一揪:“为什么不能实现,学费的钱我不是已经凑足了吗?” “可我在美国总得生活呀,而且第一年上语言学校,是没有办法打工的,连中餐馆都不会招的,所以就是生活费我也负担不起。” “如果是因为这样,那你不需要担心…我会想办法…” 垂下头,静风眉头轻轻一蹙,祝江平的名字浮现在他的脑海中,拳头悄然紧握,脸上却很快露出了笑容:“小兔,时间不早了,你先休息吧,这件事情交给我。” “大熊哥不用为我去凑钱了,我们都是学生,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实在太大了。我也不希望你再为我操心了,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真的。”佳俞昭然若揭,一双如水清澈的眼眸在此刻出现了薄薄的水汽。 听着她的话,看着她的眼睛,静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微微一笑,摸了摸她的头:“对我来说,你盛开在最美的时节,属于我的时节。我很珍惜你…” 也许在许多时候,静风都像一个男人一样成熟,但此刻,他却青涩得像个大男孩。他的想法也同样单纯,他只要这个女孩过得好,比他好。 两日后,同样清冷的夜,心不在焉的静风在拳台上尝到了第一次败笔,他输给了来自北方的地下拳手,一个被誉为不败战神的二十五岁巅峰拳王。 整场比赛下来,静风表现出人意料的糟糕,他总是将目光望向二楼的落地窗,试图捕捉到祝江平的身影,但遗憾的是,接连两天他都没有再出现过,距离佳俞前往美国的计划愈发临近,让他的心烦躁不安。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从一片嘘声中中离开了全场,走上马路的时候月光披在他的背上,他显得憔悴而落寞。此刻的他有些后悔,后悔当时没能够给祝江平谈条件的机会,现在看来一切似乎都晚了。 这个夜晚简直糟糕透了,输了比赛,也失去了替佳俞完成梦想的一线希望… 脚步愈发的沉重,身上残留的伤口还在不停涌淌着鲜血,他捂住腹部,踉跄行步,终于在一个月光晒不到的树荫下,手扶住树干,膝盖不断弯曲,最后支撑不住倒下了。 雷声恰时响起,将马路映照在一片雪白中,轰隆的雷鸣扰耳也扰心神,淅沥地雨水穿过枝叶密密麻麻地打在他的背上,冰冰冷冷得像针。 雨势由小转大,如瀑的雨帘倾泻在路面上,盖过了雷声的轰隆。静风身在雨中,身体麻木到僵疼,手指在雨水中有些挣扎,视线之内出了朦胧的路灯,看不到一切的景物。 而不起身体上的疼痛,内心的痛更是如刀绞一般。地下拳馆就像另一个社会,比现实社会还要现实,还要冷酷。在这里每天上演着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戏码,没有人能够在这里做永远的王,而那些眼刁的观众老爷是绝不能容忍一个失败的拳手。 静风很清楚,就今夜的表现而言,他将再也没有办法踏上拳台,这意味着他为佳俞争取机会的大门无情的关上了。 他懊恼,悔恨,自责,就因为一时的分神,他败给了本可以战胜的对手,而现在一切都离开远去了… 他咬紧牙,已经分不清楚眼中是泪还是雨,只感觉此刻的心已是痛如刀割… 忽然,耳边依旧响彻着雨声,但身体上却是再也感觉不到雨水,水珠顺着发丝和眉毛一滴滴的坠落,他抬起头,一定黑伞下是一个人面容坚毅的中年人:“走吧,平老大在车里等你。” 他虽然撑着一把黑伞,但此刻落在静风的眼中却仿佛一道金光,一道象征希望的金光。 静风强忍着身体上的麻木,勉强的挤出一抹笑容,艰难地撑起身子,手臂一阵无力又再次跌入了水中,溅起层层雨水,狼狈不已。 “如果站不起来,就不必勉强了。”中年人弯下腰,伸手示意着。 “不用了,我自己能起来。”静风几乎是咬着牙说完这句话的,而当这句话消失在雨声中的时候,他真如同自己说得那样,站起了身来。 视线变得开阔,一盏昏黄的路灯下,停着那辆熟悉的奔驰车。 车门开启,静风湿漉漉的钻进车里,不经意间触及到了伤口,却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硬着头皮忍了下来。 车外雨声如末日般轰隆,车内却异常的平静,轻盈的田园小调从音响里飘出,让人顿时陷入一种静谧和谐的氛围中。 “小子,其实你应该接受我手下的伞,有的时候太过倔强反而不好,至少你现在湿漉漉的进入我的车里,是对我的不礼貌。”祝江平熟悉的声音传来,视线内的样子有些模糊,直到他擦拭去眼角的雨水,方才看清了他的模样。 他今晚穿着质感鲜亮的黑色西装,头发整齐地梳在脑后,发丝间偶露的银发在车内温黄的灯光下显得有几分儒雅。 “平老大,两天没有见你了。” “听你这话,看来你是想清楚要加入我的团队了?否则你也不会特别留意我的消失。” 祝江平一语洞悉了静风的心思,仿佛在他的眼里,没有什么是看不穿的。 “是的,我想清楚了。” “你倒是干脆。但我倒是疑惑了,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至少在我看来,你不像是个会轻易改变想法的人。” “我曾说,钱对我来说不是最终目的,但现在它是了,我需要一笔钱,很大的一笔钱,如果您能给我,哦不,是借我,我会为您效力。” 祝江平眯着眼,他第一次见到一个人的眼中没有欲望但却异常的坚定,像是无法撼动的高山。 100.第100章 :算什么男人(1) 他从未想过,从他向祝江平开口借十万元的那一天起,他成全了心爱的女孩,却买断了自己的人生。 屏幕里滚动着歌词,环绕音响里悲伤的旋律高潮迭起,静风独自坐在精致的包房里,面前摆满了酒。 有人说,快乐的人听得是旋律,悲伤的人,听得是歌词。一杯杯酒下肚,静风眼睛已被酒精染红,脑海中的回忆不断翻涌,这一夜,他仿佛想起了所有的事情。六年前的一切,六年中的一切,恍若隔世。 光阴里,一切的一切都犹如梦境,好似镜花水月。当你回到现实重新审视自己的时候,才会发现,一切是如此的不如意,如此的狼狈。 “喂,你知不知道现在三联会的弟兄还有警察都在全城搜捕你,你还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坐在这里,不怕一会一大群警察冲进来把你带走啊?” 门推开,沈思明戴着一顶宽大的鸭舌帽,过街老鼠一般的潜入进来,一双眼睛警惕地打量着包厢里的一切,紧张兮兮地说:“这里不会有监控吧?” “你是这里的熟客,有没有你还不知道吗?”静风喝了一口酒,深深地咬了咬牙。 “哎~怎么想的到呢,你一个堂堂三联会堂口大哥,既然会落得这样东躲西藏的天地,真是世事风云变幻莫测啊…”沈思明递给静风一支烟也是唏嘘感慨。 静风只是苦苦一笑,没有多说什么,闷头喝酒,黯然神伤的表情里充满了难以掩盖的苦痛:“现在外面的情况如何了?” “照你的吩咐,我和兄弟们都通知过了,给了些遣散费,让他们该移民的移民,该退隐的退隐,总之啊,不要留在甬城就对了。” “嗯,还有执意留下的兄弟吗?”静风对此还是比较关心的,这些兄弟都是随他出生入死,共度患难过的兄弟,享福的日子没能更好的照顾他们,如今大难临头,绝不能在让他们受自己的连累。 他知道其中不少人已经有了家庭,不再是当年那种血性的少年了。轻狂的年代还在继续,但岁月也该给曾经的风雨画上句号了。 深深吸进一口烟,沈思明眼珠转了转:“倒是有留下的弟兄们,哎,这么多年肝胆相照,哪有说离开就离开的道理。但我也说了,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现在这个时期他们留下来也改变不了什么,所以就多给了他们一些钱。” “谢谢你思明,这么多年了,你一直是我最信任的人,你也从来没有辜负过我的信任。今天找你来这里,也是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了,也许这是为兄弟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沈思明的手停下了嘴边,烟丝徐徐飘扬过他的头顶。他笑着拍打了下静风的手臂:“你这说得都是什么话,你从来就不是一个悲观的人,怎么今天说起话来好像世界末日一样,阴阳怪气的…” 他尴尬地笑着,静风却一如既往持着严肃的脸:“思明,你不必这样。我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正如你所说,现在全城的弟兄和警察都在抓捕我,你觉得我这样的日子还能持续多久?” 沈思明哑然,一时无言以对。 “既然事已至此,乐观是起不到任何的作用,我必须为接下来做打算。”静风点燃了一支烟,关掉了音乐,包房里顿时寂静无声。 沉默一直持续了很久,沈思明才开了口:“你想让我帮你什么?” “我曾经让你照顾的女孩,佳俞。如果命运让我无法陪伴在她的身边,那么就请你让她的余生安好。” “没想到到现在他还想着这个女人,真是个没用的男人。韩静风啊韩静风,你可能永远想不到,你深爱的这个女人,就是将你推向地狱的恶魔…”沈思明看着他,很久很久没有说话… “好,我答应你,只要我沈思明在的一天,她一定安好。” 静风笑了,笑容里有那么一抹不是滋味的苦涩,无法陪伴自己心爱的女人,竟是一件如此心痛的事。 将酒满上,酒杯递给了沈思明,杯觥在水晶灯下泛着炫目的光。仿如人世一般浮华而虚伪。 酒醉人心,却唯独不醉沈思明,他知道人心不似铁,它总有柔情和感性的时候。六年的朝夕相处,很难不隐射入个人的情感。不得不说,静风在某种层面而言,是个对兄弟义气,有担当有责任的人。 但毕竟各为其主,只能说造化弄人,他终归不能和静风真心相对,所以他不停告诉自己,不能心软,毁他就要毁得彻底,不留余地和喘息的机会… 一杯烈酒下肚静风感性的拿起麦克风哼唱了起来,借着歌声,述说那段过去,感慨这一段遗憾的人生。也在这首歌后,他内心苦痛的计划就此开启了… “没想到韩静风倒是个痴情男啊。”肥狗背靠着沙发,端起一杯红酒喝了起来,他从不是一个喜好高雅的人,但与沈思明相处久了,身上也难免沾染一些“贵族”的气息。 沈思明坐在他的身旁按下播放器的开关,古典的西洋乐在诺大的客厅环绕着,伴随音符的旋律,他似如一个指挥家舞蹈着手。 “这个游戏比我想象中要有趣多了,我突然改变想法了,我不想让这个游戏这么快结束…” “那你想怎么做?”肥狗眼睛一亮,垂下身子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嘴角露出阴险的笑容:“我要让他眼睁睁地看着我得到他心爱的女人,让他尝尽最刺骨的痛。” “呵呵这可是对痴情者最残忍的惩罚,思明哥,你还真是个狠毒的人。” “善不从警,对罪犯的慈悲就是对正义的残忍,只不过他更多的挑起我的兴趣罢了。我要让他明白真正的智慧究竟是什么。”沈思明自恃是个好胜心极强的人,而当他遇到静风之时,他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强者,真正的天才。 所以他要摧毁,用尽全力的去摧毁…… 101.第101章 :算什么男人(2) 天空比梦境般湛蓝,倒映在办公楼如镜的窗前,有白云朵朵漂浮,白璐低飞的掠影。 一辆崭新的洁白奔驰车,停在一栋商务楼大门前,沈思明西装笔挺的从车里走下,捧着一束鲜花,静静地等待着。 午餐时分,电梯门开启的那一刻,吵嚷的声音回荡在整片大厅之内,人潮如泄洪的鱼虾,从电梯里蜂涌而出,又如支流般分散而开。有的人低头捧着手机,还在烦恼业务上的事,有的人新单影子,弥漫的在人群中捕捉同事的声音,而大多数的人都是成群结队,有说有笑商量着昨天那盘肉丝吵得特别香。 这些形形色色的白领,顿时让寂静无声的商务区陷入一片人声鼎沸当中。 沈思明面带着笑容,他的人和他的车一样,让人一眼就知道价格不菲。一些女同事来来往往间也是不禁多看两眼,甚至还有人拿出相机拍下了照片。 保持这样的笑容,一直持续了有五分钟,人潮不减反增,声音也愈发的杂乱起来,大门外开始陆陆续续出现了送外卖的电动车小伙,他们一面将保温箱里的饭菜递给可人,一面饶有兴趣地朝沈思明这看来,心中也是在想,同样是年轻人,人家已经开上奔驰了…. 沈思明一直认为,他不禁眼界好,眼力更是好,所以他很有自信能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发现佳俞这个并不算普通的身影。 事实似乎也正是如此,穿过了密集的人群,他很快寻觅到那纯洁如百合般的身影。干净的白衬衫,配搭着一条干练的紧身牛仔裤,突显那双纤长的****。 她不施妆容,看过去清新淡雅,简单的用牛皮筋将长发扎成一个马尾,并没有过多的装饰,唯一点缀的,就是那串水晶耳坠。 她不禁漂亮,而且身上总有那么一种清新脱俗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任凭那个男人拥有都会无比的怜爱。 她低着头看着手机,似乎在刷着有趣的微薄,时不时露出嘴角浅浅的酒窝与笑靥。 沈思明看得有些入迷,却不忘正是,迈起脚步,面前的人群便自觉的让开了一条道,让他畅通无阻的走到佳俞的面前。 一抹清香扑鼻,一束鲜艳的玫瑰挡住了手机屏幕,她抬起头来,眼神从惊讶到冷漠,步子轻挪而开,她甚至不多看一眼沈思明。 “施小姐,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朋友吗?” 高跟鞋的鞋根轻踏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发出格外清脆的声响,她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去:“我们是朋友吗?” “难道不是吗?至少我一直这么认为。”沈思明微笑着,尽量让自己看过去格外的绅士和儒雅,因为他知道,这种骨子里自命清高的女人,最好的也就是气质型的男士,因为这样的男士往往给人一种学识渊博,极富内涵的特质。 周遭一些异样的眼光汇聚而来,让佳俞显得有些尴尬。她是个极其在意别人眼光的女人。所以在下一刻,她深深沉了一口气,轻声细语地说:“沈先生,如果你是个喜欢一厢情愿的人,那么就请你继续,我还有事。” 她说完就要走,这并没有出乎沈思明的预料。他一步迈前,挡在了她的身前:“施小姐,请让我追求你。” 佳俞微微愣了愣神,顿时有种脑袋短路的感觉,背上一阵凉风习习而过,她深吸一口气,淡淡地吐出了两个字:“无聊。” “我的确是个无聊的人,但我认为我所在做的并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情。”他说着,从怀里拿出了一张银卡:“我曾见你在雨中孤立无援,人群中招手拦车。这不是我所愿意看到的,这张卡里有五十万,你需要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了。这是我对你的诚意。” 诚意在很多的时候是个空泛的概念,但此刻这个概念开始有了重量,实实在在的重量。 一辆车来换一段感情,这个男人的确比想象中要幼稚,但他无疑看透了许多的事情。至少当五十万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很难有理由去拒绝它。 佳俞的眼和她的心此刻都汇聚在这张卡上。不可否认,金钱的魅力是巨大的,至少远比想象中来得更具诱惑。 目光久久迟疑在银晃晃的卡上,佳俞抿着嘴,神色犹疑:“你觉得我该以什么身份接受它?” 沈思明笑了,笑容里有种优雅的风度:“以你能够接受的那种身份。不必给自己太多的压力,我比你虚长几岁,不管我对的感情是如何的,至少你,可以把我看作一个哥哥、或者是一个叔叔。但我更希望你能把我看成你的朋友,甚至…” 沈思明没有说下去,笑容代替了一切的语言,佳俞看着他,心中有种矛盾的情绪。 五十万,这对于许多家庭而言甚至是个天文数字,而此刻却如此直接的摆在自己的面前,只要自己想,便触手可及。 “第一次我遇见你,是因为你搭不着车,所以我希望这份礼物是具有意义的。至少让你偶尔能够想起我。” 沈思明的话无疑是具有代入感的,让佳俞很快回忆起他们的相遇与初识,如果不是因为那么多的插曲,也许现在他们是在一起的。或者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身份给了佳俞潜意识的成见,这个男人的确优秀到令人挑不出毛病。 佳俞沉默了,她的沉默让沈思明看到了希望,他趁胜追击,将那张卡递到她的手中,将她的手指轻轻握拢:“好了,它是你的了,像我所说的那样,你不必给自己太多的压力,我只有一个要求。” “什么?”短暂的沉默后佳俞终于开了口,说了话。 这句回话代表着许多的事情,让沈思明嘴角扬的更高,笑容也愈发灿烂了起来:“我希望下次再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去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了,答应我,这就是我唯一的要求…” 看着他深邃的眼眸,佳俞抿了抿嘴,轻轻地点了点头… 102.第102章 :算什么男人(3) 阳光细碎的穿过玻璃窗照射进房间里,能看见微薄的光束和漂浮的尘埃。这是静风从广西回来后,住在酒店的第五天。日子周而复始,有限的空间里,静风来来回回的走,没有出门,也没有打电话,唯一的娱乐,就是看着电视里的新闻,偶尔和送外卖的聊上两句。 他觉得自己活得像个尸体,窗户外仿佛另外一个世界,而他就像关在铁笼中的鸟,孤单地望着窗外日月轮转,明暗交替。 这个并不算豪华的酒店,是沈思明用一个人的身份证开房间,这让他很安全。但离开了这里,天罗地网的监控,来往的巡警,任何一个巷口都有可能冲出来的帮会兄弟,都足可以一瞬间让他与这个世界从此不再有联系。 但这样机械般的日子,除了乏味,却也折磨。他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屏幕里轮转的新闻,甬城电视台新上任的主持人身后出现了一张照片,她口齿清晰,声音悦耳的播报道: “10月12日下午,警方在环城西路南段的高架下,发现了一具男子的尸体,据查实,该男子姓秦,为某物流公司快递员,身上有抢伤,怀疑是黑帮组织行为,目前警方正在严密调查当中。” 静风刚点起的烟停在了手中,瞳孔紧缩着,整个人呆愣在了沙发上,犹如晴空霹雳。 “秦…秦胜….”他想起了这个男人,是他在这座城市里除了沈思明以外唯一可以信任且付出真心的人。 “怎么会这样…思明为什么没有保护好他!”静风握紧了拳头,眼瞳充血通红,拿起手机焦急的拨通了沈思明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沈思明还睡意朦胧,静风强压着怒火,质问道:“秦胜呢,那我让他报信的人。” 一句话瞬间让沈思明清醒了过来,他揉了揉太阳穴,直起身子来靠着枕头,目光阴狠了下来:“你说那个拳手吧,我派人保护着他呢,怎么了?” “他死了。”静风的语气很平淡,几乎没有丝毫的波动,但任凭谁都能听得出,这话里暗藏的怒火已然到达了顶点。 电话里,沈思明的声音显得极其的震惊,但电话外,他表情和身子却显得异常的镇定,他走到镜子前,拨弄了下头发,故作一副惊慌失措的声音:“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知道?” “静风,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当然不知道啊。我也好几天没有联系我的手下了。你先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死在什么地方,你是怎么知道的?” “都上新闻了!死在一号仓库前,还好警方没有勘察仓库,否则三联会难逃其责。但是为什么事发现场只有他的尸体而没有你手下的?” 一句话让沈思明打了个寒颤,背脊一凉,他深深吸进了一口气,静风的观察力还真是敏锐过人。他轻咳了两声便挤出愤慨的声音:“真是一群废物,贪生怕死!叫他们好好保护秦胜,却给我临阵脱逃!” 电话那头的静风陷入了沉默,突然平稳地说:“这倒也不能怪他们,哪个人见了枪会不怕的呢?” “可不是嘛,这些都是小雏,连枪都没摸过,遇到拿枪的……”脑中一道灵光一闪而过,沈思明忽然打了个哆嗦,他方才意识到静风这句话显然是在给他下套,急忙改口:“等等,你说有枪是什么意思?凶手是持枪的?” 怀疑稍纵即逝,静风深深吸了口气,点了点头:“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他的身上有枪伤。” “有枪伤,那会是谁干的呢?底下拳馆的赌客们?不应该啊,他们没有理由去杀一个拳手…..等等,这件事情会不会和祝江平有关?” 沈思明的话挑动了静风的神经,很显然祝江平的确是最有嫌疑的人。但他这么做,无疑是要赶尽杀绝了,毫不留情了。 “如果真的是平老大干的,那我绝对不会放过他。好了,我现在有事要出门一趟,你派些人在酒店周围查探一下,有风吹草动及时给我电话。”静风说完就挂了电话。 轻轻放下手机,沈思明目光骤然变得阴冷了起来,像是一把无情寒意的刀:“老老实实的呆在酒店里也能被他知道这样的消息,这些人办事还真是不够干净利索。” 他靠着床头点燃一支烟,很快给刘忠国拨去一个电话:“刘队,我是孤鹰。赶快让你的人从一号仓库撤走,这个地方可是我的棋子,你们这样利用媒体聚众鼓噪,会影响我的计划。” 刘忠国开着车,目光在后视镜里左右看着,一个方向盘的打转,整个车身在刺耳的轮胎摩擦声中打了个旋,掀起一层白烟,快速的飞驰回一号仓库的案发地点。 “你这电话来得还真是及时,我刚刚才从案发地点出来。不过这一号仓库和你的计划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这一号仓库与三联会有关?” “抱歉刘队,我想我并不能透露太多。你只要从旁看好戏就好了。这局棋,可是比你想象中还要精彩。” 刘忠国笑了,笑得格外的爽朗,每每想起那些黑帮他就恨得咬牙切齿,巴不得剥了他们的皮,啃他们的肉。现在终于有个机会,能够看这些自恃精明的黑暗一步步的掉入警方设下的圈套中,不免大快人心。 “放心吧孤鹰,我会全力配合你。我也相信你的能力。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也破别六年未见了吧,是不是什么时候可以见一面了,我也想看看你这小子现在长什么样了。” “有机会吧。”电话挂的仓促,让得刘忠国微微一愣,也是笑着摇头:“呵呵,这小子…” 无声的房间里,沈思明将电话放在床头的桌子上,一张脸沉了下来,脑海中回想起六年中的某一个夜晚,他为了更快的晋升,接到了帮里的任务。 那是一张照片,照片中是个女高中生,照片的背后有她的身份:甬城公安局白沙分局队长刘忠国之女,后边跟着一个鲜红的大字—杀。 103.第103章 :算什么男人(4) 车灯在一处老旧的单元楼前熄灭,刘忠国提着公文包走下车。楼道的灯泡又坏了,他叹了口气,借着微弱的月光,托着疲惫的步伐,一步步上了楼。 打开灯,并不宽敞的客厅里,有一张老旧的皮质沙发,一台十年寿命的电视,一张玻璃桌子,几个茶杯。 这个客厅不但简单,而且冷清,甚至没有一丝人气。过往的几年里,他每每看着自己的客厅,心头都会涌起一阵落寞。这个两室一厅的房子,虽然不大,但曾经也充满了欢声笑语。 推开房门,昏黄的灯光开启的那一刻,映入眼帘的是床头挂着的那副充满岁月气息的结婚照,照片里是年轻俊朗的少年,和风华正茂的花季少女。他们身着军服,在红底背幕前绽放着幸福的笑脸,那一刻铭记于心。 那历经沧桑而愈发浑浊的眼眸,久久凝视着这幅照片,刘忠国回忆起他们曾经的相识,相恋,相守,直到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这个心爱的女孩,因为难产,将年轻的生命留在的冰冷的病床上,那一晚,孩子的哭声惊动了整栋产妇楼。 一些年轻的护士惊讶极了,她们从未听过这么响亮的啼哭声,纷纷围在窗户前,看着这个婴儿床里,出生不久的孩子。这个逗点大的孩子,个头甚至比一般的婴儿都要小,怎么就能发出这样惊如雷鸣的哭声呢。 一些老的护士拿着记录的文件路过她们身旁的时候,则会摇头叹息:“这是生命的延续啊…” 年轻的刘忠国从护士手中接过这个孩子的时候,他已经分不清自己的脸上是喜悦还是悲伤,为了不让泪水污染孩子纯净无暇的肌肤,他强忍着泪水在眼眶里模糊,脸上挂着笑容:“念雪,我是爸爸啊。” 两个多小时前,这个年轻的父亲在产房外焦急的等待着,甚至还没有想好自己出生孩子的名字,而就在五分钟前,他写下的婴儿的名字:刘念雪,因为这个孩子死去的母亲,名叫杨雪。 杨雪是军区文艺团的舞蹈演员。如果不是一次出团外地的文艺演出,她可能到现在都还是舞台上最美丽的蝴蝶。谁也不能预料,在舞蹈团在返程的途中,遭遇了山体滑坡,扭曲的车身,压断了她的双腿。 如果不是随后赶来的武警营救部队,她也许就和许多同行的花季少女一样,从此将生命留在了冰冷的泥土中。 上帝无情的夺去了她的双腿,让这个因舞台而生的女孩一度陷入抑郁和封闭中,而她也从未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比木头还要愚笨呆板的男孩。但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仍然庆幸,自己能够遇上他,遇上这个曾经将她从泥土掩埋下的卡车里救出的年轻士兵。 再娇艳的话,凋零的那一刻也是黯然无光的。但她听见婴儿的啼哭声时,动人的眼角流下一滴晶莹的泪珠,她望着手术灯,仿佛度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 他们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刻骨铭心,但平淡中的幸福从未离他们远去。她的嘴角扬起了一丝笑容,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和驻守在产房外的丈夫道别,没能再多看他一眼,没能再听一遍,他轻声呼唤自己的名字:小雪。 窗外的骤然雪白,轰隆的雷声将刘忠国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他才恍然察觉,自己已是泪流满面。 他缓缓走到床头,拉开抽屉,里头是一副崭新如初的相框,相框里,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的女孩,像极了她的母亲。在她的旁边,站着已经褪去军装换上警服的刘忠国。为了自己的女儿,他不能在留守军区,长久的陪伴才是对死去妻子最好的交代。 但就在六年前的一个夜晚,这个生命里最重要的女孩,再一次的离开而去,同样,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当刘忠国的警车从外地连夜赶回来的时候,这个还在读高中的女儿,躺在了冰冷的病床上,已经失去了呼吸与体温,身上有多处刀口,虽然每一处刀口都没有刺中要害,但足足七八刀下来,也足以造成失血过多而亡。 抱着冰冷的女儿,他再也没有办法见到她如花娇艳的笑容,再也没法看见她在像母亲那样翩翩起舞的模样,甚至再也听不到那一声充满爱的“爸爸”。 泪水染红了他的双眼,那一夜他几近疯狂,回到档案室里,将历年所有的黑帮分子记录都找了出来,持枪行车,势要让这些可恶的黑帮分子死在自己的枪下。 而他这个举动早早就在当时监察队的队长秦佬的预料当中,车到半途便被几辆警车拦截了下来,将他硬生生押回了局里。 孤灯打在这张照片上,这是他和女儿念雪唯一的合照。浑浊的老眼里泪水一滴滴的落在相框的镜面上,他按着脑门,愈发年迈的身子不断颤抖着。咬肌连连抽搐,那种悲伤和愤怒的情绪交织在心头。 他痛恨黑帮,恨不得自己就是一头猛兽,用锋利的牙齿啃碎他们的骨头! “念雪,爸爸一定会为你报仇,一定会让这些不法的黑帮分子付出他们应有的代价,也一定会找出当年杀你的那个真凶!”刘忠国目光如血,鲜红不已,他将手轻轻扶上跟随自己多年的那把警枪,暗下决心。 即使这次案件之后,他会被革职,背上处分,甚至是罪名,他也在所不惜。只要找到了凶手,他一定会让其死在自己的枪下!而凭借他多年从警的经验,他心中早有预感,这一天越来越近了….. 豪华的客厅,昂贵的水晶吊灯之下,沈思明抽着烟,望着玻璃桌上放着那张褶皱老旧的照片,一双眼睛冷冽如蛇:“今夜就是你的忌日吧,你也算为正义尽了一份力,来,这杯酒我敬你。” 沈思明倒上了两杯酒,递到了相片旁,一口饮入,扬起阴狠的笑容.... 104.第104章 :算什么男人(5) 六年前月黑风高的夜,沈思明蹲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已经足足2个多小时。这是一个漫长到令他失忆的时间,他甚至记不得过去的两个小时,他是怎么度过的,那种忐忑,害怕,期待的感觉在心头交织一片。 他腰上的皮袋挂着这把用报纸裹住的匕首,每当周围有些风吹草动,他总会不由自主的捂住那里,然后警惕地四下环顾,而时常都是被野猫野狗吓到,甚是偶尔还未被自己的影子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 这是一个潮湿的巷口,有余年份久远,没有排水管道,让得昨日的雨水堆积在这里,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湿气。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张褶皱的照片,回忆起三天前见到祝江平的那一幕….. 那是一个他长这么大都未曾见过的奢华包厢,玻璃柜里成列着名牌的皮包和红酒,祝江平坐在他的面前,嘴里含着一根雪茄,一双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差别的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阴险和城府。 沈思明坐在他的面前,有些拘谨,毕竟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三联会的大哥,他不知道祝江平见他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有任务派遣,他完全可以找更有能力的静风….沈思明搜肠刮肚,几乎找不到半点他会见自己的理由。 忽然,他眉头一紧,一个不祥的念头闪过脑中:“会不会,他发现我的身份了?” 额前一滴汗珠落下,他眉睫都隐隐在颤抖着,而就在这种紧张的气氛到达顶点的时候,一张照片,一把匕首和一只雪茄递到了他的面前。 祝江平笑了,像许多黑帮电影里演得那样,老大的笑容里让人捉摸不透。 “这个社会上有许多像你这个年纪还在拼搏的年轻人,我们三联会里则有更多。但有些机会不会谁都可以有的。” 沈思明一怔,抬头看他:“机会?是什么机会?” “一个可以改变你命运的机会。”祝江平笑了,笑容在口中的雪茄冒出的烟雾里逐渐模糊。 “你看到了桌上的东西,这把匕首,要么捅向照片里的人,要么捅向自己,这个选择我留给你,如果你决定好将匕首捅向照片里的人,那么你就可以点起那支雪茄。” 一把匕首,要么捅向别人,要么捅向自己,祝江平给予的答案很清楚,如此婉转的威胁,也是让沈思明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如果不是静风的举荐,这么多的弟兄里,我很难发现你的存在。我欣赏有能力的年轻人,办好这件事,我会提拔你。” 祝江平的话很直接,直接到沈思明沈思明甚至还没有一丝一毫的准备。他低下头看着桌上的照片,那是一个如莲花般纯洁的女孩,高中的校服穿在她的身上,清新脱俗。 沈思明的神经和他的手都在这一刻颤抖:“平老大,你是让我….杀了她?” 祝江平没有回答,但他的眼神却说明了一切,沈思明低下头,握紧了拳头,脸上的肌肉抽搐抖动着:“韩静风举荐我去做这件事…..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沈思明咬着牙,他从未想过自己一直认可并且敬佩的男人竟然会将自己推入火坑当中,这件事情无关成败,他这么做,就是将自己逼上了一条绝路。但此刻,他已无法选择,深深吸进了一口气,拿走了桌上的照片。 黑暗的巷口里,沈思明将回忆一遍遍的重复着,牙根咬得很紧,心头一片挣扎,直到他手中的照片被握得褶皱,发出塑料挤压的声音,他才回过了神来,借着苍白的月光,望向了那一条树荫下黑暗的小路。 “为了正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正义…..”沈思明不停的告诉自己,虽然祝江平的给他的路只有一条,但其实在内心深处,他也时常渴望有这样能够晋升的机会,只有晋升到新的高度,他才能更好的为警方,为政府,为这社会的正义尽力。 他忽然想通了,紧紧地握住了腰上的匕首,目光如狼,潜伏在黑暗里,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终于在某一个时刻,树荫里一个女孩和同学话别后,沿着这条漆黑的小路朝前走着,她们也许是刚刚参加完某个同学的聚会,也许是一起结束了晚自习,这个女孩的脸上挂着笑容,像是她的气质一样充满着朝气。 沈思明神经紧绷着,眼瞳骤然紧缩,那只握着匕首的手剧烈地颤抖着,他知道他终将要去杀了这个女孩,可当她如此真切的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沈思明的心底却是一片挣扎与苦痛。 但这样的内心折磨并没持续太久,沈思明终于低吼了一声,整个人像是猎豹一般冲刺上前,凭借在部队里精良的训练,他有着比一般人更加矫捷的身手,悄无声息的冲入黑暗中,在那双漂亮的眼睛露出惊慌的神色时,捂住了她的嘴。 少女特有的芳香冲入鼻腔,让他瞬间敲醒着自己,这不过还是一个上高中的女生啊,花一般的年纪,她应该拥有更加精彩的青春….. 心中那最后一丝良知终于没能停留在心头太久,为了“正义”他毅然决然的将匕首刺入她的腰间,有余惊恐女孩不断扭曲挣扎着身子,让匕首无法准确的刺中要害。于是第二次,第三次,直到女孩的身子停止不动,呼吸也消失而去的时候,这把匕首才从她布满鲜血的身体中拔了出来。 他两眼空洞,脑中一片空白,匆忙地甩下了女孩的身体,他疯一样的冲入巷子中蹲下身子抱住脑袋,剧烈的颤抖着…他不敢想象他刚才做的一切,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么断送在自己的手中… 泪水止不住地顺着脸颊流下,他咬着牙,望着自己布满血污的双手,忽然眼神一遍;“不,这件事情不能怪我,要怪就怪韩静风!对就怪他!”他的目光逐渐阴狠,最后充满了愤怒:“韩静风,你让我背上了凶手的罪名,这笔账我总有一天要找你算!” 105.第105章 :算什么男人(6) 一杯酒,他饮尽了恩仇,酒杯轻轻落在那褶皱发黄的照片旁,少女的笑容清晰如旧,他看着照片里的那双眼睛,想起六年前那个夜晚,那双眼睛中那抹哀求和无助。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将废纸桶挪到脚边,将这张照片点燃:“六年了姑娘,每年的这个时候,我给敬你一杯酒,我从未忘记过对你的歉意。你呢也算为了社会正义敬了一份力。放心吧,韩静风和三联会,我都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的。” 火焰在照片上燃起,女孩在的笑靥在火中化成了黑白,沈思明端起酒杯走向窗外,望着迷离的夜色,再次想起了那个夜晚。 他握着匕首,踏着泥泞的小路,慌慌张张地离开了那条巷子,恰时一辆黑色的现代轿车停在了巷口,车窗降了下来,静风皱着眉头朝他看去。 “思明?果然是你…..” 沈思明脚步顿下,一双眼睛瞪得滚圆,他怎么也没想到静风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而他的话更是令沈思明猜疑不已。 车门推开,沈思明快速的钻进车里,静风看着他的样子,和颤抖的手中握住的那把匕首。 “我从总堂那边听到了这个任务,不知是哪个兄弟接去了,还想来阻止,却没有想到是你….而且你….已经?” 静风不敢再说下去,心头一阵酸楚和凄迷,他深深地吸了口,将目光转向了车窗外,那条在月光下显得格外苍白的巷子,仿佛是通往地狱的入口。 沈思明看着他这幅大义凌然的模样恨不得一拳打过去,前一秒还向祝江平举荐自己,后一面来这里装模作样。这让他心头一阵不屑,淡笑了声:“如果不是你,我也接不到这样的人物,这下好了,我可以晋升成副堂主了。” “思明,你说什么呢。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你怎么可以用这样的任务来换取帮里干部的职位呢?这可是一条人命啊!你要知道我们三联会进入21世纪开始,就没有再做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做得也都是正经生意,你这样….” 静风有些激动,脸上的肌肉不断抖动着,却不知如何指责沈思明才算合适。想了想,只得咽下一口气,催促驾驶座上的男人开车。 “静风,你现在可是平老大身旁的红人,连专车都有了,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但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些做小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没错,你站在这个位子当然可以用这样的姿态教训别人,可你如果站在我的角度,就会明白,有些机会来了,如果不把握,它就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沈思明说得很认真,手中的匕首一滴滴鲜血若在车垫上,静风从座位旁抽出了几张纸巾递上去:“我不是在教训你。我只是想让你明白,做人做事都不能离开一个义字,义不仅仅是兄弟间的义气,还有江湖的道义,天理的道义,这是一条人命,你拿它做你的垫脚石,是不是太残忍了点?” “现实终归残忍,对别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而且这个任务也是你向平老大举荐的,现在和何必说那么多呢?”沈思明一面说着,一面用纸将匕首包好。 “我向平老大举荐你,只是说你能力强,并不是和这个任务有关,如果我知道他要安排你这样的任务,我打死也不会把你推荐给他,这是作孽啊!人在做,天在看!”静风说着,也是气不打一处来,点起一根烟,降下车窗,让风的呼啸平息内心的烦躁。 沈思明轻笑了一声,暗自也是心想,韩静风怎么也不可能不知道任务,他这么做其实也很简单,他就像抓住自己一个把柄,以后好威胁。 沈思明是聪明的,他终究没有把内心的情绪表露无疑,而是静静地把匕首包裹好,观察着车窗外,试图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就把这件凶器灭迹。 “静风,那你说接下来怎么办?这个女孩可是白沙分局刘队长的独生女,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在扫黑组的时候,我们三联会可是吃了他不少亏。你觉得这件事情查到后来,会查到我的头上吗?”沈思明沉思道。 “刘忠国我是没有打过交道,但是既然平老大把这个任务派给你,自然会安排好后续的事情……只是这件事情,刘忠国个人恐怕没有那么轻易会放过我们三联会了。”静风说着,拍了拍驾驶座上的男人,那个男人点了点头,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个信封。 静风将信封递给了沈思明:“这里有十万,不管最后会不会查到你身上,这段日子你都不适合再抛头露面了,拿上钱,避一避风头吧。” 接过沉甸甸的信封,沈思明思绪万千,心头百感交集。他无比确信这件事情一定是静风的指使,这笔钱就是他给予了劳务费。 似乎将这一切都看穿的沈思明,嘴角挂着一抹惨然的笑,然后在一个僻静的河道旁,他走下了车去,顺着水流将这把匕首丢进了河里:“抱歉了姑娘,终有一天,你会明白,你的死是有价值的。” 感慨了一声,他坐回了车里,仿佛将一切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让这段记忆留在心底。开怀一笑:“走吧,压抑了一整晚,我要去喝几杯解解闷了。” 看着他这幅模样,静风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拍了拍驾驶座男人的肩膀:“走吧,去最热闹的场子。” 静风脸上没有笑容,心底也是一片凄凉,在他看来,这样的一条人命就这么断送了。如果这个生命还能也许的话,或许她会和许多的女孩那样,拥有一个精彩的人生,但现在这一切,似乎都随风而去了。 许久,从回忆里抽脱回来沈思明眼角挂着一滴泪珠,他点起一支烟,让浓烈的尼古丁进入肺里,麻醉他的神经。他眼中有泪,嘴角却是挂着一抹微笑,他知道,他等待那么久的一天很快就要来了…. 106.第106章 :算什么男人(7) 黑色的布帘,白色的花,让这个构不成礼堂规格的厅堂显得庄严而肃穆。礼堂中央,摆着几排花圈,中央是一个棕木相框的黑白相片,相片里的秦胜面露微笑,这显然是画师有意雕琢的,至少在他这一生中,能露出一次笑容。 整个一个上午,来往的人丁稀少,最多一次的四个人也不过是花圈店的工作人员。他们匆忙的将花圈抬入殡仪馆的厅堂,连一个眼神都没多留,就离开了。 这个厅堂不大,却荒凉得如整片沙漠。秦瞳玄衣如墨,静候在秦胜的遗照旁,望着相片里的哥哥,仿佛他就在身边一样。 而从秦胜死后,秦瞳才明白,他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那些生活上的开支又是从何而来。这些花圈大多都是三联会的堂口老大派人送来的,冠冕堂皇地写着几行龙飞凤舞的溢美之词,让人觉得虚伪。 秦瞳独自坐在遗像旁,显得孑然而又孤单,足足两个小时过去,厅里没有来过一个人,那些花钱雇来的哭丧和送葬人员,也到了饭点,一个个抹去眼角硬挤出来的泪水,转眼便是面带笑容的出了门。 望着这群人离去背影,秦瞳顿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仿佛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和绝情。冰冷的社会,没有一处容得下她的地方。曾经她的哥哥是唯一的依靠和港湾,但现在,却是阴阳两隔,永不相见了。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着,她倔强地咬着嘴唇,不让泪水流下。因为她知道,秦胜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她难过哭泣的模样。 恰时,皮鞋的声音由远至近,踏在瓷砖地面上,有着清脆的声响。她抹去眼泪,顺着声音看去,尽可能的露出一丝笑容,她明白能够来到这里的,只要不是工作人员,那么就是哥哥身前亲近的人。 一身黑色的西服配白衬衫,系着一条黑色的领带,静风衣着庄重地朝遗像走去。视线很快落向了秦瞳,眉头轻轻一蹙,心底不由自主的涌起一丝哀楚:“这就是秦胜刚刚上大学的妹妹吧?在这个年纪就要经历至亲的离别,她的心理一定不好受吧。” 他的脸上有着难掩的背上,渐渐影响到了秦瞳的情绪。她脸上的笑容逐渐收起,走到桌台前递上三支香和打火机:“你是哥哥的朋友吧?我是他的妹妹秦瞳,来这是香。” 静风接过秦瞳手中的香,只感觉这三支香在手中是那么的沉重。内心的愧疚感在此刻油然而生,他很清楚,秦胜的死和他有抹不开的关系。 眼睛逐渐变得湿润,静风脸上的肌肉抖动得明显:“对不起,是我害了你的哥哥。” 秦瞳听言顿时瞪大了眼睛,两只手忽然颤抖地抓住静风的手臂:“你…你说什么?能说清楚一点吗?” 她显得很激动,毕竟从警方那里她也仅仅获得了一些官方的答复,对于更多的细节,没有人愿意透露给她,即便她的死者的妹妹。但眼下,静风这一句话,无疑是唤起了她心底的疑惑,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静风。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哥哥。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一定不会死。”静风强忍着内心的悲痛,尽量让这一句话完整的说完而不流露出一丝干涩和哽咽。 “我哥哥的死和你有什么关系?他是怎么死的?警察说只说是他杀,但却没有告诉我太多的细节,说是案件还在调查当中。不过我昨天看了新闻,新闻里说这件事情和****有关,这是真的吗?你能告诉我,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吗?…..” 静风淡淡地叹了口气,望着相片中面带笑容的秦胜。黑白的格调里,他像是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静风深深吸了口气:“同样的,我不能告诉你太多的细节,唯一能让你知道的,只是他确实是死于他杀,但凶手究竟是谁,我也不知道,或则说我比你更想知道。但有些答案不是你想知道就能知道的。” 静风知道,虽然作为秦胜的妹妹,秦瞳有权利知道一些事情,但眼下越解释恐怕越不清楚,他沉默的转过身去,握着手中的香,朝遗像深深鞠了几个躬然后将香插在了香堂上,转身便是要离开。 前脚刚走,后脚秦瞳就跟了上来,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有些依依不饶道:“我不知道,我哥哥的死一定和黑帮有关,对不对?我只想你告诉我真相,因为没有人愿意告诉我!” 看着这张如花般娇艳的面容,此刻憔悴得像是一张白纸,静风的心自然不能像石头一般坚硬。沉重地点了点头:“听着,这件事情,我会想办法给你一个公道,你千万不要去做什么傻事。黑帮可不是好惹的,知道吗?” 越是无牵无挂就越可以做出极端的事情,这一点是静风所不愿意看到的,他相信秦胜也一定在九天之上和自己有相同的想法。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就要笑着活下去,比任何人都活得精彩。 秦瞳娇弱的身子轻轻颤动着,她紧紧地咬着下唇,回眸瞪着遗像:“为什么哥哥你一直都在骗我,为什么?” “姑娘,你应该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的哥哥是真心对你,他对你任何的谎言,本质上都是一种保护。”静风说着,从怀里拿出了一张卡,塞进了秦瞳的手中:“拿着它,这是你哥哥的血汗钱,现在交由你,请好好的活下去。” 泪水如珍珠一般,一滴滴的顺着脸颊落下。秦瞳轻轻抽泣着,整个人都蹲了下来,紧紧抓着静风递给她的银行卡,觉得手中一阵沉甸甸的痛。 自责与内疚,在此刻交涌上心头,她无比的懊悔,懊悔没有在他还在世上的时候,多一丝关心,多一丝理解。至少再懂事那么一点点,也可以让那个钢铁般的身体得到一丝宽心,得到片刻的休息... 107.第107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1) 随着静风回到甬城已经过去了足足半个多月的时间,窗外的景色季节交替,转眼枯黄的落叶在每个清晨已洒满了路面,微风轻轻拂过街角,渐渐升起的寒意让早起上班的人连连打着哆嗦。 公交车站前,早餐车生意似乎更火了些,让那个年过五十的老阿姨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饱经风霜而布满皱纹的脸庞,想起来的时候像是被捏成团的馒头。 沿着中山路向西的第一个红绿灯口,那大屏的广告牌已经换上了新的球星,似乎是这一届美职篮赛季的MVP。路旁那栋因为修建施工而每天吵闹不已的商务楼,已经初见形状,楼顶的吊车像是一只擎天的巨臂,承载着钢筋水泥,起起落落。 这些风景都是静风透过落地窗观察到的,在这个住了半个月的房间里,他似乎已经忘却的时间,忘却了琐事,仿佛置身在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独自落寞与荒凉。 有些时候,佳俞的脸庞还会浮现在他视线里,一闪而过,似如幻影,也每每这个时候,他的嘴角才会露出一丝微笑。 一开始,他总会担忧,深怕某一个深夜大批的警察踹门而入,将他带走。亦或者是一群拿着砍刀的弟兄冲进来,将他们杀死在房间里。这样的幻想在很长一段时间,交织在心头,困扰着他,彻夜无眠。 但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慢慢淡化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看淡世事的从容不迫。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呆在这样的空间里,即便安全,却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也许这会儿进入牢里,还有那么一些舒坦。 虽然每个清晨,他拉开窗帘便能见到阳光,但他知道,这种阳光只能肉眼看看,无法照进他的内心。他只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沉睡千年的木乃伊,渴望着从坟墓里爬出来,晒晒最明媚的太阳… 而沈思明在这段日子里,精心策划着一切,他坐在西餐厅最靠近阳光的位子,面前有一壶茶,一包烟和一面棋盘,棋盘里是黑白两子的围棋,布阵得宛如一个真龙棋局。 他拾起一枚黑子在手中把玩,暗自揣测着什么,然后轻轻落下。这个时候,余光里,一个倩影朝他缓缓走来。 “施小姐,真是准时,请坐吧。”沈思明起身替她拉开的凳子,像个儒雅的绅士,吩咐服务员递上菜单:“这里的茶不错,秋天干燥,喝点润喉也养肺。” 佳俞随意翻看着,然后点了一壶铁观音,从皮包里拿出了一个文件夹,交给了沈思明:“这是我所能搜集到关于静风一切的信息,我希望你们能够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情,我害怕他哪天再找上我。” 看着她那双冷漠的眼睛,沈思明算是明白什么才叫做女人的无情。他接过文件夹翻翻看看,不可否认这个女人做起事来倒是缜密而细心,这个文件里的内容很完整也很详细。 嘴角扬起笑容,沈思明十分满意:“施小姐真是个有心人。不过这场游戏你还不能全身而退。我还需要你做一些事情。” “还有什么事?我想你要的,我已经给你了。我真的不希望还有什么瓜葛牵扯到我的身上。”佳俞显得有些烦怒,每个夜晚她都辗转难眠,深怕某一天警方为了调查韩静风的事情进入她的公司,或者她的家里。这会让她颜面扫地。 沈思明脸上依旧挂着笑容,点燃一支烟来,显得一副从容不迫的姿态:“施小姐。你是最了解韩静风的人,那你一定很清楚,他绝非是个简单的人,或者很多方面来说,他都有超凡的本领。依我看,这场游戏你要想全身而退,还需要配合我做一件事情,就这么一件。” “你说吧,都到这个份上了,我还有什么拒绝你的理由呢?” 对于佳俞的识趣,沈思明由衷的欣慰,他将脸凑近,朝着冲着佳俞眨了眨眼睛:“和我结婚。” “结婚?!你在开玩笑吗!”佳俞一双明亮的眼睛瞪得滚圆,由于震惊和愕然,她的音量略微高亢了几分,引来了周围宾客疑惑的目光。 抿了抿嘴,佳俞将声音放低,放轻:“沈思明,你你不要和我开这种玩笑,为什么要和你结婚?” “结婚只是一个幌子,简单来说只是演场戏罢了,你何必那么紧张呢。你应该明白的,韩静风对于你的感情有多深,哪有说放就放的道理,你会成为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牵挂,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难道你不觉得吗?” 沈思明的话,让佳俞陷入了沉思。的确,他说得没有错,甚至他所说的,也正是佳俞此刻唯一顾虑的。这么多年下来,静风对她的感情绝非说放就放,也许在某一个夜晚他又会出现在自家的门前…. 但,即便如此,也不构成要和面前这个男人结婚的理由。即使那只是演戏….. 佳俞的反应是沈思明早有预料的,试问哪个女人听到这样的事情会没有反应呢?他不紧不慢,微微笑笑地说:“要除掉一个人,首先你的毁了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希望。你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他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如果你能和我结婚,你觉得他的心态会有什么变化?” “你说的我明白,可是结婚…..”佳俞的眼神开始露出了一丝动摇。 “放心吧施小姐,这个忙我不会让你白帮。”他说着,从上衣的暗袋里拿出了一张支票,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印章,轻轻递到佳俞的面前:“事成之后,你可以在上面写上你想要的数字。放心,这些钱绝对安全。” 在沈思明的面前,佳俞再一次的感受到金钱的魅力,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在金钱的面前是多么的没有尊严。 “那好,我们事先说好,这只是演戏。”佳俞终于松口妥协,目光坚毅。 沈思明摊了摊手:“那是自然,一切都由你的意。” 108.第108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2) 时光荏苒,岁月蹉跎,没有什么是改变不了的,无论是感情还是人。 静风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个夜晚的失眠,倒在床上,辗转反侧,脑海中不断重演着一幕幕回忆。这段日子,无事可做的他,将过往的人生重新审视了一遍,从所有人眼中的天之骄子,放弃了各大名门学府的邀请进入了****。 六年的时光,很难让一个人保持初心,何况在复杂的****生活中。他有时会想,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自己也许正从某一个学府毕业,走上学术研究的道路,也许会成为一名老师,教授,或者是律师。 会看人生路,他忽然有种度过半百春秋年华的淡然。蓦然回首时,他才发现,其中他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确的目标,或者说,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佳俞过得幸福。也就是因为这个目标,他放弃了许许多多本该属于他的人生。 拉开窗帘,窗外的夜色清冽如镜,对楼的窗户上反射着街角广告牌跳动的画面。他只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个世界所隔离,孤单得像是坏死的细胞,被人潮和时代,抛弃。 墙上的挂钟指向了凌晨一点,路上华灯依旧,人迹却少了许多。而就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敲门声恰如其分的响起。门外沈思明提着一个大大的塑料袋,里面装满了啤酒和用保鲜膜包裹的小菜。 “一个人的日子过得无聊吧,今夜咱们兄弟两个不醉不归。”沈思明满脸笑容,没等静风说话,就甩肩挤进了屋。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他将塑料袋里的小菜和酒水整齐地摆在桌子上:“这阵风波愈演愈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平息,恐怕你还得在这里多呆上一段时间了。” 静风朝门外的长廊上看了看,然后轻轻关上了门,走到沈思明的身旁坐下,递出一支烟:“你不必担心我,其实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也想了很久。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终将会来,与其窝在这六十平的房间里度日如年,倒不如潇洒的自首,倒还留个叹然。” 沈思明开启一罐啤酒递给了他:“你不必这么悲观嘛。日子还长着呢,我最近抽空会派人去警局里走动走动,探探风声,你就安心在这里修身养性,外边的事情有我呢。” 对静风而言,沈思明算是仗义的,从对佳俞的照顾,到领人劫下警车,到现在对自己的照顾和安排。这样的义气无疑配得上兄弟二字。 两个铝罐碰撞了下,两人大口了饮下啤酒,齐声打了两个饱嗝。 “静风,其实我今天来还是有件事情想和你说的。你是不是和佳俞说了什么,我见她这几日很憔悴啊。”沈思明显得有些疑惑和担忧。 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是令静风神情僵凝,一双眼睛顿时变得空洞无神,逐渐地,逐渐地才垂下的眉睫:“是,是吗?” “当然是啊,你是没有见到不会明白的。那种憔悴很难用言语形容,我有机会的时候也试图问她,看看是否遇到了一些麻烦的事情,但她总是摇头,笑得勉强。我猜想,应该和你有关了。” 沈思明点起一支烟来,啧啧地摇头:“你们啊,真是一对苦命鸳鸯,我看在眼里,有时候也替你们感到惋惜。明明爱得死去活来,却又不能在一起,好不容易经历了电视剧一样的挫折和困难在一起了,又遇到这样命运的变故….” 静风没有说话,嘴角有着一丝略显苦涩的笑容:“对啊,命运的安排,哪里是凡人所能左右的。如果我不绝情,换来的是她长久的苦痛,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做个坏人,让她就此忘记我。” “你觉得忘得了吗?你这么做,换来的只是她越来越憔悴,越来越没有笑容。你们经历了那么漫长的岁月才在一起,分手又怎么可以这样的仓促?灯不点不亮,话不说不明,即便要分开,也该把一切都告诉她才对。” 沈思明的似如过来人一般老生常谈。静风听得很认真,他说得很对,自己那一夜说的话,就那么几句,而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如何能等同于十几年的情分?这样仓促的分别,的确换来的不是佳俞的释然,而是苦痛。 “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做?”静风忽然看向了沈思明,对于感情,他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孩子,自然要请教久经情场的沈思明一番。 而当他问出这一句话的时候,沈思明心头不禁窃喜,他果然是在毫无防备和警惕中掉入了自己设下的圈套中。他深深吸了口烟,故作一副沉凝的神色,叹了一口气:“她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而你自然也是她的牵挂,有一天如果连牵挂都丢了,那么人都像迷路的孩子,恐惧,迷茫,不知所措。” “这个我都明白,我也不想这样。但你明白我的境况,说不准就在下一秒,我就会被抓进监狱里,从此与铁窗为伴,这对她来说无疑是残忍的。所以也许现在感情还处在一个较淡的情况时,她能离我多远就多远,我只希望她过得好。” “人都没了牵挂,哪里还过得好呢?但是你说得没错,离开你也许对她来说,是更好的选择,虽然这对你们的感情并不公平。” 沈思明微眯着眼,忽然沉下脸来,认真地望着静风,一脸的肃然:“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哪一天你真的遭遇了变故,你会不会担心她的在这里过得好吗?会不会担心她在这个纷杂的社会受人欺负?会不会担心有一天她嫁给了一个并不爱她的男人?” 最后一句话像是一把刀刺进了静风的心底,他表情僵硬,脸庞无色:“我想,我会。” 这样的话,就像药剂,用量适度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所以话说到此,沈思明便点到为止,他已经把这种概念注入了静风的脑中,接下来就由着他独自思考。 109.第109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3) 这一夜,静风的思绪没有平息过,他想念佳俞,想念她偶尔的嫣然一笑,偶尔俏皮的眼角,偶尔撒娇着喊那么一声“大熊哥”。 沈思明是对的,总以为自己已经看淡了一切,但心中却一直被那份牵挂所羁绊着,佳俞就是那份牵挂。 “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一个人懂得如何生活吗?” 静风望着床头的台灯,目光深层,他想起了许多事,那个差点儿让她死在病床上的涂志勋,那个拥有妻儿却依旧欺骗感情的处长洪海。 对静风而言,她绝对不是一个会让人放心的女孩,甚至像一个随时可能遭遇危险的小白兔,她需要被人保护,这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她需要有人给她安全。 他看着酒过三巡,倒在沙发上打着呼噜的沈思明,陷入了浅浅的沉思当中。 清晨,蔚蓝的天空上,漂浮着几多白云,扭曲着形状。一抹阳光撕裂云层,略显朦胧地照耀着大地。马路上来往的车流人海交汇着,扰耳的鸣笛声在堵成长龙的高架桥上此起彼伏,一些焦急上班的人会将车窗降下来朝前头骂着,而老司机们,多半见怪不怪,悠然地抽着烟,不骄不躁地等待着。 这个社会,形形色色的人,每天过着自己的生活,像是茫茫璀璨的星河,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散发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光芒。而佳俞就是这千万星辰中最迷茫的那一颗。她独自坐在办公室里,隔着一面偌大的落地窗她所在的楼层,仿佛与天只有一只手臂的距离,云压得很低,让那道阳光清楚的穿过玻璃射入她的眼底,今天的阳光很美,她也很美。 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按下免提,是来自前台小刘的声音:“施总监,有位姓沈的先生找您。需要我将他领到您的办公室吗?” “姓沈的?”毫无疑问,这个人一定就是沈思明了。眉头轻轻皱了皱:“让他进来吧。” 佳俞正坐在位子上,玻璃门敲响了两声之后,小刘便领着沈思明出现在了门口:“总监,那我先去忙了。” “去吧。”佳俞给了她一个善意的微笑,让得她回身走路的脚步都雀跃了几分。 “施总监,没想到你还是个能干的姑娘,真是让我有些刮目相看了。”沈思明手中提了一袋水果,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坐在了佳俞的面前,隔着玻璃窗,外头的同事开始纷纷朝里头看来,好奇的目光里,也略带一丝揣测,窃语之声很快就如蚊吟一般传开了。 当然佳俞的办公室隔音是极好的,所以她自然听不到外头的声音,不过从那些充满意味的眼神中,佳俞也是看到一些令她所厌恶的嘴脸。 她转过脸来望着沈思明,平淡而冷漠地回答了一声:“这个社会上能干的女人有不少,是你高看我了。” “不,我所认识的女强人,或者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女人,她们都没有一个比你漂亮。”沈思明笑眯着眼,觉得自己这句话,必然让这个女孩有所动容。毕竟没有哪个女孩是不喜欢听好话的,尤其是赞扬她的外表。 虽然心底有那么一丝喜悦,那佳俞依旧没有过多的表露在脸上,只是礼貌性的一笑,忽然凝下了脸来:“这里是办公场所,如果不是公事的话,我希望你不要来这里,以免让人背后说闲话。” “闲话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你自己太过在意别人的眼光,你这样,难道活得不累吗?” “难道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不累的人吗?” 佳俞的话显得强势,沈思明也无心和她争论下去,淡淡地笑了声:“其实我今天来,只是想看看我未来妻子工作的地方。不错,艾美投资算得上是一家大企业了。你在这里还能谋得一个不错的职位,正让我很满意。” “未来妻子”这几个字听起来有那么一丝的刺耳,但佳俞并没有反驳,只是一脸认真地看着他:“我希望你能清楚,我这么做只是想尽快的解决这个事情,重新开始我的人生。所以,这一切都是演戏,请你分辨清楚,不要越过了度。” 她就像一只刺猬,充满了自我保护的危机意识,将所有的人都格挡在外面。但刺猬却是有无比柔软的身体,就像她的心,一颗在曾经饱受伤害而千疮百孔的心。 她曾经将信任给予过许多人,朋友,同学,亲戚,但换来的却是背叛和伤害,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人心都是一样的,至少在她看来,懂得保护自己,是每个女人都必修的课程。 其实这一点沈思明也早已看出来。她之所以在自己几番言论的游说之后就愿意妥协,并且在得知静风事件之后很快的将自己抽离而开,乃是因为她有着一颗比任何人都要敏感而脆弱的心。 沈思明也就是利用了她这样的心里弱点,才一步步的设计,让她进入自己的定好的轨迹中。 “既然是演戏,那么也总该有彩排。今天我找你除了要看看你办公地环境外,也是想正式的约你。我们是该来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约会了。” “放心吧,我可以演得很好,所以不需要彩排。我还在工作,请你现在回去。”佳俞冷下了脸来,语气平淡而漠然。 “你这姑娘哪里都好,就是不会看人。我对你可是发自内心的真诚,为何你总是要将我推开呢?就因为我和静风有那么千丝万缕的关系?” “沈先生,你不需要怀疑,也不需要妄想和猜测,每个人有每个人生活的方式,你总是鲁莽的闯入一个人的世界,即使是真心,也未必容易被人所接受。我不喜欢约会,我只希望我们更多的谈话能够围绕这次的计划。” 佳俞一字一句说得极为清楚,沈思明听在耳朵里,也是长长地叹了口气,淡淡地摇头:“看来施小姐从来就没有把我当成一个朋友啊,放心吧,计划已经开始了,只是你还没有发现而已,适时的时候,你会看到的。” 110.第110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4) 相遇分离,这个城市每天都在上演。也许是偶然的巧合,顾天星从未想过,她会再次遇见静风,并且还是那个他们初见的街角,诺亚酒吧旁,树荫交织的路道。静风独影阑珊,坐在一辆洁白的奔驰车里抽着烟。 夜色静好,风中有着一丝凉意,深秋的月空比想象中要明朗得多,让人呼吸间,感到一丝清新。 顾天星从诺亚门口的人群中出来,与伙伴们一一挥手道别,本应该在这个时候给司机去个电话,可当她的视线望向那街角的时候,心中忽然涌上一种情怀。她脚步轻慢,走向那个充满回忆的路口。 同样的街角,同样美好的夜晚,几个月前,她和静风在这里初见,那时的她,身处困境,孤立无援,他忽然的出现,就好像电视剧里的男主,在英雄救美的老套桥段里,深深让女主痴迷。 从那一刻开始,静风就不知不觉的进入了她的心里,一直占据着一个无法取代的位子。视线里仿佛还能看到他那张冰冷而俊朗的脸庞,眼神中偶尔流露出的漠然有种西欧伯爵的贵气,他就像王子一样,至少顾天星始终这么认为。 回忆里的美好,让她的嘴角不经意地露出了那么一丝微笑。而她此刻,却不知巧合就是这么无时无刻的伴随在身边,几个在黑暗里的醉汉,眼睛里散发着光芒,忽然像美剧里出现的那种丧尸般疯狂地朝顾天星冲来。 口中喷着酒气,满脸通红的醉汉们如狼似虎,似把顾天星当成了羔羊,而顾天星此刻却依旧沉静在美好的幻境中,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急速向她逼近。 而终于,但那一双双贪婪恐怖的眼眸出现在她视线前方的时候,她的尖叫声才回荡在寂静无人的街角。 忽然两道刺眼的光从茂密的树荫底下射了出来,伴随清脆的关门声,一道身影如电一般疾掠而来,醉汉们因为酒精的麻痹,反应稍稍迟了半刻,只听一声骨头脆裂的声音伴随一声惨叫,其中一名最后的右臂反折,倒在了地上,顿时酒醒。 黑暗中一个拳头飞来,狠狠地打在另一名醉汉的脸上,他的酒精显然摄入太多,以至于这打碎他牙齿的拳头下,他倒在地上的那一刻,嘴角还挂着美滋滋的笑容,嘴里似乎还叨叨着什么,只不过由于他的嘴巴已经歪了,口齿不清。 又是砰砰几声,拳头击打在肉体上的声音越发的清脆,顾天星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黑暗里只能透过街头微弱的路灯看清他的轮廓。但仅仅只是轮廓,就让顾天星的嘴角逐渐泛起了一抹笑容,最后欢呼雀跃的叫喊道:“静风大哥!真的是你啊!” 咚咚几声,几个醉汉陆续倒下,静风的身影也在顾天星一声叫喊中停止了下来。透过微弱的光,顾天星的脸庞在黑暗里略显模糊,但依旧分辨得清楚。 静风微微愣了愣神,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醉汉们,淡淡地说了一个字:“走”紧接着,他充满力道和温度的手掌便紧紧抓住了顾天星的手,奔走向奔驰车。 车门合上,静风用力踩下油门,轰隆的马达声清脆入耳,那辆洁白的奔驰车旋即宛如一道闪电,消失在黑暗的街道上。 一个清脆的刹车声起,静风将车停在了路灯明亮的马路旁,微微喘了几口气。他现在的境况和先前决然不同,要是被路过的警察发现,他很有可能就要被抓进去了。这样敏感的神经是之前的他所没有的。 “嘿!静风大哥,好巧喔!没想到能在这个地方见到你。你知不知道,我刚刚还在想你来着,没想到“想曹操,曹操也能到。”嘻嘻。”她捂着嘴咯咯笑着,眼前的静风却依旧是那张面无表情的铁面。 “我相信,一个有智慧的女孩,是不会让一个错误两次发生在身上。上次的教训似乎还没让你明白,一个单身漂亮的女孩,出没在夜色里,是很危险的。” 顾天星眨巴着长长的睫毛,丝毫没有在意静风的讽刺,而是只记住了那一句“单身漂亮的女孩。”她窃喜着,用手拨动了下头发:“你说得单身漂亮,只说我吧。” “难道这里还有别人吗?我这不是在夸你,你必须要记住,以后千万不要一个人出没在夜色里,这绝不是开玩笑的事情。你是一个女孩,要懂得保护自己,知道吗?” 静风说不清自己对顾天星究竟是怎样的情感,但他心里却是明白,对于这个女孩,他是极为关心的。也许是感觉到属于自己的日子并不久了,能够再次见到顾天星,他这些嘱咐的话语也变得多了起来。 顾天星显然也是注意到了这一点,以前的静风总是惜字如金,一张脸上除了冷漠与平淡外几乎没有半点表情。但现在愿意和自己说这么多话,顾天星本能的以为,他也许又多喜欢了自己一些。 想到这里,女孩的脸上便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对了,这么久不见,你都上哪去了呢?你怎么都不给我打电话呢?” 静风略微有些沉默,半刻后才望着远方的路灯:“我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远到我以为都无法再回来的地方。” “远到无法再回来?你不要告诉我,你要去火星啊?”顾天星有意无意地这么一声打趣,也是让静风黯然神伤的情绪稍稍缓和了几分。 “你呢,你那调皮捣蛋的弟弟现在还喜欢惹事吗?” “天辰吗?他呀还是老样子,不过那个小子究竟可让我头疼了呢,你知道吗?他竟然喜欢上了自己的班主任!我的天呐,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顾天星声色俱厉的说着,两片薄薄的嘴唇扁在了一起。 也许是因为孤单久了,见到了熟悉的人,听到了熟悉的事,让静风的心头涌起一丝暖意。他静静地听着顾天星像麻雀一样抱怨着,虽然烦,却依旧美好。 111.第111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5) 一辆车,不知要开向哪里。这个夜晚仿佛没有了时间,没有了终点,车窗外路灯流离,穿过细碎的树叶,在马路旁洒下斑驳的影子。 也许是因为夜深人静,也许是因为静风从始至终的沉默不语,让得这个夜美得有些凄迷。车里放着过时的摇滚乐,架子鼓和吉他的交鸣声,与这宁静的夜有些格格不入。 顾天星托着腮帮子,静静地望着静风。即便此时的他绕有心事一般,沉默地看着车,没有表情,更不会和她搭上一两句话,这使得她显得很无聊,但她知道也许现在的静风,需要的正是一个懂得静静陪伴在他身边,不要说一句话的人。所以,她只觉得,能这样静静地看着他的侧脸,就很浪漫。 手机的铃声在下一刻打破了短暂的和谐,静风关掉了音乐,顾天星慌张间接起了手机,捂着嘴冲电话那头轻声地嘀咕:“李叔,你不要担心我啦,我和朋友们正玩得开心呢。晚些时候我自己会回去的。” 电话那头是充满担忧地老生常谈,但电话里的声音还在继续,下一秒却被顾天星按了下去,她绝不容许任何人在此刻破坏他们之间的气氛。 “你那个弟弟喜欢上了自己的老师,你难道没有出面阻止过吗?”终于在沉默了半刻后,静风第一次的开了口。让顾天星顿时绷紧了神经,认为一定要回答好这个问题,既要给予实实在在的答案,还要让这个答案显得有趣。以让这个话题能够延续下去。 “他可都把老师领到家里来了,我一个做姐姐的能不管下嘛。不过说实话,他的老师确实长得很漂亮,是许多男人一眼就会喜欢上的那种类型…叫什么来着…喔,叫白璐。” 静风本就当做闲来无聊的谈话,忽然在她说出白璐两个字的时候变得复杂了起来。静风转过头来,眉头皱得很紧:“你说,你那弟弟的老师,叫白璐?是不是金色头发,一米六朵的个子,身材嘛…恩,还算不错的女孩?” “对呀,只不过她现在是黑色头发….嗯!对了,她还说过,她认识你!说她是你女朋友的闺蜜来着,是不是真的啊?”长长地睫毛眨巴着,顾天星好奇地看着静风。 “她是我的朋友,至于她所说的女朋友….恩,曾经是….” “曾经是,那也就是说是前女友喽?”顾天星忽然瞪大了眼睛,眼中有着一抹异样的光彩,嘴角泛起笑来:“那也就是说,我还有机会喽?” 一个清脆而刺耳的急刹车声回荡在无人寂静的马路上,路灯透过车窗打在静风的脸上,有着一抹愕然,时间过去这么久,这个姑娘对自己那份心还是不变,说不上是难得还是什么,至少这点让静风顿时脑袋短路。 “哎呀,你这是什么表情嘛,人家是认真的啊!我一直都跟你说过,我喜欢你呢!”顾天星表现得很激动,也正是因为激动有些口无遮拦,喜欢你这三个字一经出口才意识到不妙,整张脸红得像颗苹果,急忙侧开了去,胸脯一阵起伏,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 静风轻咳了两声:“我也说过,我不适合你。你是一个好姑娘,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但是你年纪太小,还不懂得看男人。” “那你说说怎么看呢?”顾天星回得很快,有意的打破这短暂的尴尬。 静风看得懂她的心思,也就就坡下驴:“当你看不懂一个男人的时候,至少你要懂得看他的人性,人性分为情和趣,情是指这个男人会不会孝顺,对亲人和朋友是否仗义,对家庭是否负责,而趣则是指这个男人有没有健康的爱好,和充满正能量的梦想。” “一个有情又有趣的男人,他才有了层次,而一个有层次的男人,他才拥有情怀。在这个纷乱的社会,纯粹的人已经很难见到了,但我相信,你一定能遇见他,遇见这个纯粹的人,给你一段纯粹的感情。” 静风说完,降下车窗,点燃一支烟,将手伸了出去。雪白的烟丝在深秋夜晚的风中肆意的飘散,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好似人心,渐行渐远。 听了静风一席话,虽算不上胜读十年书,但至少也让顾天星明白了一些事理。但她总有种莫名的感觉,今夜的静风和往常真的大为不同。 “你以前从来不会这样,像是明天就要死了。你….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吗?看你很不开心的样子,有什么,我可以帮助你的地方吗?” 顾天星是他所见的女孩中最细腻也是最善解人意的。她的细心看穿了静风的忧愁,他淡淡地抽着烟,摇头:“有的时候不是不开心,而是不知道如何开心得起来。生活上的一些琐事,让我有些心烦。” “什么心烦的事情,说来给我听听呀?不是都说嘛,烦心的事情说出来就好啦。就像你抽烟,烟吸入肺里,不吐出来,是会得内伤的呢。”顾天星信誓旦旦地笑着说。 静风看着她,这个姑娘有时的确天真得可爱。但有些事情,说出来,只会让她担心,所以静风很快抽完了烟,丢到了窗外,然后升起车窗来:“走吧,时间不早了,我该送你回去了。” “不要,我好不容易才逮着你,可不能就这么放你走了。”顾天星鼓起嘴来,倔强地看着静风。 “喔?那你想怎样?”静风忽然也是觉得有些好笑地看着顾天星。只见她脸颊一红,小嘴撅了厥:“那..那个,我们可以去开房呀。” “开房?然后呢?做什么?” “不…不做什么,就聊聊天嘛,你还没跟我说是什么烦心事呢。”顾天星有些语无伦次起来,脸颊火辣辣的滚烫,像是一颗熟透的桃子。 “不了,你的家人刚才也打过电话了。不管男女,答应的事情就要做到,时间不早,你也该回去了,不要让你的家人担心。” 112.第112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6) 空气里有尘埃的味道,城市的建设,让天空在深秋时节染上了雾霾,灰黑色的云层压得很低,让人莫名的有种压抑。 这不是一个好的天气,却是沈思明筹划已久和佳俞的第一次约会。他穿着整洁的白衬衫,配搭一条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牛皮质感很好的登山鞋。他透过骑车的窗户看着自己,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样打扮。 但也许这会是佳俞所喜欢的那个模样,要得到一个女人的心,很多时候还是要从外表上下点功夫。 看了眼手表,指针指向了八点四十五分,一个太阳温度刚刚好的时候。抬头望向天空,乌云遮蔽了阳光,大地显得很黑暗,尤其是在这条长着两排又高又长的槐树路上,有着一掠凄凉的风。 天空些许没有给什么好脸色,乌压压的像是哭过一般。但天空不作美,人却很美,但佳俞一声呼唤从身后传来的时候,沈思明第一眼就迷上了眼前这个女孩。褪去了职业的装扮和妆容,她依旧有高中生那样清丽的面容,不施粉黛,却娇艳如花。 简单的运动装穿在她的身上很显气质,精巧的马尾辫在她行步摇摆着,稍稍有一丝俏皮的气息,如果说深秋是萧瑟且落寞的,那么她的出现,无疑是那一抹春意朦胧的风景,照亮了这街角每一处角落。 她的确很美,却美得低调,绝非那种第一眼就会让人爱上,但第二眼,第三眼,就越来越美。 沈思明不可否认,这样的美是自己所心动的,这样的女人有种让人拥在怀中怜爱的感觉。看着她,仿佛回到了那个纯净无暇的学生时代。 沈思明的眼中,今日的佳俞无疑是女神的存在。而对于佳俞而言,今天这个打扮下的沈思明没有了老练和油滑,像个阳光男孩,跟人一丝清新和亲切,不得不说,还是看的挺舒服的,至少比起那种庄重打扮下的正装,要让人更愿意和他说上几句话。 他的身后也不再是那辆略显老气的奔驰车,却而代之的是充满运动气息的路虎极光。他绅士般的拉开了车门,脸上带着笑容,不知为何,佳俞只觉得,今天的沈思明,那抹笑容是她所不排斥的。 走到副驾驶前,一束挂着露水的百合摆在了位子上,她眼睛一亮,但见沈思明笑着坐上了驾驶座将花捧起递给了她:“我知道,这是你最喜欢的花。” 佳俞微微一笑,将花接了过来,坐上车,关上门,即便天色暗淡,但她的心头却是有着一丝光明,她开始期待着今天的旅程,那个在她百般推脱下,最终妥协的第一次约会。 很显然,沈思明对于这一天是做足了准备,他根据佳俞的喜好安排了许多有趣的地方,他们先去了城郊的景区游逛,在竹林成海,山崖高耸的山涧溪流间,乘着竹筏泛舟。在能看见甬城全貌的高山之巅品尝了采下的茶。 到了下午,沈思明又安排了一场充满童趣,却不显优质的游乐场,在尖叫和呐喊中尽情释放着这段时间下来堆积的压力和不悦。 云霄飞车,跳楼机,这些佳俞原先想都不敢想的项目,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都体验了一边。沈思明坐在她的身旁,看着她在风中哭喊的模样,霎时觉得可爱。偶尔的失神间,佳俞的手会轻轻缠上他的臂膀,一阵莫名的温暖涌上了心头。 沈思明笑了,笑容里有着一丝久违的感动,回想过往,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他也丝毫记不得上一次来游乐园是什么时候,他只记得,这是他第一次带一个女孩来到这里。 从游乐场出来的时候,佳俞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虽然疲惫,但可以看得出,她对这次的安排还是极为满意的。而看着佳俞脸上的笑容时,沈思明也是由衷的欣慰。 晚霞的绯红透过灰蒙的云层照耀在公路的尽头,沈思明开着车,车里泛着曲调轻快的乡间民谣,他时不时的哼上两声,总会惹来佳俞嫣然一笑。 佳俞翻开着手机里拍下的照片,回味着这精彩的一天。忽然的某一刻,她神情落寞了下来,内心深处有着某一块残缺。在她的记忆里静风虽然用心,但所安排的活动从未一次是自己所喜欢的。甚是不及今天旅程的十分之一。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连最基本的开心都无法满足的话,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想到此处,她似乎明白了什么,转头在看这个开着车的男人,他的身上依旧有着许多发光的地方,甚是偶然的时刻,也会给予自己心动的感觉。他和静风的察觉也许就是那么几年相处的感情罢了,如果自己可以选择静风,为什么不能坦然的面对他的感情呢? 或许,如果这个感情抛开金钱的交易不说,自己是否真的愿意爱上这个男人呢? 正当佳俞陷入一阵沉思之时,沈思明忽然将车停在了路旁,降下车窗,视线内,是一片金黄色的山坡,在落日下散发着圣洁的光。 望着这样的美景,佳俞情不自禁的流下了泪,这种感动由衷而发,丝毫无法掩盖。 “佳俞,请允许我这么叫你。” 沈思明充满温柔和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佳俞回过头去,视线内是他温柔如水的眼神,含情而深沉。 “原谅我,没能在那段纯净的时光中遇见你。从我见你的第一天起,我就后悔,后悔没能比静风更早的遇见你,没能在你孤单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没能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身后。”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眨也不眨,深沉地像是一潭湖水,让人情不自禁的深陷其中。 他轻轻握上了佳俞的手,目光深情:“其实,我们的感情可以没有交易,它依旧可以很单纯,很美好。如果人生是一场游戏,我们其实可以一起赢的,对吗?” 佳俞眼波流动,内心里像是埋进了一枚种子,缓缓的生根发芽,没等她回应过来,沈思明已是深情地吻住了她的唇…. 113.第113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7) 当沈思明进入身体的那一刻,佳俞才如梦惊醒,她从未想这一天的到来,在深秋最后一个雨夜。 她用力地抱紧沈思明,锋利的指甲刺进他背上的肌肉,强忍住他深入浅出间隐隐的刺痛。 屋外雷电交鸣,狂风暴雨。屋内翻江倒海,起起伏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直到窗外的骤雨停竭,屋内也才回归了平静… “佳俞,我想我们之间的事情,是时候让静风知道了。”战斗过后的沈思明不显疲态,慵懒舒适地靠在床头抽着烟。 “你真的确定要这么做吗?”佳俞的手指在沈思明腹部的肌肉上走路,一双眼睛眨巴这朝他看着。 “怎么?不忍心了?你要知道,这关系到我们的将来,彻底的除了他,对你和我都有好处。”沈思明熄灭了烟头,轻轻挪开了佳俞,然后走下床去,拉开了窗帘。狂风暴雨之后,别墅外,依旧是那片宁静的湖泊,被狂风大乱的柳枝,略有些像女子房事后凌乱的发丝。 他凝望着那片湖,内心变得平静:“人之所以是弱小的动物,就是因为人的心比野兽要来得柔软,我们筹划了这么久,其实就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不是吗?” 佳俞披上了睡袍,走到了他的身旁,将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只希望这一切,都能画上一个句号。” 同样的雨夜,佳俞和沈思明在屋檐下翻腾,而市中心一个酒店的套房里,静风和顾天星像是两根木头,僵直对视了许久,更多属于他们之间的对话则是:“咦?下雨了啊?”“嗯。” “还打雷了呢。”“恩。”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屋外雷声停竭,雨势收起,一切仿佛都回归了平静。静风坐在沙发上,点燃了一支烟,尼古丁的气息回荡在古雅的套房之中,顾天星盯看着,烟丝从浓密到淡薄再从淡薄到浓密,只觉得心跳越来越快,屋内的温度急剧上升。 她忽然走下了床,走到了静风的身前,脱下了睡袍,露出月光下雪白的胴体。这样的举动是她在心底足足做了几个小时的思想斗争后才决定的。至少她觉得,以自己的身材,即便是冰山,也得瞬间被火焰融化。 但她显然是低估了静风的定力,虽然在望见这道刺眼的风景时,他略微惊愣了半刻,脸颊很快就红了起来。他猛地将目光移开,落向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支烟在口中抽吐得急促,像是烟囱。 “快把衣服穿起来,你这样会让我很尴尬,已经答应陪你呆在酒店里,就不要做这些事情。”静风的口吻略显平淡,这个大大超出的顾天星的预料,她沉下脸来,扁起了嘴,显得很不开心,拾起地上的睡袍,气得坐回了床上:“是是是,就你的佳俞最好看了行了吧,本小姐都这样了,也不见你正眼看我一次。” “我希望你不要误会,我只是不想伤害你。” “你不要找这种理由。如果我是自愿的,那就不叫伤害。”顾天星手叉在胸前,堵着一口闷气吐不出来。 静风看着她,鼻息微微一沉:“因为我很快就要离开了,这样是对你的不负责,我希望你能够理解。” “离开?你又要走?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顾天星忽然瞪大了眼睛,她隐约能从这句话里察觉到那一丝的不安。 “我不知道,也许是明天,也许就是下一秒。我也不知道我会去到哪里,我只知道,去了那里,就永远也回不来了。”静风一口烟吸得很深,让肺部隐隐的痛来麻痹自己的神经。 顾天星皱起了眉头,这一刻,她真的是害怕了,她爬到床边,认真而严肃地看着他:“静风大哥,你不会得了什么绝症吧?像韩剧里演得那样?如果是这样,你放心,我可以请最好的医生来看你的病。” 静风平静的脸庞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他眼中的这个女孩,有时真是单纯又可爱。有时候他也在想,如果自己更早的遇见她而非佳俞的话,是不是自己的人生就会有不一样的变化。如果命运改写,似乎对于他而言,也是不错的选择。 望着这双睁得比铜铃还大的眼睛,水灵灵地像是会说话。静风颓然地将背靠在了沙发上,望着天花板上琉璃的水晶吊灯,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情告诉她。想了很久,他才明白,如果有一天自己真的要离开,那么至少这个世界上还要留一个惦记自己的人。 “我并不是得了什么病,而是犯了一件案子,很大的案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世界就会变成寒窗铁牢,披上囚犯的衣服,活得不再有尊严和价值。我不想连累你,你应该有属于你更好的人生,而不是将这一切都毁在一个犯人身上。” 静风感慨地说着,眼瞳深处,也是有着一抹浅浅的无奈与哀伤。 听着他的话,顾天星愣住了。虽然从她第一眼见到静风开始,她就预感到这一天的来临,毕竟走江湖的人就是在刀口上甜蜜,过着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但当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她的心也是咯噔一下,有着一丝沉重的痛。 如果静风得了某种病,自己大可以请最好的医生替他诊治,甚至买下一个私人医院只为静风一人服务,也在所不惜。但如果是这种逆天下之大不韪,触犯法律的事,即便用再多的金钱也是无法挽救的。 这一刻,顾天星也是赶到一阵深深地无力和自责,她坐在了床上,仿佛灵魂抽离了一般,眼角忽然流下了泪珠:“为什么你这么不小心呢,为什么你要犯上事情,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和我在一起。我一定会做个很好很好的女朋友,然后和你结婚,做个很好很好的妻子的。” 她哭着说,像是一个孩子略显稚气的话语,但就是这样直白没有雕琢的语言,在此刻听来才是那样的刺痛…. 114.第114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8) 三十岁,对男人来说是而立之年,对于女人来说确实鲜花凋零之年。 这个年纪的女人,依旧有着花的面容,却失去了花的纯真,对于一部分的男人而言,是少了一些乐趣的。不过沦为这个时代的剩女,佳俞赶上了沈思明这趟末班车。以她的话而言,鲜花终究还是要找个牛粪插上的。 而佳俞和沈思明之间的交往,终于还是被静风偶然从一个曾经亲信的得知,但他并未表露出过多的愤怒和郁闷,有的只是那份从始至终的淡然。他知道自己终有一天需要去面对这样的事情,但至少他庆幸,这个能给佳俞带来幸福的人是沈思明。 静风对沈思明的信任胜过手足,他也相信沈思明最终会给佳俞一个很好的归宿,有他的陪伴,也许佳俞才能快乐的生活下去。 一个漫长的雨夜,沈思明和静风相约在一个熟人开的茶室。独自坐在包房里的静风抽着烟,面前是一壶上好的清茶。他知道沈思明今天约他见面,一定是要坦白他和佳俞间的关系,这让他或多或少感到一丝酸楚。 敲门声起,年轻俏丽上的服务员推开了门,沈思明提着两个精致的袋子走了进来,袋子里装着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香烟和红酒,一见静风他便笑脸盈盈,将袋子递给了他。 “今天怎么有空约我出来,帮里最近事情还多吗?”静风故作一副从容的姿态,依旧是熟悉的寒暄几句,沈思明笑着摆手:“哎,你又不是不知道,大事没有,成天个就那些破事,下边人办事我不放心,都得自己过一遍。” “别成天忙工作,你也老大不小了,多抽点时间陪陪佳俞,她现在需要一个人陪伴。” 话音落下的那一刻,宽敞的包房内陷入了短暂的陈默,沈思明脸色微变,缓缓抬起头来:“静风….你…你都知道了?” “你不需要这么看着我,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你一样,佳俞也不例外。唯一没有资格和权利的,恐怕就是我这个下一秒就有可能进入监狱的人。”静风笑着,笑容里充满了苦涩,轻轻托起茶杯抿上一口,然后深深地吸进了一口闷烟。 “静风….对不起…其实我…”沈思明话没有说完,面前的静风便冲他摇了摇头:“思明,你不需要向我道歉。我视你作我的兄弟,本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就愿意将佳俞托付给你,如今这个结局对我来说虽然有些突然,但至少还算得上完美。” “我很信任你思明,请给佳俞幸福。”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静风的嘴角隐隐有些颤抖,却强忍住内心的挣扎与苦痛,故作镇定和泰然的模样,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而看到静风这样将眼泪咽到肚子里也要学着祝福的模样,沈思明的心底别提多痛快了。他已然记得那个夜晚,自己的双手沾染着鲜血,而静风却依旧信誓旦旦的和自己说道理。那对沈思明来说,就是一种耻辱,而现在他要将这种痛,全然的还给他。 一壶清茶,两个茶杯,静风不断往杯里加着茶水,而沈思明的杯中却是纹丝不动,他淡然得像是一尊佛像,脸上却依旧浮现着那种歉然的模样:“就是因为你当我是兄弟,我才觉得我这样做实在太混蛋了,都说朋友妻不可欺….” “朋友妻当然不可欺,但佳俞并不是我的妻子,我们只是在人生的某一段共同走过了一段时光而已。她没有任何理由要在身上永远烙上我的名字,她有属于自己的人生,如果我陪伴不了却还要硬生生的将她拽在手中,对她而言不公平,对我而言也太自私。” 静风深深的吸进一口烟,烟丝入肺的那一刻,他由于感触也是重重地咳嗽了两声。 包房里再次陷入了沉默,而不同的是这次的沉默要略微长上了几刻,让得气氛略显得有些尴尬。半刻之后,沈思明放下了茶杯,忽然认真地看着静风:“静风,其实我今天约你见面,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埋在我心里也有段时间了。昨晚,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该告诉你。” 静风能看得出沈思明脸上的不安,他微微皱了皱眉头,将背靠在柔软的沙发靠背上,问道:“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吧。” 眼珠一阵打转,沈思明深深思索了半刻,才略显迟疑地说:“你知道第十号仓库吗?” 静风一愣:“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这个十号仓库所在的位子只有你知道。虽然不知道警方何时会找上门来,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恐怕三联会定会和你撇清关系,将所有罪责都扣在你头上,你操盘的十间仓库,一定会一个不漏的清洗一空,到那个时候你的罪名便又会多上一条,而且….还可能会连累佳俞。” “连累佳俞。”一听到这四个字的静风,整个人如触电一般的弹了起来,眉头紧紧皱着,眼中有着一分思索:“佳俞是和我最亲近的人,警方为了交差也不可能将所有的罪名都扣在我一个人身上,所以我的亲人,朋友,都有可能受到牵连….恩,没错,这件事情的确会影响到佳俞!” 想到这里,静风也是认真地看向沈思明:“你既然和我说到这个,是不是有什么应对的方法?只要不让佳俞受到牵连,我什么都愿意做。” 沈思明苦涩地抽了抽嘴角,眉头皱凝起来,故作深思了一番,才缓缓地说:“一到九号仓库,我都可以想办法将货移到安全的地方,可惟独这十号仓库…..我知道这十号仓库才是真正放置秘密货物的地方,若是被警方找到,那无疑是最有力的证据,但它就竟在什么地方只有你知道。” “这个简单,我把十号仓库的地址告诉你,你去帮我处理。这样如何?” “可以倒是可以,不过我想我和你去,也许会更加安全一些。” 115.第115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9) 对佳俞和沈思明来说,这个三天对于他们意义非凡,在这三天里他们做了许多事。挑选了婚纱和戒指,布置了婚房,女婿登门见了父母,黄秀兰的眼中那叫一个金光灿烂,而施爸爸却是皱着眉头,翘着脚在阳光下看报纸,愣是不愿过多搭理这个领进家门的男人。 岳父见女婿,那是千百个不愿意,毕竟女儿就这么一个,白白送给这么一个臭小子心中难免不痛快。这一点沈思明清楚得很,他提上好酒坐到施爸爸身旁,笑容很谦和:“叔叔,在阳光下看报纸对势力可不好。您看虽然您有老花眼镜,可这一直看下去,眼睛肯定是会疲劳的。” “人老了,无所谓了,不像你们年轻,细皮嫩肉的,处处都得担忧着。早些年我在工厂里干活的时候,说不准什么时候头顶上一个钢条就砸下来,所以,没那么讲究喽。”施爸爸换了边翘腿,将头撇到了一旁。 沈思明挑了挑眉毛,这个老头子对自己还真不友善啊。挪了挪嘴,他转头见黄秀兰和佳俞在厨房里忙活,递出一根烟给施爸爸:“叔叔,阿姨这会在厨房忙活,我给您打着掩护,您尽管抽。” 施爸爸将老花眼镜拉了下来,看了眼沈思明手上的烟,又看了看他的脸,忽然轻笑了一声:“小伙子,你觉得如果我真的想抽,佳俞她妈拦得住吗?这是尊重,如果连家里的人都要藏着掖着,到了外头也一样如此,叔叔没有读过几年书,但这些道理还是明白的。” 沈思明像是被打了脸,深深地咽了口水,将烟塞回了口袋里,没想到自己堂堂一个混迹最复杂社会的帮派人士,倒被这个糟老头子教训了一顿。这让他眼瞳深处,不经意地流露出一抹淡淡的阴冷。 “小沈是吧,我听佳俞说过,你和静风一起工作的对吧。你们现在做什么呢,做得还好吗?” 他终于放下了报纸愿意问沈思明一个问题,但沈思明很清楚,这个问题摆明了不是问他,而是旁敲侧击的关心一下静风的近况罢了。但明知如此,沈思明也顺了他的意思:“喔,我们是做贸易的。” “贸易?哪方面的贸易?前栋老刘家的孩子就是做贸易的,听说做贸易的都是个皮包公司,过过场走走流程的。你也是做这个的?” “呵呵,叔叔你一定是误会了,贸易有分很多种,我们这个属于外贸,货贸,正规企业。每年赚的钱不多,但行情如此,各家都在亏本,咱们能赚点也算不错了。”沈思明说着,极为恭敬地往施爸爸坐旁的茶杯里添了点茶水。 “别人和我说贸易也许我相信,比如静风。但你和我说这些,我总感觉有一些忽悠人的意思。” “为什么这么说呢叔叔。”沈思明表面上并没有表露出恼怒,可脑中却幻想着此刻有一把刀深深刺进施爸的心脏,让他血流干涸,直到抽搐而亡。 对于施爸而言,心里最佳的女婿人选无疑是静风,他不但有礼貌懂得孝敬长辈,同时还是个聪明又乖巧的孩子。而面前的沈思明虽然模样看过去正义凌然,性格温和,但这都只不过是他的外衣而已,施爸这一双锐利的眼眸,似乎能够洞穿他的内心,看到那一片肮脏狰狞的真面目。 “小沈啊,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最可怕吗?” “那还用说嘛,坏人最可怕。小偷也好强盗也罢,这个纷乱的社会每天都在发生动荡不安的事情,而这些事情的始作俑者,无疑是可怕的人。”沈思明微微笑着回答。 “你太以偏概全了,让这个社会陷入不安的人,的确可恶,但并不一定可怕。有些小偷你开个灯他就吓得溜走,有些强盗你高声叫唤,他也吓破了胆子夹着尾巴逃跑,要说真正可怕的人,那就是心里明明咬牙切齿,脸上却还挂着笑容的人。” 施爸爸说着,眼中忽然闪掠过一丝光芒,让得沈思明微微一怔,深深吸了口气:“叔叔分析真是透彻,果然听老一辈人说话,胜读十年书啊。” 他的笑容越来越不自然,目光也左右飘忽了起来,最后干脆离开了施爸爸的座位,厨房走去。 浓浓的香气直窜入鼻,白烟在排风扇,低沉的咆哮声中缓缓消失。佳俞和黄秀兰交替往来于客厅和厨房,将一盘盘刚下锅的菜摆上桌面。 “吃饭了~”佳俞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得清亮,施爸爸却是嘟着口气,置之不理的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直到佳俞走到他没想呼喊的时候,他才抬了抬眼皮:“你们自个吃吧,爸爸不饿。”嘴上镇定自若,肚子却是不争气的叫唤,起来,让就佳俞不禁皱起了眉头。 “爸爸你这是闹哪门子的脾气呢?”佳俞双手叉腰,嗔怪地盯着施爸爸。 “佳俞、思明甭理这个老头子,他不吃咱们自己吃。也不知道今天吃错哪门子的药了。”黄秀兰说着,还不忘伸长脖子嚷嚷两句:“施爸汉中我可警告你啊,今儿这饭你要是不吃,我可不会给你留的!” 沈思明的目光在这对老夫妻之间游走着。如果先前因为抽烟的事情,沈思明自认为被打脸,那此刻,施爸爸的处境无疑更是这样。瞧他一脸委屈还要顾及男人尊严的模样,沈思明只觉得一阵好笑,却还要装出一副担忧的模样关切着:“叔叔,你确定不吃吗?” “说了不吃就是不吃,大丈夫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今儿我就算是饿死,也绝对不会上桌!” 佳俞杵在一旁,看着自己的父亲这幅模样,对沈思明也是尴尬地笑着,表示着歉意,不过她又能怎样呢,施爸爸这个牛脾气她可比谁都清楚,虽然这个家庭明显是黄秀兰说话最有分量,但施爸爸若是倔起来,那十匹马都拉不回来.... 116.第116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10) 父亲终归是慈爱的,即便对这个女婿百般的不待见,但为了女儿,他也只能勉强的挤出笑容来默许了。毕竟这日子终归还是要他俩过的,但对女儿放心不下的施爸爸,还是忍不住在佳俞试婚纱的那天躲在角落里抹着眼泪。 女儿就是父亲心头的珍珠,这样拱手送到别人家里,施爸爸日渐苍老的脸上又多了几道皱纹,想起她第一声啼哭,第一次学会走路说话,第一次为她换尿布,第一次从她上学,二十多年的时光,她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大闺女了,她不会再是属于自己的小棉袄,她需要用丰满的羽翼去维系一个属于她的家庭。 隔着落地窗,望着佳俞穿上婚纱漂亮的样子,施爸爸湿润的眼眶中,有着一丝自豪,每一个女儿都是爸爸的骄傲,他一生都在粗活里度过,没读过什么书,看报纸的时候也只是看看图片,但佳俞所有的请帖都是他一笔一划用心写出来的。他一生也没享过什么福,但第一次看到女儿穿婚纱的样子,他还是拿出从别人那儿借来的相机,轻轻按下了快门。 比起施爸爸深沉的爱,施妈妈黄秀兰则要显得市侩,嫁女儿就像是卖女儿,一方面和亲家张罗着婚礼,一方面又商量着聘礼和礼金,房子,车子,家具,一点都不得少,她一生的精明怕是都用在这个上头了。 而有时她那贪婪的嘴脸极为夸张的显露出来时,总会让佳俞面红耳赤,但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只得在试婚纱没人的时候,将她拉到一旁,委屈道:“妈妈你这样子真的像是在卖您的女儿了。” 而面对这样的指责,黄秀兰却是不以为然,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信誓旦旦说:“干嘛啊,没听过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我和你爸日后也没法指望你了,还不得把本收回来啊。再说了,没有我和你爸优良的基因,哪来你生得这么标致的脸啊。看得出他们家条件不错,少这点钱,也不会少块肉。” “妈!”佳俞气得跺脚,只得堵着气坐到一旁,长长的婚纱垂落在地,她显得一脸委屈,最后捂着脸哭了起来。 忽然一张纸巾递到了她的面前,抬起头来,静风正冲她微笑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显得他的身子修长,气质突显。 一瞧静风冷不丁的不知从哪儿冒出来,黄秀兰一个跨步上前便将女儿拦在了身后:“小风啊,你怎么来啦,婚礼那天再来不就好了吗,这会不合适吧?” “阿姨,好久没见了。”静风礼貌地向黄秀兰打着招呼,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半蹲下身子,温柔地看着佳俞:“你今天很美,可别哭花了妆。” “静…静风….”佳俞目光僵直,有些微微的愣神,却听黄秀兰在旁又说:“小风啊,今天是他们新人试婚纱的日子,亲家也都在这儿,你可能不方便出现呢。” “有什么不方便的。”施爸爸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怒嗔了黄秀兰一眼,旋即笑着迎上静风:“小风是我叫来的,他和佳俞是青梅竹马,也是咱自家人,来这里并没有什么不方便的。” 黄秀兰白了一眼,侧到一旁不说话了。静风微微一笑:“阿姨你放心吧,佳俞就和我妹妹一样的。”说着,他转头看向了佳俞:“这套婚纱真的很适合你,它很漂亮,你也很漂亮。” 静风嘴上说得平淡,心头早已是暗潮汹涌,一阵酸楚悲凉的情绪交织在心头,让他恍惚间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掏空了一般。 十几年来,他终于盼到了一天,能看到佳俞穿上婚纱的样子,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再过几天,她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 雪白的婚纱穿在她的身上很显腰身,她仅仅只是坐在那里,就宛如一个公主耀眼。 “爸、妈,我有些话想和静风哥说。”佳俞忽然开口说话,顿时让得黄秀兰急了眼:“说什么?你们之间有什么话说呢?” “咳,孩子们之间的话可多着呢,你就不要掺和了。”施爸爸死拉硬拽的将黄秀兰托开,回头冲着静风眨了眨眼睛:“有什么话好好说,我和你黄阿姨去别处看看去。” “施汉中,你拉我干嘛啊,什么话我听不了的!”黄秀兰一脸的怒嗔,可还是拗不过施汉中的胳膊,心不甘情不愿的走远了。 “大熊哥。”佳俞开口唤他,抬起头给了他一个久违了的笑容。静风坐下在她的身旁,双手搭在膝盖上,并没有朝她看去,而是淡淡地说:“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你都要嫁人了呢,以后你的世界里有另外一个大熊哥出现了,他代替了我来照顾你,给你更加好的人生。” “大熊哥,你别这么说,你永远都是我的大熊哥。”佳俞抿着嘴说,目光很真诚。 不知道为何,当听到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静风突然很想哭,他想起了那青春时光里,美丽的故事。和这个只属于他们之间的称呼。但时光就是这么无情的走了,再也没有办法回头,当往事随风而去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已经变了模样。 “大熊哥,我从思明那边听说了你的情况,谢谢你。我知道,其实你一直都在保护我。”佳俞抿着嘴,也是轻轻握紧了拳头。 “我们之间还需要谢这个字吗。事情都过去了。”静风笑得坦然,至少在佳俞的面前,他从未有过任何一次烦心的样子,即便他背负再多的东西,在佳俞的眼中,他依旧保持那个乐观阳光的大男孩形象。 “大熊哥,再过几天,我就要和思明结婚了,我们会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人生。但我好怕,好怕哪一天变故就会降临我们这个家庭。”她说着,目光忽然充满寒冷地看向了静风。 从这个目光里静风读懂了什么,浅浅一笑:“放心吧,那个仓库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 117.第117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11) “我会处理好的。”短短的一句话,字里行间却饱含太多的悲凉和酸楚。但他理解佳俞,至少谁遇上这样的事情,都会害怕受到连累。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离开了谁就活不了了,所以人,是自私的。 佳俞的脸上再次绽放出了笑容,眼中有着一丝感激:“谢谢你,大熊哥。” 此刻的更衣室里,换好了新郎装的沈思明踏着光亮的皮鞋走了出来,站在镜子前调整了下领结,一张冰冰冷冷的脸,再下一秒露出了笑容。转身走向静风和佳俞:“静风,你也来啦。” 悲伤的情绪压抑了下去,静风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点着头:“你小子可以啊,这衣服还挺合适的,我看就这件好了。” “喔?是吗?我自己看着也不错。”沈思明打量着自己,忽然笑着握来佳俞的手:“老婆,你看看,我这一身怎么样?” 沈思明有意无意地举动,犹如一把刀刺在静风的心头。他使劲让眼睛转动,但视线却是这样不由自主的停在那两手紧握中无法离开。 沈思明嘴角翘着,目光朝静风一斜,忽然又极为做作地将手抽了回去:“抱歉,静风…我….” “有什么好抱歉的。”静风尴尬地笑着,笑容逐渐带出一丝苦涩。他漠然地转过身去,望着落地窗外来往的人***汇的车流,试图让自己释然,但却发现,对抗这样的痛苦,远比他想象得要艰难。 佳俞急忙给沈思明使了个眼色,他点了点头,来到静风失落的背影旁,伸手搭在他的肩头拍了拍:“静风,过几天就是我和佳俞婚礼了,你可要来做我的伴郎啊。” 静风眼角微微有些抽动,目光斜看向沈思明,心如刀绞一般,却还要将苦痛咽下,脸上依旧云淡风轻的笑着:“好啊,作为兄弟,至少在入狱以前,我也该亲眼目睹一下你的婚礼才行。” 眉头微微一展,对于静风相对平淡的表现,沈思明略微有些惊讶,不易察觉间暗暗咬了咬牙,但转念一想,静风此时定是心如绞痛一般,心下便恢复了爽朗:“呵呵,静风你可别这么说,天无绝人之路,相信我,过不了多久,这阵风波就过去了。不过在此之前,你必须要理干净经你手的那些货。” 沈思明将头凑近,在静风的耳边轻声说:“你知道的,处理好这批货,对你也是有好处的,要是警方查出来,到时候也可以推给三联会。” “我明白,这件事情,我已经在策划了。毕竟十号仓库里的货非同小可,可以说关系到整个三联会的命脉,虽然十号仓库究竟在什么地方,只有我知道,但可以想象,这段日子,祝江平定会派手下,全城围搜,所以我的动作也要加快了。” 时辰过了正午,明媚却没有温度的阳光照在这座城市的上空,一些路人早早拿出过冬的衣服穿上,人行道上的落叶,泼墨了秋末的金黄。 从婚纱店里出来,静风站在路中央,身影萧瑟,手机很快响起,屏幕上显示的名字,让他顿时惊愣在了拥堵的十字路口。 瞳孔紧缩着盯着屏幕上两个早已和这个世界无关的人名:秦胜。 死人怎么可能拨通自己的电话?这个疑问开始交织在心头,手掌略微有些颤抖,他收拾好情绪,将手机放到耳边,按下了接听键。 “是静风哥哥吗?我是秦胜的妹妹秦瞳,我们见过的。” 心头莫名一块突兀锋利的石头落下,静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急速跳动的心脏也在此刻略微缓和了几分,沉默了半刻,才开口:“恩,你好。” “静风哥哥,有些事情我想要告诉你,我求你帮我,我知道你是好人。” 电话那头的声音里充满了恳求和焦急,静风沉了口气:“不要急,慢慢说,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们…我们可以见一面吗?…..” 电话挂断的半个小时后,市中心一家闹中取静的咖啡厅里,静风抽着烟,静静地坐在包房里等待秦瞳的到来。很快,包房的门被推开,秦瞳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走了进来。 她依旧还是那清丽的模样,只是几日不见,她的脸又越发憔悴了几分,让得看得楚楚可怜。 她穿着简单的便服,背着一个包,目光有些警惕地四下观望了下,然后坐到了静风的面前。 “看你像个担惊受怕的小动物,来先吃个水果压压惊。”静风将果盘中的西瓜递到了秦瞳的面前,她瞧了一眼,摇了摇头,但目光却依旧停留在那西瓜上面:“静风哥哥,从我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是好人,所以我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希望你能够帮我。” “恩,你说吧。”静风背靠在椅子上,认真地看着他。 “其实我比警察更快找到我哥哥的尸体,因为我们的手机相互都有定位。那一天我打他的电话一直没接,他从来不会不接我电话,所以我就开启定位,到了那个仓库前。却发现…” 她不敢再说下去,脆弱的小身板隐隐颤抖着,然后从包里拿出了一架黑色的老款手机:“这是我哥哥的手机。我当时发现哥哥尸体的时候,就打电话报警,然后偷偷把手机藏了起来,当时我只想保留一些对哥哥的东西当做纪念,可就在昨天,我无意中发现他的手机里,有一段录音…..” 夹着烟的手停在了半空,静风皱起了眉头,愈发觉得这个事情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他微眯着眼睛,将目光落在那手机上:“录音的内容是什么?” “是凶手,是杀我哥的凶手!”秦瞳激动地说着,划开屏幕按下了录音的播放下。 阴冷的笑声回荡在包房当中,那一连串事发当时的对话清晰入耳。 静风的烟头掉在了地上,他眼瞳逐渐收缩起来,目光深处开始涌现出一丝冰冷的愤怒。 “沈思明….是他…..” 118.第118章 :最后一件事(上) 被所信任的人欺骗,是多么的痛彻心扉。 雪白的婚纱,布置精美的教堂,络绎不绝的宾客,这样的场景,是静风多少次向往的,场景里的一切都是彩色的,而落在静风的眼中却是惨淡的黑白。台面上的司仪,张口就能说出几段令人捧腹的段子。 水晶杯觥在灯光下泛着优雅的蓝,雪白的桌布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餐食甜点,相对寻常人家的婚礼,沈思明和佳俞的这个婚礼无疑多了一份贵气和时尚。 大荧幕上轮播着新人的婚纱照,墙上挂满了气球和彩带,一个偌大的蛋糕在手推车的运送下来到了会场的中央,吸引了无数孩子的目光,他们穿得像森林里的小精灵,围着蛋糕又蹦又跳,兴奋地叫喊着略显吵闹。 嗷得一声叫唤,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小伙伴的推撞间跌倒在地,擤了擤鼻子,眼看就是要哭了。 一双水灵灵的眼眸子泪眼弯弯,忽然一颗点缀着小樱桃的蛋糕递到了她的面前:“小心点,不要再跌倒了喔。” 这道声音温柔而富有磁性,女孩顺着蛋糕抬头看去,静风正对着她微微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静风将她扶起,半蹲下来,看着这个长得像瓷娃娃的小公主,眼中有着一丝落寞。呈几何时,他也渴望拥有一个像她一样可爱活泼的女儿,但现实却让他连幻想的资格都没有。 “请新人入场。” 场内的音乐忽然变了调,熟悉的钢琴曲飘然入耳,台上的司仪拿着麦高喊一声后,现场的宾客便纷纷起立鼓掌,视线纷纷落向了那扇宽敞的大门。 两位门童拉开了大门,明媚的阳光从门外照耀进来略微的圣洁。静风眼瞳微微紧缩,他看见了屋外的蓝天,草地,花圃,还是披着水晶婚纱,像是梦里走出的女孩,他一生所爱的女人,佳俞。 眼波流动,静风的嘴角隐隐有一丝的抽搐,望着这个公主般的女孩,心中那抹回忆翻涌不息。这一眼,仿佛就如初见一般。十几年前,他在黄秀兰带领下走进屋里,第一次看见这个眼睛很漂亮的小姑娘时,男孩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一双眼睛全然被女孩所吸引。 阔别了十几年,这样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令他不禁恍惚,时光飞逝,她依旧如初见那般的美。 她优雅的如同天鹅,在施爸爸洁白手套的牵扶下,徐徐走向红毯尽头的玻璃台上。 但这样美好并没有在他的眼中停留太久。也许是因为太过痴迷,以至于他一时间忽略了美丽新娘视线的尽头,站着那个令他心生恨意的新郎,沈思明。 沈思明一身略显隆重的西装,从施爸爸地手中接过佳俞的手,然后在一阵祝福声和掌声中牵着她走上了台。 一连串令现场宾客热泪盈眶的仪式之后,司仪宣布新郎可以给新娘戴上戒指了。而当沈思明从精致的小盒子中将戒指拿出来的时候,他的手忽然停住了,视线微微移向了宾客中并不起眼的静风。 “抱歉,虽然这个仪式对于新人而言很重要,但我想让一个人替我完成。”沈思明的话并不嘹亮,但偌大的会场中,每一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当下一阵哗然,纷纷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望向台上。 而就在这一双双充满疑惑的目光中,沈思明扬起了手:“来,静风,我的兄弟,请为你的妹妹,戴上戒指吧。” 沈思明这一句话不禁令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片震惊当中,当时让得静风惊愣在了原地,心头隐隐一阵刺痛令他差点儿没有颤抖。他自然明白沈思明这么做的用意,这种一种羞辱,一种对精神上极致摧残的羞辱。 但为了不让场面陷入尴尬以破坏佳俞最重要的日子,他咽下了这口气,就像他即便得知了这一切都不过是沈思明的圈套,他也因为佳俞放下了复仇的心念。无论这个人再怎么可恶,至少他是佳俞现在所心爱的男人。 会场内寂静无声,显得皮鞋的声音格外清亮,静风迈着脚步,目不斜视的走上台去,来到沈思明身边的时候,脸上也是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而当他看向佳俞的时候,但见她的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错愕,似乎对于沈思明这个举动,她也是有些不知所措。 施爸施妈和亲家面面相觑,皆是不知道这些年轻孩子究竟整的是哪出,不过碍于场面,每个人的脸上都要挂着笑容,似乎像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那样。 沈思明咧嘴一笑,接过司仪手中的麦克风便冲着宾客们解释道:“大家不要误会,今天的伴郎静风,是我的好兄弟,同时也是佳俞青梅竹马的大哥哥。过往的十几年,他对佳俞算是照顾得无微不至,细心体贴。同时对兄弟也是极为仗义,佳俞有这样的好哥哥,我有这样的好哥们,都是值得高兴的事,他的年纪和我们相当,轮不上长辈,但他却是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的人。” 沈思明的话或多或少解答了宾客们的一丝疑惑,但其中也是有不少人看出了端倪,纷纷捂着嘴窃窃私语起来,惹得佳俞一阵面红耳赤,轻声地冲他嚷嚷:“沈思明你这是做什么呀,你这样会让我很尴尬。” 沈思明没有理会她,甚至连看都没有多看她一眼,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演说中。 “每个人这一辈子总会遇到一些好人和一些烂人,烂人就让我们忘了吧,不过我们需要记得好人,记住他们的恩情。而在这些好人中,也一定有最重要的人,静风对我和佳俞就是那个最重要的人,所以….” 沈思明转过身去,肃然地望着静风:“我知道你对佳俞的情感。作为一个哥哥,你对佳俞的情感不亚于她的父母,所以在这个重要的日子,这个重要的环节,我希望由你来进行。至少…” “这是你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 119.第119章 :最后一件事(结局) 当这枚镶嵌钻石的戒指,穿过银丝手套进入佳俞无名指的时候,台下寂静无声,就是连老练的司仪都不知该如何圆场,一时的气氛除了尴尬就是缄默,没有人会选择在这一刻鼓掌,面面相觑,纷纷摇头。 与现场的气氛不同,此时此刻,静风的心确暗潮汹涌。回忆如洪流袭来,一幕幕幻灯片般的场景在他脑海中飞速轮转,时间仿佛都在此刻停止,十几年来的对她做的一切都历历在目,往事不如烟,如此刺眼的灼烧他的心。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在戒指戴上的那一刻,画上了句号。静风没有多说一句话,喉咙里卡着东西,想喊却喊不出,想咽又咽不下。 回到了属于他的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拉开窗帘,推开窗户,让这座城市的喧嚣淹没他内心的咆哮,脑海中幻想着在他走后,婚礼上的欢声笑语,结束后新人的爱意缠绵。 他已经记不得那一晚是如何度过的,他只记得喝了很多酒,喝了吐,吐了再喝,一个人对着墙壁喋喋不休地说了很多话,像个自言自语的疯子。 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是盗版碟里的悲情故事,播放到一半的时候,按下了暂停键,永远定格在那最悲伤的画面里。 宿醉一夜,当刺眼的阳光透过落地窗将整片空间照亮的时候,静风才头疼欲裂地醒来。走到镜子前前,差点没认出镜子里满面胡须,发鬓间偶尔几根显眼白发的男人。 他略微自嘲地笑着,大巴的胡须从锋利的刀片上脱落,有着深深的刺痛。 简单的洗漱之后,他穿上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尽量让自己看过去精神些。迈步走向窗前,阳光正好,空气里依旧是那股化学物质交杂的气味。 有些人在悲伤中久久无法自拔,浑浑噩噩,时常喝醉,也时常失忆,开着车想不起自己要去哪里,又不知不觉来到那个记忆开始的地方。 静风不同,那种悲痛像是烧红的铁,在他柔软的心脏上烙上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也许那份回忆将拥有存在心里,但痛也就痛那么一次。他知道,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他需要去完成更重要的事情。 打开手机,屏幕里显示了许多佳俞关心的短信,和沈思明字里行间虚伪的提醒,但无论是佳俞还是沈思明,他们的关心都离不开那座关系到所有人命运的十号仓库。 “沈思明你错了。戴上戒指并不是我为佳俞做的最后一件事……” 轰踏油门,一路驾车来到城郊,望着那座被岁月冲刷之后留下的废弃仓库,静风站在风中,像是一尊雕像。他拨通了沈思明的电话,让他派人赶到这里,将这批货物运走,然后点燃一支烟,靠在车门旁。心底中空空荡荡,像是被上帝挖空了心脏。 沈思明终归还是那个办事效率极高的人,但手表的指针转向了两点一刻的时候,距离通话的结束,仅仅过去了二十分钟。一辆看去有些霸道的铁皮卡车掀起风尘而来,停在了静风的面前,车座上下来了两个人,开车后备箱开启的时候,又走下了四五个弟兄。 望着这些个熟悉的脸庞,静风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都是曾与他患难与共的兄弟,而今天,他们一起帮助静风完成最后一件事。 兄弟见面没有过多的寒暄,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办完之后,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把酒言欢。现在每一分每一秒,都要抓紧。 他们纷纷走向了仓库门,在静风指令下达之后,三四个弟兄合力将那老旧的大铁门拉开,而就在铁门开启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变了。原本漆黑一片的仓库在此刻通明敞亮,一支支长枪对准了门外,数不清的警察,穿着防暴衣,全副武装的站在那里。 他们腰间的对讲机隐约传来了一丝杂音,然后一个拿着喇叭的警察便冲他们吼道:“你们已经被捕了!” 那些赶来的兄弟们顿时愣在了原地,然后疯了似地四下逃窜,突然一道抢声划破了荒郊的寂静,一个飘着白烟的枪口下,一个兄弟的脑袋瞬间被击穿。静风瞳孔紧缩,顺着抢声望去,持枪者是那个他熟悉的警察,刘忠国。 他嘴角挂着笑容,然后高声喊道:“不要有反抗,否则我们会视作暴动处理,当即击毙。” 听到他的话,那些还在逃窜中的弟兄们纷纷停下了脚步,满脸惊恐的抱着头蹲了下来,仓库里走出十几名警察持枪围住了他们。 这一刻,静风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这一通电话,招来的不仅是曾经共赴患难的弟兄,更是沈思明精心策划的一场阴谋! “沈思明…..”静风狠狠地咬着牙,一双眼睛如狼似虎地盯着刘忠国:“你们不能这样….这件事情与他们无关!” “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统统抓起来!”刘忠国一声令下,年轻的警察们手脚利索地用铁铐将这些蹲在地上的弟兄统统束缚住。一辆黑色的运犯车开了过来,后门开启的那一刻,这些弟兄们愣是被押进了车里。 “不,你们不可以这样!”静风紧握着拳头,终于在最后一刻,他压低了咆哮,将内心的愤怒全然发泄而出,朝着那辆车狂奔而去。 “拦住他!”刘忠国一声令下,黑压压一排警察全部朝他冲来。静风眼睛通红如血,一把枪从腰间拔了出来,几声枪响之后,前排的几名警察也是倒在了地上,血流不止。 静风身手矫捷,只闻一声声枪响,却是没有一颗子弹能够打中他。 他咬着牙,像是一头发疯的野狼。刘忠国眼睛越睁越大,他从未想过静风的身手竟然这么好,没能加入特种兵部队为国家效力当真是可惜了。 就见他迎着枪林弹雨,依旧飞梭如电,眼看就要逼近那辆黑色的警车。突然,那辆警车后边走出了两个人,沈思明还有佳俞。 一支枪从沈思明手中举了起来,瞄准了他的心脏。而这一刻,望着他那张充满算计的脸,静风恨不得自己就是一头狼,用锋利的獠牙啃碎他的骨头。 一路奔来,那么多的子弹都无法挡住他,何况沈思明这一颗,但就在这么一刹那,他望见了佳俞布满泪水的眼眸,她多么渴望这一切都能在此刻结束。 这一刻,他释然了,脚步逐渐缓慢了下来,但听一声枪响,那枚子弹瞬间穿过了他的心脏。 双脚瞬间瘫软,无力地支持着摇摇欲坠的身子。静风的视线逐渐变得模糊,周围的一切都瞬间变成了黑白。 这一刻,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的眼中只有那个站在视线可及的距离,眉发清晰如旧的佳俞。 嘴角挂起自嘲的笑容,他知道警方不可能这么多人悄无声息的进入仓库,他们一定事先就知道了十号仓库的位置,并且埋伏在这里。而这个世上除了自己,知道十号仓库的,也只有佳俞了。 这一刻他忽然明白了什么,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站直了身子,本想再多看自己心爱的女人一眼,却又听一声刺耳的枪响,又一枚子弹精准的进入了他的心脏。 身子平平倒在了地上,鲜血顺着静风的胸膛向外涌淌,他望着湛蓝的天空,时间仿佛都在此刻停止。一幕幕的回忆在蓝天白云间放映着,只放映那些他和佳俞美好的回忆。 终于,在他双眼闭上的那一刻,耳边回想起了那熟悉的声音。 “你永远是我的大熊哥,我也永远是你的小兔。”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