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香山 阴风绵绵,今日的风似乎格外大了些。 我抬头看了看乌压压的天色,天空不知从何处吹来了一层沉沉的乌云,夹杂着阵阵萧瑟的寒风,顿时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错觉。 “各位旅行团的朋友,因天气突变,景区可能会下暴雨,请大家赶紧跟上我的步伐到山上的景点,不要掉队,以免丢失或者走散……,” 前方导游从扩音器里传来的声音拉回我的思绪,我掖了掖刚刚在山下买的披肩,顺手将斜挎的包包拉到小腹前,这才跟随川流不息的人群继续沿着山路前行。 凄风潇潇,崎岖山路两旁盛开的杜鹃花在阴风中摇摆如浪,吹起的阵阵香风浸染了我的嗅觉,那味道很像郭琳经常喷的香水味道,脑海里不由自主浮起昨晚在办公室外看到的场景,男女交合,极尽缠绵,地面全是零乱的衣衫,隔着一扇厚厚的玻璃门,女子娇羞的喘息清晰入耳,刺痛耳膜。 相恋八年的男友与我新来的助理趁我出差之际演了这么一出好戏,亏我竟能保持理智,安静的站在玻璃门外问道,“江洪明,你可记得今天是我们俩认识八周年的纪念日吗?” 办公室内,受惊的男女手忙脚乱,江洪明俊逸的脸孔比南城的晚霞还要红艳几分,他一边匆匆穿上长裤,一边语无伦次的解释,“云雅,我……你不是明天回来吗?那个礼物我已经准备好了,你……你……。” 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我冰冷的话语打断,“礼物还是留给郭琳吧,另外,你们俩从今天开始被解雇了。” 正因如此,我今日才休假跑来离南城两百多里路的香山散心,可惜今天实在不是出游的好时机,昨日还晴空万里的天气预报,今早全变成了阴雨绵绵,或许还会降落暴雨,让我想要出门散心的打算完全凌乱,运气也是背的可以。 想到这些,我不免在心里反复询问自己,“云雅,你爱江洪明吗?如果真的爱他,为何并不觉得多么难过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八年的感情不是说没有就没有的,但我并没有觉得难过,甚至是昨晚拖着行李箱回家的一路上,我竟只是专心在开车,并没有非常难受的情绪。 带着这个模糊不清、一时无法想出答案的问题,我感觉四周喧嚣的声音越来越沉寂,脚下的羊肠小路也变得宽敞平坦起来,缓缓抬头,我看着前方掩映在蒙蒙雾色中的青山绿树,脑子里闪过一刹那的混乱后,猛然停下脚步,诧异的回头四望。 梯形的蜿蜒山路上,明明川流不息的游客突然全不见了,更诡异的是,两旁盛开的杜鹃花都在凄迷的阴风和不知何时弥漫的雾气中静止如同干花,纹丝不动。空气中浮动的气息也不再是杜鹃花香,而是潮湿、发霉、甚至带着股难闻的臭味。 我眨了眨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可扭头四顾,整片天地除了我再没有任何人,那些如同潮水的游人仿佛一眨眼便消失无踪,冷汗不由湿透了里衣,我尝试着发出声音来打破这种静谧空间带来的恐惧,却不料干涸的喉咙如同久未浇水的旱田,张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顿时浑身僵硬,头脑一片空白。 幸而我是个无神论者,接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是以在片刻的怔愣之后反应过来,茫然四顾,确定我所看到的是事实之后,顿时想到我是陷入了梦魇当中吗?也许我现在并不是真的在香山旅游,而是陷入了自己的梦中无法自拔? 就在我试图努力回忆,确定自己是在遇到办公室那出挠心的闹剧,之后回到家睡觉才撞上这场梦魇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股沉闷却刺耳的声音,咔咔咔咔,听起来格外渗人。 “这只是梦而已,云雅,不用害怕!”我一边提醒自己,一边鼓足勇气朝声源处张望。 前方的雾气不知几时浓如白烟,青山、绿树以及盛开的杜鹃花全掩在雾中看不分明,可远处模糊不清的地方,却隐约现出一抹青色,那颜色在白烟中格外清晰,高约十米,宽度不明。明明那颜色青翠欲滴,仿佛一池脏水中顽强生长的绿藻,可此时此地,我却只觉诡异阴森,头皮发麻。 蓦然,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阴风,周围的白雾全被吹散,连青山、小路都似被这阵风一起吹走,脚下的山路眨眼变成泥泞不堪的地面,四面八方的青山和杜鹃花也都不知所踪,入目之处只有灰暗的天地与前方百米外一扇凭空出现的巨大石门,我抬起头却看不到石门的顶点,它仿佛连接着天地,而我能够看见的,只有它浑身散发的幽幽青光,以及半掩石门后不断涌出的白雾。 此时此刻,我竟已不知恐惧,只是呆呆瞧着那扇青色石门,脑子里一片空白。 但我能够感觉到石门后面涌出的白雾里夹杂着一股奇怪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似清明登山仰望日出时的空灵,又似夜落无声里的寒气,迷迷糊糊之间,耳边似传来一道奇怪的声源,似真似幻,似近似远:“以我之躯,以巫之灵,献祭天地,开启巫灵之咒,千秋万载,永不放弃!” 我不自觉打了个冷颤,那声音似乎很遥远,又似乎近在耳旁,可四面八方除了乌蒙蒙的光线之外,再无外人,难道那声音是来自青石门后?我咬了咬唇,瞪大眼睛朝那半掩的石门后张望,可里面除了一望无际的漆黑之外,再也不见它物,只是从那门后源源不断涌出的奇怪气息笼罩着我的全身,让我有种转身欲逃却无法行动的束缚感,这种无法自主的感觉十分糟糕,我开始焦急不安,开始拼尽全力想要摆脱这种束缚,然而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能使自己移动分毫。 难道我要死在这里了吗?难道这不是梦魇,这是真实的情景吗? 我说不出的惶然,道不尽的悲伤,虽然我失恋了,被男友抛弃了,但我并不想死,我还想活着,还要好好的活着,让江洪明看到我的潇洒,我的自在,让他后悔终生? 带着这丝强烈的信念,我竟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巨喊:啊!伴随着这道声音的发出,我仿佛可以动弹了,欣喜之余,我眨了眨眼睛,猛然坐了起来。 四周恢复了安静,漆黑的夜色之中,房间里的紫色窗帘正随风张扬舞动,窗外似在下雨,嘀嘀嗒嗒,如同珠落玉盘,清脆带着节奏,颇有宁神静气之效。 原来真的只是个噩梦!我吐了口长气,伸手抚了抚满头早已汗透的长发,疲惫的闭上了双眼。 第二章、邻居 电脑屏幕上,出现很多搜索资料,都是关于南城郊外香山的,我慵懒的坐在电脑桌前,随手端起刚刚冲好的热咖啡,仔细的往下翻看。 资料上显示,香山风景区因盛开杜鹃花海而闻名,每年都吸引着全国各地大量的游客前往,花海的面积达到了十万多亩,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山顶。山虽不高,海拔只有一千三百多米,但这些原始古杜鹃林面积之大、年代之久、密度之高、景色之美、保存之好,倒也体现了环境与植被、杜鹃花和谐共存,在全国实属罕见。 我对这些介绍并没有兴趣,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无聊的继续往下翻。 寻找香山的资料,也不过是因为昨晚那个梦魇的原因,虽然只是梦魇,梦到的景象却很逼真,难免让我心有余悸,至今想来仍有些后怕。 虽然翻找资料并不能替我解除这种心悸,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蓦然,在翻找了七页之后,一个有关香山的传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为了看的更仔细些,我不得不放下咖啡杯,身躯前倾,仔细凝视。 这则资料里面提及一千多年前的香山曾是宋朝的巫族圣地,巫族是个神秘的种族,拥有世人无法预知的神秘巫术,也是因为巫族的能力,才有了香山这片浩瀚的杜鹃花海,可是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巫族消失在世间,从此再也没有人听说过巫族的存在,更不谈巫族神秘的巫术得以延续了。 看完这些莫名其妙的资料,我眨了眨眼睛,心想我倒是去过香山,但也是三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公司组织野外郊游,很多同事都去过了,但当时的我并没有遇到什么奇怪事情,更别提那扇连接天地的青色石门,难道真是一个奇怪的梦魇而已?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便听见门外传来非常嘈杂的声音,有脚步声也有说话声,更有重物撞击墙壁的声音,引起我的注意。 对面的1208室已经空置许久,难不成是它的主人终于搬进来了? 想着从此门对门会成为邻居,我只好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拉开门,对面果然正在搬进搬出,好不热闹。 看着一件件的家电、家俱被抬进屋里,我忍不住走过去,透过敞开的大门看向屋里,装修非常奇特,天花板、木地板以及墙面,清一色全是黑白色系,就连刚刚拆开的家电和家俱也全是黑色,不免让人生出冰冷的感觉。 我皱了皱眉,第一次见到有人把自己的家装修成这样,虽带着丝艺术风范,却实无居家的温馨感,也不知这房子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品性?但也不难想像,应该不是个好相处的角色吧? 正胡思乱想时,就听身后传来一声轻咳,吓了我一跳。 急忙转身,被遮挡的光线之中,一个身穿黑色西服套装的男子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他的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鼻梁高挺,薄唇也透着不正常的乌色,漆黑的瞳孔里却闪着冰冷的寒芒,落在我身上顿如秋风扫过,浑身感觉不到半丝热气。 然而,我心里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的身材修长挺拔,黑色西服套装剪裁十分得体,衬得他高大英俊,除了略显清瘦外,实可与T台上的男模媲美。 强忍着心中的不适,我露出个干笑的表情道,“你好,我……我是你的邻居,1206室的主人,听见外面在搬家就出来看看。”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 但从他漆黑的瞳孔之内,我似乎看见一闪而过的光芒,但我无法分辨那是什么情绪,欣喜?生气?不耐烦?或者是……厌恶? 可被他这么盯着的感觉实在难受,而且我等了足足两分钟,他仍无表示友好的打算,我只能撇了撇嘴,转身离开。 身后,似有一道奇怪的目光锁定了我,如芒在刺。但当我疑惑的回头之时,他却并未转身,只是站在那里,背对着我,黑色西服从未被人穿得这般好看过。他或许只是在监视工人们朝屋里搬运,但我方才感觉到的目光是怎么回事?是错觉吗? 联想这个人身上冰冷的感觉,还有他家里装修的怪异,我心中浮起不安的情绪,可转念想想,就算这个新邻居是个奇怪的、不好相处的人,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大不了离他远些而已! 回到家,关上门,那种被人锁定的感觉终于消失,我吐了口气,慢慢走回桌旁。 中午依旧点的外卖,两点多的时候,江洪明来了,他是来取东西的。 门口处,一个银色行李箱孤单的立着,里面全是他的衣物用品,是我昨晚睡前就收拾好的。 他的脸色有些不好,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站在门外手足无措的问,“云雅,能不能……能不能再给我个机会?” “不必了,”我将双臂抱在胸前,休闲的看着他,摇头说,“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我成全你和郭琳,有什么不对吗?” 他的脸色愈发青了青,眼中满是浓密的血丝。 看着他脸上一夜就浮起的青色胡碴,我有些后知后觉的心痛了两下,但我是个极有原则的人,谈恋爱时就明令禁止,一旦双方不再爱了,另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痴缠不清。最重要的是,他选择谁劈腿不好,偏要选择我新招的助理,这是实力打脸,还打的啪啪直响,他们俩让我成为全公司的笑柄,让我辛苦奋斗八年的成果毁于一旦,我又怎会因为心底那点残存的不舍去卑微的留下一份已经变质的感情呢? 似乎看出我的坚决,江洪明不再多说,提上行李箱离开的刹那,浑身流露的悲哀情绪显而易见,让我心里也很不舒服。 那夜,我站在阳台上,俯视着南城的霓虹、满街川流不息的车灯,还有附近静静矗立的高楼大厦,莫名感觉有些悲凉。 这八年来,我与江洪明虽未分开,同行的步伐却愈渐疏远,他是个安于现状的性格,一同进入公司之后,便一直做着小会计的工作,不思进取。而我,从出纳到勇于挑战自我申请到销售部门,从最低的销售员做到如今的销售副总监,不得不说付出了所有的心力和青春,以至我与他的谈资越来越少,距离也越来越远。 可我问过自己,如果不是江洪明如今待我,我并未想过与他分开,他若甘愿做个居家男人,我也不是不能忍受。 如今亲密的恋人劳雁纷飞,家中的温度逐渐冰冷,我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 但我告诉自己,这只是暂时的失落而已,时间可以抚平一切的伤口,我相信。 砰砰砰。 门外的响声拉回我的思绪,抬腕看表,已是半夜十二点,谁会深夜拜访? 微微皱眉,我快步走出去,透过猫眼看见静静站在楼道中的男子,神色微怔。 对面的邻居此刻虽换了一身休闲的黑色家居服,却依旧英俊挺拔,修长如竹。只是从楼道中的桔黄光线之下看去,他的脸色愈发苍白,白的近乎能够看见皮肤下的青细血管。过度的苍白皮肤愈发衬得他那双瞳孔漆黑如墨,却不见半点温度。 我诧异的拉开门,好奇的问,“有事吗?” “保险丝烧坏了,能不能借根蜡烛?” 第三章、午夜 我一直以为,小说和电视剧里发生的故事,都只是无聊的作家与编剧用来炒作和谋利的商业构思罢了,可当它真正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却不得不感叹一声:人生果然如戏,小说也都是来源于生活。 收拾完办公室里的所有东西朝门外走时,我能感觉四面八方投射来的各种目光,有怜悯,有嘲笑,有不舍,也有欣喜,但更多的目光是漠视,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正是这个城市,乃至整个世界弥漫的风气,却不知我其实心态平和,并无多少波澜起伏,虽然郭琳竟是董事长的私生女,特意安排到公司先从基层做起,再想办法提拔的富二代,可我并不觉得江洪明和她在一起,便会拥有更好的前途与未来。 此时回想,昨日江洪明来我家拿行李的时候,看我的眼神虽有些悲痛,却也隐藏着一些难以诉说的情绪,他莫不是想要告诉我郭琳的真实身份?或者是想提醒我休假之前解雇郭琳的举动多么不智? 我冷笑一声,发自内心的冷笑,也许江洪明早就知道郭琳的狗血身世,这才上赶着贴上去想要博一个比别人少奋斗十年的未来吧,可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出了这样的丑闻,我自是没脸继续活在别人的茶余饭后笑谈之中,就算郭琳不是这样稀奇的身世,我也并没有打算留在这里任人笑话! 回到家,将纸箱丢在桌上,我瘫在沙发里,长长的睡了一觉。 在公司奋斗多年,为了爬上今日的位置,我已经记不清多少年没有休假了,起早贪黑的我,在酒桌上豪气干云早已胃病深重的我,还有那个人前人后画着精致妆容,一丝不苟的我,终于可以解下那层面具,做回我自己了。 三日之后,我便不再懒散下去,因为帐户上的金额早已所剩无几,而我从校园出来奋斗至今,所有的资产也就只剩了眼前这套108平米的住房而已。 几日没有出门,我忍不住想念小区附近不远的粥府,那里的粥味道极佳,连吃数日泡面的我实在胃蕾抗议的厉害,干脆换了套衣服,也没化妆就随意出门。 晚上的粥府生意不错,都是三三两两,热闹非凡。 只有我独自坐在靠窗户最后面的位置,无聊的等着上菜。 窗外依旧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对面一条街的商铺每一间都明亮如昼,人流虽不见如织,却也不失为南城的一道繁华街市。 对面忽然一暗,男子略带磁性的声音低低响起,“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有些熟悉的声音让我诧异的抬起头,看着依旧西装笔挺,依旧肤色苍白,依旧面无表情,黑眸冷寂的“邻居”,目光下意识看了看四周,店内的生意并不见得多好,明明他不需要与我挤在一个桌位上,这是闹的哪一出? 联想三日前的半夜,他跑到我家里来借蜡烛,明明有求于人,却连半点暖意的目光都不曾施舍于我,心中顿时涌起无数个不愿意,可我还未开口拒绝,他已自顾自的坐下,顺便抬头对身旁捧着菜单匆匆赶来的服务员说,“给我上一份同样的食物就好。” 服务员愣在当场,用她分不清想笑还是笑哭的表情瞟我一眼后,连连点头离开。 我闭上双眼,深深吸了口气,转头继续去看窗外的街景。 面对不喜欢的人,我一向选择敬而远之,而不愿委屈自己去向有些人那些虚与委蛇,戴着伪善的面具做人,这也是我在公司多年也不曾深交过任何人的主要原因。 对面的男人同样选择沉默,但我从眼角的余光看到,他一直在看手机上的新闻,神色凝重,如同发生了什么国家大事。 粥和菜很快上桌,难得他后发先上,与我一般无二。 我点的简单,一份野菜粥,两份小菜,都是我喜欢吃的菌类,一个黑木耳炒香菇,一个杏鲍菇炒腊肉。 对面的食物和我一样,难得他也不挑食,一边继续翻看手机一边喝粥吃菜,我注意到他十指苍白,修长如玉,无论挟菜还是喝粥的动作都慢条斯理,优雅如同绣花。 反观我自己大咧咧的姿态,实在无法与之相比,只能颇为郁闷的坐正姿势,假装端庄优雅的放慢速度。 这顿饭吃的有多煎熬可想而知,尤其是对面之人的魅力太大,不但吸引了厅内所有女顾客频频侧目,更连窗外经过的不少美女都忍不住驻足欣赏,那模样仿佛经过珠宝店时忍不住对橱窗内的珍品珠宝流连往返,目露精光,连带我也成了注目的焦点之一。 当然,注目我的人多是嫉妒与不屑,或是羡慕与渴望,我暗自磨了磨牙,换上左手主勺右手撑腮,用以遮挡窗外各种不够和平的目光,却还是觉得味同嚼蜡,毫无预期的美感可言。 反观对面的“罪魁祸首”仿佛对周围发生的情景恍若未知,依旧安静的吃菜、喝粥、滑动手机屏幕,神态悠闲,姿势优雅,只是苦了我这位莫名躺枪的“邻居”,心中对他的厌恶油然而生。 粥没喝完,菜没吃完,我便匆匆起身去柜台结帐,当然,我只付了自己那份,无视服务员诧异的目光,我将五十八元的零钱整齐放在桌面上,转身就走。 “小姐,你……,”服务员的话刚刚出口,我就听见“好邻居”低沉的嗓音,“你好,我买单。” 我头也未回便匆匆离开,郁闷的心情如要爆裂,只恨没有发泄的目标而已。 那晚不知为何,小区竟然断电了,虽近初秋的天气,温度依旧闷热无比。我在睡梦中被闷热惊醒,诧异的睁开眼睛,却觉什么东西从眼角一闪而过。 心中一颤,我立刻坐了起来,黑暗之中,只能听见我一个人的呼吸,并无它人,可不知为何,我心里有种直觉,暗处似有什么东西正在看着我,只是那东西我看不见而已。 第四章、凶案 砰! 一声巨响,伴随着漫天四溅的玻璃碎片以及四面八方传来的刺耳尖叫,惊得我浑身一颤,脚步莫名停顿。 抬起头,我看着前方十步之外零乱无比的现场,还有那被辆压得变形的汽车上面如同曼珠沙华突然盛开的殷红血液,呼吸一顿,心跳出现短暂的漏拍。 清晨的阳光之下,南城最繁华的时间广场正是白领、金领、蓝领们匆匆赶来的时刻,可因为这件突然发生的事情,时空如同被静止下来,所有人愣在当场,瞠目结舌,形如雕塑。 “死人了,有人跳楼了!” 十秒钟之后,女人的尖叫声撕裂天地的宁静,唤醒了所有怔愣的人群,反应过来之后,场面出现无法言喻的骚乱,幸亏很快就从我身侧的银色大楼里冲出来四个保安,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来巨大的帆布包围现场,避免被人破坏,也让事态不再继续扩大。 我深深吸了口气,仰头望着面前银色高楼上方几个烫金大字:瑰月集团,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活了二十八年,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凶案发生,我不知是该感慨自己的运气太背呢,还是应该埋怨闺蜜沈伊介绍的这份工作实在开门不吉。 但无论如何,今天是我面试的日子,“瑰月”又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珠宝设计及制作公司,若不是托了沈伊这个白富美的面子,还真不容易得到这样一份体面的饭碗。 虽然我在前任公司也熬到了销售总监的职位,但比起瑰月,前任公司的规模与价值实在不值一提,过往的职业经历在瑰月这样的集团里看来,大约形同虚无,我也算是从头开始。 所以,即便今日出师不利,我也只能偏过头,假装对左方的凶案现场无视,踩着高跟鞋,很快加入瑰月集团一楼大厅里人流匆匆的队伍。 然而,我从不知道南城警局的出勤效率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迅捷,几乎在我坐进小会客厅等待人事部经理谈话不到十分钟之后,刺耳的警笛声便响彻时间广场方圆百里之地,紧接着,原本有条不紊,秩序井然的瑰月集团内部出现短暂的忙乱,而我这个外人更是被无限搁置,百无聊赖。 压抑着内心的不满,我走到玻璃门前,听着外面办公大厅里此起彼伏的议论声音,聊以打发这段等待的时光。 “马子清怎么这么傻?为什么要跳楼自杀?还选了这么决绝的方式?在公司里跳楼啊,这不是连累我们了吗?公司肯定会做一些调查,这可太讨厌了。” “早就听说她患了抑郁症,你们说,如果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得了这种病,现在她跳楼自杀的话,公司要不要负全责啊?” “你傻啊,民不与官斗,就算她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患了抑郁症,公司也绝不会承认,他们肯定会告诉公安局,马子清是因为个人问题处理不当,加上性格内向,不愿与人沟通,这才做了傻事的。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如何能与公司高层抗衡?” “不错,正是这个道理,十之八九出于人道主义,公司赔些钱也就不了了之,你们难道没有听说啊,总裁和南城诸多高官交情匪浅,谁敢把公司怎么样啊……。” “你们知道什么呀,只有我才知道内幕,你们晓得马子清为什么自杀吗?没有人知道吧?” “你快说呀,卖什么关子?” “就是啊,张大姐,你快说来听听。” “今天下午茶我请,姐,你快说呗。” 先前那准备爆料的四十出头、风韵犹存的大姐在一众同事包围瞩目中,颇有些妖娆多姿的拨了拨额前棕色卷发,压低声音神秘兮兮说,“告诉你们,马子清是因为和公司一位高层关系纠缠不清,却又痴缠数年未果,这才用这种方式使他一生愧疚,永远不得安宁的。” 四面八方传来无数倒呼冷气的声音,有女人颤声说,“难怪,难怪她今日穿了件大红色的风衣,不是都说穿红衣自杀的人死后会变成恶鬼索命吗?” 我托了张大姐正好就在会客室正对面办公区的福利,有幸听到了这些八卦新闻,心中没来由的咯登一下。 虽然这件事和我没有任何关系,那个跳楼自杀的女职工马子清也和我互不相识,但毕竟有可能会在瑰月公司工作,而我是个非常执著的人,一旦认定的人或者事,必定全力以卦,力求完美。 所以出于以上这些因素的考虑,我鬼使神差的放弃继续偷听新闻,而是走到靠窗户的位置,探头朝下面看去。 十八层的位置,乍一看去四面八方全是高楼大厦,一楼也全是来往如织的人潮,看的有些眼晕。 我吸了口气,适应短暂的不适后,继续凝望下方。 时间广场中心有个巨大的花园,站在我的位置看的格外分明,而马子清就是在花园的右边跳楼自杀,也就是从我现在所处的这幢大楼笔直坠落下去,摔在一辆暂时停在瑰月集团门口的汽车上,当时我站在十步之外,并没有看到车上的尸体,只是见到漫天四溅的车窗碎片,还有那迅速蔓延的鲜红血液,倒也不觉多么恐惧。 然而此时,我正好能够看到深深陷入车身里的艳红女尸,她仰面朝上,黑色直发散落四周,衬得她那张已经泛起尸斑的脸愈发惨白妖异,还有她身下全是殷红的血液,与她身上的红色风衣相得益彰,愈发红的娇艳,红的刺目。 坦白来说,这个女人长的娇小妩媚,五官尚算清秀。 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她紧闭双眼,五官充血的面目透着股格外的狰狞,尤其是她的脸色不知为何逐渐泛出青光,阳光正好洒在她的身上,显得十分古怪。 车身四周,被被帆布包围,一来避免现场被人破坏,二来不会继续影响商业区内的正常动作,使事态继续扩大。无数警察正在车身四周活动,似想抬出尸体却又无从下手。 蓦然,就在我打算移开目光的刹那,那女尸忽然睁开了双眼,充血的瞳孔笔直从地面投往十八层高楼的位置,正好对上我的双眼。 脚下一软,我不受控制的倒在地面,幸亏会客室里镶嵌的是木制地板,不算坚硬,我也摔的并不疼痛,可方才那恐怖的一幕带来的心悸之感,足以让我浑身冷汗,脸色发白。 不!死人怎么可能睁眼?这不可能! 我在心里说服着自己,不愿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便强撑着颤抖的双手扶着墙面站了起来,借着窗台的支撑,我鼓足勇气再次探头。 死者还在,双眼也并未睁开,可见我方才只是出现了错觉! 长长的吐了口气,我后退几步,避开那可怕的凶案现场,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 第五章、总裁 作为瑰月集团的一名新人,我不得不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毕竟我也不算年轻,在销售部门许多九零后的同事中混一碗饭吃,着实不易。除了更勤奋之外,我别无它法。 半夜十一点,我将明日开会需要准备的资料都影印好之后,忍不住困倦的打了个呵欠,刚刚回到座位打算收拾东西走人时,明亮的灯光忽然一闪。 心中微紧,我急忙抬头,便见天花板上的照明灯不知为何忽明忽暗,伴随着轻微的嗞嗞声音,听起来十分渗人。 也许是电压不稳,也许是保险丝出了问题吧?我在心里告诉自己答案之后,不愿过多停留,连忙拿起桌上的手包起身朝外面走去。 算起来我进入瑰月今日正好是一周,周日原本不必工作,可为了在我的直接上级,销售副总监文静面前表现的更好一些,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加班。没想到的是,公司选择自动加班的人很多,周末的办公区依旧不显冷清,只是他们多数工作了半天或者大半天,似我这般坚持到半夜十一点的,倒也没有第二个人。 办公区里的灯光一直明明灭灭,让我心中非常不安,加快脚步走向门口,我只想赶紧关上灯源离开这里。 可事与愿违,悠长的一段通道并未等我行至终点,天花板上的照明灯便整齐无误的全部熄灭,黑暗之中,紧急照明灯的绿色光芒显得格外阴森,如同大漠荒原中急欲觅食的饿狼之眸,平白让我心中发寒,头皮阵阵发麻。 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阴风,直往我的脖子里涌。 尽管我里面穿的是高领毛衣,却仍似通风口,不断被冷风灌入。 瑟瑟发抖的我只能紧了紧外套,咬着牙继续前行。 静谧的夜晚,高跟鞋摩擦地面发出的“蹬蹬”声莫名带着响亮的回音,平时我倒没有察觉办公区的地面如此冰冷坚硬,鞋跟会发出如此震人耳膜的响声,今晚像是诠释着办公室闹鬼电影里的所有细节,让我这个无神论者神经开始敏感,心中有些发虚。 所幸的是,我还没有战战兢兢挪到门口,就听身后传来男子温和的声音,“你是新来的员工?” 我一愣,身躯下意识回转。 几乎是同一时间,刚刚才熄灭的照明灯鬼使神差的恢复光明,办公区的走廊尽头,身穿深蓝色条纹西装的男人静静看着我,面带职业的、疏离的微笑。 这是一个个头不高,却站的笔直端正的男人。他的眉十分英挺,星目如电,五官算不上刀削般的精致,却也不失男子的阳刚魅力。最重要的是,他眉宇之间散发的正气十分明显,浑身流露的气质很像欧洲旧时期时的王孙贵族,即便身处人潮,也能异常醒目。 我虽然没有见过他,却从公司的新闻、网站乃至国内的商业杂志上认出他的身份,瑰月集团的年轻总裁楚君昔。 很文雅的一个名字,人如其名。 听同事们经常议论,他的性格非常温和,没有什么领导的架子,每年的公司年庆晚会上,他还会用抽奖的方式和三名女员工轻歌曼舞,沟通谈心。加上他的妻子早已病逝,至今不但未娶,也没有同任何女人闹出花边绯闻,也是因此,他几乎是瑰月内部所有美女的梦中情人,钻石五老五。 我脑子里掠过有关此人的所有资料后,客气的点头介绍,“楚总,你好,我是云雅,公司的新员工。” “云雅,很好听的名字,”他微微颔首,“新员工能够加班到这么晚,很不错。”顿了顿,他迈起大长腿朝我这边走来,“天色太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 “如果你出了什么安全问题,公司难辞其绺。”他一边大步流星朝我走来,一边微笑向我解释理由,虽然我很想说我是开车来的,但为了表现新员工的低调,我只能选择沉默接受。 坐在他舒适的车厢里,过度的安静让我脑子里浮现出很多关于楚君昔的话题,尤其是最近最热门的内部八卦,跳楼女员工马子清的暗中男友、公司的神秘高层员工之中,争议最多的就是坐在前面正专心开车的楚君昔总裁。 可我怎么看都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浑身正气,绝不会做出那些蝇蝇苟苟之事,如果他真是导致抑郁之后,不得不以跳楼自杀这种方式自绝的、马子清的背后男人,那只会让整个瑰月背上骂名,也会让我对它失望不已。 但愿只是不怀好意的诬蔑吧,我对自己说了一句之后,不再将精力都关注在他身上,而是偏脸看向窗外。 茶色玻璃外面,依旧是一座繁华的都市风貌,只是因为半夜时分人烟稀少,难得显现出一份清幽的美态,我看着四周纵横交错的宽敞公路,看着交叉路口静静跳跃的绿色字符,难得放松精神,不让自己时刻陷入忙碌的都市节奏中。 可也不知是不是困意上涌,眼前的景象逐渐模糊起来,车窗的玻璃上,映出我略显憔悴的脸孔,我眨了眨眼睛,试图甩开脑子里有些模糊的雾色时,忽然发现玻璃里面、我的脸孔旁边平白多了一张脸孔。 她的黑色直发整齐服帖的散在脸旁,五官清秀,但脸色苍白如纸,双目茫然空洞。 我在心中暗惊,急忙转头去看,后车座上并无它人,车身外面也并没有其它车辆,那方才的景象是从哪里折射出来的? 我的头皮有些发麻,僵着脖子不敢再朝左侧张望。 “喜欢听什么样的歌曲?”静谧的空间里,楚君昔第一次开口问我,声音依旧温和,却拂不去我心中的凉意。 沉默了片刻,我才回答,“我喜欢听古筝。” “嗯?”他从车内镜里看我,眉梢微挑,似有些意外。 我吸了口气,平复方才的惊恐之后,勉强笑答,“我从小就学古筝,中四之后学业紧张才不得不终止学习。” “会弹古筝的女孩子,都很优雅,难怪。”他也笑起来,眉眼弯弯,似由衷的夸赞。 我回应他一个微笑,目光却不由自主看向左边的窗户。 茶色玻璃上,只有我一个人的面孔,方才的陌生面孔早已消失不见,难道又是我眼花或是出现错觉? 我忍不住揉了揉眉心,感觉自从出了江洪明劈腿那件事之后,我的精神似乎一直有些恍惚,先是香山的梦魇,再是半夜惊醒总是感觉有人窥视,再到瑰月突然发生的命案,还有今晚加班时发生的诡异事件,看来我真是精神衰弱,需要看医生了。 第六章、偶遇 在我所佩服的女人当中,好闺蜜沈伊算得上一个,不是因为她出生就是白富美,也不是因为她天生丽质,而是因为她天性无忧,什么也不愁,她的座右铭只有一句:天塌下来总有个子高的人顶着。所以,我们大学同窗四年毕业之后,很少聚在一起,但不见面不代表友谊疏远,反而越是深厚的友谊,越不是锦上添花易的奉承,而是雪中送碳的难得。 进入瑰月之后,我佩服的女人中又添了第二个,那就是我的直接上司安静。 她的拼命三郎风格主要体现在精力永远充沛,走路永远飒飒生风,明亮的双眸永远不显疲惫,与客户谈判时的分寸拿捏永远无法模仿,给员工开会时的方针、策略永远不会重复。 今日,我奉命随她前往时间广场西南端的另一家上市公司中天集团洽谈业务,作为我公司的长期VIP客户,中天的高层队伍前不久发生巨大变化,为了不使客户流失,安静乃至我们整个团队的精力都花在了他们身上,今日的拜访可谓有备无患,也可算是一次毫无悬念的会谈。 然而,虽是一次例行工作,我却从未想过今日这次会面与我竟有一些关系,更未想过会在中天集团遇到熟人,这位熟人不是别人,正是我那位一个月前刚刚搬进我家对面1208室的好邻居,那个自从半夜来我家借蜡烛,之后在粥府抄袭我的餐单,再之后便如彻底消失的男人。 他依旧穿着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脸色依旧透着股与正常人不同的苍白,薄唇却不似之前见到的微泛乌青,略带红润的颜色,颇让我觉得他最近是不是沉溺爱河,这才不见踪影,这才红粉绯绯。 “凌总,你好,久闻大名。我是瑰月的安静,之前已经打电话同你的助理预约过。” 我虽因为在这般庄重的场合里偶遇熟人略微分神,久经沙场的安静却早已含笑上前,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顺便伸出玉般的右手打算友好的交握。 可我觉得,这种正常的礼仪手势用在这个古怪的男人身上,似乎总有哪里不太对劲。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非常正确,明明安静是个成熟、漂亮,颇为干练又不失妩媚的女中强人,在我的“好邻居“面前,却第一次遭到拒绝。 他淡淡的瞟了她的玉手一眼,微微侧身与她擦肩而过,例行公事般坐到左手第一排的位置,顺便翻开了面前的黑色文件夹。 他的男助理立刻打圆场的含笑邀请安静落座,顺便出去泡了清茶送进来,满室茶香缭绕之中,安静竟也能镇定自若的坐回凌总对面,还未翻开面前的文件便先套起近乎,“听闻凌总是从美国的华人街回来,我刚好有朋友在那边工作,提起您的声名,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实在让我敬慕的很。” 我坐在她的旁边,总觉得她这般费心讨好若在平时也不算过分,可今日面对的男人实在奇葩,她或许又会颜面扫地。 果不其然,对面的男人头也未抬,只是看着文件夹里的合同条款,半晌才问,“我们的合同是有变动了吗?” “啊?”安静一愣,脸色讪讪的埋首看手中文件,我本是陪同之人,却见对面的男人忽然转目看来,眉目清冷,声音清洌道,“你来说。” 我心中一跳,恨的直想骂娘。 安静诧异的目光看过来,我只好陪出笑脸,她眼中闪过一丝不悦,却不得不说,“既然凌总让你来讲,你还犹豫什么?” 我无奈的暗叹,换了个专业的表情,抬头看着对面的男子,一五一十就合同的变更内容解说起来。 其实我的讲解非常粗糙,毕竟这笔交易是安静全权负责,我主要是配合她,整理团队里所有人的资料汇总,再按照她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方案,如此而已。作为一名珠宝行业的新人,资料里面的很多专业词汇和条款我都是一知半解,不甚分明,将来也有很多的时间让我学习、深入,今日就要我表现出来,实在牵强附会,勉为其难。 可不知为何,对面的男人居然听得认真专注,从未出言打断,或是提出任何质疑与不满,直到我解说完毕,他才点了点头,继续埋头看文件,似在判断我的解说与合同里的条款有无出入。 眼角之中,我清晰看到安静十分不满的表情,她应该是很不满意我的表现,可我实在是尽力了,但心里难免对对面这个可能影响我三个月实用期考评结果的男人恨之入骨,连带对他的厌恶加深几分,只愿与他永不再交集。 半晌,对面的男人才合上文件夹,用他漆黑深沉的眸子扫过我,落回安静身上。 安静立刻露出笑颜,身躯微倾,作出仔细聆听的姿态。 男子略带磁性的声音在会议室徐徐流淌,虽然缓慢好听,却只让我觉得刺耳,“对于中天的人事变动,并不会影响与瑰月的合作,虽然合同里的个别修改我并不认同,但贵公司可以再作修缮,希望下一次见面时,能够取得双方满意的结果。” 然后,他也不待安静反应便起身离开,留下我们俩目瞪口呆,不知所以。 “不好意思,其实凌总的意思是我们的合作还会继续,但合同上有些修改的条款不尽人意,后期我们可以协商修改,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恭喜你们。”他的男助理见我们一头雾水,连忙含笑解释,听完他的话,安静悬着的心总算放下,起身与他握手表示感谢。 离开中天回去的路上,安静果然忍不住问我,“你认识凌凯?” “什么?”我微怔,毕竟这个名字有些陌生。 她朝我翻了个白眼,“中天的凌总。” “哦,”我恍然,“他似乎是我的新邻居,不过我们只见过两次面而已。” 听了我的解释,她似信非信的追问,“你家住在哪个小区?” “鸿景花园。”我老实回答。 “他会住在那种小区吗?”安静扭开头,自言自语了一句,之后再未多话。 我低头跟在她身后,心中着实不喜她对鸿景花园小区的错误认知,当初挑选这个小区的时候,我是参考了许多数据的,南城的许多白领阶层都选择了这个小区,不是因为她交通便利,而是因为它是唯一一个身处闹区,却清静自在的地方。 第八章、闹鬼 第二日清晨,我刚到公司就听见此起彼伏的流言蜚语,传得绘声绘色,十分逼真。 坐到座位上,我无瑕理会大伙闲聊的话题,打开电脑准备开始忙碌的工作。 身旁的小艾凑过来问我,“云姐,你知道吗?公司昨晚闹鬼了。” 同为新员工,小艾刚刚名校毕业,虽与我不在同一个团队,但性格天真烂漫,与我还算投缘。所以,我并不吝啬与她交谈,但也不忘提醒她,“人多是非多,少说话,多做事,这是职场必备的定律之一。” 小艾吐了吐舌头,将转椅挪回自己的位置,我很满意她孺子可教的态度,朝她微微一笑才埋首工作,一日未休。 晚上八点,口干舌燥的我正打算起身去茶水间倒水,天花板上的照明灯再次熄灭,这次毫无预兆,也没有忽明忽暗的前奏,实在奇怪。 黑暗之中,有人尖叫,有人倒抽冷气,更有人提上包匆匆逃走。 大公司里加班的人不少,何况现在只是刚刚八点,我并不奇怪这些人的反应,毕竟昨晚才闹出有鬼的传言,今日又出这样的意外,难免让气氛有些人心惶惶。 我之前经历过一次这样的场景,心中反而坦然,起身摸黑走到茶水间,倒了热水返回,一路与不少匆匆逃离的同事擦肩而过,竟有些觉得好笑。 回到座位时,原本还人头济济的办公区只剩了三五个人,他们有人打开了手电筒,有人点起了蜡烛,但每个人都发出不满的牢骚,大意是嘀咕领导安排的工作太多,害得他们必须加班,想走又走不了,实在烦人。 我点上早已备好的两根蜡烛,感觉光线够用后,自动屏蔽四周埋怨的声源,专注于面前的一堆表格,最近媒体上关于“瑰月业绩不好,员工降薪导致跳楼自杀”的报导越来越多,公司的业绩下滑明显,安静表现的十分焦虑,对我们的工作安排愈发密集频繁,不加班的话根本无法完成,我只能无视其他团队成员都已逃之夭夭的事实,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早日完成,以空出周末的时间陪沈伊去参加什么大学同学会。 事实上我完全对这种自我吹捧表现的聚会没有兴趣,但她非常热衷这些无聊的聚会,兼之我又曾经是校总会干部,与情与理都不该推脱,只能向沈伊屈服。 沉浸在工作中的我,往往会对周围的景象完全无视,当我从无数表格、文件中抽身出来时,手表上的指针竟快指向半夜十二点钟,我吸了口气,按了按有些塌陷的小腹,起身打算离开时,就听见门外隐约传来的铃声。 那声音像是风铃碰撞的声音,在这种办公区域突然出现,难免有些奇怪。 我站起身,抬头看去。 玻璃门外人影绰绰,手电的灯光晃来晃去,看起来人数不少。 我有些疑惑,半夜三更,这些人在干什么? 放眼四顾,办公区里早已走空,除了我之外再无别人,因为电源迟迟没有恢复,我也被这冷寂的气氛闹得心有戚戚,便也顾不得理会门外的闹剧,吹灭快要燃尽的蜡烛,拎起手包就朝门外走去。 可不知为何,明明只有五百多米远的通道似乎一直走不到尽头,我看着近在咫尺的玻璃大门,诧异的停下脚步,抬腕看表,心中一惊。 方才离开的时候,我看过手表,时间正好是半夜十一点四十五分,而现在是十一点五十三分,我竟已走了八分钟还没有到达门口? 从正常的角度来看,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平时我从这条通道进出,往返也不会超过五分钟的时间,今晚这是什么情况? 我开始怀疑手表坏了,但掏出手机对时,却也分毫不差,那是我方才看表的时候眼花没有瞧清? 压下心头不安,我将手机上的手电筒打开,照着地板前行。 米色地板砖在灯光下微微泛白,空气显得有些冷寂。 我紧了紧外套,盯紧门口的玻璃门加快脚步。 然而,我所做的这些工作都是徒劳,无论我是不是拥有了灯光,无论我是不是看错了时间,五分钟之后,我依旧还在走廊里前行,连走带跑,却依旧无法到达终点。 门外那些人并没有离去,手电的灯光一直扫来扫去,被他们围在中间的人手中撑着一根竹竿,竿时似乎挂着个银色铃铛,每次走动都会发出清脆的铃声,一下一下,清晰好听,却显得十分诡异。 “喂,有人吗?”我终于意识到不对,不得不出声呼喊。 安静的办公区足有两百多平米,回声随之响起,应该十分响亮。 可门外那些人却似听不到我的声音,没有人一个人侧目,也没有一个人将手电的灯光朝我这边转过来照一照,我仿佛被隔绝在一个虚无的空间里,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这难免让我想起一个词语来:鬼打墙。 鬼片里多会提到这个词语,应是鬼怪之类的生灵设下的障眼法,身在其中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突围出去,除非被外人所救,否则只能困死其中。 虽然我是个无神论者,可此时此地,场面如此真实,让我相信绝不可能是梦魇。 我暗中掐了自己一把,痛楚真实袭来,冷汗瞬间沁满全身,我强忍着手指的颤抖在手机上胡乱寻找,事实上也没想过应该拨给谁,但总比站在这里什么也不做要好。 通讯录上,客户的、同学的、同事的名字其实很多,却没有能够让我想要拨打的人,我颤抖的手指不断下滑,目光飞快掠过各种各样的名字,脑子里只想着必须找人帮我,必须! 那一瞬间,脑子其实是空白的,我并没想过要找谁求助,但我能找的似乎也只有好闺蜜沈伊,只有她会半夜三更还不关机,只有她值得让我信任。 可奇怪的是,我无论怎么翻找都没有沈伊的名字,我明明记得她上个月换了号码之后我保存在通讯录里了,难道出现意外,我没有保存成功? 心里顿时又怨又恨,这死丫头为了避开无数的追求者,经常抽疯似的更换号码,若非如此,我需要这般大费周章寻找她的联系方式吗?这可真是愁死我了。 蓦然,通讯录里一个电话号码跃入眼帘,我滑动的手指莫名顿下。 凌凯! 第九章、惊魂 依稀想起,因为之前的合同凌凯不太满意,需要重新修改细节,虽然我的级别完全够不上他,但安静认为我们既是邻居,有可能他会看在这个“缘”字上,对我稍微宽容一些,这才要求我存下他的电话号码,以备不时之需。 而事实证明,这一周以来,我并没有机会与他联系,他的助理梁晓曦倒是经常联系,他帮我传话,我来修改方案,再给安静过目确认,如此合作愉快。 都说病急乱投医,明明我对此人不甚感冒,当时竟也鬼使神差的拨了出去,一阵短暂的茫音之时,我看到手机上的时间正好跳到十二点整,四面八方突然涌起一阵急风,阴冷萧瑟,吹起漫天的纸页。 黑暗之中,背后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飞速靠近,我只觉后脑生凉,浑身僵硬不能挪动分毫,脑子里一白,险些窒息过去。 慌乱之间,电话那端终于传来男人低沉略带嘶哑的声音,“你好,哪位?” “是我……,”话语方落,一股力量忽然朝我手中压下,手机不受控制的朝地面摔去,而我眼前青光闪烁,一条人影无端出现。 她的脸正对着我的脸,黑发如瀑,苍白如纸,五官清秀,却七窍流血,青光在她周身明明灭灭,她身上穿着的宽大白袍随着冷风猎猎作响,那声音简直比冷风呼啸和漫天纸页飘舞的声音更加渗人,让我的呼吸刹那停顿,心跳也似暂时中止。 我可以确定的是,眼前这个不知什么东西的生灵应该就是同事们今天议论的,昨晚闹鬼的主谋,但不知为何,我竟有时间去思考她的脸为何看着有些眼熟。 脑海里灵光一闪,我想起初入瑰月那日的情景,身穿红衣坠楼而死的女员工马子清似乎就是这个模样,加上与那晚楚君昔送我回家时,车窗上无端浮现的诡异面孔重合,我未假思索的问,“你是马子清?” 咻! 她忽然倒退数十步远,谨慎又多疑的看着我。 在我的瞳孔之中,她七窍中流出的鲜血慢慢消失,显露出她真实的容颜。 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清秀的面容并不显得狰狞可怕。 只不过,她的目光恢复空洞茫然,且喃喃自语道,“马子清?谁是马子清?我是谁?我又是什么人?” 我虽然不相信鬼神之说,但看过多年的小说和影剧,多少知晓一些基本常识。 书上都说初死的鬼魂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太深的执念使他们对人间流连不去,不肯接受正常的轮回秩序,如果有人当面拆穿他们的身份,让他们知晓自己已身为鬼魂的事实,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预料的变故,但究竟会如何,众说纷芸,无人得知。 我进公司虽只一月有余,却从侧面了解到马子清的身世十分可怜。 她来自遥远的山区,凭优秀的学业考入南城的科技大学,后来进入瑰月工作五年有余。 听说她很少回家,因为她的父母亲人全都重男轻女,她每个月辛苦存下的工资大半都得寄回老家,据说并不是赡养父母,而是被她的两个弟弟当成提款机使唤。正因如此,她生性内向,不善与人交流,在公司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原本她只是个朴实内向的女孩,在这个人潮济济的企业里并不显眼,可从去年开始,她开始变得注重外表,也开始开朗起来,本就容貌不差的她因此吸引了不少男同事的目光,倒也开始并不缺乏追求者和接近者。 但她对这些人始终保持距离,连一丝半点的机会都不考虑,这让同事们都有些疑惑。 若说她的变化是因为坠入爱河,为何从不见她与哪个男人出双入对,或者是有人送花送礼物之类?若说她没有恋人,只是受到年龄的局限想要改变自己,博得异性的青睐,又为何对异性如此疏远,完全不似要给自己一个机会? 关于她的流言,慢慢有些扑朔迷离,模糊不清,直到她跳楼自杀,也没有人知晓出了什么事情,只是听她的直接上司提过,她曾经休假说去医院检查,因为患有轻微的抑郁症。 至于张大姐所说的事实真相,警方那边并没有查到什么实证,最后还是以她自杀做为结案,并没有牵连到任何一个人身上。 虽然也有人说此事能够平静了结,归功于总裁楚君昔的上下打点,他有可能隐瞒真相,为了公司的声誉和减少负面影响选择保全那个幕后的男人,但我更相信真凭实据,所以对这些流言并不认同。 今日,竟能真的遇到马子清本人,虽然她只是鬼魂,但出于一股天生的人道心肠,我竟克服了恐惧,主动问她,“你爱的男人究竟是谁?可是瑰月里的人?” 尤在喃喃自语的马子清闻言一颤,抬头看我之时,眼中的空洞茫然逐渐被深深的怨恨取代,充血的瞳孔娇艳可怕,忽然伸出双臂朝我的脖子上掐了过来。 她几乎是瞬息而至,让我完全没有时间反应。 当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她僵硬的、冰冷的手指已经牢牢卡在我的脖子上,呼吸顿时困难,心跳也如擂鼓险些跳出胸膛。 我被噎的脸色胀红,接连咳嗽,她的十指仍在收紧,七窍中也再次汩汩涌出鲜血。 很快,我便觉得即将窒息,双眼泛白。 她似还不满意,缓缓抬起手臂,不费吹灰之力就使我的双脚离地,身躯腾空。 我尽力低头看着她,似想分辨眼前的一切究竟似真似幻,是真实发生的情景还是另一个可怕的梦魇?可在我泛白的瞳孔之中,只能映出她脸上忽闪的青光,还有眸中如血的颜色。 就在我以为下一秒就要与死神见面时,就听一声凄厉的女子惨叫,接着喉咙一松,我从半空跌到地面。 砰一声响,坚硬的地面摔得我感觉骨头都快四裂,痛的轻呼起来。 黑暗之中,有人从身后将我拦腰抱起,但他身上一片冰冷,根本没有正常人应有的温度,我抬起头,努力想要看清楚是谁救了我,又是谁阻止了马子清的动作,可视野之内,除了黑暗还是黑暗,我完全看不清楚头上之人的面目,只是依稀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味道,像是寺庙里燃烧的那种檀香。 过度的恐惧和方才险些窒息的后遗症令我很快眼前发黑,大脑如同星辰坠落,落进无边无际的苍茫大地,黑暗侵吞了我的视野与思维,我重重的倒在了那人的胸前,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第十章、疑窦 我是从美梦中惊醒的,刺耳的电话铃声仿佛催命钟声将我如同散落在大海中的思维碎片慢慢聚拢,睁开双眼之后,我怔忡凝望天花板许久才逐渐回神,记忆也逐渐回笼,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 慌忙坐起身,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并没有什么异样,也没有任何痛楚,放眼四周,也还是家里熟悉的卧室,那我是又做了一场噩梦? 正犯迷糊时,电话铃声再次响起,我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见是小艾的电话,诧异的接了起来,“喂,小艾?” “云姐,你没事吧?”电话那边,小艾的声音充满关切,我却颇疑惑的问,“我会有什么事吗?” “前天晚上公司不是闹鬼吗?昨晚又无缘无故断电,据说电闸电线保险丝都是正常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停电,公司没有办法,只好请了个道士过来看看,听说是驱走了邪祟,但也听到有人惨叫,就是找不到人。后来他们都说你是最后一个待在公司的,但门口的监控录像上面并没有显示你什么时候离开的,早上打你电话又一直无人接听,可不是吓死我们了。” 小艾说的神乎其神,我却更加迷糊,难道昨晚不是梦魇,我是真的遇鬼了? 可我明明记得有人重创了马子清的鬼魂,之后将我抱起来,难道是他送我回家的?可他若是送我回来,公司的监控录像为何会没有我们离开的记录?公司并没有其它出口,除非他是翻越栏杆出去,可大门处的栏杆足有三米多高,正常人怎么可能抱着我翻越过去呢? 一个人的疑团充斥着我的思维,就连电话未断也不记得。 “云姐,你没事吧?你别吓我啊。” 小艾焦虑的声音拉回我的思绪,我忙说,“我没事,我昨晚十一点多就走了,监控录像八成是坏了吧。对了,你说昨晚公司请了道士驱邪吗?那道士有没有看到什么邪物?” “你没事就好,”小艾舒了口气,“那就不知道了,就算真有邪物,公司肯定也会隐藏真相,否则哪个员工还敢在公司工作啊,今后更别提什么加班了。” 我心知问也问不出什么真相,只能敷衍两句后挂断电话。 看着面前的白色墙壁,我陷入深深的思虑当中。 若说最近发生的事情的确非常邪乎,可我究竟是触了什么霉头才会接二连三躺枪的呢?又或者我昨晚只是做了个梦,其实我真的是十一点多就回家了,后面全都是梦魇?可为何我对这些全无印象,又对梦中的情景记忆犹新呢? 我仔细回想,昨晚从马子清手中救下我的人虽看不清楚面貌,但绝对是个男人,因他身量很高,抱起我的时候,只到他的胸口位置,可他浑身冰冷,如同一块冰砖,又不像是正常的人类。 还有他身上散发的淡淡檀香味道,不可能是男士香水中的任何一种味道,会有正常的男人在身上喷洒檀香味香水吗?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除非他长期处于燃烧檀香的地方,这才会沾染这么特殊的气味,难道他是那个公司聘请来除妖降魔的道士?所以救了我之后不肯留名,悄悄将我送回家里? 至于他是怎样知晓我的家在哪儿,又是如何送我进来的,我可以用他并非常人的逻辑思维来自我安慰,至少这个理由让我更加容易接受,或者说更加容易相信。 回到公司,我发觉同事们都安静的坐在座位上办公,不像前段时间有事无事聚在一起闲聊,而且他们闲聊的话题也多是和马子清有关,或者是闹鬼之事。 但他们不再议论,并不代表他们心里不再好奇,当我从走廊中走过时,几乎所有人都在明里暗里的看我,并不是我的回头率有多么高,而是他们都相信我昨晚离奇失踪,不知是否和闹鬼之事有关吧。 无视各种揣测探询的目光,我刚坐下不久就接到了总裁秘书秋子的电话,她声音甜美温柔,听着格外舒服,“是云雅吗?你上班了啊,那正好,楚总说有事找你,不如你现在抽空上来一趟吧。” 我觉得莫名其妙,毕竟我同楚君昔的距离不是一般的远,他此时召见我,所为何事? 走进电梯的时候,我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加班偶遇他时,也是灯光闪烁,十分诡异之时,可他出现之后,一切趋于平静,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但重点就是,他明明是在二十二楼办公,我在十六楼办公,他是如何半夜三更出现在十六楼的呢? 带着这些疑惑,我走进了楚君昔的办公室,他正负手站在硕大的落地窗前,身形笔直端正,一丝不苟。 “楚总,”我不得不上前与他招呼,他听到声音立刻转身,含笑让我坐下。 我当然要等他先坐回办公桌后才能坐下,四目相对,我有些疑惑他即十分坦然,唇角微牵,主要问我,“想喝什么?咖啡还是茶?” “不用了。”我摇摇头,稍微调整了一下略显僵硬的坐姿。 他似乎察觉我的紧张,身躯微微靠后,略带悠闲的姿势的确缓和了我内心的那些压迫,气氛为之轻松些许。 “听说是你昨晚加班到最后一个是吗?”他开始发问,我则心中一跳,果然是因为这个,虽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他,但还是诚恳无比的点头确认。 “那你可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我犹豫片刻,果断摇头,“没有,我昨晚加班到十一点四十五分就离开了,不知道大门口的监控录像上面为什么没有我的出入记录,我想应该是监控出了问题吧,但我真的没有遇到什么。” 之所以选择隐瞒,一是因为我自己也没弄清楚昨晚究竟是怎么回事?二来我也不想因为这些子虚乌有,不知是人是鬼的事情使自己成为公司的焦点,那会影响我的正常工作,对我的实习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还是三碱其口为妙。 见我答的坦然,毫不做作,楚君昔点点头,目光虽有些闪烁,却终究还是信了。 第十一章、聚会 周末的聚会订在金盾酒店,南城里数得上档次的酒店,听说还是由富二代的老同学赵麒张罗安排,我对比颇具一词,却又无可奈何。 难得有人愿意请客,难道我说反对,我赞成AA制吗?那不是被其他同学恨死、骂死的节奏吗? 站在小区楼下等沈伊开车来接我的时候,我本无聊在看手机上的新闻,却感身旁有风吹过,还有男人低沉的声音说,“早。” 我一愣,扭头看见“好邻居”凌凯站在我的身旁,目光深深的盯着我,心里没来由有些别扭,微不可察的朝旁边让了让,我皮笑肉不笑的回了句,“早。” “去公司加班吗?”他难得主动搭讪,我还来不及受宠若惊便觉眼角红光一闪,耳边传来紧急刹车的尖锐声音,凝目一看,沈伊的鲜红色法拉利跑车完美无误的停在我们面前,敞篷之内,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只朝我身旁的凌凯吹了声口哨,夸张的倾身询问,“帅哥,可以留下电话号码吗?” 凌凯头也未转,依旧看着我,似在等我的答案,我顿觉丢脸,匆忙绕过车头跳上副驾驶座,顺便偏头回答他,“不加班,是去聚会。”言罢在车里用力踩了沈伊一脚,她“哎呦”尖叫一声,赏了我个大大的白眼,这才又对凌凯绕手告别,顺便抛个媚眼。 跑车嗖一声滑上马路,我忍不住从车前镜往后看,凌凯并没有将目光多在我们身上停留,他迈着优雅、休闲的步伐穿过无人的马路,去对面的停车场取车应该。 我回过头,凶神恶煞的瞪着沈伊,“你是花痴吧?见了帅哥就主动贴上去示好?” “喂,你竟然私藏了这么个男神不告诉我,太不够意思了吧?”某人无视我的轻蔑与不屑,一边伸手撩拨酒红色的修长卷发,一边在精致的妆容上露出个垂涎三尺的表情凑向我问,“刚才那个人是谁?你的新男友?” 我对她又犯花痴的行径嗤之以鼻,扭头看左边的公路,懒得理她。 可沈伊就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一路上不断追问,我不胜其烦,只能告诉她,“那个人叫凌凯,是中天集团新聘请的总裁,还有,他只是我的邻居,我们见面不过三次,你若看上就去倒追,抱歉,我帮不了你什么。” 听完我的解释,沈伊兴奋的尖叫一声,“真的吗?哇,老天爷对我实在太好了,居然赏了这么个男神供我追求,不过话说回来,他怎么会住你那里啊?” 我侧身看着她,不怀好意的问,“什么叫住在我那里?还有,我住的小区有什么问题?” 沈伊急忙朝我干笑,“没问题,没问题,只不过就是住在你们小区的人都冷清无趣,天一黑就安静的如同鬼撵一般,哪儿有这样的年轻人啊,你们根本就不懂得享受夜生活,真是枉为都市白领,还不如回家种田养猪呢。” 我对她的荒谬理论向来不置可否,但不得不承认,住在鸿景花园小区里的住户多半和我一样喜欢清静,不喜欢流连往返于都市里的各种丰富夜区,所以,我保持沉默,不与傻子论短长。 同学聚会,无一例外的是各种吹嘘、炫耀、拉拢和虚情假意,我安静的坐在角落沙发处,假装翻阅着手中的酒店宣传杂志,其实脑子里还在思考近日发生的种种怪事,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偏又说不出理由,找不出原因。 沈伊自然和我不同,她无论在哪里都如同一只花蝴蝶招摇过市,吸引着一批批的狂蜂浪蝶,争相追捧。 毕竟她漂亮、多金,性格又活泼可亲。大学毕业之后,她拿着家里的钱开了一间小律师事务所,生意虽然算不上火爆,但也经得住她折腾、挥霍,实力见证了富二代无聊又无趣的奢靡生活。 此刻,她依旧被一群男同学包围,酒杯碰撞之间,谈笑风生,魅力可见一斑。 快十二点的时候,我听到有人高喊,“江洪明,你怎么才来,都在等你呢。” 心中一跳,我本能的抬起头,透过影影绰绰的身影看去,酒店的包厢门口,西装鞋履的江洪明正搂着娇小可爱的郭琳含笑走来,二人态度亲昵,仿佛多年的情侣,十分扎眼。 在我的印象当中,江洪明一向不太喜欢穿什么西服,他觉得累赘,觉得很不自在,可是今日,似乎为了衬托他如今也是上流社会的尊贵,难得穿了套黑白相间的格子西服,倒也衬得唇红齿白,面目英俊。 我微微蹙眉,虽然对他早无留恋,但在这种场合相遇,同样难免尴尬。 毕竟我们从大学时代相恋,几乎所有同学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可今日聚会他却拥着别的女人,不得不说他是为了报复我的决绝,让我在众人面前难堪而已。 我虽然觉得不齿,却更不愿在老同学面前更添笑柄,便只低下头继续看杂志,实则全无兴致,只想着寻个什么借口离开才好。 蓦然,众人惊呼,我尚未抬头之时,就听沈伊讽刺的声音响彻包厢,“江洪明,你也太不要脸了,和这个女人劈腿不说,还有脸带她来参加同学聚会?她算什么东西?听说还是个私生女吧?见不得人的身份还敢招摇过市,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妈就是个人尽可夫的货色吗?” “你说什么?”郭琳发出刺耳的叫声,沈伊却不是个善良的角色,不依不饶,寸寸逼近她的脸,“怎么?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我妈跟郭伯母是多年的手帕交,你妈不就是靠手段搭上郭伯伯,这才生了你这个私生女吗?也不怕别人笑话,躲着潇洒也就罢了,还敢人前人后的招摇,像你们这样下贱的狗男女,我们同学会不欢迎,给我——滚!” 最后一个字,沈伊故意拖的很长,众人哄笑之中,郭琳发疯般想要扑上去抓脸,被沈伊泼成满脸酒水的江洪明脸色发青,拼命将她拦住拖了出去,偏偏她还不肯罢休的在走廊里叫嚷,“你个贱女人,你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响亮的声音不断在酒店里回响,我几乎可以想像引来多少人驻足观望,心中着实厌恶,起身便提包走人,无视同学们的一片注目,也无视沈伊焦急的呼喊,“云雅,你站住,你去哪儿呀……。” 走出闷热的酒店,我深深吸了口门外的新鲜空气,早知道江洪明会来,还带着郭琳一起来,打死我也不会参加这样的聚会,但我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江洪明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他也拥有带女友来参加聚会的权利,是我无法接受这个难堪的事实罢了! 第十二章、援手 秋日的天气,总是很难让人猜测。 早上明明还晴空万里,此刻却已暴雨如浇,瓢泼而下。 我站在酒店门口,看着早已被雨水淋湿的天地,还有公路上匆匆而过、溅起漫天泥水的车辆,心情如同漫天浮起的薄雾,只觉憋闷的难受。 身后,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无意识的转头,还未看清是谁走的如此匆忙,便觉眼前一晃,下一秒时,“啪”的脆响传入耳膜,右脸在短暂的麻木后,散发刺痛的感觉,耳边再次响起郭琳刺耳的尖叫,“贱女人,你不就是我男朋友穿了不要的破鞋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丧家之犬还自以为是,你以为我就怕了你吗?告诉你,从今天开始,我与你的仇恨不死不休,不死不休!” 我看着郭琳狰狞可怕的面孔离我越来越远,是江洪明拼命将她往酒店的大厅里面拽,但她的力气显然也不小,好几次险些挣脱他的手再次朝我扑来,那模样像极了发现猎物的野兽,只教人心中发寒。 原以为他们已经离开了酒店,不曾想还留在酒店里,居然还趁我不备给了我一耳光!我缓缓抬手,抚了抚有些发烫的右脸,眯着眼睛慢慢朝郭琳二人走去,她似感觉到我身上逐渐凝聚的怒意,尚未平复的杀气再次滋长,居然反手一巴掌掴在江洪明脸上,猝不及防下打的他一个趔趄,退后几步方才站稳。 而在这个空隙之间,郭琳又如野兽朝我扑来,高跟鞋急促摩擦地板砖的声音听起来尖锐刺耳,和她的声音一样,毫无柔情可言。 我原不算善类,无端被人打了一个耳光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哪怕眼角发现刚刚下来的电梯里站满了人,无数目光落在空旷大厅里的这场闹剧上,也没有就此罢手的打算,否则也太便宜江洪明这对极不受我待见的男女了,没理由他们劈腿还要继续欺负我的道理,那不显得我太窝囊? 所以,瞳孔中郭琳的身影发疯般扑上来的时候,我也下意识加快脚步,柔软的鞋底在地面上奔跑的声音近乎于无,身形却快速移动,几乎与对面的郭琳同时到达酒店大厅的中心地带,两双带血的眸子彼此对视,四条手臂毫不留情的对撕过去。 没想到的是,郭琳看起来娇小玲珑,力气却大的惊人,与我拉扯之间,右腿倒勾,突然朝我的小腹踹了过来,慌忙退让的我顿时失了先机,她反手一抓正好拽住了我的长发,感觉头皮猛然吃痛,我暗吸一口冷气时,便觉眼前一暗,一条身影从侧面快步走来,身形优雅的旋转时,已将占了上风的郭琳推了出去,她发出“哎呦”的惨叫之声,砰然落地。 我咬了咬牙,心想今日真是倒霉,脸上挨了巴掌不说,头皮也险些被那疯女人扯裂一块,幸好世上总是好人多,英雄救美这样的好事终于落到我头上一回,心中略微安慰。 可当我站稳身形,稍微整理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和衣服,目光转向这位“英雄救美”的好人时,瞳孔微滞,身躯也略微僵硬。 西装笔挺的男人沉默的看着我,眼神依旧幽冷无光,毫无暖意。 我咽了咽口水,故意扭头去看郭琳,她这一跤摔的不轻,此刻脸色发青的瘫在地上,数次想要爬起来都因鞋跟太高扭到右脚脚裸而无法支撑,汗水顿时如雨而下,半晌才扭头朝愣在身后的江洪明大喊,“你还站着干嘛,还不过来扶我?” 江洪明如梦初醒,急步上前将她扶起,郭琳人未站稳就不忘继续瞪我,顺便威胁,“你等着,今日之事不会就此罢休的!”说罢,又朝江洪明嘀咕了几句什么,后者脸色有些发白,却还是一言不发的扶着她绕过我们,出了酒店走进暴雨之中。 我看着他们渐渐被雨帘遮挡的身影,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对她的威胁全不在意。因为我和她的想法不同,今日之事不会就此罢休,总要连本带利讨回来的!心中想好后,转头去看我的好邻居“凌凯”,正打算不痛不痒的说句“谢谢”时,蓦然发现他也同我一样在看已经离开的郭琳,目光冷洌,浑身掩饰不住的……杀意。 站在他身边的我没来由有些发寒,虽然门外并没有冷风刮入,但周围的空气却似突然冷凝,颇让我心惊,悄悄退了两步,避开这个气场过于强大的男人,虽然我并不觉得郭琳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既然有人与我同仇敌忾,我又有何不喜?顿时对他的厌恶减少两分,脸上浮起个客气的笑容说,“刚刚……多谢了。” 他似从失神中惊醒,缓缓回头看我一眼,居然连一个字都没说转身就走。 从我身后急步奔来一个人,手里撑着伞,匆匆追上他大步流星的步伐,快到门口时不忘回头朝我友好的笑了笑,正是凌凯的助理梁晓曦。 我虽同他的上司有些“不睦”,但承蒙他多次关照,连忙回应个温和的笑容,等他们上了刚刚驶来的一辆越野车后,才收起笑容,抚了抚犹有余痛的脸颊,默默走到门口,站在屋檐下等雨停了再走。 不料,我还没站足一分钟,便听车轮轧着地面的声音由远及近,抬头看着已经离开的迷彩越野车慢慢倒回,我微微愣神间,它已停在我的面前,梁晓曦从前排副座摇下车窗,顾不得雨珠纷纷溅在脸上,朝我喊道,“云雅,快上车。” 我怔了两秒钟,目光无意识转向后排车座。 深黑色的玻璃窗完全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况,也不知道凌凯是不是坐在里面,我稍微探头贴近玻璃窗看了半晌,依旧分辨不出里面是不是有人。不过转念一想,以他的性格若在车里,肯定不会这般好心载我一程,莫非是他有事离开,梁晓曦出于男士风度才倒回来载我一程? 事实证明,很多事情容不得我们多想,当我拉开车门朝车里钻时,眼角立刻发现端坐在后排的凌凯,他依旧西装革履,坐姿笔挺端正,浑身冷气四溢,仿佛随时随地都告诉外人:不要靠近我!而且对于我上车一事,他连头也未转,只是靠在车座上,双目微阖,似在假寐。 我心中后悔不迭,此时再要退出去更显尴尬,只能装作没有看到他关上车门,身形却悄悄挪动,尽量贴住车门,与他保持一定距离。 第十三章、新闻 引擎发动,越野车开的十分平稳,开车的司机看起来三十出头,戴着墨镜,对我上车一事始终不曾多看一眼,倒与凌凯的作风相似,同样不太招人待见。我心中暗想时,就听前面的梁晓曦问,“刚刚那个疯婆子是不是众益公司老板那个刚刚接回家门的私生女啊?” “啊?”我一愣,反应过来后诚实回答,“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吧。” 梁晓曦从车外的倒视镜中看着我,如浇的雨水映得他面孔模糊,无端带着股异样的色彩,我心中感觉有些别扭,虽然郭琳与我水火不容,但我并不喜欢背后议论别人的隐私,她是不是前任老板郭学刚的私生女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与她的恩怨也仅限于江洪明而已。所以,我并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偏偏大部分人都爱好八卦,我虽答的清楚,梁晓曦却侧转身子,从车里回望着我,好奇道,“你真不知道吗?你之前不是就在老郭的公司吗?” 我看着他一脸恳切的模样,压抑心中的不悦淡笑一声,“是啊,但我离职之前,她才刚刚招进公司。” 见我不愿意深谈,梁晓曦也不是个不懂看人脸色的傻瓜,否则也不能混到“瑰月”这样的大公司里,便只笑了笑转回身去。 我暗自吐了口气,庆幸不用再同他一起“八卦”下去,却没想过他也沉默之后,车里的气氛便显得有些凝滞,这辆车的隔音效果偏又极好,顿时一路只听到车内四人的呼吸声,还有窗外噼啪敲打的雨珠声,再无它声。 空气渐渐有些沉闷,我因为过分僵硬的坐姿双腿开始发麻,正打算换个姿势时,就听身旁的凌凯突然冒出一句,“等等。” 他的声音低沉嘶哑,如同带着磁性,突然在这样安静滞闷的空间里响起,难免惊得我身躯一僵,本能的转头看他。 他缓缓睁眼的同时,车子已停在路边,我意识到他并非让我“等等”后,心中颇为自己的胆量羞愧,正觉尴尬无比他已推门下车,由始至终并没有看我一眼。 他一走,车里的凝固空气顿时轻松几分,我暗自吐了吐舌,抓紧时间换个舒服的坐姿,这才透过他下车的窗户朝外面看。 玻璃虽是墨色,从里面看外面却很清晰,我突然想起上车之前,我虽然看不清后车座有没有人,他却可以看到站在车外的我探头朝车里张望的动作,真真糗到家了。 我尚觉脸上发烫时,凌凯已返回车上,手里拿着一把新折叠伞,递给我说,“我还有事,只能送你到小区门口,拿着吧。” 我一愣,没想到他下车是给我买伞,这峰回路转的剧情怎么像是狗血的偶像剧情? 大脑尚未反应过来,车子已再次发动,而且奔驰的速度明显加快,像是在赶时间。 我木讷的接过雨伞,也不知用了个什么表情看他一眼,低声说了句,“谢谢。” 他微微颔首,继续方才的动作表情,双目微阖,继续假寐,微白的面孔上,精致的五官毫无瑕疵,犹如完美的雕塑,不容人亵渎。似他这般喜欢装酷耍帅的模样,只怕许多当红的明星也要自叹不如,我只敢偷瞄两眼便迅速转头,以免被人误会对他想入非非,那才真是尴尬万分。 虽然我一直对今日某人连番两次施以援手的动机持以怀疑的态度,但当他真的将我丢到小区门口,越野车毫不犹豫掉头离开,转瞬消失在视野之后,我撑着伞,独自站在路边观望许久,方才有种后知后觉的顿悟。 大约像他这种高富帅都很喜欢“乐于助人”,这样方能突显他的人格魅力,换来更多无知女子的盲目追求吧? 可惜,我偏偏是个很理性的人,同江洪明的八年长跑以如此难堪的方式收尾之后,心中对男欢女爱着实毫无念想,也许时间能够洗清我心中的“余悸”,但至少短期内不会对情之一事产生任何需要,哪怕凌凯算得上个极品男人,万中无一,我竟也能心如止水,毫无波澜。 这么想想,先前的怒气消散不少,我转身朝小区走时,顺便哼了两首小曲,用以慰藉今日受到的委屈,也为自己的生命历程中添上个难缠的仇人替自己捏了把汗。 然而,我万万想不到的是,昨日才跻身到我只有数名“仇人榜”的郭琳居然当晚就出事故了,早上拎着早餐刚刚到达公司的我,随手翻了翻手机上的新闻,居然就看到郭琳被车撞死在半夜的南城近郊,浑身血淋淋不说,连下半身都没有了,血肉模糊如同一滩肉泥,唯有脑袋还算整齐,分明的五官上满是难以置信,仿佛见到什么天外飞仙,空洞的瞳孔暴睁,正对着新闻的镜头,仿佛正透过冰冷的屏幕对着我的双眼,顿时双手一抖,手机啪的掉在办公桌面上。 虽然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但昨日才与我大打出手的人今日就魂归西天,这样惊骇的消息难免让我不敢相信之余,心中也生出深深的恐慌。 整整一天我都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身边的人说什么也全然不能入耳,只是紧张又呆滞的忙碌着,以至于文件和表格错漏百出,下班的时候被安静好一顿臭骂。 当然,我也庆幸她的臭骂将我从失神的状态中拉回现实,想起自己今日的所作所为,自叹还是定力不够,就算郭琳同我是有恩怨,可她的死与我无关,所谓“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我又何必作茧自缚? 于是,我定了定神,继续埋首加班,将工作上的差错全都弥补回来。 晚上十点半的时候,我终于纠正了所有错误,心中暗喜,起身先活动活动筋骨,缓解颈椎和肩部的酸麻腹痛之后才扭头四望,发觉办公区已经没有人了,最近似乎只有我常在加班,同事们定然还在害怕之前闹鬼的事情,虽然那事早已被公司的高层明令禁止不许私下传播议论,流言早已平息,但却并不能抚平公司员工心头的恐惧,大家心照不宣的选择不在公司加班,以免惹祸上身,沾染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鬼神一说,其实无人知晓真假,但我也不能不承认,很多事情根本无法用科学解释,比如我之前的香山梦魇,比如那晚遇到马子清的事情到底是梦还是真实,心中一直没有答案。 想起那些奇怪的事情,我不免打了个寒战,连忙收拾东西打算离开公司,以免又遇到那些无法解释的意外。 第十四章、酒吧 我刚刚关上办公区的灯,刷卡扫开最后一道楼区的玻璃门时,黑暗的光线之下,没来由刮过阵阵凉风,我的头皮开始发麻,急忙打开手机的电筒,连奔带跑冲进了电梯里面。 幸亏电梯里面明亮如昼,虽然只有我一个人,但在光明中,人的恐惧还是能够减轻不少。 我抬头看着门上的红色数字缓缓跳跃,18、17、16……6、5,突然,咣一声巨响,电梯像是卡住的同时,我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欢快的铃声如同平地一声惊雷吓得我着实不轻,手腕一颤,手机砰然落地,铃声也曳然而止。 刹那的寂静当中,我能感觉自己的心跳仿佛漏跳两拍,急忙捡起手机抬头去看,幸亏电梯只是卡了一下,仍在继续降落,灯光也没有什么异常。 暗自吐了口气,我低头检查手机,屏幕摔碎了,如同一张密织的蛛网,幸亏手机质量还算结实,居然都没有关机。 我轻轻的划开锁屏,以免被碎片扎破手指,看着通话记录显示的未接来电居然是“凌凯”时,很是诧异。 不过他虽打来电话,持续时间并未超过五秒,我立刻想到他应该是拨错电话,便也没有拨打回去的意思,正好电梯到达,我将手机塞进包包,紧了紧外套一路走出公司。 此时当然没有公交车了,我只能站在路口拦出租车,可惜今晚的风格外冷洌,车辆很少不说,几乎也都是客满,看着一辆辆从我面前飞驰而去的出租车,我意识到可能打不到车,看看手表已经快到十一点钟,空荡荡的饥胃开始抗议的大叫,我只能顶着风朝回路走,边走边看,希望能够打到车回家。 公司离小区的路程不算太远,但步行的话最少也要一个多小时,此时天色阴暗,行人稀少,安全保障极有问题,我不由在想要不要给沈伊打个电话,颇不地道将她从温暖的被窝里拉出来送我一程时,便听前面的路口传来闹哄哄的声音。 抬起头,看见两帮年轻人正在一间路边的酒吧门口推推搡搡,像是在争执什么,不愿招惹是非的我停下脚步,皱眉打算换一条道路避开时,便听一个熟悉的名字跳入耳膜,“郭琳。” 心头一跳,我看向前方,两方足有三十余人的队伍当中,一个个头较矮的黑衣女孩映入我的眼帘,虽然只能看到她的侧面,但和郭琳长的极像,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伸手揉了两下眼角,凝神再次打量。 恰好,那女孩站在人堆之外,她也正扭头看我。 垂直的黑发,苍白的面孔,一双桃花眼和鲜红的嘴唇,竟与郭琳一模一样。 我吓得脚步一滑,险些倒在地上。 幸亏旁边就是栏杆,我及时抓住冰冷的栏杆才能勉强站稳,待我再抬头时,那女子已经走进了人堆中间,被身旁几个高个男生挡住,完全看不清面容了。 我抚了抚胸口,压下砰砰直跳的心房,暗自对自己说,“不要自己吓自己,你肯定是看错了,郭琳已经死了,怎么可能站在这里?” 可我虽然这样想,心里还是有些好奇。 虽然明知好奇可能害死猫,但我仍然没有绕路离开。 这一分神间,前面的少男少女已经拉扯完毕,三三两两勾肩搭背,返还酒吧里面。 我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闪烁着七彩光芒的招牌灯下,正想着要不要从前面过去时,就见走在人群后面的黑衣女孩再次扭头朝我看来,这次,她似乎是特意引起我的注意,我看到她苍白如纸的脸上露出个极诡异的笑容,顺便还朝我张开嘴巴。 她的嘴唇本就因为口红涂的太多鲜艳如血,这么一张便如血盆大口,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郭琳的大牙两边长着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这点我记得非常清楚,此时此刻,这女孩的大牙两边同样长着两颗尖尖的小虎牙,不由让我一呆后,冷汗直冒。 而她无事般收回面孔,在身旁男生的亲密搂抱之下,一同走进了酒吧里面。 看着她的背影,我深深吸了口气,如果开始我还怀疑自己是日有所思,这才会产生幻觉的话,眼下我却能够肯定她确实和郭琳长的一模一样,难道郭琳家里还有个长相非常相似的姐妹? 我闭了闭双眼,平复心潮的剧烈起伏之后,拿出手机在网页中翻查有关前任老板郭学刚的资料,众益虽不是大公司,但也不难搜索相关的新闻,毕竟因为郭琳这个私生女的事情,郭家也跟着爆出一些丑闻,连带郭学刚的家人都暴露人前。 搜索半晌,我确定郭学刚的正妻只有两个儿子并没有女儿,郭琳这个刚认的私生女也是个独生女之后,心中浮起深深的疑惑。 如果真是我精神恍惚出现幻觉,刚才那个女孩为何朝我露出笑容?还有她那对小虎牙,怎么可能相似到如此程度? 我站在路边许久,直到被冷风吹的浑身没有半点热气才决定还是不要招惹是非,今晚的事情只当自己神经衰弱,疑神疑鬼吧。毕竟我只是个普通人,也不会什么除妖降魔之术,还是小心为好。 定下心神,正欲抬步离开时,眼前忽然一暗,接着后脑传来剧烈的钝痛感,黑暗立刻侵吞了全部思维,我倒在地上的时候,明显感觉一只冰冷的手划过我的脸庞,就是这道冰冷让我保持了刹那的清醒,临昏迷前居然还能模糊的看见有人堵在面前,再之后便失去意识和所有知觉。 再次醒来是被一阵嘈杂刺耳的声音惊醒的,我睁开眼,看着面前有些模糊的男男女女正在昏暗的灯光下扭来扭去,张扬的笑声肆虐耳膜极是难受,下意识先坐起身子。 柔软的沙发上,并不是躺着我一个人,感觉旁边有人后,我下意识低头。 不料,不看还好,这一看却魂飞魄散,冷汗沁满全身。 只见一个穿着黑色皮连衣裙的女孩子满身是血的躺在我旁边,深红色卷发虽遮挡着她的面孔,看不清楚五官,从她的脖子上正不断涌出血液,溅的皮裙上到处都是,也溅的身旁玻璃茶几上血迹斑斑,如同盛开的妖娆红花。 顿时,空气里有股刺鼻的血腥味直涌而入,我忍无可忍的捂着口鼻朝零乱的人群中冲了过去。 第十五章、食物 快速闪烁的七彩镁光灯下,无数身影朝我围拢过来,想要离开的打算自然落空,我看着四周逐渐围成个圆圈的少男少女们,幽暗的灯光下,他们的瞳孔都泛着妖异的红光,看起来不太正常,不过他们只是将我围在中间,并没有其它举动,也不知道意欲何为,又是什么人将我打昏掳来。 此处应该是一个包厢,但我不能判断是不是之前那个酒吧里的包厢,或是他们将我带到了其它地方,但从周围的环境来看,像是KTV里的包房,空间比较大,三十余人充斥在内也不觉得拥挤,只是空气略显滞闷。 心急如焚之下,我难得保持了一丝清醒,手指悄悄探向身后的包包。 幸亏今日用的是背包,右手能从侧面打开拉链,伸入包内。 而我的手机就放在里面,它也是此刻唯一能够利用的工具。 我虽不知道这些年轻人要做什么,但能够相像他们的状况很不对劲,自然也不能奢望他们会像正常人一样放我平安离开。 正紧张的思虑时,灯光一亮,有人关掉镁光灯,拉开了照明灯。 突然有些刺眼的光线让我下意识用左手挡了挡,等再睁眼时,正前方的少男少女已经让开一个缺口,那个身穿黑衣的矮个女孩慢慢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个菱形的玻璃瓶。 瓶中鲜红的液体随着她一下一下的晃荡左右流淌,那颜色像极了真正的血液。 我看着眼前这个和郭琳长的一模一样的女孩,至今仍不敢相信她是郭琳,因为早上看到的新闻照片里,她的面孔虽有些变形,但并不难辩认就是郭琳。况且警方也在新闻里证实了她的身份,不可能错认成别人。 况且这个世界上真会有两个长相毫无分别的人吗?就算五官相似,那对虎牙也可能分毫不差吗? 我一边紧张的盯着“郭琳”朝我步步走近,一边暗中在包里胡乱摸着电话,她似乎看到我的动作但并没有阻止,反而勾起唇角,露出个阴森的冷笑问,“记得我昨天跟你说过的话吗?你和我的恩怨不死不休,记得吗?” 见她并不阻止我打电话求救,我暗自松了口气,当时情绪混乱,根本没有时间思考她是不是胸有成竹的认定我根本没办法将求救电话拨打出去,我所做的一切虽如病急乱投医,却也只能如此。因为我不想任人宰割,所以必须要做点什么。 “郭琳”见我不回答她,眼中闪过一丝怨恨的光芒,从她漆黑的瞳孔里,映出我因为过度紧张而有些扭曲的面孔,我见她步步逼进,只能步步后退,她却保持着这种速度,直到我的脊背撞在一个人身上,如同撞在坚硬的墙壁上,痛得我暗嘶一声,急忙朝前面挪了挪。 可这么一挪刚好就与“郭琳”正面相遇,感觉她的面孔近在咫尺,口鼻间却没有任何气息吐纳,我又是一僵,急忙朝旁边挪动。 “怕吗?”“郭琳”突然一闪就挡在我的面前,动作快的如同闪电。 我一愣神间,她冰冷的手指再次划过我的脸庞,眉目阴冷,尖声问我,“你那个朋友究竟是何来历?居然能够抓走我的魂魄,令我无法进入阴阳之路?” “朋友?什么……什么朋友?”我被她方才的轻划闹得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牙关也有些不受控制的摩擦起来。 她见我“装傻”,脖子微倾,贴近我的五官道,“云雅,你不就是长了一张花瓶似的脸吗?其它又有什么过人之处?偏偏你还自以为是,孤芳自赏,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讨厌你吗?因为江洪明那个臭男人明明吃我的,用我的,晚上做梦居然还念着你的名字,当我是软柿子好捏吗?” 最后几句话,她几乎是吼出来的,咆哮的声音震动着我的耳膜,尖锐刺耳,难听之至。 我看着她,她的脸色比纸更苍白几分,却显得瞳孔极黑,涂了厚重口红的唇鲜红欲滴,如同染了血般。 “你……究竟是人还是鬼?”我的问题刚刚问出口就觉得自己多此一举,她之前已经说的非常清楚,是我有个朋友阻止了她进入阴阳之路,那么,她现在肯定是鬼! 不过,我哪个朋友会阴阳之术,居然能够阻止她正常轮回? 假若我真有这样的朋友,她一个新鬼,又是如何逃脱出来的呢? 第三个疑问,她为何要藏在这里?召集这么多少男少女意欲何为? 想到这里,我的目光不由自主落在她手中的玻璃瓶内,鲜红的液体不沾半点杂色,难道真是……鲜血,人的鲜血? 她跟随着我的目光,脸上露出一丝冰冷的笑意,举起手中的玻璃瓶问,“猜猜这是什么?” 我盯着玻璃瓶,虽然竭力想要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她的神色太平静了,平静的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在她掌握之中,一股极致的寒意从我心里直朝血液中扩散,明明包房里温暖如春,我却只感觉寒不可耐。 只不过,我难得还能保持一丝清醒,手指仍在包里缓慢的搜寻,不敢动作太大怕激怒面前的郭琳,但什么都不做等着她来报复我或向我索命,也不是我的风格。 “你装的是血?”我假装全部神智都被她的玻璃瓶吸引,所以不能不回答她的问题。 郭琳得意的一笑,“果然还有几分聪明,只不过,这么点血并不能满足我的需要呢,”她忽然将脸朝上一抬,冰冷的、如同玉石的下巴正好与我的下巴摩擦,冷的我一颤,她舔了舔唇,目光掠过四周纹丝不动的少男少女说,“他们,还有你,如今都是我的食物,只有吃光你们,我才能够获得力量,才能保命!” 话语未落,她忽然将空闲的左手化成刀状朝我的脖颈处划过来,幸亏我一直注意着她的动作,感觉不对几乎本能从身后背包里抽出右手去阻拦她。 不料我的动作太快,手背似乎被什么东西划破,却顾不得疼痛,以迅雷之势抓住了她的手腕,我尚未来得及看她的反应,便听她发出惨烈的叫声,如滑鱼般的手腕挣脱我的束缚后,身影转瞬消失在我眼前。 她一走,周围的少男少女红眸消散,恢复成正常的颜色,却是身躯一软,七零八落的倒在地毯上。 我诧异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右手。 手背处有一道三寸长的伤口,此刻鲜血正顺着手腕流淌,殷红刺目,疼痛不已。 第十六章、神婆 匆匆逃离那间路边的酒吧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招牌上闪烁的名字:伤心酒吧。不由想到,喜欢出入这间酒吧的人,都是伤心之人吗? 回家之后,我先清洗了手背上的伤口,再用创可贴贴好,这才有时间去看包包。 手机破碎的屏幕上,还残留着鲜红的血渍,看来是我刚刚动作太快,手背正好划在碎屏上才会割伤,但郭琳为何仓惶而逃呢?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难以入睡,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心中满是疑惑,却不知该找何人解答,实在憋闷的难受。 而且,今晚发生的事情彻底颠覆了我一直以为的无神论世界,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神与鬼,那人死之后真的会去阴阳之路,也就是传说中的幽冥世界转世轮回吗? 我不知道答案,只是觉得很荒谬,偏偏又不容我不信,否则如何解释郭琳的“死而复生”?如何解释她将那些少男少女变成自己的傀儡,供自己驱使和当成食物使用呢? 那一夜,注定彻夜难眠,天亮之后,我立刻拨打了沈伊的电话,她虽然是个不太正常的女子,但我能够倾诉的对象,或许只有她了。 早上十点多的时候,她慢条斯理提着早餐来到我家,我却顾不上吃饭,拉着她坐到沙发里,先将手机上“郭琳之死”的新闻递给她看,没心没肺的家伙欢呼一声笑道,“哇,真是恶有恶报啊,居然真的挂了,老天爷这次实在长了眼睛。” 我赏她一个白眼,顺便抢回手机,换回凝重的神色将昨晚发生的事情说给她听,不料,沈伊眨着一双大眼睛只是盯着我瞧,完全没有打断我的话,我以为她难得正经一次听进去我的话,心中甚感安慰。 可等我讲完之后,她却伸手覆上我的额头,疑惑的问,“没有发烧啊?怎么一大早就说胡话?” 我崩溃的看着她,只想一脚将她踢出门才好。 顿时,心中无比后悔告诉她这些事,她这种有点“二”的性格,如何能帮我答疑解惑,或是给我出招献计呢? 见我一幅生无可恋的模样瘫倒在沙发背上,沈伊转了转眼珠,笑说,“你如果真的害怕,我倒是可以带你去一个地方,听说那家祖上都是神婆,很有名气的。” “神婆?”我愣了一下,但想着今日难得周末,总要做些什么吧,万一郭琳再突然出现对我不利,我该如何是好?总不能坐以待毙。 于是,我和沈伊开车去了她所说的地方,那是南城北边的老城区,房子都比较旧,而且早期规划不好,道路狭窄,极是难行。 我和沈伊不得不将她的车停在路边,步行朝深浅不一,曲曲折折的巷子里走去。 一路上,我心焦如焚,沈伊却只顾埋怨道路难走,骑自行车的行人和玩滑板的小孩太多,几次三番差点撞到她,气得她脸色发青,半晌没有同我说话。 好不容易找到她所说的地方,这是一幢掩映在小树林中的平房,我踩着水泥砖路面走进去,看到红砖围成的院子里一个青色大鼎,鼎中插了许多的香,有刚刚点燃的,也有早已燃尽或剩半截的,青烟袅袅之余,从正对面的堂屋里飘出来一股浓浓的檀香味,倒也有点玄门的味道。 那青鼎前面放着三个蒲团,虽然脏兮兮的早已看不清楚是什么颜色,此刻却有三个妇人跪在上面,对着青鼎双手合什,眉目闭紧,作虔诚拜倒状。 我忍不住绕过青鼎朝堂屋里走,跨过高高的木制门槛后,一进屋便被正对面神案上摆满的各种观音神像惊了一下,它们面前都有小香炉,炉中也都有拜过的香。我又看向两边的墙壁,污浊不堪的墙面上,挂满了各式各样求神许愿的黄色符纸,密密麻麻,一阵风吹来,全都呼呼作响,倒也壮观。 见我进屋只盯着环境打量,坐在四方木桌前正在用金泊纸折元宝的一个大男孩主动问我,“喂,你要干什么?” 我的目光被他拉回,偏头见他对面坐着个瞎眼老婆婆,满头乌发用黑色梳卡固定朝后,红光满面的脸上只有少许皱纹,穿着一件黑色复古式套装,看起来有几分神秘。她放在桌上形如枯槁的双手折叠元宝倒是十分麻利,我心里不由对“神婆”这个职业有了一点认识。 赔上笑脸,我走过去问,“请问这里可是薛婆婆的家?” 过来的路上,沈伊跟我说过这家人的情况,现任的神婆姓薛,所以四邻八舍都称她薛婆婆,似乎做神婆这一行的,十之八九都是瞎子,否则也做不了盲人算命摸骨这种高难度的职业吧。 而沈伊之所以晓得这家人,也是因为她的一个狐朋狗友去年输了不少钱,自认为被衰神缠身,所以托了人打听到这家之后,跑过来花一千块做了场法事,驱赶衰神,请回去一尊财神。从那以后他逢赌必赢,把输的钱都捞了回来,但也听了神婆的告诫不再追赌,这才皆大欢喜。 我虽对这种以讹传讹的事情并不全信,可眼下看到薛婆婆的模样,倒也信了几分。 听到我的问话,盲婆婆停下手中折叠的动作,抬头看向我的方向。 明明她双眼闭着,我却有种被人直视到体内的错觉,心中不免惊讶。 “姑娘,你最近乌云遮面,想必是被邪物缠身啊。”下一秒钟,盲婆婆嘶哑的声音传入耳膜,吓我一跳。 我看着她,似想分辨她是不是真的盲了,为何我会有种被人凝视的错觉? 见我沉默不语,方才问我的男孩不太客气的又问一句,“喂,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不是来求神拜佛就出去,别在这浪费时间。” “尘辉,不得无礼。”盲婆婆低斥一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见她朝我走过来,我只好说,“我是来求平安的,最近似乎不太顺当。” 身后,传来沈伊的声音,“云雅,我没带你来错地方吧,她们都说薛婆婆很灵验的哦。” 我回头瞪她一眼,沈伊吐了吐舌,迈着小碎步跑到我身边来,好奇的打量对面的盲婆婆,一幅观看珍奇动物的模样,气得旁边那男孩直翻白眼,恨不得将我们扫地出门似的。 盲婆婆没有理会沈伊,只是对着我说,“姑娘,你惹了不该招惹的东西啊。” “什么东西?”我好奇的问。 “那东西很强大,我也无法知晓他的来历,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吧。只不过,幸亏姑娘今日来找我,否则近日定有血光之灾啊。” 第十七章、法事 我小的时候,外婆经常来我家玩,每次都给我带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也帮我做家务,给我零花钱。那时候,父母工作很忙,暑假无人照料我的时候,也会将我送到乡下的外婆家里,外婆每次都很高兴,带我去家门前的小树林里坐自制秋千,也给我钱去很远的乡村代销店买糖果,还会拦住叫卖的货郎给我给买冰棍,我和她的感情一直很深。 在我十一岁那年,外婆去世了,平生第一次,我站在长凳上观看棺材里已经去世的人,也是因为外婆走的非常平静,睡梦中离世,所以容颜上并没有什么变化,也不让人感到害怕。 看着薛婆婆在我家做法事的模样,难免让我想起了外婆,心中有些感伤。 没心没肺的沈伊只是坐在沙发上吃薯片,顺便观看薛婆婆带着她的外孙,上次那个大男孩洛尘辉满屋子念咒语,洒符水,贴符纸,她看的倒是津津有味。 我虽然觉得这件事有些滑稽,但曾经接连发生的事情告诉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总不能等丢了性命才后悔早干嘛去了吧?所以,我只是坐在阳台上安静的看着他们,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 因为做法事,家里的门是敞开的,以至于黄昏渐至,不速之客突然出现在我家里时,我眼角一跳,下意识站了起来。 住在对面的凌凯今日可能没有去公司,穿着一套黑白条纹的休闲家居服,看起来少了几分厚重,多了几分亲切。但他五官在那,身材在那,即便是家居服,竟也能穿得格外修长笔挺,堪比男模,这才引得沈伊又犯花痴,扑过去主动招呼,“哟,帅哥你怎么悄无声息就进来了?真是吓死人了啊。” 凌凯不动声色挪动脚步,错开沈伊的“狼扑”后,沉静的目光扫过客厅白色墙砖上贴的几张黄色符纸,落到我身上问,“你们在干什么?” 我一愣,感觉他这句话问的好生奇怪。 这是我的家,无论做什么与他又有何干?况且薛婆婆虽神神道道,但并没有弄出什么大动静,也不会扰民,他突然跑来是做什么呢? 我从阳台上慢步走回客厅,淡然答,“没什么,只是家里不干净,请人来清洁一下。” 他微微蹙眉,半晌未语。 恰好薛婆婆和洛尘辉从我的房间里出来,凌凯的目光如炬般扫了过去,惊得那对祖孙同时一呆。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薛婆婆的双肩在微微颤抖。 她的外孙洛尘辉倒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好奇的看着凌凯,似在打量此人的身份。 我上前几步,正好站在薛婆婆祖孙与凌凯中间,直视他的目光问,“我应该没有吵到你吧,凌总?” 他的视线慢慢拉回,定在我身上足足十秒钟,墨般的双眸中流动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但他终究什么也没有说,转身出去了,顺便关上我的家门,阻隔了所有视线。 七点多的时候,薛婆婆才做完法事,送他们出门的时候,我将一千块钱递给洛尘辉,他低下头麻利的数钱时,薛婆婆有意无意的问我,“刚才那位先生,是你的朋友吗?” “算不上,”我耸了耸肩,目光掠过对面1208室紧闭的防盗门,“只是邻居而已。” 她“哦”了一声,微低下头,似若有所思。 “外婆,我们走吧。”核对完钱之后,洛尘辉扶着薛婆婆进了电梯,送走他们之后我才返回家里,却见沈伊正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半截身子都快探到栏杆外面,吓得我心里一跳,急忙跑过去将她拉回来,斥道,“你干嘛?寻死回你自己家去,别在我这儿折腾。” 沈伊也不看我,仍探头朝右边的阳台里面张望,一边低声问,“喂,你对面住着这么一位帅哥,你怎么也不直接扑倒啊?我要是你,定然近水楼台先得月,先搞定再说。” “神经。”我对她如此花痴嗤之以鼻,看也懒得去看1208室一眼,强行将她拖回客厅,顺手锁上阳台的落地门。 沈伊很不情愿的撅了撅嘴,无精打彩倒在沙发上直叫唤,“你这人真没情趣,隔壁住着这么大个帅哥也不去扑,真真浪费。”话刚说完也不知想到什么,忽然来了精神跳起来问,“不如这样啊,你不是说有邪物缠身吗?那你一个人住在家里挺危险的,我来陪你住几天,怎么样?看我多够意思?” 我坐在对面,一边翻看杂志一边拆穿她的打算,“够意思?你是有异性没人性吧?” “色也,人之性也,何况佛家也说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嘛。”她信口胡诌了几句,讨好的跑过来将我抱紧,“好不好嘛,我的好菇凉,否则我肯定今夜要失眠的啊。” 我很无奈,因为我不答应她的话,她肯定会死赖到底,所以最终,她还是留下来了。 也不知是薛婆婆做的法事有用,还是因为沈伊陪着我,接连一周,我都没再遇到奇怪的事情,公司也因为同中天的合同顺利续约,安静没再安排大量公司,我也不用加班,总之是万事皆顺,平安了好几日。 但我并不知道,暴风雨前的天色总是格外宁静,从一开始某些东西就已经注定,无论我怎么做,都无可避免! 当看到新闻上报导“伤心酒吧”里发现二十多具少男少女的尸体时,我的神经突然崩紧,犹如被人拼命拉扯,随时都会断掉。 刹那的失神后,我颤抖着手指在手机屏幕上翻阅,图片上的景象惨不忍睹,全是割破喉咙,鲜血溅的墙壁、桌上、超清大屏幕上都是,红色地毯也被浸染成乌黑的颜色,由此可见,昨晚那间酒吧经历了怎样可怕的经历,才留下这样可怕的画面。 然而,我敏感的发觉,这些死者脸上都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仿佛被割破喉咙并不是什么痛苦的事情,被人放血也不是什么难受的事情。 想起那晚我被郭琳掳到伤心酒吧的经历,那些少男少女们妖异泛红的双眸,我几乎能够肯定此事定是郭琳所为,可她为什么要这样引人注目?突然造成这么大的杀人案,她就不怕引火上身? 第十八章、仙人球 我将手机扔在办公桌上,伸手揉了揉眼角。 最让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郭琳还存在于这个世界,我的日子就不会太平。 还有那些无辜枉死的少年,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会迎来这样的结局?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恶鬼,为何没有天师来收?难道老天爷便任由他们为非作歹,草菅人命吗? 精神有些恍惚的我背上包包随着人流下班,偌大的一楼大厅里,虽然来来往往都是人,我却感觉不到半丝温暖,只是觉得浑身发寒,心冷无比。 走出公司的时候,未防门外下起了靡靡细雨,很多没有带伞的同事滞留在门口,也有人三三两两一起拼车,人头攒动之间,我看见对面的楼房下有人朝我招手,抬头一看却是梁晓曦,便做了个“我”的询问姿势,他拼命点头,示意让我过去。 我以为有什么事情找我,便冒雨朝对面跑。 瑰月和中天之间,隔着一条十多米宽的公路,来往穿梭的人很多,各种颜色的雨伞如同一朵朵大蘑菇,五颜六色,在阴暗的天色下显得十分艳丽,倒也不失为都市中的一道特别风景线。 我与很多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人拉扯我的衣服,回头一看,却是刚刚从我对面走过去的人,他背对着我,看不清楚容颜,但我的衣角真实握在他的手中,拽的很紧,害得我连退几步,地面又湿又滑,险些摔在地上。 “小云同志,你怎么这么慢?”梁晓曦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耳边,他手里拿着把黑色大伞,动作麻利的一把将我扯了过去,我感觉衣角一松,拉力消失后迅速回头去看,那人已经藏入人流中看不见了,实在奇怪的很。 跟随梁晓曦的脚步朝中天走,我有些好奇的问,“你有事找我?” “不是我,是凌总找你。” 我一愣,本能的顿了顿脚步,正想问他找我干嘛时,就见西装笔挺的凌凯从对面中天的大楼里走出来,目光落在我的身上,眸色锐利,似能洞察一切。 “凌总,我有事先走了啊,车停在停车场二楼B区68号,”一见凌凯,梁晓曦立刻从挎包里掏出一串车钥匙递过去,他无声接过,转身朝左边走去。 我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伸手想去拉住梁晓曦时,他已如水中的鱼流入人群,刹那融入人流瞧不清了。我只有抬头看着凌凯的背影,他似察觉身后没有跟随的脚步声,停下来看着我,半晌才说,“跟我去停车场。” “啊?” 他皱起眉头,神色有些不耐。 我只好跟了上去,心中实在不明白他到底要干什么。 一路跟着他穿过人流走进时间广场地下层里的停车场,他始终不曾回头看我一眼,也不曾跟我说过一句话,让我感觉跟个小媳妇似的跟在他后面,心中着实气怒。 好不容易等他找到车,示意我上车时,我忍不住反问一句,“凌总究竟有什么事?如果不是非常要紧的事,能不能下次再谈?我家里还有点事情。” 他坐在驾驶座上,目光转向我,黑眸放射的冷光犀利无比,竟令人不敢反驳。 我心中有些发怵,一边腹诽此人的气场实在强大,一边磨磨蹭蹭的上了车。 他待我系好安全带才发动引擎,车身缓缓驶出了停车场。 一路上,我都在思索这个人究竟是要做什么,神神秘秘让人好不自在。 可通过车窗观察路线,发觉他只是在朝我们的小区里行驶,并没有带我去什么奇怪的地方,我心中稍定,想着他八成是看到我在等车,良心发现的顺带我一程罢了。 车子果然停在我们的小区门口,我尽量挤出个温和友好的笑容对他说,“谢谢”,正想下车时,他俯身从后车座拿过一个东西递给我,“拿着。” 我低头看着那东西,是一盆小小的植物,两个圆圆的仙人掌,只是不知为何,以前看到的仙人掌均是绿油油的颜色,他给我的这盆却是鲜艳的红色,红的让人感觉像是两只放大的瞳孔正盯着人瞧,心中不由一颤。 见我迟疑不肯接过,凌凯难得解释了一句,“这是我从佛门求来的东西,驱灾避邪非常有效,你放在家里,再也不会有邪祟敢入门伤你。”顿了顿又补充,“那些符咒什么的,其实并没有太大作用。” 我一愣,心想这个人太自大了吧?凭什么他送的东西一定有效,薛婆婆布置的法阵就不管用呢?正想与他分辨两句时,手机铃声适时响起,我正好不想接他的仙人球,便顺势下车去掏手机。 按照往常的行事风格,凌凯此刻应该会驾车离开,可他并有,还坐在那里看着我,像在等我接完电话。 我压下心中的一点烦燥接过电话,号码有点陌生,但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时,我立刻猜出是谁。 是洛尘辉! 他的声音焦急不安,惶恐之极,“谁来救救我们?救命!” 听他喊的声嘶力竭,我心中一紧,急忙掉头想跑。 可刚跑了两步才想起薛婆婆的家在郊外,我这样跑过去恐怕明天早上也到不了。心思电转之间,也顾不得其它,爬上凌凯的车子便喊,“麻烦你送我去一趟南郊的老城区。” 凌凯见我一脸焦虑也没有多问,掉转车头疾驰而去。 我则拿起电话想要询问洛尘辉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看手机才发现电话早已挂断,回拨一直是关机状态,心中愈发忐忑。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交谈过,我的心只恨不得立刻飞去南郊。 近来发生的事情太多太邪乎,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双手紧紧握住手机,手心全是汗水。如果薛婆婆因为我最近比较倒霉而遭受牵连意外,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 凌凯难得没有再刺激我,只是将那盆血色仙人球放在车头前面。 天色逐渐黑暗下来,夹杂着糜糜细雨的南城刮起了萧瑟的秋风,半个小时后,当我们推开院门闯进薛婆婆家时,只见院中一片狼藉,巨大的青鼎横倒在地上,烟灰、泥土、残香洒的到处都是,两个蒲团也早已污浊不堪,不能入眼。 我着急的往堂屋里冲,伸手想要推开紧闭的大门时,却似被什么东西反弹了一下,砰地朝地面倒去。 眼角黑影一闪,跟在我后面的凌凯准确无误扶住了我的右臂,我闻到一股淡淡的沉香味扑入鼻尖,却并没有时间多想,只以为是薛婆婆家里传来的味道,待我挣脱他想要再次推门时,就见他修长的大腿用力踹去,伴随着天空一道惊雷响起,闪电的奇异蓝光正好从天空劈落,感觉像是随着他的腿功一起出现的,很是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