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 林涓喜十一岁以前,天空是蓝色的,阳光是金色的。 那以后就不一样了,虽然青天骄阳依旧耀眼,但总觉得矫情和虚假,哪比得上幼时的明了率真。 后来她明白了,我见青山多妩媚,则青山料我应如是;而花钿委地无人收之后,也只能是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了。和儿时相比,变得不是触目之景,而是人心。 人世几回伤往事,恍若水月镜花,而堪不破的,便唯有一个情字。 一切的一切,得从一件怪事说起。 林涓喜十一岁那年,因为父母忙着离婚,一放暑假,她就被接到了外祖父家。 外祖父生于洄蓝河畔,取名刘河生,是位阴阳先生。 刘河生并非天生如此,他自小爱读书,刻苦用功,考入清华大学数学系。初入大学时,他壮志凌云,誓要在学业上有所建树,出人头地,可是大三那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整个人都变了,每天只喜欢钻研超自然事物,毕业后城里有好工作不干,非要跑回村里的小学教书,还娶了邻村的乡姑——林涓喜的外婆刘陈氏。 刘河生画符驱鬼的能力得到了邻里乡亲的一致认可,乡下人迷信,谁家有了蹊跷事,都来请他,他也乐得赚这不摊本的钱。 出事的那几天,热得出奇,林涓喜怀着凄凉的心情,在老家清爽的地下室啃冰棍看水冰月,可还是中暑了。刘陈氏便把外孙女抱在通风的竹床上,给她额头擦清凉油,刘河生在厨房熬绿豆汤。 结果,晚上就变天了,气温骤降,第二天早晨,林涓喜起床,推开门往院子一站——有什么东西落在脸上,她仔细看着头顶的天空:我的通天教主啊—— 零星的柳絮般的东西飘落下来,不是雪花是什么?! 于是她又伤风了。 昨天中暑耽搁了两集水冰月,今天因为伤风,得去床上捂汗,大人不让看电视,林涓喜本来就悲凉的心境更是一片萧索。 她躺在床上,盖着薄被子,外婆坐在床沿,眉宇间有忧色。 一会儿林涓喜的二舅刘花程进来了,刘陈氏就给儿子说:“这五月天下雪,不好。” 林涓喜不懂会怎么个不好法,只是受到大人情绪的催眠,莫名恐惧起来。 第二天,因为生病,林涓喜可以睡个自然醒。 大约□□点钟,她醒来了,却不是自然醒,而是被吵醒的。外面院子闹哄哄来了群人,那样的喧嚣和焦灼,仿佛烧沸了的油,令人不安。 “妈,你别担心,我爸没啥事。要不你睡会儿去?”是刘花程的声音。 林涓喜心里一惊,赶紧套上外衣跑了出去。 院子里有刘陈氏,刘花程,还有几个亲戚,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担忧神色。 “二舅,怎么了?”林涓喜睁圆眼睛问刘花程。 刘花程把她拉到一边,低声说:“你知道东阳村你志强叔家的房客柯木匠吗?” 她点了点头。 “柯木匠的房子在后院,墙外面几十米就是洄蓝河。今天早上,志强发现柯木匠不见了,窗子开着,窗外面地上有个脚印,他就开了后门到墙外面去看,又发现了脚印,一直通到洄蓝河边上,脚印和脚印的距离有两米,这肯定不是人踩出来的,他一看就害怕了,蹬了辆三轮车把你外公请去做法,我也去了。走半路上,我和志强去玉米地解手,回来就不见你外公了,法器都整整齐齐在地上摆着,除了桃木剑,人却不见了!地上还撇了这个东西。” 刘花程从口袋里掏出一方丝帕,林涓喜抢了过去,黑色的上好丝绸,触手滑腻,沉甸甸的,朱红丝线扎了两道边,占四分之一的红色双龙戏珠刺绣,绣工十分细致,连龙鳞都片片分明。 “涓喜,听人说这是蜀绣。” “蜀绣?——那然后呢?” “然后我俩就找人,一寸寸地找,地里玉米有几根都能数清了,还是没见人影儿,我们害怕了,赶紧通知人帮忙一起找,这不,到现在也没找见。” “那……那怎么办?” “从法器看,你外公走得不急,不是给什么东西硬拖去的,不过有啥事情能让他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这都快吃早饭了,还不见人……”刘花程皱着眉。 刘花程见母亲刘陈氏六神无主地站着,瘦小的身子有些佝偻,心里很难受,上前笑道:“妈,您就别担心了,我爸赶中午吃饭肯定就回来了,您赶紧做饭去吧!” 刘陈氏叹了口气,去厨房做饭了,林涓喜跟了进去。 她倚着门,看到黑洞洞的厨房里,外婆面对冰锅冷灶发呆,眼神怔怔地,两行眼泪滚滚而下,她心里难过,叫了声:“外婆。” 刘陈氏扭头见是外孙女,抹了眼泪:“你去玩吧!一会儿回来吃饭。” 林涓喜一步三回头,垂头丧气地出去了。 到了吃晚饭时候,还没有寻见刘河生,刘陈氏急得哭了,林涓喜也在一旁落泪,刘花程报了警。 这几天,村里人都帮着找刘河生,刘花程和母亲更是啥都不干去找,饭都是在街坊亲戚家吃,可是三天过去了,仍然没有一点儿消息。 第四天一早,刘陈氏给他大儿子、女儿打了电话,他们很快赶了过来,因为婚姻问题和丈人家关系恶化的林涓喜父亲竟然也来了。 林涓喜在一边儿呆坐,大人说话也不避她。刘陈氏抹着泪说出了压在心里的一些蹊跷事,林涓喜听着,又惊又惧,禁不住攥紧手中毽子,羽毛都折断了。 “这几天,我有时候会听见门闩子响,好像有人进来了,怕你们害怕,就没说。你爸失踪的那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他看着我身子后头的墙,陡然变了脸色,好像看见了特别可怕的东西,我吓了一跳,回头看,啥都没有,等我再转过来看你爸,他脸上一点害怕都没了,平平常常,好像刚才我眼花了。他吃了饭就和志强、花程去了东阳村,我心里就一直犯嘀咕——早知道就该早防着,也不至于弄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我不好,把你爸害了。”说着又哽咽起来。 刘家大儿媳纪小满赶快劝道:“妈,您呀,就爱瞎想,我爸他会画符,什么妖魔鬼怪见了不害怕?再说哪有妖魔鬼怪呀,我爸可能有急事要办,说不定过阵子就回来了,让人瞎担心一场。” “就是就是。”刘花程忙说,“大嫂说的是。我爸他心肠那么好,菩萨都会保佑,这叫什么——” “吉人自有天相。”纪小满道。 “对对对,就那么说的。”刘花程呼应他大嫂。 林涓喜父母一个天聋一个地哑,坐那儿干瞪眼;刘家老大刘轩程威严而沉默,也不擅言辞。众儿女劝了半天,刘陈氏才略略止住,让女儿扶着她去睡午觉了。 刘家的长房长孙刘逸宸,一个十四岁的漂亮少年,他此时开口了。 “刚奶奶在我没说,怕她多想。爷爷走的时候把法器放得整整齐齐,光带走了桃木剑,是不是告诉咱们他要去做件事,可能会很久,但是不用太担心;他留下的丝帕,会不会是线索?这么贵重的丝绸,还有绣花,爷爷怎么会有?还有丝帕上的双龙戏珠刺绣——这些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刘花程听罢笑了:“你小子《名侦探柯南》看多了——”可是他笑着笑着,笑容退去,神色渐渐凝重,其他人也都在思考刘逸宸的话。 一直沉默着的刘轩程开口了:“逸宸,你说得有道理,咱们可以试着从这方面着手。” 岁月流逝,整整六年了,家人历尽周折,四方打听,仍没有一点儿头绪,刘河生好像从这个世界蒸发了。 他们越来越绝望,几乎就当他已不在了,只有性情独特的刘家二公子刘花程不这样认为。 不管希望多么渺茫,他一直坚信父亲还活着,甚至觉得父亲的失踪和柯木匠的失踪有关。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父亲,锲而不舍。 林涓喜总是强迫自己别往坏的方面想,却忍不住在某个时候潸然泪下——她真的非常、非常地牵挂外公!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知道结果倒也罢了,这样生死不明,音信全无,最是折磨人。 第一章 凤凰城第一中学的新校区坐落于北郊大片农庄中。才开学不久,学生们都还没从假期的闲散里走出来,许多人萎靡不振,高三党尤其如此。 金风拂桂,晨曦明媚,高三党林涓喜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独自扛到校门口,似在等人。来往行人都会忍不住打量她几眼,不仅因为才开学就卷铺盖的举动有些蹊跷,更是因为她吸引人的外表。 她已经出落成了娇美少女。肌肤白嫩,容颜秀丽,一头棕黑色的丰厚头发垂在肩头,齐刘海遮住了方正饱满的额头,显得青涩、端庄,又有种不可侵犯之感;细细弯弯的眉毛,睫毛很长,显得一双大眼有几分朦胧;目光淡淡,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在意,瞳仁深处却是黑夜般的固执;唇色也是浅浅的,矜持地紧抿着。她身材纤秀,苗条婀娜,有经验的人却能看出她玲珑而有力的肌肉是如何完美地分布于全身,这来自于非常专业的体能训练——这一切使她的身材线条柔韧而曼妙,动作轻盈而敏捷,却不显出一块突兀的肌肉。不光是年轻美貌,路人所注意的更是她独特的气度,那份不和于当下时代潮流的清远和坚定,糅合着少女的清纯和端庄,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远处,马路扬尘,一辆小皮卡开了过来,停在林涓喜面前,几个男人从车上跳下。 打头一个中年男人,林涓喜亲切地叫他志强叔,他正是六年前失踪了房客的徐志强。 “涓喜,等很久了吧?”徐志强说,一面招呼人给她搬东西。 “没有,也是才到门口。” 学校周围风景美丽无边,基础设施却很差,偶尔来逛逛还觉得别有风情,总在这儿住真是憋得慌。林涓喜想在外面租房子,她母亲的老家离学校不远,坐车半个小时就到了,但没有合适的公交;离学校最近的一个村子就是徐志强所在的东阳村。二舅刘花程联系村里熟人,让给外甥女找个房子,那人却让徐志强知道了此事。 徐志强对于刘河生的事一直心怀愧疚,总想做些补偿,那人一说,他就给刘花程打电话,让林涓喜住他那儿,并且不收房租。刘花程坚决不同意,没想到说着说着徐志强居然快哭了,说他对不起刘家,就让涓喜住他那儿,早晚照应,也让他心里别这么难受,他说他这些年一想起那事就难过得不行——刘花程也就答应了。 皮卡一路颠簸,很快开到了,徐志强和他家的几个男人把行李搬到了楼上专门给林涓喜留的房间。 这房子在二楼,通风,阳光充足,不冷不热,关键是隔壁就是厕所,现在农村也都是抽水马桶了,很方便。 谢过帮忙的几个叔叔哥哥,待他们离去,林涓喜就开始收拾屋子。 忙活了一上午,差不多搞定,林涓喜腰都要累断了,九月多,稍一活动就是一身汗,她脱掉黏腻腻的t恤,换上短短的吊带睡裙。 光洁笔直的*,玲珑的翘臀,娇软腰肢,白滑美背,头发随意挽起,云鬓叠雾,碎发柔美,当然还有左肩血红的——一朵拳头大的莲花纹身。 林涓喜素手抚上肩头红莲,叹了口气。 这,才是她离群索居的真正原因。 如果说十一岁那年还有更倒霉的事情发生的话,就是这件了。 刘河生失踪不久,快开学的时候,林涓喜最好的朋友许嫣然出事了。 许家夫妇结婚多年无子,抱养了个女儿,就是许嫣然。在许嫣然三岁的时候,许家太太竟然怀孕,顺利诞下一个男婴,从此他们对这个抱养的女儿心思极淡,一心扑在亲生儿子身上。家里人都当许嫣然是个累赘,弃之不顾,却也不忍心,但也没几分疼爱,她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的。 林涓喜的家庭很普通,也很特殊。父母都是工人,在单位家属院有栋四十多平方的单元房,这是他们全部的家当。父母都是相当古板甚至古怪的人。林涓喜母亲长相白皙清雅,有寒门闺秀之感,偏偏一头乌发给编成了二十年不变的蝎子辫,清一色灰黑衣服,上世纪的款式,方头坡跟皮鞋,虽然一尘不染,也是太老气横秋了。她父亲是个美男子,粉面朱唇,长身玉立,但酷爱蓝色工作服,可能是为了时刻感受到自己在工作吧!——他是个工作狂。据说,他俩刚结婚时郎情妾意举案齐眉感情好极了,是后来不好的,在林涓喜的记忆里,父母貌合神离,不太说话,甚至都不太看对方。 结婚第十二年时,他俩终于宣布离婚,原因很简单,也很令人绝望——双方都分别有了外遇。 他们离婚后与自己的情人闪婚,林涓喜在整件事的发展过程中不比家里的金鱼更举足轻重,在父母眼中她只是个懵懂的孩子,不哭不闹就行了。他们把单位那套单元房留给林涓喜这个小累赘,七十年代盖得房子,十分破旧,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这就是她的“家”了。 林涓喜家沉闷如死寂墓穴,让怀有活泼泼童心的年幼的她惧怕回家,她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住在同一屋檐下,却礼貌客气到几乎形同陌路,心中属于情感的一处空虚着,却更疯狂地渴望填充,而许嫣然自小受尽冷落,两个孩子,没有被世俗教训和污染,自然而然地将本该给父母的深深依恋浓浓爱意全都献给了对方,超越一般范围的友情,其实已经是至亲之情了。在林涓喜的心中,父母如橱窗里的昂贵玩偶,她心里极度渴望和热爱,却是遥不可及,这份感情随着时间流逝会越来越淡,而许嫣然对于她来说,和外公、舅舅等人无异,甚至更重要。 五年级暑假一过,该上六年级了,灾难降临,许嫣然罹患上了白血病。 这对林涓喜的打击是沉重的,她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情同连体婴儿的好友不久于人世这个事实,许嫣然含苞待放,拥有无限希望和可能,谁会忍心把这嫩芽生生掐下,丢到地上践踏?几个月以来,林涓喜都恍恍惚惚,茶饭不思,日渐消瘦。这一年的沉重打击接二连三,拷问着她对生活的信心,她小小年纪,竟已心灰意冷,觉得世事无常,命运冷酷无情,人如沧海一粟,渺小卑微,不幸接踵而至,命运不可改变。 “神看待我们,就像顽童看待苍蝇,他们把我们杀死,只是觉得好玩。”(注:莎士比亚《李尔王》) 让许嫣然吃饱穿暖,许家可以做到,但是,谁不知道白血病是个无底洞,一般家庭哪负担得起? 许家人的意思是,都是这孩子的命,所以,听天由命吧! 林涓喜为此事和许嫣然养父母谈过,她本就冰雪聪明,自然明白其中关系和无奈,去了几次,也做罢。 林涓喜又去央求大舅一家,希望他们可以给予帮助。不料,他们很干脆地拒绝了,虽然他们很富裕。但这不能怪他们,谁会为了陌生人的性命花那么大一笔钱?大舅还把她狠骂了一顿:你别犯傻了,不是咱们不帮,是没这个能力,更没这个义务。 林涓喜嘴上答应了,但她心里是不会放弃的,看着床上奄奄一息的朋友,她暗暗咬牙:她不会让她死的,就算肝脑涂地也不会,她要凑够钱救许嫣然的命!她必得要做到! 但苦于无路可走,她总不能拿着菜刀去抢银行。 一次偶然,她认识了卡尔方索,从此,她的命运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朝一个她之前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方向奔去,她根本无法控制。 卡尔方索,这个英俊的混血男子说,可以给她的朋友支付两年医疗费,但是她必须挺住两年的训练,如果两年后合格了,就可以继续支付。他并没有告诉她训练是为了什么,只要她听令就行了。 林涓喜心里害怕,很是担忧,可还是答应了。 第二章 训练艰苦到无法想象的程度,她都咬牙挺下来,对于她来说,再苦再累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两年后不能通过,那么许嫣然就会被再次赶出医院。有段时间,为这事,她压力太大,长久长久地失眠,并患上了焦虑症。 两年过去了,终于到了卡尔检验成果的时候。然而卡尔却没有测试她的体能,而是让她杀死自己养了两年的金鱼。 金鱼自在淡泊,与世无争,是她的朋友,也是她孤寂艰苦生活的一丝慰藉,她常常瞅着它,仿佛瞅着灵魂深处的渴望,这是她全部理想的折射,她想成为的样子,她的梦想存在于残酷世界的寄托,怎么下得了手? 她拒绝了,卡尔停止了打钱,奄奄一息的许嫣然不久就被赶出了医院,林涓喜只得将许嫣然安置在自己的破旧公寓中。 看着一只脚踏进棺材的许嫣然,林涓喜几晚上没合眼——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对某人无条件地爱护,无条件地心软,也许是上辈子欠的债。 她第二天就去找卡尔,在他面前将金鱼仍在地上,它痛苦翻腾着,抽搐着,两腮一翕一合,不一会儿就安静了。林涓喜眼睛瞪得圆圆,瞅着地上直挺挺的金鱼尸体,突然悲从心来,原来曾经渴望的自在宁和,也只是在保护下才可以实现的,离开脆弱屏障,危机四伏,活命都是问题,何来安乐? 可见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平明闾巷扫花开的生活和地方。 死去的不是金鱼,而是她自己。 从此以后,她杀了很多动物。对于卡尔培养她干什么,她早隐隐猜到了,所以,他第一次带她去杀人时,她也没有太多惊讶。那次,卡尔杀死了一名商人,他让林涓喜站旁边,目睹了全部过程。这次经历,对她的冲击是强烈的,刺激是巨大的,她内心什么东西被彻底摧毁了,又有什么东西慢慢滋生了出来。可是,林涓喜还是不能允许自己去杀戮无辜良善的人们,她对卡尔提出了要求,被杀对象,得先通过她这一关,她打定了主意,要杀,也要杀作恶的人。 十四岁时,她终于可以独自去完成任务了,利用美色的便利,她替一个日本的政客杀死了他的政敌,当然,这位倒霉的政敌,在世时,手上也没少沾人命,为了区区利益害别人家破人亡,所以林涓喜接受,并且完成了。这次任务,她获得了五万元。 从那以后,她接过很多任务,有的失败,有的成功,眼看着生命从自己手中消失,鲜血早让她的心肠硬如钢铁,连眼神都开始冷凛起来。 虽然对于她来说,杀人只是工作,况且,她杀的人都是死有余辜,但人心毕竟是肉长的,她每天承受着心理的强烈煎熬,对杀过的人愧疚,更为自己的行为所要承担的后果害怕,有时半夜会从噩梦中惊醒,冷汗浸湿了被单;有时会因为一点儿风吹草动而警惕万分,草木皆兵;她不再跟人打交道,几乎不怎么说话,对于同学的示好,冷面躲避,她慢慢没有了朋友,学习成绩也一团糟。 她彻底成了异类。 她想,这就是因果报应,毁了别人生命,上天会相应地毁了你的人生。 ———————————————————————————————————————— 此刻,她坐在床沿,打量着这个三十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大门开在西墙上,西墙上还有扇窗子,正对着东墙上的一扇;门外是一个长长的走廊,安着崭新的铁栏杆。 她歇了会儿,套上校服夹克,开了门,到外面走廊上,凭栏向西眺望。 视野辽阔,天色青碧,斜阳艳丽,清风徐徐,可以看到广袤的田野,金灿灿的玉米延伸到西原脚下;西原上远树如荠,炊烟如缕,村落轮廓寥寥,渐渐隐入淡白的天幕中。林涓喜长呼一口气,感到心旷神怡,可随后,她双目向下一瞥,心陡然一沉。 后院一栋孤零零房子,此刻看得格外清楚,六年前,就是在那里,离奇失踪了柯木匠,刘河生的事儿,也是间接因为它。 这房子在林木掩映中,除了有些孤幽外,瞧不出异样之处。林涓喜想了想,决定去瞻仰一番。 徐志强家庄子很深,是个长条儿,中间有个长长院子,种着好些蔬菜瓜果,尤其是一架葡萄,十分繁茂。 林涓喜踱步到葡萄架下。 现在是九月份,葡萄架枝繁叶茂,苍翠欲滴,可并不好看。这家的一切鲜绿植物,带给人的感觉不是生气盎然,而是灰蒙蒙的萧索阴暗之气。 葡萄架后面是两棵椿树,椿树后是几株茂盛的柏树。真是奇怪的品味,怎么给院子种柏树?这不基本都是在坟头上种得吗? 林涓喜向后走,柏树后就是那间房子了,可丛丛树木遮得严严实实,一片瓦都看不到。 这房子不算大,是专门给徐志强他奶奶盖得。徐志强爷爷死后,他母亲和奶奶关系不好,老太太个性很强,非要儿子给她在后面另盖个房子,人都劝不过,只得依了。盖好后,婆媳就分开了,老太太连吃饭也是让孙子端到后面来。可新屋子没住一年,任性的老太太就又被儿子请回了前面。 林涓喜听到过一些小道消息,这老太太自从住到后面,老是心慌,去大医院检查,查不出来,怀疑撞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房子空下了,前前后后有不同的人零碎租过,都住不长久,至于有没有心慌,就不得而知了。后来柯木匠租了这间房子,平安住了五年多,突然就蹊跷失踪了。 林涓喜越过林木形成的藩篱,看到了浓浓树荫下低矮的屋子,青砖黑瓦,略微破旧,像《聊斋》中书生苦读的小轩,远离尘嚣,夜半有鬼狐来访,以慰其心。 在这个没有一丝明亮阳光、闹过灵异事件的地方站着,林涓喜有点背上发寒。 突然,她踩断了一根枯树枝,咔嚓声很响亮,黑乎乎的房中传出一声轻微动静。 “谁呀?”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吓了林涓喜一跳。 过了好一会儿,门被推开了,走出一个老头,浑浊的眼珠,右脸颊上一道长长疤痕,稀疏花白的头发无力地蜷在头顶,佝偻着身子,趿着双半旧的军用胶鞋,上面沾了很多半干不干的黄泥。 “女娃娃,怎么了?”老人有些诧异。 林涓喜深吸口气:“我瞎转悠,打扰到您了,您继续休息。” 然后转身回去了。 林涓喜走进厨房,问徐志强妻子。 “婶子,后面那房子是不是租出去了?” “哦,租给个姓王的老汉了,他在你们学校门口卖油炸鹌鹑。” “我们学校门口?……”林涓喜细细回忆了一下,好像没有个卖油炸鹌鹑的老头。 她心里奇怪怎么没见过这个王老汉,而且这人也真是的,不开灯,黑洞洞倒吓自己一跳。转念一想,大白天的,老头又不用绣花,干什么要开灯,真是自己想太多了。 看时间不早,上楼回房。她吃过泡面,心不在焉地写了会儿作业。 —————————————————————————————————————— 天终于全黑了,林涓喜从床下取出一个大箱子。半旧的旅行箱,军绿色,上面印着“某某部队”,“八一”等字样,还有个红色的五角星,都是漆皮半剥落的样子。 她打开箱子,移走上面的衣物,露出光光的箱底,接着,手伸进两个暗藏的扣环,用力一拉,箱底被拉起,现出一个夹层。 夹层里有一个黑色的帆布包。 她打开帆布包,里面是一件防弹服,几把□□,子弹,绳索,短刀等等物品。 她利索地换好装备,沉吟片刻,挑了一把小五封子(1.注:泛指装弹数为五发的小型自卫手。。。枪),插在腰上,将帆布包放好,夹层放下,衣物掩饰好,箱子搁回原处,然后拿着手电,潜出了徐志强家。 林涓喜一路低着头,悠悠闲闲,等远离了村赛,来到荒地上,才敢打开手电,加快步伐,却是急而不乱。她要去见一个客户,这是她的第七笔生意了,报酬超乎想象地高。当然,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客人的要求也比较奇怪,见面地点定在人烟边缘的黑瞎子森林。而且,林涓喜等于被二次雇佣,事先并不知道她要杀的人是谁,所以,她不喜欢接这种生意,不过,她早和卡尔签了协议,如果知道了被杀者的真实情况,她有权半路退出。 这也算是维持了自己的原则。 前方就是黑瞎子林了。 黑瞎子林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一是林子里有狗熊出没,九十年代还伤过人;二是树木太过茂密,遮天蔽日,即使外面艳阳高照,里面也是昏天黑地。曾有人申请,把黑瞎子林建成野生动物保护区,可硬是挤不出什么珍稀动物,只得作罢。一个什么都不产的古树林,除了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就是恐吓小孩了,林涓喜小时候就没少被吓过。 已经到了,黑瞎子林看起来像个埋伏的怪兽,等待着猎物的接近。 林涓喜虽在这一带长大,却从未进去过,况且是夜里,恐惧像地下的毒气,从地表裂缝中冒出来,她努力克制着。为了生意,往往不得不涉险,不得不学会克服,畏惧是杀手的克星,会毁了一切,这是卡尔常常告诫她的。 进了林子,前面一段还好,走了约莫十分钟,林涓喜停了脚,不是恐惧,而是因为,植物都张牙舞爪飞扬跋扈地长疯了,根本没有可以下脚的地方,她真怀疑这片鬼林子自从明洪武年间就没人来过。 抽出短刀砍断近旁几个碍事的,勉强挤进去,反正穿着帆布大衣和长裤,还有一双过膝军靴,小心些倒不会划伤自己。 一手拿手电,一手拿短刀,举步维艰,她焦躁地看了眼电子表,照这个速度,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古怪客人指定的“黑瞎子林腹地”。那人说了,只管往里走,到时候自然会看见他,到时候?客人难道有千里眼,能看见她的具体方位? 越往深处走,周围越是暗,手电光也越发亮起来,林涓喜勉强往过挤,她真的是在挤——突然,她心一沉,多年的杀手经验让她的直觉异常敏锐,有人跟踪她,而且,非常近。 第三章 她装作毫无察觉,保持着缓慢的行进速度,手悄悄滑到了枪套上,全神贯注身后动静。 冷不防,她猛一转身,一瞬间,已经拿枪抵住了身后人的脑袋。 在她面前的是个小脚老太太,一张脸在手电照射下发出鬼气森森的幽幽蓝光,看来气色很不好。 林涓喜目光森冷:“你是谁?为什么跟着我?” 老太太却一点儿也不惊慌,看着林涓喜,竟然很温和地微微一笑,柔声说:“怎么了?这么警惕?” 林涓喜看这老太太非常镇定,心里有个不好的念头,她估计这老太太是自己杀过人的亲人,找人寻仇来了,有备而来,肯定还有同伙,要不要先制住再说? 可随即,老太太的举动又让林涓喜错愕万分。 她的神色突然严厉了:“涓喜,快回去,这儿就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林涓喜听到这话,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握枪的手暗暗使了力,神色越加冷凛:“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别管我是谁?赶快回去!马上离开!”老太太的神色又严厉了几分。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林涓喜试探。 老太太哑然,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脸色一变,用力推了林涓喜一把,吼道:“回去!听到了没有?回去!” 她力气大极了,林涓喜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老太太不等她反应过来,一把揪住了她的衣角,脸上肌肉都绷紧了,目光坚定不移,似乎死都不会放手。 此刻林涓喜有七八分肯定这是个疯婆子,她可没时间在这儿耗,就使出全身力气扯,混乱中,“刺啦”一声,林涓喜衣角破了,一个东西滚出来,落到她俩脚下。老太太低头一看,居然脸色大变,立时松了手,转身逃走,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黑暗中,四周重新陷入岑寂,只余周围植物还有刚才拉扯的痕迹。 林涓喜惊愕地下巴都要掉了,她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对疯子有此特效,弯下腰却怔住了。 外婆去五台山求得开光弥勒佛挂坠,林涓喜当时随便放进口袋,现在就静静躺在她脚下,冲遮住天空的黑压压枝叶,笑天下可笑之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涓喜将坠子拾起,她浑身发寒,显然,那个老太太不是人,那么……等等…… 林涓喜想到她是谁了…… 第四章 那个老太太,是林涓喜死去多年的曾外祖母,刘河生的母亲,她在家里的老照片上见过! 虽然是自己祖上,毕竟驾鹤西去,她觉得毛骨悚然。 想了想,还是跪下来,在原地磕三个头,沾得满头枯树叶,扶着树干站起来。 她思考着:现在该怎么办?既然曾外祖母阻止她往下走,说明前方有很大的危险,她该不该继续呢?可是,那笔酬金太过诱人…… 她一咬牙,继续前进。 手电光下的百年老林子呈现诡异的暗青色,好似有人影儿蹲在树上,幽怨的目光注视着她,阴冷的夜风中夹裹着不知名的怪声,像有人在哭泣,脚踩碎落叶的声音分外清晰,听着心惊胆战。 蓦然,手电光一闪而过时,照到了什么,白驹过隙,可林涓喜却看清了,刹那间,她全身僵硬,不由自主转动手电,惨白的光直直地打过去。 那是一堆人类白骨,骷髅头正对着她,两个黑洞洞的眼睛,好似凝看过来。 她退后几步,背撞上了树干。 过了片刻,她好些了,照了照周围,赫然发现有好几具骨骸,都是人类的,死了很久,衣服和头发都没了。 她咽了口口水,心里告诫自己:不就是几具死人白骨,没什么可怕的,自己手里有枪,身上又穿着防弹衣,怀里还揣着开光的弥勒佛。 突然,她的手电打到了两个人身上,正默默向她走近,是活人,他们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林涓喜将枪暗暗藏了起来,枪口却正对着来者。 一男一女,男的走前面,女的垂头跟在后面。 男人满头银发,眉毛都是白的,脸看起来却顶多三十五六岁,五官倒不难看,就是让人特别不舒服,因为他两边太阳穴之间距离很窄,眼睛偏又很大,闪烁着令人不安的光,一边嘴角歪着,似嘲笑,又似威胁,穿着件古怪的白衣服,式样像短打,却是马蹄袖,足蹬白色皮靴子,全身缀满白色布条和粗线,风一吹,胡乱翻飞。 林涓喜感觉这家伙不是善类,确切地说是一脸妖气,那个女子看起来顺眼点儿,二十岁左右,似乎是个下人,一直低着头,微躬着身子侍立在男人身后。 “你是‘鱼肠’小姐?”白发人问。 林涓喜点了点头。 白发人突然嘎嘎笑了两声:“你真是‘鱼肠’?我看不像,你还没十六岁吧?小丫头,让你家大人来谈生意。” 林涓喜平静地说:“你听说过‘响哨’吗?” 白发人说:“‘响哨’,我怎么会不知道?亚洲闻名的杀手。” “哦,你原来知道。她十三岁就杀了石田集团的董事长,而我今年十七了。” 白发人似是觉得好笑:“你怎么能和‘响哨’相提并论?瞧你的样子,吓坏了吧?一个黑林子,几具白骨就成了这样,你恐怕连个小鸡都捏不死吧?” 林涓喜冷冷地、淡定地说:“这位鹤发先生,您读过庄子的《呆若木鸡》吗?真正厉害的人往往含而不露。再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没事了多看些圣贤书,比评论别人对你有好处。” 白发人倒不恼,微微一笑:“嘴巴倒厉害!既然你是杀手,好,我问你,杀人利器是嘴吗?” “当然,三寸肉舌敌得过百万铁骑,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也可以瞬息之间颠倒乾坤。对于一个杀手来说,用嘴杀人,大材小用了。” 白发人笑了声,似乎觉得挺有意思,说:“姑娘,你倒是能说会道,我还有一件事请教。” “请说!” “听你的口气,对杀人一事颇有见解,那你觉得,杀人最高境界是什么?”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比如说我杀了你,爱你的人还对我感激涕零,说我杀得好——打个比方,不要吃心。” 白发人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笑了:“十一岁就被‘朔月’相中培养,胆气头脑果然厉害——刚才得罪了!” 说罢像古人那样揖了揖,林涓喜明白此人只是在考察自己,于是淡淡地说:“冲撞的人是我,别见怪。” 白发人彬彬有礼,打了个手势:“姑娘这就请!不过——” 他从怀中掏出一方丝帕:“去蔽府得蒙眼睛,到了才能解下来。” “为什么?”林涓喜大惑。 “因为——”白发人带着几分神秘,“那个地方,用上眼睛就到不了了。” 林涓喜警惕地看了白发人一眼,他解释说:“如果我想对你做什么,大可以现在动手——实在是主人的规矩,也请小姐体谅体谅。” 林涓喜便点了点头:“好吧,客随主便!” 白发人一句得罪了,那个女子就为林涓喜蒙上了眼睛,然后给她手中塞了一根丝带,牵着她走。 在黑暗中走了一会儿,林涓喜感觉周围空气凝滞,似是到了室内,又走了两三分钟,开始下台阶,白发人叮嘱她小心些,她便扶着墙,走得很慢。 墙壁触手粗糙,似乎是石头砌成的。 走了约莫十分钟台阶,周围渐渐暖和起来。 终于,停住了脚步。 “到了。”白发人说着,女子解开了丝帕。 林涓喜揉了揉眼睛,看看四周,一下呆住了。 第五章 中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林涓喜和表哥、二舅去了一次北京,见到了传说中“阿哥住的地方”——辉煌的故宫,却也没有带给她现在这样的震撼。 此刻她置身于一个大殿的入口。 这大殿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十二根金丝楠木柱子,奢侈地雕刻着蟠龙和彩凤,立在那里,流淌着富丽的光泽;地板是类似于青玉的微透明石头铺就,透出世代簪缨的诗书贵族低调的奢华;十几米高的吊顶,深邃天花板上嵌着无数夜明珠,宛若繁星闪烁的夏日夜空;林涓喜站在入口,正对着该放宝座的地方,那里锦绣帷幔低垂;大殿两边各十二盏黄金落地灯,莲花造型,简雅精美,灿然生辉,不知道燃着什么。整个大殿飘溢着类似于檀香的、令人感到神圣的味道,在灯火的映照下,大殿宛若白日,流淌着天堂才有的金光翠彩。 她感到一阵阵眩晕。 “请!”白发人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林涓喜梦游一般踏过奢侈的地板,向正前方的锦绣帷幔走去。 她看看柱子,问白发人:“这整个都是楠木吗?” “好眼力,是楠木。” 她指着灯,有些恍惚:“纯金的?” 白发人含笑:“是纯金的。” 说话间已经走到了帷幔遮掩的地方。 这儿靠墙建了个半米高的台子,十几米见方,白玉砌就,上面垂着帷幔,将玉台遮得严严实实,看不到横陈着何物。 不过林涓喜也没有兴趣知道帘幕后面是什么,她完全被眼前的玉台吸引了:辉煌的大殿中,莹白如冰雪的美玉泛着温润的光彩,无一丝瑕疵,圣洁明艳,不可方物;帷幔是上好丝绸,下垂感很强,丝绸特有的华丽高贵的光泽,宛如女神,可远观,不可近玩,金丝银线绣满了牡丹,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绰约倾国,红艳凝香,却没有熙攘热闹的春意,反透出清清冷冷、拒人于千里之外却引人观望、而又凛然不可亵渎的感觉。 玉台两边各站了三名侍卫,身材高大,端正英武,着古代兵卒的甲衣,神情肃穆,一动不动。 白发人开口了:“这是正殿,这玉台是我家主人的座位。我带你去见主人。” 林涓喜脑中还是那个玉台,真是太好看了,可是有点女气,是啊,白发人又没说他家主人是男是女,说不定是个女主人呢! 女子在前面毕恭毕敬地引路,三人走向殿边的一个石门。 石门上是马头浮雕,女子手在其上摸索一下,门轰然开了。 这是间宽敞的石室,正前方锦帐葳蕤,白玉案后坐着位年轻公子,竟然是一身雪白的直衫,连衣缘都是白的,仿若丧服,可是很好看。林涓喜只看了这个公子一眼,就再也转不开眼睛了,恍惚之间,只感到一阵清辉耀眼。 象牙色的皮肤,无一丝瑕疵,血色浅淡,干净如雨后远山;玉面含笑威不露;眉毛工整俊雅,向鬓边斜扫过去,使他一张万分好看的脸显出冷凛之感;鼻梁高挺,倒是英气逼人;上唇略薄,下唇饱满,嘴角微勾,色若芙蕖,五分刚朗,十足清艳;尤其迷人的是一双眼睛,简直是在勾魂,但他显然没有此等意思,他只是长着一双勾魂的眼睛!眼睛大,长,却不是细长,中部饱满,眼角有些媚人地微微上挑,眼眸漆黑如一个夏季的夜空,像弱水一样,无法自拔的沉溺和不可遏制的危险。长长的乌发黑亮如墨玉,像件惊艳的斗篷披在身上,有几缕垂到胸前。他整个人简直就像是贵气、仙气和媚气的神秘交点。 会向瑶台月下逢——林涓喜脑中冒出这一句。 左右两边分宾主摆了两排青玉案,右席坐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穿着不伦不类的翠绿色绣金花丝绸衣服,似马褂又似中山装,三十多岁,又白又胖,笑眯眯看着林涓喜,像个招财猫;女的特别小,顶多十五岁,纤巧玲珑,容貌美丽极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美目滴溜溜转着,打量着林涓喜。 “这位就是‘鱼肠’小姐吧?请坐!”公子含笑说,声音异常的冷冽、性感,涔进灵魂,让人无法拒绝,林涓喜有些自失于这美好的声音中。 白发人坐在了左席,那个引路的女子招呼林涓喜也坐在左席,就退下了。林涓喜打量着,中国古代以右为尊,看来右边席上的两人,地位高过白发人,而且,自己显然也不是贵客。 “既然要合作,就彼此熟悉一下。敝姓李,单名邺,无字。”公子说,并将手下一一介绍于林涓喜,招财猫名绿野,那个美丽的少女叫残墨,白发人叫霜铖。 “小姐贵姓?”这个好听的声音说。 林涓喜有些意外,她自来接生意,彼此间从不问这些,她顿了顿,说:“免贵,姓林。” 一时女佣鱼贯而出,俱是容貌秀美,梳着高雅的灵蛇髻,穿着淡粉的广袖衣衫,服饰打扮一模一样,她们端着深红色餐盘,在每人面前摆好饭菜,动作轻柔而优雅,衣带上淡淡熏香,似有若无。 醉鸡,剁椒皮蛋,酱菜,蟹黄面,清茶,鲫鱼汤,都是清雅的小吃,盛在金碗玉碟中,锦垫上摆着镶金的象牙筷和金汤勺,富丽堂皇,香溢鼻端。 “喝酒误事,只能用茶代替了。”李邺说,他优雅地举了举木质茶盏,林涓喜和他遥遥碰杯,茶是好茶,满山□□般的铁观音,喝着有股油香。 李邺带着微笑,像个高高在上而又周到有礼的好主人:“林小姐请慢用,别客气!” 他说着先夹了一筷子,在座其他人才举箸。林涓喜举起象牙筷,又笨又重,十分不灵便。 李邺说:“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不是凡人,不过阁下是杀手,相信也不会太惊恐。” 林涓喜一时呆在那里,其实她早隐隐猜到了李邺不是人,现在听他亲口承认,还是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不是凡人,但也绝不是神仙,林涓喜敢打赌,因为这位公子虽然美若天仙,却隐隐透出令人不安的妖气,神仙绝不会是这样的。 没想到这世界上真有妖魔,既然是妖,还有什么办不到的,杀个人用得上请她? “李公子——”此情此景,林涓喜不由称呼地古雅了些,“咱们明人不说暗话,酬金是多少,能具体点儿吗?” 李邺略一示意,一个侍从离开,一时回来了,手中捧着个十公分左右的木匣子,侍从单膝跪着将木匣子捧到林涓喜面前,李邺说:“请过目!” 林涓喜这才发现匣子竟然是阴沉木的。她打开来,内心就惊呼一声,匣中放着金条,映着红丝绸衬里,越发灿烂地耀眼,看样子每块有一百克左右,有十块,就是三百多万人民币。 林涓喜却并不太兴奋,她有些忧虑地盖上匣子:“真是高酬金,看来是个难搞定的生意。而且我觉得奇怪,这么高的酬金,完全可以雇到更好的杀手,我就是个三流的,你为什么要和我做这笔买卖?” 李邺双目幽黑,泛着星辰般的寒光:“你的话我不是很赞同。你不是也说了吗?呆若木鸡,才能养精蓄锐,麻痹敌人。” 林涓喜看了眼李邺美好的唇,心里盘算着,刚才自己和霜铖的对话,他何以如此快得知?看来此人挺神通的,可得千万小心了。 林涓喜嘴角绷着,显出一个杀手严肃冷酷的职业操守,但因为容貌清丽稚嫩,并没有太大威慑力,她顿了顿,说:“你想让谁死?” 第六章 “‘朔月’的老板——‘青霜’卡尔方索。”李邺神色如常,林涓喜刚抿了口茶,呛了口。 “你……你没弄错吧?你可能找错人了!” 李邺秀眉微挑:“你不愿意?” 林涓喜沉思着,如果说哪种人是恶棍,那卡尔绝对典型,他手上的有多少条人命,只怕他自己都数不清,杀他一万次都不为过,可是,卡尔毕竟是雇主,这么做,有点卑鄙。 李邺见林涓喜不说话,仿佛猜到了她的心思,微微一笑说:“你恨他吗?” “你是说......卡尔?” 李邺默认了。 林涓喜一愣。 “林小姐,你知道卡尔最可憎之处是在哪里吗?” “哪里?” “卡尔以金钱为诱饵,诱使有天分的少年走上罪恶的道路。” 林涓喜震住了,她从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到底该不该恨卡尔,毕竟卡尔给予了她很大的帮助,现在,她冷静客观地想这个事情,事实也确是如此,卡尔用金钱诱惑她,毁掉了她,可是...... “再说,我也不要你亲自动手。”李邺说,“你把他的护身符取下来就行了。” 林涓喜一怔:“什么护身符?” “你老板在背上嵌了个类似于金缕玉衣的护身符,是用犀角和金丝做的。那东西取下来不容易,你见了就知道了。” “哦?难怪听传言老板从来不脱上衣。李公子——”林涓喜沉吟道,“别的不说,我连接近卡尔都基本不可能,怎么能把那个护身符取下来?”林涓喜想象了一下:场景一,“老板,能让我看看您的护身符吗?”问急了被砍死;场景二,她伺机接近老板,偷取护身符,必然被发现,然后被砍死。 “这个,我已经安排好了,你照我说得做就行了。不过——如果事情败露,我想你知道该怎么做。”李邺神色温和。 “你意思是让我自裁?”林涓喜喝了口鱼汤。 李邺微微一笑:“希望还可以再见到你。” “你会得!”林涓喜脸上自信淡笑,内心悲楚苦笑。 “好。”李邺站了起来,衣带轻摆,在座下属忙都站起,林涓喜只得从众。 李邺说:“我带你去看个东西——诸位辛苦了,去休息吧——霜铖跟着我。” “是!”霜铖应道。 一路都是迷宫般的石廊,顶,地,两壁都是青石砌成的,有几道石廊的墙壁上刻着浮雕,由于主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涓喜也不好仔细欣赏,粗略一看,全是刻着狩猎的事情,骑士一身戎装,良骏飞奔,拉弓射箭。这些石刻手法简洁,稍加雕凿,却极富表现力,风格雄浑奔放。石廊的墙壁上每隔几米就悬着盏铜灯,燃着幽幽的橙黄色火焰。和刚才的情景相比,这里简直朴素地感人。 走了十几分钟路,过了个拐角,豁然开朗,眼前是一个大厅,门口站着一排侍卫,厅内还站了一圈,也都是身披甲胄,正中有一个正方的大坑,周围石栏杆护着,石栏外隔几步就是名侍卫。 大厅的四壁或立或悬着无数灯盏,仔细一看,林涓喜倒抽一口凉气,这些灯的灯座都是人类的骷髅头。 林涓喜下意识摸了摸头顶,头皮发痛,斜觑眼李邺,可能是心理原因,对方还是那样轻袍缓带的贵公子摸样,无暇的冠玉般容颜,却怎么看怎么诡异,妖气阵阵直冲云霄,她现在完全确定了,这家伙就是个妖魔。 侍卫们齐刷刷对李邺行礼,他径直走到大坑边缘,对林涓喜说:“请过来吧!” 林涓喜走近,向坑中一看,大吃一惊。 坑中伏着头卡车大小的野兽,用铁链拴着,有些像狮子,双目发出闪电般的强光,是只魔兽。它感到有人在看自己,就翻起双目向上瞪,目光像电焊光般强烈,林涓喜知道这对眼睛刺激很大,不敢多看,移开视线,李邺却并不躲避,凤目微垂,直视着魔兽。 “这个叫斥鹿。”李邺说,“是一种性情凶残的魔兽,酷爱吃人脑。被它咬碎头骨、喝了脑浆的尸体会变成蓝色,出现梅花形瘢痕,好像一头梅花鹿。” 李邺声音缓缓的、清亮柔和,说着让人不舒服的事情,接着,他低声吩咐身边侍卫:“把东西带过来。” 林涓喜十分好奇,这位青年想干什么。 不一会儿,两名侍卫扛着一个白花花的东西过来。走进了,林涓喜吃惊地看到,那是白布包裹下的一个人,从身形线条来看,是个女人。林涓喜暗暗心惊:他们该不会给魔兽喂人肉吧? 侍从将女人平放在林涓喜脚下,揭开了白布。 林涓喜用手捂住了嘴,转过头,她感到反胃,感到从未有过的寒意。 只看了一眼,就足以将见惯了血肉模糊的她镇住:这女子的多半个头顶都没有了。 待她平静了一会儿,李邺说:“林小姐,看看这具尸体。” 林涓喜没有扭头,目光依然是避开的,因为她实在不想面对那样惨不忍睹的景况。 李邺也不强求,过了一会儿,林涓喜不见李邺说话,她转过了头。 李邺蹲在女尸旁,向她招了招手:“你能过来吗?” 林涓喜一咬牙,向前几步,慢慢蹲下来。 她和李邺之间,横贯着面目全非的女尸。 林涓喜慢慢抬起头,对上李邺的眼睛。他的目光很柔和,眸子剔透极了。 林涓喜颤声说:“你杀了她。” “是斥鹿杀的。” “你真残忍。” 可能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李邺,他略略一怔,林涓喜垂下头,她不晓得他会怎么对她,惩罚她,杀了她,丢下去喂斥鹿,像这个可怜的女人一样。 可是,李邺什么都没说,他谈起了正事,语气平缓:“这女人和你在美国读书的堂姐林蕙萱很像。” 林涓喜一惊,低头看去。 强烈的视觉冲击让她产生了不适,但出于对家族成员的牵挂,她还是仔仔细细地看着。 这女子头顶靠右边三分之二被咬去了,脑浆被吃得干净,一头栗色卷发,所剩无几,被梳理地整整齐齐,五官很娇柔,双目紧闭,血迹被擦拭地干干净净,衣服上却全是血污。她全身都呈现诡异的蓝色,皮肤上有一朵朵梅花状的黑斑。如果不看其他,单单这张脸,她好像睡着了。 “这女人,是挺像我堂姐的。”林涓喜克制着恶心和悲伤,“怎么她看起来很安详?” “斥鹿在吃人之前,会喷出一种毒气,人就睡死过去了,像全身麻醉一样,所以并不痛苦。” 林涓喜轻轻吐出一口气,挑眼帘瞅着李邺说:“这算是魔鬼的仁慈吗?” 李邺微微一笑:“林小姐真是性情率真,心里有什么就要说出来。魔鬼的仁慈?你想感受?” 林涓喜站起来,退后几步。 李邺也站起来,宽大的雪白直衫飘逸而雅致,他手背后,带着一丝艳丽的笑。 林涓喜憋出几个字:“我要怎么做?” 第七章 李邺说:“卡尔方索的母亲是被斥鹿害死的,他这十几年做梦都想杀了斥鹿,但他只是个凡人,根本做不到。” “所以呢?”林涓喜问。 李邺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林涓喜,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只需要她一步步执行。 被蒙上眼睛送到了凡间后,霜铖和一辆半旧的捷达已经在等她了。 林涓喜将女尸恭敬地放置于后座,在心里默默地说:“小姐,万分抱歉,但我真的太需要钱了,因为……” 她突然痛苦地感到,这是多么苍白无力,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随便夺去别人生存的权利,这不是理所当然。一瞬间她对自己的厌憎达到了极点:林涓喜,你是个多么自私、虚伪、冷酷的混蛋! “哼!”身后的霜铖阴阳怪气地笑了声,“人类为了这些金属垃圾可以干任何事,真是可怜!” 林涓喜悲凉地说:“是啊,可怜,可憎!不过,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些金属垃圾和命是等价的——算了,说了你也不懂。” 她利索地坐好,系上安全带,发动引擎,开走了。 ———————————————————————————————————————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又是郊区,街上几乎没什么活物,偶尔有辆汽车从她的车边驶过。林涓喜的车速不紧不慢,她刚给老板打了电话,约好在“朔月”组织的基地——西郊的一栋偏远别墅里会面,有要事商量,现在,她正往西郊开。 此时此刻此地,身后一具惨死的女尸,林涓喜却一点也不害怕,真的,她暗暗企盼着这具女尸可以突然起尸把她掐死,她实在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这种煎熬感比任何时候都强烈、都难熬——真是这样的,最难以忍受的不是仇恨,而是愧疚。 终于开到了组织的秘密集中点,林涓喜将车开进院子,把已经有些僵硬的女尸扛在肩上,开了门。 客厅里漆黑一片,看来老板还没来,她开了壁灯,将女尸放在沙发上,在地毯上盘膝而坐,面对着女尸。 女尸已经被李邺手下用床单凌乱地裹了起来,看不到那张恐怖的脸,此刻,昏黄的灯光下,曲线依稀可辨,血迹干了,已经彻底没有了生命的迹象。 过了几分钟,院子里有车开进,车灯闪了闪,灭了,随后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林涓喜的老板——代号“青霜”的男子卡尔方索推门而入。 他是个四十四岁的混血英俊男子。林涓喜只知道老板有多国血统,曾在南非当过警察,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不过可以想象到他的经历一定非常丰富。 客厅这番情景,卡尔却一点儿都不惊奇,神色如常,在玄关处换了鞋,步履稳健地走过来,坐在女尸旁边,和女尸的头部只隔了不到一拳,点了根烟。 “林,出什么事儿了?” 林涓喜上前掀起了裹着女尸的床单,女尸皮肤呈现淡蓝色,出现了黑色的梅花,像一只诡异的梅花鹿。 卡尔本来神色平静,看到尸体的摸样,吸烟的动作一顿,眼中闪过一道强光,瞬息之间又恢复了常态——林涓喜表面看起来几乎失控,其实内心非常冷静,她比任何时候都留意老板的表情,所以,这一切尽收眼底。 林涓喜泪如雨下:“以前听外公讲过斥鹿,没想到还真有……” “林,你说这个漂亮小姐是让斥鹿咬死的?” “嗯,她是我表姐,在美国上大学,这次我因为有事要请她帮忙,她就瞒着家人回国了。今天我和她去了要办事的地方,我去得迟了,等我到了,她都被……” 她泣不成声,卡尔抚着她肩头安慰她,过了很久,林涓喜才略略止住,她的悲戚变成了刻骨的仇恨,突然扑通跪在卡尔面前,泪流满面,咬牙切齿:“老板,请你给我最好的枪和子弹,我要给姐姐报仇!我要杀了斥鹿!” “林,起来说话。” “不!你不答应帮我报仇我就不起来!” “你的遭遇我很难过,我是你的老板,也是你的朋友,不会拒绝帮你,但是你要明白,斥鹿可不是侏罗纪公园的霸王龙,它是魔兽,大、炮都轰不死,你只是个孩子,要想杀它,拿你们中国人的话说,就是蜉蝣撼大树,以卵击石——当然,我欣赏你敢于复仇的勇气,但我劝你,还是停手吧!有这精力还不如干点有意义的事,不要白费功夫——快起来吧!” 卡尔扶起她,她笔直地站着,神情冷凛:“先生,也许你想错了,你知道我外公是谁吗?凤凰城刘河生。” 林涓喜知道作为阴阳先生的外公刘河生在凤凰城颇有名气。 卡尔看了林涓喜一眼:“哦?你是刘河生的外孙女,我和你外公有过一面之缘,他确实厉害。你的意思是你外公留下了很厉害的法宝?” “不光是法宝,我还懂一些降魔术。” 卡尔看起来很有兴趣,他碾灭了烟,翘起二郎腿说:“你会降魔术?以前没听你提过——如果报仇成功了,能帮我个忙吗?” “我尽力!”林涓喜说。 一时两人都沉默了,卡尔又点了根烟,吸到三分之一时,突然开口了:“上帝保佑你可以除掉斥鹿那个妖怪!需要什么告诉我,我会倾我所有。” 林涓喜大喜过望,泣道:“多谢先生!”这么说着,忍不住掩面恸哭起来,压抑着声音,听起来非常可怜。 卡尔叹着气,安慰林涓喜,过了一会儿,她哭声停了,有些不好意思。 林涓喜看时间也不早了,便说:“先生,我想我得走了,要杀斥鹿,准备工作都很麻烦。” “你去吧!有什么需要,随时打电话,我给你送去。” “是!” “林!”卡尔手放在她肩上,一双蔚蓝色的眼睛盯着她,“斥鹿可怕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一定要小心。” “我知道。”林涓喜难掩恨意,却自信地说,“先生放心,斥鹿会死在我手上的。” 林涓喜将女尸扛起,临出门时,带着杀手的矜傲、冷然的一丝笑意,说:“先生,我会用卡车拉着斥鹿的头请你喝酒的。” 说完就开门出去了。 卡尔依旧坐在沙发上,嘴角浮起一个冷冷的笑。 第八章 一个星期后,卡尔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涓喜的,她兴奋地语无伦次,她说,她杀了斥鹿,在南郊凤凰山一处废弃的军工厂,让卡尔过来给她庆功,顺便看看接下来该怎么做,因为斥鹿实在太大了。 凤凰山有几个兵工厂,都是□□时期建得,到了二十世纪末,搬走的搬走,倒闭的倒闭,还剩下些废弃的厂房,现在已经残破地摇摇欲坠了。 没想到这里还有手机信号,卡尔很快在一个废弃的大厅找到了林涓喜,她靠墙歪着,一脸血迹,身上有伤痕,衣服也被撕烂了几处,筋疲力尽地闭着眼,听见动静,机警地睁目,见是卡尔,完全放松了,疲惫地微微一笑。 “我实在没一点儿劲儿了,你抱着我,我带你去看斥鹿的尸体。” 卡尔本来并不相信林涓喜会去找斥鹿复仇,就算她来了电话说她成功了,他也不信,可看到眼前情景,他不得不信了,他的手微微颤抖起来,他掩饰着,抱起林涓喜,笑道:“你还真有两下子,勇敢的姑娘,你怎么做到的?” “上次姐姐出事,就在那片林子里,我想那儿可能离斥鹿的老巢不远。外公以前告诉我,斥鹿最喜欢人脑,我找了几只猴子,敲碎它们的脑壳,把脑浆涂在林子的树干上,这么做了三天,终于把它引来了。”林涓喜闭了闭眼,继续说,“剩下的,就是不足为外人道哉的祖传除妖法了。” 卡尔笑着打趣:“没想到咱们‘朔月’还有这么厉害的人物,林的价钱可要上调了——你知道这片山头有个地方据说闹鬼。” “嗯,离这儿不远有个红菱峡,传说有人在那儿看见了阴兵,你信吗?” 卡尔一笑:“中国人的东西太玄奥了,我信,但是搞不清楚。我是以前听你外公说的,红菱峡有阴兵。” 卡尔只觉得林涓喜身子沉甸甸的,显然已经毫无力气了,就叹道:“你真是个英雄,让我想到了阿基琉斯。” 林涓喜眼帘疲倦地半垂着:“过奖了,先生。” 走了四十多分钟山路——不能说是山路,因为遍地野生植物,根本没有路,真不知道林涓喜一个女孩子怎么在这儿待的。 转过一块巨岩,卡尔立刻住足了,他睁圆眼睛,一脸震惊、兴奋,全身都颤抖起来,不过他倒没忘了林涓喜,将外套脱下来铺地上,把已经昏睡过去的她放在上面,做这一切时,他的手抖得厉害,嘴唇都颤着,眼中几乎要滚出泪水来。 他们的旁边,就是可怕的斥鹿,只是现在已经死了,永远闭上了闪电般的眼睛。卡尔安排好林涓喜,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斥鹿,激动地捂着嘴,抽泣,口中语无伦次地说着外语。 十几年了,他从未如此失态过。 卡尔完全沉浸在自己亢奋的情绪中,突然,一道劲风袭过,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挨了当头一棒,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林涓喜手执木棍,站在旁边,没有一丝疲倦,精神抖擞,冷静锐利。 她不敢大意,见卡尔晕倒了,忙扔下木棍,剥开他的上衣,随后大吃一惊,她终于知道这护身符为什么难取了。 因为,这是用一根根金环穿在肉里固定到身上的,有些像耳环,金环和连缀着犀角的金线是一体的,犀角分成许多薄片,果然如金缕玉衣一样“穿”在背上,护住了整个背部。 她不敢耽误,闭着眼,咬牙用力扯下卡尔背上的犀角护身符,浓浓血腥味儿直钻鼻孔,温热的液体沾满了双手,溅到了脸上,她甚至听到了皮肉撕裂的声音——终于把整个护身符都取了下来,她摸出打火机点了。 林涓喜一边留意卡尔,一边看着珍贵的犀角燃出幽幽火苗,化为灰烬,只留下一地金丝和金环。中国传说中,燃烧犀角可以照见妖怪,妖怪,真是太可怕了! 林涓喜看了眼斥鹿的尸体,又看了眼背部血肉模糊的卡尔,目光定在自己血淋淋的手上,卡尔曾说过,杀了人之后,就要做好不得好死的准备,她偶尔会想,自己会怎么死呢?被乱枪打成筛子?被烧死?被勒死?被砍成一块块喂狗?哦,或许被警、察逮了枪决还是最好的死法呢! 犀角刚刚燃尽,霜铖就出现了。 “哈,终于把这家伙给拿下了,主人不知道该多高兴呢!林小姐这次干得太漂亮了——咦,你怎么了?” 林涓喜面对一小撮犀角灰,凄凄风雨催花过,满地红痕,莹莹欲泪 霜铖说:“你好像并不开心。” 林涓喜摇了摇头,哀伤地说:“你去交差吧,把钱给我,各走各的路。” “咱们的缘分可能没这么浅。”霜铖吟吟而笑,“主人说了,让咱俩一起去交差。” 林涓喜一脚踢散犀角灰,细眉倒竖:“主人主人,你家主人是天王老子?!这笔生意结束了,抱歉我并不乐意再和你们打交道,请把该付的报酬给我,然后再见!” “也行,不过主人说了,他可能有办法治好你朋友的病。” 林涓喜身子一顿,睁圆眼睛,过了半晌,她恢复了冷冷的表情:“好,我和你去,看你家主人还能生出什么幺蛾子。” 霜铖拍了拍手,从树丛后闪出十几个甲士,他们将卡尔五花大绑,扛了起来。 霜铖冲林涓喜打了个响指:“好了,一切顺利!小姐,在见主人之前,能否把你脸上和手上的血清理干净,这副失仪的样子,是对主人不敬的。” 林涓喜咬牙,一瞬间对李邺和他乌烟瘴气的下属厌憎到了顶点。 不远处有溪水,她快步过去。 蹲下来,看到水中自己的影子,她有一瞬的恍神。 水中少女形容憔悴,右颊一道血污,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神,充满了暴戾和嗜血的污秽。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她发疯般撩着水往脸上泼,溪水冰冷,她打了个激灵,哗啦啦声音十分响亮,扬起大片水花,溅湿了衣襟,裤腿和鞋子。 胡乱抹去脸上的水,一转目,唬了一跳,霜铖神出鬼没,居然站在她旁边,而几米开外,是扛着卡尔的甲士。 这样防不胜防,让她很不舒服,而且,本来心里就不爽,她吁出一口气,透过凝成一缕的滴水头发,冷冷看着霜铖:“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很久了。” “难道以后都要这样,突然看见你,吓我一跳,入室扬声,你不知道吗?” 霜铖一愣:“好厉害的丫头!好,是我失礼了,下次不这样了。” 林涓喜站起来,霜铖从袖中取出丝巾:“蒙上眼睛。” 林涓喜依言,霜铖用一根麻绳牵着她,往李府走。 走了一段路,开始下楼梯,最后终于听到霜铖说:“到了。” 林涓喜扯下丝帕,递给霜铖。 还是那个煊煊的大殿门口。 跟着霜铖,走过曲里拐弯的石廊,到了一处小厅。 和大殿同材质的青色美石地板,紫檀木桌椅,墙角一个白玉瓶里插着松柏,苍苍翠翠,满室清劲的味道,倒比那些熏香花香提神多了,墙上一幅字,林涓喜扫了眼,娇媚的“二王”行书,没留意内容。 李邺一身白衣,看起来很干净。他坐在紫檀椅上,手执青瓷盏,氤氲的水汽中,一双凤目乌黑如墨,目光落在林涓喜身上。 “请坐!”李邺指了指右手边的木椅。 林涓喜坐在椅子上,霜铖恭顺地站在李邺身后,一个抓髻小鬟悄然步入,给林涓喜斟了茶,茶具和李邺手中一模一样,茶杯里是浅棕色的奶茶。 李邺捧着茶杯,抿了口,林涓喜闻到对方茶盏里飘来上好的碧螺春味道,只听李邺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喝茶,我给你准备了奶茶,牛奶可以安神,喝一点。” 林涓喜将青瓷盏捧在手心,热气腾腾的香甜水汽扑鼻而来,滚烫从手掌直钻入心里,她一颗心静下来,迟疑着开口说:“我喜欢茶,我外公老喝,我就跟着他喝,不爱饮料,就爱茶。” “是吗?”李邺吩咐小鬟,“给林小姐把奶茶倒了,换成碧螺春。” 小鬟照做了,林涓喜端起茶盏,置于鼻端嗅了嗅,说:“好茶!” 李邺对小鬟说:“把这茶给林小姐装一包。” 林涓喜忙说:“不用了。” “你拿上。” 一时小鬟过来了,将茶包递给林涓喜。 林涓喜说:“怎么好意思?” 霜铖笑道:“我家主人最爱喝茶了,我们都不懂,没想到林小姐也喜欢。” 林涓喜不太好意思:“其实我也不懂——” 这时,一位秀颀侍女,一身古怪的金光闪闪衣服:立领,系带,贴身,有点像裹肚,□□着胳膊和小腿,梳着小两把髻,垂头过来,手里拿着个乌木盒子。 李邺接过盒子,打开来,立刻,一阵金光夺目,盒中盛着十几块金条,李邺将盒子推到林涓喜一边,说:“请过目!” 林涓喜心狂跳起来,这么多钱,她可以断定,自己好久都不用再杀人了,她努力不让手颤抖,合上盒子。 李邺淡淡一笑:“不点一下吗?” 林涓喜显然还没有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开玩笑,她显得不自然。 她现在的样子很狼狈,本来就憔悴不堪,蓬头垢面,再加上血迹斑斑,洗脸时又弄得一塌糊涂,衣襟、袖口都是水,头发也*的,更乱了,不过林涓喜倒不会因为这个难堪。 他不再看她,捧着精美的茶盏,慢慢呷着。 林涓喜终于抬起头问:“我……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李邺说:“关于你朋友的?等卡尔这事了了,我再和你谈。” “可是——”林涓喜有些急了,李邺看她一眼,她只得压下暴躁,勉强婉声说,“那得多久?” 李邺含威不露:“喝茶。” 林涓喜不敢再多问,心不在焉地端起茶盏。 这时,一个侍女走进来,柔婉地行了一礼,说:“主人,卡尔先生来了。” 李邺点了点头。 第九章 林涓喜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看到卡尔方索居然步履平缓地走了进来,没有任何锁链镣铐,换了干净的长衫,连脸上血污都被擦洗地干干净净,如果不是他失血后苍白的脸色和掩不住情绪很差的眼神,真像个特邀嘉宾,身后是那胖胖的、土财主一样的绿野。 看到林涓喜,卡尔神色一顿,眼中闪过的怨毒和仇恨,让她不禁打了个寒战。 李邺神色平静而温和,指了指右手边的座位:“请坐!” 卡尔不动神色地打量了下椅子,神色谨慎地坐下了,林涓喜突然发现,卡尔腰间别着他的那把小五封子,她有些吃惊,为什么李邺不收回卡尔的枪,仔细一寻思,李邺这家伙恐怕是故意的,不知道又打什么主意了? 卡尔的目光又钉在了林涓喜的身上。 绿野站在卡尔身后,警惕他有什么举动,看他这样,便笑着说:“就算林姑娘温婉秀美,您也不用一个劲儿盯着看。” 卡尔的愤怒,如同突然喷涌而出的火山。 “是林啊!”卡尔切齿。 林涓喜面无表情,也不作答。 卡尔愤恨地说:“这最后的任务,鱼肠小姐完成得太漂亮了。” 林涓喜更是无言以对,卡尔一个字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这,个,表子!” 林涓喜用余光瞥着卡尔腰间的小五封子,恶意地揣测:这李邺不会是想让愤怒的卡尔一枪崩了她,然后收回金条吧?她说:“先生,你现在说什么我都不反驳,我需要钱。” 卡尔眼睛眯起来,盯着林涓喜:“你果然不是好东西——我居然还说你是阿基琉斯。” 林涓喜叹了口气,说:“谁是阿基琉斯呢?……你才是阿基琉斯吧!所以说,有弱点不可怕,可怕的是,让别人对你的弱点了如指掌。你不该相信我——你为什么要相信我?” 卡尔顿了片刻,说:“好,我让你明白。你把尸体给我看的那晚,我就派人去查了你的那个姐姐,她在美国佛吉尼亚理工大学读书,她老师说她三天前就请假了。我确实不相信,但是,在我看见斥鹿的时候,突然就信了——因为我妈就是让斥鹿杀了,我这辈子的目标就是给她报仇。你说得对,我不应该让别人知道我最在乎的东西——尤其是你,李邺,我见过的最冷血、最阴险的家伙!我防了十一年,还是被算计了,果然我妈说得对,中国人最狡猾。成王败寇,我无话可说。” 李邺叹道:“什么成王败寇?都是在这碧落黄泉之间讨口饭吃,各有各的艰难,我只想知道凤珠在哪儿。方索先生,能告诉我吗?” 卡尔顿了顿,说:“当然了。我把凤珠扔到波斯湾里了,因为它的诱惑太大,所以太可怕,遗祸无穷,就让它在我这儿终结吧!” “你可真是好心那!”李邺“哼”得笑了声,“波斯湾?你竟然为了这世道太平,巴巴跑那么远。方索先生,令堂的事,我很遗憾,不过,你还有家人的,你还有个女儿,在罗马圣保罗女子寄宿学校读七年级……” 卡尔的表情在提到女儿时就开始不受控制了,此刻完全一副崩溃的样子,林涓喜从未见过这样的老板,果然再强大的人都是有软肋的。 “三个月前我就派人去保护令爱了,不过,为了万无一失,还是先把你请过来。”李邺的脸上平淡而清冷。 卡尔厉声地说:“不可能!我女儿一出生,我就把她托付给雷诺牧师了,所有人都以为她是牧师的女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邺微微一笑,说:“只要我想,我会马上知道你十年前的今天晚上和哪个女人睡得觉。” 卡尔立马像一只全身毛都竖起来的护稚母鸡,双目闪着刺瞎人眼的光,声音尖利好似另外一个人:“李邺,你如果敢对我女儿做什么,我卡尔方索变成鬼,也要把你撕成碎片!” 李邺神色和气,待卡尔说完,他缓缓地说:“令爱是‘第一特、、务’多洛蕾斯黑玆的关门弟子,是块难得的璞玉,精心琢磨可以成大器,我怎么舍得‘做什么’?” 卡尔一愣,神色渐渐平静,却越发像慢慢沉入水底的巨石,他眉毛一沉,似乎在寻思什么,片刻后,说:“可是,如果我告诉你凤珠在哪儿,那个现在持有凤珠的人肯定会杀了我,再杀了我女儿,因为,拥有凤珠的事,是绝对机密,他很快会怀疑到我。” “有我在,他不敢——”李邺说,“我保证!只要令爱可以到敝府来,做我的属下,那人肯定动不了她。” 卡尔望着李邺那波澜不起的黑潭般的眼睛,眼皮垂下,片刻后抬起,说:“如果你能保护我女儿,她会永远效忠你,我发誓!相信我,李公子,你会如虎添翼!” 李邺敛眉垂目,微微一笑谦和地说:“我真是太荣幸了!” 卡尔淡淡一笑,说:“该荣幸的是我。我把凤珠给伦科尔大魔王了,因为当时我女儿得了种病,快不行了,只有伦科尔可以救她。都是男人,请你理解理解做父亲的心情!” “我当然理解,方索先生。”李邺说,“不过,令爱以后就要在我这儿做事了,她肯定不希望我和她父亲心里有芥蒂。” 卡尔说:“凤珠是我弄丢的,我会帮你把它再拿回来,说不定还能顺上几件伦科尔的宝贝。” “凤珠我自己会取——”李邺疏冷地说,他看着卡尔,平和的眼神,却带着令人喘不过气的压迫感,“犯不上劳方索先生大驾。你该上心的,还是令爱,你就这么一个女儿,当然希望我和她之间永远没有嫌隙了,不是吗?可是,你总能碰见她,如果有天不小心告诉她,你和我关于凤珠的纠纷,就算我没什么,难保令爱不会有想法。” 卡尔迎着李邺那莹黑,幽深,而笑意轻淡的眸光,脸色渐渐苍白下去,他知道,自己今天非死不可,而且,自己的苦楚多一分,李邺出于内疚就会对女儿好一分,可是,让李邺动手,只会让他对女儿更不信任,看来,只有自裁了,用自己的手、、枪——是啊——卡尔面如死灰,却轻轻笑了声,他还奇怪,李邺怎么不没收他的、、枪,原来,这是个早都布下的圈套,就等他往里跳…… 突然,卡尔掏出腰间手、、枪,对准自己太阳穴,一声巨响,血、、腥味儿弥漫开来,林涓喜偏过头。 李邺端坐在紫檀椅上,双臂平放于椅子扶手,广袖如水泻下,在地上轻柔地垂着,他脸上温和荡然无存,眉目冷如冰刀,冰雪悬崖般压倒一切的威严,他说:“卡尔用他自己的手、、枪自杀了,你们,都看见了吗” 林涓喜只得跟着李邺几位属下齐声说:“看见了。” 李邺顿了片刻,说:“绿野,霜铖,你们去处理尸体。你也退下。” 最后一句是对侍女说得,三人应了,绿野扛着尸体下去了,霜铖跟在后面,侍女垂头也出去了,并带上了门。 林涓喜看着地上的鲜血与脑浆,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李邺装模作样,仿佛老友登门,还让卡尔戴上自己的手、、枪,卡尔为了将来女儿在李邺手下不被猜忌,只得自杀,而且还是用自己的手、、枪自杀的。卡尔是死定了的,这在很久以前就不可逆转了。林涓喜咬着牙关,说:“李公子,卡尔现在对你也没有威胁,为什么还让他死?” 李邺似乎有些疲劳,他侧着头,修长的两指在太阳穴揉按着,如雾长发滑落下去,吊梢的眼睛斜斜扫过来,刚才的余威未退,显得又媚气,又凌厉,他声音并不大,却透出十足的冷然:“如果我是他,在背叛我的时候,就买好了棺材。” 林涓喜始终带着接受不了的表情,这是一个地球人的良知。 李邺轻轻冷笑了声,说:“如果我输了,死的人就是我。” 林涓喜一怔,沉吟片刻,她平静了些,叹口气:“尔虞我诈,本来就没有好坏,成王败寇而已。我有个提议,不过你大概不会同意的。” 李邺一双好看的眼睛显出不解的神色,眉毛一敛:“怎么了?” 林涓喜踌躇了片刻,说:“你能不能别用卡尔的女儿?” “为什么?” 林涓喜眉尖蹙了蹙,有几分凛然说:“就算卡尔女儿成了你的得力下属,总有一天你也会杀了她,倒不如一开始就别让她在你跟前出现。” 李邺垂眸听着,听她说完,打了个手势,说:“不说这个了。咱们谈你的事。” 林涓喜心跳止不住加快了频率,不知道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是要宣布何时治疗许嫣然吗?她感到紧张,动作不由僵硬起来,腰板笔直,双腿并拢,美丽的脸庞儿也是紧绷绷的。 第十章 李邺靠着椅背,十指交叉,肘部撑着扶手,说:“现在‘朔月’也解散了,我希望你可以替我做事,你觉得呢?” 果然如此,林涓喜克制着焦虑感,斟酌着说:“李公子,我想问你个问题。” “你说。” 林涓喜深吸一口气:“乌龟是自己在泥里游着开心,还是被五花大绑放祭台上被供奉着开心?”(注:这个典故来自于《庄子》外篇·卷六下《秋水》) 李邺看着她黑莹莹的、掩不住忧虑的眼睛,失笑道:“我不是楚王,如果你不答应我——”他声音低沉,含笑的眼中是不容商量的刚愎,似一段泛着寒光的利刃:“——我会杀了你。” 林涓喜心中咯噔一下,她知道他不是开玩笑,她瞪视着他,一瞬间,万千悲凉,涌上心头。 她眉头深深皱起:“你让我帮你做事,你会失望的。我对这一切都厌倦了,厌倦透顶了,我不想再干这些了,什么都不想干。” “你什么都不想干吗?”李邺说,“没有支撑你坚持的东西?” 林涓喜茫然地摇了摇头。 李邺冷笑一声:“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当杀手,你的朋友,是叫许嫣然吧?她得了绝症,需要钱。” 林涓喜身子一顿,似乎被钢针狠狠扎了一下,清醒了,也镇定了,只是被扎过的地方很痛:“你可以治好她?” “我可以治好她。”李邺肯定地说,“你答应了我,两年以后,我会让你的朋友康复。” 林涓喜一张脸阴冷下去:“如果你在这件事上骗了我,我会宰了你!” 李邺眯起了眼睛:“你很喜欢这么对我说话?” 他口气平淡,却隐藏杀机,林涓喜一怔,收敛了许多,沉默片刻,低声说:“你真得可以治好她?” “如果我把她治好了?”李邺反问。 “如果你把她治好了——”林涓喜扬起秀丽的脸庞儿,一双大眼睛凝看着李邺,目光坚定,“——你可以杀了我。” “我杀你做什么?”李邺似乎感到可笑。 林涓喜叹了口气:“你就非得当我的老板?” “你不觉得这次你干得很漂亮?” 林涓喜闭上了眼睛,她感到一种彻底的无力感,原来人生在世,真是诸事不由人,以后的路怎么走,继续杀人吗,还是抗令被杀?不过,只要许嫣然能好起来…… 她睁开了眼睛,双眼皮的褶皱清俊地无以复加,年轻,娇嫩,妙丽,眸光却似凝霜的枯藤: “好,只要你在两年后能治好嫣然,让她好好活着,我可以替你做事,但是,我也有要求。” “林小姐请讲!”李邺做了个文质彬彬的手势。 “你知道,我在卡尔那里,是签了协议的,这个协议有几条原则。一.不杀无辜良善之人;二.□□可以,但不能来真的:三.不能做给我的家人带来危险的事。我对于这三条有最终解释权。” “不算过分,我答应你。” “嗯。”林涓喜顿了顿,说,“我不是顽固迂腐的人,对于在刀尖上营生的人来说,贞洁有时一文不值,但我作为一名女性,希望你可以尊重我。” 其实有时候,嘴上说着强硬的话,心里还是很在乎的,李邺心如明镜,但他也只是淡淡一笑,“好,我尊重你,” “好,李公子,我林涓喜从此刻起——” “慢着!”李邺打了个手势,“在你答应我之前,有件事得明白。” “什么事?” “我的下属,是主人的家奴,和你们现代社会的雇佣情况不一样。在我没主动和你解除关系之前,你得有替我死的觉悟,宁愿自己死了,也要保护我毫发无损,无时无刻不为我着想,我的命令下来,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得执行,而且——”李邺美好的唇型一字一句地说,“——必须忠心,背叛无可饶恕——请考虑好了再回答我。” 林涓喜思索着,片刻后,她长吸一口气,绷着脸说:“好,我答应你,在你还觉得我有用的时候,我绝对不走;如果你需要我死,我就去死;如果我背叛了你,你可以杀了我。” 李邺点点头,林涓喜以为自己下一刻就可以走了,不料他从袖中掏出一个橘色的瓷瓶。 林涓喜有种不祥的预感。 李邺神姿风雅地说:“这瓶子里装的东西,叫噬心丹,只要吃下去,每个月二十二号之前必须服到解药,不然就会从心脏开始,慢慢地全身腐烂掉。” 林涓喜早变了脸色,李邺接着说:“作为我忠心耿耿的属下,吃不吃噬心丹又有什么区别呢?林小姐,你说是不是?” 林涓喜声音微颤:“你要我吃这个?” 李邺点点头,说:“你也可以走,我会派人送你出去的,以后你就当没我这个人,我也不会来找你。” 他一双妙目看着她,眸光深沉幽黑。 她无望地和他对视,声音尖利起来:“我都说过要给你效忠了,你还不相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你不懂这个道理吗?” “哦,我当然懂,不过,我可不想像可怜的卡尔那样,因为几块金子搭上命。” 林涓喜知道,她对卡尔的所作所为让她彻底戴上了不可相信的标签,她有些歇斯底里:“你和他不一样,你可以救我的朋友,我自己死也不会让你死!” 李邺恍若未闻,晃了晃瓷瓶:“你吃不吃?” 林涓喜盯着那只橘色瓷瓶,握它的手很美,修长,劲健,玉洁冰清,她却像看着鬼的手,只觉一盆冰块倾泻而下,血液都冻结了,她握紧藤椅扶手,艰难开口说:“如果我不吃,嫣然就会死。” “对。”李邺说。 林涓喜咬紧牙关让自己镇定,平复良久,伸出细白纤巧的手,说:“给我,我吃。” 李邺把玩着瓶子,说:“你想好,这东西,吃了就再回不去了。” 回去不了——多么绝望悲凉的一句话!林涓喜面色苍白,却没有一丝收回来的意思,直直举过去,突兀、偏执而执着:“给我。” 李邺将瓶子丢给她,她接住了,从里面倒出一颗橘色小药丸,她闭了闭目,然后含嘴里咽了下去,这颗光滑的丸药顺着食道滑进胃里,好像一颗定时□□,林涓喜几乎听到了胃液融化它的滋滋声,她嘴里都是酸水,本能地想要呕出来,却是死命用舌头抵着上颚,她不能吐!决不能吐! 李邺看着她,满意地抿嘴而笑,双目明辉动人,他说:“很好——解药是用我的灵珠炼出来的,你要是不想活了,就祈祷我早点儿死。以后每个月十五号晚上,我都会派人给你送解药,两年以后,我会给你的朋友治病。” 说完他又补充了句:“噬心丹这玩意,在三界人人不齿,所以你心里知道就行了。” 说着这样的话,他的神色没有一丝羞惭,仍然优雅从容。 林涓喜只觉迷迷糊糊,李邺拉了铃,声音分外尖锐,划过林涓喜耳膜,好像在因血液流通不畅的麻木之处划了一刀,皮开肉绽历历在目,却没有知觉。 一个清秀的小鬟进来了,李邺吩咐她:“木莲,送林姑娘出府。” 林涓喜跟随这个叫木莲的小鬟出了书房,走进清冷的石廊,身后门关上了,轻轻的响动如当头一棒,林涓喜清醒了,她其实一直清醒着,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不过出于自我保护,脑神经混淆视听,此刻,置身于冷冷落落的石廊中,绷紧的表情终于松弛,伪装的不堪一击的坚强瞬间垮掉,她扶着石墙,恐惧,悲凉,颓丧,仇恨,指甲抠着砖缝,深深地、用力地掐着,指甲破裂,指尖流出了血——命运从不由人,向来如此。 任林涓喜在后面难受地要死掉了,木莲也没有回头看一眼,只是保持着不急不缓的速度,履行着带路的任务。 终于走到了那所金碧辉煌的大厅,绕过素幔低垂的玉台,一撮火红跳进林涓喜灰暗的视线,她下意识抬起了头。 眼前站着位极美的男子,身材高大,红衣如霞,肤色微黑,一头乌黑的秀发倾泻而下,没有冠带,只是一圈红色抹额,愈发衬得五官浓秀俊美,可是这个美貌男子却让林涓喜不舒服,因为他神色特别冰冷阴沉,一双好看得不得了的眼睛里,眼神既不邪魅也不温润,而是一种憎恨,好像憎恨目光所及的一切事物。 此刻,这双眼睛正一眨不眨盯着林涓喜,木莲对男子行了一礼,男子眼珠子都没转。 林涓喜知道李邺府中稀奇事儿多,她不敢也不想好奇,就低下头从红衣男子身边走过。 “林涓喜。”在两人擦身而过时,男子突然叫住了她。对于男子知道她的名字,她并不奇怪,就驻足,转过头说:“你有事吗?” 男子没有回答,对木莲说:“你回去,让我送林小姐出去。” 木莲面露为难之色:“大人,不行的,主人让我送,我回去了不好交代。” 男子道:“你就说是我强迫你回去,执意要送林小姐出府,主人怪罪,我一个人承担,和你没关系。” 木莲还要说什么,男子冷冷横了她一眼,她就唬得垂下头,躬身后退,然后转身离开了。 男子还是阴冷的神情,开口说:“初次见面,我叫倾泓,你叫林涓喜,主人的新下属,我知道——我送你出去!” 林涓喜心知有异,便也没有多问,跟在倾泓身后向大殿门口走,倾泓两条腿修长有力,火红披风微扬,黑靴子一尘不染,上面用金线绣了条盘旋的蛇。 第十一章 到了大殿门口,倾泓住了足,也不转头,递给林涓喜一条红色丝帕,林涓喜接过,打了个冷战,丝帕居然异常冰冷,她蒙在了眼睛上。 此后的一段路,倾泓一直捏着她的袖口,不知走了多久,忽觉有风吹来,耳听倾泓说:“出来了,卸下来吧!” 林涓喜取下手帕,发觉已经置身于荒原了,周围一派寒翠,她对倾泓说:“谢谢,留步吧!” 倾泓显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说:“你现在是主人的属下了,如果对李府有一些了解,不是更好?” 林涓喜挑眉说:“我刚成李公子的下属,你知道得也够快啊?” 倾泓很直接地说:“昨天晚上主人说了,他要你成他的下属,如果今天我看到的不是一具尸体,说明他达到目的了。” 林涓喜倒吸一口凉气,说:“既来之,则安之,那你给我讲讲李府的情况吧!” 倾泓说:“主人手下有六位大人,我,残墨,绿野,霜铖,你都见过了,还有两位,地黄和天青,地黄大人是主人比较得力的下属,最近在外面,天青是司刑的。还有个薛先生,也是司刑的。如果犯了错,主人说,‘去薛先生那儿领罚’,就是只用挨顿板子;如果说“到天青那儿去”就糟了,你也不会送命,但是会很受罪。天青会用各种刑具——她奇思妙想发明出来的——给你用,你会生不如死,时间长短取决于主人什么时候消气。其实主人对属下特别好,但是李府是有规矩的,谁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除了我们六位大人和薛先生,就是三百来口侍卫和婢女了。另外,主人在世界各地驻派了下属,头儿也被称为‘大人’。我们这些‘大人’其实都是家臣,被称为大人,是主人的恩典。主人还有私人军队,驻扎在红菱峡……” 林涓喜忽然想起了什么:“这么说,传说中红菱峡的阴兵,就是李公子的了?” 倾泓点点头:“主人的下属都是妖精,但你是人,这就是你的优势,你不用害怕任何避邪的法宝,做许多我们做不了的事,而且往往可以因为普通人这个身份让人放松警惕。主人这几位下属,各有各的特点,慢慢就熟悉了——你只要记住一点,不论什么时候,保护自己是第一位。” 他说最后一句话时,眼睛定定看着她,眸子像饱蘸了浓烈墨汁,带着希冀和隐忍,她心中突然腾起一股奇怪的感觉,便迟疑地说:“难道是李公子让你来给我说这些的?” “不,是我自己。” 林涓喜隐约觉得自己猜中了,默然片刻,说:“你为什么要帮我?” 倾泓眉梢微微动了动,带着几分艰涩说:“我为什么要帮你,原谅我现在不能说,你只要知道,千万保重!” 倾泓的神色十分郑重,眉宇间是掩饰不住的忧虑。 林涓喜心中不安,更是万分好奇,克制着,不再追问,低头思索了一会儿,真心说:“谢谢你!不介意我再问你个问题吗?” “你说。” “噬心丹,真那么害怕?” 倾泓脸色一变:“主人给你吃噬心丹了?” 林涓喜唬了一跳,睁圆眼睛:“我吃了,他给我吃的,他非要让我吃——真是他说得那样吗,全身腐烂?” 倾泓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说:“噬心丹虽然害怕,不过,那只是对不忠诚之人,你不会有事的。” 林涓喜内心一片冰冷,万念俱灰,最后她凄然开口说:“李公子的下属都吃了噬心丹吗?还是只有我吃了?” 倾泓摇摇头:“不清楚——不过,绝对不是你一个人吃这玩意。” 林涓喜仰起脸,难过地说:“为什么要给我吃?他杀我还不是跟捏死只蚂蚁一样吗?” “林小姐,以后请收起你的好奇心,因为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你应该知道的。还有,背叛是被人类不齿的,我相信这个你也明白。以后每个月,都有人给你送解药,这个人……”倾泓顿了顿,似乎在想合适的措辞,“……这个人长得有点奇怪,你做好心理准备。” 林涓喜垂下头。 “林小姐。” “嗯?” 倾泓的神色,突然变得特别郑重:“人为鼎镬,我为麋鹿,天罗地网,人心难测,你,千万小心!” “什么意思?” 倾泓没有回答,扭身走了,留下茫然无措的林涓喜。 —————————————————————————————————————— 倾泓回到李府,径直去了李邺书房。 站在石廊上,毫不犹豫地敲敲格子门。 “进来。”李邺声音平静。 倾泓走了进去,掩上门立马跪下,却是眉梢微扬,一脸冷傲:“主人,属下知道错了,马上去薛先生那儿领一百军棍。” 话音刚落,一个镇纸飞了过来,他也不躲,正砸中额头,直直坠下,一声响,碧玉镇纸在青玉般的地板上四分五裂,碎屑飞溅,而倾泓的额头破了好大一块,鲜血顺着脸庞优美的弧度不断流下,浸湿红袍,最后在地上聚成一小滩,而肇事者和伤者都是一脸淡定。 李邺拿起另外一个碧玉镇纸压住字帖,看着跪在地上的倾泓。 倾泓还是满脸傲气地说:“属下知道错了,不该自作主张,还让林涓喜知道了些她不该知道的事。所以属下回府了马上来请罪!” “就算你不来,我难道就不召你来?”李邺说。 倾泓张开手掌,暗运灵力,掌心发出红光,显出一个漠然的人脸,像浮雕般凹凸有棱角,他看着掌中人脸,悲凉地说:“你单单给我下了这个窃听蛊,我在你面前就是透明人,连床(河呀蟹)第之事,你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李邺双目如春山秋水,微微一笑说:“师叔,当着侄儿的面,说这样的话太失仪了。” 倾泓凄凉而疏离地扯了扯嘴角。 李邺目光一寒,说:“人为鼎镬,我为麋鹿,天罗地网,人心难测,哼——关于林涓喜的一些事情,你今天是准备告诉她的吧?” “是——但是,如果林涓喜懵懂一点,将来有一天,你可能会放过她,她知道得越多,越容易被你杀。不过,让我震惊的是,你居然给她吃噬心丹,难道你的自信已经下降到这种地步,连一个凡人,都得靠噬心丹控制才放心?” 李邺神色渐渐冷下去:“我竟然不知道,师叔这么在乎她,为了她,什么都敢做,不惜忤逆我,甚至泄密,泄密,等于背叛,你不懂吗?” 李邺是真的生气了,他起身离位,走到倾泓面前,猛地一把抓住他后脑乌发,用力往后拉,使倾泓的脸被迫抬起,对着他的脸,李邺俯瞰着他,嘴角已全是冰冷:“我容忍你的无礼,因为你是我的师叔,但是这次,师叔,你逾越了。” 李邺平时总像艳丽毒蛇吐着信子,只有在真正生气的时候,才会露出森然的面目,倾泓听到这里,早变了脸色:“你杀了我吧!” “我都杀了师父,再杀你,不是罪孽更深重了?”李邺冷冷地说,然后手上加力,倾泓只觉得后脑勺生疼,头皮都能被扯下来,他不得不抬高下巴,然后挤出句话:“李邺,你这个欺师灭祖的逆子!” 李邺神色冷峻:“除了这句话,师叔能不能想点儿有新意的?” 说着另一只手在倾泓肩头一拍,他四肢身体立刻一动不能动了,然后按上了倾泓的额头。 倾泓只觉一股气流从对方掌中涌入自己脑子里,他在极度恐惧下心灰意懒到了极点,但时间不容他细思落入谷底的情绪,下一秒,灭顶的疼痛从额头迅速传遍全身,好似在遭受凌迟之苦,他忍不住痛苦地吼了声,涣散的目光瞥见李邺阴冷的脸,就死命咬住下唇,牙齿深深陷入肉里,鲜血沿着下巴淌下。 李邺俯看着倾泓痛苦的脸,微微笑了:“噬骨之痛,这门法术可是师叔你教我的,我尊敬的师父知道了,还找你理论,你,记不记得?” 倾泓此刻什么都做不出来,痛已经让他彻底成了本能的俘虏,偏偏一动不能动,这种感觉,真是比死都难受。 他脸上一向的高傲无影无踪,只剩人类极致痛苦时才会有的扭曲表情,李邺看着这张脸,笑容越发艳丽,然后他站起来,说:“来人!” “在!”两个侍卫推门进来。 李邺转过身,略侧过脸说:“把倾泓大人关进镇妖塔,一个月以后放他出来。” “是!” 第十二章 梦中又听到了那阵熟悉而陌生的曲调,带着雨季的忧伤水汽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凉爽,还是那个男孩,容貌模糊难辨,她极力想看清楚。虽然不明长相,她却并不焦急和疑惑,灵魂好似被这森林之声般灵妙的音乐浮了起来,它无处不在,无拘无束,无忧无虑。 倏然惊醒了,林涓喜下意识地揉着太阳穴,从半年前开始,她一个月总会做几次这个梦,她性格谨慎,也没告诉任何人。 不过是梦罢了,又不是噩梦,甚至可以称之为美梦,比起枯燥残忍的现实,梦境是那样让人留恋,但愿常在其间,永远别醒。 回想和李邺相关的经历,林涓喜希望是梦,但事与愿违。她常常会思考,李邺那座神秘的恢弘建筑,既有中国古建筑元素,也有现代形制,甚至还有些奇奇怪怪的构造,实在瞅不出个所以然;李邺的服饰是正规的,可他披头散发,下人们更是乱穿一气。总之,以林涓喜看到的,无法推测出李府的背景和李邺的身世。 是自然为之,还是混淆视听? 星期日,林涓喜没有回家,因为那个家对她来说与旅馆无异,况且,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今天是阴历九月十五号,距离林涓喜服用噬心丹整整二十五天了,她记得特别清楚,她不会忘得,是啊,怎么可能忘呢?李邺会派人在今天送解药来。 才把噬心丹服下的几天,林涓喜精神极度萎靡,情绪无比低落,甚至觉得活着了无生趣,但慢慢地,她的心境居然好些了,几乎恢复到以往的状态。一是因为,她发觉自己的身体和服噬心丹前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敏捷有力;二是因为,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人都有治愈能力,再大的伤痛,时间可以疗好,虽然留下不可清除的长长瘢痕,但总不再血肉模糊了。 林涓喜窝在房子一天,从日上三竿到暮色苍茫,一直发呆,根本没有心思学习,天麻麻黑时,她终于还是决定看一会子书了,毕竟,生活还是得继续的。 打开书坐那里,却无法集中精力,她看着模拟试卷上秀气的几何图,苦笑,手不由自主伸向旁边的《济慈诗集》,翻到熟悉的那一页——《夜莺颂》,她最喜欢的济慈的诗,每次重读,心中都涌起一股热流,甚至落泪,一位将死的二十五岁男孩,带着对世界的质疑和眷恋,带着对生命的热爱和绝望,写下这首诗,男孩一定想不到,他的珠玑字句,会时时萦绕于一个杀手的心中,以至她在杀人的时候,都在耳边回荡着。 始终有聪明人,有人富有才思,有人智计过人,有人洞悉世事,有人老谋深算,然而,智慧,这个上天独赐人类的法宝,不是为了杀戮而存在的。虽然林涓喜知道,她不配这样感慨,因为她也曾杀过人——从许嫣然因为没钱被赶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就是撒旦的信徒了。 正出神着,突然,她感到鬓边碎发动了动,起风了吗?绝对不是,杀手的直觉,让她明白,她身后突然多了个什么。 是那个来送解药的人吗?据倾泓所说,他长得很——应该是惊悚吧!林涓喜忐忑地、沉着地回过身——手中书立刻落在桌子上,眼前这个,他是人是鬼? 这是个顶多十三岁的少年,五官很是精致秀丽,但这不是重点,他的头发是银白色,全身皮肤是一种半透明的玉色,但这也不是重点——他的眼睛没有瞳孔,黑洞洞仿佛空无一物,又仿佛看到了一切,像极了咒怨中的小男孩佐伯俊雄,好像下一秒就会“喵”得叫一声! 林涓喜扫一眼地板,心头一惊,这个男孩,他没有影子——男孩开口了,幸而不是猫叫,声音,很是清脆:“你好,我是薛先生,是个鬼。” 林涓喜腾一声站起来,胯骨碰到桌角,台灯受到震动,毫不留情地摔了下去,四周立刻陷入漆黑,她的背撞上了冰冷的墙壁。 几秒的黑暗后,一声响动,顶灯开了,复又亮堂起来,林涓喜看到那个小男孩,也就是薛先生,他的右手刚刚离开灯绳,显然是他拉亮了顶灯。 突然,一张苍白的脸几乎贴到她脸上,黑洞洞的眼睛无神地看着她——薛先生瞬间位移到了她跟前,她下意识去推他,眼看着自己的胳膊穿过薛先生的身子,可他还是一动不动,没有瞳孔的眼睛幽怨地看着她。 林涓喜转惧为恼:“李公子是让你来干什么的?再这么神出鬼没,我下次见了公子,给他告状,有你好看!” 薛先生听她提起李邺,果然安生了,退后几步,从兜里掏出一个白色瓷瓶,递给她:“主人给你的解药。” 林涓喜犹豫片刻,颤抖着手接过了白瓷瓶。 幸而薛先生不再促狭了,静静地看着她服完药,拿过瓷瓶子,倏然蒸发了。 林涓喜回想着,又觉得好笑,这个薛先生未免孩子气,好生调皮,但貌似也没有恶意。听倾泓说的,这孩子是司刑的,专门打人板子。 到第二个月,薛先生来了,林涓喜已经不再害怕了。往后的五个月,两人渐渐熟了,因为年纪相差不大,有时会多说一两句话。其实林涓喜是想套出些信息,让自己生存地更长久一些。她知道了他是个早逝的孩子,李邺给了灵力,使他不致魂飞魄散,勤勉修炼,已经有较强的法力。 有次林涓喜服了药,薛先生带着思索的表情说:“林姑娘,为什么有人说每个月见一次我,像大姨妈?” 林涓喜差点儿将解药呛入气管,她咳了下,道:“这个问题……”其实真得很像哎,但怎么向这个纯洁的孩子讲如此难以启齿的问题呢?她灵机一动,说:“这个问题,我给你说不清,你回去问李公子,他博闻强识,肯定知道。” 薛先生点了点头:“嗯,好。” 林涓喜促狭地想象那个情景,心念一转,她又想到一个问题,不如打探打探,李邺那变态都给谁吃了噬心丹,便笑着说:“薛先生,谁这么说你的?” 薛先生突然想到了什么禁忌,眼睛睁得圆圆,捂住了嘴,半晌,说:“我什么都不能说。” 然后他脸色一变,单纯的面孔满是狰狞:“你想知道什么,要不要我给主人说,让他告诉你?” 林涓喜吓了一跳,一笑说:“我好奇随口问问,瞧你,风声鹤唳了。” 可是自从那天以后,就再没见过薛先生,下个月的十五号,林涓喜等了一晚上,看着满天繁星消失,东方泛白,就是没有等来那个孩子。 林涓喜想着,不会是李邺嫌孩子问的问题劲爆,把他禁足了吧?她有些后悔,不该误导孩子招惹那个魔头。 但更多地是为自己担心,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种担心很快演变成了焦灼,她心砰砰狂跳,手脚冰冷,是啊,过去半年了,李邺也没有派给她任务,终于发觉她这个棋子无用,而且她又知道些□□,准备杀她了吗?如果她死了,许嫣然怎么办? 求生的本能,和理智上对朋友的打算,让林涓喜掩面轻泣起来,如果李府的人不主动联络她,她甚至连李府大门在哪个方向开都不知道,怎么办?坐以待毙吗? 就在她绝望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甜美的笑声,她诧异地抬头,泪眼婆娑中,是婷婷立于房子正中的残墨。 妖精是不怕冷的,残墨一身清凉打扮,翠绿色碎花连衣裙,红色宽腰带越发显得纤腰一握,赤脚穿着水晶高跟凉鞋,神姿悠然,笑容嫣丽,衬着林涓喜的悲苦困顿,越加凄惨。 林涓喜忙抹去眼泪,她才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尽管双目红肿,她还是冷冷地、矜傲地开口了:“残墨小姐,你怎么来了?” 残墨掩口笑,嫩芽般的手指上戴得黑宝石戒指闪烁着迷人的光彩:“什么事,伤心成这样,告诉我,我去给你出气。” 林涓喜冷淡地说:“不用了,有事说事。” “主人要见你。” 林涓喜心砰砰狂跳起来,她掩饰着激动说:“什么事?” 残墨摊手:“’w.” “嗯,知道了,我收拾一下就去。” 残墨背过身,林涓喜脱下睡衣,穿戴整齐,将头发高高束在头顶,这样显得不那么萎靡,只是眼睛暴露了心事。 残墨转身,递给她一个黄杨木的小盒:“把这个涂在眼皮上,消肿。” “谢谢!”林涓喜接过,由衷地说。 她打开木盒,一股淡淡薄荷味盈溢开来,盒内是半透明的白色膏药,用指勾了些,轻轻涂抹在眼皮上。 过了片刻,肿胀真得神奇消退了,镜中少女眉目如山似水,却是积着冰雪草木枯凋的冬日山水,萧杀荒凉。 “走吧!”林涓喜对着镜中的残墨说。 第十三章 残墨将林涓喜带到了书房所在的石廊,指了指一排格子门中的一扇,示意她就是这间了,然后说:“我在拐角那儿等你!”便轻快地离去。 木门的每一个格子都一尘不染,泛着流丽的光彩,素色薄纱糊在上面,蒙蒙如雾,看不到室内任何事物哪怕一片影子,林涓喜迟疑了一下,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动听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而入。 青铜地灯一米多高,简雅的莲花造型,莲蓬上燃起一团明亮的火焰,整个屋子都充盈在这缇色的光辉中,随着火苗,眼前事物也似在微微晃动,显出几分梦幻,李邺坐在椅上下棋,左手白子,右手黑子,与自己对弈,长衫委地,乌发垂落,十分美艳,几缕滑至额前,他拂了拂,侧脸看向她,却不说话。 林涓喜有些拘束,拽了拽衣角,声音清朗:“你找我来有事吗?” 李邺眉梢轻扬,说:“你说呢?” 林涓喜好面子,不想流露出脆弱的情感,可是此刻,她伪装的镇定自若有些难以维持了,她眼中流露出焦虑,却不说话。 李邺闲闲地说:“会下棋吗,来一盘?” “不会。”林涓喜生硬地说,然后又闭嘴了,紧抿的嘴角线条倔强。 李邺笑了声,说:“我算服你了,真是沉得住气——我今天召你来,是为了噬心丹的事。” 林涓喜凝神,手不自觉抓紧了衣服。 李邺看着她,觉得好笑,嘴角都浮上了笑意,他手执一枚白子,在棋盘上轻轻敲着,清脆的声音清晰而明澈,他说:“那只是个玩笑。” “什么?”林涓喜没有明白,侧过头。 李邺将白子按在棋盘上,脆响过后,他专注于棋局,思考下一步走法,语气有些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吃得噬心丹是假的。” “什……什么?!!”林涓喜这下明白了,几种强烈的情绪直冲脑门。 李邺将美目睨过来,艳光四射的目光从棋盘上移到她脸上:“这是多少人做梦也求不来的,恭喜!” 混乱的情绪中,的确有强烈的喜悦,好像脱笼云雀直冲碧霄,她神思恍惚,身子晃了晃,一向冷静森然的眸子也消融了,茫然失措的模样分外天真;李邺将目光从棋盘上收回来,凝到她脸上,她这种傻傻的表情持续了十秒之久,继而,仿佛全世界的光都飞速聚拢在她眸中,很快汇成两道刺瞎人眼睛的凶光,好似斥鹿附体,她一甩头,高高的马尾辫狠狠抽了下,像愤怒的骑士手中的长鞭。 此刻林涓喜不知道该怎么控制这种可怕的情绪——愤怒,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如此生气过,脑中似有一辆疯狂的赛车呼啸而过,全身血液往胸腔奔来,怒浪汹涌,她白细的脸皮泛起赤色,眼眶甚至眉毛都红彤彤的,牙齿死死咬着下唇,所以只有唇色是白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危险的气息从鼻中急促呼出,听着很明显,拳头握得咯咯响,好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却是字字如刀:“你,耍,我!” 李邺点点头,目光清明,很是坦诚:“嗯。” 林涓喜平复了半晌,然后,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艰难地说:“我可以走了吗?” “可以了。”李邺平静地说,继而淡淡一笑,“毛衣颜色很漂亮。” 他又笑吟吟地补充道:“你穿着更好看。” 林涓喜愣了下,莫名其妙,然后恼火万分警惕非常地盯着李邺——他又想耍什么鬼花招了? 李邺摸着下巴笑着说:“有人告诉我,要让女孩儿高兴,最好的方法就是夸她们漂亮——你有没有高兴一点?” 林涓喜看着这张宛若春梅绽雪的笑颜,藏在身后的手张开呈现鹰爪的样子,十指弯曲而紧绷,用力到手背的筋都崩起了,指尖颤抖着,费了好大的意志力,才克制住冲过去掐死他的冲动。 然后她袖子一抖,转过身,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门口,伸手推门,拇指和食指按在木格子上,因为生气,手上用力过大,咔嚓一声,木杠居然断了,她一惊,身后传来闲敲棋子的清脆之声,松了口气,推开门走了。 —————————————————————————————————————— 再没接到什么棘手的任务,少女的光阴如流芳飞逝,转眼到了五月,教室后面黑板上的高考倒计时惊心动魄,却并没有给林涓喜造成太大心理负担,因为说实话,她的内心已经非常强劲了,她分外珍惜最近这段平淡的生活,暗自祈祷,这辈子再不要见那些怪物,从此,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林涓喜住在徐志强家,夫妻俩把她当自己侄女看,做好吃的招呼她一块儿吃,还让她用家里的洗衣机。林涓喜心里过意不去,常帮着做家务,他们开始不让她做,后来也不挡了,偶尔还会叫她帮忙。 徐志强家的房客有时懒地做饭,就掏钱让包租婆做一顿。 这不,早上起床,林涓喜梳洗完毕,吃了点儿糕点,发现没有开水,拿着杯子下楼倒,被志强媳妇叫住了。 志强媳妇做了羊肉水饺,让林涓喜一会儿上去的时候顺便端给隔壁吴师傅。 林涓喜对与自己无关的人事不太上心,没有留意周围邻居,况且她的这个隔壁不知道一天忙什么,在这儿住得时间不短,却从没碰过面。 她端着饺子,上了楼,敲门。 门应声开了。 她不由愣了愣。 眼前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很瘦小,一张脸让人过目不忘:干枯的脸颊,眼窝异常深陷,颧骨特别突出,面色蜡黄,像个干尸,右脸颊上一颗铜钱大的黑痣。 这个面色不善的吴师傅,在见到她的一瞬,倏然变了脸色,好像看到了世间最不可思议、最恐怖的东西,他圆睁着眼睛,又惊又惧,瞳孔骤然缩小。 第十四章 林涓喜只觉冰块从头顶浇了下来,全身都冒出丝丝冷气,她并没有开口询问,假意毫无觉察,静观其变。 吴师傅恢复了平常神色,瞬息之间,林涓喜心中一惊,这位吴师傅,真不是普通人呢! “你是吴师傅吗?你的饺子。” “我是。” 他接过饺子,淡淡谢了句,砰一声关上门。 林涓喜立在当地,心神震动,半天回不过神来。她慢慢往自己房子走着,细细思量,越发不安,直觉告诉她,吴师傅在她身上发现了什么。 难道他知道自己是杀手了? 林涓喜握了握拳,她现在断定,这个吴师傅,他应该知道自己杀过人的劣迹,才会露出如此惊惧的表情。 她的不安感更加强烈。 ———————————————————————————————————— 天空从下午就开始阴了,到了黄昏,厚重的铅色云块黑沉沉压下来,似乎距离头顶不盈尺,弄得大部分人都有点儿低气压。 完全黑下来时,终于飘下了第一滴雨,一会儿工夫就淅淅沥沥下起来,地面很快湿透了,空气中是泥土的清新气息。 林涓喜趴书桌上看书,昏黄的台灯只照着一小片,像是舞台上的聚光灯。 在这样的灯光下,人偶尔会感到孤独。 林涓喜面前是英文书,字母像无数细小顽固的爬虫,看着就想用杀虫剂乱喷一气。这是如论如何都看不进去的,吴师傅是林涓喜心中一个沉重的疙瘩。 她取出小镜,想看看自己这几天如此焦虑,有没有长痘。 这是面手掌大的镜子,有绿色的塑料镶边,廉价而实用——突然,林涓喜就呆住了,脸色一沉。 她盯着镜中情景。 她身后就是窗子,全映在小镜中,此刻,玻璃上现出一张人脸,她仔细一看,正是隔壁吴师傅,由于镜子太小,她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他却看不到她。 吴师傅身子藏在墙后,只探出头来,几乎贴着玻璃,显然是在偷窥。接触到他的眼神,林涓喜就觉得不对劲,心里很不舒服。 这男人的眼神非常奇怪,他看着她,似乎在苦思冥想着什么,一面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一面摇头。 他就这样偷窥了很久,似乎还是想不明白那件事,叹了口气,最后瞥了她一眼,转身隐没于黑暗中。 林涓喜“啪”一声倒扣下镜子,她脑子飞快转着,现在的情况,怎么办?作为一个杀手,对于这方面是相当敏感的,这是杀手的软肋,也是底线…… 呵,说不定人家是为别的事情呢——林涓喜烦躁地合上英语书,自己身上还能有什么事情,值得别人震惊害怕成这样? 正在心烦意乱思量着,突然有人敲门。 林涓喜去开门,来者竟然是吴师傅。 吴师傅戴着顶鸭舌帽,穿着长大衣,领子高竖,遮了脸,帽檐低压,阴影中的眸子闪闪烁烁:“有事问你,可以进来吗?” 林涓喜一愣,继而说:“请进吧!” 吴师傅进来后毫不客气地坐在了唯一的一把椅子上,林涓喜只得靠着书桌,双手抱肘,注视着吴师傅。 这个人,如果知道自己是杀手,一般人的做法,是畏而远之,他竟然亲自找上门。假若他是富有正义感的公民,早可以像公安局告发,何必亲自涉险?难道,他是想以她的身份相要挟,欲图得到好处吗?嗯,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最大,如果自己不答应,他或许会大声喊叫,叫来所有人,叫来警察,那么自己就完蛋了! 因为吴师傅的诡异表现,林涓喜给枕头下放了把消音□□,她自信枪法和格斗能力,可是,到万不得已,真要杀了他吗?她下得了手吗? 吴师傅四下打量一番,继而,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林涓喜:“你,贵姓?” “我姓林。” “林姑娘,最近几年,在你身上有没有发生奇怪的事?” 林涓喜又是一愣,奇怪的事?多了去了,但她怎么会随便和别人讲这些呢?就冷冷地说:“没有,我的生活很平淡。” 吴师傅目光如蟹爪,紧紧勾着人,让她不舒服,却由不得自己不被他抓牢,他说:“你骗人,肯定有蹊跷事,或者是你没察觉到。给我说说,说不定我可以帮你!” 林涓喜皱眉说:“你在说什么?如果你酒喝高了,可以去包租婆那儿喝碗醋解酒。” “我没喝酒,我知道你对我隐瞒了些事,你肯定有蹊跷经历,比如,反复出现的梦。” 林涓喜头顶一个炸雷,但她面不改色,装作越加困惑和不耐烦,她想从他那里做些打探,就说:“你说什么梦?我倒是经常做梦我知道了高考题。” 吴师傅竟然笑了一下,神色和语气也柔和了:“原来你只是个单纯的学生罢了——你身上确实发生了什么,可是这件事我还不能说出来,因为太残忍了,你会受不了。” 林涓喜脸上困惑愈重,隐隐透出一丝担忧:“吴师傅,我到底怎么了?” “这么给你讲吧,在你身上发生了件大事,从那以后,你就会碰到些蹊跷现象,可能不是很多,但是没办法解释,比如经常出现的梦。” 林涓喜心里一惊,更加警惕,脸上做出表情:困惑彻底被恐惧取代的样子,失声说:“啊?我身上发生了什么?” 吴师傅和颜悦色地说:“这该是我问你吧,肯定有什么蹊跷事,你疏忽了,或者不愿意给我说?我真的可以帮你,小姑娘!” “蹊跷事?没有,真的没有!”林涓喜头摇得像拨浪鼓。 “不可能!”吴师傅面色一冷,“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装?!好吧,既然你防范心这么重,我也无能为力。” 他站起身,开门离去,脚步干净利落,头都没有回一下。 林涓喜天真的表情一扫而光,一张脸阴沉下去。 黑黢黢的窗外,雨纷纷而落,夜色越发静谧黑暗。 她看着紧闭的门,眼中漫上忧虑。 林涓喜决定好好打探下吴师傅的底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把一切都打乱了。 第十五章 第二天,林涓喜下了晚自习回来,路过志强家厅房门口,被志强媳妇叫住了。 “涓喜,你给隔壁吴师傅端碗羊肉水饺。” 怎么又是羊肉水饺? “好。”林涓喜接过滚烫的碗,小心地朝楼上走。 她心里犯嘀咕。 上了楼,就是长长的走廊,一边是铁栏杆,一边是房子,月晦星稀,灯光昏暗,一切都显出暗青色,氛围,有些阴冷。 吴师傅的房门虚掩,透出昏黄的灯光。 敲门,没人,碗很烫,林涓喜有些受不了,就自行推开门。 房里没有人,林涓喜把水饺放桌上,正欲审视一下屋子,突然,好像晴天一个霹雳,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的眼睛死死盯着桌子。 桌子上赫然放着一个银质挂坠,做成怀表的样子,雕刻着拙朴的花纹,打开可以放照片——这挂坠正是外公刘河生的贴身之物。 林涓喜抖着手拿起了挂坠,按了下侧面的按钮,咔嚓一声,挂坠打开了,她的眼泪瞬间涌了出来。 里面还是那张照片,外公失踪不久前他们才照得。外公、外婆端坐着,林涓喜在他们二老中间。 那时她真小呀,一脸天真无邪的笑,谁知道几个月后,人生轨迹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亲人离奇失踪,自己也走上了一条不得善终的不归之路。 她的眼泪滴了下来,继而怒火中烧,无法控制,挂坠怎么会在这里?是他!吴师傅!外公失踪肯定和他有关,或者干脆就是他们绑架了外公! 冷不防,背后响起脚步声,林涓喜悚然回头,是吴师傅,他回来了,站在门口,脸色阴郁,不知道在想什么,但无疑此刻心情很不好。 林涓喜正想质问他银挂坠的事,突然,一滴血滴到了羊肉饺子碗里,接着又是一滴,是从她头上滴下来的,她慌忙摸头,没什么伤口,这血——她抬头看去——在她抬起头的一瞬间,瞥到吴师傅脸上似乎浮起一丝诡异的笑—— 她抬起头来——天哪!身边世界飞速上升,她陷入了恐惧的炼狱。 两具血淋淋的人脸几乎贴上了她的脸,没有瞳孔的黑洞洞眼睛幽怨地看着她——啊!林涓喜清晰地看到,他们被割去了耳朵,身上满是血迹,但仍能辨出是吴师傅和王老汉——她饶是心理素质好些,也不禁失声尖叫,撒腿就往楼下跑,接着所有人都被惊动了。 她镇定了些,把事件大概陈述了一遍,大家将信将疑,但都是害怕的。 有胆大的跑上去看,然后趴铁栏杆上冲下面喊:“里面没什么尸体!” 同一层的房客也有闻声到吴师傅屋里看得,出来后对下面骂道:“大半夜的,抽他娘的哪门子风!”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涓喜身上,她诧异地说不出话。 “要不我们都上去看看?”徐志强提议。 众人都同意了。 徐志强道:“涓喜,你和你婶子待屋里,别上去了。” 林涓喜摇了摇头:“我也上去看看。” 她十分震惊,怎么可能没有尸体,她不会看错的! 徐志强也就同意了,林涓喜跟着他们朝楼上走,才下过雨,楼梯上都是半干不干的黄泥,瞧来心烦。 走廊还是那样暗青的颜色,因为人多,驱散了冷意。 吴师傅的房门大开着,几个闲人或倚着门框,或站在屋子当中。 真的没有尸体,别说是尸体,一滴血都没有,桌上一碗羊肉饺子还在冒着热气,好像刚才她真的看错了一样。 这间房子,没有一丝血污,干净地让人不安。 “涓喜可能学习太累,眼花了。”面对众人质疑的神色,徐志强帮林涓喜解释。 林涓喜木然地点点头:“可能是我眼花了。” 只有她知道,这绝不是眼花,因为,银挂坠还在,自己一直紧握在手心,藏在卫衣的口袋里。 大家看没什么,也就散了。 徐志强和林涓喜走在后面,他对林涓喜说:“你要是怕,今晚和你婶子睡去。” “不用了,我不怕。”林涓喜勉强笑笑。 “那你小心点。”徐志强说。 林涓喜点点头,徐志强拍拍她的肩,也下楼了。 林涓喜回到自己房子。 她想看会儿书,却抱着肘,倚着衣柜,陷入思索。 估计这事没完,而且那两个人有可能出事了,那么,警察肯定会调查盘问自己,如果因为这事,和警察接触,不幸被怀疑她的身份,就大大不妙了。 她越想越后悔,烦躁地踢着木质书架的腿:刚才应该悄无声息退出去才好,干什么大惊小怪?!这下可好,自己成了第一目击者,过不了几天,就得进局子了。 果然不出林涓喜所料。 再没见过吴师傅和王老汉,过了几天,家属就找来了,吴师傅和王老汉失踪了,东西却一件都没带走。和家属同来的还有警察,他们带走了林涓喜,说是问话,徐志强夫妇也无法。 坐上警车,林涓喜反而镇定了些,反正自己只是个苦逼的高三党,又是女孩子,警察同志们应该不会怀疑到头上。 警察都蛮和蔼的,给她倒了水,她把那天的情况详细说了,保留了银挂坠一事。 讲述完毕后,她发觉警察们看她的眼神有一丝怜悯,又问了些事情,就送她回去了。 她想阿sir们八成把她当精神病了。 林涓喜也打探到了,吴师傅和王老汉是姑表兄弟,西郊大禹村的人,父辈都是农民,他兄弟两个在城里做一些小本生意。出乎意料,吴师傅是个文化人,高中毕业,因为英语太差,没考上学,回家种田。 这两人是彻底失踪了,林涓喜高中毕业都没找到,家属成天来闹,弄得徐志强很烦恼。 两个家庭失去了亲人和顶梁柱,犹如坍塌了,连续好几个月,日日听到他们的悲痛哭声在窗下响起,林涓喜暗暗恻然。 其实她早就预感到这两个人根本找不到,因为这起失踪案介入了超自然势力,就宣布了是个悬案,但派出所的人都不信她的话——也不是他们不信,总不能让警察同志给人民群众说这俩人是叫鬼拖走了吧? 柏树丛中的那间倒霉平房又被警察好好光顾了一下,重新空了起来。徐志强想把这邪门的房子拆了,种些桃树,志强媳妇却舍不得。 这些都是后话了。 发生失踪案的当晚,林涓喜就请了晚自习的假,回舅家向刘花程汇报情况。 ———————————————————————————————————————— 刘河生三个孩子,老大刘轩程从小刻苦,成绩拔尖,考上了他父亲的母校清华大学,还被保送去新加坡国立大学读硕士,回国后进了跨国公司,现在做到高级管理层;大儿媳纪小满是马来西亚华裔,豪门千金,和刘家老大相识于泰国——一段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的男版灰姑娘故事;林涓喜母亲是老二,高中毕业进了国营工厂,效益也不错;就是小儿子刘花程,从小不爱干正事,玩起来比谁都聪明,好歹混到初中毕业,偏偏体质不好,种不了地,刘河生便在自己学校给他找了个事。 刘花程比林涓喜大六岁,人又有趣,林涓喜自小就和二舅最亲,也从不认为他没出息,所以他有事情和谁不说,都要跟这个外甥女儿说。 况且,对于刘河生失踪一事,全家也只有他俩认为这是超自然力量所致。 林涓喜下了公交,一路小跑,进了村子后,快步走到舅家门口,来开门的是刘花程,看到扶墙喘息的外甥女儿,他一脸错愕地说:“你怎么回来了?” 林涓喜低声道:“外婆呢?” “到隔壁串门子去了。” “哦,舅舅,我有重要事和你说。” 林涓喜说着,和二舅穿过厅堂,进了留给自己的房间。 她先把书包放下,然后坐床沿上,说:“二舅,你先坐下。” 刘花程一脸诧色,依言坐下。 林涓喜拉开书包,从最里层掏出了银挂坠,递给他。 刘花程别提多惊奇了,看外甥女儿的眼神跟白痴一样。 “这……这……这打哪儿来的?”他磕磕绊绊地说。 林涓喜将那场血案讲了遍。 刘花程消化了一会儿,握着银坠子沉思。 “我说——”刘花程掂了掂手中银坠子,“你今天说得所有事,不要让外人知道一个字儿,我怕别人说咱家人不正常,而且我觉得这事不简单,还是不要声张的好。” 林涓喜点了点头。 刘花程长得很好看,却是不属于男人的俊朗。中等个头,十分清瘦,身子纤细灵活,黑棕色的蓬松秀发垂下来,半遮住长长的眉毛,瓜子型的脸,全凤凰城最精巧美丽的尖下巴,肤白如雪,杏子眼又大又圆,眸子黑莹莹的,长睫毛像人工装上去的,是个真正的yboy。许多人都说林涓喜像她二舅,而在她看来,二舅比她美多了。 此刻,刘花程一手托腮,认真思索着,白炽灯光打在他秀丽的脸上,越发白得透明,漂亮眸子显出剔透的色泽,却是少有的严肃神色。 林涓喜微微愧疚,她并没有把全部细节都告诉二舅,其实,给二舅说关于梦境和吴师傅奇怪话语的事也无妨,但如果这和她的杀手身份有牵扯,就是自掘坟墓了——也许她隐藏的就是关键线索,但也是没办法了。 蓦然,刘花程说:“其实我看见你外公留下的那手帕就知道了。” “知道什么?” “这么说吧,现在有一个疑团,如果说这个疑团是一棵树,你外公失踪的事就是树的一个枝桠。” “什么疑团?” 刘花程叹了口气,乌亮的眸子有微火跳动着:“我一直没告诉你,你外公失踪前一个星期,我就预感到他要出事了。” 林涓喜惊诧地睁圆眼睛:“什么?这……怎么回事?” 第十六章 刘花程压低声音:“他那天把我叫他房里,给了我一个东西,让我一定要保存好了,还说了些从前的事。你等着,我拿去。” 说罢,他出去了。 一时回来,他手里多了个档案袋,鼓鼓囊囊的,并且带上了门。 他重新在椅子上坐下,把档案袋递给外甥女儿。 “拆开看看!” 林涓喜心中的好奇几乎要从嘴里冲出来,她打开档案袋。 里面有很多信件,有外公当时留下的双龙戏珠蜀绣丝帕,还有几张照片。 信件都是封着的,刘花程说:“这些信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你看看照片。” 林涓喜拿过照片,仔细端详。 这些都是外公年轻时拍得,大部分是和一个少女在不同季节、不同地方、不同角度的合照,总共有七八张。 刘河生年轻时是个帅哥,长眉俊目,身边的女子长相却很平凡,清瘦娇小,不过笑得很甜美。 “这女的……可别告诉你外婆。” 其实她已经猜到了八分。 “这是你外公在清华上大学时候的同学,本来能成你外婆的,这些信都是他俩的——可惜这女孩儿后来死了。” “死了?”林涓喜感到十分惋惜,笑得这么美好的一个人,竟然死了,不过要没死估计现在也没她和她舅啥事儿了。 这时林涓喜看到了最后一张,差点惊呼出声,她接过二舅递来的放大镜,仔细端详。 这是在一个房子里照得,刘河生的半身像,笑得很灿烂,青春逼人,双手捧着一柄铜刀,凑到镜头跟前,似乎专门为拍这柄刀。此时在放大镜下看得很清楚,刀柄刻有双龙戏珠图,珠子血红,刀鞘上是条盘旋的龙,龙头伏在刀鞘的尖端。而这幅双龙戏珠的图案,竟然和蜀绣丝帕上的一模一样,连龙须飞扬的风姿都丝毫不差。 “这……这怎么回事?” “你再看看这张。”刘花程没有回答她,让她再看一张。这是在西湖拍得,看起来挺热,两人的长袖衬衫都挽了起来,少女□□的胳膊上赫然有个纹身,非常模糊,像片阴影,要不是有放大镜,再有刘花程指引说明,根本发现不了。仔细看看,没错,正是那副诡异的双龙戏珠图案。 林涓喜更加大惑不解,看着刘花程。 他不紧不慢地说:“这女孩来历不小,是四川一个降魔家族的独苗儿,姓楚,叫玉臻。你外公那点儿本事和她比就是三脚猫。楚玉臻家世世代代都是降魔者,这个双龙戏珠图是家族的标志。她家人都是紫色的眼珠子,特别漂亮,当时你外公注意到她就是因为这双眼睛。据说她们家族最早的祖先是个西域人,所以降魔法也和中原的阴阳先生不一样,但是经过这么多代,她家的降魔法已经汉化了,只留了很少一部分西域渊源,就像她家人的血统一样。说起来奇怪,她家人都是紫色眼睛,有人说这是返祖现象,也有人说是因为有法力。这把铜刀是她家祖先用陨石炼的,又杀了只魔兽,把魔兽的眼珠子抠出来,嵌在刀柄和刀鞘上,刀刃上还有个双龙戏珠图案,也镶了颗红珠子,那颗最稀罕,是魔兽的心脏炼的,所以这刀就和普通刀不一样,能斩妖除魔,而且平常的降魔剑杀不了的妖怪,这把刀一下子就咔嚓了,这刀就成了她家的传家宝。可惜一个传奇家族,到她这代就一个独苗儿,还早早死了,连个后代都没留下。” “她是怎么死的?” 林涓喜问了这么一句,刘花程脸上立刻露出了惋惜至极的神色,他说:“说起来真是太惨了。” 刘河生和楚玉臻是在大一第二学期好的。楚玉臻是个特别开朗乐观的女孩子,虽然不漂亮但很有魅力,刘河生风度翩翩,才华横溢,两人当时是学校的瑶台双壁神仙伴侣。 大三寒假,刘河生依旧先把楚玉臻送上了火车才走,火车开动时,楚玉臻向站台上的男朋友挥手告别,叮嘱他要给她写信,笑得特灿烂,晴空万里,没有一丝阴翳。 刘河生回家后,隔三差五地给楚玉臻写信,但却没有收到一封她的回信,就在他快坐不住几乎要去四川的时候,楚玉臻的回信来了。信很短,只是告诉男友她一切安好,开学了再和他聊,让他不要再写信了。 刘河生魂不守舍地过了年就往学校赶,没想到楚玉臻已经在学校了。他就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哪知她特别生气,让刘河生不要问,只管对她好就行了。刘河生虽然心里既担心又好奇,但看她都这样了,只得暂时作罢。 半学期过去了,对于寒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楚玉臻一字不提,刘河生也不敢再问。然而糟糕的是,女孩的性格变了,变得忧郁而暴躁,常常乱发脾气,情绪低落地一个人哭,或者发呆,刘河生知道寒假一定发生了了不得的事情。 终于,有天他忍不住了,问她,她又生气了,两人大吵了一架,她负气走了。 当时刘河生是个毛头小子,成天受无名火,也憋屈得很,就没去追,哪知道这楚玉臻一个礼拜都没回来上课,这件事惊动了学校,派出所令警察去找,终于在一所废弃的厂房里找到了女孩的尸体,更惨的是女孩在死前受到了□□,是奸杀。 刘河生追悔莫及,心痛不已,如果自己当时可以追出去,或者多关怀一下楚玉臻,耐心一些,就不会发生这种惨剧了。这件事很轰动,知道的人都觉得惋惜极了,这么年轻,又是清华高材生,怎么就死了,而且还死得那样惨。 在那之后,刘河生几乎崩溃了,他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在家休了两年学才重返学校读书。 两年过去了,再惨烈的事情都会被淡忘,何况那时候兵荒马乱,凄惨的事情多了去了,谁还会多留意一个不幸的女孩子?但是刘河生忘不了。兵荒马乱的,每天都有无数人死去,可对于他来说,这一切不比一颗沙子更能引起他的注意,他的玉臻惨死,这些愚钝的人受得苦算得了什么,他的玉臻死的那样惨…… 就在刘河生休学完返校这学期,开学不久,学校来了一对中年夫妇,说是找他。 刘河生一看到那男子的紫色眼睛、那女子的像极了某人的面容就知道是谁了,当时也顾不得别人,扑通跪下来。 那两人正是楚玉臻的父母,他们扶刘河生起来,都是泣不成声。 夫妇俩带刘河生去了他们住的旅社,才说明了来意,是和那柄祖传宝刀有关。 那柄刀刘河生见过。大二暑假他曾偷偷去成都找楚玉臻,玉臻溜出来见他,刘河生提出要看她家的祖传宝刀,楚玉臻拗不过他,只得答应了。她偷偷将刀拿到了男友住的旅馆,刘河生还为此租了照相的设备,将屋子弄得像模像样,和宝刀合了张影。这就是那张照片的由来。 楚家宝刀藏在一个很隐秘的地方,不是家里人根本找不到,可是前段时间夫妇俩收到了一封信,里面只有一张照片,上面赫然就是他家的宝刀,照片背面有一行字:刀在我这儿,不过你们可以用钱来赎。 夫妇俩吓坏了,忙去察看刀是否还在。 到了那一处,两人看到刀还在,放了心,正要离开,一道劲风袭来,夫妇俩是何许人也?马上低头躲过,就再没了动静,等到两人看时,暗叫糟了,原来就在两人低头躲避的时候,有人窃走了宝刀。一瞬之间在两位高手面前做了这么多事情,这个人的身手实在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夫妇知道这么追是追不上的,白费力气,还不如回去商量对策。 他们奇怪这刀都几十年没有拿出来过了,这人的照片哪来的?后来保姆才说,小姐交了个男朋友,或许是小姐将刀拿给男朋友看了,以至于有人照了照片。 他们终于找到了刘河生,问他此事。 刘河生将那次去成都偷会楚玉臻的事情说了,并且说照片放在自己家中,藏得很好,而且拍好后都是自己洗出来的,没有经过别人的手。 刘河生惭愧地抬不起头,夫妇俩倒也不生气,只是很感伤。 他们都怀疑,刘河生去成都那次,让歹人有了可乘之机。虽然女孩很聪明,法力又高,手中又有神器,但毕竟是个没什么经验的少女,她将刀拿出来后还发生了什么事情,就不得而知了。 了解了情况后,夫妇两就打算回成都了。 刘河生再也忍不住,虽然知道不应该,但还是问了大三那年寒假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十七章 夫妇两愣了一下,最后那女的说:“你还是不要知道了,对你没有好处,对我们也不好。再说现在我们家都成这样了,你还是不要问了。” 说完就决绝地送客了。 此后,刘河生和这家人再没有联系过。可从此他就迷上了画符驱鬼,也许是一种精神寄托吧! 毕业后刘河生回到了老家凤凰城,没有像长辈期待的那样在城里找个体面工作,而是回到了村里的小学、他的母校做了一名普通教师,并且娶了邻村的村姑,就是林涓喜的外婆刘陈氏。 也许是楚玉臻的死带走了刘河生的灵魂,以前那个胸怀鸿鹄之志的奋发青年死了,活过来的是一个喜欢装神弄鬼、淡泊名利——抑或是颓废的人,对于事业提不起一点儿兴趣,终日无精打采,只有谈到神鬼之事时才有点儿兴头。 刘花程讲完了,林涓喜却还没从故事里走出来,这么离奇而悲惨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她心里很难受。 “这些你外婆一点儿也不知道,你别给她说。” “我知道。”林涓喜说。 “这些事你也别太上心了,好好学习,而且这也不是你能管的。哦,明天早上我还得早早起床送你这祖宗上学呢,再研究会儿银坠子,我就睡觉去呀!” 他低下头摆弄银挂坠,嘟囔道:“你给咱考大学,嗐,看你明年能放个什么卫星。” “我放不了卫星,放个流星都不错了。”林涓喜笑道。 刘花程抬起头说:“怎么还没上战场就没士气了,你也考个好大学,让我骄傲骄傲。” 林涓喜笑道:“我这不是没士气,是实事求是。再说,有我哥让你骄傲就行了!” 刘花程听到提起大哥的儿子,也就是林涓喜表哥,撇了撇嘴。 林涓喜就掏出课本学习,刘花程继续在灯下摆弄着银挂坠。 他突然说:“涓喜,我觉得你看见的那个阴着脸走进来的吴师傅肯定不是人,说不定他就是凶手。” 那个阴着脸的吴师傅已经对她造成心理阴影了,听二舅这么一说,她背脊发冷。 “别拿这种眼神看我,我又不是凶手——你想想,当时你头顶可能就挂着那两个倒霉蛋的尸首,进屋子的那个吴师傅肯定是别人了,说不定就是他杀了人又吊天花板上,等你吓得不得了,慌慌张张跑出去以后,又使了个妖法清理现场,所以后来的人都没看见。” “我说青山刚昌(注:《名侦探柯南作者》)怎么没聘你去当编剧。那银挂坠是谁扔那儿的?” “你舅我不是牛顿,这个就说不准了!” 牛顿是物理学家和中国玄学有个毛关系?文盲!林涓喜一边想着一边继续看书。刘花程一个劲儿钻研银挂坠,专心不二的样子让林涓喜想到了钱学森研究导弹设计图,囧。 她正被一道数学题搞得焦头烂额,就听到二舅诧异地“嗯”了一声。 “这是什么?” 他将银挂坠中的照片抽掉,从里面掉出来个东西,两人一看之下,都呆住了。这是一片极薄的布,简直像轻纱一样,质感却很好,像麂皮,团成一团塞进了照片后面,上面是几句话,繁体汉字,字迹非常潦草,上书曰:“潜龙迢遥,缺月昭昭。孔门七十二子,今有存乎?” “潜龙迢遥,缺月昭昭。孔门七十二子,今有存乎?”他俩不约而同念了遍,然后同时大惑不解地看着对方。 林涓喜仔细看着那行字,突然脸上现出一种震惊和恍然交织的表情,随后是更大的不解。 “怎么了?”刘花程问她。 “二舅啊,这……这是用血写的!” “啊?!……血?谁……谁的血?”刘花程说到后来,声音都发颤,林涓喜也想到了,脸沉了下去。 “如果这真是我外公的血……唉,看这字都黑了……而且写得这么潦草,又是胡乱一团塞照片后面的,应该是匆匆忙忙写的。” 两人都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刘花程打破了沉默。 “要不我明天拿去化验一下,看是不是你外公的血。” “好。也只能这样子了” 第二天下午放学,刘花程骑着摩托来学校接林涓喜。 林涓喜见到舅舅便问他怎么样了,他说:“回去再说。” 到了家,还好刘陈氏在厨房作饭,俩人进了刘花程房子。 “化验结果出来了吗?”林涓喜焦急地问。 “出来了,就是你外公的血。” 一下子两人都不说话了,半晌,刘花程开口了。 “咱们虽然不知道银挂坠是怎么到了那张桌子上,但是可以肯定,血书里的信息非常重要。不过还是有值得高兴的事——这血是半年前的。” 林涓喜看了她舅一眼,心想高兴个屁,说不定是外公临终前……她不敢再想了。 刘花程想了想,也觉得确实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林涓喜想着,如果借此让舅舅帮着调查吴师傅和王老汉,倒是可以的,便微微一笑,说:“二舅,外公应该和那两个倒霉蛋有关系,或者跟凶手有关系。这已经是个重大发现了,以前咱们可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我要高考,没功夫,你回头好好调查一下吴师傅和王老汉。” 刘花程食指中指并拢,在眉梢碰了碰——一个漂亮的美式军礼,道:“知道了,长官,不过我可得隐瞒身份,不能让他们知道我是fbi探员。” 林涓喜莞尔。 她又想到了一件事,笑笑说:“二舅,我看外公还是挺器重你的,把最重要的东西都交代给你了。” 刘花程嘴角翘起,一脸掩不住的得意,颇有些扬眉吐气的感觉。 林涓喜心里叹气,可惜家里其他人根本不会信她的话,更不会费神调查,李邺那里更别想,否则借吴师傅这个线索,说不定能牵出外公的踪迹,或者,自己那诡异梦境的原因。 熬到了六月,终于高考了。林涓喜考上了一所高职学校,学她向往的护士专业。 然后就是清闲的大学生活。 今年三月因为噬心丹的事和李邺不欢而散后,就再没见过李府一系列人,刘河生失踪一案毫无进展,徐志强家一系列麻烦也没有结果。刘花程多方打探,只晓得吴师傅和王老汉是普通农民,实在没什么不寻常之处。 那个美妙而诡异的梦境依然时不时地骚扰她一次,男孩还是看不清容貌,只知道他在弹吉他,也许他的曲调总在变幻,也许没有,但总是可以将人灵魂浮起,久而久之,林涓喜明白了,音乐的动人之处往往不在曲谱,不在音色,而在于弹奏者与听者的心。 吉他和不明相貌的男孩在她的心中偷偷占有了一席之地,以至于有一天,路过家乐器店,像雨滴投向大地一样,她倏然被挂在门口的一把金棕色吉他吸引了全部感官,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乐器店老板的儿子,名叫沈熙,总是带着灰蓝色美瞳,染了满头金发的青年,在音乐学院读大二,考虑到未来就业选择了音乐教育专业,却对吉他深深钟情,并且答应每个礼拜在店里等林涓喜,给她教授弹奏,直到学会为止。 林涓喜自小就喜欢音乐,歌曲听几遍就会唱,嗓音也是清越不俗,学起吉他来又格外勤奋,过不多久就会弹奏一些简单的歌曲了。 有一天,她把吉他带去了许嫣然病房,给她弹奏了披头士的《heyjude》,连小护士都闻声来了。 这倒是件好事,心情烦闷的时候,可以靠这六根细弦聊以解忧。 日子仿佛还如十一岁前一样宁静平和,林涓喜用厚重的石板压制住地缝中冒出的诡魅橙色香雾,努力让自己过得正常些,有时回想高中的奇遇,真像一场遥远的梦,伴着青涩年华隐去在老旧的照片里。 可她知道,她始终是风浪里的一叶孤舟,于浪头的间隙中偷得浮生半日闲。 严冬来了。 星期天早晨,天气阴霾,非常冷,中午时分,林涓喜在小区门口的馄饨摊吃饭,正吃着,从东边开过来一辆破旧的路虎。 路虎车在馄饨摊前停下了,走下来一位少女,她径直到了馄饨摊老板面前,背对着林涓喜,可以看到乌黑的披肩发,头顶两根小辫,有些像弥海砂(注1:日本动漫《□□》中的人物),穿着厚厚的宽大的粉色羽绒服,露出一圈超短裙的花边,细细的腿上绷着黑色的菱形花纹的羊绒弹性裤,皮草边的黑皮短靴,她靓丽出众的外表吸引了附近几乎所有男男女女的视线。 林涓喜也不由多瞟了一眼,愣住了。 这姑娘却是残墨。 残墨微微一笑说:“你好,林小姐,好久没见了,过得好吗?”说着在她对面坐下。 林涓喜用勺子拨拉着馄饨,说:“还好,是很久了啊!看来今天不宜出行。” 残墨听着林涓喜的嘟囔,她知道林的意思,笑了:“不想见我?不给你朋友看病啦?” 林涓喜吞下馄饨,叹气说:“如果能好,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残墨看着林涓喜的脸,说:“你过得不怎么样吧?我看你瘦了好多。” 林涓喜放下勺子,脸上漫起愁云。 “你朋友病重了?” 林涓喜叹了口气:“倒也没重,可是也治不好,每天躺床上受罪,唉,输血痛苦就不说了,我现在担心并发症……我想求李公子,让他早点给我朋友治病,不过他肯定不会同意了,他说了是两年以后——哦,你有事吗?” “主人召你去。” 第十八章 林涓喜喝了口汤:“杀人?” 残墨皱了皱眉:“我家主人找你就一定是血淋淋的任务吗?你那天答应替主人做事,到现在还没办过一件呢!” 林涓喜点了点头:“那倒也是,不过我想知道,李公子能不能提前给我朋友治病?” “你跟我去见主人,当面问他吧!” 两人吃完了馄饨,林涓喜上了残墨的路虎。 路虎飞速往西郊开,周围景色越来越荒凉,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幸好路虎性能不错,压过荒草矮树朝更深处开去。 一路上两人都不说话。 “林小姐,你的话太少了。”残墨说。 林涓喜心想:规矩这么大,不谨言慎行找死呀,便说:“我工作的时候一直都这样——你家主人看起来倒是能说会道啊!” “我家主人是天纵之才!”残墨庄容说。 林涓喜几乎撑不住要笑了,看残墨一副小孩摸样,却故作大人姿态,便有意逗她,说:“我家有好多天纵之才。” 残墨挑起长睫毛,瞪了她一眼。 林涓喜不介意:“你总在这种这鬼地方练车技吗?” 残墨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点了点头。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李公子真该给你配辆扫雷坦克。” 残墨忍俊不禁,嗤地笑了。 终于开不动了,两人跳下车,残墨掏出一方丝帕。 林涓喜将乌发别在耳后,叹息:“又要蒙眼睛?” “嗯。” “欸?我第一次来贵府,是从北郊的黑瞎子森林进去的,第二次是南郊的凤凰山红菱峡跟前,第三次还是黑瞎子森林,这次怎么在西原?贵府是有多大啊?” “也许很大,也许很小。” 模棱两可的回答,残墨笑靥如花,突然说:“你知道吗?我是个猫妖。” 林涓喜愣了下,点了点头说:“哦。” 残墨笑容那么好看:“猫有九条命,人,却只有一条。” 林涓喜凝看着残墨莹黑的眸子,残墨眼中笑意如美妙的涟漪般荡漾开来,撞击到自己心头,却是阵阵心惊:她在告诫自己。 其实,林涓喜也不是喜欢瞎操心的人,之所以这样,还是为了更多了解情况,降低危险指数,免得碰到高压线。如何让自己最大限度地掌握资料,在这样一个法、西、斯、式的公司里安然无恙,是今后要好好考虑的问题。 林涓喜接过了那条冰凉腻滑的丝帕,蒙在眼睛上。 “林小姐,主人让知会你一件事。卡尔的女儿方索小姐,开始为主人效力了,你今天就能见到她。” 林涓喜一震。 依旧是被牵引着,走了一段路,下台阶,然后解开丝帕。 再次看到这座大殿,林涓喜还是被震撼了一下,真他娘奢侈地令人发指,而且,好像从任何地方都可以到达。 残墨引她去了第一次见面的石室。 石室里坐着李邺、霜铖和绿野,还有一个陌生的西洋女孩,瞧来十*岁的样子,高挑身材,尖下巴颏,一头极短的乌发,大烟熏妆,衬着双雾蒙蒙的灰绿色眼睛,水红色的艳丽唇膏,低胸t恤,露出的半个乳、、房上纹着只黑色的蝴蝶,银色短款羽绒服,黑灰格子短裙,光腿穿着卡其色雪地靴。 这个西洋妞让林涓喜不安起来。 李邺还是一身洁白的衣衫,清艳无匹的姿容,见到林涓喜,优雅而温和地说:“林小姐,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 噬心丹的事余怒未消,林涓喜一看见李邺就来气,她不冷不热地说:“我好得很。” 李邺显然并不关心她过得好不好,示意她:“坐吧!”然后,他指了指那位西洋姑娘,说:“这是维多利亚方索小姐,现在是叫紫昙了。” 维多利亚打扮特立独行,倒是彬彬有礼,微笑着说:“你好!”一口非常纯正的普通话。 “你好!” 这位方索小姐,笑起来实在和卡尔太像了。林涓喜首先觉得这姑娘会马上捅他一刀,接下来觉得,如此古典宛如从坟里挖出来的李邺身边站着个朋克摇滚发烧友的西洋姑娘,真是违和地登峰造极。她不安极了:方索小姐不会是深入敌营伺机报杀父之仇吧?那么自己这样不经打,又在此事中起关键作用,岂不是第一个复仇目标? 言归正传,是真的有任务了,关于凤珠。 这凤珠有些来历,是当年黄帝平蚩尤的战利品——一串十三颗魔珠,妖魔戴着可以起到保护自身的作用,增长法力,普通人戴着可以百病不生。 原来长白山“苍池老怪”赫连伦科尔那败家儿子,名叫赫连杜路穆的现任当家,几年时间就把老子攒下的家当挥霍了一半,他家拥有凤珠的事曾是一级机密,决不能让外人知道,免得惹麻烦。可最近,这件事不知怎么得,走漏了风声,引得三界人士垂涎三尺,蠢蠢欲动,但忌惮赫连家势力和赫连伦科尔的余威,不敢贸然去抢,所以,都做了梁上君子的打算,而李邺,也有此意。 偷盗是杀手不屑的行为,卡尔曾经让“朔月”组织的“青萍”沈灼然去偷一份文件,沈灼然对林涓喜抱怨过,他说:“这太降低杀手的职业人格了!”所以,林涓喜微不可闻地斜了眼李邺。 李邺扫她一眼,那眼神明显就是看穿她心中所想了,她忙低下头,却听李邺说:“孟尝君都做过鸡鸣狗盗的事,你不用自责。” 林涓喜眨眨眼:啊?我自责,我这是自责的表情吗? 李邺排兵布阵,其他几位下属,包括维多利亚,都是恭恭敬敬听主人讲话,林涓喜做出一脸严肃,近于苦逼,像参加追悼会。 林涓喜思付,原来神魔界也有败家子,如果这个二世祖早两年把不住机密,卡尔会不会就不用死了,但转念一想,卡尔背叛李邺,害李邺失去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李邺岂能放过他? 终于商量完了,李邺决定带着霜铖、林涓喜、残墨、维多利亚和绿野去长白山。 林涓喜想这去一趟长白山少说也得一个礼拜,老师肯定不给批假,便说:“李公子,我还得上学。” 李邺说:“我让霜铖给你请过假了,半个月。” 林涓喜佯赞道:“您真是太周到了!” “过奖。”李邺温文尔雅,林涓喜眨眨眼:他是说反话吗?可看起来好真诚。 下午时分,李邺就带着诸人出府了。 林涓喜发现,只有自己一人蒙上了眼睛。 揭掉蒙眼布,早有侍卫等候了,交通工具是一辆古装剧里才能见到的马车,拉车的是一头奇怪的生物,有些像马,头上却长着两个犄角,全身火红,非常漂亮。 李邺携残墨、霜铖、林涓喜、维多利亚坐上马车,绿野在外面驾驭。 林涓喜还没细看,马车就轻轻一晃,她朝窗外望时,大吃一惊,原来这马车竟然飞升了起来,再掀帘看看绿野,他正赶着那头长角马,而那匹马正在奔跑,在空中奔跑。 波音七四七——林涓喜脑中冒出了这个词,眼看着马车越升越高,渐渐看到了城市全局,像一块块大小不一的cookie(小甜品),由万家灯火勾勒而成,他们已经到了城市的上方,少说也有上千米。 林涓喜有恐高症,一次迫不得已坐了回飞机,脸都吓得变了色,空中小姐还以为她晕机,其实她是晕高。此刻,她坐在这个没有通过任何质检部门认证的摇摇欲坠的马车上,握紧了地桌的桌腿,全身一阵无力感,发冷发软。 李邺和他的下属商议着这次偷盗的事情,他注意到林涓喜的奇怪反应,停止了讲话。 “怎么了?”李邺问她。 “这个马车结实吗?”林涓喜一脸惊悚地问道。 霜铖笑了,他说:“这辆马车,连那匹昆仑厉焰,两个小时就可以到长白山,是主人的朋友昆仑山‘玉海云怪’池玉琛大魔王送的,你说结实吗?” 林涓喜心安了些,想来那什么堂堂大魔王送礼不会搞假冒伪劣产品。原来那匹长角的马叫昆仑厉焰,要能养一头去哪儿都不愁了。 李邺继续公事,林涓喜听着甚是无聊,慢慢困起来,眼皮沉了,正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李邺拿一根玉如意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 她立刻惊醒,一手揉头,一手警觉地摸枪,反应上来身在何处,摸枪的手又收了回来,她恼怒地问李邺:“干嘛打我?” “主上在议事。”霜铖说。 残墨也斜了林涓喜一眼,眼神里有提醒和警告。 林涓喜也觉得自己打瞌睡不合适,正想着说点儿什么补救,就见李邺看看她,嘴角似笑非笑,眼神却是认真的,他说:“你要是再打瞌睡,我就把你扔下去。” 林涓喜一个激灵立刻坐直了,手都不敢乱放,把她扔下去?直接杀了算了。 她渐渐适应了些,不那么恐慌了,便打量车内的装饰。 车里环境倒不错,很宽敞,有檀木地桌,和马车底座浑然一体,特别稳当,像平地一样;车壁嵌着柔软的雪白兽毛,腻滑如水,根根纤毫随着气流微微拂动;四角悬着洁白玉璧,垂下紫色丝绦,宁静端详;淡雪青色洒满银色月牙图案的缎面天鹅绒坐垫,十分柔软松厚;素缦帘幕,极细银丝绣有大团的云纹图案,直视反而不辨,只在某个角度才能看到,那精美如龙须的、闪烁着的清贵银光。 林涓喜赞道:“素洁宁静,真有冬季的情致啊,就是太冷清了。” 李邺妙目微微顾盼,映得一室流光,他说:“我喜欢冷清。” 林涓喜打量几眼李邺,自从初见起,他总是一身白衣,李府大殿却是华丽恢弘,可那并不是私人空间,不能窥到主人的喜好的。 李邺觑她一眼:“怎么了?” “没什么。”林涓喜垂头。 残墨低声说:“主人在问你话。” 林涓喜迟疑了一下,心想,是你们让我说的,便说:“我有点想不通,李公子长得这么美艳,性格也比较倜傥诙谐,为什么喜欢清冷?像你这样的人,是该喜欢些金光翠彩的。” 听到“美艳”两个字,残墨等都唬得低下了头,林涓喜知道自己不该这么说,因为他们并非她所处的社会中的人,他们有他们的规矩,这是“大不敬”,但是她总觉得心里憋屈,少年心性,偏偏要逆反一下才舒服。 不过,林涓喜还是赶紧说:“我失言了,公子别生气。”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突然,马车剧烈震动了一下,林涓喜吓了一跳,忙又抓住地桌的桌腿,却见李邺他们也是一脸错愕。 第十九章 “主人,昆仑厉焰不走了。”绿野掀帘探头进来说。 “怎么回事?”李邺问道。 “请主人恕罪!属下没给昆仑厉焰戴能量水晶,事情太多忘了,是属下失职。”绿野惶惶然,“请主人下命令着陆吧!” 李邺一挥手。 马车开始下降了,林涓喜只瞧了一眼窗外就缩进车内,待车子一晃,她知道着陆了,一颗心总算彻底放下。 此时天刚麻麻亮,太阳还没出来,却已经可以看清周围了。 这里是黄土高原腹地,千沟万壑、寸草不生的干裂黄土地蔓延到天边,仿佛绝望一样无边无际,他们的马车孤零零停在上面,像沙漠上的一只苍蝇。 “霜铖,去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李邺说。 “是。”霜铖话音刚落,竟然变成了一只两米高的白雕,林涓喜一惊,看着一个大活人突然变成动物,确实不能做到面不改色,觑着维多利亚脸,她脸上一点儿表情的细微变化都没有,心中叹服。 霜铖展翅冲上苍穹,留下一阵劲风,吹得林涓喜的鬓发飞舞起来,眼看着霜铖成了一个黑点,消失在空中。 过了十分钟左右,天边又出现了一个黑点,很快大了,一只白雕俯冲而下,立在地上,变成了霜铖,他复命说:“主人,这儿是山西中部的黄土高原,离忻州市有一百公里,不过四公里远的地方有个村子,方圆十几里就这一个村子。” 他指了指一个方向,说:“从这儿直走有几个窑洞,太阳快出来了,主人去避一避。” 李邺点了点头,说:“长白山的事不能耽搁,你和残墨、紫昙去取能量水晶,谨慎点,当心有人觊觎;他俩留下来,速去速回!” “是!”几人领命去了。 绿野看了看天,小心翼翼地说:“主人,要不,咱们去那个窑洞?” 李邺点了点头,一行人往霜铖指得方向走去。林涓喜寻思,这个李公子似乎怕阳光。 走了三分钟路,果然,前面一个沟壑的壁上有间破窑洞,周围零星还有几个,大部分都坍塌了,就这个还好些。眼看太阳要出来了,他们也顾不得干净,进了窑洞里。 窑洞里非常黑暗,幸而不潮湿,周围洞壁都是干的。此间除了几根半碳化的干柴,什么都没有,好像有人曾在这儿生过火。 绿野忙脱下锦袍铺在粗粝的地上,让李邺坐下。 “你们也坐吧!”李邺示意,绿野谢过了,和林涓喜席地而坐。 林涓喜不是娇气的人,况且进入“朔月”组织时,曾经历过非人的训练,别说是坐这光秃秃的黄土地,就是搓板也没什么,盘腿坐下。 “主人,霜铖不是说附近有村子吗?属下去弄点吃的来!”绿野说。 李邺点点头,绿野去了。 约莫十几分钟后,绿野回来了,手里抱着个坛子:“主人,属下拿来了,有腌肉、酱菜、烧饼、矿泉水,还买了几副碗筷。” 李邺道:“你也吃吧!” “是!”绿野应道。 三人开始吃饭。 李邺吃饭出奇地静,连咀嚼声都不闻,与其说是教养良好,不如说是在严厉到变态的环境下长大的。 林涓喜毕竟是女孩子,也是细嚼慢咽,绿野显然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惯了的,此刻碍于主人在跟前,不敢放开,缓慢地咀嚼着,好像害了牙病。 李邺喝了口水,淡淡一笑,说:“绿野最不喜欢和我一块吃饭了。” 绿野忙放下手里食物,垂下头,说:“属下不敢!” 李邺说:“吃你的吧!” 绿野却没有拿起食物,犹豫着开口了: “这次的事实在是属下疏忽了。属下不敢对主人隐瞒,昨天晚上和花容闹了矛盾,睡得太晚,今天脑子不清,误了事。” 李邺继续吃着干粮,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如果是去打仗,生死决战,你也会因为私事忘记带行军地图吗?” 绿野忙放下碗筷,跪在地上,说:“等属下回去了,就把花容的脑袋提来给主人请罪!” “我要她脑袋干什么?”李邺黑眸微转,看了绿野一眼,“绿野,什么时候学会文过饰非了?” 绿野脸色一变,叩头说:“主人恕罪,这事全怪属下,是属下的错,属下只是想着,如果杀了花容,能让主人气消一消,一个女人,根本无关痛痒。” 李邺淡淡地说:“回去自己在薛先生那儿领四十军棍,再写篇检讨书,月例会的时候,当着所有人的面读。” 绿野松了口气,叩头说:“是!” 林涓喜垂眸寻思:绿野这浑人,犯这么大的失误,李邺的惩罚并不算重,而且,这一身孝服的李公子平时也总是和和气气的,其实在这儿干也没有想象的难熬。不过,这绿野也忒人渣了,谁和他相好,真是倒了足足十辈子的血霉。 接着就见李邺说:“自己封了灵力,去天青那儿,让她看着办!” 绿野悚然变色,头磕到地上不起来,半晌,颤声说:“是,属下知道了。” 林涓喜琢磨着,倾泓说的没错,去薛先生那儿不可怕,顶多挨挨板子,天青才是恐怖分子,人间阎罗,不知道这个天青是什么样子? 李邺继而放下矿泉水瓶子,看着绿野,和颜悦色地说:“这次没什么危险,不过多耽搁一天,可是如果后面有人追杀,人家也会歇着等你取了能量水晶吗?” 绿野垂头说:“属下知道错了,以后绝不再犯。” 李邺缓缓地说:“你忠心而且刚勇,这些我是知道的,就是心不够细,又容易受情绪影响,早晚得吃亏。” “主人教训得是,属下一定改。” “嗯,起来吧!” 绿野站起来,躬身说:“属下一定替主人把凤珠拿回来,将功补过。” 李邺点了点头。 林涓喜吃了六分饱,不想待在这里,就说:“李公子,我想出去走走!” “去吧!“ 得到应允,林涓喜欣然地迅速离开。 外面空气好多了,林涓喜深吸一口气,将那些压抑的浊气尽数吐出,然后朝着一轮红日走去。 转了个弯,她不由惊叹一声,停住了脚步。 眼前是广袤质朴的黄土高原,碧空如镜,一轮圣洁明艳的红日冉冉升起,世界像母亲一样宁静而安详,林涓喜微微一笑,刚才的不适一扫而光,这般景色虽然贫瘠些,但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妙意已经可以领略一二了。 林涓喜席地而坐,短时间内不打算走了。那个弥漫着让人提心吊胆气氛的窑洞她是万分不愿回去,何况此地风景甚佳?她喜欢阳光,想离黑暗远远地。 在这漫天红光中坐了有三四分钟,突然,耳畔传来了一阵车铃的声音,她立马站了起来。 远处有人蹬着自行车过来,渐渐近了,是一个少年,身后带着个少女,朝林涓喜这边骑过来。他们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吗? 他俩都看了眼林涓喜,继而从她身边骑过,朝林涓喜刚过来的窑洞而去。 糟了,那两个妖魔还在那里,这两人过去可能得遭毒手!想到这里,林涓喜马上跑过去,喊道:“嗨,骑车子的,你俩下来。” 两人停了车,奇怪地看着她。 “你们,到那儿干什么去?”林涓喜说。 两人对视一眼,甜甜一笑,少年说:“你是外地人吧?可能不知道那儿有个窑洞,是我们村年轻人约会的地方。我正要带我女朋友去。” 少年说得是普通话,看来普通话普及工作做的不错——林涓喜摇了摇头,乱想什么啊——她眨眨眼说:“我知道。那儿有几个窑洞可以约会啊?” “只有一个。”少女的脸庞儿映着朝霞很是娇艳。 林涓喜点了点头,说:“嗯,是这样。不好意思,我也是和男朋友来约会的,那个窑洞我们已经占了,你们明天再来,好不好?” 少年和少女对视一眼,颇是失望,少年说:“那好吧,你们用,我们改天再来。” 少女嫣然一笑,对林涓喜挤了挤眼,说:“祝你们玩得开心!” 林涓喜回报一笑:“谢谢!” 待那两个人走远了,林涓喜才发觉自己额上已经出了一层冷汗,天哪,幸好,幸好! 她想了想,还是觉得回去好,万一那魔头不高兴了,她可担当不起,于是不敢多耽搁,拍拍裤子回去了。 阴暗的窑洞中,李邺双目黑得无一丝亮光,好像是黑洞洞的、不可预知的恐怖,绿野在一边坐着,见她回来了,冲她笑笑算是打招呼。 林涓喜也是微微一笑,靠着洞壁:“李公子,什么时候才能走啊?” “霜铖来了就可以走了。” “他一天能飞多远?” 李邺斜睨了她一眼。 这意思是闭嘴,林涓喜只得照做。 冷不防,李邺脸色一变,林涓喜吓了一跳,掏出了枪。 第二十章 李邺目光渐冷,扫向绿野:“绿野,你刚给我吃得是什么?” 绿野小心地看着他:“家常便饭呀,主人……你怎么了?” 李邺脸一沉:“你好大的胆子!” 林涓喜心突突地跳起来,却见绿野急忙跪下,说:“主人,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李邺“哼”了声。 绿野慢慢抬起头来,看着李邺,控制着恐惧和激动,说:“我给吃的里放了点儿农夫家的高粱酒,主人没尝出来吗?也难怪——那个障眼的法宝果然管用。” 林涓喜惊道:“李公子,怎么了?” “我不能沾酒,否则一整天都不能动弹。”李邺沉静淡定,林涓喜惊惧交加。 绿野慢慢站了起来,嘴角现出哭一样的笑容:“哼,当年二郎神(注1:二郎神杨戬,中国道教中俗神。)学艺的时候,瞒着师父偷喝酒,怕被发现,做了个掩盖酒气的小玩意,叫醒心石,连玉鼎真人(注2:玉鼎真人为玉虚宫元始天尊门下,为阐教“十二金仙”之一,居于玉泉山金霞洞,镇府之宝为“斩仙剑”。)都被骗过去了,没想到今天到了我手里。怎么?主人,你现在动不了了吗?” 他完全站了起来,打了个趔趄,扶着洞壁,盯着李邺看了一会儿,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 林涓喜当然明白了,是的,绿野背主了。 李邺眸光冷厉而沉着:“计划很久了吧,你想要什么?” “主人这么聪明,还不知道我要什么?您手里的凤珠,能不能借我几天?” 林涓喜疑惑地说:“凤珠不是在杜路穆手里吗?” 绿野说:“他只有八颗,剩下的五颗在主人这儿。” 李邺微微冷笑:“是啊,就在我脖子上挂着,绿野,你要不要过来拿?” 虽然明知道主人动不了了,可积威之下,绿野还是犹豫着不敢到跟前去,李邺勾了勾嘴角,表情说不出的邪魅冷凛:“没用的东西!这点儿胆气都没有?亏你还是在我手底下干出来的!” 绿野一咬牙,就要上前来。 “慢着!”林涓喜挡在了绿野和李邺之间。 绿野扯了扯嘴角:“你怎么还没晕过去?” “嗯?”林涓喜莫名其妙。 绿野说:“我在吃的里放了对主人有益的高粱酒,还放了对人有益的迷药。” 林涓喜明白了,脸色一变:“绿野你太阴险了!” 绿野冷哼一声:“阴险?在主人面前我这是班门弄斧——哼!十个你也不是我的对手,不想死了让开,留你条活路!” 林涓喜坚定地说:“我答应他了,给他当保镖,你要杀他,先杀了我。” “你?”绿野鼻子里嗤地嘲笑了一声,“好,既然你想玩,老子就陪你。” “林小姐。”李邺唤道,林涓转身蹲下。 “怎么了?” “我右手上有个金扳指,你卸下来戴上。”李邺端稳如素色花王,虽然处于劣势,一句命令,却自然而然有种威严之气。 林涓喜抓起李邺的右手,他果然沉沉的没有一丝力气,他大拇指上套着个纯金扳指,她就卸了下来,很沉,有二十克左右,式样粗野,雕刻着一个狰狞的兽头,獠牙都看得一清二楚,十分精致,有些像少数民族人信奉的邪神。她将扳指套在自己手上,用一种低沉却坚定的声音耳语说:“你不会有事,除非我死了。” 李邺点了点头,林涓喜也不敢多耽搁,站起来转过身,注视着绿野。 绿野抱肘说:“你倒忠心,可惜主人只能在阴间赏你了。主人,你以为这个美妞戴着魑离扳指就可以打得过我?” 李邺凤目半垂,眼睛狭长,如两弯细细的冷傲逼人的刀刃,懒得理他。 林涓喜冷笑一声:“李公子的下属从来都是赤胆忠心,想必也战无不胜——当然,并不包括你,所以你还是省点儿劲儿吧,别一会儿脑袋都找不到!” 绿野哼了声。 林涓喜神色一凛,说:“只管出手,我倒要看看,你这叛徒能有几下子花拳秀脚,胆子这么大!” “真是好笑,叛徒?你还有资格这么说我?” 林涓喜一怔,自己对于卡尔,又何尝不是叛徒,虽然一个是主仆关系,一个是雇佣关系,本质一样。 绿野知道被自己说中,越发张狂:“别以为你有几分姿色,老子就会手下留情——不过,等我制住了你,再怜香惜玉也还来得及,你这小嫩\肉哥哥早想一近芳泽,何不今日就解了我的相思之苦?”他说着,猥琐地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 林涓喜心头火起,说:“杀你都脏了我的手,不过,现在李公子被你暗算,只能勉为其难出手了,额……”林涓喜忽然以手扶额,晃了几下,居然倒在地上。 绿野一愣,戒备地观察了片刻,然后走到林涓喜跟前,蹲下来看着她,说:“迷药挺喜欢你的嘛,小美人儿——这么水灵的小妞儿,杀了真可惜,是不是,主人?” 李邺精美的下巴微微扬着,带着王者的尊贵和矜傲,根本不看绿野。 绿野也不介意,在林涓喜肩头捏了一把,笑道:“乖乖待着,小biao子,先收拾了旁边那个碍眼的,再来收拾你!” 他转过身。 电光火石的一瞬,林涓喜倏然睁眼,手中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已经□□了绿野的小腿,刺透了,刀尖从另一侧残忍地探出头来。 这一招又快又准又狠,鲜血喷薄而出,溅了林涓喜一身,绿野惊呼一声,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林涓喜敏捷起身,一脚踹开他,退后几步,就要拔枪。 绿野低吼一声,腿上插着匕首,就猛扑过去,林涓喜的枪还未握紧,一撞之下,脱手飞出去,落在两米开外的地方,自己也被绿野撞倒,压在身下。 也许因为魑离扳指的原因,绿野无法施展法力,便和林涓喜肉搏起来,他虽然体能强太多,但受了伤,又对扳指甚是忌惮,处处躲避,林涓喜还能撑上片刻。 李邺斜目看着林涓喜。这个姑娘话不多,但是做事情很卖力,她和绿野近身搏斗,情况这么不利,却出奇地冷静,敏捷,尤其重要的是眼中永不放弃的坚毅,这首先在心理上就胜了,不然,她怎么能和绿野过这么多招?她心里的一个念头,让她具备了一流杀手的气势和内心。 林涓喜渐渐招架不住了,绿野一拳打在她脑门上,她眼前一黑,真得晕了过去。 绿野骂了句,爬起来,朝李邺走过去。 “李邺,可惜了这么忠心的美女手下,我都有点不忍心杀——受死吧!” 李邺扫他一眼:“就你?” 绿野大怒,只是冷笑,正要下手,忽然一声嘶哑的女声响起:“滚开!” 是林涓喜,她乌发被血汗凝结成一缕缕,粘在脸上,满身满脸血污,一双眼睛却直直地毫不畏惧地盯着绿野——野兽一样的目光——绿野打了个寒战,他这辈子除了在李邺身上,就再没见过如此骇人的目光了,这种所有理智都退去,整个人只剩下“你必须死”这个可怕信念——不,远不止这些,这是在野外生存的最强悍的、最凶猛残忍的动物,它们坚定的、强大的内心力量——连李邺都微怔了,看着林涓喜将枪狠狠咬在口中,枪柄似乎都在咯吱响,这细白的牙齿、娇软的嘴唇怎会有如此的力量? 她看起来已经筋疲力尽了,但是双手硬撑着粗糙的地面,全身颤抖着,慢慢站了起来,站定了,将枪握在手中,看着绿野——她的吓人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 绿野气息微微急促,当然只有他自己察觉到了自己的紧张,他不自然地笑笑:“何必这么卖力呢?是不是见李邺长得好看,心动了?” 林涓喜看李邺一眼,冷然说:“绿野,看来你今天真不打算活着走出这儿了。” 绿野嘴巴依然厉害得很:“你俩杀得了我吗?” 然后他冲林涓喜扬了扬拳头:“小妞儿,说吧,想让哪块骨头先碎?” 林涓喜逼视着绿野,说:“如果你现在求李公子饶你,我就不会把你的尸体喂狗。” 绿野眼中凶光一现:“好,我马上成全你的忠心!” 突然,一道劲风夹着什么东西急速飞了过来,绿野偏头一躲,滞了半秒,林涓喜已将手中枪狠狠砸了过去,正中绿野太阳穴,他轰然倒地。 林涓喜刚才全绷着一股气,现在终于瘫倒在了地上,此刻看到,砸中绿野的是半截砖头。 这时,走进来两个人,林涓喜定睛一看,居然是刚才碰到的那对儿少男少女。 第二十一章 少女过来扶起林涓喜,少年踢了下绿野,然后打量着李邺,奇怪地说:“你在玩cosplay吗?” 李邺皱了皱眉,没理他,少年见李邺性格不好,也不再和他搭话,蹲到林涓喜面前说:“你没事了吧?” 林涓喜摇了摇头,心里感激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少女说:“幸亏我和阿林在这跟前野餐,听见打架的声音就过来了,要不然你和你男朋友就惨了。你男朋友这身衣服可真复古!” 林涓喜瞅了眼李邺,见他神色如常,松了口气,她说:“他不是我男朋友——这次太谢谢了,不过,这儿发生的事,你们出去了别说。” 少年一揽少女,说:“祸从口出,我们知道。” 林涓喜沉吟道:“你们要不赶紧走吧,我男朋友捡干柴去了,他脾气不好,一会儿回来看见,可能会揍你们!” 李邺斜目看着林涓喜,道:“你在说什么?” “李,他们是好人。”林涓喜体力严重透支,半躺着,胳膊肘撑着粗粝的地面,斜着眼睛看过去,目光中是请求,这么个不设防的情态,娇喘、娇弱、娇媚,甚至风情,李邺却很漠然,转目对那两个人微笑着说:“你俩过来。” 那两人走了过去。 “凑我近点儿,给你们看个东西。” 他俩就凑近李邺,林涓喜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突然,李邺吹了口气,两人倒在了地上。 “姓李的!”林涓喜暴跳如雷,“你杀了他们!” 李邺瞥了她一眼,平宁地说:“激动什么?他们只不过是晕过去了。” 林涓喜松了口气:“李公子,夜长梦多,我现在杀了绿野吧?” “慢着!”随着话音响起,又走进来个人,背着光瞧不清脸,看身形是个男人。 那人凑近了些,是霜铖!林涓喜又惊又喜,高兴地说:“霜铖!太好了,你回来了……绿野背叛你家主人了,你看怎么处理?” 霜铖看都不看地上的绿野,朝林涓喜微微一笑,然后深深一揖,说:“林小姐尽忠职守,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过,这个绿野可不能杀。” 林涓喜诧异地说:“这么可憎的叛徒为什么不能杀?” 霜铖看向李邺,恭敬地说:“这是主人吩咐的。” 林涓喜好奇地看看李邺,又看看霜铖,霜铖摇头笑笑,将绿野扶着坐起,自己坐在绿野身后,双掌在他背上运功,不一会儿,一颗绿色的龙眼大小的明珠从绿野口中吐了出来。霜铖接在手心,躬身捧递给李邺。 李邺接了,放进袖子里。 林涓喜眼睛瞪直了:“李公子,你……你不是一整天都不能动吗?” 李邺微微莞尔,霜铖也是忍俊不禁。 霜铖对林涓喜说:“这绿野是个青虫精,现在主人拿着他千年的灵珠,不怕他不认罪!” 林涓喜一想,明白了些:“这样的下属,难道李公子还稀罕?这都怎么回事?” 霜铖说:“绿野这畜生早就不安分了,主人一直宽容爱护,希望他可以改邪归正。这次去长白山,主人发觉绿野不对劲,就设了这么个局,让他驾车,按他的安排走,看他耍什么鬼花招,我假装先走,一直在暗处盯着,没想到这家伙真不是个东西!” 听了这话,林涓喜暗暗心惊:这李邺真是阴险,什么宽宏爱护,这完全就是欲擒故纵,而且——她心头火起,哼了一声,说:“你原来一直在跟前?刚才危险成那样子,我都要吓死了,你为什么不出来?!” 霜铖说:“没有主人的命令,我不会出来。” 林涓喜瞪向李邺,怒道:“那李公子是怎么回事?怎么又能动了?” 霜铖说:“主人早服了救魂丹,这样子绿野再狡猾也害不了主人。” 林涓喜气得牙痒:“原来你们都在演戏,就把我一个当猴耍?!” 霜铖忙说:“谁把你当猴耍了?这是为了大局。” “既然绿野已经造反了,你们也看明白了,还闲坐那儿看我表演——霜铖,你也太听话了?知道我刚才多紧张吗?我以为我会死在这儿!”林涓喜对霜铖恼火地说,然后转头怒视李邺,“觉得我拼命的样子很好玩吗?我是替你办事不是给你取乐的!我要辞职!” “辞职?林小姐请自便!”李邺说。 林涓喜横眉立目瞪着李邺,他一张玉容泛着淡淡光华,平静如皎月照水,她越发生气,心里把李邺连同他的祖宗问候了十几遍,却什么也不敢说——许嫣然,许嫣然,还是许嫣然,只是许嫣然——她长出一口气,闭了闭眼睛,睁开时已经平静了。为了许嫣然,什么样的委屈没忍过,今天这事根本算不得什么,当猴耍就当猴耍了,受人管制,不得不忍,就当是群孙子,姑奶奶逗孙子玩。 这种阿q精神使她平缓下来。 “好吧,李公子,你可要把嫣然治好了。” 李邺说:“还剩八个月,到时候我当然会治好她。” “还有八个月——”林涓喜对于这个诡计多端的人不能不防,便凉凉地说,“谁知道八个月以后会出什么事呢,说不定世界末日所有人都死了。” “那你要怎么样?”李邺说,“画押吗?” “不敢。”林涓喜口气生硬,“我可不敢让李公子画押。” 李邺看着她,等待她的下文。 “反正我横竖都得听你的了,所以,能不能从长白山回来就给嫣然治病,因为——”林涓喜一阵心酸,“她每天都在受罪,我实在是……反正对你来说,早治几个月也不会有损失,对她来说,就是天大的幸运!” “我不是给了你好多钱吗?” “世界上有的问题不是钱可以解决的。我不想让她再受罪了!” 李邺顿了片刻,似乎在盘算,俄而说:“好,我答应你。” 好似头顶暗黑夜幕十亿个小星星瞬间亮了起来,照耀得整个世界明辉璀璨,林涓喜眼中闪过狂喜的光彩,亮闪闪的眸子定定看着李邺,动容地说:“真的?” 李邺点了点头。 林涓喜忍不住轻笑出声——东南信风带来了绿莹莹的春意,萧索荒芜的山谷立时苍翠蒙蒙,无数黄莺乳燕感念春归,自草甸飞出,直冲碧霄,留下一路喜悦的清脆歌声——她鼻子发酸,泪盈于睫,垂着头,忍着没让眼泪淌下来,平复了一会儿,才微哽着说:“那我先谢谢你了……” 片刻后,李邺说:“我好奇得很,你那朋友是什么样的人物,值得你这样子拼命?” 林涓喜淡淡一笑,徐徐说:“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想着,等上了年纪,偶尔和要好的朋友沽酒对酌,真是件不错的事!” 李邺轻轻一笑,眼波微转,刁钻地学着她的话:“交上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件不错的事!” 林涓喜蓦然发觉,这家伙刚才的样子真是好看极了,他当然没有卖弄风情,但那样婉丽魅惑的神姿——乌亮眸子略一转盼,好像淡淡生晕的黑珍珠,艳光不经意流淌,空气都酥软了,仿佛整个暗洞都亮堂了起来——她眼神定定的,李邺略侧过脸,她醒悟过来,脸颊立刻*辣地烫,窘地无地自容,恨不得夺路逃走,再也不要见这些人了。 幸好李邺不再理她的事,问霜铖:“能量水晶快到了吧?” “应该快到了。” “这两个孩子……”李邺看着倒地的小情侣,“霜铖,一会儿残墨和紫昙回来了,你把这两个孩子送回府里面,交给天青严审,审出什么马上报给我,审不出什么就杀了。” 他的语气那样平淡,好似掐掉一朵野花,林涓喜却是心头大震,霍得站起来。 李邺看她一眼,说:“‘鱼肠’小姐今天主动请缨,要替我杀人了?” 林涓喜急切地说:“他俩就是普通人,而且心肠好,刚还救了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 李邺神色一顿,讥诮地一哂:“我做决定之前,是不是得先和你商量,征求你的意见?” 林涓喜压抑着心头的怒火:“不敢——李公子,他俩好歹帮过咱们,放了他俩行不行?” 李邺不理她,对霜铖说:“你把他俩拖出去,再去看看马车。” 霜铖领命走了,林涓喜眼看着两具活人身体在地上扬起些微黄尘,转过弯不见了,窑洞中就剩下自己和李邺,他气定神闲,她却是如坐针毡,心里有一处刺痛,急得头上冒汗:“李公子,能不能别杀他俩,算我求你!” 李邺眉心一蹙,看向林涓喜说:“我就奇怪了,你怎么这样在意别人的死活?这可不像个杀手。” 洞外血色残阳斜照进来,折射在她的眸中,闪出一道尖利而哀艳的光,她说:“你以为我愿意杀人啊?” “好,只要你能说服我,我就放了他俩。” 林涓喜想了想,凄然说:“任何理由在你这儿都不是理由,我没话说了——你为什么非得这么做,他俩对你有威胁吗?”说到最后一句,林涓喜暗暗咬牙。 李邺冷冷地、有几分厌烦地说:“他俩在外面待了很久,肯定早知道我们不是人类,但是还没有被吓跑,进来的时候也看不出来古怪,装得像才发现咱们的样子,而且,虽然受到魑离扳指的制约,你以为凡人丢块转头就能砸晕绿野?” 第二十二章 林涓喜一怔,想了片刻,说:“可能还有别的原因,不是你想得那种,你虽然‘聪明得很’,可是别人的想法也不一定全知道;再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何必为了一个不确定存在与否的危险杀人呢?如果审不出来,放他们回家不好吗?” 李邺一张脸宛如冰雪砌就,剔透莹润,莹润美好,却只有触碰到了,才能知道有多寒冷,冷彻骨髓,他说:“审不出来才危险,能顶着天青的严审也不透露,这份毅力或者忠心,太可怕。” 林涓喜想了想,明白了,也只得作罢。 李邺冷冷看了她一眼,说:“你真是精力旺盛啊,看来我得给你派点任务了。” 林涓喜听了心惊,忙说:“李公子,这次去长白山我肯定会特别卖力。”所以别再让我杀人了——她心想。 李邺点点头说:“卖力好啊——我也会遵守承诺,给你的朋友治病,不然怎么对得起你的忠心,还有刚才拼死也要护住我的一口气?” 李邺看着她的眸子,如同剥茧抽丝的最后,余下两丸乌溜溜的通透黑水银,映照出一切,无处躲藏。 林涓喜心头悚然刮过一阵凉风——他心如明镜,当然知道她的忠心是为了什么,现在,确实只有他才能救她那个朋友的性命,所以,他不能死,他必须得好好活着。林涓喜这份忠心显然不是为了李邺,这是一个自诩为主人的人不愿意看到的——顿了片刻,她垂首低声说:“是。” 李邺不再说什么,她渐渐放心,颓然垂头,盯着自己沾满黄土的帆布鞋,情绪糟糕到了极点,自己未来的路是什么样的,已经可以看到了:要么替李邺办事,杀人如麻,每天忍受良心的折磨,然后慢慢变得冷酷无情,视人命如儿戏,满身流淌着肮脏的血液,散发着嗜血的污秽;要么违背他,或者办事不利,被他惨杀。可以自杀吗?不能,因为自戕有可能会惹恼李邺,给所爱之人带来灭顶之灾。 一时间心灰意冷,背靠着粗粝的洞壁,垂头丧气,像个无言的问号。 李邺好似没看到她此刻情绪低迷,不适合思考深刻问题,还是“语重心长”地说:“林小姐,今天真是辛苦了。” “不辛苦。”林涓喜情绪低落,声音又小又低沉。 李邺继续说:“你是个人才,我不是讽刺。如果你肯上进,未来的‘亚洲第一杀手’就是你。但是,你太少年心性了,血气方刚,妇人之仁,只能满盘皆输,咱们以后碰到的事更复杂更难预见,你这样子可不行。” 林涓喜手指抠着洞壁,黄土扑簌簌落下来,牛仔裤很快脏的不成样子,她哀伤颓唐地说:“像我这样子的人,活着就是一种罪恶,还不如死了干净!” 李邺嘴角扬起,带着几分残酷与自嘲地说:“罪恶?成王败寇,成功者永远没有罪恶。” 林涓喜回目看向李邺。 李邺却不再看她,坐在绿野的锦袍上,想着什么。 蓦然,林涓喜发现自己手上还戴着魑离扳指,忙卸下递给他。 “你的扳指。” 李邺睨了眼:“送你了。” “我怎么能拿你这么贵重的东西?而且这好像有护身作用,我不能要。” “戴上魑离扳指,一般的妖魔鬼怪不敢靠近你,也使不了法术,而且百毒不侵。” 林涓喜了然:原来是这个东西替我挡毒,所以迷药才没有发作,便说:“既然这么好,我就更不能要了。” “那就扔了吧!”李邺简短地说。 她觑着他神色,见他没有不高兴的意思,但是自己也不敢再推辞,把扳指套在了手上。 端详着这个暴发户风格的扳指,林涓喜叹口气,说:“能防毒,防妖魔鬼怪,可是防不了人心。” 然后她歪着脑袋,望着李邺说:“难道不是吗?人心最可怕,所以这个扳指也不算最厉害的!” 李邺一直平视前方,也没看她,听她这么说,不由笑了,说:“不想要了拿来——小小年纪,你懂什么是人心?” 林涓喜垂头微微笑了。 一时霜铖也进来了,侍立一边,李邺有一搭没一搭和他说两句话。 林涓喜看着窑洞壁上黄土的阴影形状,感受着拇指上金属的坚硬和凉意,那阵子过去后,她的心情也慢慢平复了,不管怎么说,生命和世界,同样都是罪恶而美好,唾弃的同时,眷恋也如影随形,深深扎根于本能中,得到这么个神奇的扳指,有利无害。 突然,洞外灿灿骄阳下,现出一个娇小的身影,渐渐近了,逆光看不见相貌,只觉袅娜异常,她一探身,进了窑洞,容色喜然,眉目如画,光彩照人,四壁都瞬间亮堂了起来,正是残墨。 接着,又探头走进来一个高挑的姑娘,是维多利亚。 “主人!”残墨和维多利亚单膝跪下行礼,她俩腕上手链泠泠作响。 “起来吧!”李邺说,“霜铖,绿野心怀不轨,以后财务你来管。” 霜铖惊喜交加,忙跪下来说:“谢谢主人,属下一定尽心竭力给主人做事!” 李邺看绿野一眼说:“把他弄醒。” 霜铖将手按在绿野脑门后面,绿野悠悠转醒。 “大胆叛徒,还不快跪下!”霜铖喝道。 绿野回过神来,却并不下跪,怒视着李邺:“你……你暗算我!” 李邺冷笑了声:“这句话该是我说吧?” 绿野钢牙紧咬:“你……你太卑鄙了,竟然把我的灵珠拿走了……” 霜铖说:“绿野,你应该不蠢,知道灵珠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你要是不听话,主人就把它捏碎,让你重新做一只小孩子都可以捏死的青虫,然后等着喂麻雀!” 绿野愤恨地盯着霜铖,又盯着李邺,终于,眼中怒火被冷水渐渐浇灭了,他通一声跪了下来,颤声说:“主人,我收了泰山罗娜女魔头的财宝和美女,答应把主人的凤珠给她偷去。” 李邺叹了口气,说:“祸起萧墙,往往坏大事的都是家贼。” 绿野扬起脸看着李邺,突然高声说:“属下并不想背叛主人,都是这家伙——” 绿野手指霜铖,满腔仇恨都喷到他脸上,恨恨地说:“他整天在主人跟前进谗言,让主人对我慢慢疏远,我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可我的丹心自始自终都在主人这里——主人!这是浮云蔽日,请主人明鉴!” “主人!”霜铖一双眼睛灼灼有神,“他是在挑拨咱们主仆关系,他一心为主人吗?傻子都能看出来,他早都想背叛主人了!他这人贪财好色,给主人管财务的时候就中饱私囊。绿野,要不是在你房子里发现了一箱女魔头送的金银财宝,我们也不会想到你居然这么靠不住!” 绿野冷笑着说:“我就知道那天偷偷来我房子里的人是你,你不就是想找到我不忠的证据,然后让主人罢免我,你就可以接替我管财务了吗?” 霜铖伏地说:“请主人不要被他的妖言迷惑!” 林涓喜在一边看着,只是冷笑:这明明就是李邺导演的一场内部清洗活动,使得欲擒故纵法,狗屁浮云蔽日!她又瞅了瞅欣喜若狂的霜铖和面沉如水的李邺,心里想:想不到这李邺果然不是个花瓶啊,脑子挺好使的嘛!利用霜铖对于职位的渴望,让一个扳倒一个。 只见李邺对已经伏地的绿野说:“我知道,你先起来吧!绿野,这儿有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绿野诚惶诚恐地垂下、、身子,说:“请主人指示。” 李邺看向维多利亚,说:“杀了你的同伙——紫昙。” 所有人都怔住了,不过很快反应过来,只有维多利亚一人呆呆站在那里,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得莫名其妙。 绿野看向维多利亚,眯了眼狰狞地说:“要不是你贪心不足,蓄意调唆,我会猪油蒙了心,干这种蠢事?” 然后他上前一步,维多利亚不由后退两步,怒视着绿野道:“你胡说什么?!” 她一双涂画后现代的灰绿色眼睛慢慢睁圆了,她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扭头望向李邺,不顾一切地扑过去,跪倒在地,仰着一张小脸,她光腿穿着格子迷你裙,此刻,□□的、娇嫩的膝盖跪在粗粝的地上,身子越发显得纤瘦,嘴唇有点儿翘,半张着,灭顶的绝望和惊恐,使她对自己的形象毫无概念,她语无伦次地颤抖声音说:“主人,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属下一丁点儿别的念头都没有,属下真的是一心一意为主人做事——请相信我!……” 李邺面容冷峻,他垂下眼帘俯看着维多利亚,说:“你不用狡辩了。” 维多利亚一张脸渐渐白了,泪水瞬间溢满眼眶,她哭着说:“主人,请主人好好想想,不要这么快做决定,我以我的姓氏担保,我绝对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主人的事,这是有人造谣!……” 李邺不再看她,沉声说:“绿野。” “是。”绿野说着走了过来。 烟熏妆被冲花,维多利亚脸上是纵横的黑色痕迹,她眼珠都似要瞪出来了,抱住李邺的腿,拼命揪住他衣角,声嘶力竭:“主人,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冤枉我!……” 绿野一掌下去,击在维多利亚后脑,她晕了过去,手里紧紧攥着李邺的衣襟,随着她倒下去,雪白的丝绸布料从掌心滑落。 李邺说:“霜铖,把紫昙和那两个孩子送天青那儿去。” “是。”霜铖过来,抱起维多利亚扛在肩膀上,走出了洞穴。 林涓喜心里一阵冷笑,又是一阵愧疚:原来这阴险的内部清洗还有续集,不知道李邺杀维多利亚,是早有打算,还是由于绿野的背叛刚刚动的念头,只是可怜了卡尔·方索,为女儿能安全待在李府而自杀——林涓喜心里升起无法遏制的罪恶感和愧疚之情,这个年轻的洋妞,她就要死了,虽然不是林涓喜直接杀的,但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林涓喜指甲狠狠掐进肉里,手上传来钻心的疼痛,这样也不能稍稍减轻她的负罪感。 她看向李邺,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只觉心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了,难受的很。 第二十三章 李邺似乎忘了刚才的事,他在思索下一步计划,沉吟着说:“既然罗娜知道凤珠在这儿,不仅她留不得,她的那几个心腹也是祸根——霜铖,你和绿野先把那两个孩子和维多利亚处理了,再和倾泓一块上泰山,有绿野做内应,加上倾泓,收拾他们不难。” “属下必当尽力!”霜铖一抱拳。 李邺说:“好,残墨、林小姐跟我去长白山——霜铖,你过来!” 霜铖到李邺面前跪下。 李邺从怀里取出一块白色的东西,雀卵大小,呈扁平的椭圆形,他眸中有隐隐担忧,缓声说:“这次任务虽然不难,但是也危险,你把这个戴上,情况不妙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们。” 霜铖在看到白色物体的时候,全身就是一震,他并没有伸手接,眼眶湿润了:“主人,龙骨属下万万不能要,这次去昆仑山,各界神魔,藏龙卧虎,主人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李邺亲手将那龙骨给霜铖戴脖子上,拍拍他的肩膀,然后看一眼林涓喜,似笑非笑地说:“我现在有了这么个不要命的保镖,你们不用担心。” 林涓喜却在他眼睛看过来时,打了个寒战。 霜铖起身退后,毕恭毕敬:“那属下去了。” 李邺点点头,绿野和霜铖给李邺行了礼,走了。 ———————————————————————————————————————— 霜铖和绿野出了洞。 绿野一脸灰败,垂头走着,霜铖突然凑过来,手搭在他肩上,说:“阿绿,刚才你说的那个二郎神做的醒心石,能拿出来让小弟开开眼界吗?” 绿野警惕地瞅着霜铖,见他一双眼中满是贪婪,就推脱说:“不行,这是个宝贝,弄坏了赔不起。” “真是小气。” “谁不知道你霜铖是吸铁石做的公鸡,不仅一毛不拔,螃蟹从你旁边游过去都得少四条腿。” 霜铖笑了:“不愧咱俩交好了三百年,你真是了解小弟啊——要不这样,等收拾了罗娜一伙子,这玩意儿送给小弟,行吗?” “不行,这是献给主人的!” “如果你给我,我说不定可以在主人跟前,替你美言几句。” 绿野挑挑嘴角,斜睨霜铖一眼:“就凭你?” 霜铖被拆穿,一点儿都不尴尬,从容地说:“我是没有这个分量,不过,你就不怕我把你管财务时候的那点儿破事抖出来?你说现在,主人是向着我多些,还是向着你多些?” 绿野脸色一变,暗暗咬牙,冷笑着说:“这醒心石是个稀世珍宝,如果主人问起来,我说被霜铖拿去了,你想想,主人会怎么看你,还敢让你管钱吗?饶得了你么?再说了,醒心石是干什么的,主人最沾不得什么,你以为你能把醒心石揣兜里?” 霜铖一看不行,却也并不气馁,挑挑眉毛说:“无所谓,反正我以后要是立了功,可以求主人赏给我别的好东西。” 绿野冷淡地说:“那我就祝你早点立大功!” ———————————————————————————————————————— 却说李邺一行出了洞,正午时分,艳阳高照,还好马车就停在门口,残墨给李邺撑开了伞,他垂着头,躲避着阳光,迅速上了马车。他是真怕阳光,吸血鬼——林涓喜想到了这种生物。 林涓喜和李邺坐在车里,残墨在外面驾车。 林涓喜一直不说一句话,只是看着自己的鞋子。 “怎么了?”李邺说,一双凤目看过来。 林涓喜低声说:“没事。” 李邺不理会她的回答,说:“是为紫昙的事吗?” 林涓喜眼皮一跳,抬头说:“没有。”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这么做,你也就安全了。” 林涓喜明白他的意思,紫昙如果知道了父亲的死因,第一个报仇对象就是林涓喜,因为她实力最弱,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罪魁祸首。林涓喜现在不想说话,她已经被负罪感压得喘不过气来。 李邺也不再理她,抽出本书看起来。 这时,残墨清脆甜美的声音在帘外响起:“林小姐,你猜,咱们大白天飞这么高,会不会给卫星拍到呢?” 林涓喜一怔,她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立刻有些担忧了,说:“我不知道,如果被拍到会怎么样,被导弹打下来吗?” 残墨嗤得笑了:“怎么会——我是说,他们怎么会看到!这个马车驶上天了,别说人类,就是法力高强的魔王都看不到。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涓喜,林涓喜。” “好名字!”残墨赞道,“林下之泉,涓涓可喜,很可爱呢!” “我也就是个涓涓细流罢了,一辈子都成不了大江大河。” “为什么要成大江大河?女孩子嘛,太厉害了小心嫁不出去!”残墨笑道,语声清脆明快,“你有男朋友吗?” 不料她会问这个问题,林涓喜说:“没有。” “你可得抓紧,要不然好得都叫人家挑走了——我给你介绍一个,霜铖怎么样?”残墨语声含笑,“他虽然不是那么帅,可本事大着呢,你跟了他一辈子什么都不发愁了!” 林涓喜有点尴尬地说:“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然后瞅了李邺一眼,意思是:你也不管管你这个口无遮拦或者童言无忌的属下? 李邺捧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 残墨心思灵巧,觉察出林涓喜的不自在,就转了个话题,大骂中国自古以来的教育理念,这种话题正中林涓喜下怀,可是她现在毫无心思听残墨絮絮叨叨。 林涓喜开口了:“李公子。” 李邺依旧看着书:“怎么了?” 林涓喜严肃地说:“我想请求你一件事。” 李邺放下书,抬起头:“说。” 林涓喜脸色不太好:“我想求你,别杀方索小姐。” “为什么,你不怕她回头找你报仇?” “我死有余辜,我不怕。”林涓喜凛然说。 “如果她杀了你在乎的人泄愤呢?” 林涓喜一怔,思索片刻,果断地说:“现在顾不了那么多,我只想要她活着,不然我这辈子不会安生。李公子,如果你不答应我,我会立刻死了。” 少女的脸色苍白如纸,目光却是鉴定凛然。 李邺一声冷笑:“如果她杀了我呢?” 林涓喜一怔,明白自己是白费了口舌,李邺不可能放过维多利亚,因为她直接对他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威胁。 车内静得呼吸声都听得到。 残墨忽然开口,打破了僵冷的气氛:“涓喜,其实剩下那八颗凤珠也在主人这儿。” “哦?”林涓喜很吃惊,“那我们是干什么去呀?” 李邺说:“卡尔告诉我凤珠下落的时候,我就把伦科尔家的凤珠拿来了——” 残墨笑着说:“是啊,我家主人做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的。” 李邺轻责:“好好驾你的车!” 残墨笑声收敛了些:“是,属下不插嘴了,主人请讲!” 李邺和颜悦色地说:“既然这么想说话,你来给林小姐讲。” “是!林小姐,你听着哦!主人把凤珠从伦科尔家取来了——这叫完璧归赵,本来就是我家主人的,那伦科尔用诡计骗去了——没过多长时间,伦科尔就死了,杜路穆公子当家,主人给了他一箱子黄金,和他合演了这么一出戏。走漏凤珠在赫连家的消息,势必会有好多人来偷,杜路穆把假凤珠放在机关重重的禁地,不管谁偷走了,杜路穆公子都会让所有人知道,把这烫手芋头丢给那个偷假凤珠的人,以后人们都会去找偷假凤珠人的麻烦。但是,咱们也是一定要去昆仑山‘偷’凤珠的,而且还要让三界人士都知道,这么做了,别人想都想不到真正的凤珠其实在咱们这儿。” 林涓喜说:“如果人们都不信,还认定了凤珠在杜路穆手里,赫连家不是永远麻烦不断了?” “这就是败家子啊!”残墨清清脆脆地说,“主人会经常给他金子,让他继续享受这种麻烦,反正这浑人只要有钱吃喝嫖赌就行了。” 看来教育后代真的很重要啊!林涓喜喟然叹息。 林涓喜假意恭敬实则戏谑地说:“李公子真是活诸葛,我太佩服了!” 李邺只是看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说:“任何假话都不适合从你嘴里说出来。” 林涓喜愣了,这算是抬举她吗? 李邺已经将一本书翻完了,放回去,又抽出一本来,林涓喜瞥了眼,是本俄语书,她曾经有段时间十分迷恋维塔斯(注:俄罗斯男歌手),所以虽然不知所云,却能看出来那是俄语,左右没事,便盯着李邺的书看。 李邺抬眼看她,眸子清凌凌的,映出她刘海低垂的身影,她唬了一跳,他神色平和地说:“你能看懂俄语?” 林涓喜摇摇头:“看不懂。” “那为什么一直盯着看?” 林涓喜垂头说:“看不懂就不能看了吗?”继而抬头朝书努了努嘴:“什么书?” “《叶浦盖尼·奥涅金》。” “哦,普希金的——我听我哥说过,普希金的婚姻很失败。” 李邺澹然而笑道:“他娶了俄罗斯最美的女人,所以成了俄罗斯最不幸的男人。” 林涓喜忍俊不禁,李邺也微笑着,这样的笑容,好像惠风和日,高贵中带着让人舒心的儒雅。 林涓喜想,在他下属的心中,他或许是一位很有魅力的领导。 第二十四章 赫连杜路穆的领地,是一座中型城市,名明镜镇,听残墨介绍,这里全民皆妖,杜路穆是领主。 小镇的一切都是四百年前的样子,无论建筑,还是衣着,所以,在入境之前,他们都换上了汉服。 林涓喜灰头土脸,身上还有血,残墨引她去洗了澡,清清爽爽的,才换了衣服。 李邺一身雪白道袍,迈步时可以看到内藏的衣摆,蕴藉风流,好看极了,头发一部分挽起,一部分披垂,他乌发十分丰厚,当真是云鬓如雾,香腮胜雪——虽然林涓喜并不想把形容美女的词用在他身上,但偏偏想不起来更恰当的了;残墨着一身火红戎装,足蹬鹿皮小靴,头发盘成双螺髻,梳几根小辫子垂在肩头,分外可爱;林涓喜穿袄裙,袄衣浅紫底色,绣粉红夹竹桃,白色满天星下裙,浅粉腰带,翠绿宫绦,由于林涓喜头发过短,残墨就将她的头发全披垂于肩,头顶两股再结成双鬟,自然垂下,别了跟小巧银簪,素雅清新。 林涓喜第一次穿汉服,新鲜地不得了,李邺瞅了眼,说:“什么稀罕的,现在的人真是不可思议。” 林涓喜本以为明镜镇住的都是妖精,肯定方圆几百里都能看到冲天的妖气,却不料是这个样子。 这完全是一座古镇,让她有“穿越了”的错觉。 到明镜镇时,是上午十点多,许多人还在赖床,但早有勤快的货郎于路边卖炊饼雪梨,赚了大把铜钱了;店铺次第开张,小二哥和伙计们卸去门口的木板,咔咔声清晰而宁静;装饰俗艳的秦楼楚馆还是香锁朱门,偶尔一户绮窗半推,探出云鬓半偏、花冠不整的粉面,脂粉香艳气息呼之欲出,不知道会不会掉下竹竿,打着谁人的脑袋,从而引起一段风流韵事;路上行人稀少,无论是垂髫小儿,黄发老者,红颜少女,还是绿鬓青年,皆神色安详;走过古旧的石拱桥,踏着青石板路,路边人家门口栽种的茉莉,被细巧翠叶托起一簇簇洁白花朵,带着晨露,整条街都是郁郁的甜香。 他们三人戴着宽边帽,免得别人一眼认出来——当然李邺的意思是两眼认出来是可以的——投身于一家叫做“沉香”的客栈。林涓喜又兴奋又开心,有种仗剑天涯快意恩仇的错觉,其实只是来偷东西的。 要了两间房,林涓喜和残墨一间,李邺独自一间。 订好房间就上楼回房休息了,要求店小二把饭端上来——林涓喜见到了传说中的店小二,不多看几眼,怎么对得起您的盛名和巨大影响力呢? 回到房子里,林涓喜卸下帽子,问残墨:“李公子一直这么吝啬吗?” 残墨笑着说:“不愿意和我一间房?” “没有,就觉得他特别吝啬。”林涓喜嘻嘻笑着,加重了后两个字的读音. “吝啬你个头!”残墨知道林涓喜在开玩笑,便也笑眯眯地说,“还想住单间?超标了哦!” 林涓喜被逗得哈哈大笑。 残墨也笑得很明媚,最后,稍稍收起笑容,认真地说:“这镇上就你没法力,我要不跟你一间房,半夜采花贼把你抢去做压寨夫人了,主人以后找谁当保镖去呀?” “既然我是个累赘,为什么还要带上我?” “这你就不知道了,带你来是为了以防万一,要真有个事儿,你可是唯一不怕灵符法器的人!” 林涓喜这才明白,反正无事可做,就默默收拾床铺。 残墨拍她一下,说:“晚上再收拾,好不容易来趟明镜镇,我带你好好玩玩,说不定还能邂逅个帅帅的魔王救你脱离苦海呢!” 林涓喜欣然同意。 —————————————————————————————————————— 是夜,李邺独坐房中看书,耿耿孤灯,火苗跳动,窗外清风拂过树叶,沙沙声不绝于耳,夜色宁静而不寂静,很适合挑灯闭门读佳篇。 李邺将一本《论语》读完了,又抽了本《春秋》翻看,突然开口说:“你准备站到什么时候?”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走进来一身红衣的倾泓,小麦色的脸庞俊美依旧,只是神色冰冷,隐隐有怒意。 李邺放下书,看着他。 他向李邺生硬地行了一礼,依旧单膝跪着,抱拳说:“主人,绿野、霜铖和我,我们三个已经把泰山罗娜灭门了。” “辛苦了,请起来吧!”李邺重新拿起了书。 倾泓站起身,却似还有什么事情,踌躇了半会儿,上前一步,衣带烈烈:“主人,这个月为什么不给我送解药?” “因为我知道你这两天一定会来见我,何必多此一举?”李邺眼瞅着书,翻过一页。 “主人真是料事如神。”倾泓嘴角勾起讽刺。 李邺一扬手,书丢了过去,倾泓宛如泥塑木雕,一动不动,书狠狠砸在倾泓额角上,片刻就肿了个包,他表情没什么变化,刚进门是什么样子,依然是什么样子,只是蹲下来拾起书,双手呈递给李邺。 李邺接过,这才看着倾泓笑吟吟地说:“咱们的关系也算奇怪了。你总是管不住嘴,惹我生气,然后我朝你飞东西,你又从来不躲,言谈可憎,行为却无可挑剔。” 倾泓躬身说:“主人,请把解药给我。” 李邺并不回答他,而是说:“我的属下这么多,偏偏只给你吃了噬心丹,你想过是为什么吗?” “这是属下的光荣!”倾泓生硬地说。 李邺容色平淡,眼中却是冷的,他掏出一个白色瓷瓶,丢进倾泓怀里,因为略微嗔怒,所以神态动作便带着轻慢和无礼。 倾泓忙打开瓶子,闻了一下,才倒出一颗白色药丸,服入口中。 李邺冷眼看着他的动作,说:“怕有毒?倾泓,如果我想杀你,你早都死一万次了。” “不是怀疑主人会杀属下,而是提防主人又研制出了更厉害的药,让我连言语的可憎也不敢了。” 李邺笑了:“没想到朽木也可以雕,粪土之墙也可以朽了。(注1:《论语公冶长篇第五》愿文: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 倾泓不说什么,定睛看着李邺,眸子深处掩藏着两柄暗黑的利刃。 李邺淡淡瞅着他,说:“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怨气,不过,你恐怕找错仇家了。” 倾泓一愣。 “主人什么意思?” “知道是谁让我给你吃噬心丹的吗?” 李邺如深邃寒潭的眸子,凝看着倾泓,那份逼迫感,让倾泓有些承受不住,他感到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双腿不听使唤,后退几步,他尽量镇定,一个“谁”字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十五章 李邺平和地说:“是你敬爱的师兄,我的师父。” 倾泓一张脸刹那间惨白,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精光四射的眸子突然涣散了,瞳孔却是倏然紧缩,盯着李邺,半晌,他握紧拳头,克制住颤抖的身体,压低嗓子,掩饰发抖的声音说:“主人,你又想耍什么诡计了?” 李邺抚平衣襟,叹了口气:“我没耍什么诡计,只是告诉你一件事而已。” 倾泓牙关打战:“师兄他……师兄他……他才不会——” “我尊敬的师父的确很能藏,在这样子的世道,表里如一只会不得好死——也只有师叔你不明白罢了。” 倾泓长眉几乎要立起来,拳头握得咯咯响,眼中怒火和仇恨不加掩饰,低吼道:“李邺,你这个逆子!亏得师兄还救了你的命,把你带回来,悉心教导——每次想起来,我都恨不得扭断你的脖子!” “师叔,你最好管管自己的嘴,我手旁边还有一方砚台。”李邺顿了顿,接着说,“是这样的,我杀掉师父的前一天晚上,他老人家把我叫到书房,因为他发现了我炼制的噬心丹,我早对他有所了解,所以根本不担心他会大发雷霆,果然,他只是沉着脸告诉我,他也一直想研制这样一种□□,但是没有成功,我现在研制出来了,好得很。他和我谈了会儿这个药的研制方法,最后吩咐我,让我给你吃一丸,我特别吃惊,师父一向最疼你这个师弟了,有必要吗?师父说了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段话:‘再忠心顺良的家畜,都有野性,何况是人?人心无常,无法揣测,如漆黑之夜,且时时刻刻,变化多端。’我就给你吃了噬心丹。只因为第二天我就杀了师父,你便以为这全是我的预谋,所以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如果师父在很久以后才仙逝,你肯定会对他起疑心的。” 倾泓惨白一张脸:“我凭什么相信你?” 李邺悠闲地摊开宣纸:“无所谓!” 倾泓继续急急问道:“为什么过去上千年了,现在才告诉我?” 李邺垂眸,动作优雅地在砚台上匀笔,说:“其实不愿意告诉你,是觉得太残忍,但是,你最近很过分,让我觉得很有必要澄清一些误会了,免得你哪天被仇恨冲晕脑袋掐死我——” 李邺哼得一笑,抬目看着倾泓。 倾泓知道,他就算不信,这句话也极大地动摇了他,他奉若神明的师兄,他的信仰,居然如此卑劣,最重要的是,师兄不相信他!师兄不相信他!师兄不相信他!是啊,师兄对他远远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倾泓盯着李邺蛇蝎美人般的脸,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我好恨,恨不得亲手剐了你!” “好,我随时奉陪。”李邺优雅地说,“不是我说你,把全部精神都押在一个你并不了解的人身上,把他当太阳,是件特别可怕的事。” 倾泓一拳击在自己胸口,通一声闷响,他沙哑着声音说:“总有一天,我也要让你尝尝这种滋味!我要让你永失所爱,不!我要让你害死所爱之人,然后在悔恨中发疯!你毕生追求的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你会遭所爱之人唾弃!!” 李邺脸上带着笑意:“真恶毒呀!我是不寒而栗了,师叔向来疼我,连结局都替我想好了。” 怒火和仇恨几乎将倾泓点燃爆裂,他站在那里,盯着李邺,李邺却丝毫不受影响,研墨练字,写满一张,拿起来端详。 时间一点点过去。 李邺写满了两张,搁下笔,揉着发酸的手腕,这才看向倾泓:“你还有事吗?” 过了半个多小时,倾泓怒火渐熄,神色也平复了许多,他走近一些,跪下说:“请主人饶绿野一命!” 李邺靠上椅背,饶有兴致地看着倾泓,说:“你怎么知道我要杀绿野?记得我好像说过,他要是杀了罗娜,我就饶了他。” “绿野背叛主人,况且,他知道得太多了。” 李邺淡淡一笑说:“这两千年来你真是长进了不少,都学会揣度我的心思了。” 倾泓抬头,扬着刚毅的下巴说:“主人,饶绿野这一次吧,看在他跟了主人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如果杀了他,底下人会寒心。” 李邺将镇纸啪地压在宣纸上,神色倏然阴冷:“不杀他我才会寒心!我待他不薄,他居然为了金钱美色,和外人联手算计我。如果这次放了他,今天这个投敌了,明天那个叛逃了,这主人我还当不当了?” 李邺说着,将镇纸一扔,青瓷的镇纸啪的摔在地上,马上摔得粉碎,余响还在人耳边回荡,震动着心脏,让人心有余悸。 倾泓知道李邺真怒了,再多说也无益,便站了起来。 “我看得把绿野和他家人的脑袋挂大殿上,不然你们就忘了。”李邺的声音不大,但是似乎震得倾泓脚下地板嗡嗡响,倾泓一阵头晕,他想捂住耳朵,却是一动不能动。 桌上《论语》正好翻到《泰伯篇》:“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李邺胡乱翻过去,又恰恰是《季氏篇季氏将伐颛臾》一文,他胳膊一抡,把桌上圣贤书全拂在了地上。 倾泓立在一边,低垂着头,好像一段木头。 李邺指着地上乱七八糟的书,说:“烧了它们!” 倾泓一本本捡起来,点燃,屋里弥漫起一股灰烬的味道。 看着明亮的火焰,李邺脸上浮起一丝艳丽的笑意,他说:“绿野救过你的命,你就冒险替他求情,师叔您可真有良心——回去闭门思过三个月。” “我才立了功回来,主人这么做,不怕下属们有看法?” 李邺带着邪恶的浅笑,说:“好啊,那就六个月。” “多谢主人恩典!”倾泓抱拳,转身离去,襟袍飞扬,英姿勃勃。 “你要去哪儿?”李邺的声音突然变得森冷,在背后响起,倾泓只觉得脊梁骨一层寒气,转过了身。 李邺从椅上站起来,面罩寒霜,一步步向他走来,含着冷怒的眸子看着他,银线绣牡丹的白色靴子在木质地板上踏过,脚步声直扣人心,心惊肉跳。 李邺几步走到他跟前,倾泓只感到一阵劲风袭来,但他不敢躲,李邺一拳击在他脸颊上,一记闷响,他不敢用法力护体,生生受了,只觉得眼前一黑,没站稳,跌倒在地上,嘴角有温热的液体流出,他用手背一抹,是血。 李邺冷酷地看着他,说:“谁让你这么对我说话的?” 倾泓怔怔地,勃然怒起,到了极点,只余一片凄凉,喃喃地说:“你师父举止温和,我也不爱动粗,怎么就教出你这么个暴力狂?” 李邺眸子又冷又黑,他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人贵自重而后人重之。” 倾泓一双俊目翻起,露出哀伤和悲愤混杂的表情,他说:“有德者方为君子,我敬惜纸张,就像敬惜君子一样。” 李邺闻言笑了,蹲下来,粗鲁地抓起倾泓下巴,扭到一个痛苦的角度,李邺手劲极大,倾泓下巴骨头被捏的咯吱咯直响,他疼得五官都扭在了一起,只见李邺笑道:“嘴巴倒是越来越厉害了!” 倾泓瞪视着李邺,牙缝里迸出几个字:“李邺你这个逆子!” 李邺松了手,倾泓下巴显出几处青紫的指印,他站起来,俯瞰着倾泓,说:“难道你想每次和我说话,都趴在地上?” 倾泓眼中闪过刺痛的神色,李邺朝他伸过一只手,冷冷说:“你给我记住,是我准许你站起来的。” 倾泓迟疑着,手剧烈颤抖着,搭上李邺的手,站了起来。 李邺拉他起来后,就重新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看着他说:“你走吧!” 倾泓一抱拳,离去了。 第二十六章 翌日。 窗外带着露水的茉莉花香叫醒了林涓喜。 一缕金色的阳光正照在她的眼睛上,她有些羞明地用手背挡了挡,却不想移动半分,更不愿起床。 旁边的床空着,被子叠得像豆腐块,方方正正放在枕头上,床单每一丝褶皱都被抚平了,看起来分外干净,简直一尘不染。 没想到残墨竟有这么好的习惯。 这么静静躺着,过了半晌,半旧的格子门外响起脚步声,残墨推门而入。 残墨端着餐盘,见林涓喜醒了,嫣然一笑,说:“一大早就看见美女,真是提神。” 林涓喜笑道:“我哪有你美?和你一比我就是个烧火丫头。” 残墨将餐盘放桌上,里面盛着一小碗热腾腾的南瓜小米粥,两个包子,她笑着说:“我都吃过了,你赶快洗漱去,这家稀饭超好喝。” 被饭菜香味儿引着,林涓喜也躺不住了,利索地起身,去洗漱。 一时回来了,坐在洒满阳光的床头吃早餐,粥熬得又糯又甜,可口极了。 舒舒服服吃了早餐,漱过口,林涓喜开始收拾床铺,有些懒洋洋的,好像还没有睡够。 残墨看着她笑道:“其实你也可以不叠被子,反正去赫连府也到晚上了。” 听到这么说,林涓喜就重新躺下了,闭上眼睛,惬意地说:“真好,还可以躺会儿。” 残墨扑哧笑了:“我看你将来会懒死。”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有天能睡死过去,想到要被人用枪扫了,或者割了喉咙,就不寒而栗。”林涓喜睁开眼睛,侧过身子,清澈眸子看着残墨,“你习惯倒好,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像军人一样。” 残墨笑笑。 两个女孩儿说着琐碎的话,日头渐渐高了,林涓喜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说:“中午吃什么?” “米饭,炒菜,行吗?” “有吃的就不错了。” 这时,有人敲门。 残墨笑盈盈地说:“你猜会是谁呢?” “肯定不是推销保险的。” “也不可能是拉皮条的,因为这会子春风十里扬州路还睡着呢!”残墨笑嘻嘻去开门。 拉开门,只见李邺站在那里。 残墨笑容一下僵了,马上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说:“主人。” 李邺目光扫过残墨,凝看在林涓喜脸上:“到我房间来一下。” “哦。”林涓喜跟着李邺走了。 李邺和她俩隔了两间房子,在走廊的尽头。 竹帘拉得严严实实,挡住了阳光,室内很昏暗,李邺坐在木椅上,手边桌上是一本书,桌上一盏铜灯,燃着明亮的缇色火光,墙角有堆灰烬,有没有烧完的,能看出来是书籍。 林涓喜没再多看,有些忐忑地站在李邺面前。 “请坐!”李邺示意。 林涓喜坐下后,李邺说:“林小姐,今天晚上的行动你不用参加了,待在旅馆等我们。” 林涓喜特别高兴,不过,她装出来严肃的样子,“哦”了声。 这时,她看到旁边的小桌子上有一盘残局。 李邺留意到她的目光,就指了指棋盘询问:“下一盘?” 林涓喜看了眼棋盘上错综萧杀的黑白子,说:“我不会下围棋。”接着又补充了句:“我喜欢下五子棋。” 李邺衣衫委地,修长两指将一枚枚棋子拣入棋盒,说:“那就下五子棋。” 林涓喜一直非常爱玩这个游戏,左右无聊,欣然同意,她随手拿过白子棋盒,说:“你先下。” 李邺看了眼她手边白子棋盒——中国古来规矩,尊长者执白,当下也没说什么,将一枚黑子按在棋盘上。 林涓喜丝毫没有觉察来,眉目间皆是掩不住的兴趣,两丸黑水银般的眼睛盯着棋盘,聚精会神,生怕输了。 出乎意料,林涓喜是个高手,看着棋子在她素手下排兵布阵,她宛然便是指挥若定的大将军了。 李邺打起了十分精神,林涓喜更是全神贯注,细巧白皙的手指捏着一枚白子,举棋不定,粉色的花瓣似的指甲在晦暗的光线下,也是亮晶晶如水晶。 光线不好,她揉了揉眼睛,秀眉轻蹙,割肉般艰难地放下了棋子。 这是一步妙棋。 林涓喜越发专注,一丝一毫分神都没有,便慢慢坐得随意了,后来干脆站了起来,一条腿跪在椅子上,左胳膊撑着桌子,右手执着棋子,仿佛忘记了周遭一切,全世界只剩下了棋局。 她在看棋,李邺却分了一半神看她,这幅模样的林涓喜,真是从所未见呢。 棋局上的厮杀到了白热化程度,林涓喜不禁弯下腰,探过身,俯身到棋盘上,李邺轻轻咳了一声。 她这才反应上来,自己心思都在棋盘上,居然额头都快贴上李邺鼻尖了,她立刻站直身子,慌乱中碰倒了椅子。 声音在空寂的斗室很巨大,林涓喜忙把椅子扶起来摆好,低声说:“不好意思。” “没事。” 林涓喜坐下,重新投入棋局。 一局结束。 “我赢了。”林涓喜怡然而笑。 “你赢了。”李邺微微扬唇,昏暗的光线中,他的笑容十分动人,没有阴谋和邪恶,露出灿灿的雪白贝齿,像阳光下的茉莉,“还下吗?” “不了,累。” 李邺动作闲散地将棋子一枚枚拣入棋盒中。 林涓也站了起来,说:“李公子,我回去了,你休息吧!” 她推门走了。 ———————————————————————————————————————— 暮色四起,天空渐渐变成了纯黑色,没有月亮,星子晦淡,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天气。 残墨睡到子时,起床了,同一房间的林涓喜睡得很沉,呼吸均匀。 她蹑手蹑脚地收拾好,出门了。 到了指定地点,李邺已经在那里了,一身黑色夜行衣,乌发全部束起,黑色布罩遮住口鼻和头发,只露出一双凤目,眸子似夜空般黑沉。 残墨觉得,就算这幅打扮,魔界也鲜有人认不出来他就是毒手檀郎,因为啊,除了他,还有谁长着这么好看的一双眼睛? 无关任何感情,完全是理智的判断。 两人捡着偏僻的小路,朝玲珑秀美的明镜山走去。 赫连府坐落在唯一的山峦里,泉水从这里涌出,汇成明镜河,潺潺流转至山下,千百年来,守护并养育着此地。 残墨觑着李邺神色,说:“主人,林小姐睡得很死呢!” “是吗?”李邺说,“我不让她来,是觉得没这个必要,到时候还成了累赘。” “也就是,而且毕竟她不是咱们府里的……” 李邺看了残墨一眼,她立刻不说话了。 “残墨啊,带上林小姐是你的主意。” “是,主人不是……”残墨狡黠地说了半句。 “嗯,你做得很好。”李邺好像在夸赞她。 残墨忙说:“这是属下应该做的。” 李邺笑了声,一双眼睛却没有笑意,像今晚的夜空一般,黑沉,深邃,无法捉摸。 第28章 尾声 长白山之行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 林涓喜多么希望可以夜夜梦到弹吉他的少年,在他的音符中获得片刻遗忘,遗忘这现世的烦恼。 她还是几乎每周末去乐器店,和沈熙学吉他,会弹得曲子越来越多,还学了几首喜欢的英文歌。 这个礼拜天,林涓喜回了舅家,外婆很高兴,做了火锅,吃完饭,林涓喜正和二舅玩牌,打发闲散的冬日中午时光,手机突然响了。 一看屏幕,林涓喜眼皮微动,居然是残墨。 她接通了:“喂,残墨,有事吗?” “当然了。”残墨声音依旧甜美清脆,可是带着一丝无处躲藏的疲倦,“干什么呢?” “在老家,和舅舅玩牌。” “哦,有空吗?” 林涓喜怕又有任务,便不接话。 残墨嗤得笑了声:“看把你吓得,今天是我私下找你,有点事想和你说。” 林涓喜沉吟片刻,说:“好,我现在就过去吗?” “嗯,我来接你吧!” “好。”林涓喜告诉了残墨她舅家的详细地址,挂了电话。 “二舅,我同学一会儿要过来。” “哦,是吗?”林涓喜从没有同学来家里玩,刘花程很高兴,“怎么不早点儿过来,咱们一起吃个火锅!” “可能我们要出去。” “哦——”刘花程洗着牌,“不是我说你,你性格太孤僻了,我以前上学,可是有好多损友的。” 林涓喜一笑:“朋友不在多,在精,老舅!” 刘花程点点头儿:“话虽然这么说,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总不能交到了鲁智深那样的朋友,就光和他一个来往。” 林涓喜点头。 刘花程盯着外甥女,叹了口气说:“你小时候也罢了,现在这么孤僻?不是念书念傻了吧,你看逸宸,人家书读得好,性格还那么召人喜欢。” 刘花程口中的逸宸,是林涓喜大舅刘轩程的儿子,她的表哥刘逸宸。 林涓喜翻嘴:“全世界人都一模一样有什么意思?” 过了十几分钟,残墨电话打过来了,说已经到了门口。 林涓喜穿上大衣,出了门。 残墨开着那辆破旧路虎,趴车窗对她笑着招手。 林涓喜走过去,说:“我还以为你会迷路呢!郊外小路特别多。” 残墨觉得好笑:“我怎么会迷路?我可是猫哎!上车吧,美女!” “进去坐坐吧,都到家门口了,一会儿我外婆要骂我把朋友招待得不好了。” 残墨吐吐舌头:“第一次登门,也没买礼物,改天算了!” 林涓喜便开了车门,坐到了副驾驶位子,车里很热,她脱了外套。 “想吃什么,我请你?” “你不早说,刚吃了饭。”林涓喜开玩笑说。 “那就喝点儿东西吧!咱们女孩子就别沾酒了,想想别的,我要喝甜的!” “其实我倒乐意去喝酒。”林涓喜如实说。 残墨瞥她一眼:“你——喝酒?” “你不喝吗?” 残墨摇了摇头:“女孩子还是不要喝酒——想不通人为什么要喝酒。” 林涓喜淡淡笑着,悠悠吟道:“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流其名。” 残墨笑道:“这个理由倒清雅。” 林涓喜捋了捋袖口褶皱,说:“随便了,既然不喝酒,喝什么都行。” “好,那就喝咖啡吧!我知道有家还挺不错的。” 车开进了市区,残墨在一处大厦前泊了车,说:“就这儿了。” 咖啡厅在大厦顶层,两人坐电梯上去,才开门,就有妆容精致的女服务生上前,热情而温婉。 “小姐,您好,请问您有几位?” 残墨说:“就我们俩,坐那儿吧!”她指了指一丛绿萝旁的座位。 “还是坐那儿吧!”林涓喜挑了个角落的位置。 这个咖啡厅不大,但是装潢高雅不俗,暗花地板,柔和灯光,客人不多,喁喁低语,宁静闲逸。 林涓喜这才发现,残墨今天打扮地很别致,穿着件墨绿丝绒连衣裙,上身紧俏,玲珑的乳和盈盈一握的腰肢,裙子蓬松,袖口、领口、裙摆是层层蕾丝花边,垂至膝盖;棕色棉质长袜,脚上一双小巧的黑色方头高帮皮鞋,棕色羽绒夹克外套搭在手上;头发尤其动人,乌发分成两半,编成麻花辫,高高挽于头顶,乌黑发间露出富有光泽的墨绿丝带,这个发式,显得整个人特别秀挺、高贵;额头饱满,鼻尖微微翘起,秀气的下巴颏也昂着,仿佛有淡淡光华盈溢于眉间,婷婷立在这里,真如一位西班牙公主,四壁都仿佛暗淡了下去。 咖啡厅的人都感到了这份夺目容光,全都看了过来。 林涓喜侧目残墨,微微笑着,不由为她的风华惊赞。 残墨倒似习以为常,拉着林涓喜,往她们的位子走去。 林涓喜落座,对面就是残墨,背后是墙,左手边是走廊,右手边就是落地大窗,可以鸟瞰到凤凰城大半景致。 林涓喜总喜欢这种靠墙的位置,让她觉得安全,她斜目望着脚下的车水马龙,有些微胆寒,目光掠过层层密密的建筑,可以眺望到极远之处,淡缇色天穹与灰蒙蒙大地交接的浅浅地平线。 林涓喜惬意地吐出一口气,说:“真是个好地方,看起来秀秀气气,谁能想到,在这儿还能看见这么辽阔、凛冽的风景。” 残墨双手交叠,笑眯眯看着她,说:“我觉得你就是这样的,看着清清秀秀,温温婉婉,做事情厉害得不得了,也让人佩服得很!” 林涓喜笑道:“我哪有那么好?你才是翩若惊鸿呢,没看刚才,震翻全场啊,好像哪国的公主大驾光临,我在你旁边像公主的丫鬟。” 残墨似乎很乐意别人说她像公主,巧笑嫣然,倩目流转:“谢谢!不过,我是公主身子太监命。” 林涓喜笑了:“衣服真漂亮!” 残墨看了眼裙摆,抬眼说:“这是我自己做得。” “你自己做得?”林涓喜有些诧异。 “嗯,我喜欢洛丽塔式的裙子,别人做得不合心意,干脆自己做。”残墨晶莹的黑眼睛闪着欣悦的笑,“你要是喜欢,我做件送你。” 林涓喜抚了抚残墨袖口上的丝带:每个女孩子都有公主情结,但穿着这样的衣服,倒像个玩cosplay的,便笑道:“不了,你穿着像公主,我欣赏就行了。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公主裙了,谁要说我像个公主,就高兴得不得了,现在长大了,想想啊,其实公主也不一定幸福,高处不胜寒,不自由,倒不如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做事不用顾虑那么多。” “其实每个人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公主得到的爱重能多些。”残墨说,“所以我就想当公主,我想要好多人爱我,我想幸福快乐!” 她说这话时,美丽的、滚圆的乌眸中,有一小撮光彩,那样耀目,仿若不可企及的最美的梦境,燃烧在大片黑沉沉的忧伤水面之上。 林涓喜微微心疼,拍拍她手背,说:“你这么聪明漂亮,肯定能幸福。” 残墨靠上椅背,黯然地扬了扬嘴角:“但愿如此。” 继而,她一笑说:“你这段时间倒是过得清闲,不知道府里都成什么样了。” 林涓喜一惊,握杯的手一顿:“怎么了?” “主人从长白山回来,就下肃清令,凡是告发别人有不轨之心的,哪怕只言片语,捕风捉影,也要亲自审,天青亲手动刑。告发者赏赐特别丰厚,明珠一斛,黄金百两;叛徒全部被棒杀,连坐全家,枭兽在大殿示众。” “啊?”林涓喜大惊,“是因为绿野的事吗?李公子也太……太谨慎了。”一句“多疑”,生生改口。 残墨涩然一笑:“主人待人宽厚,我们几个都是赤胆忠心,就是有几个不妥当的下人,这次查出来的、牵扯出来的,少说也有百来号人——这也是他们应得的。” 林涓喜凝看着残墨的脸,残墨目光莹莹,唇角藏不住的疲倦、苦涩和不忍——不禁心中黯然。 林涓喜当然听出来了,李邺之所以大肆清扫府中下人,而且如此严苛,就是做给他们这几位大人看得,听话忠心了,有厚赏;但凡有一丝不轨之心的,就绝不轻饶。 尽管四周温暖如春,林涓喜还是感到阵阵寒意,带着灰色的绝望从脚底弥漫至全身,残墨今天来,告诉她这些,难道是诉苦吗?她敢私自把府里的情况说出去吗?当然了,她是来通知林涓喜的,要生,还是要死。 林涓喜素来对女孩子宽和些,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都是不容易,眼看着残墨一副哀婉疲惫的样子,她如何疏冷地起来,不过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罢了! 她垂下头,低声说:“我知道了。” 卡布奇诺的奶沫,入口温暖柔滑,香甜甘醇,林涓喜却感到刺骨寒冷,从舌尖直冲心脏,她想起李邺,她想起他静对棋盘,笑着说:“是,你赢了。” 那样秀雅明惠的样子,宛如翩翩浊世佳公子,谁能想到,他有一颗这样的心,仿佛暴戾的帝王,因为一个偏执的阴影,就用无数人的鲜血,清洗他的权杖。 虽然早知道他的阴狠和强硬,可还是很震惊,难以置信,他真的,是一个魔王。 又叙了会子闲话,两人就打算走了 残墨开车送林涓喜回去,自己也没停留。 林涓喜进了家里,垂着头,脚步虚浮,无精打采地走进自己房间,也不脱鞋,直直躺在床上。 盯着墙顶的乱纹看了良久,突然就烦躁了,一翻身,将头埋进松软的棉被中。 世事波上舟,魑魅喜人过,我,该向何处安身立命?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 ———————————————凤珠的故事(完)———————————————— 第二十七章 第二天子夜,林涓喜联系了霜铖,让他送她去东郊的紫虚观。 许嫣然早回房睡觉了,林涓喜将枪、、支、迷、、药等放进腰包,固定牢靠,套上长长羽绒服,换上特质鞋子,再戴上纯黑口罩、冷帽,领口堆上围巾,出门了。 霜铖在电话中说了,他在她家院门口的路边等着。 到了指定地点,停着的三五辆车中,却并没有见到那辆扎眼的红色法拉利。 一辆军用吉普的车灯闪了闪,咔哒,车内灯亮了,映出霜铖笑嘻嘻的脸。 林涓喜开了车门,坐在副驾位置上,系好安全带。 霜铖一边发动车,一边打量她,笑道:“包这么严实,我差点儿都认不出来了。” 林涓喜笑道:“偷东西,又不是去敬老院做好人好事,那么显眼干什么?” 霜铖一笑,车子开动。 “我以为你会注意到,没想到你只看法拉利了——我的法拉利拉风吧?” 林涓喜笑吟吟地说:“意大利垃圾。” 霜铖呵呵笑道:“用金属垃圾换来纸垃圾,再换来意大利垃圾。” 林涓喜想起卡尔事件时,霜铖说“人类为了这些金属垃圾……”,便说:“你特别讨厌人类吗?” “不是讨厌,是憎恨,人类是最不值得同情的动物,岂不闻:认识的人越多,我越喜欢狗。” 林涓喜忍俊不禁:“李公子也这么想吗?” 霜铖噤口了,林涓喜蓦然想起阿喜的事情,便不再说什么。 霜铖也转移了话题:“我看你精神不好,没睡好?” “嗯,昨天晚上失眠了,白天也没睡着。” 霜铖呵呵笑了:“你是怎么当了杀手,去破道观偷个东西都失眠,心理素质也太差了!” 自从接手这个任务,林涓喜就感到一种不明原因的焦虑,她没有说,微笑道:“李公子日月凌空堪比武则天,我是诚惶诚恐!再说,以前只有我一个人,成了败了也是我一个人担着,这次不一样,这次有你,如果搞砸了,不是要连累你?” 霜铖大笑:“理解!理解!你真是辛苦啊!” 周边景色渐渐荒寂,开了有十分钟左右,霜铖停了车。 “怎么了?” “我把你送到离紫虚观一里远的地方,你自己开车到跟前去。” 林涓喜露出不解的神色,霜铖说:“你要偷的那个龙玺,避邪能力特别强,方圆一里对我们来说是极限。” 然后他打开储物箱,掏出两把手、枪,递给林涓喜,说:“这把是抓野兽的麻、醉、枪,必要时候蛮管用的;这把是真手、枪,你拿着防身,实在不行了再用,切记,别闹出人命了。” “这个我知道——我带枪了,小五封子,对付道士应该够了,带这么多也没用,这个麻、醉、枪我收了。”林涓喜接过麻、醉、枪,颠了颠,熟悉了一下,“消音的吗?” “当然了。” “好——还有要交代的吗?” “没了。” “okay。”林涓喜靠着椅背,闭上眼睛,“我养会儿精神,你继续开吧!” 寒夜里的车,开得十分顺畅,半个小时后,就到了东郊,又开了一会儿,霜铖停下了。 林涓喜睁开眼睛:“到了?” 霜铖点头,开门下了车,林涓喜坐上司机位,突然说:“这车是偷的吧?” 霜铖笑道:“你怎么知道?” “现在到处是摄像头,你们不可能用自己的车干这事儿。” 霜铖含笑点头:“你的聪明脑子一会儿再用吧!” 林涓喜关上门,扬尘而去。 路线她已经烂熟于心,拐个弯儿,就到了,她停下来。 脱掉冷帽,围巾,羽绒服,塞进荒草堆里,底下是贴身的加绒运动衣——黑色带帽卫衣,脚腕收紧的裤子,鞋子是特质的,弹性极好,巧妙地护住腕关节,又轻便如羽毛。 线香,枪、支,必需品都放进小包了,牢牢固定在腰上,最后检查一遍,确定一切无误,她下了车。 此刻距离子夜已过去两个小时,正是人睡眠最深的时候,深冬的丑时,没有低低的虫鸣,没有风过树叶的沙沙声,没有人气,真得是太安静了。 月晦星稀,虚浮的灯光勾勒出树枝光秃秃的黑影,建筑物大多低矮陈旧,如同健硕的老人,侧卧着沉睡。 不远处是静默的紫虚观。 林涓喜潜入建筑物的浓黑阴影中,垂头悄无声息地快速接近。 走到紫虚观覆着黑瓦的白墙下,她溜墙根走着。看来这个道观的确穷,没有路灯,天空阴沉,很好地掩藏着梁上君子。 绕到了接近休息区的围墙,林涓喜站定,打量四周。 微弱的光线下,白墙异常显眼,足有两米高,手边是一棵不大的槐树。 林涓喜掏出蟹爪钩,抡几圈,稳稳勾上一根树枝,用力拉拉,确定保险稳当不会松动滑落,就抓紧绳子,准备往上爬。 “你在干什么?” 蓦然,一个男子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几乎同时,一道强光打在林涓喜脸上,她下意识眯了眯眼,心惊胆战地回过头。 朦朦弱光下站着个男子,一手插口袋,一手拿着明晃晃的手机,目光警觉。 这男子不过二十岁左右,一头金发,耳钉闪着熠熠的光芒,穿件闪亮的红色皮衣,牛仔铅笔裤,水红色靴子。 现在的道士品味不会沦丧到这种地步,可能是上网到半夜的普通小青年——林涓喜寻思,当下做出普通女孩子的惶恐摸样,说不出话来。 小青年指一指蟹爪钩垂下的绳子和紫虚观的围墙,说:“别告诉我你要进紫虚观偷东西,那我可以明确地宣布,他们最值钱的就是做饭的煤气炉了。” 林涓喜嗤地笑了:“我和同学玩真心话大冒险来着,我输了,要爬到这树上来张自拍。” 她一副天真摸样,小青年也不打算走,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说:“美女,你是学生?有没有扣扣号,咱俩交个朋友吧?” 林涓喜不想纠缠下去,心里着急得很,就微微一笑,说:“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忙?”小青年一副兴冲冲的样子。 “帮我试试这绳子结实不结实。” “怎么试?” “嗯——你能不能爬上去一点?” “好!”小青年说着,就上前两步,把绳子握在手里。 在小青年背对她的时候,她迅速掏出麻、醉、枪,一枪打在他背上。 小青年“咕噜”了一声,软软倒下。 林涓喜不敢耽搁,将小青年拖到荒草丛深处,确定其他人看不见,回转身,迅速爬上槐树。 在一根树枝上站稳后,她收了蟹爪钩放背包里,深吸一口气,双手抓握住稍稍高点儿的树丫,脚下一蹬,悬空的同时松手,借力一荡,整个身子飞了出去,将要坠下的前一秒,电光火石,她抓紧了另一根树丫。 吐出一口气,她整个人前后摆动着,努力固定住后,黑瓦围墙就在脚边。 她伸脚,触到了黑瓦,站稳后松手,平稳心神,慢慢蹲下,双手触到冰冷的黑瓦,再小心坐下。吐出一口气,这最险的过程还算顺利,她终于坐到了安全些的地方。喘了几口,打量下四周。 此刻,她目光极高,可以看清道观的一切——之所以能够看清,也是因为,这地方实在贫陋,房屋非常低矮。 不远处是一排红砖棕瓦的平房,脚下是一畦大白菜,黄土的颗粒甚是松软。 林涓喜双手把紧黑瓦旁的水泥突起,身子一溜,挂在了墙上,接着手一松,整个人向地面坠去,不算太高,鞋子又好,她轻轻松松落地了。 绕过道长们的菜园子,她像只猫一样溜到红砖平房的檐下,耳边是后窗,她小心翼翼凑近,瞅了瞅,黑严严拉着窗帘。 手摸索了一下,推不开,里面肯定是锁上了,也没有缝隙。 只好到前面去了,林涓喜心里叹气:这要是夏天就好了,现在屋子都严实地像供养着产妇,如果找不到缝隙,就不好办了。 正前方是一片更大的菜园子,红砖平房的门开在这里,正中间的屋檐下悬着一个昏黄的白炽灯。 光线好一些了。 林涓喜突然惊喜地发现,道士们太穷,这木门的底下有缝隙,虽然细微,也足够放进去线香了。 事不宜迟,她迅速掏出盒子,抽出一根迷、魂、线香,取出打火机,点上了。 然后从最东边的房间开始,小心地将线香放进门缝里。 一切做好,她靠着冰冷红砖,长出一口气,这才发觉自己已是一身冷汗。 穿这么少,竟也不觉得冷,看来高度紧张的神经可以麻痹感官。 看看表,过去二十分钟了,她知道药劲儿开始起作用,她掏出一张铁片,走到最东边的平房门口。 这间房里,住着紫虚观的观主,清凉道长。 手握着铁片,□□门缝中锁子的位置,技巧地捣鼓一番,门开了。 室内一片漆黑,晦暗的白炽灯光,从一尺宽的门缝中透进来。 眼睛渐渐适应,突然,林涓喜全身都僵住了,双目圆睁,看着眼前,几乎克制不住惊呼出声! 第二十八章 靠后窗的床上,坐着位须发如银的老者,一身藏青色道袍,仿佛融入夜色的博大与宽忍,正是清凉道长。 他湛湛有神的目光,和气地看着她,微微笑道:“你好!” 林涓喜心狂跳着,估计这次完蛋了,不过,她真得尽力了,李邺应该不会——不,打住,现在不能想这些,一定要镇定,考虑怎么应对。 这个清凉道长,看样子他早有准备,自己今天是逃不出去了,不过,据说他是个好人——呵,那就这么试试吧! 当下,林涓喜僵硬着脸,勉强笑笑,说:“老爷爷,快过年了,我想来摸点儿钱,回去好过年。” 清凉点点头,似乎并没打算立即制住她,她干涩的口腔挤出些口水,咽下去说:“老爷爷,我这就走,您别把我送公、安、局,我学校会开除我的。” “你,是个学生?”清凉说,声音十分安详。 “嗯。”林涓喜点点头。 “为什么要来偷东西?” “因为快过年了。”林涓喜镇定了好多,“我家里很穷,我妈妈一个人带我们,年夜饭只能吃粉条和烤地瓜,我妹妹都五年没穿过新衣服了,我想……” 清凉双目炯炯:“我不是问这个,你为什么要偷龙玺?” 林涓喜宛如被闪电劈中,她假装懵懂道:“什么啊?您说什么?” 清凉笑了下:“李邺让你来的吧?” 林涓喜的伪装越来越挂不住了,她思量着,这或许是试探,就佯作茫然、愕然地说:“老爷爷您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林涓喜此刻觉得自己就是个傻x。 “别装了,你也累坏了吧,不如坐下来歇歇?”清凉说着手指了指墙角的一把木凳子,宽大袖口微晃。 林涓喜觑了眼木凳,又警惕地看向老道,搞不懂他在卖什么药。 清凉和悦地说:“我一闻这迷、、香的味儿,就知道是李邺,这是他独门的‘黑甜香’。” 林涓喜心脏突地猛跳几下,居然连名字也说对了——她默不作声。 “我是清凉,相信你也看过照片了。不过,你不用害怕,这个黑甜香只对我不起作用,我的弟子们肯定早昏睡过去了,只怕到天亮也难醒来。” 林涓喜还是不说话,脑子飞快转动着。 清凉依然带着温和的神色,徐徐地说:“如果你带不回去龙玺,李邺会要了你的命,我这把老骨头根本不是你的对手,况且你手上又有枪,一把手、枪,一把麻、醉、枪——我没猜错吧?” 林涓喜只不做声。 清凉继续说:“你想不想知道李邺用龙玺干什么?” 没有得到答复,清凉自顾自地说:“这个凤凰城里,李邺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但是苦于龙玺上的木铃,不能接近。你捣碎了龙玺四个角的木铃,什么牛蛇鬼神都能进紫虚观,然后呢?李邺的手下会杀了我,不光杀了我,还会杀了我的弟子们。” 清凉顿了顿,说:“就算李邺不杀我们,这些年,紫虚观结下来的仇家,那些妖魔鬼怪,法力厉害的,哪个都能要了我们的命。” 林涓喜身子一顿,眼睛睁了睁,咬着下唇。 其实,她早该想到了,毁了木铃,失去了避邪功能,紫虚观会有极大的危险——此刻,经由别人口中说出来,她如同瞬间清醒,看清了眼前的一切,脑子里似被锐利的东西划了一道,宛如乌云骤裂,刺目白光毫无阻拦地倾泻而下,她努力克制着过激的反应,指尖却忍不住颤抖起来。 清凉轻轻叹了口气,说:“我告诉你这些,未尝不是想让你放我们一马,这龙玺就是我们的命,没有它,我们活不长。但是我也知道,你要是放了我们,按李邺的性格,他肯定会杀了你。” 林涓喜不做声。 “我想让你自己选择。这是两条路,大部分人会选自己活命,我不怨你——都是没办法,受制于人。” 林涓喜眼睛有些酸疼,过了片刻,她开口了,声音暗哑:“没错,他会杀了我,所以,我不会心软的。” 清凉一扬手:“那就请吧!”说完闭上了眼睛。 林涓喜掏出枪,小心翼翼,一步一顿地接近。 到了床边,微光下,清凉神色安详,须发微动,闭目如老仙悟道。 他的背后,就是那个木质的牡丹雕花枕头。 林涓喜用枪指着清凉,冰冷地说:“把枕头拿过来,打开。” 清凉睁开眼,微微笑了下:“果然是李邺的部下,心思缜密、警觉。那上面没毒,里面也没暗、器。” 林涓喜无动于衷,黑洞洞的枪口毫不留情地对着清凉的太阳穴。 清凉淡淡笑了下,拿过木枕,打开——那里果然藏着个四方形的物品。 清凉将它取出来,托在手上递给林涓喜。 这就是龙玺,四四方方,暗绿色,四角缀着木铃铛,比想象中的还小巧还精致。 林涓喜从包里掏出打火机,扣动□□扳机,说:“你把铃铛卸下来,拿这个烧了,等你的铃铛没了,马上会有人过来;如果他没过来,我就一枪崩了你。” 清凉从床上缓缓下来,林涓喜的□□死死抵着他的额头,双目紧盯他的一举一动,耳朵留神周边动静。 清凉年迈,动作迟缓,慢慢下地,蹲下,开始拆铃铛。 他的手指在触到铃铛时,抬起头,看着林涓喜。 林涓喜的心跳打了个磕绊。 这是一双老人的眼睛,眼角皱纹深深,棕黑色眸子,岁月打磨出亚光,却显得慈爱,祥和,此刻,他这双让人安心的眸中,是深深的乞求和哀伤。 紫虚观满门,四口人,不久会全部死掉。 林涓喜的手克制不住抖起来,牙齿咬得咯咯响,几乎碎掉,在清凉又埋下头拆铃铛的时候,她终于一脚踢掉龙玺。 龙玺落地,发出轻微声响,清凉抬头,目光带着哀悯:“孩子,你想好了。” 林涓喜将枪□□枪套,感觉好似有人在她脑中用小刀割着,一下一下,锐利的痛苦,她捂住头,低低喊了一声,然后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都不知道怎样出了道观,一路狂奔,到了吉普车旁边,才扶着倒车镜,大口大口喘着气。 不知这样站了多久,似乎脚都冻结在了地面上,她开车门,坐进去。 发动汽车,一个疯狂的倒车——发动机和轮胎一齐发出刺耳的尖啸,她不顾限速,开到二百,往前冲去。 到了和霜铖约定的地方,她停了车。 一会儿,黑暗中走出来个人,一头雪白长发分外刺目,正是霜铖。他打开车门,坐了进来。 彼此沉默着,良久后,霜铖说:“你真是疯了,你会死得。” “我知道。”林涓喜目光宛如滴水的冰块,“这不干你的事,我自己领罚。”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这么做,当然和我没关系,我是说你,主人会杀了你。” 林涓喜下了车,打开后门,钻了进去,然后平躺在座椅上,不再说话。 霜铖坐上司机位,正要发动汽车,林涓喜突然说:“等一下!” 霜铖回头看她,说:“改变主意了?” 林涓喜面色苍白,艰难地说:“想起件事,我刚才进紫虚观的时候,拿麻、醉、枪把个多事的撂倒了,在荒草堆搁着,你现在下车,让我把那小子拉走,搁那儿一晚上肯定冻死了。” 霜铖嘴里发出一声叹息和不解夹杂的气流声,他皱眉说:“你有病啊!都什么这时候了,不赶紧去给主人复命,还敢耽搁?” 林涓喜已经从后座到了副驾,不由分说抓住方向盘,干枯的嘴唇吐出两个字:“请大人下车!” 霜铖只得下了车。 站原地等了约莫二十来分钟,老远看见吉普车开过来了。 车停在霜铖面前,林涓喜开了司机门,自己又回到副驾。 霜铖坐上车,看到后座平躺着一个花红柳绿的杀马特,他说:“就这小子,打扮地跟个野鸡似得。” 林涓喜点点头,她闭着眼睛,状态很差。 霜铖发动了汽车。 一路无话,到了荒郊野岭,霜铖停下车来。 “林小姐,主人的侍卫在第二个岔路口等着呢,你去吧!”霜铖说,他神色看起来挺难过的,“善良是好事,不过得看地方,不能乱用,唉!——那野鸡我看着,等他醒了我送他走,你放心!” 林涓喜下了车,觉得自己脚步虚浮,体温极低,恍惚中,霜铖回过头看她,那眼神是在说:永别了! 第二十九章 头发早散了,迎着黑暗,寒冷的夜风飞舞着,脑门一阵冰冷刺骨,林涓喜一个激灵,她抱紧双臂,披散着头发,开始在寒夜中奔跑,朝着那个不远处的岔路口。她脸颊上的泪滴冻结了,娇嫩的肌肤呈现一种不健康的红色。 第一个岔口有个人,是倾泓。 但这不是等她的人——那个人在下一个路口,她从倾泓身边跑过,没有看他,却被他一把拉住。 林涓喜被迫停住了脚步,惯性让她身子扭了九十度,乌发一甩,披散在脸上,看起来非常凌乱,通红的脸颊,布满血丝的眼睛,苍白干枯的嘴唇,还有沉重的呼吸。 倾泓眼睛黑如寒夜:“你没偷来龙玺?” 林涓喜紧咬着下唇,顿了顿,说:“我下不了手,你们会杀了他们,我知道。” “可他会杀了你。”倾泓微微皱眉。 林涓喜摇了摇头:“我没完成任务,该死!” 倾泓无奈地叹息着,松了手。 林涓喜继续往前走,脚步比刚才慢了些,走到第二个岔路口,果然,一个神色森严的红衣侍卫在等待着她。 “林小姐吗?在下恭候多时了。”红衣侍卫冷着脸,递给她一块丝巾。 她手触到丝巾,不禁打了个冷战,上好的丝绸,柔软光滑,并不过分冰凉,却宛如握着一只滑溜溜冷冰冰的毒蛇,恶心与恐惧交织的感觉。 红衣侍卫在一旁默然看着,好像无常鬼般铁面无情。 她的手指僵硬,好容易打了结,眼前一丝光感都没有,仿佛死亡。 记得一个电视剧里说过:“死是凉爽的夏夜,供人无忧地安眠。”死如秋叶,宁静美好,可她的心里翻江倒海,乱七八糟。 耳边有人说:“到了,请把丝巾摘下来。” 林涓喜将丝巾扯了好几下才扯掉,她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眼前,是令人厌弃的绮丽华美的正殿。 “请!”红衣侍卫面无表情地做了个手势。 林涓喜垂着头,脚步虚浮地跟着他,走过无数拐角和岔路。 现在走得这条路有几分印象,是通往李邺住的那一排房子的。 果然,拐个弯儿,眼前是阔远粗野的石廊,一排格子门宛如尖利石块中蹦出的一簇纤秀香草。 红衣侍卫敲了敲门,声音不高不低,说:“主人,林小姐带来了。” 门开了,出来一名神色肃然的英俊侍卫,银色铠甲衬得微黑肤色健康迷人。 红衣侍卫抱拳躬身行了一礼:“君大人,林小姐带来了。” 英俊侍卫细长凤目斜了林涓喜一眼,说:“主人不想见她,直接带天青大人那儿。” “是!”红衣侍卫行了礼,对林涓喜说,“林小姐,请吧!” 天青?那个李府恐怖的所在,任何人提起都心悸的黑暗阴影,宛如魔鬼之翼,藏在林涓喜夜里最深的噩梦中,这时,它突然飞了出来,笼罩在她的头顶。 红衣侍卫走在前面,林涓喜跟在后面,她眼前是一片晃动的红色,好似她极其厌恶的、沾满血污的任务,迷宫般的石廊交错复杂,无穷无尽,火焰明亮,壁雕精美,却永远暗无天日。 也不知走了多久,红衣侍卫驻足回身,说:“林小姐,到了!” 林涓喜抬起头,看清眼前景象,喉头一窒。 这是一间石室的门口,容得下一辆解放卡车开进去,这间石室——也许说大厅更合适,足有三百来平方米,四壁悬着人类头骨,天灵盖被掀去,燃起熊熊火焰,整个空间煌煌灿灿极其明亮,靠墙站着执戟侍卫,虎背熊腰,神色森然,门口一派守卫,都是一身甲胄,明晃晃刺目。 当中一口大坑,围着粗粝的灰色石栏。 这正是林涓喜第一次见到斥鹿的地方。 扭曲狰狞的、鲜血淋淋的回忆片段突然毫无防备地闯入脑海,林涓喜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红衣侍卫望了眼林涓喜,只见她脸色蜡黄,身子如一片秋叶,在寒风中摇摇欲坠,便淡淡地说:“很快就结束了,主人宽容仁慈,不会让你受太多罪——” 然后他又补充了句:“虽然小姐你罪该万死!——你们押她去见天青大人吧!” 最后一句是对守卫说得。 两个守卫立刻上前,一人一边,齐声冷冷地对林涓喜说:“跟上!” 林涓喜夹在两个壮汉中,越显娇小脆弱,宛如一个纸娃娃,她脸色很差,乌黑眼珠神采全无,好似宣纸上两团墨点。 经过骇人的大坑,到了一处石门跟前。 石门宽大,差不多两米乘两米的样子,全石砌成,没有雕琢,粗糙如鲨鱼皮肤,右上角有块头颅大小的圆形铁皮,两边墙上悬着白森森头骨灯盏,燃着狰狞火焰。 一个守卫伸手在铁皮上敲了敲,接着,石门轰然洞开,现出一条通往地下的石廊,比外面的低矮逼仄很多,墙壁更加粗糙,砂砾一样,燃着铜质壁灯;石阶蜿蜒而下,遥遥只见一片昏黄,好像妖兽浑浊的眼睛,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们。 守卫毫不磨蹭地走下去,林涓喜跟上。 石阶十分陡峭,和地面最少呈五十度夹角,且每一级都极高,差不多到林涓喜膝盖;石阶多处有破损,许多地方几乎无处下脚,林涓喜本来就神思恍惚,精神不济,那两个守卫根本不顾及她,走得飞快,她扶着石墙,小心而努力的紧跟着,几次差点儿踩空。 走了十几分钟,林涓喜身上被冷汗浸透,脚步虚浮,接近崩溃,终于遥遥看到前方的石墙,该是到了,她松了口气。 很快走近,待看清楚,林涓喜不由失望极了,这是个拐角。 拐过弯儿,眼前,又是无尽的陡峭石阶。 林涓喜体力严重透支,眼前冒起金星,还得勉力跟着,脚步几乎不听使唤,只是机械挪动。 突然,她脚下一个踩空,下意识扶住石壁,手掌在粗粝的石壁上擦过,一阵火辣辣的痛,一个趔趄,耳边好似有黑冷的风呼啸而过,幸好扶住了。 那两个守卫冷漠地俯瞰着她,一个说:“你能力也太差了,难怪会被处死。” 林涓喜一怔,突然就笑了声:是啊,自己都是要被处死的人了,还担心摔死吗? 她咬紧牙关,扶着石壁站起来,掌心的血顺着手臂缓缓淌下,好像蚂蚁啃噬一般,又痒又疼,衣服几处被摔破,身上,也没有一处不是钻心的疼。 她迎着两个侍卫的目光,无力地摆摆手,说:“快走吧!” 她确实想快些了结。 心里彻底灰冷,脚步反而灵活了些,走了十几分钟,终于到了一处木门前。 林涓喜此刻站在石阶尽头的目的地——一方不大的空地,顶上四周都用石头砌成,木门很小,血迹斑斑,新的盖着旧的,彰显着这里是和上面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它以残忍为乐,门两边悬着黑乎乎的油灯,灯火黯然。 一位守卫指着门说:“天青大人的爱好,喜欢把活人的血涂在门上面。”然后他转头对林涓喜说:“小姐,你一会儿别盯着大人的脸使劲看。” 林涓喜心里奇怪,蓦然,她明白了,难不成,这个天青比薛先生还恐怖? 守卫敲了敲门,恭肃地说:“天青大人,属下把林涓喜带来了。” 寂静无比的几秒后,门中突然想起“嘎嘎嘎”的干笑声,好似干枯腐朽的尸骨发出的,但它显然十分欢喜:“知道了,你们走吧!” 这声音说不出得怪异,沙哑,分裂,好似几个人发出的声音,被搅拌机打得粉碎,又好似喝了浓硫酸,被腐蚀过的伤痕累累的声带和口腔。 两个守卫一抱拳,齐声说:“属下告退!” 然后他们扭身走了,毫不留情。 林涓喜独自一人,站在这里,头顶千丈之上,地面的一切,阳光,空气,噪音,粉尘,遥远如童年的一个美梦。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夹裹着地下特有的腥湿味儿扑面而来。 那个被浓硫酸腐蚀过的声音,缓缓地说:“请自己走进来。” 林涓喜迟疑着,还是探出了脚步,踏进去一脚。 然后,她一狠心,整个人都走了进去。 待看清昏暗火光下的一切,她简直头皮都要掀起来了。 第三十章 林涓喜眼前站着个“人”。 这个“人”一身白衣,袖口和衣摆处被撕得破破烂烂;披散着头发,一张脸盘儿没被遮住,鼻子,嘴巴还算正常,就是没有眉毛,只长着一个极大的眼睛,黑色,没有一丝光彩,好似死不瞑目。 林涓喜咽了口唾沫,猛然想起守卫说的,不要盯着他使劲儿看,就转过了头。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四壁凹凸不平,不像石砌,倒像是用铲子挖出来的,黑黢黢,不知道涂着什么东西;天花板上吊着个绣满铜绿的灯,燃着火焰,并不微弱,却因为四周过分的黑暗,显得昏晦无比。 靠右手边有几个木架子,挂着各种工具,有锯子、钻子等各式刀具,还有许多叫不上名的,黏着黑乎乎不明物体,林涓喜眯眼仔细瞧,心头一悚。 这不明物体,居然是血,这些工具,是刑具。 此刻,林涓喜觉得自己被关在了血腥电影里变态杀人狂的地下室,她几乎要歇斯底里了。 “嘎嘎嘎嘎嘎……”那个骇人的声音,大笑起来,似乎很满意她的反应。 林涓喜慢慢转动眼珠看过去,心突突突跳着,独眼人,正死死盯着她。 冷不防,独眼人瞬间移到她跟前,可怕的脸和她相距不过几尺,暗哑破碎的声音说:“你好啊,林涓喜小姐!” 他呼出的气喷在她脸上,冰冷潮湿,死人般的、巨大的眼珠盯着她,林涓喜后退几步,靠上背后打开的木门。 身后就是出口,没有一点阻拦,只要转身,向上跑,就可以彻底远离这个地狱,林涓喜呼吸沉重,努力克制自己没有夺门而逃的念头。 她调整呼吸,平静了很多:“你……你是天青大人?” 独眼人没有回答,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 林涓喜正诧异,眼前突然多了个人。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居然是个白种人。 这小女孩身量未长足,纤瘦小巧,一头浓密金发,蓬乱地看不出是天然卷,还是直发,堆在瘦弱的肩头;一件麻布长裙,织工粗糙,裙摆处透着光,可以看到芝麻大的布眼,十分破旧,仿佛自她出生就一直穿着,洗得色彩惨淡,呈现灰棕色,仿佛落满灰尘的枯死树叶;她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微腆肚子,显得稚气,长裙一直垂到瘦骨伶仃的脚腕处,没有袜子,赤脚穿着双笨重的船型木鞋,林涓喜都替她的脚难受。 小女孩一双眼睛幽幽然盯着林涓喜,宛如噩梦中两点鬼火,缓缓启唇,声音异常娇嫩清脆,语气却是邪恶冷凛的:“欢迎来到地狱。” 林涓喜警惕地看着小女孩。 突然,身后砰一声响,林涓喜回头,发现木门已经无情地紧闭上了。 那个清脆的嗓音又响起,近了很多,好似就在耳边:“它不会再为你打开了。” 林涓喜回过头,发现小女孩和她相距不盈尺,刚才并没有听见一丝动静,她是怎么靠近的? 这种防不胜防,让林涓喜本能地厌憎警觉,她戒备地盯着小女孩的脸。 林涓喜发觉,这个小女孩长得非常稚嫩可爱,简直就是个洋娃娃,只是因为打扮得像乞丐,初见的确容易忽略掉,她如果穿得整齐干净,即使普通的衣服,也像是油画里走出来的小天使。 她长得不算漂亮,但是白种人幼年的时候,通常都非常惹人喜欢,她一张包子脸,皮肤白皙娇嫩,吹弹得破,眉毛淡淡的,几乎没长开,鼻子非常精致,小小的鼻翼,鼻梁纤秀笔挺,蔷薇色的樱桃小嘴,一双眼睛仿佛刚刚绽放的雏菊,剔透的冰蓝色,纯洁得能映进人心里。 此刻,她微微眯着眼,紧盯林涓喜,似笑非笑,让林涓喜觉得自己是等待她肢解的囊中猎物,这种不怀好意的神色,表现在如此稚气的脸上,显得十分诡异。 林涓喜额上冒出冷汗,却转不开眼珠:这个小女孩是谁,实在太小了,豆蔻髫龄甚至让林涓喜都自惭形秽,恨不得大哭一场才好。 林涓喜看着小女孩纯真的脸:“你是谁?” 独眼人一直单膝跪着,此刻抬起头来,说:“这位是天青大人。” 天青?!她是天青,她原来是天青!本来以为会是个面目狰狞的人妖呢,谁想是这么一个诡异的小萝莉。 天青说:“我知道,你是林涓喜,主人新收纳的下属。你立过功,不过太可惜了,就没人告诉你,无论如何都不能欺瞒主人吗?” 欺瞒?林涓喜一愣。 天青不屑地笑了声:“你没照主人吩咐的做,到手的龙玺自己踢出去了。你觉得你心肠好得不得了吗?” 林涓喜不回答。 天青一双眼睛,如幽幽然的蓝色荧光:“主人想要的东西,是一定会拿到的。所以,你是白死了。” 林涓喜看了天青一眼。 天青眯了眯眼,说:“怎么,后悔了?” 林涓喜冷冷地说:“我林涓喜既然做了,就不后悔!只要没在我手里作孽,我就没有遗憾。” 天青好像全然没有听见她的话,突然对这个内容失去了兴趣,伸过苍白的小手,按在她肩头。 天青比林涓喜小一头多,仰脸看着她,手指轻轻揉按着,一路向下。她的手指又细又软,划过林涓喜锁骨,突然毫无预兆地碰到了胸、、部。 林涓喜一个激灵,想要后退几步,却如同被钉在了地上,半分动弹不得,眼看着天青纤指滑到她的腹部,胯部,大腿,膝盖——啊,不! 刚才狠摔了一下,裤子早破了,天青的手指毫无阻碍地直接按到了林涓喜的伤口处,用力一蹭,然后离开。 噬骨之痛——林涓喜弯下腰,然后,她看到天青将沾血的手指放进嘴里,舔了舔,好像那是糖浆。 “死变态!”林涓喜低低咒骂了声。 天青将手指移开,浅淡而诡异地笑了笑:“知道我为什么要待在这儿吗?” 林涓喜骂道:“你有病!” 天青走近一步,纯净的眼睛上翻看着林涓喜,说:“因为我喜欢看着你们生不如死,除了为主人尽忠,这是我活着的唯一意义——” 她低低笑了声:“——和乐趣,这里有各种工具,可以轻易穿透你们的一切,比如把舌头和嘴唇缝在一起,或者慢慢剥去皮肉,在骨头上刻字,或者用烧红的烙铁放眼睛上,你晓得的,打铁的声音……” 天青稚嫩的双眸黑沉沉的,眼眶泛着血色,林涓喜一阵恶心和战栗。 天青神色恢复平淡,托着沉重的木鞋,垂头慢吞吞走到放刑具的木架子旁边,说:“你过来。” 林涓喜不动弹。 天青不见怪,指着各色刑具,说:“你是我的同僚,可以自选一个。” 林涓喜细看,这些刀子矬子,锯子钳子,还有许多叫不上名的,在晦暗光线下,如一堆皮肤粗糙的毒物,瞪着浑浊的眼睛,瞧见了她全部的恐惧和绝望。 她脑中一团乱麻,脑浆好似沸腾了,咕嘟嘟冒着泡沫和白气,灼烫,混沌,手脚却如探进冰层底下,寒气直钻骨髓,身上早被冷汗湿透,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突然,眼前寒光一闪,手腕一阵冰冷。 天青握住了她的腕子,另一手拿着把锋利匕首,和她的脸相距一寸多,幽幽地说:“你的眼珠真好看,不知道刺进去是什么感觉。” 林涓喜欲挣脱,才发现自己一动不能动,被施了定身法。 匕首距离她的眼睛又近了些,刀尖已经成了一个点,林涓喜全部注意力都凝定其上,仿佛心脏被敌人握在手里,她急剧喘息着,眼中淌下温热的泪水:“不……不要,不要刺我的眼睛……你可以一刀杀了我……你一刀杀了我吧!……” 天青黑蓝眼睛盯着林涓喜,说:“我喜欢你的眼珠。” 林涓喜面如死灰。 突然,天青展颜,清清脆脆笑了声,松了手。 定身法解除,仿若地动山摇一般,林涓喜站立不稳,向后仰倒,眼疾手快地扶住了木架。她握紧横梁,喘着气,瞪视天青。 天青悠悠然地说:“你最好别瞪我,看见旁边那堵墙了吗?” 林涓喜睨了一眼,木架后一睹破旧的、凹凸不平的石墙,上面血污遍布,都成了黑色。 “那墙后面是主人让我处理的人,我喜欢他们血肉的温热和脸上的表情。” 林涓喜咬牙说:“为什么要这样?一刀杀了不是干净,难道你就喜欢看别人痛苦?!” “我喜欢捕猎,而人类是最高级的动物,把他们命运掌握在手里的感觉,胜过这世界上所有的毒品。”天青眸中流动着光彩,好像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玩具。 林涓喜哼了声,说:“是李邺吗?这是他的爱好?” “不,主人把任务交给我,就不怎么管了,他几百年都不会到这儿来一次,他很爱干净,见不得这些。除非主人有命令,否则我也不会到上面去。”天青说,“主人是为了惩戒,杀一儆百,或者拷问,有的人嘴硬得让人喜欢,必须得我出马才行。有人说,这个地方,来一次就不想来第二次了,实际上,很少有人能活着走出去。” 林涓喜冷冷地说:“虽然你家主人特别生我的气,但是我并不觉得,他会让你折磨我。” 天青微微一笑:“是,主人不想折磨你,只想让你死。我问主人,怎么处置林涓喜,他只说了三个字:‘掐死她!’” 林涓喜忍无可忍:“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天青嫣然一笑,“现在,游戏结束,我,要开始工作了。” 下一秒,天青的小手突然扼上了林涓喜的脖子,一股猛烈的力道,将林涓喜猛向后推去,她的背狠狠撞上石墙,只觉脖子喉头火辣辣疼,背上钻心钝疼,思维混乱中,她想大骂一句,却发不出声音,空气一丝丝从体内流溢,心脏疯了般几欲跳出胸腔,挣脱这种极致的难受,灭顶的痛苦让她下意识拽住了天青软塌塌的衣裙,视线朦胧起来,而天青的目光,平平淡淡,空灵澄澈,好像只是做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意识渐渐模糊了,几声响动,在空寂的石室中分外清晰,好似有人进来了,喁喁而语。 第三十一章 天青骤然松开了林涓喜。 林涓喜立马因为腿发软,像抽掉骨头般滑坐于地,双手支撑着,全身都被冷汗浸湿了,秀发黏在明净的额头上,大口大口急促地喘息着,贪婪地吸入甘美的氧气。 感觉好些了,她抬起头来,怔住了。 居然是李邺,他一袭白衣,站在那里,身后是倾泓。 “主人!”天青拱手跪地行礼,礼毕,她走过去,站在高大的李邺身边,身子更显纤小,像个幼崽忠犬,邪恶的眼神看着林涓喜。 突然见到李邺,林涓喜心中愤恨激动如雪崩般迅猛而疯狂地爆发了,她脸色惨白,眼眶通红,好像沾着昨日残妆的舞女。 李邺注视着她,他眉宇间的光华,依旧和润而高贵,根本瞧不出来,他想置她于死地的样子,他清朗地说:“林小姐,你骗了我。” 林涓喜好似被烧红的煤球兜头浇下,她挣扎爬起,扶着石墙,斩钉截铁地说:“我没骗你!” “是吗?”李邺缓缓地说,“说好了给我把龙玺拿来,为什么两手空空?” “我不想为了自己活命,害死那么多人!” “害人?”李邺冷冷一笑,“我让你杀人了?” “你光让我把龙玺偷来,可是,紫虚观如果没有龙玺,那四个道士会被妖魔害死,所以,我不能帮你偷龙玺。”林涓喜脸色很差,脖子上有可怕的指印,目光还算清明。 李邺宽大衣袖微摆,发出沙沙之声,说:“这清凉确实总在和我们作对,可是我并不想杀他,我只想把他赶走,别在我眼皮底下晃。清凉这家伙就是一根筋,遇事了不管斗不斗得过,就是不放手,跟你死磕。” 林涓喜冷笑一声,说:“是吗?清凉的仇家可不止你一个,没了龙玺,你让他上哪儿逃命去?” 李邺神色也冷了下去,他说:“我是他的保护神吗?他爱上哪儿上哪儿,与我无关!” 天青和倾泓见李邺不高兴了,都低着头屏息凝气。 周围温度降到了冰点,林涓喜一个将死之人,只觉得灰白和萧条,血液都凉了下去,她脸上神色绝望悲凉,回想一生,觉得特别不值,她说:“不管怎么说,我失职了,你杀我,我不怨你。可是你要明白一件事情,我没有骗你,我不想害人。” 她顿了顿,说:“如果我想骗你,早和纪无臣联手了,他一直想杀你,他就是个疯子,小心着他吧,我看你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李邺,其实你也是个疯子。” 李邺认真地看着林涓喜,他微微蹙了眉,似乎在凝思,不过这种神情稍纵即逝。 李邺脸上浮现出惯常的艳丽的笑容,玉晕两靥,灿若玫瑰,天青见主人笑了,也抿嘴莞尔,倾泓还是阴着脸。 李邺对林涓喜说:“林阁下,我突然不想杀你了。” 林涓喜觉得,自己好像躲身于一口大钟里,在没觉察到的情况下,有人接近,猛敲钟身——那种毫无准备的突然和巨响的震惊,让她如泥塑木雕般痴了。 “这不是李府的规矩吗?”她不信。 天青的声音甜脆而邪恶,好似芬芳□□:“规矩是主人定的,主人就是规矩——主人赦免了你,还不快谢主人?” 李邺凑近林涓喜一些,笑容邪恶、狠狠地说:“我想留下你这条命,不知道濒临死亡又突然被免死是什么感觉呢,一定很有趣!” 林涓喜眼眶一热,突然膝盖发软,想朝这个男人跪下去,痛哭流涕、感恩戴德地谢他绕自己一条小命! 这念头甫一冒出来,她突然觉得很可笑,在现代社会里,上哪找如此践踏人权的工作?偏偏让自己碰上了,凭什么他就可以下达强制性的命令,凭什么他说完成不了就得死,凭什么让她违背良心去做伤天害理的事?可是,她知道他已经够宽大了,没有杀她,留下一条命,是该高兴吗? 她的神色迟滞了几秒,彻底回过神来,逃过一劫,狂喜吗?可她并没有那么高兴,李邺这次高抬贵手放她一马,下次呢——她摇了摇头:“谢谢你,可是,你为什么要放我?” 李邺哼得轻笑了声:“不为什么,寻开心罢了,长日寂寂,不找个乐子也太无聊!” 林涓喜突然抬起眼睛,瞪着李邺。 李邺快速闭了闭眼,看起来有几分调皮,复又睁开,媚眼如丝说:“所以你可千万别死了,你死了我恐怕会无聊死!” 林涓喜突然觉得委屈,人——真的不能选择吗?选择不接受这违背良心的命令,选择——离开这里——离开这里! 她玉色的脸庞,浮现透骨的悲凉,她一把抓住李邺绣着岁寒三友的衣袖,冲口而出:“放我走、让我离开李府好不好?” 李邺一张脸寒了下去,宛如玉面罗刹,将衣袖从她手中粗鲁地抽走,这动作、这表情如钢针刺痛了她,她觉得被人嫌弃了。 李邺冷冷地说:“林小姐疯了,倾泓,送她回家。” 说完长袖微漾,转身推门离去。 倾泓走到林涓喜跟前,说:“走吧!” 林涓喜眼前发黑,身子一软,倒了下去。 倾泓扶住了她。 旁边是天青和独眼怪变态的笑容,倾泓二话不说,将林涓喜一提,背起来,就去开门,他想尽快离开这里。 天青站在门口,注视着倾泓,笑容淡淡:“倾泓大人常来玩儿。” 倾泓扭头看她:“你在咒我吗?” 然后上了石阶。 石阶一级一级,蜿蜒而上,陡峭如最险峻的山路,林涓喜此刻视野更高,石阶的恐怖与残破一览无余,可她并不觉得害怕,安心伏在倾泓背上,像个扯不掉的、软软的黏黏手。倾泓的背很结实,也很宽阔温和,像风动树叶,在宁静午夜拂过耳畔,带走所有狂躁和悲伤。 林涓喜闭上眼睛,渐渐平静,心从浪花激荡的水面沉入湖底,一派岑寂中,她忍不住啜泣起来。 倾泓也不多问,只是走着脚下的路,拐过弯儿,继续拾阶而上。 终于到了最顶部的石门口。 倾泓按了墙上一个地方,门轰隆隆开了,他走了出去。 他步履稳健,双目平视前方,带着自来的矜傲和冷淡,走过所有粗野明亮的石廊,来到大殿门口。 他停下脚步,递给林涓喜一方丝巾。 林涓喜接过,不好意思地说:“放我下来吧,我自己可以走了。” “你今天可是犯了大忌呀!”倾泓诙谐地说,“你保证不会脚一沾地,就跑回去找主人吵着要离开这里,或者说得直接点,去送死?” 林涓喜轻笑了声,语音低柔:“不会,我保证!” 倾泓轻轻放她下来,看着她蒙好眼睛,说:“走吧!” 第三十二章 揭掉蒙眼布后,林涓喜一眼就看到了漆黑天幕中嵌着的一颗颗泪珠般晶莹透明的星子,冬季的荒原辽阔萧索,风呼啸而过。 她叹了口气:“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这些星星。” 倾泓也抬起头,看着璀璨夜幕,缓缓吸了口清寒的空气。 刚才的哭泣和倾泓及时的关切举动,让林涓喜彻底平静了下来,她说:“真是谢谢你,那些台阶,很费力啊!” “客气了!” 林涓喜捋了捋耳边碎发,感念道:“其实你也可以飞上去的,像李邺那样,你是觉得我当时的情绪不稳定,想让我平静一会儿,才那么辛苦地慢慢走上去。” “不辛苦,你很轻。”倾泓眸光淡淡,“林小姐,你今天竟然当面提出要离开,这几乎等同于宣布造反,主人对你还算好的了,一般人都不知道要被剐多少次。” 林涓喜叹口气:“我真的是、真的是,想离开李府。” 倾泓平静地说:“事已至此,离开是不可能的。人生就像一盘残局,你唯有尽全力把它下的最好,而不能试图去改变游戏规则。这是我常常告诫自己的话,但是也很难做到。” 林涓喜闻言笑了。 看着星光下她秀丽的笑颜,倾泓叹道:“林小姐,你是个好女孩——”他的话没说完,他那带着叹息和惋惜的眼神,让林涓喜明白了他咽下去的话是什么,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林涓喜心中酸涩:“他把袖子从我手里抽出来,太不给面子了。” 倾泓淡淡一笑。 林涓喜抬头定睛于倾泓,他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浓秀俊朗,刚那浅浅一笑,真是散漫夺目。 倾泓不解:“怎么了?” “你们妖精,都这么好看吗?” 倾泓一怔,说:“这就像,不是所有人都长得美一样。” “哦。”林涓喜点点头,“你是什么成得精——别介意,不想回答没关系。” “不。”倾泓摇摇头,“我是蛇,一条红色的蛇。” 林涓喜张了张嘴,继而笑笑:“看不出来——那你不用冬眠吗?” “不用。怎么了?” “没什么,想起来张曼玉的《青蛇》里面,青蛇和白蛇冬眠的样子。” 倾泓也笑了:“要是还冬眠,就不算修成人了。” 林涓喜突然说:“你知道李邺为什么不杀我吗?” 倾泓目光飘向前方,他乌漆的眸子如周遭夜色,好像茫茫黑暗的一部分,他带着几分叹息说:“我也不知道。” 林涓喜见状,不再问。 “不说这些了。”倾泓说,“你没事了吧?” 林涓喜一摊手:“我有什么事儿?就是过年的好心情没了。” 倾泓微微一笑,伸过胳膊说:“抓着,可要抓紧了。” 林涓喜诧异,照做了,他袖上的绣花有些扎手。 下一秒,两人腾空而起。 林涓喜惊呼一声,眼看着地上一切以极快的速度变小,她又惊又惧。 耳畔是倾泓低沉的声音:“别怕,你掉不下去的,就算掉下去了,我也可以抓住你。” “可是——”不知道是害怕,还是风太大,林涓喜声音带着微微的颤抖,“我有恐高症!” 整个人还在不断飞升,飞升。 可以看到凤凰城全景了:南边雄奇伟丽的山峦此刻秀美玲珑,似掌上美石般可爱;西边荒原辽阔苍凉,延伸至星子坠落的天尽头;城市如彩绣辉煌的徽章,精细华美,好像被四周广袤黑暗捧着的明珠,环城公路却恰似明珠的一圈圈光晕,烘托得城市越发柔亮剔透,美好难言。 慢慢地,林涓喜不害怕了,注视着难得一见的景致,乘奔御风,毫无阻挡,仿佛世界之大,可以任她游走。灰暗残败的心境和暖起来,蓬松温软,如一颗棉花糖,思绪好似自己的满头青丝,轻舞飞扬,触着仿若近在咫尺的晶莹透亮的星星。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倾泓看着她秀丽的脸,苍白晦暗一扫而光,喜悦轻快,宛如上元佳节,孩子擎着艳红剔透的冰糖葫芦,俱是单纯的欢愉,交相辉映。 “要下去了。”倾泓提醒。 紧接着,林涓喜就感到自己在高速下坠,好像在玩蹦极,忍不住尖叫出声,强劲的风无孔不入,似能将人撕成碎片。 终于,脚落在了实地。 林涓喜扶着倾泓,喘着气,好半天才缓过来,笑盈盈地说:“这么一折腾,心情好多了,好像把烦心事都甩到了天上——你治好了我的恐高症,谢谢了!” “不用谢——我走了!” 林涓喜这才注意到,自己此刻已经在院子里了,不过,是在楼顶上。 这可怎么下去呀? “倾泓……”林涓喜唤道,转过身愣住了,身边空空如也,倾泓居然一瞬间走了。 “喂!……”林涓喜急了,喊了几声,没有人。 林涓喜家所在的公寓楼,楼梯一直往上,到了顶层,通过一扇小铁门,可以到达楼顶,太阳好时,左邻右舍都会上来晒被子。小铁门上着锁,每户配一把钥匙,她今天没有带。 走到铁门跟前,呵,果然锁着,斑驳的锈迹,让她一时怔在那里。 家里没电话,只得给许嫣然打手机,她设置着自动关机,十点一刻。 拨通号码,林涓喜将听筒贴近耳朵,心里祈祷着。 里面传来了布兰妮的《toxic》的彩铃声,林涓喜心头一喜,许嫣然还没关机。 很快地,许嫣然接通了,声音清醒万分,带着焦虑:“涓喜吗?” “是我。” 许嫣然急忙说:“你在哪儿?”她看来担心坏了。 “我没事,就是被关在顶楼了,你快拿钥匙上来,给我开门!” “啊?……好,好的,我马上上去!” 挂了电话。 林涓喜将手机装口袋里,左右得等一会儿,便索性仰头看着星空,回味刚才畅快的飞行——真是爽透了! 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她回过身,泛着微光的小铁门旁,俏立着瘦小的许嫣然,她在睡衣外套着厚重的羽绒服,撒着棉拖鞋。 林涓喜忙跑过去。 许嫣然错愕地说:“天哪!你真在这儿?” “那你以为呢?” 许嫣然睁圆眼睛:“我以为你和我开玩笑——谁能想到你这时候一个人在楼顶,夜观天象吗?” 林涓喜胳膊肘杵了许嫣然一下,说:“赶快回家吧,我都要冻死了!” 许嫣然打量着林涓喜,又是一鄂:“你穿这么少?衣服怎么破了?” 林涓喜这才发现,自己穿着那身偷窃用的黑色运动服,腰间还有两个鼓囊囊的腰包,里面是枪支蟹爪钩迷药等物,自己从紫虚观出来,神思恍惚,居然就这样跑去见李邺了,而且,在石阶上那一跤跌得不轻,膝盖、胳膊肘全破了。 迎着许嫣然狐疑而关切的眼神,林涓喜不在意地笑笑:“我摔了一跤——” 许嫣然不再追问,说:“走吧,明天还要去你舅家呢,又是大过年的,伤风就不好了。” 林涓喜点点头,当下两人下了楼。 林涓喜一直垂着头,默默跟在许嫣然身后,许嫣然也不说话。 到了自家门口,开了门,许嫣然先进去,林涓喜跟后面。 门反锁好,换了鞋,许嫣然发现林涓喜还是愣愣站着,维持刚进来的样子。 许嫣然眉宇浮上不安,很快恢复如常,推了林涓喜一把,说:“快换鞋,睡觉——我给你冲杯板蓝根吧?” “嗯?”林涓喜才回过神来,一脸茫然。这一天的经历太跌宕起伏,林涓喜忍不住去想。 “我说我给你冲一杯板蓝根,你可能受凉了。” “哦,好。” 林涓喜踢掉鞋子,脱了脏兮兮的衣服,这才发现身上有多处擦伤和淤青,两个手心伤处的血都凝固了,好似大理石上暗红的斑纹。 瞅了眼厨房中许嫣然的身影,林涓喜迅速穿好睡衣,爬上床,寻一个毛绒熊垫背后,再拉过被子盖好,偶尔碰到伤处,针扎一样疼。 一时许嫣然端着杯子过来了。 “这么利索就坐床上了。”许嫣然在林涓喜床边坐下。 林涓喜接过杯子:“我太冷了。” 真正坐在家里柔软的床上,握着烫手的杯子,嗅着鼻端甘苦而熟悉的板蓝根味道,林涓喜才完全放松下来。 委屈心酸涌上心头,她差点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垂着头,看着被子上的小熊图案,只想哭。 许嫣然凝看着林涓喜,掩藏着担忧,却什么都没说。 林涓喜将杯子放在床头柜上,冷不防伸臂抱住了朋友,眼泪终于溢满眼眶,她不能开口说话,不然肯定会被发现哭了。 好歹平复,林涓喜说:“明天就年三十了,好开心呀!” 许嫣然微微笑道:“我也开心!” “怎么今天这么晚都不关机,刚给你打电话,声音也清醒地很。” 许嫣然笑道:“用手机看小说呢!” 林涓喜疑问道:“是不是我每次不打招呼出门,到了晚上还没回来,你都睡不着,开着手机?” 许嫣然拍拍林涓喜肩头,说:“怕你被喵星人劫持走了。” 林涓喜就笑笑说:“明天去舅舅家,咱们多住几天,他家好玩儿的东西可多了。” 许嫣然点头:“我初二就回来吧,毕竟是别人家,大过年的,已经够麻烦了。” 林涓喜微微一笑:“那你干脆嫁我家得了。” 许嫣然脸一红,啐了口:“我才不呢!” 林涓喜笑道:“为什么?我家那俩位爷,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样有身样,你也是个美娇娘,乐得君子配淑女,有什么不好了?” 许嫣然拿过枕边公仔打林涓喜:“你再说我明天不去了。” “好好好,我不说了——早点儿睡吧!” 许嫣然关上门自去睡觉了。 第三十三章 林涓喜坐床上,拥着被子,愣了会儿神,口中板蓝根的甜味儿开始淡了,舌尖发酸,身上伤口隐隐作痛,几处擦伤更是火辣辣的。 她下床来,在柜子里找消毒水。 糟糕,碘伏用光了,只剩下一点点酒精。这段时间□□稳,都忘了采购。 无奈之下,只得端着半瓶酒精,走进卫生间。 在林涓喜看来,消毒水中,酒精最凶残,虽然效果好,但难以消受。 插好门,她将睡衣褪下来,搭在椅背上,一抬眼,看到镜中的自己。 她肤色如雪,身材也属于纤细袅娜型,此刻,肌肤在灯光下呈现通透的玉色,曲线有致,玲珑美好,似一朵刚刚吐露芬芳的木兰花,但是,伤痕累累。 右腿上部靠近胯骨的位置,有处一寸长的伤疤,那是一次失败的任务中,子弹留下的;左肩的刀痕不太明显了,仔细瞧还是能看出狰狞的残迹;右手肘侧面有道三寸长的细痕,这个最疼了,是一个变态用极薄的刀片慢慢划出来的,不过那个变态后来被她的同事打爆了脑袋。 所以现在身上的伤,根本不算什么。 她扭开瓶子,用棉签蘸饱酒精,先往膝盖的伤口按去。 一阵强烈的灼痛猛然袭来,她倒抽一口凉气,眉毛拧在了一起,手中动作迅速,三两下将所有伤口都消了毒,然后扶着墙,喘着气。 酒精真是个bitch,每次消毒都踏马想骂娘! 接着,她穿上睡衣,打开水龙头,将棉签在水下冲洗,消除酒精味,用纸包好塞进垃圾桶,盖好酒精瓶盖,打开窗户,让气味跑掉,开了门,把东西一一放好,直接躺倒在床上。 突然,她想起一事,忙开了灯,跑进卫生间。 酒精味道淡多了,不会露出破绽,可是——她打开灯,看着镜中的自己。 白皙的脖颈上,赫然有几道乌青印记,细细的,并不十分显眼,刚才光惦记摔伤,居然忘了这个,许嫣然心细如发,肯定看到了,难为她,得用多大的忍耐力,才没开口询问。 她寻思着,上次从李府带出来的消肿活血膏药,好像还有一些,得消除了,明天还要去舅舅家。 于是翻箱倒柜找起来,终于在一个旧纸盒里找到了,那个细白的瓷瓶子,扭开一股辛辣的味道扑鼻而来。 重新回到卫生间,插上门,对镜涂药。 看着颈上青痕,回想发生的一切,那个可怕的地下刑场和血腥萝莉,掐上脖子的狠辣力度,窒息的绝望和痛苦——那真是场噩梦,仿佛刚从地狱里捡回一条命来。 这些她永远都忘不掉,可是,她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像个最愚蠢的废物那样,对镜涂抹地沟油般的膏药。 上好药,洗了手,倒在床上,胡乱拉过被子,蒙上头。 连日情绪大起大落,身心俱惫,她很快睡着了。 ———————————————————————————————————————— 快过年了,仿佛连气压都嗅到了喜庆,这几天持续高压,晴空万里,阳光干燥耀眼,混合着黄土气息,笼罩着春假中昏昏欲睡的浮华都市。 路边国槐也被粉饰上了金灿灿的外衣——华美的布幔包裹着苍老的树干,让这垂暮之人也焕发出了精神。商店门口都贴了春联,透亮玻璃上红彤彤的精巧窗花分外惹眼,端丽的大红丝绒灯笼在金风中轻轻摇曳着,静默地诉说着历史和民俗,不时传来顽童的炮声,让年气儿直冲碧霄。 春节,不管怎么说,也是个美好的日子。 刘逸宸一大早出去,黄昏时才回来,刘陈氏看到,便说:“成天不沾家,现在才回来?” 刘逸宸笑笑:“有要紧事。” 说完就上楼来,回到书房。 刚开了电脑,一个人溜进来。 抬眼一看,是刘花程,他笑嘻嘻的,手里拿着个福橘。 “二叔,涓喜不是今天过来吗?”刘逸宸拿起钢笔,掩上文件。 “哦,出了点儿小麻烦,明天早上才能来。” 刘逸宸微笑:“明天早上?她俩骑牦牛从拉萨赶过来吗?” “拉萨?”刘花程眼睛一亮,“咱三个五一去拉萨玩几天吧,我特别想去!” “有人说,这年头只有钱多得烧脑了才会去拉萨寻找生命的意义。” “你叔我穷得烧脑了去拉萨寻找生命的解脱。” 刘逸宸笑了:“还可以体验天葬。” 刘花程哈哈大笑起来,一边剥福橘皮一边说:“和你说个事儿。” “嗯。” “你奶奶说了——”刘花程将一片橘瓣塞进嘴里,立刻挤了挤眼,“——他娘的酸死了——哦,逸宸,你奶奶说了,你工作了,今年不用给压岁钱。” “我那也叫工作?也叫赚钱?”刘逸宸一边转笔一边说,“赛车俱乐部就是和几个朋友闹着玩的,本儿都不够赔,奶奶不懂,还以为我上班了——” “我看你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干嘛非要拿我这穷*的?” 刘逸宸挑了挑眉:“丫头呢?” “她还上学,当然有了。” 刘花程噙着橘瓣,突然眉头都拧在了一起,瞅着侄儿,将橘子吐出来,正好落在距离刘逸宸的文件不足半寸的地方,刘逸宸急忙将文件移开,骂道:“乱吐什么,羊角风犯了?” 刘花程咧嘴:“太酸了!真的,你今年没压岁钱了。” 刘逸宸口气强硬地说:“休想少一个子儿!” “你他娘是强盗呀?!还不是你奶奶说的?——好吧,给你发!” 刘逸宸微微一笑。 刘花程将橘子搁桌上:“你工作吧,我出去了!” 刘花程走了,刘逸宸看着桌上吃了两瓣的橘子,拿起来拨了片送进嘴里,神色一愣,这橘子,水分饱满,几无残渣,而且,非常香甜。 他露出温软的笑意,鼻子却是涩涩的,清凉可口的橘瓣,有些难以下咽,二叔啊,他有时候的细心贴心,真让人感动。 ————————————————————————————————————————— 第二天,林涓喜和许嫣然早早起床。 两人乘公交到了南郊,然后倒车,在迦南——洄蓝风景区下了车。 许嫣然脚一沾地,就环顾四周,啧啧地说:“这儿的环境真是太好了,看来嫁个有钱人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时,旁边一个人笑了声,说:“我很乐意你们跟我要电话,美女!” 两个姑娘看过去,是个中等个头的男孩子,白净面皮,细细眉目,嘴角一颗黑痣,顶多二十岁。 看到这个男孩的长相,林涓喜心头突然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似藏在迷雾中的黑影,想要扑捉它的样貌,却一闪消失。 她警惕起来,淡淡一笑,满怀戒备,所以没有好气地说:“如果你再拔高一点,不多,三十公分,我们或许会很乐意!我可不喜欢在跳舞的时候,一不小心鼻尖就会碰到对方额头。” 男孩居然并不生气,笑道:“大过年的,要不要这么损?” “她已经对你够和善了。”许嫣然莞尔一笑,打个手势,“你的电话是多少?” 男孩一怔,没想到真问他要电话,随即喜然,说了自己号码。 许嫣然扬了扬手机:“说不定会打给你。” 男孩微笑道:“那真是三生有幸了!”然后他看向林涓喜:“装模作样妞,你要吗?” 许嫣然笑道:“这还买一送一呀?告诉你,人家有男朋友了!” “哦,是吗?替我向他转达同情!”男孩笑道。 林涓喜不在意,许嫣然笑道:“涓喜你棋逢对手了。喂,我们得走了。” “嗯,再见了!”男孩扬了扬手,“虽然俗气,还是要说一句:过年好!” 许嫣然笑道:“你也一样!” 两人转身走了。 “嫣然,你怎么能随便要别人电话呢,要是个搞传\销的我可没钱赎你。” 许嫣然狡黠一笑:“我会用你的手机给他打——其实那男的还不错。” “何以见得?” “放假了,这么早,大部分人都睡懒觉,他能起来,就很不错了。” “哦,我还当什么呢!说不定他磕了一晚上大、、麻,跑出来投湖自尽,看他那么矮,八成是药、、嗑多了。(注:大、、麻吃多了会产生严重的抑郁情绪。)” 许嫣然笑出声来:“就算人家抽了一晚上海\洛\因,你也不用这么损吧?” 林涓喜神色一肃:“我是担心,说不定是个坏人呢!” “你想太多了。”许嫣然呵呵笑道。 这一带人少车少,环境优美,除夕早晨,都还在梦乡里,四下寂静无比,树木落尽叶子,放眼望去,一片清旷,别有一番宁静之美,偶尔几只红腹苏雀扑棱棱飞过,歇在树枝上,迎着柔和干净的阳光喳喳叫两声,分外活泼空灵。 林涓喜一直蹙着眉毛,回想刚才的男孩,那样眼熟,绝对在哪里见过,可是,在哪里呢?到底在哪里见过呢?是敌,是友?——却一丁点儿都想不起来。 第三十四章 许嫣然瞥林涓喜一眼:“想什么呢,一副便秘的表情?” “没想什么。” 步行十分钟,到了刘逸宸家所在的小区。 看到别致纤丽的大门,许嫣然睁圆眼睛,说:“啧啧啧,好漂亮啊!” 林涓喜笑言:“金玉其外罢了。” “怎么会,里面肯定更好。” “我是说里面的住户。” “你不要太骄傲了哦,我看大家都挺好的,就你奇怪!” “我觉得我接触的有钱人,要么冷酷,见死不救,却舍得一个星期去次香港做头发;要么变态,以作弄别人为乐。” “没有啊,有钱人也有很多慈善家的。” “没有亲眼看见,我一概不信,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妈是你外婆生得,你也不信了,因为没亲眼看见。”许嫣然哈哈笑起来,林涓喜也莞尔,许嫣然拉她,“快走吧,我都饿了,看有钱人给咱们准备了什么好吃的!” 一条林荫大道,两边是掩映在落叶阔叶林和常绿针叶林中的各色别墅,视野极好,不远处是水波浩淼的洄蓝湖。 看到宜人的景致,那个可疑男孩在林涓喜心头引起的细微焦虑感渐渐变淡。 一路看着景,走了十几分钟,拐进一条两车道,路边是修剪整齐的冬青,前方透视墙中矗立着三层高的别墅,灰墙棕瓦,气派非凡,几簇淡黄腊梅,迎风送香。 “这是你大舅家,真是太棒了!”许嫣然一脸欣喜,眉飞色舞。 两人走到铁门前,按了按门铃。 “谁呀?”对讲机中传出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杨妈,是我,涓喜。” “哦,涓喜!”女人蛮高兴的,门缓缓开了。 两个姑娘走进去,许嫣然侧看喷水池旁的腊梅,轻声道:“你好香啊,老远就看见你了。” 林涓喜一拉她:“只有你才会给梅花说话——快进吧!” 亚光的棕色大门早打开了,一个围着围裙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口,笑容可掬。 林涓喜挽着许嫣然跳上白色石阶,甜甜笑道:“杨妈,过年好!” “过年好啊!快进来吧!” 在玄关处换了鞋,林涓喜指着许嫣然,说:“这是我朋友,许嫣然。” “阿姨好!”许嫣然甜美有礼。 “这就是嫣然?啧啧,长得真是端庄啊!”杨妈说。 林涓喜四下扫了眼,客厅和饭厅都没有人,便说:“我舅他们呢,杨妈?” “刘先生单位有点儿事,可能晚上才回来,刘太太和我阿姨开车去买榴莲了。” “怎么突然去买榴莲?”林涓喜说,“家里没人爱吃那个。” “逸宸昨晚上突然说,嫣然喜欢吃。” 许嫣然张了张嘴,垂头一笑:“我那天就是说说,逸宸哥还记着,麻烦阿姨和奶奶,真是不好意思。” 林涓喜说:“没事,开个车一会儿就到了,在这儿就别客气,想吃什么尽管说——我哥和我舅呢?” “睡觉呢。” “哦——嫣然,咱们去楼上玩电脑吧!” 刘逸宸听见有人来,也就起床了,上楼和表妹、许嫣然打招呼。 一时刘陈氏和儿媳回来了。 这是许嫣然第一次见林涓喜大舅妈,虽然早有耳闻,纪氏乃豪门千金,还是被震住了。 她已不再年轻,但依旧惊艳,有着远胜于女郎的独特魅力。 她长相并不算美,但是额间、目光、嘴角中流露出的气质高雅无比,仿佛在无叶枝头俯瞰大地的玉兰,从小的颐指气使,让她无论何时,都像身在平民中的公主。 刘逸宸接过母亲手中袋子,将母亲和奶奶的大衣挂在衣架上,说:“这是嫣然,嫣然,这是我奶奶、我妈。” 纪氏一双清淡的眸子看过来,落在许嫣然身上,许嫣然的心砰砰跳起来。 纪氏很好看地笑了下,步态舒雅地走过来,对许嫣然说:“你好,老听涓喜说你——坐吧!” 众人都坐沙发上,许嫣然有些拘束地给刘陈氏和纪氏打了招呼,说:“奶奶,阿姨,你们去买东西了?” 纪氏坐姿闲散优雅,疼爱而嗔怪地看了刘逸宸一眼,说:“还不是你哥,不早说你嫣然妹妹爱吃榴莲,昨晚上才想起来,我就一大早去买了。你奶奶也想活动一下,就一块去了。” 刘陈氏说:“花程还没起来?” 林涓喜怕舅舅挨骂,忙说:“听我哥说舅舅昨晚上没睡好。” 刘陈氏也不再说什么。 林涓喜给刘逸宸使个眼色,刘逸宸便溜进一楼卧室,不一会儿,刘花程穿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灰色休闲裤,撒着布拖鞋出来了,后面跟着侄儿刘逸宸。 早餐是浓稠香甜的香菇鸡肉粥和地软素包子,十分爽口。 吃过饭,几个年轻人去刘逸宸家放映室看电影。 放映室有着昏暗的壁灯,四十寸电视,巨大落地音箱和一柜子光碟,拉上丝绒窗帘,还真有电影院的感觉。暗花地毯十分柔软厚实,林涓喜最喜欢抱着个小音箱,坐地毯上看恐怖片,声音仿佛从胸腔中传出来,非常刺激。 “想看什么电影,举手回答?”刘逸宸说。 许嫣然举起手,说:“我要看《电锯惊魂1》。” 刘花程砸砸舌头:“大过年的看这个?” “为什么不能看?”许嫣然说,“多好的电影啊,我每年除夕都会重看一遍。” 刘逸宸说:“这确实是部好电影,看了可以更珍惜生命,感激生活。” 许嫣然冲刘逸宸好看地一笑:“真是知音。” 刘逸宸找到《电锯惊魂1》,放进碟机里。 电影放映中。 看到亚当将手伸进污秽的马桶中,刘花程皱了皱眉:“我想吐!” “去吧!”许嫣然笑道。 电影继续着,高登医生以为自己永远失去了亲人,就拿起了锯子。 刘花程眼睛紧盯着屏幕,拳头攥紧:“哦买噶的!他不会要锯自己腿吧——哦买噶的!” 屏幕上,已经歇斯底里的医生,将锯子放在自己脚腕处,用力锯起来,刘花程别过脸,听着利刃锯在骨头上的声音,他皱眉捂耳朵,迅速站起来:“你们看,我出去一下!” 然后夺门而逃。 刘逸宸看着闭紧的门,浅浅笑道:“这次还算坚持的时间长。” 十二点多,开始准备晚饭,杨妈回家过年了,厨房中忙碌的是刘陈氏和纪氏。 许嫣然自告奋勇要做饭。 “你还会做饭?”刘陈氏慈爱地笑着。 刘花程说:“妈,这丫头炒得菜可好吃了。” 许嫣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没那么好吃。” 刘逸宸说:“真的好吃,我都挺喜欢吃的。” 纪氏穿着围裙,神情依然如贵妇,她含笑说:“那你给咱们露几手,让阿姨和奶奶尝尝。” 许嫣然也不客气,当下就大显身手起来,林涓喜看没自己的事,就想玩一会儿去,刘陈氏却开口了:“涓喜,你也站这儿看着,过去像你这么大的姑娘早都给人家当媳妇了,你连菜都不会炒。” 林涓喜暗暗叫苦,刘花程和刘逸宸幸灾乐祸一笑,自出去玩了。 林涓喜看着许嫣然将一盘海蜇头拌好了,刘陈氏仍然没有让自己走的意思,有些焦急。 许嫣然百忙之中看林涓喜一眼,笑了:“刘奶奶,你和涓喜到外面歇着去,这儿有我和阿姨呢。” “妈,我看这丫头挺能干的,我俩个就行了,你去睡一会儿,晚上还敖年呢!”纪氏说着,看向林涓喜,笑道,“你和你哥你舅玩去吧!” 刘陈氏点点头,林涓喜如临大赦,溜了出去。 到了客厅,林涓喜看到舅舅和表哥那两家伙正坐地毯上联机玩游戏,不亦乐乎,忽听刘陈氏在背后叫她:“涓喜!” 林涓喜停住脚步:“怎么了,外婆?” “你过来。”刘陈氏遥遥招手。 林涓喜跟过去,进了一楼外婆的房间。 房间靠南面,冬季阳光十分充足,此刻,窗帘早勾起来了,阳光慷慨地洒满一室,瞧着就惬意,仿佛无数轻快的希望在心头跳舞。 一进屋子,刘陈氏就将门关上了,林涓喜心中狐疑顿起。 第三十五章 “过来,坐这儿。”刘陈氏在床沿坐下,拍拍身边。 林涓喜坐了过去。 刘陈氏一张布满皱纹的脸笑得如同清风拂起的水波,白发在阳光下耀目胜雪,分外精神,她开口了:“那个许嫣然今年多大了?” 林涓喜如实回答:“和我一年的,比我小四个月,过个年就十八了。” 刘陈氏点头:“就是有点小了。” 林涓喜明白了,说:“你不是要给谁说对象吧?” 刘陈氏微微笑了下,说:“我看那丫头性格好,手巧,摸样也耐看,想说给你舅——你舅过个年就二十五了,年纪差得有点远,不过只要他俩说得来,也没关系。你舅是个不操心的,那丫头勤谨,肯定能把家拾掇好。” “不行!”林涓喜听到外婆的想法,已如当头一棒,此刻断然否决,“她有男朋友了!” 刘陈氏眼睛瞅着外孙女,清淡中透出精明:“你可别诓外婆,我刚才问她了,她说还没找对象呢!” 林涓喜暗叹中招,便说:“她有男朋友,可能因为不好意思,没给您说。” 刘陈氏不说话了,只是看着外孙女,片刻后,说:“是不是有什么不能说的?” 林涓喜心如刀割,万千个跳舞的阳光分子刹那间黯淡无光,映得世界一片惨白,窗外光秃秃树枝连片落叶都留不住,眼睁睁看着它们随风而去,锥心刺骨,生离死别,却无能为力。 可是,她还得佯装着,不能流露分毫,便微微笑道:“什么不能说的?她家成分很好,三代贫农。” 刘陈氏忍俊不禁:“鬼丫头!——既然这样子,就更没什么计较的了,就算她有对象,又没结婚,怕什么?我呀,真是看上这孩子了,刚还和你舅妈说了,你舅妈也觉得好。” 林涓喜忍着没让真实情绪表现出来,神色平常,皱了皱眉,说:“她真有喜欢的人,人家也对她特好,我看您老——就算了吧!” 刘陈氏瞧着外孙女的样子,心头越发疑惑,隐隐担忧,但现在的情况问不出什么,缓一缓,也不急于一时,便说:“那我再考虑考虑——要不我去给她说?” “不要,您给她说了这事,以后我们见面多尴尬?” “倒也是。”刘陈氏认同地点点头,“行,那你玩去吧!” 林涓喜走出屋子,穿过客厅时,听到表哥和舅舅打游戏的声音,她进了洗手间。 闺蜜可以成一家人,真是最好的事情,何况真如外婆所说,舅舅和嫣然在性格上很般配,可是,嫣然得过病,虽然治好了,难保不会遗传,虽然许嫣然是她的手足,但舅舅也是啊,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的心软,到了将来,看着舅舅潦倒、痛苦、绝望。 可是手心手背都是肉,护着前胸,注定要把后背面对敌人,忍受刀锋剑刃。 林涓喜关上门,看着镜中自己的脸。镜子如此神奇,可以将全世界装进去,却脆弱地一击就碎,不过,就算装进去了全世界,也是镜花水月——唉,她叹了口气,心口隐隐作痛。 整理好表情,开门出去了。 在客厅看了会儿表哥和舅舅打游戏,就开饭了。 餐桌上其乐融融。 突然,刘逸宸的手机铃响了,他掏出来一看,起身离桌,去了客厅。 一时,刘逸宸回来了,对刘陈氏笑道:“奶奶,无臣哥说有点儿事,让我们几个吃了饭过去。” “纪无臣?”刘陈氏挑起眉毛,“大过年的,有什么事,再说也不急这一会儿,后天你不是去你舅家吗,到时候再过去。” “不行,事儿急得很!”刘逸宸说。 刘陈氏略有不悦。 纪氏便笑道:“妈,让他去吧,用不了多久吧,逸宸?” “嗯,赶天黑肯定能回来。” “那你去吧!”刘陈氏应允了。 刘逸宸应了,接着说:“无臣哥让我二叔、涓喜也去。” “我也得去?”林涓喜一怔之下,明白了,“我不去。” “涓喜,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必须去。”刘逸宸神色平静,语气温和,却不容推辞,况且,事情好像真的挺重要。 林涓喜想:我不愿意合作,纪无臣总不能杀了我,就连软禁也是做不到的。便点点头:“好吧!” 匆匆吃了饭,几人穿上大衣要走,许嫣然送至门外。 刘花程笑道:“我们要走喽,你不会无聊吧?让奶奶给你讲鬼故事,或者去上网。” 许嫣然说:“我才不听鬼故事呢,看电视好了。” 刘花程笑道:“嫣然,你怕鬼啊?” “我讨厌鬼,上次涓喜给我讲了个鬼故事,害得我几晚上没睡着。” 刘花程笑看着许嫣然,点点头,林涓喜有种不祥的预感,看着刘逸宸,他显然也知道二叔想干什么,却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可怜的许嫣然并不知晓,被有的人抓住软肋,会过得惊险刺激。 刘逸宸去车库开出车,林涓喜和二舅坐上,对站门口的许嫣然挥挥手,车掉个头,驶出了铁门。 等车开到了小区的林荫道上,刘逸宸神色肃然,说:“那个潘若麟真的出问题了,无臣让咱们过去。” 林涓喜一惊:“她怎么了?” 刘逸宸说:“不知道。” 刘花程一挑眉,说:“那个跳大神婆娘啊,老子神机妙算,早就说她不是好东西了,为什么让我也过去,我还没吃饱呢?” 林涓喜嗤得笑了声,说:“你就知道吃。” 刘花程摊手:“可是嫣然做饭真的很好吃哎!” 刘逸宸说:“那你认她当干女儿吧,反正也小一辈。” 刘花程说:“我不,干女儿就严肃了,没意思——要不让她也叫我舅舅吧,反正多一个外甥女儿也没什么坏处。” 林涓喜白他一眼:“你想得美,人家不一定稀罕呢!好了,说正事——哥,纪无臣为什么要二舅也去?” “可能因为,咱们三个和潘若麟待了好多天,共同经历的事也多,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重要线索。” 纪无臣是刘家大儿媳纪小满她大哥纪清明的儿子,真正的东南亚豪门太子爷,因为急火攻心地想找李邺报仇,所以一年倒有一半时间待在凤凰城。 他容貌冷艳,是个真正的冰山暴君,总喜欢穿一身黑衣,像个刺客。他的喜好如同他的为人一样不近人情,对谁说话都像对家奴,认识他的人很少能有忍受得了的,除非一帮溜须拍马者。不过刘逸宸倒和他处得不错,冰山暴君对他另眼相看。 纪无臣小时候并不是这样,虽然内向,倒也可爱,十五岁那年,纪家出了件挺大的事儿,林涓喜当时很小,但都能感到大人们谈话时,风平浪静的海面下波涛怒吼的暗流。具体是何事,林涓喜到现在都不知道,不是不好奇,而是不愿惹麻烦,这种家庭,往往藏着些重大而不可告人的秘密,知道了没有好处。 所以,这么一个阳光灿烂的大好青年,就成了现在这副死样子。 纪家在凤凰城的豪宅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郊,一个幽美的山谷——洄蓝谷中,洄蓝河从豪宅旁的公路下淌过,往上再走十里路便是这个城市饮用水源之一——洄蓝河水库,再往上就是洄蓝河的源头了——发源于凤凰山最深处,得益于山泉和融雪。 洄蓝谷景色幽丽秀伟,前前后后只有这一户人家,宅子占地二亩,像一座小小的城堡,掩映在古木扶苏中。 这所豪宅,林涓喜是来过的,一草一木,一池一亭都是别具匠心,煞费苦心,此刻,寒梅正艳,衬着苍翠松柏,透出冬日特有的宁静清劲之美。 她无心欣赏秀美繁茂的岁寒三友,刘逸宸的车驶过典雅的前庭,在汉白玉立柱的大门前停下,三人下了车。 家丁过来了。 这个人林涓喜认识,叫朱彦,比她大不了几岁,算是纪府“家生子”(指仆人的孩子),此刻,他穿着翻毛皮衣,也不拉拉链,牛仔裤用宽皮带卡在胯骨上,搓着手笑嘻嘻地说:“表少爷过年好!刘二公子、林小姐过年好!” “你也好啊!”几人道。 朱彦笑道:“表少爷,今年过来的早啊,也太早了吧,酒宴还正准备着呢,鱼还在河里没钓上来呢?” 刘逸宸微微笑道:“管好你自己,底裤都要露出来了,往上提提!” 朱彦瞧了眼自己胯部,满是铆钉的宽皮带旁是一抹内裤的黑边,他满不在乎地笑着说:“不用管——这就是年轻的资本!” 刘花程看了朱彦一眼,说:“如果年轻就是可以穿露底裤的衣服,那我想知道你十年前是不是不穿衣服?——过来,小兔崽子,磕个头,给你发压岁钱!” 朱彦看着刘花程,笑笑说:“刘二公子还是这么损!” 这时,大门开了,带来一阵暖风,纪无臣一身黑色休闲款西装,浅蓝衬衣,披着黑色呢子大衣,站在高台之上,他修长身姿在寒风中丝毫不见瑟缩,反而透出凛然之感,一张玉色俊脸,带着一成不变的冷峻神色。 朱彦看到纪无臣,立刻噤声,笑容都淡了,垂手立在一边。 纪无臣淡淡笑了下:“刘家叔叔,逸宸,过年好。”纪无臣比刘花程还要大四岁,但总算每次见面了,还规规矩矩地叫一声“刘家叔叔”。 然后纪无臣看向林涓喜,说:“林表妹也来了。” 林涓喜淡淡一笑。 纪无臣转过身,衣摆微扬:“请跟我来吧!” 穿过悬着水晶吊灯的华丽阔大的客厅,径直上了四楼纪无臣的私人会客室。 三个秀婉女侍过来,接过众人身上外套,挂在衣架上,纪无臣摆了摆手,说:“你们下去吧!” 女侍们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豪华的会客室只剩他们几个,纪无臣举手示意:“请坐!” 四人坐下,纪无臣将茶几上白瓷壶提起,斟满四杯热咖啡,说:“蓝山珍珠豆,虽然过年这么招待诸位,有点太寒酸了,不过逸宸喜欢这个味道。” 刘逸宸浅笑一下,说:“你不回去,外婆年都过不好。” “要不是为这事,我冬天才不愿意待中国呢,冻死人。”纪无臣说着,放下咖啡杯,打开茶几的抽屉,取出一张照片,推到他们三个面前,“看看这个。” 他们一看之下,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第64章 尾声 “这……这怎么回事?” “你们也看出来了?”纪无臣为客人们续了咖啡,“逸宸,能瞅出什么端倪吗?” 这是张五寸照,非常老旧,拍摄于照相馆,差不多解放前的样子,只有一位女子,嫣然微笑,赫然便是潘若麟! 照片中的她,穿着式样简洁、花色素雅的旗袍,梳着两条麻花辫,端坐于椅上。她凝视镜头,笑得很美,是那个年代特有的含蓄而不加刻意修饰的笑,可林涓喜看来却阵阵发寒。 这的确是潘若麟,因为世上不会有如此相似的人,就连嘴角的黑痣都一模一样。 “谁恶作剧p的吧?”刘花程说。 “刘家叔叔,这不是p的。上个月月初,我整理爷爷房间,无意中发现了这张照片,我特别震惊,去问奶奶。奶奶开始总掩饰,好像这是件不能提起的事,后来还是说了。那是1944年的秋天,我爷爷从中国领回个姑娘,说是朋友的女儿,叫贺兰蕴秀,朋友死于战火,爷爷曾答应朋友要找到他的女儿,并且好好照顾,最后费尽周折,终于在中国四川的一个村寨找到了逃难的贺兰蕴秀,就带了回来。贺兰氏在我家住了一年多,我爷爷越来越喜欢她,不过,她一直淡淡的。我奶奶看出来了——” 说到这里,纪无臣的表情略微尴尬:“我奶奶出身豪门,性子刚烈,心高气傲,根本没办法忍受,和爷爷摊牌了,让他在自己和贺兰蕴秀里面选一个,我爷爷选了我奶奶,贺兰蕴秀走的时候,把这张照片送给了我爷爷。” 他将照片翻过来,背后有首古诗,秀美端庄的欧体字: “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今逢四海为家日,故垒萧萧芦荻秋。 ——诗赠芳林,矢志不渝 蕴秀1946.9.28” 芳林,纪芳林,是纪无臣爷爷的名字。 几人面面相觑。 林涓喜思量:这首诗悼古讽今,大意是希望祖国统一,‘矢志不渝’,什么志?jiefang台\湾吗? “无臣哥,从这首诗看,贺兰姑娘好像也钟情外公。”刘逸宸沉吟着说。 刘花程忍不住笑了:“你真八卦!” “我是说正经的呢!” 纪无臣说:“逸宸说得有道理。诸位,这是若麟的笔迹,绝对不会错,我鉴定过了,而且,我让若麟到吉隆坡,说有事要谈,让奶奶在屏风后面看。她老人家吓得脸色都变了,她说,这就是贺兰蕴秀,绝对不会错。奶奶告诉我,爷爷一直对贺兰氏念念不忘,她也就嫉恨了这么多年,那个女人的摸样,她比谁都记得清楚,不可能看错。” 六十多年了,贺兰氏怎么一点儿都没变?林涓喜盯着照片上笑盈盈的少女,心中掠过一阵奇怪的感觉:她竟然也这么明媚过,究竟经历了什么事情,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纪无臣叹口气:“而且,潘若麟失踪了。” “她失踪了?”几人愕然。 “是,可能知道我怀疑她了,腊月二十七,从你们那儿离开,回来见了我,就失踪了,我派手下找,到现在都没消息。” 刘逸宸沉吟:“看来她真是有问题。” “而且是不可告人、居心叵测的问题。”刘花程补充。 林涓喜说:“纪表哥,你把潘若麟给你说的我们的事再重复一遍,看她有没有隐瞒什么,说不定她隐瞒的,就是失踪的原因。” 纪无臣神色略有不自然,所有人心照不宣,纪无臣派潘若麟到刘逸宸身边,一是为了帮他,二呢,就是为了刺探——不过纪无臣还是复述了一遍。 当纪无臣提到李邺的魑离扳指的时候,刘花程飞快看了外甥女儿一眼,刘逸宸面沉如水,依旧专心听着,林涓喜波澜不惊。 纪无臣说得,和他们的真实经历并没有出入,潘若麟的事,依然没有露出马脚。 纪无臣将咖啡饮尽,说:“我今天上午就到凤凰城了,想亲自问问你们。你们和她在一块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几个人思索着,林涓喜蓦然想起潘若麟那个洞悉一切的悲悯眼神,有可能是所谓的关键线索,可她根本不相信纪无臣,谁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所以是不会给他说一个字的,便摇了摇头。 刘逸宸也叹道:“表哥,不是我说,我们和她通共才待了十来天,她是你的属下,你都没觉察,我们能知道什么?” 刘花程沉吟道:“我觉得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三双俊气的眼睛一齐看着他。 “她吃了唐僧肉。”刘花程笑道,“标题党什么的,是不是最可憎了?” 林涓喜嗤地笑了,刘逸宸笑着微微摇头,纪无臣依旧瘫着脸,给几人添了咖啡,似乎不会笑。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纪表哥,能不能把你知道的关于潘若麟的一切都告诉我?” 纪无臣抿了口咖啡,不语。 林涓喜觑了眼刘逸宸,后者并不看她,神色沉静。 林涓喜笑道:“既然把我叫来了,就该资源共享,你什么都不愿意说,怎么解决问题?说不定你的难言之隐,在我这儿,就是解开这事儿的钥匙。” 纪无臣默了片刻,说:“一点破事,不值一提,你既然想知道,我就说一说。两年前,我去云南一个独龙族寨子度假,当时寨子有条成了精的水蛇,吃了不少牲畜,警察都没办法,有人从附近苗塞请来了若麟,她做了三天法事,把血涂在桃木剑上,然后刺死了一条水桶粗的水蛇,更离奇的是,水蛇马上化成了一滩烂泥。当时我就佩服得很,亲自到她下榻的高脚楼去,想让她帮我做事。她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是对自己的身世、家乡只字不提。她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没一点地方口音,我也派人查了,什么都查不出来。她的血特别神奇,你们也是知道的,就这些!” “无臣,跟她处了这么久,你就没问出点儿啥?”刘花程说。 “若麟的性格你们也知道,闷葫芦一个,她对自己的一切都讳莫如深。我尊重手下人的*,她不愿意说,我也不能强迫。”纪无臣道貌岸然地说,“不过,几个月前,出了点事。” “什么事?” “我发现若麟居然和毒手檀郎有关系。” 林涓喜的眼皮跳了跳,听纪无臣继续说:“你们也知道,我家和那毒手有深仇大恨,所以,我当时就表态,希望若麟可以在这件事上,利用她对毒手的了解,助我一臂之力,但是她回绝了,她说:‘别的可以,这件事,我就不能了。’我问她原因,是不是怕那毒手,她一言不发,一个字都不说。我特别火大,可是也没办法。逸宸,本来想好好问问她,毕竟不想撕破脸,就搁那儿了。” 林涓喜当然知道,这好好问问的意思就是:严刑逼供——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个八竿子打得上的亲戚,他的行事作风,她还是很了解的。 刘逸宸修眉微蹙:“就是,她法力高,撕破脸了不好。报仇的事,可以另外想办法。” “你们是怎么回事?”纪无臣不动声色。 刘逸宸不愿多说,一笑:“是我太大意,失误,失误,不谈这个了。” 纪无臣不依不挠:“可是,帮你们逃出来的方法,太有意思了。” 林涓喜心一沉,纪无臣拍了拍她的肩:“林表妹,能把你的魑离金扳指给我瞧瞧吗?” 纪无臣眼神森森,很是吓人,林涓喜一言不发。 纪无臣继续说:“咱们从小一块儿长大,你想了解的,我有问必答。你刚才不也说了,咱们应该资源共享,说不定你掌握的线索,就是解开潘若麟秘密最关键的一步,而且你也知道,我家和毒手有仇,我希望——” “你不用说了——”林涓喜站了起来,冷冷地看着纪无臣,“谁刚才说了要尊重手下的*,怎么对自己家人反而刨根问底了?逸宸哥,送我回家!” 说完她扭头走了,耳边甚至掠起呼呼风声。 林涓喜板着脸,其实心里是有些紧张的,又很羞愧,她骗了纪无臣,从他嘴里尽可能地多套些东西出来,然后利用亲戚这一层关系,耍赖,什么都不告诉纪无臣,还做出来发怒的样子。 如果没有舅妈这一层关系,她早被纪无臣剐了。 纪无臣话才开了个头,就被断然拒绝,知道被耍,碍于姑姑纪小满不敢怎么样,心头怒火大盛,哼一声,拂袖离去。 在刘逸宸车上,林涓喜一直沉默着。 刘逸宸目光淡淡,看着前方,蓦然轻轻笑了声,说:“无臣哥还是这么莽撞。” 林涓喜看刘逸宸一眼:“而且愚蠢。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我会先探一探,看情况再做打算,免得伤了和气。况且,需要一个人给你做什么,大可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诱之以利,甚至逼之以刑,哪有他那样的?丫头,你今天真是咄咄逼人。” “知道他不会把我怎么样,才敢咄咄逼人,要是其他人,纪无臣早十大酷刑伺候着了。”林涓喜淡淡一笑,“哥,是不是挺不要脸的。” “纪无臣说了那么多,涓喜一句也不给他透露。”刘花程抿了抿嘴,似乎觉得对纪无臣挺不公平的,看林涓喜样子,又赶紧说,“不过那小子作恶多端,咱们帮着他就是那啥了,纣王什么——” “助纣为虐。”刘逸宸淡淡道。 “对对对,就是那个!”刘花程情绪激愤。 林涓喜叹口气,像是在给自己解释,说:“他头疼潘若麟的事,当然要知道得详细了,潘若麟来头搞清楚了,对咱们没有一分钱好处。”还有几句话没说出来:李邺的事就不一样了,纪无臣完全是在刺探,我又不是傻子,不说也没什么危险,顶多惹得纪大公子不高兴,可一旦说了哪怕一个字,不光我,你们都可能有杀身之祸。 刘逸宸笑笑,说:“我一直没告诉你们,昨晚上无臣哥把我叫出去了,他说咱们找爷爷的事,他可以帮忙。” “让他帮忙?不好。”她心里想,他帮忙的代价是什么?当然是李邺的线索了,世上哪有不掏钱的午餐! “不过,如果有这二世祖帮忙,进展可能会出乎意料的快。”刘逸宸淡淡地说。 林涓喜瞥了表哥一眼,心里难受起来:如果可以用李邺的信息和纪无臣交换,得到他的帮助,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外公了,可是——她不能这么做,李邺会杀了她的——不知道外公现在哪儿,会不会冷?会不会饿? 她心里滋味难言,鼻子发酸,想想自己方才对纪无臣不厚道的行为,想起这些年发生的一桩桩事情,她又叹口气说:“舅舅,哥,你们是我最亲的人,我给你们说实话,我觉得,咱们被卷入了一场战争里,一场没有硝烟,也没有人性和荣誉的战争。在这场战争里,活下来,才是最大的赢家。” 刘逸宸和刘花程都愣住了,气氛有些沉重。 “嗯,找纪无臣帮忙?逸宸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刘花程第一个打破这种令人不舒服的氛围,笑的跟一朵花似得说,“纪无臣那小混蛋就喜欢搞些没名堂的事,这方面人也熟,而且财大气粗——涓喜,改天让无臣给你搞把枪。” 林涓喜笑了笑:“私藏军火?你外甥女可不敢。” 刘花程也笑了:“咱家丫头真是投错胎了,本来应该是个小子。” 刘逸宸微笑:“投胎可是个技术活,比如二叔您这张萝莉脸就可惜了!” 刘花程一愣,反应过来,大骂:“刘逸宸,你再说我是萝莉,我就从车上跳下去!”作势要开门。 “好,您这张萝莉脸蛋不可惜行了吧?” “我真跳了!” “请便!门窗我都锁了,你走天窗吧!” 刘花程扬手在侄儿肩头狠狠锤了一下。 “二叔,你说不过我哥就动手打人家,难以服众!” “你们两个小兔崽子没一点儿孝心,成天惹我生气,今年压岁钱免了!” 林涓喜叹了口气:“好好的扯上我干嘛?真是冤枉!现在啊,压岁钱是舅父大人唯一的兵器,还是冷兵器——说起这个,唉,中国的凶杀案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 两人都笑了。 刘花程笑得嫣然欲倒,林涓喜看着他美丽的侧颜,心想:如果他是我二姨,那可真是他娘的花枝乱颤! 气氛重新轻松欢快起来。 第83章 尾声 第二天一大早,李邺就召林涓喜来书房,说有重要事情。 林涓喜垂头走进来,意态萧萧,一直垂眸盯着地板,伤心欲绝的样子。 李邺温和地说:“早上好!” “早上好!”林涓喜像个霜打的茄子。 李邺又说:“替我做件事。” 林涓喜静默半会儿,依然气压低迷地说:“什么事?” “给我盯着刘逸宸。” 林涓喜愕然,她终于有了些精神,抬起头,说:“你俩不是同、meng吗?而且,你让我盯着我哥,恐怕找错人了吧!” 李邺淡淡一笑:“你不是说过,要对我惟命是从吗?再说了,我让你盯着他是为他好。” 林涓喜挑了挑眉毛,明显不信,而且冷着脸,丝毫不买李邺这一笑的帐。 “假设,刘逸宸算计我,我肯定会杀了他,不过,如果有你盯着,发现他有这种念头,及时让我知道,我会采、取、措、施,要么和他终止合、作,要么警告一下。如果你没盯好,一旦他做了不能挽回的事,到时候,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李邺语气平淡,神态闲雅,说出的话却冷血无情,听得林涓喜心惊肉跳,她说:“非得我干这个?” “这工作挺无聊的,也没有成就感,别人虽然也能胜任,但是,你为了你哥的命,会更尽心吧!” 林涓喜明白了,越想越没趣,勉强说:“知道了——我也有个事要问你,你教唆我哥和你合作,可这就不是正经事,而且高风、险,专门招仇人,我大舅就这一个儿子,要是有个差错,我第一个找你!” “明白了,林阁下,到时候我是不是要洗干净了脖子等你来宰?”李邺轻轻笑了声,“我教唆他?他那么大的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你怎么不说是他教唆我?我劝你一句,人各有志,少cao闲心,小心韶华还在红颜老。而且啊,你居然敢这么对我说话?” 李邺肃了神态。 林涓喜眯起眼睛,黑幽幽的瞳仁凝看着李邺,带着迷离ai、昧的淡笑,说:“我既然喜欢上你了,就敢!” 李邺微怔,好像……被tiao戏了。 “我可以走了吗?”林涓喜收起了刚才戏谑的心思,脸上现出隐隐的悲愁。 李邺摆了摆手,林涓喜扭身走了。 走到门口,正碰上往进走的残墨,她见林涓喜一副失魂落魄的摸样,微微诧异,当下也不多管闲事,垂头走进书房,带上门,单膝跪下说:“主人找属下?” 李邺看着残墨明艳不可方物的脸,心里自有打算:chuang、第之事,最能看出人的本x、ing,而且,如果能抵抗得了这天下第一you、惑,此人的修为志向,可要重新评估了。于是他面色和蔼地说:“你觉得刘逸宸怎么样?” 残墨微怔,继而嫣然一笑:“很帅,气质也好——不过连主人一半风采都比不上。” “嗯。”李邺点点头,残墨觑着主人,他的长眼睛微微眯着,眸子里似有极微小的光点闪过,看不出任何内容,听他说,“你和他接触接触。” 残墨明白主人的意思了,领命而去。 走廊暗黄色灯光将格子门上的白纱染成了浅缇,宛如残阳余晕,薄薄的白云变成了凄凉忧愁的酒晕色,李邺瞅了会儿这番景象,从怀里掏出个古旧的埙,呜呜吹起来。 埙的声音,比箫声饱、满,比笛声圆润,独具风韵,像一个古老、孤独、伤感的前尘旧梦,如烟往事。 然而往事并不如烟,也不如梦,它是发生过的,无法改变,只能挽救。 ——————————————————————————————————————— 从李府出来,走到有车的地方,赶到市里,在一个小摊吃过早饭,才刚刚过了九点。 暗暗佩服李府诸人良好的作息习惯。 林涓喜索性坐在这晨光下的早点摊前,让心平静一下。 她什么都不愿意想,可是由不得自己,这段日子事情太多了,她备受摧残的神经还秉持着紧张的惯性,发生过的情景,一幕幕刻板画般交叠在脑海中,她连连叹气,又忍不住鼻子发酸,几乎掉下眼泪。 她掏出手机,找到那个曾经万分憎恨的名字,拨通了电话。 “喂,涓喜。” 熟悉的声音,让林涓喜不禁吸了吸鼻子,调整了片刻,才说:“哥,你在哪儿?” “我上班呢,你在哪儿?” “我在外面瞎转悠,明天是星期六,一起去健身房吧?” “刚好,你二舅这几天吵着要练腹肌,让我当教练,他坚持不了,我不想教他,你看你怎么样?” “当教练?没问题!那明天咱们在‘超越’见吧,把萝莉舅也叫上。你不用来接我了,我自己过去。” “好。” “挂了。” ———————————————————————————————————————— 正当酷暑,来健身房游泳的人非常多,不时可见身穿鲜艳泳衣的孩子拿着小鸭子游泳圈跑过,留下一路水滴。 林涓喜和刘逸宸刚刚运动完,坐在健身器材上吃冰淇淋,两人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头发一缕缕黏在一起,林涓喜觉得自己此刻像个落水狗,再看看表哥,他闲闲地靠着椅背,发梢湿漉漉的,因为运动的原因,脸色红润,煞是好看,眉宇间精神抖擞,眼珠子更黑了,显得更沉静,瞧来优雅而深沉。 不由感慨这就是气质啊气质! 林涓喜开玩笑说:“哥,有人说我气质好,你觉得呢?” 刘逸宸瞥了她一眼:“嗯,玩健身器械的时候确实气质好,超级肌肉女,霸气外漏啊——啊喂,你干什么?” 林涓喜将手中蛋筒往刘逸宸脸上狠狠蹭了一下,说:“心情不好,让我发xie一下。” “为什么心情不好?” 林涓喜看着刘逸宸用手机屏幕当镜子照着擦脸,忍不住就笑了:“上学期考试挂科了,不行?” 刘逸宸知道她不愿意说,也不再问了。 林涓喜看了会远处,说:“哥,李公子把什么都告诉我了,我……我错怪你了,对不起!” 刘逸宸叹道:“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们把你骗了。” 林涓喜舔着冰激凌,不言不语。 “逸宸,涓喜,你们在这儿,让我好找!” 伴随着高呼声,飞驰来了一个人,扑到两人面前,正是刘花程。 林涓喜感到周围群众看过来的目光,说:“刘二爷,能不能别每次出现都这样惊天动地?” 刘花程眼睛盯着冰淇淋:“逸宸,给我咬一口。” 刘逸宸递过去,刘花程就着他手咬了一口,然后又咬了一口,咬第三口时,刘逸宸把冰淇淋往他手里一杵:“没长手?自己拿着吃!” 刘花程接过冰淇淋,伸到侄儿脸上一勾,留下一道长长的白印子,刘逸宸大怒,夺过冰淇淋:“不给你吃了!” 林涓喜嗤得笑了。 刘花程抓住外甥女儿手腕,将冰淇淋抹了她一脸,刘逸宸哈哈大笑:“这就叫现世现报!” 这么一闹,林涓喜心情轻松了不少,一边擦着脸上奶油巧克力,一边说:“舅,你不是想练腹肌吗?我和我哥给你定了个计划,只要你按着计划一步步来,肯定能练出来和这位一样的腹肌。” 她指了指表哥。 刘花程大喜:“什么计划?” “每天由我带你在健身房练三个小时,贵在坚持,明白吗?” 刘花程盯着外甥女看了会儿,眨眨眼说:“涓喜,你给我当教练?” 林涓喜伸过胳膊,弯成直角,用力握拳,上臂显出了肌肉线条,健康而优美,她说:“不相信?看看我的肱二肱三。” 刘花程用手捏了捏,惊讶地说:“没想到啊,你还挺有料的。” 林涓喜放下胳膊:“那你跟不跟我学?” “可以,不过你不能太严了。” “你坚持好好练,也就无所谓我严不严了——放心,我不会太压、榨你的。” 刘逸宸笑道:“他答应跟你练,能不能坚持,就要看心情了。” 林涓喜将剩下蛋筒塞嘴里:“好,咱们开始练!” 刘逸宸要上班,所以基本是林涓喜天天带着舅舅练。 “上课”期间,林涓喜一直摆着副玉面罗刹的样子,每当刘花程坚持不下来的时候,她的眼神就分外凌厉,最后都是刘花程抖抖地做完了全部,当然是汗流浃背叫苦连天。 对于林涓喜来说,这样的日子很好,忙碌中可以忘掉烦恼,况且,和家人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 这么过去了五天,第六天训练时,刘花程喜滋滋地按了按自己的腹部,说:“涓喜,我练出来腹肌了。” 林涓喜看也没看,说:“还差得远呢,哪有一礼拜就练出来腹肌的,起码得一年。” 刘花程备受打击,消极怠工,恰好这天刘逸宸带着吃的来看他俩了,刘花程就可怜兮兮地说:“涓喜说我起码得练一年才能练出来腹肌。” 刘逸宸点点头,说:“对呀!得练一年,而且你这个量太小了,如果加大三倍,可能一年才会有效果。” 林涓喜将冲好的一杯蛋bai、粉递给刘花程,说:“二舅你以为呢,你以为干什么容易?” “天哪!”刘花程接过杯子,又递给刘逸宸,简直痛不欲生,“一年!三倍?杀了我吧!” 刘逸宸喝了口蛋bai、粉,问林涓喜:“这么甜?” “怕他上火,放了点儿蜂蜜。”林涓喜说,然后从表哥提来的零食袋里找出牛肉干,递给二舅, “吃牛肉长肌肉。” 刘花程没有接,用一种惨烈的眼神看着牛肉干,说:“我不想练了。” 林涓喜皱眉,不怒自威地说:“不行!你现在放弃,这一个礼拜就白练了。” 刘逸宸却笑了,说:“不想练就不练了——走,带你玩器械去!” 刘花程欢喜地拿起薯片和可乐,朝蛋bai、粉努了努嘴,对林涓喜说:“你喝吧,我去了!” 林涓喜无奈地端起蛋bai、粉,心中暗骂:“可惜老子一礼拜功夫了——给你放蜂蜜?该放刷锅水!” 第132章 过了十几分钟,有人敲门,林涓喜估计是表哥,用最快的速度清理掉桌上的两个纸杯,然后迅速在卧室卫生间客厅检查一番,确认没有李邺的痕迹,才去开了门。 来者正是刘逸宸,他看到林涓喜,似乎松了口气,说:“进去说话。” 两人走进屋里,刘逸宸立刻反手关上门,克制的怒意浮出来,他一把抓住表妹胳膊,照着她背狠狠打了几下。 林涓喜被表哥打疼了,愣愣看着他。 刘逸宸横眉立目地说:“看什么?你说,我该不该打你?” 林涓喜显出茫然的样子,刘逸宸痛心疾首地说:“你这丫头也太不懂事了,跑吉隆坡干嘛?找纪家送死吗?” 林涓喜垂下头不说话。 刘逸宸生气地说:“你倒是痛快了,想过家里人吗?奶奶那么大年龄,想过她吗?” 林涓喜一惊:“外婆知道了?” 刘逸宸摇了摇头,目光严厉地看着林涓喜,说:“你还能记得外婆啊?” 林涓喜眼眶红了,说:“对不起,我不是人。” 见她这幅摸样,又诚恳地道了歉,刘逸宸气消了些,他吁一口气说:“你能动得了纪家?纪家的势力和能力是你想象不到的,你那朋友带着枪支,早被纪家盯上了,这房子也被纪家监视着,恐怕你到不了纪家门口就被撂倒了。” “什么?!”林涓喜大惊失色,她担心的是李邺,而刘逸宸会意错了,便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 林涓喜转瞬想想,李邺肯定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他能来就不会让人发现,稍稍放心了,然后想到自己,不由后怕,慌忙说:“那我怎么办?会不会被纪家怀疑?” 刘逸宸突然笑了:“我外婆让我盯着‘那个可疑的华人’,然后‘那个可疑的华人’把枪支都卖给了你,我就盯上了你。” 林涓喜一听之下放心了,便笑道:“那女的是谁呀?” “她是我的手下。” “怎么来的那么巧?” “你房子灯黑了两天,我想你恐怕在睡觉,就等你灯亮了再来找你。顺便说一句,这房间对面、这扇窗户正对着那座楼都有我的人,时时刻刻监视你,所以你安全得很。” “听你这么说,这事纪奶奶让你全权负责?” “嗯。” “她现在越来越信任重视你了。”林涓喜语气中听不出喜乐褒贬。 “不能大意,或许在试探我——那些枪和子弹呢?” 林涓喜指了指茶几下的纸箱:“都在那里面,送你了。” “我不要,没收了,充公。”刘逸宸踢了脚纸箱,然后在沙发上坐下,看林涓喜站着,便说,“你坐过来。” 林涓喜坐在表哥旁边。 刘逸宸神色温和多了,说:“吃饭了吗?” “吃了。哥,我错了,让你们担心,以后再也不了。” 刘逸宸不说话,林涓喜说:“我也是听到李邺的事,太难过才会……” “李公子的事,我也特别伤心,你难过可以理解,但是,你敢不敢用用这个?” 刘逸宸在林涓喜头上“咚咚”敲了几下,她疼得挤了挤眼。 “留得青山在,以后肯定有机会,你以卵击石,最后仇人都好好的,受伤害的是你自己。” 林涓喜明白表哥还不知道自己弄人弹的事,幸好——她便说:“知道啦,我现在冷静了,你放心好了。” “那就好。你今天就回国,我给你把机票买了,赶快回家去,外婆、二叔、我爸妈还有嫣然,他们都要担心死了。”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叹口气说:“瘦成这样,吃回去了再见外婆,省得她老人家心疼。” “我要马上见外婆。” “那你就马上给我胖回原来的样子。”刘逸宸口气强硬,林涓喜笑了。 “你一心一意学习,别的事少想,听见没有?”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叹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别眼看着人家栽了跟头,自己还一条道走到黑。” 林涓喜知道表哥在暗指她和李邺的恋情,便又点了点头。 林涓喜沉吟着说:“纪奶奶出身不凡,女中枭雄,不敢大意。” “我知道,我会小心的。” “哥,你……”林涓喜一副欲言又止的摸样。 “怎么了?”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你对纪家人太绝情了,毕竟是你血浓于水的亲人。” “涓喜,纪家人就没把我当亲人看,对你舅更不好,实际上他们从没接受过你舅,把他当家里的一份子,永远觉得他是低他们一等的穷小子,而我也因为有所谓‘平民的血统’,受到他们的轻视。小时候最不乐意的就是去纪家,他们把纪无臣当凤凰蛋捧着,把我晾一边,就连家里的下人,也没把我们父子当主子看。” 从记事起就耿耿于怀的事,表哥的不满毋庸置疑,林涓喜轻轻地说:“可能是你想多了,你在凤凰城过得像个太子,在纪家难免有失落感——你真要那样做?” 她的意思是,在纪家取而代之。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目光无比黑暗,仿佛黑色的水银,看得林涓喜心里不是滋味,她又说:“唉,你害了那么多人,就算成功了,自己又真的开心吗?纪奶奶、你舅舅、纪无臣也都很可怜,每个人都不容易。再说,咱家现在也过得挺好,你追求的不是幸福,是比大部分人幸福。”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刘逸宸背靠上沙发。 林涓喜目光中有深深担忧:“你不干好事,我担心你。” 刘逸宸笑了声:“你想多了。” 林涓喜抬起眼睛,直视着刘逸宸,说:“那些东西不属于你,而且你多行不义。” “你不懂——”刘逸宸眉心微蹙,眸中有尖利的细如发丝的光圈,“这些东西本来就属于我。” “什么叫本来就属于你?” 刘逸宸坐的位置正好背光,他英俊的面容隐在阴影中,轮廓分明,散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强大气息,他说:“好东西永远只属于强者,他既然死了,就不是他的了。” “你用诡计胜了他,不算公平。” “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和他比?角斗?人类社会自从产生私有制,从来都是劳心者治人,靠的是大脑。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捷足高材者先登。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规矩,连达尔文的进化论,都讲的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社会学中的丛林法则,这才是真理。” 林涓喜失声笑了:“丛林法则?这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名词。” “这是现实,你要么面对它,要么掩耳盗铃。” “那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 “你错了,人类社会的丛林法则,比动物界的更可怕,也更无情。而且,我追求的不是比别人幸福,这是我的理想,你理解不了。”刘逸宸眉梢轻扬,轻轻地说。 林涓喜无奈地说:“我真的理解不了,大家都勤勤恳恳过日子不好吗,为什么要争来争去?” 刘逸宸泠然而笑:“你当然理解不了,因为咱俩就不是一类人。” 两人相对无语。 记得小时候,他俩最能玩到一起,因为都胆子大、体质好,可是长大后,尤其是近几年,两人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过,喜欢和爱是不能划等号的,这点在家庭里表现得尤为明显。 “下了飞机就赶紧去看外婆,知道吗?“ “恩,我知道,哥。”林涓喜点点头,因为刚才的谈话,有些不愉快。 刘逸宸嗤得一笑,杵了表妹一下:“死里逃生见到你哥,不应该大哭一场吗?” 林涓喜展颜,两人相视而笑。 刘逸宸突然说:“涓喜,借我个东西。” “什么?” “魑离扳指。” 林涓喜一怔:“干什么用?” “你别管,肯定完璧归赵。” 林涓喜从颈上卸下用玉线缠绕的金扳指,说:“我不是舍不得,关心你,多问一句。拿去吧,小心点儿!” 刘逸宸收了,放进口袋,然后他说:“最近老觉得有什么跟着我,我挺不安的。” “什么?没关系吧,要不要请地黄去看看?” “应该没事。你别担心我了,操心好你自己吧!” 第133章 李邺循着敌人的灵气而去,慢慢走进了热带雨林的腹地。 踏过泥泞的长满低矮植物、爬满昆虫的地面,李邺一双精致的、绣夹竹桃的白色缎面鞋,沾上了踏碎的昆虫粉色的□□和黑黄的稀泥,头顶植物错落有致,分层生长,多是乔木,或高或矮,滴水如雨,浸湿了他的肩膀,头发也被濡湿,有几缕黏腻腻贴在额头,他捋到耳后,不一会儿长衫的下摆就淋淋滴水,贴在小腿上,十分难受,他不得不提起衣摆。 一路上较高级的动物如猴子蟒蛇都远远避开了他,唯独虫子、泥土和水不怕,幸好他不介意脏。 突然,一股急促而温热的水柱倾进李邺颈中,并伴随一阵腥臊的气味,他抬起头,只见头顶一株小乔木被粗大的绿藤缠绕得十分深情,而藤条上坐着个头发花白且乱如鸡窝的矮小老头,正对着下面撒尿。 那小老头一见被他发现,提了裤子兴奋地手舞足蹈,上蹿下跳:“哈哈哈……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哈哈哈哈……” 李邺不由火大,但了解此人行为一向疯癫,往往恶作剧都是天真烂漫的孩童之举,认真起来才可怕,所以也无法,只是说:“我还当是哪只小畜生,原来是峨眉山猴爷,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猴爷瞬时拉下脸,从树上霍得跳下来,怒道:“你竟敢骂我是小畜生!你杀了我师父还骂我是小畜生!世上还有这种事——” 习惯了猴爷的大脑脱线神经短路,李邺神色如常,只是得赶快转移话题了,不然他能这么愤愤然地念叨一年,便说:“镆裁词焙蚶醇∑碌模膊缓屠钅炒蚋稣泻簦俊 猴爷怒不可遏:“知道吉隆坡的魔界有你的势力,可是你不是死了吗?你死了我怎么给你打招呼?我知道你死了我怎么会给你打招呼?不过,现在看来你没死——真是荒唐!” 李邺点了点头:“我没死,不过,知道我没死的人都得死。” “都得死?”猴爷一时脑筋转不过来。 “包括你。” 猴爷脸色倏然铁青:“你要杀我!你杀了我师父还想杀我——哼,我师父死了,是你杀的,我要替他报仇!李邺你知道吗?我以为你死了,难过得喝了三天酒——你死了我找谁报仇去呀?有天看见来峨眉山玩的女人,突然想起来,你还有个女人。我没亲手替师父报仇,这辈子都遗憾,所以要杀了你的女人;如果你女人死了,就杀了你的仆人;如果你仆人死了,就杀光你的朋友;如果你朋友也死了,就杀了和你见过面说过话的人!” 看似语无伦次的一番话,透露出的信息却是残忍歹毒和睚眦必报,李邺说:“你现在知道我还活着,可以杀我了,那么,你打算怎么杀我?”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因为从小跟着师父,没有师父跟着祖师爷刻苦用功,不过,我知道你和大马纪家的事,我可以让他们晓得你还活着,然后让他们替我杀你!” 李邺有些烦躁,这个人虽然从不遮掩,但并不比那些暗箭伤人的难对付,再说现在林涓喜的情况很危险,她在猴爷灵珠里,猴爷的一丝不适都会引起她极大的痛苦,如果猴爷负伤或者一命呜呼了,后果不堪设想——李邺控制了一下情绪,然后说:“这主意不错,既然办法也想出来了,何不把你灵珠里的姑娘放了,好马上去纪府,告诉他们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猴爷阴森森一笑:“那女人我三天前就决定杀了,我决定的事是不会改的,毒手檀郎,你死定了,哈哈哈哈哈……”他开心地大笑起来。 李邺暗暗皱眉,这可如何是好? 猴爷继续哈哈大笑,说:“你想救那个女人,就赶快到我灵珠里来,她可撑不了几天,不过,你属木,我属水,虽说水生木,但是我灵珠里水性太盛,水多则木漂,进了灵珠,你的法力只剩一成能用,活着出来基本没可能?哼哼,让你和那女的死同穴,是猴爷我开恩!毒手檀郎告诉你,你今天死定了,到时候我拿着你的头颅做酒器,不知道魔界多少人要拍手称快了!哈哈哈哈哈……” 他话音刚落,李邺倏然消失,猴爷知道他在瞬息之间已经进入了自己的灵珠,惊呆住,他万万没想到,李邺会为了那个女人如此不要命,看来自己杀他女人的想法是正确的,笑意渐渐浮上他布满皱纹却红润的脸,他甚是得意,呲着白牙在满林子里欢快地翻跟头。 第五十六章 李邺一踏入属水的猴爷灵珠,剧烈的不适感潮水般席卷了他,全身骨头仿佛被千万只蚂蚁啃噬,又痒又痛,却无从抓搔,阵阵眩晕,由此带来强烈的恶心感,使他几乎要吐了。 灵珠反应了它主人的内心世界:心灵丑陋的人,灵珠里也是不堪入目;思想贫瘠的人,灵珠里便是天“空”地光,什么都没有,而猴爷恰巧两者兼而有之。极目四望,除了赤血残阳下枯黑嶙峋的植物枝干,什么都没有,甚至一口水都不吝给予。 找到林涓喜并不太难,李邺用他只剩一成的法力,大概判断出了她的方位。 走了一里多路,李邺遥遥看到前面一个黑点,近了些,那黑点正是林涓喜。他悄然飞步上前,无声而迅捷,绕到她的身后,接近她,她也没发现。 林涓喜在地上坐着保存体力,目光警觉,嘴角紧抿,冷静而沉着,身边是有意放乱的枯枝,以便急用,双手更是各拿一根较粗的尖利枝桠。李邺心里暗暗赞许。 他放重了脚步,林涓喜眸子一斜,眼中闪过狂喜,随即压制住,她神色一冷,飞身而起刺过去,李邺不躲,握住她手里树枝。 林涓喜愣住了,有一瞬的动容,却松开手,更加警惕地盯着他,说:“别以为你伪装成我认识的人,我就会相信!” 她白嫩的手掌缓缓抚过左手没被他抓走的树枝,冷飕飕打量着他,他下意识摸着下巴,如何让她相信自己是真的自己,这是个问题。 看着林涓喜警觉而怀疑的表情,李邺叹了口气,说:“涓喜,我真是李邺。” “李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你哄鬼呢!” “我知道你有危险,就寻着找来,救你出去。” “我不信!”林涓喜依然警惕地盯着他。 不过,亲□□人之间,确定身份是比较容易的,林涓喜便问问题,有几个比较私密,放平时她羞于开口,此刻顾不了那么多。 然后,他一一答对。 杀手的面具如受热的瓷器般迅速裂缝,轰然倒塌,她泪水盈眶,扔掉树枝扑进他怀里。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没让它掉下来,因为现在不是哭的时候,静了片刻,她说:“你怎么能来这儿呢?如果被纪家人发现了怎么办?” 李邺轻柔地抚着林涓喜的秀发,说:“没事。你把魑离扳指给别人了?” 林涓喜点点头,说:“恩,我哥来找我,借走了。” 李邺眉头皱起来,说:“刘逸宸要魑离扳指干什么?” “我哥说最近老有不干净的东西骚扰他。你别怪他,是我给的,他要有个事,我也担心。” “恩。”李邺答应着,“你怎么被猴怪抓来的?” “你说那个猴怪?我进了登机口,去洗手间上厕所,在隔断里头,突然眼前一黑,醒来就发现我在一间破房子里,一个长得像猴子的老头告诉我,他是猴爷,要把我放进他灵珠里,杀了我给他师父报仇——他看起来真可怕,神神叨叨,像个连环杀人犯。” 李邺微微眯起眼睛,眸中有道尖利的光闪过,他说:“猴怪要报仇,不马上动手,却把你关到灵珠里。” 林涓喜一想,是不太通情理,可她顾不上这些,焦急地说:“咱们能出去吗?那猴怪说,他的灵珠,进来容易,出去难。” 李邺沉吟:每个妖魔的灵珠里都有致命法宝,猴爷的法宝就是困人,进来容易,出去几乎没希望,不过,他没有说,只是淡淡一笑:“指望他那点修为,能困得住我?放心,我肯定带你出去!” 林涓喜放心了。 李邺却暗暗犯难,虽说任何法宝都有破解办法,但林涓喜撑不了几天,有限的时间里,能找到吗? “涓喜,咱们先到处走走,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来,上我背上,我背你。” “我没那么娇气!”林涓喜笑道,“我自己走。” “你不好意思吗?又不是第一次了,来,上来!”李邺轻轻笑道,拍了拍肩膀。 林涓喜抿嘴一笑,她想起两年多年前,他背着她和涂婆打斗,况且现在他这么固执,便不再推辞,伸臂勾住他脖子,向上一跃,双腿夹住他腰,身子贴着他背,头靠在他肩膀上。 突然,她一个激灵离开他的背,说:“你背上怎么湿了?” 李邺这才想起那事,待要尴尬,又觉得现在性命难保,顾忌这些未免无聊,就笑笑说:“刚在林子里,被个小畜生浇了泡尿。” 林涓喜立刻一个弓身离了很远:“啊?!” “要不我抱着你?” “不用了,没关系。” “一会儿出去我宰了他。” 林涓喜在李邺肩头锤了一下,说:“和畜生计较什么?” 李邺继续走路。 他其实是有打算的,这次或许很久之后才能找到破解之法,所以,要尽可能地保存她的体力。 李邺一边走,一边故作轻松笑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林涓喜阁下就是来坑队友的——” 林涓喜轻轻拍拍李邺的脸,说:“还不是你,净惹麻烦!这次又不知道是哪回造的孽,人家来报仇了。” 李邺笑了声,心里却越发沉闷,这次的事透着蹊跷,自己可能被人摆了一道。 “对了,你怎么发现我被猴怪抓了?” “因为我的法力是木属,对于水属法力比较敏锐,还没离开吉隆坡,就感觉到猴怪强大的水属灵力,我知道他来干什么的,担心你,循着找来,走进林子就感觉到,他把你放灵珠里头了。” 一路上,李邺不时说着话,给林涓喜解闷,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周围景致没一丝变化,锅盖样的灰黄天幕下,四野无际。 林涓喜渐渐不安起来,她说:“累了就放我下来吧?” 李邺轻轻笑了,柔声道:“背着团温香软玉,舍得放下来?” 林涓喜莞尔一笑。 走了十几分钟,路边情景依旧。 李邺停住脚步,看着周围,眉目渐渐浮上担忧。 他的大手抓住她的手,十分用力,突然,林涓喜惊奇地发现,一股酥软的气流从两人交握的掌中、李邺的手心传过来,缓缓流淌进每一个血管,涌遍全身,立刻,她精神抖擞,气韵极佳,她知道他用法力为她驱走了疲劳,感激而会心地一笑,说:“我能撑住,你省着点儿。放我下来吧!” 林涓喜刚站定,蓦然,李邺的脸沉下来,他低声提醒道:“涓喜——” 第134章 林涓喜警觉地扭身,天地一片苍茫灰黄,什么都没有,可就在下一秒,她便看到一位高大英俊,身披红袍、手执玉鞭的年轻男子遥遥立着,像时空位移般突然出现,他并不看她,只是望着李邺,说:“毒手檀郎,好久不见。” 李邺神色已恢复如常,只是握林涓喜的手更紧了,他说:“是啊,申羽商,一别几百年过去,我还以为你都把我忘了。” “开玩笑,我怎么敢忘?我可是夜夜挂怀,日日悬心啊!” “多谢挂念——涓喜,我们走!” 李邺拉着林涓喜要走,申羽商却比闪电还快地挡在了他们面前,说:“李公子,你看,这三百年来我天天记挂着你,好不容易见上了,不和我叙叙旧,扭身就走,也太不给面子了。” 李邺嘴角一勾,说:“这位小姐是个凡人,不能在灵珠里待太久,我先把她送出去,再回来和你叙旧——堂堂‘’,不会为难一个小女孩吧?” “送她出去?”申羽商讥讽一笑,“你以为你们出得去?告诉你,今天就算我不拦,你也是走断了腿都别想出去的。猴爷灵珠里的法宝,就是一个‘困’字,只要进来了,就别想再出去。” 李邺哼的一笑,不置可否。 申羽商凑近一些,压低声、带着邪恶的笑意说:“不过,他把破解的法器给了我,只有我能带你们出去。” 李邺心念一动,表面冷笑道:“猴爷的师父都叫我杀了,他的这点小把戏能挡得住我?” 申羽商不屑地说:“你别逞能,李邺,灵珠里的困局谁不清楚?你难道忘了,七百年前,你被困在‘池血妖姬’直木深子徒孙的灵珠里,差点儿丢了命。” 李邺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林涓喜却感到,他掌心出了层冷汗,她内心突然腾起无法言说的恐惧,他觉察来了,侧脸看向她,淡淡一笑,这笑容恰似春风,温暖而强大——她心中一宽,眼眶热了起来。 申羽商继续说:“李邺啊李邺,你以前冷血理智,现在竟然为了一个女人,白白送死?” 李邺冷静心神,分析当下情况:如果申羽商想自己死,不必出现,更不必让自己知道他有冲出灵珠的法宝;可如果他是想复仇,羞辱自己,就另当别论了,恩,先这样试试——他有了打算,也镇定许多,淡淡一笑说:“你不是要叙旧吗?” 申羽商面色一冷,说:“哼!少在我跟前伪装示弱,你不就是想麻痹我,趁我不防备下手吗?” 李邺轻笑了声,说:“吃一堑长一智,学聪明了,恭喜!”他说这话时,眼中含笑,嘴角可恶地扬起,慢吞吞的调子——林涓喜瞅着李邺,她以前常常被他这幅摸样搞得火冒三丈,她知道他要开始气申羽商了。 果然,申羽商的火被点起来,他压抑着怒气,说:“现在情况变了,你为鱼肉,我为刀俎,就算你这条鱼有通天的本事,也只有待宰的份儿!” “你真是越来越聪明,看来李某得对你改变一下看法了。你也该变聪明了,不然这几百年真是白活了。”李邺平淡地说。 申羽商气得火冒三丈:“李邺!我被你使奸计害得法力尽失,差点送命,你还有脸说这些?!“ “有句话怎么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如果不是你对我的计划起了贪念,咱们还是好兄弟,说不定现在正坐在昆仑山凌芙池边听琴赏雪呢。你受的罪,是上天对你背叛兄弟的惩罚,假我之手而已,你去怨恨老天吧!”李邺说着这样的话,带着艳丽刺目的淡笑。 “你住口!”申羽商一个箭步过来,离李邺一米远时生生忍住,目眦欲裂,“如果可以,我真想把你的舌头□□!” 李邺吟吟浅笑,眼波微动地说:“我现在是鱼肉,你现在是刀俎,掐死也好,拔出舌头也罢,我也只有悉听尊便的份儿。不过羽商那,该说的话我还是要说的,至于你爱不爱听,就是你的事了。背叛兄弟的滋味不好受吧?法力全失呐,真想不来,这几百年你是怎么挺过来的,我的羽商小弟!” 林涓喜觉得再这么说下去,申羽商会跳过来掐死李邺,就扯了扯他袖口。 申羽商真气得差点翻白眼,用了很久才让面部表情相对平缓,李邺心下了然,看来他并不想杀自己,而是另有所图,就叹了口气,柔声说:“阿羽,三百年了还是这个脾气,我三言两语就怒发冲冠,这可不好,会坏事的,得改一改了。” 最后几句已是语重心长,申羽商火气渐退,却余怒未消,他说:“少装好人,我和你,早就割袍断义、形同陌路了!” 李邺缓缓地说:“想想当年,你,我,敖淩,玉琛,咱们四个人称‘留香四煞’。现在,敖淩做了龙王,虽然尊贵,却不自由;玉琛因为人类的问题囫囵觉都睡不好,哪还有时间闲情逸致?就剩下我,还是闲人一个,可是啊,兄弟们走的走,忙的忙,坐一块喝杯茶都是奢望了。” 申羽商目光陡然一凛,他说:“闲人一个?哼,李邺,你放弃你的计划了?” 李邺垂首一笑,略略摇头,说:“提这个干什么?” “哼,李邺,三百年前我能为那个东西和最好的兄弟翻脸,三百年后,又为什么不能为了它,和一个仇人火拼?这么多年我怎么过来的?哼,我当年差点被你害死,侥幸逃过一难,可是,你还要斩草除根,派手下追杀我,要不是我耍个花腔,早死在你手里了——我必得要亲手杀了你才解恨!我用这位小姐引你进猴爷灵珠,就是为了杀你,因为在外面我根本打不过你,你是属木,在属水的灵珠里不仅法力失效了九成,而且身体状况很差——” 听到这里,林涓喜悚然,看着李邺,他感觉到她的目光,略一点头,示意她别轻举妄动,林涓喜便又转过头来,只听申羽商继续说: “——可我属水,在这儿不仅不受一丁点影响,甚至因地借势,法力更胜。杀了你之后,我再扮成你继续运行你的计划——不是我卑鄙,三哥——”他怨毒地说出这个称呼,咬牙切齿:“——这都是小弟我跟您学的!” 李邺眸子漆黑无光,他说:“如果你想接手我的计划,我劝你还是算了吧!这个计划我运行了两千多年,像熟悉我自己一样熟悉它,你确定能比我更了解、更出色地掌控,不会让它崩溃甚至引火烧身?” 申羽商嗤之以鼻,他说:“我计划了八百年,这些问题都没想过吗?少唬我!” 这时,林涓喜清清冷冷地说:“这位先生,你说你要伪装成李公子,也许骗得了别人,可是,几位大人、龙王殿下、池玉琛大王他们,恕我直言,我并不认为他们会被蒙在鼓里,如果让他们知道,可能就不会念旧情了。” 申羽商哼了声,说:“李邺,你还不知道吧,绿野就是我放你身边的眼线,本来去昆仑山那次就可以杀掉你,可惜绿野不中用,大意了,功亏一篑!” 林涓喜愕然,回想两年多前那次刻骨铭心的经历,不由五脏六腑寒意森森,人心可怕,命运无常。 李邺眼中,掩藏的错愕和怨毒一闪而过,他抚了抚衣襟,淡淡地说:“你为什么不用涓喜威胁我,逼我帮你完成计划,再拱手送上去?” 申羽商只是冷笑:“老狐狸!只要你活一天,我就一天睡不踏实。如果这次我放你出去,下次想有机会就难了。” 李邺苦笑:“没想到阿羽这么看得起我。” 申羽商手拂过玉鞭,说:“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你和这位小姐可以选择死法——想怎么死?” 李邺浅浅一笑,带着逗趣的意味说:“能不能选自然死亡?” 申羽商冷笑:“你示弱了?” “没有,我就是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计划我奋斗了两千年,难道都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有许多人帮我,包括你的绿野,他都没少出力,至于刘逸宸公子——你知道他吧?他有你想象不到的才干,而他才是关键一步。你也知道自己对计划的掌控肯定比不上我,实际上,这个计划本来就是个推到半坡的车子,连我都不知道,它究竟能不能上去。如果让你运行,你自己掂掂,有几分胜算?” 申羽商依然冷笑:“少废话!” 李邺继续说:“乐观一点,三成胜算,剩下的七成失败呢?想过失败的后果吗?对于这个计划,你付出的不比我少,其实——” 李邺有意住了口,看着申羽商,对方倒也沉着应对,只是一双黑眼睛紧紧盯着李邺。 “——说实话。”李邺真诚地说,“我很想和你合作,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成功了,咱们成果共享。阿羽,你是个人才,我也很惜才,如果你肯帮我,成功的胜算就更多了。不能和你共事,我深为遗憾,一直想去找你,怕你因为从前的事不肯原谅我,犹豫着,始终还是没去成。” 申羽商一直冷冷看着说话的李邺。 李邺叹了口气,说:“早知道会是现在这个地步,就该早去找你,你也好过,我也高兴,咱们还是兄弟,不至于闹成这样。” 申羽商冷然说:“哼!花言巧语,骗骗小姑娘还可以,骗我,做梦!” 李邺不以为意,说:“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总不能把心剖出来给你看。不过,我要警告你一句,别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玉琛他们的眼光、行事你也是知道的,好自为之吧!” 李邺顿了顿,面色平静地说:“你说可以选择死法,那就用你的弓箭,给我一箭。” 申羽商冷笑:“你就不怕?”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早该死了,上天让我多活了太久——就是遗憾,出师未捷。” 申羽商点头,看向林涓喜,说:“小姑娘想怎么死?怕不怕?” 林涓喜面色苍白,却是目光凛然,李邺平静地说:“我的女人,不会贪生怕死。” “小姑娘,吃安眠药吧,这样痛苦少。” 林涓喜面如金纸,她坚定而颤抖着说:“不,申羽商,你也给我一箭,算是成全。” 申羽商不禁喝彩:“好个姑娘,真是不一般,难怪李邺这样上心——好!” 他说着变出了一支雕弓,一把箭簇,退后十几米远,搭弓上弦,瞄准李邺。 “站到我身后,背对着我的背。”李邺对林涓喜说。 林涓喜都要吓傻了,她愣愣地说:“他真要杀人?” “快点!”李邺强硬地命令,最后干脆把她硬拉到自己身后。 这时,申羽商已经拉开弓弦,松指,李邺没有闭目,遥遥看着远方,箭头是一个银色的点,朝他额头飞来。 第135章 等待着箭头入头颅的那一刻,却是迟迟未至。 原来,箭头定在了半空,停顿几秒,然后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枯枝一样,落在了地上。 李邺惊愕地看着申羽商,继而恼了,沉下脸说:“你在耍我?” 申羽商拾起地上的箭,拿着雕弓走过来,神色亲切平和了许多:“刚才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李邺,还记得洪武年间,咱们四个去长白山狩猎,比箭法,你最厉害,百发百中,我比你差一点。从那时候起,我就下定决心,苦练箭法,再次比试的时候,一定要超过你。” 申羽商又看着林涓喜说:“小姑娘,以后住长白山吧,有你这神箭手夫君,肯定丰衣足食。” 李邺微露不解,冷然看着申羽商。 “其实,小弟我早想和你合作了,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得知道你的真正想法。所以演了这么出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非得把你逼到绝境,才能把真话逼出来。”申羽商恭敬地一揖到底,“三哥,得罪了!” 一声尊敬而温和的“三哥”让李邺神色一滞,眼眶微微红了,过了片刻,他说:“咱们四个,我是老三,你最小,虽然称兄道弟,却都不开口叫,你也不叫他俩,一直只叫我。” 申羽商一脸敬重:“在我心里,只有你是我三哥。” “我当然是你三哥了。”李邺手搭上申羽商肩膀,感慨地拍了拍,继而说,“猴怪怎么办?” “他整天叫嚣着要杀你,总有一天会被你的人做了,不如我今天一杀,三哥觉得呢?” 李邺微微一笑:“那就有劳阿羽了。” “三哥客气了!” 林涓喜呆愣愣的,一时反应不过来,李邺捏了捏她的手,轻笑了声,说:“大小姐,回魂啦!” 申羽商看着林涓喜笑道:“这位是——又是个新嫂子啊!” 李邺闻言踢了申羽商膝盖一脚:“什么又是?从始至终就这一个。赶快走吧,等出去了再扯淡!” 事不宜迟,当下三人动身出了灵珠。 瞬息之间,林涓喜他们已经置身热带雨林,面前是又惊又怒、吹胡子瞪眼的猴爷,他简直暴跳如雷:“申羽商,你……你怎么没杀李邺?!” 申羽商扫了眼猴爷——这时,李邺站在了林涓喜面前,挡住她,她听到一声肌肉撕裂、骨骼破碎的恐怖声音,浓重的、中人欲呕的血腥味儿弥漫开来,鼻端淡淡的昂贵木质清香也不能驱散,她恶心得要窒息了。 猴爷脖子几乎被切断,只余后颈连着一点皮肉,血像决堤之水,申羽商用他血淋淋的手做了个托起的动作,一颗蓝盈盈灵珠从猴爷断开的脖颈处浮出来,停在他掌心。 李邺仍然挡着林涓喜,说:“阿羽,有姑娘在,赶紧处理了。” 申羽商一挥衣袖,尸体和血迹立时不见,李邺站到了一边。 林涓喜看着眼前,苍翠湿润的草木中,哪还有猴爷的影子,刚才的仿佛只是幻象,她明白,申羽商这么做,是为了取得李邺的好感和信任,立功巩固地位。 申羽商托着蓝色灵珠,笑道:“三哥,这猴爷千年的道行,小弟送给未来侄儿了。” 李邺嗤得笑了,说:“你哪来的侄儿?” “三哥这要孩子还不是三五年的事儿?”申羽商说着,瞅了眼林涓喜。 李邺微微笑道:“他申世叔的好意心领了,不过,小小孩子白得一千年法力,弊大于利。你拿着,猴爷是你杀的,再说,你法力越高,咱们的计划成功得越早,我也能少费点儿劲儿;而且,他这灵珠属水,你比我更适合。” “那我就收了。”申羽商说。 三人走到热带雨林边缘,不远处便是马路,偶尔有辆汽车呼啸而过。 李邺对林涓喜说:“涓喜,你先回国吧,我也得走,就不送你了。” “我知道,你赶快走吧!小心点儿。” 李邺点点头,申羽商说:“三哥,你有事,不如让我送送嫂子?” “你嫂子对付凡人还是可以的,不用送。阿羽,你先别走,我有话和你说。” 林涓喜朝申羽商点点头,注视着李邺,他也看着她,然后,她转过身朝马路走去。 李邺目送着渐渐远去的林涓喜,看她到马路边,拦辆出租车,坐上去,车子开动。 直到车子消失在一派浓绿之中,他还不收回眼睛。 申羽商看着李邺,笑道:“三哥这回是找对人了,这样上心,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李邺回转过头,眸光宁静而蕴藉,淡淡一笑:“当然是真的。” 申羽商也回以一笑,不过,似乎不太对劲。 他还未来得及细想何处不对,突然,白光一闪,李邺的手已经直直□□申羽商胸口—— 申羽商的心脏被扭了下来,从胸口缓缓拖出,带着血肉模糊的结缔组织,鲜血像火山爆发时的岩浆般喷涌而出,很快染红了申羽商脚下的野草,李邺的白衣也是血迹斑斑。 申羽商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咚一声栽倒在地,震惊而不解地看着李邺,用漏气的暗哑声音说:“……李邺,你……你……” 李邺也蹲下来,一道血痕从他眉心直划到脸颊,十分狰狞,他眸中没有一丝感情和光彩,只余沉黑一片,看着申羽商,声音低沉:“我舍不得杀你,毕竟,如果你肯出力,能让我省不少心。但是你知道吗?我不可能再相信一个背叛过我的人,而且,晓得我爱那姑娘如命的人都得死。” 申羽商的心脏在李邺掌中托着,瞬间化灰,一阵风刮过,吹散了。 申羽商眼睛一直瞪着李邺,手指却在地上划着什么,终于一瘫,瞳孔渐渐散了,没了气息。 李邺扭动脖子,歪着头,看着申羽商留下的字,只见那被血浸泡的地上,有几道深深的凌乱划痕,勉强辨出,是“多行不”三字,“不”字还少了最后一个点。 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邺盯着那三个字,片刻后,站起来,拉上风帽,遮住一头乌发,脸色苍白,气色相当不好。 他提起**衣摆,走进森林深处。 第136章 倾泓推门而入。 他缓缓走到李邺跟前,也不行礼,笔直站那里,眼睛直勾勾看着李邺,火红袍角的刺绣金龙,獠牙银丝绣成,泛着冷光。 李邺自打倾泓进来就没正视他,一直在翻看一本书,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倾泓先开口了,他的神色疏离至极:“李邺。” 李邺挑起眼睛,这才看向倾泓,凤目眼角斜飞,神色淡淡的:“师叔,没想到,你我最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倾泓嘴角扬起,冷傲地说:“你违背道义,连法力都是施诡计窃用师兄的,别以为你现在是高高在上的成功者,其实我永远不服你!” 李邺合上书,说:“你少假清高,咱们这些人,谁手里头没沾血?沐淩来杀我,你背后使诈放冷箭,差点害死我,还有什么不服的?” 倾泓嘲讽道:“这不正中你下怀?沐淩要杀你,只怕你早都知道吧?而且,你就是要让他杀你,所以这次去长白山故意带上我,因为你知道,在生死关头,我肯定会阴你——这么做,你的假死就更自然了不是吗?从头到尾,我还是被你算计了。” 李邺冷冷一笑,说:“我算计你?哼!去找沐淩之前,我怎么给你说的?” “你说,如果你死了,让我先别给林涓喜说,瞒得越久越好,因为如果她知道了,有些计划会打乱——李邺,你不就是担心她吗?你那点儿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能看不出来?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的脾性我了解,你耍的那些花样,我都瞧得一清二楚,你在乎林涓喜,怕她伤心难过,或者殉情,或者报仇和人同归于尽,不过——”倾泓脸上浮现出恶毒的笑,看起来很诡异,“——这正合我心,我就是要她不好过,就是要她死!她是你心上人对不对?你连对她的好都遮遮掩掩,李邺,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男人?” 李邺长眉微耸,顺手拿起一个砚台丢过去,正砸中倾泓下巴,墨汁泼一胸膛,砚台掉地上,哐当一声摔成两半。 倾泓毫不在意,说:“我拆穿你,你就恼羞成怒——哼!你一直都这样,对真正在意的,永远沉不住气。说实话,我对你的做法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可笑,你不敢公开对她好,不敢和她结婚,恐怕结了婚也不敢要孩子吧?而且,你还做出那种事,误导旁人,以为你在利用林涓喜,甚至连林涓喜本人都差点这么认为——如果我爱一个人,绝不会像你这样藏着掖着、偷偷摸摸,我会干脆磊落,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在乎她。” 李邺一声冷笑:“你一直在祖师爷、师父和我的庇护下,从没接触过世事,你懂什么?” 这话刺痛了倾泓,他一下恼了:“你说什么?!” 李邺黑洞无光的眼睛看着倾泓:“难道不是吗?” 倾泓双目带赤,胸口起伏,气得不轻,然而,他心里清楚,李邺说的是事实,虽然师侄的“庇护”近似虐待,但是,许多危险的、苦难的事情,他不必面对。 李邺知道,这么下去,这场谈话必将在暴力中被迫中止,便转移了话题:“你不是和林涓喜关系挺好吗?而且,她外公救了你的命,你开始还一直帮她,不惜冒犯我,现在竟然只想让她死,我真怀疑你的三魂六魄还在不在?”(注:民间传说,少一魂一魄,人会痴傻疯癫。) “我确实曾经和她关系不错,而且,她外公刘河生先生于我有救命之恩。林涓喜是个少见的奇女子,仗义刚勇,能和她做朋友是福气,况且,你那时候总欺负她,如果是别人也罢了,偏偏是你,我当然要护着了。”倾泓神色一阴,“可是后来,她居然对你动心、和你相好了,看见她对你好,我简直恨不得剥了她的皮——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会是你?这个毫无人性、阴险狡诈的恶魔,空长着人的皮囊,里面已经腐烂溃败完了!我敬重的朋友,她爱我最恨的人,我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我知道你爱她,我要你在地底下也不安宁,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伤害她,她过得越惨,你越不好受,我就越快活——那个魔鬼的□□,这是她应得的!” 李邺冷冷地说:“如果你不管好你的舌头,我就把它拔下来。” 倾泓哼了声,说:“将死之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将死?”李邺缓缓摇了摇头,轻轻一笑,笑容说不出的艳丽残忍,“侄儿可不敢杀师叔,这是大逆不道,侄儿要留着师叔,好好尽孝。” 倾泓看着李邺,不禁打了个寒战,他会让自己生不如死吗?是的,他会——不过,倾泓很快恢复过来,他凛然说:“过去几千年了,只有今天,这张嘴才归我自己管,反正也是活不成,还不如说个痛快!只是林涓喜毫发未伤,可惜,可恨!” 李邺叹口气说:“涓喜何辜?咱俩的恩怨,何必扯上别人?” 倾泓逼近李邺,眼睛微眯,眸中透出利刃般的光彩:“只要能让仇人难过,难怕杀光全凤凰城的人,我都不会眨眼睛,何况林涓喜那个叛徒?” 李邺哼地冷笑出声:“杀光全凤凰城的人?这是一向标榜品行高洁的人该说的话?” 倾泓冷笑道:“你没资格指责我。” 两人对视着,一样的冷笑,目光中的疏离和寒冷,仿佛能冻结任何炙热的感情。 渐渐地,李邺眼中冰山似的冷峻慢慢消失,眉宇浮上彻骨的悲凉,与他年轻的面庞极不相称,显得沧桑无比,他声音很低沉,轻声说:“师叔,非得这样不可吗?” 倾泓锐利神色也收敛了些,他瞅着李邺,冷笑道:“如果你不杀师兄,又怎么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不吸走师父的修为,凭我那点儿功力,什么时候才能做我想做的事?”李邺神色悲楚地说,“师叔,你知道吗?你曾经是这世界上、我唯一信赖的人,可是,在我杀了师父的时候,你居然要掐死我,你的手就那么伸了过来,眼睛里全是厌憎和仇恨,当你手指头按上我脖子的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你杀死了我心里最后一点人性——你不是总嫌我残忍吗?要知道,这都是你们一手造成的,包括你——我那时候才明白,你的疼爱就像天上月亮,会变,甚至有一天,你会成我的敌人,杀了我。我恨透了你!我知道你心高气傲,所以让你当我的下属,给你改名字,称我主人,天天变法子折辱你,可是这么做,我一点也不高兴,实际上,我一直没放弃希望,希望你能重新对我好,可情况越来越糟,你和我只剩下仇恨,在仇恨里互相折磨,如果其中一个不死,这种折磨就永远没有尽头——这些真的、真的不是我想看到的……” 倾泓惊呆了,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这是他成年之后从未表露出的另一面,眼神清澈,恍若寒星,隐隐闪闪,含恨带惑,终于不是一个进攻者的强硬姿态了,他此刻的脆弱,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虽然和同龄人想比,他骨子里的仇恨和个性上的扭曲早烧尽了童真,但是,在疼惜他的善良师叔面前,他眉目间还是会闪过天真和柔弱,只不过后来——思绪回到现实,倾泓收起吃惊,一张脸又冷了下去:“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想法?你杀了你师父、师姐、师妹,让我如何能再信你?况且,那时候的我,倒对谁不好了?” 李邺眸光澄澈,他凄然说:“你对我就没有一点过分的偏宠吗?” 倾泓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而且,我对你的好,也早忘光了,这么多年,朝代都换了多少,谁还会记得对一个孤子的怜悯?” 李邺沉默片刻,神色已经恢复过来,他平淡地说:“有件事我想让你知道。” “你说。” “猴怪知道我没死,所以没直接杀了林涓喜,而是把她困在灵珠里——你可知道,猴爷从那儿听说我没死?” “你怀疑我?我真的以为你死了,否则也不会去害林涓喜。”倾泓说到最后一句,牙齿暗咬,他顿了顿,缓缓地说,“猴怪从谁哪儿听说的?” 李邺面无表情:“申羽商。” 倾泓大惊,差点呼出声来:“申羽商!?天哪,他不是死了吗?难道……他没死?我可是亲手杀了他,他怎么会没死呢?” “你上他当了。” “申羽商现在在哪儿?” 李邺依旧面无表情:“他现在,在你马上要去的地方。” “你杀了他?”倾泓挑了挑眉毛,冷冷地说。 李邺靠上椅背,说:“背叛过我的人,我是不会留的。” 倾泓一怔,悲凉一笑:“不劳你亲自动手,我要自我了断。” 李邺示意:“可以。” 蓦然,倾泓眼睛一眯,带着恶意的神情说:“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申羽商都能知道你没死,设计害你,你身边肯定出了奸细,或许是残墨,或许是地黄,或许是刘逸宸,甚至林涓喜——” 然后,倾泓笑了,冷冷看着李邺。 李邺冷漠地说:“这个奸细应该是玄火金魇族的,算上法师,知道内情的有九个人。祸起萧墙,自古一国破灭皆始于内政不修,如果不是师兄和师叔疏于防范,也不至成今天这个局面。” 李邺说出这番话时,眼神黑暗空洞,神色难辨。 倾泓脸上也带着几分愀然,彼此静默良久,倾泓疏冷地说:“我和你,已经无话可说了。” “如果有一个环节改变,结果便会南辕北辙。如果——”李邺的眸子幽黑沉沉,“——师叔,如果你暂时不死,会去干什么?” “现在说这些废话有用吗?”倾泓挑眉,眼中满是涩然,他怔了片刻,还是说,“如果我能活下去——我会去找‘EF’。” “找他?”李邺愕然。 倾泓看了李邺一眼,说:“我说过,我只尊敬有德行的人。EF是个好人,我想跟着他,可以保护他,还可以帮他做事,做善事——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想管人间不平之事,帮助困于浅滩的人们,可惜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助纣为虐了。” 倾泓的神色间满是怅惘。 “没想到,师叔居然有这等志向。那侦探真这么好?” 倾泓凝眸于看不到的远方,停了一会儿,说:“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音已经难掩凄楚。 李邺垂下头,不去看倾泓,他摆了摆手,疲惫地说:“你走吧!” 倾泓没反应过来,神色有几分迷惘:“你说什么?” “你走,去找那个侦探,过你想过的生活。” 倾泓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睁圆眼睛,克制着激动的颤抖说:“你……不反悔?” “你死了我又得不到什么好处。”李邺抬起头来,淡淡地、漠然地一笑,“我曾想放过一个男孩,但最后还是杀了他——师叔,如果有一天,你又丧心病发作,威胁到我和林涓喜,我会杀了那个侦探。” “你别杀他!”倾泓急忙说,反应过来自己情绪太外露,收敛了些,“你杀了我吧!” 李邺轻轻笑了声:“你的窃听蛊已经没有了。以后最好别再让我看见你。” 倾泓似乎还是不信,他警惕地倒退几步,到门边时转过身,推门离去。 李邺广袖一扬,吹熄所有灯盏,站起来,推开门,穿过小厅,来到卧房。 石廊淡缇色光辉从格子门的薄纱透进来,但被屏风遮住了,李邺靠着乌木床头,大睁着一双黑水银般的眼睛,眸子特别黑暗,一丝光线也无,对比得周围都亮堂起来。 现在快天亮了吧?睡也睡不着,闭眼养会儿神也罢。 谁知才闭上眼睛,很快沉沉睡去。 梦中,春光明媚,荒原一眼无际,他在欢快地奔跑,穿过一人高的蒿草,不时回头看后面,脸上始终挂着无忧无虑的笑——很久很久以前了吧,那时总是开心,仿若人间毫无烦恼可言,几丝心间忧愁也很快消弭在了微笑的唇齿之间——笑着回过头,这是在看谁?是谁策马而过,是谁舞枪如飞,是谁喜欢带他到春天的荒原,看他撒欢儿地奔跑? 眼角有凉凉的液体沁出,他悠悠转醒,坐了起来,在这对坐而令人悲叹的现实世界,连梦也如此忧伤。 “你醒了。”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李邺转过头,看到林涓喜立在那里。 这是李邺从龙珠出来,阔别半年之后,第二次见林涓喜。 前天的相见太匆匆,他只顾得上亲了亲她,她伏在他胸口,泪水打湿他的衣襟。 今天,她做了个精致的发型,将秀发全部堆在头顶,盘个秀美的发髻,丰润苗条的**,裹着一袭浅蓝的碎花连衣裙,擎着盏铜灯,明亮的火苗淡淡光华洒在美丽的脸庞上。 她看起来宁静而温柔,女性的柔美和深情,使她整个人都散发出温暖的气息。 她手中一点光亮,缓缓走过来,坐在床边。 他一把抱住她。 林涓喜吃了一惊,不晓得发生了什么,让李邺如此反常,她静默着放下铜灯,也抱住他。 过了良久,李邺喃喃地说:“涓喜,涓喜……” “怎么了?”林涓喜手指轻轻抚着李邺发丝。 他并不说话,片刻后。 “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离开这儿!”李邺的语音,低沉而坚决。 她没有告诉他,许多东西,我们厌憎,却离不开,永生永世,不死不休,她只是抚着他乌发,轻轻地说:“好。” 第137章 李邺在书房写字,这时,有人叩门,门外娜娜轻柔的声音响起:“主人,金叔翰殿下来了。” 李邺忙搁下笔,站起来推开门:“快请进来!” 李邺刚刚一下楼梯,就见金叔翰带着贴身侍卫,从打开的正门走进来,忙迎上去,笑着行了礼:“殿下!” 金叔翰也作揖还礼:“公子!” “殿下快请坐,娜娜看茶!” 两人在客厅坐下,娜娜侍立在侧,金叔翰侍卫站在主子身畔。 金叔翰打量着李邺笑道:“李兄这次冒险,小弟颇为挂怀,现在看来,李兄气色上佳,可见龙王待李兄不薄。” “他?如果没有过去种种,我会感激他。”李邺神色淡淡。 “李兄爱憎分明,真是性情中人。”金叔翰说,娜娜一边俯身倒茶,头都不敢抬。 李邺淡淡一笑:“族魂尊贵无比,本该举行一个隆重庄严的仪式,只是现在,此事还得隐秘,让殿下亲赴寒舍,简陋仓促行事,在下心怀歉意,也深感不安!” 金叔翰忙说:“从李兄这里迎回族魂,我金叔翰除了激动,更多得是感激,虚礼都是做给外人看的,你我不必耿耿于怀,再说,行事要权宜变通,这也是当下形势所致,最妥当的办法,等将来一切都好了,再举行隆重典礼,昭示全天下,你我的这份努力,还有敝族的荣耀——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 李邺双目清明,微笑间贝齿略露,灿然明朗,他启朱唇,一时,一颗清亮的拇指大小明珠,从口中渐渐显露出来。 金叔翰盯着这颗明珠,一向的沉着和威严,也挡不住激动难宁的情绪,有些痴了。 明珠悬浮至空中,被李邺抓住,然后,摊开手,递到金叔翰面前。 金叔翰垂目,看着李邺掌心那颗不大的明珠,沉默着,可他颤动的眼皮和睫毛,显出了此刻并不平静的内心。 他伸来颤抖的手,捻起那颗明珠。 手触到明珠时,他蓦然迅速地一把抓在掌心,缩回来,依旧垂着眼帘,片刻后,他抬起眼睛,神色倒还平静,眼睛红了,略略沙哑的声音说:“李兄,你的恩德,敝族永世不忘!” 李邺也动容,拍了拍金叔翰肩膀:“这是殿下的旷古奇功,必将被贵族世世代代所铭记、景仰!” 金叔翰端起茶盏,呷了几大口,平复片刻,说:“这族魂回去,我的那些王叔,都该是又惊又喜吧!” “殿下!”李邺优雅地捋袖口,为金叔翰斟满清茶,“和族上下都将感念殿下的功劳,只是现在,此事要隐秘,切不可走漏风声,传到龙王那里。” “这个我知道,除了族中几位王叔和小弟身边人,断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李邺端起自己茶盏,笑盈盈地说:“今天这日子,意义非凡,恭喜殿下,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金叔翰也神色欣喜,端起茶盏。 两只修长漂亮的手中,洁白如玉的瓷盏碰在一起,发出清亮的声响。 娜娜上楼禀告,客人来了,李邺下楼。 门开了,一个男子走进来,他身量修长,风帽遮住头发和脸庞,只露出精致的白玉般的下巴和一双玉色的手。 李邺笑着迎上前,两人互相见礼。 男子摘下风帽,现出一张漂亮宛如天使的面庞,正是龙王敖淩。 李邺笑道:“难得难得,陛下今天贵脚踏贱地,蓬荜生辉啊!” 敖淩笑了:“刘公子到了吗?” “在上面书房呢,走吧!” 两人往楼上走,敖淩说:“刘公子真像你说的足智多谋?” “当然,我什么时候看走过眼?” 两人上到二楼,到了书房门口。 门大开着,他们走进去。 一个年轻男子坐在临窗位置,回眸看过来,已经是深夜,但屋里拉着窗帘,开着灯,可敖淩愣是从男子的眼中看到了夜色,仿佛黑漆漆天幕中缀着细碎如银的闪闪繁星,宁和深邃,风华无比,掩藏着无人知晓的事情。 年轻男子站起来,李邺指了指他,说:“陛下,这位就是刘逸宸公子。逸宸,这是龙王陛下。” 刘逸宸有礼地说:“陛下!” “你好,刘公子!”敖淩笑容亲切。 李邺挥挥手:“大家坐吧,不用拘束。” 三人是在商量着对付金叔翰的事。 最后商量的结果,一致决定采用刘逸宸的方案。 敖淩奇怪金叔翰什么时候得罪了刘逸宸这尊瘟神,这小子漂亮眼珠一转,计谋连珠炮似地冒出来,一个比一个阴,一个不一个损,最终采纳的,也是赶尽杀绝,李邺送敖淩出来时,敖淩便说了句:“后生可畏啊!” 李邺却是知道原因的,他微微一笑,没说什么。 李邺正在房中看书,娜娜走进来说:“殿下来了。” 李邺忙放下书,下楼梯,打开大门,亲自迎出去。 司机将车开到门口,金叔翰从车上下来,看见李邺,笑道:“李公子好啊!” “殿下好!”李邺温润有礼,“快请进吧!” 两人并肩走进屋里,娜娜端来茶水、点心。 金叔翰只觉一股甜香细细侵入鼻端,浑身酥软,他循着香味,侧过头,看到娜娜跪在那里,一手拿托盘,一手将杯碟往茶几上放,她将蜷曲的秀发斜斜束在耳边,放于胸前,低眉垂黛,笑容温柔谦卑,穿着黑色连身短裙,一件裁剪合度的白色围裙,弧形领口正托在胸下,绷得一双□□茄瓜似得丰满挺拔,她声音娇柔极了,说:“殿下请用茶!” 奇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娜娜如此好看,金叔翰就纳闷了,他吸吸鼻子,说:“你用的什么香氛,真好闻。” 娜娜垂头,嫣然一笑说:“回殿下,奴婢没用什么香氛,生来就是这样的。” 李邺轻咳了声,金叔翰才反应过来,收敛了目光,正襟而坐。 李邺对娜娜说:“你先下去吧!” “是。”娜娜垂头退下。 金叔翰捻起一片蜜饯,却没有立刻放嘴里,而是笑道:“李兄,贵府真是钟灵毓秀,专养美人儿哪!” 李邺微微一笑:“殿下说笑了,我这儿能有什么美人?殿下后宫佳丽三千,就是秦皇汉武的后宫也比不上。” “你不懂,美人儿嘛,关键要有风情,空有副好皮囊,见了你战战兢兢,闷不做声,也不过是粉面如土。” “殿下高见!”李邺说,茶泡的差不多了,他给金叔翰斟满,“听殿下这么说,我倒要听听,我这陋室,都有什么美人了?” “刚刚那位娜娜小姐,柔弱无骨,温柔体贴,就好得很,胜过我后宫那帮庸脂俗粉。” 李邺澹然而笑:“既然殿下喜欢,在下就把娜娜送给殿下,也算为上次的事聊表歉意。上次的事——” “哎——”金叔翰摆了摆手,“上次的事你就别过意不去了,男女两情相悦,我也算横刀夺爱,刘公子哪有不急的道理?再说,你也重罚了刘公子。倒是娜娜小姐,什么时候能让我带走?” “你喜欢了今天就行。” 金叔翰拍了下李邺肩膀,高兴地说:“够意思!等小弟遇上好的了,一定给李兄留着。” 李邺笑道:“那我就先多谢了!” 金叔翰呷一口茶,说:“哎,说正事。你急着把我找来,是怎么了?” 李邺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金叔翰放下茶杯,说:“别卖关子了。” 李邺啜了口茶水,说:“殿下日理万机,我本来应该去赤御海沟见殿下,怕惹人怀疑,就赶紧把殿下请过来,这件事十万火急,机会稍纵即逝。” 金叔翰也不笨,他笑道:“你这家伙就爱拐弯抹角,现在族魂已经让我拿回来了,难道是龙族那边有什么情况?” 李邺缓缓地说:“殿下没存过这个心思?” 金叔翰笑道:“爷爷是我们全族的英雄,每一个王者的梦想,我又怎么会例外?” 李邺拿起一块莲子糕,用小刀将芝麻一点点剔去,说:“殿下觉得,如果要从龙族得到更多,现在的情况,适合什么战略?” 金叔翰严肃了神色,说:“东海几百年太平无事,人心松懈,虾兵蟹将也是疏于甲兵,当然最适合大规模的闪电战,出其不意,打他个促不及手,就像当年我爷爷做的那样。” 李邺淡淡一笑,端起茶盏,对金叔翰一敬,说:“恭喜殿下!” “有什么喜事?”金叔翰故作不解。 “在下略通岐黄之术,有一味软骨药,伴着酒喝下去,再高的法力也施展不出来,这味药也不见得有多烈,好就好在无色无味,不容易觉察。下个月初八是龙王生辰,他邀请了我,我会把这味药放在做菜的陈酒里面。” 金叔翰静静听着,然后说:“李公子,你就这么恨敖淩?” 李邺不语,淡笑的嘴角藏着杀机。 “虽然我希望得到公子的襄助,说实话,公子对我、对我们玄火金魇族,都是百年难遇的福星,但是,总被仇恨支配着,恐怕对你不好。” 李邺感激地微微一笑,说:“玄火金魇族的福星,只有殿下一个,我不过是尽了绵薄之力,在旁边推动一下罢了。龙王薄情,时间久了谁还愿意替他做事?可见厚德感恩才是王者之道。” 金叔翰点点头:“公子所言极是。以后只要有能用得上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必定倾其所有!” 李邺言下之意,就是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坏,疏远龙王或者亲近玄火金魇只为了得到好处,谁能给他最大的好处,他就帮着谁,而金叔翰这么一说,就带了保证的意思。 □□裸的丑陋交易,蒙上面纱,显得好看一些罢了。 “扯远了!”李邺说,“殿下现在有多少兵力?” 金叔翰蹙起眉毛,说:“三十万。” “三十万,那哪能够?龙族光宫城守卫都有十多万,更别提各处驻军。还记得令祖父吗?他就是用大规模的闪电作战法,差点儿灭了龙族。现在的情况和当时非常像,我方韬光养晦、故作虚弱,敌方骄傲松懈、色厉内荏,更何况,殿下比令祖父多了在下。” “我何尝不想倾巢出动,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手法让龙族最后一个男人葬身东海,可是,都城空虚,如果后方出乱子,断了后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手里的兵力不止三十万,而玄火金魇族的兵力更是至少在七位数,他这么说,一是还不太相信自己,不敢把实力完全暴露,二是因为,这个王国的兵力,有一部分是心向金乌尔派系的,认为他才是正统,这次偷袭龙族,金叔翰必定带着自己的军队,后方己方力量便会薄弱,而金叔翰最怕的不是龙族,恰恰是隐藏在王国中的另一股势力,即金茗训派系。 从来最可怕的,往往是内敌。 李邺依旧缓缓地说:“殿下想想,玄火金魇族兵力本来就不如龙族,如果再固执地削减势力,万一失败,让龙族稍作喘息,有了反击的机会,就万劫不复了。两边都要兼顾,在实力没到的情况下,最后只会两边都顾不上。殿下,往往兵行险招,才能出奇制胜,进而铸下万世奇功——殿下考虑考虑,如果真觉得不妥,再等等也无妨,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然后李邺站起来,欠欠身子,上楼去了。 金叔翰仍旧在沙发上,沉思着这件事。 耳边渐起细碎的脚步声,一阵甜香若有若无飘来。 娜娜走过来,跪在地上,端着水壶要给金叔翰续水,无声无息。 金叔翰一挡:“不用了!” 他思路被打断,也是无意中的动作,右手侧部碰到娜娜皓腕,触手一片腻滑。 娜娜垂头抿嘴一笑,说:“是。”就要收回手。 金叔翰的手却没有离开,他饶有兴味地看着娜娜,一边用手背摩挲她手腕的肌肤,见她没有拒绝,蹭到了手臂上。 隔着薄薄衣料,她的玉臂丰满而温软。 娜娜脸颊微红,放下茶壶,瞥了金叔翰一眼,说:“打扰殿下了,请殿下恕罪!” 金叔翰微微一笑:“你打算让我怎么恕罪?” 娜娜站起来,脱离了金叔翰的手,她说:“殿下要一直想那些麻烦事吗?殿下够累了,好不容易来次凤凰城,该好好放松放松!” “放松?我从小就学着怎么当王,没学过怎么放松,不如你来教我?” 娜娜略显羞涩地一笑,坐在金叔翰身边。 金叔翰一把搂住她的香肩,解开她扣子,手从领口探进去。 不一会儿娜娜就两腮带赤,气息不稳,她压低声音说:“去我房子吧?” 金叔翰巴不得呢,就拉起她,搂着她的腰去了她房间。 反锁上门,两人坐在床沿,拥吻着相互抚摸,娜娜衣衫半解,喘着气说:“奴婢第一次见殿下,就觉得殿下好英武啊!奴婢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像殿下这样有英雄气概的男人,腿都要软了……” “你为何不早说?”金叔翰心花怒放,“早说了,我又怎么会去找那个猫妖,让大家都不痛快?” “奴婢哪好意思……”娜娜带着几分羞赧,她嘴巴就在金叔翰耳边,呼出的温香气息让金叔翰一阵眩晕。 两人缠绵一处自不必说,这娜娜有个独特之处,可以让女子很快摆脱不愉快的经历,也可以让男人体验到从所未有的、巅峰的极致快感,所以,金叔翰很快难以自拔,娜娜一边故作娇弱不胜,一边赞金叔翰是人间大炮,几天下来,金叔翰已经对娜娜到了一种沉迷的地步,并说要把她带回赤御海沟。 他带着询问的语气、希冀的眼神,对李邺提出了这个要求。 李邺神色一顿,旋即笑道:“殿下真看得起娜娜。”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李兄,不是我夸口,我这辈子睡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真没遇过这种极品,简直是人间名器,还不赶紧带回去藏起来,免得被别人盯上了?只是,要走了你的人,过意不去。” “娜娜很勤快,很细心,在我这儿也就料理个家务,殿下垂青,送给殿下便是。” 金叔翰呵呵一笑,给李邺斟满了茶,说:“喝茶喝茶,李兄,多谢了!” 李邺再没提过偷袭龙族的事,金叔翰也不说。 可金叔翰不说,不代表他不想,这件事天天悬在他心头,烦恼至极。 一天,金叔翰早上起床,一个人又在考虑此事,不由眉头皱起来。 娜娜俯身过来,在他脸颊上亲了口,说:“殿下有心事?” 金叔翰瞥了眼娜娜,她嫣然一笑,玉手按上金叔翰的腿,为他按摩着。 金叔翰抚摸着娜娜光溜溜的肩膀,说:“女人家就是自在。” 娜娜歪着头笑嘻嘻地说:“男人家就不自在了?” 金叔翰乌黑的眼睛看着娜娜,并不说话。 娜娜仰脸笑道:“殿下这么一等一厉害的男人,还不自在吗?” 金叔翰叹了口气,说:“一只清醒的山羊,一只熟睡的狼,山羊是该趁狼熟睡的时候,用尖利的犄角刺破狼的肚子,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因为怕狼突然醒来而畏缩不前,从而永远生活在战栗和奴役中。” 娜娜摇了摇千娇百媚的脑袋,说:“如果我是那头山羊,趴那儿吃草就行了,才不敢去杀狼呢!羊嘛,生来就是让狼吃的,生来就低狼一等,它只有乖乖献上自己的肉,这是老天定好的!” 金叔翰神色渐渐冷下去,娜娜不知说错了什么,唬得闭口不言。 金叔翰一声冷笑:“老天?哼!” 第138章 这晚,金叔翰上到三楼,敲了敲李邺的书房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很清亮。 金叔翰推开门走进去,李邺忙让座。 金叔翰坐下后,笑嘻嘻地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怪不得李兄整天钻书房,原来是私会佳人。” 李邺用手指点了点金叔翰,笑道:“你这家伙坏透了——最近还住得惯吗?寒舍简陋,比不得殿下的王宫。”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我看这儿最好,清净,王宫里头啊,就是女人多,三个女人一台戏,烦都要烦死了。” 李邺微微笑着听他说。 “男人更烦,不给本王片刻安宁。不过,这些还都是小烦忧。”金叔翰摇了摇头,“日夜操劳,忧国忧民,你以为我在忧什么?国内的问题、矛盾虽然层出不穷,但都是不伤根基的,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自己人什么都好说。” 李邺乌黑的眸子静默着,注视着金叔翰——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李兄,实话说吧,我平生所患,只有一个,就是龙族,不仅我,还有我八百多万族人,对我们来说,龙族是最大的敌人。几千年来,龙族对我族肆意欺凌压迫,我们在龙族的奴役下,从未活得有尊严!我们不是东海的主人,而是寄人篱下,难道我族天生就低龙族一等吗?我们玄火金魇族不管男女都是聪慧俊丽,并不比龙族差,况且,东海不是单属于龙族的,他们没资格统治我们!如果现在不战斗,以后的子子孙孙,仍然和我们一样,让龙族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玄火金魇族生我养我,现在就是最需要我的时候,为了我自己、我族人乃至子孙后代,李公子,我誓杀龙族,万死不辞!” 金叔翰眼神坚定,言辞慷慨激烈。 李邺瞧在眼里,却并未受到一丝感染,他知道那不过是这位年轻王者的表面文章,做一个好领导必须掌握的技能,就是在恰当的时候煽动群众,当然,此番话在玄火金魇族民众耳中听来,就是另一番效果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已经下了决心,便欣喜地说:“你决定了?” 金叔翰郑重地点点头,说:“从现在开始,我要为我族的解放奋斗至最后一刻,突袭龙族,只是一个序幕。” 李邺高兴地说:“好!殿下,从今以后,你我要同仇敌忾,让龙族,在东海成为传说!” 金叔翰最终决定采用李邺的方案,当天,就带着娜娜回到了赤御海沟。 在李邺家住的这一个礼拜,金叔翰已经把战时工作调整部署安排好了,在回去的路上,他依照计划,拟好王令。 一回王宫,他就让心腹将王令秘密送至几位重臣手中,这些重臣,基本都是他的王叔。 金叔翰少年即位,族中几位叔伯动辄或委婉或直接地给他提意见——当然这些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可金叔翰相当不快,现在,正好有了突袭龙族一事,如果成功,便可在族内大增威望,堵住众人之口,而自己,也会成为真正的王。 金叔翰正在灯下研究作战方略,小黄门来报,说濯清王求见。 濯清王爷是金叔翰的三叔,人称三王爷,最有威信,金叔翰从小对他也是又敬又畏,不过这次,金叔翰没有亲自起身迎接,而是坐在书房,等着王叔走进来。 屋外很快响起脚步声,濯清王匆匆走进来,一脸焦急地说:“殿下真决定三天以后带着五十万大军去打龙族?” 金叔翰正襟危坐:“是的,三王叔。” 濯清王爷早皱起了眉毛:“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和臣商量就决定了?” “孤认为,孤已经可以独自处理这种事了。” “可是,殿下,此事事关重大,关系到我们玄火金魇族的存亡——” “孤不懂王叔在说什么,不过,孤知道的是,孤把丢了七百年的族魂拿回来了。” “殿下把族魂拿回来当然是好事,但是,这恐怕是李邺的一个诱饵,他想放长线钓大鱼。李邺狡诈狠毒,人人皆知,敖淩更是个笑面虎,他俩称兄道弟一千多年,殿下就没想过,这有可能是李邺和敖淩一起设下的局,等着殿下往里跳?殿下爱读《三国》,记得赤壁之战曹操是怎么输的吗?” 金叔翰心中烦躁,面上也冷了,说:“本王不是曹操,龙城也不是赤壁。” 清河王一愣,有些发怔地看着侄子,然后悲怆地说:“臣是为殿下好,更是为我们玄火金魇族好!” 金叔翰冷肃地说:“那可多谢三王叔了。父王曾托孤给您,当时,本王年幼,事事倚赖您定夺,您也没辜负父王,教养本王不亚于亲父,为我族日理万机,不辞劳苦,本王也甚是感激。但是,三王叔未免太忠心了吧?现在本该是您享清福的时候,还这么日日操劳、夜夜悬心,唯恐孤辜负了王国,费心劳力安排人在孤身边,孤做了您认为不妥的事,您即刻便可知道。三王叔如此劳苦功高,孤何其感动!孤听说三王叔的长子是天纵之才,您视为玉树芝兰,教以帝王之术——王弟长大了肯定又是我族一栋梁,继承三王叔的赤胆和鸿志,孤深感欣慰!” 这番话看似客气亲近,其实含沙射影,甚至表明濯清王有不臣的嫌疑。 “你——”濯清王气得脸色发白,“殿下是王上,可以独断一切,但是殿下毕竟年少气盛,有的想法难免不够周全,臣事事过心,也是为了殿下,为了我们族啊!至于犬子,臣只是教养他,希望成为将相之才,将来辅佐殿下,何来帝王之术一说?肯定是有人无中生有,居心叵测!突袭龙族一事,殿下还是和几位大人商量一下,三思而后行啊!” “从孤即位起,几位王叔没少操过心,孤深感其德,不过,现在该王叔们颐养天年了。三王叔,用不了多久,你们就会明白,是你们多虑了。” 清河王急的直跺脚:“殿下,三天后的龙城万万去不得,请殿下收回成命吧!” “本王就奇怪了,三王叔为何这样急?看其他几位王叔,接到王令后,都在默然做着该做的事——当然了,如果孤为我玄火金魇一族立下千秋之功,孤的王座,会更加稳固了!” “你说什么?!”濯清王呆看着侄儿,面色惨白,“你居然这样想?” 这话已经说得相当难听了,意指濯清王担心侄儿王位做得太稳。 金叔翰不作回答。 濯清王俯身跪下:“请殿下收回成命!” 金叔翰一张脸沉静而冷峻:“三王叔请回吧!这次机会难得,只剩下两天时间,哪还敢折腾?调兵的军令,也发出去了。” 濯清王一下僵住了,慢慢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金叔翰,然后瘫坐在地,指着侄儿,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气得发抖着说:“好啊,那殿下就带上臣这把老骨头,臣要亲眼看见殿下兵败的那一刻!” “来人!”金叔翰喝道。 两个侍卫进来了。 金叔翰面沉如水:“濯清王病了,扶王爷回府,好好养病,没有孤的王召,不得出府。” “是!” 两个侍卫将清河王扶了出去。 水波柔和,各种海洋生物在闪闪的珊瑚和五彩的水草间自由穿梭,海底世界,广袤而幽邃,秀美而宁静。 这些机警灵敏的海洋生物也不曾料到,相距不到三千米的黑蓝中,一队庞大兵马正在接近。 甚至于他们走到了跟前,相距不过几十米,它们还是毫无觉察。 前锋的步兵看着眼前美丽安宁的景象,都不禁浮起笑意。 步兵之后是骑兵,骑兵的掩护中,是宽大结实的主帅战车。 金叔翰一身金色铠甲,坐于其上,旁边是军师、从弟金季午。 金季午笑道:“王兄,我们族的幻术当真厉害,连臣弟都差点给骗过去了。” 金叔翰低声说:“如果不是顾忌幻术,龙族恐怕比现在还嚣张。” 这时,一个骑兵纵马过来,到主帅战车前,扬声禀报情况:“殿下,前方步兵距离虹影口还有一里路。” 金季午说:“殿下,就快到了。殿下,这虹影口有两条路通往龙城。一条大路,名烛龙道,一马平川,不会有伏兵,但容易被发现,也远;一条小路,不容易被发现,快,但要经过一段不短的峡谷,名夕颜谷,设埋伏十分便利。请殿下明示,是走大道,还是小道?” 金叔翰眉头一皱,说:“不是都商议好了吗?这次战事,关键是要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如果拖拖拉拉被发现,还打个什么仗?” 金季午忙说:“殿下明鉴,可是,不怕一万,单怕万一——” “龙城有李公子照应,伏兵?量也不会。” “殿下,如果走大道,一旦发现形势不对,马上撤,还可以保存大部分兵力。” 金叔翰看了金季午一眼:“季午,你怎么也变得婆婆妈妈了?《三国演义》里面,魏延怎么给诸葛孔明建议的?” “回殿下,魏文长建议走子午道,奇袭长安,诸葛孔明不同意。” “魏强蜀弱,硬拼打不赢。为将者不光要有才干,更要果敢,优柔寡断,多疑多虑,是成不了大事的,龙王他们就算料到我要袭击,也决计想不到,我会冒这么大的险。越是危险,越是不设防,这才是他们的破绽。季午啊,你看爷爷,他老人家当年差点儿攻下龙城,就是走的小道,经过兰屿那条峡谷,龙族不防,我军将士从天而降,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这才是为君为将者该有的胸襟和眼光。” 金季午拱手说:“臣弟明白了。”然后,他对传令的骑兵说:“殿下有令,走小道,经过夕颜谷,直捣龙城。” “是!”骑兵应答得干脆利落,双腿一夹避水神驹腹部,英姿勃勃地疾驰而去。 金叔翰望着骑兵远去的身影,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孩儿们个个矫健神勇,龙族那些终日泡在骰子和女人堆里的废物如何能比?” 金季午也微微笑道:“是。” 队伍继续行进,很快地,前方骑兵已进入夕颜谷,从主帅战车看过去,两大悬崖中夹着的谷口十分清晰。 玄火金魇族着玄色军服,像黑漆漆液体缓缓流进峡谷,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谷口却如一张大嘴,将这液体纳入口中,一干二净。 主帅战车接近谷口。 金叔翰不禁扬头,望向迫近的险峻悬崖,那嶙峋的礁石或犬牙差乎,或摇摇欲坠,高大地顶天立地,整个军队都被它投下的巨大阴影吞没。 一股寒气从脚底板往上窜,直钻心底,金季午打了个冷战,不由看向金叔翰,只见他面沉如水,目光平静威严。 金季午暗暗佩服。 主战车进入夕颜谷之后不久,全部队伍都入谷了。 两边安安静静,唯有暗黑的礁石,阴翳的水草,悠然的海洋生物和荡漾的水波,金叔翰笑道:“季午,我说的吧,这条路选对了。” 金季午笑道:“殿下英明!” “一会儿进了龙城,不管是女人、珠宝还是别的,看上就拿,拿不走就地销毁,把龙城碾成齑粉,出一出这几千年的腌臜气!但有一件事,清慧王后一个寒毛都不准动,见了好好请上车,带回赤御。他们粗手笨脚,季午王弟,这件事你办吧!” “是,臣一定办好。” 金叔翰望着前面,说:“步兵快出峡谷了,等出了峡谷,龙城就是我们的了。” 金季午垂首:“是。” 突然,人群出现了骚动,接着,金叔翰便感到水波大震,有人大喊一声:“有伏兵!” 金叔翰愣住了,金季午脸色一沉:“快保护殿下!” 金叔翰眼前一片漆黑,他知道,厚厚的盾甲护住了自己,他听到尖利箭簇射中盾牌的沉闷声音,仿佛击在他胸腔上,耳边,呼喊声,痛哭声,吼叫声,避水神驹的嘶鸣,沉重物体坠落的闷响,密如急雨的箭簇连成一片的哗哗噪音,如滚滚而来、混杂着断木巨石泥沙的洪水,将他从头到脚浸在其中,透不过气来。 他跪在战车上,手心无意中握住个东西。 这是个手工绣成的锦囊,娜娜做的,临行前,她挂在他脖子上。 她浅浅笑着,温柔地说:“奴婢在宫里等着殿下的捷报。” 此刻,锦囊上鼓囊囊的绣花针锥般扎手,金叔翰咬住嘴唇,鲜血从洁白的牙齿下渗出来,溶入咸涩的海水中。 骨头咯咯直响,手中锦囊,已经被捏碎成破布。 这时,金叔翰突然感到,人群发出了另一种骚动,一个嘹亮苍老的男子声音嘶吼着:“殿下,臣来救你突围!” 身边将士发出一声惊喜的呼喊,七嘴八舌带着哭腔说:“是濯清王爷!是濯清王爷!王爷来了,殿下有救了!殿下有救了!” 濯清?三王叔! 第139章 玄火金魇的部队一进夕颜谷,早埋伏在此的龙族将士就现身了,他们包围了两个谷口,以精悍的、不足五万的兵力,死死守着,一夫当关,万夫莫摧,手中弓箭和长矛威力大增,任玄火金魇族人多势众,也突围不出去,活活落了个关门打狗的下场。 同时,崖顶的兵士借海水游到部队正上方,朝底下射击箭簇,崖顶围着夕颜谷一圈,聚集了大量兵力,落石、箭簇乱雨般落下,密集程度简直就是死神的锅盖。 将士猝不及防,主帅只能躲命,彻底失去了全军大脑的功能,部队群龙无首,人们被杀的懵了头,一个个任人宰割,不知谁喊了声:“逃命啊!” 顿时,队伍大乱,人们丢下兵器,拼命往两个谷口跑,可是人太多,四下乱冲乱撞,哪还有个章法?有人跌倒,很快,无数双皮靴从上面踩过,顿时成一滩肉泥,人们大声吵嚷着,谩骂着,呼喊着,惨叫着,可就是躲不开头顶的流矢和落石,不断有人脑浆四溅,不断有人万箭穿心,海水彻底成了红色,血腥味令人窒息。 山崖顶上,敖淩正与李邺、刘逸宸观战。 虽然大挫敌人,可是,三人的脸上,都没有流露出喜色。 这是屠杀,不,这不是屠杀,是绞肉机,鲜活的生命瞬息之间成了骨肉混合的一摊烂泥,每一秒,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他们本不必送命,卑微而平凡地活着,可是,有人用他的权利之杖,将他们赶到这里,用许诺——庸俗的荣华或崇高的自由,将他们吸引来,而他们,注定要为一个人的一次疏忽买单,用他们年轻而微贱的生命。 突然,谷口一阵异动吸引了三人的眼光。 一个人远远过来,直接从玄火金魇族将士的头顶,顶着箭簇和落石,迅速深入腹地。 敖淩眼力好,看清了来者何人,他叹口气说:“是濯清王。” 濯清王神勇无比,孤身深入埋伏圈,此刻,他穿着黑色铠甲,如一柄长矛,插入夕颜谷。 敖淩说:“看见了吗,两位?濯清王身上的铠甲是用玄铁做成的,一般武器根本穿不透。看来,金叔翰这次或许死不了。”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了句话,敖淩和李邺一齐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他必须死,不然后患无穷。” 敖淩说:“刘公子,濯清王是金乌尔最宠爱的儿子,亲手抚养教导长大,身怀绝技,忠勇无比,现在,办法倒是有一个。玄铁铠甲坚固无比,也不是没有克星,我们龙族的良弓便可穿透。现在,如果有位神箭手去射杀了濯清王,金叔翰必死无疑,不过,箭簇和落石密集如雨,恐怕,就算杀得了濯清王,也很难活着回来。”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道:“我去!” 敖淩还未说话,李邺先说:“不行,太冒险了。” 刘逸宸眼神坚决,写道:“令旗给我。” 敖淩看着李邺,李邺知道刘逸宸的性子,只得说:“我听说刘公子骑射不错,你去吧,当心些,我给你掠阵。” 敖淩将一把令旗交到刘逸宸手里,又把自己的弓箭递给他,说:“这是龙族第一弓,名为良弓,可以穿透玄铁,瞬间毙命,而且快如闪电,比你们的□□都厉害。你拿着,自己小心!” 刘逸宸接过,敖淩在他肩头拍一拍,他点点头,以示无碍,然后转身走了,李邺也跟上去。 刘逸宸换上护心铠甲,骑上避水神驹,跟在龙族侍卫的后面。 那侍卫将他引到一处较平坦的地方,说:“公子请从这里下去,这是距离玄火金魇一族主战车最近的地方。” 虽然平坦,但也相当陡峭,侍卫话音刚落,刘逸宸立刻骑着避水神驹,直冲下去。 侍卫张大了嘴,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不怕死的啊! 下了山崖就危险了,滚石箭簇暴雨般落下来。 李邺看到刘逸宸冲下山,很快不见,不由暗暗皱眉。 刘逸宸双腿夹紧避水神驹的侧腹,顶着不长眼的落石和箭簇,抽出一根箭,牙齿紧紧咬着箭杆,狠踢马腹,向崖下急冲。 再往底下走,海水已经染成了淡红色,血腥味儿刺鼻极了,刘逸宸埋头只顾向前,因为,这段距离,射中清河王根本没把握,如果打草惊蛇被发现,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突然,刘逸宸大腿一凉,中箭了,痛感直冲脑门,他几乎闭过气去,咬牙挺住,腿一踢避水神驹腹部,它痛呼一声,发疯般往下跑。 到了,这个最合适的位置,刘逸宸勒住马缰,避水神驹疾奔着,突然受令要停,前蹄抬起,半个身子都立了起来,他紧握僵绳,夹紧马腹,差点儿摔下来。 他俯身马鬃上,眼睛往前瞅,突然就是一愣。 隔着暗红而腥味刺鼻的海水,全是死尸,全是断肢残臂,更多的是倒下的人,惨叫连连的人,垂死的人,不甘的人,惨呼声几乎刺破耳膜,有的将士顺着山岩往上走,企图寻找到敌人攻击的死角,但是没用,他们很快被从崖顶滚落的石头砸中脑袋,脑浆四溅开来,在水中弥散,仿佛白色的迷雾,还有人被砸中或者射穿的位置不是要害,一步一步艰难往山上爬,但是山崖陡峭,遇上坠物,猛然受力,脚下不稳,滚下山去,滚入那巨型的绞肉机中,消失不见。 他们本来可以游水,但是,头顶的箭簇更密集。 刘逸宸定了定神,不敢耽搁,向周围观察,突然惊喜地发现,距离五百米左右的山崖下,一个层层盾牌搭起的临时碉堡分外显眼,想必金叔翰在里面。 弓箭要射穿这个厚厚的临时碉堡显然不可能,不过,这也不是此行的主要目标。 刘逸宸口中咬着冰凉的箭矢,舌头抵着粗糙的箭身。 这个值钱的宝贝玩意,但愿别让自己失望。 他将箭搭好,拉动弓弦,弯曲的弓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终于,满弓如圆月。 这时,他看到了个一身黑甲的人,以飞快的速度往碉堡方向冲,背上插个大旗,写着“清”这个字。 正是濯清王,他背着自己的帅旗,为了给将士壮胆打气。 但是,这个老人他也清楚,这面曾带给他无限荣耀、堪称全族军魂的旗帜,会使他成为最明显的攻击目标, 刘逸宸果断瞄准清河王胸口,松开箭杆和弓弦。 带着鹰羽的箭,嗖一声射出去,刘逸宸静静伏卧着。 蓦然,他身子一震,一根箭簇,宛如猩红的舌头,从他后背射入,右胸探出来。 肺仿佛灌了水,吸不上气,他拼命咳嗽起来,知道自己得赶紧回去了,但是,不晓得有没有射中目标。 他努力睁开眼,向前方看,四处仍是惨呼和鲜血,屠戮依旧。 面前山崖,黑森森压过来,似直通苍穹,刘逸宸咬紧牙关,勒马回缰,扬鞭狠抽马背,避水神驹吃痛,往山上奔去。 突然,避水神驹跌了一跤,刘逸宸不防,直直栽下去,滚落到地上。 他费力探起身子,看到自己的座驾倒在长满浓密水草的碎石斜坡上,脑袋开了花,不远处有块沾血的石头。 他头晕目眩,努力定了定神,这样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不然地上的避水神驹就是自己的榜样——瞥见不远处有块突起岩石,便寻思躲那底下去,该安全些,等战事停息了再出来。 可是,自己大腿中箭,胸口中箭,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避险处只有几步之遥,可对于此刻的自己来说,简直像天堂般遥远无望。 正思量着如何过去,突然,一块巨大的岩石朝他直滚过来,他本能一躲,却是来不及了,岩石砸中胸口,他痛得差点晕过去,几乎听到了肋骨碎裂的声音,喉头一甜,腥咸的液体从嘴角溢出,他眼前一黑,意识逐渐模糊。 敖淩和李邺并肩站崖边,山下惨不忍睹的混乱中,濯清王的将旗倒了,覆盖着他的身体,不知是死是活,反正,是不能有所作为了。 敖淩微微一笑,说:“李邺,你的这个小朋友真是不错,自古英雄出少年,刘公子这副刚勇劲儿,倒和金茗训有点像。” 金茗训对于整个龙族来说,是一场夏夜的噩梦,纵然渐渐远去,却也在每每想起时,心悸不已。 李邺看着脚下修罗场,说:“他有时候确实不怕死,就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活着回来。” 两人停止了讲话,因为他们清晰地看到,刘逸宸从避水神驹上跌了下去,一动不动。 一个身穿龙族甲胄的小兵几步上前,到他们面前,跪下抱拳说:“主人,让属下去救刘公子吧!” 小兵语声异常清脆,李邺定睛一看,只见此人肤如冰雪,目似点漆,娇小的身子穿着对她来说太过肥大的衣服,面色惨白、嘴角颤抖地望着自己,不是残墨是谁? 李邺一张脸立刻沉了下来:“残墨,你好大的胆子!” 残墨埋下头说:“属下知道错了,回去任凭主人发落,只是现在,刘公子实在撑不住了,让属下把刘公子救回来,行不行?” 李邺还要说什么,被敖淩拦住,他说:“救人如救火,残墨姑娘肯定也有她的苦衷,等把刘公子救上来再说吧?”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立刻站起身,泣道:“谢主人,谢陛下!” 她牵过侍卫拉来的马,正要上去,李邺开口了:“慢着!” 残墨一张脸立刻失了神采,她绝望地看着李邺。 李邺从她手中接过马缰,说:“飞箭和落石太多,路又不好走,你扛不住,我去。” 残墨眼睛红了,泪水融入海水,哽咽着说:“主人,属下就知道……” 李邺不待她说完,已经翻身上马,敖淩忙上前说:“我让这一带停止进攻。” 李邺说:“不行,一旦开了缺口,玄火金魇族人就有喘息的机会了,而且,我会马上被发现——走了!” 他策马向崖下驰去。 敖淩和残墨立在崖边,看着李邺的身影,愁眉紧锁,残墨脸色更是难看极了。 李邺只觉耳旁水流迅疾,他一面用袖子发力,阻挡飞箭和落石,一面夹紧马肚,扬鞭飞驰,企图再快一些,突然,马身前倾,他忙翻身滚落,避免摔伤,立稳一看,只见马前腿中了一箭,已然跌倒了。 “废物!”李邺骂道,不敢耽搁,一面护着自己,一面朝崖下飞去。 如果只他一人,倒用不上马,但一会儿上来肯定是两个人,没了马,真不大好办。 李邺很快来到刘逸宸跟前,后者已经晕死过去了,海水将血迹洗得干干净净,刘逸宸脸色如同死人一样惨白,李邺两指往对方脉搏上一探,见他还活着,稍稍放心,提起来扛肩上,深吸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往崖顶飞驰。 距离崖顶不过百米,蓦然,一只冷箭擦过来,直冲刘逸宸肩膀,李邺一躲,冷不防,肩头一凉,噬骨之痛袭遍全身,晓得中箭,脚下没停,手摸索至伤处,握住箭杆,咬紧牙关,狠狠一拔仍地上,脚下越发快了。 终于到达崖顶,李邺一上来,就被敖淩和残墨围住了。 “主人,刘公子没事吧?”残墨眼睛紧紧盯着刘逸宸,那样子仿佛一根羽毛的重量都能让她崩溃。 “快快快,李邺,放这上面!” 敖淩帮着李邺将刘逸宸放在早铺好的草垫上,残墨立刻扑上去,抓住刘逸宸冰凉的手,涕泣涟涟。 “他还活着。”李邺说。 残墨这才略略放心,她抬起眼睛看主人,然后,眼尖的她看到李邺捂着肩头,鲜血从指缝渗出来,漫入海水,很快冲淡消失,她捂住嘴,惊呼道:“主人……你受伤了!” 敖淩在李邺另一边,没看到他的伤,此时听残墨一说才注意到,皱眉说:“怎么了?” “不碍事,一点儿小伤。”李邺从袖中拿出个白玉瓷瓶,递给残墨,“给刘公子喂一颗。陛下,现在得赶快送刘公子离开东海疗伤。” “恩,我已经准备好了,让录呈将军护送你们,去我的陆上行宫。” 第140章 到了陆上,早有敖淩下属在此接应。 残墨伏在刘逸宸身边,眼睛都不离开,李邺见状,便唤她:“残墨。” 残墨回转过身,垂首立在那里。 李邺说:“你可以走了。” 残墨抬起眼睛,眸中闪过强光,她说:“主人,请让我——” 李邺看了她一样,她眼圈红了,嘴唇颤抖着,颤抖着,最后还是耷拉下肩膀,用细微的声音有气无力地说:“是。” 然后,她又抬起眼睛,说:“主人,主人的伤没关系吧?” 李邺平淡地说:“快好了。” ———————————————————————————————————————— 敖淩下属将李邺和刘逸宸带到了敖淩在陆上的行宫。 当晚,敖淩便过来了,拿了无数珍稀药材。 李邺将自己的伤简单包扎好,就去看刘逸宸。 刘逸宸伤势严重,腿上箭伤很深,另一根箭从后背至前胸穿透了,所幸在右边,只刺穿了肺叶,肋骨尽数折断,有几根刺烂肺部,还好,都没有伤及心脏,不然当场毙命。 李邺先给刘逸宸喂下一颗天心丹,暂且不会死,然后开始救治。 李邺一夜未睡,终于,天亮时分,刘逸宸生理症状稳定了,只是还未脱离危险,且尚在昏睡中。 李邺走出刘逸宸住的套间,来到外间小厅配药,敖淩和他闲聊,自然就问起了残墨和刘逸宸的事,李邺只得给他说了。 “啧啧啧,李邺啊,你可真造孽,别又闹出一桩孔雀东南飞的惨剧,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 李邺没好气地说:“挂你妹!” 敖淩微微一笑,继而说:“我觉得奇怪,这么对金家人赶尽杀绝,连自己的命都能豁出去,有点不合常理啊?” 李邺修长洁白的手指拨弄着黑乎乎药材,将它们分成均等的一份份,说:“我开始也以为金家和他有仇,但是,现在看来不像。这小子狐狸一样狡猾,谁知道他卖的什么药?” 一个侍女进来了,低声说:“陛下,李公子,刘公子醒了。” 敖淩和李邺闻言,都是一喜,走进套间。 李邺坐在床边厚厚稠面软垫的椅子上,敖淩站一边,带着亲切的笑,说:“刘公子,别担心,李公子一晚上没睡,给你治伤,你已经没大碍了。” “谢谢李公子!”刘逸宸道了谢,“陛下,那边的战事怎么样了?” 敖淩说:“金叔翰带来的五十万人,死了十万,俘虏了四十万。濯清王被你一箭毙命,金叔翰下落不明。” 刘逸宸认真听着,沉吟片刻,说:“敢请陛下毁了兰屿,别留下一个活物,彻底斩草除根,必须确定金叔翰和濯清已经死了,以后的计划才能继续下去,从而让陛下永无后患!” 敖淩说:“好,就按你说的,一切计划都按你的意思进行。” 刘逸宸点头致意:“多谢陛下对我的信任,多谢李公子救命之恩!” 两个被谢的人嘴里谦虚着,说这不是什么,你要安心养伤别操心了云云。 刘逸宸又想到了什么:“陛下打算怎么处理战俘?” 敖淩微笑道:“刘公子认为呢?” 刘逸宸也是一笑:“在下想听听陛下的高见。” “这么多战俘,养起来是笔不小的开支,再说,玄火金魇族的人生性残暴,怕也不能安分。” 刘逸宸淡淡一笑:“不如把那四十万俘虏都杀了。” “杀了?”敖淩一怔,四十万,实在不是小数,再说,如果杀了这么多人,玄火金魇族的大部分家庭都会成为龙族的仇人。 李邺在一边淡淡地说:“七国争雄的时候,赵国是秦国最大的威胁,白起将军在长平一役俘虏赵国四十万人,全部坑杀,赵国从此一蹶不振,这个北方的威胁彻底解决了,再没有能力和秦国抗衡。” 刘逸宸嘴角微扬,说:“歼灭战,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削弱敌人的有生力量。表面怕你的人,背后一定恨你,最好的结果,当然是玄火金魇族人对陛下又敬又畏,心悦诚服了” 敖淩听他话里有话,便说:“请问刘公子,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又敬又畏,心悦诚服?” 刘逸宸开口了,侃侃而谈,虽然他苍白而虚弱,但是讲述自己计划的时候,眼睛清亮有神,嘴角线条聪明而坚定。 敖淩听他说完,不由露出了赞许和欣悦的神色:“刘公子真是智勇双全,难得的奇才啊!” 刘逸宸谦虚地一笑。 李邺冷眼看着刘逸宸,心里琢磨:这家伙又打什么鬼主意? ———————————————————————————————————— 前方战败的消息一传来,金叔翰后宫的姬妾们便一个个红了眼,去娜娜宫中找她,却早已人去楼空。 娜娜其实并未走远,此刻,她伪装了自己,好不容易出了宫,却发现城中到处贴着自己的通缉令。 她拣了条偏僻的小巷子,这里都是人家的后墙,她走了几十米远,看到有一户墙垣破败,一株海梅花枝繁叶茂,像个巨大的绿色绒球,从院中探出来。 她纵身一跃,跳上墙头,刺溜一下钻进这绿色绒球里。 她攀着结实的树丫,脚踩上粗糙的树枝,朝院子里观察,这就愣在了那里。 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嘴里叼着草叶,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娜娜心想,已经被发现,如果这个男子喊人来,就是死路一条了,于是,她从海梅树上跳下来,微微笑着向男人走去。 这男人约莫四十上下,鬓边微白,满面风霜,十分清癯,穿身补丁短打,一双眼睛灼灼发亮,上上下下打量她。 娜娜走得近了,对那男人嫣然一笑,说:“这位先生,我不是故意闯进你家的,是想摘几片海梅叶子,回去熬汤。” 那男子笑道:“海梅叶子也能熬汤?” 娜娜娇媚地说:“当然了!”然后,她伸出纤纤素手,向男人心口抚去。 她的手还没触上男子衣服,突然,男子哈哈大笑起来。 娜娜愕然,只见男子手按在下巴处,一扯,整张脸皮被撕下来,居然露出一张年轻俊美的脸。 娜娜一怔,喜悦浮上眉梢眼角,她行了一礼,激动地说:“地黄大人,大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主人带着我来赤御救你,在王宫就找到你了,但是不好现身,就一路跟着,跟到了这儿。知道你会藏在这棵海梅树上,就做了准备。” “主人也来了吗?” 这时,一个男子从厅堂出来,他身材瘦长,约莫三十六七岁,其貌不扬,但目光里满是威严。 地黄一拱手,低声道:“主人。” 娜娜这才晓得此人是谁,原来是易了容的李邺,她几乎掉下眼泪,她跪下说:“主人,这里现在危险得很,主人怎么能来呢?” 李邺说:“知道这里危险,所以放心不下你。你别担心,我和地黄会救你离开的。” 娜娜鼻子一酸,还要说什么,李邺低声道:“快起来,别叫人看见了。” 娜娜急忙站起来:“主人,奴婢怕被他们发现,不敢施法,不然怎么会出不了城?” 李邺说:“现在想出城基本不可能,玄火金魇族的高层早派人布下了天罗地网。这个院子的主人 是个单身汉,我打算让地黄扮作他的样子。你和地黄在这儿住段时间,别出房子,到时候我有安排。” 娜娜觉得这里现在很危险,但主人既如此说了,便躬身应道:“是!” 李邺推开门,离去了。 —————————————————————————————————————— 娜娜和地黄在这陋室中过活了起来。 第三天一大早,娜娜是被吵醒的。 似乎有许多人在哭,声音有远有近,十分嘈杂,但却是同一种哀戚绝望的痛嚎。 她从卧房出来,看到地黄也是刚起来。 地黄说:“出什么事了?我出去看看!” 一时,地黄回来了,一进厅堂,就坐在椅子上,沉着脸。 娜娜惴惴不安,小心地问:“大人,怎么了?” 地黄叹口气,说:“龙族要把俘虏的四十万玄火金魇族将士杀了,这么一来,玄火金魇几无男丁了。” 娜娜张了张嘴,显出不忍:“这要毁了多少家庭。” 地黄看向娜娜,说:“本来只有玄火金魇的官家想抓你,现在民间也恨透了你,咱们的处境更危险了。” 娜娜心虚地说:“主人不是说了有安排吗?” 地黄本来神色温和,听到这话,面上一冷,娜娜知道犯了忌讳,居然质疑和抱怨主人,她躬下身子,慌忙说:“奴婢……” “好了。”地黄也不看娜娜,冷然说,“咱们在这儿好好待着,保全自己,静待主人消息。你要做的,就是隐藏好,别被发现。” “是,大人。”娜娜垂头说。 第141章 龙王府邸。 刘逸宸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这几天没事便由侍女陪着,出来走走。 今天,李邺来看他了,两人在龙王的响竹园散步。 李邺瞧着刘逸宸,说:“逸宸,这次来,我看你气色好多了。” “多亏了你,不然我早在投胎路上了。上次也是公子救了我,救命之恩,恩重如山。”刘逸宸真诚地说。 “何必说这么见外的话?” 刘逸宸亲近地微微一笑,说:“很久没见我妹妹了吧?” “十多天了。”李邺回答,然后戏谑地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十多天不见,算起来已经三四十年了。” 刘逸宸嘴角残余着淡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何止是三秋?” “照你的计划,龙王散出了杀俘虏的消息,玄火金魇族的百姓,对他们的王族是怨声载道,对这场战争恨透了,对战争的发起者,恨不得剔筋去骨。逸宸,你是怎么想到了金乌尔孙子平顺王这一点的?” 刘逸宸一笑:“攘外必先安内,一个集团灭亡,都是自己内部开始腐烂,咎由自取。从你们那里,我了解到玄火金魇族内部分歧很大,金乌尔派系长期被压制,是王国内部一个很大的隐患,这样好的资源,不利用太可惜。本来这次打仗,金茗训派系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然后再借这场败仗,扬言活埋俘虏,让金茗训派系人心尽失,金乌尔派系蠢蠢欲动,这时,咱们向保存实力的金乌尔派系伸出橄榄枝,他们肯定巴不得。但是金乌尔派系无德无能,要想替代经营六百年的金茗训派系还是不容易,所以,就要借族魂这一点了。其实李公子早些就有这个打算了,才特意嘱咐金叔翰不要声张族魂的事,现在,知道族魂是金叔翰争取来的不过几个人,且都是金叔翰的人,现在,平顺王将族魂暗地里拿去龙宫,再由龙王陛下郑重地交予他,外人看来,只当是平顺王迎回了族魂,这对玄火金魇族来说,可是千古奇功,平顺王取而代之,还不是水到渠成?” 李邺微笑道:“这都是你的才智,不用拉上我。” 刘逸宸继续说:“陛下知道玄火金魇族幻术的厉害,想把它变成一柄听话的宝剑,帮助平顺王上位,条件必定是玄火金魇族重新俯首称臣。李公子,过几天龙宫肯定热闹得很,可惜咱俩都看不到,真是遗憾!你是不能照面,我呢,陛下为了保护我,不想让我太引人注目。” 李邺淡淡地说:“可叹玄火金魇族,金茗训盖世英雄,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地位和权利,最后又回到了□□。现在玄火金魇族的百姓,都在痛怨王族无能,却不知道这暗地里的文章。百姓们只能看见眼前的一切,对于汹涌的暗流,也是无能为力。” “所以千百年都是炮灰命。其实对于他们,明白怎么去做就行了,何必知道原因?我听公子似乎在叹息,大可不必,世界当然由少数人掌控,不然岂不要乱套?” 李邺淡淡一笑:“逸宸,你到底想干什么?” 刘逸宸打了个哈欠,说:“你都猜到了,又何必再问我?” 李邺笑吟吟看着刘逸宸,等他说。 迎着李邺探究的目光,刘逸宸说:“龙王毕竟位列仙班,许多事情,不是有这个能力,就一定能做到的,李公子,我刘逸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早一天达成理想。” 刘逸宸的眼睛熠熠生辉,李邺在里面看到了光荣的梦想和邪恶的野心,他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自己虽然处处帮他,但是,如果能再得到龙王的襄助,那真是天降贵人。 可是,李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双过分年轻的秀丽眼眸中,似乎藏着别的东西。 —————————————————————————————————————— 娜娜正在房中埋头做针线活,忽然,听到一阵唢呐喇叭的喜庆之音,她纳罕,在这举国哀嚎的日子里,谁这么大胆,敢奏喜乐庆祝? 正想着,地黄买菜回来了,刚一进屋,就笑呵呵地说:“娜娜,好消息啊!” 娜娜忙说:“什么好消息,大人说来听听。” 地黄非要卖个关子:“你猜。” “奴婢怎么猜得来?大人别掉奴婢胃口了,到底怎么了?” “平顺王你知道吧?金乌尔的孙子,因为他爷爷的事,在玄火金魇族也就挂了个虚名,这次突然爆发,主动请命去龙宫和龙王谈判,表示全族愿意继续俯首称臣,给龙族效忠,只求龙王送四十万玄火金魇儿郎回家,你猜怎么着?” “龙王同意了?哎呀太好了,咱们也可以回家了!”娜娜高兴地说。 “不止这个,龙王一高兴,当然也是为了和解,居然把玄火金魇的族魂给了平顺王,这下不得了了,平顺王成了他子民心里头的英雄、救世主——平头百姓管你是当王上还是当臣下,只要自己儿子、兄弟、丈夫、父亲别死——我估计,龙王肯定还答应帮平顺王登上王位,金茗训一脉在玄火金魇族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人心尽失,而平顺王则恰恰相反,他立了旷世之功,人心向背,况且,本来平顺王就是正统,我看这次,玄火金魇要易主了。” 娜娜长出一口气:“太好了!可以离开这儿了,真是太好了!大人,龙族这次何等宽厚啊!” “龙族?他们只是想利用玄火金魇的幻术,他们需要的只是顺民,平顺王用他们族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独立和自由换取了自己的利益,不过啊,老百姓管你是一号主子还是二号主子,反正都是主子,只要自己切身利益得到保护,就觉得你好。” —————————————————————————————————————— 这天,敖淩在龙宫大宴群臣和玄火金魇族一干人,晚上赶回府邸,专门设宴谢刘逸宸。 酒宴上只有敖淩,李邺,刘逸宸三人。 彼此落座后,敖淩看向刘逸宸,关切地问:“伤怎么样了?”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关心!多亏了李公子的回春妙手和陛下的珍贵药材,已经快痊愈了。这些药材来得不容易,陛下却大把大把地用在我身上。” 敖淩说:“刘公子为我龙族立下汗马功劳,这些东西算不了什么。” 一时饭菜络绎上来,敖淩微笑着说:“刘公子,你有伤,这些菜是吩咐了膳房专门做的,尝尝味道如何?”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 正说着,一位小黄门上前,躬身递过册子,说:“舞乐府的琴师舞女到了,请陛下点曲。” 敖淩说:“让刘公子点。” 小黄门转过身,面对刘逸宸,恭敬地双手递呈册子:“刘公子请!” 刘逸宸推辞:“还是陛下先点吧!” 敖淩道:“你点。” 刘逸宸谦逊地笑笑,说:“李公子点吧,我不懂这些。” 李邺接过册子,翻了几下,微微挑眉,挑剔地说:“没什么好的。” 敖淩侧头微笑着说:“行宫的舞乐府也就这样了,比不上宫里头,你将就看吧!” “那就这首《塞上曲》。”李邺说。 敖淩看向刘逸宸,笑道:“李公子就喜欢听秦筝大鼓演奏的感慨悲歌,可让那些腰软腿娇的姑娘怎么跳?” 刘逸宸淡淡笑着说:“刚刚结束了一场恶战,第一首奏《塞上曲》很合适;下一首,陛下再点个调子婉转的。” 一时,《塞上曲》结束,敖淩接过册子,点了首《国色沉酣》,是讲天宝旧事的。 第142章 舞姬们本来就个个如花似玉,在陛下面前,自然更加婀娜多姿。 第三首曲子,敖淩让刘逸宸点,他没再推辞,点了首《西洲曲》。 曲调清柔婉转,充满了南国情调,但总透着股似有若无的忧愁,歌姬唱得声情并茂,十分动人: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 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 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 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 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刘逸宸听得入神,眉宇间隐隐浮上忧伤。 敖淩突然说:“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这样好福气,能让刘公子‘折梅寄江北’?” 刘逸宸微微一笑,没有作答。 敖淩举杯,说:“这次的大捷,刘公子不仅献计,还冒险杀了清河王,我敬你一杯!” 刘逸宸举杯,和敖淩遥遥一碰,一饮而尽。 敖淩放下杯子,说:“小王这几天一直在思量,给刘公子什么谢礼好?知道公子不稀罕,但是明珠十箱,黄金十箱,还请笑纳了,算是小王的一点儿心意。” 刘逸宸放下镶金象牙筷,起身走到敖淩正对面,说:“陛下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真的不想要这些,我想要的,还要陛下帮忙才行。” 敖淩温和地说:“刘公子请讲,只要小王力所能及,一定尽力。” “我知道陛下和李公子感情好得像亲兄弟,那么,陛下的话,李公子也一定多少听得进去,这件事,就是得陛下说动了李公子,他点头才行。” 敖淩转头看李邺,说:“李邺,你俩这是怎么了?” 李邺端起酒杯,饮了口茶水,神色淡淡。 敖淩又看向刘逸宸,笑道:“那是自然的,我和李公子情同兄弟,我为长,我说的话,他还是给几分面子的,你说是不是,李邺?” 李邺神色微冷,说:“好啊,我真想知道,逸宸是遇上什么难事了?” 刘逸宸正视着座位上那两个美丽优雅、威势凌天的男子,坦然真诚地开口了,他的眼神,如同清澈潭水上燃着两团明亮火焰:“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也爱我,可是,我们要在一起很难。我这次豁出命去杀清河王,就是为了她,只有这样做,我才有机会站在这里,把这话说出来,而阻挡我们在一起的障碍,只有李公子才能解决。” “听听,多诚恳的表白,多真挚的感情。”敖淩说,“不知道,是哪位姑娘这么幸运?” 刘逸宸说:“这个姑娘,陛下也认识,就是残墨。” 龙王故作惊愕,继而一笑道:“残墨好福气!李邺,怎么回事?” 李邺没理龙王,他看着刘逸宸,冷冷地说:“残墨离开李府、嫁给你可以,但是,她必须废掉千年法力,做一个凡人。” 刘逸宸一愣,眼中闪过一道扭曲的光,他咬牙迸出两个字:“不行!” “可以!”少女清脆的声音在大殿一角响起,只见一个身材瘦巧的小黄门,疾走过来,跪在李邺面前说,“请主人先治属下的罪!” 李邺目光一凛,森然说:“六天前你假扮龙族士兵,我既往不咎,这次又假扮龙族内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以儆效尤!” 李邺说着就要起身,敖淩忙拉住他,说:“残墨也是关心情郎,人之常情,既往不咎怎么样?” 李邺冷肃地看着残墨,在这样的目光下,她不由俯身垂头,双肩微抖,只听李邺说:“既然龙王替你说话,这次就暂且放过你,下不为例。” 残墨应道:“是。” 李邺一张脸始终沉着,歌舞早停了,大厅的气氛让人感到喘不过气。 冷不防,残墨开口了:“主人,刚才主人说了,如果废掉属下法力,就可以和刘公子在一起,是不是真的?” 李邺冷冷地说:“当然。” 残墨抬起头,她脸色惨白,目光如燃烧了一般,带着灼烫的热情和殉道的悲壮,大声说:“属下愿意!” “很好。”李邺面色冷郁,敖淩不安地看了他一眼。 “不行!”刘逸宸拉住残墨的手,怒视着李邺,“你这个魔鬼!你有没有人性?!” 残墨吓得花容失色,忙对李邺说:“主人,刘公子年纪轻,性子急,说话冲,主人别和他一般见识!” 看到残墨为自己低声下气地求情,刘逸宸舌头抵着上颚,拼死忍住破口大骂的冲动,尽量有礼貌地说:“李公子,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不和她在一起了,求你,别让她受苦。” 残墨妙目回转,看着刘逸宸,嘴角微微抿起一点笑意,眼中盈满泪水:“我这不是受苦,逸宸,我心甘情愿,再说,你这么厉害,和你在一起,我还要法力干什么?” 刘逸宸定定凝视残墨,目光中的愤怒被痛楚取代,他用只有她才能听到的声音,一字一顿坚定地说:“我不会让你掉一根头发。” 然后,刘逸宸转回头,冷锐的目光看着李邺,说:“你想要什么,开个价?” 李邺知道刘逸宸已经有些情绪失控了,居然当着敖淩的面说这种话,他淡淡一笑:“我什么都不想要。残墨,你先下去。” “是。”残墨要走,刘逸宸握她的手,目光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狠心决然转身,迈开步子,他手心蓦然一空,胳膊黯然垂下。 刘逸宸失魂落魄,看着残墨的背影,直到她消失,然后,他转过头来,盯着李邺,眼中如欲喷出火来。 和失去理智的人没有交谈的必要,李邺便说:“刘公子请坐回去,有什么话过了今天再说,别扰了陛下兴致。” 刘逸宸充耳不闻,他几步过来,双手撑在李邺面前的案几上,倾身向前,眸中精光如芒刺似毒镖,咬牙切齿地说:“你都把她害成那样了,还不够?!你还想怎么样?” 李邺面沉如水:“你有点儿激动了,最好去一边冷静冷静。” 然后,李邺站起身,欲走,他如水柔滑、如烟飘逸的袖口拂过案几,突然,刘逸宸一把抓住李邺肩膀,手劲极大,铁钳一般,眼睛恨恨瞪着他。 李邺冷冷道:“放手!” 刘逸宸无动于衷,眼见难以收场,敖淩忙站起来,拉住刘逸宸,说:“刘公子,你先回房休息,也累了是吧?青竹,送刘公子回去!” 一个小黄门过来了,恭敬地说:“刘公子请!” 敖淩又对李邺低声说:“你也少说两句,他现在正激动着呢!” 李邺别过头,不看刘逸宸,免得照了面互相激怒,李邺已经做出了让步,敖淩一边劝着,刘逸宸终于松手,李邺转身离去,可刘逸宸仍站在那里,恨然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邺,仿佛要把他的背刺穿。 李邺拐个弯,到了小厅,敖淩随后跟进来。 李邺斜看敖淩一眼,冷然说:“一个劲儿在那儿□□脸,当不当我兄弟了?” 敖淩笑道:“我不当你兄弟,当谁兄弟?” 李邺哼了声。 “李邺你看,多感人的一对儿,为什么不成人之美呢?再说,刘逸宸这次确实立了大功,还差点儿送命,不给补偿,我心里过意不去。” 李邺手放在一朵胜放的蓝色曼陀罗花上,说:“哥哥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响,还不是想把刘逸宸收了?不过,你这次是白费心思了,依刘逸宸的性格,死都不会居于人下。” “我有这个心思,毕竟贤才难求,而且,也想成一桩美事,算是积德吧!哎,如果刘逸宸想通了,你真要废残墨法力?” 李邺眉心微动,说:“他不可能想通的。” 敖淩不解。 李邺伸手将曼陀罗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手心,看敖淩一眼,不再说什么。 第143章 当晚,李邺坐在客房的桌旁看书,有人敲门。 “请进!” 是刘逸宸,他悄然走进来,苍白着脸,他最近消瘦了很多。 “请坐!”李邺指了指椅子。 “我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个小太监,公子这里也没别人,看来是知道我今晚要过来了。” 李邺将一枚象牙书签夹在书页中,合上书:“你想说什么,说吧!” “公子,今天夜宴上的事,实在抱歉!” 李邺淡淡地说:“这也怪不得你,形势所致。” 刘逸宸眸光一定,精光四溢,锐利逼人,只见他从容不迫地说:“我是一定要让残墨自由、也一定要娶她的。如果你执意要废掉她的法力,我只有再求助于龙王陛下了。” 李邺丝毫不为所动,平淡地说:“那也得他说得动我。” 刘逸宸凑近了些,眼睛微微眯起来:“他当然说得动你,只要他想。” 李邺轻轻一笑:“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价值了。” 刘逸宸也微微一笑:“如果我向陛下表示,愿意效忠——” “你不会的。”李邺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谁说我不会?”刘逸宸说,“对于你,我当然不会,因为,如果我入了李府,不但救不了残墨,而且永远都别想爬出火坑;可龙王不一样,起码可以把残墨救出来;再说,我在龙王这儿,比不得残墨在你那儿,受人羞辱;况且,为了残墨不至于被废掉法力,称龙王一声陛下,替他出谋划策、冒险几次又有什么关系?” 刘逸宸口齿伶俐,语气温和,却字字如锋利刀斧;李邺双眸如斜月沉沉藏海雾,黑暗中真相莫辩。 刘逸宸继续说:“我会成为龙王陛下最器重的下属,到时候,就算捅了篓子,也有龙王替我兜着,更别说其它?而且,陛下有了我的辅佐,不是我自夸,如虎添翼,龙族会更加强大起来——李公子,恕我直言,这些都是你不想看到的。你和当世几位大人物,不论是魔王、降魔者还是龙王,保持有一种微妙的平衡,你们势均力敌,你和几位朋友也合作得很好,但是,当一个人过分突出、打破了平衡的时候,你会有深深的危机感——这才是你真正担心的。” 李邺不由怔住了,他为这个年轻人的敏锐吃惊,同时不安,也明白,这次看来只得妥协退让,他恨得牙痒,面上淡淡地说:“刘公子费心了,精心摆下这道局,等着我和陛下往里跳。” 刘逸宸微微一笑:“李公子别生气,我也是不得已,实际上我对公子一片赤诚。将来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所以,这算家事,龙王嘛,只是个外人而已。对了,还有件事——” 刘逸宸神色很温和亲切:“——我才知道的,原来是公子冒着枪林弹雨把我从山崖底下救上来,自己还受了伤,我真是太过意不去了!” 李邺淡淡地说:“小事一桩,无足挂齿。” “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刘逸宸点点头站起来,转身走了。 李邺看着刘逸宸推开门,走出去,又掩上门,他脸上神色冷下去,目光阴晦森然。 桌上,一灯如豆,那红红的小小的火苗,随着细微气流不易觉察地晃动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此一点灯烛,也可以烧起不可估量的灾难。 ———————————————————————————————————————— 第二天,三人一起吃早饭。 李邺拿瓷勺舀了稀饭,放唇边吹着,垂目突然说:“逸宸,残墨我就交给你了,好好待人家。” 刘逸宸抬起头来,愣愣地,片刻才反应过来,喜形于色地说:“谢谢李公子!” “谢我干什么?”李邺抬起眼帘,淡淡一笑,“还不快谢陛下,人家为了你的事,好话说了一箩筐。” 刘逸宸面对敖淩,笑容灿烂,眼中满是感激:“都不知道怎么谢陛下了!” 敖淩事先完全不知道,突然来这么一出,他饶是沉着,握勺子的手也不由顿了顿。 李邺答应了刘逸宸,敖淩是非常不高兴的,他失去了吸引刘逸宸归附的一个大筹码,而且,看现在的情形,他就知道这两人背着自己做了交易,不过,李邺往敖淩脸上贴金,卖他个人情,他心里好歹舒坦了些:“恭喜了,刘公子!” 刘逸宸望着敖淩,真诚而激动地说:“陛下,您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以后有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拼尽全力!” “刘公子客气了,成人之美,可是积大德的事。” 敖淩笑道,李邺把这个人情白白送他头上,刘逸宸还真以为是他替求的李邺,如此感激,于是,敖淩心里的不满消除了大半。 李邺扫刘逸宸一眼,看似无意,后者却从中看到了赞许的意味。 刘逸宸的伶俐,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敖淩的不满,局势又微妙地平衡了。 说几句话,又不会少二两肉,再说,龙王,还是尽量笼络得好——刘逸宸垂下头,瓷勺搅动着米粥,心想。 ———————————————————————————————————————— 吃过早饭,敖淩和李邺在水榭观鱼,敖淩笑道:“这不皆大欢喜嘛,多好?李邺,你怎么突然转了念头,不容易啊?” 李邺手里捏着鱼食,丢进池里,鱼儿迅速聚过来争抢,他浅浅一笑,说:“你继续唱你的红脸,我继续唱我的白脸,现在刘公子可感激你得很,要不要趁热打铁?” “贤才难遇,更难求,本王——”敖淩将鱼食尽悉扔进水中,拍了拍手,“——有的是耐心。” 这时,刘逸宸遥遥走来,李邺瞧见了,说:“敖淩,你看,他肯定是来告辞的。” 刘逸宸走到两人跟前,彬彬有礼地打了招呼:“陛下、李公子,你们好!” “你好啊!”敖淩侧过头,“刚吃过饭,一起去花园散散步?” “不用了!”刘逸宸微微笑道,“在陛下这儿打扰这么多天,受陛下和李公子精心照顾,我的伤也好了,离开家太久,家里人担心,想今天走,给陛下和公子说一声。” 敖淩挑了挑眉毛:“急着走干什么,多玩几天吧?” “我得回去见见家人,过段时间再来都行。” “好。”敖淩说,“我派人送公子回去。” “送我出这宅子就行了,不用再麻烦贵部下。”刘逸宸笑道,“我归心似箭。” 说完就走了。 敖淩回目看着李邺,说:“被你说中了。” 李邺微微一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看他归心似运载火箭,说什么想见家人,是想见残墨。” “你不会也走吧?” “我不急,帮你料理完事儿了再走也不迟。” 敖淩笑道:“可见还是不够想。” 李邺笑了声:“情种几世才出一个,咱们这一世有刘公子就行了,我凑什么热闹?” 第144章 从龙王行宫出来,刘逸宸发现,他此刻置身于杭州城的郊外。 辞别了随护人员,他坐上出租直奔机场。 已经和残墨联系好,不出意外,两个小时后,她会在落月湖畔的房子等他。 刘逸宸总算明白了归心似箭是什么感觉,在出租车上,他简直坐立不宁,恨不得让车长上翅膀,带自己飞过去。 他让出租直接开到残墨楼下,钱一掏,也不找零,拉开车门就跑。 一步三个台阶,他脚下飞快,转过一楼拐弯,突然,他愣在那里。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台阶上,站着个姑娘,正是残墨,她整个人逆着光,看不太清脸庞,短短的头发,穿着他酷爱的白色衬衣,藏蓝色短裙,身子纤瘦极了,仿佛一捏就碎——这么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孩子——刘逸宸不由心折,一股酸楚弥上心头,突然,残墨张开双臂,从楼梯上跳了下来。 夹带着袭面的清芬的风,一个温软的身子扑过来,刘逸宸早伸开胳膊,一把接住,可是,冲击力太大,他不由连连后退,身子抵上冰冷的墙。 他用尽全身力气,紧紧抱着她,她伏在他肩头,肩上很快濡湿一片,她无声哭泣着。 他将鼻尖埋进她柔软的发中,眼眶也微微湿润了。 过了良久,她挣了挣,他松开胳膊,托起她的脸说:“让我看看你!” “眼睛又红又肿,还是别看了。” “你忘了吗?第一次见你,你就在哭。”刘逸宸嘴角淡笑,爱怜横溢。 残墨回想着,银牙轻咬道:“你那时候简直像调戏良家妇女的高衙内。” 刘逸宸笑笑:“太打击了,为什么是高衙内?好歹也是个西门大官人啊!” 残墨嗤地笑了,脸上兀自带泪,仿佛一直红梅露凝香,明艳非凡,她柔软的小手拉起刘逸宸的大手,说:“上楼走吧!” 两人挽手走过一级一级台阶,残墨在五楼,腿下并不轻松。 刘逸宸道:“累了我背你?” 残墨摇了摇头,低头看着两人的脚,笑道:“咱俩的步子总是一致,你迈左脚我也迈左脚,你迈右脚我也迈右脚。” 刘逸宸一看,果然如此。 到了残墨家门口,她开了门,两人挽手走进去。 熟悉的环境,摆设,甚至连墙角的白色玫瑰也芬芳依旧,刘逸宸立在门口,感概万端,鼻子发酸。残墨不一定晓得,自己却是明白的,为了这一刻,他付出了多少,承受着什么。 不过他是不会告诉残墨的,他只是拉她坐下来,轻责道:“那么高就往下跳,摔了怎么办?” 残墨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接住的,所以才眼睛一闭什么都不顾了,只要你在我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怕。” 这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褒奖,刘逸宸一笑,将残墨搂进怀里。 残墨被他抱着,声音闷闷的:“逸宸,谢谢你!你知道吗?这两千多年来,我是第一个可以在主人手下,全身而退的人。一旦入了李府,活着离开是主人绝对不允许的。” 刘逸宸不由皱眉:“他已经不是你的主人了。” 残墨轻轻笑了:“你不会吃醋了吧,要不,我这样叫你好不好?” 刘逸宸咳了声,微笑道:“我没这种癖好。” 残墨嗔怨地看了刘逸宸一眼:“变态!” 刘逸宸轻轻笑着说:“其实我一直觉得,李邺选择的这个称呼略微hentai(日语,□□,变态的意思)。” 残墨看了刘逸宸一眼,说:“幸亏我身上的窃听蛊让主人收走了。” 这话让刘逸宸听了不痛快,他叹口气:“看来要解除你精神上的枷锁,我还得再想想办法了。” 残墨摇了摇头:“你不懂。” 刘逸宸听着。 “他是个特别好的主人。他从不会丢下我们不管,只要我们有危险,他一定会救我们,就算威胁到自己他也会救,要不是他,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你,早死了几回了。有了危险,他觉得我们可以应付得了,就在一边养神,我们应付不了,他替我们挡。我们和别人有了冲突,不管对错,他都向着我们,他是个特别护短的人。对于他,我怕是有的,恨也有,很复杂,说不清。” 刘逸宸看了残墨一眼:“他留在你心上的烙印太深了,想起这个,我就想砍人。” 残墨瞟了刘逸宸一眼,嫣然浅笑:“现在想砍人的是他,被个臭小子摆了一道,不得不做出了原则性的让步。” 刘逸宸知道,虽然自己让李邺上了个大当,但是,促成他这次胜利还有诸多别的因素,比如,李邺现在还不能杀他。 他看着眼前残墨明丽无俦的脸,凑近,恶狠狠地说:“我对那个人简直厌恶透顶,别再提他!” 残墨婉丽一笑,柔声说:“不提就不提了呗,他现在对我来说,纯粹可有可无而已。” 刘逸宸这才浅浅一笑:“什么可有可无,是全无关系。” ———————————————————————————————————————— 这个礼拜天,刘逸宸邀请林涓喜来家里玩。 吃过饭,兄妹俩在书房打扑克。 刘逸宸瞧着仿佛有心事。 “哥,怎么了?” 他看她一眼:“烦呐!” 林涓喜微微一笑:“烦了就抽两根吧?” “我戒了。” “真戒啦?” 刘逸宸点点头:“我这一两年就结婚,不想让老婆孩子吸二手烟。” 林涓喜故作惊奇地说:“天哪,绝世好男人!你真和残墨结婚?” “还有假?” “可是,以你现在的身价,舅妈会同意残墨吗?” “肯定不会同意。”刘逸宸一张脸苦了起来,“我就发愁这个,残墨跟着李公子挺长时间,可她太单纯,给自己什么都没攒下,你舅妈恨不得我娶个公主,不可能同意。” 本来兄妹两个坐在沙发旁的地毯上,刘逸宸说到这里,转身扑在沙发上,圆圆翘翘的屁股冲着天空,脸埋进柔软如棉的抱枕里,发愁地哼哼了两声。 林涓喜看着表哥的样子,不由暗笑,这家伙在外人面前成熟稳重得不行,在家人跟前,遇上困扰了,倒像个难缠的孩子,她一面磕着松子,一面叹气说:“你还没给舅妈说吧?” “没有。反正说了她也不同意,让残墨知道反而不好。我没告诉残墨这些,等把你舅妈摆平了,再让她高高兴兴来咱家。”刘逸宸叹道,“她不能再受委屈了,所以得尽快解决,让她感觉到就不好了,心里结了疙瘩,以后婆媳关系难处。” 林涓喜听得怔住了,说:“哥,残墨太有福气了,难得你处处替她着想。” 刘逸宸抬眼看林涓喜,说:“李公子没处处替你着想?” 林涓喜笑道:“在我看啊,你就是个头次恋爱的大男孩,如果残墨病了,你会说:‘恩,怎么病了?吃点儿药,早些休息,乖!’” 刘逸宸笑言:“那李邺呢?” 林涓喜笑而不语,最后以手掩面说:“他像个情场老手,你想他会说什么?” 刘逸宸想了想,说:“‘宝贝儿,你怎么病了,哥哥我好心疼啊!’” “你别恶心我了——”林涓喜笑出声来。 刘逸宸也笑着说:“涓喜,虽然我不太了解李邺,不过,你现在真的开朗多了,以前——” 林涓喜轻轻甩了甩头发:“以前都是历史了。” 刘逸宸拍了拍妹妹的肩膀,叹口气说:“也是我不好,你的事一点不知道,不然,凑些治病的钱还是有的。” 林涓喜淡淡一笑:“都过去了。” 刘逸宸转移话题:“哦,对了,你也帮我想想办法,怎么说动你舅妈?” 林涓喜秋水般眸子看着刘逸宸,突然嗤地笑了:“办法有一个,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 “你说。” “你先告诉舅妈,说你是弯的喜欢男人,对女人没感觉,等舅妈彻底绝望了,再领个女人回去,这样子,不管对方什么条件,只要是个女的,舅妈都要阿弥陀佛了——怎么样?” 刘逸宸想了想:“其实这办法也能用——不过,可以温良改革,还是不要暴力革命了。” 林涓喜笑出声,然后说:“舅妈计较的,无非是残墨的家世。残墨没父母,这更难处理。” 刘逸宸缓缓地说:“以前残墨是李公子下属,倒也不算没家世,现在残墨离开李府,真成了无根草。如果你舅妈知道李公子的威势,可能还会考虑一下,不过现在,他俩没一点关系了。” 林涓喜心念一动,抬眼看着表哥,他黑幽幽的秀目若无其事。 她不愿多待,又和表哥聊了几句就走了。 回到家后,林涓喜便给李邺打电话。 “李邺!” “怎么了?” “今天去找我哥了,他正为残墨的事烦心呢!” “烦心什么?” 林涓喜叹道:“结婚都讲究门当户对,残墨没什么家世,连父母都没有,以我哥现在的身价,我舅妈会同意?” 李邺“嗯”了声。 林涓喜软声道:“我就这么一个哥哥,他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你帮帮我好不好?” “好!” 林涓喜不料李邺答应着这么爽快。 李邺沉吟片刻,说:“我乔装一下,认残墨当表妹,送她一套大宅子,几块地皮——你看这样可以吗?” 林涓喜没想他这么慷慨,愣了几秒,喜呼一声:“李邺你真是个大好人呢!谢谢!挂了,我得赶紧给我哥说,让他放心!” “好。” 林涓喜挂了电话,打给了刘逸宸。 刘逸宸自然是高兴得很。 挂了表妹电话,刘逸宸嘴角弧度更弯了。 他自然晓得李邺为何这样做,李邺其人,不会好心成人之美,没有收益的事,他不会去做。既然已经和残墨断绝关系,而残墨知道他不少事,与其形同陌路,不如有恩于她,最好关系和洽,这样,不是少了个潜在的敌人吗? 而刘逸宸之所以找表妹说这事,让她帮忙,也是料到李邺会答应,让表妹欢喜一场。 此刻,刘逸宸又拨通了李邺的电话。 “喂,李公子。”刘逸宸声音很沉稳,比一般同龄人显得成熟很多。 听筒里是李邺的声音,他半是戏谑地说:“我还以为经过上次的事,刘公子恐怕怨我了,再也不会联系。” “怎么会?”刘逸宸笑道,“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再说,我刘逸宸有那么小肚鸡肠?而且,我当时太激动,以至于太失礼,还怕公子不肯原谅我呢?” “都过去了,逸宸。我和涓喜是迟早的事,所以,你我关系,非同旁人。涓喜给我说了你和残墨的事——”李邺微微一笑,“——虽然骗长辈实在忤逆不孝,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恩恩,是啊!”刘逸宸附和道,“涓喜都告诉我了,李公子,大恩不言谢啊!” “客气了!”李邺说,“要不你来喜岚轩一趟,商量商量?” “一切都听公子的安排!” 第145章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谎称李邺是个在智利做生意的华裔,身价可以和刘逸宸比肩,残墨是他姑姑独女,从小父母双亡,在李邺家长大,两人情同亲兄妹。然后,李邺把北京的一所四合院给了残墨,还有北京几处房产、东京几处地皮也一并给了她,等你俩结婚时,还会送份大礼,算是嫁妆。 李邺邀请刘逸宸父母来北京,顺便看看北京的房产。 当然,李邺是易了容的,如果顶着真实的脸见纪小满,后果不堪设想。 ———————————————————————————————————————— 刘花程这天来卫校找林涓喜。 林涓喜一见舅舅便说:“你幸福地去北京公费旅游,我在学校苦逼地打针配药,现在回来了,又赶快到我跟前来得瑟?” 刘花程几欲撞墙,指着外甥女说:“你太恶劣了,我才下飞机不顾舟车劳顿跑来看你,你就这么说话?” 林涓喜笑了:“舅妈什么反应?” 一提这个,刘花程就来劲了,他说:“李墨带她表哥去你舅家,你舅妈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特别看不上,还偷偷给我和你外婆说,那姑娘个子矮,看着小,一定不靠谱。后来去北京,看到李墨名下的地皮,又见了人家北京的房子,一句话都没了。你知道吗?北京那房子别的不说,光酒窖就有你教室那么大。” 林涓喜笑道:“作为一个长辈,刘花程公子对未来的侄媳妇印象如何?” “我看那姑娘挺好的,乖乖巧巧,人也好看,和逸宸站一块像金童玉女。逸宸什么时候和李小姐好上的,也不告诉我一声,真是不够意思!” 林涓喜笑道:“怕你这长辈嫌弃人家个子矮、看着小,要棒打鸳鸯。” 刘花程挑了挑眉毛:“我发现你嘴巴越来越欠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你见李墨表哥了吗?” “见了,一起待了好几天呢!” “他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人挺和气的,说话也有意思。” 林涓喜好奇心起:“李墨她表哥叫什么名字?” “那位先生姓林,叫林月。哎,和你一个姓,果然和咱家有缘哩!” 林涓喜一时愣在了那里。 —————————————————————————————————————— 当晚,林涓喜坐车去了喜岚轩。 娜娜开门见是林涓喜,便笑言:“主人在书房呢!” 林涓喜蹬蹬蹬跑上楼。 书房门半掩着,透出淡缇色的灯火。 林涓喜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发现李邺在灯下看书。 她笑盈盈走过去:“好勤奋呐!” 他轻轻笑着,伸手拉她,她一步过去,坐他腿上。 他玉色的脸被灯光染上红霞,凤目闪动,檀口流酥,于是她笑道:“林月?你这是随夫家姓的节奏?” 李邺淡淡一笑:“提这个干什么?” 林涓喜嘘一口气:“现在总算把我哥的事了了,我也彻底放心了。” “你以前不放心吗?”李邺一手揽着林涓喜,一手拨了拨铜灯的火苗,光与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如今这世界上执意不用电灯照明的人,算上他恐怕没几个。 “何止是不放心呀?简直要担心死了!前段时间,你俩为了残墨的事剑拔弩张,我吓得——”她没有说下去,抿了抿嘴角,望着火光。 沉默片刻,她轻轻地说:“李郎,在这世界上,我最怕的就是你和我家人……答应我,永远不要让我担心的事发生,好吗?” 林涓喜眉心皱着,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李邺。 他握着她的手说:“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这时,有人敲门,林涓喜站了起来。 进来的是娜娜,她端着餐盘,原来是开晚饭了。 娜娜放下饭菜,无声退了出去。 林涓喜一瞅,只见乌木餐盘上、细白碗碟里,盛着自己爱吃的琥珀猪蹄、蟹肉云吞、樟茶鸭子,有李邺喜欢的龙井虾仁和猴头菇汤。 李邺拿起筷子,夹了蹄筋喂林涓喜。 蹄筋又香又烂,很好吃,林涓喜神色轻快,她拿起饰有银链的筷子,泠泠响声中,夹起一块鸭肉咬了口,说:“真香,感觉好幸福啊!” 李邺瞅着林涓喜,笑道:“阁下将来会馋死。” “这真是一种太惨的死法,我宁愿撑死。” 李邺莞尔,接着说:“逸宸也要结婚了。” 林涓喜一边吃东西,一边点头:“我哥要举行两次婚礼,凤凰城一次,吉隆坡一次。” 李邺放下筷子,凑近一些,低语道:“我的事这两三年就可以结束,等我把这事了了,咱们就结婚。” 林涓喜心脏猛然一跳,食物还在口中,睁圆眼睛,愣愣看着他,他秋水般的眸子中,映出呆若木鸡的自己。 “你这人怎么这样?!”嘴里有食物,她说话含糊不清。 “我这人怎么样了?” “老在我满嘴食物的时候提这类事,上次也是——” 李邺记得,那时候,他提出两人交往,她嘴里塞满了他做的香蕉酥,于是,他抿嘴一笑说:“为了让你不能开口反对。” ——————————————————————————————————————— 三天过后,刘逸宸母亲纪小满邀请残墨来家里做客。 去之前,残墨先给林涓喜打了电话。 一接通,就听到林涓喜带笑的声音:“嫂子啊!” 残墨喜滋滋的,默许她这样叫了:“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好啊,嫂子有什么要问的,做小姑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该穿什么衣服?提什么东西?去了是先叫你舅还是你舅妈?” “衣服嘛?反正别穿你那些二次元的,正常的、大方点儿,像我这种穿衣风格就行。提些不要太值钱、也不要太独特的东西,你自己看,最好和我哥商量一下。我给你说啊,我大舅家,小事我舅妈说了算,大事还得我舅点头,我舅这么多年在丈人家一直挺委屈的,你先叫我舅吧!” “还是先叫你舅妈吧,男人都粗心,不在意这些,女人最计较了,尤其是当婆婆的——涓喜啊,主人为了你,居然认我当表妹?嘿嘿,这真是从所未有,我看主人是真心的,你就赶快嫁了吧?” 两人又聊了几句,道了别。 ——————————————————————————————————————— 那天,残墨将刘海用米色蕾丝发带拢起,露出饱满光洁的美丽额头,看起来一脸福相;穿件淡蓝色连衣裙,领口和裙摆用同色丝线绣着百合花,稳重而清纯;一双白色黑底的小羊皮鱼嘴中跟鞋;拎个米色的牛皮小挎包,上面点缀一个不大的同色皮质蝴蝶结。 东西前一天就准备好了,李邺给了残墨一瓶五十年拉菲干红,她买了些时令水果,刘逸宸一大早就到了她公寓,开车接她。 车开进迦南公馆,穿过凉爽的林荫道,拐个弯,上了去刘逸宸家的马路。 残墨一路话都不多,这时突然说:“逸宸,我有点儿紧张。” 刘逸宸将车开进自家院子,停稳了,摸摸残墨脸蛋说:“紧张什么?我爸妈都是很和气的。” 开始,残墨有点拘谨,到吃饭时,已经完全自然了,她个性本来就乖巧活泼,所以气氛很融洽。 吃完了饭,刘逸宸带残墨去他房中。 一进门,残墨就坐在小沙发上,长出一口气。 刘逸宸关了门,坐残墨旁边,搂住她说:“现在不用拘束了。” 残墨仰脸娇娇地说:“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 “很自然,你平时也就这个样子,我看我爸妈很喜欢你。” 残墨长叹一声:“一入侯门深似海。” 刘逸宸嗤地笑了:“我家算什么侯门,太抬举了!” “哎,你家里是妈妈厉害吧?” “我爸挺听我妈的。” “那你以后也得听我的。” 刘逸宸手掌按在心口,优雅地一欠身,说:“是,公主殿下!” 残墨笑语盈盈地说:“我让你朝东你不许朝西,我让你喝牛奶你不许喝咖啡,我让你晚上三点睡觉你不许……唔……” 刘逸宸吻住了残墨。 他搂着她的腰肢,手抚上她的背,闭着眼睛,舌头探入她口中,他似乎难以满足,火热的唇舌贪婪而沉醉。 残墨却一直睁着眼,含笑的眼珠子骨碌碌转着,刘逸宸终于发觉了,睁眼看她,命令:“把眼睛闭上。” 残墨闭上了眼睛,刘逸宸继续吻她,蓦然,她扑哧一声笑了。 他松开她,好沮丧的样子:“伤心呐,我技术太差了。” 残墨掩口笑道:“哪有——咱们干点儿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怎么样?” “好,你想干什么?” “你家有什么好玩的?” 刘逸宸突然才想起一事,神秘地说:“你等一下,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就出去了。 一时,他返回房间,手里拿着个长长的黑匣子。 打开来,取出一柄二胡。 他将二胡放膝头,轻轻拨下弦,说:“小时候爷爷给我教过——爷爷年轻的时候喜欢弹琴,上了年纪喜欢二胡——我没考过级,不过还能听。有首歌,一直打算哪天边拉二胡边唱给你。” “什么歌?”残墨很好奇。 “粤语歌,《西关小姐》。” 悠扬的二胡声中,刘逸宸低声唱道: “西关小姐佢个个娇俏, 你那美态犹如像弯弯月儿, 白襟衣伴长裙飘飘又回眸一笑, 知书识礼佢觉重要, 金山不会折其腰。 西关小姐莫怪我轻佻, 看你笑意犹如伴轻风送月影摇。 我住东山你住龙津动又门当户对, 奢想今世岁月里, 牵手相对儿女成堆。 看看我,何日能爱上我, 白鹅潭畔坐坐, 望能开花结果。 白天共长夜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 我爱你然后如你爱我, 为梦圆我奋斗, 你是家中圣手, 让生活悠悠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的我……” 中间和结尾的两段《彩云追月》刘逸宸拉得十分动人,他嗓音略微沙哑,但听起来很舒服,音调又准,唱的时候,一双湛湛的眼睛凝看着残墨,她听得入神,睁着大眼睛,轻轻地说:“真好听,你怎么唱这么好?” 刘逸宸目光沉静而蕴藉,笑意盈盈:“是吗?” 第146章 喜岚轩中。 李邺在二楼书房看书,晨曦透过半卷的湘帘洒在室内,青瓷缸中锦鲤悠闲游着,半旧乌木桌上静置一杯清香淡淡的龙井,捧着《诗经》,有一下没一下翻看,忽而望向窗外,越过扶苏花木、玲珑屋角可以看到黛色晴山,耳际有小鸟啼鸣,楼下隐隐传来娜娜煲电话的窃窃私语,有意放低的清脆笑声,这么闲散安乐的午后时光,李邺脸上却挂着忧虑,仿若凝霜的月色。 昨晚,Michael来找他了。 当时,李邺正在书房用小楷抄录《宝塔心经》——和池玉琛打赌输了,被罚的。 娜娜上楼来,站在书房门口,敲了敲敞开的门。 李邺依旧看着宣纸,一笔一划认真录着:“怎么了?” “主人,E·F来了。” 李邺放下笔:“知道了,我马上下去。” 李邺一身素色直缀,头发全部束在头顶,宛如宴居的书生,从旋转楼梯下来。 才转过弯,就看到Michael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坐在沙发上,仿佛云间月亮,散发出清澄的淡淡光华,又好似浅灰色湖面的一片雪白羽毛,他想起倾泓说过的话,天使就长这个样子。 Michael一直埋着头,蜷在那里,看起来完全不像个成年男子,倒像只猫咪,直到李邺坐在他对面,他才抬起头来,只说了两个字:“你好!”便继续将下巴藏在膝间。 李邺说:“名侦探大驾光临,陋室生辉。” Michael这才抬起眼睛,一边嘴角撇了撇,说:“李公子——” 这时,娜娜端上来两杯橙汁,两份抹茶蛋糕,放在茶几上,Michael手指碰了碰放橙汁的玻璃杯,说:“小姐,有没有冰块?” “有,您稍等!”娜娜去了厨房,一时过来,用水晶碟盛满冰块,放在Michael面前。 李邺眼看着Michael往橙汁里丢了四五块晶莹的冰,然后舔舔手,突然抬起眼睛,毫无征兆地看着李邺,一双玻璃般的眸子,晨光下瞳孔缩成一个黑点,让李邺莫名心慌,一种不祥之感从心底陡然生起,只听Michael说:“李公子,你女朋友,林涓喜小姐的事,我得告诉你。” 李邺一愣:“怎么了?” Michael看了眼娜娜:“我们去书房说话。” 李邺实在捉摸不透这个从不按常理出牌的侦探,明明刚才还是副稚童模样,现在又变得复杂难辨,听他提到林涓喜,便说:“好,请上楼!” Michael一手端橙汁,一手端起一碟抹茶蛋糕,朝李邺那一盘努了努嘴,说:“劳烦你把这份拿上去,我一会儿要吃。” 李邺只得给他端着,两人上了楼。 进了书房,Michael用脚关上门,然后将吃的喝的放茶几上,自己在沙发坐下,李邺坐在对面的红木椅上。 Michael脸上渐渐浮出凝重,他说:“李邺,林小姐有问题。” 李邺不悦:“什么叫‘有问题’?” Michael沉着脸,说:“刚在客厅不好说。李公子,你要不嫌烦,我先给你讲讲我的事,因为要说清楚林小姐的事,非得这样不可。” 李邺点点头:“请讲!” “我生在德州的达拉斯,爸爸是有德国和乌克兰血统的白人,妈妈是个华人。在我十岁的时候,妈妈从孤儿院领回一个三四岁的亚洲小女孩,收为养女,取名Elizabeth。Elizabeth作为我的妹妹,和我并没有血缘关系,我后来去休斯顿上学,她读七年级,当时,我准备放寒假回去,圣诞节就给她表白来着。” 李邺对于美国人的观念有些接受无能,他认真听着,Michael继续说:“我知道这么做会招人闲话,因为毕竟她是我父母的养女,但是我一向都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我想她也不会在乎。” “或许吧!” “她在不在乎已经没用了。”Michael现出了伤感的神色,好似明亮的镜面被呵了口气,“我还没放假,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妈妈说,Elizabeth失踪了。” “失踪?” “恩,她和同学去郊外野餐,独自捡松果,就不见了,同去的孩子们都在,就她失踪了。我立刻办了休学,回去和父母朋友一起找Elizabeth,能想到的任何地方,我们都找遍了,一年了,还是没找到。我回了学校,再也无心读书,我大学读哲学,因为兴趣,可是在Elizabeth失踪后,我突然觉得,就算成了黑格尔尼采,也找不回我的Liz(注:Elizabeth的昵称),也就从那时候起,我决定当一名侦探。” 李邺微微一笑,说:“现在看来,你转行是对的。” beth的照片?” “好。” Michael将手机递给李邺,李邺接过一看,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照片上的亚洲小女孩,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白色短袖T恤,灰色短裙,白色及膝袜和白鞋,应该是校服,她披垂着乌发,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发型,对着镜头,捧着冷饮,浅浅笑着。 她的一张脸,和林涓喜一模一样,不,简直就是林涓喜! 李邺心中震动,面沉如水,将手机递给Michael:“怎么回事?” “Liz左手腕处有个黑痣,林小姐也有,而且,我前几天弄来了林小姐的头发,我妈曾把Elizabeth的胎毛做了副胎毛笔,林小姐的基因,和Elizabeth一模一样,实际上,林小姐就是Elizabeth。” 李邺心里震惊地难以言喻,不过表面还是很镇定:“不可能!你想过没有,那副胎毛笔,有可能被人狸猫换太子了?这恐怕是个阴谋。” “确实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了解到,林小姐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梦见的全是我。” 李邺看着Michael,他空灵的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看过来,目光相触,李邺眸子如夜色般黑暗深邃难以捉摸,Michael的眼睛,如同两柄晶莹的冰刀。 李邺点点头:“恩,我知道了,我马上派人去调查。” “有你调查,进展会快很多。我想找Elizabeth,也不希望林小姐有事。” “你那儿有倾泓做助手,进展也不会慢。” Michael淡淡一笑:“你怎么知道他现在是我的助手?” “他难道没用自己知道的林涓喜的信息,来诱惑你见他吗?然后再答应帮你调查林涓喜的事,条件是你得收他做助手?” Michael笑了:“李公子,什么都瞒不过你。” “他现在既然在你那儿,就好好待他,算是我的一点儿请求。” “他如果表现得好,不再乱杀人,我当然好好待他。我走了——哦,给我把这两个蛋糕打包。” 李邺送Michael到楼下,娜娜过来了,李邺说:“你去把家里抹茶蛋糕都包起来,给E·F先生带走!” Michael笑道:“谢谢了,你人真好,下次来我家,我也请你吃蛋糕!” 李邺和娜娜送Michael到了门口,李邺说:“娜娜,开车送E·F先生回去。” Michael说:“不用了,那个,青鸢……倾泓,他开车在小区门口等我呢,他送我来的。” 李邺闻言,点点头:“那也行,路上当心。” 李邺看着Michael消瘦的背影,好似一团白雾——青鸢,几乎要忘了,这是倾泓的本名。 用尽各种手段,才让他接受了这个名字,这么快就改过来了。 李邺回房后,吩咐娜娜,去把地黄和薛先生叫来。 他要开始,彻查此事。 第147章 李邺约林涓喜来喜岚轩相见,她早早过去了。 娜娜开了门,笑道:“林小姐来了,主人在书房呢,我去说一声。” “不用了。我看看他在干什么。” 林涓喜上楼梯,到了二楼走廊,屏住呼吸,蹑手蹑脚来到书房门口。 房门半掩着,只瞧李邺坐在桌旁,提笔在纸上写什么,她甫一到门口,他立刻将纸揉成一团,仍 进垃圾桶,说:“谁家的小女孩,是不是走错门了?” 林涓喜推门进去,嘟嘴说:“没意思,总是被发现。” 李邺转过头,盈盈一笑,刹那间四壁生辉:“怎么不让娜娜上来说一声?” 林涓喜手背后走进来,笑道:“我想知道你在干什么?” 眼前,乌木大书桌上搁着一摞子书,一个紫玉笔筒,一盏铜灯,一盏台灯,笔架挂满大小型号不一的毛笔,一方紫砚,摊开的书旁铺着张折叠妥帖的雪白宣纸。 林涓喜歪头看书,瞅了半晌,说:“《康熙字典》,你要抄?” 李邺笑了:“想起个字,查了一下。” “哦。”林涓喜点点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邺的书房。 看似漫不经心,可是突然,林涓喜迅速将手伸向垃圾桶。 李邺欲去挡,虽然以他的能力,是可以挡住的,但是,他收回了手,既然已经被注意到,阻止便没有意义了。 她手疾眼快地从垃圾桶拿出那张团了的纸,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摊开来。 上面是一首诗,字迹潦草,显然书写者心绪烦乱,妖娆的字迹,笔底却是沧桑的气韵。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 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 行迈靡靡,中心如噎。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是《诗经·王风》里的《黍离》一篇。 林涓喜的眉头皱起来,看向李邺。 李邺笑叹道:“就知道你会用这种眼神看我,才扔垃圾桶里的。” 林涓喜秀眉依然蹙着,不过,她神色蓦然舒展,嫣然一笑,温柔地说:“李郎,我陪你下棋好不好?” 李邺瞅着林涓喜,不由乐了,在她脸颊上“啵”地亲了口。 林涓喜感到脸上湿湿的一片,伸手去抹,被李邺一把抓住手腕。 “口水都弄我脸上了。” “不准擦!” 李邺一手抓住她双手腕,笑得目如银月,看起来很开心。 本来林涓喜见到李邺抄录的诗,有点担心,现在看他,知道没事,放心了。 “我不和你闹了,咱俩休战?” 林涓喜想了想说:“好。” 李邺松开手。 闲扯了两句话,突然,李邺一把抓住林涓喜的马尾辫。 她被扯住头发,不得不艰难地歪起脖子,瞪着他咬牙切齿说:“不是说了休战吗?卑鄙!” 他笑着,似乎揪她辫子是件有意思的事,她骂了句:“得寸进尺!” “我想要你的一缕头发。”李邺眼中嬉笑退去。 林涓喜一怔,作为一个中国人,当然知道送青丝是何意?青丝既“情”与“思”,共结连理、定不负相思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青丝即代表自己,送青丝就是把自己交给了对方,所以她迟疑了几秒,不为其他,只因赠发在她心中太过神圣,顿了片刻,她说:“可以,不过,你要好好保存。” “嗯。” 林涓喜从笔筒中找出把剪刀,剪下一缕头发,郑重递给李邺,他置于手心,指腹轻抚、妙目含笑地说:“毛色不错啊——” 林涓喜横眉立目地要来夺:“还给我!” 李邺用手绢包好,放进袖中:“给都给了,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不还也行,不过,你也得给我绞一缕头发。” 李邺从她手里接过剪刀,将自己一缕乌发剪下来,递林涓喜手里。 林涓喜掏出手绢,将头发包好,放包里,然后摊开那张揉皱的写着诗的纸,抚平折叠,说:“这个也送我了?” “你要这个?” “嗯,给我吗?” “拿去吧!” 有人敲门,笃笃笃三下,轻悄有礼,是娜娜,她低声说:“主人,午饭准备好了。” “恩,知道了。涓喜,吃饭走吧,今天娜娜做了一桌子肉,专门喂你这馋死鬼!” 林涓喜喜孜孜的,先一脚踏出门,李邺跟在后面。 送林涓喜走后,李邺回到喜岚轩。 娜娜端了杯柠檬水,放主人手边,她只瞅了他的脸色一眼,就心惊胆战。 李邺坐在客厅的木质沙发上,只开了一盏壁灯,昏暗光线下,他精致的五官笼罩在阴霾的青烟中。 娜娜给李邺行了礼,便轻手轻脚往自己卧房走,李邺却叫住她,目光沉沉:“娜娜,我要去趟南海,你准备一下。” 娜娜垂首:“是,奴婢知道了,奴婢去给主人收拾东西。” 娜娜退下了。 李邺又在沙发上怔怔地坐了片刻,起身,走进一楼茶房。 光洁的枫木地板,映出修长模糊的身影,他雪白的衣摆软软垂于其上,衣缘上的刺绣凤鸟泛着华美典雅的光泽。 他丝毫不犹豫,利索地搬开笨重的茶柜,一直被遮挡的地方,赫然现出一整块橡木板,一平方米左右大小,粗糙厚笨,在枫木中十分显眼,木板中轴线靠近墙壁的地方,嵌了锃亮的金属把手。 他弯下腰,乌发滑落,散在身上、把手上、木板上、地板上,他眉头一皱,烦躁地将头发拢起来,胡乱绾个髻儿,手握把手,稍稍用力一提,一声闷响,木板被抬起,现出一个比木板稍小一圈的方形地洞,洞中,石砌的台阶一路向下,隐没于黑暗,不知通往何处。 李邺走下石阶,进入地洞,不一会儿,整个人都到了地板之下,他伸臂拉上木板。 周围一片漆黑,李邺广袖一挥,一边墙上壁灯亮起来,再一挥,另一边也点亮了,整个通道清晰可辨,顶,地,两壁,都由石头砌成,隔几步一个铜质壁灯,号角造型,简洁粗粝。 李邺向下走去,到尽头拐个弯,又下了几级台阶,来到一处平地,狭小的四方空间中,正前方是面沉重石门,粗糙的表面,一丝雕花都没有。 他手摸索上右边从墙角向上数的第十三块砖,敲了几下,门轰隆隆开了,一股阴冷潮湿之气扑面而来。 他走进去,手在门边按了几下,石门重新沉重地关上。 他襟袖带风,一挥而过,顶灯点燃,立刻亮堂起来。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三十多平米的样子,一无所有,除了顶上一个由许多动物头骨组成的巨大灯盏,燃着狰狞的火焰。 他微微启唇,一颗樱桃大的、近似无限透明的球体从口中袅袅而出,悬浮于空气中,在暗寂的斗室里,折射出迷人的金红色光芒,慢慢变大,下降,停在李邺面前,已经如一颗苹果大小了。 他伸手入袖,摸出林涓喜的那缕秀发,团在掌心。 乌发泛着金属光泽,在他晶莹的手心里,黑白相映,灿若韶华,他静默看着,眼中阴冷退去,幽黑眸子里,透出一缕柔和哀光。 蓦然,他伸出右手食指,按在左手掌心上,陷进肌肤,用力一划,鲜红血水突然冒出来,掌心已有了个深深的伤口,他将手掬起来,形成个小窝,血水很快聚集,和头发糊在一起,他划得太狠,出血很快,几缕血沿着象牙色的肌肤,漫过手腕,袖口,流进肘臂深处,雪白袖子濡红一片,几滴淌到地上,形成绛色的湿渍。 他手中施法,头发迅速化成灰,溶进血水里。 接着,他将和着头发灰烬的血水倒在悬浮于面前的灵珠上,鲜红迅速均匀地覆盖了晶莹的球体,却没有一滴洒落在地上,渐渐地,血水消失,灵珠恢复了原有的清明透亮。 李邺一眨不眨盯着灵珠,它依然明澈如少女的一颗泪滴,什么异常都没有,他却蹙起了眉头。 突然,李邺脸色一变,大震。 清莹透亮的灵珠上,现出林涓喜破碎的脸,仿佛月之泪的细碎星光,接着,她的脸迅速腐烂,很快成了一具白森森的骷髅头。 灵珠上景象渐渐消失,终于又恢复了晶莹剔透,继而慢慢缩小,像一颗樱桃大小时,李邺却忘了收回去,它依然悬浮在那里,他黑漆漆眼睛盯着它,却并不像在看什么,眼中空空洞洞,一片空茫。 静默良久,他伸出手,收回灵珠,吸入口中。 沉默片刻,他转身走到石门边。 突然,他身子一闪,手几乎本能地扶上石墙,墙壁粗糙如砾,也坚硬如铁,他指尖滑过,留下一路浅红色的抓痕。 顾不得指上的伤,他突然捂住了嘴,想要呕吐,却什么都吐不出来,胃疼得翻江倒海,不得不一手牢牢扶墙,一手用力按住腹部,弯下腰,大口喘气,额头上迅速沁出一层冷汗。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好些了,直起腰来。乌发本已经妥帖地挽起了,经过这么一折腾,许多碎发滑落,被汗水黏在肌肤上,眼睛水汪汪,脸颊泛着不健康的潮红,贴身衣衫已然湿透。 他开了石门,熄灯走出去。 一级级石阶,仿佛难以翻越的泰华之峰,他穿着绣有睡莲图案、鞋帮一圈羊脂玉的绣鞋的脚沉重如铅,几乎抬不起来,几次打滑,差点摔倒。 好不容易到了最高一级,他却不去推木板,而是扶着石墙,静静站立了片刻。 几分钟后,他推开头顶木板,翻身上去,重新盖好后,将茶柜归位,动作轻捷如故。 走出茶厅时,他面容平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148章 主仆两人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南海,李邺让娜娜在岸上看守昆仑厉焰,他独身入海。 一路无心四顾,他用最快的速度到了南海龙宫,绕龙宫一圈儿,在宫墙后,他越过漫漫的蓝色海域,往上浮,浮出海面。 他从水里出来,因为用法力护体,所以衣服很干燥。 此刻,他身处于一所溶洞内,像一个较大的起居室的空间,四周怪石嶙峋,有的奇丽,有的悚然。 他没有停留,绕过一个个迷宫般的钟乳石,来到一泓不大的潭边。 这泓潭水只有三四米见方,却寒气逼人,幽黑深邃,仿佛能将人吸进去,李邺毫不犹豫,纵身一跳,跃入潭里,像投进了一颗小石子,溅起细微水花,连声响都几不可闻。 一直往下潜着,潜着,周围是无边的黑暗和无尽的寒冷,虽然李邺并不怕冷,但还是感到了透骨的凉气,几疑会陷入地狱。 巨大的哗哗水声里,一个白色身影从瀑布中跃出,双脚踏上湿润的石灰岩地面。 这是一处幽深黑暗的隧洞,地泉从头顶的巨大裂缝中泻下来,李邺便是从那里跳出来的。 此地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他指尖燃起蓝色火苗,虽然微弱,好歹可以照见前路,一直上坡,走了约莫半个钟头,前方渐渐现出光点,越来越大,这洞口就是出口了。 出去之后,踏进那片光亮中,豁然开朗,四周都是幽幽蓝光,并不强烈,却也刺得人半天睁不开眼,李邺用袖子遮住脸庞,适应了片刻才移开。 这是一处空旷的所在,仿佛一个密封的石灰岩箱子,头顶几十米处便是箱盖,萤石般散发着蓝光,照亮了这片空间。 不远处有座徽派风格的院落,灰墙黑瓦,充满南国风情,可是在这诡异的幽蓝色世界里,却如聊斋中的鬼屋。 李邺走上前,拉了拉门环,沉重的声音响起,不一会儿,石门隆隆然洞开,却没有人。 他毫不客气地走进去,穿过不大的天井,就是正堂了,他推开格子门,一步跨入。 这是间小厅,再寻常不过的中国风格室内摆设,木椅,字画,瓷器,帏帘,屏风。 李邺在一把椅子上坐下。 片刻后,随着叹息般的脚步声,一个人从屏风后转了出来。 身姿袅娜,是位女子,只是带着面纱。 女子看到李邺,轻轻叫了声:“师兄。”她的声音极其轻柔,好似融化了一般,相信许多男人听到后,都会骨酥筋软。 然后,面纱女子在李邺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 李邺看着面纱女子:“凌殊,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师兄太忙,最近好吗?”她的声音虽然婉转,却带着几分清冷,坐在那里,端然肃然,仿佛旧时闺秀,让人心生敬慕。 “凑合吧!你呢?” “就那样了,我一个容貌尽毁的女人,能有多少快乐?” 李邺微微皱眉:“别这样,凌殊。” 薛凌殊轻轻摇了摇头,说:“凌殊,凌殊,记得师叔当年给我取了这么好听的名字,你嫉妒得很,后来师父说这名字不好,凌像灵,不好,要给我改,最后也不了了之了。” 李邺怅惘地回忆道:“凌殊,凌殊——我觉得很好,凌风傲骨,果然是师叔才想得出来的。” 薛凌殊带着几分叹息说:“小师弟也这么说——哼,师父心里眼里只有师妹,什么时候有过咱们了?不过,这对师兄来说无所谓,师兄只想讨师叔喜欢——你终于把师叔放走了,也算是积德。” 李邺手中把玩着一个白玉茶盏:“师叔现在过得不错,做喜欢的事,和仰慕的人待在一起。” “师兄还是厚道,放师叔条活路,以前,我瞧你俩那样子,真觉得你会杀了他。你就是太敬爱他了,把他当你的家人,甚至父亲。” 李邺淡淡地说:“人都说,人心难测,命运无常,比鬼都可怕,我看那,世事无情,唯爱永恒罢了!” “呵呵,世人都说师兄狡诈残忍,送了个‘毒手檀郎’的诨名,其实,师兄最重情了,这点咱俩有点像呢,不过我嘛,世事无情,唯恨永恒!” 李邺看了她一眼:“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恨师父?” “哼!他自己对小师妹有可耻的心思,知道小师妹心在师弟身上以后,嫉妒地丧心病狂,居然对师弟动手——我永远不可能原谅他!”顿了顿,薛凌殊笑了声,如水面纱轻轻荡漾起微微波纹, “师兄好意思提师父啊?” 李邺向后仰,靠上镶嵌青玉的椅背,丝丝凉气无孔不入,透进脊椎,他也笑了声:“人都叫我杀了,提一下也罢,如果避而不谈,倒显得我虚伪。” 薛凌殊笑道:“你还不够虚伪吗?骗的所有人都好苦。所以,当师叔知道他素来疼爱的小徒儿居然欺师灭祖,才会那么生气,提了把剑砍你,最后剑被你打落,他竟直接上手要掐你,疯了一样,我都吓坏了。” “幸亏师叔以为小师妹那一掌打死了你,不然,以他的性子,追到九重天上、十八层地狱下也要逮了你,就地正法。” 薛凌殊声音冷了几分,说:“他以为我和小师妹同归于尽了?哼,我到底还是活下来了,所以,不管怎么样,是我赢了,那个贱人,她输了!可恨我没把她挫骨扬灰——不!如果她没死,我要把她生擒了,让她生不如死!” 她的声音有几分尖锐,依然动听极了,仿佛一泓上好宝剑,李邺转移话题说:“对了,凌殊,你的皮肤还是那样吗?” “你说呢,怎么会好?那贱人太狠辣,想当年,我可是三界第一美人——师兄,虽然你是男人,可所有人都说你艳绝于世,不过,你也比不过当年的我。” “刘逸宸公子家的鬼洞,那些莫名其妙的血淋淋怨魂,就是你造的孽吧?” 薛凌殊笑了:“师兄神机!不过,这笔债可不能算到我头上,我的脸是被师妹毁的,这都是她造的孽!七十年前,有人给我教了个法子,成功了,就有希望恢复容貌,凤凰城在中原的中心,四周三十里的地方,中心、正南、正北、正东、正西设一个结界,抓了人,挖去方位相对的五脏器官,勤加修炼,或可有效。” “那为什么又去骚扰刘公子?”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你师妹我只是个蠢丫头罢了。我也不愿意这事露馅,所以特别谨慎小心,结界还是漏了个洞,怨魂一个个钻出去,搅得刘逸宸家不安宁。”薛凌殊一笑,“师兄那几个凡人小朋友还真胆大,居然跑到结界里头,要不是其中一位姑娘有师兄给的扳指,肯定得困死。师兄,那姑娘一定是个美人吧?你很爱她吗?” 李邺淡淡笑着,并不作答。 薛凌殊笑言:“我想当然是爱了,不然今天会过来?师兄难得爱个人,更难得不嫌麻烦跑我这儿来,是关心则乱,还是病急乱投医?” 李邺笑而不语。 薛凌殊叹口气,说:“不告诉你,以师兄的性格,会逼我直到我讲为止;告诉了你,又怕你犯傻,毕竟我就剩你这一个同门了。唉,师兄,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爱情而活,沉溺在爱情里,势必会错过更多的美好,所谓碧海潮生的辽阔壮丽,不是寻常细流可以比拟的。” 李邺莞尔:“这是哪位智者劝你的话,你给我原封不动搬过来了?” “被你发现了!”薛凌殊声音带了几分女孩儿的娇俏,仿佛又回到了那无忧无虑的旧时光,然后,她笑意淡了,继续说,“二十年前,我碰到一个人类男人,喜欢上了他,可是,他有妻子,两情甚笃,他妻子当时身怀六甲,我连机会都没有。没过多久,他妻子生了个孩子——有时候,世事就是这样,就连你我也在这参不透的命格里头,逃都逃不掉。”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将来说不定有机会见到。他,和师弟长得一模一样,很——都不知道怎么说好,我看见他的时候,真以为师弟活过来了。所以后来,当我知道不能和他在一起,真恨不得放火把世界烧成一把灰。师弟是我的全部,你是无法理解的,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她会把这个男人当成她的世界。那时候,师弟心里只有小师妹,也罢,可到了后来,我碰上了另外一个男人,也终于有勇气再次爱上男人的时候,他却结婚了,并且深爱他的妻子,我仍然没机会,永远没机会!师兄,这就是命,可是我不服,我恨——师兄,你说,如果我还像以前那样好看,他会不会离开他妻子和我在一起?” 李邺顿了顿,说:“师兄愚见,这和长相实在没太大关系,你真爱一个人,是爱她的——比如说性格,灵魂,或者精神层面的,无论媸妍,在你眼里都是仙女。” “看来师兄对那个姑娘爱得不得了。”薛凌殊笑道,她继续说,“他们的孩子,娘胎里就带着病根,活不过十一岁,凡人根本没办法,那个男人就来求我。我也是回天乏术,不能根治,不过,可以用别的方法缓解,可我怎么会给情敌的孩子治病呢?而且,我也怨那个男人,所以,我提出了条件。” 薛凌殊讲到这里,突然说:“如果是你,你会给那个孩子治病吗?” 李邺右手肘支在扶手上,右手撑头,左手随意搭着另一边扶手,宽大袖口静静垂落,柔软地贴着地面,他说:“事情没到我头上,很难说,我不好回答你的问题。” “师兄还是那样,说话聪慧而谨慎。”薛凌殊微笑道,她顿了顿,接着说,“有时候,最可怕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人心绝情,所以,我提出的条件就是:我可以给他孩子治病,让孩子多活十几年,但是,他和他妻子,必须喝断情水。” “断情水?”李邺头一次听说这个。 “这是女娲娘娘当年留下的,娘娘仁慈,觉得断情水太残忍,就把它藏在了北海,我也是偶然才知道。这种断情水,如果混着一个人的血喝下去,会把对这个人的感情,抹杀得一干二净,不过,记忆不会消失,只是突然没感情了。” “果然残忍。” “我提出,让那男人和他妻子都喝断情水,水里除了他俩的血,还有他们孩子的血。这样做,这个三口之家自然就散了。” 李邺明白了:“那男人最后没同意?” “才不是,他同意了。你没孩子,体会不来父母的心,为了孩子,做父母的什么都能放弃。他和妻子分别喝下断情水,没过几年,两人就离婚,分别重组了家庭,这都是后话。我答应那个男人的时候,他孩子还太小,治疗的副作用承受不住,就等了几年,孩子长到十一岁,我才履行承诺,给她治了病。” “再深的感情,也会因为喝下断情水消失得一干二净,所谓万事皆空,就是这样吗?” “没什么是能长长久久的,红尘都会有湮灭的一天,更何况如沧海一栗的凡人?就连我们,也是天地间的蜉蝣,流光转瞬,随波逐逝,又有什么是由得了自己的?” 李邺笑了:“这么说来,咱们竟没有做任何事的必要了,听天由命?” “是,不过很少能有人看透这海市蜃楼罢了,人人都活在虚妄的幻象里头,不死不休,然后,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所以,好多东西并没有你所认为的价值,不过是你的执念而已。”薛凌殊叹了口气,又笑道,“你知道这孩子是谁了吧?也早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该怎么救了,只是不愿意、更不敢承认,才上我这儿来,要听我亲口说?” 李邺不语。 薛凌殊直视着李邺,面纱下嘴唇开合,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那孩子就是林涓喜小姐。我找遍整个世界,找到一具和她灵魂契合度最高的身体,等她俩都长到十一岁,把那个身体的主人找来,毁掉她的魂魄,将林涓喜的魂魄从生病的身体里取出来,注到那个健康的身体里面。” 李邺眸子静静的,有着淡淡莹光:“这是杀人。” “杀人?”薛凌殊轻轻笑了声,“师兄,你提出这种质疑,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李邺问道:“那具生病的身体呢?在哪儿?” “没魂魄就死了,你说,人死了会在哪儿?因为毕竟是那男人的孩子,我把她葬在我的天井里,那丛山茶花下面。” 李邺想起来,刚进院子时,一蓬白得刺眼的山茶花,他沉默半晌,开口问:“她还能活多久?” “半年。”薛凌殊轻轻地说。 李邺又是片刻的沉默,然后他说:“为什么?” “这个身体毕竟不是她的,能维持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剩下这半年时间,师兄好好陪陪她,让她过得高兴一点,毕竟是喜欢的人。” “嗯。”李邺随口应了声。 室内静默须臾,薛凌殊说:“我知道你舍不得,心里难受,可是,你不老不死,和日月同辉,以后、以后的以后,会碰上更多的女人,总有一个可以替代掉她,再说,这也不是你的错,这都是——”薛凌殊指了指头顶:“——该死的、万恶的老天,他安排的!” 李邺微垂着头,不知听进去没有,这时抬起眼帘来,说:“好像还有个办法——” “办法是有一个。”薛凌殊说,“上古的方子,龙鳞二钱,凤羽二钱——” “——麒麟角二钱,熬成汤,当然,还有一味最重要的。”李邺微微一笑,“她情郎的心脏做药引子,如果这个情郎不爱她,药引也不起作用——你真以为我会为一个凡人女孩儿送命?” “挖了心脏,你的法力会护着你,再活上十年左右,最后魂飞魄散,连转世投胎也不能够了——师兄当然不会这么傻,不说别的,师兄的计划还没完成呢,这才是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事,因为你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师妹怕我挖了心救她?” “我不希望你干傻事,白白送命。” 李邺站起来:“放心,我虽然算不上智者,也没蠢到这种地步。我要走了,明天约见了刘公子,回头再来看你。” 薛凌殊送李邺到了天井,她看着他笑道:“师兄,你不会真要挖了心救那小孩吧?” “你想多了。” 薛凌殊轻轻一笑:“师兄可一定要再来看我啊!” 李邺打趣说:“你都不去看我。” “你一个男人家,多跑点路怎么了,又不会把脚跑大?” 李邺淡淡笑了。 两人经过那一丛白色山茶花时,李邺的脚步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襟袍带风地走了过去。 随着李邺踏出,薛凌殊府邸的门轰然关闭。 薛凌殊站在天井里,手抚上白色山茶,瞧着那紧闭的门,一只苍老的蛇从屏风后蜿蜒而出,说他苍老,倒不是满身皱纹,而是他的眼睛,这是耋耄老者才有的眼神,沧桑而安详。 蛇爬到薛凌殊面前,看着李邺离去的方向,说:“他还没放弃,为那事要死要活?” “师兄太像他母亲了,说话神态都一样,性子却像足了他家人,一根筋到死。男生女相,该是有福气的命,他这么事事强求,唉——如果摒弃执念,是可以一辈子安好的。” 蛇看了薛凌殊一眼,吐了吐信子,说:“你什么道理都知道,也是什么都做不到。” 薛凌殊一笑,说:“咱们回去吧!” 才上得岸来,朝霞漫染苍茫海域,海水半面瑟瑟半面红,美得炫目,映得李邺一张脸明艳非凡,然而他的脸色太差了。 娜娜就在不远处,此刻看到了他,垂手走过来。 李邺面沉如水,他说:“娜娜,我们回去。” 第149章 李邺一直面色沉沉,捉摸不透,娜娜不知是吉是凶,一路小心跟着,回到了凤凰城。 “回府里头,不去喜岚轩了。” “是。”娜娜垂首应道。 踏入大殿,乍然的金碧辉煌,刺得人有些羞明,十二根金丝楠木柱子,依然静默地立在那里,脚下沉碧的青玉般的美石几无瑕疵,托着李邺穿白色绣山茶花、顶头缀明珠的绣鞋的脚,恍然间好似行走于平湖之上,两边金灿灿的莲花造型地灯,一人多高,中部荷叶燃着白檀,那股端详而典雅的气息,仿佛缕缕仙云萦绕周身,正前方就是垂落着绣有葳蕤牡丹帘幕的白玉台了。 他看也没看,绕过白玉台,走入后殿,脚步平稳,面色沉静。 一路上,侍卫婢女都忙俯下行礼,李邺沉静安详,到了卧房门口。 早有娜娜替他推开格子门,他跨进去。 走进卧室,坐在垂着青帐的月洞式门罩架子床边,他透过青烟般的纱幔,看着墙角燃一盏孤灯的瘦鹤铜灯,一言不发。 凭多年相处经验,娜娜揣测,主人可能心情不好,也不知是什么事,便小心地问:“主人要用些茶点吗?” 李邺摇了摇头,娜娜又说:“要不主人休息,奴婢给主人收拾床铺?” 李邺摆了摆手,示意娜娜退下。 娜娜巴不得呢,便推开门,到了石廊上,并随手掩上门。 斗室中,就剩下李邺一人了。 娜娜离去之后,随着格子门轻轻关上,李邺倏然站起,抄起瘦鹤地灯就向墙上砸去。 房内巨大的响动,让刚踏上走廊的娜娜吓得猛一抖。 隔着乌木格子门和雾色纱窗,房中杂乱、巨大的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石廊上侍卫婢女个个面色惨白。 第二天,李邺神色如常,吩咐家奴们把狼藉不堪的房间恢复了原样。 中午时分,李邺在书房接待了刘逸宸,就纪府现在的情况和应对方针交谈了两个小时,中午,和刘逸宸在书房用了饭,送他走了。 半下午时,李邺出府,去找林涓喜。 —————————————————————————————————————— 仿佛睡了好久好久,林涓喜感到指尖一阵刺痛,她醒了过来。 偏过头,就看到床边矮墩上坐着李邺,他头靠墙,手掌垫在头和墙之间,闭着眼睛,可能睡着了,眉目间神色疲惫。 林涓喜不忍叫醒他,才翻个身,李邺就睁开了眼睛,一双凤目,瞳若寒星,清清朗朗。 “我怎么了?好像是……你让我来喜岚轩,咱们正说话,突然,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林涓喜眼神慢慢清明,“怎么回事?我睡了多久?” 李邺修长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试图赶走倦容,说:“三天。” “啊?!” “大前天,你来喜岚轩,正和我说话着,突然晕过去,现在才醒来。” “大前天?”林涓喜大声道,“怎么回事?” 李邺轻轻一笑,林涓喜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按上她脉搏,说:“你不会有了吧?” 林涓喜一愣,嗔道:“你别犯傻了,我和你不可能,你难道说的是别人吗?!” 说出这番话,不由脸似火烧,靠床头端然坐着,默不作声。 李邺也知道这话没说好,便双手捂着脸,一头栽在柔软的床上,掌下嘴角含笑,人“嗯哼”几声,半是为自己犯的错误不好意思,半是撒娇求原谅。 林涓喜伸脚在他心口轻轻踢了下,说:“起来!” 没想到李邺一皱眉,倒抽一口凉气。 林涓喜奇怪地说:“怎么了?” 李邺手按着心口,努力舒展开眉头,说:“没什么。”然后,他眼珠子一转,嘴角藏笑,用一种低沉媚气的勾人声音说:“心口疼得很,你帮我揉揉吧?” 林涓喜哼了声:“好啊,我给你揉——” 李邺忙挡开她的手:“别闹了!” “你真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倒是你——”他坐起来,捋了捋凌乱的头发,“你有点贫血,输了我配的药,以后不会再犯了。” 林涓喜怀疑地看着李邺,明显不信:“贫血昏迷三天,我看这是要死的节奏吧?” “闭嘴,别说这种晦气话!”李邺轻责,然后,他脱了鞋子,和衣躺在林涓喜旁边,头一沾床就闭上眼睛,显然很困了。 半会儿见李邺还是一动不动,林涓喜给他盖上被单,正要轻手轻脚离开,背后,李邺突然说:“你还有一个月的暑假是吗?” “你没睡啊?是呢,暑假还剩一个月。”然后,林涓喜警惕地看着李邺,“我可是有安排的,休想再骗我当你的保姆了。” 李邺睁开眼,嗤得笑了,勾勾手说:“过来。” 林涓喜还是保持着高度警惕。 “过来嘛!”李邺的声音软绵绵的,笑容都透着几分醉人的情态。 林涓喜踢掉鞋子坐李邺旁边。 他一双清湛湛的眼睛一转不转看着她。 她有意气鼓鼓地说:“想说什么快点说,别一个劲儿色迷迷看我,晚上要做噩梦了。” 李邺珠光色的嘴唇微微开合:“涓喜,咱们,去旅游吧?” —————————————————————————————————————— 坐在昆仑厉焰里,林涓喜一会儿看看硕大的行李箱,一会儿看看那面镂空雪花、如水柔滑的白色丝绸帘子,然后,终于冲外面驾车的李邺说:“你坐进来好不好” “都给你说了不行,昆仑厉焰这畜生会乱跑。” “是你不让薛先生跟来驾车……”林涓喜委屈地说。 李邺无奈地笑笑:“你又不敢坐出来。” 林涓喜突然明白过来,她说:“李邺啊,你是想和我单独相处吧?” 冷不防,一只手从车帘底下伸进来,在林涓喜腰上掐了下,又缩回去。 林涓喜知道给自己说中,但是腰给他掐的生痒,就隔着帘子伸过手,也在他腰际一掐,说:“让你动手!” “驾车着呢,别闹!” 林涓喜可不管,嘻嘻笑着,在李邺腰上掐个不停。 李邺咳了声,说:“你的恐高症好了?” 林涓喜想了想,说:“嗯,好像真好了。” “怎么治的?” 她的恐高症,其实是那回,让倾泓抱着在空中飞翔了个把钟头彻底治好的。 她聊得高兴,就说了出来,然后马上后悔。 死一般寂静的几秒钟,帘前传来李邺的声音:“我想把你扔下去。” 一路上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约莫两小时后,李邺说:“快到了,把外套穿上。” 林涓喜穿了件卡其色的麂皮绒短夹克,底下还是T恤和短裙,不过穿了双白色的过膝棉袜子。 “开始下降了,没抓好磕着了别怨我。” 李邺说。 林涓喜紧紧抓住马车内的扶手,坐得稳稳的,感觉到马车在下降,终于,车身轻轻震动了下,帘外李邺说:“到了。” 林涓喜准备下车,帘子已被人掀起,李邺站在地上,微笑凝睇于她,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的手才碰触到他的手,便被他一把抓住,用力一拽,天地旋转颠倒,身子腾空而起,他将她打横抱起来。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她觉得怪不好意思,便轻声说:“放我下来。” “我抱你进去。”李邺说,淡金色阳光洒在他身上,疏淡剔透的眸中,似乎有琥珀色的流光闪动着,瞧来分外温暖柔和。 第150章 林涓喜不由脸发烫,忙转移视线。 她这才发觉,马车停在一个大大的院子里,院外,就是或险峻或秀美的山崖,被苍莽茂盛的荒林覆盖,极目远眺,长白山终年不化的雪峰在钻石般耀眼的阳光下,呈现出淡淡的蓝色,静卧于青碧的苍穹之下。 “喜欢吗?”耳边是李邺低沉的、柔柔的声音。 “恩,风景真美!” 李邺抱着林涓喜慢慢朝屋里走,一边走一边说:“这是咱们院子,我种了玉版,现在开花了,你看——” 院子有五百多平方米,院墙用青色石块砌成,右手边是一百多平方米的牡丹圃,此刻,正盛开着玉轮似的白色牡丹,蜂蝶嗡嗡,阳光下耀目而典雅,流光飞逝,却在此地逗留忘返,余一抹残春的新绿,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啊! “这是厨房。”李邺手指着牡丹圃旁一间单独的房子说,这房子不大,很是简雅干净,一尘不染的青砖黑瓦,房前一个石桌,几把石椅。 “池塘里养着鱼,明天我给你烧菜。”李邺柔声说。 左手边有个二百多平方米的小池塘,水面静置一艘木船,水极清,可以瞧见池底沉淀的青泥和圆溜溜的鹅卵石,许多鱼儿或结伴或索居,悠闲地游来游去,因为水太清澈,鱼儿仿佛在空中飞着。 “这就是咱们屋子了。”李邺说。 正前方是一座青砖黑瓦房子,不大,棕色的木格子窗,糊着白色轻纱,门上两个亮锃锃铜门环,一把大锁。 到房子跟前,林涓喜才发现池塘是活水,一条浅浅溪流从房后绕过来,注入池中,再由一条澄澈水沟从院墙下流出去。 “喜欢吗?”李邺问。 林涓喜深吸口气,嫣然一笑,点点头:“这儿真是太好了!” 李邺一手抱着林涓喜,一手掏钥匙,说:“进屋吧!” 他从兜里拿出个铜钥匙,开了锁,然后将钥匙递给林涓喜,笑着戏谑:“你保管。” 林涓喜接过,捏在手里,李邺跨过门槛。 一进门,先是座红木的博古架做照壁,这就是客厅了。 绕过博古架,中堂居然是下山猛虎,两边对联曰: 福门吉祥千财旺,人顺家和万事兴。 横批:吉星高照 这让林涓喜大感意外,饶有兴味地看着对联,笑道:“没想到啊,你会挂世俗味这么重的对联,还以为会是‘野泉’、‘烟火’之类的。” 李邺哈哈大笑,说:“超凡脱俗的妙词雅句都是假的、空的,会越来越乏味,世俗之气才永远勾魂摄魄、让人欲罢不能,这才是生活呢,就像——” 他胳膊和手用力,颠了颠林涓喜,说:“——就像怀里这个又香又软的女人。” 林涓喜刚才光顾着看对联,现在才反映过来自己还被他抱着,听他说话这么直接,脸上一红,说:“快放我下来!” 李邺松开手,目光流连在她身上,那双胳膊似乎颇为不舍。 林涓喜站在当地,理了理衣服,打量客厅。 中堂前面,就是黑漆漆乌油油摆放对称的桌椅,一边三把,墙角各有一个一米多高的青花瓷瓶,大门边是两面大大的窗子,糊着白色轻纱,房中采光极好。 东西是对称的两间套房,李邺推开东边一扇门,说:“这是你房子,我睡对面。” 林涓喜探头进去,瞧了瞧,颇为失望,只见自己房子只有一个光板床,一个乌木桌子,一个大柜子,一个梳妆台。忙跑去对面看。 李邺房间也是一个光板床,一个梳妆台,可是书桌硕大,柜子旁还有个大大的书柜,里面码满各种书籍,墙上悬一把古琴,琴旁是清妙淡素的临摹搬《秋山问道图》。 “我想和你换。”林涓喜环视着李邺的房间说。 “为什么?” “因为我房子里什么都没有,你这儿有书有琴,还有画儿。” “去看看你的柜子。” 林涓喜又撒腿跑进自己房子,李邺徐徐跟来,待他走到林涓喜房门口,她已经把柜子打开,看着柜中那个大大的纸箱,回过头来,询问:“这是什么?” 李邺将纸箱扛出来,放地上,修长手指一划,刺啦一声,胶带开了,他打开箱子。 林涓喜一见之下,惊喜不已,忙蹲下翻看。 里面是许多可爱的摆饰,毛绒玩具,工艺品,挂画,还有套淡蓝色爱心图案的床上用品和淡蓝色的碎花窗帘,是她喜欢的颜色。 林涓喜喜出望外,说:“你给我挂窗帘,我收拾床铺。” 两人忙活起来。 林涓喜间或抬起眼睛,瞅着挂窗帘的李邺,阳光从他宽大的衣袖间隙倾泻下来,注满一室;李邺偶尔瞥她一眼,秀颀的凤目中含着笑意。 看着渐渐焕然一新的房间,林涓喜突然有种感觉:好像将要结婚的小夫妻,在收拾婚房。 笑容没有离开过她的嘴角。 他挂好窗帘,从桌上跳下来,拍拍手,站旁边看林涓喜铺床。 林涓喜先给光板垫上层粗布床单,再将三床棉被当褥子,一层层摞上,最后拆开崭新的床上用品,铺好床单,摆放好枕头。 突然,她愣在了那里。 从包装袋里,抽出两个枕套,居然是双人床上用品。 她手里捏着枕套,神色呆呆的,其实心里起了不小的波动,李邺在一边站着,幽黑深邃的眼睛望着她。 然后,他走过来,挨着她、贴着床边,弯下腰,抚了抚床单上褶皱。 他的手离她的手很近,她僵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过了片刻,李邺直起腰,淡淡一笑,说:“我去做饭。”转身离开了房间。 林涓喜随后也跟了出去,这才发现,厨房里,新鲜蔬菜,水果,米面鸡蛋等等什么都有,便开玩笑说:“田螺姑娘?” “我几乎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住几天,平时有下属定时料理,咱们来之前,又着人收拾了一下。” “一个人,不带谁?” “一个人。” “不无聊吗?” “现在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接过他手里的水瓢,里面是正在淘的大米。 林涓喜手指□□水中的大米里,滑动几下,说:“凉凉的。” 李邺看着她说:“你不会淘米吧?” “这么简单的我——”她嘎然住口,李邺从背后拥住她,一手搂住她腰,一手也伸进水瓢里,五指□□她五指间。 十指交缠,缠绵摩挲,他的肌肤在水中十分柔滑,一丝一丝温柔地亲抚她的肌肤。 林涓喜心砰砰狂跳,扔下水瓢,落荒而逃。 吃饭的时候,林涓喜仍然不好意思,垂头扒拉大米,红着脸。 李邺做饭很好吃,松菇和火腿蒸的米饭,一盘清炒嫩笋,一只清炖松鸡,一盘野菜炒鸭蛋,他不停给她夹菜,简直把她当成个饭桶。 两人的饭桌设在池塘边,正午的阳光直直照进水里,池底鹅卵石晶莹漂亮,此刻真如玉石一般,水波的反光映在石墙上,无数细细的摇曳的金色弧线,墙外,不知是什么植物,梢头高高,几朵粉色小花探进院子,让人悠然神往。 “一会儿吃完饭了,我带你出去玩,采点松菇,打点野味,说不定还能碰上紫貂呢!”李邺说。 林涓喜听到这话,终于抬起头来,高兴得说:“嗯嗯,好!” 李邺浅浅一笑:“快吃!” 第151章 两人在这里住下来,李邺每天早上会背着弓箭出门,回来就提着负伤的野兽野禽,中午吃完饭,两人会出去采野果、野蔬、山菌和干柴火,于是一天的用度就够了。 这样清淡闲静的日子,常常让林涓喜忘了外面的世界。 李邺干活的时候,会脱掉广袖长衫,换上短打,乌发绾在头顶,林涓喜也渐渐学会了做许多家务。 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李邺会把林涓喜房间的书桌搬出来,在池塘边写字,一直写到傍晚做饭时。 写完以后,李邺会将笔具在池中洗干净,夕辉下,墨汁如烟般四散开来,他会一直看着,直到墨迹渐渐变淡,消失——林涓喜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好看的。 这天,林涓喜如常在池边石头上坐着,看李邺写字。 “磨墨。”李邺将砚台递给她。 她接过来,一边磨一边打了个哈欠。 “瞌睡了?”李邺问道。 “中午吃太饱。” 中午,李邺做了叫花松鸡——用调料腌了一天一夜,早早起来拿叶子包住,涂上厚厚泥浆,放进炉里微火慢慢煨熟,十分入味,肉又鲜又嫩,简直是人间佳肴。 一只鸡,林涓喜吃了多半。 所以,提到这个,李邺嗤地笑了。 “你还笑,我最近在这儿都胖了,肚子上多了一圈肉。” 李邺微笑着伸手在她腰上捏了捏,林涓喜禁不住痒,躲避着。 “这样刚刚好,我就喜欢肉一点的。” “我不喜欢,我要减肥!”林涓喜说着,将砚台递给李邺。 他在那里写字,她看着,看着,慢慢睡着了。 醒来已是夕阳西下,山里,四点左右都挺晦暗了,她身上盖着他的鹤氅。 李邺已经开始洗笔具。 “醒来了?”他说。 “嗯。”林涓喜揉着眼睛。 他洗干净笔具放脚边,突然发现指上有墨迹,便把手探进池里,修长洁白的一只手在清凌凌水里来回划动,他说:“真凉。” “这是雪水吧?所以凉得很,这些鱼肯定好吃,我舅妈说,冷地方的鱼肉香,油脂还厚。” 李邺一笑:“你又舍不得吃。” “处了这么些天,有感情了。” 李邺将手从池中抽出来,指尖挂了晶莹水珠,折射着艳丽夕辉,有种哀艳之感。他往前看,不远处是青色的粗粝石墙,墙外,错落叠嶂的山崖,翠绿林木蔚然成荫,几点野花星星般闪烁于芊草之中;较远处,植被是浓重的深绿色,再远处,成了黯淡的灰绿,仿佛也变得薄了,更远处,远树如剪影,如山岚,浅浅淡淡;极目望去,夕阳下的雪山呈现少女般娇嫩的淡缇色,美不胜收。 他瞅着那片雪山,似乎着了迷,良久才回过神,低头看时,水中墨渍早已散去,他用手划拉几下池水,淡淡地说:“这池子有天也就成墨池了。” “不会,这是活水。” 李邺看了林涓喜一眼。 林涓喜忍俊不禁:“会会会,行了吧?好多好多年以后,还会有个公务员来这儿写篇文章,回顾一下历史,感慨一下时事,展望一下未来。” 李邺笑了:“我又不是书法家,没人来。” 林涓喜唇边笑意淡了,他似乎情绪不佳。 “不开心吗?喏,允许你打我一顿。”她伸过肩头。 他光彩熠熠的眸光流连在她脸上,展颜而笑。 李邺重新明朗起来,谈笑风生,轻松闲适地享受难得的自在,林涓喜心中忧虑的阴影被山风吹散,或许,她真是关心则乱,多虑了。 凡人的闲适时光总是很容易流失掉,归期将近。 因为第二天下午要回凤凰城,夜里,林涓喜和李邺早早睡下。 在林涓喜快要沉入睡乡时,有人推门进来,到她床边。 她睁开眼来,明丽月色下,只见李邺立在那里,乌发披散,一泻而下,直垂至膝盖,仿佛披着件黑色的斗篷,银光闪闪,顺直无比,长长白色寝衣垂落在地,闪着暗花的衣摆下露出一双玉色赤脚。 她瞬间清醒,一骨碌坐起说:“山里这么冷,你怎么不穿鞋?快上来!” 李邺掀起被子,坐进去,林涓喜□□的脚碰到他冰凉的皮肤,她拉过他手,覆在自己双手中,只觉冰冰冷冷,忙给他捂着,一边哈气一边说:“冻坏了吧?” 他不说话,侧躺下来,伸手示意她也躺下。 两人并头而卧,她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搂住她说:“立秋了,山里到晚上还冷得不行。” 她感到他拥着自己的胳膊上透出凉气,轻责道:“知道冷还赤脚?” 他将脸埋进她的脖颈处,声音有些含糊:“睡不着。” 她抚了抚他的乌发,柔声说:“睡不着就和我说说话,一会儿瞌睡了再去睡。” “恩。”李邺答应了。 林涓喜想起一件事,笑道:“你不是睡觉不许人靠近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以前经常做噩梦,在一个地方走着,周围全是黑雾,一点光都没有,突然会从黑雾里伸出只手抓我,所以睡觉总不稳,现在好了。” 李邺挪了挪身子,躺得更舒服了些,梨涡浅笑:“自从你收留了我,那个噩梦就很少做了,今年基本没有。” 林涓喜笑道:“这么会说话,我是你的救世主吗?” 李邺胳膊肘撑床,半坐起来,正对林涓喜的脸,凝视她的眼睛,他乌发垂落,扑在她脸上、肩上、枕上,他的眼睛和牙齿亮晶晶的,好像夜里的寒星,眸子深处是深厚柔和的光层,他说:“你是我的命。” 她心情激荡,心脏砰砰狂跳起来,克制着没搂住他,翻过身,将发烫的脸颊贴在柔滑的枕头上。 他重新躺下,搂住她,脸埋进她后脑秀发中。 “你给我唱个歌吧?”他闷闷的声音,一阵阵湿热气息随着他说话穿过她秀发,透进她脖颈里。 她轻轻地唱起来。 是范玮琪的《最亲爱的你》。 “…… 看你沉沉的睡去,忍不住轻抱着你, 孩子般的无邪安宁,幸福就那么笃定。 突然想写一封信,给我最亲爱的你, 看你不畏惧,一股傻劲,有时候多不忍心 …… 夜里,无声眼泪惊天动地, 我心疼你,为何倔强执迷, 半梦半醒,你说再多打击也不放弃 …… 也曾失望伤过心,你总相信那片乌云会散去, 从没变的孩子气,常让我生气却又着迷, 就算冷眼伤了你,却不曾逃避,横冲直撞, 也不管受了委屈, 我会守护你那颗赤子的心,永远不分离 …… 梦和现实的差距,有的时候让你感到灰心, 世界无情,只要记得我在这里陪你 …… 我最最亲爱的你,擦去泪滴,那片乌云已散去, 我们一起走下去,一起笑着看沿途风景。 我最最亲爱的你,最真的一句,永远守着爱着你, 带着梦想前进,珍惜那最初炙热的心,最亲爱的你 ……” 身后的人没有回应,林涓喜转过身,月光下,李邺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不知他何时进入梦乡,有没有听到他唱歌? 她小心地跨过他,下了床,撒上鞋,为他盖好被子,正准备离开,突然,他梦中喃喃地说:“……涓喜……” 林涓喜俯下身子,一手扶着李邺肩膀,柔声说:“我在这儿。” 看着他的睡颜,她心中不舍离开。 但还是硬起心肠,到他房中拿过他的鞋回来,放在床下,然后返回,爬上他的床,用被子将自己裹严实,不一会儿,沉沉睡去。 回到凤凰城后,两人各奔东西,林涓喜也要开学了,得回家做准备。 第152章 室内很暗,百叶窗帘遮住大部分阳光,当然还有些细微光子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一条条金线投在暗红牡丹图案的长毛地毯上,投在红木的低矮茶几上,投在红木镶嵌暗红丝绒的双人沙发上,投在沙发上刘逸宸的身上,然而,这些细碎光线,并不能使室内明媚多少,反而透出森然之气。 刘逸宸靠着沙发,指尖没有夹香烟,桌上放个小小的利口杯,盛了小半杯剔透的红色液体,一位灰色西装的男青年手夹香烟,靠沙发背站着。 刘逸宸神色沉静,他眼前,隔着红木茶几,站着位美艳女郎,她栗色秀发高高挽起,耳垂上硕大的黄金耳坠随着说话轻轻晃动,衬得一张秀美的脸庞儿神采奕奕,雪白优美的脖颈戴了黄金项链,婀娜的身段,裹一袭海蓝色晚礼服,足蹬一双缀满碎钻的尖头鞋,鞋跟又细又高,足有十几公分。 女郎望了眼背靠沙发的灰西装青年,心里感叹,这个纪家的新主人真和前任纪无臣大少爷很不同,纪无臣身后常跟随至少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而且站得端正,表情严肃,可刘逸宸不同,要不是今天这个特殊日子,都不用穿正装,随坐随靠,抽烟喝水自由,只要做事认真便可以了。 女郎微微弯着腰,恭顺的姿态,吐字轻俏而清楚:“先生,属下按您的吩咐,提前在许嘉茗的船上做了手脚,船还没到马六甲就沉了,许嘉茗一家老小,包括船上水手,没一个爬上来。” 刘逸宸点点头:“恩,知道了。这件事先不要声张,过了今天再说。辛苦了,下去休息吧,一会儿还有宴会。” “是。”女郎走出小厅,并带上门。 女郎离开后,有人敲门。 “进来。”刘逸宸语气平和。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瘦高青年走进来,躬身说:“先生,有位姓木的先生要见您。” “姓木?”刘逸宸真不知是何人。 黑西装青年上前,双手呈递一个盒子,刘逸宸接过时,手一沉——盒子很重。 他把盒子交给灰西装青年:“打开。” 青年将盒子打开,瞧着并无异常,递给刘逸宸。 刘逸宸接过一看,这是满满一盒金条,总有二十几个,怪不得沉,盒盖内还插了张折叠整齐的纸。 刘逸宸打开来,红色丝绒烫金百合龙凤的纸上,娇媚字体写着:“逸宸,新婚大喜!” 刘逸宸微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对黑西装青年说:“请这位先生到小厅来。”然后对灰西装青年说:“你先去吧!” 人都出去了,刘逸宸看着红纸上墨香扑鼻的字,思量着事情,过了片刻,有人敲门。 “请进!” 一位身材颀长的络腮胡须男子推门而入,并反手关上门,看着刘逸宸,微微笑着。 刘逸宸也面带微笑,站起身,拉把椅子在自己对面,说:“贵客啊,快请坐!” 男子毫不客气地坐下,眉目清雅,气度从容,他微笑道:“好久不见了。” 刘逸宸拿过一个小杯子,为男子斟满茶水,说:“是啊,多半年没见了,李公子,过得不错吧?” “平平淡淡。这半年刘公子是春风得意啊!”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李邺笑道:“今天是我表妹和表妹夫的大婚之日,我能不来吗?” 刘逸宸一笑,说:“别开玩笑了,虽然说我小姨没在家,可有的老仆人还认得你。” “不用担心!逸宸,你如果没看见我的字,会猜到是我吗?”李邺指了指自己的脸。 刘逸宸看着李邺,想了想,说:“确实伪装的可以,我太谨慎了。” “谨慎是应该的。”李邺微微一笑,“逸宸,你一掌家,就把香港的地皮卖了,给残墨弄个金屋子——真是够败家的。” “其实金屋子没花多少钱,逗丫头玩的,卖地皮的钱,基本都给我外婆留下的老人手了。” “你对他们还挺好。” “明着给他们的多,暗地里当然是给我的人多了。先稳住这些乖顺的,等清理了那些不乖的,剩下的再说,纪家将来改名换姓也未可知。等我把这些都弄妥当了,再把残石给你。为了万无一失,你得再等等了。”刘逸宸笑着说这些,仿佛两人关系不错,是朋友。 但李邺是知道对方打算的,刘逸宸既然这么做,那自己在他清理家族内部的时候,非但不能出手破坏,甚至还得在必要的时候搭个手,不然,残石的事嘛,就难说能推到什么时候了。 李邺表面平淡地说:“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逸宸,帮我个忙!” “你说,能帮上的我一定尽力。”刘逸宸看起来很真诚。 “替我杀了清凉道长和他的那几个徒弟。” 刘逸宸一思付,说:“李公子,你让我做什么,我当然是赴汤蹈火,只是,清凉现在已经基本没威胁了,他在凤凰城受人排挤,呆不下去,才搬到南充,你真要杀了他们?” “你替我拿来了清凉的‘亢龙有悔’,他无所庇护,魔界仇家那么多,可以说已经是将死之人,可我想尽快把这事了了,那家伙活着,就是个隐患。” 刘逸宸略想了想,说:“好,我马上吩咐人去办。” 李邺淡淡一笑:“你亲自去好不好,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刘逸宸思付,以自己现在的威势,杀几个丧家之犬般的人易如反掌,便答应了:“好,就当还你个人情。哦,李公子,晚上咱们好好聚聚?” “你的洞房花烛夜,我还是不打扰了。”李邺笑着,站起来,“这次真的不行,下次吧!” 刘逸宸也站起来:“急着走干什么?如果就这一件事,派个属下过来就行了,公子何必亲自跑一趟?” “我让刘公子帮忙,当然得来,而且,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人生在世,本来就诸事不自由,如果连参加朋友的婚礼都缚手缚脚、瞻前顾后,也太没意思了。” 刘逸宸笑笑:“谢谢!我让残墨送送你?” “那哪行?等回了凤凰城,咱们再聚!” “好!”刘逸宸送李邺到小厅门口,然后,李邺从偏门出去了。 刘逸宸也没再回小厅,他穿过绿荫浓重的长廊,来到草坪上。 这个角落不显眼,却能看到全景,此刻,正是东南亚最凉快的时候,可阳光也比温带刺目得多,刘逸宸脸庞陷入曼陀罗花架的阴影中,神色有点阴翳,和眼前欢闹喜庆的情景不和。 远处,百年橡树枝繁叶茂,浓荫连成一片,清凉而广阔,婚礼现场便在那里,早已布置完毕。红毯两侧隔一米有座刷着雪白油漆的拱形铜花架,用玫瑰装饰,垂下丝绸飘带;这条布满鲜花的红毯直通舞台,四周是来宾席,密密麻麻总有几百桌,也都缀着玫瑰和丝带,宾客有的已落座,孩子们在桌椅和鲜花旁跑来跑去;五个小花童,三男两女,男孩子穿白色小西装,红色领带,在大人的强制下乖乖坐着,但头歪来扭去,眼珠子骨碌碌转动,极不安分,女孩子一身白纱裙,长发披垂,头戴一圈小花,捧着玫瑰,做出懂事的样子,十分乖巧安静。 刘逸宸眼睛搜寻着,终于找到了林涓喜,她穿着淡蓝色碎花连衣裙,头发高高绾起,正和他母亲纪小满低声交谈着,不时做出优雅的手势,应该是在商量婚礼相关事项,家里几个人,都是婚礼策划师。 刘逸宸不去关心她们在说什么,他的目光扫向正对婚礼现场的大宅子,那里有条长廊,装有宽大落地窗,喝下午茶最好不过,而且,小厅角门直通那里,处理完公事后,正好去休息。 李邺完全可以穿过刘逸宸身后这条爬满蔓生植物的露天走廊,越过花圃直接去偏门,然后离开纪府,他却偏偏走了角门,这样,不仅增加了通过正门人多耳杂的风险,而且还多走了路,是想领略纪府引以为豪的阳光长廊吗?可是,因为林涓喜现在所处的位置,李邺走过这条长廊,就耐人寻味了。 你对纪府很熟啊,李公子,很久之前便了如指掌,曾长期客居此地,既然这么熟悉,为什么要多绕路通过长廊呢?是急着见她吗? 纪府现任当家琢磨着心中的一个个疑问。 对于李邺和表妹的事,刘逸宸觉得很诧异,林涓喜是几乎一夜之间对李邺感情荡然无存,从表妹玉石浮雕般明晰的脸上、深海般幽美的眼睛里,刘逸宸看不到一丝欺骗,他当然是相信表妹的,更相信自己的眼光,一个二十出头、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姑娘,怎么能瞒得过他? 他疑惑极了。 他心思细腻,看出了这件事的反常,炽烈的爱情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烟消云散,如果不是当事人在做假,那么就有可能是,表妹受到某种心理暗示,甚至是吃了损害神经系统的药。 虽然这种构想很荒唐,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刘逸宸自然知道,李邺有着人肉白骨的高超医术和法力。 如果真是李邺做的,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和自己有牵扯吗?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利益? 新郎一身白色西装,衬得脸庞秀雅如玉,有着美丽得无以复加的双眼皮褶皱的眼睛分外年轻,乌黑眸子却没一丝剔透亮光,显出冷然。 对于李邺阴云重重的心,刘逸宸不是好奇,而是类似于野生动物的危机意识,甚至李邺对表妹的情意,他都不能断定不是欺骗。 这时,一个黑西服青年走过来,对刘逸宸低声说:“先生,那个络腮胡须的先生从角门到了长廊,一直低着头,穿过长廊,从正门离开了,坐上一辆出租,该是去机场的方向,兄弟们继续跟着。” 刘逸宸淡淡道:“他从正门走了?” “是。”黑西服青年恭顺地说。 刘逸宸想:或许他真不想被那些老家伙缚手缚脚吧?便说:“知道了。你先去吧!” 男子离开,刘逸宸站在那里。 突然,有人在刘逸宸肩头拍了下,他回身一看,是二叔刘花程。 刘花程打量着侄儿,说:“新郎官,发什么呆呢?高兴傻了?” 刘逸宸明朗一笑,洁白整齐的牙齿,使他的笑容看起来分外干净。 ———————————————————————————————————————— 刘逸宸和残墨比肩而立,男的颀长俊丽,女的纤巧秀美,偏又都穿着纯白礼服,像对并蒂的白莲,登对的金童玉女! 理想在一步步实现,二十出头的年纪,独掌大马豪门,解救并得到了心爱的女子,难如登天之事,也通过他的能力和一部分运气实现,这是刘逸宸人生的巅峰时刻,席间,他风度翩翩,谦和而不失优雅,温润而兼有风流,更重要的是,他秀丽的眼中,那非凡的自信、沉着的气度,使他看起来异常高贵,仿佛侯门王府的贵族公子,但又较之多了份锐利和劲气,宾客们无不为这位纪家新任掌门的风采所赞叹、倾倒。 第153章 婚礼结束后,刘逸宸携娇妻残墨去冰岛度蜜月,林涓喜同家人回到凤凰城。 周末,林涓喜和许嫣然相约去爬望帝山。 天气很好,冬日的灿烂阳光将天空映得澄蓝如洗。 两个姑娘背着小包,拿着相机,一路看景,顺着环山公路往上走。 马路边沿的崖下,就是蜿蜒的洄蓝河,于空谷之中、光秃秃林间潺潺流过,河水衬着河底黑石,显出森冷的玄色。 林涓喜望着河谷,说:“林寒涧肃,一片萧杀。” 许嫣然却一直瞧着林涓喜,眉头微皱。 “怎么了?”林涓喜喝口水,眸子清冷通透,已经知道对方要说的内容了。 “你真和李先生分手了?” “我们又不是三岁小孩,说分当然就真分了。”林涓喜淡淡一笑。 “为什么?他又没红杏出墙,也没不良癖好,再说,你不也觉得他对你挺好吗?” 林涓喜又喝口水,抹了抹嘴说:“就是突然不爱了。其实,一段感情,结束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哭哭啼啼、五内俱裂,突然不爱了,大家好聚好散。” 林涓喜说这番话的时候,一副无关痛痒、轻描淡写的表情。 “那也好,你不喜欢了,谁也没办法。”许嫣然无奈地撇撇嘴,“Michael先生也不常来了,其实他也可以考虑哦!” 林涓喜目光淡淡,微微一笑:“我现在还不想谈,等找了工作再说吧!” 然后她伸臂挽住朋友,笑着说:“倒是你,什么时候能领个男人回来?” 许嫣然笑嘻嘻地说:“这么急着想把我嫁出去?我可不想结婚,当个煮饭婆伺候男人,一个人过着多好,逍遥自在,哈哈——” 两个姑娘一路说笑,青春烂漫,仿佛从未有过烦恼。 半山腰建了个小型广场,纪念古代一位文人,可怜这文人一生潦倒,晚景凄凉,饿死于舟中,千年后却养活了不少人。广场正中便是他的汉白玉塑像,林涓喜多瞅了几眼,广袖长衫,飘逸如仙,不过,过分俊美的脸倒像某个偶像剧男主角,空洞发腻。 再往上走,山路靠近悬崖的一边修了白色围栏,朝下鸟瞰,远山如烟,近景似画,洄蓝河淙淙细流在高处瞧来分外可爱,远方,断断续续的纤细水脉,透着柔韧,在阳光作用下,腾起一片橙色烟霞。 拐过一个不知何用的小房子,突然,世界安静了,浩瀚的、碧蓝的水盈盈谔斓丶洌獗闶卿Ю逗铀饬恕 林涓喜不想用什么上好的缎子或者水晶之类来比喻她,她就是一片水,一片极美的水,美到让你失语的地步,观者一时间不知该做什么,只是呆呆看着。 冬山碧寒,夹着绿水,有种冰雪女王的清冷之美,山间萦绕淡青烟霭,大概是水太碧,故而,升腾的水汽都染了色,或者是天太蓝,所以,映得一切都泛起清澈的靛色。 望着宝石般嵌在群山之间的水库,林涓喜突然想到了一件往事。 四年前,洄蓝河水库在一个雨夜绝提,大水冲进河谷,造成上百人死亡,原因是暴雨造成的水压过大,水面过高,但是,是否是这个原因,至今仍有争议。 林涓喜却是知道内情的,湖光山色在刹那间黯淡无光,阵阵寒气直侵肺腑,她打了个冷战。 “你怎么了?”许嫣然觉察出朋友的异常,问道。 林涓喜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 江做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很少有人能知晓、想到如此美丽无俦的景色下,掩藏着邪恶和黑暗。 可是啊,天地尚且以万物为刍狗,何况小小的洄蓝河、凤凰山?毫无感情,不偏不倚,灾难突然降临在羸弱如草的人们的头上,人心险恶,世事无常,人类呢,沧海一栗,奈何,奈何,奈之何? 林涓喜心中一片茫然和萧索,她忆起山顶有两座唐代浮屠,后人建了观音庙,不过渐渐荒废,便想上去瞅瞅。 她说了出来,许嫣然摇头道:“我不去,那儿的路特别难走,而且,我想在这儿看水。要不,你自己去?” “我去,你一个人待这儿?”林涓喜不放心,毕竟,此地较为偏僻。 “没事,要是有坏人,我就把他推水库里去!” “真歹毒!好吧,我一个去了。我上去看看,一会儿就下来。” “去吧,路上小心点儿!” 告别了许嫣然,林涓喜背着小包,顺着公路找到了那条小道。 石阶多年失修,有的地方残缺不全,不过,这对林涓喜来说不算什么,她庆幸没让许嫣然来,这样的山路,她根本走不了。 爬了二十来分钟,渐渐望到了山顶的浮屠,经历千百年风风雨雨,它们仍然静静矗立着,不知道此刻在想什么呢? 待上到山顶,林涓喜额上已沁出细细汗水,她将大衣扣子解开来,打量四周。 这里没有想象的破旧,一块不大平地,唐代浮屠其中一座悬在崖边,看起来让人担心,塔旁就是观音庙,非常小,连院子都没有,青石小路对着正殿大门。 林涓喜走过去,靴底和路面碰撞,发出清亮响声,虽然不大,但因为这里太过寂静,故而十分清晰。 她走到门口,一股寒气和着檀香扑面而来,大殿里只点着几根线香,一支蜡烛,十分昏暗,她跨过门槛。 短暂的适应之后,她惊得几乎跳起来。 一个长发白衣的人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 感觉到异动,那人回过头来,微弱的光线下,他一张脸朦胧秀美,两行清泪从脸颊上淌过。 正是李邺。 乍然在这里见到李邺,林涓喜惊诧震动,怔了片刻,才期期艾艾地说:“你……好。” 李邺垂着头,慢慢站起来,他长长衣摆下露出素色的缎面鞋子,靠外面的鞋帮绣了几朵石竹花,他似乎是要走,脸埋进阴影里,看不清楚。 她挪开一点点,让出了门口的位置。 李邺抬起头。 她惊讶地发现,他居然满面泪光。 她还从没未见过李邺如此模样,他眼泪滚落,一张脸泪痕斑驳,本来就长得异常艳丽姣美,哭得这么狼藉,很难不让人动容。 林涓喜瞧得心里难受,鼻子发酸,只得说:“你……你有什么难处吗?” “没有。” 林涓喜还要说什么,李邺行了一礼:“我先走了,告辞!” 然后,他从林涓喜身边绕过,待她回头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 林涓喜跑出大殿,来到院子里寻找李邺,站在历经千年风雨的浮屠下,她仰起头,左顾右盼,却没有一丝李邺的影子,仿佛他从未来过。 她便又走进大殿。 香炉中三根线香燃了一半,该是李邺供的,观音端然坐于莲花座上。 佛光在塔顶吗?宁静而安详,观音清秀的眉间,隐含着仁慈和悲悯,微笑看着世界。 第154章 有液体汩汩流入嘴里,林涓喜为了不至于呛死,本能咽下去,喝了几大口,液体停止涌入,只余满嘴铁锈味。作为杀手,她对这个味道简直刻骨铭心,敏感无比,她拼命想醒过来,却挣扎不出梦乡。 这种感觉异常熟悉,仿佛以前也经历过。 不知过了多久,蓦然,好像有东西蹭一下钻进她心里,填补了长久的空虚,酸酸涨涨,灼热滚烫,烫伤了她,眼睛和鼻子难受得很,她“哇”一声哭出声来,一骨碌坐起。 一时片刻,没反应过来身在何处,清醒地感到满脸泪痕,满身汗水,衣服都湿透了。 “你醒了!”一个动听的女子声音,宛如窗前风铃,柔柔地、轻轻地响起。 林涓喜一个激灵看过去。 床边椅子上,坐了个人,带着面纱,瞧不清容貌,看身形是个女的。 林涓喜这才打量起身在何处,一看之下,不由大吃一惊,警觉地全身毛发都竖了起来。 这是一处陌生的所在,作为一个中国人,十分熟悉的旧式闺房样式,菱花铜镜,绢素屏风,雕花的红木衣柜,月洞式架子床,绿色流苏,紫色罗帐……可是她从未来过这里。 女人却很平静,如同她平湖般的面纱,居然还笑了声,说:“果然是个美人,这样惊弓之鸟、花容失色的摸样,还动人得很。” 林涓喜丝毫没被她的美言打动,她渐渐沉着,目光冷下去,锐利地看着女子,说:“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 女子又笑道:“素养不错,我以为你会又哭又闹呢!” 林涓喜果断而强硬地说:“请回答我的问题!” 女子笑道:“我想,咱俩不必这样剑拔弩张,论理,我还得叫你一声嫂子呢!嫂子见了小姑子,可不是这幅摸样。” 嫂子?一个白衣的秀颀身影从林涓喜脑海中掠过,她突然感到心口抽搐了几下,绞痛,皱起眉头,依然盯着那面纱女子,没有丝毫放松,说:“什么意思?” 女子笑道:“算了,不逗你了,回头师兄知道该骂我。我是李邺的师妹,叫薛凌殊,你是叫林涓喜,我早知道了。” 在薛凌殊提到李邺这个名字的时候,林涓喜心中绞痛,仿佛被齿轮碾过,整个胸腔痛楚难当,喉头好似堵了个核桃,只想痛哭一场,她想起来了,两人已经分手,还是她提出的,简直像噩梦,可是,她知道那不是梦。 林涓喜呆呆坐那里,脸上是未干的泪痕,乌发被汗水黏在光洁的额头和雪白的脖颈上,脸色更苍白,又悲伤又迷茫。 “真是作孽!”薛凌殊瞧着着林涓喜叹道,“林姑娘,你现在肯定有好多事想问吧?” 林涓喜这才转眸瞅着薛凌殊,瞳孔定了定,有了焦距,她略一沉吟,狡猾地说:“姑娘,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薛凌殊看林涓喜如此谨慎,怕被自己套话,嗤地笑了,然后,她敛了笑意,说:“你记不记得半年前,好像在梦里头,也有人给你灌了掺血的水,喝过以后,心就像被拉去块血肉,空洞洞漏了一处,那段时间,李邺离开你好久,等他四个月以后回来,你发现你对他没一点儿感觉,就提出分手,他也同意了。” 林涓喜看着薛凌殊,仍然不表达任何意思,但她毕竟年轻,修为不够,薛凌殊注意到,对方连眸光都颤抖了起来。 “你俩真是天生一对!”薛凌殊笑道,“我师兄,就是李邺,他很爱你,但因为种种原因,只有你不再爱他了,你才能过得好,所以,他给你喝了一种东西。” 林涓喜的手抓紧了床单,骨节发白,强自镇定。 薛凌殊继续说:“这世界上,有种可怕的东西,叫断情水,如果你想断了对一个人的感情,不论哪种感情,只要把那人的血掺到断情水里头喝下去,你对他的感情,就会被斩得一干二净。不过,任何事物都有弱点,破解断情水的方法,就是让再喝一次掺有那人血水的断情水——只是,我没告诉师兄。” 林涓喜瞳孔倏然紧缩,却没再追问这个问题,而是说:“为什么?他……他遇到麻烦了吗?” 薛凌殊有些意外林涓喜的提问,顿了顿,说:“如果我告诉你,师兄会杀了我,所以你还是别问的好。我偷偷给你解了断情水,希望你可以和师兄在一起。” 林涓喜垂了垂眼帘,在外人看来,仿佛是思考问题,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就像有两把利刃刺入心肺,她拼命用睫毛锁住,泪水才没夺眶而出。 片刻后,她抬起眼帘说:“我为什么要信你?” 薛凌殊一愣:“好吧,我送你走,你自己去找我师兄,当面问问。” 林涓喜沉默一会儿,说:“你在帮他吗?为什么?” 薛凌殊语气平静,透着让人放松警惕的诚恳,她说:“师兄对我很好,我不想看见他把自己整太惨。”薛凌殊回答了林涓喜的问题,似乎谈性还没尽,她继续说:“师兄是个特别……不幸的人。” 林涓喜试探道:“是吗?” “师兄没告诉你吗,他的身世?” “知道一点。” 薛凌殊一怔,说:“算了,你这么谨慎,我也不多说了,等你见了他,当面问吧!” 林涓喜很想知道,但她此刻更想马上见到李邺,便半真半假地说:“好,我相信你,你送我出去!” 突然,绢素曲屏后清影一闪,一个人走了出来。 一身雪白直裾,衣缘银丝绣满丁香花,流淌着纤细而繁复的光芒,乌发披垂肩头,仿佛斗篷,望着她俩。 薛凌殊一愣,继而笑道:“师兄,你怎么在这儿?什么时候来的?” 李邺幽黑的目光扫过薛凌殊,落在林涓喜身上。 林涓喜在看到李邺的时候,眼泪便忍不住扑簌簌落下,很快濡湿前襟。 李邺走到她跟前,垂头说:“她说的是真的。” 林涓喜泪如泉涌,身子颤抖着。 李邺侧头向薛凌殊,脸一沉说:“师妹,你好啊?” 薛凌殊忙轻巧地跳上床,躲林涓喜身后,抱住她胳膊说:“嫂子救命,师兄要打我!” 林涓喜嗤地笑了。 李邺见林涓喜笑了,嘴角也浮起一丝笑意,口气早软了下去:“凌殊,你嫂子累了,我带她回去休息——回头再收拾你!” 薛凌殊从床上下来,理了理衣服说:“好,那师兄慢走,师妹就不送了。” 李邺三脚两步过来,打横抱起林涓喜,薛凌殊在一边陪着,出了小屋,走进前厅,跨过门槛,来到天井。 山茶花早谢了,一蓬绿草还在,李邺衣襟拂过,没有停留。 既然事已至此,就让她长眠在这寸土之下,不去打扰了。 薛凌殊送他俩到大门口,回去了。 林涓喜靠着李邺胸口,一直盯着他,目光片刻没有离开。 李邺掩饰着激动的情绪,故作轻松地说:“你眼睛本来就长得呆,死死瞪着,更是呆木头一段——我怎么看上你这个呆子?” 林涓喜丝毫没为他的玩笑所动,她仍凝看着他,说:“那个女人讲的,是真的?” 李邺嘴角带着淡淡笑意,并未作答。 林涓喜喉头动了动,眼泪漫上眼眶,然后吧嗒嗒掉下来。 李邺停住脚步,仿佛开玩笑般说:“我最见不成你哭——别哭了?” 林涓喜并不作答,泪如雨下。 突然,李邺圈着林涓喜背部的胳膊动了动,大大的手掌托住她的后脑勺,向自己按过来,苦苦支撑的伪装终于扛不住溃堤,他有点粗暴地吻上她的唇。 这个吻滚烫而强势,好像恨不得把她一口吞下去,或者从里到外翻过来亲一遍,夹杂着某种发泄的味道,似乎长久以来压抑的情绪,都倾注在这一吻之中。 林涓喜喘不过气来,窒息的感觉,再加上眩晕,都能昏过去,心咚咚狂跳,撞击胸腔,脑中一根筋狠狠跳动,脑壳似要裂开,嘴巴有点儿疼,火烧火燎。 过了好久,李邺才离开林涓喜,脸依然半寸不移,他用鼻梁轻轻蹭着她脸颊。 林涓喜大口喘着气,从嘴唇到整个口腔都是灼烧滚烫,她缓了会儿,轻轻地吐出一口气。 他鼻梁贴着她脸颊,呼吸之气喷到她耳中。 须臾,她拍拍他的脸,说:“你遇上什么事了,要给我喝那奇葩药水?” “什么也别问,好吗?”他附在她耳边,似乎沉溺于某种气息不能自拔。 林涓喜只得“嗯”了声,忍不住说:“你会不会有危险?” 李邺略一停顿,微微一笑说:“怎么会?” 林涓喜又想到一件事:“那个面纱女是你师妹吗?你不是说了,不能让别人知道你喜欢我?” “如果这世上除了你,还有人能让我信几分,就是她了。” 林涓喜疑惑地说:“这么肯定?” 李邺抱紧林涓喜,继续走路,说:“我俩认识上千年,感情一直很好,而且,我救过她的命,替她杀了最恨的人。” “她为什么蒙着脸,是不是个绝色大美女,每个见到她脸的男人都会心动过速猝死?” 李邺沉默了,轻轻叹口气。 林涓喜神色严肃起来:“她怎么了?” “我师妹脸有点儿问题,不愿意让人看见。她以前很美,当年三界第一美女,后来出了点儿事。” 林涓喜明白,叹口气说:“好可惜,能治好吗?” “我尝试了上千年,不过成效不大,她每天只有一个时辰可以恢复原貌。” “我看她对你挺好——怎么以前没听你提起过这个师妹?” 李邺脸颊和嘴角都在一片阴影中,他说:“她不是好人——我是说,作为一个女人,师妹无比坚贞刚烈,但是——她是你想象不到的坏,所以,在你跟前,我也不想多说这些。” 林涓喜点了点头,然后说:“你心里觉得她怎么样呢?” “她对我确实可以。”李邺一边想一边说,“她挺了解我的。” 林涓喜听李邺说话,胳膊一直搂着他脖子,手下意识抚摸他后领,隔着薄薄衣料,李邺感到那只柔软小手亲昵地摩挲着自己,舒服地哼哼了声。 林涓喜觉察到了,忙收回手说:“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就算是修罗恶魔,只要对你好,你也要对人家好。你医术高,一定要想办法恢复她的容貌。” 李邺眼波凝定于林涓喜脸上,闪动了下,点点头。 林涓喜将头靠在李邺颈窝处,声音软软地说:“能告诉我吗,你的身世?” 李邺顿了顿,说:“好,等回去了我就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