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字感言 大家好,我是大郎来也,今天终于写到了十万字,特意发个感言。 一,关于我 笔名“大郎来也”,就是”武大郎”的意思。因本人姓武,在家排行老大,叫这个名字也是实至名归。如果不是”武大郎”被别人注册过,我早就用了。呵呵。 要说能写到十万字,真的也可以小小的骄傲一下,十万是个有意义的数字,十万大军,十万人民币,感觉都好多。直觉印象,比高中三年写的所有的作文字数都多了。 我是上班族,新人新书,没什么经验,刚开始时两个小时只能抠出来一千字,现在好点了,一个小时一千字。但相比于网上的大神们,还是蜗牛速度。唉,码字不容易啊,特别是对于我这种码的比较慢的写手来说,更是一种修炼。 二,关于本书 本书的设定,以秦灭六国为主线,穿插进去赢平的个人感情经历。对那个时代的大事件,大人物,基本不做改动,尊重历史。赢平作为一个穿越者,没有创造历史,他是去见证历史的。当然,就像书名所说的那样,他也是去荡平六国的。六国的灭亡都有他的份儿,为了让读者读的爽,我会尽量把主角写的牛一点。甚至,稍稍的掠夺一下他人的灭国之功,加到主角头上。相信读者朋友们都能理解吧,呵呵。 地球离了赢平也照样转,但加进去赢平这个元素之后,到底是怎么转的。我就是尽量展现这个场景和画面。 三,关于感谢 从3月14号开始上传,一路裸奔,蹒蹒跚跚,终于到了十万字,离不开一些书友们的支持,如“千冬之脑残粉”,“疯神进化”等,不断给我投推荐票。大郎感激不尽,唯有尽力码字,保证稳定的更新,以谢大家。 大家如果觉得本书还可以,就请多多收藏,多多推荐,大郎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您投出的每一票,每一个收藏,都会对大郎产生极大的影响。动力也会杠杆的。我不怕坚持,不怕码字,就怕孤芳自赏的坚持。所以请书友们动动你们可爱的小手指,把推荐票投给我,让我知道你们在,在看着我,我就比吃了药还有劲儿。 谢谢大家,鞠躬,退场, 第一章 云梦山收徒 巍巍太行山,绵延八百里,由北向南,成为河北省和山西省的分界线。其中一支余脉延伸到河南淇县境内,就是名闻天下的云梦山。云梦山层峦叠嶂,云蒸霞蔚,泉水潺潺,百花争艳,自有气象万千之状。如果只是如此那还罢了,关键是战国时传奇人物鬼谷子曾隐居于此,讲学布道,并教出几个搅弄风云的人物来,那便是孙膑,庞涓,张仪,苏秦。由此,云梦山更是被称为“中华古军校”。又因《诗经》中淇水也多次被提到。故而淇县的山水也被称为“兵书一样的山,诗经一样的河。 这一日,一群游客来到云梦山游玩。他们在导游的带领下,有说有笑,好不开心。云梦山开发较早,现已是成熟的风景区,里边自然景观,人文景点应有尽有。一群人走着看着,不觉来到了水帘洞前。此水帘洞非彼水帘洞,乃是当初鬼谷子授徒讲学之处。里面有一尊雕像,左手执卷,右手背后,目望前方,栩栩如生,正是鬼谷子先生。 只听导游介绍道:“鬼谷子先生原名王诩,又名王禅,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教育家,兵家,谋略家,纵横家,思想家,先生本人虽不曾出山,教出的徒弟个个都有经天纬地之才,在春秋战国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一群人听他介绍,不由得神往之极。单是那么多“家”字辈的称号,已经是足以彪炳千古了。其中有个学生模样的男青年,盯着鬼谷子的雕像,痴痴地发呆。以至于导游带着其他游客都出去了,他还杵在这里。 旅游团人数众多,导游不可能照顾到每个人,再加上现在不是旅游旺季,一群人一出去,这洞里就剩下了男青年自己一个人。男青年叫文琪,今年20岁,还是在校大学生,这一次趁着假期来云梦山游玩,一进山中,他就感觉和这座山有很深的缘分。好像是在梦里来过一样,想要仔细回忆那个梦,寻找那种感觉,却又捕捉不到了。待到进了这个山洞,看到了鬼谷子先生的雕像,他更觉得心中一动。刚才看着雕像,听着导游的解说,不觉的痴了。 “这位后生,你看什么看?“蓦然之间,文琦觉得好像有人在叫自己。赶紧四周看了看,这山洞不大,一眼就能扫完,除了自己也没别人啊。但那声音却听的真真切切。 文琦正在狐疑的功夫,那声音又响起来了,”后生,上前来。”文琦大惊,抬头去看雕像,才看出原来是鬼谷子的雕像在和他说话。难道鬼谷子先生还未仙逝,又或者是显灵了?文琦来不及多想,走上前去,深鞠一躬,道:“晚生文琦,见过鬼谷子先生。“ 鬼谷子雕像的眼睛开始焕发出明亮的光彩,在他身上细细的打量了一下,笑道:嗯,不错,骨骼方正,璞玉未雕,是个好苗子。你我缘分颇深,我正好还有未了之事,你去替我料理一番吧。“ “晚生何德何能,竟蒙先生如此垂青。不知您有何未了之事,我若能办到,一定尽力而为。“ “你虽能尽力而为,但你眉目含情,眼带桃花,八字里又是子午卯酉四柱桃花俱全。恐怕多耽于风yue之事,误了我的正事。” 文琦听鬼谷子说他耽于风月,不由的满脸通红,正色道:“大丈夫一言九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文琦虽不才,但绝不至于误事。” 鬼谷子哈哈一笑,说道:“也罢,也罢,瑕不掩瑜,人才难得。你我注定要有师徒缘分一场,老夫就收你做个关门弟子吧。只怕你不要做我鬼谷子的花徒弟就好。” 文琦被说的不好意思,一时也不知怎么对答,只好跪下来对着鬼谷子扑通扑通的磕了三个头。也算是拜师之礼了。 鬼谷子顿了顿,接着说道:老夫曾收了四个徒弟,分别是孙膑,庞涓,张仪,苏秦,他们下山后,或为将相,或为策士,搅弄天下风云,一怒而诸侯惧。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人心思定之时,必得统一天下,弭兵罢战,以免生灵涂炭,百姓受苦。“ 文琦道:先生有此雄心当然是好,但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秦国早已统一六国又被推翻,皇帝已经换了不知多少茬儿了,先生怎么还管这些事儿?“ 鬼谷子朗然一笑,道:“一灯能除千年暗,一智能灭万年愚。你看到的现在未必是现在,你以为的过去未必真的过去。袖里自有乾坤,咫尺原来天涯。你且看看,现在是何时,何地,你又是何人?” 文琦只觉的眼前一黑,蓦然间天昏地暗,风雨大作。自己好像掉到了一个风洞里,不由自主的被风吹着向前飞。也不知飞了多久,突然间,鬼谷子雕像所持的那一卷竹简迎头飞来,文琦一个机灵,竹简却又化成一个一个的字,钻到文琦的脑袋里,文琦顿感头痛欲裂,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第二章 我是赢平 也不知过了多久,文琪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躺在一张松软的大床上。头依然很痛,好像一下子装了太多东西,他的脑袋却承受不了那么大的容量。无数信息在里边翻江倒海,他想理一理思绪,一时半会儿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 “夫君,夫君”! 半睡半醒间,好像觉得是一个女人一直在呼唤夫夫。文琪努力的睁开眼,却看到一个穿着古代装束的姑娘在他旁边坐着,这姑娘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稚气尚未脱尽,但举手投足却有一种贵族的高雅气质。身形窈窕,肤如凝脂,特别是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黑色的瞳仁占据了眼睛的大部分,让整个人都显得很有神采。 看到这么个大美女,文琪不觉得头痛减轻了大半,精神也好了许多。 “这位美女,我这是在哪里?“文琦一边问,一边打量着房间里古色古香的摆设,很多东西好像只有在电视里见过。 姑娘盈盈一笑,顿时犹如春风拂动花朵。娇声道:夫君大醉一场,连珠儿也不认得了,你连睡三天三夜,自己倒做个甩手掌柜,万事不管,害的奴家好生担忧!“说到这里,珠儿的脸蛋已变得朝霞一样的红了。 文琪闻言又惊又喜,惊的是自己尚未成亲,这一切又是从何说起,好像天上掉馅饼一样突然。喜的是这么个大美女竟然叫自己为夫君,不管这是何时何地,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不亏了。 “这三天里父王也来过,看你一直昏迷不醒,就请太医过来看。太医只说是饮酒过度,心神不收,只需将息一两天自会好的。现在虽然醒过来了,但受罪的还是你自己,看你以后还喝酒不!“珠儿小嘴一蹶,柳眉一扬,半是责怪半是关心。 文琦只觉得她嗔怪的样子特别好看,盯着珠儿那精致的五官,不由得又是痴了。 珠儿被他看的不好意思,就掖了掖他的被角,柔声道:“夫君刚刚酒醒,神智还不是多清醒,再好好休息会儿吧。“ 文琦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不清醒,“珠儿“?”饮酒“?“父王”?文琦只觉得这些东西又熟悉又陌生,有无数线索在脑袋里嗖嗖的飞过,却又抓不住他们。他干脆就闭上眼,把混乱的思想分门别类,规整到该规整的地方去。 喔,是了,我是一个大学生,去云梦山游玩来着,到山洞里碰见了鬼谷子先生的雕像对我说话,然后就被送到这个地方了,这是什么地方呢? 嗯,不对,我是秦国公子赢平,秦王嬴政的第二个儿子,珠儿是我刚娶过门的妻子,是韩王安的女儿韩珠,自己只因大婚那天被灌的烂醉才睡到现在。哎,真真是丢死人了。 啊,怎么回事,我怎么有两种身份?两种思想?太奇怪了?他蓦然睁开眼睛,盯着眼睛所能看到的一切。只见屋子是明显的古代风格的建筑,雕梁画栋,曲拱游廊,房间里丫鬟仆人在床边垂首侍立,床边还有珠儿在温柔的望着他。 额,原来如此。想到这里他才明白了。文琦是他的前生,赢平才是他的现世。他被鬼谷子送到这里,是有任务在身的,临行前,鬼谷子先生还往他的大脑里装了一本书,叫《鬼谷子》,里边记载了鬼谷子平生所学,内容汪洋肆恣,超迈千古,只怕他这两辈子都受用不尽了。他已经确凿无疑铁板钉钉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穿越了!现在用的是赢平的身体,大脑竟然可以同时驾驭两种思想,识别两种身份。这太奇怪了,太神奇了,要问怎么办到的,就去问那神通广大的鬼谷子老先生去吧。 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从心底冒出来,头也不痛了,身体也是极端的舒泰,他长啸一声,响彻屋宇,这还嫌不够,又大叫一声,用全世界都听得见的声音叫道:“我是赢平!“ 赢平睡醒了! 这个消息迅速传遍王宫,一时间各位王子王孙,亲族兄弟都来看他。连睡三天三夜不醒,怎么说也是揪人心的事儿。现在醒了过来,理当探望一下。赢平所住的长明院顿时熙熙攘攘,人满为患。 这也难怪人这么多,嬴政是个精力旺盛的男人,政治功业上是千古一帝,个人生活上也丝毫没有耽搁下来。虽未立皇后,但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也够他折腾的,终其一生一共有三十几个孩子。在历史上有名有姓的有长子扶苏,少子胡亥,公子高,公子将闾,当然了,最最重要的就是排行第二的,我们主角,公子平。 赢平下床,向各位兄弟姊妹一一致意,表示感谢。除了大哥扶苏因到关中督导农务不能前来,其他的都来到了。最小的胡亥被奶妈抱在怀里,盯着赢平直勾勾的看,赢平看他大概三岁模样,生的乖巧可爱,讨人喜欢。 就顺手把床边一个人形的陶俑拿给他,说:“小弟,这个给你!“ 那个陶俑做工精致,色彩明亮,大小盈盈可握,本来放在床边作为一个摆件装饰用,赢平想他小孩子家必定喜欢这种东西,就送给他做玩具玩好了。 胡亥拿到那个陶俑之后,在手里翻看了两遍,突然双手一举,向下一摔,“啪”,竟然把那陶俑摔得四分五裂,同时眼睛一瞪,嘴巴一嘟,叫道:“我不喜欢,我不喜欢这个劳什子,我要吃那个,那个!“同时,手指着桌子上的一盒枣泥糕点心,一副非要不可的架势。 赢平脸色一沉,心道,这小子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怪不得大秦江山都被他断送了,人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果然不虚。作为兄长,今天我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 正待发作时,一个当值小太监快步跑到长明院,到赢平面前跪下,高声说道:“奉大王旨意,请公子平到勤政殿觐见!“ 赢平应道:“劳烦公公回禀父王,我这就过去。” 小太监退下,众人看公子平有事,也都回去了。赢平略微收拾一下,穿上衣服,正待出门,珠儿走过来,端了一盅蜂蜜茶,说道:这蜂蜜最解酒了,还能养身益气,固本培元,你先喝了吧,待会儿还要去见父王呢。“ 赢平端起茶盅,一饮而尽,只觉得一股香甜沁人心脾,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不由得赞叹一声:好茶!多谢珠儿了!“ 珠儿闻言娇羞一笑,一抹红晕飞到脸上,转身跑开了。 第三章 勤政殿议事 此时的勤政殿,秦王嬴政正在和李斯,王翦,蒙恬,魏缭,顿弱,姚贾等重臣议事,赵高在一旁伺候着。公子平快步走进去,秦王看也没看他,直接一挥手,说道:“坐吧。 秦王本没打算叫赢平过来,他对这个二儿子向来不太关心。这个孩子各方面都是普普通通,武艺一般,读书一般,智商一般,情商一般,性格也是安分守己,正应了他的名字,赢平。本来这种高规格的重臣会议,是大儿子扶苏经常参与的,但今天扶苏不在咸阳,就让赢平过来旁听一下,长长见识,毕竟他也是自己的儿子,以后治理军国大事,也好依仗他们。 赢平在下手位置坐下,抬眼去看秦王,只见秦王三十岁上下的年纪,身材高大,雄健威武,脸庞如刀削斧凿般轮廓分明,一双细长的眼睛闪着摄人心魄的光芒,整个人都透着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 “不愧是千古一帝。”赢平在心里边赞叹道。 “大王,请用茶.”赵高弯着腰,低着头,双手端了一碗茶放到秦王面前。看到赵高,赢平只觉说不出的恶心,这个祸国殃民的小人! 秦王脸色阴沉,心情看起来明显不太好,恨恨的说道:“我大秦自商君变法以来,国富兵强,兵锋所指,所向披靡,山东诸侯无不闻风丧胆,眼看就要以摧枯拉朽之势统一六国,却屡屡在赵国这里碰壁。赵国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来,国势蒸蒸日上,赵人又剽悍好斗,长平一战杀他四十万精锐,依然没有摧垮他们。去年夏天樊於期率十万人攻赵,初期尚能攻城略地,结果和李牧一交手,立马被杀的丢盔弃甲,樊於期也逃亡燕国,可怜我多少大秦好儿郎埋骨他乡!唉,肥之战啊肥之战!樊於期啊樊於期,寡人一定要取你的人头,以泄寡人之恨。“ 说到这里,秦王一拳砸到面前的案几上,刚倒的茶水“砰”的一下溅出,撒的遍地都是。在一旁侍立的赵高赶紧去收拾茶具,擦拭案几。 秦王稍微顿了顿,继续说道:“为雪肥之战之耻,今年我大秦再派壮士出征,讨伐赵国,结果,又是李牧,在番吾击溃我军。如此强敌,如此李牧,为之奈何?诸位爱卿,尔等且献言献策,为寡人分忧!” “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不知怎的,听了秦王的话,赢平的脑海里竟然浮现了这几句古文。说是古文,对于此时此地的赢平,却是实实在在的当下的事情了。 “大王,微臣不才,愿效犬马之劳。请与我十万大军,定当扫平赵国,踏破邯郸!”说这话的是蒙恬,蒙恬武将出身,又年轻气盛,听到番吾新败,也是义愤填膺,当场请战。 秦王赞许的点了点头,对他的勇气表示肯定。但他也知道,出兵伐赵也不可只凭血气之勇。秦王继续扫视全场,希望谁能拿出一个可行性的方案来。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毕竟秦军新败,乱局之下,这些名臣良将一时半会儿也无法堪破迷雾,料敌制胜。眼看就要冷场,赢平在下手处站了起来,悠悠的说道:“父王不必忧心,儿臣以为,赵国不足为虑。秦国有五胜,赵国有五败。请听我为诸位一一说之。 赢平呷了一口茶,用手指关节轻敲桌面,朗声说道:“秦国自商君变法以来,朝野清肃,令行禁止,国力大增。赵国虽有胡服骑射之变,但改革不彻底,老世族依然盘根错节,国力难以凝聚。此其一也。秦国有关中沃野,天府粮仓,粮食年年有余,赵国土地贫瘠,产粮不足,最近又闹旱灾,更是雪上加霜。此其二也。秦人以耕战为荣,以私斗为耻,赵人多不务正业,游侠成风,空耗国力。此其三也。秦国地处西方,四境之敌无强邻,可以集中国力军力。赵国处四战之地,北有匈奴,东有世仇燕国,南有韩魏老冤家,西有我大秦,可谓捉襟见肘,此其四也。最后,秦有父王高瞻远瞩,圣聪神断,而赵王昏聩无能,少谋多疑,此其五也。有此五者,我大秦必胜,赵国必败。” 众人听赢平这么条分缕析的一说,顿感云开雾散,精神大振。秦王也是又惊又喜,自己一向认为资质平平的赢平,这番话却说的格外的惊艳,看来平时对他关注不多,他竟有这么大的进步,真真是忽略他了。 赢平不待众人细细咀嚼他提出的五胜五败,继续顺着刚才的思路说道:“为今之计,秦国可向北向东笼络燕齐,使其不为我掣肘,向南稳住韩魏,先集中精力消灭韩赵两国,远交近攻,各个击破。同时在国内普查人口,登记兵员,劝课农桑,论功行赏。如此积蓄国力,内外兼修。则霸业可成,天下可定也。“ 众人听到这里,更加的惊叹不已。赢平高屋建瓴,对列国局势洞若观火,一言切中要害,也难为他能想的出来。秦王也是相当满意,但他知道赢平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不可过分夸赞以免让他骄傲,于是强压着心头的欣慰,只点头微笑道:“善。“ “臣愿拼着这把老骨头,为统一六国再添砖加瓦。请大王放心,接下来我会安排丞相府普查人口,清查赋税,开源节流,为大秦统一保证后勤供应。“作为丞相,李斯慷慨请命。 “臣愿率国尉府加班加点,愿盘点全国兵器阵仗,训练士卒,保我大秦士卒源源不断。”国尉魏缭很兴奋。。 “臣愿凭三寸不烂之舌出使六国,分化六国关系,让六国为我所用。”上大夫顿弱,姚贾也拍着胸脯,规划他们的外交工作。 看到这么群情激昂的场面,秦王很是高兴。朗声说道:“不错,上下同欲者胜。我们大秦一定能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消灭六国,一统天下。今日先议到这里,散朝。” “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在众位朝臣的称贺声中,秦王转身回到内殿。大家也各自散去。 第四章 彼黍离离 “平公子,平公子!”赢平正沉思间,突然觉得有人叫他,抬头去看,原来是珠儿的贴身丫鬟翠玉跑了过来。 “平公子,珠公主看您去大王那里那么久还不回去,怕您身子虚弱有什么闪失,打发我过来瞧您,既然没事儿咱们就赶紧回去吧,珠公主已经备好晚饭了。”翠玉才十二三岁,也生的标致可爱,口齿伶俐。 赢平顿时觉得心里暖暖的,说一声:“走。”就和翠玉一起回到长明院,珠公主一看两人回来了,就赶紧招呼仆人上饭。 秦宫一向不尚奢华,饭食也是长筷大碗,说不上精致。一盆炖羊肉,一盆乌鸡汤,一盆清炒时蔬,一盆小米饭,主食是锅盔大饼。 “这乌鸡汤可是我们公主亲自熬的呢。公主说久卧伤气,公子平又是连续三天未醒,就特意熬了这汤给公子补补身子”翠玉在一旁说道。 赢平感激的看着韩珠,韩珠却娇羞的不和他的眼睛对视。因为韩珠发现,她的公子平自从醒过来之后,眼睛就像会放电一样,饱含深情,却又无法抗拒,虽然他们是夫妻,却也禁不住心里砰砰的乱跳。 “那就谢谢珠公主了。”赢平喝下一口汤,嘿嘿一笑,似乎很满意。 赢平也是三天没怎么进食了,看到这些饭食也是胃口大开,只管埋头去大快朵颐。待他吃的差不多时,抬眼去看珠公主,却发现她若有所思的样子,饭菜也只是略微动了动,没吃几口,只盯着小米饭出神。 “珠儿,在想什么呢。”赢平放下筷子问道。 “没什么,我看到这小米饭,就想到《诗》里边有一篇《黍离》,勾起了我的思乡之情。夫君,你可知《黍离》之诗?”珠公主悠悠的说到。 “既然珠儿喜欢,我就背给你听。“赢平从小在宫里接受严格的教育,背诵这样的名篇不在话下。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 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 行迈靡靡,中心如噎。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赢平浑厚的男中音在长明院里回响,珠公主听的眼中含泪,如痴如醉。 “夫君,妾身承父母之命,从韩国不远千里而来。为的就是两国修好,永葆和平。现在听夫君《黍离》之诵,聊慰思乡之情。望夫君多多奉劝大王,万事以和平为念。韩国国小力弱,绝不敢忤逆我大秦。妾身一介女流,本不该过问国事,但父母之邦所系,不得不忧心耳。请夫君切勿介怀。“说到后来,珠公主已是涕泪俱下。 赢平完全能理解她的心情,但这种军国大事,他也做不了主啊。再说在这大争之世,弱肉强食,一切凭实力说话,个人感情,姻亲结盟不过是一时的利益关系,国与国之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这些道理,一直是古今通用的。 赢平不好劝解,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把珠公主的肩头揽过来,轻轻的抱在怀里。 他在大婚之日就喝的大醉,连睡三天,现在还未尽夫妻之道。抱着珠公主,只觉得软玉温香,禁不住心动神摇。 “夫君“,珠公主喃喃的叫着,星眸半醉,楚楚可怜。 此时良辰美景,佳人陪伴,自是洞房花烛,天心月圆。不在话下。 第五章 北郊围猎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不知不觉间已过去三个月有余。 赢平和韩珠公主在长明院过起了愉快的新婚生活,就像无数小说和戏剧的结尾一样: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赢平的确过的很滋润,每天和珠公主夫唱妇随,如胶似漆。闲暇时读书练。经历了三个月的沉淀,赢平对鬼谷子的精义领会的更深了。三个月前他只是被鬼谷子强行灌注了他的学问,就像一个人吃了一肚子的饭,现在正是消化吸收的时候了。赢平无事时就盘腿打坐,仔细体悟自己脑海里的内容。越体会越感觉鬼谷子的厉害,只能用“学究天人,深不可测”来形容。 赢平从鬼谷子那里学到的主要有四种。一曰神学,可占卜八卦,观人相面,定吉凶生死。二曰兵学,行军布阵,变化无穷。三曰辩才,出口成章,巧舌如簧。四曰技击,武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后世流传的《鬼谷子》一书仅十四篇,大半精华多有遗失,而赢平学到的却是完本。本来这技击之术,鬼谷子也是极为重视的。因文事必有武备,大争之世必先身体强悍,其次精神才能强悍,若手无缚鸡之力,空有屠龙之术,也可能会受制于一两个匹夫莽汉。孔夫子的六艺里边尚有“射“,”御“。是以技击之术,人生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 赢平很勤奋,每天打坐练功,体悟鬼谷子学问的精华。特别是技击之术,他更是上心,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自觉进步飞速。他深知技击不仅仅是口传心授,更是一刀一枪的实战,就像前世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天龙八部》一样,里边的女主角王语嫣能识别天下武功的招数,但是然并卵,临场上阵还是用不上。在没被穿越之前,赢平的武功底子本就稀松平常,毫无出彩之处。在王宫里名师的教导下,到十六岁了还不能敌得过秦军连个普通士兵,他兄长扶苏,只比他大一岁,已经能敌得上五人了,所以秦王更喜欢扶苏,扶苏也是众人眼中理所当然的太子。 但上次在勤政殿里议事,赢平的惊艳表现,还是让秦王和众位大臣吃了一惊,他们不知何时,这个从来都是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二王子,竟然滔滔不绝长篇大论,相比较之下,弄得他们这些重臣都很汗颜。所以后来再有几次议事,也都让赢平列席,参谋国政。但也仅仅是参与而已,琐碎细务,具体落实,自有大臣们全排,赢平全然不管,也乐得逍遥。 生活从来都不是平平静静的,这一日,宫里突然传出消息,说大王要在三日后到北郊猎场围猎! 秋高气爽,秋气肃杀,正是狩猎的好时机,赢平久静思动,也早就出去活动活动筋骨了。至于为什么要狩猎,狩猎的动机和意义是什么,赢平猜想,大概和后世的军事演习差不多,意在震慑敌人,彰显王权天威吧。 “珠儿,珠儿,三日后我随父王到北郊猎场狩猎,到时候一定为你打好多猎物回来。”赢平毕竟少年心性,一回到长明院,就兴冲冲的对珠公主说。 “那挺好的。”珠儿好像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一点也不惊喜,反应也淡淡的。 “珠儿,要不你也和我一块儿去,到了那里我保护你,我要你亲自看到我为你猎杀一匹狼!”赢平眼里闪着光芒。在那个时代,狩猎是男人的事,还很少有带着女人去的。但赢平看她反应不热烈,就邀请她一同前往,兴许她会高兴些。 珠儿眉头微皱,好像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盯着赢平,认真的看着,说:夫君,猎场风大,野兽凶猛,我是不去。你最好也别去了,待在家里,和我一块儿对弈可好?“ 赢平没想到珠公主这么扫兴,但也不好勉强,就嘟囔道:“珠儿不去就不去吧,我是肯定要去的。“说完悻悻的去睡了。 珠公主转过脸去,轻叹一口气,闭上漂亮的眼睛,却有两行清泪悄悄的从脸颊滑下。 北郊猎场是咸阳城周围最大的猎场,此地山高林密,植被丰富,野生动物也很多,自秦穆公时期就被特批为王家猎场,供王族子弟专享,此时正值秋季,草黄马肥,猎场里的大小飞禽走兽也在上秋瞟,正是打猎的好时机。 刚到辰时,只见猎场外已是人声鼎沸,车马喧闹。秦王嬴政带着诸位王族子弟,文臣武将,三千御林军,声势浩荡的来了。一千御林军由秦王带领,从南面山坡正面进山,东西两侧各有一千从两翼包抄,只留北边山不围。那个时候的人们已经懂得了竭泽而渔的道理,虽是狩猎,却并不赶尽杀绝。围三面,留一面,是狩猎时不成为的规定。 秦王走在队伍最前方,胯下骑阴山战马,身穿铠甲,腰挎长剑,背带数十支金翎羽箭,整个人威风凛凛,霸气侧漏。紧跟他身后的正是太子扶苏,这位太子刚从关中回来,虽然风尘仆仆,但也掩饰不住英武本色,剑眉星目,鼻正口方,生的沉稳敦厚,器宇轩昂。赢平比扶苏慢一个马头,后边便是李斯,王翦,蒙恬,李信等人。 三千多人进山,那动静自然不小,早有飞禽走兽受惊而走,只是秦王还没开始动手,说也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众人正热闹间,只见一匹麋鹿跑了出来,速度飞快,竟然直往秦王面前的大队人马撞去。显然是麋鹿受惊,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秦王一看,顿时哈哈大笑,从身上取下宝弓,装上金翎羽箭,弓开如满月,箭射如流星,一箭射去,麋鹿应声倒地。三千御林军看到大王如此神勇,都高呼“秦王万岁,大秦万岁。”秦王既已开了好彩头,众人也都不客气了。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追杀猎物,整个猎场人声鼎沸。 “扶苏,赢平,此处人多,想那猎物早被吓走了,你二人随寡人到山林深处寻找猎物。“秦王显然兴致很高。 “父王,林深之处多有毒虫猛兽,太过危险,还是不去的好。“扶苏有同龄人没有的持重。 “怕什么毒虫猛兽,秦人以勇武为荣,以胆怯为耻,寡人自有天命,无妨,无妨。“说着,已经驱马向前奔去了。 扶苏不好再劝什么,再劝就真显得自己胆怯了,也赶紧策马跟上,赢平本来就是尝新鲜的,自然是双手赞成,兴冲冲的跟着跑过去了。 三人向前赶着,渐渐脱离了大部队。一路说说笑笑,正好也叙叙天伦之乐、突然,又一只麋鹿在树林里窜出来,秦王赶紧搭弓射箭,没想到这只鹿灵活异常,在稠密的树叶中间一闪,竟然没射中。这鹿又扭头往丛林深处跑去,秦王一看,这还了得,顿时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就纵马追了过去。扶苏和赢见状,也跟着追了过去。 眼看就要追上,秦王正待搭箭再射,突然间前面树林响动,只见十余个蒙面人从树林茂密处钻了出来。这些蒙面人一色的黑衣长剑,劲装打扮,看到嬴政,立马弧线包抄。二话不说,举剑便刺! 嬴政大惊,转瞬间已有三名刺客的剑到马前一步远,仓促间来不及多想,本来准备射向麋鹿那一剑对着眼前最近的那个刺客射去,那刺客倒也不慌,轻轻一闪,箭并未射中,轻飘飘的落到树林中去了。 嬴政一箭射空,对方的三柄长剑却已经到了眼前,正躲无可躲之时,只见一柄长剑从旁边斜拉拉的伸出,轻轻一跳,就把三名刺客的剑挑开了。原来是扶苏赢平他们两个,一直跟在秦王身后,看到秦王遇险,赶紧前来支援。刚才挑开三柄刺客之剑的,正是赢平。他最近练习鬼谷子的技击之术,感觉进步一日千里,不仅气力见长,临场应变也更迅速。随意一剑便挡开了三名刺客的必杀之势,却是让自己也感到震惊。 三人聚齐,顿时士气大振,但刺客显然志在必得,一击不中,又发起狠来,十余柄长剑齐齐的向嬴政身上招呼,因为他们知道这山上还有三千御林军,若不速战速决,定当后患无穷。 嬴政从来都是唯我独尊,还没有被逼到这个份儿上,此刻利刃加胸,只觉得又惊又怒,大喝一声:鼠辈猖狂!左右,快与我拿刺客!“ 可此刻左右只有两位王子,三千御林军都忙着打猎呢,谁也不知道树林深处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众刺客的长剑已形成了一道剑网,从上中下三路向秦王刺来,他们对扶苏赢平二人似乎不敢兴趣,只对嬴政重下杀手,必欲除之而后快。 第六章 疑似墨者 千钧一发之际,嬴政避无可避,上中下三路十柄长剑一齐次刺来,他又挡无可挡。若是换了一般人,早就滚鞍下马,受降就死了。但嬴政是谁?他可是千古一帝,霸气天成。当此危机之时,更激起了他的斗志,大喝一声,“唰”的一声,拔下腰间长剑,照着最先迎上来的一个瘦长脸刺客头上砍去。 嬴政此时门户大开,不再防守,也没法防守了。最危急的时候,平常练习的武功招式早就顾不上了,身体最基本的反应往往就是最有效的。但平时的练习却可以帮助习武者在危机情况下以最快最合适的方式做出回击。他此时一不做二不休,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这个瘦长脸的位置最为靠前,出剑也最为凶狠,明显是想抢功来着。 所谓枪打出头鸟,嬴政在下意识间就把这个瘦长脸作为最先需要料理的敌人了。嬴政出剑,后发先至,不是刺,而是砍,直接向瘦长脸头上砍去。他的佩剑是宫中顶级铸剑大师耗费三个月铸成的玄铁剑,锋锐无比,势大力沉,虽比不上干将莫邪等名剑,也是削铁如泥了。 瘦长脸明显有点猝不及防,他只是一名刺客,并不是死士,死士可以不顾自己的死活全力刺出这一剑,刺客却要在保全自身的情况下完成刺杀任务。眼看秦王利剑砍到,他赶忙手腕一抖,变刺为挡,先护住头部再说。 “咔擦”,只听见金属断裂之声响起,嬴政的玄铁剑如切豆腐一般,直接砍断了瘦长脸的剑,瘦长脸的虎口被震的发麻,手上一松劲儿,两柄断剑都掉到地上,下砍之势不衰,眼看就要砍到头部,瘦长脸一惊,侧头躲过,嬴政这一剑却砍在他的右肩上,他的肩头虽穿有牛皮护甲,还是抵挡不住,只觉得肩膀一凉,紧接着一道血光溅出,肩膀被锋利的玄铁剑划了一道大口子,鲜血霍霍的往外冒。 其余刺客眼看最凶狠的瘦长脸被盖世英雄的秦王砍伤,都暗暗的一惊,手上动作也慢了半分,有这片刻的功夫,扶苏和赢平已经接住了他们的剑,化解了秦王最危险的时刻。 有道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三人背靠背防守,面对十余名刺客的全力攻击,倒也丝毫不落下风。赢平更是奇招频出,一把剑耍的虎虎生风,险些刺伤对方数名刺客。秦王的玄铁剑削铁如泥,众人的剑都不敢和他接触,都是一沾即走,不给他斩断兵器的机会。扶苏久在军中历练,逢此情景倒也不慌,闪转腾挪,全力护住刺向秦王身上的要害部位。 众刺客已经伤了一人,,气势本来已经弱下去了。现又是久攻不下,不由得焦躁起来。其中一个精悍的小个子刺客,貌似头领模样,脸色一沉,叫道:“时辰不多,铁笼合围。”顿时十余名刺客杀气陡起,攻势凌厉,扶苏一个抵挡不住,腿上已经中了一剑。赢平左支右拙,勉强应付,但好汉架不住人多,刀剑无眼,岂能尽数招架的来。 眼看就要支撑不住,正在危急时刻,突然南方烟尘大起,一堆人马狂飙过来。 “大王,大王”,秦王等人正苦苦缠斗之时,却听见王翦在寻他,还带着一干御林军来到,顿时喜出望外。原来大臣们看到秦王三人进山,都不放心,赶紧让王翦带人来跟随,王翦刚刚找了一大圈,才发现秦王正在这里被人围攻。 “爱卿速来救驾!“ “诺!”王翦应声处,身体已经几个起落,飞奔到了秦王包围圈的外围。作为秦国的第一大将,他不仅有智谋,还有勇冠三军的武艺。 众刺客眼看援兵来到,知道再恋战无益,精悍的小个子一声口哨,发一声喊:“ 情况不妙,兄弟们扯呼!“ 刺客们来的快走的也快,忽忽啦啦就钻进了茂密的树林中,看不到身影了。王翦想带众军士去追,秦王大手一挥:“说,不必了,他们有备而来,想也追不上。不过,寡人也知道他们是谁了。“ “大王如何得知。“王翦问道。 秦王捡起地上被砍断的残剑,指着剑柄上刻的一个篆体字,说道:“你们且看这个字。” 众人凝神一看,赫然是个“墨”字! “难道是墨家?”赢平心里一怔,他对墨家的印象还停留在历史老师经常念叨的“兼爱”,“非攻”上,但刺杀君王这样的事还不至于做的出来。 “墨家一向我行我素,任侠犯禁。寡人早就想在秦国取缔他们,是以对他们管控极严。他们动辄聚会,宣传”非攻“思想,对寡人征战六国之事颇多微词。没想到这次竟然来了个“兵谏”,哼!“秦王愤愤不平,显然对墨家意见很大。 “父王说的是,这些墨家子弟不懂我大秦的胸怀,我大秦征伐六国,是为了统一天下,永远的消灭战争。是真正的”兼爱“,”非攻“。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相信父王是正确的。”赢平慷慨激昂的陈词。 “好一个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寡人喜欢的就是这份实干!”秦王踌躇满志,他明显对这八个字很有感觉。但他哪里知道赢平是怎么想出来的。 “既然确定是墨家所为,大王打算如何处置?“王翦拱手问道。 “取缔墨家,缉拿在秦的一切墨家子弟。凡在三年内有违犯过秦法者,一律从严处置。寡人也正好趁此机会,整肃一下民间任侠私斗的风气,彰显我秦法的威压。哼哼。寡人就不信羊不吃麦苗!”秦王说到激动处,竟然随口说了一句民间黔首用的俗语,弄的自己也笑了起来。 第七章 濠梁之辩 秦王心里着实有点郁闷,本来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因为刚刚的遇刺之事,也都没了兴致,不得不偃旗息鼓,打道回宫。众位朝臣,三千御林军也都各归各位去了。 赢平一回到宫里,还没到长明院,就远远的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身材窈窕,裙裾飘飘,正在向外边望着。看身姿似乎是珠公主的模样。待到走近了一看,不是珠公主还能是谁。 “珠儿,这里风大,你站在这里作甚?“赢平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珠公主面前,握着她的手说。 “夫君,你总算回来了。“珠公主好像久别重逢一样,望着赢平,眼睛已经盈出泪来。” “珠儿好好的哭什么?” “没什么,我听说今日北郊猎场有人行刺父王,刺客如此凶残,我怕你受伤了,所以一直在等你,你没事就好。”珠公主一边拭泪,一边拉着赢平回到屋里。 “珠儿的消息真快啊,也知今日猎场之事了,看情况是墨家在捣乱。不过也不能仅凭一柄断剑就确定是墨家所为,如此孤证,似乎鲁莽了些。珠儿,你说是不是?” “或许是吧,谁知道呢。”珠公主垂下眼帘,不去看赢平的目光。 “平公子,珠公主,晚饭准备好了,是否现在就上?”原来是丫鬟翠玉在询问晚饭的事儿。 跑了一天,赢平早就饿了,赶紧吩咐端上来,夫妻对坐同食,不亦乐乎。 食毕就寝,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赢平就起床了,他今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游览一下咸阳城。虽说他的记忆里有咸阳的一切,但那是专属于原赢平的,现在又加了个现代人的记忆,还有鬼谷子的绝学,就有点紊乱了。所以看到这些熟悉的景物,就恍若隔世一般,似乎曾经见过,又很稀奇,种种感觉交织在一起,让他感觉梦游一般神奇。 “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此情此景,赢平不由得想到了庄周梦蝶的典故,嘴里也不由得吟诵了出来。 “足下既然吟诵庄子之大作,想必所学定是道家了。”赢平一怔,才发现对面说话的是一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少年,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腰挎长剑,一袭白衣,标准的士子打扮。尤其一双眼睛,着实生的秀气。他主动搭话,显然对赢平吟诵的内容很感兴趣。 赢平今天出来,未带仆从侍卫,简单装束,信步游荡,又随口吟诵庄子名句,没想到也被对方认为是道家子弟了。那个时代的人甚至比两千多年后的现代社会的人活的开放自在,大街上碰到顺眼的,搭讪是很随意的事儿。“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信条,在那时候是行不通的。 “足下非我,安知我是道家子弟?”赢平眉毛一扬,看着对方,明显想难为难为他。 “足下非我,安知我不知足下为道家弟子?”白衣士子丝毫不相让。 赢平微微一笑,说道:“我非足下,固然不知足下。足下非我,固然也不知我了。” “请回到开头的话题,你问”安知我是道家弟子“,就说明,你已经肯定了我的回答了,你就是道家弟子。”白衣士子口齿伶俐,逻辑清晰,丝毫不落下风。 赢平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濠梁之辩,反正赢平在前世学过这个典故,当时还特意研究了庄子和惠子这些话的逻辑关系,花了半节语文课的时间,拿出来现学现卖,所以辩起来这么顺手。可这位白衣之子竟能信手拈来,不是涉猎甚广,就是辩才天成了。要知道,春秋战国时的书籍可没现代社会开放,那时候知识是封闭的,信息的流转只存在于上流社会的贵族家庭中,普通黔首想学知识,可没那么容易。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有时候未必武打,文打也同样激情澎湃,只要不刻意贬损对方,坐而论道,切磋学问,展现自己的风采,都能让陌生人生出好感。 “在下赢平,感君高才绝学,钦佩不已。有道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们既然如此有缘,不妨到前方酒馆里痛饮几杯,也多向您请教请教。“赢平这番话说的文白夹生,这也难怪,毕竟他的身体内有两种思想,两种话语习惯,一时之间还真适应不了。 “好一个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足下这句话顶的上我半年的修为。“白衣士子第一次听说这句话,顿时惊艳不已。赢平当然不会告诉他这句话的来历,那毕竟太骇人听闻了。 “像我们这样擦肩之后没有各自走开的人,前世要回眸多少次呢,是不是需要把脖子弄僵了才凑够我们的缘分呢。”赢平一见到这个白衣士子就觉得浑身轻松,话里话外也竟然不自觉的调侃起来了。 白衣士子一怔,顿时被问住了。当下就仰起头,两手托着下巴,梗着脖子,细细回味到底需要回眸多少次了。赢平看他的样子,着实认真的可爱。当下拉着他的袖子,说道:“走吧,咱们兄弟到酒馆里好好叙叙。“ 没想到白衣士子一把甩开赢平的手,亢声道:“好好的拉拉扯扯干什么。” 赢平顿时尴尬的很,心说两个大老爷们拉一下手臂又如何,于是干笑两声,说道:“嘿嘿,兄弟也太斯文了些,也罢,咱们进去先喝两杯,啥也别说了,都在酒里边!” 白衣士子闻言,也觉得自己有点过了。当下嘿嘿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算是认同了赢平的说法。两人有说有笑,就要往酒馆走去。 突然街上烟尘大起,大队人马飞奔而过,铠甲明亮,队伍严正,起码有三百规模。赢平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是咸阳的城防军出动了。只是现在并非战时,调动这么多军队干什么。有谁值得这么兴师动众呢。 大队人马丝毫不做停留,呼啸着向城南而去。 “城南“?”墨家“?电光石火的一瞬间,赢平想到了秦王在猎场说的取缔墨家之事,这些城防军想必就是去抓捕墨家子弟了。因为墨家的秦国总院就在咸阳城南,背靠终南山,面对咸阳城。既有地利之便,又不受过多纷扰。赢平一直对当日行刺之事颇有疑惑,但秦王对墨家显然不忿很久了,逮着理由想发泄一下,赢平也不好多说什么。秦王脾气不好是出了名的,想当初因为郑国渠之事,差一点要把所有山东六国的士子全部驱逐出秦国,幸得李斯上了个《谏逐客书》,才把秦王那个不靠谱的想法给打消下去。后来统一六国后,又因为儒生议论国政,逆了他的龙鳞,他直接来了个焚书坑儒,手段霸道毒辣,绝不轻饶人、现在看这队城防军杀气腾腾的去了,墨家显然凶多吉少。 “兄弟,我看这队人马风尘仆仆,定是奔城南的墨家总院去了。我虽不该干涉朝廷之事,但恐怕大王这次多有鲁莽,所以想去城南看一下,或有不时之需,也说不一定。你且回去吧。”赢平对白衣士子拱手说道。 没想到白衣士子一听墨家有事,脸上立马急的通红。秀气的眼睛似乎要掉下泪来。当下说道:“兄弟不知,我实为墨家子弟,既然师门有难,我理当速回,以助一臂之力。“因为过于急切,他的声音都尖锐起来了。 赢平道:“既然如此,我们两个作伴同去,岂不更好。” “事不宜迟,赶快出发吧。” 两人赶紧在街上马市中,雇了两匹好马,骑上去直奔城南而去。 第八章 赴汤蹈刃,死不旋踵(上) 墨家周游天下,在每个国家都设有总院,相当于在该国的总部。其中在秦国的总院,就在城南门十里外。此地属于终南山的余脉,是一座小山。总院背靠小山,面朝咸阳驰道。进可通衢天下,退则潜心修道,可见墨家选址是极有讲究的。 城防军的大队人马虽然全部是轻装骑士,但毕竟是行军速度,不可能太快。赢平他们则是心中有事,快马加鞭,紧赶慢赶,终于在咸阳城南大门外超过了城防军。接下来十里路不敢耽搁,白衣士子更是风驰电掣,看他样子恨不得赶快飞到总院赶快去报信。路人只能看到驰道上两个少年飞驰而来,还没看清他们的面容时,早就一闪而过。 “师父,师父,弟子有急事禀报!“刚到墨家总院大门口,白衣士子就滚鞍下马,直向门里边奔去。 “何事慌慌张张?灵儿也是不小了,还这样毛手毛脚。“只见院里走出一个中年男人,声如洪钟,身材敦实,个子虽然不高,却有一种山岳般难以撼动的气势。 “灵儿“?赢平疑惑的看着白衣士子,才知道在这里他被称呼为”灵儿“。刚才在咸阳城,他们虽然一见如故,但时间紧促,又忙着斗嘴,也忘了问他的名讳了。只是一个大老爷们,为何起这么一个偏柔性的名字。 赢平正疑惑间,中年男人看着白衣士子的装扮,却是皱起了眉头。说道:“灵儿怎么又……” 一句话说了半截,却看到对方在拼命的递眼色,就叹了一口去,不再往下说了。显然,他们对这个“灵儿”的种种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了。赢平好奇的看着这位白衣士子,总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儿,一时半会儿却也说不出来什么。心里想着或许因为有男孩子自小特别受宠,起个偏柔性的名字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大师兄,也是事有凑巧,我和这位刚认识的赢平兄弟从咸阳城打探到消息,有大队城防军正向咱们总院开来,估计来着不善,请大师兄速做决断。喔,对了,师父在哪儿?” 大师兄墨武微微皱眉,这位师父的爱徒总是想一出说一出,不特意介绍一下陪同的客人倒也罢了,正汇报军情紧急呢,没汇报完就问师父去哪儿了。说话没有逻辑性,真不好让接话者怎么回答了。 但大师兄总是大师兄。墨家的大师兄修为在同辈师兄弟中间是最高的,地位也很高,日常庶务师父一般不会过问,都交给大师兄打理。 “师父正在净室闭关,算日子这两天也该出关了。“墨武首先回答了师父的问题。 “这位赢平公子既然是灵儿的朋友,那也是我们墨家的朋友。”墨武拱手施礼。赢平忙也还了一礼。 “秦军大队人马要来咱们墨家总院,就让他们来好了。反正咱们又没犯法,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说这句话的时候,墨武脸色凝重,眼睛里好像有种坚不可摧的执着。 赢平听他说话有板有眼,不慌不乱。三句话表述三个意思,清清楚楚。比灵儿一股脑儿的大杂烩问题强太多了。不由得暗生佩服。虽然他刚才未特别属意赢平,但也情有可原,毕竟谁也想不到秦王的二王子会出现在这里。按照一般百姓见王子的礼节,不可能一拱手了事。 赢姓是王族之姓,但在整个咸阳城姓“赢”的起码有两万之多。所以赢平报出自己的姓名之后,一般人只会认为他是个普通的王族支脉子弟,并未想到他是秦王的亲儿子。况且秦法昭著,很多王族弟子因为没有军功,生活状况和普通百姓差别也不是特别大。这也怪不得赢平,他若像他哥哥扶苏那样耀眼,知名度肯定不一样了,主要还是太平凡,出镜率不高啊。 赢平并不介意这些,他也不想公布自己的身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墨家和朝廷历来互相看不顺眼,而在一定程度上,秦王的二王子就是代表着朝廷的。 只是这次,看不顺眼的直接上门来找茬了。墨武他们刚进客厅,屁股刚没坐稳,就听见外边轰隆隆的马蹄声纷至沓来。好像夏日的雷声一样,刚开始依稀听见,然后就是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直到离自己头顶不远处轰然炸开,达到沸点,炸开之后又戛然而止,外边一点声音又没了。马蹄声也没了,貌似大门外边没一个人,实际上已布满了秦军骑士。正应了那句话,“其疾如风,其徐如林,其掠如火,不动如山!” “大师兄,大门外已布满秦军。四周围墙也被秦军围上了。估计总数有三百人左右。”一个年轻弟子快步走到墨武面前,附耳对墨武说道。 墨武面沉如水,虎眉拧成了疙瘩,粗大的指关节在案板上“咚咚咚”的敲着。 “号召全院所有弟子,门前小广场集合!全副武装,准备迎敌!”墨武用浑厚的声音下达了总动员的命令。 紧接着,整个墨家总院就像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一样。各色弟子片刻聚齐完毕。腰佩长剑,装束整齐,墨家虽崇尚简朴节用,服饰不算华丽,但每个人自有一种笃定的气质,任何人都不敢轻视。 “大师兄,全院弟子共六十八名已整束完毕。请示下。” 墨武转过身来,拱手对赢平说道:”这位公子急公好义,特意和灵儿来告知秦军要来之事,我墨家十分感动,这份情我们领了。你不是墨家弟子,待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用管,秦军也不会为难你。“ “灵儿待会不用出去,带四名高阶剑客弟子守在师父房门外,保护师父闭关。外边之事你不用管,我但有一口气在,绝不会让别人冲到房里。“ 赢平待要想说什么,却又无从说起。看看灵儿,只见他白皙的脸蛋因为紧张,反而白里透红,煞是好看。心想这位兄弟也是投错胎了,要是个女儿身该多好。生个男儿身,这么禁不住场面,稍微棘手一点就吼不住了。 “院里的墨家弟子听着,我乃咸阳城防军偏将军将章邯。奉秦王之命取缔墨家,逮捕墨家弟子,请各位放下兵器,立即投降,否则攻入院内,刀枪无眼,别怪本将军不客气。“只听一个声音不客气的从门外传来,显然是领头的将军。 赢平一听到章邯两个字就知道了,这章邯现在还年轻气盛,功业之心炽热,所以行事未免让人不舒服。有秦始皇一代,嬴政名将如云,轮不到章邯,后来秦二世继位,大秦风雨飘摇,章邯也锤炼的老成了许多,带领秦军打了几场大胜仗,是秦朝末年唯一的军方顶梁柱。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墨武冷笑一声,洪亮的声音好像按了扩音器一样浑厚,远远的飘了出去:“我墨家在秦国遵纪守法,未曾伤害秦国一分一毫,为何秦王说取缔就要取缔,总要给个说法吧。再说了。就算我想束手就擒,给章将军凑上一个功劳,但我墨家子弟这么多人,他们手中的剑也不会答应吧。“ 只听“唰“的一声响,所有六十八名墨家子弟同时拔出了手中之剑,好像一阵阵龙吟之声此起彼伏,杀气陡现! 墨家子弟示威,秦军当然不是吃素的,章邯一声令下,大门“咚“的一下被撞开,大批骑士鱼贯而入,迅速包围了整个院子里的墨家子弟。院子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堪堪占满了两百骑士,六七十名墨家子弟。还有一百骑士在围墙外围着。墨家子弟虽少,但都是精于剑术,个人技击能力出色。章邯这些骑兵虽久经战阵,但他们要死命抵抗,还当真是一块硬骨头。 墨家弟子表情肃穆,脸上笃定的神情更加明显。他们好像要告诉全世界:生亦何欢,死亦何苦。赴汤蹈刃,死不旋踵。但为心中那份最高的信仰,可以牺牲一切外在的东西,只求内心追求的“道“完整无瑕疵。 一阵风吹过,院子里的秦军旗帜和墨家子弟身上的衣袂,都啦啦作响。好像战前的誓词一样。两方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战斗一触即发! 第九章 赴汤蹈刃,死不旋踵(下) 正在这时,只听见一声长啸从屋里传来,直透云霄,不管院内还是院外的所有人,都感到了这啸声中蕴含着不平凡的能量。 “师父!” 墨武大叫一声,喜不自禁。师父闭关已经三月有余,算着这两天该出关了,现在正当关键时刻,师父正好出来主持大局。就说眼前的这件事,自己虽然也有处理的决心和能力,但若有师父在,即使他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做,心里就有了依靠和着落。这种情绪,小时候来自于父母。现在长期在师父身边,这种情绪又来自于师父。 全院的所有墨家弟子也都知道了师父出关的消息,一齐向发出声音的房间看去,只听“吱呀”一声,一间偏房的门被推开,灵儿和四个高阶剑客弟子赶紧垂首侍立一旁。院里的众人只觉的眼前一花,院里正中央已站了一位老者,都没看清他怎么从门口走到院里的,或者叫“飞”到院里的。 赢平抬眼看这位老者,只见他身穿灰袍,须发皆白,精神矍铄,俽长清瘦,飘飘然有神仙之姿。 “诸位光临我们墨家,老朽墨云这厢有礼了。来者就是客,我们理当招待,只是不知因何兵戎相见,若是有什么误会在里边,还需从长计议。”墨云的声音虽不响亮,但院里院外的每个人都听的清清楚楚,好像就坐在对面,拉家常一样自然。 章邯刚才看到墨云从门口瞬移到院里的轻身功夫,知道这是位高人,又见他说话客气,当下不敢怠慢,略微拱了拱手,说道:“奉大王之命,取缔墨家,逮捕墨家弟子。核查最近三年的行为记录,若有违犯秦法者,从严处置。” 墨云眯起来一双眼,表情丝毫未变,说道:“哦……不知大王为何对墨家格外关注?” “大王昨日在北郊猎场行猎,突遇刺客行刺,大王神勇,刺客行刺未成,慌乱间还留下一柄短剑,剑柄上正是一个墨字。你说这不明摆着是你们墨家闹事吗?“章邯一说到这事儿,立马得理不饶人,气势就上来了。 “到底是谁在闹事,来,咱们手底下见真章!“墨武”唰“的一下拔出剑来,对着章邯怒目而视。 墨云挥了挥手,示意他这位暴躁的徒弟冷静一下、于是墨武把剑又收了回去。 “既然将军说这柄短剑上边有我们的标识,那么请否拿出来让我们观瞻一下,到底是不是我们墨家的剑?“ 章邯嘿嘿一笑,从身上解下一个牛皮储物袋,向里边一掏,拿出那柄断剑,举在手上向四周展示,正是那日刺客留下的。章邯心思缜密,这次来墨家总院抓人,肯定棘手,就特意向廷尉府申请调用了断剑一用。本来廷尉府是死活不愿意他把这么重要的物证拿去的,但架不住他软磨硬泡,说一切为了工作需要,并承诺用完之后立马奉还,才让他暂时拿去。没想到现在真派上了用场,此断剑一出,墨家纵然想狡辩,也不好多说什么。 众位墨家弟子看的真切,只见断剑剑柄上正有一个“墨“字,和他们手上所用的剑一模一样,连”墨“字的字体也丝毫不差,明显是墨家弟子之剑。墨家倡导”人不离剑,剑不离人。“见剑如见人,既然剑在此,那么行刺之事定是墨家所为了。墨家弟子众多,有一两个不听话的出去闹事,也是始料未及的事儿。想到这里,墨家这边的气势立马矮了半截。 这也难怪,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他们都是明理之人,不会死搅蛮缠。后世有言:“得势不得理,当众滚烂泥;得理不得势,当你是空气。“既然理输了,就没法硬起来了。 当在场的所有墨家弟子都气馁之时,唯有墨云一双老眼精光大放,紧盯着章邯手中的断剑,突然又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墨老先生,你笑什么?”章邯不解的问。 墨云止住笑声,缓缓说道:“老朽不笑别的,就笑秦王单凭剑柄上一个墨字就认定是墨家所为,可谓武断之极。这且不说,我墨家子弟佩戴的剑,都是专门的铸剑师打造,一般的剑都在剑柄上刻一个‘墨’字。但还有一个‘墨’字却铸在剑身上,这个秘密属于我墨家之剑的防伪标识。剑身上的字需要在阳光下照射,才能看的出来。章将军,且看你那柄断剑上边,有我说的‘墨’字么?“ 有道是当局者迷,墨武等墨家子弟虽然也知道墨家之剑有特殊的防伪标识,但他们刚才一看到章邯拿出的断剑,再看到剑柄上的第一标识,思路就被牵着走了,一时之间根本没想到还需要验证第二标识。 “对对,看看剑身上有没有字。险些给忘了。“墨武急切的说道。 章邯拿起断剑,在阳光下仔细比对,却哪有“墨“字的影子。”在剑身上铸一个只能在阳光下照射才能看出的字,怎么能办到。“章邯心里暗想。这也难怪,那时候的铸剑之术还不太高明,连铁器也是刚刚应用到兵器中,更别说难度这么高的工艺了。 “嘿嘿,找不到吧,看这一柄!“墨武话未说完,一柄长剑已被他甩出飞向章邯,剑刃闪着寒光,直向章邯的方向而去。章邯伸手一抄,抓住剑柄握在手里,动作极为敏捷。他这会儿也顾不得深究墨武故意给他掷剑是不是无礼了,现在只想好好看看有没有这个”墨“字。 剑身对着阳光,阳光好像能穿透这金属一样,剑身变得极为通透。章邯定睛一看,剑身上,离剑柄三寸处,正好有一个淡淡的“墨“字,不像是刻上去的,也不是画上去的,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章邯默不作声,墨家铸剑的防伪技术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一旁的赢平看到这个情景,顿时感觉好熟悉,他的前世在二十一世纪,那时候的人们喜欢把这项技术应用到钞票的防伪上,经常拿着一张百元大钞在太阳底下照,以鉴别钱的真伪,没想到战国时的墨家,竟然也同样有这个技术水平,可以鉴别他们的剑的真伪了。 章邯拿着这两柄剑反复比较,好像拿着一张真钱一张假钞一样,他辛辛苦苦从廷尉府拿过来的证据明显成了伪证,打了自己的脸。那么行刺秦王之人就需要从长计议了。他不是一个鲁莽的人,顿感兹事体大,需要上报处理。就扭头对身边的副将说:“此事重大,我需去禀报大王再做处置,你先在这里围着墨家众人,我去请了大王示下之后再说行动。“ “诺!“副将应道。 章邯飞快的翻身上马,直奔咸阳而去。不说章邯如何请命,单说这边墨家众人看到墨云一出场就指出了断剑之伪,虽没彻底解围,但也让对方改弦更张,如此手段,如此厉害,更让他们佩服了。 “师父!您老人家也不理我了。”灵儿飞快的跑到墨云面前,娇嗔的样子好像一个小姑娘。赢平惊异的看着他,这个叫灵儿的白衣士子的声音,突然变得不一样了,变得更更尖更细了。但更让他诧异的还在后边。 “小丫头,原来你在这里啊。刚才没看到你。对了,这几个月去哪儿疯去了,怎么又换上了男装了,你啊你,真不让人省心,早知道就该让你爹把你接走,放在我身边整天祸害我,起码让我少活五年。”墨云一面对灵儿,立马就没了刚才的严肃劲儿,絮絮叨叨的倒像个聒噪的老头子。 “我爹让我跟着您学本事啊,我在墨家学到了那么多东西,回去以后爹爹肯定会夸奖我的。对了师父,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赢平,人可好着呢。”灵儿一把拉过还没回过神的赢平,向墨云介绍道。 赢平确实很惊异,他自认为眼力不差,可女扮男装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时,才发现自己竟是那么的迟钝。或许他早该有所察觉,只是没往那方面想,再加上接触了才半天时间,就硬是没发现! 看到灵儿拉着自己向墨云说话,赢平才赶紧把心思收回来,大大方方的上前,对着墨云弯腰鞠躬,说道:“墨老先生好,晚辈赢平,见过先生。”赢平刚才也见识到了墨云的风采,再加上他又是灵儿的老师,所以赢平就恭恭敬敬的以师礼待之。 一旁的墨武说道:“这位公子和灵儿一起回来,共同报告了秦军的消息,着实可敬。“墨云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公子是灵儿的朋友,那也是墨家的朋友,公子高义,不辞劳苦前来报信,我墨家感激不尽。以后若有用得着墨家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们一定尽全力去办。” 墨云作为墨家巨子,以墨家的名义向赢平许诺,显然是极为珍贵的。他的徒弟们都知道这个师父不是轻易夸下海口之人,他若说全力帮你办事,那肯定会全力以赴。 赢平赶紧施礼表示感谢,他知道墨云这个允诺的分量。古人,特别是任侠之士,一般都“重然诺,轻生死。”更有后来者季布,有“得千金,不如得季布一诺”的说法。 第十章 反出秦国 章邯走了之后,赢平知道这事儿还没完,院子里的秦军还在虎视眈眈,有道是“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赢平就留在院里,陪着灵儿和墨家众人。秦军不动,他们也不动,两下相安无事。 “对了,还没正式的自我介绍呢,我大名叫李灵,很高兴认识你。“灵儿大大方方的走过来,对着赢平灿然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贝齿。 饶是刚才已经知道了她的真实性别,现在面对面看到她女人的样子,赢平竟然觉得紧张了起来,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叹了口气道:“真是花木兰啊。” “花木兰是什么花,很好看么?“李灵好奇的追问道。 “花木兰不是花,其实是人。“ “喔,还有花木兰这个人么,名字真好听,他是做什么的?” 赢平苦笑一声,只得把花木兰从军的故事大略讲了讲,当然,他是套在现在的历史情境下讲的。 李灵听的入神,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突然,她好像想通了什么,高兴的抓着赢平的手臂,兴奋的说道:“花木兰是个女英雄,以后我也做个女英雄,到战场上杀敌报国。我爹不让我上战场,说女娃子太娇贵经不得摔打,我偏不信!我要上战场,我要做花木兰!”说完这些,李灵的脸蛋红红的,胸口略微有点起伏,双眼凝望前方,好像庄严的宣誓了一般。 “有梦想的人是可贵的。我支持你!”赢平很赞赏这位女汉子的想法。 “谢谢你。”李灵认真的道了一声谢,转身走开了。 众人都在等待章邯的回来,等待的过程总是漫长的,尤其是等一个未知的结果,更让人揪心和急躁。众位墨家弟子面对围着他们的秦军,眼神里充满了固执和傲气,那意思是如果秦军敢强来,他们肯定会拼个鱼死网破。墨武一遍一遍的在院子里踱步,频率越来越快,显然很不耐烦。墨云站在院里,纹丝不动,胡须飘飘,眼脸微闭,好像睡着了一样。只有灵儿在院子里忙来忙去,一会儿给师父捶捶背,一会儿给众位师兄弟们倒水喝,俨然是墨家的“贴心小棉袄”。赢平看着李灵的一举一动,只觉得越来越难以理解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了。 刚过两个时辰,突然听到外边马蹄嗒嗒,一愣神间,一匹快马已经蹿到院里了,正是章邯。 “大王口谕:北郊行刺之事,似与墨家无关,具体隐情,交廷尉府查访。撤去墨家总院秦军,对墨家不再追究!“章邯朗声说道。 墨家众人一听秦王不再追究,顿时送了口气,他们虽然不惹事也不怕事,但朝廷要和你为敌,还是很麻烦的,毕竟朝廷能动用的力量太大了。国家机器一旦启动,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被碾碎,这是毋庸置疑的。 “章将军,慢走,不送!”墨武已经下逐客令了。 章邯不再说什么,略微拱了拱手,说一声:“告辞。“就带着三百城防军风驰电掣的走了。就像来时一样迅速。由此也可见秦军纪律严明,战力非凡了。 章邯刚走,墨云突然脸色一沉,叫道:“墨家弟子听令。“ 墨家弟子快速集合,聚成一个大圈,把墨云围在中央。他们知道,这次巨子是要说点什么了。 “所有墨家弟子,立即收拾行装,今天夜里务必准备好,明日出发,离开秦国!“ 众人听了之后,不由得大惊,他们在秦国日久,早就有了感情,有的弟子甚至在这里生儿育女,扎根秦国,哪能说走就走。当下不知所措,希望巨子老师给他们进一步开示。 “道不同不相为谋,秦国志在一统六国,我墨家志在兼爱非攻,此犹水火不容也。今日秦王撤兵,明日他即可再加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君子无罪,怀璧其罪,这次秦王之所以在孤证不明的情况下就贸然出兵围我总院,就是私下对我们积怨颇深。今天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但谁知道哪天会卷土重来。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我们这次要离开秦国,离开这堵危墙!“墨云说的慷慨激昂。 李灵也说道:“早就烦这个秦国了。整个国家就是个战争机器,没一点人情味,国富兵强又如何,虎狼之师又如何,开疆拓土又如何,刚强易折他们不知道么。“ 众人见墨云和李灵分析的有道理,都点头称是,他们已经入了墨家,这个履历是一辈子都改不掉的,当然他们也不会改,因为那是他们的信仰。但若是哪一天秦王不高兴了,再来个取缔墨家,逮捕墨家弟子,他们的运气可能就没那么好了。当下众人想清楚了这层利害关系,齐声说道:“任凭巨子安排。 墨云朗声说道:“既然众位意见已经统一,那就赶紧回去早作安排。墨武准备一下路上的车马备用之物,李灵负责善后工作。务求明日一早就出发,反出秦国!” “反出秦国!反出秦国!”院子里的墨家子弟齐声大呼,声震瓦屋。 赢平听到这里,也不好接话,他毕竟是秦国的二王子,还肩负着鬼谷子嘱托的统一六国的重任,当然不能随声附和,听了那么多不利于秦国的言论,心里着实有点不以为然,但在人家的地盘也不好说什么,毕竟那是人家的言论自由。眼不见心不烦,还是离开这里,走为上计。当下干咳两声,向墨云施了一礼,说道:既然墨家有要事在身,晚辈就不便打扰了,我这里就先回去了。“ 墨云就要说话,赢平却被墨武一把拉住。说道: “今日天色已晚,公子明日再出发吧。” 赢平只觉得墨武的手像铁箍一样紧紧的抓着他的小臂,想动一下都很难。立马知道墨武并非真正的挽留他,只是想把他暂时扣押下来,封锁消息。毕竟反出秦国这种事,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等到明天他们走了之后再放赢平出去,也就不怕消息泄露了。 想到这一层,赢平心里略微有点不快,他本没有这份告密的心,但被人怀疑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当下催动内劲,肩膀一沉,手肘一曲,就卸掉了墨武的大部分力道。再略微一使劲,就挣脱了墨武那铁箍般的手。 墨武是墨家大弟子,手上功夫甚是了得,一般情况下只要被他抓住,别说是个人,就是一头牛,也不能轻易的挣脱。眼看赢平轻轻松松的就甩开了自己的手掌,不由得惊奇万分。但这一切都在须臾之间,外人丝毫看不出他们俩有什么异常。 别人看不出,但墨云何等眼力,眼光闪烁,已经明白了墨武的意思,但也暗暗怪墨武多心。不管赢平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但他既然来给墨家报信,还会再给墨家泄密么,前后矛盾的事恐怕没人去干,有道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疑心太重是用人大忌,也是朋友交往的大忌。于是朗声说道:“赢公子急公好义,于墨家有恩,我墨家铭刻在心,天色已晚,我们也不虚留你了。灵儿,送客。“ 话说到这份上,赢平心道不愧是墨家巨子,揆情度理深入人心,话说的也让人舒服。刚才的不快已经烟消云散了,赶紧就坡下驴,道一声告辞,就和李灵出了大门。 “此去一别,不知何日才能相见。姑娘保重。”赢平虽然和李灵只认识了一天,但李灵对他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此时看着她那英姿勃发的面容,心里竟然有不舍的感觉。 “我要做花木兰,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若是有缘相见,恐怕是在战场上了。”李灵怅然有所思的样子让人心醉,但说起话来,却是豪气冲天。 赢平不再说什么,翻身跨上马,扯开辔绳,风驰电掣而去。 第十一章 基情满满 走出墨家总院,赢平心潮起伏,难以平静,寻思这一天的经历,不由得唏嘘不已。先是邂逅了女扮男装的墨家弟子李灵,两人相谈甚欢时又遇到了前去墨家总院的秦军士兵,慌慌张张的赶到墨家总院报信儿,看到剑拔弩张的墨家和秦军,眼看就要爆发一场战斗,却又在墨云的调解下烟消云散。事儿虽然告一段路,但情还未了,墨家显然被伤了感情,他们急吼吼的要反出秦国。走就走吧,毕竟那是人家自己的宗派,别人无权干涉。就像赢平的前世看到的跨国公司一样,从某个国家撤出资本,政府也不好反对。但遇到强势点的政府,恐怕临走也要被扒层皮,所以还是谨慎点为好,不动声色,低调退场。 至于临走时墨武对赢平的担忧,怕他去朝廷告发墨家离开,赢平私下里认为,那纯粹是多余的担心,他平时的话就不多,不是那种嚼舌根的人,深信“话多不如话少,话少不如话好”的道理,再说这件事也算墨家的秘密,他对墨家印象很好,不会随便拆人家的台,这也不是赢平的风格。 回到长明院,天色已经黑了,他没告诉韩珠今日之事,只说在城里转了一圈,玩的甚是开心所以才回来的晚。韩珠也没多问,两人用罢晚饭,就早早的洗洗睡了。 次日一早,赢平先是起床练剑,然后依旧在宫里闲逛。像他这样的王爷,本来就没什俗务缠身。只要读好书练好武,关键时刻以大秦王子的身份顶上去,维护江山社稷的稳定,就是他的任务。每天锦衣玉食,僮仆伺候,娇妻相伴,说不出的神仙快活。太子之位他也没多想,不管是朝廷大臣,还是黎民百姓,都知道公子扶苏的大名,秦王嬴政百年之后,公子扶苏即位,那是内定的事情,他很清楚,再加上对扶苏的印象很好,所以他从不去争宠。很多时候,他都忘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是什么。完成鬼谷子的心愿,统一六国吗?那似乎是历史的必然趋势,有他没他,地球照样转,何必太在意呢。他只需要做好自己就行了。 秦宫很大,亭台楼阁,绿树繁花,小桥流水,更有数不清的宫女美姬在其中穿花拂柳,看的赢平赏心悦目。正在东张西望,四处扫描美女时。却不防一个小太监呼的一下撞到身上。 “怎么走路的,急急慌慌的投胎去啊?”赢平正在看美女的心情被打乱了,没好气的说道。 “公子平恕罪,我这边有要事禀报大王,没想到走的急就撞到您了。该死。该死!”小太监一边说,一边往自己脸上扇耳光。 “也罢,你忙去吧。下次走路可注意点。不过看你走的方向是去父王的寝宫啊,以往这个时候,父王已经在勤政殿上朝了,你去寝宫干什么?”赢平很疑惑,在他的印象中,他这个父王可从来没缺过早朝,不管刮风下雨,十几年如一日,从来不曾间断。 “今天很奇怪,大王到现在还未上早朝,朝臣们都在勤政殿聚齐了,但就是不见大王。所以殿前总管差我去大王寝宫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赢平一听,也感觉很奇怪,要说父王那可是出名的工作狂,每天读的竹简就有几十斤。宵衣旰食,兢兢业业,绝对可以评得上劳模了。于是说道:“父王难道病了?我和你一同去看看。“ “诺!|”小太监应道。 两人一起向秦王寝宫走去,刚走到寝宫外边,就听见里边书声琅琅,显然是有人正在读书。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王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 听声音,赢平已经知道是秦王在读书,声音洪亮,抑扬顿挫,感情投入,显然很享受。 “韩非子真乃当世大才!嗟呼!寡人得见与此人游,死不恨矣!” 赢平听秦王读书读的认真,就没敢去打扰,站在门外恭候。同时,大脑在快速转动,寻思韩非这人。他只记得初中时的历史课本上,韩非子有个头像,脸型方正,额头高广,剑眉拧成疙瘩,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斜视前方,一副睥睨天下谁也不服的样子。其他的都记不清了,看秦王的样子,他对韩非很是推崇,竟然说出了见到之后死也愿意的话语,这是什么,这是满满的基情啊,他们虽然没有见面,但基情来自于神交,来自于共同的价值观,这种关系有时候甚至来的更牢靠。 正愣神间,一个人探头探脑的出来,正是秦王的贴身太监赵高,只见他机灵的眼睛咕噜咕噜的转,看到赢平,显然有点吃惊,但迅即平复下来,小步跑上前去,先鞠了一躬,说道:“公子平来了,大王昨夜读书读到现在还没停歇,早朝也没去,早饭还没吃,万一累坏了身子,那可如何是好!?” 赢平对赵高素来讨厌,也不答他的话,直接走到寝宫,朗声拜道:“儿臣赢平,拜见父王!” “平儿,来来来,昨天李斯给寡人送来一部书,说是他的同学韩非写的,寡人一读就爱不释手,虽然未见韩非真人,单看他的文字,已经引为知音了。”自从上次勤政殿议事之后,秦王对赢平是越来越喜欢了,有什么事都想和他说道说道。 “韩非大才,见解深刻,是法家巨子,我大秦依法治国,和他的思想一脉相承,父王自然就喜欢了。” “如此人物,寡人要是能见一面,死也愿意了!”秦王悠悠的说着,竟像一个痴情的女子。 “父王富有四海,冠绝天下,他韩非不过是韩国一个没落王族子弟,要见也不难,派一上卿去请他来一趟便是。” “不可轻率,韩非是当世大才,这样的人定然有一番傲骨,也有一腔孤愤,不会轻易为我所用。如果不以礼相待,即便来了也不会真心为寡人所用。” 不知怎的,赢平觉得往日霸气的父王竟然谨小慎微,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好像很怕对方受一点点委屈一样。 “父王,既然如此,儿臣亲自去韩国一趟,请父王赐一道诏书,再由主管邦交的姚贾陪同。儿说起来儿臣还是韩国的女婿呢,到了那里也好说话。如此礼遇,想那韩王安也不敢阻拦,韩非也不好意思不来了。” “平儿,可有把握?可一定要把韩非请来啊!” “父王放心,儿臣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会把韩非给请到父王面前。” “如此甚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对了,现在什么时候了?” 赵高在一旁赶紧答到:“已经是辰时了。大王早朝还未上,群臣都在勤政殿等着呢。” 秦王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读了一夜的书了。不禁哑然失笑,这么投入一件事情,这么多年已经很少见了。当下高声说道:“小高子,起驾,承明殿!” “诺!“赵高像一条欢实的狗,弯着腰,低着头,一副惟命是从的样子。 第十二章 出使韩国 秦王既然那么着急着见韩非子,赢平和姚贾这里也不敢怠慢,立马下去安排,使节国书,车马仪仗,不到一天就准备好了,第二天就出发。赢平也回到长明院,和珠公主告别。 赢平道:“珠儿,我受父王支托,前往韩国请韩非来秦,此去韩国少则一月,多则两月,你在家照顾好自己,我会尽快回来的。“ 珠公主漂亮的大眼睛饱含柔情蜜意,好像一个母亲看着临别的儿子要远行一样。柔声说道:“既然是父王安排,你就去吧,到韩国代我向父母问安,只是我那族叔韩非性格古怪异常,恐怕不好接触。你去了之后一定要待之以诚,同时用你的学问和实力打动他,他才会入秦。对了,此去韩国山高路远,现在已是初冬时节,天气转凉,你注意身体,路上多添衣物。另外,多带些护卫铁骑,太平之时尚且穷家富路,何况大争之世,文事必有武备,出门在外凶险颇多,一定要小心谨慎,切记切记。“ 赢平看着韩珠唠唠叨叨的样子,不由的一阵幸福感涌来。都说好的妻子既是母亲,又是臣子,既是妹妹,又是奴婢,同时又是女人。她无微不至的关心你的时候,表现的就是母亲的一面;她以君臣之礼对待你的时候,表现的就是臣子的一面;她以妹妹般的撒娇出现的时候,表现的就是妹妹的一面;她体贴周到的时候,表现的就是奴婢的一面;她风情万种的时候,表现的就是女人的一面。此即为:母妇,臣妇,妹妇,婢妇,夫妇。拥有这样一个妻子,那就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享受着珠公主的唠叨,赢平只管“嗯嗯啊啊”的回应。其实他对风寒暑湿燥火等致病因素早就免疫了。鬼谷绝学的技击之术,不仅外练拳脚,同时内练一口气。这一口气就属于内家真气,巡行奇经八脉,周流全身穴道,这几个月练习下来,他已经达到不惧寒霜,通体舒泰的境界了,如果持之以恒,像鬼谷子先生那样潜心修炼,恐怕也会像鬼谷子先生那样白日飞升,羽化成仙吧。 但这些感觉赢平是不会随便说出来的,因为一旦说起来就是个说不清道不完的话题,毕竟,他能清晰的急的前世的种种,他是来自未来世界的人,他的知识结构,思想认识都太超前了,说出来也太骇人听闻了。所以,这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连结发妻子韩珠也不能说。 且说赢平韩珠这对夫妻聊聊我我,你侬我侬,琐琐碎碎,不再一一细表。临别之夜,自是辗转缠绵,巫山云雨,恨不得把对方揉进身体里边。 第二天一大早,赢平就和姚贾众人,带着使节依仗,直奔韩国首都新郑去了。 韩国在七大战国里属于最弱的一环,它起源于三家分晋。春秋末年,晋国大夫赵襄字,魏献字和韩宣子看到晋国内乱不已,就瞅准机会,暗杀晋国权臣智伯,然后将晋地瓜分,成为三个诸侯国,即为赵魏韩,也称为三晋。韩国处于中原地区,国土面积狭小,又处于几个战国包围之中,日子很不好过。直到韩昭侯任用申不害变法,韩国国力大涨,成小康之治,号称“劲韩”。可惜好景不长,韩昭侯死后,韩国国君一代不如一代,不思实干兴邦,只想着用“术治”韩国。所为术治,就是君对臣行以帝王之术,高深莫测,君权神秘,对外则算计敌国,用尽心机。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很多时候并没算计中别人,反而搞了很多政治乌龙。比如用郑国渠行“疲秦”之计,让秦国在关中地区大修水渠来拖垮秦国,结果秦国没被拖垮,反而因郑国渠修成,灌溉几百万亩良田,让秦国国力大涨。此外如“肥周退秦”之计等,不一一详说,以后有篇幅了再展开论述。至于现在韩国庙堂在行的什么计,谁也看不透,只能等事实来验证了。 “韩国屡屡搞出政治乌龙,实在不是他们的本意。但弱国无外交,事情的发展很多时都超出了他们的预期,忙中出错,弄巧成拙,他们还偏偏特别喜欢这样搞,就由不得天下人笑话了。”姚贾望着新郑的城门,看着宽阔的护城河和巍峨的城墙,不由的叹道。 “也罢,不管韩国怎折腾,它已经是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天了。现在我只想找个驿馆,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好好的睡一觉,明天上朝递交国书,邀请韩非入秦!”这一路他们晓行夜宿,从咸阳到新郑,上千里地,走了半月方才走到。在这方面,他真怀念二十一世纪的便利交通,即使不坐飞机,千里之地恐怕半天就到了,也不用受这车马的颠簸了。 一行人进入新郑城内,找了一家秦人经营的驿馆,就早早的安歇了。 一夜无话。 次日一大早,赢平和姚贾二人就带着国书,直奔韩国王宫而去。韩王安早就知道了秦国使节入秦的消息,早早的召集诸位朝臣在大殿等候。韩非子在韩国本没有实职,但既然事关于他,就也被请了过来,列席朝会。 两人走近韩国朝堂,只见大殿气势雄壮,比秦国的勤政殿还大了两圈。装饰也是金碧辉煌,极尽奢华。满朝文武列于两旁,一个个面无表情。当中一位坐着的,体态微胖,皮肤白皙,头戴天平冠,身穿双龙戏珠黄袍,一副养尊处优的样子,正是韩王安。 “外臣姚贾,拜见韩王。”姚贾躬身施礼,毕竟他是正牌使者,赢平算是陪同,也算是串亲戚的,公开场合还是需要他先来抛头露面。虽然韩国朝臣这气势很压人,但他知道以势压人者往往外强中干,故意摆出这个谱就是想以高姿态面对秦国使臣,待会谈判时才能不落下风。 “赢平拜见父王,恭祝父王万福金安。”赢平也施了一礼。毕竟韩王的女儿嫁给了他,他也算是韩国的驸马,入乡随俗,叫韩王为父王也不为过。 韩王安从座位上欠起身子,伸长脖子仔细去看赢平。他只知道他的宝贝女儿嫁给了秦国的二王子,具体二王子长什么样他今天才看到。都说父亲是女儿上辈子的情人,他一向也视韩珠为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好不容易养大了,为了国家利益需要,当时也是半嫁半送,草草许配给了这个臭小子,他甚至连女婿的样子都没见过,心里当然也不愿意啊。如见见到这个女婿,当然要好好的审视一下。 只见赢平一袭黑衣,身材不高不低,不胖不瘦,站在那里有如渊渟岳峙般稳重。一双秦人特有的三角眼,并不是特别明亮,只是神光内敛,犹如深潭一样平静幽深。整个人虽说不上帅气,也说不上威猛,但任谁也不会忽视他的存在,但也不会抗拒他的存在。用一个现代的词来形容他,那就是不管在哪里,他都“毫无违和感”。正应了他的名字:赢平。不卑不亢,中正平和。 当韩王安注视着赢平的时候,赢平只觉得韩王的眼睛仿佛明亮的灯泡一样明亮。多年的上位者积累的威势,毕竟不是平常人可比拟。虽然韩国的事儿整天愁得他焦头烂额,但身为人君,执掌生杀大权,积威之下。被这个老丈人刻意关注,赢平还是感觉略微紧张。 “我的珠儿,在你们秦国可好?”韩王不理姚贾,用慢条斯理的语调,先向赢平问道。他最关心的还是他的小棉袄,所以国事都顾不上问了,先问起了韩珠。另外,他虽然看赢平长得还算过关,但不知肚子里的胆识学问怎样,所以有意考校一下这个女婿,今天请了那么多朝臣出来,就是想镇住场子,并在合适的时候出来几个刺头,难为难为这个女婿。一来树立韩国国威,二来展现老丈人的权威,三来也想在重重障碍之下,争得外交主动权,不那么轻易的放韩非子入秦。 第十三章 舌战朝堂 赢平一看韩王的架势,就知道对方显然预谋已久。在他们韩国的地盘上,还是他们有主动权,强龙不压地头蛇,一定要谨慎应对,胆大心思,方能不辱使命。 “珠儿在秦国一直很好,每日只是做些女工,逛逛花园,别无琐事羁绊。我们夫妻情深,夫唱妇随,别人都说我们是神仙眷侣呢。另外,珠儿还让我代她向父王母后问安,祝父王福寿安康,江山永固。”赢平这番话说的规规矩矩,无特别出彩之处,但听起来也真挚实在。 韩王微微点点头,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应答了赢平。赢平心下略定,心想这个老丈人总算不太难说话。没有给自己来个特别的下马威什么的。 正暗自宽心时,只见韩王的坐在王座上的身子向前又欠了欠,这次整个人向前探出的幅度更大,眼睛倏忽间瞪的更大,高声说道:“汝二人来我韩国,有何公干?”那样子好像一个护犊子的老山羊,再加上久为王者的气势,绝对能震住人。 但赢平是谁,两世为人的经历使他的心智早就不是一般人可比,再加上学习了鬼谷绝学,脑子不仅反应快,也能在瞬间的思考中找到最适合的说辞。 “赢平此来,有公事一桩,私事一件。于公,因秦王读了韩非子之大作,敬慕韩非子之才。为秦韩两国修好,父王特意邀请韩非子入秦,切磋天下学问,共谋两国福祉。于私,赢平也是韩国的女婿。平民之家,亲戚尚需多走动走动,我们王亲国戚,更是要孝老爱亲,多向长辈问安,以做平民之垂范。”赢平不卑不亢,一番话说起来掷地有声,既回应了韩王之话,又解释了自己此行的目的,任谁也挑不出他的毛病。 很多人都是有才学但反应慢,被别人拿话噎住了,当场想不到合适的回击手段,过后才能想起来,当初我要是如此处此,这么顶他一句,嘴上就不吃亏了,当时怎么就想不到呢。唉,说不出的捶胸顿足,但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也还原不到当初斗嘴的情景了,只能吃个闷亏了。但赢平显然不会在嘴上吃亏,鬼谷子之弟子张仪苏秦都是靠一张嘴鼓动天下,谋得将相之位,他作为鬼谷子的关门弟子,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哼,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只听一句话悠悠的传出来,冷冷的气息颤的现场的每个人都发冷。在这么庄重的场合,说这样粗俗的俚语,而且含沙射影的指向秦国,可见说这话的人之大胆了。 赢平循着话声来源看去,只见左边文臣之首,坐着一个须发洁白的老头,满朝文武都站着,就他坐着,可见他的地位不一般。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个年轻男子,大概十一二岁,身子还未长大,相貌如女人一般俊秀,浑身散发着机灵聪明的气质。赢平来韩国前就做过功课,知道这就是韩国宰相是张平,从祖父起就累世相韩,权倾朝野,门客故吏遍布韩国,是韩国的第一大家族。他身后的年轻男子,是张平的儿子,也就是后来辅佐刘邦打天下的张良。只是这个时候的张良还是个未成熟的愤青,直到韩国灭亡后还散尽家财,找大力士刺杀秦始皇。可见男人都是不断走向成熟的,现在的小毛孩,在不断的锤炼之下,说不定以后就是青史留名的人物。 “这位想必就是张相国了。”赢平略微拱了拱手,继续说道:“赢平此来,只为拜会岳父,邀请韩非子入秦。相国大人非说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意欲何指?我大秦攻伐列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号为虎狼之国,此称号所指,不仅是列国惧我,也是我大秦国威所致,所以相国以黄鼠狼喻我,倒也差强人意。只是相国自比为鸡,就有点妄自菲薄了。身为相国,不思襄助君王富国强兵,只是自甘堕落,以鸡自比,自怨自艾。如此胸襟,如此气度,也让我辈汗颜了。” 赢平这番话说的毫不客气,对方明显挑衅,当然不能让步,要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予痛击,狠戳他的短处,才能打消他的气焰。让他知难而退。 张平听了这话,气的是六神无主,七窍生烟,在韩国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么多年来,从没人敢在他面前说过狠话,就算是韩王也敬他三分。今天当着众位朝臣的面被羞辱一番,也够他受的了。他旁边的张良看到也气的瞪圆了眼睛,恨不得把赢平吃了,只是他年纪尚小,修为不够,还找不到合适的反击手段。赢平虽然知道他日后很牛,但现在是个菜鸟级别的,所以也不放在心上。 “竖子无礼,欺我韩国无人耶?”只见一人声如洪钟,从武将队列里走出来,他的身材魁梧之极,每走一步,就好像一座山向前移动了一步,膨胀的肌肉如山上的石头一样坚硬,撑得盔甲服装快要破了。 韩虎一边走,一边说道:“说什么秦军的虎狼之师,只是没碰上我韩虎,若哪一日战场撞见秦军,定要打的秦军满地找牙!” 赢平知道这就是韩国的都城守将韩虎,统领新郑十万城防军。也是韩国的第一猛将,先前曾和魏国楚国打过仗,战功卓著,然后就一直在都城镇守,没和秦军接过仗,所以对秦军颇为蔑视。 “将军好厉害,不把我秦军放在眼里。”赢平脸色一沉,继续说道:”我既然身为秦国国使,有维护我大秦荣誉之义务。赢平不才,虽然武艺低微,也要为大秦军威讨一个说法。韩虎将军,你我打一个赌如何?“ “赌什么?“韩虎瓮声瓮气的说道。 “你既然相信实力,那咱们就角角力。不用兵器,不穿盔甲,只凭徒手相搏,在这朝堂之上,谁能把对方放倒,算谁赢。我若赢了,你需要为你刚才说的话道歉。你若赢了,我立马离开韩国。怎么样?敢比么?“ 韩虎哈哈大笑,笑声震的现场每个人都觉得耳朵疼,桌子上的茶碗也晃了几晃。他以为赢平要提什么刁钻古怪的打赌呢,没想到竟然是角力,那可是他的强项。在十万城防军之中,他的力气也是冠绝三军,虽说比不上秦武王,孟卉,乌获等名垂青史的大力士,但也算得上是天赋异禀了。这个貌不惊人的秦国王子竟然自不量力,主动提出这种办法打赌,那不是找死么? 一直没说话的姚贾也走上前来,拉了拉赢平的衣袖,悄声说道:“事关大秦颜面,公子不可莽撞。”本来这次出使韩国,姚贾是正式使者,赢平算是陪同,但来到大殿之后,韩国君臣事事针对赢平,赢平也就一直在前边顶着。现在闹到了这么严重的地步,他们的平公子竟然要和韩国的强者动手了,他就不得不出面劝阻一下了。 赢平不说什么,只用平静的眼光注视着韩虎,幽深的眼睛里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姚贾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由的放了三分的心了。 “小子,让你看看韩虎大爷的手段!”韩虎呼的一下,把身上的甲胄掀掉,随手一丢扔到地上,露出峥嵘的肌肉,两只脚一脚一个,跺了两下地,整个大殿如同地震来了一般不稳。地面上也露出了两个明显的脚印。 赢平看着韩虎雄壮的样子,知道这个硬骨头,不好啃。但他这些天练习鬼谷子的技击之术,也颇有心得。如果不是有一定的把握,他也不会打这个赌的。当下不再想其他的,抱元守一,心态放平,两眼如闪电一般,射出近乎实质般的光芒,紧盯着韩虎,丹田发声,朗声说道:“来吧!“ 第十四章 拳头硬才是硬道理 韩虎不再说什么,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道理已经无需再讲,何况他本来就不是讲道理的人,“拳头硬才是硬道理”才是他笃信的准则。韩国君臣也不再说话,冷眼旁观,在他们眼里,这场战斗毫无悬念,韩虎的名声他们是知道的,说一句勇冠三军也绝不谬赞,他们现在只想让韩虎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秦国王子,顺便找回在战场上丢失的自信。 “吼”的一声,一声雄壮的啸声从韩虎口中发出,紧接着,啸声未停,身形已动,马步半蹲,双腿发力,“噌”的一下已经跳了一米多高,那庞大的身躯一跃而起,丝毫没有累赘的感觉,紧接着,双手变爪,从半空中俯冲而下,直接向赢平的两个肩头抓去。整个架势就像饿虎扑食一般,威风凛凛,霸气侧漏,那双手变成的虎爪看起来巨大无比,如果赢平的两个肩头被他抓中的话,肯定能抓走两坨肉去。 赢平看到韩虎扑过来的身子,并不惊慌。只见他左腿一屈,跨出半步,左手变掌,直接向韩虎的小腹拍去。同时抬头向上,右手攥拳,狠狠的向韩虎的心口砸去。韩虎身在空中,本来算计着这一扑之势肯定会比赢平快。但他扑出之时,胸前空门大开,小腹,胸部已经暴漏无疑,赢平攻击他下盘,发力距离更短,后发先至。这也是一招标准的“推窗望月”,是《鬼谷子》技击篇所载。 自从赢平受鬼谷子亲传之后,脑海里已经有了鬼谷技击之术的全部记忆,但只有记忆还不够,武术要的是真刀实枪的练习。还需要时间慢慢去消化吸收。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才是一种修养,一种灵感,彼此难分高下。武学却是一种实践,一种斗争,必须有胜有负,电光石火间两人已经高下立现。精妙的武艺必须在实践中提高,赢平最近勤加练习,进步飞快,对鬼谷武学的领会也更加深刻。所以能在一瞬间找到最合适的反击手段。现在他体会的还不及十分之一,如果能把鬼谷子的全部技击之术都融会贯通,恐怕就是真正的万人敌了。 韩虎看到下路被攻击,暗叫一声不好,他就算拼着命抓上了对方的肩头,但自己的小腹和心口也必然会受到重创。如此得不偿失。肯定不可取了。不过他也是久经战阵的老将,实战经验丰富,前扑之势不减,两腿在半空中甩开,一左一右交织成剪刀状,直接向赢平的脖子缠去。韩虎的身躯庞大,两条腿却极度灵活,如果脖子被缠上了,那么大的重量加到人体身上极度脆弱的脖子上,再略微一绞,赢平肯定受不了。 眼看对方的腿就要扫到脖子上,赢平冷笑一声。身形一动,已经绕到了韩虎的侧后方,双拳齐出,直接打向韩虎的右肋骨。韩虎在空中,只觉的眼前一花,赢平已经在他的腿部扫荡范围之外了。暗叫一声,怎么可能,他的两条腿已经封死了所有的退路。赢平除非是鬼,才能穿过他的腿锁。可他不知道的是,赢平虽然不是鬼,却用了一种叫“鬼影迷踪”的步法,这套步法也是来自鬼谷子所授,变幻莫测,神出鬼没。除非敌人在他面前立一道铜墙铁壁,否则就算密集的刀枪剑林,也能在刀尖的空隙间穿过去。 韩虎看到自己的肋骨就要被打中的时候,也是反应飞快,右手在空中瞬间画了一个漂亮的圆弧,直接从前方挥向右后方,他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无论如何不能让肋骨受伤,即使只腾出来一只手,也要挥舞开来,抵挡住赢平的两只手。 “砰”的一声撞击,赢平的两拳打在韩虎粗壮的右手小臂上。赢平只觉得这两个拳头好像打在石头上一样坚硬,震的他的手疼。同时,韩虎更不好受,他虽然避免了肋骨被打,小臂拿去当盾牌,却也被打的疼痛难忍。对方的两个拳头就像两个铁锤,狠狠的砸在他的小臂上,他的身子半歪,落地之后,接连几个趔趄才站稳脚步。如果当时摔倒了,那接下来就没必要再比下去了。因为他们定的规矩就是,谁倒地谁为输。 韩虎连喘了两口气才回过神来,很明显他低估了这位秦国的二王子,对方的反应之快,攻击部位之刁钻,还有那神奇莫测的步法,都非常人可比。才一个照面,就险些让自己倒下去,当下不再轻敌,收势站好,双眼凝视前方,不再冒进,注意着赢平的一举一动。 不得不说韩虎也是个有头脑的技击高手,有所不敌就放低身段,全力防守。但可惜他今天遇到的人是赢平,是传承了鬼谷技击绝学的人。赢平不管韩虎如何防守,他只管出击,有道是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只见赢平原地抬起右腿,踢到韩虎腰部的位置,同时以左脚为轴,快速的转动起来。韩虎暗笑一声,就算你的腿再厉害,咱们离的还有两米远呢,你现在就开始踢腿,谅也踢不到我,我管你作甚。 赢平原地转开,越转越快,好像一个陀螺一般,转的快极时,又像一朵浪花。韩虎正摸不着头脑时,那个陀螺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着他的方向旋过来。韩虎大惊,这个陀螺已经高速运转,想正面抗衡恐怕力有不逮,想跑却已被陀螺锁定了范围。他哪里知道,赢平用的这招叫“淇水汤汤”,转起来之后形成一朵浪花样或陀螺样的光影,被淇水溅到者就是被鞭腿扫到。高速旋转下的鞭腿,力度之大,就算是一棵树也能被扫断。 因鬼谷子居住在云梦山,下临淇水,所以这一招就化用了《诗经》里的名句。既美丽又形象,“淇水汤汤”的下一句叫“渐车帷裳”,这个鞭腿攻击的部位就是人身上所穿的“裳”部位。在古代,上衣为“衣”,下衣为“裳”。赢平所造的这朵浪花眼看就要溅到韩虎的“裳”之上。对应身体上的部位,即为他的腰部。 人的腰是身体的中轴,一旦被扫中,那就必倒无疑。韩虎想躲,但已来不及,“淇水汤汤”已经形成,浪花卷起来,速度飞快,说时迟那时快。韩虎只觉得腰部一麻,真个人就飞了出去,“咚”的一声,倒在三丈之外,那么庞大的身躯,摔得显然不轻,差一点就要摔晕过去。 事已至此,胜负已现,韩国君臣都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那可是他们韩国勇冠三军的将军啊。太快了,太猛了,分分钟被KO。秦国不愧是虎狼之国,一个没怎么上过战场的王子都这么厉害,那身经百战的秦国锐士,不是更难缠了吗?想到这一层,韩国君臣不由的打了个冷战。“惧秦”的心理又增加了几分。 “韩虎将军,如何啊?按照赌约,为你说过的侮辱大秦军队的话,现在向我道歉!”赢平脸色一沉,眼露寒光。 韩虎挣扎着爬起来,心里虽然有一万个不愿意,但他毕竟输了。那时候的人们还是很重视承诺,即使韩国君臣这边,也不能因为他赌输了,就对他们先前的话矢口否认。不管人品如何,起码“重然诺”这一条,是那时候人的基本素质。 “我输了。”韩虎垂头丧气的说道。“贵国虎狼之师,武艺高强,韩虎佩服。”虽然说得有点勉强,但毕竟说了。赢平满意的点了点头,眼光扫视全场,意思很明白,那就是,还有谁不服?! 经过了刚才那一战,韩国的文武大臣对他是又惊又惧,都不和赢平的眼睛对视。当赢平扫过丞相张平下手处的一个人时,那人却冷傲的像一块石头,脸庞如刀削斧凿一般分明,两眼射出冰冷的光芒,睥睨的表情让人忍不住想揍他。但千万千万不能揍。赢平知道,他这一次来韩国的“正主儿”出场了,那就是秦王朝思暮想,一定要请过去的大才~韩非子! 第十五章 力邀韩非 既然“正主儿”已经现身,那就应该直奔主题,没必要再说那些没用的了。赢平快步走到韩非面前,深鞠一躬,高声说道:“秦国赢平,奉秦王之命,恭请韩子入秦!” 韩非看也不看赢平一眼,只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淡淡的道:“秦王英雄盖世,我韩非无名之辈,怎敢劳秦王挂念。秦国若要求贤,天下人才如过江之鲫,比比皆是,韩非个性孤僻,不入俗流,恐怕未必能讨得大王欢心。相见不如不见,公子还是请回吧。” 赢平早料到韩非不好对付,只是没想到如此难以接触,刚一照面就拒人于千里之外。嘴里的意思说是不敢高攀秦王,心里边其实高傲的很,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心里虽然如此想,但嘴上可不能这么说,毕竟韩非是秦国要请的大宾,得罪了他,那这一趟就白来了,也就gameover了。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赢平随口吟出了唐代名家韩愈的名句。对他而言丝毫不难,但对于朝堂上的这些人,可是闻所未闻,不禁感觉稀奇。韩非更是眼睛一眨,脸上僵硬的肌肉竟然抽动了一下,可见他也被这句话打动了。 赢平不管他们的表情,继续说道:“韩子当世大才,著述的文章都是阳春白雪,高深之极,没一定的阅历和修养恐怕难以和您共鸣。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恰好,秦王就是您的知音。你们对法家有共同的信仰,对国家大政方针有共同的见识,所以秦王尽管未曾见您一面,但对您仰慕已久。如此情谊,可比孝公商鞅,可比钟子期俞伯牙。万望韩子不吝赐教,赴秦一会!”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没有谁不爱听好听话,何况对方是代表秦国的王子,放低身段几乎可以用“曲意奉承”来形容。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帽子戴的如此之高,即使像韩非这样耿介的人也默然无语了。 “韩非毕竟是韩人,也是我王族子弟,入不入秦,他一个人说了不算,必须得寡人首肯!”一直不说话的韩王这时候发话了,他倒不是舍不得把一个人才送到秦国,若是爱才他早就自己用了,只是韩非子的思想和当下的韩国格格不入。韩非子要大刀阔斧的改革,要行法家之政。而韩国就像一个垂垂暮年的老人,外有强国围堵,蚕食领土,内有世族封地大臣阴奉阳违,不听国府号令。他也想改革,也想变法,也想做一代明君,但各种势力盘根错节,他动不了啊。所谓“不变法就是等死,变法就是找死“。与其找死,不如等死。所以韩王继位以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日子倒也过的不错。只是刚才,韩王从赢平谦卑的话语里,听出了这个人才有很大的价值。他的意思是想要榨取最大的价值,从秦国换回更大的筹码,才能放韩非入秦。 “我大秦不过是请韩子过去做客而已,韩王何必吝啬也!“这个时候,姚贾黑着脸站了出来。韩王毕竟是赢平的岳父,赢平不方便用狠话顶他,但姚贾是正使身份,公事公办,很多事儿都可以撕开脸来说。所以面对韩王的时候,他们俩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这也是事先定好的策略。 “韩子有才,秦王爱才,如此两方各得其便,两全其美之事,韩王何必拆散呢。再说现在大争之世,人才流动不拘一国,我大秦历代功臣中,商鞅是卫国人,张仪是魏国人,当朝宰相李斯是楚国人,但他们都在秦国建功立业,成就一番佳话,韩王何必拦路!若是惹恼了秦王,我大秦铁骑开动,利剑一出,定要见血,不攻下几个城池,绝不善罢甘休!到那时候,韩王细想,是现在放走韩子划算,还是割地赔款划算?!” 姚贾这番话是赤裸裸的威胁,作为外交官,适当时候就要强硬起来,连哄带吓,为国家争取最大的利益。一味的“严正交涉”,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于事无补,于国何益? 韩王听了这话,默然无语,显然被打击到自信了。赢平想到鬼谷子语录里有一句:面对敌人,就要狠狠的打击他,直到打击的他开始怀疑人生,你的目的就达到了。 顿了片刻,韩王不得已叹了口气,挥了挥手,说道:“此事也算私事,一切凭韩非自己做主!” 说起来也不是韩王无能,只不过弱国无外交,他必须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得失,不能为了一个韩非得罪秦国,真要大兵压境,国祚不续,那就是韩国的罪人了。 这个时候,整个大殿的文武百官都向韩非看去,他的去留,关系着赢平此行的成败,也关系着秦韩两国的关系。真正可以用“举足轻重“来形容了。 “承蒙秦王厚爱,韩非愿意入秦。“韩非僵硬的脸庞丝毫不见表情,继续说道:”只是我身为韩人,只为韩国效力,即使入秦,也只是切磋学问,宣扬学术思想,不会为秦国出一谋一策。如果贵使愿意,我就随你们而去,如果不答应这个条件,那么韩非就算是死,也不会踏出韩国半步!“韩非说的决绝之极,听者无不动容。 赢平和姚贾对视一眼,算是默认了韩非提出的条件,毕竟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先把他请到秦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慢慢感化,就算是石头也能捂热。 赢平说道:“既然韩子愿意入秦,我大秦双手欢迎。韩子提出的条件,我们一力满足。请韩子稍作准备,明日启程,开赴秦国!“ 韩非走到大殿中央,对着韩王深鞠一躬,说道:“情非得已,韩非不得不入秦。此行别无他念,心存韩国,至死不改!明日启程,韩非请大王赐予老式韩车一辆,韩衣一件,若我在秦国怀念故国,这些物件或许能做个念想!” 听到这些话,大殿里的韩国君臣无不动容,他们平日里虽不喜欢韩非,但也知道韩非对韩国的忠心绝对可靠。这次入秦,说到底还是为了韩国,并声明不为秦国出谋划策。临别之时依然想着韩国物事,实在让人钦佩。 次日一早,新郑西郊城门,百官送行。韩非站在老式韩车之上,如雕塑一般冷傲。车身笨重不堪,全部铁质。本来列国以青铜车为佳,因战国时冶铁技术不成熟,铁骑粗糙,铁车并不受欢迎。只是韩国境内有宜阳铁山,盛产铁矿,所以就靠山吃山,连车子也是铁做的。虽然舒适度大大降低,但也体现了韩人祖先奋发有为,艰苦创业的精神。韩非选择乘坐这种车,也是对“劲韩”时代的怀念。 “起行!”赢平高叫一声,车队出发,赢平开路,韩非的韩车走在中间,姚贾断后,一行人向西缓缓而去。 “给珠儿联系,就说韩非入秦了,让她想办法接应。“韩王转过头去,对着身边一个精干侍卫说道。 ”诺!“ 韩王安望着韩非远去的背影,久久不愿离开。眼睛里的光芒交织着不舍,不甘,屈辱,乃至愤恨。自己作为一国之君,屡遭秦国欺压,现在连韩非的去留都做不得主,这大王当着还有什么劲!泥人尚有三分火性,何况一国之君!嬴政,等着吧,我一定会用自己的手段来为韩国复仇! ”回宫!“韩王扔下这句话,人已调转马头,飞驰而去。 第十六章 话不投机 当秦王听到韩非就要来到秦国的时候,喜得一下子从龙椅上跳了起来。要亲自出城迎接韩非。李斯在一旁嗫喏的说了一句:“大王千金之躯,不可轻动。微臣与韩非同在荀子门下求学,算起来也是同窗,就让微臣去迎接韩非吧。大王若去,礼太过了。” “无妨。昔日齐桓公欲见东郭野人,五反方得一见,况且韩非子乃天下大才,来到我秦国即是贵客,贵客自当远迎。走,爱卿也陪寡人去!”秦王爽朗的说道。 秦国君臣满满当当,足足去了二十余人,可以说有头有脸的都来了。站在咸阳城三十里外的长亭,望着东边的官道,期盼着韩非的到来。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秦王如此看重一个人,那做臣子的当然就更应该鞍前马后,不辞劳苦了。 远远的看到一队人马逶迤驶来,黑旗飘扬,正是赢平姚贾的使韩车队回来了。秦王不由得探直了身子,怔怔的望着。片刻之间,车队驶到跟前,赢平和姚贾下马,上前拜倒,秦王点了点头,对他们出行的成果表示肯定。 韩非的铁车辚辚驶来,坐在上边的韩非依旧冷若冰霜,看到长亭边的一大波儿秦国君臣,眼皮略微抬了抬,慢条斯理的走下车,干瘦的身体如一根竹竿一样向前移动,走到秦王面前,略微拱了拱手,用浓重的中原口音说道:“韩人韩非,见过秦王。“ 长衣飘飘的韩非矗立在秦国君臣面前,胡子拉碴,眼神冷峻,好像全世界都和他没关系。有的人冷淡是装出来的,有的人则是天生的冷。像韩非这样的,就属于灵魂深处都散发出冷气的人,不仅冷,而且硬,相由心生,刀削斧砍的脸部轮廓显示着他坚硬的内心。 “嬴政携秦国诸位臣工,欢迎韩子入秦。”秦王对韩非相当客气,直接自呼本名。略微顿了顿继续说道:“韩子入我大秦国领土以来,对我大秦之风土人情有何感触?若有高见,还请不吝赐教。” 秦王此问,首先是对自己国家有信心,自认为国富民殷,强山东六国远矣,其次是想借外人之口,说出一些本国君臣看不到的侧面。再次也是想考校一下韩非的从政议政能力,以便合适的时候安排官职给他。 韩非鼻子里冷哼一声,依旧冷冰冰的说道:“韩某粗鄙之人,不识风土人情!” 明显的装聋作哑,非暴力不合作嘛。秦国的大臣们一看,这还得了。抚了秦王的面子,就是伤了他们大臣的面子,这韩非,怎么如此不识抬举。到了秦国的地界,他还摆什么谱儿。几个脾气急的武将就要跃跃欲试,只要秦王一个眼色,他们自有处置这种硬骨头的办法。 没想到平日里杀伐决断的秦王这次竟然一反常态的好脾气,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无妨,韩子先在秦国走走看看,熟悉一下环境,吃的住的,尽管提,我自会安排人伺候你。今日旅途劳顿,先回咸阳休息。” “不劳秦王操心,韩非无福之人,每日只需粗茶淡饭,陋室遮风挡雨足矣。” 秦王哈哈一笑,说道:“也好,也好!先生乃非常之人,不可用俗礼拘之。总之,一切自便,就像在韩国一样。” 说完这句话,秦王跨上他的阴山紫骝马,直奔咸阳而去,剩下的大臣看到大王都走了,也不在这里虚耗了,跟着秦王回去。赢平和姚贾依旧陪着韩非,回到咸阳安歇。 夜半时分,整个咸阳都睡着了。只剩下睡眼惺忪的打更人,有一搭没一搭的的敲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偶尔一队队持戈甲士,游弋在空旷的大街上。一弯冷月挂在半空,散发着亘古清冷的光辉。这个时候,一个黑影却如幽灵一般,三两下就跳进了离王宫不远的“尚客坊”。这尚客坊是秦国专门接待六国宾客之地,商鞅变法时规划咸阳城,专门选了一块好地,依高标准建了这些房子。韩非刚到咸阳,当晚就被安排到了这里。 尚客坊深处,有一栋房子,内有六进,后院还有小花园,此时已届子时,一个干瘦的身影站在花园的凉亭里,望着天空中的残月,若有所思,显然满腹心事。 “唉。”干瘦身影长叹一声,惆怅不已。 “大丈夫当为国效力,壮志凌云,何必长吁短叹,不思进取!”那个幽灵般的身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飞到了凉亭外一丈之地。 “韩珠公主,别来无恙!” “韩非叔叔,你也是王族子弟,眼看社稷不保,难道不想有所作为么?“ “大厦将倾,非人力可为也!“韩非喟然一叹 “韩珠虽为一介女流,尚知父母之邦不可弃也。何况事在人为,不尽人力,怎知天命?“ “难也!秦国积六世之基业,国富民强,带甲百万,政治清明,上下一心,秦王用之如臂使指。韩国国小力微,地狭民少,封地世族,各自为政,秦国若要灭韩,只在须臾之间。为今之计,只有转移秦国注意力,集山东六国之力,从容与秦国抗衡,方有五成胜算。韩非来秦,实属无奈,但既然来了,也不会为秦出谋划策,此言已事先说明。若秦国有侵略韩国之动机或行动,我定会尽快通报韩王,并尽力阻拦。“ 韩珠眼睛闪烁,对韩非这番话不置可否,说道:“我在宫中机会较多,若能杀的了秦王,秦国岂不内乱,韩国之危岂不解除?”又狠又冷的语调,丝毫不像在赢平面前温婉可人的珠公主。赢平如果现在就在身边,肯定会认不出来他这位结发妻子的声音。 “上次你们行刺失败,已经让秦王加强警惕了。我修习的是法家之道,不会帮你们行这刺杀之事。只是希望你们加倍小心,行事时多多谨慎。若事有败露,定然为祸不轻。” “知道了!韩非叔叔既然帮不上忙,我以后再不相扰!” 韩非默然,干瘦的身影一动不动。顿了一会儿才慢悠悠的说道:“你那夫君赢平,是个好儿郎,你们伉俪情深,愿你不要一意孤行,棋行险招。” “不劳吩咐!”韩珠答了一声,人已跃起,飞到围墙之外。 第十七章 冬至佳节 夜已深沉。 赢平翻了个身,手臂却触摸不到那熟悉的胴体,臂弯里空空如也。下意识的睁开眼睛,却没看到睡前还在怀里撒娇的韩珠。 赢平最近确实有点累,从韩国回来,千里迢迢,风尘仆仆。所谓鞍马劳顿,并不是戏言,行路难,行路难,饶是他这样强壮的身体,经过鬼谷子技击之术的锤炼,还是经不住困意袭来,晚饭用过就早早安歇了。此时一旦有所异常就能迅速醒来,也是他精神力超于常人的缘故。 正疑惑韩珠是不是下床小解去了。却听见门“吱呀”一声,似乎有人进来。此时卧室并未掌灯,漆黑一团,但赢平却可以凭借超强的目力,看到进来的人正是韩珠。 韩珠并不发出一点声音,像幽灵一样走到床前,接下来赢平只听到“悉悉索索”的脱衣服的声音,片刻脱完,被窝里已经钻进了一具香滑的胴体。 “珠儿去哪儿了?”赢平语调平静,突然开口问道。 韩珠没料到赢平突然发声,心里一惊,顿时额头上起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不过他反应也挺快,悠悠的说道:“夫君,外边月色甚好,我刚才小解,就顺带着赏了会儿月。你怎么醒了?睡的不好么” 韩珠一边说话,一边摩挲着赢平的小腹,赢平只觉得韩珠小巧的纤纤素手有点凉,但摸到他的小腹上,却能让他浑身火热,尤其是跻下三寸处,立马一柱擎天。 “外边凉,以后晚上别出去了。”赢平仅仅说了这一句话,嘴已经被韩珠娇嫩的嘴唇封住,来不及细想韩珠的理由是不是充分,大脑就开始空白,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以及缠缠绵绵的巫山风雨。 此处省略一万字。 三天后,正值冬至佳节,秦王在秦宫后院大摆筵席,请百官朝会。 冬至一阳生,那时候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以冬至为岁首过新年。所以上至天子大臣,下到黎民百姓,对冬至都极为重视。秦王本不是好排场之人,只是想着韩非子入秦,还未曾正式摆席欢迎,正好赶上佳节在即,就凑上冬至的气氛,为韩非子接风洗尘。 刚过巳时,百官就陆陆续续的到齐了。文有李斯,姚贾,顿弱,郑国等人,武有王翦,蒙恬,尉缭,李信,杨端和等人,王子里边,扶苏为首,携诸兄弟在秦王身边伺候。案桌上珍馐美味,水陆齐备,凉热搭配,飘香四溢,看的赢平都眼馋了。想不到战国时期,华夏民族的烹饪水平就那么高,各种食物色香味俱全。 “韩非怎么还没来?”姚贾眉头略皱,向李斯小声问道。他以为李斯和韩非是同学,肯定知道韩非的消息。 李斯脸上的表情丝毫不变,只是眉毛略微抖了抖,说道: “谁知道呢,贵客必后至吧!” 说韩非韩非到,只见韩非从大门迈进,依旧一袭格格不入的韩衣,依旧干瘦如竹竿一般的身材,依旧冷若冰霜的脸。看到百官,眼皮也不抬,只远远的向秦王略微躬了躬身,就找个安静的位置坐下了。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谁也不搭理。 午时一到,朝臣已悉数到齐。秦王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寡人今日设宴,一为冬至佳节,二为韩非子先生接风洗尘,三为规划来年,再创伟业!来人,斟酒,请大家满饮此杯!”秦王端起酒杯,兴致高昂。 “大王万岁!秦国万岁!”众人山呼万岁,气势磅礴。然后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一杯酒下肚,秦王的心情明显更好了。招呼众人开吃。赢平本就是好酒之人,要不然也不会大醉一场被穿越了,此时美酒佳肴在前,他丝毫不客气。和一班重臣猜枚行酒令,好不热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秦王继续开始讲话。慷慨激昂的声音现场每个人都能听到,这大概也是做领导的基本技能。 “诸位爱卿,一直以来,我大秦都有扫荡六国,统一天下之志。现在我大秦国力日盛,山东诸国暗弱。虽然如此,要想真正灭一国,却也不容易。且不说他们相互救应,合纵抗秦。单单是临死顽抗,也是耗我国力。所以,来年我大秦大举东出,一定要选择一个好的突破口。做到既收实惠,又不至于惊动各方反弹,又能侵削六国国力。是以首战必须打好。诸位爱卿,且说说如何下手?” 秦王刚说完,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只听一个声音高声说道:“大王,外臣韩非有奏!” 赢平听到这句话时,只有一句话能形容他的感觉,那就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按说,怎么轮,也轮不到韩非啊,他刚才还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现在一谈到向山东六国用兵,艾玛,他都会抢答了。 秦王看到韩非说话,非常高兴,手一扬,说道:“先生请讲!” “韩非以为,首战当选楚国。其一,楚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若得楚国,可使我大秦物产丰饶,战争物资源源不断。其二,山东六国屡次合纵,都是楚国为合纵长,枪打出头鸟,楚国一灭,山东六国再无人敢强出头。其三,大秦屡次对楚国作战,胜多败少,武安君白起更是打的楚国迁都为止,楚人惧我大秦,正如老鼠惧猫也!所以,韩非以为,首战选择楚国,定能战而胜之,并一举开启扫荡六国之模式!” 众人本来喝了点酒,情绪有点激动。特别容易受鼓动。听到韩非这番话,眼前不禁出现了一幅幅美好的画面:大秦铁骑踏平江淮,楚国城池望风而降。那是多么激动人心的场面啊。 楚国一旦投降,那接下来的五国就不足为惧了。韩国最弱,一战可平。魏国的鼎盛时代早已过去,现在只剩一个空架子。赵国稍微猛一点,但自从长平之战,被武安君白起坑杀40万赵军之后,也很难再恢复元气了。燕国虽然是个老牌诸侯国,但实际上和韩国一个档次。齐国号称东方强国,但也是外强中干,强攻之下,必然瓦解。 想到这里,大家都向韩非投去钦佩的目光,心说不愧是秦王的贵宾,慧眼独具,入木三分。 第十八章 当场揭穿 “非兄差矣!“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只听一个人用绝对否定的口吻高声叫道。众人回过头去看时,只见李斯走了出来,先向秦王一拜,再向韩非一拜。 “愿闻高见!“韩非冷冰冰的说道。 李斯不管韩非,转而向王翦问道:“敢问上将军,若出兵楚国,需要多少时日,又需用兵多少?” “楚国山高路远,国土辽阔,整个楚国征战下来,少则一年,多则两年。若论兵力,非倾国之兵,不敢说有胜算。”王翦说的很是凝重。同时,王翦是上将军,李斯之所以找他,也是想找到专业的意见。 李斯这才转向韩非,说道:“非兄此论,是想让我们陷入楚国泥潭,好保存韩国吧。 有时候真相和谎言之间只差一层窗户纸,关键是有人能看到这层纸并勇敢的捅破它。没有什么观念是一成不变的,只要有一两个会说话的人,就足以能改变一群人的思维。众人刚才还以为韩非说的在理,此时经李斯一挑明,立马就感觉韩非居心叵测了。 “韩非子纵然不为我大秦设谋,也不该乱出点子,坑我大秦将士啊!“老国尉尉缭用手中的拐杖“笃笃笃”的往地上捣,痛心疾首的说道。 “我大秦陷入楚国泥潭,他们山东六国再合纵抗秦,想的美啊。” “三晋亡我之心不死,韩非其心可诛!” “如此蛊惑人心之举,请大王明断!“ 众人都喝了点酒,情绪难免激动,于是都七嘴八舌的叫嚷起来,似乎韩非就是天下最坏的人。有时候神和人的距离只有一步之差,刚才还高高在上的秦王贵宾,现在只因说错了一句话,就成了众矢之的。 秦王铁青着脸,一言不发,不去看韩非,也不理众人的叫嚷。心里边起伏万千,难以平静。在理智上,他认同李斯驳斥韩非的说法,贸然出兵楚国确实有失考量。从个人情感上来说,他还是不愿意相信韩非竟然会给他出这个“馊主意“。对韩非,他自认为尽了最大的真诚和最隆重的礼节,即使韩非屡屡拂他的面子,他也不以为意,毕竟,有本事的人都有脾气嘛。但有一点他绝对不能容忍,那就是损害秦国的利益。即使他的娘亲赵姬,因嫪毐之乱,伤及国本,也被他发配冷宫,并从此不立皇后,以防后宫之乱。可以说,秦王嬴政,是绝对的国家利益至上,绝对的工作狂。 “大王以为如何?“看秦王不表态,姚贾紧跟着问了一句。 “回宫!”“嬴政甩出这两个字,就“嚯”的一下起身了。 “大王总要给个定调啊!”李斯想缠住秦王。继续说他的理论 “起驾……!”赵高尖锐的声音已经响起来了,骤然打断了李斯的话。 “大王!”李斯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秦王不给他肯定的答复,他始终不放心,即使有群臣支持也觉得忐忑。 “回宫……”赵高的声音再次打断了李斯,这次的打断不仅更快,而且声音里边隐隐有一丝怒气。 李斯也是聪明人,连大王身边的人都在警告他了,他也不能再纠缠下去了。有道是关心则乱,秦王那么宠信韩非,却又突然间如此失望,巨大的落差也需要慢慢去平衡。他李斯虽然嫉妒韩非,也不能操之过急,太明显了就过分了。这次当场揭穿韩非可以说是因公废私,大义灭亲,但一直纠缠下去就有点落井下石,为人不齿了。李斯想到这里,赶紧擦了擦额上的汗珠,退了下来,心里也暗暗的记下了赵高的这份人情。 宴席就这样不欢而散,大家各自回去。韩非依然冷傲如常,不发一言,自己一个人回尚客坊去了。赢平看着韩非干瘦的背影,不由的长叹一声。其实当韩非说出那个骇人听闻的攻楚计划时,他也听出了话里的漏洞。只是他也知道韩非的苦心,一个韩臣对母国忠心耿耿,不惜自己的名誉和安危,设计成全母国,你能说韩非做的不对吗?所以赢平并没打算当场揭穿他,只是想宴席结束后再找父王慢慢说。如此就不会产生今天的难堪局面了。但没想到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李斯作为韩非的同学,竟然这样不留情面。一瞬间,赢平对李斯产生了一种厌恶之情,不管李斯处于什么动机,他都不应该是那个站出来揭穿韩非的人,这个人可以是姚贾,可以是顿弱,可以是王翦,可以是蒙恬,可以是其他的任何陌生人,但绝不能是李斯,毕竟,他们是同学! 接下来几天,秦王一直在举行各种大小朝会,朝会主题是尽快决定到底先征伐哪一国,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的事,就是秦王再也没请过韩非来参加这样的朝会。韩非一直住在尚客坊,门可罗雀,他也乐得清闲,如果按这个趋势发展下去,过不了多久,秦王对他越来越不在意,说不定就放他回韩国了。 “大王,臣以为,灭六国当从韩国始。”王翦老成持重,一般很少说话,但只要一说话就肯定是深思熟虑过的。众人都向王翦看去,王翦继续说道:“韩国弱小,灭之不用大动干戈,只需一支偏师即可。其余大部均可镇守边关,以防其他国家趁火打劫。韩国盛产铁,境内有宜阳铁山,若得韩国,我大秦之铁源源源不断,对其他大国进行大战时就不怕物资封锁了。只是宜阳铁山防守甚严,有韩国最精锐的五万铁骑驻守。若要灭韩,定要一支奇兵猛攻宜阳,一支正兵攻打新郑,如此双管齐下,韩国之生力军被全歼,定能一战灭韩!” “将军所言极是!“秦王兴奋的一拳打在案板上。这么多年的努力,秦国历代国君的夙愿,今天终于摆到桌面上来说,那就离目标不远了。秦王顿了顿,继续说道: ”攻打韩国新郑的正面部队,由内史腾率领,统领步骑十万,大张旗鼓,务求正面破除一切障碍!攻打宜阳铁山的奇兵,由蒙武将军率领,吾儿赢平副之,统领铁骑五万,秘密出兵,务求不动声色,突然袭击,夺下宜阳铁山!“ 赢平听到秦王的安排,显然吃了一惊,他可从没带过兵啊,就这么上战场了,行吗? 第十九章 灭国之赌 赢平没先到秦王会在关键时刻点他的将,他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说起来他还是韩国的女婿呢。但从另一方面说,他是秦国的儿子,国家有需要,他必须首先服从秦国的意志,再说鬼谷子先生安排给他的任务,就是荡平六国。想到这里,他也就不再犹豫了。赢平大步走上前去,道一声“诺!“,就算接下了这个军令状。 蒙武是秦国的老将军,其父蒙骜,曾任秦国上将军,带领秦军攻城略地,立下汗马功劳。其子蒙恬,蒙毅,也是年轻一代中的新锐,蒙恬更是独当一面,镇守秦国北大门,与匈奴对峙,所以蒙氏一族,是秦国的将门世家,端的是威名赫赫,德高望重。秦王让赢平跟着蒙武老将军,也是想有意锤炼锤炼他。因为他发现这个儿子最近的表现越来越让他满意了。几乎是后来居上,有赶超扶苏之势。蒙武行事稳重,把儿子交给他,秦王也放心。 “蒙将军,平公子,要不咱们比一比,看老夫的新郑城先破,还是你的宜阳铁山先被攻下来!“内史腾目光炯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蒙武黝黑的脸从来都不苟言笑,他不是莽撞的人,若无把握,他绝不会滥赌。当下掰着手指头算了起来。宜阳铁山守军五万,我们也是铁骑五万。新郑守军十万左右,内史腾也带上十万人。不过,新郑是韩国首都,定会集全国之力来守。宜阳铁山之守军虽然更精锐,但不至于像韩国首都那样难磨。再者,宜阳铁山距离秦国更近,出兵距离更短,恐怕蒙武军赶到宜阳城下时,内史腾还在路上吧。如此算来,此赌有把握。 “好!老夫就和内史腾将军赌一把,看究竟谁的城先破,究竟鹿死谁手。赌注你来说吧!“ “如果我输了,灭韩国之功全部都记在蒙将军和公子平头上!如果你们输了,那后世说起来韩国之亡,只会记住我内史腾一个人的名字!此事可由太史令作证!“内史腾显然信心满满。这个赌注也也是大的惊人。要知道,战国时期,特别是在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军功就是一切,军功就是尊严,它关系到爵位,俸禄,名声,官阶,是一个男人安身立命的本钱。 “平公子,可愿意一搏?“蒙武向赢平问道。赢平虽说只是他的副将,但他也不是一般的副将,说白了,那是秦王要他来镀金的。所以必须征求他的意见。 赢平前世的历史功底不太好,大线条知道一些,但究竟韩国到底是被谁灭了,他还真记不起来。但他也不是沽名钓誉之人,只要能尽一份力就行了,青史留名本来就不是他这个穿越者该考虑的事情。当下说道: “老将军豪情,晚辈怎会扫兴,我们就和内史腾将军赌一把!“ 蒙武兴奋的拍了拍赢平的肩膀,所谓有志不在年高,赢平这小子他喜欢。 秦王看到手下的将领们像斗牛场的公牛一样躁动,如此激情正是他想要的,也是领导最希望看到的现象,所谓“垂拱而天下治“,帝王坐在那里双手一摊,下边自然会有人卖命,就是这种效果吧!当下说道:“好!上下同欲者胜!不管谁快谁漫,不管结果如何,你们都是我大秦的栋梁。寡人期待着你们凯旋归来的时候,亲自为你们解下战袍,进爵封赏!” “秦王万岁,大秦万岁!“大臣们山呼万岁,激情不已! 一场轰轰烈烈的灭国之战就要爆发了。 赢平回到长明院后,并未对韩珠说朝堂上攻打韩国的决议。现在兵马未动,还属于顶级国家秘密。“国之重器,不可轻易示之于人”,即使结发妻子也不行。更何况妻子还是韩国的公主,让她知道了,除了徒增烦恼之外,于事无补。或许等到内史腾攻下韩国新郑之后,自然就天下皆知了,不过那个时候,也是生米煮成熟饭了。韩珠也不得不面对。对不起了珠儿,为了统一六国的大业,我不得不瞒着你了。 “珠儿,父王安排我到军中历练一段时间,所以这一段时间就不在宫里了,你好好照顾自己!”赢平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没有去看韩珠,他不是会说谎的人,就故意想表现的自然一点。 “嗯,既然是父王安排,你就去吧。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啊?”韩珠没太在意,毕竟,秦王安排给赢平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大概,大概,少则三月,多则半年吧!”赢平说的很不流畅,好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般。 “去那么久啊?不知夫君去哪里历练?”韩珠貌似不经意的随便一问。 “去云中郡,协助蒙恬将军守北方的匈奴!”赢平顺口就说出了个地方,看来男人还是挺有撒谎的天赋的。 “嗯,那就去吧。只是我听说匈奴野蛮,北地苦寒,你可要多多保重。”韩珠依旧温婉的说着,一边说,一边从床边拿过一件衣服,说道:“对了,这是我给你做的冬衣,你穿上试试。现在虽然过了冬至,白天开始变长夜晚变短,但真正寒冷的时间还没到来,夫君出门在外,一定要仔细身体啊!” 不知不觉间,韩珠的啰嗦儿又上来了。但赢平就是喜欢并享受她这种啰嗦,看着她手拿冬衣,忙前忙后的模样,一种幸福感涌上心头。所谓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多少对夫妻,并无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也没天天花前月下的浪漫,就仅仅是细水长流的生活,是肌肤之亲,是一蔬一饭,才是幸福和爱的真谛啊。 赢平不再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把韩珠搂过来,抱在怀里轻轻的说道:“珠儿,记住,不管发生什么,我都是你的夫君,你都是我的妻子。即使全世界都不在了,我依然在你的身边。” 韩珠大大大的眼睛充满疑惑,他不明白赢平为什么突然给他说这些话,不过看样子他也没打算细说。罢了罢了,顺其自然吧。男人总要保留点自己的秘密。 当下两人不再说这些,用过晚饭,就早早的上床歇息了,赢平想到明天就要启程赶赴军营,再回来之时,韩国肯定已灭,那时不知韩珠会是什么状态。心里又对韩珠生出了几分怜爱。罢了罢了,多想无益,还是趁离别多温存一下吧。是夜,赢平生龙活虎,疯狂战斗,被韩珠戏称为“一夜五次郎”。此情此景,不在话下。 第二十章 见义勇为 第二天一早,赢平就出去了。他今天的目标是蓝田大营。蓝田大营位于咸阳城东南方,大概两百来里地。今属于陕西蓝田县,因玉之美者曰蓝,县产美玉,故名蓝田。 那里可以说是秦国军队的大本营,集中了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流动军队。除了咸阳城作为首都,驻扎了一些城防军,各个重要关隘驻扎了一些边关军外,剩下的都在蓝田驻扎训练。一般的郡县不可能驻扎军队,若全国各地处处驻军,一旦有紧急情况,兵力不便于集中。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常备兵打仗归来,都在大营驻扎,若再有战事,调出这些军队,指哪儿打哪儿,迅疾无比。 蒙武昨天就带着调兵虎符,直奔蓝田大营去了。他还记挂着和内史腾的赌约,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想着一定要早日把宜阳铁山拿下,行动上自然就不敢慢。况且他是主将,调出五万铁骑赶赴战场,要忙的事情千头万绪,就早早出发了。赢平作为副将,今天也务必赶到蓝田报道。于是骑上快马,直奔蓝田而去。 走到咸阳东市时,速度就不得不慢了下来,因这咸阳东市,是咸阳城最杂乱无章的一个街区,三教九流多在此集合,贫苦无依者也多在此讨生活,道路拥挤,私搭乱建,可以说是整个咸阳的“城中村”。 赢平骑着马正走时,突然听到一个妇人惊恐的叫道:“抓贼啊,抓贼啊!”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黑衣男子在前边奔跑,怀中抱着一个包裹,那妇人在后边哭天抢地,指着黑衣男子。显然,那黑衣男子怀中包裹就是妇人的细软之物。妇人力弱,除了大声呼救,也别无良策。 碰到这事儿,赢平不可能不管。但他距离那男子尚远,若是在旷野之中纵马奔驰,自然能很快追上那贼,但身处这闹市之中,骑马走的还没人快。可见古时不会“堵车”,但会“堵马”啊,赢平叹道。 眼看那贼越跑越远,赢平不再犹豫,虽然不一定能追的上,但不试试怎么知道。只听一声长啸,赢平在马上一跃而起,几个起落,已经跳到两三丈之外。旁边的人看到他如此身手,都惊叹不已。赢平来不及享受他们羡慕的目光,只在人群缝隙间见缝扎针,快速移动,眼看距离那贼越来越近。但要想追上,也并非一时之功,毕竟做盗贼这一行的,都有两把刷子,脚上功夫可不一般。 突然,斜拉拉的冲出一个少年,大吼一声:“小贼,哪里走?“赢平打眼一看,只见这少年生的是面如冠玉,目若寒星,一身英武之气。抬腿也向那贼追去。少年的位置较赢平靠前,离那贼更近,他一动身,一伸手险些就抓上了贼人的后衣领。 赢平不由的暗叹一声:看来见义勇为的不仅只有我啊。真是“三步之内,必有芳草,十室之邑,必有俊士。“这少年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妥妥的好汉一枚! 但这时候还不是感叹的时间,赢平和英武少年发足狂奔,有几次差点就抓到了他,但那贼子身体像泥鳅一样滑溜,还是被他挣脱了。往前走,是一条小巷,贼人渐渐的被逼到了小巷内。 再往前走就是死胡同,贼人眼看无路可走,正在高速奔跑时,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肩膀一侧,让过英武少年半个身子,包袱向地上一扔,右手向怀中一摸,手中多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没有半分犹豫,也没有半分吓唬,直接就向英武少年胸口扎去。 赢平在身后看的仔细,不由的大叫一声:“小心!“但他距离那贼还差两步远,并不在有效攻击范围内,此时除了担心也帮不上忙。 英武少年没想到贼人会如此铤而走险,当时吃了一惊,但他反应也是极快,左手向前一伸,抓住了贼人的手腕,右手握拳,直接向贼人脸上打去。 贼人骤然间被握住手腕,只觉得一把大力传来,箍住手,动弹不得,前刺之势也被消的无影无踪。心里暗叫一声不好,今天遇到硬茬儿了。作为偷窃之贼,他并不擅长近身格斗,只擅长逃跑,如果不是遇到这个死胡同,他相信自己还是有能甩开二人的希望的。既然甩不开就拼死一搏,拿刀想刺这个英武少年,却不巧少年明显经过专业训练,手腕瞬间被擒,动弹不得。紧接着,只觉得脸上像被铁锤砸了一般,整个身子也站不稳了,直接向后边倒去。 赢平此时正好从后边赶过来,眼看贼人就要倒在自己身上,他也毫不客气,左腿一抬,身子转动。一式“淇水汤汤“鞭腿甩出,踢在那贼的腰上。赢平这一脚的力道可不小,英武少年用手发力,赢平用腿发力,腿毕竟还是比手的力量大的,那贼人的身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重重的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好身手!“英武少年眼睛一亮,对着赢平赞道。 “阁下也是好身手,猝然之间躲开了贼人的突然袭击,单是这份应变能力,在下佩服!“赢平看着这个少年,不自觉间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话里也多了几分客气。 “雕虫小技不足挂齿。除暴安良本是我们游侠之士的本分!“ 赢平一听,对方是游侠出身,难怪武艺高强。虽然秦国不喜游侠,连墨家也被排斥走了。但赢平在前世中,看了无数武侠小说和电视剧,对武侠有一种崇拜情节,此时看到真正的游侠儿,不禁一阵激动。战国之时游侠之风也很盛行,如聂政,要离,荆轲等,凭借一把短剑横行天下,搅弄天下大势,青史留名。 正在此时,那个丢包裹的妇人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之下也过来了,看到贼人倒地,包裹依然在,喜不自胜。对着赢平二人千恩万谢。赢平和英武少年把包裹还给妇人,把贼人绑住,让人群中几个德高望重的人陪着一同送去官府料理,不在话下。 送走众人,赢平拱手说道:“兄台身手不凡,见义勇为,不知尊姓大名?” 英武少年刚才也看到了赢平的身手,当下也不怠慢,拱手道:“在下白亮,关中郿县白氏之人,幸会幸会!” “郿县白氏?”赢平听着英武少年的自我介绍,不由的想起一些前尘往事来。 第二十一章 莫学游侠儿,矜夸紫骝好 赢平一听他说是郿县白氏,顿时一惊。郿县是秦国第一大县,其中白氏更是第一大望族,从秦穆公之时起,白氏之人多从军,且战功卓著,名闻天下的杀神白起就是郿县人。从最低级的士兵,一步一个脚印,升到上将军,封武安君,可惜后来被秦昭王赐死,郿县白氏因白起之死,也大多心灰意冷,从军之意淡了许多,对朝廷也是多有微词。白亮自我介绍时,先说自己是郿县白氏之后,可见他对白氏也是引以为荣的。 赢平想到这里,再次拱手敬道:“原来是郿县白氏,武安君之后,失敬失敬。在下赢平,得见白兄,实在幸运。如不嫌弃,可到前方酒馆痛饮几杯,可好?” 赢平之所以如此谦卑,也是有意结交这个白亮。白亮武艺不凡,从刚才抓贼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也是个行事方正之人,像这样的人,如果碰到了是一定不能放过的。有一句话说的好“与有肝胆人共事,与坚持梦想着同行!“。世界很大,但有肝胆之人并不多,恰好能遇见的,更是少之又少。所谓广结善缘,不管是爱情之缘分还是朋友之缘分,该抓住时一定要抓住,这是赢平的风格。 白亮一听喝酒,顿时喜上眉梢,说道:“赢兄客气,走,白某平生无他好,唯有两痴,一是对武艺,一是对酒。今日见到赢兄也甚是投缘,走,我们且去痛饮三百杯!” 赢平也是好酒之人,当初就是因为喝醉了酒,昏迷一场之后发现被穿越了。大凡爱喝酒之人,都是性情中人,两个性情中人碰到一块儿,再有酒作为催化剂,那劲头,就算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当下二人走到一个干净的酒馆,找个雅间坐下,赢平高声叫道:“小二,上两大坛西凤老酒,再来一盆炖羊肉,一盆时蔬青菜!” “好嘞!”店小二愉快的答道。 不一会儿,酒菜摆上,赢平托起酒坛,嚯嚯嚯的斟了两碗,递给白亮一碗,说道:“今日得见白兄,实在大慰平生,先喝了这一晚,干!” 酒虽未喝,白亮一看赢平倒酒的范儿,就知道今天遇到酒友了,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气势,这劲头,正是自己喜欢的,当下也不多说,端起酒碗,只说一声:“干!”两人碰杯,再放下碗时,碗里已空空如也。 “酒喝干,再斟满!今天不醉不还!干!”赢平再斟两碗,两人一碰杯,又是干干净净。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为今日相会,再干!”说话间,赢平又端起了第三杯酒,两人一饮而尽。 酒这个东西,是越喝越热乎。一般的宴席,宾主喝了三杯酒之后,气氛就活跃了起来,接下来有事说事,有话递话,也显得不那么生分了。酒就像润滑剂,像调和油,让本来生疏的两个人迅速生出好感,喝酒之人也会在微醺之后有一种舒服的快感,这也是酒这个东西能在世上长盛不衰的原因。 喝了这三杯酒,赢平用衣袖拭了拭嘴角的酒水,说道:“白兄武艺高强,不知今后如何打算?” 白亮哈哈哈的大笑,端起一碗酒一扬脖儿,喝的干干净净,说道:“我自由快活,行侠仗义,前几日从西部草原上买到了一匹上好的紫骝马,更是马中绝品。每日放马狂奔,大口吃肉,大块喝酒,好不潇洒!说起打算,倒也没什么明确的打算,快活几日算几日吧!” 赢平轻叹道:“如此下去,终不是正途,不如随我一同投军,建功立业,报效国家,也不枉你这一身本事!“ 白亮听到这话,俊俏的脸瞬间如同蒙上了一层冰霜,鼻子里哼了一声,喃喃地说道:“国家,哼,我们白氏族人报效的还不够少么,可惜武安君功高盖世,被秦昭王疑忌所杀,白氏子弟在军中也渐渐的不受待见。于是很多族人慢慢的就不再从军了,转而剑走偏锋,走上了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游侠之路!如此,更加的逍遥快活,无拘无束!“ 赢平正色说道:“白兄差矣!现在战国大争之世,但凡有争心者皆欲建功立业。不求青史留名,也求个封相拜将,封妻荫子。武安君白起之死,确实让人惋惜,但事情已经过去几十年了,白氏族人不应该再守着以前的回忆不放,不原谅别人,也难以放下自己。你我既然有缘相逢,我也实言相告,我本是秦国二王子赢平,受父王之命去前线率兵打仗。此时正是用人之时,你若有意,可进入我的营帐前听令,不受其他人约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知意下如何?“ 赢平这也算是明摆着的招揽了。但这事儿本来就是桌面上的事儿,赢平也不是藏着掖着的人,就索性直说了,至于白亮作何反应,那就是他的事儿了,反正赢平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白亮默不作声,双手托起酒坛子,对,是酒坛,不是酒碗,左脚跨到案板上,扬起头,酒坛里的酒像一条线一样,涓涓下流,到了白亮口中,也不见白亮喉咙动,那酒就像倒进了无底洞里边,嚯嚯的进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酒坛就空空如也。 “好酒量,好内力!“赢平是识货的人,他知道那种不换气饮完一坛酒意味着什么。鬼谷子技击之术里边也记载了内功修炼的法门,只有内功修炼到一定的程度,才可以导引全身的真气,如长鲸吸水一般喝了那些酒。他自信,自己也可以做到白亮的喝酒方式,但这种事儿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为别人喝彩。 “哈哈哈,痛快,看的出,赢兄也是个敞亮的人!“白亮用衣袖抹了抹嘴,继续说道:“我喜欢靠实力来说话,不知赢兄可愿意与我比试一番,若赢得了我,我就跟定了赢兄,随你到军中建功立业,从此你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天涯海角,绝不相弃!若是我胜了,那么不好意思,我还走我的阳关道,你莫要管我,并且无论我什么时候想喝酒了,都找你这个王子去要,你要尽力满足我的要求。如此赌注,赢兄可愿意一试?!” 赢平听到这个条件,不禁哑然失笑。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二十二章 收服白亮 遇到这样一个武痴,你不在实力上压制住他,以后肯定也难以真正的用他。赢平即将赶赴战场,开始荡平六国的征程,但身边却没有一个心腹爱将。这固然是因为他没有从军经历,年纪较小有关。但自从秦王给他下达了协助蒙武进攻宜阳铁山的命令后,他就在心里暗暗的想着,是时候要培养自己的力量了。 但这种培养,最好是新人,不用朝廷旧臣。赢平总觉得,自己和那些名垂青史的朝廷旧人之间,有种所有若无的隔膜。这不仅是年龄上的代沟,也是因为自己的穿越者身份,和这个已经成型的世界有诸多尚待磨合之处。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如果要荡平六国,那就起发新人,任用新人,形成自己的真正的嫡系。这也是赢平在这个大争之世安身立命的本钱。 想到这里,赢平就不再犹豫,这一战也再所难免了。虽然赢平不知道这个武痴白亮的实力,但他最近对鬼谷子的技击之术勤加练习,自觉进步很大,也对自己的真正实力有了全新的了解。现在做不到“知己知彼”,但起码“知己”。孙子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所以,赢平最少有五成的胜算。 赢平抬起起双手,左手掌,右手拳,左手在上,右手在下,左手伸四个手指,大拇指弯曲,这在武林规矩里意味着不敢自称老大,谦卑自己,尊重对手。赢平这个手势是前世上大学时,选了一门选修课叫形意拳。形意拳老师教的抱拳行礼的标准姿势。当然,先秦时期并无这样的手势,那时候还没那么多礼节,那时候的技击之术讲究短平快,简单实用,一招制敌,绝不手软,没后世那么多的花拳绣腿。 虽然白亮看不懂赢平的手势,但赢平还是要做。这是对真正的对手发自内心的尊重。就像半夜开车走到十字路口,突然红灯亮了,尽管十字路口空无一人,还是等到红灯变成绿灯再发动车子。这不是死板,是内心深处对规则的敬畏。 赢平做完手势,右手一挥,说一声:“请!”战斗正式开始,白亮听到一个“请”字时,身形已动,向前快速突进,到赢平面前一步之远的时候,右腿一拱,左腿伸直,右拳呼的一下,直吉赢平面门。这一式简单的冲拳,本无甚稀奇,但在白亮用起来,却不同凡响,威猛绝伦。拳未及面,拳风已到。赢平已经觉得面前的空气已经扭曲了,澎湃的气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可见招式不在新颖,在于谁用了。白亮的“武痴”之名,可不是白当的。对技击之术领悟的精髓,简直不是这么小的年纪能达到的境界。 如果是一般人,白亮这一拳下去可能就交代那里了。但赢平是谁,两世为人的经历,让他的心智早已不是正常人可比,鬼古绝学的浸淫,技击之术的练习,让他的反应也迅疾无比。脚下一动,身子已经平移了半尺,硬生生的避开了白亮的拳风笼罩的范围。此时正面对着白亮的胸膛,没半分停留,赢平双臂平推,双拳齐出,直接打向白亮的胸膛,正是鬼谷技击之术的一个简单招式:“童子献桃”,那姿势好像献桃一般。名字虽然好听,但霸道无比,直击敌人胸口。这一式若用足了劲儿,面见就是一堵墙,也能轰开,何况是一个人。 白亮骤然之间看到双拳已到,也并不惊慌。脚下步法一错位,冲拳之势已经收回,紧接着,单拳变双拳,直接迎着赢平的双拳打过去。这下子双拳对双拳,没有半分取巧的余地,所不同的事赢平的拳打出的较早,蓄力已久。白亮的双拳由冲拳变化而来,旧力未尽,新力未完全生成,所以白亮这一个硬碰硬是吃亏的,但他自信自己的力量,艺高人胆大,一力破十快。越是在不利的情况下战胜对手,越是显得自己牛掰! 只听“砰”的一声,两个人的拳头撞在一起。赢平觉的自己的双拳像打在两个铁块上,震的手疼。白亮的滋味更不好受,他的拳头接触到赢平的拳时,好像打在一座山上,不可撼动的力量震的他的五脏六腑都想错位。身子也后退了一步才停下。 这一下固然是赢平占了便宜,白亮吃亏就吃在过于自信上。他认为自己的力量无与伦比,双拳对双拳,即使在先手时慢一点,也能凭借力量的绝对优势扳回来。但赢平给他的感觉却如此强悍,虽然说话时客客气气的,但真的动起手来,就发现对方的力量刚猛霸道,简直和外边表现出来的是两个极端。 骤然落于下风,白亮并不气馁,如果一拳之力就把白亮打输的话,那他就不是武痴了。只听一声长啸,白亮又冲了上来,这一次不再是简单的冲拳,而是双拳变幻,双脚变幻,冲过来时,赢平已经看不清楚白亮的真人在哪儿了。面前三尺之外,净是身影,净是拳头,净是脚步。这也是白亮的看家本领,叫“幻身千拳”,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一旦被他的拳影笼罩,那短时间内打出来可不是一拳,而是千拳,想想都可怕。 赢平冷笑一声,并不惊慌,心道:管你有多少身影,我只需要做好自己就行了。左腿抬起,“淇水汤汤”发动,瞬间形成一朵浪花,旋转着朝白亮冲去。拳影对腿影,双方都看不清对方了。也无法收势,就这样,浪花和拳影撞在一块儿,如同水花打在石头上,骤然之间迸发的水花,弥散在一丈周围,而黑色的石头也被强势的浪花打碎了,幻影瞬间消失,真身重现,只留下白亮怔怔的站着,双手红肿,拳和腿的比拼,终究还是处于下风。白亮只觉得双手奇疼无比,骨头都快要碎了,紧接着喉咙一阵腥甜,嘴角已经吐出了一口鲜血。自己的“幻影千拳“就这么被赢平给破了。 “我输了!白亮愿意跟随兄长从军!”白亮说的很干脆,他是重然诺之人,既然打赌输了,就按赌注上的约定承担一切后果。同时他也看出,赢平绝非普通的纨绔子弟,而是有真本事的人,有时候出来混,选对老大很重要。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老大牛,下边的兄弟也混的差不到哪儿去。所以他打定了注意,愿意跟着赢平。 其实赢平也不好受,腿脚甩到白亮的拳头上时,他也很疼,但鬼谷子技击之术毕竟不是凡品,他对身体的再造,对抗击打能力的提升,都有奇效,所以赢平虽然也觉得疼,但还能承受。不管怎么说,这次他是赢了。自己手下可以有了第一员大将了,当然,这也是自己的兄弟。 “走吧,去蓝田大营!”赢平也不多说什么。在这里耽搁了那么久,早该走了。不知道天黑之前能不能赶过去。 “走!”白亮答应一声。两人骑上快马,直奔蓝田而去! 第二十三章 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蓝田大营离咸阳并不算远,但赢平为了收服白亮,在咸阳城耽搁了一阵子。好在两人都不是一般人,连续赶路并不觉得疲惫,于是快马加鞭,紧赶慢赶,到蓝田时,天已经擦黑了。 远远的望见蓝田大营,人声鼎沸,营帐连绵不绝,可以和一座城市比肩了。赢平估摸着东西长两百来里,南北长五十里,如果从空中望去,恰似一条巨龙伏在地平线上,龙首向东,龙尾在西,对山东六国形成居高临下的威压之势,虎视眈眈,威风凛凛。可见当初设计大营之时,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赢平学习的鬼谷子绝学中,也有风水玄学方面的,此时定睛看那大营,只见一股杀气从大营中冲天而起,直透云霄,那气势就算神仙从此处路过,也要绕着走。只是这种杀气正常人肯定看不出来,只有对风水望气之说有一定造诣的人,才可以看到这股杀气。所以《孙子兵法》说“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可见军营的杀气之重。 二人走到大营辕门处,看到大门敞开,门口有三四个军士懒洋洋的坐着,明显的老兵油子,看他们的精神面貌,真不能相信这就是蓝田大营的守门士兵。这也难怪,不管是此生还是前世,赢平对看门的都没什么好感。赢平不管他们,直接策马进去。突然横地里伸出两根长戈,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只听一个声音高叫着:”哪里来的野小子,秦军大营也是随便进的么,赶快滚出去!“ 赢平不禁哑然失笑,他平时对穿衣打扮不太在意,身上的衣服并不光鲜。白亮更是洒脱的一塌糊涂,穿衣不求名贵,只要舒服利索就行。他们俩走的急,这一路风尘仆仆下来,浑身汗透,头发散乱。再加上年纪又小,不由得不让人认为是野小子了。 但赢平贵为秦国王子,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呵斥。白亮也是潇洒不羁的人,游侠江湖之时,从来只有他训别人,还没被别人训过,气性比赢平更大。听到守卫的呵斥,白亮脸色一沉,就要发作。 赢平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他冷静。然后客气的对门卫说道:“几位大哥,我们来大营是想找一下蓝田将军赢虎,麻烦给通报一声。“ “蓝田将军也是你见的么,快快出去!”一边说,一边向外推赢平。 蓝田将军主管蓝田大营的日常训练和调动安排,是大营的一号人物。因为地位特殊,所以这一职位一般都是由秦王信任的赢姓将领担任。现任蓝田将军赢虎就是秦王嬴政的族弟,赢平的族叔。但这几个守卫可看不出这么多内涵,他们的本事是察言观色,只敬衣裳不敬人。“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说的就是这一类人。 此时这门卫不仅言语上不客气,还动手动脚来着,赢平就算再好的涵养,也有点不耐烦了,正所谓“叔可忍,婶不可忍。“赢平还未动手,白亮早就一伸手,拉住了这门卫的手腕,那守卫骤遭此变,显然有点不敢相信这个少年敢对他动手,但他也是上过战场的人,反应倒也不慢,手向下一滑,略微一用劲儿,就想甩开白亮的手。若是遇到一般人,这门卫也就能挣脱了,但白亮是谁,岂能那么容易就挣脱开来。他下滑的快,白亮动作更快,握住的手腕被白亮顺势一扳,门卫只觉得手腕像断了一般,半分动弹不得。白亮再向前一脚,正中门卫的腿上,那门卫惨叫一声,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被踢出去三丈之远。 其让几个门卫看到同伴被打,立马都围了上来。但看到白亮刚才的身手,却是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远远的叫嚷着,动口不动手。一时之间,辕门口非常热闹。 正在这时,辕门内走出一位将军,高声叫道:“谁在这里喧哗?“赢平定睛一看,正是赢虎,这下可遇到救星了,于是喊了一声:”虎叔,是我啊,我是赢平。这里的几位大哥,不让我过去!“ 如果在以前,赢虎还不太了解赢平,但他最近这几个月以来的表现,实在是太抢眼了,隐隐有超越扶苏之势,在朝臣中更是名声大噪。现在看到赢平出现在这里,再加上秦王已经下达了赢平为副将攻打韩国的诏书,他对情况也知道个七七八八了。 赢虎热情的拉着赢平的手,说道:“你可来了,蒙武将军中午就到了,现在正在整点军士兵器,托运粮草,明天还要呆上一天,正好明天我们的全军打比武到了最后阶段,整个蓝田大营的”兵王“,明天也会产生,你明天看了比赛之后,正好可以随蒙武将军出发!” 赢虎再对着那几个门卫,脸上立马挂上一层冰霜一样寒冷,威严的目光扫在他们身上,几个门卫好像被电击中了一样,浑身哆嗦,不敢发一言。赢虎声音不大,只淡淡的说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要不然你们几个就给我滚出蓝田!”虽然只是轻描淡写,但冷冰冰的声音让人丝毫不怀疑他的决心。几个门卫战战栗栗的点点头,目送赢虎拉着赢平的手进去大营。 进大营之后,再乘兵车,因为蓝田大营实在太大了,从此到彼,近了还好说,若是远了恐怕步行一天也不能走到。所以就发明了这种兵车。这兵车是公共交通,类似于后世的公交车,只在大营的主干道路上运行,士兵可免费乘坐。刚才赢虎突然出现在辕门口,就是乘坐这种兵车巡视大营了。当然,他作为蓝田将军,乘坐的兵车可不是一般的兵车所比。 走了半个时辰,一行人才走到中军营帐,一路上看到秦军生活训练的场景,井井有条,规矩森严。初来时因门卫的阻拦导致的坏心情,现在已经被抵消的差不多了。一边走,赢虎一边介绍道:“蓝田大营集中了全国八成的常备军,总数有三十万左右,主要有步兵,骑兵,战车兵,弓弩兵,工兵等,平时在这里驻扎训练,一旦有战事,就迅速调到前线,可以说,这里就是秦国的拳头,秦国若要打谁,必先从这里发力!” 赢平和白亮一边听,一边点头,能让蓝田将军亲自给他们当向导,可是莫大的荣耀。 正说间,到了中军大帐,里边蒙武将军早就在了。但直到赢平他们进去,蒙武竟然连个招呼也不打,心急如焚的样子,好像在找东西。 赢平问道:“蒙将军,你找什么呢?” 蒙武答道:“我这调兵虎符,中午来的时候,明明还在身上,现在怎么不见了呢?”一边说,一边往身上摸。那急切的样子,让周围所有人都跟着焦急起来。 要知道,那可是调兵虎符啊,怎么能说丢就丢了呢?这下可如何是好!? 第二十四章 神机妙算 来调兵的将军弄丢了调兵虎符,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自古以来,有丢人的,有丢钱的,也有丢东西的。但虎符可不是“东西”。那是秦王的信物,权力的象征,也是撬开大军的钥匙。说实话,蒙武宁愿把自己丢了,也不愿意把虎符弄丢。 老将军急的团团转,一会儿翻翻衣袖,看看是不是掉在衣服里哪儿嘎啦里了。一会儿搬开桌椅,往地上去瞄。赢虎等人进来,也帮他寻找。他只说这东西不大,一直随身携带,放在袖子里。中午来了之后就直奔大营了,没去别的地方,肯定在中军营帐里边。 赢平看着蒙武抓耳挠腮的样子,叹道:“蒙将军勿忧,我给你算一卦,看看到底丢在哪儿了?” “你还会算卦?”蒙武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在他的印象中,会算卦的都是那些太庙里的老巫师。赢平这么小的年纪怎么看也不像会算卦的。 “试试吧,或许能找到呢。”赢平说的很谦虚。 “平公子,我看过大王算卦,要斋戒沐浴三天,到太庙里祈祷,老巫师拿出一个龟甲,然后在火上烧,根据龟甲的裂纹来判定吉凶。我们这里可没这个条件啊,再说大军后天就要开动,咱们也没三天斋戒沐浴的时间啊!”赢虎说的倒也不错,这是正常的算卦流程。他虽然不会算,但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么。 赢平道:“不妨事,我这算卦方法简单,随心动意都可起卦,万事万物都可以比作卦象。先试试吧!“ 众人见赢平说的很有把握,也都不再找了,看他如何表现。赢平长舒一口气,抱元守一,平静心神,然后随意的观察起大帐内的情况。正看到蒙武用手抓着耳朵,使劲的挠。赢平心里一动,说道:“有了!“ “手为艮,耳为坎,上艮下坎,为山水蒙卦!“赢平微闭双眼,口中念念有词。旁边的人人听的云里雾里,不知何意。只有赢虎和蒙武读过《周易》,知道赢平说的”艮“,”坎“,”蒙“都是八卦符号。但解析的方法却听不懂。就像一个小学毕业的人去看微积分一样,只认识字,但不知道讲的东西是怎么来的。 白亮更是不懂,他作为一介平民,本身就没有接触到这些书籍的机会。先秦时期,知识和书籍是封闭的,不轻易外传的。掌握知识的人,通常是贵族,士子。他们垄断了知识和获取知识的途径,普通人只被称为“黔首“,”愚民“。毕竟,老百姓越愚,越有利于统治嘛。 赢平不管他们的表情,继续说道:“此时为酉时,酉在数为十,加艮七,坎六,共计二十三,二十三除以六,得五为余数,蒙卦五爻动,变卦为风水涣卦!“ 赢平就像进入了某种神圣的状态,嘴里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言语,脸上的表情极为虔诚认真。众人“不明觉厉“,也不敢打扰。 “体卦为坎,坎未动,表示该物不是被人盗取,只是遗忘于某个地方。“赢平说了这话,蒙武长出一口气。 “用卦由‘艮’变为‘巽’,由山变为风,由静变动,代表虎符遗落在一个可动可静之物上,何为可动可静?肯定是一个交通工具!”赢平说的不容置疑。 “马车!”蒙武大叫一声,就向外边冲去。其实他早应该想到去马车上看看。来的时候乘坐的就是马车,上边肯定是要排查的。只是虎符一丢,震撼实在太大,思维一直溺在中军营帐里,就没往马车上去想。 不一会儿,蒙武笑容满面的走进来,怀里紧紧抱着虎符,激动的眉毛都抖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哎呀平公子,你可真是神机妙算,这虎符就在马车车厢的角落里掉着。兴许是路上颠簸,从老夫的袖子里掉出来了。虎符失而复得,我可要重重的谢你!” 赢平说着无妨无妨,举手之劳之类的客气话。众人对赢平的本事又有了新的认识,都恨不得点三十二个赞给他。尤其是白亮,更是睁大眼睛,用重新审视的目光瞻仰这位兄长的风采。心想这家伙能文能武,能打能挨,能领兵打仗,还能算卦定吉凶,真是全才,跟着他混,保准有肉吃。 其实赢平刚才所用的算卦方法,并不是那时候流行的龟甲占卜,也不是鬼谷子绝学中记载的占卜方法,他这种方法叫“梅花易数”,是北宋年间,易学大家邵康节发明的。相比于以前的占卜,梅花易数更加简单易学,起卦方法也更随意,身边的一草一木,一事一景都可起卦。起心动念也可起卦。但缺点在于上手容易,精通难。起卦谁都会,但解析这个卦,要的就是有非凡的易学素养了。 很巧的是,赢平具备这种素养,鬼谷绝学中对占卜的记载,赢平已经融会贯通。大道相通,不管是鬼谷子还是邵康节,用的工具不一样,但内涵却是一致的,赢平喜欢用邵康节的梅花易数,是因为它简单易学,但解卦时用的思想,却也有鬼谷子绝学的功劳。历史总是向前发展的,后世的算卦方法肯定要比前一代有所改进,在这一方面,邵康节的梅花易数肯定要比鬼谷子的占卜数好用了。 至于赢平的梅花易数是怎么学来的,那就要看他的前世了。赢平前世也是个玄学爱好者,没事爱往新华书店跑,看到书架上有讲算卦的书,就拿下来翻翻,没想到梅花易数并不难学,就把起卦的方法记下了。正所谓“艺多不压身”,这会儿竟然用上了。 不管怎么说,虎符失而复得,大家都很高兴,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明天是蓝田军营大比武的最后阶段,其中”独狼“霍木东已经守擂十七天了,再守一天,过了明天,就被封为‘兵王’了。全蓝田三十万大军只要自认为有本事,都可以向他挑战。挑战成功的就是‘兵王’,明天的比赛肯定非常精彩,你们一定要去看啊!”赢虎说的很是动情,可见拥有“兵王”称号,在这些领导人眼中也是很有地位的。“兵王”的粉丝基础甚至比他这个蓝天将军还要广大。 “‘兵王‘?白亮,有没有兴趣挑战一下?”赢平知道白亮好武,就问白亮愿不愿参加。 “有!”白亮是逢战则喜,碰到这样的机会,怎会错过?! 第二十五章 兵王争霸 军队中从来不缺热血男儿,也不乏好勇斗狠之辈,那么多血气方刚的男人聚在一块儿,难免不发生磕磕碰碰。而军队领导自有一套管理的办法,残酷的训练,高强度的劳动,还有高密度的比赛是领导的几大法宝。训练和劳动让他们筋疲力尽,使得士兵在体力上没有惹事儿的基础。高密度的比赛,则在心理上引导他们良性斗争,避免了战友之间的恶性争斗。所以军队里边的各种赛事是比其他团体里要多的。 对于有三十万驻军的蓝田大营来说,各种赛事更是多如牛毛。有小范围的,小团体的,有大规模的,长赛制的。应有尽有。其中一年一度的“大比武”也是最受军中儿郎重视的。其他比赛,说到底还是没动真格。而“大比武”,却是一块试金石,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就知道了。俗话说“出水才看两腿泥”,从“大比武”走出来的选手,腿上带的泥更被人认同。“大比武”产生的“兵王”,更是三十万热血男儿的偶像。 “独狼“霍木东此时就站在赛场中央,扬起胳膊,举起双手,向看台上的观众致意。他的眼神转到哪里,观众就在哪里沸腾。手指向哪里,哪里就会引起一阵尖叫。可以说,霍木东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 “这场面,只有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开幕时才有这样的额光景吧!“赢平喃喃自语。 “大哥,什么奥运会?“白亮是个不懂就爱问的人。 “没,没什么,待会上去小心一点,不要大意。“赢平故意岔开话题。 “好的,没问题!“ 能容纳五万人的赛场,由蓝田大营里最大的一片空地改建而成,此时也被挤的水泄不通。除了当值的,有任务在身的士兵,其他能来的都来了,挤不到里边的,在外边远远的听者,也聊以解馋。当然,有几个人不管来的再晚,贵宾席上已经给他们留好了位置。那就是蓝田将军赢虎带领的蒙武,赢平,白亮等一行人。 此时的霍木东,依然站在赛场中央,享受着众人崇拜的目光。从古至今,对强者的崇拜,是一种不变的群体心理。强者若比你强一点点,你可能会嫉妒他,但他要是比你强一大截,强到你所有的努力也无法弥补这种差距,你就只会羡慕他,尊敬他,崇拜他。这就是真正强者的魅力。 “去吧白亮,这个霍木东虽然很强,但有点骄傲,你上场之后先示之以弱,让他麻痹起来,再寻找机会获胜!“赢平对即将上场的白亮说道。 “好的,没问题!“白亮就是喜欢这样回答。 “接下来,由新卒白亮挑战擂主霍木东!大家欢迎!“赛事典礼官高声宣布。典礼官是个高大的汉子,声如洪钟,雄厚的声音震的人耳朵嗡嗡作响。那时候还没有扩音器,说话要想让现场五万人都听见,必须得有大嗓门不可。 “彩!“看台上的观众齐声喝了一声彩。那时候还没有”加油“,对选手的鼓励就是一个简单的”彩“。因为观众已经好几天没看到敢于上场挑战霍木东的了。此时这个选手看起来年纪不大,但勇气可嘉,值得这一声”彩“。 白亮缓缓走进赛场,看台上观众的气场排山倒海般袭来,饶是白亮见多识广,也有点心慌。当五万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你身上时,当他们评头品足的看你时,很少有人能做到不紧张。当然,守擂的霍木东除外,他现在已经习惯并享受了这种气场。 “新卒白亮,请多指教!“白亮拱手施礼。 “好说好说!“霍木东满不在乎,连连摆手。在他看来,这场比赛没有任何悬念。他已经习惯了赢,习惯了高姿态说话。 ”不过这个新卒挺客气的,待会和他对打时,可以考虑轻虐。“霍木东心里边这样想。 话未说完,白亮已经动了。右腿一拱,右手一挥,还是一个标准的右冲拳,白亮很喜欢先发制人,上次和赢平对阵时也一样。霍木东作为擂主,也没有和他抢这个先机。 此时两人相聚还有一丈之远,白亮就开始冲拳,霍木东不禁暗自好笑,心说离这么远,你打的到我么?就算是再强的功力,也隔空打不到一丈之外啊。心里这样想,霍木东就还是没有动。 白亮一拳之力确实打不到一丈之外,但他丝毫未停,身子继续前冲,距离半丈时,右拳的劲势已开始衰减,谁知白亮并没有变招,只是简单的换了个动作,由右冲拳变成左冲拳,右拳之力已经裹挟着空气铺面而来,此时又突然加上左冲拳,双拳合起来,气势不是一般人能抵抗的。白亮不愧是“武痴“,这个简单的左右冲拳,就打出了不一样的威风,连看台上的赢平也暗叫一声好。 眼见双拳袭来,霍木东大惊,没想到看走眼了,被这个新卒玩了。此时间不容发,想躲也躲不开,只有伸出手硬接这一招了。霍木东虎吼一声,气沉丹田,举起双掌,迎上了白亮的攻击。 “砰“的一声响,好像赛场中央响了一个炸雷,紧接着尘土弥漫,看不到两人的身影。然后观众看到霍木东”蹭蹭蹭“的往后退,退出烟尘区,依然收不住脚,直退了三步有余。而白亮依然在烟尘里边,不见后退的迹象。很明显,这个回合,霍木东因为轻敌,吃了个不大不小的亏。 观众们惊叹不已,没想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新卒白亮,竟然一招之下,就把霍木东击退。但他们的惊讶还远不止于此,不知哪个眼尖的观众说了一句,“怎么又那么多白亮“。说时迟那时快,当现场所有的观众都看到时,白亮的”千幻拳影“已经从烟尘区里冲出来了。无数个拳影,无数个白亮,或真或假,虚虚实实,都开始向霍木东身上招呼。 霍木东暗暗叫苦,刚才为了承接白亮全力以赴的冲拳,他已经用去了不少内力,此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白亮又来了。而且这个招式不是刚才简单的冲拳了,是精妙绝伦的“千幻拳影“。若在全盛时期,霍木东应付起来并不难,但一开始就吃了个亏,此时就没那么容易了。 但霍木东毕竟是“兵王“候选人,临场经验丰富,此时看到那么多拳影飞来,也并不惊慌,他只做了一个动作,就迎着白亮的拳影冲了上去! 第二十六章 力分双牛 千钧一发之际,霍木东虎吼一声,双掌平推而出,使出了他的看家本领——“排山倒海掌“,这掌法雄厚刚猛,劲力如排山倒海般袭来,连看台上的人都听到一阵山呼海啸的声音。此掌一出,霍木东气势大盛,看台上的他的粉丝也从刚才的担忧中回转过来。毕竟,他们亲眼所见,以前有不少高手都败在这个”排山倒海掌“上。 白亮的”幻影千拳“是无数个拳头,无数个身影,如果霍木东攻击其中一点,没有赢平”淇水汤汤“的功力,肯定破不了白亮的这一招。但霍木东也是经验丰富,既然无法攻击一点,那我就来个范围攻击,管你有多少个幻影,都在我的掌风笼罩之下。正所谓”一力降十会“。任你怎么出拳,我只管打好我的掌。这叫什么?这叫掌法好,任性! 白亮当然不怵他的掌,刚才那一下趁霍木东大意,占了个便宜,霍木东消耗不小,这会儿他还要硬拼,那就硬拼好了。我的幻影千拳,从来都不怕死磕的主儿。 两人一个用拳,一个用掌,各自裹挟着身边的空气呼啸而至,空气被撕裂,发出让人牙酸的破碎声,看台上五万将士凝望着场中的两个人,眼神中充满了不敢相信。对他们来说,这两个人的武艺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他们虽也是身强体壮,身手敏捷,战场杀人不眨眼,但绝对没有像场中二位这样,能让空气破碎,烟尘飞起。 转瞬间,拳影已经和掌风碰在了一起,影在风中凌乱,风在影里呜咽,谁也分不清到底是“影“强还是”风“强。掌风厚重,如磐石一般无可撼动。拳影凶悍,像铁锤一样猛砸。一时之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但赢平看的出来,白亮的拳影已经一拳比一拳快,一拳比一拳狠,第一回合建立的优势此时渐渐显露了出来。顶尖高手对决,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失误,稍有差池,对方就会抓住这个失误不放,让你的失误变成错误,错误变成劣势,而优势一方也会渐渐的把优势变成胜势,直到打败对方。霍木东虽然守得严丝合缝,但这样下去,再厚重的掌风也会被拳影撕破。 霍木东心里也清楚这些,但他绝不愿意轻易认输,再次虎吼一声,身体内剩余的内力源源不断的输送到掌上,山呼海啸的声音又加剧了几分。 白亮微微皱眉,这是要拼内力的节奏么。拼内力他虽然不怕,但两人一旦拼起来,肯定会耗到一方油尽灯枯为止,这中间稍有差池,内力护不住经脉,落败一方就可能有性命之忧。但此时已由不得他,眼看对方的掌力加强,已经黏住了自己的拳头,白亮也无法脱开身,既然退不可退,避无可避,那只好奉陪到底了。 在一般人看来,场中两人的情势未变,依旧是一个用拳,一个用掌在那里僵持着。好像两头老山羊打架一般,谁也奈何不了谁。但赢平早已看出,现在已经万分危险了,这两位“准兵王“已经拼的太狠了,照这样的情势下去,除非有一方被另一方耗干耗净,比赛才会结束,但落败的一方肯定是非死即残。 不能再等了,赢平长啸一声,飞身离开看台,直向场中跃去。心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眼前的僵局也只有他能解开了。 几个跳跃已经来到场中央,没有丝毫的犹豫,赢平照着两人中间的气团就是一掌。那气团可不是一般的空气团,是白亮和霍木青这一会儿拼内力形成的实物状真气。只是两人不分伯仲,两团真气还在相互绞杀,谁也奈何不了谁。 此时骤然有外力攻击气团,白亮和霍木青只觉得压力一轻,及时撤出力来,收拳收掌。撤了架势才看出分晓,刚才的比拼对两人消耗极大,白亮额头上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霍木青则不仅有汗,脸色也是苍白之极。 他们两个当事人虽然撤了,这个气团却像活的一样,转而撵上了劝架人。赢平先前攻击那气团时,用的那一掌是七分功力,依然被气团的反弹之力震的虎口发麻。要知道,这可是两位绝顶高手集聚许久的内力啊。 气团依然不散,汹涌澎湃的继续向赢平袭来,其中有山呼海啸的掌风,也有无处不在的拳影。赢平不敢硬接,侧过半个身位,左手向前一探,右手一压,那气团被他导引到侧面空地位置,紧接着向前一推,气团就像一捆*******,“砰”的一声,在空地上爆炸了。平整结实的地面被炸了个直径一丈左右,深三尺左右的大坑,尘土飞扬,烟雾弥漫。 看台上的众人惊呆了,他们实在没想到竟然是这个结局。赢虎和蒙武更是睁大眼睛不敢相信,他们原以为赢平只是秦王送过来镀金的,到战场上意思意思,长点见识就行了,谁还能指望上他啥。但昨天他随意的掐指一算就找到虎符,今天又到赛场上解救了两位陷入危境的高手。潇洒的样子,只可以用“力分双牛”来形容。 当然,赢平知道自己并不是靠蛮力分开他们的,若是生拉硬拽的强分,只会让他也陷进去。他这次直接挥掌攻击气团,再导引过来炸掉,正是活用了鬼谷技击之术的一式——“云开雾散”,和金庸先生笔下慕容复的“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霍木青先前傲气已不复存在,快步走过来,对赢平深鞠一躬,说道:“感念公子襄助,若非公子,只怕我今日就要被抬着出去了。” 霍木青说的并不夸张,内力比拼凶险万分,就算是略占上风的白亮此时也是心有余悸,走到赢平身边,崇拜的目光又增加了几分。 赢平说道:“无妨,举手之劳。毕竟是袍泽兄弟比武,还是不要太凶残的好。” 现场的五万士卒虽然看不懂内力比拼是怎么回事,但看到赢平力分双牛的本事,实在太炫了。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劝架的人要想把架劝开,肯定要有比打架人厉害的地方,要不然两个人正打的热火朝天时,你若没有实力震慑对方,谁会甩你那一套啊。 赢虎和蒙武低声商议了一番,又把典礼官叫了过来,吩咐如此如此。典礼官会意,大步走到赛场中央,用他那扩音器般的嗓音说道:“赢平公子在危急时刻解救战友,智勇双全,虽然他未正式参赛,但实力有目共睹,他就是这场比赛的胜利者,也是我们今年产生的‘兵王’!“ 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现场欢腾起来,新的“兵王“产生了,他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年仅十七岁的赢平! 第二十七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突然之间成为“兵王”,赢平非常惊喜。也不再谦虚了,大步上前,接受嘉奖。 该谦虚时赢平可以谦虚,机会来时就要当仁不让,这是赢平的作风。 现场五万观众的目光都集聚到了赢平身上,大声呼喊着“兵王……兵王……兵王……”,在他们的心中,“兵王”是偶像级的存在,赢平刚才的表现也深深地折服了这些热血儿郎。原来的“准兵王”霍木东,已经被健忘的观众忽视。这也没办法,现实很残酷,这就是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差距。正如赢平前世喜欢的篮球明星科比说的那样——第二名只说明你是头号输家。 接下里就是颁奖环节,升军旗,奏军歌,领导讲话,皆大欢喜。霍木东虽然输了比赛,但他最服气比自己强的人,当下跟着赢平忙前忙后,死活求赢平收他做个亲兵,也好长长见识,赢平无奈,也只好依着他了。 比赛之事一了,赢平等人就回到中军大帐,讨论出兵事宜。这次准备出征的五万铁骑所属的五个万夫长,也被叫了过来。加上赢虎,赢平,白亮,霍木东等人,也算得上是一个军事扩大会议了。 蒙武为粮草之事,在蓝田滞留一天,已经让他心急如焚了。好在他派出的探马报告,说内史腾还在筹备人马,估计两日后出兵,然后直接带领十万步骑奔赴韩国首都新郑。才让他感觉自己并未落后。 看官要问这十万步骑从何而来,答曰:战时为兵,平时为民。因内史郡是秦国第一大郡,人力充足,秦王等人朝会时就决议,内史腾这一路,不从蓝田大营调兵,直接在本郡征发士兵,再配合上原有的府兵,十万人马,三天应该可以备齐。。 蒙武敲着桌子,用他浑厚的嗓音说道:“这次内史腾和老夫有一赌,谁先早日完成作战计划,灭韩之功就归谁。行动慢的,劳师无功!诸位都是征战沙场的猛将,可有信心与老夫同领灭国之功?” “有信心!”众将回答的很痛快。赢平倒还罢了,五个万夫长第一次听说这个赌约,但也回答的毫不含糊。 “老夫刚才捋了捋,他是临时征召之兵,我是从常备兵里边挑选精锐;他要进攻的时韩国首都,我进攻的只是一个军事重镇;他离新郑远,我离宜阳近。如此算来,怎么算怎么赢。真不知道内史腾拿什么和我赌,他哪儿来的自信?” 说到激动处,蒙武兴奋的眉毛都抖了起来,突然蹦出一句两千多年后才出现的流行语,惊的赢平一个激灵。 “我意:明日五万铁骑出发,兵出函谷,直奔宜阳。不走大路官道,只走偏僻小路,长途奔袭,火速抵达宜阳!不给敌人反应的时间,务求一战制胜!” ”诺!“众人应道。 蒙武说的激情澎湃,下边的人也被他描绘出的美好前景感染了。似乎秦军的旗帜已经插满了宜阳的城头,灭国之功让每个人的脸上都特别有光彩。 ”平公子,你率领五千铁骑为先锋!为大军开路!” “诺!”赢平应道。 这时候,一直在旁边不说话的赢虎笑呵呵的说道:“先锋是一军之尖刀,必须得有好的刀刃才行。经秦王首肯,这次大比武的前一百名将士,组成一个特战百人队,由平公子率领。平公子意下如何啊?” 我去,这么好的条件还问意下如何,赢平当然是一万个愿意了。当然他也知道,赢虎只是提议,这事儿秦王点头才行,毕竟那是大秦将士里万一挑一的精锐,谁也不能随便动。这次给了赢平一百人,也是考虑到赢平初次带兵打仗,恐怕安全有失,有这一百人在身边,至少能保全身而退。赢虎向秦王提议,也是算准了秦王必然会答应这件事儿,毕竟亲父子嘛,岂有不护短之理。这下两头都做了个人情,赢虎也很开心。 赢平转身对着白亮,霍木东说道:“以后你们就是特战百人队的左右将军了,希望你们能用好这一百个兄弟,为我军披荆斩棘,勇立头功!” “诺!”这两位自视甚高,一般的兵他们也懒得去带,这个特战百人队正好合他们的胃口。同时,这种队伍也只有他们才能降的住。 计议已定,众人散去,回营厉兵秣马,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五万铁骑从大营里缓缓驶出,一路向东而去。黑色的旗帜,黑色的盔甲,黑人黑马,宛如一条黑色的长龙。长龙在大地上游动,风吹过黑色的旗帜,发出一阵腊腊作响。突然,不知谁开了个头,整个长龙都跟着唱了起来,唱的就是秦军的军歌——《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五万人合唱军歌的场面,赢平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虽然学过这篇《无衣》,但没多想,今天让这么多血性汉子唱出来,自有不一样的感觉。歌声苍凉悲壮,朴实动人,道出了军中儿郎们的保家卫国的豪情壮志和兄弟之谊。“袍泽”一词就是由此转化而来。赢平只觉得热血沸腾,血脉喷张,此刻就算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死而无憾了。 不说行军,单说他们这次要攻打的宜阳铁山,确实是需要好好掰扯掰扯。宜阳铁山不是铁山,只是宜阳产铁,世人都这样混着叫了。此地属于韩国的战略要地,有重兵把守。而宜阳在秦武王时期,就曾被秦国占领过一次,后来秦昭王后期,国势衰落,六国联合攻秦,这宜阳又被韩国夺了回去。战国时期各国的边界领土多次遭到拉锯战,其中秦魏为了争夺河西之地,更是斗争了上百年之久,几任国君,所以宜阳易一次手,并不稀奇。 内史腾之所以敢和蒙武打赌,就是因为这个宜阳太难打了,当初秦武王派甘茂攻打宜阳,刚开始也是派了五万,打了五个月还没打下来,后来秦武王又增加了五万军队,才把宜阳拿下,可见宜阳易守难攻之极。 这些事,赢平当然也知道。只是这次,宜阳还会那么难啃吗? 宜阳,我来了!为胜利而战! 第二十八章 兵临城下 宜阳位于洛阳西部,北接黄河,东邻周天子,南望楚国,西面就是拙拙逼人的强秦。韩国的国土本来有三大块块儿,北边是上党,西边是南阳郡,东边就是首都新郑地区了。 上党郡地薄民稀,但战略位置重要。当时秦国想要,韩国不敢不给,就许给了秦国,却被上党太守冯亭横插了一杠子,直接把上党献给了赵国,秦国恼羞成怒,兵发上党,这就爆发了长平之战,结果是赵国战败,四十万人被秦将白起坑杀,上党郡归属秦国,这也是冯亭的“驱虎吞狼”之计,让两强相争,无暇他顾,也就保存了韩国。 南阳郡是韩国主要的战略物资来源,盛产铁,粮食。其中宜阳更是整个南阳郡的精华,有一郡之力支持宜阳,宜阳才会如此难以攻打,当然此南阳非彼南阳,后世俗称的南阳在河南西南部,这个南阳郡在北边。两地只是名字一样,地方却相隔千里。 新郑属于京畿重地,直属韩王管辖,地处中原,土地肥沃。南阳郡盘踞着老世族,这些老世族对韩王阴奉阳违,割据地方。幸得仗着这京畿直属之地,韩王才得以积蓄一定力量,保持着对地方的威慑,从名义上号令全国。 这次秦军灭韩,就是分兵两路,一路对新郑之中*央军,一路对宜阳之地方军。蒙武和内史腾打赌,看哪一路快了,谁快谁就收了这灭国之功。 蓝田距离宜阳不算太远,也就八百里左右。铁骑行军,自是飞快,第三天中午,已经望见宜阳城高大厚实的城墙了。城头上影影绰绰的守军也是依稀可见。 “宜阳,老夫来也!”蒙武看到宜阳,终于长啸一声,一扫这几天的憋闷。 为了避免持久战,快速拿下宜阳,这次出动的全是铁骑,就是为了长途奔袭,然后在突然袭击之下直取宜阳。为了不暴露战略目的,秦军的行军路线也是忽而向北,忽而向东,忽而向南,一会儿做出进攻魏国的架势,一会儿像要去攻打楚国,如此扑朔迷离,就是给山东六国造成假象,不让他们知道这支秦军的真正战略目的,这几天蒙武专拣偏僻小路走,尽量不惊动太多人。要知道列国斥候细作甚多,万一让他们察觉了异常,他们这一路奇兵的价值可就小多了。即使秦军内部,千夫长以下也只知道要去打仗,具体去哪里打仗,谁也不知道。 此时宜阳城遥遥在望,城西又是一马平川,凭借他们骑兵的速度,半个时辰就可以冲到城下。想到建功立业在即,蒙武心潮澎湃,大喊一声:“宜阳在此,众将听令!展开队形,加速前进!冲啊……!” 随着蒙武一声令下,五万铁骑如同一波黑色的潮水涌向宜阳。千军万马奔腾而过,大地也为之震动。尘土飞扬,遮绝道路。 不一会儿,大军已经冲到城下。令他们奇怪的事,却看到宜阳城一切如常,城门大开,人来人往,城头上的守军也是三三两两,并没有严阵以待的样子。 蒙武淡淡一笑,说道:“看来这次我们隐藏的不错,兵临城下了,他们还不知道。那就怪不得老夫了。全军列阵!准备出击!” 黑色的大旗左右摆动,不过片刻功夫,训练有素的秦军已经摆好了阵型,只待主将一声令下,他们就可以杀进城里边了。 按着蒙武的调度,左边一个万人方阵为左翼,右边一个万人方阵为右翼,前边由赢平率领五千精锐为先锋,蒙武自领两万五千人为中军。千军万马矗立在宜阳城前的空地上,铠甲鲜明,刀枪如林,队伍严整,杀气腾腾。黑云压城城欲摧,兵临城下,宜阳岌岌可危。 远远望去,宜阳城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他们好像没看到城外的千军万马一样,大门依旧洞开,城墙之上依旧三三两两的守军,淡定之极。 赢平是前锋,看到这种情况,立马感觉不对劲儿,哪有兵临城下了还大开城门的道理。摆空城计么?空城计的前提是城中无兵,但这宜阳明明有驻军的啊。望着那黝黑的城门,赢平第一次心里没底了,总感觉有诈,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行,我还是得和蒙老将军说一下,让他提高警惕,不能轻举妄动!”一边想,一边拍马往中军赶去。 “叮铃铃”,銮铃响处,马到中军。先锋大将赢平亲自来了,赢平下马,对蒙武说:“蒙老将军此刻切莫急于攻城,我看宜阳城定有蹊跷,还是先安营扎寨,休整一番,待到探听了情况之后再攻不迟!” 蒙武作为百战老将,看到宜阳这个样子,确实也感到蹊跷。但这种感觉也只存在了一瞬间,就被他否决了。 “韩军故弄玄虚,黔驴技穷而已,何必在意!就算有诈,他又乃我何!”蒙武极为自信。与其说他的自信来自自己,不如说他的自信来自于秦军的战斗力。 蒙武望着宜阳城,像看着一块儿将到嘴的肥肉。宜阳城破,灭国之功啊,想想都激动! 此时他的眼神里充满坚定,用斩钉截铁的口气继续说道:“,一切阴谋诡计在绝对的额实力面前都是纸老虎。左翼万人队改成纵队,快速进城,右翼在侧面掩护,前锋后退,老夫自领中军殿后!出击!” “蒙将军,敌情不明,不可轻动啊!”赢平一把抓住蒙武的马头缰绳,不让他出动。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此时不动,更待何时!韩国明明不敢抵抗,撤军弃城而走,我五万大军兵临城下而不敢动,才是令天下耻笑呢!再说,就算他有阴谋诡计,也是需要一刀一枪打出来的,再我大秦铁骑前面,一切阴谋都无处藏身!” 蒙武慷慨陈词,胸中豪气干云,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没有什么他不能摆平。哼哼,内史腾,你就等着老夫收这个头功吧。 牛角吹起凄凉的号角声,鼓声如雷,旌旗摆动,蒙武大叫一声:“出击!” 秦灭六国的第一场战斗,就这样打响了。 第二十九章 鏖战宜阳(上) 宜阳城的骨架很大,城南是宽阔的洛河,形成一条天然的护城河。城北是一座无名土山,山虽不高,但也算一个屏障,和洛河南北相望,正好将将宜阳城卡在中间。宜阳坐东朝西,西门外就是宽阔的平原。所以秦军从西边过来,前边都是顺顺当当,没啥阻碍,唯独到了宜阳这里,就像遇到了一颗钉子堵在面前。宜阳不拔,钉子不除,荡平六国的道路必然不通畅。 宜阳这个西城门很大,可以同时容纳八骑齐头并进。此时左翼一万人排开八路纵队,就像一股铁流,快速涌入城中。骑兵的速度飞快,只是片刻的功夫,一万人马已经涌进去大半。蒙武在中军大旗下微微颔首,心道:“就算城内是刀山火海,我这一万人只要进的城去,也能把刀山踏平,火海浇灭!” 蒙武作为百战老将,也并不是鲁莽之辈,他已经做好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所以只让一个万人队快速进城,其余四万人都在掩护。进可攻,退可守,凭借秦军的战力,韩军不管耍什么幺蛾子,都不会影响到他的作战计划。 “报!城头上原有的少量守军突然不见了!”观察斥候快马驶到蒙武面前,报道说。 “哈哈!我大秦军威雄壮,三三两两守军自知不敌,溃逃而已,岂有他哉!”蒙武很自信。在他的印象中,六国之师中除了赵国,其他的都是稍一接触就溃败而逃,连像样的抵抗都没组织过。 刚说完这句话,只听一声震天炮响,北边土山上瞬间涌出大量韩军。也是清一色的铁骑,借着土山下冲之势,如雷霆万钧,快速的向秦军中央方阵冲过来。 “报!土山韩军两万余人,正在袭来!” 蒙武并不惊慌,传令道:“中军两万五千人,分出两万,迎击土山韩军!”在他看来,两万对两万,凭借秦军战力,击溃这股韩军料也不难。 大旗摆动,中军分出两个万人队,在两个万夫长的带领下,直接撞上了土山下来的两万韩军。一瞬间,铁器碰撞声,喊杀声,人仰马嘶声,震动原野。 “报!已经进城的六千骑,在城内遭到韩军狙击,韩军人数众多,已经包围我军!”观察斥候又来报道。 蒙武心里一紧,顿感不妙。进城的万人队此时刚入城六千,就突遭包围截杀,秦军兵少,短期内还能应对,时间一久,只怕不支! “传我将令,未进城的四千人马,拼死也要杀进城去,解救进城人马!右翼一万人和中军剩余五千人,下马步战,加云梯,攻城!” 蒙武所带的五万铁骑虽不是专业的攻城步兵,但知道这次攻打的是宜阳,也携带的有简单的攻城器械。此时事情紧急,城内六千铁骑被围,城门口又被韩军堵住,外边的大队人马干着急进不去,不做孤注一掷之举,只怕那六千人就要被活活绞杀了! 秦军五万人马,已经有四万五千人投入了战斗,两万中军抵挡土山韩军,一万左翼要么已经进城,要么还在进城的路上,一万右翼和剩余的五千中军已经下马步战,只有赢平的五千先锋还在原地不动。先锋大将反而被搁置一旁,不知是蒙武的有意疏漏还是留作后手。 牛皮号角吹起来,凄厉的声音响彻战场。秦军一万五千骑士跳下战马,架起云梯,搭到城墙上,直接向上爬去。 秦军之所以号称虎狼之师,就是因为个个精锐,上马可马战,下马可步战,此时作为攻城步兵用,倒也有板有眼。可见秦军平时训练时,也并不偏颇于一个兵种。密密麻麻的秦军附上云梯,眼看就要攀到城头了。只要登上城头,从城头上居高临下冲下来,就可以对城内的韩军形成巨大压力,解救被围的六千秦军也是水到渠成了。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秦军的攻城部队堪堪爬到一半高度,原来空无一人的城头突然喊声大作,数不清的韩军骤然出现,更可怕的是,这些韩军手中还有弩机,弓箭,檑木滚石,明显是准备已久了。 “弩”,是韩国的头号杀伤性武器。韩国国力弱小,但缘何能跻身七大战国之列,就是因为韩国善于制造这种“弩”,是以被称为“劲韩”。韩国以其著名的兵器--弩,为各国所畏惧。所谓“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韩国的弩能射800米之外,“远者括蔽洞胸,近者镝弇心”。意思就是远距离射去,可以洞穿人的胸部,近距离射去,可以直接射中人的心脏。 此时大量弩机出现在城头,蒙武暗叫一声不好。来不及反应,弩机发动,尖锐的破空之声传来,无数弩箭如蝗虫一样飞来,顷刻间落在攻城的秦军队伍上。一片惨叫声传来,不少秦军将士应声而倒。血肉横飞,断臂残肢,不忍直视。别说攻城的秦军没有盾牌,就算有是正规步战之兵,装备着厚实的牛皮盾牌,也挡不了这些弩机的攻击。 攻城部队稍一停滞,又有无数檑木滚石从城墙上倾泻下来。檑木是防守利器,势大力沉,咕噜噜的滚下来,碰到云梯就压断,遇到士兵更是直接带走。滚石的精度虽然不如弓箭,但胜在多不胜数,像下冰雹一样,不分三七二十一的砸下来,即使戴着头盔,也无法抵抗。 经过这一波儿檑木滚石的攻击,又有无数的将士倒下。蒙武只觉得心疼不已。没想到韩军守得这么凶猛,也怪自己当初没听赢平的劝解。可眼下两军胶着,秦军的攻城部队又损失了这么多,蒙武早已是杀红了眼。打硬仗,他从来不怕,不把宜阳守军全歼,就难以消除这心头之恨。 要说此时的阵势,倒也不是太大的劣势。平原上的两万秦军已经渐渐的将土山韩军击退,只是土山韩军还在死守,为了大部队达到战略目的,不惜多牺牲一点,也要更多的黏住秦军主力。攻城的一万五千人受阻,小有伤亡倒也罢了,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最要命的是进入城中的六千铁骑,此时正不知承受多大的压力。无论如何,都要先攻入城中救下他们! 第三十章 鏖战宜阳(中) 蒙武作为主将,眼看六千秦军陷入城内吉凶未卜,心中大急。为今之计,只有从正面攻上城头,才可以营救城内秦军,同时能将大部队登城,也意味着宜阳拿下了。 “哼哼!打硬仗,秦军从来不怕!众将听令,死战攻城!“蒙武说完这话,同时也一跃下马,带领自己的亲兵卫队,亲自向城头冲去。 主将一般是不需要亲自上阵的,他们的安危关系到军心稳定,乃至战场成败。但此刻蒙武已经杀红了眼,顾不了那么多了,攻城部队受阻,城内秦军深陷,为今之计,只有硬拼了! “蒙将军不可轻动啊,您是主帅,怎可轻身涉险?不如让赢平带领先锋五千前去攻城,您在中军指挥即可!“ 眼看蒙武就要冲上去,赢平就自告奋勇,愿意率先锋攻城。蒙武听了这话,心里顿时一阵惭愧,他就是立功心切,再加上对韩军太过轻视,才中了埋伏,造成这个难以收拾的局面,要是早听赢平之言,探听虚实之后再进攻,恐怕就不会这样了。如果赢平代他去攻城,自是比他亲自上去效果更好一点。赢平年轻气盛,手下将士也更加精锐,但赢平毕竟是秦王的亲儿子啊,秦王让蒙武带着赢平锻炼,可没说让他冒着生命危险锻炼啊,要是赢平有什么闪失,他即使攻下宜阳,灭了韩国,秦王那里也不好交代的。蒙武作为朝廷老将,基本的政治法则还是清楚的。 “老夫好久没上阵活动筋骨了,平公子就不要和我争了,我上前去,你留在中军指挥大局!“ “蒙将军此举不妥,请三思!”当此危急时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作为副将的赢平直接指出了蒙武的不妥。 “勿再多言,这是军令!”蒙武说的斩钉截铁,黝黑的大脸沉的要滴出水来。 俗话说老将出马,一个顶俩。战场之上,主将的决心和毅力有时候抵得上千军万马。看到主将的大旗如披荆斩棘,直奔最前线,秦军儿郎们就知道蒙武亲自出马了。顿时,秦军稍稍被迟滞的攻势又陡然一紧,密密麻麻的云梯重新搭上城墙,无数秦军身手敏捷,快速向城墙根推进。 赢平依然带领他的五千铁骑,站在中军处,按兵不动。不是他不想动,是这个战场上一定要有一个掌控全局的人,也一定要有机动部队以应对突发情况。五千先锋铁骑是五万秦军的尖刀,岂可轻易用之。 “五千铁骑,取下随身携带弓箭,听我号令,向城头韩军发射!掩护登城的袍泽兄弟们!”赢平传下将令,这五千铁骑齐声“诺”了一声,声震原野。 秦军铁骑虽不是纯弓箭手部队,但身为骑兵,每个人都装备有一把硬弓,身背三十支羽箭。远距离时射杀敌人,近距离时则用戈矛攻击。此时攻城不下,秦军伤亡正在快速增加,不射住城头发放弩机和檑木滚石的韩军,只怕攻城部队打到最后一人也难以登顶。 这五千人都是秦军精锐,臂力甚强,全力射出一箭,射程虽不及弩机,但发射速度比弩机快多了。弩机需要装填,大型弩机甚至需要好几个人才能操持的动。此时赢平一声令下,五千铁骑快速驶到城墙下,拉近了和城头韩军的距离。韩军正在全力迎击攻城秦军,根本没注意到这些不速之客。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嗖嗖嗖”的弓箭破空之声传来,五千支羽箭从下而上,大部分射中了操作弩机的韩军,中箭韩军非死即伤。攻城秦军一看韩军的弩机攻势大缓,没有了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顿时奋勇争先,即使檑木滚石再猛,一时之间也抵挡不住如狼似虎的秦军。几个身手矫健的秦军士兵已经率先登上城头,和守城韩军展开了白刃战。 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刚才秦军还是劣势,现在已经有反转之势。守城韩军眼看不支,但事情远远没看上去那么简单,韩军只是突然被城下铁骑的弓箭偷袭了一把,这是战术上的胜利,不是战略上的胜利,韩军精心准备的宜阳守卫战,怎会如此不堪一击。 只听一声炮响,守城韩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又冒出了许多,有一些人直接就操作起了弩机,另一部分人则手举盾牌,掩护着操作弩机的韩军。看着架势,明显是韩军的预备队投入战场了。预备队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轻动的,现在宜阳城到了危机存亡之时,预备队不放,更待何时。可见宜阳韩军的守将对战机的把握,也是妙到毫巅。秦军这次遇到对手了。 新的弩机手一上位,就立马瞄准城下偷袭他们的五千铁骑,“嗖嗖嗖”的射了过去。赢平的五千铁骑虽猛,但弓箭怎么也比不上弩机啊,何况人家还是居高临下,这种不在一个重量级上的对决,胜负是没悬念的。 赢平在中军看的真切,一声令下,五千铁骑又旋风般的回来了。赢平是很识时务的,眼看不敌,就不必再做无谓的牺牲了,别图良策才是根本。秦军铁骑这边一动,韩军的弩机基本上都放空了。弩机打固定靶还可以,打这种高速移动的骑兵,显然并不擅长。不过这一轮弩机齐射已经把这烦人的五千偷袭者给赶跑了,目的已经达到,接下来可以腾出手来对付正在匍匐前进的攻城秦军了。 蒙武此时已经变身为一名秦军的高级步兵,只见他或走或停,或借掩体躲避箭雨,或趁势猛冲一阵,俨然是一名训练有素的精锐攻城步兵。赢平在中军赞叹道:老将军老而弥辣,不减当年啊。 城头韩军也不是盲打一气,他们也在随时观察战场情势。眼看一小队秦军行进的速度特别快,特别是领头的一位老将,打着主帅旗号,闪转腾挪间,竟然视这密集箭雨如无物,可见这人的战术素养之高。老将身边的那一群人,也是身手矫健,紧紧的护住老兵。 “这老将不是蒙武么,没想到他亲自来了,也算是一条汉子!但也不能让他太嚣张了,弓箭手准备,射杀蒙武!”韩军守城主将韩彪厉声说道。这韩彪是韩虎的兄长,韩虎是上次在朝堂上和赢平对决的那位将军。他们兄弟二人是韩军的顶梁柱,一个守宜阳,一个守新郑。不同的是,韩彪比他弟弟更有谋略,秦军这次远来奔袭宜阳,他早就筹划得当,摆下空城计,让秦军陷入泥潭吃下大亏。可见山东六国,并非无人也。 听到守城主将训话,下边早有亲兵卫队行动。只听“嗖嗖嗖”的破空之声,几十支羽箭挟破空之势凌厉而来,蒙武暗叫一声不好,树大招风,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若敌人针对你用力,就算是大罗金仙恐怕也不好受,间不容发之际顺势一滚,闪到一旁,饶是这样,刀枪无眼,翻滚之时后背暴露,背上也中了一箭,即使穿着盔甲,那羽箭也是破甲而入,深入肉中。虽然没伤及内脏,但这一下子,此时已成重号伤病了。 主将受伤,这可是战场大忌,赢平这边早飞过去十数铁骑,快速蒙武救回。赢平的眉头皱成疙瘩,蒙武受伤,攻城部队无法登城,入城的万人队始终无法展开队形,已不知伤亡了多少,看这情势,已经不能再打了,硬攻只会徒增伤亡,不如先退兵,再徐图良策。 “鸣金退兵!”此时主将受伤,人事不省,赢平就是最高统帅。一声令下,秦军如潮水般退去。 第三十一章 鏖战宜阳(下) 且说赢平这里下了鸣金收兵的命令,战场上的三处秦军都立马执行了退兵,但执行的效果大不相同。攻城的一万五千秦军只需要远离城墙,不再攻城就行,撤退最为容易。平原上和土山韩军对阵的两万秦军,此时已经略占上风,再猛攻一阵子,只怕就能击溃韩军,但主战场不利的情况下,次战场就算能击溃一部分韩军,不能围而全歼的话,也于事无补,所以这两万秦军也不恋战,且战且退,慢慢向中军靠拢,韩军自觉压力一轻,也不去追赶。他们知道自己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的吸引更多秦军,使守城部队的压力减轻,他们的战略目的也就达到了。此时不再有秦军攻城,他们也就无需再上去硬碰硬了,毕竟,刚才就碰的鼻青脸肿。 此时最难退的就是攻入城内的一个万人队,已经进去了八千有余,城外还有不到两千。不是城外秦军不想进去,也不是城内秦军不想退出来,只是城门口聚集了大量韩军,死命堵住城门口。他们在秦军的两面夹击之下,兀自不退。因为他们清楚,只要再坚持一段时间,进入城内的八千秦军就会被里边的优势韩军彻底包饺子。一战而歼敌八千,而且所歼之敌是闻名天下的秦军,试问这样的战绩,哪个国家可以轻易做的到。 赢平在中军看的清楚,他明白韩军的企图。城门口狭小,不便于展开队形,堵在城门口的韩军就是要当个人肉盾牌,堵也要把城门口堵死。就像赢平前世经历的堵车一样,一旦道路发生事故,后续车辆就寸步难行。此时城门口的韩军越来越多,他们一个冲锋,全力向外,差一点要把城外的秦军全部赶到城门之外。如果城门边界线上没有秦军,那么他们就可以轻松关上城门,把城内秦军绞杀殆尽! 城门争夺战!赢平知道他已经没多少时间了,如果被韩军关上城门,那此战就是完败了。 “白亮,霍木青听令!”赢平大声叫道 “在!” “你二人率领特战百人队,前去城门口,扫清一切敢于抵挡之韩军,为城内将士安全退出掩护!” “诺!”二人答应一声,已经翻身上马。没有丝毫犹豫,特战百人队已经像飓风一般扫向城门口。 城头上的韩彪看的清楚,这一百人不打旗号,也不呐喊,但自有一种杀气袭来,让远远的韩彪也觉的不寒而栗,知道这种杀气不是虚张声势而来的,而是久经沙场之人长期形成的自信和斗志。韩彪知道这股精兵的战斗力非同小可,立马下达命令。 “弓弩手准备,全力射杀这一小股秦军,不让他们靠近城门!” 城头弓弩手齐声一诺,装上弓箭,嗖嗖嗖的射来。但这一百人看到羽箭飞来,不避不让,保持全速只管向前冲,这一下就有半数羽箭落空,毕竟这次射的是移动靶,没那么高的精度。剩下射过去的,也被这些马上骑士,或用手中刀剑拨掉,或使个兜里藏身躲掉。一轮箭雨下来,硬是没射中一人。再想射第二轮时,这些人已经冲到城墙根下,进入攻击手的盲区了。 之所以派特战百人队过来,赢平是有他的考虑的,城门口地狭人多,人去多了反而展不开兵力,稍有不慎又成为城头韩军的靶子,派这一百人过去,就是要他们充分发挥个人能力,为秦军扫清道路,夺下城门,掩护城内秦军撤退。 此时百人队到来,城门口原来的秦军也让开一条路,放这些猛人们进去。这也是秦军战术素养的一部分,你能行你就上,你不行的话就让个位置。眼看这股秦军就是“大比武”时期选出的特战百人队,他们激动之余,也对这些袍泽们充满了信心。两千人夺不下来的城门,这一百人未必夺不下来。 争夺城门的韩军已经渐渐占了上风,眼看原来的秦军退去,猛的松了一口气。此时又来一小股生力军,也没放在心上,毕竟刚开始那么大的压力他们就顶住了,何惧这一个小小的百人队! 但很快,他们发现自己错了,错的一塌糊涂。这部分秦军之凶悍,攻势之凌厉,身手之敏捷,都超出了他们的认知。在密集队形的战场上,个人的武艺一般没多大作用。战场讲究的是阵型,配合。但在这样狭窄的地方,进行巷战,个人的武艺就能发挥出来了。以一当十不是一句虚话了。一时间,秦军如猛虎入羊群,韩军没半点抵抗的余地。断肢残臂横飞,马蹄下头颅滚动,大屠杀模式开启,城门口血流成河! 城内进去的八千秦军,在优势韩军的绞杀下,此时只剩下四千左右,万夫长已经筋疲力尽,眼看不支,就要自杀殉国了。但此时猛然看到城门口喊声雷动,韩军挡者披靡,堵塞的城门口被疏通了,长长的城门甬道里,血流成河,一百名秦军特战队正在扫清残余韩军! 万夫长精神大振,大声说道:“兄弟们,后顾无忧,援军到来,咱们杀出城门,杀出城门!” 城内的四千秦军一看这阵势,顿时士气大振,一个反击,就把围住他们的韩军逼退一点,趁势且战且退,快速向城门外突击而去。韩军一看他们辛辛苦苦围住的猎物就要跑掉,岂肯善罢甘休。顿时一声呐喊,重新围了上来,死死的咬住撤退的秦军。 然而并不是每次都能咬的那么轻松,这一次,他们咬上的是特战百人队。百人队的任务就是掩护伤亡秦军后撤,所以白亮霍木青一声令下,顶住追击韩军,并与他们战在一起。 韩军一接仗,顿时感到压力空前,这一百人的战斗力和那已经快撤出去的四千人相比,也不遑多让。只要有单个韩军落单,身边没有战友配合,立马就会被这些秦军斩杀。唯有依靠紧密队形,群攻群守,才可以不吃啥大亏,可这样一来,韩军的速度就大打折扣,黏不住了这股秦军。 百人队并不恋战,且战且退,眼看被围秦军已经完全冲出城门,百人队才快速后撤,白亮,霍木青断后。数万韩军眼看这一百人扬长而去,却又无可奈何。 片刻之间,秦军已经全部撤到中军旗下。原来的土山韩军也早就回到土山,从北门入城。双方都打的筋疲力尽,谁也无法再组织一次像样的攻击了。战场暂时平静了下来。 “退后十里,扎下营寨!稳定之后,再从长计议!“赢平命令道。 秦军依令而行。点检战场,秦军伤亡六千余人---入城秦军四千、攻城秦军一千余人、迎击土山韩军一千余人。韩军方面,大概也有同样消耗。但如此战绩,对秦军来说已经算是奇耻大辱了,虽然最后依靠超强战力,才得以挽回一点颜面,但在战略上,已经输了。 “也不知蒙武将军如何了。“赢平自言自语道。虽然蒙武的冒进导致秦军败退,但他也是身负重伤。此时三军的最高统帅,赢平,已经觉得肩头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了。 第三十二章 关于麻药 且说秦军后撤十里,扎下营寨。韩军看到不可一世的虎狼之师也被他们击退,顿时感觉无比的荣耀,要知道,那可是秦军啊,自从秦孝公变法以来,秦军在战场上极少有败绩。秦将白起更是把秦军的威名扩大到极致,坑杀赵军四十万人,导致山东六国谈秦色变。唯有不断的用土地贿赂秦,来换取暂时的和平。但正如后世文人苏洵所言——“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则火不灭。” “秦军也不过如此嘛,将军,秦军退兵,咱们趁势猛攻过去,一鼓作气,把他们赶的远远的,一劳永逸,您说中不中?”,一位部将向韩彪谏言道。这位部将土生土长在韩国,以前没接触过秦军,只是听说很厉害。现在真正动起手来,发现不过尔尔,是以有点轻视。 他这么一说,下边就有不少韩军将领附和。这也难怪,这场战斗从头到尾的节奏都是韩军在掌控,一般人都从以前的“畏秦”转变为“轻秦”。转变的如此之快,难怪后世有人唱“爱恨只在一念间”。人的情绪是很复杂的东西,正所谓“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爱情的巨轮说沉就沉。” 韩彪瞥了瞥这个将军,冷冰冰的说道:“你以为你很牛吗,这次秦军远道而来,我们以逸待劳;秦军以骑兵下马攻城,我们以大型器械守城;秦军中我埋伏,我们谋划良久。秦军在如此劣势的情况下依然能全身而退,可见他们战斗力是多么恐怖了。秦军这次是以短攻长,我们才能稍占便宜。若换个场景,让秦军的长处发挥出来,恐怕你就没有在这里说话的机会了!” 韩彪不愧是韩军首屈一指的大将,经他这么条分缕析的一说,那些轻视秦军的将领就默不作声了,也不再提追击秦军之事了。宜阳这边,在韩彪的带领下,深沟高垒,广积粮草,再不提出城交战之事。 秦军安顿好之后,赢平赶紧去看蒙武的伤势。只见蒙武趴在床上,露出光光的脊背,随行军医正在做取箭头的手术。长长镊子深入到蒙武的肌肉里,像扒拉地里的红薯一样,把烂肉弄开,确定箭头的位置,然后夹住箭头,向外猛拔一下,箭头出来,蒙武痛的大叫一声,汗如雨下,脸色苍白,若不是他意志坚定,早就痛昏过去了。 赢平在旁边看的打冷战,看到蒙武如此痛苦,忍不住向军医问道:“取箭手术这么疼痛,怎么不打麻药?” “麻药?”军医楞了一下,正在缠绷带的手也挺了下来。饶是他行医二十多年,还第一次听说过这种药。 赢平看到军医那错愕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只怪自己太关注蒙武的伤势,竟然忘记了这是在战国时期,麻药是东汉末年神医华佗发明出来的。这个军医虽然医术高明,但毕竟受制于所处时代的局限性。别说让他拿出麻药,就算是麻药这个概念,他也是第一次听说。 “麻药是一种辅助手术的药物,病人用了之后可以降低对疼痛的感知能力,这样做手术的话,就不会太痛了。”赢平解释道。 军医的眼睛像听了天书一样呆滞,这太超出他的认知范畴了。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今天才听了赢平的一句话,就足以让他的脑洞大开了。 “既然麻药这样神奇,平公子知道怎么配置么?”军医也是个技术狂人,遇到这么好的创意,肯定要好好请教请教。连给绷带打结的手也慢了几分。 他不问则可,一旦问起来,赢平骤然觉得好像被人敲了一棒子,整个人都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他前世上大学时,因为对中医中药感兴趣,就辅修了中药学专业。麻醉的中药配方也是必学知识点,当时就记的很清楚,没想到现在竟然用上了,真是艺多不压身啊。 此时把配方公布出来,以后秦军士兵再有受伤的话,做手术时不就不用受痛苦了吗?这么创世纪的发明,能让多少人受益啊。而且,这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一定要尽力把自己在现代社会里掌握的知识尽快发挥出来,那么,自己就是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 “平公子,麻药到底是怎么配方的啊?”军医眼巴巴的望着赢平。 赢平正沉浸在伟大造物主的YY中,此时被军医重新问起来,才想起麻药的事儿。得,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东西要一件一件的发明。如果注定要伟大,那先从这个麻药做起吧。 “麻药的配方也简单,就用生川乌,生草乌,蟾酥,生南星,生半夏,胡椒,准备同等分量,然后研成细末,做手术之前涂抹于患处,病人就不会有那么大的痛苦了!”赢平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军医越听眼睛睁的越大,表情里充满质疑,担心的说道:“平公子的配方世所罕有。这几味药倒是常见,但据我所知,他们都是大毒之物,这些大毒之物组合在一起,岂不是让病人难以承受?” “无妨无妨,唯有大毒之物,方能消化那手术时的剧痛,以毒攻毒嘛。你先按照我的配方弄一些,下次做手术时试一下,就知道效果了。”赢平给他解释的模棱两可,毕竟,麻药是怎么发挥功效的,赢平现在也只能按照西医的思维来解释。西医说能麻醉神经元,但你能给他解释神经,递质,细胞吗?那就更超出他的认知范围了。孔子说:非其人,勿与语。遇到这种情况,点到即可,没必要太认真了。 军医听的将信将疑,但作为医者,他还是有探索这个配方的好奇心的。毕竟,人类的进步,一大半就来自于好奇心。何况赢平还是他的主帅,赢平的话就是命令,主帅支持他研制配方,焉敢不从。 处理完蒙武的伤势,军医就撤出营帐了。临走时交代,蒙将军中的这一箭委实不轻,战场就别想上了,卧床三个月还是保守估计。 军医走后,蒙武才慢慢从刚刚的疼痛中回过神来。一听需要三个月卧床,顿时急躁起来,他可是和内史腾打过赌的,这样卧床三个月,那黄瓜菜不就凉了。不行,我要上战场! 挣扎着想起床,刚一使劲儿,后背上一阵大痛传来,已经整理好的伤口又扩散了开来,手臂受不了力,蒙武忍不住的哎呦一声,胸口重重的砸在床板上,这下老老实实的,一动也动不了了。 第三十三章 运筹帷幄 蒙武趴在床上,姿态怪异。赢平怕床板太硬咯的慌,又往他胸口处垫了个枕头,这样呼吸好受一点。即使如此,全身上下也只有舌头能动动了。可惜一腔热血无处挥洒,灭国之赌无法完成,那个恨啊! 但静一静也好,有些问题也能趁此机会想明白。他不说话,赢平也不找话。待了好大一会儿,蒙武才喃喃的说道:“平公子,老夫这次也是咎由自取啊,本不该鲁莽攻城,为了和内史腾的赌约,我是利令智昏,这下损兵折将,真是大秦罪人啊!” “老将军勿忧,胜败兵家常事。还是好好养伤吧。以我之见,还是把您送到咸阳修养为好。毕竟战场凶险,若再有不测,只怕军心动摇啊!” 蒙武听的略有伤感,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从来不服老,也不服输,这次阴沟里翻船,着实是他从军以来受的最严重的伤。赢平提议让他回咸阳修养,他虽然不情愿,但也不好反驳。毕竟,他是受了伤的人。秦军从来崇尚实力,一个受了伤卧床不起的人,和废人差不多,即使贵为统帅,也不会多受待见。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他要真在这大营里卧床三个月,除了惹人嫌弃之外,实在想不出什么更美好的事物。赢平虽然年轻,但论能力胆识,远远在他之上。老家伙啦,就该腾腾位置,让年轻人上台吧。蒙武这样一想,心里也轻松了很多。 “也好,我这把老骨头,该歇歇了,只是有一件,平公子接了我这主帅之印后,一定要尽快攻下宜阳。替我赢下这个赌约!” 蒙武至此仍然不忘赌约的事儿,唉,好赌的人你不懂,赢平叹了口气,郑重的答应了下来。然后安排一百精锐,找了一辆舒适稳当的马车,送蒙武回咸阳疗养去了。 蒙武走后,赢平也把工作重心调到了战场上。一连三天出营挑战,向宜阳城叫骂,宜阳守军只是装聋作哑,龟缩不出。强攻吧,韩军的强弓硬弩比原来更加恐怖,根本近不了城墙根。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只有自己成为主将,才知道带兵打仗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不说别的,五万大军每天的吃喝用度,日常训练,对接朝廷,刺探韩军军情,都是一大堆事儿。把这些事儿捋好顺好,还能带兵杀敌,就绝对是人才了。怪不得说“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刘邦如此雄才,在韩信眼里也只能带十万兵,但韩信无论带多少兵都毫无压力,有时候,天才对你的碾压感,让你不服不行。 赢平以前没带过兵,但他上手极快,不两天就找到了门道,各种事儿处理的井井有条。也能腾出时间来思考战局了。 蒙武走后第五天,赢平在中军大帐里来回踱步,一人多高的军事地图挂在墙上,显然正在思考怎么攻下宜阳。 这时,白亮从外边走进来。大大咧咧的说道:“我说兄长,你这当了将军可真不痛快,玩儿也没法玩儿了。整天皱着眉头,像个老头子一样算计这算计那,累不累啊?” 赢平正在思考的节奏被他打断,没好气的说道:“都像你这样没心没肺的过着,这一摊子事儿谁管。整天玩玩玩,有什么长进!”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是闲云野鹤的人,也只有你能管的了我了。想当初我云游四方,为了观黄河胜景,从孟津渡口顺流而下,直到齐国大海。河路上遇到韩国的粮船,吃水老深了,一艘接一艘的过去。你看,我不仅赏到了黄河的美景,也了解到黄河的运输功能。你说,我出去玩不也长见识吗?”白亮反驳的有理有据。他虽然在名义上是赢平的下属,但私下关系上,两人比亲兄弟还亲,所以说话也不那么客气。 “等等,你说什么,韩国的粮船在黄河上!”一瞬之间,赢平觉得好像要抓住了什么。 “对啊。他们的粮船溯游而上,到新安县就卸下了!”白亮记得很清楚。 赢平兴奋的直跺脚,粮食,韩国的粮食。宜阳,新安,这两个地方相距不远,新安紧靠黄河,在宜阳北五十里底。片刻之间,他心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作战计划。 “白亮听令!”赢平突然命令道。 “在!” “我命你率精兵五千,长途奔袭,烧了韩军的粮草!韩军若大部队来救,你不可与之战,速速退回,到宜阳北的土山埋伏。不出半日,韩军必回,到那时候,再听我号令,一举歼灭!”赢平说的斩钉截铁,胸有成竹。 “得令!”白亮虽然平时嘻嘻哈哈,但真正办起事来,还是丝毫不马虎的。 “霍木青听令!” “在!”霍木青从大帐外走进来。 “我命你率精兵两万,埋伏在宜阳城北的土山之上,明日韩军必从新安回来,经过此山时,你和白亮以逸待劳,给予迎头痛击!” “得令!”霍木青应道。 霍木青和白亮相比,更加的沉稳,白亮更加灵活。所以赢平让白亮做长途奔袭,断人粮草的事儿。让霍木青来蹲点埋伏,狙击强敌。 至于赢平他自己,则要亲率剩余主力,直取宜阳了。 韩彪这几天的心情很好,一战而退秦军,这在列国中,也只有赵国名将李牧可以做到吧。韩国国君对他大加封赏,军队士兵对他顶礼膜拜,老百姓也称他为“国之干城”。连八竿子打不着的其余五国,也纷纷派使者来向韩王道喜,赞誉韩国的正义行动,谴责秦军的侵略行径,并相信在韩国人民的努力下,一定会渡过这个难关,列国也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这几日,韩彪只管加固城墙,巡防城头。秦军纵有本事,攻不上城头,也是有力没处使。这是韩彪打的如意算盘。事实证明,这样的算盘很好使,秦军也无可奈何,估计再过一段时间,秦军粮草不支,就会自行退去吧。 “报!秦军五千人攻击我新安粮草大营,守军支撑不住,特来告急!” “什么!”韩彪惊的一个趔趄,差一点摔倒地上。秦军这一招,直接捅在了他的软肋上。 第三十四章 牵着鼻子走 新安北靠黄河,水运便利,韩国西部地区的粮食,布帛都储存在这里。宜阳产铁,新安有粮,所以这两个地方都是韩国重点防守的。但宜阳所处的战略地位更重要点,宜阳一旦攻克,向东直接就可以威胁到韩国的核心地区。所以宜阳一直驻守主力,新安常规情况下只留五千老卒防守。再加上新安离宜阳不远,满打满算才四十里地,骑兵一个时辰就可以杀过去。 有了这个缘故,新安虽不设重兵,但宜阳守军的任务,也是包括了新安的。此时听说新安有事,韩彪不由得急起来。新安粮草若丢了,整个南阳郡积累多年的财富就灰飞烟灭了。即使守得住宜阳,然并卵。所以新安必须得救。 “传我将令,铁骑两万,即刻准备。本将亲自带队,火速支援新安!”韩彪一边向传令兵下达作战命令,一边穿上盔甲,戴上头盔,拿起战刀。本来打定主意了深沟高垒,拒不出城。所以上次大战后,盔甲一脱就没再穿过,没想到这才几天,又要披挂上马了。不由的暗叹一声:唉,劳碌命啊! 不一会儿,两万铁骑已经整装待发,在宜阳北门集合完毕。韩彪走到队伍前边,也没时间训话了,直接吼一句:“新安粮草危险!出发!” 作为韩国人,没有人不知道新安粮草大营的意义。就像上海之于中国,纽约之于美国,那是财富的积累,韩国人世世代代守卫的财产,如今新安有难,韩国的热血儿郎,没有谁会消极怠工。伴随着轰隆隆的马蹄踏地声,韩军两万铁骑向新安狂飙突进。 秦军大营这边,早有斥候报告给赢平,说韩军两万,直出北门,向新安方向进发了。赢平听了军报,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不转身看斥候,只管背着手,眼看着一人多高的军事地图,轻轻的说道:“本将知道了,再探!”斥候“诺”的一声,走出营帐。赢平仰望大帐屋顶,喃喃自语道:“这会儿,白亮应该忙活完了吧!” 白亮带着五千铁骑,飚到目的地后,把五千人马分成五十个百人队,每个小队单独作战,由百夫长负责。然后一个呼哨,五十股人马像土匪一样,从四面八方杀来。同时,白亮给他们的任务不仅是杀敌,还要放火。见人就杀,见火就放。通过放火来破坏韩军的粮草,造成混乱态势。 守卫粮草的五千老卒本来也不算弱,若是战场上正面对决,骑兵对步兵虽然有巨大优势,但一时半会也不至于一边倒。但此时的新安粮草大营,却出现了一边倒的情况。 秦军的突然袭击,让他们无所适从。大营里到处都是喊杀声,到处都是火,五十股秦军在大营里四处奔袭,如入无人之境。韩军想要抵抗,却组织不成大规模的兵力,小股老卒好不容易集中起来,一瞬间又被秦军的骑兵冲散。一旦落单的步兵,那就是骑兵的刀下之鬼。 这场惨烈的屠杀大概持续了一个时辰,直到白亮放出的斥候远远的看到大批韩军来救援,白亮才下令收拢了部队,扬长而去。那架势就像一个人把你打了之后,再拍拍身上的灰尘,傲娇的表情仿佛说:你不服吗,不服来打我啊! 当韩彪带领着两万人马,紧赶慢赶,也飚到这里后,才发现大营已经一片火海,韩卒死伤大半。气的韩彪咬牙切齿。 “偷袭大营的秦军呢?”韩彪嘶声问道。 “他们刚走,向南去了!”有老卒报告说。 一瞬间,韩彪仿佛被人扇了一耳光,他终于想明白了,秦军的目标不在新安的粮草,袭击新安,只是为了引他出来,好趁机攻打宜阳!狡猾的秦军啊,想到这里,韩彪不觉得出了一身冷汗。 “原路返回!守卫宜阳!”韩彪这次吼出的声音里,竟然带着哭腔。秦军的狡猾,已经让他深深感受到智商捉急。新安这个烂摊子,他也没时间管了。 两万铁骑调转马头,重新回宜阳。来时四十里,回去还有四十里,但现在也没时间歇歇了。或许此时的宜阳,情况比他这里更严重。 紧赶慢赶,韩彪走到城北土山时,远远看到宜阳并未有什么异样,心里暗自松了口气。心想秦军纵然厉害,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攻破宜阳吧,自己还是多虑了。过了这个土山,就是宜阳北门了,进了城去,再从长计议。 宜阳城北的土山不高,但地势曲折,山路正处好在山谷之中。两遍沟沟壑壑,生长着灌木树林。韩彪今天不知怎么了,走到这峡谷时,总觉得心惊肉跳。于是催促马队急行军,快速通过这个山谷。 突然之间,山谷两岸喊声大作,足有两万余秦军从上边冲下来,看那气势,就知道是预谋已久了。 韩彪喊叫一声不好,催促前队尽快前进。但前队传过来话说,前边出口处已经被秦军封死了。此时陷入秦军包围,韩彪情知不敌,但也不能束手就擒。大叫一声:“秦军不多,左边一万,向左边山坡冲去,右边一万,向右边山坡冲去!” 大凡遇到突然袭击,主将的胆气尤为重要。主将调动的好,被动也能变为主动。主将慌乱,被动只能会更被动。所谓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很明显,韩彪不算个无能将军。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一直被秦军牵着鼻子走。 赢平当然没有给他解释的耐心,此时他的主要任务在于指挥秦军,歼灭这股韩军。上次攻打宜阳,吃的亏太大了,一定要在这土山上,把丢掉的便宜讨回来。 秦军居高临下冲下来,骤然和韩军撞在一起。韩军两万人,进过八十里地的长途奔袭,早已是人困马乏。秦军有霍木青的两万人,还有白亮的五千人,早就修整待命,以逸待劳,人数占优,地形占优,战斗力还比韩军强。以有备打无备,韩军渐渐的招架不住了。 正在这时,宜阳城北门大开,一队韩军快速奔来,想必是他们看到土山上韩军被围,来救援了。但韩彪看到他们,不由的闭上了眼睛,他要是能直接命令到这股韩军,肯定不会让他们出来救援。 本来是一个中埋伏的事儿,城内韩军出来救援,那就不是简单的中埋伏了,这是要命的事儿啊。赢平看到北门大开时,一队韩军开出时,不由得一阵欣喜,暗暗道:“果然不出我所料,韩军不救援还好说,一旦出了城,那就等我把他闹个翻江倒海吧!” 第三十五章 擒贼先擒王 土山战场就在宜阳北门外,土山上杀声震天,城内的韩军不可能听不到。从城头上眺望,只见韩军被围困在山谷中,周围漫山遍野尽是秦军。韩军本来兵少,处于山谷中,兵力又施展不开,平白窝了一半的兵力。秦军在山坡上,回旋的余地则很大,兵力铺排的很充分,又是居高临下的攻击,以逸待劳。所以两军如此交战,高下立现。不大一会儿,韩军又被压缩到谷底,刚刚冲上去的山坡上,留下了无数具尸体,其中大部分是韩军的。 秦军的战术思想很清楚,就是不断压缩韩军的空间,不让他们再往山坡上前进一步。两面山坡上的秦军形成了一把剪刀,不断剪着韩军的有生力量。远距离的用弓箭,近距离的用长矛,不断有韩军士兵倒地。一时间,狭小的山谷成了秦军的屠场,韩军的地狱。 此时此刻,城内的韩军不可能无动于衷,眼看着数万韩军陷入险境,无数袍泽兄弟倒下,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也勃然变色。宜阳守将本是韩彪,但韩彪被陷在城外,城内几个副将一商量,土山韩军不可不救,而且救成的希望很大,因为秦军也没有压倒性的数量优势,如果把剩余的三万韩军步兵全数开出北门,肯定能救下韩彪,说不定还可以反吃了这股秦军! 韩彪虽然被围,但脑子很清醒。他知道,秦军满打满算也就两万五千人,他这里有两万人,想一口吃掉他们,并非易事。山坡冲不上去,但只要他下定决心,把现有韩军编成几个梯队,轮番攻击山口,还是可以冲出去的。迟迟不动是因为他不愿意付出那个代价,毕竟那是鱼死网破的打法。韩军即使冲出重围,也会折损大半。 此时城内韩军全数出来,恐怕就中了秦军的奸计了。本来宜阳守军凭险据守,秦军是奈何不得的。但要是打野战,秦军铁骑可以说是天下无双!山谷秦军显然不是全部主力,那么剩余的兵力呢?自己这三万步兵一出,已经把底牌全部亮出来了。而秦军的底牌呢?唉,自己这几个副将糊涂啊。 出来的三万韩军,纯步兵。骑兵都被韩彪带走完了,此时都在山谷里困着。宜阳城是防守为主的,步兵本来就多一些。赢平这里虽然只有两万铁骑,但在平原之上,骑兵对步兵是有巨大优势的。 赢平看着三个步兵方阵轰隆隆的向土山开进,不由的轻蔑一笑,命令道:“两万铁骑,正面顶住,不让韩军步兵和山谷骑兵汇合!” 两个铁骑万夫长“诺”的一声,各自带开自己的铁骑方阵,横亘在土山和宜阳北门之间的空地上。如同两片黑色的乌云,笼罩在韩军三万步兵的正前方。 “特战百人队何在?”赢平命令道。 “在!”一百个精壮汉子齐声答道。 “你等随我抄到韩军步兵后方,占领宜阳北门,不让一人一骑进入宜阳!” “诺!”军中儿郎的话从来都不多,但绝对指哪儿打哪儿,没有丝毫的犹豫。这才是军队,是真正的战争机器。 话音一落,赢平带着特战百人队,狂飙突进到韩军步兵后方了。 眼看韩军三万步兵迎来,两个铁骑万夫长长剑一挥,两万铁骑开动,马蹄嗒嗒,两朵黑色的乌云开始飞起来,直接撞向韩军步兵方阵上,韩军的三个方阵瞬间就被撞的七零八散。 虽然是两万对三万,但秦军还是有绝对的优势。一般来说,在平原上,骑兵是纯克步兵的。何况秦军铁骑还是装备精良的,铁人铁马,防守严实。而韩国步兵的专长在于守城,在于操纵大型弩机。身上的装备并不精良,穿个简单的牛皮甲,戴上头盔。如此而已。另外,骑兵还有个速度优势,一旦冲锋起来,长戈一横,那就只管收割步兵的人头吧,步兵可能连你的马毛都摸不到。 两军交战,秦军就像虎入羊群中,战斗力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何况不是一只虎,是两万只虎进入到了三万只羊中,羊的滋味有多难受,那就可想而知了。这三万步兵,日子恐怕比被困在山谷里的两万韩军骑兵还难过。 此时的赢平,已经率领特战百人队迂回到韩军后方,占领宜阳城北门了。战场已经不需要指挥了。他已经把秦军能用的兵力都用到了最好的地方。那么他本人,作为一个“兵王”,也想在这战场上好好厮杀一番,感受一下嗜血的战争,才能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将军。 这个特战队从韩军步兵侧面迂回的时候,韩军并没特意关注他们。因为才一百人,在这几万人的战场上,人仰马嘶,杀声震天,他们一点也不显眼,就像一只蚊子从耳朵前飞过,嗡嗡了两声而已。 山谷里的韩彪深陷包围,此时能战之人只有一万五千人了。又看到平原上三万步兵被秦军的两万骑兵狂虐,心中大急。他也不管那么多了,为今之计,必须冲出山谷,和平原上的步兵汇合起来,撤回城内,才可以保存实力。 “五千骑兵负责守住两边,射住秦军阵脚。不让秦军冲下来。剩余一万人分成十个千人队,轮番攻击山口,一定要打通山谷,冲出包围!”韩彪不愧是韩国首屈一指的名将,如此危急时刻,还能调度得当。特别是这轮番冲击之法,更是威力无比。韩军组织完后,才五次冲锋,守卫谷口的秦军就有点顶不住了。山谷后横七竖八倒下的尽是尸体,有秦兵有韩兵。照这样下去,山谷肯定会内韩军冲开,辛辛苦苦围起来的韩军还会跑掉。 白亮和霍木青作为防守山谷的大将,一看韩军这拼命三郎的架势,就知道必须得有所行动了。要是让韩军突围出去,赢平非得活剥了他们不可。两人望着山谷里“帅”字旗下的韩彪,对视一眼,立马就有了主意。好吧,既然韩军死磕,那就让他们知道什么叫“斩首行动”! 韩彪站在山谷最低端,身边有重重韩军护着。正在忙前忙后,指挥军队轮番冲击山口。突然之间,两边山坡上飞下来两骑,如猛虎下山,气势骇人,韩军想挡,但谁也没有抵挡的勇气。如轻舟劈浪,韩军自动退开。这两骑却是目标明确,直取韩彪。韩彪看到来者不善,大声叫着:“左右护卫!” 这时候韩军亲兵才缓过神来,赶紧在韩彪周围围成厚厚的人墙,长戈前伸,像一个刺猬一样,形成一个长戈城堡。 左边的霍木青长啸一声,从马上飞身而起,双掌平推,“排山倒海掌”发动,护卫亲兵们只觉的一股大力传来,手中的长戈都拿不住了,“长戈城堡”瞬间倒塌!露出了城堡最里边的韩彪。 韩彪大惊,但很快他看到了更惊人的一幕,右边的那个秦将骤然之间幻化成了无数个身影,身边的亲兵想去抵挡,但又不知从何挡起,正发楞时,那无数个身影已经闪到眼前,根本没看清这些身影是如何动的,韩彪只觉得脖子一凉,连疼痛都没感受到,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喉管被割破了,在他有意识的前一秒中,他还能清楚的看到喉咙在向外冒血,但具体喷出来多少他已经无法知道了,因为在这一秒后,这个韩国首屈一指的将军,宜阳守将韩彪,就这样倒下了! 第三十六章 破军夺城 韩彪倒地的时候,韩军一万多人依然有点不相信。那可是他们的主将啊,韩军虽然不支,但在重重保卫之下,主将的位置就是最安全的,即使主将战死,也肯定是在韩军全部战死之后才轮的到他。况且韩彪本人也是武艺不弱,怎么看起来毫无还手之力呢。这不科学啊。 但不管怎么说,死了就是死了。现在不是寻根究底的时候。韩军还在愣怔的功夫,只听白亮大声喊道:“韩彪已死,投降者免死,抵抗者格杀勿论!” 同时,山坡上的秦军一步步压过来,把山谷韩军的空间压缩的更为狭小。群龙无首的韩军只觉得令人恐惧的威压从山坡上倾泻下来,一种无法抗拒的感觉让人绝望。 轮番进攻山谷口的节奏也乱了,阵型也没了。片刻之间,刚才搭上数千人才前进几步的阵地,又被山谷口防守秦军一个反冲锋给夺了回来。 前进无门,后退之路也被秦军堵住。向两边跑吧,山坡上尽是秦军。最重要的是,他们失去了统帅。这剩余的一万五千韩军斗志全无,不得已,举起了白旗。然后就是一件一件的兵器落地声,山谷韩军全部扔掉兵器,请求投降。 白亮和霍木青对视一眼,哈哈大笑,没想到他们配合起来,一个斩首行动,就让这一万五千人投降。如此高的投资回报率,简直让人喜出望外。好吧,来者不拒。先受了这些投降之兵再说。 不说山谷这边的缴械受降,且看平原上骑兵和步兵的对决。两万秦军铁骑战韩军三万步兵。步兵在平原上面对骑兵,若有严密的阵型,专克骑兵的长兵器,还可以一战。但此时的韩军本不是为野战而练,却在此时偏偏遭遇了野战。装备简陋,阵型不严密,被两万铁骑冲散队形后,接下来就毫无战斗力可言。战斗已经不是战斗,只是单方面的屠杀。 秦军铁骑以一个百人队为基本战斗单元,在韩军人群稠密处横冲直撞。长戈架起来,胯下马跑起来,居高临下。戈刃一扫,就有一名韩军步兵的脖子被戈刃隔破。灵敏点的能躲过这一戈之击,但也躲不过后边的戈。一把把长戈就像一架架收割机,收割着无数韩军的人头。 韩军眼看不敌,三个万夫长本来想营救土山韩军来着,但此时自己也搭进去不少人,想想注定冲不破秦军这两万铁骑的防守,还是回城吧。 大旗反转,韩军调转队形,后队变前队,前队边后队,快速的向北门移动。此时的韩军,纵然被击溃,但不是被包围,损失倒也不大。眼看北门就在前边,进了北门,秦军再厉害也奈何不得他们了。一个个奋勇争先,撒开脚步向北门跑去。一时间,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秦军在后边追,韩军在前边跑。队型什么的早就不管了,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不要做秦军的戈下之鬼就好。 最先跑到城门的韩军突然愣住了,迎接他们的不是熟悉的守门士兵,而是一百名全副武装的秦军士兵。一百人不多不少,正好卡住城门。韩军想进,必须得进到城门甬道里。但城门甬道不宽,几万韩军一股脑的涌上来,只会越挤越多,后队挤压前队,又发生了踩踏事故,被踩死者不计其数。 赢平率领着特战百人队,守卫着城北大门。真真应了一句话:“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么百夫当关呢,更是难以撬开了。 韩军大量涌进来,赢平不慌不忙,命令所有人长戈一伸,就组成了一道密集的铁刃。刃口锋利,望之骇人。真正的“刀山火海”中的“刀山”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韩军看他们人不多,发一声喊,一齐冲上来,但他们遇到的这个百人队的战斗力远超他们的想象。明明只有一百人,却像山岳一般难以撼动,无数韩军冲上去,只留下一具具具尸体,再上去一拨人,又全部倒下。城门口的韩军尸体越来越多,流出的血慢慢汇成小河,涓涓的向低处流,很多韩军士兵脚下一个不小心,就被粘滑的血液滑倒。在这千军万马的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出局,后边立马就有无数双脚踩在倒地者的身上,一瞬间成为肉泥! 城门冲不进去,后边还有两万铁骑的追兵,韩军现在的境况可谓是前有狼后有虎。只得向两边四散跑开,但要论跑,步兵怎能跑的过骑兵,两条腿的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的。在秦军铁骑的收割机强力收割之下,仅有数千残兵逃出去,余下之人半数被俘,半数被歼! 此战尘埃落定,秦军大胜。赢平引得胜之军从北门入宜阳城,宜阳城内早已是鸡飞狗跳,人心惶惶。可战之兵全部在城外了,城内只剩下老弱平民。这些人对秦军恐惧之极,深怕秦军屠城。要说也不是没这样的事儿,以前赵军四十万人都被秦军全部坑杀,何况他们这些老弱,更不会放在眼里了。是以宜阳城百姓大都战战兢兢,紧闭门户。大街上空无一人。 赢平入城,立即进驻宜阳原来的官府,晓瑜军队,敢有强抢百姓财物者,滥杀无辜者,斩!军令一下,秦军秋毫无犯,宜阳城的百姓才慢慢的走出家门,感叹一番,看来还是眼见为实,秦军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穷凶极恶。 宜阳初定,赢平召集众将论功行赏,特别对白亮,霍木青的斩首行动大加赞许。不仅能击溃韩军,还能省却秦军冲锋陷阵,可谓大功一件,特别予以嘉奖。 众将总结此次宜阳之战,历时六天有余,共战斗两次。第一次时蒙武轻敌冒进,中了韩军埋伏,导致秦军锐气初堕,蒙武还身负重伤,不得已回咸阳疗养。第二次赢平指挥,先攻击韩军粮草,引韩军出城救援,再在土山设伏,包围先出城之韩军。后出城之韩军被秦军纯骑兵所克,战斗力发挥不出来,想返回城中时,后路已经被断,北城门失守,前后夹击之下,后出城的三万韩军也被歼灭。如此战绩,可谓可喜可贺。 但此时的赢平,却没时间品味战胜的喜悦,心思飞到千里之外,喃喃自语道:“不知内史腾那一路攻韩军队,进行到哪一步了?” 第三十七章 又见刺客 . 连着忙活了三天,内史腾终于松了一口气,征发兵卒,准备粮草,来往官文,上传下达,一应公事,琐碎之极。也亏得他是治事之才,于千头万绪中竟能忙而不乱。十万大军已经集结完毕,明日即可从栎阳出发,直奔韩国新郑。 栎阳是内史郡的治所,位于咸阳东边。秦孝公初期还是秦国的首都,后来秦国在商鞅变法后逐渐富强,栎阳城格局狭小,不足以承受大国气象,就迁都到咸阳。栎阳被称为“东都”,历来是秦国向山东六国进攻的跳板。 内史郡是秦国第一大郡,人口众多,普通百姓更是闻战则喜。因为秦国是以耕战立国,平时耕作,战时打仗,耕作确保温饱,打仗才能建功立业,光耀门楣。可以说,打仗,是秦国下层阶级向上层流通的管道。管道畅通,下层人民感觉有奔头,有希望,自然会报效国家。若是像山东六国那样,阶层固化,老世族把持社会的大部分资源,下层人民无论怎么努力,也挤不到上层社会,那这个国家就有问题了。秦军好战,不仅为国家而战,也是为自己而战,为自己而战时,才会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所以秦军也被称为“虎狼之师”。 看着秦军昂扬奋进的战斗意志,内史腾很高兴。想着明天就要带领这十万人马出征韩国,内史腾顿时踌躇满志。男子汉大丈夫,生于乱世,就是求个横刀立马,攻城略地,建立不世功勋,不枉白活一回。这次灭韩国的肥肉,秦王之所以给他,也是看中了内史腾忠心耿耿,兢兢业业。他从下层小吏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升到如今秦国最大之郡的郡守。郡守军政一把抓,战国战事频繁,内史腾也有过几次带兵经验,表现可圈可点。灭韩不是难事,所以朝廷里的百战老将都未出动,让他这个郡守作为正面进攻主力,蒙武偏师策应。也正因为不难,为了把这份功劳做足,内史腾和蒙武就打了那个灭国之赌,谁更快,谁就是最大功臣。快的吃肉,慢的连汤都没得喝。 夜已三更,月上中天,内史腾丝毫无睡意。索性披衣而起,起床散步。穿着便装就要走出卧室,才发现他的妻子王氏还在灯下做针线。灯映人面,手执衣裳,感觉是如此祥和。王氏虽没什么大的见识,但温顺恭俭,操持家务,和他一起吃过苦受过累,感情甚好,知道他明天就要出征,就连夜准备衣物,打点行礼。内史腾一直心事满怀,竟然没意识到妻子还没睡呢。 “忙什么呢?赶快睡去吧!”内史腾半是责怪半是关心,话虽不多,但直奔主题。毕竟老夫老妻了,让他说那些肉麻的情话他也说不出来。 “来,腾,你这一副锁子甲,甚是轻便坚固,但用的久了,有些接口不甚牢固,我又重新打理了一下,你穿上看看,还合身不合身。话说,这几年你可发福吃胖了。”王氏拿着锁子甲走过来,一手拉着内史腾的胳膊,一手往他身上穿。 内史腾无奈,心想女人啊,就是啰嗦。我还用的上这个么。我是统兵十万的大将,不是上阵杀敌的。但妻子一片好心给准备好了,他总不能不穿吧,那也太不近人情了。 一边听着妻子的唠叨,一边闭眼享受着更衣服务,内史腾很满足。好不容易把甲衣穿上了,内史腾看看合身,就赶紧离开,生怕妻子再弄出个啥衣服让他试。这种锁子甲因锁扣很多,穿时难穿,脱时难脱。他本来要出去散步来着,此时就懒得脱了。外边再披一件外衣,就走出房门,到院里了。 作为郡守,他有一个六进宅院。不仅宽敞气派,舒朗方正。而且防卫森严,朝廷为了保护这等朝廷重臣,可谓不遗余力。特别是大战之前,攻韩的命令已是天下皆知,他又是攻韩主将,为了防止有人铤而走险,特派巡防甲士一百人进驻府中作为府兵。这是明哨,另有秦王直属的特务机构“秦风”撒下的暗哨,这些暗哨在什么地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好吧,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反正他们也没什么恶意,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设的。 宅院后边还有一个小花园。内史腾信步走到小花园,想着自己的心事,筹划着十万大军如何布置,如何攻城。千丝万缕袭来,不禁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小花园光线不好,借着月光能看到假山下还站着一个甲士,持戈而立,杵的根木棍一样直。内史腾暗笑一声,后生娃子精神就是好,都后半夜了还这么亢奋。好吧,你们有你们的工作,我有我的心事,两不相扰。晃悠悠的从这名甲士面前走过,继续想出兵之事。 走出了十步远,内史腾感觉背后轻微的一声响,好像人的闷哼声,又像水珠滴落草上的响动。他虽不是武将出身,但战国之世,人人习武,内史腾的警觉性也高于常人。猛然回头一看,刚才那个杵的像木棍似的甲士已经不见了! 内史腾这一惊非同小可,甲士不会随便擅离职守的,特别是他们的领导就在十步之外,就算是大小便也得暂时忍着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想到这里,内史腾只觉得一股无名的恐怖袭来,让他如坠冰窖。人对明明白白的恐怖倒不是太害怕,就怕那种未知的,不知何时何地会蹦出来的惊悚。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是也。 没有任何犹豫,内史腾想喊出“敌袭!”这两个字。但是已经晚了,嘴刚刚张开,喉咙已经发力,却没发出声音的机会,因为一股利箭破空之声已经随之传来,内史腾根本就没有躲避的机会,箭已经射在他的胸口上。 “咚!”的一声倒地,内史腾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蹭蹭蹭”几声响动,五个黑影从假山后蹿出来。身手敏捷,行动迅速。 只听站在中间的苗条身影冷冷的说道:“受了这一箭,也不知道内史腾死了没有,你,再上去补上一刀!” 被叫道的黑衣人“诺”的一声,大踏步走到内史腾身前,二话不说,举起刀照着地上已经一动不动的内史腾头上砍去。毕竟,补刀嘛,肯定要补的痛快些,先把头砍了,直奔主题。 只听“啊”的一声惨叫,不见内史腾人头掉下,却见举刀的黑衣人痛苦的弯下了腰,腹部却插着一柄箭!内史腾一个赖驴打滚,已经滚出丈余远。然后一个鲤鱼翻身,直挺挺的站立起来,大声喊出了那两个不曾喊出的字——“敌袭”! 听到这个喊声,府上瞬间炸开了锅。本来这小花园里也有其他甲士,只是这些刺客行动太隐蔽,硬是骗过了他们的耳目,此时内史腾呼救,一传十十传百,瞬间便有几十名甲士赶到现场,向这几名刺客涌过来。 “公主,快走吧!事急矣!”另外几名黑衣人向中间的苗条身影说道。 “哼!要走,也得把正事办完了再走!” 话音未落,苗条身影飞身而起,举起手中之剑,直接向内史腾刺去。内史腾身无寸铁,营救他的甲士都在外围,远水解不了近渴。偏偏这个苗条身影又是如此之快,饶是内史腾武艺不低,看到这个身影向自己扑来时,脚下已经是左右移动,力争避开这一剑。但无论他怎么动,身子都笼罩在这一剑的剑气威压之下。 来不及反应,剑已到胸前,内史腾虽然武艺不如苗条身影,但也是统帅十万大军的将领,心志坚定,千钧一发之际,侧过半个身位,竭力避开胸前要害部位。看这人出手的狠毒,他可不敢保证他的锁子甲能承受这一剑之威。 身子虽然侧过去了,但胳膊未能幸免,只听“噗”的一声,剑刺入大臂,内史腾只觉得胳膊上一凉,整个手臂顿时提不起来力气。 苗条身影显然有点失望,拔出剑来,顺势一挥,就向内史腾的脖子上斩去。剑离的如此近,内史腾已无时间躲避,这脖子要是被这刺客削中了,就算再有雄心壮志,也没法实现了。内史腾在心里长叹一声,想不到自己并不是死于马革裹尸的战场上,却丧命于几个刺客手中。心有不甘,只能长叹造化弄人了。 . 第三十八章 黑白双卫 眼看内史腾就要命丧于苗条身影的利剑之下,说时迟那时快,一柄剑斜拉拉的刺出,正好挡住了苗条身影的必杀一击。紧接着又一柄钢刀挟着风声从半空中劈下来,直接向苗条身影伸出的胳膊上砍去。 这一下变起仓促,苗条身影显然始料未及。自己的攻势已被挡住,胳膊又处于对方的刀锋之下。此时自己的招式已经用老,身子都在半倾,想化解这一刀已经很难,无奈之下,只好手一松,扔掉长剑,同时手臂急往后缩,堪堪避开了这一刀。如果反应慢一点,只怕半个胳膊就要交代到这里了。 苗条身影后退半步,定睛去看内史腾。内史腾也是惊魂甫定,刚才差一点脖子就被抹了。亏得这一刀一剑及时相救。站在内史腾左手边的是个中年男人,肤色黝黑,却穿一身白衣,手拿一柄三尖两刃刀,刀身华丽,势大力沉。右边的是个中年女子,肤色白皙,却穿一身黑衣,手拿一柄薄薄的长剑,剑如秋水,寒气逼人。 内史腾看到身边这一男一女,顿时心下大安。别人不认得,他追随秦王久了,自然知道这两人的来历。想不到秦王这么重视他的安全,竟然派了秦宫排名第四第五的大内高手——“黑白双卫”来暗中保护他。这“黑白双卫”倒也有趣,本是一对夫妻,一人用刀,一人用剑,一人黑一人白。武功高强,形影不离。他们两人在场,刀剑合璧,就算和排名第一的玄步相比,也不遑多让。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虽然只交手一招,但苗条身影知道,今天遇到硬茬儿了,注定讨不了好了。何况后边还有数不清的持戈甲士源源不断的涌向这个小花园,举着火把,亮如白昼,一时之间,里里外外纤毫毕现。 “抓刺客!抓刺客!”持戈甲士一边跑过来,一边高声喊叫。 苗条身影呼哨一声,一行刺客分散开来,分别向四个方向跑去。持戈甲士人数虽多,但轮速度比这些刺客差远了,只能左堵右堵,呼喊吆喝,尽量不让这些刺客逃出小花园。一时间,小花园里鸡飞狗跳,煞是热闹。 苗条身影却是矫健异常,纵跃如飞。几个跳跃就甩开了一股持戈甲士,来到花园墙根下,墙外边就是大街,在这黑夜之中,出了这个院子,就是偌大的栎阳城,以他的行动力,只怕再出动一万人也搜不到了。 看着小花园里其余刺客,苗条身影长叹一声,无可奈何。即使想救他们,也毫无办法。都是刺客,差别咋那么大呢。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怪也只能怪他们学艺不精,在战场上不能全身而退,谁也怨不了。刺客,刺客,既然不能杀死别人,又不能在关键时候跑掉,那就等着被杀吧。至于被俘,那和被杀是同义词。即使他们不自杀,凭借他们了解到的秘密,苗条身影也不会让他们活下去的。 脚下用力,身形一轻,苗条身影已经一跃而起,直接向墙外飞去。过了这堵墙,就是另外一个世界,刺杀不成功?同伴被擒?哼哼,无所谓!不过是重头再来! 刚跃起半墙之高,苗条身影陡然觉得头顶一股劲风传来,原来“黑白双卫”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墙头上,一刀一剑又是劈头盖脸的打下来,封死了所有的出路。这“黑白双卫”好像就是专克自己的,总是给自己制造最难堪的局面。 苗条身影大惊,刚刚在地上发完力,此时自己正处于上升之势。如果继续照着这个势头向墙外跃去,只怕自己的头首先会撞到这一刀一剑。即使跃出墙外,头已被刀剑削掉,只留一个身子滚出墙外。 紧急情况下,苗条身影一个“千斤坠”使出来,身形急速下落,上升之势停了下来,堪堪避开了刀剑的封锁。 重新落地,还未站稳,“黑白双卫”又如影随形,黏了上来,看来他们认准了苗条身影是刺客之头领,其他的都不管了,用尽全力也要抓住这条大鱼。 苗条身影暗暗叫苦,自己就算全盛时期,对付这两位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敢说有绝对胜算。何况对方两人齐上阵,自己的剑刚才被逼掉,又深陷重围中,难免心浮气躁。“黑白双卫”招招凶险,苗条身影左支右绌,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仗着身子灵活,一时半会儿身上还没挂彩。 此时另外的几个刺客已经被俘一个,其余的全部被持戈甲士当场杀死。要说这些刺客单打独斗还可以,但面对一拥而上的甲士,长戈闪闪,任谁也招呼不过来。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这里就是“乱戈戳死老刺客”吧。 内史腾看着苗条身影已经不可能跑掉。大叫一声:“两位卫士,抓活的!” “黑白双卫”百忙之中,仍然应一声“诺”,手上的刀剑加紧了攻势,只是这次并不再凶险,大刀封住了苗条身影的出路,长剑专拣对对方四肢刺去。 苗条身影被逼的难受之极,憋屈之极,刀光剑影在眼前晃荡。可恨自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束手就擒么?那不是他的作风。就算是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女卫士又是一剑,向苗条身影的大腿刺来,苗条身影不再躲避,伸手上前,变手为爪,直接向女卫士的右眼抓去。他这一抓凝聚了自己的全部力气,就算拼着自己的腿被刺中,也要挖掉对方的一只眼睛。同时他也看出来了,男卫士武艺略高,大开大合,只限制他的行动,不和他近身缠斗。女卫士却是步步紧逼,欺人太甚。好吧,你既然不让我好过,我也让你留点纪念。 女卫士看到他这拼命的打法,也是一惊,但她的招式已老,面门已经暴露。苗条身影的爪已经挟着劲风扑面而来。眼看一张白皙的脸就要被抓烂,说时迟那时快,男卫士虎喝一声,左手闪电般伸出,抓住苗条身影的手腕,略微一扭,已经听到了骨折的声音。想必手腕已经被扭断了。男卫士对自己这一个爆发攻击也颇感意外,虽说他的武艺高于对方,但不是情急之下,自己这擒拿手腕的功夫也用不出这等火候。 与此同时,苗条身影的右腿已经中了一剑。正是女卫士刺出的那一剑。苗条身影身受两下重击,右腿一跪,跌坐地上,左手抚着右手手腕,显然很痛。 “哈哈哈!内史腾,你果然命大,今天本公主沦落至此,也无话可说。可惜不能杀了你,为我韩国出最后一份力!”苗条身影一边揭开面上的黑纱,一边狂笑道。那神态,好像一匹受伤的母狼。 “珠公主!”看到苗条身影的面容,内史腾大叫一声,眼睛里充满了不敢相信。 第三十九章 如何裁夺 内史腾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刺客竟然是韩国公主韩珠,赢平的妻子,当今秦王的儿媳妇!要说韩珠嫁到秦国已将近一年,朝臣对她的印象就是温婉可人,贤淑端方。平时不显山不漏水的,也没见她对国家大政方针有何微词,更没见过她显露出武功。但她刚才的表现,分明是一个武功高手,并且对暗杀,破坏等活动颇有经验。行动如此决绝,下手如此狠毒,为达目的誓不罢休,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和先前的那个珠公主联系起来呢。内史腾不相信。 “珠公主,老夫和你远日无怨,今日无仇,为何对老夫痛下杀手?”内史腾对这种躺枪行为很不解,不顾包扎胳膊上的伤口,直截了当的问道。 韩珠的右腿被刺中,正在霍霍的流血,右手手腕处关节已碎,右手软哒哒的垂下来,刚才的剧烈打斗让她的头发也披散开来。此时她瘫坐在地上,好像一个女鬼。和以前的金枝玉叶丝毫联系不起来。 “哼!你算什么东西,本公主想杀你也是你的造化,要是你没领大军之前,你连被杀的资格都没有!”韩珠盛气凌人,一番话说的极具刁蛮小姐风范。 “哈哈,老夫荣幸,入了珠公主的法眼!不过老夫也幸运,让珠公主失手了,真是不好意思!”内史腾倒也豁达,在这种时刻,竟然和韩珠斗起了嘴来。 “无聊!我既然栽到你的手里,一切悉听尊便。”韩珠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当然!于公于私,老夫都不会放过你!” “那又如何,为今之计,唯死而已!” “只是可惜啊,珠公主!” “可惜什么?有话直说!” “一可惜者,珠公主未刺杀成功也!二可惜者,珠公主见识短浅,只知刺杀老夫就可以救韩国,殊不知灭韩是秦国大计,就算杀了老夫,秦国就没有将军了么,还会有其他将军带领军队攻打韩国,韩国一样被灭;三可惜者,珠公主和赢平公子伉俪情深,现在珠公主发生了这种事,只怕你们夫妻情分尽了!”内史腾说的有点幸灾乐祸。这也难怪,无论是谁,劫后余生之后,脾气也不会太好。 韩珠仿佛没听到内史腾的奚落一般,仰天长笑,笑声凄厉,悲苦。缓缓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些么?但身为韩国公主,生是韩国人,死是韩国鬼,即使为韩国做一点点事情,也聊胜于无!杀了你,即使能迟滞秦国一点点灭韩行动,也聊胜于无!我要做的就是一点点,一点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内史腾默然无言,他的确找不到合适的反驳的话了。 “来人,把珠公主带下去,严加看管。另外,立即请医师医治珠公主身上的伤,一应吃穿用度,不可怠慢。待我到咸阳面见大王,再做道理!”内史腾大声命令道。 “诺!”下边有持戈甲士走出,带着珠公主出去。 内史腾转过身去,向两位“黑白双卫”躬身行礼,道:“若非两位相救,我已经身首异处了,大恩不言谢,日后若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提,本人一定尽力。” “职责所系,不劳挂齿!”黑白双卫躬身还礼,冷冷的态度,公事公办。好像对这件事并不太在意。话刚说完,又重新隐没到黑暗中。想必已在暗中保护他了。 内史腾长叹一声,不再追究。指挥持戈甲士打扫完小花园战场,就回房休息去了。毕竟明天他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 第二天,咸阳勤政殿,一共三个人。秦王在大殿中央来回踱步,显然有难以决断之事,连眉毛都拧成了疙瘩。李斯端坐在自己的座位前,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纹丝不动,风尘仆仆的内史腾刚刚把昨晚的遇袭经过讲完,此时眼巴巴的看着秦王,希望他对此事定个基调,作为臣下也好去处理。 毕竟,刺杀他的不是普通人,而是秦王的儿媳妇,赢平的妻子,事关皇室颜面,他不敢擅自做主,所以一大早就快马加鞭,从栎阳跑到咸阳,直接面见秦王,陈述事实经过。至于已经决定好的今日出军之事,也不得已放一放了。 “李爱卿,你以为此事该当如何处置?”秦王停住踱步的身子,抬眼去看李斯。 “微臣以为,此事可大可小,可严可宽!”李斯微微晃着头,一句一顿的说道。 秦王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读书人就是啰嗦,说重点!” “诺!”李斯应了一声,清朗的声音娓娓道来。 “韩珠刺杀我大秦官员,心狠手辣,触犯秦法,我大秦以秦法立国,无论王公贵族,触犯秦法者必将受到严惩,同时,也可借此事彰显秦法威严。从此处说,就可将此事扩大化,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护法运动。” “没必要没必要!”秦王一听运动,就连连摆手。 “韩珠是大王的儿媳妇,所作所为都可以按家法处置,在家法的框架里边,此事就不宜声张,由大王自己裁夺就是!” “如此,倒也不妥!”秦王微微摇头。 “韩珠虽然嫁到我们大秦,但心仍在韩国,以韩国利益为重,为了避免韩国被秦军恭灭,不惜铤而走险刺杀我大秦官吏,从此处来说,实在可恶,不严惩之,不足以明是非曲直!” 秦王默然无语,不置可否。 “韩珠虽然行凶杀人,但反而被内史腾所擒,属于犯罪未遂。再加上其年龄尚小,平日里行为温顺,人皆称好,另外拳拳维护母国之心,不可不察。从此处说,量刑应该宽一点,以观后效。” 秦王长叹一声,说道:“李爱卿,你这说了等于没说,反正怎么说都有理,还是让寡人难以决断!” 李斯看到秦王失望,也无可奈何。君心难测,他作为臣子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给秦王提供思路,而不能直接提供结果。给领导出选择题,而不能给领导出填空题。因为你不知道领导的真实想法,若是只提供一个硬生生的填空题,万一触动了领导的逆鳞,那可就不用混了。在敏感问题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也是李斯总结多年的为官之道。 一直没说话的内史腾拱手说道:“大王,微臣虽然不能提供思路,但想陈述一个事实。臣的属下昨天连夜审问被捕的一名刺客,问出了一些端倪,似乎和大王去年的北郊猎场遇刺有关!” “什么!北郊猎场遇刺?”秦王睁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内史腾。 第四十章 遭难莫寻亲 内史腾第一次看到秦王这么失态的表情,那感觉仿佛要把人吃了。所谓关心则乱,北郊猎场遇刺之事,是秦王心头的一个梗。开始时怀疑是墨家所为,后来墨家自证清白,此事也就不了了之。现在旧案重新浮出水面,怎能不叫人挂心! “微臣的属下连夜审问被俘刺客,得知北郊猎场之事,也是韩珠公主一手策划!”内史腾说道。 “可向韩珠核实过?” “今早临行之前,微臣已经亲自核实过,韩珠供认不讳!” 秦王的脸色极为难看,如果仔细观察,很容易发现脸上的肌肉在一点点跳动,显然是气急了。秦王猛的伸手抓住案板上的茶碗,狠狠的摔到地上,茶碗粉碎,水渍撒了一地。赵高慌忙跑过来,收拾这地上的狼藉。 “内史腾听令!” “微臣在!” “速速将韩珠转交于廷尉府,连新案带旧案,数罪并罚,依法严查!此事寡人会亲自督办,勿要严惩这胆大包天,妄图弑君谋反之徒!”秦王已经把韩珠的罪名提高到弑君的高度了。在那个社会,无论是谁,这都是难以碰触的逆鳞。 “诺!”内史腾答道。能够将自己的事和秦王的事捆绑到一起办,那就不用多操心了。虽然内史腾并没有报复韩珠的打算,但就事论事,他只是一码一码的陈述事实,就出现了这个结果,那也怪不得他了。 这个时候,沉默了好大一会儿的李斯慢悠悠的站起来,清清嗓子说道:“启禀大王,臣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韩人亡我之心不死,前有韩珠北郊猎场行刺,后有栎阳行刺内史腾,中有韩非献毒计坑我大秦。在此伐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警惕韩人。是以此次韩珠之事,不止是韩珠一个人所为,韩人的所作所为都要进行大清算!特别是韩非,居心叵测,包藏祸心,臣以为,必得严惩韩珠,韩非等人,才能震慑其嚣张气焰!” 会说话的人,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李斯就是这个境界的优秀代表。本身是韩珠一个人的事,他硬是把韩非也拉了进来,上纲上线,添油加醋,听者无不动容。 办一件事,有人会错过机会,有人会等机会,有人会创造机会。像李斯这样,就是创造机会的。要是等到韩非犯错,恐怕要等到猴年马月了。但有了韩珠这档子事儿,正好把韩非捎带上,解决了自己心中的一个梗。 秦王此时正在暴怒中,听了李斯的话,也觉得甚有道理。一个人要是处于被害的情绪中,有一段时间,会怀疑所有的人。一扬手,不耐烦的说道:“统统下狱,从严处理!此案由李斯全权负责,寡人只要一个结果,尽快结案!” 李斯躬身道一声“诺”,脸上若有所思。 “内史腾继续返回栎阳,按原计划兵发新郑!着传令兵晓瑜赢平,若宜阳城破,即刻率军前去新郑,和内史腾汇合,共同攻打新郑!不过,韩珠之事,一个字都不要给赢平说。”秦王背对着两人,大声下达着命令。 李斯和内史腾齐声答应,然后各自散去。李斯主持朝堂之事,还有秦王新交代给他的韩珠案子,内史腾则快马加鞭回到栎阳,带着十万大军,直奔新郑而去。 赢平刚在宜阳待了一天,朝廷的诏书就来了。让他破宜阳之后,立马移师新郑,和内史腾汇合! 赢平不由的苦笑,自己这可真是劳碌命啊,辛辛苦苦打下宜阳,捷报还没传到咸阳呢,新的任务又下来了。好吧,庆功宴以后再开吧。赢平召集众将,宣示了秦王的诏令,留下霍木青领军一万余人守宜阳城。赢平亲自带领三万铁骑主力,向着新郑狂飙突进。 此时的新郑,已是人心惶惶。韩王安整天长吁短叹,不理朝政,躲在后宫花园里喝闷酒,把朝廷上的一摊子事都交给丞相韩熙。众位大臣有的主张死战抗秦,有的主张割地求和,吵吵嚷嚷争论个不休,把丞相张平忙的脚都站不住地。新郑城内的富商大户,早就收拾好了细软之物,随时观察着风声局势,只怕秦军一到城下,他们就会溜之大吉。 最淡定的反而是那些平民百姓,他们冷冷的,淡定的态度,丝毫看不到大战之前的征兆。问他们对打仗什么看法,也只会爆一句粗口,说道:“鸟!是战是和自有朝廷说了算,肉食者谋之,我等何必操心。我们一穷二白,就算秦军来了,也刮不到什么油水,更何况,我们还听说秦军军法严明,秦国还会分田地呢!” 和平时期,国家应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开放包容,不止一种声音,国家才会繁荣发展。但战争时期,国家最好统一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才能保证胜利。但此时的韩国,显然是是乱了套了。 这一日,一个俊美少年径直走进宫中,直接奔向后花园。侍卫并没阻拦他,显然这少年的身份不低,也是常客。 韩王在凉亭下,远远的看到俊美少年过来,高兴的站起身子,喊道:“张良,快过来,有没有给寡人带来好消息?” 俊美少年正是张良,他这是被韩王派到其余五国,作为求救使者,搬救兵去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跑遍了五国,此时风尘仆仆,就赶紧来韩王这里述职。 “启禀韩王,微臣有负重托!”张良的语气中带着消沉。 “什么意思,详细说来,寡人就不信五国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出兵么!” “魏国说三晋一体,不会眼睁睁的看着韩国覆亡,出兵肯定会出兵,但秦国势大,不可轻举妄动,他们说他们会在合适的时候动手!” “哼!空头支票,魏王当真是老狐狸。” “赵国倒是很有意向,但苦于全国的军队一半在北边守匈奴,一半在西边和秦国对峙,一时之间,实在调不出多余的军队参战。赵国拍着胸脯和微臣保证,说我们只要能坚守住新郑一个月,他们的援军立马就到。” “远水解不了近渴!” “燕国偏远,国小民弱,与我国素无多少交集,是以微臣说破了嘴,燕王也只是冷冰冰的不置可否。” “哼,老燕国,别让你有求我那一天。” “齐国一直念叨着不参与中原战事,说什么和秦国交好,此次秦韩交战,他们只会作壁上观,谁也不帮!” “齐国短视也!” “楚国倒是已经集结了五万军队,驻扎在楚韩边境。楚王说只要大王承诺把颖水十城割让给楚国,楚国就会帮助我们抵挡秦军!还说若是韩王不答应,他这五万军队,可就不一定会帮谁了!” “哼,楚蛮子,趁火打劫,墙头草。若是割让给你十城,与亡国何异?”韩王大声的叫着,一种穷途末路的感觉袭遍全身。难道,韩国就这样完了吗? 第四十一章 黑云压城城欲摧 张良看到韩王意志消沉,就大踏步走上前去,躬身施礼,坚定的说道:“臣以为,秦国不足惧也!” “是吗?何以见得?”韩王眼睛一抬,盯着张良那俊美的脸庞。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大王!”张良的手指肚轻轻摩挲在一起,继续说道:“想当初燕国乐毅攻齐,连下七十二城,最后只剩下即墨莒城无法攻破,齐国民众硬是以两城为根基,在田单的领导下,坚持五年之久,最终复国成功。我韩国今日虽弱,但比当日之齐国,远胜多矣!” 韩王不懂声色,只是呆呆的站着。 “秦赵长平之战,赵国四十万精壮被杀,秦军乘势攻到邯郸城下,此时邯郸兵力空虚,秦军挟战胜之威而来,势不可挡。但邯郸硬是在巨大压力下挺住了,其余山东五国看到赵国硬气,才有了出兵救援的行动,出兵的出兵,出钱的出钱,魏国信陵君更是偷窃兵符,直扑邯郸,救下了赵国。” 韩王身子微微一动,但仍然不置可否。 “大王,韩国尚有地方五百里,大小城池几十座,将士十万,黎民百姓百万有余,若能号召全国,上下一心,集聚民力物力共同守卫新郑,秦国就算有五十万大军来攻,也不会讨到半分便宜。况且秦军远道而来,粮草肯定不继,不耐久战,若我们坚持三个月以上,秦军疲惫,则列国必然发兵救援!彼时里应外合,破秦必矣!” 韩王呼呼的喘着粗气,慢慢的开始激动起来了。 看着这位宰相的儿子,眼睛里充满赞赏。才十二岁的年纪,就有如此胆识,韩国有了张良,真是一大幸运,比那个清高孤傲的韩非务实多了。本来灰蒙蒙的心情,被张良一番话说的透亮。大声说道:“寡人决议抗秦,不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绝不放弃!韩国列祖列宗创业艰难,筚路蓝缕,终于跻身七大战国之列。绝不能在寡人手中断送掉!” 张良躬身再施一礼,说道:“大王若如此坚定,则社稷幸甚,韩国幸甚。破秦只在须臾之间!” 韩王听了之后,更是激情满满,嗷嗷叫。所以说没有什么观点是不可改变的,本来还消沉懈怠的韩王,被张良一番话说的成了主战派,可见语言的力量是多么强大。怪不得老话说:“好胳膊好腿,不如一张好嘴。” 张良退下后,韩王雷厉风行的召开了一次朝会。朝会上重点申明了自己抗秦的决心,并筹划了新郑城防事宜。派韩虎将军率领十万甲士防守新郑,丞相张平负责保障粮草供应,张良继续展开外交活动,争取五国支持。韩王坐镇指挥,协调各方。一时间,朝廷上下显现出一种同仇敌忾的氛围。韩王甚是满意。 朝廷一旦表态,整个新郑就忙活了起来。防守军打开府库,搬出储藏多年的檑木滚石,强弓硬弩,运到新郑城头。毕竟,新郑作为首都,已经多年没打过仗了。一辆辆马车粼粼的从各县驶来,带着粮食物资,向丞相府报道,然后流到韩虎的十万城防军手中。韩国不愧是老牌诸侯国,一旦行动起来,爆发的力量还是不容小觑的。 赢平带着他的三万铁骑,从宜阳出发,经过两天的狂飙突进,终于来到新郑城下了。本来可以趁着突然之势,袭击新郑一把。但看到新郑城高墙厚,防卫森严,士兵严阵以待,显然已经准备充分。若是贸然进攻,只怕捞不到好。另外探马回报,说内史腾的十万大军,再有一天的路程就到新郑了,赢平也不急于进攻,安下营寨,等着内史腾,等两军会师之后,再商议良策。 第二天中午,远远的看到北边烟尘扬起,无边无际的旌旗遮天蔽日而来,打着秦军旗号,显然是内史腾的主力大军到了。 赢平哈哈大笑,带着特战百人队,亲自迎了上去。远远的看着内史腾在中军护卫的簇拥之下逶迤而来。 “内史腾将军,别来无恙!”离的距离尚远,赢平就高声叫道。显然,再次见到内史腾他也很兴奋。按照他们的赌约,他们这一路偏师已经攻下宜阳,并先期到达新郑等着他了。虽然蒙武不在,但这不影响他们胜出的事实。 “平公子,还是你们的马快啊,老夫这步骑联军,终究跑不过你们。只是这次老夫是输给了你,并未输给蒙武。蒙武已经负伤回咸阳了。但和老夫打赌的却是蒙武,这么算来,我还是未输掉赌约。所以,咱们的赌约是无效的!” 赢平想不到内史腾也有耍赖的时候,玩这种文字游戏糊弄他。也罢,他本来就不在意这些纸面上的功劳,只要心里边有就行了。 “诶,内史腾,你的胳膊怎么受伤了?”赢平看到内史腾胳膊上竟然负了伤,不禁好奇的问道。 “没事,前两天和士兵在校场比武,不小心弄伤了。”内史腾说的漫不经心,眼睛却闪闪烁烁,不去看赢平。 赢平也没多想,只是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一把年纪了,还那么生猛,和那些兵娃子比什么武呢。不说废话了,且让我看看你们带来了什么攻城利器。毕竟我这里是纯骑兵,攻城什么的就靠你们了。” 内史腾也乐得转换话题。就接着赢平的话头说:“平公子放心,我这次带来了几样大家伙,有了他们,新郑城再雄厚,也抵挡不住我们的猛攻。” 一边说,一边介绍,走到一辆木架车前边,说道:“此物名为投石车,中间为支架,一边绑住石头,利用绳索拉动,高高抛起,直向敌人城头上砸去,攻击范围极大,威力非同小可。” “这样的投石车有多少架?”赢平问道。 “带了五百架。足够韩军喝一壶了。”内史腾说道这些大型攻城器械就很兴奋。 “这是床弩,骨架似床,弩箭安装其上,人力安装发射,能射八百步之外。这样的大型床弩也有一千架!” “看看,这是云梯车,带轮子,可以推着走,可折叠,展开后长度增加一倍。有了这云梯车,新郑城墙再高,我们也不怕了。 “看这个大家伙,就是冲撞车,车上边蒙着铁皮,车下藏着士兵,车身固定一根削减的重木,直接撞向城门。无论什么铜墙铁壁的城门,遇到我们这冲撞车,也会摇摇欲坠。” 赢平饶有兴致的听着内史腾的介绍,每听完一个,都在心里赞叹一番。冷兵器时代的城池攻防真是激烈啊,这些大型攻城器械真是名副其实的绞肉机。这么多重武器都调来了,新郑,能坚守几日啊? 第四十二章 两轮清洗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内史腾把带来的大军安顿下来,扎下营寨,忙活了一下午。因为是攻城为主,这次带来了八万步兵,两万铁骑。加上赢平的三万铁骑,共有十三万大军。新郑城防这边,堪堪也有十万人。 新郑地处平原,城前无险可守。守将韩虎拍着胸脯给韩王保证,新郑守军虽然野战不力,但只要守住城头,不贸然出兵。凭借新郑的多年积累和坚固高大的城墙,攻虽不足,守却有余。只要秦国不加兵,半年绝无问题。韩王看到韩虎如此自信,也就放心一半了。只要能坚守三个月,列国救兵必到。到时候里应外合,一举击溃秦军,打一个漂亮的防守反击战。 第二天一早,太阳刚刚升起,秦军就轰隆隆的动了起来。这次参加攻城的是内史腾率领的八万步兵,赢平的五万骑兵护住步兵两翼。只待城门一破,就率军杀入城中。 站在城头上的韩虎看到遮天蔽日的秦军黑压压的扑过来,不禁也感到心慌。他没和秦军交过手,以前也只和魏国楚国小打了几仗,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他的实力强,反正这几次都小有斩获。一时之间,声名鹊起,和其兄韩彪号称韩国的军中双子星。韩彪守宜阳,韩虎守新郑。不过赢平的三万铁骑来的太快了,宜阳已经陷落两日,新郑军民还丝毫不知,韩虎也不知道韩彪已经战死。 远远的看到率领铁骑的赢平旗号,韩虎心里又是一阵发虚。上次和赢平在朝堂比武落败,丢尽了脸面,这次这个丧门星又来了。所谓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的韩虎虽然拍着胸脯和韩王立军令状,但一看到秦军的阵势,特别是看到赢平也在其中,顿时觉得没什么把握了。 凄厉的牛角号吹起,八万秦军排成八个万人方阵隆隆袭来,前四后四。前边四个万人方阵是近战步兵,身手矫健,轻装上阵,仅有部分士兵架着云梯,冲撞车。一旦云梯架上,这些士兵就负责攀爬城墙,冲上城头和敌人展开肉搏战。 后边四个万人方阵则带着大量的投石车,床弩等大型器械,显然他们是远程攻击,攻击的武器直接越过己方的四个万人方阵,扑上城头。 新郑城西地势宽广,这八万人展开,竟然丝毫不显拥挤。一举而出八万人,看来秦军对新郑是志在必得,强攻到底了。 八个万人方阵行进到韩军弩机的射程界限之外,堪堪停住,如八座黑山屹立。内史腾一声号令,前排的四个万人方阵全部蹲下,后排的四万人把投石车,床弩等全部架起来,韩虎一看对方的阵势,就知道要放远程器械了。大叫一声:“秦军攻城!准备战斗!” 话还未说完,遮天蔽日的石头如冰雹一般呼啸飞来,那些石头足有成人合抱大小,砸到城墙上,就能对城墙造成明显的毁坏,砸到城头守军密集处,立马就有韩军士兵脑浆迸裂,血溅疆场,带上头盔也不行,毕竟这些石头太大了。如果没砸中目标,这些圆滚滚的石头还能咕噜噜的在地上滚动,无论碰到谁,也够他的脚断腿折的。 韩军被这些密集的冰雹石头雨砸的抬不起头来,只好躲在掩体里边,听着呼啸而至的风声,祈祷着千万不要有石头砸到自己头上。大约有一刻钟,秦军的石头雨骤然停歇了,韩虎心下稍感安慰,寻思着你这石头雨就算再厉害,总不能没完没了吧。招呼韩军从掩体里出来,继续防守。毕竟守城嘛,一直缩在掩体里算什么办法,避其锋芒即可,锋芒已尽,接下来就该我韩军发威了。韩虎很为自己的战术布置满意,虽然外表粗豪,有时候好勇斗狠,但真正到了战场上时,他还是很谨慎的。要不然韩王也不会委派他守城。 韩军骂骂咧咧的从掩体里钻出来,看着身边有的战友已经阵亡,城头一片狼藉,心里着实不服气。 “秦军不过如此嘛,除了会用石头砸,还能如何?” “就是!有本事冲上城头啊,咱们真刀真枪的干一仗!” 韩军十万人守城,除了防守东南北三个城门之外,西门是重点防守,没想到秦军也是其中全部兵力攻打西门。此时西门城墙上,陆陆续续从掩体里钻出来的,足有一万士卒。这些人还没发射他们韩国的远程兵器,就被秦军打了个措手不及。现在韩虎料定秦军底牌已尽,一声令下,指挥韩军快速装填弩机,要报刚才的投石车之仇。 在下边指挥的内史腾哈哈一笑,他要的就是这个时间差。韩军此时在城头队形密集,吵吵嚷嚷没什么防备,正是无数的活靶子。内史腾令旗一劈,说一声“放”。无数支弩箭黑压压的飞出,直接向城头的韩军倾斜而去。尖利的弩箭破空之声让每个人都起鸡皮疙瘩,无数韩军还没来得及看清是什么,巨大的弩就飞上城头,把他们钉死在城头。 本来双方的弩机射程是相当的,韩国善于制造弓弩,弩机射程甚至更远些。通过刚才的投石车狂砸,秦军已经移动到了双方弩机的有效射程之内。只是秦军的弩机一直严阵以待,专等韩军从掩体里出来,韩军堪堪就绪,就要发射弩机的空当,被秦军逮住机会,一轮箭雨下去,韩军起码有数千人伤亡。 这就是超远程武器和远程武器的配合,投石车属于超远程,床弩属于远程,先用超远程武器压制住敌人,掩护自己的部队快速向前移动,再用远程武器射住刚刚从掩体里钻出来的敌人,给敌人以重大杀伤,这两轮清洗下来,韩军的锐气已经受到了巨大挫伤。他们的弩机也没了发挥的空间,待他们反应过来时,云梯已经搭上了城墙,冲撞车已经开始撞击城门了。 韩虎大骂一声秦军卑鄙,步步紧逼下来,自己竟然没还手,就挨了两轮打。守城守到这个份儿上,也算憋屈了。接下来秦军已经挨着城墙了,云梯已经架上,秦军正在攀爬而上,冲撞车也正在一下一下的撞击城门。 此时已经算短兵相接了,真刀真枪的拼吧,韩虎大叫一声,“檑木滚石准备!兄弟们,为了韩国,拼了!”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四十三章 硬仗难打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新郑作为首都,城高墙厚,防守森严。单单西面城墙足有十里长,在这十里长的战线上,四万攻城秦军一字摆开,每里有四千秦军,密度之大,前所未有。秦军攀附着云梯快速登城。一时间,西面城墙上,密密麻麻的都是秦军。 城下秦军的总指挥内史腾知道,只要让这些秦军攻上城头,请神容易送神难,单纯论战斗力,韩军还差的远,到时候一鼓作气,新郑城必破。 兵法云“半渡而击”,就攻城来说,秦军士兵攀爬到城墙一半高度时,是最危险的时候。此时若顶不住打击败退下来,损失往往是最严重的。所以内史腾的心一直提在嗓子眼上。城下,投石车和床弩已经准备好了,只待他一声令下,再次发挥远程攻击的优势,掩护攻城秦军。 韩军的檑木滚石也准备就绪,经历了两轮清洗,韩虎已经相当谨慎,面对秦军,他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能不吃亏。 眼看攻城韩军已经移动到城墙一半高度,韩虎大叫一声:“放!” 无数檑木滚石倾泻而下,秦军不敢怠慢,纷纷举起盾牌顶在头上。但人力岂能和器械相抗衡,一瞬之间,无数秦军被打落,如同下饺子一般,跌落到丈余高的城墙下,非死即伤。更有些云梯被整个打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上边攀附的将士都摔下去,发出一片惨叫。 韩虎颇为得意,秦军虽然凶猛,但照这样的攻击方式,只要己方的檑木滚石够用,秦军就算再多又如何,还不都是炮灰。 就在韩军为刚刚打退一波进攻欣喜时,一股熟悉的空气撕裂声又传来了,这是死亡的召唤,是愤怒的还击。韩军抛出檑木滚石的时候,身子再无掩护,内史腾抓住机会,投石车,床弩齐射,都向城头上的韩军呼啸而去。一时之间,城头韩军哭爹喊娘,狼奔豸突,死伤一片。 趁这个功夫,刚才被打退的秦军又攀附着云梯上来了,此时城头韩军都在躲避秦军远程武器的攻击,哪有时间操作檑木滚石。才几个眨眼的功夫,已经有秦军快爬上城头了! 韩虎一看大惊,这可不行啊。秦军一旦登上城头,一切都完了。事到如今,也不管那么多了,“刷”的一声抽出佩刀,大声叫道:“各就各位!不守岗位,擅自到掩体躲避者,斩!” 说完,举手一刀,把一个正在逃窜的韩军士兵斩了。 大凡危急时刻,大将的决心和勇气是最为关键的,韩军一看将军如此勇猛,自己又是保家卫国的,怎能后退,秦军的石头雨,弩箭雨厉害又如何,人家秦军能不避檑木滚石,自己又如何在秦军的攻击下乱了阵脚呢。 韩军重新凝聚战力,手举盾牌挡着空中落下的石块和弩箭。不断有人被砸到,被弩箭刺死,但没有人再后退,所谓”白刃加胸,不顾流矢”,云梯上的秦军是白刃,远程攻击是流矢,他们是拼了命也要再发动一波檑木滚石,把即将登到城头的秦军赶回去。 “一二三,放!”韩虎一声令下,又是无数檑木滚石,这一次比上次的更多,更猛。要说这东西真是守城利器,云梯上的秦军又像遭遇了雪崩一样,无数人被淹没,被推下云梯,或者云梯被砸断。即使个别人已经登上城头,但力量悬殊,于事无补,很快被城头韩军绞杀,抛尸城下。 内史腾的脸色越来越凝重,他没料到韩军的守卫这么凶猛,在己方的远程掩护之下,还是损失了那么多人。城头还是没攻上去。虽然己方伤亡和对方伤亡不相上下,但这样的战损比,岂是号称虎狼之师的秦军所能接受的。一般情况下,秦军只要一出马,对方要么被击溃,要么被全歼,很少有劳而无功的。难道今天要在这新郑城下跌份儿吗? 内史腾不服,一定要挽回这个面子,一定要攻下新郑,才能让以前牺牲的秦军有价值。心里边这样想,就催促秦军继续攻城。远程掩护,云梯攀附,装车撞门。就算新郑是一块儿硬骨头,也要把这块骨头咬碎。 “传我将令!守登上城头者,赏万金,封万夫长!”内史腾高声叫道。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秦军本来就是好战之师,闻战则喜,刚才又有那么多兄弟命丧城墙之下,怎能不为他们报仇。发一声喊,秦军又冲了上来,这次的攻势更加猛烈,前边有人阵亡,后边的立马顶上去。折断一架云梯,立马就再放一架。 韩军则是退无可退,他们必须战斗,身后就是他们的父母妻儿,这是他们的首都,新郑若陷落,韩国就彻底完了。他们不想当亡国奴,必须誓死捍卫自己的家园。 一时之间,新郑城下喊声震天,双方都打红了眼。战斗进入白热化,你来我往,互有死伤,新郑西城墙,成了名副其实的绞肉机。 这个时候,赢平一直在侧翼率领骑兵掩护攻城步兵,也帮不上什么大忙,只能靠着骑兵的快速移动,放放冷箭,杀伤一下城头韩军。对整个战局并没多大影响。 此时战斗已经进入胶着状态,秦韩双方已经没几个人能保持理智。赢平看着尸横遍野的战场,感觉仗不应该这样打,再这样下去,即使能攻破城池,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于是拍马赶到中军,高声说道:“内史腾将军,如此硬攻,只怕不妥,还是先鸣金收兵吧,再徐图良策。” “打仗就是要死人的,稍微有挫折就想退后,怎么能打得了硬仗!”内史腾已经杀红了眼,听了赢平的话,顿时觉得不耐烦,出口也毫不客气。毕竟在这军中,他是主将,赢平是副将。 “我不是怕打硬仗!”赢平脸一红,反驳道,他血气方刚,在众人面前被训斥,也觉得面子无光。“赢平所虑者,是怕秦军的血白白流掉,劳而无功啊。韩军防卫森严,我军若没有好的战略战术,何苦硬拼,请暂且收兵,给赢平三天时间,定要一举拿下新郑!” 内史腾也并非有勇无谋之人,他只是觉得已经投入那么多了,此时放弃,前边的牺牲都白费了,才想坚持一下,眼看赢平强行谏言,又立下军令状,说三日能破城,态度也就软化了,毕竟,他需要对整个大军负责,同时也要考虑赢平说话的分量。 “鸣金收兵!”内史腾命令道。 攻城秦军撤回,守城的韩军也终于松了一口气,战场又恢复了平静。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四十四章 意外收获 秦军回去清点人数,共阵亡三千,重伤两千,轻伤五千。料想韩军那边,大致也损失相当。但1:1的战损比,可不是秦国能接受的。秦国的目标是荡平六国,一统天下。若是这样打下去,只怕灭不了六国,自己就先被耗死了。所以秦国只能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 内史腾阴沉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此战他也说不上有重大失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攻城,反而需要这种打硬仗的精神,蜻蜓点水,浅尝则止,只怕一个城池也攻不下来。比较难接受的还是秦军损失太高了。推究原因,主要还是韩军防守严密,作战意志也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一时之间,秦军大营里气氛沉重,大家谁也怨不了谁,只感到一种有劲儿无处使的憋屈。别无良策,只好救治伤员,修整器具,以图来日再战。 夜已深沉,赢平心中烦闷,带着白亮走出营帐,说要去新郑周围看看,勘察一下地形。白亮不放心,把特战百人队也带上。一行人骑上快马,直向白天的战场而去。 月明星稀,空气清冷,战场已经清扫完毕,秦军的伤亡人员已经全部抬走,伤者救治,亡者尸骨运回家乡。韩军的伤亡人员基本都在城头,也有少数跌落于城下者,韩军不敢下来收拾,只能任其自生自灭,真正的马革裹尸。 除了这些,还有报废的攻城器械遗留在城下,夜色中张牙舞爪,甚是骇人,城墙根下的泥土,因为沾染了太多的鲜血,已经变成了暗红色。一阵风吹来,空气中充满腥味。城头上韩军的点点灯火如同鬼火一般,若明若暗,配上这战场的冷寂,联想到白天里战场的惨烈,一瞬间,赢平有种身在修罗地狱的恐怖。 “岂不闻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怨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看来,战争是如此的残酷。只有亲身经历了,才知道古人诚不我欺也!”赢平纵马走在前边喃喃自语,白亮等一百骑跟随。 “兄长念得什么诗啊?听着那么悲催。”白亮问道。 “没什么,有感而发罢了。”赢平收回心神,继续观察这巍峨高大的城墙。 ”我曾读《孙子兵法》,说‘上兵罚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咱们攻城是最下等的战法,所以才损失了那么多兄弟。我也向内史腾将军保证,三天必须攻下新郑。走!去勘察一下地形去,先到北门看看。”赢平这次说的《孙子兵法》,白亮倒是有所耳闻,只是没读过。骤然听到赢平随口念出来几句,仔细咀嚼起来,觉得甚有道理。 一行人呼啸而去,直向北门。这一百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夜晚骑马,也丝毫不受影响,片刻间,就骑到了城的西北角,再拐过去,就是北城墙的范畴了。当然,他们都是在城头韩军的视线之外行动的。城头韩军不敢下城布置岗哨,所以也不知道城下游弋着一支百人队,正在勘察他们的地盘。 突然间,赢平看到北边过来一队人马,打着火把,约莫百人,正向新郑北门走去。其实他们距离新郑尚远,只是赢平凭借超强的目力看到了他们。在这黑夜之中,还有谁敢去新郑这么危险的地方呢。不管他,反正他们人数也不多,先上去截住他们,看看再说。 赢平向手下讲明,一行人就斜拉拉的穿过去,直向那打着火把的百人队而去。 一个加速,特战百人队堪堪跑到这一队人的面前,正好兜头截住。那一队人打着韩国旗号,但看起来不像军人,倒像是使节之臣,风尘仆仆的,显然人困马乏。此时就快到新郑了,却看到一股秦军拦住了他们。大惊之下,马上就想跑。 但在特战百人队面前,想跑,哪有那么容易,白亮一个呼哨,一百骑散开,正好围住了这个韩国使者团。也有个别人死命想跑,立马就被斩于马下。战争时期,人命如草芥,何况又是敌国之人,秦军更不会手软了。 “你们谁是管事的?”赢平拍马走到最前面,高声问道。 韩国使者团骤然遇到这股秦军,都暗叫一声倒霉,他们不是武人,虽然人数相当,真要动起手来,肯定打不过这些暗夜里就随处出没的秦军,不用说,肯定是秦军的精锐了。既然打不过,那只有认栽了。 “我就是!”人群中走出来一位少年,约莫十二三岁左右,生的俊秀非常,器宇轩昂。赢平一惊,这不是当今韩国丞相张平的儿子,张良么? 赢平知道这个张良不是一般人,虽然是个少年,也不敢轻视,当下说道:“原来是张良啊,失敬失敬,现在你我两国开战,你在此处出现,意欲何为?” 张良鼻子一哼,丝毫不惧赢平的威势,说道:“张良是韩臣,你是秦国之人,意欲何为,还不用给你报告吧?” 白亮看他出言不逊,扬起手中刀,就要杀他,赢平赶紧拦住,他知道这种决定历史走向的人是不能随便乱杀的,更何况他也很欣赏张良的勇气。于是呵呵一笑,说道:“小子果然有胆色,你不说,我也能猜的出来,你们从北方过来,肯定是和魏王暗中通信,到魏国搬救兵去了。是也不是?!” 张良脸上的肌肉顿时微微跳动,毕竟年纪小,一下子被赢平说中了心事,表情都掩饰不过来。当下就默不作声了。 赢平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中了。当下哈哈大笑,对着白亮说:“果然不出我所料,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好东西能用的上!” “诺!”白亮应一声,然后就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把张良弄在手中。上下其手,搜了个遍。张良也无奈,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兄长,搜到一封书信,一个令牌!” “拿来我看看!“ 赢平就这火把,看到这封信盖着魏国的玉玺,正是魏王所书。赢平通晓各国文字,一目十行的看完,当下就知道这是魏王向韩王承诺,只要韩国再坚守几天,魏国五万魏武卒就可以调过来,救援新郑。这也是张良此行出使的成果。张良想早点把这个好消息带给韩王,是以天黑了也忙着赶路,就是想早一点赶到新郑,让韩王宽心,没想到快到新郑时,却被半路里杀出来的赢平给截获了。 再看这块令牌,这令牌通体黝黑,上有双龙戏珠,中间一个大大的韩字,周围划着奇奇快快的符号。赢平一喜,知道这是韩王亲赐的出入新郑城门和宫门的通行证。一般只有亲信大臣才有,按资历来说张良是没有的,但他最近出使列国,多有出入,韩王前几日也给了他一块。 看着这一块令牌,再看看面前的一百位韩国使者团成员,又看了看自己的特战百人队。蓦然之间,赢平大笑起来,对着白亮说: “哈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下真是意外收获,任他新郑城墙再高,我也有了破敌之策了!” 第四十五章 火烧新郑 看到赢平突然之间那么高兴,白亮倒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兄长,想到了什么好计策?给大家分享一下呗。” “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把这些韩国人全部缴械,速速押到我们大营里去!” “诺!”特战百人队齐声答应,吓得一些胆小的韩国使者猛的哆嗦了一下。毕竟都是文士,没见过真刀真枪的场面。一百对一百的情况下,韩国这边气势完全被压住了。使者团中也有十数个护卫武士,但人数较少,翻不起什么大浪,也就不敢轻举妄动了。 于是就在这暗夜之中,新郑城之外,借着点点星光,秦军特战百人队押着韩国使者团,向秦军大营走去。赢平打头,白亮断后,正好一人盯一个,看的严严实实的,不怕他们跑掉。 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秦军中军大营,赢平吩咐白亮照看好这些韩国俘虏,自己径直到中军大帐去找内史腾。内史腾还没休息,因为战局不顺,正端着油灯在一人多高的地图前观察,花白的头发都被挠掉了几根,显然是忧思过度。 赢平一阵风似的跑进来,大声叫道:“内史腾将军,我有一计,可于今晚拿下新郑!” “啊!计将安出?快快说来?”内史腾远远的听到赢平说话,端着油灯呼呼的跑出来,因为跑得太快,把手中的灯都吹灭了。 赢平看到内史腾毛手毛脚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正所谓关心则乱,一听到好消息,连大将威仪也顾不得了。 内史腾也觉得自己失态了,胡子一吹,眼睛一瞪,说道:“赶紧的,说重点,说重点!” 于是赢平就把今晚带着特战百人队去巡防敌情的事情大致讲了一遍,又说如此如此,如此如此,则今夜新郑必破,韩国必灭也! 内史腾粗重的眉毛拧成了疙瘩,缓缓说道:“平公子此计倒是大妙,但由你亲自去涉险,实在不妥,万一贵体有失,我怎么向大王交代。” “无妨无妨,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只要你们越顺利,我们就越安全!”赢平满不在乎。 内史腾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两人又对计划的细节进行了敲定。就分头各忙各的了。 时已三更,新郑城北门一片安静,这里不是白天的主战场,气氛也没那么紧张。守卫在北门城头上的几个士兵都昏昏欲睡,身子不断的想往拄着的长戈上倒,身子一倒,长戈也倒,又重新站整齐。毕竟新郑城墙又高又厚,秦军还能飞过来不成。所以大家也不太在意。 正在睡眼惺忪的当口,有个机灵点的士兵远远的看到一群人正在向北门走来,看衣服却是韩国服饰,打着韩国旗号,倒像是个使者团。 这群人约莫一百,有骑马的,有步行的,看起来很疲惫,走了很远夜路的样子。到了城门前,用地道的韩国口音叫道:“兄弟们,开个门,俺们是大王派到魏国的使者团,刚从魏国赶回来复命。有重大消息带给大王!” 机灵士兵早把同伴叫醒,其中一个长官模样的人高声说道:“你们怎么大半夜的赶回来,有什么证明吗?” “我们得到魏王的答复之后,深感事情重大,不敢耽搁,就马不停蹄的从大梁赶了过来。看这个,是大王赐给张良公子的通行证,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出入城门,连大王的宫门也一样!” 话刚说完,一块黑色的令牌飞到城头上,长官模样的人伸手一抄接住,仔细看了看,确认令牌无误。又看到这群人穿戴韩国衣服,说韩国话,断不会有假,于是手一挥,“开门!” 北大门缓缓打开,这个韩国使者团嘟嘟囔囔的走进来。 “回去可得赶紧睡一觉,瞌睡死了!” “鞍马劳顿,鞍马劳顿,此言不虚啊,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还是俺们韩国好啊!” “真想我那家里的小娘子,这几天可急死我了,嘿嘿,小别胜新婚呐!” 这群人走到城门口时,大声用韩国土话交流着,吵得城门守卫直皱眉头,心想这些使者也不过如此,素质真低。真刀真枪的打仗靠不住他们,秦国大兵压境了,他们还有闲心谈享受,真是无耻! 城门守军用鄙视的眼神目送这群人消失在新郑城内的黑夜中,然后继续打他们的瞌睡。 新郑城区很大,转过几个路口,身边就再没韩军的身影了。这群人不向王宫走,却只往僻静处钻。走到一个宽敞处,一群人中的老大骤然发话了,却是原汁原味的秦地口音,各种作战命令也在短时间内下达。 “特战百人队听令!” “诺!” “百人队分为十队,由什长带领,五个小队分头行动,赶赴新郑各个重要地点放火,官府,粮仓,集市,王宫外围,放完即走,不可恋战!火放的越多越好,务要新郑变成一片火海,制造恐慌气氛!” “诺!”五个什长答道。 “另外五个小队由我和白亮亲自率领,突然袭击,杀退守卫在西门的守兵,打开城门,放大军入城! “诺!”又是一声应答,斩钉截铁。和刚才在城门时的懒散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好的。事不宜迟,赶快出发!” 正是四更天,此时的新郑,睡得正熟,夜色也最暗,一百人像幽灵一样分赴新郑的各个角落。 一小队巡防打更的甲士,约莫五个人左右。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梆子,嘴里嘟囔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毕竟,他们也是真困了。 说啥来啥,刚拐个墙角,骤然之间,这群巡防打更的甲士看到眼前一片大火,还在疑惑哪家主妇不小心失了火,正要前去救援,却发现身后刚走过的一片集市也起了火。 这下就不是他们惊诧莫名了,几乎是突然之间,整个新郑城到处都有火,无论是官员,军队,还是居民,都被这莫名其妙的大火弄醒了。时逢天气干旱,夜风呼啸,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很快,新郑的大部分街区都烧了起来。 一时之间,所有的新郑人都懵了,他们从梦中惊醒,睁眼就是大火。惊慌失措的韩王从宫里走出来,他还沉浸在白天击退秦军的喜悦之中,此时骤然发现连王宫外围也着火了,不由得让人气恼。 “怎么回事?无论军民,速速救火!”韩王大声命令道。 第四十六章 破城而入 韩王毕竟是韩王,只要他不乱,下边的人再乱也能安抚的定。韩王一声令下,早有亲兵卫队去救王宫外围的火,毕竟,首先要保证大王的安全。 但着火点实在太多,救得了一处,救不了十处。城内火光冲天,浓烟滚滚。韩国*军民忙里忙外的当口,却不知更大的危险也在悄然逼近。 西城门是韩军防守的重中之重,由一个百人队把守,白天负责盘查来往人员,晚上在城门口站岗放哨,此时城内到处起火,这一个百人队也分出了一半人救火去了。只剩五十人如钉子般,仍然坚守岗位。 赢平等人隐藏在西城门墙角的黑暗处,这里是一个低地,城门的火把灯光照不到这里,这里却可以随时关注到城门附近的一举一动。此时这五十个人正注视着西城门,像一群饿狼在等待机会。 “城内为什么会突然起那么大的火?”一个韩国军士向另一位问道。 “谁知道呢?先站好咱们的岗再说吧。你先在这里站着,我去那边墙角处尿个尿。” “去吧去吧,懒驴上磨屎尿多。” 这名军士嘴里吹着小曲儿,大大咧咧的走过来,转过墙角,仰着脸,看也不看,解开裤子,就要掏出家伙放水。军士站的位置高,赢平等人藏身的位置低,如果任由他放水,肯定会撒到头上的。 这名军士不知道自己脚下的黑暗中隐藏着什么,要是知道了,他就算被尿憋死,也不敢来这里。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赢平等人本来还想再隐藏一会儿,等到城里的火势足够大,足够乱时再动手,但此时半路里杀出来个撒尿的。毫不客气的就想照着他们的头尿尿,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也是叱咤风云的汉子,头掉了不过碗大的疤,可万一被尿到头上了,那可是一辈子的屈辱啊。说不得,这次行动要提前了。 黑暗中一个影子飞身而起,直接就把将要放水的军士扑倒,军士还没来得及叫出声来,脖子上已经被抹了一刀。这一泡尿终究还是没尿出来,带着尿意见阎王去了。 “杀!”赢平一声令下,隐藏的五十名秦军全部窜出来,如猛虎下山,直扑城门守军! 城门守军大惊,好端端的怎么会有秦军出现在城内呢,但此时已经来不及多想,骤然之间,刀枪剑戟已到眼前。韩军只好拿出兵器,拼命抵挡。 但这股秦军的战力可是非同小可,那是在秦军蓝田大营里。兵王争霸赛的前一百名,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只听乒乒乓乓的兵器碰撞声,一轮交锋下来,已经有十数名韩军倒下。而秦军这边依然是零伤亡。余下的韩军哪见过这阵仗,简直是大人打小孩嘛,不带这么欺负人的。眼看情况不对,部分韩军就两股战战,似要逃跑,但职责所在,不到最后关头,都还没动。 “当吾者死!”赢平沉声叫道。一剑挥出,两名韩军被砍到,一个被拦腰斩断,另一个被砍断了胳膊。其剑之猛,可见一斑。普通高手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或许没多大的发挥空间,但在这巷战中,短兵相接之时,高手还是高手,一剑之下,一死一生。韩军残存的斗志终于被击溃,惊呼一声,四散奔逃开来。 赢平也不去追赶他们,只大踏步向城门走去。越靠近城门,越能听到外边的动静,原来内史腾早就引来了大批军马在外边等候,只是离城墙尚远,隐藏的也很好,未被城头韩军发现,刚才看到城内火起,又听到西城门内的喊杀声,就知道赢平他们动手了,此时不现身,更待何时。骤然之间,城外战鼓雷动,人仰马嘶,火把齐名,亮如白昼,就像被闸门拦住的洪水。现在就差赢平把这道闸门大开,让洪水冲进来! 要说这新郑城门也真厚实,赢平等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城门打开。这要是从外边进攻,得耗费多大的人力物力啊。 城门既然已开,那秦军就毫不客气了。大批秦军涌入,先登上城头,把城头上守卫的不多的韩军杀散。城墙根下的秦军放上云梯,由云梯爬到城墙上去。毕竟,都从城门进入的话,还是太窄了。 “哈哈哈,平公子,果然妙计,胜过十万兵马啊,我大秦将士只要进入这城内,就是韩国覆亡之时啊!”说话的正是内史腾。他老远就看到赢平,高兴的合不拢嘴。 赢平却冷静的说道:“内史腾将军,任务还未完成,城内守军主力尚在,还是先确保胜利了再说吧。” “嗯,有理,有理,战果还要一刀一枪的打出来才行。赢平,你带五千人马前去围住韩国王宫,务要活捉韩王!我带大队人马从正面掩杀过去,扫清一切敢于顽抗之敌!” “诺!” 赢平带着五千人马快速向王宫行进,毕竟,韩王是这场战争的关键人物,能活捉韩王,就是锦上添花,若是无法活捉,即使多杀一点敌人,也终究不美,这也是内史腾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赢平的原因。 内史腾则带着大军从正面杀过去,从西门到东门,有一条主干道是中轴线,大军以中轴线为准,一字排开,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杀的新郑是血流成河。 新郑本来骤然遭遇大火,城内已乱。兵不知兵,将不知将,想形成系统的战斗力已经不可能,小规模的散兵游勇在这些大军面前又是一触即溃。兵败如山倒,一时之间,新郑守军哭爹喊娘,狼奔豸突。普通民众也是遭了殃,前有火灾,后有兵灾,被误杀误伤者不计其数。 看到此情此景,赢平不由得叹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搞得他身边的白亮一愣一愣的,心想这位兄长又在发什么惊人之语了,甚至在这战场上也不忘记感叹几句。 但此时还不是他感叹的时候,他负责围困的王宫,却并不是一块儿好啃的骨头。韩王是在里边,但整个新郑的精锐,大概有三千人,也在紧紧地护卫着王宫,做殊死的最后一搏。领兵的大将,正是白天的新郑守将韩虎。韩虎着实是被打蒙了,半夜醒来就看到满城火光,想要抵抗却发现集中不到兵将,到处都是逃窜的士兵,不得已来到王宫之前,做最后的斗争。 “韩虎,还不快快前来受死!”赢平离的远远的,就高声向韩虎招呼道。 韩虎一看又是赢平,心里就慌了。若是别人,他丝毫不惧,即使战死,也死的其所。但面对赢平时,气势就平白弱了几分,即使战死,也死的憋屈。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这个丧门星又来了,怎么办? 第四十七章 伏虎将军 话说韩虎一看到赢平就害怕,但此刻大军压境,城墙已破,都打到王宫前了,自己又是新郑城内官阶最高的武将,此时自己不顶上去,靠谁去顶?罢了罢了,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何惧之有! 韩虎这样给自己宽心,就好多了。所谓“文死谏,武死战”,今日是也。 “韩虎在此!赢平小儿,休得猖狂!” 说话间,韩虎跃马而出,手持方天画戟,身穿铠甲,威风凛凛。 赢平看到韩虎如此气概,禁不住在心里赞叹一声。不管怎么说,韩虎还是一个合格的武将。只是生在这大争之世,处于这将亡之国,凭借他的才学,也难以扭转乾坤了。 “韩虎,现在新郑城已破,我秦军十万人已入城,你们的军队早就四散逃命了,谅你这三千兵马也翻不起什么大浪,不如早早投降,可免一死,说不定还能捞个一官半爵。若是执迷不悟,负隅顽抗,你就是第二个韩彪!” 韩虎骤然一个机灵,到现在为止,他才想到宜阳方面的事情。毕竟,白天激战时没时间想,现在三更半夜的,突然间新郑城破了,才想起宜阳是不是也早就破了,要不然秦军怎么不怕宜阳守军抄他的后路呢。 这也怪不得韩彪迟钝,战国时通讯落后,全靠快马传递。宜阳陷落后,赢平直接就挥师东进,比宜阳的溃兵都快。到了新郑就直接开打,一打就没完没了,根本不给新郑军民喘息思考的时间,现在到了这步田地,提起宜阳,韩虎才能猜想出那个最坏的结局。可见”兵贵神速”之理确实不虚。赢平这样的连续作战,可以和后世德国二战时期横搜欧洲大陆的闪电战媲美了。 “我兄韩彪,现在何处?”韩虎颤声问道。即使他已经猜到了那个结果,但依然不愿意相信,想再亲口印证一下。 一直在赢平身旁的白亮突然哈哈大笑,“韩彪已经被我杀了,你也想去找他吗?” 韩虎的脑袋一热,险些栽下马来。缓缓抬起头来,双眼通红,好像要吃人的饿狼。大叫一声,纵马飞奔过来,抄起方天画戟,直取白亮! 白亮吃了一惊,这韩虎明显是拼命的架势。韩虎害怕赢平,不敢找赢平挑战,又听说白亮是他的杀兄仇人,满腔怒火一下子就找到了发泄的口子,临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赢平看着白亮,一脸坏笑,并不去帮他。那意思是你惹着了韩家兄弟,就负责到底吧。同时,他也相信白亮有这个能力。 白亮无奈,都是为国效力,既然不知不觉间结上仇怨了,那就一并了结了吧。想到这里,白亮催动坐下紫骝马,舞手中刀,瞬间和韩虎撞在了一起。 此时赢平也没有催动大军进攻王宫,守卫王宫的韩军也没有反击,双方达成了一种奇妙的默契,都睁大眼睛看这两位武将之间的生死搏杀。 韩虎号称韩军第一勇士,此时仇恨之下,武力值又暴涨了几个百分点,一把方天画戟舞的呼呼作响。剁,刺,钩,探,磕等动作都堪称完美。但可惜他今天的对手是白亮,白亮游侠出身,走的就是刁钻古怪的路线,和军中的格斗之术不太一样。一把刀好像他手臂的延伸,”如臂使指”这个成语简直就是为他设计的。有好几次,韩虎的方天画戟明明已经快刺中白亮了,硬是被他的刀背一磕,韩虎反而觉得手臂发麻,方天画戟也就失了准头,被白亮轻松避过。 双方战了五十个回合,韩虎渐渐支持不住了,招式开始散乱。白亮却仍是举重若轻,不见疲惫之态。时已五更,天色开始微明,在站前观战的赢平怕夜长梦多。高叫一声,“白亮,速速解决战斗,我们还有大事要办!” “诺!” 白亮百忙之中,仍然不忘记答应一声。应声之后,白亮突然斜劈一刀,由下往上直向韩虎右臂砍去,韩虎赶忙持戟去挡,但双方兵器还未接触,白亮那斜劈的势头却骤然停住,手腕一抖,刀锋一转,竟然顺着韩虎的肩头滑过去,切向韩虎的脖子。韩虎只觉得脖子一凉,剩下的就没意识了。因为他的头已经落地了。 白亮这一招叫“黄河改道”,看似简单,实际上浸淫了他用刀十几年的精华。和他的“幻影千拳”一样,都属于白亮的看家本领,堪称他的“无敌斩。可怜韩彪韩虎兄弟,都丧命于白亮之手。自此之后,白亮在军中也有了个绰号——伏虎将军! 俗话说“蛇无头不行”,韩虎既死,剩下的韩军早没了战意,赢平催动五千兵马趁势而上,韩军只是稍作抵抗,就一哄而散。王宫再无把守。 “白亮,带特战百人队,随我进王宫!余下五千兵马,在外围警戒!” “诺!” 一行人大踏步进王宫,其时天色已明,放眼看去,身边雕栏玉砌依然没变,但赢平的心态早不一样。记得他上次来的时候,还是作为秦国国使来的,韩国大国之威依然健在,尚且能说几句硬话。现在秦军攻破城池,挟战胜之威进入王宫,横行无阻。沧海桑田,只在短短一年时间。大争之世,斗争残酷,既然实力弱小,就没有话语权。“实力是一切的基础,落后就要挨打!”赢平一边向韩国王宫深处走去,一边这样自我感慨。 走到上次赢平来过的韩国朝堂,赢平看到韩王穿戴的整整齐齐,正端坐在王座上。王座下手处,有几名文武大臣,也有后宫嫔妃,内侍宦官等。都身着官服,表情严肃。看来,他们情知大势已去,也要保留韩国最后一点尊严吧。这些人在如此乱局下依然不逃走,对韩国也是竭忠尽智了。 “小婿赢平,拜见岳父!”赢平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即使他现在是战胜之将,看到韩王君臣一片落寞,国破家亡,而自己就是攻灭韩国的大将,想想也有点惭愧。 “小婿,哈哈哈哈,天底下还有你这样的小婿,夺我城池,杀我国人,现在还想来我这里劝降吧,告诉你,休想,老子就算是死,也要你背负一个逼死岳父的罪名!”韩王凄厉的嗓音在大殿里回荡,好像一头垂暮的狮子临终的惨叫,让人心中一寒。 第四十八章 韩国灭亡 韩王这是要暴走啊,明显是打算鱼死网破的架势,赢平看到这种情况,不禁头皮发麻。即使两世为人,即使身受鬼谷子绝学,遇到这种事儿,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了。他虽然不自我标榜为仁人君子,若韩王真的死在他面前,对他的名声也会有巨大的坏的影响。总而言之,他还是不应该掺和进来。 “快去找内史腾将军!”赢平低声向白亮说道。 白亮会意,小跑出去了。赢平待在大殿里,带领特战百人队,默不作声。韩王等一干君臣也盯着秦军等人,默不作声。双方都不再说话。气氛尴尬之极。穿越以来,赢平第一次遇到了这么棘手的事情。 正在难熬的功夫,白亮带着内史腾,呼哧呼哧的赶过来了。赢平如同遇到救星一般,走到内史腾面前,轻声说:“将军,这里交给你,我出王宫,在外围照看一下。” 内史腾心领神会,“去吧!” 赢平逃也似的离开大殿,临走偷偷瞟了一眼韩王,韩王正扬起头,呆呆的向空中看去,眼神空洞,一副英雄迟暮,无语问苍天的样子。赢平不忍再细看,大踏步掉头而去。 又过了半个时辰,天已经大亮,新郑城内零零星星的战斗也结束了。从三更到卯时,几个时辰的时间,就让一个国家的都城陷落。可见世事之无常。现在,只差王宫里的事情未了,赢平靠在王宫门口,不自觉的竟然睡着了。毕竟,他也太累了,这一场大战下来,已经一天一夜没合眼了。 “咚咚咚”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赢平从梦中惊醒,却看到内史腾、白亮带着特战百人队走出王宫。身后跟着刚才在朝堂上看到的韩国朝臣,后宫嫔妃,内侍宦官等,唯独不见韩王。 “韩王呢?”赢平急切的问道。 内史腾面无表情,“韩王已经殉国了。” 赢平长叹一声,韩王殉国,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君王死社稷,应有之道。只要不是死在自己手中的,自己就不用背负这个逼死岳父的骂名。韩珠那里,即使时候追究起来,也好交差。至于内史腾他们是怎么和韩王谈的,韩王是在什么情况下死的,赢平也不想过问。毕竟,知道的太多了反而是一种负担,太累。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韩国的都城已破,韩王已死,剩下的朝臣也投降了,韩国已经是灭亡了! 韩国灭亡,自己离鬼谷子老师给的目标又近了一步。六国,终于荡平了一国,还有五国。 接下来,内史腾和赢平一边在新郑整肃军队,安抚百姓,清剿剩余的残军败将。一边快马加鞭报捷给远在咸阳的秦王。三天后,秦王诏书传来,嘉奖有功将士,着内史腾先经管韩国事务,待朝廷遴选官吏,再去改造韩国旧地,尽快同化之。同时,诏书传令赢平速速回咸阳,秦王有要事交代。 于是,赢平带着白亮及特战百人队,从新郑直接赶赴咸阳。 现在特战百人队已经称为他的私人亲兵,对赢平是忠心耿耿。这些万里挑一军中奇才们,一般是自视甚高,天老大,他老二,谁也不服气。唯有对赢平的命令不敢说半个不字。 这不仅是赢平的武功极高,在“兵王争霸赛”中冠绝群雄,夺得“兵王”之位。更重要的是赢平在灭韩战争中的惊艳表现,让他们也叹服不已。无论是在宜阳还是新郑,赢平的大局观,临场应变,庙堂决算,都让人找不到半分纰漏。特战百人队更是发挥出了“尖刀”的作用,身为特战百人队的一员,每个人都感到骄傲。若论赢平的指挥艺术,已经可以和秦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杀神”白起媲美了。 “兄长,白起将军当年也有一批精兵。这些精兵都有一个称号,叫铁鹰锐士,鼎盛时期,整个秦国才有一千六百名铁鹰锐士,但白起手下时常有八百名,这些铁鹰锐士协助白起屡建大功。依我看,咱们这一百人的本事也不差,你也给兄弟们的身份命个名吧!”白亮说起乃祖白起的事迹,总是一脸骄傲。如数家珍。 赢平在马上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嗯,是该起个名字,如果叫飞虎,虎贲之类的,总感觉有点俗气。不如叫‘特种兵’吧,怎么样?“ “什么特种兵啊,听着怎么怪怪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是种马呢,兄长还是再想想吧。 赢平不由得苦笑。“特种兵”是他在前世就非常崇拜非常向往的一个群体,只可惜因为各种原因没进军队,当然就无缘特种兵了。只能在影视剧里,看看特种兵的英姿。现在穿越到秦朝,发现大家对特种兵还没有太明确的概念,而自己的手下正好集中了一百个水平足以称得上那个时代的“特种兵”。那么就把他们统统称作特种兵吧,也好过过瘾,补偿一下前世的特种兵情节。 “我说特种兵就是特种兵,以后你们每个人都是特种兵,不仅如此,我还要召集更多人,加入特种兵队伍,充实我们的力量。当然,宁缺毋滥,想成为特种兵,必须得达到和你们一样的水平才可以。”赢平态度很坚决,而且看那个样子,很以特种兵为荣。 白亮等人也就不好坚持了,毕竟赢平是领导,而且只是一个名字嘛,何必为了一个名字和领导争执的太不愉快呢。于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特战百人队的一百人称为了秦军的首批“特种兵”。 不到三天时间,赢平就带着这些特种兵们赶到了咸阳。然后就直接进宫,先见秦王述职,再回长明院看韩珠。毕竟,他已经有半个多月没见这位娇妻了。 勤政殿里,嬴政正在和大臣们议事,看到赢平风尘仆仆的赶回来,一下子就高兴了起来。这次赢平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自己这个儿子越来越有出息了,作为父亲的,怎么不会骄傲呢。 “来来来,平儿坐下来,让我看看,又长结实了!” “儿臣倒没什么,只求父王康健,万寿无疆!” “好好好!我也是正当年,我们还有许多大事要做,怎敢老去?” “父王召儿臣回来,所谓何事?” 秦王听到这里,脸色瞬间冷了下来。鼻子里哼了一声,“哼,何事?还不是因为你那个娇妻,韩珠!要不是等你回来,我早就把她杀了!” “韩珠怎么了?”赢平瞬间紧张起来,一种不祥的预感袭遍全身。 第四十九章 云阳国狱 在赢平的印象中,韩珠只是个不懂世事的女子,什么国计民生,列国征伐,她从不过问。纯洁的像一张白纸。不知哪个地方惹怒了秦王,让秦王这么恼怒。 秦王从王座上起身,在大殿里缓缓走动,一边走一边说:“韩珠亲率刺客,到内史腾将军的私宅去刺杀内史腾,幸得内史腾谨慎,才没让他们得手,并把韩珠当场拿下。” 赢平这才想起来内史腾胳膊上有伤,当时问他伤是怎么来的,内史腾轻轻掩饰过去了,看来另有隐情啊。 “韩珠实在胆大妄为,请父亲责罚!”赢平也不问韩珠行刺的原因了,直接认错。其他的以后再慢慢调查。或许主动认错,秦王还能宽宥一下韩珠。毕竟,此时还没酿成什么大祸。 “还记得去年的北郊威胁吗?”秦王似乎不经意间问道。 “儿臣记得,难道……那次……” 一瞬间,赢平有点语无伦次了。秦王的意思他也猜到一二,若是北郊围猎行刺之事也是韩珠所为,那他的韩珠就断无救活的可能了。若是刺杀大臣,赢平愿意用军功补过,留下性命不难,若是刺杀君王,那可就是触动了秦王的逆鳞了。任谁也说不下这个情面。 “正是,刺杀大臣是她,刺杀寡人的也是她,她到底想干什么?难道在她心里,一直把秦国视为仇敌吗?难道凭借她的一己之力,可以挽回韩国灭亡的颓势吗?居心叵测也,外表良善,内心凶残也。无论家法国法,都难以饶恕。今日寡人叫你前来,就是知会你一声,你先去云阳国狱看一下她吧,看她有何话说。” 赢平的眉头开始冒冷汗,韩珠做出这等事,只怕自己也救不了他了。细细回忆起两人以前相处的光景,韩珠确有可疑之处。比如当时自己要去北郊猎场陪同秦王狩猎,她话里话外总是不想让去。比如提及韩国,她总是一脸惆怅,说两国要以和平为念。其时以赢平的聪慧,他早该想到了,只是关心则乱,自己压根就没往那个地方想。 秦王既然说让赢平再去看看韩珠,赢平也就不在大殿里久留了,辞别秦王,直奔云阳国狱而去。 云阳国狱位于咸阳城西郊,专一关押朝廷重犯,特别是涉嫌谋反重罪的人。出了咸阳西门,向西再行十里,就是一座土山,监狱依山而建,更有个别暗室直接就是在山上打个洞。把一些不好调教的重刑犯往洞里一推了事。监狱从外边看毫无出奇之处,一旦靠近就发现整个监狱散发着阴森森的气息。万事万物都有它的气场,监狱在常年累积下来,也形成了自己肃杀,阴郁,压抑,霉烂的气场。 赢平奉秦王之旨意来,自然有令牌在身。先是经过一道大铁门,再经过一道狭窄的石门,每道门前都有甲士把守,这是明哨。暗地里不知有多少机关在恭候着呢。经过石门之后,光线突然变暗,沿着台阶深入地下三丈深,下边又是豁然开朗,点着火把,一个个逼仄狭小的牢房紧挨着,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息。那是长年累月不见阳光,还有犯人在里边吃喝拉撒睡形成的特殊环境。 再向里边走,尽是各种各样的犯人。一看见有生人从他们门口经过,立马向一条疯狗一样冲过来,却被铁栏杆挡住,苍白的脸抵在两个铁栏杆中间,发出瘆人的嚎叫。连赢平这样心志坚定的人,也不禁后退几步,离那些死刑犯远一点。 “平公子受惊了,这些人长年囚禁于此,早就精神半失常了,一见有人过来就嗷嗷叫,不必理会他们。”带赢平进来的牢头说道。 赢平点了点头,不去接他的话头,直接问道,“韩珠公主在哪儿?” “还在里边,那里有两间条件最好的牢房,一般是关押有身份的犯人,现在正好用上了,一个关着韩非,一个关着韩珠,可真齐活了。” “什么,韩非也在里边?” “是啊,韩非触怒秦王,没有立马杀头都已经不错了。唉,韩国人亡我秦国之心不死,也怪不得秦王心狠了。” 赢平不再说话,继续向里走。果然看到有两间独立的牢房,离那些关押普通犯人远远的。此处单独开了个通风口,没有那边的霉烂的气息。如果那边是“普通间”的话,这边就是豪华总统套房了。 透过铁栅栏,远远的看到里边一个倩影,对着墙若有所思。看背影,不是韩珠是谁。处于这幽暗的牢房之中,韩珠的衣服依然整洁干净,一尘不染。只是这个背影明显的消瘦了,从外边看去,更加惹人怜爱。 “珠儿!”赢平快步跑过去,韩珠转过身来,看到赢平,原来冷傲的脸庞立马就留下了泪,三两步走到牢房门口,伸出双手,和赢平的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韩珠满眼噙泪,柔声说道:“平,你怎么来了?” “你都这样了,我能不来吗?珠儿,你可真傻啊。”赢平看着韩珠苍白瘦俏的脸,心里仿佛要滴出血来。 “我所作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决定的,如果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依然会那样做!”韩珠目光坚定。 “可韩国已经病入膏肓,你再用力也救不活它了。你嫁到秦国,嫁给我赢平,就要对秦国负责,韩国已经是过去时了,为何一定要处处与秦国作对,甚至不惜伤害秦国的利益呢?”赢平几乎是咆哮着说道。 “韩国是我的母国,我身为韩国公主,生是韩国人,死是韩国鬼,只要触及到韩国利益,我一定会用尽我的全部能力去维护它,甚至不惜去刺伤秦王,刺杀内史腾。即使我被抓起来,关进牢房里,明天被杀了,被砍头了,我的心依然未变,依然把韩国放在第一位!” “韩国是第一位,那咱们的夫妻感情你放到哪里了?” “平”,韩珠今天是少有的直接叫赢平的名字。“韩国生我养我,是第一位的。然后才会有我们的姻缘,所以咱们的感情是第二位的。我说这些你不要伤心,人各有志, 。但除了韩国,你就是我的全部!“韩珠看着赢平,一字一顿的说道。 第五十章 双韩故去 赢平闻言,长叹一声,“珠儿,你这是愚忠啊!” “哈哈哈,愚忠又如何,精忠又如何,但能不负本心即可。上对得起苍天,下对得起韩国百姓。即使血溅五步,身首异处,又有何惧!” 原来是隔壁牢房的韩非,听到赢平和韩珠在聊聊我我,互诉衷肠,早就有点不耐烦了,现在又说韩珠愚忠,再也忍不下去了,立马出口反驳。他虽然不赞成韩珠那种太激进的做法,但要轮起韩国的忠心,他也丝毫不逊色。 赢平这才注意到隔壁的韩非。大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心在哪里,目光就在哪里”,有些东西即使在眼前,你也看不到。只因为有更重要的东西值得去看。相比于韩非,韩珠就是更重要的,所以直接就把赢平的目光吸过去了。 “韩非子,别来无恙!”赢平骤然看到韩非,一时之间找不到话头,就随口蹦出来了这么一句。 韩非晒然一笑,露出两排大白牙,在那个时代,牙膏还没出世,能清洁口腔的只有盐了,但盐是战略物资,国家管控的严,价钱也很贵。有钱人家仅能用精盐擦洗一下牙齿,再漱漱口而已。能拥有一口白牙的人少之又少,饶是韩非平时善于保养,有这样的效果,已经很不错了。 “无恙,无恙,尚且健在。”原来冷若冰霜的韩非,也会笑,也有幽默的一面。只不过没碰到合适的机会。 赢平情知自己说错了话,都关到牢房里了,哪还能问人家”无恙”与否呢,这不成心看人家笑话吗?还好韩非并不是鸡肠小肚之人,并且还顺着赢平的意思自嘲了一把。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此刻在牢房里看到韩非子,赢平就知道,肯定是受到李斯的迫害了。穿越以前,赢平就是一个历史爱好者,略微了解过这方面。知道李斯嫉妒韩非的才华,向秦王进言,把韩非下狱,而后寻机迫害致死。李斯的胸襟气度,赢平一向是看不起的。 看着韩非如竹竿般的身影,赢平有心想帮他,因为实在不愿意一代法家天才就此死去,一字一顿的说道:“韩非子且宽心,我回去之后就禀报父王,为你申明冤屈,放你出来!” “没用的,我和韩珠,必死无疑了。这可能是咱们见的最后一面了!” 赢平赶紧又转过头来看韩珠,好像看一件即将被别人夺走的珍宝一样。韩珠却无动于衷,似乎死不死对他都没什么影响。赢平是关心则乱,韩珠越是不在乎,他越要替她争取。即使和秦王闹翻,他也要试一试。相对于韩非的安危,他更关心的是韩珠。所以刚才韩非一说他们两个都要死,赢平就紧张的去看韩珠。 “不必气馁,珠儿是我爱妻,韩非子是我从韩国请到秦国的,我理当对你们负责到底。你们暂时先委屈在这里,待我找父王去!” 赢平情绪激动起来,拔腿欲走。 “且慢!平!我问一句,韩国还在吗?”韩珠一直在秦国,刺杀内史腾失败后就被关到监狱中,对外界消息一无所知。现在看到赢平来了,正好问个究竟。 赢平顿时有点紧张,韩国是他亲自带兵灭的,这话怎么说得出口啊。但韩珠既然问道了,也只好老老实实的说道:“韩国已经被灭了。” 赢平只说韩国已经灭了,不说是被谁灭的。他也没撒谎。毕竟韩珠也问那么多。或者,在她心里,也只关心一个结果,至于亡于谁人之手,她也不想追究了吧。 “那我父王呢?”韩珠紧跟着问了一句。她说的“父王”当然是指韩王,不是指“秦王”了。 赢平更加紧张,虽然岳父不是被自己亲手逼死的,但和自己也有莫大的关系。如果仔细去看,赢平此时脸上的肌肉正在轻微的抖动。 “岳父已经殉国了!”赢平的声音小的只有他们三个人能听到,就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韩珠大叫一声,凄厉的声音吓得其余重刑犯们都毛骨悚然。一直以来,韩国是她的精神信仰,是她努力效忠的对象,韩王更是她永远的靠山,现在这两个对象都双双离他而去,顿时有种天崩地裂的感觉。精气神瞬间都没抽空了,花容月貌也憔悴起来,好像凭空老了十岁。 赢平看着韩珠的样子,顿时有点认不出来了。韩珠伸出冰凉的双手,透过铁栅栏狠狠的握了一下赢平的手,然后就缓缓后退,倒退到牢房的角落里,蜷缩起身子,睁着失神的大眼睛,盯着地上的一根稻草直勾勾的看起来。 再去转头看韩非,只见韩非满面流泪,颓然坐在地上,嘴里喃喃有词,却不知在说什么。 赢平暗叫不好,两人听到这个消息,一时承受不住,怕是精神失常了。 “狱令!狱令!快打开牢房,请太医为两位医治。”赢平大声咆哮道。 狱令诚惶诚恐的跑过来,说道:“没有秦王的命令,我们不敢擅自打开牢房之门啊!” 赢平刷的一声拔出剑来,顶在狱令的胸口,狠声说道:“打开还是不打开?” “我此时不打开,顶多是你杀了我。我若打开牢门,按照秦法,秦王可会将我满门抄斩啊。”狱令很无奈。 赢平听罢,哐当一声把剑扔到地上。除了感叹秦法之威,秦法之严苛之外,此时此刻,也只能骂娘了。 再回头看了两人一眼,赢平拔腿就走。他知道,现在只有去找秦王,向秦王求情,不敢说让秦王放了这两人,起码能打开牢门,让太医为两人看病,别真的精神失常了。 计议已定,赢平不再犹豫,快步向牢狱之外走去,他必须尽快见到秦王。走出三道门,经过一层一层的关卡,刚出云阳国狱大门口,狱令却慌慌张张的追过来,脸色苍白,语无伦次的说道:“平公子,不好了,不好了,韩珠公主和韩非子……自尽了……” 赢平只觉得一股炸雷从天而下,一瞬间有点站不住,眼前有金星乱冒,身子也摇摇晃晃。飞也似的重新赶回去,却看到韩珠倒在地上,头上的血还在霍霍流淌,显然是撞墙自尽。另外一边的韩非,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唯见口中鲜血流出,狱令打开牢门一看,原来是咬舌自尽了。 一瞬间两人自杀,还都是在赢平前脚刚走的时候,赢平心里好像有一股大石头堵住,想哭,却又哭不出来。想骂人,却又找不到骂谁去。一股气机逆流而上,直冲灵台,赢平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五十一章 不困于情,不念过往 赢平再次醒来时,已经躺在长明院的床上了。睁开眼看着屋里的一件件物事,如同刚刚上次穿越而来的景象。只是身边佳人已不在,自己已经在这个里生活了一年有余。这一年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也完全融入了这个世界。可就准备好好享受老天赐予的这一切时,老天却又横刀夺爱,让韩珠香消玉殒。 看着窗外韩珠亲手栽种的桃树,此时花开的正艳。赢平触景生情,随口吟了一句:“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什么笑春风哭春风的,兄长,你终于醒了!”赢平定睛一看,却是他的两位老部下,白亮和霍木青,正关切的看着他。以他们的经验,一旦自言自语,赢平这是又发神经了。 看到是他们两个,赢平不由的又好气又好笑,自己正在怀念亡妻,用这句诗是最应景了。偏生碰到了这两个夯货在床前守着,一句话能把人噎死。如果不是看到曾经出生入死的份上,早就一脚把他们踹飞了。 “你们怎么在这里?”赢平冷冷的说,他现在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来。 “兄长,你这一觉可真是好睡啊,一下子就是三天三夜,你这家里自从嫂子走了之后,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我们不来谁来!”白亮依然是一副神经大条的样子,万事不挂于怀,很多时候,赢平真的很羡慕他这个潇洒的劲头。 一旁的霍木青也说道:“兄长不必太过伤心,人死不能复生,嫂夫人性情刚烈,追随故国而去,也是他的归宿吧。” 说完,又从身上拿下一个手帕,上边血迹斑斑。递给赢平,说道,“这是从嫂夫人身上找到的,应该是留给你的。” 赢平一把抢过来,这块手帕是韩珠随身携带的,赢平认识。只是上边写满了字,不是用笔写的,明显是咬破手指留下的绝命书。可以想象,当时赢平前脚从云阳国狱走,韩珠后脚就写下了这个血书,写完就撞墙自尽。赢平回去时只看到韩珠的死去,伤悲过度之下直接昏倒,竟然没看到这封血书。 缓缓的打开手绢,鲜红的血液已经在洁白的手绢上凝固,开始变得暗黑。上边有两行字,字体娟秀漂亮,骨架却又刚硬崛起,宛如外柔内刚的韩珠本人。 “此心已随故国去,相期无负平生恩。” 赢平读罢,心里一阵颤动,闭上眼睛,眼前尽是韩珠的音容笑貌。有妻如此,夫复何求。但有妻如此,又能奈何?她的心大部分属于韩国,有那么一小部分的空间,是留给了赢平,尽管如此,赢平已经很知足了,“相期无负平生恩”,就是对赢平的告白和誓言。 唉,赢平长叹一声,终究还是有点读不懂韩珠。你说她胸怀小,轻生想不开吗?试问哪个女人能将国家大义放到如此高度,不耽于儿女情长,把自己变成一个冰冷的暗杀者。你说她胸怀大吧,她又偏守一国之忠,宁死不屈,看不到天下大势,也是一大悲哀。人啊,终究是复杂的动物。 “兄长,嫂夫人这手绢上写的事什么意思啊?”白亮又大喇喇的问。 赢平白了他一眼,说道:“对牛弹琴!” 白亮不再反驳,摸着头思索“对牛弹琴”的意思。看来,以后得多读点书了。 三人正在长吁短叹,一个小太监却跑过来。传秦王口谕,让赢平道勤政殿开会! 好吧,赢平刚一醒来就被拉起来开会,也是劳碌命了。既然是秦王召唤,那不得不去。赢平打起精神,下床喝了一碗肉糜,匆匆往勤政殿赶去。 进到殿中,早有众位大臣在那里了,相互之间激烈的探讨着什么。秦王不动声色,坐在王座上只听不说。赢平见状,也悄悄的走进去,在下手处坐下来。他正沉浸在韩珠故去之痛中,本无心开会,也懒得参与讨论。只想悄悄的来,悄悄的走,不带走一片云彩。 “大王,韩国既然已灭,接下来当攻打魏国,魏国地处中原,打下了魏国,可得中原粮仓,又可占据天下之中,逐鹿中原。”说话的是主管邦交的大臣顿弱,他口齿伶俐,振振有词,说的很多朝臣连连点头,喝下一口茶,继续说道:”再者,韩魏相邻,魏国实力比韩国强不了多少,韩国灭亡,对魏国震动极大。此番出兵魏国,事半功倍也!” “非也非也!”只见一人走出队列,高声说道。众人一看,原来是另一位主管邦交的大臣姚贾。“魏国处四战之地,得其地之后,立马受到其余几大战国的围攻,于我大秦战略实在不符,不如先攻打楚国,楚国疆域广阔,得之后天下就占了六七分。其余几大战国在楚国灭亡后,更是手到擒来,不用大费周折。以臣之意,先打楚国,方为上策!” “姚贾先生为为魏人,该不会为母国存私心吧!”顿弱一出口就噎死人,“以前韩非也提过要攻打楚国,当时已被群臣公认为坑陷我秦军,把秦军拖入战争泥潭的馊主意,你今天怎么又提这档子事儿了?” “此一时彼一时也,岂可刻舟求剑。我姚贾为国之心,唯天日可鉴,岂容你颠倒黑白!”姚贾说着说着,明显就来气了。 秦王一看两大重臣竟然想吵起来,这还得了。“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案板,“都住嘴吧!看你们争的,成何体统。对了,平儿不是来了么?说说你的看法!” 原来秦王已经注意到赢平了,赢平无奈,只好不情愿的走出队伍,没精打采的躬身施了一礼,告一声:“儿臣拜见父王!”就再也不说话了。 “寡人知道你的心事,还在伤心韩珠吧。这也怪不得谁,都是她自己选择的路,重要的是你自己要赶快从这种情绪里走出来。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不下,像什么样子!寡人已经下令厚葬了韩珠和韩非,把他们的骨灰带回韩国故地,也算聊慰他们的一片忠心吧。”秦王说起韩珠之事,也是颇为伤感。即使韩珠曾经行刺过他,他也早就抛到脑后了。这大概就是帝王的胸怀吧。 赢平听了秦王如此宽慰,也只是点点头,并不接话,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看平公子是困于旧情,无法自拔,现在神思恍惚,心中无一计策了吧?唉,终究是格局不够啊,别是无可救药了吧。”众人正惊诧谁如此大胆,敢这样埋汰赢平。抬起头来看去,原来是当朝丞相李斯。 “谁说我无可救药!”赢平大叫一声,目光瞬间变得犀利起来。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上升了两个档次。众人这才明白,李斯刚才用的是“激将法”,故意刺激赢平,激起他的好胜心,好让赢平恢复过来。 赢平大踏步走到勤政殿中央,先躬身施了一礼,洪亮的声音说道:“父王,诸位大臣,关于下一步的作战方略,赢平有如下看法……” 第五十二章 再议勤政殿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儿臣以为,韩国既灭,下一步当攻打赵国!” 赢平一字一顿,斩钉截铁。 “赵国?”秦王眉毛一抖,众位朝臣都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他们不是没算计过赵国,但没想到这么快就对它下手,毕竟,赵国实在太难啃了,弄不好就崩着牙。山东六国之中,若论综合国力,当是楚国为首,若论富庶,论经济实力,齐国打头,但说起军事实力,肯定是赵国! 秦国大军在赵国面前吃过多少亏,跌过多少份儿,老秦人心里都门儿清。赵国太硬了,还是等到把魏国灭掉,把楚国啃掉之后,再徐徐图之,这是大部分朝臣的看法。比较难的事总想拖一拖,也是一般人的惯常反应。 赢平却像没看到众人忧虑的表情一般,慷慨激昂的声音在大殿里响起:”关于赵国之论,上次勤政殿议事时,赢平就讲过。秦赵对决,秦国有五胜,赵国有五败,列位都忘了么?” 众位朝臣这才想起灭韩之前,一年前有一次朝会,当时秦王正在头疼“肥之战”和”番吾之战”连败于赵国。被赢平一个五胜五败之论给说的信心大振,当下决定了先取韩赵,再灭魏楚,最后收拾燕齐的决定。只是现在过了那么长时间,大家又搞不清这些子丑寅卯了。看来,政策落到实处,是需要一遍遍的督导的。 “此次赢平不再说秦赵两国实力对比,单就列国形势进行分析。大家且看。”赢平走到殿中所挂的巨幅地图前,手指着赵国两个字,继续说道,“赵国处于北方,地势较高,南压魏国,东邻燕国,若赵国拿下,通过上党高地,赵国可可以和秦国本土连成一片,无论向东还是向南,我大秦都随心所欲,进可攻,退可守,战略主动权全操于我大秦之手!” “赵国一向为山东诸国之军事屏障,现在韩国灭亡,列国震动,都眼巴巴的指望赵国扳回一局。当此之时,我大秦绝不能后退,定要迎难而上,遇强则强,把赵国收拾了,其余四国就是水到渠成,不费太大力气了。” “若是不打赵国,转而攻打其余四国中的任何一国,它们都会向赵国求援,赵国都会趁此机会,合力攻打我大秦。若是单独攻打赵国,其余四国对赵国军事实力抱有幻想,对我大秦心存畏惧,不会轻易出兵帮赵国,反而更容易成就一对一的局面。所以总而言之,无论我们打不打赵国,赵国都会出兵,与其养虎为患,不如趁赵国羽翼未丰,一举灭之,才是上策!” 赢平说一句,众人附和一句,待到说完,众人的赞叹声已经是不绝于耳。所谓天才和一般人只差一层窗户纸,捅破了这层纸,就是高瞻远瞩的天才,看不透,捅不破,那就是普通人一个。会家儿不难,难家儿不会。赢平没分析这些战略局面时,大家都如同身处云雾,不得要领,一旦赢平分析出来,立马就感觉拨云见日,局势明朗了。 赢平之所以能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开挂了”,而且开的还不是一般的挂。他穿越而来,熟知战国末年的历史走向。另外还身受鬼谷子绝学,尤其精于分析列国利弊,战略布局。“事后诸葛亮”已经不能形容于他,简直是“前知两千年,后知两千年”。这就是穿越者的优势吧。 秦王目光灼灼的盯着这个儿子,他的每一次亮相都堪称惊艳。只是秦王不会随意表现出自己的赞许,他必须克制自己的情绪。无论为君还是为父,这都是必须要扮演的角色。“严父慈母”,不轻易吐露感情,这已经是深入到国人骨髓里的准则。 “你既然主张先打赵国,我且问你,该怎么打?”秦王语调平静。他也想看看,自己这个儿子的潜力到底有多深。 赢平早已成竹在胸,毕竟,提出问题,还要解决问题,才是本事。 “父王,诸位大臣”,赢平团团一拱手,继续说道:“赵国虽强,但有一心腹大患,一直搅扰的它不得安宁,现在,我们就可以好好的利用一下这个心腹大患。” “你是说,匈奴?”秦王眉毛又是一抖。 “正是,赵国一直饱受北方游牧民族之害,刚开始时是林胡,娄烦。这两个部族被赵武灵王剿灭,并占领其地,驱赶其民,赵国因此拓地一千里,北接大漠,在林胡娄烦的旧地设雁门,代郡,常驻军队,以守卫北方。现在,好不容易灭了两个,又出现了一个更猛的游牧民族——匈奴!” 赢平顿了顿,继续说道,“匈奴之野蛮剽悍,较以往任何蛮夷都厉害,什么鬼方啊,东胡啊,犬戎啊,义渠啊,都不在话下,据说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披发文身,逐水草而居。幸得有赵国名将李牧驻守雁门,代郡,匈奴才不得南下,但赵国也因此耗费了大量的军力在北方。若是我们能连接匈奴,让其在北方拖住李牧边军,我们再从正面发兵,直取邯郸,同时用斥候细作在赵国散布谣言,动摇赵****心,则赵国指日可下也。” “好!”秦王抚掌赞叹,“吾儿好见识,有子如此,何愁天下不可荡平也!” 到了这里,秦王再也禁不住对赢平的赞赏,溢美之词说起来也毫不吝惜。毕竟,赢平说的实在太好了。 “父王,此战连接匈奴,南北夹击赵国是关键所在,我们和匈奴素无往来,蒙恬将军甚至还在九原郡和匈奴打过几仗,这次要去结盟,必须审慎处之,儿臣不才,愿意深入草原,结盟匈奴,一举攻灭赵国!”赢平主动请缨。 “不可,平弟年幼,经验不足,此去匈奴凶险万分。我身为大哥,理当前往。儿臣在蒙恬军中,久与匈奴打交道,更加了解匈奴。儿臣愿代弟弟前往,请父王准许!” 众人抬头一看,原来是公子扶苏。扶苏眼看这勤政殿成为了赢平一个人的脱口秀,自己虽然身为长子,竟然提不出一个建设性的意见,存在感被大大的打击到了。现在赢平又要去匈奴结盟,若是这个功劳也让赢平抢走了,自己以后还怎么立足,所以,必须要争! 秦王一看扶苏和赢平争了起来,顿时也犯起了难,到底让谁去呢?且看下回分解。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五十三章 就事论事,无意伤人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赢平提出联络匈奴的计划后,没想到扶苏会来抢这份儿差事。深入匈奴,远赴草原,要说还真不是一件美差。匈奴残暴,漠北寒苦,弄不好连性命都会搭进去。但惟其困难,才有价值,若真的能和匈奴连接起来,这灭赵第一功,肯定要算到头上。 在秦国,军功就是尊严,没有军功,就算身居高位,权势熏天,也没人能真正服气你。扶苏作为长子,又有贤良之名,是大家公认的王位继承人。但最近总被赢平压一头。灭韩第一功,已经是明明白白的属于赢平的了。这下开始灭赵,赢平又在勤政殿大放异彩。说实话,扶苏心里很不是滋味。凭什么好事儿都让你占了。我作为大哥,怎么也得刷一刷存在感吧。 “父王,大哥文韬武略,此去匈奴,非大哥不能胜任也!”赢平隐隐约约猜透了扶苏的心思,但不想和扶苏争。他本无意于王位,和兄弟闹翻了很不值得,再说,他也很欣赏扶苏。如果按照正常的历史演进,赢平知道,扶苏肯定会被赵高和胡亥害死。也是一个苦命的人啊。和他共事,何必太认真呢。 秦王赞赏的点了点头,赢平能这样谦虚,他很欣慰。他最怕的就是兄弟相残,明争暗斗,于国不利。 “父王这是应准儿臣去了?”扶苏眼巴巴的望着秦王。他以为秦王赞赏了赢平,把虚头给了赢平,接下来的实处就应该落到赢平头上了。 “这计策是赢平提出来的”。秦王特意强调这一点。“按照规矩,谁主张,谁落实。扶苏,寡人还要安排你其他事情,这次就让赢平去吧。” 本来以为肯定会让扶苏去的,这下突然改成了赢平。谁也没料到。帝王心术,果然深不可测。 “儿臣定然不辱使命!”赢平慨然领命。 扶苏的脸色很不好看,大脑在飞速的运转。心里暗暗盘算着:为什么父王不让我去?难道是最近几年自己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了,父王对我有点忌讳了吗?实打实的说,无论朝臣,还是军中,甚至是在黔首之中,扶苏都是贤良的代名词。但最近一年内,原本资质平庸的赢平好像吃药了一般,迅速吸引了人们的眼球,让在朝廷内外经营多年的扶苏也黯然失色。大概,秦王是想用新崛起的赢平来牵制一下我吧。 唉,虽然是亲父子,亲兄弟,也免不了算计,这就是权力带来的魔力吧。哼哼,赢平,少给我假惺惺的,到我得势的那一天,有你好看的。扶苏心里很不忿儿。这下,刚才赢平的自谦之语也被扶苏解读成“假惺惺”了。 众位朝臣眼看秦王都决定了,也都不再争抢了。本来他们大部分是属于扶苏派系的人,理当为扶苏说话。但秦王决定的太快,没他们说话的空间,简直是不容置喙。也就不上去硬触这个霉头了。 “你打算怎么去?”秦王盯着赢平,一字一句的问道。 赢平情知刚才已经伤了兄弟情分,但这都不是出于他的本心。他只是就事论事,没有想太多。现在秦王提问,那就好好应对一下吧。 “儿臣打算带我的特战百人队去,化成秦国客商,秘密从九原郡入匈奴,尽快找到匈奴大单于,递交国书,相约攻赵!” “为何不按正常使节出行,打上秦国旗号,直接拜会匈奴?这样鬼鬼祟祟的,哪有我大秦的风范。”说这话的事扶苏,他现在怎么看赢平怎么不顺眼,总想找个机会呛他一下。 赢平不急不躁,缓缓说道:“兄长差矣。赵国斥候细作遍布草原,若是让他们知道我秦国与匈奴结盟,他们不就炸开了锅吗。恐怕到时候,赵国也会有所防备,结盟之事反而不美。所以这个事,必须秘密进行。另外,匈奴野蛮,他们也不在乎什么车马仪仗,只在乎眼前的利益,我这商队过去,带过去的可都是金银珠宝,绸缎财货,这些东西先给匈奴送一点,它怎能不动心。然后再许诺事成之后再有厚赠,匈奴贪心,定会竭尽全力帮助我大秦。舍小利而赢大局,此赢平之所愿也!” “好一个舍小利而赢大局!”秦王击节赞叹道。“内库钱财随你调用,只要能将匈奴拉拢过来,花再多钱也值得!” 内库是秦国王宫的专属府库,虽比不上国库,但里边的东西更加珍稀。现在秦王把内库的使用权交给赢平,可见对赢平的信任之高。 “儿臣拜谢父王!”赢平久在宫中,怎不知道内库就是秦王的私房钱。虽说整个秦国的一草一木,秦王都可以使用。但那样毕竟不太方便,秦王要论功行赏时,手里总有点现成的东西吧,这内库可就是秦王的专属领地。一向有“小国库”之称。 秦王满意的点点头,他就是要在众人面前保持一个大方的印象。这样,下边的人才会为他赴汤蹈火。内库的钱嘛。花了就花了。让赵高再想办法充实就行了。相比于战场上秦兵多流的血,花这一点钱算什么。大争之世,最贵的财富就是人,有了人,什么财富都可以创造出来。 “就这样说吧,赢平先去准备出使匈奴之事,王翦准备操练军队,待到赢平和匈奴说定,结下盟约,我们就直接挥师攻赵!直取邯郸!” 秦王说的很兴奋。好像邯郸城头已经插满了秦国的黑色旗帜。 赢平回到长明院,白亮和霍木青早在那里等候。 “兄长,开会都说什么了?开那么长时间。”白亮火急火燎的问道。 “兄长,是不是打算攻打赵国的事?”霍木青也问道。 “两位兄弟,咱们的苦日子要来了,等着喝一喝匈奴的风沙吧。大王派咱们秘密出使匈奴,相约攻打赵国。我打算明天就出发,带上特战百人队,化成秦国客商,多带些金银珠宝,贿赂贿赂匈奴,让他们发兵从北面黏住赵军,我们从南面攻打赵国,如此,一战可定也!” “好好好!匈奴好,听说匈奴人爱喝酒,我到那里好好的和他们喝上三百杯!”赢平娓娓道来整个战略全局,但白亮显然听不进去,他只在乎那个地方有没有好酒喝。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五十四章 敕勒川,阴山下 五天后,一支百人左右的商队,打着秦国旗号,驮着货物,行进在阴山的宽谷大道上。阴山横亘东西两千里,南北方向有一些自然形成的宽谷,历来是游牧民族和汉族交流的要道。 这支商队一路向北,看情形,应该是和匈奴做生意的。匈奴缺铁,茶叶,优质布料,盛产良马,药材,烈酒。有资源的差异化,就有生意人闪转腾挪的空间。无论在什么世道,总有商贾人士的身影,他们不怕辛苦,不畏艰险,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就可以豁出性命去追逐。 “兄长,这阴山可真大啊,咱们走了那么久了,还没翻过去呢?早点到了草原,早点见到匈奴人,好尝一尝他们的马奶酒!”说这话的正是白亮。连日的风尘仆仆,他早就嗷嗷叫了。 霍木青白了他一眼,道:“就你急,干啥都想快,估计那方面也很快。” “我不过是想早点喝到正宗的马奶酒嘛。看你说的,你才是快枪手呢。”白亮反唇相讥。 走在最前边的赢平回过头来,对着他俩叹口气,说道:“你们俩别吵了,一路上只听你们俩叨叨。省点力气吧。再向前北走两个时辰,估计就出了阴山了。到时候再好好歇歇。” 顿了一顿,赢平继续说道:“这阴山幸好有这宽谷直通南北,要不然咱们翻起山来,那才是真的累呢。” 一行人听了赢平说话,都不再作声了。老大都发话了,谁还敢吱声。再说都不是小孩子了。发发小牢骚可以,正事儿没办完,谁也不能表现的太任性。 又走了两个时辰,只觉得谷口越来越宽,视野越来越开阔,眼里的绿色也越来越多,阴山上原来多是光秃秃的石头,没有多少植被。现在越往前走,植被越丰富。白亮的紫骝马好像嗅到了青草的气息,一个撒欢儿,直接向前飞奔而去。 “人疯马也疯。”赢平笑道。 “兄长你看,前边就是阴山草原了!”霍木青眼尖,手搭凉棚,高声叫道。 赢平欣慰的点点头,回过身来,对着大队人马说道:“兄弟们,再辛苦一会儿,到了草原上,好好饮饮马,打打尖,歇歇脚!” 其余人闻言大喜,高声呼啸着,催促着马匹,快速向阴山草原进发。要不是马上驮的东西多,他们也早就飞奔起来了。 又小跑了一阵,终于彻底走出了阴山宽谷,进入了阴山草原。放眼望去,草原像一匹绿色的绸缎,柔软轻盈,一望无际。远处有小河从草原上流淌而过,宛若一条玉带。三三两两的牛羊散布在草原上,悠闲的吃着草,一派祥和的景象。看到这里,赢平不由得哼起了一首诗: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白亮和霍木青不知道他吟的是什么,他们从没听过。只觉得韵律甚是美好。这也难怪,赢平嘴里的惊人之语多了去了,他们不明白的东西也多了去了。没必要事事都问,问多了领导也烦。 赢平当然不会告诉他们这是南北朝时期的乐府民歌,距现在还有几百年的历史,不过也发生在这片土地上。不管什么时候的作品,先拿来应应景也无伤大雅。至于现在,赢平也只能给他们讲讲现在的形势。 “阴山草原阴山北麓,是匈奴的几大草原之一。以前游牧民族强势时期,阴山以南,也有大片草原属于他们。后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把林胡,娄烦打败,赶到阴山以北,和匈奴渐渐融合,我们秦国也在九原郡这边,强势出击,把匈奴压得抬不起头来。就这样,赵国和秦国,一东一西,承担起了北方游牧民族的绝大部分攻击,成为中原各国的北方屏障。匈奴也被紧紧的压在阴山以北,不敢南下而牧马。现在我们到匈奴去,就是要撩动一下匈奴这根麻痹的神经,共同对付赵国。对付完了赵国,再慢慢和匈奴这些野蛮人算账。” 赢平娓娓道来,白亮和霍木青听的一愣一愣的,他们最佩服赢平的地方,就是他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你知道的他知道,你不知道的他也知道。甚至你不知道自己知不知道的东西,他也知道。 赢平一边和他们讲,一边指挥百人商旅队下马休息,大家躺在松软的草地上,呼吸着青草的气息,鞍马劳顿的疲惫也融化在这一望无垠的绿色海洋中。 蓦然之间。赢平一个激灵跳起来。他刚才躺在地上,一只耳朵在下,分明听到了地面在震动,凭借丰富的经验,赢平知道,似乎有大队人马快速驶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道是强龙不压地头蛇,初来此地,还是小心为妙。赢平马上召集其余众人,快速反应起来,严阵以待。没有他的命令,谁也不准轻举妄动。 百人商旅队堪堪收拾完毕,北边就过来了大队人马,粗略看去,有千人左右。散发赤膊,嘴里吆喝吆喝的叫着,一看就是典型的匈奴骑士。要说这匈奴人不愧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骑在光溜溜的马背上,竟像长在上边一样稳当。有调皮的少年还在上边不断变换着姿势,要知道,在高速奔跑的烈马身上做这些动作,难度不下于高空走大绳。 千余人呈扇形包抄过来,把赢平这一百人围在中间。赢平也没摆什么阵型,只是让这一百人全部上马,一字摆开,货物暂时扔到身后地上,面对面迎向匈奴骑士。 赢平已经打定了注意,先礼后兵,商旅百人队先不亮出武器,看看对方意欲何为,要是真说僵了动手,他这一百人也不惧那一千人! “嗨!那些南人,你们干什么的,速速招来!”匈奴队中一个首领模样的人高声说道。 赢平在马上手扶左胸,微微欠身,行了个匈奴礼。高声说道:”这位好汉,我们是秦国来的商人,带了些货物想到大单于那里做点生意,还请给禀报一声,不胜感谢!” “货物,什么货物?” “这个,必须见到大单于才能说。” “哼,南人奸诈,分明是南人的奸细,来我大草原做坏事的,兄弟们,抄家伙,强了他们的东西,直接献给大单于!”首领模样的人说道。 “对对,我们草原只知道抢东西,从来不做生意!” “管他怎么说,先抢了再说。” “南人奸诈,把咱们赶到阴山以北,家都没了,抢他个东西也不过分。” 剩下的匈奴七嘴八舌的议论下来,眼看他们就要蠢蠢欲动,一触即发。也不做生意了,直接要明抢了。只待首领一声令下,这一千人扑上来,赢平的商旅百人队非被撕碎了不可。 第五十五章 逢赌必赢? 眼看匈奴群情汹涌,像一群嗷嗷叫的饿狼突然遇到了羊群,每个人的眼里都泛着绿光,只待首领一声令下,就要吞掉这些肥肉。 赢平鼻子哼了一声,眼睛渐渐眯成了一条线,手指肚在轻微的搓动。熟悉赢平的白亮知道,这是他发狂前的微表情。眼睛眯的越细,愤怒值越高。手指搓动,代表他正在思考。 “兄弟们,亮家伙!” 赢平一声虎吼,唰的一声抽出佩刀,举在半空中。剩余的一百名商旅打扮的人士,也在瞬间同时抽出佩刀。一阵阵龙吟海啸的声音不绝于耳,听声音就知道刀剑出鞘之声,不是凡品。抽刀的动作如此齐整,显然不是散兵游勇能做到的。一百人,一百把刀虽然不多,但这些人擎刀在手,自有一种森森然的气势。草原上的日光照耀在刀身上,刺眼夺目。虽然一动不动,但形成的杀气一点也不比对方那一千人形成的杀气弱。 “我叫特木尔,是左贤王帐下狼奔军首领,你们是何人?”匈奴军中,首领模样的人一看这群商旅抽刀的架势,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好捏的软柿子,能够胜任这一千人的首领,他也不是鲁莽之辈。虽然不至于怕了对方,但亮明身份,知己知彼,才是更好的策略。 赢平一看对方态度软化,也就坡下驴,吩咐手下刀剑入鞘,不再敌对姿态。毕竟要是真硬拼起来,他也没有必胜的把握。这次到匈奴是主动示好的,岂能大动干戈,伤了两家和气。只是刚才情势紧迫,别人要明抢,他岂能无动于衷,对方步步紧逼,他只能亮剑,对方不再咄咄逼人,他何必先动手呢。 “我等奉秦王之命,送些土特产给大汗,共叙两国交好之意。特木尔将军若知大汗行辕处,还请引荐一番。不胜感激。”赢平说的很谦卑,带的礼物也只说是土特产。主要还是怕这些的匈奴兵眼红,饿急的人连亲生儿子都敢吃,何况大汗对草原统治的甚至松散,匈奴人天马行空,干的就是打家劫舍的勾当,部落之间经常为了财货,女人发生战争,大汗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要约束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毕竟地盘太大了,管不过来。 特木尔在马上拱了拱手道:“最近天热,大汗行辕移驾到北海避暑去了。贵使若去,还请到北海去找他吧。”说着便吩咐手下人兜转马头,往别处去了。看来他对秦国这一队商旅没什么兴趣,也不想纠缠进去。还是早早抽身为好。手下也有个别兵将心有不甘,面对到手的肥肉又飞走了,多少有点不乐意。但那又怎么样呢。跟着领导混,不仅要陪着他吃肉,也要陪着他见肉不吃。 赢平没料到这对匈奴军这么快就被打发走了,你可别说,他们野蛮归野蛮,也挺讲规矩,知道该拿的拿,不该拿的不能拿,所谓盗亦有道。当下对匈奴又生出了几分好感。 但匈奴单于明明是被赵秦两国赶的没地方呆了,不得已远遁北海去了,还说什么避暑。当真是“为大人隐”的典范。说起来这这北海可不近,先秦说的北海就是赢平前世的俄罗斯贝加尔湖,地球上最深的湖泊,据说苏武还在那里牧过羊,名声那是大大的。不过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现在和特木尔没什么利害关系,何必揭破他呢。 “此去北海山高路远,大漠千里,既然今日有缘得见将军,还请将军给引荐一番,派个人做我们的向导,也省的我们漫无边际的寻找。秦国上下定然感激不尽。不知意下如何?”赢平看这位将军不想多管闲事,就想多榨取他点“剩余价值”。毕竟,人在旅途中,嘴要甜一点,路才会好走一点。 “这个,我可没帮你的必要吧。”特木尔兜住缰绳,微微哂笑。 “确实没必要,但我很需要您的帮助。这样吧,久闻草原健儿骑术精湛,不如咱们比试一番,我方若胜了,将军需送我们到北海。我们要输了,这些原本给大汗的东西,分一半给您,如何?”说着,赢平用马鞭指着地上的包袱,包袱鼓鼓的,明显都是细软之物。 特木尔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哪个部族敢跟他们比马上功夫,这不是赤裸裸的挑衅吗?财务不打紧,关键是草原人的威名需要维护,不能让这些南人小瞧了自己。 “好啊,怎么比,划个道来。”特木尔雄心陡起。 “比三场,第一场,射箭;第二场,单骑对决;第三场,喝酒!”赢平侃侃道来,好像思谋已久。但实际上,他也是刚刚才想起这个议题。之所以敢提出挑战,还是因为艺高人胆大,对自己有足够的自信,所以不怕各种比。同时也想借这种比来窥探草原匈奴骑兵的实力,更多的了解匈奴,为以后的以后做准备,当然,这个“以后的以后”就是后话了。那就要看和匈奴的利害关系怎么进行了。 “好好好”特木尔连说了三个好,兴奋的声音都变了调,“马背上长大的儿郎,岂会输给你们南人。且看我连胜三场,赢了你们东西,到大汗那里,可别说是我抢的就行。” “不劳吩咐。”赢平略微拱了拱手。 “喂,兄长,有信心吗?你怎么什么都敢赌,赌输了怎么办?”白亮惴惴不安。 “属下以为,此事还要从长计议。”霍木青也是一脸凝重。 赢平哈哈大笑,锐利的眼光扫过二人,二人的目光立马回避了下去。 “你们忘了,我是逢赌必赢么?放心吧,我已经筹划完毕,保证让他们为咱们做向导。” 白亮和霍木青对视一眼,表示着不敢相信,却又不能不相信。毕竟他们这个年轻的首领,曾给他们带来了那么多的难以置信。 “喂,你们第一场射箭,谁来应战啊。”特木尔兴奋的很,在他眼里,比赛还没开始就已经有了结局,比赛只是个形式,他们稳操胜券。 赢平的目光转向霍木青,“霍兄弟,就由你先打头阵吧。” “保证完成任务!”霍木青永远是一板一眼的军人作派。虽然不如白亮灵动,但稳健有余。是以第一场有他上场,赢平比较放心。 第五十六章 各射三箭 霍木青催动坐下马,神色冷峻,走出队列,腰挽宝弓,背插羽箭,手控缰绳,威风凛凛,来回逡巡于阵前,那精气神叫一个爆棚。无论匈奴一方还是秦军这边,看到霍木青如此英雄人物,都禁不住竖一个大拇指。 匈奴这边走出一个中年汉子,右臂赤膊在外,嘴唇上一撇胡子,眼睛细长,也不见有什么特异之处。拱手行了一礼,瓮声瓮气的道:“在下哲别,霍将军想怎么比?” 霍木青倒没什么,赢平一听到哲别的名字,就好像似曾相识。再细细的追忆起来,原来是前世看过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成吉思汗帐下有个神箭手的名字就叫哲别。现在又碰到了一个叫哲别的,不知是巧合还是怎的,难道叫哲别的都是神射手么? “取下箭头,你我各向对方连射三箭,谁要是能躲得过,谁就是胜者。”霍木青朗声说道。 哲别不多说什么,右手一挥,做了个请的手势,意思是让霍木青先射。他自己则纵马到场中空地处,立于百步之外,控住坐下马,如一尊雕塑一般,纹丝不动。 有道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看对方这个姿态,霍木青知道哲别的水平不在自己之下,是以不敢怠慢。缓缓取下箭头,将三支箭都搭到弓弦上。左手控弦,右手拉动,屏神静气,弓开满月,稳如泰山,蓄势待发。 旁边众人一看他连搭三支箭,都觉得眼前一亮。从来没见过这种射箭之法。一般来说,拉一次弓的力道分到一支箭上犹嫌不够,何况三支箭都要射到百步之外,那太就考验射箭者的力量了。不仅如此,三支齐发,精确度就大打折扣。霍木青如此射箭,明显的是兵行险招,剑走偏锋了。 赢平和白亮对视一眼,两人差点笑出声来。这三箭连射之法,是霍木青的独门绝学,平时从不轻易出手,只有他和白亮见识过。以他们俩的修为,在地面上躲这三支箭,都手忙脚乱的,何况哲别是在马上,看来这局是有把握了。 哲别看他连搭三支箭,不由得暗自狐疑,搞不清霍木青的套路。但事已至此,也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了。 霍木青高叫一声,“小心了!”话音未落,已听见羽箭破空之声传来,先是“嗖”的一声,再是连着“嗖嗖”两声,三支箭先后来到。一支箭不向哲别飞去,却向他的胯下战马射来,哲别一惊,箭已到马头前,他万万想不到对方会来这么一招,说好的射人呢,怎么会射马呢。略一分神,马头前额已经中了一箭,虽然去了箭头,但木质箭杆依然坚硬,战马吃痛,前蹄跃起,险些把哲别掀下马去。哲别身子不稳,正在左右晃动,竭力保持平衡之际,另外两支箭已经到了,一支正对小腹,一支对前胸,哲别避无可避,只觉得小腹和前胸像被棍子狠狠的捣了一下,一阵剧痛,摔下马来。 匈奴军士大惊,赶紧上前,把哲别扶起来。哲别倒也无大碍,挣脱开众人,倔强的自己站立起来,手扶胸口和小腹揉了揉,就缓过神了。亏得霍木青这三支箭所用的力道不重,只是点到为止。要真是放开了来射,虽是木质箭杆,也能让哲别受重伤。 “该我了!”哲别依然瓮声瓮气的说道。只是这次语气里透着愤怒,他万万没想到对方如此狡猾,竟然先射马,让他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就中了两箭,着实有点憋屈。这次一定要讨回来,让这个南人吃点苦头,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神射手。 霍木青依然冷冷的,并不表示什么歉意。好像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对方挨了他两箭,那也是该挨,谁让他躲不过呢?技不如人只有挨打,就像接下来他要承受哲别的三支箭一样,内心已经做好最坏的准备。所以说霍木青的心态好,好就好在他自己的内心有一套世界观框架,只要符合这个框架,任外界怎么变化,都不会动摇他的心志。至于他自己的世界观是否和通俗的世界观相互契合,是否会被别人说三道四,霍木青并不在乎。这也是造成他的性格越来越冷的原因。 片刻之间,两人已经准备好了。霍木青骑马站在百步之外,哲别取下弓,搭上一支箭,也不怎么看霍木青的位置,好像很随意的摆了个架势,右手一松,弓箭已发。却听不到半分弓弦的响动声。原来哲别这只弓是特异材料做成的,射箭时不会发出“嗖嗖”的声音,类似后世的消声手枪。正是凭借这件神器,哲别打出了神箭手的名声。 霍木青看到对方箭已离身,弓弦并未出声,已知这绝然是一把好弓。这一支箭来势汹汹,势大力沉,显然是集聚了哲别很大的怒火在里边。霍木青不敢轻视,眼看这支箭已经快飞到胸前,他轻轻的一个躺卧姿势,躺在了马背上。那支箭贴着霍木青的身子飞走了。 霍木青虽然看起来轻松的躲过了这一箭,但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凶险万分,要是再慢一点点,就中招了,这也是平日里战场厮杀多了,生死搏斗间练成了快速反应能力,才能躲过这一劫。 哲别鼻子里哼了一声,纵马到侧面,从背上箭壶中又取下一支箭,弓开如满月,箭射如流星,直接向霍木青平躺着的身子上射去,那箭去势极快,待要起身,已经来不及。赶紧顺着马鞍向下一偏身,来了个蹬里藏身,堪堪又避开了一箭。 哲别明显有点气恼,两支箭都被对方躲过去了,这第三支箭就算射中了对方,也已经算输了。好吧好吧,你让我名声扫地,我让你命陨当场!有了这个念头,哲别不等霍木青蹬里的身子反转过来,顺手在箭壶里拿了一支带箭头的箭,也看不清他如何瞄准,拉弓的,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支箭已经破空而出,直接向半吊在马背上的霍木青射去。 霍木青大惊,对方这是亡命徒的打法,明显是恼羞成怒了。利箭破空之声已经传来,身在半空中,想躲都来不及,难道就要被射死在这里了吗?霍木青不甘心,可这一箭,确实集中了神箭手的全部力量。怎么躲?怎么破? 第五十七章 谁不护短 眼看箭已射到,霍木青挂在马身之上,上不着天,下不挨地,处境极是尴尬。哲别集聚了满腔怒火的这一箭,已经携风带雨的扑来,当真有鬼哭神嚎的感觉。 事已至此,没办法了,霍木青勾着马背的大腿一松劲儿,整个人迅速地从马背上滑落下来。一旦挨到地上,就赶紧使一个赖驴打滚,滚出一丈之远,避开了哲别这凶狠的一箭。 但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人虽然跑掉了,战马可没有人灵动。哲别这一箭直接透入马腹之中,并从另外一个方向钻出来,余势依然不衰减,向前飞了两丈距离,才又扎到地上。尾端依然颤巍巍的抖动,整个箭身带着鲜血,透着一股瘆人的光芒。 霍木青这匹马虽然比不上白亮的紫骝马,但也是神峻异常,跟着他走南闯北,大小百余战,实在有不一般的感情。现在中了哲别这一箭,穿腹而过,战马痛苦的卧在地上,身上鲜血直流。一阵哀鸣声传来,听的人心里发毛。伤势如此严重,别说是马,就算是人,也断然活不成了。 眼看爱马被射中,霍木青的脸瞬间如同挂了一层霜,冷冰冰的眼神里充满了杀气。他一向不爱说话,骤遭此变故,更是不发一言。刚才哲别是明显的想置他于死地,不得已舍卒保帅,性命虽然保住了,狼狈不堪的状态却是绝无仅有。 没有半分犹豫,霍木青顺手从背上取下弓箭,“嗖嗖嗖”连发三箭,直接向着哲别射去。只是这次的箭头并没取下,如果被射中,肯定是非死即伤。所用的手法正是刚才的三箭连射之法,从上中下三路罩住了哲别。看来霍木青是动了真怒了,这三箭也用上了十二分的功力。 哲别大惊,他没料到这个秦人竟然能在不可能的角度躲开他的必杀一击,虽然射死了战马,却只能更加激怒对方。眼看三支箭上中下三路封锁而来,哲别不禁有点慌了神了。他虽然箭术超群,躲箭之术并不是特别超群。作为神箭手,一向是他射人,很少被别人射。所以他并没特别锻炼这方面的能力。 从哲别开始射中战马,到霍木青还射,这几下兔起鹘落,都在瞬息之间,旁人只看到两人片刻之间攻守易势,而且是动了真格的打斗,不禁有点呆了。众人都来不及劝架,也没能力劝架,哲别已经到了生死边缘。 但哲别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手中战刀一挥,上路的箭被荡开,身子一侧,中路的一支箭也被躲开,但闪转腾挪之际,终究还是下路一支箭躲不过。“噗”的一声,箭入肉中。右侧大腿被射中,霍霍的流血。哲别吃痛不过,身子摇摇晃晃,一头栽下马来。 哲别是特木尔手下的爱将,曾救过他的命。眼看着哲别被射落下马,不省人事,也不知伤势到底如何,特木尔不禁惊怒交集。右手一挥,两名亲兵冲上去去察看哲别的伤势,同时手中战刀一挥,高声叫道:“兄弟们,杀了这个南人,为哲别兄弟报仇!” 话音刚落,一千余匈奴兵立马环形包抄过来,也不看赢平的一百人,直接向霍木青合围过去。这下霍木青就算再厉害,也抵不住这一千人的围攻。 眼看形势不妙,赢平也是一个呼哨,和白亮一起,带着秦军一百人,斜拉拉的从中间穿过去,组成一道人墙,挡在霍木青的前边。 匈奴人抱团,秦军也抱团,都是为了兄弟,难不成只许你打我兄弟,不兴我两肋插刀啊。 “剩下的南人休得多管闲事,我只要那个射中我哲别兄弟的人,把他叫出来,大家各走各的路,否则,别怪我不顾及你们的秦国使节身份!”特木尔怒气冲冲。 赢平的眼睛渐渐眯成了一条线,手指轻微的搓动。右手一挥,又重新把刀抽出来,一百秦军见状,也唰的一声,齐齐的拔刀而起。刚才他们就不惧这些匈奴人,现在为了保护自己的兄弟,身上的责任又重了几分,气势也增强了几分。 “让不让开?”特木尔仗着人多,高声威胁道。 “真是笑话,刚才是哲别首先想伤我的兄弟,还射死了我们的战马。我兄弟正当防卫,哲别技不如人受伤,纯属咎由自取,怨的谁来?要想拿我兄弟,先过了我们这一关再说!”赢平虽然不愿意讲太多道理,他也知道这种场合,讲这些道理已经没什么用了。最后的最后,肯定要凭借实力说话。但他天生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人,是以到了这个地步,也在努力克制,努力的解释。同时,也在努力忍受胸中的怒火。 白亮阴阳怪气的来了一句,“如果阁下愿意从我的胯下钻过去的话,我可以考虑让开!” “混蛋!挡我者,格杀勿论!”特木尔手中战刀一挥,千骑呈扇形席卷而来。 “迎敌!”赢平一声令下,一百人一字摆开,像一条扁担,横着挥过去。两支军队轰然撞在一起。战国末期,一场常见的小规模战斗就这样爆发了。 说起来,还是比赛惹的祸。论起理来,哲别和霍木青也算不上谁对谁错。正所谓“小偷抓住贼,谁也别说谁。”两方主将也说不上对错,都为了兄弟出气,能错到哪儿去。怪只怪这比赛吧,多少悲剧都是从比赛中衍生出来的。反正赢平是知道,在他前世看的比赛中,每年的NBA赛场上,打着打着,双方球员就打成了拳击赛了,伤的伤,罚款的罚款。足球赛场上,恶意伤人的故事屡见不鲜。足球流氓间的斗争,更是激烈万分。 匈奴骑兵一千人,虽然也是匈奴人的精锐,但毕竟不是精锐中的精锐。最精锐的是匈奴中的”龙吟军”,这个”狼奔军”只能算三流货色。秦军的特战百人队,却是秦国三十万军队中最强大的那一批人。虽然人数只有匈奴军的十分之一,骤然接触,也是丝毫不乱。一百人迅速分成三十三个小队,每队三个人,组成最基本的战斗小组,相互配合。即使周围有大量匈奴军围困,他们也能丝毫不乱,更兼赢平,白亮,霍木青三人,来往冲突于匈奴军中,一会儿就把匈奴军的阵型搅的稀巴烂。这么看来,秦军虽然人少,但也占了个上风。 第五十八章 吊打饿狼 话说秦军特战百人队对决匈奴的“狼奔军”千人,人数虽然绝对劣势,却是越战越勇。《孙子兵法》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但现在匈奴明明十倍于人,硬生生围不住秦军。那感觉像是一百个年轻力壮的大人打一千个小孩,只听见小孩哇哇乱叫,哭爹喊娘,大人们游刃有余,不费什么力气。 特战百人队这三个人一组的战法,起源自白起时代的秦军。白起从士卒做起,一步一步做到大将军,对打仗的各个环节都有独到见解,所以独辟蹊径,根据秦军特点,创造了这个三三制的战术。后来白起虽殒,战术思想却流传了下来。精锐秦军碰到大股秦军时,一定会采取三三制战法,互相配合,互相照应,有掩护,有主动,有策应。端的是威力无穷。即使赢平穿越前的那个时代,物质文明已经高度发达。特种兵作战,也多采取三三制,达到最优配置,增强战斗力。 秦军左冲右突,三十三个战斗单元像三十三把尖刀在匈奴军中乱撞,挡者披靡,如入无人之境。匈奴仗着人多,还不至于溃散,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已经有百余人伤亡。断肢残臂,血肉横飞,冷兵器时代的战场,更加简单粗暴。 特木尔眼看不敌,即使心有不甘,也不得不服气。明显的战斗力的差距太大,看来“兵在精而不在多”之语,并非虚言。罢了罢了,还是回去练好兵再来复仇吧。 大旗一挥,指挥匈奴撤军。匈奴军第一次见识到秦军如此强大的战斗力,都震惊不已。早就想撤,奈何主将不下令,谁也不敢擅自退后,现在号令后撤,却也是丝毫不乱,近战部队迅速脱身,弓弩手一阵哗哗乱射,阻挡住前来接战的秦军。两个手持弯刀的百人队补到队伍最前方,不去进攻,只是严阵以待,组成一片刀林断后。 赢平见状,也鸣金收兵了。虽然吊打这些三流匈奴兵很随意,很有虐人的快感,但他来匈奴毕竟不是打仗的,骤然树敌,对以后行事不太好。再说敌军虽撤,但阵形不乱,贸然扑上去,只怕也捞不到好。 ”兄长,何不一鼓作气,杀光这些人,省的他们到匈奴单于那里告我们一状。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霍木青一边擦着刀刃上的鲜血,一边冷冷的说道。 赢平听他那决绝的语气,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这个霍木青的心该有多冷啊,才敢说出这样狠的话来。看来刚才哲别射死他的战马,让他的怨念很大。一时之间,平息不过来。 “穷寇莫追,敌人虽败不乱,又有人数的绝对优势,你确定能吃的掉他们么?再说了,我们这次来匈奴是干嘛来了,难道是打仗的吗?刚才闹僵,还可以拿话转圜回来,毕竟正常冲突,各有各的理,若是以强凌弱,非要杀个片甲不留,那咱们还能走出这匈奴草原吗?大王交代的事情,还能办成吗?” 赢平一席话下来,入情入理,说的霍木青不敢抬头。毕竟,像这样的骄兵悍将,就该在适当的时候敲打敲打他,煞煞他的戾气,以后才好管理。 匈奴既撤,赢平也不追,打扫战场,特种百人队三人重伤,五人轻伤,和匈奴的百余人伤亡相比,已经是很好的战损比了。重伤者需要做手术,幸好随军所带的军医,就是以前给蒙武诊疗的那位,自从赢平给他说了麻醉药的配方之后,他回去精心配制,制成了不少现成的麻醉药。这次北上匈奴,他主动请缨,要做随行军医。因为他觉得,跟着平公子,就像跟着一个大宝藏一样,总有学不完的东西。平公子就像一个谜,总是挖掘不完。 三个重伤者敷了麻醉药,经军医一番手术,谅无大碍。若是在以前,这手术是断然无法操作的,伤者肯定会因为剧痛休克死亡。经过实践检验,赢平的麻醉药确实有奇效,军医对赢平更是膜拜,时时跟在左右侍候。赢平问他姓名,他只说出身奴隶,幸得脱离奴籍,暂时无名无姓。于是赢平赐他姓名“再坨”,取华佗再世之意。再坨自是感恩戴德,欢喜异常。铁了心跟定了赢平,此后的情节中还会有再坨的很多戏份,暂且按下不表。 原地修整了一日,又重新出发,一路向北,直发北海!原本想着能连胜匈奴军三场,让他们做个向导,此去北海也好走一点,谁知道第一场比赛就横生波澜,友谊赛变成了拳击赛,关系也搞砸了。这下没办法,只好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己摸索着去北海吧。 北海不是海,就是今天的贝加尔湖,在俄罗斯境内,只是这个湖很大,很深,和大海相比也不遑多让,就叫北海了。 赢平他们现在在阴山北麓,北海在西伯利亚高原之上,虽都属于匈奴地盘,但相距两千里之多。可见匈奴地域之辽阔。听那个狼奔军首领特木尔说,匈奴单于在北海避暑,那就向北找找看吧,只有见到了单于,才能谈夹击赵国的事情。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向前走吧。 一行人又向北逶迤而去,大家都是第一次到草原之上,极目所视,尽是一片翠绿,地势坦荡平缓,天空高远,时不时一群群绵羊,几个蒙古包点缀,说不出的雄浑壮阔,众人都觉得大开眼界,即使旅途劳累,也不虚此行。 走了三五日之后,众人都有点疲了,审美疲劳了,再美的景色也提不起精神来。这一日刚转过一个低矮的山丘,蓦然听到前边一片喊杀之声,听这阵势,似乎人还不少。赢平赶紧吩咐队伍快速向前开动,去看一看到底怎么回事。 又走近了一里地,上得一座小土丘,才看清楚下边的情况。 只见大批匈奴骑士围住了一队赵军,赵军明显已经不支了,身边横七竖八的倒下的都是战友的尸体,剩下的百余人也是人人带血,但他们斗志高昂,虽然身处绝境,依然死战到底,看起来毫无投降之意。外围的匈奴骑士占有绝对优势,里三重外三重,足足有三千人马,匈奴大旗上,绣着一头凶悍笨重的大熊,上书“熊罴”两个大字。这是怎么回事?“熊罴”又是怎么回事? 第五十九章 遭遇熊瞎子 “兄长,这大概就是匈奴左贤王的熊罴军,咱们前几天碰到的是右贤王的狼奔军,还有直属于匈奴单于的龙吟军和虎啸军,号称匈奴人的四大悍军。”白亮虽然平时嘻嘻哈哈的,但身为游侠时,久在四方游历,对各国情势比较了解。 赢平的目光盯着被围赵军,似乎漫不经心的说道:“这么说来,这个熊罴军是和狼奔军一个档次的了,直属于匈奴单于的龙吟军和虎啸军才是真正的精锐吧?” “也不全是,匈奴左贤王实力较大,熊罴军的战斗力比狼奔军要高一个档次,算的上二流,龙吟和虎啸算的上是一流。咱们的运气不错,这才几天,就遇到了匈奴四大悍军的两支了。”白亮娓娓道来,似乎瞬间变成了匈奴百事通。 赢平点了点头,“咱们上次得罪了狼奔军,这次就不必再惹熊罴军了,树敌太多了不好。他们围攻的是赵国人,正好是咱们的对头,让他们打吧,看来不用我们帮忙,赵国人也撑不了多长时间了。” 众人点点头,都认同赢平所说的话。在这远离本土的大草原上,他们是秦国特使的身份,本来就应该保持中立,不能为了一方弱小就去帮它。那就是干涉人家国家内政了,犯下了国际交往的大忌。 看看场中,匈奴军已经占绝对优势,残余赵军不过是垂死挣扎。事已至此,熊罴军只差最后一击,就能全歼这一小股赵人。估计匈奴指挥官也是认定了这些人已经是案板上的肥肉,只要他们不投降,跑是跑不掉了,慢慢磨吧,慢慢玩死这些赵人,也好报一下草原兄弟的仇怨。 “哈哈哈,赵国小儿,你们投降还是不投降?”首领模样的人按住战刀,在队伍后边,高声叫到。 蓦然间听到赵军队伍中一声娇叱,“哼,匈奴野人,也配让我李灵屈膝,老娘这次中了你们的奸计,今日有死而已。要是我爹爹知道,定要踏平草原,杀你们个片甲不留!” 赢平的耳力甚好,当他听到这句话时,立马像被雷劈了一样呆住了,原来被围赵军里边,竟然有李灵! 李灵是墨家弟子,以前因为北郊猎场行刺之事,整个墨家反出秦国。李灵也不知所踪,没想到又在这里遇到。她誓做花木兰,穿着赵军军服混在一片乱军中,赢平刚才竟然没注意到她,直到李灵开口说话,赢平才凭借超强目力锁定住她。只见她浑身是血,手中的砍刀已经砍出了几个缺口,右胸前一大片血迹,显然被钝器所伤,只是一时半会还不致命。饶是如此,她依然指挥剩余赵军死战到底,没有半分妥协的意思。 “哈哈哈,你爹当然厉害,要不然他怎能守住赵国北大门十几年呢。多少匈奴儿郎死于你爹之手,多少肥美的草原被他蚕食。只可惜,他的宝贝女儿今天落到我的手里。兄弟们,抓活的,我要好好的用一下这个女人。让他爹生不如死!”首领模样的人显然很兴奋。 李灵挥手一刀,砍翻一个匈奴兵,咬牙切齿道,“休想!”转眼又是无数刀枪剑戟涌过来,一瞬间惊险万分。要不是匈奴首领名言抓活的,只怕她早就挂了。 此时此刻,身在局外的赢平反而成了最纠结的人。如果场中没有李灵,他是断然不会不救的,刚才已经和众人打好了主意。但蓦然只见,听到里边有李灵,他的心立马就乱了,怎么办,怎么破?能不救吗?凭借她刚烈的性格,就算力战到死也不会投降。赢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出手,以后肯定会后悔的。 “特战百人队听令!”赢平突然沉声命令道。 “诺!” “听我号令,不打旗号,不戴任何秦国装饰!随我冲下去,救起那个赵国女子,立马离开,不可恋战,然后向北遁去,如果万一失散,就在此地二百里外的狼居胥山集合!” “诺!”虽然心里有不解,但他们也不敢去问,再说现在也不是问的时候。领导既然命令了,就百分之百服从吧,不理解的在执行中理解。他既然想全力解救这位赵国女子,肯定有他的想法。就算是白亮,跟着赢平比较早了,也不知道李灵的事情。因为李灵和赢平认识的时候,白亮还不知道在哪儿游荡呢。 没有其他多余的战斗动员,撇下旗号后,赢平只沉声说了一个字“杀”,就带着特战百人队冲下山坡了! 秦军出现的位置在匈奴军的侧后方,再加上匈奴军一直在全神贯注围攻赵军,竟然没发现不远处还有百十人的队伍。只见他们不打旗号,不喊杀,不擂鼓,如同土匪一般,直接就向熊罴军的包围圈冲去! 熊罴军首领一看,这才一百人,成什么气候,这不明摆着飞蛾扑火,螳臂当车么?不管什么人,只要敢干预他绞杀赵军,那他绝对视为敌人。 “上去两个百人队,拦住他们!”首领一声令下,熊罴军两个百人队顶了上来,兜头拦住。在他看来,拦截这些土匪,根本不会花费太大的精力。要不是他的兵力实在有富余,他也不会派出这么多人去应战。 “噼噼啪啪”,“叮叮当当”,“啊啊”,“咚咚咚咚”,只听一阵响动,一连串的惨叫,才一个回合,就有数十个匈奴兵倒下。两个百人队的封锁也在瞬间被冲破。 匈奴首领大惊,他从来没见过战斗力如此强悍的士兵,这还是人么?不过他也是身经百战的大将,虽然一时受挫,也不至于慌乱。再厉害有如何,我这里有三千人马,还弄不死你这个小小的百人队么。 赢平一如既往的不说话,只管向前冲,冲开了封锁之后。直接扑上那重重围堵。如同快船破水,赢平军力所到之处,熊罴军根本无法阻挡,包围圈迅速被撕开了个口子,一百人通过这个口子,也一头扎进了这个包围圈。 “铁桶合围,绞死这批土匪!”匈奴首领怒极,他可从没见过谁敢这样大摇大摆的在他的军队里撒野。 “是!” 匈奴兵也是精锐异常,主将一声号令之下,立马合围加固。匈奴人骑术精湛,来往冲突,里里外外之下,只怕任谁也难以冲出去了。 “灵儿,我来了!”赢平冲到包围圈的中央,高声喊道。 李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马上就要撑不住了,没想到赢平居然来了,只是,他带的这么点人,不是和自已一块儿陪葬的么? 第六十章 突出重围 俗话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在李灵最绝望的时候,赢平如同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让她顿时生出一种依靠的感觉。平时的强悍,倔强也在这一瞬间化为乌有,剩下的只有满满的感动。 百忙之中也不忘问一句:“赢平,你怎么来了?” “我来救你呀!”赢平答非所问。 现场情况紧急万分,李灵所带的赵国士兵基本都是人人带伤,剩余不到百人兀自死战。战马在长时间激战下,也已经精疲力竭,口吐白沫。 “来,上我的马!”赢平一把拽起李灵,要把她拉到自己的坐骑上。李灵想说不,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她的马已经是半残状态,指望骑着她的马冲出重围,那是想也不敢想。即使冲出去了,也无法逃脱优势敌人的追击。 事已至此,李灵也就不再反抗了。只觉得一股大力传来,拉着她飞身而起。紧接着就感受到自己的后背靠在一扇厚实的胸膛上,顿时生出一种踏实的安全感。 “白亮,霍木青听令,带领百人队全力向前拼杀,打开一条生路,赵军兄弟在后边紧跟!尽快杀出去!” “诺!” 下达了突击命令,赢平一手揽着李灵的腰,一手挥舞手中战刀,步着白亮霍木青的后尘,奋力掩杀出去。匈奴骑兵有三千人,围住这两百人并非难事。但赢平突击的是一个点,匈奴军围的是一个面,以点破面,兵力更容易集中。 这些匈奴兵一向纵横草原,罕有敌手。今天遇到了赢平这批人,骤然觉得像是用牙咬石子,从没见过这么硬的。石子没咬碎,牙都快崩掉了。只见这些不明来历的人三个人组成一个战斗单元,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你打他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另外两个人帮他掩护,弄不好自己也会神秘莫测的人砍上一刀。 “区区两百人,我们就围不住么?我熊罴军是干什么的?我巴图可不想有这个耻辱!”首领耍的一声,也拔出弯刀,愤怒的声音在整个战场咆哮。 赢平虽然身在战场,但听的真切,知道这个熊罴军的首领叫巴图,现在巴图这么发狂,显然是想动真格的了。不知道他还有什么后手,哎,不管了,今天既然插了这一手,肯定是要管到底的。是骡子是马,赶紧牵出来溜溜吧。 巴图手举弯刀,扭头对着身后的亲兵卫队说道,“今天要是弄不死这些土匪,我名字倒着写!兄弟们,杀!” 赢平听了直想笑,想不到这个勇猛粗犷的匈奴汉子,赌咒发誓时,还要说名字倒着写正着写,真是有一颗文艺的心脏啊。 笑归笑,但巴图率领他的亲兵卫队压上来的时候,赢平立马就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压力。不愧是亲兵啊,水平就是比一般的熊罴军士兵高。他们人数虽然不不多,堪堪有两百人,可是绝对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赢平的百人队已经快冲出重围了,瞬间又和这些亲兵卫队纠缠在一起。赢平怀中抱着个人,动手极不方便,幸好身边有白亮霍木青紧紧护卫。才不至于有什么危险。但白亮霍木青等人,面对这些新加入的生力军,也有一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 这些亲兵们骑术精湛,轻装上阵,你的长戈一挥,他们就跑的远远的,你再收回兵刃转攻其他,他们又倏忽之间跑回来,伸出弯刀要砍你。感觉他们就像天上的云,轻便灵动之极。胯下战马已经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骑士骑士,他们才是真正做到了人马合一的境界。 但这些亲兵们面对赢平的特战百人队时,也同样是一筹莫展。且不说他们配合的极好,攻击其中一个,立马就有人给他们掩护,掩护的同时还不忘记还戈一击。弄不好身上就会被戳个大窟窿。另外还可以看的出来,他们的单兵素质非常高。反应敏捷,力量强大。如果在战场下边,绝对是以一当十的好汉。但现在,他们就是把团队配合与单兵素质结合到极致的一批人。 就这样,双方胶着在一起,谁也奈何不了谁。匈奴胜在人多,骑术高超,时不时发的冷箭也很能伤人。赢平的百人队胜在单兵素质高,团队配合的又好。两方人马在这草原上杀得是难解难分,天昏地暗。 但赢平直到,这样耗下去,最终的结果就是,他必败无疑。因为人家人多。人多力量大,生力军可以源源不断的补充上来,打累了的士兵可以退到后边歇一歇,歇好了再顶上来。车轮战也能磨死你。 这样下去可不行,必须想点办法才行。赢平大声说道:“所有人,全力进攻东面之敌!” 他的声音很大,大到整个战场都能听到。巴图一听赢平如此说,赶紧调集所有重兵东面防守。西面相对来说,兵力就比较空虚。 赢平一看,匈奴的大队人马已经调到东面,立即战刀一挥,大声喊道, “兄弟们,向西面冲去!” 赢平的人少,所谓船小好掉头,不到二百来人的队伍,瞬间就转换了攻击方向。全力向西边压过去。 这一次他们势在必得,又在防守薄弱之处突围。巴图着急忙慌的想把西边的兵力加固,但三千多人的队伍,不是说调动就能调动的。只见西边之敌在赢平等人的雷霆一击之下,纷纷倒地。死的死,伤的伤。如同一个大型推土机,推开面前的一切障碍。西边,终于打开了一个口子! “截住他们,不能让他们跑了!”巴图声嘶力竭的喊道,他的亲兵卫队也快速向西边移动,希望堵住缺口。 赢平一马当先,冲出包围圈。后边紧紧跟着白亮,霍木青,特战百人队,残余赵军。 “嗖嗖嗖”一阵箭雨射下来,最后边的残余赵军有数十人中箭,纷纷倒地。赢平一皱眉头,看来今天是不能轻轻松松的离开了。 “白亮霍木青,你们两个人带领百人队断后,赵军先走!” “诺!”两人依然是简短的回答。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带领秦军百人队,迎着追击的熊罴军就扑了上去。 第六十一章 屋漏偏逢连阴雨 话说白亮和霍木青带领秦军百人队断后,和追击的匈奴军轰然撞在一起。就像两个铁块撞击在一起,硬碰硬,爆发出极大的能量火花。整个战场也紧跟着地动山摇起来,千军万马的呐喊声,兵器撞击声,人马倒地声,不绝于耳。赢平虽已跑远,但听到这种战场厮杀声远远传来,也禁不住心动神摇。看来,冷兵器时代的战场更加热血啊。 不说秦军阻击匈奴,且说赢平骑马带着李灵,走在队伍最前边。后边跟着一大队赵军的残兵。惶惶若丧家之犬,一路向西逃去。 唉,谁让自己爱管闲事呢,落得这个狼狈样,能怪的了谁去。秦兵在拼死拼活的断后,秦军的死对头-赵军,竟然被自己救下了,这都是什么事儿啊。赢平骑在马上,怀里虽然抱着李灵,心思却半点没放到她心上。只是想着既然救了她,就把这份儿人情做足,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善始善终吧。 “你怎么突然来到这里了?”李灵背靠在赢平宽阔厚实的胸膛里,战场厮杀时来不及说话,眼下已经脱离了匈奴军的范围,越发感到莫名得安全感。说话的声音也低不可闻。一改她平时英豪的花木兰形象。 “啊,我,我到匈奴打猎来着,就恰好遇到你们了。”赢平吞吞吐吐的说道。毕竟,来匈奴真实的目的,打死他也不敢说。若是说了,只怕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怀中温顺的美女立马就会爆发出剽悍的一面。 “那谢谢你了!”李灵低垂着眼睛,柔柔的说道。长长的睫毛覆盖在洁白的脸颊上,说不出的好看。 赢平看的有点出神,直勾勾的盯着李灵的眼睛,好像在欣赏一件绝世珍宝。李灵被看的不好意思,脸蛋上瞬间飞过两片红霞,显然是害羞极了。 猛然间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赢平赶紧收回目光。内心暗暗自责:赢平啊赢平,兄弟们还在后方拼死拼活,给你断后,你还有心情在这里搞暧昧,眉目传情啊。赶紧想办法脱身,接回断后的秦军兄弟们,才是正理啊。 想到这里,赢平不再关注怀中的李灵,只管催促队伍,一路向西而去。暂时跑的越远越好,甩开这股儿匈奴兵,再做打算。 行了半个时辰,眼看前边地势变高,一望无际的草原变成了高高低低的山丘。山虽不高,山上也没有多少茂密的植被,但群山乱绕之下,足以掩盖这批队伍的踪迹了。平原上的目标便于敌人发现,进了山区,可就算彻底摆脱追踪了。 正所谓看山跑死马,眼瞅着山就在眼前,就是跑不到跟前。正在人困马乏之时,又轰隆隆的下起了雨。这雨说来就来,势头极猛,如瓢泼一般,赢平等人伤的伤,惨的残,丢盔弃甲之下,更别说带有雨具了。没办法,只好直头儿淋了。 赢平暗自苦笑,这就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淋雨事小,逃命要紧,到了前边山里,兴许能寻个避雨的地方吧。 “赶紧走,前边山中有山洞,可以避雨。”赢平马鞭一挥,高声说道。李灵受伤,赢平等人如从天降,把他们从生死边缘救出来,此时的赢平,俨然已经是这支残余赵兵的首领了。 众位残余赵兵已经精疲力竭,又骤然遇到大雨,浑身早就湿透。再加上道路泥泞,行路极难,几乎是相互搀扶着走,哀声一片。赢平知道这种情况绝不能持久,必须提高士气,让大家尽快振作起来,就随手一指,说前边山中有避雨的山洞,大家听了他的话,都精神一振,找回了重新赶路的力气。 李灵转过半个身子,想问一下到底前边有没有山洞避雨,毕竟她的身子也早就湿透了,实在需要一个休息的场所,听到赢平如是说,也想求证一下。但不防赢平正在专心赶马,李灵侧过身子时,脸蛋正好碰上赢平的嘴唇。赢平只觉得一片滑腻的肉感瞬间从嘴唇上传来,整个人一阵机灵,好像触电了一般,说不出的激动,又说不出的受用。李灵大是尴尬,连忙低垂下头,不发一言。任她再英豪飒爽,平日里也和很多男人打成一片,但真正男女肢体接触时,女人终究是女人,天生的娇羞还是第一反应。 赢平不经意间吃了个豆腐,虽说无意为之,但既然送到嘴边了,也不由得暗爽一下下。毕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赢平还是无法做到坐怀不乱的。 至于刚才说的前边有山洞,那纯粹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为了激励士气,只得出此下策了。说起来,这一招曹操也用过,望梅止渴的故事就是这样来的。赢平只不过是活学活用。至于前边到底有没有山洞,到了再说吧。领导善于给人画饼,赢平这次给大家画了个山洞。 听闻前边有避雨的山洞,一行人就抖擞精神,努力向前,不一会儿,就走到了这一边乱山山根下。赢平打头,怀里抱着李灵,后边跟着百十人残余赵兵,一步一个趔趄,向前蹒跚而行。此时大雨丝毫未停歇,好像老天爷的水坝开了口子一般,没完没了下个不停。 赢平倒也不急着找什么山洞,都已经淋湿了,再淋点也无所谓,向前再走走,能碰到一块儿稍微避风干燥的地方就歇脚。当然,碰到山洞了更好。 刚转过一个低矮的山头,赢平就看家对面一座高山,山腰处一个黑黝黝的山洞,洞口有两丈之高,看样子甚是宽敞。 赢平大喜,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到。自己不过随便一说,没想到山洞真的出现了,这叫什么,心灵感应吗? 不管他了,既然山洞就在眼前,赶紧催促队伍前去避雨要紧。众人也早就看到了这个山洞,一瞬间又提起了精神。毕竟,久在雨中的人,能有个避雨的地方就是幸福了。 这山不高,也不陡峭,蒙古高原上,这种地貌很常见。一行人既然看到了山洞,就卯足了劲儿向上爬,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山洞口。 哇!好一个大山洞! 第六十二章 天生一个仙人洞 只见洞口宽敞,洞内明亮干燥,里边空间甚大。百十人进来,一点也不觉得拥挤。正所谓“久旱逢甘霖”,久在甘霖中浸泡的人,却盼望干燥的环境。一行人到了这个山洞,顿时将刚才的厮杀之苦忘了大半。 赢平吩咐众人下马,先生火,烘烤衣服,救治伤员。洞内向里还有很大的空间,长长的甬道一眼看不到尽头,顺着甬道再向里看,就是阴暗潮湿了。现在人困马乏的,也没心情到里边深入探索。赢平和李灵向里稍微走了几步,拐一个弯儿,正好有一个独立的小石洞。好比一条线上的一颗珠子,空间虽不大,但也平坦干燥。 他们就在这里停下,和大部队隔开。命令军士抱来干柴,在这小石洞里,两人生了个独立的火堆。众人早就看出端倪,远远的在外围生火,不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 战国时男女风气奔放,野战盛行,时时有“桑间濮上”之举,大圣人孔子,据说就是他的父母为了纪念野战地点“丘上”,而起名为孔丘。赵国地处北方,沾染胡人风气日久,对青年男女的那档子事儿更是持宽容态度,毕竟,谁没年轻过啊,就让这对小青年热乎热乎吧。 “把外衣脱下,烤一烤吧,我也好帮你看看背上的伤势。”赢平一边往火堆里添放干柴,一边对李灵说。 李灵虽然不是扭扭捏捏之人,但毕竟是女子,听到赢平如此说,脸顿时红了。低垂着头,一言不发。 “怎么,你还怕我非礼你不成,外边都是你的人,你叫一声,我就算三头六臂也跑不出去啊。”赢平望着越来越高的火苗,语气里略微有点不耐烦。“再说了,你也没带随行侍女,外边都是五大三粗的老爷们,你想让他们服侍你吗?” 李灵眼里几乎噙出泪来,心想做女人真难啊,男人干什么都方便,但女人总有那么多拘谨之处,下辈子一定要托生做个男人。他讲过花木兰的故事,不知道花木兰在军营里是怎么处理这种男女关系的。唉,罢了罢了,该脱就脱吧,谁不知道谁下边长着啥呢。 李灵一咬牙,一跺脚,硬着头皮,皱着眉头,把外衣脱下来。赢平早在他脱衣服的时候已经转过身去,毕竟,脱衣服这个动作是最尴尬的,避开了这个动作,脱掉之后的结果反而没那么重要了。人的心理,有时候就是这么拧巴。 赢平接过李灵的外衣,稍微拧了拧,控出少许水来,再展开,用手撑着,在火焰上方烘烤。只见一股股水汽氤氲而起,赢平熟练的反转着衣服,眼睛看也不看一旁蜷缩着身子,双手抱肩,蹲在地上的李灵。 “看,烤好了!”不大一会儿,赢平抖一抖烘干的衣服,转过身递给李灵。 李灵本来在地上蹲着,努力把自己的身子蜷缩成最小的状态,此时看到赢平直视过来,顿时感到无地自容。一瞬间只产生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跑。离开这个人远远的,不在他面前丢人现眼了。 脚下一用力,大腿微伸,半个身子已经直起来,不料起身太猛,牵动了背上的伤势,痛的她闷哼一声,一屁股坐到地上。这一下双手自然撒开,不再护在胸前,整个上半身毫无保留的暴露出来。不过还好,最里边穿的还有一个肚兜,护住要紧之处。饶是如此,也有部分身体看的清清楚楚。雪肤玉臂,美不可言。 弄到现在,赢平倒觉得不好意思了。他刚穿越而来,就有一个美娇妻陪在身边,男女之事早就经历过。现在这种情景,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李灵,看这紧张的样子,就知道是个黄花大闺女,毫无男女独处经验。越是这样,越是紧张,越容易造成尴尬的局面。 “你坐起来。”赢平语气里没一点情绪。“我给你看看你背上的伤势。” 李灵想拒绝,但赢平的口气没半分商量的余地。况且背上伤口一直在痛,不处理一下,恐怕会加重的,留下暗疾也说不定。罢了罢了,面子事小,生死事大,既然到了这步田地了,让他多看一点又如何。只是,他总是一副无动于衷,不近女色的样子,难道,我的身材就那么差劲儿吗?李灵想到这里,又是一阵懊恼。、 一会儿觉得尴尬,一会儿又恼恨对方的冷血,一会儿心里又莫名伤感,李灵心里翻江倒海,反而盼望着这种场景能永远的保存下去,大家都不走出这个山洞,永远就这么待下去,多好。 赢平可不懂女孩子那么复杂的情绪,他径直绕到李灵身后,用外科手术医生的眼光,观察起后背上的伤势。伤口不大,也不严重,但必须尽快处理,再晚点就发炎了。 赢平取下随身携带的一把小刀,在火焰上烧一下,做手术刀使用。然后又从行囊里取出麻药,涂到伤口上。李灵只觉得伤口顿时麻木起来,刚才剧痛已经不见了。 “你在我身上抹的是什么东西,怎么麻麻的?”李灵觉得有点不对劲。 “麻药!” “麻药是什么药?” “如果不抹点麻药,待会儿你会痛昏过去的。”赢平言简意赅,不给她解释太多,顺手拿起了已经烧过的小刀,准备动手术了。 要说这麻药,举世只有赢平的军医再坨一个人有。当时再坨按照赢平的配方,配置出大量麻药之后,制成糊状液体,装在一个小葫芦里。赢平知道这种麻药的珍贵,就特意问再坨要了一个小葫芦,以备急用,没想到这次真的用上了。 “我要动手了!你小心点,现学现卖,做的不好,别见怪!”赢平面对李灵整个雪白的后背,看到的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伤口。所谓”目无全牛”,大概就是整个境界吧。 “嗯。”李灵没其他办法了。此时有伤在身,她坐在地上,赢平手拿刀在她后背上比比划划。真正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也不过如此。爱咋地咋地吧,反正他也没什么恶意。李灵心道。 麻药已产生效果,赢平手拿刀子,正要先清理一下伤口,割掉烂肉,再敷上随身携带的金疮药就好了。正待割下去第一刀,突然,赢平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从洞深处的甬道传来,同时,鼻子也闻到了一股腥气。 不好!赢平暗叫一声,手也顿时僵住了。 第六十三章 大战蟒蛇 有时候事情就是来的那么突然,从有所感知到真身出现,只是一瞬间,赢平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条两丈余长的大蟒蛇已经蹿到面前,直扑蹲在地上的李灵。 因李灵在前,赢平在后,正要给她做个小型的外科手术。这下子李灵反而首当其冲,成了人肉盾牌了。 这头大蟒蛇应该是这个山洞的主人,在洞里边卧着。它对这群不速之客显然不满,两只黑漆漆的小眼睛闪着阴毒的光芒,张开血红的口,呲呲的吐着信子。皮肤上有土黄色的花纹,身子如水桶粗,随便一个蠕动,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看样子它很是狂躁,似乎下定决心要把这个娇嫩的女子一口吞下去。 李灵在战场上虽然杀人不眨眼,但毕竟是女人,碰见这种长条软体动物,还是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此时早就吓得花容失色,僵在地上不会动了。间不容发之际,赢平来不及多想,一把抱起李灵,纵身一跳,闪到火堆后边。 蟒蛇这一扑就扑了个空,看到他们退到火堆后边,却是毫不停歇,高昂起蛇头,前半截身子越过火堆,又是一剪,直接向他们缠过去。蟒蛇的身子极度灵活,像软鞭一样,眼看就要抽他们身上。 赢平知道若是被这家伙缠住,那可没半分逃脱的希望。虽然是抱着美女一块被缠,但他宁愿不尝这个滋味。蛇身软鞭抽到之时,就是蟒蛇发力之时,和它比力量,赢平还没那个自信。 说时迟,那时快,赢平抱起李灵,一个懒驴打滚,围火堆滚了半个圈子,绕到大蟒蛇身后,躲开了蛇身软鞭的攻击范围。正要喘口气歇一下,蟒蛇的尾巴却又像长了眼睛一样,如同一把铁扫帚,横扫而来! 赢平此时身在地上,怀中还抱着李灵,脑子还不清醒的时候,蛇尾已经扫过来了。如果被巨大的蛇尾扫中,那可不是好玩儿的。来不及细想,赢平脚下用力,抱着李灵,一个旱地拔葱,跳出一米多高,堪堪躲过了蟒蛇这一扫。 原来大蟒蛇攻击,一般就用这三个招式,一扑,一缠,一扫。一般的猎物,或者是人,极少有能躲过这三招必杀技的。三击不中,它的劲头就泻去了大半。这三式兔起鹘落,一气呵成,极是快速,只在电光火石之间。所以里边小洞打的惊心动魄,外边大洞的赵军竟然没发觉什么异常。 蟒蛇三击不中,正待蓄势再来,但赢平显然不能一直被动挨打。把李灵往地上一放,飞身而起,直接跨骑到蟒蛇的身子上,同时手中的“手术刀”也没闲着,不管青红皂白,向着蛇身子乱砍。 蛇皮甚厚,常年累月形成的角质层好像一副盔甲,保护着蛇身不受外力所伤。但赢平的刀也不是凡品,刺的虽不深,但刀刀见血,给大蟒蛇极大的杀伤。这把刀是秦宫高手匠人打造成的防身利器,去年生日时,秦王给他的儿子们每人送了一柄。赢平一直随身携带,刚才准备做手术刀用,现在竟然做了刺蛇之用。 蛇吃痛不过,在地上乱爬乱撞,搅弄得整个山洞都一片狼藉。一不小心碰到火堆,蟒蛇又被烧得难受。此时这么大的动静,外边的赵军早就闻声赶来。但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奇怪的画面,只见赢平骑在蟒蛇身上,如同骑在一条长龙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乱砍,蛇身虽坚硬,但早被砍得血肉模糊。蟒蛇想反转身子缠住赢平,却苦于用不上力,浑身上下好像哪个关键点被拿住了,全身的力气都无法凝聚。想调转蛇头去咬,却总找不到下口处,就已经被刀子逼回。只觉得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能凝聚的力气越来越小。 “用不用帮忙?”李灵在外围高声喊道。此时她已经缓过神来,退在一旁观看。身边也有大量的赵军士兵,只要她一声令下,这蟒蛇立马就被剁成肉泥。但她也知道。猛将杀敌,又是在优势情况下,骤然上去帮忙,简直是上去抢功劳。不管在哪个国家,哪个军队,这都是不成文的规定。 “不用了,它已经快不行了。”赢平嘴里说着话,手上的刀却是丝毫未停,劈头盖脑的向大蟒蛇砍去。大蟒蛇此时只有挨打的份儿,毫无还手之力。挣扎的力量也越来越小。唉,谁让它一开始就那么猛呢。三招用完,劲头就泻去大半,一旦被人拿住,只有挨宰的份儿了。 “赶快把它杀了吧,我不想再看到这大蟒蛇了,太恶心!”李灵一边说,一边又往后走了几步。毕竟,刚才的突然袭击让她现在还心有余悸,现在又看到这血肉模糊,蛇身蠕动的场面,一时半会儿还受不了,只想快点结束。 “好吧!”赢平刀子一闪,径直切向蛇腹。蟒蛇好像有所感应一般,极力蜷缩着身子,躲避这致命的一刀。它知道有些地方是玩玩不能被碰的,可这个人总那么了解他。步步被压得喘不过来气。罢了罢了,这难道就是克星么? 但大蟒蛇浅浅的思想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下一刻,它的肚子已经被豁开,一颗硕大的蛇胆滚了出来。赢平伸手接住,又从身上拿出一片油布,细心的包好,放在怀里。至于大蟒蛇,早就僵直了身子,一动不动了。 赢平起身从蟒蛇上离开,浑身上下沾满腥臭的蛇血。但赵国军士看他的眼光,却像仰慕英雄一样。李灵也是饱含柔情蜜意的看着他,回想起刚才的惊险场景,又是一阵阵后怕,又是一阵阵感动。种种复杂情绪又袭来。 “来吧,让我继续为你做手术,做完之后,我就要赶紧离开了!”赢平手拿沾着蛇血的手术刀,望着李灵,似笑非笑的说道。 “你要去哪儿?”李灵一惊,眼睛里充满了关切。“再说了,你两次救我姓名,我还没好好报答你呢。跟我回去,见到我爹,他可定也非常赞赏你!” “报答?”赢平哈哈一笑。“若是求报答,我早就不管你了!” 第六十四章 胜利会师 “那……好吧!”李灵欲言又止,不再多说其他的。吩咐军士打扫洞穴,将大蟒蛇拖出洞外,然后默默的重新坐下,让赢平继续给她做手术。赢平也不客气,上麻药,割腐肉,敷金疮药,再包扎,一板一眼,有模有样。虽然是第一次做,但赢平也在现有条件下把这个小手术做到了最佳效果。 “注意多休息,不要碰到伤口。”赢平将手轻搭在刚包扎好的伤口上,似乎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得赶紧走了,再不走,我的兄弟们就该说我重色轻友了!” “真的要走啊?”李灵幽幽的问了一句,嘴巴微微一蹶,平日里英气勃发的眼睛,现在却充满了无辜,留恋,不舍。 赢平赶紧把眼神移开,他怕再看下去,自己就要被李灵的表情融化,挪不动脚步了。 大踏步走开,牵过自己的战马,赢平头也不回的向洞外走去。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为他断后,他必须得去找他们了。至于这里,至于李灵,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还会再见面吗?”李灵奔出洞外,好像夸父逐日。 “应该会吧!”赢平骑在战马上,依旧头也不回,只有声音远远的飘来,“或许是在战场上!” 快马加鞭,离开这座山,赢平原路返回,直奔先前的战场。毕竟,那里是和兄弟们分开的地方,必须得过去看看。越往回走,心里越是忐忑,害怕突然出现的秦军尸体,害怕数量极少的秦军是否能抵挡得住优势匈奴军的围攻。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骂自己重色轻友,连一向神勇的座下战马也跑的口吐白沫,气喘吁吁。 跑了大半天,终于到了原战场,但出乎意料的是,战场已经空无一人,地上流的殷红的鲜血,破败的军旗,显示这里曾经有一场激战。但独独不见匈奴兵和秦兵的尸体,躺在地上的全部是赵军尸体。这可奇了怪了,最先离开战场的一方尸横遍野,不知厮杀到什么时候的两方竟然不知所踪了。难道人间蒸发了。或者又是集体穿越走了?想到这里,赢平不禁都笑了起来。自己是个穿越者,碰到一些无法理解的事情时,总喜欢往穿越上靠拢,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哪有那么多穿越啊。还是好好找找吧。赢平又是自我宽慰,又是自我调解,心情格外起伏。 对了,临别时和他们约定,如果走散了,就到狼居胥山汇合,说不定他们在那里等着呢,去看看吧。也胜过漫无目的的寻找。 想到这里,赢平找个干净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拿出随身携带的风干牛肉,一袋马奶,打起尖来。战马也撒开绳子,让它在这大草原上随便吃个饱。 要说这风干牛肉,马奶,本不是秦军的标配,但赢平在出发之前,就考虑到了这一趟任务的特殊性,学着匈奴人,多准备了一些牛肉,马奶,以备军需,没想到还挺管用,军需辎重大大减轻,单兵作战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吃饱喝足之后,赢平继续上路。此地距狼居胥山有二百来里,骑马的情况下,大半天就可以赶到。赢平心急,速度更快,两个时辰后,已经望见了连绵起伏的群山,如一道屏障挡在草原南北。和南边的阴山遥遥相望。正是鼎鼎大名的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以北,就属于匈奴腹地了,以南,还会有中原民族的势力在渗透,时常发生大大小小的战争。赢平知道,后世的西汉王朝,就有一个叫霍去病的将军,孤军深入,所向无敌,歼灭大量匈奴军。并在狼居胥山勒石立碑,刻下丰功伟业,成就一代名将。史称“封狼居胥”。 心中思绪万千,前想五百年,后想五百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只有一个穿越者在这万千大山中骑马独行,赢平只觉得自身之渺小,宇宙之广大。就算自己身负绝学又如何,就算穿越者拥有开挂般的技能又如何,世事之难,非一朝一夕之功。鬼谷子老师的训诫,早日完成统一六国的梦想,不知何时能实现。 正在伤今怀古的当口,猛然望见前边一座山峰人声鼎沸,旌旗飘扬。定睛一看,不是他的特战百人队是谁?想不到出生入死之后,依然能在这里会师。刚才的伤感又烟消云散了。突然间,浑身又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感,只觉得没有办不成的事儿,没有打不赢的仗。有了这群兄弟,什么都不在话下!可见,人的心理变化有多快,只需要看到这群有力量的伙伴,就可以重新燃起斗志! “兄弟们,我回来了!”赢平拍马赶上山来,说不出的轻快。 “嘿,兄长回来了,那赵国的小姑娘没把你迷住啊?”白亮依然是老不正经的坏笑。 “回来了就好!我们没事,兄长也没事!”霍木青持重的多,说的也是实在话,安心话。 赢平满意的看着这些兵,眼神扫过去,在极端的时间内就数了数山上有多少秦兵。一个都没有少,特战百人队还是满员,连重伤的都没有。 “喂,臭小子们,你们是怎么做到的?我让你们断后,你们没埋怨我吧?”赢平显然对他们的零战损很是好奇。 “嘿……兄长说这就见外了,为兄弟两肋插刀,让我们断后也是职责所在。”白亮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 “至于我们怎么跑掉的嘛,那就需要霍兄弟和我的手段了。”说到这里,白亮的表情又明显的显摆,炫耀起来了。 “好小子,到底怎么摆脱掉那股匈奴军的?”赢平微笑着问道,现在的他极有耐心,又有十足的好奇心。毕竟,胜利会师,兄弟重逢让他甚是高兴。 我们当时就是如此如此,如此如此,嘿嘿哈哈,噼里啪啦,就把那三千多熊罴军制服了。白亮一边说,一边表演,说当时的情景,以及当时的破敌之法。赢平听了一会儿就明白了,原来他和霍木青又一次发挥了斩首行动的威力,上去直接挟持了熊罴军首领,并作为人质。匈奴军不得不收兵罢战,秦军撤出战场后,才把匈奴首领放回。匈奴军打扫战场,把匈奴军尸体运走,于是战场上就只留下赵军的痕迹了。 “原来如此,也辛苦你们了!”赢平甚是赞许,“关键时刻挟持匈奴首领是不错的选择,成功退出战场,保存我方实力。不杀他也是对的,免得我们多结仇怨。总之,你们做的很好!” 第六十五章 北海之滨 “兄长,下一步怎么走?”白亮和霍木青齐声问道。 赢平目视远方,眼神中充满坚定,“既然匈奴大单于在北海,那咱们就直发北海!来个直捣黄龙!传令诸位兄弟,修整一夜,收拾行装,明日出发!” “诺!”整个百人队齐声一呼。 第二天一早,一支百人左右的商队又行进在宽广无垠的草原上。要说匈奴的地盘也太大了,此地离中原腹地有两千里,离北海还有两千里。两千里地,怎么也得走上个十天半月。 一行人晓行夜宿,饥餐渴饮,穿过草原,越过沙漠,走上高原,终于在第十二天下午,看到了一片大水域。水波浩渺,一望无际,虽然和真实的海还有差距,但也不遑多让。 这就是北海,赢平在前世时只在地图上看到一片蓝绿,如一片狭长的树叶,东北西南分布。神往她的风采,想象她的气息,那时她叫贝加尔湖,是世界上最深的湖泊。 时当盛夏,一路之上,秦军将士早就受够了酷暑之苦。特别是过沙漠的时候,炎炎夏日更是把人都快烤熟了。但一到这片水域,立马就感到一阵凉爽,让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怪不得匈奴单于在此地避暑,真会享受啊。 因为匈奴单于经常临幸于此,加上环境优美,这里的人口明显多了起来,大多是牧民,也有商人,官吏,军士。人口一多,就成了城市,所以此地也叫北海城。根据探听来的消息,大单于的行宫就在城北,最靠近水岸的地方。明天一早,赢平等人就准备以秦国国使身份,拜会大单于,商讨合击灭赵之事。 “兄长,这地方可真凉快啊,这个北海可真不错,待会咱们去海里游游泳去吧,洗洗一路上的风尘。再说了,我还没见过大海呢。”白亮很是兴奋。 赢平白了他一眼,“你啊,就知道玩儿,玩遍中原还不行,现在到了匈奴,还想顺带着玩玩匈奴的美景。我可告诉你啊,北海的水可深着呢,里边还有一些水怪,恐怖无比,专一兴风作浪,吃人不吐骨头,你要去我也不拦你,但被水怪吃了,我可不管啊。” “真的假的,还有水怪啊?你怎么知道的?”白亮在战场上虽然英勇,但对这些未知生物的恐惧,却来自于人的天性。一听说有水怪出没,就犹豫起来了。 “你可以去问问当地人。”赢平似乎很笃定,实际上到底有没有水怪,他也拿不准,只是前世时看过一些贝加尔湖的资料,知道这里有一些不明生物出没,有可能是一些太古遗种,在这个特殊的地理环境下反而生存了下来。 霍木青插言道:“算了算了,咱们正事儿还没忙完呢,万一有什么差池,就不好交差了。白兄弟,还是先别去了,早点休息,明天去见匈奴大单于要紧。” 赢平就喜欢霍木青这一点,老成持重,从不误事。相比之下,白亮则显得毛毛躁躁,不服管教。但有时候缺点也是优点,白亮的真性情,赢平更加欣赏,和他的关系也更近。 “早点休息吧,如果有缘,咱们自会和水怪相逢,但那不是今天。”赢平打个哈欠,回房去了,白亮和霍木青也各自回去,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百人商队用过早饭,就直接向大单于的行宫进发。带上货物,打上秦国旗号,大摇大摆的走在北海城的街道上。北海城本来就不大,人也不多,这么一百个秦国商人突然出现,也足够他们开眼界的。 匈奴单于最近的精神不太好,他最宠爱的妃子,不知得了一种什么病,遍寻名医也治不好。大单于烦闷,到现在日上三竿了,还没有起床。忽听外边通报,说秦国来了一大批商人,带着金银珠宝,要来拜访大单于。 这些使节往来的事儿,本来有亲信大臣负责。但这次来的,可是秦国啊,天下第一战国,人家有意交好,何必怠慢呢。虽然心情不好,但公事还是要办的。 “先接入大帐内,我稍微准备一下,随后就来。”大单于命令。毕竟,他现在还没起床呢,总得换身衣服吧。 赢平,白亮,霍木青三人被引入大帐,剩下的在账外安置。单于还未露面,桌上已经摆好了生牛肉,马奶酒,草原人待客之热情,世所公认。 “哈哈哈哈”只听一阵笑声传来,人未露面,声音已经接着传过来。“我亲爱的秦国朋友们,是伟大的腾格里带你们来草原的吧,一路之上辛苦了,请先饮一碗马奶酒,聊表我们的敬意。” 顺着话音看过去,只见一位高大威猛的蒙古汉子走过来。衣着华贵。气度雍容。但眉尾低垂,眼神不旺,宇间略有愁苦之色,身边跟了十几个仆从,众星拱月的陪着他。很显然,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匈奴大单于——也速台。 “外臣赢平,拜见大单于!”赢平三人按着草原的礼节,以手抚胸,微微弯腰,行了个标准的匈奴礼。 “免礼免礼,大家都是朋友,何必那么多虚礼呢,坐坐坐!”也速台很会招待人,谈笑风生。面面俱到。但赢平凭借鬼谷子相学能看的出来,他其实内心是很愁苦的。越是这样外表快活的人,内心越是有难以言说的苦衷。 “来来来,草原人的规矩,进门先喝三大碗,才是真朋友。”说着,自己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仆从也早给白亮,霍木青倒上了一碗酒。 赢平摇头苦笑,这草原上喝酒的风气,他早有耳闻,只是想不到一国之君,大单于也速台,接待外国国使时也先让喝三碗,这酒风也太豪放了吧。罢了罢了,入乡随俗吧,喝了这三碗再说。 于是赢平端起酒就喝,同时拿眼偷偷去看白亮霍木青两人喝酒的表情,白亮喜滋滋的一饮而尽,好像找到了投缘的酒友。霍木青喝的一丝不苟,一口一口,咕咚咕咚的也喝下去了。 一会儿功夫,三碗酒全部下肚,赢平三人略微有点脸发烫,也速台却浑如没事人一般。只是看到他们喝完了这酒,对他们大加赞许,言语之间也亲近了很多。 就这样,几个人正事儿没说上几句话,酒倒是越喝越多。赢平喝一碗,说一句“为了秦国和草原人的友谊”,也速台陪一碗,也加上一句“为了远道而来的情谊”。推杯换盏之下,几个人是越喝越热乎,就差一起跪在地上拜把子了。 正喝的晕晕乎乎,聊得也越来越投机,只差一个合适的话头,赢平就准备提出让匈奴兴兵伐赵,秦国从南正面进攻。赢平相信,酒已经喝到这个份儿上,他提的要求也不过分,对双方都有好处,匈奴何乐不为呢。 正在这时,大帐外响起咚咚咚的脚步声,刚转过头,赢平就看到几个熟悉的人闯了进来,正是狼奔军首领特木尔,熊罴军首领巴图,神箭手哲别。与此同时,他们三人也看到了在大帐里喝的正高兴的赢平等人。正所谓仇人见面,分为眼红,大帐内的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 第六十六章 唇枪舌战 正所谓冤家路窄,这三人平日里也很少来海滨城,他们的活动范围一直在狼居胥山以南。只有碰到紧急军情了,才会来大单于这里汇报。这次急匆匆赶来,就是为了面见大单于,汇报他们在南方遭遇的神秘百人队之事。没想到还是慢了一步,赢平前脚到,他们后脚才来。 “几位将军,从何而来啊?”这几位首领毛里毛糙的闯进来,没一点臣下的样子,大单于显然很不满。问话的声音也拉的老长。但不满归不满,这终究是小节,不能太深究。再说了,他们也是统领一方的大将,对他们也相当倚重。所以不能不给几分面子。 匈奴四大军,龙吟军和虎啸军由大单于直属,是大单于威慑各部落,保证中央集权的主要力量。熊罴军和狼奔军由特木尔和巴图带领,巡视狼居胥山以南,袭扰中原各国。每一军都有数万兵力。上次和赢平的百人队偶遇的狼奔军和熊罴军,只是各军的一小部分。除了这四大军,剩下的就是各个部落的部落兵,大的部落能聚齐个三五千人马,小的部落能成几百个骑士就不错了。散兵游勇,不成战力。所以,匈奴四大军,才是匈奴的主力。 狼奔军首领特木尔走上前去,一手指着赢平,气呼呼的说道:“大单于明鉴,我在阴山以北巡视,恰好遇到了这些秦国使者,本来双方好好的,井水不犯河水。但这些蛮子故意挑起事端,说要和我们比试箭法,比就比,我们岂是惧战之辈!但这伙蛮子巧施奸计,射伤哲别兄弟,和狼奔军大起冲突,杀伤多名兄弟,最后他们又夺路而逃,不知所踪,没想到又在这里碰见他们。请大王做主,一定要杀光这些蛮子,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赢平听了这番话,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俗话说恶人先告状,真真是有道理。明明是狼奔军哲别先破坏规则,引起两军冲突。经他一说,理亏的反而是秦军了。至于最后秦军夺路而逃,更是无稽之谈。如果不亲临现场,只凭借特木尔那一番话定是非黑白,肯定要冤枉人了。 “休得猖狂,你颠倒黑白,算什么好汉?尔若不服,尽可再战!这次必一箭杀了你!”只见霍木青突然站起来,戟指特木尔,大声说道。霍木青不是善辩之人,看到对方胡搅蛮缠,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反驳,只是本能的站起来,打消一下他的气焰。 此时的霍木青宛如一尊发怒的天神,眼神凌厉,无所畏惧,即使在这匈奴单于的大帐之中,也毫无顾忌。眼光扫视全场,看到哲别时,哲别一个机灵,低下头,不敢和他对视。毕竟,他曾在霍木青手下吃过亏,对霍木青颇为忌惮。 “小子有种!”只听一声洪亮的嗓门,熊罴军首领巴图站了出来,“只是我有一事不明,你们到底是秦国人还是赵国人,秦国和赵国血海深仇,近日有听闻你们要攻打赵国,那次我围住了赵军,你们为何相救?” 巴图这一问确实问到了点子上,赢平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解释。正在发愣间,巴图根本不给你说话的机会,凑上前去,双手一拱,向大单于说道:“那****率领熊罴军在草原巡视,突然看到一彪赵军袭来,对方人多,我不敢硬拼,就赶紧后退,赵军战马没有我们的好,当然赶不上我们。我以为已经摆脱了赵军主力纠缠,谁知被追了两天后,依然有一支赵军尾随我等。我看他人数不多,又孤军深入,就果断来了个回马枪,将这小股赵军包围,杀敌之时,才知道这是赵国大将李牧的女儿李灵,贪功冒进,脱离大部队,被我围住了。微臣心想,这次终于捞住一条大鱼了,赵国李牧欺侮我匈奴多年,这下子被我逮他的女儿,肯定能在他心上挖走一块儿肉,也好为草原儿郎们出一口恶气!” 大单于也速台像听故事一样,认真的听着巴图的讲述,当他听到熊罴军围住李牧女儿李灵的时候,也禁不住喜上眉梢,情绪完全被巴图带了进去。可见巴图虽然是一介武夫,叙述能力很强。能给领导讲故事,也是他受重用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就在微臣斩杀了大量赵军,准备最后一击,要生擒李灵之时,斜拉拉的却突然冲出这路人马,救下赵军残部,扬长而去!”说道这里,巴图食指指着赢平三人,眼睛瞪的如同铜铃,一阵风吹来,须发迎风飘扬,颇有怒发冲冠的味道。 也速台的脸色也随着巴图讲话的节奏而变化,当巴图义愤填膺之时,也速台的脸色也变得铁青,仿佛能滴下水来。不得不说,巴图的情境代入能力不是一般的强。特木尔虽然能混淆黑白,但毕竟低一个档次,巴图的这种能力更是难能可贵。 “你有何话说?”也速台的声音冷的像西伯利亚的寒风,眼里尽是仇恨的火焰。对他而言,是非曲直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人有没有损失,赢平的行为有没有妨碍到他的利益。这才是他的底线。 事已至此,赢平知道,必须解释清楚,做个了断。既然惹了事儿就不能怕事儿。想到这里,赢平昂起头,挺起胸,站的笔直,不急不慢的说道:“大单于,诸位将军!容我一言!第一次,和狼奔军之事,纯属误会。我和特木尔将军约定比箭法,但哲别触犯规矩,擅自拿真箭射人,导致双方起了冲突,打了起来,各有损伤。此事也怨不得我们,也怨不得他们。” “至于和巴图将军之事,实在也没什么办法。我有一位旧友在被围赵军中,赢平与他感情甚笃,不得不救,所以得罪了在下。但我们也只是救人为目的,无意结仇。我久闻草原儿郎重情重义,为朋友两肋插刀,试问诸位,若是你们遇到了这种情况,是救还是不救?” 第六十七章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 赢平这番话倒也说的合情合理。草原上的人快意恩仇,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为了朋友,拼个你死我活也是常事,所以特能理解赢平的立场和心情。 但理解归理解,自己的人毕竟是吃亏了。也速台的大脑在高速运转,分析各方面的利害关系。作为大单于,肯定要有所表示,才是做领导的样子。俗话说:不护短的领导不是好领导。不在此时替下属出气,以后还怎么让他们效力。 另一方面说,他们又是大秦的使者,这次又是主动结好而来,若是依着性子,不分青红皂白咔擦了他们,秦国恼怒起来,发兵攻打匈奴,却又如何是好。两国交兵,尚且不斩来使,何况两国就要交好呢。 唉,做领导真难啊,也速台在心里长叹一声。但也暗暗下了一个决定,毕竟,这个结局需要有人来收场,况且,这是在匈奴大本营,他对这件事有足够的掌控力。 “帐前武士听令!与我拿下这三个秦国人!”画风突变!也速台神色一凛,陡然发难。刚才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匈奴单于,此时就像换了个人,变成了睚眦必报的一勇之夫。 随着也速台一声令下,大帐内瞬间不知从哪儿冒出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匈奴武士,雄纠纠气昂昂,精气神爆棚,一看就是大内高手级别的。 “我等奉秦王之命,本是有意接好而来,谁知你们竟如此小肚鸡肠,睚眦必报,真真是让人失望!我等是大秦臣民,岂容你们肆意妄为?若是伤了我们兄弟一根毫毛,大秦铁骑定要踏平你们草原!”眼看一群大内高手弧形包抄而来,赢平也是急了。声色俱厉,连哄带吓,希望能通过秦国这个靠山吓退匈奴人。毕竟,要是动起手来,他可没半分胜算。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区区百人,能翻出多大的浪花? 也速台神情一愣,似乎被赢平的话触动到了什么,几十位大内高手的脚步也立马停了下来,等着大单于的进一步指示。 “大单于,千万别放了他们,我们狼奔军,还有熊罴军多名兄弟折损,都是这伙儿秦人干的!若是不替我们出这口恶气,兄弟们以后打起仗来,也会寒心啊!”特木尔看到也速台有犹豫之意,就赶紧加一把火,把这事儿促成。 巴图也走上一步,高声道:“请大单于当机立断!”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几乎可以认定为强谏了。这两位首领是铁了心要报仇,不惜触犯大单于的权威。 也速台知道,事到如今,今天必须得有个了断。先控制住这些秦人,向特木尔他们做做样子。昭示自己肯为他们出气的决心,然后再派使者入秦,利用这些秦国使者要挟秦王,最好能问秦国要点财货珠宝什么的。若是秦国肯为这些人做出交换,那匈奴就大赚一笔。若是秦国不肯搭理这些秦国使者,就说明这些人毫无价值,那到时候再杀他们也不迟。 想到这里,也速台右手手掌断然一挥,凛然道:“抓活的!” 话音未落,大内高手一拥而上,弧形扇面,又重新包抄过来! 形势又是急转直下,赢平知道,今天是注定无法善罢甘休了。可惜刚进匈奴单于营帐时,武器就被收走了。其余一百位兄弟,也不知被领到了何处。估计他们的处境也不会多好。眼下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互相找对方不见,偏偏又遇到如此险境,只剩下三个光棍将军。怎么办? “我顶住正面,你们两个,斩首行动!”赢平用低声说道。白亮和霍木青也暗暗点头。毕竟,这种情况下,也只有先挟持大单于,才有脱身的机会了。 赢平话音未落,一式“淇水汤汤”甩开,鞭腿如风,气势惊人,细听之下,似乎有大江大河无穷无尽,连绵不绝之意。似真非真的腿影,瞬间笼罩了大帐内一半的空间。赢平这一击,可是用出了全部功力。他知道情势紧迫,不敢有半点保留。所以这一招使出来,端的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感觉。 诸位高手一看这阵势,来不及细想,各使出看家本领抵挡这数不清的腿影。这些大内高手都是匈奴军中万里挑一的人才,武功修为自然不错。单打独斗之下,恐怕近不了赢平的身,但一群人攻击之下,形成的杀气就足以让人心惊。赢平刚才不过是出其不意的攻击,但真正硬碰硬起来,赢平的鞭腿之影瞬间就被这些高手化解了。各种招式碰撞之下,只觉得好像两条腿被千刀万剐了一般,痛的他赶紧收回这一式。饶是如此,胸口一股热血激荡,喉咙一填,哇的一下,吐出一口血来。 这一下子着实伤的不轻,赢平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一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顺利的不得了,也从没受过伤。只是这一次,恐怕必须得付出点代价了。 但可别忘了,他们是三个人的。赢平这全力一击只是掩护,真正的后手是白亮和霍木青的斩首行动!早在赢平腿影覆盖整个大帐时,白亮和霍木青早就一跃而起,一个起落,已经蹿到也速台一步之外。 没有丝毫犹豫,两人一上来就使出了全力,白亮右手虚张,左手探出,两腿微曲,这一式标准的擒拿手,目标就是也速台的手腕。霍木青在另一侧,扫堂腿甩出,攻击也速台下盘。这一下变起仓促,几十名大内高手都被赢平一人吸引了过去,也速台身边无一人保护。 白亮和霍木青的斩首行动配合,一直是天衣无缝,只要锁定了目标,从无失手。从韩国大将韩彪,到熊罴军首领巴图,都在他们这一击之下,或死或被擒。只要擒住了也速台,赢平他们全身而退,应该不是难事儿。 也速台突遭袭击,身边大将们谁也想不到,想救也鞭长莫及。但他本人却是甚是沉着,并无慌乱。眼看两人欺身而来,不见他闪避,也不见他接招,只是右脚在地上一跺,原本平整的地面,仿佛突然地震了一般,生生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仿佛张着巨口的怪物。白亮和霍木青只觉得坚实的地面瞬间踏空,身子提不起半分力气,一下子就掉进三丈深的陷坑里! 众人这才看的清楚,也速台站的地方,脚下有一块红色的颜色标记,刚才的跺脚,就是踏在那一块红色地块上,他方圆三步之内的地面,竟然全部塌陷!只有他站立之处,稳如泰山,岿然不动。原来也速台从一考试,就站到了最安全的地方,这个地方,不怕敌人偷袭,关键时候一跺脚,启动机关,任你浑身本事,也难以近身! 这个机关,连特木尔和巴图也不知道!可见帝王心术,高深莫测! 如此而来,大帐里的局势就更凶险了。白亮和霍木青掉进机关里,只有赢平一人在苦苦支撑几十名大内高手的攻击。众人缩紧包围圈,全力攻击,誓要活捉这一伙儿秦人的头目! 第六十八章 酒雾脱身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群殴。赢平在诸位大内高手的围攻下,已是招招弄险,一个不留神,左腿又中了一刀。虽然未伤到骨头,但鲜血嚯嚯嚯的冒出来,甚是可怖。要不是也速台明令抓活的,恐怕赢平早就身首异处了。饶是如此,腿伤不尽快处理,也会失血过多而倒地。到时候要杀要剐,就全部操于别人之手了。 众高手们看到他受伤,攻势也有意放缓,只是团团围住,好让他自行力竭而被擒。 赢平心里暗暗叫苦,刚才全力使出“淇水汤汤”之时,被众高手顶了回去,内力反噬,受了内伤。现在腿上又被砍了一刀,受了外伤。内外皆伤,如何是好?难道今天要葬身在这匈奴草原之上吗?不不不!我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应该把使命完成!把理想实现,才不枉白活一回!为今之计,还是走为上策,待脱得身,再徐徐图之。 心中计议已定,赢平突然暴起,一脚踢在脚下的一坛酒上。刚才也速台为了招待赢平等人,特意从内库搬出来了几坛陈酿好酒。这一坛还未开封,赢平全力踢上去,酒坛却是不破,滴溜溜的转悠到半空中,赢平双手推出,一拳一掌,虚抱酒坛,略一运劲,只听“砰”的一声,酒坛登时炸开,酒雾瞬间弥漫开来。大帐顿时变成了桑拿室,面对面都看不清人,只闻到一股股酒香,端的是沁人心脾。 赢平这一招用的是鬼谷子技击之术的“云开雾散”,以前在兵王争霸赛中,白亮和霍木青比拼内力,赢平为了解开争斗,用了一招云开雾散,力分双牛。今天情势紧迫,赢平巧借脚下酒坛,用内力打碎水滴,形成雾气。瞬间造了一颗烟幕弹,掩护了自己的身形。如此一来,“云开雾散”倒成了“云山雾罩”的效果,可见同样一招,只要能活学活用,就可以形成两个极端效果。 这团酒雾的出现,第一时间模糊了大帐内所有人的视线,第二时间就是让大帐内的所有人都吸进肺内一口酒雾,有些定力浅的已经摇摇晃晃,几欲晕倒。要说酒这东西,直接喝到胃里,再经过消化吸收,进入血液中,浓度会大大降低,发作的时间也会比较长。但直接吸进肺里,瞬间就通过心肺循环,到达血管内,上冲到大脑里,劲头可不是一般的足。一时间,众高手有晕晕乎乎要醉的,有连续打几个喷嚏的。场面极为混乱。 “你们这群废物!还不赶紧闭气!”也速台一声暴喝。 众人赶紧闭气,同时手舞足蹈,把面前的酒雾扇开,视线才慢慢清晰。但一切明朗起来之后,他们才发现,被围在中间的赢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这一下变起仓促,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在一群大内高手的面前跑了!这叫什么事儿啊。以后传扬出去,匈奴勇士的脸往哪儿搁啊。 也速台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几乎用咆哮的嗓门吼道,“追,赶紧给我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腿上有伤,跑不快的,你们顺着血迹赶紧追!追不不来就把你们投到北海里!” 几十名大内高手听到这话,顿时吓得脸都绿了,投到北海里是什么刑罚,他们比谁都清楚,那可比直接砍头都吓人。作为大单于身边的侍卫,他们曾经亲手往北海里投过一些单于指定的罪犯,进去之后,那惨烈的场面让他们每个人都骨头发颤。 不说匈奴这边立马就展开了追捕,只说赢平趁着酒雾弥散逃出大帐之后,慌不择路,战战兢兢,跌跌撞撞,只拣人少的地方跑,往没人处钻。有好几次差点被追兵逮住,才意识到自己的腿伤并未包扎,一直流血,被发现了行踪。赶紧蹲到一个角落里,撕下一块布,简单缠了缠,止住了血。不敢多做停留,继续向前走去。先甩开这股追兵再说。 又走了两个时辰,赢平是又累又饿,向后看去,堪堪跑出了北海城,向前看去,只见一片树林,甚是茂密。凝耳倾听,树林后边响声雷动,似乎有万千波涛汹涌。赢平心里明白,原来过了这片树林就是北海了,那波涛汹涌的响声必然是海浪拍击岸边发出的。不管那么多了,先进到这片树林里歇息一下,看能不能找到点吃的。 赢平一瘸一拐走进树林,只见这里的树多是针叶林,不像中原地区阔叶林稠密,但针叶林树干挺拔,多能成材,森林里空气新鲜,松香之气弥漫,饶是赢平有伤在身,闻到这股森林里特有的气味,也心旷神怡,精神大振。 这片树林不大,生于北海岸边,是北海和北海城的过渡地带。北方的森林不像南方的森林,植被丰富,有各种可吃的果实,赢平肚子饿的咕咕叫,只找到一些松子。赢平知道,这东西油性大,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补充能量还是可以的。就卯足了劲儿,采摘了一些松子。剥着吃,一边尽力搜寻有没有可食的动物,毕竟,这种情况下,只有野味才能从根本上恢复身体,吃一点松子只是垫垫肚子,稍微恢复一下体力。 赢平一边观察,一边继续向前,不到一刻钟,就走到头了。眼前却骤然开阔起来,一片巨大的水域出现在面前。水色发蓝,看着干净清澈,但因为有风之故,波涛汹涌,不断的打击着水岸。一股股凉气,水汽随着水浪袭来。让人说不出的快活。看来这里作为避暑胜地,确实不错,匈奴大单于真会享福。 赢平正凭风远眺时,突然觉得眼前一道灰色的身影晃动。疾如闪电,赢平的第一反应就是追兵到了,得赶紧跑。但脚步还未挪动,只见这道灰色的身影又在草丛里悉悉索索的穿梭起来,赢平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肥大的兔子。 来的正好!赢平暗道一声。脚尖一踢,地上一个石块早就飞起,顺手一抄,已将石块拿在手中。瞅准兔子的藏身之处,手腕略一用力,石块如流星飞过,直接向兔子砸去,兔子机敏之极,感觉有异,立马跃起,但它终究快不过赢平手中的石子,跃起之势未成,头部已被击中,登时又倒下,倒在草丛中。 第六十九章 力杀水怪 赢平大喜,一瘸一拐的跑过去,拾起兔子,盘算着这下可有野味吃了,烤兔肉是不错的选择。想到这里,嘴里已经流出了口水。事不宜迟,肚子一直在抗议,赶紧开灶吧。 赢平先取出火折子,捡了几颗干柴生起火。又拿出佩刀,准备把兔子开膛破肚。但身边无水可以洗,百步之外就是北海,岸也不高,赢平一手持刀,一手掂着兔子,像一个打猎归来的原始人,兴冲冲的向海边走去。他要趁着北海水洗干净兔子,然后好烘烤。赢平知道这虽然称为北海,但并不是海水,而是纯净的淡水,用来洗兔子并不脏。 走到岸边,赢平望着脚底下的水,只觉得幽深之极。一般的水,不管是河水,还是湖水,还是海水,岸边总是很浅的。起码一只胳膊探下去是能见底的。但此时赢平只觉下边的水深不可测,好像站在一口极深极深的井旁边。一股股似有似无的寒气从水里冒出来,不自觉的打了个冷战。只觉得这水有点邪门。 放眼望去,远处的水域一眼望不到边,一些水鸟飞在水面上,一派祥和景象,赢平暗自嘲笑自己多疑。拿出佩刀,吧兔子剥皮,掏出内脏,放到水里清洗。 一股股鲜血子身上流来,溶解到广大无边的水中。水还是那么清清的,蓝蓝的。就像从没发生过什么一样。 看看差不多了,再涮洗最后一遍,把兔子身上最后一点脏东西洗掉,就可以拿回去烤了。赢平的心情很好,只觉得香嫩的兔子肉就要被咬到嘴里,享受着北国的野味。 突然,赢平觉得眼前一黑,平静的海平面骤然隆起,一座小山般巨浪矗立在天水之间!什么东西能兴起这么大的浪?赢平定睛一看,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巨浪下边,瞪着灯笼大的眼睛,张着血盆大口,露出尖利的牙齿,身子不比蟒蛇短,但比蟒蛇粗多了。赢平当下惊呆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水怪?为什么它会突然出现到这里来呢?难道是自己杀兔子,放的血把它引到这里来了? 来不及细想,只一个照面的功夫,水怪又激起一个水浪,照着岸上的赢平就打了过去。这水浪来势甚猛,就算是一艘船,也禁不住这水浪的一击。没有半分悬念,赢平脚下一滑,整个人就被水浪裹挟进去,一下子掉到水里。 此时赢平还在一手拿刀,一手拿着洗剥好好的兔子,还没来得及扔掉,真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但赢平也只是发愣了一瞬间而已。因为接下来,冰冷的水就直接把他刺激清醒过来了。 北海地处极北,水面有一半的时间是冰冻的,此时正当夏季,但依然寒冷彻骨。赢平沉到水下,脑袋却是极端的清醒,因为他知道,真正恐怖的不是冰冷的水,而是整个把他拖进水里的水怪。 赢平身子尚在水中飘荡,还没来得及浮到水面上换口气,水怪已经一口扎进水中,直接向他咬过去。 这头水怪在这北海中已经生活多年,平日里没少吃人,先用巨浪把岸上的人卷入水中,再一口吐掉,端的是屡试不爽。 赢平努力睁开眼睛,适应水下的景物和光线。也亏得北海水质纯净,睁眼之后就可以看到水中景物,眼看水怪张着血盆大口,摆动尾巴,如一列火车般袭来,赢平也是一惊,但他可不是普通人,两世为人的经验让他的心理素质好过常人。 水怪的大口已经近在迟迟,赢平在水中略微一动,就像一条灵活的小鱼,一下子闪到了水怪的侧面,没有半点犹豫,举起手中刀,暗运内力,照着水怪的头砍去。水怪虽然是水中之物,但毕竟身躯庞大,转身不灵活,猝不及防之下,头上就挨了一刀。但赢平觉得,这一刀好像砍在一棵巨大无比的树上,树只是摇晃了一下,并不倒去。连树皮也只是被砍了个白印。同样,水怪的头也被砍了个白印,但并没流血。 赢平眼看这一击毫无威力,但水怪已经不会给他砍第二刀的机会。头一摆,就像一个超大号的铁锤,一下子撞到赢平的肚子上。赢平顿时觉得五脏六腑好像调换了位置一样。来不及难受,因为此时她已经在水下太长时间了,胸中一口气早就憋不住。赶紧趁着水怪撞击他的力量,浮到水面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但有时候,想自由的呼吸也是一种奢望,刚吸进去几口新鲜空气,赢平只觉得受伤的左腿又被什么东西咬住了。接下来只感到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拉着他想水底沉去,看来这头水怪是铁了心要把赢平拉到水底下,慢慢玩死,憋死,咬死,弄死。 这下可好,受伤的腿又被咬上,鲜血流出来,染红了那一片水域,这怪物见到了血,更加疯狂,嘴里叼着赢平,摇头摆尾,来回翻滚,看来它已经把赢平当成了盘中餐了,这只是想来一段饭前舞蹈,活动一下筋骨,待会好慢慢消受这顿美餐。 赢平腿被咬着,没半分反抗余地。同时,他也努力把自己的身体缩成一个球状,减少水怪的额外伤害,节省力气,以备最后一击。 终于,水怪也玩累了。松开赢平的大腿,张开血盆大口,向这这个人类的腰腹咬去。它已经玩腻了,准备了最后的杀手锏。这一下如果被咬实,赢平非被咬成两端不可。 不能再等了!赢平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失败了,那他肯定葬身在这北海。水怪已经张开血盆大口,向赢平冲过来。赢平不退反迎,快速游过去。将手中钢刀一立,恰好放在水怪嘴里,顶在上下鄂之间。水怪本来要去咬赢平的胸腹部位,此时眼见此人已经到了嘴边,赶紧使劲儿,催动咬合肌,狠了命的咬下去。 只听噗嗤一声,钢刀的刀刃透顶而过。水怪这一下太过用力,死死地咬住了立在它嘴里的刀,但它的脑袋也因此开了花!这一下就是必死无疑了。 第七十章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这水怪在北海逍遥多年,高居食物链顶端,海中大小物种见到它,必都退避三舍。有时候还兴风作浪,把海中一些小船掀翻,落水之人全部吃掉。北海周围的百姓,受他祸害不浅。大单于也曾派武士,渔民等联合前去捕杀,但这么一个水怪,北海那么大,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你想找它,和海底捞针差不多。待你不防备时,它又冷不丁的蹿出来,杀个措手不及。折腾了几次,劳而无功,大单于也就不再提围剿水怪之事了,反正它又上不了岸来。就让它在水里嚣张一下吧。 这次也合该水怪气数已尽,本来它浑身上下都毫无破绽,力大无穷,皮糙肉厚。正面攻击几乎无处下手。赢平正好在合适的时间,往它嘴里卡了一把合适的钢刀,水怪心急,一口咬下去,脑袋被刺穿,自食恶果。一辈子咬别人,没想到这次咬死了自己。也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水怪一死,流出的鲜血迅速染红了大片水域,水下视物就模糊不清了。赢平在下边憋的时间已久,就赶紧挣扎着浮出水面,换口气,快点离开这是非之地。要是再有个别水生猛兽,嗅到这股血腥气赶过来,赢平可就没辙了。为今之计,赶紧撤吧。 计议已定,赢平手脚并用,快速向上泅去。一不小心又碰到水怪的身体,那水怪仿佛诈尸了一般,一个激灵抖起来,搅弄的水下又是一片混乱。 赢平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水怪还没死么?明明看它脑袋都破了,为何又能动起来。这下完了,它要反击了。 来不及细想,赢平已经被乱抖乱动的水怪尾巴扫中胸口。这一下力道极大,赢平就像一颗人肉炮弹,从水下直接向空中斜着飞去。“砰”的一声摔到岸上,顿时失去了知觉。 刚才那一个尾巴的扫击之力甚大,又是正中胸口,赢平这是旧伤未复,又添新伤。一下子就昏厥了过去。不过也幸好,昏过去之前,被水怪甩到了岸上,要是甩到水里,毫无意识的人不被淹死才怪。 也不知睡了多久,赢平在迷迷糊糊间听到有女人的说话声,他想睁开眼看个究竟,但身体没一点力气,连睁开眼睑的力气都没有。只好还是一动不动的躺着。 “夫人你看,水边躺着一个人啊!”一个年轻少女惊呼道。 “乌兰,快过去看看。”是一个中年妇人的声音。只是听起来声音有点有气无力,好像带病之躯。旁边的少女叫乌兰,应该是她的侍女。 脚步声越来越近,赢平感觉到她们已经快走到自己的身边了。那个年轻少女又是一声惊呼,“夫人,你看水里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大?啊,好像已经死了。漂在水面上!” 中年妇人也是一怔之下,说不出话来。不过她显然比年轻的乌兰能镇定下来。来回走动了几步。显然是观察了一下现场情况。 “我知道了,这就是北海水怪。”中年妇人平静的说道。 “水怪?!”赢平能听到乌兰倒吸一口凉气。 “三年前,我曾随大单于出巡北海,当时大单于征发了大量船只,要捕杀这头恶贯满盈的水怪。我们在海上游荡多日,也只和这水怪打过几次照面。没有捉住水怪,但水怪的大致形状我还是记得的。” 赢平听这位妇人这样叙述,就知道她肯定是大单于身边的妃子之类的了。这下可好,刚从大单于那里逃掉,又撞到他老婆手里,终究是在劫难逃啊。只是那水怪怎么又死了呢?听他们的描述,似乎水怪已经漂浮在水面上了。这怎么可能呢。自己明明是被水怪最后一尾甩到岸上的。难道真的诈尸不成? 正百思不得其解时,脑海中突然蹦出一个画面,就是他前世为人时,从菜市场买好的鱼,被鱼贩子杀掉,开膛破肚,摘净内脏之后,拿到家里去做,稍微一碰这鱼,特别是放到油锅里煎炸时,鱼会突然蹦起来,在锅里乱跳。好像活的一样。哦,是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特别是这种大型水怪,临死之时,身体的神经组织条件反射,乱抖乱动之下,竟然把赢平给甩飞了。不过,这完全是无意识的生物学反应。不是有意识的诈尸。想通了这个问题,赢平的心也就放下去大半。 “这人躺在这里,定是他杀死的水怪!不过水怪太过强大,他也是不省人事了。乌兰,快看看这位壮士还活着没有。”又是那位中年妇人的声音。赢平听她分析的头头是道,见微知著。不禁对她有点佩服,心想这位女子可不简单,不是一般的君王身边的花瓶女人。 一只柔嫩的小手伸过来,放在赢平鼻孔前,伸处两个手指,估计是想探一下还有没有呼吸。赢平感觉鼻孔下,人中部位被这手指抚摸的甚是舒服,忍不住想睁眼去看这位叫乌兰的侍女是不是个美女,却苦于睁不开眼睛。只得尽最大努力加大呼吸力度,好让她探出自己的呼吸,要不然被当成死人仍在这里了,那可不是玩儿的。 “夫人,还有呼吸!这位壮士还活着!”乌兰抽掉手指,兴奋的说道。 “那就好,救人要紧,我的马车就在树林旁,咱们两个合力,把他抬到我的马车上去。”赢平听了这话,知道她们两个没带别的随从,是驾着马车来的。但心里也为她们捏一把汗,两个女人,还想抬一个不省人事的大男人不成? “那这个水怪,还要不要管它?要不要报告给大单于,说水怪已经被杀了?” 中年妇人略微沉吟了一下,说道:“不必了,这位壮士明显是杀掉水怪的大功臣,现在有伤在身,咱们救人要紧。至于通报水怪被杀,也不急这一时。” 赢平听了这话,心下大安,对这位中年妇人又是感激了几分。只有他知道,若此时惊动单于,那他立马就会遇见比水怪厉害百倍的,正在追捕他的匈奴人。 第七十一章 明月夫人 接下来,赢平只感到头和脚分别被两个人抬起,一步一晃,向马车走去。饶是匈奴女人比中原女人强健有力许多,抬的也倍感艰难,赢平几乎是耷拉着身子被拖着走的。幸亏马车只在百步之外,这罪倒也不会受太久。 要知道赢平毕竟是个成年男人,还浑身酥软,使不上劲儿,就像一个烂醉如泥的人,这又凭空增加了几分重量。中年妇人显然是身有暗疾,力气不逮,抓着赢平的两只脚就已经很吃力。乌兰双手托着赢平肋胁部位,这下大部分的重量就落到她身上。虽然能感受到她的手臂在颤抖,但嘴里硬是没叫一声累。 赢平心道,自己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分,能让两位女人抬着走。待到醒转过来,一定好好感谢两位女菩萨。 正在胡思乱想的功夫,已经靠近车了,主仆二人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赢平弄上车。这车甚是宽敞,赢平趟在里边,并不觉得憋屈。身子下边是松软的被席,一股似有似无的幽香沁到赢平鼻孔里,让他顿感好生舒服。在那一瞬间,他甚至想就这么躺着睡下去,永远不再醒来,保持这个状态,多好。 “夫人去哪儿,是大单于的行宫还是明月居?”乌兰问道。 “明月居吧,免得大单于多心。”中年妇人淡淡的说。 “是!”乌兰一声娇叱,催动马车,平稳的向前走去。匈奴人在马背上长大,这位侍女赶马车也是位好手。 马车咕噜噜的走起来,中年妇人坐在赢平身边。赢平只觉得天旋地转起来,头晕,胃里想吐,浑身冒虚汗,难道是晕车?晕车是个太遥远的事儿,只在前世有过记忆,到了这个时代后,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从不知晕车为何物。现在身体虚弱之极,抵抗力差,道路不平,马车颠簸,就晕了起来。 没有更好的办法,赢平只好紧闭双眼,凝神守一,不再想其他事儿,晕车的症状就大大的缓解了,慢慢的竟然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赢平已经躺到一个床上,试着打开眼睑,竟然睁开了。不再像先前那样虚弱了,只是胸中依然有阵阵隐痛。好像有血块淤积,血气流通不畅。看来自己受的伤着实不轻,也幸亏有两位女菩萨救下了他。对了,两位女菩萨呢? 放眼扫去,屋里空无一人,只见各种陈设甚为华丽,各大战国的名贵之物,在这小小的房间里竟然都能看的到。齐国之珍珠,燕国之参茸,楚国之玉石,魏国之女工,秦国之玛瑙,应有尽有,看来这房间的主人定然深受匈奴单于宠爱,才有这么非凡的的财富。 正愣怔间,只听环佩响动,一位年轻的侍女扶着一位中年妇人,款款走来。这妇人虽然风华不再,但依然美艳动人,岁月没能摧毁她的容颜,只是让她浑身上下更透出一股味道,让所有雄性生物都想亲近亲近。对,就是成熟的女人味!不过看她步态,又明显迟迈,有飘忽之感,要不是侍女扶着她,恐怕她早就倒下了。赢平深明医理,知道她这是身有暗疾,亏空过多造成的。 旁边那位侍女,身材窈窕,鸭蛋脸面,一双小手雪白粉嫩,赢平猜想,这位就是那天试他鼻息的侍女乌兰了。 眼看两位走近,赢平强撑身子,坐起来,嘶哑着声音道:“感谢两位救命之恩,,请恕在下不能全礼,但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呦,你可醒来了,你这一觉睡了有一整天呢。说话文绉绉的,和我们草原上的男人就是不太一样。这么文气的一人,真不敢相信水怪是你杀掉的。”乌兰叽里呱啦的说起来。看得出来,她是个好说好动的女孩子。 中年妇人走到旁边椅子上坐下,看了乌兰一眼,似乎略有嗔怪,乌兰赶紧低下头,只是眼珠子还在骨碌碌的转动,止不住的调皮。 “公子好好养伤,在我这里,保证你用上全草原最好的东西。公子如此英明神武,杀了危害我们多年水怪,就是我们草原人的大功臣,我们每个草原人都理应照顾你!你既然醒了,我就禀报大单于,让他好好封赏一下你。”中年妇人娓娓道来,似乎拉家常一般自然。 但赢平一听她说要报告给单于,立马就有点慌了,赶紧说道:“些许微劳,不足……不足挂齿,千万……千万别惊动大单于。” “好,公子既然不想张扬,我们就不提你宣传了,还是好好养伤吧。”中年妇人很是善解人意。 “多谢夫人,还不知您怎么称呼?” “此地叫明月居,是大单于特意为我们夫人建的。我们夫人叫明月夫人,是大单于最宠爱的妃子!”乌兰又是快人快语,抢着说道。 赢平心道原来如此,只有宠妃才会有那么华丽的陈设,才有机会跟随单于出巡北海。不过看这位明月夫人,也不是那种恃宠而骄的人,反而有一种特殊的亲和力。 “多谢夫人,等我身体好了,一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好好的报答您!“赢平说的是心里话。都说大恩不言谢,但谢字不说出口,毕竟还是感觉少点啥。有什么首先要说出来,话多不如话少,话少不如话好。你若连说都不说,别人怎么能感受到你的谢意? 明月夫人眼睛发亮,似笑非笑的看着赢平,道:“你且说说,准备怎么报答我?” 赢平一下子又愣怔了起来,他只是先说个客气话儿,没想到明月夫人顺着他的话儿往下赶,话儿赶话儿,就说到怎么报答了。这不是难为人吗?难道要我以身相许吗? 明月夫人看着赢平无辜的表情,莞尔一笑,脸上顿时如春风拂过,煞是好看。手臂一伸,早有乌兰搀住,重新站前身来,向外慢慢走去。步伐依旧是缓慢,好像一个耄耋老人被孙女搀扶一样。 赢平看到明月夫人这个样子,张口大叫:“夫人休走,我能替你治病!” 第七十二章 以毒攻毒 明月夫人回过头来,眼睛里放出异样的光采,似乎觉得这个杀死水怪的男人有挖掘不完的东西,难道他还会医术? “公子何意?我有病么?”明月夫人似笑非笑,有心想考校考校他。 赢平坐直身子,盯着明月夫人,“中医讲望闻问切,我也略知一二。夫人步履不稳,面色发青,显是肝阳亏损,身有淤毒。你是不是经常眼睛发痛,头脑发热,神思恍惚?” “啊!是的,但你是怎么知道的?”明月夫人被他说破症状,很是惊诧。要知道,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最清楚,连她的贴身侍女乌兰,也不完全知道。此时这位年青人说起来,竟能描述出自己都谁不上来的感觉,真真是奇了。 “夫人这症状,显然是以前中过剧毒,肝脏不能解之,反受其害。毒气在肝中淤积,上达于目,所以眼睛发痛。肝属木,木受损,心火难旺,所以夫人会神思恍惚,夜不能寐,失眠多梦。” 赢平这么一通专业术语夹杂着症状描述说下来,明月夫人听的半是糊涂,半是明白,半是惊奇,半是欣喜。糊涂的是他说的那些肝木,心火之类的名词,明白的是他描述的那些症状竟然丝毫不差。奇的是这位公子到底如何知道的,好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欣喜的是他既然能勘破病症,必然能医治得了。 明月夫人走上前去,深深鞠了一躬,“公子明睿,所言分毫不差,既然能看出我这病,还请给予施救之法。解我之苦,我定报公子之大德。” 赢平赶紧摇摇手,道:“不用客气,要不是夫人相救,我早就死在北海岸边了。于情于理,都会救你的。只是我有一事不明,夫人这剧毒是怎么染上的?我看你这毒,大部分在中毒之初就解了,只是现在还有少量毒气集聚体内,无法彻底清除。可见当初中的毒非常之深了。” 明月夫人听了这话,似乎勾起了无限往事。眼神痴痴的望着窗外,怔了半晌才说道:“我出身平民,十六岁入宫,为匈奴单于之侧妃,甚得大单于宠爱。自来后宫女子能被宠爱个三五个月,已经是罕有的了,没想到大单于自从有了我之后,竟然视其余佳丽如无物,整整三年时间,未曾再踏入其他美人帐内半步!” 讲到这里,明月夫人微微高昂起头,神色间甚是骄傲。赢平知道女人对自己的魅力最是在乎了,能在后宫诸多美女中脱颖而出,并能长时间受宠,绝对不简单,也绝对值得骄傲一把。 “那时候我还太年轻,不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大单于的另外一位妃子,东胡公主心生嫉妒,往我的饭食中投毒,幸好我命大,毒一发作,大单于立即召集了十名御医照顾我,连续三天三夜,终于排出了大部分毒物,但剩下的,却是怎么也清除不了。大单于大怒,追究起来,杀了东胡公主,也问出我中的毒是长白山铁线蛇之毒。此毒的残毒不好清除,御医想尽办法,也驱除不了,所以就落得下这个病根,身体越来越弱,侍奉大单于也越来越力不从心,就索性搬出来住。大单于对我之情丝毫不减,为我特意建一府邸,就是这个明月居,我饮食起居都在这里,大单于时不时过来看看我,经常赏赐我一些列国珍奇,我也慢慢的被称为明月夫人了。” 赢平听了这话,才知道明月夫人的称号是这么来的。听她描述,后宫争宠当真是凶险万分,一点也不比男人的战场风险小。男人在战场上,自己不犯错就死不了。女人在后宫,不犯错也不行,弄不好就躺枪了。 “我这残毒,已经有二十年了,近来年事渐长,身体不似年轻时健旺,这毒性发作起来,竟然一日猛似一日,近来神思恍惚,恐怕是大限将至了。”明月夫人幽幽的说道。 “夫人休说这话,你是大善之人,必将得享天年。也是机缘凑巧,我有一物,可解你身上残毒。”赢平一边说着,一边从怀中拿出一块油布,层层解开,最后里边是一个鸡蛋大的蛇胆,正是赢平那次杀死的蟒蛇身上取的。那次取胆,本是医者心性,觉得这么一条大蛇,蛇胆是至宝,若是浪费了就是暴殄天物,没想到现在竟然用上了。 一旁的乌兰凑过身子,惊奇的说道:“这是蛇胆么?真大!” “太小就不中用了。”赢平盯着蛇胆,对他的品相甚是满意。“夫人,蛇为百毒之王,蛇胆更是蛇身上的精华。你中的是蛇毒,蛇胆正好解之,你这残毒之所以迟迟清除不了,就是因为没遇到真正的天材地宝。我这蛇胆,来自一条修行多年的蛇身上,堪为蛇王,可辟百蛇之毒。以毒攻毒,正好可以解你身上的残毒。” 明月夫人看着这个绿油油的,鸡蛋大的东西,似乎不敢相信。但赢平能说中她的症状,想必这蛇胆解毒,也不是虚言。不管那么多了,就让他试试吧。反正这残毒之苦也受够了,治不好,大不了一死了之,也省的在这里活受罪。 想到这里,明月夫人又是深深一揖,说道:“公子请吧,若能清除我这残毒,还我康健之身,我愿倾尽所有报答公子。” 赢平知道,只有身体有疾的人才明白健康的重要性。明月夫人说的如此动容,肯定是饱受疾病折磨之苦了。 “夫人勿忧!我定当竭尽全力!”赢平略一拱手,算是还了一礼。“乌兰姑娘,去取一壶酒来,把这蛇胆放入酒中,用火烧开,把蛇胆煮熟,我再配一些牛黄,连翘,决明子,鱼腥草,一并服下。不出几天,肯定能将残毒排尽。” 乌兰赶紧接过蛇胆,按赢平所说的准备去了。就这样,赢平在明月居里休养身体,明月夫人也按照赢平的方子解毒。第二天头上,明月夫人吐出一大口黑血,腥臭不可闻。然后身体就骤然一轻,自觉好了大半。赢平这里,也是好吃好喝的被伺候着。胸口内伤也好了七八分,已经可以下床走路,甚至练练拳脚了。 第三日中午,明月夫人特意下厨,准备了一大桌草原风味的饭食,要答谢赢平的救治之恩。赢平闻着飘香的牛羊肉,早就胃口大开,准备好好大餐一顿,补补身体,等差不多了就离开这里,赶紧找他的百人队去,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主客两人刚一坐好,只听外边突然有人通报:“大单于到!” 赢平一惊之下,刚送到嘴边的羊腿也僵住了。 第七十三章 冤家路窄 赢平听到大单于到来的通报,第一反应就是想躲起来。这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盘上,他还是匈奴的“通缉犯”。躲起来,不是胆小怕事,实在是无能无力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是跑吧。赢平想到这里,放下羊腿,就要站起身来。 没想到这个单于说来就来,赢平刚离开饭桌,他已经到门口了。明月夫人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在门口接住。右手抚左胸,身子微微一躬,行了个标准的草原礼节。口中说道:“臣妾拜见大单于!” 大单于也速台哈哈大笑,伸出一只胳膊,就将明月夫人搂在怀中,“我几天没来,可想死爱妃了。哎呦,不对,你的气色竟然好多了。怎么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像变好了呢?太好了,太好了!” 也速台一边说话,一边浑身上下打量着明月夫人。好像欣赏一件失而复得的绝世珍宝一样,又是高兴,又是惊奇,掩饰不住孩子般的兴奋。 “大单于,臣妾再也不是那个多愁多病身了!”明月夫人依偎在也速台的胸膛前,一脸的撒娇。“臣妾的残毒已经驱除干净了,这一切都是这位公子的功劳,要不是他,臣妾还不知道能不能再侍奉您了呢。” 也速台这才注意到屋里还有一人,刚才他的注意力一直在明月夫人身上,主要是明月夫人给他的惊喜太大了。 赢平此时也没法跑了,毕竟也速台就在门口站着。既然不能逃避,就勇敢的面对吧。想到这里,赢平直面也速台射过来的目光,不卑不亢站在那里,道一声:“大单于好!” 也速台的眼珠子差点没掉到地上,这个人他追了好几天,几乎出动了北海城的全部兵力,把北海城翻了个遍,也没发现个蛛丝马迹。没想到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赢平,竟然躲在他的爱妃家。他的爱妃,竟然包庇逃犯,这叫什么事儿啊。 “来人啊!”也速台高叫一声。 “早有贴身侍卫从房门外转进来,轰然答道:“在!” “给我拿下这个秦国人!” “是!” 瞬间就冒出来十名匈奴武士,其中就有数名是那天在大帐里打过照面的。赢平不由得赞叹,作为最高领导,身边总是有说到就到的侍卫。也不知道他们平时在哪儿隐藏着的,反正领导一需要,立马就蹿了出来。 眼看这些武士又是弧形包抄而来,悲剧的历史又要重演。赢平却也不惧,他的伤虽没好完,但功力已经恢复了七八分了。这次的匈奴武士不多,战胜他们虽不容易,但逃跑并非难事。待会如果不事有不济,且战且退吧。 明月夫人一看情势不对,赶紧横身拦在大单于和赢平中间,急切道:“大单于,这位公子是我的救命恩人,就是他妙手回春,把我体内的残毒清除干净,我才有继续侍奉大王的机会。这是一位大善人,大单于为什么要抓他呢?” 说到后来,明月夫人已经是眼泪汪汪。语气中半是哀求,半是嗔怪。连在一旁听着的赢平也不得不佩服了,不愧能被大单于宠那么多年,人到中年了还能这么撒娇,关键是撒娇还能撒的这么可爱,这就不仅仅是功力,还有天赋了。 也速台狐疑的看看赢平,不敢相信这位秦国人竟然治好他爱妃的暗疾。要说这明月夫人当真是他的冤家,后宫那么多美人,他单单一心扑在这位身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近年来明月夫人病重,他也烦的不行,甚至公务也懒得理了,只是遍访名医为她诊治,却不见效果。明月夫人是一天憔悴一天,也速台也是跟着憔悴。现在两三天功夫,竟然好起来了,这小子当真有些手段。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匈奴通缉的要犯,若不拿出他,不替手下出气,以后自己还怎么当老大。想到这里,大单于不管明月夫人的哀求,右手一挥,示意手下武士尽快上。 明月夫人也是急了,一手拉住大单于,一边正色道:“大单于,臣妾不懂国家大事。但也知道有功就赏,有罪就罚。这位小兄弟清除了我的残毒,这不算功,只算私恩吧。但他在北海杀死水怪,为我们草原人除掉一大害,算的上是一大功吧。不管这位小兄弟以前有如何不对之处,请大单于看在这件事的面子上,放过他吧。” 也速台也早就接到手下报告,说北海水怪被莫名其妙的杀死,漂在水面上。只是谁也没看到到底是何人所杀,这事儿也就成了一个悬案。不过水怪已死,北海岸边的百姓早就奔走相告,高兴非凡。他也曾颁下诏书,说谁能证明这水怪是他所杀,就赏万金,封为部落首领。 只是没想到,这次又是这个秦国人,干了这件好事儿。自己还能为了几个臣下闹腾就逮捕他,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闹腾,最重要的是明月夫人的闹腾,这账划算吗?秦国真的敢得罪吗?也速台的大脑在高速运转,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得失。 赢平看也速台神色犹豫,似乎有松动之心。就拱手说道:“大单于明鉴,关于我和您的属下起的冲突之事,我前次在您大帐中已经说明。应该是各有对错,互有胜负。狼奔军和熊罴军非要置我于死地,我也无话可说。只是我想请问大单于,您真的做好和秦国为敌的准备了吗?“ 大单于眼睛一翻,瞪着赢平,道:“不是我不想抓你,也不是我怕秦国,主要还是我们草原人知恩图报。你杀掉水怪,救我爱妃。于公于私,我都没法再抓你。既然如此,以往的账就一笔勾销。说吧,来我们草原,到底有什么事儿。现在可以谈谈了。” 赢平没料到这位单于还挺随和的。既然私怨已了,那就谈公事吧。想到这里,赢平上前走两步,紧盯着也速台,高声说道:“我来草原,只是想做一个生意。” “一个生意?”不仅也速台疑惑,连在一旁的明月夫人也疑惑起来。 第七十四章 共谋分赵 “大单于!”赢平双手一拱,朗声道:“赵国这匹饿狼,好勇斗狠,野心勃勃,伤我大秦多少壮士。又屡次践踏草原,得寸进尺,侵占贵国土地。可以说,赵国和我们两国都结下了血海深仇。现在我们准备杀狼,我们杀头,你们杀屁股,我们从南边正面攻打,你们从北边进攻赵国边军,让它两头不得兼顾。若是杀了这皮狼,共分其肉,共寝其皮。不知大单于意下如何?” 大单于的脑筋在快速转动,权衡各方利害关系,掂量各方实力。作为匈奴的最高统治者,他不是一拍脑袋就下决定的人。赢平的描述虽然诱人,但也暗含风险。出兵不是一件小事,若是匈奴出兵了,秦国未出兵,或者虽然出兵了,还未打击到赵国,那这事儿就成了匈奴的独角戏了,赵国疯狂反击,匈奴就悲剧了。 但风险和机遇并存。赵国一直是匈奴最大的威胁,特别是李牧率领的边军,近年来呈现咄咄逼人之势,不断蚕食匈奴地界。和他打吧,李牧用兵神出鬼没,有好几次,大单于都差点死在乱军中。化整为零,依靠草原的骑兵机动优势和他们周旋吧,又容易被优势兵力吃掉。只好派遣狼奔军和熊罴军常年在阴山附近和赵军做拉锯战,时而化整为零,时而集聚个三五千人的小股部队,算是稳定住了局面。上次熊罴军三千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围住了李牧的女儿李灵,就要活捉时,却被赢平给救了,想想都牙疼。 “共分赵国,确实不错!”大单于眼睛微咪,“但你们中原人狡猾多计,谁知道我们出兵之后,你们出不出兵?两国相距数千里之遥,八百里加急传信,也得个三五天,在战场上,有三五天时间,黄瓜菜都凉了。” 赢平看到大单于并未拒绝,只是絮絮叨叨的讲一些条件,看来他对这个事情有意向,只是心里还没底。在这时候,再加一把火就好了。 “大单于勿忧,我们秦人向来说话算数,和我们老秦人共事儿,只管放宽心。真正狡猾奸诈的,是山东六国之人。他们屡次合谋攻秦,都是因为同床异梦,拈轻怕重而失败。”赢平手指肚在来回摩挲,显然在认真思考,极力搜刮说辞,一定要说动这个大单于。 “至于这次攻打赵国,我们秦军是主力,正面进攻,直取邯郸。你们偏师策应,吸引住赵国边军即可。若是担心赵军反扑,前期可以先不出战,只管陈兵边境,造成随时可以挥师南下的态势,能吸住李牧不南下,那事成之后,赵国的雁门,代郡就是你们的了。” 大单于眼睛一亮,赢平说的这个条件,不可谓不诱惑,出兵但不打仗,只管陈兵边境,吸引住李牧不敢南下,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也。若是情势有变,秦军足够给力,打的赵国稀巴烂,那时候再出兵攻打赵军,赵军必然无战心,挥师南下,别说雁门,代郡,就是和秦国平分赵国,也未可知。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 “既然贵国有诚意,那我们草原人也奉陪到底!”大单于右手使劲儿往案板上一拍,高声道:“贵使且回国筹划攻赵事宜,我这边也随即增兵边境,现在是夏季,等到秋天到来,寡人保证在赵国边境集结二十万兵马!” “大单于果真爽快!”赢平很是兴奋。他承诺秋天一到,就集结二十万大军,已经是极为神速了。要知道,出兵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要协调各个部落,准备粮草,制定作战计划,开拨到边境,这一件件,都是捋不清的麻烦事儿。现在距离秋天还有两个月,能在这两个月内准备好。可见匈奴人是极为重视这个事情了。 大单于也速台很享受的闭上眼睛,能为匈奴争取到这么一件小投入大回报的事儿,作为领导,自有一种成就感涌上心头。 “大单于,既然两国鼎立了盟约,还请把我那些兄弟放回来吧。如此,也是昭示两国交好之意。”赢平知道,此时提出释放他的百人队,时机是恰好不过了。 大单于哈哈大笑:“应该的,应该的,不过你的那两个副将,因为是想袭击我,才被我擒获,我抓他们也是应该的。至于你的那个百人队,唉,不说了,不说了,你自己去看吧。” 赢平心下大急,听大单于的意思,白亮和霍木青倒不需要担心,但他的百人队,难道已经遭遇不测了?被匈奴军全歼了?想到这里,猛然打一个寒颤。若是那样的话,他的损失可就大了。那可是和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啊。 “他们到底怎么了?”赢平低声问大单于,声音里透着冰冷。他很清楚,如果得到的是百人队的噩耗,他都不能保证能控制住自己。 大单于觉察出他话语里的担心和恐吓,反而不惊不惧,只是很无辜的说道“走吧,走吧,去看看你的那些好兵!” 赢平和大单于辞别明月公主,直接向北海城行宫走去。赢平心急,想要快点知道结果,一路上运起轻功,飞奔而去。远远地望见三天前的大帐,想着三天前发生在这里的事情,真真是恍若隔世。只是物是人非,大帐外,当初赢平三人和百人队分别的地方,空荡荡的哪有人影? “我的兄弟呢?”赢平回过头来,齿缝里蹦出几个字。同时脸部肌肉扭曲,眼睛通红,好像要吃人一样。如果这时候给他一面镜子,肯定会被自己的表情吓到。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以来,赢平还没生过这么大的气,或者说担过那么大的心。此时此刻,哪管什么国家大事,匈奴联盟,脑子一热,什么都顾不了了。只要自己的兄弟有什么闪失,说不定赢平就会开启暴走模式,遭殃的可不仅仅是少数几个当事人。 此时此刻,连大单于都有点紧张了。 第七十五章 齐聚土山 大单于也速台在位二十余年,自问大小风波经历无数,多少艰难险阻都扛过来了,从没感觉到什么叫恐惧。多年上位者的积威之下,从来只有他吓唬别人,还没别人能威胁的了他。今天骤然看到赢平的表情,也是心里一颤,胆寒不已。 “那不是你的兵么?”也速台顺手一指。眼望着大帐后方的一个小土山。 赢平抬眼一看,可不是么?土山之上,黑压压的站满了秦军,正是他的百人队!只见他们全副武装,刀枪出鞘,虽没骑马,但背靠背,人贴人,紧紧的围成一个小圈子,守在土山。他们虽有百人,却自有一种渊渟岳峙的气势,任谁看去,也不相信他们会被轻易攻克。 而在土山下边,密密麻麻的尽是匈奴军,将小小土山围了个铁桶一般。匈奴军虽多,看起来却没有攻上去的意思。只在土山之下布下鹿砦,拒马,挖下壕沟,做好了防御工事,好像随时防止秦军要冲下来。为首两将,正是狼奔军首领特木尔和熊罴军首领巴图。 赢平眼看自己的百人队并无大碍,只是暂时被困于土山,心就放了大半。但细细看去,百人队显然憔悴之极。嘴唇干裂,眼神疲惫,一看就是好几天水米未进了。饶是如此,这些百人队士兵的腰杆还挺的很直,任谁也不敢相信他们能被轻易干倒! “大单于这是何意?我们既然结为盟友,为何还要攻打我们?”赢平直接发问,不留情面,但语气已经和缓了许多。不管怎么说,人没事儿就好。刚才暴怒的心情已经平息了大半。 也速台轻轻叹了口气,道:“这一切都是误会。当时我们在大帐内起了争端,动起了手。大帐外,你的兵本来和我的龙吟军,虎啸军安排在一起喝酒赴宴,一听到里边有事,就立马暴动起来,要冲进去救人!那时候你已经逃走,两位副将白亮霍木青被擒,我料想区区百人,又群龙无首,能翻起什么浪花?就下令龙吟虎啸军就地围剿。” 听到这里,赢平眉毛一抖,刚刚平息下去的怒火又呼的窜起来,眼瞪着也速台,毫不理会也速台身边的十余名贴身侍卫。 也速台似乎没看到赢平的表情一样,继续说道:“我的龙吟虎啸军有两百人在场,没想到双方动起手来,我们丝毫占不到便宜。你的百人队倒也不恋战,在几个什长的带领下,且战且退,就退到这个土山之上,被我增援的大军围住。我军虽众,知道贸然冲上山去硬攻,肯定能打的下来,但我方也会损失惨重,实在不划算。后来巴图将军献计,说这些秦军被困于土山,无水无粮,我们不必硬攻,只要围住他们,饿他几天,就算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到时候再趁势攻上去,岂不大妙。我一听此计可行,反正我们又不着急,就多派兵将围住土山,期待贵军军心一变,再做道理!” “哈哈哈,没想到我大秦铁军竟然如此顽强吧?不仅能打,还能在无水无粮的情况下坚持三天?大单于,你的兵能比的上么?” 赢平听也速台说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倒也不怎么生气了,毕竟,这是在匈奴的地盘。换做是自己,也会这样做的。此时,他心里只有满当当的骄傲。为他这些兵骄傲,为他们的意志点赞! “贵国之兵,若都如此悍勇,必当扫平天下也!”也速台眼望着军容依旧严整的秦军,叹了一句。“既然我们已经结盟,就不必剑拔弩张了。双方握手言和,我去吩咐他们撤兵!” “大单于英明!”赢平适时捧了一句。“化干戈为玉帛,为两国人民谋福祉,大单于功在当下,利在千秋也!” 赢平就是这样,你若给我面子,我也给你面子,互相夸夸,互相捧捧,大家都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也速台催动坐下马,向土山奔去,赢平赶紧跟上。到了土山下,向匈奴军宣示两国和好之意,就撤去了守军。狼奔军特木尔和熊罴军巴图还要说点什么,但立马被也速台训斥一顿。说他们不识大体,不顾大局。两位无奈,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就悻悻的去了。 百人队一看山下撤防,而他们的老领导,赢平正在山下,都像见了娘的孩子,跌跌撞撞的飞奔下山。 “兄弟们,你们受苦了!我来晚了!” 赢平哽咽着嗓子,看着手下这些出生入死的百人队成员,依旧是一个不少,但个个憔悴。都快饿成人干了。当兵打仗的,都是热血男儿,不怕战场厮杀,唯独不能容忍的,就是军粮断绝,吃不上饭,古往今来,多少支军队都死于军粮被断。军心一乱,什么都干不成了。而他的百人队竟能在重重围困之下,坚守三天,怎能不让人感动!有此兄弟,何愁六国不平?何愁天下不定? 百人队成员嘶哑着嗓子,齐声喊道:“将军厚爱,我等愿效死力!” 声音虽不大,但那股心底发出的气势和忠心,也足以让闻者动容。也速台早就吩咐手下取来吃食,牛羊肉,马奶酒,无限量供应,百人队顿时狼吞虎咽,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赢平在一旁看着,也非常的欣慰。忍不住也拿起一块肉啃了起来,刚才在明月夫人家,就要吃饭时,却被也速台打断,忙到现在,才发现早就饿的受不了了。 正在大快朵颐之时,只听一个人老远就喊道:“哎呀,你们在这里吃肉喝酒,也不管我们两个了!” 众人抬头去看,原来是白亮,霍木青两人赶来。白亮心急,吆喝着要吃要喝。原来刚才也速台回到大帐内,立马吩咐人,将陷坑内的两人给放了。他们两人在陷坑内,也是三天水米未进。更何况陷坑地势狭小,比地面上的百人队还要受罪。此时身上衣上,满满的都是尘土,衣服也残破不堪,还有一种臭味。 “哎呀,怎么过来两个叫花子啊!”赢平笑道。 白亮狠劲儿撕下一块肉,塞到嘴里,呜呜啦啦的说道:“你们这些没良心的,看我吃饱了,咱们再好好算账!” 众人哈哈大笑,吃的喝的更欢实了。 第七十六章 深入赵国 赢平等人在土山吃饱喝足,又在北海城修整了一日,就向大单于告辞了。毕竟,作为国使,结好匈奴的任务已经完成,大单于已经承诺秋后出兵,再滞留已无益,不如早归。回到秦国,赶紧发动大军攻赵。灭了赵国,还有魏楚燕齐,任重道远,不敢耽搁。 还是那个百人队,还是赢平打头,白亮霍木青为副,从北海城出发,一路向南,在宽阔的大草原上狂奔。因为带来的礼物已经送给了匈奴,现在他们的队伍已经轻松多了。劲装饱食,马蹄轻快,一日数百里。 走了十日,一行人又到了阴山北麓。前边有两条路,一条向西南方向延伸,直通秦国九原郡,也就是来的时候走的路。另一条直直的向南,通向赵国代郡,深入赵国腹地。 赢平驻马立在岔路口,若有所思。 “兄长,咱们任务已经完成了,赶紧回去复命要紧,难道你还要取道赵国,绕个远路吗?”白亮勒住缰绳问道。 赢平眼望前方,沉声说道:“回去复命,确是必须,而且越快越好,好让父王知道,结盟匈奴之事已成,尽快做攻赵打算。但我心里,也有另一番计划。其重要性不亚于父王的调兵遣将。” “兄长何事如此重要?难不成你要去刺杀赵王,让赵国不战自乱?”霍木青眼睛一寒,杀气涌现。 赢平哈哈大笑,“赵国现今之赵王迁,昏庸无度,素无德行,正是上天赐给秦国的一大宝物,可比十万大军,我怎么忍心杀他呢?!” “那还有何事?”白亮和霍木青齐声问道。 赢平轻叹一声道:“赵王虽然昏庸,但赵国多年军争立国,底蕴丰厚,我秦国几次重创赵国,长平之战后甚至攻到邯郸城下,鏖战百余日,还没能拿得下赵国,可见赵国之硬气。这次攻打赵国,不能再重蹈覆辙了,一定要一鼓作气,务求全胜!” 顿了一顿,赢平继续说道:“然则如何全胜,谁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孙子兵法言:多谋多胜,少谋少胜,不谋不胜。我想深入赵国,探察赵国情势,结好赵国权贵,作为内应。总之,尽量多搜集关于赵国的情报,尽量把赵国搞的乱一点,就是我此行的目的!“ “兄长这是要做个高级间谍啊,此事固然必须,却也凶险万分,不如回去后让大王派遣精干细作,混入赵国去运作即可,何劳兄长亲自动身?” 赢平哈哈大笑,朗声道:“我自有任何人都不具备的优势!我意已决,不必再说了。你们两个带百人队回去复命,让大王准备发兵。我去赵国走一遭,少则一月,多则两月,必到咸阳和你们汇合,也必然带一些干货回去!” 所谓任何人都不具备的优势,就是赢平开了挂的经历,洞悉历史走向,了解战国人物命运。这是穿越者的最大底牌,赢平当然不会明言。就算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因为那毕竟太骇人听闻了。 “兄长既然要去,我们一块儿去!”白亮霍木青齐声说道。百人队队员也是齐声一呼。 “不必了,咱们百十人涌入赵国,目标太大,反而不利于行事。做这种事情,越隐蔽越好,我一个人就足够。再说了,你们回去复命也要紧,不用担心我,就此分别吧。” 众人见赢平态度坚决,也就没再争取。长久以来的接触,已经让他们对赢平产生了足够的信任。只要他去做的事情,没有做不成的,没有做不好的,跟着这样的领导,只需要稍微出点力,就能分得一大份功劳。他决定的事情,自然有他的道理。不打扰,有时候也是一种帮助。 “就此,分道扬镳吧!” 赢平高呼一声,一骑绝尘,向着正南方向的大路而去。白亮霍木青率领百人队,从西南大路,直奔秦国。 快马加鞭,行了一日,到了赵国代郡。这代郡是赵国北方大郡,人口众多,算的上是赵国的后院。赢平对战国历史虽不是十分熟悉,但也知道,后来秦军攻破邯郸后,赵国王子赵嘉就逃到此地,自立为王,号为“代王”。可见代郡在赵国有深厚的底蕴和地位。 此时赢平单骑走在代郡的官道上,触目望去,却没一点人烟繁盛的景象。正当盛夏,烈日炎炎,照的大地龟裂,庄稼不生。更为可怖的是,村落之中,可见房屋倒塌,宅院荒废。地面上,随处可见一些莫名其妙的大深沟,像是大地张开了巨大的嘴,要吃人一般。 远远看到田间几个老农在劳作,侍弄着快被太阳晒死的庄稼。他们要把庄稼旁边的杂草除掉,这样杂草就能少吸收一点水分,庄稼就多一分成活的希望。赢平走上前去,向一位年长老农躬身施了一礼,道:“这位老伯,地上为什么这么多大深沟啊?是洪水冲的吗?可眼下烈日炎炎,明明是大干旱啊。” 老农停下手中的活计,长叹一声:“后生,你不是本地人吧。那深沟可不是洪水冲的,是地动啊!” 地动?赢平这才意识到,这就是传说中的地震。他前世没经历过地震,到了这辈子,才看到地震造成的恐怖地貌。所以初见之下,竟然没认得出来。看来,事非经过不深知啊。没经历过地震,连地震后遗症都看不出来。 “唉,前年地动,今年又是大旱,老天还让不让我们赵人活命了!”另外一位老农长叹一声,继续手中的活儿。但锄头挥动的更有力了,似乎有一股子不服输的狠劲儿在发泄,一定要和这天灾较量个高低。 赢平安慰他几句,转身走开了。看来赵国受灾很严重,地震之后又赶上今年大旱,必然要闹饥荒。这对秦国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但看赵人的精气神,似乎并未被摧回,依然硬气十足。 又向前走了几里路,赢平看到一群孩子在玩耍,追逐嬉闹,不亦乐乎,看来不管什么世道,孩子们都不会受到影响,保持快乐是如此的容易。 赢平走上前去,撒给他们一把点心。孩子们一吃,都围过来,嚷嚷着继续要。赢平道:“再给你们也行,我做一首童谣,你们来唱。会唱了,再给你们!” 孩子们齐声道好。赢平道:“这首童谣是这样的,听好了。谁先学会,点心给谁。” “好好好!”孩子们拍手称快。 赢平清清嗓子,高声道:“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 “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众孩童不明所以,为了吃点心,咿咿呀呀的唱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竟然全部都会了。 第七十七章 建信君郭开 赢平看到孩童们都会唱了,就抓了一大把点心分给他们。孩童们高兴,边吃点心,边哼着刚学会的童谣,欢天喜地的跑走了。 孩童们有点心吃就开心,快乐来的如此简单,从不知忧虑为何物,赢平暗骂自己一声不厚道。摇了摇头,催动坐下马,继续向前走去。 至于赢平刚才教给孩童们的童谣,在历史上确实出现过。“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说的就是赵国将亡,秦国将兴,等到地上生毛的时候,就会发生了。所谓地上生毛,不就应了现在的地震,大旱,田地荒芜么。 童谣,谶言等,一般都有神奇的预测能力,对社会人心都会很大的影响。但谁也不知它们是从何而起,被谁首先传唱的。不过事在人为,既然现在赵国还没开始传唱起这首童谣,就让赢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赢平相信,这首童谣很快就会传唱到赵国各地。人传人,口传口的过程中,再经添油加醋一番,就有了流言蜚语的效果。如果起势可成,足以动摇国本人心,可比十万大军。 虽然散布流言不是什么高明的手段,虽然利用孩童不够厚道。但赢平还是做了。他相信,只要目标正当,那么通向这个目标的所有手段也正当。而现在,荡平六国就是正当的,即使有些手段值得商榷。 从代郡向南,直接向邯郸行去。赢平一路上注意观察赵国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民心士气,同时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就找孩童传唱童谣,快到邯郸城下时,不用赢平再教,村畴田野中,已经时不时听到孩童在传唱了 邯郸是赵国首都,胡汉杂居,民风豪放,人文荟萃。赢平之所以直奔邯郸,就是因为他要找的人都在这里,他要办的事儿,也只有邯郸能成就。 从邯郸北城门进去,拐两个弯儿,走到一条宽阔大道上,这条路不似普通街市喧闹,来来往往的都是车马冠盖,路两边都是达官显贵的住宅,显然是整个邯郸城的“富人区”。继续行三五里地,走到这条街上最大的一所宅院面前,朱红大门,气势非凡。旁边两个石狮子矗立,更显威武。牌匾上书“相府”两个鎏金大字。门口站着几个仆人,正靠在石狮子旁边,斜眼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赢平下马,走到大门前,双手一拱,对几个仆人说道:“麻烦几位通报一声建信君,说秦国有故人来访。” 几位仆人拿眼上上下下的大量赢平,看他年龄不大,衣着也不甚华丽,因为长时间赶路,整个人还显得风尘仆仆的。寻思道丞相哪来的秦国故人,莫不是来投靠的寒门士子,来混吃混喝的?这样的人见多了,但要说投靠,也不该来建信君这里啊,建信君不好这一口儿啊。 “小子,哪儿凉快呆哪儿去,建信君忙的很,没空见你这号儿穷鬼!”一个壮壮的仆人,三两步走过来,伸手来推赢平。 谁知他刚一伸手,手腕已经闪电般的被赢平扣住,赢平再向下略一反转,这位仆人顿感骨头都要被折断了,霎时间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涌了出来。仆人吃痛不过,张口要叫,但赢平已经松了手,痛感又立马消失。接着,只觉得手心中一紧,手中已经多了几块刀币。 “些许意思,不成敬意,麻烦给通报一声!”赢平压低声音,眼带笑意。好像刚才的事情没发生过一样。 壮壮的仆人退后两步,惊恐的看着这个年青人。他很清楚,刚才这位年青人已经手下留情,要是再加把劲儿,只怕自己的手腕已经断了。更何况,自己手中还有人家的刀币,不用看成色,凭手中感觉,就知道价值不低。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碰到这种先打你一棒子,又给你一点甜头的人,你还敢说啥,还能说啥? 壮壮的仆人神色古怪的和另外几个看门的嘀咕了一阵,转身就进大门里边了。不一会儿,小跑出来,对着赢平行了一礼,脸上堆满笑:“建信君有请,公子请随我来。” 赢平满意的点点头,跟着他走进府中。一进宅院,感觉比在外边看起来更气派。亭台房舍,鳞次栉比,前后左右,重重有十几进。壮壮的仆人在前边半弯着腰,迈着小碎步,不断伸出手来导引。赢平则轻松的四处张望,欣赏着这座国相府。一边赞叹,一边轻轻的叹气,谁也不知道他再想些什么。 此时的建信君,正是赵王的宠臣郭开,身为赵国国相,权倾朝野,甚是风光。刚才仆人给他通报时,还在寝宫里高卧不起。虽是辰时,马上就巳时了,还没一点起床的意思。骤然被打扰到睡觉,郭开好生气恼。但一听对方的来头,就赶紧推了推怀中的女人,起床更衣。他虽然荒唐,但也不是误事的人,特别是和自己的利益相关的事情。 “建信君,你这着急忙慌的,要去哪里啊?”床上的女人星眸半睁,云鬓随意散开,一双雪白的手臂露在被子外边,说不出的香艳动人。 “太后,我这里有故人来访,必须得出去应酬一番。你且睡下,待会儿我再过来陪你,乖乖的,听到没?”郭开一边整理衣冠,一边回国头来,对着床上的女人,色眯眯的笑。 “哼,你去吧,你去吧!整天忙你们那些国家大事,也没见你忙出个头绪来!改日老娘烦了,奏明我儿子,不让你当这个国相了,好好的在家里陪我,咱们天天快活,岂不妙极?” 说完这些,床上的女人竟然咯咯吱吱的笑起来,半嗔半怒之下,更显得千娇百媚。 郭开已经整理好衣冠,轻叹一口气,再给女人说了一声告辞,转身走出卧室了。 从卧室到会客堂,隔着两进房院,大概百步左右。在这百步之内,建信君郭开,想起了很多事情。历任两朝,当权二十载,真如一场梦一般。而今壮年已过,老暮将至。又和当今赵王的母亲——赵太后,天天厮混在一起。纵然力不从心,可也是骑虎难下,有时候不得不奉陪啊。外表光鲜亮丽,权倾朝野的郭开,也有自己的烦恼。 第七十八章 郭开和廉颇 别人都说郭开坏贪财好色,溜须拍马,谄媚君上,坑害忠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郭开每每听到这种论调,都一笑了之。宰相肚里能撑船,没有强大的心脏,怎能承受的住无边的诽谤?他自有一套哲学来对抗所有的流言。可以说,他是一个活的很明白的人,他的终极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钱财。 小时候家里贫穷,郭开过够了苦日子,也尝够了没钱的滋味有多痛苦。长大成人后,凭借活络的脑子,察言观色的本事,郭开在仕途上步步高升。钱财也越积越多,但无论积累多少,总感觉不够花。只有再搜刮到新的钱财珠宝,收归囊中的时候,才生出片刻的满足感和安全感。但这种美好感觉来的快,去的也快,小时候缺钱的经历真的太痛苦了。很快,他就必须再进入到下一步的谋财之路上,不断的积累钱财珠宝。就像喝海水一样,越喝越渴,越渴越喝,但不喝又不行。 搜刮来的钱财就埋在相府宅院的地下,这么多年来,到底埋了多少珠宝在地下,郭开自己也说不清楚。埋珠宝的事情,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连自己的儿子也没说过。因为,那是他的安全感来源,说出去就不安全了。 摸爬滚打二十年余年,郭开是越来越受宠。不仅是现任大王的宠臣,更是上任大王——赵悼襄王身边的红人。但人红是非多,总有些人看不惯,大将军廉颇就是其中一个。 赵悼襄王做太子时,郭开曾做太子伴读,可以说是同学加发小,两人同宿同休。有一次赵悼襄王得了痔疮,郭开就用舌头帮他舔痔疮止痒。关系暧昧到这种程度,足令闻者动容了。 在一次宴会上,郭开只不过稍微吹捧了几句赵偃,君臣都很开心,没想到廉颇就黑着脸站出来,毫不情面的指着郭开的鼻子训斥了一顿,又对赵偃说了一番大义凛然的话。搞得气氛很僵。赵悼襄王身为堂堂大王,竟然也不能发作,毕竟,廉颇的资格实在太老了,从赵武灵王,赵惠文王,赵孝成王,到他这一辈赵悼襄王,已经是第四代老臣了。虽然心里不爽,你又能咋地他。何况,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赵国考虑,他的个人品行让所有人都无可挑剔。 “老而不死是为贼!”赵悼襄王无奈的嘟囔了一句,就转身继续折腾他的新王妃了。这位王妃是他微服私访邯郸的勾栏瓦舍时,邂逅的一位绝品美女。说不出的销魂,难以描述的天生尤物。 郭开受了廉颇的训斥,回去之后,越想越生气,敏感的自尊心开始发酵,气的半夜都睡不着,心想:老廉颇,咱们这梁子可算结下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郭开逮到了一个机会。有一次,廉颇正奉命率军攻打魏国,已经攻占占了好几个城池,形势一片大好,正准备继续向前推进。郭开怕他立功太多,便对赵悼襄王说:“如今外面沸沸扬扬,到处都在传说廉颇居功自傲,有不臣之举,如果他率兵谋反的话,大王将会无法控制,不如罢免其兵权,以免除后患。” 赵悼襄王原本对廉颇就无好感,如今听郭开这样一说,立刻就决定罢免廉颇的兵权,命武襄君乐乘率三千军士往前线收回廉颇的兵符,代替廉颇指挥前线大军。这位武襄君乐乘,就是大名鼎鼎的乐毅的儿子。只是,他没他的老子那般厉害。 廉颇一听有人要收他的兵权,这还了得,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盛怒之下,他拒绝交出兵权,率军攻打乐乘,乐乘也是怂包,吓得率军逃回邯郸。但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胆敢进攻大王亲自派来的将军,就是进攻大王自己。廉颇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得罪了赵王,再回赵国恐怕性命难保,便只身投奔了魏国。他到魏国后,魏安釐王对他也存有疑心,不敢用他带兵,只是拜他为客卿,以礼待之。 一代名将廉颇,就这样被郭开一句话赶出了赵国,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魏国。但这事儿还没完。 赵悼襄王死后,赵王迁即位。这位赵王迁就是那位勾栏瓦肆里,赵偃邂逅的美女所生。史书上称赵王迁——“其母娼也!”,等于明明白白的说了赵王迁的出身,一点也不隐晦。赵王迁也不是个正混的主儿。整天斗鸡走狗,风花雪月。郭开又精于此道,很快,郭开又成了赵王迁的宠臣。 要说郭开也真有点本事,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说法,在他这里根本行不通。无论遇到赵悼襄王,还是赵王迁,郭开都能吃的开,一样的贵为国相。 这个时候,秦国眼看赵国朝局混乱,就分兵三路攻打赵国。赵国抵挡不住,赵王迁就响起了老廉颇。毕竟,平时吃喝玩乐可以靠郭开,真刀真枪的玩命,还是要靠廉颇这样的啊。 于是便派一名特使带着赵王赏赐的一副名甲和四匹良马,专程前往魏国探看廉颇将军。 郭开为了阻止廉颇回国,便暗中使人把特使请入家中,赏黄金四百两,嘱咐他回来向大王报告时,一定要说老将军身体已经衰败不堪。特使得了钱财,赶紧承诺说:“相国放心,一切都按您老人家说的去办。” 数日后,特使从大梁回来向赵王迁报告说:“廉颇将军虽然年老,饭量倒还很大,只是肠道似乎有些毛病,臣在他那里只坐了一盏茶的时间,老将军就去了十次厕所。”赵王迁听了连连摇头,说:“这样的身体怎么能带兵打仗呢?此事以后不要再提了。” 廉颇见赵王派特使来看望他,心里十分高兴。他满以为赵王会召他回国,让他重新带兵,可是等了许久没见动静,深感失望。 但人才终究是人才,廉颇的大名享誉诸侯,很快,楚王就看上他了。这年冬天,楚相国李园派专车到魏国,迎请老将军廉颇。廉颇入楚后被楚王拜为将军。廉颇又换了东家,为楚国效力。人在楚国,心里却还牵挂着老东家赵国。 就这样,廉颇直到老死在楚国,也没能回赵国再看一看。在楚国也是郁郁不得志,孤独终老。 斗走了廉颇,郭开在朝堂上更加肆无忌惮,人挡杀人,佛档杀佛,敛财更加过分。满朝文武,没有谁敢说个不字。除了一个李牧说话还有点分量外,其他人,郭开全不放在眼里,不过李牧身在边关,对他也没多大的影响。 这就是郭开和廉颇的故事。哦,想多了,区区百步远,郭开竟然想了那么多旧事,真真是老了。赶紧正正衣冠,会客堂里还有秦国客人在等着呢。 第七十九章 留条后路? 郭开走进会客堂,看见里边一个年青人,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不高不低,不胖不瘦,貌不惊人,衣不光鲜,但站在那里,却有超越他这个年龄段的成熟稳重,双脚略微一分,两手交叉放在背后,自有一种稳如泰山的感觉。 “公子何人?公子何来?公子何为?”郭开盯着赢平,连问了这三个问题。两眼射出锐利的寒光,多年的国相,让他身上有一种平常人不具备的威势。 赢平不由得好笑,这个郭开,可真有点意思。问的问题有水平。一下子就问出了哲学中的三个经典问题:“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晚辈赢平,从秦国而来。奉父王之命,为先生做长远计!”赢平直面郭开提出的三个问题,不躲不闪,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他知道郭开心存疑虑,必须尽快打消他的疑虑,才能进一步深入交流。 郭开确实有疑虑。所以先拿话试探赢平,看他到底什么来路。他心里清楚,他在秦国的那两位真正的故人,此刻无论如何是不会出现在邯郸城的。来到这里的,只能是他们的委托人。至于这位委托人是真是假,从何而来,肯定要问个清楚了。毕竟,大家谁也不认识谁,多问两句,没什么坏处。 要说郭开在秦国的两位故人,那可是天字第一号的人物。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的秦王和秦王的母亲赵姬! 当初嬴政母子流落邯郸之时,日子很不好过,嬴政也只是一个偏远的王族子弟,太子之位,和他八竿子也打不着。所以秦国和赵国都不怎么待见他们母子。当时郭开也未发迹,但郭开慧眼独具,早早就看出赢政这孩子不一般,日后肯定能成大器,就有意无意的送一些钱粮金帛给嬴政母子。所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时间久了,嬴政母子自然对郭开感恩戴德。后来嬴政回国担任秦王之前,曾和郭开有约:感君厚恩,日后必当图报。 能和秦国大王攀上关系,郭开很是得意了一阵,也为自己当初的识人之能沾沾自喜。看来,投资潜力股就是不错。小投资,大回报。天下两大战国,秦国和赵国,赵王对自己是言听计从,秦王对自己是感恩戴德,郭开的人脉关系已经做到极致了。 所以刚才下人通报说,有秦国故人来访,郭开立马就推开了怀中的女人,出来接见客人,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秦国故人很重要,怠慢不得。 虽然如此,郭开的姿态还是一点都不低,因为他没看到来人能给他带来多少有用的信息。 眼睛微微一眯,脸上浮出倨傲的表情。郭开慢悠悠的道:“我贵为国相,深受大王恩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何需要长远计的,难道还有老夫摆不平的事情?秦王虽然好心,却未免小瞧老夫了吧。” 郭开宦海半生,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对方一个秦国的王子,就敢在他面前奢谈什么长远计?真真是班门弄斧了。就算是秦王嬴政亲自到这里来,郭开作为他的恩公,话里话外也不会小了身份。毕竟,这里是他的国相府,一切事情,还是他说了算。 赢平微微一笑,走到会客堂门口,指着外边的重重宅院,道:“好一座国相府,若是世道有变,兵荒马乱,这里必成为一片火海!可惜了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啊,若不早作准备,只怕到时候挖都没时间挖,用都没时间用啊!” 郭开只觉得凭空打了个炸雷,惊得他几乎摔倒。国相府地下埋金之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连他的儿子,他的老婆,郭开也没告诉,因为他总感觉,说出去之后,他赖以生存的安全感就没了。每次得到新的一批金子,郭开都乘着月黑风高的夜里,一个人悄悄的背起锄头,亲自在地上挖坑,亲自填土,不假他人。 他自信自己做的天衣无缝,绝对没人知道。只是,这个年青人,如何知道我相府地下埋金之事?他是鬼神吗?太可怕,太恐怖了。 “哈哈哈,公子远道而来,旅途劳苦,赶紧上茶,上茶!”霎时间,郭开满脸堆笑,刚才还是倨傲冰冷的如深秋寒霜,现在就成了春风化雨,变脸之快,让人叹为观止。 直到此时,两人才分宾主落座。郭开频频举杯,先问太后秦王安好,再夸赢平年少有为,又叙赵秦两国睦邻友好。郭开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永远不会冷场。混迹官场多年的老油条,果然有些功底,赢平心里暗暗的道。 “公子何以教我?”寒暄话说的差不多了,郭开离开席位,恭恭敬敬的给赢平施了一礼。他知道,赢平今天来,肯定是有所说法的。而他从刚才的试探中,已经听出了这位年青公子的不同寻常,所以他才会以礼相待。要是换做别人,他早就不搭理了。 “建信君以为,秦国与赵国孰强孰弱?”赢平两眼紧盯着郭开,好像能穿透他的内心,捕捉他脸上的每个表情。 郭开道:“此事天下皆知,当然是秦强赵弱!” “既然如此,建信君是打算以强大的秦国作为靠山,还是抱残守缺,打算依靠一个风雨飘摇的赵国保全你的权位,财富呢?” “我是赵国国相,即使母国力有不逮,我也会以赵国为第一位的!”郭开正义凛然。 赢平轻轻呷了一口茶,道:“建信君高风亮节,赢平佩服,但你以赵国为第一位,谁把你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了呢?今日实话告诉建信君,秦赵之间,必有一战。秦国必胜,赵国难保。到时候国破家亡,秦王论功行赏,论罪行罚,对秦国有功者,继续保持其爵禄,保其荣华富贵!与秦国为敌者,必当秋后算账,严惩不贷!” 郭开听了这话,忍不住打了个冷战,他身为国相,多年来接触时局,自然知道赵国到底有多少家底。一旦秦国下定决心要灭赵,只怕谁也挡不住。如果不早点筹划,为自己留个后路,以后的自己,恐怕连个平民百姓都不如。毕竟,曾经身为赵国国相,这履历可改不掉。 人的思想观念,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只差一两个会说话的人。本来,郭开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但今天赢平把这个残酷的事实抛了出来,郭开就必须做出选择了。 第八十章 赵悼倡后 郭开知道,人的一生一直在做出各种选择。从今晚吃什么饭,临幸哪个女子,到选择投靠赵王,选择扳倒廉颇。无论是大事小事,每时每刻,人都要不断的做出选择。有时是是你选择别人,有时候是别人选择你。可以说,无数个选择构成了人生。而现在,郭开面临的选择就是:为了赵国利益死磕到底,万死不悔,还是转而效忠秦国,为自己的将来谋一份保障?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赵国和秦国之间,必须得想一个真正的主子。无论自己是什么身份。主子不能变。 郭开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巨大的决心,“请回报秦王,郭开不惜肝脑涂地,报答秦王,效忠秦国!”说完,对着赢平深深一鞠躬。因为此时此刻,赢平不再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他代表的就是秦国!是郭开要效忠的精神对象。 一直以来,郭开都深信自己的选择,为自己的判断力而暗自庆幸。身处名利场中,这么多年来,只要一步踏错,就身败名裂。而郭开则顺风顺水,官越做越大,钱财越积越多,不能说和他的判断力没关系。比如当年选择资助嬴政母子,现在嬴政成了秦王,花出去的钱没浪费。选择扳倒廉颇,朝廷中再无人敢对他指手画脚,自己的日子也越来越好过。 赢平双手虚扶,受了郭开这一拜。他知道,这个时候,一点也谦虚不得,郭开这样的人,就该在各方面压住他,无论是智力上还是地位上,都不能推让半步,他才会为你效力。可以说,这样的人吃硬不吃软。赵王给他了那么多好处,他还是被赢平三言两语给策反了。可见这样的人,必须能震慑住他,俗语也叫:喂不熟的白眼狼。 “识时务者为俊杰,相国果然远见,有魄力。选择秦国,我秦国日后必不亏待你!”此时的赢平,已经完全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一言一语,处处都压制住郭开半分。 “我既然认秦国为主,秦国就是第一位,赵国的事情。只会排到第二位。请问公子,接下来秦国需要我做些什么?”郭开眼望着赢平,像一个谄媚的奴才,正在小心的注意着主人的脸色。 “先为秦国做一件事情,请相国为我安排一下,把我带到赵王面前,促成两国友好的盟约!”赢平说的斩钉截铁,显然这个计划已经在心中考虑良久。 郭开微微一愣,“公子,咱们的计划,不是要和赵国大战一番么,怎么要结盟了?” “哼!你懂什么?”赢平直接就训斥起了郭开,毫不留情。“虚则实之,实则虚之。结盟不过是障眼法,真正的目的,还是要拿下赵国!” “公子高见!”郭开适时的奉承了一句。“秦赵两国友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顿了一顿,郭开继续说道:“正好,明天就是赵国的半年述职会议。各地的赵国地方官,实力派,掌权将军,都会云集邯郸王宫,向赵王进行半年总结。赵王也会对能者奖,懒者罚,并定下下半年的工作基调和重心。到时候我在大会上提出秦赵结盟之事,公子再趁势站出来,说以厉害,赵王必然应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麻痹广大地方官。如此,岂不妙极?” 赢平满意的看着郭开,有个这样的队友确实能省很多心。先不论这个队友品行如何,起码,你能想到的他都替你安排好了,你想不到的,他也给你预备好了。 两人正商议一些细节,只听外边有咯咯吱吱的女人笑声。赢平立马停住了说话,心道这女人到底是谁,这么大胆,人还未到,笑声就传进来了。 “哈哈哈,相国在这里会客呢!哎呦,这位小哥,长的可真俊俏啊!”来人一边说话,一边款款走来。香风拂动,衣袂飘飘,赢平只觉得眼前一晃,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美女,已经站到会客堂中央,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赢平。 赢平自问也见过不少美女,如韩珠,李灵等,都是容貌俏丽,不可方物,但和这位美女一比,总觉得缺点什么。这位美女,明显一看就知道年龄不小了,但自有一种风韵,能让男人抓狂的风韵。对了,准确说,就是一种“媚”,透到骨子里的媚,一举一动,都仿佛是故意摆弄风情,一颦一笑,都好像是在对你放电。 “太后,你怎么出来了?”郭开显然很紧张,在这位娇媚的女人面前,郭开总感觉有点手足无措,放不开。 赢平一听郭开叫她为太后,立马就知道她是谁了。这可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赵悼倡后。古往今来,谥号里带一个倡字的,也只有她了。真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赵悼襄王之年轻时,游手好闲,寻欢作乐,经常出入烟花柳巷之地,寻一点刺激快活。要说他身为大王,身边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应该不缺女人嘛。但男人都有一种心理,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贵为大王而去那个场所,显然就是想感受“偷”的滋味。 也是他们缘分深,一来二去,赵悼襄王就这个女的被迷倒了。马上收入红宫,想纳为正妃。要说这也算赵王的家事,别人管不着,但偏偏李牧看不惯,说这个女人出身低贱,不配做大王的妃子云云。但最后,还是拗不过赵王的一意孤行,一个娼女,就这样被光明正大的立为妃子了。还生了个儿子,就是赵王迁。并把原来的太子,赵嘉给废了。 后来赵悼襄王死后,赵王迁即位,赵太后骤然成为了没人能管得住的人,风流秉性又发作起来。寂寞难耐之时,就经常找一些大臣私通,完全不顾朝野议论。正应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行事作风,潇洒之极。 赢平一边想着赵太后的“光辉事迹”,一边筹划着怎么和她打好关系,毕竟,无论她的个人品行如何,这个人都是不能得罪的,或者说,是可以利用的。 赵太后则上上下下的大量着这个年青人,眼光竟然移不开。凭借她多年混迹男人场的经验,和“|阅男人无数”的非凡经历。就一下子感觉出,眼前这个年青人,不一样,不一般! 第八十一章 武灵丛台 实打实的说,赢平算不上帅哥。长方脸,中等身材,浓眉细眼,属于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那种人,正应了他的名字——“平”。平平淡淡,平平无奇。 但在赵悼倡后看来,这个年青人却给人不一样的感觉。眼神坚定,不浮不飘,黑沉沉的,似乎藏着无限的秘密。身形敦实,稳如泰山,不急不躁,不卑不亢,好像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和他的年龄不相称的成熟。 赵悼倡后眨巴眨巴眼睛,笑道:“哎呦,小兄弟真是一表人才,多大了?从哪儿来啊?” 虽然年已四十,但娇滴滴的声音从她嘴里说出来,却是毫无违和感。听起来绵绵的,舒服到骨子里头。 赢平暗叹一声,这女人真是天生尤物,红颜祸水,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受不了她抛几个媚眼。怪不得赵悼襄王执意立她为妃,怪不得现在的建信君郭开,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晚辈赢平,年方十八,奉父王之命,为秦赵两国交好而来!”赢平弯腰鞠躬,行了一个标准的晚辈见长辈之礼。 赵悼倡后不等他把腰弯下去,已经走上两步,正好拉着赢平的双手,笑道:“别前辈晚辈的叫,我有那么老吗?嘿嘿,不如叫我姐姐吧,行不行,好弟弟?” 赢平只觉得拉着自己的双手温软滑腻,说不出的舒服。因为两人离得近,又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从她身上飘出来。一时间心动神摇,不能自已。好想趴在她身上多闻两口。 猛地甩了甩头,赢平强迫自己镇静下来,这可是在赵国,不是在秦国。一个不小心,被赵国人拿住把柄,那可就误事了。 “太后抬爱,赢平本不该辞。”赢平低着头,不去看赵太后含情脉脉的眼睛。“只是赢平公务在身,不便叙私谊。再者,赢平要是和太后互称姐弟,岂不僭越了辈分?此罪不小,赢平实不敢当。” “哎呀,真是个老学究,书呆子!罢了罢了,姐看你投缘,也不在乎口头称呼了,心里边有姐就行了。只是有一件,可别嫌弃姐老啊,呵呵呵!”说完,赵太后又笑起来。 赢平心道,这赵悼倡后倒是真性情,有其可爱的一面。只是这样的人太过耀眼,身上是非太多,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转头去看一直被晾在一边的郭开,只见他干杵在地上,看着赵太后和赢平的互动,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是来回的搓着手,一脸的尴尬。 “建信君,咱们还是商量一下明天会见赵王之事吧!”赢平把话头转给郭开,开始谈正事,这也是明摆着不想和赵太后说太多了。 赵太后倒也识趣,说你们男人谈事儿,我就不打扰了。谈好了让我儿子去定夺,若有难处,就来找我。我这个老娘说话,迁儿还是听的。 说完,带着几个侍女,款款走开了。赢平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郭开轻轻的叹口气,继续说着刚才的话题,让赢平早作准备,明天见到赵王也好应对。 当晚,赢平就住在郭开府上。郭开自然安排的妥妥当当。如果相府有总统套房的话,也肯定要批给赢平了。 第二天一大早,早已云集在邯郸城的百官就向王宫进发了。因为今天是他们的半年述职大会。述职是个技术活,既要突出成绩,又不能太假,让人一看就是吹的,那也不行,一定要把握好那个度,说不定大王一高兴,升官加爵也只在一念之间。 结果刚到王宫广场前集合,官员也到七七八八了。赵王迁身边的内侍又匆匆忙忙的跑出来,说大王昨晚夜宿武灵丛台,还未起床呢,不如各位移驾过去吧,那地方也大,景色也美。 百官虽然嘴里嘟嘟囔囔,说怎么不早通知呢。但碰到这样的主子,谁也没办法。幸好武灵丛台离王宫不远,就动动身子过去吧,只当锻炼身体了。 就这样,一行人晃晃悠悠,或骑马或驾车,或步行,都向武灵丛台走去。 要说这武灵丛台,是赵武灵王所建,当时是为了检阅军队,观赏歌舞。因连聚非一,故名丛台。现在是都城邯郸的标志性建筑,园内有天桥、雪洞、花苑、妆阁诸景,结构严谨,装饰美妙,名扬列国。各国士子,商人,官宦之家,一到邯郸,必到武灵丛台参观,只是一到赵王住进来,就不让外人参观了。 赵王迁酷爱享乐,这丛台比王宫好玩多了,所以他喜欢来这里。十次倒有八次在这里。这次的年中会,也安排这里举行。因为会议进行完之后,还有相关节目,那才是年中会的高潮,每一年大家都玩得很开心。 赢平跟着众人,鱼贯而入,道路武灵丛台园内。众人先在广场上聚齐,广场前方有一处高台,相必是留给赵王的。只是现在上边还空空如也,没有正主儿上座。赢平知道,这种事情,都是众人先准备好,到齐了,点过名了,领导最后才到。所谓压轴嘛,就是这样。 众人正吵吵嚷嚷间,只听内侍叫到大王马上就要到了,请注意会场纪律。紧接着,两队甲士开路,分立两旁。赵王头戴天平管,身穿一身火红色的长衫。后边簇拥了一大堆人。前呼后拥的,威风凛凛。 “郭相国,今天怎么安排的?” 赵王迁转头去问郭开。在他看来,郭开就是他的大管家。有什么事情,教给郭开就行了。他对郭开的能力,忠诚等有十足的信心。安排后,也很少再过问,只要能办好,他才懒得搭理。 “启禀大王!”郭开双手一禀,高声道:“此次大会分三个部分。第一为各地官员述职。此事我们只需听,不用管其他的。第二为商议和秦国结盟之事,此事由秦国赢平公子提出后,大家自由讨论。第三位为娱乐演武环节,此阶段大家应该放开自我,或比赛,或观摩,到具体项目上,我再仔细安排。” 赵王嗯了一声,满意的点点头,在他心里,建信君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对了,刚才他说秦国派了个使者来结盟修好,此事倒也是好事,先让这位使者出来,问问他,秦王到底何意。 第八十二章 李牧出场 赵王传令,让秦国使者觐见。在导引官带领下,赢平穿过层层台殿,向赵王所在的高台走去,此时各地方官已经都来到了武灵丛台,各个台殿内做简单的下榻,等着待会儿赵王宣召,好进去做述职报告。 赢平一路走过来,留心去看这些地方官员。看到大部分官员都是正襟危坐,面无表情,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一副四平八稳的样子。另有少部分官员,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显然很在乎接下来的述职报告。也有少部分官员,特别是李牧所率领的边军派系,给人别开生面的感觉,个个英姿飒爽,腰板挺直,正气凛然。一位将军站在边军将领中间,花白头发,长须飘飘,面庞清瘦,给人云淡风轻的感觉。赢平知道,这就是鼎鼎大名的赵国李牧,心里顿生佩服,但他知道,这是真正的“赵国长城”,此人不除,赵国难灭。 一路走马观花的看过去,已经来到了赵王所在的高台。这武灵丛台之所以命名为“丛台”,就是因为园内亭台较多,连聚非一。刚才各个地方官暂时下榻之地,属于小台。赵王所在之地,属于园中最高之台。这些台远远相望,但又靠一条路连接,就像长城的烽火台。兼具美观与实用之效果。 高台王座上,一个中年人斜躺着,身形略胖,皮肤白净,一身锦绣。旁边站满了甲士护卫,文武大臣。丞相郭开,正在大臣的最前列。赢平知道,王座上的这个胖胖的男人,就是赵王迁了。 “外臣赢平,拜见赵王!”赢平略微一拱手,身子微微一弯,算是行了一礼。 赵王上上下下的大量这个秦国人,显然很好奇。人家都说秦人虎狼,凶残成性,但看这个秦国人,儒雅而有英气,一派国士风范。看来众人所言,多属讹传。 “贵使为何而来?”赵王开口,声音不甚洪亮。赢平一听就知道,这是长期耽于酒色,掏空了身子,导致中气不足造成的。 “为秦赵结好而来!”赢平嘴里崩出这七个字,就不再多说了。他需要先听,先看,亮明立场后,观察赵国君臣的反应,再找说辞应对。要是一上来就长篇大论,不管听众的感受,万一触动了霉头,那可就难办了。 赵王肥肥的脸上挤出笑容,小眼睛也开始焕发出光彩。他本不是好斗之人,打打杀杀的更不喜欢。有天下第一大战国主动来结盟,那何乐而不为呢。既有面子,又有里子。促成此事,那他也是为赵国社稷做了一大件好事。 “好好好!”赵王拍起肥嘟嘟的双手,连说了三个好。“秦王既然有此心,是两国百姓之福啊。请公子放心,我定会全力促成两国交好之事。来来来,赐座。述职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公子可列席旁听。待到述职结束后,公子把详细方案说给我的朝臣们也听听,大家群策群力,为赵秦两国谋福祉!” 赢平一看,这赵王虽然不济事,但也不至于完全昏庸掉。军国大事也知道和朝臣们商量商量。他现在不急着做决定,待会儿让自己在赵国大臣面前露脸。就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毕竟,秦赵世仇,现在骤然提出结盟修好,任谁都有点奇怪。遇到自己看不透的事情,不妨放一放,或者听听别人的意见,也是负责任的做法。 俗话道客随主便,赢平听了赵王如此安排,不便再说什么,就退到一旁,冷眼旁观赵国君臣。正好待会儿还有地方官的述职报告大会,旁听他们的报告,也是一件不错的选择。 不一会儿,述职大会就开始了。首先进来的就是邯郸令赵功,邯郸是国都,邯郸令一般都是赵国亲族所担任,。这赵功也是赵国亲族的族长。任邯郸令十年有余,没有什么大过。赢平听他的报告,也是平平无奇,毫无出彩之处。知道这种人代表了赵国大臣的大多数人,无功无过,无明显的政治倾向。属于主子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普通人。 听这样的报告,听第一个很新鲜,再往下听,就越来越想瞌睡,特别是他们做的报告,大部分都是冠冕堂皇的官样文章,句句务虚不务实。更是让人听的腻歪。 赢平去看赵王,只见赵王已经是昏昏欲睡,眼皮不断的打架。只是迫于赵王的身份,不敢明目张胆的睡罢了。众位大臣,昨晚报告的,就在这高台内,按品级高低,寻个座位坐下,待会儿好听赵王点评,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大事,需要共同商议。 正昏昏欲睡间,只见外边咚咚咚的脚步声响起,好像战鼓一般,催人奋进,整个大殿内沉寂的气氛被打破了。众人也都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向门口望去。赢平心道,这人走路好有气势,肯定是位将军。 果不其然,门口一晃,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全身戎装,威风凛凛,赢平一看,正是李牧。刚才看到他时,他穿的是便装,现在是盔甲在身,气质明显不一样了。云淡风轻的感觉消失,威武肃杀的气息从盔甲上传出来,让大殿内很多没上过战场的官员也悚然起来。 “臣李牧,拜见大王!”李牧弯腰鞠躬,声如洪钟。 “李爱卿啊,好好好,哈哈哈。你从北边雁门郡跑过来,真是辛苦了,快快快,赐座!”赵王显然很器重李牧,还没开始述职呢,就直接赐座了。前边的几个官员可没这个待遇。这也难怪,一个领导无论多没脑子,起码他知道,到底是谁在真正为他干活,谁是可以依仗的。李牧连却两次秦军,战无不胜,正是做君主的需要倚重的对象。 李牧双手一拱,道:“谢大王赐座!”不卑不亢的坐下去,开始述职。从北方边军的编制,训练,战绩,后勤说起,一条条,一件件,真是如数家珍一般。可见他对赵国边军之熟悉,对军事之理解,已经到了无可替代的地步。连赢平在一旁,对赵国情势丝毫不熟悉,也听的津津有味。 说到最后,李牧又纵论起天下大势,依然是高屋建瓴,见人所未见。说着说着,话锋一转,高声道:“夫今天下之大,赵国之最大威胁,不在匈奴,不在山东诸国,而在秦国也!秦国不除,赵国难安!愿我王早作打算!” 此言一出,不仅赵王诧异,一直在旁听的赢平也是心里一惊,暗道李牧这下子要坏事了。 第八十三章 促成结盟 赢平本想着,各地地方官述职报告完之后,他再提出结盟之论。到时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诱之以利,凭借鬼谷子的纵横捭阖之术,不怕说不动赵国君臣。但这边还没准备好呢,李牧就来个先发制人。不给人喘息的机会,这不存心捣乱不是。 好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李牧抛出这个问题了,赢平也就只好接招了。反正,和这位将军,早晚是要交锋的。现在是在朝堂上,以后肯定还会在战场上。 “见过李将军!”赢平大踏步走出朝臣队伍,向李牧拱手道。 李牧一怔,“你是何人?” “鄙人赢平,从秦国而来,为秦赵结盟之事,已经向大王禀报。但李将军刚才所持之论,似与公论有悖,不知将军是何意?” 赢平特意搬出“赵王”,“公论”等字眼,就是想要抬高自己的“势”。势强足以压人,有时甚至压理。虽然赵王并未对结盟之事表态,公论也远远未呈现,但赢平这么一说,好像全天下的人都站在他这一边。李牧所持论调,倒像是孤家寡人一般。 “哈哈哈,当真是笑话!”李牧放生大笑,声震瓦屋。“秦赵血海深仇,世所公知,岂是你说结盟就能结盟的。长平之战,秦人坑杀我赵军四十余万,今日结盟,怎么能向他们交代?何时能为他们报仇?” 顿了一顿,李牧继续说道:“秦国虎狼,寡恩少义,负心薄幸。秦惠王时期,张仪曾和楚怀王约定结盟,并许以六百里土地。到期兑现之时,却谎称六里!这还不算,后来楚王和秦王约定商谈,又在武关出兵劫持了楚王,致使楚怀王客死秦国,被天下耻笑!列位且看,秦国到底有何诚信,能结盟吗?” 李牧提起楚怀王之事,就是要敲山震虎,警告赵王,别重蹈楚怀王的后辙。果然,赵王迁听了这番话后,也是悚然动容,看赢平的眼神已经没那么热烈了。毕竟,兔死狐悲,楚王殷鉴不远,谁还敢和秦国走那么近。赵王就算再昏庸,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危险开玩笑。 “将军糊涂啊!”李牧轻叹一声,继续说道:“现在是大争之世,列国之间,来来往往征伐不断,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到底谁欠谁的,这账恐怕难算清!秦赵长平之战,赵国固然有失,但秦国士卒也亡者大半。最近几年,将军又率领赵军多次重创秦军,那么秦军的阵亡士兵该找谁说理去?若是都抱着将军的想法,列国之间都老死不相往来了?” “再者,将军开口诚信,闭口诚信。赢平试问一句,是诚信重要,还是国家利益重要?当时秦楚结盟,事有曲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能说错就在秦国吗?今天赢平所提秦赵结盟,不为虚无缥缈的道德标榜,只为两国切切实实的利益诉求!若是赵国君臣无意此事,无意为赵国谋福祉,那赢平也就无意留在此地了。”说完,作势欲走。 赢平这番话说的很有气势,排比句,反问句堆砌,咄咄逼人之势,闻者无不动容。这种训斥口吻的辩论,有时候往往能有奇效。李牧说一事,赢平反驳一事,针锋相对,毫不回避。赵国君臣听了,顿时感觉赢平说的也在理。 “公子勿忧!切勿意气用事。结盟嘛,有总比没有好。李将军言重了,公子且勿离开!有什么事儿,咱们坐下来好商量。”赵王看到赢平要走,赶紧出言挽留。毕竟,得罪了赢平,就等于得罪了秦国。即使结盟不成,也不能谈崩,买卖不成仁义在嘛。赵王天生不爱挑事儿,他只想安安生生的做他的赵王,每天有酒有女人,此生足矣。 赢平看到赵王都发话了,面子给足了,这架子也就不用端着了。又回到座位前,端起酒杯,自斟自饮,不再说话。 “既然公子提出结盟,请问怎么个结盟之法?结盟之后,有何好处?”李牧身后,转出一位将军,也是威风凛凛。看品级比李牧低了一级,但问这一句话,正是问到了点子上。赢平知道,此人就是李牧的副将司马尚。在赵国边军里边,除了李牧,就数司马尚了。身经百战,对李牧忠心耿耿,现在看到李牧吃瘪,赶紧站出来为李牧说话。 “哈哈哈,司马将军所虑极是。秦赵结盟,势在必行。方尽天下,魏国老暮,楚国臃肿,燕国偏远,齐国小富即安,都没有大志向大胸怀。若论天下,当首推赵国秦国,赵秦两国合力,向东向南,共取天下!何人敢当!燕国还敢有事没事的抄赵国的后路吗?魏国还敢和贵国争夺三晋老大的位置吗?先不说出不出兵,单是秦赵结盟之事昭告天下,就足以让各国震动,从此对赵国侧目而视了!请问司马将军,这好处还不够明显,不够大吗?” 司马尚听了,不再说话,稍微一拱手,退后去了。燕国和魏国,的确是赵国的两大难。燕国弱小,正面战场上打不过秦国,但经常趁着赵国和秦国打大仗去偷袭赵国,弄的赵国很烦。魏国和赵国是老冤家,明明实力不如赵国,还想处处压赵国一头。现在赢平抛出这两个利市,岂能不让赵国君臣动容。 “哼哼,和张仪一样,不过是口舌之徒也!战场拼杀,要的是一刀一枪的真功夫。若是两军交战,指望这些人来安邦定国,真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李牧依然不服气,他对秦赵结盟之事压根都不信。战国之间的盟约,说毁就毁,谁会真信了。只是赵王显然很愿意相信这个善意的谎言,如果自己再辩驳下去,恐怕赵王不会太高兴。李牧不是傻子,不会因为这么一个荒唐的事儿惹领导不高兴。 为今之计,就用言语挤兑他,自己待会儿再派精兵强将,挫杀他的锐气,让他出出丑,也让他知道赵国的利害,赵王一高兴,反而就不会提结盟之事了。 赢平缓缓站起身来,迎着李牧的目光,沉声说道:“赢平不才,在秦军中只能算个中下水平。今天既然来到了贵国,赵国又是尚武之国,随后又有相关的演武环节,那么赢平愿意学习学习,切磋切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为秦赵结盟,略微助助兴,岂不是妙事一件?” 李牧没想到,这个秦国公子还真不识抬举。自己挖个坑,他就敢跳。好吧,待会就好好让他出出丑,别让他以为赵国无人呢。 第八十四章 扬威赵国(上) 战国风气就是这样。一言不合就动手。既然在嘴皮子上见不了高低,那就在手底下见真章吧。 围观众人看到赢平李牧二人剑拔弩张,也不去劝阻,斗就斗吧,在那个崇尚实力的时代。谁更强大,谁才能获得更多的尊重。更何况,这里是在赵国,主场作战,人才济济。赢平孤身一人,敢发出挑战,不是自不量力是什么!让他长长见识,知道天外有人,山外有山也好。 不一会儿,各位大臣汇报工作完毕,赵王下令,移步大殿之外,共同进行大会最后一项,演武环节。 赵国尚武,不管大会小会,最后的最后,一定要来个演习,比赛什么的。一为活跃气氛。沉闷的会议开完了,就到外边松松筋骨,耍耍拳脚,最后大家一欢而散。二为宣扬赵国的尚武传统,让赵国时刻不忘保家卫国之重要。 外边演武场早已布置好,赵王带着一干重臣,到贵宾台落座。演武场四周,御林军持戈而立,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将偌大的演武场保护的密不透风。 典礼官快步走到赵王面前,高声道:“启禀大王,诸事已备。今天的赛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项射箭,第二项马术,第三项技击。只待大王下令,就可正式开始!” 赵王迁满意的点点头,他对国家大政方针不怎么感兴趣,但最喜欢看这样的热闹了。而且,越刺激的比赛越喜欢看,最好双方能见血,能拼个你死我活,他在看台上才更有快感。胜者立赏,败者弃之如敝履。因为这个缘故,很多人都不敢参加赵王的技击比赛,生怕拼的太凶丢了性命。也有些狠角色儿,为了谋富贵,削尖了脑袋想在赵王面前表现表现,即使有危险,也在所不辞。 但今天的这位秦国使者,赵王可不想让他拼的太狠,说好的两国结盟,要是弄个三长两短,秦国怪罪下来,那可如何是好。所以,前两项都选择了比较温和,比较传统的项目,射箭和马术,不存在人和人之间的直接对抗。只有第三项技击,实在是为了撑个场面设置的。要是没一点对抗,那观众也不会答应的。 所以这次,赵王存心不想把事情闹大,比武也只是意思意思。把赢平打败,不弄伤他,既宣示了赵国的威仪,又不伤秦国的面子,就是赵王的最高目标。 “公子,确定要挑战吗?”赵王眼望着赢平。似乎很为他担心。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说了要切磋切磋,岂能临阵退缩。请贵国尽快派人吧,第一场射箭,谁来出战?” 赢平这次虽然是结盟的,但国与国之间,向来都是凭借实力说话,谈判和武力齐头并进,才能真正结盟。所以他存心想在赵国立威,震慑赵人。这个结盟才能弄的像一点。 不论人和人之间,还是国与国之间,都喜欢和强者交往。强者提出结盟,弱者从来都不会推辞,所以赢平这次,就是要造成一个高姿态结盟的态势。 李牧正要接话,准备派手下大将出战。只听王族队伍中,走出一个中年人。这人衣着华贵,气度不凡。眉目之间和赵王竟有几分相像,只是面容憔悴些,一副郁郁不得志的样子。 “哈哈哈,秦国小儿,莫要欺负赵国无人!赵嘉在此,愿意领教领教你的高招!” 这人开口说话,语气是丝毫不客气。赢平听他自报姓名,才知道他就是当今赵王同父异母的哥哥,赵嘉。本来赵嘉是太子,这赵王之位是传给他的。只不过赵王迁之母,赵悼倡后,太会吹枕头风,软磨硬泡之下,竟然让赵悼襄王把赵嘉这太子之位给废了,转立小儿子赵迁为王。这赵嘉平白失去了王位,心中自然不服气。但也无可奈何。终日沉湎酒色,郁郁寡欢。 今天看到赵王对这位秦国使者一再纵容,实在受不了了。他可以容忍赵王夺走他的王位,但不能容忍一个秦国小儿在赵国这么放肆。赵王无能,他作为赵王的兄长,必须为赵国挽回面子。他认为。这是他的天职。是赵国列祖列宗赋予他的义务。只要谁伤害了赵国的利益。这位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前废太子赵嘉,是一定要和他见个高低的。 赵嘉主动请缨,赵王迁也不好说什么,毕竟那是他的兄长。他抢了赵嘉的王位,心里多多少少有点愧疚,所以对赵嘉的各种行为都放任不管,只要别威胁到他的王位,他爱干啥干啥。 李牧看到赵嘉求战,也不好多说什么。再怎么说,赵嘉也是国戚,赵王的兄长,疏不间亲,下不犯上,李牧虽然耿直,但有些事还是不会去做的。另外,据他所知,这位赵嘉的射箭功夫着实不错。在军中也多有盛传。把事情交给他,李牧也放心。 赢平道:“公子嘉出面,荣幸之至,还请不吝赐教。” “少废话,来吧!我就不信了,我们赵国军争数百年,还能容一个秦国小儿在这里撒野!” 赢平不再搭话。赵嘉虽然说话不客气,但好歹也是赵王之兄长。若是再直面反击,只怕影响心情,射箭比赛就难以发挥好。不如暂且忍他一忍,待会用成绩压住他,用实力碾压他。 百步之外,立了一个箭靶,目力不好的人,只是影影绰绰的看到靶心。按照事先约定的规矩,每人对着箭靶连射三箭,射中靶心最多者获胜。典礼官令旗一挥,示意可以开始了。 赵嘉冷哼一声,不再说话。从背上取下自己的弓箭,瞄准靶心,弓开如满月,箭射如流星,嗖嗖嗖连射三箭,直向箭靶飞去。众人看的清楚,只见三箭整整齐齐,挤在一起,都在靶心! “好!”赵国君臣欢声雷动。这百步之外,三箭都中靶心,并不容易,现场军人虽然不少,但自信能轻松做到赵嘉这水平的,不会超过十个人。 赢平看着周围欢呼的人群,神情冷淡,不为所动。接下来,就该他发挥了。小兵摆好箭靶,赢平更不搭话。众人也不见赢平如何出手,甚至他什么时候拿出自己的弓箭的,都没看出来。只觉得眼前一晃,三支箭已经飞出。快的人眼花缭乱。嗖嗖嗖的破空之声传来。众人赶紧循声而望,却看不道箭靶上有箭! “脱靶了?”众人议论纷纷,哄堂大笑。想不到这位秦国使者,大言不惭,竟然如此不中用,射个箭竟然射脱靶了。再不济也得射个三环五环啊。可这三不沾,丢人可丢大发了。 第八十五章 扬威赵国(中) 现场一片混乱时,赢平依然不动声色,冷眼看着这些观众。因为他知道,现在他们笑的有多欢实,待会儿真相出来时,就有多尴尬。 校场小兵脸趴在空空如也的箭靶上,双眼瞪得老圆,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典礼官见状,也赶紧跑过去,对着靶心左看右看,又跑到箭靶后边,捡起飞落到地上的三支箭,对着靶心仔细比对。待到他认为已经核实无误,才高声说道:“禀报大王,三支箭全部从靶中心穿过,力透靶身!后两支箭都从第一支箭射中的空洞中飞出!并非脱靶!” 这一下轰动全场,典礼官就相当于裁判,他说的自然不会错。只是全场观众依然有点不太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人能这样射箭。第一支箭看力度,后两支箭看准头。力透靶身,穿心而过!这是什么境界。刚才还以为脱靶呢,转眼之间就成了神箭手。看来很多事并非表面看的那么简单,只是套路太深,你暂时看不透。 “公子神射!世所罕见!”赵王迁兴奋的拍着肥嘟嘟的手,“赐公子赵酒一杯,以壮声威!” “谢大王!”赢平接起内侍端过来的酒,一饮而尽。 赵王迁很激动,甚至比他自己赢了比赛都高兴。因为他不仅看到了一个神奇的射箭方式,更重要的时,赢平的对手,是赵嘉。一个让他很反感却又无可奈何的人,曾经赵嘉时太子,等于是他夺走了赵嘉的王位。多多少少有点愧疚。这么多年来赵嘉一直阴魂不散在他身边,赶吧又赶不走,想杀吧又找不到借口,还恐怕众人不服,所以赵嘉一直就这么不尴不尬的存在着。有时候,赵王迁真觉得他像一个苍蝇一样。 这次射箭比赛,赵嘉夸下海口,想挣个面子,没想到遇上赢平这样的变态,正好煞一煞赵嘉的气焰。至于赵嘉输掉比赛,对赵国声誉会不会造成影响,赵王迁倒不是完全在乎。在他心里,只要对赵嘉的声誉造成影响就行了。 赵嘉的脸色极为难看,从小的贵族生活,让他一直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此刻在众人面前出丑,自尊心瞬间崩塌。不过赵嘉也是个敢作敢当的人,虽然输了,还是半低着头,走到赢平面前,略一拱手,道声:“受教了!”然后分开众人,大踏步走开,头也不回。 典礼官走到会场中央,高声道::“第二项比赛,马术,平公子可愿意再战?” “哈哈哈,一赢不算胜!赢平既然来到贵国,就想多讨教讨教,接下来的马术,贵国方面,谁来出战?” 赢平这次是铁了心要在赵国立威了,话里话外也毫不谦虚。 赵王迁是个没心没肺的主儿,但赵国朝臣方面,早就有一大干人忍不住了。李牧就要说话,司马尚早就一跃而起,跳到赢平面前,沉声说道:“司马尚不才,骑过几天马,好歹还不会摔下来,愿意领教公子的马术。” 作为李牧的忠实下属,李牧对他很了解。司马尚跟随李牧,久在边关,多和匈奴人打交道,骑马的本事在赵国边军中,也是响当当的。而且,这次李牧留了个心眼,不管赢平的水平到底如何,也能确保司马尚胜出。 赢平拱手道:“司马将军客气了,还请多多指教。” 两人你来我往,互相谦虚一番。但大家都知道,言语上虽然谦虚,待会上场时,可半点也谦虚不得,那时候就是争先恐后了。 “按照规则,,每人各骑一匹马,围着会场跑两圈,谁先跑到终点者,谁胜出!”典礼官阐明游戏规则,赢平和司马尚都点点头。规则简单粗暴,谁快谁胜。一目了然。马术马术,其他的花哨都没什么意义,谁骑上马跑的快,就有更高的实战价值。追击敌人时能追得上,逃命时跑的也快。 不一会儿,两匹骏马被牵过来。一匹高大威猛,毛色纯黑,昂首鸣嘶,声势骇人,浑身上下充满了躁动的气息,一看就是匹烈马。另外一匹则小了整整一号,毛色黑灰驳杂,看起来有点脏,邋里邋遢的。 “这匹是给你的。”典礼官指着黑灰杂毛马,对赢平说道。 “这匹黑马是司马将军的坐骑,就请司马将军继续带着它驰骋吧。”典礼官牵着马,亲自把缰绳送到司马尚的手里。 赢平的心中瞬间又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裁判没这样安排比赛的。比赛道具明显不公平啊,黑马一看就是匹良马,正值青壮年,脚力充沛。而这个杂毛马就差远了,老态龙钟,毫无膘肥体键之感。马术马术,说的是在马匹质量同等的条件下,两人驾驭马的艺术,现在倒好,两匹马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怎么比? 赢平就要反驳,向典礼官提议换马。他已经做好各种情况的准备了,如果典礼官不同意,就直接向赵王请示,直到赢平认为到了公平为止。他不想做冤大头,绝对不输在起跑线上。 突然,杂毛马长嘶一声。声音虽不响亮,但前边的黑马蓦然回过头来,好像受到了某种召唤了一样,低下头来,耳朵不断的摩挲着杂毛马的脖子,甚是亲昵。杂毛马则看着黑马,眼神温柔似水、赢平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这种眼神,一定不会认为马还有这么丰富的微表情。 “好的,我要了,我就要这匹杂毛马,希望它能助我一臂之力,战神黑马!”刚才还对这匹马充满嫌弃,现在对这个马又瞬间充满好感。因为他相信,如果赛起马来,他的杂毛马肯定能赢,别看个头不大,精神状态不佳。 典礼官看到两人并无异议,就赶紧下去了。本身他已经做好了应对赢平的准备,实在不行就吵一架。反正要保证赢平这局赢不了,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赢平骑上杂毛马,司马尚骑上黑马。两人齐头并进,兜住缰绳。只待典礼官一声令下,就可以看出到底是谁的马术厉害了。 第八十六章 扬威赵国(下) “开始!”典礼官令旗一挥,一声令下。两匹骏马如闪电般飞出,看台上的众人,更是欢声雷动,气氛被瞬间点燃,引爆全场。 从古到今,这种激烈的对抗性比赛总是最有观赏性,谁快谁慢,一目了然。谁是英雄,谁是怂包,脚底下见分晓!简单粗暴,不玩虚的。 起步之后,爆发力的强弱就慢慢看出来了。司马尚的黑马,明显更胜一筹。跑了两三丈之后,已经超出了赢平胯下马的半个身子。又奔了一会儿,已经彻底的甩开了赢平,一骑绝尘,所向披靡。 看台上的赵国群臣终于松了一口气,眼看这阵势,赢平是绝对赢不了了。赛马赛马,只要被甩开一步,直到终点以前,也很难再弥补这种差距。 一圈之后,司马尚已经甩了赢平两百来米。赢平目测这一圈也就四百米左右,两圈八百米,司马尚的马爆发力又强,冲到终点也只是瞬息之间。不能再等了,是时候使出杀手锏了。 赢平双腿一夹马腹,双手在马耳根处一拍,赢平这两下是用了些劲道的,虽不至于打伤马,疼痛是在所难免的。杂毛马吃痛,仰天长嘶,发出凄厉的叫声。马这东西,痛了就叫,高兴了也叫,毫不掩饰。只是,不同情绪下,叫出来的音调、感觉,肯定不一样。现在受痛而叫,全场众人虽然不懂兽语,也能听出叫声中的委屈,惊慌,甚至带着愤怒。 众人都惊怪赢平为何如此对待胯下马,好歹人家也是驮着你跑了一圈。下手干嘛如此狠心。 赢平却全不做此想,他自有他的打算。事到如今,也只有这样了。况且,他下手也有分寸,只是让胯下马吃痛而叫,就达到他的目的了。如果用上内力,只怕座下马早就成一滩肉泥了。 说也奇怪,赢平的马一嘶鸣,司马尚的马倒不淡定了。黑马已经跑了一圈半,只剩下最后两百米冲刺。听到杂毛马的嘶鸣,黑马猛然收住马蹄,调转马头,直接向回跑去! 司马尚大惊,猛拉硬拽,还是拉不住黑马。人毕竟是人,比不上牲畜力气大。牲畜可以拉大车,人就是再有力气,也拉不动车。司马尚虽是武将,也管不住这匹失控的战马了。 看台上的众人也是惊骇莫名,赛马赛马,哪有往回跑的。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这匹黑马是铁了心要往回跑,吃定这回头草了。 两马相距本只有两百来米,赢平的马不停,司马尚的马往回跑,这样一来一去,片刻之间,两匹马就碰头了。 只见司马尚的黑马紧紧的靠着赢平的马,嘴里呜呜啦啦发出声音,好像用马语在轻声安慰。杂毛马看到黑马,眼神中又焕发出温柔慈爱的神情。好像在说:“我没事儿,我没事儿,你怎么跑回来了。” 赢平眼看时机已成熟,双腿再轻夹马腹,杂毛马好像得到了命令,撒开四蹄,直接向终点跑去。黑马则紧跟其后,不再寻求超越,只是贴着杂毛马的身子,小跑跟着,好像在努力保护杂毛马。任凭马背上的司马尚使劲儿催打,黑马就是不愿意使出全力。 看台上的众人也是惊呆了,谁也没见过如此阵仗。这畜生好像通了人性一般,知道礼让了。两百来米本来就不长,赢平一个加速,就冲到了终点线。司马尚的黑马紧随其后,只是差半个身子进终点线。 这下胜负立判,赢平快人一步,先期到达终点。司马尚本来领先,谁知又鬼使神差的兜转了回去。好好的优势丧失殆尽,后期冲刺时又未尽全力,神勇异常的黑马就成了杂毛马的附庸一般。只能用“鞍前马后”来形容他了。 “平公子马术惊人,在下佩服!”司马尚略微一拱手,就走下场去。这场比赛,他输得有点莫名其妙。好好的马,怎么不听话了呢。 “承让承让!”赢平也是拱手致意。这比赛虽然赢了,但他自己心里,还是有一分惭愧。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好好的黑马为何突然跑回来。 刚开始比赛时,赢平就已经看出来,这匹黑马和自己所骑的杂毛马有血缘关系,虽不敢十分确定,但看两匹马之间的微表情,可以判定为母子关系。 所以赛场上,黑马领先的情况下,赢平略施小计,让杂毛马吃痛而叫,母子连心,黑马返回安慰,赢平再乘机催动杂毛马快速挺近。黑马受了情绪感染,不愿再超过母马,所以赢平就率先冲过终点了。 赢平虽然胜了,心里还是知道,这就是下策。所谓“出此下策”,就是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用一些小手段,甚至不惜利用一些东西,来达成目的。当然,利用的东西都是在可控的范围之内,赢平不会为了这场比赛的胜利,狠心杀死杂毛马。那就不是手段,而是下作了。 典礼官宣布,第二场比赛,赢平获胜。赵王,郭开等人都来祝贺。李牧等一干边军将领气咻咻的,明显不服气。连输两局,这第三局比赛,即使胜了,脸上也无光了。但事已至此,第三局比赛必须要赢了,李牧已经打定主意,第三局比赛上,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取胜。 “公子连赢两局,可喜可贺!”赵王笑眯眯的说道。在他心里,只要不得罪秦国就行,至于赵国输赢嘛,这都是小事儿,不必挂怀。 “公子天纵神武,第三局比赛,必然也能取胜!”郭开谄媚的笑道。像郭开这样的小人,一旦臣服了你,卑躬屈膝的架势,比奴隶都忠顺。 赢平双手一拱,道:“赢平此来赵国,多有冒犯。承蒙赵国兄弟相让,赢下两局,第三局武斗,非我所长,赢平决定弃权认输,不再比试了。” 此言一出,尽皆哗然。一般人在连赢两局的情况下,肯定会自信心爆棚,自我膨胀,乘胜追击,赢下第三局,来个完美收官,但赢平蓦然说,不比了,弃权认输。这是何意? 赵王,郭开等人不解,李牧等人更是不甘心,好好的比赛,你赢了就想跑,哪有这样的好事儿。莫非是怕了?这也难怪,前两局比赛,一个射箭,一个马术,都没有真人对抗,第三局技击之术,弄不好是要伤人的,这小子明显是怕受伤,不敢比了,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李牧等人对赢平的怨气,也减了几分。此时此刻,只有赢平心里清楚,他为什么不比这场比赛了。